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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第 459a 页
大佛顶首楞严经宝镜疏卷第二
大清 钦赐云南法界寺讲经广陵沙门溥畹述
【△三显见不灭(三)一请问(二)一众作念请。】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至)与不生灭二发明性。」
【此叙大众迷悟之情。意欲求佛。发明二性也。泰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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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因前闻佛斥能推非心。身则避座。心则矍然。复
闻离尘无体。口虽默然。心巳自失。是则若身若心。
俱不泰然也。今得闻佛辩示客尘。以明主空。且知
见性无动。即是妙明真心。复蒙两番印可。则惊疑
稍息。故得身心泰然。念无始等。领前破妄之益。追
悔昔非也。今日开悟等。领上显真之益。庆幸今是
也。本心即本有真心。分别影事。即前能推之心。正
明一向迷真认妄也。开悟者。即悟向之能推为影
事。今之见性为真心。此明真妄分明。心目开朗。而
了悟矣。盖前认妄如失乳之儿。慧命将绝。今获见
性。如遇慈母。慧命可生。何幸如之。是以合掌礼佛
而谢之也。然此一礼。不惟谢前。亦且请后愿闻身
心者。由前佛言。云何汝今以动为身。以动为境。念
念生灭。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故有斯请。意谓云何
为心之真。云何为身之妄。何者是虚。何者是实。请
向现在目前敌体指出。何为生灭。何不生灭。以此
真妄二者之性。恳求慈悲。细细发明。盖妄即虚即
生灭。真即实即不生灭也。
△二王出辞问。】
「时波斯匿王起立白佛(至)诸有漏者咸皆愿闻。」
【此王自陈断见邪疑。以问不生不灭之正理也。以
王昔事外道。曾怀断见。今因当机。获闻主空常寂
见性不动。是以有疑。请佛为决。未承佛诲者。乃指
未见佛未闻法时也。以佛出世时。有外道六师。于
闻离尘无体。口虽默然。心巳自失。是则若身若心。
俱不泰然也。今得闻佛辩示客尘。以明主空。且知
见性无动。即是妙明真心。复蒙两番印可。则惊疑
稍息。故得身心泰然。念无始等。领前破妄之益。追
悔昔非也。今日开悟等。领上显真之益。庆幸今是
也。本心即本有真心。分别影事。即前能推之心。正
明一向迷真认妄也。开悟者。即悟向之能推为影
事。今之见性为真心。此明真妄分明。心目开朗。而
了悟矣。盖前认妄如失乳之儿。慧命将绝。今获见
性。如遇慈母。慧命可生。何幸如之。是以合掌礼佛
而谢之也。然此一礼。不惟谢前。亦且请后愿闻身
心者。由前佛言。云何汝今以动为身。以动为境。念
念生灭。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故有斯请。意谓云何
为心之真。云何为身之妄。何者是虚。何者是实。请
向现在目前敌体指出。何为生灭。何不生灭。以此
真妄二者之性。恳求慈悲。细细发明。盖妄即虚即
生灭。真即实即不生灭也。
△二王出辞问。】
「时波斯匿王起立白佛(至)诸有漏者咸皆愿闻。」
【此王自陈断见邪疑。以问不生不灭之正理也。以
王昔事外道。曾怀断见。今因当机。获闻主空常寂
见性不动。是以有疑。请佛为决。未承佛诲者。乃指
未见佛未闻法时也。以佛出世时。有外道六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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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印土大小诸国。各以邪法。化诸王臣。故智论云。
王舍城中。有富楼那等六师。自言。我是一切智人。
与佛为对。迦旃延云剪发。姓也。名迦罗鸠驮。云牛
领。即六师之第五也。其人谓杀害一切。若无惭愧。
不堕地狱。犹如虚空。不受尘水。有惭愧者。即堕地
狱。一切众生悉是自在天之所作。自在天嗔众生
苦恼。自在天喜众生安乐。毗罗胝云不作母名也。
自名删奢夜。云正胜。即六师之第三也。其人谓诸
众生。王者所造。自在如地净秽等载。三大亦然。等
洗等烧等吹。如秋杌树。春则还生。以还生故。斩杌
何罪。此间命终还生。此间苦乐受报。不由业现。由
于过去现在无因。未来无果。此二人皆以断灭为
宗。良以不解阿赖耶识。去后来先。为生死根本。转
此成智。即涅槃元体。而反邪计。此身断灭。即为涅
槃。可不谬哉。且涅言不生。槃言不灭。是不生不灭。
名为涅槃。而彼邪计妄谓。死后断灭。无复苦乐。亦
无见闻等性。名为寂静涅槃。且复拨无三世因果。
非邪见而何。正如此方所计。魂升于天。魄降于地。
皆此类也。岂知有死而不死者乎。意谓我虽得遇
如来。今者犹有狐疑。未审世尊如何为我发明指
挥。令其亲證了知此生灭身心中有不生不灭之
地位耶。倘得了然。不惟邪计可消。而真心亦可明
矣。不生灭地者。即常住真心也。以此真常之理。非
惟我独愿闻。即今有漏大众。莫不皆愿闻也。狐乃
王舍城中。有富楼那等六师。自言。我是一切智人。
与佛为对。迦旃延云剪发。姓也。名迦罗鸠驮。云牛
领。即六师之第五也。其人谓杀害一切。若无惭愧。
不堕地狱。犹如虚空。不受尘水。有惭愧者。即堕地
狱。一切众生悉是自在天之所作。自在天嗔众生
苦恼。自在天喜众生安乐。毗罗胝云不作母名也。
自名删奢夜。云正胜。即六师之第三也。其人谓诸
众生。王者所造。自在如地净秽等载。三大亦然。等
洗等烧等吹。如秋杌树。春则还生。以还生故。斩杌
何罪。此间命终还生。此间苦乐受报。不由业现。由
于过去现在无因。未来无果。此二人皆以断灭为
宗。良以不解阿赖耶识。去后来先。为生死根本。转
此成智。即涅槃元体。而反邪计。此身断灭。即为涅
槃。可不谬哉。且涅言不生。槃言不灭。是不生不灭。
名为涅槃。而彼邪计妄谓。死后断灭。无复苦乐。亦
无见闻等性。名为寂静涅槃。且复拨无三世因果。
非邪见而何。正如此方所计。魂升于天。魄降于地。
皆此类也。岂知有死而不死者乎。意谓我虽得遇
如来。今者犹有狐疑。未审世尊如何为我发明指
挥。令其亲證了知此生灭身心中有不生不灭之
地位耶。倘得了然。不惟邪计可消。而真心亦可明
矣。不生灭地者。即常住真心也。以此真常之理。非
惟我独愿闻。即今有漏大众。莫不皆愿闻也。狐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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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兽。凡人多疑者似之。
△二说示(二)一说身有变迁(二)一略说变灭。】
「佛告大王汝身现在(至)当从灭尽佛言如是。」
【此佛欲示生灭中有不生灭。故先审其生灭也。意
谓汝言。此身死后断灭。我且不问死后。但问现在。
汝此肉身。是同金刚不朽耶。还是毕竟变坏耶。答
云。我今此身终归变灭。佛更审云。汝身现在尚未
曾灭。云何即知终从变灭耶。答云。此无常身。虽然
未灭。然我观其念生念灭。迁谢不停。才新又新。相
续不住。此行阴迁流。如火之成灰。渐消渐殒。由此
殒亡。而无止息。以是义故。决知此身是为无常。定
当灭尽而后巳也。此因现前不住。而知当来必灭。
何必待死而后知哉。佛言。如是者以王述无常念
念迁谢。其理必然。故印之曰。诚如诚是。
△二广辩变灭。】
「大王汝今生龄巳从衰老(至)故知我身终从变灭。」
【此辩老少形容变灭渐次也。自大王下。至充盛之
时。皆辩老少形容。从佛言下。至终从变灭。乃辩其
变灭之渐次也。故佛问言。汝今有生之龄。固巳衰
且老矣。其容颜相貌。何如童子之时乎。王即对云。
我昔为孩提孺子之时。肌肤腠理。滋润鲜泽。及至
长成。精完神足。所以气充血满。而今龄巳颓矣。迫
于衰耄。其形容则枯槁矣。其颜色则憔悴矣。其精
则消耗矣。其神则昏昧矣。以至鸡皮鹤发。行步龙
△二说示(二)一说身有变迁(二)一略说变灭。】
「佛告大王汝身现在(至)当从灭尽佛言如是。」
【此佛欲示生灭中有不生灭。故先审其生灭也。意
谓汝言。此身死后断灭。我且不问死后。但问现在。
汝此肉身。是同金刚不朽耶。还是毕竟变坏耶。答
云。我今此身终归变灭。佛更审云。汝身现在尚未
曾灭。云何即知终从变灭耶。答云。此无常身。虽然
未灭。然我观其念生念灭。迁谢不停。才新又新。相
续不住。此行阴迁流。如火之成灰。渐消渐殒。由此
殒亡。而无止息。以是义故。决知此身是为无常。定
当灭尽而后巳也。此因现前不住。而知当来必灭。
何必待死而后知哉。佛言。如是者以王述无常念
念迁谢。其理必然。故印之曰。诚如诚是。
△二广辩变灭。】
「大王汝今生龄巳从衰老(至)故知我身终从变灭。」
【此辩老少形容变灭渐次也。自大王下。至充盛之
时。皆辩老少形容。从佛言下。至终从变灭。乃辩其
变灭之渐次也。故佛问言。汝今有生之龄。固巳衰
且老矣。其容颜相貌。何如童子之时乎。王即对云。
我昔为孩提孺子之时。肌肤腠理。滋润鲜泽。及至
长成。精完神足。所以气充血满。而今龄巳颓矣。迫
于衰耄。其形容则枯槁矣。其颜色则憔悴矣。其精
则消耗矣。其神则昏昧矣。以至鸡皮鹤发。行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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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景逼桑榆。逮将不久。如何乃以气充血满壮盛
之时而见比耶。此辩少壮老三时形容之不同也。
下辩变灭渐次。佛则问言。汝之形容。应非一旦顿
朽。自必由渐而至。王言。世间变化。密密推移。我诚
不觉。但见日往月来。寒暑迭迁。渐至此耳。何故人
生光景。有延有促。今且以十年而论。如我二十之
时。虽曰年少。然颜貌巳老。十岁之时。及至三十。又
衰于二十之时。乃至于今六十有二。观五十时。宛
然强壮。岂非十年一变耶。而我见此密移者。虽壮
色日去。名之曰殂。老相日催。目之为落。然以其间
迁流变易。且限十年而论者。是特举粗略而言耳。
若复令我微细思惟。推穷其变。宁独十二年之一
纪。二十四年之二纪。实惟一年一变。岂惟年变。亦
兼一月一化。何止月化。兼又一日一迁。若更沉其
思虑。审谛观察。则此一念中。具九十刹那。而刹那
刹那念念之间。皆在迁流。未尝停住。故知我身终
变灭也。始生曰孩。稍长曰孺。皮表名肤。纹理名腠。
二十三十曰长成。七十曰衰老。八十九十曰耄。今
六十二。将近衰老。故名为迫。逮及也。言死期将及
也。纪者。乃十二年。以今六十有二。返观五十。是为
一纪。故约纪而减之。刹那者。最短之时。以一念具
九十刹那。利刃透九十纸。为一念故。一念具九十
刹那也。此明身有变迁也。
△二明性无生灭(二)一徵定许说。】
之时而见比耶。此辩少壮老三时形容之不同也。
下辩变灭渐次。佛则问言。汝之形容。应非一旦顿
朽。自必由渐而至。王言。世间变化。密密推移。我诚
不觉。但见日往月来。寒暑迭迁。渐至此耳。何故人
生光景。有延有促。今且以十年而论。如我二十之
时。虽曰年少。然颜貌巳老。十岁之时。及至三十。又
衰于二十之时。乃至于今六十有二。观五十时。宛
然强壮。岂非十年一变耶。而我见此密移者。虽壮
色日去。名之曰殂。老相日催。目之为落。然以其间
迁流变易。且限十年而论者。是特举粗略而言耳。
若复令我微细思惟。推穷其变。宁独十二年之一
纪。二十四年之二纪。实惟一年一变。岂惟年变。亦
兼一月一化。何止月化。兼又一日一迁。若更沉其
思虑。审谛观察。则此一念中。具九十刹那。而刹那
刹那念念之间。皆在迁流。未尝停住。故知我身终
变灭也。始生曰孩。稍长曰孺。皮表名肤。纹理名腠。
二十三十曰长成。七十曰衰老。八十九十曰耄。今
六十二。将近衰老。故名为迫。逮及也。言死期将及
也。纪者。乃十二年。以今六十有二。返观五十。是为
一纪。故约纪而减之。刹那者。最短之时。以一念具
九十刹那。利刃透九十纸。为一念故。一念具九十
刹那也。此明身有变迁也。
△二明性无生灭(二)一徵定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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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告大王汝见变化(至)我今示汝不生灭性。」
【此徵定生灭中有不生灭。以许说也。佛见匿王。历
叙生灭。工夫细密。可以示不生灭性。故问之曰。汝
既知刹那身中生灭不停。终归灭尽。能知刹那身
中有不灭者耶。王闻其语。不觉悚然。故合掌对曰。
我实不知斯正王所久昧者也。设早知此。岂受外
道之惑哉。佛言。汝既不知。我今于中指示。汝之不
生灭性前。王请不生灭地。兹佛许不生灭性。正请
许相应也。
△二彰不灭(二)一彰所见不变。】
「大王汝年几时见恒河水(至)年六十二亦无有异。」
【此就恒河之水。以彰见性之不变也。佛先牒匿王
之语。而后审其三岁所见恒河之水。与十三所见
恒河之水云何。王言。如三岁时。宛然无异。乃至于
今年六十二。亦无有异。即此可知。时序虽更。而所
见不异。盖不异即不变也。耆婆此云长命。印土风
容。皆事长命天神。凡子生三岁。即谒彼庙。谢求巳
得。而更祈长寿也。
△二明能见不灭。】
「佛言汝今自伤发白面皱(至)都言此身死后全灭。」
【此即能见之性。以示不生灭也。故牒之曰。汝今自
伤。发白面皱。定比童子之时。异则汝观河之见。有
老少否。王言不也。佛遂示曰。汝面虽皱。而此中观
河之见精性。未曾皱。皱者变。而不皱者则不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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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变者受灭。而不变者元无生灭。既无生灭。云何
复于汝之生灭身中。同受汝之生死耶。既在现前。
尚不受其生灭。而言死后同受断灭。岂不谬哉。况
犹引末伽黎等。都言此身死后全灭。名为涅槃。则
谬之甚矣。末伽黎云不见道字也。拘赊黎其母名
也。其人谓众生罪垢。无因无缘。即六师之第二。皆
以断灭为宗者也。此章因王向身中观察。故成断
灭。佛从见上发明。故无生灭。正谓不离花下路。引
入洞中天。此则不惟除王断灭之疑。亦酬当机二
发明性之请矣。
△三领悟。】
「王闻是言信知身后(至)踊跃欢喜得未曾有。」
【此但就王而结益也。以前迷断灭而腾疑。今悟趣
生而欢喜。是言者。即上观河不变身灭不灭之言
也。舍生趣生者。以舍前阴而复生后阴也。得未曾
有者。以昔未得见性。将谓断灭。今得见性。方知不
灭。则今日之所得。乃昔日之未曾有也。
△四显见不失(二)一疑问。】
「阿难即从座起礼佛合掌(至)愿兴慈悲洗我尘垢。」
【此当机因闻上文彼不变者元无生灭。故致疑而
请问也。故言若此见闻。必不生灭。此正起疑之端
也。然上惟举见。此复添闻者。是显举一。则该四性
六精也。意谓见闻等性。若是生灭。可名遗失。既此
见闻必不生灭。便是寂常。即与诸佛。等无差别。云
复于汝之生灭身中。同受汝之生死耶。既在现前。
尚不受其生灭。而言死后同受断灭。岂不谬哉。况
犹引末伽黎等。都言此身死后全灭。名为涅槃。则
谬之甚矣。末伽黎云不见道字也。拘赊黎其母名
也。其人谓众生罪垢。无因无缘。即六师之第二。皆
以断灭为宗者也。此章因王向身中观察。故成断
灭。佛从见上发明。故无生灭。正谓不离花下路。引
入洞中天。此则不惟除王断灭之疑。亦酬当机二
发明性之请矣。
△三领悟。】
「王闻是言信知身后(至)踊跃欢喜得未曾有。」
【此但就王而结益也。以前迷断灭而腾疑。今悟趣
生而欢喜。是言者。即上观河不变身灭不灭之言
也。舍生趣生者。以舍前阴而复生后阴也。得未曾
有者。以昔未得见性。将谓断灭。今得见性。方知不
灭。则今日之所得。乃昔日之未曾有也。
△四显见不失(二)一疑问。】
「阿难即从座起礼佛合掌(至)愿兴慈悲洗我尘垢。」
【此当机因闻上文彼不变者元无生灭。故致疑而
请问也。故言若此见闻。必不生灭。此正起疑之端
也。然上惟举见。此复添闻者。是显举一。则该四性
六精也。意谓见闻等性。若是生灭。可名遗失。既此
见闻必不生灭。便是寂常。即与诸佛。等无差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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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世尊惟名我等遗失真性。颠倒行事。而诸佛何
不亦名遗失颠倒耶。伹我二障所缠。如染尘垢。愿
佛兴慈。为一洗之。岂知佛说遗失真性。伹因颠倒
而说遗失。非比断灭之遗失也。
△二说示(二)一以臂倒无失为喻。】
「即时如来垂金色臂(至)诸世间人一倍瞻视。」
【此即臂之正倒。以喻不失也。以佛生一体。原无遗
失。但因颠倒为异耳。然心中颠倒。无有形色。人固
难知。故佛出像而示之。俾人易见而易解也。故以
千辐轮手。垂而下指。问阿难言。汝见我手。为正为
倒。当机曾遭辣手。故不敢自决。且不能无言。遂嫁
祸于人曰。世间众生以此为倒。复推乾净曰。而我
不知。谁正谁倒。世尊就语而追之云。若世间人以
此为倒。又将以何为正耶。当机至是。被如来一语
钩处。不能脱去。只得答曰。若如来以手上指于空。
则名为正。世尊将错就错。即竖臂而告曰。若此则
颠上倒下。惟一臂也。故上指则名为正。何曾增上
一丝。下指则名为倒。何曾减去一毫。纵然颠之倒
之。但是一手。无非首尾相换。不过将上竖之首。而
换为下垂之尾耳。此明虽有颠倒。而臂未常失。若
此首尾颠倒之相。皆汝与世人一类仰瞻而俯视
也。显而易见。极其明白者。何故推云。世间众生以
此为倒。而我不知谁正谁倒耶。倍犹类也。切也。母
陀罗此云印。即结印手也。以佛手举措。反覆上下。
不亦名遗失颠倒耶。伹我二障所缠。如染尘垢。愿
佛兴慈。为一洗之。岂知佛说遗失真性。伹因颠倒
而说遗失。非比断灭之遗失也。
△二说示(二)一以臂倒无失为喻。】
「即时如来垂金色臂(至)诸世间人一倍瞻视。」
【此即臂之正倒。以喻不失也。以佛生一体。原无遗
失。但因颠倒为异耳。然心中颠倒。无有形色。人固
难知。故佛出像而示之。俾人易见而易解也。故以
千辐轮手。垂而下指。问阿难言。汝见我手。为正为
倒。当机曾遭辣手。故不敢自决。且不能无言。遂嫁
祸于人曰。世间众生以此为倒。复推乾净曰。而我
不知。谁正谁倒。世尊就语而追之云。若世间人以
此为倒。又将以何为正耶。当机至是。被如来一语
钩处。不能脱去。只得答曰。若如来以手上指于空。
则名为正。世尊将错就错。即竖臂而告曰。若此则
颠上倒下。惟一臂也。故上指则名为正。何曾增上
一丝。下指则名为倒。何曾减去一毫。纵然颠之倒
之。但是一手。无非首尾相换。不过将上竖之首。而
换为下垂之尾耳。此明虽有颠倒。而臂未常失。若
此首尾颠倒之相。皆汝与世人一类仰瞻而俯视
也。显而易见。极其明白者。何故推云。世间众生以
此为倒。而我不知谁正谁倒耶。倍犹类也。切也。母
陀罗此云印。即结印手也。以佛手举措。反覆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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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仰如莲花。开如授受。状制伏魔外。无非是印。故
曰印手。
△二以心倒无失合喻(三)一举法直合。】
「则知汝身与诸如来(至)汝等之身号性颠倒。」
【此直举生佛二身之法。以合一手。正倒之喻也。此
承上言。手既如此。则知汝身佛身。亦可以比类而
发明矣。如来之身。名正遍知者。譬如手虽无增。但
上指于空。则首是首。尾是尾。举世皆以为正也。汝
等之身。号性颠倒者。譬如手虽无减。但垂臂下指。
则首作尾。尾作首。举世皆以为倒也。此但直尔法
合未出。所以颠倒之相。故下文且令谛观也。
△二令观颠倒。】
「随汝谛观汝身佛身(至)不知身心颠倒所在。」
【此令观颠倒者。以手之颠倒。人所易知。性之颠倒。
人固难解。所以敕其谛观。欲令恍然而自悟也。故
曰。任汝谛审观察。以汝之肉身。比于佛之金身。则
汝身称为颠倒者。既有颠倒之名。必有颠倒之实。
从何实处。而有此等名号。呼之为颠倒耶。然阿难
大众。被此一问。大似泥塑木雕。呆呆然不知颠倒
所在也。良由不达诸法唯心之故耳。若知诸法唯
心。则若身若心无非妙明心中所现之物。则知身
心颠倒所在矣。是以前斥遗失真性者。良在兹焉。
随者任也。名字犹詺目也。瞪直视貌瞢。昏闷不了。
目不明也。瞬亦作眴。目动也。言不瞬者。乃睛定而
曰印手。
△二以心倒无失合喻(三)一举法直合。】
「则知汝身与诸如来(至)汝等之身号性颠倒。」
【此直举生佛二身之法。以合一手。正倒之喻也。此
承上言。手既如此。则知汝身佛身。亦可以比类而
发明矣。如来之身。名正遍知者。譬如手虽无增。但
上指于空。则首是首。尾是尾。举世皆以为正也。汝
等之身。号性颠倒者。譬如手虽无减。但垂臂下指。
则首作尾。尾作首。举世皆以为倒也。此但直尔法
合未出。所以颠倒之相。故下文且令谛观也。
△二令观颠倒。】
「随汝谛观汝身佛身(至)不知身心颠倒所在。」
【此令观颠倒者。以手之颠倒。人所易知。性之颠倒。
人固难解。所以敕其谛观。欲令恍然而自悟也。故
曰。任汝谛审观察。以汝之肉身。比于佛之金身。则
汝身称为颠倒者。既有颠倒之名。必有颠倒之实。
从何实处。而有此等名号。呼之为颠倒耶。然阿难
大众。被此一问。大似泥塑木雕。呆呆然不知颠倒
所在也。良由不达诸法唯心之故耳。若知诸法唯
心。则若身若心无非妙明心中所现之物。则知身
心颠倒所在矣。是以前斥遗失真性者。良在兹焉。
随者任也。名字犹詺目也。瞪直视貌瞢。昏闷不了。
目不明也。瞬亦作眴。目动也。言不瞬者。乃睛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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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也。
△三通示正倒(三)一引昔教明正。】
「佛兴慈悲哀悯阿难(至)真精妙心中所现物。」
【此引常说之教。以明正遍之义也。海潮音者。以明
应机而发。时至而言。犹如大海之潮。信不失其时
也。又其音圆遍。犹如海潮。普遍圆满也。此因当机
不达现前一念。不杂声色见闻之性。即是真心。体
周法界。量等虚空。而妄认四大蕞尔之身。六尘缘
影之心。以为自巳。则无异弃大海。而认浮沤也。故
佛悯其颠倒。哀彼愚蒙。不待请问。兴无缘慈。而直
告之曰。我常说言。色心等法。唯心所现。即汝所谓
四大之身。汝所谓见闻之心。皆此现前一念。不杂
声色见闻。真心所现之物耳。以吾人现前一念。见
闻之性。离名绝相。故曰妙。洞彻虚灵。故曰明。体无
伪妄。故曰真。性无染杂。故曰精。统此四义。不可思
议。故曰妙心也。色即十一色法。心即八识心王。诸
缘即生心。四缘生色。二缘心所使。即五十一心所
法。诸所缘即二十四种不相应。及六种无为。乃至
世出世间。染净依正。一切诸法也。此上诸法即唯
识五位。遍摄一切。然皆真心之所现起。如镜中物
像。不离于镜。无体可得。问六种无为。前五可说无
体。至真如无为。名假体实。何言无体。亦如镜中物
像耶。答本经乃圆实大教。以彼所说真如。是对妄
而立。既因对待。还成妄法。故下经云。言妄显诸真
△三通示正倒(三)一引昔教明正。】
「佛兴慈悲哀悯阿难(至)真精妙心中所现物。」
【此引常说之教。以明正遍之义也。海潮音者。以明
应机而发。时至而言。犹如大海之潮。信不失其时
也。又其音圆遍。犹如海潮。普遍圆满也。此因当机
不达现前一念。不杂声色见闻之性。即是真心。体
周法界。量等虚空。而妄认四大蕞尔之身。六尘缘
影之心。以为自巳。则无异弃大海。而认浮沤也。故
佛悯其颠倒。哀彼愚蒙。不待请问。兴无缘慈。而直
告之曰。我常说言。色心等法。唯心所现。即汝所谓
四大之身。汝所谓见闻之心。皆此现前一念。不杂
声色见闻。真心所现之物耳。以吾人现前一念。见
闻之性。离名绝相。故曰妙。洞彻虚灵。故曰明。体无
伪妄。故曰真。性无染杂。故曰精。统此四义。不可思
议。故曰妙心也。色即十一色法。心即八识心王。诸
缘即生心。四缘生色。二缘心所使。即五十一心所
法。诸所缘即二十四种不相应。及六种无为。乃至
世出世间。染净依正。一切诸法也。此上诸法即唯
识五位。遍摄一切。然皆真心之所现起。如镜中物
像。不离于镜。无体可得。问六种无为。前五可说无
体。至真如无为。名假体实。何言无体。亦如镜中物
像耶。答本经乃圆实大教。以彼所说真如。是对妄
而立。既因对待。还成妄法。故下经云。言妄显诸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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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真同二妄。无为无起灭不实。如空花者。此也。又
问。前说见性。即黎耶体巳为能现。今准此说。则黎
耶又为所现。则唯心之外。另有真心耶。答前七诸
