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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自动笺注)
四分律毗尼義鈔輔要記卷第
天台沙門釋允堪
四法即下犯舉言治也
一下四法義單三中犯一
也並二或三齊犯也。
俗女即住信優婆夷未暗罪相
故泛舉也故戒本云於三法中一一法說若波羅夷
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是也
此中下次斥上
定義
犯下第一何名戒本意云犯既不定何以
為戒本。
又下斥第二縱俗女舉罪不定意亦何失
自若非過亦非戒之所防列之何為
其下斥第三
下斥第四若約三法可言不定如隨審一法行治
即是定何言治不定以此之前四法故非正義
下立今故疏引十律可信女人不知不知
不知名但云我見女人來去坐立比丘亦爾不
見作婬相等不決定故名不定也。
如法下古謂如法自言以治行為體非法言以
所防罪為體戒疏又引一師云屏三罪露收兩罪
即是罪體(今鈔闕此在下科明)此下釋異意此舉自言是
敘已罪之法。
七滅中自言顯不妄治之法。
非下釋上
非法自言。
答下示不定義由立屏露二處及三二罪
相故可說不定若廢一立一則定義
指下
答上問若據不定通該諸聚今且指屏三露二為所
防耶鈔中不答尼無不定者如下僧尼有無自明
舉處即屏露二處
十利攝取於僧乃至令法久住
無別因者意謂此若先制者諸戒皆可爾以不別假
因緣而起故餘如文。
毗䟦下彼先問云如何此戒作
定說
此是下釋又應先問云何獨說三等
耶。
而此下釋。
今下非法自言也如犯夷言殘等
斯成不定治人即是比丘也。
治罪三露二也何
以須治取能犯自言及所犯罪不即定其輕重者。
答下由生他疑始彰不定若定輕重不定安在是故
不辨輕重抑又但取住信所說不取自言。
直爾制者
容非住信女致疑說事不可息故。
下古不定第二犯以戒本列治據理應無
最初五篇戒末既無列治則罪屬最初不犯也。
若云
罪屬第二以前摩觸巳制故前戒可言最初今於三
法中巳屬廣後行得復有最初以不定中訶云最
初犯戒。
下據其廣後再犯理非最初今約前對
制廣故言初此對別廣立總廣故又言初也。
若云不
定是總廣五篇屬別廣制總以補別者應知不定在
後制耶婆論彼亦無定指之文躡影響以難故彼初
不定中云此與女人屏處坐戒或巳結戒未結戒。
曰未結則此不定在前耶。
答下還約五篇為別
隨事別別而制所出犯相分位頒列旨趣易見故
不在明今出不定對上別廣境事有難者故立屏露
二處收三二罪相乃為總廣以補之若然五篇為別
廣之初不定為總廣之初故曰各也。
善見下證最初
不犯也以所宗四分最初能宗論文亦言最初
彼論云無罪最初未制戒癡狂心亂不犯婆私
婆夷梵音訛轉如唐正翻云鄔波私迦此云清信女
也。
答下雖出婆私治法之言非謂即治立此之式以
治後犯也。
說戒下戒通括諸篇今序中問淨時二
不定為犯默妄不犯耶。
不問即無一句似答意云序
不顯指其事問淨即無默妄設有默妄隨下篇
可說有也。
此即下似難若云無者即成別犯云何
言屬總廣又序中總問下篇若說無默妄者不應
總問之稱故知上古解未為然也。
五下謂五篇
得名最初不犯者為對重犯以彰因目也故戒疏
五犯初者對犯得名是也非同古人對略得初。
下今不定得初者由前未制舉疑致有罪相故開最
初非同古人對別廣以得初生下應先難云疑既
一何二戒之末各開最初將鈔答之。
七五罪即七聚五聚罪也戒疏云緣通七聚是也
不定罪體婆私舉疑邊但結吉爾凡下約處則屏
有殊約犯則七五通攝今於七五罪中但舉三二
者約受染氣分外涉譏疑是極故列於戒本非謂不
該餘聚外有者離三二之外通餘七五也又戒序中
總問為止二三有默妄為通七五俱有隱默罪耶答
下若於三二或七五俱曾有犯至問淨時隨有隱者
即結默妄脫無非咎以無問淨緣可違犯故問下若
云除犯外無問緣可違者且如七藥殄四諍不必
用七藥如覔諍起時有以現前處所二種藥滅餘
藥設不用時應過爾今至三問何通犯默妄答下
比丘既以七藥通問能秉合用何藥殄此之諍而能
秉僧反不推尋用藥是故通結不定不爾總處問別
故有無默妄此下指此不定約處舉罪問於能犯
之者故曰別人下七滅中是舉七藥問正斷之眾故
曰僧也彼下如此不定中有自言罪處所現前三藥
何以獨問不問藥下七滅中亦有能犯自言罪
及明觀正斷不善除殄何但問藥不問罪耶答下
謂七滅中因前比丘推舉罪相了不可得因而生諍
妙在能秉用藥除殄故下設問正在問藥今此不定
聖女過情乖逆即非有諍何用問藥正在問罪
也。
下七毗尼等又申一義通凡下彼既凡聖雖在
聖無諍於凡則有諍犯者則有罪覔者則有諍若單
問罪則不收諍單問諍則不收罪故曰互也具足
云若問罪單問諍互不相収若又雙問罪諍但備
俱有者則不收互有者以此既俱有所妨故但問藥
推能治者致與不定有同異。
下意云此治所犯罪及能犯人與下七滅中治為
有何不同道俗疑心者道即出家五眾俗則在
家二眾若不治能犯自言則容生七眾疑心為犯不
