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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定法¶
三不定法¶ 第 369a 页

毗尼止持会集卷第五
金陵宝华山弘律沙门 读体 集

* 三不定法

【此不定有二条。律摄云。不定法者。言此罪体无定
相故。容有多罪。不可定言。

萨婆多毗婆沙云。佛坐道场时。巳决定五篇戒。轻
重通塞。无法不定。此所以言不定者。直以可信人
不识罪相。轻重亦不识罪名字。设见共女人一处
坐。不知为作何事。为共行淫。为作触摩。为作恶语。
为过五六语。故言不定。(文)然中犯相。若以五篇收
之。则前摄初二。后准单堕所起烦恼。及归根本种
类。皆属淫故。其泥犁受报。岁月极苦。一一准罪可
知。】

** 初三不定法

「若比丘共女人独在屏覆处障处。可作淫处坐。说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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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有住信优婆私。于三法中。一一法说。若波罗夷。
若僧伽婆尸沙。若波夜提。是坐比丘自言我犯是罪。
于三法中。应一一治。若波罗夷。若僧伽婆尸沙。若波
夜提。如住信优婆私所说。应如法治。是比丘是名不
定法。」

【缘起 佛在舍卫国祗桓精舍。迦留陀夷未出家
时有亲友妇。名斋优婆私。颜貌端正。迦留陀夷亦
颜貌端正。互相系意。于乞食时。往诣其家。在屏覆
处。与共独坐。说非法语。时毗舍祛母有小缘事往
彼。毗舍祛母遥闻迦留陀夷语声。意为说法。信乐
心生。即就壁听。[窥-夫+矢]其所以。往礼世尊。具白上事。佛
知诃责迦留陀夷。巳集十句义。与诸比丘结戒。此
是性罪。由淫烦恼制。初不定。

萨婆多论问云。毗舍祛聪明利根。大德重人。知比
丘与女人屏处坐。何故往答。是人巳入道迹(巳得阿那
含道)。深乐佛法。佛常自说。听法有五事。一得闻未曾
闻法。二巳曾闻清净坚固。三除邪见。四得正见。五
解甚深法。是以毗舍祛乐法情深。不以嫌疑。自碍
佛说。种种法者。在家人未入道。亦多为说布施功
德。出家人巳入道迹。多为说持戒功德。与诸比丘
结此戒者。一为止诽谤故。二为除斗诤故。三为增
上法故。比丘出家。迹绝俗秽。为人天所宗。以道化
物。而与女人屏处。私曲鄙碎。上违圣意。下失人天。
宗尚信敬。四为断恶业次第法故。初既屏处。渐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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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绵。无所不至。是以防之。

释义 文分三节。共女人独在屏覆处下。明所犯
之境。有住信优婆私下。明见闻有根。是坐比丘下。
正明所犯。律云。女人者。人女有智未命终。独者。一
比丘一女人。屏覆二种。一者见屏覆。若尘若雾若
黑暗中不相见。二者闻屏覆乃至常语。不闻声处
障处者。若树若墙壁。若篱若衣。及馀物障可作淫
处者。谓其处堪作不净事坐者(谓身所居。若床若坐。乃至地敷得容
二身)。说非法语者。说淫欲法。住信优婆私者。信佛法
僧。归依三宝。受持五戒。善忆持事。不错不妄(萨婆多论
云。可信优婆夷者。若人语言。汝若妄语不害汝命。若不妄语当害汝命。即思我不妄语。害此肉身。灭此一
身。若妄语者灭无量身。兼害法身。誓不妄语。又复语言。汝若妄语。活汝父母兄弟姊妹一切亲族。若不妄
语。一切杀之。寻思我不妄语。害此一世生死亲族。我若妄语流转三恶。永失人天累世亲族眷属。又失出
世贤圣眷属。誓不妄语。又复语言。汝若妄语。与汝珍宝种种财利。若不妄语。即不与汝。即思我不妄语。失
此俗财。我若妄语。失圣法财。誓不妄语。是名可信优婆夷 僧祗律云。成就十六法。名可信优婆夷。归佛
归法归僧。于佛不坏净。于法不坏净。于僧不坏净。僧未得利能令得巳得利。能令增僧未有名称。能令名
闻远著。僧有恶名。能令速灭。不随爱瞋。怖痴离欲。向成就圣果)。于三法中。一一法
说等者。 (谓于四弃十三僧残九十堕中。随一一法而陈说也。三法皆云若者。若乃不定之义)
是坐比丘自言。我犯是罪等者(谓以所为之事。据实自说。即如其言
治之。若其言与优婆私。语不相当。即应如优婆私言而治之)。

律摄云。此中不定法。由事由处。由情由證。以为其
体。若复苾刍独与一女人者是事。在屏障者是处。
堪行淫者是情。若有正信邬波斯迦(即优婆夷也)。随一
而说者是證 又设是异生有忠信者。言行无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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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依其语 (异生者。以人伦异。于非人畜类。故名异生。则知一切人凡正直不妄之言。皆可
准信)。

结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自言所趣向处。自言所
到处。自言坐。自言卧。自言作。即应如比丘所语治。

若比丘自言所趣向处。自言所到处。自言坐。自言
卧。不自言作应。如优婆私所说治。

若自言所趣向处。自言所到处。自言坐。不自言卧。
不自言作应。如优婆私所说治。

若自言所趣向处。自言所到处。不自言坐。不自言
卧。不自言作应。如优婆私所说治。

若自言所趣向处。不自言所到处。不自言坐。不自
言卧。不自言作应。如优婆私所说治。

若不自言所趣向处。不自言所到处。不自言坐。不
自言卧。不自言作应。如优婆私所说治。

会采 十诵律云。随优婆夷所说事。应善急问(善谓
称量前境。急问谓据證速究)。是比丘善急问巳。若言我不往无
有是罪。应随可信优婆夷语。故与是比丘作实觅。
白四羯磨。作羯磨巳。应随顺行不与他受大戒。乃
至心常行恭敬礼拜(即夺三十五事也)。若不如法行者。尽
形寿不得出是羯磨。

萨婆多论云。若比丘初言尔。后言不尔。或言我不
往不作是罪。应随可信人。语与实觅毗尼。所以尔
者。欲令罪人折伏恶心。又令苦恼不覆藏罪。又令
梵行者得安乐住。又肃将来令恶法不起。与作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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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巳者。说先罪。应解羯磨。随事轻重治。若不说者。
尽形寿不解羯磨(此实觅羯磨。与夫解法俱。于作持中明)。】

** 次二不定法

「若比丘共女人在露现处。不可作淫处坐。作粗恶语。
有住信优婆私。于二法中。一一法说。若僧伽婆尸沙。
若波逸提。是坐比丘自言。我犯是罪。于二法中。应一
一法治。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如住信优婆私所
说。应如法治。是比丘是名不定法。」

