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结界¶
结界¶ 第 561c 页

律学发轫卷中
福州鼓山嗣祖沙门 元贤 述

* 结界

比丘住处。先当结界。盖羯磨.说戒.授戒.治罪等事。悉
依界立。若无界。则诸法皆不能成就也。结界者。当打
楗椎集众。不与欲。先唱定四方界相。若山.若谷.若河.
若田园.若村坊.若林木.若岩石等。然后作白二羯磨。
当白云。大德僧听。今此住处东至(某)西至(某)南至(某)
北至(某)。若僧时到僧忍听。今于此一住处。一说戒.结
界。白如是。大德僧听。今此住处东至(某云云)。今于此
一住处。一说戒.结界。谁诸长老忍。僧于此一住处。一
说戒.结界者默然。谁不忍者说。僧忍默然故。是事如
是持。

有住处地广人多。诸比丘各造屋居。或树下.或石窟.
散处不一。当结大界。亦如前法。但改结界为结大界。
改一住处一说戒。为同一住处同一说戒。馀并同。

有五众.十众.二十众。不能远往说戒。听于大界内结
作戒场。先唱定小界相。或山.或水.或墙垣.或屋壁等。
羯磨亦如前。但改结大界为结小界。于同一住处.同
一说戒处。改云于此四方小界内结作戒场。馀者并
同。
结界¶ 第 562a 页 X60-0562.png

若有时。诸比丘欲改狭界作广界者。有欲改广界作
狭界者。必先解前界。然后广.狭随意。结解大界。亦当
作白二羯磨。白云。大德僧听。此比丘同一住处.同一
说戒。若僧时到.僧忍听。今解界。白如是。大德僧听。此
比丘同一住处.同一说戒。今解界。谁诸长下可知。解
小界亦仿此。

若二住处。比丘欲结共一说戒.共一利养者。当解前
界。应尽集一处。不得受欲。当唱四方相齐限。然后作
白二羯磨。亦如前。但于僧听下云于(某)(某)处结同
一利养.同一说戒界。白如是。下羯磨可知。或有二住
处。僧欲同一说戒.别利养者。当解前界后作白二羯
磨。亦如前。但于僧忍听下。改云于(某)(某)处结同一
说戒.别利养界。白如是。馀羯磨可知。或有二住处。僧
欲别说戒.同利养者。为欲守护住处故。亦如前。伹于
忍听下。改云。于(某)(某)处结别说戒.同利养界。为守
护住处故。馀可知。有二住处僧。同说戒.同利养。后又
欲别说戒.别利养者。当先共解前界。然后各别结界。
若比丘在村远旷野中。行遇布萨日。应和合在一处
共说戒。当结小界。作白二羯磨。白云。大德僧听。今有
尔许僧集。若僧时到。僧忍听。结小界。白如是。羯磨下
可知。去时。当作白二羯磨解界。而后去。凡有事缘当
出界作羯磨者。俱准此小界。无四方界相者是。即数
人坐立之地为界也。

* 布萨
结界¶ 第 562b 页 X60-0562.png

布萨。梵语讹略。具云钵多帝提舍那寐。此云相向说
罪。即今半月半月说戒。问清净者是也。凡住处当立
说戒堂。遇白月.黑月。十四.十五日。诸小比丘当先往
堂中。洒扫.敷设坐具.净水.然灯等一切所需之物。时
到。令净人.沙弥打楗椎三通。界内比丘尽集。惟除未
受戒及犯罪未忏悔者。不许听。有为病因缘.或如法
僧事。听与欲。若琐末。非如法僧事。不听与欲。其来集
现前人。有可呵.不得呵。是名僧集。和合僧中。差一人
能羯磨者。作白.说戒。说者高座。听者下座。各各披七
条衣。依次而坐。如无事缘阻。当全诵戒本。若有事缘
阻。随所至处便止。馀云。僧常闻。或有事急。不得诵时。
即起座。或有势力人要来听戒者。或先一日诵.或延
至次日诵。或正诵戒时。来者。便当止云。僧常闻。或有
强要诵毕者。当乱其句读诵之。俾彼不可解也。

说戒比丘。若有失误次座比丘当授语。若有事缘不
能终诵者。次座比丘当代诵。

若诵戒日。比丘俱无能诵者。当诵七佛略教偈。如又
不能。当诵。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佛制五夏比丘当诵戒。若不诵戒。如法治。若不能者。
终身不得离依止。

