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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第 333a 页
*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 卷第一 卷一本
* 从初发题至释藏题目
* 卷第二 卷一末
* 从入本释至释分文竟
* 卷第三 卷二本
* 从正宗首至盗戒中解物主
* 卷第四 卷二末
* 从解处门至初犯竟
* 卷第五 卷三本
* 从十僧残至二不定
* 卷第六 卷三末
* 从三十舍堕初至竟
* 卷第七 卷四本
* 从九十波逸提初至第三十四
* 卷第八 卷四末
* 从同第三十五至七悔过法
* 卷第九 卷五本
* 从尼律初至初戒
* 卷第十 卷五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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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摩触戒至尼律竟
* 卷第十一 卷六本
* 从受戒犍度第一至第三赴说中堪授法乐
* 卷第十二 卷六末
* 自授谛法至释三皈文竟
* 卷第十三 卷七本
* 从羯磨受戒至说戒仪轨
* 卷第十四 卷七末
* 从犍推释至安居犍度第三
* 卷第十五 卷八本
* 从自恣犍度第四至药犍度第七相和
* 卷第十六 卷八末
* 从相和释文至瞻波犍度第十
* 卷第十七 卷九本
* 从呵责犍度第十一至遮犍度第十四
* 卷第十八 卷九末
* 从破僧犍度第十五至灭诤犍度第十六
* 卷第十九 卷十本
* 从尼犍度第十七至流通分五百集法
* 卷第二十 卷十末
* 从七百结集至律藏竟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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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开宗记卷第一
(从初发题至释序分文竟合有三万七千二百言)
西大原寺沙门 怀素 撰
「 稽首三际调御师
无边十方等正觉
二谛真乘净妙法
四果无垢良福田
□□□□性幽微
调伏总教义深远
如是妙理难开悟
至诚归命请冥扶
愿以此业断迷津
永息轮回趣真际
为利自他法久住
故我赞述毗奈耶」
窃惟觉智圆明。理绝言枢之际。迷津自断。事超情域
之源。故乃利益万殊。非豪滴之能准。汲引千计。岂尘
砂之所量。遂乃大阐毗尼。广敷律藏。故经云。戒是无
上菩提□□□□之持净戒。斯则登真如之政术。归
实相之嘉谋。譬飞阶以可升。若浮囊之利涉。于是毁
二边鹿野。导俗众而转法轮。赞十利于龙城。警法徒
而宣戒品。宣戒品故。祛三惑而净六根。转法轮故。截
四流而归八正。昔者象严演秘。千圣果圆。鹫岭开宗。
六师道丧。神光照于石室。迦叶启善来之机。宴坐托
于祇园。和先通得意之路。斯以五篇幽键。类金秧而
(从初发题至释序分文竟合有三万七千二百言)
西大原寺沙门 怀素 撰
「 稽首三际调御师
无边十方等正觉
二谛真乘净妙法
四果无垢良福田
□□□□性幽微
调伏总教义深远
如是妙理难开悟
至诚归命请冥扶
愿以此业断迷津
永息轮回趣真际
为利自他法久住
故我赞述毗奈耶」
窃惟觉智圆明。理绝言枢之际。迷津自断。事超情域
之源。故乃利益万殊。非豪滴之能准。汲引千计。岂尘
砂之所量。遂乃大阐毗尼。广敷律藏。故经云。戒是无
上菩提□□□□之持净戒。斯则登真如之政术。归
实相之嘉谋。譬飞阶以可升。若浮囊之利涉。于是毁
二边鹿野。导俗众而转法轮。赞十利于龙城。警法徒
而宣戒品。宣戒品故。祛三惑而净六根。转法轮故。截
四流而归八正。昔者象严演秘。千圣果圆。鹫岭开宗。
六师道丧。神光照于石室。迦叶启善来之机。宴坐托
于祇园。和先通得意之路。斯以五篇幽键。类金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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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乖。七聚□□。□玉霜而必降。亦谓大枝小叶。取类
心猿。内感外机。方调意马。悲夫双林掩化。千叠韬光。
道秩销声。细徒落癊。由此波离大德苦节。冠于松篁
饮光上人坚橾。逾于玉石。悼法云之罢族。叹慧炬之
淍华。顾命六通之俦。撰佛三藏之旨。庶使甘露垂液。
随燕雨而克臻。圣日流光。閟蟾辉而独朗。四魔由其
不测。三佛何以郁兴。理在解纷。义归释滞。是使烟焰
之讥。遽殄□□。□□恒销。正像遐宣。固其宜矣。
首称四分律藏。初分等者。然我大圣。教迹有由。始此
仙菀。终彼提河。其间随犯制仪。轻重位别。佛圆寂后。
迦叶波等。乃至鞠多。有百馀载。异人间出。奇士挺生。
并道亚先贤。位隆法将。飞英振耀。袭蔼联耀。而鞠多
腾芬。一朝坠颖。众师载驾。五部扬鏣。犹八剑之分锋。
俱为利器。若千灯之各照。咸日光明。斯乃启九圣之
宏模。辟二凡之亮则。焕乎总纫定慧之道。非戒无以
举其纲。披阅止作之仪。惟律而能究其要。是以昙摩
护。扬德化于五天。佛陀明。振芳猷于四主。护乃泻瓶
说。控文河而归口海。握珠清禁韬骊宝以掩蛇珍明。
即慧日将颀。驻三舍而返照。慈云渐落。叠五色以凝
阴。斯并懿德嗣其风规。英迈标其水鉴。由此敷畅。广
济无涯。闻所未闻。得未曾得。题云四分律藏。总显诠
名。初等诸言。别标分位。然总诠内。名义有殊。何者。四
分即离中别秤。律藏乃总内通名。言四分者。大僧戒
本以为初分。尼律巳下以为二分。安居巳下以为三
心猿。内感外机。方调意马。悲夫双林掩化。千叠韬光。
道秩销声。细徒落癊。由此波离大德苦节。冠于松篁
饮光上人坚橾。逾于玉石。悼法云之罢族。叹慧炬之
淍华。顾命六通之俦。撰佛三藏之旨。庶使甘露垂液。
随燕雨而克臻。圣日流光。閟蟾辉而独朗。四魔由其
不测。三佛何以郁兴。理在解纷。义归释滞。是使烟焰
之讥。遽殄□□。□□恒销。正像遐宣。固其宜矣。
首称四分律藏。初分等者。然我大圣。教迹有由。始此
仙菀。终彼提河。其间随犯制仪。轻重位别。佛圆寂后。
迦叶波等。乃至鞠多。有百馀载。异人间出。奇士挺生。
并道亚先贤。位隆法将。飞英振耀。袭蔼联耀。而鞠多
腾芬。一朝坠颖。众师载驾。五部扬鏣。犹八剑之分锋。
俱为利器。若千灯之各照。咸日光明。斯乃启九圣之
宏模。辟二凡之亮则。焕乎总纫定慧之道。非戒无以
举其纲。披阅止作之仪。惟律而能究其要。是以昙摩
护。扬德化于五天。佛陀明。振芳猷于四主。护乃泻瓶
说。控文河而归口海。握珠清禁韬骊宝以掩蛇珍明。
即慧日将颀。驻三舍而返照。慈云渐落。叠五色以凝
阴。斯并懿德嗣其风规。英迈标其水鉴。由此敷畅。广
济无涯。闻所未闻。得未曾得。题云四分律藏。总显诠
名。初等诸言。别标分位。然总诠内。名义有殊。何者。四
分即离中别秤。律藏乃总内通名。言四分者。大僧戒
本以为初分。尼律巳下以为二分。安居巳下以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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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房舍巳下以为四分。合兹四分。成之一部。此即为
异馀部。异馀部故。五部之内。一部别名。言律藏者。梵
云优波罗忏。此译为律。律则法也。非法无以肃威仪。
梵曰比擿迦。此译为藏。藏则藏也。非藏无以蕴文义。
此乃为简馀藏。简馀藏故。三藏之中。一藏通秤。夫执
绳墨者。控引斤斧之工。设堤搪者。防禦波澜之险。如
持油钵。为解脱之肇基。若坏水生。丧菩提之萌。渐律
之用也。大矣哉。所言初分等者。四章建首。号之为初。
成部之因。故秤为分。金言日朗。宝轴星𨂷。舒布有规。
标之卷目。第是居位之嘉秤。一即创题之上首。此既
首居。名之第一。故云四分律藏初分卷第一。
凡欲解释本文。先以三位料简。第一总简藏别。第二
别藏宗归。第三释藏题目。言总简者。圣教虽众。要唯
三种。所言三者。第一毗奈邪藏。第二素呾缆藏。第三
阿毗达磨藏。然兹三藏。旨趣幽玄。若不剖折科条。理
义难显。然欲解者。总作三门。第一释名。第二出体。第
三诸门分别。凡解义法。先须释名。以善迷名。于义不
了。名既知巳。体状须陈。名体俱知。方论差别。
先释名者。梵曰毗尼。或云鞞泥迦。毗那耶。鼻那夜。此。
等皆由梵音轻重。传有讹略。不得正名。正曰毗奈耶
(此云调伏)。言调伏者。意显律仪。调伏六根。皆令清净。故云
调伏。是以涅槃第三云。善持律者。为欲调伏利众生
故。又梵曰毗腻多。此云巳调伏。当其灭义。故母经第
一云。灭诸恶法故名毗尼。又多论第二云。毗尼者灭
异馀部。异馀部故。五部之内。一部别名。言律藏者。梵
云优波罗忏。此译为律。律则法也。非法无以肃威仪。
梵曰比擿迦。此译为藏。藏则藏也。非藏无以蕴文义。
此乃为简馀藏。简馀藏故。三藏之中。一藏通秤。夫执
绳墨者。控引斤斧之工。设堤搪者。防禦波澜之险。如
持油钵。为解脱之肇基。若坏水生。丧菩提之萌。渐律
之用也。大矣哉。所言初分等者。四章建首。号之为初。
成部之因。故秤为分。金言日朗。宝轴星𨂷。舒布有规。
标之卷目。第是居位之嘉秤。一即创题之上首。此既
首居。名之第一。故云四分律藏初分卷第一。
凡欲解释本文。先以三位料简。第一总简藏别。第二
别藏宗归。第三释藏题目。言总简者。圣教虽众。要唯
三种。所言三者。第一毗奈邪藏。第二素呾缆藏。第三
阿毗达磨藏。然兹三藏。旨趣幽玄。若不剖折科条。理
义难显。然欲解者。总作三门。第一释名。第二出体。第
三诸门分别。凡解义法。先须释名。以善迷名。于义不
了。名既知巳。体状须陈。名体俱知。方论差别。
先释名者。梵曰毗尼。或云鞞泥迦。毗那耶。鼻那夜。此。
等皆由梵音轻重。传有讹略。不得正名。正曰毗奈耶
(此云调伏)。言调伏者。意显律仪。调伏六根。皆令清净。故云
调伏。是以涅槃第三云。善持律者。为欲调伏利众生
故。又梵曰毗腻多。此云巳调伏。当其灭义。故母经第
一云。灭诸恶法故名毗尼。又多论第二云。毗尼者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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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恶法。然灭不同。有其三种。一能灭业。业为牵生
苦报。谓灭破戒业非。故名为灭。故下文云。有犯毗尼
诤毗尼等。二能灭惑。惑是发业之本。谓灭贪等烦恼。
故名为灭。故下文云。为欲调伏贪等令尽。是故世尊。
制增戒学。复云。有结使毗尼。多论第九云。毗尼者。言
折伏。能折伏贪恚痴故。三剋灭果。果是所證择灭无
为。故下文云。有二法得多利益。未得能得等。谓善犯
善能除犯。戒经复云。戒净有智慧。便得第一道。多论
第七云。今得成佛。始体解波罗提木叉。以授众生。波
罗提木叉。非世间法是。背离世俗。向泥洹门。然此灭
行。为教所诠。故能诠教亦名为灭。灭行差别。多种不
同。依婆沙一百一十九云。律仪有四。一别解脱律仪。
二静虑律仪。三无漏律仪。四断律仪。此四之中。但解
初相。后三非宗。所以不释。其初别解律仪名。总有四。
谓律仪。戒。般罗底木叉。毗奈耶。所言律者。谓是法也。
以身语止作。皆合轨仪。又谓铨也。铨量重轻犯不犯
相。故涅槃第三云。知诸戒相。若轻若重。非是律者。即
不證知。若是律者。即便證知。所言戒者。谓是警策。以
警策身语。勿令造过。又谓防非。防护身语。离诸过失。
故涅槃三十四云。戒者即是遮制恶法。若不作恶。是
名持戒。又婆沙三十四。有多异名。彼云。契经说戒。或
名尸罗。或名为行。或名为足。或名为[这-言+筴]。言尸罗者。是
清凉义。谓恶能令身心热恼。戒能安适。故曰清凉。又
恶能招恶趣热恼。戒招善趣。故曰清凉。又尸罗者。是
苦报。谓灭破戒业非。故名为灭。故下文云。有犯毗尼
诤毗尼等。二能灭惑。惑是发业之本。谓灭贪等烦恼。
故名为灭。故下文云。为欲调伏贪等令尽。是故世尊。
制增戒学。复云。有结使毗尼。多论第九云。毗尼者。言
折伏。能折伏贪恚痴故。三剋灭果。果是所證择灭无
为。故下文云。有二法得多利益。未得能得等。谓善犯
善能除犯。戒经复云。戒净有智慧。便得第一道。多论
第七云。今得成佛。始体解波罗提木叉。以授众生。波
罗提木叉。非世间法是。背离世俗。向泥洹门。然此灭
行。为教所诠。故能诠教亦名为灭。灭行差别。多种不
同。依婆沙一百一十九云。律仪有四。一别解脱律仪。
二静虑律仪。三无漏律仪。四断律仪。此四之中。但解
初相。后三非宗。所以不释。其初别解律仪名。总有四。
谓律仪。戒。般罗底木叉。毗奈耶。所言律者。谓是法也。
以身语止作。皆合轨仪。又谓铨也。铨量重轻犯不犯
相。故涅槃第三云。知诸戒相。若轻若重。非是律者。即
不證知。若是律者。即便證知。所言戒者。谓是警策。以
警策身语。勿令造过。又谓防非。防护身语。离诸过失。
故涅槃三十四云。戒者即是遮制恶法。若不作恶。是
名持戒。又婆沙三十四。有多异名。彼云。契经说戒。或
名尸罗。或名为行。或名为足。或名为[这-言+筴]。言尸罗者。是
清凉义。谓恶能令身心热恼。戒能安适。故曰清凉。又
恶能招恶趣热恼。戒招善趣。故曰清凉。又尸罗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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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义。如尊者无灭。作如是言。我蹈尸罗阶无上慧殿。
又尸罗者。是头首义。如有头首。即能见色。闻声嗅香
尝味觉触知法。有尸罗者。即能见四圣谛色。闻未曾
有名身等声。嗅三十七觉分华香。尝出家远离三菩
提寂静味。觉静虑解脱等持等至。触知蕴处界自共
相法。是故尸罗。是头首义。契经说戒名为行者。故诸
世间见持戒者。言彼有行。见破戒者。言彼无行。契经
说戒名为足者。能往善趣。至涅槃故。如有足者。能避
险恶。至安隐处。有净戒者。能越恶趣。生天人中。或超
生死到涅槃岸。故名为足。契经说戒名为[这-言+筴]者。任持
一切功德法故。谓持戒者。任持功德。不令退散。如[这-言+筴]
持宝。尊者妙音作如是说。戒名不坏。所以者何。如足
不坏。即能自在往安隐处。具净戒者。亦复如是。能至
涅槃。故名不坏。般罗底木叉者。是解脱也。涅槃无为。
体离诸缚。此于因中。以谈果秤。故遗教云。戒是正顺
解脱之本。婆沙又云。净持戒者。是众行本。能至涅槃。
故名为行。然于事中。谓能远离羁缚业缘。亦名解脱。
故涅槃第四云。波罗提木叉者。离身口意不善耶业。
又准母经第三。名为最胜。彼云。波罗提木叉者。名最
胜义。以何义故。名为最胜。诸善之本。以戒为根。众善
得生。故言最胜。复次戒有二种。一出世。二世间。此世
间者。能为出世作因。故言最胜。复次戒有二种。一者
依身口。二者依心。由依身口戒。得依心戒。故名为首。
毗奈耶义。如上巳明。然母经第二云。能灭不善根。能
又尸罗者。是头首义。如有头首。即能见色。闻声嗅香
尝味觉触知法。有尸罗者。即能见四圣谛色。闻未曾
有名身等声。嗅三十七觉分华香。尝出家远离三菩
提寂静味。觉静虑解脱等持等至。触知蕴处界自共
相法。是故尸罗。是头首义。契经说戒名为行者。故诸
世间见持戒者。言彼有行。见破戒者。言彼无行。契经
说戒名为足者。能往善趣。至涅槃故。如有足者。能避
险恶。至安隐处。有净戒者。能越恶趣。生天人中。或超
生死到涅槃岸。故名为足。契经说戒名为[这-言+筴]者。任持
一切功德法故。谓持戒者。任持功德。不令退散。如[这-言+筴]
持宝。尊者妙音作如是说。戒名不坏。所以者何。如足
不坏。即能自在往安隐处。具净戒者。亦复如是。能至
涅槃。故名不坏。般罗底木叉者。是解脱也。涅槃无为。
体离诸缚。此于因中。以谈果秤。故遗教云。戒是正顺
解脱之本。婆沙又云。净持戒者。是众行本。能至涅槃。
故名为行。然于事中。谓能远离羁缚业缘。亦名解脱。
故涅槃第四云。波罗提木叉者。离身口意不善耶业。
又准母经第三。名为最胜。彼云。波罗提木叉者。名最
胜义。以何义故。名为最胜。诸善之本。以戒为根。众善
得生。故言最胜。复次戒有二种。一出世。二世间。此世
间者。能为出世作因。故言最胜。复次戒有二种。一者
依身口。二者依心。由依身口戒。得依心戒。故名为首。
毗奈耶义。如上巳明。然母经第二云。能灭不善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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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障法。能灭五盖恶行。名为毗尼。梵云素呾缆(此曰契经
旧名修多罗者不正)。谓佛说法。契理契机。故名为契。经者即是
贯摄之义。故佛地论第一云。能贯能摄。故名为经。以
佛圣教。贯穿摄持所应说义。及所化生。目之为经。此
律名之为线。故文言以种种华。散置案上。不以线贯。
风吹即散。法亦如是。种种家出家。在于佛法。不以经
法善摄。法即疾灭。又无性摄论第一云。贯穿缝缀。故
名为经。问若以贯摄及线。名为经者。如馀二藏亦有
是义。应亦素呾。亦得名素缆藏。答若从通义。三藏俱
然。然以素呾缆者。是其根本。以是根本。故得其名。除
非根本。即𨷂斯称。犹如色处法处。虽标总称。而即别
名。馀之二藏。问答应知。梵云阿毗达磨(此云对法。旧曰阿毗昙者
不正)。问何名对法。答此能对彼。如行是能对。法是所对。
行能对法。故名对法。婆沙第一。有九大论师。二十二
复次。以释对法。此中不能繁具。略举二三。以开学路。
彼论问云。以何义故名阿毗达磨。阿毗达磨诸论师
言。于诸法相。能善决择。能极决择。故名阿毗达磨。复
次法性甚深。能尽源底。故名对法。尊者世友作如是
说。常能决择契经等中诸法性相。故名对法。此藏亦
名邬波题铄(旧名忧婆提舍者讹也)。亦云摩呾理迦(此云本贯。旧云摩得
勒伽者讹)。然此对法。差别不同。依俱舍论。且立二种。一者
胜义。二者世俗。言胜义者。谓无漏净慧。言世俗者。谓
有漏四慧及诸论教。此二对法。既准论立。馀之二藏。
应知亦尔。谓无漏定。能契实理。是胜义素呾缆。若有
旧名修多罗者不正)。谓佛说法。契理契机。故名为契。经者即是
贯摄之义。故佛地论第一云。能贯能摄。故名为经。以
佛圣教。贯穿摄持所应说义。及所化生。目之为经。此
律名之为线。故文言以种种华。散置案上。不以线贯。
风吹即散。法亦如是。种种家出家。在于佛法。不以经
法善摄。法即疾灭。又无性摄论第一云。贯穿缝缀。故
名为经。问若以贯摄及线。名为经者。如馀二藏亦有
是义。应亦素呾。亦得名素缆藏。答若从通义。三藏俱
然。然以素呾缆者。是其根本。以是根本。故得其名。除
非根本。即𨷂斯称。犹如色处法处。虽标总称。而即别
名。馀之二藏。问答应知。梵云阿毗达磨(此云对法。旧曰阿毗昙者
不正)。问何名对法。答此能对彼。如行是能对。法是所对。
行能对法。故名对法。婆沙第一。有九大论师。二十二
复次。以释对法。此中不能繁具。略举二三。以开学路。
彼论问云。以何义故名阿毗达磨。阿毗达磨诸论师
言。于诸法相。能善决择。能极决择。故名阿毗达磨。复
次法性甚深。能尽源底。故名对法。尊者世友作如是
说。常能决择契经等中诸法性相。故名对法。此藏亦
名邬波题铄(旧名忧婆提舍者讹也)。亦云摩呾理迦(此云本贯。旧云摩得
勒伽者讹)。然此对法。差别不同。依俱舍论。且立二种。一者
胜义。二者世俗。言胜义者。谓无漏净慧。言世俗者。谓
有漏四慧及诸论教。此二对法。既准论立。馀之二藏。
应知亦尔。谓无漏定。能契实理。是胜义素呾缆。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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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定及诸经教。是世俗素呾缆。无漏律仪真实调伏。
是胜义毗奈耶。馀有漏戒及诸律教。是世俗毗奈耶。
释通藏名。如开题解。又世亲摄论第一云。何缘名藏。
由能摄故。谓摄一切所应知义。此义意言。由能论教。
能摄一切所应知义。令不失故。立以藏名。即是摄持
义是藏义。
次出体者。如上释名藏例成二。就二之中。先解胜义。
胜义毗奈耶。尅性是无漏戒。用无漏色为体。即八道
支中。语业命摄。谓五蕴中。唯色蕴摄。十二处中法处。
十八界中法界摄。若兼俱有同时相应。亦得通五蕴
性。十二处中。意法二处摄。十八界中。意界法界意识
界摄。次胜义素呾缆。尅性是无漏三解脱门。即大地
中三摩地性。谓唯行蕴法处法界摄。若兼相应俱有。
亦通五蕴。以随转色为色蕴故。二处三界。如前所明。
次胜义阿毗达磨。尅性以无漏慧为体。即大地中慧
数。唯是行蕴法处法界摄。若兼相应俱有。还通五蕴。
二处三界亦如前明。次世俗三藏体。于中有二。一约
能诠教。二约所诠行。其能诠体。通三藏教。出其教体。
诸论两说。皆无评文。今依婆沙百二十六。便有正义
故论问云。如是佛教以何为体。为是语业。为是名等。
答应作是说。语业为体。若尔次后所说。名句文身。次
第行列。乃至次第连合。当云何通。答后文为显佛教
作用。不欲开示佛教自体。谓次第行列。安布连合。名
句文身。是佛教用。又伽他所说颂。依名转次云何通。
是胜义毗奈耶。馀有漏戒及诸律教。是世俗毗奈耶。
释通藏名。如开题解。又世亲摄论第一云。何缘名藏。
由能摄故。谓摄一切所应知义。此义意言。由能论教。
能摄一切所应知义。令不失故。立以藏名。即是摄持
义是藏义。
次出体者。如上释名藏例成二。就二之中。先解胜义。
胜义毗奈耶。尅性是无漏戒。用无漏色为体。即八道
支中。语业命摄。谓五蕴中。唯色蕴摄。十二处中法处。
十八界中法界摄。若兼俱有同时相应。亦得通五蕴
性。十二处中。意法二处摄。十八界中。意界法界意识
界摄。次胜义素呾缆。尅性是无漏三解脱门。即大地
中三摩地性。谓唯行蕴法处法界摄。若兼相应俱有。
亦通五蕴。以随转色为色蕴故。二处三界。如前所明。
次胜义阿毗达磨。尅性以无漏慧为体。即大地中慧
数。唯是行蕴法处法界摄。若兼相应俱有。还通五蕴。
二处三界亦如前明。次世俗三藏体。于中有二。一约
能诠教。二约所诠行。其能诠体。通三藏教。出其教体。
诸论两说。皆无评文。今依婆沙百二十六。便有正义
故论问云。如是佛教以何为体。为是语业。为是名等。
答应作是说。语业为体。若尔次后所说。名句文身。次
第行列。乃至次第连合。当云何通。答后文为显佛教
作用。不欲开示佛教自体。谓次第行列。安布连合。名
句文身。是佛教用。又伽他所说颂。依名转次云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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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于名转。有于义转。此中且说于名转者。有说佛
教名等为体。若尔次前所说。谓佛语言。乃至语表。是
谓佛教。当云何通。答依展转因。故作是说。如世子孙
展转生法。谓语起名。名能显义。如是说者。语业为体。
佛意所说。他所闻故。既有论文名等不正。其所诠体。
别解戒体。如下当辨。其静虑戒。亦以色为体。若有漏
定。三摩地为体。若有漏四慧。为以慧为体。
次诸门有七。第一集藏缘起。第二集藏处所。第三集
藏仪轨。第四集藏次第。第五立藏所以。第六乘藏差
别。第七释藏离分。
初门三意。一睹佛涅槃。圣凡嗟叹。二思念结集。令法
久住。三召命圣贤。结集三藏。初意者。佛般涅槃。三乘
眼灭。如来舍化。六道依亡。故智度论第二云。佛入涅
槃。地六振动。诸河返流。疾风暴发。黑云四起。恶雷掣
电。雹雨骤堕。处处星流。师子恶兽。哮吼呼唤。诸天女
人。皆大号咷。而大人等。皆发是言。佛取涅槃。一何疾
哉。世间眼灭。又诸罗汉。皆亦灭度。六欲诸天。乃至遍
净。见诸罗汉皆取涅槃。各心念言。佛日既没。乃至广
说。象王既逝。象子亦随。法商人过去。从求谁法宝。偈
云。佛巳永寂入涅槃。诸灭结众亦过去。世界如是空
无智。痴冥遂增智灯灭。尔时诸天。礼迦叶足。而说偈
言。耆年欲恚慢巳除。其形譬如紫金柱。上下端严妙
无比。目眼清净如莲华。如是赞巳。白言。仁者知不。法
船欲破。法城欲颓。法海欲竭。法幢欲倒。法灯欲灭。说
教名等为体。若尔次前所说。谓佛语言。乃至语表。是
谓佛教。当云何通。答依展转因。故作是说。如世子孙
展转生法。谓语起名。名能显义。如是说者。语业为体。
佛意所说。他所闻故。既有论文名等不正。其所诠体。
别解戒体。如下当辨。其静虑戒。亦以色为体。若有漏
定。三摩地为体。若有漏四慧。为以慧为体。
次诸门有七。第一集藏缘起。第二集藏处所。第三集
藏仪轨。第四集藏次第。第五立藏所以。第六乘藏差
别。第七释藏离分。
初门三意。一睹佛涅槃。圣凡嗟叹。二思念结集。令法
久住。三召命圣贤。结集三藏。初意者。佛般涅槃。三乘
眼灭。如来舍化。六道依亡。故智度论第二云。佛入涅
槃。地六振动。诸河返流。疾风暴发。黑云四起。恶雷掣
电。雹雨骤堕。处处星流。师子恶兽。哮吼呼唤。诸天女
人。皆大号咷。而大人等。皆发是言。佛取涅槃。一何疾
哉。世间眼灭。又诸罗汉。皆亦灭度。六欲诸天。乃至遍
净。见诸罗汉皆取涅槃。各心念言。佛日既没。乃至广
说。象王既逝。象子亦随。法商人过去。从求谁法宝。偈
云。佛巳永寂入涅槃。诸灭结众亦过去。世界如是空
无智。痴冥遂增智灯灭。尔时诸天。礼迦叶足。而说偈
言。耆年欲恚慢巳除。其形譬如紫金柱。上下端严妙
无比。目眼清净如莲华。如是赞巳。白言。仁者知不。法
船欲破。法城欲颓。法海欲竭。法幢欲倒。法灯欲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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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欲去。行道人渐少。恶人转盛。当以大慈建立佛
法。尔时迦叶心如大海。澄静不动。良久而答。汝等善
说。实如所言。世间不久无智盲冥。迦叶受请。天忽不
现。西域记言。时大迦叶。宴坐山林。忽瞩光明。又睹地
震。曰是何祥变。若此之异。以天眼观。见佛世尊。于双
林间。入般涅乐。寻命徒属。趣拘尸城。路逢梵志。手执
天华。迦叶问曰。汝从何来。知我大师今在何处。梵志
对曰。我适从彼拘尸城来。见汝大师。巳入涅槃。天人
大众。咸兴供养。我所持华。自彼得也。又未生怨王。信
敬殷重。闻佛涅槃。深生悲裂。真谛法师云。佛般涅槃。
巳经七日。迦叶命属往拘尸城。路逢梵志。名忧婆柯。
迦叶问言。汝从何来。外道答云。我从世尊涅槃处来。
佛般涅槃。巳经七日。诸天人众。无量无边。烧香散华。
设诸供养。我于佛所。拾得此华。以华示迦叶。迦叶闻
巳。即往未生怨所语言。我须八槽。愿王令作。王即敕
作。须臾而来。又索良医。王亦呼来。迦叶问医。于诸药
中。何药去风。何药疗疮。随医说药。复从王索。其王随
教。悉当与之。迦叶令医磨药为屑。煮以为膏。内八槽
中。即于是日。报大王云。佛般涅槃巳经七日。王闻此
语。闷绝而死。其身炮裂。遍体生疮。迦叶以王安药槽
内。遍至第八。命乃得全。以药胜力。资王得苏。如是三
告。闻便即死。还内八槽。如前得活。迦叶为说。一切有
为。皆是无常。如来示同为有。现入涅槃。王勿忧恼。宜
弘正法以答佛恩。应与眷属俱诣佛所。时王与大迦
法。尔时迦叶心如大海。澄静不动。良久而答。汝等善
说。实如所言。世间不久无智盲冥。迦叶受请。天忽不
现。西域记言。时大迦叶。宴坐山林。忽瞩光明。又睹地
震。曰是何祥变。若此之异。以天眼观。见佛世尊。于双
林间。入般涅乐。寻命徒属。趣拘尸城。路逢梵志。手执
天华。迦叶问曰。汝从何来。知我大师今在何处。梵志
对曰。我适从彼拘尸城来。见汝大师。巳入涅槃。天人
大众。咸兴供养。我所持华。自彼得也。又未生怨王。信
敬殷重。闻佛涅槃。深生悲裂。真谛法师云。佛般涅槃。
巳经七日。迦叶命属往拘尸城。路逢梵志。名忧婆柯。
迦叶问言。汝从何来。外道答云。我从世尊涅槃处来。
佛般涅槃。巳经七日。诸天人众。无量无边。烧香散华。
设诸供养。我于佛所。拾得此华。以华示迦叶。迦叶闻
巳。即往未生怨所语言。我须八槽。愿王令作。王即敕
作。须臾而来。又索良医。王亦呼来。迦叶问医。于诸药
中。何药去风。何药疗疮。随医说药。复从王索。其王随
教。悉当与之。迦叶令医磨药为屑。煮以为膏。内八槽
中。即于是日。报大王云。佛般涅槃巳经七日。王闻此
语。闷绝而死。其身炮裂。遍体生疮。迦叶以王安药槽
内。遍至第八。命乃得全。以药胜力。资王得苏。如是三
告。闻便即死。还内八槽。如前得活。迦叶为说。一切有
为。皆是无常。如来示同为有。现入涅槃。王勿忧恼。宜
弘正法以答佛恩。应与眷属俱诣佛所。时王与大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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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并国臣众。屈申臂项。至拘尸城。王既见佛。闷绝还
死。迦叶如前安乐槽内。乃至第八。王便得活。佛于衣
外。出现双足。受迦叶礼。
次念结集。有其三意。一为付属。佛本付属。令使结集。
传于末代。利益众生。故智论第二云。时大迦叶。如是
思惟。我今云何。使是三阿僧祇。难得佛法。令得久住。
如是思竟。我知是法。可使久住。应当结集三藏。如是
佛法得久住。未来世人。可得受行。所以者何。佛世勤
苦。悯众生故。学得是法。为人演说。我曹亦应承受佛
教。宣扬开化。二止诸恶比丘。自庆得脱。故下文云。迦
叶集比丘僧告言。我先在道行时。闻拔难陀语诸比
丘作如是言。长老且止。莫复愁忧啼哭。我等今于彼
摩诃罗边。得解脱。彼在世时教呵我等。是应尔。是不
应尔。应作是。不应作是。今我等巳得自在。欲作便作。
不作便不作。又五分第三十。迦叶告诸比丘云。昔吾
