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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长钵过十日不分别学处第二十一¶
畜长钵过十日不分别学处第二十一¶ 第 561b 页


《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第七

尊者胜友集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摄颂曰:

「 二钵二织师,
 夺衣并急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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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兰若雨衣,
 回僧七日药。」


**** 畜长钵过十日不分别学处第二十一

尔时薄伽梵在室罗伐城给孤独园,时邬波
难陀苾刍,由贪买钵劝六十人,人别各施六
十迦利沙波拿。又六众苾刍处处从他多乞
好钵,情贪积聚,既不自用复不施人,增长烦
恼妨修正业,此由钵事过+(限)【圣乙】过分废阙,及讥嫌烦恼过分废阙,及讥嫌
烦恼,制斯学处。

「若复苾刍,畜长钵过十日不分别者,泥萨祇
波逸底迦。」

言长钵者,谓现有一守持钵,更畜馀者,名之
为长。若不分别,日日得恶作罪;过十日,泥
萨祇波逸底迦。若现无钵,后得钵时不名为
长。若不守持,日日之中亦得恶作。钵有二种:
一、铁;二、瓦。准知石钵即是瓦类。若不尔者,世
尊如何受天石钵,知非清净而自用耶?有四
种钵:谓金、银、琉璃、水精,此若未受不应受,若
受应弃。又四种钵:鍮石、赤铜、白铜,及木。此若
未受亦不应受,若受应作药盂得随意用。若
如法钵应守持,以钵置左手中,张右手掩钵
口上,作如是说:「具寿存念!我苾刍某甲,此
钵呾罗,是大仙器、是乞食器,我今守持,常
用食故。」第二、第三亦如是说。若欲舍者,准
舍衣法。若有两钵,应持好者,馀应分别。苾刍
小钵,于尼成大,其钵量者后当说之。其无犯
者,若减量、若过量,若畜长钵拟与馀人、出家
近圆济其所用,虽不分别,此亦无犯。若为
贮羹菜、或用饮水畜二小钵,及安盐盘子
并匙,悉皆无犯。又于大钵之中随容小钵,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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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所须,多畜非犯,应更畜一大钵防阙事故。
此异外道缝叶为器、或于手内立拱而食,难
养难供非福田相。世尊许一,非多非少,善顺
中道资身修业。颇有苾刍畜钵一夜,得舍堕
耶?有,谓得钵,根转为尼,经一夜时便得本罪。
持钵之法,不应令未近圆人洗,若能存护者
听洗。凡于钵上不应书己名字,若作私记者
无犯,别人之物皆应准此。若书名时得恶作
罪。若人持物施三宝者,应于所施物上镌题
施主名字,此是某甲福施之物。别人卧具应
作私记,于钵袋中出内钵时,洗及晒暴并不
应立,亦不置地,应以物替承,不用除秽不
安秽处,牛粪有沙不应用洗。若有湿润不内
袋中,若已乾者不应久晒。知量受用如护眼
睛。涉路行时,不露擎去、不衣角裹,应以袋盛
挂肩而去。袋有三种:一、钵袋;二、药袋;三、杂
袋。若挂肩时应随次第各置一肩,不应交络,
不应齐挂傍出肩隅如瓮鼓形。作襻之法,缝
带内毡以线络之,勿令卷缩。凡安钵处,若在
寺中应为龛窟,居兰若者应编竹苇为笼,泥
及牛粪涂其表里。若欲他行不应持去,所到
之处随时更作。若苾刍自解作钵,应居屏处,
勿令俗见。

**** 乞钵学处第二十二

佛在室罗伐城给孤独园,时邬波难陀为行
乞食,至于商人处乞第二钵,情贪好故,增
长烦恼,招物讥嫌,事恼同前,制斯学处。

「若复苾刍,有钵减五缀,堪得受用,为好故更
求馀钵,得者,泥萨祇波逸底迦。彼苾刍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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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中舍此长钵,取最下钵与彼苾刍,报言:
『此钵还汝,不应守持,不应分别,亦勿施人。应
自审详,徐徐受用,乃至破应护持,此是法。』」

