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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五
卷五十五 第 283a 页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第五十


五百大阿罗汉等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结蕴第二中不善纳息第一之十

有身见与有身见为几缘。有身见与戒禁
取。乃至无色界修所断无明随眠为几缘。乃
至无色界修所断无明随眠与无色界修所
断无明随眠为几缘。无色界修所断无明随
眠与有身见乃至无色界修所断慢随眠为
几缘。乃至广说。问何故作此论。客为止他
宗显己义故。谓或有执。缘无实性如譬
喻者。问彼师何故作此执耶。答彼依契经
故作是执。谓契经说无明缘行。彼作是言。
无明无异相。行有异相。云何无异相法与
有异相法作缘而有实性。大德说曰。诸师
随想施设缘名非实有性。为遮彼执显实
有缘故作斯论。若执诸缘无实性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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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法皆无实性。四缘具摄一切法故。谓
因缘摄一切有为法。等无间缘除过去现在
阿罗汉最后心心所法。摄馀过去现在一切
心心所法。所缘缘增上缘总摄一切法
复次若诸缘性非实有者。则一切法无甚深
义。谓若显示一切法时。若不摄在诸缘观
察则为粗浅易可了知。若摄在缘而观察
者。则为甚深过四大海。唯佛种智能究竟
知。

复次若诸缘性非实有者。应不施设三种
菩提。谓以上智观察缘性名佛菩提若以
中智观察缘性名独觉菩提。若以下智观
察缘性名声闻菩提。

复次若诸缘性非实有者。觉慧应无三品
转义。谓诸觉慧下应常下。中应常中。上应
常上。然诸觉慧下可为中。中可为上。故诸
缘性定实有体。有功能故。由此尊者妙音
说曰。若诸缘性非实有者。师应不能令弟
子慧初劣后胜。弟子亦应常为弟子不转
成师。然由诸缘性实有故。师令弟子慧得
渐增。弟子有时得成师义。故诸缘性决定实
有。问若诸缘性是实有者。云何通彼所引契
经。

答无明自体虽无异相而所作业得有异
相。谓无量门无量梯隥。功能差别与行作
缘。譬如一人有五伎艺。彼体虽一而用
有五。复次为欲显示诸有为法自性羸劣。
不得自在。依怙于他。无自作用。不随己
欲故作斯论。自性羸劣者。谓诸有为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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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生性立自性名。有说。有为有生灭故自
性羸劣。有说。有为从缘生故自性羸劣。如
契经说。苾刍当知。色是无常。诸因诸缘能生
色者亦是无常。既是无常因缘所起色云何
常。受想行识亦复如是。由羸劣故诸有为
法。或四缘生或三缘生或二缘生。尚无一缘
独能生者。何况无缘。故有为法自性羸劣。如
羸病者。或四人扶或三人扶。或二人扶方能
起住。尚无一人独令起住。何况无人。不得
自在者。谓诸有为法无自力用而可得生。
依怙于他者。谓诸有为法必依怙他方能
起用无自作用者。谓诸有为法不能自起
分别作用。谁造于我我为造谁。不随己
欲者。谓诸有为法无自欲乐勿令我生勿
令我灭而得遂者。复次为欲开示迷缘
起者。缘起正理故作斯论。谓或有执。唯有
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是缘起法。为令
彼迷得开解故。显有为法皆是缘起。众世所言。此中应说。复次勿为止他显己宗
义。但欲开示缘起正理令他得解故作斯
论。

