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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卷二 第 571a 页


四分戒本疏卷第二

沙门慧述

诸大德是十三僧伽婆尸沙法半月半月说戒
经中来 此明第二篇。初□□说仪。次陈本
戒后问清净。此句是其标也。且就总相九门
分别。后乃别相□□□□□总相者。一起
由三毒。二配于身口。三自作教人。四解遮性。
五初犯种类。大持犯方轨。七二部同异。八违
制不同。九下众任运。言起由三毒者。初有□
□□事起贪染心成。次有二戒。瞋心起成。次
有二戒。因三事起痴□□□□□□瞋痴起
成 二配于身口者。位以为四。初二局身。次
二粗语二谤四谏等八□□□□□有助成。
次二房戒。身为正犯。口是助业次媒嫁一戒。
身口正犯 三自作教人□□□为三。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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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戒。自作成重。教人同不同。谓二粗语媒嫁
二房自作定残。□□□同不同。若教人作五。
于己有润故同犯残。若汎教人于己无润但
可兰。二次有二戒。自作教人一向同犯。谓
二谤戒。自作教人为己不为己。恼境处齐畅
思不殊。故彼我同犯。三有六戒。自作犯残。
教人但轻。谓漏失摩触自作犯残。教人偷兰。
以无润己故。下四谏戒自违正犯。教人违谏
亦得轻罪。若僧未谏教言莫舍但得吉罗。以
无僧命众法可违过轻微故。若僧谏时教言
莫舍即结兰罪。以违僧命情过重故 四性
遮者。媒及二房是遮恶。馀之十戒体是不善。
故是性恶 第五种类者是论分为四位。初
有五戒咸是爱染。初戒气分淫之种类。二二
房两戒是盗种类。三污家恶行是杀种类。四
馀之戒等妄语种类 六持犯 是中二房具
二持犯。然前房半非除过重故。自馀十一止
持作犯亦可□持作犯通十三戒作持止犯前
房少分第房全品别阶降。已如上辨。七二部
同异者。媒嫁二谤四违谏等。此七同犯。而
四谏戒得罪虽齐。对境翻到。谓各违当众谏
故。媒谤三戒境罪俱等。自馀六戒僧尼不同。
漏失僧重尼提。多云。女人烦恼深重难拘难。
若制与重罪恼众生。又女人要在私屏多缘
多力。若乃盈流故轻。男子不尔。随事能出
故重。又可染患。内外不同故有轻重。比丘
摩触力能自固以限分制但得僧残。尼则烦
恼厚重。既受摩触恐成陵逼 深房中制故结
夷罪。为四不同故罪阶降。一死活。二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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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染心有无。四身轻重 尼惧陵逼故须活及
大等。僧据染患不简死及大小等。二粗恶语
僧重尼轻。以希数故。又尼有趣重方尔故得
兰罪。僧无八事相资故得僧残。二房戒者。
大僧犯残。尼作犯兰。若就过量大僧得独行
宿。喜独造房故制僧残。尼须伴假。若共造房
自无过义。故律言。多人住屋不犯。见日二
人造房不犯。设令独造希故兰罪。若尔覆屋
过三。何故同犯。答。此据尺量分齐。故二人
不犯。下过三节直辨摧坏招讥。不简大小故
同僧提 问。尼就有伴假独义希即得兰者。
若尔尼是有伴假。独义希屏露二坐不应同
犯 答。此就损业损微则轻。又设独造希而
不数故得轻罪。坐等就讥事虽希数齐招讥
过。僧尼同犯。若论不处分者。尼无兰若制
居聚落。僧傥无房故宜须造设。不处分情
过轻微但结兰罪。比丘大夫得在兰若树下
露坐。安身进业。今在聚落营构私房故须重。
遮惩其后犯 八违制不同者。前之九戒违
佛制得罪。后四谏戒违僧制招愆。此僧制者
即是佛制。但僧若不秉即无违谏之残。残
由违僧故。此四戒违僧制犯 九任运有无。
七戒容有任运。二粗两房二谤媒嫁得有遣
人为已作义。所教事成三性之中犯七僧残。
馀无教人故无任运。就十三中初之九戒。若
持护众行法。违则坏众行法。后之四戒若奉
顺僧命息过。不为显众法成就。有被时之益
名护众教法。违则坏众教法。前中复三。初五
内染。以明坏众行法。次二两房事和。以明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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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行法。次二两谤情和。以明坏众行法。前
五复三。初一坏众行法不坏于时。次三坏众
行坏时。次一坏行义微坏众坏时故。

故漏失戒第一 此戒人之喜犯故在初也。
一制戒意。欲是恶法正是生死之原障道之
本。理应禁断令梵行清净。多论言。三义故佛
制此戒。一令正法久住故。二欲正诽谤故。三
欲生天龙善神信敬心故。四部律中佛并诃
责言。云何以此不净手受人信施 二释名
者。方便动转标心究竟名之为故。体分盈流
名为漏失。故曰漏失戒 三具缘者。通缘如
上。别缘有三。一作究竟意。二方便动转。三失
即犯 四阙缘。阙初二无犯。阙三或重轻兰
 已下正明戒本文有三段。一略制。二随开。
三满制。言略制者。最初因迦留陀夷比丘起
过佛便略制此戒。后因馀比丘梦中失不净。
佛因集僧本无心故开除梦中。是名随开。言
满足戒本者。

若比丘故弄阴出精除梦中僧伽婆尸沙 此
满足戒本四句料简。初略标。次广释。言略标
者。一犯人。二人。三开。四结罪。言广释者。若
比丘八比丘中第八白四羯磨如法得处所比
丘。是名若比丘义。所言故弄阴出精者。出
其境界。先列六名。二次第解。言六名者。律
云。实心故作出不净意。前境有六。若于内色
外色内外色。若水若风若空。随任方便若出
则犯。言内色者。谓众生身分。心心领纳苦乐
故名受色。言外色者。谓非众生色。以无心
心法领纳名不受色。所言内外色者。情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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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名受不受色。所言水风空者。比类可知。水
中逆水顺水。风中亦尔。空中自空动身。乃至
馀境。所言除梦中者。律云。乱意睡眠有五过
失。一者恶梦。二者诸天不护。三者心不入法。
四者不思惟明相。五者于梦中失精。善意睡
眠有五功德。即反上句也。若欲睡时。手捉而
睡。意令梦中漏失。睡中若失即犯。究竟非
开限。若本无心意不欲出。梦中若出不在犯
限。故曰除梦中。所言僧伽婆尸沙者。此是
罪名。律云。僧伽者名众。婆尸沙者有馀。已
行法不绝为名也。若比丘如上于六种境作
方便出精。后遂本心皆得残罪。如目连罪报
经云。若比丘无惭愧心。轻慢佛谤犯僧伽婆
尸沙罪。如不憍乐天寿八千岁。人间数二百
三十亿四十千岁堕泥梨中。所言不犯者。律
云。若梦中失觉。以恐污身衣故以弊物及 。
捺弃。若欲想出。若见好色不触而出。若行
时自触两䏶而失。若触衣而失。若浴时失。若
手揩摩而失。如是一切不作出精意而自出
者无犯。

磨触女人戒第二 一制意。多论六义故制
此戒。一出家人飘然无依止。令制此戒与之。
作伴有所依故 二为息斗诤。此是争竞根
本故。三为息疑慊。不但谓捉而已。谓作大恶
故。四为断大恶之原。禁微防著故。五为护正
念。若触女人必失正念故。六比丘出家理应
超绝尘染。栖心累外为世轨则。若触女则
丧世人宗敬心故 二释名。身相扪摸为摩。
二境交对曰触。故曰摩触戒 三具缘。通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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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别缘有五。一人女人简非天与畜女异
男等。女中不简死活大小轻重等。又通道俗
亲疏。广说可知。二人女想。三染心。四相触。
五受乐便犯 四阙缘。若阙初缘有十一兰。
人境差中有三句。初句欲捉人女所前境变
为人男得前心兰。或人男来须处作人女想
亦兰。第二或变为二形。或二形须三。或变作
男黄门。或黄门须处。非畜各四类前可知。故
合十一。阙第二缘有三十三兰想疑。双阙各
执一。阙第三无罪。阙第四二俱有衣五十四
吉罗。衣互有无九十偷兰。阙第五兰。已下正
明戒本。

若比丘淫欲意与女人身相触若捉手若捉发
若触一一身分者僧伽婆尸沙 此满足戒本
五句料简。初略辨。后广释。略中一犯人。二内
有染心。三所触境。四身相触。五若触一一下
结犯。今广释。言若比丘者义如上辨。言淫
欲意者爱染污心。所言女人者如上淫戒中
说。为欲通收觉与不觉等四种境故。不以有
智未命终释女真言如上。所言身者从发至
足。见云。若发抓抓相触兰。以无觉故。所言相
触者。若捉手至身分已来九种摩业。初句下
一一释。言举者若捉摩重摩。或牵或推。逆
摩顺摩。或摩或举或捉或下或捺。若馀触
方便也。所言若捉摩者。摩身前后。牵者牵
前。推者推却。逆摩者从下至上。顺摩者从
上至下。举者捉举上。下者若立捉令坐。捉者
若捉前捉后捉乳捉髀。捺者捺前捺后若捺
乳捺脾。皆是摩业。所言僧伽婆尸沙。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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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犯句。于中有三种罪相。初若相触二俱
无衣情浓故著便僧残。女触比丘动身同犯。
若不动身但吉。第二若相触互有衣情淡著
便偷兰。第三若相触俱有衣情最轻微著便
犯俱无。衣中若心境相应犯残。若心不当境
疑故轻。如于觉境有此阶降。睡死少分坏三
境类亦可知。故律云。比丘往触无衣觉女。睡
眠新死少分坏者。但使往触著不问。受乐
不受乐皆犯残罪。若女来触比丘不必须淫
心。而比丘要须动身受乐者犯残。若不动身
而受乐者吉。若先有染心虽不动身。而受乐
者有触意故犯兰。动则犯残。若与二形身相
触偷兰。十诵伽论云。意在女者残。在男者兰。
善见云。若以发发相触爪爪相触悉皆偷兰。
以无觉能触故根互坏相触者皆兰。若触畜
生女者一切吉罗。僧祇意。谓男子黄门而是
女人触者僧残。谓前有方便心后称本境。祇
一时触多女人一残。一一触多残。比丘知法
多诈捉女共卧竟夜不移一残。若以欲心触
男子身或衣钵坐具皆吉 问。淫戒同犯。此
阶不同者何 答。良以患兴于内触境。斯辩
正道。畅适耽著情深不简彼此。摩触非无
内染情悦在境境。殊人畜形别男女情即
浓淡故有阶降。不犯中。律云。若有所取与相
触。或戏笑。若相解时相触一切不犯。非不
犯馀罪。僧祇若共女人捉物。咒愿捉起。行
食捉绳头尾。捉杖竹木。皆非威仪。有欲心
者犯吉罗。欲心动物及以器绳或灒水著女
皆偷兰。若母等近亲久别相见抱捉。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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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当正念住不犯。十诵若母女姊妹为病患
及水火刀兵深坑恶兽难救者无犯。但无染
心。若为所没开。比丘手捉虽淫心起。但捉
一处莫放到岸。不应故触触得浅。若女人
泻水注比丘手。水流不断。于女生淫心偷兰。
僧祇若城门道迮闹者恶待希已便过。若
女人要所须令净人与。无者持著机上。语言
取之。若物重不举。请比丘者傍无净人。比
丘为举著高处令自担重。若乞食时有端正
女人。持食来。比丘若起淫心者。放盖著地。令
馀人授受之。准此若就女人取针线瓶等物。
恐裳触者当语置地。然后比丘自取。馀并例
知。十诵四分开处犹多。若据僧祇水溺难
缘至死不开。须知急缓之意。过积集僧莫不
由此。

与女人粗恶语戒第三 自下戒制意。同前
 凡淫欲之事其热鄙秽故名粗恶。今说其
伏表障在口。故粗恶语 通缘如上。别缘有
七。一人女。二人女想。三有染心。四粗恶语。
五粗恶语想。六言障了了。七前女知解 阙
缘准触戒说。此中但明比丘染心向女粗语。
若前女人向比丘粗语。若染心领解亦应犯
残。类同前触。文略不辨。五分具有此彼互
向粗恶语同犯。已下正明戒本。亦因迦留
陀夷闻佛已制前二戒。便于女说粗恶语。比
丘举过。佛便制戒。

若比丘淫欲意与人粗恶淫欲语随粗恶淫
欲语僧伽婆尸沙 此满足戒本文有五句。
初列。后释。言五句者。一犯人。二内有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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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女出境界。四对说粗恶语。五随已下结
犯。次释。言若比丘者义如上。言女人者。有知
命根不断。言粗恶者非梵行也。所言淫欲
语者。称说二道好恶也。初列粗恶语有八。若
求若教他求。若问若答。若解若说。若教若骂。
言求者。与我二道作如是如是事。若复作馀
语。言教他求者。若天若梵水神摩醯首罗。祐
助我共汝作如是如是事。所言问者。汝大小
便何似汝云何与夫主共事。云何复与外人
共通。言答者。汝大小便道如是。所言说者亦
如是。所言教者我教汝如是治二道。汝可令
夫主外人敬爱。所言骂若言汝破坏腐烂烧
燋堕落。与驴作如是。若复作馀语骂言。若复
作馀语者。除二道已外说馀处支节。及得表
粗恶语之言。故曰若复作馀语如消苏等类。
第五随已下结犯者是僧残罪。于中轻重有
四。一就本境粗恶语。随语多少一一残罪。二
若前人不了者一反粗语一偷兰。随语多少
说不了。了一一皆兰。三除二道说馀处支节
亦兰。四与非人女黄门二形粗语。知者兰。不
知吉。畜生男子亦吉。若与指印遣书作想
令彼女。知者如前。不知亦尔。不犯中律云。
为女说不净恶露观。大妹当知。此身九疮九
孔漏九流。九孔者二眼二耳二鼻口大小便
道。当说此不净时。彼女人说粗恶语。若
说毗尼时。言此及此彼彼谓粗恶语。若从
受经。若二人同受。若彼问。若同诵。若戏笑
语。若独语。若疾语。若梦中语。欲说此错说
彼。但无欲心一切无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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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女人叹身索供养戒第四 言多巧为美己
之善招诱其情说淫欲事。以用自适故言叹
身索供养戒。别缘有七。一人女。二人女想。
三染心。四叹身说粗恶语。五粗恶语想。六言
辞了了。七女人知解。此戒阙缘准触戒说。已
下正明戒本。此戒因迦留陀夷闻佛已制前
三戒遂向女人叹身索供养。比丘举过。佛乃
制戒。

