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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卷四 第 506a 页

大佛顶首楞严经宝镜疏卷第四
大清 钦赐云南法界寺讲经广陵法门溥畹述

【△二辩相性而开解(二)一满慈叙疑请示。】

「尔时富楼那弥多罗尼子(至)钦渴如来无上慈诲。」

【此正满慈因闻四科七大皆如来藏不达性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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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故生疑而请示也。良以尊者虽登无学。巳證
人空。然无明未破。法执犹存。所以未达全相是性。
故不知万法生续之源。未明全性是相。故不知七
大圆融之理。由是生疑而请问焉。所以身恭意敬
而白于佛且赞叹言。吾佛世尊有折伏之严。而能
令人倒想顿灭。诚大威矣。有摄受之慈。而能令人
正信深生真大德矣。可谓善说法要。而巧于发挥
者矣。且上来所敷演者。皆是如来自證第一了义
三谛圆融之境。非心思言议可及。今为众生向蕴
处界大敌体。指出如来藏性。而能令人消亿劫之
倒想。获自性之法身。则世尊之为人说法。诚可谓
善矣。然此第一义谛。理极深微。难以领略。即蒙世
尊寻常见推。于说法中印许。我于诸人之中。为第
一者。然于今日。闻我如来所说微妙法音。犹如聋
耳之人。远逾百步之外。聆于蚊蚋之声。意谓聋者
聆蚊蚋。即附近尚不能闻。况远逾百步之外乎。即
大声亦未必闻。况蚊蚋之细声乎。且彼本形尚所
不见。何况得闻其声乎。若法合者。所谓二乘圣人
根性狭劣。义如聋人。小果大觉。他位悬殊。如逾百
步。第一义谛。理极微细。如蚊蚋音。如是则第一义
如来藏性尚不能了然而见。何况闻又不解而得
默契者乎。佛虽前来宣示极明。原要令我等消除
迷惑。今则不惟不能扫除旧时之惑。然犹未详斯
新闻之义。是旧惑未除。而新疑又起。所以二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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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穷竟。而毕竟至于无疑无惑之地也。世尊即如
阿难一辈。有学声闻。虽则蒙佛微妙开示。巳悟自
心。然其根中。无始习气。有为诸漏。尚未尽除。且犹
望佛。更为审除。自是有疑。不待言矣。即是我等会
中。位登四果。功超有学。而于诸漏。尽皆无者。然而
今日闻我如来所说第一义谛微妙法音尚尔。纡
回莫决。疑悔犹生。所谓驴事未去。马事到来。以旧
修方悔新闻。又疑纡回缠绕尚不能决。我等犹然。
况彼未尽习漏者乎。是故我有二疑。愿请决之。一
者万法生续疑。世尊若如前说。复以世间有为一
切根尘阴入处界。以至七大。皆属无为。如来藏心
乃为清净本然者。若尔则既是清净。应不更容垢
染。既是本然。应不更有迁流。既然如此。请问。最初
云何忽然生起此山河大地无情尘垢之依报。及
诸有情染污之色心。是则情与无情。依正二报。皆
属垢染之相。而非清净也。明矣。且言本然者。则是
本自天然。而无造作迁变。今者根身器界无情则
成住坏空。有情则生老病死。而次第迁移。不住流
转。从始至终。终而复始。循环生灭。展转变迁。则知
非本然也。明矣。此因不达随缘之旨。故以相而难
性也。二者五大圆融疑。又闻如来说地水火风。此
之四大。本来其性圆融周遍湛然常住者。世尊若
地性周遍。应纯是土。且土能剋水。而水则应当不
生。云何又容其有水耶。若水性周遍。应纯是水。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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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剋火。而火则应当不生。复又云何明此水火
二性俱遍虚空。而且不相陵相灭者耶。世尊盖地
之为性。属于障碍。空之为性。属于虚通。是碍则不
通。通则不碍。云何二性并驱。俱称之为周遍法界
耶。此因不达不变随缘之义。故以性而难相也。然
在世尊定有实义。而在于我实。是不知如斯二义
之所归趣。惟愿如来宣扬密旨。流布微言。发大慈
悲。说出生续之源。指示圆融之义。开导于我。庶使
迷云顿破。心月圆明。而到究竟不疑之地也。故作
是语巳。满慈及众。均各五体投地。倾渴如来无上
诲焉。

△二如来破疑许宣(三)一许宣诫听。】

「尔时世尊告富楼那(至)钦佛法音默然承听。」

【此许宣而诫众谛听也。意谓前虽为阿难等巳明
蕴处界大即如来藏。为其破妄归真是为胜义中
之胜义。今则普为汝等及诸会中诸漏巳尽。位登
无学者。更复宣明。从真起妄。令知万法。起于一性
诸大本之一心。以至即相即性。即妄即真。此性相
真妄非即非离之旨。乃所谓胜义中之真胜义性
也。然胜义者。是最胜道所行义。故据唯识云。略有
四种。一世间胜义。谓蕴处界等。二道理胜义。谓苦
集灭等。三證得胜义。谓二空真如。四胜义胜义。谓
一真法界。据经后文。说万法生续。则起于性本二
觉。说七大圆融。则归于一心三藏。正是一真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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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属第四胜义也。意谓我今令汝会中一类定性
不回心之钝根声闻。及诸一切未得人法二空。即
便回心。以向上乘之利根。阿罗汉等者。等馀四性
也。若据楞伽。共有五性。一声闻乘性。二辟支弗性。
三如来乘性。四不定性。五无性。谓一阐提也。今则
无论定性与不定性。回心及不回心。皆使普获此
一佛乘。直至道场之地。而入大寂灭海也。阿练若
云离喧诤。亦云寂静处。以凡阿罗汉咸获此名。然
而离诤寂静。皆不名真。以其耽空滞寂。未證诸法
本自寂静故。而修行之路。乃傍蹊曲径。非成佛正
因。设获楞严大定。则根无利钝。境无动静。若事若
理。悉得究竟。方称为真寂静正修行也。所谓唯此
一事实。馀二则非真。此则定性声闻。无性阐提。不
得成佛。如焦芽败种者。今皆咸获一乘。悉当作佛。
究竟涅槃。岂非大乘至极之谈乎。下诫听曰。汝今
谛听。我当为汝分别解说。而满慈等钦仰吾佛之
法音。故澄心静气。默然而承听也。

△二正为破疑(二)一正告满慈(二)一破诸相生续
(二)一正破所疑(三)一总辩真妄(二)一牒定真觉。】

「佛言富楼那如汝所言(至)我常闻佛宣说斯义。」

【此佛欲明生续源委。故先牒定其疑。而特拈真觉
审问之也。如汝下乃牒定也。因审之曰。汝于寻常
岂不闻乎。如来所宣真如随缘。随缘不变。而说性
觉妙明本觉明妙之义耶。此性本之问。是以一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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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体。具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用故。言性觉妙明
者。谓性本自觉。本来自妙而自明也。本觉明妙者。
谓本性自觉。性自本明而本妙也。原无对待。绝诸
能所。正明一真法界总相法门。即如来藏性也。以
体不变而用随缘。即寂而照。故曰妙明。以用随缘
而体不变。即照而寂。故曰明妙。乃体用互融。寂照
双泯。唯是一真法界。此正性相不二之旨也。而满
慈至是一钓便上。则曰。我常闻佛宣说斯义。此时
鼻孔巳落世尊手中了也。

△二辩明妄觉。】

「佛言汝称觉明为复性明(至)性觉必明妄为明觉。」

【此正如来双开真妄二途。以辩明所认之妄也。意
谓汝之意下。称此性觉妙明本觉明妙者。作何等
解。为是性本自明灵然不昧。单称之为觉耶。为是
觉本不明用明明之。双称为明觉耶。盖单称为觉。
不须加明者。真觉也。双称明觉。务须加明者。妄觉
也。而世尊真妄并举。欲令满慈自决取舍耳。孰知
尊者不能取真。而反认妄。故曰。若谓此不用加明。
而单名为觉者。则是此觉徒有闇然之能觉。而无
了然之所明矣。然此不明之觉。取之何益。盖尊者
之意。是明排无所明之真觉。而暗取有所明之妄
觉矣。殊不知一有能所。则于清净本然如来藏性。
相去远矣。以故如来顺牒其辞。双立二关。以破之
曰。汝谓若无所明。则无明觉。意必取有所明。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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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有所明则便非清净本然之觉性矣。恐彼转计。
因破明而执无明。故又破之曰。设汝若谓。是无所
明则非有明。而是无明。且而无明。又非本觉湛然
妙明真性矣。盖有所非觉。显此觉性。不属于有明。
无所非明。显此觉性。不属于无明。良由自性本觉
必俱自性真明。此明不是有所之妄明。亦非无所
之无明。但以真如有随缘之用。由无始来。一念不
觉。遂为所明之妄觉耳。此因不觉而成无明也。

△二别明生续(二)一明忽生之故。】

「觉非所明因明立所(至)彼无同异真有为法。」

【此明世界众生业果皆由一念无明。不觉而有。以
答云何忽生之问也。意谓觉性元非所明。因此妄
明。遂立妄所。所既妄立。遂即生汝妄。能于是本无
能所同异法性之中。炽然而成能所同异。此则世
界忽生之故也。又复异彼所异之异。因异复立妄
同。此则虚空忽生之故也。又既有同之与异。互相
发明。因此复立无同无异。此则众生忽生之故也。
夫无明不起则巳。起则必成能所之异。有异则必
有同。既然有异有同。必有无同无异。如是诸法森
然顿起扰动真性。能所相对。安得不生劳虑。劳虑
既久。安得不发妄尘。既有妄尘。安得清净自然心
相浑浊。由此一念。不觉引起三细六粗尘劳烦恼。
动者即为世界。静者即为虚空。则知十方虚空乃
妄心中之同相也。动而不静者。成于世界。则知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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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世界乃妄心中之异相也。此无情空界。皆属妄
心明矣。若彼无同无异者。即有情众生。谓之曰同。
则身命各异。故名无同。谓之曰异。则四大咸均。心
识亦均。故名无异。然此无同异法。乃是因于同异。
对待而立。真是有作有为之法。与上本无同异之
觉性。实不侔矣。可见有情众生亦祇是妄心中无
同无异之相而巳。此文旧以无明不觉三细六粗
而解释者。意亦甚妙。但令文势间断。以致经旨难
明。今故不用。设欲配之。亦无不可。盖上章谓。性觉
必明妄为明觉者。上句属真。下句属妄。所谓从真
起妄。即是真如随缘而成根本无明也。觉非所明。
因明立所。此二句。即业相也。所既妄立等四句。即
转相也。自异彼所异。至无同无异。即现相也。巳上
是三细也。次相待生劳。即六粗中智相。劳久即相
续相。发尘即执取相。自相浑浊即计名字相。尘劳
烦恼即起业相。自起为世界。至真有为法。乃业系
苦相。故云。无明不觉。生三细。境界为缘。长六粗。是
知不依本觉。安有无明。不依无明。安有境界。不缘
境界。安有六粗。摄六粗祇归见相。摄见相祇唯业
识。以业识唯是无明。以无明唯是本觉。所谓迷则
全真成妄。悟则全妄即真者。此也。

