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卷十八
卷十八 第 916b 页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十八


从此第二。别明业障。就中分六。一明业障
体。二明破僧。三明成逆缘。四明加行定。五
明罪重大果。六明无间同类 此下第一
出业障体者。论云。于前所辨三重障中。说
五无间。为业障体。五无间业。其体是何。颂
曰。
卷十八 第 916c 页 T41-0916.png

「 此五无间中
 四身一语业
 三杀一诳语
 一杀生加行」


释曰。初句标也。四身一语业者。杀父。害母。
杀阿罗汉。出佛身血。此四身业。破和合僧。
此一语业。三杀一诳语者。谓害父母。杀阿
罗汉。名为三杀。破僧诳语。名一诳语。此
四是根本业道也。一杀生加行者。一谓出佛
身血。是杀生加行罪。以如来身不可害故。
无根本也 问破僧是虚诳语。何缘名破
僧。答因受果名。诳语是因。僧破是果。谓因
诳语。僧方破故。或此诳语。能破僧故。名为
破僧。从用为名。

从此第二。明破僧。就中分五。一明僧破体
及成。二明能破成时处。三明具缘成破僧。
四明破二僧别。五明无破法轮时。且第一
明破僧体及成者。论云。若尔僧破。其体是
何。能所破人。谁所成就。颂曰。

「 僧破不和合
 心不相应行
 无覆无记性
 所破僧所成」


释曰。僧破不和合者。谓僧破体。是不和合性。
此不和合。于和合上非得为体。谓僧未破。
众共和合。许有圣道。能得入圣。僧被破已
失和合性。于和合上有非得生。名不和合。
故不和合性。是和合上非得为体 心不相
应行。无覆无记性者。此不和合。心不相应。行
蕴所摄。是无记性。问既无记性。岂成无间。
答如是破僧。因诳语生。诳语是无间故。说
破僧是无间果。非无间体。因受果名。故说
无间。名为破僧。所破僧所成者。僧破无记。
卷十八 第 917a 页 T41-0917.png
非能破者成此僧破但是所破。僧众所成。

从此第二。明能破成时处。论云。此能破人。
何所成就。破僧异熟。何处几时。颂曰。

「 能破者唯成
 此虚诳语罪
 无间一劫熟
 随罪增苦增」


释曰。初两句明罪体。次一句明处时。后一
句明苦增。能破者唯成此虚诳语罪者。能破
僧者。提婆达多。成破僧罪。诳语为性。即破
僧俱生。语表无表。为此罪体。无间一劫熟
者。此必无间。大地狱中。一劫受苦。馀逆不
必生无间狱。问若造多逆。皆次生熟。如何
多逆。同感一生。答颂言随罪增苦增。随彼
罪增。苦还增剧。谓由多逆感地狱中多猛
苦。具受二三四五倍重苦。

从此第三。明具缘成破僧。论云。谁于何
处能破于谁。破在何时。经几时破。颂曰。

「 苾刍见净行
 破异处愚夫
 忍异师道时
 名破不经宿」


释曰。苾刍者。要大苾刍。方能破僧。必非
在家苾刍尼等。见净行者。见谓见行人。非
爱行者。净谓持戒者。非犯戒人。以犯戒者言
无威故。破异处者要异处破。非对世尊。以
诸如来言词威肃对必无能(异处者。谓象头山中。调达在彼。破
僧去鹫峰山。北可三四里。佛在鹫峰山也)。愚夫者。唯破异生。非破
圣者。以诸圣者。證法性故。有说得忍。亦
不可破。前说未得圣者。名愚夫。后说未
得忍者。名愚夫。颂言愚夫含此二义。忍
异师道时名破者。忍言谓信。信师异佛。信
异佛说。于此时中。名破法轮。谓提婆达多。
卷十八 第 917b 页 T41-0917.png
作如是言。我是大师。非沙门乔答摩。我所
说五法是道。非乔答摩所说。八支是道。
愚痴苾刍信提婆达多是我大师。信彼五法
是出离道。正起此信。即法轮破。言五法者。
正理云。一不应受用乳等(等取酪生苏。熟苏。醍醐也)
二断肉。三断盐。四应被不截衣服。五应
居聚落边寺。婆沙云。一尽形著粪扫衣。二
尽形常乞食。三尽形一坐食。四尽寿常居迥
露。五尽寿不食一切肉味盐苏乳等。不经宿
者。此夜必和。不经宿住。谓日暮时破。至夜
三更和。如是名曰破法轮僧。能障圣道轮。
名破法轮也。坏僧和合。名为破僧也。

