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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24a 页
四分律钞批卷第五本
江东杭州华严寺沙门 大觉 撰
**** ○受戒缘集篇第八
前来诸篇。统明僧法。显德彰用。秉御次第。纲纪佛法。
住持众行。道德内充。堪生物善。生善之方。莫先受戒。
故有此篇来也。又解上来僧纲一篇。除非消滥。遵承
有则。堪能秉御。以被于事。事虽多途。不过生善及与
灭恶。生善之法。即是受戒。故于僧纲轨则之后。且明
受戒。使传嘱有由。教法不替。故经云。我诸弟子。展转
行之。则是法身常在而不灭也。言制意者。羯磨疏云。
原夫如来出世。不欲增长诸有。要求灭欲。故立戒学。
然戒是定慧初基。众行之本。本若不立。馀何所凭。但
以佛世利机。契勤便感(惑者戒也)。末时浇薄。圣制纵缘。缘
集则作业功成。缘散则戒德无立。诧缘定其得否。大
圣唱言。有缺诸缘。虽受不获。故须抵掌。程露厥仪。信
非徒尔。故今明述。又云然出家正务。唯戒尊高。故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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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缘。明其法则。砺云。受缘虽五。又若论末代。唯有羯
磨一受。然善来。上法。三归八敬。羯磨。引五受中。唯羯
磨一受。具六义胜。一是时长。谓通现未。二处遍三方。
除郁单越。三报兼男女。四位该凡圣。五所被无数。六
多坐作法者。宾云。谓于三州。同于一时。各别集僧。为
人受戒也。以斯诸义。佛法始终。以白四羯磨。为宗本。
能继续三宝。作无边利益。有任持之功。莫大羯磨。故
说为胜。馀四受中。善来一受。终尽双林。自外三受。中
间即止。又局阎浮不该馀三。凡圣位差。报局男女。对
前六义。互各阙少。绍续功微。故称四少。今从胜立。唯
明羯磨也。今言受戒缘集者。宣云。创发要期。缘集成
具。纳法在心。名之为受。即是受时。心防外境。名之为
戒。砺云。创发要期。建志成就。纳法在心。称之为受。受
有悬防。目之为戒。通律师问云。无作拟一形。可说是
悬防。作戒巳落谢。如何称悬防。答无作由作生。故二
俱悬防。又云。立誓要期。纳法在心。名之为受。俱有禁
非之用。目之为戒。故曰受戒。言缘集者。师僧衣钵。白
四教法为缘。十种调理。聚在一处。名之为集。宣示轨
摸。名之为法。故曰受戒缘集法。又言受戒缘集者。据
能领之心。心戒谓所纳之法。缘者明此受戒。从缘而
生。集者众缘聚会。名之为集故曰也。又言缘者。如下
所列能受有五。所对有六。并是缘也。又云如律五种
缘。一善来二上法。亦名破结使。三者三语。四者八敬。
五羯磨也。言善来者。位在须陀洹巳。此人乘宿善业
磨一受。然善来。上法。三归八敬。羯磨。引五受中。唯羯
磨一受。具六义胜。一是时长。谓通现未。二处遍三方。
除郁单越。三报兼男女。四位该凡圣。五所被无数。六
多坐作法者。宾云。谓于三州。同于一时。各别集僧。为
人受戒也。以斯诸义。佛法始终。以白四羯磨。为宗本。
能继续三宝。作无边利益。有任持之功。莫大羯磨。故
说为胜。馀四受中。善来一受。终尽双林。自外三受。中
间即止。又局阎浮不该馀三。凡圣位差。报局男女。对
前六义。互各阙少。绍续功微。故称四少。今从胜立。唯
明羯磨也。今言受戒缘集者。宣云。创发要期。缘集成
具。纳法在心。名之为受。即是受时。心防外境。名之为
戒。砺云。创发要期。建志成就。纳法在心。称之为受。受
有悬防。目之为戒。通律师问云。无作拟一形。可说是
悬防。作戒巳落谢。如何称悬防。答无作由作生。故二
俱悬防。又云。立誓要期。纳法在心。名之为受。俱有禁
非之用。目之为戒。故曰受戒。言缘集者。师僧衣钵。白
四教法为缘。十种调理。聚在一处。名之为集。宣示轨
摸。名之为法。故曰受戒缘集法。又言受戒缘集者。据
能领之心。心戒谓所纳之法。缘者明此受戒。从缘而
生。集者众缘聚会。名之为集故曰也。又言缘者。如下
所列能受有五。所对有六。并是缘也。又云如律五种
缘。一善来二上法。亦名破结使。三者三语。四者八敬。
五羯磨也。言善来者。位在须陀洹巳。此人乘宿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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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来。直佛出世。闻说四谛。道成初果。求哀出家。佛命
善来。即使发戒。故母论云。善来比丘。须发自落。袈裟
着身。威仪庠序。如二十年学法者。善见云。唱善。来巳
八事随身。二者上法者。位在无学。律云。若人修道得
罗汉。即名出家受具是戒。其无漏真法。超出学表。得
法最胜。故名上法。若言破结者。此人惑尽解满。道发
无学。会正理穷。自然感戒。从所破为名。故曰破结使。
也。三言三语者。位在内凡巳上。此人值佛出世。但闻
而不见。值罗汉。授与三归。使證具戒。良以积行非远。
未登圣位。于彼罗汉。先有别缘。诧仗出家。得由三语。
故曰也。四八敬者。位是女人。巳得初果。深厌生死。求
出家。以无弘道远化益故。抑而不许。复还舍卫。使自
剃发披衣。倚僧房立。阿难时为三请。如来为说敬法。
遣阿难传受。令其遵奉。必具依行。即感其戒。故因名
也。此则受缘。唯佛与阿难也。其人是佛姨母。求佛出
家。佛初不许。佛言。若听女人。在我法中。多所损减。譬
如有人。多女少男。当知其家衰耗不久。女人入我佛
法。亦复如是。阿难再三为请。举三世佛咸度女人。又
举四众。一切诸佛。皆具四众比丘比丘尼等也。又举
恩养。谓佛生七日。其母命终。以波阇波提乳哺长养。
应报其恩。许其入道。佛言。若我不出世。彼则不识三
宝之名。今识归三宝。其报恩巳毕。况复巳證初果。阿
难苦请。佛即令传八敬。若能具行。可听入道。波阇既
蒙八敬。云顶戴持。复白阿难。唯愿更为白佛。唯一本
善来。即使发戒。故母论云。善来比丘。须发自落。袈裟
着身。威仪庠序。如二十年学法者。善见云。唱善。来巳
八事随身。二者上法者。位在无学。律云。若人修道得
罗汉。即名出家受具是戒。其无漏真法。超出学表。得
法最胜。故名上法。若言破结者。此人惑尽解满。道发
无学。会正理穷。自然感戒。从所破为名。故曰破结使。
也。三言三语者。位在内凡巳上。此人值佛出世。但闻
而不见。值罗汉。授与三归。使證具戒。良以积行非远。
未登圣位。于彼罗汉。先有别缘。诧仗出家。得由三语。
故曰也。四八敬者。位是女人。巳得初果。深厌生死。求
出家。以无弘道远化益故。抑而不许。复还舍卫。使自
剃发披衣。倚僧房立。阿难时为三请。如来为说敬法。
遣阿难传受。令其遵奉。必具依行。即感其戒。故因名
也。此则受缘。唯佛与阿难也。其人是佛姨母。求佛出
家。佛初不许。佛言。若听女人。在我法中。多所损减。譬
如有人。多女少男。当知其家衰耗不久。女人入我佛
法。亦复如是。阿难再三为请。举三世佛咸度女人。又
举四众。一切诸佛。皆具四众比丘比丘尼等也。又举
恩养。谓佛生七日。其母命终。以波阇波提乳哺长养。
应报其恩。许其入道。佛言。若我不出世。彼则不识三
宝之名。今识归三宝。其报恩巳毕。况复巳證初果。阿
难苦请。佛即令传八敬。若能具行。可听入道。波阇既
蒙八敬。云顶戴持。复白阿难。唯愿更为白佛。唯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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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如何百臈尼。礼新受戒僧足。乞依夏次致礼。佛言。
若依夏次礼者。无有是处。五言羯磨者。是此所明。以
此受法。虽通凡圣。以今末代。善根微薄。道心难生。要
假十僧作法成就。方得具足。羯磨疏云。斯等人辈。要
假强缘。扶彼弱因。方能发戒缘彼僧众。言下而发戒
品。隐其能秉。就其所秉。彰名故曰也。言舍戒法附者。
非谓受后。要应须舍。本心所忻仰。誓愿奉持。忽恐行
人。久参事慢情厌道仪。志在习俗。或复脱遇难缘。非
情可禁。带戒造罪。便能障道。所以圣开听舍。使来去
无障。不废后入道也。六念法附者。既受戒巳后。衣钵
受持。常须系念。具防六聚机要莫加。故附出也。
言超凡鄙秽流等者。应师云鄙由陋也。广疋云。鄙者
羞耻也。欲明凡俗随生死之流。六尘五欲。体是染污。
垢缠行人。令身心不净。故曰秽也。今此受体。能远出
至涅槃之岸故曰也。济云。若极钝根者。七生持戒无
犯。即得须陀洹果。理数然也。若利者三生五生。必證
初果也。言入圣众之宝位者。谓受得戒巳。近入住持
僧宝亦位。远入三乘菩提圣位也。
既慕心弥博等者。博由广也。明今受时发广大之心。
如上超凡流。入圣位者是也。言故所缘弥多者。上明
能缘之心既博。今所缘之境固多。谓缘情非情万境。
有断恶修善之心。要普周法界也。故善生经云。众生
大地。草木虚空无边等。又解弥多者。约受持作法能
对有五。所对有六等。故曰弥多。此皆是缘也。法事攸
若依夏次礼者。无有是处。五言羯磨者。是此所明。以
此受法。虽通凡圣。以今末代。善根微薄。道心难生。要
假十僧作法成就。方得具足。羯磨疏云。斯等人辈。要
假强缘。扶彼弱因。方能发戒缘彼僧众。言下而发戒
品。隐其能秉。就其所秉。彰名故曰也。言舍戒法附者。
非谓受后。要应须舍。本心所忻仰。誓愿奉持。忽恐行
人。久参事慢情厌道仪。志在习俗。或复脱遇难缘。非
情可禁。带戒造罪。便能障道。所以圣开听舍。使来去
无障。不废后入道也。六念法附者。既受戒巳后。衣钵
受持。常须系念。具防六聚机要莫加。故附出也。
言超凡鄙秽流等者。应师云鄙由陋也。广疋云。鄙者
羞耻也。欲明凡俗随生死之流。六尘五欲。体是染污。
垢缠行人。令身心不净。故曰秽也。今此受体。能远出
至涅槃之岸故曰也。济云。若极钝根者。七生持戒无
犯。即得须陀洹果。理数然也。若利者三生五生。必證
初果也。言入圣众之宝位者。谓受得戒巳。近入住持
僧宝亦位。远入三乘菩提圣位也。
既慕心弥博等者。博由广也。明今受时发广大之心。
如上超凡流。入圣位者是也。言故所缘弥多者。上明
能缘之心既博。今所缘之境固多。谓缘情非情万境。
有断恶修善之心。要普周法界也。故善生经云。众生
大地。草木虚空无边等。又解弥多者。约受持作法能
对有五。所对有六等。故曰弥多。此皆是缘也。法事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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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者。攸谓所也。欲明所发之善既多。所为之法焉易
故曰也。又解。能对所对。众缘既多。故作法则难。故云
攸难也。以难知故理须详捡者。谓所为既大。今须立
法。捡其师僧是非之缘也。
而世情尘染每昏教法者。谓今时师僧。附六尘。为色
声等染。不能明解圣教。昏于法网也。为师为匠实易
实难者。立谓。若持戒清净。广解三藏。有法有食相摄。
此人为师匠。秉御戒易。若犯戒非法。不识圣教。无法
食相摄。今为师者则难也。又解。虽有行解。堪能足数。
以应师德。一时坛场。为受是易。后随行中。教授使成
五分法身者是难也。伹由习俗生常不思沿革者。字
林云。从水而下。曰沿。顺流也。立云。顺流曰沿。逆流曰
溯。明今末代师僧。不思顺佛法之流。依教而行事。但
乐习俗生常耳。如借衣钵而受。相承如此。名为习俗。
今应须改。且如俗中有识者。而年五十。尚知四十九
非。何况学道者。而怀习着。顿不舍前。殊不可也。乱彼
真教者。立明。如摩诃罗。为他师僧。不了前事。口云我
是大乘。何局限斯小法。名乱真教也。
执文谨诵者。立谓。闭目谨诵羯磨。曾不改张有无。不
识如非。所以心执也。或前受遮障无任僧法者。谓能
受之人。身有遮难。障戒不发。不应教法也。砺羯磨疏
曰。夫戒者。乃是生善之本。灭恶之原。趣涅槃之妙因。
发定慧之根本。法既精胜。受之不易。譬如欲请大王。
必须净治宅宇。今请戒法大王。理须皎洁身器。前无
故曰也。又解。能对所对。众缘既多。故作法则难。故云
攸难也。以难知故理须详捡者。谓所为既大。今须立
法。捡其师僧是非之缘也。
而世情尘染每昏教法者。谓今时师僧。附六尘。为色
声等染。不能明解圣教。昏于法网也。为师为匠实易
实难者。立谓。若持戒清净。广解三藏。有法有食相摄。
此人为师匠。秉御戒易。若犯戒非法。不识圣教。无法
食相摄。今为师者则难也。又解。虽有行解。堪能足数。
以应师德。一时坛场。为受是易。后随行中。教授使成
五分法身者是难也。伹由习俗生常不思沿革者。字
林云。从水而下。曰沿。顺流也。立云。顺流曰沿。逆流曰
溯。明今末代师僧。不思顺佛法之流。依教而行事。但
乐习俗生常耳。如借衣钵而受。相承如此。名为习俗。
今应须改。且如俗中有识者。而年五十。尚知四十九
非。何况学道者。而怀习着。顿不舍前。殊不可也。乱彼
真教者。立明。如摩诃罗。为他师僧。不了前事。口云我
是大乘。何局限斯小法。名乱真教也。
执文谨诵者。立谓。闭目谨诵羯磨。曾不改张有无。不
识如非。所以心执也。或前受遮障无任僧法者。谓能
受之人。身有遮难。障戒不发。不应教法也。砺羯磨疏
曰。夫戒者。乃是生善之本。灭恶之原。趣涅槃之妙因。
发定慧之根本。法既精胜。受之不易。譬如欲请大王。
必须净治宅宇。今请戒法大王。理须皎洁身器。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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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难。后无轻遮。与教相应。戒有可发之义。不然徒受
无益。劳苦自佗。不能生信者。明师僧犯戒。威仪不整。
不能令受者生信心也。
唐劳一世者。立明。唐训大。谓大劳一世也。亦训为虚。
虚者劳也。后生还尔者。谓来生还逢如此师僧。受戒
不得。由今身为他师僧。行非法故。
至机依准者。依此方法受戒。理有得戒之限。上释序
义巳竟。
馀道成难者。羯磨疏云。简馀四趣也。天实报胜。但着
乐多。无求修道。故成难也。修罗怀疑。道在会正。疑故
无分。地狱障圣。苦多热恼冲心。故论云。地狱中阴身。
犹如融铁聚。热恼烧然苦。不可得譬喻。何能怀道。而
来受戒。鬼神谄诳不实。恶心乱恼众生故。畜生报劣。
愚騃所收。不能光益佛法故。律中。佛言畜生于我法
中。无所长益故也。唯斯人趣。苦轻下趣。乐劣上天。强
识念力。能崇道业故。得受戒也。且如闻思修慧。欲界
具有。以此散地故有思也。色界有闻修二慧。无思慧
也。以是定地。举心即入定。故无思慧也。无色界。唯有
修慧。无闻思二慧。以无色故。无有耳根。故无闻慧。亦
是定地。故无思慧也。僧祇若减七十不能作事者。立
谓。年虽应教。约体无能故不得也。若过七十出家时
过者。立对。此举贤愚经中福增比丘年百岁。佛许出
家事可寻取用(云云)。
二诸根具足者。羯磨疏云。以但仪貌严正。悦动物心。
无益。劳苦自佗。不能生信者。明师僧犯戒。威仪不整。
不能令受者生信心也。
唐劳一世者。立明。唐训大。谓大劳一世也。亦训为虚。
虚者劳也。后生还尔者。谓来生还逢如此师僧。受戒
不得。由今身为他师僧。行非法故。
至机依准者。依此方法受戒。理有得戒之限。上释序
义巳竟。
馀道成难者。羯磨疏云。简馀四趣也。天实报胜。但着
乐多。无求修道。故成难也。修罗怀疑。道在会正。疑故
无分。地狱障圣。苦多热恼冲心。故论云。地狱中阴身。
犹如融铁聚。热恼烧然苦。不可得譬喻。何能怀道。而
来受戒。鬼神谄诳不实。恶心乱恼众生故。畜生报劣。
愚騃所收。不能光益佛法故。律中。佛言畜生于我法
中。无所长益故也。唯斯人趣。苦轻下趣。乐劣上天。强
识念力。能崇道业故。得受戒也。且如闻思修慧。欲界
具有。以此散地故有思也。色界有闻修二慧。无思慧
也。以是定地。举心即入定。故无思慧也。无色界。唯有
修慧。无闻思二慧。以无色故。无有耳根。故无闻慧。亦
是定地。故无思慧也。僧祇若减七十不能作事者。立
谓。年虽应教。约体无能故不得也。若过七十出家时
过者。立对。此举贤愚经中福增比丘年百岁。佛许出
家事可寻取用(云云)。
二诸根具足者。羯磨疏云。以但仪貌严正。悦动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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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所弘阐。睹相易受。若不简约。污辱僧伦。律云。六根
俱净。方应受法。如眼一缘。二十馀相并不堪也。聋哑
狂乱不发戒者。六根之中。耳根若坏。不闻羯磨声故
不得。哑是舌根。不能乞戒。又诵持之功。于道无分。故
不得也。狂者心乱。无心领受。又无布受之心。此三根
坏。故判不得。馀者通滥有得不得者。深云。六根中。耳
舌意三。如上可知。馀眼鼻身。虽坏容得。故羯磨疏云。
耳等三根。进道为胜。由耳听法。意缘邪正。有疑通决。
非舌不明。有阙此三。故非得限。馀则能乞。能持虽通
在遮。得在开限。
三身器清净者。羯磨疏云。既为道器。纯净方堪。如欲
请王。必须庄严宅舍。今所受者。是请法王。道器清净。
方堪受法。又如净衣易染为色。若先染污。不成后受。
砺羯磨疏云。身器清净。乃至十三难杂过等者。然戒
法清虚。出道之胜因。法既精妙。致受之不易。论其受
也。非身不尅。是以为身受道之器。心为纳法之主。身
心圆净。得戒巳言。若内怀遮难。身器不净。虽备众缘。
徒劳无益。一生绝分。障不发戒。名之为难也。
四出家相具者。即形同也。
五得小分法者。即法同也。法海不顿。渐开方便。使信
乐牢固也。上之五缘。得不分二。前四必具。非缘不成。
受事后一制具。若不具者。戒罪两得。上来释第一能
受有五义竟。
第二所对有六者。古师立义。所对有七。今钞略其第
俱净。方应受法。如眼一缘。二十馀相并不堪也。聋哑
狂乱不发戒者。六根之中。耳根若坏。不闻羯磨声故
不得。哑是舌根。不能乞戒。又诵持之功。于道无分。故
不得也。狂者心乱。无心领受。又无布受之心。此三根
坏。故判不得。馀者通滥有得不得者。深云。六根中。耳
舌意三。如上可知。馀眼鼻身。虽坏容得。故羯磨疏云。
耳等三根。进道为胜。由耳听法。意缘邪正。有疑通决。
非舌不明。有阙此三。故非得限。馀则能乞。能持虽通
在遮。得在开限。
三身器清净者。羯磨疏云。既为道器。纯净方堪。如欲
请王。必须庄严宅舍。今所受者。是请法王。道器清净。
方堪受法。又如净衣易染为色。若先染污。不成后受。
砺羯磨疏云。身器清净。乃至十三难杂过等者。然戒
法清虚。出道之胜因。法既精妙。致受之不易。论其受
也。非身不尅。是以为身受道之器。心为纳法之主。身
心圆净。得戒巳言。若内怀遮难。身器不净。虽备众缘。
徒劳无益。一生绝分。障不发戒。名之为难也。
四出家相具者。即形同也。
五得小分法者。即法同也。法海不顿。渐开方便。使信
乐牢固也。上之五缘。得不分二。前四必具。非缘不成。
受事后一制具。若不具者。戒罪两得。上来释第一能
受有五义竟。
第二所对有六者。古师立义。所对有七。今钞略其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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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第六缘云。须在佛法时中。谓若佛法灭巳。一切羯
磨作法。及与结界。皆不成就。波沙诸论师亦解云。据
未作者。则不成。巳作者则不失。抄阙此缘。今立亦好。
故须第六在佛法时中。问佛法几时当灭。答据圣教
文。正法五百。像千末万。然南山每叙声闻住法。极六
万之遐龄(未详所据)。又案传中。迦湿弥罗国。有五百罗汉。
佛灭度后。欲集作论。共议何国土中。多有资缘。于中
造论。见迦湿弥罗国多有供养。但无好伽蓝耳。时有
一池。池中有龙。其地福德。诸罗汉。就龙借其池地。用
作迦蓝。龙惜不与。有一尊者。求一坐处。龙即许之。尊
者入池。坐池内。龙先既许。收悔不得。即自避去之。临
去时曰。今将此池。奉诸大德。用造迦蓝。若后佛法灭
时。地当还我。诸罗汉。于此造寺。广造诸论。萨波多论
即其处造。今时其伽蓝中。渐有水湿。伍备之处。水深
至踝许。故知佛法非久欲灭。既有六段不同。今即是初
辄尔寺外结小界受者。立谓。无难结三小。不成非法。
一由无难故。二纵有难。亦不合竖标唱相故。言上巳
明者。指上结界篇也。
多驾船江中作法人问其故答言等者。萨婆多师资
传云。宋元嘉十年祇洹寺慧照。于天竺僧僧伽跋摩
所。重受大戒。时祇洹寺慧义法师。为性刚直。见跋摩
等。更授具戒。情有不同怒曰。大法东流。传道非一。先
贤胜哲。共有常规。忽为改异。岂穆众心。跋摩答曰。相
与弃俗。本为弘法。法必句传。岂忤众情(云云)。义即问
磨作法。及与结界。皆不成就。波沙诸论师亦解云。据
未作者。则不成。巳作者则不失。抄阙此缘。今立亦好。
故须第六在佛法时中。问佛法几时当灭。答据圣教
文。正法五百。像千末万。然南山每叙声闻住法。极六
万之遐龄(未详所据)。又案传中。迦湿弥罗国。有五百罗汉。
佛灭度后。欲集作论。共议何国土中。多有资缘。于中
造论。见迦湿弥罗国多有供养。但无好伽蓝耳。时有
一池。池中有龙。其地福德。诸罗汉。就龙借其池地。用
作迦蓝。龙惜不与。有一尊者。求一坐处。龙即许之。尊
者入池。坐池内。龙先既许。收悔不得。即自避去之。临
去时曰。今将此池。奉诸大德。用造迦蓝。若后佛法灭
时。地当还我。诸罗汉。于此造寺。广造诸论。萨波多论
即其处造。今时其伽蓝中。渐有水湿。伍备之处。水深
至踝许。故知佛法非久欲灭。既有六段不同。今即是初
辄尔寺外结小界受者。立谓。无难结三小。不成非法。
一由无难故。二纵有难。亦不合竖标唱相故。言上巳
明者。指上结界篇也。
多驾船江中作法人问其故答言等者。萨婆多师资
传云。宋元嘉十年祇洹寺慧照。于天竺僧僧伽跋摩
所。重受大戒。时祇洹寺慧义法师。为性刚直。见跋摩
等。更授具戒。情有不同怒曰。大法东流。传道非一。先
贤胜哲。共有常规。忽为改异。岂穆众心。跋摩答曰。相
与弃俗。本为弘法。法必句传。岂忤众情(云云)。义即问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26c 页 X42-0726.png
曰。求那跋摩在世之日。布萨僧事。常在寺中。及至受
戒。何故独在邑外。等成善法。何以异耶。答受戒事重。
不同馀事。若馀不成。唯得小罪。无甚毁损。罪可忏。夫
绍隆佛种。用消信施。以戒为本。受若不成。非出家人。障
累之原。断灭大法。故异馀法事也。义法师忻然心伏。
无复馀言。遂令其弟子慧基静明法明三人。度蔡州
岸。于船上受戒。当时有始兴寺睿法师评曰。睹善患
不及。见恶犹探汤。义公于可同中立异。未经旬月。而
复同其所异。盖讥其始惑也(抄中人问其故。答曰等者。尽是上文问答也)。
为世福田者谓受具戒者。此明作人天福田。能长他
福。能消他利养者。皆是持戒之力。近见华严阇梨。呵
诸大德。每入内时。圣上皆听。将一侍者。同入多将沙
弥入者。皆大非法。然沙弥无戒。何能消他国家百段
五十段绢是一。又复沙弥无戒。将入宫阙中。必造罪
过。或见他贵物即盗。或见宝女即染。岂不误于大德
耶。然此诫敕大能。无奈大德不相用语。
二有能秉法僧者。谓白四弘通。非僧不合。边方无僧
曲开五人持律得受者。谓迦旃延弟子。名曰亿耳。住
于忧槃提国。三年求师僧。受戒方得。砺云。致使亿耳
受戒三年始获。缘此白佛。佛开自今巳去。边方五人
开受。言持律得作者。济曰。中国十人。何以不言持律
所以。独语边方持律得作者。以边方非法者多故。须
言持律。中国僧皆清净故不言之也。此十诵所列者。
彼律问曰。颇边地有十人。但取五人成受以不。答得
戒。何故独在邑外。等成善法。何以异耶。答受戒事重。
不同馀事。若馀不成。唯得小罪。无甚毁损。罪可忏。夫
绍隆佛种。用消信施。以戒为本。受若不成。非出家人。障
累之原。断灭大法。故异馀法事也。义法师忻然心伏。
无复馀言。遂令其弟子慧基静明法明三人。度蔡州
岸。于船上受戒。当时有始兴寺睿法师评曰。睹善患
不及。见恶犹探汤。义公于可同中立异。未经旬月。而
复同其所异。盖讥其始惑也(抄中人问其故。答曰等者。尽是上文问答也)。
为世福田者谓受具戒者。此明作人天福田。能长他
福。能消他利养者。皆是持戒之力。近见华严阇梨。呵
诸大德。每入内时。圣上皆听。将一侍者。同入多将沙
弥入者。皆大非法。然沙弥无戒。何能消他国家百段
五十段绢是一。又复沙弥无戒。将入宫阙中。必造罪
过。或见他贵物即盗。或见宝女即染。岂不误于大德
耶。然此诫敕大能。无奈大德不相用语。
二有能秉法僧者。谓白四弘通。非僧不合。边方无僧
曲开五人持律得受者。谓迦旃延弟子。名曰亿耳。住
于忧槃提国。三年求师僧。受戒方得。砺云。致使亿耳
受戒三年始获。缘此白佛。佛开自今巳去。边方五人
开受。言持律得作者。济曰。中国十人。何以不言持律
所以。独语边方持律得作者。以边方非法者多故。须
言持律。中国僧皆清净故不言之也。此十诵所列者。
彼律问曰。颇边地有十人。但取五人成受以不。答得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27a 页 X42-0727.png
名受具。僧得可呵罪。伽论亦尔。准此似是约处定制
故。
更无方便得别众故者。以同界故。皆须尽集。若也不
来。不成受戒。则颠倒错脱者。前作羯磨。后作白。名颠
倒。遗落文句。曰错脱。
六资缘具足者。羯磨疏云。内忻胜法。外假胜仪。身心
相依。如鱼有水。若无若借。俱非具缘。
无心不成故者。夫欲受戒。理须殷重乞求。方成受具。
若也轻慢不请。义无得戒。
心不当境者。谓师僧衣钵如法是境。但受者无心不
称此境故也。即是境不称心者。谓受者求戒断恶之
心。而师僧不清净者。是也。若慇重心则有无教者。此
明能受之人。若有慇重则发无作之戒也。必有受者
前准上缘者。即绕列五缘可依也。上来总释第一具
缘成受门义竟。
二加法中。总有十段。前通辨羯磨中明七非云。八种
调理者。谓此十段中。除此第一段。沙弥十戒门。并正
众中受门。但有八门调理。是受前也。复有[堛-田+ㄆ]云。始从
请师终乎白四九法往来者。正除沙弥。须十戒文也。
必阙开得戒限。故不论之。九法者。一请师。二置受者
处。三差教授。四往见问。五唤入众。六教令乞。七戒师
白。八捡遮难。九正白四。颂曰。请置差往唤。乞白捡羯
磨。
如前篇中者。如上通辨羯磨中明之也。
故。
更无方便得别众故者。以同界故。皆须尽集。若也不
来。不成受戒。则颠倒错脱者。前作羯磨。后作白。名颠
倒。遗落文句。曰错脱。
六资缘具足者。羯磨疏云。内忻胜法。外假胜仪。身心
相依。如鱼有水。若无若借。俱非具缘。
无心不成故者。夫欲受戒。理须殷重乞求。方成受具。
若也轻慢不请。义无得戒。
心不当境者。谓师僧衣钵如法是境。但受者无心不
称此境故也。即是境不称心者。谓受者求戒断恶之
心。而师僧不清净者。是也。若慇重心则有无教者。此
明能受之人。若有慇重则发无作之戒也。必有受者
前准上缘者。即绕列五缘可依也。上来总释第一具
缘成受门义竟。
二加法中。总有十段。前通辨羯磨中明七非云。八种
调理者。谓此十段中。除此第一段。沙弥十戒门。并正
众中受门。但有八门调理。是受前也。复有[堛-田+ㄆ]云。始从
请师终乎白四九法往来者。正除沙弥。须十戒文也。
必阙开得戒限。故不论之。九法者。一请师。二置受者
处。三差教授。四往见问。五唤入众。六教令乞。七戒师
白。八捡遮难。九正白四。颂曰。请置差往唤。乞白捡羯
磨。
如前篇中者。如上通辨羯磨中明之也。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27b 页 X42-0727.png
四律所明者。即四分五分十诵僧祇等四部律文是
也。不同外道一往顿受者。谓今且与十戒者。恐受大
戒者。不堪护持。故渐与之。以调其根器。事同式叉六
法。以渐渐而进也。言犹如大海渐深渐入者。报恩经
第六卷云。忧婆离问佛。若受具戒。摄得十戒。何须先
受十戒。复受大戒。佛言。虽一时得而染习佛法。必须
次第。先以十戒。以自调伏。信乐渐增。善根转深。次受
具戒。如是次第。得佛法味。深乐坚固。难可退败。如游
大海。渐渐入深。如入法海。亦复如是。
文云谁请大德为我和上等者。彼见论云。有比丘。为
作白四羯磨受具戒巳。多作诸恶。不案威仪。时有少
欲知足比丘。呵责言。汝云何。作诸恶行。不案威仪。比
丘答言。谁请大德与我戒。谁请大德。为作和上。时有
比丘白佛。佛言。自今巳后。若不请作和上。不乞戒。不
得与受具足戒。与受者结吉罗罪也。
当具修如上者。如上僧网大纲篇中云。凡来僧中。律
云。偏露右肩。脱革屣。礼僧足。右膝着地。合掌等五法
也。大德一心念我某甲等者。羯磨疏云。具五句。初大
德一心念者。请专意也。二我某甲至和上者。明所祈
也。三愿大德为我作等者。慈副本望也。四我依得受
具者。谓三学由生也。五慈悯故者。巳述所怀唯愿听
许也。答言可尔。总领请词。许为师也。就可尔中。可是
答诺下流。尔是应酬上位。双云可尔者。未善知言。全
不可也。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27c 页 X42-0727.png
教授汝清净莫放逸等者。非但事摄。亦有法之弘训
也。言清净者。宜重戒本摄持三业。言莫放逸者。诸过
之原由行放逸。当摄情根。远五欲也。四答中。古师云。
律虽列四。随一成答。钞主云。意以通四。共成一答。初
是许辞。后三相摄。义联类也。下文更有十种答法者。
至下律增五文广明。彼云。十种答法者。一能。二可。三
是。四修行。五不放逸。六善。七好。八起。九去。十言与。是
为十种答法也。
或可和上无德等者。立谓。受十戒时虽请。或可于和
上犯戒。故曰无德。故今须量度。有德无德。应更请也。
言故对二请者。济曰。一谓沙弥时。对面请。并今受具
时。又对面请。故曰二对。
请七證等者。此人号为尊人。亦曰尊师。见论名为临
坛师也。十诵正则理例请之者。即前文十云。教授次
第头面。一一礼僧足巳。然后请之。必在大众多僧。亦
未通限者。必人众多。但请所指。为尊者。馀不须请也
知何不该等者。贾逵注国语云。明比丘犯重巳。不得
在说戒及羯磨二种僧中共住。不足僧数。今巳知犯
重竟。即非同法之人。不合同證羯磨。将此知字何所
不该。伹知犯重。即不应一切羯磨也。岂独说戒乎。应
师云。该者备也方言云。该由包也。十师相望。约知犯
重。犯下篇犹得应法。若望受者。善知师犯吉罗。即非
师德也。强受不成者。景云。谓弟子和上犯戒。不应师
德。无心从受。故受不成。又如今时受戒人。意在彼人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28a 页 X42-0728.png
为和上者。以知事坛主。逼令将馀人。为和上。以无心。
强受不得也。
故九夏和上者。立九夏和上开得戒。师犯罪。若八夏
和上一向不得戒。同是犯也。
硕德者。硕谓大也。方言云齐宋之间。谓大曰硕。硕亦
美也。七夏巳去。得作羯磨阇梨者。此是了论文。威仪
及七證。须五夏。戒师须七夏。与四分不同也。
从此巳下教发戒缘。令一切境上起慈悯心者。羯磨
疏云。增上心中。救诸众生。即慈善根。谓佛心也。初明
缘境者。谓初且明所缘之境遍于法界也。后明心量
者。即能缘之心也。
别抄有三十馀纸者。谓京中一僧。录受戒缘境之心。
有三十馀纸。每欲受戒者。令诵心首。南山阇梨常号
为末代佛。由能曲巧。导示众生故也。情与非情空有