犯待彼自言不實方依聖女所說是故取罪
人則息彼疑也若滅諍中正為息諍非正在治人
若爾下云自言豈非治人罪耶答彼之自言正
息諍故戒疏云有過在懷宜須懺蕩罪相難識各議
紛綸遂生於諍故用自言等藥而滅之罪處所即覔
罪相也以依住信優婆夷語治取罪相故。
三五現前三謂一法毗尼三人也五者一法
毗尼三人四僧五界也以餘六種毗尼治殄罪諍則
局及論現前一種則通故曰此二要須三五也以體
過去名曰現前不定中自言及能治人即人現
前也以法毗尼判犯悔滅即法現前毗尼現前餘五
可思何下推有無所以何以不定但有毗尼
而闕餘四者憶下伸所以如慈地以婬事謗沓婆諸
比丘數問不止令作憶念於僧乞白四證前人
分明憶念不曾犯重等不癡如難提得癡狂犯眾
後得心時比丘詰問不止佛令乞曰四證不癡時
不犯此皆對於清人隨逐彼諍而設此二今不定
又非清人復是聖舉何須治多人語即多覔罪相
以法非法語人同集一處五德行籌取多人語
聖女舉非辨邪正也。
此從下釋無第四草覆者舍衛比丘共諍經年不息
佛令二眾相對共懺如草掩泥彼此和合也今既聖
舉非輕重紛諍何須對悔未即滅罪者要自言巳隨
輕重治罪方滅故又因今自言後不起諍遠有滅義
通名毗尼也。
若下毗尼中自言不惟引罪懺滅復專息滅犯諍
故名別毗尼上三夷殘提下三即提提舍突吉
也如覔罪相中象力論義不如前後相違妄語
又草覆中云重罪餘罪共長老懺則通餘輕罪
應知上不定雖舉前三亦通。
收下二以通該六聚
下雖舉後三亦收前二如自言中驅盜蓮葉者即盜
戒收憶念中謗沓婆犯則婬戒收是則收夷可知
也則彼此互通五篇不當宗者凡論藥以除病故
今諍病既無何須立藥故非此所宗七滅不爾正殄
諍病是所宗也如下自言藥殄犯諍病是也此下又
此中雖有現前且非滅罪及殄諍但治取犯人罪相
伏首以息外人疑謗之心爾故得通毗尼七滅中
現前不爾所謂隨對四諍及餘六藥治人滅罪息諍
各有異故別名毗尼下文云名有總別體通塞
毗尼之名是總以有收攝義故若論現前等是
以名各不相故然現前是體通用通故名總餘六
不獨行要假現前方得滅諍即是用通餘六六自相
望六六常別如憶念現前非不現前故知是別通
別既分不可立一故前後異爾別章觀下滅諍中亦
指別章實由滅諍法難或別條之惜乎斯文無得
摭。
所以不定所以無者謂僧有屏露三二罪異
可言不定尼則屏但有二以尼摩觸亦犯夷故三中
除殘成二既有二則可說屏有不定露則唯提無二
可對不可立是以尼無若云露但收一故無不定
且如前文云就總制豈止乎一二戒耶既約處通
何以局論露一而定尼無此師意云佛制舉罪本
僧尼兩眾迭相鑒察紏舉又須見聞等根並同
濫方可舉之貴乎相檢令行淨也今為尼有八敬在
不可舉僧故僧離同徒比丘之外在家女替尼
舉處舉雖有實如前舉不定中云俗女舉罪不識
名故名不定所以僧有也尼若有犯不惟本眾任僧
訶舉不須俗界上替處又僧識犯故非舉不定
故尼無由無第三謂屏露二處無第三人是以
犯今尼既有伴即第三人不招外譏是以無也若云
尼有伴無犯者單提中應無與男屏露二坐戒耶驅
擯女屬於夫今與僧坐容被夫擯故夫反是義非
婦擯故戒疏云夫屬婦之義過微不結是也
不由下戒疏云以對捨財罪猶未捨而得捨若不
爾者翻成九十亦名捨也三下應先問云三十九十
別捨何以合為第三篇將鈔答之謂雖文別捨
至於捨罪罪體乃均悔時三說不分前重後輕
齊等得合次及於易者即九十因財捨懺在
別但斷後犯即成洗海作法是易故次說之屬巳簡
物體現簡境謝歸主簡永捨古師意約具此三義
方入三十今師不爾廣如後解。
下合上數也脫脚高床者他亦犯二敷兩戒全護
僧物皆闕初緣又脫脚等捨還非用故第三財下
謂衣財中有真實淨施不問輒用
食下即過三鉢受
食及自手與外道食入下釋外道食以入他手即屬
彼故他物釋真實淨以物在淨主處作他物取故共
下釋上過三鉢以戒本云持至寺內應分與比丘
故此三皆闕屬已緣也。
生薑指三十中販賣難陀生薑易食故制捨應
可說言味通云何局捨耶不合同食者以販易不淨
多云設與僧作食及四方僧房一切不得住中持
比丘不應受用以此文證何味通之有乎嘆下即
食尼嘆食施一食展轉食別眾食足食足食非時
食殘宿食不受食索美食四月受藥請飲酒覆下
覆屋三節著白新衣兜羅牀褥牙角
針筒過量尼師壇覆瘡衣雨浴衣等取第八佛衣
量皆捨已若不得用也故闕第三亦須分別者如
強敷臥具云草敷葉敷亦犯豈是所畜之物與非
親尼衣與竟即屬彼物又與非親尼作衣捉遺落
俱是彼物是故三緣通闕則不在辨。
若爾下若云說淨屬淨主應可三十戒中盡無說淨
戒耶何以長衣藥鉢等制說淨乎。
答下即使非親尼
浣染故衣聚落離衣蘭若離衣過前求雨浴衣
四戒受持不須說淨若長衣月望畜長七日
過限此四由限內不說故犯捨反顯真實淨因
主故在墮收以戒本云淨施比丘乃至不問主輙
著者波逸提五敷即蚕綿二毛六年不揲坐具
十律中命為敷具如不揲中云作新敷坐用故
壞色等是也擔下即自持羊毛過限及使非親尼
擗毛并自乞縷使非親織合上五敷共八戒若巳作
成即其過巳生不稱淨法故非說限若又未成不應
尺量則不假說自下離前十六戒外餘諸戒也如取
非親尼衣等皆由領受生過體既有不應淨法故
