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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卷二 第 930b 页

佛说目连五百问戒律中轻重事经释卷下
失译人名今附东晋录
明悯忠寺传讲毗尼比丘 永海 述

【△十一三衣事】

「问三衣事品第十一」

【释。三者。五条。七条。二十五条也。衣者。梵语震越。此
翻衣服。衣。依也。所依以庇寒暑也。又上曰衣。隐也。
下曰裳。障也。所以隐形自障也。大论云。释子受禁
戒是其性。剃发割截染衣是其相。智论释云。行者
少欲知足。衣趣盖形。不多不少。故受三衣。白衣求
乐。故多畜种种衣。或有外道苦行。故裸形无耻。是
故佛弟子。舍于二边。处乎中道。制三衣也。名者。言
离尘服。断六尘故。又名莲华服。服者离著故。亦间
色服。以青黑木兰如法所成故。业疏云。听以刀截
成沙门衣。不为怨贼所剥故。章服仪云。条堤之相。
事等田畴之畦。贮水而养嘉苗。譬服此衣生功德
也。安陀会。此云中宿衣。言于宿睡近身住也。南山
云。五条名下衣。从用云。院内行道杂作衣。郁多罗
僧。此云上著衣。言加于安陀会之上也。又名中价
衣。从用云。入众时衣。礼诵斋讲时著也。僧伽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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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合。又云重。言割之合成而重叠故。今以义译名
杂碎时衣。以条数多故。从用云。入王宫聚落。乞食
说法时著也。又戒坛图经云。五条下衣断贪身也。
七条中衣断嗔口也。大衣上衣断痴心也。故萨婆
多云。为五意故。障寒热。除无惭愧。入聚落。在道行。
生善威仪。清净。又律云。此三衣。乃贤圣沙门之幖
帜。若怀抱于结使。不应披袈裟。既云沙门幖帜。则
知定非在家人著也。故法华偈云。剃除须发。而被
法服。华严净行云。剃除须发偈后。方云著袈裟时。
至梵网经云。一切国土中。国人所著衣服。比丘皆
应与俗服有异。则知在家受戒。如常之服也。若在
家修忏者。应如辅行。及方等经云。三衣有二种。若
割截即大僧所著之衣。若单缝者。即在家修忏之
衣。幸愿传法者。览此教而遵佛语。是名报佛恩也。
事。即比丘受舍三衣等。云为之事也。】

「问。三衣事浣要须舍否。答。须舍。若不舍犯舍堕。当施
与人。还乃得更受。」

【释。浣者。除垢也。舍者。展转施也。谓比丘三衣事浣
洗除垢。可要须舍否。佛答。须舍。以浣垢即同新造
故。舍文云。大德一心念。此是我某甲比丘法衣事
浣。舍与大德为展转净故一说。彼受者言。长老一
心念。汝有是衣事浣。为浣故施我。我今受之。汝施
与谁。曰施与某甲。彼云长老一心念。汝有是衣事
浣。为浣故施与我。我巳受之。汝与某甲。是衣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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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有。汝为某甲故。善护持著用随因缘。若不舍犯
舍堕。应当施与人。还时乃得更受。此更受者。事同
新得故。】

「问。三衣尽得条成否。答。大衣得。中衣小衣不得。」

【释。谓比丘所持三衣。为是大衣二十五条。为复三
衣尽得二十五条成否。佛答。言大衣得者。此衣条
及长多而短少者有所表故。以彰意地微细习惑
多故。亦显受戒持衣时。圣增凡减。为出三界二十
五有之初因故。若中衣条及长多而短少者。表口
业四失。次于意业显受戒持衣时。圣增凡减。为出
七趣之初因故。此小衣条及长多而短少者。表身
业三失。次于口业四失。显受戒持衣时圣增凡减。
为出五道之初因故。如是中衣小衣。条及短长。以
别大衣等级之用。故云不得。】

「问。小衣。得著烧香上讲否。答。无中衣得。若不近身净
洁亦得。」

【释。谓比丘烧香供佛。上堂听讲应著七衣。若无中
衣。小衣得著烧香上讲否。佛答三衣之用各别。不
得杂用。除无中衣者得。意显有中衣不得。若小衣
不近身净洁。亦得著也。】

「问。浣衣出帛。得用米粘否。答。不得。犯舍堕。日日从沙
弥白衣乃得著。」

【释。谓比丘浣洗衣垢。披出布帛。得用米粘汁入帛
否。佛答。不得者。以初作时得用。为却尘土故。若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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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垢不得用。恐忘坏色。贪其好故。若故用犯舍堕。
日日下。明故违之责。令念佛教之不忘也。言故用
者。日日从沙弥。代白衣人受乃得著用。不开自取。
俾敬佛制也。】

「问。三衣应施里否。答。施里。不施亦得。」

【释。施。设也。里者。对表而言。以大衣须四层。七衣亦
四。五衣二层故。谓比丘三衣之表。田相叶孔是其
定制。此衣表之内层。为复定同衣表之制。应施里
之不同耶。佛答。若中边之土。正像之时。适其所宜。
施里应得。不施者。亦得也。以衣表是定制故。】

「问。大衣得著上讲礼拜否。答。无中衣得。」

【释。谓上堂听讲。礼拜三尊。应著中衣。若无七条所
持。大衣可得上讲礼拜否。佛答。若无中衣。得著大
衣。】

「问。三衣得用生绢作否。答一切生绢衣不见身者。得
著。」

【释。智论云。千佛相传。十三条粗布僧伽黎。是万代
之制也。言比丘三衣为定用布。可得用生绢作否。
佛答。若一切生绢衣。不见身者得著。此乃权时故
开得著。意显见身者不得。有贪染意故。若大乘事。
按律则云兽毛蚕口。害物伤慈。纵得巳成斩坏。涂
埵。又经云。比丘服其身分。皆为彼缘。如人食其地
中百谷。足不离地。故知真解脱人。身不服著。当以
廉疏麻布为其体。青黑木兰染其色。是遵佛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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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比丘瞋忿自坏衣钵锡杖。犯何事。答。瞋恼自坏三
衣钵犯舍堕。坏锡杖犯舍堕。坏他物计钱犯事。」

【释。瞋忿者。言瞋心忿怒也。坏。毁也。梵语隙弃罗。此
云锡杖。锡者。轻也。由持是杖。渐轻烦恼。出于三界。
故曰轻也。又明也。言持杖之人。获智慧明故。谓比
丘瞋忿。自坏三衣钵杖。犯何篇事。佛答。若自坏衣
钵。犯舍堕。坏杖犯舍堕。以比丘持戒无欲。而怀瞋
恚。甚不可也。况慢佛语而坏道具故。若坏他物。计
钱多少。犯重轻故。】

「问。三衣得借人否。答。不得出界经宿。若同界内得。不
限日数。」

【释。谓比丘三衣不离于身。如鸟羽故。可得借与他
人用否。佛答。不得出大界经宿。犯离衣过。若同界
内得借。不以限日数也。】

「问。入聚落中不被大衣犯何事。答。著肩上去不犯。若
僧使或为病人。持去不犯。」

【释。谓比丘入聚落中。应著大衣。若不被大衣。犯何
篇事。佛答。若比丘非食时乞食。而馀缘入者。虽不
身被。著身上去不犯。意显乞食必著。若不著者犯
越法罪。若为僧所使。及为病人。皆持去不犯。若不
持去。亦越法罪。】

「问。三衣破补得受。须复施他人耶。答。破容猫子脚。便
应施人。人还乃得补受。若先补后施人亦得。」

【释。补者。缝也。施人者。大德一心念。此是我某甲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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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某衣破补。舍与大德。为展转净故。一说。彼受者
言。长老一心念。汝有是衣破补。为补故施与我。我
今受之。汝施与谁。曰施与某甲。彼云长老一心念。
汝有是衣破补。为补故施与我。我巳受之。汝与某
甲。是衣某甲已有。汝为某甲故。善护持著随因缘。
谓比丘衣破坏。补便得受。须复施他人耶。佛答。衣
破容猫子脚便应施人。人还乃得补受。义同舍堕
衣之新得。若先补后施亦得。】

【△十二钵事】

「钵事品第十二」

【释。梵语钵多罗。此云应量器。体色量三。皆应法故。
体者。泥及铁也。色者。熏作黑赤色。或孔雀咽色。鸠
鸽色也。量者。南山云。准唐斗上钵一斗。下钵五升。
中则可知。原佛制意。世人活命不离四邪。若欲断
除邪妄。及乞食授受不亲。须一钵以支命。律云。比
丘持木钵。佛言不应持。如是钵。此是外道法。事者。
即持失等诸云为事也。】

「问。钵云何失。答。若缘缺。若穿穴。若裂。若油不舍尽是
失。缘缺穿穴不可复持。裂者缀巳施人。人还更受。油
不舍亦尔。若弃出界经宿不失。」

【释。谓比丘之钵。乃常用之器。云何为失受持耶。佛
答。若钵四缘有缺。若钵底有穿孔穴。若钵有裂缝。
若钵盛油不舍者。尽皆失受持也。唯缘缺穿穴不
可复持。若裂者缀巳施人。文云。大德一心念。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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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某比丘钵裂。舍与大德。为展转净故。一说。彼受
者言。长老一心念。汝有是钵裂。为缀故施与我。我
今受之。汝施与谁。曰某甲。彼云。长老一心念。汝有
是钵裂。为缀故施与我。我巳受之。汝与某甲。是钵
某甲已有。汝为某甲故。善护持之随因缘。人还更
受持。油不舍亦尔者。因缘缺等尔。此影舍者。同裂
缀等尔。若弃钵出界。经宿不失受持。但犯离宿过
也。又罢道死。转根不舍穿。亦名失受持。若穿如粟
米大。以铁屑补得受持。】

「问。钵得合覆著壁上否。答。若巾裹得合净处著。若囊
或悬壁好。不得覆著壁上。昔六群比丘。覆钵壁上。堕
地即破。佛因此制戒。自今巳后。不得覆钵壁上。覆钵
壁上者。犯舍堕。地者。犯舍堕。」

【释。谓比丘用钵食巳。护持钵时。为当巾裹囊悬。合
于净处。可得合覆著壁上否。佛答。若护持钵。以巾
裹得合著净处。若囊盛或悬于壁好。唯不得合覆
钵于壁上。昔六群下。佛引覆钵之事结戒犯舍堕。
置地者。亦舍堕。】

「问。比丘早起得用钵食。不用有何咎也。答。一切食皆
应用钵。若一日都不用犯堕。」

【释。谓比丘之钵。既为助道要缘。除邪正务。为是中
食定制。为当次制早起之粥。可得用钵受食。若早
不用。有何咎也。佛答。以比丘学道之行。无论早中。
若大食。小食。正食。不正食。至一切食啖。皆应用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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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异俗治习。顺道兴悲故。若一日都不用犯堕。以
违受钵时。自云常用受食之妄语故。意含早中二
时。或缘事有妨。并为遮异邪之非。一时不用无犯。
故宣师威仪云。设二时中。非故意不用者。听净水
浴钵也。】

「问。比丘食饭欲尽。得侧钵括取饭否。答。得。」

【释。比丘食饭欲尽。有馀饭时。为是正捧括取。可得
侧钵括取饭否。佛答。得者。以饭尽遗馀。知惭愧故。
若以指略舌舐。非仪不得。】

「问。食后巳讫。更啖馀果。手得离钵否。答。得。若食未讫。
亦得暂离。」

【释。谓比丘既一切食皆用钵者。若食后澡漱巳讫。
更啖馀果。手可得离钵食否。佛答得者。以五嚼食。
手得离钵。若设受五啖。未漱讫时。亦得暂离。非都
不用故。】

「问。比丘食钵。要当擎。得放地否。答。要当擎。故地。亦不
犯戒。」

【释。谓比丘受食。敷坐展巾。左手捧钵。右手扶缘。五
观三匙。如法威仪。若用食之钵。必要当擎。异于世
人。可得放地否。佛答。以受食威仪。须要当擎。若放
地少歇。亦不犯戒也。】

「问。比丘以器盛饭。停著钵中。得互用钵食否。答。不得。
犯舍堕。」

【释。器者。梵语犍兹。此云随钵器。言随助钵之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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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俗用器皿。谓比丘用钵。事理相应。若虑烦苟简。
以器盛饭停著钵中。且不违戒而省烦。可得互用
钵食否。佛答。不得者。以非法非毗尼非佛所教故。
若用犯舍堕。】

