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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318c 页
俱舍论记卷第二十一
沙门释光述
*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如是己辨至复说五种者。此下第二明结
等六门。就中。一正明结等。二诸门分别
就正明结等中。一明结等五门。二明烦恼
六垢 就明结等五门中。一标章。二别释
此即标章。即诸烦恼。一结。二缚。三随眠。
四随烦恼。五缠。义差别故复说五种 问漏
等四门皆说并缠。结等六门但言烦恼 解
云漏等四门皆摄缠尽故说并缠。结等六门
初一摄二。第二.第三.第六不摄。第四.第五
虽复摄尽。非遍诸门皆摄尽故不说并
缠。
且结云何至恼乱二部故者。此下别释。就中。
一明诸结。二明三缚。三明随眠。四明随惑。
五明诸缠 就明诸结中。一明九结。二明
五下分。三明五上分 此即第一明九结。
论曰至当辨其相者。释结九 结谓结
缚。此中爱结谓三界贪。馀八随应当辨其
相。故婆沙五十云。问此九结以何为自性。
答以百事为自性。谓爱.慢.无明结。各三界
五部为四十五事。恚结唯欲界五部为五
事。见结有十八事。谓有身见.边执见各三界
见苦所断为六。邪见三界各有四部为十
二事。取结有十八事。谓见取三界各四部为
十二事。戒禁取三界各见苦道所断为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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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结三界各四部为十二事。嫉.悭结各欲界
修所断为二事。由此九结以百事为自性。
见结谓三见至于彼随增故者。别释见.
取二结。见结以身.边.邪见三见为性。取结
以见取.戒禁取二取为性 依如是理故
发智论有如是言。问颇有五见相应法为
九结中爱结系。非见结系。非不有五见随
眠随增耶。答曰有。问云何。答集智已生灭智
未生。见灭道所断见取.戒禁取相应法。彼为
自部爱结为所缘系。非见结系。所以者何。
苦.集谛下身.边.邪见遍行见结已永断故。灭.
道谛下非遍见结即是邪见。唯缘无漏。望
二取相应法所缘.应相二俱无故。非缘彼故
无所缘系。非彼相应故无相应系。然彼二
取相应法有见随眠随增。二取即是见随眠
故。二取见随眠。于彼相应法随其所应。或
相应随增。或所缘随增。
何缘三见至为
取结耶者。问。
三见二取至立为二结者。
答。释颂物取等及第二句 三见二取。一物
等故二取等故 言物等者。谓彼三见有
十八物。身.边二见唯见苦断。邪见通四谛。
总有六种。三界各六故成十八。二取亦然。
有十八物。戒禁取唯苦.道。见取通四谛。总
有六种。三界各六故成十八。此名物等
言取等者。于五见中三见等是所取。为二
取所取故。二取见等是能取。能取三见故
名取等。所取。能取。有差别故立为二结。故
正理云。谓于诸行计我.断常。或拨为无。后
起二取执见第一。或执为净(已上论文) 言能
修所断为二事。由此九结以百事为自性。
见结谓三见至于彼随增故者。别释见.
取二结。见结以身.边.邪见三见为性。取结
以见取.戒禁取二取为性 依如是理故
发智论有如是言。问颇有五见相应法为
九结中爱结系。非见结系。非不有五见随
眠随增耶。答曰有。问云何。答集智已生灭智
未生。见灭道所断见取.戒禁取相应法。彼为
自部爱结为所缘系。非见结系。所以者何。
苦.集谛下身.边.邪见遍行见结已永断故。灭.
道谛下非遍见结即是邪见。唯缘无漏。望
二取相应法所缘.应相二俱无故。非缘彼故
无所缘系。非彼相应故无相应系。然彼二
取相应法有见随眠随增。二取即是见随眠
故。二取见随眠。于彼相应法随其所应。或
相应随增。或所缘随增。
何缘三见至为
取结耶者。问。
三见二取至立为二结者。
答。释颂物取等及第二句 三见二取。一物
等故二取等故 言物等者。谓彼三见有
十八物。身.边二见唯见苦断。邪见通四谛。
总有六种。三界各六故成十八。二取亦然。
有十八物。戒禁取唯苦.道。见取通四谛。总
有六种。三界各六故成十八。此名物等
言取等者。于五见中三见等是所取。为二
取所取故。二取见等是能取。能取三见故
名取等。所取。能取。有差别故立为二结。故
正理云。谓于诸行计我.断常。或拨为无。后
起二取执见第一。或执为净(已上论文) 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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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取。且据一相从多分说。理实而言并通
能.所。
何故缠中至非馀缠耶者。此下
释后八句。此即问也。
二唯不善至故唯
立二者。八缠家答。故正理五十四云。若立八
缠应作是释。二唯不善。自在起故。谓唯此
二两义具足。馀六无一具两义者。无惭.无
愧虽唯不善非自在起。悔自在起非唯不
善。馀两皆无(解云馀随眠惛沈.掉举两义皆无。馀文可知) 问若言睡
眠非自在起。何故婆沙五十有一复次废立
中云。复次以嫉与悭。独立.离二。故立为结。
馀缠不尔。独立者谓自现行。离二者谓一
向不善。忿.覆二缠虽能独立亦复离二。而
似随眠为随眠相之所映夺其相不显故
不立结。由此义故外国诸师说此二种即
随眠性。惛沈.掉举不能独立他力起故。亦
不离二或是不善或无记故。睡眠.恶作虽
亦独立。而不离二。睡眠通善.不善.无记。恶
作通善.不善性故。无惭.无愧虽是离二而
非独立。唯嫉与悭独立离二。异随眠相故
立为结 准婆沙文。睡眠亦是自在起。何故正理言非自在 解云婆沙馀师义。非
与正理同。说八。说十。既各不同。明知异
说 又解睡眠若与馀惑相应非自在起。正
理据此说。若与善.无覆心相应是自在起。
婆沙据此说。各据一义并不相违。
若
缠唯八至亦具两义故者。论主破。若缠唯八
此释可然。此即纵许 许有十缠此释非
理。以忿.覆二种亦具两义故。
由此若
许至及自部故者。十缠家答 嫉.悭过重。谓
能.所。
何故缠中至非馀缠耶者。此下
释后八句。此即问也。
二唯不善至故唯
立二者。八缠家答。故正理五十四云。若立八
缠应作是释。二唯不善。自在起故。谓唯此
二两义具足。馀六无一具两义者。无惭.无
愧虽唯不善非自在起。悔自在起非唯不
善。馀两皆无(解云馀随眠惛沈.掉举两义皆无。馀文可知) 问若言睡
眠非自在起。何故婆沙五十有一复次废立
中云。复次以嫉与悭。独立.离二。故立为结。
馀缠不尔。独立者谓自现行。离二者谓一
向不善。忿.覆二缠虽能独立亦复离二。而
似随眠为随眠相之所映夺其相不显故
不立结。由此义故外国诸师说此二种即
随眠性。惛沈.掉举不能独立他力起故。亦
不离二或是不善或无记故。睡眠.恶作虽
亦独立。而不离二。睡眠通善.不善.无记。恶
作通善.不善性故。无惭.无愧虽是离二而
非独立。唯嫉与悭独立离二。异随眠相故
立为结 准婆沙文。睡眠亦是自在起。何故正理言非自在 解云婆沙馀师义。非
与正理同。说八。说十。既各不同。明知异
说 又解睡眠若与馀惑相应非自在起。正
理据此说。若与善.无覆心相应是自在起。
婆沙据此说。各据一义并不相违。
若
缠唯八至亦具两义故者。论主破。若缠唯八
此释可然。此即纵许 许有十缠此释非
理。以忿.覆二种亦具两义故。
由此若
许至及自部故者。十缠家答 嫉.悭过重。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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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二种数现行故 又嫉为贱因。悭为贫因
又遍显戚.欢随烦恼故。随烦恼中总有
二类。一戚。二欢。嫉能显戚。悭显欢 又
恼乱出家.在家部故。故正理云。又此二能
恼二部故。谓在家众于财位中。由嫉.及悭
极为恼乱。若出家众于教行中。由嫉.及悭
极为恼乱 或恼乱天.阿素洛故。天中好
美味。阿素洛中好女色。天悭味嫉色。阿素
洛悭色嫉味。因此战诤。阿素洛此云非天。
故正理云。或能恼乱天.阿素洛众。谓因色.
味极梠扰恼 或恼人.天二胜趣故。故正
理云。或此能恼人.天二趣。如世尊告憍尸
迦言。由嫉.悭结人.天恼乱 或嫉恼乱他
部。悭恼乱自部。故正理云。或此二能恼自.
他众。谓由嫉故恼乱他朋。由内怀悭恼乱
自侣 由上七种过失尤重故。于十缠别
立二结。
佛于馀处至故唯说断三者。此即第二明五
下分结。
论曰何等为五者。问。
谓
有身见至瞋恚者。答。总三十一事为体。谓身
见三界见苦所断三。戒禁取三界各见苦道
为六。疑三界各四谛为十二。欲贪.瞋.恚各
欲界五部为十。
何缘此五名顺下分
者。此下释第二.第三句。此即问也。
此
五顺益至防逻人故者。答。此五顺益下分欲
界欲界三界最下。三界一分故名下分。由
后贪.瞋不能超欲。如守狱卒 设有能
超乃生有顶。由前身见.戒取.疑三。还令退
下置欲界狱。如防逻人。
有馀师说至
又遍显戚.欢随烦恼故。随烦恼中总有
二类。一戚。二欢。嫉能显戚。悭显欢 又
恼乱出家.在家部故。故正理云。又此二能
恼二部故。谓在家众于财位中。由嫉.及悭
极为恼乱。若出家众于教行中。由嫉.及悭
极为恼乱 或恼乱天.阿素洛故。天中好
美味。阿素洛中好女色。天悭味嫉色。阿素
洛悭色嫉味。因此战诤。阿素洛此云非天。
故正理云。或能恼乱天.阿素洛众。谓因色.
味极梠扰恼 或恼人.天二胜趣故。故正
理云。或此能恼人.天二趣。如世尊告憍尸
迦言。由嫉.悭结人.天恼乱 或嫉恼乱他
部。悭恼乱自部。故正理云。或此二能恼自.
他众。谓由嫉故恼乱他朋。由内怀悭恼乱
自侣 由上七种过失尤重故。于十缠别
立二结。
佛于馀处至故唯说断三者。此即第二明五
下分结。
论曰何等为五者。问。
谓
有身见至瞋恚者。答。总三十一事为体。谓身
见三界见苦所断三。戒禁取三界各见苦道
为六。疑三界各四谛为十二。欲贪.瞋.恚各
欲界五部为十。
何缘此五名顺下分
者。此下释第二.第三句。此即问也。
此
五顺益至防逻人故者。答。此五顺益下分欲
界欲界三界最下。三界一分故名下分。由
后贪.瞋不能超欲。如守狱卒 设有能
超乃生有顶。由前身见.戒取.疑三。还令退
下置欲界狱。如防逻人。
有馀师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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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下分名者。叙异说。前三能障超下有情
不成圣故。后二能令不超下界不生上
故。故五皆得顺下分名。
诸得预流至断
三结耶者。释第四句问。诸得预流五见及
疑六烦恼断。何缘经但说断身见.戒取.疑
三结耶。
理实应言至已说断六者。答。
诸得预流。理实应言断六烦恼。一摄门
故。二摄根故但说断三 言摄门者。谓所
断中类有三种。身边二见唯在苦一部。戒取
通苦.道二部。见取.邪见.疑通苦.集.灭.道
四部说断三种。摄彼三门皆悉周尽若断
身见摄彼一门。若断戒取摄彼通二门。若
断疑摄彼通四门 言摄根者。谓所断中
三随三转。说断三种摄彼三根。若断三根
本馀三未亦断。故说断三已说断六 问
集.灭见取如何随戒禁取转 解云言见取
随戒禁取者。据苦.道下说 又解因苦.
道下戒取先起。引彼集.灭见取起故。亦名
随转。
有作是释至故说断三者。释第二
颂叙异说。凡趣异方有三种障。一不欲
发趣见此方益馀方有损。二虽发趣迷
失正道。依邪道故。三由依邪道疑正道
故 趣解脱者亦有如斯相似三障。一由
身见怖畏解脱。灰身灭智不欲发趣。二虽
发趣由戒禁取。依执邪道迷失正路。三由
依邪道疑于正道深怀犹预 佛显预
流。永断如是趣解脱障故说断三。
佛于馀经至名顺上分结者。此即第三明
五上分结。一色贪。二无色贪。三掉举。四慢。
不成圣故。后二能令不超下界不生上
故。故五皆得顺下分名。
诸得预流至断
三结耶者。释第四句问。诸得预流五见及
疑六烦恼断。何缘经但说断身见.戒取.疑
三结耶。
理实应言至已说断六者。答。
诸得预流。理实应言断六烦恼。一摄门
故。二摄根故但说断三 言摄门者。谓所
断中类有三种。身边二见唯在苦一部。戒取
通苦.道二部。见取.邪见.疑通苦.集.灭.道
四部说断三种。摄彼三门皆悉周尽若断
身见摄彼一门。若断戒取摄彼通二门。若
断疑摄彼通四门 言摄根者。谓所断中
三随三转。说断三种摄彼三根。若断三根
本馀三未亦断。故说断三已说断六 问
集.灭见取如何随戒禁取转 解云言见取
随戒禁取者。据苦.道下说 又解因苦.
