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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第 82c 页
楞严经指掌疏卷三
京都拈华寺贤宗后学达天通理敬述
嗣法门人(兴宗祖旺誊清怀仁祖毓较字)
【二约入显示(诸经无此。故世间法惟三科。今经加此成四。若以寻常六入似是开色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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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以前五皆色。后一是心。今则不尔。以六入皆约根性言之。乃开一心法为六种根性也)二。
一
总徵。二别示。
初。】
「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复次阿难者。重呼当机示以六入义也。六入即眼
等六根。既同五阴许为藏性亦须徵也。根以能生
为义。偏取浮胜能生识故。非今经意。今经乃指六
性。入有二义。一涉入。如下云发见居中。二吸入。如
下云吸此尘象。
二别示六。
一眼入。二耳入。三
鼻入。四舌入。五身入。六意入。
初三。
一比例显
妄。二出名辩伪。三承辨结示。
初。】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
劳相。」
【即就也。目瞪发劳乃色阴中喻。今即就之以发明
眼入。故云即。彼又虽云即彼而取义不同。以彼惟
是喻。此则直就目劳说故。者字训人。上加之字。意
则显矣。目字意取见性。以性不自显寄根说故。劳
字亦该狂华。以劳虽瞪发因境显故。曰兼曰与曰
同是等者比例发明故。此有二义。一者比例信真。
言目中见性本于真性菩提。人或易信。瞪发劳相
亦本于真性菩提。人皆难明。故云同是菩提。佛意
以根性本真。例彼劳相亦本真也。二者比例知妄。
言瞪发劳相唯是虚妄无实。人皆易知。目中见性
亦惟是虚妄无实。人或难信。故曰同是瞪劳。佛意
以瞪劳虚妄例彼见性亦唯妄也。二义中比例信
一
总徵。二别示。
初。】
「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复次阿难者。重呼当机示以六入义也。六入即眼
等六根。既同五阴许为藏性亦须徵也。根以能生
为义。偏取浮胜能生识故。非今经意。今经乃指六
性。入有二义。一涉入。如下云发见居中。二吸入。如
下云吸此尘象。
二别示六。
一眼入。二耳入。三
鼻入。四舌入。五身入。六意入。
初三。
一比例显
妄。二出名辩伪。三承辨结示。
初。】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
劳相。」
【即就也。目瞪发劳乃色阴中喻。今即就之以发明
眼入。故云即。彼又虽云即彼而取义不同。以彼惟
是喻。此则直就目劳说故。者字训人。上加之字。意
则显矣。目字意取见性。以性不自显寄根说故。劳
字亦该狂华。以劳虽瞪发因境显故。曰兼曰与曰
同是等者比例发明故。此有二义。一者比例信真。
言目中见性本于真性菩提。人或易信。瞪发劳相
亦本于真性菩提。人皆难明。故云同是菩提。佛意
以根性本真。例彼劳相亦本真也。二者比例知妄。
言瞪发劳相唯是虚妄无实。人皆易知。目中见性
亦惟是虚妄无实。人或难信。故曰同是瞪劳。佛意
以瞪劳虚妄例彼见性亦唯妄也。二义中比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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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乃是兼释前疑。以前云浮尘幻化其性真为妙
觉明体。今此瞪发劳相亦属浮尘幻化。前疑未了
者于此重释。比例知妄乃是本科正义。观下文即
为辨妄可知。
二出名辨伪二。
一出名略显。二
推因详辩。
初。】
「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
○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体。」
【初托尘似有。明暗相倾故称妄尘。因尘发见还缘
于尘故曰居中。吸引也。谓吸引尘象为自境也。正
以有此功能得称见性。而言名为者亦显其唯是
幻妄称相而巳。
○此见下。离尘实无。若论明暗二
相。恒时相续无有离时。所言离者乃指了境惟心。
观心忘境。境既不有见从何起。故曰毕竟无体。如
耳根中入流亡所。动静不生。乃至闻所闻尽正齐
乎此。六结之中亦唯解得前三结。若更能觉所觉
空乃至寂灭现前时则本如来藏妙真如性矣。是
知虽曰无体。但为顿了相妄。进达性真。非同前之
识心毕竟破也。馀五入准知。
二推因详辩二。
一总标无从。二分文各破。
初。】
「如是阿难当知。是见非明暗来。非从根出。不于空生。」
【正脉云。约世情根出乃为正计。馀二防转计而巳。
二分文各破。】
「何以故。
○若从明来暗即随灭。应非见喑。若从暗来
明即随灭。应无见明。
○若从根生必无明暗。如是见
觉明体。今此瞪发劳相亦属浮尘幻化。前疑未了
者于此重释。比例知妄乃是本科正义。观下文即
为辨妄可知。
二出名辨伪二。
一出名略显。二
推因详辩。
初。】
「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
○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体。」
【初托尘似有。明暗相倾故称妄尘。因尘发见还缘
于尘故曰居中。吸引也。谓吸引尘象为自境也。正
以有此功能得称见性。而言名为者亦显其唯是
幻妄称相而巳。
○此见下。离尘实无。若论明暗二
相。恒时相续无有离时。所言离者乃指了境惟心。
观心忘境。境既不有见从何起。故曰毕竟无体。如
耳根中入流亡所。动静不生。乃至闻所闻尽正齐
乎此。六结之中亦唯解得前三结。若更能觉所觉
空乃至寂灭现前时则本如来藏妙真如性矣。是
知虽曰无体。但为顿了相妄。进达性真。非同前之
识心毕竟破也。馀五入准知。
二推因详辩二。
一总标无从。二分文各破。
初。】
「如是阿难当知。是见非明暗来。非从根出。不于空生。」
【正脉云。约世情根出乃为正计。馀二防转计而巳。
二分文各破。】
「何以故。
○若从明来暗即随灭。应非见喑。若从暗来
明即随灭。应无见明。
○若从根生必无明暗。如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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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本无自性。
○若于空出。前瞩尘象归当见根。又空
自观何关汝入。」
【此中有四义。初承前徵起。可知。
○二破从尘来。若
谓此见从明来者是见以明为因矣。既以明为因。
暗时明灭。见即随灭。以无生因故。果其随灭。即应
不见于暗。云何依旧见暗。若从暗来等。准知。
○三
破从根生。若谓此见从根生者必无藉于明暗。要
知无明无暗见精本无自性。以离尘无体如上巳
辩故。
○四破从空出。若谓此见于空出者空出入
眼。前瞩尘象固其宜矣。然出必有归。若还归于空
反当见根。既无是事知非空出。又纵许空出亦是
空自能观何关汝入。此益见其谬也。出名辨伪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眼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三处无从宛同劳相。故曰虚妄。识是菩提瞪发。不
瞪则依然菩提。故曰本非等也。眼入竟。
二耳入
三。
一比例显妄。二出名辨伪。三承辨结示。
初。】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劳故头中
作声。兼耳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虽曰譬如。只是作设若义。下皆准此。上科取瞪目
发劳。此科取塞耳成劳。事义相类随根异说故。目
劳以空华为验。如前色阴中说。耳劳以虚响为验。
故云头中作声。兼耳与劳等。亦是以耳中闻性例
塞成劳相。显其本真。以塞成劳相例耳中闻性。显
○若于空出。前瞩尘象归当见根。又空
自观何关汝入。」
【此中有四义。初承前徵起。可知。
○二破从尘来。若
谓此见从明来者是见以明为因矣。既以明为因。
暗时明灭。见即随灭。以无生因故。果其随灭。即应
不见于暗。云何依旧见暗。若从暗来等。准知。
○三
破从根生。若谓此见从根生者必无藉于明暗。要
知无明无暗见精本无自性。以离尘无体如上巳
辩故。
○四破从空出。若谓此见于空出者空出入
眼。前瞩尘象固其宜矣。然出必有归。若还归于空
反当见根。既无是事知非空出。又纵许空出亦是
空自能观何关汝入。此益见其谬也。出名辨伪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眼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三处无从宛同劳相。故曰虚妄。识是菩提瞪发。不
瞪则依然菩提。故曰本非等也。眼入竟。
二耳入
三。
一比例显妄。二出名辨伪。三承辨结示。
初。】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劳故头中
作声。兼耳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虽曰譬如。只是作设若义。下皆准此。上科取瞪目
发劳。此科取塞耳成劳。事义相类随根异说故。目
劳以空华为验。如前色阴中说。耳劳以虚响为验。
故云头中作声。兼耳与劳等。亦是以耳中闻性例
塞成劳相。显其本真。以塞成劳相例耳中闻性。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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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惟妄也。若顺耳根应云塞发劳相。因六性同为
赖耶见分。有类眼见故通云瞪发。
二出名辩伪
二。
一出名略显。二推因详辨。
初。】
「因于动静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听闻性。
此闻离彼动静二尘毕竟无体。」
【义皆准上。唯根尘异耳。
二推因详辩二。
一总
标无从。二分文各破。
初。】
「如是阿难当知。是闻非动静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亦准上。
二分文各破。】
「何以故。
○若从静来。动即随灭。应非闻动。若从动来。
静即随灭。应无觉静。
○若从根生。必无动静。如是闻
体本无自性。
○若于空出。有闻成性即非虚空。又空
自闻何关汝入。」
【此亦有四。初承前徵起。
○二破动静来。
○三破从
根生。
○四破从空出。若谓此闻于空出者是空有
闻矣。空若有闻空乃成性。空既成性即非是空。何
言空出。又纵许空出。亦空自闻何关汝入。是知所
谓空出者尤为谬妄。出名辨伪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耳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耳入竟。
三鼻入三。
一比例显妄。二出名辨伪。
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劳。则于鼻中闻有
冷触。因触分别通塞虚实。如是乃至诸香臭气。兼鼻
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赖耶见分。有类眼见故通云瞪发。
二出名辩伪
二。
一出名略显。二推因详辨。
初。】
「因于动静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听闻性。
此闻离彼动静二尘毕竟无体。」
【义皆准上。唯根尘异耳。
二推因详辩二。
一总
标无从。二分文各破。
初。】
「如是阿难当知。是闻非动静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亦准上。
二分文各破。】
「何以故。
○若从静来。动即随灭。应非闻动。若从动来。
静即随灭。应无觉静。
○若从根生。必无动静。如是闻
体本无自性。
○若于空出。有闻成性即非虚空。又空
自闻何关汝入。」
【此亦有四。初承前徵起。
○二破动静来。
○三破从
根生。
○四破从空出。若谓此闻于空出者是空有
闻矣。空若有闻空乃成性。空既成性即非是空。何
言空出。又纵许空出。亦空自闻何关汝入。是知所
谓空出者尤为谬妄。出名辨伪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耳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耳入竟。
三鼻入三。
一比例显妄。二出名辨伪。
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劳。则于鼻中闻有
冷触。因触分别通塞虚实。如是乃至诸香臭气。兼鼻
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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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缩也。鼻中气息出入自有常度。急而畜之则乖
常致变。畜之既久则自成劳伤矣。闻有冷触即劳
所现境。如目劳见空华之类。因触分别等者。谓因
于此触分别两孔之中孰为通而虚。孰为塞而实。
如是分别不巳。乃至微觉有香则分别为何等香。
微觉有臭又分别为何等臭。皆由不知妄劳无实
遂致展转成妄。不知妄嗅无实。亦复如是。故云兼
鼻与劳等。谓兼鼻中嗅性与畜成劳相同是菩提
性上瞪发劳相也。比例中二义皆准上知。
二出名辨伪二。
一出名略显。二推因详辨。
初。】
「因于通塞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嗅闻性。
此闻离彼通塞二尘毕竟无体。」
【二推因详辩二。
一总标无从。二分文各破。
初。】
「当知是闻非通塞来。非于根出。
不于空生。」
【二分文各破。】
「何以故。
○若从通来塞则闻灭。云何知塞。如因塞有
通则无闻。云何发明香臭等触。
○若从根生必无通
塞。如是闻机本无自性。
○若从空出是闻自当回嗅
汝鼻。空自有闻何关汝入。」
【亦分四义。初承前徵起。
○二破通塞来。云何发明
等者。以香臭等触依通尘现。通时无闻自应不能
发明。
○三破从根生。闻机即指根性。以是闻所发
动处故。
○四破从空出。空出入鼻能嗅香臭等触。
若还空时自应回嗅。空自有闻等显纵许尤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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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辩伪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鼻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鼻入竟。
