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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996a 页
四分律钞批卷第十三本
江东杭州华严寺沙门 大觉 撰
****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上虽衣足盖形。但资于外。复假食以充口。得资于内。
内外缘备。方能进业。故次衣后。即明药法。药有四别。
谓时非七尽。故称为四。四种虽殊。俱能济饥疗病。故
齐称药。加法畜服。故曰受净。文中广明手口二受。领
纳之轨。故言法也。羯磨疏云。有待之形。假资方立。无
衣障形。四大交损。何能修道。是以前明二衣以障形
苦。上虽外形支立。然则内有饥虚。无由进业。故约内
资以明四药。故刘子云。食足充虚接气。衣足盖形御
寒。斯言是也。砺云。上篇衣为外资。此辨药为内充。充
躯虽众。约体就时。不过有四。故曰四也。即此四药。能
疗饥疾。故目为药。作法畜纳。名之为受。畜若有法。便
成助道。若畜疵圣教。多生𠎝咎。垢缠行人。故为不净。
故佛令人。作法事顺。应仪不生罪业。离前罪垢。目之
为净。作净有轨。故名为法。故曰四药受净法也。言时
药者。从旦至中。乃至事顺法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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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罪者。砺羯磨疏中。破此解也。彼云如昔解云。事
顺应法。不生罪累。名为时者。义通一切。但使无罪应
法。皆名为时。此释者。四药皆名为时。并应法故。如似
时中无过。午后有罪。即名非时。七日过服。尽形无病。
如斯等类名曰非时。通反说。故知四药并有时非时
义也。今正解者。约十二时辨。午前名时。过则非时。如
非时戒说也。谓约午前名时。过则非时。毗罗三昧经。
佛为慧法菩萨说。食时有四种。旦天食时。午法食时。
暮畜食时。夜鬼食时。后之二食。多生疾病。其出家人。
应于前二。天食法食之时。故曰时食。过午巳后。非二
食之时。故曰非时。辨药但有二。一者时药。二非时药。
时药据体立。下之三药。总是非时。今言四者。于非时
中。加非时浆。对他时家之非时。而听服者。名曰非时。
馀之二药。出于时家。非时规圆。故从受法日限长短
(七日是短。尽形是长)。故须立二。逐此离分。得有四药。然此四名。
时与非时。相对名。后之两种。约法受称。有长短故也。
言事顺法应不生罪者。立谓。药事如法。无煮宿等过。
事不违教。名曰事顺。事应于法。名为法应也。七日药
者约能就法尽其分齐者。谓此药有七日之功能。故
成实云。服之七日。坚病得消。今约此能故。立七日说
净之法。故曰约能就法也。以七日是药体功能之限。
故曰尽其分齐也。
涅槃第四云。从今日后不听食肉乃至如子肉想者。
涅槃疏云。昔有夫妇二人。共携一子。同行旷野。俭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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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尽。父母念言。若不杀子。命不令济。杀子而食。爱心
难忍。为命既重便共杀子。垂泪而餐。不得滋味。比丘
受食。亦当如是。夫食肉断大慈种者。疏云大慈是佛
因故。詺少慈为大之种。又云杀伤大慈。啖伤少慈。因
少得大。故少为大种。又云果为大慈。因为少慈。因亡
则果绝。故詺因为种。能断佛种。故不听食。三种净肉。
离见闻疑。为三净也。况非三净。而故啖耶。谓非四生
之肉者。谓非胎卵湿化之肉也。夫肉皆是四生所摄。
四生外更无别肉。既不许食四生肉。当知即是现断
肉义。又复肉非自然生。皆由杀命得。若人不断肉。真
诚劫命贼。
楞伽经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略说十种等者。案楞伽
第八卷中有遮食肉品云。佛告大慧菩萨。我观众生。
轮回六道。迭为父母兄弟姊妹六亲眷属。我观众生。
更相啖肉。无非亲者。由贪肉味。迭互相啖。常生害心。
增长苦辛。流转生死。不得出离。佛说是时。有诸恶罗
刹。在佛边闻巳。悉舍恶心。止不食肉。迭相观发慈悲
之心。悲泣流泪。而白佛言。我从今日。断食肉。如来弟
子。有不食者。我当昼夜亲近拥护。若食肉者。我当与
作大不饶益。佛告大慧。罗刹恶鬼。常食肉者。闻我所
说。当发慈心。舍不食肉。况我弟子。行善法者。而当食
肉。若有食者。当知即是众生大怨。若若我弟子。闻我
所说。犹食肉者。当知即是旃陀罗种。非我弟子。我非
其师。三不净气分所生长者。案楞伽云。复次应观。一
难忍。为命既重便共杀子。垂泪而餐。不得滋味。比丘
受食。亦当如是。夫食肉断大慈种者。疏云大慈是佛
因故。詺少慈为大之种。又云杀伤大慈。啖伤少慈。因
少得大。故少为大种。又云果为大慈。因为少慈。因亡
则果绝。故詺因为种。能断佛种。故不听食。三种净肉。
离见闻疑。为三净也。况非三净。而故啖耶。谓非四生
之肉者。谓非胎卵湿化之肉也。夫肉皆是四生所摄。
四生外更无别肉。既不许食四生肉。当知即是现断
肉义。又复肉非自然生。皆由杀命得。若人不断肉。真
诚劫命贼。
楞伽经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略说十种等者。案楞伽
第八卷中有遮食肉品云。佛告大慧菩萨。我观众生。
轮回六道。迭为父母兄弟姊妹六亲眷属。我观众生。
更相啖肉。无非亲者。由贪肉味。迭互相啖。常生害心。
增长苦辛。流转生死。不得出离。佛说是时。有诸恶罗
刹。在佛边闻巳。悉舍恶心。止不食肉。迭相观发慈悲
之心。悲泣流泪。而白佛言。我从今日。断食肉。如来弟
子。有不食者。我当昼夜亲近拥护。若食肉者。我当与
作大不饶益。佛告大慧。罗刹恶鬼。常食肉者。闻我所
说。当发慈心。舍不食肉。况我弟子。行善法者。而当食
肉。若有食者。当知即是众生大怨。若若我弟子。闻我
所说。犹食肉者。当知即是旃陀罗种。非我弟子。我非
其师。三不净气分所生长者。案楞伽云。复次应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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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肉皆依父母浓血不净赤白和合。生不净身。观肉
不净。不应食肉。复次应观。诸肉如人死尸。眼不欲见。
不用闻气。何况可嗅而着口中。一切诸肉亦复如是。
云何于中。有食不食。四众生闻气悉生怖故者。彼经
云。复次食肉之人。众生闻气。悉皆惊怖。逃走远离。而
起疑念。我于今者。为死为活。如是恶人。不修慈心。亦
如豺狼。游行世间常觅肉食。如牛啖草。𧏙螂逐粪。不
知饱足。我身是因。正是其食。不应遥见。即舍逃走。离
之远去。故名众生大怨。复次有诸众生。过去曾修无
量因缘。有微善根。得闻我法。信心出家。在家法中。过
去曾作罗刹眷属虎狼师子猫狸中生。虽在我法。食
肉馀习。见食肉者。欢喜亲近。入诸城邑。饮酒食肉。犹
如罗刹。诤啖死尸。等无有异。虽服袈裟。剃除须发。有
命者见。心生恐怖。如畏罗刹。是故若以我为师者。一
切肉不应食也。六凡愚所习臭秽不净者。彼经云。复
次食肉者。贪心难满。食不知量。不然消化。增益四大。
口气腥臊。腹中多有无量恶虫。多疮癣恶癞疾病种
种不净。人不憙见。何况未来求身无病。香洁等相如
是。一切。葱菲䔉薤臭秽不净。此障圣道。亦障世间人
天净处。何况诸佛净土佛果报。七令咒术不成就故
者。彼经云。复次世间邪法咒术诸师。若其食肉咒术
不成。为成邪术尚不食肉。况我弟子。为求无上圣道
出世解脱。修大慈悲。精勤苦行犹恐不得何处当为
如是解脱。为彼痴人食肉者得。八以食肉见形起识
不净。不应食肉。复次应观。诸肉如人死尸。眼不欲见。
不用闻气。何况可嗅而着口中。一切诸肉亦复如是。
云何于中。有食不食。四众生闻气悉生怖故者。彼经
云。复次食肉之人。众生闻气。悉皆惊怖。逃走远离。而
起疑念。我于今者。为死为活。如是恶人。不修慈心。亦
如豺狼。游行世间常觅肉食。如牛啖草。𧏙螂逐粪。不
知饱足。我身是因。正是其食。不应遥见。即舍逃走。离
之远去。故名众生大怨。复次有诸众生。过去曾修无
量因缘。有微善根。得闻我法。信心出家。在家法中。过
去曾作罗刹眷属虎狼师子猫狸中生。虽在我法。食
肉馀习。见食肉者。欢喜亲近。入诸城邑。饮酒食肉。犹
如罗刹。诤啖死尸。等无有异。虽服袈裟。剃除须发。有
命者见。心生恐怖。如畏罗刹。是故若以我为师者。一
切肉不应食也。六凡愚所习臭秽不净者。彼经云。复
次食肉者。贪心难满。食不知量。不然消化。增益四大。
口气腥臊。腹中多有无量恶虫。多疮癣恶癞疾病种
种不净。人不憙见。何况未来求身无病。香洁等相如
是。一切。葱菲䔉薤臭秽不净。此障圣道。亦障世间人
天净处。何况诸佛净土佛果报。七令咒术不成就故
者。彼经云。复次世间邪法咒术诸师。若其食肉咒术
不成。为成邪术尚不食肉。况我弟子。为求无上圣道
出世解脱。修大慈悲。精勤苦行犹恐不得何处当为
如是解脱。为彼痴人食肉者得。八以食肉见形起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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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者。私云。若食肉者。但见众生即起杀心。味著其肉。
若逢飞鸟走兽思以炮厨。谓起意识心也。九诸天所
弃多恶梦等者。彼经云。又食肉者。诸天远离。何况圣
人。食肉之人。常得恶梦。惊怖毛竖。心常不安。无慈心
故之谓善力。若独处空闲。非人伺其便。虎狼师子。求
欲食其肉。言虎狼闻香者。私云。虎狼闻食肉人有肉
血香气便来相害也。如斑足王经说者。楞伽文中略
指斑足王食肉缘。仍不委具。钞主傍此言故的指别
经意。欲令人别守。其缘广如贤愚经第十三卷抄(云
云)。
故知食肉同屠造业者。谓屠为食者。屠在业难求异
果也。言沽杀生分者。古人言。食肉之人。十方杀命并
皆有分。何以故。如淫一女人。遍缘诸色境。如盗一家
财。贪心遍法界。食一众生身。尽缘含识命。
用酒肉为行解者。指我是大行人于境无分别。食酒
肉者。是大乘行。作此解者。以为得意。故曰酒肉为行
解不悟吃者。翻是小乘。断酒肉者。是大乘行。今人多
是。顺烦恼故吃。强云无贪。此乃心口相违。自招来祸。
古人云。口是千家之墓门。腹是万家之古冢。阎罗之
将吏者。谓牛头阿傍即狱卒是也。以常在地狱煮炙
罪人。今比丘自煮自炙。何异彼也。又解其恶业。既多
死作阎罗狱卒故曰也。以其生则为佛之贼。死则为
鬼之因是也。
大祀处肉者。如国家拜南郊等名大
祀也。
若逢飞鸟走兽思以炮厨。谓起意识心也。九诸天所
弃多恶梦等者。彼经云。又食肉者。诸天远离。何况圣
人。食肉之人。常得恶梦。惊怖毛竖。心常不安。无慈心
故之谓善力。若独处空闲。非人伺其便。虎狼师子。求
欲食其肉。言虎狼闻香者。私云。虎狼闻食肉人有肉
血香气便来相害也。如斑足王经说者。楞伽文中略
指斑足王食肉缘。仍不委具。钞主傍此言故的指别
经意。欲令人别守。其缘广如贤愚经第十三卷抄(云
云)。
故知食肉同屠造业者。谓屠为食者。屠在业难求异
果也。言沽杀生分者。古人言。食肉之人。十方杀命并
皆有分。何以故。如淫一女人。遍缘诸色境。如盗一家
财。贪心遍法界。食一众生身。尽缘含识命。
用酒肉为行解者。指我是大行人于境无分别。食酒
肉者。是大乘行。作此解者。以为得意。故曰酒肉为行
解不悟吃者。翻是小乘。断酒肉者。是大乘行。今人多
是。顺烦恼故吃。强云无贪。此乃心口相违。自招来祸。
古人云。口是千家之墓门。腹是万家之古冢。阎罗之
将吏者。谓牛头阿傍即狱卒是也。以常在地狱煮炙
罪人。今比丘自煮自炙。何异彼也。又解其恶业。既多
死作阎罗狱卒故曰也。以其生则为佛之贼。死则为
鬼之因是也。
大祀处肉者。如国家拜南郊等名大
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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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肉葱䔉韭薤之属者。案祇云。比丘若病时。医言若
服决差。不服更无方治者。开服。服巳应七日行随顺
法。住一少边房。不得卧僧床蓐。不得上僧大小行处。
不得入僧温室讲堂食屋。不得受僧次差会。不得入
僧中食。不得入禅房中。及说法布萨僧中。一切僧集
处不得往。不应绕塔。若塔在露地者。得在下风遥礼。
过七日巳至八日。澡浴浣衣。动巳得入众中。不病啖
者吉罗。
非时浆者。羯磨疏云。初缘中云。若不醉人。听非时饮。
故知醉者。即时药也。今有用诸草木。合酿为酒。具色
香味如酒不异。但不醉者。佛令屏处饮之。必非酒色
香味。若饮醉者。如法治罪。十四种果浆者。案祇云。一
庵罗浆。二拘梨浆。三安石留浆。四颠哆梨浆。五蒱挑
浆。六婆楼沙浆。七犍犍筹浆。八芭蕉果浆。九罽伽是。
十劫颇罗浆。十一婆笼渠浆。十二甘蔗浆亦云石蜜
浆。十三呵梨陀浆。十四呿婆梨浆(出第三卷。并二十九卷。此十四种。澄
清一切听饮。若变为酒色香味。一切不听饮也)。若器底残水被雨湔亦名净
者。羯磨疏云。此水渧净者。为净味故。文虽在浆。义通
四药。如衣须揲须点为坏色故。如食须水渧之为坏
味故。如屣须人著之。为坏好故。如是一切无非坏。我
方便也。不尔涅槃强壮。自专服用。何得忘怀也。
酒两巳成者。上言苦酒者。酢者也。案母论云。于一时
中。诸比丘大得种种果。但人少果多。食不可尽。残者
不知何用。佛言。听捺破取汁至初夜得饮。若不至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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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汁味有异。成苦酢者。不得饮也。何以故。此酒两巳
成故(文齐此述)。私云谓作酒味酒香两成也。又云具酒色
酒味故言两成(未详)。济云。此人时俗中唤味曰两。如见
酒气味。即言有酒两也。见吃酒竟人有酒气。亦云汝
似有酒两也。
四分八种浆古昔无欲仙人所饮者。今钞不具出。案
律中。一梨浆。二阎浮浆。三酸枣浆。四甘蔗浆。五微果
浆。六舍楼伽浆。七婆楼师浆。八蒲桃浆。皆是一切木
果。故得作非时浆。谓是施楼婆罗门。将施诸比丘。比
丘不敢受。佛言若不醉人应饮。若醉人不应饮。上言
酸枣者。北地多有。树高五六尺。其子赤小味酸。非今
时乾枣也。言[廿/(麸-夫+生)]果者(汝谁反)。郭璞曰。小木丛生有剌实
紫赤可食也。言舍楼伽浆者。见论云。是优钵罗。拘勿
头花等根。舂取汁淳清。名舍楼伽浆也。前文引见论
解。谓莲华根者。即是其义也。言婆楼师者。砺云。此似
庵罗果也。
世人所识当食当药如食乾饭不令粗现者。砺云。药
有疗病之功。故曰当药。复有充躯之用。名为当食。而
无非时之𠎝。不招讥丑故。曰不令粗现。又云不犯时
食之过。故言不令粗现。和上云。谓上五种。世人皆识
知是非时药。知比丘非时得服。然此七日药。亦如饭
及乾性。能当食复当药。言不令粗现者。向若世人不
识。为世识呵。是名粗现。今既世人知是非时药。比丘
得服。故不粗者也。言粗者。立有二解。一解同上。次解
成故(文齐此述)。私云谓作酒味酒香两成也。又云具酒色
酒味故言两成(未详)。济云。此人时俗中唤味曰两。如见
酒气味。即言有酒两也。见吃酒竟人有酒气。亦云汝
似有酒两也。
四分八种浆古昔无欲仙人所饮者。今钞不具出。案
律中。一梨浆。二阎浮浆。三酸枣浆。四甘蔗浆。五微果
浆。六舍楼伽浆。七婆楼师浆。八蒲桃浆。皆是一切木
果。故得作非时浆。谓是施楼婆罗门。将施诸比丘。比
丘不敢受。佛言若不醉人应饮。若醉人不应饮。上言
酸枣者。北地多有。树高五六尺。其子赤小味酸。非今
时乾枣也。言[廿/(麸-夫+生)]果者(汝谁反)。郭璞曰。小木丛生有剌实
紫赤可食也。言舍楼伽浆者。见论云。是优钵罗。拘勿
头花等根。舂取汁淳清。名舍楼伽浆也。前文引见论
解。谓莲华根者。即是其义也。言婆楼师者。砺云。此似
庵罗果也。
世人所识当食当药如食乾饭不令粗现者。砺云。药
有疗病之功。故曰当药。复有充躯之用。名为当食。而
无非时之𠎝。不招讥丑故。曰不令粗现。又云不犯时
食之过。故言不令粗现。和上云。谓上五种。世人皆识
知是非时药。知比丘非时得服。然此七日药。亦如饭
及乾性。能当食复当药。言不令粗现者。向若世人不
识。为世识呵。是名粗现。今既世人知是非时药。比丘
得服。故不粗者也。言粗者。立有二解。一解同上。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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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非时药。相同乾饭。比丘今若服。可隐处服。勿令
俗见。恐彼讥呵。故言不令粗现。乃至未舍自性者。伽
论文云。问糖浆得七日受不。答得饮几时饮。乃至未
舍自性也。僧祇加脂一种者。按祇云。苏油蜜脂生苏
熟苏。此诸药清净。无时食气。一时顿受。七日服。故曰
七日药。今钞文。先引祇。后引四分者。释疑故尔。古人
有言。脂是时药。以脂从肉生故也。今故示僧祇文引
脂在七日药中也。医教服五种脂者。策云。愿律师解
云。若不加口法。非时不得服。要加口法。得七日服。油
亦如是。要加口法得七日服。若不加法。是时食摄。今
诸师不许此义。谓诸部有文咸云。纵不加法。非时亦
得服。
四百四病者。谓一大有百一病。四大。故有四百四病
也。广如五王经明之。杂病用上三药者。有人云。杂谓
水火风合病也。略无地大之病。五分见作石蜜乃至
作法应尔者。案五分云。时有离婆多比丘。非时食石
蜜。阿那律语云。莫非时食。我见作石蜜时。捣米著中。
彼即生疑。白佛。佛集诸比丘。问阿那律。汝见作石蜜
时。捣米著中。彼何故尔。答云。作法应尔。佛言。从今听
非时服也。
十诵石蜜不得辄啖除五种人者。案十诵云憍萨罗
国诸居士。道中无水处。以水施。并施石蜜。六群比丘。
游行到此处。但啖石蜜。不饮水。居士言。何不饮水。独
啖石蜜。六群报言。我嗜石蜜。不憙饮水。居士讥嫌之。
俗见。恐彼讥呵。故言不令粗现。乃至未舍自性者。伽
论文云。问糖浆得七日受不。答得饮几时饮。乃至未
舍自性也。僧祇加脂一种者。按祇云。苏油蜜脂生苏
熟苏。此诸药清净。无时食气。一时顿受。七日服。故曰
七日药。今钞文。先引祇。后引四分者。释疑故尔。古人
有言。脂是时药。以脂从肉生故也。今故示僧祇文引
脂在七日药中也。医教服五种脂者。策云。愿律师解
云。若不加口法。非时不得服。要加口法。得七日服。油
亦如是。要加口法得七日服。若不加法。是时食摄。今
诸师不许此义。谓诸部有文咸云。纵不加法。非时亦
得服。
四百四病者。谓一大有百一病。四大。故有四百四病
也。广如五王经明之。杂病用上三药者。有人云。杂谓
水火风合病也。略无地大之病。五分见作石蜜乃至
作法应尔者。案五分云。时有离婆多比丘。非时食石
蜜。阿那律语云。莫非时食。我见作石蜜时。捣米著中。
彼即生疑。白佛。佛集诸比丘。问阿那律。汝见作石蜜
时。捣米著中。彼何故尔。答云。作法应尔。佛言。从今听
非时服也。
十诵石蜜不得辄啖除五种人者。案十诵云憍萨罗
国诸居士。道中无水处。以水施。并施石蜜。六群比丘。
游行到此处。但啖石蜜。不饮水。居士言。何不饮水。独
啖石蜜。六群报言。我嗜石蜜。不憙饮水。居士讥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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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比丘闻白佛。佛言从今。五时听啖石蜜。其五是何。
一远行来。二若病。三食少。四若不得食。五若施小处。
是五时听啖石蜜。从今若不饮水。不听啖石蜜。若啖
得吉罗。五分饥渴二时以水和饮者。若准五分饥时
听食。渴时听以水和饮也。
食上得酪食不尽者动作生苏者。济云。若有器盛则
得钻作其苏。若无器盛即须皮袋盛之。摇作其苏。摇
即是动也。或可只钻亦得名动也。注云验知苏油作
法得多七日者。立谓。此明虽俱是七日药以味别故。
名前后得七日。同一味不开重受。由所被无益故。若
乞食时多得苏。贫病比丘乃至对比丘加记者。立谓。
此是因中彰果之名。非谓食时乞得苏也。伹是食时
得酪耳。食既不尽故。须时中加记识。拟变为苏得七
日服。若中前不加记识。过中虽变为苏。不得复啖。即
名不净。如苏中说者。立谓。如上苏中明记识念。当转
作七日油也。此亦因中彰果。还是乞食时。多得麻。食
不尽。加记后转作油。得七日服。夫言油为七日药者。
皆谓生油。谓将生麻。押取汁也。今时常用者炒麻作
者。尽属时食(济说)。若事缘不得作如苏中说者。立谓。若
不得加记识。同上苏中云。若过时是名不净。更不得
服用。非时受甘蔗作法不成者。立明。非时中不得加
记识法也。若时中受时食拟转为非时食。要中前加
记识。必强力却掠辨之者。谓蜜是劫掠蜂所得。若非
重病。不可进口。故宣云。因犊捋乳却蜂贼蜜也。僧祇
一远行来。二若病。三食少。四若不得食。五若施小处。
是五时听啖石蜜。从今若不饮水。不听啖石蜜。若啖
得吉罗。五分饥渴二时以水和饮者。若准五分饥时
听食。渴时听以水和饮也。
食上得酪食不尽者动作生苏者。济云。若有器盛则
得钻作其苏。若无器盛即须皮袋盛之。摇作其苏。摇
即是动也。或可只钻亦得名动也。注云验知苏油作
法得多七日者。立谓。此明虽俱是七日药以味别故。
名前后得七日。同一味不开重受。由所被无益故。若
乞食时多得苏。贫病比丘乃至对比丘加记者。立谓。
此是因中彰果之名。非谓食时乞得苏也。伹是食时
得酪耳。食既不尽故。须时中加记识。拟变为苏得七
日服。若中前不加记识。过中虽变为苏。不得复啖。即
名不净。如苏中说者。立谓。如上苏中明记识念。当转
作七日油也。此亦因中彰果。还是乞食时。多得麻。食
不尽。加记后转作油。得七日服。夫言油为七日药者。
皆谓生油。谓将生麻。押取汁也。今时常用者炒麻作
者。尽属时食(济说)。若事缘不得作如苏中说者。立谓。若
不得加记识。同上苏中云。若过时是名不净。更不得
服用。非时受甘蔗作法不成者。立明。非时中不得加
记识法也。若时中受时食拟转为非时食。要中前加
记识。必强力却掠辨之者。谓蜜是劫掠蜂所得。若非
重病。不可进口。故宣云。因犊捋乳却蜂贼蜜也。僧祇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999a 页 X42-0999.png
佛受猕猴无蜂蜜者。如前不受食戒引者是也。今引
此文。證佛唯受无蜂之蜜。故知有蜂者。则不受也。济
云。蜜房处。其蜂常出房外。飞在空中。放屎尿。犹如天
雨下。若不是冬月。则不敢出于桶内。大小便。若有人
养育。则为扫略其屎。虫则不生。若无人养者。其蜂屎
积成聚。久后聚中生虫。头黑形如木蝎。大如小指。名
为蜜贼。此虫出时。专食其蜂。蜂王及少蜂。皆以被啖。
馀蜂走散。更不复来。此中有蜜。名为无蜂之蜜也。
若无客病者。私云。四大违反名客病。三毒结使。名之
旧病。
杏子汤者。济云。生则尽形药。熟者是时药。故不许服
熟者也。亮云。药法之中。现言杏子。人听受作尽形药
也。然南解云。此谓生者熟则时摄。今详不然。岂结集
家脱却生子。今亦有人不许无病不渴饮茶汤等。今
案律文。千二百比丘。一时受石蜜。岂可一时俱有病
邪。故知圣开巳后健病通行。如开净地及粥等。本为
因病。一听之后三品通行。不如啖饭者。私云。比丘啖
饭。人并知非。无人仿效。但可自损。不增他恶若啖如
上诸物迷谓是。或能习学引误将来。因开恶道。自陷
陷人。义可知也。宾云。南山云。今有愚夫。非时受啖。谓
杏子阳。乾枣汁。果浆。含滓藕根。米汁。乾地黄。伏苓末。
诸药酒煎。非咸苦格口者。非时啖之。并出自心。妄凭
圣教。不如啖饭。未必长恶。又如崇云。如蜜煎杏仁等
药。亦以名定。终身药服。因此相传。食菉署预槐可松
此文。證佛唯受无蜂之蜜。故知有蜂者。则不受也。济
云。蜜房处。其蜂常出房外。飞在空中。放屎尿。犹如天
雨下。若不是冬月。则不敢出于桶内。大小便。若有人
养育。则为扫略其屎。虫则不生。若无人养者。其蜂屎
积成聚。久后聚中生虫。头黑形如木蝎。大如小指。名
为蜜贼。此虫出时。专食其蜂。蜂王及少蜂。皆以被啖。
馀蜂走散。更不复来。此中有蜜。名为无蜂之蜜也。
若无客病者。私云。四大违反名客病。三毒结使。名之
旧病。
杏子汤者。济云。生则尽形药。熟者是时药。故不许服
熟者也。亮云。药法之中。现言杏子。人听受作尽形药
也。然南解云。此谓生者熟则时摄。今详不然。岂结集
家脱却生子。今亦有人不许无病不渴饮茶汤等。今
案律文。千二百比丘。一时受石蜜。岂可一时俱有病
邪。故知圣开巳后健病通行。如开净地及粥等。本为
因病。一听之后三品通行。不如啖饭者。私云。比丘啖
饭。人并知非。无人仿效。但可自损。不增他恶若啖如
上诸物迷谓是。或能习学引误将来。因开恶道。自陷
陷人。义可知也。宾云。南山云。今有愚夫。非时受啖。谓
杏子阳。乾枣汁。果浆。含滓藕根。米汁。乾地黄。伏苓末。
诸药酒煎。非咸苦格口者。非时啖之。并出自心。妄凭
圣教。不如啖饭。未必长恶。又如崇云。如蜜煎杏仁等
药。亦以名定。终身药服。因此相传。食菉署预槐可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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脯等类。又云理云。如僧祇律。时根者。葱根藕根萝卜
等根。于中既无署预之名。故许为药。今详此等。并皆
理拥。且煎杏仁。意以药犍度中杏子仁。听受作尽形
药。遂即执云。以名是定。终身服之。计其实理。体若不
变。可是药收。若体转变事即不定。故涅槃云。善男子。
若一切法有定性者。圣人何故饮甘蔗浆石蜜黑蜜
酒。时不饮后为苦酒。还复得饮。是故当知。无有定性。
又僧祇第十云。得甘蔗食残茎作浆。得夜分受。若饮
不尽。得煎作石蜜七日受。石蜜不尽烧作灰终身受。
(述曰)甘蔗时食转成四药。涅槃酒变还复得饮。何容杏
仁许依名定又如南山。执格口者。方名为药。伏苓地
黄。并不听服。此违圣意。处教教文。劝行中道。但遮讥
过。有益咸开。伏苓地黄。世咸了。若遮服食。病苦难除。
身既不安。道从何进。故不然也。文中但言不任为食。
听尽形服。不言尽形要不任食。何成明證。故格口其
言太狭也。故今详之。凡尽形药。必具四义。一身有客
病。故律云。尽形寿药。无病因缘。服者吉罗。二者医方
所要。谓药方中要须时食。尚自开食。况其馀者。故律
云乞食比丘。见作石蜜。罽尼和之。有疑不食。佛言作
法应尔。又如多论第六或以时药。或七日药。以助成
终身服无过。三者世共了知。体性是药。即如伏苓乾
地黄等世无不了。此体是药。亦无一方不须此药。若
不许服。恐违圣意。且如七日药缘起云。有五种药。世
人所识。苏油生苏。蜜石蜜。当药不令粗现。彼兼当食。
等根。于中既无署预之名。故许为药。今详此等。并皆
理拥。且煎杏仁。意以药犍度中杏子仁。听受作尽形
药。遂即执云。以名是定。终身服之。计其实理。体若不
变。可是药收。若体转变事即不定。故涅槃云。善男子。
若一切法有定性者。圣人何故饮甘蔗浆石蜜黑蜜
酒。时不饮后为苦酒。还复得饮。是故当知。无有定性。
又僧祇第十云。得甘蔗食残茎作浆。得夜分受。若饮
不尽。得煎作石蜜七日受。石蜜不尽烧作灰终身受。
(述曰)甘蔗时食转成四药。涅槃酒变还复得饮。何容杏
仁许依名定又如南山。执格口者。方名为药。伏苓地
黄。并不听服。此违圣意。处教教文。劝行中道。但遮讥
过。有益咸开。伏苓地黄。世咸了。若遮服食。病苦难除。
身既不安。道从何进。故不然也。文中但言不任为食。
听尽形服。不言尽形要不任食。何成明證。故格口其
言太狭也。故今详之。凡尽形药。必具四义。一身有客
病。故律云。尽形寿药。无病因缘。服者吉罗。二者医方
所要。谓药方中要须时食。尚自开食。况其馀者。故律
云乞食比丘。见作石蜜。罽尼和之。有疑不食。佛言作
法应尔。又如多论第六或以时药。或七日药。以助成
终身服无过。三者世共了知。体性是药。即如伏苓乾
地黄等世无不了。此体是药。亦无一方不须此药。若
不许服。恐违圣意。且如七日药缘起云。有五种药。世
人所识。苏油生苏。蜜石蜜。当药不令粗现。彼兼当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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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尚开之。此唯当药。佛何不许。四者离时药相。此唯
七日。不令粗现。况今尽形。何容不尔。曾闻为人过中
巳后。粉署预以为[金*(怡-台+(十/田/寸))]饦。沃茶汤。以之为臛。以姜酢以
为冷洮者。此实不如啖饭。此即为纵无明。本非为治
道器。故不开也。又前所说。世共了知。体性是药者。若
入药分。理在绝言。设欲单服。亦开无过。
次二六味定者。立云。二谓第二门义也。非谓有两个
六味。言六味者。一苦。二酢。三甘。四辛。五咸。六淡。欲明
一切药中。不过此六味所摄。此通辨非时药也。钞言
六味者。看下文引了论疏。但有四味。馀更不出。准首
疏加咸味。中除监。馀咸味是时食。淡味通四味。故不
别论。明了论云。五种量者。一时量。二更量(即四分中非时食也)。
三七日量。四一期量(尽形药也)。五大开量。律中但有上四。
而无第五大开量。但摄在尽形药中。
疏云者。了论疏也。药有五大种者。即上列五种量也。
名依更量者。了疏云。谓昼夜各分五时。夜则五时。为
五分。昼则均分为五分。一日一夜合成十分。若受非
时一切浆。齐七分内。名为更量。若过七分则失受也。
如从平旦受至二更为更量。于此中得饮。过此时则
不得饮。若于日第二分至三更为更量。此是经七更。
如是渐去轮转论之。日夜十分中。恒从一分至七分
为量。私云。计其道理不得逾经明相。不合不失受。或
可部别何妨得逾。济云。得越明相也。大开量中有腐
烂药。崇师不许是屎尿也。西方梵僧。率皆护净。焉用
七日。不令粗现。况今尽形。何容不尔。曾闻为人过中
巳后。粉署预以为[金*(怡-台+(十/田/寸))]饦。沃茶汤。以之为臛。以姜酢以
为冷洮者。此实不如啖饭。此即为纵无明。本非为治
道器。故不开也。又前所说。世共了知。体性是药者。若
入药分。理在绝言。设欲单服。亦开无过。
次二六味定者。立云。二谓第二门义也。非谓有两个
六味。言六味者。一苦。二酢。三甘。四辛。五咸。六淡。欲明
一切药中。不过此六味所摄。此通辨非时药也。钞言
六味者。看下文引了论疏。但有四味。馀更不出。准首
疏加咸味。中除监。馀咸味是时食。淡味通四味。故不
别论。明了论云。五种量者。一时量。二更量(即四分中非时食也)。
三七日量。四一期量(尽形药也)。五大开量。律中但有上四。
而无第五大开量。但摄在尽形药中。
疏云者。了论疏也。药有五大种者。即上列五种量也。
名依更量者。了疏云。谓昼夜各分五时。夜则五时。为
五分。昼则均分为五分。一日一夜合成十分。若受非
时一切浆。齐七分内。名为更量。若过七分则失受也。
如从平旦受至二更为更量。于此中得饮。过此时则
不得饮。若于日第二分至三更为更量。此是经七更。
如是渐去轮转论之。日夜十分中。恒从一分至七分
为量。私云。计其道理不得逾经明相。不合不失受。或
可部别何妨得逾。济云。得越明相也。大开量中有腐
烂药。崇师不许是屎尿也。西方梵僧。率皆护净。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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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药。有人难彼。即引药犍度云。若是巳腐烂药堕
地者。应以器盛水。和之漉受。然后服。若未堕地者。以
器承之。水和漉服之。不须受。又药法中。有外道来出
家。闻说四依。便退还本云。护能自触巳物。佛因制受
具巳方说四依。既言巳物。明是巳身上物也。崇解律
云。谓是巳(以音)物。言腐烂者。即药祖滓。是用竟。所弃物
也。常报后生。新学吃屎。可往西塔。听观崇此执一何
可笑也。
注云必无准用者。空迥无人。直尔自取而吃。故曰无
人准用也。胡麻同肉法者。谓麻是时药押作油。是七
日等也。烧作灰名尽形者。转改作以开得也。若分数
俱等。力势相似。以药首标名者。谓依方件名为首也。
如三建丸。还以三建。为药分之首。从首立名。上来释
第一体义竟。
二置药处所即结净地者。先明制意。砺云。寔由行者
报力优劣。上根之徒。报力资强。受持乞食。知足修道。
本不假净地开于贮畜。伹中下等辈。报力渐劣。不堪
乞食。是以随报。开结净处。离于二内。资神长道。初缘
开病。一听巳后。三品通行。此是圣者诱恤(训忧)。投机故
有斯法。羯磨疏云。言制意者。良由在生资报三品殊
途。故使适化立教非一。然则上报坚强。风骨雅正。投
知量投乞便济形苦。林谷是托。四海为寄。如斯之徒。
未假储畜。中人巳下。形报疏微。制令分卫。终丧沟壑。
若不开济。容坠道业。如缘中因病致死。故开结之。初
地者。应以器盛水。和之漉受。然后服。若未堕地者。以
器承之。水和漉服之。不须受。又药法中。有外道来出
家。闻说四依。便退还本云。护能自触巳物。佛因制受
具巳方说四依。既言巳物。明是巳身上物也。崇解律
云。谓是巳(以音)物。言腐烂者。即药祖滓。是用竟。所弃物
也。常报后生。新学吃屎。可往西塔。听观崇此执一何
可笑也。
注云必无准用者。空迥无人。直尔自取而吃。故曰无
人准用也。胡麻同肉法者。谓麻是时药押作油。是七
日等也。烧作灰名尽形者。转改作以开得也。若分数
俱等。力势相似。以药首标名者。谓依方件名为首也。
如三建丸。还以三建。为药分之首。从首立名。上来释
第一体义竟。
二置药处所即结净地者。先明制意。砺云。寔由行者
报力优劣。上根之徒。报力资强。受持乞食。知足修道。
本不假净地开于贮畜。伹中下等辈。报力渐劣。不堪
乞食。是以随报。开结净处。离于二内。资神长道。初缘
开病。一听巳后。三品通行。此是圣者诱恤(训忧)。投机故
有斯法。羯磨疏云。言制意者。良由在生资报三品殊
途。故使适化立教非一。然则上报坚强。风骨雅正。投
知量投乞便济形苦。林谷是托。四海为寄。如斯之徒。
未假储畜。中人巳下。形报疏微。制令分卫。终丧沟壑。
