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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第 22b 页
四分律钞简正记卷第二(释钞题目一十一字)
吴越国长讲律临坛赐紫清凉大师景霄纂
第二判释科条。广辨教之文义。于中分二。初略辨科
分。二依文广解。初中大凡一切圣教。大科有三。谓序
正流通。诸馀小科。皆从此出。若据西域。亲光菩萨。造
佛地论。解佛地经。巳科三分。若论此土。从后汉佛法
初来。未有科要。因秦王请。讲楞伽经义。诸德促平甲
解判。王乃问言。朕闻佛教幽微。至理玄奥。适观所讲
科目全无者何。诸德遭问。各鄙耻龙颜。时东晋道安
法师。遥闻此言。愤悱心口。遂科一切教文。总为三段。
即序正流通也。其时虽即悬科。未有凭准。后因佛地
论流至此方。彼论之中。果有斯说。故彼云。于此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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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三分。一者教起因缘分(即序分也)。二圣教所说分(御正
宗也)。三依教奉行分(即流通也)。语别意同。故知安法师。冥状
圣旨。故青龙疏叹云。妙理潜通。慧心悬合。弥天之构。
岂虚言哉。所言教起因缘分者。谓明教起。及教起处
说教因由。即是教起所因所缘。二正显圣教所说法
门品类差别。名圣教所说分。三者显彼时众闻法获
益欢喜奉行。名依教奉行分。自后凡是教文。皆依此
判也(巳上略述科判因由)。今则正明科判者。先科律本。后科钞
文。就律本中。初圣科后凡科。且圣科者。谓部主分宗
时科有四大段。即大僧戒本为初分。尼律下为第二
分。安居犍度下为第三分。房舍犍度下为第四分(此且
据四分所宗律本以科分。若约大藏毗尼。佛在日及结集时所非承也)。二约凡判者。谓
安法师科也。先科律文。后科钞文。且律本者。初从稽
首乃至知时巳来。为序分。二从世尊在毗舍离。一为
正宗。三从五百结集下至末文。为流通分。所言序分
者。显宗由致发起之端。称为序分也。正宗者。正明犯
不犯轻重等相被时之益救。流通者。法传季世流而
不壅故(科律文○)。次科钞文者。右今章记所判不同。若准
后堂顺正等记。以总别两序。为序分。标宗巳下二十
九篇为正宗。诸部别行一篇。为劝学流通。其理不然。
广如别破。或依搜玄将三十篇为正宗。即无流通。今
依显正科为三段。前二与玄同。第三将后批文。为付
嘱流通分。此准法华慈恩玄赞。亦将后批文。为流通
也。故彼云。基以谭游之际。途次博陵道俗课灵命讲
宗也)。三依教奉行分(即流通也)。语别意同。故知安法师。冥状
圣旨。故青龙疏叹云。妙理潜通。慧心悬合。弥天之构。
岂虚言哉。所言教起因缘分者。谓明教起。及教起处
说教因由。即是教起所因所缘。二正显圣教所说法
门品类差别。名圣教所说分。三者显彼时众闻法获
益欢喜奉行。名依教奉行分。自后凡是教文。皆依此
判也(巳上略述科判因由)。今则正明科判者。先科律本。后科钞
文。就律本中。初圣科后凡科。且圣科者。谓部主分宗
时科有四大段。即大僧戒本为初分。尼律下为第二
分。安居犍度下为第三分。房舍犍度下为第四分(此且
据四分所宗律本以科分。若约大藏毗尼。佛在日及结集时所非承也)。二约凡判者。谓
安法师科也。先科律文。后科钞文。且律本者。初从稽
首乃至知时巳来。为序分。二从世尊在毗舍离。一为
正宗。三从五百结集下至末文。为流通分。所言序分
者。显宗由致发起之端。称为序分也。正宗者。正明犯
不犯轻重等相被时之益救。流通者。法传季世流而
不壅故(科律文○)。次科钞文者。右今章记所判不同。若准
后堂顺正等记。以总别两序。为序分。标宗巳下二十
九篇为正宗。诸部别行一篇。为劝学流通。其理不然。
广如别破。或依搜玄将三十篇为正宗。即无流通。今
依显正科为三段。前二与玄同。第三将后批文。为付
嘱流通分。此准法华慈恩玄赞。亦将后批文。为流通
也。故彼云。基以谭游之际。途次博陵道俗课灵命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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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曲等足为高例(云云)。问此后批如何得流通。答夫
流通有二。一者劝学流通。隐在诸篇之中。不别科出。
促随明行事之处。策励后人。令其习学。如下文方幸
敬而行之。或云违法毗尼。当如是学。又云。不知镜不
思之等。此皆劝学之意也。二付属流通者。述其制作
时处因由。令后人披览时代显然。今此流通乃当付
嘱也。问总序自题云序。此则有凭。十问既不题序名。
阿得亦科为序。答前是别题。通收两序故。皆得名序
分(不同显正解所)。问律教唯被具戒。是其正修。沙弥既非具
位。何故沙弥篇。在正宗中摄。答有说。一者如来所制
皆通五众戒。下文皆结三众罪。又沙弥得闻吉罗之
名。二者此篇广明大僧摄受方法。是以亦得在正宗
中摄也。问道俗一篇所明既非内众。如何得入正宗。
答若望所化境非正宗。然僧为能化之人故。得入正
宗摄。故下文云。幸细览而告传等(云云)。问诸部别行
篇。既与四分全别。如何得在正宗所收。答虽不同于
四分。乃是他部正宗。彼此虽殊。行事正宗是一。或有
他宗事起请我四分律师处判须善他宗。故下文云。
博学为济贫。此言诚验等。又别序第三门中。不得辄
将巳所学者。判他持犯。又轻重仪云。约之受体。纷诤
自销。今既判三十篇。齐号正宗。须分两意。前二十九
篇是四分律师行四分之事正宗。第三十篇是四分
律师行他部之事正宗。宾主二途条然分晓也。问夫
讲解者。先合释于名题然后科判。今题名未解。何故
流通有二。一者劝学流通。隐在诸篇之中。不别科出。
促随明行事之处。策励后人。令其习学。如下文方幸
敬而行之。或云违法毗尼。当如是学。又云。不知镜不
思之等。此皆劝学之意也。二付属流通者。述其制作
时处因由。令后人披览时代显然。今此流通乃当付
嘱也。问总序自题云序。此则有凭。十问既不题序名。
阿得亦科为序。答前是别题。通收两序故。皆得名序
分(不同显正解所)。问律教唯被具戒。是其正修。沙弥既非具
位。何故沙弥篇。在正宗中摄。答有说。一者如来所制
皆通五众戒。下文皆结三众罪。又沙弥得闻吉罗之
名。二者此篇广明大僧摄受方法。是以亦得在正宗
中摄也。问道俗一篇所明既非内众。如何得入正宗。
答若望所化境非正宗。然僧为能化之人故。得入正
宗摄。故下文云。幸细览而告传等(云云)。问诸部别行
篇。既与四分全别。如何得在正宗所收。答虽不同于
四分。乃是他部正宗。彼此虽殊。行事正宗是一。或有
他宗事起请我四分律师处判须善他宗。故下文云。
博学为济贫。此言诚验等。又别序第三门中。不得辄
将巳所学者。判他持犯。又轻重仪云。约之受体。纷诤
自销。今既判三十篇。齐号正宗。须分两意。前二十九
篇是四分律师行四分之事正宗。第三十篇是四分
律师行他部之事正宗。宾主二途条然分晓也。问夫
讲解者。先合释于名题然后科判。今题名未解。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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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尔分科。答科之由著前著述文势。若著述是通。题
下自注云并序。此通一部之文。便须先释题后科判
今缘。此钞是别题。准收二序故。先分科后向序中。始
释题目。又于正宗之首。更有名题故。此先科然后解
释(上来略辨科分因便问答分别)。
次依文广解。即分为三(云云)。就序中分二。初释序之
通题。二依序别释。前二。初正释所撰之法题。二京地
下辨能作人之名号。前二。初正释法题。二注简异。初
法题有十一字分二。初解四分律三字。举本宗之都
目。次解删繁下八字。标今作者之别名。今且解都目
三字者。以三问料简。初总别相对与科简。二离开别
释。三结归六释。初门总别料简者。四分二字是别。五
部中之一名也。律之一字是总。五部之都目。如是两
名不可阙一。若无四分别名。难以显其通科故。初开
标四分。开卷识宗。便知是四分家之律。非馀五分十
诵等。若阙律之总号。无以收其别名故。后标律字。若
促云四分。即四分之名。随转不定。为四分。经论纪传
等。令向下标其律字。即简非馀也。又若据次第先后。
律合居先。佛在之时便有四分。理合居后百载方兴。
今回四分在先。唯为简异他部也(上来惣别料简竟)。二离开
别分二。初解四分二字。次解律之一字。初言四分者。
梵语折埵理。或云只埵理。此云四者分四者数也。分
者段也因也。因部主支离大藏毗尼以为四段。故云
四分。即大僧戒本二十卷为初分。尼律下十五卷为
下自注云并序。此通一部之文。便须先释题后科判
今缘。此钞是别题。准收二序故。先分科后向序中。始
释题目。又于正宗之首。更有名题故。此先科然后解
释(上来略辨科分因便问答分别)。
次依文广解。即分为三(云云)。就序中分二。初释序之
通题。二依序别释。前二。初正释所撰之法题。二京地
下辨能作人之名号。前二。初正释法题。二注简异。初
法题有十一字分二。初解四分律三字。举本宗之都
目。次解删繁下八字。标今作者之别名。今且解都目
三字者。以三问料简。初总别相对与科简。二离开别
释。三结归六释。初门总别料简者。四分二字是别。五
部中之一名也。律之一字是总。五部之都目。如是两
名不可阙一。若无四分别名。难以显其通科故。初开
标四分。开卷识宗。便知是四分家之律。非馀五分十
诵等。若阙律之总号。无以收其别名故。后标律字。若
促云四分。即四分之名。随转不定。为四分。经论纪传