四舌入三。
一比例显妄。二出名辩伪。
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劳。其人若病则有
苦味。无病之人微有甜触。由甜与苦显此舌根不动
之时淡性常在。兼舌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以舌取物曰舐。今非取外物。惟是舐自唇吻。熟舐
者舐之再四。令劳者令成劳伤。苦味甜味皆劳所
现境。但有病无病异故。淡性常在者相形而显。益
属虚伪。此亦由不知妄劳无实展转成妄。不知妄
知无实亦复如是故取例云兼舌中知性。与舐所
成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二出名辩伪二。
一
出名略显。二推因详辨。
初。】
「因甜苦淡二种妄尘发知居中。吸此尘象名知味性。
此知味性离彼甜苦及淡二尘毕竟无体。」
【甜苦皆动。合为一种故及淡为二也。知味性即尝
性。以是尝味之知故。馀准上。
二推因详辩二。
一总标无从。二分文各破。
初。】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尝苦淡知非甜苦来。非因淡有。
又非根出。不于空生。」
【二分文各破。】
「何以故。
○若甜苦来淡则知灭。云何知淡。若从淡出
甜即知亡。复云何知甜苦二相。
○若从舌生必无甜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鼻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鼻入竟。
四舌入三。
一比例显妄。二出名辩伪。
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劳。其人若病则有
苦味。无病之人微有甜触。由甜与苦显此舌根不动
之时淡性常在。兼舌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以舌取物曰舐。今非取外物。惟是舐自唇吻。熟舐
者舐之再四。令劳者令成劳伤。苦味甜味皆劳所
现境。但有病无病异故。淡性常在者相形而显。益
属虚伪。此亦由不知妄劳无实展转成妄。不知妄
知无实亦复如是故取例云兼舌中知性。与舐所
成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二出名辩伪二。
一
出名略显。二推因详辨。
初。】
「因甜苦淡二种妄尘发知居中。吸此尘象名知味性。
此知味性离彼甜苦及淡二尘毕竟无体。」
【甜苦皆动。合为一种故及淡为二也。知味性即尝
性。以是尝味之知故。馀准上。
二推因详辩二。
一总标无从。二分文各破。
初。】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尝苦淡知非甜苦来。非因淡有。
又非根出。不于空生。」
【二分文各破。】
「何以故。
○若甜苦来淡则知灭。云何知淡。若从淡出
甜即知亡。复云何知甜苦二相。
○若从舌生必无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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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及与苦尘。斯知味根本无自性。
○若于空出。虚空
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关汝入。」
【亦四义。初承前徵起。
○二破从尘来。
○三破从根
生。
○四破从空出。虚空自味者谓虚空自能尝味。
非汝口知者非借汝之口知。又空自知者又若必
谓从空而出。空自能尝亦唯空自能知。尚不借口
何关汝入。出名辩伪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舌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舌入竟。
五身入三准前。
初比例显妄。】
「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触于热手。若冷势多热者
从冷。若热功胜冷者成热。如是以此合觉之触显于
离知。涉势若成因于劳触。兼身与劳同是菩提瞪发
劳相。」
【两手相触本无外境。唯是冷热互胜以成相涉之
势。是合觉之触虚妄如是。又复以此合觉之触显
于离知。其益为虚妄可知。然此科与上四入不同。
按上四入皆先出根劳。次显境妄。此科则先显境
妄。次出根劳。涉势二句即出成根劳之义。若犹谁
也。言上来冷热相涉之势竟是谁之所成。乃因于
两手久触。劳其能触之根虚妄显现。若乍然一触
冷热各住自不能相涉矣。兼身与劳等准前可知
二出名辨伪二。
一出名略显。二推因详辩。
初。】
「因于离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觉性。
此知觉体离彼离合违顺二尘毕竟无体。」
○若于空出。虚空
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关汝入。」
【亦四义。初承前徵起。
○二破从尘来。
○三破从根
生。
○四破从空出。虚空自味者谓虚空自能尝味。
非汝口知者非借汝之口知。又空自知者又若必
谓从空而出。空自能尝亦唯空自能知。尚不借口
何关汝入。出名辩伪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舌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舌入竟。
五身入三准前。
初比例显妄。】
「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触于热手。若冷势多热者
从冷。若热功胜冷者成热。如是以此合觉之触显于
离知。涉势若成因于劳触。兼身与劳同是菩提瞪发
劳相。」
【两手相触本无外境。唯是冷热互胜以成相涉之
势。是合觉之触虚妄如是。又复以此合觉之触显
于离知。其益为虚妄可知。然此科与上四入不同。
按上四入皆先出根劳。次显境妄。此科则先显境
妄。次出根劳。涉势二句即出成根劳之义。若犹谁
也。言上来冷热相涉之势竟是谁之所成。乃因于
两手久触。劳其能触之根虚妄显现。若乍然一触
冷热各住自不能相涉矣。兼身与劳等准前可知
二出名辨伪二。
一出名略显。二推因详辩。
初。】
「因于离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觉性。
此知觉体离彼离合违顺二尘毕竟无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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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合违顺明是四尘。而言二尘者。正脉云。违顺即
合离中之违顺。故惟二尘。盖或离或合。觉苦即是
违。觉乐即是顺也。
二推因详辨二。
一总标无
从。二分文各破。
初。】
「如是阿难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于根出。
又非空生。」
【二分文各破。】
「何以故。
○若合时来离当巳灭。云何觉离。违顺二相
亦复如是。
○若从根出必无离合违顺四相。则汝身
知元无自性。
○必于空出。空自知觉何关汝入。」
【亦四义。初承前徵起。
○二破从尘来。云何觉离下
似有阙文。具足应云。若离时来合当巳灭。云何觉
合。离合二相既尔。违顺二相准知。故云亦复如是。
○三破从根出。
○四破从空出。出名辩伪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身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身入竟。
六意入三准前。
初比例显妄。】
「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睡熟便寤。览尘斯忆。失忆
为忘。是其颠倒生住异灭。吸习中归不相踰越。称意
知根。兼意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劳倦睡熟皆指意根。谓意根劳倦不耐缘境则妄
现眠相。意根睡熟不甘滞寂。则妄现寤相。此皆约
忽寐忽觉言之。非夜寐昼觉也。以夜寐昼觉虽曰
虚妄。人所难知。故取此至虚至妄者比例。令易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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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忆忘即生灭二尘。然亦眠寤皆具。如寤则历览
法尘斯能记忆属生。偶尔失于记忆则名为忘属
灭。眠则梦览习尘亦名记忆。偶尔梦沈境寂亦名
失忆。然睡眠既依劳现。而因眠现寤亦名为劳。况
夫于中转现忆忘真为妄之至矣。忽寐忽寤忆忘
不清。故是颠倒生住异灭。唯识云。本无今有名生。
生位暂停名住。住别前后名异。暂有还无名灭。正
脉云。初忆名生。正忆名住。始忘为异。忘尽为灭。据
此则虽曰四相。亦惟是二。以住即生际。异即灭际
故。吸习中归者。谓虽曰颠倒亦能吸取习境中归
于内。且四相历然前后不相踰越。亦属意中知性。
故曰称意知根。兼意与劳等。亦准前。
二出名辨
伪二。
一出名略显。二推因详辩。
初。】
「因于生灭二种妄尘集知居中吸撮内尘。见闻逆流
流不及地名觉知性。此觉知性离彼寤寐生灭二尘
毕竟无体。」
【此中生灭二尘与上科忆忘不同。上科忆忘约劳
倦忽寐忽寤时说。此中生灭约平常有记无记时
言。集者招致义。谓由生灭二尘招致意根中性故。
又前五向外云发。知性在内名集。集之为言止也。
吸撮者引取义。内尘即是法尘。复有二相。见闻逆
流即生尘之相。见闻者所见所闻。举二尘该馀三
也。五尘巳谢。所馀习影反落意地故云逆流。流不
及地即灭尘之相。谓见闻逆流不能及于意地。意
法尘斯能记忆属生。偶尔失于记忆则名为忘属
灭。眠则梦览习尘亦名记忆。偶尔梦沈境寂亦名
失忆。然睡眠既依劳现。而因眠现寤亦名为劳。况
夫于中转现忆忘真为妄之至矣。忽寐忽寤忆忘
不清。故是颠倒生住异灭。唯识云。本无今有名生。
生位暂停名住。住别前后名异。暂有还无名灭。正
脉云。初忆名生。正忆名住。始忘为异。忘尽为灭。据
此则虽曰四相。亦惟是二。以住即生际。异即灭际
故。吸习中归者。谓虽曰颠倒亦能吸取习境中归
于内。且四相历然前后不相踰越。亦属意中知性。
故曰称意知根。兼意与劳等。亦准前。
二出名辨
伪二。
一出名略显。二推因详辩。
初。】
「因于生灭二种妄尘集知居中吸撮内尘。见闻逆流
流不及地名觉知性。此觉知性离彼寤寐生灭二尘
毕竟无体。」
【此中生灭二尘与上科忆忘不同。上科忆忘约劳
倦忽寐忽寤时说。此中生灭约平常有记无记时
言。集者招致义。谓由生灭二尘招致意根中性故。
又前五向外云发。知性在内名集。集之为言止也。
吸撮者引取义。内尘即是法尘。复有二相。见闻逆
流即生尘之相。见闻者所见所闻。举二尘该馀三
也。五尘巳谢。所馀习影反落意地故云逆流。流不
及地即灭尘之相。谓见闻逆流不能及于意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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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唯缘灭相也。正以有此功能相似有体。故立觉
知之名。寤寐生灭者。寤中寐中各有生灭。离此无
体明知虚妄。
二推因详辩二。
一总标无从。二
分文各破。
初。】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觉知之根非寤寐来。非生灭有。
不于根出。亦非空生。」
【二分文各破。】
「何以故。
○若从寤来寐即随灭。将何为寐。
○必生时
有灭即同无令谁受灭。若从灭有生即灭无。谁知生
者。
○若从根出。寤寐二相随身开合。离斯二体此觉
知者同于空华毕竟无性。
○若从空生。自是空知何
关汝入。」
【此有五义。初承前徵起。
○二破寤寐来。文缺破寐
来。义可例思故。
○三破生灭有。受者领以为境。即
知义也。
○四破从根出。根指肉团心也。故下言身
以肉属身分摄故。破意以若从根出自应不关寤
寐。但寤寐二相乃随身肉开合。以肉根如莲华状
开则成寤。合则成寐。设许不关寤寐。亦应不关开
合。何言根生。且若离斯寤寐二体。而此觉知亦同
空华无性。以不能缘生灭二种尘故。
○五破从空
生可知。出名辩伪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意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因尘立名则名惟假有。从缘辨体则体本无生。名
体既其非真意入由来虚妄。然妄不自妄依真而
知之名。寤寐生灭者。寤中寐中各有生灭。离此无
体明知虚妄。
二推因详辩二。
一总标无从。二
分文各破。
初。】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觉知之根非寤寐来。非生灭有。
不于根出。亦非空生。」
【二分文各破。】
「何以故。
○若从寤来寐即随灭。将何为寐。
○必生时
有灭即同无令谁受灭。若从灭有生即灭无。谁知生
者。
○若从根出。寤寐二相随身开合。离斯二体此觉
知者同于空华毕竟无性。
○若从空生。自是空知何
关汝入。」
【此有五义。初承前徵起。
○二破寤寐来。文缺破寐
来。义可例思故。
○三破生灭有。受者领以为境。即
知义也。
○四破从根出。根指肉团心也。故下言身
以肉属身分摄故。破意以若从根出自应不关寤
寐。但寤寐二相乃随身肉开合。以肉根如莲华状
开则成寤。合则成寐。设许不关寤寐。亦应不关开
合。何言根生。且若离斯寤寐二体。而此觉知亦同
空华无性。以不能缘生灭二种尘故。
○五破从空
生可知。出名辩伪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意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因尘立名则名惟假有。从缘辨体则体本无生。名
体既其非真意入由来虚妄。然妄不自妄依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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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事不自事揽理而成。要知因水成波。无庸拨波
觅水。果了缘金成器。自能就器得金。故云本非因
缘。非自然性。约入显示竟。
三约处显示二。
一总徵。二别示。
初。】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徵意准上。十二处谓六根六尘也。处者方所义。谓
眼唯对色。耳惟对声等。各有方所。又定在义。谓根
一定在内。尘一定在外。各有定在。亦名十二入。谓
取境则以根入尘。受境则以尘入根。通为能入。亦
通为所入。对阴对界此为迷于色不迷于心者。开
色合心。又为中根人闻中得悟者说也。
二别示六。
一眼色二处。二耳声二处。三鼻香二
处。四舌味二处。五身触二处。六意法二处。
初三。
