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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第 18b 页
《阿毗达磨俱舍论》卷第四
尊者世亲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分别根品第二之二
今应思择。一切有为如相不同。生亦各异。
为有诸法决定俱生。有定俱生。谓一切法
略有五品。一色。二心。三心所。四心不
相应行。五无为。无为无生此中不说。今先
辩色决定俱生。颂曰。
「 欲微聚无声
无根有八事
有身根九事
十事有馀根」
论曰。色聚极细立微聚名。为显更无细于
此者。此在欲界无声无根。八事俱生随一
不减。云何八事。谓四大种及四所造色香味
触。无声有根诸极微聚。此俱生事或九或
十。有身根聚九事俱生。八事如前。身为第
九。有馀根聚十事俱生。九事如前加眼等
一。眼耳鼻舌必不离身。展转相望处各别
故。于前诸聚若有声生。如次数增九十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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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有声处不离根生。谓有执受大种因
起。若四大种不相离生。于诸聚中坚湿煖
动。云何随一可得非馀。于彼聚中势用增
者明了可得。馀体非无。如觉针锋与筹合
触。如尝盐味与[麨]合味。云何于彼知亦有
馀。由有摄熟长持业故。有说。遇缘坚等便
有流等相故。如水聚中由极冷故有煖相
起。虽不相离而冷用增。如受及声用有胜
劣。有馀师说。于此聚中馀有种子未有体
相故。契经说。于木聚中有种种界。界谓
种子。如何风中知有显色。此义可信。不可
比知。或所合香现可取故。香与显色不相
离故。前说色界香味并无故。彼无声有六
七八。有声有七八九俱生。此可准知故不
别说。此中言事为依体说。为依处说。若尔
何过。二俱有过。若依体说。八九十等便为
太少。由诸微聚必有形色有多极微共积
集故。重性轻性定随有一。滑性涩性随一亦
然。或处有冷有饥有渴。是则所言有太少
过。若依处说。八九十等便为太多。由四大
种触处摄故。应说四等。是则所言有太多
失。二俱无过。应知此中所言事者。一分依
体说。谓所依大种。一分依处说。谓能依造
色。若尔大种事应成多。造色各别依一四
大种故。应知此中依体类说。诸四大种类
无别故。何用分别如是语为。语随欲生。
义应思择。如是已辩色定俱生。馀定俱生
今次当辩。颂曰。
「 心心所必俱
诸行相或得」
起。若四大种不相离生。于诸聚中坚湿煖
动。云何随一可得非馀。于彼聚中势用增
者明了可得。馀体非无。如觉针锋与筹合
触。如尝盐味与[麨]合味。云何于彼知亦有
馀。由有摄熟长持业故。有说。遇缘坚等便
有流等相故。如水聚中由极冷故有煖相
起。虽不相离而冷用增。如受及声用有胜
劣。有馀师说。于此聚中馀有种子未有体
相故。契经说。于木聚中有种种界。界谓
种子。如何风中知有显色。此义可信。不可
比知。或所合香现可取故。香与显色不相
离故。前说色界香味并无故。彼无声有六
七八。有声有七八九俱生。此可准知故不
别说。此中言事为依体说。为依处说。若尔
何过。二俱有过。若依体说。八九十等便为
太少。由诸微聚必有形色有多极微共积
集故。重性轻性定随有一。滑性涩性随一亦
然。或处有冷有饥有渴。是则所言有太少
过。若依处说。八九十等便为太多。由四大
种触处摄故。应说四等。是则所言有太多
失。二俱无过。应知此中所言事者。一分依
体说。谓所依大种。一分依处说。谓能依造
色。若尔大种事应成多。造色各别依一四
大种故。应知此中依体类说。诸四大种类
无别故。何用分别如是语为。语随欲生。
义应思择。如是已辩色定俱生。馀定俱生
今次当辩。颂曰。
「 心心所必俱
诸行相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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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心与心所必定俱生。随阙一时馀则
不起。诸行即是一切有为。谓色心心所心不
相应行。前必俱言流至于此。谓色心等诸行
生时。必与有为四相俱起。言或得者。谓诸
行内唯有情法与得俱生。馀法不然。是故言
或。向言心所。何者是邪。颂曰。
「 心所且有五
大地法等异」
论曰。诸心所法且有五品。何等为五。一大
地法。二大善地法。三大烦恼地法。四大不善
地法。五小烦恼地法。地谓行处。若此是彼所
行处。即说此为彼法地。大法地故名为大
地。此中若法大地所有名大地法。谓法恒于
一切心有。彼法是何。颂曰。
「 受想思触欲
慧念与作意
胜解三摩地
遍于一切心」
论曰。传说。如是所列十法。诸心刹那和合遍
有。此中受谓三种领纳苦乐俱非有差别
故。想谓于境取差别相。思谓能令心有造
作。触谓根境识和合生。能有触对。欲谓希
求所作事业。慧谓于法能有简择。念谓于
缘明记不忘。作意谓能令心警觉。胜解
谓能于境印可。三摩地谓心一境性。诸心
心所异相微细。一一相续分别尚难。况一刹
那俱时而有。有色诸药色根所取。其味差别
尚难了知。况无色法唯觉慧取。如是已说
十大地法。大善法地名大善地。此中若法大
善地所有名大善地法。谓法恒于诸善心
有。彼法是何。颂曰。