道下戒取先起。引彼集.灭见取起故。亦名
随转。
有作是释至故说断三者。释第二
颂叙异说。凡趣异方有三种障。一不欲
发趣见此方益馀方有损。二虽发趣迷
失正道。依邪道故。三由依邪道疑正道
故 趣解脱者亦有如斯相似三障。一由
身见怖畏解脱。灰身灭智不欲发趣。二虽
发趣由戒禁取。依执邪道迷失正路。三由
依邪道疑于正道深怀犹预 佛显预
流。永断如是趣解脱障故说断三。
佛于馀经至名顺上分结者。此即第三明
五上分结。一色贪。二无色贪。三掉举。四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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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明。若未断时。能令有情不超上界故
名顺上分结。此五总以圣者身中上界修断
八事为体。色贪无色贪.掉举.慢.无明。色.无
色界各有四故 问何故贪别立二。馀三合
立 解云爱是诸烦恼足多过别立。故婆沙
云。复次爱令界别地别部别。爱能增长一
切烦恼。爱.有爱处所说多过。故依界别立
为二结。掉举等三无如是事。故上二界合
立为一 问随烦恼中。何故唯说掉举为
结 解云障定强故。故正理云。掉举恼乱三
摩地故。于顺上分建立为结 又婆沙云。
问何故唯修所断立为顺上分结 答令趣
上生名顺上分。见所断结亦令堕下。故不
立为顺上分结。复次上人所行名顺上分。上
人是圣非诸异生。见所断结唯异生起。故不
立为顺上分结。于圣者中唯立不还者所
起诸结名顺上分 问因论生论。何故预
流及一来者。所起诸结非顺上分 答顺上
分者。谓趣上生预流.一来所起诸结亦令
生下。故不立为顺上分结(广如彼释)。
已辨结至谓一切痴者。此即第二明三缚。
以能系缚故立缚名。缚体不同有其三种。
何缘唯说此三为缚者。问。诸烦恼中何
缘唯说此三为缚。
由随三受至作此定
说者。答。由随三受势力所引说缚有三
于自乐受贪多随增。所缘.相应俱随增故。
于自苦受瞋多随增。所缘.相应俱随增故。
于自舍受痴多随增。所缘.相应俱随增故。
故言于苦受瞋。于舍受痴。应知亦尔。
名顺上分结。此五总以圣者身中上界修断
八事为体。色贪无色贪.掉举.慢.无明。色.无
色界各有四故 问何故贪别立二。馀三合
立 解云爱是诸烦恼足多过别立。故婆沙
云。复次爱令界别地别部别。爱能增长一
切烦恼。爱.有爱处所说多过。故依界别立
为二结。掉举等三无如是事。故上二界合
立为一 问随烦恼中。何故唯说掉举为
结 解云障定强故。故正理云。掉举恼乱三
摩地故。于顺上分建立为结 又婆沙云。
问何故唯修所断立为顺上分结 答令趣
上生名顺上分。见所断结亦令堕下。故不
立为顺上分结。复次上人所行名顺上分。上
人是圣非诸异生。见所断结唯异生起。故不
立为顺上分结。于圣者中唯立不还者所
起诸结名顺上分 问因论生论。何故预
流及一来者。所起诸结非顺上分 答顺上
分者。谓趣上生预流.一来所起诸结亦令
生下。故不立为顺上分结(广如彼释)。
已辨结至谓一切痴者。此即第二明三缚。
以能系缚故立缚名。缚体不同有其三种。
何缘唯说此三为缚者。问。诸烦恼中何
缘唯说此三为缚。
由随三受至作此定
说者。答。由随三受势力所引说缚有三
于自乐受贪多随增。所缘.相应俱随增故。
于自苦受瞋多随增。所缘.相应俱随增故。
于自舍受痴多随增。所缘.相应俱随增故。
故言于苦受瞋。于舍受痴。应知亦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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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于自舍亦有贪.瞋。所缘.相应二俱随增。
非如痴故。于此文中亦应影显。虽于自
乐亦说有痴。所缘.相应二俱随增。非如贪
故。虽于自苦亦说有痴。所缘.相应二俱
随增。非如瞋故 又亦应显。虽于自苦亦
说有贪。所缘.相应随增。非如瞋故。虽
于自乐亦说有瞋。所缘随增。非如贪
故。约自相续身中乐等三受。从多分说为
缚所缘作此定说。贪缘乐增。瞋缘苦增。
痴缘舍增。若约他相续身中乐等三受为
缚所缘。此即不定。三受皆能为所缘境生
三缚故。如缘怨乐瞋亦随增。如缘怨苦
贪亦随增。缘非怨亲苦.乐 痴亦随增随其所
应。故正理五十四云。有馀师说。由随三受
势力所引说缚有三。谓贪多分于自乐受。
所缘.相应二种随增。少分亦于不苦不乐。
于自.他苦。取他乐.舍。唯有一种所缘随增。
瞋亦多分于自苦受。所缘.相应二种随增。少
分亦于不苦不乐。于自.他乐。及他苦.舍。唯
有一种所缘随增。痴亦多分于自舍受。所
缘.相应二种随增。少分亦于乐受.苦受。于
他一切受唯所缘随增。是故世尊依多分理。
说随三受建立三缚。
己分别缚至如前己说者。此即第三明随眠。
指同前说。
随眠既己说至烦恼垢摄者者。此即第四明
随烦恼。略释颂者 蕴。简无为 行。简色
等四蕴 心所。简行蕴中不相应行 染。
简心所中善.无记 此馀.简染中本惑。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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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本惑馀 随烦恼。标名。将释随惑先解
本惑。此诸根本烦恼亦名随烦恼。以皆随
心为恼乱事故。复有此本惑馀。异诸本烦
恼染污心所蕴所摄。随烦恼起故亦名随
烦恼。不名烦恼非根本故。广列彼随烦
恼相。如法蕴足论第九卷杂事品中说 复
次当略论十缠摄者。六烦恼垢摄者。
且应先辨至悔从疑覆诤者。此即第五明
缠。初一颂明缠。后一颂半明本惑等流果。
论曰至说名为覆者。释初颂。将释诸
缠先解本惑。根本烦恼亦名为缠。经说欲
贪缠为缘故 然品类足。说缠有八不说
忿.覆 毗婆沙宗说缠有十 缠缚有情
置生死狱故名为缠 此中睡眠唯取染污。
若泛明睡眠总有四种。谓善.不善.有覆.无
覆。善唯生得不通加行。故正理云。然于加
行闻.思善心眠不现行。性相违故。此于加
行修所成心亦不现行彼能治故。唯有一
类生得善心眠可现行。性羸劣故 不善.有
覆皆容现行 无覆无记异说不同。故正
理五十四云。无覆无记唯异熟生。起工巧等
眠便坏故。有馀师说于眠位中亦有威仪.
工巧心起。然非初位彼可即行。于后梦中
方可行故。又婆沙三十七云。无覆无记者谓
威仪路.工巧处.异熟生非通果。威仪路者。
如睡梦中自谓行等。工巧处者。如睡梦中
自谓画等。异熟生者。如睡梦中除前所说
馀无记转。有馀师说唯异熟生。是睡眠中无
覆无记。以心惛昧。不发身.语故无威仪及
本惑。此诸根本烦恼亦名随烦恼。以皆随
心为恼乱事故。复有此本惑馀。异诸本烦
恼染污心所蕴所摄。随烦恼起故亦名随
烦恼。不名烦恼非根本故。广列彼随烦
恼相。如法蕴足论第九卷杂事品中说 复
次当略论十缠摄者。六烦恼垢摄者。
且应先辨至悔从疑覆诤者。此即第五明
缠。初一颂明缠。后一颂半明本惑等流果。
论曰至说名为覆者。释初颂。将释诸
缠先解本惑。根本烦恼亦名为缠。经说欲
贪缠为缘故 然品类足。说缠有八不说
忿.覆 毗婆沙宗说缠有十 缠缚有情
置生死狱故名为缠 此中睡眠唯取染污。
若泛明睡眠总有四种。谓善.不善.有覆.无
覆。善唯生得不通加行。故正理云。然于加
行闻.思善心眠不现行。性相违故。此于加
行修所成心亦不现行彼能治故。唯有一
类生得善心眠可现行。性羸劣故 不善.有
覆皆容现行 无覆无记异说不同。故正
理五十四云。无覆无记唯异熟生。起工巧等
眠便坏故。有馀师说于眠位中亦有威仪.
工巧心起。然非初位彼可即行。于后梦中
方可行故。又婆沙三十七云。无覆无记者谓
威仪路.工巧处.异熟生非通果。威仪路者。
如睡梦中自谓行等。工巧处者。如睡梦中
自谓画等。异熟生者。如睡梦中除前所说
馀无记转。有馀师说唯异熟生。是睡眠中无
覆无记。以心惛昧。不发身.语故无威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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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巧性(婆沙。正理。并无评家)略释睡眠。馀九如文 问
馀随烦恼何故非缠 解云随其所应过重
别立过轻不立。大烦恼中惛沈障慧胜。掉
举障定胜故别立缠。不信.懈怠.放逸三种
障定.慧非胜故不立缠。故入阿毗达摩论
云。不信等三不立随眠.及缠.垢者。过失轻
故。易除遣故(已上论文) 无明是本烦恼故不立
缠。无惭.无愧唯是不善过重故立缠。小烦
恼中嫉.悭.忿.覆过重立缠。馀六过轻故立
别垢。馀地法外睡眠障慧胜。恶作障定胜故
别立缠。寻.伺非障故。寻立菩提分法。此即
顺慧。寻.伺立静虑支。此即顺定。故不立
缠。贪.瞋.慢.疑并是本惑。亦不立缠。
于此所说至如其次第者。释后一颂半 言
等流者。是彼本惑近等流果。若有知人覆是
贪等流。贪著名利而覆藏故。若无知人覆
是无明等流。愚痴不解而覆藏故。如其次第
又解有知是初师。无知是第二师。有知
无知是第三师。故言如其次第 前解为
胜。馀文可知 故正理云无惭.悭.掉举是贪
等流。要贪为近因方得生故。无愧眠惛沈
是无明等流。此与无明相极相邻近故。嫉.
忿是瞋等流。由此相同瞋故。悔是疑等流。
因犹豫生故。覆有说是贪等流。有说是无明
等流。有说是俱等流。诸有知者因爱生故。
诸无知者因痴生故。
馀烦恼垢至谄从诸见生者。此即大文第二
明烦恼六垢。初两句正明六垢。后四句明
是本惑近等流果。
论曰至名烦恼垢者。
馀随烦恼何故非缠 解云随其所应过重
别立过轻不立。大烦恼中惛沈障慧胜。掉
举障定胜故别立缠。不信.懈怠.放逸三种
障定.慧非胜故不立缠。故入阿毗达摩论
云。不信等三不立随眠.及缠.垢者。过失轻
故。易除遣故(已上论文) 无明是本烦恼故不立
缠。无惭.无愧唯是不善过重故立缠。小烦
恼中嫉.悭.忿.覆过重立缠。馀六过轻故立
别垢。馀地法外睡眠障慧胜。恶作障定胜故
别立缠。寻.伺非障故。寻立菩提分法。此即
顺慧。寻.伺立静虑支。此即顺定。故不立
缠。贪.瞋.慢.疑并是本惑。亦不立缠。
于此所说至如其次第者。释后一颂半 言
等流者。是彼本惑近等流果。若有知人覆是
贪等流。贪著名利而覆藏故。若无知人覆
是无明等流。愚痴不解而覆藏故。如其次第
又解有知是初师。无知是第二师。有知
无知是第三师。故言如其次第 前解为
胜。馀文可知 故正理云无惭.悭.掉举是贪
等流。要贪为近因方得生故。无愧眠惛沈
是无明等流。此与无明相极相邻近故。嫉.
忿是瞋等流。由此相同瞋故。悔是疑等流。
因犹豫生故。覆有说是贪等流。有说是无明
等流。有说是俱等流。诸有知者因爱生故。
诸无知者因痴生故。
馀烦恼垢至谄从诸见生者。此即大文第二
明烦恼六垢。初两句正明六垢。后四句明
是本惑近等流果。
论曰至名烦恼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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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初两句 谄。谓能令心曲为性。由此
不能如实自显。为谄彼人或矫诽拨彼
人怨家令彼欢喜。为谄他人或设方便种
种现相令解不明故名为谄 馀文可知。
于此六种至随烦恼名者。释后四句
言等流者。是彼本惑近等流果 谄。是诸五
见等流 如有问言。何法是曲。作是答言
谓诸恶见。恶见名曲。与谄相似。故谄定是
诸见等流。故入阿毗达摩论第一云。诳.憍二
种是贪等流贪种类故。害.恨二种是瞋等流
瞋种类故。恼垢即是见取等流。执己见胜
者恼乱自他故。谄垢即是诸见等流。诸见
增者多谄曲故。如说谄曲谓诸恶见。
此垢及缠至名自在起者。此下大文第二诸
门分别。就中。一三断分别。二三性分别。三
三界分别。四六识相应。五五受相应 此即
三断分别。且十缠中无惭.无愧.睡眠.惛沈.
掉举五种通见.修断。由此通与见.修所断
二部烦恼相应起故。故通二断。于见断中
随与见此谛所断相应。即说名为见此谛所
断。见断通四部所以别释。修断唯一故不
别明。馀嫉.悭.悔.忿.覆.并六垢。自在起故唯
修所断。唯与修断他力无明。共相应故名自
在起。故唯修断。故正理云。与自在起缠垢
相应。所有无明唯修断故。
此随烦恼至无记性摄者。此即三性分别。欲
界所系眠.惛.掉三。若与贪等相应是不善。
若与身.边二见相应无记。所馀一切七缠。
六垢。皆唯不善。上二界中随应所有惛沈.掉
不能如实自显。为谄彼人或矫诽拨彼
人怨家令彼欢喜。为谄他人或设方便种
种现相令解不明故名为谄 馀文可知。
于此六种至随烦恼名者。释后四句
言等流者。是彼本惑近等流果 谄。是诸五
见等流 如有问言。何法是曲。作是答言
谓诸恶见。恶见名曲。与谄相似。故谄定是
诸见等流。故入阿毗达摩论第一云。诳.憍二
种是贪等流贪种类故。害.恨二种是瞋等流
瞋种类故。恼垢即是见取等流。执己见胜
者恼乱自他故。谄垢即是诸见等流。诸见
增者多谄曲故。如说谄曲谓诸恶见。
此垢及缠至名自在起者。此下大文第二诸
门分别。就中。一三断分别。二三性分别。三
三界分别。四六识相应。五五受相应 此即
三断分别。且十缠中无惭.无愧.睡眠.惛沈.
掉举五种通见.修断。由此通与见.修所断
二部烦恼相应起故。故通二断。于见断中
随与见此谛所断相应。即说名为见此谛所
断。见断通四部所以别释。修断唯一故不
别明。馀嫉.悭.悔.忿.覆.并六垢。自在起故唯
修所断。唯与修断他力无明。共相应故名自
在起。故唯修断。故正理云。与自在起缠垢
相应。所有无明唯修断故。
此随烦恼至无记性摄者。此即三性分别。欲
界所系眠.惛.掉三。若与贪等相应是不善。
若与身.边二见相应无记。所馀一切七缠。
六垢。皆唯不善。上二界中随应所有惛沈.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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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及谄.诳.憍。一切唯是无记性摄。
此随烦恼至唯欲界系者此即第三三界分
别 匿己情事名谄 现相诳惑名诳 又
正理解谄.诳云。传闻此唯异生所起。非诸
圣者亦可现行 馀文可知。
已辨随眠至皆容起故者。此即第四六识相
应 略说应知。一切三界见谛所断.及修所
断。一切慢.眠随烦恼中。自在起者。即是嫉.
悭.忿.覆.悔缠。及与六垢。如是一切皆依意
识 依五识身无容起故 所馀一切通
依六识。谓修所断贪.瞋.无明。及彼相应诸
随烦恼。即无惭.愧.惛.掉四缠.及馀大烦恼
地法所摄随烦恼。即是放逸.懈怠.不信。依
六识身皆容起故。
如先所辨至遍自识诸受者。此下第五五受
相应。就中。一明本惑相应。二明随惑相应
此即第一明本惑相应 就问起中。一总
问。二别问及颂答。可知。
论曰至唯意
地故者。欲惑中贪。喜.乐相应欢行转故。非
忧.苦相应非戚行故。遍六识故喜.乐相
应。若在五识乐根相应。若在意识。喜根相
应 瞋忧.苦相应戚行转故。非喜.乐相应
非欢行故。遍六识故忧.苦相应 若在五
识苦根相应。若在意识忧根相应 无明
遍与前喜.乐.忧.苦四受相应。欢行转故喜.
乐相应。戚行转故忧.苦相应。遍六识故四
受相应。若在五识苦.乐根相应。若在意识
喜.忧相应 邪见通与忧.喜相应。欢行转
故喜根相应。戚行转故忧根相应。唯意地故
此随烦恼至唯欲界系者此即第三三界分
别 匿己情事名谄 现相诳惑名诳 又
正理解谄.诳云。传闻此唯异生所起。非诸
圣者亦可现行 馀文可知。
已辨随眠至皆容起故者。此即第四六识相
应 略说应知。一切三界见谛所断.及修所
断。一切慢.眠随烦恼中。自在起者。即是嫉.
悭.忿.覆.悔缠。及与六垢。如是一切皆依意
识 依五识身无容起故 所馀一切通
依六识。谓修所断贪.瞋.无明。及彼相应诸
随烦恼。即无惭.愧.惛.掉四缠.及馀大烦恼
地法所摄随烦恼。即是放逸.懈怠.不信。依
六识身皆容起故。
如先所辨至遍自识诸受者。此下第五五受
相应。就中。一明本惑相应。二明随惑相应
此即第一明本惑相应 就问起中。一总
问。二别问及颂答。可知。
论曰至唯意
地故者。欲惑中贪。喜.乐相应欢行转故。非
忧.苦相应非戚行故。遍六识故喜.乐相
应。若在五识乐根相应。若在意识。喜根相
应 瞋忧.苦相应戚行转故。非喜.乐相应
非欢行故。遍六识故忧.苦相应 若在五
识苦根相应。若在意识忧根相应 无明
遍与前喜.乐.忧.苦四受相应。欢行转故喜.