若一比丘住者。当说戒日。应诣说戒堂。洒扫令净.敷
坐具.净水瓶.然灯火.具舍罗。若有客比丘来。若四.若
过四。应先白巳。然后说戒。各各相向。说。今僧十五日
说戒。我(某甲)清净。如是三说。若一人应心念口言。如
结界¶ 第 562c 页 X60-0562.png
是三说。若三人不得受第四人说欲清净。若二人不
得受第三人说欲清净。若一人不得受第二人说欲
清净。皆当各各自说。

说戒日。有客比丘来。客比丘少。应从旧比丘求和合
同说戒。若客比丘来与旧比丘等。亦应从旧比丘求
和合同说戒。若旧比丘少。客比丘多。应从客比丘求
和合同说戒。

若说戒日。旧住比丘集说戒经序。有客比丘来少。当
告清净。次第坐听。若巳说竟。众尽散。亦当告清净。不
告者。如法治。若客比丘来。等旧比丘。或多旧比丘。应
更与说戒。不说者。如法治。若旧比丘说戒。旧比丘来。
或少.或等.或多。亦如前。若客比丘说戒。旧住比丘来。
或少.或等.或多。亦如前。

菩萨比丘别作布萨。未受菩萨戒者不许听。犯戒未
清净者。亦不许听。半月半月向诸佛菩萨像前。诵十
重四十八轻戒。若一人即一人诵。若二.若三.乃至百
千。亦一人诵。诵者高座。听者下座。各各披九条.七条.
五条袈裟。依次而坐。若有犯者。出众自首其罪。犯十
重者。应与忏悔。昼夜六时。诵十重四十八轻戒.苦到
礼三世诸佛。得见好相。或光.或花。罪便消灭。犯轻垢
者。对首发露忏悔。罪便得灭。

菩萨比丘亦当听说比丘戒。不听者。得越法罪。以摄
律仪戒无所不该。又佛制僧中轨则。并依声闻法建
立。既巳共住。便当共听。但中有开遮不同.轻重各异
结界¶ 第 563a 页 X60-0563.png
者。则由其行愿之有别也。

* 说欲

说欲者。当说戒日。诸比丘有如法僧事。或病因缘意。
欲来而不能来。乃以此欲意。转授与人来说也。应具
威仪。至可传欲人所。作如是言。大德一心念。我(某甲)
比丘。如法僧事。与欲清净。彼传欲人至僧中。僧中问。
有几人说欲清净。即应出众整仪。白云。大德一心念。
今有(某甲)比丘如法僧事与欲清净。一说便止。或有
病人不能来。又无人可传欲。僧中应遣人往受欲。病
人当言。我(某甲)为病因缘。与欲清净。受欲人还僧中。
亦如是说。

其受欲人受欲巳。或有他缘不能至僧中说者。应更
与欲。或受欲人巳至僧中.或眠.或入定.或忘不故作
者。亦成与欲。若故不说者。得突吉罗罪。

受欲人受一人欲。亦得更受他人欲。到僧中白云。(某
甲某甲)如法僧事。与欲清净。或多人不能一一白名
者。但白云。今有众多比丘如法僧事。与欲清净。

有病比丘不能与欲者。当舁来僧中。或不可移者。大
众当往病人所为说戒。

或有比丘为事与欲竟其事即休者。可便往听戒。不
往听者。当如法治。

僧中若自恣时。应言。与欲自恣。馀词并同。凡僧中作
羯磨集众不能去者。俱当与欲。惟除结界不与欲。以
结界当尽集也。
结界¶ 第 563b 页 X60-0563.png

* 安居

安居。佛初制夏三月安居。本为护生以夏中方尺之
地。悉并有虫故制也。四月十六日结。七月十五日解。
应白所依人言。大德一心念。我比丘(甲某)。今依前三
月安居。房舍破。修治故。三说。彼人言。知莫放逸。答言。
受持。若无可依人。心念言。我(某甲)依某僧伽蓝前三
月安居。后安居者。改前字作后馀并同。若来至所住
处安居忘不结者。亦成安居。又才至其处便成安居。
明了论云。无五过处得在中安居。一太远聚落乞求
难得。二太近城市妨修行道。三多蚊蚁处自他两损。
四无可作人人须具五德乃可依之。五无施主供给
饮食衣药。