二谛灭理等者。上至诸佛。下及三途。皆是情道。山河
大地。名曰非情。言空有二谛者。立谓真谛是空。俗谛
是有。此之二谛。经称不同。涅槃大品名世谛第一义
谛。菩萨璎珞经有无二谛。华严及仁王般若名真俗
二谛。亦曰空有二谛。言有无二谛者。有是有为。无是
无为。言灭理涅槃者。涅槃有四种。一自性涅槃。即一
切众生同理有也。二无住涅槃。谓如来方便应化众
善是也。三四有馀无馀也。皆约诽谤不信得罪。今翻
为善方发戒也。文字卷轴形像塔庙等者。即三藏典
籍佛制。依学结罪。故是戒境也。言形像塔庙应须立
强受不得也。
故九夏和上者。立九夏和上开得戒。师犯罪。若八夏
和上一向不得戒。同是犯也。
硕德者。硕谓大也。方言云齐宋之间。谓大曰硕。硕亦
美也。七夏巳去。得作羯磨阇梨者。此是了论文。威仪
及七證。须五夏。戒师须七夏。与四分不同也。
从此巳下教发戒缘。令一切境上起慈悯心者。羯磨
疏云。增上心中。救诸众生。即慈善根。谓佛心也。初明
缘境者。谓初且明所缘之境遍于法界也。后明心量
者。即能缘之心也。
别抄有三十馀纸者。谓京中一僧。录受戒缘境之心。
有三十馀纸。每欲受戒者。令诵心首。南山阇梨常号
为末代佛。由能曲巧。导示众生故也。情与非情空有
二谛灭理等者。上至诸佛。下及三途。皆是情道。山河
大地。名曰非情。言空有二谛者。立谓真谛是空。俗谛
是有。此之二谛。经称不同。涅槃大品名世谛第一义
谛。菩萨璎珞经有无二谛。华严及仁王般若名真俗
二谛。亦曰空有二谛。言有无二谛者。有是有为。无是
无为。言灭理涅槃者。涅槃有四种。一自性涅槃。即一
切众生同理有也。二无住涅槃。谓如来方便应化众
善是也。三四有馀无馀也。皆约诽谤不信得罪。今翻
为善方发戒也。文字卷轴形像塔庙等者。即三藏典
籍佛制。依学结罪。故是戒境也。言形像塔庙应须立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28b 页 X42-0728.png
信。信有此法。起恭敬心。故发心也。如戒本中有敬塔
戒。又毁坏塔寺。皆得兰罪故也。法界为量并是戒体
者。立谓。合是戒境。今称体者。由从此境。发得戒故。詺
为体也。言法界者。杂集云。一切声闻。独觉诸佛。妙法
所依相故。述曰谓诸法为戒性故。名为法界也。
海水无边等者。约酒。约饮用虫水。又约盗水等。故水
皆得为戒境。如有人卖水。或一担直五文三文。若作
盗心皆是罪也。
新受戒人与佛齐德者。约遍法界之境。有摄持之心。
善法总起。与佛齐也。复以初受未有毁犯。戒体光洁
与佛同也。今时既知此人与佛等德。不可轻。受此人
作礼驱使等事。故多论中。昔有一比丘。应得罗汉。而
有转轮王业。障不得漏尽。佛欲除其障。故即为比丘。
一正富罗。转轮王福一时灭尽。即得无著。以是因缘。
若使新受戒人供给所乏则。灭巳功德不少也。
瞻卜华者。立云。中梵正音瞻博迦。此云黄华。而小香。
西域多有。言破戒胜外道者。外道邪见。乖真。生死未
尽。破戒虽入地狱。远有出期。
次令发戒下是第二段。明能缘心之量也。
当发上品心得上品戒者。立谓。戒是酬一品心因也。
罗汉戒是下品者。立谓。此人当受戒时。发下品心。后
策勤修道。證得无学。戒仍下品。由当时发一品心。定
故。
毗跋律等者。立云。唯有一卷。律文中明。下品心。不得
戒。又毁坏塔寺。皆得兰罪故也。法界为量并是戒体
者。立谓。合是戒境。今称体者。由从此境。发得戒故。詺
为体也。言法界者。杂集云。一切声闻。独觉诸佛。妙法
所依相故。述曰谓诸法为戒性故。名为法界也。
海水无边等者。约酒。约饮用虫水。又约盗水等。故水
皆得为戒境。如有人卖水。或一担直五文三文。若作
盗心皆是罪也。
新受戒人与佛齐德者。约遍法界之境。有摄持之心。
善法总起。与佛齐也。复以初受未有毁犯。戒体光洁
与佛同也。今时既知此人与佛等德。不可轻。受此人
作礼驱使等事。故多论中。昔有一比丘。应得罗汉。而
有转轮王业。障不得漏尽。佛欲除其障。故即为比丘。
一正富罗。转轮王福一时灭尽。即得无著。以是因缘。
若使新受戒人供给所乏则。灭巳功德不少也。
瞻卜华者。立云。中梵正音瞻博迦。此云黄华。而小香。
西域多有。言破戒胜外道者。外道邪见。乖真。生死未
尽。破戒虽入地狱。远有出期。
次令发戒下是第二段。明能缘心之量也。
当发上品心得上品戒者。立谓。戒是酬一品心因也。
罗汉戒是下品者。立谓。此人当受戒时。发下品心。后
策勤修道。證得无学。戒仍下品。由当时发一品心。定
故。
毗跋律等者。立云。唯有一卷。律文中明。下品心。不得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28c 页 X42-0728.png
中上。钞文中上二品。是钞家义作。宾云。此毗跋律。是
大乘文。非全符会。不须引之。言众生皆惜寿命者。此
明救其身。未救心也。中品心云解众生疑者。乃是救
其心也。由疑心生。今言解众生疑。是救心也。
为成三聚净戒趣三解脱门求泥洹果等者。立明。由
此三聚戒品。感报三身。一者誓断一切恶。无恶而不
断。即摄善法戒。当来感得法身菩提。二誓修一切善。
无善而不修。即摄律仪戒。当来感得报身佛也。三誓
度一切众生。无众生而不度。即摄众生戒。当来感化
身佛也。言趣三解脱门者。立云。空解脱门。无相解脱
门。无愿解脱门。佛则承空解脱门而化众生也。亦名
二三昧。新经论中名三摩地。此三解脱门。准法华经
是小乘之理。故彼文中。声闻自叙但念空无相无作。
于菩萨法等。心不喜乐。案刘璆注云。伹以三空为极。
至于游神度物。菩萨之道不生一念在乐之心。夫三
空之称。生乎尽累。一者滞有故尔。以万法皆空。二者
好空。复云空无相。三者执兼遣以为极。便欲施坏造
行。复导以无行可作。行尽心灰。此小乘究竟之名。济
云。三解脱门。大乘中有。小乘中无。法华经言。念空无
相等者。乃是声闻自叙。我昔日。亦翘慕三解脱门。而
不肯修。故曰但念等也。
言如此发心尚是邪想者。立明。发如此尚邪。何况不
发者。全是邪见。宁能发上品戒也。凡夫始学邪心中
语者。慈云。虽作是善。以有所得心故。名为邪心。立谓。
大乘文。非全符会。不须引之。言众生皆惜寿命者。此
明救其身。未救心也。中品心云解众生疑者。乃是救
其心也。由疑心生。今言解众生疑。是救心也。
为成三聚净戒趣三解脱门求泥洹果等者。立明。由
此三聚戒品。感报三身。一者誓断一切恶。无恶而不
断。即摄善法戒。当来感得法身菩提。二誓修一切善。
无善而不修。即摄律仪戒。当来感得报身佛也。三誓
度一切众生。无众生而不度。即摄众生戒。当来感化
身佛也。言趣三解脱门者。立云。空解脱门。无相解脱
门。无愿解脱门。佛则承空解脱门而化众生也。亦名
二三昧。新经论中名三摩地。此三解脱门。准法华经
是小乘之理。故彼文中。声闻自叙但念空无相无作。
于菩萨法等。心不喜乐。案刘璆注云。伹以三空为极。
至于游神度物。菩萨之道不生一念在乐之心。夫三
空之称。生乎尽累。一者滞有故尔。以万法皆空。二者
好空。复云空无相。三者执兼遣以为极。便欲施坏造
行。复导以无行可作。行尽心灰。此小乘究竟之名。济
云。三解脱门。大乘中有。小乘中无。法华经言。念空无
相等者。乃是声闻自叙。我昔日。亦翘慕三解脱门。而
不肯修。故曰但念等也。
言如此发心尚是邪想者。立明。发如此尚邪。何况不
发者。全是邪见。宁能发上品戒也。凡夫始学邪心中
语者。慈云。虽作是善。以有所得心故。名为邪心。立谓。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29a 页 X42-0729.png
凡夫具烦恼性。常以六识粗心。攀缘觉观名粗心。若
入定观。是细心。若缘其真如。即名无漏心。此是正心。
今无定及出定。即是粗心。攀缘觉观。名邪见心。外道
心。今虽复始学。犹是邪心故曰也。那含人慢心中语
者。慈云。此人断见谛烦恼。尽有修道。烦恼未除。以贪
嗔慢烦恼在。故曰慢等也。宾云。成实宗中。学人或时
散乱念故则起我慢。然萨婆多宗。我慢虽通修道所
断。然不现起。故俱舍第十九云。我慢既由我见所增。
我见巳断皆巳断故。圣不能起。成实宗中意。许初果
我见犹有。是故我慢亦得现起。大乘宗说。如唯识论
第二云。然诸宗所执。略有二种。一者俱生。二者分别。
俱生我执细故难断。后修道中数数修习胜生空观。
方能除灭(故知。犹有我执。即显那含慢心中语。是俱生烦恼也)。分别我执。粗故
易断。初见道时。观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除(故初见道。则断
一个我执。即显那。含分别略尽)。立明。此人断欲界粗惑尽。犹有五下
分结。五下分结如何。即是调戏。憍慢。无明。色染。无色
染。亦云。色爱。无色爱。由有此五。断此五尽。方得罗汉。
虽有此五结。其慢最多。凡所言语。皆有慢心。故曰慢
心中语也。罗汉名字语者。慈云。烦恼并尽。但顺世间
名字语言。而无执著。立明。此人断三界子果。而缠都
尽。不还三界。观世如幻。但有名字耳。若所发言。但是
顺谛法。名字语言。故曰名字语。亦名世流布语。如涅
槃三十二云。何名世流布语。如佛所说。男女大小。去
来坐卧。车乘房金。瓶衣众生。常乐我净。军林城邑。幻
入定观。是细心。若缘其真如。即名无漏心。此是正心。
今无定及出定。即是粗心。攀缘觉观。名邪见心。外道
心。今虽复始学。犹是邪心故曰也。那含人慢心中语
者。慈云。此人断见谛烦恼。尽有修道。烦恼未除。以贪
嗔慢烦恼在。故曰慢等也。宾云。成实宗中。学人或时
散乱念故则起我慢。然萨婆多宗。我慢虽通修道所
断。然不现起。故俱舍第十九云。我慢既由我见所增。
我见巳断皆巳断故。圣不能起。成实宗中意。许初果
我见犹有。是故我慢亦得现起。大乘宗说。如唯识论
第二云。然诸宗所执。略有二种。一者俱生。二者分别。
俱生我执细故难断。后修道中数数修习胜生空观。
方能除灭(故知。犹有我执。即显那含慢心中语。是俱生烦恼也)。分别我执。粗故
易断。初见道时。观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除(故初见道。则断
一个我执。即显那。含分别略尽)。立明。此人断欲界粗惑尽。犹有五下
分结。五下分结如何。即是调戏。憍慢。无明。色染。无色
染。亦云。色爱。无色爱。由有此五。断此五尽。方得罗汉。
虽有此五结。其慢最多。凡所言语。皆有慢心。故曰慢
心中语也。罗汉名字语者。慈云。烦恼并尽。但顺世间
名字语言。而无执著。立明。此人断三界子果。而缠都
尽。不还三界。观世如幻。但有名字耳。若所发言。但是
顺谛法。名字语言。故曰名字语。亦名世流布语。如涅
槃三十二云。何名世流布语。如佛所说。男女大小。去
来坐卧。车乘房金。瓶衣众生。常乐我净。军林城邑。幻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29b 页 X42-0729.png
化合散。是名世流布语。疏解云。随世流布。说男女等。
名为世流布语也。
光师亦判等者。即北齐僧统光律师也宾等诸师。南
山判四分是大乘宗。以见本文云。欲求于佛道。及皆
共成佛道等。又相命为佛子等。故须令发大乘心。今
详此言大失。南山羯磨疏云沓婆厌无学。知非牢固
也(欲知僧事。求牢固法。明知大小乘罗汉。非牢固也)。施生成佛道。知馀非向
也(戒本终云。施一切众生。皆共成佛道。明佛可向)。相召为佛子。无异乘也(律序
云。佛子亦如是。修行禁戒本)。舍衣用非重。知心虚通也(佛赞头陀时。比丘舍
衣成大𧂐也)。尘境非根晓。知识了义也(成实宗中。识见非根见。馀宗根识合
见也)。此之二途者。即所缘之缘。及能缘心量也
见境明净不得临时方言发心等者。立明。由能开悟
其怀。于一切情非情境。明白可见也。
置眼见耳不闻处者。立明。此中有两种。若受戒时。不
得安离见闻处。则不成受。约未受前。恐闻羯磨。故置
离闻处也。恐复造过。故着眼见处立也。若在界外不
受具者。立明。此正明受时。正秉羯磨等。若虽在见闻
处。若在界外。亦非得戒。五分以起过故听安戒坛外
者。彼律云。比丘借他衣钵受具。受具巳。诸比丘。唤共
著衣持钵乞食去来。新受戒者答言。我无衣钵比丘
语言汝岂不知佛制不得无衣钵受戒耶。答言。我知
伹借衣钵。今还他故耳。以此事白佛。佛言。自今巳去。
应将受戒者。若戒坛外。眼见耳不闻处。羯磨著威仪
师往问。应从座起。问其衣钵具足未等(云云)。
名为世流布语也。
光师亦判等者。即北齐僧统光律师也宾等诸师。南
山判四分是大乘宗。以见本文云。欲求于佛道。及皆
共成佛道等。又相命为佛子等。故须令发大乘心。今
详此言大失。南山羯磨疏云沓婆厌无学。知非牢固
也(欲知僧事。求牢固法。明知大小乘罗汉。非牢固也)。施生成佛道。知馀非向
也(戒本终云。施一切众生。皆共成佛道。明佛可向)。相召为佛子。无异乘也(律序
云。佛子亦如是。修行禁戒本)。舍衣用非重。知心虚通也(佛赞头陀时。比丘舍
衣成大𧂐也)。尘境非根晓。知识了义也(成实宗中。识见非根见。馀宗根识合
见也)。此之二途者。即所缘之缘。及能缘心量也
见境明净不得临时方言发心等者。立明。由能开悟
其怀。于一切情非情境。明白可见也。
置眼见耳不闻处者。立明。此中有两种。若受戒时。不
得安离见闻处。则不成受。约未受前。恐闻羯磨。故置
离闻处也。恐复造过。故着眼见处立也。若在界外不
受具者。立明。此正明受时。正秉羯磨等。若虽在见闻
处。若在界外。亦非得戒。五分以起过故听安戒坛外
者。彼律云。比丘借他衣钵受具。受具巳。诸比丘。唤共
著衣持钵乞食去来。新受戒者答言。我无衣钵比丘
语言汝岂不知佛制不得无衣钵受戒耶。答言。我知
伹借衣钵。今还他故耳。以此事白佛。佛言。自今巳去。
应将受戒者。若戒坛外。眼见耳不闻处。羯磨著威仪
师往问。应从座起。问其衣钵具足未等(云云)。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29c 页 X42-0729.png
顺上律文者。立谓。顺上五分文也(此解非)。有云。顺上界
外不成受具文也。
应两处安置者。此谓若在本沙弥众中问者。恐馀未
被问者。闻之后。不尊重故。二处安也。并衣钵在彼而
立者。业疏云。行住两仪。心躁驰散。坐是安静。未足称
恭。故立望僧意取翘注也。
致受者惭耻稽留等者。立明。由当时对僧中遣脱衣。
看沙弥身上有病。不肯脱衣。以稽废受戒事。佛言。自
今巳去。界外问遮难。不须脱衣。
乃至多人例通问答者。立明。若通答者。得为沙弥。乃
至十人百人。伹同一坛。尽得通用。此亦约无别僧来
去故得。又约众中无有僧。暂出界。若暂出回来。还须
更和。景云。差威仪师时。问谁能作。答我能。不称名。不
得成。以羯磨中要牒名字。可云我耶。至受者所者。即
向沙弥处也。
相遮难之中有得不得者。立明。难则一向不得。遮中
不定。如不称和上名。及自名。必定不得。若负债。作还
心即得。聋闻大声亦得。
若约律本。但问十三等者。谓律本受戒犍度具列十
三难。缘起解释。有者不重与受。及至下正作法受戒
文中。但问诸遮。不见问十三难事。此乃律文互缺。非
为理无。今以义准。先问重难。次问轻遮。故曰著问遮
之前。
蒙笼诵习者。立明。古人但直诵出。冥目急诵。前人竟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0a 页 X42-0730.png
不解。今不同之。须一一解释。令前人识知有无。济曰。
古人问时何但受者不解。只自问者。亦自不解其义。
便语受者言。我若问汝时。但答道无。闭眼急问。及至
问和上字谁。亦即答言。无曾闻。并汾中老僧。与他受
戒。饮酒巳醉。少时登坛。一人醉困。未能得出场上。伹
有九人。既欠一人。其上座即云。取一束草。竖著下行。
将袈裟贯之。以当一人。充足十数。夫问答宾主。皆须
领解。曾见有人。讲法华。论义者问云。既称法喜禅悦
食。未知与三尼。宽狭其相如何。高座恾然不知何。答
三尼者。即蒲阇尼。祛阇尼。奢夜尼也。又见问律师云。
夷末提初。皆是面门所犯。何以轻重不同。一边罪下。
就此十三。准疏先有五门料简。一制拣净意。二释名
体。三得名废立。四收难多少。五通塞不同。初制意者。
光律师云。夫欲远希玄果。非戒不尅。然戒法清虚。乃
出道之津济。法既精妙。致受非易。论其受也。非身净
不尅。是以身为受道之器。心为纳法之主。身心圆净。
得戒亡言。若内怀遮难。于道非净。虽备众缘。徒劳无
益。一生绝分。障不发戒。名之为难。由难障故。因捡稽
留。故制问之意在此也。二释名者。随唱一一释下。三
门在后明。言十三难者。带数释也。颂曰。边尼贼破黄。
五逆非畜二。言边罪者。曾受佛戒。理宜谨奉。捉心不
固。具缘犯重。为过不轻。业果生报。不思舍悔返戒。更
受义无再摄。分在众外。名之为边。一生永障。名之为
难。由边罪障戒而生。故曰边罪难。
古人问时何但受者不解。只自问者。亦自不解其义。
便语受者言。我若问汝时。但答道无。闭眼急问。及至
问和上字谁。亦即答言。无曾闻。并汾中老僧。与他受
戒。饮酒巳醉。少时登坛。一人醉困。未能得出场上。伹
有九人。既欠一人。其上座即云。取一束草。竖著下行。
将袈裟贯之。以当一人。充足十数。夫问答宾主。皆须
领解。曾见有人。讲法华。论义者问云。既称法喜禅悦
食。未知与三尼。宽狭其相如何。高座恾然不知何。答
三尼者。即蒲阇尼。祛阇尼。奢夜尼也。又见问律师云。
夷末提初。皆是面门所犯。何以轻重不同。一边罪下。
就此十三。准疏先有五门料简。一制拣净意。二释名
体。三得名废立。四收难多少。五通塞不同。初制意者。
光律师云。夫欲远希玄果。非戒不尅。然戒法清虚。乃
出道之津济。法既精妙。致受非易。论其受也。非身净
不尅。是以身为受道之器。心为纳法之主。身心圆净。
得戒亡言。若内怀遮难。于道非净。虽备众缘。徒劳无
益。一生绝分。障不发戒。名之为难。由难障故。因捡稽
留。故制问之意在此也。二释名者。随唱一一释下。三
门在后明。言十三难者。带数释也。颂曰。边尼贼破黄。
五逆非畜二。言边罪者。曾受佛戒。理宜谨奉。捉心不
固。具缘犯重。为过不轻。业果生报。不思舍悔返戒。更
受义无再摄。分在众外。名之为边。一生永障。名之为
难。由边罪障戒而生。故曰边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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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准多论白衣五戒等者。砺云。母多二论。准此极
急。今解据出家十戒。犯者成难。谓先是内。今甄众外。
对内辨边。五戒八戒。伹是俗众。无来非内。对何以名
边耶。深云。今行事者问他。还须向说。若准论文不得。
律则无文。准令得戒。宋朝有智严法师小时曾破八
戒。后受具竟。见多论文疑身受戒不得。便往西国。问
诸罗汉。至月支国。亦云至罽宾。见诸罗汉。具问斯事。
彼亦不决。有一罗汉。为往天上。问弥勒。为通云。不成
难。严既知身有戒。欲还此国。未发国亡。西国送尸。有
凡圣两墓。不知严之凡圣。欲道凡墓。数千人挽丧。终
日不动。便疑是圣。欲置圣墓。未假数人。飘然得升。严
有二弟子。还此土述之云尔。故不动便疑知五八破
者。不成难也。
二犯尼者。净具尊境。是世福田。理宜虔敬。生出世福。
今乃返慢辱。毁坏梵业。深罗重。虽受无利。名之为难。
难由坏尼净行而生故曰也。
言律中不明净秽今准僧祇据净言也者。律中伹是
著袈裟者。即名难也。善见论中于尼三处行淫。皆名坏
尼难也。须斯二果。及凡夫持戒尼前人成难后人不
成等者。明此人受欲烦恼未尽。受乐故犯戒。坏故成
难。后人虽污。非名至第二人尼受乐此人即是难也。
以要约尼受乐时俗即成难。若尼受乐巳后。更有人
污者。百千非难。后云二果。由爱染巳尽。今若污者。不
问初中后皆是难摄。问凡言坏者。谓污戒也。圣境不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0c 页 X42-0730.png
坏。何名为难。答尊境清胜。慢污成业。不待前坏。方成
戒难。济云。准论中辨初二果人。伹有俱生烦恼。而无
分别烦恼。如鸟兽相食啖。亦名俱生烦恼。初二果人。
虽所造事。内心无染。名为俱生烦恼。不令受乐。据此
义故。与今文相违妨也。高云。初二果人。受乐之时。俗
则成难。即显此尼烦恼未尽。是破戒者。何故论中。圣
人经生。得五不作戒。又涅槃经中初果生恶国。不作
恶业。今既受乐。岂非作恶耶。解云。望自不故作。故云
不作恶业。望烦恼未尽。容有失念受乐。虽名破戒。由
抵债故。不受地狱报也。且此释终成相违。
摩触八尼污尼事等。立明。一个男子污触八个尼重
境。尼则犯重。俗不成难。言污尼八事者。立明。八个男
子。污一个尼。八事中。一一事。令尼犯重。胜云。明将第
八事污尼。以尼先犯七故成重。上言八事者。一捉手。
二捉衣。三入屏处。四共立。五共语。六共行。七共期。八
身相倚。颂曰捉手捉衣入屏处。共立共语并共行。七
八共期身相倚。如是次第应当知。
若以白衣俗服强与衣著者。此防巧也。谓言服别应
不成难。但约境净。不论仪服。若尼自乐著俗服就上
行淫等者。景云。以心作非净解故。不成难也。即如今
尼。乐著俗女裙衫。皆是俗习。就此行淫。亦非难摄。此
向约尼自欲行非。故非成难。又约俗人。不知此尼是
净境。若是净境还成难也。但坏净境。
不论知净不净者。景云。如实净坏境。作不净想而污。
戒难。济云。准论中辨初二果人。伹有俱生烦恼。而无
分别烦恼。如鸟兽相食啖。亦名俱生烦恼。初二果人。
虽所造事。内心无染。名为俱生烦恼。不令受乐。据此
义故。与今文相违妨也。高云。初二果人。受乐之时。俗
则成难。即显此尼烦恼未尽。是破戒者。何故论中。圣
人经生。得五不作戒。又涅槃经中初果生恶国。不作
恶业。今既受乐。岂非作恶耶。解云。望自不故作。故云
不作恶业。望烦恼未尽。容有失念受乐。虽名破戒。由
抵债故。不受地狱报也。且此释终成相违。
摩触八尼污尼事等。立明。一个男子污触八个尼重
境。尼则犯重。俗不成难。言污尼八事者。立明。八个男
子。污一个尼。八事中。一一事。令尼犯重。胜云。明将第
八事污尼。以尼先犯七故成重。上言八事者。一捉手。
二捉衣。三入屏处。四共立。五共语。六共行。七共期。八
身相倚。颂曰捉手捉衣入屏处。共立共语并共行。七
八共期身相倚。如是次第应当知。
若以白衣俗服强与衣著者。此防巧也。谓言服别应
不成难。但约境净。不论仪服。若尼自乐著俗服就上
行淫等者。景云。以心作非净解故。不成难也。即如今
尼。乐著俗女裙衫。皆是俗习。就此行淫。亦非难摄。此
向约尼自欲行非。故非成难。又约俗人。不知此尼是
净境。若是净境还成难也。但坏净境。
不论知净不净者。景云。如实净坏境。作不净想而污。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1a 页 X42-0731.png
亦成难摄。若污非净。作净想。不成难也。然成污者。必
取净境。此是钞主义言耳。诸部意者。要心境相应。广
有废立如疏义钞者。羯磨疏云。但是具戒。何论净秽。
陵辱慢重。故障出家。未备位轻。在不问摄。故文云。汝
污尼不。明。简下众。由是具戒。望于俗人。皆是尊境故。
若准律中。曾淫著袈裟者成难。此文通三众也。然文
列比丘尼。又似简故。三律俱无正决。斯即不了之文。
宜用僧祇明判净秽也。如前祗言。斯须初人成难等
是也。
止名边罪所收者。俗受五戒。尚自问于遮难。况受大
戒而犯。一面边收。
三贼心受戒者。沙弥俗人。法非本位。形滥潜上。又盗
圣财。非分妄谓。故名为贼。障不发戒。故名为难。世财
是共。虽盗非难。法财不共。具缘方感。此难由贼。妄谓
而生故曰也。立云。初掠法财。名贼心也。砺问。此十三
难。并是受戒为难。所以第三独名贼心受戒难者。答
此实不望。今受作难。名受戒难。故不须并。盖是无贼
心。诈称大比丘。与今为难。故独标之。馀非此类。可知。
若未出家未受不重受巳受得戒者。立云。未受十戒。
直尔剃发。名出家也。谓既为利养故。若巳出家者。及
未出家者。此二人。皆不得受具也。言巳受得等者。此
明约师僧。先不知其为利养自剃。则先与具戒。又约
彼作沙弥。未经说戒等事故也。言曾经说戒羯磨巳
受者灭摈者。此约沙弥时。共他作众法竟。今若与受
取净境。此是钞主义言耳。诸部意者。要心境相应。广
有废立如疏义钞者。羯磨疏云。但是具戒。何论净秽。
陵辱慢重。故障出家。未备位轻。在不问摄。故文云。汝
污尼不。明。简下众。由是具戒。望于俗人。皆是尊境故。
若准律中。曾淫著袈裟者成难。此文通三众也。然文
列比丘尼。又似简故。三律俱无正决。斯即不了之文。
宜用僧祇明判净秽也。如前祗言。斯须初人成难等
是也。
止名边罪所收者。俗受五戒。尚自问于遮难。况受大
戒而犯。一面边收。
三贼心受戒者。沙弥俗人。法非本位。形滥潜上。又盗
圣财。非分妄谓。故名为贼。障不发戒。故名为难。世财
是共。虽盗非难。法财不共。具缘方感。此难由贼。妄谓
而生故曰也。立云。初掠法财。名贼心也。砺问。此十三
难。并是受戒为难。所以第三独名贼心受戒难者。答
此实不望。今受作难。名受戒难。故不须并。盖是无贼
心。诈称大比丘。与今为难。故独标之。馀非此类。可知。
若未出家未受不重受巳受得戒者。立云。未受十戒。
直尔剃发。名出家也。谓既为利养故。若巳出家者。及
未出家者。此二人。皆不得受具也。言巳受得等者。此
明约师僧。先不知其为利养自剃。则先与具戒。又约
彼作沙弥。未经说戒等事故也。言曾经说戒羯磨巳
受者灭摈者。此约沙弥时。共他作众法竟。今若与受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1b 页 X42-0731.png
具巳。理须摈也。
四分若至一人二人三人众僧等者。此举对他秉受
法也。立云。若至一人者。谓对他秉众法对首也。若至
二人者。谓对他成三人。亦秉众法也。若至三人者。谓
配巳成四。若作说戒法。即秉羯磨众法。若自恣。犹是
对首也。众僧所共羯磨等者。即入他众僧。四人巳上。
僧中作法也。策云。言贼住者。准圣教意。要对他秉众
法成难。今若房中。偷看圣教者非难也。砺云。贼心入
道者。律文有六句。谓是外道为饥饿故。见僧得利养。
辄自剃发出家。僧问汝几夏岁。和上阇梨是谁等。尽
不知之。因即白佛。佛制不得与受。总有六句。前二句
重。次四句轻。六句者何。一或至一人二人三人。及众
僧所共羯磨共说戒。第二句。谓或至一人二人三人。
及僧所共羯磨不说戒。此二句。佛言。若未出家受具
者。不应与出家受具。若巳出家受具者。应灭摈(出家即剃
发)。第三句。谓或至一人二人三人及僧所。不共羯磨
说戒也。第四句。或至一人二人三人所不共羯磨说
戒。第五句。或至一人二人所。不共羯磨说戒。第六句
或至一人所。不共羯磨说戒。此四句。佛言若未出家
受具者。不应与出家受具。若巳出家受具。佛言听。不
应灭摈。律文如此。诸师章疏。解不同。昔人云。以法从
人秉法故。人有一二三。及秉羯磨说戒等法六句。明
贼阶降。以众法如盗五钱。别法如似方便。别法不成
贼住。此后四句。至一二三人所。作非不秉法。佛判非
四分若至一人二人三人众僧等者。此举对他秉受
法也。立云。若至一人者。谓对他秉众法对首也。若至
二人者。谓对他成三人。亦秉众法也。若至三人者。谓
配巳成四。若作说戒法。即秉羯磨众法。若自恣。犹是
对首也。众僧所共羯磨等者。即入他众僧。四人巳上。
僧中作法也。策云。言贼住者。准圣教意。要对他秉众
法成难。今若房中。偷看圣教者非难也。砺云。贼心入
道者。律文有六句。谓是外道为饥饿故。见僧得利养。
辄自剃发出家。僧问汝几夏岁。和上阇梨是谁等。尽
不知之。因即白佛。佛制不得与受。总有六句。前二句
重。次四句轻。六句者何。一或至一人二人三人。及众
僧所共羯磨共说戒。第二句。谓或至一人二人三人。
及僧所共羯磨不说戒。此二句。佛言。若未出家受具
者。不应与出家受具。若巳出家受具者。应灭摈(出家即剃
发)。第三句。谓或至一人二人三人及僧所。不共羯磨
说戒也。第四句。或至一人二人三人所不共羯磨说
戒。第五句。或至一人二人所。不共羯磨说戒。第六句
或至一人所。不共羯磨说戒。此四句。佛言若未出家
受具者。不应与出家受具。若巳出家受具。佛言听。不
应灭摈。律文如此。诸师章疏。解不同。昔人云。以法从
人秉法故。人有一二三。及秉羯磨说戒等法六句。明
贼阶降。以众法如盗五钱。别法如似方便。别法不成
贼住。此后四句。至一二三人所。作非不秉法。佛判非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1c 页 X42-0731.png
贼。砺不同之。破戒不尔。如对首说恣等。岂可下众。是
其应秉耶。又前二重句。至一比丘所。二比丘所。三比
丘所。众僧所。至四境所共羯磨等。佛判灭摈。以得法
故。即具二偷(一形二法)。后四句。佛判成受具者。以是全不
得法。但是偷形故。是以上四句。并言不共羯磨等。又
前二个重句中。伹盗众法。对首巳去。不得言偷。众法
心念以往。一人所通巳即二。岂得共秉心念法耶。四
人巳上。馀和合法者。谓不秉羯磨。如今当头。唱白欲
作某事。和其众情也。
注云下二不合者。前一偷形。不偷法故。不成难。下二
即偷法不偷形。及俱偷也。
不说听闻不闻及愚痴等者。谓四分律但论往听说
戒羯磨。不问解语。不解语。不成难。僧祇要记得初中
后语者。是难也。四分不说记初中后语。故曰及愚痴
因缘也。记得初中后语者。如说戒时。说夷是初。说吉
是后。中间可知。亦可只约一戒。即有初中后。若比丘
是初。行淫欲法是中。不共住是后。约羯磨作。大德僧
听是初。若僧时到曰中。白如是。曰后。
比丘尼如法舍戒更受不得者。以尼无开舍之法。故
名难也。
四破内外道者。砺云。简馀外道。归正非难。故言汝非
破内法之外道以不。宣云。正取破内。兼实破外。志性
不顺。内外无取。斗乱彼此。俱不成辨。故文云。汝不破
二道耶。五分云。舍内法。外道人者。不应受戒。此直取
其应秉耶。又前二重句。至一比丘所。二比丘所。三比
丘所。众僧所。至四境所共羯磨等。佛判灭摈。以得法
故。即具二偷(一形二法)。后四句。佛判成受具者。以是全不
得法。但是偷形故。是以上四句。并言不共羯磨等。又
前二个重句中。伹盗众法。对首巳去。不得言偷。众法
心念以往。一人所通巳即二。岂得共秉心念法耶。四
人巳上。馀和合法者。谓不秉羯磨。如今当头。唱白欲
作某事。和其众情也。
注云下二不合者。前一偷形。不偷法故。不成难。下二
即偷法不偷形。及俱偷也。
不说听闻不闻及愚痴等者。谓四分律但论往听说
戒羯磨。不问解语。不解语。不成难。僧祇要记得初中
后语者。是难也。四分不说记初中后语。故曰及愚痴
因缘也。记得初中后语者。如说戒时。说夷是初。说吉
是后。中间可知。亦可只约一戒。即有初中后。若比丘
是初。行淫欲法是中。不共住是后。约羯磨作。大德僧
听是初。若僧时到曰中。白如是。曰后。
比丘尼如法舍戒更受不得者。以尼无开舍之法。故
名难也。
四破内外道者。砺云。简馀外道。归正非难。故言汝非
破内法之外道以不。宣云。正取破内。兼实破外。志性
不顺。内外无取。斗乱彼此。俱不成辨。故文云。汝不破
二道耶。五分云。舍内法。外道人者。不应受戒。此直取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2a 页 X42-0732.png
破内也。由信心未著。舍正归邪。破于内法。即名为难。
捡五分文。事起王舍城中。有一裸形外道。极大聪明。
来至僧坊言。沙门释子谁敢与我论义者。时舍利弗
念言。此尼犍为国人所宗。若以一句义问不能通者。
必失名闻。不归大法。今当与之七日论义。乃至论言。
我当与汝七日论义。从初一日至于六日。论说馀事。
皆则结舌。谓外道至第七日舍利弗说。欲从思想生。
尼犍说。欲从对起。身子说偈。世间诸欲本。皆从思想
生。思想谓内也。尼犍以偈难曰。欲若思想生而有染
著者。比丘恶觉观。便巳失梵行。舍利弗复以偈答。欲
非思想生。从对而起者。汝师见众色。云何不受欲。俱
舍第八颂云。世诸妙境非真欲。真欲是人分别生。妙
境。如本住世间。智者于中。巳除欲。邪命。外道。便诘尊
者舍利子云。若世妙境非真欲。说欲是人分别贪。比
丘应名受欲人。起恶分别寻思故。时舍利子反质彼
言。若人妙境是真欲。说欲非人分别贪。汝师应名受