乐相应。戚行转故忧.苦相应。遍六识故四
受相应。若在五识苦.乐根相应。若在意识
喜.忧相应 邪见通与忧.喜相应。欢行转
故喜根相应。戚行转故忧根相应。唯意地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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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喜相应。非五识故非苦.乐相应。
何
缘邪见欢戚行转者。问。
如次先造罪福
业故者。答。先造罪业后起邪见即欢行转。
虽造罪业无苦果故。先造福业后起邪
见即戚行转。徒设劬劳福无果故。
疑
忧相应至必住舍受者。疑忧相应戚行转故。
非喜相应非欢行故。唯意地故忧根相应。
非五识故非苦相应。求决定知心愁戚故
所以非欢行转 馀四见。慢。与喜相应欢
行转故。非忧相应非戚行故。唯意地故喜根相应。非五识故非乐相应 已约别相
说诸烦恼与受相应。就通相说受相应者。
一切烦恼皆舍受相应。以诸随眠相续断位势
力衰歇必住舍受。以舍处中不违欢.戚。故
遍相应。
欲界既尔上界云何者。此下释
后两句。此即问也。
皆随所应至故不别
说者。答。欲有忧.苦所以诸惑有戚行转。上
无忧.苦。又定所润。所以诸惑无戚行转。随
何地识所有烦恼。各遍自识诸受相应 若初
定中具有四识。彼一一识所起烦恼。各遍自
识诸受相应。若在三识乐.舍相应。若在意
地喜.舍相应 二定已上唯有意识。二定意
识所起烦恼。遍与意识喜.舍相应 三定意
识所起烦恼。遍与意识乐.舍相应 四定已
上意识所起烦恼。遍与意识舍受相应 上
诸地中识.受多少。如前已辨故不别说
又显宗二十七云。何缘二疑俱不决定。而上
得与喜.乐相应非欲界疑喜受俱起。以诸
烦恼在离欲地。虽不决定亦不忧戚。虽
何
缘邪见欢戚行转者。问。
如次先造罪福
业故者。答。先造罪业后起邪见即欢行转。
虽造罪业无苦果故。先造福业后起邪
见即戚行转。徒设劬劳福无果故。
疑
忧相应至必住舍受者。疑忧相应戚行转故。
非喜相应非欢行故。唯意地故忧根相应。
非五识故非苦相应。求决定知心愁戚故
所以非欢行转 馀四见。慢。与喜相应欢
行转故。非忧相应非戚行故。唯意地故喜根相应。非五识故非乐相应 已约别相
说诸烦恼与受相应。就通相说受相应者。
一切烦恼皆舍受相应。以诸随眠相续断位势
力衰歇必住舍受。以舍处中不违欢.戚。故
遍相应。
欲界既尔上界云何者。此下释
后两句。此即问也。
皆随所应至故不别
说者。答。欲有忧.苦所以诸惑有戚行转。上
无忧.苦。又定所润。所以诸惑无戚行转。随
何地识所有烦恼。各遍自识诸受相应 若初
定中具有四识。彼一一识所起烦恼。各遍自
识诸受相应。若在三识乐.舍相应。若在意
地喜.舍相应 二定已上唯有意识。二定意
识所起烦恼。遍与意识喜.舍相应 三定意
识所起烦恼。遍与意识乐.舍相应 四定已
上意识所起烦恼。遍与意识舍受相应 上
诸地中识.受多少。如前已辨故不别说
又显宗二十七云。何缘二疑俱不决定。而上
得与喜.乐相应非欲界疑喜受俱起。以诸
烦恼在离欲地。虽不决定亦不忧戚。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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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网无废情怡。如在人间求得所爱
虽多劳倦而生乐相有。说色界虽复怀
疑。而于疑中生善品想。故彼得与喜.乐
相应。
已辨烦恼至馀四遍相应者。此即第二明随
惑相应。
论曰至唯意地故者。释初三
句。随烦恼中嫉.悔.忿.恼.害.恨六种。一切
皆与忧根相应。戚行转故。非喜相应非
欢行故。唯意地故忧根相应。非五识故非
苦相应 又正理云。有馀师说恼喜相应。见
取等流应欢行故。
悭喜相应至极相似
故者。释第四句。悭喜相应欢行转故。非忧
相应非戚行故。唯意地故喜根相应。非五
识故非乐相应。
谄诳眠覆至忧戚心行
者。释第五.第六句。谄.诳.眠.覆。忧.喜相应
欢戚行故。若欢行转喜根相应。若戚行转忧
根相应。唯意地故忧.喜相应。非五识故非
苦.乐相应。又正理云。有馀师言。既说诳是
贪等流故但应欢行。不应说与忧根相
应。是欢等流不应戚故。又正诳时不应戚
故。或应说诳是痴等流。正理释云。理应释
言因果相别。如无惭.掉虽贪等流。而与忧.
苦有相应义。故知所说与受相应不唯同
因。但据相别许有忧戚。而行诳者情有所
忧而行诳故。
憍喜.乐相应至与喜相应
者。释第七句中上三字。憍喜.乐相应欢行转
故。非忧相应非戚行故。唯意地故喜.乐相
应乐谓三定。非五识故非彼乐相应。
此上所说至遍相应故者。释第七句中下两
虽多劳倦而生乐相有。说色界虽复怀
疑。而于疑中生善品想。故彼得与喜.乐
相应。
已辨烦恼至馀四遍相应者。此即第二明随
惑相应。
论曰至唯意地故者。释初三
句。随烦恼中嫉.悔.忿.恼.害.恨六种。一切
皆与忧根相应。戚行转故。非喜相应非
欢行故。唯意地故忧根相应。非五识故非
苦相应 又正理云。有馀师说恼喜相应。见
取等流应欢行故。
悭喜相应至极相似
故者。释第四句。悭喜相应欢行转故。非忧
相应非戚行故。唯意地故喜根相应。非五
识故非乐相应。
谄诳眠覆至忧戚心行
者。释第五.第六句。谄.诳.眠.覆。忧.喜相应
欢戚行故。若欢行转喜根相应。若戚行转忧
根相应。唯意地故忧.喜相应。非五识故非
苦.乐相应。又正理云。有馀师言。既说诳是
贪等流故但应欢行。不应说与忧根相
应。是欢等流不应戚故。又正诳时不应戚
故。或应说诳是痴等流。正理释云。理应释
言因果相别。如无惭.掉虽贪等流。而与忧.
苦有相应义。故知所说与受相应不唯同
因。但据相别许有忧戚。而行诳者情有所
忧而行诳故。
憍喜.乐相应至与喜相应
者。释第七句中上三字。憍喜.乐相应欢行转
故。非忧相应非戚行故。唯意地故喜.乐相
应乐谓三定。非五识故非彼乐相应。
此上所说至遍相应故者。释第七句中下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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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此上所说十二种中。憍通行在四定已上
唯舍地故。惛沈.掉举理亦通在唯舍地中。
次后别明故今不说。馀文可知。
馀无
惭无愧至地法摄故者。释后一句。问六识相
应中即便明馀大烦恼。何故此中不便明耶
解云前文既说六识相应已。显与彼诸
受相应。故今不说。
所说烦恼至障蕴故唯五者。此即大文第三
明五盖 盖五。标名举数 唯在欲。界分
别 次两句明盖合 后一句废立。
论
曰至五疑盖者。释盖五。入阿毗达磨论云。
欲界五部贪名初盖。五部瞋名第二盖。欲
界惛沈.及不善睡眠名第三盖。欲界掉举.
及不善恶作名第四盖。欲界四部疑名第五
盖。
此中所说至通三界耶者。此释唯
在欲。此即问也。
应知此三至非色无色
者。答。经言不善故唯在欲。又正理云。
为显惛沈.掉举二种。唯欲界者有立为
盖故。与眠.悔和合而立。眠.悔唯是欲界
系故。为显眠.悔唯染污者有得盖名。故
与惛沈.掉举二种和合而立。惛.掉唯是染
污性故。疑准前四在欲可知。
何故惛.
眠至合立一耶者。此下释第二第三句。此
即问也。
食治用同至食.非食同者。答。
可知。
何等名为惛眠盖食者。问。
谓五种法至心昧劣性者。答。食谓能益。此
五能益惛.眠故是彼食 又解此五皆是小
惑中摄 𧄼瞢者。眠之先兆 不乐者。情不
欢也 频申者。由劳事业。疲倦所生能
起频申。因从果号 食不平等者。由所
唯舍地故。惛沈.掉举理亦通在唯舍地中。
次后别明故今不说。馀文可知。
馀无
惭无愧至地法摄故者。释后一句。问六识相
应中即便明馀大烦恼。何故此中不便明耶
解云前文既说六识相应已。显与彼诸
受相应。故今不说。
所说烦恼至障蕴故唯五者。此即大文第三
明五盖 盖五。标名举数 唯在欲。界分
别 次两句明盖合 后一句废立。
论
曰至五疑盖者。释盖五。入阿毗达磨论云。
欲界五部贪名初盖。五部瞋名第二盖。欲
界惛沈.及不善睡眠名第三盖。欲界掉举.
及不善恶作名第四盖。欲界四部疑名第五
盖。
此中所说至通三界耶者。此释唯
在欲。此即问也。
应知此三至非色无色
者。答。经言不善故唯在欲。又正理云。
为显惛沈.掉举二种。唯欲界者有立为
盖故。与眠.悔和合而立。眠.悔唯是欲界
系故。为显眠.悔唯染污者有得盖名。故
与惛沈.掉举二种和合而立。惛.掉唯是染
污性故。疑准前四在欲可知。
何故惛.
眠至合立一耶者。此下释第二第三句。此
即问也。
食治用同至食.非食同者。答。
可知。
何等名为惛眠盖食者。问。
谓五种法至心昧劣性者。答。食谓能益。此
五能益惛.眠故是彼食 又解此五皆是小
惑中摄 𧄼瞢者。眠之先兆 不乐者。情不
欢也 频申者。由劳事业。疲倦所生能
起频申。因从果号 食不平等者。由所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323b 页 T41-0323.png
饮食过于恒度。或香.味.触随有偏增。能令
食者身心沈昧。此从食不平等生果。从因
为名 心昧劣性者。谓由彼力令心王取
境不明为昧。能取力微为劣。从用为名。
何等名为此盖非食者。问。
谓光明相
者。答。起光明想心即发悟。惛.眠不生非益
彼故名为非食。
如是二种至心性沈昧
者。此释惛.眠用同。
掉悔虽二食非食同
者。明掉.悔二种食同。非食同。
何等名
为掉悔盖食者。问。
谓四种法至承奉等
事者。答。或时寻思诸亲里事。或时寻思诸
国土事。或复寻思我不死当来作如是事
业。或时随念念往昔过去所更等事。缘亲
里等由散乱故而增掉举。有不称情而
生忧悔。
何等名为此盖非食者。问。
谓奢摩他者。答。奢摩他。此云定。由此定
故掉举.及悔而不得生 问何故前言惛.
眠非食谓光明想。不言毗钵舍耶。掉.悔非
食言奢摩他。不言黑闇 解云非食有多
种各随举一。或影略互显。
如是二种
至心不寂静者。释事用同。由此说食至二合
为一者。总结。又正理云。何缘欲贪.瞋.恚.疑
盖。各于一体别立盖名。而彼惛.眠。掉.悔。
二盖各于二体合立盖名。欲贪.瞋恚.疑食.
治各别。是故一一别立盖名。由惛与眠。及
掉与悔。所食.能治事用皆同。故体虽殊俱
合立一。欲贪盖食谓可爱相。此盖对治谓不
净相。瞋恚盖食谓可憎相。此盖对治谓慈善
根。疑盖食谓三世。如契经说于过去世生
食者身心沈昧。此从食不平等生果。从因
为名 心昧劣性者。谓由彼力令心王取
境不明为昧。能取力微为劣。从用为名。
何等名为此盖非食者。问。
谓光明相
者。答。起光明想心即发悟。惛.眠不生非益
彼故名为非食。
如是二种至心性沈昧
者。此释惛.眠用同。
掉悔虽二食非食同
者。明掉.悔二种食同。非食同。
何等名
为掉悔盖食者。问。
谓四种法至承奉等
事者。答。或时寻思诸亲里事。或时寻思诸
国土事。或复寻思我不死当来作如是事
业。或时随念念往昔过去所更等事。缘亲
里等由散乱故而增掉举。有不称情而
生忧悔。
何等名为此盖非食者。问。
谓奢摩他者。答。奢摩他。此云定。由此定
故掉举.及悔而不得生 问何故前言惛.
眠非食谓光明想。不言毗钵舍耶。掉.悔非
食言奢摩他。不言黑闇 解云非食有多
种各随举一。或影略互显。
如是二种
至心不寂静者。释事用同。由此说食至二合
为一者。总结。又正理云。何缘欲贪.瞋.恚.疑
盖。各于一体别立盖名。而彼惛.眠。掉.悔。
二盖各于二体合立盖名。欲贪.瞋恚.疑食.
治各别。是故一一别立盖名。由惛与眠。及
掉与悔。所食.能治事用皆同。故体虽殊俱
合立一。欲贪盖食谓可爱相。此盖对治谓不
净相。瞋恚盖食谓可憎相。此盖对治谓慈善
根。疑盖食谓三世。如契经说于过去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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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疑乃至广说。此盖对治谓若有能如
实观察缘性缘起 正理论释惛眠。掉悔。
食.非食用与此论同 又云。或贪.瞋.疑是
满烦恼。一一能荷一覆盖用。惛眠.掉悔非
满烦恼。二合方荷一覆盖用。
诸烦恼
等至唯说此五者。释下一句。此即问也
等。谓等取随烦恼。
唯此于五蕴至建立
为盖者。答。烦恼等虽有盖义。唯此于五蕴
能为胜障故。谓贪恚盖是破戒惑。能障戒
蕴。惛沈.睡眠性闇昧故。能障慧蕴。掉举.
恶作心散乱故。能障定蕴。定慧无故于四
谛疑。由疑未断被系缚故。能令乃至解
脱.解脱知见二蕴皆不得起。故唯此五建立
为盖 问若为障胜立为盖者。无明何故不
立盖耶 解云等荷担者立诸盖中无明于
中所荷偏重。是故不立。若立无明为一
盖者。一切烦恼所荷障。皆合比无明犹不
能及。故不立在诸盖聚中 问若非最胜
亦立盖者。馀惑.随惑何故不立 解云夫盖
义者令心趣下。慢性高举故不立盖。盖性
迟钝。见性捷利。不顺盖义亦不立盖随烦
恼中惛.眠障慧胜。掉.悔障定胜。故别立盖。
馀随烦恼障定障慧。非强胜故皆不立盖。
若作如是至怖畏掉悔者。论主破前说
一切有部师解。若作如是解释经意。掉.悔
理应在惛.眠前说 以必依定方有慧生
故。此显所障先定后慧 定障亦应先慧
障故。此显能障前后次第 依如是理。经
部师言。此五盖中惛.眠障定。由此惛.眠性
实观察缘性缘起 正理论释惛眠。掉悔。
食.非食用与此论同 又云。或贪.瞋.疑是
满烦恼。一一能荷一覆盖用。惛眠.掉悔非
满烦恼。二合方荷一覆盖用。
诸烦恼
等至唯说此五者。释下一句。此即问也
等。谓等取随烦恼。
唯此于五蕴至建立
为盖者。答。烦恼等虽有盖义。唯此于五蕴
能为胜障故。谓贪恚盖是破戒惑。能障戒
蕴。惛沈.睡眠性闇昧故。能障慧蕴。掉举.