具五德者一未闻令闻。二巳闻令清净。三能为决
疑。四能令通达无滞。五除邪见得正见。

凡安居不必尽在寺。或阿兰若.或树下.或树空中.或
石窟中.或尖头屋.或船中但上。不碍头坐。可容膝。皆
可安居。但须离前五过。比丘尼不安居波逸提。馀四
众不安居突吉罗。凡来安居。四月十六日至者。名前
安居。十七日及五月十五日至者。名后安居。前安居
住前三月。后安居住后三月。并当满九十日。不满者。
不得岁。前安居人自恣。后安居人亦同自恣。前安居
人自恣巳数岁。后安居人不许。以九十日未足故。前
安居人分所得物。后安居人亦应分与。馀日应令住
满(又有说三种安居者。四月十六名前安居。十七至五月十五名中安居。十六日名后安居。皆九十日满数
结界¶ 第 563c 页 X60-0563.png
岁)。安居巳。若有如法事缘当往者。当即日还。若不能
即日还者。听受七日法。及七日当还。受法但对首自
白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受七日法。为(某)事故。还来此
中安居。一说。若事缘不能七日还者。听受过七日法.
或十五日.或一月。当作白二羯磨。白云。大德僧听。若
僧时到。僧忍听。(某甲)过七日法。或云十五日.或云
一月日。为(某)事故。还来此中安居。白如是。羯磨文可
(若有数人可同羯磨)

若比丘安居巳。受七日法。出界外过七日还。彼比丘
破前安居。违本要故。得罪。若比丘安居巳末。后受七
日法。出界外。若还.若不还。不破前安居。不违本要。故
无罪。

若比丘受七日法出界外。为母所留。过七日还。不失
岁。若比丘受七日法出界外。以水陆不通.贼难.恶兽
难等。过七日还。不失岁。

若比丘安居巳。见其中有净行难.命难。应往白檀越。
求移去。彼听者善。不听者便应以此事去。不破安居。
若比丘安居巳。饮食.衣药不得者。应以此事去。或其
地多毒虫。恐损生命者。应以此事去。或有比丘.比丘
尼欲方便破僧者。应以此事去。不破安居。

或有比丘独住安居。若受七日法。当心念口言云。我
(某甲)比丘今受七日法。或云过七日等出界外。为(某)
事故。还来此中安居(三说)

* 自恣
结界¶ 第 564a 页 X60-0564.png

自恣者。恣任他举其过也。九旬修道。精练身心。人多
迷巳。不自省过。今乃纵宣巳罪。恣僧举过。故云自恣。
九旬禁满。白月十五日自恣。若有尼来。则十四日自
恣。尼十五日自恣。是日或小食上.或大食上。往说戒
堂打楗椎集众。未受大戒人不许集。执事应唱云。大
德僧听。今白月十五日众僧集(某)处自恣。僧集巳。应
先差二受自恣人。二人须各具五德。一自恣五德。不
爱.不瞋.不怖.不痴.知自恣未自恣。二举罪五德。知时。
不以非时。如实。不以虚妄。有利益。不以无利益。柔软。
不以粗犷。慈心。不以嗔恚。若众非。双差二人。若众少。
单差一人。作白二羯磨。白云。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
忍听。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白如是。羯磨文
可知。作羯磨竟。二受自恣人方从座起至上座前礼
足巳。白云。大德僧听。今日众僧自恣。若僧时到.僧忍
听。僧和合自恣。白如是。其二人应各袒右肩.脱革屣.
胡跪.合掌。从上座作自恣。应云。大德众僧。今日自恣。
我比丘(某甲)亦自恣。若有见.闻.疑罪愿大德长老哀
悯故语我。我若见罪。当如法治。三说。众僧次第应离
座。自恣竟。二人应至上座前告云。僧一心自恣竟便
如常礼退。若有老病者。随本座对前二人说。

或自恣日。有八难事起不能广说者。应略说.或二说.
或一说.或各各共三说。若难事急不得共三说者。即
应以此难事去。

或四人以下对首法。当尽集更互自恣。各各白云。大
结界¶ 第 564b 页 X60-0564.png
德一心念。今日众僧自恣。我(某甲)比丘清净。三说。若
三人.二人亦淮此法。