不合說奪下即先與比丘衣後奪此衣若先受持
竟則失受法或是本說淨衣與竟淨法亦失後奪入
手即犯故亦非說自下如貿寶販賣等體穢非說可
知。
問下如白色新衣縱捨後還時闕第三捨還用得是
故在墮者且如白毛臥具亦可同然何制入捨答下
白毛臥具本制參作今造作違制生過故制不用
罰令入捨若還時不染得用是捨還用得白色
不爾捨還不染不可用之既闕第三所以入墮高
下立九十中不捨若爾下躡上引難針筒打破
綿衣何以針筒不捨蚕衣制捨耶答如文又解此
古人也戒疏云有人三義難具未可全依等可
聽下以戒本云展轉取最下鉢與之令持餘下僧祇
云若大貴應賣取十鉢九者入僧厨下者還主
知入厨則闕第三捨還用得七日下律有三判謂若
過七日與守園人七日藥捨與餘比丘食若未滿
七日還彼比丘塗足然燈戒疏又云展轉至十四
日捨者皆入園人十二日捨者猶兼三用既曰園人
何名還用故知用則有𠎝又下凡有四句初不定
前人決定取犯捨二不定不定取犯吉三決定與
不定取四取與決定此二奪者犯重是知決與則
失淨不定則不失何通言失淨耶真實下若云真
實屬淨主故闕初緣者應可淨主亡判入僧耶以非
已故如何十誦云施亡者不入僧以財屬他
別人假名施也若爾應非闕初緣矣。
又五下僧祇云細經緯穿雜者一切捨墮受用
越體既不如豈宜還用律云塗埵其義自明此則闕
第三緣也又體是非法財在生過亦闕第二何制捨
耶戒本下若受持故制捨戒本何不不受持者
長衣非受何制捨之二毛即擔毛擗毛戒本下意
若此八不合說八戒下開應有開除說淨之
言律既不立何約不合說故在捨耶巳上牒斥前立
三具未可為允。
猶下如長衣戒因開畜長貪於俗利
壞道功德財所取外物失於方法二下謂比丘積貯
與俗無別則妨於道業招俗譏謗也以斯二義故制
捨也九十反此不具故非捨也造作佛衣等量
也離宿下戒疏云二離雖非貪畜輕慢聖教違宿失
法制其捨懺反淨令持令言令說即再令加說受持
也。
一人言物屬一人所有者則決捨可知於此物目
為主四下由物無局通擬一化但得受用得屬
已故非犯矣同活下恐人謂言同活亦應同犯故列
五示其各結此戒下示別犯所以也餘四即一月
四長若受下以屬巳故不同犯十八者於三十中
離前五七戒外餘有十八戒在尋戒本可見若下
二人同友一為彼作彼不知非是同犯如下引過
知足戒示之如行者被奪居士聞而懷施乃過知足
受雖曰同活在者不知行者之過豈以同活其財而
同犯今下同犯要須同道同時失同運計
過受方曰同犯上言十八戒今且舉一戒以釋餘十
七戒例解不難故曰餘者易知約下料簡僧同犯
戒有此七也鈔列可知巳上且順古義據戒疏接前
文後復云有人何須云云如許多述終未窮本今
以一義即定綱宗若不敘昔言則不後說何者
十之中有受持則不同犯餘非受持同心同犯
心異犯如使尼浣有心使浣便犯先本無心尼輙自
浣佛不制可以例知(巳上疏文)。
十七戒謂長衣離衣月望乞衣過知足增衣價勸二
家增持毛貿寶販賣長鉢乞鉢七日藥雨衣急施
若離衣迴僧物。
不善無作者即惡無作也又初教是
不善性彼依語作成時此於善不善無三性中任
運而起故戒疏云教人為已作事成時假彼身業異
無作成我口業三性之中任運成犯大鈔亦屬助
無作
織師等者等取使人取尼衣一戒共成十三
據戒疏中分其所出謂律有五敷奪衣受寶七戒
使人取尼衣。
故衣擗毛過限索乞縷驅織五戒多云讚織一戒
如是共成十三但是使人為已並犯本罪不同前十
七戒教但犯吉戒疏云教人為已未必稱心但得
罪自餘離前四戒外也檢戒可見各使為一者
趣使一皆提非浣竟使打得提故婆下引證若
使下意謂使浣不淨乃至未熟打皆
但犯吉浣下反證浣竟令染其相宛別尚不重犯豈
況浣竟復浣而得重犯善下云若浣竟比丘
淨重使尼浣比丘薩耆吉羅既但結吉義非重也
諸下十誦云若犯捨衣與浣犯小罪是也云云者說
文曰云者雲也言之在口如雲潤物今謂文下尚有
如雲之義也。
如上即捨財心罪也。
是壞即斬壞此則不須對道俗
二境捨故曰對境無也其對僧下即餘二十七戒則
道捨局分二乞鉢一戒要本住處又在僧中行
鉢等法違則不成餘二十六處通彼此人含僧別別
則一二三中皆可捨也故大鈔三人二人捨衣云
眾多比丘捨罪問邊人為異一人還直對而巳若
論除無問邊人如常說故曰可解全壞全捨
長衣等是壞捨如綿褥戒是戒疏云壞捨永息害故
全捨有事益故無遮自然作法本住異住大界戒
場等如對僧要須作法由秉法故對眾人等通於
二界乞鉢要在本住又在大界餘通彼此場界俱得
四下文倒合云第四集眾畜易寶二戒不集故戒
疏云四集不同三戒不集對俗自壞校之可見
今云二戒隱略蚕綿蚕綿自壞例在不集也轉
還謂眾難集捨者遠行開展羯磨屏處付還變體
如寶與俗清淨當受三下如乞鉢入僧厨取下鉢還
罰令持也。
四下七日藥中三判可見五下如長衣
等是也。
多者下鈔文束略準彼律有兩節一云若多
設得同心淨人者應語言我以如是因緣不應取是
物汝應取乃至若淨當受二云若不得同心淨人
用作四方臥具淨人下宜加或字則顯成兩義
下彼云是比丘應入僧中言諸大德種種買得
波逸提我今發露悔過等餘諸捨並同當律。
僧差者彼云僧應白二差一比丘作棄金銀及錢人
差巳彼比丘應棄著坈火水曠野不應記處常住