△二明相续之由(三)一世界相续。】

「觉明空昧相待成摇(至)以是因缘世界相续。」

【上依真觉妄动。转为无明等相。此依无明。转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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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而有世界相续。正答次第迁流终而复始之问
也。良以如来藏性。清净本然。周遍法界。本不动摇。
元无生续。但因循业发现。故有动摇生续之相耳。
由一切众生自本觉体上。生起妄明。则晦昧真空
而为顽空。即以妄觉为明。顽空为昧。二法相夺。彼
此代谢。妄成摇动。所谓动则生风。故空轮之上而
有风轮。执持世界。则知器界凝结。皆由无明风力
执持。得不散失。可见风大之种乃是无明妄心一
念之动相耳。既因觉明空昧互相倾夺而成摇动。
以动必有静。则于妄明之中。立起一种坚固妄想。
如人为睡所魇而发迷闷。是本无碍而妄成有碍。
犹如魇中坚执求通而妄觉有物相压者。由此即
感一切坚碍之相。当知彼之大地所谓金轮宝者。
即汝妄明觉体所立坚碍之相也。故感风轮之上
而有地大金轮。保持国土。则知地大金轮之种。乃
是无明妄心一念之坚相耳。以妄心中坚觉无明。
既成金宝。摇动无明。复有风出。即以摇动之风。而
摩坚碍之金。一动一坚。相摩相荡。故感世有火光
而为变生成熟。化有为无之性也。则知火大之种
乃是无明妄以一念之动静相摩之相耳。以妄心
坚觉之宝。既含明而生润。如珠之出水也。且妄心
变化之火。复气燥以上炎。如物被蒸而出水也。故
感世有水轮而包含十方世界。可见水大之种乃
由无明妄心一念中之金火二妄所蒸成耳。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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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有无明。故感风轮。由执坚碍。故感金轮。由研摩
燥。故感火轮。由爱心深。故感水轮。是知四大之种
皆因一念无明而有也。以上言依无明而成四大。
下言由四大而结成器界也。意谓无明既成四大
之性。各虽相违。而互相济。如火之性本上腾。水之
性本下降。一腾一降交互发生。立诸坚碍而成器
界。若妄心中贪水胜。则卑湿而为巨海。故世有四
大海等之水乡。若妄心中嗔火胜。则乾燥大者为
洲。小者为潬。故世有四大部洲之陆处。以是水大
结成之故。所以彼大海之中。本为卑湿水乡。似不
应有火。以是心中嗔火互立。故有火光。常起彼洲。
潬中本为乾燥陆处。似不应有水。以是心中贪水
互立。故能有水。常注江河。若妄心中。水势劣而火
势胜者。则结而为高山。是故山石击之则成火𦦨。
是火之种性尚在也。融之则化而成水者。是水之
种性不亡也。若妄心中。土势劣而水势胜者。则抽
而为草木。所以万木之林。众草之薮。设遇火烧。则
成其土。是知土之种性尚在也。或因物绞。则成其
水。是水之种性不亡也。可见四大莫非妄心所现
之物耳。盖由一念妄动。为摇动无明而成风大。坚
碍无明而成地大。动静相摩而成火大。金火相蒸
而成水大。故有四大。乃妄心之境交互发生。复因
水火既济而为洲海之种。更降水势。以从火势而
为山石之种。复降土势。以从水势而为草木之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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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递相为种而结为器界。以是因缘故。世界有成
住坏空。终而复始。所以相续而不断也。旧解有借
五行生尅而注释者。虽世谛间有据之论。兹不取
之。以本经正显一切唯心。何得以彼世间妄计而
相滥乎。且如山石击𦦨融水。于五行之说。云何消
释。若以石属金。则金能生水。乌能又生于火。若以
石为土。则水土皆不应生。又林烧成灰。可云火能
生土。因绞成水。岂是木反生水乎。故世间五行元
无实义。不应以彼而释此也。

△二众生相续。】

「复次富楼那明妄非他(至)以是因缘众生相续。」

【此明众生相续皆因于觉明也。盖佛意谓。富楼那
所言。明之为妄者。非有他故。但以真觉体上妄加
能明。为过咎耳。以有能明即有所明。所明之妄既
然巳立。则能明之理自不能踰。所以从一精明之
体而分成六和合也。以是因缘。听不出之于声。见
不超之于色。此所缘之色声香味触法六种妄尘。
既以成就。由是分开能缘之见闻嗅尝觉知六种
妄根。而根必揽尘。起惑造业。致招四生之形。言同
业者。谓必待父母与巳三者同业。或想或爱互相
缠绵。故有胎卵二类也。言合离者。谓不待父母。但
由巳业。或合湿而成形。或离易而蜕化。此湿化二
类也。故唯识云。以爱淫欲故。卵生胎生。贪香味故。
故受湿生。随其所欲。故受化生。此四生六趣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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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且如胎生之始。由彼虚妄六根中阴之身。于有
缘处。则见明相可欲之色。发现在前。依此明相。便
见妄境。成其欲想。故男见父为异。女见母为异。则
成其憎。男见母为同。妄生妻想。女见父为同。妄生
夫想。则成其爱。即此爱想。流注父母赤白二滴。为
受生种。而赤白二滴。纳此爱想。得成为胎。是则虽
因交遘。所以发生。实由父母于巳三业相同故。如
石之吸铁。针之引线。而入胎也。是以有此想爱之
因。交遘之缘。于初七日。在胎藏中。生羯罗蓝。云凝
滑。二七日成遏蒲昙。云疱。等者。等于馀三。谓三七
日名蔽尸。云软肉。四七日为羯南。云坚肉。五七日
乃钵罗奢祛。云形位。至十月足而出胎也。然此胎
卵湿化。莫不各随惑业所感而应之以四生也。故
卵生者。惟是不定之想。胎有者。多因爱恋之情。合
湿者。以爱香味而亲附。不离所感。离化者。以爱胜
境。即舍此趋彼。而应咸由四业以感招。故有四生
而随应也。然不止此自是之后。改形易报。生死无
休。或情变为想。或想变为情。或合易为离。或离易
为合。互相更改。彼此变易。种种不同。故有能感之
业。必有所受之报。逐其善业。则四生皆有飞升之
乐。逐其恶业。则四生皆有沉坠之苦。求其所以。莫
不皆是觉明为咎。以成其因。故致众生互相生续
而为缘也。

△三业果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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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楼那想爱同结爱不能离(至)以是因缘业果相续。」

【此明业果相续皆由于贪爱也。富楼那良由中阴
憎爱二想。贪著欲境。三业相同。结而入胎。既入之
后。爱恋喜乐。自不能离。以故世间父母生子。子复
生孙。子子孙孙相生相续。而不断绝。求其所由。是
等则以贪欲爱恋。以为其本。由有贪爱。必有身命。
凡有身命。必同滋养。既贪滋养。势必食肉。于是害
物之心。虽有至仁。不能自止。所以四生之类。随其
业力。用强制弱。以弱供强。递互相吞。彼此相食。求
其所由。是等则以杀物贪滋。以为其本。即如以人
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互来相食。所谓吃他八
两。还伊半斤。岂独人之与羊。是为如是。乃至十类
众生。死而复死。生而又生。展转报复。互相来啖。由
斯恶业。世世俱生。同处一世。冤对相值。更互酬偿。
穷未来际。相食不止。求其所由。是等则以盗贪为
本。问此惟食肉。何得名盗。答凡不与而取。及阴取
者。皆名为盗。即如人之食羊。羊岂甘心与人食耶。
此不与取也。羊死为人。互来相啖。此阴取也。故皆
名盗。不亦宜乎。观此则知杀盗之源。起于食肉。如
八万释种遭琉璃诛杀。八知毁骂近缘。不知食鱼
远因。即如世间太平时节。恣意杀啖。岂知日久岁
深。人之享福者。福尽业现。畜之酬报者。杀尽为人。
皆带杀冤。遂成杀劫。故佛制断杀生而戒肉食者。
正为止杀禁乱。常享太平。同跻仁寿之元本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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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明业果之本。此下乃述相续之由。若以杀贪
言之。则汝负我命。汝还我命。我负汝命。我还汝命。
设以盗贪言之。则我负汝债。我还汝债。汝负我债。
汝还我债。以是命债因缘。虽经百劫千生。酬偿不
巳。由此相续。常在生死。不能出离。如以欲贪言之。
则汝爱我心。我怜汝色。我爱汝心。汝怜我色。以是
爱怜因缘。虽经百劫千生。相遭相值。常在缠缚之
中。终无解脱之日。若论元由。唯此贪爱二字。为杀
盗淫三者根本。以是贪爱因缘。则业因苦果。相生
相续。而无休息矣。

△三通结终始。】

「富楼那如是三种颠倒相续(至)因此虚妄终而复始。」

【此通结三种相续。以酬满慈忽生终始之请也。意
谓如是世界众生业果三种相续。别无他法。因其
虚妄。循环颠倒。互相生续。总之最初一念不觉。妄
认觉明。遂成业识。既有业识。二见俄兴。所以始则
似有世界故有众生。因有众生乃有业果。后则由
其业果不断故众生相续。众生不断故世界相续。
然非真实。不过皆是觉体妄明。以为其咎。因此妄
生。明了知性。即成见分。因有了知。发明境相。乃为
相分。汝问。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当知从
此虚妄觉明。见相二分而忽生也。即次第迁变。循
环流转。莫不因此觉明业识见相二分虚而不实
妄而非真。所以自始至终。终而复始。相续不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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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兼释转难(二)一满慈执因难果。】

「富楼那言若此妙觉(至)有为习漏何当复生。」

【此满慈执因性而难果觉也。意谓若据佛说。则此
众生现具在缠妙觉之体。本来自妙。觉本自明。与
如来心。比并言之。在佛不增。与生不减。但以众生
向妙觉体上。强加妄明。所以无故。忽生山河等相。
信固然矣。敢问。如来今向菩提场中。夜睹明星。悟
得妙觉真空。妙明本觉。似于众生。始本一般。不识
山河之世界有为之众生习漏之业果。又到何时
当复生耶。

△二如来真妄喻释(二)一喻妄不复生。】

「佛告富楼那譬如迷人(至)何当更出山河大地。」

【此因满慈于法谬执。故佛举喻。令其即事以释疑
也。文中连设二喻。首明迷惑无因。次明境相非实。
以显妄不复生之义耳。故设问曰。譬有迷人。于一
聚落。忽生迷惑。以南为北。汝谓此人之迷。还是因
本来有迷而有耶。是本来不迷因从悟而出乎。满
慈则曰。此人之迷亦不因迷。又不因悟。何故未迷
之前。本无生迷之根。云何因迷而有悟。迷相反又
非生迷之根。云何因悟而有。佛言。汝既知迷本来
无根。假使彼人正在。以南为北。迷惑之时。忽有悟
人。指示令悟。此人纵久迷惑。既得悟后。于此聚落。
更生迷否。答言不也。世尊既悟则不复迷矣。故法
合云。十方如来悟后不迷。亦复如是。良以此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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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迷既不以自性为本。亦不以觉体为本。究其体
性。毕竟原空。此正合上迷方之迷无所因也。即在
昔时。原本无迷可得。如迷方者。纵在迷时。方实不
移也。岂惟迷不可得。觉亦不可得。但以迷时望觉
时。似乎有迷有觉。如迷南为北时。望悟南非北时。
似乎有移有易。今一觉迷则迷永灭。而觉之一字
尚不可得。何况更生于迷乎。亦如翳眼之人。见空
中华。原非实有。翳病若除。华于空灭。亦非实无。忽
有愚人。于灭华之空处。更待华生。汝观是人愚乎
慧乎。满慈对曰。空元无华。岂有生灭妄见灭空。以
是颠倒。教令更出。斯实狂痴。云何更名愚与慧乎。
佛遂就其言而诘之曰。此待华之人。诚如所言。痴
狂极矣。汝既知此。云何问。我诸佛如来妙觉明空。
何当更出山河大地耶。须知佛即除翳之人。汝即
待华之辈。既知空原无华。妄见生灭。即知诸法本
自寂然。元无迷悟。执佛实有。灭妄證真。巳是颠倒。
况更待佛。从真生妄。则于待华更生者。有何异哉。