若一人住处。当自恣日应往说戒堂。洒扫.敷坐具等。
待客比丘。若无客比丘。应心念口言。今日众僧自恣。
我比丘(某甲)清净。三说。

自恣后。当受岁。受岁者。谓出家之人不以生年数岁。
须以出家坐夏满日为一岁。其有过犯破安居者。不
得岁。自七月十六日始。又云腊者。乃交接之义。谓当
七月十六日乃新岁.旧岁交接之会也。

* 受药

佛言。药有四种。一时药。二非时药。三七日药。四尽形
寿药。时药者。有二种。一蒲阇尼食。谓饭.[麨].乾饼等。二
祛阇尼食。谓枝.叶.花.果及细末食。此二种食自明相
出至日中皆可食。谓之时食。受此食者。一要分别知
是食非是食二要有施心三要如法授与乃可受食。
非时药者。日巳过中。前二种食不得食。或有病因缘。
佛听以梨枣蕤蔗等汁作浆。若不醉人。应非时饮。亦
不应今日受浆。留至明日。若饮。如法治。五分复开蜜
浆。若诸浆澄如水色。以水渧净巳。从净人手受。对比
丘加受法。云。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为渴病因
缘。此是(某)浆。为欲非时服故。今于大德边受。三说。若
无渴病而饮者。得罪。

七日药。佛言。酥.油.生酥.蜜.石蜜五种。有病因缘听非
时服。加受法。云。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为(某)
结界¶ 第 564c 页 X60-0564.png
因缘。此酥等七日药。为欲共宿七日服故。今于大德
边受。三说。若畜过七日者。得罪。

尽形寿药。如一切咸.苦.酢.辛。不任食者。即姜.椒.及丸
散之类是也。佛听尽形服。加受法。云。大德一心念。我
比丘(某甲)。今为病因缘。此(某)等是尽形药。为欲共宿
长服故。今于大德边受。三说。

* 分亡僧物

五众若亡。所有衣物。馀不可得。惟属于僧。以出家财
物必从僧得。佛.法无分。故当入僧。但僧有四方.现在
之殊。物有轻.重之别。其分物之法。具如后列。

一审债负。佛言。应问看病人。谁负病者物。病者负谁
物。若负病者物。应为索取入僧。若负他人物应持长
衣偿之。若无。卖三衣偿之。有馀。与看病人。

二问嘱授。佛言应问看病人言病人有嘱授否。若云。
病人临终时言。此物与佛.与法.与僧.与塔.与人。若我
终后与者。佛言。应索取。现前僧分。五分云。若生时与
人。未持去者。僧应白二羯磨与之。

三舍物时。僧祗言。若病人死。应持户钩付僧知事人。
然后供养舍利。毗尼母云。先将亡者藏殡巳。送丧。僧
回寺乃持亡僧衣物著僧前。持来者白云。大德僧听。
(某甲)比丘在此住处命终。所有衣物此住处现前僧
得分。如是三说而舍。

四分轻重物。佛言。若五众死。一切所有尽当属僧。若
有田园.果树.别房.及属别房物.铜瓶.铜瓮.斧凿.灯台.
结界¶ 第 565a 页 X60-0565.png
绳床.坐蓐.卧蓐.氍氀.车舆。守僧伽蓝人水瓶.澡灌器.
锡杖.铁器.木器.陶器.皮器.竹器.及诸种种重物。并不
应分。属四方僧。若剃刀.衣钵.坐具.针筒.俱夜罗器等
轻物。俱现前僧得分。众中可令一人处分其可分物.
不可分物。各别一处。

五赏看病人。佛言。看病人须具五法。五法成就应与
病人衣物。五法者。一知病人可食.不可食。可食应与
之。二不恶贱病人大小便。唾吐。三有慈悯心。不为衣
食。四能经理汤药。乃至差.若死。五能为病者说法。巳
身于善法增益。僧祇律有四种暂作。若僧差作。若自
乐福作。若邪命作。并不合赏。若为饶益病者。欲令速
差。下至然一灯炷。遇命终者。亦合赏。五分云。多人看
病。与究竟者。摩得勤伽云。白衣看病亦应与少许。佛
言。看病人应与六物。针筒.盛衣贮器。当作白二羯磨
与。白云。大德僧听。(某甲)比丘命过。所有三衣等物。此
现前僧应分。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与(某甲)看病比
丘。白如是。羯磨文可知。

