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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第 468b 页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六(从犍度初至释三归文竟。合有三万七千二百言)
西太原寺沙门 怀素 撰
●自下作持二十犍度 先总料简。后随别释。总中
三门分别。第一先后。第二释名。第三次第。
先解初门。然佛立制。本无先后。今明戒本居前。犍度
次者。但以前是止持。今辨作持。先止后作。义次第故
问准何义知先止后作。答止持自行。法须前明。作持
化他。故次后说。所以尔者。自行不立。无以利他。自行
既成。义须兼济。故佛修行满巳。方始化物度人。问戒
本匪唯明止。亦有作相。犍度不纯是作。亦有止义。如
何判云前止后作。答据起行义。止作互有。论成行边。
止作恒别。亦可前略辨二持。后广明二持。前略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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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之次第。又解。戒本宗明作犯。作犯过粗。犍度宗明
止犯。止犯四细。欲使犯相炳然。观过兴厌。先识于粗。
后知其细。护行始终。持法坚固。亦可前略明二犯。后
广明二犯。又解。戒本明随。不说其受。显理未周。称之
为略。犍度巳下受随双明。摄二持义尽。名之为广。先
略后广。义次第故。问如尼戒中。巳明受法。即是前亦
明受。非局是随。如何释言。但明随相。显理未周。称之
为略。答尼律明受。显罪有无。举罪立戒。还是随相。又
问。若言犍度受随双明。摄二持义尽。称为广者。且如
戒本。随相极多。犍度辨随。望前由少。应言随相。前广
后略。论其受法。前略后广。如何立义。反覆乖文。释准
行多少。义虽可然。今广略言。不依此说。谓前未尽。后
始周圆。望说尽处。称之为广。问行法次第。先受后随。
何故今文先随后受。答若据次第。先受后随。今就化
宜。先随后受。所以尔者。以其随相。广彰损益。欣厌易
成。人道中要。以显要义。是故先明。受中不显损益深
趣。识相护持。欣厌未要。以未要故。回之后说。亦可前
略明受随。后广辨受随。先略后广。义之次第。
次释名者。梵云犍度。此译为聚。所谓受等当分诸法。
集在一处。称之为聚。即举受等。以标其聚。乃至于杂。
故曰受戒等犍度(又可梵云塞建陀。此译为蕴)。
次辨次第者。虽据本制。事乱无准。今明结集次第意
者。犍度二十。位以为三。初一犍度明其受法。次十五
聚辨其随行。次有四聚明二之馀。所以先明受者。受
止犯。止犯四细。欲使犯相炳然。观过兴厌。先识于粗。
后知其细。护行始终。持法坚固。亦可前略明二犯。后
广明二犯。又解。戒本明随。不说其受。显理未周。称之
为略。犍度巳下受随双明。摄二持义尽。名之为广。先
略后广。义次第故。问如尼戒中。巳明受法。即是前亦
明受。非局是随。如何释言。但明随相。显理未周。称之
为略。答尼律明受。显罪有无。举罪立戒。还是随相。又
问。若言犍度受随双明。摄二持义尽。称为广者。且如
戒本。随相极多。犍度辨随。望前由少。应言随相。前广
后略。论其受法。前略后广。如何立义。反覆乖文。释准
行多少。义虽可然。今广略言。不依此说。谓前未尽。后
始周圆。望说尽处。称之为广。问行法次第。先受后随。
何故今文先随后受。答若据次第。先受后随。今就化
宜。先随后受。所以尔者。以其随相。广彰损益。欣厌易
成。人道中要。以显要义。是故先明。受中不显损益深
趣。识相护持。欣厌未要。以未要故。回之后说。亦可前
略明受随。后广辨受随。先略后广。义之次第。
次释名者。梵云犍度。此译为聚。所谓受等当分诸法。
集在一处。称之为聚。即举受等。以标其聚。乃至于杂。
故曰受戒等犍度(又可梵云塞建陀。此译为蕴)。
次辨次第者。虽据本制。事乱无准。今明结集次第意
者。犍度二十。位以为三。初一犍度明其受法。次十五
聚辨其随行。次有四聚明二之馀。所以先明受者。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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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根本。开生万行。以是本故。建首而明。问受据次第。
应在律初。何故今者置之于此。答夫欲化物度人。必
先自行成立。为此须在自行之下。尔者据行成立。止
作俱然。是则应在律末而说。答据行成立。理实应然。
作义是通本故初说。欲使上收自行。下摄化他。义势
得中。故置于此。由如不定。又解。受是根本。开生下诸
作行。作行处同本故前说。计受开生。一法即足。若不
对受明修。行则难立。故于受后。以辨其随。随中位二。
初七犍度明别行法。以皆资成别人行法。次具睒弥
下八犍度彰其众法。以皆资成众行之执。所以尔者。
别行不成。谁秉众法。是故光明别人行法。别行既成。
纲网事立。是故次明众法之行。此二之中。前有众法。
为成别行。后有别法。为成众行。举宗往摄。众别恒殊。
就前位中。开之为二。初三揵度明随行体。次四揵度
彰行资缘。为成其行。须有资缘。前行体中。复分为二。
所以先明说戒法者。夫欲起修。必资解行。说戒生解。
故在前明。安恣起行。故次居后。然起行中。莫过有二。
一专精行。即安居是。二悔犯行。如自恣是。亦可行为
除过。过有巳未。未即安居。巳乃自恣。次下资缘。资缘
四中。前三正资。后一辨开。正资之中。有其内外。外则
无时不须。内则制有期限。外中革屣下用。是故先明。
衣是上资。故次后说。虽得外资。𨷂内不可。故次明乐
应不应义。然此正资。事须经理。经理或亏。恐违其教。
是故大圣开受德衣。令无过𠎝。行得成立。又解。自恣
应在律初。何故今者置之于此。答夫欲化物度人。必
先自行成立。为此须在自行之下。尔者据行成立。止
作俱然。是则应在律末而说。答据行成立。理实应然。
作义是通本故初说。欲使上收自行。下摄化他。义势
得中。故置于此。由如不定。又解。受是根本。开生下诸
作行。作行处同本故前说。计受开生。一法即足。若不
对受明修。行则难立。故于受后。以辨其随。随中位二。
初七犍度明别行法。以皆资成别人行法。次具睒弥
下八犍度彰其众法。以皆资成众行之执。所以尔者。
别行不成。谁秉众法。是故光明别人行法。别行既成。
纲网事立。是故次明众法之行。此二之中。前有众法。
为成别行。后有别法。为成众行。举宗往摄。众别恒殊。
就前位中。开之为二。初三揵度明随行体。次四揵度
彰行资缘。为成其行。须有资缘。前行体中。复分为二。
所以先明说戒法者。夫欲起修。必资解行。说戒生解。
故在前明。安恣起行。故次居后。然起行中。莫过有二。
一专精行。即安居是。二悔犯行。如自恣是。亦可行为
除过。过有巳未。未即安居。巳乃自恣。次下资缘。资缘
四中。前三正资。后一辨开。正资之中。有其内外。外则
无时不须。内则制有期限。外中革屣下用。是故先明。
衣是上资。故次后说。虽得外资。𨷂内不可。故次明乐
应不应义。然此正资。事须经理。经理或亏。恐违其教。
是故大圣开受德衣。令无过𠎝。行得成立。又解。自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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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竟。游行化物。履屣资要。是故次明。虽得行具。衣须
蔽形。又是受畜时节。故次明衣。衣虽外禦。复藉内资。
𨷂即癈修。故次明药。或于衣食。取济乖方。便生道𠎝。
事须通许。是故次明功德衣法。开上衣食。资道两缘。
次明众法。众法分三。初一能料理德。次一所秉之法。
后六料理事人。若无德。不能护法。是故先明护法德
行。既有能秉之人。必须所秉之法。法之要也。其唯羯
磨。是故次明瞻波犍度。广彰羯磨如非之相。人法既
兴。事须施化。故次六法正行僧事。众中若有七种恶
人。心志难调。不遵僧命。若不料理。岂成迬护。是以先
明呵责犍度。呵等七法。折伏情过。形心虽调。罪由未
灭。故次人法悔除往𠎝。人既得法。事须顺行。若不顺
行。业累难遣。是故次明行䨱之法。行若依法。足遣往
𠎝。仍覆不发。事须遮举。是以次明举罪仪式。或无具
德。举不知时。乖竞相明。事成破坏。是故次明破僧犍
度。众既乖违。不成和合。若不除灭。何名为僧。是以次
明灭诤仪轨。次二馀者。僧尼同行。巳如前说。尼之异
法。事须别举。是故次明尼别行法。二部正法。巳具显
宣。客等食请。复须备举。为是次明法之仪轨。式虽周
资。缘须有资之中。由少房舍。是以次明房舍犍度。伹
此房舍资缘强胜。事最粗者。故独标名。馀资非一。不
可别件。是故统收。以之为杂。是以末后明杂犍度。
自下别释。初受戒犍度。
言受戒者。创发要期。断恶
修善。建志成就。纳法在心。目之为受。受有悬防。称之
蔽形。又是受畜时节。故次明衣。衣虽外禦。复藉内资。
𨷂即癈修。故次明药。或于衣食。取济乖方。便生道𠎝。
事须通许。是故次明功德衣法。开上衣食。资道两缘。
次明众法。众法分三。初一能料理德。次一所秉之法。
后六料理事人。若无德。不能护法。是故先明护法德
行。既有能秉之人。必须所秉之法。法之要也。其唯羯
磨。是故次明瞻波犍度。广彰羯磨如非之相。人法既
兴。事须施化。故次六法正行僧事。众中若有七种恶
人。心志难调。不遵僧命。若不料理。岂成迬护。是以先
明呵责犍度。呵等七法。折伏情过。形心虽调。罪由未
灭。故次人法悔除往𠎝。人既得法。事须顺行。若不顺
行。业累难遣。是故次明行䨱之法。行若依法。足遣往
𠎝。仍覆不发。事须遮举。是以次明举罪仪式。或无具
德。举不知时。乖竞相明。事成破坏。是故次明破僧犍
度。众既乖违。不成和合。若不除灭。何名为僧。是以次
明灭诤仪轨。次二馀者。僧尼同行。巳如前说。尼之异
法。事须别举。是故次明尼别行法。二部正法。巳具显
宣。客等食请。复须备举。为是次明法之仪轨。式虽周
资。缘须有资之中。由少房舍。是以次明房舍犍度。伹
此房舍资缘强胜。事最粗者。故独标名。馀资非一。不
可别件。是故统收。以之为杂。是以末后明杂犍度。
自下别释。初受戒犍度。
言受戒者。创发要期。断恶
修善。建志成就。纳法在心。目之为受。受有悬防。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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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戒。戒有多缘。集在一处。名为犍度。就此文中。大开
为两。第一为明度人受戒。由佛故有。事归教主。是以
先明后身菩萨。厌俗出家。修行成佛。既成佛巳。化物
为心。欲使众生同沾巳益。是以第二尔时巳下。正明
如来度人受戒。初文复二。第一寄托俗荣。色身具足。
将成佛器。必须殊胜。第二尔时菩萨渐渐巳下。顿绝
爱网。舍荣出家。策励进修。成无上道。前文有三。第一
先明托相胜苗。第二适生巳下记相所表。第三时摩
竭王下间相钦奉。前文复三。一明菩萨胄族高远。二
懿师摩下别举日种。三北方国界下举能仁种。前文
复三。一列粟散三十三王。经列波离曾间。古往诸仙
所说劫初等王。故曰我曾间等。既云有作如是说。明
知不从佛闻。大人众所举者。如上文云。古昔之常法。
俱舍十二云。往者劫初众人随取香稻为食。无有贮
积。后时有人。禀性懒惰。长取香稻。贮拟后食。馀人随
学。渐多停贮。由此于稻生我所心。各纵贪情。多收无
厌。故随收处。无复再生。遂共分田。虑防远尽。于巳田
分。生𠫤护心。于他田分。有怀侵夺。劫盗过起。始于此
时。为欲遮防。共聚详议。铨量众内一有德人。各以所
收六分之一。雇令防护。封为田主。因斯故立刹帝利
名。大众钦承。恩流率土。故复名大三末多王(此云众许)。自
后诸王。此王为首。佛本行大同。不能具录。
二从真阇下列十轮。三从伽㝹支下轮散次第。王数
总计。合有八万四千二百五十三。次举日种。文中除
为两。第一为明度人受戒。由佛故有。事归教主。是以
先明后身菩萨。厌俗出家。修行成佛。既成佛巳。化物
为心。欲使众生同沾巳益。是以第二尔时巳下。正明
如来度人受戒。初文复二。第一寄托俗荣。色身具足。
将成佛器。必须殊胜。第二尔时菩萨渐渐巳下。顿绝
爱网。舍荣出家。策励进修。成无上道。前文有三。第一
先明托相胜苗。第二适生巳下记相所表。第三时摩
竭王下间相钦奉。前文复三。一明菩萨胄族高远。二
懿师摩下别举日种。三北方国界下举能仁种。前文
复三。一列粟散三十三王。经列波离曾间。古往诸仙
所说劫初等王。故曰我曾间等。既云有作如是说。明
知不从佛闻。大人众所举者。如上文云。古昔之常法。
俱舍十二云。往者劫初众人随取香稻为食。无有贮
积。后时有人。禀性懒惰。长取香稻。贮拟后食。馀人随
学。渐多停贮。由此于稻生我所心。各纵贪情。多收无
厌。故随收处。无复再生。遂共分田。虑防远尽。于巳田
分。生𠫤护心。于他田分。有怀侵夺。劫盗过起。始于此
时。为欲遮防。共聚详议。铨量众内一有德人。各以所
收六分之一。雇令防护。封为田主。因斯故立刹帝利
名。大众钦承。恩流率土。故复名大三末多王(此云众许)。自
后诸王。此王为首。佛本行大同。不能具录。
二从真阇下列十轮。三从伽㝹支下轮散次第。王数
总计。合有八万四千二百五十三。次举日种。文中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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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罗云。次第七王者。旧人皆云同俗七叶。此善生
王。即是懿师摩后第九十四孙。故今正解。义未必然。
但欲取其日种。或苷蔗种。举得彼种。自从是后。始曰
乔答摩(旧云瞿昙者。讹略也)。西方传说。曾闻往时。刹帝利种。被
贼篡位。父死子逃。有仙仁慈。收其子养。意欲令其后
嗣不绝。后渐长大。有瞻星者。白怨王云。刹帝利种还
有星王。怨王出赏。令人捕捉。其仙行后。遂被捉获。将
送怨王。怨王遂令在于尖标锵身令众。仙还所止。不
见小儿。观知所在。来至其边。劝喻小儿。令起情欲。寄
留遗体。后嗣相承。小儿苦楚。有志不从。仙化密云。为
其掩障。细雨沾润。暂息苦饥。现一女人。以动其想。小
儿缘此。汝精于地。仙以牛粪承裹而归。置甘蔗园。因
日光触。粪团开发。生一男子。形容殊妙。后长为王。因
此相传为牛粪种。或曰地种。或名日种。又本行集第
五云。彼一百八。最在后王。名大茅草。其王无子。舍位
出家。乃至血堕地处。生二甘蔗。一出童子。相师立字。
以日炙熟甘蔗生。名曰善生。又以从甘蔗生。名为甘
蔗生。又以日炙生故。亦名日种。后长为王。一出童女
因缘如上。名为善贤。复名水波。后匹为妃。以此證知。
善生王者。即苷蔗种也。谓是懿师摩次第百王。后第
一百一孙。既云懿师摩后有王名大善生。明知善生
等七王。即是一百数外。若此七王是百数外。是则足
前。合有八万四千二百六十。悦头檀者。此云净饭王。
菩萨者如前解。次能仁种。文有其三。一立释迦所由。
王。即是懿师摩后第九十四孙。故今正解。义未必然。
但欲取其日种。或苷蔗种。举得彼种。自从是后。始曰
乔答摩(旧云瞿昙者。讹略也)。西方传说。曾闻往时。刹帝利种。被
贼篡位。父死子逃。有仙仁慈。收其子养。意欲令其后
嗣不绝。后渐长大。有瞻星者。白怨王云。刹帝利种还
有星王。怨王出赏。令人捕捉。其仙行后。遂被捉获。将
送怨王。怨王遂令在于尖标锵身令众。仙还所止。不
见小儿。观知所在。来至其边。劝喻小儿。令起情欲。寄
留遗体。后嗣相承。小儿苦楚。有志不从。仙化密云。为
其掩障。细雨沾润。暂息苦饥。现一女人。以动其想。小
儿缘此。汝精于地。仙以牛粪承裹而归。置甘蔗园。因
日光触。粪团开发。生一男子。形容殊妙。后长为王。因
此相传为牛粪种。或曰地种。或名日种。又本行集第
五云。彼一百八。最在后王。名大茅草。其王无子。舍位
出家。乃至血堕地处。生二甘蔗。一出童子。相师立字。
以日炙熟甘蔗生。名曰善生。又以从甘蔗生。名为甘
蔗生。又以日炙生故。亦名日种。后长为王。一出童女
因缘如上。名为善贤。复名水波。后匹为妃。以此證知。
善生王者。即苷蔗种也。谓是懿师摩次第百王。后第
一百一孙。既云懿师摩后有王名大善生。明知善生
等七王。即是一百数外。若此七王是百数外。是则足
前。合有八万四千二百六十。悦头檀者。此云净饭王。
菩萨者如前解。次能仁种。文有其三。一立释迦所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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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曰豪族等。五分十五云。王舍城王。名曰郁摩王。有
四子。一名照目。二名聪目。三名调伏象。四名尼患。聪
明神武。有大威德。别妃有子。名曰长生。顽薄丑陋。众
人所贱。妃言我子虽长。才不及物。而彼四子并有威
德。国祚所归。必钟此等。当设何计。固子基业。即作方
便。令王摈斥。四子被摈。从者如云。谓巳亲眷及诸士
庶。到雪山北。东西遐迥。南北广大。地平如砥。四望清
净。多诸名果异类众鸟。四子见之。即便顿止。数年之
中。归者如市。遂大炽盛。郁为奇国。父王思问。傍臣答
言在雪山北。近舍夷林。筑城营邑。众人炽盛。地沃丰
野。衣食无乏。王闻三叹。我子有能。从此遂号为释迦
种。以此證立能仁所由。二父母真正者。简馀外种。谓
以自族为妻。恐种杂乱。又以馀姓卑劣。不堪为婚。之
是以故云父母真正。三众相具足者。内报殊胜。三十
二备。故云具足。问所以佛相但三十二。答婆沙一百
七十七云。三十二者世间共许。是吉祥数。故三十二
不减不增。又解。若三十二。庄严佛身。则于世间。最胜
无比。若当减者。便有𨷂少。若更增者。则亦杂乱。皆非
殊胜。但唯示所。如佛说法。不可增减。佛相亦然。无增
无减。
次明记相所表。文中有二。一总。二别。总中适者始也。
谓始生巳问。未知此生。何生所摄。答胎生所收。问于
四生内。何生最胜。释化生最胜。尔者后身菩萨得生
自在。应当受化。何以胎生。俱舍第八解云。见受胎生
四子。一名照目。二名聪目。三名调伏象。四名尼患。聪
明神武。有大威德。别妃有子。名曰长生。顽薄丑陋。众
人所贱。妃言我子虽长。才不及物。而彼四子并有威
德。国祚所归。必钟此等。当设何计。固子基业。即作方
便。令王摈斥。四子被摈。从者如云。谓巳亲眷及诸士
庶。到雪山北。东西遐迥。南北广大。地平如砥。四望清
净。多诸名果异类众鸟。四子见之。即便顿止。数年之
中。归者如市。遂大炽盛。郁为奇国。父王思问。傍臣答
言在雪山北。近舍夷林。筑城营邑。众人炽盛。地沃丰
野。衣食无乏。王闻三叹。我子有能。从此遂号为释迦
种。以此證立能仁所由。二父母真正者。简馀外种。谓
以自族为妻。恐种杂乱。又以馀姓卑劣。不堪为婚。之
是以故云父母真正。三众相具足者。内报殊胜。三十
二备。故云具足。问所以佛相但三十二。答婆沙一百
七十七云。三十二者世间共许。是吉祥数。故三十二
不减不增。又解。若三十二。庄严佛身。则于世间。最胜
无比。若当减者。便有𨷂少。若更增者。则亦杂乱。皆非
殊胜。但唯示所。如佛说法。不可增减。佛相亦然。无增
无减。
次明记相所表。文中有二。一总。二别。总中适者始也。
谓始生巳问。未知此生。何生所摄。答胎生所收。问于
四生内。何生最胜。释化生最胜。尔者后身菩萨得生
自在。应当受化。何以胎生。俱舍第八解云。见受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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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利益。谓为引导诸大释种。亲属相因。令入正法。
又引馀类。令知菩萨是轮王种。生敬慕心。因发正勤。
专修正法。又若不尔。族姓难知。恐疑幻化。为天为鬼。
如外道论。矫设谤言。过百劫后。当有大幻。出现于世。
食啖世间。故受胎生。息诸疑谤。相师所谓阿私陀仙。
问佛身之中相有有好。如何相师言相非好。解相为
粗显。占者易知。好为微隐。睹而不委。二道者谓轮王
与佛。次下别叹。先表轮王。后显佛道。轮王文四。一位
极轮王。内报殊胜。二七宝下依报具足。三有千子
眷属威雄。四从海内下正化遐被。此轮王者。谓是金
轮。以文中云主四天下。此王由轮旋转应导。威伏一
切。名转轮王。俱舍十二云。若金轮者。诸小国王。各自
来迎。作如是请。我等国土宽广丰饶。安隐富乐。多诸
人众。唯愿天尊。亲垂教敕。我等皆是天尊翼从。若银
轮王。自往彼土。威严近至。彼方臣伏。若铜轮王。至彼
国巳。宣威竞德。彼方推胜。若铁轮王。亦至彼国。现威
列阵。刻胜便止。一切轮王皆无伤害。令伏得胜。各安
所居。劝化令修十善业道。故轮王死。定得生天。次七
宝者。皆为王重。称之为宝。华严第五十七云。轮名胜
自在。象名青山。马名勇疾风。珠名光藏云。玉女名净
妙德主。藏臣名大财。典兵名离垢眼。馀文可解。次显
佛道。十号三轮。文如上解。
次闻相钦奉。于中文四。一边境卫逻。二逻人间说。所
谓间上二表之事。言中是到。故言王闻。三请王除去。
又引馀类。令知菩萨是轮王种。生敬慕心。因发正勤。
专修正法。又若不尔。族姓难知。恐疑幻化。为天为鬼。
如外道论。矫设谤言。过百劫后。当有大幻。出现于世。
食啖世间。故受胎生。息诸疑谤。相师所谓阿私陀仙。
问佛身之中相有有好。如何相师言相非好。解相为
粗显。占者易知。好为微隐。睹而不委。二道者谓轮王
与佛。次下别叹。先表轮王。后显佛道。轮王文四。一位
极轮王。内报殊胜。二七宝下依报具足。三有千子
眷属威雄。四从海内下正化遐被。此轮王者。谓是金
轮。以文中云主四天下。此王由轮旋转应导。威伏一
切。名转轮王。俱舍十二云。若金轮者。诸小国王。各自
来迎。作如是请。我等国土宽广丰饶。安隐富乐。多诸
人众。唯愿天尊。亲垂教敕。我等皆是天尊翼从。若银
轮王。自往彼土。威严近至。彼方臣伏。若铜轮王。至彼
国巳。宣威竞德。彼方推胜。若铁轮王。亦至彼国。现威
列阵。刻胜便止。一切轮王皆无伤害。令伏得胜。各安
所居。劝化令修十善业道。故轮王死。定得生天。次七
宝者。皆为王重。称之为宝。华严第五十七云。轮名胜
自在。象名青山。马名勇疾风。珠名光藏云。玉女名净
妙德主。藏臣名大财。典兵名离垢眼。馀文可解。次显
佛道。十号三轮。文如上解。
次闻相钦奉。于中文四。一边境卫逻。二逻人间说。所
谓间上二表之事。言中是到。故言王闻。三请王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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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后侵吞。故曰将由此起。四不从请意。初间名高伏。
一往即拒。次若彼下申其拒意。我当臣属。应上轮王。
当为弟子。应前佛道。此在宫中。闻名息慢。上来依器
殊胜竟。
次下舍荣出家。就中文二。第一不顾尊位舍荣出家。
第二时有人下策励进修成无上道。前文复二。一舍
荣出家。二时摩竭下对面息慢。前出家文四。一明菩
萨厌苦难尽。思尽苦源。第二时菩萨下父母愁念。恐
舍俗荣。第三时菩萨下强违父母。弃而出家。第四尔
时下既出家巳。修乞知足。初文渐长大者。五分。年十
四。因果年十九。故云长大。既大长巳。观见生死。循环
不绝。故云以此身故不尽苦际。菩萨唯求断苦方便。
睹其苦因不除。苦果相续。故曰如是苦身何可得尽。
此文自观生厌。略无现相。五分十五。睹相生厌。现厌
有三。彰欣唯一。菩萨少小。有出家志。父王常以五欲
娱乐。至年十四。城东游观。出东门巳。见一老人。头白
背偻。柱杖羸步。问御者言。此是何人。御者答云。年耆
根熟。形变色衰。坐起苦极。馀命无几。故谓之老。问御
者言。吾身免不。答言不免。回驾宫自念。未离老法。愁
忧不乐。父王闻巳。更增欲具。又于异日。城南游观。遂
见病人。形体羸瘦。倚门喘息。御者答云。四大增损。饮
食不能。气息羸微。命在刻漏。又于异日。城西见死。舆
尸在前。室家男女。哀号随后。御者答云。气绝神游。无
所复知。弃之空野。长离亲戚。回车还次。逢见一人。剃
一往即拒。次若彼下申其拒意。我当臣属。应上轮王。
当为弟子。应前佛道。此在宫中。闻名息慢。上来依器
殊胜竟。
次下舍荣出家。就中文二。第一不顾尊位舍荣出家。
第二时有人下策励进修成无上道。前文复二。一舍
荣出家。二时摩竭下对面息慢。前出家文四。一明菩
萨厌苦难尽。思尽苦源。第二时菩萨下父母愁念。恐
舍俗荣。第三时菩萨下强违父母。弃而出家。第四尔
时下既出家巳。修乞知足。初文渐长大者。五分。年十
四。因果年十九。故云长大。既大长巳。观见生死。循环
不绝。故云以此身故不尽苦际。菩萨唯求断苦方便。
睹其苦因不除。苦果相续。故曰如是苦身何可得尽。
此文自观生厌。略无现相。五分十五。睹相生厌。现厌
有三。彰欣唯一。菩萨少小。有出家志。父王常以五欲
娱乐。至年十四。城东游观。出东门巳。见一老人。头白
背偻。柱杖羸步。问御者言。此是何人。御者答云。年耆
根熟。形变色衰。坐起苦极。馀命无几。故谓之老。问御
者言。吾身免不。答言不免。回驾宫自念。未离老法。愁
忧不乐。父王闻巳。更增欲具。又于异日。城南游观。遂
见病人。形体羸瘦。倚门喘息。御者答云。四大增损。饮
食不能。气息羸微。命在刻漏。又于异日。城西见死。舆
尸在前。室家男女。哀号随后。御者答云。气绝神游。无
所复知。弃之空野。长离亲戚。回车还次。逢见一人。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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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须发。法服擎钵。视地而行。问是何人。答曰出家。又
问何谓出家。答曰善自调伏。具诸威仪。常行忍辱。怜
悯众生。故谓出家。菩萨间见。三称善哉。唯是为快。至
便下车。恭敬而问。何故形服与世绝异。答与三叹。并
悉如前。有一女人。见菩萨便生爱心。即说偈言。母有
此子乐。其父亦甚欢。女人有此婿。乐过于泥洹。菩萨
说泥洹闻声。欢喜踊跃。自念。我何当得此无上泥洹。
还宫思惟。未离生老病死之法。王问御者。今出乐不
答言始出不悦。还时甚乐。具陈所见。王复念曰。相师
言实。出家必矣。复增五欲。昼夜娱乐。次观乐具宫殿
等。作恶相巳。三称祸哉。舍而出家。因果经中大同。不
能繁具。第二年虽盛壮。厌恶情深。故曰心不乐欲。父
王贪国重位。心希绍继。故曰愁忧等。第三绝爱出家
听许。故曰强违。恐损他人。故自剃发。著袈裟者。智度
论第一云。持上妙宝衣。贸粗布僧伽梨。又本行集第
十云。时净居天。应时化作獦师之形。身著袈裟染色
之衣。太子与身上迦尸迦衣。价直百千亿金。易之而
著。既严整讫。口发如是大弘誓言。我今始名真出家
也。此文虽有袈裟。不显所以。在家迫迮。犹如牢狱。羁
系行人。名之为家。于此厌背。称之为舍。出家宽廓。事
等虚空。不溺行人。名曰非家。发意归趣。名之为入。第
四乞食。此则弃国出家。游于罗阅千途之行。不可具
陈。但为报藉资须。且行乞食。须令施者得福。现未获
安。文虽持钵。不显得由。既无得由。不可斟的。虽行乞
问何谓出家。答曰善自调伏。具诸威仪。常行忍辱。怜
悯众生。故谓出家。菩萨间见。三称善哉。唯是为快。至
便下车。恭敬而问。何故形服与世绝异。答与三叹。并
悉如前。有一女人。见菩萨便生爱心。即说偈言。母有
此子乐。其父亦甚欢。女人有此婿。乐过于泥洹。菩萨
说泥洹闻声。欢喜踊跃。自念。我何当得此无上泥洹。
还宫思惟。未离生老病死之法。王问御者。今出乐不
答言始出不悦。还时甚乐。具陈所见。王复念曰。相师
言实。出家必矣。复增五欲。昼夜娱乐。次观乐具宫殿
等。作恶相巳。三称祸哉。舍而出家。因果经中大同。不
能繁具。第二年虽盛壮。厌恶情深。故曰心不乐欲。父
王贪国重位。心希绍继。故曰愁忧等。第三绝爱出家
听许。故曰强违。恐损他人。故自剃发。著袈裟者。智度
论第一云。持上妙宝衣。贸粗布僧伽梨。又本行集第
十云。时净居天。应时化作獦师之形。身著袈裟染色
之衣。太子与身上迦尸迦衣。价直百千亿金。易之而
著。既严整讫。口发如是大弘誓言。我今始名真出家
也。此文虽有袈裟。不显所以。在家迫迮。犹如牢狱。羁
系行人。名之为家。于此厌背。称之为舍。出家宽廓。事
等虚空。不溺行人。名曰非家。发意归趣。名之为入。第
四乞食。此则弃国出家。游于罗阅千途之行。不可具
陈。但为报藉资须。且行乞食。须令施者得福。现未获
安。文虽持钵。不显得由。既无得由。不可斟的。虽行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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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具诸威仪。庠序可观。
王见息慢。其文有四。第一经家牒王所见。第二见巳
巳下一行半偈。发言赞叹。第三王即遣下五偈半。敕
使寻逐。第四王间彼使言下亲谒验实。初文可知。第
二叹中五句。初句一往劝观异宾。第二别叹内行殊
胜。第三显其色相丰美。第四赞述种族高贵。第五两
句威仪可则。胜相殊妙。此士无。王劝同观异国之士。
故云观彼客。亦可仪则庠序。严整可观。劝诸群臣。同
瞻异相。故曰观彼客。圣行虽多。此最超物。由行此行。
道立人尊。故曰为最胜。相谓三十二相。好谓八十种
好。相好炳著。故曰甚严好。相好既备。明非庶品。必是
刹利胜族苗𧜟。故非下贱。湛然若大海。安住如须弥。
徐行喻师子。[(厂@((既-旡)-日+口))*页]视等牛王。故曰谛视等。次知处文三。
初有半偈。王敕使人寻知处所。次有三偈。使奉王敕
寻知处所。后有两偈。既知处巳还来启王。初文可知。
次文复三。初偈奉命寻问。次偈见其所作平等利人。
摄根无染。福人感物。誉毁不移。后偈寻逐知处。第三