「 信及不放逸
轻安舍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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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及不害
勤唯遍善心」
论曰。如是诸法唯遍善心。此中信者。令
心澄净。有说。于谛实业果中现前忍许故
名为信。不放逸者。修诸善法离诸不善
法。复何名修。谓此于善专注为性。馀部经
中有如是释。能守护心名不放逸。轻安者。
谓心堪任性。岂无经亦说有身轻安耶。
虽非无说。此如身受应知亦尔。如何可
立此为觉支。应知此中身轻安者身堪任
性。复如何说此为觉支。能顺觉支故无
有失。以身轻安能引觉支心轻安故。于
馀亦见有是说耶。有如经说。喜及顺喜
法名喜觉支。瞋及瞋因缘名瞋恚盖。正见正
思惟正勤名慧蕴。思惟及勤虽非慧性随
顺慧故亦得慧名。故身轻安顺觉支故得
名无失。心平等性无警觉性说名为舍。
如何可说于一心中有警觉性无警觉
性。作意与舍二相应起。岂不前说诸心心
所其相微细难可了知。有虽难了由审推
度而复可知。此最难知。谓相违背而不乖
反。此有警觉于馀则无。二既悬殊有何乖
反。若尔不应同缘一境。或应一切皆互相
应。如是种类所馀诸法此中应求。如彼理
趣。今于此中应知亦尔。惭愧二种如后当
释。二根者。谓无贪无瞋无痴善根慧为性
故。前已说在大地法中。不重说为大善地
法。言不害者。谓无损恼。勤谓令心勇悍
为性。如是已说大善地法。大烦恼法地名
大烦恼地。此中若法大烦恼地所有名大烦
勤唯遍善心」
论曰。如是诸法唯遍善心。此中信者。令
心澄净。有说。于谛实业果中现前忍许故
名为信。不放逸者。修诸善法离诸不善
法。复何名修。谓此于善专注为性。馀部经
中有如是释。能守护心名不放逸。轻安者。
谓心堪任性。岂无经亦说有身轻安耶。
虽非无说。此如身受应知亦尔。如何可
立此为觉支。应知此中身轻安者身堪任
性。复如何说此为觉支。能顺觉支故无
有失。以身轻安能引觉支心轻安故。于
馀亦见有是说耶。有如经说。喜及顺喜
法名喜觉支。瞋及瞋因缘名瞋恚盖。正见正
思惟正勤名慧蕴。思惟及勤虽非慧性随
顺慧故亦得慧名。故身轻安顺觉支故得
名无失。心平等性无警觉性说名为舍。
如何可说于一心中有警觉性无警觉
性。作意与舍二相应起。岂不前说诸心心
所其相微细难可了知。有虽难了由审推
度而复可知。此最难知。谓相违背而不乖
反。此有警觉于馀则无。二既悬殊有何乖
反。若尔不应同缘一境。或应一切皆互相
应。如是种类所馀诸法此中应求。如彼理
趣。今于此中应知亦尔。惭愧二种如后当
释。二根者。谓无贪无瞋无痴善根慧为性
故。前已说在大地法中。不重说为大善地
法。言不害者。谓无损恼。勤谓令心勇悍
为性。如是已说大善地法。大烦恼法地名
大烦恼地。此中若法大烦恼地所有名大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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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地法。谓法恒于染污心有。彼法是何。颂
曰。
「 痴逸怠不信
惛悼恒唯染」
论曰。此中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无智
无显。逸谓放逸。不修诸善。是修诸善所对
治法。怠谓懈怠心不勇悍。是前所说勤所
对治。不信者谓心不澄净。是前所说信所对
治。惛谓惛沈。对法中说。云何惛沈。谓身重性
心重性。身无堪任性心无堪任性。身惛沈性
心惛沈性。是名惛沈。此是心所。如何名身。
如身受言。故亦无失。掉谓掉举令心不
静。唯有如是六种。名大烦恼地法。岂不
根本阿毗达磨中说有十种大烦恼地法。又
于彼论不说惛沈。何者十。谓不信懈怠
失念心乱无明不正知非理作意邪胜解掉举
放逸。天爱。汝今但知言至不闲意旨。意旨
者何。谓失念心乱不正知非理作意邪胜解。
已说彼在大地法中。不应重立为大烦恼
地法。如无痴善根慧为体故非大善地法。
彼亦应尔。即染污念名为失念。染污等持名
为心乱。诸染污慧名不正知。染污作意胜解
名为非理作意及邪胜解故说。若是大地法
亦大烦恼地法耶。应作四句。第一句谓受想
思触欲。第二句谓不信懈怠无明掉举放逸。
第三句谓如前说。念等五法。第四句谓除
前相。有执。邪等持非即是心乱。彼作四句。
与此不同。又许惛沈通与一切烦恼相应。
不说在大烦恼地法。于谁有过。有作是
言。应说在此。而不说者顺等持故。彼谓诸
曰。
「 痴逸怠不信
惛悼恒唯染」
论曰。此中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无智
无显。逸谓放逸。不修诸善。是修诸善所对
治法。怠谓懈怠心不勇悍。是前所说勤所
对治。不信者谓心不澄净。是前所说信所对
治。惛谓惛沈。对法中说。云何惛沈。谓身重性
心重性。身无堪任性心无堪任性。身惛沈性
心惛沈性。是名惛沈。此是心所。如何名身。
如身受言。故亦无失。掉谓掉举令心不
静。唯有如是六种。名大烦恼地法。岂不
根本阿毗达磨中说有十种大烦恼地法。又
于彼论不说惛沈。何者十。谓不信懈怠
失念心乱无明不正知非理作意邪胜解掉举
放逸。天爱。汝今但知言至不闲意旨。意旨
者何。谓失念心乱不正知非理作意邪胜解。
已说彼在大地法中。不应重立为大烦恼
地法。如无痴善根慧为体故非大善地法。
彼亦应尔。即染污念名为失念。染污等持名