欲人。恒观可喜妙色故。婆娑百七十三。亦同俱舍尼
犍闻此偈巳。不能加报。便生善心。欲于佛法中出家。
时跋难陀在彼众中。色类姝长。而舍利形容短小。彼
作是念。此短小比丘中。智慧若斯。而况堂堂者乎。便
求跋难陀以为和上受具巳。问诸经律。悉不能答。便
轻贱佛法。谓诸比丘。都无所知。还复外道。举事白佛。
佛言自今巳去。应具十夏。有智慧。听度人。尼乾子者。
此外道。裸形无衣。以手乞食。常行不住。执为离系。佛
捡五分文。事起王舍城中。有一裸形外道。极大聪明。
来至僧坊言。沙门释子谁敢与我论义者。时舍利弗
念言。此尼犍为国人所宗。若以一句义问不能通者。
必失名闻。不归大法。今当与之七日论义。乃至论言。
我当与汝七日论义。从初一日至于六日。论说馀事。
皆则结舌。谓外道至第七日舍利弗说。欲从思想生。
尼犍说。欲从对起。身子说偈。世间诸欲本。皆从思想
生。思想谓内也。尼犍以偈难曰。欲若思想生而有染
著者。比丘恶觉观。便巳失梵行。舍利弗复以偈答。欲
非思想生。从对而起者。汝师见众色。云何不受欲。俱
舍第八颂云。世诸妙境非真欲。真欲是人分别生。妙
境。如本住世间。智者于中。巳除欲。邪命。外道。便诘尊
者舍利子云。若世妙境非真欲。说欲是人分别贪。比
丘应名受欲人。起恶分别寻思故。时舍利子反质彼
言。若人妙境是真欲。说欲非人分别贪。汝师应名受
欲人。恒观可喜妙色故。婆娑百七十三。亦同俱舍尼
犍闻此偈巳。不能加报。便生善心。欲于佛法中出家。
时跋难陀在彼众中。色类姝长。而舍利形容短小。彼
作是念。此短小比丘中。智慧若斯。而况堂堂者乎。便
求跋难陀以为和上受具巳。问诸经律。悉不能答。便
轻贱佛法。谓诸比丘。都无所知。还复外道。举事白佛。
佛言自今巳去。应具十夏。有智慧。听度人。尼乾子者。
此外道。裸形无衣。以手乞食。常行不住。执为离系。佛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2b 页 X42-0732.png
法毁为无惭外道也。对僧与沙弥戒等者。疏云。沙弥
戒愿未是具法。虽破皆无难。问沙弥虽破。而不成难。
何故毁重。同为边障。答具分乃殊。同坏本也。若尔尼
中两众(式叉沙弥尼)犯后四重。应是障也。答前四限分。故
违。后四枝条深制。
言四月试之使调柔者。捡四分云。罗阅城中有裸形
外道。名布萨。与身子论义。屈故出家。见跋难陀。即念
沙门释子。少知识者。犹智慧乃尔。况多知识者。故多
智慧。即从跋难陀出家受具。后时问义。师不能答。彼
即念言。沙门释子。愚闇无知。即还本道。佛言。自今巳
去。应具十夏。有智慧。听度人。又四月共住。当与剃发。
授十戒巳。令至僧中合掌乞。四月试。僧即作白二法。
与共住。僧应观彼若闻人说外道不好事。便起瞋恚。
犹执外道法。不亲比丘者。不得与受具。若闻毁呰外
道。便欢喜者。心意调柔。得正决正心。当与受具戒。若
准母论结发外道事火外道。此二不试。有业因故。按
见论第十六云。若结发外道。事火外道。不须波利婆
沙。何以故。此二外道有业信因果。过去诸佛。为菩萨
时波罗蜜。皆于此道学。又云。四月之中。修得四禅。亦
不得与受具足戒。要满四月。若得须陀洹。即为受具
足戒。若准长含第四云。佛告阿难。我涅槃后。诸异学
梵志。来求为道。亦听出家。授具足戒。无试四月。所以
者何。彼有异论。若山。稽留则生本见。涅槃后分下卷。
临涅槃时。还令试验。祇律云与四月法竟。在沙弥下
戒愿未是具法。虽破皆无难。问沙弥虽破。而不成难。
何故毁重。同为边障。答具分乃殊。同坏本也。若尔尼
中两众(式叉沙弥尼)犯后四重。应是障也。答前四限分。故
违。后四枝条深制。
言四月试之使调柔者。捡四分云。罗阅城中有裸形
外道。名布萨。与身子论义。屈故出家。见跋难陀。即念
沙门释子。少知识者。犹智慧乃尔。况多知识者。故多
智慧。即从跋难陀出家受具。后时问义。师不能答。彼
即念言。沙门释子。愚闇无知。即还本道。佛言。自今巳
去。应具十夏。有智慧。听度人。又四月共住。当与剃发。
授十戒巳。令至僧中合掌乞。四月试。僧即作白二法。
与共住。僧应观彼若闻人说外道不好事。便起瞋恚。
犹执外道法。不亲比丘者。不得与受具。若闻毁呰外
道。便欢喜者。心意调柔。得正决正心。当与受具戒。若
准母论结发外道事火外道。此二不试。有业因故。按
见论第十六云。若结发外道。事火外道。不须波利婆
沙。何以故。此二外道有业信因果。过去诸佛。为菩萨
时波罗蜜。皆于此道学。又云。四月之中。修得四禅。亦
不得与受具足戒。要满四月。若得须陀洹。即为受具
足戒。若准长含第四云。佛告阿难。我涅槃后。诸异学
梵志。来求为道。亦听出家。授具足戒。无试四月。所以
者何。彼有异论。若山。稽留则生本见。涅槃后分下卷。
临涅槃时。还令试验。祇律云与四月法竟。在沙弥下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2c 页 X42-0732.png
食。应日日在前毁呰外道。言信邪见种种毁呰。若言
长老莫作是语。彼间亦有贤善须陀洹等。应语汝还
去彼间。求阿罗汉。若言实无惭愧。作泥梨行。愿拔济
我。满四月。心不动者。应与出家。若中间得圣。即名试
竟。
五黄门者。黄是中方之色也。昔刑其势。号阉人(于俭反)。
以卫中禁之门故曰也。又解曰。昔人贵胜。三品巳上。
黄色涂其门上。此黄色门之家。曾有一人犯过。王遣
割其根治之。后因将此人守宫。从初出处作名。谓此
割根人。本从黄色门家而出。故修有割者。此曰黄门
也。此不男者。虽禀人类。形微志弱。无任道器。反增欲
染。虽进学业。终无登趣故曰也。
揵作者。应师云。居言反。通俗文以刀去阴曰犍也。十
诵有五。稍异此律。一从生不能淫。二半月能。砺云谓
有时节故。三妒者。见他淫人。巳形方勇。砺云。因他以
发。他息还停。故曰也。四他淫于巳身分方勇。五病朽
烂。若堕虫啖。前四应摈。后一听住。舍戒更来应摈。
应截不截等者。令截心中烦恼。不须截身也。言犹留
卯依篇忏者。按四分文。佛言若截头及半吉罗。若都
截茎偷兰。若去一卯偷兰。若去两卯。应灭槟。故知须
依上忏也。准此明未受具巳截终无明教者。上来所
论。约受后截者言之。若未受戒前截者。诸部无明文
述也。必须准前勘取馀部为受者。须依上五分中。准
比丘自截分齐。若留一卵既令忏罪。仍未灭摈。今既
长老莫作是语。彼间亦有贤善须陀洹等。应语汝还
去彼间。求阿罗汉。若言实无惭愧。作泥梨行。愿拔济
我。满四月。心不动者。应与出家。若中间得圣。即名试
竟。
五黄门者。黄是中方之色也。昔刑其势。号阉人(于俭反)。
以卫中禁之门故曰也。又解曰。昔人贵胜。三品巳上。
黄色涂其门上。此黄色门之家。曾有一人犯过。王遣
割其根治之。后因将此人守宫。从初出处作名。谓此
割根人。本从黄色门家而出。故修有割者。此曰黄门
也。此不男者。虽禀人类。形微志弱。无任道器。反增欲
染。虽进学业。终无登趣故曰也。
揵作者。应师云。居言反。通俗文以刀去阴曰犍也。十
诵有五。稍异此律。一从生不能淫。二半月能。砺云谓
有时节故。三妒者。见他淫人。巳形方勇。砺云。因他以
发。他息还停。故曰也。四他淫于巳身分方勇。五病朽
烂。若堕虫啖。前四应摈。后一听住。舍戒更来应摈。
应截不截等者。令截心中烦恼。不须截身也。言犹留
卯依篇忏者。按四分文。佛言若截头及半吉罗。若都
截茎偷兰。若去一卯偷兰。若去两卯。应灭槟。故知须
依上忏也。准此明未受具巳截终无明教者。上来所
论。约受后截者言之。若未受戒前截者。诸部无明文
述也。必须准前勘取馀部为受者。须依上五分中。准
比丘自截分齐。若留一卵既令忏罪。仍未灭摈。今既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3a 页 X42-0733.png
沙弥欲受。若先都截。不得与受。必留卯。或截小分。复
有志操。应须与受也。
六七杀父母者。人非化生。业寄胎报。假彼遗阴。以成
巳体。养育恩深。理应返报。方兴逆害。祸深障厚。故成
难也。砺疏云。唯生身父母是难。馀非难也。若杀畜生
父母非逆。以劳不满故。又报卑故(宾曰)。人皆释云。畜为
父母。有生身恩。无养身恩。故曰劳不满。今详。生恩重
于养恩故。婆沙百一十九云。如有女人。羯剌蓝堕。有
馀女人。收置身中。亦云。馀女收取。置产门中。后所生
子。以谁为母。杀害何者。得无间罪答前为生母。后为
养母。唯害生母。得无间罪。羯刺蓝。依前生故。诸有所
作。重谈养母。俱舍十八。亦有此文。准此论文。但生非
养。杀之得逆。故不得生而非养。名劳不满也。应言劳
不满者。父母于子。恩爱情微。畜无智故。名劳不满。子
于父母。害心不重。以报劣故。故疏中云。又报劣故是
也。高云。但生非养。名劳不满者。今时贵胜若生男女。
自不乳哺。唯付乳母。可亦得言劳而不满。杀应非逆
故。今正解。畜生父母杀非逆者。由报卑故。故非逆也。
上言羯刺蓝者。引云凝滑。父母不净。极相和。今蜜和
酪。受生七日。如酪上膏。凝结肥滑也。八杀阿罗汉者。
此人惑尽德圆。福田应供。反加兴害。清净圣境同上。
业重障深故曰也。立曰。杀缘觉及三果。皆非难也。由
未极福田故。若污则成难。又云。若杀父罗汉。具得二
逆。
有志操。应须与受也。
六七杀父母者。人非化生。业寄胎报。假彼遗阴。以成
巳体。养育恩深。理应返报。方兴逆害。祸深障厚。故成
难也。砺疏云。唯生身父母是难。馀非难也。若杀畜生
父母非逆。以劳不满故。又报卑故(宾曰)。人皆释云。畜为
父母。有生身恩。无养身恩。故曰劳不满。今详。生恩重
于养恩故。婆沙百一十九云。如有女人。羯剌蓝堕。有
馀女人。收置身中。亦云。馀女收取。置产门中。后所生
子。以谁为母。杀害何者。得无间罪答前为生母。后为
养母。唯害生母。得无间罪。羯刺蓝。依前生故。诸有所
作。重谈养母。俱舍十八。亦有此文。准此论文。但生非
养。杀之得逆。故不得生而非养。名劳不满也。应言劳
不满者。父母于子。恩爱情微。畜无智故。名劳不满。子
于父母。害心不重。以报劣故。故疏中云。又报劣故是
也。高云。但生非养。名劳不满者。今时贵胜若生男女。
自不乳哺。唯付乳母。可亦得言劳而不满。杀应非逆
故。今正解。畜生父母杀非逆者。由报卑故。故非逆也。
上言羯刺蓝者。引云凝滑。父母不净。极相和。今蜜和
酪。受生七日。如酪上膏。凝结肥滑也。八杀阿罗汉者。
此人惑尽德圆。福田应供。反加兴害。清净圣境同上。
业重障深故曰也。立曰。杀缘觉及三果。皆非难也。由
未极福田故。若污则成难。又云。若杀父罗汉。具得二
逆。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3b 页 X42-0733.png
九破僧者。众和法同。出道良筌。乃以邪法乖真。分众
异轨。使应悟失解。业深障戒也。立云。约破法轮僧成
难。若破羯磨僧不成难也。如调达化五百新学比丘。
于伽耶山立邪三宝。唱五法是。四依非。令三千世界
禅诵不行。此名破法轮僧也。十出佛身血者。如来四
等。导化众生。皆凭出世。恩深厚报。义在虔恭。乃兴恶
心。侵出身血。斯业大重。障我名难。难由恶心而生故
曰也。恶是恶心出。拣馀好心。如耆婆为佛治病。好心
出血。一劫受天乐。调达恶心出佛血。一劫入阿鼻。砺
问。何以出血独言恶心者。答为简好心出血不犯故。
尔馀则但是边等。谁问心之善恶。故无所简。佛久涅
槃。依旧文问耳者。砺云。今问难之时。难虽有无通塞。
以问无不问有故。圣教一制。并须具问十三也。立至
此时广引调达出血缘。乃至非空非海中偈等。临时
付口。
十一非人难者。报处卑微。形心非器。由斯障戒。故曰
也。五分天子修罗子化。为人来等者。彼律中。时有一
阿修罗子厌生老病死。便化为人形。往僧坊求出家。
诸比丘与受具巳。食一人分。乃至七人分食。犹故不
饱。复食僧残食。亦复不饱。时王舍城中。有二居士。同
日各请五百僧。诸比丘同往一家。唯此化比丘独至
一家。须臾食五百人分尽。居士讥言。云何诸比丘度
非人。因此发觉。忽便还本。举事白佛。佛言。受具时应
问汝是人不等(文中不见天子)。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3c 页 X42-0733.png
律中龙变形来受等者。四分律中。波罗奈国。有善现
龙王。厌离龙身。即变作一年少外道形。往僧坊中。求
欲出家。诸比丘不观。辄与出家。受具足戒巳。与一比
丘。同一房住。时彼比丘。出外小行。诸龙常法。有二事
不离本形。一睡眠。二淫时。时龙比丘睡眠。身胀满于
房中。彼比丘还来。以手排房。触龙身。觉肉异。便高声
唱言蛇蛇。龙闻唤声即觉。结跏趺坐。直身正意。系念
在前。比丘即入。问言汝是谁。答言。我是善现龙王。厌
离此身。故出家学道耳。比丘白佛。佛言。畜生于我法
中。无所长益。若未与出家受具者。不应与出家。若巳
出家者。应灭摈。
脱有高达俗土等者。欲明公王贵士。今来出家受戒。
忽闻师问汝非畜生不。言稍可怪。应方便引问云。世
中多有诸龙等畜生。变作人形。来乞戒。佛所不许。汝
今非是耶。
十三二形者。凡为道器。要须志节清卓。报殊性定。方
能弘道。所作生成。今则形挟两境。志致懦弱。善恶不
成。焉能修道。先得戒者。因生尚失。何况现报。方欲感
形即为障。障因二形而生故曰也。砺准见论有三种
二形。一能自受胎。令他受胎。二能自受胎。不能令他
受胎。三不能自受胎。能令他受胎。俱是难摄也。馀诸
门义。广如羯磨疏述(云云)。
律中略问十六等者。立谓。钞中但出十耳。六者谓分
父母听为二。则长得一。病中分五。一癞。二痈疽。三白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4a 页 X42-0734.png
癞。四乾痟。五颠狂也。胜云。十六者。衣钵离为二。父母
为二。病中取四为六。言有得不得者。遮中如负债。父
母不听。官人。债者。约有还心。父母官人他国得度等。
故曰有得不得。
若不自称名字等者。砺云。召体曰名。表德为字。据此
自称须道名。问师须云字。羯磨疏云。汝字何者。依俗
中法。子生三月孩而名之。年至二十。冠而字之。随义
别也。愚谓名字。犹如眼目。字义无别。当随机转问。并
改云名得实录也。又云。若自不称名者。无心欲强抑
登坛。不称和上者。别有所重和上见轻也。言年不满
足不得戒者。志干成立。情标处远。堪持戒品。忍共恶
言。一食进道。有功成之益。方宜授法。年少反上。或容
退败。制不听受。
以小小似片事者。立云。片由推也。指也。此明有人为
受者。作留难云。汝似瞎。似短小。父母不听等。见他眼
小云。汝眼似瞎。此既障他犯吉罗也。济云。小小似片
也。谓汝片似瞎。似短等也。案律中云。片者前后文。又
言片者极多。应是律本错。鞭瘢等者。谓杖痕也。其瘢
痕或高或下。故云凸凹(上徒结反。下乌挟反字苑云凸者起也凹者陷也)。
侏儒者。通俗文云侏儒谓矬。即极短小人也。十诵云
诸问捋妇智往行。久与非人通生子。如象头马头等。
六群比丘。喜作罪。好人不肯住边。见是人等。心自思
惟。畜好弟子。皆舍我去。当畜是人。无舍去者。遂度出
家。
为二。病中取四为六。言有得不得者。遮中如负债。父
母不听。官人。债者。约有还心。父母官人他国得度等。
故曰有得不得。
若不自称名字等者。砺云。召体曰名。表德为字。据此
自称须道名。问师须云字。羯磨疏云。汝字何者。依俗
中法。子生三月孩而名之。年至二十。冠而字之。随义
别也。愚谓名字。犹如眼目。字义无别。当随机转问。并
改云名得实录也。又云。若自不称名者。无心欲强抑
登坛。不称和上者。别有所重和上见轻也。言年不满
足不得戒者。志干成立。情标处远。堪持戒品。忍共恶
言。一食进道。有功成之益。方宜授法。年少反上。或容
退败。制不听受。
以小小似片事者。立云。片由推也。指也。此明有人为
受者。作留难云。汝似瞎。似短小。父母不听等。见他眼
小云。汝眼似瞎。此既障他犯吉罗也。济云。小小似片
也。谓汝片似瞎。似短等也。案律中云。片者前后文。又
言片者极多。应是律本错。鞭瘢等者。谓杖痕也。其瘢
痕或高或下。故云凸凹(上徒结反。下乌挟反字苑云凸者起也凹者陷也)。
侏儒者。通俗文云侏儒谓矬。即极短小人也。十诵云
诸问捋妇智往行。久与非人通生子。如象头马头等。
六群比丘。喜作罪。好人不肯住边。见是人等。心自思
惟。畜好弟子。皆舍我去。当畜是人。无舍去者。遂度出
家。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4b 页 X42-0734.png
不名者总结师罪等者。谓不名清净。如法受戒也。明
上来极老。乃至印瘢等伹是此色不应度。若巳度亦
名受具。但僧得罪耳。又云遣书举手作相不现前等
者。立谓。遣书令为我受戒不得也。举手令为我受等。
及受人不现前。皆非得戒限也。祇云。哑者不能语。用
手作语相。不应与出家。萨婆多得戒者。部别不同。四
分若无衣钵。不名受戒。借衣准此也。
三为表异相故内德亦异者。立明。袈裟名慈悲忍辱
服。外既披之。内心应怀忍辱之德也。
引彼證此文不可和者。谓不可引彼多论文證四分
文也。不得用彼部借衣钵。以秉四分羯磨受。二文不
同。故不可和也。
昔人义准四分和上法中者。欲明和上四句中。最后
一句。由知和上犯戒故。受不得。前三句由不知故得
戒。古师准此。借衣受戒。还作四句。初句不知借。谓馀
人与借也。次句知借不知不应借。次句知不应借不
知不得戒。第四句。知借知不应借。知不得戒。方是不
得之限。此是人语。终违律文。今不依之。言必敬佛言
再受依法者。先受不得。重受即得。先若得者。再受增
为上品也。
父母听不者。父母恩深。情相爱恋。若当辄度。恼乱处
重。是以圣制。砺云。生身所藉。义须尽养。比丘辄度。违
情故制。自来儿等者。景云。长大巳。自来作儿也。言养
儿者。谓是他生得。从少即养也。十诵云。养儿来者。可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4c 页 X42-0734.png
问养母。必出家剃发。不白父母。众僧无犯。善见云。若
不度故。我当焚寺。作如是难者。度亦不犯。
负债者。出家少欲。俭节无为。有债不还。被他事捉。招
讥丑累。损怀不轻。故不听度如者。然疏云。良以位居
尊胜。非卑劣所及。故律文云。盗度致彼讥呵。同是奴
聚。砺云。然慈佛法。必须胜人。崇集光润僧僧徒利益
释种。既有所属。理无自专。为他识认。辱累处甚。是故
圣制。此中但吉不应之𠎝。或有损财之罪。善见若放
奴时云。有道心者放。无道心者还。为奴。如是语者。不
得度。准此主自放开度成受。逃奴不合。
他与奴自来奴馀处听度者。立云。约不计直故。自来
奴者。今时乐事等是也。
准奴及儿彼此通允者。谓自来儿。养儿。他与奴。自来
奴。此四种不同。主放与不放。伹是自来投法者。他国
得度。若主必放。彼此国俱听。今引出家功德经者。明
知主放者。彼此俱得度也。上是不听故。彼此有得而
不得。此既听者。何简彼此。其儿奴二。若主若父母放
者。彼此之国通得。故言允也。问何故自来奴。他与奴。
彼国得度。此国不得者。解云。多人所识。后不生恭敬故。
后知不遗亦重者。以佛奴无人作主故。所以知与不
知俱犯重。僧奴准此者。此并是五百问论作斯问答
也。官人者。砺云。文勇大将也。羯磨疏云。皆谓勋品巳
上。流内九等。文武员者。恐负天朝。可忧有责。馀散任。
义不在言。砺引五分云。阿阇世王有一大将。力当千
不度故。我当焚寺。作如是难者。度亦不犯。
负债者。出家少欲。俭节无为。有债不还。被他事捉。招
讥丑累。损怀不轻。故不听度如者。然疏云。良以位居
尊胜。非卑劣所及。故律文云。盗度致彼讥呵。同是奴
聚。砺云。然慈佛法。必须胜人。崇集光润僧僧徒利益
释种。既有所属。理无自专。为他识认。辱累处甚。是故
圣制。此中但吉不应之𠎝。或有损财之罪。善见若放
奴时云。有道心者放。无道心者还。为奴。如是语者。不
得度。准此主自放开度成受。逃奴不合。
他与奴自来奴馀处听度者。立云。约不计直故。自来
奴者。今时乐事等是也。
准奴及儿彼此通允者。谓自来儿。养儿。他与奴。自来
奴。此四种不同。主放与不放。伹是自来投法者。他国
得度。若主必放。彼此国俱听。今引出家功德经者。明
知主放者。彼此俱得度也。上是不听故。彼此有得而
不得。此既听者。何简彼此。其儿奴二。若主若父母放
者。彼此之国通得。故言允也。问何故自来奴。他与奴。
彼国得度。此国不得者。解云。多人所识。后不生恭敬故。
后知不遗亦重者。以佛奴无人作主故。所以知与不
知俱犯重。僧奴准此者。此并是五百问论作斯问答
也。官人者。砺云。文勇大将也。羯磨疏云。皆谓勋品巳
上。流内九等。文武员者。恐负天朝。可忧有责。馀散任。
义不在言。砺引五分云。阿阇世王有一大将。力当千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5a 页 X42-0735.png
人。时号为千人力士。厌恶世苦。念欲出家。诸比丘。便
度与受具戒。王闻嗔骂。即立严制。若复有度官人。当
折和上勒骨。截阿阇梨舌。与馀僧重生革沙。鞭八下。
驱出国界。佛因制不得度官人。又祇律中。诸比丘。度
王臣出家。禁官见巳。令捉比丘。送与断事官云。此沙
门私度王臣。断事官言。取和上打三勒折戒师挽舌
出七众各与八下鞭。受具者。极法治罪。断官作此治
罚巳。将见频婆王。王问官云。此国中谁是王。答言大
王。是王复问言。若我是王何故不白我而辄治人罪。
即敕有司取断事者。夺其官位。家中财物。没入官库。
诸比丘举事白佛。佛制不得王度臣也。
有名有禄有名无禄等者。立明。如今台省州县现任
者是。言有名无禄者。如勋官及散官是。二国俱而得
度。有禄无名等者。立云。如诸王子及品子。虽未作官。
巳得禄俸也。有云如权捡校官是也。言无名无禄者。
意云应是被解官人是也。
丈夫等者。丈是极形之量。夫是男子之通称。如孔夫
子九尺馀。亦有一丈者。为大分耳。言建志慕远者。远
悕无上佛果也。言卓然者。应师云。知角反卓由越也。
亦云高也。
病者上四应得者。一癞。二㿈疽。三白癞。四乾痟也。狂
中有三者。景云。一谓令不觉好恶。二有时觉好恶。有
时不觉。三一向觉。初人不得为受下二得也。
疥癞须陀洹疮痍罗汉者。此人惑尽。此生业终报故。
度与受具戒。王闻嗔骂。即立严制。若复有度官人。当
折和上勒骨。截阿阇梨舌。与馀僧重生革沙。鞭八下。
驱出国界。佛因制不得度官人。又祇律中。诸比丘。度
王臣出家。禁官见巳。令捉比丘。送与断事官云。此沙
门私度王臣。断事官言。取和上打三勒折戒师挽舌
出七众各与八下鞭。受具者。极法治罪。断官作此治
罚巳。将见频婆王。王问官云。此国中谁是王。答言大
王。是王复问言。若我是王何故不白我而辄治人罪。
即敕有司取断事者。夺其官位。家中财物。没入官库。
诸比丘举事白佛。佛制不得王度臣也。
有名有禄有名无禄等者。立明。如今台省州县现任
者是。言有名无禄者。如勋官及散官是。二国俱而得
度。有禄无名等者。立云。如诸王子及品子。虽未作官。
巳得禄俸也。有云如权捡校官是也。言无名无禄者。
意云应是被解官人是也。
丈夫等者。丈是极形之量。夫是男子之通称。如孔夫
子九尺馀。亦有一丈者。为大分耳。言建志慕远者。远
悕无上佛果也。言卓然者。应师云。知角反卓由越也。
亦云高也。
病者上四应得者。一癞。二㿈疽。三白癞。四乾痟也。狂
中有三者。景云。一谓令不觉好恶。二有时觉好恶。有
时不觉。三一向觉。初人不得为受下二得也。
疥癞须陀洹疮痍罗汉者。此人惑尽。此生业终报故。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5b 页 X42-0735.png
总集受也。捡育王经。见此二事。佛灭度后。忧婆笈多
比丘与弟子。入村乞食。至一旃陀罗家。旃陀罗有子。
得须陀洹。身有恶病。一切身体。为虫所食。口气臭秽。
笈多语弟子言。汝观此小儿。是须陀洹。受如此苦。弟
子问言。何何业所致。答曰此人前生出家。众僧坐禅。
其为维那。时僧中有一罗汉。有此恶病。搔刮恶声。维
那语言。虫食汝耶。而作此声。即牵臂出。而语之言。汝
入旃陀罗室。时罗汉语维那言。汝当精进。莫住生死
受苦。时维那即忏悔之。既忏悔竟。得须陀洹果。昔维
那今此小儿是也。以骂罗汉。及牵其出。令入旃陀罗
室。今得此报也。言疮痍罗汉者。即阿育王弟。名毗多
轮柯。信外道法。不信佛法。极大邪见。入山游猎。见有
仙人。五热炙身。行诸苦行。即从礼敬。问云。汝止此久
近。答经十二年。又问所食何等。答食草木根。结茅为
衣。又问有欲心不。答有。问何以起故心。答见鹿行欲
故我生心。王弟生疑。如此苦行。尚起欲心。况诸比丘
食酪乳。著种种衣。而言无欲。还白兄言。勿敬沙门。王
欲使弟正信。即作方便。权将国务。以付其弟。尅满七
日。当断汝命。七日之内。恣其欲乐。限期既至。王问七
日之间。为乐以不。答忧死。至何所乐哉。王便报言。比
丘之法。恒观无常。畏三涂苦。思惟十二因缘。生死无
常。出息不保。入息。云何起欲心。况汝七日。应有乐者。
其弟即悟。便信三宝。王亦语言。我本方便。令汝生信。
无心杀汝。抱弟啼哭。非不能言。弟既生信。便即出家。
比丘与弟子。入村乞食。至一旃陀罗家。旃陀罗有子。
得须陀洹。身有恶病。一切身体。为虫所食。口气臭秽。
笈多语弟子言。汝观此小儿。是须陀洹。受如此苦。弟
子问言。何何业所致。答曰此人前生出家。众僧坐禅。
其为维那。时僧中有一罗汉。有此恶病。搔刮恶声。维
那语言。虫食汝耶。而作此声。即牵臂出。而语之言。汝
入旃陀罗室。时罗汉语维那言。汝当精进。莫住生死
受苦。时维那即忏悔之。既忏悔竟。得须陀洹果。昔维
那今此小儿是也。以骂罗汉。及牵其出。令入旃陀罗
室。今得此报也。言疮痍罗汉者。即阿育王弟。名毗多
轮柯。信外道法。不信佛法。极大邪见。入山游猎。见有
仙人。五热炙身。行诸苦行。即从礼敬。问云。汝止此久
近。答经十二年。又问所食何等。答食草木根。结茅为
衣。又问有欲心不。答有。问何以起故心。答见鹿行欲
故我生心。王弟生疑。如此苦行。尚起欲心。况诸比丘
食酪乳。著种种衣。而言无欲。还白兄言。勿敬沙门。王
欲使弟正信。即作方便。权将国务。以付其弟。尅满七
日。当断汝命。七日之内。恣其欲乐。限期既至。王问七
日之间。为乐以不。答忧死。至何所乐哉。王便报言。比
丘之法。恒观无常。畏三涂苦。思惟十二因缘。生死无
常。出息不保。入息。云何起欲心。况汝七日。应有乐者。
其弟即悟。便信三宝。王亦语言。我本方便。令汝生信。
无心杀汝。抱弟啼哭。非不能言。弟既生信。便即出家。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5c 页 X42-0735.png
證罗汉果。育王统领国内。一切夜叉。令收一切外道
徒党。及外道画像收来王所。悉令杀之。一日之中。杀
国内十万八千外道。后设见者总集师徒。安著一处。
以火焚之。时王敕言。若有人得一尼犍头者。与金钱
一枚。王弟罗汉。后时得病。头皆发疮。游行人间。至养
牛处。病来日久。头须发爪。悉皆长利。衣服弊恶。时养
牛女念言。今此尼犍来入我舍。报夫令杀送与育王。
取王金钱来。罗汉信业所对。无得脱处。即便受死。其
人将头。至王所。王疑是我弟头。众人共议。皆云是也。
王乃闷绝。良久方稣。诸比丘问忧婆笈多。笈多答曰。
皆昔业故。具述本业(云云)。
必有亦同边罪者。立明。十诵长有此问今四分则无
文是省要也。谓若不舍戒行非是边罪。后劳致此问
也。
须臾持汝著高胜处者。疏云。以遮难。既无堪为道器。
缘成业具。位登僧宝。岂卑下哉。
寄此以为陶诱者。谓不要须示语衣钵之名。此是将
问难。寄衣钵之上。作诱引方便也。此处即为受衣钵
者。深云。五分文也。今于问难前。且为受衣。或在众中
戒师受者。立云。问难前加受也。羯磨疏云。僧祇在戒
师前。互跪。教受钵。后受三衣。白巳教乞。此异部不同
也。看疏文意。似是教授师。为授衣钵也。于此受衣钵
者。即是出外教授之所也。
彼教授师还至僧中如常威仪者。立云。若出界外。问
徒党。及外道画像收来王所。悉令杀之。一日之中。杀
国内十万八千外道。后设见者总集师徒。安著一处。
以火焚之。时王敕言。若有人得一尼犍头者。与金钱
一枚。王弟罗汉。后时得病。头皆发疮。游行人间。至养
牛处。病来日久。头须发爪。悉皆长利。衣服弊恶。时养
牛女念言。今此尼犍来入我舍。报夫令杀送与育王。
取王金钱来。罗汉信业所对。无得脱处。即便受死。其
人将头。至王所。王疑是我弟头。众人共议。皆云是也。
王乃闷绝。良久方稣。诸比丘问忧婆笈多。笈多答曰。
皆昔业故。具述本业(云云)。
必有亦同边罪者。立明。十诵长有此问今四分则无
文是省要也。谓若不舍戒行非是边罪。后劳致此问
也。
须臾持汝著高胜处者。疏云。以遮难。既无堪为道器。
缘成业具。位登僧宝。岂卑下哉。
寄此以为陶诱者。谓不要须示语衣钵之名。此是将
问难。寄衣钵之上。作诱引方便也。此处即为受衣钵
者。深云。五分文也。今于问难前。且为受衣。或在众中
戒师受者。立云。问难前加受也。羯磨疏云。僧祇在戒
师前。互跪。教受钵。后受三衣。白巳教乞。此异部不同
也。看疏文意。似是教授师。为授衣钵也。于此受衣钵
者。即是出外教授之所也。
彼教授师还至僧中如常威仪者。立云。若出界外。问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6a 页 X42-0736.png
难还来。更须和僧。若在戒场内问者。来不用和也。合
掌者。作肃敬意。至心谛听也。
注云教巳复坐者。即教授师。向本处而坐也。
我问诸难事等者。恐在屏处有滥。是故对众。更问取
实也。
羯磨众中而问故不须差更有料简等者。砺难云。若
言众中而问。不须差者。自恣五德。亦是对众作法问
答。何以要差。答但是圣人立法不同耳。羯磨疏云。戒
师在众。不须差者。五百结集。亦是在众问答。何以须
差。答结集为僧事大。众情非一。故须定人谁问谁答。
所以须差。今此戒师是为别人。请师巳定。故不须差。
无有前缘者。谓律中但问诸难。无有将三衣示名慰
喻之缘。相传行此事耳。善男子听今是真诚时者。砺
云。诚由实也。谓是法身生时。故言真诚时。以前俗生。
非真诚时也。故受戒事重。不容虚谬。故言实当言实
等也。汝若不实答便欺诳天人亦欺如来等者。羯磨
疏云。以戒法所通。下被上达。非缘而受。体是乖仪。欺
妄之深。乃通遍也。
注云并随有无具等者。夫欲受戒。本为成道因缘。至
于问答遮难。皆须据实。若更虚诳。深招罪辜。非现诳
师僧。自亦受戒不得也。上来十段不同。总释第一缘
起方便门义竟。大段第二正明受体。
若至此时等者。立明。上来能受所对。及十种法。并是
受前方便。未是发戒之体。此下正明所秉圣教。发其
掌者。作肃敬意。至心谛听也。
注云教巳复坐者。即教授师。向本处而坐也。
我问诸难事等者。恐在屏处有滥。是故对众。更问取
实也。
羯磨众中而问故不须差更有料简等者。砺难云。若
言众中而问。不须差者。自恣五德。亦是对众作法问
答。何以要差。答但是圣人立法不同耳。羯磨疏云。戒
师在众。不须差者。五百结集。亦是在众问答。何以须
差。答结集为僧事大。众情非一。故须定人谁问谁答。
所以须差。今此戒师是为别人。请师巳定。故不须差。
无有前缘者。谓律中但问诸难。无有将三衣示名慰
喻之缘。相传行此事耳。善男子听今是真诚时者。砺
云。诚由实也。谓是法身生时。故言真诚时。以前俗生。
非真诚时也。故受戒事重。不容虚谬。故言实当言实
等也。汝若不实答便欺诳天人亦欺如来等者。羯磨
疏云。以戒法所通。下被上达。非缘而受。体是乖仪。欺
妄之深。乃通遍也。
注云并随有无具等者。夫欲受戒。本为成道因缘。至
于问答遮难。皆须据实。若更虚诳。深招罪辜。非现诳
师僧。自亦受戒不得也。上来十段不同。总释第一缘
起方便门义竟。大段第二正明受体。
若至此时等者。立明。上来能受所对。及十种法。并是
受前方便。未是发戒之体。此下正明所秉圣教。发其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6b 页 X42-0736.png
业体。
但深戒上善者。慈云。戒根深固。曰深戒。佛菩萨等同
有此戒。故曰上善。立云。当来发佛果菩提。名上善也。
令正法久住者。疏云。有威德也。言泥洹者。即是涅槃
也。三解脱者。空解脱无相无愿也。三聚者。摄律仪摄
善饶益有情等。发如是心。名为上品也。
故论云。若此戒法有形色等者。此是多论也。羯磨疏