答有身见与有身见为或四三二一缘。问何
故此中问有身见与有身见为几缘。答言
为或四三二一缘。后智蕴中问法智与法
智为几缘答言因等无间所缘增上耶。答
是作论者意欲尔故。乃至广说。复次此彼应
同而有异者。是作论者以种种说作种种
文庄严于义。使不杂乱令易受持。

复次为欲显示二门二略二阶二隥二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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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二文二影。如此所说彼亦应然。如彼
所说此亦应然。故作是说。复次此说是
了义彼说不了义。此说无别意彼说有别
意。此说无别因彼说有别因。此说是胜
义彼说是世俗。复次此所作论依四分别。
一分别界。二分别世。三分别刹那。四分别
等无间缘。彼所作论依一分别。谓但分别
等无间缘。故此所说与彼有异。此中四者
云何四。如有身见无间起有身见。即思惟
彼前生与后生为四缘。谓一刹那有身见无
间。第二刹那有身见现在前。此后所生即缘
前起。彼前与后具作四缘。谓因等无间所
缘增上缘。因缘者。谓前生有身见与后生有
身见为二因。谓同类因及遍行因。等无间缘
者。谓后生有身见从前生有身见无间而生。
所缘缘者。谓后生有身见缘前生有身见而
生。增上缘者。谓前于后或唯无障或不碍
生。此中因缘如种子法。等无间缘如开避
法。所缘缘如任杖法。增上缘如不障法。后
生有身见由前生有身见为四缘摄受故。
能行世能取果能作业能知缘。此中三者
云何三。如有身见无间起有身见不思惟
彼前生与后生为三缘。除所缘谓一刹那有
身见无间。第二刹那有身见现在前。此后所
生不缘前起。谓或缘色受想行识。或除前
有身见缘所馀行蕴。彼前与后但作三缘。
谓因等无间增上缘。释此三缘如前广说。
后生有身见由前生有身见为三缘摄受
故。能行世能取果能作业能知缘。或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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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无间起馀心后起有身见。即思惟彼前生
与后生为三缘除等无间。谓一刹那有身
见无间。第二刹那有身见不现在前。或边执
见或邪见或见取或戒禁取或疑或贪或瞋或
慢或无明或有漏善或无覆无记心现在前。
此后还起有身见即缘前生有身见。彼前与
后但作三缘谓因所缘增上缘。释此三缘
如前广说。后生有身见由前生有身见为
三缘摄受故。能行世能取果能作业能知
缘。此中二者云何二。如有身见无间起馀
心后起有身见。不思惟彼前生与后生为
二缘。谓因增上。谓一刹那有身见无间。第二
刹那有身见不现在前。或边执见乃至或无
覆无记心现在前。此后还起有身见不缘
前生有身见。谓或缘色受想行识。或除有
身见缘所馀行蕴彼前与后但作二缘。谓
因增上缘。释此二缘如前广说。后生有身
见由前生有身见为二缘摄受故。能行世
能取果能作业能知缘。此中一者云何一。后
生有身见与前生有身见。若作所缘为所
缘增上。不作所缘一增上。以后与前无因
缘无等无间缘义故。问何故此中问一答
二。答论者作论立法非一。或有先遮后答。
或有先答后遮。先遮后答者。如此中说。若
作所缘为所缘增上者是遮二缘。不作所
缘一增上者。是答一缘。先答后遮者如一
行纳息说。若前生未断则系者是答系。若前
未生设生已断则不系者是遮不系。复有说
者。此俱是答。谓后与前若作所缘便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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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答前二问。不作所缘但为一缘答此
一问。前答二中但答一分。所未答者此中