若不开济。容坠道业。如缘中因病致死。故开结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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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约缘。终备三等。欲使通济病苦。不限康羸。道存为
本。斯教兴也。因困饿死乃至别处等者。谓服吐下药。
夜饥欲死。守待天明至明外乞粥来。病者巳死。佛因
开于蓝内结净地。言同界别处者。谓同一大界边房
静处结也。
此从缘说净非对秽以明者。立谓。既结巳后无有宿
煮之过。令诸比丘得清净食。无有罪故。故称净也。此
从因缘立名。非谓对秽而得名也。砺释名曰。准规定
局食鄣僧。加以羯磨。故名为结。既人食有殊。无其宿
煮食不生罪。称之为净。从处彰名。故名。净地也。羯磨
疏云。具四义故。方名为净。一者由斯贮畜增贪长慢。
名污净心。二者外道俗流生讥致谤。名污净信。三既
同宿煮能生多罪。名污净戒。四现结集因。来受苦报。
食啖不净。永离香洁。名污净果。
注云厨舍孤立有院内同之者。谓虽是孤舍。以四面
三面有壁。即是摄食。只詺此四壁。名为有院也。注云
非墙得周匝随共成相者。谓不必要四面。皆篱皆墙。
但一边篱。一边墙。一边堑。一边栅。亦成周匝。准羯磨
疏中。立二百五句。通是开文。谓约净法。文中有四。一
篱墙不周。二檀越净。三处分净。四羯磨净。就初有五。
谓垣墙栅篱堑。就此五中。一个具有三句。一半无。二
多无。三都无。此三并非院相周也。垣既有三篱墙堑
栅各三。合成十五。檀越。处分。羯磨三种。配成十八句。
此是根本单直作十八句。约此相配得二百五句。且
本。斯教兴也。因困饿死乃至别处等者。谓服吐下药。
夜饥欲死。守待天明至明外乞粥来。病者巳死。佛因
开于蓝内结净地。言同界别处者。谓同一大界边房
静处结也。
此从缘说净非对秽以明者。立谓。既结巳后无有宿
煮之过。令诸比丘得清净食。无有罪故。故称净也。此
从因缘立名。非谓对秽而得名也。砺释名曰。准规定
局食鄣僧。加以羯磨。故名为结。既人食有殊。无其宿
煮食不生罪。称之为净。从处彰名。故名。净地也。羯磨
疏云。具四义故。方名为净。一者由斯贮畜增贪长慢。
名污净心。二者外道俗流生讥致谤。名污净信。三既
同宿煮能生多罪。名污净戒。四现结集因。来受苦报。
食啖不净。永离香洁。名污净果。
注云厨舍孤立有院内同之者。谓虽是孤舍。以四面
三面有壁。即是摄食。只詺此四壁。名为有院也。注云
非墙得周匝随共成相者。谓不必要四面。皆篱皆墙。
但一边篱。一边墙。一边堑。一边栅。亦成周匝。准羯磨
疏中。立二百五句。通是开文。谓约净法。文中有四。一
篱墙不周。二檀越净。三处分净。四羯磨净。就初有五。
谓垣墙栅篱堑。就此五中。一个具有三句。一半无。二
多无。三都无。此三并非院相周也。垣既有三篱墙堑
栅各三。合成十五。檀越。处分。羯磨三种。配成十八句。
此是根本单直作十八句。约此相配得二百五句。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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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垣中三句。谓半有多无都无。并檀越处分羯磨。是
六句也。单数是六句。若二二合得十五句。四合得六
句。五合得三句。六合得一句。总成四十一句。垣既四
十一。馀篱等四各四十一。五个四十。应是二百句。一
五如五又得五句。合成二百五句。通是开文。
上释第一篱墙不周义竟。巳下第二正明檀越净也。
要真非假今多托冒自诳自负者。此言对古师故来
也。古人言。寺是俗造。约本处所是他。通得名他物净。
羯磨疏破云。若道寺是俗造。即云他净。一切僧坊俱
非道有。于中盗损。望俗推绳。财物无在。随施成主。何
得仍旧为檀越净者。檀越是施主义也。古来三藏言。
稍讹略具足梵音。陀那钵底。译为施主。陀那是施。钵
底是主。亦有释云。檀越者。谓由行檀。越度贫乏者。义
释也。私云。如隋家置二禅定寺。此名他物净。至今望
食楼仍在。即日一切属僧不得仍依旧也。瓶沙王施
僧粥米者。案十诵云。频婆娑王请佛及僧。与粥田。诸
比丘守谷不肯取。以上场不净故。佛言。未分应上。若
分不应故取。若取得吉罗。诸比丘。见瓶沙王死。谓言
犯同宿等。佛言不犯。阇王替处不犯。私云言上场者。
谓治五谷之场也。谓王舍田。与僧作粥。王与僧共营
得称未分。故在场上。比丘在场上守。或共宿。疑成内
宿。佛言未与王分不犯。分竟成宿。注云准此例馀皆
犯者。谓无施主则成犯也。僧祇婆罗门送粥米等者。
立云。以决心属僧故也。
六句也。单数是六句。若二二合得十五句。四合得六
句。五合得三句。六合得一句。总成四十一句。垣既四
十一。馀篱等四各四十一。五个四十。应是二百句。一
五如五又得五句。合成二百五句。通是开文。
上释第一篱墙不周义竟。巳下第二正明檀越净也。
要真非假今多托冒自诳自负者。此言对古师故来
也。古人言。寺是俗造。约本处所是他。通得名他物净。
羯磨疏破云。若道寺是俗造。即云他净。一切僧坊俱
非道有。于中盗损。望俗推绳。财物无在。随施成主。何
得仍旧为檀越净者。檀越是施主义也。古来三藏言。
稍讹略具足梵音。陀那钵底。译为施主。陀那是施。钵
底是主。亦有释云。檀越者。谓由行檀。越度贫乏者。义
释也。私云。如隋家置二禅定寺。此名他物净。至今望
食楼仍在。即日一切属僧不得仍依旧也。瓶沙王施
僧粥米者。案十诵云。频婆娑王请佛及僧。与粥田。诸
比丘守谷不肯取。以上场不净故。佛言。未分应上。若
分不应故取。若取得吉罗。诸比丘。见瓶沙王死。谓言
犯同宿等。佛言不犯。阇王替处不犯。私云言上场者。
谓治五谷之场也。谓王舍田。与僧作粥。王与僧共营
得称未分。故在场上。比丘在场上守。或共宿。疑成内
宿。佛言未与王分不犯。分竟成宿。注云准此例馀皆
犯者。谓无施主则成犯也。僧祇婆罗门送粥米等者。
立云。以决心属僧故也。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1a 页 X42-1001.png
上释檀越净义竟。下明第三处分净也。不得过初夜。
注云四分经明相者。谓祇护食者。既约初夜故。今处
分亦在初夜前也。过初夜巳。不得作处分净也。四分
护宿约明相。今新造僧坊。未经明相。故得处分净也。
有老宿召来遣作者。立谓。若无本主。伹唤聚落中一
老宿。令为处分亦得。若不解法。亦得教之。
下明白二结法也。谓僧伽蓝院相周匝比丘于中有
宿煮过者。砺云。昔解大界有宿。伽蓝中无。以界久居。
生外讥故。是以文言。不得界内煮。又不听界内置食。
送外后开结净。故知有二内。若尔何故律文僧伽蓝
内。结作净地。又言边房静室结作净厨。答此界上僧
伽蓝故。又一师解。蓝有宿。大界中无。以蓝有映障故。
如祇始时。院内作食厨。䊩汁荡器。恶水流出。致外讥
嫌。故知蓝中有宿等。又此文言蓝内结净故。若尔所
以复言不听界内宿等者。答此是僧伽蓝界也。今砺
师并不同此二解。谓以偏执故。双是两释。以俱有二
过。所以尔者。界是久居。蓝有蔽障。故单界单蓝并有
二内。互有尚尔。何况俱者。引證可知者。谓今欲引證。
亦同前。两师引律文證。不得界内宿界内煮及伽蓝
内结净地边房静处结净地等也。问所以自然僧界。
不集成别。何故自然空地。无二内者(内宿内煮)。答二内解
义就久居讥过中制故。自然中无也。法事集僧。不约
讥制。理须详遵。故一切成别也。随处结之除去比丘
者。砺云。律文除去比丘者。非谓除人云听作净地。此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1b 页 X42-1001.png
是对前领解。除去比丘。我巳知竟。更问馀人房不故
耳(宣意不尔可知)。
注云必在作法界上不同处分者。立谓。白二结净地。
要于僧大界上结。若处分净。自然地则得。故曰。不同
处分。案五分云。有比丘。净地取土。于不净地起屋。比
丘持食著中。谓以为净。佛言。本依地。为净不净。不得
食。复有比丘不净地取土。净地起屋。不敢持食著中。
佛言听食无犯。必依地起不在架屋者。谓不得结阁
上作净地也。以界是色法。依地起故。若结地竟。地净
作阁。阁得摄食。若结阁上。则不摄地。以下有僧。还是
内宿故。一覆别隔者。谓同一大堂下。有两房户也。通
隔别覆者。谓如众多屋。各无别壁。通用四周大隔。通
覆通隔者。如一大堂四周同壁。别覆别隔者。如别别屋
也。可知。一边二边三边者。谓通其一堂内。取一角三
角任得也。隔道两边者。谓如一屋内取两边作。中间
开行路也。羯磨文中必须明指委曲者。砺问有多净
地。得合秉一法结多净不。答一一而结。以其各处别
故。不同忏罪。罪业虽多。对一行者故。总牒而悔。及持
欲使命。故随能多少。义不类此。可知。
二种不作者。立明。院相不周净并檀越净。此二无法
可作也。若处分羯磨。则是有法。先示处所悬指结取
者。羯磨疏云。摄僧界法。同处结成。摄食界法。遥结乃
就。何以知之。故文云僧今于此四方相内结故净地。
云僧今某处也。所以然者。僧界衣界。摄人同法同处。
耳(宣意不尔可知)。
注云必在作法界上不同处分者。立谓。白二结净地。
要于僧大界上结。若处分净。自然地则得。故曰。不同
处分。案五分云。有比丘。净地取土。于不净地起屋。比
丘持食著中。谓以为净。佛言。本依地。为净不净。不得
食。复有比丘不净地取土。净地起屋。不敢持食著中。
佛言听食无犯。必依地起不在架屋者。谓不得结阁
上作净地也。以界是色法。依地起故。若结地竟。地净
作阁。阁得摄食。若结阁上。则不摄地。以下有僧。还是
内宿故。一覆别隔者。谓同一大堂下。有两房户也。通
隔别覆者。谓如众多屋。各无别壁。通用四周大隔。通
覆通隔者。如一大堂四周同壁。别覆别隔者。如别别屋
也。可知。一边二边三边者。谓通其一堂内。取一角三
角任得也。隔道两边者。谓如一屋内取两边作。中间
开行路也。羯磨文中必须明指委曲者。砺问有多净
地。得合秉一法结多净不。答一一而结。以其各处别
故。不同忏罪。罪业虽多。对一行者故。总牒而悔。及持
欲使命。故随能多少。义不类此。可知。
二种不作者。立明。院相不周净并檀越净。此二无法
可作也。若处分羯磨。则是有法。先示处所悬指结取
者。羯磨疏云。摄僧界法。同处结成。摄食界法。遥结乃
就。何以知之。故文云僧今于此四方相内结故净地。
云僧今某处也。所以然者。僧界衣界。摄人同法同处。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1c 页 X42-1001.png
食界不尔。摄食障僧。若人食同处。加法之时。相中不
便。故遥唱结。首疏解大况同上。文繁不列古师云。以
食望僧是摄是障者。首云。此光律师也。解云。净地是
摄食。令僧无罪。故言是摄也。障食令僧无内宿。故言
是障。私云。净地是摄食故。言是摄也。是障者。谓僧不
得在内经明相。故云是障。言以食望僧者。宣云。谓僧
食两相望也。宾云。以食望僧是摄是障者。谓地唯摄
食成净。故云是摄。不许僧宿净地。故曰是障。注云故
须遥结等者。首疏问。结不失衣。得坐标内结。摄食界
不得者何。解云。衣法随身无过。离则有𠎝。是以衣界。
本为摄衣。以属人故。得坐中结。食法近则长贪。远则
无过。是以结时。为欲摄食以障僧。使人食界别。无内
宿过。故不得坐中结也。砺亦云。遥结者。表人食有别。
不同衣界制令同处。故在内结也。以律文云结某处
作净地。明是遥指也。若依古师释亦得在中结判成。
便引五分遍蓝内结者。岂可出界外遥结耶。首问结净
地。何不竖标相。答僧界是宽。又是根本。须知疆畔。食
界是狭。根本在他背上起。故不须也。以僧望僧者。宣
云。谓僧住望净地也。言非摄非障者。首疏云。净地不
能摄僧。故言非摄也。又不能障僧。免大界内。便不犯
别众。故言非障。和上解同。又云。以僧望僧非摄非障
者。净地僧。望大界僧也。净地本非摄僧之界。故曰非
摄。净地亦不遮僧。于中作馀羯磨法。故曰非障(前句唯约
食辨。此句唯约人辨。高同此解)。又云此上二句。一向唯于净地中辨
便。故遥唱结。首疏解大况同上。文繁不列古师云。以
食望僧是摄是障者。首云。此光律师也。解云。净地是
摄食。令僧无罪。故言是摄也。障食令僧无内宿。故言
是障。私云。净地是摄食故。言是摄也。是障者。谓僧不
得在内经明相。故云是障。言以食望僧者。宣云。谓僧
食两相望也。宾云。以食望僧是摄是障者。谓地唯摄
食成净。故云是摄。不许僧宿净地。故曰是障。注云故
须遥结等者。首疏问。结不失衣。得坐标内结。摄食界
不得者何。解云。衣法随身无过。离则有𠎝。是以衣界。
本为摄衣。以属人故。得坐中结。食法近则长贪。远则
无过。是以结时。为欲摄食以障僧。使人食界别。无内
宿过。故不得坐中结也。砺亦云。遥结者。表人食有别。
不同衣界制令同处。故在内结也。以律文云结某处
作净地。明是遥指也。若依古师释亦得在中结判成。
便引五分遍蓝内结者。岂可出界外遥结耶。首问结净
地。何不竖标相。答僧界是宽。又是根本。须知疆畔。食
界是狭。根本在他背上起。故不须也。以僧望僧者。宣
云。谓僧住望净地也。言非摄非障者。首疏云。净地不
能摄僧。故言非摄也。又不能障僧。免大界内。便不犯
别众。故言非障。和上解同。又云。以僧望僧非摄非障
者。净地僧。望大界僧也。净地本非摄僧之界。故曰非
摄。净地亦不遮僧。于中作馀羯磨法。故曰非障(前句唯约
食辨。此句唯约人辨。高同此解)。又云此上二句。一向唯于净地中辨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2a 页 X42-1002.png
也。谓于净地摄食成净。僧宿成过。非于净地摄僧。秉
法僧来成过。时人多解。唐费功力。并宜弃之。
从此巳下。明唱处所也。有缘须解者律无文义准反
结即成者。然解净地。各依本法。若处分结者。还处分
解。若羯磨结。还羯磨解(砺判下学解法)。
四杂出料简者。因汎明诸部有无。砺云。祇有处分净
法。十诵但有檀越净法。何以知之。彼因利昌作供。非
时云起。阿难白佛。佛开房内结净。外道谤言。秃居士。
亦有厨库。与我无别。佛即令僧坊外作食。烟起。多人
索。食少。白佛。佛言。从今不听作净地羯磨。作者吉罗。
又言瓶沙王死。佛言世王代处。不名内宿。故知有檀
越净法。五分有处分净羯磨净。有他物净。但有三。无
篱墙不周净。文不具足似有分明。四分具四净可知。
就四净中。处分及作法。此二局限。有彼此之别事有
异。食与人别是狭。他物与不周此二无分限成。但不
得恶触自煮。无二内。明知是宽。唯坏食具者。私云。所
以著唯字者。意欲不失净地法伹坏食。并食具。由在
净地宿竟后要须翻净。
俱停废二年等者。立谓。僧村二界。若经荒废二年。无
僧住者。后得作处分净。祇律十二年方得。此部别不
同也。
大界无人亦犯者。私云。将食向大界中煮。纵大界全
无一僧。亦成内煮。为其煮是随处故。宿是逐人。若大
界安食。无僧宿无犯。砺问看煮。何故不犯。答有二解。
法僧来成过。时人多解。唐费功力。并宜弃之。
从此巳下。明唱处所也。有缘须解者律无文义准反
结即成者。然解净地。各依本法。若处分结者。还处分
解。若羯磨结。还羯磨解(砺判下学解法)。
四杂出料简者。因汎明诸部有无。砺云。祇有处分净
法。十诵但有檀越净法。何以知之。彼因利昌作供。非
时云起。阿难白佛。佛开房内结净。外道谤言。秃居士。
亦有厨库。与我无别。佛即令僧坊外作食。烟起。多人
索。食少。白佛。佛言。从今不听作净地羯磨。作者吉罗。
又言瓶沙王死。佛言世王代处。不名内宿。故知有檀
越净法。五分有处分净羯磨净。有他物净。但有三。无
篱墙不周净。文不具足似有分明。四分具四净可知。
就四净中。处分及作法。此二局限。有彼此之别事有
异。食与人别是狭。他物与不周此二无分限成。但不
得恶触自煮。无二内。明知是宽。唯坏食具者。私云。所
以著唯字者。意欲不失净地法伹坏食。并食具。由在
净地宿竟后要须翻净。
俱停废二年等者。立谓。僧村二界。若经荒废二年。无
僧住者。后得作处分净。祇律十二年方得。此部别不
同也。
大界无人亦犯者。私云。将食向大界中煮。纵大界全
无一僧。亦成内煮。为其煮是随处故。宿是逐人。若大
界安食。无僧宿无犯。砺问看煮。何故不犯。答有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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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同钞。谓煮约处等可知。次解。净人难信。若不开
看捡守。无以济命。是以开看不犯。内煮应避明相。慢
故犯内宿。羯磨疏问结净地竟。不得宿。与不结何异。
如何开者。答未结通界犯。结竟局僧住。岂非有益邪。
上来段不同。并释大门等二置药处所及结净地义
竟。巳下第二正明护净之法也。此则通凡圣僧路者。
私云。若不护净。圣僧及持戒凡僧。不来食。是塞也。俗
中恒人所耻者。俗云。君子不近庖厨。即其义也。脱经
俭难因即染污者。善见律中。俭开宿触。乞求易得。和
顺俭文。名为因即染污。或净人有倒仆难缘。听比丘
扶持器物。若因此投后更不舍。亦名因即染污后若
缘无理须拱手者。此显上无俭难二缘不开也。不信
此心须为师匠者。谓不师于心。宁与心为师匠也。一
者缘净二者体净三者。缘不净四体不净者。此四句
中。唯第三句须翻馀句不须。既有四句。今即是初。
本是净具遇缘染污故须翻净今净者。且如僧家仓
谷。遇缘触宿。今须翻之。须两净人。一人入仓。一人住
外。外者为净人。内者为触人。可得一罗谷。与他俗人
易之。其仓中人。更不得触。易竟之者。其外边净人。更
不得触仓中秽谷。如是展转相易。得净物来。别仓安
置。所有旧仓。更新上泥杂器皿。或火烧。或刀剂任时
(云云)。
诸佛立教通大小乘俱无宿煮如楞伽十诵所述者。
此引二文释上大小乘二字。大乘即楞伽。小乘即十
看捡守。无以济命。是以开看不犯。内煮应避明相。慢
故犯内宿。羯磨疏问结净地竟。不得宿。与不结何异。
如何开者。答未结通界犯。结竟局僧住。岂非有益邪。
上来段不同。并释大门等二置药处所及结净地义
竟。巳下第二正明护净之法也。此则通凡圣僧路者。
私云。若不护净。圣僧及持戒凡僧。不来食。是塞也。俗
中恒人所耻者。俗云。君子不近庖厨。即其义也。脱经
俭难因即染污者。善见律中。俭开宿触。乞求易得。和
顺俭文。名为因即染污。或净人有倒仆难缘。听比丘
扶持器物。若因此投后更不舍。亦名因即染污后若
缘无理须拱手者。此显上无俭难二缘不开也。不信
此心须为师匠者。谓不师于心。宁与心为师匠也。一
者缘净二者体净三者。缘不净四体不净者。此四句
中。唯第三句须翻馀句不须。既有四句。今即是初。
本是净具遇缘染污故须翻净今净者。且如僧家仓
谷。遇缘触宿。今须翻之。须两净人。一人入仓。一人住
外。外者为净人。内者为触人。可得一罗谷。与他俗人
易之。其仓中人。更不得触。易竟之者。其外边净人。更
不得触仓中秽谷。如是展转相易。得净物来。别仓安
置。所有旧仓。更新上泥杂器皿。或火烧。或刀剂任时
(云云)。
诸佛立教通大小乘俱无宿煮如楞伽十诵所述者。
此引二文释上大小乘二字。大乘即楞伽。小乘即十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2c 页 X42-1002.png
诵。十诵断结净地先有应解。未有不应结。结者吉罗。
案楞伽第九卷偈云。若有僧伽蓝。寺舍烟不断。常作
种种食。故为人所作。是名不净食如实修行者。不应
食是食。又云十诵所述者。案彼十诵云。先白二。结净
地巳。外道讥言。秃居士。舍仓库食厨。与白衣无别。因
令僧坊外作食。既在露地。乞人来多。食少不足。因复
制断。若作者得吉。先结者舍之。
护净经云。由有宿捉等众僧食不净食乃至𧏙螂中
者。如护净经抄(云云)。大集日藏分济龙品中广明僧
食难近等者。如大集日藏分抄(云云)。五百问知事指
挃僧器等者。案彼论云。昔有一比丘恒知处分。当作
饭食。常手指挃器物言取是用是。日日常尔不忏命
终之后堕饿鬼中。有一无著人于夜上厕。闻呻唤声。
问汝是谁。答我是饿鬼。问本作何行。堕饿鬼中。答于
此寺中。为僧执事。问汝本精进。何由堕饿鬼中。答持
不净食。与众僧故。无著问云。何不净食。答众僧有种
种钵。器器盛食。我以指拄器。教取是用是。既犯堕经
僧三说戒不忏。转增至重。由是堕饿鬼中。两手臂胸。
裂皮破肉。搏喉吹𠹀。问何以擘胸。答虫啖身痛故。问
何以㗘㗱吹𠹀。以口中有虫故。问何以呻唤。答饿极
欲死故。问欲食何物。答意欲食粪。以诸饿鬼。推排不
得前。而不能得。无著报言。我知奈何。鬼言。愿众僧。见
为咒愿。无著还向僧。说此事。众僧即为咒愿。使得食
粪。不复呻唤。故知大僧。不得以手自造饮食。若非僧
案楞伽第九卷偈云。若有僧伽蓝。寺舍烟不断。常作
种种食。故为人所作。是名不净食如实修行者。不应
食是食。又云十诵所述者。案彼十诵云。先白二。结净
地巳。外道讥言。秃居士。舍仓库食厨。与白衣无别。因
令僧坊外作食。既在露地。乞人来多。食少不足。因复
制断。若作者得吉。先结者舍之。
护净经云。由有宿捉等众僧食不净食乃至𧏙螂中
者。如护净经抄(云云)。大集日藏分济龙品中广明僧
食难近等者。如大集日藏分抄(云云)。五百问知事指
挃僧器等者。案彼论云。昔有一比丘恒知处分。当作
饭食。常手指挃器物言取是用是。日日常尔不忏命
终之后堕饿鬼中。有一无著人于夜上厕。闻呻唤声。
问汝是谁。答我是饿鬼。问本作何行。堕饿鬼中。答于
此寺中。为僧执事。问汝本精进。何由堕饿鬼中。答持
不净食。与众僧故。无著问云。何不净食。答众僧有种
种钵。器器盛食。我以指拄器。教取是用是。既犯堕经
僧三说戒不忏。转增至重。由是堕饿鬼中。两手臂胸。
裂皮破肉。搏喉吹𠹀。问何以擘胸。答虫啖身痛故。问
何以㗘㗱吹𠹀。以口中有虫故。问何以呻唤。答饿极
欲死故。问欲食何物。答意欲食粪。以诸饿鬼。推排不
得前。而不能得。无著报言。我知奈何。鬼言。愿众僧。见
为咒愿。无著还向僧。说此事。众僧即为咒愿。使得食
粪。不复呻唤。故知大僧。不得以手自造饮食。若非僧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3a 页 X42-1003.png
器受得行之。与僧无犯。
前护恶触者。疏云。由触故恶。故名恶触也。注云准此
器下残食令净人益授等者。谓钵下有馀食。令净人
益食。本心不舍。钵下之馀。后得将来。是恶触过。
无
净人御乘行船比丘亦得者。皆谓净人小。又无讥过
之处。开比丘助。若多人处一向不开。
比丘取七日油误捉净油瓶来者。案祇云。谓僧伽蓝
净厨。有种种物。苏油瓶等。有净油有七日油。有比丘。
语比丘言。汝取七日油来。比丘误捉净油来。比丘虽
遥见知是净油。不得即语。恐其惊惧破器物。故待来
至巳。问言。长老是何等油。答言七日油。当语置置。不
得名字。得作七日受持。若教长老取净油来。比丘误
取七日油来。不得即语。待来至。问言是何等。答言净
油。当语言置置。故名七日油。私云。还得七日受者。意
明不成触犹得七日服也。言不得名字者。慈云。不得
预语是净油瓶。未至地言是净油。即成触也。
船在水中车驾牛时非器者。案祇第十六。器受者。船
在水中非器。在岸上者是器。若车驾牛时非器。无牛
时是器。注云由有缘开坐若动问成触者。首疏云。义
言为有难故开坐。不得身动口问成触。若牛绳尾者。
立谓。绳是系牛绳。尾是牛尾。或可只是牛绳头尾也。
使沙弥担食度水恐没溺乃至得负担之者。首疏引
十律云。有浮囊度水沙弥净人小。佛言使净人著浮
囊上度到彼岸。莫手触食。还使净人投。若水急流。沙
前护恶触者。疏云。由触故恶。故名恶触也。注云准此
器下残食令净人益授等者。谓钵下有馀食。令净人
益食。本心不舍。钵下之馀。后得将来。是恶触过。
无
净人御乘行船比丘亦得者。皆谓净人小。又无讥过
之处。开比丘助。若多人处一向不开。
比丘取七日油误捉净油瓶来者。案祇云。谓僧伽蓝
净厨。有种种物。苏油瓶等。有净油有七日油。有比丘。
语比丘言。汝取七日油来。比丘误捉净油来。比丘虽
遥见知是净油。不得即语。恐其惊惧破器物。故待来
至巳。问言。长老是何等油。答言七日油。当语置置。不
得名字。得作七日受持。若教长老取净油来。比丘误
取七日油来。不得即语。待来至。问言是何等。答言净
油。当语言置置。故名七日油。私云。还得七日受者。意
明不成触犹得七日服也。言不得名字者。慈云。不得
预语是净油瓶。未至地言是净油。即成触也。
船在水中车驾牛时非器者。案祇第十六。器受者。船
在水中非器。在岸上者是器。若车驾牛时非器。无牛
时是器。注云由有缘开坐若动问成触者。首疏云。义
言为有难故开坐。不得身动口问成触。若牛绳尾者。
立谓。绳是系牛绳。尾是牛尾。或可只是牛绳头尾也。
使沙弥担食度水恐没溺乃至得负担之者。首疏引
十律云。有浮囊度水沙弥净人小。佛言使净人著浮
囊上度到彼岸。莫手触食。还使净人投。若水急流。沙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3b 页 X42-1003.png
弥为水所漂。比丘捉食。触者无犯。至岸莫捉。捉得罪
也。
注云谓缘净也者。用上风雨为缘也。
三明通塞者。砺有四种。一约药辨通塞。二约人辨通
塞。三约时辨。四约处辨通塞也。今文同然。
三药不
加口法同时药者。谓七日非时尽形。若不加口法。则
有宿煮等过。同上时药也。若加法竟。限未满无罪。若
限满。便有诸罪生故。言有通有局也。
若明出失其
口法残宿恶触非时生焉者。立谓。明相若出。此药即
名残宿。亦名恶触。亦名非时。此言非时者。是非时药
家之非时也。
七日药作法如巳乃至八日且起具罪如后者。立谓。
至八日。犯长得堕。又有为非时残宿恶触生也。如从
更明。
注云准此唯开三罪者。立谓。此尽形药。开内
宿内煮自煮三罪也。上引祇文云。有生分者。欲明不
得坏生义也。答七日药不合同宿。必送净厨中也。
有三种人共食宿比丘及僧等者。谓比丘。是一人至三
人也。僧者四人巳上也。并学悔是三人也。明此三人。
不得与食同宿恶触等也。羯磨疏云。共三种人。同食
宿。不应食。食得吉罗。初共比丘者。谓自与食同宿也。
二比丘僧者。谓一具戒者。同宿则通一切。皆被染也。
即如四分残宿食戒云。今日受巳至明日。一切沙门
释子。受大戒者。皆不清净。此通僧也。或可释疑故尔。
如衣不净犯起别人。谓食同此也。衣有别属。食味是
通。故一切染。则通馀也。三共与学悔者。由行违体顺
也。
注云谓缘净也者。用上风雨为缘也。
三明通塞者。砺有四种。一约药辨通塞。二约人辨通
塞。三约时辨。四约处辨通塞也。今文同然。
三药不
加口法同时药者。谓七日非时尽形。若不加口法。则
有宿煮等过。同上时药也。若加法竟。限未满无罪。若
限满。便有诸罪生故。言有通有局也。
若明出失其
口法残宿恶触非时生焉者。立谓。明相若出。此药即
名残宿。亦名恶触。亦名非时。此言非时者。是非时药
家之非时也。
七日药作法如巳乃至八日且起具罪如后者。立谓。
至八日。犯长得堕。又有为非时残宿恶触生也。如从
更明。
注云准此唯开三罪者。立谓。此尽形药。开内
宿内煮自煮三罪也。上引祇文云。有生分者。欲明不
得坏生义也。答七日药不合同宿。必送净厨中也。
有三种人共食宿比丘及僧等者。谓比丘。是一人至三
人也。僧者四人巳上也。并学悔是三人也。明此三人。
不得与食同宿恶触等也。羯磨疏云。共三种人。同食
宿。不应食。食得吉罗。初共比丘者。谓自与食同宿也。
二比丘僧者。谓一具戒者。同宿则通一切。皆被染也。
即如四分残宿食戒云。今日受巳至明日。一切沙门
释子。受大戒者。皆不清净。此通僧也。或可释疑故尔。
如衣不净犯起别人。谓食同此也。衣有别属。食味是
通。故一切染。则通馀也。三共与学悔者。由行违体顺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3c 页 X42-1003.png
相同故染也。尼中四人者。谓比丘尼。及尼僧。并学悔
尼。及式叉尼。此四人。宿触亦互不得食。四分中式叉
得与大尼过食不得同宿者。立明。无沙弥俗人处。使
式叉过食。然不得与式叉同一室宿。及不得与式叉
为伴。若两尼一式叉得共行。式叉无罪。若一尼两式
叉。即不得。内宿者结净地巳僧坊内共食宿是也者。
砺释名云。比丘与食。同处径夜。名为内宿。又云。比丘
与食。若俱若互。在净地不净地。约内宿为四句。一人
食俱在不净地犯。二人食俱在净地犯。三人在净地。
食在不净地。亦犯此三并成宿。四人在不净地。食在
净地。此一句清净。以第三亦成宿者。以净不净俱界
内故。然净地不摄食在不净地不为净摄。故亦成宿。
多论直尔宿捉。即犯吉罗。未待服犯。今所论者。谓成
过缘时。若据得罪。并约咽。业分齐也。注云都不言净
地有比丘者。胜云。文既不言净地有宿。明知净地不
许有比丘。若以许者。还同有宿过也。结净地巳僧坊
内煮是者。立谓。僧坊内。纵无比丘亦犯。以煮是逐处
故也。比丘自作如上三种人不应食者。谓比丘自熟
名为自作也。比丘及僧。与学悔不净食也。
若他人食共宿无过者。胜云。除比丘。及僧学悔。外望
馀流为他人也。不通他物不周二净者。谓他物净。及
院相不周净。此二净地无内宿之过也。
处分白二及界内俱通者。谓处分净地。与羯磨净地。
并大界内通。有内宿罪也。言知有其犯者。立谓。上三
尼。及式叉尼。此四人。宿触亦互不得食。四分中式叉
得与大尼过食不得同宿者。立明。无沙弥俗人处。使
式叉过食。然不得与式叉同一室宿。及不得与式叉
为伴。若两尼一式叉得共行。式叉无罪。若一尼两式
叉。即不得。内宿者结净地巳僧坊内共食宿是也者。
砺释名云。比丘与食。同处径夜。名为内宿。又云。比丘
与食。若俱若互。在净地不净地。约内宿为四句。一人
食俱在不净地犯。二人食俱在净地犯。三人在净地。
食在不净地。亦犯此三并成宿。四人在不净地。食在
净地。此一句清净。以第三亦成宿者。以净不净俱界
内故。然净地不摄食在不净地不为净摄。故亦成宿。
多论直尔宿捉。即犯吉罗。未待服犯。今所论者。谓成
过缘时。若据得罪。并约咽。业分齐也。注云都不言净
地有比丘者。胜云。文既不言净地有宿。明知净地不
许有比丘。若以许者。还同有宿过也。结净地巳僧坊
内煮是者。立谓。僧坊内。纵无比丘亦犯。以煮是逐处
故也。比丘自作如上三种人不应食者。谓比丘自熟
名为自作也。比丘及僧。与学悔不净食也。
若他人食共宿无过者。胜云。除比丘。及僧学悔。外望
馀流为他人也。不通他物不周二净者。谓他物净。及
院相不周净。此二净地无内宿之过也。
处分白二及界内俱通者。谓处分净地。与羯磨净地。
并大界内通。有内宿罪也。言知有其犯者。立谓。上三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4a 页 X42-1004.png
人中随一人共食宿竟。馀人若知有此事。不合食。若
不知得食不犯。私云明上三人知界内有食。与食同
宿。是内宿过。若虽与食同宿。心中谓无。都不知者。故
应不犯。尼通四人者。三人同大僧。足式叉也。对处净
地并塞者。谓在净地内。看煮不犯也。亦可直道净地
内。定无内煮。故曰并塞。所以著并字者。谓四种净地
齐塞。故言并也。
就人通七众者。谓在家二众。出家五众。在大界内。为
比丘煮。同是内煮也。阿难为佛温饭在祇洹门者。引
此文。證亦不得在界内煮时食也。唯尽形一药。开界
内煮。馀三不开。其阿难温饭。钞指祇文。捡祇不见。疑
是错指。案十诵云。佛在舍卫国。有一居士。请佛及僧。
诸比丘往讣。佛自不去阿难为佛迎食分。其饭不熟。
阿难思惟。世尊若食此饭。或发冷病。即持薪火于祇
洹门间煮熟。时佛经行。见问言。汝作何事。答言。饭不
大熟。世尊若食恐动冷患。我今更煮。佛言善哉。此饭
如是更煮应法。从今日食冷听更煮。若生食听火净
巳得煮。
四恶触者有多种。一者不受而触可知。由触故恶。故
言恶触。亦云由触得恶。名为恶触。又云不受而捉。称
为恶触。二腻势相连者。且如比丘食肉。染他僧家食
具。又如比丘衣物不净。用僧盆瓶洗濯是也。以巾上
衣上具有不受而捉。恶触之罪。将此恶触之巾。染他
僧家净器。故云腻势相连也。三任运失受等者。立谓。
不知得食不犯。私云明上三人知界内有食。与食同
宿。是内宿过。若虽与食同宿。心中谓无。都不知者。故
应不犯。尼通四人者。三人同大僧。足式叉也。对处净
地并塞者。谓在净地内。看煮不犯也。亦可直道净地
内。定无内煮。故曰并塞。所以著并字者。谓四种净地
齐塞。故言并也。
就人通七众者。谓在家二众。出家五众。在大界内。为
比丘煮。同是内煮也。阿难为佛温饭在祇洹门者。引
此文。證亦不得在界内煮时食也。唯尽形一药。开界
内煮。馀三不开。其阿难温饭。钞指祇文。捡祇不见。疑
是错指。案十诵云。佛在舍卫国。有一居士。请佛及僧。
诸比丘往讣。佛自不去阿难为佛迎食分。其饭不熟。
阿难思惟。世尊若食此饭。或发冷病。即持薪火于祇
洹门间煮熟。时佛经行。见问言。汝作何事。答言。饭不
大熟。世尊若食恐动冷患。我今更煮。佛言善哉。此饭
如是更煮应法。从今日食冷听更煮。若生食听火净
巳得煮。
四恶触者有多种。一者不受而触可知。由触故恶。故
言恶触。亦云由触得恶。名为恶触。又云不受而捉。称
为恶触。二腻势相连者。且如比丘食肉。染他僧家食
具。又如比丘衣物不净。用僧盆瓶洗濯是也。以巾上
衣上具有不受而捉。恶触之罪。将此恶触之巾。染他
僧家净器。故云腻势相连也。三任运失受等者。立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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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过限失受。即生恶触。非时残宿生也私云。遇缘
失。前触非触。前宿非宿。若时过任运失者。前触成触。
前宿成宿。为此故有恶触等生。更不得复服。注云四
药不加法中后俱失受者。谓既失受竟。则有任运恶
触生。须知此是恶触门中明义。注云若加法三药各
随限满失者。谓七日药。过至八日。非时药。经明相出。
尽形药病差。虽不失受。以不合服故。任运恶触生也。
此上任运失受竟。即有恶触生也。砺云。若过七日。先
本触宿。成今触宿等缘也。谓过七日。任运失受。无法
可防。望前七日内宿触是今日宿触之缘也。崇破任
运触宿之义云。过七日后。将限内宿触为缘。故使限
满有宿触罪者。亦可身病得法离衣。多时离宿限满
之后。用前离宿之缘。今得离衣之罪。今限满之后。不
离衣宿。不说有罪。我亦七日之后。不触不宿。如何有
任运之罪也。又若七日之内。无宿触罪。过七日巳。有
宿触生者。亦可七日之内。既不须受。过七日巳应有
受法生啝(高云此难亦紧。或可如此)。四遇缘失受净人触床等者。
且问既明恶触。何乃明失受耶。答此因中辨果也。谓
因此失受。比丘后捉。即是恶触。五决意舍失乃至不
受而取得堕者。此谓既作绝心舍。更捉是恶触吉。即
食又得不受提。注云谓捉比丘钵巳食腻在手不洗
而执僧器者。立谓。如比丘食被触失受巳。便更手触。
名为恶触。更令净人过之。其恶触腻气。污净人手。净
人持此触手往捉僧家之食器等。是名而执僧器也。
失。前触非触。前宿非宿。若时过任运失者。前触成触。
前宿成宿。为此故有恶触等生。更不得复服。注云四
药不加法中后俱失受者。谓既失受竟。则有任运恶
触生。须知此是恶触门中明义。注云若加法三药各
随限满失者。谓七日药。过至八日。非时药。经明相出。
尽形药病差。虽不失受。以不合服故。任运恶触生也。
此上任运失受竟。即有恶触生也。砺云。若过七日。先
