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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定品第八之一¶ 第 145a 页
《阿毗达磨俱舍论》卷第二十八
尊者世亲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 分别定品第八之一
已说诸智所成功德。馀性功德今次当辩。于
中先辩所依止定。且诸定内静虑云何。颂
曰。
「 静虑四各二
于中生已说
定谓善一境
并伴五蕴性
初具伺喜乐
后渐离前支」
论曰。一切功德多依静虑。故应先辩静虑
差别。此总有四种。谓初二三四。四各有二。
谓定及生。生静虑体世品已说。谓第四八。前
三各三。定静虑体总而言之是善性摄心一
境性。以善等持为自性故。若并助伴五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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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性。何名一境性。谓专一所缘。若尔即心专一境位。依之建立三摩地名不应别
有馀心所法。别法令心于一境转名三摩
地非体即心。岂不诸心刹那灭故皆一境
转。何用等持。若谓令心于第二念不散乱
故须有等持。则于相应等持无用。又由
此故三摩地成。宁不即由斯心于一境转。
又三摩地是大地法。应一切心皆一境转。不
尔。馀品等持劣故。有馀师说。即心一境相续
转时名三摩地。契经说此为增上心学故。
心清净最胜即四静虑故。依何义故立静
虑名。由此寂静能审虑故。审虑即是实了知
义。如说心在定能如实了知。审虑义中置
地界故。此宗审虑以慧为体。若尔诸等持
皆应名静虑。不尔。唯胜方立此名。如世间
言发光名日非萤烛等亦得日名。静虑如
何独名为胜。诸等持内唯此摄支。止观均行
最能审虑。得现法乐住及乐通行名。故此等
持独名静虑若尔染污宁得此名。由彼亦
能邪审虑故。是则应有太过之失。无太过
失。要相似中方立名故。如败种等。世尊亦
说有恶静虑。若一境性是静虑体。依何相
立初二三四。具伺喜乐建立为初。由此已
明亦具寻义。必俱行故。如烟与火。非伺
有喜乐而不与寻俱。渐离前支立二三
四。离伺有二。离二有乐。具离三种。如其
次第。故一境性分为四种。已辩静虑。无色
云何。颂曰。
「 无色亦如是
四蕴离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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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上三近分总名除色想
无色谓无色
后色起从心
空无边等三
名从加行立
非想非非想
昧劣故立名」
论曰。此与静虑数自性同。谓四各二。生如
前说。即世品说由生有四。定无色体总而
言之。亦善性摄心一境性。依此故说亦如
是言。然助伴中此除色蕴。无色无有随转
色故。虽一境性体相无差。离下地生故分
四种。谓若已离第四静虑生立空无边处。
乃至已离无所有处生。立非想非非想处。
离名何义。谓由此道解脱下地惑。是离下
染义。即此四根本并上三近分。总说名为除
去色想。空处近分未得此名。缘下地色起
色想故。皆无色故立无色名。此因不成。许
有色故。若尔何故立无色名。由彼色微故
名无色。如微黄物亦名无黄。许彼界中色
有何相若彼唯有身语律仪。身语既无。律
仪宁有。又无大种何有造色。若谓如有无
漏律仪不尔。无漏依有漏大种故。又彼定
中亦遮有故。若许于彼有色根身如何可
言彼色微少。若谓于彼身量小故水细虫
极微亦应名无色。亦身量小不可见故。若
谓彼身极清妙故中有色界应名无色。若
谓彼身清妙中极应唯有顶得无色名。如
定生身有胜劣故。又生静虑所有色身非
下地根所能取故。与彼何异不名无色。若
谓欲色随义立名无色不然。此有何理。若