△二喻真不复变。】

「又如金矿杂于精金(至)菩提涅槃亦复如是。」

【此明證真不复有妄之义也。故喻之曰。又如金在
于矿。矿杂于金。当此之时。二物混和。精金莫辩。若
其矿金。设遇炉火。一经煅炼。便是纯金。更不杂矿。
又如树木被烧成灰。既巳成灰。则不能复再为树
木。设欲求矿于金。索木于灰者。岂不谬乎。此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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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菩提智德无变。类于纯金不杂矿土。既成菩提。
不复重有烦恼。亦犹精金不复重为矿也。灰喻涅
槃断德无生。故如木灰。既入涅槃。不复重沦生死。
亦犹木灰不复重为木也。故曰亦复如是。盖此二
章。前明妄本无生。非关成佛。而始灭此明。真元不
变。岂可望佛以更生。然前后四喻。虽各不同。皆显
悟后更不再迷也。

△二破大性圆融疑(二)一正破所疑(二)一喻明性
(二)一牒疑举喻。】

「富楼那又汝问言地水火风(至)云何复问不相容者。」

【此因满慈不达藏性循业发现。故前叙疑有诸相
生续大性圆融之问。上既破其生续。兹合并破圆
融。故牒其辞而举之。以释不陵相容之难也。意谓
又汝前来曾问。我言既是地水火风圆融周遍。如
何水火二性不相陵灭。且又徵问。空大地大彼此
性异。不合相容。云何俱遍。今吾为汝以喻明之。譬
如虚空。苍茫无际。豁达难穷。唯名可目。无物堪伦。
故其为体。非同群相。然而亦不拒彼诸相。任从发
挥。故日照于空。则发挥明相。云屯于空。则发挥暗
相。风势飘摇。则发挥动相。天色霁澄。则发挥清相。
阴气凝聚。则发挥浊相。风土交积。则发挥霾相。水
光澄彻。则发挥映相。如是各处明暗清浊。动与霾
映。诸有为相。为是因彼日等而生乎。为复因虚空
而自有乎。若谓是因彼等所生。今且姑举日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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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以例除六。且日照空时。既是日明。则十方世界
所有虚空。凡有明处。同是日色。即当满世间成一
日体。云何空中更见团圆杲日如盘盂者乎。既见
圆日。则日体之外。馀有明相。应不属日。自当属空。
安得谓因日而生明耶。若谓此明相非日所生。是
空自有。空既常在。明应常照。云何中霄昏云黑雾。
无日之时。唯见暗相。不生光耀乎。当知是明非属
于日。非属于空。然亦不异于空。不异于日。一相既
尔。六相亦然。故知诸大自相而观本来元妄。即如
明相。非日非空。无可指陈。若乃妄谓。有可指陈。如
执空华。将谓实有。巳为迷惑。若更诘其相陵灭者。
是犹邀留空华。而期其更结空果。可谓迷惑中之
迷惑者矣。若以诸大自性。而观本来元真。即如明
相。不异空日。唯是如来藏性妙觉明心。然此妙心。
本来自觉。本来自明。唯一藏体。元非水火虚空大
地。云何不知仍复问我不相陵灭而相容者耶。

△二以法合喻。】

「真妙觉明亦复如是(至)宛转虚妄无可凭据。」

【此以法合喻。详明七大之相。无非如来藏性循业
发现者也。意谓汝等一向祇知妄觉能明。元不知
有真觉妙明。盖此真觉妙明。即如来藏清净本然
周遍法界之体。然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循业发
现。譬如虚空。体非群相。而不拒彼。诸相挥发者。亦
复如是。此则总合空喻。以明观性元真唯妙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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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也。下乃别合诸相发挥。意谓汝心设以空
相发明。则如来藏即随业感。乃有空现汝心。设以
地水火风各各发明。而如来藏即随业感。则各各
现汝心。若以七大俱同发明。而如来藏即随业感。
则俱同现。此正合喻。彼太虚空日照则明。(云云)
至水澄成映。云何谓之为俱同现耶。譬如一水之。
中现于日影。时有两人。彼此同观水中之日。然此
两人。一东一西。各自别行。然则各见有日随之而
去。一东行者。谓日随东去。一西行者。谓日随西去。
则此日影。先无定准。元非的实。可想而知。此正合
喻。于意云何如是殊方。(云云)乃至不生光耀。不应
于此。而复难言。此水日影本是一个。云何两人东
西各行各见其日随之而去。各日既双。云何水中
现一日影。此正合喻。当知是明非日非空。不异空
日。由是义故。宛转推穷。彻底虚妄。全无实迹。可为
凭据所谓观相元妄。无可指陈者此也。

△二正明性相(三)一因迷悟辩性相(二)一明迷即
世相。】

「富楼那汝以色空相倾相夺(至)故发尘劳有世间相。」

【此以迷悟辩性相者。是恐满慈将谓。如来藏性既
是清净本然。圆融无碍。不相陵灭。而今世间现见
相陵而有碍者。何耶。故佛于未萌之先。而示之曰
富楼那相陵相碍。岂有他哉。良由汝等迷于藏性。
根本无明未破。色空情见难忘。是以分色分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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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相夺于如来藏性也。而如来藏遂随染缘。循业
发现。为色为空。周遍法界。如彼太虚。而不拒彼诸
相发挥。是故于中妄见。似有风动空澄之互异。日
明云暗。以相陵甚。而地空成碍。水火交陵。则尘劳
满目。障碍盈前。其过皆繇迷于藏性。闷于无明。于
本有觉性。非背而背。虚妄尘相。无合而合。以故发
起尘劳烦恼。遂有世间色空水火等相。由是全性
成相。而动成陵碍者也。

△二显悟即藏性。】

「我以妙明不灭不生(至)故发真如妙觉明性。」

【此正如来自衒自媒而明圆融无碍之由也。意谓
我所以得圆融无碍者。岂有他术哉。无非悟得真
妙觉明。不灭不生常住真心。以此契合如来藏性。
而如来藏遂随净缘。唯成一个妙觉明体圆照法
界。是故于中一多无碍。小大相容。所以现一也。是
藏性现无量也。是藏性现小也。是藏性现大也。是
藏性道场也。是藏性世界也。是藏性身相也。是藏
性虚空也。是藏性毛端也。是藏性宝刹也。是藏性
微尘也。是藏性法轮也。是藏性故。现一一不为少。
现无量无量非多。即使坐微尘。微尘不狭。遍十方
十方非广。此故何哉。皆由如来悟尘非尘。从无灭
中而说灭。了尘即觉。于无合处而言合。以故发起
自性真如。是以若一若多。若小若大。乃至身心世
界宝刹微尘。无非是我妙觉明性。此则全相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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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得圆融无碍者也。若准清凉。依正无碍。通有六
句。一依内现依。二正内现正。三正内现依。四依内
现正。五依内现依正。六正内现依正。此可类推。故
不烦赘。

△二正圆融示藏性(三)一正示空藏之性。】

「而如来藏本妙圆心(至)以是俱非世出世故。」

【此正圆融指示如来藏性。一名三义。以为首楞严
定全体大用也。良以如来藏性具随缘不变之体。
有不变随缘之用。以随迷悟之因。而成染净之缘。
随迷缘则有六凡染法。如水成冰。随悟缘则有四
圣净法。如冰成水。冰水虽殊。同一湿性。故此三章
正明斯义。兹则先显如来藏性随缘不变之本体。
以其藏性。虽随迷悟二缘。以现染净二相。而如来
藏心本来元妙。圆满常住。无亏无缺。不灭不生。清
净本然。原非识心顽空。地水火风之七大亦非根
尘识法。一十八界之三科。观此则知非世间法矣。
非明无明。明无明尽。如是乃至。非老死尽。此非缘
觉流转还灭之法也。非苦集乃至非智得。此非二
乘声闻世出世间四谛四果以及能空之智所空
之理也。非檀那乃至非波罗密多。此非菩萨布施
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到彼岸六度之法也。观
是则知非出世法矣。如是乃至。非如来应供正遍
知之三号。非大涅槃常乐我净之四德。观此则知
又非出世间上上法矣。以是非世法。非出世法。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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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上上法。三者俱非。故名空如来藏也。此明如
实空义。文中无五阴者。以根尘摄色阴。意识摄后
四阴。故不别开。

△二复示不空之性。】

「即如来藏元明心妙(至)以是俱即世出世故。」

【此显如来藏性不变随缘之妙用也。以如来藏体
虽不变而妙用随缘。故能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循
业发现。所以世出世间一切诸法。观相元妄。观性
元真。故知即是如来藏心。而如来藏元本自明。无
迷无悟。元本自妙。不垢不净。以故即是世间七大
三科之法。即是出世。缘觉声闻菩萨之法。即是出
世上上佛果位中三号四德之法。以是即世法即
出世法即出世上上法。三者俱即。故名不空如来
藏也。此明如实不空义。

△三圆示空不空性。】

「即如来藏妙明心元离即离非是即非即。」

【此正圆显如来藏性全体大用。随缘不变不变随
缘体用不二寂照互融之义。乃明如来藏既非一
切。又即一切。以至非即俱离。故得即非斯泯。是以
为妙明真心之本元也。以不属即又不属非。故云
离即离非。此圆融双寂也。且不离即又不离非即。
故曰是即是非即也。此句当以是字贯下。义始畅
然。正明圆融双照也。以是双寂双照。故名空不空
如来藏也。此明如实空不空义。设或单以非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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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明如来藏。则滞于空。若惟以即一切法。明如来
藏。又滞于有。如以离即离非。明如来藏。则弃二边。
滞著中道。若以是即是非即。明如来藏。则弃中道。
仍滞二边。须识此中全非而即。全即而非。离而非
离。非离而离。正是截断两头中间。不立乃离言绝
待圆融微妙之真心也。即前所谓常住真心性净
明体者。是矣。然此真心。正大佛顶首楞严王一定
之体用也。以故斯定能统三止。摄三观。该奢摩之
三名。为总相法门者。以是自性真如本具之定。故
称圆曰妙。良以此也。即题云。大佛顶者。指此也。如
来密因修證者。證此也。诸菩萨万行修者。修此也。
一切众生迷者。迷此也。即前三卷言。生信者。信此
也。次后开解者。解此也。而当机之所惑者。惑此也。
满慈之所疑者。疑此也。如来之所显者。显此也。即
向下六卷半文。天王华屋者。喻此也。指圆通明正
助者。修此也。转类生證圣位者。證此也。故余兹疏。
不同诸家别列三观者。以此也。即佛自云。有三摩
地。名大佛顶首楞严王具足万行十方如来。所谓
一门超出者。正此也。以上三章。初曰本妙圆心自
体言也。次曰元明心妙自用言也。兹曰妙明心元
合体用言之也。

△三以法喻策进修。】

「如何世间三有众生(至)爱念小乘得少为足。」

【此于法喻普责迷滞而策进真修也。意谓如来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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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一体三名。言三即一。即一而三。非纵非横。犹天
王之目。不并不别。类梵[○@(、/(、*、))]之形。心言路绝。微妙难
思。如何世间欲色无色三有众生。以及出世声闻
缘觉二乘小圣。各以所知之境。能知之心。推测卜
度如来自證无上菩提之心境乎。况以分别识心。
用世语言问。及山河忽生。相容陵灭。执此妄计。以
为可入佛知佛见。岂不谬哉。盖汝等之身。譬如琴
瑟箜篌之乐器。汝等之心。正如器中之音声。虽有
其音。若无其指。终不能发。正如虽有如来藏性。若
无首楞严定。终不能悟。固知妙音者。妙心也。妙指
者。妙定也。若无妙定。则汝妙心终不能悟。故说汝
等与夫众生。咸有此心。犹彼琴等之音。亦复如是。
虽然宝觉真心。人人本俱。各各不无。圆满成就。无
欠无亏。然无斯定。竟不能悟。殊为可惜。如我證斯
妙定。悟此藏心。所以才一按指。即为海印。发大光
明。汝等无斯妙定。迷此真心。是故暂一举心尘劳。
即起先成陵碍。岂非无妙指而不发妙音。无妙定
而不悟妙心耶。然而汝等虽具此心。不能得其全
体大用者。其故何哉。良由根微志劣。不肯勤求无
上觉道。而惟爱恋小乘有馀涅槃。伹得佛法之少
分。便自为足之故耳。琴者禁也。谓禁止诸邪。以正
人心也。若依古制。长三尺六寸。以象三百六十日
徽。用十二象十二律。馀有一徽。以象君也。故上圆
下方。以法天地。然止五弦。以明五音。所以帝舜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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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弦之琴。歌南风之章。沿至周时。文王武王各加
一弦。遂而有七。以大弦为君。宽和而温。小弦为臣。
清明而洁。乃合君臣之德也。瑟者缜密也。乃二十
五弦者。是箜篌者。据白虎通云。汉武帝命乐工侯
晖。侯调所作。其声坎坎。然而应奏节。故谓之坎侯。
后遂讹呼为箜篌耳。候者。因彼乐工而得名也。有
云。琴瑟秦筝之属。丝木相去。皆未寸许。惟箜篌丝
木相远。声自空出。空候之名。或因此立。今十四弦
者。是谓此二字。不必加竹。恐未必然。存以俟考。琵
琶者。推手向前。名琵。却手退后。为琶。有打拨钩挑
之音。今四弦者。是以汉时遣乌孙公主。远嫁昆弥。
念其远行。恐怀故国。未免离愁。故命乐工巧裁筝
筑。为马上之乐。令其途路消遣意也。海印者。大集
云。阎浮所有色像大海。皆有印文。例如来法身性
海。普现一切世出世间染净诸相也。