一现前定处。二就处辨妄。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汝且观此祇陀树林及诸泉池。」
【教以且观者定能见根处。树林泉池者定所见尘
处。
二就处辩妄二。
一双徵两计。二分文各破。
初。】
「于意云何。
○此等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
【首句总相徵。
○此等下分别徵也。举根兼尘故曰
此等。离色则见无可表似是色生眼见。离见则色
无可凭似是眼生色相。二俱非实故尔分徵。至下
乃各为详破。
二分文各破二。
一破眼生色相。
二破色生眼见。
初。】
觅水。果了缘金成器。自能就器得金。故云本非因
缘。非自然性。约入显示竟。
三约处显示二。
一总徵。二别示。
初。】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徵意准上。十二处谓六根六尘也。处者方所义。谓
眼唯对色。耳惟对声等。各有方所。又定在义。谓根
一定在内。尘一定在外。各有定在。亦名十二入。谓
取境则以根入尘。受境则以尘入根。通为能入。亦
通为所入。对阴对界此为迷于色不迷于心者。开
色合心。又为中根人闻中得悟者说也。
二别示六。
一眼色二处。二耳声二处。三鼻香二
处。四舌味二处。五身触二处。六意法二处。
初三。
一现前定处。二就处辨妄。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汝且观此祇陀树林及诸泉池。」
【教以且观者定能见根处。树林泉池者定所见尘
处。
二就处辩妄二。
一双徵两计。二分文各破。
初。】
「于意云何。
○此等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
【首句总相徵。
○此等下分别徵也。举根兼尘故曰
此等。离色则见无可表似是色生眼见。离见则色
无可凭似是眼生色相。二俱非实故尔分徵。至下
乃各为详破。
二分文各破二。
一破眼生色相。
二破色生眼见。
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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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见空非色色性应销。销则
显发一切都无。色相既无谁明空质。
○空亦如是。」
【初正破生色。破意以若计眼根生色相者。当其见
空之时非是色相。而眼根中生色之性应即销灭。
然色性既销则灭性显发一切色相应都无所有。
若尔。则不惟无色亦复无空。以空乃待色而显。色
相既无无所待故。谁明空质。谓纵有空质谁复能
明哉。是知所谓眼生色相者谬矣。
○末句例破生
空。例上应云。若复眼根生空相者。见色非空空性
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空相既无谁明色质。为
避文繁。故总取例云。空亦如是。谓眼生空相亦如
生色中破(问。据前徵词。但云眼生色相。而此各破。必例破生空者何也。答。空亦是色。生则
俱生。破须俱破。方得无疑)二破色生眼见。】
「若复色尘生眼见者。观空非色见即销亡。亡则都无
谁明空色。」
【破意以若计色尘生眼见者。当其观空之时非是
色相。是生见之因巳灭而是见即应销亡。然见既
销亡则都无所见。既都无所见谁明空色。谓纵有
空色谁复能明哉。是知所谓色生眼见者亦谬矣。
准上科亦应云空亦如是。谓空生眼见亦如色生
中破。文中无者。准上可知故。就处辩妄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见与色空俱无处所。即色与见二处虚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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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即根处。色空皆尘处。俱无处所者。以眼不生色
则色无处所。色不生眼则见无处所。此且明其无
内外处。即色与见等者。言不惟无处即彼二处之
体亦属虚妄。以本惟一性。此性非因缘非自然起
心即错。动念即乖。唤谁名见及于色空。眼色二处
竟。
二耳声二处三。
一现前定处。二就处辨妄。
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汝更听此祇陀园中食办击鼓。众集撞钟。钟鼓
音声前后相续。」
【听即根处。此祗下皆尘处。食办集众故击鼓。众集
受斋故撞钟。今之丛林击梆鸣牌者锤随国变故
二就处辩妄二。
一双徵两计。二分文各破。
初。】
「于意云何。此等为是声来耳边耳往声处。」
【闻不自闻因声故有。或计声来耳边。声不自声因
闻故有。或计耳往声处。二计俱非故须徵破。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声来耳边。二破耳往声处。
三破无来无往。
初。】
「阿难。若复此声来于耳边。
○如我乞食。室罗筏城在
祇陀林则无有我。此声必来阿难耳处。目连迦叶应
不俱闻。
○何况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门。一闻钟声
同来食处。」
【初牒声来耳。
○如我下法喻合辨。喻中如来乞食
城中林里则无。法中声来阿难耳边馀耳则无。故
连叶应不俱闻。今既不尔。则法喻不齐矣。
○何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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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极显其谬。意以连叶俱闻则法喻不齐。何况众
多沙门一闻同来。尤见其不齐之甚。是知所谓声
来耳边者谬也。
二破耳往声处。】
「若复汝耳往彼声边。
○如我归住祇陀林中。在室罗
城则无有我。汝闻鼓声其耳巳往击鼓之处。钟声齐
出应不俱闻。
○何况其中象马牛羊种种音响。」
【初牒耳往声。
○如我下法喻合辩。喻中如来归住
林中城里则无。法中耳往击鼓之处钟处则无。故
齐出应不俱闻。若俱闻者亦法喻不齐矣。
○何况
下极显其谬。意以钟声齐出则应不能俱闻。何况
象马牛羊种种音向益应不能俱闻。今既不尔。是
知所谓耳往声边者亦谬也。
三破无来无往。】
「若无来往亦复无闻。」
【恐闻来往不成转计无来无往。故为此破。若谓声
亦无来。耳亦无往。则是根尘各住自不成闻。如二
人一在林中一在城里两不相到。自不能和合成
事。是知所谓无来往者益谬也。必兼此破者。以有
来有往固是权宗因缘。无来无往尤属外计自然。
权宗尚破外计安留。又破有来往则生不可说。破
无来往则不生不可说。生与不生俱不可说。乃成
真无生义。就处辨妄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听与音声俱无处所。即听与声二处虚妄。
本非四缘非自然性。」
【声不来耳则耳处不现。耳不往声则声处不现。故
多沙门一闻同来。尤见其不齐之甚。是知所谓声
来耳边者谬也。
二破耳往声处。】
「若复汝耳往彼声边。
○如我归住祇陀林中。在室罗
城则无有我。汝闻鼓声其耳巳往击鼓之处。钟声齐
出应不俱闻。
○何况其中象马牛羊种种音响。」
【初牒耳往声。
○如我下法喻合辩。喻中如来归住
林中城里则无。法中耳往击鼓之处钟处则无。故
齐出应不俱闻。若俱闻者亦法喻不齐矣。
○何况
下极显其谬。意以钟声齐出则应不能俱闻。何况
象马牛羊种种音向益应不能俱闻。今既不尔。是
知所谓耳往声边者亦谬也。
三破无来无往。】
「若无来往亦复无闻。」
【恐闻来往不成转计无来无往。故为此破。若谓声
亦无来。耳亦无往。则是根尘各住自不成闻。如二
人一在林中一在城里两不相到。自不能和合成
事。是知所谓无来往者益谬也。必兼此破者。以有
来有往固是权宗因缘。无来无往尤属外计自然。
权宗尚破外计安留。又破有来往则生不可说。破
无来往则不生不可说。生与不生俱不可说。乃成
真无生义。就处辨妄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听与音声俱无处所。即听与声二处虚妄。
本非四缘非自然性。」
【声不来耳则耳处不现。耳不往声则声处不现。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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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俱无处所。况复无来无往又不可说。真为彻体
虚妄二处叵得。果到不可得处。自见非因缘非自
然性矣。耳声二处竟。
三鼻香二处三。
一现前
定处。二就香辩妄。三承辨结示。
初。】
「阿难。汝又嗅此炉中栴檀。」
【根尘可知。栴檀义翻与药。嗅之能除病故。此方所
无故无正翻。
二就香辩妄二。
一显异徵生。二
分文各破。
初。】
「此香若复然于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
于意云何。此香为复生栴檀木。生于汝鼻。为生于空。」
【二十四铢为一两。一铢惟四分馀也。汉张华志云。
西国使献香者。汉制不满斤不得受。使乃私去。著
香如大豆许在宫门上。香闻长安四十里经月乃
歇。今则不惟香四十里。且言同时闻气诚异香也。
徵生之义可知。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从鼻生。
二破从空生。三破从木生。
初。】
「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称鼻所生。当从鼻出。
○鼻
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栴檀气。
○称汝闻香当于鼻入。
鼻中出香说闻非义。」
【初约生定出。鼻不蒙烟似生于鼻。故先破鼻生。称
生当出者以生即出生义故。
○鼻非下体用相违。
鼻非栴檀者肉体也。肉体不应有檀气之用。故难
以云何有也。
○称汝下名义不符。入香为闻故曰
称闻当入。今不入而反出故难以说闻非义。然既
虚妄二处叵得。果到不可得处。自见非因缘非自
然性矣。耳声二处竟。
三鼻香二处三。
一现前
定处。二就香辩妄。三承辨结示。
初。】
「阿难。汝又嗅此炉中栴檀。」
【根尘可知。栴檀义翻与药。嗅之能除病故。此方所
无故无正翻。
二就香辩妄二。
一显异徵生。二
分文各破。
初。】
「此香若复然于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
于意云何。此香为复生栴檀木。生于汝鼻。为生于空。」
【二十四铢为一两。一铢惟四分馀也。汉张华志云。
西国使献香者。汉制不满斤不得受。使乃私去。著
香如大豆许在宫门上。香闻长安四十里经月乃
歇。今则不惟香四十里。且言同时闻气诚异香也。
徵生之义可知。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从鼻生。
二破从空生。三破从木生。
初。】
「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称鼻所生。当从鼻出。
○鼻
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栴檀气。
○称汝闻香当于鼻入。
鼻中出香说闻非义。」
【初约生定出。鼻不蒙烟似生于鼻。故先破鼻生。称
生当出者以生即出生义故。
○鼻非下体用相违。
鼻非栴檀者肉体也。肉体不应有檀气之用。故难
以云何有也。
○称汝下名义不符。入香为闻故曰
称闻当入。今不入而反出故难以说闻非义。然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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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转成谬。则此香不从鼻生明矣。
二破从空生。】
「若生于空。空性常恒香应常在。何藉炉中爇此枯木。」
【既不蒙烟又不生鼻似生于空。故次破空生。空即
鼻中空也。体同大虚故曰常恒。能生则一切时生
故香应常在。设许常在仍堕自然。故难以何藉炉
中爇此枯木。正显其犹待缘也。
三破从木生。】
「若生于木。则此香质因爇成烟。若鼻得闻合蒙烟气。
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巳闻。」
【香生于木常情共计也。恐阿难为避常情或计从
鼻从空。今二计俱破将必还归常情。故即破木生。
若谓此香生于木者。则此香之木质不能通鼻。须
是因爇成烟乃可通于鼻也。若果烟通于鼻而鼻
得闻者。则鼻中合蒙烟气。设许蒙烟仍堕因缘。故
难以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即尽四十里内云何巳
闻。正显其不藉缘也。就香辨妄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香鼻与闻俱无处所。即嗅与香二处虚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香尘处。鼻根与闻性合为根处。下嗅字亦兼鼻与
闻。然根尘相依犹若交芦。破一则二俱不成。香无
生体如上巳辨。根无所偶自然不立。故即承此结
示。馀义准前可知。鼻香二处竟。
四舌味二处三。
一据常定处。二就味辩妄。三承辨结示。
初。】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
上味。」
二破从空生。】
「若生于空。空性常恒香应常在。何藉炉中爇此枯木。」
【既不蒙烟又不生鼻似生于空。故次破空生。空即
鼻中空也。体同大虚故曰常恒。能生则一切时生
故香应常在。设许常在仍堕自然。故难以何藉炉
中爇此枯木。正显其犹待缘也。
三破从木生。】
「若生于木。则此香质因爇成烟。若鼻得闻合蒙烟气。
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巳闻。」
【香生于木常情共计也。恐阿难为避常情或计从
鼻从空。今二计俱破将必还归常情。故即破木生。
若谓此香生于木者。则此香之木质不能通鼻。须
是因爇成烟乃可通于鼻也。若果烟通于鼻而鼻
得闻者。则鼻中合蒙烟气。设许蒙烟仍堕因缘。故
难以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即尽四十里内云何巳
闻。正显其不藉缘也。就香辨妄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香鼻与闻俱无处所。即嗅与香二处虚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香尘处。鼻根与闻性合为根处。下嗅字亦兼鼻与
闻。然根尘相依犹若交芦。破一则二俱不成。香无
生体如上巳辨。根无所偶自然不立。故即承此结
示。馀义准前可知。鼻香二处竟。
四舌味二处三。
一据常定处。二就味辩妄。三承辨结示。
初。】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
上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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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如是曰常。二时者早食午食时也。正脉云。此