「问。钵得炊作食否。答不得。炊犯舍堕。」

【释。谓比丘不自熟食。以持钵福利众生之意也。或
行矌野无人处。此钵可得炊爨作食否。佛答不得
者。以僧有厨院净食之釜故。若故炊者犯舍堕。】

【△十三杂事】

「问杂事品第十三」

【释。杂者。参错也。言所问比丘等事。三宝等事。参杂
错乱。非同前品。条然一贯故。又集也。以所问比丘
等诸事。集聚相合故也。】

「问。比丘或被劫盗。物未出界。主见本物。不知诸物得
取否。答。得取。即用九十事中宝相似者。当先作念。若
有人认者。不得取。无认者白众得取。若无众作界内
物取。不以为巳取物。」

【释。劫者。公自而取曰劫。隐然不与取曰盗。谓比丘
于界内。或被劫盗衣物。而所劫物未出界外。其失
物主又见所失本物。巳作地物想。不知诸物可得
取否。佛答。得取者。以虽作失想未出于界故。即用
下明取物法也。言比丘见所失物。欲取时。即用律
本九十事中宝相似者。以彼文中有除僧伽蓝中
及宝庄饰具开捉之事。当先作念。若有人认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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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取。无人认者当白众可得取之。若无众白者作
界内僧物取。不以为已物取。以初时作失物之想
故。】

「问。众僧打犍椎食。而限外僧来。不与食犯何事。答。便
是失利。得突吉罗。」

【释。限。止也。谓界内众僧。打犍椎集僧而食。又限止
界外僧来。不与食者犯何事。佛答。便是失其善利。
以但知有食利故。又云。如来白毫之福。分为百分。
以一分供三千界内。尽是出家人。受用不尽。况外
来僧。限不与之。故云失利。所以得突吉罗之恶作
也。】

「问。先比丘教化百人斋。长一人以上应受否。教化比
丘有犯否。答打犍椎食应受。教化者无犯。所以尔者。
打犍椎谓僧多过失。犍椎法。要作意请四方僧。僧来
若多若少。一切分财饮食。其于无咎。」

【释。谓先有劝率比丘。教化檀越作百人之斋。后界
内取食比丘。见斋长多一人以上。可应受否。教化
比丘有犯否。佛答。谓后取食者。若打犍椎食应受。
教化者无犯。所以尔者。盖打犍椎食者。谓僧多私
取过失之故。其犍椎之法。要作意请四方僧。僧来
若多若少一切分财饮食得受。其于教化者无咎。】

「问。比丘教化白衣。供养众僧。若有外人来乞索。得与
一升五升否。答。不得。若知非法。故与过五钱犯弃。若
白众听。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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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谓比丘教化白衣供养众僧。若有外一住处人
来乞索一升五升。教化比丘可得与一升五升否。
佛答不得者。以教化人供此界僧。不宜与彼。即犯
盗故。若知僧物与外人者是非法。而故与过五钱
犯弃。若劝率比丘。白于众僧听许。得与。】

「问。主人供养诸僧长请。一日百钱。用五十自供。残者
得馀用否。答。打犍椎得。若无衣钵。不打犍椎。众和合
得减用。若自损施客僧最善。」

【释。长请者。言恒长之请。非四月之限也。谓施主人
供养诸僧长请。一日百钱。但用五十自供。残者可
得馀用否。佛答。若残钱欲馀时用。须打犍椎得。以
无私取之咎。若或界内众僧。无衣钵不打犍椎。而
众和合得减用。以充衣钵之事。若自界内减损施
客僧者。最善。】

「问。主人请比丘十日供。十日食裁作三五日好食。犯
何事。答。不犯。但不得更索。索犯舍堕。若不满十日去。
亦犯舍堕。」

【释。谓施主人请比丘十日之供。而比丘以十日之
食作三五日好食。犯何事。佛答不犯者。以所受供
尽故。但不得更索馀七五日之食。若索犯舍堕。以
有贪味妄心故。虽尔不索。亦须足十日去。满彼请
期故。若不满十日去者。亦犯舍堕。亦有贪味妄言
故。】

「问。主人请供十日食。自裁作一月食得否。答。打犍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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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若不打犍椎。僧有出去者。若不施后人。食后人食。
已分尽。食他分一饱犯弃。不饱犯舍堕。」

【释。谓施主人。请僧供十日之食。而比丘自裁作一
月之食得否。佛答。若以旬日食。作一月食者。须打
犍椎得也。若以少时而作多时。不打犍椎四方僧
弗集。恐受十日请僧出界外去者。犯于盗故。设有
僧去。食当如何。此食应施后人。若不施后人。又食
后人食十日已分食尽。食他后人分一饱犯弃。不
饱犯舍堕。饱者。言满足。亦快意也。】

「问。父母兄弟破坏。得乞物赎否。答。得。但不得称已须。
乞父母兄弟得。若用讫有长。不得自入。还属所赎者。
若语听用犯堕。不听用而用犯弃。」

【释。谓比丘父母兄弟负人物。或被主破坏分离。巳
属其主。而比丘可得乞化钱物赎之否。佛答得者。
以孝念慈心故。若乞物时。但不得已须。指乞父母
兄弟得。若赎用讫有长多者。不得自入。还属所赎
者。以僧不用父母等物故。若父母语听用者犯堕。
以犯妄语故。不听用而用犯弃。以同得上人法求
利故。】

「问。至酤酒家得乞财否。无事得坐语否。答。酤酒门一
切不得入。若入犯堕。更有馀门得入。若请比丘会。当
问能受一日戒否。若言能。与受得住。若不受。但能一
日不酤酒得住。屠家亦尔。」

【释。酤者货卖之名也。谓比丘行乞。至于酤酒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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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乞求财物否。若无请召因缘事。可得坐止语话
否。答。若行乞至彼。欲乞财诸事。宜于门前。凡一切
事不得入。以远防昏乱之端故。若故入犯堕。除有
馀门得入者。以无昏乱之事故。若彼酒家请比丘
善会。即当问云。汝能受一日戒否。若言能受与受
得住。若不能受。但能一日不酤酒得任。屠家亦尔。
例同酒家故。】

「问。劝人饮酒犯何事。答。强劝不饮。犯突吉罗。若饮犯
堕。」

【释。谓比丘之行。应劝人明达之慧。以为修进正缘。
若劝人饮酒。而为损害之本。犯何篇事。佛答。若比
丘强劝他人饮酒。彼不饮者。犯突吉罗。若饮犯堕。】

「问。道人寄白衣物。此人过期不来。与馀比丘得取否。
答。不得取。若活是有主物。若死是四方僧物。」

【释。寄。附也。谓比丘道人寄附白衣物。言某时来取。
此道人过其所期不来。而白衣得与馀比丘。馀比
丘得取否。佛答。不得取者。以虽过期馀人不得取。
何者。若彼本寄人活者。是有主物。取犯舍堕。若彼
死者。是四方僧物。取者犯弃。】

「问。比丘暮。得捉火行否。答曰。冬得。夏然烛亦得。若把
火犯堕。」

【释。暮。晚也。谓比丘于暮晚时。界中有事得火行否。
答曰冬时得。以严寒际。无有蚊虫故。以显夏时多
虫。捉火行来有损伤故。若然烛于笼中亦得。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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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损伤犯堕。例三篇中故断众生命故。】

「问。本物直一疋。因行至他方。卖得五三疋。可取否。答。
不得取。犯舍堕。」

【释。疋者。四丈也。谓比丘本物直于一疋。因事行至
他方。卖得五三疋。非故贩事。有方便现前二事求
利过。此长多物可得取否。答。不得取者。以是商贾
事故。若取犯舍堕。】

「问。一切戏负他物不偿。犯何事。答。戏取物及与。尽犯
舍堕。」

【释。戏。嬉也。言戏弄也。负者。言受贷不偿也。偿。还也。
谓比丘一切戏负他人之物。而不偿还非不与取。
犯何篇事。佛答。若比丘戏取。及假与皆应偿之。若
不偿之。犯舍堕。以慢心而取及贪念故。】

「问。比丘尝食。得食否。答。不得。知而食犯舍堕。前尝食
人亦犯堕。若不即忏。其罪日增。昔有一执事比丘。恒
知处分。当作饮食。常手拄器。言取是用是。日日常尔。
不忏。命终后堕饿鬼中。有一比丘无著。于夜上厕。闻
呻唤声。问汝是谁。答言。我是饿鬼。问。本作何行堕饿
鬼中。答。于此寺中为僧执事。问。汝本精进。何由堕饿
鬼中。答。不净食与众僧。无著问。云何不净。答。众僧有
种种瓮器盛食。见以指拄器。教取是用是物。犯堕。三
说戒不悔转至重。以是故堕饿鬼中。两手擘𦚾裂皮
破肉。搏喉吹𠹀。问。何以擘𦚾。答。虫啖身痛故。何以搏
喉吹𠹀。以口中虫故。复问何以呻唤。答。饿极欲死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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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欲食何物。答。意欲食粪而不能得。问。何故不得。答。
以诸饿鬼推排不能前。无著言。我知柰何。鬼言愿众
僧见为咒愿。答。可尔。无著即还向众说。彼人堕饿鬼。
众僧问。本行精进何堕恶趣。答。本以不净食与僧而
不悔故。愿与咒愿。便得食粪。不复呻唤。以是證知。故
大比丘。不得手造饮食。及拄触僧器物。若非僧器手
受得行。与僧无犯。」

【释。尝。试也。言探味也。擘。裂也。𠹀。同喷也。鬼。归也。故
古人以死人为归人。又畏也。威也。谓虚怯多畏。亦
令他人畏其威故。谓彼饿鬼恒从他人希求饮食。
以活性命也。谓知食比丘。尝试调和味食置之馀
比丘可得食否。佛答。不得者。以僧未食故。若知未
食而食。犯舍堕。前尝食人亦犯堕。此二人应忏。若
不即忏。其罪日增。以至重也。昔有下文为二。初引
證有四。初不忏之报。自昔有一执事比丘。乃至堕
饿鬼中。二不忏至重。自有一比丘无著。于夜上厕。
至搏喉吹𠹀。三擘𦚾食粪。自问何以擘𦚾。至推排
不能前。四求愿不唤。自无著言。我知柰何。至不复
呻唤。二结答。自以是證知。至触僧器物。若非僧器
等。明无犯意也。】

「问。师令弟子贩卖。作诸非法。得远离师否。答。不得舍
去。有四因缘应住。一者与法与食。不与衣钵应住。二
者与法与衣钵。不与食应住。三者与法衣钵与食应
住。四者与法不与衣钵不与食应住。若师都不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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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衣钵食。应去。」

【释。贩者。方便求利也。卖者。现前求利也。非法者。言
所为作。皆非如法之事。谓师范之体。应教徒以道。
若不诲出家事业。而反令弟子贩卖。作诸非法。是
不善业。可得远离师否。佛答。得舍去者。以非出世
之法故。有四因缘应住者。明去住之意也。一者与
法食。不与衣钵甘贫淡住。二者与法衣钵。不与食
甘乞食住。三者与法衣钵食。感恩尽命住。四者与
法。不与衣钵食。甘淡薄行乞而住。若师都无法衣
钵食与者。无有利益应去也。况令贩卖故。】

「问。夫净。何者须净。净有几事。答。果菜须刀手火净。惟
谷米须火净。果巳净子无苦。」

【释。净者。洁也。按律明比丘所食。勿啖生气生命。须
净洁而食。良由比丘不净果而食。外道讥嫌言。比
丘无慈心。此果有命。云何食生命也。又为啖生气
故。遂制净巳方可食之。盖佛所制食之净事。若先
净后食。而所食者多。何者须净。此净共有几事耶。
答。谓一切瓜果等物。先以火烧煮。令熟方食。名为
火净。故律云。以火触著也。又以刀其皮核方食。名
为刀净。故律云。以刀损坏也。又以爪甲去其皮壳
方食。名为爪净。故律云。以爪甲伤损也。又以自䔍
乾。不堪为种方食。名为䔍乾净。故律云。自䔍自乾。
不堪为种也。又一切瓜果等物。因鸟啄残损。比丘
可食。名为鸟净。故律云。鸟嘴啄残。是五种净也。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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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物中。唯谷米须火净。若果巳净子无苦也。】