从此第四。明破二僧别。论云。何洲人几破
法轮僧。何洲人几破羯磨僧。颂曰。

「 赡部洲九等
 方破法轮僧
 唯破羯磨僧
 通三洲八等」


释曰。赡部洲者。唯赡部洲。能破法轮。以有
佛故。九等者。要须九人。谓八苾刍。分为二
众。以为所破。四为正众。四是邪众。能破第
九。故众极少。由须九人。等言为明多亦
无限。通三洲八等者。唯破羯磨。通在三洲。
有圣法故。极少八人。多亦无限。谓一界中。
僧分二部。别作羯磨。故须八人。过此无
遮。故言八等。

从此第五。明无破法轮时。论云。于何时
分。无破法轮。颂曰。

「 初后疱双前
 佛灭未结界
 于如是六位
 无破法轮僧」


释曰。初者谓世尊转法轮未久后者。谓佛
卷十八 第 917c 页 T41-0917.png
将般涅槃。此二时中。僧一味故。不可破坏。
疱前者。疱谓疮疱。于正戒上。邪戒为疱。于
正见上。邪见为疱。疱未起时。名为疱前。要
二疱生方可破故(五法是邪戒也。谤八圣非道。是邪见也) 双前
者。目连止第一也。舍利弗观第一也。名第
一双。未有止观第一双时。名为双前。要彼
和僧。法尔由彼速还合故。佛灭者。佛灭度
后。无真大师为敌对故。未结界者。无一界
中僧分二部故。于上六位。无破法轮。

从此大文第三。明逆缘。论云。且止傍论。应
辨逆缘。颂曰。

「 弃坏恩德田
 转形亦成逆
 母谓因彼血
 误等无或有
 打心出佛血
 害后无学无」


释曰。弃坏恩德田者。由弃恩田坏德田故。
成无间罪。父母恩田。身生本故。佛及罗汉。
名为德田。谓具诸胜德。及亦能生一切有
情胜功德故。坏德所依。故成逆罪。问父母
形转。杀成逆耶。答颂言转形亦成逆。以依
止身一故。杀必成逆。问设有一女人。羯剌
蓝堕。馀女人收取。置产门中生子。杀何
成害母逆。答颂言母谓因彼血言彼血者。
本生母也。杀成逆罪。身生本故。虽杀后母。
无有逆罪。诸有所作。应咨后母。养汝身
故。误等无或有者。无谓由逆罪。拟杀父母。
误杀馀人。拟杀馀人。误杀父母。皆不成
逆。等者等取害馀人。无有表也。如有一
人起一加行。害母及馀人。有二无表。表唯
有一。唯母上有表。馀人上无其表。以无间
卷十八 第 918a 页 T41-0918.png
业势力强故。必有表也 尊者妙音说。有
二表。表是积集。极微成故。表微各异。由有
表业。他命方断。故必有表。或有者。若害阿
罗汉。无阿罗汉想。于彼身上。起定杀心。无
简别故。亦有逆罪。故云或有。若有害父。
父是阿罗汉。得一逆罪。身是一故。打心出佛
血害后无学无者。无者无无间也。此无字
通两处。一不起杀心。但起打心。出佛身
血无无间罪。二杀后无学。亦无无间。谓杀
时。未成无学。将死时方成无学。名后无
学也。

