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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释¶ 第 131c 页
佛说梵网经初津卷六
清 古杭昭庆万寿戒坛传律沙门书玉述
【△第十六为利倒说戒三。初作持止犯二。初先应
自学。】
「若佛子。应好心先学大乘威仪经律。广开解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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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者。乃自利利他之大心。非为利名之恶念也。
然欲利他。先应自利。故须先学也。如未学佛法。先
怀利养者。便非好心也。威仪者。利他之轨范。楞严
云。能于国土。成就威仪是也。经律者。修进之要道。
繇学经律。故得内正身心。外具威仪。仪端表正。故
云净行成于道仪。清白圆于戒品。堂堂僧相。众德
威严。而令人可畏。动静合则。颙颙可观。而令人可
敬。斯乃出家之道似。人天之师范。内怀师子之德。
外现象王之威。遂感天龙恭敬。神鬼钦崇。以见自
利利他之大德也。广开解义味者。显非浅近粗疏
之学而巳。直欲致广大而尽精微也。开。是通达无
碍。解。是契悟无疑。义。是经律事理。味。是其中奥妙。
经律威仪。准能诠文字。习教行于身也。广解义味。
据所诠圆妙。明理證于心也。以契悟经律之宗趣。
通达义理之深味。然后利他。方能感益。不然。则自
误误人矣。
△二为后来说三。初明见新学。】
「见后新学菩萨。有从百里千里。来求大乘经律。」
【前谓先立其本。次则当展其用也。新学菩萨。是初
入道门之人。谓不知其大乘经律。修进之法。故当
参请也。百里千里来者。以见求法之心真。其为大
乘律师。应当观机逗教。遴选道器。然后施法也。
△
二为示苦行。】
「应如法为说一切苦行。若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
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乃至饿虎狼师子。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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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鬼。悉应舍身肉手足而供养之。」
【如法为说者。谓当如大乘经律之法而说也。此先
明无我之法。若计我著相者。则不能信受也。烧身
臂指者。以明法不易求故。如药王之焚身。二祖之
断臂。正见与诸众生。同一悲仰。而上求佛道之心
致极也。若不如是供养诸佛。即非大乘根器。以身
相未空。人我宛然。岂是菩萨解脱道行也。不但烧
身臂指等供养诸佛。所应力为。乃至饿虎狼师子。
一切饿鬼。悉应舍此身肉手足而供养之。正明与
诸佛如来。同一慈力。而下化众生之心致极也。以
此勘验求法者心。切与不切。若能依法教受。乃可
说也。盖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由身口意业。造十
恶五逆等罪。今欲入大乘法门。先当教令忏悔先
罪。然罪既从三业而生。今还将三业而忏。故使烧
身臂指以灭其罪。罪灭则障消。闻法遂得心开意
解。非是佛受此供。使众生生大苦痛也。况忏罪心。
未必如作罪心猛。若能烧身臂指。则罪灭无馀。复
繇众生世世悭贪。生死不能解脱。今令舍身以给
鬼兽。损已利物。正大士之本怀。如摩诃萨埵王子。
以身饲饿虎。至成正觉。故经云。尽大地无针许不
是释迦如来舍身命处。况此五蕴身心。本自空寂。
无我我所。众生不了。妄执为我。今欲使达蕴空。舍
之如弃弊屣。是故先为说诸苦行。以廓其心。坚其
志。固其愿。悟蕴空。离我执。以修初度檀波罗蜜。上
【如法为说者。谓当如大乘经律之法而说也。此先
明无我之法。若计我著相者。则不能信受也。烧身
臂指者。以明法不易求故。如药王之焚身。二祖之
断臂。正见与诸众生。同一悲仰。而上求佛道之心
致极也。若不如是供养诸佛。即非大乘根器。以身
相未空。人我宛然。岂是菩萨解脱道行也。不但烧
身臂指等供养诸佛。所应力为。乃至饿虎狼师子。
一切饿鬼。悉应舍此身肉手足而供养之。正明与
诸佛如来。同一慈力。而下化众生之心致极也。以
此勘验求法者心。切与不切。若能依法教受。乃可
说也。盖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由身口意业。造十
恶五逆等罪。今欲入大乘法门。先当教令忏悔先
罪。然罪既从三业而生。今还将三业而忏。故使烧
身臂指以灭其罪。罪灭则障消。闻法遂得心开意
解。非是佛受此供。使众生生大苦痛也。况忏罪心。
未必如作罪心猛。若能烧身臂指。则罪灭无馀。复
繇众生世世悭贪。生死不能解脱。今令舍身以给
鬼兽。损已利物。正大士之本怀。如摩诃萨埵王子。
以身饲饿虎。至成正觉。故经云。尽大地无针许不
是释迦如来舍身命处。况此五蕴身心。本自空寂。
无我我所。众生不了。妄执为我。今欲使达蕴空。舍
之如弃弊屣。是故先为说诸苦行。以廓其心。坚其
志。固其愿。悟蕴空。离我执。以修初度檀波罗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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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诸佛。下施群生。成就悲敬二田。则入道有门矣。
△三说法开解。】
「然后一一次第为说正法。使心开意解。」
【一一者。随问随说也。上下不倒。故曰次第。大乘经
律。故曰正法。使心开。则见本源心地。教意解。则知
义味无穷。如是心开意解。则登位證果无难。是为
顺正理说。不颠倒也。
△二作犯止持。】
「而菩萨为利养故。为名闻故。应答不答。倒说经律文
字。无前无后。谤三宝说者。」
【应答不答者。为利养故。别为一答。是吝说隐没也。
倒说等者。不次第说也。谓擅以经律改易前后。是
倒说隐没也。不说苦行。而教大乘。名曰无前。说苦
行。而不教大乘。名曰无后。谤三宝说者。谓逆佛本
怀。背法本义。违一切圣贤本宗而答。皆是谤义。故
曰谤三宝而说也。所谓说法不当机。是法亦非法。
△三违教结罪。】
「犯轻垢罪。」
【是中犯者。为利惜法。非训授之方。失师范之道。罪
结轻垢。问。谤三宝说。云何不入重戒。答。十重专言
谤者。是拨无三宝。故重。此则妄论。名为谤说。非拨
无也。故结轻垢。此是遮业。繇乖训授之道故制。前
戒隐大示小。今戒虽为说大。而希利靳固。隐没义
味。不令显示故犯。声闻教训他人。隐没义味亦犯。
不先学。是一过。不正说。又一过也。为利。是染污犯。
△三说法开解。】
「然后一一次第为说正法。使心开意解。」
【一一者。随问随说也。上下不倒。故曰次第。大乘经
律。故曰正法。使心开。则见本源心地。教意解。则知
义味无穷。如是心开意解。则登位證果无难。是为
顺正理说。不颠倒也。
△二作犯止持。】
「而菩萨为利养故。为名闻故。应答不答。倒说经律文
字。无前无后。谤三宝说者。」
【应答不答者。为利养故。别为一答。是吝说隐没也。
倒说等者。不次第说也。谓擅以经律改易前后。是
倒说隐没也。不说苦行。而教大乘。名曰无前。说苦
行。而不教大乘。名曰无后。谤三宝说者。谓逆佛本
怀。背法本义。违一切圣贤本宗而答。皆是谤义。故
曰谤三宝而说也。所谓说法不当机。是法亦非法。
△三违教结罪。】
「犯轻垢罪。」
【是中犯者。为利惜法。非训授之方。失师范之道。罪
结轻垢。问。谤三宝说。云何不入重戒。答。十重专言
谤者。是拨无三宝。故重。此则妄论。名为谤说。非拨
无也。故结轻垢。此是遮业。繇乖训授之道故制。前
戒隐大示小。今戒虽为说大。而希利靳固。隐没义
味。不令显示故犯。声闻教训他人。隐没义味亦犯。
不先学。是一过。不正说。又一过也。为利。是染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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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机智。非染污犯。若以三聚摄归。先学大乘。律
仪戒。为说苦行。善法戒。使心开解。摄生戒也。七众
同。大小制。不犯者。知机故不说。或为断邪命而呵
苦行。破愚执而谈理行。及痴狂等。
楞严经云。能于如来形像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
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
毕。常揖世间。永脱诸漏。
△第十七恃势乞求戒二。初作犯止持又二。初为
利亲附。】
「若佛子。自为饮食。钱财利养名誉故。亲近国王。王子。
大臣百官。」
【言自为。显非为众。为饮食等。明非为道。名誉者。谓
仗其声名赞誉。以便取利也。亲则指为眷属。近则
朝夕不远。王臣官长。皆是有力大人也。然菩萨为
众虽忘身。而亦不得恃势。为道虽妄利。而亦不得
邀名。如是行持。方见不失大士之体也。
△二非理
告乞。】
「恃作形势。乞索打拍牵挽。横取钱财。」
【恃作形势者。非理强求也。谓假彼有力之势。以形
无力之人。所须财帛。方得容易也。乞。是乞求。索。是
索取。打拍。是现威压取。牵挽。是苦逼他物。如是不
顺正理而取财物。故曰横也。
△二违教结罪。】
「一切求利。名为恶求多求。教他人求。都无慈悯心。无
孝顺心。犯轻垢罪。」
仪戒。为说苦行。善法戒。使心开解。摄生戒也。七众
同。大小制。不犯者。知机故不说。或为断邪命而呵
苦行。破愚执而谈理行。及痴狂等。
楞严经云。能于如来形像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
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
毕。常揖世间。永脱诸漏。
△第十七恃势乞求戒二。初作犯止持又二。初为
利亲附。】
「若佛子。自为饮食。钱财利养名誉故。亲近国王。王子。
大臣百官。」
【言自为。显非为众。为饮食等。明非为道。名誉者。谓
仗其声名赞誉。以便取利也。亲则指为眷属。近则
朝夕不远。王臣官长。皆是有力大人也。然菩萨为
众虽忘身。而亦不得恃势。为道虽妄利。而亦不得
邀名。如是行持。方见不失大士之体也。
△二非理
告乞。】
「恃作形势。乞索打拍牵挽。横取钱财。」
【恃作形势者。非理强求也。谓假彼有力之势。以形
无力之人。所须财帛。方得容易也。乞。是乞求。索。是
索取。打拍。是现威压取。牵挽。是苦逼他物。如是不
顺正理而取财物。故曰横也。
△二违教结罪。】
「一切求利。名为恶求多求。教他人求。都无慈悯心。无
孝顺心。犯轻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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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求利者。总标取法也。谓如前恃势。若不如意。
便行非法。或打拍其人。或牵东拽西。或以手挽住。
而索取物。如是一切求利。是不善法。故曰恶求。贪
取无厌。违知足行。故曰多求。教人求者。或教他人
恃势。而为巳乞。或教他人恃势。而自索取。或假书
敕。或声传豪力等。皆非大士所为也。无慈悯心者。
打拍牵挽也。无孝顺心者。不依佛教也。然有慈悯
心。则常思惠济。虑彼贫穷。有孝顺心。则供养众生。
如已父母。自不横取也。佛子随缘而受。知足修行。
是其正命。岂得假托王臣。恃势勒化。为利忘道。罪
结轻垢。此具性遮二业。繇恼害众生故制。乃盗戒
之等流也。或将本求利。或荐书强化。皆属此戒。若
非分陵夺。自属盗戒。戒本经云。多欲不知足。贪著
于财物。是染污犯。若以三聚摄归。不恃形势。律仪
戒。具慈孝心。善法戒。不求世利。摄生戒也。七众同。
大小制。不犯者。为三宝。为病人。为众生。如法营求。
及痴狂等。
△第十八无解作师戒三。初作持止犯二。初作持。】
「若佛子。应学十二部经诵戒。日日六时。持菩萨戒。解
其义理。佛性之性。」
【应学十二部经诵戒者。凡为师范。先当博学三藏
圣教。明了十二部经。熟诵菩萨戒律。依律行持。解
其义理。深契本源中道佛性之性。无令人误堕声
闻偏空之性。及外道断常妄计之性。方可利他。不
音释¶ 第 133c 页 X39-0133.png
然。则布萨。羯磨。咸无成济之功也。十二部经者。本
经上卷云。知三世一切佛法门。十二法品。名。味。句。
谓名诠自性。句诠差别。味即文体。为名句之所依
也。十二法品者。一重颂。即应颂。谓应长行而重说
偈也。二记莂。即授记。谓圣言说与名授。果与心期
名记。三直语。即长行文义。四偈。即孤起颂。亦名伽
陀。谓非颂长行之文。略云偈也。五不请说。即无问
而自说也。六戒律。即因缘。谓因止作缘。方制戒也。
七譬喻。谓钝根者。要以事喻。而得解法也。八佛界。
即本生。谓说佛本昔受生事也。九昔事。即本事。谓
说诸菩萨弟子。昔所修行之事业也。十方正。即方
广。谓称理广谈刹海也。十一未曾有。谓佛现种种
神力说法。众生快未曾有也。十二谈说。即论义。谓
广论诸经中之义理也。是为大乘所说十二部经。
此十二部经。三乘同学。大小共持。故律制比丘。解
通三藏。满足十腊。方许为师。总不能通经论二藏。
而律藏必须明了。诵戒。即布萨也。日日六时持菩
萨戒者。恐持戒之人。诵未通利。少有怠惰。失菩提
心。故须昼夜六时。精勤熟习。既得通利。尤当深穷
理趣。持犯开遮。以便修行菩萨行也。然纵巳通利。