「问。礼拜得著靴鞋履否。答。净者得。」

【释。梵语富罗。此云短靿靴。鞋履者。皮革屣也。律云。
五皮不应用。馀同类亦然。若患痔病时。熊皮履应
著。言净无垢污也。象马师子虎豹五皮用者犯罪。
若比丘礼拜三尊。应脱革屣。可得著靴鞋履否。佛
答。净者得。以不净脚履登殿塔者。犯恶作罪。若如
法礼敬三尊之仪。必除帽偏袒右肩。脱革屣。除病
缘耳。】

「问。𦘕作幡华卖得物。犯何事。答。犯舍堕。」

【释。𦘕者。挂也。以五色挂物像也。幡。反也。言反恶为
善也。华。荂荣也。言以五色𦘕挂幡上华敷之像也。
谓比丘𦘕作幡上之华卖。求利得物。此借善求利。
不同贩卖。犯何篇事耶。答。犯舍堕者。以贪心慢佛
语故。】

「问。教他贩卖。犯何事。答。犯舍堕。」

【释。教他者。言教诲他人。邪业活命也。谓比丘应修
净命出离之行。亦以斯而诲人。而反教他人贩卖。
犯何等事。佛答。犯舍堕者。以慢佛戒示人系缚因
故。若教人为贩卖亦然。】

「问。比丘畜奴牛驴马。犯何事。答。犯舍堕。不悔转增。」

【释。畜者。养也。奴者。走使也。言比丘畜奴。难生卑下
心过。日藏分云。于我法中。假令如法。始从一人至
四人。不听受奴也。牛驴马者。此该六畜也。此是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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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求利过。四分云。比丘畜猫狗乃至众鸟。并不得
畜。如是奴牛等。若满五人得受。谓比丘为佛法事。
宜受奴牛驴马使用。若无佛法事。畜奴牛驴马犯
何事也。佛答。犯舍堕者。以律云五人。今自畜犯过
故。其罪当悔。若不忏悔。经三说戒。转增至重也。】

「问。比丘授人为道。未度得食僧食否。答。白僧得。不白
犯堕。」

【释。授字约义。无才手为是。以领纳人为求道故。谓
比丘受人为道。未向僧中。乞度人法。犹是俗人。既
无戒行。可得食僧伽之食否。佛答。若比丘受人为
道。应白僧得食者。白僧者。大德僧听。我某甲求众
僧。乞度人授具戒。愿僧听我比丘。度人授具戒慈
悯故。三说。僧观此人堪教授与度人法。白二羯磨。
白言大德僧听。此某甲比丘。今从众僧。乞度人授
具足戒。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与某甲比丘。度人
授具足戒。白如是。大德僧听。此某甲比丘。今从众
僧。乞度人授具足戒。僧今与某甲比丘。度人授具
足戒。谁诸长老忍僧。与某甲比丘度人授具足戒
者默然。谁不忍者说。僧巳忍与某甲比丘。度人授
具足戒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不白者犯堕。
以不信语故。】

「问。为僧乞食道路。已身得食否。答。若去时先白僧。僧
听好。若不白还白听亦好。若不听还酬。若不偿犯重。」

【释。谓比丘为僧乞化饮食。行于道路无食之处。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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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可得食所为僧伽之食否。佛答。若为僧去乞之
时。应先白僧。已身欲食僧食。僧若听食者好。若去
时不白。还时白听者亦好。若不听还当酬之。若不
偿之犯重。即是不与取故。】

「问。他人持食具寄屋中。经宿有犯否。答。不犯。」

【释。谓他比丘人持食具。寄此比丘屋中。经宿有犯
否。佛答不犯。以不自犯残宿食故。】

「问。续明油一升二升。得著自房中否。答得。」

【释。谓檀越续供佛前光明之油。若一升或二升。既
是佛物应安佛地。可得著已房中否。佛答得者。以
侍佛比丘便于增明。非同用于佛物故。】

「问。药酒得著自房中否。答。病得七日。」

【释。谓比丘不得入于酒家。远防昏乱之端。若为病
调制药酒。可得著于自房中否。答云。病得七日。以
律制七日药。为经宿服故。虽有酒名。亦是药故。】

「问。都不用杨枝有犯否。答。犯舍堕。」

【释。用杨枝者。以律制有染苾刍。不应礼拜等。谓比
丘清晨中时。都不用杨枝。有所犯否。答。犯舍堕罪。
以在家八戒。尚云晨嚼齿木。澡漱清净。况于出家
都不用之。故犯罪也。】

「问。未晓得用杨枝否。答。明星出后得用。」

【释。谓比丘晨嚼齿木。以除其染。而天未晓。可得用
杨枝否。佛答若及明星出后得用。以不犯非时戒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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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食后口得用杨枝否。答。得用。若不用纯灰皂荚
汁。都不用犯堕。过中亦犯堕。中后除药。一切草木有
形之味。不得入口。犯舍堕。」

【释。谓比丘中食之后。漱口除染。其事非一。若杨枝
纯灰皂荚汁。或不具时。可得但用杨枝否。佛答。得
用。若不用纯灰皂荚及杨枝。都不用犯堕。过中亦
犯堕。以犯非时戒故。盖中后唯除药味入口。以调
四大故。除药之外。凡一切草木有形之味。皆不得
入口。无益于已故。若入口者。犯舍堕。以违佛教故。】

「问。若无杨枝。口得用一切馀木否。答。尽得。」

【释。谓比丘食后不用杨枝犯过。若其住处。或无杨
枝。口得用一切馀木否。佛答。尽得者。以伹取其除
染故。】

「问。贫乏得入市乞否。答。中前得。中后不得。亦不得乞
钱。当将一白衣。沙弥亦不得。」

【释。谓比丘进道。必具助缘。贫乏衣钵。可得入市乞
化否。佛答。若乞道具须在中前。以是利化时故。中
后不得。以费自利事故。亦不得乞钱。以生讥嫌故。
但言乞其某事。可尔。若必欲乞钱。当将一白衣执
事人。代持置办。若沙弥亦不得持。以与彼戒相违
故。】

「问。人捉比丘卖。得走否。答。初时得。经主不得。」

【释谓比丘物被劫未出界得取。或被强人捉持比
丘。而卖。齐何时。何处。得走脱否。佛答。若比丘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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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卖初时之处得走。若后时经主不得。以属他人
之财故。若走即盗事而论故。】

「问。比丘戏得物。得作食请比丘。得食否。答。不得犯舍
堕。」

【释。谓比丘邪命之食。不宜用之。若戏嬉得物。非邪
命而造饮食请比丘。此所请者可得食否。佛答。不
得者。以虽非邪命。亦非正命摄故。若食者。犯舍堕。】

「问。比丘尼不精进可劝罢道否。答。无此理。」

【释。谓比丘之任。教授尼众云。精勤行道。谨慎莫放
逸。若比丘尼。不精进善品。比丘可得劝其罢道否。
答无此理者。良以尼若犯重。方不共住。然虽不精
修善行。持守戒学。犹为福田相也。不无二利之益。
若劝罢道者。得吐罗底罪。】

「问。合药施人。而不知裁节。服者死犯何事。答。好心与
无犯。恶心与犯重。」

【释。谓律制比丘净戒。不得合和汤药。若比丘合和
汤药。施济于人。而不知裁制药性。节验君臣。加减
分量。令所服者身死。犯何篇事。佛答。若服者死。是
好心与。无犯重也。不无轻罪。故律云。佛言。若比丘
不解作药。令人得生与药而死。得突吉罗。是故当
来比丘。勿作医师。作者犯突吉罗。若恶心与犯重。
以贪利误伤人命故。】

「问。比丘或十腊。五腊。竟不诵戒。犯何事。答。若不诵戒。
食人信施。日日犯盗。若先不知。犹得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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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诵戒者。乃如来之制。千佛恒规。令僧长养善法。
净除破戒之过。是如法住。若比丘故违佛语。或十
腊五腊。而竟不诵戒。犯何篇事。佛答。若不诵戒食
人信施者。日日犯盗。以无戒德而消故。是以经云
非沙门者。自言我是沙门。劫四辈物故。又母论云。
若出家至五腊。要诵戒使利。若根钝至百腊。亦应
诵之。若故不诵。若先诵后时废忘。若复根钝不能
诵得者。此等二人有四种过失。一者不得畜弟子。
二者不得离依止。三者不得作和尚。四者不得作
阿阇黎。是名不诵戒者罪。若先十腊五腊不知诵
戒者。犹得忏悔盗罪。】

「问。一切鬼神屋。可寄宿否。答。在路得有触扰意住犯
堕。」

【释。谓比丘所为是佛教诫。经云。若天帝等。皆事敬
我之弟子。我之弟子。不得事敬彼天鬼神。夫然者。
凡一切鬼神屋。比丘可得寄宿歇否。佛答。若比丘
在路行得宿。虽在路行值鬼神屋。有触扰意住犯
堕。与故恼他比丘戒同故。意显住处者不得。】

「问。比丘啖生肉犯何事。答。犯堕。」

【释。谓比丘啖生肉犯何事。佛答犯堕者。以即同故
杀众生故。又三十二问云。九肉突吉罗。此彼不同
者。彼开权之始。若人大之初故。若楞严楞伽涅槃
等。广明其非。皆永断故。】

「问。二男行欲不竟。犯何事。答。犯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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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谓比丘媒嫁夫妇。私通者。犯僧残。若成就二男
行欲染事。不终竟者。似非媒嫁。犯何篇事。佛答。犯
决断罪。以与媒嫁其事同故。盖比丘应以净行成
人。而反以染事成彼者。故犯罪也。】

「问。二男欲口戏。拟便止。犯何事。答。犯堕。成者。犯决断。」

【释。谓比丘成于二男欲染口中。以为嬉戏。彼二男
拟欲为之。便即止耳。犯何篇事。佛答。犯堕者。以是
媒嫁之方便故。成者犯决断。以同媒嫁故。】

「问。床席他人于上行欲。其处可住否。答。见处净洗可
住。」

【释。谓比丘床席卧具。若见他人于上行欲。即不清
净。其行欲处可住止否。答言。若见其处净洗可住。
以同界内行欲。僧还住故。】

「问。以唱僧跋。上座未食。下座先食。犯何事。答。唱便食
不犯。」

【释。梵语。三跋罗伽多。此云等供。以众僧食皆平等。
又云善至。以供具善成。食时复至。因佛受外道毒
食。佛令众唱三跋罗伽多。所有毒药皆成美味。然
后方食。此乃秘密言辞。目其善至。谓知食比丘。以
唱僧跋。僧中上座未用食时。而下座先用食者。犯
何篇事。答言。若闻唱巳。便食不犯。以如法事竟故。
意显未唱食者。犯恶作也。】

「问。比丘不具六物犯何事。答。不乞作犯舍堕。若乞不
能得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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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六物者。三衣钵囊具也。三衣乃贤圣沙门之幖
帜。具登圣地。钵断邪妄利生之器。囊表慈悲护生
之具。兹寔助道之要缘。可得少乎。谓比丘不具六
物。犯何事。佛答。谓道具乏者应乞。若不乞求作为
犯舍堕。以慢佛教故。若乞求而不能得者不犯。】

「问。比丘大寒得通衣卧否。答。著衣得。」

【释。衣者。卧具也。谓比丘冬居大寒。可得彼此通于
衣被卧寝否。答言。著衣得者。以开著衣不生异念
故。若非寒时同卧者。越法咎也。】

「问。比丘自苾贵姓。及持戒强力。乞得犯何事。答。犯舍
堕。」

【释。贵姓者。言刹利婆罗门。持戒者。修习梵行也。强
力者。勇猛精进也。若比丘自贵姓持戒强力乞求
得财者。犯何篇事。答言。犯舍堕者。以自称姓贵有
德求财故。】

「问。姊妹有肿病。或有痛处。比丘手按此处可治。犯何
事。答。若起心犯决断。不起犯舍堕。」

【释。肿。胀也。㿈也。痛疼也。按。捺也。治。调也。律云。比丘
与女人身相触者。犯僧残。若是姊妹有肿病。或有
痛处。比丘手按此处可治犯何事。答言。虽是亲族
若起异心。即同触女之僧残。不起犯舍堕。以慢佛
语故。故律云。若檀越问大德我母病。愿大德为处
方。比丘不得处方。作方便问傍人大德某甲病。以
何药救。若言长老用此药瘥。檀越闻二比丘语。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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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母合汤药。若比丘作如是语无罪。】