答之。后准此释未来有身见与过去现在
有身见。若作所缘为所缘增上。不作所缘
一增上。未来现在有身见与过去有身见。若
作所缘为所缘增上。不作所缘一增上。问
现在有身见正有作用可能缘境。过去有
身见作用已息如何能缘。而此中说若作所
缘为所缘增上。答过去有身见曾在现在
时缘彼已灭。今虽过去追谈彼用故作是
说。问此中前说后生有身见与前生有身见。
若作所缘。为所缘增上。不作所缘一增上
者。说过去后生有身见与过去前生有身见
为二一缘。何故不说未来有身见与未来
有身见为二一缘耶。答应说而不说者。当
知此义有馀。复次此中但说有前后者。彼
无前后故略不说。问未来生位与未生者
岂无前后。答世无别故不名前后。问若尔
过去前生后生世既无别应非前后。答彼法
曾在现在等时有世别义故成前后。未来
不尔故略不说。欲界有身见与色无色界有
身见为一增上。谓欲界有身见于上二界有
身见。或唯无障或不碍生故为一增上缘。
非因缘者。谓界地别因果断故。非等无间
缘者。谓无下地烦恼无间上地烦恼现在前
故。非所缘缘者。谓决定无上地烦恼缘下
义故。色无色界有身见与欲界有身见。若
作等无间为等无间增上。不作等无间一
增上。谓若住色无色界有身见俱生心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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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起欲界有身见俱生心而结生者。彼色无
色界有身见与欲界有身见为等无间增上
缘非因缘者义如前说。非所缘缘者。谓诸
有身见不缘他地故。若不住色无色界有
身见俱生心而命终起欲界有身见俱生心
而结生者。彼色无色界有身见与欲界有身
见但为一增上缘。非等无间缘者。谓彼欲
界有身见非色无色界有身见无间生故。非
馀二缘义如前说。色界有身见与无色界有
身见为一增上义如前说。无色界有身见
与色界有身见。若作等无间为等无间增
上。不作等无间一增上。此中诸义。准前应
知。如有身见与有身见。应知有身见与馀
一切非遍行。馀一切非遍行与一切非遍行。
一切遍行与一切非遍行亦尔。谓诸随眠类
别有十。即五见五非见。五见者。谓有身见
边执见邪见见取戒禁取。五非见者。谓疑
贪瞋慢无明。此中五名遍行。谓邪见见取
戒禁取疑无明。五名非遍行。谓有身见边
执见贪瞋慢。此中有身见边执见虽遍缘
自地故名遍行。而不缘他地故亦名非遍
行。由此摄在非遍行中如有身见与有身
见。应知有身见与馀一切非遍行亦尔者。
如有身见与有身见为缘多少。有身见与
馀一切边执见贪瞋慢。为缘多少亦尔。馀
一切非遍行与一切非遍行亦尔者。如有身
见与有身见为缘多少。边执见与边执见
贪瞋慢有身见。贪与贪瞋慢有身见边
执见。瞋与瞋慢有身见边执见贪。慢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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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有身见边执见贪瞋为缘多少亦尔。一
切遍行与一切非遍行亦尔者。如有身见
与有身见为缘多少。邪见见取戒禁取疑
无明。一一与有身见边执见贪瞋慢为缘
多少亦尔。有身见与戒禁取为缘。或四三
二一缘。此中四者云何四。如有身见无间起
戒禁取。即思惟彼前生与后生为四缘。谓
有身见刹那无间戒禁取刹那现在前。此后
所生即缘前起。彼前与后具作四缘。谓因
等无间所缘增上缘。因缘者。谓前生有身见
与后生戒禁取为二因。谓同类因及遍行
因。等无间缘者。谓后生戒禁取从前生有身
见无间而生。所缘缘者。谓后生戒禁取缘前
生有身见而生。增上缘者。谓前于后或唯无
障或不碍生。此中因缘如种子法。等无间
缘如开避法。所缘缘如任杖法。增上缘如
不障法。后生戒禁取由前生有身见为四
缘摄受故。能行世能取果能作业能知缘。
此中三者云何三。如有身见无间起戒禁取。
不思惟彼前生与后生为三缘除所缘