六分轻物。五人巳上共住。一人死。当作展转分。僧中
差一人作白二羯磨。白云。大德僧听。(某甲)比丘命过。
所有衣物现前僧应分。若僧时到.僧忍听。今持是衣
物与比丘(某甲某甲)。当还与僧。白如是。羯磨文可知。
作此法巳。随现前多少取其衣物。依数分之。客僧至。
亦得分。但分衣入手方至者。不得。五分云。若不遍者。
和僧与一无衣比丘。若一衣极好。不须割裂并有者。
结界¶ 第 565b 页 X60-0565.png
从上行之。须者直付之。

四人共住一人死。应作直分其赏看病人。惟三人口
和。以衣付言。诸大德忆念。今持亡比丘(某甲)衣钵等。
与看病比丘。三说。自馀轻物。作白二羯磨。云。大德僧
听。若僧时到.僧忍听。(某甲)比丘命过。所有衣物现前
僧应分。白如是。羯磨文可知。客比丘至。同前。

三人共住。一人死。应共分其赏看病人。二人口和。以
衣付言同上。其馀轻物。彼此三语共分。应言。大德听。
此亡比丘(某甲)衣物。应属我等。三说。客比丘至。同前。
二人共住。一人死。在者手取衣。口言。此亡比丘(某甲)
衣物。应属我。三说。客至者。不得以手执衣故。

若有为病人求医药.衣食.及为塔事.僧事。虽不现前。
当与一分。若净人亦得半分。若死在白衣家者。轻物
随现前五众分。重物送近处僧伽蓝。若无五众。并送
与近处僧伽蓝。

* 六聚忏法

** 忏波罗夷法

波罗夷。此云弃。谓永弃佛海边外。无道果分也。犯
者应灭𢷤。若犯巳。无覆藏心。哀求忏悔者。当与学
戒羯磨。与是戒者。夺三十五事。尽形行之。不得超
出。若众僧说戒.羯磨时。来.与不来。无犯。若更犯重。
应灭摈。若能證阿罗汉果。方超入大僧位。

僧祇云。犯重也。啼哭不肯离袈裟。又深乐佛法者。
应与学戒。学戒者。比丘不净食。彼亦不净。彼不净
结界¶ 第 565c 页 X60-0565.png
食。比丘亦不净。得与比丘过食。除火净五生种及
金银。巳从沙弥受食。

十诵云。佛所结戒。一切受行在大比丘下坐。不得
与大僧同室宿过三夜。自不得与未受具戒者同
室宿。过二夜。得与僧作自恣.布萨二种羯磨。不得
足数。授戒出罪。若馀众法。不得作.得受岁。不得众
中诵律。无人者听之。

** 忏僧伽婆尸沙法

僧伽婆尸沙。此云僧残。谓罪邻于弃。如人为他所
斫。仅存咽喉。理宜速救也。犯者。若覆藏。应随其所
覆之日与波利婆沙。行波利婆沙竟。与六夜摩那
埵。行摩那埵竟。与二十僧中出罪。若犯而不覆藏
者。直付与摩那埵。六夜竟。便与二十僧中出罪。若
二种行法中重犯者。随所犯与本日治。

波利婆沙。此云别住行。谓得羯磨巳。夺三十五事。
在僧下行八事失夜。白僧发露。供给众僧。尽覆日
行之。

摩那埵者。此云极苦卑劣行。大略与波利婆沙同。
但在僧中宿为异耳。

** 忏偷兰遮法

偷兰遮。此云丑恶。有二种。一从生。二独头。从生偷
兰遮有三品。从弃罪生重偷兰遮名上品。应向一
切僧中悔过。若从弃罪生轻。若从僧残生重。名中
品。应出界外。四比丘众中悔过。若从僧残生轻。应
结界¶ 第 566a 页 X60-0566.png
向一清净比丘前悔过。独头偷兰遮。亦有三品上
品者。如破转法轮僧.杀天.盗四钱等名上品。如破
羯磨僧.盗三钱.二钱名中品。如食生血肉.恶心骂
僧.盗一钱等名下品。三品悔过。并同从生。