文二。初偈白王之法。次偈启奏王知。第四礼谒文三。
初一偈半致敬问讯。第二共相问讯下共申问答。第
三来意既周。致敬辞退。初文须问暄凉。起居轻等。第
二欲申问答。先结前生后。前虽遥叹。未决心疑。今既
亲承。须申问答。故名为复。亦可问讯既竟。更决心疑。
故名为复。就问答中文分为二。初尽偈末。问得族姓
心中所祈。次长行下。虽知族祈。未识真为。故须舍位。
王见息慢。其文有四。第一经家牒王所见。第二见巳
巳下一行半偈。发言赞叹。第三王即遣下五偈半。敕
使寻逐。第四王间彼使言下亲谒验实。初文可知。第
二叹中五句。初句一往劝观异宾。第二别叹内行殊
胜。第三显其色相丰美。第四赞述种族高贵。第五两
句威仪可则。胜相殊妙。此士无。王劝同观异国之士。
故云观彼客。亦可仪则庠序。严整可观。劝诸群臣。同
瞻异相。故曰观彼客。圣行虽多。此最超物。由行此行。
道立人尊。故曰为最胜。相谓三十二相。好谓八十种
好。相好炳著。故曰甚严好。相好既备。明非庶品。必是
刹利胜族苗𧜟。故非下贱。湛然若大海。安住如须弥。
徐行喻师子。[(厂@((既-旡)-日+口))*页]视等牛王。故曰谛视等。次知处文三。
初有半偈。王敕使人寻知处所。次有三偈。使奉王敕
寻知处所。后有两偈。既知处巳还来启王。初文可知。
次文复三。初偈奉命寻问。次偈见其所作平等利人。
摄根无染。福人感物。誉毁不移。后偈寻逐知处。第三
文二。初偈白王之法。次偈启奏王知。第四礼谒文三。
初一偈半致敬问讯。第二共相问讯下共申问答。第
三来意既周。致敬辞退。初文须问暄凉。起居轻等。第
二欲申问答。先结前生后。前虽遥叹。未决心疑。今既
亲承。须申问答。故名为复。亦可问讯既竟。更决心疑。
故名为复。就问答中文分为二。初尽偈末。问得族姓
心中所祈。次长行下。虽知族祈。未识真为。故须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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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其虚实。就前之中。初问后答。对面申前。遥相赞意。
问中有二。初偈问心中所祈。我观仁者。壮年胜行。理
应绍位称王。恩流率土。而今剃染修乞。祈意如何。此
问出家修乞之意。次偈问种族生处。今观仁者。颜貌
端正。必是刹利胜族苗𧜟。我既共汝相对问答。愿说
本之族姓生处。次答三偈。文中不次。初偈先答后问。
初之两句答前生处。故曰有国等。次有二句答前种
姓名。父姓名为日。是前大善生等日种。生处名释迦。
举前北方下能仁姓。次有两偈。却答初问。初偈舍缘
入道。次偈祈断苦源。初舍缘者。生死循环。皆由缘伴。
欲绝苦因。必须弃舍。故云舍彼行等。次偈断苦者。观
欲多过。是前轮王。苦集相仍。不得解脱。此释初句。出
离安隐。是前佛果。既显灭道。励意进求。释第二句。息
苦会真。本心所趣。故曰要求等。释三四句。此中观欲
是集谛。多众恼是苦谛。出离道谛。安稳灭谛。次验虚
实。其文有二。一验知实。应上轮王。二求先度。显前佛
道。验知实中半令为二。舍全之中。有法喻合。既验知
实。方求先度。五分。王欲诚菩萨语言。比丘族姓尊位。
世为王胄。圣德自然应居四海颙。四海颙莫不企仰。
若能降志。亦当称番。比面相事。菩萨答言。世间贵位
莫尊轮王。吾巳弃之。况四海乎。所以出家求道。欲度
一切生死大苦。何不请我。道成先度。乃反区区以此
相要。王言善哉。斯言甚快。道成之日。愿先度我及此
国人。菩萨许之。王大欢喜。礼拜辞退。第三还退可知
问中有二。初偈问心中所祈。我观仁者。壮年胜行。理
应绍位称王。恩流率土。而今剃染修乞。祈意如何。此
问出家修乞之意。次偈问种族生处。今观仁者。颜貌
端正。必是刹利胜族苗𧜟。我既共汝相对问答。愿说
本之族姓生处。次答三偈。文中不次。初偈先答后问。
初之两句答前生处。故曰有国等。次有二句答前种
姓名。父姓名为日。是前大善生等日种。生处名释迦。
举前北方下能仁姓。次有两偈。却答初问。初偈舍缘
入道。次偈祈断苦源。初舍缘者。生死循环。皆由缘伴。
欲绝苦因。必须弃舍。故云舍彼行等。次偈断苦者。观
欲多过。是前轮王。苦集相仍。不得解脱。此释初句。出
离安隐。是前佛果。既显灭道。励意进求。释第二句。息
苦会真。本心所趣。故曰要求等。释三四句。此中观欲
是集谛。多众恼是苦谛。出离道谛。安稳灭谛。次验虚
实。其文有二。一验知实。应上轮王。二求先度。显前佛
道。验知实中半令为二。舍全之中。有法喻合。既验知
实。方求先度。五分。王欲诚菩萨语言。比丘族姓尊位。
世为王胄。圣德自然应居四海颙。四海颙莫不企仰。
若能降志。亦当称番。比面相事。菩萨答言。世间贵位
莫尊轮王。吾巳弃之。况四海乎。所以出家求道。欲度
一切生死大苦。何不请我。道成先度。乃反区区以此
相要。王言善哉。斯言甚快。道成之日。愿先度我及此
国人。菩萨许之。王大欢喜。礼拜辞退。第三还退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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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明修成等觉。其文有二。一同耶修不悟真果。第二
尔时菩萨下。念昔正因。依修作佛。前文复二。一者同
耶习定。二者同耶苦行。习定复二。谓不用及非想。然
馀文中具习诸定。此且举二。馀亦应修。就不用中。文
分为二。初明同耶习定。第二时菩萨下非夺而去。前
文有十。一举耶师习定教授。二时菩萨下往问学法。
第三报言下答所学法。第四时菩萨下校量有无。第
五我今巳下修令得證。第六时菩萨下更问学法。第
七报言巳下答无有馀。第八菩萨报言下略以非之。
第九阿蓝下劝共同事。第十时阿蓝下敬之为正。次
非夺文二。一校量非夺。二知非弃舍。前中复二。初有
四句。不能除过。次有四句。不能成德。过即生死过患。
德谓涅槃有德。前文有业不绝。名非息灭。有因不除
故非去。欲有果相。仍名非灭尽。以此循环。故非休息。
后文非成等觉。举其觉果。非沙门沙门果。此二有馀
涅槃。下之二句无馀涅槃。初句谈体。次句叹德。亦可
连声云。非得涅槃永寂之处。同为一句。旧人配文解
释。极成违理。既不顺宗。岂繁述破。次舍可知。第二同
习非想。但少非成等正觉一句。馀文同上。更求胜法
者。旧解云。谓执自饿是道。以见事中俭节。将为毕竟
离欲。曰无上休息法也。今解不尔。但以欲求胜法。中
路遇缘。遂经六年。不获圣法。故曰虽尔犹不證增上
圣智胜法。其休息法。即后成佛文是。共行是耶。非休
息法。又舍耶定之时。未见苦行之事。南游象山。睹处
尔时菩萨下。念昔正因。依修作佛。前文复二。一者同
耶习定。二者同耶苦行。习定复二。谓不用及非想。然
馀文中具习诸定。此且举二。馀亦应修。就不用中。文
分为二。初明同耶习定。第二时菩萨下非夺而去。前
文有十。一举耶师习定教授。二时菩萨下往问学法。
第三报言下答所学法。第四时菩萨下校量有无。第
五我今巳下修令得證。第六时菩萨下更问学法。第
七报言巳下答无有馀。第八菩萨报言下略以非之。
第九阿蓝下劝共同事。第十时阿蓝下敬之为正。次
非夺文二。一校量非夺。二知非弃舍。前中复二。初有
四句。不能除过。次有四句。不能成德。过即生死过患。
德谓涅槃有德。前文有业不绝。名非息灭。有因不除
故非去。欲有果相。仍名非灭尽。以此循环。故非休息。
后文非成等觉。举其觉果。非沙门沙门果。此二有馀
涅槃。下之二句无馀涅槃。初句谈体。次句叹德。亦可
连声云。非得涅槃永寂之处。同为一句。旧人配文解
释。极成违理。既不顺宗。岂繁述破。次舍可知。第二同
习非想。但少非成等正觉一句。馀文同上。更求胜法
者。旧解云。谓执自饿是道。以见事中俭节。将为毕竟
离欲。曰无上休息法也。今解不尔。但以欲求胜法。中
路遇缘。遂经六年。不获圣法。故曰虽尔犹不證增上
圣智胜法。其休息法。即后成佛文是。共行是耶。非休
息法。又舍耶定之时。未见苦行之事。南游象山。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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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念如何悬。即指此为休息法。次同苦行者。为欲化
耶令归正法。依大乘方便经中卷云。昔迦叶佛时。菩
萨作如是言。我不欲见此秃头道人。何有秃人能得
菩提。菩提之道。甚深难得。乃至广说。复次菩萨为教
化五人。及自示业报。以业障故。六年苦行。其五人者。
父王简得五豪族子。令使侍卫。四女者。当时缘有。亦
可为彰菩萨无染行。亦可远表当来僧尼二众。是故
今举四女五男。虽复六年苦行。良由所习非真。但增
疲弊。故曰虽尔等。
次下依修作佛。就中文二。初默念思惟挍量得失。第
二尔时菩萨下。食食修禅。断惑成佛。然挍量中。文有
九句。初有四句。挍量旧道。次有三句。思惟欲依。后有
二句。悟正因法。前四句中。一举父王田上所得之智。
第二审察此道。能尽苦不。第三知有堪能。第四依之
得尽。次三句中。第一举欲为依。欲者惑因。不善法者
是业。以此惑业相资。轮回诸趣。既云颇因欲不善法
得乐法不。明知不由不善之因。以感乐果。第二知其
无力。第三习无欲舍。不善得乐法耶。计理更有一句。
言舍即得无者略也。后之二句。悟正获资。如上所思
耶依无力。欲尽苦源。岂由自饿。故曰然我不由等。然
则行藉资成。缘亏丧道。若不受食。何以超升。故曰我
今等。
次下修禅成佛。文中有二。初食食修禅。二断惑成佛。
前中复二。初食食。次修禅。食食文三。一明食食。反前
耶令归正法。依大乘方便经中卷云。昔迦叶佛时。菩
萨作如是言。我不欲见此秃头道人。何有秃人能得
菩提。菩提之道。甚深难得。乃至广说。复次菩萨为教
化五人。及自示业报。以业障故。六年苦行。其五人者。
父王简得五豪族子。令使侍卫。四女者。当时缘有。亦
可为彰菩萨无染行。亦可远表当来僧尼二众。是故
今举四女五男。虽复六年苦行。良由所习非真。但增
疲弊。故曰虽尔等。
次下依修作佛。就中文二。初默念思惟挍量得失。第
二尔时菩萨下。食食修禅。断惑成佛。然挍量中。文有
九句。初有四句。挍量旧道。次有三句。思惟欲依。后有
二句。悟正因法。前四句中。一举父王田上所得之智。
第二审察此道。能尽苦不。第三知有堪能。第四依之
得尽。次三句中。第一举欲为依。欲者惑因。不善法者
是业。以此惑业相资。轮回诸趣。既云颇因欲不善法
得乐法不。明知不由不善之因。以感乐果。第二知其
无力。第三习无欲舍。不善得乐法耶。计理更有一句。
言舍即得无者略也。后之二句。悟正获资。如上所思
耶依无力。欲尽苦源。岂由自饿。故曰然我不由等。然
则行藉资成。缘亏丧道。若不受食。何以超升。故曰我
今等。
次下修禅成佛。文中有二。初食食修禅。二断惑成佛。
前中复二。初食食。次修禅。食食文三。一明食食。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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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饿。言异时者。非思量时。此食饭[麨]。馀文乳糜。问所
以不同者。菩萨先食饭[麨]。气力渐增。后食乳糜。方成
正觉。所以知者。断食六年。一顿无益。自非长时。无由
受润。故婆沙一百八十二云。菩萨舍苦行巳。而食美
饭苏乳。以油涂身。习处中行。五人谓犯失志。遂便舍
去。于时遂有难陀难陀跋罗二女。俱时给侍。菩萨尔
时便作是念。若彼五人。不舍我者。岂令女人来相亲
近。菩萨受十六德乳糜食巳。身力转增。从吉祥人边
受草等。乃至成佛。问菩萨气力。岂由食耶。答菩萨虽
有那罗延力。若不食者。谓自饿得道。为破耶见故食
乳糜。因果第三云。今我若复以此羸身而取道者。彼
诸外道当言。自饿是涅槃因。我虽节节有那罗延力。
亦不以此而取道果。我当受食。然后成道。第二五人
不了正耶。固情舍去。第三食巳得充气力。次下修禅
先明方便。方便文三。一洗身垢。将欲净心。先去身垢。
次欲往其道树。以未成佛。不可即在道树下。故坐乞
草巳往吉祥树下修禅。所以草座者。一为表巳少欲
之行。二令弟子放以成规。其草作青绿色。如孔雀王
项。柔血细滑。因果经观知过去。以草为座。帝释化人。
执净耎草。问名何等。答曰吉祥。菩萨闻之心大欢喜。
我破不吉。以成吉祥。此人亦请先度。次明坐法。身端
故直。系心不耶。故曰正意。专注一境。名曰系念在前。
不显加趺坐者略也。菩萨理应结加趺坐。婆沙三十
九。问诸威仪中。皆得修善。何故涅说结趺坐。答此是
以不同者。菩萨先食饭[麨]。气力渐增。后食乳糜。方成
正觉。所以知者。断食六年。一顿无益。自非长时。无由
受润。故婆沙一百八十二云。菩萨舍苦行巳。而食美
饭苏乳。以油涂身。习处中行。五人谓犯失志。遂便舍
去。于时遂有难陀难陀跋罗二女。俱时给侍。菩萨尔
时便作是念。若彼五人。不舍我者。岂令女人来相亲
近。菩萨受十六德乳糜食巳。身力转增。从吉祥人边
受草等。乃至成佛。问菩萨气力。岂由食耶。答菩萨虽
有那罗延力。若不食者。谓自饿得道。为破耶见故食
乳糜。因果第三云。今我若复以此羸身而取道者。彼
诸外道当言。自饿是涅槃因。我虽节节有那罗延力。
亦不以此而取道果。我当受食。然后成道。第二五人
不了正耶。固情舍去。第三食巳得充气力。次下修禅
先明方便。方便文三。一洗身垢。将欲净心。先去身垢。
次欲往其道树。以未成佛。不可即在道树下。故坐乞
草巳往吉祥树下修禅。所以草座者。一为表巳少欲
之行。二令弟子放以成规。其草作青绿色。如孔雀王
项。柔血细滑。因果经观知过去。以草为座。帝释化人。
执净耎草。问名何等。答曰吉祥。菩萨闻之心大欢喜。
我破不吉。以成吉祥。此人亦请先度。次明坐法。身端
故直。系心不耶。故曰正意。专注一境。名曰系念在前。
不显加趺坐者略也。菩萨理应结加趺坐。婆沙三十
九。问诸威仪中。皆得修善。何故涅说结趺坐。答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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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圣常威仪故。谓过去未来过殑伽沙数量诸佛。及
佛弟子。皆住此威仪而入定故。复次如是威仪。顺善
善品故。谓若行住。身速疲劳。若倚卧时。便增惛睡。唯
结加坐无斯过失。故能修习殊胜善品。问结加趺坐。
义何谓耶。答是相周圆而安坐义。声论者曰。以两足
趺。加致两䏶。如龙盘结。端坐思惟。又解。重叠两足。左
右交盘。正观境界。名结加坐。唯此威仪。顺修定故。又
僧祇三十五云。六群比丘。在禅房中。作骆[马*色]坐。诸比
丘白佛。佛言。从今日后。不得作骆[马*色]坐。应加趺坐。
次正修禅。新名静虑。静虑不同。有其四种。释四静虑
三门分别。第一释名。第二出体。第三诸门分别。
言
释名者。梵曰驮南。此云静虑。俱舍二十八云。依何义
故。立静虑名。答由此寂静能审虑故。寂静是定。审虑
是慧。尔者诸无色定应名静虑。以皆寂静能审虑故。
答就胜立名。非馀定等。如世间说。发光名日。非萤烛
等亦得日名。问静虑如何独名为日。答诸等持内。唯
此摄支。止观均行。极能审虑。是故唯此独得胜名。
次出体。此四静虑。一一有二。谓生及定。生者非定。是
居止处。定静虑体。唯是善性。以三摩地。能令心王专
一。专一所缘。故名为定。以大地中善等持为体。若兼
助伴。五蕴为性。以随转色为色蕴故。问若一一境性
是静虑者。依何义立四静虑耶。答此由具支。有其多
少。故一境性分为四种。
次诸门有四。第一何定摄
支。第二定支多少。第三立支所以。第四诸地通局。初
佛弟子。皆住此威仪而入定故。复次如是威仪。顺善
善品故。谓若行住。身速疲劳。若倚卧时。便增惛睡。唯
结加坐无斯过失。故能修习殊胜善品。问结加趺坐。
义何谓耶。答是相周圆而安坐义。声论者曰。以两足
趺。加致两䏶。如龙盘结。端坐思惟。又解。重叠两足。左
右交盘。正观境界。名结加坐。唯此威仪。顺修定故。又
僧祇三十五云。六群比丘。在禅房中。作骆[马*色]坐。诸比
丘白佛。佛言。从今日后。不得作骆[马*色]坐。应加趺坐。
次正修禅。新名静虑。静虑不同。有其四种。释四静虑
三门分别。第一释名。第二出体。第三诸门分别。
言
释名者。梵曰驮南。此云静虑。俱舍二十八云。依何义
故。立静虑名。答由此寂静能审虑故。寂静是定。审虑
是慧。尔者诸无色定应名静虑。以皆寂静能审虑故。
答就胜立名。非馀定等。如世间说。发光名日。非萤烛
等亦得日名。问静虑如何独名为日。答诸等持内。唯
此摄支。止观均行。极能审虑。是故唯此独得胜名。
次出体。此四静虑。一一有二。谓生及定。生者非定。是
居止处。定静虑体。唯是善性。以三摩地。能令心王专
一。专一所缘。故名为定。以大地中善等持为体。若兼
助伴。五蕴为性。以随转色为色蕴故。问若一一境性
是静虑者。依何义立四静虑耶。答此由具支。有其多
少。故一境性分为四种。
次诸门有四。第一何定摄
支。第二定支多少。第三立支所以。第四诸地通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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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静虑有三。一者味定。谓爱相应受著净定。二者净
定。与无贪等诸白净法。相应起故。三无漏定。爱不缘
故。三中后二摄支。非初味定。第二门定支总有十八。
初定五支。一寻。二伺。三喜。四乐。五等持。等持是定别
名。二定四支。一内净。二喜。三乐。四等持。三定五支。一
行舍。二正念。三正慧。四受乐。五等持。四定四支。一行
舍清净。二念清净。三非苦乐。四等持。然支数虽十八。
实事伹有十一。谓初定五支。第二定中。唯有内净。馀
三如前。足前为六。第三定中。等持如前。馀四体别。足
前为十。第四定内。增非苦乐。馀三如前。故成十一。然
此十一。喜乐舍三别说故尔。若据种类。但唯有九。以
喜乐舍。同是受故。又此九中。念定慧受。是大地法。信
轻安行舍。大善地法。寻伺大地外数。问何名静虑支。
婆沙八十解云。随顺此静虑。故名静虑支。第三门。问
静虽四。支应数同。何以初三等五。二上齐四。解前说
随顺是支义故。谓四静虑。各有尔所能随顺法。不增
不减。复次欲界诸恶。难断难破。难可越度。故初静虑。
建立五支。为牢强对治。第二静虑重地极喜。难断难
破。难可越度。故第三定。建立五支。为牢强对治。初及
第三。俱无如是难断等法。故二四定各立四支。复次
为欲对除欲界增上五欲境贪。故初立五。为治二地。
五部重地喜受。故第三定亦立五支。初及第三俱无
是事。故二四定各立四支。问若初定支。亦第二定耶。
答应作四句。有是初支非第二。谓寻伺。有是第二非
定。与无贪等诸白净法。相应起故。三无漏定。爱不缘
故。三中后二摄支。非初味定。第二门定支总有十八。
初定五支。一寻。二伺。三喜。四乐。五等持。等持是定别
名。二定四支。一内净。二喜。三乐。四等持。三定五支。一
行舍。二正念。三正慧。四受乐。五等持。四定四支。一行
舍清净。二念清净。三非苦乐。四等持。然支数虽十八。
实事伹有十一。谓初定五支。第二定中。唯有内净。馀
三如前。足前为六。第三定中。等持如前。馀四体别。足
前为十。第四定内。增非苦乐。馀三如前。故成十一。然
此十一。喜乐舍三别说故尔。若据种类。但唯有九。以
喜乐舍。同是受故。又此九中。念定慧受。是大地法。信
轻安行舍。大善地法。寻伺大地外数。问何名静虑支。
婆沙八十解云。随顺此静虑。故名静虑支。第三门。问
静虽四。支应数同。何以初三等五。二上齐四。解前说
随顺是支义故。谓四静虑。各有尔所能随顺法。不增
不减。复次欲界诸恶。难断难破。难可越度。故初静虑。
建立五支。为牢强对治。第二静虑重地极喜。难断难
破。难可越度。故第三定。建立五支。为牢强对治。初及
第三。俱无如是难断等法。故二四定各立四支。复次
为欲对除欲界增上五欲境贪。故初立五。为治二地。
五部重地喜受。故第三定亦立五支。初及第三俱无
是事。故二四定各立四支。问若初定支。亦第二定耶。
答应作四句。有是初支非第二。谓寻伺。有是第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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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谓内等净。有通初二。谓喜乐定。有非初二。谓除前
相。又问若是初支。亦第三耶。答应作四句。有是初支
非第三。谓寻伺喜乐。有是第三非初。谓舍念慧乐。有
是初支亦是第三。谓心一境性。有非初三。谓除前相。
又问若是初支。亦第四定耶。答应作四句。有是初支
非第四。谓寻伺喜乐。有是第四非初。谓中受舍念。有
是初支亦是第四。谓心一境性。有非初四。谓除前相。
第二定等。相望四句。准释应知。第四门四静虑支。总
有十八。此中四等持体。与诸地为依。故通诸地。不劳
问答。次有六种。谓初定寻伺喜。二定喜。三定乐。四定
中受。此之六种。地法应有。故在诸地。无劳问答。次有
八种。谓初定乐。二定内净乐。三定舍念慧。四定舍念
别缘建立。须释所以。问轻安行舍。一切地有。何故初
二立轻安非行舍。三四立行舍非轻安。解前说随顺
是支义故。谓轻安顺初二行。舍顺三四。复次为除欲
界五识身。及所引身粗重。为除初定三识身。及所引
身粗重。故初二定立轻安支。二三定中。无粗识身。及
所引身粗重可对治故。故三四定不立轻安。既无轻
安。故立行舍。又三定舍极喜。四定舍极乐。为弃喜乐
故立行舍。初二不弃喜乐。不立行舍。既无行舍。故立
轻安。问信通诸地。理应遍有。何故唯于二定中立。答
前说随顺是支义故。义信唯顺二。故立为支。复次初
定寻伺如火。身识加泥。令心相续热恼浊乱。信不明
净。不立信支。如热泥中面像不现。二定之中无火泥
相。又问若是初支。亦第三耶。答应作四句。有是初支
非第三。谓寻伺喜乐。有是第三非初。谓舍念慧乐。有
是初支亦是第三。谓心一境性。有非初三。谓除前相。
又问若是初支。亦第四定耶。答应作四句。有是初支
非第四。谓寻伺喜乐。有是第四非初。谓中受舍念。有
是初支亦是第四。谓心一境性。有非初四。谓除前相。
第二定等。相望四句。准释应知。第四门四静虑支。总
有十八。此中四等持体。与诸地为依。故通诸地。不劳
问答。次有六种。谓初定寻伺喜。二定喜。三定乐。四定
中受。此之六种。地法应有。故在诸地。无劳问答。次有
八种。谓初定乐。二定内净乐。三定舍念慧。四定舍念
别缘建立。须释所以。问轻安行舍。一切地有。何故初
二立轻安非行舍。三四立行舍非轻安。解前说随顺
是支义故。谓轻安顺初二行。舍顺三四。复次为除欲
界五识身。及所引身粗重。为除初定三识身。及所引
身粗重。故初二定立轻安支。二三定中。无粗识身。及
所引身粗重可对治故。故三四定不立轻安。既无轻
安。故立行舍。又三定舍极喜。四定舍极乐。为弃喜乐
故立行舍。初二不弃喜乐。不立行舍。既无行舍。故立
轻安。问信通诸地。理应遍有。何故唯于二定中立。答
前说随顺是支义故。义信唯顺二。故立为支。复次初
定寻伺如火。身识加泥。令心相续热恼浊乱。信不明
净。不立信支。如热泥中面像不现。二定之中无火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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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信相明净。立信为支。如清冷水面像得现。第三静
虑。有极悦受。第四静虑。有胜舍受。覆心相续。信相不
现。故彼不立内等净支。问慧通诸地。亦应遍有。何故
唯于第三定立。答前说随顺是支义故。慧唯顺三。故
立为支。复次初定有粗寻伺。覆障正慧。二定极喜覆
障正慧。四定胜舍覆障正慧。以胜舍受是无明分。正
慧是明。明无明分。互相违害。故皆不立正慧为支。第
三无彼覆法。故立为支。问念通诸地。亦应遍有。何故
唯于三四定立。答既云随顺是支义故。念顺三四。故
立为支。复次初定有粗寻伺。犹如暴风。二定喜跃。如
水涛波。覆障正念。故俱立后二。由无斯过。立念为支。
次下释文。四定文四。先解初定。初定复四。一除定障。
二辨得定。三结显得。四释得由。一定既尔。馀定亦然。
初文除欲爱等者。解释如前。又婆沙八十解云。欲者
五欲。恶不善法者五盖。复次欲谓欲爱。恶不善法。谓
欲界诸馀烦恼。既除惑本。所以得定。觉观者对除支。
粗心名觉。细心名观。即是寻伺别名。喜乐者利益支。
心悦名喜。身悦名乐。乐是轻安。一心者是等。是等持
彼二所依。馀文可知。次明二禅。文四如前。先明除障。
觉观娆乱二禅。故须除去。譬如净水波动。则无所见。
次得定者。内信是对除支。信者净相。谓名内等净。离
外鼓动。定内等流。故名内等净。喜乐是利益支。释同
前位。一心者彼二所依。馀文可知。次三禅四者。喜者
是障。观喜多过。故须除去。譬如贫人得宝虽喜。一且
虑。有极悦受。第四静虑。有胜舍受。覆心相续。信相不
现。故彼不立内等净支。问慧通诸地。亦应遍有。何故
唯于第三定立。答前说随顺是支义故。慧唯顺三。故
立为支。复次初定有粗寻伺。覆障正慧。二定极喜覆
障正慧。四定胜舍覆障正慧。以胜舍受是无明分。正
慧是明。明无明分。互相违害。故皆不立正慧为支。第
三无彼覆法。故立为支。问念通诸地。亦应遍有。何故
唯于三四定立。答既云随顺是支义故。念顺三四。故
立为支。复次初定有粗寻伺。犹如暴风。二定喜跃。如
水涛波。覆障正念。故俱立后二。由无斯过。立念为支。
次下释文。四定文四。先解初定。初定复四。一除定障。
二辨得定。三结显得。四释得由。一定既尔。馀定亦然。
初文除欲爱等者。解释如前。又婆沙八十解云。欲者
五欲。恶不善法者五盖。复次欲谓欲爱。恶不善法。谓
欲界诸馀烦恼。既除惑本。所以得定。觉观者对除支。
粗心名觉。细心名观。即是寻伺别名。喜乐者利益支。
心悦名喜。身悦名乐。乐是轻安。一心者是等。是等持
彼二所依。馀文可知。次明二禅。文四如前。先明除障。
觉观娆乱二禅。故须除去。譬如净水波动。则无所见。
次得定者。内信是对除支。信者净相。谓名内等净。离
外鼓动。定内等流。故名内等净。喜乐是利益支。释同
前位。一心者彼二所依。馀文可知。次三禅四者。喜者
是障。观喜多过。故须除去。譬如贫人得宝虽喜。一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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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之。其忧更甚。由绝喜忧。即便快乐。次得定者。圣智
所见是正慧。护者行舍。念者正念。念知喜过。慧正分
别。舍者离过。此三是对除支。由离喜故。念慧为正。乐
是乐受。是利益支。略无一心。馀文可解。次四禅四者。
三定得乐。虽是利益。若望四禅。极为妨害。重病人观
妙音乐。为障四禅。故须除去。若尔伹应舍乐。云何复
言舍苦。答理实苦根。初禅巳断。今获第四。始云断者。
此巳断故说名为断。谓于远事而说近声。又解。依双
法尽。俱说断声。言双法者。谓苦与乐。得初禅时。虽巳
离苦。而乐未尽。今离第三静虑染巳。苦乐俱尽。俱说
断声。问所以复言先巳去忧喜。答乐未断时。忧喜巳
离。故言先巳。亦可初禅灭忧根。三禅灭喜根。二禅灭
苦根。四禅灭乐根。欲明四禅绝去四受。并前总举。故
言舍苦乐等。次明得定。无苦无乐。是利益支。护者是
舍。谓行舍清净。念者是念清净。此二是对除支。略无
一心。由离八灾。谓苦乐忧喜。入息出息等伺。是故舍
念。名为清净。馀文可解。问菩萨前修非想定时。下八
地染巳得离贪。如何将趣菩提。却念田中初定。重更
思惟断除下染。答前习非想。实断下染。以禀耶师不
悟真理。今将成佛。寻本正因。但欲依踪游履。不是为
断下惑。文中说言离恶等者。于巳离处。说今离声。如
王巳来。说名今来。
次往菩提树下。三十四心成等正觉。以佛身有殊妙
功德。随依地山皆悉倾动。唯此树下。有金刚座。上穷
所见是正慧。护者行舍。念者正念。念知喜过。慧正分
别。舍者离过。此三是对除支。由离喜故。念慧为正。乐
是乐受。是利益支。略无一心。馀文可解。次四禅四者。
三定得乐。虽是利益。若望四禅。极为妨害。重病人观
妙音乐。为障四禅。故须除去。若尔伹应舍乐。云何复
言舍苦。答理实苦根。初禅巳断。今获第四。始云断者。
此巳断故说名为断。谓于远事而说近声。又解。依双
法尽。俱说断声。言双法者。谓苦与乐。得初禅时。虽巳
离苦。而乐未尽。今离第三静虑染巳。苦乐俱尽。俱说
断声。问所以复言先巳去忧喜。答乐未断时。忧喜巳
离。故言先巳。亦可初禅灭忧根。三禅灭喜根。二禅灭
苦根。四禅灭乐根。欲明四禅绝去四受。并前总举。故
言舍苦乐等。次明得定。无苦无乐。是利益支。护者是
舍。谓行舍清净。念者是念清净。此二是对除支。略无
一心。由离八灾。谓苦乐忧喜。入息出息等伺。是故舍
念。名为清净。馀文可解。问菩萨前修非想定时。下八
地染巳得离贪。如何将趣菩提。却念田中初定。重更
思惟断除下染。答前习非想。实断下染。以禀耶师不
悟真理。今将成佛。寻本正因。但欲依踪游履。不是为
断下惑。文中说言离恶等者。于巳离处。说今离声。如
王巳来。说名今来。
次往菩提树下。三十四心成等正觉。以佛身有殊妙
功德。随依地山皆悉倾动。唯此树下。有金刚座。上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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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际。下据金轮。一切菩萨将登正觉。皆坐此座上。起
金刚喻定。以无馀依及馀处所。有坚固力。能持此故。
婆沙一百三云。曾闻菩萨知修苦行非真道巳。遂受
难陀难陀跋罗姊妹所奉。具十六德香蜜乳糜。食巳
身心安稳有力。从吉祥人边受吉祥草。诣菩提树下。
手自敷设。如婆苏吉龙王盘身。结加趺坐。坐巳便发坚
固誓言。我若于此不尽诸漏。證得无上正等菩提。誓
当不起。尔时大地诸山。六种震动。如海轻船逐浪高
