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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720-A


夫一大藏教岐而为三。曰经。曰律。曰论。虽有顿渐
大小之殊。皆从佛口出。以言显道。以道立行。总归
之心地法门(而巳)。犹若宝鼎三足。缺一则倾且覆。抑
何以立言行树道德。作禁戒之堤防。出世之根本
也哉。故四分戒本为正法关钥。诸佛以之同證。菩
萨以之同修。众生以之同具者。以戒为体。以戒为
用。显其用则行无不立。明其体则道无不备。审毗
尼之严净殊胜。于理于事。实践实履。无丝毫假借。
调御正法以寿世者。是以吾佛如来出大圆音。诸
菩萨弘宣波罗提木叉。启迪像季众生。迷而为愚
痴。悟而为智慧。真妄同源。自他普觉。乃至世出世
间一切果因罪福。靡不外乎是经。必须行解相应。
然后弘范三界。化导天人。惟律藏为甚深妙旨。此
大部六十卷。离而为四。故曰四分。戒本乃大部中
第一分之统要也。自西域优波离尊者亲承佛嘱。
传至东土。南山澄照悟真允堪元照诸大圣师后
先弘化。历代帝主所钦赐褒崇。载诸盛典。元明以
来正法凌彝。迨启祯间。千华老人乘愿轮而来。为
东南半壁。憧憧受毗尼法者。到处蜂攒蚁聚。化被
之盛。兆乎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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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嘉运肇兴。继千华而起者。南来见者和尚。大其
家世。扩充模范。四方禀法之士不啻如星拱月。似
鸟附凤。四十载旺化南都。千万众而得定公和尚
一人焉。公丱岁脱颖。博综内外典籍。考覈律藏全
书。釆法苑之精华。阐诸经之奥旨。发前贤底蕴。继
后启之芳规。自学地而据师位。虽万指云臻。不忘
苦心。励志阅有二十馀夏。而关要告成。岂止加惠
来学。即近世唱导之师星分棋布。忽于行解。汲汲
于弘戒虚式。而实图利养者。得睹是书。立能启其
茆塞。而登康衢。足徵定和尚护持正法之心诚良
且溥矣。呜呼余生谫劣芜陋。不文之言。奚足为是
书之重。然窃喜南山之道言行相符。复观全鼎于
今日。以救三学之通毙。作季法大光明幢者。吾于
华山。三世幸千载一遇云尔。

康熙戊辰岁春仲润州夹山弟大珍拜撰

* 毗尼关要目次



* 卷第一

* 序
* 释本题目
* 释初赞颂
* 释前方便
* 释白羯磨
* 释戒经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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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二

* 释四波罗夷法(第一淫戒第二盗戒)
* 卷第三

* 释四波罗夷法(第三杀戒第四妄语戒)
* 卷第四

* 释十三僧伽婆尸沙法(自第一法至第八法)
* 卷第五

* 释十三僧伽婆尸沙法(自第九法至第十三法)
* 释二不定法
* 卷第六

* 释三十尼萨耆波逸提法(自第一法至第六法)
* 卷第七

* 释三十尼萨耆波逸提法(自第七法至第十九法)
* 卷第八

* 释三十尼萨耆波逸提法(自第二十法至第三十法)
* 卷第九

* 释九十波逸提法(自第一法至第十二法)
* 卷第十

* 释九十波逸提法(自第十三法至第三十法)
* 卷第十一

* 释九十波逸提法(自第三十一法至第四十二法)
* 卷第十二

* 释九十波逸提法(自第四十三法至第六十一法)
* 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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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九十波逸提法(自第六十二法至第七十七法)
* 卷第十四

* 释九十波逸提法(自第七十八法至第九十法)
* 释四悔过法
* 卷第十五

* 释众学法
* 卷第十六

* 释七灭诤法
* 释总结名目
* 释劝学馀法
* 释七佛戒经
* 释结劝回向


毗尼关要目次(终)No. 720
毗尼关要卷第一
清金陵宝华山律学沙门 德基 辑

【将释此律。大科分二。初释题目。二入文。初释题
分二。初释律题。二释人题。初释律题分二。初明
四分。次释戒本。

今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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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言四分者。此律大部有六十卷。分为四分。第一
分二十一卷。其中所明比丘二百五十戒缘起开
遮轻重等法。
第二分十五卷中明比丘尼三百
四十八戒法及受戒犍度说戒犍度(所言犍度者。此云法聚。谓
以相类之法聚为一处。故云法聚也。善见名骞陀迦。僧祗云跋渠。于诸经中名品。名虽差别。义无有二也)。

第三分十三卷中明十六犍度法。谓安居自恣
皮革衣药迦絺那衣拘睒弥瞻波呵责人覆藏遮
破僧灭诤比丘尼法犍度等。
第四分十一卷。其
中所明六犍度法。房舍杂法五百结集七百结集
调部毗尼毗尼增一等法。
今此戒本即大部中
第一分。单明比丘二百五十戒法也。即取其经册
数目为名。故云四分。

次释戒本。

言戒本者。就于初分比丘戒中。伹明戒相。兼续七
佛略教诫经。流通世间。俾初学比丘诵习。令知广
略教诫。识相守持。不亏戒体。至于半月布萨。诵此
戒本以为恒规。故将二百五十条章。别集成本。故
云四分戒本也。
然有通别二名。先明通。次明别。
谓一大藏制教。通名为律。梵语毗尼。或云毗柰耶。
此翻善治。亦翻调伏(谓调鍊三业。制伏过非。调鍊通于止作。制伏唯明止恶)
或翻为灭。灭有三义。一灭业非(谓不杀盗等故。律中有犯毗尼。有诤
毗尼)。二灭烦恼(律云。调伏贪等令尽。是故如来制增上戒学)。三得灭果(经云。
戒净有智慧。便得第一道)。南山云。毗尼翻调伏及灭者。是从功
用为名。非正翻也。正翻为律。律者法也。从教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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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割轻重。开遮持犯。非法不定。犹如王法科条之
制。翻彼柰耶之语。名之为律。
戒因缘经云。鼻柰
耶。鼻秦言去。奈耶秦言真。去若干非而就真。故曰
真也。降伏此心。息此心忍不起。故曰真也。降伏戒
也。息定也。忍智也。
故知才举一法。三学全收。若
无戒善。定慧不起。又此戒法凡有三种。一者律仪
戒。亦名波罗提木叉戒。二者定共戒。亦名禅戒。三
者道共戒。亦名无漏戒。
律仪戒者。律是遮止。仪
是形仪。能止形上诸恶。故称为戒。亦曰威仪。威是
清严可畏。仪是轨范可则。亦曰调御。使心行调善
也。
定是静摄。入定之时。自然调善。防止诸恶。