谓经说寿煖合故。又说名色与识相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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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芦束相依住故。又说名色识为缘故。又遮离色乃至离行识有来有去故。由此无
色有色理成。此證不成。应审思故。谓所引
教应共审思且契经言寿煖合者。为约一
切界。为约欲界说。名色与识相依住者。为
约一切界。为约欲色说。所说名色识为缘
者。为说一切识皆为名色缘。为说名色生
无不缘于识。遮离色至行识有来去者。
为遮随离一。为遮离一切。若谓契经言
无简别不应于此更致审思。此说不然。
太过失故。谓应外煖亦与寿合。又应外名
色依识识为缘。又说四食如四识住。色无
色界应有段食。若谓经说有一类天超段
食故。又说彼天喜为食故。无斯过者。则无
色界不应有色。契经说彼出离色故。又契
经言。无色解脱最为寂静。超诸色故。又契
经说。无色有情一切色想皆超越故。若无色
界实有色者。定应彼色自相可知。如何可
言超色想等。若谓观下粗色故说。则于
段食亦应许然。又诸静虑超下粗色。亦应
可说出离色言。是则亦应名无色界。又亦
应说出离受等。彼亦超下粗受等故。经
既不说。知无色中遍超色类非超受等。由
此定知。彼界无色。然契经中说有不出有
者。于自地有不能出故。非遍出故。非永
出故。又薄伽梵于静虑中说有色类乃至
识类。于无色中说有受类乃至识类。不说
有色。若无色中实有色者。何不如静虑
说有色类言。故所立因无不成过。在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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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色相续断。后殁生下色从何生。此从心生非从色起。谓昔所起色异熟因熏习在
心功能今熟。是故今色从彼心生。彼无色
身心依何转。离身何不转。下曾不见故。色
界无段食身复依何转。下亦不见身离段
食转故。又先说彼心转所依。已释总名。空
无边等从缘空等得别名耶。不尔。云何。
下三无色如其次第修加行时思无边空
及无边识无所有故建立三名。立第四名
由想昧劣。谓无明胜想得非想名。有昧劣
想故名非非想。虽加行时亦作是念诸想
如病如箭如痈。若想全无便同痴闇。唯
有非想非非想中与上相违寂静美妙。而不
就此加行立名。以若诘言何缘加行作如
是念。必应答言以于彼处想昧劣故。由
此昧劣故。是立名正因。已辩无色。云何等
至。颂曰。
「 此本等至八
前七各有三
谓味净无漏
后味净二种
味谓爱相应
净谓世间善
此即所味著
无漏谓出世」
论曰。此上所辨静虑无色。根本等至总有
八种。于中前七各具有三。有顶等至唯有
二种。此地昧劣无无漏故。初味等至。谓爱
相应。爱能味著故名为味。彼相应故此得味
名。净等至名目世善定。与无贪等诸白净
法相应起故。此得净名。即味相应所味著境。
此无间灭彼味定生。缘过去净深生味著。
尔时虽名出所味定。于能味定得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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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无漏定者。谓出世定。爱不缘故非所味著。如是所说八等至中静虑摄支。非诸无
色。于四静虑各有几支。颂曰。
「 静虑初五支
寻伺喜乐定
第二有四支
内净喜乐定
第三具五支
舍念慧乐定
第四有四支
舍念中受定」
论曰。唯净无漏四静虑中初具五支。一寻二
伺三喜四乐五等持。此中等持颂说为定。等
持与定名异体同。故契经说心定等定名正
等持。此亦名为心一境性。义如前释。传说。
唯定是静虑亦静虑支。馀四支是静虑支非
静虑。如实义者如四支军。馀静虑支应知亦
尔。第二静虑唯有四支。一内等净二喜三乐
四等持。第三静虑具有五支。一行舍二正念
三正慧四受乐五等持。第四静虑唯有四
支。一行舍清净二念清净三非苦乐受四等
持。静虑支名既有十八。于中实事总有几
种。颂曰。
「 此实事十一