从波旬国。向拘夷城。二国中间。闻佛世尊巳般涅槃。
我时中心迷乱。不能自摄。诸聚落比丘。比丘尼。优婆
塞。优婆夷。或擗或踊。宛转于地。莫不哀号。叹速叹疾。
世间虚空。世间眼灭。时拔难陀先游彼。止众人言。彼
长老常言。应行是。不应行是。应学是。不应学是。我等
于今。始脱此苦。任意所为。无复拘碍。何为相与而苦
啼哭。吾闻言倍复忧毒。佛虽泥洹。毗尼现在。应同勖
勉苦结集之。勿令跋难陀等。别立眷属。以破正法。诸
比丘。咸以为善。人西域记。迦叶在路闻巳。谓其日徒
死。迦叶如前安乐槽内。乃至第八。王便得活。佛于衣
外。出现双足。受迦叶礼。
次念结集。有其三意。一为付属。佛本付属。令使结集。
传于末代。利益众生。故智论第二云。时大迦叶。如是
思惟。我今云何。使是三阿僧祇。难得佛法。令得久住。
如是思竟。我知是法。可使久住。应当结集三藏。如是
佛法得久住。未来世人。可得受行。所以者何。佛世勤
苦。悯众生故。学得是法。为人演说。我曹亦应承受佛
教。宣扬开化。二止诸恶比丘。自庆得脱。故下文云。迦
叶集比丘僧告言。我先在道行时。闻拔难陀语诸比
丘作如是言。长老且止。莫复愁忧啼哭。我等今于彼
摩诃罗边。得解脱。彼在世时教呵我等。是应尔。是不
应尔。应作是。不应作是。今我等巳得自在。欲作便作。
不作便不作。又五分第三十。迦叶告诸比丘云。昔吾
从波旬国。向拘夷城。二国中间。闻佛世尊巳般涅槃。
我时中心迷乱。不能自摄。诸聚落比丘。比丘尼。优婆
塞。优婆夷。或擗或踊。宛转于地。莫不哀号。叹速叹疾。
世间虚空。世间眼灭。时拔难陀先游彼。止众人言。彼
长老常言。应行是。不应行是。应学是。不应学是。我等
于今。始脱此苦。任意所为。无复拘碍。何为相与而苦
啼哭。吾闻言倍复忧毒。佛虽泥洹。毗尼现在。应同勖
勉苦结集之。勿令跋难陀等。别立眷属。以破正法。诸
比丘。咸以为善。人西域记。迦叶在路闻巳。谓其日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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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慧日沦照。世界闇冥。善逝遐弃。众生颠坠。懈怠苾
刍更相贺曰。如来寂灭。我曹安乐。若有所犯。谁当呵
制。迦叶闻巳。深更感伤。思集法藏。据法治犯。三止外
道谤。故下文云。勿令外道以致馀言讥嫌。沙门瞿
昙。法律若烟。其佛在时。皆共学戒。而今灭后无学戒
者。
次召集意。先明召别。智论第二云。大众议言。谁能结
集毗尼法者。长老阿泥卢豆言。舍利弗。有好弟子。字
憍梵波提(秦言牛吲)柔耎和雅。常处闲居。住心寂宴。能知
毗尼。今在天上尸利沙园中住。遣使请来。迦叶遣下。
座比丘唤言。大迦叶等漏尽阿罗汉。皆会阎浮提。僧
有大法事。汝可疾来。使礼僧巳。如鸟飞空。到彼请集。
看众宝聚。是时尊者心觉生疑。语言。将无斗诤。唤我
来耶。无有破僧事不。佛日灭耶。使答言尔。佛巳灭度。
憍梵婆提。闻巳便言。佛灭大疾。世间眼灭。我和上舍利
弗。及大目连。今在何所。答言先灭。彼言。佛法欲散。众
生可怜。大人过去。次问阿难罗睺罗。乃至广说。彼言。
我和上大师。皆巳灭度。我今不能下阎浮提。住此涅
槃。说巳入禅。现种种神变。身中出水四道流下。至迦
叶所。水中有声。而说偈曰。憍梵钵提头面礼。妙众第
一大德僧。闻佛灭度我随去。如大象去象子随。尔时
使者。持衣钵还僧。如是等类。诸处圣人。闻皆涅槃。亦
如此说。迦叶言。止不须更唤。终不可得虚入涅槃。令
世间空无福田耳。真谛法师云。于时四部弟子。见佛
刍更相贺曰。如来寂灭。我曹安乐。若有所犯。谁当呵
制。迦叶闻巳。深更感伤。思集法藏。据法治犯。三止外
道谤。故下文云。勿令外道以致馀言讥嫌。沙门瞿
昙。法律若烟。其佛在时。皆共学戒。而今灭后无学戒
者。
次召集意。先明召别。智论第二云。大众议言。谁能结
集毗尼法者。长老阿泥卢豆言。舍利弗。有好弟子。字
憍梵波提(秦言牛吲)柔耎和雅。常处闲居。住心寂宴。能知
毗尼。今在天上尸利沙园中住。遣使请来。迦叶遣下。
座比丘唤言。大迦叶等漏尽阿罗汉。皆会阎浮提。僧
有大法事。汝可疾来。使礼僧巳。如鸟飞空。到彼请集。
看众宝聚。是时尊者心觉生疑。语言。将无斗诤。唤我
来耶。无有破僧事不。佛日灭耶。使答言尔。佛巳灭度。
憍梵婆提。闻巳便言。佛灭大疾。世间眼灭。我和上舍利
弗。及大目连。今在何所。答言先灭。彼言。佛法欲散。众
生可怜。大人过去。次问阿难罗睺罗。乃至广说。彼言。
我和上大师。皆巳灭度。我今不能下阎浮提。住此涅
槃。说巳入禅。现种种神变。身中出水四道流下。至迦
叶所。水中有声。而说偈曰。憍梵钵提头面礼。妙众第
一大德僧。闻佛灭度我随去。如大象去象子随。尔时
使者。持衣钵还僧。如是等类。诸处圣人。闻皆涅槃。亦
如此说。迦叶言。止不须更唤。终不可得虚入涅槃。令
世间空无福田耳。真谛法师云。于时四部弟子。见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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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迦叶未到。皆不入灭。迦叶既至。更无所待。无量
圣者。并般涅槃。涅槃既众。无圣住持。住持既无。恐正
法尽。迦叶便语未灭者言。且待诸圣。未须入灭。我等
宜应报佛法恩。结集如来所说三藏。以利众生。令法
久住。若不从我语者。得突吉罗罪。如是历语少有入
灭。次召众者。育王经第四云。佛灭度后。数千亿万阿
罗汉等。悉入涅槃。诸天空中出大音声。而作是言。佛
诸弟子。皆从佛去。法灯欲灭。大闇将至。若不聚集三
藏经书。若诸罗汉入涅槃巳。佛法即灭。时释提桓因。
将诸天众。往迦叶所。作礼白言。如来之法付属尊者。
尊者今当聚集法眼。令千载后利益众生。尔时迦叶。
即于空中击大揵推。三千世界。皆闻其声。即有五百
罗汉。应命来集。智度论云。时大迦叶。住须弥顶。挝铜
犍推。说此偈言。佛诸弟子。若念于佛。当报佛恩。莫入
涅槃。是揵推声。传迦叶语。遍三千界。皆悉闻知。诸有
弟子得神力者。皆来集会大迦叶所。迦叶告言。佛法
欲灭。诸弟子中。知法持法者。亦逐灭度。未来众生。甚
可怜悯。失智慧眼。愚痴盲冥。结集法竟。随意灭度。诸
来众会。皆受教住。选得千人。唯除阿难。善见第一。所
以选择而少一者。为长老阿难故。若无阿难。无人出
法。阿难所以不得入者。为漏未尽。正在有学地。大德
迦叶。为欲断诸诽谤故。不取阿难。诸比丘言。阿难虽
在学地。而亲从佛前。受修多罗祗夜。于法有恩。复是
耆老。释迦种族。如来亲叔之子。又无偏党三毒。大德
圣者。并般涅槃。涅槃既众。无圣住持。住持既无。恐正
法尽。迦叶便语未灭者言。且待诸圣。未须入灭。我等
宜应报佛法恩。结集如来所说三藏。以利众生。令法
久住。若不从我语者。得突吉罗罪。如是历语少有入
灭。次召众者。育王经第四云。佛灭度后。数千亿万阿
罗汉等。悉入涅槃。诸天空中出大音声。而作是言。佛
诸弟子。皆从佛去。法灯欲灭。大闇将至。若不聚集三
藏经书。若诸罗汉入涅槃巳。佛法即灭。时释提桓因。
将诸天众。往迦叶所。作礼白言。如来之法付属尊者。
尊者今当聚集法眼。令千载后利益众生。尔时迦叶。
即于空中击大揵推。三千世界。皆闻其声。即有五百
罗汉。应命来集。智度论云。时大迦叶。住须弥顶。挝铜
犍推。说此偈言。佛诸弟子。若念于佛。当报佛恩。莫入
涅槃。是揵推声。传迦叶语。遍三千界。皆悉闻知。诸有
弟子得神力者。皆来集会大迦叶所。迦叶告言。佛法
欲灭。诸弟子中。知法持法者。亦逐灭度。未来众生。甚
可怜悯。失智慧眼。愚痴盲冥。结集法竟。随意灭度。诸
来众会。皆受教住。选得千人。唯除阿难。善见第一。所
以选择而少一者。为长老阿难故。若无阿难。无人出
法。阿难所以不得入者。为漏未尽。正在有学地。大德
迦叶。为欲断诸诽谤故。不取阿难。诸比丘言。阿难虽
在学地。而亲从佛前。受修多罗祗夜。于法有恩。复是
耆老。释迦种族。如来亲叔之子。又无偏党三毒。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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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叶。应取阿难。足五百数。此是众圣意也。母经第三
云。以大迦叶。遣阿难出。诸罗汉答言。我等集于经藏。
须于阿难。迦叶答言。阿难结漏未尽。云何得在此众。
诸罗汉言。所癈忘处。应当问之。迦叶答言。若尔当作
求听羯磨。使人僧中。准此下文。及智度论等。并得漏
尽。入结集数。此文得道。具如下明。智度论中。迦叶入
定。观于大众。谁未尽漏。唯有阿难。不尽诸漏。从禅定
起。牵阿难出。语言。汝结未尽。不应住此。阿难耻泣。而
自念言。我二十五年。随侍佛后。供给左右。无此苦恼。
佛实大德。慈悲合忍。念巳白言。我能有力。久可得道。
但诸佛法。阿罗汉者不得供侍。故留残结。是时阿难
求尽残漏。殷勤疲极。息卧就床。头未至枕。廓然得悟。
如日破闇。通明皆具。夜到僧堂。硗门而唤。迦叶令从
户钥而入。入巳礼僧。迦叶摩顶。令集法藏。
第二门集处者。谓于王舍城。毕钵罗窟。故育王经。迦
叶告阇王言。我今欲集如来眼。唯愿大王。为我檀越。
王言。愿诸比丘。终身受我四事供养。尊者许可。往至
竹林。作是念言。此中多饶房舍及诸比丘。或能妨雨。
毕钵罗窟。房舍卧具。不多不少。当于彼处撰集法眼。
是时迦叶。即共五百罗汉。往毕钵罗窟。尔者下文。诸
圣皆言。当于何处。论法毗尼。食饮无乏。复云唯王舍
城。可得丰足。时大迦叶作白往彼。准此。即是王城结
集。如何乃言毕钵罗窟。答城是总标。窟是别处。故西
域记云。摩揭陀国正中。古先君王之所都处。多出胜
云。以大迦叶。遣阿难出。诸罗汉答言。我等集于经藏。
须于阿难。迦叶答言。阿难结漏未尽。云何得在此众。
诸罗汉言。所癈忘处。应当问之。迦叶答言。若尔当作
求听羯磨。使人僧中。准此下文。及智度论等。并得漏
尽。入结集数。此文得道。具如下明。智度论中。迦叶入
定。观于大众。谁未尽漏。唯有阿难。不尽诸漏。从禅定
起。牵阿难出。语言。汝结未尽。不应住此。阿难耻泣。而
自念言。我二十五年。随侍佛后。供给左右。无此苦恼。
佛实大德。慈悲合忍。念巳白言。我能有力。久可得道。
但诸佛法。阿罗汉者不得供侍。故留残结。是时阿难
求尽残漏。殷勤疲极。息卧就床。头未至枕。廓然得悟。
如日破闇。通明皆具。夜到僧堂。硗门而唤。迦叶令从
户钥而入。入巳礼僧。迦叶摩顶。令集法藏。
第二门集处者。谓于王舍城。毕钵罗窟。故育王经。迦
叶告阇王言。我今欲集如来眼。唯愿大王。为我檀越。
王言。愿诸比丘。终身受我四事供养。尊者许可。往至
竹林。作是念言。此中多饶房舍及诸比丘。或能妨雨。
毕钵罗窟。房舍卧具。不多不少。当于彼处撰集法眼。
是时迦叶。即共五百罗汉。往毕钵罗窟。尔者下文。诸
圣皆言。当于何处。论法毗尼。食饮无乏。复云唯王舍
城。可得丰足。时大迦叶作白往彼。准此。即是王城结
集。如何乃言毕钵罗窟。答城是总标。窟是别处。故西
域记云。摩揭陀国正中。古先君王之所都处。多出胜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第 338a 页 X42-0338.png
上吉祥香茅。以故谓之上芽城也。祟山四周以为外
郭。西通峡径。北辟山门。东西长南北狭。周一百五十
馀里。内城馀趾。周三十馀里。山城北门。佛一里馀。至
迦兰陀竹园。竹园西南。佛五六里。南山之阴。于竹林
中。有大石室。此是迦叶结集之处。真谛亦云。于王舍
城七叶岩窟。结集法藏。尔者如何。智度论云。迦叶将
诸比丘。耆阇崛山中。结集三藏。此山在王城东北十
四五里。接北山之阳。答教自参差。未详所以。又解。虽
举崛山。而是上窟与山处所邻接。故付法传云。于是
迦叶即辞如来。往耆阇崛山。宾钵罗窟。以此證知处
所不别。举其总山。以取别窟。
第三门仪轨者。准下圣众集法之中。迦叶先对邬波
离(此云近取。旧言优波离者讹也)。集毗奈邪藏。见论第一复云。波离
白巳。整身衣服。向大德比丘。头面作礼。作礼巳上高
座而坐。取象牙装扇。迦叶还坐巳而问。优波离随问
而答。集毗奈耶竟。于是长老优波离。放扇从高座下。
向诸大德比丘作礼。作礼巳还复本座。阿难亦尔。今
传法者。以此为轨。十诵五十五云。集一法竟。迦叶次
第问五百比丘言。尔不。各答言尔。即作白二羯磨唱
断。初一既尔。馀下并然。次对阿难。集馀二藏亦尔。付
法传第一。迦叶告阿难言。汝于今者。可演法眼。阿难
曰诺。观察众心。而说偈言。比丘诸眷属。离佛不庄严。
犹如虚空中。众星之无月。说是偈巳。礼众僧足。即升
法座。而说是言。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波罗奈国鹿野
郭。西通峡径。北辟山门。东西长南北狭。周一百五十
馀里。内城馀趾。周三十馀里。山城北门。佛一里馀。至
迦兰陀竹园。竹园西南。佛五六里。南山之阴。于竹林
中。有大石室。此是迦叶结集之处。真谛亦云。于王舍
城七叶岩窟。结集法藏。尔者如何。智度论云。迦叶将
诸比丘。耆阇崛山中。结集三藏。此山在王城东北十
四五里。接北山之阳。答教自参差。未详所以。又解。虽
举崛山。而是上窟与山处所邻接。故付法传云。于是
迦叶即辞如来。往耆阇崛山。宾钵罗窟。以此證知处
所不别。举其总山。以取别窟。
第三门仪轨者。准下圣众集法之中。迦叶先对邬波
离(此云近取。旧言优波离者讹也)。集毗奈邪藏。见论第一复云。波离
白巳。整身衣服。向大德比丘。头面作礼。作礼巳上高
座而坐。取象牙装扇。迦叶还坐巳而问。优波离随问
而答。集毗奈耶竟。于是长老优波离。放扇从高座下。
向诸大德比丘作礼。作礼巳还复本座。阿难亦尔。今
传法者。以此为轨。十诵五十五云。集一法竟。迦叶次
第问五百比丘言。尔不。各答言尔。即作白二羯磨唱
断。初一既尔。馀下并然。次对阿难。集馀二藏亦尔。付
法传第一。迦叶告阿难言。汝于今者。可演法眼。阿难
曰诺。观察众心。而说偈言。比丘诸眷属。离佛不庄严。
犹如虚空中。众星之无月。说是偈巳。礼众僧足。即升
法座。而说是言。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波罗奈国鹿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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菀中古仙住处。为五比丘。初转法轮。谓苦圣谛等。乃
至广说。说是语巳。五百罗汉。飞升虚空。高声唱言。奇
哉无常。甚大迅速。如河駃流逝而不返。我等昔者。目
睹世尊。今乃言闻。皆各悲泣说偈(云云)。迦叶问诸比
丘。阿难所言。不有错谬。皆曰不异世尊所说。育王经
第一云。尊者陈如。便作是念。昔佛为我。说如是法。今
阿难说与本无异。即在地而坐说偈(云云)。智度论云。
集法巳竟。诸天龙等。种种供养。雨天花香。以一切物
而为供养。说是偈言。怜悯世间故。结集三法竟。十力
一切智。说智无明灯。馀义如下结集中明。
第四门次第者。有其三义。若准常涂经论所辨。先经。
次律。后论。所以尔者。有四义故。一依说次第。谓成道
巳。即于鹿菀转四谛轮。是素呾缆藏。既闻法巳。出家
受戒。脩处中行。是毗奈耶藏。既起行巳。复为分别蕴
无我等。是阿毗达磨藏。二约所犯。故婆沙第一云。未
种善根者。令种善根。说素呾赞。巳种善根者。令相续
成熟。说毗奈耶。相续巳成熟者。令得正解脱。故说阿
毗达磨。三据结集。故出曜及智度论等。并先集契经。
次集戒律。次阿毗达磨。四就根本。契经是本。故须先
明。戒从此生。慧方得起。第二解者。此律五分善见。先
律次经后论。何意不同。亦有四义。一约法住。谓毗尼
教住。佛法方住。是故于先结毗奈耶藏。故善见第一。
大德迦叶。问诸长老。为诸说法藏毗尼藏耶。诸比丘
答言。大德。毗尼藏者。是佛法寿。毗尼藏住。佛法亦住。
至广说。说是语巳。五百罗汉。飞升虚空。高声唱言。奇
哉无常。甚大迅速。如河駃流逝而不返。我等昔者。目
睹世尊。今乃言闻。皆各悲泣说偈(云云)。迦叶问诸比
丘。阿难所言。不有错谬。皆曰不异世尊所说。育王经
第一云。尊者陈如。便作是念。昔佛为我。说如是法。今
阿难说与本无异。即在地而坐说偈(云云)。智度论云。
集法巳竟。诸天龙等。种种供养。雨天花香。以一切物
而为供养。说是偈言。怜悯世间故。结集三法竟。十力
一切智。说智无明灯。馀义如下结集中明。
第四门次第者。有其三义。若准常涂经论所辨。先经。
次律。后论。所以尔者。有四义故。一依说次第。谓成道
巳。即于鹿菀转四谛轮。是素呾缆藏。既闻法巳。出家
受戒。脩处中行。是毗奈耶藏。既起行巳。复为分别蕴
无我等。是阿毗达磨藏。二约所犯。故婆沙第一云。未
种善根者。令种善根。说素呾赞。巳种善根者。令相续
成熟。说毗奈耶。相续巳成熟者。令得正解脱。故说阿
毗达磨。三据结集。故出曜及智度论等。并先集契经。
次集戒律。次阿毗达磨。四就根本。契经是本。故须先
明。戒从此生。慧方得起。第二解者。此律五分善见。先
律次经后论。何意不同。亦有四义。一约法住。谓毗尼
教住。佛法方住。是故于先结毗奈耶藏。故善见第一。
大德迦叶。问诸长老。为诸说法藏毗尼藏耶。诸比丘
答言。大德。毗尼藏者。是佛法寿。毗尼藏住。佛法亦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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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我先出毗尼藏。二依起行。凡是起行之来。戒行
居首。教既诠行。故律在初。三据制异。谓毗奈耶藏。胜
故秘故。佛独制故。胜馀二藏。是以先明。故律。毁毗尼
藏波逸提。毁馀二藏突吉罗。四约所被。谓毗奈耶藏。
唯被内众。是以先明。馀二不尔。故次居后。如上释义。
皆依此解。唯所以门。作前次第。第三解者。若就胜劣。
明其次第。是则先论次经后律。对法诠慧。种智之本。
定能證心。因慧而起。戒伏身语。由定能防。
第五门所以者。为对所犯生信起行。见法不同。故立
三藏。谓就末信。劝令生信。信巳起脩。除脩颠倒。起脩
非耶。能證真理。即是未入法者。引令入法。为欲断除
所犯有情种种法中起犹豫故。为除此。立素呾缆。巳
入法者。劝舍二边。谓在家人。受诸欲乐。外道等辈。徒
自苦形。二过乖中。不能趣圣。契中思惟。便获果證。为
离二边。立毗奈耶。道迹既现。诸见永亡。即除耶人六
十二见。为除诸见。立阿毗达磨。世亲摄论第一云。复
由何缘。建立三藏。由九种缘。谓为对治疑惑。立素呾
缆藏者。于彼彼义中。有疑惑者。即为决定。宣说彼彼
义故。为对治二边受用。立毗奈耶藏。谓遮有罪着欲
乐边受用故。及开无罪。不自共边受用故。为对治自
见取执。立阿毗达磨藏。显照诸法无倒相故。又能说
三学故。立素呾缆藏。能成办增上戒增上心故。立毗
奈耶藏。谓具尸罗。即无悔等。渐次能得三摩地故。能
成办增上慧故。立阿毗达磨藏。谓能决择无倒义故。
居首。教既诠行。故律在初。三据制异。谓毗奈耶藏。胜
故秘故。佛独制故。胜馀二藏。是以先明。故律。毁毗尼
藏波逸提。毁馀二藏突吉罗。四约所被。谓毗奈耶藏。
唯被内众。是以先明。馀二不尔。故次居后。如上释义。
皆依此解。唯所以门。作前次第。第三解者。若就胜劣。
明其次第。是则先论次经后律。对法诠慧。种智之本。
定能證心。因慧而起。戒伏身语。由定能防。
第五门所以者。为对所犯生信起行。见法不同。故立
三藏。谓就末信。劝令生信。信巳起脩。除脩颠倒。起脩
非耶。能證真理。即是未入法者。引令入法。为欲断除
所犯有情种种法中起犹豫故。为除此。立素呾缆。巳
入法者。劝舍二边。谓在家人。受诸欲乐。外道等辈。徒
自苦形。二过乖中。不能趣圣。契中思惟。便获果證。为
离二边。立毗奈耶。道迹既现。诸见永亡。即除耶人六
十二见。为除诸见。立阿毗达磨。世亲摄论第一云。复
由何缘。建立三藏。由九种缘。谓为对治疑惑。立素呾
缆藏者。于彼彼义中。有疑惑者。即为决定。宣说彼彼
义故。为对治二边受用。立毗奈耶藏。谓遮有罪着欲
乐边受用故。及开无罪。不自共边受用故。为对治自
见取执。立阿毗达磨藏。显照诸法无倒相故。又能说
三学故。立素呾缆藏。能成办增上戒增上心故。立毗
奈耶藏。谓具尸罗。即无悔等。渐次能得三摩地故。能
成办增上慧故。立阿毗达磨藏。谓能决择无倒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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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能说法义故。立素呾缆藏。能成满法义故。立毗奈
耶藏。谓为调伏烦恼。勤脩行者。便于此二。能通达故。
能于法义。决择善巧故。立阿毗达磨藏。由此九缘。许
立三藏。又此皆为解脱生死。此复云何。能得解脱。薰
觉寂通。故得解脱。谓由闻薰习心故。由思觉悟故。由
脩奢摩他寂静故。由證毗钵舍那通达故。能得解脱。
第六门乘藏差别者。谓佛随机教门匪等。教门虽多。
莫过三藏。以三藏摄义无不周。由从如来清净法界
本智所流。义分三故。故知三藏摄法斯尽。是以婆沙
第一云。诸佛出世。皆说三藏。谓素呾缆等。无有差别。
所以者何。一切佛教。从一智海之所生故。随一觉池
之所出故。等力无畏所摄受故。同一大悲所等起故。
或有差别随义离三故。云其三藏者。亦有差别。且名
即差别。谓此名素呾缆等。复次为诠增上心等。亦有
差别。复次所显亦有差别。于素呾缆中。次第求故。谓
此品无间。宣说彼品。毗奈耶中。缘起所显。谓佛依何
缘起。制立觉处。阿毗达磨中。性相所显。谓求诸法真
实性相。不应求彼次第缘起。或前或后。或无缘起。俱
无过失。复次等流亦有差别。谓素呾缆是力等流。毗
奈耶是大悲等流。阿毗达磨是无畏等流。然据三藏。
能所诠异。是则三藏。互不相摄。如诸律中。杂诠定慧。
此杂诠处。即馀二收。馀二亦然。互不相摄。若约三藏
部分通明。是则一一藏中。含馀二藏。如律所明。非直
诠戒。义亦兼明定之与慧。馀二亦然。咸有通义门。此
耶藏。谓为调伏烦恼。勤脩行者。便于此二。能通达故。
能于法义。决择善巧故。立阿毗达磨藏。由此九缘。许
立三藏。又此皆为解脱生死。此复云何。能得解脱。薰
觉寂通。故得解脱。谓由闻薰习心故。由思觉悟故。由
脩奢摩他寂静故。由證毗钵舍那通达故。能得解脱。
第六门乘藏差别者。谓佛随机教门匪等。教门虽多。
莫过三藏。以三藏摄义无不周。由从如来清净法界
本智所流。义分三故。故知三藏摄法斯尽。是以婆沙
第一云。诸佛出世。皆说三藏。谓素呾缆等。无有差别。
所以者何。一切佛教。从一智海之所生故。随一觉池
之所出故。等力无畏所摄受故。同一大悲所等起故。
或有差别随义离三故。云其三藏者。亦有差别。且名
即差别。谓此名素呾缆等。复次为诠增上心等。亦有
差别。复次所显亦有差别。于素呾缆中。次第求故。谓
此品无间。宣说彼品。毗奈耶中。缘起所显。谓佛依何
缘起。制立觉处。阿毗达磨中。性相所显。谓求诸法真
实性相。不应求彼次第缘起。或前或后。或无缘起。俱
无过失。复次等流亦有差别。谓素呾缆是力等流。毗
奈耶是大悲等流。阿毗达磨是无畏等流。然据三藏。
能所诠异。是则三藏。互不相摄。如诸律中。杂诠定慧。
此杂诠处。即馀二收。馀二亦然。互不相摄。若约三藏
部分通明。是则一一藏中。含馀二藏。如律所明。非直
诠戒。义亦兼明定之与慧。馀二亦然。咸有通义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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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通诠。如何藏摄。答约宗所诠。唯局于戒。定慧二种。
相从故明。婆沙第一解云。依增胜说。谓毗奈耶。诠戒
增胜。纵明定慧。劣而非胜。此藏既尔。馀二类然。问唯
此三藏。摄法斯尽。如何诸文说有杂藏。其杂藏者。乃
三藏外。能说之人。差别非一。能所俱杂。称云杂藏。故
分别功德论第一云。非一人说。或佛所说。或弟子说。
或诸天赞颂。或说宿缘。三阿僧祇菩萨所生。文义非
一。多于三藏。故曰杂藏。僧祇三十二云。所谓辟支佛
阿罗汉。自说本行因缘。如是等比。及诸偈颂。是名杂
藏。答若约所诠三行名藏。是则三藏不摄杂藏。以不
摄故。论云文义非一多于三藏。若也通论所说之法。
以辨三藏。三藏摄彼杂藏。但为说兼理事。名为杂藏。
据理而论。不离三藏。尔者此之杂藏。何藏所收。答素
呾缆摄。故婆沙云。种种杂说。名素呾缆。又此律云。四
合杂藏。是素呾缆。谓杂比丘事等。名杂阿含。杂馀经
说。名为杂藏。又集法众圣。都集为三藏。不云有四。又
解其杂藏者。随彼所诠。即彼藏摄。若诠行杂。即毗奈
耶。若诠事杂。即素呾缆。若诠理杂。即阿毗达磨。问三
藏虽尔。二藏云何。答二藏者。谓菩萨声闻。言声闻者。
声是音声。谓佛说法所有音声。闻者是听。谓所化生
发识听受。由闻佛教。信受脩行。得出三界。故曰声闻。
故法花经第二云。若有众生。内有智性。从佛世尊。闻
法信受。殷勤精进。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是名声闻
乘。又云以佛道声。令一切闻。故曰声闻。言菩萨者。梵
相从故明。婆沙第一解云。依增胜说。谓毗奈耶。诠戒
增胜。纵明定慧。劣而非胜。此藏既尔。馀二类然。问唯
此三藏。摄法斯尽。如何诸文说有杂藏。其杂藏者。乃
三藏外。能说之人。差别非一。能所俱杂。称云杂藏。故
分别功德论第一云。非一人说。或佛所说。或弟子说。
或诸天赞颂。或说宿缘。三阿僧祇菩萨所生。文义非
一。多于三藏。故曰杂藏。僧祇三十二云。所谓辟支佛
阿罗汉。自说本行因缘。如是等比。及诸偈颂。是名杂
藏。答若约所诠三行名藏。是则三藏不摄杂藏。以不
摄故。论云文义非一多于三藏。若也通论所说之法。
以辨三藏。三藏摄彼杂藏。但为说兼理事。名为杂藏。
据理而论。不离三藏。尔者此之杂藏。何藏所收。答素
呾缆摄。故婆沙云。种种杂说。名素呾缆。又此律云。四
合杂藏。是素呾缆。谓杂比丘事等。名杂阿含。杂馀经
说。名为杂藏。又集法众圣。都集为三藏。不云有四。又
解其杂藏者。随彼所诠。即彼藏摄。若诠行杂。即毗奈
耶。若诠事杂。即素呾缆。若诠理杂。即阿毗达磨。问三
藏虽尔。二藏云何。答二藏者。谓菩萨声闻。言声闻者。
声是音声。谓佛说法所有音声。闻者是听。谓所化生
发识听受。由闻佛教。信受脩行。得出三界。故曰声闻。
故法花经第二云。若有众生。内有智性。从佛世尊。闻
法信受。殷勤精进。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是名声闻
乘。又云以佛道声。令一切闻。故曰声闻。言菩萨者。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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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应云菩提萨埵。为言略故。但云菩萨。无性摄论第
一云。菩萨者。菩提萨埵。为所缘境。故名菩萨。弘誓语
立菩萨声。此意说言。有诸智者。发大誓愿。求大菩提。
度有情类。以此二种。为所缘境。既以彼二。为所缘境。
立菩萨名。即是有财释。又云。或即彼心。为求菩提。有
志有能。故名菩萨。此意说言。菩提是所求果。萨埵是
勇健义。行者之心。为求无上正等觉故。有大志意。有
所堪能。具此胜德。名为菩萨。即是求大菩提之萨埵。
是依主释。或萨埵者。此言有情。即是求大菩提之有
情也。婆沙云。萨埵是勇猛义。谓未證得无上大菩提
时。恒于菩提精进勇猛求欲速證。是故名为菩提萨
埵。既得无上大菩提巳。便于菩提。勇猛心息。唯觉义
胜。故名佛陀。以能成就最胜觉故。然二藏之中。各有
三藏。故杂集论第十一云。契经应颂记别讽颂自说。
此五声闻藏中。素咀缆藏摄。缘起譬喻本事本生。此
四二藏中。毗奈耶藏并眷属摄。方广希法。此菩萨藏
中素呾缆藏摄。论议一种。二藏中阿毗达磨藏。问既
菩萨藏中。具有三藏。如何智度论第一百云。迦叶将
诸比丘。在耆阇崛山中。结集三藏。佛灭度后。文殊弥
勒等诸大菩萨。亦将阿难集是摩诃衍经。又阿难善
知筹量众生志业大小。是故尔于声闻人中。说摩诃
衍经。说则错乱。无所成办。既唯集经。明无馀二。法花
第五云。亦不亲近贪着小乘三藏学者。明知大乘。即
无三藏学者。涅槃第三云。以如是等九部经典。为他
一云。菩萨者。菩提萨埵。为所缘境。故名菩萨。弘誓语
立菩萨声。此意说言。有诸智者。发大誓愿。求大菩提。
度有情类。以此二种。为所缘境。既以彼二。为所缘境。
立菩萨名。即是有财释。又云。或即彼心。为求菩提。有
志有能。故名菩萨。此意说言。菩提是所求果。萨埵是
勇健义。行者之心。为求无上正等觉故。有大志意。有
所堪能。具此胜德。名为菩萨。即是求大菩提之萨埵。
是依主释。或萨埵者。此言有情。即是求大菩提之有
情也。婆沙云。萨埵是勇猛义。谓未證得无上大菩提
时。恒于菩提精进勇猛求欲速證。是故名为菩提萨
埵。既得无上大菩提巳。便于菩提。勇猛心息。唯觉义
胜。故名佛陀。以能成就最胜觉故。然二藏之中。各有
三藏。故杂集论第十一云。契经应颂记别讽颂自说。
此五声闻藏中。素咀缆藏摄。缘起譬喻本事本生。此
四二藏中。毗奈耶藏并眷属摄。方广希法。此菩萨藏
中素呾缆藏摄。论议一种。二藏中阿毗达磨藏。问既
菩萨藏中。具有三藏。如何智度论第一百云。迦叶将
诸比丘。在耆阇崛山中。结集三藏。佛灭度后。文殊弥
勒等诸大菩萨。亦将阿难集是摩诃衍经。又阿难善
知筹量众生志业大小。是故尔于声闻人中。说摩诃
衍经。说则错乱。无所成办。既唯集经。明无馀二。法花
第五云。亦不亲近贪着小乘三藏学者。明知大乘。即
无三藏学者。涅槃第三云。以如是等九部经典。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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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说。此九部中。无缘起譬喻论议三经。所以然者。以