为心乱。诸染污慧名不正知。染污作意胜解
名为非理作意及邪胜解故说。若是大地法
亦大烦恼地法耶。应作四句。第一句谓受想
思触欲。第二句谓不信懈怠无明掉举放逸。
第三句谓如前说。念等五法。第四句谓除
前相。有执。邪等持非即是心乱。彼作四句。
与此不同。又许惛沈通与一切烦恼相应。
不说在大烦恼地法。于谁有过。有作是
言。应说在此。而不说者顺等持故。彼谓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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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惛沈行者速发等持。非掉举行。谁惛沈
行非掉举行。谁掉举行非惛沈行。此二未
尝不俱行故。虽尔应知随增说行。虽知
说行随用偏增。而依有体建立地法。故此
地法唯六义成。此唯遍染心俱起非馀故。
如是已说大烦恼地法。大不善法地名大不
善地。此中若法大不善地所有名大不善地
法。谓法恒于不善心有。彼法是何。颂曰。
「 唯遍不善心
无惭及无愧」
论曰。唯二心所但与一切不善心俱。谓无惭
愧。故唯二种名此地法。此二法相如后当
辩。如是已说大不善地法。小烦恼法地名
小烦恼地。此中若法小烦恼地所有名小烦
恼地法。谓法少分染污心俱。彼法是何。颂
曰。
「 忿覆悭嫉恼
害恨谄诳憍
如是类名为
小烦恼地法」
论曰。如是类法唯修所断。意识地起。无明
相应。各别现行。故名为小烦恼地法。此法
如后随烦恼中当广分别。如是已说五品
心所。复有此馀不定心所。恶作睡眠寻伺
等法。此中应说。于何心品有几心所决定
俱生。颂曰。
「 欲有寻伺故
于善心品中
二十二心所
有时增恶作
于不善不共
见俱唯二十
四烦恼忿等
恶作二十一
有覆有十八
无覆许十二
睡眠遍不违
若有皆增一」
行非掉举行。谁掉举行非惛沈行。此二未
尝不俱行故。虽尔应知随增说行。虽知
说行随用偏增。而依有体建立地法。故此
地法唯六义成。此唯遍染心俱起非馀故。
如是已说大烦恼地法。大不善法地名大不
善地。此中若法大不善地所有名大不善地
法。谓法恒于不善心有。彼法是何。颂曰。
「 唯遍不善心
无惭及无愧」
论曰。唯二心所但与一切不善心俱。谓无惭
愧。故唯二种名此地法。此二法相如后当
辩。如是已说大不善地法。小烦恼法地名
小烦恼地。此中若法小烦恼地所有名小烦
恼地法。谓法少分染污心俱。彼法是何。颂
曰。
「 忿覆悭嫉恼
害恨谄诳憍
如是类名为
小烦恼地法」
论曰。如是类法唯修所断。意识地起。无明
相应。各别现行。故名为小烦恼地法。此法
如后随烦恼中当广分别。如是已说五品
心所。复有此馀不定心所。恶作睡眠寻伺
等法。此中应说。于何心品有几心所决定
俱生。颂曰。
「 欲有寻伺故
于善心品中
二十二心所
有时增恶作
于不善不共
见俱唯二十
四烦恼忿等
恶作二十一
有覆有十八
无覆许十二
睡眠遍不违
若有皆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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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且欲界中心品有五。谓善唯一。不善
有二。谓不共无明相应。及馀烦恼等相应。
无记有二。谓有覆无记及无覆无记。然
欲界心定有寻伺故。善心品必二十二心所
俱生。谓十大地法十大善地法及不定二。谓
寻与伺。非诸善心皆有恶作。有时增数至
二十三。恶作者何。恶所作体名为恶作。应
知此中缘恶作法说名恶作。谓缘恶作心
追悔性。如缘空解脱门说名为空。缘不净
无贪说为不净。又见世间约所依处说能
依事。如言一切村邑国土皆来集会。恶作即
是追悔所依。故约所依说为恶作。又于果
体假立因名。如说此六触处应知名宿作
业。若缘未作事云何名恶作。于未作事亦
立作名。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业
是我恶作。何等恶作说名为善。谓于善恶不
作作中心追悔性。与此相违名为不善。此
二各依二处而起。若于不善不共心品。必
有二十心所俱生。谓十大地法。六大烦恼地
法。二大不善地法。并二不定谓寻与伺。何等
名为不共心品。谓此心品唯有无明。无有
所馀贪烦恼等。于不善见相应心品。亦有二
十心所俱生。名即如前不共品说。非见增故
有二十一。以即于十大地法中慧用差别
说为见故。言不善见相应心者。谓此心中
或有邪见。或有见取。或戒禁取。于四不善
贪瞋慢疑烦恼心品。有二十一心所俱生。二
十如不共。加贪等随一。于前所说忿等相
应随烦恼品亦二十一心所俱生。二十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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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加忿等随一。不善恶作相应心品亦二十
一心所俱生。谓即恶作第二十一。略说不善
不共及见相应品中唯有二十。馀四烦恼及
随烦恼相应品中有二十一。若于无记有覆
心品。唯有十八心所俱生。谓十大地法六大
烦恼地法并二不定谓寻与伺。欲界无记有
覆心者。谓与萨迦耶见及边执见相应。此
中见不增。应知如前释。于馀无记无覆
心品。许唯十二心所俱生。谓十大地法并不
定寻伺。外方诸师欲令恶作亦通无记。此