法。但为所现真心。独为能现。以黎耶通于能所。对
纯真之心。则降为所现。对前七诸法。则升为能现。
然此于真原非二体。故云。非一非异。而成阿赖耶
识者。良由是焉。故如来悟得此心。则首是首。尾是
尾。如手上指。虽无所增。举世皆以为正。此如来之
身。所以为正遍知也。
△二责认妄成倒。】
「云何汝等遗失本妙(至)咸是妙明真心中物。」
【此责遗真认妄也。意谓汝等云何遗失自巳妙心
妙性。反于本无迷悟之中。而妄认其迷情耶。故温
陵云。本妙者。本来自妙。不假修为也。然心之与性。
体用异称。心则从妙起明。圆融照了。本不流动。如
镜之光。故曰圆妙明心。此用之妙也。性则即明而
妙。凝然湛寂。无物堪伦。如镜之体。故曰宝明妙性。
此体妙也。而此心此性。全体大用。原是汝自家本
具。如何遗失。却于悟中。而认其迷乎。盖诸法所生。
唯心所现。是本来之悟也。不达本悟自心。而反于
中。妄认四大为身。缘影为心。此即当机以动摇为
身境。以能推为自心。是皆于本悟心中。妄认迷情。
正所谓认物为巳。岂非悟中之迷乎。然此悟迷。若
对正倒释。则瞭然矣。以本无迷悟之心。如手本无
问。前说见性。即黎耶体巳为能现。今准此说。则黎
耶又为所现。则唯心之外。另有真心耶。答前七诸
法。但为所现真心。独为能现。以黎耶通于能所。对
纯真之心。则降为所现。对前七诸法。则升为能现。
然此于真原非二体。故云。非一非异。而成阿赖耶
识者。良由是焉。故如来悟得此心。则首是首。尾是
尾。如手上指。虽无所增。举世皆以为正。此如来之
身。所以为正遍知也。
△二责认妄成倒。】
「云何汝等遗失本妙(至)咸是妙明真心中物。」
【此责遗真认妄也。意谓汝等云何遗失自巳妙心
妙性。反于本无迷悟之中。而妄认其迷情耶。故温
陵云。本妙者。本来自妙。不假修为也。然心之与性。
体用异称。心则从妙起明。圆融照了。本不流动。如
镜之光。故曰圆妙明心。此用之妙也。性则即明而
妙。凝然湛寂。无物堪伦。如镜之体。故曰宝明妙性。
此体妙也。而此心此性。全体大用。原是汝自家本
具。如何遗失。却于悟中。而认其迷乎。盖诸法所生。
唯心所现。是本来之悟也。不达本悟自心。而反于
中。妄认四大为身。缘影为心。此即当机以动摇为
身境。以能推为自心。是皆于本悟心中。妄认迷情。
正所谓认物为巳。岂非悟中之迷乎。然此悟迷。若
对正倒释。则瞭然矣。以本无迷悟之心。如手本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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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倒。而说迷悟者。因众生之分正倒也。所以悟此
心。则名正故。诸佛为正遍知。迷此心则名倒故。众
生为性颠倒。而正倒惟在一手之上。犹迷悟只在
一心之中。今则向本悟心中。而认迷情。故曰认悟
中之迷也。故下以身心发明。为悟中迷之所以。夫
此妙明心性。本无迷悟。身心之相。皆由性明心体。
最初不觉忽起妄。明将此本无迷悟。真心实相。第
一义空。晦昧而成。无知无觉之顽空。所谓痴爱发
生。生发遍迷。故有空性。此因迷性明故。而成无明。
故云晦昧即无明也。由此无明。变起顽空。故云为
空。即经云。迷妄有虚空也。依所现之空与能现之
无明二法相合。故曰空晦暗中。然此暗中。即无明
结滞之中。而变起四大山河世界依报外色。故曰
结喑为色。即经云。想澄成国土也。因四大色相。杂
妄想心。变起众生。五体六根。正报内色。故曰想相
为身。盖想即妄心。相即妄色。色心和合。五蕴备矣。
即经云。知觉乃众生也。此即身之所以自悟中而
认迷也。既然内有根身。外有器界。则妄想缘心。于
中积聚。遂而内缘影事。则摇荡而不休。外缘实色。
则奔逸而不巳。世人不知。原是无明展转粗动之
相。而复认此内摇外逸。昏迷扰攘者。而以此相。即
为自巳真实心性。此即心之所以自悟中而认迷
也。既一迷此。则将昏扰扰者。以为自心。则决定不
改。谓言我心在色身之内矣。依肉团而居焉。殊不
心。则名正故。诸佛为正遍知。迷此心则名倒故。众
生为性颠倒。而正倒惟在一手之上。犹迷悟只在
一心之中。今则向本悟心中。而认迷情。故曰认悟
中之迷也。故下以身心发明。为悟中迷之所以。夫
此妙明心性。本无迷悟。身心之相。皆由性明心体。
最初不觉忽起妄。明将此本无迷悟。真心实相。第
一义空。晦昧而成。无知无觉之顽空。所谓痴爱发
生。生发遍迷。故有空性。此因迷性明故。而成无明。
故云晦昧即无明也。由此无明。变起顽空。故云为
空。即经云。迷妄有虚空也。依所现之空与能现之
无明二法相合。故曰空晦暗中。然此暗中。即无明
结滞之中。而变起四大山河世界依报外色。故曰
结喑为色。即经云。想澄成国土也。因四大色相。杂
妄想心。变起众生。五体六根。正报内色。故曰想相
为身。盖想即妄心。相即妄色。色心和合。五蕴备矣。
即经云。知觉乃众生也。此即身之所以自悟中而
认迷也。既然内有根身。外有器界。则妄想缘心。于
中积聚。遂而内缘影事。则摇荡而不休。外缘实色。
则奔逸而不巳。世人不知。原是无明展转粗动之
相。而复认此内摇外逸。昏迷扰攘者。而以此相。即
为自巳真实心性。此即心之所以自悟中而认迷
也。既一迷此。则将昏扰扰者。以为自心。则决定不
改。谓言我心在色身之内矣。依肉团而居焉。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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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此内而色身妄心外及山河大地。皆是我妙明
心中所现之物像耳。故前云。汝身汝心皆是真心
中所现物者。是也。此因遗失。遍周法界广大之心。
而反认蕞尔身中生灭之心。岂非悟中认迷自成
颠倒者哉。
△三喻虽倒不失。】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至)如来说为可怜悯者。」
【此喻虽然颠倒犹手之下垂。以明性不失也。盖百
千大海喻真心。即现前一念。不杂色声见闻等性。
非遍而遍者。一浮沤体。喻当机所执缘尘分别见
闻等性。非局而局者。遗真认妄。如弃海认沤。执妄
为真。如执一沤。目为全潮。且认沤遗海。巳是迷倒。
况执一沤。以为穷尽海量。目为大瀛小渤。全海之
潮。岂非迷倒之中更加一倍之迷倒人乎。正明首
尾颠倒之义。如我垂手向下。虽无所减。而举世皆
以为倒。故汝等之身。所以为性颠倒也。且汝言。不
知身心颠倒所在。斯即汝之身心颠倒所在也。且
汝等本无遗失。但因颠倒而称遗失。如来说为可
怜悯者。此也。以真遗失。则不足怜悯。今由颠倒。恒
如遗失。故深为可怜。而可悯者也。
△五显见无还(二)一疑请。】
「阿难承佛悲救深诲(至)拔我疑根归无上道。」
【此述疑以请问也。悲救深诲者。意谓一向颠倒沦
溺。今承悲救。一向遗失妙心。今承深诲。感佛深慈。
心中所现之物像耳。故前云。汝身汝心皆是真心
中所现物者。是也。此因遗失。遍周法界广大之心。
而反认蕞尔身中生灭之心。岂非悟中认迷自成
颠倒者哉。
△三喻虽倒不失。】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至)如来说为可怜悯者。」
【此喻虽然颠倒犹手之下垂。以明性不失也。盖百
千大海喻真心。即现前一念。不杂色声见闻等性。
非遍而遍者。一浮沤体。喻当机所执缘尘分别见
闻等性。非局而局者。遗真认妄。如弃海认沤。执妄
为真。如执一沤。目为全潮。且认沤遗海。巳是迷倒。
况执一沤。以为穷尽海量。目为大瀛小渤。全海之
潮。岂非迷倒之中更加一倍之迷倒人乎。正明首
尾颠倒之义。如我垂手向下。虽无所减。而举世皆
以为倒。故汝等之身。所以为性颠倒也。且汝言。不
知身心颠倒所在。斯即汝之身心颠倒所在也。且
汝等本无遗失。但因颠倒而称遗失。如来说为可
怜悯者。此也。以真遗失。则不足怜悯。今由颠倒。恒
如遗失。故深为可怜。而可悯者也。
△五显见无还(二)一疑请。】
「阿难承佛悲救深诲(至)拔我疑根归无上道。」
【此述疑以请问也。悲救深诲者。意谓一向颠倒沦
溺。今承悲救。一向遗失妙心。今承深诲。感佛深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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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致垂泣以谢。然尚有疑。故复叉手而言。我虽承
佛如是妙音。悟得妙明心性。即是自巳本来圆满。
包十虚而遍法界。亦不生而不灭。本无遗失。乃常
住不变之心地也。但我等一向遗失此心。妄认能
缘为心。故名我等为性颠倒。宜矣。然而今日现闻
法音。现悟真心。皆用缘心。则此缘心。是允所瞻依。
而仰赖者也。世尊虽不欲我认而斥为非心。若是
别种缘心。或可弃舍。至如悟佛法音。承听领纳。方
正倚用。岂可一旦遽舍之乎。由得其用。故不得不
认也。世尊要我所认者。圆满妙心。虽则广大。现今
不得其用。徒然获此。故犹未敢认取为本元心地
也。以认此则当弃彼。今既不忍弃彼。故亦未敢认
此何。谓若弃缘法之心。却后将何承领佛法。纵不
惜其缘心。而独不重于佛法乎。所以踌躇。莫定取
舍。末由愿佛为我拔除疑根。令得归于无上道也。
圆音有三不可思议。一者殊方异类。咸同本音。二
者大小浅深。随解皆益。三者有缘隔远。皆同目前。
拔我疑根者是。谓缘心之疑。深根固蒂。自不能除。
愿仗佛力。为我拔之。可见当机多闻习气。深厚难
除。此正缘心真心两持不决。方摇未稳之际。直待
三卷末。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获本妙心。常住心地。
始肯撒手承当耳。
△二开示(二)一破缘心有还(二)一总标法喻。】
「佛告阿难汝等尚以(至)无所了故汝亦如是。」
佛如是妙音。悟得妙明心性。即是自巳本来圆满。
包十虚而遍法界。亦不生而不灭。本无遗失。乃常
住不变之心地也。但我等一向遗失此心。妄认能
缘为心。故名我等为性颠倒。宜矣。然而今日现闻
法音。现悟真心。皆用缘心。则此缘心。是允所瞻依。
而仰赖者也。世尊虽不欲我认而斥为非心。若是
别种缘心。或可弃舍。至如悟佛法音。承听领纳。方
正倚用。岂可一旦遽舍之乎。由得其用。故不得不
认也。世尊要我所认者。圆满妙心。虽则广大。现今
不得其用。徒然获此。故犹未敢认取为本元心地
也。以认此则当弃彼。今既不忍弃彼。故亦未敢认
此何。谓若弃缘法之心。却后将何承领佛法。纵不
惜其缘心。而独不重于佛法乎。所以踌躇。莫定取
舍。末由愿佛为我拔除疑根。令得归于无上道也。
圆音有三不可思议。一者殊方异类。咸同本音。二
者大小浅深。随解皆益。三者有缘隔远。皆同目前。
拔我疑根者是。谓缘心之疑。深根固蒂。自不能除。
愿仗佛力。为我拔之。可见当机多闻习气。深厚难
除。此正缘心真心两持不决。方摇未稳之际。直待
三卷末。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获本妙心。常住心地。
始肯撒手承当耳。
△二开示(二)一破缘心有还(二)一总标法喻。】
「佛告阿难汝等尚以(至)无所了故汝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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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总喻执教亡心也。因彼前云。而我悟佛现说法
音。现以缘心允所瞻仰。故知当机珍重法音。将谓
至理。在是不知封文迷理。则失教意。故佛立喻以
晓之。意谓我费许多唇舌。只为除此缘心。以契真
性。谁知至今汝等尚以能缘之心。而听我所说之
法耶。既以能缘妄心。听我所说圆妙心法。则此心
法亦成所缘之妄境矣。非能得其法性真理也。以
教诠真理。理是众生之心。岂可执教而亡心哉。殊
不知。说法者如指月人。耳听法者乃看月人也。此
以指喻佛之声教。月喻总法人心。若谓因我声教。
发明自心。此是因指看月。闻教观心。而不顾其指
者。若徒执语言文字。被声尘所转。此是以指为月。
不解反观自心。而亡失其月轮者。岂惟亡月。亦亡
其指。正喻岂惟不达自心。亦且不知教意。何以故。
以所标指为明月故。此喻缘他声教。为自巳心。自
他不分故。岂惟亡指。亦复不识。明之与暗。即岂惟
不知教意。亦且不知教理教体。以体乃文句名声
属尘故。暗理即吾人。真心故明。何以故下。徵明以
指体暗而月性明。设执指为月。则明暗二性。不能
了别。以喻教属声尘。不能觉照。如指。心本灵知。具
有觉照。如月。若执教亡心。是以无照之尘。认为有
照之心。则有照无照。二相混杂。俱不能辨。岂不愚
哉。今汝认法音。为所缘境。而起能缘之心。则迷失
法性。何异于观指为月。以指当月。不辩明暗之人
卷二 第 464a 页 X16-0464.png
乎。故合之曰。亦如是也。
△二别示可还(二)一略明无性。】
「若以分别我说法音(至)云何离声无分别性。」
【此明缘心非常住之性也。上遣所缘之境。此遣能
缘之心。意谓若以能分别法音者。为汝真心。则此
心自应离所分别之法音。有能分别之自性。可也。
夫无性则如客暂止便去。终不常住。有性则如主
都无所去。犹掌亭人。故客有去来。而主人常住。心
之真妄亦如是也。汝若以能分别法音。谓是真心
则此心应离声尘而自性常住。云何离我说法之
声。无汝分别之性耶。
△二广示有还。】
「斯则岂惟声分别心(至)各有所还云何为主。」
【此广示有还者。以明真正主人。则无所还。如物本
是巳有。则无可还也。故承上云。岂惟闻法缘心。离
我声尘。无能分别心性。即汝分别我容。离我颜色
相好。亦无能分别之心性。如是不伹因尘起灭之
见闻缘心非汝真性。乃至嗅尝觉知之心。离彼分
别香味触法之尘。亦且都无真心性也。至此则能
分别心。所分别境。一概寂然。故云都无。乃至内守
幽閒。非色非空之境。此但伏前六识现行。分别不
行。如江湖之水。望之似平。其实奔流不巳也。此正
第七识缘第八识。离外五尘。故云非色。执内为我。
故云非空。故拘舍离等。计此为神我。迷昧不知。立
△二别示可还(二)一略明无性。】
「若以分别我说法音(至)云何离声无分别性。」
【此明缘心非常住之性也。上遣所缘之境。此遣能
缘之心。意谓若以能分别法音者。为汝真心。则此
心自应离所分别之法音。有能分别之自性。可也。
夫无性则如客暂止便去。终不常住。有性则如主
都无所去。犹掌亭人。故客有去来。而主人常住。心
之真妄亦如是也。汝若以能分别法音。谓是真心
则此心应离声尘而自性常住。云何离我说法之
声。无汝分别之性耶。
△二广示有还。】
「斯则岂惟声分别心(至)各有所还云何为主。」
【此广示有还者。以明真正主人。则无所还。如物本
是巳有。则无可还也。故承上云。岂惟闻法缘心。离
我声尘。无能分别心性。即汝分别我容。离我颜色
相好。亦无能分别之心性。如是不伹因尘起灭之
见闻缘心非汝真性。乃至嗅尝觉知之心。离彼分
别香味触法之尘。亦且都无真心性也。至此则能
分别心。所分别境。一概寂然。故云都无。乃至内守
幽閒。非色非空之境。此但伏前六识现行。分别不
行。如江湖之水。望之似平。其实奔流不巳也。此正
第七识缘第八识。离外五尘。故云非色。执内为我。
故云非空。故拘舍离等。计此为神我。迷昧不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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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冥初主谛。此尚非真。况现行缘尘。炽然分别者
乎。故智论云。外道通力。至八万劫。八万劫外。冥然
不知。谓为冥初。从此觉知初立。故名主谛。亦云世
性。谓世间众生由冥初而有此性。即世间本性也。
亦曰自然。谓自然而有。无所从故。所以从冥生觉。
亦名为大。即中阴识也。从觉生我心。即神我也。从
我心生五微。从微生五大。从大生十一根。以神我
为主。居中常住。不坏不败。摄受诸法。凡二十四谛。
即是我所。皆依神我。名为主谛。能所合论。成二十
五谛。离诸法缘者。以此冥谛。即灭法尘神我。即能
缘妄心。言能缘神我。离所缘法尘。亦无分别自性
也。由此言之。分别声者。还之于声。分别色者。还之
于色。乃至分别冥谛者。还之于冥谛。汝若认此分
别。以为心性者。则巳各有所还矣。云何是汝不还
之主乎。拘舍离即末伽黎异称也。
△二显见性无还(三)一求示无还。】
「阿难言若我心性各有所还(至)惟垂哀悯为我宣说。」
【此因闻有还。而求示无还也。还者。如借来之物。必
要还人。若是自巳家里物。则无处可还。所以当机
谓。若我能缘心性各有所还。而如来所说。妙明元
心。云何谓之为无还耶。愿赐哀悯。而为我说。若无
垢谒善权清问云。此事人人有分。个个圆成是否。
清曰然。公曰。为甚么无个入处。清于袖中。出数珠
示之曰。此是谁底。公俛首无对。清复袖之曰。若是
乎。故智论云。外道通力。至八万劫。八万劫外。冥然
不知。谓为冥初。从此觉知初立。故名主谛。亦云世
性。谓世间众生由冥初而有此性。即世间本性也。
亦曰自然。谓自然而有。无所从故。所以从冥生觉。
亦名为大。即中阴识也。从觉生我心。即神我也。从
我心生五微。从微生五大。从大生十一根。以神我
为主。居中常住。不坏不败。摄受诸法。凡二十四谛。
即是我所。皆依神我。名为主谛。能所合论。成二十
五谛。离诸法缘者。以此冥谛。即灭法尘神我。即能
缘妄心。言能缘神我。离所缘法尘。亦无分别自性
也。由此言之。分别声者。还之于声。分别色者。还之
于色。乃至分别冥谛者。还之于冥谛。汝若认此分
别。以为心性者。则巳各有所还矣。云何是汝不还
之主乎。拘舍离即末伽黎异称也。
△二显见性无还(三)一求示无还。】
「阿难言若我心性各有所还(至)惟垂哀悯为我宣说。」
【此因闻有还。而求示无还也。还者。如借来之物。必
要还人。若是自巳家里物。则无处可还。所以当机
谓。若我能缘心性各有所还。而如来所说。妙明元
心。云何谓之为无还耶。愿赐哀悯。而为我说。若无
垢谒善权清问云。此事人人有分。个个圆成是否。
清曰然。公曰。为甚么无个入处。清于袖中。出数珠
示之曰。此是谁底。公俛首无对。清复袖之曰。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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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底即拈取去。才涉思惟。便不是汝底。公悚然。故
知才有分别。即有可还也。
△二正示无还(三)一明见性即真。】
「佛告阿难且汝见我(至)如第二月非是月影。」
【此欲示无还。先明是性即真也。因当机闻分别有
还。遂求妙心无还。故佛示之曰。无还者。即在有还
之处。不必离波而觅水也。且汝现前。汝见我时。一
念未生。绝无分别。不杂于色者。这种见性。即是真
精。而此光明本来元有。但此见精。体受妄熏。精分
六处。未能旋六亡一。湛入合湛。故但称见精明元。
而不称妙精明心。是知其体巳具精明。惟欠于妙
耳。虽然非即妙精明心。正如第二月。胁之月。捏目
所成。虽与真月无二。但多一捏。非若水中月影与
真月。有天渊之隔也。良由妙明心性。广大无方。圆
满无相。卒难指定。故托见精。方便指明。若从见精
悟入。而全体大用。即在兹矣。故月有三。一天上净
月。二捏目出月。三水中影月。今以第一月。喻妙明
心性。第二月喻见精明元。第三月喻缘尘分别。是
则未得第一月者。当亟认第二月。犹之未得妙精
明心者。当亟认见精明元也。然此二月虽非净月。
设离净月。必无二月可得。见精虽非妙心。设离妙
心。必无见精。可得以见从心起。全体即心。但当由
见精而入真心。不可执见精而当真性。以去见中
之妄。即是真心。如除眼上之捏。即是真月。固不可
知才有分别。即有可还也。
△二正示无还(三)一明见性即真。】
「佛告阿难且汝见我(至)如第二月非是月影。」
【此欲示无还。先明是性即真也。因当机闻分别有
还。遂求妙心无还。故佛示之曰。无还者。即在有还
之处。不必离波而觅水也。且汝现前。汝见我时。一
念未生。绝无分别。不杂于色者。这种见性。即是真
精。而此光明本来元有。但此见精。体受妄熏。精分
六处。未能旋六亡一。湛入合湛。故但称见精明元。
而不称妙精明心。是知其体巳具精明。惟欠于妙
耳。虽然非即妙精明心。正如第二月。胁之月。捏目
所成。虽与真月无二。但多一捏。非若水中月影与
真月。有天渊之隔也。良由妙明心性。广大无方。圆
满无相。卒难指定。故托见精。方便指明。若从见精
悟入。而全体大用。即在兹矣。故月有三。一天上净
月。二捏目出月。三水中影月。今以第一月。喻妙明
心性。第二月喻见精明元。第三月喻缘尘分别。是
则未得第一月者。当亟认第二月。犹之未得妙精
明心者。当亟认见精明元也。然此二月虽非净月。
设离净月。必无二月可得。见精虽非妙心。设离妙
心。必无见精。可得以见从心起。全体即心。但当由
见精而入真心。不可执见精而当真性。以去见中
之妄。即是真心。如除眼上之捏。即是真月。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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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而为二。亦不得混而为一也。
△二示可还非真。】
「汝应谛听今当示汝(至)一切所有不出斯类。」
【此欲示无还之见。先标可还之相也。故诫之曰。汝
应谛听。今当示汝无还之地。意谓非可还之相。莫
显无还之见。故先明可还也。阿难汝还见此大讲
堂乎。洞开之时。旭日东升。则见明相。中夜黑月。晦
瞑之时。则见暗相。户牖之隙。则见通相。墙宇之间。
则见壅相。分别此等之处。则见缘相。顽虚而豁达
者。即是空相。郁𡋯而昏扰者。乃为尘相。澄霁而敛
氛者。为清净相。然此八相亦有能所之辩。而分别
妄见。自属能缘。馀之七种。不出明暗。色空俱系眼
家之境。自属所缘。而能所之相。各自有因。相假因
成。则同变化。汝咸看此诸变化相。吾今各还本所
因处。云何本因如本因何物而来者。亦还随何物
而去也。然此诸变化相。各有来因。今将明相还本
日轮。暗相还本黑月。通相还本户牖。壅相还本墙
宇。能缘之见。还本分别。顽虚之相。还本太空。郁𡋯
之相。还本微尘。清明之相。还本澄霁。则知世间一
切所有之相。不出斯类。皆妄非真。离尘无体。俱属
可还者也。
△三显无还乃真。】
「汝见八种见精明性(至)不汝还者非汝而谁。」
【此正显见性无还。乃为真主人也。意谓汝见八种
△二示可还非真。】
「汝应谛听今当示汝(至)一切所有不出斯类。」
【此欲示无还之见。先标可还之相也。故诫之曰。汝
应谛听。今当示汝无还之地。意谓非可还之相。莫
显无还之见。故先明可还也。阿难汝还见此大讲
堂乎。洞开之时。旭日东升。则见明相。中夜黑月。晦
瞑之时。则见暗相。户牖之隙。则见通相。墙宇之间。
则见壅相。分别此等之处。则见缘相。顽虚而豁达
者。即是空相。郁𡋯而昏扰者。乃为尘相。澄霁而敛
氛者。为清净相。然此八相亦有能所之辩。而分别
妄见。自属能缘。馀之七种。不出明暗。色空俱系眼
家之境。自属所缘。而能所之相。各自有因。相假因
成。则同变化。汝咸看此诸变化相。吾今各还本所
因处。云何本因如本因何物而来者。亦还随何物
而去也。然此诸变化相。各有来因。今将明相还本
日轮。暗相还本黑月。通相还本户牖。壅相还本墙
宇。能缘之见。还本分别。顽虚之相。还本太空。郁𡋯
之相。还本微尘。清明之相。还本澄霁。则知世间一
切所有之相。不出斯类。皆妄非真。离尘无体。俱属
可还者也。
△三显无还乃真。】
「汝见八种见精明性(至)不汝还者非汝而谁。」
【此正显见性无还。乃为真主人也。意谓汝见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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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相面对尘不杂之。见精明性。于此八相之中。必
当欲于何相而俱还耶。何以故。若于明相俱还。则
无明时。暗相现前。复将谁见耶。然虽明暗等相种
种差别。变化不停。而汝之见精。一时俱见。足知诸
相。于汝见精之中。自生自灭。自相变化。而汝之见
精。昭然不昧。凝然不变。宁同分别妄见。与明暗色
空。而俱还耶。若能所诸相俱可还者。自然非汝真
性。汝当捐舍。既是汝之见精。不可还于诸相。便是
自巳真主人矣。设云。非汝且道又是谁耶。此处独
指见精无还者。盖见精不离真性。故兼明性而举
之。向后至同别二种妄见。下方遣此见精。独显真
性。如除第二月。以见净月也。
△三结责自沦。】
「则知汝心本妙明净(至)是故如来名可怜悯。」
【此责迷见精而认缘心也。意谓若能知此见精。则
知汝之真心不待修为而本妙。不待揩磨而本明。
不待洗涤而本净也。但由汝执能缘妄心。自迷自
闷。丧失本有。枉受轮回。故于生来死去二者之中。
长被攀缘妄想。漂流沉溺。永无出期。皆其自取。是
故如来今说。汝等名为可怜。而可悯者矣。
△六显见非物(二)一当机伸问。】
「阿难言我虽识此见性无还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此伸问呈疑而请决也。意谓上承佛示。虽知此见
不与诸相俱还。然常与明暗色空水陆等物。混杂
当欲于何相而俱还耶。何以故。若于明相俱还。则
无明时。暗相现前。复将谁见耶。然虽明暗等相种
种差别。变化不停。而汝之见精。一时俱见。足知诸