道是能通。发真以后。自无毁犯。如初果耕地。虫离
四寸。是道共力。此二戒法既是心上胜用。力能发
戒。道定与律仪并起。故称为共。
今毗尼藏。正诠
律仪。亦摄定道。由持净戒。禅定智慧自然发生。则
律仪为因。定道为果。由禅无漏力。性业遮业悉得
清净。则木叉为果。定道为缘。
萨婆多论云。此波
罗提木叉戒。若佛在世则有。佛不在世则无。禅无
漏戒一切时有。波罗提木叉戒从教而得。禅无漏
戒不从教得。乃至云。波罗提木叉戒但佛弟子有。
禅戒外道俱有。夫能维持佛法。有七众在。世间三
乘道果相续不断。尽以波罗提木叉为根本。禅无
漏戒不尔。是故于三戒中。最为殊胜。
善见云。毗
尼藏是佛法寿命。毗尼藏住。佛法亦住。巳释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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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

次明别。

别者。谓僧祇五分萨婆多十诵善见根本毗尼母
戒因缘经等。名之为别。今此戒本。通则同名为律。
别则名为四分。巳论通别竟。

复明经律立题。义该单复而有七种。谓单三。复三。
具足一。单三者。以人立题。如阿弥陀经。以法为题
者。如般若涅槃。以喻为题者。如梵网经。
复三者。
人法为题。如文殊问般若经等。法喻立题者。如妙
法莲华经等。人喻为题者。谓如来师子吼经等。具
足一者。谓人法喻。如大方广佛华严经。今此戒本。
则人法为题。人名昙无德。法名四分律。亦可言单
法为题。谓略去人名。但言四分戒本也。本题释竟。

次释人题。

言姚秦者。秦乃国号。姚是姓也。谓主姚兴。今言姚
秦。以别馀秦也。言佛陀耶舍者。此云觉明。罽宾国
人。婆罗门种。年十三出家。常与师远行。旷野逢虎。
其师欲走避。师曰。此虎巳饱。必不侵人。俄而虎去。
前行果有馀㱴(音自)。其师密异之。至年十五。日诵经
二三万言。常外分卫。废于诵习。有罗汉重其聪明。
恒乞食供之。嗣从舅氏。习五明诸论(一声明。二因明。三医方明。
四工巧明。五内明)。世间法术靡不综闲。后受沙勒国太子
供养。待遇隆厚。罗什后至。从舍受学。甚相尊敬。什
既随母还龟兹。耶舍留止。顷之王薨。太子即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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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坚遣吕光等。西伐龟兹。王急求救于沙勒。沙勒
王自率兵赴之。救军未至。而龟兹巳败。罗什为光
所执。舍乃叹曰。我与罗什相遇虽久。未尽怀抱。其
忽羁虏。相见何期。停十馀年。乃东适龟兹。法化甚
盛。什在姑臧。遣信要师。为国人留之。欲行而不克。
复停岁许。后语弟子云。吾欲寻罗什。可密装夜发。
勿使人知。弟子曰。恐明日追至。不免复还。因命弟
子。取净水以药投中。咒数十言。与弟子洗足。乘夜
发行数百里。始旦。问弟子蚛。何所觉耶。曰惟问疾
风耳。国人追不及。行达姑臧。而什巳入长安。闻姚
兴劝为非法(言非法者。谓姚兴爱其才识过人。劝令。罢道。而什弗从)。乃叹曰。
罗什如好绵。何使入棘林中。什闻其至姑臧。劝姚
兴迎之。兴未纳。顷之兴命什译出经藏。什曰。夫弘
宣法教。宜令文义圆通。贫道虽诵其文。未善其理。
唯佛陀耶舍深达幽致。今在姑臧。愿诏徵之。一言
三详。然后著笔。使微言不坠。取信千载也。兴即遣
使招迎。厚加赠遗。悉不受。乃笑曰。明旨既降。便应
载驰。然檀越待士既厚。脱如罗什见处。则不敢闻
命。盖兴媵妾逼什故也(媵音孕。凡女随嫁曰媵)。使还覆之。兴
叹其几慎。重信敦喻。方至长安。兴自出候。延于逍
遥园中。于时罗什出十住经。一月馀日。疑难犹豫。
尚未操笔。耶舍既至。共相徵决。辞理方定。并出长
阿含等。凉州沙门竺佛念。译为秦言。道含笔受。至
十月解座。缘佛陀耶舍先于本国诵四分律。不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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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本而来。秦司𨽻校尉姚爽欲请译出。姚主以其
无梵本。疑其遗谬。姚主即以药方一卷民籍一卷。
可万馀言。令其诵之。一日集僧执文覆之。不谬一
字。众服其强记。由是耶舍口诵梵音。佛念笔受成
文。即以弘始十二年。译出四分律。为四十五卷(今分
作六十卷)。舍为人端雅赤髭。善解毗婆沙。时号曰赤髭
毗婆沙。既为什之师。亦称大毗婆沙。后还外国。至
罽宾。得虚空藏菩萨经一卷。寄贾客。传与凉州诸
僧。后不知所(按莲宗七祖。初祖中云。尊者义熙八年先逝。同佛来接。远公在佛之侧前
揖师曰。师志在先。何来之晚。远公义熙十二年八月六日逝也)。竺佛念凉州人。弱
年出家。志业清坚。外和内朗。有通敏之鉴。讽习众
经。粗涉外典。其苍雅诂训。尤所明达。少好游方。备
贯风俗。家世西河。洞晓方语。华梵音义莫不兼释。
故义学之誉虽阙。洽闻之声甚著。符氏建元中。有
僧伽跋澄昙摩难提等。入长安。赵政请出诸经。当
时名德莫能传译。众咸推念。于是澄执梵文。念译
为晋言。质断疑义。音字方明。至建元二十年正月。
复请昙摩难提。出增一阿含。于长安城内。集义学
沙门。请念为译。敷析研覈。二载乃竟。自世高支谦
巳后。莫踰于念(安息国沙门安清。字世高。东汉质帝时至雒。译经共九十五部。月支
国沙门支谦。三国时至吴。译经共八十八部)。在符姚二代。为译人之宗。
故关中僧众咸嘉焉。后自出菩萨璎珞十住断结
及曜胎中阴经等。始就治定。意多未尽。遂尔遘疾。
卒于长安。远近黑白莫不叹惜。释题巳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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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人文义分三。初释戒序。二释戒相。三结劝
回问。

初释戒序。又分为六。初述赞颂。二作前方便。三
秉白羯磨。四说戒序。五结问。六劝持向。初述赞
颂分六。初敬礼三宝。三诫听获益。三凭师传说。
四戒足勿毁。五戒显全缺。六赞戒胜喻。初敬礼
三宝。】