相应品便有十二心所俱起。应知睡眠与
前所说一切心品皆不相违。通善不善无记
性故。随何品有即说此增。谓二十二至二
十三。若二十三至二十四不善无记如例
应知。已说欲界心所俱生诸品定量。当说
上界。颂曰。
「 初定除不善
及恶作睡眠
中定又除寻
上兼除伺等」
论曰。初静虑中于前所说诸心所法。除唯不
善恶作睡眠。馀皆具有。唯不善者。谓瞋烦恼
除谄诳憍所馀忿等及无惭愧。馀皆有
者。如欲界说。中间静虑除前所除。又更除
寻。馀皆具有。第二静虑以上乃至无色界
中除前所除。又除伺等。等者显除谄诳。
馀皆如前具有。经说。谄诳极至梵天。众相
依故。上地无有。以大梵王处自梵众。忽被
马胜苾刍问言。此四大种当于何位尽灭
无馀。梵王不知无馀灭位。便矫乱答。我于
此梵众是大梵自在作者化者生者养者。是
一心所俱生。谓即恶作第二十一。略说不善
不共及见相应品中唯有二十。馀四烦恼及
随烦恼相应品中有二十一。若于无记有覆
心品。唯有十八心所俱生。谓十大地法六大
烦恼地法并二不定谓寻与伺。欲界无记有
覆心者。谓与萨迦耶见及边执见相应。此
中见不增。应知如前释。于馀无记无覆
心品。许唯十二心所俱生。谓十大地法并不
定寻伺。外方诸师欲令恶作亦通无记。此
相应品便有十二心所俱起。应知睡眠与
前所说一切心品皆不相违。通善不善无记
性故。随何品有即说此增。谓二十二至二
十三。若二十三至二十四不善无记如例
应知。已说欲界心所俱生诸品定量。当说
上界。颂曰。
「 初定除不善
及恶作睡眠
中定又除寻
上兼除伺等」
论曰。初静虑中于前所说诸心所法。除唯不
善恶作睡眠。馀皆具有。唯不善者。谓瞋烦恼
除谄诳憍所馀忿等及无惭愧。馀皆有
者。如欲界说。中间静虑除前所除。又更除
寻。馀皆具有。第二静虑以上乃至无色界
中除前所除。又除伺等。等者显除谄诳。
馀皆如前具有。经说。谄诳极至梵天。众相
依故。上地无有。以大梵王处自梵众。忽被
马胜苾刍问言。此四大种当于何位尽灭
无馀。梵王不知无馀灭位。便矫乱答。我于
此梵众是大梵自在作者化者生者养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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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父。作是语已。引出众外谄言愧谢。令
还问佛。如是已说于诸界地诸心品中心
所数量。今次当说于前所辩诸心所中少
分差别。无惭无愧爱之与敬差别云何。颂曰。
「 无惭愧不重
于罪不见怖
爱敬谓信惭
唯于欲色有」
论曰。此中无惭无愧别者于诸功德及有德
者。无敬无崇无所忌难无所随属说名
无惭。即是恭敬所敌对法。为诸善士所
诃厌法说名为罪。于此罪中不见怖畏说
名无愧。此中怖言。显非爱果。能生怖故。
不见怖言欲显何义。为见而不怖名不见
怖。为不见彼怖名不见怖。若尔何失。二俱
有过。若见而不怖应显智慧。若不见彼
怖应显无明。此言不显见与不见。何所
显耶。此显有法是随烦恼。为彼二因说名
无愧。有馀师说。于所造罪自观无耻名曰
无惭。观他无耻说名无愧。若尔此二所观
不同。云何俱起。不说此二一时俱起别观自
他。然有无耻。观自时胜说名无惭。复有无
耻。观他时增说为无愧。惭愧差别翻此应
知。谓翻初释有敬有崇有所忌难有所
随属说名为惭。于罪见怖说名为愧。翻第
二释于所造罪。自观有耻说名为惭。观他
有耻说名为愧。已说无惭无愧差别。爱敬别
者。爱谓爱乐。体即是信。然爱有二。一有染
污。二无染污。有染谓贪如爱妻子等。无染
谓信如爱师长等。有信非爱谓缘苦集信。
有爱非信谓诸染污爱。有通信爱谓缘灭
还问佛。如是已说于诸界地诸心品中心
所数量。今次当说于前所辩诸心所中少
分差别。无惭无愧爱之与敬差别云何。颂曰。
「 无惭愧不重
于罪不见怖
爱敬谓信惭
唯于欲色有」
论曰。此中无惭无愧别者于诸功德及有德
者。无敬无崇无所忌难无所随属说名
无惭。即是恭敬所敌对法。为诸善士所
诃厌法说名为罪。于此罪中不见怖畏说
名无愧。此中怖言。显非爱果。能生怖故。
不见怖言欲显何义。为见而不怖名不见
怖。为不见彼怖名不见怖。若尔何失。二俱
有过。若见而不怖应显智慧。若不见彼
怖应显无明。此言不显见与不见。何所
显耶。此显有法是随烦恼。为彼二因说名
无愧。有馀师说。于所造罪自观无耻名曰
无惭。观他无耻说名无愧。若尔此二所观
不同。云何俱起。不说此二一时俱起别观自
他。然有无耻。观自时胜说名无惭。复有无
耻。观他时增说为无愧。惭愧差别翻此应
知。谓翻初释有敬有崇有所忌难有所
随属说名为惭。于罪见怖说名为愧。翻第
二释于所造罪。自观有耻说名为惭。观他
有耻说名为愧。已说无惭无愧差别。爱敬别
者。爱谓爱乐。体即是信。然爱有二。一有染
污。二无染污。有染谓贪如爱妻子等。无染
谓信如爱师长等。有信非爱谓缘苦集信。
有爱非信谓诸染污爱。有通信爱谓缘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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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信。有非信爱谓除前三相。有说。信者
忍许有德。由此为先方生爱乐。故爱非信。
敬谓敬重。体即是惭。如前解惭谓有敬等。
有惭非敬谓缘苦集惭。有通惭敬谓缘
灭道惭。有说。敬者有所崇重。由此为先方
生惭耻。故敬非惭。望所缘境补特伽罗。
爱敬有无应作四句。有爱无敬。谓于妻子