下。乃至他化自在天宫。皆悉震动。犹如猛风吹芭蕉
叶。魔王惊慑观动所因。遂见菩萨坐菩提树。端身不
动。誓取菩提。远自出宫。往菩萨所。劝受轮王位等。如
彼广说。然佛坐于菩提树下。诸功德门。虽复无量。且
应化故。略辨三明。释此三明。三门分别。第一释名。第
二出体。第三诸门分别。
言释名者。一宿住智證明。
由知往昔前际中事。称为宿住。此知由智。故云智證。
二死生智證明。逆知未起后际果因。故曰死生。释智
同前。三漏尽智證明。谓稽留有情。久住生死。称之为
漏。漏亡之处。名之为尽。尽由智故。故名智證。通名明
者。通达了故。婆沙一百二云。如是三明。皆能随顺厌
舍生死。皆能引发殊胜功德。皆能趣向毕竟涅槃。故
名为明。
次出体者。如是三明。慧为自性。然约智者。
前二俗智。以作事观。观知过未前后际事。其死生智
明。若望根本。即用天眼通为体。但缘现在。若据通家
所引眷属。即用意识相应慧为体。以能通缘未来事
金刚喻定。以无馀依及馀处所。有坚固力。能持此故。
婆沙一百三云。曾闻菩萨知修苦行非真道巳。遂受
难陀难陀跋罗姊妹所奉。具十六德香蜜乳糜。食巳
身心安稳有力。从吉祥人边受吉祥草。诣菩提树下。
手自敷设。如婆苏吉龙王盘身。结加趺坐。坐巳便发坚
固誓言。我若于此不尽诸漏。證得无上正等菩提。誓
当不起。尔时大地诸山。六种震动。如海轻船逐浪高
下。乃至他化自在天宫。皆悉震动。犹如猛风吹芭蕉
叶。魔王惊慑观动所因。遂见菩萨坐菩提树。端身不
动。誓取菩提。远自出宫。往菩萨所。劝受轮王位等。如
彼广说。然佛坐于菩提树下。诸功德门。虽复无量。且
应化故。略辨三明。释此三明。三门分别。第一释名。第
二出体。第三诸门分别。
言释名者。一宿住智證明。
由知往昔前际中事。称为宿住。此知由智。故云智證。
二死生智證明。逆知未起后际果因。故曰死生。释智
同前。三漏尽智證明。谓稽留有情。久住生死。称之为
漏。漏亡之处。名之为尽。尽由智故。故名智證。通名明
者。通达了故。婆沙一百二云。如是三明。皆能随顺厌
舍生死。皆能引发殊胜功德。皆能趣向毕竟涅槃。故
名为明。
次出体者。如是三明。慧为自性。然约智者。
前二俗智。以作事观。观知过未前后际事。其死生智
明。若望根本。即用天眼通为体。但缘现在。若据通家
所引眷属。即用意识相应慧为体。以能通缘未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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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非天眼通能知此事。以诸有情有三业行。随业所
感善恶趣生。天眼只可知色。不知语意。有别胜智。是
通眷属。依圣身起。能具足知。此眷属智。亦名死生智
此死生智。由天眼通力所引故。与通合立死生智名。
所以由彼引者。谓天眼通。能知死此生彼。彼死生智。
亦知死此生彼。流类相似。故能引生。其天眼通。但缘
现在色。死生智證。通缘现在未来五蕴为境。其漏尽
明。若缘漏尽为境。伹六智性。以漏尽是无为。六智缘
著。除去他心苦集道四。以苦集智唯缘有漏。道智缘
有为。他通缘漏无漏法。此并不能缘无为。故须除去。
若谓漏尽身中所起。即十智性。
次诸门有三。一三
性不同。二照境有异。三对通问答。言三性者。此三皆
善。其死生智。若以流类相似。是天眼通摄者。即是无
记眼识相应慧。若取有别胜智。是彼眷属。据眷属论。
即唯是善。次照境者。婆沙云。复次宿住随念智證明。
通达解了前际法故。死生智證明。通达解了后际法
故。漏尽智證明。通达解了涅槃性故。皆说为明。复次
初明知诸有情前际之中。由如是业。死此生彼。因果
相续。次明知诸有情后际之中。由如是业。死此生彼。
因果相续。后明知诸有情。由如是道。能尽诸漏。隔断
因果。唯此一种。是胜义明。前之二种。是世俗明。问此
既世俗。如何是明。答由此能引胜义明故。假立为明。
非真胜义。
次问答者。问何故六通中。立此三通为
明。答由此三种。有胜用故。谓宿住智證。见前际事。深
感善恶趣生。天眼只可知色。不知语意。有别胜智。是
通眷属。依圣身起。能具足知。此眷属智。亦名死生智
此死生智。由天眼通力所引故。与通合立死生智名。
所以由彼引者。谓天眼通。能知死此生彼。彼死生智。
亦知死此生彼。流类相似。故能引生。其天眼通。但缘
现在色。死生智證。通缘现在未来五蕴为境。其漏尽
明。若缘漏尽为境。伹六智性。以漏尽是无为。六智缘
著。除去他心苦集道四。以苦集智唯缘有漏。道智缘
有为。他通缘漏无漏法。此并不能缘无为。故须除去。
若谓漏尽身中所起。即十智性。
次诸门有三。一三
性不同。二照境有异。三对通问答。言三性者。此三皆
善。其死生智。若以流类相似。是天眼通摄者。即是无
记眼识相应慧。若取有别胜智。是彼眷属。据眷属论。
即唯是善。次照境者。婆沙云。复次宿住随念智證明。
通达解了前际法故。死生智證明。通达解了后际法
故。漏尽智證明。通达解了涅槃性故。皆说为明。复次
初明知诸有情前际之中。由如是业。死此生彼。因果
相续。次明知诸有情后际之中。由如是业。死此生彼。
因果相续。后明知诸有情。由如是道。能尽诸漏。隔断
因果。唯此一种。是胜义明。前之二种。是世俗明。问此
既世俗。如何是明。答由此能引胜义明故。假立为明。
非真胜义。
次问答者。问何故六通中。立此三通为
明。答由此三种。有胜用故。谓宿住智證。见前际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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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厌离。死生智證。见后际事。深生厌离。漏尽智證。既
厌离巳。欣乐涅槃。复次初明。见前际中自衰损事。深
生厌离。次明见后际中他衰损事。深生厌离。后既厌
离。巳欣涅槃。馀三无此胜用。是故不立。俱舍云。由此
对际三际愚惑。故此三种。独立为明。
次下释文。三明文三。先释初明。初明复三。一举智明。
二得时节。三释所以。初中复三。第一结行彰智。第二
举所照境。第三识无数下总结。初文。禅获第四。故云
得此定意。离过行成。故云诸结除等。绝去三灾四受。
故云住坚固处。正举明体。故曰證宿命智。第二照境
文四。一约生数彰智。二劫成下约时彰智。第三我曾
生等约报彰智。第四从彼终下约处彰智。馀文可解。
然无明尽明生者无间道。闇尽光生者解脱道。亦可
前断染污无知。次断不染无知。次第二明。定文如上。
第二照境文二。初总次别。总中先果后因。别中先因
后果。次第三明。文三如上。初文伹二。阙无结文。第二
照境文四。第一如实缘谛。第二巳得下缘谛断漏。由
前知谛。今得断漏。故云巳得等。如实如漏。是其漏体。
知漏集。谓知漏因。漏尽向道。谓断漏道。亦可如实知
漏是苦谛。知漏集是集谛。漏尽是灭谛。向道是道谛。
即是缘谛断漏。第三彼作如是下。断漏故解脱。彼作
如是知。牒前断漏。如是观下得解脱。言三漏者。谓欲
界中根本烦恼。除痴三十一物并十缠。为欲漏。有者
色无色界。根本烦恼。除痴合有五十二物。为有漏。问
厌离巳。欣乐涅槃。复次初明。见前际中自衰损事。深
生厌离。次明见后际中他衰损事。深生厌离。后既厌
离。巳欣涅槃。馀三无此胜用。是故不立。俱舍云。由此
对际三际愚惑。故此三种。独立为明。
次下释文。三明文三。先释初明。初明复三。一举智明。
二得时节。三释所以。初中复三。第一结行彰智。第二
举所照境。第三识无数下总结。初文。禅获第四。故云
得此定意。离过行成。故云诸结除等。绝去三灾四受。
故云住坚固处。正举明体。故曰證宿命智。第二照境
文四。一约生数彰智。二劫成下约时彰智。第三我曾
生等约报彰智。第四从彼终下约处彰智。馀文可解。
然无明尽明生者无间道。闇尽光生者解脱道。亦可
前断染污无知。次断不染无知。次第二明。定文如上。
第二照境文二。初总次别。总中先果后因。别中先因
后果。次第三明。文三如上。初文伹二。阙无结文。第二
照境文四。第一如实缘谛。第二巳得下缘谛断漏。由
前知谛。今得断漏。故云巳得等。如实如漏。是其漏体。
知漏集。谓知漏因。漏尽向道。谓断漏道。亦可如实知
漏是苦谛。知漏集是集谛。漏尽是灭谛。向道是道谛。
即是缘谛断漏。第三彼作如是下。断漏故解脱。彼作
如是知。牒前断漏。如是观下得解脱。言三漏者。谓欲
界中根本烦恼。除痴三十一物并十缠。为欲漏。有者
色无色界。根本烦恼。除痴合有五十二物。为有漏。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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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故上二不取缠耶。答彼界缠少。不自在故。又问何
故上二界惑。合为有漏。答同无记故。于内门转依定
地故。具斯三义。故合为一。三界合有十五无明。为无
明漏。问何缘唯此别立为漏。答无明能为诸有本故。
以无明有故。行等得有。为此无明别立为漏。问漏是
何义。答稽留有情久住生死。或令流转于生死中。从
有顶天至无间狱。由彼相续。于六疮门。泄过无穷。故
名为漏。如泉出水乳房出乳。又禁持义是漏义。如人
为他所禁持故。不得随意游。持义是漏义。如人为他
所禁持故。不得随意游适四方。如是有情。诸烦恼所
禁持故。循环诸界诸趣诸生。不得自在趣涅槃故。第
四巳解脱不四智究竟。巳解脱。牒前解脱。得解脱智。
谓无漏智。在解脱人身中所起。故曰解脱智。言我生
等者。谓由无漏观内尽无生力。于出观后。后得在俗
智中。作如是语。故云我生等。问此我生等。其相云何。
婆沙一百二解云。应作是说。尽三世生。所以者何。此
中生名。既显非想非非想处四蕴。诸观行者。总观非
想非非想处三世四蕴。离彼染故。令生因果皆不得
成。故云我生巳尽。又解。唯尽未来世生。谓修行者受
持禁戒。勤修梵行。皆为遮止未来世生。以过现生。不
可遮止。诸未来生是可遮止。故修行者而遮止之。令
永不生。故说为尽。梵行已立者。谓无漏行。此是学梵
行。非无学梵行。以无学梵行。今始立故。所作巳办者。
一切烦恼皆巳断故。一切所作巳究竟故。不受后有
故上二界惑。合为有漏。答同无记故。于内门转依定
地故。具斯三义。故合为一。三界合有十五无明。为无
明漏。问何缘唯此别立为漏。答无明能为诸有本故。
以无明有故。行等得有。为此无明别立为漏。问漏是
何义。答稽留有情久住生死。或令流转于生死中。从
有顶天至无间狱。由彼相续。于六疮门。泄过无穷。故
名为漏。如泉出水乳房出乳。又禁持义是漏义。如人
为他所禁持故。不得随意游。持义是漏义。如人为他
所禁持故。不得随意游适四方。如是有情。诸烦恼所
禁持故。循环诸界诸趣诸生。不得自在趣涅槃故。第
四巳解脱不四智究竟。巳解脱。牒前解脱。得解脱智。
谓无漏智。在解脱人身中所起。故曰解脱智。言我生
等者。谓由无漏观内尽无生力。于出观后。后得在俗
智中。作如是语。故云我生等。问此我生等。其相云何。
婆沙一百二解云。应作是说。尽三世生。所以者何。此
中生名。既显非想非非想处四蕴。诸观行者。总观非
想非非想处三世四蕴。离彼染故。令生因果皆不得
成。故云我生巳尽。又解。唯尽未来世生。谓修行者受
持禁戒。勤修梵行。皆为遮止未来世生。以过现生。不
可遮止。诸未来生是可遮止。故修行者而遮止之。令
永不生。故说为尽。梵行已立者。谓无漏行。此是学梵
行。非无学梵行。以无学梵行。今始立故。所作巳办者。
一切烦恼皆巳断故。一切所作巳究竟故。不受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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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诸阿罗汉皆无后有。故通说为不受后有。又解。若
诸烦恼未断。未遍知者。皆不说为我生巳尽等。若诸
烦恼巳断巳遍知者。皆总说为我生巳尽等。又此为
智别者。此中我生巳尽是集智。梵行巳立是道智。所
作巳办是灭智。不受后有是苦智。有说。此中我生巳
尽。是遍知集。梵行巳立是遍知道。所作巳办是遍知
灭。不受后有是遍知苦。馀文可知。至此漏尽惑亡。知
穷道满。故曰如来等。上来化主成道讫。
自下化物度人。将欲释文。先以四位料简。一明不说
时节。二明不说之意。三明所游法门。第四随文解释。
初时节者。因果法华三七日。此律六七。兴起出曜七
七日。五分八七日。智论五十七日。为对见闻不同。故
有斯别。
次不说意者。多论第二。问云佛三僧祇劫。
习菩萨行。为成佛道。度诸众生。何故四十九日。游诸
法门而不庶耶。答佛先安身。然后度彼。是故游诸法
门。以自娱乐。令身心调适。后度众生。又为憍陈如五
人。根未熟故。又为佛法尊重。详而后说。又满梵王本
愿故。梵王愿佛成道。要先请佛转于法轮。是故待梵
王请。而后说法。
次明所游法门。多论云。佛初得道。
于七七日中。游诸法门。及观众生。初七日入喜法门。
第二七日入乐法门。第三七日入诸解脱。第四七日
游入大舍。第五七日。入逆顺观十二因缘。第六七日。
重复游历前诸法门。第七七日。观诸众生应受化者。
此律直言受解脱乐。不分喜舍等别。以理言之。佛所
诸烦恼未断。未遍知者。皆不说为我生巳尽等。若诸
烦恼巳断巳遍知者。皆总说为我生巳尽等。又此为
智别者。此中我生巳尽是集智。梵行巳立是道智。所
作巳办是灭智。不受后有是苦智。有说。此中我生巳
尽。是遍知集。梵行巳立是遍知道。所作巳办是遍知
灭。不受后有是遍知苦。馀文可知。至此漏尽惑亡。知
穷道满。故曰如来等。上来化主成道讫。
自下化物度人。将欲释文。先以四位料简。一明不说
时节。二明不说之意。三明所游法门。第四随文解释。
初时节者。因果法华三七日。此律六七。兴起出曜七
七日。五分八七日。智论五十七日。为对见闻不同。故
有斯别。
次不说意者。多论第二。问云佛三僧祇劫。
习菩萨行。为成佛道。度诸众生。何故四十九日。游诸
法门而不庶耶。答佛先安身。然后度彼。是故游诸法
门。以自娱乐。令身心调适。后度众生。又为憍陈如五
人。根未熟故。又为佛法尊重。详而后说。又满梵王本
愿故。梵王愿佛成道。要先请佛转于法轮。是故待梵
王请。而后说法。
次明所游法门。多论云。佛初得道。
于七七日中。游诸法门。及观众生。初七日入喜法门。
第二七日入乐法门。第三七日入诸解脱。第四七日
游入大舍。第五七日。入逆顺观十二因缘。第六七日。
重复游历前诸法门。第七七日。观诸众生应受化者。
此律直言受解脱乐。不分喜舍等别。以理言之。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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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法。无不出障离相。故言解脱。
次释文相。于中分二。初明游诸法门。受解脱乐。以二
归法。度外眷属。第二尔时世尊游文驎下。以善来等。
度内眷属。前文约化不同。分之为六。一贾人。二树神。
三婆罗门。四婆罗门妇。五婆罗门男女。六文驎龙王。
然此六文。初三七日菩提树下。次二七日离波多树
下。后一七日文驎龙王处。化境虽六。趣唯有四。初会
人天。第二非人。次三局人。第六畜生。即人天龙鬼四
辈檀越。初文有二。第一受解脱乐。第二尔时世尊下。
二归化度。此中文五。一树神生信。劝兴供养。第二尔
时兄弟下。受劝献奉。第三时世尊复作是念下。悲心
纳受。第四受彼[麨]蜜下。说法化度。第五尔时贾人下。
事讫请还。第三受施。文言当以何器受食者。以前凡
夫时钵。即成佛时。度尼连禅河。没在水中。海龙王将
供养。自成佛来。无人施器。故言当以何器受之。然亦
念知一切诸佛法畜石钵。故言不以手受。然四天王
知佛心念。遂各持钵。以奉世尊。佛若总受。钵无多用。
若但受一。利益不普。为明等利众生。及表钵无多用。
故总受四。合成一器。五分云。佛复惟念。若取一王钵。
不可馀王意。便悉受四钵。左手中右手按之。合成一
器。佛创成道。即受天钵。食人中食。为表二趣受道最
胜。佛益亦多。故曰天人师。第四说法化度。文中有八。
一者咒愿。即是说法。第二汝等巳下劝受二归。以无
僧故。不言归僧。因果云。一归依佛。二归依法。三归依
次释文相。于中分二。初明游诸法门。受解脱乐。以二
归法。度外眷属。第二尔时世尊游文驎下。以善来等。
度内眷属。前文约化不同。分之为六。一贾人。二树神。
三婆罗门。四婆罗门妇。五婆罗门男女。六文驎龙王。
然此六文。初三七日菩提树下。次二七日离波多树
下。后一七日文驎龙王处。化境虽六。趣唯有四。初会
人天。第二非人。次三局人。第六畜生。即人天龙鬼四
辈檀越。初文有二。第一受解脱乐。第二尔时世尊下。
二归化度。此中文五。一树神生信。劝兴供养。第二尔
时兄弟下。受劝献奉。第三时世尊复作是念下。悲心
纳受。第四受彼[麨]蜜下。说法化度。第五尔时贾人下。
事讫请还。第三受施。文言当以何器受食者。以前凡
夫时钵。即成佛时。度尼连禅河。没在水中。海龙王将
供养。自成佛来。无人施器。故言当以何器受之。然亦
念知一切诸佛法畜石钵。故言不以手受。然四天王
知佛心念。遂各持钵。以奉世尊。佛若总受。钵无多用。
若但受一。利益不普。为明等利众生。及表钵无多用。
故总受四。合成一器。五分云。佛复惟念。若取一王钵。
不可馀王意。便悉受四钵。左手中右手按之。合成一
器。佛创成道。即受天钵。食人中食。为表二趣受道最
胜。佛益亦多。故曰天人师。第四说法化度。文中有八。
一者咒愿。即是说法。第二汝等巳下劝受二归。以无
僧故。不言归僧。因果云。一归依佛。二归依法。三归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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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僧。第三时二贾人下。请祈作福。第四时世尊知
彼下。授与发爪。令修供养。第五时贾人下。虽得发爪。
不能至心。以是人间所弃。不生慇重。第六时世尊知
贾人下。劝勿生轻。若能至诚供养。获大功德。第七贾
人白佛下。虽闻福多。未能悬信。言必不虚。何验知实。
第八佛告贾人下。广引證验。然我往昔为摩纳时。虽
得记言未断诸漏。以记劝喜踊身虚空。发犹布施。众
人供养。我今成佛。以道眼观。悉入无馀。其验如此。况
我今日惑尽果圆。诸妙功德所重发爪。若能供养。丰
无报应。是故我今劝汝慇重。下之五会。文二如前。
次下度内眷属。其文有三。初明如来思惟不说。第二
时梵天下知念请说。第三时世尊下逐缘赴说。初文
复三。第一思惟不说。虑之在心。第二尔时世尊下。显
不说意。陈彰在口。第三尔时世尊下。说既唐劳。不如
息化。前文复三。第一思巳所證。深妙难知。第二众生
异见巳下。以难知故不能趣会。第三我今欲说下。以
不会故说则唐劳。前文复三。第一总举所證。第二甚
深巳下。难證精妙。第三智者巳下。显修是智。寔以旧
释词繁。不能契会。今进别途。用将允惬。初文涅槃无
为。惑尽故显。诸妙功德积行方圆。此之显圆。皆由功
力。故云我今巳获此法。次叹此法。七句众名。真性穷
极。故曰甚深。理非虑知。名为难解。体非心测。称曰难
知。纷荡不侵。名为永寂。生死长隔。故曰休息。精胜独
绝。目为微妙。妙中之微。称云最上。次智能知。理既难
彼下。授与发爪。令修供养。第五时贾人下。虽得发爪。
不能至心。以是人间所弃。不生慇重。第六时世尊知
贾人下。劝勿生轻。若能至诚供养。获大功德。第七贾
人白佛下。虽闻福多。未能悬信。言必不虚。何验知实。
第八佛告贾人下。广引證验。然我往昔为摩纳时。虽
得记言未断诸漏。以记劝喜踊身虚空。发犹布施。众
人供养。我今成佛。以道眼观。悉入无馀。其验如此。况
我今日惑尽果圆。诸妙功德所重发爪。若能供养。丰
无报应。是故我今劝汝慇重。下之五会。文二如前。
次下度内眷属。其文有三。初明如来思惟不说。第二
时梵天下知念请说。第三时世尊下逐缘赴说。初文
复三。第一思惟不说。虑之在心。第二尔时世尊下。显
不说意。陈彰在口。第三尔时世尊下。说既唐劳。不如
息化。前文复三。第一思巳所證。深妙难知。第二众生
异见巳下。以难知故不能趣会。第三我今欲说下。以
不会故说则唐劳。前文复三。第一总举所證。第二甚
深巳下。难證精妙。第三智者巳下。显修是智。寔以旧
释词繁。不能契会。今进别途。用将允惬。初文涅槃无
为。惑尽故显。诸妙功德积行方圆。此之显圆。皆由功
力。故云我今巳获此法。次叹此法。七句众名。真性穷
极。故曰甚深。理非虑知。名为难解。体非心测。称曰难
知。纷荡不侵。名为永寂。生死长隔。故曰休息。精胜独
绝。目为微妙。妙中之微。称云最上。次智能知。理既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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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会者是智。故曰智者能知。不会非智。故非愚习。即
下馀人不知是也。次不能趣会。其文复三。第一生死
因长。窟宅恒安。第二众生巳下。以宅恒安。不了缘起。
第三爱尽巳下。以不了缘。涅槃难见。初文见忍非真。
心希异道。耶求起證。故因异见等。犹依此因。苦果不
息。常轮三界不得解脱。故曰依于等。巢窟如上解。次
不了缘者。众生乐居三界。常造有因。于缘起法不能
解悟。缘起法者。谓十二缘。故智论第六云。佛告阿难。
是十二因缘法甚深。难解难知。五分复云。众生乐著
三界窟宅。集此诸业。何缘能悟十二因缘。甚深微妙
难见之法。然因缘有二。初则不解顺流缘起。故五分
十五云。缘是故有。是谓无明。有故行等得有。次复有
下。不了逆流缘起。故五分云。缘灭则是灭。谓无明灭
故行等得灭。次涅槃难见。既不了缘。涅槃不显。故云
爱尽涅槃。是处亦难见。故五分云。无馀泥洹益复甚
深。若我说者徒自疲劳。次结唐劳。我今欲说甚深缘
起。唯智能知。非愚所习。故曰馀人不知。于我疲苦。次
明陈彰。将欲说偈。先拂疑情。非先所闻者。谓不从益
等受。亦未曾说。谓證来未说。旧来诸师。取慈二偈。一
一配合长行文句。今者寻思。理谓不尔。何必属文相
配。始成祇夜。既不依旧。别科解释。初偈。由我说法。在
于巢窟。愚痴者不入。次偈。以我所说法。体精微著。欲
者不见。次结者。众生患重。闻即增迷。故我默然不为
说法。故曰作是思惟等。又此默然便是说法嘉瑞。所
下馀人不知是也。次不能趣会。其文复三。第一生死
因长。窟宅恒安。第二众生巳下。以宅恒安。不了缘起。
第三爱尽巳下。以不了缘。涅槃难见。初文见忍非真。
心希异道。耶求起證。故因异见等。犹依此因。苦果不
息。常轮三界不得解脱。故曰依于等。巢窟如上解。次
不了缘者。众生乐居三界。常造有因。于缘起法不能
解悟。缘起法者。谓十二缘。故智论第六云。佛告阿难。
是十二因缘法甚深。难解难知。五分复云。众生乐著
三界窟宅。集此诸业。何缘能悟十二因缘。甚深微妙
难见之法。然因缘有二。初则不解顺流缘起。故五分
十五云。缘是故有。是谓无明。有故行等得有。次复有
下。不了逆流缘起。故五分云。缘灭则是灭。谓无明灭
故行等得灭。次涅槃难见。既不了缘。涅槃不显。故云
爱尽涅槃。是处亦难见。故五分云。无馀泥洹益复甚
深。若我说者徒自疲劳。次结唐劳。我今欲说甚深缘
起。唯智能知。非愚所习。故曰馀人不知。于我疲苦。次
明陈彰。将欲说偈。先拂疑情。非先所闻者。谓不从益
等受。亦未曾说。谓證来未说。旧来诸师。取慈二偈。一
一配合长行文句。今者寻思。理谓不尔。何必属文相
配。始成祇夜。既不依旧。别科解释。初偈。由我说法。在
于巢窟。愚痴者不入。次偈。以我所说法。体精微著。欲
者不见。次结者。众生患重。闻即增迷。故我默然不为
说法。故曰作是思惟等。又此默然便是说法嘉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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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尔者。以默故请。请故便说。其犹鸟伏方飞。兽踯便
缩。如来亦然。欲说故默。问如来智周三界。道洽四生。
理应遇感便宣。何以见默要请。答洪钟不击。无以流
音。诸佛虽悲。法须待请。不请而说。人增慢法之殃。待
请方酬。生敬道之益。
次明请说。其文有三。第一如念请说。第二尔时下受
请观根。第三尔时下逐请还退。前文有四。第一遥知
佛心。以入俗心。故得知也。多论。佛即告念。令梵王知。
第二念相败坏。以不闻法。永劫沉沦。既不超升。称大
败坏。第三乘念进诣。梵王睹众生失法之利。觌度品
沈没之忧。遂即如念屈身。躬临请说。问上界色细。下
界色粗。梵王请佛转法。身依何住不没。答下色粗疏。
理难依住。别化色地为依。是以身不陷没。第四正明
请说。其文有三。第一真请。第二不受。第三催请。初文
唯愿表意慇慇。十号之中。且标其二。以有堪闻佛机。
是故启请。堪闻者何。谓垢薄等。结使轻微。称云垢薄。
照理分明。名为智慧。一闻解悟。故曰聪明。会證不难。
称云易度。能灭不善法。生死因亡。成就善法。出离行
满。亦可能灭成就。通上诸位。谓垢薄智慧聪明易度
者。并皆能灭不善法。成就善法也。次拒不受。初印如
文。请既有理。何不宣唱。故我向者下申不说意。次明
催请。先序后颂。序中复举根器有受道之益。闻法获
利无边。不闻成大败坏。如前。又大败坏者。谓丧菩提
涅槃。佛本为生修道获果。今既證巳应须济度。既不
缩。如来亦然。欲说故默。问如来智周三界。道洽四生。
理应遇感便宣。何以见默要请。答洪钟不击。无以流
音。诸佛虽悲。法须待请。不请而说。人增慢法之殃。待
请方酬。生敬道之益。
次明请说。其文有三。第一如念请说。第二尔时下受
请观根。第三尔时下逐请还退。前文有四。第一遥知
佛心。以入俗心。故得知也。多论。佛即告念。令梵王知。
第二念相败坏。以不闻法。永劫沉沦。既不超升。称大
败坏。第三乘念进诣。梵王睹众生失法之利。觌度品
沈没之忧。遂即如念屈身。躬临请说。问上界色细。下
界色粗。梵王请佛转法。身依何住不没。答下色粗疏。
理难依住。别化色地为依。是以身不陷没。第四正明
请说。其文有三。第一真请。第二不受。第三催请。初文
唯愿表意慇慇。十号之中。且标其二。以有堪闻佛机。
是故启请。堪闻者何。谓垢薄等。结使轻微。称云垢薄。
照理分明。名为智慧。一闻解悟。故曰聪明。会證不难。
称云易度。能灭不善法。生死因亡。成就善法。出离行
满。亦可能灭成就。通上诸位。谓垢薄智慧聪明易度
者。并皆能灭不善法。成就善法也。次拒不受。初印如
文。请既有理。何不宣唱。故我向者下申不说意。次明
催请。先序后颂。序中复举根器有受道之益。闻法获
利无边。不闻成大败坏。如前。又大败坏者。谓丧菩提
涅槃。佛本为生修道获果。今既證巳应须济度。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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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说。永绝超升。长没爱河。是大败坏。唯愿世尊。不违
先志。扶济群生。时演正法。庶使无上佛种。藉此敷荣。
稠林之因。由兹殄灭。亦可众生闻法。便能离恶修善。
佛若不说。大有所失。故言大败坏。如言大异事是也。
次释颂本。序文既云亦有垢薄等机。明知更有垢不
薄等。此不薄等。在于薄中。故称杂垢秽。然此众生虽
非纯净。是佛依愿成道之处。故云从中生。既在此生。
请依昔愿不弃先悲。济度群品。愿者专注之辞。开者
因言悟理。理益照怡。称云甘露。由通神解。况之为门。
故曰愿开等。次观根文二。初默受观根。次发言许说。
前文有三。谓法喻合。法中先结默许。后观所化。然所
化中。品类非一。不可并言。且标二类。谓生及长。生小
长大。亦可刚强为生。调柔为长。又长生中。惑有轻重。
故曰少垢多垢。亦就惑中受法有难易。故曰利根钝
根。又利钝中。悟道有迟速。故曰易度难度。巳前诸位。
上下相对。畏后世等。直举一边。文中略无不畏等者。
理少不足。学者应知。又可世间生长是物。于生长中。
有少垢多垢等。畏后世等文。偏举少垢等一边人。非
是多垢等。以多垢等不能畏罪灭恶。然此为显所化
有情。生长不同。品类差别。不是为明三乘九姓。若以
世间生钝根。畏后世罪。为声闻上中下。少垢多垢难
度。为缘觉上中下。长利根易度。为菩萨上中下者。不
知依何理教。作此判文。若无理教可凭。定是传者胸
臆。又佛总观所不简乘与非乘。如何配文局约乘说。
先志。扶济群生。时演正法。庶使无上佛种。藉此敷荣。
稠林之因。由兹殄灭。亦可众生闻法。便能离恶修善。
佛若不说。大有所失。故言大败坏。如言大异事是也。
次释颂本。序文既云亦有垢薄等机。明知更有垢不
薄等。此不薄等。在于薄中。故称杂垢秽。然此众生虽
非纯净。是佛依愿成道之处。故云从中生。既在此生。
请依昔愿不弃先悲。济度群品。愿者专注之辞。开者
因言悟理。理益照怡。称云甘露。由通神解。况之为门。
故曰愿开等。次观根文二。初默受观根。次发言许说。
前文有三。谓法喻合。法中先结默许。后观所化。然所
化中。品类非一。不可并言。且标二类。谓生及长。生小
长大。亦可刚强为生。调柔为长。又长生中。惑有轻重。
故曰少垢多垢。亦就惑中受法有难易。故曰利根钝
根。又利钝中。悟道有迟速。故曰易度难度。巳前诸位。
上下相对。畏后世等。直举一边。文中略无不畏等者。
理少不足。学者应知。又可世间生长是物。于生长中。
有少垢多垢等。畏后世等文。偏举少垢等一边人。非
是多垢等。以多垢等不能畏罪灭恶。然此为显所化
有情。生长不同。品类差别。不是为明三乘九姓。若以
世间生钝根。畏后世罪。为声闻上中下。少垢多垢难
度。为缘觉上中下。长利根易度。为菩萨上中下者。不
知依何理教。作此判文。若无理教可凭。定是传者胸
臆。又佛总观所不简乘与非乘。如何配文局约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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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知旧释不合旨归。冀诸智人。思文取悟。次明喻文。