用即入常住常住中大云寺舍眾具等以體通十
不可分用是也彼律云應捨與僧不得捨與餘人
僧以敷地若敷繩牀臥牀上除捨褥比丘一切
隨次坐臥捨藥入僧者彼云若一日得受二日
七日更得受留至八日相出時皆犯捨墮應白捨
與僧餘二即乞鉢捨與餘戒捨亦同四分如彼乞鉢
僧中取最下鉢與之是也長衣鉢但言乃至十日
若過尼薩耆既別無餘捨則理同四分
一捨後許還主無盡物即無盡財展轉母子
無盡兩京云寺無盡藏今謂長生是也
下釋上入無盡財者即畜貿寶戒若下即捨於無
盡財中復生息者故彼律云於此不盡物中若生利
得作房舍中衣不得用等憍奢耶亦云高
耶譯云野蚕綿五分憍奢耶者蚕所作綿嚮慊嚮
匡謬正俗云今之向字六書自是北牖耳詩云塞
墐戶是也著用檢彼律作受用受用通好者如
前彼律有十種毛前四種毛正得作地敷嚮慊等故
曰如前後六種毛僧得用不得襯身故曰如後餘三
即乞鉢入厨藥入道俗餘捨聽還主一同本部重犯
如捨已還再犯曰重如寶捨已非清淨來離衣捨
已復離是也
二十七戒是對僧捨其中四戒當日聽還不同
有相過七日如初日得乃至七日亦得
至八日明現初日有染六日成犯義雖爾及至
捨後律有三判若過七日蘇油塗嚮等第七日
比丘未滿七日還得塗足然燈既屬外資故開即
四戒長衣月望長鉢急施此四通於相染由貪
相續故制經宿還餘下二十七中離前四五戒外
曰餘也即尼衣須乞等戒是也以非貪貯故不經
二十三離蚕綿二寶三戒外餘二十七戒中除五長
四戒有相染藥無染義故戒疏云今以四戒歷就
相染是也
月過畜長月望急施過後五長中舉三戒
藥鉢即日還者示不相染也離六外餘要經宿還如
取尼衣前雖別犯及捨財巳通是長淨還財之時以
長未宿染心還起於新捨衣更復相染故令經宿共
長同還乞鉢以同類相染故與長鉢俱還廣下即懺
捨墮中悔於別眾者今古解釋凡有四義前二如戒
疏此當第三師義彼依律文綿衣二寶不對僧故
文中不明僧悔所以對別不集捨罪自成餘戒既捨
財於僧悔罪亦僧也今師不爾故戒疏云今解三十
之戒緣財故犯故抽前者捨悔難故豈可財難對僧
除罪則別隨有所犯捨財如律捨罪必僧縱是一人
界非別眾一人僧也如律本中三戒不列者但由財
別捨不明悔非謂別除四分無文(巳上疏文)。
捨心者謂捨墮中斷畜為本懺罪甚易清心者難
大鈔云今明捨心正除罪因若取通理斷後畜為
先故文中決捨與他是也若有下律云若眾多
難集彼比丘有因緣事遠行僧即應還彼衣彼得
衣巳屏處付之須作展轉羯磨云僧今持是衣與某
比丘某甲當還某甲如是自下五長外餘戒
本以受取違法不由經涉多曰續畜之過但捨竟開
當座還則非染矣婆多下彼論凡有六句鈔中用心
斷收論後四由心斷故即日後日向暮多日得衣
無染也又以心未斷收論前二句謂捨悔巳畜心
未斷更受異衣乃至一月得所求衣意外衣皆染
犯捨故曰皆不得以此義證捨心為要唯除下藥
屬於五長然資義有別制不服用則心斷即日
得還不染異藥作法限內說淨以佛令淨施故今
依教奉說名作羯磨即身病衣重作法離。
又減六年四分開白二僧祇若身不羸廋顏色
惡白羯磨和一不成生望說付時淨法則生後
易淨來如法受目名作反此曰止問淨即三問
清淨既同是墮何分二處別別問耶前下是釋別眾
以捨財對僧理須盡集九十反此故非別眾如懺單
墮云請一知律比丘堪解罪者又云三十捨懺須問
邊人九十單墮但對即得約此義異故隨處問。
下文倒合云六夜離衣浴衣既開常用無時
非制所及故又尼是女弱若不行故無六夜離犯
不制下戒凡有二義一僧是多利故開十日
積散二僧不制伴開日覔淨今鈔引後義若下
約有伴故鉢但一夜者衣亦可爾不應僧制限十
日答下鉢一成後無再成義是故初成即說衣則不
爾財雖是成作衣未成故限十日斟量受施抑又一
日容作不就故例十日下據尼開十日者但受
三衣人也若約畜長尼理在一日而下是再難意云
若爾何以同開十日一下是答如病開粥不病亦開
類知尼吉僧提者五敷營乞搆造全稀下取上衣
益甚擔毛羞愧浣擗使尊義皆非分故與僧反例
皆吉爾亦可下上受具後數滿十日今約接前沙
彌位中共滿即犯。
失口受者沙彌大僧位別故失自餘即餘十五戒也。
要須下如教人為我畜寶必須更自領受也。
下言三十中何以長衣一戒在先據何義耶下
今古三義解釋如律下據但云捨墮不捨
更貿餘衣一尼薩耆一突吉羅古人妄解上一尼薩
耆是犯販賣外復於新衣上畜心染犯約此證有重
犯義若存下古人云若存上販賣有長染義理
販財入手即加說淨不然應作三衣方免長過若販
下反例也既說有染須說淨加受方開答下古人欲
上義又妄釋云小罪不應以律凡結小罪
不應之吉非謂說淨不得不應二罪正取尼衣
一此復被先長所染又結長罪成二傍通下文
中例略傍染堅染字前下釋竪通義及下釋竪染義
巳上傍竪兩位義雖有異莫不皆由長為能染故以
長戒為首
若下若許販財入手加說淨受持者販藥入手
受亦應成耶答下販財本有過今能加說則斷貪之
要故開成藥受長貪反此非例。
又解今師取此義故
戒疏中此文作今解是也又下復引上衣法中文證
云尼薩耆衣不應說淨作三衣明知販愽不開說
既爾即無過長過既無安容長染是則傍染等
於焉失矣若爾何以長戒居先將鈔但以下釋答
下此又古德轉計與內眾及遣人則無販罪可說
