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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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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钞批卷第十三本
江东杭州华严寺沙门 大觉 撰

****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上虽衣足盖形。但资于外。复假食以充口。得资于内。
内外缘备。方能进业。故次衣后。即明药法。药有四别。
谓时非七尽。故称为四。四种虽殊。俱能济饥疗病。故
齐称药。加法畜服。故曰受净。文中广明手口二受。领
纳之轨。故言法也。羯磨疏云。有待之形。假资方立。无
衣障形。四大交损。何能修道。是以前明二衣以障形
苦。上虽外形支立。然则内有饥虚。无由进业。故约内
资以明四药。故刘子云。食足充虚接气。衣足盖形御
寒。斯言是也。砺云。上篇衣为外资。此辨药为内充。充
躯虽众。约体就时。不过有四。故曰四也。即此四药。能
疗饥疾。故目为药。作法畜纳。名之为受。畜若有法。便
成助道。若畜疵圣教。多生𠎝咎。垢缠行人。故为不净。
故佛令人。作法事顺。应仪不生罪业。离前罪垢。目之
为净。作净有轨。故名为法。故曰四药受净法也。言时
药者。从旦至中。乃至事顺法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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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罪者。砺羯磨疏中。破此解也。彼云如昔解云。事
顺应法。不生罪累。名为时者。义通一切。但使无罪应
法。皆名为时。此释者。四药皆名为时。并应法故。如似
时中无过。午后有罪。即名非时。七日过服。尽形无病。
如斯等类名曰非时。通反说。故知四药并有时非时
义也。今正解者。约十二时辨。午前名时。过则非时。如
非时戒说也。谓约午前名时。过则非时。毗罗三昧经。
佛为慧法菩萨说。食时有四种。旦天食时。午法食时。
暮畜食时。夜鬼食时。后之二食。多生疾病。其出家人。
应于前二。天食法食之时。故曰时食。过午巳后。非二
食之时。故曰非时。辨药但有二。一者时药。二非时药。
时药据体立。下之三药。总是非时。今言四者。于非时
中。加非时浆。对他时家之非时。而听服者。名曰非时。
馀之二药。出于时家。非时规圆。故从受法日限长短
(七日是短。尽形是长)。故须立二。逐此离分。得有四药。然此四名。
时与非时。相对名。后之两种。约法受称。有长短故也。
言事顺法应不生罪者。立谓。药事如法。无煮宿等过。
事不违教。名曰事顺。事应于法。名为法应也。七日药
者约能就法尽其分齐者。谓此药有七日之功能。故
成实云。服之七日。坚病得消。今约此能故。立七日说
净之法。故曰约能就法也。以七日是药体功能之限。
故曰尽其分齐也。

涅槃第四云。从今日后不听食肉乃至如子肉想者。
涅槃疏云。昔有夫妇二人。共携一子。同行旷野。俭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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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尽。父母念言。若不杀子。命不令济。杀子而食。爱心
难忍。为命既重便共杀子。垂泪而餐。不得滋味。比丘
受食。亦当如是。夫食肉断大慈种者。疏云大慈是佛
因故。詺少慈为大之种。又云杀伤大慈。啖伤少慈。因
少得大。故少为大种。又云果为大慈。因为少慈。因亡
则果绝。故詺因为种。能断佛种。故不听食。三种净肉。
离见闻疑。为三净也。况非三净。而故啖耶。谓非四生
之肉者。谓非胎卵湿化之肉也。夫肉皆是四生所摄。
四生外更无别肉。既不许食四生肉。当知即是现断
肉义。又复肉非自然生。皆由杀命得。若人不断肉。真
诚劫命贼。

楞伽经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略说十种等者。案楞伽
第八卷中有遮食肉品云。佛告大慧菩萨。我观众生。
轮回六道。迭为父母兄弟姊妹六亲眷属。我观众生。
更相啖肉。无非亲者。由贪肉味。迭互相啖。常生害心。
增长苦辛。流转生死。不得出离。佛说是时。有诸恶罗
刹。在佛边闻巳。悉舍恶心。止不食肉。迭相观发慈悲
之心。悲泣流泪。而白佛言。我从今日。断食肉。如来弟
子。有不食者。我当昼夜亲近拥护。若食肉者。我当与
作大不饶益。佛告大慧。罗刹恶鬼。常食肉者。闻我所
说。当发慈心。舍不食肉。况我弟子。行善法者。而当食
肉。若有食者。当知即是众生大怨。若若我弟子。闻我
所说。犹食肉者。当知即是旃陀罗种。非我弟子。我非
其师。三不净气分所生长者。案楞伽云。复次应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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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肉皆依父母浓血不净赤白和合。生不净身。观肉
不净。不应食肉。复次应观。诸肉如人死尸。眼不欲见。
不用闻气。何况可嗅而着口中。一切诸肉亦复如是。
云何于中。有食不食。四众生闻气悉生怖故者。彼经
云。复次食肉之人。众生闻气。悉皆惊怖。逃走远离。而
起疑念。我于今者。为死为活。如是恶人。不修慈心。亦
如豺狼。游行世间常觅肉食。如牛啖草。𧏙螂逐粪。不
知饱足。我身是因。正是其食。不应遥见。即舍逃走。离
之远去。故名众生大怨。复次有诸众生。过去曾修无
量因缘。有微善根。得闻我法。信心出家。在家法中。过
去曾作罗刹眷属虎狼师子猫狸中生。虽在我法。食
肉馀习。见食肉者。欢喜亲近。入诸城邑。饮酒食肉。犹
如罗刹。诤啖死尸。等无有异。虽服袈裟。剃除须发。有
命者见。心生恐怖。如畏罗刹。是故若以我为师者。一
切肉不应食也。六凡愚所习臭秽不净者。彼经云。复
次食肉者。贪心难满。食不知量。不然消化。增益四大。
口气腥臊。腹中多有无量恶虫。多疮癣恶癞疾病种
种不净。人不憙见。何况未来求身无病。香洁等相如
是。一切。葱菲䔉薤臭秽不净。此障圣道。亦障世间人
天净处。何况诸佛净土佛果报。七令咒术不成就故
者。彼经云。复次世间邪法咒术诸师。若其食肉咒术
不成。为成邪术尚不食肉。况我弟子。为求无上圣道
出世解脱。修大慈悲。精勤苦行犹恐不得何处当为
如是解脱。为彼痴人食肉者得。八以食肉见形起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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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者。私云。若食肉者。但见众生即起杀心。味著其肉。
若逢飞鸟走兽思以炮厨。谓起意识心也。九诸天所
弃多恶梦等者。彼经云。又食肉者。诸天远离。何况圣
人。食肉之人。常得恶梦。惊怖毛竖。心常不安。无慈心
故之谓善力。若独处空闲。非人伺其便。虎狼师子。求
欲食其肉。言虎狼闻香者。私云。虎狼闻食肉人有肉
血香气便来相害也。如斑足王经说者。楞伽文中略
指斑足王食肉缘。仍不委具。钞主傍此言故的指别
经意。欲令人别守。其缘广如贤愚经第十三卷抄(云
云)。

故知食肉同屠造业者。谓屠为食者。屠在业难求异
果也。言沽杀生分者。古人言。食肉之人。十方杀命并
皆有分。何以故。如淫一女人。遍缘诸色境。如盗一家
财。贪心遍法界。食一众生身。尽缘含识命。

用酒肉为行解者。指我是大行人于境无分别。食酒
肉者。是大乘行。作此解者。以为得意。故曰酒肉为行
解不悟吃者。翻是小乘。断酒肉者。是大乘行。今人多
是。顺烦恼故吃。强云无贪。此乃心口相违。自招来祸。
古人云。口是千家之墓门。腹是万家之古冢。阎罗之
将吏者。谓牛头阿傍即狱卒是也。以常在地狱煮炙
罪人。今比丘自煮自炙。何异彼也。又解其恶业。既多
死作阎罗狱卒故曰也。以其生则为佛之贼。死则为
鬼之因是也。

大祀处肉者。如国家拜南郊等名大
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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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肉葱䔉韭薤之属者。案祇云。比丘若病时。医言若
服决差。不服更无方治者。开服。服巳应七日行随顺
法。住一少边房。不得卧僧床蓐。不得上僧大小行处。
不得入僧温室讲堂食屋。不得受僧次差会。不得入
僧中食。不得入禅房中。及说法布萨僧中。一切僧集
处不得往。不应绕塔。若塔在露地者。得在下风遥礼。
过七日巳至八日。澡浴浣衣。动巳得入众中。不病啖
者吉罗。

非时浆者。羯磨疏云。初缘中云。若不醉人。听非时饮。
故知醉者。即时药也。今有用诸草木。合酿为酒。具色
香味如酒不异。但不醉者。佛令屏处饮之。必非酒色
香味。若饮醉者。如法治罪。十四种果浆者。案祇云。一
庵罗浆。二拘梨浆。三安石留浆。四颠哆梨浆。五蒱挑
浆。六婆楼沙浆。七犍犍筹浆。八芭蕉果浆。九罽伽是。
十劫颇罗浆。十一婆笼渠浆。十二甘蔗浆亦云石蜜
浆。十三呵梨陀浆。十四呿婆梨浆(出第三卷。并二十九卷。此十四种。澄
清一切听饮。若变为酒色香味。一切不听饮也)。若器底残水被雨湔亦名净
者。羯磨疏云。此水渧净者。为净味故。文虽在浆。义通
四药。如衣须揲须点为坏色故。如食须水渧之为坏
味故。如屣须人著之。为坏好故。如是一切无非坏。我
方便也。不尔涅槃强壮。自专服用。何得忘怀也。

酒两巳成者。上言苦酒者。酢者也。案母论云。于一时
中。诸比丘大得种种果。但人少果多。食不可尽。残者
不知何用。佛言。听捺破取汁至初夜得饮。若不至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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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汁味有异。成苦酢者。不得饮也。何以故。此酒两巳
成故(文齐此述)。私云谓作酒味酒香两成也。又云具酒色
酒味故言两成(未详)。济云。此人时俗中唤味曰两。如见
酒气味。即言有酒两也。见吃酒竟人有酒气。亦云汝
似有酒两也。

四分八种浆古昔无欲仙人所饮者。今钞不具出。案
律中。一梨浆。二阎浮浆。三酸枣浆。四甘蔗浆。五微果
浆。六舍楼伽浆。七婆楼师浆。八蒲桃浆。皆是一切木
果。故得作非时浆。谓是施楼婆罗门。将施诸比丘。比
丘不敢受。佛言若不醉人应饮。若醉人不应饮。上言
酸枣者。北地多有。树高五六尺。其子赤小味酸。非今
时乾枣也。言[廿/(麸-夫+生)]果者(汝谁反)。郭璞曰。小木丛生有剌实
紫赤可食也。言舍楼伽浆者。见论云。是优钵罗。拘勿
头花等根。舂取汁淳清。名舍楼伽浆也。前文引见论
解。谓莲华根者。即是其义也。言婆楼师者。砺云。此似
庵罗果也。

世人所识当食当药如食乾饭不令粗现者。砺云。药
有疗病之功。故曰当药。复有充躯之用。名为当食。而
无非时之𠎝。不招讥丑故。曰不令粗现。又云不犯时
食之过。故言不令粗现。和上云。谓上五种。世人皆识
知是非时药。知比丘非时得服。然此七日药。亦如饭
及乾性。能当食复当药。言不令粗现者。向若世人不
识。为世识呵。是名粗现。今既世人知是非时药。比丘
得服。故不粗者也。言粗者。立有二解。一解同上。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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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非时药。相同乾饭。比丘今若服。可隐处服。勿令
俗见。恐彼讥呵。故言不令粗现。乃至未舍自性者。伽
论文云。问糖浆得七日受不。答得饮几时饮。乃至未
舍自性也。僧祇加脂一种者。按祇云。苏油蜜脂生苏
熟苏。此诸药清净。无时食气。一时顿受。七日服。故曰
七日药。今钞文。先引祇。后引四分者。释疑故尔。古人
有言。脂是时药。以脂从肉生故也。今故示僧祇文引
脂在七日药中也。医教服五种脂者。策云。愿律师解
云。若不加口法。非时不得服。要加口法。得七日服。油
亦如是。要加口法得七日服。若不加法。是时食摄。今
诸师不许此义。谓诸部有文咸云。纵不加法。非时亦
得服。

四百四病者。谓一大有百一病。四大。故有四百四病
也。广如五王经明之。杂病用上三药者。有人云。杂谓
水火风合病也。略无地大之病。五分见作石蜜乃至
作法应尔者。案五分云。时有离婆多比丘。非时食石
蜜。阿那律语云。莫非时食。我见作石蜜时。捣米著中。
彼即生疑。白佛。佛集诸比丘。问阿那律。汝见作石蜜
时。捣米著中。彼何故尔。答云。作法应尔。佛言。从今听
非时服也。

十诵石蜜不得辄啖除五种人者。案十诵云憍萨罗
国诸居士。道中无水处。以水施。并施石蜜。六群比丘。
游行到此处。但啖石蜜。不饮水。居士言。何不饮水。独
啖石蜜。六群报言。我嗜石蜜。不憙饮水。居士讥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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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比丘闻白佛。佛言从今。五时听啖石蜜。其五是何。
一远行来。二若病。三食少。四若不得食。五若施小处。
是五时听啖石蜜。从今若不饮水。不听啖石蜜。若啖
得吉罗。五分饥渴二时以水和饮者。若准五分饥时
听食。渴时听以水和饮也。

食上得酪食不尽者动作生苏者。济云。若有器盛则
得钻作其苏。若无器盛即须皮袋盛之。摇作其苏。摇
即是动也。或可只钻亦得名动也。注云验知苏油作
法得多七日者。立谓。此明虽俱是七日药以味别故。
名前后得七日。同一味不开重受。由所被无益故。若
乞食时多得苏。贫病比丘乃至对比丘加记者。立谓。
此是因中彰果之名。非谓食时乞得苏也。伹是食时
得酪耳。食既不尽故。须时中加记识。拟变为苏得七
日服。若中前不加记识。过中虽变为苏。不得复啖。即
名不净。如苏中说者。立谓。如上苏中明记识念。当转
作七日油也。此亦因中彰果。还是乞食时。多得麻。食
不尽。加记后转作油。得七日服。夫言油为七日药者。
皆谓生油。谓将生麻。押取汁也。今时常用者炒麻作
者。尽属时食(济说)。若事缘不得作如苏中说者。立谓。若
不得加记识。同上苏中云。若过时是名不净。更不得
服用。非时受甘蔗作法不成者。立明。非时中不得加
记识法也。若时中受时食拟转为非时食。要中前加
记识。必强力却掠辨之者。谓蜜是劫掠蜂所得。若非
重病。不可进口。故宣云。因犊捋乳却蜂贼蜜也。僧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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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受猕猴无蜂蜜者。如前不受食戒引者是也。今引
此文。證佛唯受无蜂之蜜。故知有蜂者。则不受也。济
云。蜜房处。其蜂常出房外。飞在空中。放屎尿。犹如天
雨下。若不是冬月。则不敢出于桶内。大小便。若有人
养育。则为扫略其屎。虫则不生。若无人养者。其蜂屎
积成聚。久后聚中生虫。头黑形如木蝎。大如小指。名
为蜜贼。此虫出时。专食其蜂。蜂王及少蜂。皆以被啖。
馀蜂走散。更不复来。此中有蜜。名为无蜂之蜜也。

若无客病者。私云。四大违反名客病。三毒结使。名之
旧病。

杏子汤者。济云。生则尽形药。熟者是时药。故不许服
熟者也。亮云。药法之中。现言杏子。人听受作尽形药
也。然南解云。此谓生者熟则时摄。今详不然。岂结集
家脱却生子。今亦有人不许无病不渴饮茶汤等。今
案律文。千二百比丘。一时受石蜜。岂可一时俱有病
邪。故知圣开巳后健病通行。如开净地及粥等。本为
因病。一听之后三品通行。不如啖饭者。私云。比丘啖
饭。人并知非。无人仿效。但可自损。不增他恶若啖如
上诸物迷谓是。或能习学引误将来。因开恶道。自陷
陷人。义可知也。宾云。南山云。今有愚夫。非时受啖。谓
杏子阳。乾枣汁。果浆。含滓藕根。米汁。乾地黄。伏苓末。
诸药酒煎。非咸苦格口者。非时啖之。并出自心。妄凭
圣教。不如啖饭。未必长恶。又如崇云。如蜜煎杏仁等
药。亦以名定。终身药服。因此相传。食菉署预槐可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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脯等类。又云理云。如僧祇律。时根者。葱根藕根萝卜
等根。于中既无署预之名。故许为药。今详此等。并皆
理拥。且煎杏仁。意以药犍度中杏子仁。听受作尽形
药。遂即执云。以名是定。终身服之。计其实理。体若不
变。可是药收。若体转变事即不定。故涅槃云。善男子。
若一切法有定性者。圣人何故饮甘蔗浆石蜜黑蜜
酒。时不饮后为苦酒。还复得饮。是故当知。无有定性。
又僧祇第十云。得甘蔗食残茎作浆。得夜分受。若饮
不尽。得煎作石蜜七日受。石蜜不尽烧作灰终身受。
(述曰)甘蔗时食转成四药。涅槃酒变还复得饮。何容杏
仁许依名定又如南山。执格口者。方名为药。伏苓地
黄。并不听服。此违圣意。处教教文。劝行中道。但遮讥
过。有益咸开。伏苓地黄。世咸了。若遮服食。病苦难除。
身既不安。道从何进。故不然也。文中但言不任为食。
听尽形服。不言尽形要不任食。何成明證。故格口其
言太狭也。故今详之。凡尽形药。必具四义。一身有客
病。故律云。尽形寿药。无病因缘。服者吉罗。二者医方
所要。谓药方中要须时食。尚自开食。况其馀者。故律
云乞食比丘。见作石蜜。罽尼和之。有疑不食。佛言作
法应尔。又如多论第六或以时药。或七日药。以助成
终身服无过。三者世共了知。体性是药。即如伏苓乾
地黄等世无不了。此体是药。亦无一方不须此药。若
不许服。恐违圣意。且如七日药缘起云。有五种药。世
人所识。苏油生苏。蜜石蜜。当药不令粗现。彼兼当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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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尚开之。此唯当药。佛何不许。四者离时药相。此唯
七日。不令粗现。况今尽形。何容不尔。曾闻为人过中
巳后。粉署预以为[金*(怡-台+(十/田/寸))]饦。沃茶汤。以之为臛。以姜酢以
为冷洮者。此实不如啖饭。此即为纵无明。本非为治
道器。故不开也。又前所说。世共了知。体性是药者。若
入药分。理在绝言。设欲单服。亦开无过。

次二六味定者。立云。二谓第二门义也。非谓有两个
六味。言六味者。一苦。二酢。三甘。四辛。五咸。六淡。欲明
一切药中。不过此六味所摄。此通辨非时药也。钞言
六味者。看下文引了论疏。但有四味。馀更不出。准首
疏加咸味。中除监。馀咸味是时食。淡味通四味。故不
别论。明了论云。五种量者。一时量。二更量(即四分中非时食也)
三七日量。四一期量(尽形药也)。五大开量。律中但有上四。
而无第五大开量。但摄在尽形药中。

疏云者。了论疏也。药有五大种者。即上列五种量也。
名依更量者。了疏云。谓昼夜各分五时。夜则五时。为
五分。昼则均分为五分。一日一夜合成十分。若受非
时一切浆。齐七分内。名为更量。若过七分则失受也。
如从平旦受至二更为更量。于此中得饮。过此时则
不得饮。若于日第二分至三更为更量。此是经七更。
如是渐去轮转论之。日夜十分中。恒从一分至七分
为量。私云。计其道理不得逾经明相。不合不失受。或
可部别何妨得逾。济云。得越明相也。大开量中有腐
烂药。崇师不许是屎尿也。西方梵僧。率皆护净。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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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药。有人难彼。即引药犍度云。若是巳腐烂药堕
地者。应以器盛水。和之漉受。然后服。若未堕地者。以
器承之。水和漉服之。不须受。又药法中。有外道来出
家。闻说四依。便退还本云。护能自触巳物。佛因制受
具巳方说四依。既言巳物。明是巳身上物也。崇解律
云。谓是巳(以音)物。言腐烂者。即药祖滓。是用竟。所弃物
也。常报后生。新学吃屎。可往西塔。听观崇此执一何
可笑也。

注云必无准用者。空迥无人。直尔自取而吃。故曰无
人准用也。胡麻同肉法者。谓麻是时药押作油。是七
日等也。烧作灰名尽形者。转改作以开得也。若分数
俱等。力势相似。以药首标名者。谓依方件名为首也。
如三建丸。还以三建。为药分之首。从首立名。上来释
第一体义竟。

二置药处所即结净地者。先明制意。砺云。寔由行者
报力优劣。上根之徒。报力资强。受持乞食。知足修道。
本不假净地开于贮畜。伹中下等辈。报力渐劣。不堪
乞食。是以随报。开结净处。离于二内。资神长道。初缘
开病。一听巳后。三品通行。此是圣者诱恤(训忧)。投机故
有斯法。羯磨疏云。言制意者。良由在生资报三品殊
途。故使适化立教非一。然则上报坚强。风骨雅正。投
知量投乞便济形苦。林谷是托。四海为寄。如斯之徒。
未假储畜。中人巳下。形报疏微。制令分卫。终丧沟壑。
若不开济。容坠道业。如缘中因病致死。故开结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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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约缘。终备三等。欲使通济病苦。不限康羸。道存为
本。斯教兴也。因困饿死乃至别处等者。谓服吐下药。
夜饥欲死。守待天明至明外乞粥来。病者巳死。佛因
开于蓝内结净地。言同界别处者。谓同一大界边房
静处结也。