言减五缀者,谓未满五缀。时有苾刍用五片
钵缀而乞食,日别料理废修正业。或但五缀
或时过此,听畜馀钵。有五种镕湿物不应缀
钵:谓黑糖、黄蜡、铅、锡、紫矿。有五种缀铁钵法:
一、以细钉塞孔;二、安小铁片打入令牢;三、如
鱼齿四边铰破内外相夹;四、以铁片掩孔周
圆钉之;五、用屑末,此有二种:一、碎铁末,二、
磨石末。初补铁钵,次补瓦钵。用末缀时,以油
和末,于铁碗中用铁锤熟研方用塞孔,即以
微火烧之使鞕。若粗涩者更以油涂,依法
熏之。若瓦钵有孔隙者,用沙糖和泥塞之,以
火乾炙。若璺破者,刻作鼓腰,以铁鼓填之,上
以泥涂火熏应用。汎论钵者,有四圆满:一、体
圆满,谓是铁也。二、相圆满,谓坚牢无穴无
缀不受垢腻。三、量圆满,谓是大钵。四、得处圆
满,谓众中分得、或施主处得、或是旧好钵。若
苾刍先有此钵,更求好者,得时舍堕。于众中
者,此钵应于众中而舍,应先劝请行有犯钵。
苾刍具五法者应差,始从敷座,乃至问云:「汝
某甲能与僧伽行有犯钵不?」彼答言:「能。」应一
苾刍作白二羯磨差:「大德僧伽听!此某甲苾
刍乐与僧伽行有犯钵。若僧伽时至听者,僧
伽应许僧伽今差某甲为行有犯钵。苾刍此
某甲今与僧伽行有犯钵。白如是。」次作羯磨:「大德僧伽听!乃至我今如是持。」准白应作。
佛言:「汝诸苾刍行有犯钵法,我今当制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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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钵。人众和合时应告白言:『诸具寿!明日
我当为僧伽行有犯钵。诸具寿各各持钵来
集。』至明日僧伽尽集时,彼苾刍持有犯钵,上
座前立,赞美其钵,白上座言:『此钵光净圆
满堪用,若须者应取。』若上座取者应与,即持
上座钵行与第二上座,第二不用应与第三。
正与第三上座时,第一上座更索者,初一索
时不应与,第二索时亦不应与,三索应与。上
座犯恶作罪,应须说悔。如是乃至行末,若却
索者准此应知。如是行时展转至终所得之
钵,即应授与犯舍苾刍,语言:『苾刍!此钵不
合守持,亦不应弃,徐徐受用乃至破来。』行有
犯钵苾刍不依教者得越法罪。持有犯钵苾
刍若乞食时,以有犯钵盛好囊中,其守持者
置馀袋内。若得好饭安有犯钵,粗者安守持
钵中,有犯钵置在一边,守持者常应用食。若
洗暴举熏、或时涉路,有犯钵常好安置,乃
至破来。彼苾刍所有行法,不依行者得越法
罪。」此是汝钵不应守持者,谓先有守持钵,此
钵为行治罚,令其畜用。不应分别者,亦复
不合分别作净而畜。不施馀人者,不应持此
施与他人。应自审详受用,不应卒尔生疲
怠心故令破坏。若故坏者,得越法罪。若求得
多钵者,皆舍堕罪,于此钵中取一好者众中
作法,所有馀钵随意分施。此中犯者苾刍钵
破,始从一缀齐五缀来,堪得受用不作缀法,
为好故更求馀钵,觅时恶作,得便舍堕。非好
好想,但得堕罪。好与不好作不好想者无犯。
或为他求、或两人共觅、或遣书等、或外道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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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得,皆得恶作。若以价买得、或不为好从他
求得、或转换得,此皆无犯。

**** 自乞缕使非亲织师织作衣学处第二十三

佛在室罗伐城给孤独园,时邬波难陀苾刍
从撚线家求缕,令㒓额织师织一上叠。复依
托王臣织一张叠,恼物生讥,因求好事,烦恼同前,制斯学处。

「若复苾刍,自乞缕线,使非亲
织师织作衣。若得衣者,泥萨祇波逸底迦。」

言自乞缕者,或得半两、或一两馀,谓劫贝缕、
或高世耶缕、或复家丝、或毛或奢搦迦、或刍
摩、或野麻、或纻缕、或高詀薄迦、或阿钵阑
得迦缕。若乞高世耶使非亲织作敷具,便得
二堕、一舍,由衣体一故。若作馀衣或为偃带
等,使织之时皆得恶作。或从亲乞、或非亲乞、
或自买得,随以何缘而得其缕,使一非亲织
师、或复众多、或令亲人助织、或自助织,皆犯
舍堕。言无犯者,从亲而乞,使亲而织,亲为亲
想等,句法如上。又无犯者,若彼施主自有信
心,令他为织、或以价织。若虚诳心陈己胜
德,乞得物时恶作;他胜,一时俱得。实有德者,
得恶作堕罪。虽亲织师,不知时故令他生恼、
或现异相,皆得恶作。以不净缕而相和杂,谓
驼毛等,或为他织,皆恶作罪。

**** 劝非亲织师织衣学处第二十四

佛在室罗伐城给孤独园,时邬波难陀苾刍
为自身故,使织师织大白氎,持满钵食与彼
织师,招世讥嫌,事恼同前,制斯学处。

「若复苾刍,有非亲居士、居士妇,为苾刍使非
亲织师织作衣。此苾刍先不受请,便生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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诣彼织师所作如是言:『汝今知不?此衣为我
织。善哉织师!应好织净梳治善简择极坚打,
我当以少钵食、或钵食类、或复食直而相
济给。』若苾刍以如是物与织师求得衣者,泥
萨祇波逸底迦。」

先不受请者,先不随意许其取索。便生异念
者,有四种念:一、念密致,谓应好织。二、念鲜
白,谓净梳治。三、念精细,谓善简择。四、念光
泽,谓极坚打。初言好织,亦兼广大。言钵食者,
谓与五种珂但尼食、或与五种蒲膳尼食。言
钵食类者,谓以生谷米等。言食直者,谓与
食价。此中犯者,从初劝作,乃至衣未入手皆
犯恶作。若得衣已,便得舍堕。若不净衣、或
劝黄门二形作衣者,皆得恶作。