△二复释转难(二)一满慈领问。】

「富楼那言我与如来(至)自蔽妙明受此沦溺。」

【盖满慈领前而复问。妄因者是欲灭妄以求真也。
我与如来下。领前宝觉真心各各圆满义。而我昔
遭下。领前因明立所以至三种相续诸大相陵义。
今得圣乘犹未究竟。领前爱恋小乘得少为足义。
诸妄圆灭。领前四喻以及观相元妄无可指陈义。
独妙真常。领前观性元真唯妙觉明及如来藏三
一圆融义。此敢问下。正问起妄之因。意谓我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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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祇知六识三毒。建立染净根本。故于法性未能
究竟。不知此妄之因。复由何起。敢问如来一切众
生。乃由何故有此妄因。自迷宝觉之体。而蔽妙明
之用。失斯体用而受此相续之沦溺耶。兹因前问
清净本然山河何起佛。乃答以因无明起。今故复
问。此无明者又因何起。斯正穷源之问也。

△二如来决答(二)一明妄本无因。】

「佛告富楼那汝虽除疑(至)妄性如是因何为在。」

【此由满慈问云何因有妄。且称世尊诸妄圆灭。独
妙真常。似谓迷有所因。妄有可灭。故佛告以妄本
无因。以除灭妄求真之疑也。意谓汝虽闻说观相
元妄无可指陈。观性元真。唯妙觉明。巳除万法生
续之惑。诸大相容之疑。然而馀惑未尽。尚不达此
无明无因。故强索之而拟灭也。须知妄本无因。亦
无有灭。设不了然。吾以现前之事。今复问汝。汝试
辩之。自可明矣。汝岂不闻。室罗城中。演若达多。晨
朝照镜。迷头自怖。以为魑魅无状狂走之事乎。于
意云何。此人头本现在。自责无头。本非魑魅。自谓
魑魅。此是何因。因何而起。不应无故而狂走耶。尊
者被佛一问。当下分明。遂而对言。是人唯是心自
颠狂。所以乱走更无他。故有何因哉。要知尊者于
喻则解。于法尚迷。故佛就其解处。即举法要明之。
故云此妙觉圆明之心。佛生同具。其为体也。本来
圆满。其为用也。本来明妙清净本然。元无真妄。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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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目之为虚妄。云何索其有实因。若是果然实有
所因。即为真实。云何名妄。若推其因。元是自心生
诸妄想。展转相因。初无实体。祇原一念昏迷。从迷
积迷。以历尘劫。所以积深习厚。虽得闻佛种种发
明。犹然迷惑。不能自返。仍索妄因。岂知如是迷因。
因迷自心。似乎若有。其实本空。但能了得生迷无
因。则汝妄想无所依矣。由是则知。无明妄想尚然
无有能生之因。欲取何者。为所生妄想而灭之乎。
故得菩提者。无非悟得妄本无因。则能事毕矣。岂
有无因之因。以示人乎。正如醒人说梦中事。心纵
精明。欲何因缘。取彼梦境所有之物。以示于人。然
梦境之物。隐隐向向。似有可取。尚不能取。况复妄
想本来无因。本无所有。欲说其因。岂可得乎。此妄
无因。如彼城中演若达多狂性相似自怖头走。岂
有因缘。不是有人教他狂走。亦非头上本来有狂。
但得歇狂。则知此头非从外得。纵未歇狂。头亦自
在。有何遗失。富楼那。汝之妄想。与达多狂性。亦复
如是。本元无因。何可妄索。而欲灭之。以为有所在
耶。演若达多云祠授。以从神祠乞得故。魑即山泽
之怪。乃山神而虎形者。魅即宅神。乃猪头而人形
者。皆鬼类也。

△二显真非有得。】

「汝但不随分别世间(至)方悟神珠非从外得。」

【此明不惟妄因本无。即使悟得真非别有。意谓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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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索妄。祇为求真。但得歇心。别无他术。苟能了得
世间业果以及众生三种相续。如镜中眉目。本非
实有。妄现似有。究斯妄想。妄亦无因。自然不随世
界等三。妄生分别。此心一歇。则三者之生缘。从兹
顿断。而三种之相续。自此无因。所谓树倒根断。更
不复生。此则名为汝自心中演若达多狂性自歇。
果能如是。当下即是本如来藏菩提真心。到得此
间。方知自性本自殊胜。本自清净。本自光明。清净
本然。周遍法界。原是自有真心。不是从他假得。由
是而观。何籍克苦劬劳。焉用肯綮修证。然此之义。
正如有人于自衣中。系如意珠。而自昏迷。不觉不
知。而穷露他方。乞食驰走。虽然困苦实是贫穷。且
喜其珠不曾遗失。忽然有缘。遇著智者。指其衣内。
示其宝珠。则生平所愿。莫不从心。一获奇珍。致大
饶富。至此始悟。如是神珠。乃衣中之故物。正自巳
之家珍。本自有之。非从他人有所得也。肉间骨。曰
肯。筋肉结处。曰綮。此二字虽见庄子养生篇。义实
不同。此取不假劳筋苦骨之义。智者示珠。喻如来
开示藏性。然此中珠喻。不同法华。彼约结缘。此约
本有。义自各别。

△二兼示阿难(二)一阿难执前疑问。】

「即时阿难在大众中(至)惟垂大悲开发迷闷。」

【此正当机第三番蹑佛语而执因缘也。最初执见
精属因缘。次执万法属因缘。兹执證果属因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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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如来向我。极排因缘。如何向他。又说因缘。至如
前文。则曰。以是因缘。世界相续。以是因缘。众生相
续。以是因缘。业果相续。而鞠其因缘。则曰。觉明空
昧。相待成摇等。为世界因缘。明妄非他。觉明为咎
等。为众生因缘。贪爱淫欲。杀贪盗贪等。为业果因
缘。现今又说。汝但歇心。不随分别。则世界众生业
果三种相续生缘顿断。而杀盗淫等三者之业因
不生。以明心歇。则妄不生。狂歇即菩提现斯。则说
因说缘。皎然明白。云何如来既说因缘。又顿弃之。
且而我等从此因缘。心得开悟。盖此因缘之义。岂
独我等年少有学。籍此入道。即如会中大目连等。
虽于最初从老梵志同修异道。由其途中值波离
等。闻说生灭四谛因缘。方能开悟。然后见佛。得成
圣果。今云。狂性自歇。歇即菩提。不籍因缘。则彼外
道拘舍梨等所说。八万劫后。自然成道。犹如缕丸。
极处停止。不假修證者。翻成第一义谛矣。即使如
来不落因缘。亦堕自然。此又我等迷闷而不解之
者。惟望如来垂大慈悲。开其迷闷而发明也。

△二如来破疑诫劝(二)一破疑(二)一即喻推破。】

「佛告阿难即如城中(至)因缘自然俱为戏论。」

【此双破因缘自然也。佛言。汝之所疑。因缘自然者。
今且姑就前喻以破之。即如演若达多狂性因缘。
若得灭除。则不狂性自然而出。故汝执此。以为不
属因缘。即属自然。只此二途理穷。于是而殊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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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然也。若谓达多头本自然。则应本自常。然狂
与不狂。无非自然。何因何缘。以照镜之故。始怖无
头而狂走耶。此必有因。则头非自然。明矣。若谓头
本自然。以照镜因缘。忽惊无头而狂走者。是则因
缘非实。所以者何。若实有因缘。何不自然本有之
头。因照镜缘故。而实失之乎。既狂之时。头原无失。
狂歇之时。头非有得。而狂起狂歇。曾未变易。原无
得失。则头不藉照镜因缘有无。明矣。若谓妄本出
于自然。即当本来常有狂怖。不知未狂之日。此狂
怖性。潜匿何所。而不起耶。既无潜狂之所。则狂非
自然。明矣。若谓不狂出于自然。则头本无失。即当
常常无有狂妄。何为怖头而狂走耶。是必有因则
不狂。亦非自然。明矣。故知不但头不属因缘自然。
即狂亦不属因缘自然。则知妙觉与无明。俱不属
因缘自然矣。汝惟一向自昧神珠。他方求食。执缘
执自。固所不免。若使悟得本头。非自非缘。便识狂
走。亦复如是。则汝所执因缘自然。俱为梦中寱语
戏笑谈论。皆无实义者也。

△二以法况显。】

「是故我言三缘断故(至)此句方名无戏论法。」

【此佛以法比喻。正显歇即菩提之正旨也。意谓由
是上来二俱戏论。是故我言。但得三种分别。缘断
当下。即是菩提真心。然虽如此。切不可作生菩提
会。何以故。谓菩提心生。而生灭心灭。此但是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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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心。仍非菩提之真心也。只许缘断即菩提心。不
许缘断生菩提心者。正显不但生灭心尽即灭生
灭者俱尽。至于八地。舍却藏识。无功用道。任运流
入萨婆若海。然亦不可执为自然。真心可以故若
有自然心生生灭心灭。即此自然亦是生灭。非无
生灭者也。何以言之。如以第一义谛无生灭者。名
为自然。是对世谛生灭者。名为因缘。对待而立。非
真无生灭也。犹如世间之物。因诸相杂和。成一体
者。名为因缘和合之性。而遂指彼非和合者。称本
自天然之性。则此自然与彼因缘。均属对待。俱为
戏论。皆非实义。直至即本然。非本然即和合非和
合。和合本然。二俱远离。离之与合。亦复俱非。如此
之句。方名正句。方名活句。真无戏论之法也。离者。
非和合。非自然双遮句也。合者。即和合。即自然双
照句也。俱非者。正明即照而遮。即遮而照。所以遮
即非遮。照即非照。故云俱非。

△二诫劝(二)一诫徒闻无功。】

「菩提涅槃尚在遥远(至)爱河乾枯令汝解脱。」

【此诫徒闻无功者。正谓虽然狂心歇处。即是菩提。
要知理虽顿悟。事假渐除。性修二途。不可偏废。苟
能修由性起。还修自性。性修圆融。方为真实。不然
纵能大彻大悟。止明因地真心。而于菩提涅槃果
地之觉。尚在遥远。非汝历劫辛苦勤劳真实修持。
终不能證。不惟能记我说之法。徒然无功。虽复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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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东西南北。四维上下。十方如来。九小三大。十二
部经。清净妙理。如恒河沙。若不真修。祇益戏论。终
无实效。至如汝虽能说因缘自然。于理于事。决定
明了。毫无差错。故人称汝。弟子之中。多闻第一。然
此多闻。积劫熏习。而不能免登伽之难。则知非有
真修。徒闻无功。可以明矣。若使徒闻有功。自然不
被邪术所转。何须待我说大佛顶秘密神咒。方使
登伽之心。淫火顿歇。返邪归正。立断凡心。即登圣
位。于我佛法之中。今成精进之林。由彼淫心枯槁。
爱欲河乾。故令生死关头放汝。逍遥解脱。若非如
来真修实證禅定之功。安能脱汝登伽之难。是知
徒闻无功。未若真修有益。阿那含云。不来以其能
断欲界九品俱生。名为出欲淤泥。不来欲界受生
故。乃小乘圣位三果名也。