共住门人等。有敬无爱。谓于他师有德贵
人等。有爱有敬。谓于自师父母伯叔等。无
爱无敬。谓除前三相。如是爱敬欲色界有。
无色界无。岂不信惭大善地法无色亦有。爱
敬有二。谓缘于法补特伽罗。缘法爱敬通
三界有。此中意说缘补特伽罗者。故欲色
有。无色界无。如是已说爱敬差别。寻伺慢
憍差别云何。颂曰。
「 寻伺心粗细
慢对他心举
憍由染自法
心高无所顾」
论曰。寻伺别者。谓心粗细。心之粗性名寻。
心之细性名伺。云何此二一心相应。有作是
释。如冷水上浮以熟酥上烈日光之所照
触。酥因水日非释非凝。如是一心有寻有
伺。心由寻伺不遍细粗。故于一心俱有
作用。若尔寻伺是粗细因。非粗细体。如
水日光是凝释曰体非凝释。又粗细性相
待而立。界地品别上下相形。乃至有顶应有
寻伺。又粗细性无别体类。不可依之以别
寻伺。复有释言。寻伺二法是语言行。故契经
言。要有寻伺方有语言。非无寻伺此语言
行。粗者名寻。细者名伺。于一心内别法是
忍许有德。由此为先方生爱乐。故爱非信。
敬谓敬重。体即是惭。如前解惭谓有敬等。
有惭非敬谓缘苦集惭。有通惭敬谓缘
灭道惭。有说。敬者有所崇重。由此为先方
生惭耻。故敬非惭。望所缘境补特伽罗。
爱敬有无应作四句。有爱无敬。谓于妻子
共住门人等。有敬无爱。谓于他师有德贵
人等。有爱有敬。谓于自师父母伯叔等。无
爱无敬。谓除前三相。如是爱敬欲色界有。
无色界无。岂不信惭大善地法无色亦有。爱
敬有二。谓缘于法补特伽罗。缘法爱敬通
三界有。此中意说缘补特伽罗者。故欲色
有。无色界无。如是已说爱敬差别。寻伺慢
憍差别云何。颂曰。
「 寻伺心粗细
慢对他心举
憍由染自法
心高无所顾」
论曰。寻伺别者。谓心粗细。心之粗性名寻。
心之细性名伺。云何此二一心相应。有作是
释。如冷水上浮以熟酥上烈日光之所照
触。酥因水日非释非凝。如是一心有寻有
伺。心由寻伺不遍细粗。故于一心俱有
作用。若尔寻伺是粗细因。非粗细体。如
水日光是凝释曰体非凝释。又粗细性相
待而立。界地品别上下相形。乃至有顶应有
寻伺。又粗细性无别体类。不可依之以别
寻伺。复有释言。寻伺二法是语言行。故契经
言。要有寻伺方有语言。非无寻伺此语言
行。粗者名寻。细者名伺。于一心内别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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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别法是细。于理何违。若有别体类理实
无违。然无别体类故成违理。一体类中无
容上下俱时起故。若言体类亦有差别。应
说体类别相云何。此二体类别相难说。但
由上下显其别相。非由上下能显别相。
一一类中有上下故。由是应知。寻伺二法
定不可执一心相应。若尔云何契经中说
于初静虑具足五支。具五支言。就一地说
非一刹那故无有过。如是已说寻伺差别。
慢憍别者。慢谓对他心自举性。称量自他德
类差别。心自举恃𣣋蔑于他故名为慢。
憍谓染著自法为先令心傲逸无所顾性。
有馀师说。如因酒生欣举差别说名为醉。
如是贪生欣举差别说名为憍。是谓慢憍差
别之相。如是已说诸心心所品类不同俱生
异相。然心心所于契经中随义建立种种
名想。今当辩此名义差别。颂曰。
「 心意识体一
心心所有依
有缘有行相
相应义有五」
论曰。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别故
名识。复有释言。净不净界种种差别故名
为心。即此为他作所依止故名为意。作能
依止故名为识。故心意识三名所诠。义虽
有异而体是一。如心意识三名所诠义异
体一诸心心所名有所依所缘行相相应亦
尔。名义虽殊而体是一。谓心心所皆名有所
依托所依根故。或名有所缘取所缘境故。
或名有行相即于所缘品类差别等起行
相故。或名相应等和合故。依何义故名等
无违。然无别体类故成违理。一体类中无
容上下俱时起故。若言体类亦有差别。应
说体类别相云何。此二体类别相难说。但
由上下显其别相。非由上下能显别相。
一一类中有上下故。由是应知。寻伺二法
定不可执一心相应。若尔云何契经中说
于初静虑具足五支。具五支言。就一地说
非一刹那故无有过。如是已说寻伺差别。
慢憍别者。慢谓对他心自举性。称量自他德
类差别。心自举恃𣣋蔑于他故名为慢。
憍谓染著自法为先令心傲逸无所顾性。
有馀师说。如因酒生欣举差别说名为醉。
如是贪生欣举差别说名为憍。是谓慢憍差
别之相。如是已说诸心心所品类不同俱生
异相。然心心所于契经中随义建立种种
名想。今当辩此名义差别。颂曰。
「 心意识体一
心心所有依
有缘有行相
相应义有五」
论曰。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别故
名识。复有释言。净不净界种种差别故名
为心。即此为他作所依止故名为意。作能
依止故名为识。故心意识三名所诠。义虽
有异而体是一。如心意识三名所诠义异
体一诸心心所名有所依所缘行相相应亦
尔。名义虽殊而体是一。谓心心所皆名有所
依托所依根故。或名有所缘取所缘境故。
或名有行相即于所缘品类差别等起行
相故。或名相应等和合故。依何义故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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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有五义故。谓心心所五义平等故说