声闻人。根浅过多。须制戒律。菩萨不尔。得旨舍诠。岂
繁禁勒为道。又以声闻钝根。难授深法。要立宾主。方
能领悟。菩萨利根。说即能解。不须问答。无论议经。然
智度论中。唯集经者。菩萨三藏。通名摩诃衍。法花既
巳小乘名简。明知大乘别具三藏。涅槃对有别机。不
说三部。文不遮有。于理无违。然瑜伽显扬等。据理通
具。如为菩萨说诸学处。是毗奈经藏。佛与弟子。分别
体相。是阿毗达磨藏。故瑜伽八十一云。论议经者。谓
诸经典。循环研覈。摩呾理迦。且如一切了义经。皆名
摩呾理迦。谓于是处。世尊自广分别诸法体相。又于
是处。诸圣弟子。巳见谛迹。依自所證。无倒分别诸法
体相。此亦名为摩呾理迦。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毗
达磨。由此传释。许佛灭后。十二分中论议一分。三藏
之内对法少分。通弟子说。不许馀分馀藏通弟子说。
问二藏之内。通有三乘。未知二藏三乘如何相摄。答
据行不同。三乘差别。无别中藏。声闻藏收。问如何声
闻藏摄独觉乘。一解。以皆同證人空理故。又以自利
同声闻故。在声闻藏摄。尔者既俱自利。同證人空。是
则立独觉藏。摄声闻乘。解声闻乘者。始终假教。彼无
此事。不摄声闻。但以因中。曾闻教法。从远以收声闻
藏摄。尔者因时既闻教法。何不菩萨藏收。答以所断
脩。及所證得。与菩萨异。不得彼收。问以独觉故。立独
觉乘。如何不许立独觉藏。如俱舍云。若本种姓。必无
声闻人。根浅过多。须制戒律。菩萨不尔。得旨舍诠。岂
繁禁勒为道。又以声闻钝根。难授深法。要立宾主。方
能领悟。菩萨利根。说即能解。不须问答。无论议经。然
智度论中。唯集经者。菩萨三藏。通名摩诃衍。法花既
巳小乘名简。明知大乘别具三藏。涅槃对有别机。不
说三部。文不遮有。于理无违。然瑜伽显扬等。据理通
具。如为菩萨说诸学处。是毗奈经藏。佛与弟子。分别
体相。是阿毗达磨藏。故瑜伽八十一云。论议经者。谓
诸经典。循环研覈。摩呾理迦。且如一切了义经。皆名
摩呾理迦。谓于是处。世尊自广分别诸法体相。又于
是处。诸圣弟子。巳见谛迹。依自所證。无倒分别诸法
体相。此亦名为摩呾理迦。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毗
达磨。由此传释。许佛灭后。十二分中论议一分。三藏
之内对法少分。通弟子说。不许馀分馀藏通弟子说。
问二藏之内。通有三乘。未知二藏三乘如何相摄。答
据行不同。三乘差别。无别中藏。声闻藏收。问如何声
闻藏摄独觉乘。一解。以皆同證人空理故。又以自利
同声闻故。在声闻藏摄。尔者既俱自利。同證人空。是
则立独觉藏。摄声闻乘。解声闻乘者。始终假教。彼无
此事。不摄声闻。但以因中。曾闻教法。从远以收声闻
藏摄。尔者因时既闻教法。何不菩萨藏收。答以所断
脩。及所證得。与菩萨异。不得彼收。问以独觉故。立独
觉乘。如何不许立独觉藏。如俱舍云。若本种姓。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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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转。是则别应立独觉藏。又普超三昧经上卷云。声
闻藏者。承他音向。而得解脱。缘觉藏者。晓了缘起十
二所因。分别报应。因起所尽。菩萨藏者。综理无量诸
法正谊。自分别觉。答经据乘别。名乘为藏。独觉无教。
不得立藏。故入大乘论上卷云。夫说法者。具足三乘。
乃名三藏。以菩萨说法。能具三乘故。是故我说名三
藏经。又解约行。于二藏外。别立独觉藏。以在因中必
闻教故。普超经说。如前所明。又阇王经中卷云。何谓
三藏。声闻藏。辟支佛藏。菩萨藏。问独觉既许别立为
藏。未知此藏之中。亦具三藏以不。答据理通明。并悉
具有。以皆成就三学行相。问何名独觉。答法花经第
二云。若有众生。从佛世尊。闻法信受。殷勤精进。求自
然慧。乐独善寂。深知诸法因缘。是名辟支佛乘。俱舍
十二云。谓现身中。离禀至教。但乐思惟。能自證道。以
能自调不调他故。何缘独觉言不调他。非彼无能演
说正法。以彼亦得无碍解故。又能忆念过去所闻。诸
佛所宣圣教理故。又不可说彼无慈悲。为摄有情。现
神通故。又不可说无受法机。尔时有情。亦有能起世
间离染对治道故。虽有此理。由彼宿习少。欣乐胜解。
无说法希望故。又知有情难受深法。以顺流既久。难
令逆流故。又避摄众。故不为他宣说正法。怖谊杂故。
但此独觉。有其二种。一者部行。二麟角喻。言部行者。
俱舍云。先是声闻。得胜果时。转名独觉。有馀说。彼先
是异生。曾习声闻顺决择分。今自證道。得独觉名。麟
闻藏者。承他音向。而得解脱。缘觉藏者。晓了缘起十
二所因。分别报应。因起所尽。菩萨藏者。综理无量诸
法正谊。自分别觉。答经据乘别。名乘为藏。独觉无教。
不得立藏。故入大乘论上卷云。夫说法者。具足三乘。
乃名三藏。以菩萨说法。能具三乘故。是故我说名三
藏经。又解约行。于二藏外。别立独觉藏。以在因中必
闻教故。普超经说。如前所明。又阇王经中卷云。何谓
三藏。声闻藏。辟支佛藏。菩萨藏。问独觉既许别立为
藏。未知此藏之中。亦具三藏以不。答据理通明。并悉
具有。以皆成就三学行相。问何名独觉。答法花经第
二云。若有众生。从佛世尊。闻法信受。殷勤精进。求自
然慧。乐独善寂。深知诸法因缘。是名辟支佛乘。俱舍
十二云。谓现身中。离禀至教。但乐思惟。能自證道。以
能自调不调他故。何缘独觉言不调他。非彼无能演
说正法。以彼亦得无碍解故。又能忆念过去所闻。诸
佛所宣圣教理故。又不可说彼无慈悲。为摄有情。现
神通故。又不可说无受法机。尔时有情。亦有能起世
间离染对治道故。虽有此理。由彼宿习少。欣乐胜解。
无说法希望故。又知有情难受深法。以顺流既久。难
令逆流故。又避摄众。故不为他宣说正法。怖谊杂故。
但此独觉。有其二种。一者部行。二麟角喻。言部行者。
俱舍云。先是声闻。得胜果时。转名独觉。有馀说。彼先
是异生。曾习声闻顺决择分。今自證道。得独觉名。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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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喻者。要百大劫。脩菩提资粮。然后方成麟喻独觉。
又可直依声闻藏说。亦即自具二藏三乘。其二藏三
乘。准立可解。
第七门离分有者。谓于菩萨声闻藏中。各有三藏。是
则成六。若其杂藏别立。则亦二教俱通。以二加六。合
成八藏。其独觉藏。摄入声闻藏中。不合立藏。如前巳
明。又可独觉。亦得立藏。无部无不可分三。俱总立一。
为独觉藏。以一加八。合成九藏。又解。独觉既许立藏。
如何不具。以三足八。乃成十一。又若独觉藏中。亦立
杂藏。更加杂藏。合成十二藏。又若别立二藏总名。谓
菩萨藏声闻藏。以此加前。合十四藏。又以菩萨藏声
闻藏。各离四外。而更有彼二藏总名。独觉亦然。四外
有总。若加此一藏。成十五。又可依前别解声闻藏中。
立菩萨藏。此菩萨藏中。亦即自有三藏。若加此三藏。
有十八。又加杂藏四外立总。是则合有二十藏别。又
可若随景悟法蕴不同。合有八万四千差别。此中具
含三藏。故杂集论第十一云。如是三藏。具有八万四
千。又一一蕴中。复有千数。故论云。总计八万四千法
蕴。成八俱胝四十洛叉。或约二藏离明。数更倍说。或
独觉藏别立。亦准数增。以此故知。法藏难测。
第二门宗归者。凡定宗旨。部类各殊。据其所明。唯诠
于戒。然案律文。匪唯明戒。义亦兼通定慧二行。此据
圆满学人行增具足。虽举定慧所脩。而是戒学所摄。
故下文云。云何学戒。答言。增戒学。增心学。增慧学。是
又可直依声闻藏说。亦即自具二藏三乘。其二藏三
乘。准立可解。
第七门离分有者。谓于菩萨声闻藏中。各有三藏。是
则成六。若其杂藏别立。则亦二教俱通。以二加六。合
成八藏。其独觉藏。摄入声闻藏中。不合立藏。如前巳
明。又可独觉。亦得立藏。无部无不可分三。俱总立一。
为独觉藏。以一加八。合成九藏。又解。独觉既许立藏。
如何不具。以三足八。乃成十一。又若独觉藏中。亦立
杂藏。更加杂藏。合成十二藏。又若别立二藏总名。谓
菩萨藏声闻藏。以此加前。合十四藏。又以菩萨藏声
闻藏。各离四外。而更有彼二藏总名。独觉亦然。四外
有总。若加此一藏。成十五。又可依前别解声闻藏中。
立菩萨藏。此菩萨藏中。亦即自有三藏。若加此三藏。
有十八。又加杂藏四外立总。是则合有二十藏别。又
可若随景悟法蕴不同。合有八万四千差别。此中具
含三藏。故杂集论第十一云。如是三藏。具有八万四
千。又一一蕴中。复有千数。故论云。总计八万四千法
蕴。成八俱胝四十洛叉。或约二藏离明。数更倍说。或
独觉藏别立。亦准数增。以此故知。法藏难测。
第二门宗归者。凡定宗旨。部类各殊。据其所明。唯诠
于戒。然案律文。匪唯明戒。义亦兼通定慧二行。此据
圆满学人行增具足。虽举定慧所脩。而是戒学所摄。
故下文云。云何学戒。答言。增戒学。增心学。增慧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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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言学。又以受戒结劝文云。汝当善受教敕。脩成众
果等。良由戒宗。行通止作。故约戒学。以明宗归。然欲
明者。二门分别。第一定藏宗旨。第二判藏宗文。先定
宗旨。三门分别。第一叙古师解。第二问答辨非。第三
显示正义。言古义者。昔解以止作为宗旨。初二部戒
本。是其止门。次揵度等。是其作门。由止故自行成。由
作故众法就。成其皎洁之行。莫过此二。即用此二。以
为宗归。又解。以受随为宗旨。受是总发。随是别脩。由
受总故。万行从生。以随别脩。令戒光洁。要须此二。资
行成就。故用此二。以为宗归。又解。以止恶为宗。凡欲
起行。必先离恶。恶既离巳。脩行始成。以初起行。即离
恶故。故用离恶以为宗旨。又解。以教行为宗旨。教不
孤起。必有所诠之行。行不自显。藉教以明。教能诠行。
行能成人。故用教行以为宗旨。然教有二。谓止与作
教无止作。能诠止作。止谓离恶。如五种制。作谓成善。
如受说等。又云专精不犯。犯巳能悔。教无斯二。能诠
此二。故用此二以为宗旨。又解。以因果为宗旨。谓此
大文。开之为二。初二部戒本。及以揵度所明止作二
行。总是其因。第二大小持戒揵度。即是其果。以此文
中学其三明五种胜。复以经云。戒是正顺解脱之本。
又以受戒结劝文云。汝始发心出家。功不唐损。即是
其因。果报不绝。即是其果。因是所行。果是所欣。以有
果故。因有可行之理。由有因故。果有可證之义。又解。
制在一代。人时处事。前后不同。一戒一经。合有六百
果等。良由戒宗。行通止作。故约戒学。以明宗归。然欲
明者。二门分别。第一定藏宗旨。第二判藏宗文。先定
宗旨。三门分别。第一叙古师解。第二问答辨非。第三
显示正义。言古义者。昔解以止作为宗旨。初二部戒
本。是其止门。次揵度等。是其作门。由止故自行成。由
作故众法就。成其皎洁之行。莫过此二。即用此二。以
为宗归。又解。以受随为宗旨。受是总发。随是别脩。由
受总故。万行从生。以随别脩。令戒光洁。要须此二。资
行成就。故用此二。以为宗归。又解。以止恶为宗。凡欲
起行。必先离恶。恶既离巳。脩行始成。以初起行。即离
恶故。故用离恶以为宗旨。又解。以教行为宗旨。教不
孤起。必有所诠之行。行不自显。藉教以明。教能诠行。
行能成人。故用教行以为宗旨。然教有二。谓止与作
教无止作。能诠止作。止谓离恶。如五种制。作谓成善。
如受说等。又云专精不犯。犯巳能悔。教无斯二。能诠
此二。故用此二以为宗旨。又解。以因果为宗旨。谓此
大文。开之为二。初二部戒本。及以揵度所明止作二
行。总是其因。第二大小持戒揵度。即是其果。以此文
中学其三明五种胜。复以经云。戒是正顺解脱之本。
又以受戒结劝文云。汝始发心出家。功不唐损。即是
其因。果报不绝。即是其果。因是所行。果是所欣。以有
果故。因有可行之理。由有因故。果有可證之义。又解。
制在一代。人时处事。前后不同。一戒一经。合有六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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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段。此师意云。世尊制戒。人时处事。各各不同。不可
于中辄论宗旨。但随别事。次第解释。又解。以止善为
宗。通说一切止作二行。但离恶边。即是其止。诸有策
脩。即是其善。止是能成之行。善是所成行体。即是身
语止善。当其教兴之由。能治戒行。犯相轻重。是所明
行。
第二辨非者。初师以止作为宗旨。所以不立者。
以止作二法。并是宗中所明别行。既辨大教宗归。不
可尊其别行。第二师以受随为宗。所以不立者。谓以
受随二法。对初行者。分行不同。始终有异。如何即得
以此为宗。又此二法。亦是宗中所明别行。为辨总教
宗归。不可尊其别行。第三师以止恶为宗。所以不立
者。以离恶故。即以止恶为宗。离恶为脩善。应用脩善
为宗。既不许以脩善为宗。如何偏欲尊其离恶。又此
离恶。亦是宗中所离。既是所离。不得为宗。第四师以
教行为宗。所以不立者。以教通三。行该定慧。事等漫
该。所以不立。虽举所明。止作等别。以不举毗尼之别
名。戒行之偏号。分宗不明。所以不立。第五师以因果
为宗。所以不立者。以律所明是其戒行。始未戒行。并
是其因。何处别更彰其果法。虽举五胜三明。及果不
绝。此等皆为增进行人。若不举斯果法。时人意谓。世
尊劝我持戒。我持此戒。当得何报。欲令行者生欣。故
举果法。劝令脩习。即是以欣果故。因有可成之理。以
显其因。果有可證之义。义理既然。是以不立。第六师
以时处等殊。而不辨者。虽则时等不同。莫不为教所
于中辄论宗旨。但随别事。次第解释。又解。以止善为
宗。通说一切止作二行。但离恶边。即是其止。诸有策
脩。即是其善。止是能成之行。善是所成行体。即是身
语止善。当其教兴之由。能治戒行。犯相轻重。是所明
行。
第二辨非者。初师以止作为宗旨。所以不立者。
以止作二法。并是宗中所明别行。既辨大教宗归。不
可尊其别行。第二师以受随为宗。所以不立者。谓以
受随二法。对初行者。分行不同。始终有异。如何即得
以此为宗。又此二法。亦是宗中所明别行。为辨总教
宗归。不可尊其别行。第三师以止恶为宗。所以不立
者。以离恶故。即以止恶为宗。离恶为脩善。应用脩善
为宗。既不许以脩善为宗。如何偏欲尊其离恶。又此
离恶。亦是宗中所离。既是所离。不得为宗。第四师以
教行为宗。所以不立者。以教通三。行该定慧。事等漫
该。所以不立。虽举所明。止作等别。以不举毗尼之别
名。戒行之偏号。分宗不明。所以不立。第五师以因果
为宗。所以不立者。以律所明是其戒行。始未戒行。并
是其因。何处别更彰其果法。虽举五胜三明。及果不
绝。此等皆为增进行人。若不举斯果法。时人意谓。世
尊劝我持戒。我持此戒。当得何报。欲令行者生欣。故
举果法。劝令脩习。即是以欣果故。因有可成之理。以
显其因。果有可證之义。义理既然。是以不立。第六师
以时处等殊。而不辨者。虽则时等不同。莫不为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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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故须约教。以辨宗归。第七师以止善为宗。所以不
立者。前既不许止恶为宗。如何复更取其脩善。然此
离恶脩善。并是宗中所离所修。谓教诠行。对行离脩。
如何尊所离脩。以为宗旨。又此离恶脩善。义通三学。
如定除乱。慧遣烦恼。望脩对除三学齐一。如何此藏
独云止善。
第三门显正义者。须以戒行为宗。夫论
宗者。取诠所显。诠既显戒。即是其宗。故婆沙云。奈耶
诠戒。又宗谓是族义。尊义。崇义。重义。此教始终。崇尊
戒行。故用戒行以之为宗。馀止作等是别明法。不可
就别立以为宗。如法华经诠一乘。即用一乘为宗。涅
槃诠佛性。还以佛性为宗。此既诠戒。如何非宗。谓身
语止善。受之与持。犯相轻重。因果差别。此等并是宗
所明法。问离恶脩善。正顺戒宗。如何不许止善。乃取
戒行为宗。答此离恶脩善。别成戒行。既为成戒。以戒
为宗。释宗名者。戒即宗故。名为戒宗。是同依释。
次判宗文。昔判宗文。匪唯有一。故今随要略举其二。
一解云。圣教虽众。略开二种。一者化教法门。二者制
教法门。言化教者。寔以群生抱暗自俱。迷于前趣。虽
欲勤脩。莫能自运。是故如来启宣因果。耶正是非。欲
使众生背恶崇善。脩因尅果。此能生解。名之为化。诠
化之文。目之为教。教是生解之轨。名之为法。法通神
解。说之为门。言制教者。盖是如来因过禁其轻重。勒
于身口犯不犯相。名之为制。制由言显。名为制教。法
门如上。所以知者。以答请云。广说契经等即化教。亦
立者。前既不许止恶为宗。如何复更取其脩善。然此
离恶脩善。并是宗中所离所修。谓教诠行。对行离脩。
如何尊所离脩。以为宗旨。又此离恶脩善。义通三学。
如定除乱。慧遣烦恼。望脩对除三学齐一。如何此藏
独云止善。
第三门显正义者。须以戒行为宗。夫论
宗者。取诠所显。诠既显戒。即是其宗。故婆沙云。奈耶
诠戒。又宗谓是族义。尊义。崇义。重义。此教始终。崇尊
戒行。故用戒行以之为宗。馀止作等是别明法。不可
就别立以为宗。如法华经诠一乘。即用一乘为宗。涅
槃诠佛性。还以佛性为宗。此既诠戒。如何非宗。谓身
语止善。受之与持。犯相轻重。因果差别。此等并是宗
所明法。问离恶脩善。正顺戒宗。如何不许止善。乃取
戒行为宗。答此离恶脩善。别成戒行。既为成戒。以戒
为宗。释宗名者。戒即宗故。名为戒宗。是同依释。
次判宗文。昔判宗文。匪唯有一。故今随要略举其二。
一解云。圣教虽众。略开二种。一者化教法门。二者制
教法门。言化教者。寔以群生抱暗自俱。迷于前趣。虽
欲勤脩。莫能自运。是故如来启宣因果。耶正是非。欲
使众生背恶崇善。脩因尅果。此能生解。名之为化。诠
化之文。目之为教。教是生解之轨。名之为法。法通神
解。说之为门。言制教者。盖是如来因过禁其轻重。勒
于身口犯不犯相。名之为制。制由言显。名为制教。法
门如上。所以知者。以答请云。广说契经等即化教。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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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亦说。即是制教。又以身子梵王二请别故。今此律
藏。制教所收。又解。开宗理行二别。彼云。随根布教。乃
有尘沙。要而辨之。不出二种。一曰理教法门。二曰行
教法门。言理教者。盖是如来。宣巳所證法性真旨。显
示群机。欲使安心理源。开示正路。冀彼返迷从正。同
沾巳盖。名之为理。教显理之文。目为理教。言行教者
然行不自起。依理而生。生乃资神。名之为行。显行之
文。名为行教。今兹戒行。乃是行教法门。此等开宗。通
简教别。简教别巳。局显所明。今解。开宗局明戒行。戒
行开宗。昔解五门分别。今以渐顿。乃是随中别义。故
今开宗总门。不可释别。且就前四。束为受随。方可于
中就总开别。故今正解戒宗有二。一者受戒法门。二
者随戒行相。言受戒者。创发要期。断恶脩善。建志成
就。纳法在心。目之为受。言随戒者。受兴于前。持心后
起。此起顺初。令戒光洁。故名为随。受以创发。故对法
要期以成随。据后起故。对缘防护。以立对此。须明受
随分齐。然分齐中。教行两别。先约能诠教者。谓受戒
法聚。尼聚少分。旨归彰受。自馀等文。总明随相。虽有
互明。所显各异。次约所诠行者。旧云。谓从归礼。讫至
在前而去。判之为受。终尽一形。所有二持。局以为随
又解。若据辨体。第三羯磨一刹那前。判之为受。在前
而去。终尽一形。说以为随。中间说相等。事通受随。今
解。第三法前。根本加行。皆能辨体。说之为受。第三法
后。所有说相等事。皆名为随。此中虽有领纳。但是领
藏。制教所收。又解。开宗理行二别。彼云。随根布教。乃
有尘沙。要而辨之。不出二种。一曰理教法门。二曰行
教法门。言理教者。盖是如来。宣巳所證法性真旨。显
示群机。欲使安心理源。开示正路。冀彼返迷从正。同
沾巳盖。名之为理。教显理之文。目为理教。言行教者
然行不自起。依理而生。生乃资神。名之为行。显行之
文。名为行教。今兹戒行。乃是行教法门。此等开宗。通
简教别。简教别巳。局显所明。今解。开宗局明戒行。戒
行开宗。昔解五门分别。今以渐顿。乃是随中别义。故
今开宗总门。不可释别。且就前四。束为受随。方可于
中就总开别。故今正解戒宗有二。一者受戒法门。二
者随戒行相。言受戒者。创发要期。断恶脩善。建志成
就。纳法在心。目之为受。言随戒者。受兴于前。持心后
起。此起顺初。令戒光洁。故名为随。受以创发。故对法
要期以成随。据后起故。对缘防护。以立对此。须明受
随分齐。然分齐中。教行两别。先约能诠教者。谓受戒
法聚。尼聚少分。旨归彰受。自馀等文。总明随相。虽有
互明。所显各异。次约所诠行者。旧云。谓从归礼。讫至
在前而去。判之为受。终尽一形。所有二持。局以为随
又解。若据辨体。第三羯磨一刹那前。判之为受。在前
而去。终尽一形。说以为随。中间说相等。事通受随。今
解。第三法前。根本加行。皆能辨体。说之为受。第三法
后。所有说相等事。皆名为随。此中虽有领纳。但是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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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非别辨体。不名为受。又此非由在受座上。说名为
受。以望法体。体恒别故。然就受中。表与无表。是其受
体。馀僧界等。总是其缘。馀受分齐类准应知。问所以
要须此二门者。若无其受。则行无所起。以有受故。众
行得生。若无其随。便有戒羸等失。以有随故。令受光
洁。是故须此受随二门。就受随二门。各开为两。言受
门二者。为彰戒法有为。不能孤起。要藉缘力。方乃发
生。是以第一先明能发之缘。既有其缘。必有所得。故
次第二所发戒体。言受缘者。寔以位阶凡圣。报殊男
女。托缘不同。案文有四。所谓善来。三归。八不可越。及
以羯磨。此四名义。至文当解。问此曰受缘。缘中有四。
未知此是何等缘收。答缘虽有四。戒从二生。谓是因
缘。及增上缘。言因缘者。即祈戒心。过去同类。通生得
加行善五蕴。及戒俱有法。并能造大。总是因缘。言增
上缘者。体有二种。一亲。二疏。言亲缘者。谓和上阇梨
僧衣界等诸缘。于戒有力者是。言疏缘者。此戒生时
一切诸法不障者是。然缘中摄因。其因通说。总有六
种。谓能作。俱有。同类。相应。遍行。异熟。此六因中。戒从
三生。谓能作俱有同类。然于能作因中。分为二分。一
分疏者。是增上缘。一分亲者。如能造大及馀二因。是
因缘性。俱有因者。戒望能相得互为果。同类因者。此
初念戒。从过去同类因生。第二念巳去。即从初念及
过去同类因生。问馀之三因亦因缘性。所以非者。是
善故非异熟因。非染污故非遍行因。非心法故非相
受。以望法体。体恒别故。然就受中。表与无表。是其受
体。馀僧界等。总是其缘。馀受分齐类准应知。问所以
要须此二门者。若无其受。则行无所起。以有受故。众
行得生。若无其随。便有戒羸等失。以有随故。令受光
洁。是故须此受随二门。就受随二门。各开为两。言受
门二者。为彰戒法有为。不能孤起。要藉缘力。方乃发
生。是以第一先明能发之缘。既有其缘。必有所得。故
次第二所发戒体。言受缘者。寔以位阶凡圣。报殊男
女。托缘不同。案文有四。所谓善来。三归。八不可越。及
以羯磨。此四名义。至文当解。问此曰受缘。缘中有四。
未知此是何等缘收。答缘虽有四。戒从二生。谓是因
缘。及增上缘。言因缘者。即祈戒心。过去同类。通生得
加行善五蕴。及戒俱有法。并能造大。总是因缘。言增
上缘者。体有二种。一亲。二疏。言亲缘者。谓和上阇梨
僧衣界等诸缘。于戒有力者是。言疏缘者。此戒生时
一切诸法不障者是。然缘中摄因。其因通说。总有六
种。谓能作。俱有。同类。相应。遍行。异熟。此六因中。戒从
三生。谓能作俱有同类。然于能作因中。分为二分。一
分疏者。是增上缘。一分亲者。如能造大及馀二因。是
因缘性。俱有因者。戒望能相得互为果。同类因者。此
初念戒。从过去同类因生。第二念巳去。即从初念及
过去同类因生。问馀之三因亦因缘性。所以非者。是
善故非异熟因。非染污故非遍行因。非心法故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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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因。问所以不从馀二缘生解。从等无间缘及所缘
缘生者。是心心所法。戒是色法。非二所生。第二体者。
凡言戒者。对患称名。患境无疆。戒乌有限。要而言之。
不过二种。一曰表戒。二无表戒。此之二戒。依一切有
宗。俱色为体。若成实论。作者是色。无作非色非心。此
广分㭊。如戒体明。次明其随。随位有两。一是专精不
犯。第二犯巳能悔。言专精者。上行之流。一往顺教。恶
离善行。称曰专精。但专精中有其二持。一者止持。二
者作持。又此二持。有其众别。于此众别行中。谓以护
体。尅全净用。顺戒无违同类等法。是其因缘。所对僧
别境界教等。是增上缘。第二犯巳能悔者。不谨之人
放纵身语。违禁兴过。污本所受。名之为犯。惭愧追谢。
还令复本。亦名为持。虽非一往善成。然亦毁而还复
第二白法。故名犯巳能悔持。故下云。有二种清净。一
者不犯。二者忏悔。又婆沙五十七云。有二补特伽罗
名为清净。一者本来不犯禁戒。二者犯巳如法悔除。
然犯不同。有其二种。一者作犯。二者止犯。然此二犯。
亦分众别。谓于僧别忏境。想难遭遇。立心厌恶。永断
相续。对除防护。戒行重生。更持清净。同类等法。是其
因缘。即此僧别忏境。及界法等。是增上缘。上来开宗
略明。广随文解。
第三门释题目者。先解四分。言四分者。乃是佛般涅
槃一百年后。于分部内一部别名。百年巳前。未有斯
称。但为一部大毗尼藏。若欲料简分不分义。可为四
缘生者。是心心所法。戒是色法。非二所生。第二体者。
凡言戒者。对患称名。患境无疆。戒乌有限。要而言之。
不过二种。一曰表戒。二无表戒。此之二戒。依一切有
宗。俱色为体。若成实论。作者是色。无作非色非心。此
广分㭊。如戒体明。次明其随。随位有两。一是专精不
犯。第二犯巳能悔。言专精者。上行之流。一往顺教。恶
离善行。称曰专精。但专精中有其二持。一者止持。二
者作持。又此二持。有其众别。于此众别行中。谓以护
体。尅全净用。顺戒无违同类等法。是其因缘。所对僧
别境界教等。是增上缘。第二犯巳能悔者。不谨之人
放纵身语。违禁兴过。污本所受。名之为犯。惭愧追谢。
还令复本。亦名为持。虽非一往善成。然亦毁而还复
第二白法。故名犯巳能悔持。故下云。有二种清净。一
者不犯。二者忏悔。又婆沙五十七云。有二补特伽罗
名为清净。一者本来不犯禁戒。二者犯巳如法悔除。
然犯不同。有其二种。一者作犯。二者止犯。然此二犯。
亦分众别。谓于僧别忏境。想难遭遇。立心厌恶。永断
相续。对除防护。戒行重生。更持清净。同类等法。是其
因缘。即此僧别忏境。及界法等。是增上缘。上来开宗
略明。广随文解。
第三门释题目者。先解四分。言四分者。乃是佛般涅
槃一百年后。于分部内一部别名。百年巳前。未有斯
称。但为一部大毗尼藏。若欲料简分不分义。可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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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第一本制通含作分由渐。第二教虽通含不分之
意。第三五师弘传任持一味。第四执见离分人法部
别。
言初门者。佛从成道五年巳后。终讫双林入寂巳前。
其中随犯制仪。咸称根性。奉行利益。清化无亏。然佛
亦于轻重事中。通含互说。远作分由。所以知者。如涅
槃经第十七云。四重之法说偷兰遮。偷兰遮法说为
四重。犯说非犯。非犯说犯。轻罪说重。重罪说轻。何以
故。如来明见众生根故。指事别者。即如僧祗律。盗得
四钱三角成重。此律犯兰。彼文说兰为夷。此律说夷
为兰。又云父母夫主不听辄度僧残。此律提罪。又此
二众互谤。俱犯僧残。十诵谤尼。但获吉罪。此即说吉
作残。彼乃称残为吉。乃至犯不犯等。阶降类然。又涅
槃经三十四云。于五部僧。互生是非。舍利弗问经云
罗旬分卫。不能得食。后以五种律衣更互着。便大得
食。以斯文义。参验挍量。明知圣制。本有五意。
第二门通教不分者。问圣制该罗。通含轻重。何以但
有五意。而不分五。答为具三义。不即分五。一以能化
教主是一。共谁诤竞而得分五。二以所被无有五机。
一味修行。咸称根性。三以同修一味和合。既称根性。
不相是非。以斯三义。不即分五。总为一部大毗尼藏
尔者三乘之教。义亦应然。三乘机根别。随别立三乘
五部随信行。随行分五部。然五部有五意。教即不分
五。三乘意亦三。教应不分三。三乘既别分。五部须分
意。第三五师弘传任持一味。第四执见离分人法部
别。
言初门者。佛从成道五年巳后。终讫双林入寂巳前。
其中随犯制仪。咸称根性。奉行利益。清化无亏。然佛
亦于轻重事中。通含互说。远作分由。所以知者。如涅
槃经第十七云。四重之法说偷兰遮。偷兰遮法说为
四重。犯说非犯。非犯说犯。轻罪说重。重罪说轻。何以
故。如来明见众生根故。指事别者。即如僧祗律。盗得
四钱三角成重。此律犯兰。彼文说兰为夷。此律说夷
为兰。又云父母夫主不听辄度僧残。此律提罪。又此
二众互谤。俱犯僧残。十诵谤尼。但获吉罪。此即说吉
作残。彼乃称残为吉。乃至犯不犯等。阶降类然。又涅
槃经三十四云。于五部僧。互生是非。舍利弗问经云
罗旬分卫。不能得食。后以五种律衣更互着。便大得
食。以斯文义。参验挍量。明知圣制。本有五意。
第二门通教不分者。问圣制该罗。通含轻重。何以但