此从缘说净非对秽以明者。立谓。既结巳后无有宿
煮之过。令诸比丘得清净食。无有罪故。故称净也。此
从因缘立名。非谓对秽而得名也。砺释名曰。准规定
局食鄣僧。加以羯磨。故名为结。既人食有殊。无其宿
煮食不生罪。称之为净。从处彰名。故名。净地也。羯磨
疏云。具四义故。方名为净。一者由斯贮畜增贪长慢。
名污净心。二者外道俗流生讥致谤。名污净信。三既
同宿煮能生多罪。名污净戒。四现结集因。来受苦报。
食啖不净。永离香洁。名污净果。

注云厨舍孤立有院内同之者。谓虽是孤舍。以四面
三面有壁。即是摄食。只詺此四壁。名为有院也。注云
非墙得周匝随共成相者。谓不必要四面。皆篱皆墙。
但一边篱。一边墙。一边堑。一边栅。亦成周匝。准羯磨
疏中。立二百五句。通是开文。谓约净法。文中有四。一
篱墙不周。二檀越净。三处分净。四羯磨净。就初有五。
谓垣墙栅篱堑。就此五中。一个具有三句。一半无。二
多无。三都无。此三并非院相周也。垣既有三篱墙堑
栅各三。合成十五。檀越。处分。羯磨三种。配成十八句。
此是根本单直作十八句。约此相配得二百五句。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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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垣中三句。谓半有多无都无。并檀越处分羯磨。是
六句也。单数是六句。若二二合得十五句。四合得六
句。五合得三句。六合得一句。总成四十一句。垣既四
十一。馀篱等四各四十一。五个四十。应是二百句。一
五如五又得五句。合成二百五句。通是开文。

上释第一篱墙不周义竟。巳下第二正明檀越净也。
要真非假今多托冒自诳自负者。此言对古师故来
也。古人言。寺是俗造。约本处所是他。通得名他物净。
羯磨疏破云。若道寺是俗造。即云他净。一切僧坊俱
非道有。于中盗损。望俗推绳。财物无在。随施成主。何
得仍旧为檀越净者。檀越是施主义也。古来三藏言。
稍讹略具足梵音。陀那钵底。译为施主。陀那是施。钵
底是主。亦有释云。檀越者。谓由行檀。越度贫乏者。义
释也。私云。如隋家置二禅定寺。此名他物净。至今望
食楼仍在。即日一切属僧不得仍依旧也。瓶沙王施
僧粥米者。案十诵云。频婆娑王请佛及僧。与粥田。诸
比丘守谷不肯取。以上场不净故。佛言。未分应上。若
分不应故取。若取得吉罗。诸比丘。见瓶沙王死。谓言
犯同宿等。佛言不犯。阇王替处不犯。私云言上场者。
谓治五谷之场也。谓王舍田。与僧作粥。王与僧共营
得称未分。故在场上。比丘在场上守。或共宿。疑成内
宿。佛言未与王分不犯。分竟成宿。注云准此例馀皆
犯者。谓无施主则成犯也。僧祇婆罗门送粥米等者。
立云。以决心属僧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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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释檀越净义竟。下明第三处分净也。不得过初夜。
注云四分经明相者。谓祇护食者。既约初夜故。今处
分亦在初夜前也。过初夜巳。不得作处分净也。四分
护宿约明相。今新造僧坊。未经明相。故得处分净也。
有老宿召来遣作者。立谓。若无本主。伹唤聚落中一
老宿。令为处分亦得。若不解法。亦得教之。

下明白二结法也。谓僧伽蓝院相周匝比丘于中有
宿煮过者。砺云。昔解大界有宿。伽蓝中无。以界久居。
生外讥故。是以文言。不得界内煮。又不听界内置食。
送外后开结净。故知有二内。若尔何故律文僧伽蓝
内。结作净地。又言边房静室结作净厨。答此界上僧
伽蓝故。又一师解。蓝有宿。大界中无。以蓝有映障故。
如祇始时。院内作食厨。䊩汁荡器。恶水流出。致外讥
嫌。故知蓝中有宿等。又此文言蓝内结净故。若尔所
以复言不听界内宿等者。答此是僧伽蓝界也。今砺
师并不同此二解。谓以偏执故。双是两释。以俱有二
过。所以尔者。界是久居。蓝有蔽障。故单界单蓝并有
二内。互有尚尔。何况俱者。引證可知者。谓今欲引證。
亦同前。两师引律文證。不得界内宿界内煮及伽蓝
内结净地边房静处结净地等也。问所以自然僧界。
不集成别。何故自然空地。无二内者(内宿内煮)。答二内解
义就久居讥过中制故。自然中无也。法事集僧。不约
讥制。理须详遵。故一切成别也。随处结之除去比丘
者。砺云。律文除去比丘者。非谓除人云听作净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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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前领解。除去比丘。我巳知竟。更问馀人房不故
(宣意不尔可知)

注云必在作法界上不同处分者。立谓。白二结净地。
要于僧大界上结。若处分净。自然地则得。故曰。不同
处分。案五分云。有比丘。净地取土。于不净地起屋。比
丘持食著中。谓以为净。佛言。本依地。为净不净。不得
食。复有比丘不净地取土。净地起屋。不敢持食著中。
佛言听食无犯。必依地起不在架屋者。谓不得结阁
上作净地也。以界是色法。依地起故。若结地竟。地净
作阁。阁得摄食。若结阁上。则不摄地。以下有僧。还是
内宿故。一覆别隔者。谓同一大堂下。有两房户也。通
隔别覆者。谓如众多屋。各无别壁。通用四周大隔。通
覆通隔者。如一大堂四周同壁。别覆别隔者。如别别屋
也。可知。一边二边三边者。谓通其一堂内。取一角三
角任得也。隔道两边者。谓如一屋内取两边作。中间
开行路也。羯磨文中必须明指委曲者。砺问有多净
地。得合秉一法结多净不。答一一而结。以其各处别
故。不同忏罪。罪业虽多。对一行者故。总牒而悔。及持
欲使命。故随能多少。义不类此。可知。

二种不作者。立明。院相不周净并檀越净。此二无法
可作也。若处分羯磨。则是有法。先示处所悬指结取
者。羯磨疏云。摄僧界法。同处结成。摄食界法。遥结乃
就。何以知之。故文云僧今于此四方相内结故净地。
云僧今某处也。所以然者。僧界衣界。摄人同法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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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界不尔。摄食障僧。若人食同处。加法之时。相中不
便。故遥唱结。首疏解大况同上。文繁不列古师云。以
食望僧是摄是障者。首云。此光律师也。解云。净地是
摄食。令僧无罪。故言是摄也。障食令僧无内宿。故言
是障。私云。净地是摄食故。言是摄也。是障者。谓僧不
得在内经明相。故云是障。言以食望僧者。宣云。谓僧
食两相望也。宾云。以食望僧是摄是障者。谓地唯摄
食成净。故云是摄。不许僧宿净地。故曰是障。注云故
须遥结等者。首疏问。结不失衣。得坐标内结。摄食界
不得者何。解云。衣法随身无过。离则有𠎝。是以衣界。
本为摄衣。以属人故。得坐中结。食法近则长贪。远则
无过。是以结时。为欲摄食以障僧。使人食界别。无内
宿过。故不得坐中结也。砺亦云。遥结者。表人食有别。
不同衣界制令同处。故在内结也。以律文云结某处
作净地。明是遥指也。若依古师释亦得在中结判成。
便引五分遍蓝内结者。岂可出界外遥结耶。首问结净
地。何不竖标相。答僧界是宽。又是根本。须知疆畔。食
界是狭。根本在他背上起。故不须也。以僧望僧者。宣
云。谓僧住望净地也。言非摄非障者。首疏云。净地不
能摄僧。故言非摄也。又不能障僧。免大界内。便不犯
别众。故言非障。和上解同。又云。以僧望僧非摄非障
者。净地僧。望大界僧也。净地本非摄僧之界。故曰非
摄。净地亦不遮僧。于中作馀羯磨法。故曰非障(前句唯约
食辨。此句唯约人辨。高同此解)。又云此上二句。一向唯于净地中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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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谓于净地摄食成净。僧宿成过。非于净地摄僧。秉
法僧来成过。时人多解。唐费功力。并宜弃之。

从此巳下。明唱处所也。有缘须解者律无文义准反
结即成者。然解净地。各依本法。若处分结者。还处分
解。若羯磨结。还羯磨解(砺判下学解法)

四杂出料简者。因汎明诸部有无。砺云。祇有处分净
法。十诵但有檀越净法。何以知之。彼因利昌作供。非
时云起。阿难白佛。佛开房内结净。外道谤言。秃居士。
亦有厨库。与我无别。佛即令僧坊外作食。烟起。多人
索。食少。白佛。佛言。从今不听作净地羯磨。作者吉罗。
又言瓶沙王死。佛言世王代处。不名内宿。故知有檀
越净法。五分有处分净羯磨净。有他物净。但有三。无
篱墙不周净。文不具足似有分明。四分具四净可知。
就四净中。处分及作法。此二局限。有彼此之别事有
异。食与人别是狭。他物与不周此二无分限成。但不
得恶触自煮。无二内。明知是宽。唯坏食具者。私云。所
以著唯字者。意欲不失净地法伹坏食。并食具。由在
净地宿竟后要须翻净。

俱停废二年等者。立谓。僧村二界。若经荒废二年。无
僧住者。后得作处分净。祇律十二年方得。此部别不
同也。

大界无人亦犯者。私云。将食向大界中煮。纵大界全
无一僧。亦成内煮。为其煮是随处故。宿是逐人。若大
界安食。无僧宿无犯。砺问看煮。何故不犯。答有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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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同钞。谓煮约处等可知。次解。净人难信。若不开
看捡守。无以济命。是以开看不犯。内煮应避明相。慢
故犯内宿。羯磨疏问结净地竟。不得宿。与不结何异。
如何开者。答未结通界犯。结竟局僧住。岂非有益邪。

上来段不同。并释大门等二置药处所及结净地义
竟。巳下第二正明护净之法也。此则通凡圣僧路者。
私云。若不护净。圣僧及持戒凡僧。不来食。是塞也。俗
中恒人所耻者。俗云。君子不近庖厨。即其义也。脱经
俭难因即染污者。善见律中。俭开宿触。乞求易得。和
顺俭文。名为因即染污。或净人有倒仆难缘。听比丘
扶持器物。若因此投后更不舍。亦名因即染污后若
缘无理须拱手者。此显上无俭难二缘不开也。不信
此心须为师匠者。谓不师于心。宁与心为师匠也。一
者缘净二者体净三者。缘不净四体不净者。此四句
中。唯第三句须翻馀句不须。既有四句。今即是初。

本是净具遇缘染污故须翻净今净者。且如僧家仓
谷。遇缘触宿。今须翻之。须两净人。一人入仓。一人住
外。外者为净人。内者为触人。可得一罗谷。与他俗人
易之。其仓中人。更不得触。易竟之者。其外边净人。更
不得触仓中秽谷。如是展转相易。得净物来。别仓安
置。所有旧仓。更新上泥杂器皿。或火烧。或刀剂任时
(云云)

诸佛立教通大小乘俱无宿煮如楞伽十诵所述者。
此引二文释上大小乘二字。大乘即楞伽。小乘即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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诵。十诵断结净地先有应解。未有不应结。结者吉罗。
案楞伽第九卷偈云。若有僧伽蓝。寺舍烟不断。常作
种种食。故为人所作。是名不净食如实修行者。不应
食是食。又云十诵所述者。案彼十诵云。先白二。结净
地巳。外道讥言。秃居士。舍仓库食厨。与白衣无别。因
令僧坊外作食。既在露地。乞人来多。食少不足。因复
制断。若作者得吉。先结者舍之。

护净经云。由有宿捉等众僧食不净食乃至𧏙螂中
者。如护净经抄(云云)。大集日藏分济龙品中广明僧
食难近等者。如大集日藏分抄(云云)。五百问知事指
挃僧器等者。案彼论云。昔有一比丘恒知处分。当作
饭食。常手指挃器物言取是用是。日日常尔不忏命
终之后堕饿鬼中。有一无著人于夜上厕。闻呻唤声。
问汝是谁。答我是饿鬼。问本作何行。堕饿鬼中。答于
此寺中。为僧执事。问汝本精进。何由堕饿鬼中。答持
不净食。与众僧故。无著问云。何不净食。答众僧有种
种钵。器器盛食。我以指拄器。教取是用是。既犯堕经
僧三说戒不忏。转增至重。由是堕饿鬼中。两手臂胸。
裂皮破肉。搏喉吹𠹀。问何以擘胸。答虫啖身痛故。问
何以㗘㗱吹𠹀。以口中有虫故。问何以呻唤。答饿极
欲死故。问欲食何物。答意欲食粪。以诸饿鬼。推排不
得前。而不能得。无著报言。我知奈何。鬼言。愿众僧。见
为咒愿。无著还向僧。说此事。众僧即为咒愿。使得食
粪。不复呻唤。故知大僧。不得以手自造饮食。若非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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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受得行之。与僧无犯。

前护恶触者。疏云。由触故恶。故名恶触也。注云准此
器下残食令净人益授等者。谓钵下有馀食。令净人
益食。本心不舍。钵下之馀。后得将来。是恶触过。


净人御乘行船比丘亦得者。皆谓净人小。又无讥过
之处。开比丘助。若多人处一向不开。

比丘取七日油误捉净油瓶来者。案祇云。谓僧伽蓝
净厨。有种种物。苏油瓶等。有净油有七日油。有比丘。
语比丘言。汝取七日油来。比丘误捉净油来。比丘虽
遥见知是净油。不得即语。恐其惊惧破器物。故待来
至巳。问言。长老是何等油。答言七日油。当语置置。不
得名字。得作七日受持。若教长老取净油来。比丘误
取七日油来。不得即语。待来至。问言是何等。答言净
油。当语言置置。故名七日油。私云。还得七日受者。意
明不成触犹得七日服也。言不得名字者。慈云。不得
预语是净油瓶。未至地言是净油。即成触也。

船在水中车驾牛时非器者。案祇第十六。器受者。船
在水中非器。在岸上者是器。若车驾牛时非器。无牛
时是器。注云由有缘开坐若动问成触者。首疏云。义
言为有难故开坐。不得身动口问成触。若牛绳尾者。
立谓。绳是系牛绳。尾是牛尾。或可只是牛绳头尾也。

使沙弥担食度水恐没溺乃至得负担之者。首疏引
十律云。有浮囊度水沙弥净人小。佛言使净人著浮
囊上度到彼岸。莫手触食。还使净人投。若水急流。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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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为水所漂。比丘捉食。触者无犯。至岸莫捉。捉得罪
也。

注云谓缘净也者。用上风雨为缘也。

三明通塞者。砺有四种。一约药辨通塞。二约人辨通
塞。三约时辨。四约处辨通塞也。今文同然。

三药不
加口法同时药者。谓七日非时尽形。若不加口法。则
有宿煮等过。同上时药也。若加法竟。限未满无罪。若
限满。便有诸罪生故。言有通有局也。

若明出失其
口法残宿恶触非时生焉者。立谓。明相若出。此药即
名残宿。亦名恶触。亦名非时。此言非时者。是非时药
家之非时也。

七日药作法如巳乃至八日且起具罪如后者。立谓。
至八日。犯长得堕。又有为非时残宿恶触生也。如从
更明。

注云准此唯开三罪者。立谓。此尽形药。开内
宿内煮自煮三罪也。上引祇文云。有生分者。欲明不
得坏生义也。答七日药不合同宿。必送净厨中也。

有三种人共食宿比丘及僧等者。谓比丘。是一人至三
人也。僧者四人巳上也。并学悔是三人也。明此三人。
不得与食同宿恶触等也。羯磨疏云。共三种人。同食
宿。不应食。食得吉罗。初共比丘者。谓自与食同宿也。
二比丘僧者。谓一具戒者。同宿则通一切。皆被染也。
即如四分残宿食戒云。今日受巳至明日。一切沙门
释子。受大戒者。皆不清净。此通僧也。或可释疑故尔。
如衣不净犯起别人。谓食同此也。衣有别属。食味是
通。故一切染。则通馀也。三共与学悔者。由行违体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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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故染也。尼中四人者。谓比丘尼。及尼僧。并学悔
尼。及式叉尼。此四人。宿触亦互不得食。四分中式叉
得与大尼过食不得同宿者。立明。无沙弥俗人处。使
式叉过食。然不得与式叉同一室宿。及不得与式叉
为伴。若两尼一式叉得共行。式叉无罪。若一尼两式
叉。即不得。内宿者结净地巳僧坊内共食宿是也者。
砺释名云。比丘与食。同处径夜。名为内宿。又云。比丘
与食。若俱若互。在净地不净地。约内宿为四句。一人
食俱在不净地犯。二人食俱在净地犯。三人在净地。
食在不净地。亦犯此三并成宿。四人在不净地。食在
净地。此一句清净。以第三亦成宿者。以净不净俱界
内故。然净地不摄食在不净地不为净摄。故亦成宿。
多论直尔宿捉。即犯吉罗。未待服犯。今所论者。谓成
过缘时。若据得罪。并约咽。业分齐也。注云都不言净
地有比丘者。胜云。文既不言净地有宿。明知净地不
许有比丘。若以许者。还同有宿过也。结净地巳僧坊
内煮是者。立谓。僧坊内。纵无比丘亦犯。以煮是逐处
故也。比丘自作如上三种人不应食者。谓比丘自熟
名为自作也。比丘及僧。与学悔不净食也。

若他人食共宿无过者。胜云。除比丘。及僧学悔。外望
馀流为他人也。不通他物不周二净者。谓他物净。及
院相不周净。此二净地无内宿之过也。

处分白二及界内俱通者。谓处分净地。与羯磨净地。
并大界内通。有内宿罪也。言知有其犯者。立谓。上三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4a 页 X42-1004.png
人中随一人共食宿竟。馀人若知有此事。不合食。若
不知得食不犯。私云明上三人知界内有食。与食同
宿。是内宿过。若虽与食同宿。心中谓无。都不知者。故
应不犯。尼通四人者。三人同大僧。足式叉也。对处净
地并塞者。谓在净地内。看煮不犯也。亦可直道净地
内。定无内煮。故曰并塞。所以著并字者。谓四种净地
齐塞。故言并也。

就人通七众者。谓在家二众。出家五众。在大界内。为
比丘煮。同是内煮也。阿难为佛温饭在祇洹门者。引
此文。證亦不得在界内煮时食也。唯尽形一药。开界
内煮。馀三不开。其阿难温饭。钞指祇文。捡祇不见。疑
是错指。案十诵云。佛在舍卫国。有一居士。请佛及僧。
诸比丘往讣。佛自不去阿难为佛迎食分。其饭不熟。
阿难思惟。世尊若食此饭。或发冷病。即持薪火于祇
洹门间煮熟。时佛经行。见问言。汝作何事。答言。饭不
大熟。世尊若食恐动冷患。我今更煮。佛言善哉。此饭
如是更煮应法。从今日食冷听更煮。若生食听火净
巳得煮。

四恶触者有多种。一者不受而触可知。由触故恶。故
言恶触。亦云由触得恶。名为恶触。又云不受而捉。称
为恶触。二腻势相连者。且如比丘食肉。染他僧家食
具。又如比丘衣物不净。用僧盆瓶洗濯是也。以巾上
衣上具有不受而捉。恶触之罪。将此恶触之巾。染他
僧家净器。故云腻势相连也。三任运失受等者。立谓。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4b 页 X42-1004.png
四药过限失受。即生恶触。非时残宿生也私云。遇缘
失。前触非触。前宿非宿。若时过任运失者。前触成触。
前宿成宿。为此故有恶触等生。更不得复服。注云四
药不加法中后俱失受者。谓既失受竟。则有任运恶
触生。须知此是恶触门中明义。注云若加法三药各
随限满失者。谓七日药。过至八日。非时药。经明相出。
尽形药病差。虽不失受。以不合服故。任运恶触生也。
此上任运失受竟。即有恶触生也。砺云。若过七日。先
本触宿。成今触宿等缘也。谓过七日。任运失受。无法
可防。望前七日内宿触是今日宿触之缘也。崇破任
运触宿之义云。过七日后。将限内宿触为缘。故使限
满有宿触罪者。亦可身病得法离衣。多时离宿限满
之后。用前离宿之缘。今得离衣之罪。今限满之后。不
离衣宿。不说有罪。我亦七日之后。不触不宿。如何有
任运之罪也。又若七日之内。无宿触罪。过七日巳。有
宿触生者。亦可七日之内。既不须受。过七日巳应有
受法生啝(高云此难亦紧。或可如此)。四遇缘失受净人触床等者。
且问既明恶触。何乃明失受耶。答此因中辨果也。谓
因此失受。比丘后捉。即是恶触。五决意舍失乃至不
受而取得堕者。此谓既作绝心舍。更捉是恶触吉。即
食又得不受提。注云谓捉比丘钵巳食腻在手不洗
而执僧器者。立谓。如比丘食被触失受巳。便更手触。
名为恶触。更令净人过之。其恶触腻气。污净人手。净
人持此触手往捉僧家之食器等。是名而执僧器也。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4c 页 X42-1004.png
注云虽僧俗两执不名恶触者。立谓。净人过食。与比
丘时。其手未放。比丘受之。手捉是二捉也。非恶触耳。
注云钵中故食亦尔者。谓上云受他俗人食时。僧与
俗人。共执非恶触者。今若净人行食时。比丘钵底有
馀残。彼净人行食投钵中。触前馀者。亦非恶触由比
丘手持故。