引多论證者。是正量也。凡愚智浅。何能生智。自非久
学示诲。犹暗此之戒法。出家本务。素非怀大。定难容
纳。深有致矣。今为汝羯磨圣法乃至善法注汝身心
者。疏云。此明圣法假缘。缘成法备。充正报也。
大德僧听此某甲从某甲求受具足戒等者。此羯磨
文。前通辨羯磨篇中巳解竟。事既是大。今复重更释
之。令学者取解也。初白云大德僧听者。谓告众敕听。
令动发耳识。应僧同法也。二此某甲者。牒前问云汝
字何等也。从某甲求受具足戒者。此牒前问和上字
谁文也。此下牒某缘并情事。谓从某甲求具足戒者。
牒缘也。谓和上是得戒之缘。故律云。若无和上。及和
上犯戒。及不现前。不名受具也。从此某甲今从众僧
乞受具足戒者。牒前三说乞戒文。此牒某情也。如前
乞辞中。有此言讫。今牒此乞词。入羯磨乞辞。则是其
情也。从某甲自说清净无诸难事者。此牒前问十三
难事文也。年满二十者。牒前问时汝年满二十未也。
三衣钵具者。此正牒其事。三若僧时到僧忍听者。此
但深戒上善者。慈云。戒根深固。曰深戒。佛菩萨等同
有此戒。故曰上善。立云。当来发佛果菩提。名上善也。
令正法久住者。疏云。有威德也。言泥洹者。即是涅槃
也。三解脱者。空解脱无相无愿也。三聚者。摄律仪摄
善饶益有情等。发如是心。名为上品也。
故论云。若此戒法有形色等者。此是多论也。羯磨疏
引多论證者。是正量也。凡愚智浅。何能生智。自非久
学示诲。犹暗此之戒法。出家本务。素非怀大。定难容
纳。深有致矣。今为汝羯磨圣法乃至善法注汝身心
者。疏云。此明圣法假缘。缘成法备。充正报也。
大德僧听此某甲从某甲求受具足戒等者。此羯磨
文。前通辨羯磨篇中巳解竟。事既是大。今复重更释
之。令学者取解也。初白云大德僧听者。谓告众敕听。
令动发耳识。应僧同法也。二此某甲者。牒前问云汝
字何等也。从某甲求受具足戒者。此牒前问和上字
谁文也。此下牒某缘并情事。谓从某甲求具足戒者。
牒缘也。谓和上是得戒之缘。故律云。若无和上。及和
上犯戒。及不现前。不名受具也。从此某甲今从众僧
乞受具足戒者。牒前三说乞戒文。此牒某情也。如前
乞辞中。有此言讫。今牒此乞词。入羯磨乞辞。则是其
情也。从某甲自说清净无诸难事者。此牒前问十三
难事文也。年满二十者。牒前问时汝年满二十未也。
三衣钵具者。此正牒其事。三若僧时到僧忍听者。此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6c 页 X42-0736.png
谓僧和集。勿事乖违。愿僧同忍也。四僧今授某甲具
足戒某甲为和上者。重牒第二句根本白意。决判成
就。忍可为事也。但重牒其根本。不牒其情也。五白如
是者。表众令知也。
莫令心沉举当用心承仰等者。沉谓睡定等。举谓攀
缘觉观。忆想世事也。
大德僧听者。告众重听。事既非小。谛缘声相也。二此
某甲下至谁诸长老忍。同前白中第二句之意。辨牒
缘及以根本。谓今僧与某甲具足戒。量其可不。故谁
诸长老忍也。三僧今与某甲受具足戒。某甲为和上。
谁不忍者说。此前重牒白中第四句。单牒根本之缘。
不牒情事。决判成就也。上言第二第三亦如是者。一
则事不成办。多则法有滥。非轨尅今定限。至于此僧
巳忍下。是结劝文。非羯磨体也。
问僧成就不等者。若作羯磨竟。不问成就者。犯吉罗
也。
直依此语不同上广等者。若更广著。致受者生慢。师
僧复疲怠也。慈济前生者。指受者为前生也。言如是
持巳者。巳由止也。巳下明受人多少。记时节。及安居
方法。早晚等义也。
善见受戒巳立取脚随身量影等者。立云。如今时齐
时量影也。立身于日中。量身影有几脚也。言示春冬
时者。立云。其受后。要为说佛法中。唯有三时。不同此
俗中有四时。谓春夏秋冬等也。言众数多少者。立云
足戒某甲为和上者。重牒第二句根本白意。决判成
就。忍可为事也。但重牒其根本。不牒其情也。五白如
是者。表众令知也。
莫令心沉举当用心承仰等者。沉谓睡定等。举谓攀
缘觉观。忆想世事也。
大德僧听者。告众重听。事既非小。谛缘声相也。二此
某甲下至谁诸长老忍。同前白中第二句之意。辨牒
缘及以根本。谓今僧与某甲具足戒。量其可不。故谁
诸长老忍也。三僧今与某甲受具足戒。某甲为和上。
谁不忍者说。此前重牒白中第四句。单牒根本之缘。
不牒情事。决判成就也。上言第二第三亦如是者。一
则事不成办。多则法有滥。非轨尅今定限。至于此僧
巳忍下。是结劝文。非羯磨体也。
问僧成就不等者。若作羯磨竟。不问成就者。犯吉罗
也。
直依此语不同上广等者。若更广著。致受者生慢。师
僧复疲怠也。慈济前生者。指受者为前生也。言如是
持巳者。巳由止也。巳下明受人多少。记时节。及安居
方法。早晚等义也。
善见受戒巳立取脚随身量影等者。立云。如今时齐
时量影也。立身于日中。量身影有几脚也。言示春冬
时者。立云。其受后。要为说佛法中。唯有三时。不同此
俗中有四时。谓春夏秋冬等也。言众数多少者。立云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7a 页 X42-0737.png
随数多少。待受后一时说相也。言四依者。人法事广。
如上序释其义竟。四重之义如常耳。
不必戒师者。夫说相之法。馀人并得。不要和上及羯
磨师也。
此新受戒人相同界外等者。此问意云。教授师出外
问难。回来重更和僧。今此受者亦相是外来。何不重
和。答当处新起者。在此坛上成大比丘。故曰新起。巳
下明说相为缘起。
且制四根本等者。立谓。先未制前。有受戒者。从坛场
出。还在师后行。道逢故二。故二问云汝何处来。答言
我出家受具来。因即数共行非。后师问言汝何处来。
具答上事。和上呵云。汝出去。汝今非复比丘。弟子恚
言。何不早语我耶。因是佛制。先为说四重。准十诵。则
更说十三残也。
可准下流耶者。谓中根人须圣上学。岂可准下流也。
当馀处学为长沙门果者。为和上年事及命终故。阙
教诫也。沙门者。息心达本原。故号为沙门也。
巳下明为受衣钵等事。应令将舍作吉罗忏者。问沙
弥犯长得吉。今比丘何不犯提。解云。其身虽转。罪体
不转。故依本吉忏。
巳下明六念法。六念者。砺云。于此六法。系心不忘。称
之为念。念体无六。随缘有六。于六生念。故言六念。宾
云。随缘有六。六为所缘。念为能缘也。若准砺疏诸门
分别。今不复出直言防罪者。通而言之。六皆防吉。以
如上序释其义竟。四重之义如常耳。
不必戒师者。夫说相之法。馀人并得。不要和上及羯
磨师也。
此新受戒人相同界外等者。此问意云。教授师出外
问难。回来重更和僧。今此受者亦相是外来。何不重
和。答当处新起者。在此坛上成大比丘。故曰新起。巳
下明说相为缘起。
且制四根本等者。立谓。先未制前。有受戒者。从坛场
出。还在师后行。道逢故二。故二问云汝何处来。答言
我出家受具来。因即数共行非。后师问言汝何处来。
具答上事。和上呵云。汝出去。汝今非复比丘。弟子恚
言。何不早语我耶。因是佛制。先为说四重。准十诵。则
更说十三残也。
可准下流耶者。谓中根人须圣上学。岂可准下流也。
当馀处学为长沙门果者。为和上年事及命终故。阙
教诫也。沙门者。息心达本原。故号为沙门也。
巳下明为受衣钵等事。应令将舍作吉罗忏者。问沙
弥犯长得吉。今比丘何不犯提。解云。其身虽转。罪体
不转。故依本吉忏。
巳下明六念法。六念者。砺云。于此六法。系心不忘。称
之为念。念体无六。随缘有六。于六生念。故言六念。宾
云。随缘有六。六为所缘。念为能缘也。若准砺疏诸门
分别。今不复出直言防罪者。通而言之。六皆防吉。以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7b 页 X42-0737.png
不作念。各犯吉故。若论别防者。初念防二吉。一为俗
问日月不知。二知去布萨说戒日时节等。二念防一
提一吉。谓背前家提。背后家吉。三念防夷。如见论自
长巳夏受施犯盗。四念防长衣兰。不净等提。三衣不
具吉。五念防别众提。及破僧兰。违僧三谏残。违屏谏
提。六念防提舍尼。为知病不病兰。若安坐受食及尼
食等也。其第二念。砺云。此念须三遍诵。防罪多故。谓
根本不念一吉。背前家向后家提。背后向前吉。今不
同之。上来都料简罪竟。既有六念不同。今即是初。
此则道俗通知为允者。立明。答俗人时。伹云正月某
日。不云黑白亦得也。济云。白月是白银之精。黑月是
琉璃之精。月形如圆殊。半分黑白。从初一日。至十五
日。白增黑减。故曰白月。十六日巳去至三十日。黑增
白减。故曰黑月也。
若全不受请者。谓有三色人。全不受请。谓是不受别
请人也。若受请者。即第二受别请人也。若有请者。即
第有多请人听许舍请也。
知受时夏腊等者。应师云。风俗通曰汉曰腊。腊由猎
也。取禽祭先祖也。此即岁终祭神之名也。经律言腊
即岁义也。或云腊者接也。新交接故曰也。深云。如国
家岁末放百官游猎者。为一岁之终。天地太平。五谷
丰登。取岁终之月曰腊月也。即以此月。猎禽兽祭七
庙。此食名为腊食。似以此义。明诸比丘一夏有功。五
事赏劳。义同腊食。故曰夏腊等也。
问日月不知。二知去布萨说戒日时节等。二念防一
提一吉。谓背前家提。背后家吉。三念防夷。如见论自
长巳夏受施犯盗。四念防长衣兰。不净等提。三衣不
具吉。五念防别众提。及破僧兰。违僧三谏残。违屏谏
提。六念防提舍尼。为知病不病兰。若安坐受食及尼
食等也。其第二念。砺云。此念须三遍诵。防罪多故。谓
根本不念一吉。背前家向后家提。背后向前吉。今不
同之。上来都料简罪竟。既有六念不同。今即是初。
此则道俗通知为允者。立明。答俗人时。伹云正月某
日。不云黑白亦得也。济云。白月是白银之精。黑月是
琉璃之精。月形如圆殊。半分黑白。从初一日。至十五
日。白增黑减。故曰白月。十六日巳去至三十日。黑增
白减。故曰黑月也。
若全不受请者。谓有三色人。全不受请。谓是不受别
请人也。若受请者。即第二受别请人也。若有请者。即
第有多请人听许舍请也。
知受时夏腊等者。应师云。风俗通曰汉曰腊。腊由猎
也。取禽祭先祖也。此即岁终祭神之名也。经律言腊
即岁义也。或云腊者接也。新交接故曰也。深云。如国
家岁末放百官游猎者。为一岁之终。天地太平。五谷
丰登。取岁终之月曰腊月也。即以此月。猎禽兽祭七
庙。此食名为腊食。似以此义。明诸比丘一夏有功。五
事赏劳。义同腊食。故曰夏腊等也。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7c 页 X42-0737.png
善见佛度比丘至八事随身者。捡善见论中。善来比
丘者。有白衣来诣佛所。欲求出家。如来即观其根缘
具足。应可度者。便唤善来。故须发自堕。而成比丘。谓
佛出黄金色手。以梵音唤善来比丘。于我法中。快修
梵行。速尽苦源。佛语未竟。便成比丘。得具足戒。三衣
及瓦钵。贯著左肩上。钵色如青郁波罗华。袈裟鲜明。
如赤莲花。针綖斧子。漉水囊。皆悉备具。此八种物。是
出家人之所常用。自然而用。威仪具足。此即佛为和
上。亦是戒师也。如来从初得道乃至涅槃。善来比丘。
其数有一千三百四十一人。唯佛自度。馀三归上法
羯磨。其数无边。
为比丘与外道相滥佛令问何时何月和上等者。立
明。外道偷入佛法中。滥其僧众。应问何时受戒。若称
秋时者。即知是外道。以佛法中唯之三时故。异外俗
人也。故心疏云。所以列春夏冬三时。又黑白月者。以
道俗位殊。时数亦改故也。俗则年有四时。道则岁唯
三位。略分于秋分故也。然三时之始。冬则在初。表无
常也。令有心者观时入道。不容非逸也。
受戒巳抄出与之者。如受戒竟。各付六念等是也。上
来总释初受戒缘集门义竟。
二明舍戒者。从初讫此。总明受缘。恐有难缘。大圣开
舍。受舍翻对。故次明之。准首疏云。昔人云。淫戒久习。
事难卒舍。又不障初果。故开舍戒。得为此事。杀盗不
尔。学悔亦然。今解不然。义该一切。所以知学悔通者。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8a 页 X42-0738.png
下增四文。若比丘比丘尼。若未犯波罗夷。终不犯。若
见都无覆藏心。如法忏悔也。砺云。准杂心论。有四种
舍。谓作法。及命终。断善。二形生。作法舍者。违本期故。
命终舍者。所依不住故。断善根者。失本依故。二形者。
依止别异故也。有人云。邪见者乃至拔一发。亦着黄
衣。亦准此。砺问。凡言舍戒。为舍巳生戒善。为因义边。
为舍无作戒体。答巳生戒善为因感果必然不舍。但
舍无作戒体。本受要期。一形无作。任运相续。今心厌
舍。使无作不相续起。名为舍戒。以理为言。一者戒法。
二者戒业。若论舍戒。舍戒不舍业。为因义成故。若论
得果。舍业不失法。果兴因谢故。问不舍巳生善。忏悔
解义。不应除彼巳起之恶。答善顺理生。恶违理起。顺
理力强。巳生不舍。违理力劣。故可忏除。准律文中。舍
法有十九。律文淫戒。具有明文。今为颂云。舍三宝二
师。同梵戒律学。受家人塞弥。外子非沙门(上两句厌上舍。下两
句祈下舍)。心疏云。增一中。僧伽摩比丘七反降魔。后更受
戒。得罗汉果。自今舍戒。听齐七反。若过非法。宾云。谓
降烦恼魔也。由被烦恼逼故舍戒也。高云。为烦恼逼。
七反舍戒。乃是被魔降。何成降魔。今亦可约七回受
戒。名为降魔也。
尼无舍戒法者。十诵云。尼无舍戒。转为男子者。亦得
出家。
为来去无障者。立谓。初来投佛出家。是来如法。后听
舍戒还家。不带罪累。是去如法。无障也。令在俗无过
见都无覆藏心。如法忏悔也。砺云。准杂心论。有四种
舍。谓作法。及命终。断善。二形生。作法舍者。违本期故。
命终舍者。所依不住故。断善根者。失本依故。二形者。
依止别异故也。有人云。邪见者乃至拔一发。亦着黄
衣。亦准此。砺问。凡言舍戒。为舍巳生戒善。为因义边。
为舍无作戒体。答巳生戒善为因感果必然不舍。但
舍无作戒体。本受要期。一形无作。任运相续。今心厌
舍。使无作不相续起。名为舍戒。以理为言。一者戒法。
二者戒业。若论舍戒。舍戒不舍业。为因义成故。若论
得果。舍业不失法。果兴因谢故。问不舍巳生善。忏悔
解义。不应除彼巳起之恶。答善顺理生。恶违理起。顺
理力强。巳生不舍。违理力劣。故可忏除。准律文中。舍
法有十九。律文淫戒。具有明文。今为颂云。舍三宝二
师。同梵戒律学。受家人塞弥。外子非沙门(上两句厌上舍。下两
句祈下舍)。心疏云。增一中。僧伽摩比丘七反降魔。后更受
戒。得罗汉果。自今舍戒。听齐七反。若过非法。宾云。谓
降烦恼魔也。由被烦恼逼故舍戒也。高云。为烦恼逼。
七反舍戒。乃是被魔降。何成降魔。今亦可约七回受
戒。名为降魔也。
尼无舍戒法者。十诵云。尼无舍戒。转为男子者。亦得
出家。
为来去无障者。立谓。初来投佛出家。是来如法。后听
舍戒还家。不带罪累。是去如法。无障也。令在俗无过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8b 页 X42-0738.png
不生讥丑者。立云。若不舍戒。在俗行非。招俗人讥责
也。今既许舍。是在俗无过义也。有人云。容得为下二
众故言也。上释八篇巳竟。
四分律钞批卷第五本
四分律钞批卷第五末
江东杭州华严寺沙门 大觉 撰
**** ○师资相摄篇第九
上来虽受圣法。领纳在心。但新学之者。未解护持。触
事生迷。要𠗦师匠。咨受法训。由成巳益。若不法食两
摄。慧命何存。无人诲喻。灾即作恶。临危事险。莫过于
此。是故大圣。制令五岁依师修学。则法身慧命。必有
所𠗦。故于受后。立此篇也。砺云。新受戒人。创未闲晓。
随师咨禀。以成巳益。辄离师去。不蒙训奖。抱迷自滞。
违教𠎝深。言师资者。玉篇云。教人曰师。郑玄云。教人
以道曰师也。应师云。师资谓徒也。资者用也。又云取
也。老子云。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资如
资财也。立云。师者父也。主也。亦云匠也。谓匠物也。资
者。广疋云。资由用也。谓弟子取法于师也。又资者与
也。此资字两向用。通于师弟也。谓师能教。据法相。使
行解增固。即是与义。弟子能依教修行。即是取义。师
也。今既许舍。是在俗无过义也。有人云。容得为下二
众故言也。上释八篇巳竟。
四分律钞批卷第五本
四分律钞批卷第五末
江东杭州华严寺沙门 大觉 撰
**** ○师资相摄篇第九
上来虽受圣法。领纳在心。但新学之者。未解护持。触
事生迷。要𠗦师匠。咨受法训。由成巳益。若不法食两
摄。慧命何存。无人诲喻。灾即作恶。临危事险。莫过于
此。是故大圣。制令五岁依师修学。则法身慧命。必有
所𠗦。故于受后。立此篇也。砺云。新受戒人。创未闲晓。
随师咨禀。以成巳益。辄离师去。不蒙训奖。抱迷自滞。
违教𠎝深。言师资者。玉篇云。教人曰师。郑玄云。教人
以道曰师也。应师云。师资谓徒也。资者用也。又云取
也。老子云。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资如
资财也。立云。师者父也。主也。亦云匠也。谓匠物也。资
者。广疋云。资由用也。谓弟子取法于师也。又资者与
也。此资字两向用。通于师弟也。谓师能教。据法相。使
行解增固。即是与义。弟子能依教修行。即是取义。师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8c 页 X42-0738.png
以法食相摄。弟子以恭敬侍养。交互资益。故言相摄。
今若直解。以法训诲于人名师。取受法训曰资。言相
摄者。约下文共行法。互相训诲。故曰相摄也(此解亦好)。
佛法增益广大等者。此是律文语。钞引为此序首。
砺云。佛法增益广大者。谓以教诫故。不坏法身。相瞻
待故。不损道器。故言久住增益广大。言师徒相摄者。
应师云。徒者类也。庄子云。孔子之徒。司马彪曰。徒谓
弟子也。言寔由者。谓以由师徒相摄故。使佛法久住
增长。名为广大。若无师徒展转行之利益。佛法则灭。
名不广大也。言相摄者。羯磨疏云。师有摄护之勤。资
有奉遵之志。故曰相摄也。互相敦遇等者。尔疋云。敦
谓相劝勉也。亦是信也。慈云。敦亦是努力义。谓互相
劝励以力其心也。遇者。如两人相遇。共相劝勉。欲明
师弟相依。如遇有共行法。各相率励。进修道业也。言
财法两济者。立明。财谓摄以衣食。法谓示以教训。然
非但师以二事教弟子。弟子亦以二事。劝喻师也。若
无衣食。则乃报恩供养。下文有共行法是也。如均提
沙弥为报师恩。不受大戒。故贤愚第十六云。尊者舍
利弗。昼夜三时。天眼观世。应度度之。尔时有诸商人。
共将一狗。至于中路。众贾顿息。狗便盗取众贾人肉。
于时众人。便互打狗弃置空野。于之而去。身子天眼
遥见。以食施与。互为解说微妙之法命终生舍卫国
婆罗门家。字曰均提。至年七岁。付舍利弗。令使出家。
修道得罗汉果。自以智力。观过去世。作一饿狗。蒙我
今若直解。以法训诲于人名师。取受法训曰资。言相
摄者。约下文共行法。互相训诲。故曰相摄也(此解亦好)。
佛法增益广大等者。此是律文语。钞引为此序首。
砺云。佛法增益广大者。谓以教诫故。不坏法身。相瞻
待故。不损道器。故言久住增益广大。言师徒相摄者。
应师云。徒者类也。庄子云。孔子之徒。司马彪曰。徒谓
弟子也。言寔由者。谓以由师徒相摄故。使佛法久住
增长。名为广大。若无师徒展转行之利益。佛法则灭。
名不广大也。言相摄者。羯磨疏云。师有摄护之勤。资
有奉遵之志。故曰相摄也。互相敦遇等者。尔疋云。敦
谓相劝勉也。亦是信也。慈云。敦亦是努力义。谓互相
劝励以力其心也。遇者。如两人相遇。共相劝勉。欲明
师弟相依。如遇有共行法。各相率励。进修道业也。言
财法两济者。立明。财谓摄以衣食。法谓示以教训。然
非但师以二事教弟子。弟子亦以二事。劝喻师也。若
无衣食。则乃报恩供养。下文有共行法是也。如均提
沙弥为报师恩。不受大戒。故贤愚第十六云。尊者舍
利弗。昼夜三时。天眼观世。应度度之。尔时有诸商人。
共将一狗。至于中路。众贾顿息。狗便盗取众贾人肉。
于时众人。便互打狗弃置空野。于之而去。身子天眼
遥见。以食施与。互为解说微妙之法命终生舍卫国
婆罗门家。字曰均提。至年七岁。付舍利弗。令使出家。
修道得罗汉果。自以智力。观过去世。作一饿狗。蒙我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9a 页 X42-0739.png
和上舍利弗恩。今当尽身供给所须。示作沙弥。不受
戒也。行久德固等者。谓行德坚牢。故曰久固也。言皆
赖斯者。赖由蒙也。指师弟相摄为斯也。谓行德坚牢。
蒙师之力也。
比玄教陵迟等者。立明。玄由妙也。谓玄妙教法。陵迟
者。由无师弟相摄故也。陵迟者。非疾盛之义。有云。陵
者上也。迟者不进也。如人欲陵空高。难得升前。谓之
陵迟。欲明末代佛法难得流布。喻之陵迟也。言慧风
掩扇者。自意云。夫言风者。是扇动之义。若无风时。有
是不扇也。今佛教于此人不行。互是无有慧风。故言
掩扇也。俗怀侮慢等者。立谓。侮由轻也。此明习俗来
久。洹怀凡俗之情。轻慢教网。陵蔑师僧也。言道出非
法者。立明。道由人弘。人既非法。道欠随灭。故论语云。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弘是大也。道在人身。即斯义也。
谓如出家僧尼不遵教行。故曰道出非法也。并由师
无率诱等者。此下却结上文也。云上来慧风掩扇玄
教迟陵道出非法者。由师资之过。无其摄诱。弟子无
遵奉故也。言率者。应师云(所律反)。谓将领行也。率导引
也。二彼相舍等者。师舍弟子。弟子舍师。名为二彼也。
师无法食摄弟子。弟子不能承奉法训。故曰相舍也。
言妄流鄙境者。广疋云。鄙者羞耻也。亦云陋也。欲明
师弟既相舍致。广造众罪。多入尼寺酒店。是鄙境界
也。欲令光道焉可得乎者。立明。上来如此师弟。都无
承序。何能住持佛法。光扬道化。必无斯事。故曰焉可
戒也。行久德固等者。谓行德坚牢。故曰久固也。言皆
赖斯者。赖由蒙也。指师弟相摄为斯也。谓行德坚牢。
蒙师之力也。
比玄教陵迟等者。立明。玄由妙也。谓玄妙教法。陵迟
者。由无师弟相摄故也。陵迟者。非疾盛之义。有云。陵
者上也。迟者不进也。如人欲陵空高。难得升前。谓之
陵迟。欲明末代佛法难得流布。喻之陵迟也。言慧风
掩扇者。自意云。夫言风者。是扇动之义。若无风时。有
是不扇也。今佛教于此人不行。互是无有慧风。故言
掩扇也。俗怀侮慢等者。立谓。侮由轻也。此明习俗来
久。洹怀凡俗之情。轻慢教网。陵蔑师僧也。言道出非
法者。立明。道由人弘。人既非法。道欠随灭。故论语云。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弘是大也。道在人身。即斯义也。
谓如出家僧尼不遵教行。故曰道出非法也。并由师
无率诱等者。此下却结上文也。云上来慧风掩扇玄
教迟陵道出非法者。由师资之过。无其摄诱。弟子无
遵奉故也。言率者。应师云(所律反)。谓将领行也。率导引
也。二彼相舍等者。师舍弟子。弟子舍师。名为二彼也。
师无法食摄弟子。弟子不能承奉法训。故曰相舍也。
言妄流鄙境者。广疋云。鄙者羞耻也。亦云陋也。欲明
师弟既相舍致。广造众罪。多入尼寺酒店。是鄙境界
也。欲令光道焉可得乎者。立明。上来如此师弟。都无
承序。何能住持佛法。光扬道化。必无斯事。故曰焉可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9b 页 X42-0739.png
得乎。
故拯倒悬之急等者。立云。新受戒人。喻如孩儿。若不
与乳。必至于死。此是倒悬之义也。明今若不以法授。
不能识达教网。毁破禁戒。失法身慧命。是倒悬也。言
授以安危之方者。新受触事生迷。临其罪坑。犹如履
危。今师以法相济。有安其危也。令其二持须取。二犯
须舍。摄诱训之。即是方义。方由法也。有人云。今此篇。
授其师徒相摄之仪轨。正法则不复倾危。永安于千
岁也。自意云。从前故拯巳下。生起今篇来意也。言幸
者愿也。亦训为宠也。上释序义巳竟。
此无正翻者。此方先无此类。不知何翻。若如水火。彼
此俱有。呼名虽异。可得对翻。今言力生正行者。此约
义翻也。无罪见罪等者。此明弟子虽依教修行。外望
似若清净无罪。而师细捡。见其有罪。故曰也。以其无
罪中。强见罪故呵责也。捡见论中。佛灭百年。有阿育
王。登位巳来。三年唯事外道。至四年乃信佛法。王于
后时。设外道及婆罗门食。王于殿上。遥见此二众。左
右顾视。都无法用。命讫驱出。又于殿上。遥见一沙弥。
名曰瞿陀。从殿前过。行步平正。威仪具足。王念此人。
屈申俯仰。威仪庠序。当有圣法。信心欢喜。即遣三臣。
往唤沙弥。王即与食。食竟为王说法。王闻法欢喜。白沙
弥曰。我欲供养珍宝。沙弥曰。善哉。我当回与师。王问
师是谁耶。答曰无罪见罪呵责。是名我师。复问何名
阇梨。答云。共于善法中。教授令知。是我阇梨。论传云
故拯倒悬之急等者。立云。新受戒人。喻如孩儿。若不
与乳。必至于死。此是倒悬之义也。明今若不以法授。
不能识达教网。毁破禁戒。失法身慧命。是倒悬也。言
授以安危之方者。新受触事生迷。临其罪坑。犹如履
危。今师以法相济。有安其危也。令其二持须取。二犯
须舍。摄诱训之。即是方义。方由法也。有人云。今此篇。
授其师徒相摄之仪轨。正法则不复倾危。永安于千
岁也。自意云。从前故拯巳下。生起今篇来意也。言幸
者愿也。亦训为宠也。上释序义巳竟。
此无正翻者。此方先无此类。不知何翻。若如水火。彼
此俱有。呼名虽异。可得对翻。今言力生正行者。此约
义翻也。无罪见罪等者。此明弟子虽依教修行。外望
似若清净无罪。而师细捡。见其有罪。故曰也。以其无
罪中。强见罪故呵责也。捡见论中。佛灭百年。有阿育
王。登位巳来。三年唯事外道。至四年乃信佛法。王于
后时。设外道及婆罗门食。王于殿上。遥见此二众。左
右顾视。都无法用。命讫驱出。又于殿上。遥见一沙弥。
名曰瞿陀。从殿前过。行步平正。威仪具足。王念此人。
屈申俯仰。威仪庠序。当有圣法。信心欢喜。即遣三臣。
往唤沙弥。王即与食。食竟为王说法。王闻法欢喜。白沙
弥曰。我欲供养珍宝。沙弥曰。善哉。我当回与师。王问
师是谁耶。答曰无罪见罪呵责。是名我师。复问何名
阇梨。答云。共于善法中。教授令知。是我阇梨。论传云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39c 页 X42-0739.png
者。捡善见论第七卷云。和上者。外国语。汉言知有罪
知无罪。是名和上。四分律弟子呵责和上中亦同者。
济云。律中言。我如法和上不知。我非法和上不知。我
犯罪和上亦不知。据此文。与上见论知有罪知无罪。
其义是同。故曰亦也。忧波陀呵等者。此梵音稍讹。准
羯磨疏云。中梵本音。邬波驮耶。唐言译之。名为依学。
依附此人。学出道故。自古翻译。多杂蕃胡。胡传天语。
不得声实。故有讹僻。转云和上。如昔人解。和中最上。
此逐字释。不知音本。人又解云。此翻力生。生弟子力。
假圣生成。得其远意。失其近语。真谛所明了论疏。则
云忧波陀呵。稍近梵音。犹乖声论。余亲参译。委问本
音。邬波驮耶。此应正也。随朝彦琮云都波第耶。声相
近也。相传云和上为力生者。𥮵云。此是云律师解也。
阇梨为正行者。羯磨疏云。本随传出。亦讹略也。如梵
正音阿遮梨耶。唐翻教授师。彦琮译云。阿遮利夜。声
相近也。外道亦号师为和上者。立明。一切九十六种
外道。皆唤师为和上。非唯佛法尔也。
言解从我生者。亦云戒从我生。名之为子。有人云。若
言戒从我生者。局对和上。可得言戒从我生。若其馀
依止阇梨。受业阇梨。但得言解从我生。又解。弟子事
师。如世人弟之事兄。子之事父。故曰弟子也。又解。依
止阇梨。亦得称戒从我生。谓戒有二种。一者受戒。二
随戒。依止阇梨。虽不能生受戒。则终身教授。能生随
戒。亦得云戒从我生也。
知无罪。是名和上。四分律弟子呵责和上中亦同者。
济云。律中言。我如法和上不知。我非法和上不知。我
犯罪和上亦不知。据此文。与上见论知有罪知无罪。
其义是同。故曰亦也。忧波陀呵等者。此梵音稍讹。准
羯磨疏云。中梵本音。邬波驮耶。唐言译之。名为依学。
依附此人。学出道故。自古翻译。多杂蕃胡。胡传天语。
不得声实。故有讹僻。转云和上。如昔人解。和中最上。
此逐字释。不知音本。人又解云。此翻力生。生弟子力。
假圣生成。得其远意。失其近语。真谛所明了论疏。则
云忧波陀呵。稍近梵音。犹乖声论。余亲参译。委问本
音。邬波驮耶。此应正也。随朝彦琮云都波第耶。声相
近也。相传云和上为力生者。𥮵云。此是云律师解也。
阇梨为正行者。羯磨疏云。本随传出。亦讹略也。如梵
正音阿遮梨耶。唐翻教授师。彦琮译云。阿遮利夜。声
相近也。外道亦号师为和上者。立明。一切九十六种
外道。皆唤师为和上。非唯佛法尔也。
言解从我生者。亦云戒从我生。名之为子。有人云。若
言戒从我生者。局对和上。可得言戒从我生。若其馀
依止阇梨。受业阇梨。但得言解从我生。又解。弟子事
师。如世人弟之事兄。子之事父。故曰弟子也。又解。依
止阇梨。亦得称戒从我生。谓戒有二种。一者受戒。二
随戒。依止阇梨。虽不能生受戒。则终身教授。能生随
戒。亦得云戒从我生也。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0a 页 X42-0740.png
尸迦罗越等者。此经从人作名也。佛在耆阇崛山。时
有长者子。字尸迦罗越。早起严头洗浴。著妙好衣。向
东西南北上下六时各礼四拜。佛入城乞食。遥见往
问。何为六面作礼。此应何法。彼答言。父在教我如此。
不知应何法。今父巳亡。不敢违之。佛言父教汝持六
意拜。不以身拜也。佛即为说。如别抄之。
能令正法便得久住等者。以有尊重。方令正法增益
广大。反此法即灭也。上明师弟名相义竟。
得不依止八人者。四分六人。十论一人。五分一人。是
为八人也。
一乐静者。谓弟子欲坐禅隐山等。故曰乐静也。二守
护住处者。如一方伽蓝。无其知法比丘。要假此弟子
住持。若去僧物即破落损秏。今为守护。虽无依止。佛
亦开也。三有病者。谓有既有病。不能依他。
若恐饿死当于日日见和上者。律云。佛在舍卫国。尔
时饥饿乏食。有一比丘。未满五岁。应受依止。到亲里
家。四五日住巳。辞别欲去。亲里问言。何以故去。答言
我须依止故。亲里言。大德今时饥饿。或当饥饿。何用
依止。诸比丘不知云何。是事白佛。佛言。若饥饿时。可
日日见和上处听住日日来。若日日不得来者。可至
五日。若五日不得来者。布萨时应来。若布萨不得来。
乃至二由旬半。自恣时应来见和上。言二由旬半者。
明其听离和上。两由旬半处安居。夏竟应来请教诫
也。心生依止如师法而住者。此但免不依之罪。然不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0b 页 X42-0740.png
成依止法须知。
二须依止十人者。四分八人。第九与十。互十诵文也。
四和上舍畜众者。立明。无问僧尼。若欲度沙弥。授人
大戒时。要从僧乞畜众。僧应量议。堪者与白二羯磨。
开其畜众。今此和上。虽先得法。今舍之不畜众。自乐
坐禅等。弟子𠄎须依于别人也。六弟子不乐住处更
求胜缘者。此弟子不乐住此和上目下。更欲寻好师。
胜于和上者。
此约行教明之者。立云。且约行教明。若约化教。佛亦
有师。所谓法也。僧祇不善知毗尼者。捡祇文。若比丘
尼。不善知法。不善毗尼。不善自立。不能立他。如是比
丘。尽形依止(钞文唯三欠一)。志非贞正者。立明。此人唯见犯
即忏。且云是知。然既数犯数忏不善。专精不犯。故还
须依也。以非贞正故。数犯多忏。若是贞正。即能专精
护持而不犯也。
前之七人等者。此语上十种人。虽通须依止。今料简
须依之义。就中十前七。是未满五夏故须。后三虽过
五夏。以无知故。须依止也。言要德行兼备者。砺问。德
与行何异。答行谓始修方便。德据终成满足。要德行
俱备。方听离于依止。五夏失依止约教相而言者。景
云。谓住处无胜巳者。若取免依止者。乃至五分法身
方离也。谓此约教相中。五岁有智听离。若论行体。未
合离也。下文五分法身成立。方许离也。
言五分法身者。防非止恶为戒。静虑息心曰定。观照
二须依止十人者。四分八人。第九与十。互十诵文也。
四和上舍畜众者。立明。无问僧尼。若欲度沙弥。授人
大戒时。要从僧乞畜众。僧应量议。堪者与白二羯磨。
开其畜众。今此和上。虽先得法。今舍之不畜众。自乐
坐禅等。弟子𠄎须依于别人也。六弟子不乐住处更
求胜缘者。此弟子不乐住此和上目下。更欲寻好师。
胜于和上者。
此约行教明之者。立云。且约行教明。若约化教。佛亦