「问。姊妹无儿息。语比丘教我方术。比丘即教犯何事。
答。犯决断。」

【释。谓比丘姊妹无儿童子息。语言比丘。可教我生
儿欲染。方便术法。比丘即教犯何事。答言。犯决断
者。以不示正教。令脩悲智男女法门。而反诲世间
法染故。】

「问。寄比丘物与人。竟不与犯何事。答。自取不过犯重。
著故坏还。计直轻重。」

【释。谓人寄比丘物与他人。比丘竟不与他比丘人。
犯何事。答言。若所受与者。自取不过与之。能与者
犯重。故律云。若受人寄物。物主来求。口还而心决
定不还。物主作狐疑心。比丘得重罪。又受寄者。若
人寄物在比丘处。物主来求。比丘言我不受汝寄。
妄语应得波逸提。为是偷方便故。突吉罗。若比丘
念言。此人寄我物无人知。我今为还为不还。得偷
兰遮。若比丘决定心得物。主作失心。得波罗夷。若
比丘言我恼之。彼若强诤者我还衣。不诤者我当
取。物主以失心与。比丘取此衣者犯重。或著故坏
还。计直多少。犯罪轻重。】

「问。聚落中都不著衣。犯何事。答犯舍堕。」

【释。谓比丘入聚落中。应著大衣。或馀二衣。不失威
仪。示福田相故。都不著衣犯何事。答言。犯舍堕。以
慢佛语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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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比丘啼犯何事。答。若聚落中。一作犯舍堕。三谏不
休犯决断。」

【释。啼者。哭泣也。谓律制比丘尼。不得啼哭。犯第三
篇。若比丘啼哭犯何事。答言。在聚落中。一作啼时
犯舍堕。以违佛制故。三谏不休者。谏云。大德禀持
戒法。当勿啼哭。不宜违教。若违教者。即慢佛语。慢
佛语者不善。大德当信佛语。勿宜啼哭。如是三谏。
不休止者。犯恶性不受人语之决断也。】

「问。聚落中。持弓刀看犯何事。答。先不知法无犯。知突
吉罗罪。」

【释。谓律制不得往观军阵。若比丘于聚落中。持弓
刀看。犯何篇事。答言。若先不知律法。持看者无犯。
若知视看军器有罪故看。犯突吉罗罪。】

「问。比丘骑乘犯何事。答。雄有一住犯舍堕。过三谏不
止犯决断。雌者一载犯决断。」

【释。谓律听老病骑乘。以无异念故。若比丘无缘。骑
乘马骡驴。犯何篇事。答言。若无缘骑雄者。一住犯
舍堕。以故慢佛语故。过三谏不止者。谏云。大德禀
持戒法。当勿骑乘。不宜违教。若违教者即慢佛语。
慢佛语者不善。大德当信佛语。勿宜骑乘。若过三
谏不止犯决断。雌者一载犯决断。以与畜生女身。
分相触故。】

「问。聚落中。比丘看白衣斗犯何事。答。犯舍堕。」

【释。斗。竞也。争也。谓律制比丘不往观军阵。若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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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聚落中。看白衣斗犯何篇事。答言。犯舍堕。以慢
佛语看生散乱心。失正念故。】

「问。比丘暂捉棋子五木而戏。犯何事。答。犯堕。」

【释。棋子者。言围棋子也。五木者。梵语波罗塞戏。此
云象棋。即队伍之木也。谓沙弥不听执捉棋子。若
比丘暂时执捉。棋子五木而戏。犯何篇事。答。犯堕
者。以不信佛语而犯戒故。】

「问。聚落中三岁小儿抱鸣口。犯何事。答。犯堕。」

【释。抱。持也。鸣者。声出口也。谓比丘之行。远离爱染。
若于聚落中。以三岁小儿抱持鸣口。犯何篇事。答
言。犯堕。以不信佛语作非威仪故。】

「问。聚落中。合白衣相扑犯何事。答。犯突吉罗。」

【释。谓律制不得亲近相叉相扑。以掉举事故。若比
丘于聚落中。合白衣相扑犯何篇事。答言犯突吉
罗。以恶作事故。】

「问。聚落中看白衣合畜生。犯何事。答。知非法故看犯
舍堕。不知不犯。内起淫心。口有染污言。犯决断。」

【释。梵语底栗车。此云畜生。即六畜也。言牛猪马羊
犬豕。辅行云。摄趣者。以五道中。皆遍有故。又婆沙
云。畜养。谓彼横生。禀性愚闇不能自立。为他畜养
故。谓比丘于聚落中。看白衣和合畜生。犯何篇事。
答言。若知看非法。故意看时犯舍堕。不知非法看
时不犯。若眼看时内起淫心有染污言。同于粗恶
之决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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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比丘食不足。得嘱未具戒者否。答。得。唯除婆罗门。」

【释。未具戒者。言沙弥及五戒也。婆罗门者。言净行
也。门者。闻也。声彻于耳。因他语而知法也。谓比丘
受食不饱足时。得嘱未具戒者否。答言。得者。以食
是助道缘故。唯除婆罗门者。以五戒人五常人得
嘱。唯净行不得。恐生不善之语故。】

「问。山中旷野中。见一无主器物。可取用否。答。得用。要
须语王。若王家之人。若语馀人得用。不得持去。犯舍
堕。」

【释。谓律制比丘不与取犯戒。若行于山中。旷野中。
无人之处。见一无主器用之物。可得取用否。答言。
得取用之。但要须语王若王家之人。或馀人得用。
明有證人取。非不与取。若用巳不得持去。须置本
处。不违前。语白之言。若持去者犯舍堕。】

「问。道人作医得取物否。答。若慈心持得作。恶心不得。
无衣钵前人与得取。若有衣钵。前人强与。为福事得
取。若人不与。亦不得为福乞。犯舍堕。」

【释。医者。疗也。言作医疗病疾之师也。谓律制合和
汤药。是邪命戒。若比丘道人作医病之师。可得取
财物否。答言。若自利巳办。欲发济人慈心。而持守
者。作医师。或但有慈心亦得。若希利邪命之恶心。
不得作也。无衣钵者。言虽发慈心。为无衣钵。前人
与者得取。若有衣钵。前人强与。为修福事得取。若
人不与。亦不得为福事乞。若假福乞犯舍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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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食巾。或少多酱菜饭羹堕上。要须浣否。答。不污亦
须日浣。若有沙弥白衣付之。日从受不犯。若巳付著
室中无苦。若不付。有不浣。犯舍堕。」

【释。谓律制受食威仪。如法净洁。若比丘食巾。或少
多酱菜饭羹堕上。要须浣否。答言。若食巾不污。亦
须日浣。以表外则巾须日浣。内则心垢时除也。况
有污而不浣也。若巾污不污。有沙弥白衣付之日
从受持不犯。若巾巳付彼。著彼沙弥白衣室中无
苦。若不付彼及有污不浣犯舍堕。以慢佛语故。】

「问。比丘私房。小小出不闭户。有犯否。答。犯舍堕。」

【释。谓律制比丘应畜户钥。不致失事。若私已房室。
小小缘事出房。不闭其户。有所犯否。答。犯舍堕。以
慢佛语故。】

「问。比丘私房内。拍手笑。犯何事。答。犯舍堕。」

【释。谓比丘出处遵佛语离诸戏笑及痴眷属。而念
所受法勿令忘失。若于私房之内。拍击其手。高声
而笑。有违清训犯何事。答言。犯舍堕。以慢佛语故。】

「问。比丘得踯过小水小坑否。答。不得。犯堕。昔有一优
婆塞。请一比丘。欲与作一领好衣。比丘即随去。中道
有一小水。比丘便踯度。此优婆塞便嫌。心念我谓是
好比丘。欲与一领好衣。而更跳沟坑。我归当与半领
衣。此是无著。知其人念前行见水。复故踯过。贤者复
念。我归当与一张粗氎。前行见水复踯过。贤者复念。
我归。当与一顿食。无著复知其念。前行见水。便举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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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渡。贤者问比丘。何以不踯渡。比丘言卿前与我一
领衣。巳一踯。过水。正得半领。复一踯正得一张粗氎。
复一踯。正得一顿食。我今所不踯者。恐复失食。贤者
乃知是得道人。便向忏悔。将归大供养。以此验之。知
比丘不得踯过坑水。」

【释。踯者。跳也。谓比丘威仪行。如象王牛王。是名如
法。若行路值水坑时。可得踯过小水小坑否。答言。
不得。犯堕。以故犯非威仪也。昔有一优婆塞下。引
请食行路踯水减䞋之缘。自他少利。由踯水道人
说意。二利方全。况未得道人。定不宜踯水并坑。以
此下结答行不得踯水坑也。】

「问。比丘走犯何事。答。犯堕。有急事不犯。」

【释。谓比丘行来。须宜缓步。学马胜之威仪。可谓善
好矣。若故疾速走路者。犯何事。答。犯堕。以故犯非
威仪也。除有兵贼虎狼火水。急难事不犯。】

「问。有人出家之后。还来盗本家物。犯何事。答。犯弃。所
以尔者。初出家时一切尽舍。非已物故。」

【释。谓有善信人。舍物出家之后。其所舍物。尽属本
家。还复盗取。本始在家时物。犯何篇事。答言。犯弃
罪。所以尔者。以初出家时。一切尽舍非已物故。】

「问。比丘本在俗时。共父母兄弟藏物。出家后。人尽死。
比丘还自来取物。犯何事。答。若自取犯弃。若有所亲
白衣可说。便取作福。应分半与官。所以尔者。此物无
主。应属官。不得全取。取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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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谓比丘本始在俗中时。共父母兄弟藏收财物。
及出家后。俗人尽死。比丘还复自已来取藏物。犯
何篇事。答言。若俗亡巳。自取藏物犯弃。以始出家
尽舍。非已物故。承上自取犯弃。当如何尔。若比丘
有所亲白衣。可与说之便取作福。应分半与官。所
以尔者。此物无主。应属官。不得全取。若全取犯重。】

「问。师更受戒小弟子。弟子得下腊下戒。及在下行否。
若不下。得为作礼否。答。都无此理。」

【释。更者。再也。谓比丘叙腊。以别尊卑。若比丘师。或
犯戒缘。作沙弥白衣。更再受戒。小于弟子之戒。其
弟子为当称于上腊上戒上行。为是还得下腊下
戒。及在下行否。又问。若僧必以腊别尊卑。其弟子
不得下腊等。可得为师作礼否。答言。都无此理。以
师更受戒。应称下腊。得为弟子作礼。何以故。以腊
为尊故。不存始时轨则故。】

「问比丘行他田地中。或有苗。或无苗。有事否。答。有苗
犯堕。急事不犯。无苗尽得。」

【释。谓比丘于岐路行不蹋生草。是名持戒。若行走
他男女半择迦之人田地中。或耕恳种植有所生
苗。或无有所生苗。有犯事否。答言。若有苗无缘而
走犯堕。除急事之缘不犯。若无苗。有缘无缘尽得。】

「问。大悔人巳发露。或五三日。或有难众僧分散。罪得
决否。答。更求众乃决。」

【释。大悔人者。谓比丘犯僧残。于二十大众中。乞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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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埵行之人。既巳向僧中发露行行之时。或经五
三日。而六日夜未终。或有难缘众僧分散。虽六夜
未满。二十僧中。未作出罪羯磨。其罪决了否。答言。
更求众乃决者。若时未竟。众巳散。更再求众。及满
六夜时。乃得决了。岂唯令馀众。不举其咎。亦令犯
者知惭。不复更作也。】

「问。王者问吉凶事。比丘为说。然后供养。犯何事。答。若
得食犯堕。得衣犯舍堕。若说征伐。得供养犯重。」

【释。王者。往也。言四海之人皆归往也。吉凶事者。言
祸福消长也。谓持净戒者。不得占相吉凶。律巳禁
之。若王位之者。问比丘吉凶之事。比丘为说。然后
供养。比丘受之犯何事。答言。若说吉凶得食者。犯
堕。以不信佛故。得衣犯舍堕。以贪慢心故。若说征
取战伐得供养犯重。以同为利教人杀故。】