恶作心散乱故。能障定蕴。定慧无故于四
谛疑。由疑未断被系缚故。能令乃至解
脱.解脱知见二蕴皆不得起。故唯此五建立
为盖 问若为障胜立为盖者。无明何故不
立盖耶 解云等荷担者立诸盖中无明于
中所荷偏重。是故不立。若立无明为一
盖者。一切烦恼所荷障。皆合比无明犹不
能及。故不立在诸盖聚中 问若非最胜
亦立盖者。馀惑.随惑何故不立 解云夫盖
义者令心趣下。慢性高举故不立盖。盖性
迟钝。见性捷利。不顺盖义亦不立盖随烦
恼中惛.眠障慧胜。掉.悔障定胜。故别立盖。
馀随烦恼障定障慧。非强胜故皆不立盖。
若作如是至怖畏掉悔者。论主破前说
一切有部师解。若作如是解释经意。掉.悔
理应在惛.眠前说 以必依定方有慧生
故。此显所障先定后慧 定障亦应先慧
障故。此显能障前后次第 依如是理。经
部师言。此五盖中惛.眠障定。由此惛.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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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下故。定不得生。掉.悔障慧。由此掉.悔
数散动故慧不得生 由此经言修等持
者怖畏惛.眠。故知障定。修择法者怖畏掉.
悔。故知。障慧。
有馀别说唯立五因者。
叙经部释。
彼说云何者。问。
谓在
行位至唯有此五者。经部答 谓在行位。即
乞食等时。先于色等种种境中。取可爱.憎
二种相故 后在住位。即住静室等时。由
先爱.憎二相为因。于可爱境便起欲贪。于
可憎境便起瞋恚。此二能障将入定心即
定前心也 由此后时正入定位。即在定心
也。于止.及观不能正习故。由此便起惛.
眠障定。掉.悔障慧令不得起。设入定已。
由此于后出定位中。即散心位也。思择法
时疑复为障为證.不證。
今应思择至断由何因者。此下当品之中。大
文第二明惑灭。就中。一明断惑四因。二明
四种对治。三明断烦恼处。四明远性四种。
五明断惑得灭。六明九种遍知 此下第一
明断惑四因问。今应思择。欲界苦.集。他界
遍行。及与三界见灭.道断有漏缘惑。于彼断
位不知彼所缘。谓缘欲界苦.集二谛法智
忍生断二谛惑。于彼他界遍行断位。不知
彼他界遍行所缘。以彼唯缘欲苦.集故。谓
缘灭.道法智忍生。断二谛惑。于彼灭.道有
漏缘惑断位。不知彼有漏缘惑所缘。以彼
唯缘无漏境故 知彼所缘时而彼不断。谓
缘上界苦.集二谛。类智忍生。知彼他界遍
行所缘时。而彼他界遍行不断。谓缘苦.集
数散动故慧不得生 由此经言修等持
者怖畏惛.眠。故知障定。修择法者怖畏掉.
悔。故知。障慧。
有馀别说唯立五因者。
叙经部释。
彼说云何者。问。
谓在
行位至唯有此五者。经部答 谓在行位。即
乞食等时。先于色等种种境中。取可爱.憎
二种相故 后在住位。即住静室等时。由
先爱.憎二相为因。于可爱境便起欲贪。于
可憎境便起瞋恚。此二能障将入定心即
定前心也 由此后时正入定位。即在定心
也。于止.及观不能正习故。由此便起惛.
眠障定。掉.悔障慧令不得起。设入定已。
由此于后出定位中。即散心位也。思择法
时疑复为障为證.不證。
今应思择至断由何因者。此下当品之中。大
文第二明惑灭。就中。一明断惑四因。二明
四种对治。三明断烦恼处。四明远性四种。
五明断惑得灭。六明九种遍知 此下第一
明断惑四因问。今应思择。欲界苦.集。他界
遍行。及与三界见灭.道断有漏缘惑。于彼断
位不知彼所缘。谓缘欲界苦.集二谛法智
忍生断二谛惑。于彼他界遍行断位。不知
彼他界遍行所缘。以彼唯缘欲苦.集故。谓
缘灭.道法智忍生。断二谛惑。于彼灭.道有
漏缘惑断位。不知彼有漏缘惑所缘。以彼
唯缘无漏境故 知彼所缘时而彼不断。谓
缘上界苦.集二谛。类智忍生。知彼他界遍
行所缘时。而彼他界遍行不断。谓缘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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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智忍生。知彼灭.道有漏缘惑所缘时。而
彼灭.道有漏缘惑不断。如是诸惑断由何
因 又解知彼所缘时。而彼不断者。如苦
类智忍知彼他界遍行所缘时。而彼他界遍
行不断。欲苦遍行已断名不断。欲集遍行未
断名不断。如集类智忍知彼他界遍行所
缘时。而彼欲界他界遍行已断名不断。如
缘苦.集法智忍生。知彼地灭.道有漏缘惑
所缘时。而彼灭.道有漏缘惑不断。未断
名不断。以有漏缘惑所缘之境苦.集摄
故。
又解苦类智忍。知彼欲界见集所断他界遍
行所缘时。而别彼集下他界遍行不断。此解
意说。未断名不断。馀解如前。
非要遍
知所缘故断者。答。
若尔断惑总由几因
者。问。由四种因者。答。
何等为四者。问。
颂曰至对治起故断者。上三句明见道。下一
句明修道。
论曰至断无漏缘者。且断
见断惑由前三因。一由遍知所缘故断。谓
见苦.集断自界缘惑。及见灭.道断无漏缘惑。
迷悟相违断理应尔。亦应说上二界中。他界
地缘诸遍行惑。亦由遍知所缘故断。缘苦.
集谛类智忍生。俱能顿观二界境故。而此
文言见苦.集断自界缘者。且据一相通三
界说。
二由断彼至彼随断故者。二由
断彼能缘故断。谓见苦.集断他界缘惑是
所缘。以自界缘惑能缘于彼他界缘惑。能缘
若断彼所缘惑亦随断故。虽缘各异然能为
因。故自界缘望彼有力。他界缘惑藉斯力
彼灭.道有漏缘惑不断。如是诸惑断由何
因 又解知彼所缘时。而彼不断者。如苦
类智忍知彼他界遍行所缘时。而彼他界遍
行不断。欲苦遍行已断名不断。欲集遍行未
断名不断。如集类智忍知彼他界遍行所
缘时。而彼欲界他界遍行已断名不断。如
缘苦.集法智忍生。知彼地灭.道有漏缘惑
所缘时。而彼灭.道有漏缘惑不断。未断
名不断。以有漏缘惑所缘之境苦.集摄
故。
又解苦类智忍。知彼欲界见集所断他界遍
行所缘时。而别彼集下他界遍行不断。此解
意说。未断名不断。馀解如前。
非要遍
知所缘故断者。答。
若尔断惑总由几因
者。问。由四种因者。答。
何等为四者。问。
颂曰至对治起故断者。上三句明见道。下一
句明修道。
论曰至断无漏缘者。且断
见断惑由前三因。一由遍知所缘故断。谓
见苦.集断自界缘惑。及见灭.道断无漏缘惑。
迷悟相违断理应尔。亦应说上二界中。他界
地缘诸遍行惑。亦由遍知所缘故断。缘苦.
集谛类智忍生。俱能顿观二界境故。而此
文言见苦.集断自界缘者。且据一相通三
界说。
二由断彼至彼随断故者。二由
断彼能缘故断。谓见苦.集断他界缘惑是
所缘。以自界缘惑能缘于彼他界缘惑。能缘
若断彼所缘惑亦随断故。虽缘各异然能为
因。故自界缘望彼有力。他界缘惑藉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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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能缘上界。如羸病者倚柱仰观。柱若折
时彼随倒故。三由断彼至彼随断故者。
三由断彼所缘故断。谓见灭.道断有漏缘
惑。以无漏缘惑能为彼有漏缘惑境。所缘无
漏缘惑若断时。能缘有漏惑亦随断故。如羸
病者非杖不行。杖若折时彼随亦倒故。
若修所断至诸惑顿断者。明断修惑。
何品诸惑谁为对治者。问。
谓上上品
至后当广辨者。答。所治。能治。各有九品逆
顺相对。后当广辨 又正理云。岂不一
切见所断惑断时。亦由对治道起。以若此部
对治道起。则此部中诸惑断故。理实应尔。
然于此中为显三界修所断惑。无不皆由
九品道断对治决定故说此言。见所断中唯
有顶惑对治决定。如前已辨 或见所断诸
惑断时。方便定三故就别说。修所断惑能断
方便。不决定故就总而说(已上论文) 问缘四谛
理如何能断修道事惑名对治断 解云
事粗。理细。缘细可以断粗。故九品道断九
品惑。
所言对治至谓断持远.厌者。此即第二明四
种对治。
论曰至深生厌患者。一断对
治。谓无间道。此道正能断彼惑故 二
持对治。谓此无间后解脱道。由彼解脱道
能持此断得故 三远分对治。谓解脱道后
所有胜进道。由彼胜进道.能令此无间道
所断惑得更远故。名远分对治 有馀师
说。远分对治亦解脱道。以解脱道如彼胜
进。令此无间所断烦恼得更远故 四厌患
时彼随倒故。三由断彼至彼随断故者。
三由断彼所缘故断。谓见灭.道断有漏缘
惑。以无漏缘惑能为彼有漏缘惑境。所缘无
漏缘惑若断时。能缘有漏惑亦随断故。如羸
病者非杖不行。杖若折时彼随亦倒故。
若修所断至诸惑顿断者。明断修惑。
何品诸惑谁为对治者。问。
谓上上品
至后当广辨者。答。所治。能治。各有九品逆
顺相对。后当广辨 又正理云。岂不一
切见所断惑断时。亦由对治道起。以若此部
对治道起。则此部中诸惑断故。理实应尔。
然于此中为显三界修所断惑。无不皆由
九品道断对治决定故说此言。见所断中唯
有顶惑对治决定。如前已辨 或见所断诸
惑断时。方便定三故就别说。修所断惑能断
方便。不决定故就总而说(已上论文) 问缘四谛
理如何能断修道事惑名对治断 解云
事粗。理细。缘细可以断粗。故九品道断九
品惑。
所言对治至谓断持远.厌者。此即第二明四
种对治。
论曰至深生厌患者。一断对
治。谓无间道。此道正能断彼惑故 二
持对治。谓此无间后解脱道。由彼解脱道
能持此断得故 三远分对治。谓解脱道后
所有胜进道。由彼胜进道.能令此无间道
所断惑得更远故。名远分对治 有馀师
说。远分对治亦解脱道。以解脱道如彼胜
进。令此无间所断烦恼得更远故 四厌患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325a 页 T41-0325.png
对治。谓若有道见此界过失深生厌患。从
多分说是加行道。
然此对治至起胜进
道者。论主解云。然此对治若欲善说。理实应
为如是次第。一厌患对治。谓缘苦.集起
加行道 二断对治。谓缘一切四谛起无
间道 三持对治。谓缘一切四谛起解脱
道 四远分对治。谓缘一切四谛起胜进
道 与前次第虽复不同。释四相似 上
来所明厌患等四各在一道。据断当品约
显以论。若更具说厌患等四四道通局。一厌
患对治。通于四道。论言加行从多分说。故
正理论解厌患对治云。应知多分是加行道
又云。说多分言。应知为显无间.解脱.胜
进道中缘苦.集谛者亦厌患对治(已上论文) 二
断对治。唯无间道不通馀三 三持对治。
若据显相当品以论唯解脱道。若据前后所
断诸品。隐显合论即通四道。以皆能持彼
断得故 四远分对治。若据显相当品以论
唯胜进道。若据前后所断诸品。隐显合论亦
通四道。以皆能令彼所断惑得更远故。若
依婆沙十七更说舍对治。随其所应在何
道中。能舍彼法名舍对治。
诸惑永断为定从何者。此下第三明断惑处
问。诸惑究竟永断为定从何。
颂曰至
不复生故者。答。应知诸惑得究竟永断时。不
可令其离相应法。谓于相应虽断随增
非断伴性。仍名有随眠。以亲近故不名
永断。但可令彼远离所缘。令于所缘不
复生故。谓于所缘断彼随增不名有随
多分说是加行道。
然此对治至起胜进
道者。论主解云。然此对治若欲善说。理实应
为如是次第。一厌患对治。谓缘苦.集起
加行道 二断对治。谓缘一切四谛起无
间道 三持对治。谓缘一切四谛起解脱
道 四远分对治。谓缘一切四谛起胜进
道 与前次第虽复不同。释四相似 上
来所明厌患等四各在一道。据断当品约
显以论。若更具说厌患等四四道通局。一厌
患对治。通于四道。论言加行从多分说。故
正理论解厌患对治云。应知多分是加行道
又云。说多分言。应知为显无间.解脱.胜
进道中缘苦.集谛者亦厌患对治(已上论文) 二
断对治。唯无间道不通馀三 三持对治。
若据显相当品以论唯解脱道。若据前后所
断诸品。隐显合论即通四道。以皆能持彼
断得故 四远分对治。若据显相当品以论
唯胜进道。若据前后所断诸品。隐显合论亦
通四道。以皆能令彼所断惑得更远故。若
依婆沙十七更说舍对治。随其所应在何
道中。能舍彼法名舍对治。
诸惑永断为定从何者。此下第三明断惑处
问。诸惑究竟永断为定从何。
颂曰至
不复生故者。答。应知诸惑得究竟永断时。不
可令其离相应法。谓于相应虽断随增
非断伴性。仍名有随眠。以亲近故不名
永断。但可令彼远离所缘。令于所缘不
复生故。谓于所缘断彼随增不名有随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325b 页 T41-0325.png
增眠。以疏远故故名永断。此言永断据
有随眠。故婆沙二十二云。然此中说诸随眠
于所缘可断。非于相应者。依止名有
随眠义说。不依随增义说。以随增义俱
可断故。
断未来惑至定何所从者。难。断
未来惑理且可然。容令于境不复生故
说之为断。过去诸惑是已生法。不可令其
不复生故云何说断。若谓颂说从所缘言。
意显遍知所缘故断。非于所缘不复起故
名之为断。但知诸惑所缘之时即名断者
此亦非理。不决定故。以断苦.集他界遍
行。及灭.道断有漏缘惑。非是遍知所缘故
断。难讫问言。由此应说烦恼等断定何所
从。
自相续中至究竟断故者。论主复为
一释。夫有漏法断。一自性断。二缘缚断。若自
相续身中烦恼等断。由得断故。自体不成
说名为断。此据自性断也。若他相续身中
诸烦恼等。及一切色一切不染法断。由能缘
彼在自身中所有诸惑。至第九品究竟断
故说名为断。此据缘缚断也。
所言远分远性有几者。此下第四明远性四
种 问。如前所言远分对治。泛论远性总有
几种。
颂曰至亦名为远者。答。隔现在
故去.来名远。馀文可知。
望何说远者。
论主问。
望现在世者。说一切有部答。
去.来二世离现在故说名为远。义准应知
现在名近。故品类足第六云。远法云何。过
去.未来法。近法云何。谓现在.及无为法。
无间已灭至如何名远者。论主难。过去世
有随眠。故婆沙二十二云。然此中说诸随眠
于所缘可断。非于相应者。依止名有
随眠义说。不依随增义说。以随增义俱
可断故。
断未来惑至定何所从者。难。断
未来惑理且可然。容令于境不复生故
说之为断。过去诸惑是已生法。不可令其
不复生故云何说断。若谓颂说从所缘言。
意显遍知所缘故断。非于所缘不复起故
名之为断。但知诸惑所缘之时即名断者
此亦非理。不决定故。以断苦.集他界遍
行。及灭.道断有漏缘惑。非是遍知所缘故
断。难讫问言。由此应说烦恼等断定何所
从。
自相续中至究竟断故者。论主复为
一释。夫有漏法断。一自性断。二缘缚断。若自
相续身中烦恼等断。由得断故。自体不成
说名为断。此据自性断也。若他相续身中
诸烦恼等。及一切色一切不染法断。由能缘
彼在自身中所有诸惑。至第九品究竟断
故说名为断。此据缘缚断也。
所言远分远性有几者。此下第四明远性四
种 问。如前所言远分对治。泛论远性总有
几种。
颂曰至亦名为远者。答。隔现在
故去.来名远。馀文可知。
望何说远者。
论主问。
望现在世者。说一切有部答。
去.来二世离现在故说名为远。义准应知
现在名近。故品类足第六云。远法云何。过
去.未来法。近法云何。谓现在.及无为法。
无间已灭至如何名远者。论主难。过去世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325c 页 T41-0325.png
中无间已灭。未来世中正生相时。与现相邻
如何名远。
由世性别至方得名远者。说
一切有部答。由过.未与现在世性别故得
远名。非久曾灭。非久曾当生。方得远名。
若尔现在至说名为远者。论主复难现望去.