【缘起 此戒发起。亦由前人。其间别者。前据三事。
是在屏处堪作淫处坐。此以二事。谓在露现不堪
作淫处坐。其波罗夷罪。无由生故。以彼共在露处。
或身相触。或说非法粗恶语。或说索供等语。故得
僧残罪。若独与女人露地坐。或过语说法。或向说
实得上人法。或说他粗罪等。故得波逸提罪。此戒
犯者。唯除共作为异。馀言趣向。所到坐卧。悉同于
前。与实觅羯磨。夺三十五事。若说先罪与解。羯磨
亦尔。比丘尼无此二不定法 (三不定法竟)。】

* 四尼萨耆波逸提法

此波逸提法比丘共有一百二十条。于中拣三十
条。因财事生犯贪。慢心强制。舍入僧中。名曰尼萨
耆波逸提。馀有九十事。无财可舍。伹名波逸提。

出要律仪云。尼萨耆旧翻舍堕 声论云。尼翻为
尽。萨耆翻舍。波逸提翻堕。

十诵律云。堕在烧煮覆障地狱。八热通为烧煮。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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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黑暗等通为覆障。

经云。犯波逸提如夜摩天。寿二千岁。堕泥犁中(人间
二百年。彼天一昼夜)。于人间数一万四千四百万年。此泥犁
即众合地狱。谓以众多苦具。炽然猛热。合来逼恼
故。

** 第一衣过十日戒

「若比丘衣巳竟。迦絺那衣巳出。畜长衣(长去声馀也)经十
日。不净施得畜。若过十日。尼萨耆波逸提。」

【缘起 此戒有二制。时佛在舍卫国。听诸比丘持
三衣。不得长六群畜长衣。或早起衣。或中时衣。或
晡时衣。如来知巳。诃责六群。不听畜长衣。集十句
义。与诸比丘结戒也。时阿难得一贵价粪扫衣。欲
以奉大迦叶。大迦叶常行头陀。乐著粪扫衣故。而
迦叶不在。畏犯畜长衣。乃往白佛。佛问迦叶。何时
当还报言。却后十日。因是开听畜长衣。经十日不
净施得畜故。有第二结戒也。此是遮罪。由长衣事。
多贪烦恼。制斯学处。

衣犍度云。佛见诸比丘。在路行多担衣物。作是念。
可为诸比丘制衣多少。不得过畜。时佛初夜在露
地坐。著一衣。至中夜觉身寒。即著第二衣。至后夜
觉身寒。复著第三衣。便安隐住。时佛念言。当来世。

善男子不忍寒者。听畜三衣。不得过 又云。若作
新衣。一重安陀会。一重郁多罗僧。二重僧伽黎。若
故衣听二重安陀会。二重郁多罗僧。四重僧伽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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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扫衣随意多少重数。

僧祗律云。我诸弟子齐是三衣。足遮大寒大热。防
蝇蚊虻。覆障惭愧。不坏圣种。若性不堪寒者。听故
弊衣。随意重纳。

律摄云。应知三衣受用各别。若作务时。或道行时。
及在寺内常用五条。若行礼敬。及食啖时。应披七
条为遮寒。入聚落乞食啖食礼制底。应著大衣。后
二衣割截作。若是贫人后必须截。为入聚落故。何
故不割截衣不入聚落。然苾刍衣有其二种。与俗
不同。谓彩色形状。俗人纯白不截。苾刍坏色而截
(若是贫人后必须截者。谓僧伽黎必须割截衣持也。以三衣大衣在后。故曰后必须截)

释义 文分三节。衣巳竟下。明其创制。畜长衣下。
明其随开。若过十日下。结成所犯。律云。衣竟者。三
衣迦絺那衣巳出。 (僧祗律云。比丘三衣巳成。是名衣竟。不受迦絺那衣。亦名衣竟。
巳舍迦絺那衣。亦名衣竟。洗染衣讫。亦名衣竟 迦絺那衣。此翻云功德衣。为坐夏有功五利赏德赏。前
安居人后安居人不得此衣。于七月十六日受同。众僧受巳。若畜长衣。离衣宿。受别请展转食。前食后食
不嘱馀比丘入聚落。此五戒听开不犯。至腊月十五日。僧集羯磨。舍迦絺那衣巳。若畜长衣等五事则犯。
舍即出也。后安居人虽不得受衣。其五事亦开听一月。此法于作持中明)衣者有十种。
憍赊耶衣(此翻云野蚕衣。如此方䌷绫绢帛之类)。劫贝衣(此翻云木绵衣。如此
方细布之类)。钦婆罗衣(此翻云细毛衣。西域王臣长者多以上好极细羊毛。织成其财。
名曰上妙氎也。如此方绒褐之类)
。刍摩衣(此翻云麻衣。乃似麻之类。亦名刍摩。翻云细软
衣)
。谶摩衣(此翻云粗布衣)。扇那衣(或云奢那衣。乃树名也。此树皮似麻。取以织衣。
体如粗布。此方无有)。麻衣(西域麻有多种。自然青黄赤色。不以染成)。谶夷罗衣。鸠
夷罗衣。谶罗半尼衣(此三无翻译 虽听十种衣者。非谓比丘畜十衣也。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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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著之衣财。不出此十。若有施此十种衣财者。比丘皆可纳取。染成坏色。割截缝作三衣受持 衣犍
度云。佛在鹿野苑。时憍陈如五比丘顶礼白佛言。我等当持何等衣。佛言听持粪扫衣及十种衣。应作袈
裟色持。斯乃创制。后因无悲悯心。起世讥嫌。如下第十一戒中憍赊耶衣不听著用)。长衣者。
若长如来八指。若广四指是(佛一指有二寸。则长一尺六寸。阔八寸。尽
可作大衣。条隔用也。除三衣及百一衣物外。馀者皆名长衣 摩得勒伽论云。何得长衣。谓若入手。若在
膝上肩上作想。此是我衣)。不净施者(衣揵度云。净施有二。一真实净施。谓真实施与一比
丘也。二展转净施。谓对一比丘作法巳。然后。畜也。异此二种。故名不净施。此法于作持中明)。

结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一日得衣畜。二日得衣
畜。乃至十日得衣畜。至十一日明相出。一切尼萨
耆波逸提 (言一日者。即以从他得衣入手之日。名为一日。非谓月之初一日也。此乃十日
中。日日相续得衣皆犯。故云一切)。

若于十日内。或间日得衣。或唯一日得衣。至十一
日明相出。随所得衣。尽舍堕。

若比丘一日得衣不净施。二日得衣净施。三日得
衣。乃至十日得衣不净施。至十一日明相出。九日
中所得衣。尽舍堕 (此十日中所得衣。唯除第二日得者。巳作净施。故不犯。其馀九
日不作净施者。尽犯)。