等。令向下标其律字。即简非馀也。又若据次第先后。
律合居先。佛在之时便有四分。理合居后百载方兴。
今回四分在先。唯为简异他部也(上来惣别料简竟)。二离开
别分二。初解四分二字。次解律之一字。初言四分者。
梵语折埵理。或云只埵理。此云四者分四者数也。分
者段也因也。因部主支离大藏毗尼以为四段。故云
四分。即大僧戒本二十卷为初分。尼律下十五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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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分。安居下一十四卷为第三分。房舍下一十一
卷为第四分。问此之四分名目。起自何时。答有两解。
一正释。二辨非。且正释者。远自如来金口悬记近因
部主分宗。且远自如来金口者。准大集经声闻品。佛
告憍陈如。我灭度后。有诸弟子。受持如来十二部经。
书写读诵。颠倒解义。颠倒说法。以倒说故。覆隐法藏。
名昙摩鞠多(巳上经文)。此是佛在日。悬记巳后。合有此律。
流行于世。佛既灭后。迦叶结集。五圣任持。如水传器。
过百年末。第五师鞠多传法之日。正当育王化世大
集商量佛法因有乖诤。遂分大藏毗尼为五典。其中
一部。名昙摩鞠多。远想如来悬记之言。乃执四分之
号。部主自言。我欲说无先说有欲谈有先即是颠倒
解义。况我复号昙摩鞠多。名字既同。我所执法。合明
四分。遂即四度传文。尽所诠相。念出四段之文。应彼
四分之说(巳上略申正解)。次叙非者。按南海寄归内法传。义
静三藏。作如是说。四分之名。因梵筴立号。谓梵筴有
四。每筴翻出一分。四筴翻成四分。彼却难前解云。若
言因诵立名者。其理不然。且波离大罗汉。当初结集。
尚八十度。升座诵终不可。昙无德四度传文。念终律
藏。今依发正记破云。纵使梵筴有四。每筴翻云一分
因。得四分之名。若尔四分之秤无来。起自此方未审。
在西土之时。一千年中。以何标目。次夺破者。谓此律
文。元无梵筴。至此其时。觉明三藏。促口诵筴文。秦主
恐诵文讹滥。遂将羌(于羊反)籍药。五万馀言。以诚之二
卷为第四分。问此之四分名目。起自何时。答有两解。
一正释。二辨非。且正释者。远自如来金口悬记近因
部主分宗。且远自如来金口者。准大集经声闻品。佛
告憍陈如。我灭度后。有诸弟子。受持如来十二部经。
书写读诵。颠倒解义。颠倒说法。以倒说故。覆隐法藏。
名昙摩鞠多(巳上经文)。此是佛在日。悬记巳后。合有此律。
流行于世。佛既灭后。迦叶结集。五圣任持。如水传器。
过百年末。第五师鞠多传法之日。正当育王化世大
集商量佛法因有乖诤。遂分大藏毗尼为五典。其中
一部。名昙摩鞠多。远想如来悬记之言。乃执四分之
号。部主自言。我欲说无先说有欲谈有先即是颠倒
解义。况我复号昙摩鞠多。名字既同。我所执法。合明
四分。遂即四度传文。尽所诠相。念出四段之文。应彼
四分之说(巳上略申正解)。次叙非者。按南海寄归内法传。义
静三藏。作如是说。四分之名。因梵筴立号。谓梵筴有
四。每筴翻出一分。四筴翻成四分。彼却难前解云。若
言因诵立名者。其理不然。且波离大罗汉。当初结集。
尚八十度。升座诵终不可。昙无德四度传文。念终律
藏。今依发正记破云。纵使梵筴有四。每筴翻云一分
因。得四分之名。若尔四分之秤无来。起自此方未审。
在西土之时。一千年中。以何标目。次夺破者。谓此律
文。元无梵筴。至此其时。觉明三藏。促口诵筴文。秦主
恐诵文讹滥。遂将羌(于羊反)籍药。五万馀言。以诚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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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念终。执文覆之。不遗一字。秦主深信方许翻。初当
既梵筴到于此方。何故解云因筴立号(前言差藉者。秦主姚苌本
是西羌人领军降前符坚为龙袭将军后都长安为后秦。其部类多是羌人。故云籍也。药方即易知。云云)。彼
适难云。波离尚八十度诵。昙无德岂四度念终者。初
结集时。文句散落。故难致八十度。分部时巳诠上文
墨竟易故。所以四度诵也。故智论云。摩偷罗国毗尼。
有八十部。罽宾毗尼。促取要用者作十部。言八十部
者。彼自解云。八十诵也。十部者。谓十诵也。至于五分
亦然。引此證之故。知因筴立名全成灵委(上来四分两字竟)。
次释律之一字分二。初翻名。次释义。且翻名者。戒疏
云。据其能所。都有三名。一梵语毗奈耶。毗那耶。鞞泥
迦。并翻为律。即能诠教也。二梵语尸罗。此翻为戒。谓
所诠行也。三梵语波罗提木叉。此云别解脱。所感果
也。因教起行。行不徒然。必有感果。故解脱绝缚。最在
其终。戒疏又问。既有三名。何故前标律秤。答律则据
教能生行解。五众依兹奉持德故。名为戒因。戒尅剪
业。或斯亡故名解脱。是则果两行。皆由教生。故先举
教用摄斯二。或可三皆一化。始终不可具须。故具标
律。今云四分律。不云四分戒解脱也。问毗尼翻律。为
正翻义翻耶。答乃是义翻非正译。故诸家相承。引唐
三藏译经。有翻者有不翻者。且不翻有五。一生善故
不翻。如佛陀云觉。菩提萨埵此云道有情等。今皆存
梵名。意在生善故。二秘密不翻。如陀罗尼等。总持之
教。若依梵语讽念加持。即有感微。若翻此土之言。全
既梵筴到于此方。何故解云因筴立号(前言差藉者。秦主姚苌本
是西羌人领军降前符坚为龙袭将军后都长安为后秦。其部类多是羌人。故云籍也。药方即易知。云云)。彼
适难云。波离尚八十度诵。昙无德岂四度念终者。初
结集时。文句散落。故难致八十度。分部时巳诠上文
墨竟易故。所以四度诵也。故智论云。摩偷罗国毗尼。
有八十部。罽宾毗尼。促取要用者作十部。言八十部
者。彼自解云。八十诵也。十部者。谓十诵也。至于五分
亦然。引此證之故。知因筴立名全成灵委(上来四分两字竟)。
次释律之一字分二。初翻名。次释义。且翻名者。戒疏
云。据其能所。都有三名。一梵语毗奈耶。毗那耶。鞞泥
迦。并翻为律。即能诠教也。二梵语尸罗。此翻为戒。谓
所诠行也。三梵语波罗提木叉。此云别解脱。所感果
也。因教起行。行不徒然。必有感果。故解脱绝缚。最在
其终。戒疏又问。既有三名。何故前标律秤。答律则据
教能生行解。五众依兹奉持德故。名为戒因。戒尅剪
业。或斯亡故名解脱。是则果两行。皆由教生。故先举
教用摄斯二。或可三皆一化。始终不可具须。故具标
律。今云四分律。不云四分戒解脱也。问毗尼翻律。为
正翻义翻耶。答乃是义翻非正译。故诸家相承。引唐
三藏译经。有翻者有不翻者。且不翻有五。一生善故
不翻。如佛陀云觉。菩提萨埵此云道有情等。今皆存
梵名。意在生善故。二秘密不翻。如陀罗尼等。总持之
教。若依梵语讽念加持。即有感微。若翻此土之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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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灵验故。三含多义故不翻。如薄伽梵。一名具含六
义。一自在(不永系属二种生死故)。二炽盛(智火猛焰烧烦恼薪)。三端严(相好
具足所庄严故)。四名称(有大名闻遍十方故)。五吉祥(一切时中常吉利故。如二龙主水七
步生莲也)。六尊贵(出世间所尊重故)。今若翻一。便失馀五。故存梵
名。四顺古不翻。如阿耨菩提。从汉至唐。例皆不译。五
无故不翻。如阎浮树影透月中生子八斛瓮大。此间
既无。不可翻也。除兹巳外并皆翻译。就翻译中。复有
二种。一正翻。二义翻。若东西两土。俱有促呼唤不同。
即将此言用翻彼语梵。如梵语莽茶利迦。此云白莲
华。又如梵语斫抠。此翻为眼等。皆号正翻也。若有一
物西土即有。此土全无。然有一类之物。微似彼物。即
将此者用译彼言。如梵云尼拘律陀树。此树西土其
形绝大。能荫五百乘车。其子如油麻。四分之一。此间
虽无其树。然柳树稍积似。故以翻之。又如三衣翻卧
具等并是(云云)。今此毗尼翻彼律。盖是义翻。以佛在
西土出兴。说此毗尼之典。此方本无佛化世。故无正
翻。然后彼佛说毗尼。诠五犯聚。禁约五众。不许有违。
此方俗诠于五形。亦为制御万民。令无全起过。义类
相似。防非又同。故将此土律名。翻彼毗尼之号。古来
更有多般。虑烦不叙(上翻名竟)。次释义者分三。初律。二戒。
三解脱令。初释律义。如下文。律者法也。诠量轻重犯
不犯法。并律所明。即律诠也。又戒疏云。律者法也。从
教立名。断割轻重。开遮持犯。非法不定。故俗有九添。
法居其一。故世付法皆约形科。道与俗违。形名乃异。
义。一自在(不永系属二种生死故)。二炽盛(智火猛焰烧烦恼薪)。三端严(相好
具足所庄严故)。四名称(有大名闻遍十方故)。五吉祥(一切时中常吉利故。如二龙主水七
步生莲也)。六尊贵(出世间所尊重故)。今若翻一。便失馀五。故存梵
名。四顺古不翻。如阿耨菩提。从汉至唐。例皆不译。五
无故不翻。如阎浮树影透月中生子八斛瓮大。此间
既无。不可翻也。除兹巳外并皆翻译。就翻译中。复有
二种。一正翻。二义翻。若东西两土。俱有促呼唤不同。
即将此言用翻彼语梵。如梵语莽茶利迦。此云白莲
华。又如梵语斫抠。此翻为眼等。皆号正翻也。若有一
物西土即有。此土全无。然有一类之物。微似彼物。即
将此者用译彼言。如梵云尼拘律陀树。此树西土其
形绝大。能荫五百乘车。其子如油麻。四分之一。此间
虽无其树。然柳树稍积似。故以翻之。又如三衣翻卧
具等并是(云云)。今此毗尼翻彼律。盖是义翻。以佛在
西土出兴。说此毗尼之典。此方本无佛化世。故无正
翻。然后彼佛说毗尼。诠五犯聚。禁约五众。不许有违。
此方俗诠于五形。亦为制御万民。令无全起过。义类
相似。防非又同。故将此土律名。翻彼毗尼之号。古来
更有多般。虑烦不叙(上翻名竟)。次释义者分三。初律。二戒。