来世性亦别亦应名远。若谓过去.未来法
无作用。离作用故名为远者。诸无为法既
无作用。云何名近。若谓由现在世能起彼
得。遍得有漏法上择灭无为。遍得有为法上
非择灭无为。故说无为名为近者。去.来二
世例亦应然。亦由现世起得得彼去.来世
法。去.来二世应亦名近。二灭现得可名为
近。虚空无为既无有得。如何名近 以说
一切有部宗。三无为法皆名为近。二灭有
得。虚空无得。故作斯难。故正理云。且虚空
体遍一切处。相无碍故说名为近。非择灭体
不由功用。于一切体一切处时。皆可得故
说名为近。择灭无为。诸有精进正修行者
断诸惑时。于一切体无有差别。速證得故
说名为近(解云虚空所在法皆有名近。非择灭现易得故名近。择灭现速得故名近)若谓
过去.未来更互相望。由隔现在名为远现
望过去.未来。二世俱极相邻中间无隔。三
无为法亦无有隔故皆近者。则应去.来邻
现在世故可名近。相望有隔故名远。故
具二名。不应一向说名为远。
若依正理
至正理法自相故者。论主述经部解远相。过
去.未来无体名远。准知现在有体名近。
等言为明举事未尽者。释颂等字。如相远中
虽举大种。所造色等犹未说故。治远虽举
如何名远。
由世性别至方得名远者。说
一切有部答。由过.未与现在世性别故得
远名。非久曾灭。非久曾当生。方得远名。
若尔现在至说名为远者。论主复难现望去.
来世性亦别亦应名远。若谓过去.未来法
无作用。离作用故名为远者。诸无为法既
无作用。云何名近。若谓由现在世能起彼
得。遍得有漏法上择灭无为。遍得有为法上
非择灭无为。故说无为名为近者。去.来二
世例亦应然。亦由现世起得得彼去.来世
法。去.来二世应亦名近。二灭现得可名为
近。虚空无为既无有得。如何名近 以说
一切有部宗。三无为法皆名为近。二灭有
得。虚空无得。故作斯难。故正理云。且虚空
体遍一切处。相无碍故说名为近。非择灭体
不由功用。于一切体一切处时。皆可得故
说名为近。择灭无为。诸有精进正修行者
断诸惑时。于一切体无有差别。速證得故
说名为近(解云虚空所在法皆有名近。非择灭现易得故名近。择灭现速得故名近)若谓
过去.未来更互相望。由隔现在名为远现
望过去.未来。二世俱极相邻中间无隔。三
无为法亦无有隔故皆近者。则应去.来邻
现在世故可名近。相望有隔故名远。故
具二名。不应一向说名为远。
若依正理
至正理法自相故者。论主述经部解远相。过
去.未来无体名远。准知现在有体名近。
等言为明举事未尽者。释颂等字。如相远中
虽举大种。所造色等犹未说故。治远虽举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326a 页 T41-0326.png
持戒.犯戒。善.不善等犹未说故。处远虽举
东海.西海。南.北海等犹未说故。时远一种
虽复举尽。从多分说故说等言。
前言惑断至练根六时中者。此即第五明断
惑得灭。上句答初问。下三句答后问。
论曰至再断惑义者。释初句。诸惑若得彼能
断无间道。即由彼道此惑顿断。若更不退
必无后时再断惑义。唯有退时方得更断
若依成实.瑜伽.杂集。许惑再断。
所
得离系至彼胜得义者。释第二句。所得离系
是善常故。虽无随道渐胜进理。而道胜进时
容有重起彼胜得义。故正理五十六云。以
离系得道所摄故。舍得道时彼亦舍得。故
诸离系有重得理。若依成实。离系无重得。
所言重得总有几时者。释下两句。此即
问也。
总有六时者。答。
何等为六者。
徵。
谓治道起得果练根者。答。此即开
章。
治道起时谓解脱道者。此释初章。
又正理云。说治生言通目二义。若据住此
能證离系。目无间道。若据住此正證离系。
目解脱道(已上论文) 此论据正證故言解脱。
此从多分。若通少分亦胜进道说为治生。
如先离色爱尽后入正性离生。胜进道时
得断智故。
得果时者至阿罗汉果者。
释第二章 练根时者谓转根时者。释
第三章 正理云。说得果言既无差别。如
摄四果应摄练根。以转根时必得果故。
何劳长说此练根言 为显练根异断惑
得果故。得果外说练根无失。
此六时
东海.西海。南.北海等犹未说故。时远一种
虽复举尽。从多分说故说等言。
前言惑断至练根六时中者。此即第五明断
惑得灭。上句答初问。下三句答后问。
论曰至再断惑义者。释初句。诸惑若得彼能
断无间道。即由彼道此惑顿断。若更不退
必无后时再断惑义。唯有退时方得更断
若依成实.瑜伽.杂集。许惑再断。
所
得离系至彼胜得义者。释第二句。所得离系
是善常故。虽无随道渐胜进理。而道胜进时
容有重起彼胜得义。故正理五十六云。以
离系得道所摄故。舍得道时彼亦舍得。故
诸离系有重得理。若依成实。离系无重得。
所言重得总有几时者。释下两句。此即
问也。
总有六时者。答。
何等为六者。
徵。
谓治道起得果练根者。答。此即开
章。
治道起时谓解脱道者。此释初章。
又正理云。说治生言通目二义。若据住此
能證离系。目无间道。若据住此正證离系。
目解脱道(已上论文) 此论据正證故言解脱。
此从多分。若通少分亦胜进道说为治生。
如先离色爱尽后入正性离生。胜进道时
得断智故。
得果时者至阿罗汉果者。
释第二章 练根时者谓转根时者。释
第三章 正理云。说得果言既无差别。如
摄四果应摄练根。以转根时必得果故。
何劳长说此练根言 为显练根异断惑
得果故。得果外说练根无失。
此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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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至重起胜得者。结。
然诸离系至即得
果故者。此即约位别释。见道八谛即为八
品。修道九地地地有九品。九九八十一品。
见.修合有八十九品。约此离系以明重得。
由治生时即得果故。取得果时得果力故。
别起胜得得前无为。非由治生不取治
生。故正理云。由治生时即得果故。说得果
已不说治生 馀文可知。
如是且就
至预流等故者。总释上文。如是且就钝根
次第容有理说。故具六时乃至具二。以利
根者前诸位中一一皆除练根得故。谓前六
时但应说五。乃至具二但应说一 诸有
超越入圣道者。随应有除预流等故。等取
一来。若先断欲界六.七.八品入见道者钝
根除预流。但有五时。利根除预流。又除练
根。但有四时。若先离欲入见道者。又除一
来。钝四利三。又正理五十六云。岂不八地
容世俗道断。应分二种对治生时得。不尔。
此说渐次得故 或此唯约无漏得故。若
依越次通有漏得。则世俗道八地染中。随
离少.多入圣道者。彼得离系。随其所应
有具六时乃至唯一。以利根故。除练根
时 谓欲界中先断五品。入见谛者彼见所
断五品离系具六时得。谓有二种自治生时。
及得果时复四成六 彼修所断五品离系
唯五时得除预流果 先断六品入见谛
者彼见所断六品离系。亦五时得。除一如
前。彼修所断六品离系。唯世俗道。治生时得
必不起。彼无漏对治是一来果.向道摄故。
然诸离系至即得
果故者。此即约位别释。见道八谛即为八
品。修道九地地地有九品。九九八十一品。
见.修合有八十九品。约此离系以明重得。
由治生时即得果故。取得果时得果力故。
别起胜得得前无为。非由治生不取治
生。故正理云。由治生时即得果故。说得果
已不说治生 馀文可知。
如是且就
至预流等故者。总释上文。如是且就钝根
次第容有理说。故具六时乃至具二。以利
根者前诸位中一一皆除练根得故。谓前六
时但应说五。乃至具二但应说一 诸有
超越入圣道者。随应有除预流等故。等取
一来。若先断欲界六.七.八品入见道者钝
根除预流。但有五时。利根除预流。又除练
根。但有四时。若先离欲入见道者。又除一
来。钝四利三。又正理五十六云。岂不八地
容世俗道断。应分二种对治生时得。不尔。
此说渐次得故 或此唯约无漏得故。若
依越次通有漏得。则世俗道八地染中。随
离少.多入圣道者。彼得离系。随其所应
有具六时乃至唯一。以利根故。除练根
时 谓欲界中先断五品。入见谛者彼见所
断五品离系具六时得。谓有二种自治生时。
及得果时复四成六 彼修所断五品离系
唯五时得除预流果 先断六品入见谛
者彼见所断六品离系。亦五时得。除一如
前。彼修所断六品离系。唯世俗道。治生时得
必不起。彼无漏对治是一来果.向道摄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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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果时起彼向道以住胜果不起劣故
先断八品入见谛者。彼见所断八品离系
亦五时得。除一如前 彼修所断前六离系
唯一时得。如前应知 七.八离系唯四时
得。谓二治生及二得果 先断九品依未至
地入见谛者。彼见所断九品离系亦四时
得。如前应知 依根本地入见谛者。彼见
所断九品离系亦一时得。如前应知。根本
非欲断对治故 若依未至。若依根本。彼
修所断九品离系亦一时得。如前应知。必不
起彼无漏对治。是不还果.向道摄故 先
断上七地入见谛者。彼见三谛断七地离
系亦四时得。如前应知 见道谛断七地离
系唯三时得。谓一治生及二得果。无漏治生
即得果故 彼修所断七地离系唯三时得。
谓二治生及一得果 具离八地入圣道者。
见.修位中断有顶惑。见三谛断离系三时得。
谓一治生及二得果。见道谛断离系二时。由
治生时即得果故 修断八品离系二时。谓
一治生及一得果。第九离系唯一时得。以治
生时即得果故 诸分离染见.修位中。进断
所馀准此应说(已上论文) 解云岂不八地等者。外
难。于下八地容世俗断。如异生位先断八
地所有系已有有漏得。后于圣位自治起
时。复起无漏得。亦是重得八地无为。应分
二种治生时得。世俗治生时。无漏治生时
不尔等者。释难。前文不论二治生者约渐
次说断见惑已次断修惑。随圣.俗道断何
品惑。皆修二道俱起圣.俗二离系得。非前
先断八品入见谛者。彼见所断八品离系
亦五时得。除一如前 彼修所断前六离系
唯一时得。如前应知 七.八离系唯四时
得。谓二治生及二得果 先断九品依未至
地入见谛者。彼见所断九品离系亦四时
得。如前应知 依根本地入见谛者。彼见
所断九品离系亦一时得。如前应知。根本
非欲断对治故 若依未至。若依根本。彼
修所断九品离系亦一时得。如前应知。必不
起彼无漏对治。是不还果.向道摄故 先
断上七地入见谛者。彼见三谛断七地离
系亦四时得。如前应知 见道谛断七地离
系唯三时得。谓一治生及二得果。无漏治生
即得果故 彼修所断七地离系唯三时得。
谓二治生及一得果 具离八地入圣道者。
见.修位中断有顶惑。见三谛断离系三时得。
谓一治生及二得果。见道谛断离系二时。由
治生时即得果故 修断八品离系二时。谓
一治生及一得果。第九离系唯一时得。以治
生时即得果故 诸分离染见.修位中。进断
所馀准此应说(已上论文) 解云岂不八地等者。外
难。于下八地容世俗断。如异生位先断八
地所有系已有有漏得。后于圣位自治起
时。复起无漏得。亦是重得八地无为。应分
二种治生时得。世俗治生时。无漏治生时
不尔等者。释难。前文不论二治生者约渐
次说断见惑已次断修惑。随圣.俗道断何
品惑。皆修二道俱起圣.俗二离系得。非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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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故但言一时 或六时言唯约无漏得。
以无漏得有得舍故。舍前得后可言重
得。有漏得不舍。是故不说 若依已下。显
依越次有漏.无漏二得重得。于越次中总
有六时。谓有漏道.无漏道.及四果为六。又
准正理。若依越次以利根故除练根时。以
此故知。越次起者皆是利根 俱舍师难云。
随信行人入见道有七十三。明知越次亦通
钝根。既通钝根。明知越次亦有练根。如何乃
言越次起者。以利根故除练根时。若言越
次皆非练根以利根故。此言虚说。又下论
但言经欲界生.及上界生圣无练根不言
越次。若言此文但据利根越次。不言一切
越次起者皆是利根。钝根越次何故不说。又
如何正理六十一。云依根本地起暖等善
根。彼于此生必定得见谛。以利根故厌有
深故。准正理后文。故知前文越次起者皆是
利根 又准正理。先断欲界五品。或七品.
八品。及先断无所有处。后得果已起胜进
道。及先离欲后入见道起法忍智。皆非断
对治。所治已断故随应是彼远分厌患对治
所摄 问已断断治既不现行。如何名为自
对治起。前言自治唯是无间.解脱道故 解
云似自治故名为自治。或自断治得现行故
名自治生。非断治起。或此所言自治生者。
非要断治。远.厌治起亦自治生 问何故前
言无间.解脱 解云无间.解脱.理有二种。
一有所作。谓断.及持。二无所作。谓不断.持
无所作中复有二种。一修断治。二者不修
以无漏得有得舍故。舍前得后可言重
得。有漏得不舍。是故不说 若依已下。显
依越次有漏.无漏二得重得。于越次中总
有六时。谓有漏道.无漏道.及四果为六。又
准正理。若依越次以利根故除练根时。以
此故知。越次起者皆是利根 俱舍师难云。
随信行人入见道有七十三。明知越次亦通
钝根。既通钝根。明知越次亦有练根。如何乃
言越次起者。以利根故除练根时。若言越
次皆非练根以利根故。此言虚说。又下论
但言经欲界生.及上界生圣无练根不言
越次。若言此文但据利根越次。不言一切
越次起者皆是利根。钝根越次何故不说。又
如何正理六十一。云依根本地起暖等善
根。彼于此生必定得见谛。以利根故厌有
深故。准正理后文。故知前文越次起者皆是
利根 又准正理。先断欲界五品。或七品.