相应。所依所缘行相时事皆平等故。事平等
者。一相应中如心体一。诸心所法各各亦尔。
已说心心所广分别义。心不相应行何者是
耶。颂曰。
「 心不相应行
得非得同分
无想二定命
相名身等类」
论曰。如是诸法心不相应非色等性。行蕴
所摄。是故名心不相应行。于中且辩得非
得相。颂曰。
「 得谓获成就
非得此相违
得非得唯于
自相续二灭」
论曰。得有二种。一者未得已失今获。二者
得已不失成就。应知非得与此相违。于何
法中有得非得。于自相续及二灭中。谓有
为法若有堕在自相续中有得非得。非他
相续。无有成就他身法故。非非相续。无
有成就非情法故。且有为法决定如是。无
为法中唯于二灭有得非得。一切有情无
不成就非择灭者。故对法中传说。如是谁
成无漏法。谓一切有情。除初刹那具缚圣
者及馀一切具缚异生。诸馀有情皆成择灭。
决定无有成就虚空。故于虚空不言有
得。以得无故非得亦无。宗明得非得相翻
而立故。诸有得者亦有非得。义准可知。故
不别释。何缘知有别物名得。契经说故。
如契经言。圣者于彼十无学法以生以得
以成就故。已断五支。乃至广说。若尔非情
及他相续亦应成就。所以者何。契经说故。
相应。所依所缘行相时事皆平等故。事平等
者。一相应中如心体一。诸心所法各各亦尔。
已说心心所广分别义。心不相应行何者是
耶。颂曰。
「 心不相应行
得非得同分
无想二定命
相名身等类」
论曰。如是诸法心不相应非色等性。行蕴
所摄。是故名心不相应行。于中且辩得非
得相。颂曰。
「 得谓获成就
非得此相违
得非得唯于
自相续二灭」
论曰。得有二种。一者未得已失今获。二者
得已不失成就。应知非得与此相违。于何
法中有得非得。于自相续及二灭中。谓有
为法若有堕在自相续中有得非得。非他
相续。无有成就他身法故。非非相续。无
有成就非情法故。且有为法决定如是。无
为法中唯于二灭有得非得。一切有情无
不成就非择灭者。故对法中传说。如是谁
成无漏法。谓一切有情。除初刹那具缚圣
者及馀一切具缚异生。诸馀有情皆成择灭。
决定无有成就虚空。故于虚空不言有
得。以得无故非得亦无。宗明得非得相翻
而立故。诸有得者亦有非得。义准可知。故
不别释。何缘知有别物名得。契经说故。
如契经言。圣者于彼十无学法以生以得
以成就故。已断五支。乃至广说。若尔非情
及他相续亦应成就。所以者何。契经说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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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契经说。苾刍当知。有转轮王成就七宝。
乃至广说。此中自在说名成就。谓转轮王于
彼七宝有自在力。随乐转故。此既自在说
名成就。馀复何因知有别物。许有别物
有何非理。如是非理。谓所执得无体可知。
如色声等或贪瞋等。无用可知如眼耳等。
故无容有别物名得。执有别物是为非
理。若谓此得亦有作用。谓作所得诸法生
因。是则无为应无有得。又所得法未得已
舍界地转易及离染故。彼现无得。当云何
生。若俱生得为生因者。生与生生复何所
作。又非情法应定不生。又具缚者。下中上品
烦恼现起差别应无。得无别故。若由馀因
有差别者。即应由彼诸法得生。得复何用。
故彼所言得有作用。谓作所得诸法生因
理不成立。谁言此得作法生因。若尔此得
有何作用。谓于差别为建立因。所以者何。
若无有得。异生圣者起世俗心。应无异生
及诸圣者建立差别。岂不烦恼已断未断有
差别故。应有差别。若执无得。如何可说。
烦恼已断及与未断。许有得者断未断成。
由烦恼得离未离故。此由所依有差别故。
烦恼已断未断义成。谓诸圣者见修道力。令
所依身转变异本。于彼二道所断惑中无
复功能令其现起。犹如种子火所焚烧转
变异前无能生用。如是圣者所依身中无
生惑能名烦恼断。或世间道损所依中烦
恼种子亦名为断。与上相违名为未断。诸
未断者说名成就。诸已断者名不成就。如
乃至广说。此中自在说名成就。谓转轮王于
彼七宝有自在力。随乐转故。此既自在说
名成就。馀复何因知有别物。许有别物
有何非理。如是非理。谓所执得无体可知。
如色声等或贪瞋等。无用可知如眼耳等。
故无容有别物名得。执有别物是为非
理。若谓此得亦有作用。谓作所得诸法生
因。是则无为应无有得。又所得法未得已
舍界地转易及离染故。彼现无得。当云何
生。若俱生得为生因者。生与生生复何所
作。又非情法应定不生。又具缚者。下中上品
烦恼现起差别应无。得无别故。若由馀因
有差别者。即应由彼诸法得生。得复何用。
故彼所言得有作用。谓作所得诸法生因
理不成立。谁言此得作法生因。若尔此得
有何作用。谓于差别为建立因。所以者何。
若无有得。异生圣者起世俗心。应无异生
及诸圣者建立差别。岂不烦恼已断未断有
差别故。应有差别。若执无得。如何可说。
烦恼已断及与未断。许有得者断未断成。
由烦恼得离未离故。此由所依有差别故。
烦恼已断未断义成。谓诸圣者见修道力。令
所依身转变异本。于彼二道所断惑中无
复功能令其现起。犹如种子火所焚烧转
变异前无能生用。如是圣者所依身中无
生惑能名烦恼断。或世间道损所依中烦
恼种子亦名为断。与上相违名为未断。诸
未断者说名成就。诸已断者名不成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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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二种但假非实。善法有二。一者不由功