从此第四。明加行定无间。论云。若造无间。
如加行定成不可转。为有离染及得圣
果耶。颂曰。

「 造逆定加行
 无离染得果」


释曰。五逆加行。若必定成。中间决定。无离
染得果。

从此第五。明罪重大果。论云。于诸恶行无
间业中。何罪最重。于诸妙行世善业中。何最
大果。颂曰。

「 破僧虚诳语
 于罪中最大
 感第一有思
 世善中大果」


释曰。破僧罪大者。提婆达多。知法非法。为
欲破僧。而起虚诳语。为最大罪。由此伤
毁佛法身故。障世生天解脱道故。谓僧
已破。乃至未和。一切世间。入道。得果。离染。
漏尽。皆悉被遮。习定。温诵。思等业息。大千
世界。法轮不转。天人龙等。身心扰乱。故招
无间一劫异熟。馀四无间。第五次重。第三次
卷十八 第 918b 页 T41-0918.png
重。第一次轻。第二最轻。恩等少故。感第一有
思世善中大果者。思是业也。谓感第一有顶
业思。于世间善中。为最大果。感八万大劫
故。约异熟果。有顶业胜 据离系果。金刚
喻定。相应思者。能得大果。一切结断。为此
果故。为简此故。说世善言。

从此第六。明无间同类。论云。为唯无间罪。
定生地狱(问也)。诸无间同类。亦定生彼。有馀
师说。非无间生(解云答也。无间同类。非第二生。即堕地狱。名非无间生。谓通顺
后受也)。同类者何。颂曰。

「 污母无学尼
 杀住定菩萨
 及有学圣者
 夺僧和合缘
 破坏率堵婆
 是无间同类」


释曰。污母及污无学尼者。杀母罪同类。杀
住定菩萨(百劫修相菩萨)。杀父罪同类。杀有学圣
者。杀罗汉罪同类。夺僧和合缘(僧资具等)。破僧罪
同类。破坏率堵婆(此云高显也)。出佛身血罪同类。

从此第五。明三时障。论云。有异熟业于三
时中。极能为障。言三时者。颂曰。

「 将得忍不还
 无学业为障」


释曰。若从顶位将得忍位。感恶趣业皆极
为障。以忍超彼异熟地故(地狱果是)。如人将
离本所居国。一切债主。皆极为障。若有将
得不还果时。欲界系业。皆极为障。唯除
随顺现法受业(以不还果。受欲现业。故除也)。若有将得无
学果时。色无色业。皆极为障。亦除顺现。二
喻如前。

从此大文第六。明菩萨相。就中分四。一明
住定位。二明修相业。三明供养佛。四明六
卷十八 第 918c 页 T41-0918.png
度圆。此下第一明住定位。论云。如上所言。
住定菩萨。为从何位得住定名。彼复云何。
说名为定。颂曰。

「 从修妙相业
 菩萨得定名
 生善趣贵家
 具男念坚固」


释曰。从修妙相业者。谓三无数劫外。于百大
劫。修三十二妙相果业。得住定名。此有六
义。得名为定。一善趣定。常生人天。非恶
趣故。二生贵家定。常生婆罗门。或刹帝利。
巨富长者。大婆罗门家(此云豪族)三具根定。于
贵家中。常具胜根。无缺减故。四男定。常受
男身。不为女故。五念定。常忆宿命。六坚固
定。所作善事。常无退屈。谓于利乐诸有情
中。他来违逆。皆能堪忍。心无厌倦。如世传
有无价驮婆(此云无价奴。不用钱买。名无价奴也)当知此言。
目彼菩萨。由久修习无缘(无缘亦起。故名无缘)大悲。
任运恒时。系属他故。普观众生。皆摄同已。
或常观已。如彼仆使。谓于一切难求事中。
皆能堪忍。劳迫事中。皆能荷负。