八品。及先断无所有处。后得果已起胜进
道。及先离欲后入见道起法忍智。皆非断
对治。所治已断故随应是彼远分厌患对治
所摄 问已断断治既不现行。如何名为自
对治起。前言自治唯是无间.解脱道故 解
云似自治故名为自治。或自断治得现行故
名自治生。非断治起。或此所言自治生者。
非要断治。远.厌治起亦自治生 问何故前
言无间.解脱 解云无间.解脱.理有二种。
一有所作。谓断.及持。二无所作。谓不断.持
无所作中复有二种。一修断治。二者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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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治 修断治者。如先离欲依未至地入
见谛者起法忍智。及先离染于修道位依
未至地起下八地胜果道。及依馀地起治
自.上地胜果道 不修断治者。如先离欲
依根本.中间地入见谛者起法忍智。然于
此中。有所作及无所作中修断治者。现在前
时引离系得。不修断治与此相违 于此义
中复有二解。一解俱名自治。但自治生若
起若修兼断治者有离系得。异则不然
问若尔便有虽有自治生。而不得离系
解云许亦何失。但云得离系得有由自治
生。不言自治生必得离系得此有何失
二解不修断治者不与自治名。以自治名
从断治得。唯不共故。要于此起无间.解脱。
修断治者得自治名。极似自治故。自治相
随故。馀则不尔 问若有无间.解脱。无所
作者何对治收 答正理云。诸先离欲若依
未至入见谛者。欲界厌患.远分对治。见道
现前亦修未来欲断对治。欲断对治地道正
现在前故(已上论文) 准此便是厌.远治摄 若尔
便违辨治处说 解云于辨治处但云断
治谓无间。持治谓解脱。不言无间必断治。
解脱必持治。有何相违。又准正理。先断欲
六品或第九品。彼六.九品修断离系。唯有
漏得。毕竟无无漏得 问俱舍明重得。此
离系得为唯无漏。亦通有漏 解云但约
次第.唯无漏说。若约越次.及与有漏。应言
七时。自治之中开为二故。
即诸离系至立因名故者。此下第六明九遍
见谛者起法忍智。及先离染于修道位依
未至地起下八地胜果道。及依馀地起治
自.上地胜果道 不修断治者。如先离欲
依根本.中间地入见谛者起法忍智。然于
此中。有所作及无所作中修断治者。现在前
时引离系得。不修断治与此相违 于此义
中复有二解。一解俱名自治。但自治生若
起若修兼断治者有离系得。异则不然
问若尔便有虽有自治生。而不得离系
解云许亦何失。但云得离系得有由自治
生。不言自治生必得离系得此有何失
二解不修断治者不与自治名。以自治名
从断治得。唯不共故。要于此起无间.解脱。
修断治者得自治名。极似自治故。自治相
随故。馀则不尔 问若有无间.解脱。无所
作者何对治收 答正理云。诸先离欲若依
未至入见谛者。欲界厌患.远分对治。见道
现前亦修未来欲断对治。欲断对治地道正
现在前故(已上论文) 准此便是厌.远治摄 若尔
便违辨治处说 解云于辨治处但云断
治谓无间。持治谓解脱。不言无间必断治。
解脱必持治。有何相违。又准正理。先断欲
六品或第九品。彼六.九品修断离系。唯有
漏得。毕竟无无漏得 问俱舍明重得。此
离系得为唯无漏。亦通有漏 解云但约
次第.唯无漏说。若约越次.及与有漏。应言
七时。自治之中开为二故。
即诸离系至立因名故者。此下第六明九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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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就中。一列九遍知名。二明六对果异三
建立遍知缘。四明成就遍知。五明遍知
集处。六明得舍遍知 此下第一列九遍
知名。将欲列名先出体释名。即诸离系彼
彼见.修.无学位中得遍知名。泛而言之遍
知有二。一智遍知。二断遍知 智遍知者谓
无漏智为体。于四谛境周遍而知故名遍
知。又婆沙复有一说。亦通有漏智。谓闻.
思.修极明了者亦名遍知。除胜解作意相应
世俗智 二断遍知者谓诸断择灭为体。遍
知是智即是断因。断是智果体非遍知。而
言遍知此于果上假立因名。又婆沙云。
问修所断断是智果故可说为遍知。见所断
断既是忍果。云何名遍知。评家云应作是
说。忍是智眷属是智种类。亦名为智。断是彼
果故名遍知。
为一切断立一遍知者。
问。
不尔者。答。
云何者。徵。
颂
曰至色一切断三者。颂答。
论曰至立三
遍知者。此释初句。
且三界系至六种遍
知者。释次三句。明见道六遍知。
馀三
界系至三种遍知者。释后两句。明修道三遍
知。谓欲界修断立一遍知。应知即是五顺下
分结尽遍知。身见.戒取.疑.虽是见道断。此
中不但取欲界修道九品无为。并前三界见
道无为。合立故具立五顺下分结尽遍知
色界修断立一可知 无色修断立一遍
知。即一切结永尽遍知。虽断无色界结尽
时立一遍知。此亦并前三界见道.及欲.色界
修道。合立一故。总结可知。
以何因缘
建立遍知缘。四明成就遍知。五明遍知
集处。六明得舍遍知 此下第一列九遍
知名。将欲列名先出体释名。即诸离系彼
彼见.修.无学位中得遍知名。泛而言之遍
知有二。一智遍知。二断遍知 智遍知者谓
无漏智为体。于四谛境周遍而知故名遍
知。又婆沙复有一说。亦通有漏智。谓闻.
思.修极明了者亦名遍知。除胜解作意相应
世俗智 二断遍知者谓诸断择灭为体。遍
知是智即是断因。断是智果体非遍知。而
言遍知此于果上假立因名。又婆沙云。
问修所断断是智果故可说为遍知。见所断
断既是忍果。云何名遍知。评家云应作是
说。忍是智眷属是智种类。亦名为智。断是彼
果故名遍知。
为一切断立一遍知者。
问。
不尔者。答。
云何者。徵。
颂
曰至色一切断三者。颂答。
论曰至立三
遍知者。此释初句。
且三界系至六种遍
知者。释次三句。明见道六遍知。
馀三
界系至三种遍知者。释后两句。明修道三遍
知。谓欲界修断立一遍知。应知即是五顺下
分结尽遍知。身见.戒取.疑.虽是见道断。此
中不但取欲界修道九品无为。并前三界见
道无为。合立故具立五顺下分结尽遍知
色界修断立一可知 无色修断立一遍
知。即一切结永尽遍知。虽断无色界结尽
时立一遍知。此亦并前三界见道.及欲.色界
修道。合立一故。总结可知。
以何因缘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328a 页 T41-0328.png
至非见所断者。问。
以修所断治不同故
者。答。以修所断色.无色界对治不同。是故
别立。见断治同是故合立。
如是所立至类智品果五者。此即第二明六
对果。初两句明忍智果。次两句明未至.根
本果。次两句明无色近分.根本果。次一句
明俗圣道果。次一句明法类智果。后两句
明法类智品果。
论曰至是修道果故者。
此明忍智果别。忍果有六。谓三界系见断
法断六种遍知。智果有三。谓五顺下分结尽
遍知。色爱尽遍知。一切结尽遍知 问如婆
沙六十三云。问几是见道果。答六谓前六。有
说七谓前七。问几是修道果。答三谓后三。问
几是忍果。答应说如见道果。问几是智果。
答应说如修道果 准婆沙文。见道果与
忍果同。各有两说。或六。或七。并无评家。应
知诸论若说六者。同婆沙前说。若说七者。
同婆沙后说。两说之中何者正 解云。六是。
七非。婆沙虽无评家一即俱舍.杂心皆说
六故。二即婆沙不言有说。以此故知说六
为正 问如先离欲超越之人。道类忍时得
顺下分结尽遍知。何缘此论.杂心说非忍果
解云夫顺下分结尽遍知。本以欲界修断
无为为体。兼前而立得下分名。是则此一
遍知。以欲界修断无为为主。兼用三界见
断无为为体。先离欲染超越之人。若依未
至入见道者。道类忍时唯成三界见断无
为。若依根本入见道者。道类忍时唯得上
界见断无为。以彼亦是下分体故。亦得名
以修所断治不同故
者。答。以修所断色.无色界对治不同。是故
别立。见断治同是故合立。
如是所立至类智品果五者。此即第二明六
对果。初两句明忍智果。次两句明未至.根
本果。次两句明无色近分.根本果。次一句
明俗圣道果。次一句明法类智果。后两句
明法类智品果。
论曰至是修道果故者。
此明忍智果别。忍果有六。谓三界系见断
法断六种遍知。智果有三。谓五顺下分结尽
遍知。色爱尽遍知。一切结尽遍知 问如婆
沙六十三云。问几是见道果。答六谓前六。有
说七谓前七。问几是修道果。答三谓后三。问
几是忍果。答应说如见道果。问几是智果。
答应说如修道果 准婆沙文。见道果与
忍果同。各有两说。或六。或七。并无评家。应
知诸论若说六者。同婆沙前说。若说七者。
同婆沙后说。两说之中何者正 解云。六是。
七非。婆沙虽无评家一即俱舍.杂心皆说
六故。二即婆沙不言有说。以此故知说六
为正 问如先离欲超越之人。道类忍时得
顺下分结尽遍知。何缘此论.杂心说非忍果
解云夫顺下分结尽遍知。本以欲界修断
无为为体。兼前而立得下分名。是则此一
遍知。以欲界修断无为为主。兼用三界见
断无为为体。先离欲染超越之人。若依未
至入见道者。道类忍时唯成三界见断无
为。若依根本入见道者。道类忍时唯得上
界见断无为。以彼亦是下分体故。亦得名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328b 页 T41-0328.png
曰下分结尽遍知。由斯二义。次第之人以
智取故便得其主。谓成欲界修断无为。又
由智取便具得体。谓但应立下分遍知。皆
能得故。由得主故。由具得故。故顺下分是
彼智果。超越之人以忍取故不成其主。又
以忍取得体不具。若依未至具见阙修。
若依根本总阙欲界。故忍虽得下分遍知。
不得主故。不具得故。故顺下分非彼忍果
问如先断六品入见谛者。得一来果起
胜进道。但得修断后三无为。于前六品毕
竟不得。是即智取下分遍知。得主不具应
非智果 解云此依容有。智有具能。忍无
能故作是说。非智皆具得也 问第七遍
知超越之人既非忍果。为智果不 解云亦
非智果。超越之人必无有智能證彼故。缘
差故然。斯有何失 问于五下分先断三
结。后断二结即名智果。先断二结后断三
结。何非忍果 解云先三后二名智果者。
由得主故由具得故。先二后三非忍果
者阙二义故 又解七是。六非。说七尽理
摄超越故。说六不尽理不摄超越故。婆
沙既无评家。不可以是有说即非正义
又解说六说七俱可为正。说六据体。纵是
超越不还。但得第六体故说六种。以彼第
七非具得体。是故不说。说七亦据其名。若
次第者据得体说。若超越不还虽非具得。
五下分结尽。据得下分名说故。亦说第七。
各据一义。并不相违 又解说六说七。俱
可为正。说六唯据次第。说七通据超越。
智取故便得其主。谓成欲界修断无为。又
由智取便具得体。谓但应立下分遍知。皆
能得故。由得主故。由具得故。故顺下分是
彼智果。超越之人以忍取故不成其主。又
以忍取得体不具。若依未至具见阙修。
若依根本总阙欲界。故忍虽得下分遍知。
不得主故。不具得故。故顺下分非彼忍果
问如先断六品入见谛者。得一来果起
胜进道。但得修断后三无为。于前六品毕
竟不得。是即智取下分遍知。得主不具应
非智果 解云此依容有。智有具能。忍无
能故作是说。非智皆具得也 问第七遍
知超越之人既非忍果。为智果不 解云亦
非智果。超越之人必无有智能證彼故。缘
差故然。斯有何失 问于五下分先断三
结。后断二结即名智果。先断二结后断三
结。何非忍果 解云先三后二名智果者。
由得主故由具得故。先二后三非忍果
者阙二义故 又解七是。六非。说七尽理
摄超越故。说六不尽理不摄超越故。婆
沙既无评家。不可以是有说即非正义
又解说六说七俱可为正。说六据体。纵是
超越不还。但得第六体故说六种。以彼第
七非具得体。是故不说。说七亦据其名。若
次第者据得体说。若超越不还虽非具得。
五下分结尽。据得下分名说故。亦说第七。
各据一义。并不相违 又解说六说七。俱
可为正。说六唯据次第。说七通据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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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先离欲超越之人。依未至定入见道者。
不得欲界修断无为。及依根本入见道者。
不得欲界见.修无为。而言道类忍时得第
七者。以少从多名为忍果。谓超越人若依
未至入见道者。得三界见断无为。虽于欲
界修断无为不别起得。以少从多名为忍
果。若依根本入见道者。断上二界见所断
惑得彼无为。虽于欲界见.修所断无为不
得据总相说。五中得三。以少从多名为
忍果 虽有四解后二为胜。就后二中后
解为胜。自古诸德种种异解不能具述。即
由旧婆沙云几是忍果。答曰六。亦几是见道
果。答曰七。所以或有定执六是。七非。或有
定执七是。六非。
如何忍果说为遍知
者。问。忍非是智如何忍果说为遍知。应名
遍忍。
诸忍皆是至同一果故者。答。诸忍
皆是智眷属故。诸忍所作亦名智作。故忍得
果。智得其名。如王眷属左右所作。假立王
名亦名王作 或忍与智同一离系果。忍
是能證。智是正證。虽是忍果亦名遍知。
今次应辨至果五或八者。释第三.第四句。
未至果九如文可知。根本静虑。虽复说五.
说八不同说五正义。此即开章。
所言
五者至未至果故者。此即牒释。根本地道望
于欲界但有远.厌。非断对治故。欲四遍知
非彼根本果。以欲四种唯未至果。四根本地
能断上二界。故上五遍知能为根本果 问
如婆沙六十三云。问几是根本静虑果。答五。
谓第二第四第六及后二。有说第二第四及
不得欲界修断无为。及依根本入见道者。
不得欲界见.修无为。而言道类忍时得第
七者。以少从多名为忍果。谓超越人若依
未至入见道者。得三界见断无为。虽于欲
界修断无为不别起得。以少从多名为忍
果。若依根本入见道者。断上二界见所断
惑得彼无为。虽于欲界见.修所断无为不
得据总相说。五中得三。以少从多名为
忍果 虽有四解后二为胜。就后二中后
解为胜。自古诸德种种异解不能具述。即
由旧婆沙云几是忍果。答曰六。亦几是见道
果。答曰七。所以或有定执六是。七非。或有
定执七是。六非。
如何忍果说为遍知
者。问。忍非是智如何忍果说为遍知。应名
遍忍。
诸忍皆是至同一果故者。答。诸忍
皆是智眷属故。诸忍所作亦名智作。故忍得
果。智得其名。如王眷属左右所作。假立王
名亦名王作 或忍与智同一离系果。忍
是能證。智是正證。虽是忍果亦名遍知。
今次应辨至果五或八者。释第三.第四句。
未至果九如文可知。根本静虑。虽复说五.