「问。比丘有缘事。俗田行否。答。得。」

【释。谓比丘于路行时。须视目前七尺之地。不得左
右顾视而行。是正法威仪。若有难事因缘。正路不
宜。于俗人种植之田。可得行走否。答。得者。以远难
身安故。】

「问。比丘未满五腊。不依止犯何事。答。不依止师。若饮
水食饭。日日犯盗。若先不知法。犹得忏悔。」

【释。五腊者。百一羯磨云。如世尊说。五法成就。五夏
巳满。得离依止。游历人间。云何为五。一识犯。二识
非犯。三识轻。四识重。五于别解脱经。善知通塞。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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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诵持。大德。若五法成就。五夏巳满。得离依止等。
大德。有满四夏。善闲五法。亦得离否。佛言不得。以
五岁为定量故。大德。有满五夏。未闲五法。此人得
离依止否。佛言不得。以五法成就为定量故。又若
巳證三明。净三垢。才三夏。此人亦须依止师否。佛
言。不由未得巳得等。巳證巳悟。得离依止。然由顺
所制事。须满五夏五法。得离依止。乃至近圆巳。生
年八十。满六十夏亦须依止。大德。当依何人。佛言
依老者。如无老者。可依小者。大德。若欲师礼。此欲
如何。佛言唯除礼拜。馀悉应作。此名老小苾刍中
出家者。始受具戒。沙门仪法。未能周悉。要须依止
长宿有德行者。谓律制满五腊。知五法。得离依止。
若比丘未满五腊。不依止。犯何篇事。答言。若不
依止于师。饮水食饭。日日犯盗。以无依止。不知律
法。无德可消故。若先不知依止之法。犹得忏悔如
法依止。以显知法不得忏也。若尼不依承和尚犯
堕。】

「问。若比丘或十腊不诵戒。答同上依止。」

【此重也。】

「问。比丘市卖。自誉已物过价。前人信贵买犯何事。答。
犯盗。」

【释。谓比丘持戒。应不妄语。若市易而卖。自誉称美
已物。过越其价。前住信人。信比丘不妄言之。贵价
而买。此比丘犯何篇事。答言。犯盗者。以盗取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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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二口。此属口不与取故。若五钱者犯重。但四
三二一者。故云盗也。】

「问。比丘行迥路。有食无人受。云何得食。答。正得舒一
手下向。一捉食便止。过犯舍堕。」

【释。谓律制受食。须有證人。明非盗取故。若比丘行
于迥路。有五嚼食。无有證人授受。云何得食耶。答
言。若迥路有食。正得舒一手下向一捉食便止得
啖。明不二捉也。若过一捉。至二捉者。犯舍堕。以慢
佛语故。】

「问。比丘舡行水奔不得下。得水中便利否。答。得。」

【释。谓律制不得净水中。大小便应当学。若比丘舡
行水奔不得下。得水中便利否。答言。得者。以非故
为。是有缘故。】

「问。比丘书经竹木上。诵讫拭去。犯事否。答。犯舍堕。」

【释。谓菩萨求闻半偈。遍书市井康庄。及诸木石。俾
见闻者。皆获义利。若比丘书经竹木上。诵讫拭去
犯事否。答。犯舍堕者。以诵讫拭去。慢佛之语。绝流
通心故。】

「问。未满五腊。得并入诵律否。答。不得为。可粗教诫而
巳。若诵犯舍堕。大戒不灭沙弥戒。故是沙弥非。答。非。」

【释。谓律制比丘满五腊。知五法。得并满五腊成就
五法。诵于广律。若未满五腊。未成就五法。可得并
入满五腊。知五法者。诵广律否。答言。不得为者。以
未满五腊故。但可粗教诫持犯重轻而巳。若故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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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犯舍堕。虽云未满之大戒。不灭尽沙弥所学戒
律故。夫然者。是沙弥戒。非沙弥之大戒耶。答言。非
是沙弥是大戒也。】

「问。比丘昼眠犯何事。答。开户不得。犯堕。」

【释。昼者。日中也。眠者。言仰卧睡熟也。谓经云。佛教
比丘昼则勤心修习善法。无令失时。初中后夜。亦
勿有废。夜尚勿废。若比丘昼眠者。犯何篇事。答言。
开户不得者。以不信受佛语。亦令见者不生信故。
所以犯堕。故律制闭户暂窹者得。】

「问。比丘舍内都不著三衣。犯何事。答。坐禅诵经不著。
犯堕。」

【释。谓律中著衣颂云。世世常得披。若比丘于舍宅
内。都不著三衣。犯何篇事。答言。若坐禅诵经应著
七衣。若都不著犯堕。以违佛制故。显馀时无犯。】

「问。比丘行道著泥洹僧。得系脚否。答。大寒得。」

【释。谓律制齐整著内衣应当学。以不得高下象鼻
等。若比丘行于道中。所著泥洹僧得系脚否。答言。
大寒时得系脚者。以障严冷故。显馀时不得。】

「问。比丘畜漆器。犯何事答。漆木器尽不得用犯堕。」

【释。漆器者。言漆钵器。及随钵器也。谓律制应器。铁
瓦二种。是如法器。若比丘畜于漆器。犯何篇事。答
言。若漆应器。木应器。尽不得用。以同外道故。若用
犯堕。以不信佛语故。】

「问。比丘已食手。或搪饮食污手更得受食否。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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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搪者。揬也。冲揬也。言或搪冲饮食。污其手也。比
丘威仪须净手受食。若比丘巳食手。或搪冲饮食
污手。可更得受食否。答得者。以是皆食故。】

「问。比丘至上房中不坐。辄坐犯何事。答堕。」

【释。上房者。言楼上之房也。不坐者。言不应坐也。辄
者。专也。谓四分戒云。不得安佛塔在下房。已在上
房住。应当学。若比丘至上房中。知下房有佛不应
坐。而辄坐者。犯何篇事。答言。犯堕者。以不信敬佛
语故。】

「问。比丘旋塔。或比丘尼。优婆夷。随后从有犯否。答。若
有优婆塞不犯。」

【释。旋。绕也。言旋绕瘗佛骨之所也。若人香花供养
祈福灭罪如生不异旋绕敬礼者近获三乘。远至
菩提矣。谓戒本比丘。不得与尼女共道行若比丘
旋塔。或比丘尼优婆夷。随后从之。有犯事否。答言。
若如是旋塔。有优婆塞者不犯。以无嫌疑事故。意
显无者犯恶作也。】

「问。比丘生菜巳净。有根得食否。答。得。」

【释。生菜者。言生气之菜巳火净也。谓律制果菜勿
啖生气生命。须净之而食。若比丘生菜巳净。有根
未除去者可得食否。答。得食者。以净成熟故。】

「问。弟子远行寄师物。或师寄弟子。过期不还。或经年
岁。可取用否。答。若去时无言不得用。若知在是有主
物。若死是四方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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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过者。越也。期者。复时也。言从旦至旦故。谓律云
凡僧寄物。不得取用。以活是有主物。死是四方僧
物故。若弟子远行他方。寄附师物。或师寄物与弟
子。皆过越所期之时。或经历几年几岁。此物师资
皆可取用否。答。若师资去时。皆无有言。我不还时
汝可取用者。皆不得用何以故。夫师资虽亲。若知
在是有主物。若知死是僧物故此影师资有言者。
皆得取物也。】

「问。比丘教白衣。不祭一切亡人。为是理否。答。非。假使
父母不食。敬心供养。亦得其福。」

【释。祭者。祀也。儒云。祭则致其严。经云。孝顺父母师
僧三宝。若比丘教化白衣。不祭一切亡人。为是理
否。答非者。以祭虽是权。有报本生孝之义。不绝人
伦之情。若云不祭。非出世之正理也。恐彼意云。我
云不祭者以亡人不食故。即纵云。假使父母不食
者。夺云。若敬心供养。亦得其福故。】

「问。众中得共师并坐否。答。不接得共盘食。」

【释。比丘威仪。不得与大已五夏者共房住。以是阇
黎位故。若比丘在众僧中。可得共师并坐受食否。
答。若比丘在众僧中。共师之坐。不相接者。得并坐
共盘食。明并接者不得。】

「问。比丘不褰三衣礼佛。犯何事。答。众多。」

【释。褰。扱也。说文云。收也。引也。威仪云比丘不得足
蹈袈裟敬如塔想。若比丘不褰三衣礼佛像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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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篇事。答。众多者。此少犯字约义应云犯众多。以
不褰而礼。乖于圣制。犯众多学法之恶作也。】

「问。比丘得手自合药否。答。被净草得。」

【释。经云。持净戒者。不得合和汤药。以犯邪命故。若
比丘可得手自合药用否。答言。被净草得。以不伤
物命故。】

「问。比丘休道意。巳著俗服经时。向其尊礼拜。然后来
投众。求复常位。为应听否。答。若不舍戒者应听。」

【释。休。息也。言休息学道之意也。谓比丘休道意。舍
法服巳著俗服经于多时。亦向其俗中之尊亲礼
拜。即名俗人。然后来投众僧。求复为比丘常久之
时戒腊之位。为应听否。答言。谓虽休道著俗服向
礼者。若不舍戒者。应听本腊常位。可作戒羸忏悔。
明巳舍者不应听也。】

「问。比丘知其父母兄弟。破落属人。而不购赎有罪否。
答。若为行道不赎无罪。」

【释。破落者。言破坏零落也。购者。以财相赇也。赎者。
以财赎罪也。菩萨戒经云。若见劫贼。卖佛菩萨。父
母形相。不赎犯轻垢。若比丘知其父母兄弟。破落
属人。而不购赎有犯罪否答言。若为修行大道。期
出轮回以拔亲等生死之苦。缓于世间。少时苦缘。
而不赎者。无罪。以显不行道者。有罪即堕也。】

「问。若人白僧称言圣众。得然可否。答。不得然可。」

【释。圣众者。言四果之人也。谓四分戒云。自称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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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人法者。犯弃。若人白于僧伽。称言圣众。得然可
为圣众否。答言。不得然可者。以众有凡僧故。】

「问。若人持物施僧。言施圣众。应受否。答。若不言。得分
得取。以众通有俗故。」

【释。谓律明施僧物。不应与尼错因果故。若人持物
施僧伽时。言说施于圣众。可应受否。答言。若不言
圣众者。得分得取。以众通有俗僧故。显有言者不
得取也。】

「问。行道过水。使人负渡。犯何事。答。若不老病。犯堕。」

【释。负者。荷也。渡者。济也。谓四分戒。比丘不得与女
人身相触。犯僧残。若比丘行走道路。过越于水。使
人负渡。彼此身分相触。犯何篇事。答言。若不老病
使人负渡犯堕。以犯男身相触故。若有老病缘者
不犯。】

「问。众僧家奴。比丘得小小倩使否。答。小小取与得。大
事不得。」

【释。倩者。假借便人曰倩。谓律明僧物。体重如山。不
宜私用。若众僧家奴。比丘得小小倩假便人使用
否。答言。若小小取与得使。大事不得者。即是僧物
故。】

「问。比丘养爪甲长。犯何事。答犯堕。」

【释。涅槃经云。发长及爪甲长。是破戒之相。若比丘
畜养爪甲长者。犯何篇事。答。犯堕者。以律云。半月
一剃此是恒式。又经云。恶比丘相。头发须爪。悉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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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利。是以犯过。】

「问。上座比丘未浴。下座于前浴有犯否。答。犯堕。」

【释。谓四分戒云。半月洗浴。以除风湿垢秽。无病比
丘应受。须叙腊之尊卑。不违佛制。若上座比丘未
浴洗。而下座不敬上座。即前浴者。有犯事否。答。犯
堕者。以不敬人。如婆罗众会故。】

「问。比丘器中。忽有异物。或复弊故。不知谁许可取用
否。复可弃否。答。与僧不得私用。」

【释。异物者。言奇异之物也。弊故者。言弊坏故旧也。
谓四分戒云。不与取者犯弃若比丘应器中。或馀
器中。忽有异物。或复弊故。不知谁许。可得取用否。
若用是不与取。复可弃否。答言。若器中有物。应与
众僧不得私用者。以无主认者。应属僧故。若取用
犯弃。】