有师。所谓法也。僧祇不善知毗尼者。捡祇文。若比丘
尼。不善知法。不善毗尼。不善自立。不能立他。如是比
丘。尽形依止(钞文唯三欠一)。志非贞正者。立明。此人唯见犯
即忏。且云是知。然既数犯数忏不善。专精不犯。故还
须依也。以非贞正故。数犯多忏。若是贞正。即能专精
护持而不犯也。
前之七人等者。此语上十种人。虽通须依止。今料简
须依之义。就中十前七。是未满五夏故须。后三虽过
五夏。以无知故。须依止也。言要德行兼备者。砺问。德
与行何异。答行谓始修方便。德据终成满足。要德行
俱备。方听离于依止。五夏失依止约教相而言者。景
云。谓住处无胜巳者。若取免依止者。乃至五分法身
方离也。谓此约教相中。五岁有智听离。若论行体。未
合离也。下文五分法身成立。方许离也。
言五分法身者。防非止恶为戒。静虑息心曰定。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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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有曰慧。累尽惑亡曰解脱。于自解脱处。了了识知。
解脱知见也。更通诸教佛亦有师等者。谓通化教等
文也。上释应法义竟。
二明依止正行者。砺云。依者凭也。止者住也。故曰依
止。七种共行法者。谓师弟互行名为共行。七法颂云。
不作令僧解。悔残及瞻病。移处与除疑。舍恶并将护。
二三种别行法等者。一者白事离过。二受法资身。三
报恩供养。至下广释其义也。
若恶见生者。谓是邪见。拨无因果。此见是恶。故曰恶
见。应令舍此邪见。住正见故。言住善见。增戒学等者。
律云。云何增戒学。若比丘。具足持波罗提木叉戒。成
就威仪。畏慎轻戒。重若金刚。等学诸戒。是名增戒学。
何等增心学。若比丘能舍恶。乃至得入第四禅。是名
增心学。何等何等增慧学。若比丘。如实知苦谛。知集
灭道。是名增慧学。首疏云。增戒学者。始于外凡。专加
护持。悟达生空。理解资成。戒品牢固。踰胜于前。故曰
增戒学。曰现理静。宾云。七方便中。后四善根人。名四
现忍也。绝去纷动。定品成就之始。故曰增心学。入无
相巳去。證真空无漏。宾云。入见道也。即初果人。故曰
入见无相巳去。决定明白。故曰增慧学。杂含云。若比
丘。住波罗提木叉。具足威仪。见微细罪。则生怖畏。受
持学戒。是名增上戒学。若比丘。离恶不善法。有觉有
观。离生喜乐。初禅具足住。乃至第四禅具足住。是名
增上慧学。若比丘。此苦圣谛。如实知之。集灭道圣谛。
解脱知见也。更通诸教佛亦有师等者。谓通化教等
文也。上释应法义竟。
二明依止正行者。砺云。依者凭也。止者住也。故曰依
止。七种共行法者。谓师弟互行名为共行。七法颂云。
不作令僧解。悔残及瞻病。移处与除疑。舍恶并将护。
二三种别行法等者。一者白事离过。二受法资身。三
报恩供养。至下广释其义也。
若恶见生者。谓是邪见。拨无因果。此见是恶。故曰恶
见。应令舍此邪见。住正见故。言住善见。增戒学等者。
律云。云何增戒学。若比丘。具足持波罗提木叉戒。成
就威仪。畏慎轻戒。重若金刚。等学诸戒。是名增戒学。
何等增心学。若比丘能舍恶。乃至得入第四禅。是名
增心学。何等何等增慧学。若比丘。如实知苦谛。知集
灭道。是名增慧学。首疏云。增戒学者。始于外凡。专加
护持。悟达生空。理解资成。戒品牢固。踰胜于前。故曰
增戒学。曰现理静。宾云。七方便中。后四善根人。名四
现忍也。绝去纷动。定品成就之始。故曰增心学。入无
相巳去。證真空无漏。宾云。入见道也。即初果人。故曰
入见无相巳去。决定明白。故曰增慧学。杂含云。若比
丘。住波罗提木叉。具足威仪。见微细罪。则生怖畏。受
持学戒。是名增上戒学。若比丘。离恶不善法。有觉有
观。离生喜乐。初禅具足住。乃至第四禅具足住。是名
增上慧学。若比丘。此苦圣谛。如实知之。集灭道圣谛。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1a 页 X42-0741.png
如实知之。是名增上慧学也。言增心学者。此是定学。
定是调心之故曰心学耳。宾问曰。此言增戒学心学
慧学等。然戒则有有漏木叉。四静虑戒。道共戒。定则
有有漏定。无漏定。世禅。出世禅等。慧亦有有漏慧。无
漏慧。报得慧。从闻生慧。从思生慧。从修生慧。既此差
殊。今所修者。是何等戒。何等定。何等慧。答如上汎列
多种。皆须学之。若尅体而言。经律论中。据渐次修。初
木叉戒。以为戒学也。定取根本四静虑定。以为定学
也。慧取无漏慧。入见道等。以为慧学。诵经可知。
上来释法护义竟。下明衣食护。若依止师当持衣钵
出界一宿者。立明。出界一宿。即失下二法。回来得请
别人。为依止。若不出界。直请馀人。则不成。能除弟子
贪等三毒者。捡祇云。谓依止师。能为弟子善说法。除
贪欲嗔恚愚痴。如是师者。最上最胜。喻如从乳得酪。
从酪得酥。从酥得醍醐。醍醐最上最胜也。
上释七种共行义竟。从此巳下。正明三种别行之法
也。三种交络等者。此是四分说戒犍度文也。四位作
之。初一如二非为位。次二如一非为位。次三种俱非
为位。次三种俱如为位。初用伴如去处营事非。二去
处如伴事非。三事如伴处非。四伴处如事非。五处事
如伴非。六事伴如处非。七俱非。八俱如。唯后一句得
去。前七不得。律文少第六句。处非馀二如句也。疏判
律中略少也。高云。非少。道理合无。以其伴如事如。岂
可往非法之处。
定是调心之故曰心学耳。宾问曰。此言增戒学心学
慧学等。然戒则有有漏木叉。四静虑戒。道共戒。定则
有有漏定。无漏定。世禅。出世禅等。慧亦有有漏慧。无
漏慧。报得慧。从闻生慧。从思生慧。从修生慧。既此差
殊。今所修者。是何等戒。何等定。何等慧。答如上汎列
多种。皆须学之。若尅体而言。经律论中。据渐次修。初
木叉戒。以为戒学也。定取根本四静虑定。以为定学
也。慧取无漏慧。入见道等。以为慧学。诵经可知。
上来释法护义竟。下明衣食护。若依止师当持衣钵
出界一宿者。立明。出界一宿。即失下二法。回来得请
别人。为依止。若不出界。直请馀人。则不成。能除弟子
贪等三毒者。捡祇云。谓依止师。能为弟子善说法。除
贪欲嗔恚愚痴。如是师者。最上最胜。喻如从乳得酪。
从酪得酥。从酥得醍醐。醍醐最上最胜也。
上释七种共行义竟。从此巳下。正明三种别行之法
也。三种交络等者。此是四分说戒犍度文也。四位作
之。初一如二非为位。次二如一非为位。次三种俱非
为位。次三种俱如为位。初用伴如去处营事非。二去
处如伴事非。三事如伴处非。四伴处如事非。五处事
如伴非。六事伴如处非。七俱非。八俱如。唯后一句得
去。前七不得。律文少第六句。处非馀二如句也。疏判
律中略少也。高云。非少。道理合无。以其伴如事如。岂
可往非法之处。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1b 页 X42-0741.png
非时白中亦尔者。立谓。今日和上。同非时白也。唯除
大德一心念耳。应云至某城某聚落某甲舍等。法事
会坐等者。十诵云。小比丘辞和上阇梨。欲游行。和上
阇梨应问。汝伴是谁。则答伴名字。若是伴比丘。不知
布萨。不知布萨羯磨。不知说波罗提木叉。不知会座
者。和上应留。言会座法者。月六斋日。谓八日。十四日。
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于是日。无病比
丘。应和合一处说法。若外道来论义。比丘应如法难
诘降伏。莫嗔恶口。是名会座法。济云。会座者。谓是设
会处之座。即设供食处也。
若为纫者。字林云。女珍反。纫者索也。有剃发师来等
者。捡祇云。若和上阇梨。入聚落后。剃发人来。欲剃发
者。应白馀长老比丘。我欲剃发。师后还。应更白师。言
白馀长老者。非白所对剃发人也。若看文中意。为他
剃发。受他剃发。同然。从此巳下。明弟子布施法也。当
通白欲作染衣事者语事则统食。如烧火。取水薪。皆
是染家之事。故曰通也。更须一一白耳。
能自建立故者。非伹自立。亦能立他也。
巳下正明二师摄受法。一依止意者新受戒者创入
佛法等者。砺云。新受戒人。閧于前冢。犹如婴儿。若不
教授。乳养心神。法身难以成立。须依有德。凭人取训。
故律言新受戒比丘。无人教授。不案威仪。乞食不如
法。处处受不净食。于大食小食上。高声大唤。如婆罗
门聚会法等(云云)。法身慧命将何所托者。济云。凡夫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1c 页 X42-0741.png
依识。圣人依智。智即慧也。故智为命耳。律中开洗足
饮水者。立明。佛在日时。有一比丘。至处不暇饮水。即
请依止。极理疲困。因此白佛。佛开洗足饮水也。
五百问云若不依止饮水食饭等日日犯盗者。景云。
非谓直尔犯盗。由不依止。无人教诫。故失法。受用僧
卧具损坏。就此结盗。不以不依止故。直犯盗也。立云。
以不识教相。违犯戒行。是破戒人。不合受僧利养。事
同犯盗。故下第二十对施兴治篇云。破戒受施。如贼
偷得。即其义也。若经十夏不诵戒罪同不依止者。谓
同前日日犯盗也。
一出家阇梨者。即是剃发师也。五依止阇梨者。此依
止阇梨。要限十夏。与上四个。小不同。上四五夏即得
也。和上等者。立谓。此是与和上年岁同也。则不合同
床坐。俗云。倍年巳上。则父事之。即其义也。除依止者。
谓依止替和上处。事同和上。要多巳十岁。不得同前
四种阇梨。故曰除也。
得名何损者。谓未满五夏。亦得名阇梨也。引九夏和
上。明受得戒。我今阇梨。虽未五夏。唤为阇梨。亦何所
妨损也。
眷属复何似等者。将其门徒。为眷属也。言若都无者
然后依止者。此谓无上来讼诤等。方得请为依止师
也。成就五法者。谓师具此五法。方得请之。
二恭敬者。谓师性谦下。甚能恭敬于他人也。五乐住
者。立谓。若驰骋游行。不堪依之。要常一处住者。方始
饮水者。立明。佛在日时。有一比丘。至处不暇饮水。即
请依止。极理疲困。因此白佛。佛开洗足饮水也。
五百问云若不依止饮水食饭等日日犯盗者。景云。
非谓直尔犯盗。由不依止。无人教诫。故失法。受用僧
卧具损坏。就此结盗。不以不依止故。直犯盗也。立云。
以不识教相。违犯戒行。是破戒人。不合受僧利养。事
同犯盗。故下第二十对施兴治篇云。破戒受施。如贼
偷得。即其义也。若经十夏不诵戒罪同不依止者。谓
同前日日犯盗也。
一出家阇梨者。即是剃发师也。五依止阇梨者。此依
止阇梨。要限十夏。与上四个。小不同。上四五夏即得
也。和上等者。立谓。此是与和上年岁同也。则不合同
床坐。俗云。倍年巳上。则父事之。即其义也。除依止者。
谓依止替和上处。事同和上。要多巳十岁。不得同前
四种阇梨。故曰除也。
得名何损者。谓未满五夏。亦得名阇梨也。引九夏和
上。明受得戒。我今阇梨。虽未五夏。唤为阇梨。亦何所
妨损也。
眷属复何似等者。将其门徒。为眷属也。言若都无者
然后依止者。此谓无上来讼诤等。方得请为依止师
也。成就五法者。谓师具此五法。方得请之。
二恭敬者。谓师性谦下。甚能恭敬于他人也。五乐住
者。立谓。若驰骋游行。不堪依之。要常一处住者。方始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2a 页 X42-0742.png
堪耳。济云。乐住(音注)谓有法食。弟子依之修学。法身成
立。故云乐住。
长益沙门果等者。谓师能教弟子。习学三藏。速證四
果也。宾云。极少亦须三生持戒。或言七生持戒不犯。
方證初果。今有人持戒。秉行成熟。不以为难者。皆由宿
习惯习故也。若大罗汉。如身子目连等。要经六十小
劫修行。方得声闻上首。若修菩萨行。證大菩提。要经
三大阿僧祇劫。方获佛果也。言破戒见威仪者。此明
所破戒。及以六十二见。破其正见等。不合依附为师
也。因二岁比丘将一岁弟子等者。四分律中。有婆先
比丘二岁。将一岁弟子。往世尊所。佛知而故问。此是
何等比丘。婆先答言。是我弟子。佛问汝今几岁。答言
二岁。复问弟子几岁。答言一岁。世尊即无数呵责巳。
语言。汝身由未断乳。应受人教授。云何教授人耶。因
此制满十岁有智慧者。听授人具戒也。五百问其师
无非法事诱将弟子犯重等者。景云。此举损供给力
用。计满五犯重也。言因说老病比丘死缘者。捡五百
问云。昔有一老比丘。唯有一沙弥。被人诱去。无人看
视。不久命终。因此制戒。不得诱他沙弥。诱者即犯重
也。
二部律者。立明。僧尼二部律也。
四明请师法由和上命终者。举喻。如新生小儿。交须
乳哺。忽丧其亲。须求乳母。今和上既死。合依他人。义
同乳母也。
立。故云乐住。
长益沙门果等者。谓师能教弟子。习学三藏。速證四
果也。宾云。极少亦须三生持戒。或言七生持戒不犯。
方證初果。今有人持戒。秉行成熟。不以为难者。皆由宿
习惯习故也。若大罗汉。如身子目连等。要经六十小
劫修行。方得声闻上首。若修菩萨行。證大菩提。要经
三大阿僧祇劫。方获佛果也。言破戒见威仪者。此明
所破戒。及以六十二见。破其正见等。不合依附为师
也。因二岁比丘将一岁弟子等者。四分律中。有婆先
比丘二岁。将一岁弟子。往世尊所。佛知而故问。此是
何等比丘。婆先答言。是我弟子。佛问汝今几岁。答言
二岁。复问弟子几岁。答言一岁。世尊即无数呵责巳。
语言。汝身由未断乳。应受人教授。云何教授人耶。因
此制满十岁有智慧者。听授人具戒也。五百问其师
无非法事诱将弟子犯重等者。景云。此举损供给力
用。计满五犯重也。言因说老病比丘死缘者。捡五百
问云。昔有一老比丘。唯有一沙弥。被人诱去。无人看
视。不久命终。因此制戒。不得诱他沙弥。诱者即犯重
也。
二部律者。立明。僧尼二部律也。
四明请师法由和上命终者。举喻。如新生小儿。交须
乳哺。忽丧其亲。须求乳母。今和上既死。合依他人。义
同乳母也。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2b 页 X42-0742.png
五师摄受法大同前法者。谓同前和上法中也。
日别三时教三藏者。五明请教授仪式者。十人二
十人。同时礼师巳。互跪一人说词云。尊忆念。弟子某
甲等。朝请教诫。愿尊指授。慈悯故(一说)。师即广示教
相竟。最后应语言。亲近善知识。远离恶缘伴。精勤行
道。谨慎莫放逸。弟子答言。顶戴持。阴界入义者。谓五
阴。十八界。十二入也。五阴即名色。属众生身也。十八
界者。外六尘。内六根。中间分别。名六识。即见闻嗅尝
触知。三六成十八也。十二入者。约六尘入于六根也。
有时言六入者。单就一边明之。能所双显。故有十二
也。若受经时共诵时坐禅时即名教授者。此约与弟
子同诵时。弟子或不能便问。和上即当教诫也。
今听讲禅乃至成繁重者。立明。斋者齐也。此举师弟
同时。齐共听讲还来。不须别教诫也。恐事成繁故。或
同共坐禅者亦尔。不行不诵徒设何益者。立明。上来
过成繁重等。人必不依行。何须如此虚设请也。
下座独巳萧然者。欲明春末夏初。两京此时。多有受
戒。初在坛场。事如师弟。及至事讫。下座还房。师弟相
舍。萧然各别也。又解。独取上座一人。为和上。不论有
德。其下座纵有德行。无人授请。故曰独巳萧然。此则
元无两摄等者。慈云。约师弟彼此。无两摄也。亦可受
得戒巳即去。师无财法两摄也。言略同野马者。庄子
云。谓尘埃也。乃是游气似有而难取。喻坛场受戒时。
似是师弟之相。受后相舍。师义不可取也。受同阳𦦨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2c 页 X42-0742.png
者。谓尽底而言。则同阳𦦨也。也如热时之𦦨。似水而
无实。喻受时师弟。坛场与法。似是相摄受。后也去更
不相知。事同阳𦦨。求水不可得。求此师弟义。亦不可
得也。
若比丘于大师所者。大师谓和上也。敬重下意。义亦
可知。
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者。谓弟子欲向馀方。学集胜
业。不得为小事留之。若贼抄掠等者。立明。弟子被贼
抄云者。师须觅钱赎。和喻将还。若劫取将还。师犯重
也。若弟子自偷身出。贼所无犯。且如今时。弟子忽遭
灾难。彼禁黄沙。师须为计求脱。不者结罪。
巳下明老弟子法。不受注云不如说行。与下文反戾
师教少异。砺问。此难与语。勿前文不受教句何异。答
难与语者。谓师教诲一向抵拒。前不受教者。谓受师
语巳。后则不如说行。是以有别。
好往看龟鳖者。宾云。多散乱人。即乐看之。即废修道。
故应呵之。若准下增五文云。不得往捕鱼鳖人家。即
是恶律仪家。招讥故呵也。
善戒经乃至重于屠儿者。捡善生经云。佛语善生长
者云。宁受恶戒。一日中断无量命根。终不养畜弊恶
弟子。不能调伏。何以故。是恶律仪。殃齐自身。畜恶
弟子。不能教诲。乃令无量众生作恶。谤无量善妙之法。
坏和合僧。令多众生作五无间。是故剧于恶律仪罪
也。立云。屠儿不坏正法。不断佛种。如鸯掘摩杀千人
无实。喻受时师弟。坛场与法。似是相摄受。后也去更
不相知。事同阳𦦨。求水不可得。求此师弟义。亦不可
得也。
若比丘于大师所者。大师谓和上也。敬重下意。义亦
可知。
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者。谓弟子欲向馀方。学集胜
业。不得为小事留之。若贼抄掠等者。立明。弟子被贼
抄云者。师须觅钱赎。和喻将还。若劫取将还。师犯重
也。若弟子自偷身出。贼所无犯。且如今时。弟子忽遭
灾难。彼禁黄沙。师须为计求脱。不者结罪。
巳下明老弟子法。不受注云不如说行。与下文反戾
师教少异。砺问。此难与语。勿前文不受教句何异。答
难与语者。谓师教诲一向抵拒。前不受教者。谓受师
语巳。后则不如说行。是以有别。
好往看龟鳖者。宾云。多散乱人。即乐看之。即废修道。
故应呵之。若准下增五文云。不得往捕鱼鳖人家。即
是恶律仪家。招讥故呵也。
善戒经乃至重于屠儿者。捡善生经云。佛语善生长
者云。宁受恶戒。一日中断无量命根。终不养畜弊恶
弟子。不能调伏。何以故。是恶律仪。殃齐自身。畜恶
弟子。不能教诲。乃令无量众生作恶。谤无量善妙之法。
坏和合僧。令多众生作五无间。是故剧于恶律仪罪
也。立云。屠儿不坏正法。不断佛种。如鸯掘摩杀千人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3a 页 X42-0743.png
巳后见佛得道。畜恶弟子不教诫者。坏正法轮。僧宝
断绝。死入恶道。可知。后堕龙中等者。捡五百问云。昔
迦叶佛时。有一比丘。度弟子。多作非法。命终生龙中。
龙法七日一受对。受对之时。火烧其身。肉尽骨在。寻
后平复。复则更烧。不能堪苦。便自思惟。我当何罪。致
如此苦。便观宿命。自见本是沙门。不持禁戒。师亦不
教。便作毒念。嗔其本师。念欲伤害。后会其师。与五百
商人乘船渡海。龙便出水。捉其船头。众人即问言。汝
是何人。答云我是龙。问汝何以捉船。答汝若下此比
丘。放汝使去。问此比丘何预汝事。答言。本是我师。不
教诫我。我今受苦痛。众人事不获巳。便欲掷著水中。
比丘言。我自入水。即便投水命终。
为具五过方呵等者。首疏云。如上。一无渐。二无愧。三
不受教。四非威仪。五不恭敬。上巳问竟。
下正明答。其义如何。杂含年少比丘不闲法律等者。
捡彼经云。佛在毗舍离国。时有众多比丘。入城乞食。
中有年少比丘。出家未久。不闲法律。乞食之时。不知
先后次第。馀比丘见。以理相语。汝等年少。出家未久。
不知法律。前后无次。而行乞食者。长夜当得不饶益
苦。如是再三相语。不能令止。时诸比丘。食巳还来白
佛。具陈此事。佛告诸比丘。如空泽中。有大湖水。有大
龙象。而于泽中。拔其藕根。洗去泥土。然后食巳。身体
肥悦。多力安乐。时有异族小象。形体羸小。效彼龙象。
拔其藕根。洗不能净。合泥土食。食之不消。体不肥悦。
断绝。死入恶道。可知。后堕龙中等者。捡五百问云。昔
迦叶佛时。有一比丘。度弟子。多作非法。命终生龙中。
龙法七日一受对。受对之时。火烧其身。肉尽骨在。寻
后平复。复则更烧。不能堪苦。便自思惟。我当何罪。致
如此苦。便观宿命。自见本是沙门。不持禁戒。师亦不
教。便作毒念。嗔其本师。念欲伤害。后会其师。与五百
商人乘船渡海。龙便出水。捉其船头。众人即问言。汝
是何人。答云我是龙。问汝何以捉船。答汝若下此比
丘。放汝使去。问此比丘何预汝事。答言。本是我师。不
教诫我。我今受苦痛。众人事不获巳。便欲掷著水中。
比丘言。我自入水。即便投水命终。
为具五过方呵等者。首疏云。如上。一无渐。二无愧。三
不受教。四非威仪。五不恭敬。上巳问竟。
下正明答。其义如何。杂含年少比丘不闲法律等者。
捡彼经云。佛在毗舍离国。时有众多比丘。入城乞食。
中有年少比丘。出家未久。不闲法律。乞食之时。不知
先后次第。馀比丘见。以理相语。汝等年少。出家未久。
不知法律。前后无次。而行乞食者。长夜当得不饶益
苦。如是再三相语。不能令止。时诸比丘。食巳还来白
佛。具陈此事。佛告诸比丘。如空泽中。有大湖水。有大
龙象。而于泽中。拔其藕根。洗去泥土。然后食巳。身体
肥悦。多力安乐。时有异族小象。形体羸小。效彼龙象。
拔其藕根。洗不能净。合泥土食。食之不消。体不肥悦。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3b 页 X42-0743.png
转就羸弱。缘斯致死。或同死苦。如是宿德比丘。学道
日久。不乐淫戏。久修梵行。大师所叹。依止城邑聚落
乞食。善护身口。善摄诸根。专心系念。能生物信。若得
财利衣被饮食。心不染著。不贪不嗜。不迷不逸。见其
过患。见其出离。然后食之。食巳身心悦怿。得色得力。
以是因缘。常得安乐。彼年少比丘。出家未久。未闲法
律。依于聚落。著衣持钵。入村乞食。不善护身。不守根
门。不专系念。不能令彼不信者信。信者不变。若得财
利衣被饮食四事供养。染著贪逐。不见过患。不见出
离。以嗜欲心食。不能令力悦怿。安隐快乐。缘斯食故。
转向于死。或同死苦。所言死者。谓舍戒还俗。失正法
律。言或同死苦者。谓犯正法律。不识罪相。不知除罪。
故曰也。佛即说偈言。
「 龙象拔藕根
水洗而食之
异族象效彼
合泥而食之
因杂泥食故
羸病遂致死」
上言贪迷纵逸者。慈云。约六根所缘色声香味等。纵
放等逸也。
火从内发先自焚身者。济云。内起嗔心。名为火发。能
烧自家功德。故曰先自焚身。今时纵嗔心。以害前人。
即是食而𠹀人先污其口。依出道清过者。有人云。师
依出离之道。清其前过也。立谓。依圣教之道呵责。令
其弟子清净。无非法之过。故曰清过也。
注由过极重者。非但犯过是重。或虽是犯轻。而恼处
是重。亦须此治也。言汝去者。出界外也。
日久。不乐淫戏。久修梵行。大师所叹。依止城邑聚落
乞食。善护身口。善摄诸根。专心系念。能生物信。若得
财利衣被饮食。心不染著。不贪不嗜。不迷不逸。见其
过患。见其出离。然后食之。食巳身心悦怿。得色得力。
以是因缘。常得安乐。彼年少比丘。出家未久。未闲法
律。依于聚落。著衣持钵。入村乞食。不善护身。不守根
门。不专系念。不能令彼不信者信。信者不变。若得财
利衣被饮食四事供养。染著贪逐。不见过患。不见出
离。以嗜欲心食。不能令力悦怿。安隐快乐。缘斯食故。
转向于死。或同死苦。所言死者。谓舍戒还俗。失正法
律。言或同死苦者。谓犯正法律。不识罪相。不知除罪。
故曰也。佛即说偈言。
「 龙象拔藕根
水洗而食之
异族象效彼
合泥而食之
因杂泥食故
羸病遂致死」
上言贪迷纵逸者。慈云。约六根所缘色声香味等。纵
放等逸也。
火从内发先自焚身者。济云。内起嗔心。名为火发。能
烧自家功德。故曰先自焚身。今时纵嗔心。以害前人。
即是食而𠹀人先污其口。依出道清过者。有人云。师
依出离之道。清其前过也。立谓。依圣教之道呵责。令
其弟子清净。无非法之过。故曰清过也。
注由过极重者。非但犯过是重。或虽是犯轻。而恼处
是重。亦须此治也。言汝去者。出界外也。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3c 页 X42-0743.png
菩萨得净心地得无分别智者。深云。七地巳上。方得
无分别智。名净心也。
引净度经三百福罚者。谓彼经云。重罪打三百下。中
罪打二百。下罪打一百。皆明打比丘。
乃至畜生不得杖拟者。济云。今时乘驴马者。骑他背
上。巳是非法。更复打他。大剧无慈也。
上犯罚黜者。应师云。黜(敕律反)由去也。退也。立明。如今
台官有犯。退为外洲遂尉。名为黜。明今犯过。摈出众
外。不得同住。义同黜退。如地持抄(云云)。
罪同出万亿佛身血等者。大集经月藏分云。时憍陈
如问佛。若有为佛剃发著袈裟被衣。不受禁戒。或受
而犯毁。恼乱骂辱打缚此者。得几许罪。佛言止止莫
问此事。时梵天王。即起白佛。愿为说之。佛即答言。我
今为略说。若有人。于万亿佛所。出其身血。是人得罪
宁为多不。梵王言。若人但出一佛身血。得无间罪。堕
阿鼻大地狱。何况出万亿佛身血。佛言。若有恼乱骂
辱打缚。著裟袈。不受戒。或犯戒者。罪多于彼。此人虽
无戒破戒。犹能为诸天人。示涅槃道。是人便巳于三
宝中。心得敬信。胜于一切九十五种外道。胜于一切
不出家人。若有国王大臣诸断事者。见有于我法中。
而出家者。作大罪业。淫盗杀妄。伹当如法摈出国界。
不听在寺。不同僧事。不同僧利。终不得鞭打。亦不得
口业骂辱。若有违法而谪罚者。是人于道退落。远离
一切人天之善。必入阿鼻。何况鞭打。具持持戒者。故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4a 页 X42-0744.png
戒心疏云。出佛血者。据相无罪。以化佛无心。非情所
恼。以损法身所依故。结重罪也。法僧损益。本末例
然。今打破戒无戒比丘。罪重出于万亿佛身血者。岂
不以形服出世为圣道标相。若加轻毁。则三宝同坏
故重也(上言本末者。据今形经卷剃染是末。本义可知)。立云。调达出一佛身
血。尚一劫入阿鼻。况万亿佛血耶。于道退落必入阿
鼻者。谓由打僧故。自于道退落。后入阿鼻也。故下文
云。生执冥然。滥自欺诳是也。据此嗔心打。乃是自损。
如含血𠹀人。此先污其口。前人业行何能个个称我。
息心应须自抑。脱见不善。事须事须容恕。故古德说
偈云。自心恒自使。终日不称心。他自使云何称我心。
若作此观。必不起嗔心打人也。
此小儿晚学乃至当教敕不作等者。捡祇云。弟子被
僧治。作三举四摈者。和上阇梨。为弟子悔谢诸人。长
老此本鱼见。今巳舍行随顺。凡夫愚痴。何能无过。此
小儿晚学。实有此过。今日当教敕。更不复作。悦众意
巳。求僧为解羯磨。
不出其过而呵责等者。砺云。呵责弟子之恶。大法具
三。一弟子现前。二出其过现在。三呵法现前(谓汝去乃至不
与汝语等)。具此三法。得名如法。反则非法。若被治未相忏
谢而受供给等者。砺云。此明呵责巳未忏悔。而供给
使作得罪者。谓本作第三法呵(云汝莫为我作给者是)。今未施
欢喜。转为作使。反增触恼。故得罪耳。若作馀呵。给使
无罪。故下文云。或被馀轻呵而不为和上等执事劳
恼。以损法身所依故。结重罪也。法僧损益。本末例
然。今打破戒无戒比丘。罪重出于万亿佛身血者。岂
不以形服出世为圣道标相。若加轻毁。则三宝同坏
故重也(上言本末者。据今形经卷剃染是末。本义可知)。立云。调达出一佛身
血。尚一劫入阿鼻。况万亿佛血耶。于道退落必入阿
鼻者。谓由打僧故。自于道退落。后入阿鼻也。故下文
云。生执冥然。滥自欺诳是也。据此嗔心打。乃是自损。
如含血𠹀人。此先污其口。前人业行何能个个称我。
息心应须自抑。脱见不善。事须事须容恕。故古德说
偈云。自心恒自使。终日不称心。他自使云何称我心。
若作此观。必不起嗔心打人也。
此小儿晚学乃至当教敕不作等者。捡祇云。弟子被
僧治。作三举四摈者。和上阇梨。为弟子悔谢诸人。长
老此本鱼见。今巳舍行随顺。凡夫愚痴。何能无过。此
小儿晚学。实有此过。今日当教敕。更不复作。悦众意
巳。求僧为解羯磨。
不出其过而呵责等者。砺云。呵责弟子之恶。大法具
三。一弟子现前。二出其过现在。三呵法现前(谓汝去乃至不
与汝语等)。具此三法。得名如法。反则非法。若被治未相忏
谢而受供给等者。砺云。此明呵责巳未忏悔。而供给
使作得罪者。谓本作第三法呵(云汝莫为我作给者是)。今未施
欢喜。转为作使。反增触恼。故得罪耳。若作馀呵。给使
无罪。故下文云。或被馀轻呵而不为和上等执事劳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4b 页 X42-0744.png
役等得罪者。谓本作第二呵(云莫入我房。容得住寺在外供给者是)。容
得作使。恨心不作。所以得罪。
僧祇若共行弟子者。谓和上为受具戒。名为共行弟
子。下明依止弟子。此是别时方请我为师也。
十诵若欲折伏剥衣裸形等者。捡十诵云。时六群比
丘。有大沙弥。隐处毛生。小小违逆师意。即裸剥衣身
呵春人所不喜。是事白佛。佛言。不应以小事折伏沙
弥。若折伏时应留一衣。今言不应以小事折伏。谓不
应为小事剥衣裸身。作馀折伏行。
四明辞谢法乃至师应筹量彼比丘等者。立问。其师
既无知。不能增长善。何能更筹量前人。答上言不能
增长善法者。非谓师都无所知。但解经论。不闲律藏。
故不解畜门徒也。与食不与法不应住者。首疏云。所
以尔者。夫出家之意。原心为法。不悕衣食。师既无德。
不能诲以道法。乳养心神。令生解行。虚相摄受。绝于
匠益。故须辞谢而去。更请有德咨彼法训也。
僧祇大同有苦乐住别者。谓法食俱有是乐住。有法
无食是苦住。唤汝来取酒来者。琳云。捡见祗文。乃是
唤女来也。第二十八九卷中多有行法者。如祇抄云
不受者如法治者。谓师不受弟子忏悔。须依吉法治
其师罪。
一我如法和上不知者。砺云。谓请教诫白事等法。不
解诲御弟子之方也。二我不如法和上不知者。谓不
行上法。不知以时教示。三我犯戒和上舍不教呵者。
得作使。恨心不作。所以得罪。
僧祇若共行弟子者。谓和上为受具戒。名为共行弟
子。下明依止弟子。此是别时方请我为师也。
十诵若欲折伏剥衣裸形等者。捡十诵云。时六群比
丘。有大沙弥。隐处毛生。小小违逆师意。即裸剥衣身
呵春人所不喜。是事白佛。佛言。不应以小事折伏沙
弥。若折伏时应留一衣。今言不应以小事折伏。谓不
应为小事剥衣裸身。作馀折伏行。
四明辞谢法乃至师应筹量彼比丘等者。立问。其师
既无知。不能增长善。何能更筹量前人。答上言不能
增长善法者。非谓师都无所知。但解经论。不闲律藏。
故不解畜门徒也。与食不与法不应住者。首疏云。所
以尔者。夫出家之意。原心为法。不悕衣食。师既无德。
不能诲以道法。乳养心神。令生解行。虚相摄受。绝于
匠益。故须辞谢而去。更请有德咨彼法训也。
僧祇大同有苦乐住别者。谓法食俱有是乐住。有法
无食是苦住。唤汝来取酒来者。琳云。捡见祗文。乃是
唤女来也。第二十八九卷中多有行法者。如祇抄云
不受者如法治者。谓师不受弟子忏悔。须依吉法治
其师罪。
一我如法和上不知者。砺云。谓请教诫白事等法。不
解诲御弟子之方也。二我不如法和上不知者。谓不
行上法。不知以时教示。三我犯戒和上舍不教呵者。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4c 页 X42-0744.png
谓任行非法。四若犯亦不知者。谓不识犯相轻重也。
五若犯而忏亦不知者。谓不知除罪之法故也。
我则是汝汝则是我者。立明。既呵责我。应是汝弟子。
汝应是我师。依前二师方便而去者。谓如前若和上
不受语者。应舍远去。若依止师。当持衣钵出界一宿
还等。
下明失师法。和上一种无相失义等者。由依得戒。故
不相失。言或可无德者。立明。和上犯四重戒。名无德
也。
若师被僧治罚不失依止等者。谓失下教授一法。不
失上二法。弟子被僧治三种俱不失者。在文可见。开
无随顺罪者。谓弟子被僧治。馀人看者。犯随顺之提。
以二师教诫与语。开无随顺罪也。
决意出界即日还失依止者。首疏难云。若使依止师
弟。互决意出界。即日还。未经宿。失依止者。亦可依界
结夏。及护衣。决意出界。虽当日还。应失衣破夏耶。答
不例。依止则两有舍心故失。师决心舍弟子。弟子决
心舍师。夏及衣者。伹自有舍心。前对非情。无舍心故。
不失也。又衣夏约明相。依止约出界即失。又云安居
及衣。约宿辨失。依止约心明失。故不例也。又依止及
衣夏。有四句料简。一心隔宿不隔。失依止。不失衣夏。
二宿隔心不隔。三种之中。夏不失。谓逢难故也。依止