若比丘淫欲意于女人前自叹身言大妹我修
梵行持戒精进修行善法可持是淫欲法供
养我如是供养第一最僧伽婆尸沙 今辨满
足戒本文有五句 初列。后释。言列者。一犯
人。二染心。三境界人女。四自叹索供养。五结
犯。言释者。前三句可知。第四自叹索供养
句中有二。一自叹五句。二可持已下索供
养。言叹五句者。一自叹身。二言修梵行。三
持戒。四精进。五修善法。释此五句以为四
段。一释叹身有二。一色身丰美。二叹种性。
故律云。叹身端政好颜色。我是刹帝利长
者居士婆罗门大性种。二解梵行。以精进解
梵行故曰勤修离秽浊。三解持戒。治犯戒方
便之心名不缺。治根本犯戒之罪名不穿。离
后眷属曰不染污。一戒具三。诸戒同尔。故
律云。持戒精进者不缺不穿漏无染污。四释
善治。谓十二头陀及诸善业同。故律云。修善
法者。乐闲净处。时到乞食。著粪扫衣。不作
馀食法。一坐食一揣食。冢间坐露地坐树下坐。常坐随坐。持三衣。呗匿多闻能说法。持毗
尼坐禅是也。二可持已下解索供养。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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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义。第五结犯者。此是僧伽婆尸沙。此是
结罪句。轻重有三。一若作如上自誉己供养
我来即犯残罪。虽叹如上事不说淫欲者犯
兰。若在人女前。一自叹誉身一僧伽婆尸沙。
随自叹身了了者一一僧残。言不了偷兰。若
手印。若遣书信。若遣使。若现知相令彼。知
者残。不知者兰。除二道索馀处供养兰。非
人女兰。不了吉。畜生吉。境想如上。不犯中律
云。若比丘语女人言。此处妙尊最上。此比
丘精进持戒修善法。汝等应以身口意业供
养于彼。若女意谓。为我叹身。若说毗尼。言
此及此彼谓叹身。若错说者并不犯。

媒嫁戒第五 一制意。婚娶之礼和合生死。
正违出离出家所为。特乖法式。又纷务妨
修相招讥丑不勉世呵。是以圣制 二释名。
为彼男女往返计谋以成婚礼。故曰媒嫁戒
 三具缘通缘如上。别缘有六。一人男女简
非畜。而于人中贵贱亲疏并是犯限。伽论云。
指腹媒嫁犯兰。二人男女想。三为媒嫁事。四
媒嫁想。五显事了了。六受彼语等还报 四
阙缘。比说可知。已下正明戒本。此戒因迦罗
比丘起过佛便制戒。

若比丘往来彼此媒嫁持男意语女持女意语
男若为成妇事若为私通事乃至须臾顷僧伽
婆尸沙 此满足戒本文有五句。初列后释。
言初列者。一犯人。二往来者。三彼此所媒
境界。四正作媒嫁事。五结罪 所言释者。初
句可知。言往来者。可得和合是。言彼此谓
媒境界。男女互为彼此。先举数列名。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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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种。母护父护父母护。兄护姊护兄姊
护。自护法护姓护。宗亲护。自乐婢。与衣婢
与财婢。同作业婢。水所标婢。不输税婢。放
去婢。容作婢。他护婢。边方得婢是。次释名
义。母护者母所保。父护者父所保。父母护兄
护姊护兄姊护亦如是。自护者身得自在。法
护者修梵行。姓护者不与卑下姓。宗亲护
者为宗亲所保。自乐为婢者乐为他作婢。与
衣者与衣为价。与财者乃至与一钱为价。同
业者同供作业。水所漂者水中救得。不输税
者若不取输税。放去婢者若买得若家生。客
作者雇钱使。他护者受他华鬘为要。边方得
者杪劫得。后结是为二十。男亦如是。第四
句正作媒嫁事者。父有二 初媒业亦成妇等
是所传之意。二乃至须臾顷者。谓暂时交会
亦得僧残。二十念为一瞬顷。二十瞬为一弹
指顷。二十弹指顷为一罗顷。二十罗顷为一
须臾。日极长时十八须臾。夜十二须臾。夜极
长十八须臾。昼短十二须臾。言僧残者。是结
犯句。轻重有三。初使义具三犯残。二自受语
往彼不报具二阙一犯兰。三受语不往彼具
一阙二犯吉。故律云。若初语吉罗。往说不
报偷兰。若还报者僧残。若使若遣书指印现
相。随媒多少说而了了。随其往返一一僧残。
若不了者偷兰。五分受男语吉。语彼不许还
报兰。许还报残。不同四分。但具三时残。一受
语。二往彼陈。三还报。除二道已媒馀身分者
兰。若诸比丘白二羯磨差人媒嫁一切僧残。
今知事白僧媒嫁净人供给婚具问僧同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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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僧残。若用僧物犯重十诵。伽论云。若指
腹为媒及自媒者偷兰。若不能男女若道合
一道女石女等一切偷兰。若媒人男畜生等
并吉。僧祇为他求好马种和合故偷兰。馀畜
吉罗。不犯中律。若男女先已通后杂别还
和合者。开不犯。又云。不得为白衣作使。不
得持他书往而不看。若为报恩。若生善。若
灭恶。及佛法僧事一切看书持往不犯。

无主自为过量僧不处分造房戒六 一开制
意。初辨制意。后明开意。言制意者。然上行之
士报力资强。堪耐恼缘不废。正是以大圣
制。依冢间树下省缘修道。不畜房舍。而中
行之辈资报力劣。不堪寒苦制。同上士交妨
正修。乃是被人坏道之缘。故开畜小房。比
丘因开广作营构。纷预妨修。长己贪结坏
知足行。违法造房。情过不轻。随开还制 二
释名。专任自由不蒙指示。名僧不处分。大
不依称为过量。故云僧不处分过量造房戒
 三具缘。通缘如上。别缘有六。一无主。二
为己。三自乞求。四过量不处分。五过量不
处分想。六房成便犯 四阙缘。若阙初缘
犯后戒或三或二或一罪。若作如法房全
可无罪。若阙第二为他作非法房。或二兰
二吉 或三二一或可无罪。若阙第三缘不
自乞求。即无过量容有馀三乃至无罪。若阙
第四作不过量处分。则全无罪容得四兰。谓
实不过量作过量想兰。疑亦偷兰实处分作
处分想兰。疑亦偷兰。上若阙第五亦得四
兰。实过量作不过想兰。疑亦偷兰。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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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想兰。疑亦偷。若阙第六缘。末后二团
泥未境已还尽轻兰。一团泥在重兰。已下正
明戒本。此戒因旷野比丘作大房乞求烦多。
恼乱居士。故制此戒。

若比丘自求作屋无主自为己当应量作是中
量者长佛十二搩手内广七搩手当将馀比
丘指授处所彼比丘当指示处所无难处无
妨处若比丘有难处妨处自求作屋无主自为
己不将馀比丘指授处所若过量作者僧伽婆
尸沙 此满足戒本文有三句。初列。后释。言
列者。一犯人。二自乞求。下正教比丘房量
大小指授方轨。三若比丘下若违教作者结
犯。言释者。初句义如上。辨第二句文有七。一
自乞求有恼施主得过量罪。若其自物则无
过量。二作屋除作馀物则无过量不处分。五
分房者于中可得行立坐卧行四威仪。三无
主者以其有主无过量。四自为甄为他作。于
己无闰下犯残罪。五辨房之尺量佛搩手者。
诸文不定。一搩手祇二尺四寸。五分二尺。且依五分长十二搩手者。谓二丈四尺。广七
搩手者一丈四尺。此据室内。祇亦云纵广量
屋内。六当将已下数房主比丘乞处方法文
如律中广辨。问。作大小房顷乞处分。见论
云。长六搩手广四搩手。作如是房不须处分。
律亦成文。小容身屋不犯非为开无过量后
房本无过量。何以开中除小容身。若过六搩
手四已无问过量不过量诚须处分。七彼
比丘下教僧处分。处分法如律广说。第三结
罪句中有四种。二残二吉。有无互说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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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下杂明如上诸文。四分律云。若作此房先
知无难妨已。然后来僧中脱革屣。偏露右擘
礼上坐足。右膝著地令乞处分法。尔时僧中
观此比丘。若可信者即听使作。若不可信众
僧往看。若僧不去应遣僧中可信者看。若
有妨难不应处分。难者诸虎狼师诸恶兽者
下至蚁子。言妨者乃至不容草车回转处。见
云。是人田园或怨家贼处尸陀林处王志护
处。四周不通十二。桄杼间有捲。一肘者十诵
是舍四边一寻。地内有官地居士外道比丘
尼地。若大石流水大树深坑等是妨处。明
了论云。或空山岩石阴等得行住坐卧如
作房舍所摄。解云。如上处等欲于中住必须
隔断。若不衣量用功则多。若有妨难自损损
他。故律云。若于妨难之地辄造房舍得二吉
罪。过量不乞得二残罪。互过即犯不得俱也。
为他作房舍俱得兰。律不犯中。减量无妨
处难。为佛图讲堂。为僧多人住屋。草庵小
客身屋者。

有主僧不处分造房戒第七 以有主故不
辨尺量。与前有异。馀减大同。别缘有六。一有
主。二为己作。三长六搩手。四搩手已上房。
五不处分想。六房成。已下正明戒本。此戒因
阐陀比丘造房斫露中神树。俗人呵啧。比
丘举过。佛便制戒。

若比丘欲作大房有主为己作当将馀比丘往
指授处所彼应指授当与处所无难处无妨
处若比丘有难有妨处作大房有主为己作不
将馀比丘往指授处所者僧伽婆尸沙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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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戒本句亦有三。一犯人。二作房轨则。三
违教结罪。犯人者如上。作房立法文亦有七。
一欲作大房者。大者多用财作。房者屋也。言
有主者。返上无主是也。为己作指授已来。
僧中乞法义如上。彼应指授处所者。僧应观
察。若有信有智慧。即信彼而与白二。若不
信者众僧往看。若僧不去应遣僧中可信者
看。若有妨难不应处分。无者应与作法。僧祇
律云。若僧中无能羯磨者。一切僧就彼作处。
一人唱言。一切僧为某比丘指授□三说亦
得无难无妨处者。义如上说。第三句结罪文
如前戒可知。唯过量为异。

无根谤戒第八 一制意。然出家同住理应
和蜜递相将护许不相恼触。今乃怀瞋横
摄重事诬人。自坏心行增长生死以灭正法。
又复尘坌良善甄在众殊恼他一生废修正
业。欺罔事深故须圣制 二释名。内无三实
曰无根。重事加诬名之为谤。故曰无根谤戒
 三具缘。通缘如上。别缘有八。一是大比丘
及尼除下二众。二大比丘及尼想。三内有嗔
心。四无三根。五重事加诬。六下至对一比丘。
七言辞了了。八前人知解 四阙缘。若阙初
缘以馀五众阙境双即有十兰。阙第二疑想
各五。阙瞋心全无谤罪。若有三根但非法举。
若轻事如他。或有提吉。阙馀缘等轻兰重兰。
已下正明戒本。此戒因慈地比丘得恶房舍
又得恶食。便令妹尼重事加诬。佛因制戒。

若比丘瞋恚所䨱故非波罗夷比丘以无根波
罗夷法谤欲坏彼清净行若于异时若问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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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知此事无根说我瞋恚故作是语若比丘作
是语者僧伽婆尸沙 此满足戒本文有七
句。初列。后释。言列者。一犯人。二瞋心。三所
谤境界。四无三根。五以波罗夷重事加诬。
六谤时。七若比丘下结犯。言释者。初句若比
丘义如上辨。第二句瞋恚所覆。故律云。有
十恶法因缘故瞋。随十事中以一一事而
生瞋。十恶法者。祇三世九恼通非情处起瞋。
是名十恶法。因缘广说可知。第三句非波罗
夷比丘。律云。清净无犯名非波罗夷比丘。第
四句以无根夷法谤者。欲解无根先解有根。
言根者生后之名。根义不同。若标三别。谓
见根闻根疑根。观赤青等称之为见。纳乡餐
声名之为闻。见闻之后犹预不决心无定执。
号之为疑。此之三种咸生举语故齐名根。故
四分律云。见根者。见犯梵行。见偷五钱。见断
人命。若他见从彼闻。是谓见根。闻根者。闻犯梵行。闻偷五钱闻断人命。闻自言得上人
法。若彼说从彼闻。是谓闻根 疑根二种。从
见生者。见与妇人入林出林。无衣裸形。不
净污身。捉刀血污。恶人为伴是也。从闻生者。
若在闇地闻动床声。闻转侧声若共语声若闻我犯非梵行声。乃至若闻我得上人法声。
除此三根已更以馀法谤者是无根也。第五
句波罗夷法谤者。重事加诬言犯之法。此
法要说初篇。即是粗矿言。欲坏彼清净行。此
是显己谤意。律云。谓言众僧灭殡此人我得
安乐住。第六句若于异时至作是说已来。是
自言非即谤时故曰异时。雪彼清净显己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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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故。因我瞋恚故作是说。律云。若问若不问
者。佛敕比丘问能谤者。此事实不。若以无根
谤他。获大重罪。自陈谤意。言沓婆清净人
无如是事。由前次得恶房恶食。怀瞋恨故便
谤彼耳。第七句若比丘作是语者僧伽婆尸
沙。此是为结犯轻重有三。一谤比丘。二谤
尼。三谤下众就比丘文中三。初句若已无根
四事法谤比丘但使内无三根。莫问有实不
实。自作遣使了了皆成谤罪。若不了得偷兰。
第二以非比丘法十三难事内无三根谤实
比丘了了得残。不了偷兰。若实十三难人虽
无三根。实伏说著作比丘相故但得兰罪。不
同四重谤人体是污戒比丘故也。若于十三
中比丘犯五逆边罪谤之僧残。以教从理同
合殡。故若十律云。出血破僧此二谤人得兰。
馀者吉罗。以名轻故。即是彼律以理从教。第
三若以馀篇谤残提两罪。第二谤尼者亦同
比丘。十律谤尼但得吉罗。五分僧谤比丘
残。谤尼四众吉。尼谤尼残。谤比丘提。第
三谤下众者皆得吉罗 不犯中律云。见闻
疑三粮说实。实有五种。一真实。二想实。三
事实。如杀王还道杀王。四三根不互实。五四
戒不互实。若反此五谤他犯残。十诵四重互
说成谤。四分亦同。

假根谤戒第九 此戒要假异事上有见根。
取彼事见以谤此人。见虽相当事不相当。名
为假根。如见言闻等即是无根。前戒中摄。制
意犯缘悉同前戒。唯以假根为异。文牒圣
制故。曰我等前闻以无法谤欲明今是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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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作是言。