△二劝真修有益。】

「是故阿难汝虽历劫(至)如何自欺尚留观听。」

【此劝修也。正承上文徒闻无功。由是义故。汝虽历
劫。记忆持诵十方如来秘密章句。妙理精严。不如
一日休歇狂心。不生分别。三缘顿断。三因不生。方
名真修无漏之业。则不漏落生死尘劳。远离世间
憎异爱同二种无明受生之苦。即如登伽。宿为淫
女。而其业障何等深厚。由我神咒不测之力。销灭
淫心。断除爱欲。入佛法中。今则名为性比丘尼。且
与耶输。同悟历世宿因。皆由贪爱为苦。从此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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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习精修生灭四谛无漏善法。因是之故。或得三
果而出缠。或證四果而蒙记。此皆弱质女流。尚能
如此。云何汝以堂堂丈夫而反自欺。留恋见闻。且
以世间因缘自然戏论名相。坚执不舍。诚妇人女
子之弗如。不亦愧乎。观如来究竟当机。可谓至矣
尽矣。如此苦口。真如刀鎗剑戟。言言剌骨。字字惊
心。辞虽斥责。意实劝进也。梵语摩登伽。此云本性。
今从昔号。故名性比丘尼。罗睺罗云障蔽。耶输陀
罗云华色。

△三获益开解。】

「阿难及诸大众闻佛示诲(至)身意轻安得未曾有。」

【此叙大众闻法获益。以开解也。正因前来闻佛所
说因缘自然。指示分明。激发劝修。教诲谆切。到得
此处。方才顿悟。则因缘自然之疑。从此销归。戏论
名言之惑。自今除却。方知狂心歇处。即是菩提胜
净明心。不从他得。所以了明真心。开悟实相。是以
若身若意。莫不轻安。闻所未闻。得未曾有。此正经
家描写当时法会大众获益开解庆快通身之义。
以上通结前文。约破显谈定体。以明信解之理竟。

△二约修證谈定用以明行證之事(二)。一明正助
以示行(二)。一示当机圆通正修(二)。一阿难述领致
请。】

「重复悲泪顶礼佛足(至)在会一心伫佛慈旨。」

【此叙领悟巳解藏性而请进修之法门也。以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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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泪虽多。皆伤迷昧。今则了明自性。所以解悟既
深。悲感愈切。以故重复悲泪。三业殷勤。而白佛言。
最尊无上大慈大悲。清而不浊。净而无染。众宝之
王。如如意珠。随心满愿。靡不获益。善于发挥开导
指示我等自心。能以如是达多照镜种种因缘。及
与自然。转湾抹角。权巧方便。而复提明徒闻无功。
奖劝真修有益。是皆诱引沉沦长夜之夫。出于憎
爱二苦之海。此恩此德。曷可能酬。然则世尊我等
今者。虽承上来圆融。指示离即离非是即非即。以
至狂心自歇。即是菩提。如是法音。解悟了知。如来
藏性。妙觉明心。清净本然。遍十方界。故其为体。无
不含容。而其为用。无不发育。即如来国土宝严妙
刹。莫不含容而发育也。既获此心。诚为庆幸。将谓
识得一。则万事毕。更无别事。不意如来复责多闻
无功。不及真修有益。然欲修习。其如藏性。微妙难
思。心言路绝。无门可入。将柰之何。我等今日。犹如
无家无业旅邸飘泊穷苦之人。忽蒙天王赐与华
屋。不获其门。终莫能入。惟愿如来示诸在会蒙愚
暗钝入门之路。令其捐舍小乘有馀涅槃毕。然亲
获如来自證无馀涅槃。恳求指示。佛于本昔。因地
发心。自修行路。令有学者。从何法门。摄持折伏。无
始以来。妄想攀缘。如何便得一心总持。三藏圆融。
入佛知见。而获总相大法门耶。此中无馀涅槃果
地觉本。发心路。因地心。此正求示因心以趣果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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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陆宿曰旅。水宿曰泊。心游理外。喻旅泊。佛有法
界。犹天王。赐与喻开示。华屋喻藏性。虽获喻信解。
要因门入喻因解发行。由行證理。无馀者。五住俱
尽。二死永亡。无馀惑也。畴昔者。犹云往昔也。陀罗
尼云总持。伫犹俟候也。

△二如来宣示法要(二)一经家叙意。】

「尔时世尊哀悯会中(至)宣示阿难及诸大众。」

【此经家叙佛之意。正为哀怜悯念。舍小向大。虽然
悟得菩提真心。未有入门。不自在者。及为当来末
世众生能发菩提心者。开无上之真乘。为妙修之
要路。以故宣告当机及示大众耳。

△二世尊正示(二)一双审二本(二)一总徵。】

「汝等决定发菩提心(至)云何初心二义决定。」

【此总徵二决定义也。佛谓汝等决然一定。要发无
上菩提之心。于大佛顶首楞严王十方如来。同共
修證妙三摩提。锐志精修。不生懈惰。疲劳厌倦。决
不退转。定无犹豫。此诚难得。然当先明。从本觉发
始觉。最初之心而有真妄二义。必须决择分明。拣
定真实。方不错乱。修习则斯妙定可以入矣。故总
徵曰。云何初心二义决定。此因阿难问。无馀涅槃。
本发心路。及摄伏攀缘。入佛知见。故佛告以二决
定义。意谓欲知本发心路。但须决去生灭妄心。得
不生灭。为因地心。然后圆成不生不灭涅槃果德。
此初心第一决定义也。若欲摄伏攀缘。须审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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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在于何处。但知根本。然后定取圆通本根。一
门深入。则六知根一时清净。此初心第二决定义
也。

△二别释(二)一审因地心(二)一总劝须审。】

「阿难第一义者汝等若欲(至)不生不灭无有是处。」

【此别释二决定者。必须因心果觉。始末相当。为进
修之基也。阿难所谓。第一决定义者。汝等若欲决
定其志。捐舍小乘。进趣大乘。而欲證入佛知佛见
者。若然应当审谛细观。此因地所登进修。初心与
佛果地位本觉真心。为同乎。为异乎。若同则可设
于因地中。仍以分别因缘自然之生灭心。用而为
本。作进修因。而欲求其无上真乘不生不灭常住
佛果。是犹蒸砂作饭。弃水求波。决定无有如是处
矣。盖生灭心属有作无常者也。不生灭属无作真
常者也。必要因果相同。斯则菩提涅槃方可希冀。
所谓头正尾正者矣。

△二正示当审(二)一总立例。】

「以是义故汝当照明(至)由是始终无坏灭故。」

【此明世间虚空以可作。不可作总例生灭心与不
生灭也。意谓以是因心果觉。必须相同之义。由心
有生灭及不生灭之故。设汝未明。不妨先当照察
审明诸器世间常无常理。然而凡属可作之法。毕
竟无常。皆从变迁。莫不坏灭。阿难汝又更观仔细
审察诸可作法。谁是不坏。然终不闻烂坏虚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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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故。以其虚空非可造作。既无造作。由是始终亦
无坏灭。故知欲求不生灭果。须取无作不坏之因
不得更用生灭心矣。清凉云。世间者。世即隐覆义。
隐覆胜义故。又可破坏义。三世所迁故。间者。堕虚
伪中故。隐覆之性。即堕虚伪故。世即是间。持业释
也。

△二别示法(二)一以生灭法例可作(二)一出妄总
标。】

「则汝身中坚相为地(至)从始入终五叠浑浊。」

【此就一身。出其虚妄。总标生灭之法皆可作也。意
谓必取无生灭心为因地者。果何说耶。良以心海
五事浑浊无时清净。今欲澄之。以取佛果非不生
灭。以为因心。必不能也。然不生灭常住真心。本无
浑浊。何由而有。是则因汝此身之中。若骨肉之坚
相。谓之为地。润湿之精液。谓之为水。煖触之气相。
谓之为火。动摇之脉息。谓之为风。此皆有作可坏
之法。由此四大执以为身。而自缠自缚。故将常住
真心本无生灭浑浊者。翻成生灭浑浊矣。由是分
开湛圆妙觉。从兹间隔本妙明心。故在眼者。祇称
为视。在耳者。便目为听。在鼻舌身者。俱名为觉。在
意者。惟呼曰察。则知元本一精明。妄成六和。合于
无分隔中。妄成分隔。以其从迷一真之始。至成六
入之终。而浑浊之事。遂有五重。然馀经明五浊。咸
以五利为见。五钝为烦恼。众生但揽见慢果。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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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名。命以连持一期色心为体。劫无别体。但以四
浊聚在其时。今经不然。盖约五阴妄想。为五浊也。
以其既有能觉能察之六根。必有所觉所察之六
尘。此则总为色阴。由其六根。领纳六尘。则为受阴。
以缘前尘。引起分别。名为想阴。既起分别。遍缘诸
尘。念念生灭。相续不断。名为行阴。既有前七分别
种现。熏其藏性。转成藏识。即名识阴。此又色阴为
始。识阴为终。遂有五种之浑浊也。叠犹重也。

△二依义别释(二)一通明浊义。】

「云何为浊阿难譬如清水(至)汝浊五重亦复如是。」

【此释浊义也。云何谓之为浊耶。阿难譬如清水清
洁者。其本然也。若彼尘土灰沙之类。质则留碍。而
有形块。然此二者各有一定之体性。自然彼此不
相循顺。倏有人焉。取彼尘土。投之净水。则留碍者
失其留碍。而清洁者亡其清洁。俱化为浑为浊矣。
而水容土貌。汩然难明。故名为浊。盖汝之浊。乃有
五重。亦如是也。清凉云。梵语达磨多。此云法尔。亦
云法界。或曰法性。言法尔者。谓法本自然。应如是
尔。汩然者。混乱也。谓水土相混。杂乱难明也。

△二别示浊名。】

「阿难汝见虚空遍十方界(至)是第五重名为命浊。」

【此示浊名也。阿难盖浊之名。俱详有五。如汝举眼
见空之时。若空若见。俱遍十方。要且不知。何者为
空之边涯。何者是见之际畔。则空与见。混乱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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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有空处。则无能见之体。于有见处。则无所觉之
空。由是一空一见二者纵横义。如经之与纬。互相
交织。自不能分。妄成浊相。见空既尔。见色亦然。眼
根既尔。馀根亦然。此由妄认四大以为身相。故有
根尘相对。扰乱真性。浑浊妙明。遂成色阴。是第一
重名劫浊也。此以五浊依于五阴。以根尘皆色故
属色阴。而以眼根见空。说者浑浊义显也。成住坏
空皆名为劫。故以见空。为劫浊也。既巳根尘相对。
自必生识。领纳前尘而成受阴。故言汝身本无四
大。由于现世。最初托胎。抟取精血。增长四大。以为
身体。于是见闻觉知。元一精明。本无留碍。由其四
大壅塞不能融通。则无留碍者。而成留碍矣。地水
火风元是顽物。本无知觉。被此觉知。周旋领纳。以
为身境。则无知觉者。而有觉知矣。由于一旋一壅
义如一经一纬。两相交织。而不可分。以故四大本
无知觉。由因妄织。虽针锋草刺。皆有痛觉。是以众
生便起身见因。而复起断常有无。以至六十二见。
浊乱真心。是第二重名见浊也。见浊为受阴者。以
见闻觉知名六受用根。故见浊依受阴也。由因前
尘卸落影像引起六识而为想阴。故曰。又汝心中。
忆想过去。识别现在。诵习未来。然此三者。本来无
性。为因意识。遂发知见。即此意识本无容貌知觉。
为六尘所现。似有容貌知觉。是故意识离尘。则无
识之自相。尘离识觉。亦无尘之自性。故一尘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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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经纬。互相交织。不可分辩。所以缘尘想念。贪
恋无休。故成浊相。扰乱真性。名第三重烦恼浊也。
前六识既缘根境。则第七识思量执我。于真性中。
妄起生灭。念念迁流。而成行阴。故曰。又汝心中。从
朝至夕。生住异灭。不暂停止。若依执我之知见。每
每欲其常留世间。其如善恶之业运。每每催其常
迁国土。如人私心。虽恋乡井。柰有官事。须往他邦。
故留者未能常留。而迁者亦难顿迁。一留一迁。互
相交织。而不可分。妄成浊相。翻涅槃性。为生死因。
升沉三界。往返七聚。浊乱真性。是第四重为众生
浊也。由前根尘识三皆有种现。熏如来藏。转成藏
识。即含藏执持。而为识阴。故曰。汝等见闻。元是一
体。本无异性。祇由众尘隔越。各开门户。无状异生。
然以性中而论。事同一家。知觉相通。似同而非异。
若据用中而说。不无彼此互相违背。似异而非同。
一同一异。二皆失准。两相交织。妄成浊相。转如来
藏。随染净因。惑乱真心。作总报主。是第五重为命
浊也。命即第八识。所谓煖息识三。连持不断。名之
曰命。故命浊依识阴也。此五浊者。总因迷真逐妄。
遂成浑浊。不能清洁。今佛将授澄浊之方。故先指
示生浊之由也。