「问。有一住处多来去僧。所有遗亡。或是神。或是弊衣。
 永无取用者。可取否。答。与众僧。众僧停一月一岁
后得用。若后主来。僧物偿。若是贵珍宝。众后不能偿
者。勿用。」

【释。一者。同也。言有招提是僧伽。一同之住处也。神
者。重也。言神重之珍宝也。谓有一住处。多有来去
之僧。所有遗下忘收之物。或是神重之宝。或是弊
故之衣。永远无人来取用者。其遗忘主。巳作失想。
应不以活死同例。比丘可得取用否。答言。凡招提
所有遗忘。尽与众僧。不宜自取。虽与众僧。僧应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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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一月一岁之后。可得用耳。以待彼索故。若用巳
后主来索者。将僧物偿之。若遗物是贵珍宝。众后
不能偿者。勿得用之。】

「问。比丘有知旧白衣来造巳。得语上座维那。持僧食
与否。答。僧先令得。不令不得。」

【释。若比丘有知旧白衣。来于界内。造为其事巳毕。
可得语上座维那。持僧食与否。答言。若僧先有制
令。开与俗人得持僧食与之。不令不得者。言僧先
不有开俗人制令者。不得持食与也。故日藏经云。
时知事人。得利养巳。或自私食。或复盗与亲旧俗
人。以是等缘。久处恶道。出巳还入。如是愚痴。不见
当来果报轻重。我今诫敕沙门弟子。念法住持。不
得自称。我是沙门。真法行人。倚众僧故他信施物。
或饼。或果菜。但是众僧所食之物。不得辄与一切
俗人。亦不得云。此是我物。别而食也。】

「问。比丘舍道还俗。后更出家。前师故是师非。答。非是。」

【释。舍道者。文云。大德僧听。我从今日不复能持大
比丘戒。三说。谓佛制受法者为师。不受法者非师。
若比丘舍修道之戒。还归俗家。后更出家受戒。前
师故旧是师。非也。答言。非是者。巳舍戒法故。】

「问。临坛诸师僧。可呼言师否。答。无此理。不从受法者
尽不得为师。」

【释。诸师僧者。言诸人受戒之三师七僧也。谓律明
坛上作法皆名为师。若沙弥登坛受具。其临近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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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诸人受学之师僧。可得俱呼言师否。答。无此理
者。以临坛师僧。无此称呼师之理也。何者。不从彼
受教授。三羯磨。三證戒。四随相。四依之法故。是以
临坛者。尽不得为师也。】

「问。一切师得呼为和尚否。称为弟子否。答。不得。正可
敬重如俗中之尊。」

【释。一切师者。言一切诸人受戒之师也。谓佛云授
戒法称为和尚。若一切人受戒之师。皆得呼为和
尚否。皆得称为弟子否。答言。不得者。以未受法皆
不得称故。然虽不得。岂可慢之。正可敬重。如俗中
之尊也。报恩经云。问得称佛作和尚。阿耆梨否。答。
于弟子有和尚等义。佛不为人作和尚。是故不得
称也。从诸比丘三语三归受戒。得称和尚等否。答。
不称和尚。得称阿耆梨。大爱道八法受戒。亦得称
阿耆梨。不得作和尚也。问。佛云何为人。不作和尚
等。答为平等故。佛等心故。令尽事无偏。不与彼作
和尚。不与此作和尚。又止斗诤故。若作和尚等。则
有亲疏。既有亲疏。即有斗诤。又为止诽谤故。若作
和尚。外道当言沙门瞿昙。自言慈等一切。与一作
和尚。不与一作和尚。与俗人无异。又为成三归故。
若佛作和尚。则堕僧数。如受具三师七僧。十众受
戒。若作和尚。则入十众。若入十众。即堕僧数。无有
佛宝。若无佛宝。不成三归也。】

【△十四三自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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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归事品第十四」

【释。三者。言佛法僧也。自者。言对他住相三宝也。归
者。投也。依也。言归投依彼。能息无边生死苦轮。大
怖畏故。如是三宝。皆自归乎一体。非他住相也。萨
婆多毗婆沙问曰。三归以何为性。有论者言。三归
是教无教性。受三归时。胡跪合掌。口说三归。是名
身口教。若淳重心。有身口无教。是谓教无教也。有
云三归是三业性。身口意业。有云三归。是善五阴。
以众生善五阴为三归。以三宝为所归。所归以救
护为义。如人有罪投王。求救护等。归依佛者。何所
归依。名归依佛。答。归依语。回转一切智无学功德。
问为归依色身。归依法身耶。答。归依法身。不归依
色身。不以色身为佛故。问。若色身非佛者。何以出
佛身血。而得逆罪。答。以色身是法身器故。法身所
依故。若害色身。则得逆罪。不以色身是佛。故得逆
罪。归依法者。何所归依。名归依法。答。归依语。回转
断欲。无欲尽谛涅槃。问。为归依自身尽处。他身尽
处。答。归依自身尽处他身尽处。是归依法。归依僧
者。何所归依。名归依僧。答。归依语。回转良祐福田。
声闻学无学功德。是名归依僧。问。为归依俗谛僧。
为归依第一义僧。若归依第一义谛僧者。佛与提
谓波利。授三自归。不应言未来有僧。汝应归依。第
一义谛僧常在世间故。答。以俗谛僧。是第一义谛
僧所依。故言未来有僧。汝应归依。欲尊重俗谛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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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如是说。】

「问。三自归趣得人受。复有不应受者。答。除五逆罪。得。」

【释。谓律明受戒。以三归为戒体。若住信人。受于三
宝。皆自归乎一体。有所趣向。是得与一切人受。复
有不应受者耶。答言。唯除五逆之罪。此不应受。馀
一切人尽得受也。】

「问。三自归斯行何事。答。身口意不行邪事。及不随邪
见师。」

【释。谓律明受三归者。是为修明心迹之师范也。若
受三归之后。斯行何事。不乖所受耶。答言。谓身口
意之用。不见有所行二边邪事。及外不随谬执已
见。乖于谛理邪见之师者。如是即契三归之正道
故。】

「问。云何犯自归。答。好邪见随外道师。」

【释。若住信之人。云何所为。即犯所受三自归邪。答。
此三归者。由回彼有无之邪心。转从一心之正道
故。若好分别之邪见。随外道师者。即犯三自归也。】

「问。若犯三自归。云何悔。答。向本师悔。若无本师。向馀
比丘亦得。」

【释。谓三归是入道之正缘。心师之妙迹。若人好邪
见随邪师。犯自归云何忏悔。答。若犯之后。但向本
受三归之师忏悔。即得清净。若无本师。向馀比丘
亦得。文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好邪见等。犯三归。
今向大德发露忏悔。三说。彼云慎莫更作。答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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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奉持。】

「问。若不能持得还否。答。得。」

【释。谓三归既修道之正务。当永奉持。若人邪见之
习厚者。而不能受持。可得还于师否。答。得者。以不
使邪见杂于正道故。不令净信生不善心故。虽云
得还。巳植当来道种故。】

「问。若还。还云何。答。向本师。若一比丘言。我从今日巳
后。不复能归佛归去归比丘僧。如是三说。若不满三。
故成就三归。」

【释。谓律明比丘舍道还俗。须还戒法。不令在家犯
于过故。若三归难持。亦得还者。其还之法为云何
也。答言。但向本受三归之师前。若馀一比丘言。我
某从今日巳后。不复能归三宝。如是三说。若不满
三。故成就三归。以受时三说。还时亦满于三。方不
成就三归。问受善难持。当宜奖劝。云何佛许还也。
答。以初受时。植其善因。况后还语岂不熏心至于
多生。必蒙利益。例不轻缘。等一理尔。】

「问。或人受三自归。乃悔宿命恶逆。为是理非。答。无此
理。」

【释。律明受戒。须露罪缘。三业无尤。方纳戒法。若或
有人受三自归时。乃悔宿命中。十恶五逆。为是其
理。非耶。答言。无此理者。以现生罪相。轻重不差。宿
命恶逆。有无难定。心境乖违。故无此理。】

「问。三归正得从一人受。复得从三人。各得受一归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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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得。」

【释。谓三自归者。是一体三宝。名虽有差。其体元同。
以心体本无分别。约智而言。名为佛宝。本自清净。
绝欲而言。名为法宝。本来圆融。称理而言。名为僧
宝。是名一体三宝。若三自归正得从一人受。复得
从三人前。各得受一归否。答言。不得者。以受一归
时。二义具足。由体同故。】

「问。受三归法要终身。复可得一年半年。十日五日否。
答。随意多少。」

【释。经言。受八戒法。随意不定。若人受三归之法。要
当终尽身形。复可得一年半年十日五日否。答言。
随其受法人意。多则终尽身形。少则年月日皆
可。】

「问。若从师受。一年半年。自归日满后。故是师非。答。一
从受法终身是师。」

【释。若人从师受三自归。一年半年。自归日满。为如
菩萨永劫之师。为是归日满后。故是其师。非耶。答
言。以受法后。无论满与不满。但一从受法终身是
师。】

「问。三自归得伹受一二归否。答。不得。」

【释。若受三归时。既云随意多少。亦得但受一二归
否。答不得者。以体虽同。德用差别故。非法非律非
佛所教故。是以不得受一二归。】

「问。受三自归现前无师。得逢从文受否。答。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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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谓佛以法为师得成大果。若人受三自归。或现
前无师。亦得逢于经文。即从文中受否。答。不得。以
无所授之师故。不类法先佛后而相例故。】

「问。先受三归犯不悔。得更受否。答。不得。要当悔。若欲
当受。舍先所受。若不舍更受者不得。」

【释。谓律制更受须如法。悔巳得受。若人先受三归
犯于邪见。随外道师不忏悔者。可得更受三归否。
答言不得者。以未悔邪见及师。有覆藏心未得清
净故。要当悔巳得受。若欲当更受者。舍先所受归
法。可尔更受。若不舍者。更受不得也。】

【△十五五戒事】

「问五戒事品第十五」

【释。五戒者。一不杀。谓常念有情。皆惜身命。恕已悯
彼。以慎伤暴。二不盗。谓不与而取。即名为盗。义既
非宜。故止攘窃。三不淫。若在家。即不邪淫。谓女有
三护。法亦禁约。守礼自防。故止罗欲。四不妄语。谓
覆实言虚。诳他欺自。端心质直。所说诚实。五不饮
酒。谓昏性乱神。酒毒颇甚。增长愚痴。故今绝饮。原
佛五戒。本化人伦。若不受持。人间路绝。若持无犯。
承此戒善。越于三涂。得生人中。名人乘法。故经云。
佛弟子有二种。一在家者。初受五戒为本遮三恶
趣。求人天福。以未能永舍家眷缘累故。更加三戒。
助前五戒。一日一夜。种未来世。永出因缘也。】

「问。不受三归。得受五戒否。答。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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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谓律制受戒。先受三归戒体。次授戒相。使识相
护持。令戒体圆满。若人不受三归。得受五戒否。答
言。不得者。萨婆多云。问。若人不受三归。得五戒否。
若不白四羯磨。得具戒否。答曰。一切不得。若受五
戒。先受三归。受三归竟。尔时巳得五戒。所以说五
戒名者。欲使前人识五戒名字故。若受八戒十戒。
如五戒说。五八十戒。功德力少。是故若受三归。即
便得戒。不须多缘多力。若具足戒。须多缘多力也。】

「问。若受三归。犯而不悔者。得受五戒否。答。不得。」

【释。谓受戒之制。先审其妨。忏灭愆尤。堪禀戒法。若
人先受三归。犯于邪见及师。而不忏悔者。得受五
戒否。答。不得者。以未忏邪见。有覆藏心。未获清净
故。】

「问。受五戒法。可得但受五日十日。一年二年否。答。随
意多少。」

【释。谓住信人。欲受五戒。为当要至终身。可得如三
归。但受五日十日。一年二年否。答。随意多少者。言
随住信人意。多则终身。少则年月日皆可也。然此
随意之制。是开权时事。若至方等时。优波离问。五
戒可得。十日五日否。佛答不得。以如来制戒。各有
限斋。五戒者。必尽形寿。八戒斋法。一日一夜。】