本触宿。成今触宿等缘也。谓过七日。任运失受。无法
可防。望前七日内宿触是今日宿触之缘也。崇破任
运触宿之义云。过七日后。将限内宿触为缘。故使限
满有宿触罪者。亦可身病得法离衣。多时离宿限满
之后。用前离宿之缘。今得离衣之罪。今限满之后。不
离衣宿。不说有罪。我亦七日之后。不触不宿。如何有
任运之罪也。又若七日之内。无宿触罪。过七日巳。有
宿触生者。亦可七日之内。既不须受。过七日巳应有
受法生啝(高云此难亦紧。或可如此)。四遇缘失受净人触床等者。
且问既明恶触。何乃明失受耶。答此因中辨果也。谓
因此失受。比丘后捉。即是恶触。五决意舍失乃至不
受而取得堕者。此谓既作绝心舍。更捉是恶触吉。即
食又得不受提。注云谓捉比丘钵巳食腻在手不洗
而执僧器者。立谓。如比丘食被触失受巳。便更手触。
名为恶触。更令净人过之。其恶触腻气。污净人手。净
人持此触手往捉僧家之食器等。是名而执僧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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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云虽僧俗两执不名恶触者。立谓。净人过食。与比
丘时。其手未放。比丘受之。手捉是二捉也。非恶触耳。
注云钵中故食亦尔者。谓上云受他俗人食时。僧与
俗人。共执非恶触者。今若净人行食时。比丘钵底有
馀残。彼净人行食投钵中。触前馀者。亦非恶触由比
丘手持故。
注云净人触失如法莫触者。此中若净人触。失受巳
去。比丘更勿触此食。则是净。但更须受。若未受即触
者。即是恶触。即须洗手方得受馀净食。以手中有恶
触食故。又须净人。若既捉此恶触钵。授与比丘巳。更
不洗手。触僧家食器等。通染恶触也。必须洗手方得
免触僧之器具也。
更以三句分别一触而非恶等者。砺亦云。有三种。一
恶心触。欲令他得不净食罪。佛言。触者自不净。不触
者净。二持戒误触。三懈怠触。谓不谨护辄触是也。此
上三种。前二非触。第三是触。故十诵云。一破戒人故
触。二持戒误触。俱净应食。非此二人。即是第三持戒。
懈怠心触是触也。此四分准文。义亦应尔。上言。第一
恶人虽触。为遮恼乱善比丘故望他非触故。文言触
者。是不净。不触者净。第二好人误触。无情过故。又非
恶触也。是以律文忘不受食。便持后忆。佛言。若见净
人。应置地更受。第三成触者。以非恶心。不同初人。复
非谨护。有其情过。又异第二故成触缘。因此作四句
分别。一恶而非触。谓是初人。故触望他不成者是。二
丘时。其手未放。比丘受之。手捉是二捉也。非恶触耳。
注云钵中故食亦尔者。谓上云受他俗人食时。僧与
俗人。共执非恶触者。今若净人行食时。比丘钵底有
馀残。彼净人行食投钵中。触前馀者。亦非恶触由比
丘手持故。
注云净人触失如法莫触者。此中若净人触。失受巳
去。比丘更勿触此食。则是净。但更须受。若未受即触
者。即是恶触。即须洗手方得受馀净食。以手中有恶
触食故。又须净人。若既捉此恶触钵。授与比丘巳。更
不洗手。触僧家食器等。通染恶触也。必须洗手方得
免触僧之器具也。
更以三句分别一触而非恶等者。砺亦云。有三种。一
恶心触。欲令他得不净食罪。佛言。触者自不净。不触
者净。二持戒误触。三懈怠触。谓不谨护辄触是也。此
上三种。前二非触。第三是触。故十诵云。一破戒人故
触。二持戒误触。俱净应食。非此二人。即是第三持戒。
懈怠心触是触也。此四分准文。义亦应尔。上言。第一
恶人虽触。为遮恼乱善比丘故望他非触故。文言触
者。是不净。不触者净。第二好人误触。无情过故。又非
恶触也。是以律文忘不受食。便持后忆。佛言。若见净
人。应置地更受。第三成触者。以非恶心。不同初人。复
非谨护。有其情过。又异第二故成触缘。因此作四句
分别。一恶而非触。谓是初人。故触望他不成者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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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而非恶。谓第二人持戒误触是者。谓恶心故触自
望者。是故懈怠者是。四俱非者。清净食也。今钞伹有
三句。阙不作第四句可知。
四明互覆堕者。覆是荫覆堕是堕落。约下文果子树
在净不净地。果子互有堕落也。树则互有荫覆等故。
砺云。更互相荫。更互相堕。言相荫者。从根以判。言相
堕者。据果长足堕地等也。皆约净不净地。反对而明。
故曰互也(思之)。
言谓长足果也者。羯磨疏云。果长足既久作意欲堕。
有贮畜心。便成内宿。若不作意则无心畜。虽长足自
堕不成同宿。注云上来义约律文不了者。谓若准律
文。伹云诸比丘。在不净地。种胡菰甘蔗菜枝叶荫覆
净地。比丘不知净不。佛言不净。在净地种荫覆不净
地。佛言净。约律文不言长足未成净不净。钞家义决
耳。
五分树根在净不净地比丘亦在净不净地等者。立
谓。在净不净中间地上。以比丘知净地限齐故。非内
宿也。祗云。树在不净地。果堕净地。祇云。若不净地生
果。荫覆净地。果落净地。若净地生果。还覆净地。果落
净地。此二句随何时取无过。下二句类之。随何时取
之者。既堕净地。任三日五日不取不犯。故言随何时
也。果落不净地应及时内净厨中者。谓不得经明相
前为时也。准祇文。及时内净屋中过初夜即名不净。
钞家不引者。取当部约明相故。
望者。是故懈怠者是。四俱非者。清净食也。今钞伹有
三句。阙不作第四句可知。
四明互覆堕者。覆是荫覆堕是堕落。约下文果子树
在净不净地。果子互有堕落也。树则互有荫覆等故。
砺云。更互相荫。更互相堕。言相荫者。从根以判。言相
堕者。据果长足堕地等也。皆约净不净地。反对而明。
故曰互也(思之)。
言谓长足果也者。羯磨疏云。果长足既久作意欲堕。
有贮畜心。便成内宿。若不作意则无心畜。虽长足自
堕不成同宿。注云上来义约律文不了者。谓若准律
文。伹云诸比丘。在不净地。种胡菰甘蔗菜枝叶荫覆
净地。比丘不知净不。佛言不净。在净地种荫覆不净
地。佛言净。约律文不言长足未成净不净。钞家义决
耳。
五分树根在净不净地比丘亦在净不净地等者。立
谓。在净不净中间地上。以比丘知净地限齐故。非内
宿也。祗云。树在不净地。果堕净地。祇云。若不净地生
果。荫覆净地。果落净地。若净地生果。还覆净地。果落
净地。此二句随何时取无过。下二句类之。随何时取
之者。既堕净地。任三日五日不取不犯。故言随何时
也。果落不净地应及时内净厨中者。谓不得经明相
前为时也。准祇文。及时内净屋中过初夜即名不净。
钞家不引者。取当部约明相故。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5b 页 X42-1005.png
俭开八事者。砺云。二内自煮不受四个馀食法为八
也。义兼恶触。谓既开不受。应无恶触。事虽有八。论罪
唯提吉。前三是吉。后五是提。所以不开残宿者。内宿
先净直宿。故开残。先不净食咽咽犯。故使不开。酒亦
非法。故不开。私云。二内者。一内宿。二内煮。三自煮。四
自取即不受也。并僧俗二食水陆两果不作馀食法
成八也。言水陆两果者。谓水生陆生果子也。僧俗二
食得便自啖。无犯足过。皆不须作残食法也。
三提四吉者。砺不许残宿。上巳辨之。义加坏生等者。
砺不许此义云。若开坏生。监外作故。谓言于食之外。
一切生种。皆应得坏。是以不开。
语施主知者。夫以应供。本拟尽其一饱。今既时世饥
馑。所以佛听持去。虽然如此。应须报主令知。
下明净生种法也。注云。以内熟故馀四众食者。砺亦
云。此约是内煮故。不合食也。言四众者。一尼。二式叉。
三沙弥。四沙弥尼也。
水洗连根菜名净者。谓如芹蓼等。虽水洗。岂即当净。
仍须火净。此谓蔓菁之属。洗巳生种巳萎。故开得也。
案律中云。时诸比丘。洗连根菜巳更作净。佛言不应
洗巳更作净。此洗即是净。砺解云。其菜先火净巳。水
洗之。意谓。水能灭火。净应失却。故更火净之。佛言不
失。故云此洗即是净。观此律文不见斯意。但是水洗
即当净也。准五分净根种者。谓水洗根菜即是净根
种也。引此五分成上洗连根菜成净义也。宾云。章中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5c 页 X42-1005.png
释云。先曾火净。今更水洗。恐水灭火比丘生疑者。此
释伤功。准文中。唯言水洗即是净也。谓水中揉之。故
即成净。即是五分水洗净也。
明了论自加行所作者。案了论疏云。净果有四句。一
自加行所作。即此文是也。谓自以火净乃至爪净也。
二他加行所作。即世俗人为比丘作净与比丘食是
也。三自他加行所作。谓比丘与俗人共执作此净法
也。四非自他加行所作者。如虫伤鸟残乃至自烂者。
比丘直得食之是也。明若作净物。不出此四义。非谓
比丘得自作净。然自净亦有利益。一如钞引不烦出
也(云云)。
热灰及炭等不成净者。谓是死炭故不。得为净也。注
云谓火所触者。明上虽开比丘净物。若火触者。名恶
触。此不应食。馀者得食。灰围谷聚者。立谓。灰杂火炭
故成净也。案祇云。谓一切谷麦皆脱皮净。及火净如
拘驎提国作榖聚。畏非人偷。以灰火绕。上作记识。即
名为净也。一提一越俱作无犯者。谓作皮净。又作火
净作此二净。食此无罪。
律文草木七种色是也者。青黄赤白黑缥紫为七也。
缥(返[贝*少]反)释名云。浅青色也。
手受但防于二所以如
下明之者。谓防其不受与恶触也。
口受局三除其时药者。明七日非时尽形。此三所以
加口法者。为延时限得非时中服。故加口法。若论时
药。过中自不合啖。何须加口法。故云除也。亦有口受
释伤功。准文中。唯言水洗即是净也。谓水中揉之。故
即成净。即是五分水洗净也。
明了论自加行所作者。案了论疏云。净果有四句。一
自加行所作。即此文是也。谓自以火净乃至爪净也。
二他加行所作。即世俗人为比丘作净与比丘食是
也。三自他加行所作。谓比丘与俗人共执作此净法
也。四非自他加行所作者。如虫伤鸟残乃至自烂者。
比丘直得食之是也。明若作净物。不出此四义。非谓
比丘得自作净。然自净亦有利益。一如钞引不烦出
也(云云)。
热灰及炭等不成净者。谓是死炭故不。得为净也。注
云谓火所触者。明上虽开比丘净物。若火触者。名恶
触。此不应食。馀者得食。灰围谷聚者。立谓。灰杂火炭
故成净也。案祇云。谓一切谷麦皆脱皮净。及火净如
拘驎提国作榖聚。畏非人偷。以灰火绕。上作记识。即
名为净也。一提一越俱作无犯者。谓作皮净。又作火
净作此二净。食此无罪。
律文草木七种色是也者。青黄赤白黑缥紫为七也。
缥(返[贝*少]反)释名云。浅青色也。
手受但防于二所以如
下明之者。谓防其不受与恶触也。
口受局三除其时药者。明七日非时尽形。此三所以
加口法者。为延时限得非时中服。故加口法。若论时
药。过中自不合啖。何须加口法。故云除也。亦有口受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6a 页 X42-1006.png
不通手受者。立明。对上文来故明也。谓此时药中前
亦有须口受者。然其口受。义亦但是。当于手受。若用
口受。则不用手。用手则不用口受。故曰不通也。如邪
见人。不喜见僧。及端正女人送食。火烧马屋之例。皆
置地令比丘自取。此时应口言受受受。但得口受。若
无此缘。但手受。必局中前。馀三药中前而受亦尔。故
羯磨中云。手口互塞者。是此义也。馀之三药手受亦
尔者。立谓。非时七尽。若中前受之。不加口法。中后亦
失。又复若用手受。不须口受。若口受不须手受。如邪
见等难缘置地加口法受受受等。同于时药故曰也。
若加口法通时非时者。立明。非时七日尽形。中前后皆
得服也。故言通时非时。然若非时药。明相出失受。今
言通时。通今日中前也。注云犹是非时别名者。谓十
诵唤非时药名时分药。七日尽形乃至必须有病者。
有云十诵中明。此时分药。七日药。尽形。此三要有病
及药无诸患得加口法。手口二法方成。若身不病。药
又不净。加法不成。非举宿恶触者。案十诵文中。自解
举宿义也。言举残食宿者。谓比丘今日手自受食。举
至明日。名举残食宿也。又彼律文中。一切共食宿。名
为举宿也。
止食有三者。立明。若止不用食者。须举
服示相。及举手等。
七日药四法同上者。私云。同前非时药中有四法。一
所受药。二能授人。三所受者。四正加法是也。砺云。古
师有解云。油蜜等若加口法。得七日服。若无口法。但
亦有须口受者。然其口受。义亦但是。当于手受。若用
口受。则不用手。用手则不用口受。故曰不通也。如邪
见人。不喜见僧。及端正女人送食。火烧马屋之例。皆
置地令比丘自取。此时应口言受受受。但得口受。若
无此缘。但手受。必局中前。馀三药中前而受亦尔。故
羯磨中云。手口互塞者。是此义也。馀之三药手受亦
尔者。立谓。非时七尽。若中前受之。不加口法。中后亦
失。又复若用手受。不须口受。若口受不须手受。如邪
见等难缘置地加口法受受受等。同于时药故曰也。
若加口法通时非时者。立明。非时七日尽形。中前后皆
得服也。故言通时非时。然若非时药。明相出失受。今
言通时。通今日中前也。注云犹是非时别名者。谓十
诵唤非时药名时分药。七日尽形乃至必须有病者。
有云十诵中明。此时分药。七日药。尽形。此三要有病
及药无诸患得加口法。手口二法方成。若身不病。药
又不净。加法不成。非举宿恶触者。案十诵文中。自解
举宿义也。言举残食宿者。谓比丘今日手自受食。举
至明日。名举残食宿也。又彼律文中。一切共食宿。名
为举宿也。
止食有三者。立明。若止不用食者。须举
服示相。及举手等。
七日药四法同上者。私云。同前非时药中有四法。一
所受药。二能授人。三所受者。四正加法是也。砺云。古
师有解云。油蜜等若加口法。得七日服。若无口法。但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6b 页 X42-1006.png
得时服。此非正解。
唯改第八非是馀比丘七日药
者。谓前明药有八患。加法不成。其第八患则是手是
犯。转变则不得更加口法。今此七日药。亦有八患。上
七同前。其第八则别非是馀比丘犯竟残药。加法不
成。
初自无五过者。私云。如下自列之。一相续畜。二
相续畜巳等如文。
三曾食他第七日药四相续受五相续犯也。可寻。问
此既未过如何相染者。立明此问意云。若至第八日
犯长竟。容可相染。今既但得七日。何为即染耶。答意
可见。以药味通故。僧祇律如此者。谓上明服他第七
日药巳。自身当日更受别药。加法不成者。此是祇文
也。上言以药味通故者。意谓。同是油或蜜故言通也。
若食他蜜巳今自受油应成。又解以药味通者。谓一
人受得此药。合通一切比丘。以食味是通。今既食他
第七日油。即是食他服满之药。更即当日受油。理故
不合思之(后解为正)。
注云若离时食不须此言者。谓加
记识之意。但为中含时药。拟转变故。须加记识。今既
无时药味故。不用加记识也。
药无八患如浆中说者。谓如上非时药中。明八患等
过也。若单者不须者。谓单是一味无转变者。不用加
记识也。三分体分谓紫苑等者。立谓。如药有二十味。
其中必随一味立名。名为某丸散。从此得名者。是药
体也。若其馀相从者。曰药分也。今应须识别其体分
也。别来别受者。谓体分前后授。须前后受。若一时授
唯改第八非是馀比丘七日药
者。谓前明药有八患。加法不成。其第八患则是手是
犯。转变则不得更加口法。今此七日药。亦有八患。上
七同前。其第八则别非是馀比丘犯竟残药。加法不
成。
初自无五过者。私云。如下自列之。一相续畜。二
相续畜巳等如文。
三曾食他第七日药四相续受五相续犯也。可寻。问
此既未过如何相染者。立明此问意云。若至第八日
犯长竟。容可相染。今既但得七日。何为即染耶。答意
可见。以药味通故。僧祇律如此者。谓上明服他第七
日药巳。自身当日更受别药。加法不成者。此是祇文
也。上言以药味通故者。意谓。同是油或蜜故言通也。
若食他蜜巳今自受油应成。又解以药味通者。谓一
人受得此药。合通一切比丘。以食味是通。今既食他
第七日油。即是食他服满之药。更即当日受油。理故
不合思之(后解为正)。
注云若离时食不须此言者。谓加
记识之意。但为中含时药。拟转变故。须加记识。今既
无时药味故。不用加记识也。
药无八患如浆中说者。谓如上非时药中。明八患等
过也。若单者不须者。谓单是一味无转变者。不用加
记识也。三分体分谓紫苑等者。立谓。如药有二十味。
其中必随一味立名。名为某丸散。从此得名者。是药
体也。若其馀相从者。曰药分也。今应须识别其体分
也。别来别受者。谓体分前后授。须前后受。若一时授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6c 页 X42-1006.png
一时受。故言总来合受等。
而体是尽形依本名加法者。立谓。买药未足。但得药
分来。未得药体来者。以药分是时药耳。今言且加法
须牒其尽形药名。道此时药。是彼其丸散。尽形药之
分等。下自出其加法之文(云云)。
次第受取不得置
地者。谓放地经须臾失受。有恶触等过生。后加法者。
不得成就也。
七日一药作口法竟偏心属巳须说净畜者。砺云。其
七日药。加法竟。即得说净。义亦无妨。不是要满六日
始净故也。至第八日明相出。受法及说净法俱失。所
以尔者。说净假于二受。受法既失。枝条焉在。又说净
法。为防于长。受法在时。有长可防。受法既失。体自无
长。焉用净为问未至八日。无其长罪。若至八日受法
失时。净法复失。何用说为。答若不说净。越第七日至
八日时犯长。以说净故。越此分齐。则无长过故尔。问
说净竟药得服用不。答不得服用。问若俱不得何用
净为。答若不加净。染下长生。故必须净。谓若不说。即
犯长。又能染后来净药。故须说之若尔。衣作净竟。应
不得用。答内外不同故。如长衣说净。本为后著。岂得
言药加说净。本意为服。以过限药。虽说净竟。不得服
故。但是恐染后来净药。故说净也。又防现药之长。故
须说也。又长药不说净。不开迦提月。迦提本为衣开
之。非为药等开迦提也。
若据对病题名实亦不通者。私云。若据二人病。殊则
而体是尽形依本名加法者。立谓。买药未足。但得药
分来。未得药体来者。以药分是时药耳。今言且加法
须牒其尽形药名。道此时药。是彼其丸散。尽形药之
分等。下自出其加法之文(云云)。
次第受取不得置
地者。谓放地经须臾失受。有恶触等过生。后加法者。
不得成就也。
七日一药作口法竟偏心属巳须说净畜者。砺云。其
七日药。加法竟。即得说净。义亦无妨。不是要满六日
始净故也。至第八日明相出。受法及说净法俱失。所
以尔者。说净假于二受。受法既失。枝条焉在。又说净
法。为防于长。受法在时。有长可防。受法既失。体自无
长。焉用净为问未至八日。无其长罪。若至八日受法
失时。净法复失。何用说为。答若不说净。越第七日至
八日时犯长。以说净故。越此分齐。则无长过故尔。问
说净竟药得服用不。答不得服用。问若俱不得何用
净为。答若不加净。染下长生。故必须净。谓若不说。即
犯长。又能染后来净药。故须说之若尔。衣作净竟。应
不得用。答内外不同故。如长衣说净。本为后著。岂得
言药加说净。本意为服。以过限药。虽说净竟。不得服
故。但是恐染后来净药。故说净也。又防现药之长。故
须说也。又长药不说净。不开迦提月。迦提本为衣开
之。非为药等开迦提也。
若据对病题名实亦不通者。私云。若据二人病。殊则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7a 页 X42-1007.png
一人受巳。不通馀人。今为将口法。加他二通之药。故
得分他共食也。加他二通之药者。此是云律师解也。
谓药味本是通手受。又是通故。合得与他人食也。谓
既手受与药味通。一切比丘得食。是汝加法。重加此
药。岂得味得便有别。今虽加口法。据本。得通他食。不
文引七日药。与诸比丘食。诸比丘。既食他第七油竟。
更不得自受七日油。故知药味是通也。但病缘不通
耳。上下诸文。每言食味是通者。宾云。一准人情。凡所
食啖。理须共人。二准文验。如一比丘作残法竟。一切
共食。皆不犯足。由此二义。故知通。若论钵衣。必是别
属。如有一人。作净施竟。若与馀人。更须作法。故知别
属。上下诸文。数有此义。准此应知。更不复辨。
僧祇但云药势相接七日可知者。首疏引祇云。以药
经宿不得服故。曰求觅疲苦。佛问医师。比丘欲使几
日畜药得安隐耶。医答佛言。药势相接。七日可知。佛
言。从今日后。听七日畜。如上净人误触。七日油中成
失者。对古师言加口法。准祇不失今不同古。
自无净人求倩难得应自从净人手受从比丘口受
等者。立谓。向若有净人。则不用加口法。但令净人掌
之。日日从其受取。今为无有净人。故令其加口法。此
是生起加法之意也。若作口法竟一日乃至五日净
人来触乃至应加手口二受等者。砺云。此七日药。加
二受竟。若净人触。即便失受。如净果巳不受佛言更
受。又多论云。说口受巳。净人若触更受。故知失。问触
得分他共食也。加他二通之药者。此是云律师解也。
谓药味本是通手受。又是通故。合得与他人食也。谓
既手受与药味通。一切比丘得食。是汝加法。重加此
药。岂得味得便有别。今虽加口法。据本。得通他食。不
文引七日药。与诸比丘食。诸比丘。既食他第七油竟。
更不得自受七日油。故知药味是通也。但病缘不通
耳。上下诸文。每言食味是通者。宾云。一准人情。凡所
食啖。理须共人。二准文验。如一比丘作残法竟。一切
共食。皆不犯足。由此二义。故知通。若论钵衣。必是别
属。如有一人。作净施竟。若与馀人。更须作法。故知别
属。上下诸文。数有此义。准此应知。更不复辨。
僧祇但云药势相接七日可知者。首疏引祇云。以药
经宿不得服故。曰求觅疲苦。佛问医师。比丘欲使几
日畜药得安隐耶。医答佛言。药势相接。七日可知。佛
言。从今日后。听七日畜。如上净人误触。七日油中成
失者。对古师言加口法。准祇不失今不同古。
自无净人求倩难得应自从净人手受从比丘口受
等者。立谓。向若有净人。则不用加口法。但令净人掌
之。日日从其受取。今为无有净人。故令其加口法。此
是生起加法之意也。若作口法竟一日乃至五日净
人来触乃至应加手口二受等者。砺云。此七日药。加
二受竟。若净人触。即便失受。如净果巳不受佛言更
受。又多论云。说口受巳。净人若触更受。故知失。问触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7b 页 X42-1007.png
既失受。何故口法。为防失受。答口防任运失。不防遇
缘失。净人触者。以缘强故。口法不防。又复若遣口法。
防遇缘失受者。遇缘失受。通该四药。口法受之。亦应
通时亦然。时无法明防任运。又有一义。遇缘无过。口
法不防故。使多论中触听更受。既随听服。何须口法。
以防遇缘。任运时过。有其触宿。明须口受。预防任运。
如时药手受防二罪者。立谓。向若不手受。一往而食。
得不受罪。手恶触罪。言口受同之者。谓难缘置地受
时。口言受受受。唤此为口受。还防不受恶触二罪。故
云同然也。四药之中。手受皆能防此二罪。口防二罪
防过中失受者。过午一眴发。即失受也。今加口法故
不失也。二防过时失受恶捉者。立谓。既过午。失受而
捉。即有恶触罪也。七日药手受防二罪同浆中者。同
上非时药中。一防不受。二防恶触。昔云防内宿。注云
此无律文以尽形为證者。立谓。此破古人义。古人云。
七日药。若加法竟。共宿无内宿之过。今不同之。不防
内宿。虽加口法。须置净厨中。所以知者。药犍度云。诸
比丘如是念。尽形寿药。得界内共宿。内煮自煮不。佛
言。听尽形寿药。界内共宿内煮自煮(述曰)此则四药之
中。唯开尽形。言无内宿。其七日药不有开文。明知七
日不开内宿。然又僧祇比丘往净厨。取七日油。误将
净油来。既七日药。在净厨中。明和不得同宿。古师不
许。既不得同宿。用法何为。若尔祇文何通。答祇据不
加法油故。置厨中耳。五或有内煮者。慈云。若出界内
缘失。净人触者。以缘强故。口法不防。又复若遣口法。
防遇缘失受者。遇缘失受。通该四药。口法受之。亦应
通时亦然。时无法明防任运。又有一义。遇缘无过。口
法不防故。使多论中触听更受。既随听服。何须口法。
以防遇缘。任运时过。有其触宿。明须口受。预防任运。
如时药手受防二罪者。立谓。向若不手受。一往而食。
得不受罪。手恶触罪。言口受同之者。谓难缘置地受
时。口言受受受。唤此为口受。还防不受恶触二罪。故
云同然也。四药之中。手受皆能防此二罪。口防二罪
防过中失受者。过午一眴发。即失受也。今加口法故
不失也。二防过时失受恶捉者。立谓。既过午。失受而
捉。即有恶触罪也。七日药手受防二罪同浆中者。同
上非时药中。一防不受。二防恶触。昔云防内宿。注云
此无律文以尽形为證者。立谓。此破古人义。古人云。
七日药。若加法竟。共宿无内宿之过。今不同之。不防
内宿。虽加口法。须置净厨中。所以知者。药犍度云。诸
比丘如是念。尽形寿药。得界内共宿。内煮自煮不。佛
言。听尽形寿药。界内共宿内煮自煮(述曰)此则四药之
中。唯开尽形。言无内宿。其七日药不有开文。明知七
日不开内宿。然又僧祇比丘往净厨。取七日油。误将
净油来。既七日药。在净厨中。明和不得同宿。古师不
许。既不得同宿。用法何为。若尔祇文何通。答祇据不
加法油故。置厨中耳。五或有内煮者。慈云。若出界内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7c 页 X42-1007.png
则有故言或也。因明生罪者。
巳下明不净药得罪多少也。时药手受过中生二罪。
谓是失受恶触。若经宿生残宿恶触二罪者。此约不
服。伹得二罪。若服者。砺云。应得七罪。三提四吉。谓非
时。不受残宿。内宿。恶触。内煮。若是生物有自煮故。
非时浆手生二罪同时药中者。谓同上文一是过中
生二罪。即失受恶触也。经宿又生残宿恶触也。立谓。
若直尔过中。即生一罪。若经宿即生二罪。上言失受
恶触。及残宿恶触等者。非谓更捉方有此恶触。但是
药体限满。自生此罪。今纵不触冥之。有此罪生。口生
三罪等者。此亦约不服故尔。若过服。砺云。六罪谓过
服非时药。有三提三吉。谓非时不受。残宿内宿恶触
内煮。既是熟药。无有自煮之𠎝。
八日明相出为言者。谓此七日药生罪者。要是八日
明相出。方生此罪也。服尼萨耆不舍药吉罗者。立谓。
此是不应之吉。服此药故。通得一个不应罪也。三提
二吉者。谓残宿非时。犯舍堕三提。恶触并服不净药
二吉也。此约生罪。未论服之得罪多少。砺云。七日药
过七日巳。旦起服之。一咽七罪。三提四吉。谓非时。不
受。残宿。内宿。恶触。内煮。自煮。食犯舍堕等吉。各不相
假。业一缘异故。一咽七罪。亦有残而非触。谓遇缘触
失受者是也。此解与钞不别。钞文虽无不受之罪。谓
至八日。任运失受。非谓能生不受也。此约生罪。未论
服之得罪。今若服者。应同砺判。
巳下明不净药得罪多少也。时药手受过中生二罪。
谓是失受恶触。若经宿生残宿恶触二罪者。此约不
服。伹得二罪。若服者。砺云。应得七罪。三提四吉。谓非
时。不受残宿。内宿。恶触。内煮。若是生物有自煮故。
非时浆手生二罪同时药中者。谓同上文一是过中
生二罪。即失受恶触也。经宿又生残宿恶触也。立谓。
若直尔过中。即生一罪。若经宿即生二罪。上言失受
恶触。及残宿恶触等者。非谓更捉方有此恶触。但是
药体限满。自生此罪。今纵不触冥之。有此罪生。口生
三罪等者。此亦约不服故尔。若过服。砺云。六罪谓过
服非时药。有三提三吉。谓非时不受。残宿内宿恶触
内煮。既是熟药。无有自煮之𠎝。
八日明相出为言者。谓此七日药生罪者。要是八日
明相出。方生此罪也。服尼萨耆不舍药吉罗者。立谓。
此是不应之吉。服此药故。通得一个不应罪也。三提
二吉者。谓残宿非时。犯舍堕三提。恶触并服不净药
二吉也。此约生罪。未论服之得罪多少。砺云。七日药
过七日巳。旦起服之。一咽七罪。三提四吉。谓非时。不
受。残宿。内宿。恶触。内煮。自煮。食犯舍堕等吉。各不相
假。业一缘异故。一咽七罪。亦有残而非触。谓遇缘触
失受者是也。此解与钞不别。钞文虽无不受之罪。谓
至八日。任运失受。非谓能生不受也。此约生罪。未论
服之得罪。今若服者。应同砺判。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8a 页 X42-1008.png
问云何不生不受者。立谓。此问意七日药明相出。既
能生三提二吉。何故不生不受罪也。答药本是不受
等者。答意云。谓药先有不受。以本加法故。延于时限。
加法时限。加法时防其不受。则无不受罪。至八日旦。
受法既谢。其药任运。复本不受之位。非是能生不受
也。皆谓至八日。任运自然失受。若失受巳。更不受而
食。则有不受之罪。今既不啖。故无不受。文相易知。细
寻自悟。答意云。一切药等。皆本性是不受。由加口法
时失却不受法。至八日朝。任运失受法。归本不受法。
非是能生不受法也。不同残宿本体无残宿。以有口
法。至八日旦。即有残宿生。此则由加法故。得生残宿。
尽形寿药。手受同前。
口受亦生六罪者。砺云。尽形药无过。既言尽形寿。受
法毕竟不失。若无病缘。但得小罪。更无馀咎。若不作
口法者。唯无非时一罪。馀悉同有。胜云。言同前者。上
有口法防六罪。今无口法。手受既失。还生前六罪。
体现常存者。首疏云。对时药等。虽现既用资强。然体
现交尽。多无久畜。圣不制说。无应说之过也。宾云。体
现常存者。谓堪久时贮畜也。
**** ○钵器制听篇十九
上明衣药受净。无时不须。衣则蔽体御寒。药则充虚
系命。然药虽备辨。假物盛持。持药之能。莫过应器。故
次药后即明此篇。言钵者。是道具之嘉名。器者盛贮
之通称。钵则制令畜用。违必获殃。由是恒沙诸佛圣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8b 页 X42-1008.png
标。故制令畜。故曰制也。自馀众具。为物故开。食以下
品。一器未足资身。故许键𨩲等物。违顺两许。故言听也。
字体作钵。此形声字也。皿即钵之形也。上犮伴钵反。
即钵之声也。注五行调度等附者。由金木水火土。皆
能助道资缘故。又附出也。羯磨疏云。然出家务道。本
不谋食。然有待之形假资方就。俗则肴膳方丈无思
厌背。道则不杂种食。一钵知足。然古佛道法。以为标
帜。故制受畜。无宜缺矣。所制随身者。由出家之人。虚
怀为本。无有住著。有益便停。故制随身。若任留者。更
增馀习。于彼道分。曾无思择。有人云。累形须蔽。法式
巳彰。假食充虚。理凭应器。故于药后次辨钵器篇也。
慇者。诗传云。殷由象也。大也。言繁多者。如房舍器皿。
资身养体。所须之物非一故曰也。随报开听事资道
立者。谓上士高节能常乞食。三衣挂体四海为家。树
下端坐。足堪进道。但中下之流。报力微劣。若制同上。
交丧沟壑。纵使励力前修而道根后退。故如来大慈
门中。听畜房舍一切重物。意存为道。故佛许之。故曰
随报开听也。若不为道。一纳之衣。不许服。一杯之水。
不可进。今既开者。为成道业。故曰事资道立。立谓。开
其养生调度。资益身器。令道得安立故也。虽在缘广
被而法据有准者。立明。虽开畜房舍重物百一诸长。
此是为缘也。然须据法。有得畜者。有不可畜者。故言
有准既混其体貌等者。谓既不识或开或制之物相
状如何。及钵量之大小等。故下文具列呈露也。
品。一器未足资身。故许键𨩲等物。违顺两许。故言听也。
字体作钵。此形声字也。皿即钵之形也。上犮伴钵反。
即钵之声也。注五行调度等附者。由金木水火土。皆
能助道资缘故。又附出也。羯磨疏云。然出家务道。本
不谋食。然有待之形假资方就。俗则肴膳方丈无思
厌背。道则不杂种食。一钵知足。然古佛道法。以为标
帜。故制受畜。无宜缺矣。所制随身者。由出家之人。虚
怀为本。无有住著。有益便停。故制随身。若任留者。更
增馀习。于彼道分。曾无思择。有人云。累形须蔽。法式
巳彰。假食充虚。理凭应器。故于药后次辨钵器篇也。
慇者。诗传云。殷由象也。大也。言繁多者。如房舍器皿。
资身养体。所须之物非一故曰也。随报开听事资道
立者。谓上士高节能常乞食。三衣挂体四海为家。树
下端坐。足堪进道。但中下之流。报力微劣。若制同上。
交丧沟壑。纵使励力前修而道根后退。故如来大慈
门中。听畜房舍一切重物。意存为道。故佛许之。故曰
随报开听也。若不为道。一纳之衣。不许服。一杯之水。
不可进。今既开者。为成道业。故曰事资道立。立谓。开
其养生调度。资益身器。令道得安立故也。虽在缘广
被而法据有准者。立明。虽开畜房舍重物百一诸长。
此是为缘也。然须据法。有得畜者。有不可畜者。故言
有准既混其体貌等者。谓既不识或开或制之物相
状如何。及钵量之大小等。故下文具列呈露也。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8c 页 X42-1008.png
钵是出家人器非俗人所宜者。匡山远法师云。袈裟
异朝宗之服。钵盂非廓庙之器。又宣云。袈裟无领。标
解脱之衣。钵盂无底。表难量之器。钵是恒沙诸佛标
志者。济云。志者记也。如见墓志即知是厶家之陵。若
见比丘执钵。即知是佛在世。知是佛之弟子。佛不出
世。世无有人解作此钵故。佛初成道。受四天王石钵。
明是古佛道标。每食常用。有云。钵之为义。大矣哉。处
六物以孤标。对三衣而迥出。则佛佛树下。各各受持。
岂可僧僧众中人人共有。或名应器者。立谓。是应量
之器也。亦云应供之器也。宣云。应供者执之。名应器
也。有云梵音波怛罗。今言钵多罗讹也。出要律仪音
义云。外国呼为三波罗育。又多云应量器者。呼量为
摩那。呼器为颇阇那。此非正译。今言应器者。谓是应
供之器也。
上释制钵意义竟。巳下明体如非也。佛自作钵坏以
为后式者。案五分云。尔时佛在苏摩罗国。自作钵坏。
以为后式。令陶师烧。乃成铁钵。其色青好。如阎浮树。
与诸比丘畜之。木石钵等者。智论二十九云。复次以
细石钵难得故。粗者受腻。故不应用。佛钵。四天王四
头自然生故。馀人无此自然钵。若求作甚难。多所妨
废。是故不听。又云石有粗细。细不受腻。故佛自畜。所
以不听比丘畜者。以其重故。佛乳餔力。胜一万白香
象力。是故不以为重。慈悯诸比丘故不听畜。问阿难
侍从世尊。执持应器何不怜悯。答佛以威德力故。又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9a 页 X42-1009.png
恭敬尊重佛故。不觉重。又阿难身力大故(巳上智论文)。多
论云。有释子。报力能转四十里大石。阿难瞿夷。更有
一释子。(述曰)故知阿难力大也。有人言。更有一释子。是
调达。以上。推山押佛故知调达力亦大也。今详婆娑
第三十云。佛在世时。有三释种。具有钵罗塞建提力。
谓。阿难陀设摩释子瞿波释女。(述曰)瞿波释女即是瞿
夷。更有释子。即是设摩故知非是调达也。交纻钵者。
谓今时脱空染作是也。瓷钵者。今时俗人家所用者。
是瓷瓦之钵也。
巳下明色是非义也。僧祇熏钵作孔雀咽色鸽色者。
案祇二十九云。钵作鸽色者。谓作鸽鸟色也。总有三
种色。一者作孔雀咽色。宾云。绿光也。二者如毗陵伽
鸟色。相传云。不知似何。今详盖赤色也。三如鸽色。谓
谓灰青色也。佛言熏时当作此色。名如法也。掍鋧者。
掍谓作坏巳不熏。但掍坏令光净。然后烧之也。如北
地掍瓦之类也。鋧者如今铁匠作物巳。安火中上鉴
是也。今若钱钵火中上鉴非也。字体作鉴(结[序-予+(雪-雨+卅)]反)。强上
声也。见说文案凡造剑之类。初从火出。以水染其刃。
使刚强名鉴也。又音竖。见切韵今作鋧字未见。
注云俗笇有八圭者。六粟曰圭。十圭曰撮。十撮曰抄。
十抄曰勺。十勺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