池河生华品类差别。有目男子。见此不同。非即将此
池中三华。等三乘根有上中下。问所以得知显类非
一。不定三乘上中下姓。答如五分中华有四品。明知
不定三乘九姓。文云萌芽在泥。出水未出水不染污
者。又法说观根中。伹云根有利钝。有畏后世三恶道
者。又能受法如大海者。以此故知。不定乘根姓别。次
合既有如来。喻中略无观者。次发言文二。初一偈发
言许说。次半偈释去疑情。言对请主许陈微妙。禀受
亦多。皆为利益。故曰梵天等。又可如下云以法将去
者。汝等何忧惧。故知但为法说明。则不为娆生。次释
疑者。佛前思惟甚深不说。今请方陈。恐非前得。故曰
梵天微妙法。即是牟尼所得法。次辞退可知。
次下赴说。多论云。譬如大龙从大海出。令密云弥布。
欲注大雨。观阎浮提何处国士应可雨者。佛亦如是。
从四无量大法海出。布慈悲云无所不遍。欲雨法雨。
观诸众生谁可度者。其文有六。第一念所为人。第二
时世尊下观知处所。第三见巳即往下逐缘赴说。第
四尔时世尊下闻法悟道。第五时地神下告彻请主。
第六尔时尊者下出家受戒。前文有二。初念二耶师
不闻胜法。多论问曰。若彼诸人必应入道。不应命终。
而得闻法。若不应闻不入道者。佛何故生念欲度彼
人。答欲令众生不忘恩德。此人先有小恩。佛尚忆度。
况大恩者而可忘乎。又此异道诸师。时人所宗。咸谓
池河生华品类差别。有目男子。见此不同。非即将此
池中三华。等三乘根有上中下。问所以得知显类非
一。不定三乘上中下姓。答如五分中华有四品。明知
不定三乘九姓。文云萌芽在泥。出水未出水不染污
者。又法说观根中。伹云根有利钝。有畏后世三恶道
者。又能受法如大海者。以此故知。不定乘根姓别。次
合既有如来。喻中略无观者。次发言文二。初一偈发
言许说。次半偈释去疑情。言对请主许陈微妙。禀受
亦多。皆为利益。故曰梵天等。又可如下云以法将去
者。汝等何忧惧。故知但为法说明。则不为娆生。次释
疑者。佛前思惟甚深不说。今请方陈。恐非前得。故曰
梵天微妙法。即是牟尼所得法。次辞退可知。
次下赴说。多论云。譬如大龙从大海出。令密云弥布。
欲注大雨。观阎浮提何处国士应可雨者。佛亦如是。
从四无量大法海出。布慈悲云无所不遍。欲雨法雨。
观诸众生谁可度者。其文有六。第一念所为人。第二
时世尊下观知处所。第三见巳即往下逐缘赴说。第
四尔时世尊下闻法悟道。第五时地神下告彻请主。
第六尔时尊者下出家受戒。前文有二。初念二耶师
不闻胜法。多论问曰。若彼诸人必应入道。不应命终。
而得闻法。若不应闻不入道者。佛何故生念欲度彼
人。答欲令众生不忘恩德。此人先有小恩。佛尚忆度。
况大恩者而可忘乎。又此异道诸师。时人所宗。咸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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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道。欲灭一切耶忆想故。明九十六种无出要法。痛
彼长衰生死不息。次念五人有机感。五分云。甘露当
开谁应次闻。父王昔遣五人。随侍劳苦。此功应报。
第二知处如文。所以在此处者。以顺古昔诸佛法故。
故因果云。又自思惟。古昔诸佛转法轮处。皆悉在于
波罗奈国鹿野菀中仙人住处。又此五人所止住处。
亦在于彼。我今应往至其住处。
第三赴说。其文有二。第一劝所为人令生信乐。二比
丘夫出家者下。既有信乐。堪授法药。前文复二。初则
立志拒劝。二佛告下生信不拒。前文四对八句。一往
而立制。二时世尊下到巳破制。三我今坐巳下汝佛。
四时佛告下。劝勿汝佛。拒而不从。初对往中路逢梵
志者。显此外道机根未熟。法性幽玄。不能测度。具见
世尊。神和色悦。心有异疑。发其三问。一问出家师。二
问受学师。三问所学法。文明问虽有一二五别。皆是
当处。文意不同。今依本文直释三问。次下佛说四偈
以答。初偈答第二问。次二偈却答初问。后一偈答第
三问。诸无漏智。起在佛身。皆胜馀乘。名之为上。智起
惑亡。是欲皆尽。不为羁缚。称云爱解。斯咸自悟。不假
师资。故曰自然等。次答初问。我今道立清升。不由师
训。前无受学师。今亏出家近。故曰亦无有师。非直无
师。亦无等侣。等侣尚无。况有师者。将无等侣。释成无
师。所以无等侣者。以一界中唯有一佛。證法清凉。或
热永尽。故曰世间唯一等。次偈释一佛所由。或业不
彼长衰生死不息。次念五人有机感。五分云。甘露当
开谁应次闻。父王昔遣五人。随侍劳苦。此功应报。
第二知处如文。所以在此处者。以顺古昔诸佛法故。
故因果云。又自思惟。古昔诸佛转法轮处。皆悉在于
波罗奈国鹿野菀中仙人住处。又此五人所止住处。
亦在于彼。我今应往至其住处。
第三赴说。其文有二。第一劝所为人令生信乐。二比
丘夫出家者下。既有信乐。堪授法药。前文复二。初则
立志拒劝。二佛告下生信不拒。前文四对八句。一往
而立制。二时世尊下到巳破制。三我今坐巳下汝佛。
四时佛告下。劝勿汝佛。拒而不从。初对往中路逢梵
志者。显此外道机根未熟。法性幽玄。不能测度。具见
世尊。神和色悦。心有异疑。发其三问。一问出家师。二
问受学师。三问所学法。文明问虽有一二五别。皆是
当处。文意不同。今依本文直释三问。次下佛说四偈
以答。初偈答第二问。次二偈却答初问。后一偈答第
三问。诸无漏智。起在佛身。皆胜馀乘。名之为上。智起
惑亡。是欲皆尽。不为羁缚。称云爱解。斯咸自悟。不假
师资。故曰自然等。次答初问。我今道立清升。不由师
训。前无受学师。今亏出家近。故曰亦无有师。非直无
师。亦无等侣。等侣尚无。况有师者。将无等侣。释成无
师。所以无等侣者。以一界中唯有一佛。證法清凉。或
热永尽。故曰世间唯一等。次偈释一佛所由。或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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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常轮三界生死系缚。名为有着。今袪有本。永绝漏
源。因果患亡。称云无着。既无有着。世间中尊。一切人
天皆无边等。故曰我为等。次答后问。准答及五分文。
不应问所学法。应问行何道法。我今道满行圆。更不
学法。但为转法开生故。往波罗奈国。此初一句示化
处所。以法授彼。彼便悟解。称之为转。所转法轮。甚深
微妙。名为无上。轮者但是摧辗之义。犹转法时辗诸
惑业。四谛法轮唯在见道。以憍陈那等。见道生时。说
名巳转正法轮故。故婆沙一百八十二妙音说云。学
八支道。展转和合。一时至他相续中转。故名法轮。然
虽闻法入见道者多。彼非一切皆是法轮。但取最初
最后得正解者。说为法轮。初谓憍陈那等。后谓苏跋
达罗。世间众生惑业尤重。不见真理。名为盲冥。将欲
为彼敷说至真。故名为当。击者扣也。因言扣理。法洒
群心。永无惑热。等于甘露。教旨相击。理显于外。义同
于鼓。梵志不闻无着之义。故更请说。众结皆离。称云
我脱。显因患尽。得尽于诸漏。显果患亡。二患既除。人
天独拔。不为恶娆。故曰我胜等。但以法轮精胜。不被
无缘。外道虽闻。不能领悟。故曰默然等。五分。梵志不
受。拍䏶而去。然彼梵志宿有善根。即于空中为说偈
曰。佛始出世间。天上天下尊。如何汝遇之。而返弃舍
去。梵志虽闻。不[(厂@((既-旡)-日+口))*页]而去。初往可知。第二不堪佛威到
巳破制。第三汝佛不信。问五人既不信佛得真实道。
何故乃言汝如来耶。答若望内心。全不信佛。以随他
源。因果患亡。称云无着。既无有着。世间中尊。一切人
天皆无边等。故曰我为等。次答后问。准答及五分文。
不应问所学法。应问行何道法。我今道满行圆。更不
学法。但为转法开生故。往波罗奈国。此初一句示化
处所。以法授彼。彼便悟解。称之为转。所转法轮。甚深
微妙。名为无上。轮者但是摧辗之义。犹转法时辗诸
惑业。四谛法轮唯在见道。以憍陈那等。见道生时。说
名巳转正法轮故。故婆沙一百八十二妙音说云。学
八支道。展转和合。一时至他相续中转。故名法轮。然
虽闻法入见道者多。彼非一切皆是法轮。但取最初
最后得正解者。说为法轮。初谓憍陈那等。后谓苏跋
达罗。世间众生惑业尤重。不见真理。名为盲冥。将欲
为彼敷说至真。故名为当。击者扣也。因言扣理。法洒
群心。永无惑热。等于甘露。教旨相击。理显于外。义同
于鼓。梵志不闻无着之义。故更请说。众结皆离。称云
我脱。显因患尽。得尽于诸漏。显果患亡。二患既除。人
天独拔。不为恶娆。故曰我胜等。但以法轮精胜。不被
无缘。外道虽闻。不能领悟。故曰默然等。五分。梵志不
受。拍䏶而去。然彼梵志宿有善根。即于空中为说偈
曰。佛始出世间。天上天下尊。如何汝遇之。而返弃舍
去。梵志虽闻。不[(厂@((既-旡)-日+口))*页]而去。初往可知。第二不堪佛威到
巳破制。第三汝佛不信。问五人既不信佛得真实道。
何故乃言汝如来耶。答若望内心。全不信佛。以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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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故道如来。亦可望后拒中全不信佛。但可有汝。不
曰如来。后集法人。故加此称。其汝是谁。谓如来也。第
四拒者。执昔疑今。往修苦行。犹不得道。况今行耶。有
所尅获。故曰如本所造。乃至迷荒失志。
次明生信。
文中有三。第一举昔不虚。验今是实。第二佛言下。言
既不虚。汝等信受。第三所以下。汝若生信。知我果圆。
必能受行。定同我得。五人至此始是根欲具足。
次授以法。其文有三。第一劝舍二边。第二令立中道。
第三授以谛法。前文有四。一举二边数。二别列二边。
名。昔解。乐习爱欲。即不用非想。谓是法边。或自苦行
谓苦行边。此释不然。故今正解。众生有二。一者断见。
乐习爱欲。二者常见。或自苦行。亦可乐习爱欲。在家
多贪。或自苦行。外道少欲。此着苦乐。乖中故边。故五
分云。世有二边。不应亲近。一者贪着爱欲说欲无过。
二老耶见苦形无有道迹。问五人现修苦行。应劝舍
苦。既不习乐。如何劝舍。答独劝舍苦。恐成着乐。故举
二边并令修舍。三彰二边过。乐故奢诞。非贤圣法。苦
无道迹。劳疲形神。四结二边损。凡欲修进。须舍二边。
此着苦乐。皆不成办。
次中道文三。一举二释三结。初文除此巳者简非。谓
除苦乐二边。更有等者举是。谓即眼明等。是中道果。
證果由因。劝修八正。修此道谛。翻前自饿。其眼明者。
天眼谓是死生智證明。智明者宿住智證明。永寂休
息者。漏尽智證明。此是三明。成神通者。谓成天耳他
曰如来。后集法人。故加此称。其汝是谁。谓如来也。第
四拒者。执昔疑今。往修苦行。犹不得道。况今行耶。有
所尅获。故曰如本所造。乃至迷荒失志。
次明生信。
文中有三。第一举昔不虚。验今是实。第二佛言下。言
既不虚。汝等信受。第三所以下。汝若生信。知我果圆。
必能受行。定同我得。五人至此始是根欲具足。
次授以法。其文有三。第一劝舍二边。第二令立中道。
第三授以谛法。前文有四。一举二边数。二别列二边。
名。昔解。乐习爱欲。即不用非想。谓是法边。或自苦行
谓苦行边。此释不然。故今正解。众生有二。一者断见。
乐习爱欲。二者常见。或自苦行。亦可乐习爱欲。在家
多贪。或自苦行。外道少欲。此着苦乐。乖中故边。故五
分云。世有二边。不应亲近。一者贪着爱欲说欲无过。
二老耶见苦形无有道迹。问五人现修苦行。应劝舍
苦。既不习乐。如何劝舍。答独劝舍苦。恐成着乐。故举
二边并令修舍。三彰二边过。乐故奢诞。非贤圣法。苦
无道迹。劳疲形神。四结二边损。凡欲修进。须舍二边。
此着苦乐。皆不成办。
次中道文三。一举二释三结。初文除此巳者简非。谓
除苦乐二边。更有等者举是。谓即眼明等。是中道果。
證果由因。劝修八正。修此道谛。翻前自饿。其眼明者。
天眼谓是死生智證明。智明者宿住智證明。永寂休
息者。漏尽智證明。此是三明。成神通者。谓成天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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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神境三通。以馀三通。入明数内。得等觉者。是尽智
无生智。此是有为。解脱般涅槃无为。为沙门證得。故
曰成沙门涅槃行。此是无为解脱。次释先问后答。答
中八正显中道体。以自饿成边不可修习。八正道中。
三学别者。语业命三是戒学。正念正定二是定学。正
见正行正方便三。是慧学。戒学三者。问离身语业。无
别正命。如何此中建立三种。答婆沙三十三云。七不
善业道中。嗔痴所起身业。名耶身业。嗔痴所起语业。
名耶语。贪所起身语。业名耶命。耶活命故。远离此三。
名正业等。次定学二者。念者令心不散。定者守境不
移。次慧学三者。谓无漏慧鉴法非耶。名为正见。正行
者是正思惟。谓是缘心筹虑。正方便者策心善知巧。
谓是正勤。勤修不堕。八皆无漏见道中起。次结可。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六本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六末
次明授以谛法。先解其义。三门分别。第一释名。第二
出体。第三诸门。
言释名者。逼迫为苦。聚积为集。凝寂为灭。赴證称道。
故婆沙七十七问云。苦集灭道。各有何相。胁尊者云。
逼迫是苦相。生长是集相。寂静是灭相。出离是道相。
无生智。此是有为。解脱般涅槃无为。为沙门證得。故
曰成沙门涅槃行。此是无为解脱。次释先问后答。答
中八正显中道体。以自饿成边不可修习。八正道中。
三学别者。语业命三是戒学。正念正定二是定学。正
见正行正方便三。是慧学。戒学三者。问离身语业。无
别正命。如何此中建立三种。答婆沙三十三云。七不
善业道中。嗔痴所起身业。名耶身业。嗔痴所起语业。
名耶语。贪所起身语。业名耶命。耶活命故。远离此三。
名正业等。次定学二者。念者令心不散。定者守境不
移。次慧学三者。谓无漏慧鉴法非耶。名为正见。正行
者是正思惟。谓是缘心筹虑。正方便者策心善知巧。
谓是正勤。勤修不堕。八皆无漏见道中起。次结可。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六本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六末
次明授以谛法。先解其义。三门分别。第一释名。第二
出体。第三诸门。
言释名者。逼迫为苦。聚积为集。凝寂为灭。赴證称道。
故婆沙七十七问云。苦集灭道。各有何相。胁尊者云。
逼迫是苦相。生长是集相。寂静是灭相。出离是道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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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谓五取蕴。如从炉出极热铁团。三海杂苦而住。犹
如铁团与火合故。火势随逐。极复如是。与苦合故。是
苦谛相。如是苦蕴从烦恼生。由业故能生转。是集谛
相。此烦恼业究竟杂苦。于诸趣生不流转。是灭谛相。
修净戒定正观生灭。能断有因。能證有。问谛是何义。
答实义。真义。如义。不颠倒义。无虚诳义。是谛义。
第二出体者。依一切有宗。苦集是一物。因果。故说二。
谓一切有漏法。为果义边是苦谛。为因义边是集谛。
择灭是灭谛。八支圣道是道谛。故婆沙云。阿毗达磨
诸论师。五取蕴是苦谛。有漏因是集谛。彼择灭灭谛。
学法是道谛。
次辨诸门。总有其四。第一建立四谛。第二四谛次第。
第三四谛行相。第四说谛利益。
初门。问此之四谛。如何建立。为依实事。为依因果。为
依现观。答设尔何失。若尔三皆有过。若依实事。谛应
有三。谓苦集谛。实体一故。若依因果。谛便有五。谓苦
集谛是有漏因果。道谛是无漏因果。及以灭谛即成
五谛。若依现观。谛便有八。谛上下谛各别观故。答应
作是说。此四圣谛。依因果立。若尔应成五谛。答圣道
因果。总合立一。故立谛门唯四非五。若尔有漏亦合
总成三谛。答以其行相有总有别。故建立谛。有离有
合。谓有漏果有四行相。于其因性亦四行相。然无漏
因果。总四行相。以此立谛。唯四非三。
第二门。问何缘行者。入现观时。要先观苦。后观其道。
如铁团与火合故。火势随逐。极复如是。与苦合故。是
苦谛相。如是苦蕴从烦恼生。由业故能生转。是集谛
相。此烦恼业究竟杂苦。于诸趣生不流转。是灭谛相。
修净戒定正观生灭。能断有因。能證有。问谛是何义。
答实义。真义。如义。不颠倒义。无虚诳义。是谛义。
第二出体者。依一切有宗。苦集是一物。因果。故说二。
谓一切有漏法。为果义边是苦谛。为因义边是集谛。
择灭是灭谛。八支圣道是道谛。故婆沙云。阿毗达磨
诸论师。五取蕴是苦谛。有漏因是集谛。彼择灭灭谛。
学法是道谛。
次辨诸门。总有其四。第一建立四谛。第二四谛次第。
第三四谛行相。第四说谛利益。
初门。问此之四谛。如何建立。为依实事。为依因果。为
依现观。答设尔何失。若尔三皆有过。若依实事。谛应
有三。谓苦集谛。实体一故。若依因果。谛便有五。谓苦
集谛是有漏因果。道谛是无漏因果。及以灭谛即成
五谛。若依现观。谛便有八。谛上下谛各别观故。答应
作是说。此四圣谛。依因果立。若尔应成五谛。答圣道
因果。总合立一。故立谛门唯四非五。若尔有漏亦合
总成三谛。答以其行相有总有别。故建立谛。有离有
合。谓有漏果有四行相。于其因性亦四行相。然无漏
因果。总四行相。以此立谛。唯四非三。
第二门。问何缘行者。入现观时。要先观苦。后观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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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苦集滓秽。广彰其过。欲使生厌。是故先明。灭道清
升净妙无累。欲使生欣。故次后辨。以有厌欣。便生取
舍。又以苦集。无始来俱。是以先说灭道会圣方尅。故
次后辨。又欣厌中。何以果先因后。答若据因果次第。
理合因先果后。今据观行次第。是故先果后因。所以
观人次第尔者。以因果性粗细不同。是故观人先粗
后细。故婆沙七十八云。依粗细故。观有前后。谓苦谛
最粗。故先现观。乃至道谛最细。故后现观。如学射人。
先射粗物。渐次乃至能射毛端。俱舍二十二云。今说
四谛。随瑜伽师。现观位中。先后次第。问可缘现观次
第必然。答由加行中。作是观故。谓若有法是爱着处。
能作逼恼。为求脱因。此法理应最初观察。故修行者。
加行位中。最初观苦。苦即苦谛。次复观苦以谁为因。
便观苦因。因即集谛。次复观苦以谁为灭。便观苦灭。
灭即灭谛。复观苦灭以谁为道。便观灭道。道即道谛。
如是病巳。次寻病因。续思病愈。后求良药。契经亦说
谛次第喻。夫医王者。谓具四德。能拔毒箭。一善知病
状。二善知病因。三善知病愈。四善知病良药。如来亦
尔。为大医王。如实了知苦集灭道。故加行位。如是次
观。现观位中次第亦尔。由加行力所引发故。如巳观
地纵马奔驰。
第三门。缘谛行相。四谛各四。四十六。苦谛四者。一苦。
二非常。三空。四非我。集谛四者。一因。二集。三生。四缘。
灭谛四者。一灭。二静。三妙。四离。道谛四者。一道。二如。
升净妙无累。欲使生欣。故次后辨。以有厌欣。便生取
舍。又以苦集。无始来俱。是以先说灭道会圣方尅。故
次后辨。又欣厌中。何以果先因后。答若据因果次第。
理合因先果后。今据观行次第。是故先果后因。所以
观人次第尔者。以因果性粗细不同。是故观人先粗
后细。故婆沙七十八云。依粗细故。观有前后。谓苦谛
最粗。故先现观。乃至道谛最细。故后现观。如学射人。
先射粗物。渐次乃至能射毛端。俱舍二十二云。今说
四谛。随瑜伽师。现观位中。先后次第。问可缘现观次
第必然。答由加行中。作是观故。谓若有法是爱着处。
能作逼恼。为求脱因。此法理应最初观察。故修行者。
加行位中。最初观苦。苦即苦谛。次复观苦以谁为因。
便观苦因。因即集谛。次复观苦以谁为灭。便观苦灭。
灭即灭谛。复观苦灭以谁为道。便观灭道。道即道谛。
如是病巳。次寻病因。续思病愈。后求良药。契经亦说
谛次第喻。夫医王者。谓具四德。能拔毒箭。一善知病
状。二善知病因。三善知病愈。四善知病良药。如来亦
尔。为大医王。如实了知苦集灭道。故加行位。如是次
观。现观位中次第亦尔。由加行力所引发故。如巳观
地纵马奔驰。
第三门。缘谛行相。四谛各四。四十六。苦谛四者。一苦。
二非常。三空。四非我。集谛四者。一因。二集。三生。四缘。
灭谛四者。一灭。二静。三妙。四离。道谛四者。一道。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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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四出。此之十六实体亦尔。应知行相慧为自性。
问何等名为苦等行相。答婆沙七十九云。伤痛逼迫。
如荷重担。违害圣心。故名为苦。由二缘故说名非常。
一由所作。二由属缘。由所作者。诸有为法。一刹那顷
能有所作。第二刹那不复能作。由属缘有。诸有为法。
系属众缘。方有所作。违我所见。故名为空。为违于我
见。故名非我。如种子法。故名为因。能等出现。故名为
集。合有续起。故名为生。能有成办。故名为缘。所蕴永
尽。故名为灭。有为相息。故名为静。是善是常。故名为
妙。最极安稳。故名为离。是离自体。非有离故。违害耶
道。故名为道。违害非理。故名为如。趣涅槃害。故名为
行。能永超度。故名为出。是能出性。非没性故。
第四门。问何故世尊。为诸有情。宣说如是四圣谛法。
答为拔有情令出生死。是故世尊宣说四谛。问未知
拔济是何义耶。答诸有情类没在泥中。世尊哀怜授
正法手。拔彼令出烦恼淤泥。安在圣道及道果中。故
婆沙云。从崄难所。引诸有情。置平坦处。故名拔济。崄
难处者。谓异生性。如山岩等诸可畏处。平坦处者。谓
诸圣性如大王路。无怖畏处。由佛宣说四圣谛法。从
异生性极崄难处。引诸有情。置诸圣性极平坦处。令
得道果。故名拔济。复次从大苦处。引诸有情。置大乐
处。故名拔济。大苦处者。谓是生死。大乐处者。谓是涅
槃。由佛宣说四圣谛法。引诸有情。令出生死。得大涅
槃故。名拔济。
问何等名为苦等行相。答婆沙七十九云。伤痛逼迫。
如荷重担。违害圣心。故名为苦。由二缘故说名非常。
一由所作。二由属缘。由所作者。诸有为法。一刹那顷
能有所作。第二刹那不复能作。由属缘有。诸有为法。
系属众缘。方有所作。违我所见。故名为空。为违于我
见。故名非我。如种子法。故名为因。能等出现。故名为
集。合有续起。故名为生。能有成办。故名为缘。所蕴永
尽。故名为灭。有为相息。故名为静。是善是常。故名为
妙。最极安稳。故名为离。是离自体。非有离故。违害耶
道。故名为道。违害非理。故名为如。趣涅槃害。故名为
行。能永超度。故名为出。是能出性。非没性故。
第四门。问何故世尊。为诸有情。宣说如是四圣谛法。
答为拔有情令出生死。是故世尊宣说四谛。问未知
拔济是何义耶。答诸有情类没在泥中。世尊哀怜授
正法手。拔彼令出烦恼淤泥。安在圣道及道果中。故
婆沙云。从崄难所。引诸有情。置平坦处。故名拔济。崄
难处者。谓异生性。如山岩等诸可畏处。平坦处者。谓
诸圣性如大王路。无怖畏处。由佛宣说四圣谛法。从
异生性极崄难处。引诸有情。置诸圣性极平坦处。令
得道果。故名拔济。复次从大苦处。引诸有情。置大乐
处。故名拔济。大苦处者。谓是生死。大乐处者。谓是涅
槃。由佛宣说四圣谛法。引诸有情。令出生死。得大涅
槃故。名拔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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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释文。于中有二。第一约谛别转。第二若我不修
下更为总转。前别转文四。第一举数。第二何谓下徵
列。第三何等下辨释。第四是谓下结。问苦等四谛。何
故并以圣名来。答说圣者成就。故名圣谛。故婆沙七
十八云。得圣法印。印相续者。得圣者名。彼所有谛名
为圣谛。复次巳得圣财。名为圣者。彼所有谛。名为圣
谛。第三辨释。文二。初明三转十二行轮。第二此苦圣
谛下。举上转中。皆生六德。前中四谛。即为四文。初谛
文二。一明三转。第二当修下劝修八正。诸谛咸然。唯
道谛中。阙无劝修。以谛即是八正体故。言三转者。第
一示相。第二劝修。第三引證。此谛既尔。馀谛亦然。谛
别有三。成十二转。先解初转。初转文三。谓举释结。馀
谛亦尔。今言苦谛者。谓是八苦。以生等时有苦。故名
生老病死苦。爱别离者。缘交染境。称之为爱。本合今
分。名曰别离。恼由爱别离生。故名爱别离苦。结。恨不
舍名怨。违缘侵恼为憎。缘交事合称会。恼由死憎会
生。故曰怨憎会苦。求不得者。情希名之为求。差本所
求称云不得。苦由求不得生。故曰求不得苦。谓是善
法未得苦。情背恶法。亦名为求。求不免离。云不得苦。
由求不得生。故曰求不得苦。谓是恶法未离。七苦并
集。诸苦炽盛。故曰五盛阴苦。说八苦相。令生厌离。故
曰示相转。馀二可解。既识苦相。欲除其苦。要修道谛。
翻前二边。次明集谛。示苦烦恼相。名示相转。诸惑起
时。爱能为导。发业之本。烦恼为根。以此舍云。如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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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拔苗。剪剪还生。未拔烦恼根趣。灭灭还业起。惑起
皆由爱生。故曰缘爱本所生。染着前境。称本业思。故
曰与欲相应。与思相应。妄以为适。故曰受乐。馀文可
知。次明灭谛。三谛尽处。称之为灭。示此灭相。名示相
转。彼爱永尽者。还是惑业起皆由爱。对其惑业称爱。
为彼无欲灭者。馀惑亦亡。此是集谛尽。舍出要解脱
道谛尽。永等者苦谛尽。馀文可解。次明道谛。示八正
体。名示相转。馀文如上。次明一一转中皆生六益。既
有斯益。如何不修。先明苦谛示相六益。旧来以六通
配释云。智生者宿命。眼生者天眼。明生者漏尽。觉生
者他心。通生者身通。慧生者天耳。皆云举益劝修。未
实得益。今释不然。此是见道位中。何以举通来劝。斯
利实生。非是末得。如婆沙云。一一转时。各别发生眼
智明觉。眼是观见义。智是决断义明觉眼是观见义
智是决断义。明是照了义。觉是警察义。此中更加通
生慧生。通是除障义。慧是简择义。以此解文。不违正
理。冀诸学者详而镜之。次复次下观修六。复次下引
證六。此于苦谛有十八益。馀谛类然。合七十二。文中
苦集有结。灭道阙无。
次明总转。以别不悟。更劝知。文有其四。第一明巳修
谛成道无疑。第二如来下彰此众中有机应悟。第三
沙门下显法深胜。转唯是佛。第四是故下。举前三益。
劝令修学。第一是故是我下修四真谛理。如实知者。
不得成道。由我修谛。如实知故。是故得成无上等觉。
皆由爱生。故曰缘爱本所生。染着前境。称本业思。故
曰与欲相应。与思相应。妄以为适。故曰受乐。馀文可
知。次明灭谛。三谛尽处。称之为灭。示此灭相。名示相
转。彼爱永尽者。还是惑业起皆由爱。对其惑业称爱。
为彼无欲灭者。馀惑亦亡。此是集谛尽。舍出要解脱
道谛尽。永等者苦谛尽。馀文可解。次明道谛。示八正
体。名示相转。馀文如上。次明一一转中皆生六益。既
有斯益。如何不修。先明苦谛示相六益。旧来以六通
配释云。智生者宿命。眼生者天眼。明生者漏尽。觉生
者他心。通生者身通。慧生者天耳。皆云举益劝修。未
实得益。今释不然。此是见道位中。何以举通来劝。斯
利实生。非是末得。如婆沙云。一一转时。各别发生眼
智明觉。眼是观见义。智是决断义明觉眼是观见义
智是决断义。明是照了义。觉是警察义。此中更加通
生慧生。通是除障义。慧是简择义。以此解文。不违正
理。冀诸学者详而镜之。次复次下观修六。复次下引
證六。此于苦谛有十八益。馀谛类然。合七十二。文中
苦集有结。灭道阙无。
次明总转。以别不悟。更劝知。文有其四。第一明巳修
谛成道无疑。第二如来下彰此众中有机应悟。第三
沙门下显法深胜。转唯是佛。第四是故下。举前三益。
劝令修学。第一是故是我下修四真谛理。如实知者。
不得成道。由我修谛。如实知故。是故得成无上等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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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成等觉而无疑滞。汝应思推。同我所得。第二是故
是此众中。无觉悟者。如来终不虚转法轮。由此众中
有觉悟者。是故我今为汝转法。第三是故是此法轮
馀人能转。如来亦不转于法轮。由此法轮唯佛转故。
是故我今劝汝修学。
次闻法悟道。见垢斯尽。称曰诸尘。照理分明。名法眼
净。佛转法轮。憍陈悟道。五中先證。故佛赞言阿若憍
陈如巳知。阿之言无。若之言如。五中独拔。故曰无如。
然依婆沙一百八十二。释即异此。彼云阿若多憍陈
那。阿若(此云解)多(此云巳)憍陈那(是姓)。佛问彼云。汝解谛未。
答言解巳。如是教化。经于四月。令彼五人善根熟已。
于迦栗底迦月白半八日。如来为彼转正法轮。时憍
陈那。最初见法。佛便三问。汝巳解耶。此意问言。汝今
观我。是懈慢多求。亦乱失志。不證菩提涅槃。而诳汝
耶。故三问解不。彼还三反答言巳解。此意答言。我今
观佛。实非懈慢多求。亦非狂乱失志。又实證得菩提
涅槃。而非诳我。我今为佛證人。故三答巳解。是。故为
止诽谤。佛三问之。有说。世尊令馀四人。闻法勇励。速
入见道。故三问之。
次告彻请主。世尊转法通益。神祇获度。非常发发声
相告。本转法轮。功由大梵。令声上问唯至请主。故曰
须臾闻彻梵天等。然依此文。佛赞陈如。地神闻声。展
转相告。婆沙四十一。问地神药叉举声遍告。世等今
在波罗痆斯国。仙人鹿苑。三转法轮。具十二相等。时