「 稽首礼诸佛
 及法比丘僧」


【释 作法之始。必先敬礼三宝。以求加被也。稽首
者。以首至地。表身业致敬也。口称圣号。表口业致
敬也。心存观想。即意业致敬也。此谓三业虔诚供
养。云何作法必先敬礼三宝耶。此有七意。一显示
吉祥故。二令生信故。三令知恩德故。四为仪式故。
五表有禀承故。六请威加护故。七随顺先圣故。有
此胜益。必先敬礼三宝。问此三何故称为宝耶。答
依宝性论。有六义故名为宝。一希有。二明净。三势
力。四庄严。五最上。六不变。如此六义似世之宝。故
称三宝也。
问三宝次第何故如是。答约胜劣次
第。谓佛法僧。能觉彼法。所觉随受。有胜劣故。若因
果次第。谓僧佛法。由僧先修。次佛圆满。后得法果。
若境行次第。谓法僧佛。以法为境。僧修胜行。佛果
圆满。若师资次第。谓法佛僧。法是佛师。法先佛次。
后说僧宝。若随信次第。谓僧法佛。见僧威仪。次信
所證。然后师佛。若示现次第。谓佛僧法。先本是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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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示为僧。法说于后。今约胜劣次第。佛法僧名为
三宝。

佛者梵语。具云佛陀。此云觉。觉具三义。谓自觉。觉
他。觉行圆满。故华严云。奇哉大导师。自觉能觉他。
是也。自觉者。谓觉知过去未来现在三世一切诸
法。常与无常等。悟性真空。了惑虚妄。功成妙智。道
證圆觉。故名自觉。二觉他者。谓运无缘慈。度有情
界(谓以平等智。无心攀缘一切众生。而于一切众生。自然获益。故辅行云。运此慈悲心。遍覆法界。
故能任运救苦。自然与乐。是无缘慈也。喻如龙王兴云霔雨。平等普润。一切随类各得生长也)。皆
令离生死苦。得涅槃乐。故名觉他。三觉行圆满者。
谓三惑净尽。众德悉备。位證妙觉。行满果圆。故名
觉行圆满(三惑者。见思尘沙无明之惑也)。是名佛也
法者。乃如来称性随机所说权实之法也。若以义
解。有其二义。一任持自体义。二轨生物解义(任持自体
者。谓本有自体真实不变。非同依他从缘假立。无有自性。以从无始来任持不失故。论云。如实不空。以有
自体。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轨生物解者。轨谓轨则。物谓众生。解即智解。谓诸众生内有熏习之力。于此
法上而生智解。物则生解。故云轨生物解也)。

比丘者。净名疏云。或言有翻。或言无翻。言有翻者。
翻云除馑。众生薄福。在因无法。自资得报。多所馑
乏。出家精持净戒。是良福田。能生物善。除因果之
馑乏也。言无翻者。名含三义。智论云。一破恶。二怖
魔。三乞士。
破恶者。如初得戒时。即名比丘。以三
羯磨。发善律仪。破恶律仪。故云破恶。若通就行解。
戒能防非。定除心乱。慧悟想虚。能破见思之恶。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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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破恶。
二怖魔者。既能破恶。魔罗念言。此人非
伹出我界域。或可传灯化我眷属。空我宫殿。故生
惊怖。通而言之。三魔亦怖(三魔者。一烦恼魔。谓三界中一切妄惑也。修行
之人为此妄惑。恼乱心神。不能成就菩提。是名烦恼魔。五蕴魔亦摄其中。二者天魔。此魔即欲界第六天
也。若人勤修胜善。欲超三界生死。而此天魔为作障碍。发起种种扰乱之事。令修行人不得成就出世善
根。是名天魔。三者死魔。谓四大分散。天丧殒没也。修行之人为此夭丧。不能续延慧命。是名死魔)。三
乞士者。乞是乞求之名。士乃清雅之称。出家之人。
内修清雅之德。必须远离四邪(一下口食。谓种植田园。和合汤药。以
求衣食。而自活命。是名下口食也。二仰口食。谓仰观星宿日月风雨雷电霹雳。术数之学。以求衣食。而自
活命。是名仰口食也。三方口食。谓曲媚豪势。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以自活命。是名方口食也。四维口食。维
即四维也。谓学种种咒术卜算吉凶。以求衣食而自活命。是名维口食也)。清净自居。福
利众生。破憍慢心。谦下自卑。告求资身。以成清雅
之德。故名乞士。因中具此三义。故于果上获得三
号。一杀贼。从破恶以得名。二无生。从怖魔而受称。
三应供。因乞士以成德。故名比丘。含多义不翻。仍
存梵语也。

言僧者。半梵语。具云僧伽。此翻和合众。乃四比丘
巳上之称。和合有二义。一理和。谓同證择灭(择即拣择。
灭即寂灭。谓诸有情用智拣择四圣谛。远离见思系缚。即證寂灭真空之理。是名择灭。如牛所驾车名曰
牛车也)。二事和。有六义。一戒和同修。二见和同解。三
身和同住。四利和同均。五口和无诤。六意和同悦。
什师云。欲令众和要由六法。一以慈心起身业。二
以慈心起口业。三以慈心起意业。四若得食时。减
钵中饭。供养上座一人下座一人。五持戒清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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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尽智慧。群居必以六为体。方显僧宝之尊重。为
世福田也。又十诵律中有五种僧。一者无惭愧僧。
破戒诸比丘是。二者羺羊僧。凡夫钝根无智慧。如
羺羊聚在一处。不知布萨。不知布萨羯磨。不知法
会(法会者。根本尼陀那云。会坐如说戒自恣时。有客比丘来。应更说。不应更说。应次第听。不应次
第听。先比丘应出界而出界。客比丘亦尔。或时客来少。虽不应更说。设客有重德。若刚强能作斗诤事。应
更说而不说。如是比丘。名不知法会也)。三别众僧。一界内别作羯磨。
四清净僧。凡夫持戒人及凡夫胜者(凡夫胜者。谓外凡内凡七
贤人也。一五停心。二别相念。三总相念。名为外凡。一煖位。二顶位。三忍位。四世第一位。名为内凡也)。五
真实僧。学无学人。此中所礼。正礼后二种。由真实
僧。能令胜义正法久住(谓三乘道果)。由清净僧。能令世
俗正法久住故(谓法律教诫)。彼前三种能作非法羯磨。
能令正法破坏。故非所礼。
复有住持三宝。一体
三宝。言住持三宝者。谓范金合土纸素丹青。名为
佛宝。黄卷赤牍大藏经文。名为法宝。剃发染衣。名
为僧宝。此三住世不绝。故名住持三宝也。
言同
体三宝者。以实相慧。觉了诸法非空非有亦空亦
有。双忘双照。三智圆觉。名为佛宝。所觉法性之理。
三谛具足。名为法宝。如此觉慧。与理事和合。名为
僧宝。
所言诸佛者。即通指十方现坐道场一切
大师。以觉体遍故。虽在他方。能于此土而作良祐。
亦即通指三世次第出兴一切世尊。以觉性常故。
虽示过未。能于现在而垂感应。故云诸佛。然诸字
而通法僧。亦云诸法诸僧也。敬礼三宝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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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诫听获益。】