日诵非过。如窥基法师。日诵戒经。及上生经各一
遍。天龙八部闻之。诚为感益也。解其义理佛性之
性者。涅槃经云。佛性者。即第一义空。第一义空者。
名为中道。中道者。名为佛性。佛性者。名大涅槃也。
经上卷云。知三世一切佛法门。十二法品。名。味。句。
谓名诠自性。句诠差别。味即文体。为名句之所依
也。十二法品者。一重颂。即应颂。谓应长行而重说
偈也。二记莂。即授记。谓圣言说与名授。果与心期
名记。三直语。即长行文义。四偈。即孤起颂。亦名伽
陀。谓非颂长行之文。略云偈也。五不请说。即无问
而自说也。六戒律。即因缘。谓因止作缘。方制戒也。
七譬喻。谓钝根者。要以事喻。而得解法也。八佛界。
即本生。谓说佛本昔受生事也。九昔事。即本事。谓
说诸菩萨弟子。昔所修行之事业也。十方正。即方
广。谓称理广谈刹海也。十一未曾有。谓佛现种种
神力说法。众生快未曾有也。十二谈说。即论义。谓
广论诸经中之义理也。是为大乘所说十二部经。
此十二部经。三乘同学。大小共持。故律制比丘。解
通三藏。满足十腊。方许为师。总不能通经论二藏。
而律藏必须明了。诵戒。即布萨也。日日六时持菩
萨戒者。恐持戒之人。诵未通利。少有怠惰。失菩提
心。故须昼夜六时。精勤熟习。既得通利。尤当深穷
理趣。持犯开遮。以便修行菩萨行也。然纵巳通利。
日诵非过。如窥基法师。日诵戒经。及上生经各一
遍。天龙八部闻之。诚为感益也。解其义理佛性之
性者。涅槃经云。佛性者。即第一义空。第一义空者。
名为中道。中道者。名为佛性。佛性者。名大涅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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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此心地法门。是佛性之性。菩萨本源。非声闻之
性也。
△二止犯。】
「而菩萨不解一句一偈。及戒律因缘。」
【而菩萨等句。正明无解之人。不堪作师范也。解。是
解悟。非为读文。故不言诵。而言解也。一句一偈者。
指上十二部经之多不能解悟。以至最少之一句
一偈亦不能解会者。则以何法而为人作师范耶。
然如来所说一言一字。摄无量义。一句一偈。包一
切法。如阿之一字。海墨书之难穷。故华严经云。无
量无边法门海。一言演说尽无馀。又诸行无常偈。
能解一句。则便能通达一切诸法。如昔解脱和尚
感诸佛现于空中说偈曰。诸佛寂灭甚深法。旷劫
修行今乃得。若能开晓此法眼。一切诸佛皆欢喜。
解即问曰。寂灭之法。若为可说得教人耶。诸佛即
隐。以声告曰。方便智为灯。照见心境界。欲究真实
法。一切无所见。若能解悟此偈。则便了达三藏十
二部经故。舍利弗闻法身偈。即證初果。愚路三月
受持半颂。成阿罗汉。为诸尼众。略说法要。皆證圣
果。曹溪闻应无所住。顿悟心宗。是以一句一偈。其
义难量。初学无知。不可轻视。增一阿含经云。一句
之中。便出三十七品。及诸法门。迦叶问曰。何者一
偈。阿难答曰。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
佛教。璎珞经云。以一句义。演出无量诸佛法藏。从
劫至劫。乃至百劫。不能究尽一句之义。故知如来
性也。
△二止犯。】
「而菩萨不解一句一偈。及戒律因缘。」
【而菩萨等句。正明无解之人。不堪作师范也。解。是
解悟。非为读文。故不言诵。而言解也。一句一偈者。
指上十二部经之多不能解悟。以至最少之一句
一偈亦不能解会者。则以何法而为人作师范耶。
然如来所说一言一字。摄无量义。一句一偈。包一
切法。如阿之一字。海墨书之难穷。故华严经云。无
量无边法门海。一言演说尽无馀。又诸行无常偈。
能解一句。则便能通达一切诸法。如昔解脱和尚
感诸佛现于空中说偈曰。诸佛寂灭甚深法。旷劫
修行今乃得。若能开晓此法眼。一切诸佛皆欢喜。
解即问曰。寂灭之法。若为可说得教人耶。诸佛即
隐。以声告曰。方便智为灯。照见心境界。欲究真实
法。一切无所见。若能解悟此偈。则便了达三藏十
二部经故。舍利弗闻法身偈。即證初果。愚路三月
受持半颂。成阿罗汉。为诸尼众。略说法要。皆證圣
果。曹溪闻应无所住。顿悟心宗。是以一句一偈。其
义难量。初学无知。不可轻视。增一阿含经云。一句
之中。便出三十七品。及诸法门。迦叶问曰。何者一
偈。阿难答曰。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
佛教。璎珞经云。以一句义。演出无量诸佛法藏。从
劫至劫。乃至百劫。不能究尽一句之义。故知如来
音释¶ 第 134b 页 X39-0134.png
秘要之法。不可思议。非是小根。所能测度。律钞云。
佛言。善解一字。名为律师。一字者。律字也。是知律
之一字。乃毗尼之宗旨。宗旨若悟。则无法不通。故
云。律者万法之所由出也。戒律因缘者。如舍那传
戒于千佛。千佛传于千百亿释迦。初在菩提树下。
及妙光堂。说何法。次第至天王宫。说何法。乃至佛
口放光。为诸国王。王子等。授戒因缘等事是也。如
不解十二部经中一句一偈。及菩萨心地戒中因
缘发起之事者。则自利未能。应生惭愧。
△二作犯
止持。】
「诈言能解者。即为自欺诳。亦欺诳他人。」
【诈言能解者。是不知言知。好为人师之故也。昧本
心源。是曰自欺诳。诳误前人。是曰欺诳他人。如是
内欺自心。外欺一切。故当得罪。然罪虽轻。而自诳
惑人。其罪实重也。
△三违教结罪。】
「一一不解。一切法不知。而为他人作师授戒者。犯轻
垢罪。」
【一一不解者。结上不知十二部经也。一切法不知
者。结上不明戒律中开遮持犯也。而为他人等者。
谓已尚不知不解。则自且从师求学之不暇。岂可
为他人作师授戒者耶。罪结轻垢。此是遮业。繇无
解强授。有误人之失故制。受戒不学。是一过。妄欲
作师。又一过也。随事结罪。若以三聚摄归。六时持
诵。律仪戒。解其义理。善法戒。自他不欺。摄生戒也。
佛言。善解一字。名为律师。一字者。律字也。是知律
之一字。乃毗尼之宗旨。宗旨若悟。则无法不通。故
云。律者万法之所由出也。戒律因缘者。如舍那传
戒于千佛。千佛传于千百亿释迦。初在菩提树下。
及妙光堂。说何法。次第至天王宫。说何法。乃至佛
口放光。为诸国王。王子等。授戒因缘等事是也。如
不解十二部经中一句一偈。及菩萨心地戒中因
缘发起之事者。则自利未能。应生惭愧。
△二作犯
止持。】
「诈言能解者。即为自欺诳。亦欺诳他人。」
【诈言能解者。是不知言知。好为人师之故也。昧本
心源。是曰自欺诳。诳误前人。是曰欺诳他人。如是
内欺自心。外欺一切。故当得罪。然罪虽轻。而自诳
惑人。其罪实重也。
△三违教结罪。】
「一一不解。一切法不知。而为他人作师授戒者。犯轻
垢罪。」
【一一不解者。结上不知十二部经也。一切法不知
者。结上不明戒律中开遮持犯也。而为他人等者。
谓已尚不知不解。则自且从师求学之不暇。岂可
为他人作师授戒者耶。罪结轻垢。此是遮业。繇无
解强授。有误人之失故制。受戒不学。是一过。妄欲
作师。又一过也。随事结罪。若以三聚摄归。六时持
诵。律仪戒。解其义理。善法戒。自他不欺。摄生戒也。
音释¶ 第 134c 页 X39-0134.png
七众者。旧云比丘比丘尼犯。馀五众无作师事未
制。按善生经。在家菩萨。亦得畜在家弟子。似亦同
制。然在家虽畜弟子。无授戒事。故亦不犯。大小俱
制。大乘为师。必是出家菩萨。具足五德。一持戒。二
十腊。三解律藏。四通禅思。五慧藏穷玄。不犯者。为
白衣授终身五戒。及六斋日授八戒法。悉无犯。然
亦须知五八戒义趣。又八戒法。若无比丘。比丘尼。
三小众亦得授。五戒设无五众。在家二众亦得授。
地持经云。必须戒德严明。善解三藏。堪能发彼敬
心。方可得授。不尔得罪。律摄云。满足十夏。方住师
位。复须成就五法。一知有犯。二知无犯。三知轻。四
知重。五于别解脱经。广能开解。于诸学处。创结随
开。若遇难缘。善知通塞。常诵戒本。能决他疑。戒见
多闻。自他俱利。威仪行法。无有亏犯。具如是德。名
亲教师。繇其亲能教授出离法故。
△第十九两舌戒二。初作犯止持三。初能斗之因。】
「若佛子。以恶心故。」
【恶心者。谓谤欺贤人。憎嫉良善。令生斗乱。修道不
得安宁故。又有二种。一妒忌心。谓妒彼贤善之行。
与已异故。二障碍心。谓见彼得称赞供养。欲斗遘
令他不得故也。
△二所斗之人。】
「见持戒比丘。手捉香炉。行菩萨行。」
【持戒比丘。谓持菩萨戒者。不言菩萨。而言比丘者。
谓比丘乃七众之纲领。故知言比丘。则巳该七众
制。按善生经。在家菩萨。亦得畜在家弟子。似亦同
制。然在家虽畜弟子。无授戒事。故亦不犯。大小俱
制。大乘为师。必是出家菩萨。具足五德。一持戒。二
十腊。三解律藏。四通禅思。五慧藏穷玄。不犯者。为
白衣授终身五戒。及六斋日授八戒法。悉无犯。然
亦须知五八戒义趣。又八戒法。若无比丘。比丘尼。
三小众亦得授。五戒设无五众。在家二众亦得授。
地持经云。必须戒德严明。善解三藏。堪能发彼敬
心。方可得授。不尔得罪。律摄云。满足十夏。方住师
位。复须成就五法。一知有犯。二知无犯。三知轻。四
知重。五于别解脱经。广能开解。于诸学处。创结随
开。若遇难缘。善知通塞。常诵戒本。能决他疑。戒见
多闻。自他俱利。威仪行法。无有亏犯。具如是德。名
亲教师。繇其亲能教授出离法故。
△第十九两舌戒二。初作犯止持三。初能斗之因。】
「若佛子。以恶心故。」
【恶心者。谓谤欺贤人。憎嫉良善。令生斗乱。修道不
得安宁故。又有二种。一妒忌心。谓妒彼贤善之行。
与已异故。二障碍心。谓见彼得称赞供养。欲斗遘
令他不得故也。
△二所斗之人。】
「见持戒比丘。手捉香炉。行菩萨行。」
【持戒比丘。谓持菩萨戒者。不言菩萨。而言比丘者。
谓比丘乃七众之纲领。故知言比丘。则巳该七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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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香炉。是头陀行十八物中之一。手捉行持。修清
净供。以表比丘行菩萨行。不忘敬佛五分法身之
信香也。
△三所斗之事。】
「而斗遘两头。谤欺贤人。无恶不造者。」
【斗遘两头者。斗。是斗乱。遘。是遘遇。两头。即彼此也。
谓遇此人。则说彼人之过。遇彼人。则说此人之失。
令他斗乱乖背六和之敬也。遘或作搆。架也。造也。
结也。谓架起虚言。造作是非。令他彼此结恨也。纵
是实言。及不传彼此之语。但于二边说令离散。皆
不得也。谤欺者。谤是毁谤。欺是欺陵。谓种种毁谤
欺陵。谗嫉贤良。令他不和。故云无恶不造也。
△二
违教结罪。】
「犯轻垢罪。」
【是中犯者。谓以此斗彼。使道谊生疏。不但斗遘比
丘。推之则谗乱君臣。离间骨肉。故结轻垢。此具性
遮二业。由乖和故制。六缘成罪。一众生。二众生想。
应以持戒。不持戒。六句分别。二稍重。四稍轻。三两
舌心。正是业主。四说过。无论实与不实。五所向人。
若向无戒人。自属重戒。若泛向同法。非彼亲友。自
属谤毁戒。今正以斗遘为念。的向彼之亲厚。故实
与不实皆犯。若向此误向彼。结方便罪。六前人领
解。语语结罪。若以三聚摄归。不恶心。律仪戒。不两
舌。善法戒。不谤人。摄生戒也。七众同。大小共。不犯
者。戒本经云。菩萨见诸有情。为恶朋友之所摄受。
净供。以表比丘行菩萨行。不忘敬佛五分法身之
信香也。
△三所斗之事。】
「而斗遘两头。谤欺贤人。无恶不造者。」
【斗遘两头者。斗。是斗乱。遘。是遘遇。两头。即彼此也。
谓遇此人。则说彼人之过。遇彼人。则说此人之失。
令他斗乱乖背六和之敬也。遘或作搆。架也。造也。
结也。谓架起虚言。造作是非。令他彼此结恨也。纵
是实言。及不传彼此之语。但于二边说令离散。皆
不得也。谤欺者。谤是毁谤。欺是欺陵。谓种种毁谤
欺陵。谗嫉贤良。令他不和。故云无恶不造也。
△二
违教结罪。】
「犯轻垢罪。」
【是中犯者。谓以此斗彼。使道谊生疏。不但斗遘比
丘。推之则谗乱君臣。离间骨肉。故结轻垢。此具性
遮二业。由乖和故制。六缘成罪。一众生。二众生想。
应以持戒。不持戒。六句分别。二稍重。四稍轻。三两
舌心。正是业主。四说过。无论实与不实。五所向人。
若向无戒人。自属重戒。若泛向同法。非彼亲友。自
属谤毁戒。今正以斗遘为念。的向彼之亲厚。故实
与不实皆犯。若向此误向彼。结方便罪。六前人领
解。语语结罪。若以三聚摄归。不恶心。律仪戒。不两
舌。善法戒。不谤人。摄生戒也。七众同。大小共。不犯
者。戒本经云。菩萨见诸有情。为恶朋友之所摄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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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作恶事。以饶益心。说离间语。破令离散。舍相亲
爱。无所违犯。犹多生功德也。
△第二十不行放救戒二。初作持止犯三。初慈心。】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
【以慈心者。谓菩萨总修三种慈心观也。一生缘慈。
二法缘慈。三无缘慈也。行放生业者。谓菩萨运无
缘慈。度有情界。先拔其苦。然后与其乐也。
△二慈。
观。】
「应作是念。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
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
食者。即杀我父母。」
【应作是念者。谓当从慈心中而发起此念也。然既
行放生之业。应当作如是观。坚其放生念头。观一
切男女。皆是我父母。何以知然。以我生生无不从
之受生故。不惟人中一切男女。是我父母。乃至六
道众生。皆是我多生之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
