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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751-A
佛说目连五百问戒律中轻重事经


闻夫五百问经者。乃末世持律之要辅也。良以众生
虽具觉性。由三毒而发于身口。根尘互缚。生六识而
造于七支。有作业垢现前。无作灵明隐昧。故致轮回。
莫知巳矣。是以如来出现。唯为一事。开示众生佛之
知见。但由众生。根钝障重。作诸过非。不获畅于本怀。
且开权乘之教。灭业必假尸罗。断惑须凭禅智。遂往
鹿苑。而说三乘之三藏。又于龙城。而制四果之四分。
七众通该。二都总摄。轻重皆有开遮。止作咸资定慧。
五篇七众周圆。三千八万具足。时有大权尊者。名曰
目连。远惟末世比丘。无惭无愧。轻慢佛语。犯众学戒。
杂用三宝物。当堕何处。于所问事。数有五百。一一咨
询。愿为演说。佛大悲心。念其现未二众。有习有漏。俾
尊圣禁。明篇聚因。于所答诸戒。分十七事。犯其六聚。
堕泥犁中。如六天寿。条条决了。熟览其文者。识因果
分明。而不妄谓理无差错。研穷其义者。知受戒如法。
而不谬称普利圆融。分五戒十戒是轻是重。了岁坐
忏悔事除不除。详明开遮之正制。深解止作之精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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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惟广辟缁流之见。亦生净信之心。是知离业妙行。
辅律良规。更无过于斯矣。故云持律护兹而佐。始能
谨守浮囊有智慧。便得第一道也。然此问戒。慨古德
之未疏。虑后学之多违。近虽数解流通。义犹隐略。令
好尚者。得益不深。由是清凉搦管。览于经律。若文义
相应者。标其问下。逮住都门之悯忠寺。开演律学。几
历寒暑。稿誊数次。期自观览。有弟子辈。念欲刊行。冀
禀持者。普修梵行。遂命梓刻板。以广传通。所愿见闻
解义。共为出世之良因。随喜信行。永作菩提之善种。
夫然者。岂浅小之功哉。

天启七年孟夏佛诞日
传讲毗尼赐紫沙门 永海 谨序

* 佛说目连五百问戒律中轻重事经释目次


* 卷上

* 自序
* 五篇事品第一
* 问佛品第二
* 问法事品第三
* 结界法品第四
* 问岁坐品第五
* 度人事品第六
* 问受戒品第七
* 受施事品第八
* 疾病事品第九
* 死亡事品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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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下

* 问三衣事品第十一
* 钵事品第十二
* 杂事品第十三
* 三自归事品第十四
* 问五戒事品第十五
* 问十戒事品第十六
* 问沙弥品第十七
* 岁坐竟忏悔文
* 此九十日中所犯事通威仪


佛说目连五百问戒律中轻重事经释目次(终)No. 751
佛说目连五百问戒律中轻重事经
释卷上
失译人名今附东晋录
明悯忠寺传讲毗尼比丘 永海 述

【△将释问戒大分为三。初标题目。二明译人。三释
本文。初标题目。

释题十四字。通别合称。上十三为别。下一为通。就
别题中。统括其义。谓佛说目连五百问。是七众戒
律中轻重事之经也。若别释之。有五重义。名体宗
用教相。名者。人法为名。人者。佛与目连。法者。五百
问等。梵语佛陀。华言觉者。谓觉了诸法性相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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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觉具三义。一者自觉。悟性真常。了惑虚妄。二者
觉他。运无缘慈。度有情界。三者觉满。穷源极底。行满
果圆。说者。悦也。谓佛由此戒。證于菩提。欲以妙行。
益物。今得机而说。畅悦所怀。故名佛说。梵语目连。
此云采菽氏。以上古仙人。好食于菽。仍以为姓。其
名尼俱律陀。此云无节树。以父母祷树神而生。故
以为名。问者。评也。言戒有持犯轻重之疑。数有五
百。一一问而决也。戒者。梵语尸罗。秦言性善。言性
本自善。无所染污。戒体然也。亦云波罗提木叉。此
云保解脱。谓保持三业。离诸缚也。律者。法也。从教
为名。断割重轻。开遮持犯。非法不定故。中者。内也。
轻重者。轻是第三篇。至第五篇。重是初篇二篇。事
者。由也。绪也。言轻重事。是篇聚之因由。亦是泥犁
之头绪也。谓目连所问。非定慧中事。乃戒律中隐
摄未制轻重之事。佛说开遮之缘。轻重之事。故曰
人法为名。体者。无作为体。谓众生灵明妙心。本来
无作。由随于根境之缘。作诸恶业。致使无作真心。
染于妄想。而不證得。若欲返妄归真。须受尸罗妙
行。故于情非情境上。发心断一切恶之殊胜思。受
所引誓不淫等。即名为色。此心所及所引色。于境
量上。不起一念。有作心之胜用。是发无作心体。由
是胜用。了證灵明无作妙心之体。故名无作为体。
宗者。信心惭愧为宗。宗者。主也趣也。惭者。不自作
恶。愧者。发露向人。若人虽信戒心。苟无惭愧。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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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或覆藏。尚不灭业与果。况證无作之体。故信心
之后。以惭愧为主。能證无作戒心为趣。故名为宗。
用者。离苦得乐为用。用者。力用也。苦者。三界生死
之苦。乐者。三乘出世之乐。谓既禀戒获体。具惭愧
者。当有何益。故明持戒有惭。当离世间轮回之苦。
必获出世涅槃之乐。故名为用。教相者。三乘酪味
为教相。教者。乃圣人被下之言。相者分别同异。谓
戒是如来初说华严乳味时。不动寂场。而游鹿苑。
分别说三。酪味之教而为相。故名为教相。通题经
者。梵语素怛啰。此云契经。谓契理合机之教。又贯
摄为义。谓贯穿所应说义。摄持所化之机。通别合
称。故名佛说目连五百问戒律中轻重事经。】
【△二
明译人】

「失译人名。今附东晋录。」

【释附东晋录者。言唐宣师述内典录。始于汉明帝。
终至大唐。列陈各朝释经沙门善士人名。并三学
法名。今问无译人之名。不知何朝而译。良由此经
于东晋时。国内盛行。既失译之名。今附彼录。】

【△三释本文三。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序
分二。初品题。二序文。初品题。】

「五篇事品第一」

【释。五者。谓波罗夷等。篇者。偏也。谓此五中。偏说重
轻之事。事者。拣理而言。即动作营为之事。品者。梵
语渠波。此云品。集义类以彰品名。第者。居也。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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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之始也。以文分一十七品。此居其一。

释。文为三分者。自如是我闻起。至当堕何处。是为
序分。自尔时佛告起。至于问终。是正宗分。自尔时
目连。至于文终。是流通分。首言时方闻众證信序
也。当机咨问发起序也。初述经之来源。故有序分。
既许咨问。是以目连一一而问。如来应机随义而
答。令人起惭愧心。永断诸恶。获大利益。故有正宗
分。此问非但当时得益。后五百岁远沾其利。故有
流通分。

△二序文。二初證信。二发起。初證信二。初闻持之
所。二闻持之伴。初闻持之所。】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

【释。如是者。举所闻之法体。我闻者。能持之人。一时
者。闻持和合。非异时故。佛者。时从佛闻。王舍下。闻
持之所。梵语罗阅祇伽罗。此云王舍城。谓劫初慢
他多王。瞿贪陀王。如是等圣王。于此建舍宅故。梵
语迦兰陀。此云好声鸟。谓声好而形丑。以群栖竹
林。故名迦兰陀竹园。此下无闻持之伴者。影摄闻
持之所。文中以下文云从座而起。必有同闻之众。
又流通云。吾今怜悯诸众生故。
△二发起三。初启
白。二赞许。三正问。初启白。】

「是时目连。从座而起。白佛言世尊。我今欲有所问。唯
愿世尊。为我演说。」

【释。是时下。谓目连既同住园中。心怀所疑之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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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座起白佛下。谓佛乃世出世尊。能知因果。纤毫
不差。方答我问。故白之也。我今下。谓我今欲有所
问诸事。惟愿大悲世尊。为我演说。将欲正问。而先
启者。盖佛是无上大圣。须先请知。不卒问故。
△二
赞许。】

「佛言善哉。汝所问者。能大利益无量众生。恣汝所问。」

【释。佛言下。谓佛称赞汝所问者。是利益有情问也。
既有是益。故赞善而许之。
△三正问。】

「时目连白佛言世尊。末世比丘。轻慢佛语。犯众学戒。
杂用三宝物。当堕何处。」

【释。目连下。远叙末法信寡。犯戒致报而问也。末世
者。拣非正像故。乃世道交丧之时。轻慢佛语者。叙
罪过缘起有四。一无知。二放逸。二烦恼炽盛。四不
尊重。由是于佛语之法。轻忽侮慢。意含正法时反
此。犯众下。正问所犯诸恶。当堕何处。犯者。干也。谓
干犯所受之戒。众学戒者。谓广释毗柰耶。及十七事
中。所有众多恶作恶说。咸悉摄在突学法中。是故
总云众多学法。今举轻而问。其馀轻重皆摄之也。
此是所作之业。杂者。参错也。杂用三宝物者。言佛
物有四种之殊。法物不同。僧物各别于三宝诸物
之中。参错而用也。按宝积经营事品云。佛言有檀
信施。属佛法僧三宝之物。营事比丘。应善分别。不
应共杂而用三宝之物。如现前常住僧物。不应与
招提僧。招提僧物。不应与现前常住僧。此二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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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共杂。亦不与佛物共杂。佛物不与二僧物共。
杂。若常住僧物多。而招提僧有所须。应集僧行筹
索欲。若僧和合分与。迦叶。若如来塔。或有所须。若
败坏者。若二僧物多。营事比丘。应集僧行筹索欲。
作如是言。是佛塔坏。今有所须。此二物多。大德僧
听。若僧时到僧忍听。若僧不惜所得施物。若常住。
若招提。我今持用。修佛塔。若僧和合。营事比丘。应
以僧物修治佛塔。若不和合。应馀劝化。求财修也。
若佛物多者。营事比丘。不得以佛物分与二种僧。
何以故。于此物中应生世尊想。佛所有物。乃至一
线。皆是施主信心施佛。是故诸天世人。于此物中。
生佛塔想。而况宝物。若有施衣于佛塔中。宁令风
吹雨烂。不应贸易宝物。何者。如来塔物。无人能与
作价者。又佛无所须故。佛僧如是。法物宜然。以事
体同故。此三宝物。该一十七品。若道若俗。是所作
业之事也。若业与事。总名为因。当来下。谓若有所
作恶因。当来堕落何处恶果地狱之所也。如是因
果。馀人不决。唯佛究竟明了。故咨请问。

△二正宗分。文分一十七品。初五篇事。二三宝事
乃至十七沙弥事。初五篇二。初诫许。二正说。初诫
许。】

「尔时佛告目连。谛听谛听。当为汝说。」

【释。谛听者。诫之辞也。言诫而说者。以所问事。是生
惭之要门。灭业之正路。故诫谛实而听。当汝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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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说六。初众学戒。二波罗提提舍尼。三波逸
提。四偷兰遮。五僧迦婆尸沙。六波罗夷。初众学戒。】

「若比丘无惭愧。轻慢佛语。犯众学戒。如四天王。寿五
百岁堕泥犁中。于人间数九百千岁。」

【释。此答末世犯戒之由。及受罪之处时也。惭者。内
生羞耻为惭。愧者。外生羞耻为愧。梵语突吉罗。此
云恶作。约身言恶作。如不齐整著衣等。约口言恶
说。如含食语等。若比下。明无惭信寡之人。犯众学
戒者。标所犯事也。如四下。喻明犯事堕狱之时。言
四天王者。提头赖吒。秦言持国。主乾闼婆。及毗舍
阇。居须弥东。黄金埵。毗琉璃。秦言增长。主鸠槃茶。
及薜荔多。居须弥南。琉璃埵。毗流波叉。秦言广目。
主诸龙。及富楼多那。居须弥西。白银埵。鞞沙门。秦
言多闻。主夜叉。及罗刹。居须弥北。水晶埵。索隐云。
福德之名。闻四方故。寿五百者。按俱舍论云。人间
五十年。下天一昼夜。计五百岁。堕泥犁中者。此云
无有。谓无有喜乐。无欢无利。此即等活地狱。谓彼
罪人手生铁爪相掴肉堕。或狱卒唱。或冷风吹活。
两缘虽异。等一活故。于人间下。按论该九百万岁。
以颂云。五十年为一昼夜。三十昼夜。该一千五百
年。十二月。该一万八千年。十年。该十八万年。一百
年。该一百八十万年。若五百岁。总该九百万年。又
优婆塞戒经云。四天王寿。人间数九百万年。故知
千字传写之讹。下诸数例此。
△二波罗提提舍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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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波罗提提舍尼。如三十三天。寿千岁堕泥犁中。于
人间数。三亿六十千岁。」

【释。此四篇所犯事也。梵语波罗等。此云向彼悔。如
比丘于村中。从非亲尼。自手受食食。是比丘应向
馀比丘悔过等。如三下。喻明犯罪堕狱之时。梵语
多罗夜登陵舍。此云三十三。寿千岁者。按论云。人
间一百年。为天一昼夜。计一千岁。堕泥犁中者。此
即黑绳地狱。以热铁绳。絣量肢体。后方斩锯故。于
人间数该三亿六千万岁。
△三波逸提。】

「犯波逸提。如夜摩天。寿二千岁。堕泥犁中。于人间数。
二十亿千岁。」

【释。此第三篇所犯之事也。梵语波逸提。此云堕。谓
堕在烧煮覆障地狱。八热八寒是也。如夜下。喻明
犯事堕狱之时。梵语须夜摩。此云善时分。时时唱
快乐故。寿二千岁者。按论云。人间二百年。为天一
昼夜。计二千岁。堕泥犁中者。此即众合地狱。以众
多苦具。炽然猛热。合来逼恼故。于人间数。该一万
四千四百万年。
△四偷兰遮。】

「犯偷兰遮。如兜率天。寿四千岁。堕泥犁中。于人间数。
五十亿六十千岁。」

【释。此初二篇之方便也。梵语偷兰遮。此云大遮。谓
大恶遮善道。后堕恶道。体是鄙秽。从不善体以立
名者。由能成于初二篇罪。如故泻精而未泻等故。
如兜下。喻明犯罪堕狱之时。梵语兜率陀。此云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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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于五欲境。知止足故。寿四千者。按论云。人间四
百年。为天一昼夜。计四千岁。堕泥犁中者。此即嗥
叫地狱。谓狱卒捉人。掷铁镬中。嗥咷大叫故。于人
间数。该五万七千六百万年。
△五僧残。】

「犯僧伽婆尸沙。如不憍乐天。寿八千岁。堕泥犁中。于
人间数。一百三十亿四十千岁。」

【释。此二篇所犯事也。僧伽者。善见律云。为僧。婆者
为初。谓僧前与覆藏羯磨。尸沙者。云残。谓末后与
出罪羯磨。此覆藏。即波利婆沙。行二种行。若犯此
罪。僧作法除。故从境为名。如不下。喻明犯罪堕狱
之时。梵语涅摩地。此云自在。亦名不憍乐。若依秦
言化自乐。谓自化五尘而娱乐故。今云不憍乐者。
憍。逸也。以自化乐。故不憍也。寿八千岁。按论云。人
间八百年。为天一昼夜。计八千岁。堕泥犁中者。此
即大叫唤地狱。谓狱卒置罪人铁镬中。号咷大叫
故。于人间数。该二亿三万零四百万年。
△六波罗
夷。】

「犯波罗夷。如他化自在天。寿十六千岁。堕泥犁中。于
人间数。五百二十一亿六十千岁。」

【释。此第一篇所犯之事也。梵语波罗夷。义翻名弃。
四分云。譬如断人头不可复起。若犯此法。不复成
比丘故。偈云。诸作恶行者。犹如彼死尸。众所不容
受。以此当持戒。自古皆从众法绝分名弃。如淫杀
等也。如他下。喻明犯罪堕狱之时。梵语婆舍跋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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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言他化自在。此天夺他所化而自娱乐故。是欲
界顶。假他所化。成自乐故。即魔王也。寿十六千岁
者。按论云。人间一千六百年。为天一昼夜。计十六
千岁。堕泥犁中者。此即焰热地狱。谓狱卒置罪人
铁城中。火然燋烂。由烧炙众生堕此狱中故。此上
名有间。若谤毁三宝五逆等罪。寿命一大劫。堕第
八无间也。于人间数。该九亿二万一千六百万年。】