「 今演毗尼法
 令正法久住」


【释 今演者。拣非巳说未说。谓正当说戒之时也。
演者。谓宣布流通之义。毗尼法者。拣非经论二教。

令正法久住者。正法谓出世无漏圣道也。正法
住世。教理行果悉皆具足。由秉羯磨。半月布萨。则
戒身成就。定慧发生。沙门道果由是可期。若废布
萨。戒身秽染。正法亡灭矣。
五分云。毗尼是佛寿
命。毗尼住世。则正法久住。
善见曰。云何得知正
法久住。如说戒法不灭者是。故云令正法久住也。】

「戒如海无涯。」

【释 说戒犍度云。海水有八奇特法。所以阿修罗
娠乐住。一者一切众流皆往投之(华严五十二卷云。四天下有二
万五千河流入海中)。二者潮不失限(华严云。谓有二万五千河及八十亿诸龙王宫
中水入大海。涌出有时。故潮不失限也)
。三者五大河投而失本名(杂阿
含经云。五大河合为一流。一恒河。二耶蒲那河。三萨罗由。四伊罗跋提。五摩醯。是名五河也)。四
者河及天雨尽归而无增减(华严五十一卷经云。海有四大宝。能消众
水海水。无有增减。一名日藏。二名离润。三名火燄光。四名尽无馀。若无四宝。从四天下乃至有顶。悉皆漂
没)。五者同一咸味。六者不受死尸。七者多出珍宝。
八者大形所居。我法中亦有八奇特。使诸弟子。于
中娱乐。一者我诸弟子渐次学戒。皆归我法。于中
学善法。二者我诸弟子住于戒中。至死不犯。三者
四姓舍家皆称沙门(四姓者。一刹帝利。是王种。二婆罗门。是净行。如此方儒流。
华严钞云。婆罗门是白色类者。谓婆罗门法。七岁巳上出家。学四围陀。十五岁巳去。受婆罗门法。游方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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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三十恐绝后嗣。娶妻。五十入山修道。世俗之中可谓白净。三吠奢。亦云毗舍。即商贾姓也。四首陀。即农
田为业者。开元录云。秦晋以前出家者。多随师姓。后弥天释道安法师谓。剃发染衣。绍释迦种。即无殊姓。
尊莫尊于释迦。乃以释命姓。后增一阿含至。果云四河入海无复河名。四姓出家皆舍本姓。同称释子。既
符经律。遂为永式。皆称沙门释子也)。四者于我法中以信坚固。舍家
学道。入无馀涅槃界。而涅槃界无增无减。五者同
一解脱味。六者犯戒恶法。虽众中坐。常离众僧。远
众僧。亦离彼远。七者多出珍宝。所谓四念处乃至
八圣道。八者受大形。所谓四向四果。
又萨婆多
论云。比丘二百五十戒。一切众生上各得七戒。以
义分之。有二十一戒。如一众生上起身口七恶。凡
起此恶。以贪瞋痴三因缘故起。以贪发于身口七
支。便成七恶。嗔痴亦尔。故成三七二十一恶。反恶
心得戒。于一众生上得三七二十一戒色。于一切
众生上亦尔。如有五种子中。破一麦一粟。断一果。
摘一叶。如是一麦一粟一果一叶上各得三七二
十一恶。如不掘地戒。上至须弥山顶。下至金刚地
际。横遍法界处。于一微尘上。各得三七二十一戒。
故情非情境上反恶得戒。得尔所戒色。又于一一
戒中。而有十利功德及三千威仪八万细行。一一
清净戒色各遍法界。又复于此念念中任运成就
戒法善色。悉遍法界。不可穷尽故。
根本律云。毗
奈耶大海。涯际淼难知。差别相无穷。岂我能详悉。
大师律教海。甚深难可测。故曰戒如海无涯也。】

「如宝求无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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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宝谓如意珠王。此宝于念念中。能雨满阎浮
提一切乐具。而宝体终无损减。戒亦如是。于念念
中。出生一切念处正勤如意根力觉道等法。乃至
三乘圣果。而戒体终无变易。如彼珠王。施求无厌
也。】

「 欲护圣法财
 众集听我说」


【释 言圣法财者。广即念处正勤乃至觉道等三
十七品助道法。略则信戒闻舍慧惭愧(七财者。谓出世间之
法财也。如世财能养色身寿命。法财能养法身慧命一切众生行此七法资成道果。故谓之财 一信财。
信即信心。谓信能决定受持正法。以为成道之资。故名信财 二戒财。戒即戒律。谓戒为解脱之本。能防
身口意之非。以为成道之资。故名戒财 三闻财。闻为三慧之首。闻佛声教。则开发妙解。如说而行。以为
成道之资。故名闻财 四舍财。舍即舍施。谓若能运平等心。无僧无爱。身命资财。随求给施。以为成道之
资。故名舍财 五定慧财。定慧即止观也。定则摄心不散。止诸妄念。慧则照了诸法。破诸邪见。以为成道
之资。故名定慧财 六七惭愧财。惭者惭天。愧者愧人。谓既能惭愧。则不造作诸恶业。以为成道之资。故
名惭愧财也)。然此法财。非戒无能守护。戒有防非止恶
之功。亦如强兵猛将。能伏怨敌。亦如坚城深堑。能
禦魔军。不令得便侵凌故也。】

「 欲除四弃法
 及灭僧残法
 障三十舍堕
 众集听我说」


【释 所言弃者。此中随犯一戒。即为三十七品助
道法所弃。为沙门四道果所弃。为戒定慧解脱解
脱知见一切善法所弃。又如人犯死罪。更无生路。
比丘犯波罗夷。永无忏悔之路。故名为弃(此伹消文。正释
如后)。僧残舍堕解在后文。然戒有五篇。今止言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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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摄轻。文略义足。欲除四弃不犯。永绝僧残。不
干障隔。舍堕无违。众集听我说戒。听说之功。实能
离斯过也。

三凭师传说。】

「 毗婆尸式弃
 毗舍拘留孙
 拘那含牟尼
 迦叶释迦文」


【释 毗婆尸佛亦名维卫佛。华言有四。以其如月
圆智满。则云遍见。魄尽惑亡。则云净观。既圆且净。
则云胜观胜见。

梵语尸弃。亦名式弃。华言火。又云持髻。谓无分别
智。最为尊上。处于心顶也(无分别智者。即根本智。谓众智之根本故)