注云净人触失如法莫触者。此中若净人触。失受巳
去。比丘更勿触此食。则是净。但更须受。若未受即触
者。即是恶触。即须洗手方得受馀净食。以手中有恶
触食故。又须净人。若既捉此恶触钵。授与比丘巳。更
不洗手。触僧家食器等。通染恶触也。必须洗手方得
免触僧之器具也。

更以三句分别一触而非恶等者。砺亦云。有三种。一
恶心触。欲令他得不净食罪。佛言。触者自不净。不触
者净。二持戒误触。三懈怠触。谓不谨护辄触是也。此
上三种。前二非触。第三是触。故十诵云。一破戒人故
触。二持戒误触。俱净应食。非此二人。即是第三持戒。
懈怠心触是触也。此四分准文。义亦应尔。上言。第一
恶人虽触。为遮恼乱善比丘故望他非触故。文言触
者。是不净。不触者净。第二好人误触。无情过故。又非
恶触也。是以律文忘不受食。便持后忆。佛言。若见净
人。应置地更受。第三成触者。以非恶心。不同初人。复
非谨护。有其情过。又异第二故成触缘。因此作四句
分别。一恶而非触。谓是初人。故触望他不成者是。二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5a 页 X42-1005.png
触而非恶。谓第二人持戒误触是者。谓恶心故触自
望者。是故懈怠者是。四俱非者。清净食也。今钞伹有
三句。阙不作第四句可知。

四明互覆堕者。覆是荫覆堕是堕落。约下文果子树
在净不净地。果子互有堕落也。树则互有荫覆等故。
砺云。更互相荫。更互相堕。言相荫者。从根以判。言相
堕者。据果长足堕地等也。皆约净不净地。反对而明。
故曰互也(思之)

言谓长足果也者。羯磨疏云。果长足既久作意欲堕。
有贮畜心。便成内宿。若不作意则无心畜。虽长足自
堕不成同宿。注云上来义约律文不了者。谓若准律
文。伹云诸比丘。在不净地。种胡菰甘蔗菜枝叶荫覆
净地。比丘不知净不。佛言不净。在净地种荫覆不净
地。佛言净。约律文不言长足未成净不净。钞家义决
耳。

五分树根在净不净地比丘亦在净不净地等者。立
谓。在净不净中间地上。以比丘知净地限齐故。非内
宿也。祗云。树在不净地。果堕净地。祇云。若不净地生
果。荫覆净地。果落净地。若净地生果。还覆净地。果落
净地。此二句随何时取无过。下二句类之。随何时取
之者。既堕净地。任三日五日不取不犯。故言随何时
也。果落不净地应及时内净厨中者。谓不得经明相
前为时也。准祇文。及时内净屋中过初夜即名不净。
钞家不引者。取当部约明相故。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5b 页 X42-1005.png

俭开八事者。砺云。二内自煮不受四个馀食法为八
也。义兼恶触。谓既开不受。应无恶触。事虽有八。论罪
唯提吉。前三是吉。后五是提。所以不开残宿者。内宿
先净直宿。故开残。先不净食咽咽犯。故使不开。酒亦
非法。故不开。私云。二内者。一内宿。二内煮。三自煮。四
自取即不受也。并僧俗二食水陆两果不作馀食法
成八也。言水陆两果者。谓水生陆生果子也。僧俗二
食得便自啖。无犯足过。皆不须作残食法也。

三提四吉者。砺不许残宿。上巳辨之。义加坏生等者。
砺不许此义云。若开坏生。监外作故。谓言于食之外。
一切生种。皆应得坏。是以不开。

语施主知者。夫以应供。本拟尽其一饱。今既时世饥
馑。所以佛听持去。虽然如此。应须报主令知。

下明净生种法也。注云。以内熟故馀四众食者。砺亦
云。此约是内煮故。不合食也。言四众者。一尼。二式叉。
三沙弥。四沙弥尼也。

水洗连根菜名净者。谓如芹蓼等。虽水洗。岂即当净。
仍须火净。此谓蔓菁之属。洗巳生种巳萎。故开得也。
案律中云。时诸比丘。洗连根菜巳更作净。佛言不应
洗巳更作净。此洗即是净。砺解云。其菜先火净巳。水
洗之。意谓。水能灭火。净应失却。故更火净之。佛言不
失。故云此洗即是净。观此律文不见斯意。但是水洗
即当净也。准五分净根种者。谓水洗根菜即是净根
种也。引此五分成上洗连根菜成净义也。宾云。章中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5c 页 X42-1005.png
释云。先曾火净。今更水洗。恐水灭火比丘生疑者。此
释伤功。准文中。唯言水洗即是净也。谓水中揉之。故
即成净。即是五分水洗净也。

明了论自加行所作者。案了论疏云。净果有四句。一
自加行所作。即此文是也。谓自以火净乃至爪净也。
二他加行所作。即世俗人为比丘作净与比丘食是
也。三自他加行所作。谓比丘与俗人共执作此净法
也。四非自他加行所作者。如虫伤鸟残乃至自烂者。
比丘直得食之是也。明若作净物。不出此四义。非谓
比丘得自作净。然自净亦有利益。一如钞引不烦出
(云云)

热灰及炭等不成净者。谓是死炭故不。得为净也。注
云谓火所触者。明上虽开比丘净物。若火触者。名恶
触。此不应食。馀者得食。灰围谷聚者。立谓。灰杂火炭
故成净也。案祇云。谓一切谷麦皆脱皮净。及火净如
拘驎提国作榖聚。畏非人偷。以灰火绕。上作记识。即
名为净也。一提一越俱作无犯者。谓作皮净。又作火
净作此二净。食此无罪。

律文草木七种色是也者。青黄赤白黑缥紫为七也。
(返[贝*少]反)释名云。浅青色也。

手受但防于二所以如
下明之者。谓防其不受与恶触也。

口受局三除其时药者。明七日非时尽形。此三所以
加口法者。为延时限得非时中服。故加口法。若论时
药。过中自不合啖。何须加口法。故云除也。亦有口受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6a 页 X42-1006.png
不通手受者。立明。对上文来故明也。谓此时药中前
亦有须口受者。然其口受。义亦但是。当于手受。若用
口受。则不用手。用手则不用口受。故曰不通也。如邪
见人。不喜见僧。及端正女人送食。火烧马屋之例。皆
置地令比丘自取。此时应口言受受受。但得口受。若
无此缘。但手受。必局中前。馀三药中前而受亦尔。故
羯磨中云。手口互塞者。是此义也。馀之三药手受亦
尔者。立谓。非时七尽。若中前受之。不加口法。中后亦
失。又复若用手受。不须口受。若口受不须手受。如邪
见等难缘置地加口法受受受等。同于时药故曰也。
若加口法通时非时者。立明。非时七日尽形。中前后皆
得服也。故言通时非时。然若非时药。明相出失受。今
言通时。通今日中前也。注云犹是非时别名者。谓十
诵唤非时药名时分药。七日尽形乃至必须有病者。
有云十诵中明。此时分药。七日药。尽形。此三要有病
及药无诸患得加口法。手口二法方成。若身不病。药
又不净。加法不成。非举宿恶触者。案十诵文中。自解
举宿义也。言举残食宿者。谓比丘今日手自受食。举
至明日。名举残食宿也。又彼律文中。一切共食宿。名
为举宿也。

止食有三者。立明。若止不用食者。须举
服示相。及举手等。

七日药四法同上者。私云。同前非时药中有四法。一
所受药。二能授人。三所受者。四正加法是也。砺云。古
师有解云。油蜜等若加口法。得七日服。若无口法。但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6b 页 X42-1006.png
得时服。此非正解。

唯改第八非是馀比丘七日药
者。谓前明药有八患。加法不成。其第八患则是手是
犯。转变则不得更加口法。今此七日药。亦有八患。上
七同前。其第八则别非是馀比丘犯竟残药。加法不
成。

初自无五过者。私云。如下自列之。一相续畜。二
相续畜巳等如文。

三曾食他第七日药四相续受五相续犯也。可寻。问
此既未过如何相染者。立明此问意云。若至第八日
犯长竟。容可相染。今既但得七日。何为即染耶。答意
可见。以药味通故。僧祇律如此者。谓上明服他第七
日药巳。自身当日更受别药。加法不成者。此是祇文
也。上言以药味通故者。意谓。同是油或蜜故言通也。
若食他蜜巳今自受油应成。又解以药味通者。谓一
人受得此药。合通一切比丘。以食味是通。今既食他
第七日油。即是食他服满之药。更即当日受油。理故
不合思之(后解为正)

注云若离时食不须此言者。谓加
记识之意。但为中含时药。拟转变故。须加记识。今既
无时药味故。不用加记识也。

药无八患如浆中说者。谓如上非时药中。明八患等
过也。若单者不须者。谓单是一味无转变者。不用加
记识也。三分体分谓紫苑等者。立谓。如药有二十味。
其中必随一味立名。名为某丸散。从此得名者。是药
体也。若其馀相从者。曰药分也。今应须识别其体分
也。别来别受者。谓体分前后授。须前后受。若一时授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6c 页 X42-1006.png
一时受。故言总来合受等。

而体是尽形依本名加法者。立谓。买药未足。但得药
分来。未得药体来者。以药分是时药耳。今言且加法
须牒其尽形药名。道此时药。是彼其丸散。尽形药之
分等。下自出其加法之文(云云)

次第受取不得置
地者。谓放地经须臾失受。有恶触等过生。后加法者。
不得成就也。

七日一药作口法竟偏心属巳须说净畜者。砺云。其
七日药。加法竟。即得说净。义亦无妨。不是要满六日
始净故也。至第八日明相出。受法及说净法俱失。所
以尔者。说净假于二受。受法既失。枝条焉在。又说净
法。为防于长。受法在时。有长可防。受法既失。体自无
长。焉用净为问未至八日。无其长罪。若至八日受法
失时。净法复失。何用说为。答若不说净。越第七日至
八日时犯长。以说净故。越此分齐。则无长过故尔。问
说净竟药得服用不。答不得服用。问若俱不得何用
净为。答若不加净。染下长生。故必须净。谓若不说。即
犯长。又能染后来净药。故须说之若尔。衣作净竟。应
不得用。答内外不同故。如长衣说净。本为后著。岂得
言药加说净。本意为服。以过限药。虽说净竟。不得服
故。但是恐染后来净药。故说净也。又防现药之长。故
须说也。又长药不说净。不开迦提月。迦提本为衣开
之。非为药等开迦提也。

若据对病题名实亦不通者。私云。若据二人病。殊则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7a 页 X42-1007.png
一人受巳。不通馀人。今为将口法。加他二通之药。故
得分他共食也。加他二通之药者。此是云律师解也。
谓药味本是通手受。又是通故。合得与他人食也。谓
既手受与药味通。一切比丘得食。是汝加法。重加此
药。岂得味得便有别。今虽加口法。据本。得通他食。不
文引七日药。与诸比丘食。诸比丘。既食他第七油竟。
更不得自受七日油。故知药味是通也。但病缘不通
耳。上下诸文。每言食味是通者。宾云。一准人情。凡所
食啖。理须共人。二准文验。如一比丘作残法竟。一切
共食。皆不犯足。由此二义。故知通。若论钵衣。必是别
属。如有一人。作净施竟。若与馀人。更须作法。故知别
属。上下诸文。数有此义。准此应知。更不复辨。

僧祇但云药势相接七日可知者。首疏引祇云。以药
经宿不得服故。曰求觅疲苦。佛问医师。比丘欲使几
日畜药得安隐耶。医答佛言。药势相接。七日可知。佛
言。从今日后。听七日畜。如上净人误触。七日油中成
失者。对古师言加口法。准祇不失今不同古。

自无净人求倩难得应自从净人手受从比丘口受
等者。立谓。向若有净人。则不用加口法。但令净人掌
之。日日从其受取。今为无有净人。故令其加口法。此
是生起加法之意也。若作口法竟一日乃至五日净
人来触乃至应加手口二受等者。砺云。此七日药。加
二受竟。若净人触。即便失受。如净果巳不受佛言更
受。又多论云。说口受巳。净人若触更受。故知失。问触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7b 页 X42-1007.png
既失受。何故口法。为防失受。答口防任运失。不防遇
缘失。净人触者。以缘强故。口法不防。又复若遣口法。
防遇缘失受者。遇缘失受。通该四药。口法受之。亦应
通时亦然。时无法明防任运。又有一义。遇缘无过。口
法不防故。使多论中触听更受。既随听服。何须口法。
以防遇缘。任运时过。有其触宿。明须口受。预防任运。

如时药手受防二罪者。立谓。向若不手受。一往而食。
得不受罪。手恶触罪。言口受同之者。谓难缘置地受
时。口言受受受。唤此为口受。还防不受恶触二罪。故
云同然也。四药之中。手受皆能防此二罪。口防二罪
防过中失受者。过午一眴发。即失受也。今加口法故
不失也。二防过时失受恶捉者。立谓。既过午。失受而
捉。即有恶触罪也。七日药手受防二罪同浆中者。同
上非时药中。一防不受。二防恶触。昔云防内宿。注云
此无律文以尽形为證者。立谓。此破古人义。古人云。
七日药。若加法竟。共宿无内宿之过。今不同之。不防
内宿。虽加口法。须置净厨中。所以知者。药犍度云。诸
比丘如是念。尽形寿药。得界内共宿。内煮自煮不。佛
言。听尽形寿药。界内共宿内煮自煮(述曰)此则四药之
中。唯开尽形。言无内宿。其七日药不有开文。明知七
日不开内宿。然又僧祇比丘往净厨。取七日油。误将
净油来。既七日药。在净厨中。明和不得同宿。古师不
许。既不得同宿。用法何为。若尔祇文何通。答祇据不
加法油故。置厨中耳。五或有内煮者。慈云。若出界内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7c 页 X42-1007.png
则有故言或也。因明生罪者。

巳下明不净药得罪多少也。时药手受过中生二罪。
谓是失受恶触。若经宿生残宿恶触二罪者。此约不
服。伹得二罪。若服者。砺云。应得七罪。三提四吉。谓非
时。不受残宿。内宿。恶触。内煮。若是生物有自煮故。

非时浆手生二罪同时药中者。谓同上文一是过中
生二罪。即失受恶触也。经宿又生残宿恶触也。立谓。
若直尔过中。即生一罪。若经宿即生二罪。上言失受
恶触。及残宿恶触等者。非谓更捉方有此恶触。但是
药体限满。自生此罪。今纵不触冥之。有此罪生。口生
三罪等者。此亦约不服故尔。若过服。砺云。六罪谓过
服非时药。有三提三吉。谓非时不受。残宿内宿恶触
内煮。既是熟药。无有自煮之𠎝。

八日明相出为言者。谓此七日药生罪者。要是八日
明相出。方生此罪也。服尼萨耆不舍药吉罗者。立谓。
此是不应之吉。服此药故。通得一个不应罪也。三提
二吉者。谓残宿非时。犯舍堕三提。恶触并服不净药
二吉也。此约生罪。未论服之得罪多少。砺云。七日药
过七日巳。旦起服之。一咽七罪。三提四吉。谓非时。不
受。残宿。内宿。恶触。内煮。自煮。食犯舍堕等吉。各不相
假。业一缘异故。一咽七罪。亦有残而非触。谓遇缘触
失受者是也。此解与钞不别。钞文虽无不受之罪。谓
至八日。任运失受。非谓能生不受也。此约生罪。未论
服之得罪。今若服者。应同砺判。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8a 页 X42-1008.png

问云何不生不受者。立谓。此问意七日药明相出。既
能生三提二吉。何故不生不受罪也。答药本是不受
等者。答意云。谓药先有不受。以本加法故。延于时限。
加法时限。加法时防其不受。则无不受罪。至八日旦。
受法既谢。其药任运。复本不受之位。非是能生不受
也。皆谓至八日。任运自然失受。若失受巳。更不受而
食。则有不受之罪。今既不啖。故无不受。文相易知。细
寻自悟。答意云。一切药等。皆本性是不受。由加口法
时失却不受法。至八日朝。任运失受法。归本不受法。
非是能生不受法也。不同残宿本体无残宿。以有口
法。至八日旦。即有残宿生。此则由加法故。得生残宿。
尽形寿药。手受同前。

口受亦生六罪者。砺云。尽形药无过。既言尽形寿。受
法毕竟不失。若无病缘。但得小罪。更无馀咎。若不作
口法者。唯无非时一罪。馀悉同有。胜云。言同前者。上
有口法防六罪。今无口法。手受既失。还生前六罪。

体现常存者。首疏云。对时药等。虽现既用资强。然体
现交尽。多无久畜。圣不制说。无应说之过也。宾云。体
现常存者。谓堪久时贮畜也。

**** ○钵器制听篇十九

上明衣药受净。无时不须。衣则蔽体御寒。药则充虚
系命。然药虽备辨。假物盛持。持药之能。莫过应器。故
次药后即明此篇。言钵者。是道具之嘉名。器者盛贮
之通称。钵则制令畜用。违必获殃。由是恒沙诸佛圣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8b 页 X42-1008.png
标。故制令畜。故曰制也。自馀众具。为物故开。食以下
品。一器未足资身。故许键𨩲等物。违顺两许。故言听也。
字体作钵。此形声字也。皿即钵之形也。上犮伴钵反。
即钵之声也。注五行调度等附者。由金木水火土。皆
能助道资缘故。又附出也。羯磨疏云。然出家务道。本
不谋食。然有待之形假资方就。俗则肴膳方丈无思
厌背。道则不杂种食。一钵知足。然古佛道法。以为标
帜。故制受畜。无宜缺矣。所制随身者。由出家之人。虚
怀为本。无有住著。有益便停。故制随身。若任留者。更
增馀习。于彼道分。曾无思择。有人云。累形须蔽。法式
巳彰。假食充虚。理凭应器。故于药后次辨钵器篇也。

慇者。诗传云。殷由象也。大也。言繁多者。如房舍器皿。
资身养体。所须之物非一故曰也。随报开听事资道
立者。谓上士高节能常乞食。三衣挂体四海为家。树
下端坐。足堪进道。但中下之流。报力微劣。若制同上。
交丧沟壑。纵使励力前修而道根后退。故如来大慈
门中。听畜房舍一切重物。意存为道。故佛许之。故曰
随报开听也。若不为道。一纳之衣。不许服。一杯之水。
不可进。今既开者。为成道业。故曰事资道立。立谓。开
其养生调度。资益身器。令道得安立故也。虽在缘广
被而法据有准者。立明。虽开畜房舍重物百一诸长。
此是为缘也。然须据法。有得畜者。有不可畜者。故言
有准既混其体貌等者。谓既不识或开或制之物相
状如何。及钵量之大小等。故下文具列呈露也。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8c 页 X42-1008.png

钵是出家人器非俗人所宜者。匡山远法师云。袈裟
异朝宗之服。钵盂非廓庙之器。又宣云。袈裟无领。标
解脱之衣。钵盂无底。表难量之器。钵是恒沙诸佛标
志者。济云。志者记也。如见墓志即知是厶家之陵。若
见比丘执钵。即知是佛在世。知是佛之弟子。佛不出
世。世无有人解作此钵故。佛初成道。受四天王石钵。
明是古佛道标。每食常用。有云。钵之为义。大矣哉。处
六物以孤标。对三衣而迥出。则佛佛树下。各各受持。
岂可僧僧众中人人共有。或名应器者。立谓。是应量
之器也。亦云应供之器也。宣云。应供者执之。名应器
也。有云梵音波怛罗。今言钵多罗讹也。出要律仪音
义云。外国呼为三波罗育。又多云应量器者。呼量为
摩那。呼器为颇阇那。此非正译。今言应器者。谓是应
供之器也。

上释制钵意义竟。巳下明体如非也。佛自作钵坏以
为后式者。案五分云。尔时佛在苏摩罗国。自作钵坏。
以为后式。令陶师烧。乃成铁钵。其色青好。如阎浮树。
与诸比丘畜之。木石钵等者。智论二十九云。复次以
细石钵难得故。粗者受腻。故不应用。佛钵。四天王四
头自然生故。馀人无此自然钵。若求作甚难。多所妨
废。是故不听。又云石有粗细。细不受腻。故佛自畜。所
以不听比丘畜者。以其重故。佛乳餔力。胜一万白香
象力。是故不以为重。慈悯诸比丘故不听畜。问阿难
侍从世尊。执持应器何不怜悯。答佛以威德力故。又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9a 页 X42-1009.png
恭敬尊重佛故。不觉重。又阿难身力大故(巳上智论文)。多
论云。有释子。报力能转四十里大石。阿难瞿夷。更有
一释子。(述曰)故知阿难力大也。有人言。更有一释子。是
调达。以上。推山押佛故知调达力亦大也。今详婆娑
第三十云。佛在世时。有三释种。具有钵罗塞建提力。
谓。阿难陀设摩释子瞿波释女。(述曰)瞿波释女即是瞿
夷。更有释子。即是设摩故知非是调达也。交纻钵者。
谓今时脱空染作是也。瓷钵者。今时俗人家所用者。
是瓷瓦之钵也。