相。于汝见精之中。自生自灭。自相变化。而汝之见
精。昭然不昧。凝然不变。宁同分别妄见。与明暗色
空。而俱还耶。若能所诸相俱可还者。自然非汝真
性。汝当捐舍。既是汝之见精。不可还于诸相。便是
自巳真主人矣。设云。非汝且道又是谁耶。此处独
指见精无还者。盖见精不离真性。故兼明性而举
之。向后至同别二种妄见。下方遣此见精。独显真
性。如除第二月。以见净月也。
△三结责自沦。】
「则知汝心本妙明净(至)是故如来名可怜悯。」
【此责迷见精而认缘心也。意谓若能知此见精。则
知汝之真心不待修为而本妙。不待揩磨而本明。
不待洗涤而本净也。但由汝执能缘妄心。自迷自
闷。丧失本有。枉受轮回。故于生来死去二者之中。
长被攀缘妄想。漂流沉溺。永无出期。皆其自取。是
故如来今说。汝等名为可怜。而可悯者矣。
△六显见非物(二)一当机伸问。】
「阿难言我虽识此见性无还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此伸问呈疑而请决也。意谓上承佛示。虽知此见
不与诸相俱还。然常与明暗色空水陆等物。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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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分。今于诸物之中。云何辩别。得知此见即是我
之真性耶。
△二如来正显(四)一标定能所(二)一明能见性。】
「佛告阿难吾今问汝(至)众生洞视不过分寸。」
【此明能见五种现量之性也。正述当机虽未曾得
无漏禅定清净天眼。然承仗佛力。巳见初禅。得无
遮障阻碍也。阿那律云不灭。昔因施供。受福不灭。
又云无贫。常受天福。故是佛从弟昼眠被诃。因而
废寝。遂致失明。后修乐见。照明金刚三昧。故获半
头天眼。所以答严净梵王云。吾见此释迦牟尼佛
土三千大千世界。如观掌中庵摩勒果。今言阎浮
者。以大千皆有阎浮。举别显总也。故华严云。一切
阎浮提。皆言佛在中者。是矣。庵摩勒果。形似槟榔。
食之除风冷。此云难分别。以桃柰相疑。生熟难分
也。彼土风俗。寻尝手执此果。即取为喻。诸菩萨等
见百千界者。以初地见百界。二地见千界。乃至十
地见无量不可说佛刹微尘数界。十方如来无所
不瞩者。以佛具五眼。穷尽法界。若至众生。虽洞然
而视。亦不过分寸而巳。所谓隔纸膜。则不见外物。
隔皮肤。则不见五脏矣。然云五种现量性者。以见
初禅。此有学人慧眼现量之性也。见阎浮。乃无学
人天眼现量之性也。见百千。则菩萨法眼现量之
性也。见微尘土。是如来佛眼现量之性也。见分寸。
即众生肉眼现量之性也。由此五眼不同。是故五
之真性耶。
△二如来正显(四)一标定能所(二)一明能见性。】
「佛告阿难吾今问汝(至)众生洞视不过分寸。」
【此明能见五种现量之性也。正述当机虽未曾得
无漏禅定清净天眼。然承仗佛力。巳见初禅。得无
遮障阻碍也。阿那律云不灭。昔因施供。受福不灭。
又云无贫。常受天福。故是佛从弟昼眠被诃。因而
废寝。遂致失明。后修乐见。照明金刚三昧。故获半
头天眼。所以答严净梵王云。吾见此释迦牟尼佛
土三千大千世界。如观掌中庵摩勒果。今言阎浮
者。以大千皆有阎浮。举别显总也。故华严云。一切
阎浮提。皆言佛在中者。是矣。庵摩勒果。形似槟榔。
食之除风冷。此云难分别。以桃柰相疑。生熟难分
也。彼土风俗。寻尝手执此果。即取为喻。诸菩萨等
见百千界者。以初地见百界。二地见千界。乃至十
地见无量不可说佛刹微尘数界。十方如来无所
不瞩者。以佛具五眼。穷尽法界。若至众生。虽洞然
而视。亦不过分寸而巳。所谓隔纸膜。则不见外物。
隔皮肤。则不见五脏矣。然云五种现量性者。以见
初禅。此有学人慧眼现量之性也。见阎浮。乃无学
人天眼现量之性也。见百千。则菩萨法眼现量之
性也。见微尘土。是如来佛眼现量之性也。见分寸。
即众生肉眼现量之性也。由此五眼不同。是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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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亦异。然皆八识现量。见性所瞩。以见精缘现量
境。不生分别处。即是真性。此因当机。前问云。何得
知是我真性。此现量见性。即汝真性也。然此五种
宽至法界。狭至分寸。其量虽殊。而能见之性。则无
异也。
△二明所见物。】
「阿难且吾与汝观四天王(至)无非前尘分别留碍。」
【此独约当机现量所见之物也。意谓馀之四见。姑
置勿论。但且就汝现量见性。而试言之。至如吾与
汝。观四大天王所住宫殿。止在须弥山腰。然而上
齐日月。下至大地。于其中间。周遍眺览。如有情之
物。则有水居者陆处者空行者。此指一切物类所
在之处也。而无情之相。则有晦瞑。而昏暗者。晴霁
而清明者。此言朝暮晴阴之相也。然此种种情与
无情。殊形异象。无非前尘分别之物。皆是眼家所
对。遮留障碍之境。乃汝见所缘者也。
△二就中拣择。】
「汝应于此分别自他(至)谁是我体谁为物象。」
【此令当机。就上能所见中。而拣择其自性也。故言
汝应于此。上来我说能见所见。仔细分别。辩其自
他。盖自即见性。他即物象也。然令当机自择者。正
谓把手牵人行不得。惟人自肯乃方前。故言今吾
将汝将谓将就谁即谁何。意谓今日吾且不与汝
道破。就要令汝自家具眼。于此能见所见二者之
境。不生分别处。即是真性。此因当机。前问云。何得
知是我真性。此现量见性。即汝真性也。然此五种
宽至法界。狭至分寸。其量虽殊。而能见之性。则无
异也。
△二明所见物。】
「阿难且吾与汝观四天王(至)无非前尘分别留碍。」
【此独约当机现量所见之物也。意谓馀之四见。姑
置勿论。但且就汝现量见性。而试言之。至如吾与
汝。观四大天王所住宫殿。止在须弥山腰。然而上
齐日月。下至大地。于其中间。周遍眺览。如有情之
物。则有水居者陆处者空行者。此指一切物类所
在之处也。而无情之相。则有晦瞑。而昏暗者。晴霁
而清明者。此言朝暮晴阴之相也。然此种种情与
无情。殊形异象。无非前尘分别之物。皆是眼家所
对。遮留障碍之境。乃汝见所缘者也。
△二就中拣择。】
「汝应于此分别自他(至)谁是我体谁为物象。」
【此令当机。就上能所见中。而拣择其自性也。故言
汝应于此。上来我说能见所见。仔细分别。辩其自
他。盖自即见性。他即物象也。然令当机自择者。正
谓把手牵人行不得。惟人自肯乃方前。故言今吾
将汝将谓将就谁即谁何。意谓今日吾且不与汝
道破。就要令汝自家具眼。于此能见所见二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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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细细拣择看。何者是我阿难见性自体。而为能
见者也。何者是他外物形象。而为所见者也。如此
辩别。历历分明。自然得知汝之性矣。此因前问。云
何得知是我真性。故佛令其自拣自择。但能择得
我之见性。自然得知我真性矣。
△三物见分明(四)一正明物不是见。】
「阿难极汝见源从日月宫(至)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此因上令当机自拣自择。而不能辩别。故佛于此
向下。共以四番。展转发明也。此则正明物象非见
性也。极穷也。见源即见性也。意谓尽汝眼力。穷汝
见精。从日月宫而观此最上物象。是物也。而非汝。
又至七金山周围。遍览谛视而观此最下物象。虽
有种种光明。然亦物也。而非汝。不唯最高最下。而
远者即渐渐附近。更观中间云之腾鸟之飞风之
动尘之起。以至树木也。山川也。草芥也。人畜也。此
居中附近之物相。则皆是物。而非汝之见性也。所
谓谁是物相者。此是矣。梵语弥楼。此云光明。即七
金山也。以金色光明故。此山环列须弥山外。分峙
七海之间。皆以纯金为体。一名持双。二名持轴。三
名担木。四名善见。五名马耳。六名象鼻。七名鱼嘴。
此中光明最多。故言种种也。
△二正明见不是物。】
「阿难是诸近远诸有物性(至)此精妙明诚汝见性。」
【此正明见性非物也。以上指诸物皆非见性。则其
见者也。何者是他外物形象。而为所见者也。如此
辩别。历历分明。自然得知汝之性矣。此因前问。云
何得知是我真性。故佛令其自拣自择。但能择得
我之见性。自然得知我真性矣。
△三物见分明(四)一正明物不是见。】
「阿难极汝见源从日月宫(至)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此因上令当机自拣自择。而不能辩别。故佛于此
向下。共以四番。展转发明也。此则正明物象非见
性也。极穷也。见源即见性也。意谓尽汝眼力。穷汝
见精。从日月宫而观此最上物象。是物也。而非汝。
又至七金山周围。遍览谛视而观此最下物象。虽
有种种光明。然亦物也。而非汝。不唯最高最下。而
远者即渐渐附近。更观中间云之腾鸟之飞风之
动尘之起。以至树木也。山川也。草芥也。人畜也。此
居中附近之物相。则皆是物。而非汝之见性也。所
谓谁是物相者。此是矣。梵语弥楼。此云光明。即七
金山也。以金色光明故。此山环列须弥山外。分峙
七海之间。皆以纯金为体。一名持双。二名持轴。三
名担木。四名善见。五名马耳。六名象鼻。七名鱼嘴。
此中光明最多。故言种种也。
△二正明见不是物。】
「阿难是诸近远诸有物性(至)此精妙明诚汝见性。」
【此正明见性非物也。以上指诸物皆非见性。则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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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性自应择出。然彼不解。故复示曰。阿难今汝所
见。是诸在近在远。若大若小。诸有物象。千态万状。
列在眼前。而汝见性。照了无遗。虽其物有种种不
同。然而皆一见精所瞩。不相杂乱。当知虽则物类
自有差别。非汝见性有所差别。即此见精而不混
杂于物者。是汝妙净明心。故知此心诚不离汝眼
中见性。云何汝还于诸物中。不能拣择耶。所谓谁
是我体者。此是矣。此正酬其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之问也。
△三反辩见不是物。】
「若见是物则汝亦可(至)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此反明见性非物也。承上云。岂独物不是见。见亦
不是物。意谓若汝见是物。则我见亦是物。然汝亦
可以能见吾之见矣。恐彼谬计云。与我同观四天
王宫及一切物象之时。世尊之见。即在一切物中。
我岂不得而见耶。故牒之曰。若谓汝我同见物时。
名为见吾之见者。则我收视返观。不见物时。汝何
不并我不见之见。而亦见之乎。而即指其定在于
何处耶。若我收视返观。不见物时。汝既不能见吾
不见之处。则吾见物之时。汝又岂能见吾见物之
见哉。恐复谬计。我不见时。即是见佛不见之见。故
牒破云。若以汝不见时。即是见吾不见之见。若尔
则是汝自不见之处。然则非彼如来不见之见相
也。岂可以汝妄心揣度。所谓不见之处。即是如来
见。是诸在近在远。若大若小。诸有物象。千态万状。
列在眼前。而汝见性。照了无遗。虽其物有种种不
同。然而皆一见精所瞩。不相杂乱。当知虽则物类
自有差别。非汝见性有所差别。即此见精而不混
杂于物者。是汝妙净明心。故知此心诚不离汝眼
中见性。云何汝还于诸物中。不能拣择耶。所谓谁
是我体者。此是矣。此正酬其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之问也。
△三反辩见不是物。】
「若见是物则汝亦可(至)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此反明见性非物也。承上云。岂独物不是见。见亦
不是物。意谓若汝见是物。则我见亦是物。然汝亦
可以能见吾之见矣。恐彼谬计云。与我同观四天
王宫及一切物象之时。世尊之见。即在一切物中。
我岂不得而见耶。故牒之曰。若谓汝我同见物时。
名为见吾之见者。则我收视返观。不见物时。汝何
不并我不见之见。而亦见之乎。而即指其定在于
何处耶。若我收视返观。不见物时。汝既不能见吾
不见之处。则吾见物之时。汝又岂能见吾见物之
见哉。恐复谬计。我不见时。即是见佛不见之见。故
牒破云。若以汝不见时。即是见吾不见之见。若尔
则是汝自不见之处。然则非彼如来不见之见相
也。岂可以汝妄心揣度。所谓不见之处。即是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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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之见相哉。若汝实不见佛不见之地。则此见
性自然。而非有相之物矣。云何不是汝之自性见
耶。
△四反辩物不是见。】
「又则汝今见物之时(至)见性周遍非汝而谁。」
【此反明物象非见性也。承上云。汝之见性。若是物
者。则物亦汝之见矣。而汝今见物之时。汝既见物。
物若有见。亦应见汝。则是有情之见体。与无情之
物象。纷然杂乱。不可辩矣。且汝见与我见。亦成可
见矣。若然则不知谁汝谁我。谁能谁所。谁为正报。
谁为依报。谁为我体。谁为物象。则汝与我。并诸世
间。一概莫辩。混杂难分。而不成安立矣。有是理哉。
今汝见物见我之时。若一定是汝之见。而非我之
见。是汝我分明。现成安立。则情与无情。自他依正。
物象我体。判然不混。即知见性离诸物象。纵汝现
前。观四天王宫。以至草芥人物。皆汝自巳见性周
遍。总不属物。亦不属我。岂非汝之见性。而更属谁
乎。诸世间指情与无情也。梵语柰耶此云法式。亦
云安立。以诸经论说世谛为安立谛。然安立者。谓
伹凡诸法。各有一定。而不可混所安之位次所立
之彊界也。
△四责疑自性。】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实。」
【此责当机。自疑其性也。云何下。正责辞也。意谓汝
性自然。而非有相之物矣。云何不是汝之自性见
耶。
△四反辩物不是见。】
「又则汝今见物之时(至)见性周遍非汝而谁。」
【此反明物象非见性也。承上云。汝之见性。若是物
者。则物亦汝之见矣。而汝今见物之时。汝既见物。
物若有见。亦应见汝。则是有情之见体。与无情之
物象。纷然杂乱。不可辩矣。且汝见与我见。亦成可
见矣。若然则不知谁汝谁我。谁能谁所。谁为正报。
谁为依报。谁为我体。谁为物象。则汝与我。并诸世
间。一概莫辩。混杂难分。而不成安立矣。有是理哉。
今汝见物见我之时。若一定是汝之见。而非我之
见。是汝我分明。现成安立。则情与无情。自他依正。
物象我体。判然不混。即知见性离诸物象。纵汝现
前。观四天王宫。以至草芥人物。皆汝自巳见性周
遍。总不属物。亦不属我。岂非汝之见性。而更属谁
乎。诸世间指情与无情也。梵语柰耶此云法式。亦
云安立。以诸经论说世谛为安立谛。然安立者。谓
伹凡诸法。各有一定。而不可混所安之位次所立
之彊界也。
△四责疑自性。】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实。」
【此责当机。自疑其性也。云何下。正责辞也。意谓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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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自信。而反自疑耶。盖此真性。汝固有之。性本
在汝。而不以为真。反取我言。以求其实。然犹问言。
云何得知是我真性。岂不谬哉。
△七显见无碍(三)一当机因尘疑碍。】
「阿难白佛言世尊若此见性(至)愿垂弘慈为我敷演。」
【此显见性无碍。当机因闻。上来见性周遍一语。遂
疑其为有碍也。故兴疑而伸问云。若此见性。本来
周遍。必我真性不杂于物者。则应随处不变矣。今
我与佛。观天王宝殿。或居日月二宫。俯观一四天
下。则此见周国遍满。娑婆国界。何其大也。及至退
归精舍。祗见此园。更入清心之户堂。则此见精虽
仰瞻俯视。但惟檐庑而巳。又何小也。世尊若此见
性之体。本来周遍一娑婆者。则大固不应更小。何
以今在室中。惟满一室。大小之不定。如此耶。为此
见性自缩其大而为小耶。为是墙宇所隔夹断而
不能续耶。或缩或断。义必在兹。我今不知斯义所
在。故愿垂慈。为我敷扬而宣说也。胜藏者。以天王
宫殿众宝所聚。故言胜藏。日宫乃火摩尼宝所成。
大五十一由旬。月宫水摩尼宝所成。大四十九由
旬。其间皆有宫殿台池。天人充满。日宫虽火摩尼
成。然亦清凉同月。但光胜下注成热耳。阿难随佛
时或居之。娑婆云。堪忍亦云能忍。汉言忍界。亦名
忍土。以诸众生忍受三毒及诸烦恼。故名为忍。又
云索诃。此名杂会。以六道四生圣凡混杂故也。具
在汝。而不以为真。反取我言。以求其实。然犹问言。
云何得知是我真性。岂不谬哉。
△七显见无碍(三)一当机因尘疑碍。】
「阿难白佛言世尊若此见性(至)愿垂弘慈为我敷演。」
【此显见性无碍。当机因闻。上来见性周遍一语。遂
疑其为有碍也。故兴疑而伸问云。若此见性。本来
周遍。必我真性不杂于物者。则应随处不变矣。今
我与佛。观天王宝殿。或居日月二宫。俯观一四天
下。则此见周国遍满。娑婆国界。何其大也。及至退
归精舍。祗见此园。更入清心之户堂。则此见精虽
仰瞻俯视。但惟檐庑而巳。又何小也。世尊若此见
性之体。本来周遍一娑婆者。则大固不应更小。何
以今在室中。惟满一室。大小之不定。如此耶。为此
见性自缩其大而为小耶。为是墙宇所隔夹断而
不能续耶。或缩或断。义必在兹。我今不知斯义所
在。故愿垂慈。为我敷扬而宣说也。胜藏者。以天王
宫殿众宝所聚。故言胜藏。日宫乃火摩尼宝所成。
大五十一由旬。月宫水摩尼宝所成。大四十九由
旬。其间皆有宫殿台池。天人充满。日宫虽火摩尼
成。然亦清凉同月。但光胜下注成热耳。阿难随佛
时或居之。娑婆云。堪忍亦云能忍。汉言忍界。亦名
忍土。以诸众生忍受三毒及诸烦恼。故名为忍。又
云索诃。此名杂会。以六道四生圣凡混杂故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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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僧伽蓝摩。此云众园。以僧伽是能住之众。蓝摩
即所住之园故。西域呼寺。为僧伽蓝摩也。
△二如来显性无碍(二)一正明无碍。】
「佛告阿难一切世间(至)义性如是云何为在。」
【此明大小皆前尘留碍非见性之有舒缩大小也。
意谓如汝所问。于诸世间。或见一界之大。或见一
室之小。如墙宇夹断之内外。此上诸所事相业用。
各属眼前尘境。不应说言见有舒缩断续也。盖汝
之见性。譬如虚空。一切尘相。譬如器皿。尘相有大
小内外。而见性无舒缩断续。其犹器有方圆。而空
无定相也。汝今不知见性与尘相。但观空器。则可
知矣。设有方器于此。其中惟见方空耳。我且问汝。
此方器中方空。是定方耶。不定方耶。若定方者。易
以圆器。空应不圆。既因器圆。而空亦圆。是不定方
矣。若不定者。则在方器中。应无方空。既因器方而
空亦方。是又定方矣。须知定与不定。俱不在空。总
由器在则然耳。汝言不知斯义所在。夫此见性。大
小舒缩之义。其定与不定之性。亦若虚空之如是
也。此正见性无在。而无所不在也。云何汝今胶柱
鼓瑟。而必求其一定之死在耶。
△二转释无碍。】
「阿难若复欲令入无方圆(至)宁无续迹是义不然。」
【此展转解释见性无碍也。故曰阿难若复欲令空
性入无方圆者。但除器之方圆。而空体本无方圆
即所住之园故。西域呼寺。为僧伽蓝摩也。
△二如来显性无碍(二)一正明无碍。】
「佛告阿难一切世间(至)义性如是云何为在。」
【此明大小皆前尘留碍非见性之有舒缩大小也。
意谓如汝所问。于诸世间。或见一界之大。或见一
室之小。如墙宇夹断之内外。此上诸所事相业用。
各属眼前尘境。不应说言见有舒缩断续也。盖汝
之见性。譬如虚空。一切尘相。譬如器皿。尘相有大
小内外。而见性无舒缩断续。其犹器有方圆。而空
无定相也。汝今不知见性与尘相。但观空器。则可
知矣。设有方器于此。其中惟见方空耳。我且问汝。
此方器中方空。是定方耶。不定方耶。若定方者。易
以圆器。空应不圆。既因器圆。而空亦圆。是不定方
矣。若不定者。则在方器中。应无方空。既因器方而
空亦方。是又定方矣。须知定与不定。俱不在空。总
由器在则然耳。汝言不知斯义所在。夫此见性。大
小舒缩之义。其定与不定之性。亦若虚空之如是
也。此正见性无在。而无所不在也。云何汝今胶柱
鼓瑟。而必求其一定之死在耶。
△二转释无碍。】
「阿难若复欲令入无方圆(至)宁无续迹是义不然。」
【此展转解释见性无碍也。故曰阿难若复欲令空
性入无方圆者。但除器之方圆。而空体本无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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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相。不应说言除器后更除虚空方相之所在也。
意谓欲令见性入无大小者。惟除前尘。而见性本
无大小耳。不应说言除前尘后更除见性之所在
也。至如汝问入室之时。缩见成小。则于仰观日时。
亦可舒齐日边。若墙宇能夹见令断。则穿窦时亦
可引见令续。今观日既不能挽之令舒入室。岂能
缩之令小。穿窦既无续迹可得。而墙宇岂能夹之
令断哉。故知是义必不然矣。入无之入。犹达解也。
窦孔穴也。挽引也。齐等也。日面犹日边也。
△三通结碍与不碍。】
「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至)遍能含受十方国土。」
【此通明众生之碍与如来不碍之所以也。一切众
生者。总该世出世间凡外权小。以凡外认物为巳。
权小迷巳为物。故成碍也。夫物本不能碍。见本不
可碍。然凡外权小。毕竟成碍者。非物碍也。良由无
始迷失自巳如来藏心。转为藏识。而现见相二分。
为色心等物。故凡夫外道不知色心等物。乃真心
之泡影。执为实有。认以为巳。此所谓认物为巳也。
即权乘小圣。亦不知藏识细微。以为诸法心外实
有。不达万法唯心。即迷自巳。而为物矣。既失物我
一体如来藏心。则不惟不能转物归心。而且心为
物转。所以逐境迁移。动被所碍。由是于前尘之上。
观大观小。计缩计舒。全无自由之分矣。是知物本
是心。迷之为物。则碍于心。犹冰本是水。结之成冰。
意谓欲令见性入无大小者。惟除前尘。而见性本
无大小耳。不应说言除前尘后更除见性之所在
也。至如汝问入室之时。缩见成小。则于仰观日时。
亦可舒齐日边。若墙宇能夹见令断。则穿窦时亦
可引见令续。今观日既不能挽之令舒入室。岂能
缩之令小。穿窦既无续迹可得。而墙宇岂能夹之
令断哉。故知是义必不然矣。入无之入。犹达解也。
窦孔穴也。挽引也。齐等也。日面犹日边也。
△三通结碍与不碍。】
「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至)遍能含受十方国土。」
【此通明众生之碍与如来不碍之所以也。一切众
生者。总该世出世间凡外权小。以凡外认物为巳。
权小迷巳为物。故成碍也。夫物本不能碍。见本不
可碍。然凡外权小。毕竟成碍者。非物碍也。良由无
始迷失自巳如来藏心。转为藏识。而现见相二分。
为色心等物。故凡夫外道不知色心等物。乃真心
之泡影。执为实有。认以为巳。此所谓认物为巳也。
即权乘小圣。亦不知藏识细微。以为诸法心外实
有。不达万法唯心。即迷自巳。而为物矣。既失物我
一体如来藏心。则不惟不能转物归心。而且心为
物转。所以逐境迁移。动被所碍。由是于前尘之上。
观大观小。计缩计舒。全无自由之分矣。是知物本
是心。迷之为物。则碍于心。犹冰本是水。结之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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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碍于水。皆自迷而自碍之也。以故为物所转。即
名为生。所谓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也。若能转
物即同佛者。乃转见相二分色心之物也。以此二
分。如蜗牛二角。出则成双。入则一体。今伹不随世
间分别。则见分斯泯。见分既泯。则离一切身心执
取。既离执取。则相分自转。所谓湛入合湛。归识边
际。故得识精圆明。转而成智。则为如来藏心。故能
即同如来。所谓不取无非幻。非幻尚不生。幻法云
何立也。盖迷时。身则蕞尔弥封滞壳。心则昏扰逐
境偏局。所以被转而成碍也。今悟时。则万物一体。
圆而不偏。达物惟心。则明而不昧。以故若身若心
悉得圆明。此因转物而成无碍也。故知心境寂灭。
即是不动道场。依正互融。所以毛含国土。然一毛
乃正报之最小者。十方为依报之最大者。盖毛含
十方者。是以小摄大。即摄事归理。乃会万物为自
巳。是自他不隔于毛端也。十方在毛者。是以大入
小。即事得理融。乃以心融万法。是千差摄入而无
碍也。故被转时。则观大被大局。观小被小局。认色