有五意。而不分五。答为具三义。不即分五。一以能化
教主是一。共谁诤竞而得分五。二以所被无有五机。
一味修行。咸称根性。三以同修一味和合。既称根性。
不相是非。以斯三义。不即分五。总为一部大毗尼藏
尔者三乘之教。义亦应然。三乘机根别。随别立三乘
五部随信行。随行分五部。然五部有五意。教即不分
五。三乘意亦三。教应不分三。三乘既别分。五部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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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何但义然。文證非一。如于五部僧。互生是非。及五
种律衣。此等部别。即非教主是一。既云五部。即是五
机。又以互生是非。即非不相是非。反前三义。决定须
离。解曰。三乘为显理。根异得离明。五部随事仪。事殊
不得别。又如经说五部及服色等者。此表当来分五
不谬。非约现说。故无有过。亦可此非分五。见解殊途
但以学行不同。有兹别类。如下律文。有五持律。此则
因五区分居止。遂别服色殊。是非亦异。此虽小讼乖
违。然非分教相斗。故为一部大毗尼藏。
第三门五师弘传者。佛化将毕。告迦叶云。汝今当知
我于无量阿僧祗劫。为众生故。勤修苦行。一心专求
无上胜法。如我昔愿。今巳满足。今将涅槃深法付汝。
汝当于后。敬顺我意。广宣流布。无令断绝。迦叶言白。
善哉受教。我当如是奉持正法。使未来世等蒙饶益。
唯愿世尊。不以为虑。是故如来灭度之后。大迦叶波
(此云饮光)须宣正法。时大迦叶。既先受属。今欲集藏广利
众生。将诸圣众。往王舍城。阇王闻巳。严驾出迎。王先
获得无根信故。但见佛时。自捉象下。今见尊者。捉又
亦然。尊以神力。接令无损。即语王言。佛力殊胜。不似
声闻。声闻入定。方能发通。自今巳后。若见我等。莫捉
象下如见佛时。王言受教。因即请云。如来涅槃。我不
得见。尊若涅槃。必当见我。尊答言尔。时大迦叶。所作
事毕。重思惟云。我极年身为老坏。臭烂之体。甚可厌
恶。涅槃时到。遂更思惟。遍礼设利。礼敬毕巳。还王舍
种律衣。此等部别。即非教主是一。既云五部。即是五
机。又以互生是非。即非不相是非。反前三义。决定须
离。解曰。三乘为显理。根异得离明。五部随事仪。事殊
不得别。又如经说五部及服色等者。此表当来分五
不谬。非约现说。故无有过。亦可此非分五。见解殊途
但以学行不同。有兹别类。如下律文。有五持律。此则
因五区分居止。遂别服色殊。是非亦异。此虽小讼乖
违。然非分教相斗。故为一部大毗尼藏。
第三门五师弘传者。佛化将毕。告迦叶云。汝今当知
我于无量阿僧祗劫。为众生故。勤修苦行。一心专求
无上胜法。如我昔愿。今巳满足。今将涅槃深法付汝。
汝当于后。敬顺我意。广宣流布。无令断绝。迦叶言白。
善哉受教。我当如是奉持正法。使未来世等蒙饶益。
唯愿世尊。不以为虑。是故如来灭度之后。大迦叶波
(此云饮光)须宣正法。时大迦叶。既先受属。今欲集藏广利
众生。将诸圣众。往王舍城。阇王闻巳。严驾出迎。王先
获得无根信故。但见佛时。自捉象下。今见尊者。捉又
亦然。尊以神力。接令无损。即语王言。佛力殊胜。不似
声闻。声闻入定。方能发通。自今巳后。若见我等。莫捉
象下如见佛时。王言受教。因即请云。如来涅槃。我不
得见。尊若涅槃。必当见我。尊答言尔。时大迦叶。所作
事毕。重思惟云。我极年身为老坏。臭烂之体。甚可厌
恶。涅槃时到。遂更思惟。遍礼设利。礼敬毕巳。还王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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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阿难恒遂未曾舍离。畏入涅槃。或不睹见于后迦
叶。语阿难言。汝独入城乞食。我亦欲独入。因此独入
别王不见。逝鸡足山。入于圆寂。故婆沙一百三十五
云。大迦叶波。入王舍城。最后乞食。食巳未久登鸡足
山。山有三峰。如仰鸡足。尊者入中结加趺坐。作诚言
曰。愿我此身。并纳衣钵。久住不坏。乃至经于五十七
俱𦙁六十百千岁。慈氏如来应正等觉。出现世时。施
作佛事。发此愿巳。即般涅槃。时彼三峰。便合成一。掩
蔽尊者。俨然而住。及慈氏佛出现世时。将诸人天。至
此山上。告诸众曰。乃至广说。次大迦叶将涅槃时。以
最胜法。付属阿难(此云庆喜)。而作是言。长老当知。昔婆伽
婆。以法付我。我今老朽。将欲涅槃。世间胜眼。今当相
付。汝可精勤守护斯法。阿难曰诺。唯然受教。是时阇
王。于鸡足山。烧香散花。种种供养。赞叹巳讫。寻知法
藏总付阿难。往阿难所。白言仁者。如来迦叶入般涅
槃。自我多殃。悉不睹见。尊若入灭。愿见垂示。阿难曰
善。于是阿难。既受付巳。任持法藏。广令流布后。于一
时在竹林中。闻有比丘错诵法句。阿难为正。彼师不
受。阿难念言。我亲为说。终不信受。入定观察。亦无能
改。遂叹耶法兴行。违反圣教。时无智人舍利弗等。我
今当问谁说此事。以此我今伹当涅槃。佛之法眼。足
千年住。念巳辞王。如前不见。意诣毗舍离国。入般涅
槃。时王后闻。念去近远。复念河边入于圆寂。有竹林
神。告知处所。是时尊者。巳至恒河。王集四兵诸河而
叶。语阿难言。汝独入城乞食。我亦欲独入。因此独入
别王不见。逝鸡足山。入于圆寂。故婆沙一百三十五
云。大迦叶波。入王舍城。最后乞食。食巳未久登鸡足
山。山有三峰。如仰鸡足。尊者入中结加趺坐。作诚言
曰。愿我此身。并纳衣钵。久住不坏。乃至经于五十七
俱𦙁六十百千岁。慈氏如来应正等觉。出现世时。施
作佛事。发此愿巳。即般涅槃。时彼三峰。便合成一。掩
蔽尊者。俨然而住。及慈氏佛出现世时。将诸人天。至
此山上。告诸众曰。乃至广说。次大迦叶将涅槃时。以
最胜法。付属阿难(此云庆喜)。而作是言。长老当知。昔婆伽
婆。以法付我。我今老朽。将欲涅槃。世间胜眼。今当相
付。汝可精勤守护斯法。阿难曰诺。唯然受教。是时阇
王。于鸡足山。烧香散花。种种供养。赞叹巳讫。寻知法
藏总付阿难。往阿难所。白言仁者。如来迦叶入般涅
槃。自我多殃。悉不睹见。尊若入灭。愿见垂示。阿难曰
善。于是阿难。既受付巳。任持法藏。广令流布后。于一
时在竹林中。闻有比丘错诵法句。阿难为正。彼师不
受。阿难念言。我亲为说。终不信受。入定观察。亦无能
改。遂叹耶法兴行。违反圣教。时无智人舍利弗等。我
今当问谁说此事。以此我今伹当涅槃。佛之法眼。足
千年住。念巳辞王。如前不见。意诣毗舍离国。入般涅
槃。时王后闻。念去近远。复念河边入于圆寂。有竹林
神。告知处所。是时尊者。巳至恒河。王集四兵诸河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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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时毗舍离神。知阿难意。遍告国土。令使同知。其王
闻巳。复严四兵。诣至北岸。据河而请。于时尊者。在恒
水中。地六震动。雪山中有五百仙人。见斯相巳。至阿
难所。阿难化水为金地。为仙说法。时仙出家得道。俱
般泥洹。阿难念曰。佛记健驮逻国。当有比丘。名末田
底迦(旧云末田地。此云金地。义言从地为名。未详所以)于彼国土。广兴法眼
阿难又念迦叶告云。长老于后若入涅槃。王舍城中
有一长者。名商那和修。高才勇猛。有大智慧。巳于过
去。深种善根。发意入海。采取珍宝。回还造作般遮于
慧。为佛造立经行处巳。复当建立高门楼屋。所为事
毕。可度出家。如来法藏。悉当属付。是故阿难。临入涅
槃。以法付属商那和修。而告之曰。佛以法眼付大迦
叶。迦叶以法属累于我。如我今者涅槃时至。以法宝
藏。悉用相付。汝可精勤守护斯法。答言受教。我当拥
护。普为众生作大明炬。尔时阿难付属巳讫。踊身虚
空。作十八变。入于圆寂。分身四分。三王帝释。各起塔
供养(旧云商那和脩。此曰胎衣。此从义言。未详所以)。新曰商诺迦缚娑(此是草名)。
育王经云。此人过去于久远时。逢五百辟支。皆着此
衣。此人以上氎衣。奉施众圣。而圣不受。还以商那衣
施。从斯巳后。五百生来。常服此衣。此最后身与胎俱
出。衣随身长。变为法服。以涅槃时用以焚骸。时商诺
迦。临涅槃时。以法付属邬波鞠多(此云近护)。而告之曰。佛
记于汝。在百年后。坐禅第一。大化众生。今正是时。宜
作饶益。令诸众生服甘露味。答言受教此人化度无
闻巳。复严四兵。诣至北岸。据河而请。于时尊者。在恒
水中。地六震动。雪山中有五百仙人。见斯相巳。至阿
难所。阿难化水为金地。为仙说法。时仙出家得道。俱
般泥洹。阿难念曰。佛记健驮逻国。当有比丘。名末田
底迦(旧云末田地。此云金地。义言从地为名。未详所以)于彼国土。广兴法眼
阿难又念迦叶告云。长老于后若入涅槃。王舍城中
有一长者。名商那和修。高才勇猛。有大智慧。巳于过
去。深种善根。发意入海。采取珍宝。回还造作般遮于
慧。为佛造立经行处巳。复当建立高门楼屋。所为事
毕。可度出家。如来法藏。悉当属付。是故阿难。临入涅
槃。以法付属商那和修。而告之曰。佛以法眼付大迦
叶。迦叶以法属累于我。如我今者涅槃时至。以法宝
藏。悉用相付。汝可精勤守护斯法。答言受教。我当拥
护。普为众生作大明炬。尔时阿难付属巳讫。踊身虚
空。作十八变。入于圆寂。分身四分。三王帝释。各起塔
供养(旧云商那和脩。此曰胎衣。此从义言。未详所以)。新曰商诺迦缚娑(此是草名)。
育王经云。此人过去于久远时。逢五百辟支。皆着此
衣。此人以上氎衣。奉施众圣。而圣不受。还以商那衣
施。从斯巳后。五百生来。常服此衣。此最后身与胎俱
出。衣随身长。变为法服。以涅槃时用以焚骸。时商诺
迦。临涅槃时。以法付属邬波鞠多(此云近护)。而告之曰。佛
记于汝。在百年后。坐禅第一。大化众生。今正是时。宜
作饶益。令诸众生服甘露味。答言受教此人化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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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但无相好。将齐佛德。号为无相好佛。然商诺迦。虽
属付巳。意欲自怡。未归寂灭。后欲涅槃。更宣微妙问
定五百。鞠多眇然。商诺告云。如来三昧。辟支不知。辟
支三昧。声闻不知。大目连等三昧。馀罗汉不知。吾师
定相。我悉不知。今我三昧。汝亦不知。如此三昧。皆随
吾灭。后有七万七千本生经。一万毗昙。八万清净毗
尼。亦随吾灭。是故如来灭后。贤圣隐没。如是法藏。渐
当衰损。乃至末后一切都尽。汝今应当勤加守护。以
前五圣导化虚通仍。全一部大毗尼藏。又付法传。
从此巳后。更有二十师次第传法。各达道源。化仪齐
一。于中不分五部差别。然古师说。三末田底。四商诺
迦。此五师化各二十年。合一百岁。任持圣教。此释不
然。岂有二人亲受付属。一一别化。更付传扬。又复商
诺。逆观长者生第三子。方堪付属。如是知巳。始托为
亲。乃至调习。出家得道。进受具后。付法流通。以此经
停。岂唯二十能办。自非久淹岁序。何以济此传扬。又
以健驮逻国。未有佛事。佛记此人当兴教迹。此则传
教时同处别为异。寄兴教巳。化行自终。不可以斯别
寄抑入相付传中。又付法传。佛记近护。在百年后。坐
禅第一。育王经亦言。百年后教授禅法。最为第一。既
言近护。化越百年。何以类分各二十岁。又观文意。迦
叶阿难。化时甚促。商诺鞠多。稍淹年岁。故智度论第
四云。长老迦叶于耆阇崛山。集三藏法。度众生竟。欲
随佛入涅槃。清朝着衣持钵。入城乞食巳。上耆阇崛
属付巳。意欲自怡。未归寂灭。后欲涅槃。更宣微妙问
定五百。鞠多眇然。商诺告云。如来三昧。辟支不知。辟
支三昧。声闻不知。大目连等三昧。馀罗汉不知。吾师
定相。我悉不知。今我三昧。汝亦不知。如此三昧。皆随
吾灭。后有七万七千本生经。一万毗昙。八万清净毗
尼。亦随吾灭。是故如来灭后。贤圣隐没。如是法藏。渐
当衰损。乃至末后一切都尽。汝今应当勤加守护。以
前五圣导化虚通仍。全一部大毗尼藏。又付法传。
从此巳后。更有二十师次第传法。各达道源。化仪齐
一。于中不分五部差别。然古师说。三末田底。四商诺
迦。此五师化各二十年。合一百岁。任持圣教。此释不
然。岂有二人亲受付属。一一别化。更付传扬。又复商
诺。逆观长者生第三子。方堪付属。如是知巳。始托为
亲。乃至调习。出家得道。进受具后。付法流通。以此经
停。岂唯二十能办。自非久淹岁序。何以济此传扬。又
以健驮逻国。未有佛事。佛记此人当兴教迹。此则传
教时同处别为异。寄兴教巳。化行自终。不可以斯别
寄抑入相付传中。又付法传。佛记近护。在百年后。坐
禅第一。育王经亦言。百年后教授禅法。最为第一。既
言近护。化越百年。何以类分各二十岁。又观文意。迦
叶阿难。化时甚促。商诺鞠多。稍淹年岁。故智度论第
四云。长老迦叶于耆阇崛山。集三藏法。度众生竟。欲
随佛入涅槃。清朝着衣持钵。入城乞食巳。上耆阇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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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语诸弟子。我今日入无馀涅槃。以此證知。住寿极
促。如何不观化时近远。直云五圣各二十年。引则率
尔判释。不尽旨归。依前义明。望顺真理。
第四门离分部别者。伹以鞠多化末。僧徒见异。悟解
既殊。各为楷准。至传圣教。不能均融。于是离分遂成
多部。舍利弗问经云。于笈多复有孔雀轮柯王。世弘
经律。其孙名曰弗沙蜜多罗。嗣正王位。顾问群臣。云
何令我名事不灭。时有臣言。唯有二事。何等为二。犹
如先王。造八万四千塔。舍倾国物。供养三宝。此其一
也。若其不尔。便应反之。毁塔灭法。残害息心四众。此
其二也。名虽好恶。俱不朽也。王曰。我无威德。不及先
王。当建次业。以成名行。即御四兵。乃至广说。破灭无
馀。唯有五百罗汉。登南山获免。山谷隐崄。军甲不能
至。于后有神。手棒大山厌王。及四兵众。一时皆死。其
后有王。性甚良善。弥勒菩萨。化作三百童子。下于人
间。以求佛道。从五百罗汉。咨受法教。国土男女。复菩
萨出家。如是比丘比丘尼。还复滋繁。时有一长老比
丘好于名闻。极立诤论。抄治我律。开张增广迦叶所
结。名曰大众律。外采综所遗。诳诸始学。别为群党。互
言是非。时有比丘。求王判决。王集二部。行黑白筹。宣
令众曰。若乐旧律。可取黑筹。若乐新律。可取白筹。时
取黑者。乃有万数。时取白者。正有百数。王以皆多佛
说。好乐不同。不得共处。学旧者多。从以为名摩诃僧
祇也。学新者少。而是上座。为名他俾罗也(此云上座)。他俾
促。如何不观化时近远。直云五圣各二十年。引则率
尔判释。不尽旨归。依前义明。望顺真理。
第四门离分部别者。伹以鞠多化末。僧徒见异。悟解
既殊。各为楷准。至传圣教。不能均融。于是离分遂成
多部。舍利弗问经云。于笈多复有孔雀轮柯王。世弘
经律。其孙名曰弗沙蜜多罗。嗣正王位。顾问群臣。云
何令我名事不灭。时有臣言。唯有二事。何等为二。犹
如先王。造八万四千塔。舍倾国物。供养三宝。此其一
也。若其不尔。便应反之。毁塔灭法。残害息心四众。此
其二也。名虽好恶。俱不朽也。王曰。我无威德。不及先
王。当建次业。以成名行。即御四兵。乃至广说。破灭无
馀。唯有五百罗汉。登南山获免。山谷隐崄。军甲不能
至。于后有神。手棒大山厌王。及四兵众。一时皆死。其
后有王。性甚良善。弥勒菩萨。化作三百童子。下于人
间。以求佛道。从五百罗汉。咨受法教。国土男女。复菩
萨出家。如是比丘比丘尼。还复滋繁。时有一长老比
丘好于名闻。极立诤论。抄治我律。开张增广迦叶所
结。名曰大众律。外采综所遗。诳诸始学。别为群党。互
言是非。时有比丘。求王判决。王集二部。行黑白筹。宣
令众曰。若乐旧律。可取黑筹。若乐新律。可取白筹。时
取黑者。乃有万数。时取白者。正有百数。王以皆多佛
说。好乐不同。不得共处。学旧者多。从以为名摩诃僧
祇也。学新者少。而是上座。为名他俾罗也(此云上座)。他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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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部。我去世时。三百年中。因于诤故。起萨婆多部(此云
说一切有)。及犊子部(梵名跋蹉)。次于犊子部中。出昙摩尉多别
迦部(此云法上)。跋陀罗邪尼部(此云贤胄)。沙摩帝部(此云正量)。沙那
利迦部(此云蜜林山)。次于萨婆多部。出弥沙塞部(此云化地)经
中言目揵罗优波提舍者。此是人之异名。非是部称。
次有昙无屈多迦部(此云法藏。或云法蜜。此文不显出处。准宗轮论。从化地部出)。
复有苏婆利师部(此云善岁。是迦叶遗名)。次于他俾罗部。出迦
叶遗部(此云饮光。饮光是姓。前善岁是名。约名别分。许同坎合)及修多兰波提
那部(此云经量)。四百年中。更生僧伽兰提迦部(此云说转然是经部
异名。为立实我。异故别说)。如是上座部五破。或六破。本末及相摄
总成十一部。摩诃僧祇(此云大众)。我灭度后二百年中。因
于异论。生起鞞婆诃罗部(此云一说)。卢迦尉多罗部(此云说出
世)。拘拘罗部(此云鸡胤)。婆收娄多柯部(此云多闻)。钵蜡若帝婆
耶那部(此云说假)。三百年中。因诸异学。于此五部。复生摩
诃提婆部(此云大天。此与根本大天名同。伹是人名。非是部称。依宗轮论。此当制多山部)。质
多迦部(此云西山)。末多利部(此云北山)。如是大众部。二破或三
破。本末通论。合成九部。又此两位。总计合有二十部。
故宗轮论云。佛涅槃后。百有馀年。去圣时淹。如日久
没。摩揭陀国。俱苏摩城。王号无忧。统摄瞻部。感一白
盖。化洽人神。是时佛法大众初破。分为两部。一大众
部。二上座部。后即于此第二百年。大众部中。流出三
部。一一说部。二说出世部。三鸡胤部。次后复出一部。
名多闻部。次后更出一部。名说假部。至第二百年满。
因有乖诤。流出三部。一制多山部。二西山住部。三北
说一切有)。及犊子部(梵名跋蹉)。次于犊子部中。出昙摩尉多别
迦部(此云法上)。跋陀罗邪尼部(此云贤胄)。沙摩帝部(此云正量)。沙那
利迦部(此云蜜林山)。次于萨婆多部。出弥沙塞部(此云化地)经
中言目揵罗优波提舍者。此是人之异名。非是部称。
次有昙无屈多迦部(此云法藏。或云法蜜。此文不显出处。准宗轮论。从化地部出)。
复有苏婆利师部(此云善岁。是迦叶遗名)。次于他俾罗部。出迦
叶遗部(此云饮光。饮光是姓。前善岁是名。约名别分。许同坎合)及修多兰波提
那部(此云经量)。四百年中。更生僧伽兰提迦部(此云说转然是经部
异名。为立实我。异故别说)。如是上座部五破。或六破。本末及相摄
总成十一部。摩诃僧祇(此云大众)。我灭度后二百年中。因
于异论。生起鞞婆诃罗部(此云一说)。卢迦尉多罗部(此云说出
世)。拘拘罗部(此云鸡胤)。婆收娄多柯部(此云多闻)。钵蜡若帝婆
耶那部(此云说假)。三百年中。因诸异学。于此五部。复生摩
诃提婆部(此云大天。此与根本大天名同。伹是人名。非是部称。依宗轮论。此当制多山部)。质
多迦部(此云西山)。末多利部(此云北山)。如是大众部。二破或三
破。本末通论。合成九部。又此两位。总计合有二十部。
故宗轮论云。佛涅槃后。百有馀年。去圣时淹。如日久
没。摩揭陀国。俱苏摩城。王号无忧。统摄瞻部。感一白
盖。化洽人神。是时佛法大众初破。分为两部。一大众
部。二上座部。后即于此第二百年。大众部中。流出三
部。一一说部。二说出世部。三鸡胤部。次后复出一部。
名多闻部。次后更出一部。名说假部。至第二百年满。
因有乖诤。流出三部。一制多山部。二西山住部。三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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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住部。如是大众部。四破或五破。本末别说。合成九
部。一大众部。二一说部。三说出世部。四鸡胤部。五多
闻部。六说假部。七制多山部。八西山住部。九北山住
部。其上座部。经尔许时。一味和合。三百年初。有少乖
诤。分为两部。一说一切有部。二即本上座部。转名雪
山部。次后从说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犊子部。次后
从犊子部。流出四部。一法上部。二贤胄部。三正量部。
四蜜林山部。次后从说一切有部。复出一部。名化地
部。次后从化地部。流出一部。名法藏部。至三百年末
从说一切有部。复出一部。名饮光部。至第四百年初。
从说一切有部。复出一部。名经量部。如是上座部。七
破或八破。本末别说。成十一部。一说一切有部。二雪
山部。三犊子部。四法上部。五贤胄部。六正量部。七蜜
林山部。八化地部。九法藏部。十饮光部。十一经量部。
问准斯经论所明。有二十部。如何馀文。言有五部。答
约离分有二十部。望其久后流行。但有五部。馀悬记
文。据斯义说。故前舍利弗问经云。如是众部。久后流
传。若是若非。唯馀五部。各举所长。名其服色。摩诃僧
祇部。勤学众经。宣讲真义。以处本居中。应着黄衣。昙
无屈多迦部。通达理味。开导利益。表发殊胜。应着赤
衣。萨婆多部。博通敏达。以导法化。应着皂衣。迦叶
遗部。精勤勇决。摄护众生。应着木兰衣。弥沙塞部。禅
思入微。究畅幽密。应着青衣。舍利弗言。如来正法。云
何少时分散如是。既失本味。云何奉持。佛言。摩诃僧
部。一大众部。二一说部。三说出世部。四鸡胤部。五多
闻部。六说假部。七制多山部。八西山住部。九北山住
部。其上座部。经尔许时。一味和合。三百年初。有少乖
诤。分为两部。一说一切有部。二即本上座部。转名雪
山部。次后从说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犊子部。次后
从犊子部。流出四部。一法上部。二贤胄部。三正量部。
四蜜林山部。次后从说一切有部。复出一部。名化地
部。次后从化地部。流出一部。名法藏部。至三百年末
从说一切有部。复出一部。名饮光部。至第四百年初。
从说一切有部。复出一部。名经量部。如是上座部。七
破或八破。本末别说。成十一部。一说一切有部。二雪
山部。三犊子部。四法上部。五贤胄部。六正量部。七蜜
林山部。八化地部。九法藏部。十饮光部。十一经量部。
问准斯经论所明。有二十部。如何馀文。言有五部。答
约离分有二十部。望其久后流行。但有五部。馀悬记
文。据斯义说。故前舍利弗问经云。如是众部。久后流
传。若是若非。唯馀五部。各举所长。名其服色。摩诃僧
祇部。勤学众经。宣讲真义。以处本居中。应着黄衣。昙
无屈多迦部。通达理味。开导利益。表发殊胜。应着赤
衣。萨婆多部。博通敏达。以导法化。应着皂衣。迦叶
遗部。精勤勇决。摄护众生。应着木兰衣。弥沙塞部。禅
思入微。究畅幽密。应着青衣。舍利弗言。如来正法。云
何少时分散如是。既失本味。云何奉持。佛言。摩诃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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祇其味纯正。其馀部中。如被添甘露。诸天饮之。伹饮
甘露。弃于水去。人间饮之。水露俱进。或时消疾。或时
结病。其读诵者。亦复如是。多智慧人。能取能舍。诸愚
痴人。不能分别。此五化迹虽殊。契源齐一。如破金
杖。彼此俱金。又大集经二十八。具有人法名字。文云。
我涅槃后。我诸弟子。受持如来十二部经。书写读诵
颠例解义。颠倒宣说。以倒说故。覆隐法藏。以䨱法故。
名昙摩鞠多。而复读诵书写外典。受有三世。及以内
外。破坏外道。善解论义。说一切性悉得受戒。凡所问
难。悉能答对。是故名为萨婆帝婆。说无有我。及以受
者。转诸烦恼。犹若死尸。是故名为迦叶毗。尔作地想。
水火风想。处空识想。是故名为弥沙塞(经中更有一人名。然非正
部摄)。经云。皆说有我。不说空相。犹如小儿。是故名为婆
蹉富啰。广转遍览五部经书。是故名为摩诃僧祇。善
男子。如是五部。虽各别异。而皆不妨诸佛法界。及大
涅槃。问经中既云遍览五部。未知僧祇为总为别。古
师解云。僧祇足总。故云遍览五部。加前婆蹉富啰。即
离分中。自有五部。勒中伹勒离分五部。总部不虑生
疑。故不举勒。今解通祗。总有五部。前婆蹉富啰者。傍
出犊子部名。尔者如何遍览五部。答此部僧众慧解
虑通。知馀所行亦契真理。故脩巳部。兼行馀四。以此
故云遍览五部。所以知者。如前经云。久后流传。若是
若非。唯馀五部。亦可祇是离中本部。馀是末部。摄末
从本。故云遍览五部。亦可离中祇总馀别。摄别从总。
甘露。弃于水去。人间饮之。水露俱进。或时消疾。或时
结病。其读诵者。亦复如是。多智慧人。能取能舍。诸愚
痴人。不能分别。此五化迹虽殊。契源齐一。如破金
杖。彼此俱金。又大集经二十八。具有人法名字。文云。
我涅槃后。我诸弟子。受持如来十二部经。书写读诵
颠例解义。颠倒宣说。以倒说故。覆隐法藏。以䨱法故。
名昙摩鞠多。而复读诵书写外典。受有三世。及以内
外。破坏外道。善解论义。说一切性悉得受戒。凡所问
难。悉能答对。是故名为萨婆帝婆。说无有我。及以受
者。转诸烦恼。犹若死尸。是故名为迦叶毗。尔作地想。
水火风想。处空识想。是故名为弥沙塞(经中更有一人名。然非正
部摄)。经云。皆说有我。不说空相。犹如小儿。是故名为婆
蹉富啰。广转遍览五部经书。是故名为摩诃僧祇。善
男子。如是五部。虽各别异。而皆不妨诸佛法界。及大
涅槃。问经中既云遍览五部。未知僧祇为总为别。古
师解云。僧祇足总。故云遍览五部。加前婆蹉富啰。即
离分中。自有五部。勒中伹勒离分五部。总部不虑生
疑。故不举勒。今解通祗。总有五部。前婆蹉富啰者。傍
出犊子部名。尔者如何遍览五部。答此部僧众慧解
虑通。知馀所行亦契真理。故脩巳部。兼行馀四。以此
故云遍览五部。所以知者。如前经云。久后流传。若是
若非。唯馀五部。亦可祇是离中本部。馀是末部。摄末
从本。故云遍览五部。亦可离中祇总馀别。摄别从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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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云遍览五部。亦可望大毗尼藏。祇等并别。故知四
分之名。至此方有。又望本部中文。四分是总。馀三十
七法。即是其别。又可四分亦别。律是其总。
次释律藏。三门分别。第一列数解释。第二明其癈立。
第三名义通塞。
初门数者。谓律戒般罗底木叉毗奈耶。问何理为證。
知有此名。答律者。如集法云。一切比丘事。为比丘律
等。戒者。戒戒皆云。为诸比丘结戒。解脱者。说戒法云。
我今为诸比丘。说波罗提木叉。毗奈耶者。集法总云。
二律揵度等。都合为毗尼藏。此等诸文。虽非集在一
处。准据安立。盖非是谬。犹如受缘。义亦同尔。解此四
名。具如上辨。今略重明。前释馀义。然此四名。各分教
行。律约教者。谓是法式铨量。如说比丘律等。二就行
者。谓是调伏灭恶。故维摩经云。譬如象马𢤱㑦不调
加诸楚毒。乃至彻骨。然后调伏。乃可入律。咸有轨则。
俱称为律。戒中约教。谓禁身语。离诸过恶。行即止恶
之心。能防业本。斯并防过无处。称之为戒。木叉约教。
谓能体非。身语绝缚。行者。心离烦恼。不为物拘。皆能
离非。同称解脱。奈耶约教。谓殄诤论。与教无违。行谓
能尅灭果。断除惑业。皆能殄非。齐称为灭。
第二门癈立者。问戒与木叉。别立可尔。如何毗尼与
律。复亦离明。然此二名。义正是一。谓梵云毗尼。此译
为律。以无别故。首题律藏十八法中。二名不并。此言
七毗尼。增一云七种律。以斯参验。不合离明。今分二
分之名。至此方有。又望本部中文。四分是总。馀三十
七法。即是其别。又可四分亦别。律是其总。
次释律藏。三门分别。第一列数解释。第二明其癈立。
第三名义通塞。
初门数者。谓律戒般罗底木叉毗奈耶。问何理为證。
知有此名。答律者。如集法云。一切比丘事。为比丘律
等。戒者。戒戒皆云。为诸比丘结戒。解脱者。说戒法云。
我今为诸比丘。说波罗提木叉。毗奈耶者。集法总云。
二律揵度等。都合为毗尼藏。此等诸文。虽非集在一
处。准据安立。盖非是谬。犹如受缘。义亦同尔。解此四
名。具如上辨。今略重明。前释馀义。然此四名。各分教
行。律约教者。谓是法式铨量。如说比丘律等。二就行
者。谓是调伏灭恶。故维摩经云。譬如象马𢤱㑦不调
加诸楚毒。乃至彻骨。然后调伏。乃可入律。咸有轨则。
俱称为律。戒中约教。谓禁身语。离诸过恶。行即止恶
之心。能防业本。斯并防过无处。称之为戒。木叉约教。
谓能体非。身语绝缚。行者。心离烦恼。不为物拘。皆能
离非。同称解脱。奈耶约教。谓殄诤论。与教无违。行谓
能尅灭果。断除惑业。皆能殄非。齐称为灭。
第二门癈立者。问戒与木叉。别立可尔。如何毗尼与
律。复亦离明。然此二名。义正是一。谓梵云毗尼。此译
为律。以无别故。首题律藏十八法中。二名不并。此言
七毗尼。增一云七种律。以斯参验。不合离明。今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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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未知何准。答律翻毗尼。本无典据。传者胸襟。未成
相反。然正翻者。梵云忧波罗忏。此译为律。梵云毗奈
耶。此云调伏。或名为灭。又律据教铨量部初题目。奈
耶就行尅灭。故云今演毗尼法。又毗尼据教。亦有铨
量。断割仪轨。故云毗尼藏。律就别行。亦能调伏灭恶。
故七毗尼十八法中。二名不并。减以功能不殊。故不
双举。又律毗尼。义为一者。如何二律。等集为毗尼藏。
又伽论第七云。有一事摄一切毗尼。谓律仪。以此校
量。岂合为一。义既差殊。为别者好。若尔尸罗与戒。其
义亦殊。戒即防非。尸罗性善。如何立一。不分二名。答
此正相翻。不可为二。如尸罗度。净戒翻之。以此故知。
体无有别。又体性善。防非为能。所望虽殊。论体不异。
