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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卷十 第 620c 页

大佛顶首楞严经宝镜疏卷第十
大清 钦赐云南法界寺讲经广陵沙门溥畹述

【△四行阴魔境(三)一通明阴境。】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至)幽隐妄想以为其本。」

【此通明行阴始终之境也。盖虚幻五阴。皆以妄想
为本。是故想阴能尽伏者。则其寻常所有梦想。亦
销灭矣。以想阴若在。则寤为妄想。寐为乱梦。昼夜
时刻。起灭纷纭。扰乱真性。不得宁静。且无恒常一
定之念。所以扰乱本觉妙明。无有一刻得清虚而
寂静也。今者想阴既尽。则寤寐寻常。恒如其一。无
诸扰乱。故得本觉妙净明心之中。从此清虚而宁
静矣。犹如晴明之空。迥无所有。以无色受二阴。则
粗重之相巳灭。复除想阴。则缘前尘分别。影事亦
空。以故观诸世间大地山河。犹如宝镜。光明洞鉴。
应物而现。毫无分析。故物来即现。无所黏著。物过
即灭。亦无踪迹。正如其镜。但以虚受虚照虚应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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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以其心中。了无宿习。唯一识精真体。湛然独存。
此则想阴巳尽之相也。生灭根元。即指行阴。以诸
迁流自此而始。所谓生而又生。灭而复灭。乃是生
灭不停之根本元由也。以前三阴未尽。则此根元。
幽隐难见。今者三阴既尽。则三界中所有一切生
死根元。莫不从此分披而显露矣。故见十方十二
类生。因果罪福。元由头绪。毕竟皆能尽悉其类。所
以有生有灭之故也。虽未能得通达识阴。固不知
其各类受命元由头绪。然见行阴。则其各类同共
受生之基。巳见其端矣。野马者。乃田野间游气也。
以喻行阴幽隐微细扰动之相。熠熠者。萤光也。以
喻行。阴忽起忽灭。犹萤光之闪烁也。清扰者。对前
阴重浊。显其轻清。对后阴澄湛。显其扰动也。为浮
根尘究竟枢穴者。盖枢乃门轴。穴乃门臼。由枢穴
故。门得开关。由行阴故。根尘生灭。此则名为行阴
之区宇也。以想阴如洪波。行阴如细浪。识阴如无
浪流水。真觉性体如湛然止水。故此行阴。元无实
性。但以轻清扰动。犹如萤光忽起忽灭。以为元性。
设使扰动性灭。反入元澄不动之体。则行阴种习。
尽而复还。识精元明矣。故曰。如波澜灭。而化为澄
水。此则名为行阴巳尽之相也。夫第八识。本是如
来藏性。但因行阴生灭不停。业运恒迁。遂成众生
知见浑浊真性。今者行阴既尽。则众生浊自能超
越。至此返观行阴之由元。从幽阴妄想。以为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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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其迁流密移。皆是幽隐细相。非若前三瀑流之
粗。故名幽阴妄想也。罔犹无也。陈习即宿习也。

△二别示魔事(十)一计二种无因。】

「阿难当知是得正知(至)第一外道立无因论。」

【此示行阴十种邪计。而此先明二无因也。盖此十
计多依利使五见为体。有六十二种。然此六十二
见。古德释经。但主消文。虽述其名。未出其体。遂令
后学。莫知所自。今按长阿含所说。与此经合。法数
并同。但义稍异彼。则本是外道。此乃修心误堕。然
经中义。皆于世界。劫量起计。故自四遍常四矫乱。
总十六见。为本劫本见。从十六我见。至五涅槃。总
四十四见。为末劫末见。故长阿含。以二无因论。居
本末之间。共六十二。此经论次第。所以各依本起
也。得正知者。谓寤寐恒一。不遭邪虑也。奢摩他中。
即圆定发明之中也。凝则不动摇。明则不疑惑。正
则不邪虑。如此用心。故前十类天魔。不得伺其便
矣。盖妄想用事。则天魔得以窥其心行。伺其间隙。
毁其正定。今者想阴既尽。则鬼神莫能测。天魔亦
难入。又何能扰乱者哉。故下十种。皆自心邪解。自
生邪计也。方得精研穷生类本者。谓想尽魔歇。方
得精研穷究十二类生根本来源。故于根本来源。
一一穷究。则十二类中。生灭根元。从此分披显露。
莫不了然者矣。观彼幽清圆扰动元者。乃正观行
阴也。对前想阴浮浅重浊之相。故显此行阴是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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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轻清之相。对后识阴湛不摇动。故显此行阴为
迁流圆扰群动之元。而且于此圆扰动元行阴之
中。起计度者。以外道本劫本见。十八见中。自有无
因。而出之二见。一则从无想来。自谓本无。今有一
则。捷疾观察。妄谓无因而有。盖是行人本为修正。
遍知趣菩提果。但由妄起计度。以故坠落外道。而
误入二种。无因之论也。后皆仿此。何谓二无因耶。
一者是人依本劫本见起计。观八万劫前。冥无所
见。因而遂计本来无因。何以故。是人既得想阴销
除。则行阴受生之机。全然看破。故在定中。遂乘眼
根。以方涉世。八百功德。彻见八万劫内所有一切
诸类众生。随业飘流。如水在湾。循环旋转。莫能自
止。正如诸类。死此生彼。轮回其处。而不断绝者。亦
无有异。此为行阴迁流之相也。然于八万劫前。则
冥冥然毫无所观。因之妄计。冥无观处。以为冥谛。
乃自然造化之理。如谓鸿濛混沌者。皆此类也。殊
不知自见解有限。不能超越。而反妄计。一切众生。
皆从八万劫前。本来无因。而自有者。岂不谬哉。由
此邪计邪度。故亡正知。局于八万劫内。不达业道
无始。则亡遍知。以故堕落外道天魔边邪恶见。而
反惑乱。得成菩提之正性矣。二者是人依末劫末
见起计。观八万劫尽末后无因何以故。是人于诸
一切众生。既见劫前本无。其根自然而有。则知人
还自然生人悟得。鸟还自然生鸟。乌则从来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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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黑。鹄则从来自然是白。若人之与天。乃本自然
竖首而行。若畜养之生。乃本自然横身而走。故鹄
之白也。乃自然而白。非是洗成而乌之黑也。乃自
然而黑。亦非染造。此皆自然而然。本无有因。且自
八万劫来。此理未尝迁移更改。则知自今末后。虽
尽此形。穷未来际此理仍然。亦复如是。而不改移。
以是则知劫末之后亦无因也。然而我于八万劫
前。从本以来。元不见有十二类生从菩提性起。云
何劫后。更有众生。成菩提之事乎。当知今日一切
物象。既皆劫前。本无有因。则知劫后末亦无因也。
此计八万劫尽。无因无果。自然断灭。返于冥初而
巳。由此计度。失正知。而落外道迷惑。成菩提之性
矣。是则名为第一外道。依本末二见。以立二种无
因之论也。此皆先世外道。违背正理所立之论。兹
者修定行阴将开。妄起计度。误堕此见。可不惜哉。
皆由不达循业发现。妄计八万劫前无因。而有八
万劫后自然而无。故立本末二种无因断灭之论。
乃邪见摄也。