【△二佛事品】

「问佛事品第二」

【释。佛物有四种。一佛受用物。殿堂衣服床帐等。既
曾受用。只安佛塔中。不得移易互用。二施属佛物。
不得移至他寺。三供养佛物。花香幡盖等。如花多。
听卖买香油。犹多。更卖著无尽财中。若幡多。施主
不许。不得馀用。四献佛物。供养塔食。治塔人得食。
佛前饭。侍佛比丘得食。】

「问。佛物先在一处。有比丘赍至馀处。作佛事。犯何事。
答犯弃。一切佛物。不得移动。若有事难。众僧尽去。当
白众。若众听。得赍至馀处无罪。」

【释。此问佛物前在处。后人赍他处作佛事。犯过也。
佛物下。言第二及三之物。先在此一住处。有人赍
至馀一住处。作殿等佛事也。犯何事者。言此既移
彼。知其有过。拟是佛事。不决重轻。故问犯何事也。
答。犯弃。言若移佛物。犯弃罪故。一切下。盖由移动
是不与取。及用佛物故。若有下。明移之开缘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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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忧也。患也。事难有八。病。王。贼。水。火。衣钵。梵行。命。
意谓若有事难。众僧尽去。当作单白羯磨。众皆默
然听许。得赍无罪。良以此开。恐失佛物并施福。非
同窃取及用故。又含不听移之有罪如上。】

「问。佛物得买供养具否。答。得。」

【释。此问第二。得买第三佛物也。得买下。谓有人施
属佛物。比丘得买花香幡盖。供养具不。答。得。前所
问事是移。今既不动。是正因故。亦布施时。未定何
事。故三种佛物。皆得用故。是正果故。又令施主时
增福田故。】

「问。佛物造堂与真可赁否。答。一切佛物得买。不得赁。」

【释。此问第二。作第一受用物也。直。价直也。赁者。以
物取利曰赁。谓比丘以佛物造堂。有人与直。既不
移而有利。可得赁否。答。一切下。言四种物中。所摄
一切佛物得买。若买须五倍价。以佛物无人能与
作价故。不得赁者。以佛无须故。又同世间法故。若
故赁者。越法咎也。或云佛因尚以头买施人。况果
物云买者。何也。答。良以佛物事重。法僧不宜。况其
俗乎。如天子宫室。非臣下所居。若故居者。得重咎
故。若谓佛乃出世。非同世间者。岂惟无益于世。使
人咸发阐提之心。可不慎哉。】

「问。比丘作佛事。得佛奴牛驴马。得借使否。答。若知本
是佛物。不得。不知。得。以非法得故。」

【释。此问作第一佛事。以第二施物得借使也。佛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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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以佛物买之侍佛故。或身充所欠故。牛驴马者。
或佛物而贸并所施也。得借使者。谓比丘作佛事
用佛物。非已用取利。可得借使否。答。佛言。若比丘
知牛马本是佛物。不得使也。以比丘自作佛事求
福。而借用佛物有损故。若故用之。重罪咎也。不知
得者。言不知奴牛。是佛物得使。以非法得故。盖如
法比丘。不用佛物故。】

「问。僧地起塔。用佛物作篱。篱里可住否。答。若知故入。
犯堕。不知不犯。若知故住。过三谏犯决断。过四谏转
犯重。」

【释。此问僧地起塔。用佛物作篱可住也。僧地下。言
比丘于僧地起塔。用佛物作篱而围之。虽僧地僧
居。既用佛物作篱。此篱里僧可住否。答。佛言若比
丘知佛物为篱。即僧地巳是佛物。不宜入住。而故
入者犯堕。以不信佛语故。若不知是佛物而入者。
不犯堕也。若知下。明增重意。若知故住。有如法僧
谏。遮其故住所以。诘其用佛物之非理。谏云。大德
此地佛物作篱不可住之。若故住者。即用佛物故。
用佛物者不善。大德当信佛语。勿住此也。如是一
谏二谏。过三谏不舍者。犯决断罪。以恶性不受人
语。若犯而覆者。随覆日多少。僧前与波利婆沙覆
藏羯磨。行覆日别住巳。末行六夜摩那埵。如不覆
者。僧直与行六夜摩那埵。行巳次二十僧中。作出
罪羯磨。决断其罪故。过四谏转犯重者。以善者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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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如海纳流。今既不受。非复比丘。所以犯重。如俗
人不共住也。】

「问。先佛堂坏。主人更出私财。作堂。用故财施比丘。比
丘可取否。答言不得。」

【释。此问主人以已财作堂。用故财施比丘。可取也。
先者。前也。坏者。毁也。更者。再也。私财者。言私已之
财。非公化十方之物也。故财者。言佛堂故坏之财
也。谓主人先修佛堂巳坏。而施主更出私财作修
佛堂。用更易故坏之财施与比丘。而比丘可取也。
佛答不得取也。言物虽属主。巳施如来。既属世尊。
岂再为主。故云不得施也。若比丘明知佛物。不宜
受之。故云不得取。而故取者。计钱多少犯重轻故。】

「问。僧地佛物用作都篱。篱里先有井果菜可食否。答
不得。若是檀越物作佛。事先要以果并菜施得食。不要
不得食。若买。五倍价。若知不买而食。计钱多少犯罪。」

【释。此问第二佛物。作僧地篱。先有井果可食也。都
总也。篱。障也。言僧地以佛物作篱而护之。此内先
有井果菜可食也。佛答有四义。不得食也。一者。言
篱里先有井果菜。既佛物作篱。不得食者。由篱护
无损。即是佛物故。二者。若井果是檀越物。欲作佛
事。除先要以果菜施僧。后作佛事可得食之。若不
要施僧。许作佛事。即是佛物尚不得食。况佛物作
篱。可取食也。三者。言若比丘欲买而食者。须五倍
价。以价重即止买念取食心也。四者。若比丘知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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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不买而食者。计钱多少犯罪。多。则弃。少。则偷兰
突吉也。】

「问。欠负佛物。物云何偿。答。直偿本物。以佛不出入。故
不加偿。虽尔。故入地狱。昔佛泥洹后。一比丘精进聪
明。有一婆罗门。见比丘精进聪明。持女施比丘作比
丘尼。比丘即受。其女姝好。比丘后生染意。作不净行。
共生活用佛法僧物。各一千万钱用衣食。而此比丘
极聪明。能说法。使人得四道果。自惟罪深重。便欲偿
之。即诣沙祛国乞。大得钱物。还欲酬之。道路山中。为
七步蛇所螫。比丘知七步当死。六步里便向弟子言。
何处偿物。遣还本国。言汝偿物巳还。我住此待汝。弟
子偿物讫还。报之即起。七步便死。堕阿鼻地狱中。初
入温煖。未至大热。谓是温室。便举大声经呗咒愿。狱
中诸罪人鬼。闻经呗者。数千人得度。狱卒大嗔。便举
铁叉打之。即命终。生三十三天。以此验之。佛法僧物。
不可不偿。虽复受罪。故得时出矣。」

【释。此问比丘。欠负佛物云何酬也。欠。少也。负者。受
贷不偿也。言人借用佛物。或偿之欠少。及受贷不
偿佛物也。云何者。犹言如何也。为是直偿本物。或
加倍而偿。佛答有三意。初正答。言比丘欲偿时。但
偿还本所负欠。不增减故。良以佛是出世大圣。不
同世间出少入多。故不加利偿之。虽尔不加。由故
借用当入地狱。地。底也。下也。狱。扄也。言地下之狱。
拘扄不得自在故。此在南洲下五百踰膳那。三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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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昔佛明用物由。言昔迦叶佛灭后。有一行解之
僧。时有婆罗门。睹比丘之德。施女作尼。求解脱故。
而比丘受之。因其女姝好。后生染污净行之心。即
作不净之行。遂男女共同资生活命。用三宝物。各
有千万。用为衣食。而此比丘有行解说法之益。能
使人得四道果。亦自惟忖用物罪重。便欲偿之。即
诣他国乞化。大得钱物。以用偿也。道路下。明用物
之报。言比丘欲回。因道路山中为七步蛇所螫。以
人四大力故。行至七步。蛇毒力故。不至八步。比丘
既知七步当死。于六步内。便向弟子。说何处偿。议
云本国。即遣还本国。言汝偿物巳还来。我住此待
汝也。弟子偿讫。还报之。起七步便死入狱。以初入
温煖。未至大热。而谓是温室者。以狱之相。罪人见
为别境。及至境时。即为恶报。顺其熟习。故为温室。
梵语匿呗。此云止。由是外缘巳止巳断。尔时寂静
住为法事也。故法苑云。西方之呗。犹东土之赞也。
由谓温室。便举声经呗。咒愿施主福田。因经呗声。
令罪人发心得度也。狱卒下。言彼意恨罪人不改
过迁善。数烦劳苦。故大瞋以铁杈打之。即死生天
也。三结劝。言往世因果昭然。以斯验之。凡系佛法
僧物。不可不偿。虽复受罪。故得即时出。不可不偿。
由偿物故。虽复受苦。故得即时出矣。】

「问。佛塔上扫得土。弃之有罪否。答。得弃。不得馀用。」

【释。此问佛塔扫土弃有罪也。言佛塔之土。即是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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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为得用之。若弃即失佛物。可有罪否。佛答得弃
者。言土虽塔扫。而是飞集之尘。不是塔质。故弃无
罪。不得者。言但沾塔之气分。不得馀用。凝土尚然。
况于佛物。岂宜可用。】

「问。佛物出与人。取子息用。犯罪否。答。与佛物同体。俱
犯重。出入合子与佛。由故无福。以坏法身而为形故。」

【释。此问佛物与人取息用犯罪也。子。嗣也。息。利息
也。言前用佛物犯重。若比丘以第二佛物。出放与
人。取物子息而用。不知犯罪也。佛答。子息既因佛
物而有。即与佛物同体。故俱犯重。下明僻解之非。
若谓用息有罪。以出入佛物。合其子息。与佛物增
长。亦是福也。盖由增佛物故。所以无福。何以故。以
坏戒等之法身。而为形故。】

「问。佛图主。遣佛奴小儿。给比丘可使否。答。不得使。以
是佛物故。」

【释此问主遣佛奴。给比丘可使也。佛图主者。张骞
使大夏还云。天竺国有浮图之教。或言佛陀。声相
转也。译云。净觉。言灭秽明道。为圣悟也。由主佛陀
之事。故云佛图主。遣。差也。言比丘自用佛物有罪。
若图主遣给可得使也。佛答不得使者。因名佛奴。
所以即是佛物故。】

「问。比丘要与佛作。得食佛食否。答。不得。比丘无客作
之理。何况取佛物衣食用耶。」

【释。此问比丘与佛作。得食佛食也。食。啖也。佛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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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物为食故。言比丘要与佛。作为殿堂。得食佛食
也。此用有缘。非同前之无缘故。佛言。比丘虽有作
缘。亦不得食。以比丘入三宝数。为法王子。极为所
尊。岂有至尊之僧。反为至劣之客作。故云无客作
之理。此事尚不宜为。何况取佛物为衣食之用也。】

「问。白衣与佛作得佛物。用此物作食请僧。僧得食否。
答。不得食。」

【释。此问白衣与佛作。得物作食。僧得食也。言前问
比丘。作不得食。若白衣与佛作得物。用此作食请
僧。僧得食也。佛答不得食。以食虽属于白衣。终因
佛物而有故。是知食受白衣之名。即不得食。况无
名者。岂可食也。】

「问。佛事法事。得捉金银钱否。答。不得捉。犯舍堕。」

【释。此问佛事等得捉金银也。此金银乃不净之财。
故律制不捉而远过。若比丘为修佛殿堂等事。教
法等事。得捉金银钱否。佛答不得捉也。言金银名
不净财者。以五欲之首。虽为佛事。不得自捉。附执
事人。如是上不违佛之制。次不令俗议谤。是名权
宜。若故捉之。即有贪慢之心。故犯舍堕。】

「问。人施牛驴马奴。造佛事法事可受否。答。得受使用。
但不得卖。弓刀军器。一不得受。」

【释。此问人施牛等。造佛法事可受也。言持净戒者。
不畜牛等。皆有过故。若人施比丘牛驴等。作佛法
事可得受也。佛答得受者。盖佛法慈悲为本。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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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得受使用。以有生福灭业之缘故。但不得卖者。
防杀过故。弓刀军仗。乃损害众生之器。亦犯国禁。
故一不得受。】

「问。人施佛屋宅未用。可寄住否。答。不得。便是佛物。」

【释。此问人施佛屋宅未用。可寄住也。言前问赁住
佛堂地。皆云不得。若人以已宅施属于佛。像未受
用。可得暂时寄之住也。佛云不得者。以屋虽未用。
由施后。便是佛物故。】

「问。续佛光明。昼可灭否。答。不得。若灭犯堕。虽云佛无
明暗。施者得福。故灭有罪。」

【释。此问续佛明昼可灭也。续。连也。昼者。日之中也。
言人施油续佛前之光明。不令有暗。比丘节减已
用。以昼日之明代光。可得灭也。佛云不得者。违施
主意故。虽云下。遮谬解也。或曰。佛乃大觉。常光一
寻。智光无量。岂有明暗之殊。故可灭也。佛言。虽云
佛无明暗。为施者得福。若故灭有罪也。】

「问。非佛屋佛像在中。可在前食卧否。答。得。若佛在世。
犹于前食卧。况像不得。但卧须障。若有灯光明。不得
足光中过住。若自有灯得。」

【释。此问俗屋。非佛屋。像在中。可食卧也。食者。受食
也。卧者。𥨊息也。言施佛屋。即不得住。若俗人屋非
佛受用。有佛像在中。比丘可在前食卧否。佛云得
于食卧。若佛下释意。盖得者。若佛在于世时。比丘
犹前食卧。况灭后之像。岂不得也。但卧须障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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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佛不坐。坐佛不卧故。显行住坐无障也。若屋内
像前。有供佛灯光之明。不得足止光中过住。即用
佛物故。若自有灯。得过住焉。】

「问。上佛图佛塔佛墙。远望。犯何等事。答不知不犯。若
必急难事。上亦不犯。知而上犯舍堕。过三谏犯决断。
过四谏。故上犯弃。」

【释。此问上佛图等犯事也。上。登也。佛塔者。言󰢍佛
骨之方坟也。佛墙者。言大殿之墙图写佛像也。律
制师影不得蹈之。若比丘上佛图等。远望犯何等
事。佛云不知者不犯。以无慢心故。若必有急紧难
事。恐伤命缘。上亦不犯。若知佛在下房。已上房住。
犯恶作罪。况上佛图。又无难缘。故为慢意犯舍堕。
谏云。大德。此佛图等。比丘当尊重。不可上望。若故
上望。即慢佛语。慢佛语不善。大德当信佛语。勿更
上之。如是过三谏不舍者。犯决断罪。若过四谏。故
为而上者。犯弃。】

「问。指物造佛经。更得他物。不用前物得尔否。答不得。
以许便是。」

【释。此问指物造佛经。更得他物。不用前物得也。指
物者。巳许之物。他物者。未许之物。若比丘于施主
人。指示所得之物。以造佛经。又得他施之物。即造
佛经。不用前所指。可得尔否。佛云不得者。谓非但
自有妄言。又失信人福故。何者。以许物造经。便是
佛物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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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得买佛上缯作衣否。答不得。」

【释。此问得买佛缯作衣也。买。市也。缯。帛也。言供养
佛上之缯也。衣者。三法衣也。若比丘造作袈袈。得
买佛上缯帛。作法衣否。佛答不得者。以损施主。功
德福田故。】

「问。形相佛像犯何事。答。一切佛像。不问好恶。不得形
相。其罪甚重。必不可为也。」

【释。此问形相佛像犯事也。形。比也。相。视也。像。似也。
佛像者。佛之相好。相似也。言比丘于金银等像。应
至心赞礼念报佛恩。不生是念。而反形相佛之相
好像似。斯于五篇中。犯何事也。佛云。凡一切佛像。
不问是好与恶。不得形相。以其罪甚重。义当逆罪。
必不可为形。比之大恶也。】