若比丘以瞋恚故于异分事中取片非波罗夷
比丘以无根以无根波罗夷法谤欲坏彼清
净行彼于异时若问若不问知是以异分事
中取片是比丘自言我瞋恚故作是作是语者
僧伽婆尸沙 此满足戒本文有七句。一犯人。
二瞋心。三假异分上根。四所谤境界清净。五
以无根重谤。六自言。七结罪。广释中初二两
句可知。第三句言于异分事中取片者。所言
异分者。律说五种异分。一异趣异分。如指羊
事为人。二异罪异分。如不犯波罗夷言犯波
罗夷。以异分无根法谤僧残。若比丘夷谓犯
残。以异分无根夷谤残。不犯残彼见提乃
至吉。以异分事无根夷法谤残。若犯残彼言
犯夷。以异分无根夷法谤残。若犯残彼谓
犯提乃至吉。以异分事无根夷法谤残。乃至
第三异人异分。不清净人相似名同姓同想同。
以此人事谤彼。以异分无根夷法谤。第四异
时异分。若见在家时犯四重。便言我言比丘
犯初篇。以异分无根四事法谤。第五异声异
分。若闻自称犯四事取自向声。以异分无根
四事谤。第四句言非波罗夷比丘者。见彼清
净。第五句无根夷法谤者。不见闻疑彼犯四
重诬他犯重。言欲坏彼清净行者。彰其谤意。
谓言众僧灭殡。此人我得安乐。第六句若于
异时至作是语已来。发觉或因检问或不因
检问。自言由前得恶房恶食怀瞋恨故便谤
彼耳。第七句若比丘下结犯相。经重如前戒
破僧违谏戒第十 一制意。和众法同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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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诤。理应详遵。犹如水乳。今反倚傍圣教说
相似语。或乱群情怀僧断法。坠陷无辜为恶
兹甚。是故圣制 二释名。邪法改真分众异
执称为破僧。固执不舍名曰违谏戒 三具缘。
通缘如上。别缘有五。一立邪宝。谓是谏所为
事故。二行作于时若不行作即无设谏。如法
简非法设谏简不设谏故。四固执己心不
肯从劝己若从谏不成重故。五三羯磨竟以若
未竟但结轻罪。故须言竟 四阙缘。若阙初
缘亦是阙于第二不行邪化即破僧心息便阙
下四。单有立邪三宝方便小吉。若阙第三若
不设谏即无违谏容违屏谏。犯于小罪复得
前二缘破方便罪。若僧谏不成知不成者亦
无违谏。正有破僧方便究竟之罪。若作如法
之心拒得兰罪。阙第四缘若未白前舍无违
谏罪。有违屏谏。若白竟舍一兰。乃至第三未
竟舍四兰。阙第五缘类前可知。已下正明戒
本。此戒因提婆达多破僧故制此戒。

若比丘欲坏和合僧坚持不舍。彼比丘应
谏是比丘。大德莫坏和合僧。莫方便坏和合僧。
莫受坏僧法。坚持不舍。大德应与僧和合。与僧
和合欢喜不诤。同一师学如水乳合于佛法中
有增益安乐住。是比丘如是谏时坚不舍彼
比丘应三谏舍此事故。乃至三谏舍者善。不舍
者僧伽婆尸沙 此满足戒本文有五句。初
略明。后广释。言略者。一明谏所为事。
二彼比丘下诸善比丘屏受谏劝。三是比
丘下固执己心不肯从。四彼比丘下众僧
谏劝之令舍。五不舍者下结成违谏。初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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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二。若比丘者。出犯人即是所谏之者。二
欲坏已下正明破僧谏所为事。欲坏者牒前
始心方便。方便已下牒前立邪三宝。邪三
宝者。是五邪法。坚持不舍者。牒前行化。谓
以五法行化。于时诱诸新学。屏谏文二。初
举上呵谏中初三句劝舍。故曰彼比丘应
谏乃至莫方便等。二大德应与已下。举上
呵中二四劝同水乳等。然诸大德行虽有别
所禀师同学法二。理应和合而无异相。犹
如水乳和合僧得。故曰同一师学。如水乳
合亦可水与水合。乳与乳合。故曰如水乳合。
第三句是比丘者。谓诸善比丘。如是谏时者。
谓牒前诸善比丘屏谏之时。坚持不舍者。谓
调达比丘执心拒劝。第四句三谏舍者。善闻
则顺从止不破僧。一无违谏僧残。二无破
僧兰罪。离斯二过故曰舍者善 问。其实白
四师言应三谏。乃至三谏舍者善 答。谓取
白及二羯磨故曰三除。第四谏所以尔者。一
犯不犯位。分前三未犯残。说第三竟犯残。
二轻重别。前三犯兰。第三得残。故言三谏
舍者善。以未犯残故。据其道理实是白四。又
尼律文言。犯三法应舍者。谓过三法不舍者
入重位故。第五句罪自下广解戒本五句之
文。所言若比丘者。义如上释。言欲坏者。以十
八法欲坏和合僧。所言和合者。同一羯磨同
一说戒。所言僧者。四比丘若五若十乃至无
数。言方便欲坏和合僧法坚持不舍。谓住
十八法而破僧也。今辨十八法。一法非法。律
非律。犯不犯。若轻若重。有残无残。粗恶非
粗恶常所行非常所行。制非制。说非说。法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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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八正真道能轨生正解。是泥洹之近因
名法。调达说为非法。五邪不能轨生真解。是
非法说以为法。律非律者。互说亦尔。犯不犯
者。夫言发抓佛制剪剃。而今调达谓发抓有
命。若不剪剃说为不犯。如心念作恶理。虽
有违凡夫未制名为不犯。调达说犯。轻者
遮过。调达见坏树叶堕长寿龙中。便言杀
一切草木。其罪最重。初篇业重。一形永障
以见须提。初作得重罪。即言一切盗淫悉
皆是轻有残者。犯下四篇。非是永障。是其残
说为无。残无残者为犯初篇。永丧道牙字
曰无残说为有残。母云。粗恶者初二篇方便
身口无惭愧心犯浊重偷兰。名为粗恶说
为非粗恶。提罪已下馀兰等皆非粗恶说为
粗恶。常所行者。八正五法互说制者。谓五篇
禁戒金口吐宣。名之为制说为非制。非制者。
即五法非佛金口名为非制。说以为制。说者
四禁是重。馀篇是轻。此是正教名为说以为
非说。重轻到说此非佛教名为非说。而说
以为说。第二屏谏。初比丘屏谏劝不破僧。
次劝和合益。故律云。应彼言。可舍此事。若
用语者。若不用语。复令馀比丘乃至王大
臣。用语者应来谏是名屏谏。第三句若不用
语者。此拒屏谏 问。屏谏竟得何罪 答。此
但吉罗。以无众法故。又所谏人破事未成。
违谏未满要待事成览吉。成提。第四句众谏
如前文。第五若不舍者下结罪。于中轻重有
二。一自作违谏轻重。二教人轻重。自违谏中
复二。初未作谏前但有逆方便吉罗。第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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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时三羯磨竟犯残。若白二羯磨竟舍犯三
兰。白一竟舍二兰。白竟舍一兰 问。第三竟
时得残者。为揽因成果不 答。如五分藉前
方便业思势分相资。令后心之业次第增著。
得僧残时犹有兰吉。别须忏悔以其业思轻
重不同感果有异。故不相成。四分律明但使
作恶步步有罪。如生福文證步步有福。多
论如欲盗杀步步偷兰。今所言二羯磨竟三
偷兰。明因中有罪。然得果之时揽因成果。故
律云。白未竟有其吉罗。作白竟直结偷兰。不
言别有吉罗可忏。乃至三羯磨竟成残时。不
言别有三兰须忏。故知因中虽有罪。以以
因成果。第二教人文三。一比丘教。二尼教。三
下众教。不犯中律云。初语时舍通开三种。谓
不犯吉罗兰残等三罪文。若破恶友恶知识。
及二人三人欲作非法羯磨。或为僧塔和上
阇利知亲友等作损减作无住处。若破是
人者不犯。

助破违谏戒第十一 制意。同前众僧作法。
谏调达时。四伴影响助成破僧。僧寻设谏拒
而不受。故曰助破违谏戒 别缘有六。一调
达作破僧事。二如法设谏。三遮僧设谏助成
破僧。四僧众如法谏此影助。五拒而不从。六
羯磨竟即犯 四阙缘。比说可知。已下正明
戒本。此戒因提婆达故执五法。众僧谏时伴
偿比丘助破谏僧。佛因制戒。

若比丘有馀伴傥。若一二三乃至无数。彼比丘
语是大德。莫谏此比丘。此比丘是法语比丘
律语比丘。此比丘所说我等喜乐。此比丘所说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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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是法语比丘。律语比丘。此比丘所说我等喜
乐。此比丘所说我等忍可。然此比丘非法语比
丘。非律语比丘。大德莫坏和合僧。汝等当乐
欲坏和合僧大德与僧和合欢喜不诤。同一
师学如水乳合。于佛法中有增益安乐住。是
比丘如是谏时。坚持不舍。彼比丘应三谏舍是
事故。乃至三谏舍者善。不舍者僧伽婆尸沙
 此满足戒本五句成就。一谏所违事。二彼比
丘下屏谏方法。三是比丘下拒谏。四僧众设
谏。五不舍者结罪。初谏所为事文三。一总
明其助破僧者。二伴傥之数。三正明助破
文两。一劝僧莫谏调达。二此比丘下释劝意
所以。我今劝僧莫谏者。以人如法。是故初二
句人。如此提婆达发言有轨。故称法语复
能灭恶生善。故曰律语。次二句法。是故然令
我等庆遇所闻。故曰喜乐。称合道理安心从
顺。是故忍可。二屏谏文四。一领前谏辞遮其
影助。二然此已下人法但非显影助非理。大
德莫欲已下是非相对劝舍乐正。是谏辞所
谏舍助顺劝崇乳。四大德劝和有益。释其劝
意。第三句是比丘者。谓诸善比丘。如是谏时
者。谏牒前诸善比丘。屏谏之时坚持不舍者。
谓助破比丘执心拒劝。第四句三谏者舍善。
闻即顺从止不助破僧。一无违谏僧残。二
无助破僧兰杂。斯二过故曰舍者善。第五
句结罪可知此广释初句三。一人若比丘时
破僧人。二伴傥之数四人。若过有二从顺。
一法顺从。二衣食顺从。无共兴谋名为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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傥。要四人已上。始成邪僧。若佐成群侣名助
伴傥。此二伴傥皆须设谏。馀义如上所明。比
类可知。

谤僧违谏戒第十二 一制意。众僧自理谏
彼是非理分固执拒劝。三谏不舍故结罪
 二释名。倚傍六人同作四人。不治迹涉爱憎
故名曰谤。固执不舍名曰违谏。故曰也 三
具缘。通缘如上。别缘有七。一作污家恶行。二
心无改悔。三作法治殡。四非理谤僧。五如
法设谏。六拒面不从。七三羯磨便犯 四阙
缘。若阙初缘全无轻重。直有污家等罪。阙
三阙四同于阙二阙五。谓作七非容得七位
阑。然当位中阙缘或一二三兰。诸谏阙如法
谏缘。准此阙六七同五。已下正明戒本。此戒
因阿湿婆等于羁连聚落起过故佛制戒。

若比丘依聚落若城邑住。污他家行恶行污
他家亦见亦闻行恶行亦见亦闻。诸比丘当语
是比丘言。大德污他家行恶行污他家亦见亦
闻。大德汝污他家行恶行今可远此聚落去不
须住此是比丘语彼比丘作是语。大德诸比丘
有爱有恚有怖有痴有如是同罪比丘有驱者。
诸比丘报大德莫作是语。有爱有恚有怖有痴
有如是同罪比丘有驱者有不驱者。而诸比丘
不爱不恚不怖不痴。大德污他家行恶行污他
家亦见亦闻行恶行亦见亦闻之比丘如是谏
时坚持不舍。彼比丘应再三谏舍此事故。乃至
三谏舍者善。不舍者僧伽婆尸沙 此满足文
有五句。一非理傍僧谏所为事。二从诸比
丘下自理屏谏。三是比丘下拒屏谏。四彼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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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下僧谏。五若不舍下结违谏罪。初文有四
一犯人。二依聚若下正明起过自他俱坏。三
诸比丘下牒过驱傧。四是比丘下非理傍僧。
傍僧辞者。谓不治违路者名有爱。惧于走者
名有怖。谓僧嗔我二人名有恚。此三皆非
解心所为。不达治罚之方名有痴。如是同罪
下显已谤意。二屏谏文三。一谏莫谤僧故曰
莫作是语等。二而诸比丘下得僧自雪已心。
故曰而诸比丘不爱等路。忏已无罪可治名
不爱。走人不现复不得治名不怖。汝等二人
进不忏悔退不巡走。身过俱现。理合治罚名
不恚。善达治傧故名不痴。三大德已下推过
属彼故曰大德污他家等。三是比丘者为诸善
比丘。如是谏时者。谓牒前诸善比丘。屏谏之
时坚持不舍者。谓能谤比丘执心拒劝。四三
谏舍者善。闻则从顺止不谤僧。离斯重过故
曰舍者善。五结罪。自下广释文义。言若比丘
者。义如释。言聚落者。村有四种。如上。若城
邑者。属王处也。言污他家者。有男有女。名之
曰家。污家有四。一总举四数。二别释。三总
结。言总举者。污家有四。一依家污家。一家
得物又与一家。所得物处闻之不喜。所与物
处思当报恩。即作是言。有与我者。我当报之。
若不与我。我何故与。二者依利养污家。如法
得利。及钵中馀或与一居士。得者生念。当
报其恩。若不与我。我何故与。三者依亲友污
家。若比丘依王大臣或为一居士。或不为一
居士。便生念言。其为我者我当供养。不为
我者我不供养。四者依僧伽蓝污家。若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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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僧华果与一居士。不与一居士。彼有德者
思当供养。若不与者我不供养。以此四事故
污家名污他家。言行恶行者。彼比丘作如是
等非法行也。自种花树。自溉灌。自摘花。自
作鬘。以线贯系。自持与人。若复教人作如上
事。村有妇女。同床坐起。同器饮食。言语戏
笑。或自歌舞倡伎。或他作己唱和。或作俳说。
或繟鼓簧吹呗作众鸟鸣。或走或扬跛行。或
啸或自作弄身。或受戏笑是。是名行恶行。言
污他家行恶行亦见亦闻者。律云。时有比丘。
彼村止宿。著衣持钵入村乞食。法服齐整行
去庠序。低目而行。既不顾视亦不言笑。不相
周接善言问讯。我等不应与其饮食。不如阿
湿婆等与人周接及上所言。应与供养。时彼
乞食困乃得之。往至佛所具白佛言。令比丘
往村驱出此前是依聚落起过。自他俱损。已
下明牒过驱傧文。从诸比丘当语至不须住
此已来是驱傧文。已下非理谤僧辞。从是比
丘语彼有驱不驱者。其谤僧意。倚傍六人同
作。祇云。三闻达多摩醯沙达多走至王道聚
落。迦留陀夷阐陀逆路忏悔。此四不治迹涉。
爱憎故起谤。谓不治逆路者名有爱。惧于走
者名有怖。谓僧嗔我二人名有畏。此三皆非
解心所为。不达治罚之方名有痴。显已谤意
故曰有驱者有不驱者。自下明屏谏文。所言
大德莫作是语者。谏莫谤僧故曰莫作是语
乃至有驱者有不驱者。已下僧自雪己心。故
曰诸比丘不爱不恚不怖不痴。逆路忏已无
罪可名治曰不爱。走人不现复不得治名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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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怖。汝等二人进不忏悔退不逃走。身过俱
理合治罚名不恚。善达治傧故名不痴。已下
推过属彼。故曰不德污他家行乃至亦见闻
是。已下明谤人拒谏不从。故文云。是比丘如
是谏时坚持不舍。下明僧谏。文云。彼比丘应
三谏舍此事故乃至三谏舍者善。应初谏言
欲作白僧法当舍。若舍唯得吉。若不舍作白
已即得偷兰。复应谏言。大德作白已。馀有三
羯磨在可舍。此事莫为僧呵便犯重罪。乃至
初羯磨第二第三已来。应如是谏。故文言舍
者善。随舍罪轻故曰善。已下明拒劝不舍而
结僧残罪。故文云。若不舍者僧伽婆尸沙。已
下明不犯。律云。若得衣食与父母病人。与小
儿与妊人。与牢狱系人。与寺中客作不名污
家。若种树花果。乃至教人贯花为三宝故不
名恶行。若度河沟渠坑跳踯者不犯。若同伴
在后还顾不见。而啸唤者不犯。若为父母若
为病人。若为信心檀越。乃至三宝事持书往
反。皆不犯。