从此第二。明修相业。论云。修妙相业。其相
云何。颂曰。

「 赡部男对佛
 佛思思所成
 馀百劫方修
 各百福严饰」


释曰。赡部男对佛者。修妙相业。唯赡部洲
人。觉慧利故。要男子身。已超女故 言对
佛者。唯现对佛也。佛思思所成者。此妙相
业。观佛超思。思所成摄。馀百劫方修者。三
无数外。馀百大劫。修妙相业。诸佛因中。法
应如是。唯释迦佛。精进炽然。能超九劫。九
卷十八 第 919a 页 T41-0919.png
十一劫。修妙相成也。各百福严饰者。三十二
相。业各百福庄严。百个善思。名为百福。如
修足下平满相。时。先起五十思。修治身器。
使令清净。次起一思。正牵引彼。后起五十
思。令其圆满。譬如农夫先治畦陇。次下种
子。后以粪水。而覆溉之。修足既然。馀相
亦尔。五十思者。谓十善道。各有五思。且初
不杀业。有五思者。一离杀思。二劝道思。三
赞美思。四随喜思。五回向思。乃至正见。应
知亦尔。是名五十思。问何名为一福量。答
有说。唯除近佛菩萨。所馀一切有情富乐果
业。名一福量。有说感大千世界业。为一福
量。有说量无边际。唯佛能知。

从此第三。明供养佛。就中分二。一明佛
数。二明所逢佛。初明佛数者。论云。今我大
师。昔为菩萨。于三无数劫。供养几佛耶。颂
曰。

「 于三无数劫
 各供养七万
 又如次供养
 五六七千佛」


释曰。初无数劫。供养七万五千佛。第二无数
劫。供养七万六千佛。第三无数劫。供养七
万七千佛。

从此第二。明所逢佛。论云。三无数劫。一一
满时。及初发心。各逢何佛。颂曰。

「 三无数劫满
 逆次逢胜观
 燃灯宝髻佛
 初释迦牟尼」


释曰。言逆次者。自后向前。谓于第三无数
劫满。逢胜观佛。第二劫满。逢燃灯佛。第一
劫满。逢宝髻佛。最初发心。逢释迦牟尼。
卷十八 第 919b 页 T41-0919.png
发弘誓言。愿我当作佛。一如今世尊。彼佛
世尊。末劫出世。正法住一千年。故今如来一
一同彼。

从此第四。明六度圆者。论云。我释迦牟尼。
于何位中。何波罗蜜多。修习圆满。颂曰。

「 但由悲普施
 被折身无忿
 赞叹底沙佛
 次无上菩提
 六波罗蜜多
 于如是四位
 一二又一二
 如次修圆满」


释曰。但由悲普施者。明施也。若时普菩萨
施一切乃至眼髓。而无吝惜。但由悲心。
非求胜生(人天生也)。齐此布施波罗蜜多。修习
圆满。被折身无忿者。明戒忍二也。若时菩
萨。被折身支。心无少忿。齐此所修。戒忍
圆满。折身不报。净戒圆满。心无忿故。忍辱
圆满。赞叹底沙佛(此云圆满)者。此明精进。若时菩
萨。勇猛精进。因行遇见底沙如来。坐宝龛
中。入火界定。威光赫奕。特异于常。专诚瞻
仰。忘下一足。经七日夜。以无怠。净心以
妙伽陀。赞彼佛曰。

「 天地此界多闻室
 逝宫天处十方无
 丈夫牛王大沙门
 寻地山林遍无等」


释曰。天地者。天上地下也。此界者。此三千界
也。毗沙门宫。此云多闻室。信敬名闻满十
方故。逝宫者。大梵天王宫也。外道执彼为
常。佛为破彼呼为逝宫。天处者。诸馀天处
也。非直逝宫等。无有似佛。十方世界。亦无
似佛。寻地。寻山。寻林。遍无与佛等也。
如是赞已。便超九劫。齐此精进波罗蜜多。
卷十八 第 919c 页 T41-0919.png
修习圆满。次无上菩提者。此明定慧也。金
刚喻定。邻次成佛。名次无上。齐此定慧波
罗蜜多。修习圆满。于如是四位者。初施位。第
二无忿位。第三精进位。第四次无上位也。一
二又一二者。一者初施位。一波罗蜜多也。二
者无忿位。二波罗蜜多也。又一者。于精进
位。一波罗蜜多也。又二者。次无上位。二波罗
蜜多也。