三解脱令。初释律义。如下文。律者法也。诠量轻重犯
不犯法。并律所明。即律诠也。又戒疏云。律者法也。从
教立名。断割轻重。开遮持犯。非法不定。故俗有九添。
法居其一。故世付法皆约形科。道与俗违。形名乃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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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处断。并依常法(巳上疏文)谓道俗居处。刑法相貌。各
各不同。然其有犯之徒。处形法断须依常法。又律者
笔也。此律字彳旁从聿。聿者取笔声。亦训于笔也。如
此方本是秦蒙恬所造。说文中用以文也。楚时谓之
聿。吴时谓之律。燕时谓之弗。秦时谓之笔。令律害训
笔者。取割裁量之义也。戒疏云处效(胡德反唐韵云推勘罪人之貌
也)。决正非笔不定。笔不定笔即法家之众也。又律者
分也。如律吕之分气。又俗中有三种律。一者阴律。二
应律。三格律后一如下自明。今且明上二者。谓十二
月中只为律属阳。偶为吕属阴。正月姑洗太蔟。三月
姑洗(苏曲反)。五月[廿/(麸-夫+生)]宾。七月夷则。九月无射。十一月黄
(此六名律也)。二月夹钟。四月仲吕。六月林钟。八月南吕。十
月应钟。十二月大吕(此六名吕也)。即阴阳吕之二应律者。
月令云。用斤为律管。其管各有寸数。恐繁不引(云云)。
即用葭(音加)灰(即虑花灰)实之于管十二月中。气至灰动。应
于节候。轨尅不改。故云应律。故戒疏云。阴阳虽无形。
假以律管。籚灰用分节候。藉此分之令。内教亦然。顺
体分成二持。违体分成二犯。非律不明。亦同律吕之
气也。戒疏又问。律以法训。施造有仪。与馀两藏复有
何别。答不同也。馀藏明理之在灵通。随达一门皆符
道观。五百身因。无非正说。商那定现。鞠多不测其涯。
意在去滞。何局文言。律则不尔。轻重开遮。楷摸不定。
乱常败续(功业也)。必据科治。由此而言法义弥显(巳上疏文)。
准斯意道律教偏有裁断揩定之功。馀二无功能。故
各不同。然其有犯之徒。处形法断须依常法。又律者
笔也。此律字彳旁从聿。聿者取笔声。亦训于笔也。如
此方本是秦蒙恬所造。说文中用以文也。楚时谓之
聿。吴时谓之律。燕时谓之弗。秦时谓之笔。令律害训
笔者。取割裁量之义也。戒疏云处效(胡德反唐韵云推勘罪人之貌
也)。决正非笔不定。笔不定笔即法家之众也。又律者
分也。如律吕之分气。又俗中有三种律。一者阴律。二
应律。三格律后一如下自明。今且明上二者。谓十二
月中只为律属阳。偶为吕属阴。正月姑洗太蔟。三月
姑洗(苏曲反)。五月[廿/(麸-夫+生)]宾。七月夷则。九月无射。十一月黄
(此六名律也)。二月夹钟。四月仲吕。六月林钟。八月南吕。十
月应钟。十二月大吕(此六名吕也)。即阴阳吕之二应律者。
月令云。用斤为律管。其管各有寸数。恐繁不引(云云)。
即用葭(音加)灰(即虑花灰)实之于管十二月中。气至灰动。应
于节候。轨尅不改。故云应律。故戒疏云。阴阳虽无形。
假以律管。籚灰用分节候。藉此分之令。内教亦然。顺
体分成二持。违体分成二犯。非律不明。亦同律吕之
气也。戒疏又问。律以法训。施造有仪。与馀两藏复有
何别。答不同也。馀藏明理之在灵通。随达一门皆符
道观。五百身因。无非正说。商那定现。鞠多不测其涯。
意在去滞。何局文言。律则不尔。轻重开遮。楷摸不定。
乱常败续(功业也)。必据科治。由此而言法义弥显(巳上疏文)。
准斯意道律教偏有裁断揩定之功。馀二无功能。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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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训法也。疏又云律虽义约形断。全乖科据有方吕
斥相似。故且当译见意便上(巳上疏文)。言吕斥相似者。约
五种治罚。阶降不殊。重者重治。轻者轻罚。即无别也。
疏又云。律者法也。始终有仪。于佛教可成此义。故篇
聚之设。三世同遵。乃适化殊。性戒常定。律则不尔。代
有沿革。古用肉形。形者戒也。一毁其肉。终身永定。不
可复也。准斯意者。如俗格律有其新旧准。或有于格
品故也。旧五刑者。是秦相公孙鞅(于两反)。封为商君。所
制也。一墨。谓以刀凿额作贼字。后以墨染使青也。
二劓(鱼器反)。截鼻也。三躬。男女不以礼交者。男则去势
分。女则填宫也。四割谓耳也。五则则足也。其过最重。
盖随前犯。准上治定。后汉相萧何。尅为䣠(昨何反)。信。制
新五形。以定三千。金科玉条。代于古法。一笞(刃之反)者。
小杖曰笞。笞耻也。如[廿/补]鞭等耻。此有五等(一十二十三十四十
五十)。笞令青色以像东方甲乙木属青。二杖者。大笞曰
杖。杖者长木也。亦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一百)杖令见面其色
赤。以像南方丙丁火属赤。三徒者奴也。苦处驱使夜
即禁白日。徒有日暮之功。其色白。以像西方庚辛金
属白。四流者散也。三等(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似水之东流。
更无西返。其色黑以像北方壬癸水属黑。五死者尽
也。二等(一绞二斩)人死魂魄归于上天。骨肉下埋于土。以
像中方戊巳土属黄。巳新旧五刑虽别莫不背。为控
制万民。不令起过。惧于刑罚也。西土法王之律。亦复
如然。常作堤防。令非不起故(巳上释律义竟)。
斥相似。故且当译见意便上(巳上疏文)。言吕斥相似者。约
五种治罚。阶降不殊。重者重治。轻者轻罚。即无别也。
疏又云。律者法也。始终有仪。于佛教可成此义。故篇
聚之设。三世同遵。乃适化殊。性戒常定。律则不尔。代
有沿革。古用肉形。形者戒也。一毁其肉。终身永定。不
可复也。准斯意者。如俗格律有其新旧准。或有于格
品故也。旧五刑者。是秦相公孙鞅(于两反)。封为商君。所
制也。一墨。谓以刀凿额作贼字。后以墨染使青也。
二劓(鱼器反)。截鼻也。三躬。男女不以礼交者。男则去势
分。女则填宫也。四割谓耳也。五则则足也。其过最重。
盖随前犯。准上治定。后汉相萧何。尅为䣠(昨何反)。信。制
新五形。以定三千。金科玉条。代于古法。一笞(刃之反)者。
小杖曰笞。笞耻也。如[廿/补]鞭等耻。此有五等(一十二十三十四十
五十)。笞令青色以像东方甲乙木属青。二杖者。大笞曰
杖。杖者长木也。亦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一百)杖令见面其色
赤。以像南方丙丁火属赤。三徒者奴也。苦处驱使夜
即禁白日。徒有日暮之功。其色白。以像西方庚辛金
属白。四流者散也。三等(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似水之东流。
更无西返。其色黑以像北方壬癸水属黑。五死者尽
也。二等(一绞二斩)人死魂魄归于上天。骨肉下埋于土。以
像中方戊巳土属黄。巳新旧五刑虽别莫不背。为控
制万民。不令起过。惧于刑罚也。西土法王之律。亦复
如然。常作堤防。令非不起故(巳上释律义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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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戒义者。戒疏云。戒警也。警策三业。远离缘非明
其因也。又戒者禁也。以善禁恶等(云云)。三释解脱义
者。巳离障染。永出尘劳。业惑期云。故云解脱。解脱不
同。有二种。一因时解脱。二果时解脱。言因时解脱者。
对境防恶。暂伏过非。望不起染边得解脱。二果时解
脱亦有二。一别解脱。二究竟解脱。言别解脱者。人天
果是若约人天果。未免轮回。未令得彰解脱。今且望
不入三途中。得名解脱也。二究竟解脱者因。谓或净
定慧发生故。经云。或净有智慧。便得第一道。又或疏
云。道或名解脱。事戒名别解脱。又云或鄣有二。初则
业非。二则烦或。净鄣业或待智云。分望断除。故名解
脱。后智除或。乃称究竟(上解脱义竟)。
上来正辨能诠律义因。便明所诠戒。及解脱义。总是
翻释义竟。上来有二收科(云云)。第三结归唯释者。问
何故有此问来。答上之所明。四分是四段之文。律是
仪。从四段文下而出。于中体用。能依所依。胜劣异同。
无想滥。故须简异。是以须明也。又西天凡是文字有
两字。巳上有体用者。皆须约释简之时。或虽有两字。
且无体用。不可一例也。就引文中。便分为二。初汎明。
二结归所属。初中梵语沙吒多(此云六)。煞三摩娑(此云离合
释)六谓举数。先离后合。释者解释(巳上通名)。次别列者。颂
曰持业依主。并有财。邻近。相违。及带数。初持业者。宝
法师云。持谓任持。业谓业用。体能持用故。如云眼根
是清净。四大所造之色是体。根者有增上发识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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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用。此眼即根。又如藏识。识即是体。藏即含藏是用。
先用后体。摄用归体。此藏即识。所以不云识藏者。恐
滥前诸识。不能含藏故(上且约单持业)。更有同依持业。谓约
多用同一体故。如言分段生死身。生与死是二。同依
一体。又如变化身。身是体。变化是用。于此身上。有能
转换。本质并无。而歘有之用。故变化即身。亦有四用。
同依一体。如云变易生死身。变粗身为细色。易短命