△二计四种遍常。】

「阿难是三摩中诸善男子(至)第二外道立圆常论。」

【此计四种遍常也。于圆常中。起计度者。谓观行阴
中。见周遍处。则名曰圆。见相续处。则名为常。殊不
知此周遍相续。乃行阴迁流生灭之相。而于是中。
妄起计度。执为圆遍常住。岂不谬哉。以故如是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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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之人。则误坠入外道所立四种遍常之论矣。一
者是人计心境皆常。由其未见第八藏识。以故不
达心境二性。是第八识见相二分。但得想尽行现。
乘此见解。依之修习。遂究心境二性从何而起。然
见量有限。穷之不远。唯见二万劫前无因。自有二
万劫后冥无所观。遂计十方众生。于二万劫内。所
有生灭循环。而皆不曾散失。故不计劫外无因。为
断灭。唯计劫内相续。为遍常。所以异乎前计。而为
第一遍常论也。二者是人计四大皆常。此亦行人
乘巳见解。而穷化元。见其万法。皆从四大和合而
成。故计四大种性本来常住。殊不知此唯识变现。
其性本空。依之修习。以为常住。遂能了知。四万劫
中。十方众生。虽有生灭。然而四大体皆周遍。性自
恒常。不曾散失。此计劫内所见。以为第二遍常论
也。三者是人计八识皆常。以能穷尽六根之中所
具六识。并及末那七识执受八识。此由行人乘巳
见解。穷此三者。若心若意。以及意识。根本元由。生
起之处。不知乃是行阴相续之由。而反谬计识性
常恒之故。依此修习。能观八万劫中。一切众生。死
此生彼。循环展转。不曾散失。遂谓从本巳来。周遍
常住。以其穷此。不散失性。因起妄计。以为周遍常
住之性。殊不知此正是行阴相续。不绝生灭之性。
且第七识中。生灭根元。尚未望见。而遂执为圆常
真性。岂不误乎。此为第三遍常论也。四者是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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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尽为常。以其既尽想阴根元。自是想阴更无再
生之理。遂谓此流动举止。运转施为。皆属乎生生
灭灭。妄想阴心。今者巳得永除灭矣。若此行阴。理
中自然而成。不生不灭矣。此以想心息灭。而便妄
谓生灭永灭。则不生不灭之理。自然成就。不知生
灭根元正由。于此特因行相微细难见。误于生灭。
因心妄计不生不灭周遍常住之理。岂不谬哉。此
为第四遍常论也。由此之故。于本非遍圆。而谬计
遍圆。本非真常。而妄谓真常。故堕邪计而亡正知。
所以落外道而惑菩提也。是则名为第二外道立
圆遍常住四种之论。皆边见中摄也。

△三计四种颠倒。】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第三外道一分常论。」

【此明双计常与无常也。又三摩中。正当想尽行现
之时。忽于自而巳身。他而众生。国土之中。起邪计
而妄度者。如是之人。坠入外道四种颠倒之邪见
矣。所谓一分无常之论。一分常住之论也。一者是
人因观自巳妙明之心。周遍十方。湛然不动。量同
虚空。以为心性湛然。从此究竟。遂立神我。言神我
者。即二十五谛末后谛也。从是计我等者。由彼计
有真我。周遍十方。凝明不动。无生无灭。以故是常。
一切众生。在我心中。自生自死。故是无常。此于自
他处。计常与无常也。二者是人不观自心。独观国
土。自三禅以下。三灾所及处。计为无常。自四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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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三灾不及处。计以为常。此以三灾及不及处。计
为常与无常也。此则舍自观他。下乃舍他观自。三
者是人以身粗心细。故舍世界。别观自心。但见精
而不杂。细而非粗。微则弗著。密则不显。其幽隐难
见。犹如微尘。虽然流转十方。而性元无迁移更改。
能令此身。在于心中。即生即灭。俱无改移。故知其
为不坏之性。名我性常也。至于一切生死之身。皆
从我性所流出者。名无常性也。此计自巳身心。为
常与无常也。四者是人通观四阴。知色受想三阴
巳尽。伹见行阴现在迁流。遂以行阴相续不息。而
常流者。便计以为常住之性。前之三阴今巳灭者。
即名之为无常之性。此于四阴中。计常无常也。由
此四种计度。虽自他及阴各执不等。总不出于一
分无常一分常论。以此双计。故成颠倒。所以落外
道而惑菩提。故名第三外道一分无常一分常论。
乃边见中摄也。问此与四遍常何异。答彼计一切
俱常。此计自他及阴。止有一分是常。故不同耳。

△四计四种分位。】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第四外道立有边论。」

【此计分位为有边无边也。盖分位有四。谓三际分
位。见闻分位。彼我分位。生灭分位也。一者下约三
际。以计有边无边也。心计生元流用不息者。谓观
类生之根元。现在迁流之业用。展转循环。而不休
息。遂计过去巳灭。当来未至。故为有边计。现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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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曾无间断。故为无边。此以行阴。分三际而观也。
二者下约见闻。以计有边无边也。谓观八万劫内。
有众生可见可闻。故计为有边。此则限于八万之
数也。观八万劫外。不见有众生。不闻有众生。故计
为无边。以其无数量。而不可见闻也。前计过未无
见闻处。为有边。此计现在有见闻处。为无边。皆于
此反。则知外道回互倒计元无一定之见也。三者
下约彼我。以计有边无边也。此由行人观巳行阴。
执为真我。故复妄计。我能周遍了知。自谓于诸法
中。唯我一人。得无边性。而彼一切众生。皆现我性
之中。然我与自巳性中。曾不别知有彼知性。遂计
彼之知性。皆不出于我之知性。以故名彼不得无
边心性。但名有边之心性耳。此正行阴执我。岂知
平等性中元无自他之分位耶。四者下约生灭。以
计有边无边也。是人穷行阴空而计半生半灭者。
由此行阴本无根性。前依想阴为根。后依识阴为
性。故今想阴既尽。识阴将现。则此行阴。其前半分
虽同想灭。而后半分犹共识生。是以行人据自所
见心行之路。妄自筹画。以忖度之。遂计众生。亦同
自巳一身之中。所有之心。一半属生。一半属灭。且
见行阴。遍于一切。因而发明。其世界中。诸所有法。
皆是一半生者。为有边。一半灭者。为无边也。由此
四种计度。若有边若无边。总落外道。皆是迷惑菩
提之性。以菩提性中本无分位边际之可得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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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名为第四外道立有边无边之论。乃邪见中摄
也。

△五计四种矫乱。】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此明四种矫乱遍计虚论也。于知见中。生计度者。
谓彼定中。以所知所见。而妄生周遍计度也。言矫
乱者。谓此外道。于知见中。不能决择。了了分明。设
有人问。则皆矫智而乱答也。言不死者。以外道计。
梵天常住。名为不死。净天谬谓。一生不乱。答人者
得生彼天。若实不知而辄答者。恐成矫乱。故有问
时答言。秘密言辞。不应皆说。或设馀事方便避之。
或随问者言辞而转。或不决定两可而答。佛法诃
云。此真矫乱遍计虚论者。谓下四种。皆周遍计度
虚妄之论。非有实义者也。一者下以一生灭行阴
分别。而成八种之见。遂有八种谬计也。变化元者。
谓此行阴乃迁变幻化之根元也。以观前念后念。
见其迁流不息之处。遂计变易。或观前念后念。见
其相续不断之处。遂计恒常。以其但见现在。于所
见之处。计以为生。以其不见过未。于不见之处。计
以为灭以生为灭之因性。以灭为生之因性。而生
生灭灭。无间断处。计以为增。以正生者。不到灭处。
以正灭者。不到生处。而生灭相续之中。有所离处。
计以为减。于念念生处。计以为有。于念念灭处。计
以为无。此之八种。虽则都以行阴之理。统而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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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行人用心差别。以故有此八种之知见也。由
是之后。既无一定正知正见。故逢问义者。即以此
等矫乱之语。而混答之。令彼现前问义之人。皂白
不分。是非莫决。不惟义理含糊。而不能辨。且并旧
习章句。亦多遗忘漏失。而更增其迷闷也。二者下
计无矫乱也。谛观其心者。即观其行阴之心念也。
互互无处者。谓念正生时。无有灭相。念正灭时。无
有生相。从此證得一切皆无。故逢人问义。惟答诸
法皆无也。三者下计有矫乱也。各各有处者。谓念
生后。必有灭相。念灭后必有生相。从此證得一切
皆有。故逢人问义。惟答诸法皆有。是即有也。四者
下计有无矫乱也。有无俱见者。谓既见其念念生
处。又见其念念灭处也。其境枝故等者。谓所观之
境不定。能观之心亦不定。如树多枝交差不一。故
有问者。即答云。亦有即是亦无。以生者必归于灭。
亦无之中。不是亦有。以灭者必不能更生也。矫乱
者。执拗而不顺理。为矫。心无主正。为乱。此中第一
第四言。皆两可乱义为多。而终非顺理。亦兼于矫
也。第二第三言。惟一偏矫义为多。而终非主。正同
归于乱。故总结曰。一切矫乱。无容穷究诘问者也。
由此下结成虚无者。谓虚妄邪计。无实义也。遍计
虚论者。谓是此人。周遍计度。犹如执绳为蛇。皆至
虚至妄之论。乃邪见中摄。巳上十六见。皆本劫本
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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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计十六有相。】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死后有相心颠倒论。」