从此大文第七。明施戒修。就中分二。一略
明施戒修。二广明施戒修。此下第一。略明
者。论云。契经说。有三福业事。一施类福业
事。二戒类福业事。三修类福业事。此云何立
福业事名。颂曰。

「 施戒修三类
 各随其所应
 受福业事名
 差别如业道」


释曰。施戒修三类者。定名为修。类谓性类。
谓施戒修。各别性类也。各随其所应受福业
事名者。谓施等三。皆名为福。于中或有是
福业事。或是业不是事。或是事不是业。名
各随所应也 且初施类中。有身语二业。
名福业事。善故名福。作故名业。思所托故
名事。事者所依义也 彼身语上。能等起思。
唯名福业。善故名福。作故名业。思不自
托。故不名事 思俱有法。唯受福名。体非
造作。故不名业。思不正托。故不名事。思
正托者。谓身语也 戒类既唯身语业性故。
皆具受福业事名。准前应释 修类中慈唯
名福事。善故名福。慈相应思。托慈为门。而
造作故。故慈名事。谓业之事故也 慈俱时
卷十八 第 920a 页 T41-0920.png
思。及俱时戒。唯名福业。善故名福。作故名
业。除思戒外馀俱有法。唯受福名。差别
如业道者。如业道中。谓前七种。是业亦道。
贪瞋等三。是道非业。道名通十。业唯前七。
今福业事通局亦尔。福名即通。事业不定。此
等差别。如业道也。有说唯思。是真福业。福
业之事。谓施戒修。以三为门。福业转故。

从此第二。广明施戒修。就中分三。一明布
施。二明戒修。三明法施。第一布施中。复分
为九。一明布施。二明施益差别。三明施果
别因。四明施福最胜。五明施果无量。六明
业轻重相。七明造作增长。八明施制多福。
九明果由内心。此下第一明布施者。论云。
云何法名施。施招何果。颂曰。

「 由此舍名施
 谓为供为益
 身语及能发
 此招大富果」


释曰。由此舍名施者。由此无贪心。及能发
身语。方能舍财物故。无贪等是真施体。谓
为供为益者。谓为供养饶益有情。故行施
也。身语及能发者。此明舍具。谓身语业。及
此能发。名为舍具。言能发者。谓无贪心。及
一聚心心所故。有颂曰。若人以净心(无贪心也)。辍
已而行施。此刹那善蕴(此有五蕴。能发有四蕴。所发身语。是色蕴也)
总立以施名 准此颂文。故知布施五蕴为
体。言施类福者。类之言体。意明此福以
施为体。如叶类器。此器以叶为体也。戒修
类福。准此应释。

从此第二。明施益差别。论云。为何所益。而
行施耶。颂曰。
卷十八 第 920b 页 T41-0920.png

「 为益自他俱
 不为二行施」


释曰。为益自者。为益自身。而行施也。谓
未离欲。若凡若圣。及离欲贪。诸异生类。奉
施制多。此名自益。招异熟故。制多无益。
不受用故。为益他者。为益他身。而行布
施也。谓离欲圣。施诸有情。自身无益。于
第二生。不受果故。于他有益。他受用故。
为俱益者。俱谓自他。为益自他。而行施也。
谓未离欲贪。若圣若凡。及离欲异。生施诸有
情。自身为益。于第二生。受施果故 于
他有益。他受用故。不为二行施者。不为自
他。而行施也。谓离欲圣。奉施制多。自不招
果。他不受用。俱无有益。唯为恭敬报恩
故也。