又云粟为圭。六十粟为撮。六百粟为抄。千粟为勺。六
万粟为合。六十万粟为升。六百万粟为斗。六千万粟
为斛义同。(述曰)钵量论师种种异说
论云。有释子。报力能转四十里大石。阿难瞿夷。更有
一释子。(述曰)故知阿难力大也。有人言。更有一释子。是
调达。以上。推山押佛故知调达力亦大也。今详婆娑
第三十云。佛在世时。有三释种。具有钵罗塞建提力。
谓。阿难陀设摩释子瞿波释女。(述曰)瞿波释女即是瞿
夷。更有释子。即是设摩故知非是调达也。交纻钵者。
谓今时脱空染作是也。瓷钵者。今时俗人家所用者。
是瓷瓦之钵也。
巳下明色是非义也。僧祇熏钵作孔雀咽色鸽色者。
案祇二十九云。钵作鸽色者。谓作鸽鸟色也。总有三
种色。一者作孔雀咽色。宾云。绿光也。二者如毗陵伽
鸟色。相传云。不知似何。今详盖赤色也。三如鸽色。谓
谓灰青色也。佛言熏时当作此色。名如法也。掍鋧者。
掍谓作坏巳不熏。但掍坏令光净。然后烧之也。如北
地掍瓦之类也。鋧者如今铁匠作物巳。安火中上鉴
是也。今若钱钵火中上鉴非也。字体作鉴(结[序-予+(雪-雨+卅)]反)。强上
声也。见说文案凡造剑之类。初从火出。以水染其刃。
使刚强名鉴也。又音竖。见切韵今作鋧字未见。
注云俗笇有八圭者。六粟曰圭。十圭曰撮。十撮曰抄。
十抄曰勺。十勺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
又云粟为圭。六十粟为撮。六百粟为抄。千粟为勺。六
万粟为合。六十万粟为升。六百万粟为斗。六千万粟
为斛义同。(述曰)钵量论师种种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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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一义为正者。案多论第五六。钵者三种。谓上中下
者。受三钵他饭。一钵他羹。馀可食半羹。是名上钵也。
下者受一钵他饭。半钵他羹。馀可食物半羹。是名下
钵也。上下两间是名中钵。若大于大钵。小于小钵。不
名为钵。钵他者。律师云。诸师以种种异说。然以一义
为正。谓一钵他。受十五两饭。秦称三十两饭。是天竺
粳米釜饭。时人咸共议计。谓上钵受三钵他饭。一钵
他羹。馀可食者半羹。三钵他饭可秦升二升。一钵他
羹。馀可食者半羹。三钵他饭。可秦斗二斗。一钵他羹。
馀可食物半羹。是一钵他半也。复得秦斗一斗。上钵
受秦斗三斗。律师云。无馀可食物者。直言上钵受三
钵他饭一钵他羹。但留食上空处令指不触食。中下
钵。亦除馀可食物。但食上留空处。令指不触食。下钵
者。受一钵他饭。半钵他羹。馀可食物半羹。是秦斗一
斗一斗。馀可食勿半羹。可一斗半。下钵受秦斗一斗
二斗半。言天竺粳米釜饭者。谓是倒[饥-几+(廿/(厂@土))]饭也。先将来
煮取半熟更上甑炊。名为釜饭。又云先半煮巳漉取
除汁。更著釜中乾炊者是也。无馀可食物者。立谓。钵
中有三钵他饭一钵他羹。巳更无馀可食物。则是留
上既空时指不触著饭也。见一肆上等者。谓萨婆多
论主律师所见也。
律云量腹而食度身而衣乃至言通减增必准圣教
者。意谓律虽言量腹而食度身而衣。此言通过量。通
减量。故曰言通减增也。今不可依此言而用。必须依
者。受三钵他饭。一钵他羹。馀可食半羹。是名上钵也。
下者受一钵他饭。半钵他羹。馀可食物半羹。是名下
钵也。上下两间是名中钵。若大于大钵。小于小钵。不
名为钵。钵他者。律师云。诸师以种种异说。然以一义
为正。谓一钵他。受十五两饭。秦称三十两饭。是天竺
粳米釜饭。时人咸共议计。谓上钵受三钵他饭。一钵
他羹。馀可食者半羹。三钵他饭可秦升二升。一钵他
羹。馀可食者半羹。三钵他饭。可秦斗二斗。一钵他羹。
馀可食物半羹。是一钵他半也。复得秦斗一斗。上钵
受秦斗三斗。律师云。无馀可食物者。直言上钵受三
钵他饭一钵他羹。但留食上空处令指不触食。中下
钵。亦除馀可食物。但食上留空处。令指不触食。下钵
者。受一钵他饭。半钵他羹。馀可食物半羹。是秦斗一
斗一斗。馀可食勿半羹。可一斗半。下钵受秦斗一斗
二斗半。言天竺粳米釜饭者。谓是倒[饥-几+(廿/(厂@土))]饭也。先将来
煮取半熟更上甑炊。名为釜饭。又云先半煮巳漉取
除汁。更著釜中乾炊者是也。无馀可食物者。立谓。钵
中有三钵他饭一钵他羹。巳更无馀可食物。则是留
上既空时指不触著饭也。见一肆上等者。谓萨婆多
论主律师所见也。
律云量腹而食度身而衣乃至言通减增必准圣教
者。意谓律虽言量腹而食度身而衣。此言通过量。通
减量。故曰言通减增也。今不可依此言而用。必须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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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手之量。故必准圣教也。故羯磨疏云。钵量者。有人
言律制量腹而食度身而衣。此则何定量之大小也。
随得制受。今解不然。人食少多自须量断。及论钵量。
须准圣言。今时有不食之人。或有食一斗者。二食之
人则嫌钵大。一食之人则嫌钵小。俱须依量。不容臆
说。必若过减。无任受净。审知违教。故受获罪。
十日一易者。谓是元不说净。人有长钵。更互受净。故
得十日一易。若有长者。准衣还得十日开之。然尼畜
长钵入手则说。亦有诸师释。其所以者。为尼巳开十
六枚器。不开许故耳。
欼粥苦热等者。深云。向食呼
吸。名为歠也。准五分文。钵唯得大小二食。不得馀用
故。彼文云。诸比丘过中用钵故。佛言过中不应用钵
饮。听作饮器。用铜铁瓦作之也。
踞坐者。立云。右脚五指。及膝拄地。脚根以尻坐脚上。
左脚平著地上者是也。令津出者。私云。只是汁出。名
为津液也。足令钵破者。谓足使得钵破也。
钵口外
向者。律中为比丘持钵。口向内倒地。钵缘打著肋骨
折。故制向外也。
十六枚器云二釜者。一大一小也。四瓫者。净秽上下
用也。二瓶者。一是房中净用一以大小便用也。四盖
者。两个覆釜两个覆瓶也。四杓者。一瓫各用一杓也。
四分云。尼十六枚器者。大釜釜盖。大瓫及多。小釜釜
盖。大瓫及勺。小釜釜盖。小瓫及勺。水瓶瓶盖及勺也。
错旋器者。上千各反炉也。北人呼为错。南人曰炉子
言律制量腹而食度身而衣。此则何定量之大小也。
随得制受。今解不然。人食少多自须量断。及论钵量。
须准圣言。今时有不食之人。或有食一斗者。二食之
人则嫌钵大。一食之人则嫌钵小。俱须依量。不容臆
说。必若过减。无任受净。审知违教。故受获罪。
十日一易者。谓是元不说净。人有长钵。更互受净。故
得十日一易。若有长者。准衣还得十日开之。然尼畜
长钵入手则说。亦有诸师释。其所以者。为尼巳开十
六枚器。不开许故耳。
欼粥苦热等者。深云。向食呼
吸。名为歠也。准五分文。钵唯得大小二食。不得馀用
故。彼文云。诸比丘过中用钵故。佛言过中不应用钵
饮。听作饮器。用铜铁瓦作之也。
踞坐者。立云。右脚五指。及膝拄地。脚根以尻坐脚上。
左脚平著地上者是也。令津出者。私云。只是汁出。名
为津液也。足令钵破者。谓足使得钵破也。
钵口外
向者。律中为比丘持钵。口向内倒地。钵缘打著肋骨
折。故制向外也。
十六枚器云二釜者。一大一小也。四瓫者。净秽上下
用也。二瓶者。一是房中净用一以大小便用也。四盖
者。两个覆釜两个覆瓶也。四杓者。一瓫各用一杓也。
四分云。尼十六枚器者。大釜釜盖。大瓫及多。小釜釜
盖。大瓫及勺。小釜釜盖。小瓫及勺。水瓶瓶盖及勺也。
错旋器者。上千各反炉也。北人呼为错。南人曰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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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下似绢反圆炉也。谓以绳转轴裁器具便员者。絣
线者。私云如墨斗中线似弹物令直也。此中诸文。皆
依律中衣房草等犍度录出。故多少琐。昔有论师。见
讲皮革犍度。调弄讲律者云。律中都无深义。科文但
言始从刀子柄终乎乳脚锥。火术者。济云。钻火调度
通名术。琳云。火珠是也。除草马者。此据比丘。若尼反
此。此皆为老病故开。今人少壮而乘者不合。骑他背
上。巳是不可。更加鞭打。事亦难容。今时京中律师。亦
出即乘驴马。将横帔。垂覆驴尾。何成护净。在房未能
事师。出道为驴扇凉。又多不用坐具。敷于鞍上。然街
头赁驴。而驴鞍大有不净。以杂人骑。女妇亦以曾骑。
乃至无裈汉亦乘。即将袈裟塔上。此如何也。然蜀地
人不多骑驴。乍可乘峰牛而行也。故彼俗人。赌唱以
负者。多遣乘驴。令诸小儿。打破鼓。或打破瓫。破灌逐
后。唱唤用以相耻。
非行来处者。立谓。是大小便处等是也。
㓟刀者(音皮)。
广雅云㓟剥也。字金边著皮铍(送皮反)。说文云大针也。
医家用以破㿈也。见应师经音义铫(音遥)。见白衣下著
地者。私云为俗人见不生善故也。琉璃椑者。以其滑
故。将治眼瞙。今医家多用金边作也。灌鼻筒者。或竹
作筒以融苏灌其鼻也。烟筒者。济云。如灯笼上引烟
出也。吹火筒者。如鞴心囊头竹管者是也。
毳者细
毛衣也。劫贝者树华衣。亦云草华织以为衣也。捞(力逴
反)应师云。编棘为足之用平土块。山东名捞。关中名
线者。私云如墨斗中线似弹物令直也。此中诸文。皆
依律中衣房草等犍度录出。故多少琐。昔有论师。见
讲皮革犍度。调弄讲律者云。律中都无深义。科文但
言始从刀子柄终乎乳脚锥。火术者。济云。钻火调度
通名术。琳云。火珠是也。除草马者。此据比丘。若尼反
此。此皆为老病故开。今人少壮而乘者不合。骑他背
上。巳是不可。更加鞭打。事亦难容。今时京中律师。亦
出即乘驴马。将横帔。垂覆驴尾。何成护净。在房未能
事师。出道为驴扇凉。又多不用坐具。敷于鞍上。然街
头赁驴。而驴鞍大有不净。以杂人骑。女妇亦以曾骑。
乃至无裈汉亦乘。即将袈裟塔上。此如何也。然蜀地
人不多骑驴。乍可乘峰牛而行也。故彼俗人。赌唱以
负者。多遣乘驴。令诸小儿。打破鼓。或打破瓫。破灌逐
后。唱唤用以相耻。
非行来处者。立谓。是大小便处等是也。
㓟刀者(音皮)。
广雅云㓟剥也。字金边著皮铍(送皮反)。说文云大针也。
医家用以破㿈也。见应师经音义铫(音遥)。见白衣下著
地者。私云为俗人见不生善故也。琉璃椑者。以其滑
故。将治眼瞙。今医家多用金边作也。灌鼻筒者。或竹
作筒以融苏灌其鼻也。烟筒者。济云。如灯笼上引烟
出也。吹火筒者。如鞴心囊头竹管者是也。
毳者细
毛衣也。劫贝者树华衣。亦云草华织以为衣也。捞(力逴
反)应师云。编棘为足之用平土块。山东名捞。关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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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也。私云。京中城西曾见也。编棘树子作将树尾织
相著状似摆(去声)留树头向后以当摆齿其陆田𥠾竟。
即将此物牛牵以石与土。压上使重。用平田也。
不得执空中杖者。立明。腹空故曰空中也。以腹空有
细虫若捉用伤虫命也。若伤虫即犯提。直畜捉得不
应吉。故曰如法治也。又解云。外道将刃及馀恶物著
中也。欓者(他朗反)字合竹下作甬。说文云大筒也。以木
若瓦为之。短阔于桶。律文作挡字(当朗反)。广疋云欓䒩
莫也。欓非此义。私云此物全木作空中央也。如泉州
人蜜筒是也。
五众自揩亦越者。约当众为言。互揩
者。大有形名可知。
大论供给坐禅法等者。案智论第九十一卷云。菩萨
供给坐禅者。衣服饮食。医药法禅杖。禅鞠。禅镇。令得
好师好照。令得好弟子。受作与骨人令观。与禅经令
人为说禅法。如是三十七道法因缘之义(云云)。禅杖
者。立谓。将一杖长数尺。如马鞭形。以绵缠两头。众人
正坐时恐为睡者。当一人捉次第巡行。见有睡者。将
杖头拄地一头。拄其睡者胸前。其人觉巳。自起行之
待得替竟。方得自坐。若未有睡者。且出户外。小时即
入来伺之。又解用舍罗草。作此杖也。案僧祇云。用竹
作。若𥯤作。长八肘。物裹两头。下座应行。行时不得覆
头著革屣。若有睡者。不得卒忽亦同。不得捣胁。当并
边以杖拄前三挫。复不觉者。若左边当拄右膝。若右
边当拄左膝。觉巳当取杖而行。唤起前法。禅鞠者。立
相著状似摆(去声)留树头向后以当摆齿其陆田𥠾竟。
即将此物牛牵以石与土。压上使重。用平田也。
不得执空中杖者。立明。腹空故曰空中也。以腹空有
细虫若捉用伤虫命也。若伤虫即犯提。直畜捉得不
应吉。故曰如法治也。又解云。外道将刃及馀恶物著
中也。欓者(他朗反)字合竹下作甬。说文云大筒也。以木
若瓦为之。短阔于桶。律文作挡字(当朗反)。广疋云欓䒩
莫也。欓非此义。私云此物全木作空中央也。如泉州
人蜜筒是也。
五众自揩亦越者。约当众为言。互揩
者。大有形名可知。
大论供给坐禅法等者。案智论第九十一卷云。菩萨
供给坐禅者。衣服饮食。医药法禅杖。禅鞠。禅镇。令得
好师好照。令得好弟子。受作与骨人令观。与禅经令
人为说禅法。如是三十七道法因缘之义(云云)。禅杖
者。立谓。将一杖长数尺。如马鞭形。以绵缠两头。众人
正坐时恐为睡者。当一人捉次第巡行。见有睡者。将
杖头拄地一头。拄其睡者胸前。其人觉巳。自起行之
待得替竟。方得自坐。若未有睡者。且出户外。小时即
入来伺之。又解用舍罗草。作此杖也。案僧祇云。用竹
作。若𥯤作。长八肘。物裹两头。下座应行。行时不得覆
头著革屣。若有睡者。不得卒忽亦同。不得捣胁。当并
边以杖拄前三挫。复不觉者。若左边当拄右膝。若右
边当拄左膝。觉巳当取杖而行。唤起前法。禅鞠者。立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0c 页 X42-1010.png
云。求掬反。用毛作丸。极轻耎如世毛鞠。坐时恐睡。用
放其头顶。若觉巳即落膝上。不使痛也。禅镇者。用骨
可角者。可方一寸许。亦如前用法。若有睡者。放著顶
上。头若正时则不落。若睡时头动则落膝上。骨人者。
立谓。𦘕作人骨坐时观之。如白骨观法。观身亦尔。因
得白骨观成。禅经者。立谓。教坐禅法。用经语也。即止
观及禅秘要经等是也。好师者。立谓。教坐禅师匠也。
好照者。立谓。由有好师。能教得理解观照。知如实法
相。若有异见则是外道也。衣服者。立谓。坐禅所须衣
服资缘。以养身也。若衣服破。则多蚤虱。坐则不安也。
佛自执木作具治寺门者。案十诵云。佛在阿罗毗国
时。寺门楣破。佛问阿难。是寺门楣何以破耶。答言。木
师忙懅。不得作。佛即令求木作具来。阿难取巳。佛以
自治塔门楣。治巳语诸比丘。从今听畜一切木作具。
随比丘得治者应治。迦叶数蹋泥泥僧房者。佛在王
舍城时。瓶沙王。往诣竹园观看。王问长老大迦叶。今
何在。比丘答言。今在耆阇崛山上蹋泥。王即往见。问
言。大德何故自作。答言。大王谁当为我作。王言。我当
与作人。语巳便还。后时王又到竹园观看如前。问觅
大迦叶。诸比丘答言。在耆阇崛山上蹋泥。王往见如
前问答。王言。我当与作人。迦叶答言。大王数作此语。
而不见与。王时惭愧。问大臣。我先有此语耶。答言。王
先有是言。问何时。答言某时日月。即计先语巳来。径
五百日。时人捕得五百群贼。送与王令杀。王问贼言。
放其头顶。若觉巳即落膝上。不使痛也。禅镇者。用骨
可角者。可方一寸许。亦如前用法。若有睡者。放著顶
上。头若正时则不落。若睡时头动则落膝上。骨人者。
立谓。𦘕作人骨坐时观之。如白骨观法。观身亦尔。因
得白骨观成。禅经者。立谓。教坐禅法。用经语也。即止
观及禅秘要经等是也。好师者。立谓。教坐禅师匠也。
好照者。立谓。由有好师。能教得理解观照。知如实法
相。若有异见则是外道也。衣服者。立谓。坐禅所须衣
服资缘。以养身也。若衣服破。则多蚤虱。坐则不安也。
佛自执木作具治寺门者。案十诵云。佛在阿罗毗国
时。寺门楣破。佛问阿难。是寺门楣何以破耶。答言。木
师忙懅。不得作。佛即令求木作具来。阿难取巳。佛以
自治塔门楣。治巳语诸比丘。从今听畜一切木作具。
随比丘得治者应治。迦叶数蹋泥泥僧房者。佛在王
舍城时。瓶沙王。往诣竹园观看。王问长老大迦叶。今
何在。比丘答言。今在耆阇崛山上蹋泥。王即往见。问
言。大德何故自作。答言。大王谁当为我作。王言。我当
与作人。语巳便还。后时王又到竹园观看如前。问觅
大迦叶。诸比丘答言。在耆阇崛山上蹋泥。王往见如
前问答。王言。我当与作人。迦叶答言。大王数作此语。
而不见与。王时惭愧。问大臣。我先有此语耶。答言。王
先有是言。问何时。答言某时日月。即计先语巳来。径
五百日。时人捕得五百群贼。送与王令杀。王问贼言。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1a 页 X42-1011.png
汝能供给善人不。答能。王欲令此五百人供给比丘。
恐其偷夺诸比丘物。多给田宅人民。倍与禀食去竹
园不远。立作净人聚落。常供给众僧。私云钞第三云。
守竹园寺五百净人。意疑指此文。有人云是也。
若有俗人能治破房白二与者。立谓。僧作白二羯磨。
与俗治此坏房也。私云律中有两个白二。一则与僧
治房。一则与俗人治也。要白二和僧方得。若不和不
得与治。
皆题某甲檀越房者。谓俗人为僧。于寺内
造房者多。故题施主之名。使知之处也。
治坏房者六年与住作新房者十二年住者。此是十
诵律文若准祇文稍异。案祇云。檀尼迦于僧地上作
房。房成住未久。多有上座来。依次第与住。如是渐更
造众多房尽被僧分。便起怨言。我辛苦作房。不避寒
暑。作房未成。上座巳夺。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巳去
营事比丘作房。应与五年住。当来僧中。互跪乞法。僧
作白四羯磨。与五年住也。
应与一时住者。立谓。一
年有三时。时有四月。今与四月住。故曰一时也。上来
释十九篇巳竟。
四分律钞批卷第十三本
恐其偷夺诸比丘物。多给田宅人民。倍与禀食去竹
园不远。立作净人聚落。常供给众僧。私云钞第三云。
守竹园寺五百净人。意疑指此文。有人云是也。
若有俗人能治破房白二与者。立谓。僧作白二羯磨。
与俗治此坏房也。私云律中有两个白二。一则与僧
治房。一则与俗人治也。要白二和僧方得。若不和不
得与治。
皆题某甲檀越房者。谓俗人为僧。于寺内
造房者多。故题施主之名。使知之处也。
治坏房者六年与住作新房者十二年住者。此是十
诵律文若准祇文稍异。案祇云。檀尼迦于僧地上作
房。房成住未久。多有上座来。依次第与住。如是渐更
造众多房尽被僧分。便起怨言。我辛苦作房。不避寒
暑。作房未成。上座巳夺。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巳去
营事比丘作房。应与五年住。当来僧中。互跪乞法。僧
作白四羯磨。与五年住也。
应与一时住者。立谓。一
年有三时。时有四月。今与四月住。故曰一时也。上来
释十九篇巳竟。
四分律钞批卷第十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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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钞批卷第十三末
**** ○对施兴治法篇第二十
先辨来意者。前篇明钵。本为受食。对食进啖。理须合
仪。若不立观。斯成苦本。故有此文来也。言对施者。然
耕田种殖非出道之仪。饭食资缘皆是信心所奉。既
对兹厚利。理须灵情节俭绝于贪染。但为资道。不是
养怨。自量巳行应斯法不。必若无道。一杯一衲尚自
难消。能除我倒。日受百万。圣皆听许。故须对施兴起
治门。故曰也。对是能受之人。施谓所施之物。兴者起
也。治由理也。对兹所受立观治之。故曰也。济云。对施
二字是所。兴治二字是能。谓对所施物起对治也。能
所通举故曰也。
夫福出净田者。立明。剃染幢相奉禁清净。名为净田。
堪受人天四事供养。能令施主护反报之福。故曰福
出净田。意如罗汉。名为应供。又五分云。为解脱出家
者。得受僧次。故知今若为道出家。方名为僧。希名利
者。非福田也。宣云。今时行者但受福田之资。多无解
脱之念。疣佛意也。但踬顿神识耳。济云。佛田最净。罗
汉次净。以施佛之福多于罗汉。乃至凡僧福渐劣也。
由佛烦恼尽故。得名净田。言道起少欲者。立云。以少
**** ○对施兴治法篇第二十
先辨来意者。前篇明钵。本为受食。对食进啖。理须合
仪。若不立观。斯成苦本。故有此文来也。言对施者。然
耕田种殖非出道之仪。饭食资缘皆是信心所奉。既
对兹厚利。理须灵情节俭绝于贪染。但为资道。不是
养怨。自量巳行应斯法不。必若无道。一杯一衲尚自
难消。能除我倒。日受百万。圣皆听许。故须对施兴起
治门。故曰也。对是能受之人。施谓所施之物。兴者起
也。治由理也。对兹所受立观治之。故曰也。济云。对施
二字是所。兴治二字是能。谓对所施物起对治也。能
所通举故曰也。
夫福出净田者。立明。剃染幢相奉禁清净。名为净田。
堪受人天四事供养。能令施主护反报之福。故曰福
出净田。意如罗汉。名为应供。又五分云。为解脱出家
者。得受僧次。故知今若为道出家。方名为僧。希名利
者。非福田也。宣云。今时行者但受福田之资。多无解
脱之念。疣佛意也。但踬顿神识耳。济云。佛田最净。罗
汉次净。以施佛之福多于罗汉。乃至凡僧福渐劣也。
由佛烦恼尽故。得名净田。言道起少欲者。立云。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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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之人无为无事。与道相应。故曰也。如经云少欲之
人。则有涅槃是也。直尔少欲尚应修习。何况少欲能
生诸功德也。首疏云。何名少欲。如涅槃经云。于未得
之财不生贪名少欲。于巳得之财不生贪名知足。故
知足是现在。少欲是未来。圣种之体也。谓知足现在
处起。少欲未来处起。现在不取一钱难。未来舍转轮
圣王易。为福之家等者。谓能施之人。是为福之家。既
求福故。唯须多施厚施也。今知事人。供养大众。唯须
尽心。反言汝俗家父母。岂有如此饼食耶。其堂中僧。
乍须念我家父母万日。岂有如此食耶。须生惭愧。其
知事僧必不得作此言也。受施之者唯少唯节者。谓
所施之人。荷彼信心之供。知施难消。故须节量。不得
多受长贪结业。故大庄严论第三云。能展手施者。此
手名严胜。受者能缩手。严胜复过彼。若人言施与。是
语价难量。受者言我足。难量复过彼。又云无病第一
利。知足第一富。善友第一亲。涅槃第一乐。多供无厌
等者。此明能施之人也。少受限量者。约所施之人也。
形参圣服有待之形假资方立等者。此明形服虽妙。
但学圣之仪。然形命犹粗。故假食以资待。善应于法
能所无瑕者。字林云应者当也。谓根法相称曰众。立
明。若然护持禁戒不污受体。名为善应于法也。则令
能施所施。不为施所堕。故曰能所无瑕。此下数句。厌
忻并陈。得失双显。必于事莫准使规成何寄者。莫由
无也。规者圆也。若不能持戒习定。对引施事。则有违
人。则有涅槃是也。直尔少欲尚应修习。何况少欲能
生诸功德也。首疏云。何名少欲。如涅槃经云。于未得
之财不生贪名少欲。于巳得之财不生贪名知足。故
知足是现在。少欲是未来。圣种之体也。谓知足现在
处起。少欲未来处起。现在不取一钱难。未来舍转轮
圣王易。为福之家等者。谓能施之人。是为福之家。既
求福故。唯须多施厚施也。今知事人。供养大众。唯须
尽心。反言汝俗家父母。岂有如此饼食耶。其堂中僧。
乍须念我家父母万日。岂有如此食耶。须生惭愧。其
知事僧必不得作此言也。受施之者唯少唯节者。谓
所施之人。荷彼信心之供。知施难消。故须节量。不得
多受长贪结业。故大庄严论第三云。能展手施者。此
手名严胜。受者能缩手。严胜复过彼。若人言施与。是
语价难量。受者言我足。难量复过彼。又云无病第一
利。知足第一富。善友第一亲。涅槃第一乐。多供无厌
等者。此明能施之人也。少受限量者。约所施之人也。
形参圣服有待之形假资方立等者。此明形服虽妙。
但学圣之仪。然形命犹粗。故假食以资待。善应于法
能所无瑕者。字林云应者当也。谓根法相称曰众。立
明。若然护持禁戒不污受体。名为善应于法也。则令
能施所施。不为施所堕。故曰能所无瑕。此下数句。厌
忻并陈。得失双显。必于事莫准使规成何寄者。莫由
无也。规者圆也。若不能持戒习定。对引施事。则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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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故曰于事莫准。使令福道两规。无寄附也。慈有二
解。一规者圆也。矩由方也。谓方圆之法也。若非法受
施。则规矩之用。无所寄附也。又解。规者求也。檀越施
食。本拟规求福业。今比丘非法。令他檀越求福也义
无寄也。有力无事者。砺云。以能善者。不多不少。无有
增减也。以自支身。故曰有力。言无事者。谓无增多少
苦事也。私云。希求圣果者。则道缘有力也。又云得济
形。名为有力。静思而不贪求者。名为无事。立谓。上品
依四依行。中下开百一诸长。皆得资足。无苦恼事。故
曰也。道缘义立者。谓衣食是修道之缘也。行从此生
者。由此资缘具故。戒行从此生也。又可戒定慧行方
能生也。
纵心则非味起迷者。立谓。若纵恣贪心。实非可口之
味。亦生迷逸也。且如酒是狂药。饮竟损耗家产。迷荒
淫乱。此非良味。为人贪饮者。良由纵心故也。如菖[廿/补]
甚臭。文王羹之。疮痴极秽。刘邕甘之。吕氏春秋曰。周
文王好菖[廿/补]𦵔。沈约宋书曰。刘邕性嗜疮痂。南康吏
二百许人。不问有罪无罪。递与鞭。鞭疮痂常给邕膳
也。约志则美膳生厌者。约由限也。志者心也。若能限
截其心。纵对天厨。不废生于秽想。且如乳。是美膳。若
作脓血想。则厌心生也。善恶发于中怀者。谓于食生
爱生厌。皆由心使也。言中怀者。人心居中。中怀于心。
故曰中怀也。升沈寄方寸等者。谓却释上句也。方寸
亦心也。人心居腹中。只在方寸之间。其色绝赤。故桀
解。一规者圆也。矩由方也。谓方圆之法也。若非法受
施。则规矩之用。无所寄附也。又解。规者求也。檀越施
食。本拟规求福业。今比丘非法。令他檀越求福也义
无寄也。有力无事者。砺云。以能善者。不多不少。无有
增减也。以自支身。故曰有力。言无事者。谓无增多少
苦事也。私云。希求圣果者。则道缘有力也。又云得济
形。名为有力。静思而不贪求者。名为无事。立谓。上品
依四依行。中下开百一诸长。皆得资足。无苦恼事。故
曰也。道缘义立者。谓衣食是修道之缘也。行从此生
者。由此资缘具故。戒行从此生也。又可戒定慧行方
能生也。
纵心则非味起迷者。立谓。若纵恣贪心。实非可口之
味。亦生迷逸也。且如酒是狂药。饮竟损耗家产。迷荒
淫乱。此非良味。为人贪饮者。良由纵心故也。如菖[廿/补]
甚臭。文王羹之。疮痴极秽。刘邕甘之。吕氏春秋曰。周
文王好菖[廿/补]𦵔。沈约宋书曰。刘邕性嗜疮痂。南康吏
二百许人。不问有罪无罪。递与鞭。鞭疮痂常给邕膳
也。约志则美膳生厌者。约由限也。志者心也。若能限
截其心。纵对天厨。不废生于秽想。且如乳。是美膳。若
作脓血想。则厌心生也。善恶发于中怀者。谓于食生
爱生厌。皆由心使也。言中怀者。人心居中。中怀于心。
故曰中怀也。升沈寄方寸等者。谓却释上句也。方寸
亦心也。人心居腹中。只在方寸之间。其色绝赤。故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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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割贤人心是也。若能修禁戒。于食生厌是善。则升
人天。至涅槃道。若毁损于行。广造众罪。于食生贪是
恶。则沈三涂之道也。此上诸句得失备明。是非佥显
也。不思时缘者。爱养此身。终归死去。此名时缘。脱漏
深网者。立谓。教网也。为僧既无俭约。违佛教网。名为
漏也。不在法网之中。故曰漏也。
何得于事容斯秽迹者。事谓四事供养也。迹是心迹
也。谓对于衣食等事。故容受如此秽也。意健云。于大
小食上𠆴乱等是也。羯磨疏解云。由不奉法。心无求
道。纵放身口。假食而发也。俗士尚云。食不语。[寝-爿+(攸-ㄆ)]不言。
俨若思。安定词。傲不可长。欲不可纵。志不可满。道高
俗表。如何反之。但九流子俗者。此举俗以况道也。亦
得云举下况于上也。九流者。一道流。二儒流。三阴阳
流。四法流。五名流。六墨流。七纵横流。八农流。九杂流。
解释如重轻仪记(云云)。子俗者。谓百家诸子。惠子。老
子。刘子。孔子。诸俗人也。老子云。五味令人口爽。五音
令人耳聋。五色令人目盲等。食必须让。劳必自当等。
又书云。啖五榖者。忆耕夫之勌。衣一缯者。念织妇之
劳。滞于发足者。立明。如欲远行。必假其足能远出。若
滞于发足。何有所之。今比丘护戒。戒喻趣菩提之足。
方今既破戒。是滞其发足。不然发故断惑。终获道益。
故文云。譬如人毁足。不堪有所出。方坠泥涂者。谓既
破戒足。当招三途之报。故曰也。
比丘受用施物有四种一盗用等者。案见论云。一者
人天。至涅槃道。若毁损于行。广造众罪。于食生贪是
恶。则沈三涂之道也。此上诸句得失备明。是非佥显
也。不思时缘者。爱养此身。终归死去。此名时缘。脱漏
深网者。立谓。教网也。为僧既无俭约。违佛教网。名为
漏也。不在法网之中。故曰漏也。
何得于事容斯秽迹者。事谓四事供养也。迹是心迹
也。谓对于衣食等事。故容受如此秽也。意健云。于大
小食上𠆴乱等是也。羯磨疏解云。由不奉法。心无求
道。纵放身口。假食而发也。俗士尚云。食不语。[寝-爿+(攸-ㄆ)]不言。
俨若思。安定词。傲不可长。欲不可纵。志不可满。道高
俗表。如何反之。但九流子俗者。此举俗以况道也。亦
得云举下况于上也。九流者。一道流。二儒流。三阴阳
流。四法流。五名流。六墨流。七纵横流。八农流。九杂流。
解释如重轻仪记(云云)。子俗者。谓百家诸子。惠子。老
子。刘子。孔子。诸俗人也。老子云。五味令人口爽。五音
令人耳聋。五色令人目盲等。食必须让。劳必自当等。
又书云。啖五榖者。忆耕夫之勌。衣一缯者。念织妇之
劳。滞于发足者。立明。如欲远行。必假其足能远出。若
滞于发足。何有所之。今比丘护戒。戒喻趣菩提之足。
方今既破戒。是滞其发足。不然发故断惑。终获道益。
故文云。譬如人毁足。不堪有所出。方坠泥涂者。谓既
破戒足。当招三途之报。故曰也。
比丘受用施物有四种一盗用等者。案见论云。一者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2c 页 X42-1012.png
盗用。二负债用。三亲友用。四者主用。云何为盗用。若
比丘无戒。依僧次。受施饮食是也。言负债者。比丘受
人饮食衣服。应先作念。是名负债用。若利根比丘。至
受食时。口口作念。若钝根者。未食时。先作一念。受衣
时。利根者。日日作念。房舍卧具准此。若钝根者。先作
一念。不者名负责用。言亲友用者。七学人。受用施物。
如子受父物无异。故曰亲友用。言主用者。直人罗汉。
受用施物也。七学者。三果四向也。三果可知。四向谓
四果之前。未入正位。名为向也。此七人。结习未都尽。
非真应供。若至罗汉。三界惑尽。方堪应供。故如巳物。
故论明施清净。受者不净。如是四句者。案故论云。说
般若波罗蜜经时。他方诸佛。各令菩萨送华来。上释
迦文佛。释迦受此千叶金色莲华。又散他方如恒河
沙诸佛土中佛上。以佛故十方佛是第一福田故。以
供养。是福倍多。何以故。多佛自供养。佛法中有四种
布施。一施者清净。受者不清净。二施者不清净。受者
清净。三施者清净受者亦清净。四施者不清净。受者
亦不清净。今佛施药者。是为二俱清净。是福最大也。
是人即得如实法者。有云。谓观五阴四相俱空。使获
人空。意是罗汉犹有法执。宾叙崇云。夫人空者。声闻
所得。法空观门。菩萨位有。宾破不许。谓声闻人。亦不
得法空也。
大集云等者。案瑜伽二十婆沙百六十六七。释十想
中。广明此义。谓于食等生厌世不可乐者。意显圣道
比丘无戒。依僧次。受施饮食是也。言负债者。比丘受
人饮食衣服。应先作念。是名负债用。若利根比丘。至
受食时。口口作念。若钝根者。未食时。先作一念。受衣
时。利根者。日日作念。房舍卧具准此。若钝根者。先作
一念。不者名负责用。言亲友用者。七学人。受用施物。
如子受父物无异。故曰亲友用。言主用者。直人罗汉。
受用施物也。七学者。三果四向也。三果可知。四向谓
四果之前。未入正位。名为向也。此七人。结习未都尽。
非真应供。若至罗汉。三界惑尽。方堪应供。故如巳物。
故论明施清净。受者不净。如是四句者。案故论云。说
般若波罗蜜经时。他方诸佛。各令菩萨送华来。上释
迦文佛。释迦受此千叶金色莲华。又散他方如恒河
沙诸佛土中佛上。以佛故十方佛是第一福田故。以
供养。是福倍多。何以故。多佛自供养。佛法中有四种
布施。一施者清净。受者不清净。二施者不清净。受者
清净。三施者清净受者亦清净。四施者不清净。受者
亦不清净。今佛施药者。是为二俱清净。是福最大也。
是人即得如实法者。有云。谓观五阴四相俱空。使获
人空。意是罗汉犹有法执。宾叙崇云。夫人空者。声闻
所得。法空观门。菩萨位有。宾破不许。谓声闻人。亦不
得法空也。
大集云等者。案瑜伽二十婆沙百六十六七。释十想
中。广明此义。谓于食等生厌世不可乐者。意显圣道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3a 页 X42-1013.png
加行也文也。复次食厌想者。谓修行者起厌食时。观
手中食知从谷等。谷等复从田中种子。种子复从泥
土粪秽。展转既从不净而生。谁有智者。于中贪著。又
乞食时。晨朝澡漱嚼杨枝时。时水作尿想。杨枝作枯骨
想。著衣入聚落时。衣作湿人皮想。腰条作人肠想。钵
作髑髅想。锡杖作胫骨想。于道见砾石。作骸骨想。至
聚落见城避作冢墓想。见男女等。作骨锁想。乞食得
饼作人肚想。若得[麨]作骨粖想。得侃作人齿想(谓颗盐也)。
得饭作蛆虫想。得菜作人发想。得羹臛作下汁想。得
乳作人脑想。得苏蜜作人脂想。得鱼及肉作人肉想。
得饮作人血想。得欢喜丸作乾粪想。若僧中食。得净
草作死人发想。坐床作骨聚想。所得饮食。如前广说。
问何须于饮食等作不净想。答广作是思。无始生死。
由于不净作净。故轮回五趣。今欲违彼趣涅槃乐故。
若于食等。生净想者。增益贪心。鄣碍圣道。故须生厌。
既厌巳调滑身心。生死诸行何故可欣乐也(广如实伽宗记
第四卷。至时可就捡也)。
四分宁以热铁为衣等者。四分第六十卷云。佛在拘
萨罗国。与诸比丘人间游行。道中见大火聚。问诸比
丘。汝能投此火不。诸比丘皆言不能。佛言。宁投此火
烧其皮肉。筋骨消尽。不以捉他刹利婆罗门等女人
扪摸。是破戒覆处作罪。内空腐烂。外现完净。食人信
施。以不消故堕三恶道。长夜受苦。宁以热戟剌脚。不
可受信乐男子女人投足作礼。宁以热铁为衣烧烂