「问。佛墙得持物倚否。答。不得。犯舍堕。昔有一比丘入
寺礼佛。有婆罗门知相。相比丘有天子相。便语比丘。
我有一女嫁与比丘。比丘言。须我礼佛还。比丘便持
锡杖。倚佛图墙入寺礼佛巳还出。婆罗门便不复与
语。比丘问故。与我女否。婆罗门言不与。婆罗门言。向
见比丘有贵相故与。今无复此相。是故不与。所以尔
者。消其功德故。以是佛墙及塔壁。不可持物倚。既犯
戒。又消其无量功德。」

【释。此问佛墙。得持物倚也。物者。道具等也。倚。依也。
若比丘上佛墙有过。可得持物倚也。佛云不得者。
轻慢尊仪故。若故倚者。犯舍堕罪。昔有下。引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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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一倚佛墙缘。昔有一比丘。至我礼佛还。二获罪
之相。比丘便持锡杖。至于消其功德。三结證犯事。
以是佛墙。至消其功德也。】

「问。人作佛像。鼻不作孔。后人得作否。答。不得。」

【释。此问人作像。鼻不作孔。后得作也。若缁素人。作
佛像成巳。惟鼻不作其孔。后随喜之人。可得作否。
佛云不得者。有犯形容故。】

「问。佛物得作天人世人畜生像否。答。佛边得作。」

【释。此问佛物得作天人等像也。天人者。帝释等。世
人者。给孤等。畜生者。狮象等。若比丘知第二佛物。
不得馀用。若造佛殿中之诸天。外护之给孤。坐上
之禽兽。得作如是像否。佛答得作者以有表义。非
馀处故。盖天。表至极之尊。人。表悲济之胜。畜生。表
无畏说之极故。】

「问。比丘度人不知本末。后度知是佛奴。而不发遣。犯
何事。答。若知而度犯重。若先不知。知便发遣。若不发
遣。犯重。」

【释。此问度人不知本末。后知佛奴。不遣犯事也。度。
济也。遣。驱也。比丘度人。先不知彼本用佛物。末以
身属佛是佛奴。后时度巳。闻知是佛奴。存之而不
发遣。犯何事也。佛答言。若比丘知是佛奴而度。是
用佛物则犯重罪。若先不知本末。后时度巳方知。
便即发遣。若不发遣。犯重罪也。】

「问。其人是大道否。答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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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此问其佛奴人巳度。是大道也。其者。指物之辞。
若其所度之人。先未受戒是名佛奴。既受戒度巳。
是称大道比丘否。佛答非者言其度人。纵受比丘
戒巳。佛奴名不可移。以未偿于佛物。故云非大道
之比丘也。】

「问。自有私财顾比丘。作佛像。作者得取物否。答不得。」

【释。此问自财顾比丘作像。作者得取物也。顾。赁也。
私财者。言已之财也。若人自有私已之财。顾比丘
作为佛像。作者可得取物否。答云不得。以有客作
之名故。】

「问。先上佛幡。得取用作佛事否。答。佛事得用。檀越不
听不得。」

【释。幡者。转义。言转恶成善也。谓施主先上供佛之
幡。比丘得取用作菩提会等之佛事否。佛言。若是
佛事得用。以皆是供佛故。拣馀事不得。若檀越不
听取用者不得。若听者得也。】

「问。得通礼过去七佛否。答得。以法身同故。」

【释。通。彻也。礼。履也。进退有度。尊卑有分。谓之礼。故
大论云。人之一身。头最为上。足最为下。以头礼足。
恭敬之至。过去者。拣非未来。七佛者。毗婆尸。此云
胜观。尸弃。此云宝髻。毗舍浮。此云遍一切自在。狗
留孙。此云所应断。拘那含牟尼。此云金寂。迦叶。此
云饮光。释迦。此云能仁。言比丘礼释迦佛时。可得
通礼过去七佛否也。佛云得礼。以诸佛应身虽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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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證法身皆同故。】

「问。若人先许佛三会。然后作一会。或三行香。三布施。
得了否。答言不得。自违言有罪。」

【释。此问许三作一。或三行香施。得了也。佛三会者。
菩提。涅槃。生时等会。言人有集福等缘。许佛三会。
然后虑事烦财乏。作一会。或三行香布施。得了前
愿否。佛言不得。以许三作一。自违言有妄语罪故。】

「问。比丘犯决断。得佛地中忏悔否。答。不得。」

【释。佛地中者。言佛殿地中。非僧作法戒场之地也。
忏悔者。华梵相兼。梵语忏摩。此云请忍。言请现前
僧。忍受发露其罪。悔于后时不敢更作故。谓比丘
犯决断罪。应于僧中羯磨行行。二十众中出罪。若
僧数不足。又无托处。或故违教。得于佛地中忏悔
否。佛云不得。以僧作法用于佛地。而坏如来轨则
故。】

「问。久远故寺都无垣障。不知佛地远近。若欲作者。云
何得知齐畔。答不知。当以意作齐畔。以不知故增损
无罪。」

【释。寺。嗣也。言治事比丘。于中相嗣而住。垣。墙也。障。
隔也。谓年月久远故寺。四围都无垣墙障隔。比丘
不知佛地远近大小。若欲作者。云何得知齐限边
畔也。佛云。若不知者。当以自意酌量而作齐畔。以
不知故。设或增损。所以无罪。】

「问。佛物作鬼子母屋。及作像有罪否。答同以佛物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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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释。梵语诃利帝母。梁言鬼子母。故律云。时王舍城
人。皆称诃利帝母。又寄归传云。西方施僧斋日。初
置圣僧供。次行众僧食。后于行末安一盘。以供诃
利帝母。屋者。舍也。止也。言人于舍止住也。谓比丘
以佛物作像。及屋为有罪否。佛言。若比丘用物作
像。同前施主。以佛物施人。计钱多少犯罪。】

「问。佛塔前得礼比丘否。答不得。犯舍堕。」

【释。律制师僧上座。应行礼敬。若不敬礼。婆罗门聚
会法也。言比丘于佛塔像前。得礼比丘足否。佛云
不得礼。以比丘见师等。当行礼敬。若互相值于佛
塔前。当敬于佛。故不得礼。若故礼者。犯舍堕。或云
法身非相。无处不周。岂有前与不前。故皆得礼。今
云不得者。是应身有相。即有能礼所礼。前与不前。
故云不得。比丘若在塔像前。佛不尊而礼。比丘者。
喻如朝中。主不尊而礼臣下者。慢君之咎也。若按
此制。尚不礼人。若转身背佛。向外礼神者。亦非礼
之极也。亦舍堕也。盖古之梵刹。皆无护法面立于
前。俱在左右。以表慈威之意。今时不存古制。增设
护法殿宇。欲美观瞻。反违佛教。幸以理推。上遵佛
制。不宜面设护法神也。】

「问。比丘卖佛像有何罪。答。同卖父母。」

【释。佛像者。言人之慧命父母也。若比丘卖出佛像。
有何等罪。佛云。同卖父母。以比丘用佛物犯弃。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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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比于用者。更重一等。故云同人卖父母。是逆罪
也。或云佛行菩萨道时。尚舍身而救苦。岂得成佛。
兼是像似。卖资而获其罪。岂不违于因耶。答。佛因
舍身。乃利人之实事。今證大果。生人福田。若于佛
像。而不生善反卖出之。是恶业缘。故云同世之逆。
若云佛慈可卖。如是必发阐提之心。善无恶有。自
他无益。故云。三世诸如来。不出如斯假也。】

「问。比丘自手断树掘地。作佛塔寺。及造形像。有福否。
答。尚不免地狱受大罪苦。有何福耶。以故犯戒故。」

【释。此问自手断树掘地。作佛塔寺像。有福也。掘。穿
也。断。决也。别解脱中。断树掘地有损害他安之义。
佛巳制之。今造为佛塔寺像。可有福否。佛言。若比
丘故违圣制而作善。尚不能免于地狱。受大罪苦。
有何等福耶。以故意犯如来之戒故。】

【△三法事】

「问法事品第三」

【释。法者。玄理幽微。正教精诚。故此理教。寔苦海之
舟航。涅槃之径路也。说法者。自遵佛制。观机演教。
听法者。钦仰规模。躬闻圣化。如是堪为传法。可称
如渴思浆。设非法而谏过三四。弗如教而咎更弥
增。沙门称谓。焉可名哉。况复贪心受施。身佛物而
不分。代佛之仪。座迷先而于后。及至机尘俗帽。应
知所宜。秘律焚烧。须明得否。若或故乖慈训。随事
无可逃焉。如其惭愧心生。因戒禅智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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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高座说法。前人著俗服。可与说法否。答。听法说者。
二俱犯众多。过三谏不改。犯突吉罗。复过三谏犯决
断。复过三谏至弃。若使不谏。经三说戒转增。」

【释。此问人著俗服。可与说也。俗服者。言世俗人之
服。明非如法解脱服也。若比丘于高显之座。说法。
前听法之人著其俗服。是不恭敬者。可与说法否。
佛答。法乃佛师。听人须著法服。师是模范。观机如
孝二亲。若故乖违。听法说者。二俱犯于众多。应当
学也。有如法者谏云。大德。欲听说法。当著法服不
宜俗服。若俗服者。即违佛语。慢佛语者不善。大德
当信佛语。勿著俗服。如是过三谏不改。犯突吉罗。
说者谏词大同。此答文前后影于复过三谏犯堕
也。复过三谏犯决断。以恶性不受人语故。复过三
谏至弃者。以其非复沙门故。若使诸比丘。见其非
法俱不谏者。经三说戒其罪转增。约义而言当逆
罪也。】

「问。为说法者如法。馀听者不如法。得说否。答。同上。」

【释。说如法者。言比丘。宣扬妙法。无所希求。观时鉴
机。翘勤钦仰。如经三轨。名说如法。听如法者。好乐
多闻。修如实慧。尊重梵行。体具威仪。如婆罗门。名
听如法。言说法听者既皆如法。有馀听者不如法
时。可得说否。佛言同上。例我如来于布萨堂。有取
金花不如法者。佛则不说是也。】

「问。请人说法。先高座上有帐盖。是供养佛物。得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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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否。答。都不知不犯。知不得。」

【释。此问座上有帐是佛物。得于坐也。帐。幔也。盖。伞
也。言比丘请人说法。未设座前有帐盖是供佛物。
说法比丘得于下坐否。佛言请者说者都不知佛
物。下坐者不犯。以不故令人有过。及用佛物故。若
二人明知有佛物。即不得坐。若坐者二俱犯堕。以
不信佛语故。】

「问。僧坐先寄佛在上。后可于上座说法否。答佛坐得。
先是僧坐不得。」

【释。先寄者。言律制法座。须像在先。表代佛扬化故。
谓僧说法座。先寄佛在上疑有佛座。比丘后可于
上说法否。答佛座得者。言佛先在座。后可得说法
也。若先是僧在座。后寄佛者不得。以无代佛扬化
故。】

「问。若人请比丘读经及说法。施物得受否。答。若有希
望心受。犯舍堕。若无贪心受不犯。若无衣钵受不犯。」

【释。言若人请比丘读经说法。为祈禳集福等。而施
物者。可得受否。佛言若有希望心。非益人想。同世
应之事。故犯舍堕。此贪心之物。须僧法舍财。罪心。
则名为善。不舍者。当堕地狱。若无贪心。为彼福田。
受之不犯。或无衣钵受不犯。】

「问。僧中说法。高座上得备机。捉尘毛尾否。答病得备
机。捉麈毛尾者犯堕。非毛得。」

【释。机。案属。言机案承足故。尘者。言鹿王之毛尾。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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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于僧中说法座上。得备机捉麈毛尾耶。佛答。
言比丘足有病缘。得备机案承之。若捉麈毛尾者。
犯堕。以损彼身分而得故。若线布等拂。皆非兽毛
故得捉用。故萨婆多云。苾刍有时。为讲诵踞师子
座。机案承足。故有涂香应将物替蹑之。又为遮蚊
虫。故听作拂扇。或用麻纻白氎。破衣诸叶也。】

「问。秘经及戒律有事否。答。犯舍堕。」

【释。秘者。言隐藏也。谓比丘之体。应弘法以报佛恩。
若秘隐经文。及于戒律。有犯事否。佛言。犯舍堕。以
佛说经戒皆嘱流通。由慢意隐藏。故犯罪也。】

「问。师具著俗服。向说法得礼否。答得。不病不得为说
法。」

【释。师者。言和尚等。谓比丘之师著于俗服。向其说
法得礼足否。佛言得者。若有病缘二俱得也。故律
云。病比丘应为说法。策其正念也。师不病伹可礼
足。不得为说法。以违毗尼故。】

「问。白衣头上有帽。得为说法否。答。除有病必须覆头。
馀悉不得。」

【释。白衣者。即彼师之俗服也。帽者。谓拘修罗衣。言
比丘之师。著于俗服。头上有帽。得为说法否。佛言。
除有病缘。必须覆头得说。馀息不得者。言自病之
馀悉不得也。】

「问。经上有尘土草秽。得吹去否。答。不得。」

【释。经者。梵语修多罗。此云契经。所谓契理契机。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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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云。契理。则合于二谛。契机。则符于三根。功超世
教。敢不敬乎。若经卷之上。有落尘土草秽。可得吹
去否。佛言不得。以口秽气故。若故吹之。恶作罪也。】

「问。比丘得书经取物否。答不得取。犯舍堕。」

【释。书。写也。言尊重圣经。书写流通也。若比丘得为
人书经取物也。佛言不得取。以比丘作佛事。不食
佛食。有客作之名。法亦如是。故云不得。况乎为佛
之子。应随佛学。剌血为墨等。既不能如是用心。反
假斯取物。是贪慢心。犯舍堕罪。】

「问。经上有饭食。犯何事。答。有慢意故为犯决断。不慢
意犯堕。」

【释。饭者。炊谷熟曰饭。食。即五啖食。若比丘受食。就
经案上。有遗落饭食。犯何事也。佛言有慢意故为
犯决断。以含损坏之由。绝永弘通之咎故。不慢意
犯堕。虽不慢心杂用。由未深信佛语。权且就用。故
犯罪也。】

「问。戒律不用流落。可烧否。答。不得。不知有罪烧舍堕。
若知烧有罪。故烧犯决断。与方便破僧同。亦如烧父
母。」

【释。言戒律全卷。堪以流行。或卷部外。一章一偈。不
堪受持流落。可得烧否。佛言不得。以戒是三学之
初。菩提之本。虽不用流落。犹为解脱之方。如涅槃
半偈。书于巷陌康庄。冀诵持者。永为道种故。若缺
多闻不知有罪烧。犯舍堕。若闻知烧有罪。故意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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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犯决断罪。下引例。与方便破僧同。以烧毁戒律。
与调达自立五事。方便破和合僧所行五事亦同。
亦如烧父母之逆罪。以戒乃法身父母故。】

【△四结界品】

「问结界法品第四」

【释。此品问结界轨则法也。结。属也。界。畔也。言非法
之地。僧伽作法立标。结属僧伽界畔轨则。不为俗
地非法之分齐也。良以世间诸事。缘具方成。况出
世胜因。岂无托处。故僧作诸羯磨。必于如法界内。
能成妙行之缘也。故律云。非羯磨地。不可作法行
僧等事。按五分云。界有三种。一摄僧界。摄人以同
法。令无别众愆。二摄衣界。令无离俗罪。三摄食界。
摄食以障僧。令无宿煮过。此界相者。若山界相。大
如须弥山。小者如象。若石界相。大如牛。小者三十
称。若漫石不得。应别安石。若林界相。言林草体空。
不坚实者不得。若大林乃至百由旬。下至四树重
接是也。树大者若阎浮提。小者高八寸。形如钵大。
及城池堑林舍随有称之。应须义设方法。如僧法
中具僧集等七缘巳。方唱相作结界法也。】

「问。结界为云何。答。结界法者。若山泽无人处。随意远
近。若城邑聚落。不得远结。亦不得夜结。结界时。要须
比丘四角头立。不得便外人入。外人入则界不成。先
结界场。僧家白衣奴子尽著界场上。然后视度四方。
结界时除四处。一者。聚落。二者。聚落外。俗人田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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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事处。三者。若有阿练若。独处山泽。恐说戒羯磨时。
有种种事难不得来。白众求别结小界。众若听可。彼
无五人。众当遣僧。与结别界。此谓阿练若坐处。四者。
受戒场先结界文均除。结戒场。除是结界。以是其事。
或先结大界。后结戒场。于中受戒。如戒公所。云。恐无
所获。然云不知。同于取别。显通此路。可有侥倖。其人
云。若有病比丘不能得往僧中。求索别一屋中结界。
僧亦应听。先解大界。与结别界讫。然后结大界。一切
比丘。不持衣。夜中得入中。」