从此第三。明施果别因。就中分二。一明主
等异。二明主财田。此下第一明主等异。论
云。前已总明施招大富。今次当辨施果别
因。颂曰。

「 由主财田异
 故施果差别」


释曰。施果差别。由三种因。谓主。财。田。施。差
别故。果有差别。

从此第二。明主财田。就中分三。一明主。二
明财。三明田。此下第一明主。论云。且由施
主。差别云何。颂曰。

「 主异由信等
 行敬重等施
 得尊重广爱
 应时难夺果」


释曰。主异由信等者。谓施主异。由有信等
七种圣财。差别功德也。一深信。二持戒。三
多闻。四智慧。五舍施。六惭。七愧 或有具
卷十八 第 920c 页 T41-0920.png
七。或有不具。故名主异。由主异故。施之
与果。俱有差别行敬重等施者。等取自手。
应时。无损。三施也。若有施主具七圣财。行
敬重等四施。能招尊重等四果。谓若施主。
行敬重施。感他尊重。若自手施。感广大财。
爱乐受用。若应时施。感应时财。所须应时
故。若无损施。感难夺财。不被偷劫。及火等
坏。

从此第二。明财异。论云。由所施财。差别云
何。颂曰。

「 财异由色等
 得妙色好名
 众爱柔软身
 有随时乐触」


释曰。财异由色等者。谓所施财。或阙或具色
香味触。故名财异。谓所施财。色具足故。便
感妙色。香具足故。便感好名。如香芬馥遍
诸方故。味具足故。便感众爱。触具足故。感
柔软身及有随时生乐受触。如女宝等。果
有减者。由因阙故。

从此第三。明田异。论云。由所施田。差别云
何。颂曰。

「 田异由趣苦
 恩德有差别」


释曰。趣苦恩德。四田不同。名为田异。由趣
别者。若施傍生。受百倍异。施犯戒人。受千
倍果。是名趣异。由苦别者。谓七有依福。济
他苦故。福不可量。一施行路人。二施羁旅
客。三施病者。四施看病人。五施寺园林。六
施常食。西国信士。于远绝处。恐行侣饥饿。
造舍置财。多贮饮食。通施一切。或有但标
供出家者。常施食故。名施常食。七随时施
卷十八 第 921a 页 T41-0921.png
者。于寒热风。随时施彼故。由恩别者。如
父母等。得万亿倍。由德别者。施持戒人。得
亿倍果。乃至施佛。得无量果。

从此第四。明施福最胜。论云。于诸施中。最
胜者何。颂曰。

「 脱于脱菩萨
 第八施最胜」


释曰。最胜有三。一解脱人。施解脱人。其福
最胜。二若诸菩萨。所行惠施。是普利乐诸有
情因。亦为最胜。三八种施中。第八最胜。一
随至施。随近已至。方能施与。二怖畏施。见
财欲坏。宁施不失。三报恩施。四求报施。五
习先施。谓习先父祖所行惠施。六希天施。
谓欲生天也。七要名施。八为庄严心。为
除悭吝。为得瑜伽(定也)。为得上义(涅槃乐也)。而
行惠施。名庄严心。

从此第五。明施果无量。论云。如契经说。施
预流向。其果无量。施预流果。果量更增。乃
至广说。颇有施非圣。果亦无量耶。颂曰。

「 父母病法师
 最后身菩萨
 设非證圣者
 施果亦无量」


释曰。一父。二母。三病人。四法师。五最后身
菩萨。谓王宫生身。住最后有也。如是五种。
设是异生。但施亦能。招无量福。

从此第六。明业轻重相。论云。欲知诸业轻
重相者。应知轻重者。略由六因(标宗)。其六者
(问起)。颂曰。

「 后起由根本
 加行思意乐
 由此下上故
 业成下上品」


释曰。此有六因。后起者。第一因也。谓作罪
卷十八 第 921b 页 T41-0921.png
已随前更作。田者。第二因也。于上四田作
损益事。根本者。第三因也。谓根本业道。加行
者。第四因也。谓引根本。名加行也。思者。第
五因也。谓因彼思。业道究竟。意乐者。第六
因也。所有意趣。我当造作如是事等。先从
意乐。引起加行。次从加行。引生于思。次复
从思。引发根本。此之根本。必于田起。于后
方有后起现前。今依义次。从后向前。由此
下上故业成下上品者。由此前六各有下上
品故。业得成下上品也。或有诸业于前六
中。唯由后起。得成重品。定于后起。立异
熟果。或有诸业由田成重。如于恩德田中。
造业则重。于馀人等。造业则轻。或有于田
由根本力。业成重品。非由馀四。如于父
母。行杀罪重。于父母所。行盗则轻。所馀加
行。思意乐三。业成重品。准前释之。若有六
因。皆是上品。此业最重。翻此最轻。除此中
间。业非轻重。