手中食知从谷等。谷等复从田中种子。种子复从泥
土粪秽。展转既从不净而生。谁有智者。于中贪著。又
乞食时。晨朝澡漱嚼杨枝时。时水作尿想。杨枝作枯骨
想。著衣入聚落时。衣作湿人皮想。腰条作人肠想。钵
作髑髅想。锡杖作胫骨想。于道见砾石。作骸骨想。至
聚落见城避作冢墓想。见男女等。作骨锁想。乞食得
饼作人肚想。若得[麨]作骨粖想。得侃作人齿想(谓颗盐也)。
得饭作蛆虫想。得菜作人发想。得羹臛作下汁想。得
乳作人脑想。得苏蜜作人脂想。得鱼及肉作人肉想。
得饮作人血想。得欢喜丸作乾粪想。若僧中食。得净
草作死人发想。坐床作骨聚想。所得饮食。如前广说。
问何须于饮食等作不净想。答广作是思。无始生死。
由于不净作净。故轮回五趣。今欲违彼趣涅槃乐故。
若于食等。生净想者。增益贪心。鄣碍圣道。故须生厌。
既厌巳调滑身心。生死诸行何故可欣乐也(广如实伽宗记
第四卷。至时可就捡也)。
四分宁以热铁为衣等者。四分第六十卷云。佛在拘
萨罗国。与诸比丘人间游行。道中见大火聚。问诸比
丘。汝能投此火不。诸比丘皆言不能。佛言。宁投此火
烧其皮肉。筋骨消尽。不以捉他刹利婆罗门等女人
扪摸。是破戒覆处作罪。内空腐烂。外现完净。食人信
施。以不消故堕三恶道。长夜受苦。宁以热戟剌脚。不
可受信乐男子女人投足作礼。宁以热铁为衣烧烂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3b 页 X42-1013.png
身尽。不可受男子女人种种好衣。宁吞热铁钩烧烂
五藏从下而出。不受信心男女饮食。宁坐热铁床热
铁房。不受信心床座卧具房舍。何以故。受热铁钩铁
床铁房者。不以此缘堕三恶道。非沙门自称沙门。非
梵行等。馀如钞说。佛说此语时。六十比丘沸血从面
孔出。宾云。自故有犯故。六十比丘得无漏解脱果。圣
人进道故。六十比丘远尘离垢者。从凡入圣故。覆处
作罪内空腐烂等者。对此广引佛藏经抄。付在说者
(云云)。
上释第二厌治方便义竟。巳下第三正明观有教法
也。毗尼母利根比丘食时口口作念著衣著著作念
者。捡母论不见此语。事出善见论。如前巳引。
佛藏
云。从聚落中乞得食巳从聚落而出往至水边等者。
如佛藏经抄(云云)。
虽利养等同发有希数者。立明。一切利养等。齐须作
观。然衣则是希。食既日须进口为数也。由此故今约
之立观也。不在磐石中生者。案成实论明因品中文
云。一切诸受身业。皆因烦恼生。又断烦恼者不复受
生。故知有身。皆因烦恼。问曰一切众生皆以无烦恼。
生后时乃起。如人生时无齿。其后乃生。答曰不然。有
烦恼者。随所有相。谓啼哭等。生时现有故。故皆与烦
恼共生。又现见众生。多生厕等中。不生磐石等中。当
知贪著香味等故。于是中生。故知由烦恼生。问曰。地
狱等中不应得生。以无心贪乐地狱等故。答曰。众生
五藏从下而出。不受信心男女饮食。宁坐热铁床热
铁房。不受信心床座卧具房舍。何以故。受热铁钩铁
床铁房者。不以此缘堕三恶道。非沙门自称沙门。非
梵行等。馀如钞说。佛说此语时。六十比丘沸血从面
孔出。宾云。自故有犯故。六十比丘得无漏解脱果。圣
人进道故。六十比丘远尘离垢者。从凡入圣故。覆处
作罪内空腐烂等者。对此广引佛藏经抄。付在说者
(云云)。
上释第二厌治方便义竟。巳下第三正明观有教法
也。毗尼母利根比丘食时口口作念著衣著著作念
者。捡母论不见此语。事出善见论。如前巳引。
佛藏
云。从聚落中乞得食巳从聚落而出往至水边等者。
如佛藏经抄(云云)。
虽利养等同发有希数者。立明。一切利养等。齐须作
观。然衣则是希。食既日须进口为数也。由此故今约
之立观也。不在磐石中生者。案成实论明因品中文
云。一切诸受身业。皆因烦恼生。又断烦恼者不复受
生。故知有身。皆因烦恼。问曰一切众生皆以无烦恼。
生后时乃起。如人生时无齿。其后乃生。答曰不然。有
烦恼者。随所有相。谓啼哭等。生时现有故。故皆与烦
恼共生。又现见众生。多生厕等中。不生磐石等中。当
知贪著香味等故。于是中生。故知由烦恼生。问曰。地
狱等中不应得生。以无心贪乐地狱等故。答曰。众生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3c 页 X42-1013.png
以痴力故。颠倒心生。将命终时。遥见地狱。谓是华池。
以贪著故。则于中生。如经中说。若热渴死者生寒冰
地狱中。若冻死者。生热地狱中。若渴死者。生水虫中。
若贪饮食。则生为死尸中虫。皆以食故。
求福故施云何弃之者。案祇遗落饮食戒中。俗人呵
讥云。尊者汝谓此贪是无子钱作耶。我夺妻子分。为
福德故布施。计一粒。当百功乃成。何故弃地。此坏败
人。有何道法。
不计于他者。济云。谓身心既壮。则高人我慢。不计数
他。以为人数也。下食便起嗔中膳起痴等者。以因三
境有起三想。以因三想(苦想。乐想。不苦不乐想也)。以因三受而起
三行(善行恶行无记行)。以因三行。招于三道。意地狱饿鬼畜
生也。宾云。像于三种食(显第一识心也)而起三想(显第二想心也)。因
三想故而起三受(显第三受心也)。因三受故而生三行(意显
第四行心也)。此是成实宗心心所法次第而起。非一时起。
又离心外无别心所也。多宗不尔。心王心所各别有
度故也。今成实宗。离心无别心所。意从识后次生于
想。意从想后次生受等(云云)。羯磨疏云。然食有三种。
谓好恶及中容也。因此三境。便生三想。次生三受。后
生三行。便结集苦。如美食。乐受后起贪行。恶食苦受
后起瞋行。中食舍受后起痴行。行趣三道。地狱饿鬼
畜生也。亦可转释云。对于好食。意起好想。好想之后。
即生乐受。乐受之后。意生贪心。对于恶受。意起恶想。
恶想之后。意生苦受。苦受之后。意生嗔心。对中当食。
以贪著故。则于中生。如经中说。若热渴死者生寒冰
地狱中。若冻死者。生热地狱中。若渴死者。生水虫中。
若贪饮食。则生为死尸中虫。皆以食故。
求福故施云何弃之者。案祇遗落饮食戒中。俗人呵
讥云。尊者汝谓此贪是无子钱作耶。我夺妻子分。为
福德故布施。计一粒。当百功乃成。何故弃地。此坏败
人。有何道法。
不计于他者。济云。谓身心既壮。则高人我慢。不计数
他。以为人数也。下食便起嗔中膳起痴等者。以因三
境有起三想。以因三想(苦想。乐想。不苦不乐想也)。以因三受而起
三行(善行恶行无记行)。以因三行。招于三道。意地狱饿鬼畜
生也。宾云。像于三种食(显第一识心也)而起三想(显第二想心也)。因
三想故而起三受(显第三受心也)。因三受故而生三行(意显
第四行心也)。此是成实宗心心所法次第而起。非一时起。
又离心外无别心所也。多宗不尔。心王心所各别有
度故也。今成实宗。离心无别心所。意从识后次生于
想。意从想后次生受等(云云)。羯磨疏云。然食有三种。
谓好恶及中容也。因此三境。便生三想。次生三受。后
生三行。便结集苦。如美食。乐受后起贪行。恶食苦受
后起瞋行。中食舍受后起痴行。行趣三道。地狱饿鬼
畜生也。亦可转释云。对于好食。意起好想。好想之后。
即生乐受。乐受之后。意生贪心。对于恶受。意起恶想。
恶想之后。意生苦受。苦受之后。意生嗔心。对中当食。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4a 页 X42-1014.png
起于中当想。中当想之后。意生舍受。舍受之后。意生
痴心。必要先起观。三恶不生。行业不欺。自感善恶故
俗谚云。祸福无门。唯人所召。诚有由矣。言中膳不分
心眼者。慈云。谓不好不恶食。起中庸心。生痴而不能
起贪嗔。名为不分心眼也。下二可知者。慈云。无嗔生
人中。无痴生修罗中。以六道中。三是善道故。
四正事良药观分二者。论疏云。一为除故病。二不生
新病。饥是故病。若有饥渴则妨修。为除此病。所以须
食。言新病者。若不知数量。饮食过度。必致成疾。须知
止足。故不生新病。为除故病者。立谓。饥渴为故病也。
不生新病者。既得食巳不生饥渴四大苦是也。又以
二事为譬者。准论疏云。初如油膏车者。论疏云。如人
乘车。以油膏毂轴。于中不生贪著。但恐此毂轴燋。或
涩难转。于载致有妨。故须膏之。今养此身亦尔。于中
不生贪著。二者如人欲度险难。有子巳死。饥穷得度。
心念我子巳死。不啖其肉。我命不全。不得度此险难。
遂食子肉。于正食时。必无贪著。我今受食亦尔。若作
此观竟方食。则不负债于施主。又增长功德。不尔口
口吉罗。
为相续寿命者。论疏云。若不啖寿命则断。为增益寿
命令相续故。故须受食。持世云。若不除我倒。此是外
道。不听受人一杯之水。佛藏亦尔者。案持世经云。佛
为持世菩萨。说五阴之法。是灭虚实。令五阴修出世
法。若人贪著五阴者。非我弟子。我非其师。非随我出
痴心。必要先起观。三恶不生。行业不欺。自感善恶故
俗谚云。祸福无门。唯人所召。诚有由矣。言中膳不分
心眼者。慈云。谓不好不恶食。起中庸心。生痴而不能
起贪嗔。名为不分心眼也。下二可知者。慈云。无嗔生
人中。无痴生修罗中。以六道中。三是善道故。
四正事良药观分二者。论疏云。一为除故病。二不生
新病。饥是故病。若有饥渴则妨修。为除此病。所以须
食。言新病者。若不知数量。饮食过度。必致成疾。须知
止足。故不生新病。为除故病者。立谓。饥渴为故病也。
不生新病者。既得食巳不生饥渴四大苦是也。又以
二事为譬者。准论疏云。初如油膏车者。论疏云。如人
乘车。以油膏毂轴。于中不生贪著。但恐此毂轴燋。或
涩难转。于载致有妨。故须膏之。今养此身亦尔。于中
不生贪著。二者如人欲度险难。有子巳死。饥穷得度。
心念我子巳死。不啖其肉。我命不全。不得度此险难。
遂食子肉。于正食时。必无贪著。我今受食亦尔。若作
此观竟方食。则不负债于施主。又增长功德。不尔口
口吉罗。
为相续寿命者。论疏云。若不啖寿命则断。为增益寿
命令相续故。故须受食。持世云。若不除我倒。此是外
道。不听受人一杯之水。佛藏亦尔者。案持世经云。佛
为持世菩萨。说五阴之法。是灭虚实。令五阴修出世
法。若人贪著五阴者。非我弟子。我非其师。非随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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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但是入邪道耳。如此之人。我尚不听出家。何况受
人供养。何以故。此人是外道从党。当来法欲灭时。于
我法中。出家。深著五阴。入虚妄邪见。于我法中而得
出家。袈裟绕咽。常乐往来白衣居家。知是人与外道
无异。亦以我法故。多为人所恭敬供养。如此之人。我
不听受一杯之水。佛藏经云。佛告舍利弗。若有说我
人说众生说假名。乃至于少法计得者。皆违逆佛。与
佛共诤。皆入邪道。非我弟子。如是见人我。则不听出
家受戒。则不听受一饮水以自供(去声)养(上声)。于未来世。
当有比丘。为白衣说法。好于言说。能通诸经。依止语
言。乐于文饰。但悦人意。贵于名利。善巧世事。不净说
法。但能巧语。无有威德。破涅槃因。不乐禅定。昼夜常
好谈论诤讼。卧厚被蓐。尚无一念随顺禅定。何况能
得成沙门果。乐浅近语。于第一义。不能勤学。如此恶
人。以利养故。称赞于佛。及法与僧。但求活命。为财利
耳。亦多得供养衣服饮食。于阿毗昙修多罗中。自为
议论。或说断常。或说有作。或说无作。我法尔时多外
道法。令诸众生正见心坏。我清净法。渐渐灭尽。舍利
弗。我久在生死。受诸苦恼。所成菩提。是诸恶人。尔时
毁坏。
上释第四作观方法义竟。下明第五随治杂相法也。
传云凡食不得过三匙为断一切恶等者。此下诸句。
是菩提之体。以是三聚净戒故也。
又云食知足故苦消灭新苦不生有力无事者。准律
人供养。何以故。此人是外道从党。当来法欲灭时。于
我法中。出家。深著五阴。入虚妄邪见。于我法中而得
出家。袈裟绕咽。常乐往来白衣居家。知是人与外道
无异。亦以我法故。多为人所恭敬供养。如此之人。我
不听受一杯之水。佛藏经云。佛告舍利弗。若有说我
人说众生说假名。乃至于少法计得者。皆违逆佛。与
佛共诤。皆入邪道。非我弟子。如是见人我。则不听出
家受戒。则不听受一饮水以自供(去声)养(上声)。于未来世。
当有比丘。为白衣说法。好于言说。能通诸经。依止语
言。乐于文饰。但悦人意。贵于名利。善巧世事。不净说
法。但能巧语。无有威德。破涅槃因。不乐禅定。昼夜常
好谈论诤讼。卧厚被蓐。尚无一念随顺禅定。何况能
得成沙门果。乐浅近语。于第一义。不能勤学。如此恶
人。以利养故。称赞于佛。及法与僧。但求活命。为财利
耳。亦多得供养衣服饮食。于阿毗昙修多罗中。自为
议论。或说断常。或说有作。或说无作。我法尔时多外
道法。令诸众生正见心坏。我清净法。渐渐灭尽。舍利
弗。我久在生死。受诸苦恼。所成菩提。是诸恶人。尔时
毁坏。
上释第四作观方法义竟。下明第五随治杂相法也。
传云凡食不得过三匙为断一切恶等者。此下诸句。
是菩提之体。以是三聚净戒故也。
又云食知足故苦消灭新苦不生有力无事者。准律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4c 页 X42-1014.png
文。应言故苦消灭。新苦不生。无有增减。有力无事。令
身安乐。砺疏解云。准舍利弗阿毗昙云。若人饥渴能
生身心苦受。是名故受。若食过度即生身心苦受。是
名新受。若知足而食。得免旧饥。名断故受。无过分苦。
名不生新受。今律文言故苦新苦者。义意应同故受
新受也。既不多不少。故言无有增减。有力者。谓以自
支身也。言无事者。谓无增减多少苦事也。言令身安
乐者。谓身不坏散。得修清净梵行故也。羯磨疏云。必
在擎钵胸前。注精观食。心闷沸涌者。知叵耐也。合眼
少时。待定方进。匙匙预看。然后内口。何心故。内知贪
嗜者。须臾吐之。眼不欲见。何况流写臭秽难堪。此不
足贪。但痴不觉。若得恶食。得嗔心歇。然后啖之。若不
行观。罗刹夺去。后充饱竟。乃忆前观。此业巳成。徒悔
无益。必须预觉。何事迷耶。会在临食。方知分量。是何
位地也。大丈夫不能造大过入于地狱。岂为一口食
而滔没耶。受苦是因。而所为极弱矣。私云造大过者。
即调达破僧。与佛竞化是也。世代留名。案杂含云。佛
在舍卫国时。波斯匿王身体肥大。举体流汗。来诣佛
所。稽首佛足。气息长咛。佛问王言。大王。身体极肥盛。
王言如是。患身肥大。常以此惭耻。即说偈。人当自系
念。每食知节量。是则诸受薄。安消而保命。言安消者。
瑜伽六十六。明四食义。并段食中云。若正消变。使能
长养。不正消变。乃为损减。又云。若受用巳。安稳消变。
增长喜乐。于消变时。乃名段食。意显消时。内资根大。
身安乐。砺疏解云。准舍利弗阿毗昙云。若人饥渴能
生身心苦受。是名故受。若食过度即生身心苦受。是
名新受。若知足而食。得免旧饥。名断故受。无过分苦。
名不生新受。今律文言故苦新苦者。义意应同故受
新受也。既不多不少。故言无有增减。有力者。谓以自
支身也。言无事者。谓无增减多少苦事也。言令身安
乐者。谓身不坏散。得修清净梵行故也。羯磨疏云。必
在擎钵胸前。注精观食。心闷沸涌者。知叵耐也。合眼
少时。待定方进。匙匙预看。然后内口。何心故。内知贪
嗜者。须臾吐之。眼不欲见。何况流写臭秽难堪。此不
足贪。但痴不觉。若得恶食。得嗔心歇。然后啖之。若不
行观。罗刹夺去。后充饱竟。乃忆前观。此业巳成。徒悔
无益。必须预觉。何事迷耶。会在临食。方知分量。是何
位地也。大丈夫不能造大过入于地狱。岂为一口食
而滔没耶。受苦是因。而所为极弱矣。私云造大过者。
即调达破僧。与佛竞化是也。世代留名。案杂含云。佛
在舍卫国时。波斯匿王身体肥大。举体流汗。来诣佛
所。稽首佛足。气息长咛。佛问王言。大王。身体极肥盛。
王言如是。患身肥大。常以此惭耻。即说偈。人当自系
念。每食知节量。是则诸受薄。安消而保命。言安消者。
瑜伽六十六。明四食义。并段食中云。若正消变。使能
长养。不正消变。乃为损减。又云。若受用巳。安稳消变。
增长喜乐。于消变时。乃名段食。意显消时。内资根大。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5a 页 X42-1015.png
即由消故。有食欲生。闻香味触。便欲啖食(云云)。时王
闻此偈巳。募人每至食时为我诵之。赐金钱十万。时
有年少。名郁多罗。应王此命。每至食时。恒说此偈。其
王渐至后时。身体𦟛细。容貌端正。每于楼遥合掌敬
世尊。三称南无敬礼世尊如来至真等正觉。
有王试外道比丘好恶食等者。案杂宝经云。佛在时。
有一国王。名曰恶生。为行残暴。邪见炽盛。佛遣迦栴
延往化。其迦栴延。是恶生王国。婆罗门种。故佛令还
本国化其王也。并化人民。其王于剃发人。特生憎恶。
见迦栴延。即欲加害。迦栴延白王。我有何过。乃欲见
害。时王报言。汝剃发人。见者不吉。是以须杀。迦栴延
白王言。今不吉者。翻在于我。不在于王。何以故。王虽
见我。都无损减。我见于王。王欲见杀。以此推之。言不
吉者。正在于我。其王聪明。即便悟解。放迦栴延。密遣
二人。寻逐其后。观其住止。食何饮食。见迦旃延坐于
树下。乞食食而食得之。时与二人。有少馀残。写著河
中。使人报言具以事说。王于后时。而请迦旃延。与粗
饮食。遣人问言。而今此食。称适意不。尊者答言。食之
势力。便以充足。后与上味细食。复遣人问言。可以适
不。答言食之势分。便以弃足。后王自问尊者言。我所
施食。不问粗细。皆言充足。此事何谓。尊者答言。夫身
口者譬如于灶。栴檀亦烧。粪秽亦烧。身口亦尔。食无
粗细。饱足为限。即说偈言。此身犹如车。好恶无所择。
香油及臭脂。等同于调利。王闻此语。深起信心。知是
闻此偈巳。募人每至食时为我诵之。赐金钱十万。时
有年少。名郁多罗。应王此命。每至食时。恒说此偈。其
王渐至后时。身体𦟛细。容貌端正。每于楼遥合掌敬
世尊。三称南无敬礼世尊如来至真等正觉。
有王试外道比丘好恶食等者。案杂宝经云。佛在时。
有一国王。名曰恶生。为行残暴。邪见炽盛。佛遣迦栴
延往化。其迦栴延。是恶生王国。婆罗门种。故佛令还
本国化其王也。并化人民。其王于剃发人。特生憎恶。
见迦栴延。即欲加害。迦栴延白王。我有何过。乃欲见
害。时王报言。汝剃发人。见者不吉。是以须杀。迦栴延
白王言。今不吉者。翻在于我。不在于王。何以故。王虽
见我。都无损减。我见于王。王欲见杀。以此推之。言不
吉者。正在于我。其王聪明。即便悟解。放迦栴延。密遣
二人。寻逐其后。观其住止。食何饮食。见迦旃延坐于
树下。乞食食而食得之。时与二人。有少馀残。写著河
中。使人报言具以事说。王于后时。而请迦旃延。与粗
饮食。遣人问言。而今此食。称适意不。尊者答言。食之
势力。便以充足。后与上味细食。复遣人问言。可以适
不。答言食之势分。便以弃足。后王自问尊者言。我所
施食。不问粗细。皆言充足。此事何谓。尊者答言。夫身
口者譬如于灶。栴檀亦烧。粪秽亦烧。身口亦尔。食无
粗细。饱足为限。即说偈言。此身犹如车。好恶无所择。
香油及臭脂。等同于调利。王闻此语。深起信心。知是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5b 页 X42-1015.png
大德。便以粗细之食。与婆罗门。婆罗门初得粗食。咸
皆忿恚。作色骂詈。后得细食。欢喜赞叹。王见是巳于
迦旃延深生信敬。轻贱外道诸婆罗门。
彼族姓子为义故者。同一释种。故曰族姓子也。案中
含经第三十四云。佛在舍卫国给孤独园。告诸比丘。
于生活中。下极至边。谓行乞食。世间大讳谓为秀头。
手擎钵行。彼族姓子。为义故受。所以者何。以厌患生
老病愁戚啼哭忧苦懊恼。汝等非如是心出家学道
耶。时比丘答曰。我实无如是心。佛言。汝等愚痴。以出
家学道。而更伺欲染著至重。持戒极宽。懈怠失念。不
修沙门行。犹如以墨浣墨。以血除血。以垢除垢。以渴
除渴。但增其秽。从冥入冥。从闇入闇。汝等持戒极宽。
不修沙门行。亦复如是。私云。为义故受者。为厌生老
死苦。修出世道。故曰为义故受也。
**** ○头陀行仪篇第二十一
上明衣食。内外供资。道缘周备。理宜省缘策勤修行。
行中之最。无越头陀。故此一篇。广明仪则。头陀天音。
此土义翻应云抖捒。新译云。梵言杜多者。此翻摇动。
亦云洗荡。谓摇动烦恼洗涤烦恼也。不异抖捒之义。
伹传梵者有讹言。案出要律仪音义云。翻为除粪。抖
捒是若譬。言除尘是正翻也。应师云。旧言头陀。今云
杜多。皆梵言轻重也。此翻修治。亦云洮汰。又言斗薮。
亦一义耳。就行虽十二不同。约仪唯四种分别。此中
广明行之方法。故曰行仪。
皆忿恚。作色骂詈。后得细食。欢喜赞叹。王见是巳于
迦旃延深生信敬。轻贱外道诸婆罗门。
彼族姓子为义故者。同一释种。故曰族姓子也。案中
含经第三十四云。佛在舍卫国给孤独园。告诸比丘。
于生活中。下极至边。谓行乞食。世间大讳谓为秀头。
手擎钵行。彼族姓子。为义故受。所以者何。以厌患生
老病愁戚啼哭忧苦懊恼。汝等非如是心出家学道
耶。时比丘答曰。我实无如是心。佛言。汝等愚痴。以出
家学道。而更伺欲染著至重。持戒极宽。懈怠失念。不
修沙门行。犹如以墨浣墨。以血除血。以垢除垢。以渴
除渴。但增其秽。从冥入冥。从闇入闇。汝等持戒极宽。
不修沙门行。亦复如是。私云。为义故受者。为厌生老
死苦。修出世道。故曰为义故受也。
**** ○头陀行仪篇第二十一
上明衣食。内外供资。道缘周备。理宜省缘策勤修行。
行中之最。无越头陀。故此一篇。广明仪则。头陀天音。
此土义翻应云抖捒。新译云。梵言杜多者。此翻摇动。
亦云洗荡。谓摇动烦恼洗涤烦恼也。不异抖捒之义。
伹传梵者有讹言。案出要律仪音义云。翻为除粪。抖
捒是若譬。言除尘是正翻也。应师云。旧言头陀。今云
杜多。皆梵言轻重也。此翻修治。亦云洮汰。又言斗薮。
亦一义耳。就行虽十二不同。约仪唯四种分别。此中
广明行之方法。故曰行仪。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5c 页 X42-1015.png
报力增上等者。谓报力坚强能行。此用能严饰戒品。
故言清洁。高超众累者。济云。众人皆不能行此法。良
由烦恼担累重故。众人烦累既多。故曰众累。今有人
能行。则超彼众人也。言竦拔不群等者。谓竦由高也。
如高树出众树之表名拔萃。此是竦拔也。今百千人
中。忽有一人。能行此法者。则出众人之表。岂非高竦
义也。凡所制者并为多贪等者。私云。律凡所制二百
五十戒之文中。呵汝所为非。非沙门释子。非随顺
行。所不应为。其中有少欲知足头陀乐学戒者。皆共
呵责举过白佛。请戒制等。故曰凡所制为多贪也。又
解。律中于衣食制戒。多是跋难陀释子。于淫中种类
制戒。多是迦留陀夷。于非威仪等。多是六群。皆是为
贪财色。故圣制戒也。凡开教中先扬此行者。私云。若
欲听诸比丘。即赞叹十二头陀少欲知足等。意欲进
疲怠之人。故言凡开教中先扬等也。又云如律文中。
凡所开处。皆言此是头陀端严法。故曰先扬此法也。
欲使进彼疲怠之客者。此下二句述成上凡开教中
先扬此行也。又可通说制头陀意也。言客者。谓沙门
是三界贵宾。故称为客。谓其人非久住三界。当于生
死疾得解脱故也。趣禅定城者。若能行头陀。则集生
三昧。故曰也。涅槃云。戒定智慧。以为墙堑。意其义也。
策染尘之夫登尸罗等者。此下二句。显上凡所制者。
并为多贪句也。言登尸罗之阶者。何故依此尸罗为
陛。案四分律序云。譬如帝释堂。彫饰众宝成。七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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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陛。天人之所行。如是正法堂。七觉意庄严。禁戒为
阶陛。贤圣之所行。即其义也。
佛意欲令弟子随道行舍世乐等者。案智论第六十
八云。是十二头陀。佛意欲令弟子。随道行舍世乐。故
赞十二头陀。是佛意。当以头陀为本。有因缘不得巳。
而听馀事。如初转法轮时。五比丘既得道巳白佛言。
我当著何等衣。佛言应著纳衣。又受戒法中制尽形
寿著纳衣。乞食。树下坐。弊弃药。于古四圣种中。头陀
即是三事也。佛法唯以智慧为本。不以苦为先。是法
皆助道随道。故诸佛常赞叹(文止此述)。私云。有因缘不得
巳等者。谓出家人先以头陀。为根本行。脱若身病盛
夏严冬等缘。方听作其馀业耳。
三界六入一一别论者。诸各有别别对治三界烦恼。
故法华经云。灭三毒出三界。即其义也。及对治六入
烦恼此亦可知也。不取不舍者。私云。是为中道观不
修不著也。宾云。圣住意经下卷云。抖捒贪欲嗔恚愚
痂。抖捒三界内外六入。我说彼人能说抖捒。如是抖
捒。若不取不舍不修。不著非不著。我说彼人能说头
陀。(述曰)谓因抖捒。而能證理。不取不舍。既證理巳。能依
自所證为人宣说。故云我说彼人能说头陀。
以造逆故非我灭者。案十轮经第五卷初云。时金刚
藏菩萨。以偈问佛言。毁破禁戒失头陀。以造逆故非
我灭。如过去佛之所说。破净戒者不入众。诸有一切
沙门事。犹如燋炷皆弃舍。四方众僧资生业。悉不听
阶陛。贤圣之所行。即其义也。
佛意欲令弟子随道行舍世乐等者。案智论第六十
八云。是十二头陀。佛意欲令弟子。随道行舍世乐。故
赞十二头陀。是佛意。当以头陀为本。有因缘不得巳。
而听馀事。如初转法轮时。五比丘既得道巳白佛言。
我当著何等衣。佛言应著纳衣。又受戒法中制尽形
寿著纳衣。乞食。树下坐。弊弃药。于古四圣种中。头陀
即是三事也。佛法唯以智慧为本。不以苦为先。是法
皆助道随道。故诸佛常赞叹(文止此述)。私云。有因缘不得
巳等者。谓出家人先以头陀。为根本行。脱若身病盛
夏严冬等缘。方听作其馀业耳。
三界六入一一别论者。诸各有别别对治三界烦恼。
故法华经云。灭三毒出三界。即其义也。及对治六入
烦恼此亦可知也。不取不舍者。私云。是为中道观不
修不著也。宾云。圣住意经下卷云。抖捒贪欲嗔恚愚
痂。抖捒三界内外六入。我说彼人能说抖捒。如是抖
捒。若不取不舍不修。不著非不著。我说彼人能说头
陀。(述曰)谓因抖捒。而能證理。不取不舍。既證理巳。能依
自所證为人宣说。故云我说彼人能说头陀。
以造逆故非我灭者。案十轮经第五卷初云。时金刚
藏菩萨。以偈问佛言。毁破禁戒失头陀。以造逆故非
我灭。如过去佛之所说。破净戒者不入众。诸有一切
沙门事。犹如燋炷皆弃舍。四方众僧资生业。悉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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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微少分。若犯四重根本罪。为众弃舍如死尸。云何
此经说忍辱。于恶比丘起悲心。遮制一切诸擿罪。复
令供养恶比丘。看此文问意。从前经生。前经云。破戒
比丘。一切僧事利养。皆不预分。又不听国王大臣擿
罚。何以若斯。故致此同上言以造逆故非我灭。只唤
破戒为逆。由破戒故。自灭头陀。非我我令头陀失。故
曰非我灭。华手经云以迦叶行头陀佛分座等者。如
华手经抄(云云)。杂含中佛亲命以半座手授僧伽梨
易迦叶大衣者。如杂含经抄(云云)。唯除一供养人等
者。案四分云。佛在舍卫国。住处多诸比丘尼忧婆塞
忧婆夷国王大臣外道沙门婆罗门。世尊告诸比丘。
我欲三月静坐思惟。无使外人入。唯除一供养人。诸
比丘。便自立制限。若有入者。犯波逸提。尔时长老和
先。与波罗国六十比丘。尽是十二头陀者。诣舍卫国
祇洹精舍。问诸比丘。如来在何处。我欲往见。答言世
尊三月静坐。唯除一供养人。若有入者。作提忏。和先
问言。世尊有如是语耶。答我等诸比丘。自立制耳。和
先云。我不用汝制。何以故。佛有如是语。佛不制者。不
应制。巳制者不应违。我等悉是阿兰若。乃至持三衣
人。得随意问讯世尊。即诣佛所。慰问巳。问言。汝不闻
馀比丘语耶。答闻馀比丘语。我与波罗国六十比丘。
俱是兰若。持三衣故来问讯世尊。佛言善哉善哉。汝
等真是练若。乃至持三衣。得随意问讯世尊。若复有
如汝者。亦得随意问讯世尊。善见云。世尊何故三月
此经说忍辱。于恶比丘起悲心。遮制一切诸擿罪。复
令供养恶比丘。看此文问意。从前经生。前经云。破戒
比丘。一切僧事利养。皆不预分。又不听国王大臣擿
罚。何以若斯。故致此同上言以造逆故非我灭。只唤
破戒为逆。由破戒故。自灭头陀。非我我令头陀失。故
曰非我灭。华手经云以迦叶行头陀佛分座等者。如
华手经抄(云云)。杂含中佛亲命以半座手授僧伽梨
易迦叶大衣者。如杂含经抄(云云)。唯除一供养人等
者。案四分云。佛在舍卫国。住处多诸比丘尼忧婆塞
忧婆夷国王大臣外道沙门婆罗门。世尊告诸比丘。
我欲三月静坐思惟。无使外人入。唯除一供养人。诸
比丘。便自立制限。若有入者。犯波逸提。尔时长老和
先。与波罗国六十比丘。尽是十二头陀者。诣舍卫国
祇洹精舍。问诸比丘。如来在何处。我欲往见。答言世
尊三月静坐。唯除一供养人。若有入者。作提忏。和先
问言。世尊有如是语耶。答我等诸比丘。自立制耳。和
先云。我不用汝制。何以故。佛有如是语。佛不制者。不
应制。巳制者不应违。我等悉是阿兰若。乃至持三衣
人。得随意问讯世尊。即诣佛所。慰问巳。问言。汝不闻
馀比丘语耶。答闻馀比丘语。我与波罗国六十比丘。
俱是兰若。持三衣故来问讯世尊。佛言善哉善哉。汝
等真是练若。乃至持三衣。得随意问讯世尊。若复有
如汝者。亦得随意问讯世尊。善见云。世尊何故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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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坐。世尊遍观众生。于此三月中。无得道者。是以静
坐。诸比丘等。不解我意。立非时制等也。多论云。佛为
诸天说密法故。大论师说云。不欲令外道讥谤故。以
常见佛驰骋诸国。谓直栖栖。内无实法。是故静坐。又
欲令将来弟子作轨则故。十诵中欲制多畜衣故。故
我静坐。即四分云。因静坐。赞叹头陀诸比丘故。行因
舍衣成𧂐是也。别仪云。迦叶分卫。佛命同床。和先节
食。名真供养。
若有因缘听入塔寺等者。案十住毗婆沙第十三云。
比丘虽受兰若。若有因缘事。则入塔寺。佛法有通有
塞。非如外道。何者曰因缘。答曰。一供给病人。二为病
求医药具。三为病者求看病人。四为病者说法。五为
馀比丘说法。六听法教化。七为供养恭敬大德。八为
供给圣众。九为读诵深经。十教他令读诵深经。有如
是等诸因。来至塔等。私云。佛法随机。行藏任时。故有
通塞。若外道法。一闭不开。不同外道尽形空处者。济
云。外道一制无开。在兰若之中。若苦行则终身不许
入城。若入则诸外道摈之也。故玄奘法师初发西域
归之前。彼戒日王欲显奘之德。乃语曰。朕欲大作论
场试师。师制。然后放师归东土。竟于城中。击论鼓。盛
集七众及外道。于恒水边。令奘登论席。四众作难。经
于七日。奖竟不屈。初从城中。奖与戒日王及戒贤论
师同载一船。往趣论场。道逢一外道。于高幢头立。幢
上著盘。其人立上。合掌向日从朝至暗。视日不息。至
坐。诸比丘等。不解我意。立非时制等也。多论云。佛为
诸天说密法故。大论师说云。不欲令外道讥谤故。以
常见佛驰骋诸国。谓直栖栖。内无实法。是故静坐。又
欲令将来弟子作轨则故。十诵中欲制多畜衣故。故
我静坐。即四分云。因静坐。赞叹头陀诸比丘故。行因
舍衣成𧂐是也。别仪云。迦叶分卫。佛命同床。和先节
食。名真供养。
若有因缘听入塔寺等者。案十住毗婆沙第十三云。
比丘虽受兰若。若有因缘事。则入塔寺。佛法有通有
塞。非如外道。何者曰因缘。答曰。一供给病人。二为病
求医药具。三为病者求看病人。四为病者说法。五为
馀比丘说法。六听法教化。七为供养恭敬大德。八为
供给圣众。九为读诵深经。十教他令读诵深经。有如
是等诸因。来至塔等。私云。佛法随机。行藏任时。故有
通塞。若外道法。一闭不开。不同外道尽形空处者。济
云。外道一制无开。在兰若之中。若苦行则终身不许
入城。若入则诸外道摈之也。故玄奘法师初发西域
归之前。彼戒日王欲显奘之德。乃语曰。朕欲大作论
场试师。师制。然后放师归东土。竟于城中。击论鼓。盛
集七众及外道。于恒水边。令奘登论席。四众作难。经
于七日。奖竟不屈。初从城中。奖与戒日王及戒贤论
师同载一船。往趣论场。道逢一外道。于高幢头立。幢
上著盘。其人立上。合掌向日从朝至暗。视日不息。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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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方下。如是终身。奖欲化之。戒贤劝莫往。化不可得。
奘往由增诱喻。令入佛法出家。外道答言。我亦知佛
法胜我之法。然我祖父相承此业。终无改期。化竟不
得。
头陀名通聚落空野者。谓十二头陀中。有兰若冢间
二法。要出城邑之外。馀十通空聚也。唯愿律师不许
此义。谓就处五中。兰若一处是位。馀冢间树下等四
是别。若在聚落。虽露坐冢间等。不名头陀也。就食四
中。乞食一法是位。若一揣一坐是别。以乞得食。制一
揣一坐不作残食。名为头陀。若食僧食。纵令一坐一
抟等。不名头陀。然律无此文。伹愿律师自释也。
上释头陀总名义竟。下明列数明体法也。粪扫衣者。
有云。梵言谤薮苟腹担。此言粪扫衣也。由著法衣有
恶易见者。慈云。若有恶起当观此衣。我今披此衣。宁
容造恶也。故遗教云。自见如是。若起憍慢。当疾灭之。
周那沙弥等者。案宝梁经粪扫衣比丘品云。佛语迦
叶。若有比丘。著粪扫衣。无所贪著。能离慢心。以知足
故。诸天龙鬼。常乐欲见此比丘也。释梵四天王合掌
作乱况馀小天。又告迦叶。汝见周那沙弥拾不净臭
秽粪扫中物乞食。至阿耨达池欲浣泽之。尔时有常
住诸天。皆以远迎。头面作礼。彼诸天等。皆乐净洁。而
取周那沙弥所不净粪扫衣。而为浣之。令无垢秽。又
取浣汁。自以洗身。诸天知周那能持于戒。入诸禅定。
有大威德。是故奉迎。恭敬作礼。迦叶汝见须跋梵志
奘往由增诱喻。令入佛法出家。外道答言。我亦知佛
法胜我之法。然我祖父相承此业。终无改期。化竟不
得。
头陀名通聚落空野者。谓十二头陀中。有兰若冢间
二法。要出城邑之外。馀十通空聚也。唯愿律师不许
此义。谓就处五中。兰若一处是位。馀冢间树下等四
是别。若在聚落。虽露坐冢间等。不名头陀也。就食四
中。乞食一法是位。若一揣一坐是别。以乞得食。制一
揣一坐不作残食。名为头陀。若食僧食。纵令一坐一
抟等。不名头陀。然律无此文。伹愿律师自释也。
上释头陀总名义竟。下明列数明体法也。粪扫衣者。
有云。梵言谤薮苟腹担。此言粪扫衣也。由著法衣有
恶易见者。慈云。若有恶起当观此衣。我今披此衣。宁
容造恶也。故遗教云。自见如是。若起憍慢。当疾灭之。
周那沙弥等者。案宝梁经粪扫衣比丘品云。佛语迦
叶。若有比丘。著粪扫衣。无所贪著。能离慢心。以知足
故。诸天龙鬼。常乐欲见此比丘也。释梵四天王合掌
作乱况馀小天。又告迦叶。汝见周那沙弥拾不净臭
秽粪扫中物乞食。至阿耨达池欲浣泽之。尔时有常
住诸天。皆以远迎。头面作礼。彼诸天等。皆乐净洁。而
取周那沙弥所不净粪扫衣。而为浣之。令无垢秽。又
取浣汁。自以洗身。诸天知周那能持于戒。入诸禅定。