中舌处不显。寄隐遇字之中。
二就味辨妄二。
一总徵生处。二分文各破。
初。】
「于意云何。此味为复生于空中生于舌中。为生食中。」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从舌生。二破从食生。三破
从空生。
初。】
「阿难。若复此味生于汝舌。
○在汝口中祗有一舌。其
舌尔时巳成酥味。遇黑石蜜应不推移。
○若不变移
不名知味。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初按定生舌味唯舌知。或计生于舌中故此按定。
○在汝下据一为破。一口一舌世间共许也。尔时
者指遇酥时言。遇酥之时舌上觉有酥味。是舌巳
成酥酪味矣。石蜜者沙糖类。言一舌巳生酥味。纵
遇石蜜应不推迁变移转生蜜味。如树生果。生酸
生甜应一定也。
○若不下展转显谬。恐闻应不推
移遂计不移。若果不移失随缘义。故以不名知味
破之。言舌以知味为性。不移则常是一味。馀无所
知。岂成知味之舌。此一谬也。又恐闻不移被破转
计变移。若果变移失不变义。故以舌非多体等破
之。言既曰变移。遇酥则能生酥味。遇蜜则能生蜜
味。若尔。则应有多舌。如多果须依多树而生。今舌
既非多体。云何多般之味一舌之知所能遍生。此
又一谬也。既展转成谬则味非舌生明矣。
二破从食生。】
卷三 第 88c 页 X16-0088.png
「若生于食。食非有识云何自知。
○又食自知即同他
食。何预于汝名味之知。」
【初正破常计。常情共计味生于食故为此破。若谓
味生于食者则不假舌根矣。不假舌根还同无味。
以食非有识云何自知有味。是味必由舌现不应
属食生也。
○又食下兼防谬执。恐闻食非有识云
何自知犹未心服。故为此防。又汝必谓食能自知
不须汝舌者。即同他食一般。有何千预于汝而名
汝舌为味家之知。此益见其谬也。
三破从空生。】
「若生于空。汝啖虚空当作何味。
○必其虚空若作咸
味。既咸汝舌亦咸汝面。则此界人同于海鱼。
○既常
受咸了不知淡。若不识淡亦不觉咸。必无所知云何
名味。」
【初按生徵味。食生舌生二计俱破。或计味从空生
故按定令啖。意以生味必能具味具味应可啖知。
故徵其当作何味。
○必其下约咸以破。言舌向于
空既咸汝舌。面向于空亦应咸于面。若尔。则此界
中人身在虚空皆应同于海鱼。全体皆咸岂理也
哉。
○既常下展转显谬。言设许同于海鱼则应常
时受咸。故难以既常受咸了不知淡。然咸淡乃相
待而显。若果不识淡者则应亦不觉咸。以无待故。
既咸淡二俱不觉是必全无所知。云何又以酥酪
醍醐名为上味。就味辩妄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味舌与尝俱无处所。即尝与味二俱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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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根尘相依破一则二俱不立。故俱无处所唯是虚
妄。人惟不知虚妄所以不见真实。若果知是虚妄。
忘尘遗根。即二处而见本非因缘非自然性矣。舌
味二处竟。
五身触二处三。
一据常定处。二就
知辨妄。三承辨结示。
初。】
「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
【灌顶引律云。佛常戒敕弟子一日三摩其头。默自
诵云。守口摄意身莫犯。如是行者得度世。又引遗
教经云。汝等比丘当自摩头。巳舍饰好著坏色衣。
执持应器以乞自活。自见如是。若起贪慢当疾灭
之。阿难遵制日日行之。故云汝常等也。此中尘处
不显寄隐摩字之中。以头手皆属身根。唯正摩时
所现痛痒等相名之为触。下云此摩所知。所知即
痛痒等相也。正脉云。鼻香二处与此二处皆有取
例之意。言彼以鼻不蒙烟同时俱闻。知香尘之虚
妄用例诸香。此以本无外境头手假摩。知摩触之
虚妄用例诸触。亦是以易知例难知也。
二就知
辨妄二。
一双徵两在。二分文各破。
初。】
「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复在头。」
【此摩所知者。谓当此正摩之时自有所知之触。既
有所知之触自有能触之知。但不知头之与手谁
为能触。故徵其能为在手为复在头。此中能触触
字宜训觉义。
二分文各破二。
一正破两在。二
【根尘相依破一则二俱不立。故俱无处所唯是虚
妄。人惟不知虚妄所以不见真实。若果知是虚妄。
忘尘遗根。即二处而见本非因缘非自然性矣。舌
味二处竟。
五身触二处三。
一据常定处。二就
知辨妄。三承辨结示。
初。】
「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
【灌顶引律云。佛常戒敕弟子一日三摩其头。默自
诵云。守口摄意身莫犯。如是行者得度世。又引遗
教经云。汝等比丘当自摩头。巳舍饰好著坏色衣。
执持应器以乞自活。自见如是。若起贪慢当疾灭
之。阿难遵制日日行之。故云汝常等也。此中尘处
不显寄隐摩字之中。以头手皆属身根。唯正摩时
所现痛痒等相名之为触。下云此摩所知。所知即
痛痒等相也。正脉云。鼻香二处与此二处皆有取
例之意。言彼以鼻不蒙烟同时俱闻。知香尘之虚
妄用例诸香。此以本无外境头手假摩。知摩触之
虚妄用例诸触。亦是以易知例难知也。
二就知
辨妄二。
一双徵两在。二分文各破。
初。】
「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复在头。」
【此摩所知者。谓当此正摩之时自有所知之触。既
有所知之触自有能触之知。但不知头之与手谁
为能触。故徵其能为在手为复在头。此中能触触
字宜训觉义。
二分文各破二。
一正破两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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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防谬辨。
初。】
「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
○若在于头手则无
用。云何名触。」
【初破能在手。言一身秪有一知。若谓能触之知在
于手者头上则应无知。云何正摩之时头上宛然
有知。得成触相。是能触不专在于手也。
○若在下
破能在头。若谓能触之知在于头者手上则应无
用。又云何正摩之时手上依然有用。得名能触。是
能触不专在于头也。
二兼防谬辨。】
「若各各有则汝阿难应有二身。
○若头与手一触所
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若一体者触则无成。
○若二
体者触谁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虚空与汝
成触。」
【初防头手各有辨。恐闻头手互无之破遂谬辩云。
头上手上各各有一能触之知。故为此防。言一身
一知世间共许。若谓头上手上各各有者。则汝阿
难有二知矣。既有二知应有二身。否则世间相违。
○若头下防头手共一辨。恐闻应有二身之破又
谬辨云。虽头手各各有知皆是一个能触之所生
起。故无妨唯是一身。故为此防。若谓头上之知与
手上之知皆是一个能触之所生起者。则手上之
知与头上之知当为一体。若果是一体者触尘则
无所成。以有能无所故也。
○若二下防所生成二
辩。恐闻触则无成之破又谬辨云。虽头手之知皆
初。】
「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
○若在于头手则无
用。云何名触。」
【初破能在手。言一身秪有一知。若谓能触之知在
于手者头上则应无知。云何正摩之时头上宛然
有知。得成触相。是能触不专在于手也。
○若在下
破能在头。若谓能触之知在于头者手上则应无
用。又云何正摩之时手上依然有用。得名能触。是
能触不专在于头也。
二兼防谬辨。】
「若各各有则汝阿难应有二身。
○若头与手一触所
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若一体者触则无成。
○若二
体者触谁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虚空与汝
成触。」
【初防头手各有辨。恐闻头手互无之破遂谬辩云。
头上手上各各有一能触之知。故为此防。言一身
一知世间共许。若谓头上手上各各有者。则汝阿
难有二知矣。既有二知应有二身。否则世间相违。
○若头下防头手共一辨。恐闻应有二身之破又
谬辨云。虽头手各各有知皆是一个能触之所生
起。故无妨唯是一身。故为此防。若谓头上之知与
手上之知皆是一个能触之所生起者。则手上之
知与头上之知当为一体。若果是一体者触尘则
无所成。以有能无所故也。
○若二下防所生成二
辩。恐闻触则无成之破又谬辨云。虽头手之知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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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触所生。生巳则成二体。故为此防。若谓生巳
成二体者触尘当谁为在。若在能摩之手非在所
摩之头。若在所摩之头非在能摩之手。云何正摩
之时头上手上各有触尘相现。莫是虚空与汝成
触。以补触之不足耶。据理而论不应虚空与汝成
触。以虚空无质故也。就知辨妄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即身与触二俱虚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初则因所徵能。(如云此摩所知谁为能触等)次则以能破所。(如云
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等)究竟能既不存。(如各有共一皆不能成)所
亦不立。(如不应虚空与汝成触)故曰觉触与身俱无处所。觉
触谓所觉之触。即前此摩所知尘处也。身谓能觉
之身。即上头之与手根处也。馀可准思。身触二处
竟。
六意法二处三。
一据常定处。二就法辨妄。
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
【意兼色心二根。及与知精根处也。所缘善恶等即
尘处也。此中三性且指前五识所具。如前五根缘
善境界识中则有善性现起。缘恶境界识中则有
恶性现起。缘无记境识中则有无记性现起。名为
善恶无记三性。依此三性生起善恶无记影子而
成法尘。依然善恶无记各有条则。不相紊乱名为
生成法则。是知法尘条则依三性生成。为意根所
缘。故云汝常意中所缘等也。
二就法辨妄二。
成二体者触尘当谁为在。若在能摩之手非在所
摩之头。若在所摩之头非在能摩之手。云何正摩
之时头上手上各有触尘相现。莫是虚空与汝成
触。以补触之不足耶。据理而论不应虚空与汝成
触。以虚空无质故也。就知辨妄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即身与触二俱虚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初则因所徵能。(如云此摩所知谁为能触等)次则以能破所。(如云
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等)究竟能既不存。(如各有共一皆不能成)所
亦不立。(如不应虚空与汝成触)故曰觉触与身俱无处所。觉
触谓所觉之触。即前此摩所知尘处也。身谓能觉
之身。即上头之与手根处也。馀可准思。身触二处
竟。
六意法二处三。
一据常定处。二就法辨妄。
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
【意兼色心二根。及与知精根处也。所缘善恶等即
尘处也。此中三性且指前五识所具。如前五根缘
善境界识中则有善性现起。缘恶境界识中则有
恶性现起。缘无记境识中则有无记性现起。名为
善恶无记三性。依此三性生起善恶无记影子而
成法尘。依然善恶无记各有条则。不相紊乱名为
生成法则。是知法尘条则依三性生成。为意根所
缘。故云汝常意中所缘等也。
二就法辨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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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徵即离。二分文各破。
初。】
「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
【法即法尘是无表色。心指意根亦兼知性。即心离
心者。言法尘既是无表依论明其为非色非心聚。
然既曰非心则不即乎心。既曰非色又似不离乎
心。故此双徵。次下乃为俱破。
二分文各破二。
一破即心所生。二破离心别有。
初。】
「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
【即心则属有知故非尘。非尘亦属能缘故非所。唯
能无所绝于对待故不成处。
二破离心别有。】
「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
○知则名
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
汝。
○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
空相。当于何在。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
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初按定双徵。谓按定离心双徵有知与无知也。
○
知则下先破有知。谓设言有知则名为心。但不知
为异于汝为即于汝。若异于汝者应当是尘。而今
却名心非尘。据此则同他人心量。非汝所缘亦不
成处。若即于汝者应当即是汝心。而今却离心别
有。云何既是汝心更有二体于汝心之外。此益见
其谬也。
○若非下次破无知。非犹无也。谓设若离
心而又无知者亦应有所在处。然此尘既非色香
等五尘之色。(离合冷暖皆触尘也)及五尘外虚空之相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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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于何在。今于色之与空一一推求都无表显指
示之处。莫非犹在色空外耶。但色外即空不应说
人间更有空外。据此则离心不有还应是心。但心
非所缘处从谁立。巳于即心中辩。详此中心非所
缘二句应在上段同他心量之下。或笔授错简。请
截此续彼则彼义既周而此文不赘矣。就法辨妄
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虚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法则者外处也。既即心离心展转谬妄。则外处不
成。外既不成对谁立心名之为内。故云俱无处所。
然毕竟如何。若分别不了。则意之与法二俱虚妄。
若直下无心。则意之与法本惟一非因缘非自然
性矣。约处显示竟。
四约界显示二。