多生之父母也。父母之命。岂可杀乎。父母之肉。岂
可食乎。此即生缘慈也。然世人祇识现生父母。而
迷多生远亲。妄认现前四大色身为自已。而迷于
天地同根。万物同体之至理。故起人我心。众生见。
互相欺陵。而杀而食。惟知自安。不念他苦。由是不
救危拯厄。解其患难。大士今悟无始劫来。托胎受
身。遍历诸趣。故六道中。一切男子女人。皆是我父
母。奚忍杀食。故云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也。
△
爱。无所违犯。犹多生功德也。
△第二十不行放救戒二。初作持止犯三。初慈心。】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
【以慈心者。谓菩萨总修三种慈心观也。一生缘慈。
二法缘慈。三无缘慈也。行放生业者。谓菩萨运无
缘慈。度有情界。先拔其苦。然后与其乐也。
△二慈。
观。】
「应作是念。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
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
食者。即杀我父母。」
【应作是念者。谓当从慈心中而发起此念也。然既
行放生之业。应当作如是观。坚其放生念头。观一
切男女。皆是我父母。何以知然。以我生生无不从
之受生故。不惟人中一切男女。是我父母。乃至六
道众生。皆是我多生之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
多生之父母也。父母之命。岂可杀乎。父母之肉。岂
可食乎。此即生缘慈也。然世人祇识现生父母。而
迷多生远亲。妄认现前四大色身为自已。而迷于
天地同根。万物同体之至理。故起人我心。众生见。
互相欺陵。而杀而食。惟知自安。不念他苦。由是不
救危拯厄。解其患难。大士今悟无始劫来。托胎受
身。遍历诸趣。故六道中。一切男子女人。皆是我父
母。奚忍杀食。故云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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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慈行又三。初推已。】
「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
体。故常行放生业。生生受生。」
【亦杀我故身者。此明自他不二也。谓众生身分形
貌虽殊。而痛痒相关。皆同一体故。一切地水等者。
楞伽经云。津润妄想大种。生内外水界。堪能妄想
大种。生内外火界。飘动妄想大种。生内外风界。坚
固妄想大种。生内外地界。楞严云。汝我身中。坚相
为地。润湿为水。煖触为火。动摇为风。圆觉云。此身
四大和合。所谓发毛爪齿。皮肉筋骨。髓脑垢色。皆
归于地。涕吐脓血。津液涎沫痰泪。及大小便利。皆
归于水。煖气归火。动转归风。是知六道一切众生。
地之骨肉。水之血髓。即我先身也。火之煖气。风之
动息。即我本体也。既知本体先身。何当自啖。宁不
伤心。彼安即是我安。若能戒杀放生。非救六道男
女。实救我多生父母。亦度我自身。故云常行放生
业。此即法缘慈也。生生受生者。谓四大性相。既是
我本体。而六道众生。岂不是我父母。故生生无不
从之受生。则生生当行放救。复应于受生之中。当
悟不生不灭。常住法性。此即无缘慈也。
△二及人。】
「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离。常教化
讲说菩萨戒。救度众生。」
【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者。方。善也。便。巧也。苦难者。
或被鞭挞系缚。杀戮之痛苦。临危之厄难。菩萨见
「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
体。故常行放生业。生生受生。」
【亦杀我故身者。此明自他不二也。谓众生身分形
貌虽殊。而痛痒相关。皆同一体故。一切地水等者。
楞伽经云。津润妄想大种。生内外水界。堪能妄想
大种。生内外火界。飘动妄想大种。生内外风界。坚
固妄想大种。生内外地界。楞严云。汝我身中。坚相
为地。润湿为水。煖触为火。动摇为风。圆觉云。此身
四大和合。所谓发毛爪齿。皮肉筋骨。髓脑垢色。皆
归于地。涕吐脓血。津液涎沫痰泪。及大小便利。皆
归于水。煖气归火。动转归风。是知六道一切众生。
地之骨肉。水之血髓。即我先身也。火之煖气。风之
动息。即我本体也。既知本体先身。何当自啖。宁不
伤心。彼安即是我安。若能戒杀放生。非救六道男
女。实救我多生父母。亦度我自身。故云常行放生
业。此即法缘慈也。生生受生者。谓四大性相。既是
我本体。而六道众生。岂不是我父母。故生生无不
从之受生。则生生当行放救。复应于受生之中。当
悟不生不灭。常住法性。此即无缘慈也。
△二及人。】
「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离。常教化
讲说菩萨戒。救度众生。」
【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者。方。善也。便。巧也。苦难者。
或被鞭挞系缚。杀戮之痛苦。临危之厄难。菩萨见
音释¶ 第 136a 页 X39-0136.png
是苦恼众生。当以种种善巧方便。尽心竭力。劝令
放免。若自无力。可化他人赎脱。故云解其苦难也。
常教化讲说菩萨戒。救度众生者。教。谓上依佛教。
化。谓下化有情。救者。救其苦难。度者。度脱轮回。解
其苦难。是利乐其身。讲菩萨戒。是法资其心。由法
资心。则贪瞋痴诸烦恼解脱。得复本源心地。此诚
大士救度众生。善用其心。不悖远亲。而顺同体之
慈悲。不违行愿。而施有情之无畏也。
△三报德。】
「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应请法师讲菩萨戒经律。福
资亡者。得见诸佛。生人天上。」
【应请法师讲经律者。菩萨利生。先人后已也。前自
讲说。是教化救度众生。以及多生父母。今请他讲。
是救度已亲。现生父母眷属。以此大乘戒律。是舍
那之所传。诸佛之本源。众生之根本。涅槃之初因。
人天之径路。存者闻之。一历耳根。永为佛种。亡者
闻之。资其冥福。即得往生。见佛闻法。或生天上。受
胜妙乐。或生人间。学佛菩提。是知讲演戒法。功莫
大焉。昔唐新罗国。僧统律师。为报恩事。于本国黄
龙寺讲菩萨戒。七日七夜。天降甘露。祥云密霭。覆
彼讲堂。四众惊叹。得未曾有。以此證知。存亡获益。
岂可得思议耶。
△三违教结罪。】
「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若不尔者。是总结上文而言也。谓生不救其危难。
死不度其冥识。则有违孝慈之道。罪结轻垢。此是
放免。若自无力。可化他人赎脱。故云解其苦难也。
常教化讲说菩萨戒。救度众生者。教。谓上依佛教。
化。谓下化有情。救者。救其苦难。度者。度脱轮回。解
其苦难。是利乐其身。讲菩萨戒。是法资其心。由法
资心。则贪瞋痴诸烦恼解脱。得复本源心地。此诚
大士救度众生。善用其心。不悖远亲。而顺同体之
慈悲。不违行愿。而施有情之无畏也。
△三报德。】
「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应请法师讲菩萨戒经律。福
资亡者。得见诸佛。生人天上。」
【应请法师讲经律者。菩萨利生。先人后已也。前自
讲说。是教化救度众生。以及多生父母。今请他讲。
是救度已亲。现生父母眷属。以此大乘戒律。是舍
那之所传。诸佛之本源。众生之根本。涅槃之初因。
人天之径路。存者闻之。一历耳根。永为佛种。亡者
闻之。资其冥福。即得往生。见佛闻法。或生天上。受
胜妙乐。或生人间。学佛菩提。是知讲演戒法。功莫
大焉。昔唐新罗国。僧统律师。为报恩事。于本国黄
龙寺讲菩萨戒。七日七夜。天降甘露。祥云密霭。覆
彼讲堂。四众惊叹。得未曾有。以此證知。存亡获益。
岂可得思议耶。
△三违教结罪。】
「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若不尔者。是总结上文而言也。谓生不救其危难。
死不度其冥识。则有违孝慈之道。罪结轻垢。此是
音释¶ 第 136b 页 X39-0136.png
遮业。繇见危不济。乖慈故制。四缘成罪。一是苦众
生。二苦众生想。三无有慈心。四坐视不救。随事结
罪。不救身命。是一过。不救慧命。又一过也。若以三
聚摄归。慈心戒杀。律仪戒。方便救护。善法戒。行放
生业。摄生戒也。七众同。大小不全共。小乘不救眷
属有罪。馀非所制。大士弘慈利物。一切悉救。惟遮
不开。
△二劝持。】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灭罪品中广明。」
【△三瞋报等戒二。初列相十。第二十一瞋打报雠
戒二。初作犯止持二。初重亦不报。】
「佛言佛子。不得以瞋报瞋。以打报打。若杀父母。兄弟
六亲。不得加报。若国主为他人杀者。亦不得加报。杀
生报生。不顺孝道。」
【不得者。遮止之辞。以冤报冤。非大士之平等慈心。
以瞋打报瞋打。乖菩萨之无生法忍。故云不得以
瞋报瞋。以打报打也。大般若经云。菩萨当斗诤瞋
恚骂詈。便自改悔。我当忍受。一切众生。履践如桥
梁。如聋哑。云何以恶语报人。我不应坏菩提心。菩
萨设被斫截手足身分。亦不应起瞋恚恶言。所以
者何。我为拔有情生死众苦。令得安乐。何容于彼。
翻为恶事耶。永嘉云。观恶言。是功德。此即成吾善
知识。不因讪谤起怨亲。何表无生慈忍力。杀彼生
而报我生。生生奚益。瞋彼怨而报我怨。怨怨宁息。
然被他杀害。必有夙因。快意报雠。重增未来怨结。
生。二苦众生想。三无有慈心。四坐视不救。随事结
罪。不救身命。是一过。不救慧命。又一过也。若以三
聚摄归。慈心戒杀。律仪戒。方便救护。善法戒。行放
生业。摄生戒也。七众同。大小不全共。小乘不救眷
属有罪。馀非所制。大士弘慈利物。一切悉救。惟遮
不开。
△二劝持。】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灭罪品中广明。」
【△三瞋报等戒二。初列相十。第二十一瞋打报雠
戒二。初作犯止持二。初重亦不报。】
「佛言佛子。不得以瞋报瞋。以打报打。若杀父母。兄弟
六亲。不得加报。若国主为他人杀者。亦不得加报。杀
生报生。不顺孝道。」
【不得者。遮止之辞。以冤报冤。非大士之平等慈心。
以瞋打报瞋打。乖菩萨之无生法忍。故云不得以
瞋报瞋。以打报打也。大般若经云。菩萨当斗诤瞋
恚骂詈。便自改悔。我当忍受。一切众生。履践如桥
梁。如聋哑。云何以恶语报人。我不应坏菩提心。菩
萨设被斫截手足身分。亦不应起瞋恚恶言。所以
者何。我为拔有情生死众苦。令得安乐。何容于彼。
翻为恶事耶。永嘉云。观恶言。是功德。此即成吾善
知识。不因讪谤起怨亲。何表无生慈忍力。杀彼生
而报我生。生生奚益。瞋彼怨而报我怨。怨怨宁息。
然被他杀害。必有夙因。快意报雠。重增未来怨结。
音释¶ 第 136c 页 X39-0136.png
故云杀父母兄弟六亲。不得加报也。古云。以怨报
怨终不止。惟有无怨终自息。然六道众生。岂唯皆
我父母。亦是未来诸佛世尊。若杀。若报。非佛弟子。
故云不顺孝道也。若夫在家菩萨。君父之雠。自有
世礼权法。不预本源心地戒律。然世间之雠。亦有
不报者。如长生王子。无忘父嘱。不报梵施王雠。梵
施与女妻之。还复其国。以见不报之益也。傥会同
根同体。实相无相。而彼生我生安在。则世礼权法
亦无处可施矣。然出家巳悟真如实际。能所性空。
而心地无二。同一本源。则不执权教。逆本源。悖心
地。顺生死流于长劫也。
△二举轻况重。】
「尚不畜奴婢打拍骂辱。日日起三业。口罪无量。况故
作七逆之罪。」
【尚不畜奴婢打拍骂辱者。此举轻以诫重也。谓奴
婢且不应畜。何况报雠耶。若畜奴婢打拍骂辱。则
长三恶业。伤本慈心。至彼讥嫌。败坏正法。如同世
俗。何名佛子。在家菩萨虽听。亦不得非理打骂。增
彼怨结。然出家菩萨徒众。亦不听多畜。以妨修道
之业。故圆觉经中。如来教诸菩萨。三月策修。不系
徒众。是以罗汉诲徒。犹有相似烦恼。南岳。天台。而
有铁轮五品之叹也。日日起三业。口罪无量者。打
拍是身业。骂辱是口业。身口未发。而瞋心先起。是
为意业。作成名罪。问。既言三业。云何独标口罪。答。
由起瞋心。故行打拍。打拍必先骂辱。骂辱之时。语
怨终不止。惟有无怨终自息。然六道众生。岂唯皆
我父母。亦是未来诸佛世尊。若杀。若报。非佛弟子。
故云不顺孝道也。若夫在家菩萨。君父之雠。自有
世礼权法。不预本源心地戒律。然世间之雠。亦有
不报者。如长生王子。无忘父嘱。不报梵施王雠。梵
施与女妻之。还复其国。以见不报之益也。傥会同
根同体。实相无相。而彼生我生安在。则世礼权法
亦无处可施矣。然出家巳悟真如实际。能所性空。
而心地无二。同一本源。则不执权教。逆本源。悖心
地。顺生死流于长劫也。
△二举轻况重。】
「尚不畜奴婢打拍骂辱。日日起三业。口罪无量。况故
作七逆之罪。」
【尚不畜奴婢打拍骂辱者。此举轻以诫重也。谓奴
婢且不应畜。何况报雠耶。若畜奴婢打拍骂辱。则
长三恶业。伤本慈心。至彼讥嫌。败坏正法。如同世
俗。何名佛子。在家菩萨虽听。亦不得非理打骂。增
彼怨结。然出家菩萨徒众。亦不听多畜。以妨修道
之业。故圆觉经中。如来教诸菩萨。三月策修。不系
徒众。是以罗汉诲徒。犹有相似烦恼。南岳。天台。而
有铁轮五品之叹也。日日起三业。口罪无量者。打
拍是身业。骂辱是口业。身口未发。而瞋心先起。是
为意业。作成名罪。问。既言三业。云何独标口罪。答。
由起瞋心。故行打拍。打拍必先骂辱。骂辱之时。语
音释¶ 第 137a 页 X39-0137.png
语恶口。获罪不可胜计。故言口罪无量也。故作七
逆罪者。当知斯是喻辞。如我今日为父报雠。彼复
结雠于我父。又种将来害父之因。故报雠。即可名