是此众中。无觉悟者。如来终不虚转法轮。由此众中
有觉悟者。是故我今为汝转法。第三是故是此法轮
馀人能转。如来亦不转于法轮。由此法轮唯佛转故。
是故我今劝汝修学。
次闻法悟道。见垢斯尽。称曰诸尘。照理分明。名法眼
净。佛转法轮。憍陈悟道。五中先證。故佛赞言阿若憍
陈如巳知。阿之言无。若之言如。五中独拔。故曰无如。
然依婆沙一百八十二。释即异此。彼云阿若多憍陈
那。阿若(此云解)多(此云巳)憍陈那(是姓)。佛问彼云。汝解谛未。
答言解巳。如是教化。经于四月。令彼五人善根熟已。
于迦栗底迦月白半八日。如来为彼转正法轮。时憍
陈那。最初见法。佛便三问。汝巳解耶。此意问言。汝今
观我。是懈慢多求。亦乱失志。不證菩提涅槃。而诳汝
耶。故三问解不。彼还三反答言巳解。此意答言。我今
观佛。实非懈慢多求。亦非狂乱失志。又实證得菩提
涅槃。而非诳我。我今为佛證人。故三答巳解。是。故为
止诽谤。佛三问之。有说。世尊令馀四人。闻法勇励。速
入见道。故三问之。
次告彻请主。世尊转法通益。神祇获度。非常发发声
相告。本转法轮。功由大梵。令声上问唯至请主。故曰
须臾闻彻梵天等。然依此文。佛赞陈如。地神闻声。展
转相告。婆沙四十一。问地神药叉举声遍告。世等今
在波罗痆斯国。仙人鹿苑。三转法轮。具十二相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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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彼地神。有正智知佛轮转法。苾刍见法耶。答无。此
事甚深。非彼境故。尔者彼云何知。答或佛告他。我转
法轮。苾刍见法。故彼得闻。问世尊何故告他令知。答
世尊欲显善说法中所言诚谛。一见一乐众生告同
许。故告他知。复次三无数劫。修多苦行。为益有情。今
初得果。深生欢喜。故告他知。复次世尊自显于九十
六诸外道法中。最尊最胜。无能及者。故告他知。复次
佛欲显示憍陈那等真实功德。亦示世间良福田故。
告他令知。问会中亦有馀天神等相告。何缘但说地
神唱耶。婆沙一百八十三云。由彼地神先发声故。问
地神何以先发声耶。答彼恒随佛而作卫故。谓从菩
萨处胎初生。踰城出家及修苦行。乃至成佛转法轮
时。恒随卫护。令无留难。今见如来转法轮巳。欢喜踊
跃。自庆先来所施功劳。今得果满。故先唱告。复次为
彼地神。性轻躁故。是以先唱。如今众中性轻躁者。多
喜高声。彼亦如是。复次此是近远次第法故。地神先
唱。次虚空神。次四大王众天。如是展转经须臾顷。声
至梵世。声虽念念灭。依展转义说。上来诸文请说。虽
对陈如。即是世尊转法。一代缘起。
次出家受戒。文有其三。第一善来度受。第二尔时世
尊下三归受戒。第三尔时尊者下羯磨受法。所以三
文次第尔者。解有二义。一以能秉人验。上来世尊自
行成道。既成道巳。理须化度。是以先明善来受戒。善
来受者。咸契无着。既證果巳。亦须化人。是故次明三
事甚深。非彼境故。尔者彼云何知。答或佛告他。我转
法轮。苾刍见法。故彼得闻。问世尊何故告他令知。答
世尊欲显善说法中所言诚谛。一见一乐众生告同
许。故告他知。复次三无数劫。修多苦行。为益有情。今
初得果。深生欢喜。故告他知。复次世尊自显于九十
六诸外道法中。最尊最胜。无能及者。故告他知。复次
佛欲显示憍陈那等真实功德。亦示世间良福田故。
告他令知。问会中亦有馀天神等相告。何缘但说地
神唱耶。婆沙一百八十三云。由彼地神先发声故。问
地神何以先发声耶。答彼恒随佛而作卫故。谓从菩
萨处胎初生。踰城出家及修苦行。乃至成佛转法轮
时。恒随卫护。令无留难。今见如来转法轮巳。欢喜踊
跃。自庆先来所施功劳。今得果满。故先唱告。复次为
彼地神。性轻躁故。是以先唱。如今众中性轻躁者。多
喜高声。彼亦如是。复次此是近远次第法故。地神先
唱。次虚空神。次四大王众天。如是展转经须臾顷。声
至梵世。声虽念念灭。依展转义说。上来诸文请说。虽
对陈如。即是世尊转法。一代缘起。
次出家受戒。文有其三。第一善来度受。第二尔时世
尊下三归受戒。第三尔时尊者下羯磨受法。所以三
文次第尔者。解有二义。一以能秉人验。上来世尊自
行成道。既成道巳。理须化度。是以先明善来受戒。善
来受者。咸契无着。既證果巳。亦须化人。是故次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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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受戒。上二受者。自行既成。须行众仪。摄利群品。故
次羯磨。二约所化。以彰次第。善来机感最强淳熟先
度。三归稍劣。故次第二。羯磨最微。是以居后。譬如日
出先照高山。次及平地。后沾幽谷。次第之仪。亦复如
是。先解初文。善来文六。第一憍陈等五。第二尔时四
尊下度耶输伽。第三尔时下耶输伽同友四人。第四
尔时下耶输伽同友五十人。第五尔时下度长者五
十人。第六时世尊游波罗奈下度那罗陀梵志。初文
有二。第一五人出家受戒。第二世尊与三人下说法
增解。修成无着。前文有三。初度陈如。次阿湿毕摩诃
男。次婆提婆敷。
陈如文三。一请出家。二佛言下。正为受戒。三时尊者
下请修知足。凡预善来。须證初果。所以先牒巳證。后
求出家。文言见法者。见于谛法。得法者。得无漏法。谓
得无漏。了谛分明。故曰见法得法。成办诸法者。谛理
众多。备皆修获。故曰成办诸法。亦可巳害萨迦耶见
断恶趣因。无边生死今得有边。无际轮回今得有际。
巳见圣谛。入正定聚。故曰成办诸法。得果不虚。故曰
巳获果实。亦可果体坚牢。非缘坏没。故曰巳获果实。
往修苦行。不了正耶。今游谛门。始知得法。得法了真
方求出离。故须白佛请度进修。
次正受戒。一往秤彼来情。示其行体轨则。故曰来比
丘等。尽苦源者。彰戒功德也。五分。唱善来竟时。须发
自堕。袈裟着身。钵盂在手。是为憍陈如巳得出家受
次羯磨。二约所化。以彰次第。善来机感最强淳熟先
度。三归稍劣。故次第二。羯磨最微。是以居后。譬如日
出先照高山。次及平地。后沾幽谷。次第之仪。亦复如
是。先解初文。善来文六。第一憍陈等五。第二尔时四
尊下度耶输伽。第三尔时下耶输伽同友四人。第四
尔时下耶输伽同友五十人。第五尔时下度长者五
十人。第六时世尊游波罗奈下度那罗陀梵志。初文
有二。第一五人出家受戒。第二世尊与三人下说法
增解。修成无着。前文有三。初度陈如。次阿湿毕摩诃
男。次婆提婆敷。
陈如文三。一请出家。二佛言下。正为受戒。三时尊者
下请修知足。凡预善来。须證初果。所以先牒巳證。后
求出家。文言见法者。见于谛法。得法者。得无漏法。谓
得无漏。了谛分明。故曰见法得法。成办诸法者。谛理
众多。备皆修获。故曰成办诸法。亦可巳害萨迦耶见
断恶趣因。无边生死今得有边。无际轮回今得有际。
巳见圣谛。入正定聚。故曰成办诸法。得果不虚。故曰
巳获果实。亦可果体坚牢。非缘坏没。故曰巳获果实。
往修苦行。不了正耶。今游谛门。始知得法。得法了真
方求出离。故须白佛请度进修。
次正受戒。一往秤彼来情。示其行体轨则。故曰来比
丘等。尽苦源者。彰戒功德也。五分。唱善来竟时。须发
自堕。袈裟着身。钵盂在手。是为憍陈如巳得出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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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足戒。得戒最初。结名为首。对此须明能发戒缘。所
发戒体。先解其缘。总作一十二门分别。第一列数释
名。第二定缘癈立。第三诸受具缘。第四缘境立心。第
五诸缘次第。第六说结多少。第七挍量优劣。第八明
受渐顿。第九诸受通局。第十所被圣凡。第十一能秉
差殊。第十二诸部同异。
初门列数者。案此宗文。但有四受。谓善来三归八不
可过法及以羯磨。言善来者。善是众生心。来是如来
教。众生蒙以谛理。开心布欲。厌俗求真。出家修寂。此
称如来本导之意。引令入法。能所双彰。故曰善来。良
以夙树妙因。早崇胜业。闻法解悟。知生有边。遂厌无
始之转回。乃求有终之寂灭。故曰来比丘于我法中
快自娱乐等。母经第一云。如来言巳身上所着婆罗
门服。乃至须发。即皆随落。沙门法服自体在身。威仪
庠序。手执应器。如二十年学法者也。三归者。归是求
向之心。三即所归之境。夫欲绝妄寻真。栖心累外者。
必须凭杖三宝。以作津梁。越度四流。超升彼岸。是知
欲本难除。爱源叵息。自非尅诚竭志。无以空丧或销
樊。此人行不夙成。未蒙早悟。缘在罗汉。不遇如来。亦
深厌生死。希求出家。三说归依即发戒品。母经第一
云。佛告憍陈如。此诸人等。三语受戒。具足成就。善得
其戒。何以故。过去诸佛。亦曾与此三语受戒。未来诸
佛亦当与此三语受戒。我今现在亦同彼也。是故得
有三语受戒。八不可过者。八是所行之法。不可过是
发戒体。先解其缘。总作一十二门分别。第一列数释
名。第二定缘癈立。第三诸受具缘。第四缘境立心。第
五诸缘次第。第六说结多少。第七挍量优劣。第八明
受渐顿。第九诸受通局。第十所被圣凡。第十一能秉
差殊。第十二诸部同异。
初门列数者。案此宗文。但有四受。谓善来三归八不
可过法及以羯磨。言善来者。善是众生心。来是如来
教。众生蒙以谛理。开心布欲。厌俗求真。出家修寂。此
称如来本导之意。引令入法。能所双彰。故曰善来。良
以夙树妙因。早崇胜业。闻法解悟。知生有边。遂厌无
始之转回。乃求有终之寂灭。故曰来比丘于我法中
快自娱乐等。母经第一云。如来言巳身上所着婆罗
门服。乃至须发。即皆随落。沙门法服自体在身。威仪
庠序。手执应器。如二十年学法者也。三归者。归是求
向之心。三即所归之境。夫欲绝妄寻真。栖心累外者。
必须凭杖三宝。以作津梁。越度四流。超升彼岸。是知
欲本难除。爱源叵息。自非尅诚竭志。无以空丧或销
樊。此人行不夙成。未蒙早悟。缘在罗汉。不遇如来。亦
深厌生死。希求出家。三说归依即发戒品。母经第一
云。佛告憍陈如。此诸人等。三语受戒。具足成就。善得
其戒。何以故。过去诸佛。亦曾与此三语受戒。未来诸
佛亦当与此三语受戒。我今现在亦同彼也。是故得
有三语受戒。八不可过者。八是所行之法。不可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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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敬禁勒之言。尼众厌俗牢狱。希求出家。佛睹过𠎝。
抑而弗许。生主(梵云钵罗阇钵底。旧云波阇波提者。讹也)倍增悽泣。抱厌
还宫。遂自落发被衣。倚于门外。更欲申请。耻改形仪。
但知倚望俳徊。悲诚哽咽。阿难身居学地。魔或其情。
不忍服异心悲为彼求请。因请虽许。而以敬法往要。
若能导行。即是出家受戒。阿难奉教传授生主。生主
闻即奉持。遂发戒品。故曰此法应尊重等。羯磨受者。
隐其所为。从法为名。谓名所作办事等。此人虽植妙
因。行非淳厚。但承教法。不遇如来。又以信意难生。善
心颇着。假僧胜境快彼弱因。方称所祈发于具足。缘
僧秉此羯磨教得。故曰羯磨。此是聪名。对人分二。约
处中边。便有其四。随事别彰。乃开为六。六通开制。制
唯有二。谓十人二十。开便有四。谓僧尼边地遣信曾嫁。
又此六中。僧二尼四。言僧二者。一是十众。以其中国
僧多。求之易得。要假十人。方能发戒。二是五众。以其
边地僧少。求之稍难。若不曲开。无由济拔。因此除半
故云五众。十诵五十四。波离问。如佛说边地人。持律
第五得受具戒。颇有十人但取五人。得名为受戒不
答得名受具与受者。得罪。伽论言。犯可呵。准此即是
约处定开。计理亦应更问白木。调内假使便少。不开
成受。以是中国约处定制。文无者略。问边地僧少反。
云持律此则增制。如何是开。答古人解云。中国十者
四人解法。六人足数。由僧多故。不言持律。边地僧少。
秉法难成为遣此疑。须标持律。今解不尔。愚痴义通
抑而弗许。生主(梵云钵罗阇钵底。旧云波阇波提者。讹也)倍增悽泣。抱厌
还宫。遂自落发被衣。倚于门外。更欲申请。耻改形仪。
但知倚望俳徊。悲诚哽咽。阿难身居学地。魔或其情。
不忍服异心悲为彼求请。因请虽许。而以敬法往要。
若能导行。即是出家受戒。阿难奉教传授生主。生主
闻即奉持。遂发戒品。故曰此法应尊重等。羯磨受者。
隐其所为。从法为名。谓名所作办事等。此人虽植妙
因。行非淳厚。但承教法。不遇如来。又以信意难生。善
心颇着。假僧胜境快彼弱因。方称所祈发于具足。缘
僧秉此羯磨教得。故曰羯磨。此是聪名。对人分二。约
处中边。便有其四。随事别彰。乃开为六。六通开制。制
唯有二。谓十人二十。开便有四。谓僧尼边地遣信曾嫁。
又此六中。僧二尼四。言僧二者。一是十众。以其中国
僧多。求之易得。要假十人。方能发戒。二是五众。以其
边地僧少。求之稍难。若不曲开。无由济拔。因此除半
故云五众。十诵五十四。波离问。如佛说边地人。持律
第五得受具戒。颇有十人但取五人。得名为受戒不
答得名受具与受者。得罪。伽论言。犯可呵。准此即是
约处定开。计理亦应更问白木。调内假使便少。不开
成受。以是中国约处定制。文无者略。问边地僧少反。
云持律此则增制。如何是开。答古人解云。中国十者
四人解法。六人足数。由僧多故。不言持律。边地僧少。
秉法难成为遣此疑。须标持律。今解不尔。愚痴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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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有持律。中亦须然。又解。五中下至一人持律。故俱
舍云。持律为第五人。于边地得十诵。亦尔又母经第
八云。边方通律师得五人受戒。次尼四者。一是二十
众女人。惑重垢深。信心难发。若不睹其胜境。无由纳
法。是以要假僧尼二十清众。方生信心。发于具足。问
所以尼受。须二部僧。益有四义故。一因心难发。二令
行坚固。三不违敬文。四表成师义。尔者即应本众非
师。答本众正摄受作法故。成师尼行状大僧故。须经
二部。二者遣信。此女恣颜挺异。形貌殊常。出寺诣僧。
恐成陵坏。圣遣尼中作本法竟。开使往僧。为彼受戒。
僧为秉法。一如常则。因此得戒故。曰遣信受戒。问对
此难缘。应开使忏。答巳起之恶难除。未生之善易就。
所以知者。十人二十。足为良验。又解受须往僧。故开
使受忏得请来。故不开也。尔者所以受戒。不许请来。
答为尼慢法。制往僧中。若许请来。便违敬教。又解。僧
尼二众。尊卑不同。宁可将卑就尊。不可屈上从下。忏
异于受。故许请来。三者十二。曾嫁。曾嫁女人。年始十
岁。学法满足。即听受具以经事人。志得成立堪耐恼
缘。亦能持戒以此开减。八年受戒。四者边尼义立十
众。边方既有尼众。亦得唯僧同开。若以文对僧开尼
不立者。如结界等法。起不对尼。是则僧行尼应不秉
然既二众通备。边尼何以不听。若云以尼佛制不许。
边方恐怖处行。故不开者。此无义言。不能繁破。上来
从缘离为六受。合则唯一。谓名羯磨。然此离六。并馀
舍云。持律为第五人。于边地得十诵。亦尔又母经第
八云。边方通律师得五人受戒。次尼四者。一是二十
众女人。惑重垢深。信心难发。若不睹其胜境。无由纳
法。是以要假僧尼二十清众。方生信心。发于具足。问
所以尼受。须二部僧。益有四义故。一因心难发。二令
行坚固。三不违敬文。四表成师义。尔者即应本众非
师。答本众正摄受作法故。成师尼行状大僧故。须经
二部。二者遣信。此女恣颜挺异。形貌殊常。出寺诣僧。
恐成陵坏。圣遣尼中作本法竟。开使往僧。为彼受戒。
僧为秉法。一如常则。因此得戒故。曰遣信受戒。问对
此难缘。应开使忏。答巳起之恶难除。未生之善易就。
所以知者。十人二十。足为良验。又解受须往僧。故开
使受忏得请来。故不开也。尔者所以受戒。不许请来。
答为尼慢法。制往僧中。若许请来。便违敬教。又解。僧
尼二众。尊卑不同。宁可将卑就尊。不可屈上从下。忏
异于受。故许请来。三者十二。曾嫁。曾嫁女人。年始十
岁。学法满足。即听受具以经事人。志得成立堪耐恼
缘。亦能持戒以此开减。八年受戒。四者边尼义立十
众。边方既有尼众。亦得唯僧同开。若以文对僧开尼
不立者。如结界等法。起不对尼。是则僧行尼应不秉
然既二众通备。边尼何以不听。若云以尼佛制不许。
边方恐怖处行。故不开者。此无义言。不能繁破。上来
从缘离为六受。合则唯一。谓名羯磨。然此离六。并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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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开即为九。合唯有四。
第二癈立者。问受缘唯文更有四种。所谓上法破结。
自誓自然。言上法者。道證无学。自然获戒。故文云。若
人修道成罗汉。即名出家受具足。言破结者。修道进
德。惑尽解满。契證无学。自然感戒。即八比丘中。破结
使者是(或准此文立作上法)。言自誓者。谓八比丘中。自称比
丘。是言自然者。谓佛。答忧陀耶难云。自然得解悟。云
何从人学。此并依文。何以不立解。夫论立义须依本
宗正文。不可取不正文。依他部立何者。且如上法。非
本受缘。无替减年。开令得戒。故下文云。年不满者。受
巳生疑。听数胎等。若复不满始言修道成罗汉。即名
出家受具足。若以开文有成道等言。即宜为缘者如
胎等。开亦应别立胎等。既非成道焉。得又以义推。此
即名等。言通前诸位。非𢩁成道。应言胎年满闰年满。
说戒日满。即名出家。受具足戒。问若罗汉是开非上
法者。何以减年戒未开通。文无。答无者略也。亦可缘
在下文。减年非有。尔者十诵沓婆。十六成道。何不开
受。而要年满。答此就开缘羯磨。后事彼据常行。不可
逆用。其犹胎等。开缘亦不逆教。诸馀罗汉沙弥准例
并尔若立。立上法不应。有罗汉沙弥。若言为无。求心
不得戒者。准何教文知有此事。然诸教中不见说。有
百祈戒心果戒。俱得无祈戒。心得果不得戒。如斯之
义。应熟思。寻又准母经第一。亦是羯磨。一缘故。文云
如有一人。尽一切漏。未满二十受巳。生疑开数。胎闰
第二癈立者。问受缘唯文更有四种。所谓上法破结。
自誓自然。言上法者。道證无学。自然获戒。故文云。若
人修道成罗汉。即名出家受具足。言破结者。修道进
德。惑尽解满。契證无学。自然感戒。即八比丘中。破结
使者是(或准此文立作上法)。言自誓者。谓八比丘中。自称比
丘。是言自然者。谓佛。答忧陀耶难云。自然得解悟。云
何从人学。此并依文。何以不立解。夫论立义须依本
宗正文。不可取不正文。依他部立何者。且如上法。非
本受缘。无替减年。开令得戒。故下文云。年不满者。受
巳生疑。听数胎等。若复不满始言修道成罗汉。即名
出家受具足。若以开文有成道等言。即宜为缘者如
胎等。开亦应别立胎等。既非成道焉。得又以义推。此
即名等。言通前诸位。非𢩁成道。应言胎年满闰年满。
说戒日满。即名出家。受具足戒。问若罗汉是开非上
法者。何以减年戒未开通。文无。答无者略也。亦可缘
在下文。减年非有。尔者十诵沓婆。十六成道。何不开
受。而要年满。答此就开缘羯磨。后事彼据常行。不可
逆用。其犹胎等。开缘亦不逆教。诸馀罗汉沙弥准例
并尔若立。立上法不应。有罗汉沙弥。若言为无。求心
不得戒者。准何教文知有此事。然诸教中不见说。有
百祈戒心果戒。俱得无祈戒。心得果不得戒。如斯之
义。应熟思。寻又准母经第一。亦是羯磨。一缘故。文云
如有一人。尽一切漏。未满二十受巳。生疑开数。胎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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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问得罗汉。佛言此是上受具也。次文即除罗汉
开缘。故文云。后受戒者。听数胎中年。准此即是为无。
后得者以所开通。文无以是羯磨开缘。下文中有。又
第二云。上受具中。除尊者摩诃迦叶。苏陀婆。其馀一
切不得建立善法。上受其立者。不能熟详文义。既无
的据。难可依凭。又破结者。通于初果。又亦该随不专。
是受文中。亦有乞求。割截应成受缘。乞割既非破结。
焉。是又自称比丘非开。自誓及自然受破。可准知。咸
是刀刀。无劳广述。
第三具缘者。善来具四。一得初果。文言见法得法。二
有求心。文言欲于如来法中。出家修梵行。三须对佛
文言前白佛言。四假佛教谓命来等。三语亦四。一出
家相。具文言剃发被着袈裟。二对诸罗汉。三授教应
法。四领归具足。八不可过亦四。一假佛听许。二亲对
阿难。三具宣敬教。四顶受遵行。羯磨受戒。昔来所辨。
具于四缘。如释八比丘中羯磨。比丘文。文云若受大
戒者。僧数满足缘。白四羯磨如法成就者。教法成就
缘。得处所者。结界成就。界内不别众缘。住比丘法中
者。年岁满足。身无遮难。缘若具此四。是大比丘。得成
戒本。犯戒之人。四中若阙。非大比丘。故须此四。方成
受法。即是灭诤。五现前中。除灭所为。具馀四现。一能
秉僧。二所秉法。三秉法处。即界现前。四所为事。谓人
现前。今此受戒。即别所为。故具此四。即能发戒。若成
所戒。便由具缘。故取此文。解比丘义。今解不然。详其
开缘。故文云。后受戒者。听数胎中年。准此即是为无。
后得者以所开通。文无以是羯磨开缘。下文中有。又
第二云。上受具中。除尊者摩诃迦叶。苏陀婆。其馀一
切不得建立善法。上受其立者。不能熟详文义。既无
的据。难可依凭。又破结者。通于初果。又亦该随不专。
是受文中。亦有乞求。割截应成受缘。乞割既非破结。
焉。是又自称比丘非开。自誓及自然受破。可准知。咸
是刀刀。无劳广述。
第三具缘者。善来具四。一得初果。文言见法得法。二
有求心。文言欲于如来法中。出家修梵行。三须对佛
文言前白佛言。四假佛教谓命来等。三语亦四。一出
家相。具文言剃发被着袈裟。二对诸罗汉。三授教应
法。四领归具足。八不可过亦四。一假佛听许。二亲对
阿难。三具宣敬教。四顶受遵行。羯磨受戒。昔来所辨。
具于四缘。如释八比丘中羯磨。比丘文。文云若受大
戒者。僧数满足缘。白四羯磨如法成就者。教法成就
缘。得处所者。结界成就。界内不别众缘。住比丘法中
者。年岁满足。身无遮难。缘若具此四。是大比丘。得成
戒本。犯戒之人。四中若阙。非大比丘。故须此四。方成
受法。即是灭诤。五现前中。除灭所为。具馀四现。一能
秉僧。二所秉法。三秉法处。即界现前。四所为事。谓人
现前。今此受戒。即别所为。故具此四。即能发戒。若成
所戒。便由具缘。故取此文。解比丘义。今解不然。详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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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意。此但料简成犯。戒人不是为解具缘之义。文言
若受大戒者。简非具戒。谓沙门等。外道俗人。白四羯
磨者。简白二等(此为一句)。如法成就。得处所者。总是法成。
处所非是地界之处。如下多文。皆言非法。别众羯磨。
不得处所。法和合羯磨。得处所皆悉不约地。界处说。
住比丘法中者。简颠狂等人。不住自性。亦可若受大
戒等。四句总简。善来等馀受。非犯广人。住比丘法中。
一句简颠狂等。以此今解具十三缘。一身无遮难。二
结界成就。三尽集和合。四体如数满。五教请和上。六
问答缘具。七差教授师。八教授捡问。九问巳白僧。十
教从僧乞。十一戒师作白。十二对众捡问。十三白四
满足。此之具缘。不违道理。冀诸学人思而取悟。
第四境心者。如前释戒起由二缘。一者因缘。二增上
缘。言因缘者。于中且论立心缘境。然心及境。总开为
七。第一悯重。第二断恶。第三修善。第四度生。第五趣
求。第六护法。第七承受。初心所以须悯重者。故多论
第一云。凡欲受戒。先与说法引导。开解。今于一切众
生。起慈悯心。既得增上心。便得增上戒。此增上心者。
是其总言。若别分者。便有九品。沙必须起。上上品心
者。谓于此戒想难遭遇。如病得医。如饥思食等。本犹
无戒。永劫沉沦。今欲进受超升。心须增上。多论又云。
若淳重心有身口。无数若轻浮心。伹有作业。无无作
业。次断恶者。以未受前。不断诸恶。遍一切境皆是罪
缘。今既受戒。立心厌恶。翻前罪处。律仪备生。然境虽
若受大戒者。简非具戒。谓沙门等。外道俗人。白四羯
磨者。简白二等(此为一句)。如法成就。得处所者。总是法成。
处所非是地界之处。如下多文。皆言非法。别众羯磨。
不得处所。法和合羯磨。得处所皆悉不约地。界处说。
住比丘法中者。简颠狂等人。不住自性。亦可若受大
戒等。四句总简。善来等馀受。非犯广人。住比丘法中。
一句简颠狂等。以此今解具十三缘。一身无遮难。二
结界成就。三尽集和合。四体如数满。五教请和上。六
问答缘具。七差教授师。八教授捡问。九问巳白僧。十
教从僧乞。十一戒师作白。十二对众捡问。十三白四
满足。此之具缘。不违道理。冀诸学人思而取悟。
第四境心者。如前释戒起由二缘。一者因缘。二增上
缘。言因缘者。于中且论立心缘境。然心及境。总开为
七。第一悯重。第二断恶。第三修善。第四度生。第五趣
求。第六护法。第七承受。初心所以须悯重者。故多论
第一云。凡欲受戒。先与说法引导。开解。今于一切众
生。起慈悯心。既得增上心。便得增上戒。此增上心者。
是其总言。若别分者。便有九品。沙必须起。上上品心
者。谓于此戒想难遭遇。如病得医。如饥思食等。本犹
无戒。永劫沉沦。今欲进受超升。心须增上。多论又云。
若淳重心有身口。无数若轻浮心。伹有作业。无无作
业。次断恶者。以未受前。不断诸恶。遍一切境皆是罪
缘。今既受戒。立心厌恶。翻前罪处。律仪备生。然境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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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总为二类。谓情非情。言情境者。多论第一云。下至
阿鼻地狱。上至非想处。及三千界乃至。如来有命之
类。尽得此戒。以初受时一切不煞等。无有限齐。以是
义故。一切众生。上无不得戒。又俱舍十五云。无有不
遍于诸有情。得律仪者。以于一切诸有情。所住善意
乐方。得律仪异则不然。以恶意乐不全息故。又云。若
人不作五种定限。方可受得别解律仪。言五定者。论
谓有情支处时缘定。言非情者。上极妙高。下穷水际
草木生种。大地萌牙。随损一尘。一花一叶。分分坏处。
皆结其罪。故多论云。三千世界。下至金刚地际。一一
微尘。上得一戒。色是以故。言众生无边戒。亦无边大
地等。无边戒亦无边。出家僧尼。佛圣弟子。位尊人天。
寔由于此。次修善者。谓策三业勤修。一切菩提资粮。
令使圆满。菩萨缨络本业经云。摄善法戒者。所谓八
万四千法门。次度生者。以四无量心。誓救群品。无问
怨亲平等并济。故本业经云。所谓慈悲喜舍。化及一
切众生。皆得安稳。次趣求者。戒是趣向三乘正因。我
今誓二乘菩提趣求。无上等觉。故华严经云。戒是无
上菩提等。次护法者。以我受巳。复授馀人。如是展转。
佛法不绝。即是然无尽灯义。故遗教经云。自今以后
等。次承受者。众缘既备。作并受心。当须专想。专思不
得。馀想馀思。如是心心相次。念念相续。一心承受。诸
妙功德。若其无心戒。则不得由此。诸道之中。唯人得
受。又于人中诸根须具。就根具中。须无遮难。遮难既
阿鼻地狱。上至非想处。及三千界乃至。如来有命之
类。尽得此戒。以初受时一切不煞等。无有限齐。以是
义故。一切众生。上无不得戒。又俱舍十五云。无有不
遍于诸有情。得律仪者。以于一切诸有情。所住善意
乐方。得律仪异则不然。以恶意乐不全息故。又云。若
人不作五种定限。方可受得别解律仪。言五定者。论
谓有情支处时缘定。言非情者。上极妙高。下穷水际
草木生种。大地萌牙。随损一尘。一花一叶。分分坏处。
皆结其罪。故多论云。三千世界。下至金刚地际。一一
微尘。上得一戒。色是以故。言众生无边戒。亦无边大
地等。无边戒亦无边。出家僧尼。佛圣弟子。位尊人天。
寔由于此。次修善者。谓策三业勤修。一切菩提资粮。
令使圆满。菩萨缨络本业经云。摄善法戒者。所谓八
万四千法门。次度生者。以四无量心。誓救群品。无问
怨亲平等并济。故本业经云。所谓慈悲喜舍。化及一
切众生。皆得安稳。次趣求者。戒是趣向三乘正因。我
今誓二乘菩提趣求。无上等觉。故华严经云。戒是无
上菩提等。次护法者。以我受巳。复授馀人。如是展转。
佛法不绝。即是然无尽灯义。故遗教经云。自今以后
等。次承受者。众缘既备。作并受心。当须专想。专思不
得。馀想馀思。如是心心相次。念念相续。一心承受。诸
妙功德。若其无心戒。则不得由此。诸道之中。唯人得
受。又于人中诸根须具。就根具中。须无遮难。遮难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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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身器清净。众缘备具。方始发生。以此授人。持须明
了。开道应法。律仪始生。若有[虚*予]违。从劳设法。空施轨
则。过在戒师。所以然者。以此戒是诸行之元。凡修万
行。以此为始。故遗教经云。依因此戒等。次增上缘有。
二。如上既知。如此我今为汝。对众秉法。此之羯磨。有
大神验。能令恒沙善法。汝身中现成。比丘当得道果。
第五起次第者。善来最初陈如为首。三归第二以一
百一十。阿罗汉游行。化度化得。人巳将至佛所。道路
疲极。失本信心。因听罗汉。先与剃发。着袈裟巳。三语
受戒羯磨。第三以息三归与白四。故八不可过。最后
以多论云。八年与羯磨。至十四年八敬虔。女以此故
知。居在第四。
第六说结者。诸师释云。善来缘强八敬情重。故一遍
得不须结。劝三归心慢。故须三说别人。所为复加三。
结羯磨。和难故须四遍。众心齐忍。一结即成。今解馀
受无结。唯羯磨有。所以尔者。羯磨对众表。和须结馀
不对众悉。无有结文。三归前三。能发戒可使后三说。
名结。假后戒始生如何说。名结若此戒。生名为结者。
羯磨第三。亦应名结。又复羯磨结文。不诵前法。体三