若于十日内。或间日得衣。或唯一日得衣。至十一
日明相出。随所得衣。若作净施者。不犯。若不净施
者。尽舍堕。

若十日内。或日日得衣。或间日得衣。或唯一日得
衣。至十一日明相出。若不遣与人。若不失衣。若不
故坏。若不作非衣。若不作亲厚意取。若不忘去。尽
舍堕 (遣与人。即送与人也。失衣谓被他盗去。及离衣宿等。故坏谓鼠咬虫残水渍火烧等。作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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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谓别作馀用。作亲厚意取谓作一往久相知亲友取去。忘去谓有缘事他往忘其作净施)。

若舍堕衣不舍持。更贸馀衣。一舍堕。一突吉罗。此
舍堕衣。应舍与僧(僧者。谓若四若五。若十二十。乃至数百比丘)。若众多
(谓若二若三比丘)。若一人不得别众舍。若舍不成舍。突
吉罗。

是比丘舍衣竟。不还者。突吉罗 若还时。有人言。
莫还者。突吉罗 若作净施。若遣与人。若持作三
衣。若作波利迦罗衣(善见律云。朱罗波利迦罗衣。汉言杂碎衣也)。若故
坏。若烧。若作非衣(谓作馀用)。若数数著坏者。尽突吉罗
(巳上突吉罗皆反治能作法者。由不遵圣制。违越毗尼故)

此戒舍忏还衣等法。于作持中。一一详明。

此戒必具四缘。方成本罪。一时非开听。二有贪慢
心。三畜三衣及衣财。四过十日不受持不说净。

兼制 比丘尼舍堕(同制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
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齐十日内。若转净施。若遣与人。若
贼夺想。若失想。若烧想。若漂想。不净施。不遣与人。
若夺衣失衣烧衣漂衣取著。若他与著。若他与作
彼。不犯 若彼受付嘱衣者。若命终。若为贼盗恶
兽水火等难。不作净施。不遣与人。及最初未制戒
等。是为不犯。

会采 僧祗律云。一日得衣。即日作净。乃至十日
得衣。十日作净。十一日得衣。十一日作净。犯越毗
尼罪。以无间故 间者。一日得衣。得更停九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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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得衣。更停八日。三日得衣。更停七日。乃至九日
得衣。更停一日。十日得衣。即十日作净。十一日得
衣。不应受。是名间也 若二比丘共物未分过十
日。不犯 若居士舍请僧食。并施衣物。有病比丘
嘱人取衣分。是比丘持衣分。虽久未与。不犯 若
师若弟子送衣。与未得虽久。不犯 若令织师织
衣。衣竟虽久。不犯 若比丘买衣。虽价决了。未得
衣。不犯 若为佛为僧供养故求物。集在一处。虽
久未用。不犯 若路行恐畏处藏衣而去。过十日
取者犯。若人取来与者。亦犯 若为贼逐。便舍衣
走。过十日巳。有人持来。还者。无犯 于佛生处。得
道处。转法轮处。阿难设会处。罗云设会处。五岁会
处。大得布施诸衣物。是物入僧。未分者。虽久不犯
 是物巳分。多人共得一分中。有善毗尼人。能为
众人。同意作净。无犯(此方虽无如是圣迹。凡遇诸佛菩萨胜会道场。所有施物。
如法分巳。准斯例行。可谓持律)。

律摄云。若为三宝畜衣。非犯 或施主作如是言。
此是我物。仁当受用。虽不分别(即说净也)。用之。无犯
或是巳物寄他。或作未得想。斯皆无犯。

根本律云。若犯舍堕不舍。或虽舍不说悔。或虽说
悔不经宿(谓间也)。随有所得。并成舍堕。由前染故。

若舍衣说悔。经宿巳得。皆无犯。

五分律云。不得舍与馀人及非人(馀人谓下三众与夫近事男女)
舍巳然后悔过。若不舍而悔者。罪益深。除长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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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长馀衣。乃至手巾过十日。皆突吉罗。若净施不
犯(此谓十三资具。守持用者。一僧伽胝。二喎呾罗僧伽。三安呾婆娑。四尼师但那。五裙。六副裙。七僧脚
崎。八副僧脚崎。九拭身巾。十拭面巾。十一剃发衣。十二覆疮衣。十三药直衣。言药直衣者。于所得衣中。取
一贵价者。以预备为药直)。

萨婆多毗婆沙云。若初日得衣二日舍(此中凡言舍。即作净
也)。如是乃至九日得衣十日舍。十日所得衣若不
舍。不受持。不作净。至十一日地了时舍堕。谓前九
日所得衣尽舍作净。但十日所得一衣。以前次续
因缘故。得舍堕罪 若初日得衣初日舍。二日得
衣。以相续故。此二日衣。次第更得十日 若初日
得衣二日舍。二日更不得衣。三日得衣。此三日次
第得至十日。以不相续故。此中衣以日次第相续
 若初日得衣。即不见摈不作摈(此乃犯罪不忏悔。僧为作举白
四羯磨摈治也)。恶邪不除摈。若狂心乱心病坏心。若不解
摈。不得本心。乃至命终。不犯此戒。后解摈得本心。
还计日。成罪 若初日得衣上天宫。北至郁单越
住。彼至命终。不犯此戒。后归本处。计日成罪 若
初日得衣。至五日不见摈不作摈。恶邪不除摈。若
狂乱病坏心。上天宫。北至郁单越。后还解摈。若得
本心。若归本处。取前五日。数后五日。然后成犯。

又云。九十六种无净施法。佛大慈悲方便力故。教
令净施。令诸弟子得畜长财。而不犯戒。问曰。佛何
不直听畜长财。而强与结戒。设此方便。答曰。佛法
以少欲为本。是故结戒。不畜长财。而众生根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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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或有多预畜积。而后行道得證圣法。是故如来
先为结戒。而后设方便。于法无碍。众生有益。

此戒大乘同学。菩萨六度以檀施为首。利济众生。
虽许畜者。亦须如法说净。

引證 缁门警训云。地持论言。菩萨先于一切所
畜资具。为非净故。以清净心。舍与十方诸佛菩萨。
如比丘将现前衣物舍与和尚阿阇黎等。涅槃经
云。虽听受畜。要须净施笃信檀越。是也。今时讲学
专务利名。不耻五邪。多畜八秽。但随浮俗。岂念圣
言。自下坛场。经多夏腊。至于净法。一未沾身。宁知
日用所资无非秽物。箱囊所积并是犯财。慢法欺
心。自贻伊戚。学律者知而故犯。馀宗者固不足言。
谁知报逐心成。岂信果由因结。现前袈裟离体。当
来铁叶缠身。为人则生处贫穷。衣裳垢秽。为畜则
堕于不净。毛羽腥臊。况大小两乘通名净法。傥怀
深信。岂惮奉行。】