【释。此问僧伽结界之处不一。此诸界法云何结也。
佛答牒云。汝问诸处云何结界法者。若山下。答所
问六意也。一者。若所结之界。在山间水泽无人妨
碍之处。随意远近皆得。故律云。若布萨界。极广三
由旬不得过。若过不成得罪。二者。若所结之界。在
都城县邑聚落之中有人妨碍之处。不得远结。齐
于墙栅之处。三者。若城邑结界时。岂唯不得远结。
亦不得夜结。以僧不知大小屈曲之边畔故。唯日
中了然故。四者。言清众作法结界之时。沙弥须出。
况乎外人。故以比丘四角头立。不得使外人有入。
入则不成。以不合佛清净轨则故。五者。言城邑结
界。宜随住人。当于未结之先。僧家人等尽著界场
上。然后视度四方之界相。岂唯住处合宜。亦妨失
衣破夏之缘。又唯此羯磨。无与欲法。恐不知相。有
于过故。六者。言结界时除四处。初二结界开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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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得远结。三四二处开出别界。初者。言聚落处
有市易故。又一家一村。亦名聚落。于此村中。齐墙
栅处。并外势分。名为界畔。此界内比丘。同集在手
相及处。违教者得越法罪。二者言除聚落外界。用
中人掷石以还而不远结。以俗人田地常作事处
故。三者。言布萨界远。若有阿练若独处山间水泽。
恐说戒羯磨时。有种种事难不得来者。应白众求
别结小界。众若听可。彼无五人。众当遣僧。与结别
界。此谓阿练若坐处。其兰若界量。极小方圆七槃
陀罗。一槃陀罗。二十八肘。若结小界。不得说欲。结
布萨界。亦不得说欲。结界场。极小容二十一人。作
界场巳。后起屋覆界不失四者。受戒场先结。界文
均除结戒场者。言时诸比丘。有须四人众羯磨事
起。五人众。十人众。二十人众羯磨事起。集会疲极。
佛言。听结戒场。称四方相。若安橛。若石。若标作齐
畔。五分云。须在大界前结。由此受戒场先结。界相
之文四方均等除之。次以大界场内外相围之。结
大界场。故毗尼母云。必以大界围之。除是下。结也。
言除是内裹一重标。戒场内相。中间一重标。大界
内相。最外一重标。大界外相。结其大界。以是如法
之事也。有时或先结大界。后因众多羯磨事起。方
结戒场。于中受戒等事。犹如大界中之公所也。云
者。言界内僧云。既先结大界。后结戒场。恐有无所
获知戒场。以戒场之相。非一时唱故。然云不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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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阿兰若。白众取别结小界。显通此戒场之路。可
有侥倖知也。其人云者。言其界内人云。若有病比
丘。于布萨时不能来者。求索别一屋中结界。僧亦
应听之。文云。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别一屋
中结小界。白如是。先解下。明结之法。言若结小界
时。先解大界。与结别界。然后结大界。如上先戒场
后大界也。一切下。明大界有不失衣界。言大界结
巳。一切比丘不持衣。夜中得入别界屋中。盖不失
衣界。依大界结故也。故根本云。为不失衣。依界秉
羯磨。欲令安乐住。元由老病缘。虽复离三衣。界中
别处宿。除其村势分。随处任游行。】

「有一住处有界。一比丘亦可打犍椎。广说戒。先向四
方僧忏悔。然后亦可三语。三语者。谓三说。」

【释。此文缺问否答三字。言有一住处有大界。打犍
椎集僧广说戒法。若唯一比丘。于布萨时。亦可打
犍椎。广说戒否。佛答云若大界唯一人。先日向四
方僧伽忏悔。至时然后广说。亦可三语说。三语者。
谓三说。文云。今僧十五日说戒。我某甲清净。】

「问。结界得通佛地结否。答。不得于中受戒。若先不知
法。巳受得戒。师僧若知。故违有罪。」

【释。言僧结受戒场界。而场地窄者。得通大界中佛
地结界否。佛言不得于中受戒。即用佛物故。若沙
弥先不知律法轨则。巳受得戒。知轨则法不得戒。
言三师七僧。若知破轨则法。故违而授者有罪。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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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也。】

「问。行舡。舡上得结界否。答得。若有沙弥白衣驱著岸
上。然后结界。若不驱出。当障隔著一处。然后结界。结
界后。夜不持衣。不得入中。」

【释。界法二种。皆有所依。处既无凭。虽有羯磨。功无
就矣。若比丘行舡时。有羯磨事起。既无所依。舡上
可得结界否。佛言得者。以法起托处。界为胜缘。随
在之处。皆为所托。若云舡动。有相皆迁。但合律文。
故皆得也。律云。若行舡布萨。应下碇。若下桩。不得
系著岸。若崩岸有大树。根在水中。不得系著树根。
若掷水内有树根应斫去。若不斫去。与陆地相连。
若水中大石。或树。或浮木。悉是水所摄也。若作法
时。有未具戒者驱著岸上。然后结界。若舡行不能
驱逐。当障隔一处。然后结界。结界后有别比丘。不
持衣不得入中。以无大界中。摄衣界故。】

「问。大僧尽行。唯有沙弥在界。为得否。答。但有一清信
士。界便不坏。况沙弥。尽无一宿界坏。若僧尽去不还。
亦不须解。」

【释。言界由僧结。须假僧持。僧既尽行。唯沙弥在界。
为得不坏否。佛言。界之存没。不在师资。但有人时。
界便不坏。况沙弥也。若尽无道俗等。不唯多时。一
宿便坏。故知界既系人。若僧尽去不还。界法坏矣。
亦不须解。以律有结解故。】

「问。贼来界里杀比丘。界坏否。答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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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贼。害也。言贼害人身财故。盖界是如法之地。羯
磨胜缘。界有非法。事无所托。若贼来界里杀比丘。
界可坏否。佛言不坏。以结时须当清众。有俗不成。
今是住时。故云不坏。又贼为杀事。馀众不无。设僧
非为。界无损故。】

「问。一人三四人行道。或在白衣家。得结界否。答不得。
五人以上得结界。」

【释。言律制结界。五人以上是其轨则。若一比丘人。
或三四比丘人。行于道中。或白衣家。有羯磨事。得
结界否。佛言不得。须五人以上。方得结界故。】

「问。结界得通流水池水结否。答。一切亭水尽得。分流
不得。以不知齐畔故。」

【释。言僧结界近于水时。可得通于流水。池水结界
否。佛言。一切亭止之水尽皆得结。故白一羯磨云。
佛言。若诸河间有桥梁者。得结界。异此便非故。若
分潮流之水。通水入田。若王治化五日一雨。江水
皆不得。是以不知齐畔故。】

「问。结界后不打犍椎。界坏否。答不坏。」

【释。犍椎。声论翻为磬。亦翻钟。又五分云。随有木瓦
铜铁鸣者是也。增一云。阿难升讲堂击犍椎者。此
是如来信鼓也。初鸣时。当依经论建心标为。必有
感徵。应至钟所。礼三宝讫。具议立念。我鸣此钟者。
为召十方僧众。有得闻者。并皆云集。共同和利。又
诸恶趣众生受苦。令得停悉故。若僧结界之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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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犍椎。其界坏否。佛言不坏以界成坏。在人有无。
非干声鸣界成坏也。】

「问。结界得通王路结界否。答得。当结时遣人两头断
行人。然后结界。」

【释。言俗人田地。有妨羯磨。故不远结。若僧结界。近
于道畔。胜于前妨。可得通达王家官路结界否。佛
言得者。以界虽通路。无碍僧伽故。但当结时。须遣
人在两头。断绝行来之人。然后结界。若入田路。向
井取水路。穷路皆不得作界相。若大路。或车步路。
路断者。经三四村。皆得作相也。】

「问。无主地可得结界否。答得。便如郁单越法。」

【释。无主地者。言无主人所管之地。夫比丘所须。皆
当乞之离不与取。若于无主之地。无可乞者。可得
结界否。佛言得者。以既无主地。免于偷愆故。便如
郁单越法。以北洲人不执我所故。】

「问。先结界。后有大水。或掘坑长十五步。或复于中行
欲。此界坏否。答尽不坏。其人云。假使掘大坑。深广一
由旬。界犹不坏。况小小坑耶。」

【释。言僧先结界如法。结后有大水。或掘大坑。失坏
托处。又行欲事。此界坏否。佛言。水坑淹损。界相无
伤。人有非法。界亦无损。其人云者。是佛预教比丘。
止其掘坑之人言也。若末世有是人者。比丘应语
其人云。假使掘坑深广一由旬。界犹不坏。况汝小
小十五步之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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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比丘得比丘尼界里宿否。答得。亦不得失衣。但不
得入其房内耳。」

【释。尼八敬戒中。有近僧安居。是知二部界别。以远
嫌疑。及犯事故。设被僧差教授。不至日没而回。违
者犯堕。若比丘或有病缘。及行道中。可得比丘尼
界里宿否。佛言得者。以戒虽遮。缘必开故。纵许得
宿。亦不失衣。系缘守戒故。界之四方可宿。但不入
其房内耳。若故入者。随事结罪也。】

「问。僧结界竟。后来僧共住不持衣。失衣否。答。不失。当
结时。巳通三世僧故。」

【释。言僧结大界。则随界结摄衣界。皆巳竟故。而后
来僧共住。身不持衣。为得界法。不失衣否。佛言不
失者。以当初为四方僧。结大界及衣界时。即巳通
于三世僧故。】

「问。僧不尽集。得结界不。答。若有事嘱授得。无事不得。」

【释。言结界尽集。知界分齐。若僧有三宝缘。而不尽
集得结界否。佛言。若有缘事。当嘱比丘授某事。与
僧所欲结界者得。若无缘事。不尽集者不得也。】

「问。一结界得几时。答。不限年数。若施主要增地更结
耳。」

【释。一。初也。几时者。言几多年月时也。如师资授受。
皆有时数。若檀越施地。僧初结界。得几时也。佛言。
师僧具腊。学堪利人。受戒定时。能堪一食。今之结
界。不于馀同。故不限数。除若施主。要增界地。可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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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耳。反显不要增者。不限年数也。】

「问。先僧结界不解而去。后来僧得于中结界否。答得。」

【释。言结界解界。是为如法。若先僧结界。不解而去。
界相犹存。后来僧得于界相之中。重唱结界否。佛
言得者。以先僧不解。一宿便坏。由无持法人故。所
以后僧得结也。】

「问。结戒场时。要须集一切僧。为随意多少。答。五人以
上得。以无大界故。众不集无犯。」

【释。僧结大界。须尽集僧。若结戒场。亦同尽集众僧。
为当随意多少也。佛言大界尽集。为知界畔。离破
夏等缘。此无是意。但集五人以上得。何者。以无大
界故。众不尽集。所以无犯。若大界不集。犯越法咎。】

「问。结界场。要须至场上。亦得遥结耶。答。要须至场上。
乃得结耳。」

【释。言僧结界场。当尽集之。或有缘而身不至。为须
要至场上。可得遥远结界耶。佛言。以遥结与不集
无别。必须要至场上。乃得遥耳。】

「问。二众结界。得互相叉结否。答不得相叉。得共通结
耳。」

【释。互相叉者。言如两手互相叉也。尼界近僧。远约
由旬近三五里。若二部之众。皆欲结界。其界相错。
可得彼此之界互相叉错结否。佛言不得相叉。以
讥嫌混滥故。可得二界相共通达结耳。】

「问。一界里得鸣二犍椎否。答得。但不得二处说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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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羯磨。种种僧事。唯得烧香饭食而巳。」

【释。界法僧集。须打犍椎。若一界里。可得鸣其二犍
椎否。佛言得者。以界广大。二处得故。但不得二处
说戒。及以羯磨。种种僧事。何者。以律云。此一住处。
一说戒故。若二处说戒等。即有非法羯磨。非毗尼
羯磨。非法别众诸事皆起。若鸣二椎。唯得烧香饭
食而巳。】

「问。大僧得与尼。通结界否。答得。」

【释。言檀越欲供二众。邻于结界。其大僧可得与尼。
共通结界安居否。佛言得者。以二界通达。彼此历
然。以顺施主福田故。】

【△五岁坐事】

「问岁坐事品第五」

【释。岁。越也。言越故限也。说文曰。木星也。尔雅夏曰
岁星。岁星行一次也。木星谓之岁星。与年谓之岁。
义实相因。以其一年行一次。十二次而周天。故曰
岁星。此星行一次。而四时之功毕。故年谓之岁。摭
华钞云。诸律中以七月十六日。是比丘五分法身。
生来之岁。则七月十五是腊除也。意谓望日五分
腊除。十六日新受五分法身之岁也。表比丘修證
五分与岁并增。故云受岁。是以比丘出俗。不以俗
年为计。乃数夏腊耳。按戒文。岁约五分生来义言。
通于多时。腊约修證义言。别于一夏坐者。止也。行
坐之对也。谓春秋游行利他。夏冬坐止自利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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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译经律者。或云坐夏坐腊等。斯皆边裔殊俗。不
达中国正音。或方言未融。而传译有谬。故以四月
十六日入安居。七月十五日解安居也。安居者。形
心寂静曰安。要期住此曰居。行事钞问。何为但结
三月者。一生死待形必假资养。故结前三月。开后
一月。为成供身衣服故。二若四月尽结。则四月十
六日得成。若有差脱。便不得结教法太急。用难常
准。故如来顺物。始从十六日。至后十六日。开其一
月。续结令成。故安居名。是正称也。】

「问。夏中几日得结坐。答。从四月十六日。尽五月十五
日。日日可结。此谓坐初有事难不得结。或五三四日。
乃至一月。尽不失前坐。此名三十日结坐。一日受岁。
后坐人唯得一日结坐。过七月十五日。有事难。日日
可受岁。尽八月十五日。此名一日结坐。三十日受岁。」

【释。言夏中雨际之时。而有四月。若前后三月夏坐
者。有几日得结坐也。此影问于受岁日也。佛言若
前坐人。从四月十六日。尽五月十五日。日日可结。
此谓下明得结之意。以坐初时。有诸事难不得结
坐。或五三四日。乃至一月。尽不失前坐。此名下。结
也。言此上之缘名前坐人。三十日结坐。一日受岁
也。结坐受岁文。如羯磨部中说。若后坐人。唯五月
十六日结坐。应至八月十五日满。若过七月十五
日。于十六日有种种事难。日日可受岁。尽八月十
五日。此名下。结也。言此上之缘。名后坐人。一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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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三十日受岁也。】

「问。结坐受七日法。为坐初受。为临行时受。答。若坐初
受者好。坐初不受。亦可临行时受。夫受七日法行。不
满七日还。后行不复受。计满七日。乃复更受。若虑忘
亦可日受。」

【释。言前后结坐。有缘皆开。若结坐巳有三宝等益
人之事。此七日法。为是坐初受。为临行时受耶。此
受法文云。是但对首法。应具威仪白言。大德一心
念。我某甲比丘。今受七日法。出界外为某事故。还
来此中安居。三说。若事是半月等。方作白二羯磨。
若受日多者。同缘受者。二人三人应一时羯磨。羯
磨钞云。凡受日缘务。要是三宝请唤生善灭恶者
听往。若请唤无利益。三宝非法破戒有难。虽受不
成。佛言。若知夏中有三宝事者。结坐之初。先受者
好。若初疑之不受。亦可临行时受。夫受下。明受法
及不满者之制。钞云。谓纵令前事唯止一日。皆须
七日法。律云。不及七日还。听受七日法。夏末一日
在。亦作七日法。若准律意。及即日还。可白同意出。
不受明矣。若按钞等。事唯止一日。皆须七日法。此
与圣制皆急者。何也。良以诸师钞律恐人以小事
频白而出界。挂安居之名。故云皆也。原夫坐初临
时。受法行满。有后缘出者。须更受也。若不满还者。
后行不复更受。计满乃复更受。若思虑忽忘者。亦
可日日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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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夏坐中。不受床坐房舍十二物。得坐否。答。不须受。」

【释。受者。言比丘衣食等事。皆有受法。表有證人故。
十二物者。按根本部。安居分房舍法。差分十二人。
一饭。二粥。三饼果。四卧具。五诸杂事。六藏器物。七
衣。八分衣。九藏雨衣。十杂遣使。十一房舍。十二分
卧具。及以褥席。若比丘于夏坐中。不受床坐等。为
得坐否。佛言不须受。言受七日法。离于破夏。有利
他益。衣食受者。离不与取有自利益。此房舍等。虽
云助道。巳在僧中。例上无功。故不须受也。】