恶性拒僧违谏戒第十三 一制意。人非性
知义无独善。要赖善友互相匠导。方能离过
修善。有出道之益。而今阐陀迷心造非。不
自见过。他如法谏理宜顺从。方复倚傍胜人
尊处。其已人师敬友欲匡众非分。自处情过
深厚。是故圣制 二解名。可知 三别缘有
六。一自身不能离恶。将欲作罪。二诸善比丘
如法劝谏。三不受劝导。恃己陵物。望人师敬。
四如法设谏。五拒而不舍。六三羯磨竟 四
阙缘。比类可知。此戒因阐陀比丘恶性拒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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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起过。佛便制戒。

若比丘恶性不受人语。于戒法中诸比丘如法
谏已。自身不受谏语。言诸大德莫向我说若好
若恶。我亦不向诸大德说若好若恶。诸大德且
止莫谏我。彼比丘谏是比丘言。大德莫自身不
受谏语。大德自身当受谏语。大德如法谏诸比
丘。诸比丘亦当如法谏大德。如是佛弟子众得
增益展转相谏。展转相教。展转忏悔。是比丘如
是谏时坚持不舍彼比丘应三谏舍是事故。乃
至三谏舍者善。不舍者僧伽婆尸沙 此满足
戒本文有五句。一初至莫谏我来明谏所为
事。二彼比丘屏谏劝相受语。三是比丘下拒
谏。四彼比丘不僧谏。五不舍下结违谏罪。初
谏所为事文三。一出能拒人恶性不受人语。
二于戒律中下诸善比丘如法呵谏。三自身已
下受训遵。望入师敬。文四。一不受劝导。二言
诸大德下汝莫语我。三我亦不语汝。四大德
下出不受道理。谓恃己陵物。又引契经。但自
观身行等故言且止也。屏谏文二。一先谏前
人互相受语。二如是已下显谏利益相。受语
故。道相日进故。称增益。为灭谏令不作故称
相谏。未修诸善方便令生。已与诸善修翼增
广故曰相教。已报恶业方便除遗故曰忏悔。
各彼此互为感称展转。谏言。大德前止作二
持所以成者。良由善知识等互相匠导。如何
大德不相受语。问经佛说。但自观身行。谛观
善不善。云何此中展转相教等多云佛随时制
教。言乖趣合不相违。皆若见前人心有爱憎
发。言有损。故云但自观身。若见前人内有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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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发言有益。故言展转相教。又见前人少
闻无智出言无补。故言但自观身行。若多
闻有智言成有益。故云展转相教。下三句
可知。已下广释文句。言若比丘者。义如上。
言恶性不受人语者。不忍不受人教悔。所
言于戒法中者。以戒律如法授有七犯聚。波
罗夷乃至恶说。诸比丘如法谏者。如法如
律如佛所教。言自身不受谏且止莫谏我已
来。是谏所为事。下四句准前可知 不犯
中律云。初谏便舍。若非法呵谏。非法非
律非佛所教者。若为无智人呵谏。时语彼
言。汝和上阿阇梨所行亦尔。汝可更学
问诵经。若其事实尔。若错说者。一切不
犯。

诸大德我已说十三僧伽婆尸沙法九初犯四
乃至三谏 此结前十三戒。就中有二。初九。
后四。谏不谏别故。云初作犯四至三谏。今释
谏不谏意。若语屏谏一切皆须。故云展转相
谏。不受谏中心虚结提。心实第五乃至此中
违谏之事亦须说谏。故文中言莫为僧所呵
更犯重罪。故知谏语通于一切。言僧谏者。具
四义者有。不具者无。言四义者。一者性恶。二
是显露。三谓恼僧。四者倚傍。上之三义可知。
言倚傍者。前之九戒条然。是非更无两滥。倚
傍圣教是非既分。过显易识。何须设谏。开示
其人。此四戒等皆有倚傍。言说相似滥理行
二教。是非交杂真伪难分。须僧设谏开示
是非。晓悟其坏。异彼改迷。弃恶就善。舍邪从
正。故须设谏。如初二谏戒倚傍。如来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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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教。唱说相似。执乞食等名同。故曰倚傍污
家。傍僧者执六人同作。而殡不殡滥。第四戒
倚傍释种轻陵诸比丘倚傍之义。此应广说
为如斯义。须僧设谏阙者无谏。今问有无。
不问九残。所以不谏。盖问生罪之缘。所以僧
残罪齐。下四因谏而生前九。作便即结此。谓
一切事中具四义者。须谏违而结残。馀无倚
傍等不假僧谏。但以事实直作即犯。虽可谏
不谏异残位同。故是以共篇。

若比丘犯一一法知而覆藏应强与波利婆沙
行彼利婆沙竟增上兴六夜摩那埵行摩那埵
已应与出罪应二十僧中出是比丘罪若少一
人不满二十众出是比丘罪是比丘罪不得除
诸比丘亦可呵此是时 此明忏僧残法。略
有其三。初治覆藏情过。谓波利婆沙此方
云别住。母云。若犯此罪。随覆藏曰行别住法
别住。下房不得与僧同处共宿。虽入僧中不
得谈论亦不得问答。故言别住。设心不欲行
强逼令行。故文言。若比丘犯一一法知而覆
藏应强与波利婆沙。第二明治罪法。故文云。
行波利婆沙竟增与六夜摩那埵。那埵者此
云悦众。由行别住如法令僧欢喜。故言悦
众亦云意喜前。虽自意欢喜亦生惭愧。亦使
众僧欢喜□前喜。故与其少日因少日。故始
得喜名众僧欢喜。此人因此改悔更不起恼
成清净人。第三与出罪法故文言摩那埵已
馀有出罪。犹有胜因改心忏悔。大德随喜即
为出罪令彼清净。就出罪重文分为二。一者
如法。此罪是重。要假二十清众方能拔济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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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故文言。若少一人不满二十出是比丘罪。
是比丘罪不得除。众既不满出罪不成。劳而
无功。二不如法故。故文云。诸比丘亦可呵。为
出罪。阙缘法事不成故得结罪。所言如此。是
时者。应顺佛教名此是时。

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不(三说)诸大德是中清
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谓于此篇得清净不。
由众默然知清净故。若实有罪三问不答。共
一法故但得一罪。若实无罪为默然。故众法
成就。

诸大德是二不定法半月半月说戒经中来
 此初标说仪。或欲令摄耳听故若也。通论有
防非义。故齐称为戒。令此二法有四种。无揩
准。自曰不定。言四法者。一犯不定。谓或犯
夷犯残。或犯提并犯三。或复犯二。多少差殊
故。二举不定。犯既不定可信。称事而举故亦
不定。三自言不定。举既多少自言列罪。宁容
一准式。可自言不犯。四治罪不定。若自言夷
灭殡治之。若自言犯残别住治之等。乃至若
不自言引罪。罪处所治故曰治罪不定。此不
定犯。谓于屏处露雨处起。故言二不定法。又
十律言。云何名不定。可信女人不知。犯不犯
不。何处起不。不知犯名字。但言我见女人。是
处来去坐立。亦见比丘来去坐立。不见作淫
夺人命触女杀草过中食饮酒。如是前事不
决定故名不定 问。可信举罪通许二三五
七。何故置在残下提上者 答。一释上收于
戒。下摄威仪故也。又释为欲深妨不犯夷残
故。屏露独坐能犯夷残。如像即是为护二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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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置于此非是欲摄提等下亦摄提 问。此
二尼无者何 答。为有伴故。设令无伴希如
不数。又可女人软弱言不宣心。岂可与丈夫
对事。故无者示。

屏处不定之戒 一制意。多论一为止诽谤
故。二为除斗诤故。三为增上佛法故。出家之
理宜迹绝尘染。为人天所宗。以道化物。而与
女人屏说非法。上违旨下失天宗敬之心。四
为断障道恶法次第故 二释名。可信至僧
未定分别。僧亦未得定结其罪。故曰不定
 三具缘。别缘有五。一屏处。二人女。三无第三
人。四于四威仪说非法语。不见觅实事。五可
信告僧事未决审。具此五者入不定治检
 四阙缘。比说可知。

若比丘共女人独在屏处覆处障处可作淫处
坐说非法语有住信优婆种于三法中以一一
法说若波罗夷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是坐
比丘自言我犯是罪于三法中应一一法治若
波罗夷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如住信优婆
种所说应如法治是比丘是名不定法 此戒
文有四句。一至非说犯不定。二有住信下举不
定。三是比丘下自言不定。四而住信下治罪
不定。次下广释文句。初文六句。一一除释。若
比丘者。义如上。言女人者。有智未命终也。祇
云若母女姊妹亲疏老少在家出家者是。所言
独者。一比丘一女人。言屏处者。屏有二种。一
者见屏。若尘若雾。若黑若闇。中不相见也。二
闻屏。处者乃至常语。不闻声处。言覆处者。上
有物作盖也。遮障令人不见。言障处者。若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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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墙。若篱若衣。及馀物障也。言可作淫处者。
得容行淫处也。说非法语者。说淫欲法。上六
句明犯罪不定。从住信优婆种已下。解第二
举罪不定。犯既不定。可信随罪而举。举亦不
定。故言若夷若残若提。此中且就粗相。似三
罪为言。理通五犯。言信者。谓得四不坏信终
不为身。而作妄语等十恶之罪。是坐比丘已
下。解第三自言不定。犯既不定。自言亦无揩
准。随引轻重如比丘所说治。故文云。我犯是
罪已下。解第四治罪不定。治罪有二。一者举
已引罪。二者举已不引罪。引罪者。如比丘所
说治。不引罪者。如可信语也。治之此即引罪
也。当如比丘所说治之。自言犯夷。宜从灭殡。
若言犯残。别住治之。若言犯提。令对手悔随
引而治。若不引罪。文云。如住信优婆种所说
应如法治。故律云。说自言作者。应如比丘所
说治不自言作者。应如住信语治之。今此不
自言作。故如优婆种所说治也。不同十诵。比
丘言我有是罪。而不往随比丘语治。若言往
不犯是罪。亦如比丘治。若言不往无罪。随可
信治。五分。若于三事一一法治中诸上座应
问。是比丘汝往彼家不。若云往未应治。复应
软语与独坐。不粗语不行淫不。若言不上坐
下坐。应切问。汝实语莫妄语。如优婆夷说
不。若言如优婆夷说。然后乃可随治。若言不
如比丘治。所以不似可信语者。善见论云。见
闻或不审故所言是名不定法者结也 此虽
是戒而无有罪。但于屏处与女说非法语招
世讥谤。可信白佛故。曰此可信举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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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处不定戒 缘制意释名具缘阙缘四义同
前。但屏露为异。馀义皆同。已下明戒本。

若比丘共女人在露现处不可作淫坐作粗恶
语有住信优婆种于二法中以一一法说若僧
伽婆尸沙若波逸提是坐比丘自言我犯是事
于二法中应一一治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
如住信优婆种所说应如法治是比丘是名不
定法 此戒句同前亦四。一至粗语犯不定。
二有住信下举不定。二是比丘下自言不定。
四如住信下治罪不定。但罪二三不同。馀义
皆等前戒。故不重释。已下广辩文句。初文亦
六。一一牒释。若比丘者同前。女人者亦尔。露
现处者。谓无墙壁障也。不可作淫处者。不
容行淫处也。作粗恶语者。说淫欲不净行。赞
叹二道好恶。此上六句此是犯不定。已下诸
句文义同上。

诸大德我已说二不定法今问诸大德是中清
净不(三说)诸大德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
持 此文准前解释。

诸大德是三十尼萨耆波逸提法半月半月说
戒经中来 今明第三篇。三十九十虽同一
篇。然舍不舍异故。戒本中分为二门。所以先
明三十后说九十者。良以三十于此财物取
济失方广生罪累。若欲洗心忏悔。要须对僧
舍取物。及舍相续贪心事。既舍罪方除灭作
法不易。欲使僧尼先识于难。次及于易故列
在初九十事中。虽有因财生罪皆不须舍但
断犯心即得忏悔。作法易故留在后说。言
尼萨耆者。此方名舍。舍有三种。一舍财物
二舍畜心。三舍于罪。言波逸提者。此名堕。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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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烧煮覆障。故曰舍堕。今就三十总别两释。
先总。后别。就总略辩八门。一对九十舍不
舍异。凡三十舍咸具三义。一者属己之财。二
者财体见在受用有罪。三者舍已归主受用
愆。具此三义制令入舍。九十中二十五戒亦
因财事不入舍者。三义中阙不得入舍。一
由食生罪。有十四戒。未食无罪可舍。食方生
罪。复无可舍。阙第二义故属九十。如赞展
别足劝非残受美乐酒虫水等。是二食中过
三外财净施。此二阙于初义体属他物故不
入舍。三十戒阙于第三故不入舍。如脱脚著
覆无其舍法。白色三衣舍已犹白不得著。如
床须截牙角打破贮床挽脚故不入舍。第二
自作教他 若论自作虽犯二十七除二浣与
𦁉与𦁉但吉。二浣无犯。以佛不制故。今言一
人昼犯三十者。通自作使人故尔。第三身口
分别。此三十中担用二局身。馀通身口。第四
性遮分别。回僧之物性恶气分。馀悉是遮。第
五重不重犯者。有四戒。谓担用二浣。此物现
在容可更求故得重犯。如使尼二浣染等雨
衣。数用担毛数过。以其过不异前浣衣擘毛
等浣上犯染打。打亦尔。故言使浣染打三尼
萨耆。自馀诸戒咸不得重。第六舍忏方法。绵
褥独舍。馀悉对人中道俗。二宝对俗。馀戒
对道。道中通局乞钵局僧馀多少。第七持犯
有八。戒通持犯。五过二离减六年等。自馀诸
戒唯正持作犯。第八任运有十四戒。五过除
乐。此四戒曰满任运即犯。受宝夺衣二浣乞
缕此戒。但使事成三性之中任运亦犯。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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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运。已下别释。