** 第二离衣异宿戒

「若比丘衣巳竟。迦絺那衣巳出。三衣中离一一衣。异
处宿。除僧羯磨。尼萨耆波逸提。」

【缘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卫国给孤独园。时六
群比丘持衣付嘱亲友比丘。往人间游行。受付嘱
比丘得此衣。数数在日中晒。诸比丘见巳。问知白
佛。此乃初结戒也。后时一乾痟病比丘。有粪扫僧
伽黎患重。因逢缘事远行。不堪随持。启白世尊。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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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羯磨。乃第二结戒也。此是遮罪。由不善护身离
衣故。及慢教烦恼。制斯学处。

释义 文分三节。衣巳竟下明其创制。三衣中下
显所违犯。除僧下明其随闻。律云。衣巳竟。迦絺那
衣巳出。如上三衣者。一安陀会(此云下著衣)。二郁多罗
僧(此二上著衣)。三僧伽黎(此云重复衣。又云大衣。然此三衣。西国总名支伐罗。以色
称之。并名袈裟。所以作此三名者。欲显未曾有法以异外道故。为少欲知足故。以三衣不多不少。足得资
身行道。大寒亦可以禦之。故制三衣)。衣有十种(如上)。离者(谓衣不随身也)。一一
衣者(谓守持三衣中随离一衣也)。异处宿者(谓异界而宿)。不失衣者。
僧伽蓝里有一界。树有一界(谓树与人等足。阴覆跏趺坐)。场有
一界(谓于中治五谷处)。车有一界(谓若车回转处)。船有一界(谓船回转
处)。村有一界(村有四种如上)。舍有一界。堂有一界(堂舍谓多敞露)。
库有一界(库谓储积诸物)。仓有一界(仓谓储积五谷)。 失衣者。则
僧伽蓝里有若干界。乃至仓有若干界。而此僧伽
蓝界非彼僧伽蓝界。乃至非彼仓界 又此僧伽
蓝界非彼树界。乃至非彼仓界 又此树界非彼
僧伽蓝界。乃至非彼仓界 又此场界非彼僧伽
蓝界。乃至非彼仓界(谓界互非作句亦尔)。在僧伽蓝边。以中
人若用石若砖掷所及处。是名为界。乃至仓界亦
如是(而人言中者。以显气力不太大。其所掷之砖石。亦去不太远也)

结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置衣在僧伽蓝内。在树
下宿。至明相未出。若不舍衣。若不手捉衣。若不至
掷石所。及处明相出。随所离衣。舍堕 除三衣。若
离馀衣。突吉罗(若明相未出。可以得入界。至衣处者。须以手捉衣。若衣界宽。恐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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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行不到衣处者。但至掷石所及处立。即名不离衣。巳到衣界故。若不能捉衣。又不能至掷石所及处
立。须趁明相未出时。且速速作心念法。舍所离之衣。宁于坏威仪之突吉罗作对首忏悔。逃其离衣之舍
堕。免劳众中羯磨)。若比丘留衣树下往场处。乃至往仓处。
僧伽蓝处宿。亦如是 若阿兰若处无界。八树中
间。一树间七弓。遮摩梨国作弓法。长中人四肘(弓肘
之数明于卷末)。若比丘留衣著此八树间异处宿。明相未
出。若不舍衣。若不手捉衣。若不至掷石所及处。明
相出。舍堕。

除三衣。若离馀衣。突吉罗(馀衣即卧具等)

此舍堕衣应舍与僧。若众多人若一人不得别众
舍。若舍不成舍。突吉罗。

若僧中舍衣竟。不还者。突吉罗 若还时。有人言
莫还者。突吉罗 若转作净施。若遣与人。若持作
三衣。若作波利迦罗衣。若故坏。若烧。若作非衣。若
数数著坏者。尽突吉罗 此戒舍忏还衣等法。于
作持中详明。

此戒具六缘。方成本罪。一心不敬教。二所离是受
持。三衣三时非开听。四非羯磨听许。五不作心念
法舍。六巳经明相。未至衣所。

兼制 比丘尼舍堕(同制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
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僧与作羯磨。明相未出。手捉衣。若
舍衣。若至掷石所及处。若劫夺失烧漂坏。如是等
想。若水道断路险难。若贼恶兽。渠水涨。强力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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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若系缚。或梵行难。若不舍衣。不手捉衣。不至掷
石所及处。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善见律云。羯磨者随病未瘥。得离宿。若僧
为羯磨巳。离衣往馀方。病瘥欲还。道路险难。不得
还。恒作还意。虽病瘥不失衣 若决作不还意。失
衣过十日。犯长衣罪 若往馀方。病瘥。还至衣所。
病复发。更欲往馀方。承先羯磨。不须更羯磨。

律摄云。有三种离衣。一举处离。谓在障难处。而举
其衣。不得重观。或因失落。二失念离。于安衣处。更
不重忆。三受用离。谓暂安衣。即遇缘隔不得受用。
虽复离衣。若明相未出还得者。无犯。

根本杂事云。若暂向馀处即拟还者。任不将去。复
有暂出拟还。至彼日暮。即侵夜归。被虫贼害。当于
彼宿不应夜行。所守持衣。应心念舍。可于同梵行
边。借馀三衣。守持充事。

萨婆多论云。若重缝三衣。设有因缘。擿分持行。名
不离衣。

第三分云。汝诸比丘随所住处。常俱三衣持钵乞
食。譬如鸟之两翼。恒与身俱。汝等舍本族姓。以信
出家。应当如是。所到之处。法衣随身。不应离宿。

此戒大乘同制。梵网经云。而菩萨行头陀时。及游
方时。行来百里千里。此十八种物常随其身。故知
衣钵鸟翼两乘同也。

附考 缁门警训引事钞云。诸部并制随身。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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伹护离宿。不应教矣 又会正记云。今时希有护
宿。何况常随。多有毕生身无法服。是则末世护宿。
犹为胜矣。但内无净信。慢法轻衣。真出家儿。愿遵
圣制 业疏云。所以衣钵常随身者。由出家人虚
怀为本。无有住著。有益便停。故制随身。若任留者
更增馀习。于彼道分。曾无思择。故有由也。唐无著
禅师游五台。因往金刚窟随喜。遇文殊化为老翁。
引入般若寺。寺地尽是琉璃。堂舍皆辉金色。翁居
白牙床。指金墩令著坐之对谈。著欲求寓一宿。翁
曰。持三衣不。答曰。受戒巳来持之。翁曰。此是封执
处。著曰亦有圣教在。若许住宿。心念舍之。或有强
缘。佛故听许。翁曰。无难不得舍衣。宜从急护。噫今
人不以离衣宿为咎者。睹此可自思之。】