△二以无生灭例虚空(二)一澄浊还清。】

「阿难汝今欲令见闻觉知(至)然后圆成果地修證。」

【此明澄浊还清示修定之功夫也。盖以四大五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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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尘识法自相而言。无非浊水。由性而论。皆如来
藏。无非浊水中之清水性也。今者如来将令当机
即就耳根而修习者。正为浊水中有清水性耳。故
云。汝今欲令现前所具日用寻常见闻觉知此之
四性。必要远契如来常乐我净佛之四德。若尔应
当先明四缠幻化。皆由虚妄之因缘。择去五重。乃
是死生之根本。然后依取不生不灭圆满湛寂常
住真性。由性起修。还修自性。性修不二。方可成功。
既依湛性为定体。即以湛性为定用。旋其虚妄根
尘。转为真实自性。伏除五阴之灭生。仍还一真之
元觉。乃得本来元有妙明真觉。无生无灭。常住真
性。为因地心。至此始入十信满心。然后自初住至
等觉圆成果地之真修。直至妙觉圆成果地之实
證。是则因心果觉。名目相应。发心究竟。不二异矣。
此中先择生死等澄浊也。伏还元觉等还清也。乃
一经进修。极要紧处。欲修此定者。幸细味焉。

△二以喻合法。】

「如澄浊水贮于静器(至)皆合涅槃清净妙德。」

【此即喻上圆湛旋妄之功夫也。以前投土而喻浊
相。今仍澄浊。还成清水。以喻修證之相。浊水者。通
譬五重浑浊。净器者。别喻圆通根性。如澄浊水。须
贮净器。欲除浑浊。须择圆根。静深不动。喻定力坚
固。沙土自沉。喻前四重不复相织。圆伏五住烦恼。
而粗垢任运先落也。清水现前。喻真见道。湛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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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妙觉明心。方显现也。至此名为初伏客尘烦恼。
犹前之沙土初沉。泥还尚在。喻破四阴。虽断界内
见思。其界外无明。识阴之根。则伏而未断也。去泥
纯水。喻破识阴。半分生灭。湛入合湛。正断界外无
明。从圆初住分断。乃至妙觉究竟断尽。故曰。名为
永断根本无明也。以上皆喻澄浊之功夫。此下方
明还清之德用。由其五浊既尽。则此心水清而且
明。精纯不杂。正犹海印。一切世间千态万状。莫不
影现其中。不为四缠五蕴烦恼所局。凡有举措。悉
为妙用。皆合如来常乐我净清净涅槃无作妙德。
斯如泥尽水纯。任从揽淘。不复再浑之矣。

△二审烦恼本(二)一总劝须审。】

「第二义者汝等必欲(至)云何降伏取如来位。」

【此劝审烦恼根本起灭处也。所谓第二义者。若汝
阿难等于大众。必定欲发證菩提心。于菩萨乘。生
大勇猛。定要摄伏。畴昔攀缘。决定弃捐四缠五浊
诸有作为虚妄之相。若然应当仔细详审观察烦
恼根本。勘此烦恼根本。自从无始。以至今来。如何
谓之为发业。如何称之为润生。谁乃作业之头。谁
是受报之主。盖烦恼即发业无明。以能发现行之
业用。故如分别取舍等。属第六识也。根本即润生
无明。以能润种子而受生。故如生憎爱。投胎领命
者。属第八识也。然攀缘作业。惟六识最胜。是作业
头。能作染净业因故也。而受报者。惟此八识。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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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主。能含藏执。持染净种子。不散失故也。然细推
之。则前七识俱属八识自体现起。所谓自作自受
者也。是故阿难汝欲修證无上菩提。设若不能审
明烦恼详察根本。则不能知虚妄六根以及六尘
自从何处。有此颠倒。盖根尘识种。所谓微细生灭
因者。皆第八识含藏故也。既不知此。自不能知。根
尘识法虽有现行。本自虚妄。但由最初一念不觉。
妄分能所。逐妄迷真。遂成颠倒。则知颠倒自八识
处而现起也。尔且颠倒之处。尚不能知。云何而欲
降伏攀缘。取如来藏之果位耶。是故欲灭颠倒者。
须知起颠倒处可也。

△二正示当审(二)一总立例。】

「阿难汝观世间解结之人(至)空无形相无结解故。」

【此立结解比例。以况真性也。故曰。阿难汝若不知
颠倒与不颠倒处。伹观世间结。结与解结之人。自
可明矣。盖结结例颠倒处。解结例不颠倒处。结解
虽异。皆此人也。是故欲解结。必见结处。设若不见
所结之处。云何能知解结处乎。此正例上不知虚
妄根尘。何处颠倒。处尚不知。云何降伏取如来位
下。乃况显须知有结有解。仍属生灭识心。未若本
无结解不生不灭如来藏性。所以从来不闻世有
虚空。被汝隳坏。而分裂者。此何以故。以其虚空本
无形相。亦无结解故也。则知如来藏性。亦复如是
矣。隳裂之义。犹解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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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别示法(二)一以颠倒例结(二)一总示结根。】

「则汝现前眼耳鼻舌(至)于器世间不能超越。」

【此示结之根源也。意谓何者谓之为结耶。则汝现
前所谓眼耳鼻舌身心者。六根是也。以此六根。引
起六识。吸撮六尘。浑浊藏性。其犹家人为贼作媒。
勾引家贼。自劫家宝。由此根尘识法。自从无始。妄
认四大五阴。以为身心。故有正报众生世界。由是
妄起分别。自生缠缚。分湛圆妙觉。为视听觉察。所
以于依报之器世间。故视不能超之于色。听不能
越之于声。良由根尘识三互相交织而成结矣。由
是观之。则此三者。元一湛圆妙觉明心之所现起。
而返损灭如来藏中功德法财。是何异家贼而劫
家宝乎。然能解散其结。则根尘不偶。妙用现前。即
破家之贼。亦成守家之主矣。

△二别明结相(二)一就众生性。以明数无多少。】

「阿难云何名为众生世界(至)各各功德有千二百。」

【此就众生世界。明其缠缚不能超越器世间者。以
根有结相数量定限故也。但凡欲修定者。必先解
除根中之结。方可进修。然根又有圆者与不圆者。
修行功夫。日劫相倍。不可不选。欲选圆根。必须通
达六根数量。如其不然。凭何解结而选择耶。故佛
徵言。阿难云何名为众生正报之世界耶。世即现
在身中所有迁流。即名为世界。即此身前后上下
左右中间。即名为界。汝今当知。四正四隅上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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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则方位有十。过去未来现在为世。则流数有三。
良以一切众生本无身结之相。但由四大五蕴互
相交织。妄成身结之相。既有身结根尘等相。则世
与界。在一身中。彼此贸易。互相迁流。故云世之与
界。交相涉也。然界虽十方。而十方中。惟取东西南
北四方为正。不取上下。以上下乃即四方之上下。
无定位故。不取四隅。以四隅即四方交接之中。无
定方故。即以此定位之四方。涉彼迁流之三世。以
四方各有三世。共成十二。若欲以世涉方。而三世
各有四方。亦成十二。故曰宛转十二流变。三叠者。
谓自一念迁流。而变为十百千之三叠也。今且以
方涉世。以明三叠。第一叠。约四方。各论三世。四三
共成十二。第二叠。于东方三世。变一为十。成三十。
南西北方。亦复如是。四方共成一百二十。第三叠。
以东方三十。变十为百。成三百。三方亦尔。四方总
共一千二百。今言一十百千。举大数耳。设欲以世
涉方。例此可推。此世界交涉结相之定数也。设以
此身。一总该括数量而论。自一变为十二之始。至
百变为千二之终。则一总通具千二百也。犹云统
体一太极耳。此虽总数。然在六根之中。亦复各各
具足功能德用。有千二百者。正物物一太极也。此
约身中一念迁流功德数量。是为如是。若一时一
日。岂能算哉。功者言力。德者言用。谓六根中。各有
相涉纵横交织之力用也。此就六根了别之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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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故云各各功德有千二百。下对六尘了别之用
有异。所以功德全缺。不等是。则性中相知用中相
背也。

△二约境界相。以明用有优劣。】

「阿难汝复于中克定优劣(至)圆满一千二百功德。」

【此明六根对尘之用。不无优劣。故令当机自选择
也。上就性中相知。则无优劣。此明用中相背。故有
优劣耳。阿难汝复于此六根之中。自先克定。何者
为优。何者是劣。如眼以观见为用者。不能见后故。
暗止能见前故。明以前方之明。合后方之暗。以及
左右旁观。是为四方。以功德论。四方各二百。四隅
各一百。今眼见前。以及左右。共是三方。则成六百。
并前二隅二百。合成八百。惟后一方二百。及后二
隅二百。不见就三世而三分论之。今得八百。乃三
分之二也。约四方而四分明之。今见三方。是三分
言功也。不见一方。是一分无德也。当知眼唯八百
功德。不是圆根。如耳以听为用者。然其听最为周
遍。虽十方事。亦无遗失。故动而有声之时。便知其
若迩若遥。静而无声之时。更觉其无边无际。当知
耳根圆满千二。无有缺欠。于诸根中。为最优也。如
鼻以嗅闻为用者。嗅则双通出息入息。虽然有出
有入。而又阙于中间交接。以是验知三分之中。阙
去其一。当知鼻唯八百功德。亦非圆根。如舌之为
用。不论尝味。唯取宣扬。尽诸世间出世间智。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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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说。虽言有方。分词或有局。而理无穷尽。义则该
通。当知舌根圆满千二。亦是圆根如。身以觉触为
用者。触则有违有顺。然合时则能觉。离时则不知。
以合时能觉。有违有顺。是具二分。若以身根三分
验之。而阙离中之一。当知身根惟有八百。亦非圆
根。如意以遍缘诸法为用故。能默容十方三世。乃
至世出世法。若圣若凡。无不包容。尽其涯际。是则
意根具足千二。亦云圆根。以是六根功德有优有
劣。汝当克定而自择也。