染反此與俗則犯愽非染以體不淨故此漸變
豈不斥上五象邊交貿有染既先財巳去何有
新衣耶引下彼云若先應捨墮物更貿得衣財
即作二衣此衣不懺懺先提罪(准此後衣無染)故曰無如此
義縱斥上遣人二眾邊貿有染義亦不然若云販
無染者律云貿餘衣一尼薩耆其過何所屬耶昔
解非者古約一尼薩耆是重染者實非義今下
正義上律結一尼薩耆者是前衣墮罪故曰財去
罪也一吉羅者謂不懺輙貿違佛語故及捨還衣者
因販故須捨由捨故僧還還竟長染此義無失故傍
染亦通矣若爾何得斥古立傍染義答但斥古後
新衣上便有長染之失非謂謗染全無故戒疏云前
義亦有但為舊立通相少律文今故正之頗同而
別是也。
若下如約販財無長何以長衣聽加受販賣不通
者何耶有下是釋言長衣者對有三衣得長名反
無衣即充正攝又斷於續貪畜貯之過故販愽下
反上非對體又是穢約斯義故不可受持加說也若
下販財有過加受不成者亦可過量三衣及房加受
并作處分法應不成耶舉體舉全體也若房衣過量
全體矣以量內無犯量外方結故曰外有過等十
九舉中品大衣要須長五廣三三長一短作為如法
今增條量又作四長一短則竪條橫堤俱過全體
犯何成受耶答下文略可截續義。
若下若約是佛制故開成白色三衣色雖不如
相是佛制故准上亦應開受耶。
下條葉雙增俗則
難晚白色相顯謗乃易生故又非並。
婆下因上受
相仍以明欲生下難若許指作免犯長者何以
望依戒中約未成衣名犯長者答下彼約但三衣
有故受持衣在須成衣方免此許指作據失衣全
無者為言五戒即受功德衣開五戒之利謂畜長
離衣宿背請別眾食食前食後至他家
若下雙伸難意若云德衣先開受者何得云為長衣
等開受則知長巳制故若又長等在先者戒本則
迦絺緣何預言迦絺那衣巳出進退大難如何
會廣如彼者據五分三緣初云因六群犯制畜一
宿過則犯罪次因那律得衣恐犯一日不成又因夏
末持衣疲頓乃開五事開第二若衣巳竟捨迦絺
那畜過一宿者犯(此證迦絺在後)後因阿難非時得衣復開
十日上三緣中四分止存前後二緣闕中間捨迦
絺緣致令定其先後實難解了。
三戒長離月望餘諸戒中所以不開者答文可領
三旬即持毛過三由旬可非屬已破第一義何惱施
主破第二義此亦具上二義何不同開迦絺耶若言
上文答辭準戒疏答云彼由作用自損妨道故
制之若言下復難也戒疏却闕此難但有釋辭蓋彼
此互有隱顯發揮中亦為點之餘則不爾者反顯
五敷三旬等戒譏呵多故不開
三食即背請別眾食食前後他家也以受德衣正
開此三彼戒本不著衣巳竟迦衣巳出何耶不假
緣者言不假病施衣道行等緣開也所以戒本
得看迦衣餘食三自有病開緣是故不著也作
時為內方若然則攝迦絺矣急施者亦同上
要在時內萬開故戒本云若有急施衣應受乃至
時應畜反此若非急施衣七月十五日受不得後開
數滿十日便犯。
七尺二寸者計一肘長一尺八寸四肘故成此數
善見下彼前後二文後約補衣極小為言但使
六八寸須說減此不須文約所畜十種衣邊但使
長二磔手廣一磔手應說淨若不過十日捨墮
母論下今家取此謂如指面二寸周尺則廣
八寸一尺六寸比唐尺則廣六寸六分強長一尺
三寸二分也若限內者文不出相如多論云不應
財得須說之不說過限則吉羅極至十言極限至十
日也不緩不急者言得其中也又籌量布施縫治作
衣及說淨皆不失所也四分下彼云阿從人得貴
價糞掃衣欲奉大迦葉迦葉不在乃至白佛佛問阿
迦葉何時當還阿難白佛後十日還世尊以
因緣畜長十日當時一月還應佛亦開也
不下四分不定量文宜在前科末。
答下無心人即顛狂等故多論云求持戒多聞有德
者而作除惡邪乃至聾盲瘂瞎顛狂心等皆不如法
更無受淨者謂衣但有說淨防長之過本不須從淨
人受及作淨也是同類成藥具有三過是故
先須從人無人下至從畜邊受及作淨了方堪對
同類加法是以通於道俗等首解下上善見未懺
著者三衣可爾以是制服故餘長反此未可通用
衣蓄長犯提著伹得吉非時食等但食即提畜得吉
未知何義罪皆相反答下以衣聽說為防長故
今反不說便屬違制抑又體在過存是故畜結墮罪
輙著非制故但輕吉戒疏云衣有淨法不施長貪故
隨著非制但是食下律制殘宿不受本非
畜及制說淨也說淨既無違說之過又非有也抑又
體非久存畜心則薄故但結吉食無盡者以飢渴
數起食噉相續無匱矣故制清淨授受食方無患
反此違制故須結墮戒疏云食中非無違畜輕制
不許故違得重是也畜食義通者以體十方
問下闕答辭今試通之七藥貴重說淨離著反違聖
過期不說所以制重食不淨輕者律中約不淨
宿鹽食吉羅以味非厚故白衣不爾體相同俗外招
譏毀故著重畜外露所以伹輕。
有謂無者言捨
財時容有遺忘財實有意謂巳無故律有忘見本
物之義是也此若開成捨者有比丘無想應成
下衣不盡以是非情不障礙作法故又下大
云若還衣巳說淨訖忽見忘物前捨說淨二法
成後所忘者更將捨墮若還財未說而見忘物並即
相染故知不集捨法自成後更說淨復無相染餘文
解白四白二示部別也不越直付展轉二法
非和能決者言非假和合方能決了自為主故
下應先問云受懺和僧何但單白還衣又作白二者
將鈔答之意云受懺之主雖在一人且非正滅罪者
今受彼懺事須審眾和忍故但一白問僧即得衣若