从此第七。明造作增长。论云。如契经说。有
二种业。一造作业。二增长业。何因说业。名
增长耶(问也)。由五种因(答也)。何等为五(问也)。颂
曰。

「 由审思圆满
 无恶作对治
 有伴异熟故
 此业名增长」


释曰。此有五因。由审思者。第一因也此由
字通下两句。审思造业。业名增长。率尔思
作。但名造作也。由圆满者。第二因也。于
十业道。或由一业。便堕恶趣。或一业不堕。
由二业方堕。乃至或九。不堕。由十业方
卷十八 第 921c 页 T41-0921.png
堕恶趣。齐堕恶趣。名为圆满。此圆满业。
名增长也。未圆满时。但名造作 由无
恶作对治者。第三因也造恶不追悔名无
恶作也。造恶不忏洗。名无对治也。此名
增长。若能追悔。及能忏洗。但名造作。由有
伴者。第四因也。谓作不善。以不善为助伴。
名增长也。无不善助伴。但名造作。由有
异熟者。第五因也。谓造恶业。定感异熟。名
增长也。不招异熟。但名造作。善翻上应
知。

从此第八。明施制多福。论云。如前所明。
未离欲等。持已所有。奉施制多。此施名为
唯为自益。既无受者。福如何成。颂曰。

「 制多舍类福
 如慈等无受」


释曰。制多舍类福者。福有二类。一舍。二受。
舍谓舍财。施福便起 受谓前人。受用施
物。施福方起。布施制多。虽无受福。有舍类
福也。如慈等无受者。举例释成。如修慈等。
等悲喜舍。修慈等时。虽无受者及摄益
他。但从善心。生无量福故。施制多。虽无
受用。追申敬养。福从心生。

从此第九。明果由内心。论云。若于善田。
殖施业种。可招爱果。若于恶田。虽施但应
招非爱果(难也。此难非理也)所以者何。颂曰。

「 恶田有爱果
 种果无倒故」


释曰。恶田者。傍生等也。虽施恶田。施种善
故。还招爱果。良以种果无颠倒故。种谓施
因。果谓施果。现见田中。种果无倒。如从末
度伽种。末度伽果生。其形如枣。其味极美。
卷十八 第 922a 页 T41-0922.png
从赁婆种。赁婆果生。其果太小。如苦练子。
其味极苦。

从此大文第二。明戒修。就中分三。一明
戒。二明修。三明戒修果。此即第一。论云。今
次应辨戒类福业事。颂曰。

「 离犯戒及遮
 名戒各有二
 非犯戒因坏
 依治灭净等」


释曰。身三口四。诸不善色。是名性罪。以性
罪故。名为犯戒。言遮罪者。非时食等。离
犯戒及遮。俱说名戒。各有二者。此戒各有
表无表二也。下两句者。明戒四德。一非犯
戒坏。离前犯戒也。二不为犯戒因坏。因者
谓贪等烦恼也。三依治者。治谓四念住等。
治前犯戒及彼因故。四依灭者。灭谓涅槃。
回向涅槃。非胜生故(人天生也) 颂言净者。
具上四德。戒名清净。与此相违。名不清净
 等者。复有异说。戒净由五种因。一根本
净。离恶根本也。二眷属净。离恶方便也。三
非寻害。离恶觉也。四念搆受。念受三宝也。
五回向寂。求涅槃也。