** 第三衣过一月戒

「若比丘衣巳竟。迦絺那衣巳出。若比丘得非时衣。欲
须便受。受巳疾疾成衣。若足者善。若不足者。得畜一
月。为满足故。若过畜。尼萨耆波逸提。」

【缘起 佛在舍卫国。有比丘僧伽梨弊坏。十日中
更不能办。恐犯畜长衣戒。彼同伴者为白世尊。因
听畜长衣。乃至满足故。时六群比丘闻开听畜长
衣乃至满足。彼有粪扫衣及馀种衣。同者不足。取
中粪扫衣浣染。四角头点作净。持寄亲友比丘巳。
人间游行。受寄者以其行久不还。便出晒之。诸比
丘问知白佛结戒。此由废修正业。制斯学处。
三不定法¶ 第 374b 页 X39-0374.png

释义 文分三节。衣巳竟下明其创制。得非时衣
下明其随开。若过畜下结成所犯。律云衣巳竟迦
絺那衣巳出如上。时者。无迦絺那衣。自恣后一月。
若有迦絺那衣。自恣后五月。非时者。若过此限(此谓
后安居人无功德衣者。从七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于此一月。畜长等五事开听。前安居人有功德衣
者。从七月十六日。至腊月十五日。于此五月。五利许开。若过其一月五月。皆非畜长之时。凡所得衣。名曰
非时衣也)。衣有十种。如上欲须便受者(欲须谓希乐得衣。便受谓合畜
也)。受巳疾疾成衣者(谓既得衣财。于三衣中。随所阙坏者。当速造成。如法受持)。
若足者善(谓同样衣财量巳满足。堪成一衣。而不缺少)。若不足者听畜
一月(谓同样衣财或欠少。不能作一衣。是以开听如僧祇律云。阿那律得一小段衣。与诸比
丘。河边洒水。引令长广。佛至河边。知而故问。彼答云。为衣财不足。是以洒水引令长广。佛言汝颇有更得
衣望处不。答云有。佛问何时可得。答言一月。佛言从今听不足衣有望处者。停一月。为满足故)。

结罪 是中犯者。若十日同衣足者。应裁割。若线
拼。若缝作衣。若作净施。若遣与人。若不裁割。若不
线拼。若不作衣。不净施。不遣与人。十一日明相出。
随衣多少。舍堕。

若同衣不足。至十一日同衣足。即十一日应裁割
缝作衣。若线拼。若不裁割缝作衣。若不线拼。若不
净施不遣与人。至十二日明相出。随衣多少。尽舍
堕。乃至二十九日同衣足。亦如是。

若同衣不足。三十日若足若不足。若同衣若不同
衣。应即日裁割缝作衣。乃至遣与人。若不裁割。乃
至若不遣与人。至三十一日明相出。舍堕 此舍
堕衣应舍与僧。若众多人若一人。不应别众舍。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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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不成舍。突吉罗。

若僧中舍衣竟不还。还时若有人教莫还。若不还
转作净施。若遣与人。若持作三衣。若作波利迦罗
衣。若故坏。若烧。若作非衣。若数数著坏者。尽突吉
罗 此戒舍忏还衣等法。于作持中详明。

此戒具四缘。方成本罪。一心存贪慢。二衣财满足。
三时非开听。四不缝受持。及不净施而过期。

兼制 比丘尼舍堕(同制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
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若十日内同衣足。若裁割。若线拼。
若缝作衣。若同衣不足。至十一日足。应裁割等。乃
至二十九日亦如是。至三十日。若足不足。若同不
同。即日应裁割等。若夺衣失衣。烧衣漂衣。而取著。
若他与著。若作彼。若受寄衣比丘命终。或远行。若
有难缘。若不裁割等。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十诵律云。若比丘得不足衣。停更望多衣
故。即得衣日。不得所望。亦不断望非望。而许复勤
求。所望是望。亦断非望。更得是衣。十日应作衣。若
足者善。不足者留。乃至三十日。亦复如是。

善见律云。若二十九日得所望衣。细先衣。粗先衣。
说净新得衣。复得一月。为望同故。若望得衣粗。复
得停一月。如是展转随意所乐。为欲同故。莫过一
月。

此戒大乘为利益众生故。不禁畜持。若自为巳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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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惠施他者。亦犯悭贪多积之咎。】

** 第四从尼取衣戒

「若比丘从非亲里比丘尼取衣。除贸易。尼萨耆波逸
提。」

【缘起 此戒有三制。佛在王舍城耆阇崛山中。有
一比丘著弊故补衲僧伽黎。莲华色比丘尼见巳。
发慈悯心。即脱身所著贵价僧伽黎与之。易彼弊
故僧伽黎自著。异时往礼世尊。世尊知而故问。汝
所著衣。何以弊故。彼以因缘白佛。佛言不应如是。
听汝畜持五衣完坚者。馀衣随意净施。若与人。何
以故。妇人著上衣服。犹尚不好。何况弊衣。乃集众
僧。初为结戒也。于后诸比丘皆畏慎。不敢从亲里
比丘尼取衣。佛言若非亲里。亦不能筹量。知其可
取不可取。若好恶新旧。若是亲里筹量。知其有无
可取不可取好恶旧新故。听从亲里尼取衣。是第
二结戒也。又祇桓中二部僧得施衣。其分时。比丘
错得尼衣。尼错得比丘衣。尼持衣至僧伽蓝中相
易。比丘更白世尊。故听贸易。乃第三结戒也。此是
遮罪。由贪著心。制斯学处。

释义 文分二节。从非亲里下。明其所犯。除贸易。
明其随开。律云。非亲里者。非父母亲里。乃至七世
非亲也。亲里者父母亲里。乃至七世有亲(里者。五家为邻。
五邻为里。又云里者止也。五十家共居止也。父有六亲。谓伯叔兄弟子孙。母有六亲。谓姑姨兄弟儿孙。七
世者谓高曾祖父子孙玄孙也)衣有十种如上。贸易者。以衣贸衣。
三不定法¶ 第 375b 页 X39-0375.png
以衣易非衣。或以非衣贸衣。或以针。或针筒刀线
小段物。乃至一丸药等贸衣。

结罪 是中犯者。除贸易。若比丘取非亲里比丘
尼衣。舍堕。

此戒舍忏还衣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衣竟不还
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五缘。方成本罪。一有贪好慢教心。二是非
亲里比丘尼。三作非亲里比丘尼想。四物非贸易。
五衣财应量。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不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
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从亲里尼边取衣。若贸易为僧为
佛图者。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僧祗律云。若比丘从非亲里比丘尼取衣。
许贸易。自不与。不教他人与。不自语尼言后尔许
时当与汝衣。不教人如是语尼。若还尼先衣。是不
应与。应与馀衣 截本衣还。是不名贸(谓将尼衣割截巳。仍
复还之)。得彼全衣巳。与减少衣。是不名与。应与全足
衣 取彼衣巳与钵。若小钵。若键镃。若以饮食及
馀物与。是不名贸。应与衣也 若比丘取非亲里
比丘尼衣巳不与直。不教与。不自语。不教人语舍
去。离见闻处。波夜提罪 若取衣巳不与直。乃至
不教人语。若坐。若卧。若入定。皆波夜提罪 若非
亲里比丘尼。与知识沙弥衣。作是言。沙弥。我与汝
三不定法¶ 第 375c 页 X39-0375.png
是衣。汝持是衣。与某甲比丘。可得福德。比丘取者。
无罪 如是与知识沙弥尼式叉尼优婆塞优婆
夷言。我与汝此衣。汝持此衣。施与尊者某甲比丘。
可得功德。比丘取者。无罪。