【此依末劫末见。计后际十六有相也。无尽流者。即
指行阴。谓相续无尽。迁流不息也。是人因见行阴
迁流。而无穷尽。遂并前来巳灭三阴。皆计死后亦
无穷尽。定有其相。遂而发明颠倒心论。或自固身
者。由计色身是我。故自坚执而固守也。盖我即第
八识见分。而第七识执为内我也。色即第八识相
分。而前七识执为外境也。皆由行人不知根源。而
展转妄执也。一者云色是我。谓四大之色。皆是我
故。此计即色是我也。二者或见我性圆融。遍含国
土。云我有色者。谓所含一切遍国土色。皆是我所
有。故此计我大色小色在我中也。三者或彼现前
境缘。咸皆随我。回旋往复云色属我者。谓是我所。
非即我矣。此计离色是我也。四者或见诸行相续。
复计我依行中。云我在色者。谓我即在色中也。以
行阴相续之相即是色阴。此计色大我小我在色
中也。皆计度言。死后有相者。谓色身虽死。我犹在
故。色阴既尔。馀三亦然。如是循环。四四共有一十
六相。以现在生前既是有相。则知未来死后亦是
有相也。从此下展转妄计。谓上四阴。与我既然。死
后皆是有相。则烦恼菩提。理亦如是。以烦恼由阴
而生菩提由我而證。则知真妄两性。二皆有相。亦
可并驾齐驱。入未来际。毕竟无改。各不相触。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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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碍也。意谓真则毕竟到底是真。妄则毕竟到底
是妄。决无更改。岂有反妄归真转凡成圣之理。此
皆执定死后必有我相。而误认为常不可转易也。
由此下结成外论。文虽通明五阴。然正义惟在前
四。虽在前四。实惟行阴而巳。此皆边见中摄也。

△七计八种无相。】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死后无相心颠倒论。」

【此计死后八种无相也。此因见前三阴巳灭无相。
由是遂计第四行阴。亦终归于无相也。形如一身。
色如四大。故知形因色有。若色灭则形无所因矣。
想如意识。心如意根。故知心因想系。若想灭则心
无所系矣。色居受前。心居受后。有受居中。则连缀
色心。是故无受。则色与心。无复连缀矣。前三阴性。
既巳销散。而无阴相。纵有行阴。虽是生理。而无受
想。即有生理。亦无知觉。与诸草木之无受想。又何
异乎。以是故知。若此行阴。离于前阴。亦无相矣。此
据前三阴。以推行阴。决知无相也。今观此身现前。
阴相犹不可得。云何死后。而反更有诸阴之相耶。
因之推勘。比校死后。阴相一定。是无如是循环往
复。推勘每阴。各计现未。二无四阴。共有八无相矣
又且从此展转。妄计涅槃因果世出世法。一切皆
空。徒有名字。终无实体。究竟皆归于断灭也。由此
下结成外论。然而此计。与前相反。盖前见未灭之
行阴。以其有相。因计前三。并万法皆当有相。故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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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颠倒之论。此见巳灭之三阴。以其无相。因计
行阴。并万法皆当无相。故立无相颠倒之论。此皆
边见中摄也。

△八计八种俱非。】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死后俱非心颠倒论。」

【此计有无八种俱非也。于行存中者。见行阴未尽
区宇犹在也。兼受想灭者。见前三巳尽阴相全空
也。由是双计。于存中计有。于灭中计无。致令四阴
自体。交相互破。如以行阴之有。破前三之无。以前
三之无。破行阴之有。破无则成非无。破有则成非
有。是人坠入死后有无二者俱非颠倒论矣。下正
释成自体相破之义也。谓前三巳灭。故色受想中。
见有而非有也。后一犹存。故行迁流内观无而不
无也。前后双观。有无俱非。故成八相。即非有色受
想行。非无色受想行也。以故随举一阴。皆言死后
非有相非无相也。又计诸行等者。谓不止四阴俱
非。由是推之。则万法之性。皆悉迁讹。有而非有。无
而非无者也。于此悉能尽知尽见。了然不惑。故曰
心发通悟也。虚实失措者。以其非无。则虚失其措。
而且非有。则实失其措也。由此计度者。谓以生存。
例之死后。皆是非有非无也。若论死后。尽未来际
者。则昏昏瞢瞢。渺渺茫茫。道有不得。道无不得。此
明有无俱非。皆不可道之故也。乃第八外道颠倒
之论。亦邪见中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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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计七际断灭。】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死后断灭心颠倒论。」

【此计七际皆断灭也。由见行阴念念灭处。名后后
无因。此妄计即生人天七处后皆断灭。是人则入
七处断灭之论矣。七处者。谓四洲。六欲。初禅。二禅。
三禅。四禅。四空也。身灭。即四洲六欲一切人天。欲
尽。即初禅三天。谓欲染巳尽故。苦尽。即二禅三天。
谓极喜无忧故。极乐。即三禅三天。谓离喜妙乐故。
极舍。即四禅舍觉观喜乐。四空。舍色质之碍故。则
此极舍之。言含其二也。如是循环。穷究极尽。此上
七际现前。莫不归于销灭。既是七处皆现断灭。则
知死后未来之中。更无复生之事矣。此计止有现
阴。而中后二阴不许有也。即此方儒者。恶闻轮回
因果之说。亦属此计。然但计人间即灭。仍不许有
馀六处也。此名第九外道计七处死后皆归断灭
之论。亦边见中摄也。

△十计五现涅槃。】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五现涅槃心颠倒论。」

【此计五处现在涅槃也。盖此五处。者除欲界人道
并无色界。不计人道者。现居生死苦恼故。不计无
色者。以恋身形。即依六欲四禅无想天中。为涅槃
故。后后有者。即行阴念念生处也。因观行阴念念
不断新新成有故。计定有实果。必不灭无也。五涅
槃者。谓欲界四禅。此之五处。不待灰断。但生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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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现在涅槃也。或者。不定之辞。非谓一人也。欲
界。统言六欲。非指一天也。为正转依者。由彼观见
欲界。同分生基。将谓一切生理。尽在于是。遂而妄
计。为转生死依涅槃之正果也。观见圆明者。即前
想阴初破。圆定发明。乍得天眼。观见诸天。清净庄
严。迥超日月之光明。且出人间之秽浊。以故心生
爱慕。遂计此境。为现在涅槃也。或以初禅者。计离
生喜乐地。为现在涅槃也。或以二禅者。计定生喜
乐地。为现在涅槃也。有谓前文初禅苦恼不逼。二
禅忧悬不逼。以苦重忧轻。序之宜也。今云初禅无
忧。二禅无苦。疑译者误倒耳。或以三禅者计离喜
妙乐地。为现在涅槃也。极悦随者。所谓安隐心中。
欢喜毕具。具大随顺也。或以四禅者。计舍念清净
地。为现在涅槃也。苦乐两亡者。以修舍定故。下界
苦乐不能动也。不受轮回生灭性者。以三灾不到。
遂而妄计不受生死轮回。即是无生无灭涅槃之
真性故也。是皆迷有漏。而作无为。惑生死以为涅
槃者也。此由稍离下界之苦恼。遂计五处为安隐。
稍离下界之秽浊。遂计五处为胜净也。究竟者。谬
谓此上五处。皆是无上极果也。由此下结成外论。
五现涅槃者。计此五处皆是现在涅槃。现受其乐。
不待将来者也。此为第十外道颠倒之论。乃邪见
中摄也。盖诸见所起。不出五利。谓身边邪戒见也。
故上十章。共六十二见。统而论之。皆不出此。设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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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义推求。不过有无二见而巳。故法华云。若有若
无。等依止此诸见。具足六十二者。是也。