** 忏波逸提法

此聚分二位。一名尼萨耆波逸提。此云舍堕。其事
皆于财物上犯。今罚其财物往僧中舍故名舍堕。
一名波逸提。此云堕其事并是言行上犯。无物可
舍。故单名堕也。

忏舍堕者。此物不可别众舍。若舍不成舍。得突吉
罗罪。当往僧中舍。偏袒右肩.脱革屣.礼上座足巳.
胡跪.合掌。白云。大德僧听。我(某甲)比丘。故畜若干
长衣。犯舍堕。我今舍与僧。一说舍衣竟。即于僧中
乞忏悔。白云。大德僧听。我(某甲)比丘。故畜若干长
衣。犯舍堕。是衣巳舍与僧。今有众多波逸提罪。从
僧乞忏悔。愿僧听我(某甲)比丘忏悔。慈悯故。三说
巳。当请忏悔主。其忏悔主须未犯罪者。或犯巳忏
悔竟者。名清净比丘。方可受忏。整仪作白云。大德
一心念。我(某甲)比丘。今请大德为波逸提忏悔主。
愿大德为我作波逸提忏悔主。慈悯故。三说其受
忏人。不可便答。可.不。当先作白云。大德僧听。此(某
甲)比丘。故畜若干长衣。犯舍堕。此衣也舍与僧。是
中有众多波逸提罪。令从众僧乞忏悔。若僧时到.
僧忍听。我(某甲)比丘受(某甲)比丘忏悔。白如是。作
结界¶ 第 566b 页 X60-0566.png
是白巳方告彼云。可尔。忏罪人具威仪白云。大德
一心念。我(某甲)。故畜若干长衣。犯舍堕。此衣巳舍
与僧。有众多波逸提罪。今向大德发露忏悔。不敢
覆藏。忏悔则安乐。不忏悔不安乐。忆念犯发露。知
而不散覆藏。愿大德忆我清净.戒身具足.清净布
萨。三说巳。受忏者应言。自责汝心。生厌离。答云。尔。
忏悔巳。当还衣。僧中当察其财物可还.不可还。如
野蚕绵作卧具。则不可还。当斫碎和泥涂壁及埵。
如畜长衣.长钵.一月衣.急施衣.残药。此五长当即
座转付还。馀所犯当即座直付还。即座转付者。佛
言。若僧众难集。此比丘有因缘欲远行者。应问此
物与谁。随其所说便与。与巳。当还僧中作白二羯
磨还。白云。大德僧听。(某甲)比丘故畜若干长衣。犯
舍堕。此衣巳舍与僧。若僧时到.僧忍听。今持此衣
(某甲)比丘。(某甲)比丘当还此(某甲)比丘。白如是。
羯磨云。大德僧听。(某甲)比丘畜若干长衣。犯舍堕。
此衣巳舍与僧。僧中持此衣与(某甲)比丘。(某甲)
丘当还此比丘。谁诸长老忍。僧持此衣与(某甲)
丘。(某甲)比丘当还此比丘者默然。谁不忍者说。僧
巳忍。持此衣与(某甲)比丘。(某甲)比丘当还(某甲)
丘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即座直付者。若所犯非前五长者。当依此法付。又。
或是前五长而无因缘欲远行者。得延至明日。亦
依此法付。僧中作白二羯磨。白云。大德僧听。(某甲)
结界¶ 第 566c 页 X60-0566.png
比丘故离衣僧伽黎宿。犯舍堕。此衣巳舍与僧。若
僧时到.僧忍听。今持此衣还(某甲)比丘。白如是。次
羯磨文仿上可知。

四人巳下对首舍衣法。当具威仪。白云。诸大德听
(甲某)比丘。故畜若干长衣。犯舍堕。我今舍与诸
大德。作是舍巳。请忏悔主。文如前。受忏人应问馀
比丘言。三长老。若三长老听我受(某甲)比丘忏悔
者。我当受。答言。可尔。受忏人转告比丘言。可尔。忏
罪文如前。还衣用直付。白云。诸大德听。彼(某甲)
丘故畜若干长衣。犯舍堕。此衣巳舍与诸大德。今
诸大德听我持此衣还(某甲)比丘者。我当还。答云。
可尔。

对一人舍衣法。具威仪。白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
比丘。故畜若干长衣。犯舍堕。今持舍与大德。作是
舍巳。请忏悔主。文如前。正忏悔法。白云。大德一心
念。我(某甲)比丘。故畜若干长衣。犯舍堕。此衣巳舍
与大德。有众多波逸提罪。今向大德发露忏悔。不
敢覆藏。馀词如前。还衣直付。无白词。