巳下明色是非义也。僧祇熏钵作孔雀咽色鸽色者。
案祇二十九云。钵作鸽色者。谓作鸽鸟色也。总有三
种色。一者作孔雀咽色。宾云。绿光也。二者如毗陵伽
鸟色。相传云。不知似何。今详盖赤色也。三如鸽色。谓
谓灰青色也。佛言熏时当作此色。名如法也。掍鋧者。
掍谓作坏巳不熏。但掍坏令光净。然后烧之也。如北
地掍瓦之类也。鋧者如今铁匠作物巳。安火中上鉴
是也。今若钱钵火中上鉴非也。字体作鉴(结[序-予+(雪-雨+卅)]反)。强上
声也。见说文案凡造剑之类。初从火出。以水染其刃。
使刚强名鉴也。又音竖。见切韵今作鋧字未见。

注云俗笇有八圭者。六粟曰圭。十圭曰撮。十撮曰抄。
十抄曰勺。十勺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
又云粟为圭。六十粟为撮。六百粟为抄。千粟为勺。六
万粟为合。六十万粟为升。六百万粟为斗。六千万粟
为斛义同。(述曰)钵量论师种种异说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9b 页 X42-1009.png
然一义为正者。案多论第五六。钵者三种。谓上中下
者。受三钵他饭。一钵他羹。馀可食半羹。是名上钵也。
下者受一钵他饭。半钵他羹。馀可食物半羹。是名下
钵也。上下两间是名中钵。若大于大钵。小于小钵。不
名为钵。钵他者。律师云。诸师以种种异说。然以一义
为正。谓一钵他。受十五两饭。秦称三十两饭。是天竺
粳米釜饭。时人咸共议计。谓上钵受三钵他饭。一钵
他羹。馀可食者半羹。三钵他饭可秦升二升。一钵他
羹。馀可食者半羹。三钵他饭。可秦斗二斗。一钵他羹。
馀可食物半羹。是一钵他半也。复得秦斗一斗。上钵
受秦斗三斗。律师云。无馀可食物者。直言上钵受三
钵他饭一钵他羹。但留食上空处令指不触食。中下
钵。亦除馀可食物。但食上留空处。令指不触食。下钵
者。受一钵他饭。半钵他羹。馀可食物半羹。是秦斗一
斗一斗。馀可食勿半羹。可一斗半。下钵受秦斗一斗
二斗半。言天竺粳米釜饭者。谓是倒[饥-几+(廿/(厂@土))]饭也。先将来
煮取半熟更上甑炊。名为釜饭。又云先半煮巳漉取
除汁。更著釜中乾炊者是也。无馀可食物者。立谓。钵
中有三钵他饭一钵他羹。巳更无馀可食物。则是留
上既空时指不触著饭也。见一肆上等者。谓萨婆多
论主律师所见也。

律云量腹而食度身而衣乃至言通减增必准圣教
者。意谓律虽言量腹而食度身而衣。此言通过量。通
减量。故曰言通减增也。今不可依此言而用。必须依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09c 页 X42-1009.png
三手之量。故必准圣教也。故羯磨疏云。钵量者。有人
言律制量腹而食度身而衣。此则何定量之大小也。
随得制受。今解不然。人食少多自须量断。及论钵量。
须准圣言。今时有不食之人。或有食一斗者。二食之
人则嫌钵大。一食之人则嫌钵小。俱须依量。不容臆
说。必若过减。无任受净。审知违教。故受获罪。

十日一易者。谓是元不说净。人有长钵。更互受净。故
得十日一易。若有长者。准衣还得十日开之。然尼畜
长钵入手则说。亦有诸师释。其所以者。为尼巳开十
六枚器。不开许故耳。

欼粥苦热等者。深云。向食呼
吸。名为歠也。准五分文。钵唯得大小二食。不得馀用
故。彼文云。诸比丘过中用钵故。佛言过中不应用钵
饮。听作饮器。用铜铁瓦作之也。

踞坐者。立云。右脚五指。及膝拄地。脚根以尻坐脚上。
左脚平著地上者是也。令津出者。私云。只是汁出。名
为津液也。足令钵破者。谓足使得钵破也。

钵口外
向者。律中为比丘持钵。口向内倒地。钵缘打著肋骨
折。故制向外也。

十六枚器云二釜者。一大一小也。四瓫者。净秽上下
用也。二瓶者。一是房中净用一以大小便用也。四盖
者。两个覆釜两个覆瓶也。四杓者。一瓫各用一杓也。
四分云。尼十六枚器者。大釜釜盖。大瓫及多。小釜釜
盖。大瓫及勺。小釜釜盖。小瓫及勺。水瓶瓶盖及勺也。
错旋器者。上千各反炉也。北人呼为错。南人曰炉子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0a 页 X42-1010.png
也。下似绢反圆炉也。谓以绳转轴裁器具便员者。絣
线者。私云如墨斗中线似弹物令直也。此中诸文。皆
依律中衣房草等犍度录出。故多少琐。昔有论师。见
讲皮革犍度。调弄讲律者云。律中都无深义。科文但
言始从刀子柄终乎乳脚锥。火术者。济云。钻火调度
通名术。琳云。火珠是也。除草马者。此据比丘。若尼反
此。此皆为老病故开。今人少壮而乘者不合。骑他背
上。巳是不可。更加鞭打。事亦难容。今时京中律师。亦
出即乘驴马。将横帔。垂覆驴尾。何成护净。在房未能
事师。出道为驴扇凉。又多不用坐具。敷于鞍上。然街
头赁驴。而驴鞍大有不净。以杂人骑。女妇亦以曾骑。
乃至无裈汉亦乘。即将袈裟塔上。此如何也。然蜀地
人不多骑驴。乍可乘峰牛而行也。故彼俗人。赌唱以
负者。多遣乘驴。令诸小儿。打破鼓。或打破瓫。破灌逐
后。唱唤用以相耻。

非行来处者。立谓。是大小便处等是也。

㓟刀者(音皮)
广雅云㓟剥也。字金边著皮铍(送皮反)。说文云大针也。
医家用以破㿈也。见应师经音义铫(音遥)。见白衣下著
地者。私云为俗人见不生善故也。琉璃椑者。以其滑
故。将治眼瞙。今医家多用金边作也。灌鼻筒者。或竹
作筒以融苏灌其鼻也。烟筒者。济云。如灯笼上引烟
出也。吹火筒者。如鞴心囊头竹管者是也。

毳者细
毛衣也。劫贝者树华衣。亦云草华织以为衣也。捞(力逴
反)应师云。编棘为足之用平土块。山东名捞。关中名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0b 页 X42-1010.png
磨也。私云。京中城西曾见也。编棘树子作将树尾织
相著状似摆(去声)留树头向后以当摆齿其陆田𥠾竟。
即将此物牛牵以石与土。压上使重。用平田也。

不得执空中杖者。立明。腹空故曰空中也。以腹空有
细虫若捉用伤虫命也。若伤虫即犯提。直畜捉得不
应吉。故曰如法治也。又解云。外道将刃及馀恶物著
中也。欓者(他朗反)字合竹下作甬。说文云大筒也。以木
若瓦为之。短阔于桶。律文作挡字(当朗反)。广疋云欓䒩
莫也。欓非此义。私云此物全木作空中央也。如泉州
人蜜筒是也。

五众自揩亦越者。约当众为言。互揩
者。大有形名可知。

大论供给坐禅法等者。案智论第九十一卷云。菩萨
供给坐禅者。衣服饮食。医药法禅杖。禅鞠。禅镇。令得
好师好照。令得好弟子。受作与骨人令观。与禅经令
人为说禅法。如是三十七道法因缘之义(云云)。禅杖
者。立谓。将一杖长数尺。如马鞭形。以绵缠两头。众人
正坐时恐为睡者。当一人捉次第巡行。见有睡者。将
杖头拄地一头。拄其睡者胸前。其人觉巳。自起行之
待得替竟。方得自坐。若未有睡者。且出户外。小时即
入来伺之。又解用舍罗草。作此杖也。案僧祇云。用竹
作。若𥯤作。长八肘。物裹两头。下座应行。行时不得覆
头著革屣。若有睡者。不得卒忽亦同。不得捣胁。当并
边以杖拄前三挫。复不觉者。若左边当拄右膝。若右
边当拄左膝。觉巳当取杖而行。唤起前法。禅鞠者。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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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求掬反。用毛作丸。极轻耎如世毛鞠。坐时恐睡。用
放其头顶。若觉巳即落膝上。不使痛也。禅镇者。用骨
可角者。可方一寸许。亦如前用法。若有睡者。放著顶
上。头若正时则不落。若睡时头动则落膝上。骨人者。
立谓。𦘕作人骨坐时观之。如白骨观法。观身亦尔。因
得白骨观成。禅经者。立谓。教坐禅法。用经语也。即止
观及禅秘要经等是也。好师者。立谓。教坐禅师匠也。
好照者。立谓。由有好师。能教得理解观照。知如实法
相。若有异见则是外道也。衣服者。立谓。坐禅所须衣
服资缘。以养身也。若衣服破。则多蚤虱。坐则不安也。

佛自执木作具治寺门者。案十诵云。佛在阿罗毗国
时。寺门楣破。佛问阿难。是寺门楣何以破耶。答言。木
师忙懅。不得作。佛即令求木作具来。阿难取巳。佛以
自治塔门楣。治巳语诸比丘。从今听畜一切木作具。
随比丘得治者应治。迦叶数蹋泥泥僧房者。佛在王
舍城时。瓶沙王。往诣竹园观看。王问长老大迦叶。今
何在。比丘答言。今在耆阇崛山上蹋泥。王即往见。问
言。大德何故自作。答言。大王谁当为我作。王言。我当
与作人。语巳便还。后时王又到竹园观看如前。问觅
大迦叶。诸比丘答言。在耆阇崛山上蹋泥。王往见如
前问答。王言。我当与作人。迦叶答言。大王数作此语。
而不见与。王时惭愧。问大臣。我先有此语耶。答言。王
先有是言。问何时。答言某时日月。即计先语巳来。径
五百日。时人捕得五百群贼。送与王令杀。王问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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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能供给善人不。答能。王欲令此五百人供给比丘。
恐其偷夺诸比丘物。多给田宅人民。倍与禀食去竹
园不远。立作净人聚落。常供给众僧。私云钞第三云。
守竹园寺五百净人。意疑指此文。有人云是也。

若有俗人能治破房白二与者。立谓。僧作白二羯磨。
与俗治此坏房也。私云律中有两个白二。一则与僧
治房。一则与俗人治也。要白二和僧方得。若不和不
得与治。

皆题某甲檀越房者。谓俗人为僧。于寺内
造房者多。故题施主之名。使知之处也。

治坏房者六年与住作新房者十二年住者。此是十
诵律文若准祇文稍异。案祇云。檀尼迦于僧地上作
房。房成住未久。多有上座来。依次第与住。如是渐更
造众多房尽被僧分。便起怨言。我辛苦作房。不避寒
暑。作房未成。上座巳夺。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巳去
营事比丘作房。应与五年住。当来僧中。互跪乞法。僧
作白四羯磨。与五年住也。

应与一时住者。立谓。一
年有三时。时有四月。今与四月住。故曰一时也。上来
释十九篇巳竟。

四分律钞批卷第十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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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钞批卷第十三末


**** ○对施兴治法篇第二十

先辨来意者。前篇明钵。本为受食。对食进啖。理须合
仪。若不立观。斯成苦本。故有此文来也。言对施者。然
耕田种殖非出道之仪。饭食资缘皆是信心所奉。既
对兹厚利。理须灵情节俭绝于贪染。但为资道。不是
养怨。自量巳行应斯法不。必若无道。一杯一衲尚自
难消。能除我倒。日受百万。圣皆听许。故须对施兴起
治门。故曰也。对是能受之人。施谓所施之物。兴者起
也。治由理也。对兹所受立观治之。故曰也。济云。对施
二字是所。兴治二字是能。谓对所施物起对治也。能
所通举故曰也。

夫福出净田者。立明。剃染幢相奉禁清净。名为净田。
堪受人天四事供养。能令施主护反报之福。故曰福
出净田。意如罗汉。名为应供。又五分云。为解脱出家
者。得受僧次。故知今若为道出家。方名为僧。希名利
者。非福田也。宣云。今时行者但受福田之资。多无解
脱之念。疣佛意也。但踬顿神识耳。济云。佛田最净。罗
汉次净。以施佛之福多于罗汉。乃至凡僧福渐劣也。
由佛烦恼尽故。得名净田。言道起少欲者。立云。以少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1c 页 X42-1011.png
欲之人无为无事。与道相应。故曰也。如经云少欲之
人。则有涅槃是也。直尔少欲尚应修习。何况少欲能
生诸功德也。首疏云。何名少欲。如涅槃经云。于未得
之财不生贪名少欲。于巳得之财不生贪名知足。故
知足是现在。少欲是未来。圣种之体也。谓知足现在
处起。少欲未来处起。现在不取一钱难。未来舍转轮
圣王易。为福之家等者。谓能施之人。是为福之家。既
求福故。唯须多施厚施也。今知事人。供养大众。唯须
尽心。反言汝俗家父母。岂有如此饼食耶。其堂中僧。
乍须念我家父母万日。岂有如此食耶。须生惭愧。其
知事僧必不得作此言也。受施之者唯少唯节者。谓
所施之人。荷彼信心之供。知施难消。故须节量。不得
多受长贪结业。故大庄严论第三云。能展手施者。此
手名严胜。受者能缩手。严胜复过彼。若人言施与。是
语价难量。受者言我足。难量复过彼。又云无病第一
利。知足第一富。善友第一亲。涅槃第一乐。多供无厌
等者。此明能施之人也。少受限量者。约所施之人也。

形参圣服有待之形假资方立等者。此明形服虽妙。
但学圣之仪。然形命犹粗。故假食以资待。善应于法
能所无瑕者。字林云应者当也。谓根法相称曰众。立
明。若然护持禁戒不污受体。名为善应于法也。则令
能施所施。不为施所堕。故曰能所无瑕。此下数句。厌
忻并陈。得失双显。必于事莫准使规成何寄者。莫由
无也。规者圆也。若不能持戒习定。对引施事。则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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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故曰于事莫准。使令福道两规。无寄附也。慈有二
解。一规者圆也。矩由方也。谓方圆之法也。若非法受
施。则规矩之用。无所寄附也。又解。规者求也。檀越施
食。本拟规求福业。今比丘非法。令他檀越求福也义
无寄也。有力无事者。砺云。以能善者。不多不少。无有
增减也。以自支身。故曰有力。言无事者。谓无增多少
苦事也。私云。希求圣果者。则道缘有力也。又云得济
形。名为有力。静思而不贪求者。名为无事。立谓。上品
依四依行。中下开百一诸长。皆得资足。无苦恼事。故
曰也。道缘义立者。谓衣食是修道之缘也。行从此生
者。由此资缘具故。戒行从此生也。又可戒定慧行方
能生也。

纵心则非味起迷者。立谓。若纵恣贪心。实非可口之
味。亦生迷逸也。且如酒是狂药。饮竟损耗家产。迷荒
淫乱。此非良味。为人贪饮者。良由纵心故也。如菖[廿/补]
甚臭。文王羹之。疮痴极秽。刘邕甘之。吕氏春秋曰。周
文王好菖[廿/补]𦵔。沈约宋书曰。刘邕性嗜疮痂。南康吏
二百许人。不问有罪无罪。递与鞭。鞭疮痂常给邕膳
也。约志则美膳生厌者。约由限也。志者心也。若能限
截其心。纵对天厨。不废生于秽想。且如乳。是美膳。若
作脓血想。则厌心生也。善恶发于中怀者。谓于食生
爱生厌。皆由心使也。言中怀者。人心居中。中怀于心。
故曰中怀也。升沈寄方寸等者。谓却释上句也。方寸
亦心也。人心居腹中。只在方寸之间。其色绝赤。故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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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割贤人心是也。若能修禁戒。于食生厌是善。则升
人天。至涅槃道。若毁损于行。广造众罪。于食生贪是
恶。则沈三涂之道也。此上诸句得失备明。是非佥显
也。不思时缘者。爱养此身。终归死去。此名时缘。脱漏
深网者。立谓。教网也。为僧既无俭约。违佛教网。名为
漏也。不在法网之中。故曰漏也。

何得于事容斯秽迹者。事谓四事供养也。迹是心迹
也。谓对于衣食等事。故容受如此秽也。意健云。于大
小食上𠆴乱等是也。羯磨疏解云。由不奉法。心无求
道。纵放身口。假食而发也。俗士尚云。食不语。[寝-爿+(攸-ㄆ)]不言。
俨若思。安定词。傲不可长。欲不可纵。志不可满。道高
俗表。如何反之。但九流子俗者。此举俗以况道也。亦
得云举下况于上也。九流者。一道流。二儒流。三阴阳
流。四法流。五名流。六墨流。七纵横流。八农流。九杂流。
解释如重轻仪记(云云)。子俗者。谓百家诸子。惠子。老
子。刘子。孔子。诸俗人也。老子云。五味令人口爽。五音
令人耳聋。五色令人目盲等。食必须让。劳必自当等。
又书云。啖五榖者。忆耕夫之勌。衣一缯者。念织妇之
劳。滞于发足者。立明。如欲远行。必假其足能远出。若
滞于发足。何有所之。今比丘护戒。戒喻趣菩提之足。
方今既破戒。是滞其发足。不然发故断惑。终获道益。
故文云。譬如人毁足。不堪有所出。方坠泥涂者。谓既
破戒足。当招三途之报。故曰也。

比丘受用施物有四种一盗用等者。案见论云。一者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2c 页 X42-1012.png
盗用。二负债用。三亲友用。四者主用。云何为盗用。若
比丘无戒。依僧次。受施饮食是也。言负债者。比丘受
人饮食衣服。应先作念。是名负债用。若利根比丘。至
受食时。口口作念。若钝根者。未食时。先作一念。受衣
时。利根者。日日作念。房舍卧具准此。若钝根者。先作
一念。不者名负责用。言亲友用者。七学人。受用施物。
如子受父物无异。故曰亲友用。言主用者。直人罗汉。
受用施物也。七学者。三果四向也。三果可知。四向谓
四果之前。未入正位。名为向也。此七人。结习未都尽。
非真应供。若至罗汉。三界惑尽。方堪应供。故如巳物。
故论明施清净。受者不净。如是四句者。案故论云。说
般若波罗蜜经时。他方诸佛。各令菩萨送华来。上释
迦文佛。释迦受此千叶金色莲华。又散他方如恒河
沙诸佛土中佛上。以佛故十方佛是第一福田故。以
供养。是福倍多。何以故。多佛自供养。佛法中有四种
布施。一施者清净。受者不清净。二施者不清净。受者
清净。三施者清净受者亦清净。四施者不清净。受者
亦不清净。今佛施药者。是为二俱清净。是福最大也。
是人即得如实法者。有云。谓观五阴四相俱空。使获
人空。意是罗汉犹有法执。宾叙崇云。夫人空者。声闻
所得。法空观门。菩萨位有。宾破不许。谓声闻人。亦不
得法空也。

大集云等者。案瑜伽二十婆沙百六十六七。释十想
中。广明此义。谓于食等生厌世不可乐者。意显圣道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3a 页 X42-1013.png
加行也文也。复次食厌想者。谓修行者起厌食时。观
手中食知从谷等。谷等复从田中种子。种子复从泥
土粪秽。展转既从不净而生。谁有智者。于中贪著。又
乞食时。晨朝澡漱嚼杨枝时。时水作尿想。杨枝作枯骨
想。著衣入聚落时。衣作湿人皮想。腰条作人肠想。钵
作髑髅想。锡杖作胫骨想。于道见砾石。作骸骨想。至
聚落见城避作冢墓想。见男女等。作骨锁想。乞食得
饼作人肚想。若得[麨]作骨粖想。得侃作人齿想(谓颗盐也)
得饭作蛆虫想。得菜作人发想。得羹臛作下汁想。得
乳作人脑想。得苏蜜作人脂想。得鱼及肉作人肉想。
得饮作人血想。得欢喜丸作乾粪想。若僧中食。得净
草作死人发想。坐床作骨聚想。所得饮食。如前广说。
问何须于饮食等作不净想。答广作是思。无始生死。
由于不净作净。故轮回五趣。今欲违彼趣涅槃乐故。
若于食等。生净想者。增益贪心。鄣碍圣道。故须生厌。
既厌巳调滑身心。生死诸行何故可欣乐也(广如实伽宗记
第四卷。至时可就捡也)。