畜长衣过限戒一 一制意。多论一因开畜长
贪。于俗利坏道德之财。二比丘积贮与俗无
别失敬之心。三违佛四依之教。即非节俭知
足之行。故使不加净法制与舍堕 二释名。
贮用属己名畜。限分之馀称长。越于期限故
日过十日。能所通举故曰畜长衣过十日戒
 三具缘通缘如上。别缘有六。一已长衣。谓三
衣之外财。其三衣三世诸佛应法之服。体无
长过故尔。虽是已长若妄此财亦复无罪 是
故第二知属己物。物虽属己若不应量畜过
无罪。是故第三应量之财。财虽应量说净无
罪。故须第四不说净。若有一因及起四想。被
举留难因缘亦是不犯。故须第五无因缘。多
论初日得衣即被三殡来。乃至命尽不犯。虽
无因缘畜未过限亦不得罪。故须第六十一
日明相出犯 四阙比说可知。已下正明戒
本。初略制。二牒制随开。后广制。言略者。不
听畜长。六群多积长衣。因此起过。佛便制戒。
言牒制者。因阿难得一长衣。欲奉迦叶佛。随
开限十日。言广制者。

若比丘衣已竟加絺那衣已出畜长衣经十日
不净施得畜若过十日尼萨耆波逸提 此满
足戒文有五句。一犯人。二犯时。三所畜财体。
四开限。五结犯。此五句文初略辩。后广释。言
略辩者。若比丘是犯人。衣已竟迦絺那衣已
出是犯时。三畜长衣是所畜财体。四得畜十
日即是开限。五若过已下违教得罪。是结犯
句。次下广释言。若比丘者。义如上辩。衣已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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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见云。三衣具足竟明其未具无长故。又言。
谓迦提月竟未竟不犯。所言迦絺那衣已出
者。已出者舍也。舍方犯。故律云。谓出功德
衣外时也。第三句畜长衣。谓所畜长衣及财。
三衣之外皆名为长。于中有二。一辩衣体。二
明尺量分齐。言衣体者。律云。有十种衣。皆以
麻丝毛绵为衣体。言长衣量者。律云。长如来
八指广四指。是名长。祇律长二肘广一肘。见
论长二搩手广一搩手。四分律尺六八寸是
名长。第四句言不净施得畜十日者。是开限。
律云。佛因阿难开畜十日。第五结罪句者。是
尼萨耆波逸提。犯有二种。一者过犯。二者染
犯。故律云。一日得衣畜。如是二日乃至十日。
或日日得。或中间有得。不得至十日明相出
已。于十日内随所得衣一切犯长。初日衣是
过犯。过十日故。下九日衣随得者。是染犯。未
过十日。犹初日衣犯长故染。十日内九所得
衣者。亦合犯长。此尼萨耆位有其四。一须舍
财。二须忏悔罪。三须还财。四不还结罪如律
广说。不犯中。若净施。若与人。若失若坏。若
作非衣。若作亲厚意妄不说净。若四想生不
说净。若受寄衣人命终。若远出述道等不说
净。皆不犯。

离衣宿戒第二 一制意。三衣者乃是三世诸
佛应法之服。资身长道最为要用。理宜随身。
如鸟二翼。而无暂离。今留衣在此身。居异处
寒暑率起急须难得。又阙守护容成失。脱废
资身用事恼不轻。是故圣制 二释名。人于
异处名离。径夜日宿久即事慢促则起恼。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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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日过则便犯。故曰离宿戒 三具缘。通
缘知上。别缘有六。一是三衣。二加受持法。
三人衣异界。四不舍念。五无因缘。六明相出
即犯 四阙。比说可知。已下正明此戒。文亦
有三。初因六群留衣异处自往人间。因此起
过。佛便略制。不听离衣。次因有病比丘。衣
重不能持行。佛听作法开离无过。后乃广制。

若比丘衣已竟迦絺那衣已出三衣中离一一
衣异处宿除僧羯磨尼萨耆波逸提 此满足
戒文句有六。一若比丘者。人分齐。二衣已竟
等。犯时分齐。三衣中者。所离衣分齐。四离一
一衣下。人衣互在分齐。五除十下。开法分
齐。六尼萨耆下。结罪分齐。次下广辩文句。言
若比丘者。义如上释。第二句言衣已竟等者。
除不犯。汎五。谓一夜六夜一日九日。此五重
中六夜难明。馀之四重合开此戒。但一夜者。
唯制非开。一月等三事开通制。第三句三衣
言中者。明所离衣。初辩畜三衣意。一释三衣
不如义。多论云。现未曾有法故听畜三衣。智
论云。佛圣弟子在于中道故畜三衣。多论云。
一衣不能除寒。三衣能除障寒。一衣不能除
惭愧。三衣能除惭愧。一衣不中入聚落。三衣
足故堪入聚落。一衣不能生善。三衣能发前
人欢喜之心。一衣威仪不具。三衣能令威仪
清净。以此义故听畜三衣。次明三衣如不如。
一者体如。二者作如。三者量如。四者色如要
具四法方可成受。有离宿过。言体如者。麻毛
丝绵是正衣体。馀并不堪。言作如者于中有
四。一须如法割截。二须条数如法。三重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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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四剌作如法。具足四种名作如。言量如者。
长五肘广三肘。若增减不成受持。言色如法
者谓青黄木兰。馀色之衣不堪受持。除粪扫
衣。第四句言离一一衣异处宿者。明互离失
义。初明离之法。人衣异界曰离。经夜日宿。此
中离者谓离受持衣。若离馀衣但得小罪。

问。三衣六物同是资身。所以离三衣失而犯
提离。馀衣等轻 答。三衣正制受通三品。今
若离者违制罪重。而失受法。馀衣物等开。于
中下为资道不足。今若离者对开为违。唯得
吉罗。而不受。此辩失衣分齐。三护衣之界有
其二种。一者自然。二者作法界。自然之界多
少不定。诸部通说总有十五。一者僧伽蓝界。
蓝有四种。二者村界。亦有四种。谓周匝垣墙
栅篱篱墙不周四周有屋等。三树界。若树叶
相连。齐与人手足荫覆跏趺坐。十诵取日正
中时荫影覆处。水不及处。是衣界。四场界。律
云。治五谷处也。谓村外空静处。五车界。六船
界。并俱在陆地律云。若车船回转处。此但明
住车。十诵行车者。前车向中车杖所及处。中
车向前后车杖所及处。后车向中车杖所及
处。若不及者是名异界。七舍界。谓村外祇云。
若楼阁梯橙道外二十五肘名衣界。八堂界
者。律云。多敞露。九库界。积藏诸物。十仓界。
储积谷米处。十一阿兰若界。律云。兰若者无
界。谓回在空野无别诸界。假以树量大小。八
树中间一树间七弓。弓长四肘。通计五十八
步。兼其势分七十有馀。十二道行界。十诵比
丘与师持衣。通中行前后四十九寻内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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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云。疑广亦得四十九寻为护衣界。十三洲
界。善见云。十四肘内不失衣。十四水界。见
云。兰若处坐禅。天欲晓患睡脱衣置岸入水
池洗浴。明相出犯舍。祇云。水中道行界二十
肘若船界者入水则异。母云。著衣岸上一脚
入水一脚在岸不名异界。十五井界。僧祇道
行露地井兰傍宿。置衣在二十五肘内名护
衣界。所言作法界者。依僧界结。律云。不失
衣者。蓝有一界。失衣者。蓝有若干界。四分他
部相成有四种。即染隔情界之碍。上之三碍
通界并有。若论界碍彼此不通。故文云。失衣
者。僧伽蓝里有若干界。谓上三碍在伽蓝院
内。故衣则有多界。不失衣者。僧伽蓝里有一
界。谓无上三碍也。言染碍者。律云。蓝内有一
女人。来往衣须随身。若女人在中人依彼此
即名异界。所言隔碍者。律云。水陆道断与衣
不会者是。祇云。衣在房内。人在于外。不从
籥。又无梯橙。名之为碍。言情碍者。多论王来
界内大小行处。近王右右并非衣界。及以作
幻作乐人皆名情碍。祇云。兄弟分齐之处亦
名情碍。所言界碍者。如上所明。若有若干界
即须身衣同处。若不尔即名失衣。乃至兰若
界亦复如是。准四分律加于势分。诸部并无。
言势分者。蓝分者蓝外人搏石所及衣处。是
名界分。乃至仓库界亦如是。善见论云。中人
掷石不健不羸人尽力掷石至落处。以量有
十五步。此但道自然不通。作法必须入界方
乃会衣。第五句开离分齐。言除僧羯磨者。律
云。时有比丘病患因缘。三衣极重。意欲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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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听开。乞羯磨离衣九月。多论四义故开离
衣。一有缘众生应受作故。二宜游行令病损
故。三求行道所宜故四未降者降之。已降者
令发喜故。开中有成不成。一要须衣重病人
方成。馀三句互有俱无并作法不成。多论假
使衣人互不如法。前人妄语得罪。作法得成。
以羯磨防离衣宿不防病等故。五分律云。前
安居人九月。后安居人八月。四分律云。留僧
伽梨。祇五二律但留郁多僧。馀二不许。十多
二文三衣之中俱有离义。离但一衣不得离
二。第六句言尼萨耆波逸提者。明结罪分齐。
于中有四。一舍所犯之衣。二忏所犯之罪。三
却还本衣。四不还结罪义。如律广说。不犯者。
于中有五。一作羯磨当受不失不犯。二会故
不犯。三不舍故不犯。四四想等失受故不犯。
五若水陆诸难故不失而不犯。并洒明相未
出之前有此四。故方可不犯。水陆诸难不失
受者。心知衣在恒作颂受之意为是不失。故
律云。不犯者。僧作羯磨明相未出。若会衣。若
作失想。若水陆道断。有此诸难悉皆不犯。

月望衣戒三 一制意。衣为资身随时受用。
虽先有衣故烂弊坏。但任受持不堪著用。今
得少财为作三衣。以换故者而少不足为持
满。故圣开。一月过畜长贪违教妨道故。所以
制堕 二释名可知 三别缘有六。一若是新
衣现堪受用。馀财不开故。衣方开故。第一缘
故坏三衣。衣须故坏得财。若足亦受不开故。
第二缘得少财不足。若不拟作三衣但犯。初
戒不开。一月明须第三。为作三衣替故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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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净作三衣。五无因缘。六过限便犯 阙
缘比说。此戒因但三衣比丘开一月为限。若
畜长衣者得即说净。不须此戒。

若比丘衣已竟迦絺那衣已出若比丘得非时
衣欲须便受受已疾疾成衣若足者善若不足
者得畜一月为满足故若过畜者尼萨耆波逸
提 此满足戒本文有六句。一犯人。二除
开缘出犯长时节。三若比丘下所得衣类。四
受已疾疾下足则不开。五若不足者已不如
其不足开齐一月。六若过已下随违结犯。已
下别解 言若比丘者。义如上辩。衣已竟迦
絺那衣已出者。明出犯长时。若自恣后一月。
若五月中是不犯时节。所言得非时衣者。明
所得衣类。言非时者。谓过一月五月限时。第
四句所言受已疾疾成者。明犯限。若十日中
同衣足者。割截说净受持。若不者至十一日。
随衣多少并犯舍堕。第五句言若不足者得
畜一月为满足故。明第二犯。若同衣不足至
十一日。应作衣浣染作净已受持。若恐不竟
粗行兼竟受持。后更细剌即免长过。故违者
至十二日。随衣多少并犯。乃至二十九日亦
如是。若至三十日足已不足。同衣不同衣。即
日应割截染持。恐不成者馀人相助免有犯
过。此戒开限有三。初十日已同常开缘全是
未犯。次十日已后至二十九日已来。随何日
得足者即应当日作说净三。至三十日若足
不足。若同不同。一向不开。第六句言若过畜
者尼萨耆波逸提。是随违过犯。犯中有四。一
舍所犯之衣。二忏所犯之罪。三却还本衣。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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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结罪。不犯中义如长衣开。

取非尼衣戒第四 一制意。有三种过。一者
凡为下敬上仰奉情慇。所有财物思欲舍施。
许无违从大僧非亲多不筹量得便受之。令
他财物竭尽。二有男女形别。理无脱三。涉财
物既交思情。编亲因事起染容坏梵行。临危
事捡可惧之甚。迹涉世讥致招诽谤。清白
难分。莫能自拔以利诸过。是故圣制 二释
名可知 三别缘有五。一是比丘尼除下二
众。依祇下二众衣不犯。多论下与尼同犯。二
非亲里除去亲里不犯。三是应量是五衣。多
论依者是应量衣吉。四虚心送与。谓乞得贸
易不犯。五领受属己即犯 四阙缘。比说。已
下正明戒本。此戒因乞食比丘从莲华尼受
贵价僧伽梨衣。故佛便制戒。

若比丘从非亲里比丘尼取衣贸易尼萨耆波
逸提 此满足戒本文有五句。一犯人。二非
亲里尼。三取衣。四除贸易。五结犯。已下广
辩。若比丘者。义如上释。非里者。非父母亲
及七世。反上是亲。论云。所言亲里者。父母
七世骨血之亲。了论明四种亲。一父亲。二父
母亲。三母父亲。四母母亲。此四亲尼边取之
非犯。所言取衣者。衣有十种。如上所明多
论比丘取一尼衣。多人犯。一比丘多尼边取
一衣。许尼多犯。故律中佛责尼言。妇人著上
好衣。犹尚不能发前人敬心。何况弊故。随听
畜五衣。故知衣本为资身。今以施人即得无
衣立罪破戒行。檀事不应法故不取听。若五
衣外随意施者得受。若僧得尼施时应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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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知彼五衣不具即不得受。五衣具者得
受无罪。十律若先请。若别房中住故与。若为
说法故与不犯。五分若无心求自布施。知彼
有长乃若不犯 问。尼取僧衣但得吉罗者
何 答。大僧上尊与尼义。希尼受不数故但
犯吉 问。若尔大僧与希能与应轻所以提
罪 答。僧与尼衣讥过中制患义深故得提
罪。所言除贸易者。律云。二部僧得衣共分。错
得馀衣。佛开互贸。言贸易者。以贸衣非衣贸
衣。乃至一丸药贸衣者是。所言尼萨耆波逸
提是第五结罪句。于中有四。一必须舍衣。二
应忏悔。三受者却还。四与得罪。不犯者。从
亲边取。若贸易得。若为僧为佛图取者不犯。

使尼浣故衣戒五 一制意。上尊使下事顺。
而数下惰敬上裁抑是难。多不筹量有无客
致恼。废业损处不轻喜生染患。迹涉世讥致
招诽谤。清白难分。莫知自拔以利诸过。是
故圣制 问。浣染打等所以合制者何 答。一
使尼处同。二俱由故衣。三容一衣相由致犯。
垢污须浣失色。即染申舒故污 二释名可
知 三具缘通缘如上。别缘有六。一是比丘
尼。二非亲里。三是故衣。四使浣染打。多论若
使书信吉罗。祇有四句。自与使受等二互二
俱浣等并犯。五无因缘故律中开。若病浣染
打。若借他衣浣染打不犯。除此等缘故。六浣
染打竟即犯 四阙缘比说。已下正戒本。此
戒因迦留陀夷使偷兰难陀比丘尼从安多会
衣。故佛制此戒。