初二乐轻安
内净即信根
喜即是喜受」
论曰。此支实事唯有十一。谓初五支即五实
事。第二静虑三支如前。增内净支足前为
六。第三静虑等持如前。增馀四支足前为
十。第四静虑三支如前。增非苦乐支足前
为十一。由此故说。有是初支非第二支。应
作四句。第一句谓寻伺。第二句谓内净。第
三句谓喜乐等持。第四句。谓除前馀法。馀支
相对如理应思。何故第三说增乐受。由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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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乐轻安摄故。何理为證知是轻安。初二定中无乐根故。非初二定有身受乐。正在
定中无五识故。亦无心受乐。以说有喜
故。喜即喜受。无一心中二受俱行故。无乐
受不可喜乐更互现前说具五支及四支
故。有说。无有心受乐根。三静虑中说乐支
者。皆是身受所摄乐根。若尔何故有契经说
云何乐根谓顺乐触力所引生身心乐受。有
馀于此增益心言。诸部经中唯说身故。又
第三定所立乐支。契经自说为身所受乐故。
若谓于此说意为身此说身名为有何
德。又第四定轻安倍增而不说彼有乐支
故。若谓轻安要顺乐受方名为乐。第三静
虑轻安顺乐应是乐支。若谓彼轻安为行
舍所损。不尔。行舍增轻安故。又彼轻安
胜前二故。又契经说。若于尔时诸圣弟子
于离生喜身作證具足住。彼于尔时已断
五法修习五法皆得圆满。广说乃至。何等
名为所修五法。一欢二喜三轻安四乐五三
摩地此经轻安与乐别说故初二乐非即
轻安。若言定中宁有身识有亦无失。许在
定中有轻安风胜定所起顺生乐受遍触
身故。若谓外散故应失坏定者。无如是
失。此轻安风从胜定生引内身乐还能顺
起三摩地故。若谓起身识应名出定者。
此难不然。由前因故。若谓依止欲界身根
不应得生色界触识缘轻安识许生无
过。若尔正在无漏定中触及身识应成无
漏。勿所立支少分有漏少分无漏成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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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无违理失。所以者何。许说身轻安是觉支摄故。若谓顺彼故说觉支无漏亦应许
如是说。若谓许说便违契经。如契经言。诸
所有眼乃至广说。此经中说十五界全皆有
漏故。无违经过。此约馀触及馀身识密意
说故。如何无漏静虑现前。少支有漏少支无
漏。起不俱时斯有何失。若谓喜乐不俱起
故应无五支及四支理。此亦无过。约容有
说有喜乐支。如有寻伺。若谓寻伺亦许俱
起于不俱起为喻不成。此非不成。心之
粗细互相违故不应俱起。又于不俱起不
能说过故。由此可说。依初五支减二三
四立第二等。即由此理初说五支。拟渐
离前建立后故。无渐减故不说想等。或
应说何故初唯立五支。若谓此五资初定
胜故立为支。此不应理。念慧能资胜寻伺
故。虽有一类作如是说。然非古昔诸轨范
师共施设故。应审思择。应说何法名内等
净。此定远离寻伺鼓动相续清净转名为内
等净。若有寻伺鼓动相续不清净转如河
有浪。若尔此应无有别体。如何许有十一
实事。是故应说。此即信根。谓若證得第二
静虑则于定地亦可离中有深信生名内
等净。信是净相故立净名。离外均流故名内等。净而内等故立内等净名。有馀师
言。此内等净等持寻伺皆无别体。若无别
体心所应不成。心分位殊亦得名心所。虽
有此理非我所宗。如上所言。喜即喜受。
以何为證知决定然。汝等岂言喜非喜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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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馀部许。我亦许然。馀部云何许非喜受。谓别有喜是心所法。三定中乐皆是喜受。故
喜喜受其体各异。非三定乐可名喜受。二
阿笈摩分明證故。如辩颠倒契经中说。渐