有大威德。是故奉迎。恭敬作礼。迦叶汝见须跋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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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净洁衣乞食巳。欲至阿耨达池。时常住诸天。于池
四面。面各五里。遥遮梵志。不令延池。恐以不净食及
以残食。污此大池。迦叶谁闻是事。于圣法中不勤修
学。
善见云三乘圣人皆乞食者。砺云。佛自乞食。且论有
四意。一三世诸佛法尔乞食。二为充驱资身长道自
行益故。三福利施主及报益故。四为声闻弟子彷佛
成规故。
三以观他意色心不安者。慈云。若作直岁维那。常观
他纲维及徒众。喜恐不如法。故自顽色常。或变或动
心亦战恐故也。若无兼味者。唤多有菜蔬为兼味也。
或可食中加常之味。故曰兼味。
道侧而行次第乞食等者。案宝梁经中文极要。至时
引出如宝梁经抄(云云)。得食巳作念言此贼食此自
食等者。对此文因引涅槃三十四云。佛言若有比丘。
发心乞食。预作是念。我当乞食。愿得好者。莫得兼恶。
愿必多得。莫令鲜少。亦愿速得。莫令迟晚。如是比丘
不名于食得厌离想。所修善法。日夜衰耗。不善之法。
渐当增长。若有比丘。欲乞食时。先当愿言。令诸乞者
悉得饱满。其施食者。得无量福。我若得食。为疗毒身。
修习善法。利益施主。住是愿时。所修善法。日夜增长。
不善之法渐当消灭。若有比丘。能如是修。当知是人。
不空食于国中信施。
七无见顶善根者。如前乞食无尽因。说无见顶报。
四面。面各五里。遥遮梵志。不令延池。恐以不净食及
以残食。污此大池。迦叶谁闻是事。于圣法中不勤修
学。
善见云三乘圣人皆乞食者。砺云。佛自乞食。且论有
四意。一三世诸佛法尔乞食。二为充驱资身长道自
行益故。三福利施主及报益故。四为声闻弟子彷佛
成规故。
三以观他意色心不安者。慈云。若作直岁维那。常观
他纲维及徒众。喜恐不如法。故自顽色常。或变或动
心亦战恐故也。若无兼味者。唤多有菜蔬为兼味也。
或可食中加常之味。故曰兼味。
道侧而行次第乞食等者。案宝梁经中文极要。至时
引出如宝梁经抄(云云)。得食巳作念言此贼食此自
食等者。对此文因引涅槃三十四云。佛言若有比丘。
发心乞食。预作是念。我当乞食。愿得好者。莫得兼恶。
愿必多得。莫令鲜少。亦愿速得。莫令迟晚。如是比丘
不名于食得厌离想。所修善法。日夜衰耗。不善之法。
渐当增长。若有比丘。欲乞食时。先当愿言。令诸乞者
悉得饱满。其施食者。得无量福。我若得食。为疗毒身。
修习善法。利益施主。住是愿时。所修善法。日夜增长。
不善之法渐当消灭。若有比丘。能如是修。当知是人。
不空食于国中信施。
七无见顶善根者。如前乞食无尽因。说无见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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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将释子去迦毗罗城五十里等者。立云。西国语倒。
合是十五里。是翻译者过也。何有五十里乞食耶。案
智论云。佛成道巳。净饭王令诸释子出家为佛弟子。
佛便将释子。至舍婆提。所以尔者。以其未离欲。若
近亲里。恐其破戒。故将至舍婆提。令身子目连等教
化之。初夜后夜。专精不睡。勤修精进。皆得道果。得道
果巳。佛将还本国。住迦毗罗婆仙人林中。此林去迦
毗罗婆城。五十里。是诸释子。先游戏园。诸释子在舍
婆提时。初夜后夜。专精不睡。故以夜为长。今又从林
中来。入城乞食。觉道里长远。佛知其心。尔时有一师
子。来礼佛足。住在一面。以此上三因缘故。佛意说偈。
不寐夜长。疲倦道长。愚生死长。莫知正法。佛告诸比
丘。汝未出家时。其心放逸。多睡眠故。不觉夜长。今
初夜后夜。专精求道。减省睡眠。故觉夜为长。又此迦
罗婆林。汝本驾乘游戏。不觉为远。今著衣持钵。步行
疲极。故觉道长。又此师子。毗婆尸佛时。为婆罗门。师
子见佛说法。来至佛所。是时大众以听佛法故。无共
语者。意生恶念。发恶骂言。此诸秃辈。与畜生何异。不
别好人。不知言语。以恶口业故。从毗婆尸佛乃至今
日。九十一劫。常堕畜生。此人尔时意应合得道。以愚
痴故。自作生死长久。今于我所。心清净故。当得解脱。
大目连乞食为梵志所围打骨肉烂等者。如增一阿
含抄(云云)。舍利弗先入灭度为患重故者。身子灭缘
如后明辨。所以先灭度者。三世佛法。第一弟子。皆先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8a 页 X42-1018.png
佛涅槃。以不忍见佛灭故。又如俗中国王欲游行时。
大臣必先往。故今此中。文明身子先在目连前灭者。
为初悟入佛法。身子在前。今涅槃亦在前也。以身子
一生恒病风。兼患头痛。故言为患重。故三界诸天堕
泪如雨者。问既言三界。则无色天本无其色。如何得
言堕泪。复有经言。无色界天佛边侧立者。答古来解
云。无色界天虽无粗色。而有细色。故言堕泪。今解不
然。虽可粗细有殊。莫非俱是其色。何名无色天也。唐
三藏解云。然无色天。报处实无其色。但以生于彼者。
皆是定心相应。故入定之力。变其识故为其色身。故
能佛边侧立。或复堕泪(云云)。
由求小食中食后食失半日功者。立谓。是小食。斋是
中食。若作馀食法。名为后食。
一揣食者。私云。一钵食是也。解脱道论节量食者。案
彼论第二卷头陀品中。明十三头陀。加常节量食。文
云云何节量食。若食饮无度。增身睡重。常生贪乐。为
腹无厌。知是过巳。见节量功德。我从今日断不贪恣。
节量食。谓筹量所食。不恣于腹。除贪灭病。断诸懈怠。
善人所行。
广有对治者。案解脱道论云。云何受粪扫衣。谓断居
士施。云何受三衣。谓断长衣过。云何乞食。谓断他请。
云何次第乞。谓断超越。云何节量食。谓断于贪恣。云
何树下坐。谓断屋舍住。云何冢间。谓断馀胜处。云何
常坐不卧。谓离寝寐(云云)。下则一一解。受居士施有
大臣必先往。故今此中。文明身子先在目连前灭者。
为初悟入佛法。身子在前。今涅槃亦在前也。以身子
一生恒病风。兼患头痛。故言为患重。故三界诸天堕
泪如雨者。问既言三界。则无色天本无其色。如何得
言堕泪。复有经言。无色界天佛边侧立者。答古来解
云。无色界天虽无粗色。而有细色。故言堕泪。今解不
然。虽可粗细有殊。莫非俱是其色。何名无色天也。唐
三藏解云。然无色天。报处实无其色。但以生于彼者。
皆是定心相应。故入定之力。变其识故为其色身。故
能佛边侧立。或复堕泪(云云)。
由求小食中食后食失半日功者。立谓。是小食。斋是
中食。若作馀食法。名为后食。
一揣食者。私云。一钵食是也。解脱道论节量食者。案
彼论第二卷头陀品中。明十三头陀。加常节量食。文
云云何节量食。若食饮无度。增身睡重。常生贪乐。为
腹无厌。知是过巳。见节量功德。我从今日断不贪恣。
节量食。谓筹量所食。不恣于腹。除贪灭病。断诸懈怠。
善人所行。
广有对治者。案解脱道论云。云何受粪扫衣。谓断居
士施。云何受三衣。谓断长衣过。云何乞食。谓断他请。
云何次第乞。谓断超越。云何节量食。谓断于贪恣。云
何树下坐。谓断屋舍住。云何冢间。谓断馀胜处。云何
常坐不卧。谓离寝寐(云云)。下则一一解。受居士施有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8b 页 X42-1018.png
某过。受长衣有某过。受他请有某过。乃至贪恣食。屋
下住。各有其过(云云)。
七兰若者。出要律仪音义云。西音阿兰若伽。此言寂
静处也。智论名远离处最近三里乃至杂行如第六
十八卷中者。如智论抄(云云)。绕祇洹虎吼者。引此文。
證僧寺在城外兰若也。案十诵云。佛在舍卫国。时有
虎狼。杀鹿食巳馀长。诸比丘见残肉持还。时虎饥起
觅残鹿。绕祇洹吼声。佛问阿难。虎何故吼。阿难具答。
佛言从今不得取虎残。犯吉罗。何以故。虎不断望故。
若取师子残无犯。何以故。师子断望故。
若僧衣二种兰若如前明者。谓集僧通局中明僧兰
若界也。随相护衣戒中。明衣界兰若也。此明头陀兰
若及随四依法者。立明。粪扫衣树下坐等也。今既能
树下坐。当知随四依法也。
骨有六百六十毛孔九万乃至名最空法者。案分别
功德论。观身法者。三十六物。恶露不净。意得涅槃。何
以知之。昔有比丘。兰若修道。乞食。于江水边食。食讫
澡钵。时上流岸边[冗-几+豕]间。有断死女人。风吹头发忽堕
钵中。比丘手执发。谛视之。诃好。心口独语。若是马尾。
此复太细。若是男子发。复太濡细。必是女发。便生欲
念。其发如是。人必妙好。面如桃华。眼如珠。鼻如截筒。
口如含丹。眉如蚰蜒。作是念巳。便起欲心。顺水寻求。
想见颜色。寻求不巳。见一女人狐狼巳啖。其半身形
臭烂。其发犹存。将发比之。长短相似。向者欲想释然
下住。各有其过(云云)。
七兰若者。出要律仪音义云。西音阿兰若伽。此言寂
静处也。智论名远离处最近三里乃至杂行如第六
十八卷中者。如智论抄(云云)。绕祇洹虎吼者。引此文。
證僧寺在城外兰若也。案十诵云。佛在舍卫国。时有
虎狼。杀鹿食巳馀长。诸比丘见残肉持还。时虎饥起
觅残鹿。绕祇洹吼声。佛问阿难。虎何故吼。阿难具答。
佛言从今不得取虎残。犯吉罗。何以故。虎不断望故。
若取师子残无犯。何以故。师子断望故。
若僧衣二种兰若如前明者。谓集僧通局中明僧兰
若界也。随相护衣戒中。明衣界兰若也。此明头陀兰
若及随四依法者。立明。粪扫衣树下坐等也。今既能
树下坐。当知随四依法也。
骨有六百六十毛孔九万乃至名最空法者。案分别
功德论。观身法者。三十六物。恶露不净。意得涅槃。何
以知之。昔有比丘。兰若修道。乞食。于江水边食。食讫
澡钵。时上流岸边[冗-几+豕]间。有断死女人。风吹头发忽堕
钵中。比丘手执发。谛视之。诃好。心口独语。若是马尾。
此复太细。若是男子发。复太濡细。必是女发。便生欲
念。其发如是。人必妙好。面如桃华。眼如珠。鼻如截筒。
口如含丹。眉如蚰蜒。作是念巳。便起欲心。顺水寻求。
想见颜色。寻求不巳。见一女人狐狼巳啖。其半身形
臭烂。其发犹存。将发比之。长短相似。向者欲想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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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解。复重观之。此人生时。形容严好。今者败坏。令人
得见。我向所起想者。但欲贪身爱欲而生斯念。彼身
如是。我复何异。谛计我身。四大合成。福尽缘离。自然
解散。睹变心悟。即得道迹。
七不为音声荆𣗥所刺者。五谓。在树下坐。树上多为
众鸟作声。躁闹比丘也。树复有𣗥剌剌人。今在露地。
无此过也。
不令他起者。立谓。随得处即坐。不假他
所让处。
五不随身欲者。谓卧者。或欲伸。或欲缩。或倚卧。此名
随身欲也。今常坐故。离此过也。七易读诵经者。既坐
不卧。欲续经即便易也。
十诵开练若续星经等者。十诵五十六云。阿兰若比
丘应知善道途。善知日数。善知夜。善知夜分。善知星
宿。读诵星宿经。善知修妒路。毗尼。阿毗昙。善知初禅。
二三四禅。善知四果等。延聚落比丘。广说亦同。案五
分云。兰若比丘。不别星宿。诸贼寄宿。语比丘言。我等
眠。欲晓语我。贼小眠巳。问比丘言。早晚耶。比丘言尚
早。如是三问。夜巳际晓。犹故言早。逐贼人至。捉贼将
去。便嗔言。比丘若语我早晚。眠不至晓。今被此捉。坐
此比丘。因此事白佛。佛言兰若比丘。众知方相星宿
时节早晚等相。复众记日月岁数等(云云)。
开用火珠者。由其珠能出火。居日出时。将此珠对日
则得火。若是水珠对月时出水。此是因缘之法也。
**** ○僧像致敬篇第二十二
得见。我向所起想者。但欲贪身爱欲而生斯念。彼身
如是。我复何异。谛计我身。四大合成。福尽缘离。自然
解散。睹变心悟。即得道迹。
七不为音声荆𣗥所刺者。五谓。在树下坐。树上多为
众鸟作声。躁闹比丘也。树复有𣗥剌剌人。今在露地。
无此过也。
不令他起者。立谓。随得处即坐。不假他
所让处。
五不随身欲者。谓卧者。或欲伸。或欲缩。或倚卧。此名
随身欲也。今常坐故。离此过也。七易读诵经者。既坐
不卧。欲续经即便易也。
十诵开练若续星经等者。十诵五十六云。阿兰若比
丘应知善道途。善知日数。善知夜。善知夜分。善知星
宿。读诵星宿经。善知修妒路。毗尼。阿毗昙。善知初禅。
二三四禅。善知四果等。延聚落比丘。广说亦同。案五
分云。兰若比丘。不别星宿。诸贼寄宿。语比丘言。我等
眠。欲晓语我。贼小眠巳。问比丘言。早晚耶。比丘言尚
早。如是三问。夜巳际晓。犹故言早。逐贼人至。捉贼将
去。便嗔言。比丘若语我早晚。眠不至晓。今被此捉。坐
此比丘。因此事白佛。佛言兰若比丘。众知方相星宿
时节早晚等相。复众记日月岁数等(云云)。
开用火珠者。由其珠能出火。居日出时。将此珠对日
则得火。若是水珠对月时出水。此是因缘之法也。
**** ○僧像致敬篇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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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辨衣钵等仪。乃是资道之要。次显头陀轨则。以为
胜行之纲。理须敬法重人。庶得光乎至道。此门来意。
厥义若斯。又云。始从标宗。终乎头陀之行。并明众别
之法。法不自立。必有能说之主。复有弘传之人。法既
必藉人弘。理宜加敬于人。故有此篇来也。问云。僧是
能敬。像是所敬。致者至也。敬者恭也。然其僧字众通
能所也。文中明僧众互相恭敬。故知通能所也。今言
僧者。取五阴实法假名之僧。像取住持之佛像。即如
剃发染衣白四得戒。位通凡圣。明兹僧也。像者似也。
泥龛素𦘕。住持灵仪是也。文中广彰敬让法则。故云
然也。问师弟名位。理应先像次僧。今题所标何以先
僧后像。解云。夫三宝次第。佛宝在先。法僧次后。谓佛
三祇行满。万德功圆。舍金轮以出家。坐树王以成道。
此名佛宝。次于仙人鹿野苑中。为拘邻等五人说四
谛法。乃至十二部经。即是法宝。彼闻法巳。悟解资神。
圣命善来。获果得戒。须发自落。法服随身。此名僧宝。
一期化仪次第然矣。今论教传东土。僧则居先。以迦
竺二士来至雒阳。此即僧为初也。白马驮经而寻至。
即法次也。后时来者。方乃图𦘕法身。此则佛最后也。
以像斯义。故僧居前。又上来金容法身为佛宝。转妙
法轮为法宝。断结离染为僧宝。此犹约事明三宝。名
为别相三宝也。若论理宝又别。则一体之中具三。谓
至觉名佛。至理名法。至和名僧也。戒心疏中辨三宝
义。总有四别。一理体三宝者。如五分法身为佛宝。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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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无为是法宝。声闻学无学功德是僧宝。二化相三
宝者。如释迦道王三千为佛宝。演布谛教为法宝。拘
邻等五为僧宝。三住持三宝者。形像塔庙为佛宝。纸
素所传为法宝。戒法仪相为僧宝。宾云。言住持三宝
者。初明佛宝者。古人皆言佛塔形像及舍利等。名住
持佛。故报恩经等。佛在世时。升忉利天。安居说法。时
忧填王思慕世尊。刻坛为像。佛从天下。檀像起迎。礼
拜世尊。世尊记言。汝于来世。广为佛事。名住持佛。新
经论师。依解深密经言。汝化身是如来力所住持故。
故取化身为住持佛。今详。通上二义并住持摄。次法
宝者。古今同说。纸素文字所载三藏名住持法。次言
僧者。萨婆多论。僧为五种。一群羊僧。二无惭愧僧。三
别众僧。四清净僧。五第一义僧。于中胜义是真实僧。
自馀四种。住持僧摄。准十轮经。无惭愧僧。于我正法。
虽如死尸。犹胜外道。能示人天善法之处。我终不听
毁辱打骂。此出家者。三世诸佛慈悲护念。据此经中。
无惭之僧。亦有一分名住持僧也。四一体三宝者。唯
约心体。义分三相。理实无三。随相则分。一方以化。故
照理边即为觉义。体离名言即为法义。至理无滞和
合僧义也。真谛三藏云。一切众生有本觉性。即是第
九阿摩罗识。以方便修。令此本觉本隐今显。以为佛
宝。即本觉上可轨则义以为法宝。无违诤义为僧宝。
唐三藏云。三宝之性。不离真如。真如既是觉之实性。
立之为佛宝。即轨则性无违诤性皆不离如。为法僧
宝者。如释迦道王三千为佛宝。演布谛教为法宝。拘
邻等五为僧宝。三住持三宝者。形像塔庙为佛宝。纸
素所传为法宝。戒法仪相为僧宝。宾云。言住持三宝
者。初明佛宝者。古人皆言佛塔形像及舍利等。名住
持佛。故报恩经等。佛在世时。升忉利天。安居说法。时
忧填王思慕世尊。刻坛为像。佛从天下。檀像起迎。礼
拜世尊。世尊记言。汝于来世。广为佛事。名住持佛。新
经论师。依解深密经言。汝化身是如来力所住持故。
故取化身为住持佛。今详。通上二义并住持摄。次法
宝者。古今同说。纸素文字所载三藏名住持法。次言
僧者。萨婆多论。僧为五种。一群羊僧。二无惭愧僧。三
别众僧。四清净僧。五第一义僧。于中胜义是真实僧。
自馀四种。住持僧摄。准十轮经。无惭愧僧。于我正法。
虽如死尸。犹胜外道。能示人天善法之处。我终不听
毁辱打骂。此出家者。三世诸佛慈悲护念。据此经中。
无惭之僧。亦有一分名住持僧也。四一体三宝者。唯
约心体。义分三相。理实无三。随相则分。一方以化。故
照理边即为觉义。体离名言即为法义。至理无滞和
合僧义也。真谛三藏云。一切众生有本觉性。即是第
九阿摩罗识。以方便修。令此本觉本隐今显。以为佛
宝。即本觉上可轨则义以为法宝。无违诤义为僧宝。
唐三藏云。三宝之性。不离真如。真如既是觉之实性。
立之为佛宝。即轨则性无违诤性皆不离如。为法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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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即涅槃云。若然计三宝常住固真谛。此是诸佛最
上之誓愿。又云佛即是法。法是僧。僧即是常。常即虚
空。虚空即是佛性。佛性即是法身。(述曰)此即真如义。
又净名经云。一切众生皆如也。一切法亦如也。众贤
圣亦如也。明先后次第者。初理体三宝者。如前次第。
列其先后。若覈其本。證理方具。法宝为初。伹理不自
显。托行以彰。故先五分。佛宝居首。又一解云。理由人
显。道假行成。释尊出世。方闻三宝。还依化相。故理无
别(此双制云理体三宝。与化相三宝。同次第耳)。二明化相者。佛先法次僧
后。以释迦初證。唯佛独尊。非尊不可在初。故佛居
首也。大圣虽现。止得动其耳目。至于烦惑。要假法除。
次演声教。用涤心恼。故法次也。教之所及。行是所归。
虽说无證。还同不说。故拘邻会正方僧宝现。此即化
仪次第不可乖也。三住持三宝者。僧初法次佛后。由
道假人弘。世途法尔。故迦竺初达现僧仪也。述五乘
为善因。明三途为恶果。现法仪也。斯法远大。非凡小
之所开。故表𦘕像于凉台。推其所说现佛仪也。四一
体三宝者。法先僧次佛后。由体是心体。本来无染。妄
覆迷倒。故兴邪正。今了法本。理实无三。随相用分。一
方行化。故照理边即是觉义。体离名言即是法义。至
理无滞即和合僧义。非法不知。故法居首。非佛不晓
故后说。僧居中者。体未纯净。如杂血乳。分有所遣。岂
喻醍醐。故不同佛也。明功用者。四宝为言。理宝为胜。
由常住故。为世所归。馀三随设。体是有法。问心本清
上之誓愿。又云佛即是法。法是僧。僧即是常。常即虚
空。虚空即是佛性。佛性即是法身。(述曰)此即真如义。
又净名经云。一切众生皆如也。一切法亦如也。众贤
圣亦如也。明先后次第者。初理体三宝者。如前次第。
列其先后。若覈其本。證理方具。法宝为初。伹理不自
显。托行以彰。故先五分。佛宝居首。又一解云。理由人
显。道假行成。释尊出世。方闻三宝。还依化相。故理无
别(此双制云理体三宝。与化相三宝。同次第耳)。二明化相者。佛先法次僧
后。以释迦初證。唯佛独尊。非尊不可在初。故佛居
首也。大圣虽现。止得动其耳目。至于烦惑。要假法除。
次演声教。用涤心恼。故法次也。教之所及。行是所归。
虽说无證。还同不说。故拘邻会正方僧宝现。此即化
仪次第不可乖也。三住持三宝者。僧初法次佛后。由
道假人弘。世途法尔。故迦竺初达现僧仪也。述五乘
为善因。明三途为恶果。现法仪也。斯法远大。非凡小
之所开。故表𦘕像于凉台。推其所说现佛仪也。四一
体三宝者。法先僧次佛后。由体是心体。本来无染。妄
覆迷倒。故兴邪正。今了法本。理实无三。随相用分。一
方行化。故照理边即是觉义。体离名言即是法义。至
理无滞即和合僧义。非法不知。故法居首。非佛不晓
故后说。僧居中者。体未纯净。如杂血乳。分有所遣。岂
喻醍醐。故不同佛也。明功用者。四宝为言。理宝为胜。
由常住故。为世所归。馀三随设。体是有法。问心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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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非世所染。一体常住。何不为胜。答就理为言。诚如
所问。语相为论。秽杂非现。何得同佛所證心源。故涅
槃云。或有佛性。二人俱无。明知行果异俱有也。若住
持三宝。末世为胜。理在冥通。但为玄德。世唯相有。假
相开通。浊世钝情。非相不动。约机接俗。故说为胜(至下
导俗受三皈五八中。须引此义略示)。
景者。尔疋云大也。仰者。立谓钦仰也。亦云尊仰也。上
瞻曰仰。下临曰俯。毛诗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此明
若时代大大钦仰此佛法。佛法则建立不坠也。慈云。
景者影也。欲如来影像被时。应须敬仰。故言斯立也。
俗礼命章。立谓。俗中尚有礼仪相敬重也。谓如此致
敬之法。先著于俗典之初也。如礼记第一卷。曲礼曰。
无不敬也。礼者敬而巳矣。敬者礼之本也。由屈敬故。
表情尽仪。故曰礼也。又礼者理也。了合于正理。故曰
礼也。立云。至如礼记曲礼周礼仪礼。皆备明卑逊揖
让之法。著在礼章中也。以礼章中明即广敬之仪式。
故云俗礼命章也。命者召也。亦云告也。亦云作也。谓
此谦恭之法。俗礼中命之作章篇也。说文云。口令曰
命。故命字口边作令也。逊恪摄仪等者。立明。卑逊勤
摄威仪。则是道之宗本。故曰始也。字林云。逊者慎也
谦也。有云让也。恪者字林云恭也。敬也。又勒也。谓恭
而且勤曰恪也。言爰者于也及也。今言始等者。谓上
既谦恭是俗礼所明。今摄仪则是道宗之始也。如律
序即云稽首礼诸佛。及法比丘僧。又诸论中。皆先序
所问。语相为论。秽杂非现。何得同佛所證心源。故涅
槃云。或有佛性。二人俱无。明知行果异俱有也。若住
持三宝。末世为胜。理在冥通。但为玄德。世唯相有。假
相开通。浊世钝情。非相不动。约机接俗。故说为胜(至下
导俗受三皈五八中。须引此义略示)。
景者。尔疋云大也。仰者。立谓钦仰也。亦云尊仰也。上
瞻曰仰。下临曰俯。毛诗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此明
若时代大大钦仰此佛法。佛法则建立不坠也。慈云。
景者影也。欲如来影像被时。应须敬仰。故言斯立也。
俗礼命章。立谓。俗中尚有礼仪相敬重也。谓如此致
敬之法。先著于俗典之初也。如礼记第一卷。曲礼曰。
无不敬也。礼者敬而巳矣。敬者礼之本也。由屈敬故。
表情尽仪。故曰礼也。又礼者理也。了合于正理。故曰
礼也。立云。至如礼记曲礼周礼仪礼。皆备明卑逊揖
让之法。著在礼章中也。以礼章中明即广敬之仪式。
故云俗礼命章也。命者召也。亦云告也。亦云作也。谓
此谦恭之法。俗礼中命之作章篇也。说文云。口令曰
命。故命字口边作令也。逊恪摄仪等者。立明。卑逊勤
摄威仪。则是道之宗本。故曰始也。字林云。逊者慎也
谦也。有云让也。恪者字林云恭也。敬也。又勒也。谓恭
而且勤曰恪也。言爰者于也及也。今言始等者。谓上
既谦恭是俗礼所明。今摄仪则是道宗之始也。如律
序即云稽首礼诸佛。及法比丘僧。又诸论中。皆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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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三宝之辞。故曰道宗爰始也。倨慢无知者。上居豫
反。说文云。倨者不逊也。慢者傲也。谓不恭敬也。
惭愧二法者。辱彰于外曰惭。羞结于内曰愧。准涅槃
云。羞自名惭。羞他名愧。又云。羞天名惭。羞人名愧。案
增一阿含经云。佛告诸比丘。有二妙法。拥护世间。谓
是有惭愧心也。若无此二法。世间则不知有父母兄
弟妻子知识尊长大小。当与猪鸡狗牛羊六畜之类。
而共一等。以其世间有二法故。便识别父母尊男等
也。汝诸比丘。当如是学。比丘闻巳。欢喜信乐奉持。故
遗教经云。无惭愧者。与诸禽兽。无相异也。
此时移情淡等者。谓时迁流入像末。名为时移。人渐
洗薄无复礼义之味。名曰情淡。言礼义云亡者。谓相
敬曰礼。相让曰义。又义者仪也。行合礼仪。故曰礼义。
今时并无此事。故曰云亡。眉者。慈云高也。如人眉最
处于高。喻生高者。名眉[壹-豆+(兀/牛)]也。毛诗云。遐不眉寿。传云
眉寿秀眉也。又云毫眉也。谓老人眉中有豪毛秀出
也。又云永眉豪眉。乃言眉老也。乃呼云眉老谓眉寿
也。私云。传曰者。即毛诗传也。谓毛诗注称于传也。又
言寿者。年百二十曰寿。明如此秀眉高寿在下行也。
台背尨眉者。老之相貌也。指文华为英彦者。才兼十
人曰豪。百人曰英。千人曰俊。万人曰杰。倍万曰圣。才
德兼美称为彦也。欲明今时小僧能习读俗书。解作
五言文章。以为英彦也。三藏圣教。一事不达。此即灭
法不久也。如斯冒罔者。冒(毛盗反)覆也。见毛诗。又贪也。
反。说文云。倨者不逊也。慢者傲也。谓不恭敬也。
惭愧二法者。辱彰于外曰惭。羞结于内曰愧。准涅槃
云。羞自名惭。羞他名愧。又云。羞天名惭。羞人名愧。案
增一阿含经云。佛告诸比丘。有二妙法。拥护世间。谓
是有惭愧心也。若无此二法。世间则不知有父母兄
弟妻子知识尊长大小。当与猪鸡狗牛羊六畜之类。
而共一等。以其世间有二法故。便识别父母尊男等
也。汝诸比丘。当如是学。比丘闻巳。欢喜信乐奉持。故
遗教经云。无惭愧者。与诸禽兽。无相异也。
此时移情淡等者。谓时迁流入像末。名为时移。人渐
洗薄无复礼义之味。名曰情淡。言礼义云亡者。谓相
敬曰礼。相让曰义。又义者仪也。行合礼仪。故曰礼义。
今时并无此事。故曰云亡。眉者。慈云高也。如人眉最
处于高。喻生高者。名眉[壹-豆+(兀/牛)]也。毛诗云。遐不眉寿。传云
眉寿秀眉也。又云毫眉也。谓老人眉中有豪毛秀出
也。又云永眉豪眉。乃言眉老也。乃呼云眉老谓眉寿
也。私云。传曰者。即毛诗传也。谓毛诗注称于传也。又
言寿者。年百二十曰寿。明如此秀眉高寿在下行也。
台背尨眉者。老之相貌也。指文华为英彦者。才兼十
人曰豪。百人曰英。千人曰俊。万人曰杰。倍万曰圣。才
德兼美称为彦也。欲明今时小僧能习读俗书。解作
五言文章。以为英彦也。三藏圣教。一事不达。此即灭
法不久也。如斯冒罔者。冒(毛盗反)覆也。见毛诗。又贪也。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0c 页 X42-1020.png
见左传。就中分二如题别者。谓僧与像为二也。
智论佛从忉利天等者。案智论云。须菩提。好行空三
昧。如佛在忉利天。夏安居竟。还阎浮提。时须菩提。于
石室中。住自思惟。佛从忉利天来下。我当至佛所耶。
不至佛所耶。又念言。佛常说若人以智慧眼观佛法
身。则为见佛中最。时佛从天下。故在阎浮提中间。四
部众集。诸天见人。人亦见天。诸天众会。先未曾有。须
菩提心念。今此大会虽复奇特。势不久停。磨灭之法。
皆归无常。因此观无常。悉知诸法空。空无有实。作此
观时。即得道證。尔时众人。皆欲先见佛礼敬供养。有
华色比丘尼。便化为转轮圣王及七宝千子。众人见
之。皆避坐起去。化王到佛所巳。遂复本身。为比丘尼。
最初礼佛。佛即告尼言。非汝先礼佛。须菩提最初礼
我。何以故。须菩提观诸法空。是为见佛法身。得真供
养。供养中最。非以致敬生身为供养也。私云。引此文
證。令人致礼莫著相也。华色比丘尼者。多论第五云。
此女颜貌端正。作优钵罗华色。此人前世久远劫时。
作婆罗门女。父母家人。入海采宝。是女在后。不能自
活。与诸淫女。共在一处。卖色自供。此色貌不丰。无人
来往。常自咎责。何以独尔。时有辟支佛。一切敬仰。有
人言。汝能供养辟支佛者。随心所欲。世世如愿。时彼
女人。即随其语。辨美饮食。以优钵华。覆上奉辟支佛。
即发愿言。令我世世常作女人。端正无双。为人所敬。
无能过此。又愿得如沙门所得功德令我得之。是故
智论佛从忉利天等者。案智论云。须菩提。好行空三
昧。如佛在忉利天。夏安居竟。还阎浮提。时须菩提。于
石室中。住自思惟。佛从忉利天来下。我当至佛所耶。
不至佛所耶。又念言。佛常说若人以智慧眼观佛法
身。则为见佛中最。时佛从天下。故在阎浮提中间。四
部众集。诸天见人。人亦见天。诸天众会。先未曾有。须
菩提心念。今此大会虽复奇特。势不久停。磨灭之法。
皆归无常。因此观无常。悉知诸法空。空无有实。作此
观时。即得道證。尔时众人。皆欲先见佛礼敬供养。有
华色比丘尼。便化为转轮圣王及七宝千子。众人见
之。皆避坐起去。化王到佛所巳。遂复本身。为比丘尼。
最初礼佛。佛即告尼言。非汝先礼佛。须菩提最初礼
我。何以故。须菩提观诸法空。是为见佛法身。得真供
养。供养中最。非以致敬生身为供养也。私云。引此文
證。令人致礼莫著相也。华色比丘尼者。多论第五云。
此女颜貌端正。作优钵罗华色。此人前世久远劫时。
作婆罗门女。父母家人。入海采宝。是女在后。不能自
活。与诸淫女。共在一处。卖色自供。此色貌不丰。无人
来往。常自咎责。何以独尔。时有辟支佛。一切敬仰。有
人言。汝能供养辟支佛者。随心所欲。世世如愿。时彼
女人。即随其语。辨美饮食。以优钵华。覆上奉辟支佛。
即发愿言。令我世世常作女人。端正无双。为人所敬。
无能过此。又愿得如沙门所得功德令我得之。是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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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世得作女人。颜貌第一。以有愿故。今得漏尽。四分
中明与母同室(云云)。五分第四云。华色惊鸳。昔与母
共夫。今与女同婿。生死迷乱乃至于此。不断爱欲
出家学道。如此倒惑何由得息。便委而去。即往祇洹
见谛漏尽。如彼广说。案分别功德论云。佛于忧填王
国说法教化。时三十三天上为母摩耶说法九十日
而遂。时莲华尼欲独前见佛。时诸国王不见佛。巳九
十日。皆有渴仰之情。并来云集。我为比丘尼。不宜在
此众𠆴之中。即化作转轮王。将从如圣王之法。诸小
国王。见圣王。各自驰散。比丘尼即遂复本形。见佛礼
拜问讯。诸王各来见佛。不见圣王。乃知尼化作。谓尼
曰。向者见诳如此耶。时尼心念。我先见佛。佛告尼曰。
汝自呼敢先见佛。复有先汝见者。乃是罗阅城东山
中。须菩提在彼补衣。天语曰。佛来下巳。须菩提曰。我
为弟子之法。应当往礼。覆自思惟。佛为所在。若金色
是佛耶。金复何限。佛言一切诸法空无所有。若解十
二因空非造非作。即为见我。正尔遂坐补衣。以是观
之。须菩提为先见佛也。佛告诸法之主制了法空。即
是念法。由诸比丘不知大小。乃至三鸟等者。案四分
房舍犍度云。佛从王舍城。与诸比丘。诣毗舍离。时六
群先佛前往一住处。取得好房。为和上同和上阇梨
同阇梨为知识亲厚故取得好房。以目连身子不得
房宿。宿外埵上。明日佛问身子。昨夜卧起安乐不。身
子具答上事。佛即集诸比丘。汝谓谁应受第一座。第
中明与母同室(云云)。五分第四云。华色惊鸳。昔与母
共夫。今与女同婿。生死迷乱乃至于此。不断爱欲
出家学道。如此倒惑何由得息。便委而去。即往祇洹
见谛漏尽。如彼广说。案分别功德论云。佛于忧填王
国说法教化。时三十三天上为母摩耶说法九十日
而遂。时莲华尼欲独前见佛。时诸国王不见佛。巳九
十日。皆有渴仰之情。并来云集。我为比丘尼。不宜在
此众𠆴之中。即化作转轮王。将从如圣王之法。诸小
国王。见圣王。各自驰散。比丘尼即遂复本形。见佛礼
拜问讯。诸王各来见佛。不见圣王。乃知尼化作。谓尼
曰。向者见诳如此耶。时尼心念。我先见佛。佛告尼曰。
汝自呼敢先见佛。复有先汝见者。乃是罗阅城东山
中。须菩提在彼补衣。天语曰。佛来下巳。须菩提曰。我
为弟子之法。应当往礼。覆自思惟。佛为所在。若金色
是佛耶。金复何限。佛言一切诸法空无所有。若解十
二因空非造非作。即为见我。正尔遂坐补衣。以是观
之。须菩提为先见佛也。佛告诸法之主制了法空。即
是念法。由诸比丘不知大小。乃至三鸟等者。案四分
房舍犍度云。佛从王舍城。与诸比丘。诣毗舍离。时六
群先佛前往一住处。取得好房。为和上同和上阇梨
同阇梨为知识亲厚故取得好房。以目连身子不得
房宿。宿外埵上。明日佛问身子。昨夜卧起安乐不。身
子具答上事。佛即集诸比丘。汝谓谁应受第一座。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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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第一食。诸比丘各答不同。或言大姓。多闻。乞食。
粪扫衣。持律坐禅等。佛言。汝等善听。过去有三亲友。
岂猕猴鵽(都滑反亦云都谈反)。鸟依一尼拘律树住。彼作是念。
我等共住不应不与恭敬。今可推年大小次第尊卑。
更相恭敬。弥猴鵽鸟共问象言。汝忆事远近。象言。
我忆小时。此尼拘律树。我行时触我脐。象与鵽鸟。次
问弥猴言。汝忆事近远弥猴答言。我忆小时。此树举
手及头。象语弥猴。汝生年多我。象与弥猴共问鵽言。
汝忆事近远。答言。我忆雪山王右面。有大尼拘律树。
我于彼食果子。来此便出。即生此树。彼作是念。鵽生
年多我。时象即以弥猴置头上。弥猴以鵽置肩上。私
云。赖得鸟大而象小尊而鸟卑。如何擎戴可胜也。共
游人间。从村至村。从城至城。而说法言。其有敬长老
者。是人能护法。汝等(云云。)若依十诵。结会古今云。尔
时鸟者佛是也。弥猴者舍利弗是也。象者目连是也。
所以今引此事者。举下以况上也。今时若不相恭敬
无尊卑者。准菩萨戒云。是外道兵奴法也。众师云。鵽
(竹刮反)尔疋云。鵽鸠冠雉。郭璞注云。大如鸽。似䳄雉。鼠
脚无后指。歧尾为鸟憨(呼监反)急群飞。出北方沙漠地
也。俗名突厥。崔生蒿菜之间也。
教化人民等者。谓此三鸟兽说法游行化人也。山林
人畜见佛无不倾侧者。谓过去中行恭敬故。今感非
情之物。亦恭敬也。问山林是非情。何然示恭。答山河
大地。是众生依报。若业善招净土。业恶招秽境。以是