一总徵。二别示。
初。】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徵意可知。十八界谓六根六尘六识也。界者依俱
舍名种族义。如彼颂云。聚生门种族。是蕴处界义。
盖聚为积聚。即是蕴义。以能积聚有为法故。生门
即是处义。以是生长诸识门故。种族即是界义。论
有二释。一种者生本义。谓十八界为同类因各生
自类等流果故。是生法本。二族者族类义。谓十八
法族类自性各别不同故。以族摄类。今释界亦二
义。一者因义。谓根尘识三和合造业为生死因故。
示之处。莫非犹在色空外耶。但色外即空不应说
人间更有空外。据此则离心不有还应是心。但心
非所缘处从谁立。巳于即心中辩。详此中心非所
缘二句应在上段同他心量之下。或笔授错简。请
截此续彼则彼义既周而此文不赘矣。就法辨妄
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虚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法则者外处也。既即心离心展转谬妄。则外处不
成。外既不成对谁立心名之为内。故云俱无处所。
然毕竟如何。若分别不了。则意之与法二俱虚妄。
若直下无心。则意之与法本惟一非因缘非自然
性矣。约处显示竟。
四约界显示二。
一总徵。二别示。
初。】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徵意可知。十八界谓六根六尘六识也。界者依俱
舍名种族义。如彼颂云。聚生门种族。是蕴处界义。
盖聚为积聚。即是蕴义。以能积聚有为法故。生门
即是处义。以是生长诸识门故。种族即是界义。论
有二释。一种者生本义。谓十八界为同类因各生
自类等流果故。是生法本。二族者族类义。谓十八
法族类自性各别不同故。以族摄类。今释界亦二
义。一者因义。谓根尘识三和合造业为生死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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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限义。谓根尘识三各有界限不相紊乱故。佛
欲破中边界显空藏体。断生死因示真如果。故先
总徵。次下乃三三别示。此为心色俱迷者开色开
心。又为下根人开广得悟者说也。
二别示六。
一眼色识界。二耳声识界。三鼻香识界。四舌味识
界。五身触识界。六意法识界。
初三。
一据权定
界。二就识辩妄。三承辨结示。
初。】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
【如汝所明者有二义。一者单就阿难。以阿难于破
识文中曾引是语。纵许其巳能明故。二者通约权
教。谓如汝权教所明。以根尘生识是昔权教之所
说故。二义之中后义理长。以下诸界中耳声为缘
生于耳识等阿难所不曾引故。正脉云。彼所谓眼
根色尘内外相对。于其中间生于眼识。内外中间
故成三界矣。下皆仿此。
二就识辩妄(独就识辨者。以根尘
相对识生其中如三家比邻而住。若撤其中家界墙则左右两家界限。俱不成矣。又按正脉。入处界三科
破法有三种差别。一者约缘破。言不局本法广破外缘也。如灭火不径扑火。但抽去其薪火自灭矣。以火
无自体也。二者更互破。言二法相依而立即须更互破之。如蛟水相依两皆为患。除之者。驱蛟绝水之本。
泄水破蛟之居也。三者从要破。此有两种。一者二法从要破。如两木相倚而立。但推倒一边。二俱倒矣。二
者三法从要破。如筋角胶三合为弓。而胶为其要。但除去其胶则筋角皆不成弓矣。详前六入破法全是
约缘。以尘即其缘也。十二处中眼色耳声四处乃更互破。身触二处则独约根破。馀六处独约尘破。皆二
法从要破也。此十八界中破法全是三法从要。以三法中唯识为要也。然文虽从要而意实并破。非同六
入正意在根。详其结处可见)二。
一指识徵界。二分文各破
初。】
欲破中边界显空藏体。断生死因示真如果。故先
总徵。次下乃三三别示。此为心色俱迷者开色开
心。又为下根人开广得悟者说也。
二别示六。
一眼色识界。二耳声识界。三鼻香识界。四舌味识
界。五身触识界。六意法识界。
初三。
一据权定
界。二就识辩妄。三承辨结示。
初。】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
【如汝所明者有二义。一者单就阿难。以阿难于破
识文中曾引是语。纵许其巳能明故。二者通约权
教。谓如汝权教所明。以根尘生识是昔权教之所
说故。二义之中后义理长。以下诸界中耳声为缘
生于耳识等阿难所不曾引故。正脉云。彼所谓眼
根色尘内外相对。于其中间生于眼识。内外中间
故成三界矣。下皆仿此。
二就识辩妄(独就识辨者。以根尘
相对识生其中如三家比邻而住。若撤其中家界墙则左右两家界限。俱不成矣。又按正脉。入处界三科
破法有三种差别。一者约缘破。言不局本法广破外缘也。如灭火不径扑火。但抽去其薪火自灭矣。以火
无自体也。二者更互破。言二法相依而立即须更互破之。如蛟水相依两皆为患。除之者。驱蛟绝水之本。
泄水破蛟之居也。三者从要破。此有两种。一者二法从要破。如两木相倚而立。但推倒一边。二俱倒矣。二
者三法从要破。如筋角胶三合为弓。而胶为其要。但除去其胶则筋角皆不成弓矣。详前六入破法全是
约缘。以尘即其缘也。十二处中眼色耳声四处乃更互破。身触二处则独约根破。馀六处独约尘破。皆二
法从要破也。此十八界中破法全是三法从要。以三法中唯识为要也。然文虽从要而意实并破。非同六
入正意在根。详其结处可见)二。
一指识徵界。二分文各破
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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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
【此识者指定所生之识。为复等徵其以何为界。良
以根尘各有别名而识则无之。若不系以根尘则
无所分别。然诸经多明系根。今以权教根尘皆能
生识。则应二系不定。故双约根尘而徵其以何为
界。意以因眼所生则名眼识界。因色所生准知。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系根不成。二破系尘不成。
三破两系不成。
初。】
「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纵有汝识欲将
何用。
○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
【初正破系根。若谓此识因眼生者应不藉乎色空。
要知既无色空无可分别。谩说不能生识。纵许能
生有汝之识欲将何用。用处尚无凭何说识。是明
知非因眼生。
○汝见下预防谬辨。恣闻根生之破
遂谬辨云。所言因眼生者非指色根。乃指见性。故
为此防。意以凡言立界必有色相可凭。纵因见生
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可表示。识将从何立界。是
知所谓眼识界者唯谬称耳。
二破系尘不成。】
「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虚空性。
○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
立。
○从变则变界相自无。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
识知虚空所在。」
【初正破系尘。若谓此识因色生者离色应不能生。
要知色有变灭变灭则空。若到空无色时汝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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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则应断灭。断灭则并空亦不应识。而于色变灭
时云何识知是虚空性。是明知非因色生。
○若色
下预防谬辨。恐闻云何识空之难。遂谬辨云。识因
色生。色变而识自不变。云何不许识空。故为此防。
若谓色迁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是汝识自不
迁矣。纵许不迁亦不成界。以离色无凭界从何立。
是知所谓色识界者亦谬称耳。
○从变下遮止矫
乱。恐不迁被破。遂矫乱云。从变。又恐从变被破。遂
矫乱云。不变。故遮止云。若谓从变则应变灭无体。
如是则界相自无不劳费词矣。若谓不变则应性
自常恒。常恒则既从色生惟应识色。应不识知虚
空所在。既皆不尔。惟是矫乱。岂真有色生之理哉。
三破两系不成。】
「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
云何成界。」
【恐闻根生尘生二俱不成。遂计共生。故为此破。若
谓此识兼于二种为因。乃内眼外色和合共生者。
要先审定此识。为与根尘合耶。为与根尘离耶。若
与根尘合者。则中间之识自应离而为二。半合于
眼则属有知。半合于色则属无知。而体性乱矣。若
与根尘离者。则中间之识应是眼之半分。色之半
分。两半合成有知与无知不分。如水与土和合成
泥而体性杂矣。既杂且乱云何得成中界。就识辨
妄竟。
三承辨结示。】
时云何识知是虚空性。是明知非因色生。
○若色
下预防谬辨。恐闻云何识空之难。遂谬辨云。识因
色生。色变而识自不变。云何不许识空。故为此防。
若谓色迁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是汝识自不
迁矣。纵许不迁亦不成界。以离色无凭界从何立。
是知所谓色识界者亦谬称耳。
○从变下遮止矫
乱。恐不迁被破。遂矫乱云。从变。又恐从变被破。遂
矫乱云。不变。故遮止云。若谓从变则应变灭无体。
如是则界相自无不劳费词矣。若谓不变则应性
自常恒。常恒则既从色生惟应识色。应不识知虚
空所在。既皆不尔。惟是矫乱。岂真有色生之理哉。
三破两系不成。】
「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
云何成界。」
【恐闻根生尘生二俱不成。遂计共生。故为此破。若
谓此识兼于二种为因。乃内眼外色和合共生者。
要先审定此识。为与根尘合耶。为与根尘离耶。若
与根尘合者。则中间之识自应离而为二。半合于
眼则属有知。半合于色则属无知。而体性乱矣。若
与根尘离者。则中间之识应是眼之半分。色之半
分。两半合成有知与无知不分。如水与土和合成
泥而体性杂矣。既杂且乱云何得成中界。就识辨
妄竟。
三承辨结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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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则眼与色
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以是各生共生俱不得成之故。当知昔教所谓为
缘生识者。三处都无。以中既不有内外何分。若因
枝寻本。则此眼与色及色界三当体即是非因缘
非自然性。正脉云。色界者色识界也。此系尘以为
别名。而又略一识字下二科仿此。眼色识界竟。
二耳声识界三。
一据权定界。二就识辩妄。三承
辩结示。
初。】
「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生于耳识。」
【二就识辨妄二。
一指识徵界。二分文各破。
初。】
「此识为复因耳所生以耳为界。因声所生以声为界。」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系根不成。二破系尘不成。
三破两系不成。
初。】
「阿难。若因耳生。动静二相既不现前根不成知。必无
所知。知尚无成识何形貌。
○若取耳闻。无动静故闻
无所成。
○云何耳形杂色触尘名为识界。则耳识界
复从谁立。」
【初正破系根。若谓此识因耳生者自应不藉动之
与静。要知动静二相既不现前唯根不能成知。必
至空空洞洞一无所知矣。然识因知显。今知尚无
成纵生于识有何形貌可凭。是明知其不因耳生。
○若取下预防谬辩。恐闻知尚无成识何形貌之
破。遂谬辨云。意识乃凭乎知。耳识惟凭于闻。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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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闻便可生于耳识。故为此防。若取耳中闻性能
生识者亦应不藉动之与静。要知无动静故闻性
亦无所成。闻尚无成况复生识。自然不能。
○云何
下兼防转谬。恐闻无动静故闻无所成之破。又转
谬云。但取耳形生识有何不可。故为此防。言能生
所生因果必然相类。识能分别属于有知。耳形杂
色触尘属于无知(耳形以四尘为体。谓色香味触也。文中举二馀以尘字该之)
若以耳形杂色触尘者名为生识之界。因果不类
故难以云何等也。末二句乃总以结难之语。言耳
生闻生二俱非理。则世间所称耳识界者复从谁
立。是惟幻妄称相而巳。
二破系尘不成。】
「若生于声。识因声有则不关闻。无闻则亡声相所在。
○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相闻应闻识。
○不闻
非界闻则同声。识巳被闻谁知闻识。若无知者终如
草木。」
【初正破系尘。若谓此识生于声者是识乃因声而
有。应不关乎耳闻。要知声因闻显。果其无闻则亦
亡失声相所在。声相尚无云何生识。固知其不能
也。
○识从下预防谬辨。恐闻无闻亡声之破。遂谬
辨云。此识固是因声而有。而能生之声却是因闻
而有。如因祖生父。因父生子。于理极成可无词矣。
故为此防。若谓此识定从声生但许此声因闻而
有声相。若尔则闻声亦应闻识。以识从声生则声
中有识闻应俱闻也。
○不闻下展转显谬。有四。一
生识者亦应不藉动之与静。要知无动静故闻性
亦无所成。闻尚无成况复生识。自然不能。
○云何
下兼防转谬。恐闻无动静故闻无所成之破。又转
谬云。但取耳形生识有何不可。故为此防。言能生
所生因果必然相类。识能分别属于有知。耳形杂
色触尘属于无知(耳形以四尘为体。谓色香味触也。文中举二馀以尘字该之)
若以耳形杂色触尘者名为生识之界。因果不类
故难以云何等也。末二句乃总以结难之语。言耳
生闻生二俱非理。则世间所称耳识界者复从谁
立。是惟幻妄称相而巳。
二破系尘不成。】
「若生于声。识因声有则不关闻。无闻则亡声相所在。
○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相闻应闻识。
○不闻
非界闻则同声。识巳被闻谁知闻识。若无知者终如
草木。」
【初正破系尘。若谓此识生于声者是识乃因声而
有。应不关乎耳闻。要知声因闻显。果其无闻则亦
亡失声相所在。声相尚无云何生识。固知其不能
也。
○识从下预防谬辨。恐闻无闻亡声之破。遂谬
辨云。此识固是因声而有。而能生之声却是因闻
而有。如因祖生父。因父生子。于理极成可无词矣。
故为此防。若谓此识定从声生但许此声因闻而
有声相。若尔则闻声亦应闻识。以识从声生则声
中有识闻应俱闻也。
○不闻下展转显谬。有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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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闻非界谬。设谓但能闻声不能闻识。则是声中