△二以降伏例解(二)一略示心要。】

「阿难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至)彼六知根一时清净。」

【此略示选根解结为修心之要诀也。意谓既知虚
妄之结本。复识圆缼之六根。正宜拣取圆根。解除
结相。为修心之紧要也。故曰。阿难汝等。今者欲逆
二种生死。不顺五欲尘流。且必定要返穷欲流起
结之根。而至不生不灭之地者。先当勘验此等六
种。能受用根。谁为合中取境。谁是离中取境。谁深
而难测。谁浅而易知。谁为用具而圆通。谁是不圆
而用缺。若能于此六受用根。自审自验。悟得何者。
为圆通根。即取此根。方能逆彼。无始巳来。四大六
根。相织妄成流逸奔境之生死结也。今欲解除。仍
从六根。然六根之用。有圆者有不圆者。但得循顺
一圆通根。方为极妙。设于不离不深不圆之根。较
其功效。犹日劫之相倍也。我今上来巳经备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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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之内。湛圆明性。本来所具功德数量。有离有合。
有深有浅。有全有缺。历历分明。是为如是。但随汝
自。详择其间。有可堪能。入不生灭者。吾当开发指
明。令汝增长定力。进取菩提。然我令汝自择。而不
为汝择者。亦自有故。良以十方如来因机设教。万
别千差。随于七大十八界中。一一修行。门门可入。
皆得圆满无上菩提。亦无优劣可以拣择。但汝根
性下而且劣。未能圆通得自在慧。于六根门头。未
免不谙。故我将彼离合优劣。一一宣扬。令汝于此
六门之中。但选一门。从此深入。若能深入一门。则
得一根。无有妄结。是一解一切解矣。而彼六种能
知之根。顿于一时俱获清净。即前所谓十方如来
一门。超出妙庄严路者。此也。谁者。乃审问之词。眼
耳则离。鼻舌身合。意深五浅耳。舌意圆。馀三悉非。
六受用根者。以色等诸尘。为眼等六根。所受用故。
六湛圆明者。以六根皆由粘湛所成故也。

△二广示心要(二)一疑请。】

「阿难白佛言世尊云何逆流(至)能令六根一时清净。」

【此疑有二当机。意谓云何方为返穷流根。又且根
既有六。自有六结。如何入一无妄。彼六皆净。乃因
解未明彻故。蹑前二义。以请益也。

△二正示(二)一约惑体总示(二)一统示流根。】

「佛告阿难汝今巳得(至)生住异灭分剂头数。」

【此正广示心要。而先指所逆之流也。佛告阿难。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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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虽然从凡入圣。巳得初果。预入圣流。巳灭三界
众生世间见道位中所断八十八使之惑。此乃见
流。谓意根对法尘。起分别见。因此流转生死。不能
出离。故名见流。虽能知是。然犹未知。意根之中。种
子生现行。现行生种子。积劫相生。无始巳来。虚妄
习气。彼之习气。要因修道所可断得。即九十一品
思惑。又名欲流有流无明流。欲流者。谓前五根贪
爱五尘。名为思惑由此思惑。流转欲界。不能出离。
故名欲流。有流者。因果不妄。名之为有。谓色无色
界思惑。因此思惑。流转色无色界。不能出离。故名
有流。无明流者。谓无所明了。即三界思惑中。一分
痴相。由此无明。流转三界。不能出离。故名无明流。
断此三流。即證四果。由二果三果以及四向。皆为
修道。故名修所断得也。以上四流见思二惑。皆界
内所断。非巳出界者所断也。此言当机于我执尚
然未尽。何况界外见思及此含藏识中俱生我法
微细之惑。所谓尘沙无明者耶。生住异灭者。按起
信论。三细中业相。是生相。三细后二。六粗前二为
住相。六粗三四为异相。第五为灭相。第六不与焉。
分齐头数者。谓初住以上。至于妙觉。共有四十二
品。所谓惟佛与佛。乃能究竟。若汝预流小果。安得
而知。由其不达一心。未能深入一门。逆穷妄流之
根。所以六种结缚。顿难清净也。又生住异灭分齐
头数者。如凡夫觉灭相。二乘觉异相。法身位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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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住相。满足位菩萨觉生相。即断惑分齐。所有头
数也。圆觉云。修禅那者。心中了知生住异灭分齐
头数。然此之说。与彼有异。此文之义。欲断彼生。彼
经之谈。欲知此数。义不同耳。

△二辩明一六。】

「今汝且观现前六根(至)六受用根亦复如是。」

【此答一入六净之义。以明本无一六也。佛言。汝既
不知一入六净之故。今汝且观现前六根。定为一
乎。定为六乎。若言定一。耳亦可见。目亦可闻。头亦
可履。足亦可语。今则不尔。何为定一。若言定六。则
身口与耳。各有自性。不相为用。我今说法。汝之六
根。谁来领受。阿难对言。我用耳闻佛言。既定是六。
汝耳自闻。则与身口不相关涉。如何又口问而身
钦耶。可见亦非定六矣。是故应知。本非定一。终非
定六。何故始以性中相知。则非定六。终以用中相
背。故非定一。岂终不然。汝之六根。元有一定之一。
又元有一定之六耶。阿难当知。既非定一。又非定
六。而众生为六为一者。何哉。良由无始一念颠倒。
根尘妄织。交相沦溺。互成替代。以为结根。故于圆
满常住。湛然性体。妄起分别。为视为听。为觉为察。
所以一六之义。由此而生。故凡夫执六。小乘执一。
而曾不知圆湛性体本非六一。今者汝巳得须陀
洹。不入六尘。虽六用不行。惟销现行。然虚习种子。
犹在含藏识中。以故未能亡一。由其根尘种子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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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宜乎。不知一入六净之故也。然一六正义。虽依
圆湛体生。而圆湛性体。本非一六。正如太空之参
含群器。由器之形方圆长短而有异。而遂名太空。
为异空。岂不谬乎。设若除去器异。而观虚空。亦可
说空为一。斯亦对异说一。而虚空何有一异乎。庶
不知为一为异。自在器形。因器形异。故说空为不
同。以除去器故。说虚空为同。只在器之去留而巳。
彼太虚空。云何因汝言说。当真成其同与不同哉。
既不为汝成同不同。何况更名此太虚空是一非
一耶。然则说空为异为一者。真妄矣。太空既尔。则
汝了知六受用根。亦复如是。无非因结根而说性
为六。销结根而说性为一。徒言说耳。而圆湛性体。
岂为汝之言说。当真成其一六之殊哉。由此根性
本非一六。故一解六销而一入六净也。

△二约结相别示(二)一明迷真成结。】

「由明暗等二种相形(至)无灭无生了知安寄。」

【此明迷真体而成结根也。正承上文既曰。非一非
六。然则何由而有六耶。故此出其根。由见得圆湛
性体本非一六。但由黏湛发妄。遂至如是。盖圆湛
本体。如镜照物。本无染著。但由明暗二种色尘相
形互织。于妙圆中。而湛圆妙性。一念不觉。遂被黏
著。引发见精。照映色尘。即揽色尘。结成一团。为胜
义根。此根虽属色法。犹是净色。未染粗浊。故曰根
元。目为清净四大。其相微细。非圣天眼。莫能分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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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胜义。为浮根元。依此立名。即为眼体。如蒲萄
朵。既有浮根。是外依色香味触。内依地水火风。结
成二根。则见精托根。流逸奔色。而循色流转。无返
本时。斯成眼根之结也。由其动静二种声尘。互相
扣击。于妙圆中。而湛圆妙性。一念不觉。遂被黏著。
引发闻精。照映声尘。遂卷声尘。结成胜义。此根虽
属色法。犹是净色。未染粗触。故曰根元。目为清净
四大。其相微细。愚者难辩。因有胜义。为浮根元。依
此立名。即为耳体。如新卷叶。既有浮根。是外依四
尘。内依四大。能所八法。结成二根。而闻精托根。流
逸奔声。即循声流转。无有穷时。乃成耳根之结也。
相击。互相扣击。不相容也。卷包揽也。由通塞下。明
鼻根之结也。相发。互相引发也。纳吸取也。馀准上
释。由恬变下。明舌根之结也。恬者。恬然不动。无味
之味也。变即五味之总。有味之味也。以有味无味
相对而成二种也。参杂和也。绞旋取也。由离合下。
明身根之结也。二者交际。曰摩。抟揽取也。腰鼓俗
呼杖鼓。颡即鼓腔也。由生灭下。明意根之结也。知
精者。指胜义根。意思者。谓意以思量。了别为性也。
幽室见者。如人在明处。不见暗室人。暗室中之人。
能见明处人。盖此意根处于身内。为前五根思量
筹度义。亦如之下。总结曰。如是六根。皆由圆湛觉
明之体。一念不觉。而有能明之明觉。此觉一妄。遂
而失彼精真了知。由是黏著色声等尘。以故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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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闻等光耳。此正一六根元所结之由也。以是六
根元系结尘所成。故汝现今离明暗色尘。则无能
见之。自体离动静声尘。元无能听之本质。无通塞
之香尘。则能嗅之性不生。非变恬之味尘。则能尝
之性。无从自出。设不离合。则能觉触性。本来自无。
若无生灭。则了知根。亦无处安顿可以寄托矣。此
中流逸奔三字。正状六根攀缘炽盛妄念多端故。
流者。如怒涛之赴壑。逸者。若野火之烧山。奔者。犹
骏马之驰坂。其顺而莫遏之势。如此若欲销尘解
结。非有截流之机。其何以制之者哉。

△二明返妄为解(三)一示返妄圆拔。】

「汝但不循动静合离(至)诸馀五黏应拔圆脱。」

【此明返妄一入六净。以示解结之法也。正以圆湛
性体本无六根。特为妄尘相织。交结成根。今欲实
解。须除妄尘。故云汝但。返旋六根。不去循顺。如动
静等一十二种诸有作为。虚妄尘相。但得不随诸
尘。任运流转。则根中之结。是一解而一切解矣。足
见圆顿修习功夫。最为简易者也。即其现前六根
之中。随取一根。为下手处。专心努力。念兹在兹。如
猫捕鼠。心心无间。并力于一。而旋拔之。但得一处。
外脱尘黏。内旋根伏。则根尘不偶。而熟处渐生。生
处渐熟。既能伏妄。自必归真。而本来元有常住真
心。由之显现。更不逐色寻声。永绝攀缘妄想。则自
性本具大光明藏。从兹发耀。自是辉天鉴地。耀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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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今。果然耀性。发自真明。则馀五根沾黏结缚。应
时齐拔。而圆全解脱矣。至此则外不由尘。内不循
根。灵光独耀。迥脱根尘。所谓露地白牛者矣。此不
循二字。即返妄解。结要诀。乃制流逸奔尘之羁勒
也。

△二示悟真互用(二)一举互用人。】

「不由前尘所起知见(至)应念化成无上知觉。」

【此明悟真。特举六人。以證六根互用也。意谓既悟
真性。至此则外不由十二种尘。故所起之知。方是
真知。所起之见。方名真见。且内不循胜浮二根。故
心光独露。彻照无涯。权寄二根。光明自发。寄者。如
智论云。报生天眼。在肉眼中。此乃寄于肉眼。而得
天眼。今之觉明知见。寄诸浮胜。而光明自发也。由
是根尘双脱之故。现前六根互相为用。则耳可见
色。眼可闻声。有时一根遍作诸根。有时诸根共作
一根。六用互通。六根自在。此正入一无妄。彼六知
根一时清净也。故引證曰。阿难汝岂不知。今此祇
园楞严会中。如阿那律陀。无目者而能见矣。跋难
陀龙。无耳者而能听矣。殑伽神女。非鼻者能闻香
矣。憍梵钵提。异舌者能知味矣。舜若多神。无身者
能觉触矣。摩诃迦叶。灭意根者能了知矣。是六人
者。或凡夫业报。或小乘修得。尚不局根。何况圆拔
而不互用者哉。阿难。汝今诸根患不圆拔。若能圆
拔。岂止六根互用而巳。但得心光焕发。内外莹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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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里一如。则浮尘胜义之根。与夫器界明暗色空
诸变化相。犹如沸汤之销薄冰。应于一念之间。倾
刻俱化。转成无上之知。无上之觉矣。阿那律陀云。
无灭以多睡故。被佛所呵。七日不眠。遂失双目。佛
令修习乐见照明金刚三昧。即获半头天眼。见三
千界。如观掌果。故云无目而见。跋云善。难陀云欢
喜。此兄弟二龙。常护摩竭提国。雨泽以时。民无饥
年。瓶沙大王。年设一会。以报龙德。人皆欢喜。因此
得名。以龙亏聪。用其角听。故云无耳能听。殑伽云
天堂来。此系河名。从无热恼池南面银象口出流。
入东印土。洑流入地。出积石山。即为此土黄河源
也。神即主河之神。乃女形也。为馀习所咄小婢者。
是矣。骄梵钵提云牛呞。以有牛呞病。其舌似牛。异
于常人。能辩诸味。故云异舌知味。舜若多云。空即
主空神也。虽无有身。能觉触者。此神多劫以无身
为苦。如来放拔苦光。映令暂现。以有身触。乐不可
言。所现身质。其相如风。故曰无身而觉触也。灭尽
定者。大小俱有。然修意不同小乘是事灭。唯灭六
识全分。尽七识染分。即名灭尽。留净分不断。为持
定故。大乘是理灭。具有五蕴八识见相心心所法。
当体寂灭。尽无有馀。故清凉云。一切法灭尽。三昧
智通达。摩诃迦叶云。大饮光即今持衣入定。鸡足
山中。待弥勒下生者。是也。发光二字。与前黏妄发
光文相照应。盖黏妄发者。缘影光也。内莹发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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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光也。