**** 夺衣学处第二十五

佛在室罗伐城给孤独园,时难提苾刍以僧
伽胝与达摩苾刍,后因忿诤,还夺其衣。由
不忍故,生他谤议。因取衣事,不忍废阙,讥嫌
烦恼,制斯学处。

「若复苾刍,先与苾刍衣。彼于
后时恼瞋骂詈,生嫌贱心,若自夺、若教人
夺,报言:『还我衣来,不与汝。』若衣离彼身自受
用者,泥萨祇波逸底迦。」

言与衣者,是总摽句。若与彼衣时,告言:「汝可
与我作使。」若不为作便夺衣者,得舍堕罪。言
后时者,谓是别时。言恼者,谓以身业现恼相
故。瞋者,谓于内心结忿恚故。言骂詈者,由
怀忿恨出不忍言故。言嫌贱者,现瞋忿相
为不益事。夺者,谓据本心有所希望,情既不
遂而返夺之,作己物想。若异此者,得他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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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受用者,作属己心。此中犯者,谓若苾刍,或
身或语、或身语二、或自或他而为牵夺,乃至
衣角未离身来,咸得恶作;既离身已,得舍堕
罪。若诸俗人夺苾刍衣,能生无量不善之业。
实未夺得作夺得想等,如前应说。若知前人
性不谨慎沙门资具,恐其散失,善心夺举者
无犯。

**** 过后畜急施衣学处第二十六

佛在室罗伐城给孤独园,时六众苾刍于安
居中共分衣利,因生违恼,为受衣事,过
限废阙,讥嫌烦恼,制斯学处。

「若复苾刍,前三
月雨安居,十日未满,有急施衣,苾刍须者
应受,乃至施衣时应畜。若过畜者,泥萨祇波
逸底迦。」时胜光王边境反叛,敕大将军善剑
令总师旅,伐彼不臣。是时将军便入寺中,告
诸苾刍:「兵戈交战形命难保,我今施衣,欲
自亲授。」时诸苾刍不敢受之,尔时将军留衣
而去,聚在一处,多被虫伤。时诸苾刍举以白
佛,佛言:「应受。受已应白二羯磨差具五德者
为掌衣人。」

言十日未满者,谓犹有十日,未至
八月十五日。言急施衣者,有五种急难施
衣:谓自遭病施、为病人施、欲死时施、为死者
施、将行时施。又有释云:「急难施衣者,谓非时
衣。」言应受者,谓合受衣时。言应畜者,谓五月
一月。若不张羯耻那衣齐九月半,若张羯耻
那衣至正月半,此是世尊开饶益事,过此而
畜,咸得舍堕。若有五种急施衣时,随受应分。
若施主言:「我欲自手而行施。」者,虽未至限亦
应受之。无犯者,谓已差得掌衣人。若施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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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语:「可留此衣,待我还日,自手持施。」者,
此不应分。实未分别,作未分别想疑,句数如
上。随意之后王为闰月者,应随旧安居日而
畜持之。

**** 在阿兰若处过六夜离衣学处第二十七

佛在室罗伐城给孤独园,时阿兰若苾刍被
贼劫夺,世尊听许阿兰若苾刍于三衣中随
留一一衣置村舍内,于兰若处住无离衣咎。
若有僧伽等事、或窣睹波事、或自事他事,须
诣馀处得经六夜离处而宿,不应更过。是时
六众便经七夜离处而宿,由置衣事烦恼同前,制斯学处。

「若复众多苾刍在阿兰若处住,作后安居,有
惊怖畏难处。苾刍欲于三衣中随留一衣置
村舍内。若苾刍有缘须出阿兰若界者,得齐
六夜离衣而宿。若过者,泥萨祇波逸底迦。」


阿兰若者,谓去村一拘卢舍。言后安居者,谓
坐后夏人,为前安居处有迮隘等过,为避此
故诣无诤林为后安居。有惊者,谓知此处有
贼欲来。有怖者,一见贼来已被伤杀。有畏难
者,谓数有贼来。又有师子虎狼及非人类,应
如次配。又复贼难、或师子等难、或蚊䖟蛇蝎、
或寒热等难,如次配前惊等四句。言三衣者,
谓守持衣。言置村舍者,谓有巷陌康庄堪行
之处;置谓留寄他。若有缘者,谓三宝事及别
人事。言须出者,谓离兰若住处势分。此中犯
者,谓过六夜至第七夜,明相未出得恶作罪;
若明相出便得舍堕。复有释云:「本心暂去
即拟还来,因事稽留不至衣所,无离衣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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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者有八难事、或得众法、六夜想等,如上
应知。