为长年。无漏力初资曰生。势分将尽时名死。此之四
用。俱依一身也。二依主释者。依谓凭依。主谓主宰。宝
法师云。能依所依俱。于中有二。一依主。二依士。若举
胜显劣名依主。如云眼识。眼谓眼根。是所依胜。识谓
了别。是能依即劣。今云眼之识(依主也)。或举劣显胜。如
云择灭无为。本是有为因。此择所證故。今云择灭之
无为。是依士释(又云倒令依主者非也)。三有财者。谓对无立名
财。谓世间财宝有。故曰有财。宝法师云。能有所有俱。
于中有二。一全有财。如呼护法神为金刚。金刚本是
杵号。梵语跋折罗。此云金刚。状有三陵。如乔麦子。能
摧万物。取此杵名。以彰神号。又如菩提萨埵。上求菩
提下化萨埵。故离此圣人体外。有彼菩提萨埵也。二
分有财者。如云金神或云富儿。半月于人名故。四邻
近者。宝法师云。竖邻横并。俱以多法相近一处。促举
一近者立名。如云四念住。谓观身受心法时。虽是慧
力简择。又须假念力明记。今慧邻近于念。故云念住
也。五相违者。宝法师云。诸法名等殊。如云持犯。上作
先用后体。摄用归体。此藏即识。所以不云识藏者。恐
滥前诸识。不能含藏故(上且约单持业)。更有同依持业。谓约
多用同一体故。如言分段生死身。生与死是二。同依
一体。又如变化身。身是体。变化是用。于此身上。有能
转换。本质并无。而歘有之用。故变化即身。亦有四用。
同依一体。如云变易生死身。变粗身为细色。易短命
为长年。无漏力初资曰生。势分将尽时名死。此之四
用。俱依一身也。二依主释者。依谓凭依。主谓主宰。宝
法师云。能依所依俱。于中有二。一依主。二依士。若举
胜显劣名依主。如云眼识。眼谓眼根。是所依胜。识谓
了别。是能依即劣。今云眼之识(依主也)。或举劣显胜。如
云择灭无为。本是有为因。此择所證故。今云择灭之
无为。是依士释(又云倒令依主者非也)。三有财者。谓对无立名
财。谓世间财宝有。故曰有财。宝法师云。能有所有俱。
于中有二。一全有财。如呼护法神为金刚。金刚本是
杵号。梵语跋折罗。此云金刚。状有三陵。如乔麦子。能
摧万物。取此杵名。以彰神号。又如菩提萨埵。上求菩
提下化萨埵。故离此圣人体外。有彼菩提萨埵也。二
分有财者。如云金神或云富儿。半月于人名故。四邻
近者。宝法师云。竖邻横并。俱以多法相近一处。促举
一近者立名。如云四念住。谓观身受心法时。虽是慧
力简择。又须假念力明记。今慧邻近于念。故云念住
也。五相违者。宝法师云。诸法名等殊。如云持犯。上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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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等(云云)。六带数者。宝法师云。谓诸法名等数。如
云一乘二谛三身四智五眼六通七觉八正道九有
情居十遍一切处等(上来汎相王竟)。次结所属者。问今四分
律之三字于上只释中具几释。答若依诸记具二释。
一带数持业。二带数依主。今准承禀云具三释。一带
数。谓律是法。法上有四分之数。岂非带数(有云。若准明四分二
字。即成带数者。未详也)。二持业。谓四分是四段能證诠之文。以
声闻句文为体。即是体。律是律仪。即所诠之行。有断
割持犯揩摸轻重之功用。今四分之体。能持此用。摄
体归用。四分即律。三依主。律是能依。四分是所依。四
段能诠文是色。唯有漏即劣。所诠律仪通漏无即胜。
今举上劣四分。显下之胜律。即四分之律。依士释(不须
云倒合依主)。巳上三门。总是释初三字都目竟。
二删繁下八字标今作者之别。名之此对昔来未曾
有也。释此八字分五。初释删繁二字。二辨补阙二字。
三明行事二字。四辨钞之一字。五解序之一字。今且
释删繁二字者。删者声类云定也。广雅云削也。三苍
云除也。仲尼删诗定礼。今师删定。或律此之删字册
旁刀。乃会意字也。如俗中通明文字有六。一像形。像
物之形。如日月等字。二会意。如止戈为武人言为信
等。三形声。或左形右声。或如补阙律等字。四指事。如
上下字等。五假借。如长乞乐(皆去声呼)。六转注。如老可叵
孝等。今删字。上六中是会意字也。良以古来无纸。凡
缀文章。皆书简牍。以熟韦编之。故夫子读易韦编三
云一乘二谛三身四智五眼六通七觉八正道九有
情居十遍一切处等(上来汎相王竟)。次结所属者。问今四分
律之三字于上只释中具几释。答若依诸记具二释。
一带数持业。二带数依主。今准承禀云具三释。一带
数。谓律是法。法上有四分之数。岂非带数(有云。若准明四分二
字。即成带数者。未详也)。二持业。谓四分是四段能證诠之文。以
声闻句文为体。即是体。律是律仪。即所诠之行。有断
割持犯揩摸轻重之功用。今四分之体。能持此用。摄
体归用。四分即律。三依主。律是能依。四分是所依。四
段能诠文是色。唯有漏即劣。所诠律仪通漏无即胜。
今举上劣四分。显下之胜律。即四分之律。依士释(不须
云倒合依主)。巳上三门。总是释初三字都目竟。
二删繁下八字标今作者之别。名之此对昔来未曾
有也。释此八字分五。初释删繁二字。二辨补阙二字。
三明行事二字。四辨钞之一字。五解序之一字。今且
释删繁二字者。删者声类云定也。广雅云削也。三苍
云除也。仲尼删诗定礼。今师删定。或律此之删字册
旁刀。乃会意字也。如俗中通明文字有六。一像形。像
物之形。如日月等字。二会意。如止戈为武人言为信
等。三形声。或左形右声。或如补阙律等字。四指事。如
上下字等。五假借。如长乞乐(皆去声呼)。六转注。如老可叵
孝等。今删字。上六中是会意字也。良以古来无纸。凡
缀文章。皆书简牍。以熟韦编之。故夫子读易韦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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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即其意也。故删字坚之四尽。表于简牍。横之两尽。
以像熟韦古来刀笔。当者留之。不当以刀削去。故删
字安刀。即除段之貌也。后汉蔡伦。造纸以替简牍之
文。亦今者从册安刀。犹是会古之意也。长也。滥也。恶
也。敏下安系(觅音)。亦会意也。字上略训释。今广解者。东
吴所立。非正不叙。西明新规。有其四种。唯据当宗以
说。一繁广。繁如律中僧尼二部。戒本缘起。六百馀条。
广明国土犯。有人呵责等事皆是当初一期制戒。□
□翻译依其本有六。录在文中。至于末代所准。要知
其持犯故。于释相篇中。唯明满足戒本。尺持犯两相。
其馀闲后。皆悉不明。故下文云。贵在得其本诠诚难
窍其条绪等。又如长衣戒得不得章。都有八门。各有
转降十章四十六句。甚为繁广。今钞侣云一日得衣
二日不得乃至十一日。通皆不犯。唯有一行来钞文
摄得数行律文也。又如灭诤事律自一犍度今钞伹
云。七灭诤中罪亦灭有但为竟。于四诤彼此未知。乃
至徒劳宣释。终未穷尽。故略不述等。律文既繁。古人
章疏亦广。今于此中。一时删削。故下文云。常恨前代
诸师所留遗记等。二繁长。繁者此全非今所要名长。
如律明。善来等四受并是。往前之事钞中。皆略不明。
唯存羯磨一途。当世盛行之法。更有破僧和僧等事。
悉是剩长之文兼章疏。解律繁辞。亦同删削。三繁滥。
繁者是非相混曰滥。如律结界法中。东方有山称山
等。是一期出法之语。今若立标相。须知限齐。又须委
以像熟韦古来刀笔。当者留之。不当以刀削去。故删
字安刀。即除段之貌也。后汉蔡伦。造纸以替简牍之
文。亦今者从册安刀。犹是会古之意也。长也。滥也。恶
也。敏下安系(觅音)。亦会意也。字上略训释。今广解者。东
吴所立。非正不叙。西明新规。有其四种。唯据当宗以
说。一繁广。繁如律中僧尼二部。戒本缘起。六百馀条。
广明国土犯。有人呵责等事皆是当初一期制戒。□
□翻译依其本有六。录在文中。至于末代所准。要知
其持犯故。于释相篇中。唯明满足戒本。尺持犯两相。
其馀闲后。皆悉不明。故下文云。贵在得其本诠诚难
窍其条绪等。又如长衣戒得不得章。都有八门。各有
转降十章四十六句。甚为繁广。今钞侣云一日得衣
二日不得乃至十一日。通皆不犯。唯有一行来钞文
摄得数行律文也。又如灭诤事律自一犍度今钞伹
云。七灭诤中罪亦灭有但为竟。于四诤彼此未知。乃
至徒劳宣释。终未穷尽。故略不述等。律文既繁。古人
章疏亦广。今于此中。一时删削。故下文云。常恨前代
诸师所留遗记等。二繁长。繁者此全非今所要名长。
如律明。善来等四受并是。往前之事钞中。皆略不明。
唯存羯磨一途。当世盛行之法。更有破僧和僧等事。
悉是剩长之文兼章疏。解律繁辞。亦同删削。三繁滥。
繁者是非相混曰滥。如律结界法中。东方有山称山
等。是一期出法之语。今若立标相。须知限齐。又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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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相及体。三种分齐。分明方可加法。不同一席之法。
聊知空碍两分等。又古人见律有知净之言滥引向
打钟上用。又古见律结界云。各一拘卢舍字。便执自
然。界体定方七十三步。集僧一夏。唯开三度受日等。
皆是芜秽。滥于真宗。纯金杂于砂砾。今并删之。故下
文云。滥述必剪用成通意等。四繁恶。繁此非律有促。
从滥中流出。如古人见律文治罚。弟子断食夺衣。日
中五等。仿此遂行鞭杖。以作训治。委引伪经。三百福
罚。及真经三字之喻。或立非法。制限罚钱及米。伏地
吹灰。有过之徒罚令除草等。悉为鄙恶。恶并删之。故
下文云。今故删其繁恶等。除此四繁之外。其馀要当
皆列文中。如下诸篇所引律云。四分文云。等并是(上释
删繁)。二字竟。
二辨补阙者。补谓裨补。左形右声也。阙者谓欠阙。阙
少上形下声。谓全约佗部三藏之文以说。谓上既于
四分删除四繁。馀有的当之文。其文绝少。对教行事