心为色心。转见依正。为依正转。今转物时。则一多
无碍。小大相容。色心不二。依正互融。至此则理事
一如。以故身即是心。心外无身。故言身心圆明一
毫不动。即是成道之场。通为一大光明藏矣。又何
舒缩大小之有哉。此正生佛迷悟碍与不碍之要
关也。
名为生。所谓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也。若能转
物即同佛者。乃转见相二分色心之物也。以此二
分。如蜗牛二角。出则成双。入则一体。今伹不随世
间分别。则见分斯泯。见分既泯。则离一切身心执
取。既离执取。则相分自转。所谓湛入合湛。归识边
际。故得识精圆明。转而成智。则为如来藏心。故能
即同如来。所谓不取无非幻。非幻尚不生。幻法云
何立也。盖迷时。身则蕞尔弥封滞壳。心则昏扰逐
境偏局。所以被转而成碍也。今悟时。则万物一体。
圆而不偏。达物惟心。则明而不昧。以故若身若心
悉得圆明。此因转物而成无碍也。故知心境寂灭。
即是不动道场。依正互融。所以毛含国土。然一毛
乃正报之最小者。十方为依报之最大者。盖毛含
十方者。是以小摄大。即摄事归理。乃会万物为自
巳。是自他不隔于毛端也。十方在毛者。是以大入
小。即事得理融。乃以心融万法。是千差摄入而无
碍也。故被转时。则观大被大局。观小被小局。认色
心为色心。转见依正。为依正转。今转物时。则一多
无碍。小大相容。色心不二。依正互融。至此则理事
一如。以故身即是心。心外无身。故言身心圆明一
毫不动。即是成道之场。通为一大光明藏矣。又何
舒缩大小之有哉。此正生佛迷悟碍与不碍之要
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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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显见惟真(二)一疑问。】
「阿难白佛言世尊若此见精(至)惟垂大慈开发未悟。」
【此领上义。以生疑难也。因闻佛说。此精妙明。诚汝
见性。又闻见性周遍。非汝而谁。意谓若现前周遍
万物者。是我见精。而此见精必然。是我妙精明性。
若然则今此妙性。现在我之眼前。是则离我身矣。
此正疑周遍之见精。必是我之真性。则我真性反
在身外。然则身外见性既然。是我而身内之心。应
不是我。此又复是何等物耶。且而现今身内之心。
实能分别彼之见性。而彼身外周遍之见性。曾别
(彼列切)无分别。能分辩我身。以是而观。则能分别者。
似在我身。而非彼遍一切之见性也。设若以周遍
一切物者。实为我心。是令我之身。今为彼所见矣。
彼既能见。则是彼之周遍见性。实实是我。而身且
又非我矣。然彼见性既在身外。又能见我自身。即
同物能见我。而物能见我。佛前巳斥其谬。今何不
为谬乎。展转推穷。实所未喻。故愿垂慈。更启迪也。
殊不知佛所示者。乃无能无所之见性。当机所执。
是有能有所之心境。正错会不少耳。
△二决答(二)一双遣二途(三)一正遣是见。】
「佛告阿难今汝所言(至)佛言如是如是。」
【此显离物无见。以遣是见也。文中破义虽多。惟其
在前。是彼谬根故。惟破一前字。则诸疑涣然矣。意
谓汝今所言。见在汝前。是诚谬说妄诞。不经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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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义。非真实之理也。若此见精。实在汝前。汝实见
其相状者。既有相状。决有方所。既有方所。自非不
可指示。既可指示。何不指陈而示我耶。且今与汝
坐祇陀林。遍观林渠。以至草树。纤毫大小虽殊。但
有形者。咸可目观手指。以示于人。若其见精必在
汝前。亦应以手确定其相。实指其处。于诸物象。显
然无异。而指陈示我。何者是见耶。阿难当知。现前
有形者。莫非是物。而无形者即是虚空。除此之外。
别无可指。若空是见精。既巳成见精。又指何者为
空乎。若物是见精。既巳成见精。又指何者为物乎。
然此举空与物。则万象备矣。汝可加一番微细工
夫。就此万象。披之使开。剥之令落。剖而析之。取出
见精明元净妙见元。以此见元本来不染于物。不
杂于物。故言净本来不即万象。不离万象。故云妙。
且要超然物外。不得被盖囊藏指而示之。举陈似
我。亦若诸物象状。分明显。然无惑可也。当机答曰。
我今承佛确指披剥之命。于此万象之中。著实剖
析一番。近自讲堂。远至恒河。上从日月。下及祇园。
凡可目观而手指者。尽皆是物。无此见精者也。正
如佛说。菩萨尚不能即万象而剖出见精。使离于
物迥露自性。则菩萨且犹不能。而况我初学者乎。
是则在前之义。诚非实矣。故佛许可之曰。如是如
是。此许其无一物而是见也。然世尊之问。正在不
即。而当机之答。却在不离。此则师资问答之妙也。
其相状者。既有相状。决有方所。既有方所。自非不
可指示。既可指示。何不指陈而示我耶。且今与汝
坐祇陀林。遍观林渠。以至草树。纤毫大小虽殊。但
有形者。咸可目观手指。以示于人。若其见精必在
汝前。亦应以手确定其相。实指其处。于诸物象。显
然无异。而指陈示我。何者是见耶。阿难当知。现前
有形者。莫非是物。而无形者即是虚空。除此之外。
别无可指。若空是见精。既巳成见精。又指何者为
空乎。若物是见精。既巳成见精。又指何者为物乎。
然此举空与物。则万象备矣。汝可加一番微细工
夫。就此万象。披之使开。剥之令落。剖而析之。取出
见精明元净妙见元。以此见元本来不染于物。不
杂于物。故言净本来不即万象。不离万象。故云妙。
且要超然物外。不得被盖囊藏指而示之。举陈似
我。亦若诸物象状。分明显。然无惑可也。当机答曰。
我今承佛确指披剥之命。于此万象之中。著实剖
析一番。近自讲堂。远至恒河。上从日月。下及祇园。
凡可目观而手指者。尽皆是物。无此见精者也。正
如佛说。菩萨尚不能即万象而剖出见精。使离于
物迥露自性。则菩萨且犹不能。而况我初学者乎。
是则在前之义。诚非实矣。故佛许可之曰。如是如
是。此许其无一物而是见也。然世尊之问。正在不
即。而当机之答。却在不离。此则师资问答之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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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谓披开。剥即剥落。析乃辩析也。师子者。表无畏
也。以师子威摄百兽。而佛则威震群邪也。
△二转遣非见。】
「佛复告阿难如汝所言(至)佛言如是如是。」
【此显离见无物。以遣非见也。以上文明无一物是
见。则见性固无在前之义矣。此中明不惟若是即
无一物非见。而见性又岂有在前之义哉。佛恐当
机祇知见性离一切相。而不知见性即一切法也。
故此先述。彼言以牒定其意。犹言若据汝言。是万
象之中。毕竟无是见矣。今复告汝。至如汝与如来
坐祗陀林不妨更观林苑。乃至种种差殊之象。若
必然无有见精明元可以承受汝之指者。岂是一
切物象果然皆非汝之见乎。汝且又向万象之中。
一一发明。亦应指出此诸物象之中。何者非汝见
耶。当机对言。我实遍观万象。不知是万象之中何
者非我之见也。何以故。万象虽多。今举一二。类而
可知。若谓树非我见我。又云何见树。若言树即我
见。则树既巳成见矣。复又云何犹名为树耶。如是
遍历万象。指点将来。以至虚空。若谓空非我见我。
又云何见空。若言空即我见。则空既巳成见矣。复
又云何还名为空耶。我又思惟。此万象中。微细发
明。无有一物而非见也。故佛亦许之曰。如是如是。
此许其无一物而非见也。然世尊之问。正在离即。
而当机之答。却在离非。此亦师资问答之妙也。
也。以师子威摄百兽。而佛则威震群邪也。
△二转遣非见。】
「佛复告阿难如汝所言(至)佛言如是如是。」
【此显离见无物。以遣非见也。以上文明无一物是
见。则见性固无在前之义矣。此中明不惟若是即
无一物非见。而见性又岂有在前之义哉。佛恐当
机祇知见性离一切相。而不知见性即一切法也。
故此先述。彼言以牒定其意。犹言若据汝言。是万
象之中。毕竟无是见矣。今复告汝。至如汝与如来
坐祗陀林不妨更观林苑。乃至种种差殊之象。若
必然无有见精明元可以承受汝之指者。岂是一
切物象果然皆非汝之见乎。汝且又向万象之中。
一一发明。亦应指出此诸物象之中。何者非汝见
耶。当机对言。我实遍观万象。不知是万象之中何
者非我之见也。何以故。万象虽多。今举一二。类而
可知。若谓树非我见我。又云何见树。若言树即我
见。则树既巳成见矣。复又云何犹名为树耶。如是
遍历万象。指点将来。以至虚空。若谓空非我见我。
又云何见空。若言空即我见。则空既巳成见矣。复
又云何还名为空耶。我又思惟。此万象中。微细发
明。无有一物而非见也。故佛亦许之曰。如是如是。
此许其无一物而非见也。然世尊之问。正在离即。
而当机之答。却在离非。此亦师资问答之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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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众俯慰。】
「于是大众非无学者(至)汝谛思惟无忝哀慕。」
【此因两皆印许。而众心茫然。故佛慈安慰也。良由
初心权小不达根身器界。均为自心之劳相。而执
为心外实有。以故辩是辩非。今闻佛示无是无非
之妙性转觉反无著落。殊不知是非里去了还来。
是非里荐取。故闻两番印许。则茫然而不知无是
见无非见之二义矣。以始将谓是见而又非是见。
终将谓非见而又非非见。是则前推而莫寻其始。
后度而莫测其终。亦难怪彼诚可惶而诚可悚也。
以其是非莫辩。丧其所守。意谓若是若非。决于一
定。则可株守。今则无是无非。二俱印许。曾无一定。
所以令人惊惶恐悚。而失所守也。故佛知其惊魂
不定。疑虑多端。变犹精神之慌惚。慑即惊惧而不
安。即生怜悯之心。而安慰之曰。诸善男子。勿用惊
疑。我乃无上法王。凡所说者。皆是真实之语。称我
所證。真如实理。而说非赚误之诳虚伪之妄。亦非
末伽黎辈托言。有不死天。一生不乱。答人者当生
彼天。立为四种矫乱谕议。所谓有即是无。无即是
有。亦有即是亦无。亦无不是亦有。皆持两可。终无
决定。以惑乱人心者也。今无是见无非见。乃是决
定双遣。二俱不立。岂同彼矫乱不定者哉。伹汝等
心粗虑浅。不谛思惟。若肯谛思。当有下落。必不辜
负汝等哀慕之心也。盖如来说法。妙辩难思。若前
卷二 第 470a 页 X16-0470.png
用一咄。使当机矍然。此用双许。令一众茫然。以妄
须顿破。故一刀两段而扫之。真难直说。故委曲擒
纵以明之。此中真实语者。即称理之实语。一定不
谬也。如所如者。谓如我所證。真如而说也。无忝即
不辜负也。
△二正明一真(二)一文殊启请。】
「是时文殊师利法王子(至)于其中问无是非是。」
【此因大众茫然莫能请问。以故文殊悯众。而代为
启请也。是以三业虔诚。而请之曰。世尊上来佛虽
为众发明精见。色空二种之中。本无是见非见二
义。然而观此大众。不惟不悟。而且有疑。意谓若此
色空等象。若果是我之见者。应于万象之中。自有
可指。而受我所指。今何不能指耶。若此色空等象。
果非我之见者。应于万象之中。一无所见。今何又
能见耶。是故不知无是见无非见二义之所归著。
故有惊疑而怖畏矣。然此大众纵虽有漏。非若往
昔阿含方等善根轻鲜不堪受法之时。惟愿如来
大慈。再为发明。此诸物象。与此见精。本来原是何
等物件。且而见精在此万象之中。既无是见。又无
非见者。是何义耶。
△二如来慈示(二)一明真心绝待(二)一正说。】
「佛告文殊及诸大众(至)云何于中有是非是。」
【此酬上问。正显真心绝待。以明无是无非之故也。
佛告文殊者。因前代问故。此告之以遍及大众也。
须顿破。故一刀两段而扫之。真难直说。故委曲擒
纵以明之。此中真实语者。即称理之实语。一定不
谬也。如所如者。谓如我所證。真如而说也。无忝即
不辜负也。
△二正明一真(二)一文殊启请。】
「是时文殊师利法王子(至)于其中问无是非是。」
【此因大众茫然莫能请问。以故文殊悯众。而代为
启请也。是以三业虔诚。而请之曰。世尊上来佛虽
为众发明精见。色空二种之中。本无是见非见二
义。然而观此大众。不惟不悟。而且有疑。意谓若此
色空等象。若果是我之见者。应于万象之中。自有
可指。而受我所指。今何不能指耶。若此色空等象。
果非我之见者。应于万象之中。一无所见。今何又
能见耶。是故不知无是见无非见二义之所归著。
故有惊疑而怖畏矣。然此大众纵虽有漏。非若往
昔阿含方等善根轻鲜不堪受法之时。惟愿如来
大慈。再为发明。此诸物象。与此见精。本来原是何
等物件。且而见精在此万象之中。既无是见。又无
非见者。是何义耶。
△二如来慈示(二)一明真心绝待(二)一正说。】
「佛告文殊及诸大众(至)云何于中有是非是。」
【此酬上问。正显真心绝待。以明无是无非之故也。
佛告文殊者。因前代问故。此告之以遍及大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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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方如来乃极果之人。大菩萨者。此指八地巳上
能舍藏识而得。如幻三昧之者。自住者。正拣权小
之定。思惟觉观。有出有入。不能常自住也。三摩地
即首楞严之正定。今言自住者。是以自觉圣智。而
常住于正定也。所谓那伽常在定。无有不定时。非
同权小有出入之定也。见即见分。见缘即相分。乃
为见之所缘也。想即相应妄心。相即前尘妄境。统
而论之。不出二分。凡佛菩萨住此定者。则能转第
八识。成大圆镜智。是赖耶之名。亦不可得。何况所
现之见相二分。既见相尚不可得。又何况由见相
而生之妄心妄境耶。以故犹如空中之华。皆本无
所有也。向下正酬其问。意谓汝先问我。物象见精。
元是何物。云何无是非。是故示之曰。此见及缘。元
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盖此见相
二分。均依八识。同是一体。若有二体。方可于中说
是见非见。今既一体。何可以分是分非耶。且此识
体。元是自性菩提。不待修为而本来自妙。不用洗
涤而本来自净。不暇揩磨而本来自明。故妙即法
身。净即解脱。明即般若。所谓即一而三。即三而一。
不即不离。非纵非横。绝诸对待。远离能所。乃三德
之秘藏。一真之法界也。云何于中得有是见及非
见耶。当知显见至此。正是如来罄其所有。连舟而
赠之矣。
△二例明。】
能舍藏识而得。如幻三昧之者。自住者。正拣权小
之定。思惟觉观。有出有入。不能常自住也。三摩地
即首楞严之正定。今言自住者。是以自觉圣智。而
常住于正定也。所谓那伽常在定。无有不定时。非
同权小有出入之定也。见即见分。见缘即相分。乃
为见之所缘也。想即相应妄心。相即前尘妄境。统
而论之。不出二分。凡佛菩萨住此定者。则能转第
八识。成大圆镜智。是赖耶之名。亦不可得。何况所
现之见相二分。既见相尚不可得。又何况由见相
而生之妄心妄境耶。以故犹如空中之华。皆本无
所有也。向下正酬其问。意谓汝先问我。物象见精。
元是何物。云何无是非。是故示之曰。此见及缘。元
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盖此见相
二分。均依八识。同是一体。若有二体。方可于中说
是见非见。今既一体。何可以分是分非耶。且此识
体。元是自性菩提。不待修为而本来自妙。不用洗
涤而本来自净。不暇揩磨而本来自明。故妙即法
身。净即解脱。明即般若。所谓即一而三。即三而一。
不即不离。非纵非横。绝诸对待。远离能所。乃三德
之秘藏。一真之法界也。云何于中得有是见及非
见耶。当知显见至此。正是如来罄其所有。连舟而
赠之矣。
△二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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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殊吾今问汝如汝文殊(至)中间自无是月非月。」
【此假文殊为比例。以明一真法界本无是非二相
也。故问之曰。如汝文殊。但只一体。是个真文殊。还
许此文殊外更添一个文殊。唤他作是文殊得么。
还许此文殊内减却一个文殊。唤伊作非文殊得
么。无即非也。文殊是大智人。所以一拨便转。故云
即我一个是真文殊。此外不得更添一个是文殊。
何以故。若更添一个是文殊者。则我便成两个文
殊。然我今日既有一个真文殊在。又不得唤作无
文殊。盖于本体。而更有方可说是并本体。而全无
方可说。非今本一体。于中焉有是非二相。此正比
例。除却一个真体。外添一个万象。是见不得减一
个万象。非见亦不得以真如体中不剩一法。不欠
一法。圆同太虚。无欠无馀故也。佛言。既知真文殊
上本无是非。则此妙明之见精。于空尘之万象。亦
复如是。盖此见于物本是非色非心之妙理。不生
不灭之元明。乃菩提涅槃之根本。清净圆满之真
心也。由其最初不觉。而起一念迷。为业识转。成见
相二分。相分所摄。则有根身器界色空万象。见分
所摄。则有嗅尝觉知见闻等性。良以色空闻见此
之二分。依真而起。如第二月。既如二月。则知本无。
岂可以第二月上。妄起卜度。以生是非曰。谁为是
月。谁为非月哉。所以说是说非。皆由未见真月故
也。文殊但能见得一月为真。自不于中妄生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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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见矣。此中第二月。与前不同。前唯喻见。此则兼
喻见相也。
△二结迷悟差殊。】
「是以汝今观见与尘(至)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此结归迷悟有殊者。以迷则是非生起。悟则超出
是非之外也。此中汝字。是结归当机。非目文殊也。
故言是以汝等今日不悟妙明真心。所以观此见
精于诸尘相。在此二分之中。种种发明。说是道非
分内分外。以内为根身。外为器界。中为识心。若此
之类。皆名虚妄浮想。殊非真实。以故不能出是见
与非见也。正如捏目见第二月。而妄生卜度。终不
出于是月非月之妄论也。设能由是而一念纯真。
坐断两头。中间不立。则尽法界。唯是我精。而不杂
真。而不妄之妙觉明性。则当体便是一真法界。而
见相二分俱属空华。故能令汝超出于是非之外。
而岂复于万象之中。谓何者是见而可指。何者非
见而不可指者耶。亦如知一月真。则妄计全消。是
非自泯矣。此二指字。应上文指。是见指非见之二
指字也。以迷一真法界。则指是指非。设悟此理。则
超出是非之外。故能出是见之指。而复出非见之
指也。可见迷悟真妄。惟在一念。若一念妄动而迷。
则心境纷然。是非锋起。若一念纯真而悟。则妙觉
湛然。离名绝待。迥出思议。又何容是非二见于其
间哉。
喻见相也。
△二结迷悟差殊。】
「是以汝今观见与尘(至)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此结归迷悟有殊者。以迷则是非生起。悟则超出
是非之外也。此中汝字。是结归当机。非目文殊也。
故言是以汝等今日不悟妙明真心。所以观此见
精于诸尘相。在此二分之中。种种发明。说是道非
分内分外。以内为根身。外为器界。中为识心。若此
之类。皆名虚妄浮想。殊非真实。以故不能出是见
与非见也。正如捏目见第二月。而妄生卜度。终不
出于是月非月之妄论也。设能由是而一念纯真。
坐断两头。中间不立。则尽法界。唯是我精。而不杂
真。而不妄之妙觉明性。则当体便是一真法界。而
见相二分俱属空华。故能令汝超出于是非之外。
而岂复于万象之中。谓何者是见而可指。何者非
见而不可指者耶。亦如知一月真。则妄计全消。是
非自泯矣。此二指字。应上文指。是见指非见之二
指字也。以迷一真法界。则指是指非。设悟此理。则
超出是非之外。故能出是见之指。而复出非见之
指也。可见迷悟真妄。惟在一念。若一念妄动而迷。
则心境纷然。是非锋起。若一念纯真而悟。则妙觉
湛然。离名绝待。迥出思议。又何容是非二见于其
间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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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显见超情(三)一超外道情(二)一疑问。】
「阿难白佛言世尊诚如法王(至)获真实心妙觉明性。」
【此言超情者。以自然因缘。皆属外道权小。计执妄
情。今此见性。迥不属此。故言超情觉缘。即见性也。
以此见性。见明见暗。见塞见空。皆能觉照遍缘一
切。故目之为觉缘也。当机因佛。发明精见色空元
是菩提妙精明体。方得领悟见性常住周遍之旨。
然复起疑。将谓滥彼邪宗。有违正法。故白佛言。诚
如诸法之王所说觉缘。若果然周遍。果然常住。果
然其性。是不生不灭者。若尔则与先梵志金头外
道所立二十五谛中冥性常住。及投灰等诸苦行
者。计有神我。遍满十方。今佛所说觉缘。遍十方界
者。而与彼所计冥谛神我。遍满十方。有何异乎。且
世尊昔日。亦曾于楞伽山。为大慧等。广辩内教与
外道。所以不同之义以彼外道等。则常说自然。而
然本自天然。如云谁开河海堆山岳。谁削荆棘画
禽兽。世无一物能生者。是故诸法皆自然。斯则拨
无因果。不立修證。故佛广说因缘以破之。以我内
教所说之理。非彼外道所执之境界也。我今观此
觉缘见性。亦成自然。何则以本有不遗。故曰非生。
究竟不坏。故曰非灭。一真法界。故远离虚妄。非色
非心。故远离颠倒。所以千差之内。处处现成。万象
之中。头头独露。若以是义推之。似非昔说因缘之
旨。且类彼外道所执之自然矣。未审世尊云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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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开示我等。令知如来所说与彼外道所计。确有
不同之处。方才不入群邪。设或不然。一涉邪途。又
成虚妄。则辜负从前之圣训矣。所以怀疑不决者。
正为欲得真实心性。及微妙觉明之全体大用也。
因缘者。因谓因生种子。缘谓助发资缘。如百谷等
物。须以根种为因。水土为缘。方能生芽发干。以至
开花结实也。盖佛昔对权小凡夫。多谈因缘。以破
外计之自然也。先梵志者。梵志云净裔。谓是梵天
苗裔。先者古人也。即娑毗迦罗。据金七十论。谓此
外道从空而生。自然四德造十万偈。为六师之元
祖。故称先梵志也。投灰等者。等乎裸形拔发鞭缠
棘剌牛狗等戒。五热炙身也。以娑毗迦罗尝修乳
鸠之行。此一切苦行外道。皆其遗种也。真我者。即
外道所执之我相。然有三种。一大小。二微细。三广
大也。楞伽云。不可往与彼之与犹类也。自然者。即
所谓本自天然。彼计内外诸法本末。无因无修无
證。为彼不知赖耶识中俱含染净种子。所以发业
润生。为舍生受生之根本。反妄计身中自有真我。
常生各趣。遍满十方。而此性不灭。岂非谬乎。获犹
得也。
△二决答。】
「佛告阿难我今如是(至)见性断灭云何见明。」
【此决破自然。以答其问也。故先呼当机而责之曰。
我今如是上来种种分别开示。破妄识显真见。费
不同之处。方才不入群邪。设或不然。一涉邪途。又
成虚妄。则辜负从前之圣训矣。所以怀疑不决者。
正为欲得真实心性。及微妙觉明之全体大用也。
因缘者。因谓因生种子。缘谓助发资缘。如百谷等
物。须以根种为因。水土为缘。方能生芽发干。以至
开花结实也。盖佛昔对权小凡夫。多谈因缘。以破
外计之自然也。先梵志者。梵志云净裔。谓是梵天
苗裔。先者古人也。即娑毗迦罗。据金七十论。谓此
外道从空而生。自然四德造十万偈。为六师之元
祖。故称先梵志也。投灰等者。等乎裸形拔发鞭缠
棘剌牛狗等戒。五热炙身也。以娑毗迦罗尝修乳
鸠之行。此一切苦行外道。皆其遗种也。真我者。即
外道所执之我相。然有三种。一大小。二微细。三广
大也。楞伽云。不可往与彼之与犹类也。自然者。即
所谓本自天然。彼计内外诸法本末。无因无修无
證。为彼不知赖耶识中俱含染净种子。所以发业
润生。为舍生受生之根本。反妄计身中自有真我。
常生各趣。遍满十方。而此性不灭。岂非谬乎。获犹
得也。
△二决答。】
「佛告阿难我今如是(至)见性断灭云何见明。」
【此决破自然。以答其问也。故先呼当机而责之曰。
我今如是上来种种分别开示。破妄识显真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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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若干唇舌。用尽许多方便。无非以真实之道而
告于汝。岂知汝犹不悟。仍然迷惑。谓为外道之自
然耶。且凡言自然者。必须自体本然常住不变。可
说自然。若不常住。随缘迁变。则非自然矣。设汝阿
难必以周遍不动性非生灭之觉缘。为自然者。若
尔汝须自先甄别。明白看此觉缘。果有一个常住
不变之体否。设有则方可说为自然。且汝观此妙
明之见。即汝所谓能觉能缘也。明暗色空。即汝所
谓所觉所缘也。然此觉性。于四缘中。欲以何缘为