为七逆也。馀可准知。
△二违教结罪。】
「而出家菩萨。无慈心报雠。乃至六亲中。故作报者。犯
轻垢罪。」
【出家菩萨。拣非馀众。谓在家菩萨。犹得兼用王法。
以直报冤。出家菩萨。慈心为本。怨亲等观。雠无大
小亲疏。一切不得加报。不报则解怨释结。永无雠
对。报则相雠相害。更无休息。若违本慈心。故作报
者。罪结轻垢。此具性遮二业。繇伤慈忍。复结来怨
故制。五缘成罪。一是雠。二雠想。有六句。初二句轻。
谓雠作雠想。雠疑。而行瞋报。二句稍重。谓非雠而
作雠想。雠疑。二句更重。谓非雠。非雠想。雠非雠埧
而行瞋打。即第九重戒摄。三有报复心。四行瞋报
事。五前人领纳。谓受其打骂结轻。若害命结归第
一杀戒。若以三聚摄归。不报雠。律仪戒。顺孝道。善
法戒。不杀生。摄生戒也。七众同。大小制。若在家菩
萨凭断事官。依律决判。无有私情。若打若杀不犯。
戒本经云。若菩萨于他起慊恨心。执持不舍。是染
污犯。亦可此戒兼制。又菩萨怨不宜报。恩则宣报。
婆沙论云。若有孝子。能劝父母于三宝因果等法。
令信心归向。及令修戒施禅慧。以自调伏。乃名真
实报父母恩。又戒本经云。受他恩惠。以慊恨心。不
逆罪者。当知斯是喻辞。如我今日为父报雠。彼复
结雠于我父。又种将来害父之因。故报雠。即可名
为七逆也。馀可准知。
△二违教结罪。】
「而出家菩萨。无慈心报雠。乃至六亲中。故作报者。犯
轻垢罪。」
【出家菩萨。拣非馀众。谓在家菩萨。犹得兼用王法。
以直报冤。出家菩萨。慈心为本。怨亲等观。雠无大
小亲疏。一切不得加报。不报则解怨释结。永无雠
对。报则相雠相害。更无休息。若违本慈心。故作报
者。罪结轻垢。此具性遮二业。繇伤慈忍。复结来怨
故制。五缘成罪。一是雠。二雠想。有六句。初二句轻。
谓雠作雠想。雠疑。而行瞋报。二句稍重。谓非雠而
作雠想。雠疑。二句更重。谓非雠。非雠想。雠非雠埧
而行瞋打。即第九重戒摄。三有报复心。四行瞋报
事。五前人领纳。谓受其打骂结轻。若害命结归第
一杀戒。若以三聚摄归。不报雠。律仪戒。顺孝道。善
法戒。不杀生。摄生戒也。七众同。大小制。若在家菩
萨凭断事官。依律决判。无有私情。若打若杀不犯。
戒本经云。若菩萨于他起慊恨心。执持不舍。是染
污犯。亦可此戒兼制。又菩萨怨不宜报。恩则宣报。
婆沙论云。若有孝子。能劝父母于三宝因果等法。
令信心归向。及令修戒施禅慧。以自调伏。乃名真
实报父母恩。又戒本经云。受他恩惠。以慊恨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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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若等若增。酬答彼者。是染污犯。若懒惰懈怠。非
染污犯。不犯者。若作方便而无力。若以方便令彼
调伏。若欲报恩。而彼不受。及痴狂等。
海意经云。佛言海意。说复有人。以恶心来。瞋恚骂
辱。即作是念。是人懈怠。远离白法。我今发起精进。
勤求修习。植诸善本。勿生厌足。乃愿是人。先坐道
场。我当最后。取成正觉。乃至我依此法。云何是瞋。
云何非瞋。二中伺察。俱不可得。又是瞋非瞋。若自
若他。瞋与瞋者。皆不可得。斯不可得。尚离此见。是
即名忍。若能如是察者。是为怨亲等观。而雠不可
得矣。
△第二十二憍慢不请法戒二。初止犯作持又二。
初恃憍。】
「若佛子。初始出家。未有所解。而自恃聪明有智。或恃
高贵年宿。或恃大姓高门。大解大富。饶财七宝。以此
憍慢。而不咨受。先学法师经律。」
【初始出家者。明其染法未深。染法未深。多有自举
也。未有所解者。谓无佛法中正解。故生憍慢也。自
恃等者。而有七种。一恃世间聪智。二恃位高。三恃
年尊。四恃门族。五恃见解。六恃福德。七恃富饶。以
此生慢。而不受学。又憍慢。即根随二烦恼也。憍者。
于已盛事。深生染著。醉傲为性。能障不憍。染依为
业。即是起慢之因。二十随烦恼中之一也。慢者。恃
已轻他。高举为性。能障不慢。生苦为业。盖为慢于
染污犯。不犯者。若作方便而无力。若以方便令彼
调伏。若欲报恩。而彼不受。及痴狂等。
海意经云。佛言海意。说复有人。以恶心来。瞋恚骂
辱。即作是念。是人懈怠。远离白法。我今发起精进。
勤求修习。植诸善本。勿生厌足。乃愿是人。先坐道
场。我当最后。取成正觉。乃至我依此法。云何是瞋。
云何非瞋。二中伺察。俱不可得。又是瞋非瞋。若自
若他。瞋与瞋者。皆不可得。斯不可得。尚离此见。是
即名忍。若能如是察者。是为怨亲等观。而雠不可
得矣。
△第二十二憍慢不请法戒二。初止犯作持又二。
初恃憍。】
「若佛子。初始出家。未有所解。而自恃聪明有智。或恃
高贵年宿。或恃大姓高门。大解大富。饶财七宝。以此
憍慢。而不咨受。先学法师经律。」
【初始出家者。明其染法未深。染法未深。多有自举
也。未有所解者。谓无佛法中正解。故生憍慢也。自
恃等者。而有七种。一恃世间聪智。二恃位高。三恃
年尊。四恃门族。五恃见解。六恃福德。七恃富饶。以
此生慢。而不受学。又憍慢。即根随二烦恼也。憍者。
于已盛事。深生染著。醉傲为性。能障不憍。染依为
业。即是起慢之因。二十随烦恼中之一也。慢者。恃
已轻他。高举为性。能障不慢。生苦为业。盖为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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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德。心不谦下。由此生死。轮转无穷。受诸苦故。即
六根本烦恼中之一也。此二烦恼。能障圣道。一切
功德。皆不成就。由恃此而慢山高耸。自阻前进。故
有先学知识。而寸步不移。致失咨受之大益也。华
严经云。善男子。菩萨繇善知识任持。不堕恶趣。繇
善知识教导。而得出离世间。繇善知识依止觉道。
除业惑障。出生死城。至清净处。乃至应于自身。起
病苦想。于善知识。起医王想。随所教令。作良医想。
所修正行。作除病想。大乘四法经云。诸苾刍尽寿。
乃至逢遇丧命因缘。必定不得舍善知识也。
△二
慢德。】
「其法师者。或小姓。年少卑门。贫穷下贱。诸根不具。而
实有德。一切经律尽解。」
【小姓。拣非名家。年少。拣非耆宿。卑门。拣非大族。贫
穷。非是富饶。下贱。非是高贵。诸根不具。谓是品格
疏缺故。而实有德者。乃是真修实行之人也。一切
经律尽解。拣非浅小知见。初心菩萨。当以法为重。
止可将未解而求解。不得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因
人而失法也。
△二违教结罪。】
「而新学菩萨。不得观法师种姓。而不来咨受法师第
一义谛者。犯轻垢罪。」
【第一义谛者。乃无上菩提之胜法也。如是法师。解
行双美。堪为后昆模范。若新学菩萨。论其种姓。而
不来咨受者。罪结轻垢。此具性遮二业。繇憍慢障
六根本烦恼中之一也。此二烦恼。能障圣道。一切
功德。皆不成就。由恃此而慢山高耸。自阻前进。故
有先学知识。而寸步不移。致失咨受之大益也。华
严经云。善男子。菩萨繇善知识任持。不堕恶趣。繇
善知识教导。而得出离世间。繇善知识依止觉道。
除业惑障。出生死城。至清净处。乃至应于自身。起
病苦想。于善知识。起医王想。随所教令。作良医想。
所修正行。作除病想。大乘四法经云。诸苾刍尽寿。
乃至逢遇丧命因缘。必定不得舍善知识也。
△二
慢德。】
「其法师者。或小姓。年少卑门。贫穷下贱。诸根不具。而
实有德。一切经律尽解。」
【小姓。拣非名家。年少。拣非耆宿。卑门。拣非大族。贫
穷。非是富饶。下贱。非是高贵。诸根不具。谓是品格
疏缺故。而实有德者。乃是真修实行之人也。一切
经律尽解。拣非浅小知见。初心菩萨。当以法为重。
止可将未解而求解。不得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因
人而失法也。
△二违教结罪。】
「而新学菩萨。不得观法师种姓。而不来咨受法师第
一义谛者。犯轻垢罪。」
【第一义谛者。乃无上菩提之胜法也。如是法师。解
行双美。堪为后昆模范。若新学菩萨。论其种姓。而
不来咨受者。罪结轻垢。此具性遮二业。繇憍慢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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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故制。所谓慢如高山。法水不住。失传化之益也。
四缘成罪。一法师。二法师想六句。二重二轻二无
犯。三憍慢心。正是业主。与前第六瞋患为异。四不
咨受。随所应咨不咨结罪。前第七制懈怠不听。此
则憍慢不请。若慢心不往听。应同此戒结罪。戒本
经云。轻说法者。不生恭敬。嗤笑毁呰。但著文字。不
依实义。是染污犯。亦此戒兼制。若以三聚摄归。不
恃憍慢。律仪戒。咨受请法。善法戒。先学经律。摄生
戒也。七众同。大小不全共。小乘于应请者而憍慢
不请。则犯。馀惟不得憍慢。不制悉请。大乘以求法
为务。一切应请。一切不应憍慢。惟遮不开。
△第二十三憍慢僻说戒二。初作持止犯二。初见
相得戒。】
「若佛子。佛灭度后。欲以好心受菩萨戒时。于佛菩萨
形像前。自誓受戒。当以七日。佛前忏悔。得见好相。便
得戒。若不得好相。应二七三七。乃至一年。要得好相。
得好相巳。便得佛菩萨形像前受戒。若不得好相。虽
佛像前受戒不得戒。」
【佛灭度后者。对佛世而言也。如来生死大患永灭。
超度四流。化尽有缘。而归真际。故曰灭度。如来在
世。以佛为师。佛灭度后。以戒为师。以戒师为佛也。
好心者。谓欲上求诸佛。无上妙道。下化众生。发大
菩提心也。自誓受戒者。谓在佛菩萨形像前。自治
其心。发弘誓愿。求见如来摩顶授戒也。忏悔者。谓
四缘成罪。一法师。二法师想六句。二重二轻二无
犯。三憍慢心。正是业主。与前第六瞋患为异。四不
咨受。随所应咨不咨结罪。前第七制懈怠不听。此
则憍慢不请。若慢心不往听。应同此戒结罪。戒本
经云。轻说法者。不生恭敬。嗤笑毁呰。但著文字。不
依实义。是染污犯。亦此戒兼制。若以三聚摄归。不
恃憍慢。律仪戒。咨受请法。善法戒。先学经律。摄生
戒也。七众同。大小不全共。小乘于应请者而憍慢
不请。则犯。馀惟不得憍慢。不制悉请。大乘以求法
为务。一切应请。一切不应憍慢。惟遮不开。
△第二十三憍慢僻说戒二。初作持止犯二。初见
相得戒。】
「若佛子。佛灭度后。欲以好心受菩萨戒时。于佛菩萨
形像前。自誓受戒。当以七日。佛前忏悔。得见好相。便
得戒。若不得好相。应二七三七。乃至一年。要得好相。
得好相巳。便得佛菩萨形像前受戒。若不得好相。虽
佛像前受戒不得戒。」
【佛灭度后者。对佛世而言也。如来生死大患永灭。
超度四流。化尽有缘。而归真际。故曰灭度。如来在
世。以佛为师。佛灭度后。以戒为师。以戒师为佛也。
好心者。谓欲上求诸佛。无上妙道。下化众生。发大
菩提心也。自誓受戒者。谓在佛菩萨形像前。自治
其心。发弘誓愿。求见如来摩顶授戒也。忏悔者。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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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誓愿巳。更当七日。佛前慇勤忏悔。一切罪障。若
要盛贮师子乳。必先荡涤琉璃瓶。好相者。或于忏
悔时。或于禅定中。或于梦寐中。见华。见光。见佛菩
萨摩顶。见如来种种好相。便得戒也。若不得好相
者。或烦恼深重。不能见相。更须发增上心。当于佛
前。二七三七。乃至一年。必以见相为期。方得佛菩
萨形像前受戒。其或未然。不名得戒。故云虽佛像
前受戒不得戒也。昔北凉沙门道进。求昙无谶授
菩萨戒。谶不许。且令悔过。七日夜竟。诣谶求受。谶
怒不许。进念我业障未消。更加诚忏。首尾三年。梦
见释迦佛与其授戒。明早诣谶。未到面前。谶唱言
善哉。巳感戒矣。我当为汝作證。次于佛像前。为说
戒相。所谓水清月现。机感道交也。又律师真表。苦
忏求戒。誓愿弥勒亲授。夜倍日功。经七昼夜。见地
藏大士。手摇金锡。为作戒前策发。表倍加勇猛。至
三七日。见山川平满。成银色世界。感兜率天王。来
绕石坛。慈氏徐至。垂手摩顶赞曰。善哉丈夫。求戒
如是。须弥山可手攘却。汝心终不退也。乃授戒法。
躬付衣钵。仍赐名真表律师。正见众生心水净。菩
提影现中也。若忏心不切。罪性不空。佛不现前。戒
体不得也。
△二师前得戒。】
「若现前先受菩萨戒法师前受戒时。不须要见好相。
何以故。是法师师师相授。故不须好相。是以法师前
受戒。即得戒。以生至重心。故便得戒。若千里内无能
要盛贮师子乳。必先荡涤琉璃瓶。好相者。或于忏
悔时。或于禅定中。或于梦寐中。见华。见光。见佛菩
萨摩顶。见如来种种好相。便得戒也。若不得好相
者。或烦恼深重。不能见相。更须发增上心。当于佛
前。二七三七。乃至一年。必以见相为期。方得佛菩
萨形像前受戒。其或未然。不名得戒。故云虽佛像
前受戒不得戒也。昔北凉沙门道进。求昙无谶授
菩萨戒。谶不许。且令悔过。七日夜竟。诣谶求受。谶
怒不许。进念我业障未消。更加诚忏。首尾三年。梦
见释迦佛与其授戒。明早诣谶。未到面前。谶唱言
善哉。巳感戒矣。我当为汝作證。次于佛像前。为说
戒相。所谓水清月现。机感道交也。又律师真表。苦
忏求戒。誓愿弥勒亲授。夜倍日功。经七昼夜。见地
藏大士。手摇金锡。为作戒前策发。表倍加勇猛。至
三七日。见山川平满。成银色世界。感兜率天王。来
绕石坛。慈氏徐至。垂手摩顶赞曰。善哉丈夫。求戒
如是。须弥山可手攘却。汝心终不退也。乃授戒法。
躬付衣钵。仍赐名真表律师。正见众生心水净。菩
提影现中也。若忏心不切。罪性不空。佛不现前。戒
体不得也。
△二师前得戒。】
「若现前先受菩萨戒法师前受戒时。不须要见好相。
何以故。是法师师师相授。故不须好相。是以法师前