无馀灭忧等五根。第三定中无馀灭喜。于
第四定无馀灭乐。又馀经说第四静虑断
乐断苦先喜忧没。故第三定必无喜根由
此喜受是喜非乐。如是所说诸静虑支。染
静虑中为皆有不。不尔。云何。颂曰。
「 染如次从初
无喜乐内净
正念慧舍念
馀说无安舍」
论曰。如上所说诸静虑支。染静虑中非皆具
有。且有一类随相说言。初染中无离生喜
乐。非离烦恼而得生故。第二染中无内等
净。彼为烦恼所扰浊故。第三染中无正念
慧。彼为染乐所迷乱故。第四染中无舍念
净。彼为烦恼所染污故。有馀师说。初二染
中但无轻安。后二染中但无行舍。大善摄故。
契经中说三定有动第四不动。依何义说。
颂曰。
「 第四名不动
离八灾患故
八者谓寻伺
四受入出息」
论曰。下三静虑名有动者。有灾患故。第四
静虑名不动者。无灾患故。灾患有八。其八
者何。寻伺四受入息出息。此八灾患第四都
无。故佛世尊说为不动。然契经说第四静虑
不为寻伺喜乐所动。有馀师说。第四静虑
如密室灯照而无动。如定静虑所有诸受
生亦尔不。不尔。云何。颂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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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静虑从初
有喜乐舍受
及喜舍乐舍
唯舍受如次」
论曰。生静虑中初有三受。一喜受。意识相
应二乐受。三识相应。三舍受。四识相应。第
二有二。谓喜与舍。意识相应。无有乐受。
无馀识故。心悦粗故。第三有二。谓乐与舍。
意识相应。第四有一。谓唯舍受。意识相应。是
谓定生受有差别。上三静虑无三识身及
无寻伺。如何生彼能见闻触及起表业。非
生彼地无眼识等。但非彼系。所以者何。颂
曰。
「 生上三静虑
起三识表心
皆初静虑摄
唯无覆无记」
论曰。生上三地起三识身及发表心皆初
定系。生上起下如起化心故能见闻触及
发表。此四唯是无覆无记。不起下染已离
染故。不起下善以下劣故。如是别释静
虑事已。净等等至初得云何。颂曰。
「 全不成而得
净由离染生
无漏由离染
染由生及退」
论曰。八本等至随其所应若全不成而获得
者。净由离染及由受生。谓在下地离下地
染。及从上地生自地时。下七皆然。有顶不
尔。唯由离染无由生故。遮何故说全不
成言。为遮已成更得少分。如由加行得
顺决择分等及由退得顺退分定。即依此
义作是问言。颇有净定由离染得。由离
染舍。由退由生。为问亦尔。曰有。谓顺退
分。且初静虑顺退分摄。离欲染时得。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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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时舍。退离自染得。退离欲染舍。从上生自得。从自生下舍。馀地所摄应如理思。
无漏但由离染故得。谓圣离下染得上地
无漏。此亦但据全不成者。若先已成馀时亦
得。谓尽智位得无学道。于练根时得学无
学。馀加行及退皆如理应思。岂不由入正
性离生亦名初得无漏等至。此非决定。
以次第者尔时未得根本定故。此中但论
决定得者染由受生及退故得。谓上地没
生下地时得下地染。及于此地离染退时
得此地染。何等至后生几等至。颂曰。
「 无漏次生善
上下至第三
净次生亦然
兼生自地染
染生自净染
并下一地净
死净生一切
染生自下染」
论曰。无漏次生自上下善。善言具摄净及无
漏。然于上下各至第三。远故无能超生第
四。故于无漏七等至中从初静虑无间生
六。谓自二三各净无漏。无所有处无间生七。
谓自下六上地唯净。第二静虑无间生八。谓
自上六并下地二。识无边处无间生九。谓自
下六并上地三。第三四空无间生十。谓上下
八并自地二。类智无间能生无色。法智不
然。依缘下故。从净等至所生亦然。而各
兼生自地染污故。有顶净无间生六。谓自净
染下净无漏。从初静虑无间生七。无所有
八。第二定九。识处生十。馀生十一。从染等
至生自净染并生次下一地净定。谓为自