亦不失。即如善见弟子随师行。为师持衣。值人说法。
弟子贪闻法故。无离依止罪。而师失衣是也。三俱隔
五若犯而忏亦不知者。谓不知除罪之法故也。
我则是汝汝则是我者。立明。既呵责我。应是汝弟子。
汝应是我师。依前二师方便而去者。谓如前若和上
不受语者。应舍远去。若依止师。当持衣钵出界一宿
还等。
下明失师法。和上一种无相失义等者。由依得戒。故
不相失。言或可无德者。立明。和上犯四重戒。名无德
也。
若师被僧治罚不失依止等者。谓失下教授一法。不
失上二法。弟子被僧治三种俱不失者。在文可见。开
无随顺罪者。谓弟子被僧治。馀人看者。犯随顺之提。
以二师教诫与语。开无随顺罪也。
决意出界即日还失依止者。首疏难云。若使依止师
弟。互决意出界。即日还。未经宿。失依止者。亦可依界
结夏。及护衣。决意出界。虽当日还。应失衣破夏耶。答
不例。依止则两有舍心故失。师决心舍弟子。弟子决
心舍师。夏及衣者。伹自有舍心。前对非情。无舍心故。
不失也。又衣夏约明相。依止约出界即失。又云安居
及衣。约宿辨失。依止约心明失。故不例也。又依止及
衣夏。有四句料简。一心隔宿不隔。失依止。不失衣夏。
二宿隔心不隔。三种之中。夏不失。谓逢难故也。依止
亦不失。即如善见弟子随师行。为师持衣。值人说法。
弟子贪闻法故。无离依止罪。而师失衣是也。三俱隔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5a 页 X42-0745.png
失。四俱不隔可知。砺问云。所以心隔失依止。不待宿
隔。夏衣不尔者。答依止情通。彼此各作相舍故失。若
不作两舍意。离宿方失。离衣及安居。正可我有舍彼
心。彼无舍心。故要须心宿俱隔方失。问依止若离失
而无罪。夏衣离宿。有罪者何。答依止听离。至馀处巳。
佛制更请依止。顺教而去。失而无罪。离衣破夏。佛制
不听。是以失破有罪。问所以衣失罪重。夏破罪轻者。
答三衣之服。正服。资身要急。故所以重。安居难破害
不废修。故破罪轻。
一死者。三种俱失。谓请法。相依住法。教授法并失。二
远去者。失下二法。三休道者。失三法。四犯重者。失下
二法。五师得呵责者。失下一法。六入戒场者。立云。失
下二法。砺云。不待经明相。入时即失。所以尔者。谓既
是别行法处。年少无知。容为他所误。入时即失。不待
经宿。不同界外道。非别行法处故。经宿方失。可知。七
满五夏者。失下二法。八见本和上者。立云。失下二法。
九还来和上目下住者。失下二法。砺问。见本和上。与
还来和上目下住。有何异。答有二解。依止本补和上
空处。见根本。无空可补故。所以失。和上目下住者。先
舍畜众。见而不失。今还摄受。目下住即失。又解。亦可
见本和上者。为师远行。今还也。目下住者。弟子从外
界还。初意本暂还。后至师所制作永也。故目下住失
砺问。凡言失依止者。复失何法。答法有三种。失下二
法。上请一法。始终不失。犹如和上。以依得戒。无相失
隔。夏衣不尔者。答依止情通。彼此各作相舍故失。若
不作两舍意。离宿方失。离衣及安居。正可我有舍彼
心。彼无舍心。故要须心宿俱隔方失。问依止若离失
而无罪。夏衣离宿。有罪者何。答依止听离。至馀处巳。
佛制更请依止。顺教而去。失而无罪。离衣破夏。佛制
不听。是以失破有罪。问所以衣失罪重。夏破罪轻者。
答三衣之服。正服。资身要急。故所以重。安居难破害
不废修。故破罪轻。
一死者。三种俱失。谓请法。相依住法。教授法并失。二
远去者。失下二法。三休道者。失三法。四犯重者。失下
二法。五师得呵责者。失下一法。六入戒场者。立云。失
下二法。砺云。不待经明相。入时即失。所以尔者。谓既
是别行法处。年少无知。容为他所误。入时即失。不待
经宿。不同界外道。非别行法处故。经宿方失。可知。七
满五夏者。失下二法。八见本和上者。立云。失下二法。
九还来和上目下住者。失下二法。砺问。见本和上。与
还来和上目下住。有何异。答有二解。依止本补和上
空处。见根本。无空可补故。所以失。和上目下住者。先
舍畜众。见而不失。今还摄受。目下住即失。又解。亦可
见本和上者。为师远行。今还也。目下住者。弟子从外
界还。初意本暂还。后至师所制作永也。故目下住失
砺问。凡言失依止者。复失何法。答法有三种。失下二
法。上请一法。始终不失。犹如和上。以依得戒。无相失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5b 页 X42-0745.png
义。依止可尔。一请巳后。请法恒在。故不失之。此明有
德之师。故不失也。若依愿律师解不尔。言失依止者。
三法俱失。何以知然。如律下文。弟子凶恶。或难教授
等者。依止师。应出界一宿还。即失依止。或师无德不
堪。他弟子便出界一宿。回来依止别人。故知失者三
法尽失。此明无德之师。决定作门舍之心。所以三法
俱失也。若约教失依止者。明上五种皆是约教失。若
约行。皆谓五分法身成立。方始失也。
**** ○说戒正仪篇第十
上明师资义立。教授之法巳彰。须托教护持。明识戒
相。半月宣唱。警策身心。奖励时众。应其道业。故此篇
来也。诸家章疏。及律文犍度。次第将此一篇。次前受
后。然复律文。界无四人。令对首乃至心念说戒者。良
由在急。然今钞意。若无师资训导。交即毁犯。不合闻
戒。故于受后。且辨师资。师资轨成。乃应于法。故有今
文也。今言说戒者。立云。阐扬圣旨。辨宣五篇。教彰于
口。名亦为说。即此说明警策身口。有禁非之用名戒。
其中准佛圣教。广明说时轨则。故曰正仪。又云。简异
邪说曰正。作法有绪曰仪。可范行故称为法。故曰说
戒正仪篇也。
注此云净住等者。立谓。以说戒事。是清净共住之法。
律中犯者。不得闻说戒故也。
言出要律仪等者。依捡彼文云。布萨者。案国语不同。
亦呼布萨。亦呼为转。亦呼为常。所言布萨者。此是憍
德之师。故不失也。若依愿律师解不尔。言失依止者。
三法俱失。何以知然。如律下文。弟子凶恶。或难教授
等者。依止师。应出界一宿还。即失依止。或师无德不
堪。他弟子便出界一宿。回来依止别人。故知失者三
法尽失。此明无德之师。决定作门舍之心。所以三法
俱失也。若约教失依止者。明上五种皆是约教失。若
约行。皆谓五分法身成立。方始失也。
**** ○说戒正仪篇第十
上明师资义立。教授之法巳彰。须托教护持。明识戒
相。半月宣唱。警策身心。奖励时众。应其道业。故此篇
来也。诸家章疏。及律文犍度。次第将此一篇。次前受
后。然复律文。界无四人。令对首乃至心念说戒者。良
由在急。然今钞意。若无师资训导。交即毁犯。不合闻
戒。故于受后。且辨师资。师资轨成。乃应于法。故有今
文也。今言说戒者。立云。阐扬圣旨。辨宣五篇。教彰于
口。名亦为说。即此说明警策身口。有禁非之用名戒。
其中准佛圣教。广明说时轨则。故曰正仪。又云。简异
邪说曰正。作法有绪曰仪。可范行故称为法。故曰说
戒正仪篇也。
注此云净住等者。立谓。以说戒事。是清净共住之法。
律中犯者。不得闻说戒故也。
言出要律仪等者。依捡彼文云。布萨者。案国语不同。
亦呼布萨。亦呼为转。亦呼为常。所言布萨者。此是憍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5c 页 X42-0745.png
萨罗国语。义翻为净。若正翻对。应言善宿。故成实论
云。是人善心。离破戒宿。故曰也。又智论云。今日诚心
忏悔。身清净。口清净。心清净。受行八戒。是则名布萨。
秦言善宿。注二增长功德者。立明。以戒净故。万善功
德依之而生。运运增长也。注优言断者。谓断诸恶业。
令戒清净也。故母论云。能断所犯。能断烦恼一切不
善法。皆名布萨也。注补陀婆言增长者。谓增长善法
功德也。羯磨疏云。布萨者。义翻舍恶。證善法故。法集
者。立谓。布萨明不问界内外。僧同集也。又云集者集
诸功德也。注为知为宜等者。立谓。知辨花筹等众具
也。又云由作说戒。令知轻重。或发露悔过。或知巳识
过不为。应其净住义也。言为宜者。立明。此说戒法。是
比丘所宜也。又云须知时宜。有难无难。宜广宜略也。
注为同为共住等者。立谓。僧同作此事也。胜云。戒体
是同。不问僧别。同共作故。言共住者。立明。不犯戒清
净者。相共住也。谓共清净法中住也。如犯重等。不得
在说戒羯磨二种僧中共住。今以无犯。共住说戒。又
云同一界住。故曰共住。注为转为业等者。立谓。见罪
悔忏巳共作故。此则转秽为净也。又解。说戒是转法
轮也。言为常者。谓僧所常行。无容断绝也。胜云。以三
世诸佛。共制此法。前佛后佛。法皆不异。名之为常也。
注长养和合等者。立谓。长养功德也。又言和合者。谓
僧具六和。方应此布萨之法也。
注俱舍名八戒为布萨护者。依捡论文。呼戒曰护。谓
云。是人善心。离破戒宿。故曰也。又智论云。今日诚心
忏悔。身清净。口清净。心清净。受行八戒。是则名布萨。
秦言善宿。注二增长功德者。立明。以戒净故。万善功
德依之而生。运运增长也。注优言断者。谓断诸恶业。
令戒清净也。故母论云。能断所犯。能断烦恼一切不
善法。皆名布萨也。注补陀婆言增长者。谓增长善法
功德也。羯磨疏云。布萨者。义翻舍恶。證善法故。法集
者。立谓。布萨明不问界内外。僧同集也。又云集者集
诸功德也。注为知为宜等者。立谓。知辨花筹等众具
也。又云由作说戒。令知轻重。或发露悔过。或知巳识
过不为。应其净住义也。言为宜者。立明。此说戒法。是
比丘所宜也。又云须知时宜。有难无难。宜广宜略也。
注为同为共住等者。立谓。僧同作此事也。胜云。戒体
是同。不问僧别。同共作故。言共住者。立明。不犯戒清
净者。相共住也。谓共清净法中住也。如犯重等。不得
在说戒羯磨二种僧中共住。今以无犯。共住说戒。又
云同一界住。故曰共住。注为转为业等者。立谓。见罪
悔忏巳共作故。此则转秽为净也。又解。说戒是转法
轮也。言为常者。谓僧所常行。无容断绝也。胜云。以三
世诸佛。共制此法。前佛后佛。法皆不异。名之为常也。
注长养和合等者。立谓。长养功德也。又言和合者。谓
僧具六和。方应此布萨之法也。
注俱舍名八戒为布萨护者。依捡论文。呼戒曰护。谓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6a 页 X42-0746.png
波罗提木叉护。言八戒者。文中云。波罗提木叉护。有
其八种。何等为八。一比丘戒。二比丘尼戒。三式叉摩
那戒。四沙弥戒。五沙弥尼戒。六优婆塞戒。七优婆夷
戒。八优波婆娑戒。此八种护。说名波罗提木叉戒。云
何名优婆塞乃至成比丘。偈答曰。
「 五八十一切
恶处受离故
优婆塞布萨
沙弥及比丘」
释曰。于淫盗杀妄酒五种。所应离法。受持远离故。是
人即住优婆塞护。于八种所应离者(即八关戒也)。是人即
住优波婆娑护。于十种所应远离法。而受远离者。是
人即住沙弥护。十所应离者。于前八。更加受畜金银
等。成十也。所应远离身口二业。由受持远离故。是人
即住比丘护等也。宾云。正梵音云邬波索迦。翻为近
事(五戒人也)。梵言邬波波婆。翻为近住(八戒人也)。两名既别。不
应八戒。名优婆塞。南山律师八戒文云。我某甲乃至
归依僧。一日一夜为净行优婆塞者。其义大应言优
波婆娑。则顺教也。私云。此解妙同旧俱舍论也。在心
名护在身口名戒者。立明。布萨正是捡责身口。令其
清净。以能捡在心。心即护也。故詺布萨为护。今故用
此言来者。意在此也。注律中布萨法一处等者。谓律
中明布萨事。聚在一处。名说戒犍度。此还是布萨也。
上释注义巳竟。
佛法大纲者。谓说戒摄僧之本。住持纲纪也。故律中。
随清净比丘说戒。佛法住世不灭也。如昔日。佛自说
其八种。何等为八。一比丘戒。二比丘尼戒。三式叉摩
那戒。四沙弥戒。五沙弥尼戒。六优婆塞戒。七优婆夷
戒。八优波婆娑戒。此八种护。说名波罗提木叉戒。云
何名优婆塞乃至成比丘。偈答曰。
「 五八十一切
恶处受离故
优婆塞布萨
沙弥及比丘」
释曰。于淫盗杀妄酒五种。所应离法。受持远离故。是
人即住优婆塞护。于八种所应离者(即八关戒也)。是人即
住优波婆娑护。于十种所应远离法。而受远离者。是
人即住沙弥护。十所应离者。于前八。更加受畜金银
等。成十也。所应远离身口二业。由受持远离故。是人
即住比丘护等也。宾云。正梵音云邬波索迦。翻为近
事(五戒人也)。梵言邬波波婆。翻为近住(八戒人也)。两名既别。不
应八戒。名优婆塞。南山律师八戒文云。我某甲乃至
归依僧。一日一夜为净行优婆塞者。其义大应言优
波婆娑。则顺教也。私云。此解妙同旧俱舍论也。在心
名护在身口名戒者。立明。布萨正是捡责身口。令其
清净。以能捡在心。心即护也。故詺布萨为护。今故用
此言来者。意在此也。注律中布萨法一处等者。谓律
中明布萨事。聚在一处。名说戒犍度。此还是布萨也。
上释注义巳竟。
佛法大纲者。谓说戒摄僧之本。住持纲纪也。故律中。
随清净比丘说戒。佛法住世不灭也。如昔日。佛自说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6b 页 X42-0746.png
戒。后因别缘。付僧上座说。并由此务。是佛法纲纪。故
使大圣躬自宣扬。又云。我不灭度。半月一来。今若半
月常说。能令正法久住。以能维持佛法寿命。故曰大
纲也。摄持正像匡维等者。正是正法。像是像法。匡者
正也。亦是救也。应师云。维犹联结也。亦维持也。又维
系也。此明正法及像法。明欲匡正僧务。使维持不断
者。必由说戒故也。
希作钦贵数为贱薄者。立明。此商略今时僧尼。若一
年中。一两度作说戒事。似若贵重。若半月常住。则多
怀贱慢也。亮云。犯重之人。诵戒八百遍。夷罪即灭。故
知大是灭罪方法也。亦不委在众说。房中自诵。但言
八百遍耳。故高僧传中。齐朝有释僧云。辨聪词令。备
明大小。崇附齐讲。恒以常任。齐邺盛昌三宝。云著名
焉。住宝明寺。襟带众理。以四月十五日。临说戒时。僧
普集堂。云居众首。乃白众曰。戒本防非。人人诵得。何
劳烦众数数闻之。可令一僧竖义令后生开悟。云气
格当时。无敢抗者。众咸从之。讫于夏末。常废说戒。至
七月十五日旦。将升草座。失云所在。大众新岁未受。
交废自恣。一时崩腾四出追觅。乃于寺侧三里许。于
古冢内得之。遍体血流。如刀割处。借问其故。云有一
丈夫。执三尺大刀。厉色嗔云改变布萨妄充竖义。刀
脍身形。痛毒难忍。因接还寺。竭诚忏悔。乃经十载。说戒
布萨读诵众经以为常业。临终之日。异香迎之。神色
无乱。欣然而卒。随心轻昧者。立云。以说戒法凡圣同
使大圣躬自宣扬。又云。我不灭度。半月一来。今若半
月常说。能令正法久住。以能维持佛法寿命。故曰大
纲也。摄持正像匡维等者。正是正法。像是像法。匡者
正也。亦是救也。应师云。维犹联结也。亦维持也。又维
系也。此明正法及像法。明欲匡正僧务。使维持不断
者。必由说戒故也。
希作钦贵数为贱薄者。立明。此商略今时僧尼。若一
年中。一两度作说戒事。似若贵重。若半月常住。则多
怀贱慢也。亮云。犯重之人。诵戒八百遍。夷罪即灭。故
知大是灭罪方法也。亦不委在众说。房中自诵。但言
八百遍耳。故高僧传中。齐朝有释僧云。辨聪词令。备
明大小。崇附齐讲。恒以常任。齐邺盛昌三宝。云著名
焉。住宝明寺。襟带众理。以四月十五日。临说戒时。僧
普集堂。云居众首。乃白众曰。戒本防非。人人诵得。何
劳烦众数数闻之。可令一僧竖义令后生开悟。云气
格当时。无敢抗者。众咸从之。讫于夏末。常废说戒。至
七月十五日旦。将升草座。失云所在。大众新岁未受。
交废自恣。一时崩腾四出追觅。乃于寺侧三里许。于
古冢内得之。遍体血流。如刀割处。借问其故。云有一
丈夫。执三尺大刀。厉色嗔云改变布萨妄充竖义。刀
脍身形。痛毒难忍。因接还寺。竭诚忏悔。乃经十载。说戒
布萨读诵众经以为常业。临终之日。异香迎之。神色
无乱。欣然而卒。随心轻昧者。立云。以说戒法凡圣同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6c 页 X42-0746.png
集。不得轻慢也。北齐有大觉寺范法师。行掩彝伦。德
光众望。讲通大小众经律论。每至讲时。多有群鸟翔
集堂侧。争趣听法。时有外人。谈谤法师。恶者咸被善
神打死还稣。而法师习业门徒。有数千人。后因游行。
路宿他寺。属十五日夜。便合一小师上座立义。众人
击难。有一善神。问高座者云。今是何日而但讲经。竖
义者对曰。今十五日是说戒日。即以手拍高座比丘。
曳著地上。又至上座处云。今是何日而不说戒。还以
手打其颈。当时仆地。大众惊怖。一时四散。从此巳后。
半月不废布萨也。情可知矣者。立云。以带犯居身。耻
巳秽行。不欲闻于净法也。故心疏云。净法秽人不乐
闻也。故律中有遮说戒。有遮自恣者。义同此也。谓人
既秽。不欲闻于净法。佛世尚尔。况末代乎。齐竟陵文
宣王撰净住子二十卷。大论在家布萨法式。一如僧
中布萨法。唯诵菩萨戒本也。相承此解自恣。捡净住
子。不见布萨法式。或可别撰也。
普照沙门等者。沙门是比丘之通名。开士者美其之
嘉称也。济云。其道安直撰此法。然布置一切佛法。行
用轨仪。后经律来。与安所设冥然同也。又经无大小。
例开三章。序正流通。此亦安之初开也。故灵祐法师
叹云。安和上凿荒途以立仪。故知安非凡类。立云。安
虽设布萨法式。当时未有人行用。至卢山远法师始
行安法。其远是同学。同事佛图澄。澄死之后。安于同
学中最长。乃发遣远。往罗浮山。行过匡山。彼山神留
光众望。讲通大小众经律论。每至讲时。多有群鸟翔
集堂侧。争趣听法。时有外人。谈谤法师。恶者咸被善
神打死还稣。而法师习业门徒。有数千人。后因游行。
路宿他寺。属十五日夜。便合一小师上座立义。众人
击难。有一善神。问高座者云。今是何日而但讲经。竖
义者对曰。今十五日是说戒日。即以手拍高座比丘。
曳著地上。又至上座处云。今是何日而不说戒。还以
手打其颈。当时仆地。大众惊怖。一时四散。从此巳后。
半月不废布萨也。情可知矣者。立云。以带犯居身。耻
巳秽行。不欲闻于净法也。故心疏云。净法秽人不乐
闻也。故律中有遮说戒。有遮自恣者。义同此也。谓人
既秽。不欲闻于净法。佛世尚尔。况末代乎。齐竟陵文
宣王撰净住子二十卷。大论在家布萨法式。一如僧
中布萨法。唯诵菩萨戒本也。相承此解自恣。捡净住
子。不见布萨法式。或可别撰也。
普照沙门等者。沙门是比丘之通名。开士者美其之
嘉称也。济云。其道安直撰此法。然布置一切佛法。行
用轨仪。后经律来。与安所设冥然同也。又经无大小。
例开三章。序正流通。此亦安之初开也。故灵祐法师
叹云。安和上凿荒途以立仪。故知安非凡类。立云。安
虽设布萨法式。当时未有人行用。至卢山远法师始
行安法。其远是同学。同事佛图澄。澄死之后。安于同
学中最长。乃发遣远。往罗浮山。行过匡山。彼山神留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7a 页 X42-0747.png
住云。开士者。是符坚立此号也。言直得承用文据莫
凭者。安师撰时。经律来未足。故无凭也。参者同也。杂
也。谓今同取安之法。以杂其经意。为此法一门也。言
闻者。谓闻其安师之法也。济同此解。
言粗者略也。
浇者薄也。言敦者。尔雅云。敦谓相劝勉也。
若说戒法不坏者。立明。由僧清净不犯。应其说戒布
萨法。名不坏也。若僧有犯。则不合说。不合闻。名为说
戒法坏也。有人云。良以僧清净无犯。有犯寻忏。通应
净住。以戒净故。定慧可期。正法因此相续不绝。故久
住之相由斯而弘。若至说时。无思忏荡。或不可忏。又
不依悔。同聚闻说。皆与心违。增烦动闷。事不获巳。不
来理得。又耻非数。如斯同说。未足住持。或都不闻。一
生虚过。如此等例。俱非正法久住也。證得白法究竟
梵行等者。此正明护戒之法。若能半月。捡责身口。专
精护持。清净不犯者。名为第一白法。脱因过犯。寻即
悔除。名第二白法。若虽有犯。覆藏不忏者。名为黑法。
有钞本作烦恼有受者。此全法。余亲捡伽论第六云。
舍诸恶不善法。及诸烦恼有爱。證得白法。今言受者。
多是错也。故上十门云。抄写错漏。相承传滥。即是其
义。
二食前后者。此据中时前后也。三若昼若夜者。此就
明中明也。准律文。昼夜俱得。所以知者。律中昼日布
萨。有比丘房中卧。佛言别众不成。故知昼日得作。又
律中合然灯火具舍罗者。明知夜亦得说。唯不得晨
凭者。安师撰时。经律来未足。故无凭也。参者同也。杂
也。谓今同取安之法。以杂其经意。为此法一门也。言
闻者。谓闻其安师之法也。济同此解。
言粗者略也。
浇者薄也。言敦者。尔雅云。敦谓相劝勉也。
若说戒法不坏者。立明。由僧清净不犯。应其说戒布
萨法。名不坏也。若僧有犯。则不合说。不合闻。名为说
戒法坏也。有人云。良以僧清净无犯。有犯寻忏。通应
净住。以戒净故。定慧可期。正法因此相续不绝。故久
住之相由斯而弘。若至说时。无思忏荡。或不可忏。又
不依悔。同聚闻说。皆与心违。增烦动闷。事不获巳。不
来理得。又耻非数。如斯同说。未足住持。或都不闻。一
生虚过。如此等例。俱非正法久住也。證得白法究竟
梵行等者。此正明护戒之法。若能半月。捡责身口。专
精护持。清净不犯者。名为第一白法。脱因过犯。寻即
悔除。名第二白法。若虽有犯。覆藏不忏者。名为黑法。
有钞本作烦恼有受者。此全法。余亲捡伽论第六云。
舍诸恶不善法。及诸烦恼有爱。證得白法。今言受者。
多是错也。故上十门云。抄写错漏。相承传滥。即是其
义。
二食前后者。此据中时前后也。三若昼若夜者。此就
明中明也。准律文。昼夜俱得。所以知者。律中昼日布
萨。有比丘房中卧。佛言别众不成。故知昼日得作。又
律中合然灯火具舍罗者。明知夜亦得说。唯不得晨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7b 页 X42-0747.png
起作。恐人来不及也。四若增若减者。此谓约其难事。
故有增减。若知恶人。十四日来。十三日即说。十五日
来。十四日前说。此名减也。但知剃前说名减。若难巳
入界。当白僧众。待后十五日当说等。此名增耳。若取
易解者。向后名增。向前名减也。五时与非时者。十四
五六日说者名时。若斗争来久。随争灭时即说。名非
时也。缘起是拘睒弥国。诸比丘斗诤来久。僧不和合。
今既和合。佛令随和合日应说。先作单白和合。布萨
白法如律文。
五分八日十四日说法等者。立云。为俗人说五八戒
等。
当令入浴者。谓见难比丘巳来入界。即语云。大德既
行来。恐身体垢污。可洗浴也。其人若入洗浴。僧即出
界外。疾疾结三小界而说。故云出界也。
但明二度不明三度者。砺詺。为增却自恣。谓难来入
界。遮僧自恣。故却待后半月。若更不去。更增至半月。
唯齐此时。亦以夏分之末。是自恣时。但唯二却。若更
却至三。入冬分故。说戒对此故亦二却。若或三者。恐
滥自恣故。故伹二却耳。言滥自恣者。恐人情意。谓说
戒既有三却。我自恣亦应得三却也(云云)。亦无三度
不说法灭之文者。立云。古来相承云。若经三度不布
萨。佛法则灭。今言无此义。举世滥传耳。昔人意谓。见
律明增说戒。唯得二增。不得至三。谓言三度不说。佛
法即灭。然据律意不尔。但是恐滥自恣。故不至三。自
故有增减。若知恶人。十四日来。十三日即说。十五日
来。十四日前说。此名减也。但知剃前说名减。若难巳
入界。当白僧众。待后十五日当说等。此名增耳。若取
易解者。向后名增。向前名减也。五时与非时者。十四
五六日说者名时。若斗争来久。随争灭时即说。名非
时也。缘起是拘睒弥国。诸比丘斗诤来久。僧不和合。
今既和合。佛令随和合日应说。先作单白和合。布萨
白法如律文。
五分八日十四日说法等者。立云。为俗人说五八戒
等。
当令入浴者。谓见难比丘巳来入界。即语云。大德既
行来。恐身体垢污。可洗浴也。其人若入洗浴。僧即出
界外。疾疾结三小界而说。故云出界也。
但明二度不明三度者。砺詺。为增却自恣。谓难来入
界。遮僧自恣。故却待后半月。若更不去。更增至半月。
唯齐此时。亦以夏分之末。是自恣时。但唯二却。若更
却至三。入冬分故。说戒对此故亦二却。若或三者。恐
滥自恣故。故伹二却耳。言滥自恣者。恐人情意。谓说
戒既有三却。我自恣亦应得三却也(云云)。亦无三度
不说法灭之文者。立云。古来相承云。若经三度不布
萨。佛法则灭。今言无此义。举世滥传耳。昔人意谓。见
律明增说戒。唯得二增。不得至三。谓言三度不说。佛
法即灭。然据律意不尔。但是恐滥自恣。故不至三。自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7c 页 X42-0747.png
恣要制夏末。若增至三。入冬分故。不合自恣。故伹二
增。准理说戒至三无过。但恣人情意谓说戒。既有三
增。自恣亦应三却也。恐此滥故。故说恣二法。唯开二
却。故曰恐滥自恣也。砺云。何故月尽说戒者。喻闻戒
相。为表恶法消除。止持行成。复言月半者。为彰功德
渐增。作持行满故。不阶圣果名为法灭者。此谓救上
法灭之言。谓上云不说戒法灭者非也。不妨应是斗
诤。不得道果。名为法灭耳。阿难疑高胜比丘者。依捡
四分云。高胜比丘有檀越家。檀越病。语比丘言。我有
二小儿。黠子者。我有宝藏巳。语比丘处所。此二小儿
长大。若胜者示其宝处。檀越命终巳后。儿渐长大。高
胜看此二小儿。胜者即示宝处。其不得者。涕泣至寺
内。语阿难言。大德看此高胜比丘。以我父遗财二人
之分。并与一人。时阿难语高胜。汝可去。不应与汝同
布萨。阿难经六布萨。不与共同。后时阿难具问究其
情巳。语高胜云。汝乃至不犯吉罗。僧祇相嫌二十年
者。依捡彼律云。弗迦罗聚落。有比丘。共兰若比丘。同
一布萨。时兰若比丘。有大名称。聚落比丘。见得利养。
起嫉妒心。时兰若比丘。至十四日。来入聚落。语聚落
比丘言。共作布萨。聚落比丘答言。十五日当布萨。兰
若比丘便去。去后聚落比丘即布萨。至明日。兰若比
丘来欲共布萨。答言巳布萨竟。便语兰若比丘言。汝
叛布萨。我不复与汝共法共食。从是巳后。兰若比丘。
每至十四日十五日便来。如是经二十年。不得布萨。
增。准理说戒至三无过。但恣人情意谓说戒。既有三
增。自恣亦应三却也。恐此滥故。故说恣二法。唯开二
却。故曰恐滥自恣也。砺云。何故月尽说戒者。喻闻戒
相。为表恶法消除。止持行成。复言月半者。为彰功德
渐增。作持行满故。不阶圣果名为法灭者。此谓救上
法灭之言。谓上云不说戒法灭者非也。不妨应是斗
诤。不得道果。名为法灭耳。阿难疑高胜比丘者。依捡
四分云。高胜比丘有檀越家。檀越病。语比丘言。我有
二小儿。黠子者。我有宝藏巳。语比丘处所。此二小儿
长大。若胜者示其宝处。檀越命终巳后。儿渐长大。高
胜看此二小儿。胜者即示宝处。其不得者。涕泣至寺
内。语阿难言。大德看此高胜比丘。以我父遗财二人
之分。并与一人。时阿难语高胜。汝可去。不应与汝同
布萨。阿难经六布萨。不与共同。后时阿难具问究其
情巳。语高胜云。汝乃至不犯吉罗。僧祇相嫌二十年
者。依捡彼律云。弗迦罗聚落。有比丘。共兰若比丘。同
一布萨。时兰若比丘。有大名称。聚落比丘。见得利养。
起嫉妒心。时兰若比丘。至十四日。来入聚落。语聚落
比丘言。共作布萨。聚落比丘答言。十五日当布萨。兰
若比丘便去。去后聚落比丘即布萨。至明日。兰若比
丘来欲共布萨。答言巳布萨竟。便语兰若比丘言。汝
叛布萨。我不复与汝共法共食。从是巳后。兰若比丘。
每至十四日十五日便来。如是经二十年。不得布萨。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8a 页 X42-0748.png
时有一善神。敬重兰若比丘。往枝提山中。白树提陀
婆比丘。具陈上事。尊者树提闻巳。即到聚落。善神还
白兰若比丘。尊者树提今在聚落。可往问讯。到彼问
讯巳。树提问言。汝叛布萨耶。答言我二十年来。十四
日布萨。十四日来。十五日布萨十五日来。为是叛非
叛。树提言。汝顺佛法。聚落比丘二十年来。所作羯磨。
一切不成。受具不名受具。羯磨不名羯磨。
为檀越问僧不知数者。立谓。西国俗人。每取僧说戒
竟。知僧清净。为欲兴福。或财或食。故来问数。
筹极短并五指者。有云。应是佛指。便长一尺。若人指
量。通计唯五寸。太短也。比丘若干沙弥若干出家人
和合若干者。沙弥谓法同沙弥也。出家人谓形同也。
行舍罗者。取此草将以为筹。因以名焉。声论云。外国
名为舍罗分。此翻为筹也。
五分白衣以华散高座比丘等者。立谓。白衣若将华
散比丘上。佛则听之。比丘若将华散比丘上。佛则不
许。五五分。比丘以华散高座。佛言不应尔。复有白衣。
为供养法故。华散高座。比丘不听。便恚言。不堪受供
养。白佛。言白衣散随意。若落比丘头上及衣上。应拂
去。落高座上无苦也。
杂碎文句难持等者。景云。即四重。十三。三十。九十等。
悉名为杂碎。准戒疏云。杂碎谓二不定。至众学是也。
有人云。除四根本戒。馀二篇巳下。皆是杂碎。一者五
百二者七百以通尼戒本者。济云。准僧祗文。至布萨
婆比丘。具陈上事。尊者树提闻巳。即到聚落。善神还
白兰若比丘。尊者树提今在聚落。可往问讯。到彼问
讯巳。树提问言。汝叛布萨耶。答言我二十年来。十四
日布萨。十四日来。十五日布萨十五日来。为是叛非
叛。树提言。汝顺佛法。聚落比丘二十年来。所作羯磨。
一切不成。受具不名受具。羯磨不名羯磨。
为檀越问僧不知数者。立谓。西国俗人。每取僧说戒
竟。知僧清净。为欲兴福。或财或食。故来问数。
筹极短并五指者。有云。应是佛指。便长一尺。若人指
量。通计唯五寸。太短也。比丘若干沙弥若干出家人
和合若干者。沙弥谓法同沙弥也。出家人谓形同也。
行舍罗者。取此草将以为筹。因以名焉。声论云。外国
名为舍罗分。此翻为筹也。
五分白衣以华散高座比丘等者。立谓。白衣若将华
散比丘上。佛则听之。比丘若将华散比丘上。佛则不
许。五五分。比丘以华散高座。佛言不应尔。复有白衣。
为供养法故。华散高座。比丘不听。便恚言。不堪受供
养。白佛。言白衣散随意。若落比丘头上及衣上。应拂
去。落高座上无苦也。
杂碎文句难持等者。景云。即四重。十三。三十。九十等。
悉名为杂碎。准戒疏云。杂碎谓二不定。至众学是也。
有人云。除四根本戒。馀二篇巳下。皆是杂碎。一者五
百二者七百以通尼戒本者。济云。准僧祗文。至布萨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8b 页 X42-0748.png
时。具诵二部戒本也。
为未具人说五篇名得罪者。胜云。非谓通说五篇名
得罪也。言得罪者。淫夷触残等。的说其事犯名也。得
语一切犯者得吉罗者。谓沙弥通犯五篇。俱是吉罗。
今若见有作五篇事者。应语云。汝作此事犯吉罗。由
戒戒下。结沙弥吉文。又云。一切犯。即沙弥也。以其虽
犯五篇。通得一吉。故一切犯者也。欲明不得向说夷
残兰提之名。得向道吉罗之称。
若诸缘事起者。立云。八难等缘也。诸羯磨法并在说
戒前作者。砺云。五分中。比丘先说戒。后作诸羯磨。六
群比丘说戒竟。即便起去。不与僧和合。作诸羯磨。白
佛。佛言应先作诸羯磨。然后说戒。以戒是摄僧。令不
得去。应直说不得歌咏声者。五分不许。四分则开。二
律相反。今欲和合会者。须作歌声。伹不得过差。故四
分中诵戒时。歌声过差。佛言不应尔。因说歌声有五
过。即四分说戒犍度中明之。此钞下文自出。准此今
时诵戒。不得过过长引声也。
十诵知布萨法尽供养者。立谓。若比丘知教相。解布
萨法用仪式者。堪受供养。谓知说时。闻华筹广略之
缘。识同住净秽。犯相轻重。名为布萨法也。
巳下三明说戒仪。中国布萨有说戒堂者。立明。彼国
寺大僧多。或五百。或一千二千。堂宇复多。至时集处
难知。听白二结一处大堂。至说戒因。众僧云集。结法。
四分说戒犍度中文云。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
为未具人说五篇名得罪者。胜云。非谓通说五篇名
得罪也。言得罪者。淫夷触残等。的说其事犯名也。得
语一切犯者得吉罗者。谓沙弥通犯五篇。俱是吉罗。
今若见有作五篇事者。应语云。汝作此事犯吉罗。由
戒戒下。结沙弥吉文。又云。一切犯。即沙弥也。以其虽
犯五篇。通得一吉。故一切犯者也。欲明不得向说夷
残兰提之名。得向道吉罗之称。
若诸缘事起者。立云。八难等缘也。诸羯磨法并在说
戒前作者。砺云。五分中。比丘先说戒。后作诸羯磨。六
群比丘说戒竟。即便起去。不与僧和合。作诸羯磨。白
佛。佛言应先作诸羯磨。然后说戒。以戒是摄僧。令不
得去。应直说不得歌咏声者。五分不许。四分则开。二
律相反。今欲和合会者。须作歌声。伹不得过差。故四