梵语毗舍浮。亦云随叶。亦云毗舍罗。华言遍一切
自在。谓烦恼断尽。于一切处。无不自在(烦恼即无明也)。巳
上三佛乃庄严劫中最后三佛也(劫是梵语。具云劫波。华言分别
时节。庄严劫者。谓此劫中多所庄严)。

梵语拘留孙。亦云拘楼秦。华言所应断。谓断一切
烦恼。永尽无馀。于贤劫中。第九减劫人寿减至六
万岁时。出世成佛。为千佛首。

梵语拘那含牟尼。华言金寂。谓金则明现。寂则无
碍也。大智度论又名迦那迦牟尼。华言金仙人。谓
身金色故也。人寿减至四万岁时。出世成佛。

迦叶梵语。具云迦摄波。华言饮光。谓身光显赫。能
饮一切光明故也。人寿减至二万岁时。成等正觉。

梵语释迦文。此云能儒。儒者和柔也。亦云释迦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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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摭华云。此翻能仁寂默。寂默故不住生死。能仁
故不住涅槃。悲智双运。立此嘉称。发轸云。本起经
翻释迦为能仁。本行经译牟尼为寂默。能仁是姓。
牟尼是字。姓从慈悲利物。字取智慧冥理。以利物
故不住涅槃。以冥理故不住生死。又寂者现相无
相。默者示说无说。此谓即真之应也(此理依释)。又云。我
佛上代从劫初时立王。至净饭王。共计八万四千
二百五十五王。昔懿师摩王。姓甘蔗氏。次夫人有
四子。并皆聪慧。大夫人有一子。顽薄丑陋。大夫人
恐其四子夺其国祚。以情惑王。令驱四子出国。王
依言驱摈。时四子奉命。其母同生姊妹咸愿同去。
一切人民多乐随从。至雪山北舍夷林中。其地平
广。遂筑城居焉。人慕德风归者如云。郁成大国。遂
立小弟为王。名尼楼。数年之后。王问四子所在。傍
臣具答。王大叹曰。我子释迦。因此命氏。又云直林。
既于林立国。即以林为姓。此以释迦翻为直林。寂
默是字。本行经云。谓诸释种。立性憍慢多言。及见
太子。悉皆默然。王云宜字牟尼。称赞净土经名释
迦寂静也。此四如来在贤劫初。次第出现于世(言贤
劫者。此劫中多有贤人也)。所以处处说此七佛名者。一谓在百
小劫内净居天人曾所见故。二谓本师修相好业
从毗婆尸佛为始故。】

「 诸世尊大德
 为我说是事
 我今欲善说
 诸贤咸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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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世尊者。谓十号具足。九界同仰。为天中天。居
圣中圣。因圆果满。世出世间无与等者。故名世尊。
言大德者。谓等济众生。具大慈德。折摄教化。具大
威德。故云大德也。为我说是事者。此谓凭师传说。
显非臆说也。是事者。即四事十三事。乃至七灭诤
事。我今欲善说。善说者。谓如法如律如佛所教。言
词明了。文句不颠倒。错脱不干。非法别众。众具不
缺。名善说也。诸贤咸共听。贤乃尊称之词。从初近
圆比丘。乃至百腊老比丘。皆应共听。始从戒序。终
至七佛略教诫经。一一摄耳谛听。故云诸贤咸共
听。

四戒足勿毁。】

「 譬如人毁足
 不堪有所涉
 毁戒亦如是
 不得生天人
 欲得生天上
 若生人中者
 常当护戒足
 勿令有毁损」


【释 初一颂上二句设喻。下二句以法合明障善
道诫。次一颂上二句示生善趣。下二句法喻双举。
譬者比类也。即以近事比类。令深法得晓了故。譬
如人之有足。意欲往而即至。既毁于足。岂有无足
欲行。无舟希渡而可得乎。毁戒亦尔。不得生天人。
天者。谓欲界六天。色界无色界(色界十八梵天。无色界四天。共前六
欲。二十八天也)。人者。谓四洲人趣。既毁净戒。圣果难期。人
天绝分。欲得生天及人中者。常当护戒如足。勿令
毁损。方可得生。言持戒生天人中者。略有二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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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戒足不可毁。毁则人天尚且无分。何况涅槃。二
者对机而说。语涅槃则怖。语人天则乐。如佛度难
陀。而难陀惟恋妻子。于修梵行。心无乐欲。佛知彼
意。同游天宫。难陀见处处天子天女嬉戏快乐。复
见一处。唯有天女而无天子。难陀问天女曰。何故
此处无天子耶。答言。佛有弟号曰难陀。出家修梵
行。当生此处。受诸快乐。以待彼生也。难陀心生乐
欲。勤修梵行。后从佛游泥犁中。始知天乐未就。恶
果巳成。心生恐怖。佛为说法。而證道果。今说生天
人。然非圣意。实为涅槃。所谓先以欲钩牵。后令入
佛智。
律摄云。险途有二。一是人天。二是恶道。虽
复生天受诸胜乐。报尽还堕恶趣。是则人天非所
当欲。又复戒喻为足者。无远不届。若欲横超净域
上品上生。若欲高登三界。永绝轮回。若欲承事诸
佛。听闻妙法。若欲性制虚融。照用自在。莫不以戒
为基本也。若约持戒具足释者。若持戒具足。身心
安乐。后不忧悔故。
涅槃经十一卷云。爱见罗刹
全乞浮囊如犯弃。乞半如犯残。三分之一如犯偷
兰。手许如犯堕。尘许如犯吉罗。囊全能渡海。戒全
出生死海。纵使定慧不生。亦决不失人天之身也。】

「 如御入险道
 失辖折轴忧
 毁戒亦如是
 死时怀恐惧」


【释 此颂约生死为险道也。辖是轴头之铁。轴是
车轮中转轴。运载全凭辖轴。正入险道之中。失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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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轴。不堪运载至所至处。毁戒亦尔。戒有任运之
功。从生死险道。运至涅槃。令得安隐。既毁净戒。道
果绝分。死时惟怀恐惧。故将生死。喻如险道。戒法
等于辖轴。毁戒则死时恶趣相现。犹如险道之中
失辖折轴。恐怖慞惶。前后无救。经云。关闭一切诸
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实由坚持净戒之功
也。

五显戒全缺。】

「 如人自照镜
 好丑生欣戚
 说戒亦如是
 全毁生忧喜」


【释 谓如人以镜自照其面。相貌严好则生欣喜。
丑陋则生忧戚。故律云。以戒自观察。如镜照面像。
说戒亦尔。当自返观是染是净。戒若全净则内怀
欣喜。外不愧人。戒身染污则内生忧戚。外耻于僧
也。】