实。未周旋故。引佗部流类之文。鸿稗未足。故云补阙。
于中有二。若事法全无名阙。分无名缺。今举全无之
阙。以摄分无之缺。下诸部别行篇云。若四分缺于事
法等。即举分无之缺摄金。全无之阙也。今依西明。大
要有二。谓文补及义补也。展闻即成五补。经律论记
传并义补也。若处中唯三。三合为一补。记传为义补
为三。今引且明三补。初三藏补。就三中从亲至疏。且
引佗部律流类相似者。如下所引僧祇十诵五分等
聊知空碍两分等。又古人见律有知净之言滥引向
打钟上用。又古见律结界云。各一拘卢舍字。便执自
然。界体定方七十三步。集僧一夏。唯开三度受日等。
皆是芜秽。滥于真宗。纯金杂于砂砾。今并删之。故下
文云。滥述必剪用成通意等。四繁恶。繁此非律有促。
从滥中流出。如古人见律文治罚。弟子断食夺衣。日
中五等。仿此遂行鞭杖。以作训治。委引伪经。三百福
罚。及真经三字之喻。或立非法。制限罚钱及米。伏地
吹灰。有过之徒罚令除草等。悉为鄙恶。恶并删之。故
下文云。今故删其繁恶等。除此四繁之外。其馀要当
皆列文中。如下诸篇所引律云。四分文云。等并是(上释
删繁)。二字竟。
二辨补阙者。补谓裨补。左形右声也。阙者谓欠阙。阙
少上形下声。谓全约佗部三藏之文以说。谓上既于
四分删除四繁。馀有的当之文。其文绝少。对教行事
实。未周旋故。引佗部流类之文。鸿稗未足。故云补阙。
于中有二。若事法全无名阙。分无名缺。今举全无之
阙。以摄分无之缺。下诸部别行篇云。若四分缺于事
法等。即举分无之缺摄金。全无之阙也。今依西明。大
要有二。谓文补及义补也。展闻即成五补。经律论记
传并义补也。若处中唯三。三合为一补。记传为义补
为三。今引且明三补。初三藏补。就三中从亲至疏。且
引佗部律流类相似者。如下所引僧祇十诵五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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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律部无文。即大小乘经有者须引。如下引华严。涅
槃。楞伽。思益。阿含。遗教。目连。善生等。或经中无文论
中有者。亦须引用。即下引瑜伽。唯识。智證论。庄严。成
实。婆沙。明了。多新等是(巳上三藏为一补竟)。若三中有阙。记传
有文。流类相当。亦须引用。如下引高僧名僧僧史录。
凡圣行集。布萨轨仪。法苑未林。师资传等(为第二文记补也。若
作玄记将古人章疏。意文补者非也)。巳上诸文有则可引。或时有事复
是现世。恶行三藏。记传之中全无。说处不可。无文便
止。今师以义决通。如下第五门中四句。以为唯的。若
文义俱阙。举一例诸等知(上来解阙补二字巳竟)。
三明行事二字者。行者左彳(刃戟反)右于(玉刃反)左右足
递进之貌。今促取流行义也。事者一云人法事也。二
云众自共三行之事也。于三中。自有人法事三故(此释
胜前)。谓上既巳删补钞体周圆究竟理之由但为流行
律文三行之事。故云行事即钞文之用也。
四辨钞之一字。此有二种。若从手作但训略。即文约
义丰。今从金者便具三义。略义如前。准下文云。固令
撮略。正文包括诸意也。二久固义。如世真金促革不
改百练不变。久埋不生。又如世中于国有功之臣。赐
以铁劵。以表其人子子孙孙荣不绝。此钞亦尔。永用
无其废时也。三利用义。如金有济贫之用。此钞亦然。
对事施行济机斯是。故下文云。庶令临机有用即事
即行等是。
五解序之一字。考功记云舒也。舒展一部文之大意。
槃。楞伽。思益。阿含。遗教。目连。善生等。或经中无文论
中有者。亦须引用。即下引瑜伽。唯识。智證论。庄严。成
实。婆沙。明了。多新等是(巳上三藏为一补竟)。若三中有阙。记传
有文。流类相当。亦须引用。如下引高僧名僧僧史录。
凡圣行集。布萨轨仪。法苑未林。师资传等(为第二文记补也。若
作玄记将古人章疏。意文补者非也)。巳上诸文有则可引。或时有事复
是现世。恶行三藏。记传之中全无。说处不可。无文便
止。今师以义决通。如下第五门中四句。以为唯的。若
文义俱阙。举一例诸等知(上来解阙补二字巳竟)。
三明行事二字者。行者左彳(刃戟反)右于(玉刃反)左右足
递进之貌。今促取流行义也。事者一云人法事也。二
云众自共三行之事也。于三中。自有人法事三故(此释
胜前)。谓上既巳删补钞体周圆究竟理之由但为流行
律文三行之事。故云行事即钞文之用也。
四辨钞之一字。此有二种。若从手作但训略。即文约
义丰。今从金者便具三义。略义如前。准下文云。固令
撮略。正文包括诸意也。二久固义。如世真金促革不
改百练不变。久埋不生。又如世中于国有功之臣。赐
以铁劵。以表其人子子孙孙荣不绝。此钞亦尔。永用
无其废时也。三利用义。如金有济贫之用。此钞亦然。
对事施行济机斯是。故下文云。庶令临机有用即事
即行等是。
五解序之一字。考功记云舒也。舒展一部文之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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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毛诗云述一部之由致。广雅云。次明一部文之次
第。又礼云。东庠西序。郭璞云。注序别内外。即东西墙
谓之序。此墙居中门内。客欲入时。先于此处。整𣫍冠
排地仪礼后。方入见尊主故。詺此墙为序。今于卷首
置序意在披寻者。不失文中之意故。故序也。又序者
绪也。即头绪如答然头曰绪。今此在一部文之首故。
又序者叙也。叙一部之文。由致发起之端。名序也(上来
三字。都目八字别名惣是正释法题竟)。
次注文简异。云作者无。标名显别有两释。此一一。简
上法题。欲释此文。应先问我起。今师依于所学。撰四
分律钞即得。何要标那补之名。所以注文。答云作者
(云云)。意道于所学自宗。古制作钞疏盖多。故云作者
非无。今标删补之名简异。古来未曾有也。故云标名
显别。中卷注云。著述者名立多名。立名标异。下卷云。
注撰非少立名标显三卷之昔。注语虽殊。义意无别
(据斯处解。即三卷之首注文。并是今师自注)。第二解云。简异名题。是相部
疏赞述之语也。此钞初时著述。并不显制作人名。后
有一本。流到相□疏主得之实惜用为的当。促不委
谁人所造。至贞观年中。钞主四出求异行到相□疏
主相见。因叙问律宗之事。乃云。近收得本一行事钞
甚被时机。即未审何人制作。南山云。馀之所作。疏主
惊异。遂请题名。钞主乃于三卷首。皆书京兆崇义寺
等(云云)。疏主遂于法题之下。名题之上。中间空处。背
洷八字赞美之词。三卷之初。并如是也。上之两释。各
第。又礼云。东庠西序。郭璞云。注序别内外。即东西墙
谓之序。此墙居中门内。客欲入时。先于此处。整𣫍冠
排地仪礼后。方入见尊主故。詺此墙为序。今于卷首
置序意在披寻者。不失文中之意故。故序也。又序者
绪也。即头绪如答然头曰绪。今此在一部文之首故。
又序者叙也。叙一部之文。由致发起之端。名序也(上来
三字。都目八字别名惣是正释法题竟)。
次注文简异。云作者无。标名显别有两释。此一一。简
上法题。欲释此文。应先问我起。今师依于所学。撰四
分律钞即得。何要标那补之名。所以注文。答云作者
(云云)。意道于所学自宗。古制作钞疏盖多。故云作者
非无。今标删补之名简异。古来未曾有也。故云标名
显别。中卷注云。著述者名立多名。立名标异。下卷云。
注撰非少立名标显三卷之昔。注语虽殊。义意无别
(据斯处解。即三卷之首注文。并是今师自注)。第二解云。简异名题。是相部
疏赞述之语也。此钞初时著述。并不显制作人名。后
有一本。流到相□疏主得之实惜用为的当。促不委
谁人所造。至贞观年中。钞主四出求异行到相□疏
主相见。因叙问律宗之事。乃云。近收得本一行事钞
甚被时机。即未审何人制作。南山云。馀之所作。疏主
惊异。遂请题名。钞主乃于三卷首。皆书京兆崇义寺
等(云云)。疏主遂于法题之下。名题之上。中间空处。背
洷八字赞美之词。三卷之初。并如是也。上之两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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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途。今据禀承决取初[米* ]解。纵蒿本无作者名。亦
未可为良證(思之)。
次辨能作人号名。言京兆至述者。初略明。次广解。初
中京兆者。天子所部之处也。崇义寺。乃僧坊之别名。
沙门者。出家人之通秤。释者能人之性族。某甲者钞
之别法名。撰即撰古遗文。述谓述而不作。
次广解分六。初言京兆者。京者大也。兆者城也。又积
数之多。十亿曰兆。十兆曰京。数之名也。今云京兆者。
乃天子所都之地也。亦云京师。师者众也。白虎通云。
千里之色四方千里。如是众名不出。天子所都。大众
所聚之处。史记云。汉祖都于长安人民众多。秦地广
远。乃立三部。以辅京师名扶风(即凤朝在长安城西也)。右[(冰-水+王)/鸟]翊
即同氵在长安城东中京兆(即雍洲。今云长安者。取地名也)。问今云
府字题中何无。答史记云。开元元年。改雍州为京兆
府。洛州为河南府。开元十一年。改并州为太原府。钞
夫是武德年中制故。不合有府字也。
二崇义寺者。钞主本住旦日寺。隋朝改观为玄坛。
改寺为道场。故钞主神州记自序云。余本住日道
场。此是炀帝。取长于瑞像。及育王舍利。入京造此寺。
安置舍利。钞主初在此寺。依慧顾和尚出家。至唐初
武德七年。高祖废之。僧徒散乱配馀寺。钞主与师侥
七人。同[(匕/示)*余]崇义寺。此寺在左卫长寿坊。又准西京塔
寺记云。此寺本隋朝延寿公子诠宅。唐武德二年高
祖赐与桂阳公主。驸马赵慈景为宅。赵景巳后。公主
未可为良證(思之)。
次辨能作人号名。言京兆至述者。初略明。次广解。初
中京兆者。天子所部之处也。崇义寺。乃僧坊之别名。