四分宁以热铁为衣等者。四分第六十卷云。佛在拘
萨罗国。与诸比丘人间游行。道中见大火聚。问诸比
丘。汝能投此火不。诸比丘皆言不能。佛言。宁投此火
烧其皮肉。筋骨消尽。不以捉他刹利婆罗门等女人
扪摸。是破戒覆处作罪。内空腐烂。外现完净。食人信
施。以不消故堕三恶道。长夜受苦。宁以热戟剌脚。不
可受信乐男子女人投足作礼。宁以热铁为衣烧烂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3b 页 X42-1013.png
身尽。不可受男子女人种种好衣。宁吞热铁钩烧烂
五藏从下而出。不受信心男女饮食。宁坐热铁床热
铁房。不受信心床座卧具房舍。何以故。受热铁钩铁
床铁房者。不以此缘堕三恶道。非沙门自称沙门。非
梵行等。馀如钞说。佛说此语时。六十比丘沸血从面
孔出。宾云。自故有犯故。六十比丘得无漏解脱果。圣
人进道故。六十比丘远尘离垢者。从凡入圣故。覆处
作罪内空腐烂等者。对此广引佛藏经抄。付在说者
(云云)

上释第二厌治方便义竟。巳下第三正明观有教法
也。毗尼母利根比丘食时口口作念著衣著著作念
者。捡母论不见此语。事出善见论。如前巳引。

佛藏
云。从聚落中乞得食巳从聚落而出往至水边等者。
如佛藏经抄(云云)

虽利养等同发有希数者。立明。一切利养等。齐须作
观。然衣则是希。食既日须进口为数也。由此故今约
之立观也。不在磐石中生者。案成实论明因品中文
云。一切诸受身业。皆因烦恼生。又断烦恼者不复受
生。故知有身。皆因烦恼。问曰一切众生皆以无烦恼。
生后时乃起。如人生时无齿。其后乃生。答曰不然。有
烦恼者。随所有相。谓啼哭等。生时现有故。故皆与烦
恼共生。又现见众生。多生厕等中。不生磐石等中。当
知贪著香味等故。于是中生。故知由烦恼生。问曰。地
狱等中不应得生。以无心贪乐地狱等故。答曰。众生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3c 页 X42-1013.png
以痴力故。颠倒心生。将命终时。遥见地狱。谓是华池。
以贪著故。则于中生。如经中说。若热渴死者生寒冰
地狱中。若冻死者。生热地狱中。若渴死者。生水虫中。
若贪饮食。则生为死尸中虫。皆以食故。

求福故施云何弃之者。案祇遗落饮食戒中。俗人呵
讥云。尊者汝谓此贪是无子钱作耶。我夺妻子分。为
福德故布施。计一粒。当百功乃成。何故弃地。此坏败
人。有何道法。

不计于他者。济云。谓身心既壮。则高人我慢。不计数
他。以为人数也。下食便起嗔中膳起痴等者。以因三
境有起三想。以因三想(苦想。乐想。不苦不乐想也)。以因三受而起
三行(善行恶行无记行)。以因三行。招于三道。意地狱饿鬼畜
生也。宾云。像于三种食(显第一识心也)而起三想(显第二想心也)。因
三想故而起三受(显第三受心也)。因三受故而生三行(意显
第四行心也)。此是成实宗心心所法次第而起。非一时起。
又离心外无别心所也。多宗不尔。心王心所各别有
度故也。今成实宗。离心无别心所。意从识后次生于
想。意从想后次生受等(云云)。羯磨疏云。然食有三种。
谓好恶及中容也。因此三境。便生三想。次生三受。后
生三行。便结集苦。如美食。乐受后起贪行。恶食苦受
后起瞋行。中食舍受后起痴行。行趣三道。地狱饿鬼
畜生也。亦可转释云。对于好食。意起好想。好想之后。
即生乐受。乐受之后。意生贪心。对于恶受。意起恶想。
恶想之后。意生苦受。苦受之后。意生嗔心。对中当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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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于中当想。中当想之后。意生舍受。舍受之后。意生
痴心。必要先起观。三恶不生。行业不欺。自感善恶故
俗谚云。祸福无门。唯人所召。诚有由矣。言中膳不分
心眼者。慈云。谓不好不恶食。起中庸心。生痴而不能
起贪嗔。名为不分心眼也。下二可知者。慈云。无嗔生
人中。无痴生修罗中。以六道中。三是善道故。

四正事良药观分二者。论疏云。一为除故病。二不生
新病。饥是故病。若有饥渴则妨修。为除此病。所以须
食。言新病者。若不知数量。饮食过度。必致成疾。须知
止足。故不生新病。为除故病者。立谓。饥渴为故病也。
不生新病者。既得食巳不生饥渴四大苦是也。又以
二事为譬者。准论疏云。初如油膏车者。论疏云。如人
乘车。以油膏毂轴。于中不生贪著。但恐此毂轴燋。或
涩难转。于载致有妨。故须膏之。今养此身亦尔。于中
不生贪著。二者如人欲度险难。有子巳死。饥穷得度。
心念我子巳死。不啖其肉。我命不全。不得度此险难。
遂食子肉。于正食时。必无贪著。我今受食亦尔。若作
此观竟方食。则不负债于施主。又增长功德。不尔口
口吉罗。

为相续寿命者。论疏云。若不啖寿命则断。为增益寿
命令相续故。故须受食。持世云。若不除我倒。此是外
道。不听受人一杯之水。佛藏亦尔者。案持世经云。佛
为持世菩萨。说五阴之法。是灭虚实。令五阴修出世
法。若人贪著五阴者。非我弟子。我非其师。非随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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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但是入邪道耳。如此之人。我尚不听出家。何况受
人供养。何以故。此人是外道从党。当来法欲灭时。于
我法中。出家。深著五阴。入虚妄邪见。于我法中而得
出家。袈裟绕咽。常乐往来白衣居家。知是人与外道
无异。亦以我法故。多为人所恭敬供养。如此之人。我
不听受一杯之水。佛藏经云。佛告舍利弗。若有说我
人说众生说假名。乃至于少法计得者。皆违逆佛。与
佛共诤。皆入邪道。非我弟子。如是见人我。则不听出
家受戒。则不听受一饮水以自供(去声)(上声)。于未来世。
当有比丘。为白衣说法。好于言说。能通诸经。依止语
言。乐于文饰。但悦人意。贵于名利。善巧世事。不净说
法。但能巧语。无有威德。破涅槃因。不乐禅定。昼夜常
好谈论诤讼。卧厚被蓐。尚无一念随顺禅定。何况能
得成沙门果。乐浅近语。于第一义。不能勤学。如此恶
人。以利养故。称赞于佛。及法与僧。但求活命。为财利
耳。亦多得供养衣服饮食。于阿毗昙修多罗中。自为
议论。或说断常。或说有作。或说无作。我法尔时多外
道法。令诸众生正见心坏。我清净法。渐渐灭尽。舍利
弗。我久在生死。受诸苦恼。所成菩提。是诸恶人。尔时
毁坏。

上释第四作观方法义竟。下明第五随治杂相法也。
传云凡食不得过三匙为断一切恶等者。此下诸句。
是菩提之体。以是三聚净戒故也。

又云食知足故苦消灭新苦不生有力无事者。准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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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应言故苦消灭。新苦不生。无有增减。有力无事。令
身安乐。砺疏解云。准舍利弗阿毗昙云。若人饥渴能
生身心苦受。是名故受。若食过度即生身心苦受。是
名新受。若知足而食。得免旧饥。名断故受。无过分苦。
名不生新受。今律文言故苦新苦者。义意应同故受
新受也。既不多不少。故言无有增减。有力者。谓以自
支身也。言无事者。谓无增减多少苦事也。言令身安
乐者。谓身不坏散。得修清净梵行故也。羯磨疏云。必
在擎钵胸前。注精观食。心闷沸涌者。知叵耐也。合眼
少时。待定方进。匙匙预看。然后内口。何心故。内知贪
嗜者。须臾吐之。眼不欲见。何况流写臭秽难堪。此不
足贪。但痴不觉。若得恶食。得嗔心歇。然后啖之。若不
行观。罗刹夺去。后充饱竟。乃忆前观。此业巳成。徒悔
无益。必须预觉。何事迷耶。会在临食。方知分量。是何
位地也。大丈夫不能造大过入于地狱。岂为一口食
而滔没耶。受苦是因。而所为极弱矣。私云造大过者。
即调达破僧。与佛竞化是也。世代留名。案杂含云。佛
在舍卫国时。波斯匿王身体肥大。举体流汗。来诣佛
所。稽首佛足。气息长咛。佛问王言。大王。身体极肥盛。
王言如是。患身肥大。常以此惭耻。即说偈。人当自系
念。每食知节量。是则诸受薄。安消而保命。言安消者。
瑜伽六十六。明四食义。并段食中云。若正消变。使能
长养。不正消变。乃为损减。又云。若受用巳。安稳消变。
增长喜乐。于消变时。乃名段食。意显消时。内资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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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由消故。有食欲生。闻香味触。便欲啖食(云云)。时王
闻此偈巳。募人每至食时为我诵之。赐金钱十万。时
有年少。名郁多罗。应王此命。每至食时。恒说此偈。其
王渐至后时。身体𦟛细。容貌端正。每于楼遥合掌敬
世尊。三称南无敬礼世尊如来至真等正觉。

有王试外道比丘好恶食等者。案杂宝经云。佛在时。
有一国王。名曰恶生。为行残暴。邪见炽盛。佛遣迦栴
延往化。其迦栴延。是恶生王国。婆罗门种。故佛令还
本国化其王也。并化人民。其王于剃发人。特生憎恶。
见迦栴延。即欲加害。迦栴延白王。我有何过。乃欲见
害。时王报言。汝剃发人。见者不吉。是以须杀。迦栴延
白王言。今不吉者。翻在于我。不在于王。何以故。王虽
见我。都无损减。我见于王。王欲见杀。以此推之。言不
吉者。正在于我。其王聪明。即便悟解。放迦栴延。密遣
二人。寻逐其后。观其住止。食何饮食。见迦旃延坐于
树下。乞食食而食得之。时与二人。有少馀残。写著河
中。使人报言具以事说。王于后时。而请迦旃延。与粗
饮食。遣人问言。而今此食。称适意不。尊者答言。食之
势力。便以充足。后与上味细食。复遣人问言。可以适
不。答言食之势分。便以弃足。后王自问尊者言。我所
施食。不问粗细。皆言充足。此事何谓。尊者答言。夫身
口者譬如于灶。栴檀亦烧。粪秽亦烧。身口亦尔。食无
粗细。饱足为限。即说偈言。此身犹如车。好恶无所择。
香油及臭脂。等同于调利。王闻此语。深起信心。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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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德。便以粗细之食。与婆罗门。婆罗门初得粗食。咸
皆忿恚。作色骂詈。后得细食。欢喜赞叹。王见是巳于
迦旃延深生信敬。轻贱外道诸婆罗门。

彼族姓子为义故者。同一释种。故曰族姓子也。案中
含经第三十四云。佛在舍卫国给孤独园。告诸比丘。
于生活中。下极至边。谓行乞食。世间大讳谓为秀头。
手擎钵行。彼族姓子。为义故受。所以者何。以厌患生
老病愁戚啼哭忧苦懊恼。汝等非如是心出家学道
耶。时比丘答曰。我实无如是心。佛言。汝等愚痴。以出
家学道。而更伺欲染著至重。持戒极宽。懈怠失念。不
修沙门行。犹如以墨浣墨。以血除血。以垢除垢。以渴
除渴。但增其秽。从冥入冥。从闇入闇。汝等持戒极宽。
不修沙门行。亦复如是。私云。为义故受者。为厌生老
死苦。修出世道。故曰为义故受也。

**** ○头陀行仪篇第二十一

上明衣食。内外供资。道缘周备。理宜省缘策勤修行。
行中之最。无越头陀。故此一篇。广明仪则。头陀天音。
此土义翻应云抖捒。新译云。梵言杜多者。此翻摇动。
亦云洗荡。谓摇动烦恼洗涤烦恼也。不异抖捒之义。
伹传梵者有讹言。案出要律仪音义云。翻为除粪。抖
捒是若譬。言除尘是正翻也。应师云。旧言头陀。今云
杜多。皆梵言轻重也。此翻修治。亦云洮汰。又言斗薮。
亦一义耳。就行虽十二不同。约仪唯四种分别。此中
广明行之方法。故曰行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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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力增上等者。谓报力坚强能行。此用能严饰戒品。
故言清洁。高超众累者。济云。众人皆不能行此法。良
由烦恼担累重故。众人烦累既多。故曰众累。今有人
能行。则超彼众人也。言竦拔不群等者。谓竦由高也。
如高树出众树之表名拔萃。此是竦拔也。今百千人
中。忽有一人。能行此法者。则出众人之表。岂非高竦
义也。凡所制者并为多贪等者。私云。律凡所制二百
五十戒之文中。呵汝所为非。非沙门释子。非随顺
行。所不应为。其中有少欲知足头陀乐学戒者。皆共
呵责举过白佛。请戒制等。故曰凡所制为多贪也。又
解。律中于衣食制戒。多是跋难陀释子。于淫中种类
制戒。多是迦留陀夷。于非威仪等。多是六群。皆是为
贪财色。故圣制戒也。凡开教中先扬此行者。私云。若
欲听诸比丘。即赞叹十二头陀少欲知足等。意欲进
疲怠之人。故言凡开教中先扬等也。又云如律文中。
凡所开处。皆言此是头陀端严法。故曰先扬此法也。
欲使进彼疲怠之客者。此下二句述成上凡开教中
先扬此行也。又可通说制头陀意也。言客者。谓沙门
是三界贵宾。故称为客。谓其人非久住三界。当于生
死疾得解脱故也。趣禅定城者。若能行头陀。则集生
三昧。故曰也。涅槃云。戒定智慧。以为墙堑。意其义也。
策染尘之夫登尸罗等者。此下二句。显上凡所制者。
并为多贪句也。言登尸罗之阶者。何故依此尸罗为
陛。案四分律序云。譬如帝释堂。彫饰众宝成。七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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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陛。天人之所行。如是正法堂。七觉意庄严。禁戒为
阶陛。贤圣之所行。即其义也。

佛意欲令弟子随道行舍世乐等者。案智论第六十
八云。是十二头陀。佛意欲令弟子。随道行舍世乐。故
赞十二头陀。是佛意。当以头陀为本。有因缘不得巳。
而听馀事。如初转法轮时。五比丘既得道巳白佛言。
我当著何等衣。佛言应著纳衣。又受戒法中制尽形
寿著纳衣。乞食。树下坐。弊弃药。于古四圣种中。头陀
即是三事也。佛法唯以智慧为本。不以苦为先。是法
皆助道随道。故诸佛常赞叹(文止此述)。私云。有因缘不得
巳等者。谓出家人先以头陀。为根本行。脱若身病盛
夏严冬等缘。方听作其馀业耳。

三界六入一一别论者。诸各有别别对治三界烦恼。
故法华经云。灭三毒出三界。即其义也。及对治六入
烦恼此亦可知也。不取不舍者。私云。是为中道观不
修不著也。宾云。圣住意经下卷云。抖捒贪欲嗔恚愚
痂。抖捒三界内外六入。我说彼人能说抖捒。如是抖
捒。若不取不舍不修。不著非不著。我说彼人能说头
陀。(述曰)谓因抖捒。而能證理。不取不舍。既證理巳。能依
自所證为人宣说。故云我说彼人能说头陀。

以造逆故非我灭者。案十轮经第五卷初云。时金刚
藏菩萨。以偈问佛言。毁破禁戒失头陀。以造逆故非
我灭。如过去佛之所说。破净戒者不入众。诸有一切
沙门事。犹如燋炷皆弃舍。四方众僧资生业。悉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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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微少分。若犯四重根本罪。为众弃舍如死尸。云何
此经说忍辱。于恶比丘起悲心。遮制一切诸擿罪。复
令供养恶比丘。看此文问意。从前经生。前经云。破戒
比丘。一切僧事利养。皆不预分。又不听国王大臣擿
罚。何以若斯。故致此同上言以造逆故非我灭。只唤
破戒为逆。由破戒故。自灭头陀。非我我令头陀失。故
曰非我灭。华手经云以迦叶行头陀佛分座等者。如
华手经抄(云云)。杂含中佛亲命以半座手授僧伽梨
易迦叶大衣者。如杂含经抄(云云)。唯除一供养人等
者。案四分云。佛在舍卫国。住处多诸比丘尼忧婆塞
忧婆夷国王大臣外道沙门婆罗门。世尊告诸比丘。
我欲三月静坐思惟。无使外人入。唯除一供养人。诸
比丘。便自立制限。若有入者。犯波逸提。尔时长老和
先。与波罗国六十比丘。尽是十二头陀者。诣舍卫国
祇洹精舍。问诸比丘。如来在何处。我欲往见。答言世
尊三月静坐。唯除一供养人。若有入者。作提忏。和先
问言。世尊有如是语耶。答我等诸比丘。自立制耳。和
先云。我不用汝制。何以故。佛有如是语。佛不制者。不
应制。巳制者不应违。我等悉是阿兰若。乃至持三衣
人。得随意问讯世尊。即诣佛所。慰问巳。问言。汝不闻
馀比丘语耶。答闻馀比丘语。我与波罗国六十比丘。
俱是兰若。持三衣故来问讯世尊。佛言善哉善哉。汝
等真是练若。乃至持三衣。得随意问讯世尊。若复有
如汝者。亦得随意问讯世尊。善见云。世尊何故三月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6c 页 X42-1016.png
静坐。世尊遍观众生。于此三月中。无得道者。是以静
坐。诸比丘等。不解我意。立非时制等也。多论云。佛为
诸天说密法故。大论师说云。不欲令外道讥谤故。以
常见佛驰骋诸国。谓直栖栖。内无实法。是故静坐。又
欲令将来弟子作轨则故。十诵中欲制多畜衣故。故
我静坐。即四分云。因静坐。赞叹头陀诸比丘故。行因
舍衣成𧂐是也。别仪云。迦叶分卫。佛命同床。和先节
食。名真供养。

若有因缘听入塔寺等者。案十住毗婆沙第十三云。
比丘虽受兰若。若有因缘事。则入塔寺。佛法有通有
塞。非如外道。何者曰因缘。答曰。一供给病人。二为病
求医药具。三为病者求看病人。四为病者说法。五为
馀比丘说法。六听法教化。七为供养恭敬大德。八为
供给圣众。九为读诵深经。十教他令读诵深经。有如
是等诸因。来至塔等。私云。佛法随机。行藏任时。故有
通塞。若外道法。一闭不开。不同外道尽形空处者。济
云。外道一制无开。在兰若之中。若苦行则终身不许
入城。若入则诸外道摈之也。故玄奘法师初发西域
归之前。彼戒日王欲显奘之德。乃语曰。朕欲大作论
场试师。师制。然后放师归东土。竟于城中。击论鼓。盛
集七众及外道。于恒水边。令奘登论席。四众作难。经
于七日。奖竟不屈。初从城中。奖与戒日王及戒贤论
师同载一船。往趣论场。道逢一外道。于高幢头立。幢
上著盘。其人立上。合掌向日从朝至暗。视日不息。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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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方下。如是终身。奖欲化之。戒贤劝莫往。化不可得。
奘往由增诱喻。令入佛法出家。外道答言。我亦知佛
法胜我之法。然我祖父相承此业。终无改期。化竟不
得。

头陀名通聚落空野者。谓十二头陀中。有兰若冢间
二法。要出城邑之外。馀十通空聚也。唯愿律师不许
此义。谓就处五中。兰若一处是位。馀冢间树下等四
是别。若在聚落。虽露坐冢间等。不名头陀也。就食四
中。乞食一法是位。若一揣一坐是别。以乞得食。制一
揣一坐不作残食。名为头陀。若食僧食。纵令一坐一
抟等。不名头陀。然律无此文。伹愿律师自释也。

上释头陀总名义竟。下明列数明体法也。粪扫衣者。
有云。梵言谤薮苟腹担。此言粪扫衣也。由著法衣有
恶易见者。慈云。若有恶起当观此衣。我今披此衣。宁
容造恶也。故遗教云。自见如是。若起憍慢。当疾灭之。
周那沙弥等者。案宝梁经粪扫衣比丘品云。佛语迦
叶。若有比丘。著粪扫衣。无所贪著。能离慢心。以知足
故。诸天龙鬼。常乐欲见此比丘也。释梵四天王合掌
作乱况馀小天。又告迦叶。汝见周那沙弥拾不净臭
秽粪扫中物乞食。至阿耨达池欲浣泽之。尔时有常
住诸天。皆以远迎。头面作礼。彼诸天等。皆乐净洁。而
取周那沙弥所不净粪扫衣。而为浣之。令无垢秽。又
取浣汁。自以洗身。诸天知周那能持于戒。入诸禅定。
有大威德。是故奉迎。恭敬作礼。迦叶汝见须跋梵志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7b 页 X42-1017.png
著净洁衣乞食巳。欲至阿耨达池。时常住诸天。于池
四面。面各五里。遥遮梵志。不令延池。恐以不净食及
以残食。污此大池。迦叶谁闻是事。于圣法中不勤修
学。

善见云三乘圣人皆乞食者。砺云。佛自乞食。且论有
四意。一三世诸佛法尔乞食。二为充驱资身长道自
行益故。三福利施主及报益故。四为声闻弟子彷佛
成规故。

三以观他意色心不安者。慈云。若作直岁维那。常观
他纲维及徒众。喜恐不如法。故自顽色常。或变或动
心亦战恐故也。若无兼味者。唤多有菜蔬为兼味也。
或可食中加常之味。故曰兼味。