受戒。即得戒。以生至重心。故便得戒。若千里内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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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戒师。得佛菩萨形像前自誓受戒。而要见好相。」
【师师相授。不须好相者。以其展转传来。即是如来
嫡子。亦是法身常住。是以法师前受戒。即得戒也。
故律藏云。持律之人。是人补佛处也。至重心者。谓
受戒之人。当视师如佛想。发起慇重心。故得戒也。
千里内无能授戒师者。虽许像前受。必重在见相。
方名得戒也。言得戒者。谓得无作戒体也。受戒之
法。以发心为内因。以身口为外缘。因缘具足。感发
戒体。而戒有二种。一无作戒。二有作戒。无作者。戒
之体也。有作者。戒之相也。体属性。相属修。体以相
显。止也。相以体修。行也。戒虽无量。止行摄尽。故磐
公释云。此戒体不起则巳。起则全性。而性修交成。
必有无作假色。言假色者。谓性必假色法以为表
显也。亦名无漏色法。然无作一发。从体起用。任运
止恶。不俟再作。故名无作。任运行善。无时懈怠。亦
名有作。又云。此戒体惟心所运。不假造作而成。故
名无作。但受有上中下三品。璎珞经云。诸佛菩萨
现在前受。名上品戒。菩萨法师前受。名中品戒。千
里无师。于经像前自誓而受。名下品戒。上品受。从
发心得体。中品受。从羯磨得体。下品受。惟贵发菩
提心。得见好相。便得体也。涅槃经念戒中云。此体
虽无形色。而可护持。虽无触对。善修方便。可令具
足。故知别有此无作体。从羯磨得。若自誓受者。亦
从三白时得。或从见好相时得也。又无漏色法者。
【师师相授。不须好相者。以其展转传来。即是如来
嫡子。亦是法身常住。是以法师前受戒。即得戒也。
故律藏云。持律之人。是人补佛处也。至重心者。谓
受戒之人。当视师如佛想。发起慇重心。故得戒也。
千里内无能授戒师者。虽许像前受。必重在见相。
方名得戒也。言得戒者。谓得无作戒体也。受戒之
法。以发心为内因。以身口为外缘。因缘具足。感发
戒体。而戒有二种。一无作戒。二有作戒。无作者。戒
之体也。有作者。戒之相也。体属性。相属修。体以相
显。止也。相以体修。行也。戒虽无量。止行摄尽。故磐
公释云。此戒体不起则巳。起则全性。而性修交成。
必有无作假色。言假色者。谓性必假色法以为表
显也。亦名无漏色法。然无作一发。从体起用。任运
止恶。不俟再作。故名无作。任运行善。无时懈怠。亦
名有作。又云。此戒体惟心所运。不假造作而成。故
名无作。但受有上中下三品。璎珞经云。诸佛菩萨
现在前受。名上品戒。菩萨法师前受。名中品戒。千
里无师。于经像前自誓而受。名下品戒。上品受。从
发心得体。中品受。从羯磨得体。下品受。惟贵发菩
提心。得见好相。便得体也。涅槃经念戒中云。此体
虽无形色。而可护持。虽无触对。善修方便。可令具
足。故知别有此无作体。从羯磨得。若自誓受者。亦
从三白时得。或从见好相时得也。又无漏色法者。
音释¶ 第 139a 页 X39-0139.png
谓初受戒竟。即于法界有情边得不杀色。于法界
情非情边。得不盗色。于法界有情边。得不淫色。得
不妄语色。乃至于法界三宝边。得不谤色。又众轻
中。于法界师友边。得不慢色。于法界酒。得不饮色。
于法界肉。得不食色。乃至于法界法门。得不破坏
色。此不杀。不盗等法。虽无形相可见。而借色表显。
所谓。非眼处色。是法处色也。又杀盗等。是有漏法。
不杀盗等。是无漏法。故云戒体。是无漏色法也。是
以未受戒时。虽杀盗等事。未必念念遍造。而十方
世界。无非我杀盗淫妄之场。十方有情。无非我杀
盗淫妄所行之境。甫受戒巳。则十方世界。无非我
慈良清直之地。十方有情。无非我慈良满直所被
之机。故一念中。成就无漏微妙善色。一一遍于法
界。一切诸念。亦复如是。然八万四千法门。即无作
体。所具众善。慈悲喜舍。即无作戒妙用功能。所以
同名为得戒也。要见好相者。要。必定也。好相。谓相
有邪正。魔事颇多。未易分辩。当须善为审察。不可
率尔以为好相。得地菩萨。魔尚现作佛身。与之授
记。而末世凡夫。可不慎欤。
△二违教结罪又二。初
恃憍。】
「若法师自倚解经律。大乘学戒。与国王太子百官。以
为善友。」
【自恃者。有二义。一恃内能解经律。二恃外所交国
王太子百官。以为善友。而生憍慢也。夫为人师范
情非情边。得不盗色。于法界有情边。得不淫色。得
不妄语色。乃至于法界三宝边。得不谤色。又众轻
中。于法界师友边。得不慢色。于法界酒。得不饮色。
于法界肉。得不食色。乃至于法界法门。得不破坏
色。此不杀。不盗等法。虽无形相可见。而借色表显。
所谓。非眼处色。是法处色也。又杀盗等。是有漏法。
不杀盗等。是无漏法。故云戒体。是无漏色法也。是
以未受戒时。虽杀盗等事。未必念念遍造。而十方
世界。无非我杀盗淫妄之场。十方有情。无非我杀
盗淫妄所行之境。甫受戒巳。则十方世界。无非我
慈良清直之地。十方有情。无非我慈良满直所被
之机。故一念中。成就无漏微妙善色。一一遍于法
界。一切诸念。亦复如是。然八万四千法门。即无作
体。所具众善。慈悲喜舍。即无作戒妙用功能。所以
同名为得戒也。要见好相者。要。必定也。好相。谓相
有邪正。魔事颇多。未易分辩。当须善为审察。不可
率尔以为好相。得地菩萨。魔尚现作佛身。与之授
记。而末世凡夫。可不慎欤。
△二违教结罪又二。初
恃憍。】
「若法师自倚解经律。大乘学戒。与国王太子百官。以
为善友。」
【自恃者。有二义。一恃内能解经律。二恃外所交国
王太子百官。以为善友。而生憍慢也。夫为人师范
音释¶ 第 139b 页 X39-0139.png
者。应以慈心。悲心。视求法者。如同赤子。凡有请问。
当一一开示。倾心而说。令彼生欢喜心。趣向佛法。
不得内倚能学能解。以轻新学。外恃所交势位。以
慢于人。不答来问也。璎珞经云。法师能于一切国
土中。教化一人出家。受菩萨戒者。是法师其福胜
造八万四千宝塔。况复二人。三人。乃至百千人。福
果不可称量。
△二慢说。】
「而新学菩萨来问若经义。律义。轻心。恶心。慢心。不一
一好答问者。犯轻垢罪。」
【经义者。善恶修断等法。律义者。轻重开遮等法。轻
心者。轻彼不知大乘经律。及藐无王官。以为善友
故。恶心者。吝法欺人。无慈心故。慢心者。自恃福慧。
轻慢前人故。不一一好答问者。以此三心障蔽心
目。恃解恃势。不以好答。使义理隐没。颠倒法相。故
结轻垢。此亦性遮二业。由乖接引教训之道故制。
四缘成罪。一求法人。二求法想。三憍慢心。正是业
主。四僻说出口。语语结罪。若以三聚摄归。如法受。
律仪戒。不自恃。善法戒。好答问。摄生戒也。七众同
犯。皆得说法故。大小共。小乘亦不许僻说故。不犯
者。菩萨善戒经云。若知前人是恶邪见。求觅罪过
不犯。若知不说。令彼调伏。若知前人不能敬顺。若
知钝根。闻深义巳。生于邪见。若知闻巳。向恶人宣
说。破坏正法等。悉皆不犯。
△第二十四不习学佛戒三。初止犯作持。】
当一一开示。倾心而说。令彼生欢喜心。趣向佛法。
不得内倚能学能解。以轻新学。外恃所交势位。以
慢于人。不答来问也。璎珞经云。法师能于一切国
土中。教化一人出家。受菩萨戒者。是法师其福胜
造八万四千宝塔。况复二人。三人。乃至百千人。福
果不可称量。
△二慢说。】
「而新学菩萨来问若经义。律义。轻心。恶心。慢心。不一
一好答问者。犯轻垢罪。」
【经义者。善恶修断等法。律义者。轻重开遮等法。轻
心者。轻彼不知大乘经律。及藐无王官。以为善友
故。恶心者。吝法欺人。无慈心故。慢心者。自恃福慧。
轻慢前人故。不一一好答问者。以此三心障蔽心
目。恃解恃势。不以好答。使义理隐没。颠倒法相。故
结轻垢。此亦性遮二业。由乖接引教训之道故制。
四缘成罪。一求法人。二求法想。三憍慢心。正是业
主。四僻说出口。语语结罪。若以三聚摄归。如法受。
律仪戒。不自恃。善法戒。好答问。摄生戒也。七众同
犯。皆得说法故。大小共。小乘亦不许僻说故。不犯
者。菩萨善戒经云。若知前人是恶邪见。求觅罪过
不犯。若知不说。令彼调伏。若知前人不能敬顺。若
知钝根。闻深义巳。生于邪见。若知闻巳。向恶人宣
说。破坏正法等。悉皆不犯。
△第二十四不习学佛戒三。初止犯作持。】
音释¶ 第 139c 页 X39-0139.png
「若佛子。有佛经律大乘法。正见正性正法身。而不能
勤学修习。」
【佛经律者。是总举菩萨藏大乘教法。显非小乘经
律。故云大乘法也。此大乘法。乃是超生死。越苦海
之宝筏。若无此筏。永无得出生死苦海也。正见者。
谓大乘经律。原具本源心地之正解。故曰正见。正
性者。繇具心地之正解。故契心地之正因。正因。即
舍那之佛性。故曰正性也。正法身者。繇悟舍那之
佛性。即我自性。而修六度万行。行解相应。理事融
彻。而證真常果德之妙体。故曰正法身也。如是大
乘经律。心地之正因正果。而不勤修习学。是大士
自迷正行。而反入邪途也。既为佛子。有佛可归。是
吾本师。有法可学。是吾父母。既是本师父母。应当
时时亲近而习学也。
△二作犯止持。】
「而舍七宝。反学邪见二乘。外道俗典。阿毗昙杂论。一
切书记。是断佛性。障道因缘。非行菩萨道者。」
【七宝有二义。一者殊胜义。谓超出一切诸教偏驳
下劣故。二者利济义。谓能与一切众生功德法财
故。即上佛。经。律等。七种也。然金银等七宝。世间以
为最珍。能济贫苦。令身安乐。今此心地大乘教法。
于诸法中。最为珍胜。能除众生馑乏。令获功德法
财。庄严舍那万德之躯。故喻之为宝也。不肯勤学。
即是舍义。邪见者。二乘外道。乃至一切书记。无心
地之正教。故曰邪见。然见既是邪。则因性果法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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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矣。谓二乘堕于偏空。外道执其谬计。俗典仅谈
世务。阿毗昙。此云无比法。即二乘论。杂论。是一切
小乘。及外道僧法诸论。百论云。九十六道(九十五种道。兼
小乘教。故成九十六)并不能得诸法实相。故顺声闻道者。皆
悉是邪。一切书记者。谓五明等论。及世间一切语
言文字也。断佛性者。二乘焦菩提芽。外道刳正觉
种。所有语言。皆无实义。故云断佛性也。障道因缘
者。心执邪解为因。谬修邪行为缘。由此遮障大乘
正道。永失本源心地。故云障道因缘也。非行菩萨
道者。谓邪见之人。所为之事。一一俱非。故云非行
菩萨道也。
△三违教结罪。】
「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是中犯者。背佛地而趣声闻。尚且不许。何况习学
外道俗典。故结轻垢。繇乖出要之道故制。如一向
习小。惟是遮业。非染污犯。一向习外。性遮二业。是
染污犯。菩萨若拨无二乘。亦名为犯。又菩萨比丘
比丘尼。不学声闻毗尼。亦犯轻垢。菩萨优婆塞五
戒威仪经云。菩萨有佛经藏。不能勤学修习。乃更
勤学外道俗典。犯重垢罪。戒本经云。菩萨于世典。
外道邪论。爱乐不舍。不作毒想。是名为犯。若以三
聚摄归。修学大乘。律仪戒。不起邪见。善法戒。行菩
萨道。摄生戒也。七众同。皆应先学此经。馀力方许
别习。大小不全共。谓大不学毗尼犯。小不学此经
非犯。不犯者。若习小助大。为欲引化二乘。令入大
世务。阿毗昙。此云无比法。即二乘论。杂论。是一切
小乘。及外道僧法诸论。百论云。九十六道(九十五种道。兼
小乘教。故成九十六)并不能得诸法实相。故顺声闻道者。皆
悉是邪。一切书记者。谓五明等论。及世间一切语
言文字也。断佛性者。二乘焦菩提芽。外道刳正觉
种。所有语言。皆无实义。故云断佛性也。障道因缘
者。心执邪解为因。谬修邪行为缘。由此遮障大乘
正道。永失本源心地。故云障道因缘也。非行菩萨
道者。谓邪见之人。所为之事。一一俱非。故云非行
菩萨道也。
△三违教结罪。】
「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是中犯者。背佛地而趣声闻。尚且不许。何况习学
外道俗典。故结轻垢。繇乖出要之道故制。如一向
习小。惟是遮业。非染污犯。一向习外。性遮二业。是
染污犯。菩萨若拨无二乘。亦名为犯。又菩萨比丘
比丘尼。不学声闻毗尼。亦犯轻垢。菩萨优婆塞五
戒威仪经云。菩萨有佛经藏。不能勤学修习。乃更
勤学外道俗典。犯重垢罪。戒本经云。菩萨于世典。
外道邪论。爱乐不舍。不作毒想。是名为犯。若以三
聚摄归。修学大乘。律仪戒。不起邪见。善法戒。行菩
萨道。摄生戒也。七众同。皆应先学此经。馀力方许
别习。大小不全共。谓大不学毗尼犯。小不学此经
非犯。不犯者。若习小助大。为欲引化二乘。令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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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故学二乘之法。菩萨善戒经云。为论义故。为破
于邪见故。为知外典虚妄。佛法真实故。为知世事
故。是为不犯。问。前云背大向小。次云僻教。此云不
习。后云暂念。四戒似滥。答。一。以志向乖违。二。以教
导偏邪。三。以安然习小。不思学大。四。以权时习小。
徐图学大。故不相滥。问。辅行云。小乘许十二时中
为伏外道。一时习外。若大乘初心。一向不许。至六
根净位。学应不难。小乘许。大乘反制者何。答。有二
义。一。小乘智劣不习外。不能伏外。菩萨智胜。未习
外时。先能伏外。故此不必急学也。二。菩萨学佛一
切种智。證智则得本。得本则兼末。亦不必急学也。
且令进行为大。安可先事其馀。彼声闻无心成佛。
不使之学。则终于孤陋寡闻矣。
△第二十五不善知众戒二。初作持止犯。】
「若佛子。佛灭度后。为说法主。为僧坊主。为教化主。坐
禅主。行来主。应生慈心。善和斗诤。善守三宝物。莫无
度用。如自已有。」