捨僧物通眾攝眾難和忍故至白二大鈔云單白事
輕小一說告僧便成法事白二由事參涉義須
通和一白牒事告知羯磨量處可不便辦前務十
日彼論作十夜大師本宗稱日故不言夜。
本界內者隨衣在處本界內分不須索來也又下即
索來賞勞由本一衣律師者論中自指也以
此問出多論故問論雖以後義為定未審今師所取
如何二師可取之若但重縫可依初師若曾却
剌宜憑後解故事鈔云重三衣不以針剌著者
看病人若先巳剌著有緣分持衣主死亦合賞之
是知論中不約縫剌以定問下如五分世尊往南
方從山下過見水田善作畦畔念云諸比丘應像此
作衣乃問阿難見此田畦比丘宜依此作衣阿難
乃教諸比丘作竟白佛佛所讚言我纔少說便能
以此文證教前應無三衣耶糞掃者此乃世人
無復任用義同糞掃加以百納所成則無割截
堤等相如迦葉所被之服是也無如法者容多失度
故業疏云始於仙苑五比丘善來之唱三衣
何有重制者但由聖法衣年歲巳久隨緣運造
章服不同教網創弘多從道至於儀服蓋非本致
由使諸濫次第生焉是故如來示相令作非前無也
無擯即不見擯等取惡邪不捨擯也。
狂亂狂心亂心文略病壞心解擯對上二擯本
心對狂等三人還本對上天宮單越以前有法
在身三無非罪下二中天觸物自然單越物
無主二處兼無比丘戒法施法所以不犯
還本處數日滿也更得十日者謂前雖畜三五等
由中間緣隔從解擯日後次第更得十日方成罪
有言取前五日數後五日然後成罪此問亦出多
真實者簡展轉也此且據首師義準今師二淨
俱失故事鈔云有人真實主亡則失展轉不失
未讀正律文明二淨俱失以並非正主故十六枚
器者謂大釜釜蓋大盆及杓小釜釜蓋小盆及杓洗
瓶瓶蓋盆及杓水瓶瓶蓋及盆杓則有二釜四盆二
瓶四蓋四杓也枚種也曰箇草曰莖木曰枚今亦
隱略答文以尼女於物憙多情制令說淨除伏貪
患故與僧反三衣以屬制服故墮尼苦離五衣俱墮
餘衣非謂畜長之衣此乃百一供身服者佛令受持
違受故結吉所以提吉不同也者道標三衣為入
道標幟者也為此中下者謂百一衣助身開於中品
違受故輕長則下類別他人自即非貯故全無犯
故戒疏云百一供具有持可離故結小罪餘說淨者
既指別主者有離罪是也對制者對上中下通制
何故離但犯吉又不失受法耶形醜身形醜惡
非衣而不能障其耻故無有時而不須鉢則大小
時用反是也轉根如僧轉為尼即失僧法也。
羯磨作法離病差即無法離何不分耶答下如一
月衣是但三衣得少財為換故衣以不足故佛開
一月過限而畜若畜長比丘不為替故尺六八寸制
十日體限既別故得分也問中含二義一問得離
何衣二問離之日限答至隨留釋初十至二答
次問善見下通得失初中衣即七條七月十
六日四月十五九箇月來皆聽唯分三月開引
五分義同制夏但後安居八月十六四月半故
八月婆論下謂曾乞羯磨離忽復病增故不行
病差巳復病令欲離時為再乞法為前法在耶即先
下是釋言不用更乞即仗先羯磨也又須在一月
得出月則法失也。
時衣無迦絺那衣自恣一月有衣五月此外曰非
以時內通開無論替故受新故非時中以限一
月犯捨以十日內同衣足故今不作過十日即犯中
下彼云中十日得衣應即中十日後十日得衣應
後十日四分之者文出僧祇蓋彼作四段
其文爾彼具云若比丘前十日五日過得衣前
十日後五日十日前五日此十日應作衣(此為一分
收鈔中若前下至應作來文)若比丘十日前五日巳過得望衣
應中十日後五日後十日前五日此十日應作衣(此第
二分收鈔中十亦爾一句)若比丘後十日前五日巳過得望衣即
應此五日中應作衣(此第三分收鈔後十至望衣文)若比丘後十日
六日過得望衣應四日中作七日過得衣三
日應作八日過得二日應作九日過得衣一
日應作十日得衣即日應作(此第四分收鈔乃至即日來文鈔略前三
故曰乃至)巳上皆出僧祇四分中則無此文以本律
分三位初十日常開若十一日二十九日得者隨
日作不得更開至三十日得不得若同不同一
一向限之。
多下謂勤勤求財想念不斷得又未足故得開滿一
若或中間想斷則不至一月盡若下云若
初日得衣謂十日初日得衣即作是念我此十日
所望不能得是衣一日過十日乃至四肘未作
衣直留者犯捨不應量者吉乃至十日亦再但一日
所望不得為異至十一日應量提不應量吉鈔中
初日略下十日故為具引使通知爾若初下引
後段文謂十日如一日得未足停此待望
無何所望同衣却不得非所望者却得是初日
非所望得此二種十日不淨不作成衣
應量提不應吉也乃至中間八日合成下加
爾字文方顯也。
善下謂若有所望一月內得畜若過畜者犯捨若
下謂第二十九日得所望衣細先衣麤麤衣要說
淨新得細衣復得一月為望同衣故如下彼云如是
展轉隨意所樂為欲同故莫過一月云大師準義
明也勿問大鈔不同今謂無問不同少故皆開。
根本本故
三衣也以無故是正非相染則開一月大鈔
云下二衣財少不足者亦染犯長由有故三衣
正替故反證可見不如昔解古人不解如上分染不
染也為被染言為被先長染此未足三衣財不答下
雖未成衣巳望未斷正是佛開一月畜故又體擬作
法衣故所以先不可染也。
答下即多論中若或想斷不至一月過十日犯捨即
是長也既爾染義無失見論二十九日得所望衣即
日應受持若說淨不爾至明相出成長足下