道侧而行次第乞食等者。案宝梁经中文极要。至时
引出如宝梁经抄(云云)。得食巳作念言此贼食此自
食等者。对此文因引涅槃三十四云。佛言若有比丘。
发心乞食。预作是念。我当乞食。愿得好者。莫得兼恶。
愿必多得。莫令鲜少。亦愿速得。莫令迟晚。如是比丘
不名于食得厌离想。所修善法。日夜衰耗。不善之法。
渐当增长。若有比丘。欲乞食时。先当愿言。令诸乞者
悉得饱满。其施食者。得无量福。我若得食。为疗毒身。
修习善法。利益施主。住是愿时。所修善法。日夜增长。
不善之法渐当消灭。若有比丘。能如是修。当知是人。
不空食于国中信施。

七无见顶善根者。如前乞食无尽因。说无见顶报。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7c 页 X42-1017.png

佛将释子去迦毗罗城五十里等者。立云。西国语倒。
合是十五里。是翻译者过也。何有五十里乞食耶。案
智论云。佛成道巳。净饭王令诸释子出家为佛弟子。
佛便将释子。至舍婆提。所以尔者。以其未离欲。若
近亲里。恐其破戒。故将至舍婆提。令身子目连等教
化之。初夜后夜。专精不睡。勤修精进。皆得道果。得道
果巳。佛将还本国。住迦毗罗婆仙人林中。此林去迦
毗罗婆城。五十里。是诸释子。先游戏园。诸释子在舍
婆提时。初夜后夜。专精不睡。故以夜为长。今又从林
中来。入城乞食。觉道里长远。佛知其心。尔时有一师
子。来礼佛足。住在一面。以此上三因缘故。佛意说偈。
不寐夜长。疲倦道长。愚生死长。莫知正法。佛告诸比
丘。汝未出家时。其心放逸。多睡眠故。不觉夜长。今
初夜后夜。专精求道。减省睡眠。故觉夜为长。又此迦
罗婆林。汝本驾乘游戏。不觉为远。今著衣持钵。步行
疲极。故觉道长。又此师子。毗婆尸佛时。为婆罗门。师
子见佛说法。来至佛所。是时大众以听佛法故。无共
语者。意生恶念。发恶骂言。此诸秃辈。与畜生何异。不
别好人。不知言语。以恶口业故。从毗婆尸佛乃至今
日。九十一劫。常堕畜生。此人尔时意应合得道。以愚
痴故。自作生死长久。今于我所。心清净故。当得解脱。
大目连乞食为梵志所围打骨肉烂等者。如增一阿
含抄(云云)。舍利弗先入灭度为患重故者。身子灭缘
如后明辨。所以先灭度者。三世佛法。第一弟子。皆先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8a 页 X42-1018.png
佛涅槃。以不忍见佛灭故。又如俗中国王欲游行时。
大臣必先往。故今此中。文明身子先在目连前灭者。
为初悟入佛法。身子在前。今涅槃亦在前也。以身子
一生恒病风。兼患头痛。故言为患重。故三界诸天堕
泪如雨者。问既言三界。则无色天本无其色。如何得
言堕泪。复有经言。无色界天佛边侧立者。答古来解
云。无色界天虽无粗色。而有细色。故言堕泪。今解不
然。虽可粗细有殊。莫非俱是其色。何名无色天也。唐
三藏解云。然无色天。报处实无其色。但以生于彼者。
皆是定心相应。故入定之力。变其识故为其色身。故
能佛边侧立。或复堕泪(云云)

由求小食中食后食失半日功者。立谓。是小食。斋是
中食。若作馀食法。名为后食。

一揣食者。私云。一钵食是也。解脱道论节量食者。案
彼论第二卷头陀品中。明十三头陀。加常节量食。文
云云何节量食。若食饮无度。增身睡重。常生贪乐。为
腹无厌。知是过巳。见节量功德。我从今日断不贪恣。
节量食。谓筹量所食。不恣于腹。除贪灭病。断诸懈怠。
善人所行。

广有对治者。案解脱道论云。云何受粪扫衣。谓断居
士施。云何受三衣。谓断长衣过。云何乞食。谓断他请。
云何次第乞。谓断超越。云何节量食。谓断于贪恣。云
何树下坐。谓断屋舍住。云何冢间。谓断馀胜处。云何
常坐不卧。谓离寝寐(云云)。下则一一解。受居士施有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8b 页 X42-1018.png
某过。受长衣有某过。受他请有某过。乃至贪恣食。屋
下住。各有其过(云云)

七兰若者。出要律仪音义云。西音阿兰若伽。此言寂
静处也。智论名远离处最近三里乃至杂行如第六
十八卷中者。如智论抄(云云)。绕祇洹虎吼者。引此文。
證僧寺在城外兰若也。案十诵云。佛在舍卫国。时有
虎狼。杀鹿食巳馀长。诸比丘见残肉持还。时虎饥起
觅残鹿。绕祇洹吼声。佛问阿难。虎何故吼。阿难具答。
佛言从今不得取虎残。犯吉罗。何以故。虎不断望故。
若取师子残无犯。何以故。师子断望故。

若僧衣二种兰若如前明者。谓集僧通局中明僧兰
若界也。随相护衣戒中。明衣界兰若也。此明头陀兰
若及随四依法者。立明。粪扫衣树下坐等也。今既能
树下坐。当知随四依法也。

骨有六百六十毛孔九万乃至名最空法者。案分别
功德论。观身法者。三十六物。恶露不净。意得涅槃。何
以知之。昔有比丘。兰若修道。乞食。于江水边食。食讫
澡钵。时上流岸边[冗-几+豕]间。有断死女人。风吹头发忽堕
钵中。比丘手执发。谛视之。诃好。心口独语。若是马尾。
此复太细。若是男子发。复太濡细。必是女发。便生欲
念。其发如是。人必妙好。面如桃华。眼如珠。鼻如截筒。
口如含丹。眉如蚰蜒。作是念巳。便起欲心。顺水寻求。
想见颜色。寻求不巳。见一女人狐狼巳啖。其半身形
臭烂。其发犹存。将发比之。长短相似。向者欲想释然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8c 页 X42-1018.png
自解。复重观之。此人生时。形容严好。今者败坏。令人
得见。我向所起想者。但欲贪身爱欲而生斯念。彼身
如是。我复何异。谛计我身。四大合成。福尽缘离。自然
解散。睹变心悟。即得道迹。

七不为音声荆𣗥所刺者。五谓。在树下坐。树上多为
众鸟作声。躁闹比丘也。树复有𣗥剌剌人。今在露地。
无此过也。

不令他起者。立谓。随得处即坐。不假他
所让处。

五不随身欲者。谓卧者。或欲伸。或欲缩。或倚卧。此名
随身欲也。今常坐故。离此过也。七易读诵经者。既坐
不卧。欲续经即便易也。

十诵开练若续星经等者。十诵五十六云。阿兰若比
丘应知善道途。善知日数。善知夜。善知夜分。善知星
宿。读诵星宿经。善知修妒路。毗尼。阿毗昙。善知初禅。
二三四禅。善知四果等。延聚落比丘。广说亦同。案五
分云。兰若比丘。不别星宿。诸贼寄宿。语比丘言。我等
眠。欲晓语我。贼小眠巳。问比丘言。早晚耶。比丘言尚
早。如是三问。夜巳际晓。犹故言早。逐贼人至。捉贼将
去。便嗔言。比丘若语我早晚。眠不至晓。今被此捉。坐
此比丘。因此事白佛。佛言兰若比丘。众知方相星宿
时节早晚等相。复众记日月岁数等(云云)

开用火珠者。由其珠能出火。居日出时。将此珠对日
则得火。若是水珠对月时出水。此是因缘之法也。

**** ○僧像致敬篇第二十二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19a 页 X42-1019.png

上辨衣钵等仪。乃是资道之要。次显头陀轨则。以为
胜行之纲。理须敬法重人。庶得光乎至道。此门来意。
厥义若斯。又云。始从标宗。终乎头陀之行。并明众别
之法。法不自立。必有能说之主。复有弘传之人。法既
必藉人弘。理宜加敬于人。故有此篇来也。问云。僧是
能敬。像是所敬。致者至也。敬者恭也。然其僧字众通
能所也。文中明僧众互相恭敬。故知通能所也。今言
僧者。取五阴实法假名之僧。像取住持之佛像。即如
剃发染衣白四得戒。位通凡圣。明兹僧也。像者似也。
泥龛素𦘕。住持灵仪是也。文中广彰敬让法则。故云
然也。问师弟名位。理应先像次僧。今题所标何以先
僧后像。解云。夫三宝次第。佛宝在先。法僧次后。谓佛
三祇行满。万德功圆。舍金轮以出家。坐树王以成道。
此名佛宝。次于仙人鹿野苑中。为拘邻等五人说四
谛法。乃至十二部经。即是法宝。彼闻法巳。悟解资神。
圣命善来。获果得戒。须发自落。法服随身。此名僧宝。
一期化仪次第然矣。今论教传东土。僧则居先。以迦
竺二士来至雒阳。此即僧为初也。白马驮经而寻至。
即法次也。后时来者。方乃图𦘕法身。此则佛最后也。
以像斯义。故僧居前。又上来金容法身为佛宝。转妙
法轮为法宝。断结离染为僧宝。此犹约事明三宝。名
为别相三宝也。若论理宝又别。则一体之中具三。谓
至觉名佛。至理名法。至和名僧也。戒心疏中辨三宝
义。总有四别。一理体三宝者。如五分法身为佛宝。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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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无为是法宝。声闻学无学功德是僧宝。二化相三
宝者。如释迦道王三千为佛宝。演布谛教为法宝。拘
邻等五为僧宝。三住持三宝者。形像塔庙为佛宝。纸
素所传为法宝。戒法仪相为僧宝。宾云。言住持三宝
者。初明佛宝者。古人皆言佛塔形像及舍利等。名住
持佛。故报恩经等。佛在世时。升忉利天。安居说法。时
忧填王思慕世尊。刻坛为像。佛从天下。檀像起迎。礼
拜世尊。世尊记言。汝于来世。广为佛事。名住持佛。新
经论师。依解深密经言。汝化身是如来力所住持故。
故取化身为住持佛。今详。通上二义并住持摄。次法
宝者。古今同说。纸素文字所载三藏名住持法。次言
僧者。萨婆多论。僧为五种。一群羊僧。二无惭愧僧。三
别众僧。四清净僧。五第一义僧。于中胜义是真实僧。
自馀四种。住持僧摄。准十轮经。无惭愧僧。于我正法。
虽如死尸。犹胜外道。能示人天善法之处。我终不听
毁辱打骂。此出家者。三世诸佛慈悲护念。据此经中。
无惭之僧。亦有一分名住持僧也。四一体三宝者。唯
约心体。义分三相。理实无三。随相则分。一方以化。故
照理边即为觉义。体离名言即为法义。至理无滞和
合僧义也。真谛三藏云。一切众生有本觉性。即是第
九阿摩罗识。以方便修。令此本觉本隐今显。以为佛
宝。即本觉上可轨则义以为法宝。无违诤义为僧宝。
唐三藏云。三宝之性。不离真如。真如既是觉之实性。
立之为佛宝。即轨则性无违诤性皆不离如。为法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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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即涅槃云。若然计三宝常住固真谛。此是诸佛最
上之誓愿。又云佛即是法。法是僧。僧即是常。常即虚
空。虚空即是佛性。佛性即是法身。(述曰)此即真如义。
又净名经云。一切众生皆如也。一切法亦如也。众贤
圣亦如也。明先后次第者。初理体三宝者。如前次第。
列其先后。若覈其本。證理方具。法宝为初。伹理不自
显。托行以彰。故先五分。佛宝居首。又一解云。理由人
显。道假行成。释尊出世。方闻三宝。还依化相。故理无
(此双制云理体三宝。与化相三宝。同次第耳)。二明化相者。佛先法次僧
后。以释迦初證。唯佛独尊。非尊不可在初。故佛居
首也。大圣虽现。止得动其耳目。至于烦惑。要假法除。
次演声教。用涤心恼。故法次也。教之所及。行是所归。
虽说无證。还同不说。故拘邻会正方僧宝现。此即化
仪次第不可乖也。三住持三宝者。僧初法次佛后。由
道假人弘。世途法尔。故迦竺初达现僧仪也。述五乘
为善因。明三途为恶果。现法仪也。斯法远大。非凡小
之所开。故表𦘕像于凉台。推其所说现佛仪也。四一
体三宝者。法先僧次佛后。由体是心体。本来无染。妄
覆迷倒。故兴邪正。今了法本。理实无三。随相用分。一
方行化。故照理边即是觉义。体离名言即是法义。至
理无滞即和合僧义。非法不知。故法居首。非佛不晓
故后说。僧居中者。体未纯净。如杂血乳。分有所遣。岂
喻醍醐。故不同佛也。明功用者。四宝为言。理宝为胜。
由常住故。为世所归。馀三随设。体是有法。问心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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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非世所染。一体常住。何不为胜。答就理为言。诚如
所问。语相为论。秽杂非现。何得同佛所證心源。故涅
槃云。或有佛性。二人俱无。明知行果异俱有也。若住
持三宝。末世为胜。理在冥通。但为玄德。世唯相有。假
相开通。浊世钝情。非相不动。约机接俗。故说为胜(至下
导俗受三皈五八中。须引此义略示)。

景者。尔疋云大也。仰者。立谓钦仰也。亦云尊仰也。上
瞻曰仰。下临曰俯。毛诗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此明
若时代大大钦仰此佛法。佛法则建立不坠也。慈云。
景者影也。欲如来影像被时。应须敬仰。故言斯立也。
俗礼命章。立谓。俗中尚有礼仪相敬重也。谓如此致
敬之法。先著于俗典之初也。如礼记第一卷。曲礼曰。
无不敬也。礼者敬而巳矣。敬者礼之本也。由屈敬故。
表情尽仪。故曰礼也。又礼者理也。了合于正理。故曰
礼也。立云。至如礼记曲礼周礼仪礼。皆备明卑逊揖
让之法。著在礼章中也。以礼章中明即广敬之仪式。
故云俗礼命章也。命者召也。亦云告也。亦云作也。谓
此谦恭之法。俗礼中命之作章篇也。说文云。口令曰
命。故命字口边作令也。逊恪摄仪等者。立明。卑逊勤
摄威仪。则是道之宗本。故曰始也。字林云。逊者慎也
谦也。有云让也。恪者字林云恭也。敬也。又勒也。谓恭
而且勤曰恪也。言爰者于也及也。今言始等者。谓上
既谦恭是俗礼所明。今摄仪则是道宗之始也。如律
序即云稽首礼诸佛。及法比丘僧。又诸论中。皆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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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三宝之辞。故曰道宗爰始也。倨慢无知者。上居豫
反。说文云。倨者不逊也。慢者傲也。谓不恭敬也。

惭愧二法者。辱彰于外曰惭。羞结于内曰愧。准涅槃
云。羞自名惭。羞他名愧。又云。羞天名惭。羞人名愧。案
增一阿含经云。佛告诸比丘。有二妙法。拥护世间。谓
是有惭愧心也。若无此二法。世间则不知有父母兄
弟妻子知识尊长大小。当与猪鸡狗牛羊六畜之类。
而共一等。以其世间有二法故。便识别父母尊男等
也。汝诸比丘。当如是学。比丘闻巳。欢喜信乐奉持。故
遗教经云。无惭愧者。与诸禽兽。无相异也。

此时移情淡等者。谓时迁流入像末。名为时移。人渐
洗薄无复礼义之味。名曰情淡。言礼义云亡者。谓相
敬曰礼。相让曰义。又义者仪也。行合礼仪。故曰礼义。
今时并无此事。故曰云亡。眉者。慈云高也。如人眉最
处于高。喻生高者。名眉[壹-豆+(兀/牛)]也。毛诗云。遐不眉寿。传云
眉寿秀眉也。又云毫眉也。谓老人眉中有豪毛秀出
也。又云永眉豪眉。乃言眉老也。乃呼云眉老谓眉寿
也。私云。传曰者。即毛诗传也。谓毛诗注称于传也。又
言寿者。年百二十曰寿。明如此秀眉高寿在下行也。
台背尨眉者。老之相貌也。指文华为英彦者。才兼十
人曰豪。百人曰英。千人曰俊。万人曰杰。倍万曰圣。才
德兼美称为彦也。欲明今时小僧能习读俗书。解作
五言文章。以为英彦也。三藏圣教。一事不达。此即灭
法不久也。如斯冒罔者。冒(毛盗反)覆也。见毛诗。又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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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左传。就中分二如题别者。谓僧与像为二也。

智论佛从忉利天等者。案智论云。须菩提。好行空三
昧。如佛在忉利天。夏安居竟。还阎浮提。时须菩提。于
石室中。住自思惟。佛从忉利天来下。我当至佛所耶。
不至佛所耶。又念言。佛常说若人以智慧眼观佛法
身。则为见佛中最。时佛从天下。故在阎浮提中间。四
部众集。诸天见人。人亦见天。诸天众会。先未曾有。须
菩提心念。今此大会虽复奇特。势不久停。磨灭之法。
皆归无常。因此观无常。悉知诸法空。空无有实。作此
观时。即得道證。尔时众人。皆欲先见佛礼敬供养。有
华色比丘尼。便化为转轮圣王及七宝千子。众人见
之。皆避坐起去。化王到佛所巳。遂复本身。为比丘尼。
最初礼佛。佛即告尼言。非汝先礼佛。须菩提最初礼
我。何以故。须菩提观诸法空。是为见佛法身。得真供
养。供养中最。非以致敬生身为供养也。私云。引此文
證。令人致礼莫著相也。华色比丘尼者。多论第五云。
此女颜貌端正。作优钵罗华色。此人前世久远劫时。
作婆罗门女。父母家人。入海采宝。是女在后。不能自
活。与诸淫女。共在一处。卖色自供。此色貌不丰。无人
来往。常自咎责。何以独尔。时有辟支佛。一切敬仰。有
人言。汝能供养辟支佛者。随心所欲。世世如愿。时彼
女人。即随其语。辨美饮食。以优钵华。覆上奉辟支佛。
即发愿言。令我世世常作女人。端正无双。为人所敬。
无能过此。又愿得如沙门所得功德令我得之。是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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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世得作女人。颜貌第一。以有愿故。今得漏尽。四分
中明与母同室(云云)。五分第四云。华色惊鸳。昔与母
共夫。今与女同婿。生死迷乱乃至于此。不断爱欲
出家学道。如此倒惑何由得息。便委而去。即往祇洹
见谛漏尽。如彼广说。案分别功德论云。佛于忧填王
国说法教化。时三十三天上为母摩耶说法九十日
而遂。时莲华尼欲独前见佛。时诸国王不见佛。巳九
十日。皆有渴仰之情。并来云集。我为比丘尼。不宜在
此众𠆴之中。即化作转轮王。将从如圣王之法。诸小
国王。见圣王。各自驰散。比丘尼即遂复本形。见佛礼
拜问讯。诸王各来见佛。不见圣王。乃知尼化作。谓尼
曰。向者见诳如此耶。时尼心念。我先见佛。佛告尼曰。
汝自呼敢先见佛。复有先汝见者。乃是罗阅城东山
中。须菩提在彼补衣。天语曰。佛来下巳。须菩提曰。我
为弟子之法。应当往礼。覆自思惟。佛为所在。若金色
是佛耶。金复何限。佛言一切诸法空无所有。若解十
二因空非造非作。即为见我。正尔遂坐补衣。以是观
之。须菩提为先见佛也。佛告诸法之主制了法空。即
是念法。由诸比丘不知大小。乃至三鸟等者。案四分
房舍犍度云。佛从王舍城。与诸比丘。诣毗舍离。时六
群先佛前往一住处。取得好房。为和上同和上阇梨
同阇梨为知识亲厚故取得好房。以目连身子不得
房宿。宿外埵上。明日佛问身子。昨夜卧起安乐不。身
子具答上事。佛即集诸比丘。汝谓谁应受第一座。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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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第一食。诸比丘各答不同。或言大姓。多闻。乞食。
粪扫衣。持律坐禅等。佛言。汝等善听。过去有三亲友。
岂猕猴鵽(都滑反亦云都谈反)。鸟依一尼拘律树住。彼作是念。
我等共住不应不与恭敬。今可推年大小次第尊卑。
更相恭敬。弥猴鵽鸟共问象言。汝忆事远近。象言。
我忆小时。此尼拘律树。我行时触我脐。象与鵽鸟。次
问弥猴言。汝忆事近远弥猴答言。我忆小时。此树举
手及头。象语弥猴。汝生年多我。象与弥猴共问鵽言。
汝忆事近远。答言。我忆雪山王右面。有大尼拘律树。
我于彼食果子。来此便出。即生此树。彼作是念。鵽生
年多我。时象即以弥猴置头上。弥猴以鵽置肩上。私
云。赖得鸟大而象小尊而鸟卑。如何擎戴可胜也。共
游人间。从村至村。从城至城。而说法言。其有敬长老
者。是人能护法。汝等(云云。)若依十诵。结会古今云。尔
时鸟者佛是也。弥猴者舍利弗是也。象者目连是也。
所以今引此事者。举下以况上也。今时若不相恭敬
无尊卑者。准菩萨戒云。是外道兵奴法也。众师云。鵽
(竹刮反)尔疋云。鵽鸠冠雉。郭璞注云。大如鸽。似䳄雉。鼠
脚无后指。歧尾为鸟憨(呼监反)急群飞。出北方沙漠地
也。俗名突厥。崔生蒿菜之间也。