粪扫衣。持律坐禅等。佛言。汝等善听。过去有三亲友。
岂猕猴鵽(都滑反亦云都谈反)。鸟依一尼拘律树住。彼作是念。
我等共住不应不与恭敬。今可推年大小次第尊卑。
更相恭敬。弥猴鵽鸟共问象言。汝忆事远近。象言。
我忆小时。此尼拘律树。我行时触我脐。象与鵽鸟。次
问弥猴言。汝忆事近远弥猴答言。我忆小时。此树举
手及头。象语弥猴。汝生年多我。象与弥猴共问鵽言。
汝忆事近远。答言。我忆雪山王右面。有大尼拘律树。
我于彼食果子。来此便出。即生此树。彼作是念。鵽生
年多我。时象即以弥猴置头上。弥猴以鵽置肩上。私
云。赖得鸟大而象小尊而鸟卑。如何擎戴可胜也。共
游人间。从村至村。从城至城。而说法言。其有敬长老
者。是人能护法。汝等(云云。)若依十诵。结会古今云。尔
时鸟者佛是也。弥猴者舍利弗是也。象者目连是也。
所以今引此事者。举下以况上也。今时若不相恭敬
无尊卑者。准菩萨戒云。是外道兵奴法也。众师云。鵽
(竹刮反)尔疋云。鵽鸠冠雉。郭璞注云。大如鸽。似䳄雉。鼠
脚无后指。歧尾为鸟憨(呼监反)急群飞。出北方沙漠地
也。俗名突厥。崔生蒿菜之间也。
教化人民等者。谓此三鸟兽说法游行化人也。山林
人畜见佛无不倾侧者。谓过去中行恭敬故。今感非
情之物。亦恭敬也。问山林是非情。何然示恭。答山河
大地。是众生依报。若业善招净土。业恶招秽境。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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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故。情然感非情。如佛生灭时。地动之相。是情感非
情也。又如祥河惙浪宝树任枝等。
增一云无恭敬于佛者生龙蛇中者。按增一阿含云。
佛在罗阅城迦兰陀竹园。与无央数众。围绕说法。时
有长老比丘。在众中。向佛舒脚睡。复有摩耶沙弥年
八岁。去佛不远。结跏趺坐。系念在前。世尊既见。即说
偈言。
「 所谓长老者
未必剃须发
虽复年齿长
不免于患行
我今谓长老
乐必先出家
修其善本业
分别于正行
设有年幼少
诸根无漏缺
此谓名长老
分别正法行」
又问汝等颇见舒脚而睡者乎。此比丘五百世中。恒
为龙身。今设命终者。当生龙中。所以然者。无有恭敬
之心于佛法僧。若有众生。无恭敬心于佛法僧者。身
坏命终。皆生龙中。
智论云外道是他法故轻佛来至佛所自坐者。案智
度论云。佛法中。诸外道出家。及一切白衣。来到佛所
坐。外道他法轻故。白衣如客。是故坐。一切五众。身心
属佛。是故立。若得道诸罗汉。如舍利弗须菩提目连
等。所作巳办。是故听坐。馀虽得三道。亦不听坐。大事
未办。结贼未破。譬如王臣大有功勋故得坐。言三道
巳下并不听坐者。谓三果人以德未圆故也。无别菩
萨僧者。非谓释迦佛法都无菩萨。谓其菩萨。皆剃染
入声闻众中。隐于菩萨之仪。从声闻之像也。经云内
情也。又如祥河惙浪宝树任枝等。
增一云无恭敬于佛者生龙蛇中者。按增一阿含云。
佛在罗阅城迦兰陀竹园。与无央数众。围绕说法。时
有长老比丘。在众中。向佛舒脚睡。复有摩耶沙弥年
八岁。去佛不远。结跏趺坐。系念在前。世尊既见。即说
偈言。
「 所谓长老者
未必剃须发
虽复年齿长
不免于患行
我今谓长老
乐必先出家
修其善本业
分别于正行
设有年幼少
诸根无漏缺
此谓名长老
分别正法行」
又问汝等颇见舒脚而睡者乎。此比丘五百世中。恒
为龙身。今设命终者。当生龙中。所以然者。无有恭敬
之心于佛法僧。若有众生。无恭敬心于佛法僧者。身
坏命终。皆生龙中。
智论云外道是他法故轻佛来至佛所自坐者。案智
度论云。佛法中。诸外道出家。及一切白衣。来到佛所
坐。外道他法轻故。白衣如客。是故坐。一切五众。身心
属佛。是故立。若得道诸罗汉。如舍利弗须菩提目连
等。所作巳办。是故听坐。馀虽得三道。亦不听坐。大事
未办。结贼未破。譬如王臣大有功勋故得坐。言三道
巳下并不听坐者。谓三果人以德未圆故也。无别菩
萨僧者。非谓释迦佛法都无菩萨。谓其菩萨。皆剃染
入声闻众中。隐于菩萨之仪。从声闻之像也。经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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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菩萨行。外现是声闻等也。
上释相敬意。巳下第二正明对缘是非也。乃至大地
无涕唾处者。佛告迦叶。若有比丘。非沙门。自言我是
沙门。非梵行。自言我有梵行。于此大地。乃至无有涕
唾之处。况举足下足。去来屈申。何以故。过去大王。持
此大地。施与持戒有德行者。令于中行道。迦叶。是破戒
比丘。不然必报信施。如一毛端。如一分毛。分为百分。
破戒比丘。不然消一分之施。况僧坊及招提僧舍经
行之处等耶。尔时众中。有诸净行比丘二百人。闻说
是巳。收泪而言。世尊我今当死。不欲以不得沙门果
受他信施。乃至一食。佛言善哉。如是惭愧。畏于后世。
喻如金刚。若然精进。亦得解脱。坚持戒者。受信施如
须弥山。亦然报此信施之福。如千世界所有大海尚
可竭尽。而此施主福不可尽。又案梵网经云。若佛子。信
心出家。受佛正戒。故起心毁犯圣戒者。不得受一切
檀越供养。亦不得国王地上行。不得饮国王水。五千
大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贼。若入房舍城邑宅中。鬼复
常扫其脚迹。一切世人骂言佛法中贼。一切众生眼
不欲见。破戒之人畜生无异。木头无异等。即其义也。
初无缘合敬者。立谓。无病患因缘。及非十种非威仪
缘者。须各各相敬。大小便不应礼等者。深云。非谓正
便利时有人来礼。岂有斯事耶。但是大小便竟。未洗
净。不得受他礼。不得礼佛。应语言我未洗净(云云未详)。又
食竟未嗽口例之。私言律中无文。伹应是正大小便
上释相敬意。巳下第二正明对缘是非也。乃至大地
无涕唾处者。佛告迦叶。若有比丘。非沙门。自言我是
沙门。非梵行。自言我有梵行。于此大地。乃至无有涕
唾之处。况举足下足。去来屈申。何以故。过去大王。持
此大地。施与持戒有德行者。令于中行道。迦叶。是破戒
比丘。不然必报信施。如一毛端。如一分毛。分为百分。
破戒比丘。不然消一分之施。况僧坊及招提僧舍经
行之处等耶。尔时众中。有诸净行比丘二百人。闻说
是巳。收泪而言。世尊我今当死。不欲以不得沙门果
受他信施。乃至一食。佛言善哉。如是惭愧。畏于后世。
喻如金刚。若然精进。亦得解脱。坚持戒者。受信施如
须弥山。亦然报此信施之福。如千世界所有大海尚
可竭尽。而此施主福不可尽。又案梵网经云。若佛子。信
心出家。受佛正戒。故起心毁犯圣戒者。不得受一切
檀越供养。亦不得国王地上行。不得饮国王水。五千
大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贼。若入房舍城邑宅中。鬼复
常扫其脚迹。一切世人骂言佛法中贼。一切众生眼
不欲见。破戒之人畜生无异。木头无异等。即其义也。
初无缘合敬者。立谓。无病患因缘。及非十种非威仪
缘者。须各各相敬。大小便不应礼等者。深云。非谓正
便利时有人来礼。岂有斯事耶。但是大小便竟。未洗
净。不得受他礼。不得礼佛。应语言我未洗净(云云未详)。又
食竟未嗽口例之。私言律中无文。伹应是正大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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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义亦无妨也。
嚼杨枝等者。四分律中有三事。在屏处。大小便。嚼杨
枝也。既是屏事。故不合加礼也。砺疏引五分云。佛塔
前礼比丘犯堕。著一衣时不应礼者。慈云。五条为一
衣也。有人云。但著内儭身衣。何妨五条为儭也。
注
云我在僧中者。谓在应供僧中也。
一者端正等者。以因礼佛。见佛形像发欢喜心。以此
因缘而得端正。二好色等者。以见佛形像。口三自称
号南无如来至真等正觉。以此因缘得好音声。三多
财报等者。以见如来。而作大施。散香然灯及馀所施
之物。以此因缘获大财宝。四生长者家等者。以见如
来形巳。心无染著。右膝著地。长跪叉手。至心礼佛。以
此因缘。生长者家。五命终生天等者。以诸佛世尊常
法。诸有众生。以五事因缘。礼如来者。便生善处天上。
是故比丘。若男子女人。欲礼佛者。当方便成此五功
德。当如是学。且礼佛功德虽多。要而言之。得二种益。
一者自行。二者庄严。从自行故。内长功德。庄严众故。
外生物善。
又当念佛恩者。念佛慈悲。尘形六道。化导众生。历劫
苦行。舍身头目。至求菩提。教我辈。曾无有倦也。俱舍
十八云。菩萨过去。专精经七日昼夜。忘下一足。以妙
伽陀赞底沙佛。名为精进圆满。赞曰。天地此界多闻
室。逝宫天处十方无。丈夫牛王大沙门。寻地山林遍
无等。由此赞故。释迦便超弥勒九劫。(述曰)天地此界者。
嚼杨枝等者。四分律中有三事。在屏处。大小便。嚼杨
枝也。既是屏事。故不合加礼也。砺疏引五分云。佛塔
前礼比丘犯堕。著一衣时不应礼者。慈云。五条为一
衣也。有人云。但著内儭身衣。何妨五条为儭也。
注
云我在僧中者。谓在应供僧中也。
一者端正等者。以因礼佛。见佛形像发欢喜心。以此
因缘而得端正。二好色等者。以见佛形像。口三自称
号南无如来至真等正觉。以此因缘得好音声。三多
财报等者。以见如来。而作大施。散香然灯及馀所施
之物。以此因缘获大财宝。四生长者家等者。以见如
来形巳。心无染著。右膝著地。长跪叉手。至心礼佛。以
此因缘。生长者家。五命终生天等者。以诸佛世尊常
法。诸有众生。以五事因缘。礼如来者。便生善处天上。
是故比丘。若男子女人。欲礼佛者。当方便成此五功
德。当如是学。且礼佛功德虽多。要而言之。得二种益。
一者自行。二者庄严。从自行故。内长功德。庄严众故。
外生物善。
又当念佛恩者。念佛慈悲。尘形六道。化导众生。历劫
苦行。舍身头目。至求菩提。教我辈。曾无有倦也。俱舍
十八云。菩萨过去。专精经七日昼夜。忘下一足。以妙
伽陀赞底沙佛。名为精进圆满。赞曰。天地此界多闻
室。逝宫天处十方无。丈夫牛王大沙门。寻地山林遍
无等。由此赞故。释迦便超弥勒九劫。(述曰)天地此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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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指天上地中。此娑婆界也。毗沙门者。此翻多闻。四
天王中北王胜。举彼王处名多闻室。即欲界初天也。
逝宫者。谓梵王宫。色界初天也。逝是死义。外道妄计。
梵王为常。呼彼处名曰逝宫也。天处者。无色界无也。
外道计为涅槃。今言是众生所居之处也。上来即是
明此娑婆三千界无也。非但此无。十方三千亦复更
无。故曰十方无也。以叹佛大丈夫德。牛王德。沙门德。
寻地无等德也。念佛经戒者。以依经戒之教修行。识
达邪正。从微至著。从凡入圣。皆类此也。又念师僧父
母恩者。师僧生我法身。父母育我肉身。故须念也。言
同学恩者。谓同学互相率励。然进善业。故俗云学无
朋友。孤陋寡闻。此言实也。然朋友主相成成之道有
切磋之益也。又云。生之父母也。成之朋友也。对此须
引大庄严论明比丘为屠儿事(云云)。
舍利弗辞佛膝行绕佛百匝者。如贤愚经抄(云云)。
二正明相者。谓上是引文證必须加敬。此下正明敬
之仪式也。敬则至真齐观者。立谓。敬泥尊素像。如敬
至真之佛不异故。故言齐观也。懹臂者。攘者却也。将
臂却后也。又可将臂上衣向后曰却也。如言攘灾者。
亦是却灾也。遍指圣仪者。谓指于像。云此匠拙太长
短等也。
敬人尚自被责者。且如拜官长于床上。岂不被责也。
况礼佛耶。今京中小寺时有此事。尽在床上礼佛。曾
闻有游方小师。至食堂中。上床礼上座老僧。老僧即
天王中北王胜。举彼王处名多闻室。即欲界初天也。
逝宫者。谓梵王宫。色界初天也。逝是死义。外道妄计。
梵王为常。呼彼处名曰逝宫也。天处者。无色界无也。
外道计为涅槃。今言是众生所居之处也。上来即是
明此娑婆三千界无也。非但此无。十方三千亦复更
无。故曰十方无也。以叹佛大丈夫德。牛王德。沙门德。
寻地无等德也。念佛经戒者。以依经戒之教修行。识
达邪正。从微至著。从凡入圣。皆类此也。又念师僧父
母恩者。师僧生我法身。父母育我肉身。故须念也。言
同学恩者。谓同学互相率励。然进善业。故俗云学无
朋友。孤陋寡闻。此言实也。然朋友主相成成之道有
切磋之益也。又云。生之父母也。成之朋友也。对此须
引大庄严论明比丘为屠儿事(云云)。
舍利弗辞佛膝行绕佛百匝者。如贤愚经抄(云云)。
二正明相者。谓上是引文證必须加敬。此下正明敬
之仪式也。敬则至真齐观者。立谓。敬泥尊素像。如敬
至真之佛不异故。故言齐观也。懹臂者。攘者却也。将
臂却后也。又可将臂上衣向后曰却也。如言攘灾者。
亦是却灾也。遍指圣仪者。谓指于像。云此匠拙太长
短等也。
敬人尚自被责者。且如拜官长于床上。岂不被责也。
况礼佛耶。今京中小寺时有此事。尽在床上礼佛。曾
闻有游方小师。至食堂中。上床礼上座老僧。老僧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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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责。师从何处来。顿少法用。如何床上礼我。答云。阇
梨大于佛耶。阇梨是佛弟子。尚于床上礼佛。某甲在
床。礼于阇梨。何爽而以见责。老师当时结舌不作一
言。
得代和上礼者。如弟子欲游行。谓语云。汝若见大德
某尊像。为我致礼。其和上即礼弟子云。为我传礼也。
其弟子得受师礼。以受寄也。至彼传拜。今俗家多有
此事。
大论持世经并为众生故碎身如麻米又如芥子者。
案智论第五十九云。若男子女人。自供养舍利。若复
有人分舍利。如芥子许。与他人。令供养。其福甚多。世
尊。见此福利众生故。入金刚三昧。自碎金刚身。作末
舍利。何以故。有人于佛灭后。供养舍利。乃至如芥子
许。其福报无边。乃至苦尽。又按持世经云。释迦如来
勤行精进。是故今日得无上菩提难得菩提。精进不
休。至涅槃时。犹发精进。碎身骨如芥子。解散支节。何
以故。怜悯未来诸众生故。起大悲。分布舍利。乃至如
芥子。皆与神力。我灭度后。若有众生应以舍利度者。心
得清净。相传云。佛临涅槃时。入金刚三昧。自碎身骨
肉。皮囊其上。如沙处囊中。经论并无文可寻。部执疏
抄。高云。然佛生日。经论说亦不同。今取一判。依二月
八日生为定。谓据其处胎十月。既是四月八日托胎。
明是二月八日生。正有十月故也。然菩萨先兜率以
三世佛。一生补处菩萨。多生其中。从彼天上。为诸天
梨大于佛耶。阇梨是佛弟子。尚于床上礼佛。某甲在
床。礼于阇梨。何爽而以见责。老师当时结舌不作一
言。
得代和上礼者。如弟子欲游行。谓语云。汝若见大德
某尊像。为我致礼。其和上即礼弟子云。为我传礼也。
其弟子得受师礼。以受寄也。至彼传拜。今俗家多有
此事。
大论持世经并为众生故碎身如麻米又如芥子者。
案智论第五十九云。若男子女人。自供养舍利。若复
有人分舍利。如芥子许。与他人。令供养。其福甚多。世
尊。见此福利众生故。入金刚三昧。自碎金刚身。作末
舍利。何以故。有人于佛灭后。供养舍利。乃至如芥子
许。其福报无边。乃至苦尽。又按持世经云。释迦如来
勤行精进。是故今日得无上菩提难得菩提。精进不
休。至涅槃时。犹发精进。碎身骨如芥子。解散支节。何
以故。怜悯未来诸众生故。起大悲。分布舍利。乃至如
芥子。皆与神力。我灭度后。若有众生应以舍利度者。心
得清净。相传云。佛临涅槃时。入金刚三昧。自碎身骨
肉。皮囊其上。如沙处囊中。经论并无文可寻。部执疏
抄。高云。然佛生日。经论说亦不同。今取一判。依二月
八日生为定。谓据其处胎十月。既是四月八日托胎。
明是二月八日生。正有十月故也。然菩萨先兜率以
三世佛。一生补处菩萨。多生其中。从彼天上。为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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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说法。发遣诸天。下生人间。拟后受化。菩萨欲下生
时。先观五事。一观所化众生机缘熟未。二观何处国
土祖父巳来。父母真正。三观此阎浮提地。何国最中。
四观过去宿世。谁为父母因缘。五观何时托胎。乃于
四月八日。尽乘象王。降母摩耶胎。菩萨于胎中。日三
时说法。旦起为色界诸天说法。日中为欲界诸天说
法。暮为鬼神说法。既满十月。于日出时。其母入园游
戏。见树华可爱。举右手攀之。菩萨从腋而生。地下有
七茎莲华。乘菩萨足。四方各以七步。以手指天地曰。
天上天下。唯我为尊。九龙吐水。浴菩萨身。所以最后
身菩萨。取日出时生者。表为众生作其眼目。开发大
明。既生巳后。仙人占相。悲泪而不然言。父王问曰。子
不祥耶。仙曰吉无不利。道德所归。世蒙其益。自伤当
终不观佛兴。故我悲耳。至年十九。二月八日。后明星
出时。天于窗中。叉手白言。时可去矣。即命车匿。徐令
被马。车匿惊问。今时夜半。无有怨敌。被马何为。菩萨
报曰。有大怨贼。生老病死苦也。再三索马。乃得马耳。
诸天捧马足。踰城而过。故曰出家。
智论王舍城中十二亿家等者。案智论第九卷云。舍
卫城中九亿家。三亿家眼见佛。三亿家耳闻有佛。而
眼不见。三亿家不见不闻。佛在舍卫国二十五年。而
此众生。不闻不见。何况远者(文止此述)。其第三卷复云。舍
婆提城九亿家。王舍城有十二亿家(文直作此说也)。舍婆城
即舍卫也。言有讹耳。
时。先观五事。一观所化众生机缘熟未。二观何处国
土祖父巳来。父母真正。三观此阎浮提地。何国最中。
四观过去宿世。谁为父母因缘。五观何时托胎。乃于
四月八日。尽乘象王。降母摩耶胎。菩萨于胎中。日三
时说法。旦起为色界诸天说法。日中为欲界诸天说
法。暮为鬼神说法。既满十月。于日出时。其母入园游
戏。见树华可爱。举右手攀之。菩萨从腋而生。地下有
七茎莲华。乘菩萨足。四方各以七步。以手指天地曰。
天上天下。唯我为尊。九龙吐水。浴菩萨身。所以最后
身菩萨。取日出时生者。表为众生作其眼目。开发大
明。既生巳后。仙人占相。悲泪而不然言。父王问曰。子
不祥耶。仙曰吉无不利。道德所归。世蒙其益。自伤当
终不观佛兴。故我悲耳。至年十九。二月八日。后明星
出时。天于窗中。叉手白言。时可去矣。即命车匿。徐令
被马。车匿惊问。今时夜半。无有怨敌。被马何为。菩萨
报曰。有大怨贼。生老病死苦也。再三索马。乃得马耳。
诸天捧马足。踰城而过。故曰出家。
智论王舍城中十二亿家等者。案智论第九卷云。舍
卫城中九亿家。三亿家眼见佛。三亿家耳闻有佛。而
眼不见。三亿家不见不闻。佛在舍卫国二十五年。而
此众生。不闻不见。何况远者(文止此述)。其第三卷复云。舍
婆提城九亿家。王舍城有十二亿家(文直作此说也)。舍婆城
即舍卫也。言有讹耳。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3c 页 X42-1023.png
传云佛见僧立者。立云。谓女人相传此说也。无别记
传(未详)。
为僧设敬非礼弟子者。谓师犯僧残。请二十
出罪。并是门徒者。亦得致礼。以是僧故。而得礼也。
死尸未葬义准礼之者。立谓。五百问中虽令礼尸。然
其约理。别脱之戒但随其形。形灭戒失。不合致礼。今
许礼者。唯通其亡师。馀亡比丘。以非恩造之德。定不
许礼也。此解有妨。以四分明文。五众之塔不得不礼
大之塔(云云)。
中含云至俗人家先坐巳后礼馀广如彼恭敬经说
者。案中含第十卷中。有恭敬经。明比丘须恭敬事耳。
佛告诸比丘。汝等当行恭敬。及善观敬重诸梵行人
(云云)。
目连躬将匠工往天等者。谓佛升忉利三月安居。为
母说法。时阎浮提。渴仰如来。不辨然得见。便请目连
往天。貌世尊形影。将下人间。供养如来。夏竟还下人
间。此像于三道宝阶中匝佛也。释迦摩其像顶记曰。
汝于来世然广作佛事(云云)。案观佛三昧经云。佛升
忉利天时。优填王恋慕世尊。铸金为像。闻佛当下。载
金像来迎世尊。尔时金像。从象上下。犹如生佛。足步
虚空。足下雨华。亦放光明。来迎世尊。其像合掌叉手。
为佛作礼。尔时世尊。亦复长跪合掌向像。时虚空中。
百千化佛。亦皆合掌长跪向像。尔时世尊。而语像言。
汝于来世。大作佛事。我灭度后。我诸弟子。以付属汝。
空中化佛异口同音。咸作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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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云长干瑞像乃至脚趺铭者。私云。谓是趺铭作此
说也。今在京师兴善寺。此育王女总造七个像。今两
个汎海来至吴中。今现在也。广像如冥祥记抄(云云)。
妒妇之仪者。因说妇夫往蜀道兴生取妇来。先妇见
之。当即问死。
经像训世为诸信首反自轻侮威灵焉在者。谓经佛
像。金人生信。故曰信首。今末代去圣时淹。圣颜在可
得见。今唯有仪像。表示世间。示有所尊。冯此出家。反
自不知恭敬。如何使俗人而生信也。且如俗士不孝。
必被人斯。今比丘不敬尊仪。同不孝。故俗士则轻侮
也。由违背世出世法者。慈云。经像是出世所依之境。
今若违背烧毁。是违世间尊敬之法。故曰也。
注云近见有贼劫盗瑞像等者。立谓。是京中兴善寺
也。中宗孝和皇帝。改为丰国寺。殿内先有一立铜像。
寺僧嫌丑。移向龛北面。其像夜行。归于本处。明旦僧
见旧处。谓是人移。怪问徒众。了无移者。即更送龛北。
至明旦。复于本处而见。乃觉神异。后时有贼。夜入欲
盗此铜像。忽尔迷闷。不知出处。至晓僧见。问其所来。
具答其意。其殿后忽被烧。时人见像蹑空而去也。
佛右牙帝释处者。如佛牙记说(云云)。立云。佛为四牙。
一在帝释处。一在龙宫。一在北天竺乌场国。一在南
天竺国(云云)。又云在师子国今东禅定寺者。即是北
天竺国者也。当时宋朝钟山定林寺释法献。往西国
得来。在江宁。在后隋家被南都。于仁寿年中移来京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4b 页 X42-1024.png
师禅定寺也。缺盆骨者。济云。谓是颈下胸前两夹颈
大骨也。其骨不露则有相。今时人此骨皆高起也。案
善见云。佛涅槃后。二百三十六年。佛法流通。至师子
国中。国王敬信。欲拟起塔。仍无舍利。有一沙弥。名曰
修摩那。飞腾虚空。往帝释处。取舍利。其帝释处。有二
舍利。一者右牙。二缺盆骨。沙弥往觅缺盆骨。右牙留
帝释处供养。帝释见沙弥来。问言何因至此。答言佛
右缺盆骨。与我供养。帝释竟取户钥。开七宝塔取之。
授与沙弥。师子国王。平治道路。诸事悉备。王自乘象。
手捉白伞。覆舍利上。种种供养。于时大地震动。一切
人民并集。其舍利上升虚空。高七多罗树。现种种神
变。五色玄黄。或时出水。或时出火。如佛在世。神力无
异。从空中下。大众皆见。下王顶上。而便停住。王见是
巳。喜悦非恒。安置塔中。大地震动。时王有弟。名曰无
畏意。与千人俱共出家。国中五百童子。复总出家。乃
至有三万人出家。其王夫人与五百童子女及五百
宫人。俱共出家(缘烦不具出之)。优填王造旃檀像等者。案贤
愚经云。优填王是拘睒弥国主。波斯匿王是舍卫国
主。其舍卫国者。或云舍婆提。并讹略也。正梵音云室
罗婆率睹。此云闻物国也。瓶沙王。亦名频婆娑罗王。
是王舍城国主。阿阇世王意其子也。梵摩达王意波
罗奈国王也。阅头檀王。此云净饭王。意迦毗罗卫国
主也。其优填王造像事。如增一阿含经抄(云云)。未若
我唐大慈恩寺大帝。为文德皇后。造等身金像。并等
大骨也。其骨不露则有相。今时人此骨皆高起也。案
善见云。佛涅槃后。二百三十六年。佛法流通。至师子
国中。国王敬信。欲拟起塔。仍无舍利。有一沙弥。名曰
修摩那。飞腾虚空。往帝释处。取舍利。其帝释处。有二
舍利。一者右牙。二缺盆骨。沙弥往觅缺盆骨。右牙留
帝释处供养。帝释见沙弥来。问言何因至此。答言佛
右缺盆骨。与我供养。帝释竟取户钥。开七宝塔取之。
授与沙弥。师子国王。平治道路。诸事悉备。王自乘象。
手捉白伞。覆舍利上。种种供养。于时大地震动。一切
人民并集。其舍利上升虚空。高七多罗树。现种种神
变。五色玄黄。或时出水。或时出火。如佛在世。神力无
异。从空中下。大众皆见。下王顶上。而便停住。王见是
巳。喜悦非恒。安置塔中。大地震动。时王有弟。名曰无
畏意。与千人俱共出家。国中五百童子。复总出家。乃
至有三万人出家。其王夫人与五百童子女及五百
宫人。俱共出家(缘烦不具出之)。优填王造旃檀像等者。案贤
愚经云。优填王是拘睒弥国主。波斯匿王是舍卫国
主。其舍卫国者。或云舍婆提。并讹略也。正梵音云室
罗婆率睹。此云闻物国也。瓶沙王。亦名频婆娑罗王。
是王舍城国主。阿阇世王意其子也。梵摩达王意波
罗奈国王也。阅头檀王。此云净饭王。意迦毗罗卫国
主也。其优填王造像事。如增一阿含经抄(云云)。未若
我唐大慈恩寺大帝。为文德皇后。造等身金像。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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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银像。又弘福寺大帝等身银像。又福先寺则天造
濮州弥勒像银身一丈六尺。此世帝王敬之极也。慈
恩金像。直岁偷作铜。据却当时不觉。今虽觉知。不知
谁换。又更有众多小小金像。至过曰以秤秤之。大不
生善。
杂心云有舍利名塔无者名支提者。案僧祇文。亦作
此说。名支提者。谓佛在日随处说法。或山间。或树下。
或俗人舍。但是曾说法处。皆曰支提。注云庙者貌也
者。谓立先人形貌之像。以置其中。故曰庙也。
初起偷婆治故寺受梵福量者。如增一阿含经抄(云
云)。又云六欲初禅比一梵王功德等者。此约上界。福
渐胜也。且如尽阎浮提一切珍宝。及人民聚落。国王
福。不直帝释一草履之价(云云)。
注云执金刚菩萨者。私云。今门下楼至如来形是也。
由执金刚之杵。后时人号金刚耳。用金宝等器盛者。
私云。一切凡僧圣僧。在生皆不得捉宝。死后皆得宝
器供养。何以故。为舍利弗于本村灭度巳。村人种种
供养。白佛。用何等器物盛之。佛言。听用宝器盛之。良
以死以戒谢故也。香泥作手轮像者。立谓。香泥涂地
为满荼罗。或作佛手形。或作轮形。或可作如来手足
中之轮像也。以华香供养其上。
注云中国伽蓝门皆东向者。此方则尚南。彼方则贵
尚东也。注云由彼国东北风多故者。此明中国厨厕
置西南。为东北风多。令吹烟尘。厕中臭气。从西出不
濮州弥勒像银身一丈六尺。此世帝王敬之极也。慈
恩金像。直岁偷作铜。据却当时不觉。今虽觉知。不知
谁换。又更有众多小小金像。至过曰以秤秤之。大不
生善。
杂心云有舍利名塔无者名支提者。案僧祇文。亦作
此说。名支提者。谓佛在日随处说法。或山间。或树下。
或俗人舍。但是曾说法处。皆曰支提。注云庙者貌也
者。谓立先人形貌之像。以置其中。故曰庙也。
初起偷婆治故寺受梵福量者。如增一阿含经抄(云
云)。又云六欲初禅比一梵王功德等者。此约上界。福
渐胜也。且如尽阎浮提一切珍宝。及人民聚落。国王
福。不直帝释一草履之价(云云)。
注云执金刚菩萨者。私云。今门下楼至如来形是也。
由执金刚之杵。后时人号金刚耳。用金宝等器盛者。
私云。一切凡僧圣僧。在生皆不得捉宝。死后皆得宝
器供养。何以故。为舍利弗于本村灭度巳。村人种种
供养。白佛。用何等器物盛之。佛言。听用宝器盛之。良
以死以戒谢故也。香泥作手轮像者。立谓。香泥涂地
为满荼罗。或作佛手形。或作轮形。或可作如来手足
中之轮像也。以华香供养其上。
注云中国伽蓝门皆东向者。此方则尚南。彼方则贵
尚东也。注云由彼国东北风多故者。此明中国厨厕
置西南。为东北风多。令吹烟尘。厕中臭气。从西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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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僧院佛院也。注云神州尚南为正阳者。此震旦国
通名神州。于其中心意洛阳。是神州赤县也。故洛州
周公城内。有测影台。土圭量。又五岳中嵩为中岳也。
此土用南为正阳。正阴以阳则主生。故尚南方为胜
也。
若见鸟兽践蹋毁坏要当涂治扫除等者。杂宝藏经
云。昔有一比丘。死时将至。会有外道婆罗门。见相是
比丘知后七日必定命终。时此比丘。因入僧坊。见壁
有孔。意便团泥。而补塞之。缘此福故。增其寿命。得过
七日。婆罗门见怪其所以。而问之言。汝修何福。比丘
具答(云云)。
盛德法师造寺诰者。立谓。是灵裕法师也。后无所坏
者。有云。离市傍府侧等难处置寺。寺则久固不坏也。
而限外无仪式等者。慈云。如结净地处所无碑碣等
表示。若准祇洹图经。凡寺所立之物。皆有所表。如寺
外有池。表有定水。池外边有墙。表有持戒弟子。一一
表示。故云限外无仪式表相令人知故也。祇洹图中。
凡立木石土宇并有所表者。此是唐三藏玄奘法师
于西国得祇陀太子与给孤独长者无为。造寺图样
来。其中大有法式。寺内有三十六院。院别标名。并是
梵天工匠所造。其蓝中别院。佛院塔院僧院。各竖表
刹。或立碑榜。云是某院。皆立木石等作表。谓有所表
彰。令人无识知相别也。又云表者。如上所释讫也。影
覆邪术禽兽畏威者。案法显行外国传云。佛昔与九
通名神州。于其中心意洛阳。是神州赤县也。故洛州
周公城内。有测影台。土圭量。又五岳中嵩为中岳也。
此土用南为正阳。正阴以阳则主生。故尚南方为胜
也。
若见鸟兽践蹋毁坏要当涂治扫除等者。杂宝藏经
云。昔有一比丘。死时将至。会有外道婆罗门。见相是
比丘知后七日必定命终。时此比丘。因入僧坊。见壁
有孔。意便团泥。而补塞之。缘此福故。增其寿命。得过
七日。婆罗门见怪其所以。而问之言。汝修何福。比丘
具答(云云)。
盛德法师造寺诰者。立谓。是灵裕法师也。后无所坏
者。有云。离市傍府侧等难处置寺。寺则久固不坏也。
而限外无仪式等者。慈云。如结净地处所无碑碣等
表示。若准祇洹图经。凡寺所立之物。皆有所表。如寺
外有池。表有定水。池外边有墙。表有持戒弟子。一一
表示。故云限外无仪式表相令人知故也。祇洹图中。
凡立木石土宇并有所表者。此是唐三藏玄奘法师
于西国得祇陀太子与给孤独长者无为。造寺图样
来。其中大有法式。寺内有三十六院。院别标名。并是
梵天工匠所造。其蓝中别院。佛院塔院僧院。各竖表
刹。或立碑榜。云是某院。皆立木石等作表。谓有所表
彰。令人无识知相别也。又云表者。如上所释讫也。影
覆邪术禽兽畏威者。案法显行外国传云。佛昔与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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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种外道论议处。起精舍。舍高六丈。中有坐佛。其
道东有外道天寺。名曰影覆。与精舍侠道相对。亦高
六丈。所以名影覆者。日在西时。佛精舍影则映外道
天寺。日在东时。外道天寺影。则北映终不能映佛精
舍也。有婆罗门。常遣人守天寺。烧香燃灯供养。至明
旦其灯辄移在佛精舍中。诸婆罗门恚言。诸沙门取
我灯。自供养佛。后于异时。婆罗门夜则伺候。见其所
事天神。持灯绕佛精舍三匝。供养佛巳。忽然不现。婆
罗门。乃知佛神大。即舍家而入佛道也。问若如前解。
禽兽畏威。如何以消。解云。此句是汎举平常一切伽
蓝有如法处。鸟雀亦不敢干践也。
注云置冢澡浴者。谓有无识官人常来僧浴室内浴
也。
注云文候敬干木者。周末六国时。魏国王。号文候。时
国有贤人。姓段名干木。隐居不仕。文候往见之。殿膝
脚痹不敢申。王曰。寡人富于财。干木富于义。寡人贵
于官。干木贵于德。不受寡人之财。不荣寡人之位。寡
人脚痹而不敢申。于时秦欲伐魏。闻有段干木。乃不
敢加兵于魏。以王有德故不可伐也。故书云干木在
魏秦人罢兵。又文选左太仲咏史诗云。吾希段干木。
偃息蕃魏君。吾慕鲁仲连。谈笑却秦军。故云古者国
有贤人。外则不伐也。又案同贤记云。干木者六国时
晋人也。姓段字干木。少而贫贱。锄刈为业。后游西河。
师事子夏。养德不言。心通六艺。魏文候敬其才德慕
道东有外道天寺。名曰影覆。与精舍侠道相对。亦高
六丈。所以名影覆者。日在西时。佛精舍影则映外道
天寺。日在东时。外道天寺影。则北映终不能映佛精
舍也。有婆罗门。常遣人守天寺。烧香燃灯供养。至明
旦其灯辄移在佛精舍中。诸婆罗门恚言。诸沙门取
我灯。自供养佛。后于异时。婆罗门夜则伺候。见其所
事天神。持灯绕佛精舍三匝。供养佛巳。忽然不现。婆
罗门。乃知佛神大。即舍家而入佛道也。问若如前解。
禽兽畏威。如何以消。解云。此句是汎举平常一切伽
蓝有如法处。鸟雀亦不敢干践也。
注云置冢澡浴者。谓有无识官人常来僧浴室内浴
也。
注云文候敬干木者。周末六国时。魏国王。号文候。时
国有贤人。姓段名干木。隐居不仕。文候往见之。殿膝
脚痹不敢申。王曰。寡人富于财。干木富于义。寡人贵
于官。干木贵于德。不受寡人之财。不荣寡人之位。寡
人脚痹而不敢申。于时秦欲伐魏。闻有段干木。乃不
敢加兵于魏。以王有德故不可伐也。故书云干木在
魏秦人罢兵。又文选左太仲咏史诗云。吾希段干木。
偃息蕃魏君。吾慕鲁仲连。谈笑却秦军。故云古者国
有贤人。外则不伐也。又案同贤记云。干木者六国时
晋人也。姓段字干木。少而贫贱。锄刈为业。后游西河。
师事子夏。养德不言。心通六艺。魏文候敬其才德慕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5c 页 X42-1025.png
欲官之。于是严驾。往造其家。干木闻之。踰墙逃避。文
候轼敬其庐。然后而还。仆曰。干木布衣之士。君轼其
庐。不亦过乎。文候曰。干木不趍世利。而栖大道。隐居
陋巷。声驰万里。行依于德。未有肯以易。寡人光于世。
干木光于德。寡人富于财。干木富于义。盖闻世不如
德。财不如义。吾敢不尊贤重道也。有顷文候召干木
曰。子欲官则宰相。欲禄则万钟。可助寡人治国也。干
木曰。既授吾宦。又责吾礼。屈巳接人。不亦难乎。欲治
国者。政信敦行。而国自治。何用吾也。文候敬纳其言。
更不相通。行路歌曰。吾君好政。干木之敬。吾君好忠。
干木之隆。于后秦人兴兵。欲来攻魏。司马康谏曰。段
干木贤者。魏王礼之。天下无不闻知。有礼之国不可
加兵。秦伯乃止。魏得安宁。注云似刘氏重孔明者。刘
备也。意三国时也。谓魏主曹丕都邺。今相州是也。昔
号魏都。吴主孙权都江宁。昔号吴都。刘备都蜀。昔号
蜀都。世号三都。鼎足而治。蜀有智将。姓诸葛名高字