**** 预前求过后用雨浴衣学处第二十八

佛在室罗伐城逝多林给孤独园,六众苾刍
贪求利养,多乞雨衣违出离行。此由衣事烦恼同前,制斯学处。

「若复苾刍,春残一月在,应求雨浴衣,齐后半
来应持用。若苾刍未至春残一月,求雨浴
衣,至后半月仍持用者,泥萨祇波逸底迦。」


残一月在者,谓春时三月已过,馀一月在,从
四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于中应求雨衣,
未至此日不应预求。若至雨时不应求觅。
于安居内所应作者,
今次当说。既至五月十五日,其授事人扫涂
房舍令清净已。众集之时应告白言:「明日苾
刍应作安居,所有诸事咸应思念。」若众欲得
安居已分房舍卧具者,如前造寺戒中应
作。至十六日,授事人应看人多少可为办筹,
以香水洗香泥涂安净槃中,鲜花布上以净
物覆之,鸣揵椎集大众,筹置上座前。次应
宣告安居制法,令知众者巡行,告曰:「诸大
德!若同心乐欲者,于此安居。」诸苾刍众不应
夏中更相诘罪,亦不应作非法制,令诸苾刍
不安乐住,违者得越法罪。其行筹者擎筹槃
在前,其收筹者持空槃随后。大师教主先置
一筹,次诸大众皆舍本座蹲踞详审,受取
筹已,两手擎筹置空槃上。若有求寂,其亲教
师、或轨范师应代取筹。次取护寺天神筹。总
知数已,应告白言:「今此住处现受筹者,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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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人。施主某甲、营事人某甲,于某村坊是乞
食处。」时诸苾刍皆应观察。乞食之处既观察
已,当自念云:「我于此处堪作安居,不令生苦、设生能除。若有病患,有看侍人给我医
药。齐某村坊为乞食处,饮食所须可得充济。」
作是念已,应入静处,对一苾刍具修威仪,蹲
踞合掌作如是说:「具寿存念!今僧伽五月十
六日作夏安居,我苾刍某甲亦于五月十六
日作夏安居。我苾刍某甲于此住处界内前
三月夏安居,以某甲为施主,某甲为营事人,
某甲为瞻病人,于此住处乃至若有圮裂穿
坏当修补之,我于今夏在此安居。」第二、第
三亦如是说。或前或后随意应作,若乐于此
处前安居人,至八月十五日应住,其后安居
人乃至九月半应住。若于四界相近之处,以
床板等压四界上,于此床上而作安居,便成
四处安居,四处利养咸悉得分。其安居人不
应出界,若有缘事须出界者,应受日去。若
三宝事、邬波索迦、邬波斯迦等,及馀亲族请唤
之事,若为外道除去恶见,于其自行未得令
得,于三藏中为除疑故,应受七日去。应对一
苾刍蹲踞合掌作如是说:「具寿存念!我苾刍
某甲于此住处、或前、或后三月夏安居。我
苾刍某甲为僧伽事故,守持七日出界外。若
无难缘还来此处,我于今夏在此安居。」如是
三说。或有一夜事来,乃至六日,准七日应受。
或频受一日、或重受七日,量事守持,悉皆无
犯。若下三众受七日等,时求寂应对大苾刍
受,正学女等对尼而受。若七日不了,当为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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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守持八日而去。若八日不了,应受九日十
日乃至四十夜。若欲守持四十夜者,鸣楗椎
集僧伽已,应一苾刍为作白二羯磨。

「大德僧伽听!此苾刍某甲于此住处界内或
前或后三月夏安居。此苾刍某甲今欲守持
齐四十夜出界外,为僧伽事故,此人今夏在
此安居。若僧伽时至听者,僧伽应许僧伽今
与苾刍某甲四十夜。此苾刍某甲守持四十
夜出界外,为僧伽事故,此人今夏在此安
居。白如是。」「大德僧伽听!此苾刍某甲于此住
处界内或前或后三月夏安居,此苾刍某甲
今欲守持齐四十夜出界外,为僧伽事故,此
人今夏在此安居。僧伽今与苾刍某甲四十夜,此苾刍某甲守持四十夜出界外,为僧伽
事故,此人今夏在此安居。若诸具寿听与此
苾刍某甲四十夜,此苾刍某甲守持四十夜
出界外,为僧伽事故,此人今夏在此安居
者默然;若不许者说。」「僧伽已与苾刍某甲四十夜法,此苾刍某甲守持四十夜法出界
外,为僧伽事故,此人今夏在此安居竟。僧伽
已听许,由其默然故,我今如是持。」若与二、三
人作羯磨时,随名牒作。律毗婆沙中作如是
说,得羯磨已。更对一苾刍蹲踞合掌作如是
说:「具寿存念!我苾刍某甲于此住处或前或
后三月夏安居。我苾刍某甲,僧伽已许守持
四十夜。我某甲今守持四十夜,当出界外,我
于今夏在此安居。」三说。众事既尔,馀亦同。然
极多唯得四十夜,不应过。如世尊言:「多在界
内少在界外,是故但守持四十夜。重请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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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者,应计日数,亦不得过四十夜。若有命难
等不还本处,非破安居。」若于乞食、病药所须
及看病者有废阙时,亦随意去。若有女人男
子及黄门等到苾刍所,现非法相,如斯等处
亦不应住,若有染心请唤苾刍亦不应往。又
有八难事:谓王怖、贼怖、人非人怖、猛兽、毒龙、
水火怖处,此不应居。设出界外逢此难时,不
还无犯。若房舍恐有隤坏为损恼者,去亦无
犯。若从法部向非法部,经明相者,便失安居。
若有同意苾刍欲破僧伽,应守持七日,往
彼遮谏,其日虽尽不还无犯;若不往谏得越
法罪。然诸苾刍安居之处,皆须洒扫涂拭令
净,若不尔者得恶作罪,复令施主福不增长。
于安居中有三事应作:一、修造事;二、分衣事;
三、羯耻那衣事。寺中上座应当奖劝修营之
人。若自要心向彼安居,后悔不去得恶作罪。