【佛在世时。诸大弟子。虽则分化诸方。而皆以佛为
主。佛灭度后。各立门庭。而弘法道。不无掌事之人。
恐日久渐殊。如来故预举也。说法主者。通指主持
法席之人。僧坊主者。梵语摩摩帝。此云寺主。乃主
持院务等事。所谓监院也。教化主者。谓教人作福。
化人为善。令知三宝。是良福田。信向归依。兴崇供
养故。坐禅主者。谓主持坐禅等事。行来主者。谓主
于邪见故。为知外典虚妄。佛法真实故。为知世事
故。是为不犯。问。前云背大向小。次云僻教。此云不
习。后云暂念。四戒似滥。答。一。以志向乖违。二。以教
导偏邪。三。以安然习小。不思学大。四。以权时习小。
徐图学大。故不相滥。问。辅行云。小乘许十二时中
为伏外道。一时习外。若大乘初心。一向不许。至六
根净位。学应不难。小乘许。大乘反制者何。答。有二
义。一。小乘智劣不习外。不能伏外。菩萨智胜。未习
外时。先能伏外。故此不必急学也。二。菩萨学佛一
切种智。證智则得本。得本则兼末。亦不必急学也。
且令进行为大。安可先事其馀。彼声闻无心成佛。
不使之学。则终于孤陋寡闻矣。
△第二十五不善知众戒二。初作持止犯。】
「若佛子。佛灭度后。为说法主。为僧坊主。为教化主。坐
禅主。行来主。应生慈心。善和斗诤。善守三宝物。莫无
度用。如自已有。」
【佛在世时。诸大弟子。虽则分化诸方。而皆以佛为
主。佛灭度后。各立门庭。而弘法道。不无掌事之人。
恐日久渐殊。如来故预举也。说法主者。通指主持
法席之人。僧坊主者。梵语摩摩帝。此云寺主。乃主
持院务等事。所谓监院也。教化主者。谓教人作福。
化人为善。令知三宝。是良福田。信向归依。兴崇供
养故。坐禅主者。谓主持坐禅等事。行来主者。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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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宾客往来等事。所谓知宾也。应生慈心者。此中
有二事。皆以慈心为主。一。以慈心故。善和斗诤。谓
主法之人。见斗诤者。应生慈心。善言调伏。令彼安
乐。佛法得以久住。二以慈心故。善守护三宝物。谓
执掌三宝财物之人。见司事者。损费财物。应生慈
心。善言示彼。令知罪福。爱惜常住。因果分明。身心
得以利益。莫无度用者。度。法也。谓佛物佛用。法物
法用。僧物僧用。纵然僧物僧用。尤宣清楚。如以饭
僧物。而作僧堂。死堕火枷地狱。亦不得以此处三
宝物。而移彼处用。亦不得以彼处三宝物。而移此
处用。莫无度用者。正明善守义也。律云。爱惜常住
物。如护眼中珠。如杨岐灯盏。宝寿生姜。千古榜样
也。大凡执掌之人。见三宝财物。分文升合。乃至一
盐一米。一草一针。不得互用。今时易过。后世难酬。
如自已有者。谓当如自已物之爱惜。不得错用。非
许自已侵用三宝财物也。或言不得错用。不得当
自已物也。
△二违教结罪。】
「而反乱众斗诤。恣心用三宝物者。犯轻垢罪。」
【乱众斗诤者。谓不谙毗尼。非理断事。故令众不安
也。恣心用二宝物者。谓不知罪福。故以三宝财物。
恣心自用。此则为主不善安众。守物不知用度。自
损损他。有失大士慈和之念。故结轻垢。既为院主。
应当慈和一切。因果分明。无得恣请肆意也。此是
遮业。繇自损损他故制。不善灭诤。堕事结过。不善
有二事。皆以慈心为主。一。以慈心故。善和斗诤。谓
主法之人。见斗诤者。应生慈心。善言调伏。令彼安
乐。佛法得以久住。二以慈心故。善守护三宝物。谓
执掌三宝财物之人。见司事者。损费财物。应生慈
心。善言示彼。令知罪福。爱惜常住。因果分明。身心
得以利益。莫无度用者。度。法也。谓佛物佛用。法物
法用。僧物僧用。纵然僧物僧用。尤宣清楚。如以饭
僧物。而作僧堂。死堕火枷地狱。亦不得以此处三
宝物。而移彼处用。亦不得以彼处三宝物。而移此
处用。莫无度用者。正明善守义也。律云。爱惜常住
物。如护眼中珠。如杨岐灯盏。宝寿生姜。千古榜样
也。大凡执掌之人。见三宝财物。分文升合。乃至一
盐一米。一草一针。不得互用。今时易过。后世难酬。
如自已有者。谓当如自已物之爱惜。不得错用。非
许自已侵用三宝财物也。或言不得错用。不得当
自已物也。
△二违教结罪。】
「而反乱众斗诤。恣心用三宝物者。犯轻垢罪。」
【乱众斗诤者。谓不谙毗尼。非理断事。故令众不安
也。恣心用二宝物者。谓不知罪福。故以三宝财物。
恣心自用。此则为主不善安众。守物不知用度。自
损损他。有失大士慈和之念。故结轻垢。既为院主。
应当慈和一切。因果分明。无得恣请肆意也。此是
遮业。繇自损损他故制。不善灭诤。堕事结过。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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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物。随用结过。若三宝互用。自属盗戒。若发起诤
事。别得性罪。若以三聚摄归。守三宝物。律仪戒。应
生慈心。善法戒。善和斗诤。摄生戒也。比丘比丘尼
全犯。馀五众未知僧事不犯。设充职事亦犯。大小
俱制。惟遮不开。
△第二十六独受利养戒二。初作持止犯三。初客
来礼接。】
「若佛子。先在僧坊中住。若见客菩萨比丘。来入僧坊。
舍宅城邑。若国王宅舍中。乃至夏坐安居处。及大会
中。先住僧应迎来送去。」
【僧坊。即僧所住之寺也。梵语僧伽蓝。此云众园。谓
生植佛子道芽圣果处也。或云毗诃罗。此云游行
处。即僧众游履之寺院也。菩萨比丘。拣非声闻僧
众。国王宅舍。是王所造堂房。以安僧众处也。夏坐
安居处者。或王臣檀越请。僧夏三月安居处也。大
会中者。或月初一日。或初八日。十五日。此三日是
西竺每月大会。设食供僧。更有五年大会。为世尊
留顶髻故作。六年大会。为如来苦行故作。或佛涅
槃会。或佛降生。及成道会。或阿难大会。为佛弟故
作。罗睺罗大会。为佛子故作。此七会是须达长者
敬佛故兴。或无遮会。或僧自恣会等。以上诸处利
养。不论客旧。现前有分。先住者。为主人。后到者。为
宾客。既为主者。当尽其道。迎来以见有礼。送去足
见道心。
△二供给所须。】
事。别得性罪。若以三聚摄归。守三宝物。律仪戒。应
生慈心。善法戒。善和斗诤。摄生戒也。比丘比丘尼
全犯。馀五众未知僧事不犯。设充职事亦犯。大小
俱制。惟遮不开。
△第二十六独受利养戒二。初作持止犯三。初客
来礼接。】
「若佛子。先在僧坊中住。若见客菩萨比丘。来入僧坊。
舍宅城邑。若国王宅舍中。乃至夏坐安居处。及大会
中。先住僧应迎来送去。」
【僧坊。即僧所住之寺也。梵语僧伽蓝。此云众园。谓
生植佛子道芽圣果处也。或云毗诃罗。此云游行
处。即僧众游履之寺院也。菩萨比丘。拣非声闻僧
众。国王宅舍。是王所造堂房。以安僧众处也。夏坐
安居处者。或王臣檀越请。僧夏三月安居处也。大
会中者。或月初一日。或初八日。十五日。此三日是
西竺每月大会。设食供僧。更有五年大会。为世尊
留顶髻故作。六年大会。为如来苦行故作。或佛涅
槃会。或佛降生。及成道会。或阿难大会。为佛弟故
作。罗睺罗大会。为佛子故作。此七会是须达长者
敬佛故兴。或无遮会。或僧自恣会等。以上诸处利
养。不论客旧。现前有分。先住者。为主人。后到者。为
宾客。既为主者。当尽其道。迎来以见有礼。送去足
见道心。
△二供给所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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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供养。房舍卧具。绳床木床。事事给与。若无物。应
卖自身。及男女身。应割自身肉卖。供给所须。悉以与
之。」
【饮食供养。充足其心。房舍卧具。安慰其身。绳床木
床。坐卧适意。事事给与。无有吝惜。卖身割肉。为客
之心至极也。言肉尚可割卖。况钱财之身外物耶。
无物尚尔。况有物耶。男女是兼制。谓在家菩萨。亦
当不惜身命眷属。以供客僧也。文中虽云菩萨比
丘。而声闻僧。亦当预分宾主。不可失节也。供给所
须等句。是总结上文。谓凡所用物。皆当尽心给与。
不得吝惜也。
△三次第差请。】
「若有檀越来请众僧。客僧有利养分。僧坊主应次第
差客僧受请。」
【前明礼接供给。此当次第差请也。檀越者。檀是梵
语。此云施。越是超越。谓人能行布施者。即便超越
贫穷苦海也。客僧者。无论大乘小乘。但十方外来
一切行脚僧众。俱无施主者是也。有利养分者。谓
檀越所施。或食。或衣。或衬。或普请。或限请。体通十
方凡圣。无问宾主。悉皆平等。故云客僧有利养分
也。次第差请者。谓檀越不能普请大众。限请五人。
十人。乃至三十。五十。僧坊中应依次差往。不得拣
选客旧故也。无施主尚应卖身供给。况有檀越而
不依次差客僧耶。
△二违教结罪。】
「而先住僧独受请。而不差客僧者。僧坊主得无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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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生无异。非沙门。非释种姓。犯轻垢罪。」
【檀越请僧。原无客旧分别。院主私心不差客众。故
曰独受。旧众所受饮食。口口招愆。所得财物。计钱
成罪。众人之过。皆归于主。故曰得无量罪。但知我
饱。不顾他饥。故曰畜生无异。沙门者。是内道沙门。
谓勤修戒定慧。息灭贪瞋痴。识心达本源。故号为
沙门。今违本源。贪心独受。故曰非沙门。释种者。是
佛弟子。应当忘身为众。习佛菩提。今专心为已。上
违佛教。下损施福。内乖六和德体。外塞十方僧路。
故曰非释种姓。此即缺施主平等之心。失大士利
他之行。罪结轻垢。此具性遮二业。以僧次请僧时。
凡在界内。皆应有分。今不差客僧。由乖施利故制。
然独受。是盗戒之等流也。四缘成罪。一有客。谓应
得利养分者。来在界内。二有客想六句。二重二轻
二无犯。三独受心。正是业主。四差竟。若知僧次。的
至彼人。而不差者。但犯轻垢。以临差时。界外或有
来者。尚未专有分故。若差竟。而别与馀人。馀人自
知未应受请。而受得施主家食衬五钱入手。与差
者同结重罪。若以三聚摄归。迎来送去。律仪戒。事
事给与。善法戒。次第差请。摄生戒也。比丘比丘尼
全犯。馀五众未知僧事不犯。或有时受差分食。若
偏厚偏薄。偏有偏无。皆犯轻垢。善生经云。僧中付
食。若偏为师选择美好。过分与者。是优婆塞得失
意罪。大小俱制惟遮不开。
【檀越请僧。原无客旧分别。院主私心不差客众。故
曰独受。旧众所受饮食。口口招愆。所得财物。计钱
成罪。众人之过。皆归于主。故曰得无量罪。但知我
饱。不顾他饥。故曰畜生无异。沙门者。是内道沙门。
谓勤修戒定慧。息灭贪瞋痴。识心达本源。故号为
沙门。今违本源。贪心独受。故曰非沙门。释种者。是
佛弟子。应当忘身为众。习佛菩提。今专心为已。上
违佛教。下损施福。内乖六和德体。外塞十方僧路。
故曰非释种姓。此即缺施主平等之心。失大士利
他之行。罪结轻垢。此具性遮二业。以僧次请僧时。
凡在界内。皆应有分。今不差客僧。由乖施利故制。
然独受。是盗戒之等流也。四缘成罪。一有客。谓应
得利养分者。来在界内。二有客想六句。二重二轻
二无犯。三独受心。正是业主。四差竟。若知僧次。的
至彼人。而不差者。但犯轻垢。以临差时。界外或有
来者。尚未专有分故。若差竟。而别与馀人。馀人自
知未应受请。而受得施主家食衬五钱入手。与差
者同结重罪。若以三聚摄归。迎来送去。律仪戒。事
事给与。善法戒。次第差请。摄生戒也。比丘比丘尼
全犯。馀五众未知僧事不犯。或有时受差分食。若
偏厚偏薄。偏有偏无。皆犯轻垢。善生经云。僧中付
食。若偏为师选择美好。过分与者。是优婆塞得失
意罪。大小俱制惟遮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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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受别戒二。初止持作犯。】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别请。利养入已。而此利养。属十
方僧。而别受请。即取十方僧物入已。」
【一切等句。乃总标之辞。谓王臣士庶。在家出家。凡
是供养众僧之物。不论界内界外。皆不得自求入
已也。利养者。乃有益身心之物也。谓檀越发心供
众。体通十方。一切有分。故曰而此利养。属十方僧
也。由此别受。而令彼十方。不得利养。则远有夺义。
故曰即取十方僧物入已也。十方僧物。夺取自用。
岂可忍乎。罪福报应。因果昭然。
△二违教结罪。】
「八福田中。诸佛圣人。一一师僧父母。病人物。自已用
故。犯轻垢罪。」
【八福田者。并有应得僧次利养之义。如佛或应迹
僧中等。馀可知矣。又僧得利养䞋施。则上供敬田。
中奉恩田。下修悲田。若受别请。不但取十方僧物
归已。亦是夺取八福田中物。归已自用也。大士利
生。普为一切。而别受请。即回僧物入已。故结轻垢。
此是遮业。由令施主失平等心。十方僧失常施利
故制。三缘成罪。一是别请。二别请想六句。二重二
轻二无犯。或请受戒说法。或知此人非我则不营
功德。皆无犯。三受请竟。若以三聚摄归。不受别请。
律仪戒。不取僧物。善法戒。利属十方。摄生戒也。出
家五众同犯。在家无受利养事。善生经云。若优婆
塞受招提僧卧具床座。得失意罪。亦应此戒兼制。
音释¶ 第 142b 页 X39-0142.png
大小不同制。小乘遮别众食。若四人中有一人是
僧次者不犯。不遮别受请。戒本经云。檀越来请。若
至自舍。若至寺内。若至馀家。若施衣食。种种众具。
菩萨以瞋慢心不受不往。是染污犯。舍众生故。懒
惰懈怠。非染污犯。不犯者。若病。若无力。若狂。若远