△三结害劝示。】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狂解(至)作大觉王清净标指。」

【此结害劝示也。盖前云禅那现境者。乃天魔得便。
以现邪境也。此谓禅那狂解者。正是心魔自起深
孽也。但凡行人见道不真。多岐妄见。皆名狂解。乃
是自巳心魔。最宜深防者也。用心交互者。谓用观
力。以攻妄心交胜互负也。斯悟者。即指狂解也。顽
迷者。顽谓顽痴。故难入于正悟也。迷谓迷惑。故易
生于狂解耳。由其不能自忖自量。误以迷惑。认为
胜解。所以自用自专。而创立诸论也。且自妄言。谓
登圣位。成大妄语。而堕重狱。不亦宜乎。汝等下正
劝示也。觉了斯义者。谓于斯义。觉察了然。务使邪
正分明也。无令者。禁止之辞。自起深孽者。谓外魔
虽不能扰。勿使自巳心魔而自起深孽也。孽者。祸
之萌。亦渐次生起之义也。保持二句。是教已起邪。
见令销灭也。教其二句。是教未生正智。令生起也。
然真义者。即真如实际第一义谛也。所谓离四句
绝百非之义也。枝岐者。谓此十种邪执遍计。在性
定中。其犹木之旁枝。路之曲岐。皆非正直之本也。
祈求也。盖遭枝岐。即堕外道。得少为足。便入小乘。
故嘱当机。普为人天。作大觉王。清净标指。令其直
造妙庄严路勿使误入曲径旁。而堕落外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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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识阴魔境(三)一通明阴境。】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至)颠倒妄想以为其本。」

【此通明识阴始终。而先叙行尽识现之相也。诸世
间性者。谓诸行阴。即是世间十二类生。迁流生灭
之体性也。同分生机者。即同生基也。以基言生之
处。机明动之始。其意一也。沉细纲纽者。网上大绳。
曰纲。衣领结处。曰纽。皆喻其要也。以一切世间十
二类生。如网如衣。而此行阴生灭相续。始终贯串
如网衣之纲纽也。而言沉细者。谓幽沉微细。乃行
阴之相也。故行阴若尽。则生机纲纽自必忽然隳
坏而毁裂矣。补特伽罗云数取趣。即类生之中有
也。以生机纲纽既巳隳裂。则诸类生酬偿宿业。深
远一脉。由业感而报应者。皆悬远而断绝矣。此则
行尽之相也。盖涅槃性天。为五阴所覆。沉沦生死。
犹处长夜。前三阴尽。如鸡初鸣。虽为曙兆。犹沉二
阴。精色未分。此则行阴巳尽。生灭殆空。故涅槃性
天。将有大明大悟之期矣。如报晓之鸡。五更三唱。
最后啼鸣。所以瞻顾性天。亦若东方巳有精明微
白之色。但未大明大白。以其尚为识阴所覆。故不
透彻耳。向者行阴迁流。七识执我。则六根奔逸。随
逐六尘。今则行阴既尽。我见亦空。故六根虚静。不
复奔尘。所以若内若外莫不湛然。而明净矣。盖根
为能入。尘为所入。今者根寂尘销。故曰入无所入。
根尘既销。机纽自破。则第八藏识从此显现。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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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达十方世界十二类生无始以来投胎受命根
本元由。自不同于行阴所覆。而不能通各命由绪
之日矣。既能观其受命由绪。复又了知执受根元。
从此之后。深厌自生。则诸异类同生之机。至此巳
尽。亦不复召其受生矣。由是断异生性障。證遍行
真如。而于十方依正二报。巳获知其同。是唯识一
体变现。更无别法之可得也。则此初见性天。巳有
精色。虽未大明。然巳东方发白。显现幽暗隐秘之
处矣。此犹向晓。明相未出。乃为识阴未破之区宇
也。若于群类。生死不召。既巳获得异性入同。即于
同中。加功用行。销镕炼磨。六根门头。令其合之则
一。开之则六。以六根为一根用。名合成就。以一根
为六根用。名开成就。然此六根。以分位而论。虽似
比邻。以性体而言。元无彼此。皆可互通而互用也。
故得世界身心。如吠琉璃。内外明彻。惟一清净本
然。如来藏性。更无他物。此则识阴巳尽之相也。盖
如来藏。本无生灭。及受命由绪。但为前七识。熏成
藏识。执受一切染净种子。浑浊真性。是以随业牵
引诸趣受命。故命之为体。即是识阴。而煖息识三。
俱时而转。识阴既尽。则命浊之相。亦得超越。至此
反观识阴所由。莫非幻妄似有非有。故名罔象。体
性空寂。故名虚无。迷背性真。名为颠倒。元无别法。
惟此妄想。以为识阴之根本耳。但能了知妄想无
性。则根本尚无。识阴何有。故曰。识阴虚妄。本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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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也。琉璃具云吠琉璃。此云青色宝。亦翻不远。西
域有山。去波罗奈城不远。山出此宝。因以名焉。罔
象犹仿象。即影中之影。乃不实之貌也。

△二别示魔事(十)一因所因执。】

「阿难当知是善男子(至)背涅槃城生外道种。」

【此示识阴十种邪计。而此先明因所因执也。意谓
是人既巳穷究诸行性空。自于藏识。反本还元。巳
能灭除行阴迁流生灭之性矣。而于识阴寂灭之
性。虽巳现前。但其真精妙明。尚未发光。犹为识阴
所覆。未能圆照于法界也。但能令其自巳身心。六
根开合。初无隔碍而巳。亦与十方诸类见闻觉知。
自得融通。若人若我。俱无碍也。此则行阴尽。而人
我一如。故此觉知。上与诸佛通融。下与类生[淴-心+口]合。
即凡外受命。元由圣贤成道根本。皆不出此藏识
之中。既知十方一切种类。唯识所现。觉知通[淴-心+口]。则
能深入圆融元湛之性矣。下明于此圆融元湛。谬
起法执。而成外道之种性也。盖此圆元。即是识体。
若是于此所归依处。不达是识。遂而妄立真常之
因。以为极果。而生胜解。永为依止者。是人乃是谬
执能依之心。妄立所依之境。则堕本无能因。妄立
所因。故名因所因执。盖因即依也。斯人则与娑毗
迦罗所归冥谛。同一类矣。梵语娑毗迦罗。此云黄
头外道。师事梵天。计非色非空。认藏识为冥谛。谬
谓从冥生我大。我大生觉心。觉心生五微量。五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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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生五大。五大生十一根。然以神我为主。其体真
常。觉心处中。不败不坏。摄受诸法。以冥谛为第一
谛。中间二十三法。皆从冥谛生。神我。即受用二十
三法者也。迷佛菩提。则非果地之正觉矣。亡失知
见。则非因地之真心矣。是名第一外道。于识阴中。
妄立有所得心。以成有所得果也。向者行尽识现。
根隔开合。圆通将近。今立能所。则违而远矣。向者
于涅槃天。将大明悟。今则背之。而入生死路矣。向
者觉心欲发。堪为佛子。今则反生外道。断佛种矣
可不悲哉。

△二能非能执。】

「阿难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生大慢天我遍圆种。」

【此明能非能执也。若于所归者。此蹑前章。但前计
识元。为所归之处。今榄识元。以为自体。是其差别
耳。且谓尽界众生。皆我流出。而生胜解。遂执我能
生彼。而彼一切非能自生。故曰。是人则堕能非能
执。由作此解。正与摩醯首罗。自谓能现无边之身
者。成伴侣矣。能为心者。执我能为因心也。能事果
者。计我能辨果事也。谓造因成果。悉是我也。大慢
天者。即摩醯首罗也。以执我能生物。轻视圣贤。故
名大慢天也。我遍圆种者。谓十方世界十二类生。
皆是我之遍造而圆成也。意谓由因我能遍造。我
能圆成。若离于我。彼皆非能自生者也。盖摩醯首
罗。即色界顶天。乃三目八臂。骑白牛。执白拂。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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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在者。是也。故唯识云。有执有一大自在天。体
实遍常。能生诸法。谓彼计此天有其四德。一体实。
二遍。三常。四能生诸法。又计有三身。一者法身。体
常周遍。量同虚空。能生万物。二受用身。在色顶天
上。三变化身。随形六道。教化众生。此中云。若于所
归。揽为自体。此即体实。乃彼法身也。尽界众生皆
其流出。此即遍常。能生诸法。乃彼第二身也。现无
边身者。乃彼第三身也。良由行人不了自性。本自
无生。误于识阴。妄计自体。为万物因。遂堕此执。而
成首罗之种类也。