「 如两阵共战
 勇怯有进退
 说戒亦如是
 净秽生安畏」


【释 如两阵交战。勇者前进。怯者退败。持戒之士
与烦恼魔军共战。若守持之志勇猛。则降伏魔军。
故律云。如有勇猛将。善习斗战法。降伏于彼敌。没
死不顾命。佛子亦如是。善学于禁戒。五阴散坏时。
终不畏命尽。从佛戒所生。尔乃是真生。若持戒之
心怯弱。不能降伏烦恼魔军。反被烦恼魔军所胜。
若闻说戒时。戒身有秽则心生怖畏。净则心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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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故云净秽生安畏也。

六赞戒胜喻。】

「 世间王为最
 众流海为最
 众星月为最
 众圣佛为最
 一切众律中
 戒经为上最」


【释 前一颂举喻叹德。次半颂以法合喻。凡受此
比丘戒者。名为大沙门。梵语摩诃。此云大。天台四
教仪云。大含三义。一者大。天人中尊故。二者多。富
有福慧故。三者胜。超诸外道故。所以佛言。于天人
魔梵沙门婆罗门众中。释子沙门最为第一。而云
一切众律者。谓世间国禁外道邪宗亦各有律(萨婆
多论云。外道亦制四重。一不淫师妇。二不盗金。三不杀婆罗门。四不饮白酒。不如佛法一切不淫。一切不
盗。一切不杀。一切酒不饮。一切不妄语。故云邪宗也)。
又八戒五戒十戒亦
不如比丘戒为最故。又禅戒无漏戒亦不如波罗
提木叉戒最为殊胜。
萨婆多论云。夫能维持佛
法。有七众住世间。三乘道果不绝。尽以波罗提木
叉而为根本。禅无漏戒不尔。是故于三戒中。最为
殊胜。
故律云。众山须弥最。众流海为最。众经亿
百千。戒经第一最。非但众律之中以戒经为上最。
即三藏十二部亦以戒经为最。
根本律云。佛说
三藏教。毗柰耶为首。佛游于世间。随处说经法。律
教不如是。故知难值遇。诸佛證菩提。独觉身心静。
及与阿罗汉。咸由律藏成。三世诸圣贤。远离有为
缚。皆以律为本。能至安隐处。合上四喻。一众律中
最为其尊。二最为深大。三最为照明。四经律中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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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坚持净戒。纵使多智禅定现前。皆成魔道。故
云戒经为上最也。】

「 如来立禁戒
 半月半月说」


【释 如来者。谓迷时背觉合尘。是如去。虽名为去。
而体性不动。故受如称。即本觉也。悟时背尘合觉。
名如来。以如体上。有净用起。反染归净。名之为来。
即始觉义。真如体来去随缘故。取本觉名如。始觉
名来。始本不二。名究竟觉。究竟者。即如与来合。无
始本异。名曰如来。复有法报化三身。立禁戒者。立
谓创立也。此显戒法如来亲口所说。不通馀圣。不
同经论容五人说承佛印可。
大智度论云。五人
说者。一佛说。谓如来金口所宣。二弟子说。即声闻
缘觉菩萨诸大弟子承佛加被。随机演教。化度众
生。三仙人说。即佛会中诸大仙人。从佛入道。助宣
正法。四诸天说。即梵释诸天处处经中助宣法义。
五化人说。谓佛所化现。或诸大菩萨所作化人。随
机说法。度有缘众。是为五人说也。律则不尔。唯佛
金口自说。如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臣下听命。若容
他说。万姓不遵。国家败亡矣。佛律亦尔。或容他说。
群生不奉法。不久住故。是以禁戒唯佛自立。半月
半月说者。此谓楷定说戒之恒规也。此借月表显。
谓从十六日至三十日。名黑半月。初一日至十五
日。名白半月。以此黑白二月。用表善恶二业。又表
智断二德。故立半月布萨也。梵语布萨。大论翻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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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南山云净住。净身口意。如戒而住。根本云褒洒
(即布萨也)。褒洒是长养义。陀是清净洗濯义。意欲令
其半月半月忆所作罪。对清净比丘。披陈忏悔。长
养善法。清净戒身。是褒洒陀义。
根本杂事云。我
令汝等。每于半月半月。说波罗提木叉。当知此戒
则汝大师。是汝依处。若我住世。无有异也。总述偈
赞竟(以上十二偈。乃佛陀耶舍从广撮略。冠之于首。戒本流通故也)。】

【二作前方便。分六。一集僧。二问和。三简众是非。
四说欲。五传请教诫。六问事端绪。

所言前方便者。若欲作办僧事。秉宣圣教之时。必
先问集和僧。委僧量宜。作何等法事。否则七非难
越。无一克办。故云前方便。

一集僧。】

「僧集不。」

【释 十诵律云。有四种僧。一者四人僧。二者五人
僧。三者十人僧。四者二十人僧。乃至百千皆名僧
也。若但二三人则不名僧。如上四种僧中。若少一
人。非法。非毗尼。羯磨不成。凡秉羯磨。同界比丘并
须尽集。否则便成别。众法不成就故。今羯磨说戒
之先。先问僧集知事者(即维那是)应称量。答云巳集。

二问和。】

「和合不。」

【释 僧既集巳。必须一味一相。犹如水乳。不来者
嘱授。现前应呵者不呵。名为和合。方可秉法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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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诤法。则不成。是以问云和合不。答云和合。

三简众是非。】

「未受具戒者出不。」

【释 谓僧事集僧。非僧不集。未近圆者当驱令出。
防彼盗听之愆。诈称比丘。永成受具之难。或露僧
罪。招世讥嫌故。五分律云。遣沙弥著。不见不闻处。
今未秉白。说戒之前。先问遣出。知事人应称量。而
答云巳出。若无。答无。

四说欲清净。】

「不来诸比丘。说欲及清净。」

【释 谓圣开与欲。本为三宝。及看病等事。羁身不
至僧中。故听与欲。
事钞云。凡作法事。必须身心
俱集方成和合。设有缘不开心集。则机教不同。将
何拔济。故听传彼心口。应僧前事方能彼此俱办。
缘此故开与欲。然欲有二种。一时欲。二非时欲。云
何为时欲。谓黑白半月布萨。及安居竟自恣。楷定
规模。有定时故。言非时欲者。谓不定其时。随机施
法。如受戒忏悔治摈等。不定时故。又律中有三事。
不听与欲。一者结界欲。令大众知其界畔故。二者
灭诤用多人语故。三者若草覆地灭犯诤。不听与
欲。要俱现前。故馀一切法事并听与欲。
先明与
欲。次明说欲。言与欲者。有五种。若言与汝欲。若言
我说欲。若言为我说欲。若现身相。若广说欲成与
欲。若不现身相不口说者不成。应更与馀者欲。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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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欲与清净。一时俱说。不得单说。若欲广说者。应
具修威仪。至可传欲者。所如是言(具修威仪。向取欲人。或问讯。或
触礼。若取欲者。或同岁。或下座。但对立。若取欲者。是上座。应胡跪合掌白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如法僧事。与欲清净(一说便止)。」