处。若道路恐怖难。若知不受。令彼调伏。若先受请。
若修善法。不欲暂废。为欲得闻未曾有法。饶益之
义。悉皆不犯。
△第二十八别请僧戒二。初作持止犯又二。初请
僧求愿。】
「若佛子。有出家菩萨。在家菩萨。及一切檀越。请僧福
田求愿之时。应入僧坊。问知事人。今欲请僧求愿。」
【出家在家。是巳受菩萨戒者。一切檀越。是未受菩
萨戒者。请僧福田求愿者。谓道俗请僧。必有愿求。
或求生天享福。或求解脱轮回。或求长寿安乐。或
求寂灭涅槃。受者当于三宝前。宣达其愿。以令满
足也。知事。谓受僧所差知众僧事者。如上求愿。应
入僧坊。问其知事。请主不得自专也。
△二平等福
胜。】
「知事报言。次第请者。即得十方贤圣僧。而世人别请
五百罗汉菩萨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
【知事报言者。谓知僧事人。应当如律为说。去彼拣
择之心。既到僧中。当依僧制。故云次第请者。即得
十方贤圣僧也。其贤圣有权有实。实者。巳證四果。
僧次者不犯。不遮别受请。戒本经云。檀越来请。若
至自舍。若至寺内。若至馀家。若施衣食。种种众具。
菩萨以瞋慢心不受不往。是染污犯。舍众生故。懒
惰懈怠。非染污犯。不犯者。若病。若无力。若狂。若远
处。若道路恐怖难。若知不受。令彼调伏。若先受请。
若修善法。不欲暂废。为欲得闻未曾有法。饶益之
义。悉皆不犯。
△第二十八别请僧戒二。初作持止犯又二。初请
僧求愿。】
「若佛子。有出家菩萨。在家菩萨。及一切檀越。请僧福
田求愿之时。应入僧坊。问知事人。今欲请僧求愿。」
【出家在家。是巳受菩萨戒者。一切檀越。是未受菩
萨戒者。请僧福田求愿者。谓道俗请僧。必有愿求。
或求生天享福。或求解脱轮回。或求长寿安乐。或
求寂灭涅槃。受者当于三宝前。宣达其愿。以令满
足也。知事。谓受僧所差知众僧事者。如上求愿。应
入僧坊。问其知事。请主不得自专也。
△二平等福
胜。】
「知事报言。次第请者。即得十方贤圣僧。而世人别请
五百罗汉菩萨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
【知事报言者。谓知僧事人。应当如律为说。去彼拣
择之心。既到僧中。当依僧制。故云次第请者。即得
十方贤圣僧也。其贤圣有权有实。实者。巳證四果。
音释¶ 第 142c 页 X39-0142.png
三贤十圣。权者。虽是凡夫。而巳受本源心地大戒。
修学贤圣之正道。故亦名贤圣僧也。然僧通凡圣。
施普十方。心行平等。福同空界。心生拣择。果报有
限。况圣凡难辩。优劣宁测。是以宾头卢被打。沙弥
不得衣施。故知不择。即得贤圣僧也。况如来巳敕
十六大阿罗汉。各领徒众百千。皆證四果。示迹同
凡。密受供养。令施者得胜果报。饶益有情。人莫能
识。一宾度罗。二迦诺迦伐蹉。三迦诺迦跋釐惰阇。
四苏频陀。五诺讵罗。六跋陀罗。七迦哩迦。八伐阇
罗弗多罗。九戍博迦。十半托迦。十一罗怙罗。十二
那伽犀那。十三因揭陀。十四伐那婆斯。十五阿氏
多。十六注茶半托迦。世人别请罗汉菩萨僧者。罗
汉。是小乘。菩萨。是大乘。若别请者。贤圣即凡夫僧。
若次第请者。凡夫即贤圣僧。故云不如僧次一凡
夫僧也。戒因缘经云。毗舍祛母。别请五百罗汉。佛
言。毗舍祛母。无智。不善。不得大福。若于僧中次请
一人者。得大功德。果报最胜。利益无穷。问。然则五
百圣僧不及一凡夫僧耶。答。须知论田。则百千万
倍。不及于圣。如阿那律。昔以钵饭施独觉。从是巳
来。九十一劫。天上人间。受福不灭。此在心而不论
田也。又别请。则违平等无相法门。失广大圆满福
德。不别请。则一滴投溟。顿同海体也。
△三违教结
罪。】
「若别请僧者。是外道法。七佛无别请法。不顺孝道。若
修学贤圣之正道。故亦名贤圣僧也。然僧通凡圣。
施普十方。心行平等。福同空界。心生拣择。果报有
限。况圣凡难辩。优劣宁测。是以宾头卢被打。沙弥
不得衣施。故知不择。即得贤圣僧也。况如来巳敕
十六大阿罗汉。各领徒众百千。皆證四果。示迹同
凡。密受供养。令施者得胜果报。饶益有情。人莫能
识。一宾度罗。二迦诺迦伐蹉。三迦诺迦跋釐惰阇。
四苏频陀。五诺讵罗。六跋陀罗。七迦哩迦。八伐阇
罗弗多罗。九戍博迦。十半托迦。十一罗怙罗。十二
那伽犀那。十三因揭陀。十四伐那婆斯。十五阿氏
多。十六注茶半托迦。世人别请罗汉菩萨僧者。罗
汉。是小乘。菩萨。是大乘。若别请者。贤圣即凡夫僧。
若次第请者。凡夫即贤圣僧。故云不如僧次一凡
夫僧也。戒因缘经云。毗舍祛母。别请五百罗汉。佛
言。毗舍祛母。无智。不善。不得大福。若于僧中次请
一人者。得大功德。果报最胜。利益无穷。问。然则五
百圣僧不及一凡夫僧耶。答。须知论田。则百千万
倍。不及于圣。如阿那律。昔以钵饭施独觉。从是巳
来。九十一劫。天上人间。受福不灭。此在心而不论
田也。又别请。则违平等无相法门。失广大圆满福
德。不别请。则一滴投溟。顿同海体也。
△三违教结
罪。】
「若别请僧者。是外道法。七佛无别请法。不顺孝道。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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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别请僧者。犯轻垢罪。」
【别请者。心有高下也。外道法者。心。不平等故。七佛
无别请者。正显佛心平等也。然经多引七佛为證
者。欲使信者易明也。又并在此娑婆世界应化。迹
在百劫之内。长寿天皆所曾见故。一毗婆尸佛。亦
云维卫。此云胜观。二尸弃佛。或云式弃。此翻火。三
毗舍浮佛。又云随叶。此翻遍一切自在。此三世尊。
皆在过去庄严劫出。四拘留孙佛。或云拘留秦。此
翻所应断。五拘那含牟尼佛。此翻金寂。或翻金仙。
六迦叶佛。此云饮光。七释迦牟尼佛。此翻能儒。或
云能文。如上七佛。尚依僧次。何况大士耶。不依次
请。是忤佛逆僧。故曰不顺孝道也。若故别请僧者。
谓大凡设供。当平等布施。一有拣择。便违佛制。福
亦有限。是犹敬父而慢母也。罪结轻垢。此是遮业。
由分别是田。非田。其心狭劣。不顺平等法门故制。
若以三聚摄归。不别请。律仪戒。顺孝道。善法戒。僧
次请。摄生戒也。七众同。大小共。前独受利养戒。是
不差客僧赴请得罪。次受别请戒。是自受他别请
获罪。今戒是自择请僧而结罪也。不犯者。非求福
饭僧。或知识亲朋。有所言论故。别请不犯。
△第二十九邪命自活戒二。初止持作犯二。初恶
心。】
「若佛子。以恶心故。为利养。」
【以恶心为利养者。显非见机益物之心也。此以恶
【别请者。心有高下也。外道法者。心。不平等故。七佛
无别请者。正显佛心平等也。然经多引七佛为證
者。欲使信者易明也。又并在此娑婆世界应化。迹
在百劫之内。长寿天皆所曾见故。一毗婆尸佛。亦
云维卫。此云胜观。二尸弃佛。或云式弃。此翻火。三
毗舍浮佛。又云随叶。此翻遍一切自在。此三世尊。
皆在过去庄严劫出。四拘留孙佛。或云拘留秦。此
翻所应断。五拘那含牟尼佛。此翻金寂。或翻金仙。
六迦叶佛。此云饮光。七释迦牟尼佛。此翻能儒。或
云能文。如上七佛。尚依僧次。何况大士耶。不依次
请。是忤佛逆僧。故曰不顺孝道也。若故别请僧者。
谓大凡设供。当平等布施。一有拣择。便违佛制。福
亦有限。是犹敬父而慢母也。罪结轻垢。此是遮业。
由分别是田。非田。其心狭劣。不顺平等法门故制。
若以三聚摄归。不别请。律仪戒。顺孝道。善法戒。僧
次请。摄生戒也。七众同。大小共。前独受利养戒。是
不差客僧赴请得罪。次受别请戒。是自受他别请
获罪。今戒是自择请僧而结罪也。不犯者。非求福
饭僧。或知识亲朋。有所言论故。别请不犯。
△第二十九邪命自活戒二。初止持作犯二。初恶
心。】
「若佛子。以恶心故。为利养。」
【以恶心为利养者。显非见机益物之心也。此以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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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为恶事故。经云。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恼亦多。
若以善心为善事者。则多生功德也。
△二列事。】
「贩卖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舂。占相男女。解梦吉
凶。是男是女。咒术工巧。调鹰方法。和合百种毒药。千
种毒药。蛇毒。生金银毒。蛊毒。」
【贩卖男女色者。谓买年少男女。卖与人为欲事也。
此乃离他骨肉。玷人门风。不顾羞耻。道俗共制。自
手作食者。是躬自炊㸑也。自磨自舂者。是磨舂五
谷也。佛制比丘食法。尚以净人授受方食。岂得沙
门。作生活计。既失威仪。亦长人贪心。此事惟制出
家。占相男女者。占。是占卜。断人祸福。相。是察形。观
气。皆是妄判男女。寿夭穷通也。解梦吉凶者。解。谓
说人梦中所见之事。善与不善。及所娠是男是女
也。咒术工巧者。咒。是外道邪咒符箓等。能驱神遣
将。摄八魂魄。术。谓幻术。能变作种种幻事。以惑人
心。工。谓良工。巧。谓巧匠。谓是良工巧匠。造作精妙
之物。以显奇特。调鹰方法者。谓善调鹰犬。以取物
命。百种千种毒药者。谓取世间一切毒药。和合汤
膏丸散。以害物也。蛇毒者。然蛇之毒。在头在尾。或
取其脑。或取精液。以伤人也。或以恶物和成。触之
必死。如毒蛇。啮人。无有救故。生金银毒者。谓生金。
生银。其性最毒。服食即断命也。蛊毒者。和合毒药。
食则腹胀成蛊也。如上所作。而得利养自活。名曰
邪命。非大士慈悲之道也。
△二违教结罪。】
若以善心为善事者。则多生功德也。
△二列事。】
「贩卖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舂。占相男女。解梦吉
凶。是男是女。咒术工巧。调鹰方法。和合百种毒药。千
种毒药。蛇毒。生金银毒。蛊毒。」
【贩卖男女色者。谓买年少男女。卖与人为欲事也。
此乃离他骨肉。玷人门风。不顾羞耻。道俗共制。自
手作食者。是躬自炊㸑也。自磨自舂者。是磨舂五
谷也。佛制比丘食法。尚以净人授受方食。岂得沙
门。作生活计。既失威仪。亦长人贪心。此事惟制出
家。占相男女者。占。是占卜。断人祸福。相。是察形。观
气。皆是妄判男女。寿夭穷通也。解梦吉凶者。解。谓
说人梦中所见之事。善与不善。及所娠是男是女
也。咒术工巧者。咒。是外道邪咒符箓等。能驱神遣
将。摄八魂魄。术。谓幻术。能变作种种幻事。以惑人
心。工。谓良工。巧。谓巧匠。谓是良工巧匠。造作精妙
之物。以显奇特。调鹰方法者。谓善调鹰犬。以取物
命。百种千种毒药者。谓取世间一切毒药。和合汤
膏丸散。以害物也。蛇毒者。然蛇之毒。在头在尾。或
取其脑。或取精液。以伤人也。或以恶物和成。触之
必死。如毒蛇。啮人。无有救故。生金银毒者。谓生金。
生银。其性最毒。服食即断命也。蛊毒者。和合毒药。
食则腹胀成蛊也。如上所作。而得利养自活。名曰
邪命。非大士慈悲之道也。
△二违教结罪。】
音释¶ 第 143c 页 X39-0143.png
「都无慈悯心。无孝顺心。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都无慈悯心者。大士当以慈爱为念。怜悯众生。犹
已赤子。损已利他。而反为自活害人。犹食子肉。故
曰无慈悯心也。无孝顺心者。菩萨视众生如已父
母。而反以自利伤亲。忤逆之甚。故曰无孝顺心也。
若故作者。显非误为也。为佛弟子。守道居贞。清净
活命。方不坏沙门之表。岂得为利贩卖。种种营求。
内失慈心。外伤风俗。罪结轻垢。若物死犯重罪。此
具性遮二业。由无慈孝故制。然惟贩药二事。兼有
性罪。馀但遮罪。损众生戒摄。毒药。且就和合时结
轻。若害物时。随结重罪。调鹰亦尔。若在家以咒术
工巧医药。如法自活。不伤物者不犯。出家以正咒
术。救危拯厄。无求利心亦开。问。舂磨作食。在家宁
免。答。此有二义。一为自活。非大人所作。二为五谷。
柴米中多有蜫虫故。若不损生。非邪求活命。出家
下二众亦开。若以三聚摄归。不邪命自活。律仪戒。
生慈孝心。善法戒。不生恶心。摄生戒也。出家五众
同犯。在家除贩色。调鹰。毒药三种。其馀如法自活
不犯。善生经云。优婆塞若须田作。不求净水。及陆
种处。得失意罪。亦可摄属此戒。净水者。谓无虫水。
陆种处者。陆生谷麦等处。不须用水致伤虫也。大
小俱制。不犯者。出家人。或偶用占相。咒术工巧。随
机诱物。令入佛道。非希利心不犯。咒术是治病救
难所用。故大小两乘。亦通有之。按经论中。邪求活
音释¶ 第 144a 页 X39-0144.png
命。有五种。四种。与今戒互出。一为利养故。诈现奇
特。二为利养故。自说功德。三为利养故。占相吉凶。
四为利养故。高声现威。令人畏敬。五为利养故。自
说所得供养。以动人心。是为五种。四种者。一下口
食。谓医药地理。种植田园。二仰口食。谓仰观天文。
日月五星等。三方口食。谓曲媚豪势。通使四方。巧
言多求。四维口食。谓学种种咒术。卜算吉凶。若与
上相违。名净命食。净命食者。复有四种。一深山果
菜。二常行乞食。三檀越送食。四僧中净食。以此活
命。不污心地。故名净命食也。
△第三十不敬好时戒二。初止持作犯又二。初不
敬。】
「若佛子。以恶心故。自身谤三宝。诈现亲附。口便说空。
行在有中。为白衣通致男女。交会淫色。作诸缚著。」
【恶心者。是贪求之因。自身。拣非馀人。谤者。毁也。乃
是总标之辞。如通致男女等事。是毁僧体。口便说
空等。是毁法义。不修斋法。杀生劫盗等。是违佛制。
故云谤三宝也。诈现亲附者。谓诈现威仪。假妆修
行之相。亲近三宝。令他信敬。以求利养也。说空者。
谓口称解脱之语。而实行谋利之事也。为白衣通
致者。通。是通。达。致。是致意。谓持男意语女。持女意
语男。令彼此交会也。作诸缚著者。谓作如上不净
之事。皆是自他缠缚。于三恶道中。流转生死。不得
解脱。故曰缚著也。
△二好时。】
特。二为利养故。自说功德。三为利养故。占相吉凶。