忏小罪法。佛言。若犯僧残乃至突吉罗。知而覆藏。
应先教作突吉罗忏悔。今按舍堕具足八品突吉
罗罪。初根本二品。谓著舍堕衣及说戒时审问不
发露。次从生六品。初二品。谓覆波逸提经一夜.二
夜巳去。次二品。谓覆藏著舍堕衣。经一夜.二夜巳
去。后二品。谓覆藏说戒审问不发露。经一夜.二夜
结界¶ 第 567a 页 X60-0567.png
巳去。合根本从生共八品。

今先忏从生六小罪。具威仪对忏悔主云。大德一
心念。我(某甲)比丘故畜若干长衣。犯众多波逸提
罪。经夜覆藏。随夜展转覆藏。并著用舍堕衣突吉
罗罪。经夜覆藏。随夜展转覆藏。经僧说戒。默妄语
突吉罗罪。经夜覆藏。随夜展转覆藏。并犯突吉罗
不忆数。今向大德发露忏悔。更不敢作。愿大德忆
我。馀词同前。

次忏根本二小罪。具威仪白忏悔主云。大德一心
念。我(某甲)比丘。犯著不净衣经说戒默妄语。并犯
突吉罗罪。各不忆数。今向大德发露.忏悔。更不敢
作。愿大德忆我。馀词同前。

忏单波逸提法。此法无财物可舍。伹乞忏悔。请忏
悔主及正忏悔三法。文大同尼萨耆。伹事有不同。
随事改称而巳。若小罪八品。可自量度。或有犯。即
同前忏。但改罪名相为异也。

** 忏波罗提提舍尼法

请一人为忏悔主。请语同前。但改罪名。次正忏悔。
具威仪。白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某)事。犯波罗
提提舍尼罪。不忆数。大德。我犯可呵法。所不应为。
今向大德悔过。受忏人应云。汝见罪不。答云。见。应
呵云。慎莫便作。答云。顶戴奉持。

** 忏突吉罗法

佛言。若故作者。犯应忏突吉罗。以犯非威仪突吉
结界¶ 第 567b 页 X60-0567.png
罗。若不故作者。伹犯突吉罗。故作者。先具威仪.请
忏悔主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请大德为突
吉罗忏悔主。愿大德为我作突吉罗忏悔主。慈悯
故。三请巳。应忏悔其中从生.根本。亦须详察种相
多少。方对忏悔主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故不齐
整著僧伽黎。犯突吉罗不忆数。今向大德发露.忏
悔。更不敢作。愿大德忆我。馀词同前。若误作者应
具威仪。心生惭愧。口言。我(某甲)比丘误犯不齐整
著僧伽黎。犯突吉罗罪。我今日责心悔过。一说即
止。

此上六种。通名六聚。若不开出偷兰遮。止名五篇。
若于突吉罗中开为恶作.恶说。即名七聚。从言上
犯者。谓之恶说。从身上犯者。谓之恶作。

忏悔之法。律中详明。依而行之。但灭犯戒罪。故智论
云。戒律中虽复微细。忏则清净。但犯十善戒。虽忏而
三恶道不除。如犯诸性戒等。须知当依大乘忏悔之
法。其法。大略有二。一事忏。如梵网经云。昼夜六时诵
十重四十八轻戒。苦到礼三世诸佛又如法华.大悲
等忏法。精诚修之。决能灭罪。二理忏。如涅槃经云。若
有修习身.戒.心.慧。能观诸法犹如虚空。设作恶业。思
惟观察。能转地狱重报。现世轻受。若于小罪不能自
出。心初无忏。不能习善。覆藏瑕疵。虽有善业。为罪垢
污。现世轻报。转为地狱极重恶果。是为愚痴。若犯四
重.五逆.谤法。名为破戒。有因缘故。则可拔济。若披法
结界¶ 第 567c 页 X60-0567.png
服。常怀惭愧。生护法心。建立正法。我说是人不名破
戒。成实论云。有我心者。则业烦恼集。若无我者。则诸
业不能得报。以不具故。华严经云。譬如幻师。能幻人
目。诸业如是。名清净真实悔过。前事忏但能伏业。后
理忏直能断业。事理双修。则如车两轮。无远弗届。可
出苦海。可诣觉场。岂伹灭罪而巳哉。

律学发轫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