归后。是结应不诵法体。以此故知定非是结。言有结
者。太成滞理。然诸受中。善来八敬。各一可解。三归心
劣。兼别人为。口口别授。丁宁至三。前后六遍。方能发
戒。羯磨对众。先白表宣。白巳众知。方陈所作。故所作
体。但三非四。是则众秉者三。别秉者六。以此足知。说
了。开道应法。律仪始生。若有[虚*予]违。从劳设法。空施轨
则。过在戒师。所以然者。以此戒是诸行之元。凡修万
行。以此为始。故遗教经云。依因此戒等。次增上缘有。
二。如上既知。如此我今为汝。对众秉法。此之羯磨。有
大神验。能令恒沙善法。汝身中现成。比丘当得道果。
第五起次第者。善来最初陈如为首。三归第二以一
百一十。阿罗汉游行。化度化得。人巳将至佛所。道路
疲极。失本信心。因听罗汉。先与剃发。着袈裟巳。三语
受戒羯磨。第三以息三归与白四。故八不可过。最后
以多论云。八年与羯磨。至十四年八敬虔。女以此故
知。居在第四。
第六说结者。诸师释云。善来缘强八敬情重。故一遍
得不须结。劝三归心慢。故须三说别人。所为复加三。
结羯磨。和难故须四遍。众心齐忍。一结即成。今解馀
受无结。唯羯磨有。所以尔者。羯磨对众表。和须结馀
不对众悉。无有结文。三归前三。能发戒可使后三说。
名结。假后戒始生如何说。名结若此戒。生名为结者。
羯磨第三。亦应名结。又复羯磨结文。不诵前法。体三
归后。是结应不诵法体。以此故知定非是结。言有结
者。太成滞理。然诸受中。善来八敬。各一可解。三归心
劣。兼别人为。口口别授。丁宁至三。前后六遍。方能发
戒。羯磨对众。先白表宣。白巳众知。方陈所作。故所作
体。但三非四。是则众秉者三。别秉者六。以此足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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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差别。
第七挍量者。诸受缘中。善来最胜。以得初果。佛为增
上。八不可过居次。远承佛教。亲对学人。次复三归。以
对无学。羯磨最劣。秉通凡故。又准多论。羯磨受戒。福
德浅薄。感得此戒。到使不能牢固。有诸灾患。一戒羸。
二舍戒。三根变。四断善。对损翻益。一胜三劣。谓善来
极。至苏跋陀罗。三归八年即止。八敬一得无重。白四
羯磨。若佛在世。若佛灭后。一切时得。佛法始终以白
四羯磨戒为宗本。能绍继三宝。作无边利益。莫上于
白四。是故最胜最妙最为尊重。
第八渐顿者。寻诸受戒。并依教生教。有减增体。咸不
发故。约体明皆无渐顿。不得以五十二戒望。具为渐
顿。又若具体。要假五等。方名具者。可得名渐。具无不
假。馀如何得。称渐又受具时。再三秉法前则再纳二
百。后得更加五十。如是增成。方名为渐。既无斯义。渐
相如何。岂得虚立。渐顿之名。而实无渐顿之义。然约
位明。不就体说。次第别受。为渐顿者。即是羯磨。一受
亦渐。亦顿。馀之三受顿而非渐。问如何羯磨。亦渐亦
顿。答先受十戒。次受具戒。是名为渐。不受十戒。直受
具戒。说名为顿。问受既顿。得何用渐为。多论第一云。
虽一时受得三种戒。染习佛法必须次第。先受五戒
以自调伏。信乐渐增。次受十戒。既受十戒。善心转深。
次受具戒。如是次第。得佛法味。好乐坚固。难可退败。
如游大海。渐渐深入。入佛法海。亦复如是。若其一时。
第七挍量者。诸受缘中。善来最胜。以得初果。佛为增
上。八不可过居次。远承佛教。亲对学人。次复三归。以
对无学。羯磨最劣。秉通凡故。又准多论。羯磨受戒。福
德浅薄。感得此戒。到使不能牢固。有诸灾患。一戒羸。
二舍戒。三根变。四断善。对损翻益。一胜三劣。谓善来
极。至苏跋陀罗。三归八年即止。八敬一得无重。白四
羯磨。若佛在世。若佛灭后。一切时得。佛法始终以白
四羯磨戒为宗本。能绍继三宝。作无边利益。莫上于
白四。是故最胜最妙最为尊重。
第八渐顿者。寻诸受戒。并依教生教。有减增体。咸不
发故。约体明皆无渐顿。不得以五十二戒望。具为渐
顿。又若具体。要假五等。方名具者。可得名渐。具无不
假。馀如何得。称渐又受具时。再三秉法前则再纳二
百。后得更加五十。如是增成。方名为渐。既无斯义。渐
相如何。岂得虚立。渐顿之名。而实无渐顿之义。然约
位明。不就体说。次第别受。为渐顿者。即是羯磨。一受
亦渐。亦顿。馀之三受顿而非渐。问如何羯磨。亦渐亦
顿。答先受十戒。次受具戒。是名为渐。不受十戒。直受
具戒。说名为顿。问受既顿。得何用渐为。多论第一云。
虽一时受得三种戒。染习佛法必须次第。先受五戒
以自调伏。信乐渐增。次受十戒。既受十戒。善心转深。
次受具戒。如是次第。得佛法味。好乐坚固。难可退败。
如游大海。渐渐深入。入佛法海。亦复如是。若其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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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具戒者。既失次第。又破威仪。又以众生得道时异。
故须次第。三时渐受。又解。若论犯不犯。羯磨制渐顿
犯。渐不犯故。下文云。不与沙弥戒。佛言得戒众僧。有
罪馀三。不制顿而。非渐。问善来等。三并许顿。受如何
羯磨制。令渐为。答善来等。三不限年岁。缘具即行。不
须渐受。羯磨受戒。制满二十。年既未满。不令受具。且
与十戒。令使进修。若全无戒。何所冀心。
第九通局者。谓约时处。及报以辨。言约时者。善来三
归八不可过。局佛在时不通末代。羯磨一法。通被二
时。问善来既唯佛秉不通末代。所以付法传中。阿难
亦秉善来度诸仙众。答彼中具据别缘。异说既非。本
文不系。会释第二。教迹差殊难为。一准但是。见闻不
同。有斯别状。第三欲显阿难是法藏主替佛处。故得
秉善来。第四一时化宜不同常例。第五仙人根熟。寄
此为缘。第六阿难虽度。但不比佛。言约处者。亦前三
受。局此洲中。故多论第二云。白四羯磨。通三天下。馀
受但在阎浮。或以义准。三归得通。以文不遮。馀圣往
故。义文应知。言约报者。善来羯磨。此二说通故。八比
丘尼中有善来羯磨。母经明了。各有显文。羯磨法虽
是通不同善来。善来能秉是一羯磨使异。故一部不
得互行。十人二十亦不齐用。又所为别思。而可知归
敬二局。诸文大同。问所以女人无三归受。答三归先
止尼众。后来是以。女人阙无此受。所以知者。女人出
家。阿难启请。阿难身是。羯磨受戒。明知所为女人不
故须次第。三时渐受。又解。若论犯不犯。羯磨制渐顿
犯。渐不犯故。下文云。不与沙弥戒。佛言得戒众僧。有
罪馀三。不制顿而。非渐。问善来等。三并许顿。受如何
羯磨制。令渐为。答善来等。三不限年岁。缘具即行。不
须渐受。羯磨受戒。制满二十。年既未满。不令受具。且
与十戒。令使进修。若全无戒。何所冀心。
第九通局者。谓约时处。及报以辨。言约时者。善来三
归八不可过。局佛在时不通末代。羯磨一法。通被二
时。问善来既唯佛秉不通末代。所以付法传中。阿难
亦秉善来度诸仙众。答彼中具据别缘。异说既非。本
文不系。会释第二。教迹差殊难为。一准但是。见闻不
同。有斯别状。第三欲显阿难是法藏主替佛处。故得
秉善来。第四一时化宜不同常例。第五仙人根熟。寄
此为缘。第六阿难虽度。但不比佛。言约处者。亦前三
受。局此洲中。故多论第二云。白四羯磨。通三天下。馀
受但在阎浮。或以义准。三归得通。以文不遮。馀圣往
故。义文应知。言约报者。善来羯磨。此二说通故。八比
丘尼中有善来羯磨。母经明了。各有显文。羯磨法虽
是通不同善来。善来能秉是一羯磨使异。故一部不
得互行。十人二十亦不齐用。又所为别思。而可知归
敬二局。诸文大同。问所以女人无三归受。答三归先
止尼众。后来是以。女人阙无此受。所以知者。女人出
家。阿难启请。阿难身是。羯磨受戒。明知所为女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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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归教。又准多论。足彰不及。引文可知。此约具戒。故
唯局僧。若五十八。恒通女众。然僧无有不可过者。尊
位不可敬。尼下众又以女性。过多不听入道。因请听
许。须以敬要。丈夫不然。故无此受。上来直据羯磨。总
相故四。受法二局。二通若约羯磨。离为六有总则为
九。一通八局。
第十所被者。善来受戒。局是圣位。以得初果。方应善
来。降斯巳还。不證真理。未能感佛。命唱善来。三归所
为。不同旧释。且如多论。八年巳后。止三归兴白四未
止。巳前局内。凡者于此。八年中间。岂无外凡入道。故
知此义拥而未通。又于六年。制煞人戒煞戒。缘中习
不净观。若三归受是内凡者。如何此中劫修不净。故
以此知通。是凡位又律文中。不定位。次既无别定明。
义是通又云。失本信心明知志道。非远通是凡位。于
理无违。又多论通。言六种受戒。众生福德深厚。致得
此戒始终坚固。无灾患也。而不别言三归。是圣八不
可过者。受通一人。定是初果。故下文云。乃至七生人
天。便尽苦际。未知五百位。在何许答。厌俗心猛同请
出家。总是圣人义理无爽。是以王宫诸释并是圣人。
故琉璃王受害学报。又解虽同。一席岂得齐圣何妨
释种通有凡夫。羯磨受者。通及圣凡。利益宽多。无过
此法。
第十一秉人者。若以义言。戒由佛有佛。若不出即无
此法。今以亲发为论。便即师弟不同。善来佛秉馀三
唯局僧。若五十八。恒通女众。然僧无有不可过者。尊
位不可敬。尼下众又以女性。过多不听入道。因请听
许。须以敬要。丈夫不然。故无此受。上来直据羯磨。总
相故四。受法二局。二通若约羯磨。离为六有总则为
九。一通八局。
第十所被者。善来受戒。局是圣位。以得初果。方应善
来。降斯巳还。不證真理。未能感佛。命唱善来。三归所
为。不同旧释。且如多论。八年巳后。止三归兴白四未
止。巳前局内。凡者于此。八年中间。岂无外凡入道。故
知此义拥而未通。又于六年。制煞人戒煞戒。缘中习
不净观。若三归受是内凡者。如何此中劫修不净。故
以此知通。是凡位又律文中。不定位。次既无别定明。
义是通又云。失本信心明知志道。非远通是凡位。于
理无违。又多论通。言六种受戒。众生福德深厚。致得
此戒始终坚固。无灾患也。而不别言三归。是圣八不
可过者。受通一人。定是初果。故下文云。乃至七生人
天。便尽苦际。未知五百位。在何许答。厌俗心猛同请
出家。总是圣人义理无爽。是以王宫诸释并是圣人。
故琉璃王受害学报。又解虽同。一席岂得齐圣何妨
释种通有凡夫。羯磨受者。通及圣凡。利益宽多。无过
此法。
第十一秉人者。若以义言。戒由佛有佛。若不出即无
此法。今以亲发为论。便即师弟不同。善来佛秉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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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问所以教通。弟子秉者。答为彰所化。藉缘不同。
又解为通末代。若唯佛秉灭后云何。问所以善来独
唯佛秉。答具二义故。唯佛秉一。或尽知圆威德力大
能令众生爱俗成道。故母经云。乃至如二十年学法
者。二善识根性应机授药。谓于此身必證无学。故十
诵五十八云。佛法王自与受戒。无有在学地命终。故
诸弟子等。阙此二义。一为威德力劣。如僧祗中比丘。
亦秉善来。须发不尽威仪不净。佛言汝不可得。如佛
无畏口也。二为不善识根性。如涅槃云。舍利弗令弟
子。教不净观。浣衣教数息等。以斯义故。弟子不秉。尔
者如来所以不秉馀受。答缘在佛者。善来教度既与
无缘。馀亦不秉。又以三归所为。机劣不能感。佛具如
文明。又准母经。第一。众生有二类。一有障道业故。不
得善来复有现身。无无学因缘故。不得善来八不可
过者。佛抑女人不听入道。阿难为请。因宣敬法。阿难
言下即发具足。是故如来不秉此教。羯磨受戒。多论
十义。故佛不秉。一为平等与此作师。不与彼作违平。
等故。二止斗诤。故为有亲疏。便生斗诤。三止诽谤故。
外道当言沙门瞿昙。自言慈等。一作和上。一不与作
凡人无异。四为成三归故。若秉羯磨。即随僧数无有
佛宝。五成四不坏信。六成六念。七若秉羯磨。弟子有
病。应当着视。供给所须。岂是自在。法王所应为耶。八
不灭前人功德。谓弟子有病难事。供给所乏。则灭前
人所有功德。如一整富罗轮王业谢。九不恼众生。不
又解为通末代。若唯佛秉灭后云何。问所以善来独
唯佛秉。答具二义故。唯佛秉一。或尽知圆威德力大
能令众生爱俗成道。故母经云。乃至如二十年学法
者。二善识根性应机授药。谓于此身必證无学。故十
诵五十八云。佛法王自与受戒。无有在学地命终。故
诸弟子等。阙此二义。一为威德力劣。如僧祗中比丘。
亦秉善来。须发不尽威仪不净。佛言汝不可得。如佛
无畏口也。二为不善识根性。如涅槃云。舍利弗令弟
子。教不净观。浣衣教数息等。以斯义故。弟子不秉。尔
者如来所以不秉馀受。答缘在佛者。善来教度既与
无缘。馀亦不秉。又以三归所为。机劣不能感。佛具如
文明。又准母经。第一。众生有二类。一有障道业故。不
得善来复有现身。无无学因缘故。不得善来八不可
过者。佛抑女人不听入道。阿难为请。因宣敬法。阿难
言下即发具足。是故如来不秉此教。羯磨受戒。多论
十义。故佛不秉。一为平等与此作师。不与彼作违平。
等故。二止斗诤。故为有亲疏。便生斗诤。三止诽谤故。
外道当言沙门瞿昙。自言慈等。一作和上。一不与作
凡人无异。四为成三归故。若秉羯磨。即随僧数无有
佛宝。五成四不坏信。六成六念。七若秉羯磨。弟子有
病。应当着视。供给所须。岂是自在。法王所应为耶。八
不灭前人功德。谓弟子有病难事。供给所乏。则灭前
人所有功德。如一整富罗轮王业谢。九不恼众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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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远。成就佛故。十者为通末代。佛若自秉灭后为
谁又实论第三云。佛不入僧羯磨中。亦不同诸馀僧
事。又以三宝差别。故佛不在僧中。
第十二同异者。先明律。十诵五十八。受戒有十。一自
然谓佛世尊。自然无师得具足戒。二五比丘得道即
得。三摩诃迦叶自誓得。四苏陀随顺苓佛论。故听受
具足戒。五边地。持律第五得。六波阇八重法得。七半
迦尸尼遣使得。八佛命善来得。九归依三宝得。十白
四羯磨得言自然者。悟理道圆。本无师训。律仪具足。
不假众缘。故曰自然。多论。问佛与辟支云何得戒。答
无师得戒。又问从教得不。答不从教得。有言从教得
佛在树下。结加趺坐。言我要不解此坐。而得漏尽。即
身口教成就。后得漏尽戒。亦俱得言。见谛者。闻法思
惟。四真谛理。既见谛理。戒品得生。故曰见谛。言自誓
者。谓大迦叶宿种善根。蒙佛略言。要心立誓。发誓既
竟。精勤苦修。得尽智时。律仪具足。故曰自誓。体此从
缘。名有多种。善见从初。名为教授。故论文云。佛告迦
叶。汝当发惭愧心。微于骨髓。应如是学。因此教授立
誓要期。名为自誓。或名受师。以心信受。佛为大师。故
多论云。迦叶来诣。佛所言。佛是我师。我是弟子。修伽
陀是我师。我是弟子。母经据后名。为建立善法上受
具。问准此众名自誓等。师皆未得戒。如何付法传云。
作誓言巳。所有诸戒。悉皆具足。答彼约缘说。故言自
誓时得。诸论中名受师。亦尔此约理明。故尽智时得
谁又实论第三云。佛不入僧羯磨中。亦不同诸馀僧
事。又以三宝差别。故佛不在僧中。
第十二同异者。先明律。十诵五十八。受戒有十。一自
然谓佛世尊。自然无师得具足戒。二五比丘得道即
得。三摩诃迦叶自誓得。四苏陀随顺苓佛论。故听受
具足戒。五边地。持律第五得。六波阇八重法得。七半
迦尸尼遣使得。八佛命善来得。九归依三宝得。十白
四羯磨得言自然者。悟理道圆。本无师训。律仪具足。
不假众缘。故曰自然。多论。问佛与辟支云何得戒。答
无师得戒。又问从教得不。答不从教得。有言从教得
佛在树下。结加趺坐。言我要不解此坐。而得漏尽。即
身口教成就。后得漏尽戒。亦俱得言。见谛者。闻法思
惟。四真谛理。既见谛理。戒品得生。故曰见谛。言自誓
者。谓大迦叶宿种善根。蒙佛略言。要心立誓。发誓既
竟。精勤苦修。得尽智时。律仪具足。故曰自誓。体此从
缘。名有多种。善见从初。名为教授。故论文云。佛告迦
叶。汝当发惭愧心。微于骨髓。应如是学。因此教授立
誓要期。名为自誓。或名受师。以心信受。佛为大师。故
多论云。迦叶来诣。佛所言。佛是我师。我是弟子。修伽
陀是我师。我是弟子。母经据后名。为建立善法上受
具。问准此众名自誓等。师皆未得戒。如何付法传云。
作誓言巳。所有诸戒。悉皆具足。答彼约缘说。故言自
誓时得。诸论中名受师。亦尔此约理明。故尽智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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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摩诃迦叶。约姓说大悲。是兄弟三人中。大者以
彼善来。非自誓得。又以性少烦恼。名为无欲。故智论
五十四云。摩诃迦叶。娶金色女为妻。不生爱乐。弃舍
出家。或以身作金色。名金色迦叶。言论义者。此沙弥
识性照明。善通物理。年始七岁。能答佛问。词理无滞。
称惬圣心。因此听与羯磨受戒。从初立名。故云论义
若从馀部。名多不同。母云敕听伽论。问答见言。答问
杂心。问乐此等名殊与论义。无别馀六。大同四分。义
可准知。又羯磨缘中。僧得一众。名尼受戒。故第四十
波离。问佛波阇。受八重法。即是出家。受具成比丘尼
馀尼云何。以言现前。白四羯磨。
次辨诸论。母经第一。二众各五。即为十受。比丘五者
善来建立善法上受具敕听三语羯磨。彼文问曰何
故名为上受具足。答佛在世时。不受戒直在佛边。听
法得阿罗汉。名上受具尼。五受者善来建立善法上
受具师法遣信羯磨。此之十受。义摄唯七。谓善来上
受羯磨。此三通被二众。馀四便局。局中三归敕听唯
比丘。众师法遣信专比丘尼。三归师法局。巳上明敕
听遣信。今须解释。敕听局比丘者。有其二义。一以丈
夫智慧。增强。答难称惬敕听受戒。二以沙弥与佛形。
同进止俱游得有问答。女人翻前。故阙斯受。遣信局
尼者。许其二众。梵行难齐。理亦俱听。遣信受戒。伹以
沙弥受戒。当众进求下远之造。故无此开。尼经两众。
进诣僧徒。路有难缘。故开使受。
彼善来。非自誓得。又以性少烦恼。名为无欲。故智论
五十四云。摩诃迦叶。娶金色女为妻。不生爱乐。弃舍
出家。或以身作金色。名金色迦叶。言论义者。此沙弥
识性照明。善通物理。年始七岁。能答佛问。词理无滞。
称惬圣心。因此听与羯磨受戒。从初立名。故云论义
若从馀部。名多不同。母云敕听伽论。问答见言。答问
杂心。问乐此等名殊与论义。无别馀六。大同四分。义
可准知。又羯磨缘中。僧得一众。名尼受戒。故第四十
波离。问佛波阇。受八重法。即是出家。受具成比丘尼
馀尼云何。以言现前。白四羯磨。
次辨诸论。母经第一。二众各五。即为十受。比丘五者
善来建立善法上受具敕听三语羯磨。彼文问曰何
故名为上受具足。答佛在世时。不受戒直在佛边。听
法得阿罗汉。名上受具尼。五受者善来建立善法上
受具师法遣信羯磨。此之十受。义摄唯七。谓善来上
受羯磨。此三通被二众。馀四便局。局中三归敕听唯
比丘。众师法遣信专比丘尼。三归师法局。巳上明敕
听遣信。今须解释。敕听局比丘者。有其二义。一以丈
夫智慧。增强。答难称惬敕听受戒。二以沙弥与佛形。
同进止俱游得有问答。女人翻前。故阙斯受。遣信局
尼者。许其二众。梵行难齐。理亦俱听。遣信受戒。伹以
沙弥受戒。当众进求下远之造。故无此开。尼经两众。
进诣僧徒。路有难缘。故开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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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明了论三乘人得戒。合有九种圆德。言圆德者。谓
有四万二千功德。一时并起。无不具满。故称圆德。偈
曰。于七依他得圆德。释二圆德了别相。声闻人有七
圆德。比丘有四善来。三归略羯磨(谓初缘时闻白即得)。广羯磨
尼三受者。善来遣信(谓瞿娄达磨此曰八尊法)广羯磨上。七声闻
得戒。第八独觉有量功德。至得第九。佛无量功德。至
得上来缘竟。
次明受体。夫戒体者。性相幽玄义理微隐。自非学穷
三藏。识洞五明。无以测其旨。源知其诠际。是以往古
俊杰。当今彦英。于此一门。不通悟者。寔以律无正录。
论有明文。既不自照。宗由每凭。他决虽复假资成立。
理昧调疏。余遂发愤于坏。累年寻考。搜经括论。探二
凡之宏摸。覈旧研新。捃三四之洪范。是以摘扶宗之
妙旨。掷违理之繁文。述此义章。用传同业。冀诸学侣。
不再沈研。庶望一览。洞开无劳。三复者矣。然章准其
立破。旨归亦得。称云诠戒体论。然论剖析。总作三门。
第一释名。第二出体。第三诸门分别。
言释名者大论戒数位。总有三。三位之中。辨律仪相。
律仪三中又除。定道别解。防过唯禁语。身至于心𠎝
圣开不犯。语身戒者。对患称名患境无疆。戒乌有限
情非情数。遍周法界戒。随境发还。乃无穷数。虽无穷
位。束为两。一曰表戒。二无表戒。先释别名表与无表。
次释通名所目之戒。所言表者身语造作。有所表示。
令他了知。故名为表。言无表者。因表发生。无见无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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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表示。名为无表体。得在身相续。随转纵入。馀心
不名。失戒次释通名所目戒者。此表无表俱有悬防。
咸称为戒。依俱舍十四。通有六名。论云别解脱律仪。
名差别者。一曰尸罗训释。尸罗词者。谓清凉也。故伽
他言。受持戒乐。身无热恼。故名尸罗。二者妙行。三乘
圣人称为智者。彼众称叹名为妙行。三者名业身语
皆是所作。自体名之为业。四者律仪能使。身语。调柔
合法。故曰律仪(此之四名通初及后)。五者别解脱。以初刹那别。
别弃舍一切恶故。故名别解。六者业道于初刹那。作
事究竟。畅思义成。故名业道(此之二名唯局初位)。又可初位。名
别解脱。亦名别解脱。律仪后位。但名别解脱。律仪不
名别解脱。论云从第二念。乃至未舍不名别解脱。名
别解律仪(唯此众名则有其七)。又可。第二念巳去。唯名后起。不
名业道。论云。从第二念。乃至未舍不名业道。名为后
起(若加后起名便有八)。或可后起。是前第三业。摄此对根本等。
言不得为众名。数限既除后起。名七如前。
次出体者。然今案佛灭后二十部宗。此文即当二戒。
并以法密部。摄古来传律。诸人不寻分部。所以言依
成实宗者。理不然也。但以法密宗义。弘在西方。此出
先来盛传说一切有部。故今解释并依说。一切有部。
明今此色法为体。所以知者。以俱舍第十三云。由思
力故。别起如是。如是身形名。身表语表。业体谓即言
声闻。表与无表。既伹是色。未知色是何义。为二性耶
答俱舍第一云。色是碍变性。尔者即应极微。非色极
不名。失戒次释通名所目戒者。此表无表俱有悬防。
咸称为戒。依俱舍十四。通有六名。论云别解脱律仪。
名差别者。一曰尸罗训释。尸罗词者。谓清凉也。故伽
他言。受持戒乐。身无热恼。故名尸罗。二者妙行。三乘
圣人称为智者。彼众称叹名为妙行。三者名业身语
皆是所作。自体名之为业。四者律仪能使。身语。调柔
合法。故曰律仪(此之四名通初及后)。五者别解脱。以初刹那别。
别弃舍一切恶故。故名别解。六者业道于初刹那。作
事究竟。畅思义成。故名业道(此之二名唯局初位)。又可初位。名
别解脱。亦名别解脱。律仪后位。但名别解脱。律仪不
名别解脱。论云从第二念。乃至未舍不名别解脱。名
别解律仪(唯此众名则有其七)。又可。第二念巳去。唯名后起。不
名业道。论云。从第二念。乃至未舍不名业道。名为后
起(若加后起名便有八)。或可后起。是前第三业。摄此对根本等。
言不得为众名。数限既除后起。名七如前。
次出体者。然今案佛灭后二十部宗。此文即当二戒。
并以法密部。摄古来传律。诸人不寻分部。所以言依
成实宗者。理不然也。但以法密宗义。弘在西方。此出
先来盛传说一切有部。故今解释并依说。一切有部。
明今此色法为体。所以知者。以俱舍第十三云。由思
力故。别起如是。如是身形名。身表语表。业体谓即言
声闻。表与无表。既伹是色。未知色是何义。为二性耶
答俱舍第一云。色是碍变性。尔者即应极微。非色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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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即体非变碍。故答无一极微。各处而住。众微聚集。
变碍义成。五识必须依积集缘。积集若尔即应过未。
非色以无积集不同。现在解此约。曾当变碍义说。尔
者主法可然。有曾当义。未来不生。如何当碍解是当
碍。如所烧薪虽现不烧。亦名薪也。尔者表色。可然无
表。不尔由无曾当及彼类。故今有二解。第一杂心论
主云。由表变碍。故随表得。名色如树。动时影必随动。
次俱舍论主。法喻俱破。先破法云。若由表色。是变碍
故。无表随彼。亦名色者。此无表体。体非是色。由表是
色。随表受名。无表非是。色从表名。为色无表。非是碍
随。表亦名碍。碍既不同。色宁齐等。次破喻云。譬如树
动影必随。动由表是色无表。亦名色者。表色灭时。无
表应灭。如树灭时影随灭。故影生依于树。树灭影亦
灭。无表依表生。表谢无表灭。灭既不同色。亦不等正
理第二破云。此不应理。随心转色。不从表生。应非色
故。第二一切。有师解云。由所依大种是变碍。故无表
依。彼亦名为色。论主难云。由所依变碍。故无表得名
色者。五识依五根。应当亦名色。五识依五根。不随根。
以名色无表。依四大如何。随大以名色。此师解云。无
表起时。定依大种。如影依树。光依珠宝。五识依五根。
即不如是。唯能为作助生缘故。论主破云。影光理应。
别依大种。如何影光造色。而依树宝。四大(破巳解云)以五
识。依不定或有变碍。谓眼等根。或无变碍。谓无间意。
无表所依。即不如是。定依变碍。故名为色。次下兼明。
变碍义成。五识必须依积集缘。积集若尔即应过未。
非色以无积集不同。现在解此约。曾当变碍义说。尔
者主法可然。有曾当义。未来不生。如何当碍解是当
碍。如所烧薪虽现不烧。亦名薪也。尔者表色。可然无
表。不尔由无曾当及彼类。故今有二解。第一杂心论
主云。由表变碍。故随表得。名色如树。动时影必随动。
次俱舍论主。法喻俱破。先破法云。若由表色。是变碍
故。无表随彼。亦名色者。此无表体。体非是色。由表是
色。随表受名。无表非是。色从表名。为色无表。非是碍
随。表亦名碍。碍既不同。色宁齐等。次破喻云。譬如树
动影必随。动由表是色无表。亦名色者。表色灭时。无
表应灭。如树灭时影随灭。故影生依于树。树灭影亦
灭。无表依表生。表谢无表灭。灭既不同色。亦不等正
理第二破云。此不应理。随心转色。不从表生。应非色
故。第二一切。有师解云。由所依大种是变碍。故无表
依。彼亦名为色。论主难云。由所依变碍。故无表得名
色者。五识依五根。应当亦名色。五识依五根。不随根。
以名色无表。依四大如何。随大以名色。此师解云。无
表起时。定依大种。如影依树。光依珠宝。五识依五根。
即不如是。唯能为作助生缘故。论主破云。影光理应。
别依大种。如何影光造色。而依树宝。四大(破巳解云)以五
识。依不定或有变碍。谓眼等根。或无变碍。谓无间意。
无表所依。即不如是。定依变碍。故名为色。次下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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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实论宗。然依成实。先明无作。其无作体。定用非色
非心。故论第七问曰。巳知有无作法非心。今为是色。
为是心。不相应行。答曰是行阴所摄。又问若无作是
色相。有何过。答色声香味触。五法非罪福性。故不以
色性。为无作又佛说。色是恼坏相。是无作中恼坏相。
不可得故。非色性。次明作戒。可为四门。第一叙异说
一师以色心为体。故论云。口业者。非直音声。要以心
力助成。故知身业。亦以心力助成。明知二业色心为
体。第二师以心为体。心是虑知得为戒。体色顽无知。
故非戒体。故论云。离心无思无身。口业故知。二业用
心为体。第二辨过非。初师以色心为体者。不善论意
论。第七问曰。是身作或。善或不善。而身不然是故非
身所作。答曰随心力故。身馀处生时能集业。是故集
名善不善。非真是身业口业。亦尔非直音声语言。以
心力随音声。语言所集善恶是名口业。然论说心能
引导业。不即以心为作业体。又复色是色法。色顽无
知。心是心法。心是虑知。二合为体。不应正理。第二师
以心为体者。是则亦应防心。既许以心为体。何不防
心。若防心者何。故论第十云。毗尼中无意犯罪。又云
但发恶心。不得无罪。但不结戒。以难持故。粗罪持戒。
能遮。细罪定等能除。又若以心为体。戒应虑知。既
不虑知。岂应正理。第三立正义者。色为业体。故论第
二云。无色法者。心及无作法也。既云此二非色明知
作戒是色。又论第七云。身业者。身所作名身业。问曰
非心。故论第七问曰。巳知有无作法非心。今为是色。
为是心。不相应行。答曰是行阴所摄。又问若无作是
色相。有何过。答色声香味触。五法非罪福性。故不以
色性。为无作又佛说。色是恼坏相。是无作中恼坏相。
不可得故。非色性。次明作戒。可为四门。第一叙异说
一师以色心为体。故论云。口业者。非直音声。要以心
力助成。故知身业。亦以心力助成。明知二业色心为
体。第二师以心为体。心是虑知得为戒。体色顽无知。
故非戒体。故论云。离心无思无身。口业故知。二业用
心为体。第二辨过非。初师以色心为体者。不善论意
论。第七问曰。是身作或。善或不善。而身不然是故非
身所作。答曰随心力故。身馀处生时能集业。是故集