释律毗尼。虽复教行交参。然正翻对。各别不同。以斯
义故。具立四名。四名虽殊。理趣无别。随以一名标之。
并皆无失。由此故云毗尼藏。四分律藏。四分戒本。我
今欲说波罗提木叉。又可此等皆是差别众名。依下
文云。二律等合为毗尼藏。此是总名。馀三是别。由是
总故。三藏中称毗尼藏。然此部初。题云律者。且据进
脩轨则义说。
第三门通塞者。各从别义论之。谓身语调柔。能离粗
业。是其律行。身语清净。皎然无违。是其戒行。身语绝
缚。逍然累外。是解脱行。身语止作。非惑双王。是毗尼
行。通者一名之下。通有四名。四四便成十六种行。律
者通名法式。或曰铨量。约行调伏。戒者防非。防有轨
相反。然正翻者。梵云忧波罗忏。此译为律。梵云毗奈
耶。此云调伏。或名为灭。又律据教铨量部初题目。奈
耶就行尅灭。故云今演毗尼法。又毗尼据教。亦有铨
量。断割仪轨。故云毗尼藏。律就别行。亦能调伏灭恶。
故七毗尼十八法中。二名不并。减以功能不殊。故不
双举。又律毗尼。义为一者。如何二律。等集为毗尼藏。
又伽论第七云。有一事摄一切毗尼。谓律仪。以此校
量。岂合为一。义既差殊。为别者好。若尔尸罗与戒。其
义亦殊。戒即防非。尸罗性善。如何立一。不分二名。答
此正相翻。不可为二。如尸罗度。净戒翻之。以此故知。
体无有别。又体性善。防非为能。所望虽殊。论体不异。
释律毗尼。虽复教行交参。然正翻对。各别不同。以斯
义故。具立四名。四名虽殊。理趣无别。随以一名标之。
并皆无失。由此故云毗尼藏。四分律藏。四分戒本。我
今欲说波罗提木叉。又可此等皆是差别众名。依下
文云。二律等合为毗尼藏。此是总名。馀三是别。由是
总故。三藏中称毗尼藏。然此部初。题云律者。且据进
脩轨则义说。
第三门通塞者。各从别义论之。谓身语调柔。能离粗
业。是其律行。身语清净。皎然无违。是其戒行。身语绝
缚。逍然累外。是解脱行。身语止作。非惑双王。是毗尼
行。通者一名之下。通有四名。四四便成十六种行。律
者通名法式。或曰铨量。约行调伏。戒者防非。防有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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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是其律行。又可戒者为律所诠。是亦名律。故多论
云。佛为诸弟子。制戒轻重犯不犯等。撰为律藏。解脱
之法。乃是趣求轨仪。故名律行。又可解脱之法。体性
调柔。同于律行。故俱舍云。别解脱律仪。奈耶名调伏。
调伏有轨。是其律行。又可灭行止作。为律所诠。故得
称律名为律藏。此则四名。俱成律义。馀三例然。可以
准说。学者思之。不能繁述。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一本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一末
次下释文。文虽浩博。圣凡见异。如佛所言。毗尼有五
答。一序。谓知时巳前。二制。谓僧戒本。三重制。谓尼戒
本。四修多罗。谓诸楗度。五随顺修多罗。谓条部巳下。
若依结集众圣为五复别。谓比丘律。比丘尼律。楗度。
条部。毗尼。增一。以为毗尼藏。又依律主分文。自为四
分。然分分中。皆摄多法。问如前二说。旨归可明。所以
第三。作其四分解。伹为律主四诵方终。随一诵时。即
为一分。如本本藏。号八十诵。五分。十诵。准例应然。今
准义分文为三。谓序正流通。第一知时巳前是其序
分。第二毗舍离下是其正宗。第三五百巳下是流通
云。佛为诸弟子。制戒轻重犯不犯等。撰为律藏。解脱
之法。乃是趣求轨仪。故名律行。又可解脱之法。体性
调柔。同于律行。故俱舍云。别解脱律仪。奈耶名调伏。
调伏有轨。是其律行。又可灭行止作。为律所诠。故得
称律名为律藏。此则四名。俱成律义。馀三例然。可以
准说。学者思之。不能繁述。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一本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一末
次下释文。文虽浩博。圣凡见异。如佛所言。毗尼有五
答。一序。谓知时巳前。二制。谓僧戒本。三重制。谓尼戒
本。四修多罗。谓诸楗度。五随顺修多罗。谓条部巳下。
若依结集众圣为五复别。谓比丘律。比丘尼律。楗度。
条部。毗尼。增一。以为毗尼藏。又依律主分文。自为四
分。然分分中。皆摄多法。问如前二说。旨归可明。所以
第三。作其四分解。伹为律主四诵方终。随一诵时。即
为一分。如本本藏。号八十诵。五分。十诵。准例应然。今
准义分文为三。谓序正流通。第一知时巳前是其序
分。第二毗舍离下是其正宗。第三五百巳下是流通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第 347a 页 X42-0347.png
分。故佛地论云。第一教起因缘分。第二圣教所说分
第三依教奉行分。释三名者。谓因启请。作显宗由发。
端起之。称之为序。正明所防犯及不犯。当于教兴。故
曰正宗。道化远开。遐沾后叶。隆于永代。是曰流通。其
所以者。说经制戒。必有由藉。故先有序。序分既陈。宜
宣宗本。故次正宗。正说之利。亦沾未来。故后流通。然
此科文。西方亦无。佛法创来。腾兰开化。亦伹案文。无
此次第。齐魏巳前。例皆如是。自后诸德。方设轨仪。迄
至于今。同行不施。作此科文。虽非是义。然得识知文
分之齐。文既具三。先明序分。序文分二。初偈文者。是
劝信序。毗尼本藏唯一。今乃分五别行。律主将传别
教。被及遐代。恐时不信。先劝生信。以劝信故。名劝信
序。第二苏罗婆下。是发起序。失圣人制戒。不得无请
而陈。故须托处兴请。以作发起之端。发起圣制。名发
起序。如诸经中亦分二序。问发起前兴。反在后说。劝
信偈后。何以初明。有人解云。若发起前明。二种不便
一彰身子请序。隔于劝信。发起不便。二显昙摩劝信
不具。若劝信前明。顺前两义。故回发起。次于后说。今
解不然。三分之文。皆在先有。律主今欲传此三文。恐
时不信。先劝生信。以此故须劝信前说。然据实理。此
劝信偈。乃在流通分后。何以不对正宗等文。以辨先
后。故知不尔。虽复劝信后说法。须前明。释此二序。差
别多种。一者名异。谓名劝信及发起。二能说人异。谓
师弟不同。三说时不等。时有现未。四经体有异。谓发
第三依教奉行分。释三名者。谓因启请。作显宗由发。
端起之。称之为序。正明所防犯及不犯。当于教兴。故
曰正宗。道化远开。遐沾后叶。隆于永代。是曰流通。其
所以者。说经制戒。必有由藉。故先有序。序分既陈。宜
宣宗本。故次正宗。正说之利。亦沾未来。故后流通。然
此科文。西方亦无。佛法创来。腾兰开化。亦伹案文。无
此次第。齐魏巳前。例皆如是。自后诸德。方设轨仪。迄
至于今。同行不施。作此科文。虽非是义。然得识知文
分之齐。文既具三。先明序分。序文分二。初偈文者。是
劝信序。毗尼本藏唯一。今乃分五别行。律主将传别
教。被及遐代。恐时不信。先劝生信。以劝信故。名劝信
序。第二苏罗婆下。是发起序。失圣人制戒。不得无请
而陈。故须托处兴请。以作发起之端。发起圣制。名发
起序。如诸经中亦分二序。问发起前兴。反在后说。劝
信偈后。何以初明。有人解云。若发起前明。二种不便
一彰身子请序。隔于劝信。发起不便。二显昙摩劝信
不具。若劝信前明。顺前两义。故回发起。次于后说。今
解不然。三分之文。皆在先有。律主今欲传此三文。恐
时不信。先劝生信。以此故须劝信前说。然据实理。此
劝信偈。乃在流通分后。何以不对正宗等文。以辨先
后。故知不尔。虽复劝信后说法。须前明。释此二序。差
别多种。一者名异。谓名劝信及发起。二能说人异。谓
师弟不同。三说时不等。时有现未。四经体有异。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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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序。出自金口。劝信序者。传于竹具。五所诠旨异。凡
欲流通圣教。非信不传。故此偈文。意劝生信。长行文
中。请圣制戒。托处兴请。以彰发起。第六总别。望本大
藏。偈序是别。长行是总。若约当部三文。即偈序为总。
长行是别。所以尔者。偈欲传此三文。恐时不信。先劝
生信。即是其总。长行直是请圣制戒。发起正宗。不欲
发起序及流通。故是其别。
既知二序差别。先明劝信。劝信文三。初稽首礼三字。
是云何敬。标能敬仪。第二诸佛下七字。是何所敬。显
所敬境。第三今演下至于偈末。是何故敬。申其敬意
欲解三文。先加三义。言三义者。一能敬体。二所敬体
三明敬意。
初能敬然。即是律主三业。故婆沙三十四云。应作是
说。是身语业。及能起彼心心所法。并诸随行如是善
五蕴。是能归体。若局明者。其唯是惭。故俱舍第四云
敬以惭为体。
第二所敬体者。谓即三宝。释三宝义。二门分别。第一
释名。第二出体。言释名者。梵曰佛陀(此云觉者)。具一切智
了达诸法。自觉觉人。觉行穷满。故名为觉。然欲释此
觉位不同。总有其六。第一三僧企耶所逢事佛。第二
修波罗蜜多圆满时分。第三于次百劫修妙相因。第
四生处人中成佛之意第五最后身出家巳。修有漏
行断惑。第六菩提树下作无漏观断惑成佛言初位
者。菩萨于初无数劫内。供养七万五千佛。最初发心
欲流通圣教。非信不传。故此偈文。意劝生信。长行文
中。请圣制戒。托处兴请。以彰发起。第六总别。望本大
藏。偈序是别。长行是总。若约当部三文。即偈序为总。
长行是别。所以尔者。偈欲传此三文。恐时不信。先劝
生信。即是其总。长行直是请圣制戒。发起正宗。不欲
发起序及流通。故是其别。
既知二序差别。先明劝信。劝信文三。初稽首礼三字。
是云何敬。标能敬仪。第二诸佛下七字。是何所敬。显
所敬境。第三今演下至于偈末。是何故敬。申其敬意
欲解三文。先加三义。言三义者。一能敬体。二所敬体
三明敬意。
初能敬然。即是律主三业。故婆沙三十四云。应作是
说。是身语业。及能起彼心心所法。并诸随行如是善
五蕴。是能归体。若局明者。其唯是惭。故俱舍第四云
敬以惭为体。
第二所敬体者。谓即三宝。释三宝义。二门分别。第一
释名。第二出体。言释名者。梵曰佛陀(此云觉者)。具一切智
了达诸法。自觉觉人。觉行穷满。故名为觉。然欲释此
觉位不同。总有其六。第一三僧企耶所逢事佛。第二
修波罗蜜多圆满时分。第三于次百劫修妙相因。第
四生处人中成佛之意第五最后身出家巳。修有漏
行断惑。第六菩提树下作无漏观断惑成佛言初位
者。菩萨于初无数劫内。供养七万五千佛。最初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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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号曰释迦牟尼。谓我世尊昔菩萨位。最初逢佛号
释迦牟尼。遂对其前发。弘誓愿。愿我当作佛。一如今
世尊。是以今佛机缘时等。皆同往圣。于劫满时。逢宝
髻佛。第二无数劫。供养七万六千佛。初即宝髻。后即
然灯。第三无数劫。供养七万七千佛。初是然灯。后是
胜观。
第二位。若时菩萨。但以悲心。能施一切身命体
等。都无小许恋著之心。非为希求胜生差别。齐此施
波罗蜜多。修习圆满。若时菩萨。被解支节。乃至无全。
如芥子许。虽复未离欲贪然心无忿。齐此名为净戒
安忍二波罗蜜多修习圆满。若时菩萨。勇猛精进。因
行遇见底沙如来。坐宝龛中。入火光定。威光赫弈。特
异于常。遂以无怠净心。至诚瞻仰。忘下一足。经七昼
夜。以妙伽他而赞彼佛。如是便超九劫成道。齐此名
为精进圆满。若时菩萨处金刚座。将登正觉。住金刚
喻定。齐此定慧二波罗蜜多修习圆满。此则六波罗
蜜多。勒成四位圆满。所谓戒忍定慧。两两合明。婆沙
一百七十八云。如是所说。皆依一时一行增上。说为
圆满。如实义者。得尽智时。方得圆满。
第三位。从第
三无数劫后。至应成佛时。合经百劫。修习妙相因。但
由翘足赞叹底沙精进因缘。便超九劫。唯九十一。相
业即圆。然后入修。趣道决定。名真菩萨。故得定名。于
修巳去。舍五劣事。得五胜事。一舍诸恶趣。恒生善趣。
二舍下劣家。恒生贵家。三舍非男身。恒得男身四舍
不具根。恒具诸根。五舍有忘失念。恒得自性生念。由
释迦牟尼。遂对其前发。弘誓愿。愿我当作佛。一如今
世尊。是以今佛机缘时等。皆同往圣。于劫满时。逢宝
髻佛。第二无数劫。供养七万六千佛。初即宝髻。后即
然灯。第三无数劫。供养七万七千佛。初是然灯。后是
胜观。
第二位。若时菩萨。但以悲心。能施一切身命体
等。都无小许恋著之心。非为希求胜生差别。齐此施
波罗蜜多。修习圆满。若时菩萨。被解支节。乃至无全。
如芥子许。虽复未离欲贪然心无忿。齐此名为净戒
安忍二波罗蜜多修习圆满。若时菩萨。勇猛精进。因
行遇见底沙如来。坐宝龛中。入火光定。威光赫弈。特
异于常。遂以无怠净心。至诚瞻仰。忘下一足。经七昼
夜。以妙伽他而赞彼佛。如是便超九劫成道。齐此名
为精进圆满。若时菩萨处金刚座。将登正觉。住金刚
喻定。齐此定慧二波罗蜜多修习圆满。此则六波罗
蜜多。勒成四位圆满。所谓戒忍定慧。两两合明。婆沙
一百七十八云。如是所说。皆依一时一行增上。说为
圆满。如实义者。得尽智时。方得圆满。
第三位。从第
三无数劫后。至应成佛时。合经百劫。修习妙相因。但
由翘足赞叹底沙精进因缘。便超九劫。唯九十一。相
业即圆。然后入修。趣道决定。名真菩萨。故得定名。于
修巳去。舍五劣事。得五胜事。一舍诸恶趣。恒生善趣。
二舍下劣家。恒生贵家。三舍非男身。恒得男身四舍
不具根。恒具诸根。五舍有忘失念。恒得自性生念。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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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得名真实菩萨。未修妙相业时。与此相违。是故不
名真实菩萨。问相是何义。菩萨修耶。答相是标帜义。
殊胜义。祥瑞义。又问所以佛身。须有相者。答欲与无
上菩提。作所依器。谓殊胜功德。决定依止殊胜胜身。
第四位。问一生菩萨生睹史天。何缘唯此。非馀处
耶。婆沙一百七十八。解云。若上若下。俱亦生疑。然生
彼天。不违法相。有说。睹史多天。是千世界天趣之中。
犹如齐法。是故菩萨唯生彼天。有说。下天放逸。上天
根钝。唯睹史天。离二过失。菩萨怖畏放逸。厌患钝根
故生彼天。有说。下天烦恼利。上天烦恼数。唯睹史天
离此二种。菩萨厌此二类烦恼。故生彼天。问复何因
缘。不生色无色界。答无色无形。不得说法。色虽有形
可得说法。而以深著禅味。不利众生。问何缘菩萨。于
最后有。唯从天殁。不从人来。婆沙解云。于诸趣中。天
趣胜故。有说从天上来。人所重故。有说。从天来时。有
神变事。从人趣来。无如是事。又问。何故菩萨不即于
此天中成佛。而来人间。答婆沙云。随诸佛法故。谓过
殑伽沙数诸佛世尊。皆于人中而取正觉。复次天趣
身。非无上菩提所依止故。复次人趣根性。猛利。多分
能受如来正法。天趣不尔。复次有二事处。佛出世间。
一有厌离心。二有猛利智。当知此二。唯人趣有。
第
五位。然断惑道。有其二位。一有漏道。二无漏道。菩萨
于此最后身出家巳。即修有漏道。断九地中。下八地
见修烦恼。其有漏道。欣上厌下。方能断惑。唯非想地。
名真实菩萨。问相是何义。菩萨修耶。答相是标帜义。
殊胜义。祥瑞义。又问所以佛身。须有相者。答欲与无
上菩提。作所依器。谓殊胜功德。决定依止殊胜胜身。
第四位。问一生菩萨生睹史天。何缘唯此。非馀处
耶。婆沙一百七十八。解云。若上若下。俱亦生疑。然生
彼天。不违法相。有说。睹史多天。是千世界天趣之中。
犹如齐法。是故菩萨唯生彼天。有说。下天放逸。上天
根钝。唯睹史天。离二过失。菩萨怖畏放逸。厌患钝根
故生彼天。有说。下天烦恼利。上天烦恼数。唯睹史天
离此二种。菩萨厌此二类烦恼。故生彼天。问复何因
缘。不生色无色界。答无色无形。不得说法。色虽有形
可得说法。而以深著禅味。不利众生。问何缘菩萨。于
最后有。唯从天殁。不从人来。婆沙解云。于诸趣中。天
趣胜故。有说从天上来。人所重故。有说。从天来时。有
神变事。从人趣来。无如是事。又问。何故菩萨不即于
此天中成佛。而来人间。答婆沙云。随诸佛法故。谓过
殑伽沙数诸佛世尊。皆于人中而取正觉。复次天趣
身。非无上菩提所依止故。复次人趣根性。猛利。多分
能受如来正法。天趣不尔。复次有二事处。佛出世间。
一有厌离心。二有猛利智。当知此二。唯人趣有。
第
五位。然断惑道。有其二位。一有漏道。二无漏道。菩萨
于此最后身出家巳。即修有漏道。断九地中。下八地
见修烦恼。其有漏道。欣上厌下。方能断惑。唯非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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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无上地可欣。故有漏道。不断彼惑。然断惑时。亦有
九无间九解脱道。以所断惑。分为九品。一一品处皆
具二道。诸无间道。缘次下地诸有漏法。作粗苦障三
行相中。随一行相。其行相者。俱舍二十四云。非寂静
故说名为粗。非美妙故说名为苦。非出离故说名为
障。静妙离三。翻此应知。
第六位。于菩提树下。三十
四念。證得无上正等菩提。先断见惑。断见惑时。谛现
观中。有十六念。从世第一善根无间。即缘欲界苦圣
谛境。有无漏摄法智忍生。此忍名为苦法智忍。此忍
无还缘欲苦。有法智生。名苦法智。问何名法智。答以
初證知诸法真理。故名法智。次总缘上二界中苦。有
苦类忍生。名苦类智忍。此忍无间。生苦类智。问何名
类智。答次后境智。与前相似。又后随前而證境故。旧
云。比者非也。缘馀三谛各四亦然。四四便成十六行
别。此皆无漏。以慧为体。谛现观中。次第应尔。然法忍
智。不断烦恼。以下地惑先断尽故。唯类忍智。断非想
惑。次离有顶修道烦恼。有十八念。谓九品惑。起九无
间道九解脱道。以此足前成三十四。此三十四。前三
十三。是菩萨学心。第三十四是佛无觉心。一切菩萨。
决定先于无所有处。巳得离贪。方入见道。故成佛时
不断下惑。梵云达磨(此译为法)。法则有二。一持自相。故名
为法。相之言性。谓自性不改。如色等法。常守碍等自
性。二轨生物解。故名为法。如无常等法。生人无常等
解。梵云僧伽(此译为众)旧以和合翻僧。失于正义。然实义
九无间九解脱道。以所断惑。分为九品。一一品处皆
具二道。诸无间道。缘次下地诸有漏法。作粗苦障三
行相中。随一行相。其行相者。俱舍二十四云。非寂静
故说名为粗。非美妙故说名为苦。非出离故说名为
障。静妙离三。翻此应知。
第六位。于菩提树下。三十
四念。證得无上正等菩提。先断见惑。断见惑时。谛现
观中。有十六念。从世第一善根无间。即缘欲界苦圣
谛境。有无漏摄法智忍生。此忍名为苦法智忍。此忍
无还缘欲苦。有法智生。名苦法智。问何名法智。答以
初證知诸法真理。故名法智。次总缘上二界中苦。有
苦类忍生。名苦类智忍。此忍无间。生苦类智。问何名
类智。答次后境智。与前相似。又后随前而證境故。旧
云。比者非也。缘馀三谛各四亦然。四四便成十六行
别。此皆无漏。以慧为体。谛现观中。次第应尔。然法忍
智。不断烦恼。以下地惑先断尽故。唯类忍智。断非想
惑。次离有顶修道烦恼。有十八念。谓九品惑。起九无
间道九解脱道。以此足前成三十四。此三十四。前三
十三。是菩萨学心。第三十四是佛无觉心。一切菩萨。
决定先于无所有处。巳得离贪。方入见道。故成佛时
不断下惑。梵云达磨(此译为法)。法则有二。一持自相。故名
为法。相之言性。谓自性不改。如色等法。常守碍等自
性。二轨生物解。故名为法。如无常等法。生人无常等
解。梵云僧伽(此译为众)旧以和合翻僧。失于正义。然实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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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众正翻僧。和合乃是僧家义用。谓四人等秉法成
和。是以文言。僧者四人若过。和合者。一羯磨。一说戒。
通名实者。齐为时珍。实性论第二。问曰以何义故。佛
法众僧。说名为实。答有六种相。一者希有。以无善根
诸众生等。百千万劫。不能得故。二者明净。以离一切
有漏法故。三有势力。以具六神道不可思议威德自
在故。四者庄严。以能庄严出世间故。五有最上。以出
世间法故。六者不变。以得无漏法。世间八法不能动
故。
第二出体。先解其佛。佛体就胜。谓能成佛诸无学法
即尽智。无生智。无学正见智。及彼随行。无漏五蕴。以
之为体。然随义分。亦具三佛。谓无漏五分法身。以为
法佛。王宫生等。以为报佛。化作色身化馀方等。以为
化佛次明法者。若以持自相故。名之为法。此即通于
一切诸法。今约位别。分之为四。谓教理行果。教谓声
性。即十二分教。苦集谛摄。理谓四谛十六谛理。彼谛
之理。即彼谛摄。行者通说有其二种。一无漏行。二有
漏行。若无漏行。唯道谛漏。若有漏行。通苦集谛。此中
行者。局是无漏即菩萨二根。辟支三根。果谓涅槃离
系果故。是灭谛摄。次僧体者。谓声闻僧。学无学法。四
果四向。是僧宝体。此偏明理。不约事和。第三归意者。
归依有二。一总。二别。总有七意。第一显法精微。简异
外道。以诸邪人。执法有无。于其教初。皆置阿忧二字
而今佛法。不同彼众。若其弟子制造。先须归敬三宝
和。是以文言。僧者四人若过。和合者。一羯磨。一说戒。
通名实者。齐为时珍。实性论第二。问曰以何义故。佛
法众僧。说名为实。答有六种相。一者希有。以无善根
诸众生等。百千万劫。不能得故。二者明净。以离一切
有漏法故。三有势力。以具六神道不可思议威德自
在故。四者庄严。以能庄严出世间故。五有最上。以出
世间法故。六者不变。以得无漏法。世间八法不能动
故。
第二出体。先解其佛。佛体就胜。谓能成佛诸无学法
即尽智。无生智。无学正见智。及彼随行。无漏五蕴。以
之为体。然随义分。亦具三佛。谓无漏五分法身。以为
法佛。王宫生等。以为报佛。化作色身化馀方等。以为
化佛次明法者。若以持自相故。名之为法。此即通于
一切诸法。今约位别。分之为四。谓教理行果。教谓声
性。即十二分教。苦集谛摄。理谓四谛十六谛理。彼谛
之理。即彼谛摄。行者通说有其二种。一无漏行。二有
漏行。若无漏行。唯道谛漏。若有漏行。通苦集谛。此中
行者。局是无漏即菩萨二根。辟支三根。果谓涅槃离
系果故。是灭谛摄。次僧体者。谓声闻僧。学无学法。四
果四向。是僧宝体。此偏明理。不约事和。第三归意者。
归依有二。一总。二别。总有七意。第一显法精微。简异
外道。以诸邪人。执法有无。于其教初。皆置阿忧二字
而今佛法。不同彼众。若其弟子制造。先须归敬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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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也。直弘佛言。首称如是。故成实云。三宝以最吉祥
故。我经初说。第二显发有情信敬心故。如诸圣人传
佛教旨。先标三宝功德。劝信归依。况馀凡愚。不生净
信。故杂心云。开发众生佛法僧念。显等三宝真实功
德。第三显示究竟归依之处。为翻有情妄计邪法。恒
归天神树林园菀诸山制多。以求福祐。故婆沙三十
四云。此归依非胜。此归依非尊。不由此归依。能解脱
众苦。今以殷重净心。归依三宝。拔济有情。开正法眼
故婆沙又云。此归依最胜。此归依最尊。必因此归依
能解脱众苦。第四显有恃怙传教心安。若不归依。如
商无侣。国无君主。心情惶惧战掉不安。故涅槃第二
云。我今无主无亲。无归无趣。第五显示僧尼遵奉仪
式。夫真宗至理。弘阐寔难。既欲宣扬。须归三宝(诸偈云云)。
第六请威加护。将传圣教。虑有魔怨。要请冥快。方能
演化。诸菩萨等。传教亦然。先请威加。后方弘唱故胜
鬘云。衰悯覆护我。令法种增长。此世及后世。愿佛常
摄受。第七报恩供养。三宝于生。恩深德大。以闻法戒。
会理忘筌。是故下文。非是衣等四事能报。以今传通。
令法不坠。用兹微盖。仰答。深恩。次别归者。佛是教主
今弘佛言。故须归依。戒表受奉法。是所宣之法。盖润
无穷。若不先以归依。虑恐后传无利。僧是传教之人。
修齐證等。若不至诚归依。何以旌其敬业。
次释三文。稽者孝也。首者头也。礼者敬也。所谓传法
之人。归依三宝。将头孝地。表敬之甚。故曰稽首礼。亦
故。我经初说。第二显发有情信敬心故。如诸圣人传
佛教旨。先标三宝功德。劝信归依。况馀凡愚。不生净
信。故杂心云。开发众生佛法僧念。显等三宝真实功
德。第三显示究竟归依之处。为翻有情妄计邪法。恒
归天神树林园菀诸山制多。以求福祐。故婆沙三十
四云。此归依非胜。此归依非尊。不由此归依。能解脱
众苦。今以殷重净心。归依三宝。拔济有情。开正法眼
故婆沙又云。此归依最胜。此归依最尊。必因此归依
能解脱众苦。第四显有恃怙传教心安。若不归依。如
商无侣。国无君主。心情惶惧战掉不安。故涅槃第二
云。我今无主无亲。无归无趣。第五显示僧尼遵奉仪
式。夫真宗至理。弘阐寔难。既欲宣扬。须归三宝(诸偈云云)。
第六请威加护。将传圣教。虑有魔怨。要请冥快。方能
演化。诸菩萨等。传教亦然。先请威加。后方弘唱故胜
鬘云。衰悯覆护我。令法种增长。此世及后世。愿佛常
摄受。第七报恩供养。三宝于生。恩深德大。以闻法戒。
会理忘筌。是故下文。非是衣等四事能报。以今传通。
令法不坠。用兹微盖。仰答。深恩。次别归者。佛是教主
今弘佛言。故须归依。戒表受奉法。是所宣之法。盖润
无穷。若不先以归依。虑恐后传无利。僧是传教之人。
修齐證等。若不至诚归依。何以旌其敬业。
次释三文。稽者孝也。首者头也。礼者敬也。所谓传法
之人。归依三宝。将头孝地。表敬之甚。故曰稽首礼。亦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第 349b 页 X42-0349.png
可稽者屈也。首者头也。屈巳之尊。礼彼之卑。故曰稽
首。智论十二云。人身中第一贵者头。五情所著最在
上故。足第一贱。履不净。处在下故。是故以所责礼所
贱。贵重供养故。复次有下中上。下者揖。中者跪。上者
稽首。头面礼足。是上供养。又第一百云。礼有三种。一
者口礼。二者屈膝头不至地。三者头至地。是为上礼。
人一身。头为最上足为最下。以头礼足。恭敬之至。然
礼虽三。此局明上。所礼是何。谓是诸佛。以三际佛化
仪不殊。故设敬中。诸言总摄。问所以得知礼通三际
答以戒经云。如过去诸佛及以未来等。尔者佛化理
均。敬通三际。过未佛教。应并禀承。答据教禀承。唯通
过现。悬敬有益。故及当来。问所以得知禀承。唯过现
非未来耶。答以戒经云。毗婆尸等。不言未来弥勒佛
等。佛如前解。及有二义。一相违义。二合集义。此中及
言。意显合集。所以得知。显合集者。以一稽首。通下二
故。法义如前。比丘僧者。比丘是能成之因。僧是所成
之众。能所合举。故曰比丘僧。比丘者。梵音不正。正曰
苾刍。智论第四。正义有三。一曰乞士。清净活命。故名
乞士。乞有二义。所谓上从诸佛乞法以资神。下就白
衣乞食。以济命。此复二义。一为资身长道故。遗教云
执持应器。以乞自活。二为利益施主故。下文云。慈悯
白衣家故。然乞须离四耶五耶。正命自居。名为乞士
言四耶者谓下口仰口方口维口。故智论第四云。有
出家人。合药种谷植树等。不净活命。是名下口食。有
首。智论十二云。人身中第一贵者头。五情所著最在
上故。足第一贱。履不净。处在下故。是故以所责礼所
贱。贵重供养故。复次有下中上。下者揖。中者跪。上者
稽首。头面礼足。是上供养。又第一百云。礼有三种。一
者口礼。二者屈膝头不至地。三者头至地。是为上礼。
人一身。头为最上足为最下。以头礼足。恭敬之至。然
礼虽三。此局明上。所礼是何。谓是诸佛。以三际佛化
仪不殊。故设敬中。诸言总摄。问所以得知礼通三际
答以戒经云。如过去诸佛及以未来等。尔者佛化理
均。敬通三际。过未佛教。应并禀承。答据教禀承。唯通
过现。悬敬有益。故及当来。问所以得知禀承。唯过现
非未来耶。答以戒经云。毗婆尸等。不言未来弥勒佛
等。佛如前解。及有二义。一相违义。二合集义。此中及
言。意显合集。所以得知。显合集者。以一稽首。通下二
故。法义如前。比丘僧者。比丘是能成之因。僧是所成
之众。能所合举。故曰比丘僧。比丘者。梵音不正。正曰
苾刍。智论第四。正义有三。一曰乞士。清净活命。故名
乞士。乞有二义。所谓上从诸佛乞法以资神。下就白
衣乞食。以济命。此复二义。一为资身长道故。遗教云
执持应器。以乞自活。二为利益施主故。下文云。慈悯
白衣家故。然乞须离四耶五耶。正命自居。名为乞士
言四耶者谓下口仰口方口维口。故智论第四云。有
出家人。合药种谷植树等。不净活命。是名下口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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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人。观视星宿日月风雨雷电霹礰。不净活命。是
名仰口食。有出家人。曲媚豪势。通使四方。巧言多求
不净活命。是名方口食。有出家人。学种种咒术卜算
吉凶小术不正。如是等不净活命者。是名维口食。五
耶者。智论二十二。一行者为利养故。诈现。异相奇特
二者为利养故。自说功德。三者为利养故。瞻相吉凶
为人说法。四者为利养故。齐声现威。令人畏敬。五者
为利养故。称说所得供养。以动人心。耶因缘活命故。
是为耶命。二名破烦恼。比名破。丘名烦恼。能破烦恼
故名比丘。三曰怖魔。比名怖。丘名能。能怖魔王及魔
人民。当出家剃头。著染袈裟受戒。是时魔怖。是以初
庄法裳。波旬悚慄。后敦戒行。更复慞惶。释比丘讫。僧
义如前。
次申敬意。大文分三。初有九偈半。叹戒申其德利。第
二所以立王者下有三十六偈。寄喻申其损益。第三
末后半偈。申讫息喟归礼。前文有八。初有半偈。明法
久住。第二半偈。显传有由。第三半偈。将宣劝听。第四