【(欲者。乐欲也。谓僧中如法作办僧事。我有乐欲之心。赴集因事。羁身故传心口。应僧前事不违和合。故云
与欲。名心集也。清净者。谓前布萨以来我戒身清净。无染秽也。故云与欲清净)言说欲者。
取欲比丘至僧中。巳上座问云。不来诸比丘说欲
及清净(答云是也)。应起座。如常威仪。向上座一触礼。胡
跪合掌。作如是说言。】

「大德僧听。某甲比丘我受彼欲清净。彼如法僧事。与
欲清净(一说)。一拜起立。还复本位。」

【四明说欲竟。

五传请教诫。】

「谁遣比丘尼。来请教诫。」

【释 谓尼禀碍质。恒拘障累。故阙游方。咨受法训。
兼且女性憍恣。亡灭正法。大圣慈鉴。故制此仪。令
尼请僧教诫传宣八不可违法。一一遵行。还令正
法无减。所以半月半月必从大僧求请教诫。僧今
布萨。故有此问。若有请教诫者。应答云。有彼受尼
嘱授比丘。从本位起。如常威仪。至上座前。作礼胡
跪。合掌云。

大德僧听。某处比丘尼僧和合僧差。比丘尼某甲
半月半月顶礼比丘僧足。求请教授尼人(三说)。一拜
而起。律制具足十法。方许教诫尼。应至第一上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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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问云。大德。慈济能教授比丘尼不。若能者答言
能。若未能者答言不能。如是从二十夏巳上。应一
一遍问。有堪者白二羯磨差。若无能者还上座所。
一拜长跪合掌云。我某甲比丘遍问。僧中无堪教
授比丘尼者。上座即应说略教诫法。告彼嘱授比
丘云。大德。此众无堪教诫师。明日尼来求可否。时
应告彼言。昨夜为尼僧中遍请。无有堪能教诫师。
虽然上座有敕。敕诸尼众。精勤行道。谨慎莫放逸。
受嘱比丘答言尔。一拜归位(明日尼来。如是告知)。若无者。答
言。此处无尼来请教诫。或有礼僧足者。答言。但有
礼僧足者。令尼次第而进作礼三拜。长跪合掌。

上座抚尺云。
诸比丘尼。今乃(黑白)半月布萨之期。
颁宣五篇圣章。听闻二部律典。非僧不与之地。受
具方得序。敷诸比丘尼。尔当依戒为师。依戒而住。
精勤行道。谨慎莫放逸。答云。顶戴受持。一拜而起。
欲听戒者。次第坐听。
十诵毗尼序云。比丘及尼
得互听戒。不得互为说戒。何以得互听。不得互说。
谓比丘戒中兼制尼学处。尼戒中亦兼制比丘学
处。故容互听。不得互说者。谓比丘是大僧尼乃亚
僧。各不相足数故也。

六问事端绪。】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

【释 谓僧今和集来者。现前不来者。嘱授人非别
众所为何等法事。然所为之缘不出三种。摄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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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一为情事。如受戒说戒忏悔治摈等。二非情事。
如结解诸界等。三为情非情事。如处分离衣畜长
等。此所为事具单离合。委僧量宜。故对僧问其知
事者。答云说戒羯磨(若作馀法据事而答。非错彼此)。】

【三秉白羯磨。

释 梵语羯磨。天台禅门翻为作法。南山翻为办
事。谓施造遂法。必有成济之功焉。一切羯磨须具
四法。一人。二法。三事。四界也。律中佛言。有三羯磨。
摄一切羯磨。谓单白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若
轻事则用单白。若事中者则宣白二。若事重者则
秉白四。凡秉羯磨时。必须具前六种方便。于中仍
有全缺不同。唯说戒时。全具六法。如结界多人语
草覆地等。不听与欲无请教诫唯四法。馀一切羯
磨五法应具。若不知法式差别。一槩雷同。即成非
法非毗尼也。今明僧法羯磨。说戒言僧法者。谓四
人巳上也。】

「大德僧听。今(黑月十五白月十五)日众僧说戒。若僧时到。僧忍
听。和合说戒。白如是。」

【释 大德者。谓严持净戒。有广大德行。故称为大
德也。僧者。是半梵语。具云僧伽。此翻和合众(理事二和。
如前)。言听者。诫令勿生馀觉馀思。耑念听我秉宣法
事。于所听法。正念忆持。故曰大德僧听。黑白二月
如前释。众僧说戒者。显非馀事。若僧时到者。谓作
法之时来到僧中也。僧忍听和合说戒者。即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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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在座大众。忍可听僧说戒。勿得有馀诤论。应当
和合说戒也。白如是者。乃指法告知。谓指其说戒
之法事。告白大众令知。故云白如是。】

【四说戒序。】

「诸大德。我今欲说波罗提木叉戒。汝等谛听。善思念
之。若自知有犯者。即应自忏悔。不犯者默然。默然者。
知诸大德清净。若有他问者。亦如是答。如是比丘在
众中。乃至三问忆念。有罪不忏悔者。得故妄语罪故。
妄语者。佛说障道法。若彼比丘忆念有罪。欲求清净
者。应忏悔忏悔得安乐。」

【释 言。波罗提木叉者。是最胜义。以何义故。名为
最胜。诸善之本。以戒为根。众善得生。故言最胜义。

又波罗提木叉此翻别解脱。律摄云。别解脱者。
由依别解脱经。如说修行。于下下等九品思惑。渐
次断除。永不退故。于诸烦恼。而得解脱。名别解脱。
又见修烦恼其类各多。于别别品。而能舍离。名别
解脱。由惑漂没三界。有情为此先。应勤求别解脱
经。又云。随顺解脱。此据果立名。随顺有为无为二
种果故。遗教经云。戒是正顺解脱之本。又于二百
五十戒中。一一守持不犯。于一一戒中。别别得其
解脱。是名别解脱。
汝等谛听者。谛乃审实之义。
谓正说戒时。勿得馀觉馀思。始从戒序。终至回向。
应当谛审详听。否则不一心摄耳听法之咎焉。逃
三慧之中。即闻慧摄也。
善思念之者。谓如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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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忆念。所持戒品净耶秽耶。听巳而思。令自知净
染。即摄思慧也。
若自知有犯者。即应自忏悔。既
闻巳思。巳自知有犯。应当出众说露所犯之事。依
律忏悔清净。乃堪闻戒。律云。犯者不得说戒。犯者
不得闻戒。故须忏悔。言忏者。名披陈众失。发露过
咎。不敢覆藏。悔名断相续心。厌悔舍离。能作之心。
所作之罪。合而弃之。故言忏悔。又忏名修来。悔名
改往。弃往修来合名忏悔。乃修慧所摄也。
不犯
者默然。谓本无犯。或有犯巳悔除。亦名不犯。