馀义已了次释本文。言雨浴衣者,谓著在雨
中洗浴故名雨衣;或于井边或泉池边洗浴
者,亦开用雨衣洗浴。言应求者,于何处求?谓
于亲戚;设非亲戚与者应取,或以己财而买
易得。若异此便犯从非亲乞衣舍堕。若未
到求,时有惠施者,应分别而畜,至四月十
六日守持应畜。言后半月者,谓去随意日,
馀有半月在。齐此应用,过此用者得舍堕罪。

因明随意事者,安居欲竟,去随意日,七八日
在,应于随近村坊唱告,所有老少苾刍及未
近圆者,于供养事咸共修营。至八月十四日
夜,令持经者通夜诵经。明日知时作随意事,
勿过明相。应差五德作受随意人。鸣楗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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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伽,问众,许已应作白二:「大德僧伽听!此
某甲苾刍今为夏坐僧伽作随意苾刍。若
僧伽时至听者,僧伽应许僧伽今差某甲为随意苾刍。某甲当为夏坐僧伽作随意苾刍。
白如是。」「大德僧伽听!此某甲苾刍今为夏
坐僧伽作随意苾刍。僧伽今差某甲为随
意苾刍。某甲当为夏坐僧伽作随意苾刍。
若诸具寿听某甲为随意苾刍,某甲当为
夏坐僧伽作随意苾刍者默然;若不许者
说。」「僧伽已许某甲当为夏坐僧伽作随意苾
刍竟,僧伽已听许,由其默然故,我今如是持。」
作随意苾刍所有行法者,应行生茅与诸苾
刍。上座应白:「大德僧伽听!今僧伽十五日作
随意事。若僧伽时至听者,僧伽应许僧伽今
作随意。白如是。」其受随意苾刍,应诣众首蹲
踞而住。尔时上座及馀下座,各各用心受得
一把茅已,颠倒横布,即移身近前,双足俱蹈,
手取少许当前举之作如是言:「大德僧伽听!
今僧伽十五日作随意,我苾刍某甲亦十五
日作随意。我苾刍某甲对僧伽向大德以三
事见闻疑作随意事。大德僧伽应摄受教
示我、应饶益我、应哀悯我。是能悯者,愿哀
悯故。若知见罪,我当如法如律而为说悔。」
如是至三。受随意苾刍应言:「尔。」彼答云:「善。」如
是次第乃至下座。众若少者,应差一人为受
随意人;众若多者,应差二、三人。若二人者,
一人从上座受随意,一人从半向下;若三人
者从三处起。随意苾刍若一人者,应对已作
随意人而为随意;若二、三人者,应自更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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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随意事。苾刍既了次唤尼众,令入众中对
随意苾刍作随意法。次式叉摩拿、求寂男、求
寂女,如次一一对随意者,同前作法。其随意
苾刍应在上座前作如是白言:「大德诸妹!二
部僧伽已作随意竟。」二部僧伽并应唱言:「善
哉!已作随意。」唱者善,不唱者得恶作罪。随意
苾刍应持刀子、或持针线、或持诸杂沙门资
具在上座前立,作如是言:「大德!此等诸物颇
得与安居竟人作随意施不?若于此处更
获财利,和合僧伽应合分不?」举众同时答云:
「合分。」若异此者,随意苾刍及馀大众皆得越
法罪。若住处唯一苾刍者,随其力分诵少多
经,应自守持,如褒洒陀法。若二、三人或满四
人,咸作对首随意,不应差人秉法。若满五人
方为众法,然此四人不应取欲。