分中诵戒时。歌声过差。佛言不应尔。因说歌声有五
过。即四分说戒犍度中明之。此钞下文自出。准此今
时诵戒。不得过过长引声也。
十诵知布萨法尽供养者。立谓。若比丘知教相。解布
萨法用仪式者。堪受供养。谓知说时。闻华筹广略之
缘。识同住净秽。犯相轻重。名为布萨法也。
巳下三明说戒仪。中国布萨有说戒堂者。立明。彼国
寺大僧多。或五百。或一千二千。堂宇复多。至时集处
难知。听白二结一处大堂。至说戒因。众僧云集。结法。
四分说戒犍度中文云。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8c 页 X42-0748.png
僧今于此处结作说戒堂。白如是。大德僧听。僧今于
此处。作说戒堂。谁诸长老忍。僧于此处。作说戒堂者
嘿然。谁不忍者说。僧巳忍于此处结作说戒堂竟。僧
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结巳恒于此处说戒也。大夫
巳上时复施安者。立明。大夫之中。不尽皆有。时复有
者耳。如东晋巳来。尚书省中。有考堂。堂中有八行。宋
至定考时。五品巳上大夫。及州牧剌史得坐其上。又
云考堂中八行床者。名为八座。即二仆射。六尚书坐。
故八也。今时尚书厅者。济云。古人三品巳上称大夫
也。若唐初。如员外部巳上。皆号大夫。今时国家。于朝
堂设蕃客。皆地上通铺紫褥而坐。鬲郎汉官一面。蕃
客一面。相对而坐。皆不著床。圣人御承天门。看其契
食。据此今国家。犹有古风也。亦得双用者。立谓。床前
敷席。僧在床坐。维那行筹。在地席上。一时用两处。将
为要便。故言双用。然于本事行时多有不便者。立谓。
依西国席地行时。乃是不便。须准今时。
三于说戒日上座白僧令知者。立明。此白辞。应令上
座白众也。馀如众网中者。彼云。每至说晨。令知事者
点知僧众。谁在谁无。健病几人。几可扶来。几可与欲。
乃至众主教授。至布萨日。房房案行。慰喻病者等。
若沙弥有缘依法与欲者。立明。欲词与大僧少异。应
云。诸大德听。沙弥某甲。如法僧事。与欲清净。言沙弥
不来还成别众者。谓别沙弥之众。非关大僧也。其沙
弥布萨。有二处安置不同。或沙弥别集。自为一众。或
此处。作说戒堂。谁诸长老忍。僧于此处。作说戒堂者
嘿然。谁不忍者说。僧巳忍于此处结作说戒堂竟。僧
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结巳恒于此处说戒也。大夫
巳上时复施安者。立明。大夫之中。不尽皆有。时复有
者耳。如东晋巳来。尚书省中。有考堂。堂中有八行。宋
至定考时。五品巳上大夫。及州牧剌史得坐其上。又
云考堂中八行床者。名为八座。即二仆射。六尚书坐。
故八也。今时尚书厅者。济云。古人三品巳上称大夫
也。若唐初。如员外部巳上。皆号大夫。今时国家。于朝
堂设蕃客。皆地上通铺紫褥而坐。鬲郎汉官一面。蕃
客一面。相对而坐。皆不著床。圣人御承天门。看其契
食。据此今国家。犹有古风也。亦得双用者。立谓。床前
敷席。僧在床坐。维那行筹。在地席上。一时用两处。将
为要便。故言双用。然于本事行时多有不便者。立谓。
依西国席地行时。乃是不便。须准今时。
三于说戒日上座白僧令知者。立明。此白辞。应令上
座白众也。馀如众网中者。彼云。每至说晨。令知事者
点知僧众。谁在谁无。健病几人。几可扶来。几可与欲。
乃至众主教授。至布萨日。房房案行。慰喻病者等。
若沙弥有缘依法与欲者。立明。欲词与大僧少异。应
云。诸大德听。沙弥某甲。如法僧事。与欲清净。言沙弥
不来还成别众者。谓别沙弥之众。非关大僧也。其沙
弥布萨。有二处安置不同。或沙弥别集。自为一众。或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9a 页 X42-0749.png
时入僧中。共作法事。
如上五分恭敬具仪者。谓如前不得睡眠。反抄衣叉
腰等。此是极教所遗等者。教制半月常作。则是见法
身。忽有难缘。犹制略说。定不可阙。故言极教。若叛有
罪。界内界外。制令尽集。闻疑须求。故曰摄僧根本。
槃檠者。奇竟反。似叠足高。京中曾见。香炉筹案者。立
谓。众大筹多。手捉既难。数时将置案上。亦可案上浴
筹也。今时人少。不必要须案也。盥字体作盥音管。洗
手曰盥。此像形字也。臼者此是两手。各有三点是指。
中央是水。皿是盛水器也。
愚叟者。立云。老年愚痴曰叟。此是意解。案方言云。东
齐鲁之间。凡尊者谓之叟也(苏走反)。
打静法如杂品中者。如上第二杂法众具门中明也。
宾云。打静不得使有馀声。令众不和合。又行筹及收
筹时。相传云。勿遣堕地。若筹堕地。表此众中有人死。
然颠倒相应。往往果有此事。
注云收谓收摄众具者。谓收取筹。及待说戒竟。收众
僧家供养之具。即布萨所须之物也。注云准上文中
巳具者。立谓。不须更唱。云并供养收筹也。既云小者
收护。言包巳尽。上言供养收筹者。只是佛前执香炉。
供养小师。犹如今时定座。意亦同此。及随维那后收
筹之主也。人此白时。皆须命召此二人也。今两京行
事。云众中谁小。小者收护(三说巳云)。并供养收筹
不局贤圣者。立明。厈上来人解云是的召宾头卢也。
如上五分恭敬具仪者。谓如前不得睡眠。反抄衣叉
腰等。此是极教所遗等者。教制半月常作。则是见法
身。忽有难缘。犹制略说。定不可阙。故言极教。若叛有
罪。界内界外。制令尽集。闻疑须求。故曰摄僧根本。
槃檠者。奇竟反。似叠足高。京中曾见。香炉筹案者。立
谓。众大筹多。手捉既难。数时将置案上。亦可案上浴
筹也。今时人少。不必要须案也。盥字体作盥音管。洗
手曰盥。此像形字也。臼者此是两手。各有三点是指。
中央是水。皿是盛水器也。
愚叟者。立云。老年愚痴曰叟。此是意解。案方言云。东
齐鲁之间。凡尊者谓之叟也(苏走反)。
打静法如杂品中者。如上第二杂法众具门中明也。
宾云。打静不得使有馀声。令众不和合。又行筹及收
筹时。相传云。勿遣堕地。若筹堕地。表此众中有人死。
然颠倒相应。往往果有此事。
注云收谓收摄众具者。谓收取筹。及待说戒竟。收众
僧家供养之具。即布萨所须之物也。注云准上文中
巳具者。立谓。不须更唱。云并供养收筹也。既云小者
收护。言包巳尽。上言供养收筹者。只是佛前执香炉。
供养小师。犹如今时定座。意亦同此。及随维那后收
筹之主也。人此白时。皆须命召此二人也。今两京行
事。云众中谁小。小者收护(三说巳云)。并供养收筹
不局贤圣者。立明。厈上来人解云是的召宾头卢也。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9b 页 X42-0749.png
但恐有别众不来。应更相捡挍。非为局命宾头。故云
不局贤圣。然实说戒之时。三乘圣众。同遵此法。故高
僧传中。魏时洛都融觉寺有昙无最法师。俗姓董氏。
武安人也。灵悟洞微。餐寝玄秘。少禀道化。名垂朝野。
博贯玄儒。尤明律部。而最厌世情重。将捐四部。行施
奖诲。专以戒律为先。丞(音气气数)动物机。信用云布。曾于
邯郸崇尊寺说戒。徒众千馀。并是常随门徒。至四月
三十日布萨。行筹次依授受数之。常计之外。乃长六
十馀人。最居坐端。深怪其异。既无外众。通夕怀疑。明
旦重推。有人见从邯郸城西而来者。并异伦大德。衣
服正帖。翔步闲雅。亦有见从鼓山东面而来。或于中
路逢者。皆云往赴崇尊寺听僧说戒。如是数般节级。
勘其年齿相扶。人数多少。恰满六十。故知道会圣心。
是使幽灵遐降。伹最德洽释宗。屡当僧望。后住融觉
寺。而最善弘敷导。妙达涅槃华严。僧徒千人。常业无
怠。天竺沙门菩提留支见而礼之。号为东土菩萨。尝
读最之所撰大乘义章。每弹指叹善。翻为梵字。寄传
西域。彼方读者。皆东向礼之。为圣人矣。
若依僧祇三律者。谓五祇十律。皆前唱出。今依当宗
行事也。故彼戒本云至未受者巳出等者。立谓。外宗
三律戒本。皆有此言未受戒者巳出也。
不须道及不清净者出等者。慈云。古德立法。唱沙弥
时。便云不清净出。以不合共犯者说戒。故有此言来。
今不同之。当宗外宗。俱无此义。不须便云不清净者
不局贤圣。然实说戒之时。三乘圣众。同遵此法。故高
僧传中。魏时洛都融觉寺有昙无最法师。俗姓董氏。
武安人也。灵悟洞微。餐寝玄秘。少禀道化。名垂朝野。
博贯玄儒。尤明律部。而最厌世情重。将捐四部。行施
奖诲。专以戒律为先。丞(音气气数)动物机。信用云布。曾于
邯郸崇尊寺说戒。徒众千馀。并是常随门徒。至四月
三十日布萨。行筹次依授受数之。常计之外。乃长六
十馀人。最居坐端。深怪其异。既无外众。通夕怀疑。明
旦重推。有人见从邯郸城西而来者。并异伦大德。衣
服正帖。翔步闲雅。亦有见从鼓山东面而来。或于中
路逢者。皆云往赴崇尊寺听僧说戒。如是数般节级。
勘其年齿相扶。人数多少。恰满六十。故知道会圣心。
是使幽灵遐降。伹最德洽释宗。屡当僧望。后住融觉
寺。而最善弘敷导。妙达涅槃华严。僧徒千人。常业无
怠。天竺沙门菩提留支见而礼之。号为东土菩萨。尝
读最之所撰大乘义章。每弹指叹善。翻为梵字。寄传
西域。彼方读者。皆东向礼之。为圣人矣。
若依僧祇三律者。谓五祇十律。皆前唱出。今依当宗
行事也。故彼戒本云至未受者巳出等者。立谓。外宗
三律戒本。皆有此言未受戒者巳出也。
不须道及不清净者出等者。慈云。古德立法。唱沙弥
时。便云不清净出。以不合共犯者说戒。故有此言来。
今不同之。当宗外宗。俱无此义。不须便云不清净者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49c 页 X42-0749.png
出。至戒师说戒时。自有三问。是中清净不。若至此时。
犹得心念发露。即时闻戒。何须前唱出也。
诸僧一时随上座仪式者。济云。今时有人。见上座互
跪。而自安然端坐。此大非法。尚不如俗礼。可观采也。
旦如州县官人。与刺史同席。皆承仰翘翘。忽见长官
起动。即皆随起。一声命即坐。今时小师。师僧遣坐。乃
辞逊不肯。即是违礼。遣坐即须坐也。
不得复座待供养巳者。立明。南山阇梨。要待定座巳。
方始复座。若老病不能互跪者。听之复座。今时多在
维那唱白巳复座者亦好。不依此教。得违法罪也。
祇云清净如满月者。彼律调达破僧。向伽耶城。制立
布萨。佛令阿难往唤云。世尊呼汝来。调达言我不去。
从今日后。不共佛法僧。不共布萨自恣羯磨。从今日
后。波罗提木叉欲学不学。从我意。阿难闻巳念言。奇
事出是恶声。将无坏僧耶。具以上事白佛。佛令重唤。
如是至三。时调达伴党巳布萨竟。阿难闻巳。作是言。
奇哉巳坏僧竟。具白佛。世尊。世尊闻巳。即说偈言。
「 清净如满月
清净得布萨
身口业清净
尔乃应布萨」
说是语巳。语阿难言。非法人巳布萨竟。如法人应作
布萨。
准上僧祇但得次座者。立谓。准五分。伹令请上座。若
辞不能。直往能者所也。上令问次座者。即是僧祇文
也。
犹得心念发露。即时闻戒。何须前唱出也。
诸僧一时随上座仪式者。济云。今时有人。见上座互
跪。而自安然端坐。此大非法。尚不如俗礼。可观采也。
旦如州县官人。与刺史同席。皆承仰翘翘。忽见长官
起动。即皆随起。一声命即坐。今时小师。师僧遣坐。乃
辞逊不肯。即是违礼。遣坐即须坐也。
不得复座待供养巳者。立明。南山阇梨。要待定座巳。
方始复座。若老病不能互跪者。听之复座。今时多在
维那唱白巳复座者亦好。不依此教。得违法罪也。
祇云清净如满月者。彼律调达破僧。向伽耶城。制立
布萨。佛令阿难往唤云。世尊呼汝来。调达言我不去。
从今日后。不共佛法僧。不共布萨自恣羯磨。从今日
后。波罗提木叉欲学不学。从我意。阿难闻巳念言。奇
事出是恶声。将无坏僧耶。具以上事白佛。佛令重唤。
如是至三。时调达伴党巳布萨竟。阿难闻巳。作是言。
奇哉巳坏僧竟。具白佛。世尊。世尊闻巳。即说偈言。
「 清净如满月
清净得布萨
身口业清净
尔乃应布萨」
说是语巳。语阿难言。非法人巳布萨竟。如法人应作
布萨。
准上僧祇但得次座者。立谓。准五分。伹令请上座。若
辞不能。直往能者所也。上令问次座者。即是僧祇文
也。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0a 页 X42-0750.png
呗匿如法者。出要律仪音义云。呗匿者。持律者云。歌
诵亦云赞偈。今谓此是郁鞞国语。呗翻为止。匿翻为
断。止谓止一切恶。断谓能断诸烦恼也。又匿翻为息。
谓息诸劳务也。准伽论中。半呗吉罗。谓表义不圆名
半呗也。如胜鬘经二偈叹佛三身。如言如来妙色身
乃至无比不思议者。叹佛化身。如来色无尽智慧亦
复然者。叹佛报身。若色若心皆无穷尽也。一切法常
住者。叹佛法身。是一切法之所依止。常住湛然也。今
时有人。但作一偈。故名半呗也(一切准知)。
令一人代众者。安师令人人自于坐处。执香炉供养。
今嫌繁故。令一人佛前作也。
以无别德可明者。谓教尼总具十德。须二十夏。是总
德数中之别德也。今下座未满。故曰无别德也。别谓
总别语。十德是总。随一一是别也。
注云上且出一两律文等者。羯磨疏云。所以令上座
约敕者。但今末代广法阙矣。时行略法。以众首比丘。
纲维法务。每有事达。无不承抚。即五分云。替补佛处
也。今时多见不学识者。年高坐首。动无法则。令空遣
尼还。曾不对答。识者齐耻。此说戒座上。主客通有。贤
愚总集。何得自轻。今言敕尼乃至莫放逸者。大略如
此。必有馀暇。临时更道。岂局斯也。
尼明日来依命传告者。其尼取进止也。还于寺中。集
僧索僧欲。梵呗巳讫。使尼告云。大僧上座。今有略教。
闻此语巳。尼众齐起。端身正立。立巳具宣上座略教。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0b 页 X42-0750.png
宣巳高声唱言顶戴持。礼佛取散。若端坐宣者。大是
无礼。
答言说戒羯磨者。羯磨即是法。说戒是事。事法双答。
方乃成也。注以言通用不了彼此者。立谓。布萨之言。
通道俗用也。如五八等戒。皆名布萨。今若言说戒羯
磨。简如是僧布萨之法也。以羯磨之法。非俗行故。若
不言羯磨。则道俗通滥。故言不了彼此。此则属僧。彼
属俗也。
若至略教巳当鸣钟令沙弥集者。立谓。略教即七佛
偈也。必待诵七佛教巳方得起。未竟起者。得别众罪。
以此略教是摄僧故。纵容具仪辞逊之暇者。济云。向
佛前陈辞谢众。故曰辞逊。今作呗引时长者。令戒师
有闲暇。故名之暇也。
诸佛出世第一快等者。济云。此自庆偈。正是俱舍论
文。古人文质。故云快也。今新翻俱舍云。诸佛出世乐。
闻法欢喜乐。大众和合乐。众生离苦乐。
若多若等纵说戒竟皆令重说等者。谓客比丘来。若
说戒竟。若等若多。更须为说。若少则不须也。此中大
有句数(云云)。
注解此偈辞出阿含中者。准增一阿含云。阿难语迦
叶。增一阿含。出生三十七品。及诸法。皆由此生。且置
增一阿含。私云结习时。先宜结此经也。然一偈之中。
便出生三十七品及诸法。迦叶问言。是何等偈。阿难
即说昔偈。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无礼。
答言说戒羯磨者。羯磨即是法。说戒是事。事法双答。
方乃成也。注以言通用不了彼此者。立谓。布萨之言。
通道俗用也。如五八等戒。皆名布萨。今若言说戒羯
磨。简如是僧布萨之法也。以羯磨之法。非俗行故。若
不言羯磨。则道俗通滥。故言不了彼此。此则属僧。彼
属俗也。
若至略教巳当鸣钟令沙弥集者。立谓。略教即七佛
偈也。必待诵七佛教巳方得起。未竟起者。得别众罪。
以此略教是摄僧故。纵容具仪辞逊之暇者。济云。向
佛前陈辞谢众。故曰辞逊。今作呗引时长者。令戒师
有闲暇。故名之暇也。
诸佛出世第一快等者。济云。此自庆偈。正是俱舍论
文。古人文质。故云快也。今新翻俱舍云。诸佛出世乐。
闻法欢喜乐。大众和合乐。众生离苦乐。
若多若等纵说戒竟皆令重说等者。谓客比丘来。若
说戒竟。若等若多。更须为说。若少则不须也。此中大
有句数(云云)。
注解此偈辞出阿含中者。准增一阿含云。阿难语迦
叶。增一阿含。出生三十七品。及诸法。皆由此生。且置
增一阿含。私云结习时。先宜结此经也。然一偈之中。
便出生三十七品及诸法。迦叶问言。是何等偈。阿难
即说昔偈。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0c 页 X42-0750.png
解云。诸恶莫作。戒具足禁清白之行。诸善奉行。心清
净。自净其意。除邪颠倒。是诸佛教。去愚惑想。以其戒
清净者。其意岂不净。意清净者。则无颠倒。以无倒故。
愚惑想灭。诸三十七道品之果。便得成就。巳成就果。
岂非诸法乎。佛之嘱累者。转次相嘱名之曰累。
染污净识者。立谓。出家修道所习善业。用熏识种。远
希出离。今不依教修行。故曰染污也。若准旧翻译。应
有八识。新翻有九识。此即是最后。名曰净识也。
若经忏悔来不随意者。即犯重巳。作学悔沙弥也。为
逼说戒待竟当忏便得闻戒者。今时行事。对此多依
律文单白忏悔。其罪灭不。今判不灭。以律本云自巳
当忏。盖谓后时当更忏也。南山判灭。谓读律时。当字
应作去音。谓准当忏悔也。宾今详不然。三藏亦令后
更忏悔有白法。僧都集。无与欲者。又须同犯除去四
夷。了了识相。不可作白。若有与欲。与欲之人。女言清
净。若信清净。犹应就忏。不合作白。若不信者。须唤须
举。以其有犯。不合同说。不得妄白。今时有人。罪杂疑
忘。与欲非一。共行此白。望得灭罪。甚也为非理。若有
八难等者。砺云。一王者。谓王来系录比丘也。二贼者。
来执缚比丘也。三火者。谓火来烧寺也。四大水者。汎
涨漂伽蓝也。五病者。说戒师病现碍说戒也。六人难
者。如住处有众多白衣碍说戒故也。七非人者。即鬼
神娆乱比丘也。八恶虫难者。即毒蛇蚣蚊蚁等也。皆
不得出声。心念口言。今日说戒者。既有上诸难。比丘
净。自净其意。除邪颠倒。是诸佛教。去愚惑想。以其戒
清净者。其意岂不净。意清净者。则无颠倒。以无倒故。
愚惑想灭。诸三十七道品之果。便得成就。巳成就果。
岂非诸法乎。佛之嘱累者。转次相嘱名之曰累。
染污净识者。立谓。出家修道所习善业。用熏识种。远
希出离。今不依教修行。故曰染污也。若准旧翻译。应
有八识。新翻有九识。此即是最后。名曰净识也。
若经忏悔来不随意者。即犯重巳。作学悔沙弥也。为
逼说戒待竟当忏便得闻戒者。今时行事。对此多依
律文单白忏悔。其罪灭不。今判不灭。以律本云自巳
当忏。盖谓后时当更忏也。南山判灭。谓读律时。当字
应作去音。谓准当忏悔也。宾今详不然。三藏亦令后
更忏悔有白法。僧都集。无与欲者。又须同犯除去四
夷。了了识相。不可作白。若有与欲。与欲之人。女言清
净。若信清净。犹应就忏。不合作白。若不信者。须唤须
举。以其有犯。不合同说。不得妄白。今时有人。罪杂疑
忘。与欲非一。共行此白。望得灭罪。甚也为非理。若有
八难等者。砺云。一王者。谓王来系录比丘也。二贼者。
来执缚比丘也。三火者。谓火来烧寺也。四大水者。汎
涨漂伽蓝也。五病者。说戒师病现碍说戒也。六人难
者。如住处有众多白衣碍说戒故也。七非人者。即鬼
神娆乱比丘也。八恶虫难者。即毒蛇蚣蚊蚁等也。皆
不得出声。心念口言。今日说戒者。既有上诸难。比丘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1a 页 X42-0751.png
不可出高声而诵其戒也。贵人者。立谓。国王大臣等。
上言八难者。即是四分文引也。言地有生草者。恐坏
生得提罪也。
五分说戒贼来应连声诵经者。依捡五分云。兰若处
诸比丘。十五日布萨说戒。有贼来。比丘见便止。不诵
戒。贼问何故嘿然。答我所说者。不应使白衣者闻。贼
言。汝所说非佛语耶。答是佛语。贼言既是佛语。谁不
应闻。汝等今集。必是论说。不利于我。便打诸比丘。夺
其衣钵。以是白佛。佛言。从今巳去。若贼来。应即诵馀
经。不令断绝。准僧祇云。说戒时。有贼来。比丘说至九
十末文云。截巳波夜提。破巳波夜提。正诵时。贼来。诵
人嘿然立。须臾便出。复重诵。如是至三。贼念言。此恶
沙门。作是说者。将非截我。破我等耶。即打比丘。后即
白佛。佛言贼来时。当更诵馀经。若贼先知比丘法。作
是言。沙门我巳知。汝伹诵先所诵者。应急诵。使章句
不辨了。令彼不知。
一略取谓取诸八篇题首者。如言是四波罗夷僧常
闻。乃至是四提舍尼法僧常闻。言略却者。略篇中名
种也。略除淫盗之名等。且如十三残。直说五六个竟。
馀者不直言僧常闻。名略却。故曰随诸篇中种类之
名也。然实略取略却一义耳。又解。略却者。略除戒羸
等语。直言犯不净行。亦名略却也。
当量事缓急观时进不等者。准律中。大略有二。一从
缓至急。名略却。二从急至缓名略取。言从急至缓者。
上言八难者。即是四分文引也。言地有生草者。恐坏
生得提罪也。
五分说戒贼来应连声诵经者。依捡五分云。兰若处
诸比丘。十五日布萨说戒。有贼来。比丘见便止。不诵
戒。贼问何故嘿然。答我所说者。不应使白衣者闻。贼
言。汝所说非佛语耶。答是佛语。贼言既是佛语。谁不
应闻。汝等今集。必是论说。不利于我。便打诸比丘。夺
其衣钵。以是白佛。佛言。从今巳去。若贼来。应即诵馀
经。不令断绝。准僧祇云。说戒时。有贼来。比丘说至九
十末文云。截巳波夜提。破巳波夜提。正诵时。贼来。诵
人嘿然立。须臾便出。复重诵。如是至三。贼念言。此恶
沙门。作是说者。将非截我。破我等耶。即打比丘。后即
白佛。佛言贼来时。当更诵馀经。若贼先知比丘法。作
是言。沙门我巳知。汝伹诵先所诵者。应急诵。使章句
不辨了。令彼不知。
一略取谓取诸八篇题首者。如言是四波罗夷僧常
闻。乃至是四提舍尼法僧常闻。言略却者。略篇中名
种也。略除淫盗之名等。且如十三残。直说五六个竟。
馀者不直言僧常闻。名略却。故曰随诸篇中种类之
名也。然实略取略却一义耳。又解。略却者。略除戒羸
等语。直言犯不净行。亦名略却也。
当量事缓急观时进不等者。准律中。大略有二。一从
缓至急。名略却。二从急至缓名略取。言从急至缓者。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1b 页 X42-0751.png
有三个五种。成十五种。初五者。宾云。旧人虽诵出十
五种略意。不识其所以。今为述之。且如在庄严寺正
说戒。闻有难从北来。僧即共平章。难若远近。有人答
云。难欲至北门。僧即言可诵序。馀者可言僧常闻。此
谓唯拟诵序为一略也。后于异时。亦如前有难。共议
唯拟诵序巳。诵序巳竟。难犹未至。更诵四重。为二略
也。后于异时。亦如前有难。共议唯拟诵序竟。难犹未
至。更诵至十三。为三略也。后于异时。亦如前有难。乃
至诵序竟。难犹未至。更诵二不定。为四略也。后于异
时。亦如前诵序竟。难犹未至。更诵三十。为五略也。次
五者。正说戒时。闻有难来稍远。众僧共议。可诵序及
四重。谓观难远近。唯拟诵之。为一略。其难未至。更诵
十三为二。更诵二不定为三。三十为四。九十为五略
也。后至五者。亦谓僧闻难来更远。共议拟诵序四重
十三。诵竟难始至。此为一略也。次于异时。亦拟诵序
四重十三。诵竟难犹未至。更诵二不定。为二略也。馀
句准知。二不定为二略。三十为三略。九十为四。四提
舍尼为五也。此十五种。名为略取。谓难未至渐进取
也。砺云。尼但有两个五。以无二不定故。但有二增故
也。思之。尼但二五者。宾云。一序。二至八事。三至十七
残。四至三十。五至单提。第二五至八提舍尼。准知。宾
云。古人詺言从急至缓。大能詺也。问何故不至众学
者。答戒有五篇。若至众学。不名略也。则为名广。乃至
七灭诤中。若有难至。但得直去。不得略也。二从缓至
五种略意。不识其所以。今为述之。且如在庄严寺正
说戒。闻有难从北来。僧即共平章。难若远近。有人答
云。难欲至北门。僧即言可诵序。馀者可言僧常闻。此
谓唯拟诵序为一略也。后于异时。亦如前有难。共议
唯拟诵序巳。诵序巳竟。难犹未至。更诵四重。为二略
也。后于异时。亦如前有难。共议唯拟诵序竟。难犹未
至。更诵至十三。为三略也。后于异时。亦如前有难。乃
至诵序竟。难犹未至。更诵二不定。为四略也。后于异
时。亦如前诵序竟。难犹未至。更诵三十。为五略也。次
五者。正说戒时。闻有难来稍远。众僧共议。可诵序及
四重。谓观难远近。唯拟诵之。为一略。其难未至。更诵
十三为二。更诵二不定为三。三十为四。九十为五略
也。后至五者。亦谓僧闻难来更远。共议拟诵序四重
十三。诵竟难始至。此为一略也。次于异时。亦拟诵序
四重十三。诵竟难犹未至。更诵二不定。为二略也。馀
句准知。二不定为二略。三十为三略。九十为四。四提
舍尼为五也。此十五种。名为略取。谓难未至渐进取
也。砺云。尼但有两个五。以无二不定故。但有二增故
也。思之。尼但二五者。宾云。一序。二至八事。三至十七
残。四至三十。五至单提。第二五至八提舍尼。准知。宾
云。古人詺言从急至缓。大能詺也。问何故不至众学
者。答戒有五篇。若至众学。不名略也。则为名广。乃至
七灭诤中。若有难至。但得直去。不得略也。二从缓至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1c 页 X42-0751.png
急。名略却者。有七略一直去。一者如难犹宽。从前广
诵容得。说至提舍尼竟。难即来到。不得诵众学。即略
却众学。是二略也。三从序诵讫于九十。难即来到。略
却提舍。为二略也。三从序诵讫三十。难巳来到。略却
九十。为三略也。四从序讫二不定。略却三十。为四略。
五从序讫十三。难即来。略却二不定。为五略也。六从
序诵讫四重。难来略却十三。为六略也。七唯诵序讫。
难来即至。不得诵四重。略却四重。为七略也。此曰七
略。若难近不得诵序即散。则云诸大德今十五日各
正身口意。即散去。名一直去也。砺云。尼无二不定。但
有六略一直去。皆谓难来近。略却下文也。然相承七
灭不得略。以七灭属于众学。亦令得略。但相承不略
耳。济云。七灭诤者。先巳是略。略中不可重略。故须具
诵也。若从前广诵来。过众学竟。即成广。不名略也。看
今钞意云。略取题目。略除种类。意况稍别。与此十五
种不同也。
言一一各题通结者。通结别结。但得也。通结者。总唱
诸篇题目巳。通结云僧常闻等是也。言别结者。谓随
唱一个篇目巳。结云僧常闻。如言是四夷僧常闻。是
十三僧常闻等是也。今准毗尼母论说也者。立云。齐
此也字巳下。是其论文也。
或有略缘止不说并通治罪者。立明。既有略缘。不得
广说。事须略作。今都不说。通治众僧违教之罪。上来
释僧说戒义竟。
诵容得。说至提舍尼竟。难即来到。不得诵众学。即略
却众学。是二略也。三从序诵讫于九十。难即来到。略
却提舍。为二略也。三从序诵讫三十。难巳来到。略却
九十。为三略也。四从序讫二不定。略却三十。为四略。
五从序讫十三。难即来。略却二不定。为五略也。六从
序诵讫四重。难来略却十三。为六略也。七唯诵序讫。
难来即至。不得诵四重。略却四重。为七略也。此曰七
略。若难近不得诵序即散。则云诸大德今十五日各
正身口意。即散去。名一直去也。砺云。尼无二不定。但
有六略一直去。皆谓难来近。略却下文也。然相承七
灭不得略。以七灭属于众学。亦令得略。但相承不略
耳。济云。七灭诤者。先巳是略。略中不可重略。故须具
诵也。若从前广诵来。过众学竟。即成广。不名略也。看
今钞意云。略取题目。略除种类。意况稍别。与此十五
种不同也。
言一一各题通结者。通结别结。但得也。通结者。总唱
诸篇题目巳。通结云僧常闻等是也。言别结者。谓随
唱一个篇目巳。结云僧常闻。如言是四夷僧常闻。是
十三僧常闻等是也。今准毗尼母论说也者。立云。齐
此也字巳下。是其论文也。
或有略缘止不说并通治罪者。立明。既有略缘。不得
广说。事须略作。今都不说。通治众僧违教之罪。上来
释僧说戒义竟。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2a 页 X42-0752.png
或云发露或云得待人等者。立云。此谓犯重吉罗。既
是独住逼其说戒。不知若为进否。律又无文。若是轻
吉罗。律令责心忏竟。即得说戒。今此重吉。律令对人。
今时独住。律则不明此法。致诸师或发露。或有师云。
待人。今通望大家道理。应须发露。故言今准通解。通
解之意。如巳下文是也。
五百问云乃至向四方僧忏悔三说巳者。立谓。准今
时僧法。向四方僧忏悔也。明其既独住。至说戒日。净
身口意。合掌向十方贤圣僧。发言忏悔所犯之罪。三
说巳。得诵戒本也。上来释十篇竟。
**** ○安居策修篇第十一
上篇众既闻戒。晓了持犯。略识名模。至论离过。皆由
捡摄。况复时临夏限。是须勇励专精勤修道业。良以
出道要务。驰散难成。八圣圆因。捡思易就。对时立教。
托处裁规。限契九旬。修行三学。故此文来也。又云。前
篇识相护持。通途警动。然后时临夏分。圣有成规。出
俗务道。驰散非业。今乃法随邑野。追逐情尘。颠仆巨
壑。无思返迹。是以大圣。以法遮防。不许游涉。常居静
虑。托处以安。方能趣道。故次之后。有此篇来。
次释名。栖心静虑曰安。要期托处曰居。又云。身心宁
静曰安。托处不移曰居。羯磨疏云。形心摄静曰安。要
期在住曰居。首疏云。约法明者。离危苦之道曰安。心
于法曰居。苍颉篇云。安者静也。尔雅云。安由止也。亦
云定也。策修者。立云。策励三业。进修定慧。故曰也。胜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2b 页 X42-0752.png
云。既处在夏。勤策三业。进修心行。故曰也。又言策修
者。修四正勤也。未生之善令生。巳生之善令增长。未
生之恶令不起。巳起之恶令灭除。故曰也。受日法附
者。然恐一夏时长。脱有生善灭恶缘。宜往救拔。义不
停留。既制有法而住。还须有法行。制则防其过。开则
通其益。开制为缘。故有受日法附也。
夫静处思微者。思由惟也。微者妙也。无漏真慧非凡
所见曰微。静谓寂也。寂于身心。思微妙真理。是出道
要仪。故曰道之正轨也。假日追功。功由果也。假九十
日中勤修戒定。日有增益。證增上果。纵未得果。终是
果处之因。必获道益故也。随缘托处等者。或依蓝聚
落兰若等。或依岩穴等处。但随当时之缘不定也。言
志唯尚益者。志是意也。意在利益。希出离之道也。
通制三时者。谓春冬夏俱不许无事游行废修业。虽
三时通制。夏月过多。故偏禁约。言情在三过者。下文
即出其过相也。翻此过成三益也。一无事游行妨修
出业者。立谓。出家僧尼。是三界遗客。拟取涅槃。今若
不修出家之业。但事游行。故曰妨修出业也。二损伤
物命违慈寔深者。立明。初受戒时。于一切众生上。立
誓要期。离杀害想。今若损伤。违本慈心也。三故招世
谤者。立明。外道呵言。禽兽尚有巢窟。沙门释子。常自
游行。损踏生命。心无慈悯。口自称言。我知正法。如今
观之。有何正法。又涓俗人外道计草木有命。见比丘
踏伤。谓言杀生。故呵也。
者。修四正勤也。未生之善令生。巳生之善令增长。未
生之恶令不起。巳起之恶令灭除。故曰也。受日法附
者。然恐一夏时长。脱有生善灭恶缘。宜往救拔。义不
停留。既制有法而住。还须有法行。制则防其过。开则
通其益。开制为缘。故有受日法附也。
夫静处思微者。思由惟也。微者妙也。无漏真慧非凡
所见曰微。静谓寂也。寂于身心。思微妙真理。是出道
要仪。故曰道之正轨也。假日追功。功由果也。假九十
日中勤修戒定。日有增益。證增上果。纵未得果。终是
果处之因。必获道益故也。随缘托处等者。或依蓝聚
落兰若等。或依岩穴等处。但随当时之缘不定也。言
志唯尚益者。志是意也。意在利益。希出离之道也。
通制三时者。谓春冬夏俱不许无事游行废修业。虽
三时通制。夏月过多。故偏禁约。言情在三过者。下文
即出其过相也。翻此过成三益也。一无事游行妨修
出业者。立谓。出家僧尼。是三界遗客。拟取涅槃。今若
不修出家之业。但事游行。故曰妨修出业也。二损伤
物命违慈寔深者。立明。初受戒时。于一切众生上。立
誓要期。离杀害想。今若损伤。违本慈心也。三故招世
谤者。立明。外道呵言。禽兽尚有巢窟。沙门释子。常自
游行。损踏生命。心无慈悯。口自称言。我知正法。如今
观之。有何正法。又涓俗人外道计草木有命。见比丘
踏伤。谓言杀生。故呵也。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2c 页 X42-0752.png
然诸义不无捐皈护命故者。然制安居。虽缘上来诸
义。妨道招讥。非无此义。然通三时并有。若论损命。局
夏偏多。故今坐夏。意存护命耳。罪在不请者。立明。既
违教结罪。非求请得脱也。如经云。唯除宿殃不请耳。