孔明。为王所重。刘备每言曰。寡人得孔明。如鱼得水。
后乃刘备伐魏。孔明领兵入魏。魏国与蜀战。诸葛高
于时为大将军。善然谋策。魏家唯惧孔明。不敢前进。
孔明因致病垂死。语诸人曰。主弱将强。为彼所难。若
知我死。必建彼我。吾死巳后。可将一袋土。置我脚下。
取镜照我面。言巳气绝。后依此计。乃将孔明置于营
内。于幕围之。刘家夜中领兵还退归蜀。彼魏国有善
卜者。意转判云。此人未死。何以知之。蹋土照镜。故知
候轼敬其庐。然后而还。仆曰。干木布衣之士。君轼其
庐。不亦过乎。文候曰。干木不趍世利。而栖大道。隐居
陋巷。声驰万里。行依于德。未有肯以易。寡人光于世。
干木光于德。寡人富于财。干木富于义。盖闻世不如
德。财不如义。吾敢不尊贤重道也。有顷文候召干木
曰。子欲官则宰相。欲禄则万钟。可助寡人治国也。干
木曰。既授吾宦。又责吾礼。屈巳接人。不亦难乎。欲治
国者。政信敦行。而国自治。何用吾也。文候敬纳其言。
更不相通。行路歌曰。吾君好政。干木之敬。吾君好忠。
干木之隆。于后秦人兴兵。欲来攻魏。司马康谏曰。段
干木贤者。魏王礼之。天下无不闻知。有礼之国不可
加兵。秦伯乃止。魏得安宁。注云似刘氏重孔明者。刘
备也。意三国时也。谓魏主曹丕都邺。今相州是也。昔
号魏都。吴主孙权都江宁。昔号吴都。刘备都蜀。昔号
蜀都。世号三都。鼎足而治。蜀有智将。姓诸葛名高字
孔明。为王所重。刘备每言曰。寡人得孔明。如鱼得水。
后乃刘备伐魏。孔明领兵入魏。魏国与蜀战。诸葛高
于时为大将军。善然谋策。魏家唯惧孔明。不敢前进。
孔明因致病垂死。语诸人曰。主弱将强。为彼所难。若
知我死。必建彼我。吾死巳后。可将一袋土。置我脚下。
取镜照我面。言巳气绝。后依此计。乃将孔明置于营
内。于幕围之。刘家夜中领兵还退归蜀。彼魏国有善
卜者。意转判云。此人未死。何以知之。蹋土照镜。故知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6a 页 X42-1026.png
未死。遂不敢交战。刘备退兵还蜀。一月馀日。魏人方
知。寻往看之。唯见死人。军兵尽散。故得免难者。孔明
之策也。时人言曰。死诸葛亮怖生仲达。仲达是魏家
之将也。姓司马名仲达。亦云死诸葛走生仲达。其孔
明有志量。时人号为卧龙。甚得刘氏敬重。注云唯得
大坐镇之以道者。如宾头卢见国王不起事。如律第
五十卷出斯缘(云云)。因制大小犍度。是此文也。上释
第二十二僧像致敬篇义竟。
**** ○讣请设则篇第二十三
前篇欲匡时法。故须敬法重人。致有三宝敬仪。制令
五众修奉道美。俗寔曰净田。俗有请福折延。理须讣
接。脱亏轨度。纳丑招讥。故此一篇。备明仪则。有召方
临。称为讣请。对时立法。目为设则。故曰也。立云。讣请
两字。义含道俗。谓俗来延请。僧意往讣。既开往讣。须
有轨仪。故曰设则也。
夫昏俗多务慧观难修者。立谓。俗人烦惑炽然。于真
如理观不然晓了。故曰昏俗。加复治生事务。繁杂多
途。不可令修定慧观照之解。故曰慧观难修也。制营
福分等者。谓慧照既非其分。且修福业。使获报人天。
且免三涂之苦。故言用接等也。即如下文云。由俗网
系。静业难继。道门闲预。得专胜行。故分二途。即其义
也。而施乃杂繁皆多设食等者。立明。施通四等。或以
衣服卧具资生所须。田园器物等。并须惠施。而今就
繁数者。不过设食。此门来意。正明对食请。以立其仪
知。寻往看之。唯见死人。军兵尽散。故得免难者。孔明
之策也。时人言曰。死诸葛亮怖生仲达。仲达是魏家
之将也。姓司马名仲达。亦云死诸葛走生仲达。其孔
明有志量。时人号为卧龙。甚得刘氏敬重。注云唯得
大坐镇之以道者。如宾头卢见国王不起事。如律第
五十卷出斯缘(云云)。因制大小犍度。是此文也。上释
第二十二僧像致敬篇义竟。
**** ○讣请设则篇第二十三
前篇欲匡时法。故须敬法重人。致有三宝敬仪。制令
五众修奉道美。俗寔曰净田。俗有请福折延。理须讣
接。脱亏轨度。纳丑招讥。故此一篇。备明仪则。有召方
临。称为讣请。对时立法。目为设则。故曰也。立云。讣请
两字。义含道俗。谓俗来延请。僧意往讣。既开往讣。须
有轨仪。故曰设则也。
夫昏俗多务慧观难修者。立谓。俗人烦惑炽然。于真
如理观不然晓了。故曰昏俗。加复治生事务。繁杂多
途。不可令修定慧观照之解。故曰慧观难修也。制营
福分等者。谓慧照既非其分。且修福业。使获报人天。
且免三涂之苦。故言用接等也。即如下文云。由俗网
系。静业难继。道门闲预。得专胜行。故分二途。即其义
也。而施乃杂繁皆多设食等者。立明。施通四等。或以
衣服卧具资生所须。田园器物等。并须惠施。而今就
繁数者。不过设食。此门来意。正明对食请。以立其仪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6b 页 X42-1026.png
也。每于讣请有违教法乃至反招苦趣等者。正明比
丘对施之时。威仪失则。不然轨生物善。何然消灾拔
苦。特由进止乖方。坐立无准。招俗轻侮。不然于三
宝境界深起敬心。缘此轻蔑。皆堕地狱。故曰反招苦
趣。
须立维那者。出要律仪音义云。旧译曰毗诃逻波罗。
毗呵罗者寺也。波罗者护也。谓护寺也。宾云。梵名羯
磨[掐-臼+也]那。羯磨是事。[掐-臼+也]那是授。谓是事授。言中颠倒。若
回文者。应言授事人也。谓于诸事。指授于他。旧言维
者维持纲纪也。那者梵音之略。梵汉合说。故言维那
也。又云悦众。本音波逻等者言悦众。还是出要律仪
音义云。持律者言。维那名悦众。声论云。本外国音。应
言波逻。此翻次第。次第者。更远知僧事故也。
佛令却之为未来比丘故者。立谓。未来比丘既不然
具修禁戒。岂然消兹供养也。佛知今日僧尼德薄。故
预立斯方法。以轨将来也。
鬼子母食咒愿取者。案彼论。自问云。鬼子母食可食
不。答咒愿然后可食。作此讫人情解难。
依梵网经别请物者即盗四方僧物者。案梵网经云。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别请利养入巳。而此利养属十
方僧。而别受请。即是盗十方僧物入巳也。又云。若别请
者。是外道法。七佛皆无别请法。若出家菩萨欲作福
田。而别请者。犯轻垢罪。仁王经亦呵别请过者。案仁
王般若经下卷云。佛告波斯匿王。我灭度后。浊世比
丘对施之时。威仪失则。不然轨生物善。何然消灾拔
苦。特由进止乖方。坐立无准。招俗轻侮。不然于三
宝境界深起敬心。缘此轻蔑。皆堕地狱。故曰反招苦
趣。
须立维那者。出要律仪音义云。旧译曰毗诃逻波罗。
毗呵罗者寺也。波罗者护也。谓护寺也。宾云。梵名羯
磨[掐-臼+也]那。羯磨是事。[掐-臼+也]那是授。谓是事授。言中颠倒。若
回文者。应言授事人也。谓于诸事。指授于他。旧言维
者维持纲纪也。那者梵音之略。梵汉合说。故言维那
也。又云悦众。本音波逻等者言悦众。还是出要律仪
音义云。持律者言。维那名悦众。声论云。本外国音。应
言波逻。此翻次第。次第者。更远知僧事故也。
佛令却之为未来比丘故者。立谓。未来比丘既不然
具修禁戒。岂然消兹供养也。佛知今日僧尼德薄。故
预立斯方法。以轨将来也。
鬼子母食咒愿取者。案彼论。自问云。鬼子母食可食
不。答咒愿然后可食。作此讫人情解难。
依梵网经别请物者即盗四方僧物者。案梵网经云。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别请利养入巳。而此利养属十
方僧。而别受请。即是盗十方僧物入巳也。又云。若别请
者。是外道法。七佛皆无别请法。若出家菩萨欲作福
田。而别请者。犯轻垢罪。仁王经亦呵别请过者。案仁
王般若经下卷云。佛告波斯匿王。我灭度后。浊世比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6c 页 X42-1026.png
丘比丘尼四部弟子。天龙八部。国王大臣。自恃高贵。
灭破吾法。明作制法。制我弟子。不得修道。制众安籍
记僧。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兵奴为比丘。受别请法。知
识比丘。共为一心。亲善比丘为作斋会求福。如外道
法。都非吾法。尔时正法将灭不久。复告大王。我灭度
后。未来世中。四部弟子。诸小国王。乃是任持护三宝
者。转更灭破三宝。如师子身中虫自食师子。非外道
也。十诵善生虽别请五百罗汉等者。案十诵文中。乃
是鹿子母。别请五百罗汉。皆神通。有从窗中入者。有
从空中来者。有从座中自出者。佛语阿难。不如僧中
请一比丘。其福胜彼(云云)。今钞言善生等者。十诵文
中不见有善生。但有鹿子母耳。其善生经中自有别
缘。谓佛教善生长者。若供养时。深信僧中多有功德。
平等奉施。得无量福。是故我鹿子经中。告鹿子母曰。
虽后别请五百罗汉。犹故不名请僧福田。若然僧中
施一似像极恶比丘。犹得无量福德果报。如饮大海
则饮众流。唯除恶戒人者。谓僧尼犯四重八重。名恶
戒人也。谚言谚(宜箭反)说文云传言也。谓传世常言也。
案要览云。晋武帝时。泰山人羊祜字叔子。为晋大传。
言曰。泰为德首。慎为行基。无传不然之谈。无听毁誉
之语。凡欲结交。莫若德义。借念时归。贷念早偿。此虽
小事。廉耻之本也(此虽碎小不可忽也)。借念时还者。谓借贷他
物。念欲早还。若见彼索。大成可耻。事虽是小。损辱尤
深。今字义亦尔。事虽是小。不可不解者。大损形望也。
灭破吾法。明作制法。制我弟子。不得修道。制众安籍
记僧。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兵奴为比丘。受别请法。知
识比丘。共为一心。亲善比丘为作斋会求福。如外道
法。都非吾法。尔时正法将灭不久。复告大王。我灭度
后。未来世中。四部弟子。诸小国王。乃是任持护三宝
者。转更灭破三宝。如师子身中虫自食师子。非外道
也。十诵善生虽别请五百罗汉等者。案十诵文中。乃
是鹿子母。别请五百罗汉。皆神通。有从窗中入者。有
从空中来者。有从座中自出者。佛语阿难。不如僧中
请一比丘。其福胜彼(云云)。今钞言善生等者。十诵文
中不见有善生。但有鹿子母耳。其善生经中自有别
缘。谓佛教善生长者。若供养时。深信僧中多有功德。
平等奉施。得无量福。是故我鹿子经中。告鹿子母曰。
虽后别请五百罗汉。犹故不名请僧福田。若然僧中
施一似像极恶比丘。犹得无量福德果报。如饮大海
则饮众流。唯除恶戒人者。谓僧尼犯四重八重。名恶
戒人也。谚言谚(宜箭反)说文云传言也。谓传世常言也。
案要览云。晋武帝时。泰山人羊祜字叔子。为晋大传。
言曰。泰为德首。慎为行基。无传不然之谈。无听毁誉
之语。凡欲结交。莫若德义。借念时归。贷念早偿。此虽
小事。廉耻之本也(此虽碎小不可忽也)。借念时还者。谓借贷他
物。念欲早还。若见彼索。大成可耻。事虽是小。损辱尤
深。今字义亦尔。事虽是小。不可不解者。大损形望也。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7a 页 X42-1027.png
僧祇道中行念至某精舍当食若过馀处悔过者。谓
比丘欲向某伽蓝。心念至彼当食。忽然馀处而食者
犯吉。故言悔过。谓悔吉之过也。若值彼僧受请随去
无罪者。谓当时虽念往某寺食。中间有人请僧食。既
至彼巳。逐彼寺僧次去者无罪。又解。谓中道过馀寺。
值其受请之次。随去无道。准理并得也。
二明往讣法者。其中云上座应在前行。今时维那差
数须报。上座云。某甲房中某甲若干人。是去者。其上
座知巳。临去时唤之。集门首。一时雁行而去。勿前后
而去。施主不喜。亦不生善。知之。不可具录。如请宾头
卢法者。如请宾头卢经抄(云云)。
不得坐处窄狭排蹙在地等者。此明坐具既少。致有
斯过。今为贫穷俗士。虽请众僧。床敷鄙陋。全不生善。
非但轻贱三宝。亦乃福德减少。此则不如送供于寺。
亦使众僧无恼。故贤愚经中。有长老设供养。便作是
念。佛言供养之福。随因受报。若请众僧就舍供养。妨
废行道。道路寒暑。来去勤劳。若后受报时。要当思虑。
出行求逐。乃然得之。若就往奉供。后若受福报。便即
自然坐受。
左面比丘右面清信士者。立谓。引此文證上文尼不
得与僧同处食也。借如俗人女妇尚自不出园庭室。
对宿德之前。端坐吃食。虽即剃发为尼。仍是女位。岂
得顿即无识不避羞耻。更复与僧交语。未足可论。捡
诸经论。无有尼等对大僧前同坐而食也。案长含第
比丘欲向某伽蓝。心念至彼当食。忽然馀处而食者
犯吉。故言悔过。谓悔吉之过也。若值彼僧受请随去
无罪者。谓当时虽念往某寺食。中间有人请僧食。既
至彼巳。逐彼寺僧次去者无罪。又解。谓中道过馀寺。
值其受请之次。随去无道。准理并得也。
二明往讣法者。其中云上座应在前行。今时维那差
数须报。上座云。某甲房中某甲若干人。是去者。其上
座知巳。临去时唤之。集门首。一时雁行而去。勿前后
而去。施主不喜。亦不生善。知之。不可具录。如请宾头
卢法者。如请宾头卢经抄(云云)。
不得坐处窄狭排蹙在地等者。此明坐具既少。致有
斯过。今为贫穷俗士。虽请众僧。床敷鄙陋。全不生善。
非但轻贱三宝。亦乃福德减少。此则不如送供于寺。
亦使众僧无恼。故贤愚经中。有长老设供养。便作是
念。佛言供养之福。随因受报。若请众僧就舍供养。妨
废行道。道路寒暑。来去勤劳。若后受报时。要当思虑。
出行求逐。乃然得之。若就往奉供。后若受福报。便即
自然坐受。
左面比丘右面清信士者。立谓。引此文證上文尼不
得与僧同处食也。借如俗人女妇尚自不出园庭室。
对宿德之前。端坐吃食。虽即剃发为尼。仍是女位。岂
得顿即无识不避羞耻。更复与僧交语。未足可论。捡
诸经论。无有尼等对大僧前同坐而食也。案长含第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7b 页 X42-1027.png
二云。佛于竹园精舍。诣巴连弗城。既至巴连树下坐。
时有清信士。闻佛与大众。远来至此。便往礼拜。请佛
说法。佛与说法。即受五戒。便请佛设食。自白时到。佛
与大众。诣彼讲堂。澡洗足巳。处中而坐。时诸比丘。在
左面坐。诸清信士。在右面坐。又按大爱道比丘尼经
云。比丘尼若受檀越请食。当如法行。当如法食。有三
事。一者不得与大僧共会坐而食。二者不得与优婆
塞共会坐食。三者不得贪持食用啖年少忧婆塞也。
比丘尼。若于道上。见大比丘若沙弥。平等视之。当直
作礼而去。不得与相视颜色。若观颜色者。心为不净。
不得问讯起居。欲至何所。若相问讯者。必有情熊起
也。
摩诃罗坐不正等者。案僧祇云。摩呵罗坐不正者。应
语正坐。若不觉者。应语言正汝衣。复不觉者。应语言
摩呵罗覆汝形体等也。
听上座八尼者。谓尼单堕
中制故。僧须准之。
贤愚经蛇金乃至富那奇中说
者。此二缘各如贤愚经抄(云云)。
经律多有呗匿比丘者。出要律仪音义云。呗匿者。持
律者云歌诵。亦应云赞偈。今谓。此是郁鞞国语。呗翻
为止。匿翻为断。又云。呗翻为止。匿翻为息。呗翻为止。
谓止一切恶也。匿翻为断。能断诸烦恼。又云。息者息
诸劳务也。十诵诸天闻呗心喜等者。案十诵云。有一
比丘名跋提。能呗得第一。是比丘声好。白佛言。世尊
愿听我作声呗。佛即听之。佛言呗有五利。一身体不
时有清信士。闻佛与大众。远来至此。便往礼拜。请佛
说法。佛与说法。即受五戒。便请佛设食。自白时到。佛
与大众。诣彼讲堂。澡洗足巳。处中而坐。时诸比丘。在
左面坐。诸清信士。在右面坐。又按大爱道比丘尼经
云。比丘尼若受檀越请食。当如法行。当如法食。有三
事。一者不得与大僧共会坐而食。二者不得与优婆
塞共会坐食。三者不得贪持食用啖年少忧婆塞也。
比丘尼。若于道上。见大比丘若沙弥。平等视之。当直
作礼而去。不得与相视颜色。若观颜色者。心为不净。
不得问讯起居。欲至何所。若相问讯者。必有情熊起
也。
摩诃罗坐不正等者。案僧祇云。摩呵罗坐不正者。应
语正坐。若不觉者。应语言正汝衣。复不觉者。应语言
摩呵罗覆汝形体等也。
听上座八尼者。谓尼单堕
中制故。僧须准之。
贤愚经蛇金乃至富那奇中说
者。此二缘各如贤愚经抄(云云)。
经律多有呗匿比丘者。出要律仪音义云。呗匿者。持
律者云歌诵。亦应云赞偈。今谓。此是郁鞞国语。呗翻
为止。匿翻为断。又云。呗翻为止。匿翻为息。呗翻为止。
谓止一切恶也。匿翻为断。能断诸烦恼。又云。息者息
诸劳务也。十诵诸天闻呗心喜等者。案十诵云。有一
比丘名跋提。能呗得第一。是比丘声好。白佛言。世尊
愿听我作声呗。佛即听之。佛言呗有五利。一身体不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7c 页 X42-1027.png
疲。二不忘所忆。三心不疲劳。四声音不坏。五语言易
解。复有五利。一身不疲极。二不忘所忆。三心不懈惓。
四音声不坏。五诸天闻呗声心意欢喜。
凡竖褒扬贵族者。凡谓凡庸人也。竖者小奴子也。至
如苍头竖子。皆小奴之通号也。贫贱逾鼎食者。立谓。
国家宰相击钟陈鼎之食。故曰鼎食。如夏时天子殿
前有鼎。中有九鬲。用表九洲。各置食于中。至大岁日
以火爨之。有前熟者。意表此洲其年丰熟。若齐沸者。
意天下太平。若有前沸者。其州即有人作逆。其食是
三公九卿大夫巳上。方得其食。明今赞贱。云人但可
随时咒愿。岂得同鸣钟鼎食。食家愿言也。逾者过也。
此言过言也。成实云虽是经法说不应时名绮语者。
案成实论云。若作实语。义不正故。名为绮语。又虽是
实语。以非时故亦名绮语。又虽实而时。以随顺衰恼
无利益故。亦名绮语。又虽言实而时。亦有利益。以言
无本末。义理亦不次。名绮语。以痴等烦恼散心故语。
名为绮语。
若新舍成就估客欲行及以取妇等者。案祇云。若入
新舍设供者云。
「 屋舍覆阴施
所欲随意得
吉祥贤善众
处中而受用
世有黠慧人
乃知于此处
清持戒梵行
修福设饭食
僧口咒愿故
宅神常欢喜
善心生守护
长夜于中住
若入聚落中
及以旷野处
若昼若于夜
解。复有五利。一身不疲极。二不忘所忆。三心不懈惓。
四音声不坏。五诸天闻呗声心意欢喜。
凡竖褒扬贵族者。凡谓凡庸人也。竖者小奴子也。至
如苍头竖子。皆小奴之通号也。贫贱逾鼎食者。立谓。
国家宰相击钟陈鼎之食。故曰鼎食。如夏时天子殿
前有鼎。中有九鬲。用表九洲。各置食于中。至大岁日
以火爨之。有前熟者。意表此洲其年丰熟。若齐沸者。
意天下太平。若有前沸者。其州即有人作逆。其食是
三公九卿大夫巳上。方得其食。明今赞贱。云人但可
随时咒愿。岂得同鸣钟鼎食。食家愿言也。逾者过也。
此言过言也。成实云虽是经法说不应时名绮语者。
案成实论云。若作实语。义不正故。名为绮语。又虽是
实语。以非时故亦名绮语。又虽实而时。以随顺衰恼
无利益故。亦名绮语。又虽言实而时。亦有利益。以言
无本末。义理亦不次。名绮语。以痴等烦恼散心故语。
名为绮语。
若新舍成就估客欲行及以取妇等者。案祇云。若入
新舍设供者云。
「 屋舍覆阴施
所欲随意得
吉祥贤善众
处中而受用
世有黠慧人
乃知于此处
清持戒梵行
修福设饭食
僧口咒愿故
宅神常欢喜
善心生守护
长夜于中住
若入聚落中
及以旷野处
若昼若于夜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8a 页 X42-1028.png
天神常随护
若估客欲行
设福者应言
诸方皆安隐
诸天吉祥应
闻巳心欢喜
所欲皆悉得
两足者安隐
四足者安隐
去时得安隐
来时亦安隐
夜安昼亦安
诸天常护助
诸伴皆贤善
一切悉安隐
康健贤善好
手足皆无病
举体诸身分
无有疾苦处
若有所欲者
去得心所愿」
及以取妇者施会应言。
「 女人信持戒
夫主亦复然
由是信心故
能行修布施
二人俱持戒
修习正见行
欲乐共作福
诸天常随喜
此业之果报
如行不赍粮」
若复出家者设会咒愿应言。
「 持钵家家乞
值嗔或遇喜
将适护其意
出家布施难」
五分佛咒愿贾人者。案五分文。佛初成道。有五百贾
人。其中大者有二人。一名离谓。二名波利。奉佛[麨]蜜。
四天王。献佛石钵。佛受四钵。按之合成一钵。受贾人
[麨]蜜巳。便咒愿去尔。一如钞引。因果经咒愿云。今所
布施。欲令食者。得充气力。当令施者。得色得力。得舍
得喜。安快无病。终保年寿。诸善鬼神。恒随守护。饭食
布施。断三毒根。将来当获三坚法报(身命财为三坚)。聪明智
慧。笃信佛法。在在所生。正见不昧。现世之中。父母妻
子。亲戚眷属。皆悉炽盛。无诸灾怪不吉祥事。门族之
中。若有命过堕恶道者。当令以今所施之福。还生人
天。不起邪见。增进功德。常得奉近诸佛如来。得闻妙
若估客欲行
设福者应言
诸方皆安隐
诸天吉祥应
闻巳心欢喜
所欲皆悉得
两足者安隐
四足者安隐
去时得安隐
来时亦安隐
夜安昼亦安
诸天常护助
诸伴皆贤善
一切悉安隐
康健贤善好
手足皆无病
举体诸身分
无有疾苦处
若有所欲者
去得心所愿」
及以取妇者施会应言。
「 女人信持戒
夫主亦复然
由是信心故
能行修布施
二人俱持戒
修习正见行
欲乐共作福
诸天常随喜
此业之果报
如行不赍粮」
若复出家者设会咒愿应言。
「 持钵家家乞
值嗔或遇喜
将适护其意
出家布施难」
五分佛咒愿贾人者。案五分文。佛初成道。有五百贾
人。其中大者有二人。一名离谓。二名波利。奉佛[麨]蜜。
四天王。献佛石钵。佛受四钵。按之合成一钵。受贾人
[麨]蜜巳。便咒愿去尔。一如钞引。因果经咒愿云。今所
布施。欲令食者。得充气力。当令施者。得色得力。得舍
得喜。安快无病。终保年寿。诸善鬼神。恒随守护。饭食
布施。断三毒根。将来当获三坚法报(身命财为三坚)。聪明智
慧。笃信佛法。在在所生。正见不昧。现世之中。父母妻
子。亲戚眷属。皆悉炽盛。无诸灾怪不吉祥事。门族之
中。若有命过堕恶道者。当令以今所施之福。还生人
天。不起邪见。增进功德。常得奉近诸佛如来。得闻妙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8b 页 X42-1028.png
说。见谛得證。所愿具足。尔时世尊。咒愿说巳。即便受
食(西塔每言。准此经文。先咒愿讫。下佛僧二盘)。
摩诃罗者。羯磨疏云。此外国语。此翻为杀者。能损众
生法身慧命也。有云。摩呵罗。此翻伽斗也。老年出家
曰伽底死。悭痴曰斗(未详)。宾云。摩呵罗者。此翻无知。或
言老年也。被七棒打等者。如杂宝藏经抄(云云)。净衣
踞坐乃至如是能防众戒者。谓既不在床坐。离与四
岁巳上比丘同坐之过。亦离足食之过。故言能防众
戒。
九累䏶并犯吉罗者。以因踞坐九法。各犯一吉
传云西国僧寺鬼神庙者。传谓历国传也。晋朝释法
猛游外国记云传也。鬼神庙者。鬼子母庙也。如历国
传抄(云云)。相承云。北地一僧。晚头吃食。令童子下食。
童子令出生。师答云。非是时节。何处有众生来吃。不
须出生。童子言。或有无惭愧畜生。晚头还食。师因改
志。终身而不夜食也。伽蓝神庙者。谓护法善神。护僧
伽蓝也。馀比丘不出者。立谓。中国每日僧食之时。送
此三处。食竟。诸比丘不更出其众生食也。私云。近有
见鬼云僧说云。每僧食时。无量饿鬼。总在阶前。若堂
中有持戒僧。及名称大德。鬼即敬之。不敢入堂。若无
此僧。鬼意。上阶床。掣夺五众饮食。若前出生饭巳。其
鬼更不来。故知今时。要须出生。鬼在阶下。若闻堂中
僧触器声。鬼皆惊走倒仆。经无量时闷绝。故佛制戒
不得触器者。意在此也。令出如指甲者。谓出生饭如
指甲许大也。案智论第三十二云。鬼神得人一口食。
食(西塔每言。准此经文。先咒愿讫。下佛僧二盘)。
摩诃罗者。羯磨疏云。此外国语。此翻为杀者。能损众
生法身慧命也。有云。摩呵罗。此翻伽斗也。老年出家
曰伽底死。悭痴曰斗(未详)。宾云。摩呵罗者。此翻无知。或
言老年也。被七棒打等者。如杂宝藏经抄(云云)。净衣
踞坐乃至如是能防众戒者。谓既不在床坐。离与四
岁巳上比丘同坐之过。亦离足食之过。故言能防众
戒。
九累䏶并犯吉罗者。以因踞坐九法。各犯一吉
传云西国僧寺鬼神庙者。传谓历国传也。晋朝释法
猛游外国记云传也。鬼神庙者。鬼子母庙也。如历国
传抄(云云)。相承云。北地一僧。晚头吃食。令童子下食。
童子令出生。师答云。非是时节。何处有众生来吃。不
须出生。童子言。或有无惭愧畜生。晚头还食。师因改
志。终身而不夜食也。伽蓝神庙者。谓护法善神。护僧
伽蓝也。馀比丘不出者。立谓。中国每日僧食之时。送
此三处。食竟。诸比丘不更出其众生食也。私云。近有
见鬼云僧说云。每僧食时。无量饿鬼。总在阶前。若堂
中有持戒僧。及名称大德。鬼即敬之。不敢入堂。若无
此僧。鬼意。上阶床。掣夺五众饮食。若前出生饭巳。其
鬼更不来。故知今时。要须出生。鬼在阶下。若闻堂中
僧触器声。鬼皆惊走倒仆。经无量时闷绝。故佛制戒
不得触器者。意在此也。令出如指甲者。谓出生饭如
指甲许大也。案智论第三十二云。鬼神得人一口食。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8c 页 X42-1028.png
而千万倍出。(述曰)今若出生。即得福田无边无量也。为
亡人设食等者。谓俗人设王虚食。若生饿鬼中。得其
祭食。若生馀趣不得。各受馀趣食也。谓各不同故。但
作施心。应得福善。
杂含中广明此事若亲族不生入处中等者。案杂阿
含云。佛在王舍城迦兰陀竹园。时一梵志来问佛言。
我有亲族。极所爱念。忽然命终。我为彼故。信心布施。
彼得受不。佛言。非一向得。若汝亲族。生地狱中者。得
彼地狱众生食。以活其命。不得汝所施食。若生畜饿
鬼人中者。得彼人中饮食。不得汝所施者。然饿鬼趣
中。有一处。名为入处饿鬼。若汝亲族。生彼入处饿鬼
中者。得汝所施之食。梵志问。若我亲族。不生入处饿
鬼中者。我所施食。谁应食之。佛言若有诸馀知识。生
此中者。当得食之。梵志问白。若我复无馀知识生此
中者。谁应食之。佛言。若无亲族。及知识生此中。其信
施者自得其福。梵志又问。如何自得其福。佛言。谓汝
死后生象马等中。以彼曾施故。亦得受此福报。若生
人天道中者。由前行施。坐受其报。是名施者行施。施
者受报不失。梵志闻巳。欢喜奉行。济云。言入处饿鬼
者。谓生中阴名入处也。若生中阴之饿鬼。得入处。若
父母六亲。生饿鬼道。但生入处饿鬼。及到报处之饿
鬼。俱得祭食。若生地狱畜生人天等趣。不得祭食。以
其报处自有食故。其生六道者。俱有中阴。若生地狱
中中阴。头倒向下等。如新翻俱舍颂云。天首上三横。
亡人设食等者。谓俗人设王虚食。若生饿鬼中。得其
祭食。若生馀趣不得。各受馀趣食也。谓各不同故。但
作施心。应得福善。
杂含中广明此事若亲族不生入处中等者。案杂阿
含云。佛在王舍城迦兰陀竹园。时一梵志来问佛言。
我有亲族。极所爱念。忽然命终。我为彼故。信心布施。
彼得受不。佛言。非一向得。若汝亲族。生地狱中者。得
彼地狱众生食。以活其命。不得汝所施食。若生畜饿
鬼人中者。得彼人中饮食。不得汝所施者。然饿鬼趣
中。有一处。名为入处饿鬼。若汝亲族。生彼入处饿鬼
中者。得汝所施之食。梵志问。若我亲族。不生入处饿
鬼中者。我所施食。谁应食之。佛言若有诸馀知识。生
此中者。当得食之。梵志问白。若我复无馀知识生此
中者。谁应食之。佛言。若无亲族。及知识生此中。其信
施者自得其福。梵志又问。如何自得其福。佛言。谓汝
死后生象马等中。以彼曾施故。亦得受此福报。若生
人天道中者。由前行施。坐受其报。是名施者行施。施
者受报不失。梵志闻巳。欢喜奉行。济云。言入处饿鬼
者。谓生中阴名入处也。若生中阴之饿鬼。得入处。若
父母六亲。生饿鬼道。但生入处饿鬼。及到报处之饿
鬼。俱得祭食。若生地狱畜生人天等趣。不得祭食。以
其报处自有食故。其生六道者。俱有中阴。若生地狱
中中阴。头倒向下等。如新翻俱舍颂云。天首上三横。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9a 页 X42-1029.png
地狱头归下等(云云)。乃至施主生六趣中者。此明如
上梵志问佛。若无亲族知识。生饿鬼中。谁应食之。言
汝自后时随生六趣中。当受其福也。故知若有福业。
随生六趣。各不失之。今时亦须作其福业也。
半果经育王施僧半庵罗果者。应师云。庵摩罗。是外
国之树名也。此土未翻。罗什云。其果似桃。旧译云酢
味果者。止得其味。非得树名也。私云。东都华中。曾见
云。亦得其果。食竟。状似梨。两头锐。中央兑味美也。其
育王半果施僧事。亦曾捡半果不果。如育王经说(云
云)。
五分尼请处未唱随意食口口提者。谓唱随意食者。
是等供之别名耳。此明尼至俗家。食处未唱等供食
者。咽咽得提。舍利弗食好食罗云白佛佛令唱等供
者。案十诵云。舍婆提国有一居士。请僧设食。居士自
以水。上座中座。多美饮食。下座及沙弥。与六十日稻
饭。并胡麻滓。合菜煮之而食。食竟出去。时罗云作沙
弥。后以到佛所。住一面立。诸佛常法。比丘食后。如是
劳问。饮食饱满不。罗云言。得者足。不得者不足。佛问。
以作是语是。罗云具说上事。是时罗云少色力。佛知
故问。汝何以少气力。罗云偈言。食胡麻油得大力。有
食苏者得净色。胡麻滓菜无色力。佛天中天自当起。
五分中罗云说偈报佛言。食苏者有色。食油者有力。
若食滓枯羹。无色复无力。佛知故问罗云。是僧中谁
为上座。答言我和上舍利弗。佛言。比丘舍利弗食不
上梵志问佛。若无亲族知识。生饿鬼中。谁应食之。言
汝自后时随生六趣中。当受其福也。故知若有福业。
随生六趣。各不失之。今时亦须作其福业也。
半果经育王施僧半庵罗果者。应师云。庵摩罗。是外
国之树名也。此土未翻。罗什云。其果似桃。旧译云酢
味果者。止得其味。非得树名也。私云。东都华中。曾见
云。亦得其果。食竟。状似梨。两头锐。中央兑味美也。其
育王半果施僧事。亦曾捡半果不果。如育王经说(云
云)。
五分尼请处未唱随意食口口提者。谓唱随意食者。
是等供之别名耳。此明尼至俗家。食处未唱等供食
者。咽咽得提。舍利弗食好食罗云白佛佛令唱等供
者。案十诵云。舍婆提国有一居士。请僧设食。居士自
以水。上座中座。多美饮食。下座及沙弥。与六十日稻
饭。并胡麻滓。合菜煮之而食。食竟出去。时罗云作沙
弥。后以到佛所。住一面立。诸佛常法。比丘食后。如是
劳问。饮食饱满不。罗云言。得者足。不得者不足。佛问。
以作是语是。罗云具说上事。是时罗云少色力。佛知
故问。汝何以少气力。罗云偈言。食胡麻油得大力。有
食苏者得净色。胡麻滓菜无色力。佛天中天自当起。
五分中罗云说偈报佛言。食苏者有色。食油者有力。
若食滓枯羹。无色复无力。佛知故问罗云。是僧中谁
为上座。答言我和上舍利弗。佛言。比丘舍利弗食不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9b 页 X42-1029.png
净食。舍利弗闻佛呵言食不净食。即吐却食尽寿断
一切请食。常受乞食。佛呵舍利弗巳。告诸比丘。从今
应以上座法。云何上座法。若闻揵搥声。若唱时到声。
疾往食处。若施主与食。不应前食。待得遍闻等供声。
乃食。下文说尸利仇多缘。广不录。不如大庄严论中
明者好也。
增一诸王设供自手行食等者。案增一云。明频婆娑
罗请佛及僧。还宫设百味食。手自斟酌讫。佛为王说
法。王甚欢喜。所谓施论戒论生天之论等。时会听者。
皆得道迹。
僧跋者众僧饭皆平等者。出要律仪音义云。持律者
云。此言等供。或有说者。僧跋自是一种法。等供自是
一种法。十诵乃云等供。四分云等得。弥沙塞律云。要
须等得。然听食。又云僧多上座不起等得食时。佛言
应高声唱僧跋。就如是證。应言等供。但求文旨。意解
不同。今谓此应是等供。若准尸利鞠多。疑试佛事。此
僧跋之词。乃是欲令施者等心供养。平等心。近于无
相故。彼以平等供。此以平等受。受彼我等心。是以故
能消除毒害。所以如来咒愿言。淫欲嗔恚痴。是世界
中毒。佛有实法。除一切毒。实法岂非无相心。以等心
供养。称彼等心。然后乃食。彼我清净。所以无毒。诸佛
受施。恒令施主心平等。犹如瓶沙王以竹园施佛。佛
时未受。令王更作如是心。施佛及僧。佛然后受。以是
义推。应是等供。非是等得。异部中以为等得者。应是
一切请食。常受乞食。佛呵舍利弗巳。告诸比丘。从今
应以上座法。云何上座法。若闻揵搥声。若唱时到声。
疾往食处。若施主与食。不应前食。待得遍闻等供声。
乃食。下文说尸利仇多缘。广不录。不如大庄严论中
明者好也。
增一诸王设供自手行食等者。案增一云。明频婆娑
罗请佛及僧。还宫设百味食。手自斟酌讫。佛为王说
法。王甚欢喜。所谓施论戒论生天之论等。时会听者。
皆得道迹。
僧跋者众僧饭皆平等者。出要律仪音义云。持律者
云。此言等供。或有说者。僧跋自是一种法。等供自是
一种法。十诵乃云等供。四分云等得。弥沙塞律云。要
须等得。然听食。又云僧多上座不起等得食时。佛言
应高声唱僧跋。就如是證。应言等供。但求文旨。意解
不同。今谓此应是等供。若准尸利鞠多。疑试佛事。此
僧跋之词。乃是欲令施者等心供养。平等心。近于无
相故。彼以平等供。此以平等受。受彼我等心。是以故
能消除毒害。所以如来咒愿言。淫欲嗔恚痴。是世界
中毒。佛有实法。除一切毒。实法岂非无相心。以等心
供养。称彼等心。然后乃食。彼我清净。所以无毒。诸佛
受施。恒令施主心平等。犹如瓶沙王以竹园施佛。佛
时未受。令王更作如是心。施佛及僧。佛然后受。以是
义推。应是等供。非是等得。异部中以为等得者。应是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9c 页 X42-1029.png
持律者意耳。又云僧跋与等供。此唯应是胡汉语外
国之僧足众也。跋是大。大云众。皆是平等云辞。今言
僧跋云是等供。于俗家先以水后下食者。此上是贤
愚经云尔。若案五分律文。凡是施供处法。言食毕以
水。无有食前以水事也(云云)。今时有人。不许食后以
水迷矣。洗钵讫然后为俗人说法者。立谓。中国每至
食家。先以水受食。食竟方为说法。此方道安法师立
仪。令在食前说法赞经咒愿等。将为要便。以为生善
故也。
上释第八食竟收敛法讫。从此巳下正当第九达嚫
法也。施衣名为达嚫(叉观反)。经中或作大[打-丁+亲]。梵言讹也。
案尊婆须蜜论。亦作檀嚫。此云财施。解云。报施之法
名曰达嚫。导引福地亦名达嚫。又西域记云。正言达
嚫拿。或言驮器尼。以用名手受。受他所施。为其生福
故。从云立名也。
乃至一偈(其文如受食法)者。即上所引律文云。若为利故施。
此利必当得。若为乐故施。后必得安乐。
律中令说契经者。以经契理契机。故曰契经也。谓契
会中道之理。可为俗人说斯之法也。上释第二十三
讣请设则篇竟。
四分律钞批卷第十三末
国之僧足众也。跋是大。大云众。皆是平等云辞。今言
僧跋云是等供。于俗家先以水后下食者。此上是贤
愚经云尔。若案五分律文。凡是施供处法。言食毕以
水。无有食前以水事也(云云)。今时有人。不许食后以
水迷矣。洗钵讫然后为俗人说法者。立谓。中国每至
食家。先以水受食。食竟方为说法。此方道安法师立
仪。令在食前说法赞经咒愿等。将为要便。以为生善
故也。
上释第八食竟收敛法讫。从此巳下正当第九达嚫
法也。施衣名为达嚫(叉观反)。经中或作大[打-丁+亲]。梵言讹也。
案尊婆须蜜论。亦作檀嚫。此云财施。解云。报施之法
名曰达嚫。导引福地亦名达嚫。又西域记云。正言达
嚫拿。或言驮器尼。以用名手受。受他所施。为其生福
故。从云立名也。
乃至一偈(其文如受食法)者。即上所引律文云。若为利故施。
此利必当得。若为乐故施。后必得安乐。
律中令说契经者。以经契理契机。故曰契经也。谓契
会中道之理。可为俗人说斯之法也。上释第二十三
讣请设则篇竟。
四分律钞批卷第十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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