善見先麤後細復得一月則非染有五三衣外加
支覆肩也設下由義稀故設受取但得吉爾祇下
證上又解無犯義廣下此引取衣離處成犯義彼廣
云若比丘取非親里尼衣巳不與直不教與不自
語不教語捨去離見聞處波夜提出界彼約取巳出
離本故約為言每一肘各尺八四丈五尺
七步半也若合彼正文應云乃至見聞出界
十五肘是則見聞約界內二十五肘據出界外答下
有奉上故僧取數上無舉下故與尼稀問下若約與
尼稀故尼結輕亦合能與僧亦輕何以九十中與非
親尼衣犯提答文可領。
實是三戒約浣等相別理合三又作一即犯
提故既爾何以合耶始終浣為始打為終由污故使
浣下及打也閑善也習也。
熏治治或可作法諸部並
明熏法四分作熏鉢法先作鑪種種泥塗杏子
子泥褁以灰平地作熏鉢揚安支以鉢於上鉢鑪覆
上灰壅四邊令堅次以巨磨壅四邊燒之或以䥫作
內安鉢竟籠內塗麻油牛糞火燒之得內油燒
煙上鉢上也此法既難故尼不閑所以不制輕者
律云新衣浣染打者突吉羅不生過者反證故衣
生過者為迦留與難陀尼俱有繫意坐失不淨污安
會令浣故制新無此義故吉又故衣者律中下
一經身名故又下應先問云何以律中使非親式叉
沙彌尼浣染故衣但犯吉耶將鈔答之師義不同
大尼巳從僧受具師義成矣又應問云尼使僧浣
何但犯吉將鈔尼是下答有本尼是上加式叉字非。
多少定者失一受一名過失三受三名過故可約
多少以分犯也。
鉢則反之非犯位一不音甫。
答下以衣則無時不須故寬也鉢則用有時限故狹
也以狹故勸義則稀。
制同衣者以乞鉢同乞衣犯捨
墮者何耶。
非一謂勸增中非全一鉢縱犯伹吉。
一條
大鈔十誦僧祇乞得四肘以上犯除水囊小小
衣物乃至中一條等皆得今約一條是犯一縷
犯何耶答如文戒疏與此鈔一條方犯大鈔一條
皆得恐約大小分也。
前即一家後即二家一增故應屬前以勸二故應
屬後未審何如
答下雖增不增別二家合作無異
在後
二合下以主少損多故
三合以主多損少故。
求縷應云增縷即勸織師增縷亦約本體上說故若
不爾者則落乞縷使織故曰亦爾。
全無者戒疏反顯有故更索即落乞鉢戒故所不制
一境即淨主一境也以本雖王臣後在淨主切惱
故制唯在後人。
全壞者即全體捨及斬壞捨。
何下謂
律中此四戒皆牒上捨復作下開通文蚕綿
中釋尼薩耆云是中捨者若斧若斤挫斬和泥以塗
埵也又畜寶中捨有信樂守園人語言汝當知
之至不犯中如上捨法離此四外餘二十六戒所以
爾者
體變下如二寶變體來文優婆塞取巳
比丘淨衣鉢應取持之蚕綿須斬壞如上所引
七日無復本用文云七日捨與餘比丘若過七
日塗戶嚮等。
十誦下此說綿縟戒以十律中云若得
巳成者受用不犯五分中云他施巳成亦犯捨墮
此則二律不同四分中若得巳成亦須斧斬大師
此言切也如何可通有人四分十誦不同五分
非矣廣如戒疏所破。
羯磨律中糞掃衣重等開減六年作從僧三乞白
二與之今得法巳或作純黑白者為犯前黑白戒犯
後六年戒耶。
如下引房戒例不必雙犯反前。
坐具制揲不制年限何互闕耶息著好心止息貪著
新好之心也此中問意意欲下九過量坐具
截竟但懺提罪衣不須捨此不揲巳犯後若揲時義
可同截便懺本提即得何須更捨耶舉體言舉於全
新好皆有過也過巳成故縱後更揲過在須捨由
體存故則內無咎顯量外是犯體但割犯體此內
無過故得截竟便懺後不須捨又可上應先難云何
須截竟後懺不截而懺為得不將。
下通之若云不
截歸主無用可不揲歸主亦同無用理須先揲後
捨今何不爾
八下一田宅園林二種植生種三貯積穀帛畜養
人僕五養禽獸六錢寶貴物七氊褥釜鑊八象
飾牀及諸重物此八皆長貪壞道汗染梵行有得
果故名不淨涅槃云若遠離八毒蛇法是名清淨
聖眾福田應為人天供養清淨果報肉眼等得
大錢云此謂無俗人增滅無五眾得少十種
律雖列出多是西域之衣此無所顯故不列之今通
出體但是布帛綿毛量可限約者則為衣相氍氀字
苑作氍氀同力朱反聲類毛席道俗文云織毛
蓐曰氍毹皆是西北羗胡言音故有氀㲣毹之
異耳。
先畜下彼論戒體正以畜寶制戒即金銀等重
寶若受畜者犯捨墮銅䥫白䗶等錢受畜但吉故
云若種種頗梨等似寶得言又錢寶捨與同心
淨人不入四方僧若重寶四方僧故分提吉之異
本律錢寶伹墮故戒本云自手提錢(上有文像)若金銀
也。
受用販賣設作食僧不應食作四方僧房不得
中若作塔像不應向禮又云但作佛意禮之若存食
猶言生存時許僧食用者彼比丘販賣人。
此問出多論問云長衣戒本中有受迦衣開五月
利長鉢戒中何無迦衣以開五月鉢利耶。
答下謂
內外資身別也。
鉢有下示上損益言鉢若有過且不
損衣如長鉢非染衣又鉢若有利亦不能及於衣既
爾故今迦衣亦不利是以不出云衣不利及於
鉢今何不受迦鉢以利於鉢耶。
雖離謂本雖開受免
離罪亦兼開畜長也長鉢對上兼長亦合有持鉢
上雖離故戒疏云鉢雖有一常須受用何得受迦鉢
以廕持鉢
又鉢餘上應先難云若爾衣十日亦可同
何須一月將。
又下答意云衣限時四序循環
寒暑事須補洗鉢無時何事相擬不受持準論
加法受持故有犯捨若據今師義入捨大師
自問云但畜一鉢不加受法過限犯捨不答不犯由
是制畜事同三衣但犯不受持鉢罪若有長者準衣
說淨轉根以僧尼位別故又轉後實未過畜故又示