缘。谓有身见刹那无间戒禁取刹那现在前。
此后所生戒禁取不缘前有身见起。谓或
缘色受想行识。或除有身见缘所馀行蕴。
彼前生有身见与后生戒禁取但作三缘。谓
因等无间增上缘。释此三缘如前广说。后
生戒禁取由前生有身见为三缘摄受故。
能行世能取果能作业能知缘。或有身见
无间起馀心后起戒禁取。即思惟彼前生
与后生为三缘除等无间。谓有身见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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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间戒禁取刹那不现在前。或有身见或边
执见或邪见或见取或疑或贪或瞋或慢或无
明或有漏善或无覆无记心现在前。此后方
起戒禁取即缘前生有身见。彼前生有身见
与后生戒禁取但作三缘。谓因所缘增上
缘。释此三缘如前广说。后生戒禁取由前
生有身见为三缘摄受故。能行世能取果
能作业能知缘。此中二者云何二如有身见
无间起馀心后起戒禁取。不思惟彼前生
与后生为二缘。谓因增上。谓有身见刹那
无间戒禁取刹那不现在前。或有身见乃至
无覆无记心现在前。此后方起戒禁取不缘
前生有身见。谓或缘色受想行识。或除有
身见缘所馀行蕴彼前生有身见与后生戒
禁取但作二缘。谓因增上缘。释此二缘如
前广说。后生戒禁取由前生有身见为二
缘摄受故。能行世能取果能作业能知缘。
此中一者云何一。后生有身见与前生戒禁
取。若作所缘为所缘增上。不作所缘一增
上。以后与前无因缘无等无间缘义故。此
中问答如前应知。未来有身见与过去现在
戒禁取。若作所缘为所缘增上。不作所缘
一增上。未来现在有身见与过去戒禁取。若
作所缘为所缘增上。不作所缘一增上。此
中问答如前应知。欲界有身见与色无色界
戒禁取为一增上。谓欲界有身见于上二界
戒禁取。或唯无障或不碍生故为一增上
缘。非因缘者。谓界地别因果断故。非等无
间缘者。谓无下地烦恼无间上地烦恼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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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故。非所缘缘者。谓决定无上地烦恼缘
下义故。色无色界有身见与欲界戒禁取。
若作所缘非等无间。为所缘增上。谓若不
住色无色界有身见俱生心而命终起欲界
戒禁取俱生心而结生。此欲界戒禁取缘色
无色界有身见起。彼色无色界有身见与欲
界戒禁取。为所缘增上缘。非因缘者义如
前说。非等无间缘者。谓彼欲界戒禁取非
色无色界有身见无间生故。若作等无间
非所缘。为等无间增上。谓若住色无色界
有身见俱生心而命终起欲界戒禁取俱生
心而结生。此欲界戒禁取不缘色无色界有
身见起。彼色无色界有身见与欲界戒禁取
为等无间增上缘。非因缘者义如前说。非
所缘缘者此不缘彼故。若作等无间及所
缘。为等无间所缘增上。谓若住色无色界有
身见俱生心而命终起欲界戒禁取俱生心
而结生。此欲界戒禁取缘色无色界有身见
起。彼色无色界有身见与欲界戒禁取为等
无间所缘增上。非因缘者义如前说。不作
等无间及所缘。一增上。谓若不住色无色界
有身见俱生心而命终起欲界戒禁取俱生
心而结生。此欲界戒禁取不缘色无色界有
身见起。彼色无色界有身见与欲界戒禁取
但为一增上缘。非馀三缘义如前说。色界
有身见与无色界戒禁取为一增上义如
前说。无色界有身见与色界戒禁取。若作所
缘非等无间为所缘增上。若作等无间非
所缘。为等无间增上。若作等无间及所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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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等无间所缘增上不作等无间及所缘一