五分律云。从非亲里式叉摩那沙弥尼取衣。突吉
罗 若亲里犯戒邪见从取衣。突吉罗。

根本律云。非亲里亲里想。非亲里非亲里疑。皆舍
堕 亲里非亲里想。亲里非亲里疑。得恶作罪。

若尼将衣施僧。或为说法。或为受具时施。或见被
贼故施。或尼多获利养。持衣物到苾刍所。置地求
受弃之而去。取亦无犯。

萨婆多论云。取应量衣。舍堕 不应量衣物等。突
吉罗。

此戒大乘不论亲里非亲里。伹观可取不可取。然
在末世。慎护法门。尤宜避其嫌疑。】

** 第五使尼浣衣戒

「若比丘令非亲里比丘尼浣故衣。若染若打。尼萨耆
波逸提。」

【缘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卫国。时尊者迦留陀
夷与偷兰难陀比丘尼。露形而坐。彼此欲心相视。
尊者寻失不净。污安陀会。尼请浣之。得此衣巳。即
于屏处。以爪扴取不净。著口中及小便道中。后遂
有娠。诸尼诘知其故。曰诸比丘。转白世尊。诃责黑
光。此初结戒也。于是诸比丘各各畏慎。不敢令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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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尼浣染打故衣。佛慈开听。更增非亲里之言。是
第二结戒也。由除淫染烦恼制斯学处。乃初篇淫
根本种类。

释义 律云。非亲里如上。故衣者。乃至一经身著
(五分律云。经体有垢腻名故衣)。衣有十种如上(善见律云。得使出家女乃至孙女浣。
不得使出家妇儿妇浣。非亲故)。浣染打者(律摄云。浣者下至以水一浸。即名为浣。染者乃
至一入染汁。打者下至将手一打一拍)。

结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令非亲里比丘尼浣故
衣。若染。若打。三舍堕 彼浣染不打。二舍堕。一突
吉罗 彼浣不染而打。二舍堕。一突吉罗 彼不
浣而染打。二舍堕。一突吉罗 彼不浣染打。三突
吉罗(衣但一舍。即净堕罪。随有三二须悔)。若使非亲里尼浣染打
新衣。突吉罗。

此戒舍忏还衣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衣竟不还
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四缘。方成本罪。一是非亲里尼。二有欲染
心。三是巳故衣。四浣染打竟。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不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
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与亲里尼。故衣浣染。打。若病浣染
打。若为僧为佛图浣染打。若借他衣浣染打。及最
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五分律云。若令非亲里浣染打。而亲里浣
染打 若令非亲里浣染打。而亲里非亲里共浣
三不定法¶ 第 376b 页 X39-0376.png
染打 若令亲里非亲里共浣染打。而亲里浣染
打 若令亲里非亲里共浣染打。而非亲里浣染
打 若令亲里非亲里共浣染打。而亲里非亲里
共浣染打。皆犯舍堕 若衣未可浣染打。而令非
亲里浣染打。突吉罗 若令亲里浣染打。而非亲
里浣染打。不犯。

根本律云。若非亲族尼。作非亲族想。令浣染打犯。
舍堕 若非亲族尼疑。亦舍堕 若是亲族尼作
非亲族想。若是亲族尼而起疑心。皆得恶作罪。

僧祗律云。若为和尚阿阇黎持衣使尼浣。越毗尼
罪。

十诵律云。先自小浣。更令浣染打。皆突吉罗。

萨婆多论云。此戒应量不应量衣。一切犯。

摩得勒伽云。使非亲里尼浣。尼师坛舍堕。浣褥枕
等。突吉罗。

律摄云。若是老病无力。或苾刍尼恭敬尊重。情乐
为浣。及是门徒。悉皆无犯。

此戒大乘同学。内护僧制。外息世讥。

附考 律摄云。若衣须洗者。或时自洗。或遣门徒
勿不用心令衣。有损凡洗。浣衣有五种利。除臭秽
气。虮虱不生。身无瘙痒。能受染色。堪久受用。不洗
衣者翻成五失 著染色衣亦有五利。顺圣形仪
故。令离傲慢故。不受尘垢故。不生虮虱故。触时柔
软易将护故 过分浣衣有五种失。能令疾破故。
三不定法¶ 第 376c 页 X39-0376.png
不堪苦用故。受用劳心故。无益烦劳故。障诸善品
故 著好染色衣亦有五失。自长骄恣生他嫉心
故。令他知是冶容好色故。能令求时多劳苦故。能
障善品事故。过染损衣用不牢故。过打亦有五失。
同此 又难陀苾刍过打衣故。佛言受用衣者不
应打不极打。若于施主得极打衣(谓细心搥打。必致光亮)。有
好光色。揉坏而用。或置露中。摩使光失。或可以水
洒浸而用。故知遮其过打(过打即极打)。不遮其打。】