持犯不同大僧十日唯一宿即犯是也
白色
準論是白䥫瓦鉢未燒皆是也。
壞色律云當以三
種青黑木蘭隨用一壞成如法色鉢若下謂鉢若燒
若熏或損或壞是故不同
問下亦出婆論損寺舍即壞此住處比丘名聞故所
以罸入本厨反充僧用一長貪下長鉢但有後二
義故不入厨也。
屬官多論云以憑貴重勢力故織師畏難必得
是故成罪尼既入道官所屬故無恃勢令織之義。
又尼下以尼制不許織故僧復知彼有制法故所以
使之義稀。
下說不制所以也。
更無多損不同
費損功業深故犯與前即勸二家增衣價戒理
合順上戒名言增價今言縷者以律中求增有二種
言求價者乃至求增一錢十六分之一分求衣
居士言作廣長乃至一線今躡後義為問
曰縷也。
答如文。
前戒即增衣價戒以戒本言與我共
作一衣為好故復約此義為問答亦可解。
與前即自
乞縷線使非親織師織。
戒損織師即損彼工也。
又列
緣中約不與價故亦損織師也。
自得即自乞得縷線
不犯不犯提也戒疏云簡下四眾本非伴類假
奪但吉。
沙彌即九十中第七十隨擯沙彌次隨擯比丘
何以隨則大小俱提奪則大小提吉耶共行此約
緣起說也謂難陀弟子善能勸化難陀意欲共行
便先與衣餘比丘言彼癡人等後去不隨彼即奪衣
下僧下即沙彌僧即比丘同遵僧法言所擯雖通大
小能擯僧法不殊望違僧命損惱是一故同墮爾。
下言何以沙彌但吉打犯重者提答如文。
四分下先示本部不說含閏得不但言三月十六日
應求四月一日應用
婆下引彼許有攝閏。
三月
即閏三月半求準論是先知有閏故令於後三月半
求若先不知有閏前三月十六日求作雨衣巳竟於
其中間長一月不得畜用應舉一處此是百一物
中一不須與人說淨。
(巳上示求中攝閏得不也)若閏下此約依
安居人前四月十六日脩安者即日受持雨衣
至七月半於中百二十日得畜以夏有閏多雨熱故
(巳上示用中攝閏也)。
未識猶言未審識也。
用下牒前論中求用
二文伸問何故用中許攝閏求中不許設許
又約不知復制𨳝中一月不得畜用何耶。
答文可解
益處多含五利也。
長貪之過此舉義據理開受德
衣更開潤者成開中之重開也。
解下先為點其所
出後解文從明其制意至如前畜用來皆多論後
段文但首師於中準論文意如設未受持等十四字
餘皆暗用以伸意又從故多論至亦得畜用來復引
彼論前段文以論證已意且初一月者從三月十六
至四月十五是春殘一月於中通得求畜故多論云
若未成衣乃至四月十五日聽求聽作既爾反知大
塗分制且言半月應求半月應畜其實一月內通得
求畜。
若下論文也。
一處者謂限滿故不論用令襞
一處也。
即吉羅也。
安居即至來年安居時先
一處者復可充用故不須更受等故下引證從
三月至應畜來證上大半月半月畜也。
若不
至聽作來證上開一月求畜以始從三月半終至四
月半故一二日約求得衣後一二日中即成衣者亦
可即得畜用不必須待四月一日也。
祇律與下引五
分俱得一百三十五日持故至八月半捨。
多下示僧
不同戒故彼論具云比丘得畜雨衣比丘尼得畜
浴衣不得畜雨浴衣以尼弱劣擔持為難是故不聽
云雨浴衣凡有二事天雨時以障四邊於中澡浴
天熱時亦以自障於中澡浴二以夏月多雨常褁
三衣持行來。
(尼弱闕此)眾中下唱法出僧祇五分
文故大鈔云僧祇至時唱等不得至十六日準
受時亦應通唱。
急施衣謂七月六日巳後十五日巳前許受長衣
七月六日受十五日前是開位日限相似若何分異
下若長衣本無時節時與非時但接滿十日
犯故戒疏云七月十五日受長衣時內九日須說淨
急施不爾時前十日開至十六日入時分開不犯
戒疏云急施必接時所以前後開即律云若自恣
日在得急施衣受巳至一月五月畜乃至明日自恣
應受一月五月外更增九日以此分異爾故曰與彼
不同彼即急施抑又畜長違教長貧也急施本是時
內施衣以賞夏勞聖教開故則非違教長貪矣。
如下
彼律既通後安中安不舉自知時中謂在迦提中受
何無一月五月外更增九日開耶受無時限者一月
五月內趣得受也不同急施因事曲開十日所以
前後也。
兩開前十日正為急施開以本是時施因
急行故開預施預受後又入時復是迦提開長衣但
有時前十日常開又是非時施故無迦提開十下此
但有暗斥而不顯古義今準戒疏先立古云有人
凖此為言七月十五日離界不破夏非離衣以明未
出世不犯明出開時後非制故今解不然即十五日
是後開即七月十六日地了時方開出界及離衣
無彼急施十五日巳前開故十五日出界破夏
安可妄凖前義乎。
問下此中該攝四問一問月望十日二問功德
月攝迦提一月三問迦提一月不攝十日四問功德
五月不攝十日中次通釋亦有四段尋文可顯。
若爾何故蘭若離衣戒云夏三月竟後迦提一月
滿。
若云上士不受此亦應無耶。
答如文不犯提應結
吉也戒疏云雖迴制輕是也巳上於二十四戒中撮
機要粗知制教之旨爾自餘乞衣等六戒文易不
明設有不盡備見戒疏中。
四分律毗尼義鈔輔要記卷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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