增上。此中诸义准前应知。如有身见与戒
禁取。应知有身见与馀一切遍行。一切遍行
与一切遍行。馀一切非遍行与一切遍行亦
尔。如有身见与戒禁取。应知有身见与馀
一切遍行亦尔者。如有身见与戒禁取为
缘多少。有身见与邪见见取疑无明为缘
多少亦尔。一切遍行与一切遍行亦尔者。
如有身见与戒禁取为缘多少。邪见与邪
见见取戒禁取疑无明。见取与见取戒禁取
疑无明邪见。戒禁取与戒禁取疑无明邪见
见取。疑与疑无明邪见见取戒禁取。无明与
无明邪见见取戒禁取疑为缘多少亦尔。馀
一切非遍行与一切遍行亦尔者。如有身
见与戒禁取为缘多少。边执见贪瞋慢一
一与邪见见取戒禁取疑无明为缘多少亦
尔。

于诸法中。若问摄应依界分别。若问智应
依谛分别。若问识应依处分别。若问烦
恼应依部分别。如是分别诸法相时。则易
示现易可施设。此中问烦恼故应依五部
分别。五部者。谓见苦所断见集灭道及修所
断。见苦所断烦恼有二种。一遍行。二不遍
行。见集所断烦恼亦尔。见灭所断烦恼有二
种。一有漏缘。二无漏缘。见道所断烦恼亦
尔。修所断烦恼唯有一种。谓不遍行。此中见
苦所断遍行烦恼与见苦所断遍行烦恼为
四缘。谓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因缘者有四因。
谓相应俱有同类遍行。等无间缘者。谓见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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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断遍行烦恼无间见苦所断遍行烦恼现
在前。所缘缘者。谓见苦所断遍行烦恼缘见
苦所断遍行烦恼而生。增上缘者。谓此与
彼唯无障生。见苦所断遍行烦恼与见
苦所断不遍行烦恼为四缘。因缘者有二
因谓同类遍行。等无间缘者。谓见苦所断遍
行烦恼无间。见苦所断不遍行烦恼现在前。
所缘缘者。谓见苦所断不遍行烦恼缘见苦
所断遍行烦恼而生。增上缘如前说见苦所
断遍行烦恼与见集所断遍行烦恼为四
缘。因缘者唯一因。谓遍行。等无间缘者。谓
见苦所断遍行烦恼无间。见集所断遍行烦
恼现在前。所缘缘者。谓见集所断遍行烦恼
缘见苦所断遍行烦恼而生。增上缘如前
说。见苦所断遍行烦恼与见集所断不遍行
烦恼。及见灭道修所断一切烦恼为三缘。
除所缘。因缘者。唯一因。谓遍行。等无间缘
者。谓见苦所断遍行烦恼无间。彼诸烦恼现
在前。增上缘如前说。非所缘缘者。彼诸烦
恼不能缘他部非遍行故。见苦所断不遍
行烦恼与见苦所断不遍行烦恼为四缘。因
缘者有三因。谓相应俱有同类等无间缘者。
谓见苦所断不遍行烦恼无间。见苦所断不
遍行烦恼现在前。所缘缘者。谓见苦所断不
遍行烦恼。缘见苦所断不遍行烦恼而生。增
上缘如前说见苦所断不遍行烦恼。与见苦
所断遍行烦恼为四缘因缘者。唯一因。谓
同类。等无间缘者。谓见苦所断不遍行烦恼
无间。见苦所断遍行烦恼现在前。所缘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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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见苦所断遍行烦恼。缘见苦所断不遍行
烦恼而生增上缘如前说见苦所断不遍行
烦恼。与见集所断遍行烦恼为三缘。除因。
等无间缘者。谓见苦所断不遍行烦恼无间。
见集所断遍行烦恼现在前。所缘缘者。谓见
集所断遍行烦恼。缘见苦所断不遍行烦恼
而生。增上缘如前说非因缘者。非遍行法
不与他部烦恼为因。见苦所断不遍行烦
恼。与见集所断不遍行烦恼。及见灭道修所
断一切烦恼为等无间增上缘等无间缘者。
谓见苦所断不遍行烦恼无间。彼诸烦恼现
在前。增上缘如前说。非馀二缘者。不遍行
法定非他部染法因故。不遍行惑定不能
缘他部法故。如见苦所断二种烦恼与九
种烦恼为缘多少。见集所断二种烦恼与九
烦恼为缘多少应知亦尔。见灭所断有漏缘
烦恼。与见灭所断有漏缘烦恼为四缘。因