从此第二。明修类福。论云。已辨戒类。修类
当辨。颂曰。

「 等引善名修
 极能熏心故」


释曰。等引者定也。谓离沈掉。名之为等。引
生功德。名之为引。此定地善。极能熏心。令
成德类。故独名修。

从此第三。明戒修果。就中一明戒修果。二
明梵福量。具初戒修果者。论云。前辨施福
能招大富。戒修二类所感云何。颂曰。
卷十八 第 922b 页 T41-0922.png

「 戒修胜如次
 感生天解脱」


释曰。戒感生天。就胜为言。理实布施。亦感
生天。不如戒也。修感解脱。就胜为言。理
实持戒。亦感解脱。不如修也。

从此第二。明梵福量。论云。经说四人。能生
梵福。一为供养如来驮都(此云性。佛身体也)建率都
婆于未曾处。二为供养四方僧伽。造寺施
园。四事供养。三佛弟子。破已能和。四于有
情。普修慈等。如是梵福其量云何。颂曰。

「 感劫生天等
 为一梵福量」


释曰。先轨范师(或经部。或大众部。轨范师也)。作如是说。
感一劫生天乐。为一梵福量。四十中劫。名
为一劫。同梵辅天一劫寿故。故有伽陀言。
有信正见。人修十胜行者。便为生梵福。感
劫天乐故。十胜行者。于前四梵福上。更加
六种。一为救母命舍自身命。二救父命
舍自身命。三救如来命舍自身命。四于正
法中出家。五教他出家。六未转法轮。能请
转法轮。引此颂意。證知四梵福感劫天乐
也。颂言等者。等取毗婆娑说。此言梵福量
者。同前妙相业中一福量也。

从此大文第三。明法施。论云。财施已说。法
施云何。颂曰。

「 法施谓如实
 无染辨经等」


释曰。说法无倒。称为如实。不求名利。是无
染心。若能如实。以无染心。辨契经等。令
生正解。名为法施。

从此大文第八。明顺三分善。论云。前已别
释三福业事。今释经中顺三分善。颂曰。
卷十八 第 922c 页 T41-0922.png

「 顺福顺解脱
 顺决择分三
 感爱果涅槃
 圣道善如次」


释曰。顺福分善者。谓感世间可爱果善。顺
解脱分者。谓定能感涅槃果善。所造功德。
回求涅槃者是也。此善生已。名为身中有
涅槃法。若人闻说生死有过。涅槃有德。毛
竖悲泣。当知此人已殖顺解脱分善也。如
见得雨场有芽生。当知穴中先有种子。顺
决择分善者。谓煖等四善根。此能感圣道。圣
道名决择。感圣道故。名为顺也。

从此第九。明书印等。论云。如世间说有书
印算文数。此五自体云何。颂曰。

「 诸如理所起
 三业并能发
 如次为书印
 算文数自体」


释曰。诸如理所起者。正起书等之加行也。
三业者。谓身语意业。并能发者。谓受等四蕴。
能发前三业也。如次者。谓前三业等。如次
为彼书印等体。为书印者。谓前身业。及彼能
发。五蕴为体。书谓手书。印谓剋印。并是身
业。身业是色。及能发彼。受等四蕴。故通五
蕴。此之五蕴。能成书印。故名书印。算文数
自体者。算谓语算。文谓语字。故算及文。用
前语业。及彼能发五蕴为体。数谓意思。思
能计数。一十等数。故数用前意业。及能发
四蕴为体。

从此第十。明诸法异名。论云。今应略辨
诸法异名。颂曰。

「 善无漏名妙
 染有罪覆劣
 善有为应习
 解脱名无上」

卷十八 第 923a 页 T41-0923.png

释曰。善无漏者。谓道谛及择灭也智者。称扬
故。名为妙。染谓染法。此名有罪。所诃厌
故。亦名有覆。覆圣道故。亦名为劣。极鄙下
故 善有为法。名为应习。应可修习令
增长故 问何故无为。不名应习。答无为
无变。不可修习令增长故。又习为果。无
为无果故。非应习解脱者。谓涅槃。是善是
常。超一切法。故名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