说八不同说五正义。此即开章。
所言
五者至未至果故者。此即牒释。根本地道望
于欲界但有远.厌。非断对治故。欲四遍知
非彼根本果。以欲四种唯未至果。四根本地
能断上二界。故上五遍知能为根本果 问
如婆沙六十三云。问几是根本静虑果。答五。
谓第二第四第六及后二。有说第二第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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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三为五。婆沙既无评家何者为正。此论
复同何说 解云前师所以说得第六不
说第七。据全得彼第六体故。后师所以言
得第七不言第六。据能得彼第七名故。
且夺第六与第七名。五下分中虽于欲界
见.修所断不得遍知。能断上界见断三结。
总相而言五中得三。以少从多得第七名。
若作此解。各据一义并不相违。第二.第四
及后二两说皆同。思之可解。俱舍说五。或
同婆沙前师。或同婆沙后师。文不别显。随
同无失。又正理五十六云。岂不依止根本
静虑入见谛时。亦修未来依未至地欲断
治道。得断治故。亦应證彼欲见断法断无
漏离系得。宁说根本唯得五果 此责不然。
尔时所修依未至地断对治者。唯色.无色断
对治故。根本地道既不能为欲断对治。彼
现起位如何能修欲断治道。由彼所修未
至断治。唯对治上界故果唯五(已上论文)。
所言
八者至为断对治故者。妙音意说。根本望
欲有断对治。诸有先离欲界染者。依根本
地入见谛时。于欲界系见断法断许别道
引无漏得故。欲界见断三种遍知。由此亦
是彼根本地见道果故。除顺下分。以彼唯是
未至果故。依根本地起见道时。无容修
彼未至定中。欲界修惑断对治故。所以顺
下分非根本果。
中间静虑如根本说者。
此类释也。
今次应辨至遍知果故者。
释第五.第六句。可知。
今次应辨至三
界法故者。释第七句可知。
今次应辨
复同何说 解云前师所以说得第六不
说第七。据全得彼第六体故。后师所以言
得第七不言第六。据能得彼第七名故。
且夺第六与第七名。五下分中虽于欲界
见.修所断不得遍知。能断上界见断三结。
总相而言五中得三。以少从多得第七名。
若作此解。各据一义并不相违。第二.第四
及后二两说皆同。思之可解。俱舍说五。或
同婆沙前师。或同婆沙后师。文不别显。随
同无失。又正理五十六云。岂不依止根本
静虑入见谛时。亦修未来依未至地欲断
治道。得断治故。亦应證彼欲见断法断无
漏离系得。宁说根本唯得五果 此责不然。
尔时所修依未至地断对治者。唯色.无色断
对治故。根本地道既不能为欲断对治。彼
现起位如何能修欲断治道。由彼所修未
至断治。唯对治上界故果唯五(已上论文)。
所言
八者至为断对治故者。妙音意说。根本望
欲有断对治。诸有先离欲界染者。依根本
地入见谛时。于欲界系见断法断许别道
引无漏得故。欲界见断三种遍知。由此亦
是彼根本地见道果故。除顺下分。以彼唯是
未至果故。依根本地起见道时。无容修
彼未至定中。欲界修惑断对治故。所以顺
下分非根本果。
中间静虑如根本说者。
此类释也。
今次应辨至遍知果故者。
释第五.第六句。可知。
今次应辨至三
界法故者。释第七句可知。
今次应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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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得后二果者。释第八句。此亦可知。
今次应辨至智及忍故者。释后两句。法智法
忍同品诸道总得六果。类智类忍同品诸道
总得五果。品谓品类。此言通摄智.及忍故。
法智品言不但摄法智亦摄法忍。法智.法
忍品言所显。皆是法智同品类故。类智品言
不但摄类智亦摄类忍。类智类忍品言所
显。皆是类智同类故 问婆沙六十三云。问
几是类智品果。答五。谓第二.第四.第六.及
后二。有说六。谓第二.第四.第六.及后三
此论同婆沙前师。婆沙既无评家何者为
正 解云第二.第四.第六.及后二两说皆
同。唯第七有异前师据次第不说第七。后
师亦据超越故说第七 又解前师据体。
后师亦据名。准前可知。此论总有六对。婆
沙更有两对。一静虑.无色果。二见道.修道
果。初一不异此论未至.根本果.无色眷属
根本果。后一不异此论忍果.智果。是故此
论不说。
何故一一断至故立九遍知者。此即第三建
立遍知缘问。何故见.修八十九品一一断位
不别建立遍知。唯就如前九位建立。上三
句列四缘。下句总结。
论曰立九遍知
者。此即总标 有漏法上诸择灭断虽有多
体。谓随有漏法有尔所量。择灭亦尔 虽有
多位。谓见.修所断八十九位 而四缘故立
九遍知。
且由三缘至建立遍知者。由三
缘立见道六忍果 问何故见道位不言
越界 解云虽断见惑。犹为修惑之所系
今次应辨至智及忍故者。释后两句。法智法
忍同品诸道总得六果。类智类忍同品诸道
总得五果。品谓品类。此言通摄智.及忍故。
法智品言不但摄法智亦摄法忍。法智.法
忍品言所显。皆是法智同品类故。类智品言
不但摄类智亦摄类忍。类智类忍品言所
显。皆是类智同类故 问婆沙六十三云。问
几是类智品果。答五。谓第二.第四.第六.及
后二。有说六。谓第二.第四.第六.及后三
此论同婆沙前师。婆沙既无评家何者为
正 解云第二.第四.第六.及后二两说皆
同。唯第七有异前师据次第不说第七。后
师亦据超越故说第七 又解前师据体。
后师亦据名。准前可知。此论总有六对。婆
沙更有两对。一静虑.无色果。二见道.修道
果。初一不异此论未至.根本果.无色眷属
根本果。后一不异此论忍果.智果。是故此
论不说。
何故一一断至故立九遍知者。此即第三建
立遍知缘问。何故见.修八十九品一一断位
不别建立遍知。唯就如前九位建立。上三
句列四缘。下句总结。
论曰立九遍知
者。此即总标 有漏法上诸择灭断虽有多
体。谓随有漏法有尔所量。择灭亦尔 虽有
多位。谓见.修所断八十九位 而四缘故立
九遍知。
且由三缘至建立遍知者。由三
缘立见道六忍果 问何故见道位不言
越界 解云虽断见惑。犹为修惑之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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缚未能越界。若于见位立越界缘即不
成故。故唯三缘立六忍果。一谓得无漏离
系得故。二缺有顶 缺。谓缺减于有顶地
五部烦恼随不成就彼一部惑名之为缺。
由此理故至苦类忍现在前时。虽合惑得
不至生相得名为断。不名为缺。以现犹
与惑得俱故。尔时犹成苦下惑故不名为
缺。由此故知。不成名缺 非断名缺。三灭
双因故灭显不成 或灭名离亦显不成
或言灭者。显现惑得不续名灭。亦显不
成。故此文说至集法忍现在前时。衰现惑
得令不能引得至生相。得名为断。或得
俱故不名灭双因。至后法智方名灭双
因。由此故知不成名灭 言双因者。一
自部同类因。二他部遍行因 又解见道约
自部.他部为二因。修道约自品.他品为二
因。故婆沙六十二意解双因。若见道四谛自
部为一因。他部遍行复为一因。若修道九地
地地之中自品为一因。他品复为一因 又
解见道自部他部为二因。修道自品为一因。
他品他部为一因 古德皆言互为因故
名双因者。不然。后三部惑非互为因。故
诸断要具如是三缘立遍知名。阙则不尔。
如异生位离欲染等。有灭双因无无漏断
得。未缺有顶故虽亦得断。不名遍知。若
圣位中至苦类忍现行以前。虽有已得无
漏断得。即是次前苦法智时无漏断得。未缺
有顶。未灭双因。至苦类智.集法忍位。虽亦
缺有顶。犹未灭双因前虽已灭见苦所断
成故。故唯三缘立六忍果。一谓得无漏离
系得故。二缺有顶 缺。谓缺减于有顶地
五部烦恼随不成就彼一部惑名之为缺。
由此理故至苦类忍现在前时。虽合惑得
不至生相得名为断。不名为缺。以现犹
与惑得俱故。尔时犹成苦下惑故不名为
缺。由此故知。不成名缺 非断名缺。三灭
双因故灭显不成 或灭名离亦显不成
或言灭者。显现惑得不续名灭。亦显不
成。故此文说至集法忍现在前时。衰现惑
得令不能引得至生相。得名为断。或得
俱故不名灭双因。至后法智方名灭双
因。由此故知不成名灭 言双因者。一
自部同类因。二他部遍行因 又解见道约
自部.他部为二因。修道约自品.他品为二
因。故婆沙六十二意解双因。若见道四谛自
部为一因。他部遍行复为一因。若修道九地
地地之中自品为一因。他品复为一因 又
解见道自部他部为二因。修道自品为一因。
他品他部为一因 古德皆言互为因故
名双因者。不然。后三部惑非互为因。故
诸断要具如是三缘立遍知名。阙则不尔。
如异生位离欲染等。有灭双因无无漏断
得。未缺有顶故虽亦得断。不名遍知。若
圣位中至苦类忍现行以前。虽有已得无
漏断得。即是次前苦法智时无漏断得。未缺
有顶。未灭双因。至苦类智.集法忍位。虽亦
缺有顶。犹未灭双因前虽已灭见苦所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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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部同类因。未灭集见断他部遍行因。若望
见集所断。尔时虽灭见苦所断他部遍行因。
未灭自部同类因。故至后欲界三法智位。
至后上界三类智位。诸所得断三缘具故。
于一一位建立遍知 问若苦类忍现行以
前。未名缺有顶。何故婆沙六十二云。苦类
智忍灭。苦类智生时。名缺有顶(准彼论文。灭在现在。生在
未来。是即苦类忍现在名缺有顶。俱舍云言非缺者。岂不相违)。若集法忍位不名
灭双因。何故婆沙云。集法智忍灭。集法智
生时。名灭双因(准彼论文。灭亦现在。生亦未来。是即集法忍现在名灭双因。俱舍
言不灭者。岂不相违也) 解云灭谓灭入过去。生谓体现
在前。非生.灭相。或已灭名灭。已生名生。
如言大王今者从何处来。若不尔者便违
俱舍 又解论意各别。俱舍据不成名缺不
成名灭。婆沙据断名缺据断名灭。若作此
解生谓生相。灭谓灭相 问已断之法亦能
为因。如何乃言集法忍位。能灭他部苦下
遍因 解云因有二种。一未断因。二已断
因。今言断者据未断因。
具由四缘至
皆全离故者。具由四缘。于修道中立三智
果。谓于前三加越界故。言越界者。谓此
界中烦恼等法皆全离故。
有立离俱系
至方可建立者。叙杂心师等异说。离俱系者。
一自部系。二他部系。故名俱系。离此二系
名离俱系。谓自部虽断未立遍知。要离他
部缘此自部境惑方可建立 又解见道
约自部.他部为二系。修道约自品.他品
为二系 又解见道约自部.他部为二系。
修道约自品为一系。他品他部为一系。故
见集所断。尔时虽灭见苦所断他部遍行因。
未灭自部同类因。故至后欲界三法智位。
至后上界三类智位。诸所得断三缘具故。
于一一位建立遍知 问若苦类忍现行以
前。未名缺有顶。何故婆沙六十二云。苦类
智忍灭。苦类智生时。名缺有顶(准彼论文。灭在现在。生在
未来。是即苦类忍现在名缺有顶。俱舍云言非缺者。岂不相违)。若集法忍位不名
灭双因。何故婆沙云。集法智忍灭。集法智
生时。名灭双因(准彼论文。灭亦现在。生亦未来。是即集法忍现在名灭双因。俱舍
言不灭者。岂不相违也) 解云灭谓灭入过去。生谓体现
在前。非生.灭相。或已灭名灭。已生名生。
如言大王今者从何处来。若不尔者便违
俱舍 又解论意各别。俱舍据不成名缺不
成名灭。婆沙据断名缺据断名灭。若作此
解生谓生相。灭谓灭相 问已断之法亦能
为因。如何乃言集法忍位。能灭他部苦下
遍因 解云因有二种。一未断因。二已断
因。今言断者据未断因。
具由四缘至
皆全离故者。具由四缘。于修道中立三智
果。谓于前三加越界故。言越界者。谓此
界中烦恼等法皆全离故。
有立离俱系
至方可建立者。叙杂心师等异说。离俱系者。
一自部系。二他部系。故名俱系。离此二系
名离俱系。谓自部虽断未立遍知。要离他
部缘此自部境惑方可建立 又解见道
约自部.他部为二系。修道约自品.他品
为二系 又解见道约自部.他部为二系。
修道约自品为一系。他品他部为一系。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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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二系。
此离俱系至未立遍知故者。论
主破。此离俱系与灭双因.及越界缘用无别
故。理实而言。用亦有别 言无别者。以用
从体故言无别。系体狭唯是随眠。因体宽
界体宽。亦通馀法。言因言界亦摄系故虽
复能起名因。能持名界。能缚名系。三义有
异。系无别体而不别说。伏难云。此灭双
因与越界缘用亦无别。虽义有异。应不
别立。而通此伏故作是言。虽诸越界位皆
灭双因。而灭双因。时非皆越界。故灭双因
外别立越界缘。如四静虑.及四无色灭下
三地双因之时。以未越界未立遍知故
又解伏难云。于越界位若不灭双因。可
双因外别立越界缘。于越界位皆灭双因。
何须双因外别立越界缘 而通此伏故
言虽诸越界位皆灭双因。而有灭双因时
非皆越界。故灭双因外别立越界缘。于二
界中灭下三地双因未立遍知故 又解
虽诸越界位皆灭双因。应言双因外不
立越界缘。而有灭双因时非皆越界。故
双因外别立越界缘。上二界中灭下三地双
因未立遍知故。
谁成就至无学唯成一者。此即第四明成就
遍知。
论曰至便成就五者。释上二句。
约见位说成。大分可知 问如先离欲入
见道中。至苦类智.集法忍。何故不立遍知
尔时三缘亦皆具故 解云此先离欲至苦
类智.集法忍时。虽复已得见苦所断无漏
断得。见集所断无漏断得。犹未成故不立
此离俱系至未立遍知故者。论
主破。此离俱系与灭双因.及越界缘用无别
故。理实而言。用亦有别 言无别者。以用
从体故言无别。系体狭唯是随眠。因体宽
界体宽。亦通馀法。言因言界亦摄系故虽
复能起名因。能持名界。能缚名系。三义有
异。系无别体而不别说。伏难云。此灭双
因与越界缘用亦无别。虽义有异。应不
别立。而通此伏故作是言。虽诸越界位皆
灭双因。而灭双因。时非皆越界。故灭双因
外别立越界缘。如四静虑.及四无色灭下
三地双因之时。以未越界未立遍知故
又解伏难云。于越界位若不灭双因。可
双因外别立越界缘。于越界位皆灭双因。
何须双因外别立越界缘 而通此伏故
言虽诸越界位皆灭双因。而有灭双因时
非皆越界。故灭双因外别立越界缘。于二
界中灭下三地双因未立遍知故 又解
虽诸越界位皆灭双因。应言双因外不
立越界缘。而有灭双因时非皆越界。故
双因外别立越界缘。上二界中灭下三地双
因未立遍知故。
谁成就至无学唯成一者。此即第四明成就
遍知。
论曰至便成就五者。释上二句。
约见位说成。大分可知 问如先离欲入
见道中。至苦类智.集法忍。何故不立遍知
尔时三缘亦皆具故 解云此先离欲至苦
类智.集法忍时。虽复已得见苦所断无漏
断得。见集所断无漏断得。犹未成故不立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330c 页 T41-0330.png
遍知。故先离欲依根本地入见道者。不得
欲界见道所断三种遍知。此文说成依未至
定。若依根本入见道者不成欲见三种遍
知。但成上见二种遍知。故正理五十六云。
依根本定入见谛者。至集类忍亦无遍
知。后位随应如理思择。
住修道位至
名如前说者。释第三句。约修道说成。住修
道位道类智为初至未离欲染。及离欲退。
此二种人皆成就六。若次第人至全离欲
界色界爱等未尽。或超越人先离欲染。从
道类智未起色尽胜果道已前。此二种人唯
成一遍知。谓顺下分尽。从色爱尽起色缠
退。及无学位起色缠退。此二种人亦成一
遍知。谓顺下分尽 若次第人有色爱者从
色爱永尽。及超越人先离色者。从起色尽
道至未全离无色爱已前。此二种人成
五下分尽.及色爱尽二。从无学退起无色
缠成二遍知。名如前说五下分尽.及色爱
尽 又正理云。若依根本入正决定道类
智起时。彼所有断亦得顺下分断遍知名者。
宁许根本果唯有五遍知 唯色.无色界见
断法断。得彼遍知名故无有失 何缘唯此
亦得彼名 以渐次得不还果者。于此断
上立彼名故。又先俗道所断下分。今圣道
力令永不生故。彼所得断假说为此果。今
实不得欲断遍知 解云若依根本等。此
外难也。若依根本得下分者。应言得六。
宁许得五。理应兼难忍见道果应七。类智
品果应六。义显不论 唯色.无色界等。此
欲界见道所断三种遍知。此文说成依未至
定。若依根本入见道者不成欲见三种遍
知。但成上见二种遍知。故正理五十六云。
依根本定入见谛者。至集类忍亦无遍
知。后位随应如理思择。
住修道位至
名如前说者。释第三句。约修道说成。住修
道位道类智为初至未离欲染。及离欲退。
此二种人皆成就六。若次第人至全离欲
界色界爱等未尽。或超越人先离欲染。从
道类智未起色尽胜果道已前。此二种人唯
成一遍知。谓顺下分尽。从色爱尽起色缠
退。及无学位起色缠退。此二种人亦成一
遍知。谓顺下分尽 若次第人有色爱者从
色爱永尽。及超越人先离色者。从起色尽
道至未全离无色爱已前。此二种人成
五下分尽.及色爱尽二。从无学退起无色
缠成二遍知。名如前说五下分尽.及色爱
尽 又正理云。若依根本入正决定道类
智起时。彼所有断亦得顺下分断遍知名者。
宁许根本果唯有五遍知 唯色.无色界见
断法断。得彼遍知名故无有失 何缘唯此
亦得彼名 以渐次得不还果者。于此断
上立彼名故。又先俗道所断下分。今圣道
力令永不生故。彼所得断假说为此果。今
实不得欲断遍知 解云若依根本等。此
外难也。若依根本得下分者。应言得六。
宁许得五。理应兼难忍见道果应七。类智
品果应六。义显不论 唯色.无色界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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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释也。于彼遍知唯得少分上界见断法
断为下分尽遍知。一则不得其主。二则得
不具足。故不说也。准此即应通忍果六。类
智品果五。谓但以忍取下分尽设依未至
亦不得主。不得具足。如前已辨。故不说
彼得此遍知。无有失也 何缘准此等。此
即啧也。既非得主。又非具足 何缘亦得彼
遍知名 以渐次得等。此即释也。一解准渐
次故。二解馀不得者令转远故假说为果。
亦得彼名实不得故。说根本定得五等也
问先离色染后入见道。色尽遍知何时
得耶 解云起胜果道时得。故婆沙六十
三云。已离色染入见道。此色爱尽遍知。有
说道类智时得。有说离空处时得。有说金刚
喻定时得。此等诸说是不得处。应作是说。
彼定从果起胜进道现在前时。方乃得此
色爱尽遍知。
住无学位至永尽遍知者。
释第四句。约无学道说成。又婆沙六十三
云。问菩萨圣位成就几耶。答且见道中。有
作是说。如预流向初五心顷全未成就。后
十心顷如其次第。二二刹那成就一二三四
五种。复有说者。初七心顷全未成就。从集
类智乃至灭类智忍成就一。谓色.无色界见
苦.集所断法断遍知。从灭类智乃至道类智
忍成就二。谓色.无色界见苦.集灭所断法断
遍知。第四静虑非欲界法断对治故。于集.