「问。结坐而不坐。得岁否。答。若先不知坐法。受岁得。若
知故违不得。」

【释。结坐者。律云。比丘无事游行。妨修出世导业。雀
鼠尚知窟穴。沙门何不知时。悯物行慈。故应结坐。
不坐者。言比丘虽两两相对结坐。而不如法坐止。
无缘界外行故。得岁者。因如法坐。有得禅定。及于
圣果。罪灭福生故。若比丘结坐。而不如法坐止。得
受一腊岁否。佛言。若比丘先时不知夏坐之法。所
谓昼则勤心修习善法。无令失时。初中后夜。亦勿
有废者。受岁得也。若知坐法故违而不坐者。不得
受岁。】

「问。都不结不坐。受岁得否。答若先不知有结。不知有
坐法受腊得。知有结便应向僧忏悔。若先知法。故违
不得。」

【释。腊者。猎也。于此月中猎取禽兽。以祭其祖。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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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故名为腊。又接也。新故交接之谓。言比丘猎
取资粮加行。有日新功能故。若比丘前后安居。都
不结坐。及不夏坐。无智断益。受岁得否。佛言。若比
丘根钝。先时不知有结。不知有坐法。受腊者得姑
容受之。以待次腊如法故。若结坐后知有结。及坐
便应向僧忏悔。此不学戒以波逸提忏之。若先知
结坐二法。故意违之。不得受岁。】

「问。不结而坐得岁否。答同上事。」

【释。言比丘于夏首不结坐。而于夏中坐法无亏。得
为一岁之功否。答。同上事。以根钝故。先不知有结
坐之式。而坐法无亏。得为一岁。若后知有结法。便
应向僧悔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不学戒故。不知
结坐法。今知有结法。向大德发露忏悔。忆念我清
净布萨。戒身具足。三说。若先时知有结法。不结而
坐。故违不得受岁。同于外道。以非如说脩行故。】

「问。夏坐中。得入流水。池水浴否。答。界内尽得。若受七
日行。过水亦得。」

【释。浴者。律制半月洗浴。唯除热时不定。若比丘于
夏坐中。可得入于流水池水浴否。佛言。界内尽得。
以符律热时故。意含界外不得。以非如法之缘故。
若受七日法。界外行过水亦得。】

「问。夏中犯决断。不悔受岁得否。答。虽有罪得岁。所以
尔者。故是比丘故。」

【释。言比丘于夏中是修道要时。若犯决断而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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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向僧伽忏悔。同僧受岁得尔否也。佛答。虽有罪
得岁。所以尔者。何也。若犯决断。故是比丘故。又不
悔者。但无一夏之功。不无一夏之岁。以明犯弃者
受岁不得。】

「问。受岁不和合。得岁否。答。要先忏悔。然后受岁。若其
人不悔。摈出得受。若不摈出。众当三谏。过三谏不受。
犯决断。过四谏犯重。若力能驱逼出界好。若其不出。
当牢闭著一房中。然后受岁无苦。以其非复比丘故。
若恶人多。众所不敌。当避出界。若共受不得岁。」

【释。不和合者。应来者不来。应与欲者不与欲。应呵
者呵。谓僧伽受岁。和合方成。若不和合。僧得受岁。
否。佛言。要忏悔清净等。方得受岁。共有八事。一忏
者。言僧不和合。若作羯磨。有非法。非律非毗尼之
事。要先忏悔清净和合。然后受岁。二摈者。若其不
和合。又不忏悔之人。妨于众故。须摈弃出界。僧得
受岁。三谏者。僧若不摈。众当三谏。使悔清净受岁。
四过者。言僧虽三谏不悔。又过三谏。至于四谏。不
受语者。是恶性人。犯决断罪。五过者。言僧虽巳四
谏。而又过四。至于五谏者。犯重。六驱者。言如是犯
重之人。若僧伽有力。能驱逼出界者。好善受岁。七
闭者。若僧不能驱其人出界者。应当牢闭著一房
中。然后受岁无苦逼于僧故。此人罪重。摈驱不出。
以其非复比丘故。八避者。若不和恶人多。善众所
不敌。当避出界受岁。若不避而共受者。必不得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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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以有非法等诸事故。】

「问。夏坐中得为亡师造福否。答得。但不得手自造事。」

【释。福者。殊胜之义。自体及果。但可爱乐。相殊胜故。
名为福业。谓比丘于夏坐中。若值亡故之师忌辰。
惟拔济之恩。而欲伸报答。得为亡师造为经功福
事。庄严报地否。佛言得者。以师恩最重。造福而悼
之。表于孝心故。但不得自手造事。可托人为以所
报小故。若手自造妨脩道行。以所报者大故。】

「问。夏中得捉扇拂否。答。一切毛不得。捉竹扇得。」

【释。扇者。箑也。自关而东谓之箑。自关而西谓之扇。
言扇箑除热故。拂者。拭也。言拂拭蚊萤。不伤生命
故。谓比丘于夏中极热时。得捉扇拂否。佛言。凡一
切毛扇拂不得。远有损伤故。唯竹扇得。以无损伤
故。】

「问。后坐人得七月十五日。受岁起去否。答。不得。若先
不知巳受得岁。若知法故违不得。若巳和合。僧就受
筹而巳。若后坐人受岁时。前坐人亦尔。」

【释。言比丘结后坐夏。当至八月十五时满。得与前
坐人。于七月十五日。受岁起去否。佛言不得。以坐
及二月夏分未满。不得与前坐人起去故。若后坐
人。先不知满与不满。巳随前坐人受者得岁。若知
法是八月望日满者。故违不得。若前坐人巳和合。
后僧就筹而巳。待至日满而去。如前坐人不和合。
不令受筹。后坐人又如何耶。若后坐人受岁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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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坐人亦尔。】

「问。二人同腊小者前坐。大者后坐。前坐者巳受岁。后
者未受。于一月中。何者应大。答。先大故大。计本日
故。」

【释。腊者。乃僧伽尊卑之衡。犹朝中序爵。乡党序齿
也。谓小大二比丘同坐夏腊小夏者前坐。大夏者
后坐。前坐者巳受岁。后坐者未受岁。于一月中。若
以腊别尊卑。此二人何者应为大耶。佛言。虽云同
腊先受。还以先时大几夏者。故为大夏之上座也。
以计本始受戒之日。以定腊之尊卑。不以受腊而
分大小也。】

「问。夏中不受七日法。暂小小出界。故得坐否。答。忏悔
得。」

【释。言夏中受法出界。二利无亏。若比丘于夏坐中。
不受七日法。暂时小小事出界。是破夏缘。故得夏
坐否。佛言忏悔得。律云小出界外。白同意知。以不
白故。犯越法罪。故须忏悔。得夏坐也。】

「问。夏中一因缘。得三受七日否。答。言得。」

【释。谓比丘于夏坐中。有一因缘受七日法。而事未
终。又受七日。犹未终竟。可得三受七日否。佛言得
者。以缘事未终故。】

「问。夏中不坐。或十人。至十五人。欲来寄住。共受岁。得
共住共受岁否。答。若及后坐当结。若不及后坐不得。
此人若全不知有坐法得容。若知有故违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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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谓比丘于夏中不结坐。或十人至十五人。欲来
前坐界中。寄托而住共受岁。前坐人得与共住。共
受岁否。佛言若不结坐人。及于五月十六日后坐
者。僧当为结后坐而坐。若不及后坐者。不得也。言
此人若全不知有结坐法者。得姑容之。共住受岁。
若知有坐法。故违者不得。】

「问。夏中坐若为三宝事。若疾病种种众难。得移坐否。
答。得坐。当白众中。受三十九日法。三十九日巳。有事
便出界。三十九日法。三十九日满得还好。若不得。亦
可彼处受岁无犯。若坐初不受临行时亦得受。若坐
巳满三十九日者。事便出界。不须复受。若不还。亦得
于彼处受岁。」

【释。谓比丘夏中如法坐。若为道俗三宝之事。若疾
病之事。种种众难之事。须往它方月馀。得移坐否。
佛言得者。以坐定制。缘事必开故。当白下。明移坐
法。按根本律云。佛言其安居人不应出界。若有缘
事须出界者。应受日去。若七日法。应三白如常。守
持而去。若七日不了。应受半月。乃至四十夜。白二
羯磨守持而去。极多唯得四十夜不应过。如世尊
言。多在界内。少在界外。是故但守持四十夜。意明
多在外。少在内不成安居。谓当白众中作白二羯
磨。受三十九日法。其文如羯磨中说。若受三十九
日巳。有事至者。即便出界。至彼守三十九日法。应
诸缘事。言三十九日满者。明此彼受岁法。若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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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彼三十九日满者。得还界受岁好善也。若三十
九日满。缘事未终。受岁又近。不得还者。亦可于彼
处无犯。若坐下。明移坐受法。若知夏中有缘。当于
结坐时受。若坐初不受。临行时亦得受之。若坐下。
明不受法。及受岁法也。若比丘结坐巳满三十九
日者。有缘事时。即便出界。不须复受三十九日法。
以不及此处安居自恣故。若不及还者。何处受岁。
亦得于彼处受岁。】

「问不结坐。或不受七日。巳受腊得否。答。不知法巳受
得腊不得夏。若以夏僧一谏取好。过三谏不取。犯戾
语决断。忏还取得。当取时白众然可。得。」

【释。谓比丘于安居日。不两两相对而结坐。或结坐
巳不受七日法。私出界外。随僧巳受腊为得否。佛
答。若比丘不知结法。及受法。巳受得名一腊。不得
一夏之功。谓不知法者。若以夏中僧一谏取结法
者好。文云。大德欲如法自利。当结法受法。不宜违
教。若违教者。即慢佛语。慢佛语者不善。大德当信
佛语。勿不结坐。及受法也。取好者。言彼取谏言者
好善也。此一谏二言。疑之有落。何者。应云。若以夏
僧一谏。至三谏取好。以次文中。有过三谏故。若过
三谏至四谏。而不取者。犯戾语决断。忏还取得者。
言虽有犯罪。忏悔之。还取谏言得腊。正当取时。要
白众僧然可者。得腊。若不然可者。不得腊也。】

「问。比丘不受岁犯何事。答。一比丘不受岁。众谏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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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谏至三受好。若过三不受犯决断。过四不受非沙
门。以不肯受法故。」

【释。受岁者。言夏坐比丘。自有愆失。恣任僧举。有罪
灭福生之益。故受岁也。谓比丘于夏满时。不自恣
受岁。犯何篇事。佛言若一比丘不受岁。众僧谏之
使彼受之。自一谏至三谏。受岁者好善。若过三至
四谏不受岁者。犯决断罪。又过四至五谏不受岁
者。非沙门。即名俗人。犯弃罪也。以不肯受如来法
故。】

「问。夏坐新受戒人。日中后结坐得岁否。答。得。唯后夜
不得。」

【释。谓前后夏坐。皆九十日得为一岁。若夏坐时。而
沙弥新受戒人。于日中分。或日后分。方结夏坐。其
九旬期。少一二分。得名一岁否。佛言得者。以结时
有其中后。而一日未终故。唯后夜不得者。一日巳
竟。九旬不满故。影显初中夜皆得也。】

「问。夏中坐。忘不受七日法。一出行得坐否。答。忆即悔
得。一坐不过二三悔。过二三悔不得岁。」

【释。谓比丘夏中如法而坐。或有因缘。忘不受七日
法。一出界外行。得为夏坐否。佛言。若出界巳。忆忘
受法。即悔得坐。虽云悔得。以一坐中。不过二三悔
可得夏坐。若过二三悔者。不为得岁。以过二三即
名非法。尚不成坐。况得一岁之功也。】

「问。受岁时。若天雨。得屋下受岁否。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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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受岁露地者。表坐夏功。期出三界。露地坐故。言
比丘受岁时。若有天雨。可得屋下受岁否。佛言得
者。以表比丘自恣时。将断未断。犹居界内故。】

「问。既至某方结坐。有碍不达。得进遥结坐否。答不得。
正可到彼结后坐。若道路有僧住处。便应就坐。过二
三日治房舍。然后受三十九日去。若无僧住处。五人
以上共结界坐。然后坐。留一二人。守界满三十九日
乃得去。若后人不满三十九日去者。前去人不知不
失坐。后坐人失。」

【释。某方者。言所期之处也。有碍者。言有难事阻碍
也。进前也。谓比丘心所期处。而结夏坐。及既至某
方有所碍阻。而不能达其界。可得进前遥结坐否。
佛言不得。以两两相对。名为结坐。若界前遥结。以
无两两相对故。待无碍时。正可到彼结后坐也。若
道下。明前坐结法也。若比丘必欲前坐者。若道路
中有僧住处。僧应就之结前坐。住二三日。修治房
舍。然后求僧作白二羯磨。受三十九日法去。若无
僧住处。有五人以上共结界而结前坐。然后先著
二三人受三十九日去。留一二人。守界满三十九
日乃得去。若后留人不满三十九日去者。前去人
不知不满日去不失前坐。后留坐人失前坐也。】

「问。一人至四人。得白衣家结坐否。答。不得。五人以上
得。」

【释。若一比丘人。至于四人。可得白衣家结坐否。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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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不得。以一人无所对受结坐法人故。又结界不
成故。二三四人亦结界不成故。五人以上得者。结
界结坐皆如法故。又自恣时五人。须前后单差。若
有六人。一时双牒而作羯磨故。】

「问。一人静处得结坐否。答。先有结界。二人以上得。一
人以不得。无人共受坐故。无界尽不得。若欲别坐。当
更请僧结界坐。然后得。」

【释。一人以不得句。拟以字在不得字下。以无人共
受坐故。谓一比丘于阿练若处得结坐否。佛言。若
静处先有界。须二人以上得。一人所以不得。以无
人共受坐故。若静处无界。非唯一人。及二人以上
尽不得。若欲别于僧处结坐。当更请僧结界坐。然
后一人得也。】

「问比丘夏坐中。得受请他施。及受他寄物。或经十日。
至三月得尔否。答。作不贪受。不限时节。」

【释。谓比丘于夏坐中。不受衣财。妨脩道业。除急施
衣止开十日。若檀越舍他比丘施。并他比丘寄物。
比丘可得受请他人之施。及受他比丘寄放之物。
或经十日。至于三月。得尔否也。佛言。若比丘作不
贪畜之念而受者。不限时节。何止十日三月耶。】

「问。夏坐中界内作有为事。得应坐否。答。福事得指授。
馀不得。」

【释。夏坐中界内应脩三无漏学。是如法事。若比丘
于结夏坐中不脩无为之行。而于界内作有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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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得应坐之功否。佛言。若三宝福田事。指授他人。
非宜自作。况馀非福之事。不得应坐也。】

「问。受夏坐人。云何房舍破当补治为。谓始坐坐讫时
耶。答。三月中破即治。」

【释。比丘脩头陀行。住处有五。兰若。树下。冢间。露地。
常坐。极于无所受。真抖擞之行。若受夏坐人。云何
受于房舍。此房舍破当补治为。谓是始坐。坐讫时
耶。答。言夏中安居。值雨际时。当依房舍。故佛告诸
比丘。若欲入夏坐者。先修治房舍。若无房舍者。突
吉罗。是故夏坐得现房舍者善。若无应倩人作。不
得无房舍而夏坐。何以故。过去诸佛皆受房舍故。
若房舍破。即补治。以不于始末时故。】

「问。受岁时。尼来界内求索受岁。应与受否。答二尼以
上得。一不得。所以尔者。以尼独出界。犯重故。」

【释。谓大比丘夏满受岁之时。有比丘尼来于界内。
求索众僧自恣受岁。应与受否。佛言。二尼以上得
与受岁。以合如来八敬戒中。请自恣之戒也。一尼
不得与受。所以尔者。何也。以尼众独出外行。犯僧
残之重故。】

【△六度人事品】

「度人事品第六」

【释。度。脱也。人。忍也。于世违顺情能安忍也。言比丘
度脱于人。离俗入道故。佛制比丘欲度人时。须满
五腊。知五法堪教诫人。故律云。满十腊当得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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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知五法。尽命不得度人。五法者。一者广利二
部戒。二者能决弟子疑罪。三者弟子远方力能使
弟子来。四者能破弟子恶邪。及教诫勿使作恶。五
者若弟子病。能好看视。如父养子。若不知五法。终
身不得度人。度人者。得突吉罗。】