名善不善。非真是身业口业。亦尔非直音声语言。以
心力随音声。语言所集善恶是名口业。然论说心能
引导业。不即以心为作业体。又复色是色法。色顽无
知。心是心法。心是虑知。二合为体。不应正理。第二师
以心为体者。是则亦应防心。既许以心为体。何不防
心。若防心者何。故论第十云。毗尼中无意犯罪。又云
但发恶心。不得无罪。但不结戒。以难持故。粗罪持戒。
能遮。细罪定等能除。又若以心为体。戒应虑知。既
不虑知。岂应正理。第三立正义者。色为业体。故论第
二云。无色法者。心及无作法也。既云此二非色明知
作戒是色。又论第七云。身业者。身所作名身业。问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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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有身业。所以者何。身所动作。名为身业。有为法
念念灭。故不应有动。答所谓法于馀处。生时损。答他
是名身业。其口业者。四大相击。于中出声。声成音曲。
有所表彰。以为名字。句用此名。字句即于声上。建立
为口作业。业无别体。用声为体。第四释妨难者。问若
以色为体者何。故论云。口业者。要以心力助成。此之
业体。定是声性。心是发业之因。非是业体。问论言离
心无思。无身口业。是则心为思体。明知二业。亦不离
心。以心为体。解此破外宗。故作是说以一切。有宗心
王之外。别有思数。而思与心。同时别体。故论云。离心
无思。然心未必思。思必是心。又以外道立义。身口之
业。不由心助。故论破云离心无身口业。
次诸门分别。总作一十六门。第一为无为分别。第二
就有为中漏无漏分别。第三就有漏中三聚分别。第
四就色聚中三色别。第五就三色中依类分别。第六
就等流中三性分别。第七就善性中生得加行分别。
第八就通二中约处分别。第九就其处中依大分别。
第十就依大中。始终分别。第十一就于终中得时分
别。第十二就得时中先后分别。第十三就俱生中證
成分别。第十四就證成中重不重分别。第十五就不
重中显数分别。第十六就头数中同异分别。
初门。二戒俱是有为法聚。非三无为。无为是常戒从
缘发。故此二戒并有为收。
第二门此有为戒。是有漏摄。诸漏于中等随增故。谓
念念灭。故不应有动。答所谓法于馀处。生时损。答他
是名身业。其口业者。四大相击。于中出声。声成音曲。
有所表彰。以为名字。句用此名。字句即于声上。建立
为口作业。业无别体。用声为体。第四释妨难者。问若
以色为体者何。故论云。口业者。要以心力助成。此之
业体。定是声性。心是发业之因。非是业体。问论言离
心无思。无身口业。是则心为思体。明知二业。亦不离
心。以心为体。解此破外宗。故作是说以一切。有宗心
王之外。别有思数。而思与心。同时别体。故论云。离心
无思。然心未必思。思必是心。又以外道立义。身口之
业。不由心助。故论破云离心无身口业。
次诸门分别。总作一十六门。第一为无为分别。第二
就有为中漏无漏分别。第三就有漏中三聚分别。第
四就色聚中三色别。第五就三色中依类分别。第六
就等流中三性分别。第七就善性中生得加行分别。
第八就通二中约处分别。第九就其处中依大分别。
第十就依大中。始终分别。第十一就于终中得时分
别。第十二就得时中先后分别。第十三就俱生中證
成分别。第十四就證成中重不重分别。第十五就不
重中显数分别。第十六就头数中同异分别。
初门。二戒俱是有为法聚。非三无为。无为是常戒从
缘发。故此二戒并有为收。
第二门此有为戒。是有漏摄。诸漏于中等随增故。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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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缘时。摄为有巳。如衣润湿埃尘。随住无漏。上法非
爱。能摄如于炎石。足不随住。
第三门。此有漏戒。俱是色法心。及心所不相应行。是
其戒因非正戒体。所以然者。以其声闻力劣。但防身
语故。今发戒还从身语获无表色。以护七支。
第四门身语色中。总有三种。一者有色有见有对。谓
是色界。二者有色无见有对。谓五根四境。三者有色
无见无对。谓法界中无表色。若表戒者。前二色收其
无表者。第三色摄。故杂心第三云。彼身作可见有对
口作。不可见有对无作俱。不可见无对。俱舍三十云。
除无表色。何法名为无见无对。非三有对。故名无对。
第五门别解律仪体既是色有漏色中。自有三类。一
异熟。二长养。三等流。然此二戒等流。色摄以从。同类
因所生。故等谓齐等流。谓流类所以。唯等流者。以馀
二类。唯无记故。
第六门。身语色声。是善非馀。二故俱舍云。谓在即前
居卑劣座。或蹲或跪。曲躬合掌。复云起慇净心。发诚
谛语然色差别总有二十。于中形八。长短方圆。高下
正不。正此通三。性局取善。边为身表。业馀十二。显色
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明闇。一向无记。故非戒体
语表。是声声有八种。一有执受大种。为因有情。名声
可意。二有执受大种。为因有情。名声不不意。三有执
受大种。为因非有情。名可意。四有执受大种。为因非
有情。名不可意。无执受大种。为因亦有四句。准此应
爱。能摄如于炎石。足不随住。
第三门。此有漏戒。俱是色法心。及心所不相应行。是
其戒因非正戒体。所以然者。以其声闻力劣。但防身
语故。今发戒还从身语获无表色。以护七支。
第四门身语色中。总有三种。一者有色有见有对。谓
是色界。二者有色无见有对。谓五根四境。三者有色
无见无对。谓法界中无表色。若表戒者。前二色收其
无表者。第三色摄。故杂心第三云。彼身作可见有对
口作。不可见有对无作俱。不可见无对。俱舍三十云。
除无表色。何法名为无见无对。非三有对。故名无对。
第五门别解律仪体既是色有漏色中。自有三类。一
异熟。二长养。三等流。然此二戒等流。色摄以从。同类
因所生。故等谓齐等流。谓流类所以。唯等流者。以馀
二类。唯无记故。
第六门。身语色声。是善非馀。二故俱舍云。谓在即前
居卑劣座。或蹲或跪。曲躬合掌。复云起慇净心。发诚
谛语然色差别总有二十。于中形八。长短方圆。高下
正不。正此通三。性局取善。边为身表。业馀十二。显色
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明闇。一向无记。故非戒体
语表。是声声有八种。一有执受大种。为因有情。名声
可意。二有执受大种。为因有情。名声不不意。三有执
受大种。为因非有情。名可意。四有执受大种。为因非
有情。名不可意。无执受大种。为因亦有四句。准此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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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此八声中。初二通三性局取善边为语表。业馀六
唯无记。故非戒体。汎论身语。无表通于二性。今明善
戒。局是善性。故俱舍十三云。无表唯通善不善。性无
有无记。所以尔者。以无记心。势力微劣。不能引发。强
业令生。可因灭时。果仍续起。
第七善有二种。一生得。二加行。此二善心。皆能发戒。
所以尔者。若其趣入闻慧。巳去者即是加行。心得亦
通生得善心。中得若其未得闻。慧者一向生得善。心
中得故。正理论四十二云。诸律仪果有从加行。有从
生得。善心所生。若从加行。善心生者律仪。先者舍从
断善根。然断善根。加行根本。皆名断善。依此故说断
善根。位舍诸律仪。若从生得善。心生者。随何品心。能
生善根。所生律仪。尔时便舍。舍能等起彼随舍故。以
此證知通二心得。
第八门。别解律仪。得唯现处加行根本。后起情与非
情。性罪遮罪。故俱舍十五云。从一切二现得。欲界律
仪。言一切者。谓加行根本后起。二者情与非情。及性
罪遮罪。现谓现在。蕴处界得。不从去来。蕴处界得。静
虑无漏。二种律仪。从根本恒。时得根本者。除加行后。
起及遮罪。非情恒时者。谓遍于三际。蕴处界得。问别
解律仪。得唯现在。何故定道通于过未。答定道律仪。
是心俱有心缘。三际戒亦随转。别解脱者。为是有情。
依止去来。不然。故不得也。又解定道律仪。非直防。非
亦能断惑。故俱舍云。静虑无漏。二种律仪。亦名断律
唯无记。故非戒体。汎论身语。无表通于二性。今明善
戒。局是善性。故俱舍十三云。无表唯通善不善。性无
有无记。所以尔者。以无记心。势力微劣。不能引发。强
业令生。可因灭时。果仍续起。
第七善有二种。一生得。二加行。此二善心。皆能发戒。
所以尔者。若其趣入闻慧。巳去者即是加行。心得亦
通生得善心。中得若其未得闻。慧者一向生得善。心
中得故。正理论四十二云。诸律仪果有从加行。有从
生得。善心所生。若从加行。善心生者律仪。先者舍从
断善根。然断善根。加行根本。皆名断善。依此故说断
善根。位舍诸律仪。若从生得善。心生者。随何品心。能
生善根。所生律仪。尔时便舍。舍能等起彼随舍故。以
此證知通二心得。
第八门。别解律仪。得唯现处加行根本。后起情与非
情。性罪遮罪。故俱舍十五云。从一切二现得。欲界律
仪。言一切者。谓加行根本后起。二者情与非情。及性
罪遮罪。现谓现在。蕴处界得。不从去来。蕴处界得。静
虑无漏。二种律仪。从根本恒。时得根本者。除加行后。
起及遮罪。非情恒时者。谓遍于三际。蕴处界得。问别
解律仪。得唯现在。何故定道通于过未。答定道律仪。
是心俱有心缘。三际戒亦随转。别解脱者。为是有情。
依止去来。不然。故不得也。又解定道律仪。非直防。非
亦能断惑。故俱舍云。静虑无漏。二种律仪。亦名断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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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以惑通三戒。亦随转别解不然。故不同法久解定
道律仪。心成随心。转戒既与心俱。故防三世。别解不
然。故不同法。若尔如何不从加行。后起遮罪。非情处
得。解定道不起即巳。起即根本。故得不从加行后起。
又解。身语业道。皆有加行后起。意业道三。起即根本。
定道既与心俱故无。加行后起不息嫌疑。不于遮罪
非情处得。正理论云。若得静虑。无漏律仪。应知伹从
根本业道。以于定中唯有根本业道。在不定位。无此
律仪。故从有情数。所发遮罪。尚不得此二种律仪。况
从非情所发遮罪。由此差别。论作四句。有蕴处界。从
彼唯得别解律仪。非馀二等。第一句者。谓从现在。加
行后起。及诸遮罪。第二句者。谓从去来。根本业道。第
三句者。谓从现在根本业道。第四句者。谓从去来加
行后起。
第九门问。未知表与无表。所依大种。为有差别。为无
差别。答所依各异。若从一具。和合有细粗两果。不应
正理。所生既细粗不同。能生亦差别不等。问细粗虽
异七支如何。答七支既殊。能造亦异。尔者七支能所。
既各不同。然一期身所生无表。为当与作俱时一时。
悬造为待。后后起时。念念别造。答作俱四大一时悬
造。故俱舍十三云。唯欲界系。初刹那后。所有无表。依
过大生。此为所依。无表得起。现身大种。但能为依。为
转随转。因随其次第如轮行。于地手地为依尔者。此
之未来多念无表。既依过去。大种而生。为当一具。四
道律仪。心成随心。转戒既与心俱。故防三世。别解不
然。故不同法。若尔如何不从加行。后起遮罪。非情处
得。解定道不起即巳。起即根本。故得不从加行后起。
又解。身语业道。皆有加行后起。意业道三。起即根本。
定道既与心俱故无。加行后起不息嫌疑。不于遮罪
非情处得。正理论云。若得静虑。无漏律仪。应知伹从
根本业道。以于定中唯有根本业道。在不定位。无此
律仪。故从有情数。所发遮罪。尚不得此二种律仪。况
从非情所发遮罪。由此差别。论作四句。有蕴处界。从
彼唯得别解律仪。非馀二等。第一句者。谓从现在。加
行后起。及诸遮罪。第二句者。谓从去来。根本业道。第
三句者。谓从现在根本业道。第四句者。谓从去来加
行后起。
第九门问。未知表与无表。所依大种。为有差别。为无
差别。答所依各异。若从一具。和合有细粗两果。不应
正理。所生既细粗不同。能生亦差别不等。问细粗虽
异七支如何。答七支既殊。能造亦异。尔者七支能所。
既各不同。然一期身所生无表。为当与作俱时一时。
悬造为待。后后起时。念念别造。答作俱四大一时悬
造。故俱舍十三云。唯欲界系。初刹那后。所有无表。依
过大生。此为所依。无表得起。现身大种。但能为依。为
转随转。因随其次第如轮行。于地手地为依尔者。此
之未来多念无表。既依过去。大种而生。为当一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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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能造。多念无表。为复多念。无表各别。大造西方。自
有三解。第一云。但有一具。四大能造。初念不煞。无表
复能悬造一期。身中众多无表。第二解云。一具四大
唯造初念。不煞无表。复更别起。一具四大。悬造未来。
一期身中。众多无表。所以然者。以彼未来。未起无表。
种类同故。一具能造。第三解云。起一具大种造初念
不煞。无表复更别起众多大种。悬造未来。无穷无表。
此多无表。念念别造。
第十门昔解此善作等。通于始终。故知表业。始终通
取。若局第三。为表业者。前二落非亦应发戒。又身语
业皆色为体。第三羯磨刹那竟时。身止之色。为眼所
得。可使说有身表业。体语止之。业非耳所。得当时无
声可无语表。既许语表。通生不局。第三为正。故今正
解。局取第三。若其未至。第三秉未究竟。要期不满。善
而非戒。要至第三。要期心满。秉法圆具。善而是戒。故
俱舍第十六云。且如勤策受具戒。时来入戒。坛礼苾
刍。众至成发语。请亲教师。乃至一白二羯磨等。皆名
为善业道。加行第三羯磨。一刹那中。表与无表。名根
本业道。从此巳后至说四依。及馀依前。相续随转。表
无表业。皆名后起。问发局第三不兼前者。是则应无
语表业体。答许无语表有何过耶。尔者语表既。无应
无无表。答虽可当时无语表业无表得。从加行发。故
又由互发。由身表业。发语无表。或可加行语表。亦发
身表。如乞戒云。受具足戒。因此须述古旧诸师。报方
有三解。第一云。但有一具。四大能造。初念不煞。无表
复能悬造一期。身中众多无表。第二解云。一具四大
唯造初念。不煞无表。复更别起。一具四大。悬造未来。
一期身中。众多无表。所以然者。以彼未来。未起无表。
种类同故。一具能造。第三解云。起一具大种造初念
不煞。无表复更别起众多大种。悬造未来。无穷无表。
此多无表。念念别造。
第十门昔解此善作等。通于始终。故知表业。始终通
取。若局第三。为表业者。前二落非亦应发戒。又身语
业皆色为体。第三羯磨刹那竟时。身止之色。为眼所
得。可使说有身表业。体语止之。业非耳所。得当时无
声可无语表。既许语表。通生不局。第三为正。故今正
解。局取第三。若其未至。第三秉未究竟。要期不满。善
而非戒。要至第三。要期心满。秉法圆具。善而是戒。故
俱舍第十六云。且如勤策受具戒。时来入戒。坛礼苾
刍。众至成发语。请亲教师。乃至一白二羯磨等。皆名
为善业道。加行第三羯磨。一刹那中。表与无表。名根
本业道。从此巳后至说四依。及馀依前。相续随转。表
无表业。皆名后起。问发局第三不兼前者。是则应无
语表业体。答许无语表有何过耶。尔者语表既。无应
无无表。答虽可当时无语表业无表得。从加行发。故
又由互发。由身表业。发语无表。或可加行语表。亦发
身表。如乞戒云。受具足戒。因此须述古旧诸师。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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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义然。色通二报及方便身作。是方便非报。故心论
云。作者身动身方便。口作唯方便。以声非报法。故身
口无作非报。非方便。故涅槃云。非异色因不作异色。
因果一师。解云非异色。因谓非报色。报色是方便也。
因报非方便。故言为异非异色果。谓非方便。方便是
报色果。方便非报。故称为异。故知无作非报。非方便。
复有释云。作既方便。非报无作。异前明知。非是报色。
及方便色。又旧释云。然彼经文未必證成。非报非方
便。义菩提王子意。疑比丘馀二性中。所以不名失戒。
佛即答。言非异色。因非异色。因异其心。虽在恶无记
中。本所受戒。不名漏失。言非异色。因谓非受中之作。
以彼作者。但一念。故不作异色因果者。谓非随行之
中。及以处中。作无作。以彼作无作短。故既非此二。仍
是比丘明知。有彼受中。无作形俱长。故纵入馀心不
名失戒。今详诸解。未顺经文。虽复各逞异端。终乖圣
旨。失方便业。须对根本论之。报色自共长养等。流辨
其同异。如何乃将方便对报。分别又旧。引经深成谬
乱。夫取文者须依伦次。如何不识旨归杂乱。抄引然
涅槃经三十四。菩提王子问。若有比丘。护持禁戒。若
发恶心。当知是时。失比丘戒。佛言戒有七种。从于身
口。有无作色。以是无作色因缘。故其心虽在恶。无记
中不名失戒。犹名持戒。以何因缘。名无作色。非异色
因不作异色。因果经文。理实次第如是。旧人不寻问。
意两。答倒写连抄。共作一通。深违理教。故今依文聊
云。作者身动身方便。口作唯方便。以声非报法。故身
口无作非报。非方便。故涅槃云。非异色因不作异色。
因果一师。解云非异色。因谓非报色。报色是方便也。
因报非方便。故言为异非异色果。谓非方便。方便是
报色果。方便非报。故称为异。故知无作非报。非方便。
复有释云。作既方便。非报无作。异前明知。非是报色。
及方便色。又旧释云。然彼经文未必證成。非报非方
便。义菩提王子意。疑比丘馀二性中。所以不名失戒。
佛即答。言非异色。因非异色。因异其心。虽在恶无记
中。本所受戒。不名漏失。言非异色。因谓非受中之作。
以彼作者。但一念。故不作异色因果者。谓非随行之
中。及以处中。作无作。以彼作无作短。故既非此二。仍
是比丘明知。有彼受中。无作形俱长。故纵入馀心不
名失戒。今详诸解。未顺经文。虽复各逞异端。终乖圣
旨。失方便业。须对根本论之。报色自共长养等。流辨
其同异。如何乃将方便对报。分别又旧。引经深成谬
乱。夫取文者须依伦次。如何不识旨归杂乱。抄引然
涅槃经三十四。菩提王子问。若有比丘。护持禁戒。若
发恶心。当知是时。失比丘戒。佛言戒有七种。从于身
口。有无作色。以是无作色因缘。故其心虽在恶。无记
中不名失戒。犹名持戒。以何因缘。名无作色。非异色
因不作异色。因果经文。理实次第如是。旧人不寻问。
意两。答倒写连抄。共作一通。深违理教。故今依文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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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正解。夫身语业。由心故起言。非异色因者。谓无受
戒善心。色因非彼恶无记因。故言非异色。因不作异
色。因果者谓但感得。自类善果必不能招恶。无记果
既。于自类因果。性成一得在身。相续随随。转转不绝。
是无作色。故言不作。异色因果。以此解经。异无违失。
依前重写。恐误后人。又解此是身语业色。因果心异
业色。故非异等。问旧解既非。何繁序引。答若不剖折。
熟知是非。指事再明。息诸野论。
第十一门。善来受戒。唱善来竟。至尽苦源时得。三归
受戒。后三法满得。故俱舍十四云。起慇净心发诚谛
语。自称我是邬波索迦。愿尊忆持。慈悲护念。尔时即
得五戒律仪。为令了知。所应学处。故复为说离煞生
等。由如苾刍。受巳说相。此释五戒。具戒类同。若尔如
何。尼律与三归。竟始云。次与汝受戒解。次授随戒。故
云受戒非是受体。体巳先发。八不可过法说讫。即得
以其受者。作顶受之意授者。复云若能行者。即是出
家受戒。羯磨受戒。缘虽众多。莫不咸以。第三竟得问。
羯磨受戒。得既竟时。未知遣信。为同此不。答今古诸
师。皆存报得。以下文云。巳与汝受戒竟。今解羯磨。竟
得以报。文云巳与汝受戒。竟报有巳言。明知得在大
僧言下。故见论第七。遣使八语。得具足戒。从比丘尼。
得白四羯磨。比丘僧复白四羯磨。是名八语得具足
戒。又复发戒缘在羯磨。何因缘加不得使报方生。若
待报生。便有三过。一戒非羯磨缘生过。二别人言下
戒善心。色因非彼恶无记因。故言非异色。因不作异
色。因果者谓但感得。自类善果必不能招恶。无记果
既。于自类因果。性成一得在身。相续随随。转转不绝。
是无作色。故言不作。异色因果。以此解经。异无违失。
依前重写。恐误后人。又解此是身语业色。因果心异
业色。故非异等。问旧解既非。何繁序引。答若不剖折。
熟知是非。指事再明。息诸野论。
第十一门。善来受戒。唱善来竟。至尽苦源时得。三归
受戒。后三法满得。故俱舍十四云。起慇净心发诚谛
语。自称我是邬波索迦。愿尊忆持。慈悲护念。尔时即
得五戒律仪。为令了知。所应学处。故复为说离煞生
等。由如苾刍。受巳说相。此释五戒。具戒类同。若尔如
何。尼律与三归。竟始云。次与汝受戒解。次授随戒。故
云受戒非是受体。体巳先发。八不可过法说讫。即得
以其受者。作顶受之意授者。复云若能行者。即是出
家受戒。羯磨受戒。缘虽众多。莫不咸以。第三竟得问。
羯磨受戒。得既竟时。未知遣信。为同此不。答今古诸
师。皆存报得。以下文云。巳与汝受戒竟。今解羯磨。竟
得以报。文云巳与汝受戒。竟报有巳言。明知得在大
僧言下。故见论第七。遣使八语。得具足戒。从比丘尼。
得白四羯磨。比丘僧复白四羯磨。是名八语得具足
戒。又复发戒缘在羯磨。何因缘加不得使报方生。若
待报生。便有三过。一戒非羯磨缘生过。二别人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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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戒过。三违下正文巳言过。尔者既不待报。何因馀
文重令尼众秉羯磨法。答具三义故。更须秉法。一佛
去疑情。二为在生善。三传使须。具若以尼众秉。大僧
法令。使戒生法便杂乱。故此戒生便有三过。一有秉
法杂乱过。二尼有一部发戒过。三违见论八语过。
第十二门。今此二戒。并同时发。故俱舍十六云。第三
羯磨。一刹那中。表与无表。名根本业道。以此故知无
前后得。然表有三。一是因时非是戒体。二是果时。三
是果后。第二念等。此后二种。正是戒体。
第十三门。俱舍十四云。唯初刹那。表反无表。得别解
脱。及业道名。又十六云。七善业道。若从受生。必皆具
二。谓表无表。以斯文證明有二戒。所以要须此二戒
者。若无其表无表。无所从生。以有表故。无表得生。若
无无表。不可一形。防非以有无表。故得尽形防护。
第十四门。诸受相望。当位不重。咸各自能辨戒体。故
若约五等。异类相望。体各不同。故得重发。所以知者。
俱舍十四问云。若从近事。受勤策戒。复从勤策。受苾
刍戒。此三律仪。为由增足。远离方便。立别别名。为体
各别具足顿生。答三种律仪。体不相杂。其相各别。具
足顿生。三律仪中。具三离煞。乃至具足。三离饮酒。馀
数多少随其所应。尔者同类何别。答以诸远离。依因
缘发。故因缘别远离有异。若无此事舍苾刍戒。尔时
即应三戒。皆舍前二。摄在后一中故。既不许然。故三
各别。尔者若诸戒中。当分不重者。如何式叉学戒。缺
文重令尼众秉羯磨法。答具三义故。更须秉法。一佛
去疑情。二为在生善。三传使须。具若以尼众秉。大僧
法令。使戒生法便杂乱。故此戒生便有三过。一有秉
法杂乱过。二尼有一部发戒过。三违见论八语过。
第十二门。今此二戒。并同时发。故俱舍十六云。第三
羯磨。一刹那中。表与无表。名根本业道。以此故知无
前后得。然表有三。一是因时非是戒体。二是果时。三
是果后。第二念等。此后二种。正是戒体。
第十三门。俱舍十四云。唯初刹那。表反无表。得别解
脱。及业道名。又十六云。七善业道。若从受生。必皆具
二。谓表无表。以斯文證明有二戒。所以要须此二戒
者。若无其表无表。无所从生。以有表故。无表得生。若
无无表。不可一形。防非以有无表。故得尽形防护。
第十四门。诸受相望。当位不重。咸各自能辨戒体。故
若约五等。异类相望。体各不同。故得重发。所以知者。
俱舍十四问云。若从近事。受勤策戒。复从勤策。受苾
刍戒。此三律仪。为由增足。远离方便。立别别名。为体
各别具足顿生。答三种律仪。体不相杂。其相各别。具
足顿生。三律仪中。具三离煞。乃至具足。三离饮酒。馀
数多少随其所应。尔者同类何别。答以诸远离。依因
缘发。故因缘别远离有异。若无此事舍苾刍戒。尔时
即应三戒。皆舍前二。摄在后一中故。既不许然。故三
各别。尔者若诸戒中。当分不重者。如何式叉学戒。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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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更与又末利私呵。二三重受。答式叉学中。元无戒
体。体既非有。何论缺与。又末利私呵。得法欢喜。善心
增著。二三归依。据实而论戒不重发。若立重者。皆无
證文。
第十五门。论其戒数。理实无边。以缘一切普境生。故
门律仪要。缘普境生者。且如异趣方域煞等。不成于
彼。如何律仪能发。答由性类。同境有转。易是。故从彼
亦得律仪。故俱舍十五问云。于非所能境。如何得律
仪。解由普于有情。发起增上。不损命意乐故。得律仪
若尔前佛及所度生。巳涅槃者。后佛于彼既不发得。
别解律仪。如何尸罗无灭前过。答以一切佛别解律
仪。皆从一切有情处得。设彼有情。今犹在者后佛从
彼。亦得律仪。故后尸罗无灭前过。问律仪若从非情
境。发境有灭。生戒应增减。且如春受应多。冬便渐减。
冬受戒少。春则续生。如是便有别解律仪。离得舍缘。
有得舍过。婆沙一百二十解云。无有增减。以总得故。
谓此律仪。总于一切生草等。上得一无表。而实无有
无生等时。总于一切蒲桃等酒。则不坏时。得一无表
而实无有无诸酒时。是故律仪无有增减。馀亦如是。
又准明了论戒。有数量谓。四万二千福。河由此福。河
恒能洗浣垢污。言四万二千者。根本戒。有四百二十。
所以尔者。如婆薮斗律戒。有二百多明轻戒。忧婆提
舍。戒有一百二十一。多明重戒。比丘尼别戒有九十
九。合成四百二十。是一一戒有摄。所于僧等。十利功
体。体既非有。何论缺与。又末利私呵。得法欢喜。善心
增著。二三归依。据实而论戒不重发。若立重者。皆无
證文。
第十五门。论其戒数。理实无边。以缘一切普境生。故
门律仪要。缘普境生者。且如异趣方域煞等。不成于
彼。如何律仪能发。答由性类。同境有转。易是。故从彼
亦得律仪。故俱舍十五问云。于非所能境。如何得律
仪。解由普于有情。发起增上。不损命意乐故。得律仪
若尔前佛及所度生。巳涅槃者。后佛于彼既不发得。
别解律仪。如何尸罗无灭前过。答以一切佛别解律
仪。皆从一切有情处得。设彼有情。今犹在者后佛从
彼。亦得律仪。故后尸罗无灭前过。问律仪若从非情
境。发境有灭。生戒应增减。且如春受应多。冬便渐减。
冬受戒少。春则续生。如是便有别解律仪。离得舍缘。
有得舍过。婆沙一百二十解云。无有增减。以总得故。
谓此律仪。总于一切生草等。上得一无表。而实无有
无生等时。总于一切蒲桃等酒。则不坏时。得一无表
而实无有无诸酒时。是故律仪无有增减。馀亦如是。
又准明了论戒。有数量谓。四万二千福。河由此福。河
恒能洗浣垢污。言四万二千者。根本戒。有四百二十。
所以尔者。如婆薮斗律戒。有二百多明轻戒。忧婆提
舍。戒有一百二十一。多明重戒。比丘尼别戒有九十
九。合成四百二十。是一一戒有摄。所于僧等。十利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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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一一功德。能生十种。正行谓信等。五根无贪等。三
善根及身口二护一。戒即百戒。有四百二十。岂非四
万二千。然言无愿毗尼者。由得此也。问僧尼二众戒
数。各别所以。无愿毗尼。齐皆不异解。此据二众。总说
理实。各随本戒。又解二众。俱有四万二千。以转根时。
即成所戒。
第十六门。昔解受随义。一譬如一。楯能捭众。敌为破
斯义。故立此门。受随二法。具表无表。且论无表。有其
八种。谓形作俱。俱心俱愿。俱事在从。用助缘异缘。此
八位三形。俱定受心。俱事在从。用局随馀。四义通受。
随助缘异缘。通受者。如遣使。受形及身语。互造者。是
次。明同异。受随无表。同义有三。谓名体义异。便有六。
第一总别。第二根条。第三悬对。第四长短。第五三性。
第六一品多品。前四可解。后二须释。言三性者。受中
无表。体善随行。亦不通馀此。就列性受随俱狭。今约
通不通说者。受是形俱。通馀二性。说之为宽。随是作
俱。唯局善性。说之为狭。此就一心。自作为语。若取先
后。心及教人。说馀二性中随。亦通有准。此便是受随。
俱宽作此解者。约为三位。局体俱狭。受随同善。若约
随中教人。义说便即俱宽。通馀二性。若以自作随行
对受。分别方有宽狭。即是受宽随狭。言一品多品者。
受中无表。义均一品。以本上上心受所发。无表心增
上。故戒亦上上。或容犯戒。终至罗汉。酬本一品。心因
故无优劣。上中等。心受亦同此。随中无表。乃有多品。
善根及身口二护一。戒即百戒。有四百二十。岂非四
万二千。然言无愿毗尼者。由得此也。问僧尼二众戒
数。各别所以。无愿毗尼。齐皆不异解。此据二众。总说
理实。各随本戒。又解二众。俱有四万二千。以转根时。
即成所戒。
第十六门。昔解受随义。一譬如一。楯能捭众。敌为破
斯义。故立此门。受随二法。具表无表。且论无表。有其
八种。谓形作俱。俱心俱愿。俱事在从。用助缘异缘。此
八位三形。俱定受心。俱事在从。用局随馀。四义通受。
随助缘异缘。通受者。如遣使。受形及身语。互造者。是