一偈。戒能益物。第五三偈。戒利功德。第六两偈。戒能
生善。第七一偈。戒能灭恶。第八一偈。戒调三业。
先释初文。正为宣陈行仪轨则。故曰今演说。毗尼之
义。如前巳明。然母经第七云。毗尼者。凡有五义。一忏
悔。二随顺。三灭。四断。五舍。忏悔者。如七篇中。所犯应
忏悔除忏悔能灭。名为毗尼。随顺者。七部众随如来
所制所教。受用而行。无有违逆。名为随顺毗尼。云何
名仰口食。有出家人。曲媚豪势。通使四方。巧言多求
不净活命。是名方口食。有出家人。学种种咒术卜算
吉凶小术不正。如是等不净活命者。是名维口食。五
耶者。智论二十二。一行者为利养故。诈现。异相奇特
二者为利养故。自说功德。三者为利养故。瞻相吉凶
为人说法。四者为利养故。齐声现威。令人畏敬。五者
为利养故。称说所得供养。以动人心。耶因缘活命故。
是为耶命。二名破烦恼。比名破。丘名烦恼。能破烦恼
故名比丘。三曰怖魔。比名怖。丘名能。能怖魔王及魔
人民。当出家剃头。著染袈裟受戒。是时魔怖。是以初
庄法裳。波旬悚慄。后敦戒行。更复慞惶。释比丘讫。僧
义如前。
次申敬意。大文分三。初有九偈半。叹戒申其德利。第
二所以立王者下有三十六偈。寄喻申其损益。第三
末后半偈。申讫息喟归礼。前文有八。初有半偈。明法
久住。第二半偈。显传有由。第三半偈。将宣劝听。第四
一偈。戒能益物。第五三偈。戒利功德。第六两偈。戒能
生善。第七一偈。戒能灭恶。第八一偈。戒调三业。
先释初文。正为宣陈行仪轨则。故曰今演说。毗尼之
义。如前巳明。然母经第七云。毗尼者。凡有五义。一忏
悔。二随顺。三灭。四断。五舍。忏悔者。如七篇中。所犯应
忏悔除忏悔能灭。名为毗尼。随顺者。七部众随如来
所制所教。受用而行。无有违逆。名为随顺毗尼。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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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灭。能灭七诤。名灭毗尼。云何名能断。令涅槃灭除
不起。名断毗尼。云何名舍。舍有二种。一者舍所作十
三僧残是也。以作白四舍事。二者舍见事。如阿梨比
丘说言。我亲从佛闻。行欲不能障道。舍是见故。名为
舍也。然诸教文。有广有略。此文有八。如增二说。僧祇
三十二。有五。一略毗尼。谓五篇戒。二广。谓二部毗尼。
三方面。如输奴边地听五事。四坚固。如受德衣。舍五
罪故。五应法。谓法羯磨。和合羯磨。了论有九。一比丘
毗尼。如故意出不净等。二比丘尼毗尼。如独行等。三
二部毗尼。如初夷等。四罪毗尼。谓八缘起所生。如法
对治。五惑毗尼。如三界五部惑九永断智。六愿毗尼。
谓十种学处。即沙弥十戒。摄未来事尽。所以名愿者。
若不受十戒。则不得具戒。此戒是具戒方便。能摄未
来事。故名为愿。七无愿毗尼。正羯磨竟时。四万二千
学处。一时并起。无复一戒不生。故名无愿。八一处毗
尼。如受戒洗浴等事。处有二义。一国土为处。如边方
开等。二时节为处。如昔三归得戒。今即不得。洗为中
国热便听等。九一切处毗尼。谓一切时应共学处。此
等为毗尼法者。毗尼即法。名毗尼法。是同依释。为有
轨则义边名法。有灭恶生善义。名曰毗尼。然由宣此
令法久住。如下文中。制众别行。皆获十利。又持律人。
得五功德。一戒品坚牢。二善胜诸怨。二于众中决断
无畏。四有疑悔能开解。五善持毗尼。令正法久住。此
由人不自立。假法以成。法不自弘。由人故显。故曰令
不起。名断毗尼。云何名舍。舍有二种。一者舍所作十
三僧残是也。以作白四舍事。二者舍见事。如阿梨比
丘说言。我亲从佛闻。行欲不能障道。舍是见故。名为
舍也。然诸教文。有广有略。此文有八。如增二说。僧祇
三十二。有五。一略毗尼。谓五篇戒。二广。谓二部毗尼。
三方面。如输奴边地听五事。四坚固。如受德衣。舍五
罪故。五应法。谓法羯磨。和合羯磨。了论有九。一比丘
毗尼。如故意出不净等。二比丘尼毗尼。如独行等。三
二部毗尼。如初夷等。四罪毗尼。谓八缘起所生。如法
对治。五惑毗尼。如三界五部惑九永断智。六愿毗尼。
谓十种学处。即沙弥十戒。摄未来事尽。所以名愿者。
若不受十戒。则不得具戒。此戒是具戒方便。能摄未
来事。故名为愿。七无愿毗尼。正羯磨竟时。四万二千
学处。一时并起。无复一戒不生。故名无愿。八一处毗
尼。如受戒洗浴等事。处有二义。一国土为处。如边方
开等。二时节为处。如昔三归得戒。今即不得。洗为中
国热便听等。九一切处毗尼。谓一切时应共学处。此
等为毗尼法者。毗尼即法。名毗尼法。是同依释。为有
轨则义边名法。有灭恶生善义。名曰毗尼。然由宣此
令法久住。如下文中。制众别行。皆获十利。又持律人。
得五功德。一戒品坚牢。二善胜诸怨。二于众中决断
无畏。四有疑悔能开解。五善持毗尼。令正法久住。此
由人不自立。假法以成。法不自弘。由人故显。故曰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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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久住。又五分第六云。世尊种种赞叹诵毗尼。赞叹
持毗尼。赞叹优婆离说。持律比丘。有五功德。一自坚
护戒。二能断惭愧者疑。三自住正法中。四于僧中所
说无畏。五除伏怨敌。时诸比丘。作如是念。佛为我等
作如是说。我等云何而不勤修诵问毗尼。即共诵习。
昼夜不懈。又十诵四十七。波离问。过去佛法。几时住
世。佛言。随清净比丘。不坏法说戒时。名法住世。未来
现在佛亦尔。又善见十六云。云何令正法久住。一者
身自随法。二者能令他得法。因得法故正心持律。因
持律故得入禅定。因禅定故即得道果。是名正法久
住。又佛语阿难。我灭度后。有五种法令法久住。一毗
尼者。即是汝大师。二下至五人持律在世。三若有中
国十人。边地五人。如法受戒。四乃至有二十人。如法
出罪。五因律师故。令正法久住。是名持律五德。又云。
以律师持律故。佛法住世五千岁。是故多诸比丘。就
优波离子律。云何学律。读诵解义。是名学律。又俱舍
二十九云。世尊正法。体有二种。一教。二證。教谓契经
调伏对法。證谓三乘菩提分法。有能受持。及正说者。
佛正教法。便住世间。有能依教正修行者。佛正證法。
便住世间。故随三人住世时量。应知正法住尔所时。
次显證者。我等先虽同依一教。然并不能总修学者。
寔以根器不同。见闻有异故。即妙躅分阶。玄言异彻。
我今既欲随信别行。恐有自制之疑。故引初闻为證。
然我所传实非私谬。是佛演者。波离传者。佛但立制。
持毗尼。赞叹优婆离说。持律比丘。有五功德。一自坚
护戒。二能断惭愧者疑。三自住正法中。四于僧中所
说无畏。五除伏怨敌。时诸比丘。作如是念。佛为我等
作如是说。我等云何而不勤修诵问毗尼。即共诵习。
昼夜不懈。又十诵四十七。波离问。过去佛法。几时住
世。佛言。随清净比丘。不坏法说戒时。名法住世。未来
现在佛亦尔。又善见十六云。云何令正法久住。一者
身自随法。二者能令他得法。因得法故正心持律。因
持律故得入禅定。因禅定故即得道果。是名正法久
住。又佛语阿难。我灭度后。有五种法令法久住。一毗
尼者。即是汝大师。二下至五人持律在世。三若有中
国十人。边地五人。如法受戒。四乃至有二十人。如法
出罪。五因律师故。令正法久住。是名持律五德。又云。
以律师持律故。佛法住世五千岁。是故多诸比丘。就
优波离子律。云何学律。读诵解义。是名学律。又俱舍
二十九云。世尊正法。体有二种。一教。二證。教谓契经
调伏对法。證谓三乘菩提分法。有能受持。及正说者。
佛正教法。便住世间。有能依教正修行者。佛正證法。
便住世间。故随三人住世时量。应知正法住尔所时。
次显證者。我等先虽同依一教。然并不能总修学者。
寔以根器不同。见闻有异故。即妙躅分阶。玄言异彻。
我今既欲随信别行。恐有自制之疑。故引初闻为證。
然我所传实非私谬。是佛演者。波离传者。佛但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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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集僧众。以因一结。教网普沾。波离在会之初。故称
为首。众内同闻非一。名曰及馀。亦可波离集法之初。
故称为首。诸圣同会。名曰及馀。亦可波离秉律。名之
为首。迦叶等传。称馀身證。问波离既自阐律。何不自
传。传中乃是迦叶等五。旧解云。迦叶等五。理行俱通。
故传法中。次第彰目。其优波离。但明行教。由德不具。
故没其名。今解。但以波离。于佛灭后。与生无缘。故不
付属。非是不具传通之德。以大声闻。皆堪化物。迦叶
等五。于生有缘。是以世尊付令传授。问何故此列波
离。不彰七佛。戒经举其七佛。不显波离。答此列波离。
显传可信。不禀馀佛。故不列名。戒从此生。波离理有。
为禀馀教。总彰七佛。又解。律戒无殊。但是绮文互显。
谓此云诸。明以摄七。戒从此起。波离巳通。
次明劝听。即演不赊。名之为今。陈彰在口。所以言说。
戒为德本。称为要义。故遗教云。若人能持净戒。是即
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
戒为第一。又戒能资出离之行。凡欲起修。莫不由此。
故名要义。禀行和直称贤。贤非一故名诸。冀诸贤者。
齐志详餐。恐有谬闻之失。错传之过。故言咸共听。
次明益物。戒是履圣之初踪。起行之因本。既是行本。
难可测量。故名为深。是以文云。戒如海无涯。亦可戒
体幽玄。难知分限。故名为深。佛说此戒。为二种人。一
是止持。故曰为乐持戒者。二是作持。故言为能讽诵
者。亦可持戒故断恶。讽诵故修善。依教奉修。咸蒙利
为首。众内同闻非一。名曰及馀。亦可波离集法之初。
故称为首。诸圣同会。名曰及馀。亦可波离秉律。名之
为首。迦叶等传。称馀身證。问波离既自阐律。何不自
传。传中乃是迦叶等五。旧解云。迦叶等五。理行俱通。
故传法中。次第彰目。其优波离。但明行教。由德不具。
故没其名。今解。但以波离。于佛灭后。与生无缘。故不
付属。非是不具传通之德。以大声闻。皆堪化物。迦叶
等五。于生有缘。是以世尊付令传授。问何故此列波
离。不彰七佛。戒经举其七佛。不显波离。答此列波离。
显传可信。不禀馀佛。故不列名。戒从此生。波离理有。
为禀馀教。总彰七佛。又解。律戒无殊。但是绮文互显。
谓此云诸。明以摄七。戒从此起。波离巳通。
次明劝听。即演不赊。名之为今。陈彰在口。所以言说。
戒为德本。称为要义。故遗教云。若人能持净戒。是即
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
戒为第一。又戒能资出离之行。凡欲起修。莫不由此。
故名要义。禀行和直称贤。贤非一故名诸。冀诸贤者。
齐志详餐。恐有谬闻之失。错传之过。故言咸共听。
次明益物。戒是履圣之初踪。起行之因本。既是行本。
难可测量。故名为深。是以文云。戒如海无涯。亦可戒
体幽玄。难知分限。故名为深。佛说此戒。为二种人。一
是止持。故曰为乐持戒者。二是作持。故言为能讽诵
者。亦可持戒故断恶。讽诵故修善。依教奉修。咸蒙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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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益者非一。故名为诸。通而言之。利益相似。据别旨
趣。非无差异。所谓止持名利。作持名益。又断恶名利。
修善名益。又自行名利。他化为益。又福德名利。智慧
名益。又获现安名利。得离求苦名益。又得世善名利。
获出世乐名益。又获有为功德名利。显得无为涅槃
名益。长老者。谓有耆旧之行故。庄严论第一云。所谓
长老者。不必在发白。面皱牙齿落。愚痴无智慧。所贵
能修福。灭除众生恶。净修梵行者。是名为长老。
次明戒利文三。初有半偈。举数显胜。次有两偈。彰其
利体。后有半偈。结成制意。然虽戒利无边。此且论十
句。则表彰义者为德。制此戒利。唯佛非馀。故云诸佛
之戒法。亦可木叉之戒。由佛故有。佛不出时。即无此
法。故云诸佛之戒法。亦可證大菩提。皆由戒法。即是
成佛之法。故云诸佛之戒法。又可外道诸师。亦有戒
法。为异外道。故云诸佛之戒法。此之戒法。成依主释。
次明利体。下有正文。且略属当文中不次。令僧喜永
安第二第三利。摄取于僧第一利。不信者令信第四
利。巳信者增长第五利。断不持戒者。第六利。令耶道
入正第八第九利。惭愧者第七利。佛法久住第十利。
次结制意。世间最胜。勿过戒法。是以我今演说流布。
故云世尊最胜等。
次生善文二。初偈举喻。次偈劝持。前中上半喻。下半
合。喻中众山众流。约教总喻三藏。约行总喻三学。然
山中须弥。流中大海。流中胜。而今戒行。诸行中最。同
趣。非无差异。所谓止持名利。作持名益。又断恶名利。
修善名益。又自行名利。他化为益。又福德名利。智慧
名益。又获现安名利。得离求苦名益。又得世善名利。
获出世乐名益。又获有为功德名利。显得无为涅槃
名益。长老者。谓有耆旧之行故。庄严论第一云。所谓
长老者。不必在发白。面皱牙齿落。愚痴无智慧。所贵
能修福。灭除众生恶。净修梵行者。是名为长老。
次明戒利文三。初有半偈。举数显胜。次有两偈。彰其
利体。后有半偈。结成制意。然虽戒利无边。此且论十
句。则表彰义者为德。制此戒利。唯佛非馀。故云诸佛
之戒法。亦可木叉之戒。由佛故有。佛不出时。即无此
法。故云诸佛之戒法。亦可證大菩提。皆由戒法。即是
成佛之法。故云诸佛之戒法。又可外道诸师。亦有戒
法。为异外道。故云诸佛之戒法。此之戒法。成依主释。
次明利体。下有正文。且略属当文中不次。令僧喜永
安第二第三利。摄取于僧第一利。不信者令信第四
利。巳信者增长第五利。断不持戒者。第六利。令耶道
入正第八第九利。惭愧者第七利。佛法久住第十利。
次结制意。世间最胜。勿过戒法。是以我今演说流布。
故云世尊最胜等。
次生善文二。初偈举喻。次偈劝持。前中上半喻。下半
合。喻中众山众流。约教总喻三藏。约行总喻三学。然
山中须弥。流中大海。流中胜。而今戒行。诸行中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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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山海。故遗教云。依因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
慧。教由诠此。亦名为最。然合喻文。影略互显。约教应
言毗尼第一最。约行应云众行亿百千。次明举最劝
持。第一最者。是佛菩提。有心欣乐。故曰欲求。今世正
是分时僧尼。后世即是未来僧尼。过去僧尼。自禀大
教。既禀大教。不合有劝。非为巳谢劝之无益。虑恐人
疑。后身有戒。故言当持等。
次明灭恶。结是九结。谓爱恚慢无明见取疑悭嫉。此
结系缚。名为挂碍。除此九结。虽由慧力。慧起由戒。故
云无挂碍。缚者三缚。谓贪嗔痴。三缚得解。亦由戒功。
故云由此。故文殊问经上卷云。解脱缚声者。缚者三
缚。贪嗔痴缚。解脱者。离此三缚。此谓解脱缚声。又解。
缚者是惑。谓是造业之本。戒既除本。业不能羁。故云
无挂碍。七非系人。名之为缚。起染称之为著。除此缚
著。莫不由戒。故云由此解。照知违顺。详其净秽。了了
分别。其犹悬镜高堂。好丑斯现。故曰以戒等。
次调三业。将修二时之行。必须三业齐策故。善见第
四云。如来哀悯众生。三业不善。是故说毗尼藏。以制
身口意业。故曰夫欲等。悬说难依。成规易仿。罗云。为
彼三业加恼。忍不反报。却悯前人。以此引示。进修仪
轨。故曰当观等。
次下彰其损益。大文十四。初有两偈。能诠教兴喻。第
二十偈。所诠罪相喻。第三两偈。愚智畏不喻。第四二
偈。简是择非喻。第五二偈。戒如脚足喻。第六二偈。戒
慧。教由诠此。亦名为最。然合喻文。影略互显。约教应
言毗尼第一最。约行应云众行亿百千。次明举最劝
持。第一最者。是佛菩提。有心欣乐。故曰欲求。今世正
是分时僧尼。后世即是未来僧尼。过去僧尼。自禀大
教。既禀大教。不合有劝。非为巳谢劝之无益。虑恐人
疑。后身有戒。故言当持等。
次明灭恶。结是九结。谓爱恚慢无明见取疑悭嫉。此
结系缚。名为挂碍。除此九结。虽由慧力。慧起由戒。故
云无挂碍。缚者三缚。谓贪嗔痴。三缚得解。亦由戒功。
故云由此。故文殊问经上卷云。解脱缚声者。缚者三
缚。贪嗔痴缚。解脱者。离此三缚。此谓解脱缚声。又解。
缚者是惑。谓是造业之本。戒既除本。业不能羁。故云
无挂碍。七非系人。名之为缚。起染称之为著。除此缚
著。莫不由戒。故云由此解。照知违顺。详其净秽。了了
分别。其犹悬镜高堂。好丑斯现。故曰以戒等。
次调三业。将修二时之行。必须三业齐策故。善见第
四云。如来哀悯众生。三业不善。是故说毗尼藏。以制
身口意业。故曰夫欲等。悬说难依。成规易仿。罗云。为
彼三业加恼。忍不反报。却悯前人。以此引示。进修仪
轨。故曰当观等。
次下彰其损益。大文十四。初有两偈。能诠教兴喻。第
二十偈。所诠罪相喻。第三两偈。愚智畏不喻。第四二
偈。简是择非喻。第五二偈。戒如脚足喻。第六二偈。戒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第 351c 页 X42-0351.png
如浮囊喻。第七二偈。戒如阶陛喻。第八二偈。戒如伎
艺喻。第九二偈。戒如法众喻。第十二偈。戒如慈母喻。
第十一二偈。戒如猛将喻。第十二二偈。戒是真生喻。
第十三二偈。戒如王印喻。第十四二偈。戒劝修说喻。
先解初喻。于中文二。初一偈半喻。下之半偈。举法合
喻。喻中文二。初一行偈。教兴所由。次之半偈。教兴所
为。此一部律教。尊贵可重。为僧尼所钦。喻若于王贵。
此教兴所由故。言所以立王者。若准合文云。如王治
正法。此中不贵立王所由。伹贵王立治法所以。其文
应云。王所以立法者。此即以佛为王。五犯等为治法。
若以戒律为王者。不知以何为治法。由世诤讼者。喻
诸比丘犯罪。众人举者。喻诸比丘举过白佛。古昔常
法者。喻一切佛。咸待犯请。集众呵责。制立学处。此法
非今。曾当亦尔。古今恒然。名曰常法。次解所为立此
治法。本为二人。一者犯巳能悔。谓识药病忏灭轨仪。
故言犯罪者知法。二者专精不犯。谓守教人。策修离
过。故曰顺法者成就。合文可知。
次明罪相。于中有二。初有二偈。总喻五犯。次有八偈。
别喻五犯。总中先喻后合。次下诸喻例然。喻中初句
观病。次句立章。下二解释。律显罪相。五七分明。犹如
医王观病相似。故曰如等。次立进止二门。下之四犯。
并得忏除。故名为进。初过极重。不可悔灭。名之为止。
此止具其四义。一坏根本。二定障道。三不可忏。四不
足僧。翻此四义。即名为进。此进与止。各合轨仪。设法
艺喻。第九二偈。戒如法众喻。第十二偈。戒如慈母喻。
第十一二偈。戒如猛将喻。第十二二偈。戒是真生喻。
第十三二偈。戒如王印喻。第十四二偈。戒劝修说喻。
先解初喻。于中文二。初一偈半喻。下之半偈。举法合
喻。喻中文二。初一行偈。教兴所由。次之半偈。教兴所
为。此一部律教。尊贵可重。为僧尼所钦。喻若于王贵。
此教兴所由故。言所以立王者。若准合文云。如王治
正法。此中不贵立王所由。伹贵王立治法所以。其文
应云。王所以立法者。此即以佛为王。五犯等为治法。
若以戒律为王者。不知以何为治法。由世诤讼者。喻
诸比丘犯罪。众人举者。喻诸比丘举过白佛。古昔常
法者。喻一切佛。咸待犯请。集众呵责。制立学处。此法
非今。曾当亦尔。古今恒然。名曰常法。次解所为立此
治法。本为二人。一者犯巳能悔。谓识药病忏灭轨仪。
故言犯罪者知法。二者专精不犯。谓守教人。策修离
过。故曰顺法者成就。合文可知。
次明罪相。于中有二。初有二偈。总喻五犯。次有八偈。
别喻五犯。总中先喻后合。次下诸喻例然。喻中初句
观病。次句立章。下二解释。律显罪相。五七分明。犹如
医王观病相似。故曰如等。次立进止二门。下之四犯。
并得忏除。故名为进。初过极重。不可悔灭。名之为止。
此止具其四义。一坏根本。二定障道。三不可忏。四不
足僧。翻此四义。即名为进。此进与止。各合轨仪。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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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差。名得其所。下释可知。次合喻文。初句合初句。下
三合下三。四事一句。合止得所。不可者则舍。可救等
二句。合进得所。及可治即进药。又一义合者。初句合
初三字。四事十三。馀者合众病二字。不可治。合止得
所门。可救不须救。合进得所门。次明别喻。初之二偈。
与初犯为喻。广上总中。止得其所。不可者则舍。次有
二偈。第二犯喻。次有二偈。三四犯喻。后有二偈。第五
犯喻。此以三喻。广上总中进得其所。可治则进药。问
所以馀犯离明。三四合说。答五犯忏时。第五心念。既
不对境。别为一喻。馀之四犯。皆对境除。于对境中。初
二对僧。三四对别。然初二犯。虽同对僧。但以忏摈不
同。故须离说。三四两犯。说虽一三。同对别人。是以合
辨。尔者四犯畏中。何以离说。答犯畏为取怖。显怖故
离明。此文为劝持。劝持故合说。有解。犯畏为取怖。怖
微者没名。显怖增四门。是故离三四。此喻非显怖。劝
持有同别。同者即合明。别者便离说。初喻四句。初句
自行绝分喻。次句众法绝分喻。次句作法除弃喻。后
句净不容秽喻。若犯夷罪。一形永障。绝于慧命。名之
为死。毕竟不成活比丘用。名之为尸。尸者。有其五义。
如下文云。死人有五不好。一不净。二臭。三有恐畏。四
令人恐畏。恶鬼得便。五恶兽非人所住处。是为五。犯
戒人有过失。有身口意业不净。如彼死尸不净。我说
此人亦复如是。或有身口意业不净。恶声流布。如彼
死尸臭气从出。我说此人亦复如是。彼有身口意业
三合下三。四事一句。合止得所。不可者则舍。可救等
二句。合进得所。及可治即进药。又一义合者。初句合
初三字。四事十三。馀者合众病二字。不可治。合止得
所门。可救不须救。合进得所门。次明别喻。初之二偈。
与初犯为喻。广上总中。止得其所。不可者则舍。次有
二偈。第二犯喻。次有二偈。三四犯喻。后有二偈。第五
犯喻。此以三喻。广上总中进得其所。可治则进药。问
所以馀犯离明。三四合说。答五犯忏时。第五心念。既
不对境。别为一喻。馀之四犯。皆对境除。于对境中。初
二对僧。三四对别。然初二犯。虽同对僧。但以忏摈不
同。故须离说。三四两犯。说虽一三。同对别人。是以合
辨。尔者四犯畏中。何以离说。答犯畏为取怖。显怖故
离明。此文为劝持。劝持故合说。有解。犯畏为取怖。怖
微者没名。显怖增四门。是故离三四。此喻非显怖。劝
持有同别。同者即合明。别者便离说。初喻四句。初句
自行绝分喻。次句众法绝分喻。次句作法除弃喻。后
句净不容秽喻。若犯夷罪。一形永障。绝于慧命。名之
为死。毕竟不成活比丘用。名之为尸。尸者。有其五义。
如下文云。死人有五不好。一不净。二臭。三有恐畏。四
令人恐畏。恶鬼得便。五恶兽非人所住处。是为五。犯
戒人有过失。有身口意业不净。如彼死尸不净。我说
此人亦复如是。或有身口意业不净。恶声流布。如彼
死尸臭气从出。我说此人亦复如是。彼有身口意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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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净。诸善比丘畏。譬如彼死尸令人恐怖。我说此人
亦复如是。有身口意业不净。令诸善比丘见之生恶
言。我云何乃见如是恶人。如人见死尸生恐畏。令恶
鬼得便。我说此人亦复如是。有身口意业不净者。与
不善人共住。如彼死尸处恶兽非人共住。我说此人
亦复如是。是为犯戒人五事过失如彼死尸。又云。破
戒有五过失。自害为智者所呵。有恶名流布。临终时
生悔恨。死堕恶道。是为五。持戒有五功德(反上句是)。复有
五事。先所求得物不能得。既得不护。若堕所在众。若
刹利众婆罗门众。若居士众比丘众。于中有愧耻。无
数由旬内。沙门婆罗门。称说其恶。破戒恶人。死堕恶
道。是为五。持戒有五功德(反上句是)。为业既重。净众不纳。
其犹大海不宿死尸。故言大海不容受。自四除摈。求
住无由故。如疾风所漂。不应僧仪。永甄众外。故曰弃
之岸上。优婆塞五戒相经云。佛告比丘。吾有二身。一
者生身。二者戒身。若善男子。为吾生身。起七宝塔。至
于梵天。若人亏之。其罪尚轻。可有悔义。亏吾戒身。其
罪无量。不可忏悔。故智论二十五偈云。众僧大海水。
结戒为畔除。若有破戒者。终不在僧数。譬如大海水。
不共死尸宿。又涅槃经三十三云。大海不宿死尸。死
尸者。谓一阐提。犯四重禁。五无间罪。诽谤方等。非法
说法。法说非法。受畜八种不净之物。佛僧物随意而
用。或于比丘比丘尼。所作非法事。是名死尸。是涅槃
经。离如是等。是故名为不宿死尸。合中。上二合初句。
亦复如是。有身口意业不净。令诸善比丘见之生恶
言。我云何乃见如是恶人。如人见死尸生恐畏。令恶
鬼得便。我说此人亦复如是。有身口意业不净者。与
不善人共住。如彼死尸处恶兽非人共住。我说此人
亦复如是。是为犯戒人五事过失如彼死尸。又云。破
戒有五过失。自害为智者所呵。有恶名流布。临终时
生悔恨。死堕恶道。是为五。持戒有五功德(反上句是)。复有
五事。先所求得物不能得。既得不护。若堕所在众。若
刹利众婆罗门众。若居士众比丘众。于中有愧耻。无
数由旬内。沙门婆罗门。称说其恶。破戒恶人。死堕恶
道。是为五。持戒有五功德(反上句是)。为业既重。净众不纳。
其犹大海不宿死尸。故言大海不容受。自四除摈。求
住无由故。如疾风所漂。不应僧仪。永甄众外。故曰弃
之岸上。优婆塞五戒相经云。佛告比丘。吾有二身。一
者生身。二者戒身。若善男子。为吾生身。起七宝塔。至
于梵天。若人亏之。其罪尚轻。可有悔义。亏吾戒身。其
罪无量。不可忏悔。故智论二十五偈云。众僧大海水。
结戒为畔除。若有破戒者。终不在僧数。譬如大海水。
不共死尸宿。又涅槃经三十三云。大海不宿死尸。死
尸者。谓一阐提。犯四重禁。五无间罪。诽谤方等。非法
说法。法说非法。受畜八种不净之物。佛僧物随意而
用。或于比丘比丘尼。所作非法事。是名死尸。是涅槃
经。离如是等。是故名为不宿死尸。合中。上二合初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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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合下三四劝持。次解第二喻。上半喻持益。下半
喻破损。恒以念等居心。禁防身语。恶不得便。故如守
门。对治行成。毕竟清净。不为缘坏。称云牢固。不惧外
恶劫人善财。故曰不忧失财物。护持此行。众法成就。
纲网得立。义同恒墙。遇缘毁犯。称为缺坏。虑失戒财。
故曰忧惧。次合文中。佛戒合财物。不缺坏合门牢固。
奉持者合如守。无忧合不忧失。禁戒合有财。不牢固
毁犯合恒墙缺句。坏忧合忧惧。次第三喻。上半喻破。
下半喻持。三四行微。未极根本。易为缘亏。等同坏器。
坏器既坏。本行不全。名为穿漏。僧尼行者。即是凡师。
睹巳过𠎝。怖畏恶道。故曰愁忧。三四行成。不为缘坏。
剋令净用。名为器物完具。随能资受。名为眷属。内心
庆悦。故曰欢喜。合文可解。次第四喻。初句举喻。次句
劝持。次句辨损。后句彰过。吉罪虽小。伤害不轻。同于
熛火。故以况之。此罪虽微。性是违理。所有善根。焚烧
渐尽。故曰莫轻以为小。相续善心。犹如草木。此等莫
不为火所焚。故曰所径等。一念微恶。能开五不善门。
为此善根。烧无馀在。故曰烧等。言五不善门者。一能
烧善根。二从恶生恶。三为圣呵责。四退失道果。五死
堕恶道。智度论二十五云。佛说四事虽小。而不可轻。
太子虽小。当为国王。是不可轻。蛇子虽小。毒能煞人。
亦不可轻。小火虽微。能烧山野。又不可轻。沙弥虽小。
得圣神通。最不可轻。次合文者。句别相当。亦可初句
合初。第二句合下三。下之二句引事劝持。
喻破损。恒以念等居心。禁防身语。恶不得便。故如守
门。对治行成。毕竟清净。不为缘坏。称云牢固。不惧外
恶劫人善财。故曰不忧失财物。护持此行。众法成就。
纲网得立。义同恒墙。遇缘毁犯。称为缺坏。虑失戒财。
故曰忧惧。次合文中。佛戒合财物。不缺坏合门牢固。
奉持者合如守。无忧合不忧失。禁戒合有财。不牢固
毁犯合恒墙缺句。坏忧合忧惧。次第三喻。上半喻破。
下半喻持。三四行微。未极根本。易为缘亏。等同坏器。
坏器既坏。本行不全。名为穿漏。僧尼行者。即是凡师。
睹巳过𠎝。怖畏恶道。故曰愁忧。三四行成。不为缘坏。
剋令净用。名为器物完具。随能资受。名为眷属。内心
庆悦。故曰欢喜。合文可解。次第四喻。初句举喻。次句
劝持。次句辨损。后句彰过。吉罪虽小。伤害不轻。同于
熛火。故以况之。此罪虽微。性是违理。所有善根。焚烧
渐尽。故曰莫轻以为小。相续善心。犹如草木。此等莫
不为火所焚。故曰所径等。一念微恶。能开五不善门。
为此善根。烧无馀在。故曰烧等。言五不善门者。一能
烧善根。二从恶生恶。三为圣呵责。四退失道果。五死
堕恶道。智度论二十五云。佛说四事虽小。而不可轻。
太子虽小。当为国王。是不可轻。蛇子虽小。毒能煞人。
亦不可轻。小火虽微。能烧山野。又不可轻。沙弥虽小。
得圣神通。最不可轻。次合文者。句别相当。亦可初句
合初。第二句合下三。下之二句引事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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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愚智喻。喻中上半。愚人不畏喻。初犯过深。永绝出
路。恶声外彰。可畏之甚。如师子吼。闻者皆惧。愚痴僧
尼。为惑迷乱。名为醉者。于此极罪。不惧沈沦。故曰不
恐怖。此则举重况轻。重既不畏。轻则巳言。下半智人
能畏喻。吉罗小𠎝。损不至极。恶声外彰。畏之不甚。如
小兽声。闻皆不惧。智慧僧尼。不为惑乱。名为圣者。于