△二引互用例。】

「阿难如彼世人聚见于眼(至)云何觉明不成圆妙。」

【此引六根互用之例也。以上虽发明六根互用事
理皆详。然恐寻香遂块。执为修成。不悟性具。故引
世人。以为例也。意谓阿难。汝若不达一入六净诸
根互用之义。但观世人。见不藉明。例可知矣。如彼
世人。未悟性明。不知见性。圆融无碍。惟以见性。聚
于眼根。故离根离明。便谓不见。设若令其急合两
眼。则暗相现前。毫无所见。虽有六根。黯然莫辩。则
与头足不能见闻。相类无异。然而彼人设若以手
循顺身体。外面摸捏。上下族绕。彼虽合眼。不曾看
见。而头之与足。一一辩别。了然无惑。是则暗中知
觉。与明中知觉。原无有异。足见是同。故知藉缘之
见。必要因明。设遇其暗。便成无见。若是不藉明缘。
而见性自发者。方名真见。则诸暗相永不能昏。是
知真见明固不能使其明。而暗亦不能令其暗。所
谓自性光明本来具足者也。然则世人尚不藉明。
可以有见。何况根尘既销。内莹发光之人乎。云何
真觉之体。岂无妙明而不成圆融妙用者耶。

△三显真常性本(二)一示圆常性(二)一因疑致
问。】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说言(至)惟垂大慈开我蒙吝。」

【此当机谬解佛语妄生断灭之疑。以致问也。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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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来根尘既销。云何觉明不成圆妙。意谓既是根
尘并销。万名解结。如何又教于六根中。选圆根耶。
且而六根俱属生灭。若仍用之。是以生灭之因。求
不生灭之果。得无因果名目不相应乎。故按定佛
语。而启白言。世尊。如佛前来。曾与我言。若于因地。
依生灭心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灭。无有是
处。是则欲求常住者。必要因地觉心与果地觉。名
目相应。方为可尔。世尊。如果位中断五住所获之
菩提。除二死而證之涅槃。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之
真如。性觉妙明本觉明妙之佛性。本来白净无垢
离障之庵摩罗识。一尘不立清净本然之空。如来
藏转识归性周鉴无遗之大圆镜智。此之七种。名
虽差别。然皆果地自證之德。本来清净。本自圆满。
故其体性。坚而莫动。凝而不流。从无变灭。如金刚
王宝。能坏一切。一切莫坏。乃究竟坚固。常住不坏。
一成永成。更无变易者也。故知欲获此果。必要不
坏之因。明矣。前来蒙佛。傋显六湛。敕选一根。当为
发明。令我增进。今且又云。离明离暗。无有见等。若
此见听。诸根果尔。离于明暗动静通塞等尘。毕竟
无有体者。则与如来前破七处。念念攀缘。随尘起
灭。分别识心。何以异乎。如来既言。生灭为因。不可
以获常住之果。云何将此断灭之根。为因地心。欲
获如来七种常住之果耶。世尊。若离明暗。见毕竟
空。是根若离尘。则无体矣。若离前尘。念自性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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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离尘。亦无体矣。我今进观心性。退审根尘。循
环展转。微细推求。若离于根。则本无我心。若离于
尘。则心无所在。根尘既销。心亦断灭。又将何物以
立因心。而求无上果地之觉耶。且如来先说六湛
圆常。而今又说离尘无有皆断灭性。是则违越诚
言。终成戏论。云何如来前后语言互相矛盾。还说
是为真语实语者耶。而我蒙昧之情。鄙吝之疑。是
为如是。惟望大慈。而开示之。

△二除疑开示(三)一斥迷许示。】

「佛告阿难汝学多闻(至)尘俗诸事当除汝疑。」

【此斥当机以常为断。而许其开示也。佛告阿难。汝
惟好学多闻。所以未能尽诸三漏。故吾前来特为
指出颠倒起处。要汝用功。除其种子。以去名言习
气。谁料汝心之中。徒知颠倒。为诸妄所因。而种习
仍在。伹记言说而巳。及至圆满真常义与生灭颠
倒义。二者现前。汝实蒙昧。又不能识。今欲直示根
性真常。但恐汝之诚愚鄙吝蒙昧之心。更怀犹豫。
未能一时即便信伏。吾今权设方便。试将尘俗易
了之事。以当发挥。汝必因是而除疑矣。

△二即事除疑(二)一就声尘审定。】

「即时如来敕罗睺罗(至)如是云何不名矫乱。」

【此就钟声审定闻性。以明常无常也。即时如来命
罗睺罗。击钟一声。问阿难言。汝今闻否。阿难大众
俱言。我闻惜乎。楞严法会。阿难大众。如许多人。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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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一个伶俐后生。若是知音。衲子何须如来添盐
加酱。费舌劳唇不销。罗睺罗冷地里一击。则疑团
立破。当下知归。又何劳再三审问者耶。如来至此。
见这些汉没点骨气。随风倒柁。故于钟歇无声。仍
问闻否。俱答不闻。及又击而又问闻否。则又答以
俱闻。此时阿难大众。自供自招一个把柄。巳在如
来手里。是以双开二途。捉贼追赃而审之曰。云何
闻。云何不闻。乃欲诸人向能闻处。自讨下落。不意
当机祇知清韵为音。直吼为响。若是双绝。则名无
闻。可惜一个多闻上座。却与断灭知见。外道同途。
如来见其底事未彻。话不投机。只得换个字样。再
向所闻处。试他一试。是以又敕罗睺撞起钟来。问
阿难言。瞌睡汉。汝今得知还有声否。俱答有声。少
选之间。钟声销歇。又审问之曰。声否。俱答无声。少
顷罗睺更来撞钟。又审声否。俱答有声。如来至此。
见得诸人。全不相干。绝无入路。只得将错就错。双
审之曰。云何有声。云何无声。阿难大众。仍如前答。
寸步不移。所谓驴拣湿处尿熟境难忘也。在如来
则头头显示。欲令荐取。在当机则处处错过。漫不
经心。诚哉钝物。柰若之何。故佛只得直责其非。而
诘之曰。汝今云何自语矫乱。阿难大众。尚不知过。
一齐问佛。何为矫乱。佛言。问闻答闻。问声答声。随
人起倒。殊不知闻之与声。各有分别。若有若无。自
属声尘。岂可混答。以能闻之性。亦同钟声。为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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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如是以有报无。朦胧乱答。初无准定。非矫乱而
何。

△二即闻性显常。】

「阿难声销无响汝说无闻(至)此性云何为汝销灭。」

【此申正义。以明声有生灭。闻性常存。乃除离动离
静元无听质等疑也。以前借钟说法。历历分明。其
如当机不能了悟。故佛至此。只得重添注脚。而告
之曰。阿难前来第一番钟声销歇。只是无响。非是
无闻。汝如何说为无闻耶。若实无闻。则汝闻性。巳
随声灭。即当同于无觉无知之枯木矣。如何钟声
更击汝等。云何又更知而言俱闻耶。若更击仍闻。
则此闻性不同声无。明矣。然汝闻性。既知声有。又
知声无足见。或有或无。自是声尘。岂彼闻性因声
有。而为汝成其有因声无。而为汝成其无哉。设使
闻性实随声灭。而曰无者。则第二番。又敕罗睺。再
撞金钟。少选销歇。我问声否。答言无声。此又是谁
知为无声者乎。是故阿难钟声在于闻性之中。自
生自灭。非是汝之闻性随钟声生。而令汝之闻性
为有。随钟声灭。而令汝之闻性为无者也。则知声
有生而闻性非生。声有灭而闻性非灭。乃非生非
灭。寂常真性也。设不认取。将欲何求。故结责曰。根
性断常。或难决定声尘有无。宜乎易知。汝今尚犹
颠倒矫乱。迷惑声尘。以为闻性。又何怪乎。昏天黑
地。迷头认影。以真常根性。为断灭声尘。可不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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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既发明。自此终身。不应再言。耳根闻性。离诸动
静二尘。与夫闭塞开通。无论听于不听。皆不可说
闻无常住之性也。且闻性真常。不惟日用动中。即
如世间重睡之人。酣眠不觉。熟睡无知。昏昏倒倒。
床枕之间。然家有人。捣练舂米。砧杵之声。一时交
作。其人梦中。睡重识昏。境多错乱。故闻舂捣之声。
则作他物之响。或以为击鼓。或以为撞钟。且于梦
中。自惊自怪。而谓之曰。分明是其钟鼓。何为乎又
作木石之响耶。由是惊怪。忽然醒寤。疾速便知。音
属砧杵。乃告家人。我正梦时。惑此舂捣之音。将为
钟鼓之响。此正睁眼说梦也。下乃决定根性为常。
故言。阿难。是人睡熟。正在梦中。举身皆忘。岂能记
忆静动二尘。及馀诸根开闭通塞者哉。但其形虽
寐。而闻性不昏。此即闻性离尘。不灭真常之明验
矣。不惟重睡不灭。纵使汝之形躯销灭。命逐业迁。
光随报谢。此性常存。岂为汝身形销灭。而此闻性
亦与之俱销灭耶。既无销灭。自属真常。复何疑哉。
此即如来就新卷叶。点出一个不生不灭常住真
性。以为修楞严大定者。真正因心也。然取能闻舂
捣之性。不取惑为钟鼓之情。以惑为钟。鼓乃独头
意识。颠倒妄想故也。

△三结示断常。】

「以诸众生从无始来(至)云何不成无上知觉。」

【此总结明迷常逐断。故有轮回。弃断守常。即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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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良由众生自从无始。以至今来。迷真认妄。奔色
循声。逐其妄念。轮转迁流。曾元不悟根中之性净
妙真常。无染无缚。不灭不生。弃而弗顾。又且不能
循顺六根所具常性。而返逐诸生灭妄尘。造一切
业。由是生生世世。杂染轮回。流转诸趣。故有生灭。
若能立定脚跟。挽起眉毛。弃舍生灭十二种尘。脱
黏内伏。旋转六根。守于自性。本有真常。则其常住
真心。本有光明。自现前矣。常光既显。则十八界若
根若尘。以及识心。应顿一时。销镕脱落。所谓耀性
发明。诸馀五黏。应拔圆脱。方能尽除。见相二分。微
细种子。所谓想相虚妄之尘。识情攀缘之垢。若见
若相。二俱远离。净尽无馀。则汝法眼当下清明。正
是生灭既灭寂灭。现前云何。不成无上之知觉哉。】

大佛顶首楞严经宝镜疏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