自然之体乎。若以明缘。为此觉性自然之体。是以
见明相时。为本自天然之体。而一定不移。则此觉
性只可见明相。及至暗来。则此见性巳同明去。不
合更见于暗相矣。若复以空缘。为此觉性自然之
体。是以见空相时。为本自天然之体。一定不移。则
此觉性只可见空相。及至塞处无空。则此见性巳
同空相断灭。不合更见其塞处矣。如是上之空明
等相。乃至下之暗明二相。此中略去塞缘。故云乃
至超略之也。意谓乃至以暗为缘。为此觉性自然
之体者。是以见暗相。为本自天然之体。一定不移。
则此觉性只可见暗相。及至明来。则此见性巳同
暗去。自应断灭。不合更见明相。云何又见其明相
耶。以是而观。汝之觉性。明来见明。暗来见暗。随空
是空。因塞见塞。则知汝之见性随缘显现。云何惑
为外道之自然。谬谓其常住周遍耶。问内教之说
告于汝。岂知汝犹不悟。仍然迷惑。谓为外道之自
然耶。且凡言自然者。必须自体本然常住不变。可
说自然。若不常住。随缘迁变。则非自然矣。设汝阿
难必以周遍不动性非生灭之觉缘。为自然者。若
尔汝须自先甄别。明白看此觉缘。果有一个常住
不变之体否。设有则方可说为自然。且汝观此妙
明之见。即汝所谓能觉能缘也。明暗色空。即汝所
谓所觉所缘也。然此觉性。于四缘中。欲以何缘为
自然之体乎。若以明缘。为此觉性自然之体。是以
见明相时。为本自天然之体。而一定不移。则此觉
性只可见明相。及至暗来。则此见性巳同明去。不
合更见于暗相矣。若复以空缘。为此觉性自然之
体。是以见空相时。为本自天然之体。一定不移。则
此觉性只可见空相。及至塞处无空。则此见性巳
同空相断灭。不合更见其塞处矣。如是上之空明
等相。乃至下之暗明二相。此中略去塞缘。故云乃
至超略之也。意谓乃至以暗为缘。为此觉性自然
之体者。是以见暗相。为本自天然之体。一定不移。
则此觉性只可见暗相。及至明来。则此见性巳同
暗去。自应断灭。不合更见明相。云何又见其明相
耶。以是而观。汝之觉性。明来见明。暗来见暗。随空
是空。因塞见塞。则知汝之见性随缘显现。云何惑
为外道之自然。谬谓其常住周遍耶。问内教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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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周遍。外宗亦云冥性常住神我周遍。何以异
乎。答内之与外。奚啻天渊。盖佛说常住真心周遍
法界者。乃明真如不变。而妙能随缘。是以不变为
常住。随缘为周遍。正明一心之全体大用也。外道
妄计自然。以为冥性常住神我周遍者。是以冥谛
神我为能生。而万物皆所生也。则能生为常住周
遍。而所生非常住周遍。是子不肖父。因果皆非。况
佛所说。诸法唯心。彼且于非色非空之境。谬谓至
极之理。以为万法元始。立为冥谛神我。各有体性。
殊不知冥谛乃自心。半分灭尘。神我乃自心。制伏
妄识。原本一心。均无自体。彼方昧之。谓冥谛为能
生。因物为所生。神我为能受用。馀为所受用。物我
能所。各有自体。是不达一心。而心外有冥性之道。
以故名其为外道也。然彼谓常住者。乃是无常中
妄计常住。皆其识心周遍计度。非有实义。故不同
佛说之常住周遍也。
△二超内教情(二)一转计。】
「阿难言必此妙见性非自然(至)是义云何合因缘性。」
【此转舍自然。而计因缘也。意谓既非自然。必属因
缘且因缘。乃内教之正法。非外道自然之邪执也。
故言我今开发悟明此之见性。乃是因缘所生之
法矣。然亦有疑。何则因缘生法。不能常住不变。今
谓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不动周圆。而义
似类于自然。而不合于因缘生法之性。故我此心
乎。答内之与外。奚啻天渊。盖佛说常住真心周遍
法界者。乃明真如不变。而妙能随缘。是以不变为
常住。随缘为周遍。正明一心之全体大用也。外道
妄计自然。以为冥性常住神我周遍者。是以冥谛
神我为能生。而万物皆所生也。则能生为常住周
遍。而所生非常住周遍。是子不肖父。因果皆非。况
佛所说。诸法唯心。彼且于非色非空之境。谬谓至
极之理。以为万法元始。立为冥谛神我。各有体性。
殊不知冥谛乃自心。半分灭尘。神我乃自心。制伏
妄识。原本一心。均无自体。彼方昧之。谓冥谛为能
生。因物为所生。神我为能受用。馀为所受用。物我
能所。各有自体。是不达一心。而心外有冥性之道。
以故名其为外道也。然彼谓常住者。乃是无常中
妄计常住。皆其识心周遍计度。非有实义。故不同
佛说之常住周遍也。
△二超内教情(二)一转计。】
「阿难言必此妙见性非自然(至)是义云何合因缘性。」
【此转舍自然。而计因缘也。意谓既非自然。必属因
缘且因缘。乃内教之正法。非外道自然之邪执也。
故言我今开发悟明此之见性。乃是因缘所生之
法矣。然亦有疑。何则因缘生法。不能常住不变。今
谓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不动周圆。而义
似类于自然。而不合于因缘生法之性。故我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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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犹未明。疑而不决。必须咨决询问于佛。然此见
性。云何方得合乎因缘所生之性耶。
△二推破。】
「佛言汝言因缘吾复问汝(至)缘明缘暗同于空塞。」
【此推因之与缘。而并破之也。盖上文以真如随缘。
破其自然。此中以真如不变。破其因缘。夫因谓亲
因。缘谓助缘也。故佛告言。汝言此见是因缘生者。
吾又复要审问汝矣。如汝今日因见明暗空塞。始
得有此见性而现于前者。然此见性为复因明而
有耶。因暗而有耶。因空而有耶。因塞而有耶。阿难
若以明为生见之种子。而有其见者。是以明为能
生见性之因。及其暗来明即灭矣。既因明有。还因
明灭。如毛依皮生。皮既不存。则毛无所附。此则见
性自应断灭。不合见暗。如何又见其暗耶。因暗亦
然。乃至空塞同于明暗。例此可知。今既明暗空塞
俱能见之。则此见性非仗明暗等法。以为生因。可
以知矣。复次阿难汝此见性。又复于明暗空塞中。
缘何而有见耶。为缘明有耶。缘暗有耶。缘空有耶。
缘塞有耶。阿难若以空为生见之助缘。而有其见
者。是以空为能生见性之缘。及至塞处。空则灭矣。
既缘空有。应随空灭。如火缘薪发。薪既烧尽。则火
亦随灭。而此见性自应断灭。不合见塞。如何又见
其塞耶。缘塞亦然。乃至明暗同于空塞。亦可例知。
今既明暗等相。一一见之。则此见性非假明暗等
性。云何方得合乎因缘所生之性耶。
△二推破。】
「佛言汝言因缘吾复问汝(至)缘明缘暗同于空塞。」
【此推因之与缘。而并破之也。盖上文以真如随缘。
破其自然。此中以真如不变。破其因缘。夫因谓亲
因。缘谓助缘也。故佛告言。汝言此见是因缘生者。
吾又复要审问汝矣。如汝今日因见明暗空塞。始
得有此见性而现于前者。然此见性为复因明而
有耶。因暗而有耶。因空而有耶。因塞而有耶。阿难
若以明为生见之种子。而有其见者。是以明为能
生见性之因。及其暗来明即灭矣。既因明有。还因
明灭。如毛依皮生。皮既不存。则毛无所附。此则见
性自应断灭。不合见暗。如何又见其暗耶。因暗亦
然。乃至空塞同于明暗。例此可知。今既明暗空塞
俱能见之。则此见性非仗明暗等法。以为生因。可
以知矣。复次阿难汝此见性。又复于明暗空塞中。
缘何而有见耶。为缘明有耶。缘暗有耶。缘空有耶。
缘塞有耶。阿难若以空为生见之助缘。而有其见
者。是以空为能生见性之缘。及至塞处。空则灭矣。
既缘空有。应随空灭。如火缘薪发。薪既烧尽。则火
亦随灭。而此见性自应断灭。不合见塞。如何又见
其塞耶。缘塞亦然。乃至明暗同于空塞。亦可例知。
今既明暗等相。一一见之。则此见性非假明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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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以为生缘。亦可明矣。所以见明又能见暗。见空
又能见塞者。此正真如不变之体。以故不从因生。
不随缘有也。
△三超内外情。】
「当知如是精觉妙明(至)虚空云何随汝执捉。」
【此正显觉缘之性。双超内外之情。迥出是非之境。
以明觉性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也。故外道执自然。
不解随缘之妙用。权小执因缘。不知不变之本体。
是以有内外之分也。盖此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乃
如来一代时教。说法之纲宗。入理之要论也。故此
结示之曰。应当了知。此精觉妙明之性。本来体用
一如。具有随缘不变之妙。所以精体不变。故云非
因非缘。以妙用随缘。故云亦非自然用。既随缘。则
非不因缘。体既不变。则非不自然。以此精觉妙明
之体。如太虚空。本无非于不非。原无是于非是。若
依心真如门。则离一切相。是以非则一切皆非。设
依心生灭门。则即一切法。以故是则一切皆是。盖
前明因缘自然。属有句。此明非因缘非自然。属无
句。非不因缘。非不自然。属亦有亦无句。无非不非。
无是非是。属非有非无句。然此有无四句。是非四
句。凡世出世间圣凡染净一切诸法。乃至一尘。皆
有四句。若是则有无量四句。到得这里。俱用不著
故直扫之曰。离一切相。此正拂迹入玄之的旨。然
恐离相沉空。只得从死拨活。故转拂之云。即一切
又能见塞者。此正真如不变之体。以故不从因生。
不随缘有也。
△三超内外情。】
「当知如是精觉妙明(至)虚空云何随汝执捉。」
【此正显觉缘之性。双超内外之情。迥出是非之境。
以明觉性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也。故外道执自然。
不解随缘之妙用。权小执因缘。不知不变之本体。
是以有内外之分也。盖此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乃
如来一代时教。说法之纲宗。入理之要论也。故此
结示之曰。应当了知。此精觉妙明之性。本来体用
一如。具有随缘不变之妙。所以精体不变。故云非
因非缘。以妙用随缘。故云亦非自然用。既随缘。则
非不因缘。体既不变。则非不自然。以此精觉妙明
之体。如太虚空。本无非于不非。原无是于非是。若
依心真如门。则离一切相。是以非则一切皆非。设
依心生灭门。则即一切法。以故是则一切皆是。盖
前明因缘自然。属有句。此明非因缘非自然。属无
句。非不因缘。非不自然。属亦有亦无句。无非不非。
无是非是。属非有非无句。然此有无四句。是非四
句。凡世出世间圣凡染净一切诸法。乃至一尘。皆
有四句。若是则有无量四句。到得这里。俱用不著
故直扫之曰。离一切相。此正拂迹入玄之的旨。然
恐离相沉空。只得从死拨活。故转拂之云。即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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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此又回途入妙之微言。故知此经乃离四句。绝
百非。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之秘典也。正所谓拟之
即错。动念即乖。杰出思议之表。迥超情计之途。云
何汝等于此妙觉性中。措心作意。乃以世间所谓
因缘自然。对待戏论。一切名相。而得分别。此精觉
妙明之体耶。即如以手撮摩虚空。不唯无益。祇徒
自劳之耳。虚空云何随汝执捉。虚空既不可措手。
而妙明安可措心乎。此中非不自然上。应补非不
因缘句。其义始完。智者请详诸世间者。即相宗所
谓学者世间。非学者世间也。以自然乃外道所宗。
即非学者世间戏论。因缘乃权小所宗。即学者世
间戏论也。故宗镜云。因缘自然。皆是世间言论。有
无真俗。悉是分别识心。若不真见其事。欲以意解
情求。如持兔角弓。架龟毛箭。以无手人。拟射须弥
山。徒役狂劳。终无是处。此之谓也。
△十显见离见(三)一引教致问。】
「阿难白佛言世尊(至)因心因眼是义云何。」
【此引昔教。致有今疑。而兴问也。意谓妙觉明性。不
属外道之自然则可。若谓非因缘。则似乎不可。且
而世尊云何常与比丘。宣说见性。具四种缘。所谓
因空因明因心因眼耶。以目前不空不明。则不能
有见。无心无眼。亦不能见。所以必因此等。方能成
见。是因缘之义。皎然明白。今言见性。全不因此。岂
今是而昔非耶。抑今昔义同。而我未达耶。此中当
百非。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之秘典也。正所谓拟之
即错。动念即乖。杰出思议之表。迥超情计之途。云
何汝等于此妙觉性中。措心作意。乃以世间所谓
因缘自然。对待戏论。一切名相。而得分别。此精觉
妙明之体耶。即如以手撮摩虚空。不唯无益。祇徒
自劳之耳。虚空云何随汝执捉。虚空既不可措手。
而妙明安可措心乎。此中非不自然上。应补非不
因缘句。其义始完。智者请详诸世间者。即相宗所
谓学者世间。非学者世间也。以自然乃外道所宗。
即非学者世间戏论。因缘乃权小所宗。即学者世
间戏论也。故宗镜云。因缘自然。皆是世间言论。有
无真俗。悉是分别识心。若不真见其事。欲以意解
情求。如持兔角弓。架龟毛箭。以无手人。拟射须弥
山。徒役狂劳。终无是处。此之谓也。
△十显见离见(三)一引教致问。】
「阿难白佛言世尊(至)因心因眼是义云何。」
【此引昔教。致有今疑。而兴问也。意谓妙觉明性。不
属外道之自然则可。若谓非因缘。则似乎不可。且
而世尊云何常与比丘。宣说见性。具四种缘。所谓
因空因明因心因眼耶。以目前不空不明。则不能
有见。无心无眼。亦不能见。所以必因此等。方能成
见。是因缘之义。皎然明白。今言见性。全不因此。岂
今是而昔非耶。抑今昔义同。而我未达耶。此中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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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所引。乃是眼识如来所显。乃是见性。故大乘眼
识。九缘方生。而小乘法中。粗具四缘。缺一不可。然
皆眼识得生之缘也。此心亦指小乘六识。以不达
七八。故心法惟一也。殊不知世尊今乃托见精。以
显见性。令由见性以證妙觉明性。而反认见性为
眼识。何异目彩凤为山鸡。视和璞为顽石。可不愚
哉。然法相宗中。惟说眼识四缘生识。初未曾说。四
缘生妙觉明性。良以妙觉明性。非生因之所生故
也。今认妙觉明性。从因缘生。可谓误之甚矣。九缘
者。一空。二根。三明。四境。五作意。六种子。七分别。八
染净。九根本。加等无间。则成十矣。
△二对理辩明(二)一明昔说是权。】
「佛言阿难我说世间诸因缘相非第一义。」
【此明昔教。乃是一时之权。非可比于今说也。故佛
告阿难言。盖我昔日谈四缘生识者。无非一时权
宜诱引小乘。正为外道妄计自然。故借因缘以破
之。所谓以楔出楔。用毒攻毒。非同今日所说第一
修證了义之教。如何以昔之眼识。而滥今之见性
乎。
△二辩今说非缘。】
「阿难吾复问汝诸世间人(至)二俱名见云何不见。」
【此辩今说非同昔说之因缘也。故云阿难吾复问
汝。即如世人各各自说。我能看见。是因何物而云
见耶。复因何物而又云不见耶。阿难答曰。世人因
识。九缘方生。而小乘法中。粗具四缘。缺一不可。然
皆眼识得生之缘也。此心亦指小乘六识。以不达
七八。故心法惟一也。殊不知世尊今乃托见精。以
显见性。令由见性以證妙觉明性。而反认见性为
眼识。何异目彩凤为山鸡。视和璞为顽石。可不愚
哉。然法相宗中。惟说眼识四缘生识。初未曾说。四
缘生妙觉明性。良以妙觉明性。非生因之所生故
也。今认妙觉明性。从因缘生。可谓误之甚矣。九缘
者。一空。二根。三明。四境。五作意。六种子。七分别。八
染净。九根本。加等无间。则成十矣。
△二对理辩明(二)一明昔说是权。】
「佛言阿难我说世间诸因缘相非第一义。」
【此明昔教。乃是一时之权。非可比于今说也。故佛
告阿难言。盖我昔日谈四缘生识者。无非一时权
宜诱引小乘。正为外道妄计自然。故借因缘以破
之。所谓以楔出楔。用毒攻毒。非同今日所说第一
修證了义之教。如何以昔之眼识。而滥今之见性
乎。
△二辩今说非缘。】
「阿难吾复问汝诸世间人(至)二俱名见云何不见。」
【此辩今说非同昔说之因缘也。故云阿难吾复问
汝。即如世人各各自说。我能看见。是因何物而云
见耶。复因何物而又云不见耶。阿难答曰。世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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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灯光。见诸色相。故名能见。复因无日月灯光。
不见众色。故名不见。此则见与不见。皆属因缘。是
以当机执见性。从因缘生矣。故世尊蹑其语而诘
破之曰。阿难若此见性。无此三种光明。名不见者。
亦应不合见暗。如何又见暗耶。若谓虽不见明。必
能见暗者。斯则但是无日月灯明。云何可说为无
见耶。阿难若谓。在黑暗之时。不见光明之相。名不
见者。则今在明白之时。不见黑暗之相。亦应还名
为不见也。如是则见暗时无明相。见明时无暗相。
是见明见暗。俱名不见矣。有是理乎。然此二相。势
不并立。于中见性。未曾暂时不有。若复知此明来
暗谢。暗至明消。自是明暗二相。彼自相陵相夺。非
汝见性。于明暗中。暂有暂无也。如是则知在明在
暗。俱名能见。云何于无明时。便谓之为不见耶。不
即无也。当知世人认见在眼。不达是心。故惟许明
见。不许暗见。殊不知暗中之见。原不用眼。不假空
明及分别心也。是则显一暗中之见。则四缘俱破
矣。此与初卷盲人睹暗。见性虽同。然破有异前。显
见性是心。但破眼根能见。今显见性非明。乃破因
缘能见也。
△三正显离见(二)一正显。】
「是故阿难汝今当知(至)因缘自然及和合相。」
【此正显真见。犹离于见精也。此中离缘之见。即是
见精以前。一往所显。如云是心不动不灭。不失无
不见众色。故名不见。此则见与不见。皆属因缘。是
以当机执见性。从因缘生矣。故世尊蹑其语而诘
破之曰。阿难若此见性。无此三种光明。名不见者。
亦应不合见暗。如何又见暗耶。若谓虽不见明。必
能见暗者。斯则但是无日月灯明。云何可说为无
见耶。阿难若谓。在黑暗之时。不见光明之相。名不
见者。则今在明白之时。不见黑暗之相。亦应还名
为不见也。如是则见暗时无明相。见明时无暗相。
是见明见暗。俱名不见矣。有是理乎。然此二相。势
不并立。于中见性。未曾暂时不有。若复知此明来
暗谢。暗至明消。自是明暗二相。彼自相陵相夺。非
汝见性。于明暗中。暂有暂无也。如是则知在明在
暗。俱名能见。云何于无明时。便谓之为不见耶。不
即无也。当知世人认见在眼。不达是心。故惟许明
见。不许暗见。殊不知暗中之见。原不用眼。不假空
明及分别心也。是则显一暗中之见。则四缘俱破
矣。此与初卷盲人睹暗。见性虽同。然破有异前。显
见性是心。但破眼根能见。今显见性非明。乃破因
缘能见也。
△三正显离见(二)一正显。】
「是故阿难汝今当知(至)因缘自然及和合相。」
【此正显真见。犹离于见精也。此中离缘之见。即是
见精以前。一往所显。如云是心不动不灭。不失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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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非物无碍。唯真八章所显。皆此精也。故前云。此
见虽非妙精明体。如第二月。今显离见之见。即前
所谓妙精明体。而复遣此见精者。正除第二月而
显净月也。故承上云。既知见明见暗。俱得名见。由
是义故。汝今当知。既见明之时。此之见精。非是因
明所有。则见暗之时。此之见精。自非因暗所有。是
见空之时。此之见精。定非因空所有。而见塞之时。
此之见精。亦非因塞所有。然此见精。既不因明暗
空塞所有。则不属因缘明矣。故结定云。四义成就。
谓即此明暗空塞四义。推之足以成就见精。不假
因缘。离尘而自有也。此则结上明见精离尘不属
因缘矣。盖明暗塞空。均为相分。见闻等精。俱属见
分。本于自證体中。妄起见相二分。今欲显自證本
体。势必遣此。设存此二。终晦本体。如于一月妄见
二月。若存二月。未免是非。今除二月。唯一净月。则
是非泯矣。故下复遣见精。以显真见。而告之曰。汝
虽巳知见精离缘。然复应知真见之性。犹离于见
精也。故言见见等。盖上一见字。即妙明真心。如净
月也。下一见字。即见精明元。第二月也。意谓此真
见之性。照见彼见分之时。然此真见之见。非是彼
见精明元见分之见。则知真见之性犹然。超越于
见精明元见分之见。尚非见分之见可及。然见精
带妄。巳非因缘。自然和合。况此纯真之见性耶。汝
等云何犹然。复说妙觉明性。是权小因缘。生法类
见虽非妙精明体。如第二月。今显离见之见。即前
所谓妙精明体。而复遣此见精者。正除第二月而
显净月也。故承上云。既知见明见暗。俱得名见。由
是义故。汝今当知。既见明之时。此之见精。非是因
明所有。则见暗之时。此之见精。自非因暗所有。是
见空之时。此之见精。定非因空所有。而见塞之时。
此之见精。亦非因塞所有。然此见精。既不因明暗
空塞所有。则不属因缘明矣。故结定云。四义成就。
谓即此明暗空塞四义。推之足以成就见精。不假
因缘。离尘而自有也。此则结上明见精离尘不属
因缘矣。盖明暗塞空。均为相分。见闻等精。俱属见
分。本于自證体中。妄起见相二分。今欲显自證本
体。势必遣此。设存此二。终晦本体。如于一月妄见
二月。若存二月。未免是非。今除二月。唯一净月。则
是非泯矣。故下复遣见精。以显真见。而告之曰。汝
虽巳知见精离缘。然复应知真见之性。犹离于见
精也。故言见见等。盖上一见字。即妙明真心。如净
月也。下一见字。即见精明元。第二月也。意谓此真
见之性。照见彼见分之时。然此真见之见。非是彼
见精明元见分之见。则知真见之性犹然。超越于
见精明元见分之见。尚非见分之见可及。然见精
带妄。巳非因缘。自然和合。况此纯真之见性耶。汝
等云何犹然。复说妙觉明性。是权小因缘。生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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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外道自然之性。以及四缘生识和合之相耶。此
正唯一月。真自无二月之是非矣。盖见属八识。见
分真中带妄故。有同分别业二种之妄。即下文所
谓影见俱眚是也。真见乃妙觉明性。属自證本体。
纯真无妄。即下文所谓彼见精真性非眚者。故不
名见。则知此中真见。乃是知见无见之见。斯为涅
槃之真体矣。此中离见之离。乃超越之义。决不可
谓分离之离也。
△二结劝。】
「汝等声闻狭劣无识(至)无得疲怠妙菩提路。」
【此结上而劝取真见也。良由汝等小乘声闻器量
褊浅。局溺旧闻。故名为狭。见谛不真。得少为足。是
以名劣。既狭且劣。所以无知无识。即此见精尚不
能知。况能即见精。而通达于清净真心微妙实相
乎。盖实相无相。即真见无见也。吾今既巳训诲于
汝。应当善自体会。深思惟忖。努力为之疾舍见精
明元。速取妙觉明性。母得因循。悠悠忽忽。自谓疲
劳。遂生懈怠。以至半途而止也。良以欲成菩提。惟
此见性一路。最为要妙者也。此中真见。即是大佛
顶相。无见之见。亦即首楞严三昧真体。乃所谓一
门超出妙庄严路者。此也。盖此番显见。可谓登峰
造顶。入海穷源。且如来上既遣除见精。而此更又
策进者。正要当机。向悬崖撒。手于竿头进步也。
△二辩妄明真(二)一通明请许(二)一述迷请示。】
正唯一月。真自无二月之是非矣。盖见属八识。见
分真中带妄故。有同分别业二种之妄。即下文所
谓影见俱眚是也。真见乃妙觉明性。属自證本体。
纯真无妄。即下文所谓彼见精真性非眚者。故不
名见。则知此中真见。乃是知见无见之见。斯为涅
槃之真体矣。此中离见之离。乃超越之义。决不可
谓分离之离也。
△二结劝。】
「汝等声闻狭劣无识(至)无得疲怠妙菩提路。」
【此结上而劝取真见也。良由汝等小乘声闻器量
褊浅。局溺旧闻。故名为狭。见谛不真。得少为足。是
以名劣。既狭且劣。所以无知无识。即此见精尚不
能知。况能即见精。而通达于清净真心微妙实相
乎。盖实相无相。即真见无见也。吾今既巳训诲于
汝。应当善自体会。深思惟忖。努力为之疾舍见精
明元。速取妙觉明性。母得因循。悠悠忽忽。自谓疲
劳。遂生懈怠。以至半途而止也。良以欲成菩提。惟
此见性一路。最为要妙者也。此中真见。即是大佛
顶相。无见之见。亦即首楞严三昧真体。乃所谓一
门超出妙庄严路者。此也。盖此番显见。可谓登峰
造顶。入海穷源。且如来上既遣除见精。而此更又
策进者。正要当机。向悬崖撒。手于竿头进步也。
△二辩妄明真(二)一通明请许(二)一述迷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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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至)悲泪顶礼承受圣旨。」