△三常非常执。】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倒圆种。」

【此明常非常执也。若于所归句。蹑前大都。此计亦
以识元。为所归依。故疑彼能生我。及一切法。遂计
生起流出之地。为真常之体。作无生无灭之解。此
则正在生灭之中。而早计其为不生灭之真实常
住也。既惑真实常住不生灭性。又迷现前生灭之
法。且复安然。住著沉迷。于中反生胜解。是以非常
为常。故名常非常执。既作此解。则以前来计自在
天能生一切者。同其类矣。立因依心者。谓以识元
为能生因。为我所归依也。成妄计果者。谓以生灭
妄计。而为常住之果也。此与上执。同一识元。而所
计则异。以前执我圆生物。此执彼圆生我。故名倒
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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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知无知执。】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倒知种。」

【此明知无知执也。所知者。即所观之知。乃识元也。
知遍圆者。谓此知性。一切诸法。莫不周遍而圆具
也。因知立解者。谓因知遍圆而生异解也。总之见
此识元本有知觉。以一切法从识变起。遂立异解。
谬计草木与人。曾无异性。既无异性。即当情与无
情。更互轮回。故曰。草木为人。人死还成草树也。是
则情与无情。遍有知觉。无所简择矣。若生此计。为
胜解者。如是之人。既以有知为无知。复以无知为
有知。则堕知无知之执矣。斯与婆吒霰尼二种外
道。执一切物。皆有知觉者。成一类耳。计圆知心成
虚谬果者。谓此妄计遍圆之知。以为因心。则其果
报亦成虚谬也。倒知者。谓以有知为无知。无知为
有知。皆颠倒之知觉也。梵语婆吒。或云跋阇。此翻
避霰尼。亦云先尼。此翻有军二外道之名也。问前
文草木金石。皆既作妖为孽者。岂非有知乎。答此
是依草附木之精灵有知。非是草木元有知也。又
曰。世有老枫。化为羽人。朽麦化为蝴蝶。此草木为
人之类也。贤妇化为贞石。蚯蚓化为百合。此人为
草树之类也。即本经十二类生。亦有精神。化为土
木金石。则又何谓。答此皆偶然之事。不可为常设。
若定谓有情无情遍皆有知。互为转变者。则大谬
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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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无生执。】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颠化种。」

【此明生无生执也。盖识尽六销。方得诸根互用。今
此虽得六销。犹未亡一。故于互用。尚未全妙。但巳
得其随心顺意。略无隔碍而巳。即便于此圆融化
理。妄生计度。谬谓一切诸法莫不由此四大发生。
故于火之光明。水之清净。风之周流。地之成就。以
为真常之因。能生极果。于是求乐爱观甚。而尊崇
奉事。以求證果。遂以此四大尘相。为发生造作之
本元。即立此为常司造化之真宰。然此妄计。能生
圣果。而实不能生。故曰生无生执。观尘。即观地大
也。成就者。谓能成就一切依正圣果也。群尘者。通
指四大。自谓修因證果。皆此四大发生造作。乃为
世出世间一切圣凡之根本生因也。迦叶波婆罗
门。乃指一类事四大外道。谓作此解。正与此等。为
同类也。迷心从物者。谓迷自真心。反从妄物。是以
非因计因。而妄求之。非果计果。而妄冀之。且将妄
想所结之尘。执为能生能化之主。岂非颠倒化理
之种类乎。

△六归无归执。】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断灭种。」

【此明归无归执也。圆明者。谓前阴俱尽。诸有皆空。
唯见识阴。圆遍湛明。犹如止水。而彼不知。尚是罔
象。虚无妄想。即便计此圆明之中。虚无体性。为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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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地。而欲非毁灭绝群尘。所化一切身土。以永灭
空。为所归处。归此便休。不复进趣。岂知此处乃是
虚无不实之境。非是实有可归之处也。若作此解。
是执实无可归。而妄计为归依之处矣。则与无想
四空天中及主空神。同其类矣。纵经八万劫。终是
落空亡。故本经云。从外道天。穷空不归者。正谓此
也。圆虚无心成空亡果者。谓于圆遍湛明。虚无妄
想。为因地心。则成断灭空亡。为果地觉也。问此与
定性小乘何异。答弃有取空。其意则一。但其先心
各有差别。此凡外种乃伏惑取空。彼圣性种。则断
惑取空也。

△七贪非贪执。】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妄延种。」

【此明贪非贪执也。圆常者。亦指识阴。由彼观见前
阴尽灭。而识体精明。湛不摇动。遂而妄计为圆满
常住也。且见识阴能执受身。令身不坏。便欲固身
常住。同于识精圆明。以求长生。而不倾不逝也。不
知此身本非常住。实不可贪。以为长久。今者妄生
贪著。故云贪非贪执。阿斯陀此云无比。亦名瑞本。
即长寿仙也。执著命元者。以识阴为执身受命之
根元也。立固妄因者。谓欲坚固妄身。而以圆常识
阴。为因心也。趣长劳果者。谓有色身。必有尘劳。今
求固身之果。是欲长恋尘劳。终不求于出离之道
也。妄延者。谓彼不达自性真常。而依妄身。希延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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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以成长寿仙之种类也。

△八真非真执。】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天魔种。」

【此明真非真执也。观命互通者。谓由前阴俱尽。观
见各类受命由绪。皆与识阴。互相通同。则是一切
身命。咸以识阴为本。一切尘境。悉与命元相连。设
或识阴一朝顿尽。则彼我命元。内外根境。一切俱
尽。当是之时。纵能彻證真常。巳无所乐之境。亦何
贵乎。以故却去出世观智。留住世间尘劳。以为身
命所依。恐其销尽。则我身命无可依托。且行尽识
现者。圆化随心。得大自在。便于此际。现华宫而自
坐。化七珍以广奢。增宝媛而多欲。所谓穷奢极欲。
恣纵其心。以为妙乐。此乃妄执业识命元。为真常
净乐。而实非真常净乐。故云真非真执。作此见解。
则与吒枳迦罗。居欲界顶。自在天魔。同一类矣。发
邪思因立炽尘果者。谓以邪思纵欲为因心。以尘
劳炽盛为果觉也。媛美女也。

△九定性声闻。】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缠空种。」

【此明定性声闻也。于命明中者。谓识阴显露。巳能
通达。各命由绪了然而明白也。便知此识遍能含
藏漏无漏种。故于此中。分别决择。则以苦集为有
漏。名粗名伪。以道灭为无漏。名精名真。由是择去
粗伪苦集。而留住精真道灭。故云分别精粗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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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为感。證灭为应。但取于此。故云唯求背清净道
者。本修圆定。法界平等。离二边垢。名清净道。今发
小乘欣厌之解。故名曰背。此人所谓见其是苦。方
才断集。欲證灭谛。始修道品。唯图速出三界而巳。
若居寂灭。则心满志足。便巳休歇。更不前进求菩
萨道。乃中止化城。不入宝所得少为足。而生胜解
者也。定性声闻者。即不回心钝阿罗汉也。无闻僧
者。谓不了识阴。迷为涅槃。乃无多闻。不知法相之
僧也。增上慢者。谓未得谓得。未證谓證之类也。圆
精应心成趣寂果者。谓圆满精诚求应之因心。成
就趣寂偏空之小果也。既得此果。则为偏空所缚。
故为缠空之种类也。