若比丘令非亲里比丘尼浣故衣若染若打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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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耆波逸提 此满足文有五句。一人。二非
亲里尼。三所浣故衣。四所浣染打。五结罪。言
比丘者。如上。非亲里者。亦如上。言故衣者。
下至一经身著。衣者十种衣。若新衣浣者得
吉。言若染若打者。是所作业。言尼萨耆波逸
提者。是犯罪。若使浣染打尼具作得三提。作
二得二提。作一得一提。善见云。令出家妇浣
染亦犯。五分令非亲尼浣而亲尼浣。如是互
作五句。皆堕。若浣染尼师檀亦犯堕。十诵若
犯舍堕。衣与浣犯小罪。若浣竟比丘复言未
净还使尼浣。比丘尼萨耆吉罗得二罪。若使
尼浣染打。尼不浣不染不打得三吉。馀互作
不作推此可知 问。使下二众何以得吉
 答。非是弟子使希故轻。有非具戒不废正修
故轻。若依多论不二同尼犯提 问。新衣何
以轻 答。新衣浣希有无缘患故得小罪。不
犯者。律云。若宿若谓佛法僧使浣染等无罪
从。

非亲里居士乞衣戒六 凡出家人宜应知足。
令三衣具备。长道缘脱。方广乞求。增贪恼物。
招世讥过。损坏不轻。是故圣制。别缘有六。
一三衣具足。二无因缘。三非亲里居士。四为
己乞应量衣。五彼与。六领受入手便犯 阙
缘比知。已下正明戒本。此戒因跋难陀从居
士强索衣故。诸人讥嫌。佛制戒。

若比丘从非亲里居士若居士妇乞衣除馀时
尼萨耆波逸提馀时者若夺衣失衣烧衣漂衣
是谓馀时 此满足戒文三。初略制。二牒
随开。三广制。就广制句有其五。一犯人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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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里居士。三乞衣。四除开缘 五结犯。馀时
者已下诵前四句。下辩五句文。若比丘者。义
如上辩。非亲里者。非七世亲里。言乞衣。衣
有十种。十诵僧祇乞得四肘已上犯 若白乞
使人乞作寒暑相。若方便说法得者皆犯 若
乞小物施主与衣财者得取无犯。若本有方
便心但索小者。或容得大犯舍。言除馀时者。
开索。律云。若被贼夺衣。裸形当以轻草树叶
覆形。应往寺边。若取长衣。若亲友边取。若
无者僧中问取可分衣。若无者问取僧衣卧
具。若不与者自开库看。若褥敷栴被摘解取
裁作衣。出外乞衣。若得已应还浣染缝治安
著本处。若不还本处如法治。言尼萨耆波逸
提者。是遗制罪。于中亦四。如上所明。言馀时
者。是失夺等四缘。不犯中。律云。若夺失三衣
从非亲里乞。五分开衣坏时得乞通前五缘。
又云。或为他乞。他不为己乞。或不求而得。若
从亲里乞。若从出家人乞。一切不犯。

过知足受衣戒第七 一制意。出家之人遇四
因缘失夺三衣。笃信闻之端贫以施。理应随
施而受障已。内有廉节之心。外不恼物。今三
衣已足过分更受。内长贪结。外乖施心。殊所
不应。是故圣制 别缘有六。一比丘失夺三
衣。二非亲里居士。三为失故施。若不为失随
时受取无罪 四知为失故施。五过知足取应
量衣。六领受入手即犯 阙缘可知。已下正
明戒本。此戒因衣比丘檀越送衣比丘不受。
为六群故取。佛便制戒。

若比丘失衣夺衣烧衣漂衣若非亲里居士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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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妇自恣请多与衣是比丘当知足受衣若过
受者尼萨耆波逸提 此满足戒文有六句。一
犯人。二遇四因缘。此谓施衣缘。三非亲里居
士施衣人。四自恣请下为失衣故施。五是比丘
下教知足受。六为遇下过受结犯。前三句文
可知。第四所言自恣多与者。若檀越多与衣
比丘失一衣。于中有应取有不应取。若失一
衣不应取。若失二衣馀有一衣重数。若二若
三若四应摘作馀二衣。若都失取上下衣。馀
一衣别处取。若檀越多与薄细若不牢。应取
作二三四重安缘肩上。应安钩纽。馀有残物。
语檀越言。此馀残裁作何等。若彼言。我不与
失衣故与 我曹自与大德耳 若欲受者便应
受。所言当知足受衣者。知足有二。一在家人
知足。二出家知足。言在家知足者。随白衣所
以衣受者。谓诸白衣为失故施本为失三。今
还受三。即是知足。然此知足顺出家之轨。故
曰出家人知足。此谓失三受三顺三知足故。
言若过尼萨耆波逸者。此第六句过受结罪。
律云。失一受二。失二受三。失三受四等。并是
足而受更受违二知足。故名为过知足。受者
即犯舍堕。此衣应舍与僧。若一人若多人不
得别众舍。若舍不成舍。舍已应忏罪。然后彼
应还衣。若不还衣得罪不犯中。律云。若知足
取。若减知足。若衣体细薄不牢。重作故取不
犯。

劝赞一居士增衣价第八 一制意。笃信居士
标心舍价限已定。理宜随施而受。不亏道法。
今反嫌少过一更索长。己贪求坏彼信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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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圣制 别缘有六。一非亲居士虚心辨衣
价。二情期限定三知施心有限。四嫌少劝增。
五彼为增价增缕。六领受便犯。已下正明戒
本。因跋难陀起过。佛制此戒。

若比丘居士居士妇为比丘办衣价买如是衣
与某甲比丘是比丘先不受自恣请到居士家
作如是言善哉居士为买如是衣与我为好故
若得衣者尼萨耆波逸提 此满足戒文有四
句。一犯人。二施衣限定。三是比丘不嫌少
劝增。四若得衣下得而结罪。上二句可知。第
三为比丘至与我好故已来。明嫌少劝增义。
衣价者。若钱若璎珞等是。居士问比丘。须何
等衣。佛听索不如者。今乃居士为辩绢衣。若
劝买䌷即犯。故十诵云。劝增色亦犯。此戒为
施心有限嫌少更求。乃至增一钱十六分之
一分。若增缕亦犯。多论励增色量价三舍堕。
言得衣尼萨耆波逸提者。是第四结罪句。舍
忏还不还义如上辩。不犯中。律云。先受自恣
而往求知足。于求中减少作。若从亲里求。若
出家人求。或为他求。若求自得不犯。

劝二居士增衣价戒第九 制意犯缘如前无
异。唯以二居士合作为别 问。励增一綖即
犯。何故乞衣得一条方犯 答。乞本无心及
至乞时任彼筹量。恼义是微故一条方犯。辩
中施主先有虚心施。限以定不荷其恩。嫌少
更索恼物情。深一綖即犯。已下正明戒本。

若比丘二居士居士妇与比丘办价持如是价
买如是衣与其甲是比丘先不受居士自恣请
到二居士家作如是语善哉居士为我办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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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价与我共作一衣为好故若得衣者尼萨耆
波逸提 此戒句亦有四 一犯人。二施衣服
定。三是比丘下嫌少劝增。四若得衣下得而
结罪。释句之义如前戒。五分乃至劝夫妇合
作一衣亦犯。祇中知足者与细言。我是兰若头
陀住人索粗者皆犯。己口自述德故 问。所
以无劝三居士者何 答。劝二容损。劝三恼
微故无 问。若尔劝三居士弃布造䌷。岂无
损义 答。此乞衣戒摄。今此劝增者要就本
体上增方犯。此戒故所已无开通。并如前戒。

过限切索衣价戒第十 一制意。然宝物世情
所重。长贪妨道生患处深。非是比丘之所宜
畜。今施住信心奉施以为衣价惧犯。畜宝无
宜自受。故付俗人令货净物。寻索急切情无
容豫。迭相摧促。过恼前人。故作限制三索六
默然。今过索恼境结罪 别缘有五。一是施
主送宝。二贸衣受用。三付彼净人转货衣物。
四过分齐索五得衣便犯已下正明戒本。此
戒因跋难陀制。

若比丘若王若大臣若婆罗门若居士居士妇
遣使为比丘送衣价。持如是衣价与某甲比丘。
彼使至比丘所语比丘言。大德今为汝故送是
衣价受取。是比丘语彼使如是言。我不应受此
衣价。我若须衣合时清净当受。彼使语比丘言。
大德有执事人不须衣比丘应语言有。若僧伽
蓝人若优婆塞。此是比丘执事人。常为诸比丘
执事。时彼使往执事人所与衣价已。还到比丘
所如是言。大德所示某甲执事人我已与衣价。
大德知时往彼当得衣。须衣比丘当往执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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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若二反三反为作忆念应言我须衣。若二反
三反为作忆念得衣者善。若不得衣四反五反
六反在前默然立。若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
住得衣者善。若不得衣。过是求得衣者尼萨耆
波逸提。若不得衣从所得衣价处若自往若遣
使往应言。汝先遣使持衣价与某甲比丘。是比
丘竟不得衣。汝还取莫使失此是时 此满足
戒文有其二。初过索结犯。二若不得衣已下
明不得进不。前文有六。一犯人。二若王已下。
正明施主遣使奉宝为作衣价。三是比丘应
语已下。恐犯畜宝自不敢受。四彼使语比丘
下。正明使臣送宝付俗令货净物。五须衣比
丘下。正开三语六默索衣方法。六若不得衣
下过索分齐得衣结罪。然此六文位束为三。
一犯人。二所犯事。三得衣结罪。犯人文可知。
所犯之事文有其四。圣者立法。谓送宝不受
付净生已索之法。或就第四付净生文复有
其四。一问净。二须衣比丘者。报净人处。三
付。四反报比丘。第五索法。见论纯语往索齐
六不犯。过六方犯。纯默十二未犯。十三反犯。
默语相参。九反未犯。十反方犯。如是类知。五
语二默七反未犯。四语四默八反未犯。三语
六默九反未犯。二语八默十反未犯。一语十
默十一未犯。全默十二未犯。十三始犯。第二
不得中文三。一躬往遣使到施主所。二陈已
㥾。三还本施主。已下广辩前文。若比丘者。
义如上释。若王者。得自在无所属。若大臣
者。在左右若婆罗门者。有生婆罗门也若居
士者。除王大臣婆罗门诸在家者是。居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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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在家妇也。遣使送衣至付比丘已来。是送
宝之仪。从是比丘语使至当受已来。不受之
法。彼使语比丘有执事人。是问净主之法。须
衣比丘至执事已来。是执净主之处。彼使至
与衣价已来。是付宝法。还到至当得衣已来。
是执比丘法。已下明索衣方法。文略易显
 不犯者。若遣使告知。若彼言我今不须即相
布施。是比丘以时软语方便索衣。若为作波
利加罗故。与以时索。若方便索得者。一切不
犯。

杂野蚕绵作卧具戒第十一 所以制者。良以
贵物难得损生招讥。长贪妨道。过中之大是
以圣制 别缘有五。一是憍奢邪。二乞求。三
作卧具。四为己。五作时乞犯。多论憍奢邪者
绵名。已下正明戒本。此戒因六群往蚕家索
绵居士讥嫌。比丘举过。佛便制戒。

若比丘杂野蚕绵作新卧具尼萨耆波逸提
 此满足戒文有三句。一犯人。二所犯事。三所
为罪。言若比丘者。义如上释。言杂野蚕绵蚕
者。西方无家蚕。用野蚕作绵。成其三衣。外国
作衣凡有二种。一细擗布贮如作栴法。二绵
作缕织成衣。善见云。乃至杂一毛便犯。憍奢
邪者丝中微者。蚕口初出名也。五分云。蚕家
施绵受已施僧。不得自入。故知所制意重 野
蚕尚犯。何况家蚕。杂绵尚犯。何况纯作。言萨
耆波逸提者。是犯名。多论若无蚕家。乞茧自
作绵无罪。为卖故是虫者吉。作不应量衣及
敷具吉。自作教他成者犯堕。不成吉罗。犯尼
萨耆衣应舍斧若斤剉斩。和泥以涂壁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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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更著。若受用著著著得罪。不犯中。律云。
若得已成。若乞成贮衣。若虫坏者一切不犯
黑羊毛作卧具戒第十二 所以不听者。此
毛贵物。无宜下用虚损施物。作无用之费。经
营妨道。复招讥丑。是故须制 通缘如上。别
缘有四。一纯黑羊毛。贵好出四大国。贵而难
得。二作卧具。三为己。四作成便犯。已下正明
戒本。此因六群比丘见诸梨车子。作黑氎被
讥嫌。比丘举过。佛便制戒。

若比丘以新纯黑羺羊毛作新卧具尼萨耆波
逸提 此满足戒文有三句。一犯人。二毛作
卧具。三结犯。若比丘者。义如上辩。言纯黑
毛者。若生黑若染黑。言尼萨耆波逸提者。是
犯名。犯相如前戒。不犯者。律云。若得成。若
割载坏。若细薄叠作两重。若小坐具。若作耨。
若作帽。作袾作镊热巾。或作里革屣巾。并非
披服之物故开无犯。

白毛卧具戒第十三 制意同前。十律此非纯
白善。是三毛参作不犯。三毛之中增黑毛一
两犯堕。贵故。增白一两犯吉。贱故。增尨不犯。
减一两方犯 别缘有五。一三毛相参作。二
疑作三衣卧具。三为己。四增好减恶下至一
两。五作成便犯。已下正明戒本。此戒因六群
作纯白卧具。居士讥嫌。佛制参作故立此戒。

若比丘作新卧具应用二分纯黑羊毛三分白
四分尨若比丘不用二分黑三分白四分。尨作
新卧具者尼萨耆波逸提 此满足戒本文有
三句。一犯人。二故教比丘毛作法。三若比丘
下不参结罪。言若比丘义如上辩。言作新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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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者。三衣白黑二毛各有两种。一生白。二染
白。言尨毛者是头上毛。耳上毛。脚上毛。若
馀处粗毛并曰尨毛。言应分作者。若欲作四
十钵罗卧具。二十钵罗黑。十钵罗白。十钵罗
尨。乃至二十钵罗卧具准上可知。若增若减
犯罪轻重如上释。言若比丘不知作者得舍
堕罪。就舍堕文有四种。如前所明不犯者。若
应量作。若得已成。若割载坏作帽作袾作镊
热巾。或作里革履巾一切不犯。

减六年卧具戒第十四 制意者。先有故卧
具。未满六年。足得资身。长道便罢不舍故者
更复造新。长贪妨道。招世讥过。是故圣制
 别缘有六。一有故卧具减六年。二不舍故者
与人。三僧不听许。四更作新者五为己。六作
成便犯。已下正明戒本。此戒亦因六群比丘
常营卧具。故佛制戒。就中有三。一略制。二牒
随开。三广制。今明广戒本。