教化人民等者。谓此三鸟兽说法游行化人也。山林
人畜见佛无不倾侧者。谓过去中行恭敬故。今感非
情之物。亦恭敬也。问山林是非情。何然示恭。答山河
大地。是众生依报。若业善招净土。业恶招秽境。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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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故。情然感非情。如佛生灭时。地动之相。是情感非
情也。又如祥河惙浪宝树任枝等。

增一云无恭敬于佛者生龙蛇中者。按增一阿含云。
佛在罗阅城迦兰陀竹园。与无央数众。围绕说法。时
有长老比丘。在众中。向佛舒脚睡。复有摩耶沙弥年
八岁。去佛不远。结跏趺坐。系念在前。世尊既见。即说
偈言。

「 所谓长老者
 未必剃须发
 虽复年齿长
 不免于患行
 我今谓长老
 乐必先出家
 修其善本业
 分别于正行
 设有年幼少
 诸根无漏缺
 此谓名长老
 分别正法行」


又问汝等颇见舒脚而睡者乎。此比丘五百世中。恒
为龙身。今设命终者。当生龙中。所以然者。无有恭敬
之心于佛法僧。若有众生。无恭敬心于佛法僧者。身
坏命终。皆生龙中。

智论云外道是他法故轻佛来至佛所自坐者。案智
度论云。佛法中。诸外道出家。及一切白衣。来到佛所
坐。外道他法轻故。白衣如客。是故坐。一切五众。身心
属佛。是故立。若得道诸罗汉。如舍利弗须菩提目连
等。所作巳办。是故听坐。馀虽得三道。亦不听坐。大事
未办。结贼未破。譬如王臣大有功勋故得坐。言三道
巳下并不听坐者。谓三果人以德未圆故也。无别菩
萨僧者。非谓释迦佛法都无菩萨。谓其菩萨。皆剃染
入声闻众中。隐于菩萨之仪。从声闻之像也。经云内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2a 页 X42-1022.png
秘菩萨行。外现是声闻等也。

上释相敬意。巳下第二正明对缘是非也。乃至大地
无涕唾处者。佛告迦叶。若有比丘。非沙门。自言我是
沙门。非梵行。自言我有梵行。于此大地。乃至无有涕
唾之处。况举足下足。去来屈申。何以故。过去大王。持
此大地。施与持戒有德行者。令于中行道。迦叶。是破戒
比丘。不然必报信施。如一毛端。如一分毛。分为百分。
破戒比丘。不然消一分之施。况僧坊及招提僧舍经
行之处等耶。尔时众中。有诸净行比丘二百人。闻说
是巳。收泪而言。世尊我今当死。不欲以不得沙门果
受他信施。乃至一食。佛言善哉。如是惭愧。畏于后世。
喻如金刚。若然精进。亦得解脱。坚持戒者。受信施如
须弥山。亦然报此信施之福。如千世界所有大海尚
可竭尽。而此施主福不可尽。又案梵网经云。若佛子。信
心出家。受佛正戒。故起心毁犯圣戒者。不得受一切
檀越供养。亦不得国王地上行。不得饮国王水。五千
大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贼。若入房舍城邑宅中。鬼复
常扫其脚迹。一切世人骂言佛法中贼。一切众生眼
不欲见。破戒之人畜生无异。木头无异等。即其义也。

初无缘合敬者。立谓。无病患因缘。及非十种非威仪
缘者。须各各相敬。大小便不应礼等者。深云。非谓正
便利时有人来礼。岂有斯事耶。但是大小便竟。未洗
净。不得受他礼。不得礼佛。应语言我未洗净(云云未详)。又
食竟未嗽口例之。私言律中无文。伹应是正大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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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义亦无妨也。

嚼杨枝等者。四分律中有三事。在屏处。大小便。嚼杨
枝也。既是屏事。故不合加礼也。砺疏引五分云。佛塔
前礼比丘犯堕。著一衣时不应礼者。慈云。五条为一
衣也。有人云。但著内儭身衣。何妨五条为儭也。


云我在僧中者。谓在应供僧中也。

一者端正等者。以因礼佛。见佛形像发欢喜心。以此
因缘而得端正。二好色等者。以见佛形像。口三自称
号南无如来至真等正觉。以此因缘得好音声。三多
财报等者。以见如来。而作大施。散香然灯及馀所施
之物。以此因缘获大财宝。四生长者家等者。以见如
来形巳。心无染著。右膝著地。长跪叉手。至心礼佛。以
此因缘。生长者家。五命终生天等者。以诸佛世尊常
法。诸有众生。以五事因缘。礼如来者。便生善处天上。
是故比丘。若男子女人。欲礼佛者。当方便成此五功
德。当如是学。且礼佛功德虽多。要而言之。得二种益。
一者自行。二者庄严。从自行故。内长功德。庄严众故。
外生物善。

又当念佛恩者。念佛慈悲。尘形六道。化导众生。历劫
苦行。舍身头目。至求菩提。教我辈。曾无有倦也。俱舍
十八云。菩萨过去。专精经七日昼夜。忘下一足。以妙
伽陀赞底沙佛。名为精进圆满。赞曰。天地此界多闻
室。逝宫天处十方无。丈夫牛王大沙门。寻地山林遍
无等。由此赞故。释迦便超弥勒九劫。(述曰)天地此界者。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2c 页 X42-1022.png
总指天上地中。此娑婆界也。毗沙门者。此翻多闻。四
天王中北王胜。举彼王处名多闻室。即欲界初天也。
逝宫者。谓梵王宫。色界初天也。逝是死义。外道妄计。
梵王为常。呼彼处名曰逝宫也。天处者。无色界无也。
外道计为涅槃。今言是众生所居之处也。上来即是
明此娑婆三千界无也。非但此无。十方三千亦复更
无。故曰十方无也。以叹佛大丈夫德。牛王德。沙门德。
寻地无等德也。念佛经戒者。以依经戒之教修行。识
达邪正。从微至著。从凡入圣。皆类此也。又念师僧父
母恩者。师僧生我法身。父母育我肉身。故须念也。言
同学恩者。谓同学互相率励。然进善业。故俗云学无
朋友。孤陋寡闻。此言实也。然朋友主相成成之道有
切磋之益也。又云。生之父母也。成之朋友也。对此须
引大庄严论明比丘为屠儿事(云云)

舍利弗辞佛膝行绕佛百匝者。如贤愚经抄(云云)

二正明相者。谓上是引文證必须加敬。此下正明敬
之仪式也。敬则至真齐观者。立谓。敬泥尊素像。如敬
至真之佛不异故。故言齐观也。懹臂者。攘者却也。将
臂却后也。又可将臂上衣向后曰却也。如言攘灾者。
亦是却灾也。遍指圣仪者。谓指于像。云此匠拙太长
短等也。

敬人尚自被责者。且如拜官长于床上。岂不被责也。
况礼佛耶。今京中小寺时有此事。尽在床上礼佛。曾
闻有游方小师。至食堂中。上床礼上座老僧。老僧即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3a 页 X42-1023.png
呵责。师从何处来。顿少法用。如何床上礼我。答云。阇
梨大于佛耶。阇梨是佛弟子。尚于床上礼佛。某甲在
床。礼于阇梨。何爽而以见责。老师当时结舌不作一
言。

得代和上礼者。如弟子欲游行。谓语云。汝若见大德
某尊像。为我致礼。其和上即礼弟子云。为我传礼也。
其弟子得受师礼。以受寄也。至彼传拜。今俗家多有
此事。

大论持世经并为众生故碎身如麻米又如芥子者。
案智论第五十九云。若男子女人。自供养舍利。若复
有人分舍利。如芥子许。与他人。令供养。其福甚多。世
尊。见此福利众生故。入金刚三昧。自碎金刚身。作末
舍利。何以故。有人于佛灭后。供养舍利。乃至如芥子
许。其福报无边。乃至苦尽。又按持世经云。释迦如来
勤行精进。是故今日得无上菩提难得菩提。精进不
休。至涅槃时。犹发精进。碎身骨如芥子。解散支节。何
以故。怜悯未来诸众生故。起大悲。分布舍利。乃至如
芥子。皆与神力。我灭度后。若有众生应以舍利度者。心
得清净。相传云。佛临涅槃时。入金刚三昧。自碎身骨
肉。皮囊其上。如沙处囊中。经论并无文可寻。部执疏
抄。高云。然佛生日。经论说亦不同。今取一判。依二月
八日生为定。谓据其处胎十月。既是四月八日托胎。
明是二月八日生。正有十月故也。然菩萨先兜率以
三世佛。一生补处菩萨。多生其中。从彼天上。为诸天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3b 页 X42-1023.png
子说法。发遣诸天。下生人间。拟后受化。菩萨欲下生
时。先观五事。一观所化众生机缘熟未。二观何处国
土祖父巳来。父母真正。三观此阎浮提地。何国最中。
四观过去宿世。谁为父母因缘。五观何时托胎。乃于
四月八日。尽乘象王。降母摩耶胎。菩萨于胎中。日三
时说法。旦起为色界诸天说法。日中为欲界诸天说
法。暮为鬼神说法。既满十月。于日出时。其母入园游
戏。见树华可爱。举右手攀之。菩萨从腋而生。地下有
七茎莲华。乘菩萨足。四方各以七步。以手指天地曰。
天上天下。唯我为尊。九龙吐水。浴菩萨身。所以最后
身菩萨。取日出时生者。表为众生作其眼目。开发大
明。既生巳后。仙人占相。悲泪而不然言。父王问曰。子
不祥耶。仙曰吉无不利。道德所归。世蒙其益。自伤当
终不观佛兴。故我悲耳。至年十九。二月八日。后明星
出时。天于窗中。叉手白言。时可去矣。即命车匿。徐令
被马。车匿惊问。今时夜半。无有怨敌。被马何为。菩萨
报曰。有大怨贼。生老病死苦也。再三索马。乃得马耳。
诸天捧马足。踰城而过。故曰出家。

智论王舍城中十二亿家等者。案智论第九卷云。舍
卫城中九亿家。三亿家眼见佛。三亿家耳闻有佛。而
眼不见。三亿家不见不闻。佛在舍卫国二十五年。而
此众生。不闻不见。何况远者(文止此述)。其第三卷复云。舍
婆提城九亿家。王舍城有十二亿家(文直作此说也)。舍婆城
即舍卫也。言有讹耳。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3c 页 X42-1023.png

传云佛见僧立者。立云。谓女人相传此说也。无别记
(未详)

为僧设敬非礼弟子者。谓师犯僧残。请二十
出罪。并是门徒者。亦得致礼。以是僧故。而得礼也。

死尸未葬义准礼之者。立谓。五百问中虽令礼尸。然
其约理。别脱之戒但随其形。形灭戒失。不合致礼。今
许礼者。唯通其亡师。馀亡比丘。以非恩造之德。定不
许礼也。此解有妨。以四分明文。五众之塔不得不礼
大之塔(云云)

中含云至俗人家先坐巳后礼馀广如彼恭敬经说
者。案中含第十卷中。有恭敬经。明比丘须恭敬事耳。
佛告诸比丘。汝等当行恭敬。及善观敬重诸梵行人
(云云)

目连躬将匠工往天等者。谓佛升忉利三月安居。为
母说法。时阎浮提。渴仰如来。不辨然得见。便请目连
往天。貌世尊形影。将下人间。供养如来。夏竟还下人
间。此像于三道宝阶中匝佛也。释迦摩其像顶记曰。
汝于来世然广作佛事(云云)。案观佛三昧经云。佛升
忉利天时。优填王恋慕世尊。铸金为像。闻佛当下。载
金像来迎世尊。尔时金像。从象上下。犹如生佛。足步
虚空。足下雨华。亦放光明。来迎世尊。其像合掌叉手。
为佛作礼。尔时世尊。亦复长跪合掌向像。时虚空中。
百千化佛。亦皆合掌长跪向像。尔时世尊。而语像言。
汝于来世。大作佛事。我灭度后。我诸弟子。以付属汝。
空中化佛异口同音。咸作是言。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4a 页 X42-1024.png

注云长干瑞像乃至脚趺铭者。私云。谓是趺铭作此
说也。今在京师兴善寺。此育王女总造七个像。今两
个汎海来至吴中。今现在也。广像如冥祥记抄(云云)
妒妇之仪者。因说妇夫往蜀道兴生取妇来。先妇见
之。当即问死。

经像训世为诸信首反自轻侮威灵焉在者。谓经佛
像。金人生信。故曰信首。今末代去圣时淹。圣颜在可
得见。今唯有仪像。表示世间。示有所尊。冯此出家。反
自不知恭敬。如何使俗人而生信也。且如俗士不孝。
必被人斯。今比丘不敬尊仪。同不孝。故俗士则轻侮
也。由违背世出世法者。慈云。经像是出世所依之境。
今若违背烧毁。是违世间尊敬之法。故曰也。

注云近见有贼劫盗瑞像等者。立谓。是京中兴善寺
也。中宗孝和皇帝。改为丰国寺。殿内先有一立铜像。
寺僧嫌丑。移向龛北面。其像夜行。归于本处。明旦僧
见旧处。谓是人移。怪问徒众。了无移者。即更送龛北。
至明旦。复于本处而见。乃觉神异。后时有贼。夜入欲
盗此铜像。忽尔迷闷。不知出处。至晓僧见。问其所来。
具答其意。其殿后忽被烧。时人见像蹑空而去也。

佛右牙帝释处者。如佛牙记说(云云)。立云。佛为四牙。
一在帝释处。一在龙宫。一在北天竺乌场国。一在南
天竺国(云云)。又云在师子国今东禅定寺者。即是北
天竺国者也。当时宋朝钟山定林寺释法献。往西国
得来。在江宁。在后隋家被南都。于仁寿年中移来京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4b 页 X42-1024.png
师禅定寺也。缺盆骨者。济云。谓是颈下胸前两夹颈
大骨也。其骨不露则有相。今时人此骨皆高起也。案
善见云。佛涅槃后。二百三十六年。佛法流通。至师子
国中。国王敬信。欲拟起塔。仍无舍利。有一沙弥。名曰
修摩那。飞腾虚空。往帝释处。取舍利。其帝释处。有二
舍利。一者右牙。二缺盆骨。沙弥往觅缺盆骨。右牙留
帝释处供养。帝释见沙弥来。问言何因至此。答言佛
右缺盆骨。与我供养。帝释竟取户钥。开七宝塔取之。
授与沙弥。师子国王。平治道路。诸事悉备。王自乘象。
手捉白伞。覆舍利上。种种供养。于时大地震动。一切
人民并集。其舍利上升虚空。高七多罗树。现种种神
变。五色玄黄。或时出水。或时出火。如佛在世。神力无
异。从空中下。大众皆见。下王顶上。而便停住。王见是
巳。喜悦非恒。安置塔中。大地震动。时王有弟。名曰无
畏意。与千人俱共出家。国中五百童子。复总出家。乃
至有三万人出家。其王夫人与五百童子女及五百
宫人。俱共出家(缘烦不具出之)。优填王造旃檀像等者。案贤
愚经云。优填王是拘睒弥国主。波斯匿王是舍卫国
主。其舍卫国者。或云舍婆提。并讹略也。正梵音云室
罗婆率睹。此云闻物国也。瓶沙王。亦名频婆娑罗王。
是王舍城国主。阿阇世王意其子也。梵摩达王意波
罗奈国王也。阅头檀王。此云净饭王。意迦毗罗卫国
主也。其优填王造像事。如增一阿含经抄(云云)。未若
我唐大慈恩寺大帝。为文德皇后。造等身金像。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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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银像。又弘福寺大帝等身银像。又福先寺则天造
濮州弥勒像银身一丈六尺。此世帝王敬之极也。慈
恩金像。直岁偷作铜。据却当时不觉。今虽觉知。不知
谁换。又更有众多小小金像。至过曰以秤秤之。大不
生善。

杂心云有舍利名塔无者名支提者。案僧祇文。亦作
此说。名支提者。谓佛在日随处说法。或山间。或树下。
或俗人舍。但是曾说法处。皆曰支提。注云庙者貌也
者。谓立先人形貌之像。以置其中。故曰庙也。

初起偷婆治故寺受梵福量者。如增一阿含经抄(云
云)。又云六欲初禅比一梵王功德等者。此约上界。福
渐胜也。且如尽阎浮提一切珍宝。及人民聚落。国王
福。不直帝释一草履之价(云云)

注云执金刚菩萨者。私云。今门下楼至如来形是也。
由执金刚之杵。后时人号金刚耳。用金宝等器盛者。
私云。一切凡僧圣僧。在生皆不得捉宝。死后皆得宝
器供养。何以故。为舍利弗于本村灭度巳。村人种种
供养。白佛。用何等器物盛之。佛言。听用宝器盛之。良
以死以戒谢故也。香泥作手轮像者。立谓。香泥涂地
为满荼罗。或作佛手形。或作轮形。或可作如来手足
中之轮像也。以华香供养其上。

注云中国伽蓝门皆东向者。此方则尚南。彼方则贵
尚东也。注云由彼国东北风多故者。此明中国厨厕
置西南。为东北风多。令吹烟尘。厕中臭气。从西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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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僧院佛院也。注云神州尚南为正阳者。此震旦国
通名神州。于其中心意洛阳。是神州赤县也。故洛州
周公城内。有测影台。土圭量。又五岳中嵩为中岳也。
此土用南为正阳。正阴以阳则主生。故尚南方为胜
也。

若见鸟兽践蹋毁坏要当涂治扫除等者。杂宝藏经
云。昔有一比丘。死时将至。会有外道婆罗门。见相是
比丘知后七日必定命终。时此比丘。因入僧坊。见壁
有孔。意便团泥。而补塞之。缘此福故。增其寿命。得过
七日。婆罗门见怪其所以。而问之言。汝修何福。比丘
具答(云云)

盛德法师造寺诰者。立谓。是灵裕法师也。后无所坏
者。有云。离市傍府侧等难处置寺。寺则久固不坏也。
而限外无仪式等者。慈云。如结净地处所无碑碣等
表示。若准祇洹图经。凡寺所立之物。皆有所表。如寺
外有池。表有定水。池外边有墙。表有持戒弟子。一一
表示。故云限外无仪式表相令人知故也。祇洹图中。
凡立木石土宇并有所表者。此是唐三藏玄奘法师
于西国得祇陀太子与给孤独长者无为。造寺图样
来。其中大有法式。寺内有三十六院。院别标名。并是
梵天工匠所造。其蓝中别院。佛院塔院僧院。各竖表
刹。或立碑榜。云是某院。皆立木石等作表。谓有所表
彰。令人无识知相别也。又云表者。如上所释讫也。影
覆邪术禽兽畏威者。案法显行外国传云。佛昔与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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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种外道论议处。起精舍。舍高六丈。中有坐佛。其
道东有外道天寺。名曰影覆。与精舍侠道相对。亦高
六丈。所以名影覆者。日在西时。佛精舍影则映外道
天寺。日在东时。外道天寺影。则北映终不能映佛精
舍也。有婆罗门。常遣人守天寺。烧香燃灯供养。至明
旦其灯辄移在佛精舍中。诸婆罗门恚言。诸沙门取
我灯。自供养佛。后于异时。婆罗门夜则伺候。见其所
事天神。持灯绕佛精舍三匝。供养佛巳。忽然不现。婆
罗门。乃知佛神大。即舍家而入佛道也。问若如前解。
禽兽畏威。如何以消。解云。此句是汎举平常一切伽
蓝有如法处。鸟雀亦不敢干践也。