地烦恼所逼于下净定亦生尊重故有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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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生次下净。若于染净能正了知可能从染转生下净。非诸染污能正了知。如何彼
能从染生净。先愿力故。谓先愿言。宁得下
净不须上染。先愿势力随相续转。故后从
染生下净定。如先立愿方趣睡眠至所期
时便能觉寤。无漏与染必不相生。净俱相
生故三有别。如是所说净染生染但约在
定净及染说。若生净染生染不然。谓命终
时从生得净一一无间生一切染。若从生
染一一无间能生自地一切下染。不生上
者未离下故。所言从净生无漏者。为一
切种皆能生耶。不尔。云何。颂曰。
「 净定有四种
谓即顺退分
顺住顺胜进
顺决择分摄
如次顺烦恼
自上地无漏
互相望如次
生二三三一」
论曰。诸净等至总有四种。一顺退分摄。二顺
住分摄。三顺胜进分摄。四顺决择分摄。地各
有四。有顶唯三。由彼更无上地可趣故。彼
地无有顺胜进分摄。于此四中唯第四分
能生无漏。所以者何。由此四种有如是相。
顺退分能顺烦恼。顺住分能顺自地顺胜进
分能顺上地。顺决择分能顺无漏。故诸无漏
唯从此生。此四相望互相生者。初能生二。
谓顺退住。第二生三。除顺决择。第三生三。
除顺退分。第四生一。谓自非馀。如上所
言净及无漏皆能上下超至第三。行者如何
修超等至。颂曰。
「 二类定顺逆
均间次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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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间超为成三洲利无学」
论曰。本善等至分为二类。一者有漏。二者无
漏。往上名顺。还下名逆。同类名均异类
名间。相邻名次。越一名超。谓观行者修超
定时。先于有漏八地等至顺逆均次现前数
习。次于无漏七地等至顺逆均次现前数习。
次于有漏无漏等至顺逆间次现前数习。次
于有漏顺逆均超现前数习。次于无漏顺逆
均超现前数习。是名修习超加行满。后于
有漏无漏等至顺逆间超名超定成。此中
超者唯能超一。远故无能超入第四。修超
等至唯人三洲。不时解脱诸阿罗汉。定自在
故。无烦恼故。时解脱者虽无烦恼定不自
在。诸见至者虽定自在有馀烦恼。故皆不
能修超等至。此诸等至依何身起。颂曰。
「 诸定依自下
非上无用故
唯生有顶圣
起下尽馀惑」
论曰。诸等至起依自下身。依上地身无容
起下。上地起下无所用故。自有胜定故。
下势力劣故。已弃舍故。可厌毁故。总相虽
然若委细说。圣生有顶必起无漏无所有
处。为尽自地所馀烦恼。自无圣道欣乐起
故。唯无所有最邻近故。起彼现前尽馀烦
恼。此诸等至缘何境生。颂曰。
「 味定缘自系
净无漏遍缘
根本善无色
不缘下有漏」
论曰。味定但缘自地有漏。必无缘下。已离
染故。亦不缘上。爱地别故。不缘无漏。应
成善故。净及无漏俱能遍缘自上下地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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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皆为境故。有差别者。无记无为非无漏境。根本地摄善无色定不缘下地诸有漏
法。自上地法无不能缘。虽亦能缘下地无
漏缘类智品道不缘法智品。亦不能缘
下地法灭。无色近分亦缘下地。彼无间道必
缘下故。味净无漏三等至中。何等力能断诸
烦恼。颂曰。
「 无漏能断惑
及诸净近分」
论曰。诸无漏定皆能断惑。本净尚无能。况
诸染能断。不能断下。已离染故。不能断
自自所缚故。不能断上。以胜己故。若净
近分亦能断惑。以皆能断次下地故。中间
摄净亦不能断。近分有几。何受相应。于味
等三为皆具不。颂曰。
「 近分八舍净
初亦圣惑三」
论曰。诸近分定亦有八种。与八根本为入
门故。一切唯一舍受相应。作功用转故。未
离下怖故。此八近分皆净定摄。唯初近分亦
通无漏。皆无有味。离染道故。虽近分心有