** 第六非亲乞衣戒

「若比丘从非亲里居士。若居士妇乞衣。除馀时。尼萨
耆波逸提。馀时者。若比丘夺衣失衣烧衣漂衣。是谓
馀时。」

【缘起 此戒有六制。佛在舍卫国城中。有长者晨
朝诣园。游观巳。回车诣祗桓精舍。见跋难陀释子
礼敬听法。跋难陀说法开化。劝令欢喜。长者问云。
欲何所须。愿见告语。报言无所须。长者固问。若有
所须莫有疑难。报言止止。即使我有所须。不能见
与。长者复请。乃言汝所著者可与我。长者身著贵
价广长白氎衣。长者报言。明日来至我家中。我当
相与。跋难陀言。我先语汝。正使所须。汝俱不能与
我。今果如是。长者云。非为不与。但明日来。若与此
衣。或更好者。若即脱此衣与汝。我不能无衣入城。
难陀固求不止。长者不悦。脱衣与之。乘车著一衣
入城。守门者疑被贼劫。长者具说其由。居士讥嫌。
三不定法¶ 第 377a 页 X39-0377.png
谓檀越虽施。无厌而受者。应知足佛知。故制不得
从居士索衣。此初结戒也。于是诸比丘畏慎不敢
从亲里居士索衣。世尊复听从乞。是第二结戒也。
后有众多比丘。在拘萨罗国。安居竟。持衣钵往世
尊所。昼日热不可行。夜行遂失正道。为贼所劫。露
形立祗桓门外。诸比丘疑为尼犍子。报优波离。问
知其故。即借衣著见佛。佛慰问巳。具白因缘。佛乃
制裸形而行者。突吉罗。若尔时当以软草。若树叶
覆形。应往寺边。若先有长衣应取著。若无者。诸知
友比丘有长衣应取著。若知友无衣。应问僧中有
何等衣可分。若有者当与。若无者。应问有卧具不。
若有者当与。若不与应自开库看。若有褥。若地敷。
若氎若被。应擿解取裁作衣。以自覆形出外乞衣
时。诸比丘不敢持此处物往彼处。佛言听时。诸比
丘夺衣失衣。烧衣漂衣。畏慎不敢著僧衣。佛言听
著。彼得衣巳。僧衣不还本处。佛言不应尔。若得衣
巳。应浣染缝治安本处。若不尔。如法治时。有比丘
夺衣失衣。烧衣漂衣。皆畏慎不敢从非亲里居士。
居士妇乞衣。佛言听乞。故有除馀时等缘。是故此
戒初则创制。遂复随开共有六翻结戒也。由生烦
恼。令他不乐。长自贪求。因讥嫌事。制斯学处。

释义 文分二节。从非亲里下明其所犯。除馀时
下明其缘开。律云。亲里非亲里如上居士。如上乞
者(谓从彼乞求而得 前第四戒制不从出家人乞。出家人中唯取尼结戒。此戒制不从在家人
三不定法¶ 第 377b 页 X39-0377.png
乞。其在家人中无论男女。凡是非亲里者。悉皆不听)。衣有十种。如上除馀时
者(谓在难缘听允从乞)。夺衣者(僧祗律云。若王夺。若贼夺。若女人起欲心夺。若父母亲里
欲令罢道故夺)。失衣者(谓自失落。或自藏衣。后忘忆处所。或藏久朽坏。不可被著)。烧衣
(谓被火焚烧)。漂衣者(谓被水漂也)

结罪 是中犯者。比丘舍堕。

此戒舍忏还衣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衣竟不还
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五缘。方成本罪。一贪好慢教。二无难乞求。
三主非亲里。四价色量如巳所嘱。五衣巳入手。

兼制 比丘尼舍堕(同制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
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夺衣失衣烧衣漂衣。得从非亲里
居士。若居士妇乞。若从亲里乞。若从同出家人乞
(言同出家者。拣非异道出家)。或为他乞。他为巳乞。不求而得。及
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僧祗律云。若比丘从非亲里乞衣。若身往
乞。若遣人往乞。若作寒热相乞。云何寒相。若比丘
冬分夜雨雪时(而云夜者。西域时分不以日言。但以夜论其时分也)。著弊故
衣。诣檀越家。现寒颤相。尔时檀越礼足。问言。阿阇
黎无有时衣耶。何以寒冻。报言。无有汝父母。在时
恒为我作时衣。今汝父母去世。谁当为我作者。非
但汝父母死。亦是我父母无常。檀越即言。莫怨恨。
我当为作时衣。是名寒相乞。若得衣者。舍堕 云
何热相。若比丘五六月大热时。著厚纳衣流汗。诣
三不定法¶ 第 377c 页 X39-0377.png
檀越家现热相。亦如上言。若得衣者。舍堕 若说
法乞。云何说法。是比丘为衣。故与檀越说偈言。

「 得生最胜处
 若人以衣施
 以乐布施者
 人天受福报
 生天得好色
 天宝冠庄严
 衣施比丘故
 生生自然衣」


是名说法乞。若得者。舍堕 若乞漉水囊。若小补
衣物。若系头物。若裹疮物。若衣褋。若衣中一条。皆
不犯 若为和尚乞。为阿阇黎乞。越毗尼罪 若
为塔僧。不犯。

十诵律云。犯有三种。谓价色量价者。若比丘语居
士。与我好价衣。若得衣者。舍堕不得。突吉罗。乃至
直二百三百钱价衣。犯亦如是(此以西域大钱而言。如前盗戒中说)
色者。若比丘语居士。与我青色衣。若黄赤白黑衣。
乃至劫贝等衣。犯亦如是 量者。若比丘语居士。
与我四肘衣。五肘六肘。乃至十八肘衣。犯亦如是
 如是色量衣。若索此得彼。皆突吉罗。

根本律云。乞时得恶作罪。所得衣物。若价。若色。若
量。与所乞相应者。舍堕。不相应者。无犯。

毗婆沙论云。二人共乞一衣。突吉罗 从亲里贫
乏者索。突吉罗。与少更索多。突吉罗 若非亲里
先请与衣(言请者。谓不往乞而彼自发心)后贫乏从索。突吉罗。与
少更索多。突吉罗。为他索。亦突吉罗(本律若为他求不犯。原出
自心。不受他嘱 若准萨婆多。皆突吉罗。由见他贫乏。不生慈悯。欲他为我。而作方便。所谓圣制从缘推
因开遮)。
三不定法¶ 第 378a 页 X39-0378.png

此戒大乘为众生故。虽不同学。然须筹量施主堪
与不堪与可受不可受。善护他心。增长净信可也。

附考 僧祗律云。若比丘三由延内有衣者。若失
僧伽黎郁多罗僧在不应乞。若失僧伽黎郁多罗
僧安陀会在不应乞。若失三衣。若覆疮衣。在不应
乞。若失三衣覆疮衣。若雨浴衣在不应乞。若失三
衣覆疮衣雨浴衣。若覆卧褥具在不应乞。若失三
衣。乃至褥具若任衣在(任衣谓堪造衣之馀财也)。长两肘。广一
肘。不应乞。何以故。是比丘应著。是下衣往。三由延
受先衣。若道中有诸难事。不得往趣衣者得乞。无
罪。】

毗尼止持会集卷第五


** 音义

夜摩天
夜摩此翻善时。亦名时分。谓其时时唱
快乐故。以莲花开合。分其昼夜。此天依空而居。按
论云。人间二百年。为此天一昼夜。则人间七万二
千年。方为此天一年。若此天寿二千岁。则当人间
一十四亿四百万年矣。

屏覆
屏者所以蔽也。覆者盖也。

斋优婆私
斋者是其名也。或是受八戒斋者。优
婆私或作优婆斯。即优婆夷也。奘师云。邬波斯迦。
唐言近事女。谓亲近承事佛法僧故。若是在家女
三不定法¶ 第 378b 页 X39-0378.png
人受三皈五戒巳。则能亲事佛法比丘尼众也。旧
云优婆斯优婆夷。皆讹也。有云。受八戒者名近住
女。为近阿罗汉住也。涅槃疏云。一日一夜受八戒
者。名为善宿女。是人善心。离破戒宿故。