△十定性辟支。】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生觉圆明不化圆种。」

【此明定性辟支也。销六入一。门门互用。故曰圆融。
根不染尘。故曰清净。照彻命元。故曰觉明。发研深
妙者。谓独觉则寂居观化。缘觉则观十二因缘。皆
依识阴。精研穷究。以发深妙之悟也。即以所悟之
境。立为涅槃归休之地。不复前进。亦是化城。终非
宝所也。诸缘独伦者。谓缘觉独觉之同伦也。圆觉
[淴-心+口]心成湛明果者。谓巳圆融见闻觉知。通同[淴-心+口]合。
归于一心。以成湛然不动凝明寂灭之小果也。生
觉圆明不化圆种者。谓见闻觉知。巳得圆融互用。
但其精真妙明。尚不发化。以圆照耳。问声闻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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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出世圣人。何故亦列魔数。答此经所诠。性修大
定。法法圆成。所谓阴入处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也。彼不达此。用希慕心。向外取果。非魔而何。然以
定性简之。惟重不回心者。若能回心。便名大阿罗
汉不堕斯类矣。

△三结邪显正。】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至)圆满菩提归无所得。」

【此结邪魔。以显正修也。中途成狂。前八居多。未足
生足。后二居多。然此十种。无非执迷惑而为因。依
迷惑以为果也。所爱先习者。谓各有无始习气。偏
爱种子。今于定中。仍各发现。故中途成狂。未足生
足。即便休息。将为满足。以成大妄语也。此即初卷
二根本云。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
成声闻缘觉。及成外道诸天魔王。及魔眷属者。正
指此阴魔诸境而言之也。此上前七。多属外道。第
八乃是邪魔所感。伪果即是诸天魔眷。及十种仙。
至于业终。魔福既尽。自堕无疑。若后二种。虽能断
惑證真。而不堕落。然而亦无增进之益矣。良由此
等不知二种根本。迷于常住真心。用诸妄想故耳。
存心等者。谓汝等须存大慈悲心。秉我如来二利
之道。将此显正辩邪。修定法门。广传末世。普令众
生。咸得决了。务使邪正分明。不为所惑。见魔亦即
心魔。谓依识阴。起于分别我法二执。故名见魔。即
声闻缘觉亦是分别法执之所摄也。以上通结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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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下显正修诸根互用者。即六解一亡也。以其从
三渐次入相似觉。便得六根清净。由相似觉。则入
分證。便得六根互用。自分證以阶究竟。便能入于
菩萨金刚乾慧。但證究竟。则第八识与前七识。一
时俱转。以成四智。所谓圆明精心。于中发化。三类
分身。遍息苦轮。惟如如理及如如智。内外明彻。譬
如琉璃。内悬宝月。如是乃能顿超信住行向地。而
成妙觉无上道也。此言圆顿真修。一超直入。不藉
劬劳。肯綮修證也。入于如来妙庄严海者。即前所
谓大佛顶首楞严王。具足万行。十方如来。一门超
出妙庄严路也。圆满菩提归无所得者。即前所谓
狂心自歇。歇即菩提胜净明心。不从人得也。以彼
凡外小乘不达此理。以有所得心。测度如来无上
智慧。故皆不能圆满菩提者。此也。绥安也。

△三通示修进之要。】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至)究竟修进最后垂范。」

【此则通示五种辩魔法门。乃是先佛授受修习大
定增进圣位之心要也。文有二节。从初至心不迷
闷。乃通结五阴辩魔之意也。从若诸末世讫文。乃
示修进之法要也。初文可知。次文愚钝众生。言其
无多闻性而巳。非谓如哑羊者也。由乏智慧故。未
识禅那妙理。因缺多闻故。不知佛所说法。但巳能
发菩提之心。决定而欲超生脱死。以證圆通。故乐
修习耳根三昧也。最后垂范者。以前当机殷勤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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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十方如来。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禅那最初
方便。是以如来令其生信开解乃。至示以三如来
藏耳根圆通。正助双脩。发行證入。则最初方便能
事毕巳。而更𢌞身。再来凭倚。重详七趣。以励精修。
复辩五魔。而妨惑乱。此于性定。垂示初心。修习规
范乃在后之。又后故云。最后垂范。正与最初方便
相照应耳褫即夺也。又犹丧也。东都赋云。夺气褫
魄。此详定境魔事竟。

△二重断阴相馀疑(二)一当机疑请。】

「阿难即从座起闻佛(至)一切众生作将来眼。」

【此当机不达五阴。何以俱为妄想。故兴三问而请
决也。顶礼钦奉忆持。无失者此正承前恭钦如来
最后辩魔曲。垂遗范种种之训。当机皆能仰体圣
意。钦奉法旨。记忆不忘。而受持不失也。此下一问
妄想生起。意谓世尊寻常。但说五阴相中皆是仗
因托缘。当体全空。则知五种虚而不实。妄而非真。
可以明矣。然未曾说何为根本。今则每破一阴。令
观所由。指出一种妄想之心。以为其本。此则我等
于平日往常。所未闻者。亦未蒙如来微细开示者
也。以故不知此五阴相皆本于妄想心者。是何故
耶。二问并销次第。意谓又此五阴既是总属妄想。
今欲破除。为当一时并尽。为复次第渐除耶。三问
诣何为界。意谓若欲断除。须知各阴浅深界限。如
是五重阴覆之境。当诣何处。为何阴之界限耶。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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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如来大慈不倦。一一详示。不独现前。大众心得
清净。目得明朗。亦为末世一切初心修定众生。以
作将来正法也。

△二如来释答(二)一具答三问(三)一广答生起妄
(三)一总明。】

「佛告阿难精真妙明(至)五阴本因同是妄想。」

【此总明五阴皆以妄想为本也。佛告阿难我说五
阴皆本妄想者。岂无故哉。盖精真者。法身也。妙明
者。般若也。圆净者解脱也。而此三德秘藏。一心圆
具。所谓本来自觉。而圆满清净者也。然其为体。本
非有为。可以停留。界内界外二种生死。及诸想相
之尘。识情之垢。此五住烦恼也。亦非无为可以安
顿菩提涅槃乃至虚空也。所以有为无为。斯等根
元。皆非本觉。妙明心中。本有之物。悉由妄想之所
生起。故知五阴皆一妄想心耳。良由本觉妙明真
精心中一念妄动。所以发生有为无为。及诸情器
一切世间。故有四大五蕴有为之相也。其如众生。
迷不自知。于此四大五蕴本空。非有情器界中。而
妄计为真为实有者。正如演若达多迷自巳之本
头。而认镜中之影像也。夫此五阴既从妄生。则本
来元无生起之因可以明矣。今于五阴妄想之中。
以其展转相因。交妄发生。递相为种。遂而建立因
缘性者。巳是方便。非有实义。何况不知方便。复迷
因缘。而称五阴。为自然性耶。不惟有为之性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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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彼虚空无为之性。亦犹不实。以是如来藏中。一
念随缘。幻妄而生。所谓晦昧为空者也。故知无为
之空。有为之蕴。皆是众生妄想之心。遍计卜度。戏
论名相。非有真实义也。又且阿难汝等。果能知诸
一切有为无为虚妄妄法。所起之处。则可许汝说。
诸妄法。从因缘生。斯亦可矣。若是妄法。元无起处。
强说妄法从因缘生。则不可耳。何则以元无起处。
本非所有。云何可说为因缘生法耶。是则因缘尚
不可说。何况不知因缘而更推为自然者耶。是故
我今与汝。前来一一发明五重阴覆根本生因。同
是妄想。更无他物也。斯正如来欲令当机。即五阴
中。了妄无因。知真本有也。盖佛自开会。便曰。一切
众生。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用诸妄想。此
想不真。故有轮转。至此便将妄想二字。分作五重。
一一详示。乃见为人一片婆心成始成终之致意
也。亦见本经十卷雄文起结脉络势。若𢌞龙首尾
相顾也。