灭.道三法智时。不得欲界见所断法断三遍
知。从初道类智乃至金刚喻定皆成就一。
谓五顺下分结尽遍知 又云。应作是说。菩
断为下分尽遍知。一则不得其主。二则得
不具足。故不说也。准此即应通忍果六。类
智品果五。谓但以忍取下分尽设依未至
亦不得主。不得具足。如前已辨。故不说
彼得此遍知。无有失也 何缘准此等。此
即啧也。既非得主。又非具足 何缘亦得彼
遍知名 以渐次得等。此即释也。一解准渐
次故。二解馀不得者令转远故假说为果。
亦得彼名实不得故。说根本定得五等也
问先离色染后入见道。色尽遍知何时
得耶 解云起胜果道时得。故婆沙六十
三云。已离色染入见道。此色爱尽遍知。有
说道类智时得。有说离空处时得。有说金刚
喻定时得。此等诸说是不得处。应作是说。
彼定从果起胜进道现在前时。方乃得此
色爱尽遍知。
住无学位至永尽遍知者。
释第四句。约无学道说成。又婆沙六十三
云。问菩萨圣位成就几耶。答且见道中。有
作是说。如预流向初五心顷全未成就。后
十心顷如其次第。二二刹那成就一二三四
五种。复有说者。初七心顷全未成就。从集
类智乃至灭类智忍成就一。谓色.无色界见
苦.集所断法断遍知。从灭类智乃至道类智
忍成就二。谓色.无色界见苦.集灭所断法断
遍知。第四静虑非欲界法断对治故。于集.
灭.道三法智时。不得欲界见所断法断三遍
知。从初道类智乃至金刚喻定皆成就一。
谓五顺下分结尽遍知 又云。应作是说。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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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圣位决定不得色.无色界见道所断法断
遍知。及色爱尽遍知。总集断故无容修彼
断对治故 解云见道是道谛。总集断故不
得第六。无容修彼断对治故。不得色爱
尽遍知 问独觉云何 解云应如超越声
闻。依根本者说。
何缘不还至总集为一者。此即第五明遍知
集处。如文可解。又正理云。所言集者是合
一义。若于无色分离染故得预流果。全离
染故得阿罗汉果。若于欲界分离染故得
一来果。全离染故得不还果。若于色界分
离.全离俱不得果。唯于二处具足二缘。谓
得果时亦即越界。故阿罗汉.及不还果。集所
得断立一遍知。尔时总起一味得故。馀二
果时得虽一味。而未越界。色爱尽时虽是
越界。无一味得。故于彼位不集遍知。要
具二缘方总集故 解云言一味得者。谓
一类得非是一得。若于向位随对治道胜
劣不同得随彼道有多胜劣。若至果位起
一类胜得。得前所得替彼劣得 有古德
说。依杂心论。得果之时法分一得得。类分一
得得。故四谛无为但一得得 此义不然。言
一得者。谓一类得。
谁舍谁得至得亦然除五者。此即第六明得
舍遍知。
论曰至全离欲退者。言舍一者。
此有三类。一谓从无学退随起何界惑。舍
一切结尽遍知。二从色爱尽退起色染。舍
色爱尽遍知。三全离欲退起欲染时。舍五
下分结尽遍知。若据菩萨三十四念得菩
遍知。及色爱尽遍知。总集断故无容修彼
断对治故 解云见道是道谛。总集断故不
得第六。无容修彼断对治故。不得色爱
尽遍知 问独觉云何 解云应如超越声
闻。依根本者说。
何缘不还至总集为一者。此即第五明遍知
集处。如文可解。又正理云。所言集者是合
一义。若于无色分离染故得预流果。全离
染故得阿罗汉果。若于欲界分离染故得
一来果。全离染故得不还果。若于色界分
离.全离俱不得果。唯于二处具足二缘。谓
得果时亦即越界。故阿罗汉.及不还果。集所
得断立一遍知。尔时总起一味得故。馀二
果时得虽一味。而未越界。色爱尽时虽是
越界。无一味得。故于彼位不集遍知。要
具二缘方总集故 解云言一味得者。谓
一类得非是一得。若于向位随对治道胜
劣不同得随彼道有多胜劣。若至果位起
一类胜得。得前所得替彼劣得 有古德
说。依杂心论。得果之时法分一得得。类分一
得得。故四谛无为但一得得 此义不然。言
一得者。谓一类得。
谁舍谁得至得亦然除五者。此即第六明得
舍遍知。
论曰至全离欲退者。言舍一者。
此有三类。一谓从无学退随起何界惑。舍
一切结尽遍知。二从色爱尽退起色染。舍
色爱尽遍知。三全离欲退起欲染时。舍五
下分结尽遍知。若据菩萨三十四念得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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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时。亦但舍一五顺下分结尽遍知。以道
类智时但得下分不起胜果道。故不得色
爱尽遍知。若二乘人得无学果。即舍二故。
言舍二者至阿罗汉时者。言舍二者此
有二类。一谓诸不还从色爱尽起欲缠退。
舍色爱尽遍知五下分遍知。二谓诸不还从
色爱尽获得阿罗汉时。亦舍色爱尽遍知
五下分遍知。亦应说独觉得无学果舍二
遍知。而言阿罗汉且据声闻说。故正理五
十六云。诸有先离无所有染入圣道者。唯
除菩萨。馀亦定于二界一切修断离系得
无漏得。彼皆必于二界修断自胜果道遍现
前故。如是理趣以何證知。说圣者生第四
静虑以上诸地定成乐根。及诸圣者生于
无色定有色贪尽断遍知得故。菩萨何缘
不亦如是。不由加行一切功德能现前故。
如灭定等。谓声闻.独觉。无自在功力能超
间起诸对治道。欲證后道必籍前道。以
为加行方能證故。菩萨亦有超越功力。以
于诸法相连接中得殊胜智。加行广故
(已上论文) 解云此明修断。唯除菩萨。馀学位中
必于二界修断离系得无漏得。以彼二乘
一切学位。皆定于二界自胜果道遍现前故
自胜果道。显不起前向道 遍现前故
者。谓如先离八地染者。随依何地得不
还已。必于七地一一品中。皆起无间.及解
脱道。随何品道起得彼离系得。以此故知。
渐得非顿 案此独觉成道不唯三十四心。
得见谛已具起上八地七十二品无间.解脱.
类智时但得下分不起胜果道。故不得色
爱尽遍知。若二乘人得无学果。即舍二故。
言舍二者至阿罗汉时者。言舍二者此
有二类。一谓诸不还从色爱尽起欲缠退。
舍色爱尽遍知五下分遍知。二谓诸不还从
色爱尽获得阿罗汉时。亦舍色爱尽遍知
五下分遍知。亦应说独觉得无学果舍二
遍知。而言阿罗汉且据声闻说。故正理五
十六云。诸有先离无所有染入圣道者。唯
除菩萨。馀亦定于二界一切修断离系得
无漏得。彼皆必于二界修断自胜果道遍现
前故。如是理趣以何證知。说圣者生第四
静虑以上诸地定成乐根。及诸圣者生于
无色定有色贪尽断遍知得故。菩萨何缘
不亦如是。不由加行一切功德能现前故。
如灭定等。谓声闻.独觉。无自在功力能超
间起诸对治道。欲證后道必籍前道。以
为加行方能證故。菩萨亦有超越功力。以
于诸法相连接中得殊胜智。加行广故
(已上论文) 解云此明修断。唯除菩萨。馀学位中
必于二界修断离系得无漏得。以彼二乘
一切学位。皆定于二界自胜果道遍现前故
自胜果道。显不起前向道 遍现前故
者。谓如先离八地染者。随依何地得不
还已。必于七地一一品中。皆起无间.及解
脱道。随何品道起得彼离系得。以此故知。
渐得非顿 案此独觉成道不唯三十四心。
得见谛已具起上八地七十二品无间.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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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四十四心。应言独觉极速疾者一百六
十心取果。一百五十九是向。一心是果。向
中唯得不还。不闻更得馀果。以此准知。独
觉亦得色爱尽遍知。故言舍二。
言舍五
者至舍前五故者。言舍五者。超越之人。谓先
离欲后入见谛。道类智时得五下分结尽遍
知。舍前见位五遍知故。超越之人于五下
分虽非全得。以少从多据名说故言得
下分。正理破云。言舍五者。经主释言。谓先
离欲道类智位。此但应说道类忍时。道类智
时彼已舍故夫言得.舍据将说故。又应简
言依未至定入见谛者。若依根本入见
谛者。于欲界断不得无漏离系得故。不
得欲界见断法断三种遍知非先不得可
言今舍 俱舍师救云。言道类智时者。谓
道类智未来生时。故婆沙六十三云。道类智
忍灭。道类智生时。若未离欲染入正性离生
者。亦无舍五得一。若已离欲染入正性离
生者。舍五得一。谓舍前五得五顺下分结
尽遍知。此中有说六地见道舍.得皆尔。有说
后五。三法智位不得遍知 婆沙既言道
类智生时。明知非在现在。汝若救言已生
名生。我即还言已舍名舍 后五。谓六地中
后五地。婆沙两说后师为正。以后五地不
修欲界断治故。故于欲见三种遍智皆不
得也 前师非正。同妙音故。后五亦修欲
断对治 又云。应简言。亦不须简。言舍
前五显依未至。若依根本即舍二得一。
言舍六者至得离欲时者。言舍六者。谓
十心取果。一百五十九是向。一心是果。向
中唯得不还。不闻更得馀果。以此准知。独
觉亦得色爱尽遍知。故言舍二。
言舍五
者至舍前五故者。言舍五者。超越之人。谓先
离欲后入见谛。道类智时得五下分结尽遍
知。舍前见位五遍知故。超越之人于五下
分虽非全得。以少从多据名说故言得
下分。正理破云。言舍五者。经主释言。谓先
离欲道类智位。此但应说道类忍时。道类智
时彼已舍故夫言得.舍据将说故。又应简
言依未至定入见谛者。若依根本入见
谛者。于欲界断不得无漏离系得故。不
得欲界见断法断三种遍知非先不得可
言今舍 俱舍师救云。言道类智时者。谓
道类智未来生时。故婆沙六十三云。道类智
忍灭。道类智生时。若未离欲染入正性离生
者。亦无舍五得一。若已离欲染入正性离
生者。舍五得一。谓舍前五得五顺下分结
尽遍知。此中有说六地见道舍.得皆尔。有说
后五。三法智位不得遍知 婆沙既言道
类智生时。明知非在现在。汝若救言已生
名生。我即还言已舍名舍 后五。谓六地中
后五地。婆沙两说后师为正。以后五地不
修欲界断治故。故于欲见三种遍智皆不
得也 前师非正。同妙音故。后五亦修欲
断对治 又云。应简言。亦不须简。言舍
前五显依未至。若依根本即舍二得一。
言舍六者至得离欲时者。言舍六者。谓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332b 页 T41-0332.png
未离欲所有圣者。得离染时成不还果。舍
前六故。
得亦然者至谓退不还者释第
二句 得亦然者。例同于舍。谓有得一
得二得得六。唯除得五。理亦应除。得三
得四对舍说故。舍中既无三.四。所以得中
亦不说也。成通初.后。成中可成一.二.三.
四.五.六。得唯据初。但有一.二.六也 言
得一者。谓得未得于九遍知。一一渐得皆
名得一。及从无学起色缠退。得一五顺下
分 言得二者。谓从无学起无色界诸缠
退时。得色爱尽.及五下分 言得六者。谓
退不还起欲缠时。得见断六 问为或
至现在名退为或至生相名退 解云或
至生相。彼品善得不至生相将现在前名
退。如得舍门据将说故 又解不可皆
例齐。文中既言起缠。明知或至现在名退。
或至生相现在犹成彼品善法。何得名退。
后解为胜 又正理云。岂不胜进得圣果
时。于诸无为更起胜得。乍可名得。宁舍
遍知。约断实然。恒成就故。但今且据九遍
知中。若得异名本名便失。说名为舍。亦无
有过(已上论文) 因辨随眠分别断竟者。总结
也。
俱舍论记卷第二十一
文永七年五月十七日巳时以东南院小
经藏御本移点毕
三论宗沙门睿算花押
前六故。
得亦然者至谓退不还者释第
二句 得亦然者。例同于舍。谓有得一
得二得得六。唯除得五。理亦应除。得三
得四对舍说故。舍中既无三.四。所以得中
亦不说也。成通初.后。成中可成一.二.三.
四.五.六。得唯据初。但有一.二.六也 言
得一者。谓得未得于九遍知。一一渐得皆
名得一。及从无学起色缠退。得一五顺下
分 言得二者。谓从无学起无色界诸缠
退时。得色爱尽.及五下分 言得六者。谓
退不还起欲缠时。得见断六 问为或
至现在名退为或至生相名退 解云或
至生相。彼品善得不至生相将现在前名
退。如得舍门据将说故 又解不可皆
例齐。文中既言起缠。明知或至现在名退。
或至生相现在犹成彼品善法。何得名退。
后解为胜 又正理云。岂不胜进得圣果
时。于诸无为更起胜得。乍可名得。宁舍
遍知。约断实然。恒成就故。但今且据九遍
知中。若得异名本名便失。说名为舍。亦无
有过(已上论文) 因辨随眠分别断竟者。总结
也。
俱舍论记卷第二十一
文永七年五月十七日巳时以东南院小
经藏御本移点毕
三论宗沙门睿算花押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332c 页 T41-033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