「问。受五戒不悔。得更受否。答。不舍不得更受。不悔亦
不得舍。」

【释。谓若人巳受五戒。或犯杀业。及于盗等。欲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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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应悔巳更受。而不悔者。可得更受否。答。若不舍
戒。不得更受。以有所受戒在故。纵然舍戒。须当忏
悔。若不悔者。亦不得舍。而更受也。】

「问。五戒尽得悔否。答。若杀人。淫其所尊。及比丘尼。盗
三尊财者。不得悔。馀得悔。」

【释。谓律明有所犯戒。作法忏悔。若人受五戒。有所
违犯。尽得悔否。答。若住信人杀断人命。淫其所尊。
及比丘尼。盗三尊财者。皆不得悔。以杀即重淫即
逆重。及尼者。如莲华色女。在俗与母共夫。与女共
婿。遂惊生死迷乱。乃至于此。若非出家颠倒何息。
即诣佛所。闻法求度。佛命爱道度之證果。后乞食
时。有婆罗门见生染心。伺彼乞食伏于床下。是日
诸尼。竟夜说法。疲极还房。仰卧睡熟。婆罗门。即作
不净行。彼觉巳升空。婆罗门床上。生入地狱。盗三
尊财者。如经云。若居士以盗心。取像利养。犯不可
悔。计直轻重。以盗心偷舍利。犯中悔。以恭敬心。而
作是念。佛亦我师。清净心取无犯。若盗佛像。为供
养故无犯罪也。若为得钱转卖。得偷兰遮。盗经不
问供养。不供养。计钱得罪。若盗舍利。偷兰遮罪也。
僧物可知。馀者。谓除上三戒。馀尽悔也。】

「问。五戒若不能持。得中还否。答。得还。若欲都还五戒。
合三自归还。言从今日。佛非我尊。我非佛弟子。如是
至三。法亦尔。若还一二三四者。但言我从今日。不复
能持某戒。如是至三。若不满三。戒犹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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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谓受戒既随意多少。若五戒不能持。可得中还
否。答。得还者。以远近皆得故。若欲都还五戒者。同
前三自归还如文云云。】

「问。五戒可从五师。各一戒否。答。得。」

【释。谓三归受正得一人。以同体故。五戒名体皆差。
若遇缘发心。可从五师。各受一戒否。答。得者。以机
缘应时故。】

「问。既受五戒偏所重。可但分还一二否。答得。」

【释。谓住信人。既受五戒。偏其所重。难持。可但分还
一二戒否。答。得者。以例受时随意故。】

「问。五戒可但受一二三否。答。得。随意多少。」

【释。谓住信人。于其五戒不能全持。可得但受一二
三戒否。答。得者。以随机之意得也。若据萨婆多部
毗婆沙问。凡受五戒。不能具受五戒若受一戒乃
至四戒。受得戒否。答曰。不得。若不得者。有经说。有
少分优婆塞。多分满分等。此义云何。答曰。所以作
是说者。欲明持。戒功德多少。不言有如是受戒也。】

「问。比丘犯重戒。或犯酒戒得否。答。不得。」

【释。谓比丘见住信人。犯五戒中。若重若轻。应教忏
悔受持。而故令人犯重。或犯酒戒得否。答。不得。以
无教人犯戒理故。】

「问。颇有八戒白衣否。答。无。惟有八关斋。」

【释。颇者。可也。八戒者。始于不杀。终至不坐高广大
床关者。闭也。言持此戒。能闭三恶。开升天路。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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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也。言齐身口业也。又齐者。秖是中道。后不得食
者。表中道法界外。更无别法故。此戒以斋为体。八
事助成。合而称之名八关斋谓律制在家。不能终
身守戒。开其方便一二日等。若在家不能斋者。颇
有八戒白衣否。答。无者。以无八支戒之白衣。教中
唯有具体之八关斋。时有以剃发者。搭衣授八戒。
按经律中。非法非律非佛所教。盖为在家不能终
身持戒。之方便也。故报恩经云。此八戒于七众中。
何众所摄。以无终身戒故不名优婆塞。以有一日
一夜戒。不名五常人。当名中间人。是知与出家。授
八戒者。安忍以沙门相。不置七众内。而置七众外。
岂唯坏于轨则。亦同无解作师矣。】

【△十六十戒事】

「问十戒事第十六。」

【释。十戒者。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淫欲。四不妄
语。五不饮酒。六不著香华鬘。香油涂身。七不自歌
舞作倡。及故往观听。八不坐高广大床。九不非时
食。十不捉生像金银钱宝。若按律文。名下出家者。
先以十戒为本。尽形受持。虽舍家眷因缘执作。于
俗人等是出家。于具戒者。故是在家。是名下出家。
其中出家者。次应舍执作缘务。具受八万四千向
道因缘。虽舍作业缘务。身口行业未能具足清净。
心结犹存。未得出要。上及不足。下及有馀。是名中
出家。上出家者。根心猛利。次应舍结使缠缚。舍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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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缠缚者。要得禅定慧力。得禅定慧力。心得解脱。
心得解脱者。名净身口意。出于缘务烦恼之家。永
处闲静清凉之室。是名上出家也。】

「问。不受五戒。得受十戒否。答。若先三自归得。以十戒
中即有五戒。亦不复受。」

【释。谓善戒经云层楼四级。次第而登。不至初级。至
二级者。无有是处。乃至不至三级。至第四级。无有
是处。若人不受五戒。得受十戒否。答。若先受三归。
不受五戒者。得受十戒。何者。以十戒中。即有五戒
故。】

「问。犯五戒不悔。得受十戒否。答。不得。若先不知悔已
受。而不悔不得。」

【释。若人巳受五戒。后犯不悔。得受十戒否。答。不得
者以未如法故。巳受下应有得字。若沙弥先不知。
犯戒忏悔。巳受十戒者得。虽受得戒。亦要忏悔。而
不悔犯不得如法故。】

「问。若师犯重戒。从受十戒得否。答。不得。」

【释。谓律制和尚。德腊具足。方堪为师。若师犯重戒
从受十戒得否。答。不得者。以师不清净。所受戒者。
不成就故。】

「问若犯重戒从受十戒得否答不得。」

【释若犯重戒一句约义脱于阇黎二字以前问中
是和尚故销文释义如上。】

「问沙弥犯十戒尽得悔否答同上五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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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此中悔不悔同上五戒之意。】

【△十七沙弥事】

「问沙弥品第十七」

【释。此品标沙弥悔忏说戒等事。又。间于比丘岁坐
等事。疑是累朝奉。重。藏必重刊。誊写失其次序也。】

「问。悔须众否答。不须众。伹向本师得了。若现在无师。
向馀一比丘亦得。」

【释。谓比丘犯事轻重之殊。对首忏悔多少不一。若
沙弥悔过时须假众否。答。不须众者。以沙弥受戒。
不以多缘多力而成就故。是以悔过但向本师得
了。若现在无有本师。向馀一比丘亦得。】

「问。沙弥半月一说戒否。答。无此理所以尔者。以沙弥
戒不成俗人。然终巳可说。」

【释。谓佛制比丘半月说戒令长养善法。净除破戒
之过。若沙弥亦得半月一说戒否。答。无此理者。以
沙弥律无此半月之理也。所以尔者。以沙弥戒不
成俗人然终尽沙弥受比丘戒。方可半月一说。】

「问。沙弥犯戒。得还向沙弥悔否。答。不得。」

【释。谓沙弥犯戒。悔向本师。及馀比丘。此若无时。可
得还向沙弥悔过否。答。不得者。良由比丘境胜。了
知持犯重轻。亦可勉勖呵责。令其如法。以沙弥智
浅。不解开遮持犯故。】

「问。沙弥得著俗服否。答。不得。」

【释。律制沙弥剃发。即著缦衣及裙。是如法之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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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著于世俗人衣服否。答。不得者。以剃发披缁。形
服相称故。】

「问。师有种种违法事。沙弥得舍更求师否。答。得。」

【释。违法事者。言犯戒邪见威仪净命等。皆违背教
法之事也。若沙弥之师。是模范之义。而有种种违
背法律之事沙弥可得舍离。更求师否。答。得者。以
师有非法别求良导故。】

「问。沙弥叛师。以白衣师。综习俗竟不舍。或经年月。还
来投。师。故是沙弥非。但悔过而巳。不须更舍戒耶。答。
故是沙弥但向师忏。本不舍戒。不得更受。受亦不得
戒。」

【释。叛者。返也。综者。绮缕也。律制离俗沙弥。不得亲
习浮游俗子。及破戒沙弥。恐妨正念。若沙弥叛返
于师。以白衣为师。综习俗事竟不舍之。或经年月。
还来投其所叛之师。故旧是其沙弥非耶。为是但
悔过咎而巳。不须更舍戒耶。答。虽叛习俗。故是沙
弥。但向师忏综习之过。不须舍戒。以本不舍戒法。
故不更受也。纵受亦不得戒。】

「问。沙弥为贼所抄。经历年月。或转经主。得逃否。答。转
经主不得。」

【释。贼者。害也。抄者。掳掠也。若沙弥为贼所抄。经历
几年。若干月或转经主。可得逃走否。答。若贼转卖。
经于买主不得逃走。以显未经主得也。】

「问。沙弥犯禁。师僧巳摈谢。否更出家否。答。若不舍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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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是沙弥可忏而巳。」

【释。禁者。制也。戒也。止也。大经云。如佛禁无常。汝犹
说者。即破佛禁。舌则堕落。今云佛禁重戒。及邪见
等。律明沙弥犯根本者。是突吉罗灭摈。及邪见等
皆不共住。若人巳受沙弥之戒。干犯佛所禁止之
戒。师僧俱巳摈弃谢退。比得更出家否。答。谓虽摈
谢。若不舍戒。故是沙弥。祇可忏悔而巳。】

「问。白衣时。从沙弥受五戒。然后出家受大戒。本师故
是沙弥。得呼为师否。答。得呼为师。但不得为礼。白衣
时从尼受五戒。然后出家亦尔。」

【释。谓若人在俗白衣时。从沙弥受五戒。然后出家
受大戒。本师故是沙弥。可得呼为师否。答。得呼为
师。以受法故终身是师。但不得为礼。乖尊卑戒腊
故。又白衣时或从尼受五戒等如上。】

「问。比丘贪资之物。犯何事。答。其罪甚重。昔有一比丘。
贪著一铜铙。死后作饿鬼。众分物竟。便来现其身绝
大黤黮。如纯黑云。诸比丘惊怪。此是何物。众中有得
道者。言是死比丘。贪著铜铙故。堕饿鬼中。今故贪惜。
来欲索之。诸比丘即以铙还。既得便捉。舌舐放地而
去。诸比丘还取之。而绝臭不可近。复使人更铸作器。
犹臭不可用。以此验之。知贪为大患。比丘贪著衣服。
乃有自焚之酷。昔有一比丘喜作衣服。昼夜染著。得
病困笃。自知当死。便举头视衣。内起毒想言。我死后
谁敢著我此服。不久命终。作化生蛇。还来缠衣。众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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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比丘出烧葬讫。遣人往取衣物。见蛇缠衣。近咽吐
毒不敢近。即还白众。具说所见诸比丘便共往看之。
都无敢近者。有一比丘得道。入四等观。四等观毒不
中。便往近之。语言此本是汝衣。今非汝有。何以护之。
便即舍去。不远入一草。毒火出然草。还自烧身。命终
即入地狱。地狱一日之中。三过被烧皆由贪害。」

【释。谓比丘之行。息灭三毒。若贪爱资生之物。犯何
篇事。答。谓馀长财等。获咎犹轻。其贪爱资生。及衣
服者。罪甚重也。昔有下引二事證成贪罪。于中各
三。初明贪事之因。次明死后之报。后明结證罪重
也。】

「岁坐竟忏悔文」

【释此文分三。
○初标岁坐发露三。初僧听学佛岁
坐。】

「若僧听。多萨阿竭所受岁坐。比丘应尔。」

【释。多萨阿竭。此云如来。若僧听者。言若僧时到。僧
忍听多萨阿竭所行受岁结坐。我等比丘。应尔受
岁结坐竟忏悔也。问佛从他安居。自安居。答。有言
从他安居。有言自安居。何以故。佛自得一切十力
四无所畏。故不从他。又云佛自结此法。自制此法。
是故自安居。问。佛三语安居。一语安居。答。佛一念
安居。不以口言。以不忘故。
△二明前后开遮。】