然故知诸大德清净者。谓不须说言。我清净而乱。
于众默然。即表清净义。
若有他问者。亦如是答。
此有二义。一谓馀时中他问实答。今亦如是答。二
他问者他处问也。即指下诸篇中一一结问。谓此
处如实答。至他处亦如是答。有犯则说露。无犯则
默然。
如是比丘在众中者。即指有犯之人也。乃
至三问者。谓令语诃圆满故。离广略故。略则无智
者卒难了明故。无惭愧者未发悔心故。广则延时
令众疲劳故。唯以三问处中。故三问也。
忆念有
罪不忏悔者。得故妄语罪。口虽不说。由现身相表
成语业也。若三问三忆。得三妄语罪。
故妄语者。
佛说是障道法。所言障道法者。此有二义。一于现
世障诸善品。二于未来障生善趣。即障初禅二禅
三禅四禅空无相无愿。障须陀洹果。乃至阿罗汉
果及涅槃道。故云障道法。
若彼比丘忆念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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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求清净者。应忏悔。谓忆念所犯之事。欲求戒身
清净者。应忏悔。以毗尼法水。能涤除戒身污秽。然
清净有二义。一是净因。二是净果。因谓净戒。果谓
涅槃。欲求涅槃之净果。必须坚持净戒为因。鲜有
瑕玼。覆于胸襟。即应断除其根。勿生覆荫。日茂敷
荣。致使秽花而成秽果也。故云欲求清净应忏悔。

忏悔得安乐者。安乐亦有二义。一现世安乐。二
后世安乐。现世安乐者。谓戒身既净心。无忧悔。不
为同梵行者所举摈。恒住善法之中。后世安乐者。
谓得初禅二禅三禅四禅空无相无愿初果乃至
无生及涅槃乐道。故名得安乐也。

五结问。】

「诸大德。我巳说戒经序。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不(三问)。」

【释 诸大德乃通称之词。戒经序者。律摄云。经是
略诠义。欲明略陈戒相。诠其纲目。不广释故(戒经乃二
百五十戒之总名)。序者由绪也。谓说戒时。以此为先。能令
馀说得生起故。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者。此总
结问二百五十学处中清净也。

六劝持。】

「诸大德。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释 谓亦劝持二百五十事。既是三问默然。是二
百五十事清净。当如是持。

欲释戒相。先明戒体。

释 言无作戒体者。戒体属性。戒法属修。从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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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修不离性。全修在性。谓正受戒时。即用第六意
识。然此意识具有五种。一定中独头意识。缘于定
境。二散位独头意识。缘受所引色。及遍计所起色。
诸法处色。如缘空花水月镜像彩画所生。并过去
未来诸尘。并法处所摄。三梦中独头意识。缘梦境。
四明了意识。依五根门。与前五识。同缘五尘。五乱
意识。是散乱意识。于五根中。狂乱而起。如患热病。
青为黄见。非是眼识所缘故。受戒时唯用第二散
位独头意识。及遍行五心所作意触受想思。五种
色法中第三受所引色。受即领受。引即引取。如受
诸戒品。戒是色法所受之戒。即是受所引色。又如
意识领纳。色声香味触等法。乃至忆念过去曾所
见境界。皆名受所引色(即无表色。虽无表对想实见故。名无表色也)。谓
受戒时所起。防恶发善等色(即第二散位。独头所缘之色法)。表即
名作无表。即名无作。以有漏五蕴色身。互跪合掌。
名为身表。三说乞戒名为语表。十师现前亦名身
表。秉白羯磨亦名语表。凭师作法。获得无漏五蕴
之戒身皆因上品心思业力用。感发戒体。白四羯
磨毕时便得。得斯体巳。任运止恶。任运行善。即于
法界情非情边。得无量戒色。而此无作须假色法。
以之为表见也。所以者何。盖戒虽非形碍之物。而
止持作犯亦必属色法也。成论无作品云。无作属
非色非心聚。古今律师咸同此说。实由心感得。借
色表成。一作之后不俟再作。故名无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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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释戒体竟。次明篇聚差别。初明五篇。次明七
聚。

今初。

释 一波罗夷。比丘有四。尼有八法配死。梵语波
罗夷。华言极恶。谓修行之人若犯此戒。道果无分。
死堕地狱。律云。如人断头。不可还活。若犯此戒。不
复成比丘。此罪极重。故以死配之。

二僧残。比丘十三法。尼有十七配流。毗尼母云。僧
残者。如人为他所斫残。有咽喉。故名为残。盖言人
犯此罪。僧作法除。庶几戒德可复。犹如斫残咽喉
未断。早救尚可。以由此罪稍轻于前故。以流配之。

三波逸提。配徒僧有一百二十。分为二位。前三十
名舍堕。次九十名单堕。尼有二百零八法。亦分二
位。和舍堕有三十。次单堕有一百七十八法。以由
此罪轻于僧残故。以徒配之。

四提舍尼。配杖。比丘制四。尼制成八。梵语提舍尼。
华言向彼悔。从对境以立名。僧祗云。此罪应露也。
此罪轻于前前故。以杖罪配之。

五突吉罗。配笞。僧有百法。尼亦等制。善见云。梵语
突吉罗。华言恶作。律云。式叉迦罗尼。华言应当学。
谓馀戒罪重易持。此戒难持易犯。常须念学。故不
列罪名。但言应当学。此又轻于前故。以笞罪配之。
是名五篇。

次明七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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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四波罗夷名第一聚。十三僧残名第二聚。一
百二十波逸提名第三聚。四波罗提提舍尼为第
四聚。偷兰遮为第五聚。众学法在身为恶作名第
六聚。在口为恶说即第七聚也。
二不定法因犯
事不定。不独立篇聚之名。而摄入篇聚也。若与女
人可作淫处坐。行不净行。即入波罗夷中。若与女
人粗恶语叹身索欲。属僧残法中。若与女人说法
过五六语屏处坐露地坐。入波逸提中。即通三篇
三聚也。
七灭诤法何篇所摄耶。准义推之。三五
当收。若诤事如法灭巳。后更发起。波逸提。应归第
三也。若以七法而灭四诤。应与不与不应与而与。
未善灭诤施法不相当。违越毗尼。犯突吉罗。第五
当摄也。
明篇聚竟。

附释偷兰遮。

善见律云。偷兰名大遮。言障善道。后堕恶道。体是
鄙秽。从不善体。以立名者。由能成初二两篇之罪
故也(鄙秽是丑。从淫盗二戒出。不善是恶。从杀妄二戒出)
明了论云。偷兰
为粗。遮耶为过。粗有二种。一是重罪方便。二能断
善根。过者不依佛所立戒。而行故言过也(其中复有独头
方便。依事知之)。】

毗尼关要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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