缘者有三因谓相应俱有同类。等无间缘者。
谓见灭所断有漏缘烦恼无间见灭所断有漏
缘烦恼现在前。所缘缘者。谓见灭所断有漏
缘烦恼缘见灭所断有漏缘烦恼而生。增上
缘如前说。见灭所断有漏缘烦恼。与见灭所
断无漏缘烦恼为三缘。除所缘。因缘者唯
一因。谓同类。等无间缘者。谓见灭所断有漏
缘烦恼无间。见灭所断无漏缘烦恼现在前。
增上缘如前说非所缘缘者。谓见灭所断
无漏缘烦恼唯缘择灭。非烦恼故。见灭所
断有漏缘烦恼与见苦集所断遍行烦恼为
三缘。除因等无间缘者。谓见灭所断有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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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恼无间。见苦集所断遍行烦恼现在前。所
缘缘者。谓见苦集所断遍行烦恼。缘见灭所
断有漏缘烦恼而生。增上缘如前说。非因
缘者非遍行法于他部染无因义故。见灭
所断有漏缘烦恼。与见苦集所断不遍行烦
恼。及见道修所断一切烦恼为等无间增上
缘。非因非所缘。等无间缘者。谓见灭所断有
漏缘烦恼无间。彼诸烦恼现在前。增上缘如
前说。非因缘义亦如上说。非所缘缘者。彼
诸烦恼非遍行故不缘他部。见灭所断无漏
缘烦恼。与见灭所断无漏缘烦恼为三缘。
除所缘。因缘者有三因。谓相应俱有同类等
无间缘者。谓见灭所断无漏缘烦恼无间。见
灭所断无漏缘烦恼现在前。增上缘如前说。
非所缘缘者。彼缘择灭非烦恼故。见灭
所断无漏缘烦恼。与见灭所断有漏缘烦恼
为四缘。因缘者唯一因。谓同类。等无间缘
者。谓见灭所断无漏缘烦恼无间。见灭所断
有漏缘烦恼现在前。所缘缘者。谓见灭所断
有漏缘烦恼。缘见灭所断无漏缘烦恼而生。
增上缘如前说。见灭所断无漏缘烦恼。与
见苦集所断遍行烦恼为三缘。除因。等无
间缘者。见灭所断无漏缘烦恼无间。见苦集
所断遍行烦恼现在前。所缘缘者。见苦集所
断遍行烦恼。缘见灭所断无漏缘烦恼而生。
增上缘如前说。非因缘者。不遍行惑与他
部染不为因故。见灭所断无漏缘烦恼。与
见苦集所断不遍行烦恼及见道修所断一切
烦恼。为等无间增上缘。非因非所缘。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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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缘者。谓见灭所断无漏缘烦恼无间。彼诸
烦恼现在前。增上缘如前说。非因缘者。不
遍行惑与他部染无因义故。非所缘缘
者。彼诸烦恼不遍行故不缘他部。如见灭
所断二种烦恼。与九种烦恼为缘多少。见
道所断二种烦恼。与九烦恼为缘多少应
知亦尔。修所断烦恼与修所断烦恼为四
缘。因缘者有三因。谓相应俱有同类。等无间
缘者。谓修所断烦恼无间。修所断烦恼现在
前。所缘缘者。谓修所断烦恼。缘修所断烦
恼而生。增上缘如前说。修所断烦恼。与见
苦集所断遍行烦恼为三缘。除因。等无间
缘者。谓修所断烦恼无间。见苦集所断遍行
烦恼现在前。所缘缘者。谓见苦集所断遍行
烦恼。缘修所断烦恼而生。增上缘如前说。
非因缘者。非遍行法不为他部染法因故。
修所断烦恼。与见苦集所断不遍行烦恼。及
见灭道所断一切烦恼。为等无间增上缘。非
因非所缘。等无间缘者。谓修所断烦恼无
间。彼诸烦恼现在前。增上缘如前说。非因
缘者。非遍行法不为他部染法因故。非所
缘缘者。不遍行惑皆不能缘他部法故
又诸烦恼有十五部。谓三界各有见苦乃至
修所断五部。于中一一与十五部为缘多
少如理应思。又一一界五部烦恼分为九种。
合二十七。于中一一与二十七为缘多少
如理应思。
《说一切有部发智大毗婆沙论》卷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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