△二别示(五)一明色即坚固妄想。】

「汝体先因父母想生(至)名为坚固第一妄想。」

【此别示五种妄想。而此先明色阴。乃为第一坚固
妄想也。盖色阴虽兼五根六尘。今特显其与妄想
相应。故单约内身而详明也。意谓我虽为汝发明
五阴本因。汝犹不知色阴为坚固妄想耶。即汝形
体。先因父母妄想生起。以其父母彼此俱动爱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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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想。而后遂有赤白二滴。虽有父母想心。若汝中
阴。设无憎爱之想。亦不能来父母想中流爱纳想。
榄其遗体。以传命脉也。则知现前四大五阴所有
色身。皆由三者妄想而成。正如我先所言。想醋涎
生。想高酸起。且悬崖不曾有。醋物未曾来。若汝身
体必然真实。非与虚妄情想而通同伦类者。则口
中之水。如何因谈醋出足心之酸。如何因想崖生。
观此则知。现前形体。皆是妄想所成。可以明矣。是
故当知。汝此现前四大五阴所有色身。乃名坚固
第一妄想也。以其父母与巳。三缘和合。彼此贪爱。
互生欲想。如胶似漆。所以坚牢而不能破。固结而
不可解也。

△二明受即虚明妄想。】

「即此所说临高想心(至)名为虚明第二妄想。」

【此明受阴即虚明妄想也。盖蹑前想心。以发起受
阴者。正显色受皆以想心为主宰也。以色摄前五
根。受摄前五识。想心即第六识也。临高想心等者。
谓由受阴居于色想之间。以其昔曾领纳悬崖等
境。谢落影子。在想心中。故今复闻悬崖等语。则起
临高虚想之心。能令汝形。以至足心。而真实受其
酸涩之境也。此由想心为因。所以受阴生起。妄为
领纳。故有酸涩。以动其色体也。汝若不悟。当观现
前色身所对领纳之境。所谓顺之则益。违之则损。
而此二受。现能役心。交驱互驰。而不休息者。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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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明第二妄想也。以受无实体。不过虚有领纳明
辩违顺而巳。然有三种。谓苦乐舍也。顺益即乐受。
违损即苦受。设遇非违非顺不损不益。即舍受。兹
单言二。而不言三者。以舍属无。计其相不显此苦
乐二境。则现前分别。易明而易见也。

△三明想即融通妄想。】

「由汝念虑使汝色身(至)名为融通第三妄想。」

【此明想阴即融通妄想也。念虑者。即是想阴。所谓
想念思虑也。意谓由于汝之第六意识想念思虑。
所以使役汝之现前四大色身。若汝此身。非与想
念如是妄心。同其类者。何因缘故。随其想念。所役
使耶。即今现前根尘相对。种种取像。虽各不同。然
而皆因想念心生。而后诸根方形取著。则知根身
所取之像。定与想念而相应也。正如歌舞工伎之
人随他拍转。拍缓则步缓。拍急则步急。而身之与
想。亦若是矣。故于寤时。即名妄想。而于寐时。为诸
乱梦。则知汝身汝想。无时无处而不相应者也。良
由念虑不息。以故摇动妄情。寤寐纷然。而无间也。
则知想阴与前五根识。互融互通。为第三妄想。不
惟互融色身。听其驱策。而且互通梦寐。悉属使然。
则知此阴双融色心二处。俱通寤寐两境。故名融
通妄想也。

△四明行即幽隐妄想。】

「化理不住运运密移(至)名为幽隐第四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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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明行阴即幽隐妄想也。化理不住者。正言行阴
为变化之理体。而有迁流不住之事用也。运运密
移者。谓念念迁变。密密推移。令人不觉。其犹逝水
藏舟之谓也。此下乃释变化密移之事。意谓行阴
生住异灭四相不停。能令汝身变迁密运。自少而
壮。由壮而老。与夫中间。如指端之甲长。头上之发
生。气力之暗销。容颜之渐皱。此皆日夜不停。生住
异灭。互相更代。曾无一人能觉悟者。是皆行阴变
化密移之能事也。阿难若此行阴。非汝体者。云何
能令汝之身体。长生销皱。而迁变耶。如此行阴。必
然真是汝之体者。既是汝体。则日夜相代。何故汝
又无知觉耶。则知汝身生住异灭。诸行迁流。念念
改易。而不停者。皆行阴使然也。由其生灭不停。是
非莫辩。幽不可见。隐未易知。以是之故。名诸行阴。
而为幽阴第四妄想也。

△五明识即颠倒妄想。】

「又汝精明湛不摇处(至)第五颠倒微细精想。」

【此明识阴即微细精想也。佛意若曰。又汝识精元
明湛若止水。将谓不动不摇之处。以故名之。为恒
常真实者。若然则此识阴。乃第八识。于汝一身。不
出六根所具之性。若实精而不杂。真而非妄。其体
恒常。则不容其杂染妄习于六根中矣。何因汝等
昔睹奇物。年深岁久。忆忘俱无。而再见时。记忆不
遗。宛尔如昔耶。盖最初记忆。虽由前六熏习。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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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种不失。则第八之功能也。以前六如聚敛之臣。
第七犹押运之官。第八乃仓库之使也。是故年深
岁久。再见如昔者。则知识阴此精了内湛不摇中。
念念受彼妄习所熏。故有记忆宛然之事。所以不
有思索及筹度。想像算计而后然也。是故阿难应
当了知。即此八识湛不摇者。熏之以真。则真熏之
以妄。则妄亦非真常不可动摇之性也。但如无波
急流之水。人远望之。如恬然寂静而巳。以其流急。
微细不见其相。非是澄潭止水。实无流相者也。而
藏识海。亦复如是。非真不动。以是前之四阴妄想
根元。故受妄习。若非前四妄想根元。宁受妄习之
所熏哉。夫此识阴既巳非真。犹是妄想。然则此妄
直至何时而方灭耶。若要销灭除。非是汝六根互
用之时。分隔开合之际。则此妄想可以灭矣。否则
终难杜绝。亦无有时而得灭也。以第八识与前六
识。互相为根。真则同真。妄则同妄。故须六解而一
始亡也。以故汝今现在六根。所谓见闻嗅尝觉知。
此六精者。乃于第八识中。念念受熏。互相贯串。虽
云习气微细无几。然于如来藏中。若论性识。明知
觉明真识妙觉湛然精了之内。犹然还是似有若
无之罔象。非有真实之虚无。此为第五颠倒微细
精想也。颠倒者。迷真执似。舍藏性而执藏识。岂非
颠倒乎。微细者。以此识阴乃是陀那微细识也。精
想者。谓此识阴之体。虽是识精。尚未转智。犹属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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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虚无之妄想也。

△三结成。】

「阿难是五受阴五妄想成。」

【此总结五阴。即五种妄想所成也。以上五种。即是
众生所受报法。以故通名五受阴也。亦名五取阴
者。以一切众生莫不取此为自体也。良以众生自
迷如来藏性。而有妄色妄心。依此色心而成五阴。
故有世出世间圣凡之差别也。若以众生知见。执
此五阴。为实有者。即世间法。若以二乘知见。执此
五阴。为空寂者。即出世法。若在诸佛菩萨。善得中
道。了色即空。达空即色。则为世出世间上上之法。
乃第一义谛不思识境界也。设若离此五阴之法。
则五乘圣教亦无安立之处也。以故迷之。则凡悟
之则圣。皆不出此凡修定者。苟能于是用金刚观
智。荡涤空有情计。扫除断常知见。了一真而本具。
达诸妄以本空。则其五阴妄想之心。当体清净。即
是本如来藏妙真如性矣。

△二超答阴界浅深。】

「汝今欲知因界浅深(至)湛入合湛归识边际。」

【此超答前问五阴诣何为界限边际也。意谓汝今
欲知五阴本因诣何为界。谁浅谁深耶。须知愈前
则愈浅。愈后而愈深。故唯有形之色。与无相之空。
互形互显。即色即空。乃是色阴之边际也。唯苦乐
二境。合身为触。及不苦不乐。去身为离。皆是受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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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边际也。唯寤时之记忆。与寐时之遗忘。咸是想
阴之边际也。唯念念归无之灭。与念念成有之生。
俱是行阴之边际也。湛入合湛者。上湛字乃六识
湛精。下湛字即八识湛体。以此六湛皆八识所分。
今者四阴既尽。则六用不行。故云湛入。返流全一。
故云合湛。此则返六用。以归一体。皆为识阴之边
际也。