此微恶。深惧沈沦。故曰闻则惧。此财举轻况重。轻既
畏。重则巳言。合中初句合醉者。一切恶合师子吼。不
惧合不恐怖。智者合醒者。于微恶合小兽声虽微。常
怀一句合闻则惧。
次简择喻。勤修二持。能除七犯。止作相资。名为和合。
对除之行非一曰众。行成灭恶。称之为药。药有不良。
理须择去。简取良者。以疗众病。故曰择去不良者。僧
尼常为七犯羁系。称为病者。善修二持。行成离过。名
之为服。七非应起不起。巳起忏除。称云除愈。七非既
绝。名曰身康。不为物系。称云安乐。合文句别。相当可
解。
次脚足喻。上半喻持。近求天报。违趣菩提。果去因悬。
称为远路。发意将趣。名为欲涉。意虽将趣。戒足须全。
尸罗若亏。无由能往。故曰当自等。下半喻破。戒足既
亏。常沦恶道。不能远涉。善趣难期。合中上半相当。下
半举持反合。
次浮囊喻。七非漂溺。𤀹急如河。意欲舍非。称云欲度。
戒体清升。能越生死。喻若浮囊。常修对除。护本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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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同用乎。非河虽深。不惧漂溺。故曰虽深无没忧。达
到二持彼岸之果。故曰便能等。合中上半相当。下半
长声连合。亦可初句合如人。修行合欲度及用手。禁
戒本合浮囊。耶流生死海合河终不回。及没溺合下
二句。
次喻阶陛喻。菩提法堂永绝危苦。喻帝释堂。以三十
七菩提分法。庄严此堂。故曰彫饰等。将阶此堂。藉戒
为镫。故如阶陛。圣贤游履。名曰天人所行。合文细解。
思而可知。
次伎艺喻。恒习二持善巧方便。故曰如善学世间。亦
可言到。应云世间善学。伎者内心对决。艺者外能觉
非。亦可伎者是能。艺者是业。业能非一。称云一切。艺
业成就。为王识知。既蒙赏优。得虽贫贱。故曰为王等。
非直绝其贫贱。亦得富贵自怡。故曰以是等。合中上
半到而别。下半顺而别。
次如法众喻。初偈牢众。次偈赞美。就初偈中。上半偈
喻。下半偈合。佛法住持。假众和合。资成僧用。不为恶
坏。故曰先自牢众。恶在善外。称云彼军。伏从正化。名
之为破。合文可知。次偈以众和合。世尊称誉。僧既和
同。佛法久住。故俱舍。众僧和合乐。同修勇进乐。又华
严经第十三云。复次教化众生。发菩提心。是故能令
佛宝不断。开示甚深诸妙法藏。是故能令法宝不断。
具足受戒威仪教法。是故令僧宝不断。复次悉能赞
叹一切大愿。分别解脱十二缘起。行六和敬。复次下
到二持彼岸之果。故曰便能等。合中上半相当。下半
长声连合。亦可初句合如人。修行合欲度及用手。禁
戒本合浮囊。耶流生死海合河终不回。及没溺合下
二句。
次喻阶陛喻。菩提法堂永绝危苦。喻帝释堂。以三十
七菩提分法。庄严此堂。故曰彫饰等。将阶此堂。藉戒
为镫。故如阶陛。圣贤游履。名曰天人所行。合文细解。
思而可知。
次伎艺喻。恒习二持善巧方便。故曰如善学世间。亦
可言到。应云世间善学。伎者内心对决。艺者外能觉
非。亦可伎者是能。艺者是业。业能非一。称云一切。艺
业成就。为王识知。既蒙赏优。得虽贫贱。故曰为王等。
非直绝其贫贱。亦得富贵自怡。故曰以是等。合中上
半到而别。下半顺而别。
次如法众喻。初偈牢众。次偈赞美。就初偈中。上半偈
喻。下半偈合。佛法住持。假众和合。资成僧用。不为恶
坏。故曰先自牢众。恶在善外。称云彼军。伏从正化。名
之为破。合文可知。次偈以众和合。世尊称誉。僧既和
同。佛法久住。故俱舍。众僧和合乐。同修勇进乐。又华
严经第十三云。复次教化众生。发菩提心。是故能令
佛宝不断。开示甚深诸妙法藏。是故能令法宝不断。
具足受戒威仪教法。是故令僧宝不断。复次悉能赞
叹一切大愿。分别解脱十二缘起。行六和敬。复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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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种子于众生田。生正觉芽。不惜身命。护持正法。善
御大众。心无忧恼。若以去来今佛所说正法。不违其
教。是故能令三宝不断。
次慈母喻。饮饲曰乳。生身曰母。拔苦称慈。与乐名爱。
养者长养。戒能长养诸妙功德。护者防护。戒能防护
诸恶不善。母护其子。令有绍继之能。戒护行人。便有
成圣之义。一切水火难者。是所护事。三涂逼恼。犹如
水火。戒护行人。不遭此难。故曰护使等。合中。上半合
上半。次终不堕合第四句。畜生等合第三句。
次猛将喻。内有删决护戒之心曰勇。觉察外非。使不
侵扰称猛。能破犯军。名之为将。常修二持。名为善习。
犯违于持。义同战斗。增一阿含经第二十五。佛告比
丘。五健大夫。堪任战斗。出现于世。云何为五。有人。着
铠持杖。入军战斗。遥见风尘。便坏恐怖。第二人。若见
风尘。不坏恐怖。但见高幢。便坏恐怖。第三人。见风尘
高幢不怖。若见飞箭。便怀恐怖。第四人。见尘高幢飞
箭不怖。但入阵时。为他所捉。或断命根。第五人。若见
风尘。若见高幢。若见飞箭。为若他所捉。乃至于死。不
怀恐怖。能坏他军。境界无外。而顾人民。是谓第五战
斗人也。今比丘中亦有五人。一见女人。便起欲想。除
去三衣。还佛禁戒。二见女人不起欲想。但与调戏。言
语往来。因此调戏。便舍法服。三见女人。不起欲想。设
与调戏。亦无欲想。伹与彼女。手拳相加。便起欲想。还
为白衣。四见女人。不起欲想。设共言语。亦无欲想。设
御大众。心无忧恼。若以去来今佛所说正法。不违其
教。是故能令三宝不断。
次慈母喻。饮饲曰乳。生身曰母。拔苦称慈。与乐名爱。
养者长养。戒能长养诸妙功德。护者防护。戒能防护
诸恶不善。母护其子。令有绍继之能。戒护行人。便有
成圣之义。一切水火难者。是所护事。三涂逼恼。犹如
水火。戒护行人。不遭此难。故曰护使等。合中。上半合
上半。次终不堕合第四句。畜生等合第三句。
次猛将喻。内有删决护戒之心曰勇。觉察外非。使不
侵扰称猛。能破犯军。名之为将。常修二持。名为善习。
犯违于持。义同战斗。增一阿含经第二十五。佛告比
丘。五健大夫。堪任战斗。出现于世。云何为五。有人。着
铠持杖。入军战斗。遥见风尘。便坏恐怖。第二人。若见
风尘。不坏恐怖。但见高幢。便坏恐怖。第三人。见风尘
高幢不怖。若见飞箭。便怀恐怖。第四人。见尘高幢飞
箭不怖。但入阵时。为他所捉。或断命根。第五人。若见
风尘。若见高幢。若见飞箭。为若他所捉。乃至于死。不
怀恐怖。能坏他军。境界无外。而顾人民。是谓第五战
斗人也。今比丘中亦有五人。一见女人。便起欲想。除
去三衣。还佛禁戒。二见女人不起欲想。但与调戏。言
语往来。因此调戏。便舍法服。三见女人。不起欲想。设
与调戏。亦无欲想。伹与彼女。手拳相加。便起欲想。还
为白衣。四见女人。不起欲想。设共言语。亦无欲想。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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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女人共想捻挃。便起欲想。然不舍法服。五见女人。
不起欲想。设共言笑捻挃。亦无欲想。是时比丘。观此
身中三十六物。恶秽不净。谁著此者。由何起欲。此欲
为止何所。为从头耶。形体出耶。观此诸物。了无所有。
从头至足亦复如是。乃至广说。获得四智。今言猛将
者。即第五将也。止作二犯。与持相违。名为彼敌。持能
丧此犯敌。故曰降伏。降时至死不悔。故曰没死不顾。
此不顾命。如庄严论第三。明草系船板比丘。合文。佛
子合初句。善觉于禁戒。合二三两句。五阴散坏时。合
前没死。终不句。合前不顾命。
次真生喻。前偈真生。后偈真死。前中上半举喻。下半
引事来證。戒是佛戒。得此名生。故曰从佛戒等。翻前
俗生。皆非真耳。引證可知。次真死者。既受佛戒。名曰
真生。明知舍戒即是真死。以不能持。弃舍法行。恐滥
俗死。故曰于佛法等。次半劝持可解。
次王印喻。上半喻持。佛戒难逢。得缘难具。难得中得。
犹如王印。既得印巳。行立清升。不为恶羁。名无挂碍。
下半喻犯。若犯下四。须诘忏不。若犯初夷。定缚入狱。
合文可解。问小毁既不定。何故下文。谤清净人。一向
入狱。又饮酒捉宝。定非沙门。答此彰过言。非称理说。
又问大毁既入三恶。云何难提许忏。答此从多说。据
不忏者。
次修说喻。佛制戒律。为于二人。一专精不犯。二犯巳
能悔。二人非一。故云一切。然此二人。为惑魔鬼。羁系
不起欲想。设共言笑捻挃。亦无欲想。是时比丘。观此
身中三十六物。恶秽不净。谁著此者。由何起欲。此欲
为止何所。为从头耶。形体出耶。观此诸物。了无所有。
从头至足亦复如是。乃至广说。获得四智。今言猛将
者。即第五将也。止作二犯。与持相违。名为彼敌。持能
丧此犯敌。故曰降伏。降时至死不悔。故曰没死不顾。
此不顾命。如庄严论第三。明草系船板比丘。合文。佛
子合初句。善觉于禁戒。合二三两句。五阴散坏时。合
前没死。终不句。合前不顾命。
次真生喻。前偈真生。后偈真死。前中上半举喻。下半
引事来證。戒是佛戒。得此名生。故曰从佛戒等。翻前
俗生。皆非真耳。引證可知。次真死者。既受佛戒。名曰
真生。明知舍戒即是真死。以不能持。弃舍法行。恐滥
俗死。故曰于佛法等。次半劝持可解。
次王印喻。上半喻持。佛戒难逢。得缘难具。难得中得。
犹如王印。既得印巳。行立清升。不为恶羁。名无挂碍。
下半喻犯。若犯下四。须诘忏不。若犯初夷。定缚入狱。
合文可解。问小毁既不定。何故下文。谤清净人。一向
入狱。又饮酒捉宝。定非沙门。答此彰过言。非称理说。
又问大毁既入三恶。云何难提许忏。答此从多说。据
不忏者。
次修说喻。佛制戒律。为于二人。一专精不犯。二犯巳
能悔。二人非一。故云一切。然此二人。为惑魔鬼。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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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不得出离。如来大悲。为制戒律。教修对除。丧其
惑业。故曰降伏魔鬼。神仙五通人喻佛。造设于咒术
喻戒。合中为彼惭愧合初句。摄诸不惭愧合第二句。
如来合第三。立禁戒合第四。半月说者。举时劝说。非
合喻文。凡修行人。须具惭愧。然此惭愧。乍似相同。谓
世间人。见无愧者。说言无愧。见无愧者。说言无惭。理
实此二差别不同。广乃无边。界论一二。故俱舍第四
云。于诸功德及有德者。无敬无崇。无所忌难。无所随
属。说名无惭。为诸善士所呵厌法。说名为罪。于此罪
中。不见怖畏。说名无愧。有馀师说。于所造罪。自观无
耻。名曰无惭。观他无耻。名为无愧。惭愧差别者。翻初
释云。有敬有崇。有所忌难。有所随属。说名为惭。于罪
见怖。说名为愧。翻后释云。于所造罪。自观有耻。说名
为惭。观他有耻。说名为愧。又十诵三十八云。有二白
法护世间。有惭有愧。若是二白法不护世间者。则不
分别父母兄弟姊妹儿女亲里。则破人法。如牛羊鸡
狗野干鸟兽。若是二白法惭愧在间者。则分别父母
兄弟姊妹儿女亲里。不破人法。非如牛羊鸡狗野干
鸟兽。无是惭愧。有白法者。终无是处。心无白法。伹有
生死。无有解脱。有是惭愧。白法在心。即得清净。则不
生死。度生死岸。更不受有。次约时劝说。问所以说戒。
要须半月半月。答若日日说。说则数。数则繁。繁则不
敬。若一月一说。说则赊。赊则慢。慢则懈怠。今半月者。
去其数赊过失。即是大圣筹量急缓之法。尔者纵经
惑业。故曰降伏魔鬼。神仙五通人喻佛。造设于咒术
喻戒。合中为彼惭愧合初句。摄诸不惭愧合第二句。
如来合第三。立禁戒合第四。半月说者。举时劝说。非
合喻文。凡修行人。须具惭愧。然此惭愧。乍似相同。谓
世间人。见无愧者。说言无愧。见无愧者。说言无惭。理
实此二差别不同。广乃无边。界论一二。故俱舍第四
云。于诸功德及有德者。无敬无崇。无所忌难。无所随
属。说名无惭。为诸善士所呵厌法。说名为罪。于此罪
中。不见怖畏。说名无愧。有馀师说。于所造罪。自观无
耻。名曰无惭。观他无耻。名为无愧。惭愧差别者。翻初
释云。有敬有崇。有所忌难。有所随属。说名为惭。于罪
见怖。说名为愧。翻后释云。于所造罪。自观有耻。说名
为惭。观他有耻。说名为愧。又十诵三十八云。有二白
法护世间。有惭有愧。若是二白法不护世间者。则不
分别父母兄弟姊妹儿女亲里。则破人法。如牛羊鸡
狗野干鸟兽。若是二白法惭愧在间者。则分别父母
兄弟姊妹儿女亲里。不破人法。非如牛羊鸡狗野干
鸟兽。无是惭愧。有白法者。终无是处。心无白法。伹有
生死。无有解脱。有是惭愧。白法在心。即得清净。则不
生死。度生死岸。更不受有。次约时劝说。问所以说戒。
要须半月半月。答若日日说。说则数。数则繁。繁则不
敬。若一月一说。说则赊。赊则慢。慢则懈怠。今半月者。
去其数赊过失。即是大圣筹量急缓之法。尔者纵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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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馀日亦得。何以要在半月月尽。答准俗三十日
为月。即当半月月尽。良以月半盛盈月尽正昃。令观
此相者。欲使行人见盈。慨善不足。是则无善不修。睹
昃。叹恶有馀。是则无恶不离。既能离恶修益。便则止
作行成。庶得弘至教。于当得时。传芳规于远代。亦欲
彰时迅速。刹那无常。有罪勤觅。忏方无过。励修进业
者。具依教立黑白两月。此之二说。俱月尽时。
第三文者。心法无形。寄言显敬。谈德繁广。恐癈所通。
赞叹巳讫。复更稽首。宜掩巳情。息喟归礼。
次明发起序。然有人解。序文分二。始从偈初讫当云
何。明律主敬叹劝信奉修。二尊者舍利下明发起序。
前劝文二。先明律主作偈赞叹立宗劝信奉修。二尔
时佛游下引事證成。引成證者。文如急施衣戒中广
说有六种。与此文同。一施主同。二处同毗兰若。三安
居三月。四徒众数等。五阿难为侍者。六俱不得忧供。
故知此文是彼成说。十诵。此(〔夏九文〕)在外道食戒。亦在
药法中。五分。亦有此證文。何故须引。有二义故。一者
證说持犯。损益非虚。二者显巳远承圣旨传劝。非巳
擅意损益者。前偈始末。皆云持戒有益。破戒获损。律
主恐时众谓。巳妄言诈说。何足欣厌。故须引佛食麦
亲事。證成可信。至文广说。承意传劝者。如偈云。今欲
说深戒。乃至利益长老等。律主恐时人谓。巳擅意非
圣本坏。故引佛诚言。汝等丈夫。得神足可尔。未来世
比丘当云何。故知须也。寻此解释。理教俱违。违理者
为月。即当半月月尽。良以月半盛盈月尽正昃。令观
此相者。欲使行人见盈。慨善不足。是则无善不修。睹
昃。叹恶有馀。是则无恶不离。既能离恶修益。便则止
作行成。庶得弘至教。于当得时。传芳规于远代。亦欲
彰时迅速。刹那无常。有罪勤觅。忏方无过。励修进业
者。具依教立黑白两月。此之二说。俱月尽时。
第三文者。心法无形。寄言显敬。谈德繁广。恐癈所通。
赞叹巳讫。复更稽首。宜掩巳情。息喟归礼。
次明发起序。然有人解。序文分二。始从偈初讫当云
何。明律主敬叹劝信奉修。二尊者舍利下明发起序。
前劝文二。先明律主作偈赞叹立宗劝信奉修。二尔
时佛游下引事證成。引成證者。文如急施衣戒中广
说有六种。与此文同。一施主同。二处同毗兰若。三安
居三月。四徒众数等。五阿难为侍者。六俱不得忧供。
故知此文是彼成说。十诵。此(〔夏九文〕)在外道食戒。亦在
药法中。五分。亦有此證文。何故须引。有二义故。一者
證说持犯。损益非虚。二者显巳远承圣旨传劝。非巳
擅意损益者。前偈始末。皆云持戒有益。破戒获损。律
主恐时众谓。巳妄言诈说。何足欣厌。故须引佛食麦
亲事。證成可信。至文广说。承意传劝者。如偈云。今欲
说深戒。乃至利益长老等。律主恐时人谓。巳擅意非
圣本坏。故引佛诚言。汝等丈夫。得神足可尔。未来世
比丘当云何。故知须也。寻此解释。理教俱违。违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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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无起此非引下来。即是急施取此。非是此取急
施。所以者何。以文不举滨洲等言。为开施缘。直取施
事。此中诸缘具彰。不明施事。其犹坏生取房舍缘起。
实得道取大妄缘起。斯类皆同。本广末略。其违教者。
见论第四云。尊者舍利弗。从三昧起。请佛结戒。是佛
住毗兰若。又第五。正食麦时。舍利弗请。请巳许后。方
共阿难往彼辞别。以此故知。令非引證。五分亦尔。又
有判为成上生下。应机药等。皆同此坏。昔分解既非。
今申正义。此文即是发起序摄。其文有二。第一至当
云何请制处所。第二舍利弗下诧处兴请。前文分亦
五。一大圣游化处所。二毗兰若下闻德庆遇。三尔时
毗兰若下生信请佛。四世尊与五百下赴请食麦。五
时尊者下请食自然。
初文尔时者。即是发起之义。所谓显昔化处说时。与
者。显义相违。大者。尊宿之称。毗兰若者。此是邑名。王
以此邑。封此婆罗门也。那邻罗者。夜叉鬼名。滨者水
际。洲即可居。但以居在水际。故曰滨洲。蔓陀罗者。练
木树也。然夜叉鬼。依此树住。此郁茂林中第一。兼复
近城。往来便易。是故如来住此树下。又住树下。为诸
弟子。顺出家法。除贪欲故。多论第八云。所以佛与大
众心此林中者。以称本要四圣种法。又欲折伏将来
弟子憍慢心故。又为将来弟子作轨则故。佛既受处
山泽。后诸弟子。甘心露行。又欲为天龙善神说法故。
一切天龙。多乐闲静。是故如来。处林树下。十诵十四
施。所以者何。以文不举滨洲等言。为开施缘。直取施
事。此中诸缘具彰。不明施事。其犹坏生取房舍缘起。
实得道取大妄缘起。斯类皆同。本广末略。其违教者。
见论第四云。尊者舍利弗。从三昧起。请佛结戒。是佛
住毗兰若。又第五。正食麦时。舍利弗请。请巳许后。方
共阿难往彼辞别。以此故知。令非引證。五分亦尔。又
有判为成上生下。应机药等。皆同此坏。昔分解既非。
今申正义。此文即是发起序摄。其文有二。第一至当
云何请制处所。第二舍利弗下诧处兴请。前文分亦
五。一大圣游化处所。二毗兰若下闻德庆遇。三尔时
毗兰若下生信请佛。四世尊与五百下赴请食麦。五
时尊者下请食自然。
初文尔时者。即是发起之义。所谓显昔化处说时。与
者。显义相违。大者。尊宿之称。毗兰若者。此是邑名。王
以此邑。封此婆罗门也。那邻罗者。夜叉鬼名。滨者水
际。洲即可居。但以居在水际。故曰滨洲。蔓陀罗者。练
木树也。然夜叉鬼。依此树住。此郁茂林中第一。兼复
近城。往来便易。是故如来住此树下。又住树下。为诸
弟子。顺出家法。除贪欲故。多论第八云。所以佛与大
众心此林中者。以称本要四圣种法。又欲折伏将来
弟子憍慢心故。又为将来弟子作轨则故。佛既受处
山泽。后诸弟子。甘心露行。又欲为天龙善神说法故。
一切天龙。多乐闲静。是故如来。处林树下。十诵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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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其国信耶。先无精舍。城北有胜叶树林。其树茂好。
地甚平博。佛与大众。止此林中。
第二文三。一闻如来游至巳国。二此沙门下。所闻德
号。三善哉下。闻巳庆遇。初文婆罗门(此云净行)即是以处
标人故也。次德号文二。初明十号。后辨三轮。此沙门
等总举。次如来下别标。此者此其人。沙门者。内怀圣
德。瞿昙者。举其种姓。如是者。牒法之辞。总谈其德。故
曰大名称。凡论召体曰名。表德为字。名实相应曰称。
响班人天为号。然诸佛号。皆有通别。别显生身。分其
应相。谓释迦弥勒等。通据实德。法身平等。谓如来等
十号功德。然一切佛。复有三同六异。言三同者。一由
资粮等圆满故。二由法身等成办故。三由利他等究
竟故。言六异者。一者寿异。谓佛寿有长短。二者种异。
谓刹帝利婆罗门种。三者姓异。谓姓乔答摩迦叶
波等。四者量异。谓佛身有小大。五住法异。谓七百二
千等。六设利异。谓全身碎等。然佛德量。理实无边。依
德立名。数亦何限。今据化仪。且标二五。所谓如来等。
今解十号。依瑜伽三十八。及涅槃十八明。言如来者。
瑜伽云。言无虚妄。故名如来。涅槃云。如过去诸佛。所
说不变。云何不变。过去诸佛为度众生。说十二部经。
如来亦尔。故名如来。又诸佛世尊。从六波罗蜜三十
七品十一空来。至大涅槃。如来亦尔。是故号佛为如
来也。无所著者。绝二缚故。二缚者。谓所缘相应。或名
为应。瑜伽云。巳得一切所应得义。应作世间无上福
地甚平博。佛与大众。止此林中。
第二文三。一闻如来游至巳国。二此沙门下。所闻德
号。三善哉下。闻巳庆遇。初文婆罗门(此云净行)即是以处
标人故也。次德号文二。初明十号。后辨三轮。此沙门
等总举。次如来下别标。此者此其人。沙门者。内怀圣
德。瞿昙者。举其种姓。如是者。牒法之辞。总谈其德。故
曰大名称。凡论召体曰名。表德为字。名实相应曰称。
响班人天为号。然诸佛号。皆有通别。别显生身。分其
应相。谓释迦弥勒等。通据实德。法身平等。谓如来等
十号功德。然一切佛。复有三同六异。言三同者。一由
资粮等圆满故。二由法身等成办故。三由利他等究
竟故。言六异者。一者寿异。谓佛寿有长短。二者种异。
谓刹帝利婆罗门种。三者姓异。谓姓乔答摩迦叶
波等。四者量异。谓佛身有小大。五住法异。谓七百二
千等。六设利异。谓全身碎等。然佛德量。理实无边。依
德立名。数亦何限。今据化仪。且标二五。所谓如来等。
今解十号。依瑜伽三十八。及涅槃十八明。言如来者。
瑜伽云。言无虚妄。故名如来。涅槃云。如过去诸佛。所
说不变。云何不变。过去诸佛为度众生。说十二部经。
如来亦尔。故名如来。又诸佛世尊。从六波罗蜜三十
七品十一空来。至大涅槃。如来亦尔。是故号佛为如
来也。无所著者。绝二缚故。二缚者。谓所缘相应。或名
为应。瑜伽云。巳得一切所应得义。应作世间无上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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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应为一切恭敬供养。是故名应。然名应者。摄义即
尽。若言应供。摄则不周。涅槃云。世间之法。悉名怨家。
佛应害故。故名为应。夫四魔者。是菩萨怨。诸佛如来。
为菩萨时。能以智慧。破坏四魔。是故名应。或名阿罗
汉者。唯识第三云。阿罗汉者。通摄三乘无学果位。皆
巳永害烦恼贼故。应受世间妙供养故。永不复受分
段生故。具此三义。故云阿罗汉。等正觉者。等是齐等。
正是正解。觉是觉悟。佛于诸法。等皆解悟。故曰等正
觉。瑜伽云。如其胜义觉诸法。故名正等觉。涅槃名为
正遍知。正者不颠倒。遍知者。于四颠倒。无不通达。又
复正者。名为可数可量可称。遍知者。不可数。不可量。
不可称。是故号佛为正遍知。然此遍者是等。知者是
觉。还是等正觉义。明行足者。瑜伽云。明谓三明。行如
经说。止观二品极善圆满。是故说名明行圆满。涅槃
云。明者名得无量善果。行名脚足。善果者。名阿耨菩
提。脚足者。名为戒慧。乘戒慧足。得阿耨菩提。是故名
为明行足。智度论第三云。明者宿命等三明。行名身
口业。唯佛身口业具足。馀皆有失。是名明行具足。善
逝者。瑜伽云。上升最极。不复退还。故名善逝。涅槃云。
善者名高。逝名不高。善男子。是名世间义。高者。名为
阿耨菩提。不高者。即如来心也。善男子。心若高者。不
名如来。是故如来名为善逝。世间解者。瑜伽云。善知
世界及有情界。一切品类染净相故。名世间解。涅槃
云。东方无量阿僧祇世界。一切声闻缘觉不知不见
尽。若言应供。摄则不周。涅槃云。世间之法。悉名怨家。
佛应害故。故名为应。夫四魔者。是菩萨怨。诸佛如来。
为菩萨时。能以智慧。破坏四魔。是故名应。或名阿罗
汉者。唯识第三云。阿罗汉者。通摄三乘无学果位。皆
巳永害烦恼贼故。应受世间妙供养故。永不复受分
段生故。具此三义。故云阿罗汉。等正觉者。等是齐等。
正是正解。觉是觉悟。佛于诸法。等皆解悟。故曰等正
觉。瑜伽云。如其胜义觉诸法。故名正等觉。涅槃名为
正遍知。正者不颠倒。遍知者。于四颠倒。无不通达。又
复正者。名为可数可量可称。遍知者。不可数。不可量。
不可称。是故号佛为正遍知。然此遍者是等。知者是
觉。还是等正觉义。明行足者。瑜伽云。明谓三明。行如
经说。止观二品极善圆满。是故说名明行圆满。涅槃
云。明者名得无量善果。行名脚足。善果者。名阿耨菩
提。脚足者。名为戒慧。乘戒慧足。得阿耨菩提。是故名
为明行足。智度论第三云。明者宿命等三明。行名身
口业。唯佛身口业具足。馀皆有失。是名明行具足。善
逝者。瑜伽云。上升最极。不复退还。故名善逝。涅槃云。
善者名高。逝名不高。善男子。是名世间义。高者。名为
阿耨菩提。不高者。即如来心也。善男子。心若高者。不
名如来。是故如来名为善逝。世间解者。瑜伽云。善知
世界及有情界。一切品类染净相故。名世间解。涅槃
云。东方无量阿僧祇世界。一切声闻缘觉不知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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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诸佛悉知悉见悉解。南西北方四维上下亦复
如是。是故号佛为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者。瑜伽
云。一切世间。唯一丈夫。善知最胜调心方便。是故说
名无上丈夫调御士。涅槃云。上士者。名之为断。无所
断者。名无上士。诸佛世尊。无有烦恼。故无所断。是故
号佛为无上士。云何调御丈夫。自既丈。夫复调丈夫。
善男子。言如来者。实非丈夫。非不丈夫。因调丈夫。故
名如来为丈夫也。善男子。一切男女。若具四法。则名
丈夫。何等为四。一善知识。二能听法。三思惟义。四如
说修行。善男子。若男若女。具足四法。则名丈夫。善男
子。若有男子。无此四法。则不得名为丈夫也。何以故。
身变者。天谓天众。魔是欲界他化天魔。梵谓初禅巳
去。沙门是道众。婆罗门俗众。于此诸众。最胜无比。故
曰获神通作證。次教诫者。说理非耶。故曰常说正法。
所说之法。初中后分。皆契辟心。名上善等。故见论第
四云。初品者初善。中品者中善。后品者后善。又言戒
者初善。三昧得道中善。涅槃者后善。又佛菩提者。名
为初善。辟支菩提者。名为中善。声闻菩提者。名为后
善。又智论五十四云。若佛在世若不在世。善住持戒。
不求名利等心。一切众生。而为说法。赞叹檀义。是名
初善。分别赞叹持戒。是名中善。是二法报。生诸佛国。
或作丈夫。是名后善。复次见三界五受众身苦恼。生
厌离心。是名初善。舍家身离。是名中善。心离烦恼。是
名后善。又解。说声闻乘。名为初善。说辟支佛乘。名为
如是。是故号佛为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者。瑜伽
云。一切世间。唯一丈夫。善知最胜调心方便。是故说
名无上丈夫调御士。涅槃云。上士者。名之为断。无所
断者。名无上士。诸佛世尊。无有烦恼。故无所断。是故
号佛为无上士。云何调御丈夫。自既丈。夫复调丈夫。
善男子。言如来者。实非丈夫。非不丈夫。因调丈夫。故
名如来为丈夫也。善男子。一切男女。若具四法。则名
丈夫。何等为四。一善知识。二能听法。三思惟义。四如
说修行。善男子。若男若女。具足四法。则名丈夫。善男
子。若有男子。无此四法。则不得名为丈夫也。何以故。
身变者。天谓天众。魔是欲界他化天魔。梵谓初禅巳
去。沙门是道众。婆罗门俗众。于此诸众。最胜无比。故
曰获神通作證。次教诫者。说理非耶。故曰常说正法。
所说之法。初中后分。皆契辟心。名上善等。故见论第
四云。初品者初善。中品者中善。后品者后善。又言戒
者初善。三昧得道中善。涅槃者后善。又佛菩提者。名
为初善。辟支菩提者。名为中善。声闻菩提者。名为后
善。又智论五十四云。若佛在世若不在世。善住持戒。
不求名利等心。一切众生。而为说法。赞叹檀义。是名
初善。分别赞叹持戒。是名中善。是二法报。生诸佛国。
或作丈夫。是名后善。复次见三界五受众身苦恼。生
厌离心。是名初善。舍家身离。是名中善。心离烦恼。是
名后善。又解。说声闻乘。名为初善。说辟支佛乘。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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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善。宣说大乘。名后善。能生解心。名之为义。义有德
故。称之为味。巧妙纯一。故曰清净。所说之法。义味皆
备。不假缘助。故云自然具足。次明记心。修习梵行。正
彰起行。见论第四。何谓梵行。答梵天人所行。故名梵
行。又解。佛辟支佛声闻所行名梵。往修佛道。今成菩
提。故曰修习梵行。次明庆遇。善哉者。国主庆遇之词。
巳及眷属。称云我等。牒其所见。故云得见等。略举一
号。云无著人。具足应言如来乃至修习梵行。我若往
礼觐问讯。必令我得利益安乐。故曰我今宜往等。
次请佛文五。初则进诣致虔。第二时世尊下。称根说
法。第三闻佛下。信心请佛。第四时世下。默然受请。第
五毗兰若下。遂情退还。初句到巳共相问讯。亦应身
业礼拜。语业申其四大安不。意业信敬尊重。文中含
故。总言问讯。在一面者。居在一边。坐者。身体布地。以
听安故。第二句佛以种种巧言道引。故曰无数方便。
虽丈夫行同畜生。如来调伏。若男若女。是故号佛调
御丈夫。天人师者。瑜伽云。为实眼故。为实知故。为实
义故。为实法故。乃至能正教诫教授天人。令其出离
一切众苦。是故说佛名天人师。涅槃云。师有二种。一
者善教。二者恶教。诸佛菩萨。常以善法。教诸众生。何
等善法。谓身口意善。复次昔未得道。今巳得之。以所
得道。为众生说。从本巳来修梵行。今巳修竟。以巳所