注云置冢澡浴者。谓有无识官人常来僧浴室内浴
也。

注云文候敬干木者。周末六国时。魏国王。号文候。时
国有贤人。姓段名干木。隐居不仕。文候往见之。殿膝
脚痹不敢申。王曰。寡人富于财。干木富于义。寡人贵
于官。干木贵于德。不受寡人之财。不荣寡人之位。寡
人脚痹而不敢申。于时秦欲伐魏。闻有段干木。乃不
敢加兵于魏。以王有德故不可伐也。故书云干木在
魏秦人罢兵。又文选左太仲咏史诗云。吾希段干木
偃息蕃魏君。吾慕鲁仲连。谈笑却秦军。故云古者国
有贤人。外则不伐也。又案同贤记云。干木者六国时
晋人也。姓段字干木。少而贫贱。锄刈为业。后游西河。
师事子夏。养德不言。心通六艺。魏文候敬其才德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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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官之。于是严驾。往造其家。干木闻之。踰墙逃避。文
候轼敬其庐。然后而还。仆曰。干木布衣之士。君轼其
庐。不亦过乎。文候曰。干木不趍世利。而栖大道。隐居
陋巷。声驰万里。行依于德。未有肯以易。寡人光于世。
干木光于德。寡人富于财。干木富于义。盖闻世不如
德。财不如义。吾敢不尊贤重道也。有顷文候召干木
曰。子欲官则宰相。欲禄则万钟。可助寡人治国也。干
木曰。既授吾宦。又责吾礼。屈巳接人。不亦难乎。欲治
国者。政信敦行。而国自治。何用吾也。文候敬纳其言。
更不相通。行路歌曰。吾君好政。干木之敬。吾君好忠。
干木之隆。于后秦人兴兵。欲来攻魏。司马康谏曰。
干木
贤者。魏王礼之。天下无不闻知。有礼之国不可
加兵。秦伯乃止。魏得安宁。注云似刘氏重孔明者。刘
备也。意三国时也。谓魏主曹丕都邺。今相州是也。昔
号魏都。吴主孙权都江宁。昔号吴都。刘备都蜀。昔号
蜀都。世号三都。鼎足而治。蜀有智将。姓诸葛名高字
孔明。为王所重。刘备每言曰。寡人得孔明。如鱼得水。
后乃刘备伐魏。孔明领兵入魏。魏国与蜀战。诸葛高
于时为大将军。善然谋策。魏家唯惧孔明。不敢前进。
孔明因致病垂死。语诸人曰。主弱将强。为彼所难。若
知我死。必建彼我。吾死巳后。可将一袋土。置我脚下。
取镜照我面。言巳气绝。后依此计。乃将孔明置于营
内。于幕围之。刘家夜中领兵还退归蜀。彼魏国有善
卜者。意转判云。此人未死。何以知之。蹋土照镜。故知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6a 页 X42-1026.png
未死。遂不敢交战。刘备退兵还蜀。一月馀日。魏人方
知。寻往看之。唯见死人。军兵尽散。故得免难者。孔明
之策也。时人言曰。死诸葛亮怖生仲达。仲达是魏家
之将也。姓司马名仲达。亦云死诸葛走生仲达。其孔
明有志量。时人号为卧龙。甚得刘氏敬重。注云唯得
大坐镇之以道者。如宾头卢见国王不起事。如律第
五十卷出斯缘(云云)。因制大小犍度。是此文也。上释
第二十二僧像致敬篇义竟。

**** ○讣请设则篇第二十三

前篇欲匡时法。故须敬法重人。致有三宝敬仪。制令
五众修奉道美。俗寔曰净田。俗有请福折延。理须讣
接。脱亏轨度。纳丑招讥。故此一篇。备明仪则。有召方
临。称为讣请。对时立法。目为设则。故曰也。立云。讣请
两字。义含道俗。谓俗来延请。僧意往讣。既开往讣。须
有轨仪。故曰设则也。

夫昏俗多务慧观难修者。立谓。俗人烦惑炽然。于真
如理观不然晓了。故曰昏俗。加复治生事务。繁杂多
途。不可令修定慧观照之解。故曰慧观难修也。制营
福分等者。谓慧照既非其分。且修福业。使获报人天。
且免三涂之苦。故言用接等也。即如下文云。由俗网
系。静业难继。道门闲预。得专胜行。故分二途。即其义
也。而施乃杂繁皆多设食等者。立明。施通四等。或以
衣服卧具资生所须。田园器物等。并须惠施。而今就
繁数者。不过设食。此门来意。正明对食请。以立其仪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6b 页 X42-1026.png
也。每于讣请有违教法乃至反招苦趣等者。正明比
丘对施之时。威仪失则。不然轨生物善。何然消灾拔
苦。特由进止乖方。坐立无准。招俗轻侮。不然于三
宝境界深起敬心。缘此轻蔑。皆堕地狱。故曰反招苦
趣。

须立维那者。出要律仪音义云。旧译曰毗诃逻波罗。
毗呵罗者寺也。波罗者护也。谓护寺也。宾云。梵名羯
磨[掐-臼+也]那。羯磨是事。[掐-臼+也]那是授。谓是事授。言中颠倒。若
回文者。应言授事人也。谓于诸事。指授于他。旧言维
者维持纲纪也。那者梵音之略。梵汉合说。故言维那
也。又云悦众。本音波逻等者言悦众。还是出要律仪
音义云。持律者言。维那名悦众。声论云。本外国音。应
言波逻。此翻次第。次第者。更远知僧事故也。

佛令却之为未来比丘故者。立谓。未来比丘既不然
具修禁戒。岂然消兹供养也。佛知今日僧尼德薄。故
预立斯方法。以轨将来也。

鬼子母食咒愿取者。案彼论。自问云。鬼子母食可食
不。答咒愿然后可食。作此讫人情解难。

依梵网经别请物者即盗四方僧物者。案梵网经云。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别请利养入巳。而此利养属十
方僧。而别受请。即是盗十方僧物入巳也。又云。若别请
者。是外道法。七佛皆无别请法。若出家菩萨欲作福
田。而别请者。犯轻垢罪。仁王经亦呵别请过者。案仁
王般若经下卷云。佛告波斯匿王。我灭度后。浊世比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6c 页 X42-1026.png
丘比丘尼四部弟子。天龙八部。国王大臣。自恃高贵。
灭破吾法。明作制法。制我弟子。不得修道。制众安籍
记僧。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兵奴为比丘。受别请法。知
识比丘。共为一心。亲善比丘为作斋会求福。如外道
法。都非吾法。尔时正法将灭不久。复告大王。我灭度
后。未来世中。四部弟子。诸小国王。乃是任持护三宝
者。转更灭破三宝。如师子身中虫自食师子。非外道
也。十诵善生虽别请五百罗汉等者。案十诵文中。乃
是鹿子母。别请五百罗汉。皆神通。有从窗中入者。有
从空中来者。有从座中自出者。佛语阿难。不如僧中
请一比丘。其福胜彼(云云)。今钞言善生等者。十诵文
中不见有善生。但有鹿子母耳。其善生经中自有别
缘。谓佛教善生长者。若供养时。深信僧中多有功德。
平等奉施。得无量福。是故我鹿子经中。告鹿子母曰。
虽后别请五百罗汉。犹故不名请僧福田。若然僧中
施一似像极恶比丘。犹得无量福德果报。如饮大海
则饮众流。唯除恶戒人者。谓僧尼犯四重八重。名恶
戒人也。谚言谚(宜箭反)说文云传言也。谓传世常言也。
案要览云。晋武帝时。泰山人羊祜字叔子。为晋大传。
言曰。泰为德首。慎为行基。无传不然之谈。无听毁誉
之语。凡欲结交。莫若德义。借念时归。贷念早偿。此虽
小事。廉耻之本也(此虽碎小不可忽也)。借念时还者。谓借贷他
物。念欲早还。若见彼索。大成可耻。事虽是小。损辱尤
深。今字义亦尔。事虽是小。不可不解者。大损形望也。
△四药受净法篇第十八¶ 第 1027a 页 X42-1027.png
僧祇道中行念至某精舍当食若过馀处悔过者。谓
比丘欲向某伽蓝。心念至彼当食。忽然馀处而食者
犯吉。故言悔过。谓悔吉之过也。若值彼僧受请随去
无罪者。谓当时虽念往某寺食。中间有人请僧食。既
至彼巳。逐彼寺僧次去者无罪。又解。谓中道过馀寺。
值其受请之次。随去无道。准理并得也。

二明往讣法者。其中云上座应在前行。今时维那差
数须报。上座云。某甲房中某甲若干人。是去者。其上
座知巳。临去时唤之。集门首。一时雁行而去。勿前后
而去。施主不喜。亦不生善。知之。不可具录。如请宾头
卢法者。如请宾头卢经抄(云云)

不得坐处窄狭排蹙在地等者。此明坐具既少。致有
斯过。今为贫穷俗士。虽请众僧。床敷鄙陋。全不生善。
非但轻贱三宝。亦乃福德减少。此则不如送供于寺。
亦使众僧无恼。故贤愚经中。有长老设供养。便作是
念。佛言供养之福。随因受报。若请众僧就舍供养。妨
废行道。道路寒暑。来去勤劳。若后受报时。要当思虑。
出行求逐。乃然得之。若就往奉供。后若受福报。便即
自然坐受。

左面比丘右面清信士者。立谓。引此文證上文尼不
得与僧同处食也。借如俗人女妇尚自不出园庭室。
对宿德之前。端坐吃食。虽即剃发为尼。仍是女位。岂
得顿即无识不避羞耻。更复与僧交语。未足可论。捡
诸经论。无有尼等对大僧前同坐而食也。案长含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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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云。佛于竹园精舍。诣巴连弗城。既至巴连树下坐。
时有清信士。闻佛与大众。远来至此。便往礼拜。请佛
说法。佛与说法。即受五戒。便请佛设食。自白时到。佛
与大众。诣彼讲堂。澡洗足巳。处中而坐。时诸比丘。在
左面坐。诸清信士。在右面坐。又按大爱道比丘尼经
云。比丘尼若受檀越请食。当如法行。当如法食。有三
事。一者不得与大僧共会坐而食。二者不得与优婆
塞共会坐食。三者不得贪持食用啖年少忧婆塞也。
比丘尼。若于道上。见大比丘若沙弥。平等视之。当直
作礼而去。不得与相视颜色。若观颜色者。心为不净。
不得问讯起居。欲至何所。若相问讯者。必有情熊起
也。

摩诃罗坐不正等者。案僧祇云。摩呵罗坐不正者。应
语正坐。若不觉者。应语言正汝衣。复不觉者。应语言
摩呵罗覆汝形体等也。

听上座八尼者。谓尼单堕
中制故。僧须准之。

贤愚经蛇金乃至富那奇中说
者。此二缘各如贤愚经抄(云云)

经律多有呗匿比丘者。出要律仪音义云。呗匿者。持
律者云歌诵。亦应云赞偈。今谓。此是郁鞞国语。呗翻
为止。匿翻为断。又云。呗翻为止。匿翻为息。呗翻为止。
谓止一切恶也。匿翻为断。能断诸烦恼。又云。息者息
诸劳务也。十诵诸天闻呗心喜等者。案十诵云。有一
比丘名跋提。能呗得第一。是比丘声好。白佛言。世尊
愿听我作声呗。佛即听之。佛言呗有五利。一身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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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二不忘所忆。三心不疲劳。四声音不坏。五语言易
解。复有五利。一身不疲极。二不忘所忆。三心不懈惓。
四音声不坏。五诸天闻呗声心意欢喜。

凡竖褒扬贵族者。凡谓凡庸人也。竖者小奴子也。至
如苍头竖子。皆小奴之通号也。贫贱逾鼎食者。立谓。
国家宰相击钟陈鼎之食。故曰鼎食。如夏时天子殿
前有鼎。中有九鬲。用表九洲。各置食于中。至大岁日
以火爨之。有前熟者。意表此洲其年丰熟。若齐沸者。
意天下太平。若有前沸者。其州即有人作逆。其食是
三公九卿大夫巳上。方得其食。明今赞贱。云人但可
随时咒愿。岂得同鸣钟鼎食。食家愿言也。逾者过也。
此言过言也。成实云虽是经法说不应时名绮语者。
案成实论云。若作实语。义不正故。名为绮语。又虽是
实语。以非时故亦名绮语。又虽实而时。以随顺衰恼
无利益故。亦名绮语。又虽言实而时。亦有利益。以言
无本末。义理亦不次。名绮语。以痴等烦恼散心故语。
名为绮语。

若新舍成就估客欲行及以取妇等者。案祇云。若入
新舍设供者云。

「 屋舍覆阴施
 所欲随意得
 吉祥贤善众
 处中而受用
 世有黠慧人
 乃知于此处
 清持戒梵行
 修福设饭食
 僧口咒愿故
 宅神常欢喜
 善心生守护
 长夜于中住
 若入聚落中
 及以旷野处
 若昼若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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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神常随护
 若估客欲行
 设福者应言
 诸方皆安隐
 诸天吉祥应
 闻巳心欢喜
 所欲皆悉得
 两足者安隐
 四足者安隐
 去时得安隐
 来时亦安隐
 夜安昼亦安
 诸天常护助
 诸伴皆贤善
 一切悉安隐
 康健贤善好
 手足皆无病
 举体诸身分
 无有疾苦处
 若有所欲者
 去得心所愿」


及以取妇者施会应言。
「 女人信持戒
 夫主亦复然
 由是信心故
 能行修布施
 二人俱持戒
 修习正见行
 欲乐共作福
 诸天常随喜
 此业之果报
 如行不赍粮」


若复出家者设会咒愿应言。
「 持钵家家乞
 值嗔或遇喜
 将适护其意
 出家布施难」


五分佛咒愿贾人者。案五分文。佛初成道。有五百贾
人。其中大者有二人。一名离谓。二名波利。奉佛[麨]蜜。
四天王。献佛石钵。佛受四钵。按之合成一钵。受贾人
[麨]蜜巳。便咒愿去尔。一如钞引。因果经咒愿云。今所
布施。欲令食者。得充气力。当令施者。得色得力。得舍
得喜。安快无病。终保年寿。诸善鬼神。恒随守护。饭食
布施。断三毒根。将来当获三坚法报(身命财为三坚)。聪明智
慧。笃信佛法。在在所生。正见不昧。现世之中。父母妻
子。亲戚眷属。皆悉炽盛。无诸灾怪不吉祥事。门族之
中。若有命过堕恶道者。当令以今所施之福。还生人
天。不起邪见。增进功德。常得奉近诸佛如来。得闻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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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见谛得證。所愿具足。尔时世尊。咒愿说巳。即便受
(西塔每言。准此经文。先咒愿讫。下佛僧二盘)

摩诃罗者。羯磨疏云。此外国语。此翻为杀者。能损众
生法身慧命也。有云。摩呵罗。此翻伽斗也。老年出家
曰伽底死。悭痴曰斗(未详)。宾云。摩呵罗者。此翻无知。或
言老年也。被七棒打等者。如杂宝藏经抄(云云)。净衣
踞坐乃至如是能防众戒者。谓既不在床坐。离与四
岁巳上比丘同坐之过。亦离足食之过。故言能防众
戒。

九累䏶并犯吉罗者。以因踞坐九法。各犯一吉
传云西国僧寺鬼神庙者。传谓历国传也。晋朝释法
猛游外国记云传也。鬼神庙者。鬼子母庙也。如历国
传抄(云云)。相承云。北地一僧。晚头吃食。令童子下食。
童子令出生。师答云。非是时节。何处有众生来吃。不
须出生。童子言。或有无惭愧畜生。晚头还食。师因改
志。终身而不夜食也。伽蓝神庙者。谓护法善神。护僧
伽蓝也。馀比丘不出者。立谓。中国每日僧食之时。送
此三处。食竟。诸比丘不更出其众生食也。私云。近有
见鬼云僧说云。每僧食时。无量饿鬼。总在阶前。若堂
中有持戒僧。及名称大德。鬼即敬之。不敢入堂。若无
此僧。鬼意。上阶床。掣夺五众饮食。若前出生饭巳。其
鬼更不来。故知今时。要须出生。鬼在阶下。若闻堂中
僧触器声。鬼皆惊走倒仆。经无量时闷绝。故佛制戒
不得触器者。意在此也。令出如指甲者。谓出生饭如
指甲许大也。案智论第三十二云。鬼神得人一口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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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千万倍出。(述曰)今若出生。即得福田无边无量也。为
亡人设食等者。谓俗人设王虚食。若生饿鬼中。得其
祭食。若生馀趣不得。各受馀趣食也。谓各不同故。但
作施心。应得福善。

杂含中广明此事若亲族不生入处中等者。案杂阿
含云。佛在王舍城迦兰陀竹园。时一梵志来问佛言。
我有亲族。极所爱念。忽然命终。我为彼故。信心布施。
彼得受不。佛言。非一向得。若汝亲族。生地狱中者。得
彼地狱众生食。以活其命。不得汝所施食。若生畜饿
鬼人中者。得彼人中饮食。不得汝所施者。然饿鬼趣
中。有一处。名为入处饿鬼。若汝亲族。生彼入处饿鬼
中者。得汝所施之食。梵志问。若我亲族。不生入处饿
鬼中者。我所施食。谁应食之。佛言若有诸馀知识。生
此中者。当得食之。梵志问白。若我复无馀知识生此
中者。谁应食之。佛言。若无亲族。及知识生此中。其信
施者自得其福。梵志又问。如何自得其福。佛言。谓汝
死后生象马等中。以彼曾施故。亦得受此福报。若生
人天道中者。由前行施。坐受其报。是名施者行施。施
者受报不失。梵志闻巳。欢喜奉行。济云。言入处饿鬼
者。谓生中阴名入处也。若生中阴之饿鬼。得入处。若
父母六亲。生饿鬼道。但生入处饿鬼。及到报处之饿
鬼。俱得祭食。若生地狱畜生人天等趣。不得祭食。以
其报处自有食故。其生六道者。俱有中阴。若生地狱
中中阴。头倒向下等。如新翻俱舍颂云。天首上三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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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头归下等(云云)。乃至施主生六趣中者。此明如
上梵志问佛。若无亲族知识。生饿鬼中。谁应食之。言
汝自后时随生六趣中。当受其福也。故知若有福业。
随生六趣。各不失之。今时亦须作其福业也。

半果经育王施僧半庵罗果者。应师云。庵摩罗。是外
国之树名也。此土未翻。罗什云。其果似桃。旧译云酢
味果者。止得其味。非得树名也。私云。东都华中。曾见
云。亦得其果。食竟。状似梨。两头锐。中央兑味美也。其
育王半果施僧事。亦曾捡半果不果。如育王经说(云
云)。

五分尼请处未唱随意食口口提者。谓唱随意食者。
是等供之别名耳。此明尼至俗家。食处未唱等供食
者。咽咽得提。舍利弗食好食罗云白佛佛令唱等供
者。案十诵云。舍婆提国有一居士。请僧设食。居士自
以水。上座中座。多美饮食。下座及沙弥。与六十日稻
饭。并胡麻滓。合菜煮之而食。食竟出去。时罗云作沙
弥。后以到佛所。住一面立。诸佛常法。比丘食后。如是
劳问。饮食饱满不。罗云言。得者足。不得者不足。佛问。
以作是语是。罗云具说上事。是时罗云少色力。佛知
故问。汝何以少气力。罗云偈言。食胡麻油得大力。有
食苏者得净色。胡麻滓菜无色力。佛天中天自当起。
五分中罗云说偈报佛言。食苏者有色。食油者有力。
若食滓枯羹。无色复无力。佛知故问罗云。是僧中谁
为上座。答言我和上舍利弗。佛言。比丘舍利弗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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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食。舍利弗闻佛呵言食不净食。即吐却食尽寿断
一切请食。常受乞食。佛呵舍利弗巳。告诸比丘。从今
应以上座法。云何上座法。若闻揵搥声。若唱时到声。
疾往食处。若施主与食。不应前食。待得遍闻等供声。
乃食。下文说尸利仇多缘。广不录。不如大庄严论中
明者好也。

增一诸王设供自手行食等者。案增一云。明频婆娑
罗请佛及僧。还宫设百味食。手自斟酌讫。佛为王说
法。王甚欢喜。所谓施论戒论生天之论等。时会听者。
皆得道迹。

僧跋者众僧饭皆平等者。出要律仪音义云。持律者
云。此言等供。或有说者。僧跋自是一种法。等供自是
一种法。十诵乃云等供。四分云等得。弥沙塞律云。要
须等得。然听食。又云僧多上座不起等得食时。佛言
应高声唱僧跋。就如是證。应言等供。但求文旨。意解
不同。今谓此应是等供。若准尸利鞠多。疑试佛事。此
僧跋之词。乃是欲令施者等心供养。平等心。近于无
相故。彼以平等供。此以平等受。受彼我等心。是以故
能消除毒害。所以如来咒愿言。淫欲嗔恚痴。是世界
中毒。佛有实法。除一切毒。实法岂非无相心。以等心
供养。称彼等心。然后乃食。彼我清净。所以无毒。诸佛
受施。恒令施主心平等。犹如瓶沙王以竹园施佛。佛
时未受。令王更作如是心。施佛及僧。佛然后受。以是
义推。应是等供。非是等得。异部中以为等得者。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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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律者意耳。又云僧跋与等供。此唯应是胡汉语外
国之僧足众也。跋是大。大云众。皆是平等云辞。今言
僧跋云是等供。于俗家先以水后下食者。此上是贤
愚经云尔。若案五分律文。凡是施供处法。言食毕以
水。无有食前以水事也(云云)。今时有人。不许食后以
水迷矣。洗钵讫然后为俗人说法者。立谓。中国每至
食家。先以水受食。食竟方为说法。此方道安法师立
仪。令在食前说法赞经咒愿等。将为要便。以为生善
故也。

上释第八食竟收敛法讫。从此巳下正当第九达嚫
法也。施衣名为达嚫(叉观反)。经中或作大[打-丁+亲]。梵言讹也。
案尊婆须蜜论。亦作檀嚫。此云财施。解云。报施之法
名曰达嚫。导引福地亦名达嚫。又西域记云。正言达
嚫拿。或言驮器尼。以用名手受。受他所施。为其生福
故。从云立名也。

乃至一偈(其文如受食法)者。即上所引律文云。若为利故施。
此利必当得。若为乐故施。后必得安乐。

律中令说契经者。以经契理契机。故曰契经也。谓契
会中道之理。可为俗人说斯之法也。上释第二十三
讣请设则篇竟。

四分律钞批卷第十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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