无识。声中无识自非生识之界。二闻则同声谬。设
谓闻声实能闻识。则是识亦同声。乃被耳所闻矣。
三被闻无知谬。言耳之所闻惟识能知。今识巳被
闻应无能知之者。故难以谁知闻识。四人同草木
谬。若谓闻识无有知者。以斯为例。则闻声亦无有
知。既都无所知则汝当终如草木。非有情类矣。
三破两系不成。】
「不应声闻杂成中界。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复从何成。」
【恐闻耳生声生二俱不成。遂计和合共生。故为此
破。若计此识和合共生者。则是声之与闻交杂而
成中界。以义求之不应如是。以杂则不分不得成
中故。然识界既无中位。则耳界内相声界外相复
从何成。是三处皆不成矣。就识辩妄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耳声为缘生耳识界三处都无。则耳与声
及声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释义准上。耳声识界竟。
三鼻香识界三。
一据
权定界。二就识辨妄。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生于鼻识。」
【二就识辨妄二。
一指识徵界。二分文各破。
初。】
「此识为复因鼻所生以鼻为界。因香所生以香为界。」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系根不成。二破系尘不成。
三破两系不成。
初二。
一徵鼻两问。二逐一为
无识。声中无识自非生识之界。二闻则同声谬。设
谓闻声实能闻识。则是识亦同声。乃被耳所闻矣。
三被闻无知谬。言耳之所闻惟识能知。今识巳被
闻应无能知之者。故难以谁知闻识。四人同草木
谬。若谓闻识无有知者。以斯为例。则闻声亦无有
知。既都无所知则汝当终如草木。非有情类矣。
三破两系不成。】
「不应声闻杂成中界。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复从何成。」
【恐闻耳生声生二俱不成。遂计和合共生。故为此
破。若计此识和合共生者。则是声之与闻交杂而
成中界。以义求之不应如是。以杂则不分不得成
中故。然识界既无中位。则耳界内相声界外相复
从何成。是三处皆不成矣。就识辩妄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耳声为缘生耳识界三处都无。则耳与声
及声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释义准上。耳声识界竟。
三鼻香识界三。
一据
权定界。二就识辨妄。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生于鼻识。」
【二就识辨妄二。
一指识徵界。二分文各破。
初。】
「此识为复因鼻所生以鼻为界。因香所生以香为界。」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系根不成。二破系尘不成。
三破两系不成。
初二。
一徵鼻两问。二逐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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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
初。】
「阿难。若因鼻生。则汝心中以何为鼻。为取肉形双爪
之相。为取嗅知动摇之性。」
【若因句按定鼻生。则汝句徵何为鼻。为取下双开
两问。肉形指浮尘根。后云浮根四尘是也。双爪指
胜义根。后云清净四大如双垂爪是也。嗅知指能
嗅之性。动摇指所嗅之香。未到识地。差别未分。但
有动相。能嗅能知于此者即是根性。后云嗅精映
香是也。
二逐一为破二。
一约以肉为鼻破。二
约以嗅为鼻破。
初。】
「若取肉形肉质乃身。身知即触名身非鼻。名触即尘。
鼻尚无名云何立界。」
【肉形亦该双爪。以粗细虽异体同四尘故。破意以
若取肉形为鼻者。肉形之本质乃名为身。或取身
之所知。身之所知者即名为触。肉质既名为身即
非是鼻。身知既名为触应即是尘。是二者俱无鼻
之名矣。鼻尚无名云何依之生识而立鼻识界名。
是惟虚妄耳。
二约以嗅为鼻破三。
一正破三
义二预防谬辨。三兼防转谬。
初。】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为知。
○以肉为知。则肉之
知元触非鼻。
○以空为知。空则自知肉应非觉。如是
则应虚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难应无所在。
○以
香为知。知自属香何预于汝。」
【初总徵以何为知。嗅知者嗅知动摇性也。性非无
初。】
「阿难。若因鼻生。则汝心中以何为鼻。为取肉形双爪
之相。为取嗅知动摇之性。」
【若因句按定鼻生。则汝句徵何为鼻。为取下双开
两问。肉形指浮尘根。后云浮根四尘是也。双爪指
胜义根。后云清净四大如双垂爪是也。嗅知指能
嗅之性。动摇指所嗅之香。未到识地。差别未分。但
有动相。能嗅能知于此者即是根性。后云嗅精映
香是也。
二逐一为破二。
一约以肉为鼻破。二
约以嗅为鼻破。
初。】
「若取肉形肉质乃身。身知即触名身非鼻。名触即尘。
鼻尚无名云何立界。」
【肉形亦该双爪。以粗细虽异体同四尘故。破意以
若取肉形为鼻者。肉形之本质乃名为身。或取身
之所知。身之所知者即名为触。肉质既名为身即
非是鼻。身知既名为触应即是尘。是二者俱无鼻
之名矣。鼻尚无名云何依之生识而立鼻识界名。
是惟虚妄耳。
二约以嗅为鼻破三。
一正破三
义二预防谬辨。三兼防转谬。
初。】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为知。
○以肉为知。则肉之
知元触非鼻。
○以空为知。空则自知肉应非觉。如是
则应虚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难应无所在。
○以
香为知。知自属香何预于汝。」
【初总徵以何为知。嗅知者嗅知动摇性也。性非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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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故徵以何为知。
○以肉下先破以肉为知。以肉
为知者。谓以肉之所知为嗅知性也。但嗅知属鼻。
则肉之所知元是触而非鼻。如我上云身知即触。
名触即尘。岂得无嗅知性乎。
○以空下次破以空
为知。以空为知者。谓以鼻中之空为嗅知性也。但
空若有知空则自知。鼻肉自应非觉。觉亦知也。如
是则应虚空是汝。汝身非知。以鼻空有知例知一
切空皆有知。故虚空是汝。鼻肉非觉例知全身肉
皆非觉。故汝身非知。据此二义。则今日阿难应无
所在。以虚空是汝空无在汝亦无在。汝身非知纵
有在亦不自觉。岂理也哉。
○以香下后破以香为
知。以香为知者。谓以鼻中香为嗅知性也。但香若
有知。则知自属香何预于汝。而名汝之知性。预犹
干也。
二预防谬辨。】
「若香臭气必生汝鼻。则彼香臭二种流气不生伊兰
及栴檀木。二物不来汝自嗅鼻为香为臭。臭则非香。
香应非臭。」
【恐闻何预于汝之破。遂谬辩云。知虽属香香气却
生于鼻。何言不预于我。故为此防。若谓香生于鼻
例知臭亦生鼻。是必生汝鼻矣。但世间共许。臭气
生伊兰。香气生栴檀。今必谓生汝鼻者。则彼二种
流动之气不生于彼二物。决无是理。请试验之。如
二物不来之时汝自空嗅于鼻为香为臭。臭则不
能生香。香应不能生臭。是知所谓香臭气必生于
○以肉下先破以肉为知。以肉
为知者。谓以肉之所知为嗅知性也。但嗅知属鼻。
则肉之所知元是触而非鼻。如我上云身知即触。
名触即尘。岂得无嗅知性乎。
○以空下次破以空
为知。以空为知者。谓以鼻中之空为嗅知性也。但
空若有知空则自知。鼻肉自应非觉。觉亦知也。如
是则应虚空是汝。汝身非知。以鼻空有知例知一
切空皆有知。故虚空是汝。鼻肉非觉例知全身肉
皆非觉。故汝身非知。据此二义。则今日阿难应无
所在。以虚空是汝空无在汝亦无在。汝身非知纵
有在亦不自觉。岂理也哉。
○以香下后破以香为
知。以香为知者。谓以鼻中香为嗅知性也。但香若
有知。则知自属香何预于汝。而名汝之知性。预犹
干也。
二预防谬辨。】
「若香臭气必生汝鼻。则彼香臭二种流气不生伊兰
及栴檀木。二物不来汝自嗅鼻为香为臭。臭则非香。
香应非臭。」
【恐闻何预于汝之破。遂谬辩云。知虽属香香气却
生于鼻。何言不预于我。故为此防。若谓香生于鼻
例知臭亦生鼻。是必生汝鼻矣。但世间共许。臭气
生伊兰。香气生栴檀。今必谓生汝鼻者。则彼二种
流动之气不生于彼二物。决无是理。请试验之。如
二物不来之时汝自空嗅于鼻为香为臭。臭则不
能生香。香应不能生臭。是知所谓香臭气必生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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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者谬也(观佛三昧经云。末利山中有伊兰树臭若肨尸。熏闻四十由旬。其华红色甚可
爱乐。若有食者发狂而死。牛头栴檀发生伊兰丛中。未及长大如阎浮洲竹笋。不能发香。仲秋月满。卒从
地生。成栴檀树。众人皆闻栴檀妙香。永无伊兰臭恶之气)三兼防转谬。】
「若香臭二俱能闻者。则汝一人应有两鼻。对我问道
有二阿难谁为汝体。
○若鼻是一香臭无二。臭既为
香香复成臭。二性不有界从谁立。」
【初防俱闻俱生谬。恐闻臭则非香香应非臭之破。
遂转谬云。我今香臭俱闻何妨香臭俱从鼻生。故
为此防。言香臭异性鼻不并闻。若谓香臭二气俱
能闻者。则汝阿难一人应有两鼻。以一鼻闻香。一
鼻闻臭。方得不混。然举世皆知一人秪有一鼻。若
果有二鼻者。即今对我问道自应有二阿难。设许
有二必有真伪。且二阿难中谁为汝之真体。是必
有以辨之乃可云有二也。
○若鼻下防一鼻具二
谬。恐闻两鼻应有二身之破。又转谬云。我本无二。
鼻秪是一。虽秪是一无妨具足香臭二性。故为此
防。若谓鼻秪是一即具香臭二性者。则香之与臭
自应混而为一。无有二性矣。既无有二则臭既为
香香复成臭。互夺两亡二性不有。况复以香为知
为鼻。真为展转虚妄无可凭据。所谓生识立界者
试问界从谁立。破系根不成竟。
二破系尘不成。】
「若因香生。识因香有。如眼有见不能观眼。因香有故
应不知香。知即非生不知非识。
○香非知有香界不
成。识不知香因界则非从香建立。」
爱乐。若有食者发狂而死。牛头栴檀发生伊兰丛中。未及长大如阎浮洲竹笋。不能发香。仲秋月满。卒从
地生。成栴檀树。众人皆闻栴檀妙香。永无伊兰臭恶之气)三兼防转谬。】
「若香臭二俱能闻者。则汝一人应有两鼻。对我问道
有二阿难谁为汝体。
○若鼻是一香臭无二。臭既为
香香复成臭。二性不有界从谁立。」
【初防俱闻俱生谬。恐闻臭则非香香应非臭之破。
遂转谬云。我今香臭俱闻何妨香臭俱从鼻生。故
为此防。言香臭异性鼻不并闻。若谓香臭二气俱
能闻者。则汝阿难一人应有两鼻。以一鼻闻香。一
鼻闻臭。方得不混。然举世皆知一人秪有一鼻。若
果有二鼻者。即今对我问道自应有二阿难。设许
有二必有真伪。且二阿难中谁为汝之真体。是必
有以辨之乃可云有二也。
○若鼻下防一鼻具二
谬。恐闻两鼻应有二身之破。又转谬云。我本无二。
鼻秪是一。虽秪是一无妨具足香臭二性。故为此
防。若谓鼻秪是一即具香臭二性者。则香之与臭
自应混而为一。无有二性矣。既无有二则臭既为
香香复成臭。互夺两亡二性不有。况复以香为知
为鼻。真为展转虚妄无可凭据。所谓生识立界者
试问界从谁立。破系根不成竟。
二破系尘不成。】
「若因香生。识因香有。如眼有见不能观眼。因香有故
应不知香。知即非生不知非识。
○香非知有香界不
成。识不知香因界则非从香建立。」
卷三 第 93c 页 X16-0093.png
【初正破系尘。若执此识因香生者。则是识决定因
香而有。请以喻明当自知非。如彼因眼有见彼见
不能观眼。识亦如是。因香有故自应不能知香。且
知与不知二俱有过。谓知即非从香生。自宗相违。
以识因香生是自宗故。不知即非是识。世间相违。
以世间共许识能知故。
○香非下预防谬辩。恐闻
不知非识之破。遂谬辨云。虽曰不知无妨是识。故
为此防。言既巳不知。纵许是识而彼香尘现则亦
非知有。如是则香界不成。且识既不知有香所谓
因香立识界者。则识界决非从香建立。
三破两系不成。】
「既无中间不成内外。彼诸闻性毕竟虚妄。」
【夫根尘所以得成内外界者因有中间之识。今既
无有中间则亦不成内外。是不惟识界无实而彼
诸能闻根性所闻尘性亦毕竟虚妄。岂真有生识
义哉。就识辨妄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鼻香为缘生鼻识界三处都无。则鼻与香
及香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夫中界不立则所生者本无。内外不成则能生者
何有。故曰三处都无。要知妄无自性举体全真。故
仍许其为本非因缘非自然性也。鼻香识界竟。
四舌味识界三。
一据权定界。二就识辩妄。三承
辩结示。
初。】
「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生于舌识。」
卷三 第 94a 页 X16-0094.png
【二就识辩妄二。
一指识徵界。二分文各破。
初。】
「此识为复因舌所生以舌为界。因味所生以味为界。」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系根不成。二破系尘不成。
三破两系不成。
初。】
「阿难。若因舌生。
○则诸世间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
辛姜桂都无有味。汝自尝舌为甜为苦。
○若舌性苦
谁来尝舌。舌不自尝孰为知觉。舌性非苦味不自生。
云何立界。」
【首句按定识因舌生。意显其不藉于味也。
○则诸
下教以离味尝舌。甘蔗甜味。乌梅酸味。黄连苦味。
石盐咸味。其块似石故云石盐。细辛药草名微有
辛味。姜为辛之尤者。药中有肉桂亦微有辛味。六
味中唯少淡味。若取桂华为淡亦可。以岩桂俗称
木樨用以入味。取其淡而香也。都无有味者。约诸
物不现前时诸味俱寂故。教以汝自尝舌为甜为
苦者。要必离于诸味甜苦分明。方可云识因舌生。
○若舌下苦与非苦俱谬。若谓舌性若者所生之
识亦苦。苦不觉苦谁来为汝尝舌。莫谓舌能自尝。
以义揆之舌不自尝。如眼不自见。可为譬也。然舌
既不能自尝。孰能来为知觉之性。是知所谓舌性
是苦者谬矣。若谓舌性非苦。以一例诸则一切味
自应不生。要知识凭味显。味且不生云何立识界
之名是亦谬也。
二破系尘不成二。
一自宗相
违破。二世间相违破。
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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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味生识自为味。同于舌根应不自尝。云何识知
是味非味。」
【若谓此识因味生者。如谷还生谷。则汝识应自为
味。识既为味自应不能知味。同于舌根应不自尝。
云何汝识不然。乃能识知是味非味。是自宗相违
也。量云。味生识是有法。应不知味宗。因云识自为
味故。同喻如舌根应不自尝。云何识知等。正责其
违于自宗。
二世间相违破。】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识应多体。