修。为众生说。自破无明。复为众生破坏无明。乃至自
既涅槃。复为众生演大涅槃。是故号佛为无上师。然
故。称之为味。巧妙纯一。故曰清净。所说之法。义味皆
备。不假缘助。故云自然具足。次明记心。修习梵行。正
彰起行。见论第四。何谓梵行。答梵天人所行。故名梵
行。又解。佛辟支佛声闻所行名梵。往修佛道。今成菩
提。故曰修习梵行。次明庆遇。善哉者。国主庆遇之词。
巳及眷属。称云我等。牒其所见。故云得见等。略举一
号。云无著人。具足应言如来乃至修习梵行。我若往
礼觐问讯。必令我得利益安乐。故曰我今宜往等。
次请佛文五。初则进诣致虔。第二时世尊下。称根说
法。第三闻佛下。信心请佛。第四时世下。默然受请。第
五毗兰若下。遂情退还。初句到巳共相问讯。亦应身
业礼拜。语业申其四大安不。意业信敬尊重。文中含
故。总言问讯。在一面者。居在一边。坐者。身体布地。以
听安故。第二句佛以种种巧言道引。故曰无数方便。
虽丈夫行同畜生。如来调伏。若男若女。是故号佛调
御丈夫。天人师者。瑜伽云。为实眼故。为实知故。为实
义故。为实法故。乃至能正教诫教授天人。令其出离
一切众苦。是故说佛名天人师。涅槃云。师有二种。一
者善教。二者恶教。诸佛菩萨。常以善法。教诸众生。何
等善法。谓身口意善。复次昔未得道。今巳得之。以所
得道。为众生说。从本巳来修梵行。今巳修竟。以巳所
修。为众生说。自破无明。复为众生破坏无明。乃至自
既涅槃。复为众生演大涅槃。是故号佛为无上师。然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第 356c 页 X42-0356.png
佛实是六道之师。但为人天益多。故曰天人师。佛者。
瑜伽云。于能引摄义利法聚。于能引摄非义利法聚。
于能引摄非义利非非义利法聚。遍一切种。现前等
觉。故名为佛。涅槃云。佛者名觉。既自觉悟。复能觉他。
善男子。譬如有人觉知有贼。贼无能为。菩萨摩诃萨。
能觉一切无量烦恼。既觉了巳。令诸烦恼无所能为。
是故名佛。以是觉故。不生不老不病不死。是故名佛。
世尊者。德为时钦也。此世尊言。摄义不尽。馀文言婆
伽婆者。亦不正。涅槃释云。婆伽名破。婆名烦恼。能破
烦恼。故名婆伽婆。梵音正曰薄伽梵。此名具含六义。
故佛地论第一云。自在炽盛与端严。名称吉祥及尊
贵。如是六种义差别。应知总名为薄伽。故知世尊。但
当一义。不摄馀五。须置总名。瑜伽云。能破诸魔大力
军众。具多功德。名薄伽梵。旧判十号云。前五自利。后
五利他者。此为不识宗诠。率尔判释。然此名义。有何
所以。前五不利他。后五非自利。复有引成实诠者。义
亦不然。彼论第不。释十号巳后始总云。自利利人是
故应礼。本不约号。别有料判。次三轮者。轮是摧辗之
义。诸论名为三种示导。一神变。二记心。三教诫。此文
据修次第。不约胜劣。是故二是教诫。三是记心。初神
闻法悟解。名之为闻净信忽生。称之为化。得法顺情。
称彼来意。故曰劝喜。第三句。先结国主悟法怡神。次
请佛僧。忧兴供养。第四句受请。十诵十四。作念云。我
先世果报。必应当受。作是念巳。默然受请。问所以默
瑜伽云。于能引摄义利法聚。于能引摄非义利法聚。
于能引摄非义利非非义利法聚。遍一切种。现前等
觉。故名为佛。涅槃云。佛者名觉。既自觉悟。复能觉他。
善男子。譬如有人觉知有贼。贼无能为。菩萨摩诃萨。
能觉一切无量烦恼。既觉了巳。令诸烦恼无所能为。
是故名佛。以是觉故。不生不老不病不死。是故名佛。
世尊者。德为时钦也。此世尊言。摄义不尽。馀文言婆
伽婆者。亦不正。涅槃释云。婆伽名破。婆名烦恼。能破
烦恼。故名婆伽婆。梵音正曰薄伽梵。此名具含六义。
故佛地论第一云。自在炽盛与端严。名称吉祥及尊
贵。如是六种义差别。应知总名为薄伽。故知世尊。但
当一义。不摄馀五。须置总名。瑜伽云。能破诸魔大力
军众。具多功德。名薄伽梵。旧判十号云。前五自利。后
五利他者。此为不识宗诠。率尔判释。然此名义。有何
所以。前五不利他。后五非自利。复有引成实诠者。义
亦不然。彼论第不。释十号巳后始总云。自利利人是
故应礼。本不约号。别有料判。次三轮者。轮是摧辗之
义。诸论名为三种示导。一神变。二记心。三教诫。此文
据修次第。不约胜劣。是故二是教诫。三是记心。初神
闻法悟解。名之为闻净信忽生。称之为化。得法顺情。
称彼来意。故曰劝喜。第三句。先结国主悟法怡神。次
请佛僧。忧兴供养。第四句受请。十诵十四。作念云。我
先世果报。必应当受。作是念巳。默然受请。问所以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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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答若不受请。以身语答。今为受故。默然而许。多论
第五云。佛贪结巳尽。于食无贪无染。是故默然。又云。
为断诽谤故。若佛于食发言许可。外道异见当言。瞿
昙沙门。自言超过三界。而故于食有贪。又云。佛现大
人相故。食是小事。不以致言。譬如国王。终不以小事
倾移。设有大事。详而后动。佛亦然也。第五遂请欢喜。
敬绕而归。问既曰默然。如何可见。答睹佛异相。故得
有见。又解。不说眼见名见。以心知见名见。是以十诵
云。是婆罗门知佛默然受。
次下赴请食麦。于中四。一受请安居。二时有波离国
下。得麦之所。三时世下。食麦之缘。缘中有二。一以时
俭乞难。二以施主不施。次何以故者。微其施主不施
所由。若婆罗门。先不请佛。今不供养。未足为疑。然既
信心请佛。理应供养。何以今忽不供养。故答但为魔
惑不忆知故。虽请佛僧。都不供养。其魔云何惑彼国
主。五分云。时魔波旬。作如是念。今婆罗门。请佛及僧。
安居三月。我当厌固迷乱其意。念巳即来厌之。彼婆
罗门。为魔所厌。即入后宫。受五欲乐。敕守门者云。我
今游宴三月在内。外事好恶。一不得白。都不复忆请
佛及僧。故曰皆是波旬作也。四尔时诸比丘下。正明
食麦。其文复四。一造求食。二生施念。三如念施。但为
师弟不同。故使施有差别。四食有异。依此完未不同。
故云各异。若依十诵。气味不同。名为各异。伹为宿因。
故有斯报。惑习俱尽。而不受苦。
第五云。佛贪结巳尽。于食无贪无染。是故默然。又云。
为断诽谤故。若佛于食发言许可。外道异见当言。瞿
昙沙门。自言超过三界。而故于食有贪。又云。佛现大
人相故。食是小事。不以致言。譬如国王。终不以小事
倾移。设有大事。详而后动。佛亦然也。第五遂请欢喜。
敬绕而归。问既曰默然。如何可见。答睹佛异相。故得
有见。又解。不说眼见名见。以心知见名见。是以十诵
云。是婆罗门知佛默然受。
次下赴请食麦。于中四。一受请安居。二时有波离国
下。得麦之所。三时世下。食麦之缘。缘中有二。一以时
俭乞难。二以施主不施。次何以故者。微其施主不施
所由。若婆罗门。先不请佛。今不供养。未足为疑。然既
信心请佛。理应供养。何以今忽不供养。故答但为魔
惑不忆知故。虽请佛僧。都不供养。其魔云何惑彼国
主。五分云。时魔波旬。作如是念。今婆罗门。请佛及僧。
安居三月。我当厌固迷乱其意。念巳即来厌之。彼婆
罗门。为魔所厌。即入后宫。受五欲乐。敕守门者云。我
今游宴三月在内。外事好恶。一不得白。都不复忆请
佛及僧。故曰皆是波旬作也。四尔时诸比丘下。正明
食麦。其文复四。一造求食。二生施念。三如念施。但为
师弟不同。故使施有差别。四食有异。依此完未不同。
故云各异。若依十诵。气味不同。名为各异。伹为宿因。
故有斯报。惑习俱尽。而不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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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下请食自然文四。初两一对。直请纵答。次两一对。
兼请抑答。问大目连者。神通足第一。何不辄往而请
佛耶。见论第五云。不白世尊者。便是与如来并神力。
则乖我法。作是思巳。即便往请。唯除不在佛前。为利
益故。问如来何以止目连者。见论云。非一时俭。未来
亦俭。若连俭时。谁得如目犍连。当来声闻弟子。少有
神力。若入聚落乞食。诸人见巳。而作是言。世尊在世。
声闻弟子。持戒具足。得神通力。即于俭时。回返大地。
而取地味。以供众僧。今者众僧。持戒不具。若具持者。
如前无异。复无少分施与馀人。以倒见故。轻慢圣人。
以轻慢故。死堕地狱。是故世尊。止而弗许。遮之义永。
重言止止。五分。佛言止止。汝虽有是神力。宿对因缘。
欲置何所。又奈将来诸凡夫何。目连受教。默然而止。
次下讫处兴请。其文有四。第一思诸佛法久不久义。
既有疑念在心。理须咨决。是以第二尔时下。请问住
灭。世尊略答。虽知住灭。不识所由。疑既未除。更须咨
决。是以第三舍利弗下。问其所由。如来广答。既识所
由。心希法住。是故第四尔时舍利下。乘前答次。便请
结说望得同四住益异二灭损。
先解初文。然舍利弗智拔群品。欲使法传现未。利益
今来故。思六佛住灭。以作请之端序。
次第二文。先问后答。问身子自观足知。何须问佛。见
论第五云。身子自观。但知久与不久。不解所以。故须
请问。又解。弟子神智。观之不难。为依止佛。显佛尊上。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第 357c 页 X42-0357.png
愿为开示者。正显请词也。请佛为我演此因缘。使我
解必朗然。识知住灭。故名为开。显在心首。称之为示。
次答可知。
次第三文三。初问住识所由。二佛告下广答所以。三
舍利弗下结成住灭。然此三文。问中先问其久。次问
不久。答中先答不久。次答其久。结中先结久住。次结
不久。文中逐便覆逆如是。初文问意。过去六佛化仪
道同。以何因缘。法有住灭。如此住灭。弟子不知。唯愿
世尊。重为开示。
次下答中。先答后问。文中有二。初明二佛无广后灭。
次尔时下有略现益。初文有三。一明二佛无广法体。
二不为人下正不说广。三诸弟子下明法疾灭。初法
体中。但举无有化教广体。计亦合举不结不说制教
之广。文无者略。教广者。谓十二分教。若欲解释。二门
分别。第一翻名解释。第二辨立所以。初门素咀览。翻
释如上。又婆沙一百二十六。问云契经有何义。答略
说有二。一结集义。二刊定义。结集义者。谓佛语言能
摄侍义。如结鬘者。以缕结华。冠众生首。久无遗散。如
是佛教。结集义门。冠有情心。久无忘失。刊定义者。谓
佛语言能裁断义。如匠绳墨。绳墨众杖。易了正耶。去
曲留直。如是佛教。刊定义门。易了是非。去恶留善。第
二梵云祗夜(此云应颂)。以长行中。说义不尽。应更颂释。名
为应颂。故婆沙云。依前散说契经文句。后结为颂。而
讽诵之。旧云重诵偈。谓以偈文覆诵前法。或曰等诵。
解必朗然。识知住灭。故名为开。显在心首。称之为示。
次答可知。
次第三文三。初问住识所由。二佛告下广答所以。三
舍利弗下结成住灭。然此三文。问中先问其久。次问
不久。答中先答不久。次答其久。结中先结久住。次结
不久。文中逐便覆逆如是。初文问意。过去六佛化仪
道同。以何因缘。法有住灭。如此住灭。弟子不知。唯愿
世尊。重为开示。
次下答中。先答后问。文中有二。初明二佛无广后灭。
次尔时下有略现益。初文有三。一明二佛无广法体。
二不为人下正不说广。三诸弟子下明法疾灭。初法
体中。但举无有化教广体。计亦合举不结不说制教
之广。文无者略。教广者。谓十二分教。若欲解释。二门
分别。第一翻名解释。第二辨立所以。初门素咀览。翻
释如上。又婆沙一百二十六。问云契经有何义。答略
说有二。一结集义。二刊定义。结集义者。谓佛语言能
摄侍义。如结鬘者。以缕结华。冠众生首。久无遗散。如
是佛教。结集义门。冠有情心。久无忘失。刊定义者。谓
佛语言能裁断义。如匠绳墨。绳墨众杖。易了正耶。去
曲留直。如是佛教。刊定义门。易了是非。去恶留善。第
二梵云祗夜(此云应颂)。以长行中。说义不尽。应更颂释。名
为应颂。故婆沙云。依前散说契经文句。后结为颂。而
讽诵之。旧云重诵偈。谓以偈文覆诵前法。或曰等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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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不越本。故名为等。第三和伽罗那(此云记别。或曰记说)。谓诸
经中。记圣弟子。生处修證。德失差别。故婆沙云。诸弟
子问。如来记说。或如来问弟子记说。或弟子问弟子
记说。名为记说。律云。授记显彼当果。名之为记。圣说
示人。称之为授。第四伽他(此云讽颂)。谓诸经中。非长行说。
结句宣喟。或二三四五等。故婆沙云。谓诸经中。结句
讽颂。律云。经谓不重颂偈。详其偈言解者极谬。然中
天正音。名为伽他。诸国讹传。谓伽他也。乃至于阗名
为偈陀。此转讹略。称云偈经。此偈乃是梵语讹言。传
者将为唐音正字。故共释言偈者竭也。所谓说义竭
尽。名之为偈。此是传者之言。本无典据。第五忧陀那
(此云自说)。谓诸经中。悦意自说。不因启请。直为宣喟。故婆
沙云。谓诸经中。因忧喜事。世尊自说。旧云无问自说
经。律称句经。未详所以。或可经为名句所显。故名句
经。第六尼陀那(此云缘起。或曰因缘)。谓藉因缘而宣唱故。故婆
沙云。谓诸经中。遇诸因缘。而有所说。如毗那耶。作如
是说。由善财子等。最初犯戒。是故世尊。集苾刍僧。制
立学处。第七阿波陀那(此云譬喻)。谓诸经中。有比况说。为
令本义得明子故。故婆沙云。谓诸经中。所说种种众
多譬喻律。在第十一者错也。第八伊帝曰多(此云本事)。除佛
自身。说馀前际。谓诸弟子。本想应事。故婆沙云。谓诸
经中。宣说前际。所见闻事。如说过去有大王都。王名
善见。过去有佛。名毗钵尸。为诸弟子。说如是法。名为
本事。律称善道。在于第九。此差别名不详所以。或可
经中。记圣弟子。生处修證。德失差别。故婆沙云。诸弟
子问。如来记说。或如来问弟子记说。或弟子问弟子
记说。名为记说。律云。授记显彼当果。名之为记。圣说
示人。称之为授。第四伽他(此云讽颂)。谓诸经中。非长行说。
结句宣喟。或二三四五等。故婆沙云。谓诸经中。结句
讽颂。律云。经谓不重颂偈。详其偈言解者极谬。然中
天正音。名为伽他。诸国讹传。谓伽他也。乃至于阗名
为偈陀。此转讹略。称云偈经。此偈乃是梵语讹言。传
者将为唐音正字。故共释言偈者竭也。所谓说义竭
尽。名之为偈。此是传者之言。本无典据。第五忧陀那
(此云自说)。谓诸经中。悦意自说。不因启请。直为宣喟。故婆
沙云。谓诸经中。因忧喜事。世尊自说。旧云无问自说
经。律称句经。未详所以。或可经为名句所显。故名句
经。第六尼陀那(此云缘起。或曰因缘)。谓藉因缘而宣唱故。故婆
沙云。谓诸经中。遇诸因缘。而有所说。如毗那耶。作如
是说。由善财子等。最初犯戒。是故世尊。集苾刍僧。制
立学处。第七阿波陀那(此云譬喻)。谓诸经中。有比况说。为
令本义得明子故。故婆沙云。谓诸经中。所说种种众
多譬喻律。在第十一者错也。第八伊帝曰多(此云本事)。除佛
自身。说馀前际。谓诸弟子。本想应事。故婆沙云。谓诸
经中。宣说前际。所见闻事。如说过去有大王都。王名
善见。过去有佛。名毗钵尸。为诸弟子。说如是法。名为
本事。律称善道。在于第九。此差别名不详所以。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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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馀前际前生善道事。故名善道。第九阇陀伽(此云本生)。
所谓自说往报曾为某类。然佛无当生处故。说生唯
本。故婆沙云。谓诸经中。宣说过去所经生事。如熊鹿
等。第十毗佛略(此云方广。或曰方等)。直说为方。理弘为广。故婆
沙云。方广云何。谓诸经中。广说种种甚深法义。第十
一阿浮陀达磨(此云希法)。若处宣说佛与弟子。最极希有
甚奇特法。故婆沙云。希法云何。谓经中说三宝等甚
希有事。律云未曾有。以说希有事所未曾有。第十二
忧婆提舍(此云论义)。问答显理。故名论义。故婆沙云。论义
云何。谓诸经中。决判黑说大说等教。旧云。十二部经。
时人不了。意谓别有十二部卷。为除此疑。今为十二
分教。分者支义。类义。段义。谓教中有十二义类支条
分段。各别不同。故云十二。次所以门。问以须明十二
分教。答众生悟道。藉缘不同。是故缘中。说有十二。故
婆沙第一云。诸有情类。虽有因力。若无缘力而觉发
者。终不能修胜进之行。要遇缘力。乃能修行。譬如池
中。虽有种种嗢钵罗等众妙莲华。若日月光。不照触
者。则不开发出种种香。要日月光之所照触。乃能随
类。开发出香。又如闇中有种种物。若无灯照。终不可
见。有情亦尔。问所以缘力十二无减无增。答能听法
者。宜闻故尔。又以转法轮时。三周修历四圣谛境。故
诠彼教。亦有十二无减无增。上来化教广竟。略无制
广。次正不说者。以所化生。闻广嫌繁。是以如来。不说
二广。亦可此中化教广者。不合重举。文中错来。若依
所谓自说往报曾为某类。然佛无当生处故。说生唯
本。故婆沙云。谓诸经中。宣说过去所经生事。如熊鹿
等。第十毗佛略(此云方广。或曰方等)。直说为方。理弘为广。故婆
沙云。方广云何。谓诸经中。广说种种甚深法义。第十
一阿浮陀达磨(此云希法)。若处宣说佛与弟子。最极希有
甚奇特法。故婆沙云。希法云何。谓经中说三宝等甚
希有事。律云未曾有。以说希有事所未曾有。第十二
忧婆提舍(此云论义)。问答显理。故名论义。故婆沙云。论义
云何。谓诸经中。决判黑说大说等教。旧云。十二部经。
时人不了。意谓别有十二部卷。为除此疑。今为十二
分教。分者支义。类义。段义。谓教中有十二义类支条
分段。各别不同。故云十二。次所以门。问以须明十二
分教。答众生悟道。藉缘不同。是故缘中。说有十二。故
婆沙第一云。诸有情类。虽有因力。若无缘力而觉发
者。终不能修胜进之行。要遇缘力。乃能修行。譬如池
中。虽有种种嗢钵罗等众妙莲华。若日月光。不照触
者。则不开发出种种香。要日月光之所照触。乃能随
类。开发出香。又如闇中有种种物。若无灯照。终不可
见。有情亦尔。问所以缘力十二无减无增。答能听法
者。宜闻故尔。又以转法轮时。三周修历四圣谛境。故
诠彼教。亦有十二无减无增。上来化教广竟。略无制
广。次正不说者。以所化生。闻广嫌繁。是以如来。不说
二广。亦可此中化教广者。不合重举。文中错来。若依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第 358c 页 X42-0358.png
此义。制教非略。次法不久者。由无广教可依进修。略
法幽微。复难趣入。是以疲厌。法不久住。
次明说略现益。其文有五。一举略体。二说处。三正说
略。四彰现益。五辨后损。初文。善见释云。是应念者。当
念无常苦不净无我。是不应念者。无常莫念为常。不
净莫念净等。是应思惟者。三善根应思。是不应思惟
者。三不善根莫思。次下一对。总结修舍。是应断者。谓
二四句。莫念莫思。当须除断。是应具足住者。谓初三
句。须念须思。当宜修进。此出化略。而无制略。其制略
者。不谤亦不嫉偈。是随业佛略。心莫作放逸偈。是𤘽
那含略。次说略处。依此林者。令生厌离。情既厌巳。入
道则易。次正说可知。次明现益。但以佛日未巳。声闻
在世。虽传略教。法广兴流。次明后损。文中有三。谓法
喻合。法中四句。一明异类出家。二以是故下彰法疾
灭。三何以故者。微灭之意。四不以下。释灭所由。初文
种种名者。谓如昙无德等。种种姓者。谓如目连等。种
种家者。谓贫贱等。此等异类。咸舍嚣尘。剃发染衣。同
入佛法。故曰出家。次彰法灭。以异类生入法故灭。所
以尔者。但以人非一种。族姓万殊。虽预道门。不能悟
略。既不悟略。师心处分。不相承受。法则疾灭。次明微
灭所以。此等人辈。信心出家。应令法兴。何以疾灭。次
释所以。为无广教。线经任持。法不在人。是以疾灭。次
喻亦四。准法应知。问华案风线。何等是耶。答种种法
相为华。佛法为案。众生意行为风。广教为线。无线故
法幽微。复难趣入。是以疲厌。法不久住。
次明说略现益。其文有五。一举略体。二说处。三正说
略。四彰现益。五辨后损。初文。善见释云。是应念者。当
念无常苦不净无我。是不应念者。无常莫念为常。不
净莫念净等。是应思惟者。三善根应思。是不应思惟
者。三不善根莫思。次下一对。总结修舍。是应断者。谓
二四句。莫念莫思。当须除断。是应具足住者。谓初三
句。须念须思。当宜修进。此出化略。而无制略。其制略
者。不谤亦不嫉偈。是随业佛略。心莫作放逸偈。是𤘽
那含略。次说略处。依此林者。令生厌离。情既厌巳。入
道则易。次正说可知。次明现益。但以佛日未巳。声闻
在世。虽传略教。法广兴流。次明后损。文中有三。谓法
喻合。法中四句。一明异类出家。二以是故下彰法疾
灭。三何以故者。微灭之意。四不以下。释灭所由。初文
种种名者。谓如昙无德等。种种姓者。谓如目连等。种
种家者。谓贫贱等。此等异类。咸舍嚣尘。剃发染衣。同
入佛法。故曰出家。次彰法灭。以异类生入法故灭。所
以尔者。但以人非一种。族姓万殊。虽预道门。不能悟
略。既不悟略。师心处分。不相承受。法则疾灭。次明微
灭所以。此等人辈。信心出家。应令法兴。何以疾灭。次
释所以。为无广教。线经任持。法不在人。是以疾灭。次
喻亦四。准法应知。问华案风线。何等是耶。答种种法
相为华。佛法为案。众生意行为风。广教为线。无线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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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此据化教。若制教者。种种名姓为华。略教为案。僧
尼身语为风。广教为线。无线故尔。合文可知。
次答四佛久住。文中有四。一明四佛说化制广。二弟
子下复为说略。三如是下现在流布。四若彼下未来
久住。然说广文。化制具有。说略之中。有化无制。其制
略者。如戒经中。忍辱第一道等僧。对此解释二教差
别。四门分别。第一定广略教。第二释广略名。第三明
其差别。第四辨制不同。初定教者。略且有二。一是化
教止观门略。如是事应念等。二是制教调伏门略。如
善护于口言等。次广亦二。一化教广。如十二分教是。
二制教广。如戒律教是。次释名者。所以名广。广者。文
义广博。略翻于此。又广有五义。一具缘起。待犯藉请。
二显名种。如夷残等。三彰犯等行别。如广解等。四陈
果报。如持破文。各堕二道等。又如目连问经。犯波罗
夷。如人间岁数。九百二十一亿六十千岁。堕泥黎中。
残罪二百三十亿四十千岁。兰罪五十亿六十千岁。
提罪二十亿四十千岁。可呵三亿六十千岁。吉罗九
百千岁。五明忏除殄灭方轨。以斯五义。名之为广。略
无此五。称之为略。次差别者。一根本枝条。二所为利
钝。钝人广说。利人略说。三罪名不同。广对过故。制立
罪名。略法不然。故无犯称。四说先后。化教广略。先后
不定。以所化生宜闻有异。制教之中。必须先略后广。
以略被净。一往即陈。广为秽人。要待犯请。然此文中。
据其说次。理实不是先广后略。及以戒本广为宗故。五
尼身语为风。广教为线。无线故尔。合文可知。
次答四佛久住。文中有四。一明四佛说化制广。二弟
子下复为说略。三如是下现在流布。四若彼下未来
久住。然说广文。化制具有。说略之中。有化无制。其制
略者。如戒经中。忍辱第一道等僧。对此解释二教差
别。四门分别。第一定广略教。第二释广略名。第三明
其差别。第四辨制不同。初定教者。略且有二。一是化
教止观门略。如是事应念等。二是制教调伏门略。如
善护于口言等。次广亦二。一化教广。如十二分教是。
二制教广。如戒律教是。次释名者。所以名广。广者。文
义广博。略翻于此。又广有五义。一具缘起。待犯藉请。
二显名种。如夷残等。三彰犯等行别。如广解等。四陈
果报。如持破文。各堕二道等。又如目连问经。犯波罗
夷。如人间岁数。九百二十一亿六十千岁。堕泥黎中。
残罪二百三十亿四十千岁。兰罪五十亿六十千岁。
提罪二十亿四十千岁。可呵三亿六十千岁。吉罗九
百千岁。五明忏除殄灭方轨。以斯五义。名之为广。略
无此五。称之为略。次差别者。一根本枝条。二所为利
钝。钝人广说。利人略说。三罪名不同。广对过故。制立
罪名。略法不然。故无犯称。四说先后。化教广略。先后
不定。以所化生宜闻有异。制教之中。必须先略后广。
以略被净。一往即陈。广为秽人。要待犯请。然此文中。
据其说次。理实不是先广后略。及以戒本广为宗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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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居先。七偈在后。次制不同者。一待犯不持犯。略被
净人。故不待犯。广待犯故。漏过方兴。二请不请异。略
是根本。故得直陈。广是枝条。必假先请。馀次文同前。
次结可知。寄此住灭。以作请由。如五分善见。三住三
灭。理而言之。齐皆广略。如增一经。下当具辨。又僧祗
第一云。佛在祇洹。身子请问久不事。佛答言。不为弟
子广说九部经法。不为制戒。不立说木叉法。是故灭
后。法不久住。若说九部经法。及结说者。法得久住。亦
不别显人之名字。身子因此。即请结说。
次下第四。正请文二。先请次答。请意。二佛无广。法则
疾灭。四佛有广。便得久住。请同四佛久住之益。异二
如来疾灭之损。故言今正是时。谓今正是制广之时。
唯者专独之义。故云唯愿。结戒等者。旧释云。二部戒
本。是其结戒。说戒揵度。是说仪轨。馀受戒等。是修梵
行法。亦可戒戒之中。各前结戒。酬于此结。各后说戒。
及说戒揵度。复答此说馀受安等。于修梵行法。此别
属当。违其请心。岂可结说。离修梵行。诸馀等文。即非
结说。又若结等。合指别属。久住亦然。何以不尔。是故
今解结戒者。请制禁防。说戒者。以结班告。即此结说。
是修梵行。人凭法立。法假人弘。人法相依。故得久住。
亦可结戒说戒。正说请禁防。使修梵等。申其请意。问
所以得知此说戒言。即是戒本。非半月说。答如下文
中。未制半月说戒。世尊托静念云。我与诸比丘结戒。
及说波罗提木叉戒中。有信心等。乃至广说。以此知也。
净人。故不待犯。广待犯故。漏过方兴。二请不请异。略
是根本。故得直陈。广是枝条。必假先请。馀次文同前。
次结可知。寄此住灭。以作请由。如五分善见。三住三
灭。理而言之。齐皆广略。如增一经。下当具辨。又僧祗
第一云。佛在祇洹。身子请问久不事。佛答言。不为弟
子广说九部经法。不为制戒。不立说木叉法。是故灭
后。法不久住。若说九部经法。及结说者。法得久住。亦
不别显人之名字。身子因此。即请结说。
次下第四。正请文二。先请次答。请意。二佛无广。法则
疾灭。四佛有广。便得久住。请同四佛久住之益。异二
如来疾灭之损。故言今正是时。谓今正是制广之时。
唯者专独之义。故云唯愿。结戒等者。旧释云。二部戒
本。是其结戒。说戒揵度。是说仪轨。馀受戒等。是修梵
行法。亦可戒戒之中。各前结戒。酬于此结。各后说戒。
及说戒揵度。复答此说馀受安等。于修梵行法。此别
属当。违其请心。岂可结说。离修梵行。诸馀等文。即非
结说。又若结等。合指别属。久住亦然。何以不尔。是故
今解结戒者。请制禁防。说戒者。以结班告。即此结说。
是修梵行。人凭法立。法假人弘。人法相依。故得久住。
亦可结戒说戒。正说请禁防。使修梵等。申其请意。问
所以得知此说戒言。即是戒本。非半月说。答如下文
中。未制半月说戒。世尊托静念云。我与诸比丘结戒。
及说波罗提木叉戒中。有信心等。乃至广说。以此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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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答文三。一立二门。二释二门。三结二门。立二门者。
所谓抑许二门。且止是抑门。知时是许门。未即为结。
称之为止。止而非永。故复言且。此是抑门。待犯当结。
名之为知。正为立制。称为时也。此是许门。次释二门
者。句则句有六对。便有三释。唯有两六中。初三五释
抑门。二四六释许门。亦可初之二句。正释抑许两门。
第二未得利下。两对四句。近释生漏不生漏。远释且
止与知时。舍利弗如来未为诸比丘结戒者。释上且
止。何以故者。徵止所由。以比丘中下。释止所以。若漏
未起而先制者。见论第五。便有二过。一生诽谤。二不
钦重。谤云如我等辈。贵族出家。弃舍财色。不惜身命。
于世名利。无所希求。云何反以木叉系之。二于所制
不生钦重。见此无益。故不先制。若犯有漏法然后结
戒者。释上知时。翻前二损。即成两益。一赞如来是好
医师。善治我等诸漏病故。二者于我所立禁戒。生敬
重心。令法久住。佛知此时制戒有益。故即为结。所言
益者。为生十利功德。故下文云。如来出世。见众过失。
为诸比丘结戒。以一义故。谓摄取信等。又复若犯有
漏法者。生下诸起过文。然后结戒者。应下诸制广文。
次释漏缘。乃至未得利养者。近释不生漏。远释且止。
乃至者。超于中间。未得利时。故云乃至。若得利养等
者。近释生漏。远释知时。未有名称等者。近释不生漏。
远释且止。若得名称等者。近释生漏。远释知时。此乃
言者。乃知为人所识多闻。结二可知。僧祇第一。佛答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第 360a 页 X42-0360.png
言。如来不以无过患因缘故。而为弟子制戒。立说波
罗提木叉法。譬如转轮圣王。不以无过。而为波罗门
居士。而制刑罚。如是舍利弗。如来亦复如是。不以无
过患因缘。而为弟子制戒。立说波罗提木叉法。上来
序分文竟。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一末
罗提木叉法。譬如转轮圣王。不以无过。而为波罗门
居士。而制刑罚。如是舍利弗。如来亦复如是。不以无
过患因缘。而为弟子制戒。立说波罗提木叉法。上来
序分文竟。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一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