沙门者。出家人之通秤。释者能人之性族。某甲者钞
之别法名。撰即撰古遗文。述谓述而不作。
次广解分六。初言京兆者。京者大也。兆者城也。又积
数之多。十亿曰兆。十兆曰京。数之名也。今云京兆者。
乃天子所都之地也。亦云京师。师者众也。白虎通云。
千里之色四方千里。如是众名不出。天子所都。大众
所聚之处。史记云。汉祖都于长安人民众多。秦地广
远。乃立三部。以辅京师名扶风(即凤朝在长安城西也)。右[(冰-水+王)/鸟]翊
即同氵在长安城东中京兆(即雍洲。今云长安者。取地名也)。问今云
府字题中何无。答史记云。开元元年。改雍州为京兆
府。洛州为河南府。开元十一年。改并州为太原府。钞
夫是武德年中制故。不合有府字也。
二崇义寺者。钞主本住旦日
改寺为道场。故钞主神州记自序云。余本住日
场。此是炀帝。取长于瑞像。及育王舍利。入京造此寺。
安置舍利。钞主初在此寺。依慧顾和尚出家。至唐初
武德七年。高祖废之。僧徒散乱配馀寺。钞主与师侥
七人。同[(匕/示)*余]崇义寺。此寺在左卫长寿坊。又准西京塔
寺记云。此寺本隋朝延寿公子诠宅。唐武德二年高
祖赐与桂阳公主。驸马赵慈景为宅。赵景巳后。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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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宅为寺。以妻为夫造恩深义。重敕名崇义。钞主七
年配住。九年入终南制作。今取本系名寺以标名。故
云崇义也。寺者梵云僧伽摩蓝。略云言伽蓝。此翻众
园。五众所居之园也。义云精舍。新梵云毗诃罗。此云
游止。或云游履处也。今云寺者。乃此方之号也。寺者
司也。司由嗣读不绝之义。寺下安寸。即士人方寸之
理也。如国家九司名九寺。一太常(主礼乐郊广也)。二光禄(主御
厨)。三卫尉(主器械惟幕也)。四宗正(主皇家枝叶九挨也)。五太仆(主马驾监收等)。
六太理(主天下利法)。七鸿胪(主外国宾客)。八司农(主食肴斛斗也)。九太
府(主贡员献两市也)。后汉腾膝兰到此。既是外国之僧。且今
在鸿胪寺安下。后于壅门外。别造僧坊。取驮经白马
名。从鸿胪司分出。故云白马寺。即汉地寺之祖也。故
今僧尼住处。皆名为寺。
三辨沙门二字者。亦云桑门。皆存略也。具合沙门那。
此云息心。故瑞应经云。三等介号扰。六趣号昏。息心
达本原。故号为沙弥门。或云息恶能息生空智。所息
是烦恼。故论云。福积聚舍诸非。此世他世智无恼。一
切生死除灭故。證得此者名沙门。释曰生空理智。名
为福德。此之理智。非少时之间。极速三生。迟即六十
劫。彼名积聚也。舍者弃背义。诸非即根随烦恼也。此
世者。即分段生死身。他世者。变易生死身也。一切生
死除灭者。且约分段中。一切未论变易。證得此者。名
沙门者结示也(上略释名字巳竟)。问未审沙门以何为性。果
体是何。果位差别复有几种。答俱舍颂。净道沙门性
年配住。九年入终南制作。今取本系名寺以标名。故
云崇义也。寺者梵云僧伽摩蓝。略云言伽蓝。此翻众
园。五众所居之园也。义云精舍。新梵云毗诃罗。此云
游止。或云游履处也。今云寺者。乃此方之号也。寺者
司也。司由嗣读不绝之义。寺下安寸。即士人方寸之
理也。如国家九司名九寺。一太常(主礼乐郊广也)。二光禄(主御
厨)。三卫尉(主器械惟幕也)。四宗正(主皇家枝叶九挨也)。五太仆(主马驾监收等)。
六太理(主天下利法)。七鸿胪(主外国宾客)。八司农(主食肴斛斗也)。九太
府(主贡员献两市也)。后汉腾膝兰到此。既是外国之僧。且今
在鸿胪寺安下。后于壅门外。别造僧坊。取驮经白马
名。从鸿胪司分出。故云白马寺。即汉地寺之祖也。故
今僧尼住处。皆名为寺。
三辨沙门二字者。亦云桑门。皆存略也。具合沙门那。
此云息心。故瑞应经云。三等介号扰。六趣号昏。息心
达本原。故号为沙弥门。或云息恶能息生空智。所息
是烦恼。故论云。福积聚舍诸非。此世他世智无恼。一
切生死除灭故。證得此者名沙门。释曰生空理智。名
为福德。此之理智。非少时之间。极速三生。迟即六十
劫。彼名积聚也。舍者弃背义。诸非即根随烦恼也。此
世者。即分段生死身。他世者。变易生死身也。一切生
死除灭者。且约分段中。一切未论变易。證得此者。名
沙门者结示也(上略释名字巳竟)。问未审沙门以何为性。果
体是何。果位差别复有几种。答俱舍颂。净道沙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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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为无为果。此有八十九。解脱道及灭。释曰。诸无漏
道。生空理智。离染烦恼。名为净道。此之净道。是沙门
之体性。怀此道者。名曰沙门。有为无为果者。谓有为
无为。是沙门果体。有为即解脱。无为即择灭。此有八
十九。解脱道及灭者。斯约断惑品位以列数也。此有
八十九解脱道。是有为果。复有八十九品所證择灭。
是无为果。谓断见惑有八无间(即八思)。八解脱(即八智)。断
九地修惑有八十一无间道。八十一解脱道。见修合
说有八十九。又无间道。唯沙门性。解脱道亦性亦果。
息恶义边。是沙门性。与无间道。为等流果边。是沙门
果。一择灭唯是无为。沙门果体。谓无道是沙门性。择
灭是彼證。名沙门果。离系士用果(外主士用也)。若准斯解。
理实證圣。号曰沙门。今唐凡位烦恼具全。未合标沙
门字。然具约因中谈果。故亦得也。又古来更有通相
(通凡人也)。今此是通相沙门也。
四辨释释一字。具足合云释迦出家人性族也。今存
略故。但释标字。问上言沙门。下复拣释。岂不重耶。答
为简滥故。亦有出家人性是沙门非释种。故以性简
之。唯大乘基法师。以四句料简。一是沙门非释。谓西
域外道是。律云。沙门施食时等。二是释非沙门。即西
域诸释种是。三亦沙门亦释。即今出家者是。四俱非。
即俗流是。又仙教传此之后。过秦晋之前。皆称俗姓。
或依师姓。如生法师本姓魏。出家后随师性。竺法护
本姓支。木竺法师。乃依师姓等。从东晋安大师方可
道。生空理智。离染烦恼。名为净道。此之净道。是沙门
之体性。怀此道者。名曰沙门。有为无为果者。谓有为
无为。是沙门果体。有为即解脱。无为即择灭。此有八
十九。解脱道及灭者。斯约断惑品位以列数也。此有
八十九解脱道。是有为果。复有八十九品所證择灭。
是无为果。谓断见惑有八无间(即八思)。八解脱(即八智)。断
九地修惑有八十一无间道。八十一解脱道。见修合
说有八十九。又无间道。唯沙门性。解脱道亦性亦果。
息恶义边。是沙门性。与无间道。为等流果边。是沙门
果。一择灭唯是无为。沙门果体。谓无道是沙门性。择
灭是彼證。名沙门果。离系士用果(外主士用也)。若准斯解。
理实證圣。号曰沙门。今唐凡位烦恼具全。未合标沙
门字。然具约因中谈果。故亦得也。又古来更有通相
(通凡人也)。今此是通相沙门也。
四辨释释一字。具足合云释迦出家人性族也。今存
略故。但释标字。问上言沙门。下复拣释。岂不重耶。答
为简滥故。亦有出家人性是沙门非释种。故以性简
之。唯大乘基法师。以四句料简。一是沙门非释。谓西
域外道是。律云。沙门施食时等。二是释非沙门。即西
域诸释种是。三亦沙门亦释。即今出家者是。四俱非。
即俗流是。又仙教传此之后。过秦晋之前。皆称俗姓。
或依师姓。如生法师本姓魏。出家后随师性。竺法护
本姓支。木竺法师。乃依师姓等。从东晋安大师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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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辙也。安云。我曾无尊释氏。皆合与释姓命之。后增
一阿含经西来。果然契合。故彼云。四河归海。无复本
名。四姓出家咸称释氏。又四分说戒揵度云。犹如四
河悉归于海。如是目连。于我法中。出家学道。咸称释
子。此皆今从佛姓也。我今僧尼既尊释氏。须知得性
无由。若不委之。如孙不识祖名。似子不知讳。此亦道
俗同耻。此约此方。南朝四姓。未张顾陆。北朝四姓。季
郑崔卢。更有诸多。或因处或因封爵等得姓。广开元
定谱录中。虑繁不引也。今准西土四姓亦殊。故西域
记云。夫种族殊异有四流焉。一刹那帝利。即王种。弈
世君临。仁恕为志。二婆罗门。此云净志。守道坚呗。洁
白其操。三吠舍。此云商贾。贸迁有无。逐利远近。四首
陀。或云戍达。此云农夫。肆力畴陇勤劳稼穑斯之四
姓。清浊殊途。婚娶不通。飞伏异路馀之三姓。如别所
论。今但叙刹帝利性者。以释迦姓。从其流出。是故此
姓最为高贵。故俱舍论云。劫初如色天。后渐增贪味。
犹惰贮贼起。雇之令守田。释论曰。劫初时。此南剡部
洲人民皆如色界诸天缺。形色端严。身带光明。腾空
自在。饮食喜乐。长命久住。如是类地味裸便生甘美。
其香郁馥。时有一人。禀性耽味。遂取食之。诸人效彼。
竟皆取食(此名劫初段食)。既食其故。身遂坚重。光明隐没黑
闇便生。日月众星。从兹出现。由渐耽味。地味便隐没。
从兹便有地饼而生。竞耽食之。地饼又隐。遂有林腾。
林腾又隐。香稻自生。众共取之。以竟取食。前三是细
一阿含经西来。果然契合。故彼云。四河归海。无复本
名。四姓出家咸称释氏。又四分说戒揵度云。犹如四
河悉归于海。如是目连。于我法中。出家学道。咸称释
子。此皆今从佛姓也。我今僧尼既尊释氏。须知得性
无由。若不委之。如孙不识祖名。似子不知讳。此亦道
俗同耻。此约此方。南朝四姓。未张顾陆。北朝四姓。季
郑崔卢。更有诸多。或因处或因封爵等得姓。广开元
定谱录中。虑繁不引也。今准西土四姓亦殊。故西域
记云。夫种族殊异有四流焉。一刹那帝利。即王种。弈