「问。一人得度沙弥否。答二人得。」

【释。沙弥者。梵语。此云息慈。息诸世间贪染烦恼。慈
悲利益一切有情。谓佛命鹙子度罗云。说三归十
戒。为沙弥之最初。若灭后亦以一人为师。得度沙
弥否。佛言。二人得者。以舍利罗云。非同常例。如佛
命弟子。称之善来。除罗云巳后。须具二师。一和尚
一阿阇黎堪得度也。何者。以和尚亲教出离之戒
法。阇黎教诫轨则之范法故。】

「问。度沙弥得遥请和尚否。答不得。」

【释。遥。远也。和尚者。梵语坞波陀耶。此云亲教师。于
阗国称和尚。此云力生。谓三乘道利。五分法身。因
师之力而得生故。谓比丘欲度沙弥。请亲教师为
授归戒而此师住远。可得遥请和尚否。佛言不得。
以授戒。度人须师资相亲。为彼著裙。捡知二根不
男。为说归戒有授受义故。又马鸣颂云。彼师及弟
子。当互审其器。若不先观察。同得越法罪。】

「问。未满五腊度人。犯何事。其弟子为得戒否。答。若知
非法而度犯舍堕。过三谏不止犯决断。若弟子不知
是非法得戒。若知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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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五腊者。由比丘一岁二岁。为授具足戒。不知教
授弟子。不案威仪。将至佛所。问汝几岁耶。答云一
岁。佛呵云。汝自未断乳。云何乳人。自今巳去。听五
岁十岁度人。若未满五腊。影于不知五法度人。若
比丘未满五腊而度人。于五篇中犯何篇事。若师
违教而度人。其弟子为得戒否。佛言。若比丘知未
满五腊是非法。及未知五法而度人。犯舍堕。过三
谏者。有比丘谏云。大德。佛制满五腊知五法度人。
若未满未知勿度于人。度人者不善。大德当信佛
语。未满未知。勿度于人。不为智者呵责。受福无量。
长夜安乐。如是过三谏不止。犯决断罪。若弟子不
知其师是未满五腊。不知五法得戒。以无馀觉馀
思故。若知不得。以有馀觉馀思故。】

「问。比丘都不诵戒。又不知法种种僧事。而多度人。或
作三师。有所犯否。答。此人尚不应食人信施。况复度
人。」

【释。谓比丘于黑白之月。都不诵戒。又不知作法中
种种僧事。而多度人。或作三师。有所犯否。佛言。此
人不诵戒。不知法事。即无已利之德。尚不应食人
信施。况复度人。若食信施者犯盗。若度人者犯舍
堕。】

「问。若人父母王法不听。比丘盗将去度。犯何事。答。犯
重。若官人走奴。投比丘为道。比丘若知而安止来度。
亦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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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父母王法不听二轻遮者。若知俱不听遮之不
度。若度知之。则姑容止故。谓若人欲出家。父母王
法皆不听。许而比丘盗将去度。犯何事。佛言犯重。
以盗离父母国王之处。即不与取故。若官人走奴。
自已来投比丘。为学道故。比丘若知。不应安止。即
应遣去。若知而安止未度亦犯重。以取有主之物
故。】

「问。若儿前出家。父母后出家来投其儿。得度否。答得。」

【释。出家者。谓出有为耕田种植贩卖种种事业之
家。趣入于无为。无诸俗事业。寂然无欲之家。其无
为所作业务有三。一坐禅。二诵经。三劝化众事。若
不行者。徒生徒死。有受苦之因。若人之儿前巳出
家。父母后出家来投其儿。其儿得度否。佛言得者。
以出家之事。入理为宗。若与道同。不存俗礼。例佛
度姨母。故云得也。】

「问。犯戒比丘得度人否。答。若犯重无复度人之理。若
犯决断。同上未满五腊者。若犯馀轻戒。要须忏悔。然
后得度。」

【释。若知请戒僧法五腊满者。虽尔许度。或后违犯
戒法比丘。得度人否。佛言。若犯重戒。不共清净比
丘而住。是以无复度人之理。以非沙门故。若犯决
断。同上未满五腊者。良由决断行别住行中。不受
眷属事故。若犯馀三篇轻戒。要须忏悔。然后得度。
含不忏者。不得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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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白衣投一比丘欲出家。比丘即受。更为请和尚戒
师。所投比丘故是师否。答非师。若后从受法者。可为
法师。若依随者。可为依止师。」

【释。谓白衣来投比丘。欲出家比丘即受纳为弟子。
更为请和尚戒师。授其归戒。其所投比丘故是师
否。佛言非师。以所投者未与授戒。非是五分法身
之师。若后从授戒法者。是为五分法身之师。若依
而随止者。可为依止学律之师也。】

「问。比丘多度弟子。或作二师。都不教戒犯何事。答。犯
舍堕。昔迦叶佛时。有比丘度弟子。不教诫多作非法。
命终生龙中。龙法七日一受对时。火烧其身。肉尽骨
在。寻后还复则复烧不能堪苦。便自思惟。我宿何罪。
致如此苦耶。便观宿命。自见本作沙门。不持禁戒。师
亦不教。便作毒念。瞋其本师。念欲伤害。会后其师。与
五百人来乘舡渡海。龙便出水捉舡。众人即问。汝是
谁。答。我是龙问汝何以捉舡。答汝若下此比丘。放汝
使去。问此比丘何豫汝事。都不索馀人。而独索此比
丘者何。龙曰。本是我师。不教诫我。今受苦痛。是故索
之。众人事不得止。便欲捉此比丘著水中。比丘曰。我
自入。水不须见捉。即便投水丧命。以此验之。度人不
可不教诫。」

【释。多。重也。言比丘重度弟子。或作二人师也。都不
教诫者。根本萨婆多云。凡是弟子。应勤捡察。不应
恣其慢情。不为白事。不脩善品。如无彊马。非法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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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如世尊言。汝诸苾刍。宁作屠儿为杀害业。不与
出家授近圆巳。舍而不问。令我正法速时坏灭。是
故苾刍。于弟子处极须捡察。如不顺教。随事呵责。
若不可教。驱令出去。是知度人。宜朝夕训策也。若
比丘多度弟子。都不教诫。犯何篇事。佛言犯舍堕。
以慢心不教贪眷属故。昔迦叶下。引證其事。初五
句明不教之事。命终下。明所感之果。便自下。明追
忆前因毒念害师。众人下。明捉舡之由求舡行耳。
比丘曰下。明自受报。以此下。结證度人之事。】

【△七受戒事】

「问受戒事品第七」

【释。受者。领纳之义。戒者。大戒。即白四羯磨戒也。言
沙弥圆具乞戒。羯磨师对诸师前。问遮难巳方作
羯磨。先作一白叠事告知。次秉三番羯磨。问尊證
师。量度其沙弥圆具事之可否也。以三羯磨中遮
难等事。通前单白中事。故名白四羯磨戒也。盖闻
佛初成道。善来初度于五人。广利无涯。羯磨繁兴
于四海。始因犯重。及贼住污尼等十三重难之垢。
间知则弗容受具。受知则不可姑容。纵彼求道心
殷。摄在法门无补。次或不称和尚及已法名。衣钵
俱无。父母不听。乃至官人下使。负债病缘等。十六
轻遮。有玷三尊之教。知则不宜受具。受知则可姑
容。虽乖圣制之文。量其事轻可缓。如是二事俱无。
堪为福田净器。方作白四羯磨。领纳戒法。入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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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为法王子。及于忏悔盗度。种种非仪。皆属受戒
事也。】

「问。沙弥犯十戒。一二三不悔受大戒得否。答。若忆而
不悔不得。都不忆。若不知法受得。夫受戒法师。应问
沙弥汝不犯戒否。答若言犯。即教忏悔。若本师不问。
坛上师应问。若都不问。师犯舍堕。」

【释。犯。干也。十戒者。一不杀。二不盗。三不淫。四不妄
语。五不饮酒。六不著香华鬘香油涂身。七不自歌
舞作倡。及故往观听。八不坐高广大床。九不非时
食。十不捉生像金银钱宝。谓沙弥干犯所受十戒。
唯一二三戒。不忏悔。馀皆忏悔。受大戒得否。佛言。
若忆而不悔者。不得以心有犯境及违教故。或都
不忆犯。若不知受法。须忏巳受者得戒。以无馀觉
馀思故。夫受戒法师。应问沙弥汝不犯戒否。彼答
若言犯者。师即教忏悔。若本戒师不问。坛上诸师
亦应问。若都不问。诸师皆犯舍堕。】

「问。巳受大戒得悔沙弥时所犯否。答得。忏悔法同沙
弥时忏悔法。」

【释。谓沙弥巳受大比丘戒。可得忏悔沙弥时所犯
戒否。答。得者。谓非覆藏而不忏故。但。忏悔法。还同
沙弥时。突吉罗忏法。不同大比丘之忏也。】

「问。沙弥坛上欲受大戒。或著俗服。脚著履屣。或衣钵
不具。假借当时。为得戒否。答。惟俗服师不问不得。其
馀尽得。师僧犯舍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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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谓沙弥受戒。宜法服脱履全道具。若或著俗服。
脚著履屣。或衣钵不具。假借当时。为得戒否。佛言。
惟俗服戒师应问。恐是破内外道故。若不问不得。
其馀尽得。虽然尽得。而师僧犯舍堕。以慢佛教故。
夫受戒脱屣。表不履俗尘故。所持戒体假衣钵相
而摄持。此缘宜当自具。以表其诚。若或假借乖仪。
是虚应故事而巳。】

「问。若有比丘。不舍戒作沙弥。或即大道人。而更受戒
否。答。不得。问若不得戒。前所受戒故在否。答。在。问后
师故是师否。答。非。」

【释。舍戒者。律制犯重者求清净。须舍戒作白衣沙
弥。而更受戒。舍戒文云。大德僧听。我从今日。不持
大比丘戒。如是至三。不舍戒者。谓比丘不舍大戒
作沙弥也。若有比丘不舍戒。作沙弥。或即于大道
人。而更受戒否。佛言。不得。以不舍戒故。若受不如
法。亦许更受。如晋时有慧照等。三百七十人。因僧
伽跋摩至。重受具足。或问其意。照曰。以疑先受。若
中若下。更求增胜。故须重受。依本腊次。后智磐述
曰。此由照等。先受戒不如法。故于舡上结界摄僧。
以便行事耳。今人年少。轻心受戒。不知方便。不能
有所感发。尚未沾于下品。则于再受。诚得其宜。萨
婆多论云。重受增为上品。本夏不失。若此则中下
尚须增受。况未能感发者乎。或问先巳闻羯磨。今
若再受。则先闻成盗听者。然于当时轻心无知。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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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领圣法。尚何盗闻之咎。明律高德。更须一评。
问。若不得戒。巳前所受戒故在否。佛答言在。以未
舍戒故。又问。若先戒在者。后受之师故是师否。佛
答非师。以非受戒法故。】

「问。多人受戒。而并请一人为师。可得十人。五人。一时
受戒否。答。无此理。」

【释。受戒者。一人。二人。三人。为师者。三师。七證。然师
资数。有所表也。盖具戒功大。入三宝数。非同馀戒。
一人二人。须以十师。作十方佛想而授与。又圆成
三众。举捡七非。故以十人也。比丘戒。是声闻之小
乘。缘觉之中乘。菩萨之大乘。共因此戒而成果故。
人天之乘。无此分故。通别圆机。摄大乘故。机虽多
种。不出此三。四五六等。无所表故。是以经云。于一
佛乘。分别说三。故以一人。二人。三人也。若多众之
人受戒。而并请一人为师。可得十人。五人。不以坛
时前后一时受戒否。佛答无此理者。总斥师资无
此理也。师无理者。母论云。优波离问佛。有几处白
四羯磨受具。而得满足。佛言有五处而得满足。一
者和尚如法。二者阿阇黎如法。三者七僧清净。四
者羯磨成就。五者众僧和合。若一人为师者。故云
无此理。资无理者。律云。若秉一羯磨。一界四人受。
此是僧为僧。不名为受法。又优波离问佛。可得二
人受戒否。佛答得。又问。谁大谁小。答。无有大小。又
问。可得三人受戒否。答得。又问谁大谁小。答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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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又问可得四人受戒否。答云不得。以非众为
众而作羯磨。与理相违故。若有十人五人。须异时
次第受。若一时受者。故云无此理也。】

「问。沙弥更受大戒。请一比丘为大戒师。而此比丘不
知羯磨法。及受戒法。更与请一人与受戒。以何当为
师。答。与受戒者是师。无戒法与者非师。」

【释。为戒师者。深明三观。精练二持。五德十数。说行
两遂德腊具足。堪为戒师。若沙弥更受大戒。请一
住处。比丘为大戒师。而此比丘不知羯磨法。及受
戒法。更与请一住处僧人。知白四羯磨。及受戒白
法请法与受戒。此先后二住处人。既皆受请。以何
当为师耶。处答。此二处人与受戒者是师。以是法
身父母故。无戒法与者非师。以无生长法身义故。
盖前问巳答一人为师。无此理故。】

「问。坛上师僧。或著俗服。或犯禁戒。受戒者得戒否。答。
若受戒人。知是非法不得。不知得。」

【释。坛者。出土为坛。而于此三级之上受者。表受戒
者当出三界故。又坛是清净之地。表受戒者当处
清净心地也。谓沙弥坛上受大戒时。三师七僧。或
著俗服。或犯禁戒。受戒者为得戒否。佛答。若受戒
人。知其师僧是非法者不得。以有馀觉馀思故。经
云有一不清净者。汝戒律仪必不成就。不知得者。
以无馀觉馀思故。】

「问。受戒为有时节否。答。唯后夜不得。初夜中夜。无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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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亦不得。要须相睹形色乃得。」

【释。节。止也。谓沙弥受戒为有时节否。佛答。若年月
中日日夜夜皆得。唯夜夜后夜不得。以后夜时恐
及彼此之日。难计腊之长幼故。又后夜昏睡。恐无
所获故。虽开初中二夜。须然灯烛。无灯烛亦不得。
要须相睹形色乃得。以师睹弟子。识其无根二根
诸病等。弟子睹师。识其尊卑大小也。】

「问。受戒时。或值天雨。更移场屋下受戒。得戒否。答。若
欲移场。当先解大界。更结戒场。乃得受戒。不尔者不
得。」

【释。戒场无屋者。表受戒人。当出三界无所覆故。谓
沙弥受大戒时。或值天雨。更移场于大界内外相
中。屋下受戒。既无所依之戒场。受戒得戒否。佛答。
若欲移戒场于大界中屋下者。当先解大界更结
戒场。有所依之托。乃得受戒。表受戒人犹在修持。
居于界内故。不尔者不得。以无所托之戒场故。】

「问。受戒时。或有事难不得究竟。是大比丘否。答。伹三
羯磨讫便是。」

【释。谓沙弥受大戒时。或有事难不得究竟作法。是
大比丘戒否。佛答。谓僧但作三羯磨竟。僧云作法
善成。即有事难不得究竟。四随四依者。便是大比
丘。显三羯磨未终。并问遮难俱不是也。】

「问。受戒尽十三事。后诸戒师和尚。不续教诫。得戒具
否。答。若师不教诫。至十五日说戒。专心听受。便得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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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

【释。尽者。竭也。十三事者。毗婆沙云。白四羯磨竟。巳
得具戒。所以说四堕四依。十三僧残。但为知故说
也。若受具戒。要白四羯磨。而得具戒。不以三归也。
凡具戒者。功德深重。不以多缘多力。无由欲得。是
故三师七僧。白四羯磨而后得也。何以故。但说四
堕等。不说馀篇。此二篇是最重者。一篇戒若犯。互
不起故。二篇虽起难起。若波利婆沙等。二十众中
而后出罪。若难持而能持者。馀易持戒。不须说也。
是故但说二篇。不续教诫。谓沙弥受大戒。说四堕。
四依。尽十三事。后诸戒师。不续教诫。似无所受得
戒具否。佛答。若诸师不续三篇教诫有疑者。至十
五日僧说戒时。专心听受。即得具足。】