【此述迷以请示也。意谓佛为我等。宣说因缘自然。
是我巳闻者也。至于和合与不和合。是我未闻者
也。且闻因缘自然。尚不知此见精。云何俱非。今更
闻此见精。纵能见彼四相。而不属四相。犹非真见。
益令我等从迷闷中。更加迷闷。是重增其迷闷矣。
然和合等相。虽未明了。犹可稍待。至于见见之迷。
不可暂缓。且前来既曰。此见及缘。原是菩提。妙精
明体。则此见精。即妙觉性明矣。何复又云。见见之
时。见非是见耶。然见性是一。如何倏真倏妄。时抑
时扬。而反覆不定之若是耶。今我迷闷愈增。良由
不知其所以然也。伏愿如来广发洪慈。展大慧目。
开导指示。令我等辈。心开意解。顿释迷闷之情。直
获觉明之性。良以迷云叠叠则觉海难明。闷雾重
重。则真心不净。倘蒙直拂迷云。顿扫闷雾。则此觉
心庶可明净矣。然作白既毕。而兴悲吊泪者。痛迷
情之深锢也。而顶礼承受者。仰圣旨以发明焉。
△二责滞许宣。】
「尔时世尊怜悯阿难(至)诸有漏者获菩提果。」
【此将说觉心明净。而先责迷滞也。尔时下至妙修
行路。乃经家叙佛之意。怜悯未悟。而将欲开发也。
陀罗尼云总持。谓总一切法。持无量义。然有一字
多字无字之异。今准圭峰略疏。不取多字一字。偏
取无字。即净圆觉心。今应亦取无字。即今所谓明
卷二 第 475b 页 X16-0475.png
净觉心也。而复加一大字者。正显此陀罗尼乃一
法界大总相法门之体也。即向后四科七大。皆如
来藏妙真如性。是矣。诸三摩者。即后二十五圣。各
述圆通。咸曰入三摩地者。是然皆不出首楞严三
昧也。故吴江谓。大陀罗则总持。诸三昧则遍摄。俱
为总相法门。良有以焉。妙即妙心。为如来藏性。正
十方佛一门超出者也。修行路者。即后耳根圆通。
乃诸修行中。最简最妙之要路也。若约本经。则生
信开解。立妙修之因。以至发行證入。成妙修之果。
则全经皆为趋如来藏之坦途耳。然佛将演斯义
而先责多闻者。正谓我今欲说离言之道。但恐汝
虽强记。祇是益于多闻。愈加名言习气。而于奢摩
他中微密观照之理。不能明了。是故汝今须要谛
实而听。因教观心。由言契理。果能如是。吾当为汝
分真别妄。开导指示。亦令未来诸有漏者。得依此
奢摩他。微密观照而修。以获菩提之果也。微密者。
拣非粗疏。以分别觉观。起心对境。思惟取观。是粗
而非微。制身静坐。有出有入。是疏而非密。拣异于
此。故言微密。此指定体即如来藏心也。然此藏心。
十地见之。如隔罗縠。是以曰微。唯佛与佛乃能究
竟。故称为密。是知此定既称微密。自非有出有入
之定。乃自性本具之首楞严大定也。此中言未来
有漏依此而修。尚获菩提。则现在无漏者。设依此
修。自不待言。可以知矣。
法界大总相法门之体也。即向后四科七大。皆如
来藏妙真如性。是矣。诸三摩者。即后二十五圣。各
述圆通。咸曰入三摩地者。是然皆不出首楞严三
昧也。故吴江谓。大陀罗则总持。诸三昧则遍摄。俱
为总相法门。良有以焉。妙即妙心。为如来藏性。正
十方佛一门超出者也。修行路者。即后耳根圆通。
乃诸修行中。最简最妙之要路也。若约本经。则生
信开解。立妙修之因。以至发行證入。成妙修之果。
则全经皆为趋如来藏之坦途耳。然佛将演斯义
而先责多闻者。正谓我今欲说离言之道。但恐汝
虽强记。祇是益于多闻。愈加名言习气。而于奢摩
他中微密观照之理。不能明了。是故汝今须要谛
实而听。因教观心。由言契理。果能如是。吾当为汝
分真别妄。开导指示。亦令未来诸有漏者。得依此
奢摩他。微密观照而修。以获菩提之果也。微密者。
拣非粗疏。以分别觉观。起心对境。思惟取观。是粗
而非微。制身静坐。有出有入。是疏而非密。拣异于
此。故言微密。此指定体即如来藏心也。然此藏心。
十地见之。如隔罗縠。是以曰微。唯佛与佛乃能究
竟。故称为密。是知此定既称微密。自非有出有入
之定。乃自性本具之首楞严大定也。此中言未来
有漏依此而修。尚获菩提。则现在无漏者。设依此
修。自不待言。可以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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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别为开示(二)一辩明妄真(二)一详彰二妄(二)
一直示名目(二)一总示。】
「阿难一切众生轮回世间(至)二者众生同分妄见。」
【此示见精总有二种妄见也。故佛呼当机曰。我谓
见见非见者。岂无故哉。以见精中尚有二妄。不可
不辩。然一切众生者。通指凡外权小也。轮回世间
者。以凡夫外道。受同居世间分段轮回。权乘小圣。
受方便实报变易轮回。皆由最初一念不觉。无明
妄动。转此觉性。遂成业识。依于业识。幻成见相。故
有二种颠倒分别妄见也。盖二种合别者。即同分
别业也。俱言颠倒者。以不达相见本是一心。故凡
外则认物为巳。权小则迷巳为物。皆为颠倒。且别
业妄见。即分别烦恼。同分妄见。即俱生无明。二皆
是惑。乃所谓见思尘沙无明也。当处发生者。以有
惑必有业。所谓见思发有漏善恶不动诸业。尘沙
发无漏偏真业。无明发亦有漏亦无漏二边业也。
当业轮转者。以有业必有苦也。有见思业。同居轮
转。有尘沙业。方便轮转。有无明业。实报轮转也。惑
业苦三。如恶叉聚。不相暂离。又此二种见妄。由迷
觉心。突然而起。但有惑现未及业招。故曰当处发
生。即就惑境之中。取著造业。随业受报。次第迁流。
故曰当业轮转。则此见精。有如是之妄。可不详辩。
以明之哉。然所谓二见者。云何为二。一者众生别
业妄见。约一人一识所独见根身器界而言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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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众生同分妄见。约多人多识所共见根身器界
而言也。然而同别虽殊。虚妄则一。所以一切众生
于念念中。皆悉具此同别二种。以故枉受轮回。然
终日在二妄之中。而性不变。此正见见非见。悟此
则轮回息矣。问当机既疑见见非见。世尊何不直
答而却广明二种见妄何耶。答若不广示妄见有
见。不显真见无见。应知凡未离无明眚病者。即凡
外权小。以至等觉。亦名妄见有见。唯佛一人眚病
尽除。方名真见无见也。故后文云。彼见精真。故不
名见。即此意也。
△二别明(二)一明别业妄见。】
「云何名为别业妄见(至)何况分别非灯非见。」
【此以喻明别业妄见也。故徵之曰。云何名为别业
妄见。阿难下。至五色重叠。皆属喻。言一人者。通喻
凡外权小也。此中以好目。喻如来藏性。净灯喻清
净真境。乃自体中。真性真境也。赤眚喻业识妄见。
总该见分。圆影喻四大妄境。通摄相分。又曰。五色
重叠者。以喻凡外权小之五蕴。统摄色心诸法也。
以如来藏性清净真境。本无一物。绝诸能所。如好
眼净灯。本无四大五蕴色心等法也。祇因一念随
缘。便成业识。而生见相。故有色心妄现。如目中有
眚。则见五色毛轮也。斯正立例。以显别业妄见也。
于意云何。此灯所现圆影。为是灯之色耶。为是见
之色耶。此明圆影本非即灯即见。亦不离灯离见。
而言也。然而同别虽殊。虚妄则一。所以一切众生
于念念中。皆悉具此同别二种。以故枉受轮回。然
终日在二妄之中。而性不变。此正见见非见。悟此
则轮回息矣。问当机既疑见见非见。世尊何不直
答而却广明二种见妄何耶。答若不广示妄见有
见。不显真见无见。应知凡未离无明眚病者。即凡
外权小。以至等觉。亦名妄见有见。唯佛一人眚病
尽除。方名真见无见也。故后文云。彼见精真。故不
名见。即此意也。
△二别明(二)一明别业妄见。】
「云何名为别业妄见(至)何况分别非灯非见。」
【此以喻明别业妄见也。故徵之曰。云何名为别业
妄见。阿难下。至五色重叠。皆属喻。言一人者。通喻
凡外权小也。此中以好目。喻如来藏性。净灯喻清
净真境。乃自体中。真性真境也。赤眚喻业识妄见。
总该见分。圆影喻四大妄境。通摄相分。又曰。五色
重叠者。以喻凡外权小之五蕴。统摄色心诸法也。
以如来藏性清净真境。本无一物。绝诸能所。如好
眼净灯。本无四大五蕴色心等法也。祇因一念随
缘。便成业识。而生见相。故有色心妄现。如目中有
眚。则见五色毛轮也。斯正立例。以显别业妄见也。
于意云何。此灯所现圆影。为是灯之色耶。为是见
之色耶。此明圆影本非即灯即见。亦不离灯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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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喻见相五蕴。虽然妄固非真。然亦不离如来藏
也。阿难此之圆影。若谓即是灯上本有之色。则目
中非有眚者。何不亦同见耶。喻如诸佛及大菩萨。
以藏性观之。则见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花。本
无所有也。而此圆影。唯眚之观者。喻一切众生。以
妄见分别相分尘境。以为心外实有。遂起因缘自
然之执也。若谓此之圆影。即是见中本有之色。既
此能见之性。巳成所见圆影之色。则彼带眚之人。
又能见圆影者。既不是见。复名为何等之物耶。此
喻藏性本体不变也。意谓若此能见。既成所见相
分之境。则彼凡外权小。而能见相分境者。既不是
心。复名为何等之物耶。当知相分之境。虽是藏性。
随缘变现。而不变之体。本来自若也。复次阿难若
灯上之圆影。是离灯而别有者。则合周围上下左
右傍观。如屏风幔帐之上。儿案筵席之间。有个圆
影。从彼出来。方为可也。此喻相分尘境。若离藏心
真境而别有者。则是离形索影。弃水求波。万无是
理。若此圆影。是离见而别有者。既离于见。自应不
当被眼所瞩。云何眚人之目。又见其圆影耶。此喻
见分妄心。若离藏性。真体而别有者。则性外有心。
自非儿外权小带妄之人。所缘之境。以其心不自
缘其心。如眼不自见其眼也。此上徵破。以显虚妄
也。是故当知。此毛轮五色。实是在灯。然且非灯自
成其影。但因见之有病。而灯为此影也。此喻相分
也。阿难此之圆影。若谓即是灯上本有之色。则目
中非有眚者。何不亦同见耶。喻如诸佛及大菩萨。
以藏性观之。则见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花。本
无所有也。而此圆影。唯眚之观者。喻一切众生。以
妄见分别相分尘境。以为心外实有。遂起因缘自
然之执也。若谓此之圆影。即是见中本有之色。既
此能见之性。巳成所见圆影之色。则彼带眚之人。
又能见圆影者。既不是见。复名为何等之物耶。此
喻藏性本体不变也。意谓若此能见。既成所见相
分之境。则彼凡外权小。而能见相分境者。既不是
心。复名为何等之物耶。当知相分之境。虽是藏性。
随缘变现。而不变之体。本来自若也。复次阿难若
灯上之圆影。是离灯而别有者。则合周围上下左
右傍观。如屏风幔帐之上。儿案筵席之间。有个圆
影。从彼出来。方为可也。此喻相分尘境。若离藏心
真境而别有者。则是离形索影。弃水求波。万无是
理。若此圆影。是离见而别有者。既离于见。自应不
当被眼所瞩。云何眚人之目。又见其圆影耶。此喻
见分妄心。若离藏性。真体而别有者。则性外有心。
自非儿外权小带妄之人。所缘之境。以其心不自
缘其心。如眼不自见其眼也。此上徵破。以显虚妄
也。是故当知。此毛轮五色。实是在灯。然且非灯自
成其影。但因见之有病。而灯为此影也。此喻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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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境元自真心现起。但独境不生。多因能缘之见
分心。以故显所缘之相分境也。影见俱眚者。意显
见相二分。能缘之见。所缘之影。皆真心之眚妄也。
见眚非病者。正喻真心非妄。以显见见之时。见非
是见之真见也。盖见相二分。均依自證而起。俱无
自体。故言影见俱眚。然此自證。即如来藏證自證
分。故能见眚而非病也。终不应下十六字喻。不可
分别是相是见也。则是且不应分别。何况复于是
中。更言非相非见耶。正显真见无是无非之义也。
然此见相二分。正如第二月。胁之月非即净月之
真体。亦非离月之水影。何以故。第二之观。捏所成
故。喻见相二分以藏性随缘而有也。然愚者不知
此捏根元。则妄生卜度。谓是真月之形耶。谓非真
月之形耶。即如圆影。谓离灯耶。离见耶。非灯耶。非
见耶。此喻凡外权小。于见相二分。不达一心。谓内
谓外。谓心谓境。妄生种种之分别也。若在智者。既
知根元。自然不说是真形非真形。与夫离灯离见。
非灯非见之言。此喻诸佛菩萨自住三摩地中。则
知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如虚空花。本无
所有。自然不说。是真见非真见。以至离心离境。非
心非境之言矣。今此圆影之见。亦复如是。诸有智
者。既知目眚所成。今欲明何者是灯是见。则是尚
不可言。况其分别为非灯非见耶。正喻悟此自證
本体。则心之一字。尚不可得。何况更说是相是见。
分心。以故显所缘之相分境也。影见俱眚者。意显
见相二分。能缘之见。所缘之影。皆真心之眚妄也。
见眚非病者。正喻真心非妄。以显见见之时。见非
是见之真见也。盖见相二分。均依自證而起。俱无
自体。故言影见俱眚。然此自證。即如来藏證自證
分。故能见眚而非病也。终不应下十六字喻。不可
分别是相是见也。则是且不应分别。何况复于是
中。更言非相非见耶。正显真见无是无非之义也。
然此见相二分。正如第二月。胁之月非即净月之
真体。亦非离月之水影。何以故。第二之观。捏所成
故。喻见相二分以藏性随缘而有也。然愚者不知
此捏根元。则妄生卜度。谓是真月之形耶。谓非真
月之形耶。即如圆影。谓离灯耶。离见耶。非灯耶。非
见耶。此喻凡外权小。于见相二分。不达一心。谓内
谓外。谓心谓境。妄生种种之分别也。若在智者。既
知根元。自然不说是真形非真形。与夫离灯离见。
非灯非见之言。此喻诸佛菩萨自住三摩地中。则
知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如虚空花。本无
所有。自然不说。是真见非真见。以至离心离境。非
心非境之言矣。今此圆影之见。亦复如是。诸有智
者。既知目眚所成。今欲明何者是灯是见。则是尚
不可言。况其分别为非灯非见耶。正喻悟此自證
本体。则心之一字。尚不可得。何况更说是相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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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非相非见者乎。此中以捏字。喻赤眚指见与见
缘也。
△二明同分妄见。】
「云何名为同分妄见(至)本所不见亦复不闻。」
【此明同分妄见也。云何名同阿难。此须弥山南。有
阎浮提洲。除却大海之水。而中间平原广陆。众生
所居者。共有三千个洲。且正中一个大洲。自东而
西。包括数量。则大国凡有二千三百。其馀二千九
百九十九个小洲。在诸海之中。而其洲中所有国
土。或三百两百。或最小者。祇有一国二国。以至于
三十国者。四十国者。五十国者。此皆置而弗论。阿
难若复于此诸洲之中。所有一最小洲者。取而论
之。盖何以为最小耶。以此洲中只有两国。然此二
国之中。唯有一国之人。共感恶缘。则彼小洲之中。
当彼一国众生。睹诸一切不祥境界。或见二日。或
见两月。于其日月之间。乃至恶气环匝之晕。日月
相薄之适。或妖气近日月。如佩如玦之形者。此皆
日月之灾象也。星芒偏指。曰彗。芒气四出。曰孛。绝
迹横去。曰飞。光相下注。曰流。此皆星辰之灾象也
负耳者。乃阴阳之淫气。如弓之背日者。名负。如玦
之抱日者。名耳。映日而晨出者。为虹。对日而暮现
者。为蜺。又雄曰虹。雌曰蜺。是皆阴阳之灾象也。如
是上来日月星辰。阴阳变幻。种种灾恶之相。但此
一国众生。同业所招。故能同见此。所谓同业妄见
缘也。
△二明同分妄见。】
「云何名为同分妄见(至)本所不见亦复不闻。」
【此明同分妄见也。云何名同阿难。此须弥山南。有
阎浮提洲。除却大海之水。而中间平原广陆。众生
所居者。共有三千个洲。且正中一个大洲。自东而
西。包括数量。则大国凡有二千三百。其馀二千九
百九十九个小洲。在诸海之中。而其洲中所有国
土。或三百两百。或最小者。祇有一国二国。以至于
三十国者。四十国者。五十国者。此皆置而弗论。阿
难若复于此诸洲之中。所有一最小洲者。取而论
之。盖何以为最小耶。以此洲中只有两国。然此二
国之中。唯有一国之人。共感恶缘。则彼小洲之中。
当彼一国众生。睹诸一切不祥境界。或见二日。或
见两月。于其日月之间。乃至恶气环匝之晕。日月
相薄之适。或妖气近日月。如佩如玦之形者。此皆
日月之灾象也。星芒偏指。曰彗。芒气四出。曰孛。绝
迹横去。曰飞。光相下注。曰流。此皆星辰之灾象也
负耳者。乃阴阳之淫气。如弓之背日者。名负。如玦
之抱日者。名耳。映日而晨出者。为虹。对日而暮现
者。为蜺。又雄曰虹。雌曰蜺。是皆阴阳之灾象也。如
是上来日月星辰。阴阳变幻。种种灾恶之相。但此
一国众生。同业所招。故能同见此。所谓同业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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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若本洲中彼国本无同业。不惟不见。亦复不闻
也。此中以见者。喻凡外权小不达见相五蕴色心。
妄生是非。所以凡外见同居国之分段生死恶相。
权小见方便实报土之变异生死恶相。虽圣凡有
异。然均一恶相国也。不见者。乃喻诸佛及大菩萨
自住三摩地中。见与见缘。如虚空华。本无所有。唯
一清净。如不见国也。故论引春秋传云。鲁哀公六
年。楚有云。如赤乌。夹日以飞三日。楚子使问诸周
太史。太史曰。其当王身乎。杜预注曰。日为人君。妖
气守之。故以为王身。云在楚上。惟楚见之。故祸不
及他国。又鲁昭公二十六年。冬十一月。齐有彗星。
齐侯使禳之。晏子曰。无益也。只取诬焉。天道不陷。
不贰其命。若之何禳。且天道之彗也。以除秽也。君
无秽也。又何禳焉。若德之秽。禳之何损。杜预注曰。
出齐之分野。不书鲁故。鲁不见此一洲两国。同洲
异睹之明證也。
△二进退合明(二)一总示。】
「阿难吾今为汝以此二事进退合明。」
【此总示同别二见。以法喻进退而合明也。二事者
即同别二见之法喻也。进退合明者。即初举别业
之喻。例同分之法。退同合别。以明一人之妄见为
别。次举同分之喻。例别业之法。进别合同。以明多
人之妄见为同也。良以别业妄见。人所易知。以不
眚者多也。同分妄见。人实难明。因共见者众也。佛
也。此中以见者。喻凡外权小不达见相五蕴色心。
妄生是非。所以凡外见同居国之分段生死恶相。
权小见方便实报土之变异生死恶相。虽圣凡有
异。然均一恶相国也。不见者。乃喻诸佛及大菩萨
自住三摩地中。见与见缘。如虚空华。本无所有。唯
一清净。如不见国也。故论引春秋传云。鲁哀公六
年。楚有云。如赤乌。夹日以飞三日。楚子使问诸周
太史。太史曰。其当王身乎。杜预注曰。日为人君。妖
气守之。故以为王身。云在楚上。惟楚见之。故祸不
及他国。又鲁昭公二十六年。冬十一月。齐有彗星。
齐侯使禳之。晏子曰。无益也。只取诬焉。天道不陷。
不贰其命。若之何禳。且天道之彗也。以除秽也。君
无秽也。又何禳焉。若德之秽。禳之何损。杜预注曰。
出齐之分野。不书鲁故。鲁不见此一洲两国。同洲
异睹之明證也。
△二进退合明(二)一总示。】
「阿难吾今为汝以此二事进退合明。」
【此总示同别二见。以法喻进退而合明也。二事者
即同别二见之法喻也。进退合明者。即初举别业
之喻。例同分之法。退同合别。以明一人之妄见为
别。次举同分之喻。例别业之法。进别合同。以明多
人之妄见为同也。良以别业妄见。人所易知。以不
眚者多也。同分妄见。人实难明。因共见者众也。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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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引同分之难明。悉如别业之易知。是以一退一
进。以法喻比例而合明也。令知同别皆妄。以显见
见恒真也。
△二别明(二)一举别例同退同合别。】
「阿难知彼众生别业妄见(至)性非眚者故不名见。」
【此举目眚一人之别业。以例阿难一人之同分。遂
退同合别。以明阿难一人之妄见为别。而更深显
见见非见之旨也。此中应分三释。自初至终。无见
咎。是进一人之别业也。次例汝至觉闻知见。是例
阿难之同分。退以合明也。后是故至故不名见。是
明一人妄见为别也。阿难如彼眚目之众生夜瞩。
于灯光之中。有现出的。极圆影子。然此影子。虽有
相现。非是实有。但似目前之境而巳。亦终是彼见
有病者。目中生眚。所以成也。然而此眚即是见病。
自生劳相。故见圆影。则此圆影皆因见病而有。实
非灯色之所造也。然彼人能见此眚影者。终非有
眚病之咎也。良以眚不自见其眚。影不自知其影。
而能见其眚影者。乃所谓见见之真见耳。虽长在
眚影之间。其实终无妄见之咎也。此正进别业下。
即例同退合。意谓。吾今以喻合法。即此例同大地
众生。及汝今日。莫不用目以即用也。若夫近而观
者。远而见者。其高高之山。滔滔之河。以至国土之
器界。及众生之根身。皆是汝与一切众生。自无始
来。此见病之所成也。此中以目观见。即例同一切
进。以法喻比例而合明也。令知同别皆妄。以显见
见恒真也。
△二别明(二)一举别例同退同合别。】
「阿难知彼众生别业妄见(至)性非眚者故不名见。」
【此举目眚一人之别业。以例阿难一人之同分。遂
退同合别。以明阿难一人之妄见为别。而更深显
见见非见之旨也。此中应分三释。自初至终。无见
咎。是进一人之别业也。次例汝至觉闻知见。是例
阿难之同分。退以合明也。后是故至故不名见。是
明一人妄见为别也。阿难如彼眚目之众生夜瞩。
于灯光之中。有现出的。极圆影子。然此影子。虽有
相现。非是实有。但似目前之境而巳。亦终是彼见
有病者。目中生眚。所以成也。然而此眚即是见病。
自生劳相。故见圆影。则此圆影皆因见病而有。实
非灯色之所造也。然彼人能见此眚影者。终非有
眚病之咎也。良以眚不自见其眚。影不自知其影。
而能见其眚影者。乃所谓见见之真见耳。虽长在
眚影之间。其实终无妄见之咎也。此正进别业下。
即例同退合。意谓。吾今以喻合法。即此例同大地
众生。及汝今日。莫不用目以即用也。若夫近而观
者。远而见者。其高高之山。滔滔之河。以至国土之
器界。及众生之根身。皆是汝与一切众生。自无始
来。此见病之所成也。此中以目观见。即例同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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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见分。国土众生。皆例同一切众生相分。无始
见病。乃例同一切众生无明业识。由彼一切众生
自迷心海。一念妄动。而为无明。转成业识。遂生见
相。所以见如眚翳。相如灯轮。从此浩劫。以妄为真。
迷真认妄。莫辩其患。故此指曰。见病所成。此正退
合上文终彼见者目眚所成也。夫见与见缘。此之
二分。均依自證而起。由依他起。则亦非实。故名曰
似。此又退合。虽现似现也。然此见相二分。原非外
境。即是吾人自已本觉妙明真见之体。由因不觉。
一念忽动。二分俄兴。遂成能缘所缘之妄。故此二
分。皆为真见所缘之眚也。此复退合。眚即见劳。非
色所造也。由是义故。所以本觉体中。所起之见与
见缘。即名为眚。然而本觉明心。能觉此见与见缘
者。终非眚也。此更退合然见眚者终无见咎也。夫
此真觉既能觉。其所觉之眚者。则此真觉。断非堕
在眚中明矣。此实所谓见见之时。见非是见之见。
云何复名为觉闻知见之见耶。此正举别例同。退
同合别也。下皆正明别妄。是故当知。汝今观见我
相及汝自身。并诸情与无情。一切世间。以至三界
十二类生。此之见精。皆即真见体上之眚也。非是
见此眚者之真见也。盖彼真见。乃是真而不混于
妄。精而不杂于眚。故其为性。元非带眚之见。可以
比者。故不可得而名之。而强名为见也。以故曰见
见非见者。此也。正显真见非见之故耳。
见病。乃例同一切众生无明业识。由彼一切众生
自迷心海。一念妄动。而为无明。转成业识。遂生见
相。所以见如眚翳。相如灯轮。从此浩劫。以妄为真。
迷真认妄。莫辩其患。故此指曰。见病所成。此正退
合上文终彼见者目眚所成也。夫见与见缘。此之
二分。均依自證而起。由依他起。则亦非实。故名曰
似。此又退合。虽现似现也。然此见相二分。原非外
境。即是吾人自已本觉妙明真见之体。由因不觉。
一念忽动。二分俄兴。遂成能缘所缘之妄。故此二
分。皆为真见所缘之眚也。此复退合。眚即见劳。非
色所造也。由是义故。所以本觉体中。所起之见与
见缘。即名为眚。然而本觉明心。能觉此见与见缘
者。终非眚也。此更退合然见眚者终无见咎也。夫
此真觉既能觉。其所觉之眚者。则此真觉。断非堕
在眚中明矣。此实所谓见见之时。见非是见之见。
云何复名为觉闻知见之见耶。此正举别例同。退
同合别也。下皆正明别妄。是故当知。汝今观见我
相及汝自身。并诸情与无情。一切世间。以至三界
十二类生。此之见精。皆即真见体上之眚也。非是
见此眚者之真见也。盖彼真见。乃是真而不混于