有四种随
意:谓一说、二说、三说及以众作。若患痔病不
能久坐、或晒卧褥风雨将至、或时施主持利
养来、或为听法、或为除诤,由斯等事夜分将
终、或为王等八难事至,应须一说;若难远应
作二说;若无事者,徐徐三说。若有大怖将
至,即应两两作对首法一说而去,应如是说:
「具寿存念!今十五日应为随意,现有如是恐
怖事来,不暇和合共作。若于后时与众和合,
当共彼和合众为随意事。」若有犯波罗市迦,
应先除摈方为随意。若犯馀罪如法悔已,然
后作法,应对同见之人。何谓同见?谓于大师
制听之事,其见皆同者,名为同见。若随意苾
刍当时根转者,不成随意。诘问罪时,若前人
语移转者,此不须诘。若如实言定引罪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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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诘之,即如所犯而治其罪。若于罪轻重
有疑,应问善三藏者取决断己依事治之。若
有斗诤徒党来者,方便令去后作随意。此中
犯者,若前安居者,如前时节应求应畜,违便
获罪。若后安居者应随其意、或前或后而求
觅之,乃至八月尽持用无犯。若预前求者,得
一堕罪,此物应舍;若过后持,复得堕罪,但有
一舍。非时非时想疑,并泥萨祇。二轻、二无犯,
准上应说。若是不应净物及以疏薄、或两人
共乞及持用者,得恶作罪。若未闰时求得衣
后,虽闰月畜,亦无犯。

**** 回众物入己学处第二十九

佛在室罗伐城给孤独园时,有施主以妙白
氎奉施僧伽,邬波难陀苾刍遂回入己。由
回他物事烦恼同前,制斯学处。

「若复苾刍,知他与僧利物,自回入己者,泥
萨祇波逸底迦。」

言知者,或自知、或由他告。言僧者,谓佛弟
子。设令施物未至众中,回入己时,亦名回
物。僧有五种:一、无耻僧,谓破戒者。二、哑
羊僧,谓于三藏不能解者。三、和合僧,谓作
羯磨者。四、世俗僧,谓淳善异生。五、胜义僧,
谓学无学。言利物者,有二种利:一、衣利;二、食
利。凡有衣服、饮食、卧具、医药、瓶钵价直,皆从
他得,故言利物。此中利者,据衣物利。言与者,
谓施主作决定意:今我此物施与僧伽。或身
或语而作施相,齐此名施。言入己者,谓摄为
私物。此中犯者,或一人、二人、多人、或是众物
回入己者,为方便时得恶作罪,得物属己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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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舍堕。有云:「知他与别人物自回入己,但
犯恶作。」或知他意与一别人,即便回与一、二
多人及与僧伽,如是与二、多、僧伽,回与馀四,
由不入己,得恶作罪。或知他与此处僧伽,遂
便回与馀处僧伽,及苾刍尼众;或复知与此
尼僧伽,遂便回与彼尼僧伽及苾刍众;或与
二众回之与一,或可翻此;若僧伽破,回法部
物与非法部,或复翻此,咸得恶作。若房廊
檐宇门户椽梁等,违施主本心回作馀事、或
非其处亦恶作罪。或于尊像移此作馀及庄
严具,悉皆有犯。若暂借用者,无犯。如是应知
窣睹波及窣睹波物,阁道阶级花拱飞檐,
楼观之处制底轮盖安置层级,随其多少乃至
宝瓶,此等互用并得恶作。报施主知、随他许
者,无犯。或时将食拟施贫寒,及以傍生转惠
馀者,乖本心故,亦犯恶作。求不得者,无犯。
如是馀趣准类应知。实回作回想疑,得舍堕
罪。不回回想疑,突色讫里多。回及不回作不
回想,无犯。知与众物自回入己,下至一线缝
著其衣,此衣即须全将入舍。复有释云:「见他
将物施无耻众,自观己身福胜于彼,为益施
主便回入己者无犯。」若父母衣物及以资具,
欲施僧伽回入己者,得恶作罪。若有持物施
现前僧伽者,应先言白,次鸣揵椎,众既集
已,或数人、或行筹,然后均分。若安居人有缘
出行,嘱授而去,应取其分;若不嘱授,则不应
取。若受嘱人不为取者,应以己物准数酬还。

然获利时,总有八种:一、界所得利;二、立制所
得利;三、依止所得利;四、安居所得利;五、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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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所得利;六、苾刍所得利;七、对面所得利;八、
定处所得利。言界所得利者,谓于一界有其
定局,或于二界、或于多界,随其处别所获利
物各于界分,即旧住者而共分之。言立制所
得利者,谓诸苾刍,或是随党、或非随党共作
制要,然后安居,于某村、坊街衢之内,某家
嘱我、某舍嘱汝。若得物利依制而受,名立
制利。若于随党住处请随党及非随党,俱设
食已,与随党利与非随党与吉祥水,此即随
党合得其利。若于随党住处请随党及非随
党,随党者合得其利。若于随党住处请随党
及非随党,俱设食已,将其利物置二上座中,
于二上座皆授吉祥水,此即随党者合得其
利,如是应知。于非党住处请党非党,俱设供
已,随其一处上座之前授其施物并授其水,
即非党者合得其利,如是准上应思。又复应
知,于处中处请党非党,俱设食已,随于一处
上座之前授物授水,此即党与非党共受平
分。言依止所得利者,谓依男女及半择迦而
为安居,依此施主所获利养是。言安居所
得利者,谓于此两安居所获利物,随其施主
本心处分。言僧伽所得利者,谓决定利不作
分局,此物决定施与僧伽,就中未为分局,为
与两安居、为与现前?此物应问施主而分。苾
刍所得利者,谓决定利而作分局,即房院等
于此住者便受其利。对面所得利者,谓对面
所获之利。言定处所得利者,谓世尊在日久
住之处。有八大制底:一、佛生处,在劫比罗伐
窣睹城,岚毗尼林。二、成佛处,在摩揭陀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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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若菩提树下金刚座上。三、转法轮处,在婆
罗痆斯仙人堕处施鹿林中。四、涅槃处,在拘
尸那城娑罗双树间。五、在王舍城鹫峰山竹
林园内。六、广严城猕猴池侧高阁堂中。七、在
室罗伐城逝多林给孤独园。八、从天下处,在
平林聚落。初之四处名为定处,后之四处名
不定处。若有施物拟施生处者,其物惟于生
处供养不应移转。若无力能送者,三中随一
而为供养。馀之三处类此应知。馀四制底与
此不同。若于夏内僧伽破者,应与法党利、不
与非法党利。安居过半便舍戒者应与其利,
异此不应。若苾刍身死有饮食利,下至一片
树叶,其衣物利下至撚为灯炷,皆可均分。若
有上好贵价衣,不应割破,应卖取直而共分
之。若僧尼二众共得衣利者,亦应均分。求寂
男、求寂女,应三分与一。正学女及欲近圆者,
应二分与一。若饮食利,无问大小悉应平分。
若苾刍数多、尼数少者,应数人分。若苾刍少,
应中半分。若作佛陀大会等所获利物,出家
五众应共分之。