此解疏。自意既违教结罪。自招其过。非请得此罪也。
亦如自贻伊责义也。永流苦海者。永训长也。践伤物
命。制教得提。复有业道。夏不安居。违教犯吉。生报泥
梨。何时见出。故曰也。上释序义巳竟。
初中分五者。谓安居为初。受日为后。今就安居中。分
五门也。
不得在树上安居者。以佛制不得上树过人头故也。
足障水雨者。砺解云。非手足之足也。此是足得免其
水雨义也。若依牧牛人压油人等者。立明。其人要常
在兰若牧牛。或一年二三年者。方可依之。若暂时非
久永者。不得依之。其人若移。比丘须得逐去。押油斫
材船上人并然。砺云。依船上者。要是住船。又非暂时。
量计一夏住者得也。言文中不了者。捡四分文安居
中云。诸比丘欲依放牛人。斫材人。船上人安居。佛皆
听之。中间移徙。随其去应去。又诸比丘。依聚落安居。
若聚落分为二分。随所供给所须具足处住。安居中
移徙。随所去处应去也。律文如此。立明。文中不了者。
谓四分不明如上人此作久住意不久住意。伹言得
依安居。又不云得夏不得夏。但云随去耳。五分云诸
依如上等者。四分此要先有住意。方得依之安居。随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3a 页 X42-0753.png
信乐衣食丰足者。依捡五分云。时有比丘。依估客安
居。忽然后去。比丘不知云何。白佛。佛言听随去。诸估
客分作二部。比丘不知。以是白佛。佛言。若一部信乐
所足丰乐随去。乃至若依放牛羊人。作押筏人。船行
人等。亦如上释。立云。信乐者。谓其人既四散。则随敬
信尊重比丘者去也。又随好衣食丰足者去。不破夏
也。二夏初十六日前。五月十六日成后。此略举一夏
初十六日也。故知前后两个十六。俱得安居。故了论
疏云。前后各及十六日也。
东方巳赤者。此明十五夜分尽。明相出竟。方是夏分。
言为破十诵疏家者。立明。彼十诵文。不作此说。但后
人作疏。作此行事耳。云要令十五日及界。分房舍了。
十六日安居则成。至十六日方来者。则不成安。故四
分羯磨疏破云。若十五日结者。则是春末日。不名结
夏。今钞引了论疏及四分。破十诵师执也。伹是十六
日夜分未尽之前入界。乃至一脚及界等。皆成安居
也。别住谓布萨界者。立谓。今结摄僧大界。皆名别住。
此界非彼界。故称别住。以在此界内。起心安居也。一
太远聚落者。疏云。得待形须济。为藉资缘。远觅妨业。
故不许也。二太近城市者。城市猥杂。出道清修。往往
相违返也。此上二处。虽不中安居。是处先有伽蓝。岂
不成安居也。三多蚊蚁等者。蚊蚁物命轻。害者多。或
唼形骸。无心思择。济云。如并州石壁寺。极多拘蚤。有
老师。常作绢[伐@中]。夜入中卧。不者绝不得睡也。小师相
居。忽然后去。比丘不知云何。白佛。佛言听随去。诸估
客分作二部。比丘不知。以是白佛。佛言。若一部信乐
所足丰乐随去。乃至若依放牛羊人。作押筏人。船行
人等。亦如上释。立云。信乐者。谓其人既四散。则随敬
信尊重比丘者去也。又随好衣食丰足者去。不破夏
也。二夏初十六日前。五月十六日成后。此略举一夏
初十六日也。故知前后两个十六。俱得安居。故了论
疏云。前后各及十六日也。
东方巳赤者。此明十五夜分尽。明相出竟。方是夏分。
言为破十诵疏家者。立明。彼十诵文。不作此说。但后
人作疏。作此行事耳。云要令十五日及界。分房舍了。
十六日安居则成。至十六日方来者。则不成安。故四
分羯磨疏破云。若十五日结者。则是春末日。不名结
夏。今钞引了论疏及四分。破十诵师执也。伹是十六
日夜分未尽之前入界。乃至一脚及界等。皆成安居
也。别住谓布萨界者。立谓。今结摄僧大界。皆名别住。
此界非彼界。故称别住。以在此界内。起心安居也。一
太远聚落者。疏云。得待形须济。为藉资缘。远觅妨业。
故不许也。二太近城市者。城市猥杂。出道清修。往往
相违返也。此上二处。虽不中安居。是处先有伽蓝。岂
不成安居也。三多蚊蚁等者。蚊蚁物命轻。害者多。或
唼形骸。无心思择。济云。如并州石壁寺。极多拘蚤。有
老师。常作绢[伐@中]。夜入中卧。不者绝不得睡也。小师相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3b 页 X42-0753.png
调云。汝不从石壁寺作夏来。夜中狗蚤。擎汝离床几
地。四无可依人者。羯磨疏云。人须良友。全梵行基。虽
并号善。未必相副。故须简练。又须具有五德。问无滞
一也。故云未闻令闻。此明能依之人。心中有疑。欲求
闻解者。其所依人。即能教示令闻者也。言巳闻令清
净者。立谓。能依之人闻巳。所依之人。令其能依之人
清净。疏云。随说生信二也。言能为决疑者。立谓。能依
之人。疑轻疑重。疑有疑无。所依之人。并能为决。疏云
随疑决之三也。言能令通达者。疏云。问答无碍四也。
言除邪见得正见者。疏云。辨周见正。离诸邪执五也。
五无施主者。疏云。身匪匏瓠。系而不食。前须药食。交
济饥虚。旦夕若无。则不可结。四分摩得伽大同此论
者。立云。四分与此了论是同。故不重引文也。
十诵无人深山可畏处不应住者。依捡十诵云。憍萨
罗国有一比丘。深山林中独住。时有非人女来。语比
丘言。共我作淫欲来。比丘言。我是断欲人。女言。汝若
不作。我当破汝利。与汝衰恼。比丘言。随汝所作。我终
不共汝作淫。其女中夜比丘卧时。便合纳衣。持比丘。
著王宫内夫人边卧。王见巳问言。汝是何人。答言。我
是沙门释子。具以事答。王即放之。诸比丘闻白佛。佛
言。从今日如是无人深山中可畏处不应住。又有一
比丘。因缘如上。其鬼女持比丘。著酒舍酒瓮中。乃至
佛言。比丘深山林中空处可畏无人处。不应住也。
毗尼母论第六卷中大明安居方便法用等者。依捡
地。四无可依人者。羯磨疏云。人须良友。全梵行基。虽
并号善。未必相副。故须简练。又须具有五德。问无滞
一也。故云未闻令闻。此明能依之人。心中有疑。欲求
闻解者。其所依人。即能教示令闻者也。言巳闻令清
净者。立谓。能依之人闻巳。所依之人。令其能依之人
清净。疏云。随说生信二也。言能为决疑者。立谓。能依
之人。疑轻疑重。疑有疑无。所依之人。并能为决。疏云
随疑决之三也。言能令通达者。疏云。问答无碍四也。
言除邪见得正见者。疏云。辨周见正。离诸邪执五也。
五无施主者。疏云。身匪匏瓠。系而不食。前须药食。交
济饥虚。旦夕若无。则不可结。四分摩得伽大同此论
者。立云。四分与此了论是同。故不重引文也。
十诵无人深山可畏处不应住者。依捡十诵云。憍萨
罗国有一比丘。深山林中独住。时有非人女来。语比
丘言。共我作淫欲来。比丘言。我是断欲人。女言。汝若
不作。我当破汝利。与汝衰恼。比丘言。随汝所作。我终
不共汝作淫。其女中夜比丘卧时。便合纳衣。持比丘。
著王宫内夫人边卧。王见巳问言。汝是何人。答言。我
是沙门释子。具以事答。王即放之。诸比丘闻白佛。佛
言。从今日如是无人深山中可畏处不应住。又有一
比丘。因缘如上。其鬼女持比丘。著酒舍酒瓮中。乃至
佛言。比丘深山林中空处可畏无人处。不应住也。
毗尼母论第六卷中大明安居方便法用等者。依捡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3c 页 X42-0753.png
彼论云。比丘夏安居处。若僧伽蓝。若树下等。应先往
看。有敷具不。其处无音声恼乱不。无师子虎狼蚊虫
贼难等不。此中可得安隐安居至竟不。此处饮食如
意不。有病医药可得不。复共住者可信不。如有所须
可随得如意不。得安隐行道不。若共行住坐卧不。为
我作留难不。若病时不弃舍我去不。如是筹量众事
合和巳。然后安居。复观大众中无有健斗争者不。不
生我恶心不。众中有解知毗尼者不。是名安居法。乃
至安居上座等不。彼母论云。安居众中上座。应当问
大界标相处所。又问摄衣摄食处所。又问布萨处所。
说戒法。差说法人咒愿。差营事人。差僧净人。诸比丘
出界外。七日十五日。一月日。白二羯磨处所。又应巡
房看敷具。谁如法受用。谁不如法。如法者应示教利
喜。赞其所行。不如法者。应谏令忆念。语言长老应如
法受用僧物也。言尔许时巳过等者。立云。上座安慰
大众既觉察无常。日月遄迈。时变岁移。无常潜至。可
勤修道。生死可畏。无宜放逸。如是上座。真僧父母。亦
名僧师。是名上座法。
上释初处是非义竟。巳下明结时前后法也。必无事
不依同结吉罗等者。立谓。大僧不安得吉。若三时中。
无缘游行。通得吉罗。尼若不安。
何为但结三月者。此问意。夏有四月。何故但结三月。
下有三义答。开后一月为成供身服者。此谓迦提月
是也。
看。有敷具不。其处无音声恼乱不。无师子虎狼蚊虫
贼难等不。此中可得安隐安居至竟不。此处饮食如
意不。有病医药可得不。复共住者可信不。如有所须
可随得如意不。得安隐行道不。若共行住坐卧不。为
我作留难不。若病时不弃舍我去不。如是筹量众事
合和巳。然后安居。复观大众中无有健斗争者不。不
生我恶心不。众中有解知毗尼者不。是名安居法。乃
至安居上座等不。彼母论云。安居众中上座。应当问
大界标相处所。又问摄衣摄食处所。又问布萨处所。
说戒法。差说法人咒愿。差营事人。差僧净人。诸比丘
出界外。七日十五日。一月日。白二羯磨处所。又应巡
房看敷具。谁如法受用。谁不如法。如法者应示教利
喜。赞其所行。不如法者。应谏令忆念。语言长老应如
法受用僧物也。言尔许时巳过等者。立云。上座安慰
大众既觉察无常。日月遄迈。时变岁移。无常潜至。可
勤修道。生死可畏。无宜放逸。如是上座。真僧父母。亦
名僧师。是名上座法。
上释初处是非义竟。巳下明结时前后法也。必无事
不依同结吉罗等者。立谓。大僧不安得吉。若三时中。
无缘游行。通得吉罗。尼若不安。
何为但结三月者。此问意。夏有四月。何故但结三月。
下有三义答。开后一月为成供身服者。此谓迦提月
是也。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4a 页 X42-0754.png
律中有三种安居等者。立云。古来诸师。有不立中安
居者。然安居揵度中。唯明前后安居。不明中安安居
法。下增三文中。有三时安居。谓前中后也。故羯磨疏
云增三具明前中后也。据时定分。初后一日。中间二
十九日。就揵度中。但明前后。各住三月。则无中也。故
此揵度下文云。舍利弗目连欲于佛所安居。十五日。
从所住处往。十七日方至。不知云何。佛言听后安居。
据相而言。前但一日。馀三十日为后安居。莫不望初
但名后。故则缺中也。有云。四分第五十八卷增三文。
有三种安居。前中后也。于圣法律中。歌戏犹如哭。舞
如狂者。戏笑似小儿。有人将此三种安居。别是安心
之法。非是安居唯在前后两日。宾许三时安居也。云
小见封文。大智随义。古人云。我观此律。结安居法。唯
有前后两日。成安居。若尔何故增三文云。有三种安
居。前安居。中安居。后安居。答云彼续次文云。于圣法
律中。歌戏犹如哭舞如狂者戏笑似小儿。观此文势。
静缘正念。名曰安居。初心观歌。中舞后笑。故云三安
居。非谓九旬安居法也。今亦有人。扶此曲见。今详。此
乃迂会明文。妄通巳见也。以观歌等。无有前后安居
之相。伹是别节之文也。不须配属三安居之上。母论
第五直言比丘法。自不得舞。亦不得教人舞。佛所不
听。六群比丘。自歌舞作伎。佛即闻之。制一切比丘不
得歌舞作伎也。有六群比丘。如拘槃走法。佛不听也。
舞法是童蒙小儿所作。歌者似哭音。露齿笑。有狂人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4b 页 X42-0754.png
相貌。此皆比丘不应作。(述曰)彼无三安。不相配属。故知
增日尽五月十五日。日日可结。明知夏中有三安居。
然寻四分律本无兴于阗龟兹国中。卑摩罗叉是龟
兹人。依新律本故作此说。若言他部并无中安之文。
若将此律。会通他部者。何成诸部。各有自宗也。高云。
然三时安居。古来共诤。至余决然。以义求。唯二时也。
当部𢫫度。无三时文(此一證也)。外部诸律。并唯前后二时
(二證也)。唯五百问许有三时。未足堪依。增三文中本非
夏安之法。别是调心有三时之别。故曰有三种安居。
增三中辨三安居。即是夏中三者。何以增二文中。不
说有二种安居。谓前后也(三證也)。又云中。舍利弗目连
十七日至。佛令后安。明知既不及前。佛令待后。至五
月十六日(四證也)。又忘成及界。皆是开文。以不暇加法。
开有忘成。若得续结。名中安者。何须开忘成及界。只
开中安。岂不为要(五證也)。又此揵度下文。受他请安居。
背请中。诸句数。皆言十五日。界内界外布萨。十六日
往安居处等。既言对布萨时。明知唯是四月半。五月
半也。若开中安。则无布萨可对也(六證也)。
中间不辨于理自明者。立云。如钵量上下。三斗斗半。
间中不辨义可知也。结文各别如后法中者。如后正
加法门。各称前中后三月等也。
上明结时前后义竟。从此巳下有三义。正论前后。一
明赏罚前后。二得罪前后。三难事前后。既有三义不
同。今即是初。以有缘如法不结无犯者。既有机缘。开
增日尽五月十五日。日日可结。明知夏中有三安居。
然寻四分律本无兴于阗龟兹国中。卑摩罗叉是龟
兹人。依新律本故作此说。若言他部并无中安之文。
若将此律。会通他部者。何成诸部。各有自宗也。高云。
然三时安居。古来共诤。至余决然。以义求。唯二时也。
当部𢫫度。无三时文(此一證也)。外部诸律。并唯前后二时
(二證也)。唯五百问许有三时。未足堪依。增三文中本非
夏安之法。别是调心有三时之别。故曰有三种安居。
增三中辨三安居。即是夏中三者。何以增二文中。不
说有二种安居。谓前后也(三證也)。又云中。舍利弗目连
十七日至。佛令后安。明知既不及前。佛令待后。至五
月十六日(四證也)。又忘成及界。皆是开文。以不暇加法。
开有忘成。若得续结。名中安者。何须开忘成及界。只
开中安。岂不为要(五證也)。又此揵度下文。受他请安居。
背请中。诸句数。皆言十五日。界内界外布萨。十六日
往安居处等。既言对布萨时。明知唯是四月半。五月
半也。若开中安。则无布萨可对也(六證也)。
中间不辨于理自明者。立云。如钵量上下。三斗斗半。
间中不辨义可知也。结文各别如后法中者。如后正
加法门。各称前中后三月等也。
上明结时前后义竟。从此巳下有三义。正论前后。一
明赏罚前后。二得罪前后。三难事前后。既有三义不
同。今即是初。以有缘如法不结无犯者。既有机缘。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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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结无罪。若准祇律。要令随住处即结。后若有破者。
随破更复结之。日破日日结。不结随日得罪。故祇文
云。若在道行。至安居日。即于路侧。若依车道。应受安
居。然后往趣所住之处。应更安居。中道不道安居一
越。至住处不后安居二越。言无缘吉罗者。谓无难缘。
不结得吉也。此上约五月十五日巳前入也。唯除难
事者。谓却牒上五月十六日之前也。时若无难。不结
得除。有难事则无罪也。尼同僧犯唯有堕别者。砺云。
尼不前安居犯吉。有以可结故轻。不后安居提。更无
结日故重也。今此钞文。正明不后安居人也。巳下明
难事先后。是名三十日安居同至七月十五日受岁
者。立明。此有难人。从四月十六日。至五月十六日。中
间日日欲安居。有难不得结。仍不出界宿。至后夏来。
开成前安居也。至七月半。同僧受岁。此人于一月中。
竟不加法。是名安居。教一月自恣日时去也。是名一
日安居三十日受岁者。立云。此五月十六日安居。唯
局此一日结。至七月十六日巳去。至八月十五日来。
中间日日有难。日日欲自恣。缘难不作。毕至八月十
五日夏尽不得自恣。是名三十日受岁。故云安居隔
一日。自恣教一月也。上来释第二结时不同义竟。
三夏闰延促者。济云。依闰曰延。不依曰促。比于萨婆
多等者。立明。依闰安居。诸律无正文。今引此论。夏月
雨衣。得百二十日。明摄取闰。以雨衣要是夏中闰用。
馀时不许用。既言百二十日用雨衣。明知即是摄闰
随破更复结之。日破日日结。不结随日得罪。故祇文
云。若在道行。至安居日。即于路侧。若依车道。应受安
居。然后往趣所住之处。应更安居。中道不道安居一
越。至住处不后安居二越。言无缘吉罗者。谓无难缘。
不结得吉也。此上约五月十五日巳前入也。唯除难
事者。谓却牒上五月十六日之前也。时若无难。不结
得除。有难事则无罪也。尼同僧犯唯有堕别者。砺云。
尼不前安居犯吉。有以可结故轻。不后安居提。更无
结日故重也。今此钞文。正明不后安居人也。巳下明
难事先后。是名三十日安居同至七月十五日受岁
者。立明。此有难人。从四月十六日。至五月十六日。中
间日日欲安居。有难不得结。仍不出界宿。至后夏来。
开成前安居也。至七月半。同僧受岁。此人于一月中。
竟不加法。是名安居。教一月自恣日时去也。是名一
日安居三十日受岁者。立云。此五月十六日安居。唯
局此一日结。至七月十六日巳去。至八月十五日来。
中间日日有难。日日欲自恣。缘难不作。毕至八月十
五日夏尽不得自恣。是名三十日受岁。故云安居隔
一日。自恣教一月也。上来释第二结时不同义竟。
三夏闰延促者。济云。依闰曰延。不依曰促。比于萨婆
多等者。立明。依闰安居。诸律无正文。今引此论。夏月
雨衣。得百二十日。明摄取闰。以雨衣要是夏中闰用。
馀时不许用。既言百二十日用雨衣。明知即是摄闰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5a 页 X42-0755.png
安居也。又复衣是开教。尚令摄闰。安居是制。何得越
闰。即非相续而满者。羯磨疏云。有人不依闰者。正月
便安。闰月不安。对此人故。故有此语来也。
若不依闰数满九十日自恣者。立明。此伽论意也。谓
结安之时。未知有闰。故不依也。彼伽论云。安居巳。王
作闰月。本知有故。则须依闰。不令受衣。不知有者。数
满九十日成夏也。摩得伽云安居巳王作闰月等者。
捡伽云。问颇有比丘。一衣受作迦絺那衣。即此不成
受耶。答有。谓依闰彼安居。依闰自恣。九十日得衣。即
受作迦絺那衣。不依闰成迦絺那衣。依闰者不成受。
王作闰月。数安居日。满自恣巳。受迦絺那衣成受也。
言既二文兼具至时随缘者。立明。多伽二论。各有依
闰不依闰之文。故曰兼具。今良恐不尔。所以知者。下
文云。若取闰者。不得依伽论。明知多论唯浴衣。一向
取闰。又羯磨疏云。若据多论似摄闰取。以雨衣四月
比决如文。若言多论有依闰不依闰之文。钞所不直
引来。而伹引浴衣之文例决也。故知多论无不依闰
之文。无妨有义耳。立又一解。二文兼具者。总约伽论
中。有依闰不依闰之文。故言二文。今若要心取闰。则
百二十日住。若不要心取闰。则数满九十日自恣。私
云。二文兼具者。多伽二论。故有曰二文。多论雨衣。既
百二十日。明知依闰。伽论复云。王作闰月。有依不依。
今会二论之文。诠义如足。故曰兼具也。言至时随缘
者。谓随夏前要期。取闰不取闰之缘。若取闰依多论。
闰。即非相续而满者。羯磨疏云。有人不依闰者。正月
便安。闰月不安。对此人故。故有此语来也。
若不依闰数满九十日自恣者。立明。此伽论意也。谓
结安之时。未知有闰。故不依也。彼伽论云。安居巳。王
作闰月。本知有故。则须依闰。不令受衣。不知有者。数
满九十日成夏也。摩得伽云安居巳王作闰月等者。
捡伽云。问颇有比丘。一衣受作迦絺那衣。即此不成
受耶。答有。谓依闰彼安居。依闰自恣。九十日得衣。即
受作迦絺那衣。不依闰成迦絺那衣。依闰者不成受。
王作闰月。数安居日。满自恣巳。受迦絺那衣成受也。
言既二文兼具至时随缘者。立明。多伽二论。各有依
闰不依闰之文。故曰兼具。今良恐不尔。所以知者。下
文云。若取闰者。不得依伽论。明知多论唯浴衣。一向
取闰。又羯磨疏云。若据多论似摄闰取。以雨衣四月
比决如文。若言多论有依闰不依闰之文。钞所不直
引来。而伹引浴衣之文例决也。故知多论无不依闰
之文。无妨有义耳。立又一解。二文兼具者。总约伽论
中。有依闰不依闰之文。故言二文。今若要心取闰。则
百二十日住。若不要心取闰。则数满九十日自恣。私
云。二文兼具者。多伽二论。故有曰二文。多论雨衣。既
百二十日。明知依闰。伽论复云。王作闰月。有依不依。
今会二论之文。诠义如足。故曰兼具也。言至时随缘
者。谓随夏前要期。取闰不取闰之缘。若取闰依多论。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5b 页 X42-0755.png
不取闰依伽论。名为随缘也。夏初要心取闰不得依
伽论等者。谓不得数满九十日。须依多论百二十日
也。言若反前通二论两文者。自意云。谓反却要心。即
是不要心取闰。故言反前。以不要心取闰故。今依伽
论不依闰文亦得。若依多论取闰文亦得。故言通二
论两文。故知若要心取闰。必须百二十日。即是依多
论。故曰不得依伽论。若不要心取闰者。依伽论九十
日亦好。故言通二论两文。作消文无妨。以双会两边。
名通二论。论各有据。名为二文。故曰也。
限依一月不得过法者。以其受日是开。今不可更闰
月。以开不重开故也。
由是开奢法者。奢由侈也。六明五利之法。其开文上
行之人不受。次下之辈依行。今明五月之利。巳是开
奢。何得更摄闰月。故十诵云。问受功德衣巳。官作闰
月者。随安居日数。取满则不得摄闰也。古来诸师。皆
不许摄闰。唯愿律师解。许五事赏劳。得含闰月。五月
二日以后结者。由欠一日。至八月一日方得满也。上
来三段不同。总释初安居缘竟。
何者经劳房主者。住自选择也。若新作房。开十二年
住。若料理故房。六年与住。若权时修理。开一时住(一时
者四月日也)。若有馀徒上座。更有人来。名初一遍分为受
用故与。亦为治事故与。后更分者。等专为料理故与。
故多开客比丘住处者。恐后更有人来。名为客故。留
待客也。现集者不名客也。随力修治者。以其破坏补
伽论等者。谓不得数满九十日。须依多论百二十日
也。言若反前通二论两文者。自意云。谓反却要心。即
是不要心取闰。故言反前。以不要心取闰故。今依伽
论不依闰文亦得。若依多论取闰文亦得。故言通二
论两文。故知若要心取闰。必须百二十日。即是依多
论。故曰不得依伽论。若不要心取闰者。依伽论九十
日亦好。故言通二论两文。作消文无妨。以双会两边。
名通二论。论各有据。名为二文。故曰也。
限依一月不得过法者。以其受日是开。今不可更闰
月。以开不重开故也。
由是开奢法者。奢由侈也。六明五利之法。其开文上
行之人不受。次下之辈依行。今明五月之利。巳是开
奢。何得更摄闰月。故十诵云。问受功德衣巳。官作闰
月者。随安居日数。取满则不得摄闰也。古来诸师。皆
不许摄闰。唯愿律师解。许五事赏劳。得含闰月。五月
二日以后结者。由欠一日。至八月一日方得满也。上
来三段不同。总释初安居缘竟。
何者经劳房主者。住自选择也。若新作房。开十二年
住。若料理故房。六年与住。若权时修理。开一时住(一时
者四月日也)。若有馀徒上座。更有人来。名初一遍分为受
用故与。亦为治事故与。后更分者。等专为料理故与。
故多开客比丘住处者。恐后更有人来。名为客故。留
待客也。现集者不名客也。随力修治者。以其破坏补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5c 页 X42-0755.png
令好也。
僧食上下平等者。此问意。食则平等行之。不论上下。
今房舍何故许上座选耶。问意如此。下答意云。食可
均融使平。房则不尔。既有好恶。不可改转使均。故先
饶上座也。又有师答云。食则体现交尽。不问老少。事
须均传。房则不尔。体非可坏。老人令得于好者。少年
不死还作老人后得好者。少年不死。还作老人。后得
好房。故亦成均也。兼复美好不同者。或上座欲得近
食处。近佛堂处。则不计房之好恶。任上座意。意所好
者。任情给与。言限日非促者。济云。一夏九旬。时既是
长。故曰非促。故随取便任上座意也。
现前等分通有一分等者。此明现前随人数。平等分
之也。言投策者。筹也。济云。只是掷筹探钩而取也。
具通二与者。为治事与。为受用与。故云二与。
不得分众集处者。谓众僧常集其处。平章众务。如讲
堂等是也。若有别房好窟等者。谓有施主。于僧地上。
或兰若处。作别房。供养众僧。非是僧家常住之房。以
僧处房。三时须分。可得题名字耶。言坐夏讫灭名去
者。恐多人来。故须题名。令其见者断望。今夏既了。若
不灭名者。恐明年有馀人欲来。谓言此房巳有云护。
犹不敢用。故制夏讫灭名而去也。然西国多于其岩
门上作手印。或指印。以将半涂墨印之。上释第二分
房法竟。
初对首此通诸界者。谓作法自然。自然有六。作法有
僧食上下平等者。此问意。食则平等行之。不论上下。
今房舍何故许上座选耶。问意如此。下答意云。食可
均融使平。房则不尔。既有好恶。不可改转使均。故先
饶上座也。又有师答云。食则体现交尽。不问老少。事
须均传。房则不尔。体非可坏。老人令得于好者。少年
不死还作老人后得好者。少年不死。还作老人。后得
好房。故亦成均也。兼复美好不同者。或上座欲得近
食处。近佛堂处。则不计房之好恶。任上座意。意所好
者。任情给与。言限日非促者。济云。一夏九旬。时既是
长。故曰非促。故随取便任上座意也。
现前等分通有一分等者。此明现前随人数。平等分
之也。言投策者。筹也。济云。只是掷筹探钩而取也。
具通二与者。为治事与。为受用与。故云二与。
不得分众集处者。谓众僧常集其处。平章众务。如讲
堂等是也。若有别房好窟等者。谓有施主。于僧地上。
或兰若处。作别房。供养众僧。非是僧家常住之房。以
僧处房。三时须分。可得题名字耶。言坐夏讫灭名去
者。恐多人来。故须题名。令其见者断望。今夏既了。若
不灭名者。恐明年有馀人欲来。谓言此房巳有云护。
犹不敢用。故制夏讫灭名而去也。然西国多于其岩
门上作手印。或指印。以将半涂墨印之。上释第二分
房法竟。
初对首此通诸界者。谓作法自然。自然有六。作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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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前说也。
大德一心念等者。就对首正加法中文分段。故羯磨
疏云。初大德一心念者。告所依人證无馀想也。二我某
甲者。简非他也。三依某伽蓝者。定所标处。随现言之。
不得双述也。四言前者。简异中后居也。世云。若五月
十五日。月正圆满时。西国始结夏坐。汉地安居巳满
一月。至八月十五日。西国自恣时。汉时巳受迦絺那
衣一月也。善见论中。亦以六月十六日为后安居。准
此时节。中边寒暑早晚。故有前却。不同此方神州历
有三代。汉初犹以十月为岁暮也。余参传译。亲问来
人。铁门关外睹货罗国。用十二月十六日为坐初也。
准此经中。乃坐春初。随时沿革。岂越规猷。修道为先。
馀避讥耳。五明三月者。通馀一月。为开制也。六言夏
者为除春冬。则四月十六日属春。八月十六日分属
冬也。七安居者。简游行故。八房舍破修治者。料理资
缘也。所以三说者。表无错谬也。
料理修治随事有无者。立谓。依岩依聚等。则无料理
等事。言不同昔愚皇帝者。昔人云。依南阎浮提大唐
国某州某县。乡里聚落等。今不同之。
一谓诵戒至三十等者。此文列五种律师。是从微至
著也。劣者称第一。优者在后明也。春冬依前四种律
师。应是新受具人。依此律师。济云。时人相调弄。汝是
好人。第一律师。慎勿欢喜也。夏中多缘须善通塞者。
立明。夏中多人共住。疑事亦多。疑重疑轻。又急有生
大德一心念等者。就对首正加法中文分段。故羯磨
疏云。初大德一心念者。告所依人證无馀想也。二我某
甲者。简非他也。三依某伽蓝者。定所标处。随现言之。
不得双述也。四言前者。简异中后居也。世云。若五月
十五日。月正圆满时。西国始结夏坐。汉地安居巳满
一月。至八月十五日。西国自恣时。汉时巳受迦絺那
衣一月也。善见论中。亦以六月十六日为后安居。准
此时节。中边寒暑早晚。故有前却。不同此方神州历
有三代。汉初犹以十月为岁暮也。余参传译。亲问来
人。铁门关外睹货罗国。用十二月十六日为坐初也。
准此经中。乃坐春初。随时沿革。岂越规猷。修道为先。
馀避讥耳。五明三月者。通馀一月。为开制也。六言夏
者为除春冬。则四月十六日属春。八月十六日分属
冬也。七安居者。简游行故。八房舍破修治者。料理资
缘也。所以三说者。表无错谬也。
料理修治随事有无者。立谓。依岩依聚等。则无料理
等事。言不同昔愚皇帝者。昔人云。依南阎浮提大唐
国某州某县。乡里聚落等。今不同之。
一谓诵戒至三十等者。此文列五种律师。是从微至
著也。劣者称第一。优者在后明也。春冬依前四种律
师。应是新受具人。依此律师。济云。时人相调弄。汝是
好人。第一律师。慎勿欢喜也。夏中多缘须善通塞者。
立明。夏中多人共住。疑事亦多。疑重疑轻。又急有生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6b 页 X42-0756.png
善灭恶等缘。受日出界。事须咨问。故制依第五广解
二部律者。二部者。应是僧尼律也。问夏中不依持律
人提。春冬不依但吉。等是不依。何以罪有轻重。答夏
中事多。不依过亦多。故制提罪。春冬过少但得吉罪。
羯磨疏问云。文制依持律者。方隅持少。自身他依。复
须依不。有人言不须也。今解须依。如五分法身成方
离依止之类。今虽无人。而有诚教。细寻取悟。如律五
答。五答者。即五种律师也。
律有名无法者。谓增三文中。虽明三种安居。仍无中
安居之法。故曰有名无法。通用后安之法者。但改后
为中也。三忘成者。立云。且如直岁纲维比丘。四月十
六日。或从州县及向庄捡挍者。还寺欲安居。至寺疲
极。即卧忘结者。开忘成。以为安居故来也。
四明及界与园者。立明。界谓摄僧大界。是伽蓝给孤
独园。是其證也。又庵婆女。舍园为寺。即维摩经。庵罗
树园也。明有人为安居故来。才入一脚。明相即出。不
知成不。佛言为安居故来开成。又有人两足入界。未
得加法明相即出。不知成不。前人既一足入园人明
相即出。以匆切故不得加法。故开成安。我既两足入
界。容预得结。未结明出。应非前夏。佛言为安居故来。
开成前安。园既如此。对界亦然。砺云。先是两脚入。次
是一脚。以转成。匆切故开。砺问双脚入界成安居。双
脚俱出是破。此义可尔。既一脚出界是破以不。解言。
为利益故。一又开成。一出非破。若尔如入净地。亦应
二部律者。二部者。应是僧尼律也。问夏中不依持律
人提。春冬不依但吉。等是不依。何以罪有轻重。答夏
中事多。不依过亦多。故制提罪。春冬过少但得吉罪。
羯磨疏问云。文制依持律者。方隅持少。自身他依。复
须依不。有人言不须也。今解须依。如五分法身成方
离依止之类。今虽无人。而有诚教。细寻取悟。如律五
答。五答者。即五种律师也。
律有名无法者。谓增三文中。虽明三种安居。仍无中
安居之法。故曰有名无法。通用后安之法者。但改后
为中也。三忘成者。立云。且如直岁纲维比丘。四月十
六日。或从州县及向庄捡挍者。还寺欲安居。至寺疲
极。即卧忘结者。开忘成。以为安居故来也。
四明及界与园者。立明。界谓摄僧大界。是伽蓝给孤
独园。是其證也。又庵婆女。舍园为寺。即维摩经。庵罗
树园也。明有人为安居故来。才入一脚。明相即出。不
知成不。佛言为安居故来开成。又有人两足入界。未
得加法明相即出。不知成不。前人既一足入园人明
相即出。以匆切故不得加法。故开成安。我既两足入
界。容预得结。未结明出。应非前夏。佛言为安居故来。
开成前安。园既如此。对界亦然。砺云。先是两脚入。次
是一脚。以转成。匆切故开。砺问双脚入界成安居。双
脚俱出是破。此义可尔。既一脚出界是破以不。解言。
为利益故。一又开成。一出非破。若尔如入净地。亦应
○受戒缘集篇第八¶ 第 756c 页 X42-0756.png
一出免宿。一入是触不。答触唯双入方犯。出但一出
免宿。亦为益故。成易破难。又如受舍亦盖行者。受难
舍易。谓受戒法。生善事大。制缘则多。舍戒背善。故开
随人一说也受。
四分律钞批卷第五末
免宿。亦为益故。成易破难。又如受舍亦盖行者。受难
舍易。谓受戒法。生善事大。制缘则多。舍戒背善。故开
随人一说也受。
四分律钞批卷第五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