「我从岁始至今岁竟。六月中多所违失。违失者戒事。
除二鼻二事。馀不除。是世尊集和僧所教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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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我比丘某。从受岁结坐之始。至今一岁之竟。前
馀安居。六月中。多所违犯过失。违失者戒事。若眼
耳舌身意所犯。如法忏悔。唯开除左右二鼻。所闻
香臭二事也。且如五篇中。欲染之法。始由意中贪
习。次发身行口言。然意虽为欲染之主。若无眼见
耳闻身行口言之助缘。欲染违失戒事。无由而犯
矣。是知鼻闻男女身香亦为助缘。比于四根。兹为
其次。故可除也。馀之四根违失先助。故不除之。然
五根所犯。是大觉世尊。集于和合僧伽。所教敕命
之忏悔也。
△三发露请忍。】

「今我是思念。共诸君发露。陈说所违失事。君各忍受。」

【释。君者。群也。言请群下。各各忍受发露也。谓今我
比丘。是六月中。思念五根所犯。共诸君发露陈白
而说。所违失事。请君各各。皆忍可受我所犯。令获
清净也。
△二别释二。初明时中全缺。】

「我若九十日。无世尊定。无世尊智。无世尊戒故多犯。
无世尊智。无世尊戒故犯。无世尊戒故犯。无世尊智
故。多失教事。无世尊定故。多犯乱意。」

【释。文标世尊定智戒者。言如来所演三藏之教。诠
显戒定智之三学故。非言果位有三学也。谓我比
丘。若于前后九十日时。无有世尊。所说戒定智故。
所以多犯过也。此含有三学而證道果。或于此时。
但有世尊定故。缺于智戒二学。故有犯过也。此含
有戒智二学。缺于定之一学也。无世尊下。别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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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犯事。谓因不学世尊戒故。遂干犯别解脱过。又
不学世尊智故。多有失学佛所教诫之事。又不学
世尊定故。多有违犯乱想邪思之意也。
△二明念
所犯事。】

「或念欲法。不行欲事。或念盗法。不行盗事。或念杀法。
不行杀事。或念欺法。不行欺事。或念僧伽婆尸沙法。
不行僧伽婆尸沙事。」

【释。或者。不定之辞也。承上时中全缺。主助皆具。故
多违犯过失也。此伹举意所念戒学。初篇二篇之
事。未具四根之助。虽然过轻。亦须忏也。戒念既尔。
馀之二学。皆念违失可知矣。谓比丘或于此时。念
思欲染之法。不行欲事。或念思盗取三宝之物。及
官民物之法。不行盗事。或念思杀害于人。及故杀
众生之法。不行杀事。或念思欺人而言。證得智果
之法。不行欺事。或念思僧伽婆尸沙。身相触至于
污他家之法。不行僧伽婆尸沙事。
△三结犯事通
轻。】

「此九十日中所犯事通威仪」

【释。谓比丘于此九十日中。五根所犯之事。不但初
二篇巳犯之事。及念思未犯。乃至通于威仪之事。
亦须作法忏悔也。良由佛制。受岁比丘。自恣举过。
发露忏悔。内心无隐覆。外律获清净。禅定解脱。皆
有之矣。纵未證得。岂不罪灭福生乎。】

「此后三问。白衣欲出家。及多人受戒。沙弥受戒。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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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略书之。

授五戒。比丘唯得授婆罗门。于馀者。尼授不得问中
间事。问者犯僧残。」

【释。此文少问否答三字。谓律制受戒。预审其妨。遮
难清净。方堪如法。问。若比丘授人五戒。唯得授婆
罗门戒问之。及于馀者皆可问否。答。谓婆罗门及
馀者皆须问之。伹与尼授。比丘不得问中间事。以
女身中间隐屑之事。令彼羞惭故。若违而问者。犯
僧残。以同淫欲语故。】

「问。一切所有。王者不全施。得取否。答。王者不嫌便得。」

【释。谓律制恶求多求犯罪。施而取之生人福故。若
比丘于四事等。一切所有是助道之缘。而王者。但
供一二。不全施与。比丘得取未施物否。答。若王者
不嫌难满难养者。便得取之。影嫌者不得取也。】

「问。见人行欲不呵犯事否。答。前人可谏。不谏犯舍堕。
若不可谏。向一比丘好发露。」

【释。谓戒明菩萨入僧中见非法笑者。不呵止之犯
罪。若比丘见人行欲。不呵止之犯事否。答。若前行
欲之人。不觉而犯。可谏令悔。舍不谏者。犯舍堕。以
慢佛语故。若或凶恶。及豪强之力。而不可谏者。即
向一比丘好发露亦得。不乖戒和同修之德也。】

「问。比丘先犯事。更受戒得共住否。答。犯重不得更受
戒。决断讲过得。更作不悔亦不得。况得共住。」

【释。律制波罗夷不共住。若比丘先犯事。不舍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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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沙弥。更受戒可得共住否。答言。犯重者。不得
更受戒。岂得共住。若犯决断。不须舍戒。但讲说悔
过一种羯磨得更受戒。若决断二种羯磨中。更作
决断不悔。亦不得更受戒。况得共住。】

「问。有急事比丘。持弓箭上舡。可随去否。答。主犯重。寄
载犯舍堕。」

【释。律禁不得观象马势力。并弓刀等。若有贼难兵
难等。比丘持弓箭上舡。寄载比丘可随去否。答。主
载比丘犯重。以比丘出俗。当秉般若弓。坚固箭。杀
烦恼贼。期出生死而持刀兵器。正与贼叛同事故。
若寄载者。犯舍堕。以慢佛语故。】

「问。比丘官逼作非法。犯何事。答。不得作。」

【释。谓律明僧之纲要有三。如法如律如佛所教。若
比丘被官法所逼作非教法之事者。犯何事。答。不
得作者。以官法虽逼。决不可为。故经云。宁可失身
命。甚勿有所犯是也。】

「问。二男共戏便止。犯何事。答。成犯决断。」

【释。此问同前解意。】

「问。比丘盗听二男行欲。犯何事。答。无欲心听。犯舍堕。
有欲心听。身不失。犯突吉罗。」

【释。承上成二男者犯过。若比丘知彼二男。覆障处
行欲而盗听者。犯何篇事。答。若无欲心听。犯舍堕。
以知而不呵。即慢佛语故。若有欲心听。而身不失。
犯突吉罗。若失犯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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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比丘病不能行。得乘车马否。答。雄者尽得。雌者无
想犯舍堕。有想犯决断。不知是雌无罪。」

【释。律禁骑乘有罪。若比丘病。难以行走。得乘车马
否。答。若雄者尽得。以制比丘不与女身相触故。今
非畜生女。兼有病缘异念不生故。雌者。无想犯舍
堕。以慢佛语故。若有想犯决断。以与畜生女身触
故。不知是雌无罪。以无想心故。】

「问。比丘嫌经不好卖去。更作好者。犯何事。答。卖经如
卖父母罪同。」

【释。谓经诠妙义。乃法身父母。应尊重供养。岂在庄
饰精奇。故不宜嫌。若比丘嫌经不好卖去。更作好
者。犯何篇事。答。若比丘卖经其罪甚重。如人卖父
母。即逆罪同也。】

「问。二男角力犯何事。答。犯堕。」

【释。角者。竞也。触也。谓比丘应以忍辱之力。示人。是
大人觉者。若成于二男角竞血气之力。是小人掉
举。犯何篇事。答。犯堕者。以与相叉相扑同故。】

「问。畜生行欲。比丘验令全别离。犯何事。答。犯舍堕。」

【释。经云。比丘守护根门。如龟藏六。不得纵心而视
邪境。若畜生行欲。比丘验其令全方别离之。犯何
篇事。答。犯舍堕。以慢佛语故。】

「问。著小衣行留大衣得受人施否。答言。得。」

【释。谓入聚落应著大衣受施。若比丘著小衣行入
聚落中施主家。留大衣于界内。得受他施否。答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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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者。以三法衣。皆名福田衣故。】

「问。比丘夏中得受僧物否。答。若施僧物即应分。不得
停。」

【释。谓比丘夏满方受衣财。有急施衣止开十日。若
于夏坐中不受施物。有人施僧物。可得受僧物否。
答。若檀越施现前僧物。即应分不得停止。若停止
夏满有去来之僧故。以显非僧不得受。】

「问。比丘有好知家结事委任之。更异比丘从乞得物。
犯何事。答。观主人意不得犯舍堕。知主意好得取。」

【释。律明比丘乞食振锡三下。三若不来至于五下。
五若不来至于七下。以不令施者生讥嫌故。若比
丘有好知家。而结属家事委任之。更有异比丘。从
其委托乞求得物。而任之有犯何篇事。答。委托比
丘观主人意恶不得与。若与犯舍堕。以取有主之
物故。若知主人意好者。得取与也。】

「问。鸠雀于人舍内作窠。比丘破。或塞鼠孔。犯何事。答。
鸠雀未有子得去。有子不得。鼠穴唯有一孔不得塞。
若有内外孔。得塞内者。」

【释。比丘不得坏鬼神村种子村。犯堕。若鸠雀于人
舍内作窠巢。比丘破之。或塞鼠孔。犯何篇事。答。若
鸠雀窠中。未有雏子得去。有子不得。以损众生命
故。若鼠唯有一孔者不得塞。以绝彼命故。若有内
外孔者。得塞内者。留于外孔令出入故。】

「问。比丘得与师友同学。得作书否。答。在他方情通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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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不得。」

【释。律明弟子于师当三时敬礼。晨昏问讯。于友应
迎来送去。以酬拔济辅助之功。若比丘或游行于
它方。得与师友同学。修作书信问候表其诚否。答。
若在它方得作。情通异国。不得作书。以犯王禁故。】

「问。人出家王法父母不听。为得戒否。答。不得。」

【释。律制犯轻遮者。不得受戒。若人出家。王法父母
俱不听。度之受戒。此人为得戒否。答。不得戒。以故
违佛禁也。又非法非律非佛所教故。

△三流通分三。初赞请。二许说。三奉行。初赞请。】

「尔时目连从座而起。白佛言世尊。快说毗尼。于如来
灭后。谁能受持如是毗尼。」

【释。快说毗尼者。言快然。畅佛所怀。答说目连。启问
五百。轻重之事。因果罪福之缘。令无惭僧咸生善
信。离苦得乐故。但未知灭后。谁能受持如是毗尼
之法也。
△二许说二。初思者能持。二谤者轮回。初
思者能持。】

「佛言。目连。思学毗尼者。当知是人。能修行如是毗尼。」

【释。谓佛言目连。若人于如来灭后末法。闻是毗尼。
能思而修之。学而习之。当知是人。决能修行。如是
毗尼也。
△二谤者轮回。】

「佛告目连。吾灭度后。若有比丘比丘尼。诽谤如是毗
尼者。是魔朋侣。非吾弟子。如是人辈。世世学道不成。
不出三界。吾今怜悯诸众生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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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谓佛告目连。若吾灭度之后。有比丘比丘尼。闻
是戒巳。即诽谤言。此乃为小乘钝根令循方便之
事。非我大乘利智之行。不信入大之本者。当知是
人是魔朋侣。以不乐慕戒法故。非吾弟子者。以不
依佛教故。如此人辈。岂但不思习佛道。纵然世世
思学佛道。徒用其功。不成无学。以不信戒为道本
故。是以永处轮回。不能超出三界故。是故吾今怜
悯诸众生辈。故说斯戒。脱凡入圣之要辅也。
△三
奉行。】

「是时目连。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释。闻说喜者。谓目连圣者。闻佛所说轻重之事。罪
福之缘。又说受持者。速出轮回。疾成佛道。言诽谤
者。永处生死。佛道无成。由是能令无惭比丘。仰学
珍重。于戒缓者。欣慕修学。共出轮回。期登极果。是
佛慈悲善护流通。所以尊者。闻是说巳。欢喜奉行。】

偈曰。

「 超凡入圣戒为先
 珍重修持志特坚
 极位护斯成最胜
 初心于是学犹偏
 目连五百慈悲问
 愚辈三思采律笺
 仰愿法门崇信者
 脩因当列佛三千」


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释卷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