妄。精而不杂于眚。故其为性。元非带眚之见。可以
比者。故不可得而名之。而强名为见也。以故曰见
见非见者。此也。正显真见非见之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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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同例别进别明同。】
「阿难如彼众生同分妄见(至)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此举灾象一国之同分。以例赤眚。一人之别业。即
进别合同。以明多人之妄见为同。而更深明见妄
之患也。此中亦分三释。初自阿难至同分妄见。是
举多人之同分也。次例彼至别业一人。是例一人
之别业。进以合明也。后例阎至和合妄死。是明多
人妄见为同也。阿难如彼一国众生。共业所招。同
感恶象。以致有斯同分妄见者。此正举同分。下即
例别进合。意谓吾今以喻合法。以例别业一人。何
谓以彼一国灾象。乃同见业中瘴恶所起。例彼一
人灯轮。乃别业目中。赤眚所成。既然如此。即须进
此一病目人之圆影。可以合同彼一国之灾象矣。
盖进此一人所见之圆影者。乃因病目眚中幻妄
所生也。即进合彼众人同见之不祥者。乃是见业
之中。瘴恶所起也。此正举同例别。进别明同耳。下
明同妄。是故当知。此之二见。同别虽殊。然而俱是
无始颠倒分别见妄所生。不惟此也。设或廓充。以
比例者。则南阎浮提三千洲中所有国土。亦同见
妄所生。南洲诸国既尔。则其馀三洲诸国亦然。一
日月所统。四大部洲既尔。则释迦化境。百亿日月。
百亿须弥。三千大千之娑婆亦然。娑婆既尔。则十
方诸佛所有之国。及诸众生亦然。以是而推。则尽
大地。遍法界。莫非同一见妄而生也。良以见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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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真性而起。因有漏迷无漏而成。故言同是觉湛
明性。无漏妙心。祗为一念不觉。真心随缘。黏湛发
妄。遂于一体。顿成二分。故有见等六根。色等六尘。
以致相见之殊。是皆虚而非实。妄而非真。遂为真
见之病。而成见与见缘者也。既有此妄。则于因缘
和合之时。虚妄见其有生。而于因缘不和合时。虚
妄见其有死。以故计生计死者。皆由同别二妄见
也。
△二显示本真。】
「若能远离诸和合缘(至)清净本心本觉常住。」
【此因上文二妄既明。兹则正显本真也。以同别二
见既是全真起妄。而又在妄恒真。则知今欲返妄
归真。别无他术。祗须远离诸和合之因缘。以发润
二种无明因。境界为缘。和合而起。乃六粗后四。为
分段生死因。及不和合之自然。以根本无明。背清
净觉。突然而起。乃二粗三细。为变异生死之因。盖
六粗后四。即凡小之生因。二粗三细。为权乘之灭
因。既离二因。即除二死。方得圆满无上菩提。由其
远生因则不生。离灭因则不灭。所以虽生而性未
尝生。虽灭而性未尝灭。故言不生不灭之性也。然
而此性乃清而不浊。净而无染。即是吾人本有真
心。亦即本觉真实常住不变之体性也。本心约用
言。本觉约体说。此明真见全体大用。即见见非见
之体用也。意谓。此之真见。非但不属明暗空塞相
明性。无漏妙心。祗为一念不觉。真心随缘。黏湛发
妄。遂于一体。顿成二分。故有见等六根。色等六尘。
以致相见之殊。是皆虚而非实。妄而非真。遂为真
见之病。而成见与见缘者也。既有此妄。则于因缘
和合之时。虚妄见其有生。而于因缘不和合时。虚
妄见其有死。以故计生计死者。皆由同别二妄见
也。
△二显示本真。】
「若能远离诸和合缘(至)清净本心本觉常住。」
【此因上文二妄既明。兹则正显本真也。以同别二
见既是全真起妄。而又在妄恒真。则知今欲返妄
归真。别无他术。祗须远离诸和合之因缘。以发润
二种无明因。境界为缘。和合而起。乃六粗后四。为
分段生死因。及不和合之自然。以根本无明。背清
净觉。突然而起。乃二粗三细。为变异生死之因。盖
六粗后四。即凡小之生因。二粗三细。为权乘之灭
因。既离二因。即除二死。方得圆满无上菩提。由其
远生因则不生。离灭因则不灭。所以虽生而性未
尝生。虽灭而性未尝灭。故言不生不灭之性也。然
而此性乃清而不浊。净而无染。即是吾人本有真
心。亦即本觉真实常住不变之体性也。本心约用
言。本觉约体说。此明真见全体大用。即见见非见
之体用也。意谓。此之真见。非但不属明暗空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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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之因缘自然。亦复不属见闻觉知等见分之妄
见。故我前云。见见非见见犹离见者。良以此也。兹
中远离之离。正应前文离见之离也。
△二通破疑执(二)一蹑前悟与未悟。】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至)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此蹑前起后也。因前当机原问。因缘自然。诸和合
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更闻见见。重增迷闷。所以
世尊先为发明见见之故。以解迷闷。虽因缘自然
前巳破除。似可悟矣。然和合相及不和合。尚未开
示。未免有疑。故破二妄始毕。不待更问。即呼名而
告之曰。阿难此本觉妙明。非因非缘。亦非自然之
性。乃我前来巳说汝所先悟者也。可无再赘。而犹
未明觉性元本非和非合非不和合。此汝实未悟
者也。吾岂吝此。而不为汝开示哉。此言觉性非和
非合非不和合者。若谓觉性定属和合。则不能离
一切法。是同诸幻法。执有执无。永成凡夫小乘之
生灭矣。若谓觉性定不和合。则不能即一切法。是
弃诸幻法于觉性之外。永成自然之外道矣。故此
正明非和合及非不和合之义也。
△二正破和合非合(二)一先破和合(二)一牒疑。】
「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至)證菩提心和合起者。」
【此牒其疑计也。因前当机谬谓四缘和合生心。故
此牒而问之曰。阿难吾今复以前来明暗塞空之
四尘。以问于汝。然汝至今。犹以一切凡夫。同居权
见。故我前云。见见非见见犹离见者。良以此也。兹
中远离之离。正应前文离见之离也。
△二通破疑执(二)一蹑前悟与未悟。】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至)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此蹑前起后也。因前当机原问。因缘自然。诸和合
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更闻见见。重增迷闷。所以
世尊先为发明见见之故。以解迷闷。虽因缘自然
前巳破除。似可悟矣。然和合相及不和合。尚未开
示。未免有疑。故破二妄始毕。不待更问。即呼名而
告之曰。阿难此本觉妙明。非因非缘。亦非自然之
性。乃我前来巳说汝所先悟者也。可无再赘。而犹
未明觉性元本非和非合非不和合。此汝实未悟
者也。吾岂吝此。而不为汝开示哉。此言觉性非和
非合非不和合者。若谓觉性定属和合。则不能离
一切法。是同诸幻法。执有执无。永成凡夫小乘之
生灭矣。若谓觉性定不和合。则不能即一切法。是
弃诸幻法于觉性之外。永成自然之外道矣。故此
正明非和合及非不和合之义也。
△二正破和合非合(二)一先破和合(二)一牒疑。】
「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至)證菩提心和合起者。」
【此牒其疑计也。因前当机谬谓四缘和合生心。故
此牒而问之曰。阿难吾今复以前来明暗塞空之
四尘。以问于汝。然汝至今。犹以一切凡夫。同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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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小圣方便实报之世间。妄想谬谓。此之见精。必
待前尘和合而起。以为是因诸缘所生之性耶。而
且仍自疑而不信。惑而不了。将谓此證菩提之妙
觉明心。亦由和合而生起者耶。
△二正破(二)一破和。】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至)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此正破和。以显非和也。意谓。和者如水土之相和
也。则汝今者妙净见精。既对明暗通塞。而当与何
法而和耶。若谓此之见精。与明和者。且汝开眼见
明。适当明相现前之时。此之明相。乃从何处。杂和
汝之见精耶。且此见精。与彼明相。未杂和时。虽非
历历可指。然亦可以辩别。盖和者见精如水。明相
如土。若水土相和。则水失其清。土失其碍。而相和
为泥相矣。今见性与明相。两相杂和。则见失其见。
明失其明。而杂和之状。复何形像耶。且凡物之杂
和者。必先异而后即也。若谓明相现前。非是见者。
则明异于见。见异于明。各居一方。自不相知。不应
有见。云何又能见其明耶。若谓明相现前。即是见
者。则明既即见。见既即明。然明不自知其明。犹见
不自见其见。云何见又见其见耶。是则异即皆非。
又何由而成和乎。设曰见虽入明中。见未尝失。而
与明相一样圆满。明虽入见中。明未尝失。而与见
精一样圆满。若然是此见精。必定圆满。则无地非
见。何处容明。而说与明和耶。若明相圆满。则无地
待前尘和合而起。以为是因诸缘所生之性耶。而
且仍自疑而不信。惑而不了。将谓此證菩提之妙
觉明心。亦由和合而生起者耶。
△二正破(二)一破和。】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至)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此正破和。以显非和也。意谓。和者如水土之相和
也。则汝今者妙净见精。既对明暗通塞。而当与何
法而和耶。若谓此之见精。与明和者。且汝开眼见
明。适当明相现前之时。此之明相。乃从何处。杂和
汝之见精耶。且此见精。与彼明相。未杂和时。虽非
历历可指。然亦可以辩别。盖和者见精如水。明相
如土。若水土相和。则水失其清。土失其碍。而相和
为泥相矣。今见性与明相。两相杂和。则见失其见。
明失其明。而杂和之状。复何形像耶。且凡物之杂
和者。必先异而后即也。若谓明相现前。非是见者。
则明异于见。见异于明。各居一方。自不相知。不应
有见。云何又能见其明耶。若谓明相现前。即是见
者。则明既即见。见既即明。然明不自知其明。犹见
不自见其见。云何见又见其见耶。是则异即皆非。
又何由而成和乎。设曰见虽入明中。见未尝失。而
与明相一样圆满。明虽入见中。明未尝失。而与见
精一样圆满。若然是此见精。必定圆满。则无地非
见。何处容明。而说与明和耶。若明相圆满。则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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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明。何处容见。自不合说明与见和矣。若谓见必
是见。明必是明。各各相异。今若杂和。则彼见精而
失见精之名。明相亦失明相之字。是知明相见精。
一成杂和。则见不得复名为见。明不得复字为明。
正如水土相和。则水不得更名为水。土不得更字
为土。其义亦然。今仍曰见精和明者。诚非实义矣。
不惟见精不和与明。即彼暗相与通。及诸群塞。亦
复如是。均可例知而非和也。
△二破合。】
「复次阿难又汝今者(至)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此正破合。以显非合也。然合者如盖合函。不相乖
离之谓也。复次阿难。又汝今者。此无是无非之妙
见。非真非妄之净精。在于明暗通塞之内。而与何
法而合之耶。若此见精与明合者。既与明合。至于
暗时。明相巳灭。此见亦随明灭。即应不与诸暗相
合。云何暗来又能见暗耶。若谓虽则见暗。然于此
时。实不与暗相合者。既然见时不合。则必合时不
见。前言与明合者。应非见明。既不见明。云何谓此
见精与明相合。且了然知其是明。而不是暗耶。今
既能见明。复能见暗。则非盖之与函不相乖离之
义矣。然且此见不与明合。是则明合之义又不成
矣。不唯明相。即彼暗相。及诸通塞。亦复如是。均可
例知而非合也。
△二破非和合(二)一转计。】
是见。明必是明。各各相异。今若杂和。则彼见精而
失见精之名。明相亦失明相之字。是知明相见精。
一成杂和。则见不得复名为见。明不得复字为明。
正如水土相和。则水不得更名为水。土不得更字
为土。其义亦然。今仍曰见精和明者。诚非实义矣。
不惟见精不和与明。即彼暗相与通。及诸群塞。亦
复如是。均可例知而非和也。
△二破合。】
「复次阿难又汝今者(至)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此正破合。以显非合也。然合者如盖合函。不相乖
离之谓也。复次阿难。又汝今者。此无是无非之妙
见。非真非妄之净精。在于明暗通塞之内。而与何
法而合之耶。若此见精与明合者。既与明合。至于
暗时。明相巳灭。此见亦随明灭。即应不与诸暗相
合。云何暗来又能见暗耶。若谓虽则见暗。然于此
时。实不与暗相合者。既然见时不合。则必合时不
见。前言与明合者。应非见明。既不见明。云何谓此
见精与明相合。且了然知其是明。而不是暗耶。今
既能见明。复能见暗。则非盖之与函不相乖离之
义矣。然且此见不与明合。是则明合之义又不成
矣。不唯明相。即彼暗相。及诸通塞。亦复如是。均可
例知而非合也。
△二破非和合(二)一转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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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至)及心念虑非和合耶。」
【此当机因破和合。遂转计为非和合也。以和合不
成。即计非和合。乃愚者必然之计耳。此正转计见
见非见之性。迥离见相二分之外。意谓。如我思惟。
此之妙明真见。觉性元体。而复与彼诸相分境所
缘之尘。及见分心。能缘念虑。既然不是和合之义。
然则当是非和合之义耶。此如闻说真月。非是二
月。遂计二月之外别有一真月也。斯成离波觅水
之见矣。
△二斥破(二)一破非和。】
「佛言汝今又言觉非和合(至)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此正破非和。以显非不和也。非和者。两物相异之
谓耳。佛言。汝至今日。又言。此妙明真见。觉元本体。
谓之为非和合耶。若然吾今复要问汝矣。且此妙
见真精。汝谓为非和合者。且今于明暗通塞四法
之中。而不与何法相和耶。既谓非和。则体性互异。
各不相入。如砖石并砌。二体互异。各不相入。方谓
非和。然而中间必有边畔也。若此见精果尔非与
明和。则此见精与夫明相。自必各有边涯际畔。汝
且于此二者之中。谛实而观。看到何处是明之边
涯。何处是见之际畔。又看在见以何者为畔。在明
又以何者为畔耶。阿难设若明相边际之中。必然
定无见精之际畔者。则明与见。各有疆界。自不相
及矣。然既各不相及。则是见精自与明相。尚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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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其所在处。复对何者以分其界限耶。故云畔云
何成。而畔义既不可分。则非和之义亦不成矣。不
惟明相不可以分。即彼暗相以及通塞。亦复如是。
均可例知。非不和也。畔乃田间之埂。犹言界限也。
△二破非合。】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至)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此正破非合。以显非不合也。言不合者。两不相合
之谓耳。又此妙明见精。汝谓为非和合者。且此妙
明见精。于明暗通塞四法之中。而不与何法相合
耶。然非合即离。如函圆盖方。两不相合。方名非合。
若谓见精非与明合。则此见精与夫明相。正如牛
之二角。两相乖张。又如以耳听。明了不相对。既不
相对。则此见精。且犹不知明相所在之处。云何可
以甄明分别其合与不合之义耶。既不可甄明分
别。则非合之义又不成矣。不唯明相不可甄别。即
其暗相及诸通塞亦复如是。均可例知。非不合也。
相触犹相对也。此上和合非合。乃属超情章中馀
义。故无结尾之文。设必欲结之。可准前云。当知如
是精觉妙明。非和合非不和合。乃至虚空云何随
汝执捉可也。须知显见至此。可谓至极无加。向后
呼为如来藏性者。以去带妄之名。更不再目为见
精矣。以上就见显真竟。
△二会科明性(二)一总标即妄即真。】
「阿难汝犹未明一切浮尘(至)迷悟生死了无所得。」
何成。而畔义既不可分。则非和之义亦不成矣。不
惟明相不可以分。即彼暗相以及通塞。亦复如是。
均可例知。非不和也。畔乃田间之埂。犹言界限也。
△二破非合。】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至)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此正破非合。以显非不合也。言不合者。两不相合
之谓耳。又此妙明见精。汝谓为非和合者。且此妙
明见精。于明暗通塞四法之中。而不与何法相合
耶。然非合即离。如函圆盖方。两不相合。方名非合。
若谓见精非与明合。则此见精与夫明相。正如牛
之二角。两相乖张。又如以耳听。明了不相对。既不
相对。则此见精。且犹不知明相所在之处。云何可
以甄明分别其合与不合之义耶。既不可甄明分
别。则非合之义又不成矣。不唯明相不可甄别。即
其暗相及诸通塞亦复如是。均可例知。非不合也。
相触犹相对也。此上和合非合。乃属超情章中馀
义。故无结尾之文。设必欲结之。可准前云。当知如
是精觉妙明。非和合非不和合。乃至虚空云何随
汝执捉可也。须知显见至此。可谓至极无加。向后
呼为如来藏性者。以去带妄之名。更不再目为见
精矣。以上就见显真竟。
△二会科明性(二)一总标即妄即真。】
「阿难汝犹未明一切浮尘(至)迷悟生死了无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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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总标四科。以明即妄即真之大意也。即前所谓
将欲敷演大陀罗尼诸三摩提妙修行路者。从此
始也。此因上来唯就眼根显真见之性。非因非缘。
亦非自然。以至和合非和合。虽亦略会。之曰见与
见缘。元是菩提妙精明体。此则但明眼中。能缘之
见。及所缘之尘。会而归真。至此佛恐当机祇知向
见性上识取如来藏性。而不知世出世间一切染
净诸法。无非如来藏性。故此融会四科。遍历七大。
欲令当机了得法法头头。无一根。无一尘。无一识。
无一大。不是如来藏性也。故承上云。阿难汝虽知
此见性同别二种之相妄。十番显示之性真。即如
来藏性无可疑矣。然犹未明一切世间所有虚浮
不实之身根。翳障真心之尘境。此则内而根身。外
而器界。众多不一。故言诸幻化相。意谓。诸相虽多。
若论幻化。则其一也。以是假托虚伪。徒立空名。故
称为幻。无而忽有。毕竟非真。名之为化。正如阳焰
空花。乾成梦境。所谓野马尘埃虚妄之相也。然此
根身器界。幻化诸相。本无所依。但是迷真。忽然而
起。则来无所来。故云当处出生。生即无生。本自寂
灭。则去无所去。故云随处灭尽。斯正楞伽云。一切
法不生。我说刹那义。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又
中论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
故说无生。盖彼之无生。即此之灭尽也。然此诸法
皆是幻而非真。妄而不实。但徒称为相耳。此上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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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相妄。即本经云。观相元妄。无可指陈也。下则正
显性真。以其诸法无性。由依真起。故其为性。皆以
妙觉明性。而为其体也。即本经云。观性元真。唯妙
觉明也。如是者。指法之词。逆指上来相妄性真之
义。乃至者。超略之语。意谓。诸法名数。不能尽言。但
取平日所谈诸世间法。略说四科。故云乃至。所谓
色受想行识之五阴。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入。六根
六尘之十二处。以至根尘识之十八界。如是四科。
人皆知其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别离。虚妄名
灭。此之四句。今唯详明色阴。馀可例知。如五根六
尘成十一色法。谓之色阴。须于前世。对此诸法。取
著熏种。纳于赖耶识中。所谓因也。至于中有自求
父母之时。即父母为境。引发憎爱。所谓缘也。而至
暖息识三结而成胎。所谓和合也。此则因缘和合。
由是在胎而结五根。出胎而触六尘。名之为生。若
究此生。正属幻妄。故曰虚妄有生。然此因缘。本是
生灭之法。随前业力。而为修短之限。限尽自当分
散。此则因缘别离。由是五根六尘一时俱失。名之
为灭。若究此灭。亦是幻妄。故曰虚妄名灭。殊不能
知灭从何去。生自何来。又岂能知此生是幻。此灭
元妄。若生若灭。皆为幻妄本无实性耶。而所以能
现乎。此者则本如来藏性也。盖藏者。隐覆之义。以
众生心中隐覆如来。故言如来藏也。即起信之一
心也。以一心有二门。一心真如门。二心生灭门。众
显性真。以其诸法无性。由依真起。故其为性。皆以
妙觉明性。而为其体也。即本经云。观性元真。唯妙
觉明也。如是者。指法之词。逆指上来相妄性真之
义。乃至者。超略之语。意谓。诸法名数。不能尽言。但
取平日所谈诸世间法。略说四科。故云乃至。所谓
色受想行识之五阴。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入。六根
六尘之十二处。以至根尘识之十八界。如是四科。
人皆知其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别离。虚妄名
灭。此之四句。今唯详明色阴。馀可例知。如五根六
尘成十一色法。谓之色阴。须于前世。对此诸法。取
著熏种。纳于赖耶识中。所谓因也。至于中有自求
父母之时。即父母为境。引发憎爱。所谓缘也。而至
暖息识三结而成胎。所谓和合也。此则因缘和合。
由是在胎而结五根。出胎而触六尘。名之为生。若
究此生。正属幻妄。故曰虚妄有生。然此因缘。本是
生灭之法。随前业力。而为修短之限。限尽自当分
散。此则因缘别离。由是五根六尘一时俱失。名之
为灭。若究此灭。亦是幻妄。故曰虚妄名灭。殊不能
知灭从何去。生自何来。又岂能知此生是幻。此灭
元妄。若生若灭。皆为幻妄本无实性耶。而所以能
现乎。此者则本如来藏性也。盖藏者。隐覆之义。以
众生心中隐覆如来。故言如来藏也。即起信之一
心也。以一心有二门。一心真如门。二心生灭门。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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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顺生死流。故生灭全显。而真如全隐。然生灭无
体。而其体全是真如。故佛明此生灭去来。即众生
本具之如来藏也。故其为体。随生死而不变不迁。
名为常住。然其为用。处迷途而无障无昏。名曰妙
明。以本体不动。而妙用周圆也。所以体用一如。则
妙万物。而至神性。一切而不异。故言妙真如性。若
汝阿难果能亲證此理。设于妙性真常之中。欲更
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之事。则亦是幻妄称相。了无
真实之可得矣。悟且尚无。何有与迷。况迷悟俱不
可得。又何容因缘和合生灭去来于其间哉。
△二别明即妄即真(四)一会五阴即性(二)一总
徵。】
「阿难云何五阴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此总徵起。释成五阴。虽幻妄称相。而其性本真也。
梵语塞犍陀。此翻为蕴。古翻为阴。蕴以集聚为义。