结生染而遮定染故作是说。有说。未至定
亦有味相应。未起根本。亦贪此故。由此未
至具有三种。中间静虑与诸近分。为无别
义为亦有殊。义亦有殊。谓诸近分为离下
染是入初因。中定不然。复有别义颂曰。
「 中静虑无寻
具三唯舍受」
论曰。初本近分寻伺相应。上七定中皆无寻
伺。唯中静虑有伺无寻。故彼胜初未及第
二。依此义故立中间名。由此上无中间静
虑。一地升降无如此故。此定具有味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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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以有胜德可爱味故。同诸近分唯舍相应。非喜相应功用转故。由此说是苦通行
摄。此定能招大梵处果。多修习者为大梵
故。已说等至。云何等持。经说等持总有三
种。一有寻有伺。二无寻唯伺。三无寻无伺。其
相云何。颂曰。
「 初下有寻伺
中唯伺上无」
论曰。有寻有伺三摩地者。谓与寻伺相应等
持。此初静虑及未至摄。无寻唯伺三摩地者。
谓唯与伺相应等持。此即静虑中间地摄。无
寻无伺三摩地者。谓非寻伺相应等持。此
从第二静虑近分乃至非想非非想摄。契经
复说三种等持。一空二无愿三无相。其相云
何。颂曰。
「 空谓空非我
无相谓灭四
无愿谓馀十
谛行相相应
此通净无漏
无漏三脱门」
论曰。空三摩地。谓空非我二种行相相应等
持。无相三摩地。谓缘灭谛四种行相相应等
持。涅槃离十相。故名无相。缘彼三摩地得
无相名。十相者何。谓色等五男女二种三有
为相。无愿三摩地。谓缘馀谛十种行相相应
等持。非常苦因可厌患故道如船筏。必应
舍故。能缘彼定得无愿名。皆为超过现所
对故。空非我相非所厌舍。以与涅槃相
相似故。此三各二种。谓净及无漏。世出世间
等持别故。世间摄者通十一地。出世摄者唯
通九地。于中无漏者名三解脱门。能与涅
槃为入门故。契经复说三重等持。一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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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愿无愿。三无相无相。其相云何。颂曰。「 重二缘无学
取空非常相
后缘无相定
非择灭为静
有漏人不时
离上七近分」
论曰。此三等持缘前空等取空等相故立
空空等名。空空等持缘前无学空三摩地
取彼空相。空相顺厌胜非我故。无愿无愿
缘前无学无愿等持取非常相。不取苦因
等非无漏相故不取道等为厌舍故。无
相无相即缘无学无相三摩地非择灭为
境。以无漏法无择灭故。但取静相非灭
妙离。滥非常灭故。是无记性故。非离系果
故。此三等持唯是有漏。厌圣道故。无漏不
然。唯三洲人不时解脱能起如是重三摩
地。依十一地。除七近分。谓欲未至八本中
间。契经复说四修等持。一为住现法乐。二
为得胜知见。三为得分别慧。四为诸漏永
尽修三摩地。其相云何。颂曰。
「 为得现法乐
修诸善静虑
为得胜知见
修净天眼通
为得分别慧
修诸加行善
为得诸漏尽
修金刚喻定」
论曰。如契经说。有修等持若习若修若多
所作得现乐住。乃至广说。善言通摄净及无
漏。修诸善静虑得住现法乐。而经但说初
静虑者。举初显后。理实通馀。不言为住
后法乐者。以后法乐非定住故。谓或退堕
或上受生或般涅槃便不住故。若依诸定
修天眼通。便能获得殊胜知见。若修三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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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加行善及无漏善得分别慧。若修金刚喻定便得诸漏永尽。理实修此通依诸地而
契经但说第四静虑者。传说。世尊依自说
故。
《说一切有部俱舍论》卷第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