四为利养故。高声现威。令人畏敬。五为利养故。自
说所得供养。以动人心。是为五种。四种者。一下口
食。谓医药地理。种植田园。二仰口食。谓仰观天文。
日月五星等。三方口食。谓曲媚豪势。通使四方。巧
言多求。四维口食。谓学种种咒术。卜算吉凶。若与
上相违。名净命食。净命食者。复有四种。一深山果
菜。二常行乞食。三檀越送食。四僧中净食。以此活
命。不污心地。故名净命食也。
△第三十不敬好时戒二。初止持作犯又二。初不
敬。】
「若佛子。以恶心故。自身谤三宝。诈现亲附。口便说空。
行在有中。为白衣通致男女。交会淫色。作诸缚著。」
【恶心者。是贪求之因。自身。拣非馀人。谤者。毁也。乃
是总标之辞。如通致男女等事。是毁僧体。口便说
空等。是毁法义。不修斋法。杀生劫盗等。是违佛制。
故云谤三宝也。诈现亲附者。谓诈现威仪。假妆修
行之相。亲近三宝。令他信敬。以求利养也。说空者。
谓口称解脱之语。而实行谋利之事也。为白衣通
致者。通。是通。达。致。是致意。谓持男意语女。持女意
语男。令彼此交会也。作诸缚著者。谓作如上不净
之事。皆是自他缠缚。于三恶道中。流转生死。不得
解脱。故曰缚著也。
△二好时。】
音释¶ 第 144b 页 X39-0144.png
「于六斋日。年三长斋月。」
【六斋日者。四天王经云。诸天斋日。伺人善恶。四天
王各镇一方。常以月初八日。二十三日。遣使者。按
行人间。考察善恶。十四。二十九日。遣太子下。十五。
三十日。四王自下。命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勤察众
生善恶。若见修善者多。便上忉利。以启帝释。诸天
相庆。保护国界。而言减损阿修罗。增广诸天众。则
降善福。注禄增算。若见修善者少。则诸天忧患。而
言阿修罗种多。诸天众减少。降以不祥。减禄除算。
国界多灾。是故佛言。此六日若人修斋。福倍馀日。
年三长斋月者。谓每年正。五。九三月。是善月。乃帝
释天巡狩之月。此天殿中。有大宝镜。从年正月。则
照南洲。二月则照西洲。三月则照北洲。四月则照
东洲。五月复照南洲。如是三番。照察人间善恶。凡
人举心动念。镜中自然显现分明。如此日此月。尽
是鬼神得力之日月。天王递相巡狩之好时。正宜
避恶修善。如此好时不知。而反更亏慢犯戒。不生
惭愧恐惧。正所谓恶心也。
△三违教结罪。】
「作杀生劫盗。破斋犯戒者。犯轻垢罪。」
【杀生劫盗者。谓不修净行。经理尘缘。失菩提心。断
佛种性。是曰杀生。说空行有。圣道乖违。受人信施。
口口得罪。是曰劫盗。若实教其杀生劫盗。兼得性
业。自属杀盗二戒。破斋犯戒者。在家菩萨。于六斋
日。及长斋月。受持八关戒斋。以过中不食为斋。若
音释¶ 第 144c 页 X39-0144.png
犯非时食。故曰破斋。出家则终身不非时食。犯则
如上结罪。璎珞经云。若菩萨摩诃萨。修习六度清
净之法。兼修八关诸佛禁法。此善男子。善女人。于
六度法具足清净之行。如不修持。是曰犯戒。亲附
白衣。造作非法。损人功德。灭人法财。自害害人。故
犯轻垢。此是遮业。繇经理白衣故制。若以三聚摄
归。不亲白衣。律仪戒。不谤三宝。善法戒。不行杀盗。
摄生戒也。出家五众同制。谓一切时中。不得经理
白衣。在家二众巳受菩萨戒者。不敬好时。亦犯轻
垢。善生经云。若优婆塞一月之中。不能受持八戒。
供养三宝。得失意罪。大小俱制。惟遮不开。
△二劝
持。】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广明。」(初津卷六)
** 音释
内怀师子之德
梵语僧伽彼。此云师子。大师子吼。
小师子闻。悉皆勇健。百兽潜藏。佛师子吼。诸菩萨
闻。增长神力。群魔怖散。为佛弟子。学佛威仪。增长
信力。当念其德也。
外现象王之威
梵语伽耶。此云象。象之回顾。举身
俱转。如来大人之相。身心专一。若有所观。身首俱
回。所以人天敬仰。群魔惊惶。佛子模范后昆。亦应
如是。不可轻举妄动也。
法身偈
舍利弗见马宿威仪庠序。生信敬心。即便
如上结罪。璎珞经云。若菩萨摩诃萨。修习六度清
净之法。兼修八关诸佛禁法。此善男子。善女人。于
六度法具足清净之行。如不修持。是曰犯戒。亲附
白衣。造作非法。损人功德。灭人法财。自害害人。故
犯轻垢。此是遮业。繇经理白衣故制。若以三聚摄
归。不亲白衣。律仪戒。不谤三宝。善法戒。不行杀盗。
摄生戒也。出家五众同制。谓一切时中。不得经理
白衣。在家二众巳受菩萨戒者。不敬好时。亦犯轻
垢。善生经云。若优婆塞一月之中。不能受持八戒。
供养三宝。得失意罪。大小俱制。惟遮不开。
△二劝
持。】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广明。」(初津卷六)
** 音释
内怀师子之德
梵语僧伽彼。此云师子。大师子吼。
小师子闻。悉皆勇健。百兽潜藏。佛师子吼。诸菩萨
闻。增长神力。群魔怖散。为佛弟子。学佛威仪。增长
信力。当念其德也。
外现象王之威
梵语伽耶。此云象。象之回顾。举身
俱转。如来大人之相。身心专一。若有所观。身首俱
回。所以人天敬仰。群魔惊惶。佛子模范后昆。亦应
如是。不可轻举妄动也。
法身偈
舍利弗见马宿威仪庠序。生信敬心。即便
音释¶ 第 145a 页 X39-0145.png
问曰。所师者何。所受何法。宿曰。诸法从缘生。缘尽
法还灭。我师释迦文。常作如是说。舍利弗闻。即證
初果。
愚路
即周利槃陀伽。此云小路边生。兄授一偈。四
月不得。忘前失后。兄遣还家。门外啼哭。佛观因缘。
非声闻能度。是以牵出。如来悯之。安慰其心。即以
神力转彼所诵偈曰。入寂者欢喜。见法得安乐。世
无瞋最乐。不害于众生。世间无欲乐。出离于爱欲。
若调伏我慢。是为第一乐。更为授之。寻时诵得。證
无学果。
无生法忍
智度论云。理本不生不灭。今但言不生。
故名无生。谓菩萨于无生之法。忍苦忍乐。不动不
退。是名无生法忍。
铁轮五品
昔南岳慧思禅师。得六根清净。临终众
疑。师證十地。师曰。吾一生望入铜轮。以领徒太早。
损已益他。惟居铁轮耳。又天台智者大师。法嗣南
岳。临终门人问曰。不审师入何位。师曰。汝懒种善
根。问他功德。如盲问乳。实告何益。吾今为破除汝
疑。吾不领徒。必净六根。为他损已。祇五品位耳。斯
乃圆教外凡五品位。一随喜心。二读诵。三说法。四
兼行六度。五正行六度。铁轮是圆教十信位。圆闻
圆信。而修圆行。由前外凡增进。倍倍深明。得入圆
十信也。
根随二烦恼
一。根本烦恼。即无明惑也。谓此根本
法还灭。我师释迦文。常作如是说。舍利弗闻。即證
初果。
愚路
即周利槃陀伽。此云小路边生。兄授一偈。四
月不得。忘前失后。兄遣还家。门外啼哭。佛观因缘。
非声闻能度。是以牵出。如来悯之。安慰其心。即以
神力转彼所诵偈曰。入寂者欢喜。见法得安乐。世
无瞋最乐。不害于众生。世间无欲乐。出离于爱欲。
若调伏我慢。是为第一乐。更为授之。寻时诵得。證
无学果。
无生法忍
智度论云。理本不生不灭。今但言不生。
故名无生。谓菩萨于无生之法。忍苦忍乐。不动不
退。是名无生法忍。
铁轮五品
昔南岳慧思禅师。得六根清净。临终众
疑。师證十地。师曰。吾一生望入铜轮。以领徒太早。
损已益他。惟居铁轮耳。又天台智者大师。法嗣南
岳。临终门人问曰。不审师入何位。师曰。汝懒种善
根。问他功德。如盲问乳。实告何益。吾今为破除汝
疑。吾不领徒。必净六根。为他损已。祇五品位耳。斯
乃圆教外凡五品位。一随喜心。二读诵。三说法。四
兼行六度。五正行六度。铁轮是圆教十信位。圆闻
圆信。而修圆行。由前外凡增进。倍倍深明。得入圆
十信也。
根随二烦恼
一。根本烦恼。即无明惑也。谓此根本
音释¶ 第 145b 页 X39-0145.png
无明之惑。能出生一切烦恼故。根有六。谓贫。瞋。痴。
慢。疑。见也。二。随烦恼。随有二十。分三。大。八。谓贪信。
懈怠。放逸。昏沉。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也。中。二。谓
无惭。无愧也。小。十。谓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也。
僧祛论
僧祛。此云鸺[(垩-王+田)*鸟]。是外道名。其人在佛前八
百年出世。得五通。其所造论。名卫世师。此云无胜。
有十六万偈。即术数论。
五明
大智度论云。一声明。释诂训字。诠目流别。二
工巧明。伎术机关。阴阳历数。三医方明。禁咒闲邪。
药石针艾。四因明。考定邪正。研覈真伪。五内明。究
畅五乘。因果妙理。
杨岐灯盏
杨岐山。方会禅师。亲近慈明时。为监院。
置二灯盏。同参相顾。问其所以。师曰。柱下是常住
灯盏。公事则用。柱上是自已灯盏。私事则用。彼云。
何轻常住。而重已耶。师云。公所不知。宁以自已油
滴在常住盏中。不可以常住油滴在自已盏中。由
此声布诸方。名传千古。
宝寿生姜
宝寿。目宝禅师。亲近五祖戒时。为库司。
戒病。令侍者往库取姜煎药。宝叱之。者白戒。戒令
取钱买。宝与姜。后筠州郡守致书。托戒请选洞山
住持。戒云。卖生姜汉住得。遂尔声振寰中。
磐公
宋智磐律师。广弘律学。与慈云忏主。四明尊
者同时。
宾头卢被打
宾头卢。此云不动。昔西国有长者。闻
慢。疑。见也。二。随烦恼。随有二十。分三。大。八。谓贪信。
懈怠。放逸。昏沉。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也。中。二。谓
无惭。无愧也。小。十。谓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也。
僧祛论
僧祛。此云鸺[(垩-王+田)*鸟]。是外道名。其人在佛前八
百年出世。得五通。其所造论。名卫世师。此云无胜。
有十六万偈。即术数论。
五明
大智度论云。一声明。释诂训字。诠目流别。二
工巧明。伎术机关。阴阳历数。三医方明。禁咒闲邪。
药石针艾。四因明。考定邪正。研覈真伪。五内明。究
畅五乘。因果妙理。
杨岐灯盏
杨岐山。方会禅师。亲近慈明时。为监院。
置二灯盏。同参相顾。问其所以。师曰。柱下是常住
灯盏。公事则用。柱上是自已灯盏。私事则用。彼云。
何轻常住。而重已耶。师云。公所不知。宁以自已油
滴在常住盏中。不可以常住油滴在自已盏中。由
此声布诸方。名传千古。
宝寿生姜
宝寿。目宝禅师。亲近五祖戒时。为库司。
戒病。令侍者往库取姜煎药。宝叱之。者白戒。戒令
取钱买。宝与姜。后筠州郡守致书。托戒请选洞山
住持。戒云。卖生姜汉住得。遂尔声振寰中。
磐公
宋智磐律师。广弘律学。与慈云忏主。四明尊
者同时。
宾头卢被打
宾头卢。此云不动。昔西国有长者。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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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头卢罗汉受佛教敕。为末世人作福田。即设大
会请僧。三会不见宾至。长者向一年老上座忏悔。
上座曰。我三会皆受汝请。汝自使奴。门中见遮。见
我年老。衣服弊坏。谓是[泳-永+(隶-木+上)]渧沙门。以杖打我右额
破。第二会来。复打我中额破。不得进。第三会来。打
我左额破。言讫不见。乃知即是。
沙弥不得衣施
宋沙门慧全。有一弟子。得阿那含
果。候全疾。因曰。阇黎过世。当生婆罗门家。全曰。我
坐禅积业。岂方生彼。弟子曰。阇黎信道不笃。兼外
学未绝。虽有福业。不能超诣。若作一胜会。得饭一
圣人。可成道果。当以僧伽黎布施。若有须者。勿择
长幼。全于是设会。至施衣时。有一沙弥就全求衣。
全谓是自已弟子。云。吾欲议奉圣僧。那得与汝。回
忆前言。不得择人。便喜施与。异日见此沙弥问曰。
先与汝衣。著不大耶。沙弥曰。徒不得衣。亦有缘事。
愧不预会。全方悟先沙弥者。圣所化也。
毗舍祛
此云氐宿。谓氐宿星直此月生故。
僧物造僧堂
湖南云盖山。守颙。将僧物造僧堂。死
堕火枷地狱。荷枷求智禅师。以堂估值。填设供僧。
师如其言。梦颙谢曰。生人天中矣。
地理
谓能知地之龙脉砂水。行住结实之理。以应
阴阳之造化。亦名堪舆。谓地能载万物如舆。故称
择地人。为堪舆也。
五星
谓荧惑星。镇星。岁星。太白星。辰星也。
会请僧。三会不见宾至。长者向一年老上座忏悔。
上座曰。我三会皆受汝请。汝自使奴。门中见遮。见
我年老。衣服弊坏。谓是[泳-永+(隶-木+上)]渧沙门。以杖打我右额
破。第二会来。复打我中额破。不得进。第三会来。打
我左额破。言讫不见。乃知即是。
沙弥不得衣施
宋沙门慧全。有一弟子。得阿那含
果。候全疾。因曰。阇黎过世。当生婆罗门家。全曰。我
坐禅积业。岂方生彼。弟子曰。阇黎信道不笃。兼外
学未绝。虽有福业。不能超诣。若作一胜会。得饭一
圣人。可成道果。当以僧伽黎布施。若有须者。勿择
长幼。全于是设会。至施衣时。有一沙弥就全求衣。
全谓是自已弟子。云。吾欲议奉圣僧。那得与汝。回
忆前言。不得择人。便喜施与。异日见此沙弥问曰。
先与汝衣。著不大耶。沙弥曰。徒不得衣。亦有缘事。
愧不预会。全方悟先沙弥者。圣所化也。
毗舍祛
此云氐宿。谓氐宿星直此月生故。
僧物造僧堂
湖南云盖山。守颙。将僧物造僧堂。死
堕火枷地狱。荷枷求智禅师。以堂估值。填设供僧。
师如其言。梦颙谢曰。生人天中矣。
地理
谓能知地之龙脉砂水。行住结实之理。以应
阴阳之造化。亦名堪舆。谓地能载万物如舆。故称
择地人。为堪舆也。
五星
谓荧惑星。镇星。岁星。太白星。辰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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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风
一利。二衰。三毁。四誉。五称。六讥。七苦。八乐。谓
此八种。能扇人心生于爱憎。故名为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