力修得。二者要由功力修得。即名生得及
加行得。不由功力而修得者。若所依中种
未被损名为成就。若所依中种已被损名
不成就。谓断善者由邪见力损所依中善根
种子。应知名断。非所依中善根种子毕竟
被害说名为断。要由功力而修得者。若所
依中彼法已起生彼功力自在无损说名成
就。与此相违名不成就。如是二种亦假非
实。故所依中唯有种子未拔未损增长自在。
于如是位立成就名。无有别物。此中何法
名为种子。谓名与色于生自果。所有展转
邻近功能。此由相续转变差别。何名转变。
谓相续中前后异性。何名相续。谓因果性三
世诸行。何名差别。谓有无间生果功能。然
有处说。若成就贪便不能修四念住者。
彼说。既著贪烦恼者不能厌舍故名成
就。由随耽著贪爱时分。于四念住必不能
修。如是成就遍一切种唯假非实。唯遮于
此名不成就。亦假非实。毗婆沙师说。此二
种皆有别物实而非假。如是二途皆为善
说。所以者何。不违理故。我所宗故。已辩自
性。差别云何。且应辩得。颂曰。
「 三世法各三
善等唯善等
有系自界得
无系得通四
非学无学三
非所断二种」
论曰。三世法得各有三种。谓过去法有过去
得有未来得有现在得。如是未来及现在
法各有三得。又善等法得唯善等。谓善不善
力修得。二者要由功力修得。即名生得及
加行得。不由功力而修得者。若所依中种
未被损名为成就。若所依中种已被损名
不成就。谓断善者由邪见力损所依中善根
种子。应知名断。非所依中善根种子毕竟
被害说名为断。要由功力而修得者。若所
依中彼法已起生彼功力自在无损说名成
就。与此相违名不成就。如是二种亦假非
实。故所依中唯有种子未拔未损增长自在。
于如是位立成就名。无有别物。此中何法
名为种子。谓名与色于生自果。所有展转
邻近功能。此由相续转变差别。何名转变。
谓相续中前后异性。何名相续。谓因果性三
世诸行。何名差别。谓有无间生果功能。然
有处说。若成就贪便不能修四念住者。
彼说。既著贪烦恼者不能厌舍故名成
就。由随耽著贪爱时分。于四念住必不能
修。如是成就遍一切种唯假非实。唯遮于
此名不成就。亦假非实。毗婆沙师说。此二
种皆有别物实而非假。如是二途皆为善
说。所以者何。不违理故。我所宗故。已辩自
性。差别云何。且应辩得。颂曰。
「 三世法各三
善等唯善等
有系自界得
无系得通四
非学无学三
非所断二种」
论曰。三世法得各有三种。谓过去法有过去
得有未来得有现在得。如是未来及现在
法各有三得。又善等法得唯善等。谓善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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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无记法。如其次第有善不善无记三得。
又有系法得唯自界。谓欲色界无色界法如
其次第唯有欲色无色三得。若无系法得通
四种。谓无漏法。总而言之得有四种。即三
界得及无漏得。别分别者。非择灭得通三界
系。若择灭得色无色系及与无漏。道谛得
唯无漏故。无系法得有四种。又有学法得
唯有学。若无学法得唯无学。非学非无学得
有差别。谓此法得总说有三。别分别者一
切有漏及三无为。皆名非学非无学法。且有
漏法唯有非学非无学得。非择灭得及非圣
道所引择灭得亦如是。若有学道所引择灭
得即有学。若无学道所引择灭得即无学。又
见修所断法如其次第有见修所断得。非所
断法得有差别。谓此法得总说有二。别分别
者诸无漏法名非所断。非择灭得唯修所断。
若非圣道所引择灭得亦如是。圣道所引择
灭之得及道谛得皆非所断。前虽总说三世
法各三。今应简别其中差别相。颂曰。
「 无记得俱起
除二通变化
有覆色亦俱
欲色无前起」
论曰。无覆无记得唯俱起。无前后生。势力劣
故。法若过去得亦过去。法若未来得亦未来。
法若现在得亦现在。一切无覆无记法得皆
如是耶。不尔。云何除眼耳通及能变化。
谓眼耳通慧及能变化心势力强故。加行差
别所成办故。虽是无覆无记性收。而有前
后及俱起得。若工巧处及威仪路极数习者
得亦许尔。唯有无覆无记法得但俱起耶。
又有系法得唯自界。谓欲色界无色界法如
其次第唯有欲色无色三得。若无系法得通
四种。谓无漏法。总而言之得有四种。即三
界得及无漏得。别分别者。非择灭得通三界
系。若择灭得色无色系及与无漏。道谛得
唯无漏故。无系法得有四种。又有学法得
唯有学。若无学法得唯无学。非学非无学得
有差别。谓此法得总说有三。别分别者一
切有漏及三无为。皆名非学非无学法。且有
漏法唯有非学非无学得。非择灭得及非圣
道所引择灭得亦如是。若有学道所引择灭
得即有学。若无学道所引择灭得即无学。又
见修所断法如其次第有见修所断得。非所
断法得有差别。谓此法得总说有二。别分别
者诸无漏法名非所断。非择灭得唯修所断。
若非圣道所引择灭得亦如是。圣道所引择
灭之得及道谛得皆非所断。前虽总说三世
法各三。今应简别其中差别相。颂曰。
「 无记得俱起
除二通变化
有覆色亦俱
欲色无前起」
论曰。无覆无记得唯俱起。无前后生。势力劣
故。法若过去得亦过去。法若未来得亦未来。
法若现在得亦现在。一切无覆无记法得皆
如是耶。不尔。云何除眼耳通及能变化。
谓眼耳通慧及能变化心势力强故。加行差
别所成办故。虽是无覆无记性收。而有前
后及俱起得。若工巧处及威仪路极数习者