尔时世尊在室罗伐城逝多林给孤独园,时
具寿邬波难陀命过,所有衣赀杂物直三亿
金钱。时六大城诸苾刍众咸皆集会,各作是
言:「我于此物合得其分。」诸苾刍不知云何?以
事白佛,佛言:「若苾刍来及五时者,应与利分。
云何为五?一、打揵椎时;二、诵三启无常经时;
三、礼制底时;四、行筹时;五、作白时。其作白法
应如是作:敷座鸣椎,大众集已,秉单白羯磨
应如是作:『大德僧伽听!苾刍某甲于此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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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所有现及非现衣赀杂物今作守持。若僧
伽时至听者,僧伽应许僧伽今于亡苾刍某
甲所有现及非现衣赀杂物共作守持。白如
是。』」

若众不和集、或无秉法人,应为初后法。谓取
亡人少物、或一两贝齿,于众首上座及最
下座各行与之用为定记,然后现前僧众如
常共分,更不须作法。若作初后法竟,有人来
者,不应与分。若前四时有、后二时无,亦应与
分。若作白已,现于界内应合得者,皆应受利。
若不作白、不作初后法者,但是世尊声闻弟
子,所有现住赡部洲中、或馀住处,悉皆有分。

总摄颂曰:

「 楗椎诵三启,
 制底畔睇时;
 及以行筹时,
 或众同为白。
 若大众难集,
 可为初后记;
 应取亡人物,
 随时行少许。」


问:所应分物轻重云何?颂曰:

「 田宅店卧具,
 铜铁及诸皮,
 剃刀瓶衣等,
 桁竿并杂畜,
 饮食及诸药,
 床座并券契,
 三宝金银等,
 成未成不同,
 如是等诸物,
 可分不可分,
 随应简别知,
 是世尊所说。」


言随应者,所谓田宅邸店卧具毡褥,诸铜铁
器并不应分。若铁钵、小钵及小铜瓶、铜碗、
户钥、针锥、刀子、铁杓、火炉,及斧并盛此诸袋。
若瓦器谓钵小钵、净触君持、所有贮油之器,
此并应分,馀不应分。其竹木器及皮卧物、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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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之具、奴婢饮食谷麦豆等,入四方僧。若
可移转物应贮僧库,令四方僧伽共用。若田
宅、村园、邸店、屋宇不可移者,入四方僧伽。若
馀所有一切衣被,无问法衣俗衣、若染未染,
及皮油瓶鞋履之属,并现前应分。大竿可作
赡部影像处悬幡之竿,细者行与苾刍作锡
杖竿。四足之内若象马驼乘驴骡,当与王
家。牛羊入四方僧伽,并不应分。若甲铠之
类,亦入王家。杂兵刃等可打作针锥、刀子及
锡杖头,应从上座行与现前僧伽。罟网应用
罗窗,诸上彩色又黄朱青碧绿等物,应入佛
堂供画像用。白土赤土及下青色现前应分。
若酒已变,应埋于地待成醋讫,应供众食;若
未坏酒,应可倾弃。杂药草等,应安僧伽净库,
以供病者。珍宝珠玉分为二分:一分入法;
一分入僧伽。法物可书佛经并料理师子座,
入僧者现前应分。若宝等所成床榻等,应卖,
僧伽共分。木所成者,入四方僧。所有经论
并不应分,当贮经藏,四方僧伽共读;其外
书出卖,现前应分。所有券契之物,若能早索
得者即可共分;如未得者,其券当贮僧库,后
时得充四方僧用。若有金银及成未成者、贝
齿诸钱,并分为三分:一、佛,二、法,三、僧。佛物应
修理佛堂及发爪窣睹波;法物用写佛经料
理师子座;僧物现前应分。若更有馀物,准此
应分。若苾刍在俗人家身死者,所有衣物与
先至人。若俱时至,与先乞者。若同时乞,任俗
人与者应受、或可随他情所乐施。若苾刍死
处有馀苾刍尼,不应与分。苾刍尼死有馀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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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亦不应与分。若都无者,应可互摄。若两
界中间亡者,随头所向处应得其分。若卧两
界上者,二处共分。若处人多,应十人等为分,
任各自分,如其朋内得分未分。若一人身死
此成死物,还于十人内应分。若已分身死者,
大众同有。被舍置人、若乐清净者同居,死物,
清净者应分。若无清净者,被治人共分。