○识体若
一体必味生。咸淡甘辛和合俱生。诸变异相同为一
味。应无分别。
○分别既无则不名识。云何复名舌味
识界。」
【初味多坏识过。又字重牒前计。谓又若此识因味
生者但一切味非一物生。如甜味从甘蔗生。苦味
从黄连生等。然多味既从多物而生是多物能生
多味。以斯为例多味亦应生于多识。若尔则识应
多体。世间相违。以世间共许舌识惟一故。
○识体
下识一坏味过。咸淡甘辛亦该酸苦。是六味总相。
和合俱生变异乃六味别相。和合者如豆面盐合
而为酱等。俱生者如甘蔗生来即甜。黄连生来便
苦等。变异者如变生作熟则异其本味等。破意盖
谓识体若一而其体应非味生。以因果不类故。若
其体必从味生。须是咸淡甘辛等六味及于和合
俱生诸变异相混同而为一味。以多既成一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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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无过故。但既同为一味应无分别。世间相违。以
世间共许分别成味故。
○分别下味坏识亡过。言
味性之分别既无则所生之识亦不名识。以无所
识故。云何世间复名此识为舌味中间识界。尤见
其与世间相违。破系尘不成竟。
三破两系不成。】
「不应虚空生汝心识。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
云何界生。」
【恐闻根生尘生二俱不成。遂计从虚空生。故世尊
以不应遮之。言空无识性岂能生汝心识。此承上
文防异计也。舌味和合等乃正破两系。言舌味既
巳和合则舌不成舌。味不成味。互夺两亡故云即
于是中元无自性。是中者即舌味之中。无自性者
无各别之自性也。自性尚无固知不能生识。故曰
云何界生。就识辨妄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舌味为缘生舌识界三处都无。则舌与味
及舌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舌界者舌识界也。此系根为名。下二界准知。舌味
识界竟。
五身触识界三。
一据权定界。二就识
辨妄。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生于身识。」
【二就识辨妄二。
一指识徵界。二分文各破。
初。】
「此识为复因身所生以身为界。因触所生以触为界。」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系根不成。二破系尘不成。
三破两系不成。
初。】
世间共许分别成味故。
○分别下味坏识亡过。言
味性之分别既无则所生之识亦不名识。以无所
识故。云何世间复名此识为舌味中间识界。尤见
其与世间相违。破系尘不成竟。
三破两系不成。】
「不应虚空生汝心识。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
云何界生。」
【恐闻根生尘生二俱不成。遂计从虚空生。故世尊
以不应遮之。言空无识性岂能生汝心识。此承上
文防异计也。舌味和合等乃正破两系。言舌味既
巳和合则舌不成舌。味不成味。互夺两亡故云即
于是中元无自性。是中者即舌味之中。无自性者
无各别之自性也。自性尚无固知不能生识。故曰
云何界生。就识辨妄竟。
三承辩结示。】
「是故当知。舌味为缘生舌识界三处都无。则舌与味
及舌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舌界者舌识界也。此系根为名。下二界准知。舌味
识界竟。
五身触识界三。
一据权定界。二就识
辨妄。三承辩结示。
初。】
「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生于身识。」
【二就识辨妄二。
一指识徵界。二分文各破。
初。】
「此识为复因身所生以身为界。因触所生以触为界。」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系根不成。二破系尘不成。
三破两系不成。
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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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若因身生必无合离。二觉观缘身何所识。」
【觉观即指识言。粗心分别名觉。细心分别名观。前
云分别觉观是也。对合离二尘分为二种。所谓合
觉观离觉观皆能缘也。破意以若谓此识因身生
者必无藉于合离二尘。要知无二尘故。纵生于识
起二觉观以为能缘。惟身无境将何所识。是知所
谓因身生识者谬耳。
二破系尘不成。】
「若因触生必无汝身。谁有非身和合离者。」
【破意以若谓此识因触生者必无藉乎汝身。要知
依身知触世间共许。谁有非依乎身知合离者。知
尚无成况复能识。是知所谓因触生识者亦谬耳。
三破两系不成。】
「阿难。物不触知身知有触。知身即触知触即身。即触
非身即身非触。身触二相元无处所。
○合身即为身
自体性。离身即是虚空等相。
○内外不成中云何立。
中不复立内外性空。则汝识生从谁立界。」
【初破能生无处。恐生谬执呼其名而再告之曰。若
汝谬计此识根尘共生者。是必有能触之物与身
相对。要知触尘之中。亦有外物不来触汝觉知惟
汝自身。即知有触者。如前所云以手摩头头手皆
自身也。若尔则能知之身即是所知之触。所知之
触即是能知之身。身既即触故非身。触既即身故
非触。既互夺两亡。则身触二相元无处所。是能生
者不可得矣。
○合身下遮所生无体。言能生者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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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无处。谩言不能生识。纵生汝识。为与身合为复
离身。设言合身即为身自体性。不复名识。设言离
身即是虚空等相。亦不复名识。是所生者又不可
得矣。
○内外下结二俱叵得。言内外中间相待而
立。今既内外不成。中间识界云何建立。中不复立
内外二界性亦是空。是则能生所生二俱叵得。则
汝所言识之生也从谁立界。显唯有空言而巳。就
识辨妄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则身与触
及身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身触识界竟。
六意法识界三。
一据权定界。二
就识辨妄。三承辨结示。
初。】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
【二就识辨妄二。
一指识徵界。二分文各破。
初。】
「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系根不成。二破系尘不成。
三辩两系无文。
初。】
「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
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
○又汝识心与
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同意即意云何所生。异
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若有所识云
何识意。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
【初约能生无体破。若谓此识因意根生者应不藉
乎法尘。要知于汝意中必有所思之法方能发明
离身。设言合身即为身自体性。不复名识。设言离
身即是虚空等相。亦不复名识。是所生者又不可
得矣。
○内外下结二俱叵得。言内外中间相待而
立。今既内外不成。中间识界云何建立。中不复立
内外二界性亦是空。是则能生所生二俱叵得。则
汝所言识之生也从谁立界。显唯有空言而巳。就
识辨妄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则身与触
及身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身触识界竟。
六意法识界三。
一据权定界。二
就识辨妄。三承辨结示。
初。】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
【二就识辨妄二。
一指识徵界。二分文各破。
初。】
「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
【二分文各破三。
一破系根不成。二破系尘不成。
三辩两系无文。
初。】
「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
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
○又汝识心与
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同意即意云何所生。异
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若有所识云
何识意。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
【初约能生无体破。若谓此识因意根生者应不藉
乎法尘。要知于汝意中必有所思之法方能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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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意。若无所思前法意性则无所生。是知意性离
缘无形云何生识。纵生汝识无法将何所用。无用
惟幻说谁从根生哉。
○又汝下约所生无性破。识
心指意识。思量指意根。意根即末那故以思量为
名。兼犹同也。以意识与意根同是了别性故。破意
以若必谓此识从根生者。但汝意识之心与诸思
量意根同为了别之性。且道为同为异。若言同意
即是意根。云何为意之所生。若言异意不同意能
了别。应无所识。若果无所识者与意迥别。云何为
意之所生。若谓有所识者依旧同乎意根。云何分
识之与意而言其与意异耶。是知惟同意与异意
有了别无了别之二性尚无能成。况复名界。界又
云何成立。则昔教所称意识界者妄也。
二破系尘不成。】
「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
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
汝识决定。依于法生。今汝谛观法法何状。若离色空
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
○生则色
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所因既无。因生有
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
【初约能生无体破。若谓此识因法生者此法须应
有体。但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所谓色声香味触也。
汝观色法眼之所对。及诸声法耳之所对。香法鼻
之所对。味法舌之所对。触法身之所对。是皆相状
缘无形云何生识。纵生汝识无法将何所用。无用
惟幻说谁从根生哉。
○又汝下约所生无性破。识
心指意识。思量指意根。意根即末那故以思量为
名。兼犹同也。以意识与意根同是了别性故。破意
以若必谓此识从根生者。但汝意识之心与诸思
量意根同为了别之性。且道为同为异。若言同意
即是意根。云何为意之所生。若言异意不同意能
了别。应无所识。若果无所识者与意迥别。云何为
意之所生。若谓有所识者依旧同乎意根。云何分
识之与意而言其与意异耶。是知惟同意与异意
有了别无了别之二性尚无能成。况复名界。界又
云何成立。则昔教所称意识界者妄也。
二破系尘不成。】
「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
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
汝识决定。依于法生。今汝谛观法法何状。若离色空
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
○生则色
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所因既无。因生有
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
【初约能生无体破。若谓此识因法生者此法须应
有体。但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所谓色声香味触也。
汝观色法眼之所对。及诸声法耳之所对。香法鼻
之所对。味法舌之所对。触法身之所对。是皆相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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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明以对五根。非是意根所摄。若汝意识之心决
定依于法生。汝今谛观法尘之法是何相状。唯是
五尘谢落影子生灭而巳。色空皆色尘以空为一
显色故。动静即声尘。通塞即香尘。合离该味触二
尘。以二尘皆合时知有。离时知无故也。生灭正是
法尘。五尘影子落于意地名生。落所不及名灭。越
亦离也。破意以设若离于色空等五尘影子生。及
五尘影子灭。还有法尘可得耶。要知离此诸相终
无所得。是能生者无体矣。
○生则下约所生无形
破。言如我上说法尘之所以生者。不过色空诸法
等影子生。法尘之所以灭者不过色空诸法等影
子灭。是别无法尘为所依因矣。所依之因既无。所
谓因之而生有识心者毕竟作何形相。若知相状
不有。说界巳属虚妄云何更言有生。是益见其谬
也。
三辨两系无文。
正脉云。此阙根境合辨之科。(即今疏破两系无文。前五科俱有。惟此科
无。故正脉云阙)愚谓意法本自无相。非同前五根尘有实
性境。且分文各破中又极明其虚妄无体。共生之
计自然无有。亦不须破。非阙文也。就识辨妄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
及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结示之义准上。夫众生以五阴不了心色成身。分
开六入之门。发明六尘之境。根尘互引十二处之
定依于法生。汝今谛观法尘之法是何相状。唯是
五尘谢落影子生灭而巳。色空皆色尘以空为一
显色故。动静即声尘。通塞即香尘。合离该味触二
尘。以二尘皆合时知有。离时知无故也。生灭正是
法尘。五尘影子落于意地名生。落所不及名灭。越
亦离也。破意以设若离于色空等五尘影子生。及
五尘影子灭。还有法尘可得耶。要知离此诸相终
无所得。是能生者无体矣。
○生则下约所生无形