世君临。仁恕为志。二婆罗门。此云净志。守道坚呗。洁
白其操。三吠舍。此云商贾。贸迁有无。逐利远近。四首
陀。或云戍达。此云农夫。肆力畴陇勤劳稼穑斯之四
姓。清浊殊途。婚娶不通。飞伏异路馀之三姓。如别所
论。今但叙刹帝利性者。以释迦姓。从其流出。是故此
姓最为高贵。故俱舍论云。劫初如色天。后渐增贪味。
犹惰贮贼起。雇之令守田。释论曰。劫初时。此南剡部
洲人民皆如色界诸天缺。形色端严。身带光明。腾空
自在。饮食喜乐。长命久住。如是类地味裸便生甘美。
其香郁馥。时有一人。禀性耽味。遂取食之。诸人效彼。
竟皆取食(此名劫初段食)。既食其故。身遂坚重。光明隐没黑
闇便生。日月众星。从兹出现。由渐耽味。地味便隐没。
从兹便有地饼而生。竞耽食之。地饼又隐。遂有林腾。
林腾又隐。香稻自生。众共取之。以竟取食。前三是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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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食。遍入支体。如油沃沙。但有垢汗。第四粗故。残秽
在身。意欲蠲除。便分二道。因兹便有男女根生。由二
根殊。形相亦别。宿习力故。便相瞻视。因此遂生非理
作意。欲贪鬼魅惑乱身心。失意猖狂。行非梵行(人中欲见
初发此时)。尔时诸人遂取香稻。初无贮积。后有一人。禀性
懒惰。长(去声)取香稻。贮拟后食。馀人效之。渐多停贮。由
斯稻生我所心。多收无厌。后随收处。不复再出。遂共
分田。虑防远画。各自兴功。耕犁种殖。于巳田分生护
惜心。于他田分有怀侵夺(劫盗过始于此时)。为欲遮妨。共取
详议。佥置□内。一有德人。各以所收六分之一。雇令
防护。封为田主。由斯故立刹帝利名。大众钦□恩流
率土。故复名为大三末多。此云共许。自后诸王。此王
为首。后时有王。贪吝财宝。不能均给。国土人民。贫有
乏者。多行贼盗王为禁止。行轻重罚(杀害之业起自此时)。后有
罪人心怖形。隐藏其罪。勘穷取实。异想发言(卢诳之词此时
为首)。其大三末多王。子孙相承。有十九转轮王。最后名
大须弥王。此王子孙相承。有一十七万三千二百八
十四小转轮王。其中粟散王。不知数也。最后名鱼王。
此王子孙相承。一百四十三粟散王。最后名大茆草
王。其王无子。乃将国位。委付大臣。西国之法。继于二
种。二者仙种。此王念曰。我既无子。乍令王种断。不令
佛种绝。逐入山修道。时有侍者。从王到山。欲求所学。
要恐吉后。有人侵陵。乃以竹笼盛之。挂于树上。有猎
者观之。见笼谓果见王。顿见王头白在中谓鹤。遂弯
在身。意欲蠲除。便分二道。因兹便有男女根生。由二
根殊。形相亦别。宿习力故。便相瞻视。因此遂生非理
作意。欲贪鬼魅惑乱身心。失意猖狂。行非梵行(人中欲见
初发此时)。尔时诸人遂取香稻。初无贮积。后有一人。禀性
懒惰。长(去声)取香稻。贮拟后食。馀人效之。渐多停贮。由
斯稻生我所心。多收无厌。后随收处。不复再出。遂共
分田。虑防远画。各自兴功。耕犁种殖。于巳田分生护
惜心。于他田分有怀侵夺(劫盗过始于此时)。为欲遮妨。共取
详议。佥置□内。一有德人。各以所收六分之一。雇令
防护。封为田主。由斯故立刹帝利名。大众钦□恩流
率土。故复名为大三末多。此云共许。自后诸王。此王
为首。后时有王。贪吝财宝。不能均给。国土人民。贫有
乏者。多行贼盗王为禁止。行轻重罚(杀害之业起自此时)。后有
罪人心怖形。隐藏其罪。勘穷取实。异想发言(卢诳之词此时
为首)。其大三末多王。子孙相承。有十九转轮王。最后名
大须弥王。此王子孙相承。有一十七万三千二百八
十四小转轮王。其中粟散王。不知数也。最后名鱼王。
此王子孙相承。一百四十三粟散王。最后名大茆草
王。其王无子。乃将国位。委付大臣。西国之法。继于二
种。二者仙种。此王念曰。我既无子。乍令王种断。不令
佛种绝。逐入山修道。时有侍者。从王到山。欲求所学。
要恐吉后。有人侵陵。乃以竹笼盛之。挂于树上。有猎
者观之。见笼谓果见王。顿见王头白在中谓鹤。遂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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弧审射。箭中王心。命从兹殒。射时有二渧血随地。生
二茎甘蔗。日炙割开。左生。同童男。右生童女。男名善
生。女名善贤。耆旧大臣。乃立善生为王。善贤为妃。却
治国位(西土不昏异姓也)。善生王有子。名郁摩王(五分云。鼓摩王也)。
有二夫人。第一夫人有一子。名曰长生。顽愚丑陋。人
皆恶(污音)之。第二夫人有四子。一名照目。二名听目。三
名调伏象。四名尼楼。此四子聪明神武。有大威德。其
夫人窃作是念。我子虽长大不及物。承继大业。必为
陵夺。彼之四子。并有威德。国祚所归。必种彼子。当设
何计固子基业。遂初以情求次理感。于后一时。王至
夫人处。夫人白王。我有除爱等(云云)。愿王殡黜。我情
乃安。王曰四子孝友。于国无𠎝。云何殡弃。夫人情求
既不遂。以次理感(有作感字呼即或乱也亦得)。夫人曰。我今除爱。
实兼家国。非为此子。彼之四子。悉皆神武。民各怀归。
王万岁之后。皆欲为君。谁肯为臣。必互相殄灭大国。
所归翻为佗有。愿今从之。勿思一子。徵言若元戒有
馀欢如不见。从今当尽矣。王曰汝言是也。我自知时。
后于一日敕四子曰。汝得罪于吾。不忍汝死。今可出
国。尅巳图生。慎勿窥瑜。难惩后悔。四子自知无咎。遂
结束行装。与所生母。同生姊妹。耆旧大臣咸愿随从。
王悉听之。于是出城北门而去。路径险阻。度婆耆河。
至雪山北。近念舍夷林。乃见其地。东西遐迫。南北广
长。众鸟名云地多全壤。遂止息其中。即于此处。筑营
城邑归者如云。从者如市。不久之间。郁为大国。立最
二茎甘蔗。日炙割开。左生。同童男。右生童女。男名善
生。女名善贤。耆旧大臣。乃立善生为王。善贤为妃。却
治国位(西土不昏异姓也)。善生王有子。名郁摩王(五分云。鼓摩王也)。
有二夫人。第一夫人有一子。名曰长生。顽愚丑陋。人
皆恶(污音)之。第二夫人有四子。一名照目。二名听目。三
名调伏象。四名尼楼。此四子聪明神武。有大威德。其
夫人窃作是念。我子虽长大不及物。承继大业。必为
陵夺。彼之四子。并有威德。国祚所归。必种彼子。当设
何计固子基业。遂初以情求次理感。于后一时。王至
夫人处。夫人白王。我有除爱等(云云)。愿王殡黜。我情
乃安。王曰四子孝友。于国无𠎝。云何殡弃。夫人情求
既不遂。以次理感(有作感字呼即或乱也亦得)。夫人曰。我今除爱。
实兼家国。非为此子。彼之四子。悉皆神武。民各怀归。
王万岁之后。皆欲为君。谁肯为臣。必互相殄灭大国。
所归翻为佗有。愿今从之。勿思一子。徵言若元戒有
馀欢如不见。从今当尽矣。王曰汝言是也。我自知时。
后于一日敕四子曰。汝得罪于吾。不忍汝死。今可出
国。尅巳图生。慎勿窥瑜。难惩后悔。四子自知无咎。遂
结束行装。与所生母。同生姊妹。耆旧大臣咸愿随从。
王悉听之。于是出城北门而去。路径险阻。度婆耆河。
至雪山北。近念舍夷林。乃见其地。东西遐迫。南北广
长。众鸟名云地多全壤。遂止息其中。即于此处。筑营
城邑归者如云。从者如市。不久之间。郁为大国。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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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尼楼为王。三兄为臣。佐元追念。问诸大臣。有知者
奏王。具陈上事。王召彼子归宫。四子确不从命。父王
遂遥三叹曰。我子释迦。我子释迦。因立释姓(此翻能人)。尼
楼有子。名为马头罗。马头罗有子。名名尼休罗。尼休
罗有四子。一名净饭。二名白饭。三名斛饭。四名甘露
饭。净饭王有一子。名悉达。白饭王有二子。一名阿难
二名调达。斛饭王有二子。一名摩诃男。二名阿那律。
甘露饭王有二子。一名跋提。二名婆敷。悉达有子。名
罗云。从尼楼王至佛身。得引姓来。凡经六代。今之僧
尼是罗云同学。尼当楼王第七代孙也(巳上解释字巳竟)。
五解名讳者。讲解相承。有释不释。若依俗礼讳之然。
亦有开处。临文不讳。诗书不讳。庙中不讳等。若准内
教。过去诸佛名字。劝人称念。今须效之。钞主法名道
宣也。道者法也。宣者遍也。显扬弘演遍示有情也。大
师三生。持律第一。生在齐朝。法名僧护。住越洲剡悬
石城山隐乐寺。其山石壁峭峻高数十丈。中有似佛
焰光之形。每于经行。常闻天乐。异香之瑞。遂发愿造
十丈弥勒。以拟当来千尺之身。使凡厥有缘并愿。同
登三会。建武年中起手。仅至一年方成。向获过疾而
终。春秋一百二十。临终誓曰。本不期一生。愿第二生
必就。至梁天监六年。有台洲始丰县令(今改为唐兴也)。陆咸
罢邑皈京。路经剡汉止宿。夜梦见三梵僧。语云。建安
殿下。感患未瘳。若能修圣石城。圣像成就。□获痊差。
陆令归京。并忘此事。后经岁年。有一僧来宅寄宿。因
奏王。具陈上事。王召彼子归宫。四子确不从命。父王
遂遥三叹曰。我子释迦。我子释迦。因立释姓(此翻能人)。尼
楼有子。名为马头罗。马头罗有子。名名尼休罗。尼休
罗有四子。一名净饭。二名白饭。三名斛饭。四名甘露
饭。净饭王有一子。名悉达。白饭王有二子。一名阿难
二名调达。斛饭王有二子。一名摩诃男。二名阿那律。
甘露饭王有二子。一名跋提。二名婆敷。悉达有子。名
罗云。从尼楼王至佛身。得引姓来。凡经六代。今之僧
尼是罗云同学。尼当楼王第七代孙也(巳上解释字巳竟)。
五解名讳者。讲解相承。有释不释。若依俗礼讳之然。
亦有开处。临文不讳。诗书不讳。庙中不讳等。若准内
教。过去诸佛名字。劝人称念。今须效之。钞主法名道
宣也。道者法也。宣者遍也。显扬弘演遍示有情也。大
师三生。持律第一。生在齐朝。法名僧护。住越洲剡悬