随党住处非党苾刍,及以求寂身死者,所有
衣物随党应分。若不乐独分舍入大众者,此
为善舍,大众应分,如是应知。随党住处,随党
身死;非党住处,随党身死,准事应知。提婆
达多说五邪法,心许可者名为随党;若依仗
世尊,名为非党。

苾刍身死,看病之人,若出家
五众及馀俗人,随在何处,若病苾刍死,于亡
人物中应用六物赏瞻病者以报其恩。言六
物者,三衣、钵、坐具、滤水罗,计功量授。若苾刍
病作如是语:「我死之后可持此物与彼人。」者,
是俗人法不成嘱授,此物应分。对面授者便
为善与。其死尸应焚烧,供养诵经事了,然后
分物,若异此者得恶作罪。若亡人寄物,即于
物所在处僧伽共分。若知事苾刍身亡之后,
所有资生与三宝物共相杂乱不可简别者,
此死人物三宝共分。若人在界内作界外想
疑,共分衣者得越法罪,应须尽集。若苾刍寄
物与他,两俱命过,其掌财者应作法守持随
意受用,馀如广文。若一苾刍获得大众安居
利物,即应受取,然受之时,应为心念守持言:
「此衣今至,是现前僧伽合得,是可分物,现前
僧伽合分受用。既无大众,此衣是我应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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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守持。」未守持时有人来者,应与分;若不与
者得恶作罪。界内得衣持向界外共分,无盗
心者得恶作罪;若有贼心便得盗罪。若夏中
利物,破夏者不应受分。施衣持虽过,有施夏
衣亦应受取。若是衣时有对面利,未有夏人
亦应同受。若苾刍、苾刍尼二部僧伽俱设食
已,施主持物来不向上座前者,应问施主方
可分之。若本为苾刍而兴供养,二部食讫,持
物置上座前,此应中半而分。若苾刍身为众
事夏内出行,身虽不在,夏利应取。安居之
人若前若后,及坐过半者,所有夏利悉皆合
与。

凡为众首,每见行食人,乃至初下一匕盐时,
应教其人,长跪合掌白众云:「等供时至。」上座
寻声告曰:「可平等行。」第一不言,第二应告。若
不言者,其上座等得越法罪。若施主于供养
时,以诸缯䌽缠系其树为严饰者,物应收取,
每至节会还应系此、或悬馀处随时供养。若
悬壁上者用将画壁,在温堂者供浴室用,在
井池者供时非时浆。若在瞻病堂,应为美食,
随时供养。若在戒坛及檐前楼侧并门屋下,
所有供物苾刍应分。若在寺中庭所悬置者,
是四方僧伽物,不应分用。有五种物,体不应
分:一、四方僧伽物;二、窣睹波物;三、瞻病堂物;
四、根本出生物;五、所应食物。其根果甘蔗等,
虽是应食物,现前应分。文云:「庵没罗果若多
有者,应分与僧伽,随自受用。此果熟时应
令苾刍默住看守,不应諠竞,违者得越法罪。
欲行果时应先观虫,次以火净。若无未具人,
畜长钵过十日不分别学处第二十一¶ 第 569a 页 T24-0569.png
苾刍受取自行无犯。」若声闻弟子制底之处
所获利物,应还修营此诸制底,若有馀长现
前应分。因明制底法者,如来制底,应圆满
作;若独觉者,上无宝瓶;若阿罗汉,安四相轮;
馀之三果如次减一。若淳善异众苾刍,上无
轮竿,名平头制底。若有施主施财造寺,财
施主心以其财物造诸作具,及作人饮食,并
涂足油灯明杂用,勿令有阙。

若有施主造立住处,先施一人便更转施一
人、或二、或三、或施大众,名非法施。其受用者
亦名不净。如是乃至施与大众,若苾刍众、若
苾刍尼众,回馀处者,初名为施、后名非施,施
者受者并成非法。然施主于自所施卧具等
物,但可本处料理受用,不应持此更施馀处。

有五种受用人:一、是主受用,谓无学人。二、父
母财受用,谓有学人。三、随听受用,谓持戒者。
四、负债受用,谓懒惰辈。五、盗贼受用,谓破戒
人。何谓破戒?谓四重中随犯一事,于诸饮食
一口不销,于僧伽地不容一足,如前所说。不
依行者,得越法罪。
《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