「问。受戒三衣不具。有持衣直。或染不染。或裁不裁。得
当衣否。答。尽不得。」

【释。谓律制受戒。须具三衣。形服相称。摄三业之恶。
成十善故。若沙弥受戒。三衣不具。有持衣直。或染
不染。或裁不裁。可得当衣否。佛答。尽不得当衣。以
衣体与名。不相离故。若不当衣为得戒否。萨婆多
毗婆沙云。须除须发。著袈裟。问不除须发得戒否。
答得戒。但非威仪。若无衣钵得戒否。答得戒。问若
无衣钵得受戒者。何故必须衣钵。答一为威仪故。
二为生前人笃敬心故。如猎师著袈裟。鹿以法服
故。则无怖心故。三以表异相故。内德既异。外德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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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故。】

「问。受戒时众僧难得限。齐几僧得受大戒。答。除三师。
五僧以上得。」

【释。限。齐量也。若沙弥受戒时。三师是可限量。而七
位僧伽难得限量。齐几僧得受大戒耶。佛答。谓十
师之中。但除三师。若尊證。五僧以上得。此七證人。
表举捡士非。何不直云七僧得。而云五人以上得
者。若證僧不足七人。或可五人。以七逆中。破僧出
佛身血。佛灭后无。故云五僧。】

「问。沙弥曾诈称为大道人。受大比丘礼。后得受大戒
否。答。不得。」

【释。谓沙弥时曾诈称为大道人。受大比丘礼拜。即
犯贼住之难。后得受大戒否。佛答不得者。以诈称
受礼。令彼比丘生不正想。即与未證未得而为證
得。正相同故。若巳受戒即不共住。若未受具即不
得受。故经云。若受大僧礼者。各偷腊贼住。又律云。
有师出家受十戒未受具。或往他方。言十腊二十
腊。次第受人礼。入僧布萨及一切羯磨。受人信施。
是名偷和合也。】

「问。沙弥辞师行事难不得还。辄于彼处。请依止师受
戒得戒否。答。得戒。」

【释。沙弥辞师他行。有事难之阻。不得回还。辄于彼
处。又请依止师受戒。可得戒否。佛答得戒者。虽亏
无适莫之德。由难事缘。若师如法者得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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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若比丘诱他沙弥。将至异众。与受大戒犯何事。彼
众知应听否。答。若其师有非法事。沙弥及将去者无
罪。若无非法。将去者犯重。坛上师僧犯舍堕。昔有一
长老比丘。唯有一沙弥瞻视。有一比丘辄诱将沙弥
去。此老比丘无人看视。不久命终。因此制戒不得诱
他沙弥。诱他沙弥犯重。若有一比丘。见他沙弥瞻视
老病人。教使舍去。沙弥若去。此比丘犯重。」

【释。诱。引也。相劝动也。若比丘以言诱他人之沙弥。
将至异界之众。受大戒犯何事。彼异界僧知是诱
者。应听受戒否。佛答。若其沙弥之师。有非法犯戒
事者。沙弥不犯越法罪。将去者不犯重。故云无罪。
若无非法事者。将去者犯重。此影沙弥之越法也。
坛上下。答第二问。谓彼异众坛上师僧知者。不应
听受戒。若听犯舍堕。以慢佛语故。昔有下。引證诱
事致令命终制戒犯重也。若有下。况也。若有一比
丘。见他沙弥瞻视老病人。教使舍去。彼若去者。此
教舍比丘亦犯重。况诱引也。】

【△八受施事】

「受施事品第八」

【释。施。布也。散也。与也。谓比丘受领檀越。施与饮食。
衣服。卧具。医药之事。此施事有四种常住。如律钞
云。一常住常住。众僧府库寺舍众具。花果树林。田
园仆畜。但得受用。不通分卖。故重言之。二十方常
住。僧家供僧常食。体遍十方。唯局本处。三现前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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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施物。唯施此处现前僧故。四十方现前。如亡五
彩轻物。若未羯磨。从十方僧得罪。若巳羯磨。从现
前僧得罪。上二种名四方僧物。后二种名现前僧
物。然比丘受请有许可。佛无者何也。律云。佛默然
受请者。佛贪结巳尽。于食贪无染。故默然受。声闻
辟支佛。贪结虽尽。习垢犹在。是故受请有许可。又
断讥谤故。若佛于食发言许可。外道异见。当言瞿
昙沙门。自言超过三界。而故于食有贪。佛现大人
相故。食是小事。不以致言。】

「问。比丘受檀越请四事供养。所施物得分施人否。答。
得。」

【释。若比丘巳受檀越请与四事供养。而所受物得
分施他人否。答。得者。以施他人显其不贪。是解脱
事故。】

「问。巳受四事长请。小小缘事出行。得食外食。得服外
药否。答。施主听。得。」

【释。长请者。言长时受请。不限止故。小缘者。贸易瞻
望等缘。食。啖也。取也。言取四大力故。得食者。五啖
食也。服。用也。药者。黄连细辛等。调理四大故。若比
丘巳受四事长请。有小小缘事出界外行。若值修
福者。而比丘得食外食。得服外药否。佛答。若施主
听之皆得。以普欲令人修福故。影于不听不得。】

「问。他人欲施比丘物。先问比丘有无。比丘实自有。以
贪心欺彼言无。他即施物犯何事。答。贪取犯舍堕。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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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犯堕。」

【释。他施主人欲施比丘物。而先问比丘有无。比丘
实自巳有。以贪心欺彼言无。他施主即施物犯何
事。佛答言比丘贪心取犯舍堕。以畜长财故。妄语
犯堕。以有言无故。】

「问。若众僧食。偏与上座。上座得食否。答。若上座贪心。
犯舍堕。」

【释。上座者。言受戒四十腊。至长日时。皆通称也。若
众僧食。知食比丘偏与上座。而上座得食否。佛答。
若上座贪心取食。犯舍堕。以慢佛僧跋语故。】

「问。比丘不病。称有患苦。求索好食。既得食之。犯何事。
答。犯重。」

【释。病者。言风湿热也。好食者。乳酪鱼肉也。若比丘
不有病疾。诈称有患苦。而求索施主好食。彼即施
之。比丘既得食之犯何事。佛答犯重。以悲田诳欺
取利故。】

「问。不著三衣受食。犯何事。答。犯舍堕。」

【释。受食者。谓佛始成道。食鹿女糜竟。若有出家弟
子。著云何衣。及食。观诸佛皆著净衣褊袒坐受。食
一坐食。我之弟子。法亦如是。欲作限碍能妨众戒。
所以踞坐为净衣故。亦反俗流。若比丘不著三衣。
受食犯何事耶。佛答。犯舍堕。以慢佛语故。】

「问。檀越适请二三人。须众唱否。答须唱。」

【释。适者。专也。谓檀越适于僧中。请二人。或三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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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众中唱否。文云。大德僧听。某檀越适请僧福田。
求愿灭罪。唱巳差之赴也。佛答须唱者。以决众心。
勿生犯僧次之念。是别请也。】

「问。大比丘羯磨分物时。尼来界内。应得分否。答。应得。」

【释。羯磨。此云作法。言比丘作为如教之法。成办分
物之事。谓大比丘羯磨分物时。比丘尼来于界内。
应得分否。佛答应得者。以现前僧分物应得与尼
非衣。由尼亦是僧数故。】

「问。有人寄物施一处僧。物至后更有比丘来。分时在
座。应得分否。答。打犍椎得。不打不得。」

【释。谓有缁素之人。寄物施一住处现前僧。物至一
注处后。更有比丘来于界内。分时在座。此更来僧。
应得分否。佛答。若僧打犍椎得分。以施物体通十
方故。不打不得者。唯施此处现前僧故。】

「问。比丘行道中。妇人施物得受否。答。亲里若相识得取。」

【释。谓比丘行于道路之中。值有妇人施物。可得受
否。佛答。若是比丘。父母六亲。乡故邻里。及相知识得
取受也。明非亲里不得受。以律制非亲里乞物故。】

「问。比丘行道中。比丘尼施物得受否。答。施僧得受。非
众不得。」

【释。律制比丘。不得于村中从非亲里比丘尼受食
食。若比丘行道中。有比丘尼施物得受否。佛答。施
僧得受者。以不失福田故。非众不得者。以不存顾
念彼之有无讥嫌即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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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供僧斋米僧去。齐主得供后人得食否。答。打犍椎
得食。若不打。食一饱犯弃。」

【释。谓檀越供养一住处僧之斋米。僧伽巳去。而斋
主得供后来僧人。可得食否。佛答。后来僧人。若打
犍椎得食。以有集众无私取故。若不打。食一饱犯
弃者。即为盗僧物故。】

「问。四月八日䞋物。七月十五日本僧巳去。寺主取与
后僧。后僧分取者犯何事。答。打犍椎。现在僧共分无
罪。若不打犍椎分犯盗。」

【释。四月八日者。言生时大会也。本僧者。言大会时
本受䞋物之僧。后僧者。言大会后之僧。谓檀越于
四月八日䞋。至自恣日而本僧巳去。其界内寺主。
取与后僧。此后僧未受䞋物。而分取者犯何事耶。
佛答。若界内打犍椎。后僧与现在僧共分无罪。若
不打犍椎。后僧不得取。以僧未现在前故。分者犯
盗。按律五事成盗。一者他物。二者他物想。三者重
物。四者盗心。五者离本处。若一二事不犯重。犯突
吉罗。偷兰遮。】

「问。白衣有贳䞋物本道人去。与后人后人得受否。答。
应取。问主人。本道人当来否。答言永不来咒愿取若
言或来。不得取。取犯舍堕。知取犯弃。是僧物故。」

【释。贳。假也。借也。谓白衣有贳借本界道人䞋物。其
白衣欲还本道人。而本道人巳去于界外。又与后
人。此后人得受否。佛答应取。以不令在家用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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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虽云应取。必明问于白衣主人云。其本借物道
人当来此界否。彼若答言永不来此界。后人咒愿
取。若言或来。后人不得取。是有主物故。若取犯舍
堕。若知本贳䞋道人巳亡。而取犯弃。以死后是四
方僧物故。】

「问。比丘治生得物。施比丘衣食。得受否。答。取衣犯舍
堕。穷厄无食处。彼使白衣作可食。治生道人。若白众
言。此物非我物是使人物。若尔可食。若主不白。众食
犯堕。二三人亦可白。若道人施他人。他人言是我物
可食。」

【释。治生者。言治世资生之业求利息故。萨婆多毗
婆沙云。此贩卖戒罪。于一切波逸提中。最为重者。
宁作屠儿不为贩卖。何以故。屠儿正害众生。此贩
卖一切欺害。不问道俗贤愚。持戒毁戒。无往不
欺。又常怀恶心。设若居谷。心恒悕望。使天下荒饿。
霜雹灾疫。若居贮集馀物。意常止望。四方返乱。王
路隔塞。夫贩卖者。有如是恶。若比丘死。更无贩卖。
因是更听羯磨取物。此恶物设与众作食。众僧不
应食。若作四方僧处。不得住中。若作塔僧不应作
礼。又云但佛作意礼。凡持戒者。不应受用此物也。
谓比丘为治世资生之业。求得利物。施与比丘衣
食。可得受否。佛答取衣犯舍堕。以贪慢心。受不净
财故。若于穷厄无食之处。彼治生者。使白衣作比
丘可食。或治生道人。于穷厄无食处。若白众言。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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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非我物。是使人物。若尔可食。若不白众者。众食
犯堕。若二人三人。亦可白也。若治生道人。以物施
他比丘。他比丘人言。是我物比丘可食。以施属他
人。非不净物故。】

「问。比丘得出物否。答。不得。犯舍堕。」

【释。谓比丘可得出物入利息否。佛答不得者。以比
丘初舍俗累之家。又戒禁衣钵之馀。分寸不畜故。
若出物犯舍堕。】

「问。长受百日请。中间得受他一食二食否。答。施主听
得。不听不得。」

【释。谓比丘长受檀越百日之请。而中间得受他施
主。一餐之食。二餐之食否。佛答初请施主听者得
食。若不听者不得。若食之有罪。以违自言故。】

「问。比丘食或含一口饮吐之。取一抟饭弃之。犯事否。
答。犯舍堕。」

【释。抟食者。言手团曰抟。熏闻云。其义则局。如浆饭
等不可抟故。后译经者。皆云段食者。段。谓形段。香
味触三尘为体。入腹变坏。资益诸根。故言段食。谓
比丘受食。或含一口之饮吐之。或取一抟之饭弃
之。可犯事否。佛答犯舍堕。以比丘饮水食饭。尚愧
寡德难消。若不存五观三匙。故吐弃者犯舍堕。】

「问。乞食长得与人否。答。先无贪心取长得施众生。若
无众生。举著树头。有众生啖好。若无明日还自受水
取食。不得弃。以信施重故。所以还得自取者。以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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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故。如郁单越取食法。」

【释。长。多也。言乞食。长多也。谓比丘乞食。长多。可得
与他人否。佛答先无贪心取。长者。得施众生。影于
有贪心取长不得施。以长施与。若无众生时如何。
当举著树头。有众生啖好。若树头无众生啖者。明
日还自受水取食。不得弃舍。以信施最重。所以得
取者。以更无施主故。如北洲取食法。无人授与故。
施设论云。北洲人。如何无我所执耶。答。谓以众生
数多。境界广大。所受境界。咸皆悦意。平等无差。故
无我所执。】

「问。主人殷勤得长受请否。答。若其处得行道。无难无
短乏得往。」

【释。谓施财主人。殷勤长请比丘供养。而比丘可得
长受施主。所居之处请否。佛答。若其施主所居处。
可得行道。无八难因缘。四事无有短乏。得往赴也。】

「问。主人请食。得遣人代否。答。主人意无在得。若主嫌
代。去犯舍堕。」

【释。谓施主人请比丘食。而比丘既受请巳。或有别
缘。恐失福田。可得遣人代受食否。佛答。若主人意
无定在者。得代。若主人有在。嫌代去者。犯舍堕。以
有贪富舍贫故。】

「问。鬼子母食可食否。答。咒愿然后可食。」

【释。鬼母食者。谓佛授鬼母戒不冷血食。遂教比丘。
每日午施食。谓生台傍鬼子母食。比丘可食得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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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答。凡人施与。即属其主。不宜擅取。若欲食时。先
须咒愿云。所为布施者。必获其义利。若为乐故施。
后必得安乐。此咒愿若食前即同乞化。或食巳即
咒愿之词。作是愿巳。然后可食。】

「问。主人施比丘牛马奴供食直。得取否。答。得取用。不
得卖。弓刀一切凶器仗。皆不得受。」

【释。谓主人欲供比丘食。或无资财。而施比丘牛马
奴。以供食直可得取否。佛答。比丘以慈为主得取
用之。但不得卖。恐有杀害故。若彼以弓刀等仗。皆
不得受。且是损害众生之器。亦发人防忌心故。】

「问。人自出物供斋。斋竟去馀物。后僧来得食否。答。打
犍椎得。不打犯盗。」

【释。谓有人自出财物。供一住处僧伽之斋。斋既巳
竟。而僧巳去。其斋所馀之物。后有十方僧来可得
食否。佛答。若打犍椎后来僧得食。若不打犍椎食
犯盗。以私取故。】

「问。比丘共盘。食他分犯何事。答。若问听无罪。不听取
食犯堕。若不问亦犯堕。所以不犯者。以共仰手故受。」

【释。谓比丘彼此共于一盘。食啖他分。为犯何事。佛
答。若共盘时。应问云。汝食否。彼答云。我不食听汝
食之。所以无罪。若云。汝勿动我分。是不听。故取食
犯堕。不问。亦犯堕。以非仪触恼他故。所以不犯者。
以共仰手故受。】

「问。比丘乞。前人问好比丘非。答是。得物至犯何事。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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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好言好犯堕。不好言好犯弃。」

【释。好者。言四果四向禅定解脱等。非者。言破见戒
威仪净命。谓比丘乞求檀越。而前施主人。问好比
丘非耶。比丘答是。得物至犯何事。佛答。若比丘实
好言好犯堕。以上人法向说而取利故。不好言好
者犯弃。以实无所知。自称言得上人法故。】

「问。比丘一切长物施人言。我后须还。自取得尔否。答。
得与可信者。然后更语一人。我物施某比丘。若取还
语。不得辄取。」

【释。谓比丘一切长多之物。展转布施馀人言。我后
须还。而作施比丘自取得尔否。佛答。若自取得与
可信者。不失其约故。然施巳后更语一人。我物施
某比丘。以为證者。若欲自取还语證者。不得辄取。
以悉故意妄言不与也。】