若比丘作新卧具持至六年若减六年不舍故
而更作新者除僧羯磨尼萨耆波逸提此 满
足戒文有三句。一犯人。二制限六年。三若限
已下造新结犯。初句可知。言除僧羯磨者。明
开意。律云。有比丘得乾痟病。卧具甚重不堪
持行。佛听。随僧乞法作新者。僧当白二听作
馀新。僧祇云。若无老病因缘。六年不满不得
更作新卧具。若身不羸癯。颜色不恶。白二听
作羯磨。众一一不成言尼萨耆波逸提者。是
减限作故犯罪。舍忏如上。不犯者。律云。僧白
二听及满六年。若减六年舍更作新。若得已
成者。若无若他与作。一切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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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揲尼师坛戒第十五 己有故坐具。障身
便罢。令嫌故造新。虚损信施。长贪妨道。是以
制揲为令息贪长道。物有受用之益。今更造
新。不以故揲。违犯圣教。故制得 别缘有五。
一有故尼师坛。二更作新者。三为己。四不以
故揲。五作成便犯 问。尼师不揲而复过量
得一罪二罪 答。一解二罪。舍时先载去量
外。然后忏悔 若尔不揲者揲已忏悔。何须
入舍。答。不揲尼师举体有过。今虽更揲犹有
本过。故须入舍。量过者量外有过。若载去已
过内无过。何须入舍。又复还主无受用义。故
要须载。若故物作但有过量。无不揲之愆。已
下正明戒本。此戒因六群违制故结。

若比丘作新坐具当取故者纵广一搩手揲新
者上以坏色故若作新坐具不取故者纵广一
搩手揲新者上用坏色者尼萨耆波逸提 此
满足戒本文有三句。一犯人。二制其揲法。三
若比丘已下不揲结罪 言若比丘义如下辩。
言新坐具者故揲一搩手是制揲法。律云。造
新坐具时。若故未坏。未有穿孔。当取浣染治
之。牵挽舒裁。取方一搩手揲著新者。若揲边
若中央。以坏色故。僧祇律云。若自无故者不
得从少闻。犯戒者无闻者住坏房。不治者恶
名人断见人。远离二师者不喜听问人。不别
魔事人。边取者则反上。多论若无故者一搩
手拒亦应用。善见云。故者下至一经坐不须
揲。言若作新坐具至波逸提已来为不揲故
结犯。就句有四义。一须舍物。二须忏罪。三
应还物。四不与得罪。律云。若揲若自无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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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揲。若他为作。若得已成。若纯故者作不
犯。

担羊毛过三由旬戒第十六 然出家之人躬
担羊毛。顺俗而行迹同。凡辟动越威仪。招讥
损道。故制不听。所以复开。三由旬者有持之
利。无以存济。复开三过担结罪 别缘有四。
一贵羊毛除贱故。律云。头顶足毛不犯。祇云。
驼猪等毛越。二是己物。三自知。祇云。三人共
有各持齐九由旬。重担者俱犯。四过三由旬
即犯。已下正戒本。此戒因跋难陀起过。便制
此戒。

若比丘道路行得羊毛若无人持得自持乃至
三由旬若无人持自特过三由旬尼萨耆波逸
提 此满足戒本文有三句。一犯。二开三由
旬。三持过结犯。初句可知。第二句持三由旬
者。著道行。若住处得羊毛。须者应取。无人持
自得持至三由旬。若有人者语。我有此物当
助我持。若彼持后。于此中间比丘不得助持。
若持犯吉。以非全自持过三故。令尼四众持
过者吉罗。除羊毛持馀衣。若麻等犯吉。若担
馀物杖头亦吉。言过限持尼萨耆波逸提者。
是犯句。犯相如上。不犯者。律云。若持至三由
旬若减三由旬有人语持中间不助者。使尼
四众齐三由旬。若担毳绳。若担头上毛作帽
诸巾。并不犯。

使尼浣擗羊毛戒第十七 制意犯缘同浣衣
戒。但此新故俱犯。以损功痴业。中制故尔。已
下正明戒本。此戒因六群比丘使尼等擗染
羊毛故起过。佛便制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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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比丘使非亲里比丘尼浣染擗羊毛者尼萨
耆波逸提 此满足戒本句亦有五。一犯人。
三非亲尼。三所染毛。四使染擗。五结罪。初二
两句可知。言浣染擗羊毛者。擗者下至以水
一渍。染者下至一入染汁。辟者下至辟一片。
馀义皆如浣故衣戒同。所以不辩。

畜宝戒第十八 一制意。宝体利重。长贪妨
道。喜生诤竞。招世讥嫌。是故圣制。不听受
畜。然由资恶故开。付俗货净物受之故。多论
与比丘结戒者有三益故。一为止诽谤。二为
灭开诤。三为成圣种知足行故 二释名。贮
用属己名之为诽。情所珍贵称之为宝。故曰
畜宝戒 三具缘通缘如上。别缘有四。一是
钱宝。二知是钱宝。三为己。四受取便犯 四
阙缘。若阙初缘犯吉。为宝者金银钱是。馀伪
宝畜犯小罪。若阙第二缘犯吉。为想疑故。若
阙第三第四罪无。已下正明戒本。此戒因跋
难陀比丘起过。居土苦嫌。佛便制戒。

若比丘自手捉钱若金银若教捉若置地受者
尼萨耆波逸提 此满足戒文有三句。一犯
人。二所捉之宝。三自他二业捉而结犯。比丘
者如上。言手捉钱者。多论明五种受俱犯。一
以手捉取。二以衣捉他取。三器从他取。四若
著是中。五若言与是净人并成捉宝罪。三尼
钱者。上有文像。言金银者。生色似金。两种皆
名金银。多论若捉金薄金像皆名捉罪。所言
人捉者。置地受尼萨耆波逸提者。是结罪句。
故律云。若教人捉同自捉犯。是以律佛告大
臣曰。日有四患不令照。一者修罗。二者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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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尘。四者雾。沙门亦有四种过。中不令威
仪清净。一者不舍饮酒。二者不舍淫欲。三不
舍手捉金银。四者不舍邪命自活。故经说言。
酒为放逸。淫是生死原。金银生患重。邪命坏
善根。以此义故佛自说言。若见沙门以我为
师。而捉金银我说此人非是沙门。智度论云。
出家菩萨守护戒故不畜钱物。以戒功德胜
于布施。涅槃经云。菩萨持讥戒与性戒无差
别。言尼萨耆者。是其舍法。若比丘欲舍钱宝。
向信乐优婆塞语。此是我所不应。汝当知之。
若彼取还与比丘者。当为彼人物。故受令净
人掌。若得净衣钵。应易受持。若彼取不还者。
令馀比丘语遣还。馀比丘不语者。当日往语
佛。为净故遣与汝。若令与僧塔。乃至本主。为
不欲使失彼信施故。不犯者如向所说。

货宝戒第十九 制意者。以其宝物更互相货
为求息利。长贪妨道。招世讥过。故便圣制
 别缘有五。一是宝物。二互相贸易。三决价。
四为己。五领受即犯。已下正明戒本。此戒因
跋难陀比丘往市以钱。居士讥。佛制戒。

若比丘种种买卖者尼萨耆波逸提 此满足
戒文有三句。一是犯人。二互相贸易。三结犯。
初句可知。言种种买卖者。解第二句。律云。若
已成金未成金已成未成金。此三种相贸易。
银亦三种。钱唯一种。此七种交互易。钱者八
种。金银铜铁白腊铅锡木钱胡胶八种钱。皆
名为钱。言尼萨耆波逸提者。是犯句。犯相如
前捉宝戒同。不犯者。律云。若以钱贸璎珞具。
以钱易钱。为三宝。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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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戒第二十 制意者。凡出家之人理息缘
务静坐修道。何得利自贩博驰骋市肆。动越
威仪。招世讥丑。财物既交或容犯重。临危
险行非高节。以斯诸过圣不许。多论四义故
佛制此戒。一为佛法僧上故。二为止斗诤故。
三为成圣种故。四为长信敬不诽谤故 别缘
有六。一在家。二众外道亦摄三共相贸易。三
决价四为己。五自贸易。六领受即犯。已下正
明戒本。此因跋难陀以生姜易食故起过。又
共外道博衣悔而不得。遂讥嫌。佛便制戒。

若比丘种种贩卖者尼萨耆波逸提 此满足
戒文有三句。一犯人。二明卖买。三结犯。初句
可知。言种种贩卖者。律云。五种物相易。以时
药易非时。以时易七日。以时易尽形。以时易
衣。乃至以衣易衣。皆如是相互各五句。所以
言贩卖者。谓价直一钱数数上下。增卖者价
直一钱言直三钱。重增价者价直一钱言直
五钱。言直五钱亦有三种。一买。二增买。三重
增买。言尼萨耆波逸提者。是所犯之罪。律云。
衣药交货诤价高下数数上下皆犯。多论此
贩卖堕一切堕中最重。宁作屠儿。何以故。屠
儿止害。一生贩卖一切俱害。不问道俗贤愚
持戒毁戒。无往欺常坏恶心故。若居谷恒悕
天下荒饿霜雹灾变。若居盐积贮恒愿四边
反乱王路隔塞。多有此过故。此贩卖物作塔
像不得向礼。又云。但作佛意礼之。设与僧作
食。及四方僧房一切不得住中。持戒比丘不
应受用。受用得罪。以过多故。若食贩卖因因
堕。作衣著著堕。作卧具随转转堕。重于馀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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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祇若自问价作不净语。诤价高下皆越得
物。若物直五十而索百钱。比丘以五十和之。
如是求者不名为下价。若前欲买此物。比丘
不得抄市。当问言汝止未为报云我休者。比
丘方云。我以是价知是物好不。比丘自货抄
市者越。若自举物价前人信之。贵取故犯盗
罪。多论如贩卖戒中物。或方便有罪。果头
无罪。如为利居盐谷后得好心。即施僧作福。
成果头有罪。如为福馀来不卖 后见利便卖。
以利自入即是方便无罪。或俱有罪俱无罪
类知。不犯者。律云。听五众出家人共交易。应
自审定。不应共相高下如市道法。不得与人
货易。令净人货。若悔听还。若由苏相易者无
犯。开供养灯明故。

畜长钵过限戒第二十一 制意者。然钵为应
供之器。资身足。今过贮畜。长贪妨道。招世
讥丑。累损坏不轻。是以圣制。然以物变无恒
容有失夺资身。要用事不可废。施时不受。后
则难求。故开十日说净。而畜违过。圣教过则
结犯 释名者。五分有比丘得一钵。以佛不
听长故施他。己钵破。佛问几后破。答十日。因
开十日。四分因请遂亦开十日。故曰畜钵过
十日戒 别有五。一先有受持钵。二更得钵。
三如法钵非不犯。谓具三如。四不净施。五过
十日便犯 阙缘。比说可知。已下正明戒本。
此戒因六群比丘多求好钵。居士讥嫌。比丘
举过。佛便制戒。

若比丘畜长钵不净施齐十日过者尼萨耆波
逸提 此满足戒本文有四句。一犯人。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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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长钵。三开十日畜。四为结犯。初句可知。言
长钵者。律云。钵有六种。铁钵黑钵赤苏摩罗
国钵乌伽罗国钵忧伽赊国钵。大要有二。一
者铁钵。二者泥钵。此二种钵。要具三。如方堪
受持。一者钵如但唯泥铁。二者量如大者三
升。小者升半。三是色如见论。铁钵五熏。凡钵
三熏。已上方是色如具。此三方可说净。言不
净施者。是犯缘。犯有二种。一者过犯。二者染
犯。相对八门。是长衣戒不异。所齐十日者。
是开限。故律云。阿难得钵欲奉迦叶。以常用
故十日当还。恐犯舍堕。以事白佛。开至十日。
所言过者尼萨耆波逸提。此是违限结犯相
门。开通如长衣戒。

乞钵戒第二十二 制意者。然钵减五缀不
漏。堪资身用。今乃处处随非亲乞。长贪妨道。
恼乱施主。于理不可。故须圣禁 别缘有六。
一先有受持钵。二减五缀不漏。三随非亲里
乞。四为己。五乞如法钵。六领受便犯。已下正
明戒本。此戒因跋难陀钵破。遂于多居士乞
多钵。便被讥嫌。比丘举过。佛因制戒。

若比丘畜钵减五缀不漏更求新钵为好故尼
萨耆波逸提彼比丘应往僧中舍展转取最下
钵与之令持乃至破应持此是时 此满足戒
本通有两段。先明乞钵制犯。此明持还方轨。
初段戒本文三。一犯人。二旧钵未满。三更求
结犯。初文可知。第二文言钵减五缀不漏者。
律云。相去两指间一缀也。尼萨耆波逸提者。
是第三结罪句。从彼比丘已下至此是时。明
舍还方轨。则于中文二。初应往僧中者。明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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钵。二展转已下共为一句。总论还钵文。言此
是时者。谓是用旧持新时乃至破成持然下
还中四段。广如律明。一舍钵方法。二忏悔之
仪。三还钵。四不还得吉罪。初舍钵者有四。一
持钵往僧。二下境。三威仪。四作舍词句。第二
忏悔罪如上所辩。第三还钵文亦有四。一贵
者夺留宜还下钵。二僧应作自与下钵令持。
三罚破比丘令持新用旧。四令守护恐坏故
用新。故律僧与下钵白二与彼应守护。不得
著瓦石落处倚杖刀下。悬物下道中石上果
树下及不平地。不得一手捉两钵。除指隔中
央一手捉两钵。不得开户除用心。乃至不应
故。坏故失。非钵用。此之四文并是取彼好钵。
僧中次行取众最下恶钵与彼令持。息贪过
故。第四还钵文二。有缘转还。无缘经宿羯磨
其还。祇律若钵贵者。应取十钵直。九钵在八
净厨。一钵直还主。若乞得二钵直者。一钵入
僧。一钵还主。如是随得多少限一直还主。馀
直入僧厨。第四不还得罪者。律云。僧中舍钵
竟不还者犯吉。教莫还亦吉。不犯中。律云。若
五缀漏求新。若从新索。从出家人索。若为他
他为己不求而得。若施次得。若自有价买畜
者。一切不犯。

乞缕使非亲织戒第二十三 制意者。然三衣
具足得资身。今乃自乞缕线以凭势贵。彊逼
织师织作三衣。长贪多欲。损恼织师。反讥谤。
是故圣制 别缘有四。一自乞缕线。二是非
亲里俗人织师。三持势遣织不与价直。四成
便犯。已下正明戒本。此戒本跋难陀起过。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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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制戒。

若比丘自乞缕线使非亲织作衣者尼萨耆波
逸提 此满足戒文有四句。一犯人。二自乞
缕线若居士缕犯后戒故须自乞设。若不乞
自缕应轻。三持势逼织。以理求得无罪。与价
亦不犯。四结犯。已下广解上二句可知。言使
非亲织师织作衣者。多论织师非亲有三句。
此戒正明正损织师犯舍。非亲乞缕吉。织师
亲非亲合有三句。织师亲里有二句阙事。第
三俱亲无罪。是以但有八句。正损织师犯提。
兼损缕主举一犯。通收重轻故。但言犯尼萨
耆波逸提者是。第四结罪分齐。舍忏方轨。如
律广明。不犯中。律云。二俱亲里。若自织作钵
囊革屣囊针栴禅带腰带帽袾镊热巾里革屣
巾者。一切不犯。