△三追答灭除次第。】

「此五阴元重叠生起(至)何所不明再此询问。」

【此追答前问五阴顿除渐断也。意谓汝问五阴为
顿除渐断耶。盖此五阴元是从细至粗。一重叠一
重次第而生起也。故生则因迷藏性。转为藏识。遂
有行想。受色而生也。若欲灭除。须先从色。色若灭
除。则受想行识渐次而除也。生则从细至粗。犹如
著衣。灭则自粗而细。犹如脱衣。其生灭之序。是为
如是。此约入胎次第成身而说。以迷真成妄莫先
乎。识既成识阴。则念念不停随业流转。有行阴生
以流逸。故于所缘境。起爱憎心。有想阴生。由想爱
故。识托其中。揽为自巳。令生觉受。则受阴生。受巳
成身。妄自保固。则有色阴。此生起之次第也。七支
业净。身见微薄。则色阴销。身见既亡。根境不偶。则
受阴灭违顺。不受憎爱。想亡则想阴灭。爱想不生。
心不流逸。则行阴尽。识精还元。归乎藏在。则识阴
尽此灭除之浅深也。若单约灭除而论浅深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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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则有理有事。固自不同。盖此五阴以理而推。则
是一念妄想而起。若能一念不生。顿绝攀缘。而悟
自性乘。此心开。则五重妄想。如红炉点雪。一并销
除。有何浅深次第之可得耶。若在事相而论。既有
色心诸法。固当研真断惑。自浅而深。次第以尽也。
此等法门。我巳前来。为汝绾巾。以示其结。而结解
次第。法喻照然。固当因彼知此。何乃忽略于彼。而
再询于此耶。问如何是顿悟渐除之义乎。答如大
海猛风顿息。是顿悟也。波浪渐停。是渐除也。如婴
儿诸根顿生。是顿悟也。力量渐备。是渐除也。如太
阳顿出。是顿悟也。霜露渐消。是渐除也。如春笋顿
长。即与母齐。是顿悟也。枝叶分敷。节节而上。是渐
除也。若但顿悟而不渐除。则有解无行。执理迷事。
若但渐除而不顿悟。则有行无解。执事迷理。均非
正修真三摩地也。

△二结劝传示。】

「汝应将此妄想根元(至)知有涅槃不恋三界。」

【此通结五阴劝令传示将来也。意谓汝应将此五
种受阴五种妄想根本元由。一一详明。务使心地。
得以开通。不为所惑。则自利之道。在于是矣。若复
以此传示将来。使末法中诸修行者。皆达五阴体
性虚妄。则彼自然深厌生死是苦。知有涅槃是乐。
而必求出离。定不留恋于三界中。则利他之道。亦
在是矣。以上第二正宗分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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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通分(二)一世尊较福叹述(三)一较供佛之
福。】

「阿难若复有人遍满十方(至)是福云何有边际。」

【此明流通分。先以财施。较定供佛之福也。然此较
量。文言虽略。义理则周。七宝满空。言财施之胜也。
微尘诸佛。显福田之广也。承事无虚。乃善心之普
也。又虚空珍宝广大心。奉佛供养。第一心心无虚
度。常时心。如是布施。心境俱胜。所得之福。岂不大
哉。施佛七钱。获轮王位。显福田中。佛福为胜。轮王
之福。七宝具足。千子围绕。况尽空珍宝。以奉如来。
则所施之物。穷劫难思。其所招福。宁有边际可较
量哉。

△二叹灭恶之功。】

「佛告阿难诸佛如来(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明法施胜前财施。以叹有罪弘经灭恶之功也。
佛告下。先明佛语真实诫其谛信也。若复有人者。
设言又有此一人也。梵语波罗夷。此云弃。或云不
可乐弃。故现无僧用不可乐。即当入地狱。小乘四
重者。谓杀盗淫妄也。大乘十弃者。于四重外。更加
五酤酒。六说在家出家人过。七自赞毁他。八悭吝。
九嗔恚。十自谤三宝不信因果也。瞬息即经。谓在
转眼一息之间。即便堕落也。十方阿鼻。极恶果也。
能以一念者。谓能发心一念弘经。言时之极少也。
此法门指本经所诠性定法门也。末劫。即后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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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魔强法弱之秋也。未学。即初机难进易退之人
也。是人。即一念弘经之人。罪障。即上四重十弃。以
此等罪皆极重之深障也。应念。即应弘经一念而
销灭也。变其下。谓不惟但能销除恶业。且转极苦
之因。成极乐之果也。得福下。谓不唯离苦得乐。而
且所作功德。超越前人。盈空七宝。供尘数佛之功
德也。不但一倍二倍。即百千万亿倍。乃至算数譬
喻。皆所不能及也。问极重罪人。极少时分。为人演
说。未足可称。何以灭罪得福。如此殊胜耶。答有多
义故获胜报。一所弘之经。是佛极谈。教理行果皆
不思议故。谓显如来藏心法。法皆是有情无情有
性无性。齐成佛道。此理不思议也。佛顶心咒。因人
果人。皆依此法。灭恶生善。入理化他。防邪获正。进
行弥速。能成菩提。此教不思议也。圆通行门二十
五圣观音为最。此行不思议也。六十圣位第三渐
次。便證无生。复说乾慧。能超因位。直入妙觉。此果
不思议也。二末世多障。能于此时。弘此极谈。信解
真正。实希有故。三施福。唯得有漏之报。仍但自利
弘经法利。能至无漏。能令听者信解无谬。展转利
乐。无穷尽故。四本经所诠大佛顶法首楞严王佛
母三昧。乃能出生十方诸佛一切如来。以彼七宝
盈空。祇能供佛。此人一念弘经。便能生佛。由是一
念虽少。其利甚博。故能胜彼宝施之福德也。

△三述生善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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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若有众生能诵此经(至)直成菩提无复魔业。」

【此述无罪诵持生善之德也。依我教言下。意谓诵
经持咒。方修闻慧。而其功德。虽佛所说。巳不能尽。
况复依教行道。从闻思修。入三摩地。乃至上求佛
果。下化众生。一超直入。得成如来无上菩提。中间
无复更有魔业。委曲之事者。则其功德岂可得而
思议者耶。

△二大众获益欢喜。】

「佛说此经巳比丘比丘尼(至)皆大欢喜作礼而去。」

【此结大众闻法获益咸皆欢喜也。此与序分。相为
始末。皆经家所叙也。比丘下。先举四众。一切下。广
明圣凡也。圣仙童子。即居仙趣。因闻佛法。希预圣
流者也。大力鬼神者。是能初发善心。护持佛法。亲
住如来座下者也。大欢喜者。近得世间欢喜。远得
出世初地。然欢喜之义。略言有三。一能说人清净。
二所说法清净。三依法得果清净。能说人者。即是
如来法王。为度众生故说。不为名利故说。所说法
者。即今了义极典。乃是圆顿真宗。且非权小曲说。
依法得果者。始则不历僧祇。顿获法身。次则普会
大众。获法眼净。无量众生。发无等心。后则顿悟增
上妙理。断除微细烦恼。乃至节节闻经。处处受益。
以故皆大欢喜。作礼告退。而归去也。尔时(溥畹)
是疏巳。合掌礼佛。而作是言。

「 仰白本师大教主
 十方共證诸法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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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楞严普会众圣贤
 天龙八部及金刚
 惟愿大慈舒慧目
 共鉴葵衷述短章
 畹因遗教值斯典
 苦无善解心感伤
 廿年遁迹龙淙洞
 午夜参究自较量
 朝与白云相讨论
 暮留明月伴敷扬
 虽操管蠡窥天汉
 实惭鼷鼠饮河潢
 赘言设不违经旨
 望赐流行布十方
 庶使修习圆通者
 必获如来清净藏
 更冀见闻与随喜
 同跻仁寿乐无疆」


大佛顶首楞严经宝镜疏卷第十(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