得亦许尔。唯有无覆无记法得但俱起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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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尔。云何。有覆无记色得亦尔。谓诸有覆无
记表色得亦如前。但有俱起。虽有上品而
亦不能发无表故势力微劣。由此定无法
前后得。如无记法得有别异善不善得亦有
异耶。亦有。云何。谓欲界系善不善色得无
前起。唯有俱生及后起得。非得如得亦有
如上品类别耶。不尔。云何。颂曰。
「 非得净无记
去来世各三
三界不系三
许圣道非得
说名异生性
得法易地舍」
论曰。性差别者。一切非得皆唯无覆无记性
摄。世差别者。过去未来各有三种。谓现在法
决定无有现在非得。唯有过去未来非得。
过去未来一一各有三世非得。界差别者。三
界系法及不系法各三非得。谓欲界系法有
三界非得。色无色界系及不系亦尔。定无非
得是无漏者。所以者何。由许圣道非得说
名异生性故。如本论言。云何异生性。谓不
获圣法。不获即是非得异名。非说异生性
是无漏应理。不获何圣法名异生性。谓不
获一切。不别说故。此不获言表离于获。
若异此者。诸佛世尊亦不成就声闻独觉种
性圣法。应名异生。若尔彼论应说纯言。
不要须说。此一句中含纯义故。如说此类
食水食风。有说。不获苦法智忍及俱生法
名异生性。不可难言道类智时舍此法故
应成非圣。前已永害彼非得故。若尔此性
既通三乘。不获何等名异生性。此亦应言
不获一切。若尔此应同前有难。此难复应
记表色得亦如前。但有俱起。虽有上品而
亦不能发无表故势力微劣。由此定无法
前后得。如无记法得有别异善不善得亦有
异耶。亦有。云何。谓欲界系善不善色得无
前起。唯有俱生及后起得。非得如得亦有
如上品类别耶。不尔。云何。颂曰。
「 非得净无记
去来世各三
三界不系三
许圣道非得
说名异生性
得法易地舍」
论曰。性差别者。一切非得皆唯无覆无记性
摄。世差别者。过去未来各有三种。谓现在法
决定无有现在非得。唯有过去未来非得。
过去未来一一各有三世非得。界差别者。三
界系法及不系法各三非得。谓欲界系法有
三界非得。色无色界系及不系亦尔。定无非
得是无漏者。所以者何。由许圣道非得说
名异生性故。如本论言。云何异生性。谓不
获圣法。不获即是非得异名。非说异生性
是无漏应理。不获何圣法名异生性。谓不
获一切。不别说故。此不获言表离于获。
若异此者。诸佛世尊亦不成就声闻独觉种
性圣法。应名异生。若尔彼论应说纯言。
不要须说。此一句中含纯义故。如说此类
食水食风。有说。不获苦法智忍及俱生法
名异生性。不可难言道类智时舍此法故
应成非圣。前已永害彼非得故。若尔此性
既通三乘。不获何等名异生性。此亦应言
不获一切。若尔此应同前有难。此难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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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通释。若尔重说唐捐其功。如经部师
所说为善。经部所说其义云何。谓曾未生
圣法相续分位差别名异生性。如是非得
何时当舍。此法非得得此法时或转易地
舍此非得。如圣道非得说名异生性。得此
圣道时或易地便舍。馀法非得。类此应思。
若非得得断。非得非得生。如是名为舍于
非得。得与非得。岂复有馀得与非得。应言
此二各复有馀得及非得。若尔岂不有无
穷过。无无穷过。许得展转更相成故。以法
生时并其自体三法俱起。第一本法。第二法
得。第三得得。谓相续中法得起故成就本法
及与得得。得得起故。成就法得。是故此中
无无穷过。如是若善若染污法。一一自体初
生起时并其自体三法俱起。第二刹那六法
俱起。谓三法得及三得得。第三刹那十八俱
起。谓于第一第二刹那所生诸法有九法得
及九得得。如是诸得后后转增。一切过去
未来烦恼及随烦恼并生得善刹那刹那相应
俱有无始无终生死轮转有无边得。且一有
情生死相续刹那刹那起无边得。如是一切
有情相续一一各别。刹那刹那无量无边诸
得俱起。如是诸得极多集会。无对碍故互
相容受。若不尔者。一有情得虚空不容。况
第二等。
《说一切有部俱舍论》卷第四
所说为善。经部所说其义云何。谓曾未生
圣法相续分位差别名异生性。如是非得
何时当舍。此法非得得此法时或转易地
舍此非得。如圣道非得说名异生性。得此
圣道时或易地便舍。馀法非得。类此应思。
若非得得断。非得非得生。如是名为舍于
非得。得与非得。岂复有馀得与非得。应言
此二各复有馀得及非得。若尔岂不有无
穷过。无无穷过。许得展转更相成故。以法
生时并其自体三法俱起。第一本法。第二法
得。第三得得。谓相续中法得起故成就本法
及与得得。得得起故。成就法得。是故此中
无无穷过。如是若善若染污法。一一自体初
生起时并其自体三法俱起。第二刹那六法
俱起。谓三法得及三得得。第三刹那十八俱
起。谓于第一第二刹那所生诸法有九法得
及九得得。如是诸得后后转增。一切过去
未来烦恼及随烦恼并生得善刹那刹那相应
俱有无始无终生死轮转有无边得。且一有
情生死相续刹那刹那起无边得。如是一切
有情相续一一各别。刹那刹那无量无边诸
得俱起。如是诸得极多集会。无对碍故互
相容受。若不尔者。一有情得虚空不容。况
第二等。
《说一切有部俱舍论》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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