毗舍祛母
或作吠舍祛。此译为别枝。即是氐宿。
以生日所值宿为名也。五分律云。毗舍祛婿名鹿
子。鹿子敬毗舍祛。犹敬母。时人遂名为毗舍祛鹿
子母。贤愚经云。此是波斯匿王弟。昙摩诃羡女也。
羡昔因罪逃奔。得叉尸利国。便于彼土。安家纳娶。
而生此女。此女辩才智慧。后嫁舍卫国梨耆弥大
臣。第七儿为妇。波斯匿王闻其智辩。即拜为王妹。
后生三十二卵。卵各出一儿。颜貌端严。勇健无双。
一人之力能敌千夫。时毗舍祛信心开解。请佛及
僧。佛为说法。合家得须陀洹道。佛后为说法。即得
阿那含道。于优婆夷中。智慧辩才最为第一。


音恢。倾头门中邪视也。

明相
梵语阿楼那。善见律云。阿留那汉言明相。
明了论云。东方巳赤。通慧指归云。此方约日未出
前二刻为晓。此为明相也。又以观见掌文为限也。
十诵律名地了时。谓见地色明了故也。
复此阎
浮提地北有大树王。名阎浮檀金。若日照彼树则
有黑色。若照彼树叶则有青色。若过树照阎浮界
则有白色。于三色中。白色为正也。

自贻伊戚
谓忧戚皆自造而成。非关他事。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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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孽。不可活之谓也。

六群比丘
或云六众。谓聚集成众。作诸非威仪
事。群出队入故也。一难陀。二跋难陀。三迦留陀夷。
四阐陀。五马宿。六满宿。此之六人无法不晓。通达
三藏内教。精谙五明百艺之术。难陀跋难陀二人
多贪。亦云多瞋。善解算数阴阳变运说法论议。

迦留陀夷多欲深通。射道善解。阿毗昙后得漏尽。
證阿罗汉果。
阐陀多瞋。亦云多痴。亦通射道。解
阿毗昙。后得漏尽。成阿罗汉。
马宿满宿多痴。亦
云多瞋。善于音乐。种种戏笑。事事皆能亦巧说法
论议。亦解阿毗昙。此六人俱是豪族。共相影响。契
交为友。宣通佛教。内为法门之栋梁。外作佛教之
大护。所谓大权示现也。人各弟子。九人共为六十。
故号六群比丘也。

乾痟
谓渴病也。又云乾枯病。以其肌肤痟瘦故。
僧祗律云。消尽病。正法念经云。有虫名咬脂。住在
身中脂脉之内。若食有过。若多睡眠。此虫则瞋。不
消饮食。或生疥瘙。或乾痟等病。

八树中间
西域种树之法。相间七弓。方植一树。
八树伹有七间。七七该四十九弓。以中人四肘为
一弓。一尺八寸为一肘。七尺二寸为一弓。七七四
十九弓。总该三十五丈二尺八寸。若无界兰。若周
围四十九丈。一尺二寸是为界也。根本部以中人
二十四指为一肘。此当笏尺。一尺五寸为一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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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之量。准数可知。肘者从臂节至指端。

莲华色比丘尼
根本律云。得叉尸罗城。有一长
者。娶妻未久便生一女。身有三德。如青嗢钵罗华。
一者身黄金色。犹如华鬘。二者目绀青色。犹如华
叶。三者香气氛馥。犹如华香。因此立字。名青莲华。
婆沙论云。容貌端正。色作优钵罗华色。此人前世
久远劫时。作婆罗门女。父母家人入海采宝。是女
在后。不能自活。便与诸淫女。共住一处。卖色自供。
此女色貌不丰。无人往来。常自咎责。何以独尔。时
世有辟支佛。一切敬仰。有人语言。汝能供养辟支
佛者。随心所欲。世世如愿。因办美好饮食。以优钵
罗华覆上。奉辟支佛。即发愿言。令我世世常得女
人。端正无双。为人所敬。又愿得如沙门所得功德。
令我得之。是故今世作女。颜貌第一。以本愿故。今
得漏尽。佛所称赞。于比丘尼中。有大神通力。最为
第一也。

畜持五衣
比丘尼五衣者。准根本律云。一僧伽
胝。即僧伽黎。二嗢怛罗僧伽。即郁多罗僧。三安怛
婆娑。即安陀会。四厥藓洛迦。即僧祗支下裙也。五
僧脚踦。即覆肩衣。名掩腋衬衣。

会正记
乃唐允堪律师所著。而缁门警训常引
其文。然全本未见。想巳失矣。

偷兰难陀比丘尼
亦云偷罗难陀。或云吐罗难
陀。按偷兰是大。亦名粗。粗即大义。难陀此云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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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比丘尼解通三藏。善闲说法。六群比丘尼中之
最者。是种种女。分别功德经云。是阿难妹也。

爪扴
扴音甲。谓以爪扴括取不净也。


妇怀孕也。

祗桓精舍
祗桓者即祗陀之讹也。此翻胜精舍
者。释迦谱云。息心所栖。故曰精舍。又云非粗。暴者
所居。故云精舍。艺文类云。非由其舍精妙。良由精
练行者所居。故云精舍。按感通记云。祗桓寺之基
址。有八十顷地一百二十院。准约东西。近有十里。
南北七百馀步。祗陀须达二人共造。涅槃经云。须
达取金。随集布地。一日之中唯五百步金。未周祗
陀。即语须达。馀未遍者。不复须金。请以见与。我自
为佛造立门楼。常使如来经由出入。祗陀长者自
造门楼。须达长者七日之中成立大房。足三百口。
禅坊静处六十三所。冬室夏堂。各各别异。凡所应
用。无不备足。法显传云。出舍卫城南门千二百步
道西。长者须达起精舍处也。

拘萨罗国
大论云。憍萨罗国。是佛生地。如佛答
频婆娑罗王偈云。有妙好国土。在于雪山边。丰乐
多异宝。名曰憍萨罗。日种释诸子。我在是中生。心
厌老病死。出家求佛道。诸经中说。佛生迦毗罗国。
何以论云生于憍萨罗国。然憍萨罗是都城也。以
彼此相邻同。是中印土境。

尼犍子
尼犍此翻离系。是外道之都名也。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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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乾。或云尼乾陀。应云泥健连他。而译为不系也。
其外道拔发露形。无所贮畜。以手乞食。随得即啖
者也。

由延
亦云由旬。亦云踰缮那。天竺里数名也。大
论云。由旬三别。大者八十里。中者六十里。下者四
十里。根本羯磨注曰。言踰缮那者。既无正翻。义当
东夏一驿。可三十馀里。旧云由旬者。讹也。若准西
域俗法。四俱卢舍为一踰缮那。计一俱卢舍。可有
八里。四共三十二里故。今作一驿之程。庶无远滞。

业疏云。此无正翻。乃是轮王巡狩。一停之舍。如
此方馆驿也。


音野。装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