石城山隐乐寺。其山石壁峭峻高数十丈。中有似佛
焰光之形。每于经行。常闻天乐。异香之瑞。遂发愿造
十丈弥勒。以拟当来千尺之身。使凡厥有缘并愿。同
登三会。建武年中起手。仅至一年方成。向获过疾而
终。春秋一百二十。临终誓曰。本不期一生。愿第二生
必就。至梁天监六年。有台洲始丰县令(今改为唐兴也)。陆咸
罢邑皈京。路经剡汉止宿。夜梦见三梵僧。语云。建安
殿下。感患未瘳。若能修圣石城。圣像成就。□获痊差。
陆令归京。并忘此事。后经岁年。有一僧来宅寄宿。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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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云。剡后所嘱。何不施行。陆令既恋前梦。此僧去后
思审。方乃语之。此僧正是梦处中。见第三之者。即以
事启建安王。以事闻奏。敕下修之。谄僧祐律师。专任
修像也。天监十二年兴功。过十五年毕。坐躯高五丈。
立形十丈。改为石城寺也。僧祐律师即第二生身。俗
姓俞氏。其先祖彭城下[邱-丘+匠]人也(皮音)。又因官唐于建业。
祐年七岁。因入建初寺。不肯还家。至年长大。欲为婚
娶。遂即回避投钟山定林寺。法达和尚。求受具戒。学
精律部。祐为姓巧丽。国内凡有修饰。皆蒙敕委王持。
梁天监十七年。终于本寺。广如僧传中(云云)。第三生
即今身也。生隋朝。俗始钱氏。诸记中。皆云胡州长城
人(行状碑文亦同)。表云。准钱氏谱说。祖父即长城人。大师在
京兆生也。彼云。曾祖是陈朝驸马都尉。祖为陈留太
守。父名士申(有作由字者错也)。即吏部尚书。陈被隋所收。其
钱申。此时与陈后主。一时收获入长安。陈王后遭隋
贼车。却免伤害过。隋开皇十六年。方产大师。大师即
申二息之长(据此所说。即大师是京兆生长明矣)。母性姚氏。梦见有月
贯怀。又梦梵僧语云。仁者所怀。即梁朝僧祐律师。宜
纵出家。大弘佛教。凡在胎十二月。隋开皇十六年丙
辰四月八日诞生。龆生之日。使异常童。十岁遍览群
书。十二善闲文藻。十五喟然叹曰。世间荣禄。难可常。
保。于是弃竹马卧龙釰。归心于释门。事日严寺慧頵
法师。十六念经。两旬之间。念花经部。一十七落鬘。至
大业十一年。年满二十。天降鸿恩。依首和尚受具。顶
思审。方乃语之。此僧正是梦处中。见第三之者。即以
事启建安王。以事闻奏。敕下修之。谄僧祐律师。专任
修像也。天监十二年兴功。过十五年毕。坐躯高五丈。
立形十丈。改为石城寺也。僧祐律师即第二生身。俗
姓俞氏。其先祖彭城下[邱-丘+匠]人也(皮音)。又因官唐于建业。
祐年七岁。因入建初寺。不肯还家。至年长大。欲为婚
娶。遂即回避投钟山定林寺。法达和尚。求受具戒。学
精律部。祐为姓巧丽。国内凡有修饰。皆蒙敕委王持。
梁天监十七年。终于本寺。广如僧传中(云云)。第三生
即今身也。生隋朝。俗始钱氏。诸记中。皆云胡州长城
人(行状碑文亦同)。表云。准钱氏谱说。祖父即长城人。大师在
京兆生也。彼云。曾祖是陈朝驸马都尉。祖为陈留太
守。父名士申(有作由字者错也)。即吏部尚书。陈被隋所收。其
钱申。此时与陈后主。一时收获入长安。陈王后遭隋
贼车。却免伤害过。隋开皇十六年。方产大师。大师即
申二息之长(据此所说。即大师是京兆生长明矣)。母性姚氏。梦见有月
贯怀。又梦梵僧语云。仁者所怀。即梁朝僧祐律师。宜
纵出家。大弘佛教。凡在胎十二月。隋开皇十六年丙
辰四月八日诞生。龆生之日。使异常童。十岁遍览群
书。十二善闲文藻。十五喟然叹曰。世间荣禄。难可常。
保。于是弃竹马卧龙釰。归心于释门。事日严寺慧頵
法师。十六念经。两旬之间。念花经部。一十七落鬘。至
大业十一年。年满二十。天降鸿恩。依首和尚受具。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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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宝函。绕塔行道。感舍利降函。方崇法事。受具巳后。
依首律大师。听习律藏。一遍入神俗。便欲归山宴寂。
被受业师呵曰。夫适遐自尔。因徵知章。修舍有期。功
□须满。不宜去律。抑令更听。其间僧事。自代为之。依
位披寻满二十遍。时值隋唐交禅讲归权停。武德四
年。方遂再听。首大师令命覆讲。自知文句缺然。未是
心證。遂不取受。辞不获巳。方乃覆文。至武德九年。过
唐高祖。沙汰僧尼。遂遁迹终南。制此事钞。贞观八年。
显于洲益。词谷重修。并制羯磨戒心两疏。莫不龙天
归敬。奉献香花。或缁素咨词。皆蒙预记。三衣准布。缯
纩不兼。常坐一食。始终无改。行□促涉蚤虱任游。德
望既高。名振天竺。故得宾头罗汉。语话周施。长眉梵
僧赞述增坛事。唐朝三藏。翻译众经。即命大师。亲同
典教。而著迷法门文记。凡二百三十馀卷。并行于代。
至高宗乾封二年仲春月。冥感天人。与师言论云。今
岁当迁神。生弥勒宫。并留香一裹云。是棘林香。天众
常烧者。言说而去。至十月三日。设无遮大会。午时道
俗咸闻天乐异香。于是𣫍容而化。春秋七十二。僧臈
五十二。初定于擅谷。至三年。敕问所右。时有丰德寺。
寺主僧正伦。具事奏闻。请依西国法。荼毗得舍利。立
塔三所。一在丰德寺。一在安丰坊。一在灵感寺。咸通
四年。并安丰坊舍利。入灵感寺。同起一塔。虽年代迁
移。而遗风不坠去。咸通十五年。咨宗皇帝。思咨下临。
追曩日之嘉猷。谥名澄照。记平生之德行。塔号净光。
依首律大师。听习律藏。一遍入神俗。便欲归山宴寂。
被受业师呵曰。夫适遐自尔。因徵知章。修舍有期。功
□须满。不宜去律。抑令更听。其间僧事。自代为之。依
位披寻满二十遍。时值隋唐交禅讲归权停。武德四
年。方遂再听。首大师令命覆讲。自知文句缺然。未是
心證。遂不取受。辞不获巳。方乃覆文。至武德九年。过
唐高祖。沙汰僧尼。遂遁迹终南。制此事钞。贞观八年。
显于洲益。词谷重修。并制羯磨戒心两疏。莫不龙天
归敬。奉献香花。或缁素咨词。皆蒙预记。三衣准布。缯
纩不兼。常坐一食。始终无改。行□促涉蚤虱任游。德
望既高。名振天竺。故得宾头罗汉。语话周施。长眉梵
僧赞述增坛事。唐朝三藏。翻译众经。即命大师。亲同
典教。而著迷法门文记。凡二百三十馀卷。并行于代。
至高宗乾封二年仲春月。冥感天人。与师言论云。今
岁当迁神。生弥勒宫。并留香一裹云。是棘林香。天众
常烧者。言说而去。至十月三日。设无遮大会。午时道
俗咸闻天乐异香。于是𣫍容而化。春秋七十二。僧臈
五十二。初定于擅谷。至三年。敕问所右。时有丰德寺。
寺主僧正伦。具事奏闻。请依西国法。荼毗得舍利。立
塔三所。一在丰德寺。一在安丰坊。一在灵感寺。咸通
四年。并安丰坊舍利。入灵感寺。同起一塔。虽年代迁
移。而遗风不坠去。咸通十五年。咨宗皇帝。思咨下临。
追曩日之嘉猷。谥名澄照。记平生之德行。塔号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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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照彰律镜不昏。净光显戒殊不耀。教宗兴盛。良在
于兹(上解名讳二字巳竟)。
六解撰述二字者。诸释盖多。今存正解。撰者录也。即
撰云遗文。属于布置。二序三十篇。行事次第国文等。
述者属在引用三藏教文。非师心自说。如夫子述而
不作。但述古事。今此亦然。但述古来文章。及诸圣教
等。问述与作何别。答真谛云。如佛经是作。菩萨造论。
直述佛意。但得称述。若尔何故。前来注云作者非无。
答菩萨造论。解释佛语。次比成于论文。亦得称作。今
古疏钞撰录圣教。次比成文例此。何妨亦得称作。问
何故撰述双标。答若述而不撰。谓钞无才。若撰而不
述。即类师心无于稽古。故仲尼云。太夫则史。太质则
野。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准此意云著述。若绝文笔。即
同史体。饰说事意。若太质又成朴野。不堪披寻。今则
半质半文。彬和畅不史。君子之风。是以撰述质标。阙
一不可。上辨能作人名号竟。上来收科(云云)总释序
通题巳竟。
四分律钞简正记卷第二
吴越真身寺传律沙门 靖安照远丁巳岁重终
天福三年岁次戊戌四月二十八日于湖洲资圣
寺听过比丘[迈-禺+(口/口)]故记
于兹(上解名讳二字巳竟)。
六解撰述二字者。诸释盖多。今存正解。撰者录也。即
撰云遗文。属于布置。二序三十篇。行事次第国文等。
述者属在引用三藏教文。非师心自说。如夫子述而
不作。但述古事。今此亦然。但述古来文章。及诸圣教
等。问述与作何别。答真谛云。如佛经是作。菩萨造论。
直述佛意。但得称述。若尔何故。前来注云作者非无。
答菩萨造论。解释佛语。次比成于论文。亦得称作。今
古疏钞撰录圣教。次比成文例此。何妨亦得称作。问
何故撰述双标。答若述而不撰。谓钞无才。若撰而不
述。即类师心无于稽古。故仲尼云。太夫则史。太质则
野。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准此意云著述。若绝文笔。即
同史体。饰说事意。若太质又成朴野。不堪披寻。今则
半质半文。彬和畅不史。君子之风。是以撰述质标。阙
一不可。上辨能作人名号竟。上来收科(云云)总释序
通题巳竟。
四分律钞简正记卷第二
吴越真身寺传律沙门 靖安照远丁巳岁重终
天福三年岁次戊戌四月二十八日于湖洲资圣
寺听过比丘[迈-禺+(口/口)]故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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