次。明同异。受随无表。同义有三。谓名体义异。便有六。
第一总别。第二根条。第三悬对。第四长短。第五三性。
第六一品多品。前四可解。后二须释。言三性者。受中
无表。体善随行。亦不通馀此。就列性受随俱狭。今约
通不通说者。受是形俱。通馀二性。说之为宽。随是作
俱。唯局善性。说之为狭。此就一心。自作为语。若取先
后。心及教人。说馀二性中随。亦通有准。此便是受随。
俱宽作此解者。约为三位。局体俱狭。受随同善。若约
随中教人。义说便即俱宽。通馀二性。若以自作随行
对受。分别方有宽狭。即是受宽随狭。言一品多品者。
受中无表。义均一品。以本上上心受所发。无表心增
上。故戒亦上上。或容犯戒。终至罗汉。酬本一品。心因
故无优劣。上中等。心受亦同此。随中无表。乃有多品。
卷六 第 492a 页 X42-0492.png
以所防非。五犯非一。故能防行。亦五义殊。又对诸犯。
一一戒中。心有增微。事亦不等。故随无表。有此不同。
次解二表。同义有五。谓名体义宽狭长短不同。有四
总别。根条悬对。一品多品。皆准前说。既有如此。差别
不同。岂同昔解。受随义一。上来体竟。
次修乞食。翻前自饿。次度馀人。文三如上。然为馀人
转名说法。所以尔者。依前转者。切力尤多。又于深法。
离趣入故。初以近报。接使修行言。布施者举善。令修
言持戒者。举恶令断。既能修善。离恶必有胜报来酬。
故曰生天之法。次授谛法。令使修證。呵欲不净。是集
谛有漏系缚。是苦谛赞叹。出离是道谛。为乐是灭谛。
至此度五人巳。始是三宝具足。次说法增解。文有其
二。初食前说。合心欢喜。次食后说。令进道门。然食前
中。为三人说法。二人乞食。为二人说。三人乞者。欲明
听法。不空乞食。得辨故使三二。去住不同。
次食后说法。文有其五。第一释蕴无我。第二云何下
审比丘解。第三是故下重为广破。第四如是下观成
获果。第五尔时下结数显德。初文有二。第一释色无
我。第二举馀类易。初文破色有三。一举宗。立无我然。
五比丘虽断我执。恐于境中。计有我性。故告比丘云。
色无我第二。若色是我。下开成两章。一受苦章。若色
是我者。不应增益。以不增益。我不受苦。文无不言。是
其错耳。亦可以色增益。而我受苦如何。是我二不自
在章。若色是我者。应随情欲。欲得者得不欲者。不得
一一戒中。心有增微。事亦不等。故随无表。有此不同。
次解二表。同义有五。谓名体义宽狭长短不同。有四
总别。根条悬对。一品多品。皆准前说。既有如此。差别
不同。岂同昔解。受随义一。上来体竟。
次修乞食。翻前自饿。次度馀人。文三如上。然为馀人
转名说法。所以尔者。依前转者。切力尤多。又于深法。
离趣入故。初以近报。接使修行言。布施者举善。令修
言持戒者。举恶令断。既能修善。离恶必有胜报来酬。
故曰生天之法。次授谛法。令使修證。呵欲不净。是集
谛有漏系缚。是苦谛赞叹。出离是道谛。为乐是灭谛。
至此度五人巳。始是三宝具足。次说法增解。文有其
二。初食前说。合心欢喜。次食后说。令进道门。然食前
中。为三人说法。二人乞食。为二人说。三人乞者。欲明
听法。不空乞食。得辨故使三二。去住不同。
次食后说法。文有其五。第一释蕴无我。第二云何下
审比丘解。第三是故下重为广破。第四如是下观成
获果。第五尔时下结数显德。初文有二。第一释色无
我。第二举馀类易。初文破色有三。一举宗。立无我然。
五比丘虽断我执。恐于境中。计有我性。故告比丘云。
色无我第二。若色是我。下开成两章。一受苦章。若色
是我者。不应增益。以不增益。我不受苦。文无不言。是
其错耳。亦可以色增益。而我受苦如何。是我二不自
在章。若色是我者。应随情欲。欲得者得不欲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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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以色无我。下依章解释。初释受苦。以色增益。我
受诸苦。故知非我。次释不自在。欲得者便得。谓少年
盛色不申者。不得谓老年衰色。既不随情。明知非我。
馀阴类然。故亦如是。次审比丘。解先约色审。一问常
无常。二问苦非苦。三问色既无常苦者。是变易法。汝
等意解。云何为常。是我是彼是我所不。言是我者。是
自身我。是彼者。他是身我。是我所不者。是诸境中所
计我不。五人以巳解心对佛。故曰非也。馀阴问解。类
准于前。次明广说。于中文二。初总举一切色然。一切
中有五对。十一问。过去者巳灭。未来者未至。现在者
巳生。未谢内者。自身为内外者。他身及非情。为外有
对。名粗无对。名细好者。不染污色丑者。染污色远者。
去来近者。现在次明正破。还举一切色非我非彼等
者。前二非我见。后二非所见。作此观智。是实非耶。故
云如实正观馀阴广释。皆类于前。次辨列获。先观色
阴。观见色过。便生厌离。以严不著。故得解脱。智在解
脱。人身中所起。故曰解脱智我生等者。如前释色阴。
既尔馀阴亦然。若论观法。先观后證。然此文中。据说
次第。观色證巳。方明馀四。次然数者。举五比丘。咸具
二解。皆成罗汉。总合六人。
次度耶输伽文五。一度耶输伽。二耶输伽文。三耶输
伽道契。无著五分。至此始命善来。四明二请之法。五
度耶输伽母。及本二。次三文可解。次第六文。龙王曾
于过去佛边。受法将验。来尊虚实。遂自出宫。兼持实
受诸苦。故知非我。次释不自在。欲得者便得。谓少年
盛色不申者。不得谓老年衰色。既不随情。明知非我。
馀阴类然。故亦如是。次审比丘。解先约色审。一问常
无常。二问苦非苦。三问色既无常苦者。是变易法。汝
等意解。云何为常。是我是彼是我所不。言是我者。是
自身我。是彼者。他是身我。是我所不者。是诸境中所
计我不。五人以巳解心对佛。故曰非也。馀阴问解。类
准于前。次明广说。于中文二。初总举一切色然。一切
中有五对。十一问。过去者巳灭。未来者未至。现在者
巳生。未谢内者。自身为内外者。他身及非情。为外有
对。名粗无对。名细好者。不染污色丑者。染污色远者。
去来近者。现在次明正破。还举一切色非我非彼等
者。前二非我见。后二非所见。作此观智。是实非耶。故
云如实正观馀阴广释。皆类于前。次辨列获。先观色
阴。观见色过。便生厌离。以严不著。故得解脱。智在解
脱。人身中所起。故曰解脱智我生等者。如前释色阴。
既尔馀阴亦然。若论观法。先观后證。然此文中。据说
次第。观色證巳。方明馀四。次然数者。举五比丘。咸具
二解。皆成罗汉。总合六人。
次度耶输伽文五。一度耶输伽。二耶输伽文。三耶输
伽道契。无著五分。至此始命善来。四明二请之法。五
度耶输伽母。及本二。次三文可解。次第六文。龙王曾
于过去佛边。受法将验。来尊虚实。遂自出宫。兼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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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诵先偈句慕佛求解。梵志初闻。欲为解释。但以教
义幽深作难。准拟展转。寻访得见。如来因此发心出
家受戒。于中文六。第一龙诵八问。来人解释。第二梵
志领问。访得佛解。第三将解重为。龙王宣说。第四见
解生疑。问知佛出。第五寻更诣佛。出家受戒。第六佛
问悲喜。
龙王具答为龙解中文。有三偈。初一偈半。次第答前
六问。次有一偈答第七问。下有半偈释第八问。六识
开导。同名为王。第六最强称之为上。此答初句。染者
与染等。牒文即解。染是能染烦恼者。是所染行人。行
人为戒。羁缠名为染者。者既被染。与染无殊。故曰与
染等。五分问云。染与非染等。佛答染者与染等。此答
第二句。心离烦恼。名为不染。既无烦恼。即是无垢。此
答第三句。既为或羁。名为染者。不能除染。故谓之愚。
此答第四句。此愚垣徼。诸界趣生。此答第五句。丧此
瀑流。功由慧解。此答第六句。四流非一。称云一切能
断此流。名为舍也。此明因尽。天及于世间果。流永泯。
逆流證灭。不与相应。生死长隔。不为死或。此答第七
句。念者是定。因定发慧。慧起流亡。不为漂溺。故曰能
以等此。答第八句。馀文可知。
次明三归受戒。大分为二。初明三归。第二尔时世尊
下还明善来。名从初立。故曰三归。前文有四。第一叹
田满足。第二佛告下遣众分化。第三诸比丘下三归
受缘。第四佛言下三归正受。前文六偈分三。初一叹
义幽深作难。准拟展转。寻访得见。如来因此发心出
家受戒。于中文六。第一龙诵八问。来人解释。第二梵
志领问。访得佛解。第三将解重为。龙王宣说。第四见
解生疑。问知佛出。第五寻更诣佛。出家受戒。第六佛
问悲喜。
龙王具答为龙解中文。有三偈。初一偈半。次第答前
六问。次有一偈答第七问。下有半偈释第八问。六识
开导。同名为王。第六最强称之为上。此答初句。染者
与染等。牒文即解。染是能染烦恼者。是所染行人。行
人为戒。羁缠名为染者。者既被染。与染无殊。故曰与
染等。五分问云。染与非染等。佛答染者与染等。此答
第二句。心离烦恼。名为不染。既无烦恼。即是无垢。此
答第三句。既为或羁。名为染者。不能除染。故谓之愚。
此答第四句。此愚垣徼。诸界趣生。此答第五句。丧此
瀑流。功由慧解。此答第六句。四流非一。称云一切能
断此流。名为舍也。此明因尽。天及于世间果。流永泯。
逆流證灭。不与相应。生死长隔。不为死或。此答第七
句。念者是定。因定发慧。慧起流亡。不为漂溺。故曰能
以等此。答第八句。馀文可知。
次明三归受戒。大分为二。初明三归。第二尔时世尊
下还明善来。名从初立。故曰三归。前文有四。第一叹
田满足。第二佛告下遣众分化。第三诸比丘下三归
受缘。第四佛言下三归正受。前文六偈分三。初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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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满足。次四告魔问答。后一举宗重。告初偈上半彰。
巳德满初句。因患尽次句果患。巳下之半偈。释同其
前。唯难弟子堪化为异。次明魔王心坏。嫉妒难佛。及
僧福田。不满上半。难佛初句。因患未尽。三缚非一。称
之为诸。不得自在名为缚也。诸缚是能缚。次缚。是所
缚。次句果患未亡。第三句难弟子未脱。二缚第四句。
总结次佛答。难初句三缚。不羁因患。尽次句果患。亡
次句彰。弟子二患尽后句。总以结胜。魔王不分。复更
难云。汝内有结缚。明有三缚九结。心在于中。行谓在
结总网中。以是随逐。因患未尽。沙门不脱果患不亡。
次佛答意。凡夫具缚。不断贪等。而彼五欲。尚不染意。
况我惑习俱尽。缘尘起染。二患既除。超魔境界。是故
我今得胜于汝。佛辨过于劫火耶难。状若纤毫不可
拟议。隐形而去。次重告可知。馀三如文。
释三归法。五门分别。第一归意。第二归体。第三归境。
第四归则。第五归趣。
初门诸佛积劫大悲。久弘誓愿。今既道登。正觉广济。
群黎众生。若以慇重。净心至诚。归依必难众苦。多论
第一云。譬如有人。有罪畏故。投向异国。以来救护。彼
王语言。汝求无畏。莫出我境。莫违我教。必相救护。众
生亦尔。系属于魔。有生死过患。归向三宝。以求救护。
若能诚心。更无异向。于魔耶恶无如之何。如昔一鸽
为鹰所追。入舍利弗影。战惧不安。移入佛影。泰然不
怖。大海可移。此鸽不动。所以尔者。佛大慈悲。舍利弗
巳德满初句。因患尽次句果患。巳下之半偈。释同其
前。唯难弟子堪化为异。次明魔王心坏。嫉妒难佛。及
僧福田。不满上半。难佛初句。因患未尽。三缚非一。称
之为诸。不得自在名为缚也。诸缚是能缚。次缚。是所
缚。次句果患未亡。第三句难弟子未脱。二缚第四句。
总结次佛答。难初句三缚。不羁因患。尽次句果患。亡
次句彰。弟子二患尽后句。总以结胜。魔王不分。复更
难云。汝内有结缚。明有三缚九结。心在于中。行谓在
结总网中。以是随逐。因患未尽。沙门不脱果患不亡。
次佛答意。凡夫具缚。不断贪等。而彼五欲。尚不染意。
况我惑习俱尽。缘尘起染。二患既除。超魔境界。是故
我今得胜于汝。佛辨过于劫火耶难。状若纤毫不可
拟议。隐形而去。次重告可知。馀三如文。
释三归法。五门分别。第一归意。第二归体。第三归境。
第四归则。第五归趣。
初门诸佛积劫大悲。久弘誓愿。今既道登。正觉广济。
群黎众生。若以慇重。净心至诚。归依必难众苦。多论
第一云。譬如有人。有罪畏故。投向异国。以来救护。彼
王语言。汝求无畏。莫出我境。莫违我教。必相救护。众
生亦尔。系属于魔。有生死过患。归向三宝。以求救护。
若能诚心。更无异向。于魔耶恶无如之何。如昔一鸽
为鹰所追。入舍利弗影。战惧不安。移入佛影。泰然不
怖。大海可移。此鸽不动。所以尔者。佛大慈悲。舍利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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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得习气。尽舍利未尽。佛三阿僧祇劫修菩萨行。舍
利六十劫中。修习苦行。以是因缘。鸽有怖不怖。别问
佛与二乘。俱能断。或云何习气有行不行。答声闻独
觉。慧不独利。虽断烦恼。而有馀习。如世常大。虽有所
烧。而馀炎烬。佛慧猛利。断诸烦恼。而无馀习。如劫尽
火。随有烧物。不馀炎烬。
第二门。归依佛体。谓无学等。如前以色等。身前后等。
故尔者如何。经说何名。佛谓有释子。剃除发须。披服
袈裟。正信出家。具一切智。是名为佛。答以所依身。显
能依法。故作是说。于理无违。然经部说。亦摄依身。若
其归佛。不摄依身。佛住俗心。即应非佛。言归法者。唯
是择灭。问一种是无为如何。非馀二。答三无为中。唯
择灭法。是善是常。馀二无为。常而非善。诸馀善法。善
而非常。故诸法中。此法最胜。由最胜故。偏以标名言
归僧者。谓归能成觉。无觉法。由得彼故。圣众成八。然
经部说。若唯归依。学无学法僧住俗心。即应非僧。以
此故知。亦摄依身。问佛依法生法胜于佛。何故先说
归依佛耶。婆沙解云。佛为教主。若佛不说法不显现。
故先归依。复次如有病者。先访良医。次求妙药。复觅
看者。佛如良医。如法妙药。僧如善巧。看服药人。故三
归依次第如是。
第三门言归佛者。理通一切。非局释迦。故俱舍十四
云。为归一佛。一切佛耶。答理实应言。归一切佛。以诸
佛道相无异故。尔者如何但言归佛。不言一切。过殑
利六十劫中。修习苦行。以是因缘。鸽有怖不怖。别问
佛与二乘。俱能断。或云何习气有行不行。答声闻独
觉。慧不独利。虽断烦恼。而有馀习。如世常大。虽有所
烧。而馀炎烬。佛慧猛利。断诸烦恼。而无馀习。如劫尽
火。随有烧物。不馀炎烬。
第二门。归依佛体。谓无学等。如前以色等。身前后等。
故尔者如何。经说何名。佛谓有释子。剃除发须。披服
袈裟。正信出家。具一切智。是名为佛。答以所依身。显
能依法。故作是说。于理无违。然经部说。亦摄依身。若
其归佛。不摄依身。佛住俗心。即应非佛。言归法者。唯
是择灭。问一种是无为如何。非馀二。答三无为中。唯
择灭法。是善是常。馀二无为。常而非善。诸馀善法。善
而非常。故诸法中。此法最胜。由最胜故。偏以标名言
归僧者。谓归能成觉。无觉法。由得彼故。圣众成八。然
经部说。若唯归依。学无学法僧住俗心。即应非僧。以
此故知。亦摄依身。问佛依法生法胜于佛。何故先说
归依佛耶。婆沙解云。佛为教主。若佛不说法不显现。
故先归依。复次如有病者。先访良医。次求妙药。复觅
看者。佛如良医。如法妙药。僧如善巧。看服药人。故三
归依次第如是。
第三门言归佛者。理通一切。非局释迦。故俱舍十四
云。为归一佛。一切佛耶。答理实应言。归一切佛。以诸
佛道相无异故。尔者如何但言归佛。不言一切。过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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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沙数量诸佛。答理实应说。过数量言。但以佛言。总
收一切。以种类同。一言摄故。尔者所以复言。我是胜
观弟子。或是顶须。或能寂耶。答随依彼佛。出家见谛。
即说我为彼佛弟子。此论依止。不说归依。言归法者。
理通一切。择灭涅槃。谓自他身烦恼尽处。及于非情
所證择灭。故婆沙三十四云。应作是说。归依自他相
续及非情数。一切蕴灭。问答如前。次归僧者。理实归
依。一切佛僧。以诸僧。道相无异故。问答如前。尔者如
迦叶波有圣弟子。在山林间。入灭心定。及馀过现圣
弟子无边。如何贾人。伹归佛法。又答婆沙三十四云。
过现虽亦有馀弟子。而非现见当来解憍陈那等。现
可见故。是故偏说。又复僧有二种。谓真与俗。第一义
僧。虽复常在。以此依俗。俗僧未有。为重俗僧。故且归
二。又解为欲除谤生信。若也唯归圣众。时人当言。我
归圣众。非汝僧以不归依。心生轻贱。以轻贱故。不修
供养。以此不供养便丧善利。以丧善利。更获重𠎝。
第四门。二归总有六种。一授不与律仪。俱五与律仪。
俱此等者。须知词司。若语杂乱。不得律仪。俱成律仪。
相似妙行。又须开导。令起祈心。及缘境等。如受缘说。
问若不受。三归得成。受不。答不得俱舍十四云。是故
归依普于一切。受律仪处。为方便门。异此则无除。不
知者。婆沙三十四有二说。初云不得以受律仪者。必
依三宝。以三宝为门。得律仪故。又解亦得。谓若不知。
三归律仪受之先后。或复忘误。不受三归者。受得律
收一切。以种类同。一言摄故。尔者所以复言。我是胜
观弟子。或是顶须。或能寂耶。答随依彼佛。出家见谛。
即说我为彼佛弟子。此论依止。不说归依。言归法者。
理通一切。择灭涅槃。谓自他身烦恼尽处。及于非情
所證择灭。故婆沙三十四云。应作是说。归依自他相
续及非情数。一切蕴灭。问答如前。次归僧者。理实归
依。一切佛僧。以诸僧。道相无异故。问答如前。尔者如
迦叶波有圣弟子。在山林间。入灭心定。及馀过现圣
弟子无边。如何贾人。伹归佛法。又答婆沙三十四云。
过现虽亦有馀弟子。而非现见当来解憍陈那等。现
可见故。是故偏说。又复僧有二种。谓真与俗。第一义
僧。虽复常在。以此依俗。俗僧未有。为重俗僧。故且归
二。又解为欲除谤生信。若也唯归圣众。时人当言。我
归圣众。非汝僧以不归依。心生轻贱。以轻贱故。不修
供养。以此不供养便丧善利。以丧善利。更获重𠎝。
第四门。二归总有六种。一授不与律仪。俱五与律仪。
俱此等者。须知词司。若语杂乱。不得律仪。俱成律仪。
相似妙行。又须开导。令起祈心。及缘境等。如受缘说。
问若不受。三归得成。受不。答不得俱舍十四云。是故
归依普于一切。受律仪处。为方便门。异此则无除。不
知者。婆沙三十四有二说。初云不得以受律仪者。必
依三宝。以三宝为门。得律仪故。又解亦得。谓若不知。
三归律仪受之先后。或复忘误。不受三归者。受得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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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而授者得罪。若有憍慢。不受三归。但受律仪。彼必
不得受者。师前居卑劣座。或蹲或跪。曲躬合掌。恭敬
而受。若不恭敬。不发律仪。必须从师。无容自受。以后
若遇。诸犯戒缘。由愧戒师。不造众恶。受此戒人。应随
师教。受者后说。勿前勿俱。如是方成从师教。受异此
授受。二俱不成。或称佛而越法。或后佛而先僧。有所
阙少。不成三归。依此律文。贾人归依。亦由归少。未有
律仪。若故倒说。获罪不成。若无晓知。三数不阙。说不
次者。无罪成就。若师言佛弟子。言弗或。师言弗弟子。
言佛此开成就。俱弗不成。或师言归依。弟子言尔。或
语不出。言不具足。或华夷未融。沧吴音隔。如斯等例。
总不成归。说义表兆。翻邪得成。
第五门。翻耶三归。理通五道。除重地狱苦。适故无巳
外山。问海边空林。旷野轻系之类。皆成归依。馀之五
种。唯局人中。故婆沙三十四云。归依有二。一与律仪
俱。二不与律仪俱。与律仪俱者。唯在人。趣三洲非馀
不。与律仪俱者。通馀趣处。又人中八众。戒体俱四。一
苾刍。二勤策。三近事。四近住。故俱舍十四云。离苾刍
律仪。无别苾刍尼律仪。离勤策律仪。无别正觉勤策。
女律仪离近事。律仪无别。近事女律仪。所以知然由
形改。转体无舍得。而名有异。但由形转。令诸律仪。名
为苾刍。苾刍尼等。
次善来文二。初善来化度。第二尔时下拂去讥嫌。前
文有三。第一先度同友。五十。第二郁鞞罗兄弟千人。
不得受者。师前居卑劣座。或蹲或跪。曲躬合掌。恭敬
而受。若不恭敬。不发律仪。必须从师。无容自受。以后
若遇。诸犯戒缘。由愧戒师。不造众恶。受此戒人。应随
师教。受者后说。勿前勿俱。如是方成从师教。受异此
授受。二俱不成。或称佛而越法。或后佛而先僧。有所
阙少。不成三归。依此律文。贾人归依。亦由归少。未有
律仪。若故倒说。获罪不成。若无晓知。三数不阙。说不
次者。无罪成就。若师言佛弟子。言弗或。师言弗弟子。
言佛此开成就。俱弗不成。或师言归依。弟子言尔。或
语不出。言不具足。或华夷未融。沧吴音隔。如斯等例。
总不成归。说义表兆。翻邪得成。
第五门。翻耶三归。理通五道。除重地狱苦。适故无巳
外山。问海边空林。旷野轻系之类。皆成归依。馀之五
种。唯局人中。故婆沙三十四云。归依有二。一与律仪
俱。二不与律仪俱。与律仪俱者。唯在人。趣三洲非馀
不。与律仪俱者。通馀趣处。又人中八众。戒体俱四。一
苾刍。二勤策。三近事。四近住。故俱舍十四云。离苾刍
律仪。无别苾刍尼律仪。离勤策律仪。无别正觉勤策。
女律仪离近事。律仪无别。近事女律仪。所以知然由
形改。转体无舍得。而名有异。但由形转。令诸律仪。名
为苾刍。苾刍尼等。
次善来文二。初善来化度。第二尔时下拂去讥嫌。前
文有三。第一先度同友。五十。第二郁鞞罗兄弟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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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舍利等二百五十。初文可知。第二文二。初度千
人。受具足戒。第二时。世尊下三事教化。前文复二。初
度大兄师弟五百。次度二弟师徒五百。前文复二。初
广现通。并非二计次。迦叶念下生信出家。前文广现
神变。有十八事。迦叶自谓罗汉无能及者。沙门虽得
罗汉。国人不识。既无名闻。不如我得。又解在于事中。
虽复速疾理中不及故。不如我创瞩神光。即合归伏
事。存我执不肯受行。今不获巳。放果执因。佛知将伏。
并非二计。非阿罗汉者。果非非向阿罗汉道者。因非
此观。作事越我心期今蒙示非。故须弃舍弃舍出家。
如文可解。二弟因此生信。亦具如文。
次教化文三。第一就处总举三事。第二别列三事化
仪。第三所化道契无著初文。千人漏尽。要须待时处
伴。此云三事。论言三示导。一神变。二记心。三教诫。释
三示导二门分别。第一释名。第二出体。言释名者。示
谓示现。现希有事。导谓导引。引入正法。故名示导。此
之示导。若为示现。神境智通。变一为多。变多为一。乃
至梵世。神力自在。令多有情。深心信伏。引入正法。故
名示导。若为示现。他心智通。记说彼心。思念差别。如
所记说。皆实非虚。令多等如前。若为示现。漏尽智通。
随其所宜。教诫教授。速令见谛。远尘离垢。于诸法中。
生净法眼。展转乃至。诸漏永尽。令多等如前。次出体
者。即亦通中一四六性。以慧为体。约智说者。初是俗
智。次是五智。谓法类道。世俗他心。后者或六或十。如
人。受具足戒。第二时。世尊下三事教化。前文复二。初
度大兄师弟五百。次度二弟师徒五百。前文复二。初
广现通。并非二计次。迦叶念下生信出家。前文广现
神变。有十八事。迦叶自谓罗汉无能及者。沙门虽得
罗汉。国人不识。既无名闻。不如我得。又解在于事中。
虽复速疾理中不及故。不如我创瞩神光。即合归伏
事。存我执不肯受行。今不获巳。放果执因。佛知将伏。
并非二计。非阿罗汉者。果非非向阿罗汉道者。因非
此观。作事越我心期今蒙示非。故须弃舍弃舍出家。
如文可解。二弟因此生信。亦具如文。
次教化文三。第一就处总举三事。第二别列三事化
仪。第三所化道契无著初文。千人漏尽。要须待时处
伴。此云三事。论言三示导。一神变。二记心。三教诫。释
三示导二门分别。第一释名。第二出体。言释名者。示
谓示现。现希有事。导谓导引。引入正法。故名示导。此
之示导。若为示现。神境智通。变一为多。变多为一。乃
至梵世。神力自在。令多有情。深心信伏。引入正法。故
名示导。若为示现。他心智通。记说彼心。思念差别。如
所记说。皆实非虚。令多等如前。若为示现。漏尽智通。
随其所宜。教诫教授。速令见谛。远尘离垢。于诸法中。
生净法眼。展转乃至。诸漏永尽。令多等如前。次出体
者。即亦通中一四六性。以慧为体。约智说者。初是俗
智。次是五智。谓法类道。世俗他心。后者或六或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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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中说。次列化仪。前二可解。第三说法者。令详文意。
可分为三。谓三徵释。释中文二。初对眼根广释。二约
馀根类易。初文复二。一出炽然体。二释炽然。名出体。
复三。约根境识三。生触出体。三从触生。三受出体。次
释名亦二。一约三火。二约八苦。我说此苦。生处者。谓
从炽然。以生于苦。又解文分为四。一约生触解。以触
必从三。因生故。三因既尔。果亦同然。第二从触。以生。
三受。第三从受生三烦恼。第四从三烦恼生于八苦。
我说此苦生处者。谓此八苦。从三大生。馀根同前。故
亦如是。次漏尽可解。次度舍利弗等。文二。初受请施
园为度之处。第二尔时世尊下。正明化度。前文有三。
第一除国人疑。第二尔时下闻法悟道。第三瓶沙王
下愿果施园。前文佛赴王请。与众同行国人情疑。不
识师弟。故须说偈。问答显有尊卑。初偈。问云汝见事
火。何变忽舍。吾今问汝。舍火所由。次得答云。爱等起
时。名之为垢。此增苦集。故复舍耳。次偈又问。汝见诸
垢。心不耽求。今情所欣。欲乐何处。次答情乐生死循
环。名之为迹。此迹灭故。称云休息。集因无故。苦果亦
亡。故曰三界无所碍。苦集既无。即是灭谛。灭无殊状。
故云不异心见。亦然名不可异。亦可见无别趣。名为
不异證。与见同故。不可异我见灭。然不乐事火说。偈
问答。钝根犹疑。故就事中。以显师弟。馀文可知。然受
请入城。天主化为人像。引导赞叹。以显三宝。威神国
人。见此异相。说偈以问。上三句。问能敬者。下一句问
可分为三。谓三徵释。释中文二。初对眼根广释。二约
馀根类易。初文复二。一出炽然体。二释炽然。名出体。
复三。约根境识三。生触出体。三从触生。三受出体。次
释名亦二。一约三火。二约八苦。我说此苦。生处者。谓
从炽然。以生于苦。又解文分为四。一约生触解。以触
必从三。因生故。三因既尔。果亦同然。第二从触。以生。
三受。第三从受生三烦恼。第四从三烦恼生于八苦。
我说此苦生处者。谓此八苦。从三大生。馀根同前。故
亦如是。次漏尽可解。次度舍利弗等。文二。初受请施
园为度之处。第二尔时世尊下。正明化度。前文有三。
第一除国人疑。第二尔时下闻法悟道。第三瓶沙王
下愿果施园。前文佛赴王请。与众同行国人情疑。不
识师弟。故须说偈。问答显有尊卑。初偈。问云汝见事
火。何变忽舍。吾今问汝。舍火所由。次得答云。爱等起
时。名之为垢。此增苦集。故复舍耳。次偈又问。汝见诸
垢。心不耽求。今情所欣。欲乐何处。次答情乐生死循
环。名之为迹。此迹灭故。称云休息。集因无故。苦果亦
亡。故曰三界无所碍。苦集既无。即是灭谛。灭无殊状。
故云不异心见。亦然名不可异。亦可见无别趣。名为
不异證。与见同故。不可异我见灭。然不乐事火说。偈
问答。钝根犹疑。故就事中。以显师弟。馀文可知。然受
请入城。天主化为人像。引导赞叹。以显三宝。威神国
人。见此异相。说偈以问。上三句。问能敬者。下一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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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敬者。次天主说五偈。次答各上三句。答前下问所
敬者。是如来各第四句。答前初问。能敬者是我。
次度舍利等文三。一舍利于阿湿卑所悟道。二舍利
转授目连。目连复于舍利所證果。第三二人俱诣佛
所。出家受戒。前文复二。初二问答。问知宗承。所说之
法。次闻法悟道。初问有三。答亦含三。次问所说法。答
是四谛。文言如来说因缘。生法是苦谛。亦说因缘。灭
法是灭谛。若法所因生。如来说是因。谓说诸法生因。
即是集谛。若法所因灭。谓说诸法灭。因即是道谛。大
沙门亦说等指法。同师不异佛说。又解前之二句。是
逆顺缘起。故五分十六云。法从缘生。亦缘灭次之三
句。即是三谛四中。除道即同。智度论中。闻三谛悟道。
故论十三云。诸法因缘主是法。说因缘是法因缘。尽
此是我师所说之义。馀文可解。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六末
敬者。是如来各第四句。答前初问。能敬者是我。
次度舍利等文三。一舍利于阿湿卑所悟道。二舍利
转授目连。目连复于舍利所證果。第三二人俱诣佛
所。出家受戒。前文复二。初二问答。问知宗承。所说之
法。次闻法悟道。初问有三。答亦含三。次问所说法。答
是四谛。文言如来说因缘。生法是苦谛。亦说因缘。灭
法是灭谛。若法所因生。如来说是因。谓说诸法生因。
即是集谛。若法所因灭。谓说诸法灭。因即是道谛。大
沙门亦说等指法。同师不异佛说。又解前之二句。是
逆顺缘起。故五分十六云。法从缘生。亦缘灭次之三
句。即是三谛四中。除道即同。智度论中。闻三谛悟道。
故论十三云。诸法因缘主是法。说因缘是法因缘。尽
此是我师所说之义。馀文可解。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六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