【△九疾病事】

「疾病事品第九」

【释。疾。患也。病。苦也。又疾甚曰病。谓比丘或有疾病
之时。受持衣钵等云为之事。开遮重轻得不得故。】

「问。比丘病得离钵食否。答重病得。小病不得。」

【释。病者。言比丘得于风寒热。四大不调也。钵者。梵
语钵多罗。此云应量器。言体色量皆如法故。此乃
诸佛之标帜。有断除邪妄之功能。故制比丘持也。
谓比丘有病。得离钵食否。佛答。重病得以不能坐
用故。若小小病缘犹能坐持。不得离钵食。若不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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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犯堕。】

「问。比丘疾病。三衣不持。犯何事。答。大困无所识知得。
有觉知不得。」

【释。衣者。乃群戒之总首。寔表法之初章。内则顿悉
乎诸心。外则长辞于俗务。诚沙门之幖帜。入道之
通规。夫然者。可得离乎。谓比丘疾患病苦。三衣不
持犯何事。佛答。若疾病大困。无所识知者得。若犹
有觉知。不得不持衣。若不持衣犯堕。】

「问。看病人不语病者。私用钱与他病人。作食汤药犯
何事。答。若用五钱犯弃。若后语病者欢喜不犯。若病
人恚不偿犯弃。」

【释。谓看视病比丘之人。不语告病者。私用取钱与
他有病之人。作为饮食汤药犯何事耶。佛答。若私
用五钱犯弃。以不与取故。夺病人外命。即杀缘故。
若先不语。后方语所看病欢喜不犯。以无盗夺意
也。若所看病人聆知而即恚者应偿。不偿者犯弃。
以同盗取故。】

「问。为病故。主人日供一百钱五十便足。馀者得与馀
病者作食否。答。病者自与便得。」

【释。檀越为病僧故。其主人每日。供用一百钱。五十
便足。而馀者看病人。得与馀病者。作为食否。佛答
若病者自与便得。若看病者与同上。此不同前问
者。以有馀残故。】

「问。病比丘无人看。比丘得与作食否。答。若山野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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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日中不得往还。得作七日。先净薪米。受取得作。」

【释。作食者。言比丘不自熟食故。净薪米者。言先比
丘说净也。谓病比丘无亲识人看视。而比丘可得
与作食否。佛答。若山野无人之处。日中不得往还
者。得作七日。虽开此时。犹先说净。文云。大德一心
念。我比丘某。今为无人处。疾病因缘。此薪米作七
日食。为经宿服故。今于大德边受。然后看病者。取
得作食也。明有人处不得也。】

「问。病人须酒一升二升。下药可与否。答。若师言必瘥。
得和药服。不得空服。」

【释。酒者。乃无明之药。昏性乱神。酒毒颇甚。增长愚
痴。故律诫饮。升。登也。言十合为升。谓登合之量也。
谓病比丘须酒一升二升。下与药内食。比丘可得
与否。佛答。若医师言。用酒必瘥。得和药服。以和药
故。无有酒味。不得无药定酒而服。若空服者犯堕。】

「问。比丘病得服气否。答。不得。同外道故。」

【释。谓比丘四大之中。或有病缘。为当服药。可得服
气否。佛答。若比丘风寒热病。可宜药治。不得服气。
同于吞饮日月精气。服虹饮雾之外道故。】

「问。比丘肿病得使唾咒否。答。得。」

【释。肿者。㿈也。钟也。言寒热气㿈钟聚也。此肿病属
风大不调故。谓比丘肿病。为宜服药。使气通融。教
有咒水。可得使人唾咒否。佛答得者。以病之缘起
颠倒而生。咒是无为能消妄想。故云得也。故灌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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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云。以无虫水。咒一百八遍。与彼服食。所有病苦
悉皆消灭。】

「问。比丘病困。或缺衣钵施众。或卖用作福德。犯何事。
答。若更得毙故即受得。无有犯舍堕。」

【释。衣钵者。乃利生之威服。助道之要缘。昼夜恒持。
如鸟二羽。似车二轮。无摄衣界。不得一宿离身。一
尺之地。若离即犯舍堕。谓比丘病困。或缺三衣。及
钵。以施众而修善。或卖用作福以消愆。不同故离。
为犯何事耶。佛答。若缺卖衣钵。更得毙故。即受可
得也。若缺卖巳无有补者。犯舍堕。以破戒祈禳。慢
佛语故。】

【△十死亡事】

「死亡事品第十」

【释。死者。终也。亡者。尽也。言比丘死亡终尽也。经云。
生者新诸根生。死者故诸根灭。事者即比丘死亡
分衣哭泣。衣棺葬埋等事。故昙无德部云。分亡者
衣法。以出家人同遵出离。身行所为。莫不皆是僧
法所摄故。身亡巳后。所有资生。皆属四方僧。义同
非时僧得施法。又僧得施。其用有二。一者随处。二
者随人。故非时僧得施。从施主为定。亡比丘衣物。
据轻重为判。重者。随即入住处。轻者僧作羯磨分。】

「问。亡比丘物。都不打犍椎。不羯磨而分。犯何事。界里
一人以上。尽得打犍椎羯磨。若不羯磨而打犍椎。亦
不羯磨尽犯弃。所以尔者。亡比丘物。尽属四方僧。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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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辄分。若界外五人以上得羯磨分。不打犍椎。以
无界故。四人巳下不得羯磨。若分犯弃。当赍诣僧中。
若自取赍去至异众初入界不犯。出则犯弃。如是复
至馀众。一出界。一犯弃。弟子持师物去亦尔。」

【释。都。总也。打犍椎者。言集僧之法也。羯磨者。言此
白二作法。是索大众忍可分物。无多少不平。故皆
默然。分物者言亡僧之物。属四方僧故。增辉记云。
佛制分衣本意。为令在者。见其亡物分与众僧。作
是思念。彼既如斯。我还若此。因其对治。令恶求故。
今不能省察此事。翻于唱卖之时。争价上下。喧呼
取笑。以为快乐。悦之甚矣。仁者宜忌之。又毗婆沙
论问亡比丘衣钵等。云何得分。答。彼于昔时。亦曾
分他。如是财物。今时命过。他还分也。谓亡故比丘
所有轻重之物。众僧都不打犍椎。及羯磨而分。犯
何篇事。佛答二种分法之重也。一者。若界里一人
以上。尽得打犍椎羯磨分。以有界集僧故。一人者。
毗尼母论云。一人相应法者。二人共住。一人死。在
者取衣口言。此某甲亡比丘物应属我。三说。以上
者。即二三人众多法也。毗尼母云。四人共住一人
死。应展转分。舍衣巳赏劳法住。二人口和付言。大
德僧听。我等持是亡某甲比丘物衣钵等。与某甲
看病比丘。三说。集律本云。应彼此三语受。共分应
言。二大德僧听。此亡比丘某甲衣物。应属我等。三
说。若界里一人以上。不作心念羯磨。众多人人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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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僧法羯磨。而打犍椎。或不打犍椎。亦不作如是
羯磨。尽皆犯弃。所以下徵释。以亡物尽属四方僧
故。须打犍椎羯磨。不得辄分也。二者。若界外五人
以上得羯磨分。不打犍椎以无界故。若轻物现前
僧分。若重物付近远有僧法寺也。四人以下。不得
羯磨分。若分犯弃。以非五人僧故。若然者物当云
何。此物当赍至近处。有僧法僧伽蓝中分之。若又
自取赍去至异众。初入界不犯。出则犯弃。以盗异
众之物故。如是复至馀众。一出界一犯弃。以皆盗
现前僧物故。弟子持师物去亦尔也。】

「问比丘亡弟子。不持师物与众辄自分处。供养僧。僧
可食否。答。其弟子先知法者有罪。僧不打犍椎。不羯
磨而食。犯舍堕。」

【释。辄自分处者。言师心制法。不如法律之教也。谓
比丘亡后。其弟子不持师物与众。打犍椎羯磨分
之。辄自分处供养众僧。既乖律法。僧可得食否。佛
答。其亡者弟子。先知羯磨法等。自分有罪。即舍堕
也。僧应打犍椎羯磨食。若僧不打犍椎羯磨食者。
犯舍堕罪。】

「问。若师亡。僧羯磨分物。弟子应得分否。答。应得即是
僧故。」

【释。若比丘之师亡。僧作羯磨分物。其亡者弟子。应
得分否。佛答。僧分物时。亦应得分。以弟子即是现
前僧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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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僧亡更无馀僧。唯有弟子。或五戒十戒。得羯磨分
此物否。答。即是僧故得分。但打犍椎羯磨。不打不羯
磨不得。」

【释。谓界内之僧巳亡。更无馀僧在界。唯有弟子。或
五戒十戒。此亡物应僧分之。不知弟子可得羯磨
分物否。佛答。虽五戒十戒弟子。即是僧故。所以得
分。故律云。十戒等即是名字比丘现前僧也。但要
打犍椎羯磨分之。若不打犍椎不羯磨不得分。以
盗僧物故。】

「问。病者无常。供病馀物。后人得与馀病者否。答。此是
僧物。不得辄与。直五钱犯弃。」

【释。无常者。正理论云。本无今有。暂有还无。故名无
常。谓有病者无常。供病所馀之物。后人可得与馀
病者否。佛答。此亡馀物即是僧物。不得辄自与之。
若直五钱者犯弃。若减五钱等。即三聚六聚也。】

「问。师徒父母兄弟死得哭否。答。不得。一举声犯舍堕。
可小小泣涕而巳。」

【释。哭者。哀声也。大声曰哭。泣涕者。细声有涕曰泣。
而巳者。结尽之辞。谓比丘之师及徒。与俗中父母
兄弟死亡可得哭否。佛答。不得。以僧不应同俗故。
若一举声犯舍堕。但可小小泣涕而巳。故辅教篇
终孝章云。父母之丧。缞绖则非其所宜。以僧服大
布可也。凡处必与俗之子异位。过敛则以时往其
家。送葬或扶或导。三年必心丧净居脩我法。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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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之冥。过丧期唯父母忌日。孟秋之既望。必营斋
讲诵。如盂兰盆法。是可谓孝之终也。昔者天竺之
古皇先生。居父之丧。则肃容立其丧之前。如以心
丧。而略其哭踊也。大圣人也。及其送之。或舁或导。
大圣人也。夫目犍连。丧母哭之恸。致馈于鬼神。目
犍连亦圣人也。尚不能泯情。吾徒其欲无情也。故。

佛子在父母之丧。哀慕可如目犍连也。心丧可酌
大圣人也。居师之丧。必如丧其父母。而十师之丧。
则有隆替也。唯禀法得戒之师。心丧三年可也。法
云在父母之忧。哀慕殊甚。食不入口累日。法云古
之高僧也。慧约殆至人乎。其父垂死与诀皆号泣。
若不能自存。然丧之哭。虽教略之。盖欲泯其爱恶。
而趣清净也。苟爱恶未忘。游心于物。临丧而弗哀。
亦人安忍也。故泥洹之时。其众抚膺大叫而血现。
若波罗奢华。盖其不忍也。吾徒临丧可不哀而泣
涕乎。又西域记云。出家僧众。制无号哭。父母之丧。
诵念酬思追远慎终。实资冥福。如是则知在家当
哭也。】

「问。或比丘死时在。羯磨时不在。或死时不在。羯磨时
在。各应得分否。答。及羯磨尽。得。死时在。羯磨时不在。
不得。」

【释。谓或比丘死时在。羯磨时不在。或死时不在。羯
磨时在。如上二种。在与不在。各应得分否。佛答。若
死时不在。及羯磨尽者。得分。若死时在。羯磨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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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得分。又佛听乞耳。复有所不应分物。何者。存
在时。所有经律。应分处与能读诵者。若不及分处。
现在僧应与能诵者。此物不应分卖也。】

「问。比丘死。后人与买棺木衣服葬埋。与者犯何事。答
曰。白僧与泥洹僧。僧祇支自覆。自馀应入僧师物一
切不得埋。埋过五钱犯弃。若弟子私物得亡者。知法
巳得分。处分者无罪。」

【释。棺者。周尸曰棺。泥洹僧。此云裙。裙。接也。连接而
幅故。僧祇支。此云覆膊掩腋衣。谓比丘死巳。后作
法人。将死者物。与买棺木等葬埋。犯何篇事。佛答。
若彼死巳应白僧。与泥洹僧。僧祇支自覆其身。自
此之馀应入僧伽。何者。以师物一切不得埋。埋过
五钱犯弃。以盗四方僧物故。若弟子私物。感师之
德。随意而过得与亡者。若作法人知羯磨法巳得
分。是以处分者无罪。】

「问。父母诸亲死。比丘与办衣棺木埋否。答。不得。若父
母亡日。若病无人供养。乞食与半。若自能绳线不得。
与食犯舍堕。与衣犯舍堕。况复棺木葬埋耶。」

【释。若人父母诸亲死。比丘与办衣棺木埋否。佛答。
不得。以信心之施俗难消故。若父下。引亲况明。若
比丘父母亡尽之日。若或病缘。无人供养。宜乞食
与半。若父母自能绳线。不得与半。若与食衣二皆
舍堕。自亲衣食尚然。况人父母与衣棺木也。】

「问。病者无常。衣钵先与看病者竟不羯磨。看病者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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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饭僧。得食否。答众未得羯磨食。众犯舍堕。若看病
不知法。巳作羯磨得食。若未作众当语法。」

【释。先与者。言未亡先与酬劳也。竟不羯磨者。言看
病者于亡者打犍推羯磨竟。不白僧作赏德白二
羯磨也。谓病者无常。以衣钵先与看病者。此人见
僧作法竟。不白僧作法。后卖为饭僧。僧可得食否。
佛答。若亡者作法之众。此衣钵未得羯磨之食。众
若食之。僧犯舍堕。若看病者不知佛法。仍须僧作
赏德法与之。若众巳作羯磨。众可得食。若比时现
前僧。未作赏德羯磨法。欲受食之众当语看病者
法。作巳可食。】

「问。比丘借人物。前人死得还自取否。答一切不得自
取。取。犯突吉罗。白众。众还得取。众不还犯突吉罗。若
众不与强取犯舍堕。」

【释。谓比丘借与人之物。而前所借物人巳死。可得
还自取否。佛答。若公私多少一切物。皆不得自取。
若取犯突吉罗。以人死物皆属僧。应白取故。若白
众。众还得取。众。若不还犯突吉罗。以佛言僧分衣
时。应问谁负病人物。病人负谁物故。若众不与。而
比丘强取犯舍堕。以坚执我所慢佛言教故。】

「问。比丘得为亡师起塔否。答。自物得用。师物作不得。」

【释。起塔者。如佛四处起塔。俾人信敬供养生福故。
若比丘师故追拔济之恩。得为亡师起塔否。佛答。
言比丘自物得作塔婆。以表孝敬心故。若师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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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作。是僧物故。】

「问。比丘得向师冢礼否。答。得。难曰。生是我师。巳死尚
非比丘。惟枯骨而巳。何由向礼。答。若佛在世应供养
恭敬。泥洹后亦是枯骨。何以供养耶。师生以法益人。
后亦恭敬礼拜。有何过也。」

【释。礼者。言比丘事师。应朝晡问讯。存礼数故。师冢
者。按经云。释子死之所归。即涅槃为果故。又月上
女问舍利弗言。佛弟子当住何处。答。当住涅槃。以
比丘始出家名求寂。洎受戒巳。名邬波三般那。唐
言近圆。此二皆涅槃称故。若比丘欲礼师者。为当
礼于涅槃。可得向师冢礼否。佛答。得礼者。以念师
恩故。难曰。言此是佛预设。以防或者之难。令比丘
答难之辞。或曰。生则是我师当礼。既死之后。尚非
比丘之形。唯存枯骨而巳。何由向礼。答。若佛在世。
应供养恭敬。泥洹之后亦是枯骨。亦勿向礼。何以
人皆供养耶。若谓佛虽灭。法恩难尽故。师生以法
益人。后亦恭敬礼拜。以感慈训之恩。有何过也。】

「问。分物时羯磨巳讫。更有僧来得分否。答。若羯磨讫。
不与无咎。若及后羯磨。犹故得分。」

【释。谓僧于界内分物之时。羯磨巳讫。更有僧来。可
得分否。佛答。若更来僧虽云现前。而羯磨巳讫。不
与无咎。以如法事竟故。若及后索欲羯磨。犹故得
分。以如法事未终故。此影单白羯磨得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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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目连五百问戒律中轻重事经释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