劝赞织师增织衣戒第二十四 制意者。笃信
居士虚心辨缕与比丘。故织作三衣。宜应称
施而受。障已内有廉节之心。外不恼主。今乃
劝赞织师。自与价直。损他缕主。自坏心行。彼
我无益 故圣制 别缘有六。一居士自心辨
缕遣织师织。二情期有限。三知有限。四与价
劝织。五彼为增缕。六领受便犯。已下正明戒
本。此戒因跋难陀。往居士家择取缕与织师。
又许与价。居士讥嫌。比丘举过。佛便制戒。

若比丘居士居士妇使织师为比丘织作衣比
丘先不受自恣请便往织师所语言此衣为我
作与我极好织令广大坚致我当少多与汝价
是比丘与衣价乃至一食直若得衣者尼萨耆
波逸提 此戒有三。初略。二开。三满足。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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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句四。一犯人。二缕主遣织三衣。三彼比
丘下乃至食直劝织师自雇价直。四若得下
结犯。上二句可知。言若比丘先不受自恣请
者。是开文。律云。佛不听往作衣家者。后有居
士。请比丘与衣。比丘疑不敢往。佛因听随意
往。取少欲知足索不如者。馀句文显。可知
 问。此与前戒织何别 答。有四不同。一前损
织师不损缕主。以乞得故。此损缕主不损织
师。二前戒由戒损织师不与价犯。此损缕主
与价故犯。三前非亲犯。亲则不犯。此亲非
亲犯。四前是已缕织成即犯。此是他缕领受
方犯。律云。不犯者。先受请往求知足减少
求。若从亲里索。从出家人索。或为他索。他为
己索。或不索而得者。一切不犯。

夺比丘衣戒二十五 制意者。先与他衣规欲
共行。彼苦不去。理应和豫。而索本自无过。
嗔心强夺。共相逼恼。特非所宜。故须圣制。

别缘有五。一大比丘甄沙弥不犯非行类故。
二先与衣规欲共行。三不定与前人不定取
多生恼故。四句中二句初受与俱决定。二决
定与而受者不定。夺取犯重。若与受俱不定
者吉。四瞋强夺。五得物属己便犯。已下正明
戒本。此戒因难陀起过。佛制是戒。

若比丘先与比丘衣后瞋恚故若自夺若教人
夺还我衣来不与汝彼应还衣若取者尼萨耆
波逸提 此满足本文有三句。一犯人。二先
与衣。三后心夺而结罪。初句可知。第二句本
规同行故与衣。后彼不肯因便劫取。故曰先
与比丘衣。第三句夺者。律云。若嗔心自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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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人夺而藏者犯。谓对面见在夺。若夺不藏
者吉罗。事未分制未成犯藏而方犯。若著树
上枷上床上。及馀著处离处犯吉。故戒本云。
取衣者尼萨耆波逸提。舍忏方轨如律所明。
不犯者。律云。不嗔言。我悔不与。还我衣来。
彼心悔可即还衣。若馀人言。此比丘欲悔还
他衣。若借他衣著。无道理还夺不犯。若恐失
恐坏。若人破戒破见破威仪。若被举灭殡应
殡。若为此事命梵难。一切不夺取不藏举者。
皆不犯。

畜药过七日戒二十六 一制意者。凡夫之背
以四大为驱忧。末秋初节气交竞四大转改
诸病即生。既有疾恼。防癈修道。大圣悯念。方
便开听畜。服诸药以疗病苦。趣令安身。进修
道业。因圣开听。广贮众药。长贪坏行。违教
招讥过。是不轻故制提罪 二释名者。贮用
属己名之为畜。疗患称药越于期限名过七
日。故曰畜药过七日戒 三具缘通缘如上。
别缘有四。一是七日药。二加手口二受。三不
说净。四畜过七日便犯 四阙缘类知。已下
正明戒本。此戒因毕陵加弟子起过。故佛制
戒。

若比丘有病畜残药苏油生苏蜜石蜜齐七日
得服若过七日服者尼萨耆波逸提 此满足
戒本文有五句。一犯人。二有病者畜药之缘。
三残药已下所畜药体。四开齐七日。五过限
结罪。下释中初句可知。第二句言有病者。律
云。秋月风病动形体枯墋。又生恶创等是畜
药之缘。第三言残药苏油生苏蜜石蜜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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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畜药体。第四言齐七日得服者。是其开限
八门句义如长衣戒说。第五言若过七日服
者尼萨耆波逸提。是过限吉罪。律云。一日得
药乃至七日得药至第八日。初日药过染下
六日随药多少相与俱犯。故言尽尼萨耆波
逸提 问。下六日药被染犯时失受。以不解
有二种。今且一释说净犯。下之六日亦未说
净。同是长位故。为初染口受之法。为妨宿解。
不妨于长。既所防不同。日限未满故。初日药
不能染下并令失受。是以律云。至第七日药
与诸比丘食。若当失受即有宿解等生。何故
听食。故知不失。若尔馀五日应还主。食所以
还令涂足然灯 答。实不失受俱轻。贮畜有
彼情过药资义。狭罚不听服。以息情过非药
不净。不同于衣资身义。宽得归本主。还作衣
用。馀句类知。律云。此药应舍与僧已。自忏除
竟还彼药。第七日药舍与比丘。彼应服。过七
日药苏涂户。石蜜与守园人。减七日者白二
还之。比丘当取涂脚然灯。不犯者如上。

过前求雨衣戒过前用戒二十七 此两戒合
制。依多论亦过前求过前用二俱尼萨耆。所
以不听。过前求用者。然此雨衣资身要用。是
以开听时中乞用。今时未至类乞先用 长己
贪结违反圣教。是以圣制 过前求别缘有
五。一是雨衣。二是过前求。三为己。彼与。五
领受便犯。过前用戒别缘具四。一是己雨衣。
二非时中得。三时前受持。四过前用犯。此二
戒同是雨衣义容相由生罪。是以合制。已下
正明戒本。此戒因六群比丘常求雨衣。佛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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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戒。

若比丘春残一月在当求雨浴衣半月应用浴
若比丘过一月前求雨浴衣过半月前用浴尼
萨耆波逸提 此满足戒文有三句。一犯人。
二求用时节。三过前求用违教结罪度。解中
初句可知。第二句言春残一月在求雨浴衣
者。春者西方法。谓从十二月十六日后至四
月十五日已还名春。又至八月半名夏。又至
十二月半名冬。今言春残一月在者。谓三月
十六日应求雨浴衣。雨浴衣者比丘用雨中
浴。言半月应用浴者。律云。四月一日应用
浴。第三句言若过一月前求过半月前用尼
萨耆波逸提。是违教结罪。又言过一月前求
者。为三月十五日前求也。言过半月前者。谓
三月尽日。言尼萨耆者。是舍也。言波逸提者。
是罪也。下杂明文义。论雨衣二益。若天雨时
若天热时。皆得彰身洗浴。若闰者无罪。若闰
四月前十六日安居者。即日受雨衣用。乃至
七月十五日百二十日用。以夏多雨湿热故。
求有所恼故。不得含闰前求用。无贪恼故。听
含闰不答得衣。利多有长□过故。但五月
雨衣利少用开含闰。祇中从四月十六日乃
至八月。众中舍言。大德僧听。今日众僧舍
雨衣。如是三说。馀用不犯。五分若过限不
作馀衣受持净。施不施人者吉。故律云。若舍
作馀用。若著而浴浣。若举者。并皆不犯。

过前受急施衣过畜戒二十八 此二戒共为
一戒。若过前受或过后畜俱犯舍堕。同由急
施衣生是用须合。若非急施安居未竟。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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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受。受得吉罗。五分成文佛既制意。后因梨
师大臣请僧安居。忽命征讨。舍物施僧。如安
居法。诸比丘等以安居未竟不能辄受。佛为
利益施主。及润比丘润时前十日内受不犯
吉罗。因圣开。知故见急施过前而受违返两
教。贪长处深故舍堕 过前受别缘有五。一
是急施。二知是急施。三过十日前。四无因
缘。五领受便犯。过后畜亦五缘成。一是急
施。二知。三十五日内受。四不作净。五过限。
已下正明戒本。此因六群比丘常乞衣受衣。
又跋难陀异处安居异处受衣。又大臣为安
居施。佛因开而制戒。

若比丘十日未竟夏三月诸比丘得急施衣比
丘知是急施衣当受受竟乃至衣时应畜若过
畜者尼萨耆波逸提 此满足戒文有五句。一
犯人。二受衣时限故日未竟夏三月。非急不
听故。此第三诸比丘下是急听受。四受衣已
已下开时畜无罪。五若过下结过后畜。畜捉
下广释中初句可知。第二畜十日未竟夏三
月者。律云。谓七月六已后十五日已前是受
衣时限。第三言诸比丘得急施衣当受者。是
急听受。故律云。若受便得不受便失。故名急
也。衣者十种。第四言竟乃至衣时应畜者。是
开时畜无罪。故律云。衣时者。自恣竟不受
迦絺那衣。一月受衣五月。若自恣十日在。得
急施衣。受已至一月五月畜。乃至明日自恣
应受。一月五日外更增九日。第五言若过时
畜尼萨耆波逸提者。是结过后畜提。故律云。
得急施衣。若过前若过后并犯舍堕。已下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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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问。汎尔长衣十日不说越。十一日明相
出便犯。此急施衣七月十六日受者十日无
罪。入十六日明相应犯。何故乃言一月五月
应畜不犯 答。长衣不与时分明接者。但有
前开无其后开。是以便犯。此急施衣十日受
者。是其前开。入十六日后是后开。相接越此
分齐。是以无罪。不犯者。律云。不过前不后
畜。若为贼夺衣失衣烧衣漂衣过前受不犯
者。若作失等四想有险难道路不通。乃至河
水大张。若彼受比丘或死或出行等难故过
后畜。一切不犯。

有难兰若离衣六宿戒二十九 此戒同异如
前已辩。但前戒聚落清第一宿即犯。此兰若
险怖过六夜犯。前是常流人有德衣开。此是
有难。又兼胜行。不受德衣。但有迦提。以非作
故此二开限。别缘有七。一受持三衣。二冬
分非时。故律云。夏三月竟迦提月满。三有极
怖处。四置衣在聚落。五不舍会。六无因缘。七
第七日明相出便犯。已下正明戒本。此因六
群比丘寄衣游行。同徒举过。佛便制戒。

若比丘夏三月竟后迦提一月满在阿兰若有
疑恐惧处比丘在如是处住三衣中欲留一一
衣置村舍内诸比丘有因缘离衣宿乃至六夜
若过者尼萨耆波逸提 此满足戒本文有五
句。一者犯人。二明非时分甄去时分不犯。三
在阿兰若已下有极怖处。四在如是处下开
置舍内六夜一会。五若过下结罪。广释中初
句。言若比丘者。义如上辩。第二言夏三月竟
后迦提一月满者。明非时分。故律云。为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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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半后也。第三言若阿兰若有疑恐惧怖处
者。是极畏处也。故律云。有疑者疑贼盗。恐怖
处者中有恐怖贼盗也。第四言比丘在如是
处住三衣中欲留一一衣置村舍内至六夜已
来。是明开离衣限。故律云。若有因缘离衣宿
齐六夜得至第七夜。明相未出前。应会衣。又
多论云。有病得僧羯磨亦无过。问。外难何故
定开六夜内因缘。直作羯磨不局日限者何
 答。外难进否不可得知。故须定六内病差
否。义在易知。故以病差为期。不须定限 若
尔七日药亦应差否。易知面定言七 答。药
之功能七日内来有疗患之功。依药势力故
定七日。如祇律说。又云。寄著可疑。俗人家
五分上二衣中随所重者。听寄一衣不得寄
不衣。以随身故。礼拜入寺乞食不得单著。但
得寄一衣。善见若防坚蜜不须寄衣。无者得
寄。六夜一看见衣已还兰若所。第五言若过
者尼萨耆波逸提。是过限结罪文。开通如前
离衣戒说。不犯中。律云。已寄六夜至第七
夜。明相未出前。若到衣所。若舍衣若夺等四
想。若道路险难不通。不舍不至衣所。一切不
犯。

回僧物入己戒三十 制意者。出家之士理
遵少欲知足。为虽闻他居士许欲施僧。方便
劝化回来入己。内长贪结外恼他主。又复损
僧。殊所不应。是故圣制 别缘有四。一是许
僧物。二作许想。三回入己。四领受便犯。已下
正明戒本。此戒因跋难陀起过。佛为制戒。

若比丘知是僧物自求入己者尼萨耆波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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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满足戒本文有四句。一犯人。二若知。三
许僧物。四回向便犯。广解中初句可知。第二
言知者。律云。若不知许僧回者非。第三言是
僧物者。律云。有三种僧物。一已许僧为僧故
作。二未许僧为僧故作。如俗家为僧作。床褥
器具供僧之物。三已与僧者已许僧已舍僧。
此三句之物回有轻重。初物犯舍。回第二物
犯吉。回第三犯重。第四言求入己尼萨耆波
逸提者。是犯罪句。舍忏之法如前所明。下杂
明僧祇。若人持物来 问。僧何处布施 答。
言随汝所敬处与 若何处果报多 答。施
僧。若言何者持戒清净。若言无犯戒不清净。
若言我已施僧。今施尊者得受无罪。若言此
物置何处使我常见受用 答。某甲比丘坐禅
诵经持戒。若施彼者长见受用。四分律云。明
四对八句。谓回不入己教犯轻罪。一塔相对。
二四方现前相对。三僧尼两众相对。四料间
上三同类。同类回此与。彼故言许异处。故律
云若物许僧转与塔。许四方僧回与现在僧。
许比丘僧回与尼僧许异处。乃至许异处回
与此处。一切吉罗。并谓未决定。若决别施随
前犯。僧祇回此彼畜生物越心悔。但还物之
中四五十三律舍竟自用不须还僧。以不定
属僧故。祇律云。五敷具回僧对僧舍入僧己
随僧作何等用。多见两论。舍竟还僧。不还犯
重。了论回僧所应得施入己应舍还大众故。
十诵多论云。若坛越施此自恣僧物回与彼
自恣僧者。物应还此比丘作吉悔。若不还此
僧讨钱成重。乃至此彼一人物回亦成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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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定属僧此次回与他人成重。不犯中。律云。
若不知若已许作不许想。若许恶劝与好。若
许少劝与多。若许一人劝与多人。若误若戏
若错说者。并皆不犯。

诸大德我已说三十尼萨耆波逸提法今问诸
大德是中清净不(三说)诸大德是清净默然故
是事如是持。

此戒结前三十舍堕。亦通问诸戒中清净法
犹默然。知清净故。言是事如是持。
四分戒疏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