阴乃盖覆之称。合而言之。谓积聚有为。盖覆真性
也。五者。谓色受想行识也。盖前佛云。如是乃至云
云。以至本如来藏妙真如性。意谓。我所说此等之
法。幻妄皆真者。岂无故而然耶。故此一一徵释。以
明之也。是以先明阴法言。云何世间之生灭五阴。
乃是幻妄称相。我亦说彼为如来藏妙真如性者
何耶。故下设喻以明之。
△二别释(五)一色阴即性。】
「阿难譬如有人以清净目(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体。而其体全是真如。故佛明此生灭去来。即众生
本具之如来藏也。故其为体。随生死而不变不迁。
名为常住。然其为用。处迷途而无障无昏。名曰妙
明。以本体不动。而妙用周圆也。所以体用一如。则
妙万物。而至神性。一切而不异。故言妙真如性。若
汝阿难果能亲證此理。设于妙性真常之中。欲更
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之事。则亦是幻妄称相。了无
真实之可得矣。悟且尚无。何有与迷。况迷悟俱不
可得。又何容因缘和合生灭去来于其间哉。
△二别明即妄即真(四)一会五阴即性(二)一总
徵。】
「阿难云何五阴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此总徵起。释成五阴。虽幻妄称相。而其性本真也。
梵语塞犍陀。此翻为蕴。古翻为阴。蕴以集聚为义。
阴乃盖覆之称。合而言之。谓积聚有为。盖覆真性
也。五者。谓色受想行识也。盖前佛云。如是乃至云
云。以至本如来藏妙真如性。意谓。我所说此等之
法。幻妄皆真者。岂无故而然耶。故此一一徵释。以
明之也。是以先明阴法言。云何世间之生灭五阴。
乃是幻妄称相。我亦说彼为如来藏妙真如性者
何耶。故下设喻以明之。
△二别释(五)一色阴即性。】
「阿难譬如有人以清净目(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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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合根尘十一。为一色阴。喻明即如来藏性也。故
曰。譬如世间。有此一人。本是好眼。所谓清而无翳。
净而无华之目。而观乎晴霁光明之虚空。是则晴
虚迥然。别无所有也。其人无故定睛不动。瞪睁其
眼。直视虚空。以至发劳。则见于虚空之中。倏有狂
华乱起。上下缤纷。且复更有一切飞蝇垂发黑月
金星狂乱非华等相之类。盖此色阴之法。应当了
知。亦复如彼瞪目。见空华等者。是也。此中譬如有
人。此人字。若准本经。前后发明。正喻后文性觉妙
明本觉明妙之体也。清净目喻体具正智。晴明空
喻体具真理。乃寂而常照。照而常寂之正智真理
也。迥无所有。喻理智一如。无法可得。其人无故。不
动目睛。喻性觉必明。妄为明觉。则此真心。随缘妄
动。而成藏识也。瞪以发劳。喻因明立所。此则依藏
识而有见相二分也。则于虚空。喻无同异中也。别
见狂华。喻炽然成异也。然此二句。上之虚空。喻藏
性本无色心诸法也。下之别见喻见分。狂华喻相
分。即前所谓见与见缘也。复有一切狂乱非相。总
喻妄心妄境。即吾人内而妄想之心。外而根身之
境。即前所谓并所想相也。亦复如是者。正应前之
如虚空花本无所有也。此上皆喻从真起妄。下文
若空来者等。乃辩妄不实。至是故下。是了妄即真
也。后悉仿此。意谓。如是狂华。阿难若是从空而来
者。既是从虚空。而钻出来者。亦应还从虚空。而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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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去也。若此华相。既有钻出钻入。则此虚空亦有
内外。既有内外。则是实法。即非虚空。果然虚空若
有实体。则非虚空。既实非虚。自不容其狂华之相。
于中有钻出之生起。有钻入之灭去矣。正如汝阿
难之身中。又岂容更有一个阿难。于中钻出生起。
钻入灭去耶。此则华不从空来。明矣。若谓此华不
从空来。是瞪目而出者。既从目出。至于还时。亦应
从目而入。此纵许其有出有入。亦不斥破。然而即
此华之为性也。若果从目而出。则此狂华属眼所
生。受眼气分。如子必似母。是故当合亦有能见之
性。若有见者出去。既能为华。于虚空旋归。自合见
能生之眼目。若谓是无见而徒能遮障者则出去。
既能障翳其空旋归。自当障翳于眼。又若此华果
从目出。则华巳出。目当见华时。目应无翳。既然无
翳。则便可称清明眼矣。云何必见晴空无华。方号
为清明眼耶。是则计从目出者。又不然矣。此上辩
妄无实。以华非空来者。喻非无因之自然而生也。
非从目出者。喻非因缘和合而有也。以明色阴之
幻妄称相。非如如正理。亦非不动真智。但一念妄
动而现起也。故结了妄即真云。由是非空来。非目
出之。故足知色阴。乃是本无自体之虚。循业伪现
之妄。以不自目出。则非因缘。不自空来。则非自然。
若尔则是何物而现之耶。是知生即无生。乃非和
合之因缘。无生而生。非不和合之自然。以本即是
内外。既有内外。则是实法。即非虚空。果然虚空若
有实体。则非虚空。既实非虚。自不容其狂华之相。
于中有钻出之生起。有钻入之灭去矣。正如汝阿
难之身中。又岂容更有一个阿难。于中钻出生起。
钻入灭去耶。此则华不从空来。明矣。若谓此华不
从空来。是瞪目而出者。既从目出。至于还时。亦应
从目而入。此纵许其有出有入。亦不斥破。然而即
此华之为性也。若果从目而出。则此狂华属眼所
生。受眼气分。如子必似母。是故当合亦有能见之
性。若有见者出去。既能为华。于虚空旋归。自合见
能生之眼目。若谓是无见而徒能遮障者则出去。
既能障翳其空旋归。自当障翳于眼。又若此华果
从目出。则华巳出。目当见华时。目应无翳。既然无
翳。则便可称清明眼矣。云何必见晴空无华。方号
为清明眼耶。是则计从目出者。又不然矣。此上辩
妄无实。以华非空来者。喻非无因之自然而生也。
非从目出者。喻非因缘和合而有也。以明色阴之
幻妄称相。非如如正理。亦非不动真智。但一念妄
动而现起也。故结了妄即真云。由是非空来。非目
出之。故足知色阴。乃是本无自体之虚。循业伪现
之妄。以不自目出。则非因缘。不自空来。则非自然。
若尔则是何物而现之耶。是知生即无生。乃非和
合之因缘。无生而生。非不和合之自然。以本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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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来藏妙真如性也。
△二受阴即性。】
「阿难譬如有人手足晏安(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下开一心法为四阴。而此正明受阴。即如来藏
性也。受者。领纳为义。谓对违顺俱非之境。而生苦
乐舍之三受也。若分而言之。为前五识。合而言之。
总为受阴。然必以前五根。对前五尘。发起前五识。
能领纳违顺。离合之境。方为受阴。然不同色阴计
内外。此但计实有。今此亦以二处无从。显其虚而
非实也。阿难何谓受阴。譬如有人。手足四支。晏然
而安静。五体百骸。调和而适悦。恍忽浑如。忘其有
生。且尚不觉其有身。而安知其有受耶。以其双舍
违顺之性故也。然其人也无缘无故。以二手之掌。
于彼虚空。互相摩擦。则于二手之中。虚妄生起。或
涩或滑。若冷若热之诸相也。然此受阴。汝当应知。
亦复如彼摩空生相者。是也。此人喻藏性。晏安调
适。喻不动本体。无故摩空。喻一念妄动。二执俱生。
障蔽真空。妄生诸受。故如涩滑冷暖也。以涩喻三
途苦受。滑喻人天乐受。冷喻二乘枯受。热喻权乘
荣受也。此上皆明从真起妄。下即辩妄无实。故言
阿难是诸冷暖涩滑之幻触。不是从虚空里出来。
亦不是从手掌内钻出。此正双开二途。以显受阴
虚妄是为如是。阿难若谓此诸幻触。从空来者。既
能触汝之掌。何不触汝之身乎。且虚空原无分别。
△二受阴即性。】
「阿难譬如有人手足晏安(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下开一心法为四阴。而此正明受阴。即如来藏
性也。受者。领纳为义。谓对违顺俱非之境。而生苦
乐舍之三受也。若分而言之。为前五识。合而言之。
总为受阴。然必以前五根。对前五尘。发起前五识。
能领纳违顺。离合之境。方为受阴。然不同色阴计
内外。此但计实有。今此亦以二处无从。显其虚而
非实也。阿难何谓受阴。譬如有人。手足四支。晏然
而安静。五体百骸。调和而适悦。恍忽浑如。忘其有
生。且尚不觉其有身。而安知其有受耶。以其双舍
违顺之性故也。然其人也无缘无故。以二手之掌。
于彼虚空。互相摩擦。则于二手之中。虚妄生起。或
涩或滑。若冷若热之诸相也。然此受阴。汝当应知。
亦复如彼摩空生相者。是也。此人喻藏性。晏安调
适。喻不动本体。无故摩空。喻一念妄动。二执俱生。
障蔽真空。妄生诸受。故如涩滑冷暖也。以涩喻三
途苦受。滑喻人天乐受。冷喻二乘枯受。热喻权乘
荣受也。此上皆明从真起妄。下即辩妄无实。故言
阿难是诸冷暖涩滑之幻触。不是从虚空里出来。
亦不是从手掌内钻出。此正双开二途。以显受阴
虚妄是为如是。阿难若谓此诸幻触。从空来者。既
能触汝之掌。何不触汝之身乎。且虚空原无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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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无选择。不应虚空亦有分别。亦会选择。不去触
身。而独来触掌。有此理耶。此则不从空来。明矣。若
谓此触是从掌而出者。则孤掌亦可以出。应不待
合。然未合时。何无冷热诸相。必待合摩而后出耶。
又且既从掌出。而此掌合时。则掌知其触出。于此
掌离时。则掌亦应知其触入。掌既知入。知连掌之
臂腕骨髓之中。应亦知其此触入时踪迹也。何故
不知。若必谬谓。臂腕骨髓之中。实有能觉之心。知
其出。而又知其入者。则是自有一物。在身中往来。
而自触矣。何必更待掌合。而知其出。方始要此而
名为触耶。是则不从掌出。明矣。上乃辩妄无实。下
明了妄即真也。是故当知。受阴虚妄。本非因缘。非
自然性。亦如前释。
△三想阴即性。】
「阿难譬如有人谈说酢梅(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喻明想阴。即如来藏性也。盖想以思想为义。即
第六意识。与六尘相应。而成六想。和合积聚。故名
想阴。六想者。谓意识著色想色。著声想声。乃至著
法想法也。又分别缘虑取像。曰想。皆第六识。亦名
融通妄想。故曰阿难何谓想阴。譬如有人。偶尔闻
他谈说酢梅之酸味。则其口中便有水出。忽然自
思。蹋彼悬崖。则足之心便生酸涩。然此想阴。汝应
当知。亦复如彼闻醋梅而口水。思蹋崖而足酸者。
是也。此喻一念妄动。而想阴生焉。阿难如是酢梅
身。而独来触掌。有此理耶。此则不从空来。明矣。若
谓此触是从掌而出者。则孤掌亦可以出。应不待
合。然未合时。何无冷热诸相。必待合摩而后出耶。
又且既从掌出。而此掌合时。则掌知其触出。于此
掌离时。则掌亦应知其触入。掌既知入。知连掌之
臂腕骨髓之中。应亦知其此触入时踪迹也。何故
不知。若必谬谓。臂腕骨髓之中。实有能觉之心。知
其出。而又知其入者。则是自有一物。在身中往来。
而自触矣。何必更待掌合。而知其出。方始要此而
名为触耶。是则不从掌出。明矣。上乃辩妄无实。下
明了妄即真也。是故当知。受阴虚妄。本非因缘。非
自然性。亦如前释。
△三想阴即性。】
「阿难譬如有人谈说酢梅(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喻明想阴。即如来藏性也。盖想以思想为义。即
第六意识。与六尘相应。而成六想。和合积聚。故名
想阴。六想者。谓意识著色想色。著声想声。乃至著
法想法也。又分别缘虑取像。曰想。皆第六识。亦名
融通妄想。故曰阿难何谓想阴。譬如有人。偶尔闻
他谈说酢梅之酸味。则其口中便有水出。忽然自
思。蹋彼悬崖。则足之心便生酸涩。然此想阴。汝应
当知。亦复如彼闻醋梅而口水。思蹋崖而足酸者。
是也。此喻一念妄动。而想阴生焉。阿难如是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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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说。所引之水。不从梅酢而生。亦非口入而出也。
此正双开二途。以明想妄非实也。若谓此水是从
梅醋生者。则梅醋应自谈自出。何待人有是说而
后口中水出耶。然梅醋既无谈说。则此水必不从
梅醋生。明矣。若谓此水是从口入而出者。则闻醋
梅者。应合是口。何须更待耳闻醋梅之说。而后口
中水出耶。口既未闻是说。则此水必不从口入出
者。明矣。若独耳闻是说。故有水者。则此水何不从
耳中流出。而转从口中流出者。何耶。以至想蹋悬
崖。则于醋梅之说。互相比类而可知也。若曰此之
酸涩。不从崖生。不从足入。若崖生者。崖合自想。何
待人想。若因足入。足应自想。何待心想。若独心想
此酸涩者。何不生于心中。而转生于足中耶。若知
此水与彼酸涩二处皆无。则幻妄称相。明矣。此上
辩妄无实。下乃了妄即真。是故当知。想阴虚妄。非
因缘。非自然。乃如来藏性也。亦例色释可知。
△四行阴即性。】
「阿难譬如㬥流波浪相续(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喻明行阴。即如来藏性也。盖行以迁流为义。即
是遍行心所之思。以能躯役自心。造善不善等故。
即是业行。而于百法之中。摄法最多。故言色摄十
一全。受想各当一。七十三行蕴。八王识蕴收。无为
无积聚。不向蕴门摄者。是也。虽八识皆有迁流。而
末那迁流最胜。以念念不断故。虽八识俱有思。而
此正双开二途。以明想妄非实也。若谓此水是从
梅醋生者。则梅醋应自谈自出。何待人有是说而
后口中水出耶。然梅醋既无谈说。则此水必不从
梅醋生。明矣。若谓此水是从口入而出者。则闻醋
梅者。应合是口。何须更待耳闻醋梅之说。而后口
中水出耶。口既未闻是说。则此水必不从口入出
者。明矣。若独耳闻是说。故有水者。则此水何不从
耳中流出。而转从口中流出者。何耶。以至想蹋悬
崖。则于醋梅之说。互相比类而可知也。若曰此之
酸涩。不从崖生。不从足入。若崖生者。崖合自想。何
待人想。若因足入。足应自想。何待心想。若独心想
此酸涩者。何不生于心中。而转生于足中耶。若知
此水与彼酸涩二处皆无。则幻妄称相。明矣。此上
辩妄无实。下乃了妄即真。是故当知。想阴虚妄。非
因缘。非自然。乃如来藏性也。亦例色释可知。
△四行阴即性。】
「阿难譬如㬥流波浪相续(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喻明行阴。即如来藏性也。盖行以迁流为义。即
是遍行心所之思。以能躯役自心。造善不善等故。
即是业行。而于百法之中。摄法最多。故言色摄十
一全。受想各当一。七十三行蕴。八王识蕴收。无为
无积聚。不向蕴门摄者。是也。虽八识皆有迁流。而
末那迁流最胜。以念念不断故。虽八识俱有思。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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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那思为最胜。以思量为性故。此阴则当属第七
识也。阿难何谓行阴。譬如㬥流之水。千波万浪。昼
夜相续。然而前际之波。及后际之浪。各不相踰。互
不相越。此明前不待后。后不及前。日夜滔滔。无有
间歇。行阴当知亦若㬥流之水者。是也。喻真心妄
动。成藏识心海。复为境风鼓动。而成末那。则有微
细流注。生住异灭。念念不停。其行阴之状如之。此
上正明从真起妄。下即辩妄无实。阿难如是㬥流
之性。不是因空而生。亦不因水而有。然亦非是水
之本性。此则不即空水矣。亦非离空离水之外有
此㬥流。是则不离空水矣。此以空喻真如。水喻藏
性。以明行阴不即真如藏性。不离真如藏性也。如
是阿难。若谓此之㬥流。是因空而生者。则十方无
尽之虚空。应成无尽之㬥流。而世界自然。俱受其
飘流而沦溺矣。然此虚空无尽。㬥流有尽。则知非
因空生。明矣。此喻真如藏性。常住不动。寂然无尽。
以明行阴念念迁变。炽然有尽也。若谓此之㬥流。
是因水而有者。则此流性。应非水性。何故以水性
为能有之相。流性为所有之相。今应二相显然。明
白现在。方可说得因水而有。当如因树有果。而现
见能有之树。及所有之果。判然可辩。方是因树而
有也。设若以此㬥流之性。谓即是水之性者。是水
既以浊流为性。则于澄清之时。自应非水之自性
矣。此喻行阴因藏性。随缘现起。非定有一性。亦非
识也。阿难何谓行阴。譬如㬥流之水。千波万浪。昼
夜相续。然而前际之波。及后际之浪。各不相踰。互
不相越。此明前不待后。后不及前。日夜滔滔。无有
间歇。行阴当知亦若㬥流之水者。是也。喻真心妄
动。成藏识心海。复为境风鼓动。而成末那。则有微
细流注。生住异灭。念念不停。其行阴之状如之。此
上正明从真起妄。下即辩妄无实。阿难如是㬥流
之性。不是因空而生。亦不因水而有。然亦非是水
之本性。此则不即空水矣。亦非离空离水之外有
此㬥流。是则不离空水矣。此以空喻真如。水喻藏
性。以明行阴不即真如藏性。不离真如藏性也。如
是阿难。若谓此之㬥流。是因空而生者。则十方无
尽之虚空。应成无尽之㬥流。而世界自然。俱受其
飘流而沦溺矣。然此虚空无尽。㬥流有尽。则知非
因空生。明矣。此喻真如藏性。常住不动。寂然无尽。
以明行阴念念迁变。炽然有尽也。若谓此之㬥流。
是因水而有者。则此流性。应非水性。何故以水性
为能有之相。流性为所有之相。今应二相显然。明
白现在。方可说得因水而有。当如因树有果。而现
见能有之树。及所有之果。判然可辩。方是因树而
有也。设若以此㬥流之性。谓即是水之性者。是水
既以浊流为性。则于澄清之时。自应非水之自性
矣。此喻行阴因藏性。随缘现起。非定有一性。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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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有二性也。若谓此流性。离空离水之外。而另有
者。然则虚空原无内外也。且离水之外。亦无㬥流
之性也。此又非离于空水矣。此喻离真如藏性之
外。别无行阴之可得矣。若知㬥流非生于空水。亦
不离于空水。则妄本无因。皆幻妄称相耳。此上辩
妄无实。下即了妄即性。故言。是故当知。非因缘。非
自然。本即是如来藏性也。亦例色释可知。
△五识阴即性。】
「阿难譬如有人取频伽瓶(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喻明识阴。即如来藏性也。盖识以了别为义。虽
诸识皆能了别。而此识则通收八海七浪。故称藏
识。即受熏持种。舍生趣生。去后来先之主人公也。
盖为真如有随缘不变二义。以真如随缘。即为成
事无明。而无明体空。即为不变真如。所以非一非
异而成此藏识者也。固知识阴属第八识矣。阿难
何谓识阴。譬如有人取个频伽鸟形之瓶。塞其两
孔。于中盛满虚空。而且擎之千里远行。用此虚空。
馈饷他国。盖此识阴当知亦如擎空饷远者。是也。
此中人喻善恶业力。瓶喻无明根身。空喻此无明
根身之中有不变真如。此总喻真妄和合而成藏
识也。塞其两孔者。以真如未随缘时。则具根本后
得二智。既随缘成识。即闭塞二智。而转成二障矣。
满中擎空千里远行者。此喻业牵识走。轮回三界。
于六道四生。无处不往也。用饷他国者。喻舍前阴
者。然则虚空原无内外也。且离水之外。亦无㬥流
之性也。此又非离于空水矣。此喻离真如藏性之
外。别无行阴之可得矣。若知㬥流非生于空水。亦
不离于空水。则妄本无因。皆幻妄称相耳。此上辩
妄无实。下即了妄即性。故言。是故当知。非因缘。非
自然。本即是如来藏性也。亦例色释可知。
△五识阴即性。】
「阿难譬如有人取频伽瓶(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喻明识阴。即如来藏性也。盖识以了别为义。虽
诸识皆能了别。而此识则通收八海七浪。故称藏
识。即受熏持种。舍生趣生。去后来先之主人公也。
盖为真如有随缘不变二义。以真如随缘。即为成
事无明。而无明体空。即为不变真如。所以非一非
异而成此藏识者也。固知识阴属第八识矣。阿难
何谓识阴。譬如有人取个频伽鸟形之瓶。塞其两
孔。于中盛满虚空。而且擎之千里远行。用此虚空。
馈饷他国。盖此识阴当知亦如擎空饷远者。是也。
此中人喻善恶业力。瓶喻无明根身。空喻此无明
根身之中有不变真如。此总喻真妄和合而成藏
识也。塞其两孔者。以真如未随缘时。则具根本后
得二智。既随缘成识。即闭塞二智。而转成二障矣。
满中擎空千里远行者。此喻业牵识走。轮回三界。
于六道四生。无处不往也。用饷他国者。喻舍前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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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趣后阴也。盖识阴之相如之。此上明从真起妄。
下即辩妄无实。此下所辩。不言人瓶。但言瓶中之
空。非彼方来。非此方入者。此正双开二途。正喻此
识之性无去无来之相也。正如上来瓶内之空。阿
难若谓此空是从彼方来者。则本瓶中既贮空去。
则于彼方。置本瓶之地。应当少此一瓶虚空。如何
彼方又不少虚空耶。若然则非彼方持来。明矣。若
谓瓶中之空。是此方入者。既然有入则必有出。即
今开孔倒瓶。应见空出。今既开孔倒瓶。又不见空
出。则又定非此方入者明矣。此瓶中之空。无去无
来之相。正喻真如不动本体。虽然随缘。在业识根
身之中。曾无生灭去来之可得也。然此瓶中小而
有限之空。与瓶外大而无尽之空。本无有二。曾无
隔碍。亦无欠馀。但能猛力碎却此瓶。则浑然是一
广大无尽虚空矣。即如一切众生。断除无明业力。
识破有为根身。则于十方诸佛所證真空妙理。敌
体相对。无二无别。又何有生佛之差殊哉。若知瓶
内之空曾无去来。则瓶外之空亦无欠馀。则知真
性本无生灭去来矣。而有生灭去来者。乃是无明
业力。妄认根身等法。故有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耳。
即此当知。此之识阴。本无生灭去来。而有生灭去
来者。不过幻妄称相。其性本是非因缘。非自然。乃
如来藏妙真如性也。然在吾人日用之间。一举一
动。但生一念。即落五阴。如障隔真性。即是色阴。领
下即辩妄无实。此下所辩。不言人瓶。但言瓶中之
空。非彼方来。非此方入者。此正双开二途。正喻此
识之性无去无来之相也。正如上来瓶内之空。阿
难若谓此空是从彼方来者。则本瓶中既贮空去。
则于彼方。置本瓶之地。应当少此一瓶虚空。如何
彼方又不少虚空耶。若然则非彼方持来。明矣。若
谓瓶中之空。是此方入者。既然有入则必有出。即
今开孔倒瓶。应见空出。今既开孔倒瓶。又不见空
出。则又定非此方入者明矣。此瓶中之空。无去无
来之相。正喻真如不动本体。虽然随缘。在业识根
身之中。曾无生灭去来之可得也。然此瓶中小而
有限之空。与瓶外大而无尽之空。本无有二。曾无
隔碍。亦无欠馀。但能猛力碎却此瓶。则浑然是一
广大无尽虚空矣。即如一切众生。断除无明业力。
识破有为根身。则于十方诸佛所證真空妙理。敌
体相对。无二无别。又何有生佛之差殊哉。若知瓶
内之空曾无去来。则瓶外之空亦无欠馀。则知真
性本无生灭去来矣。而有生灭去来者。乃是无明
业力。妄认根身等法。故有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耳。
即此当知。此之识阴。本无生灭去来。而有生灭去
来者。不过幻妄称相。其性本是非因缘。非自然。乃
如来藏妙真如性也。然在吾人日用之间。一举一
动。但生一念。即落五阴。如障隔真性。即是色阴。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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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在心。即是受阴。心缘此理。即是想阴。相续不断。
即是行阴。历历分明。即是识阴。此五阴者。举体即
是一念。此一念者。举体即是五阴。若依微密观照。
照见五阴相空。则聚沫之色即虚。水泡之受何有。
阳焰之想非实。芭蕉之行唯空。幻妄之识无住。若
然则究竟坚固之体。不离当处矣。】
大佛顶首楞严经宝镜疏卷第二
即是行阴。历历分明。即是识阴。此五阴者。举体即
是一念。此一念者。举体即是五阴。若依微密观照。
照见五阴相空。则聚沫之色即虚。水泡之受何有。
阳焰之想非实。芭蕉之行唯空。幻妄之识无住。若
然则究竟坚固之体。不离当处矣。】
大佛顶首楞严经宝镜疏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