破。言如我上说法尘之所以生者。不过色空诸法
等影子生。法尘之所以灭者不过色空诸法等影
子灭。是别无法尘为所依因矣。所依之因既无。所
谓因之而生有识心者毕竟作何形相。若知相状
不有。说界巳属虚妄云何更言有生。是益见其谬
也。
三辨两系无文。
正脉云。此阙根境合辨之科。(即今疏破两系无文。前五科俱有。惟此科
无。故正脉云阙)愚谓意法本自无相。非同前五根尘有实
性境。且分文各破中又极明其虚妄无体。共生之
计自然无有。亦不须破。非阙文也。就识辨妄竟。
三承辨结示。】
「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
及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结示之义准上。夫众生以五阴不了心色成身。分
开六入之门。发明六尘之境。根尘互引十二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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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既定。识生其中十八界之边疆莫移。在如来
藏中固为幻妄假名。于有情分上竟成坚牢巨执。
计人计我而瞥起烦恼。迷理迷法而遽障所知。为
生死因。碍正知见。涅槃无路可證。菩提何缘得成。
今既一一破其相妄。显其性真。了界处以不有。识
阴入之本空。执尽计除相开性现。则菩提涅槃可
希冀矣。会四科而归藏性竟。
三融七大以拂情计(正脉义云。人皆知此科理趣深广必胜前科。实多不能较
其所以胜。旧注谓前近取身。后远取物。又云。前悟一身。后融万法。皆非也。良以四科即七大中别相。七大
即四科上总相。法本无殊。但四科方谈其一一皆是性真而未尝言其一一皆周法界。如指香柴煤炭一
一言其是火。而未及言一一皆可洞烧林野。至今七大方谈其一一皆周法界。故总名为大。如方说出诸
火每一星皆有洞烧之极量也。盖前显法法当体真常。此乃显法法圆融周遍。故今解以融大科之。而云
拂情计者。良以阿难既闻显见超情。显见离见之旨。巳知见性不属因缘及自然矣。但四科该尽诸法。似
不免于因缘。亦有邪知谬解随情执自然者。而今又闻本非因缘非自然性。既违昔教复动权执。故世尊
以性色真空等拂之)四。
一阿难陈疑致请。二如来斥迷许
示。三阿难遵教伫听。四如来按定为说。
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来常说和合因缘。一切世间种
种变化皆因四大和合发明。
○云何如来因缘自然
二俱排摈。我今不知斯义所属。
○惟垂哀悯开示众
生中道了义。无戏论法。」
【初述昔所说。和合与因缘相关故兼言之。常说者
翻外计立自宗故。一切世间总该情器。情则七趣
升沉。器则八相往复。故云种种变化。此等皆因地
等四大互为因缘和合发明。所谓常说者即依此
藏中固为幻妄假名。于有情分上竟成坚牢巨执。
计人计我而瞥起烦恼。迷理迷法而遽障所知。为
生死因。碍正知见。涅槃无路可證。菩提何缘得成。
今既一一破其相妄。显其性真。了界处以不有。识
阴入之本空。执尽计除相开性现。则菩提涅槃可
希冀矣。会四科而归藏性竟。
三融七大以拂情计(正脉义云。人皆知此科理趣深广必胜前科。实多不能较
其所以胜。旧注谓前近取身。后远取物。又云。前悟一身。后融万法。皆非也。良以四科即七大中别相。七大
即四科上总相。法本无殊。但四科方谈其一一皆是性真而未尝言其一一皆周法界。如指香柴煤炭一
一言其是火。而未及言一一皆可洞烧林野。至今七大方谈其一一皆周法界。故总名为大。如方说出诸
火每一星皆有洞烧之极量也。盖前显法法当体真常。此乃显法法圆融周遍。故今解以融大科之。而云
拂情计者。良以阿难既闻显见超情。显见离见之旨。巳知见性不属因缘及自然矣。但四科该尽诸法。似
不免于因缘。亦有邪知谬解随情执自然者。而今又闻本非因缘非自然性。既违昔教复动权执。故世尊
以性色真空等拂之)四。
一阿难陈疑致请。二如来斥迷许
示。三阿难遵教伫听。四如来按定为说。
初。】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来常说和合因缘。一切世间种
种变化皆因四大和合发明。
○云何如来因缘自然
二俱排摈。我今不知斯义所属。
○惟垂哀悯开示众
生中道了义。无戏论法。」
【初述昔所说。和合与因缘相关故兼言之。常说者
翻外计立自宗故。一切世间总该情器。情则七趣
升沉。器则八相往复。故云种种变化。此等皆因地
等四大互为因缘和合发明。所谓常说者即依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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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说故。又虽云常说亦有深浅。如即空即假即中
是也。
○云何下疑今所废。排摈者斥逐义。谓不用
也。因缘自然语虽似平。其意唯疑排摈因缘。以自
然外宗虽排摈无可疑故。是知此句乃怪其并因
缘俱排也。斯义者即俱排之义。属谓摄属。言因缘
自然相待而立。不属此即属彼。二俱排摈故不知
何所摄属。
○唯垂下请示中道。昔说今排前后相
违。自宗外计两无所摄。进退莫决从违罔措。无任
首鼠有类籓羊。故惟愿如来哀悯开示。理路不偏
曰中道。趣味究竟曰了义。称实而说曰无戏论法。
其意以因缘落有。自然沈空。不合中道。自然固非
正见因缘亦属权宗。俱非究竟一同儿语。一类空
拳。皆非无戏论法。因佛两摈故反是而求之。后云
性色真空性空真色等正开示此义。
二如来斥迷许示。】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汝先厌离声闻缘觉诸小乘法。
发心勤求无上菩提。故我今时为汝开示第一义谛。
○如何复将世间戏论妄想因缘而自缠绕。汝虽多
闻如说药人真药现前不能分别。如来说为真可怜
悯。
○汝今谛听吾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当来修大
乘者通达实相。」
【初示以巳说。尔时者阿难致请时也。告阿难言者
即时而应故。先指淫室归来。尔时自恨未全道力
即是厌离声闻等法。以声闻等法类皆执相滞名
是也。
○云何下疑今所废。排摈者斥逐义。谓不用
也。因缘自然语虽似平。其意唯疑排摈因缘。以自
然外宗虽排摈无可疑故。是知此句乃怪其并因
缘俱排也。斯义者即俱排之义。属谓摄属。言因缘
自然相待而立。不属此即属彼。二俱排摈故不知
何所摄属。
○唯垂下请示中道。昔说今排前后相
违。自宗外计两无所摄。进退莫决从违罔措。无任
首鼠有类籓羊。故惟愿如来哀悯开示。理路不偏
曰中道。趣味究竟曰了义。称实而说曰无戏论法。
其意以因缘落有。自然沈空。不合中道。自然固非
正见因缘亦属权宗。俱非究竟一同儿语。一类空
拳。皆非无戏论法。因佛两摈故反是而求之。后云
性色真空性空真色等正开示此义。
二如来斥迷许示。】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汝先厌离声闻缘觉诸小乘法。
发心勤求无上菩提。故我今时为汝开示第一义谛。
○如何复将世间戏论妄想因缘而自缠绕。汝虽多
闻如说药人真药现前不能分别。如来说为真可怜
悯。
○汝今谛听吾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当来修大
乘者通达实相。」
【初示以巳说。尔时者阿难致请时也。告阿难言者
即时而应故。先指淫室归来。尔时自恨未全道力
即是厌离声闻等法。以声闻等法类皆执相滞名
卷三 第 97a 页 X16-0097.png
道力难全故也。又尔时慇请奢摩等三即是发心
勤求菩提。以奢摩等三即是成佛妙定。可趣菩提
故也。今时指显见巳后。以十番所显之真四科所
会之性即是中道。即是了义。即是无戏论法。故总
以第一义谛称之。以一即中道不中则成二故。第
一即了义不了则有前故。谛即无戏论戏论则不
谛故。
○如何下斥以迷谬。如何复将等者深怪其
不应尔也。世间者约二乘为学者世间。以彼不了
第一义谛。口说因缘名为戏论。心思因缘名为妄
想。因属戏论妄想。故如来重重开示令其超脱此
法。而阿难反问云何俱排等是以之自缠自绕。宜
乎为世尊所深怪耳。汝虽多闻等者喻显其可怜
悯也。言阿难虽有多闻之慧。善解请求。不过如说
药之人。而如来开示第一义谛令其荐取正是真
药现前。及阿难缠绕因缘执权为实。宛尔不能分
别。不能分别将必舍真药而取假药。自误误人。是
故说为真可怜悯。
○汝今下许以开示。巳说不悟
多缘听之不谛。故诫以谛听。许以分别等者利现
会故。分别者分别因缘不了令其超脱。开示者开
示中道了义令其荐取。亦令当来等者益未来故。
实相者指后大性义该前之所显所会以同为一
体故也。随缘不变故名实相。不达此者纵修非真。
凡当来修大乘者务须通达。故亦令也。下云如水
成冰冰还成水。即略示实相之义。
勤求菩提。以奢摩等三即是成佛妙定。可趣菩提
故也。今时指显见巳后。以十番所显之真四科所
会之性即是中道。即是了义。即是无戏论法。故总
以第一义谛称之。以一即中道不中则成二故。第
一即了义不了则有前故。谛即无戏论戏论则不
谛故。
○如何下斥以迷谬。如何复将等者深怪其
不应尔也。世间者约二乘为学者世间。以彼不了
第一义谛。口说因缘名为戏论。心思因缘名为妄
想。因属戏论妄想。故如来重重开示令其超脱此
法。而阿难反问云何俱排等是以之自缠自绕。宜
乎为世尊所深怪耳。汝虽多闻等者喻显其可怜
悯也。言阿难虽有多闻之慧。善解请求。不过如说
药之人。而如来开示第一义谛令其荐取正是真
药现前。及阿难缠绕因缘执权为实。宛尔不能分
别。不能分别将必舍真药而取假药。自误误人。是
故说为真可怜悯。
○汝今下许以开示。巳说不悟
多缘听之不谛。故诫以谛听。许以分别等者利现
会故。分别者分别因缘不了令其超脱。开示者开
示中道了义令其荐取。亦令当来等者益未来故。
实相者指后大性义该前之所显所会以同为一
体故也。随缘不变故名实相。不达此者纵修非真。
凡当来修大乘者务须通达。故亦令也。下云如水
成冰冰还成水。即略示实相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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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阿难遵教伫听。】
「阿难默然承佛圣旨。」
【默然者虚怀凝虑。承旨者敬候纶音。所谓听者端
视如渴饮。一心入于语义中也。
四如来按定为
说二。
一据执略示中道。二分门别详七大。
初。】
「阿难。如汝所言。四大和合发明世间种种变化。
○阿
难。若彼大性体非和合则不能与诸大杂和犹如虚
空不和诸色。若和合者同于变化。始终相成生灭相
续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轮未有休息。
○阿难。
如水成冰冰还成水。」
【初按妄所执。准前阿难云。一切世间种种变化皆
因四大和合发明。今云四大和合发明世间种种
变化。虽能所倒置而其义无殊。盖是据其所说而
按定之。故云如汝所言。
○阿难下故申非量。言四
大和合发明世间等语。乃随情取相为言。若以性
论和合固属权宗。不和合尤堕外计。故略申二种
非量。大性者四大之性。体非和合者只许不变。不
许随缘也。不计随缘故不能与诸大杂和。诸大约
相言。不能与和者谓性自是性。不随缘以成相。如
是则堕自然之计。故应犹如虚空不和诸色。量云。
大性是有法。不与诸大杂和宗。因云体非和合故。
同喻如虚空不和诸色。大性不尔。乃故为非量。令
其自觉。若字仍指大性。和合者只许随缘。不许不
变也。不许不变故应同于诸大之相。迁变改化。始
卷三 第 97c 页 X16-0097.png
终四句。通约外器内身详明迁变改化之状。始终
相成者谓因始有终。因终有始。递互相成。生灭相
续者谓生成灭坏。灭坏生成。前后相续。此约外器
说也。生死死生者谓因生有死。因死有生。亦递互
相成。生生死死者谓生而复生。死而复死。亦前后
相续。此约内身说也。是知内外四大皆变化相。大
性同此者性不自性。能随缘以成相。如是则堕因
缘之计。故应如旋火轮未有休息。量云。大性是有
法。同于变化等为宗。因云有和合义故。同喻如旋
火轮未有休息。大性不尔。亦故为非量。令其自觉。
○阿难下喻明正理。言大性既不如虚空不和。又
不如旋火轮转。毕竟同于何等。故复以异喻而反
显之。如水成冰者喻大性不变随缘。冰还成水者
喻大性随缘不变。随缘不变故不堕因缘。不变随
缘故不堕自然。二俱不堕是名中道正理。
二分门别详七大(问。阿难惟问四大。如来具明七大者何也。答。为欲摄法尽故。良
以四大于五阴中唯摄色阴中形色。于六入中惟摄浮胜。于十二处中惟摄六尘及六根中浮胜。于十八
界中亦然。至于色阴中显色。及馀四阴。六入中之根性。十二处中之根性。十八界中之根性及识。皆不能
摄。今加以空见识之三大乃一切俱摄。亦恐阿难问所不及故足之以防种疑)七。
一地
大。二火大。三水大。四风大。五空大。六见大。七识大。
初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三详示中道。
四双拂二计。
初。】
「汝观地性。粗为大地细为微尘。至邻虚尘析彼极微
色边际相七分所成。更析邻虚即实空性。」
相成者谓因始有终。因终有始。递互相成。生灭相
续者谓生成灭坏。灭坏生成。前后相续。此约外器
说也。生死死生者谓因生有死。因死有生。亦递互
相成。生生死死者谓生而复生。死而复死。亦前后
相续。此约内身说也。是知内外四大皆变化相。大
性同此者性不自性。能随缘以成相。如是则堕因
缘之计。故应如旋火轮未有休息。量云。大性是有
法。同于变化等为宗。因云有和合义故。同喻如旋
火轮未有休息。大性不尔。亦故为非量。令其自觉。
○阿难下喻明正理。言大性既不如虚空不和。又
不如旋火轮转。毕竟同于何等。故复以异喻而反
显之。如水成冰者喻大性不变随缘。冰还成水者
喻大性随缘不变。随缘不变故不堕因缘。不变随
缘故不堕自然。二俱不堕是名中道正理。
二分门别详七大(问。阿难惟问四大。如来具明七大者何也。答。为欲摄法尽故。良
以四大于五阴中唯摄色阴中形色。于六入中惟摄浮胜。于十二处中惟摄六尘及六根中浮胜。于十八
界中亦然。至于色阴中显色。及馀四阴。六入中之根性。十二处中之根性。十八界中之根性及识。皆不能
摄。今加以空见识之三大乃一切俱摄。亦恐阿难问所不及故足之以防种疑)七。
一地
大。二火大。三水大。四风大。五空大。六见大。七识大。
初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三详示中道。
四双拂二计。
初。】
「汝观地性。粗为大地细为微尘。至邻虚尘析彼极微
色边际相七分所成。更析邻虚即实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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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以观地性者。令知地大之性即藏性也。藏性随
缘。由众生共相无明所感。遂现粗相而为大地。如
前云晦昧为空。空晦暗中结暗为色。由二乘析色
归空所致。遂现细相而为微尘。如般若云。以三千
大千世界碎为微尘。释曰。二乘以析空观。用假想
慧。初以大地分为七分。如是从粗至细展转以七
分分之至于微尘。则世界不复有矣。若更以微尘
分为七分则成极微。言极微者最极微细巳到色
之边际。故云色边际相。若更以此相分为七分则
成邻虚。今不言极微析至邻虚。而言至邻虚尘析
彼极微等者。乃世尊妙辩无碍词句错落清新耳
目之意。然邻虚尚有尘名。再析则尘名亦失。故曰
更析邻虚即实空性。
二先破和合二。
一正破
合空成色。二取例转显其谬。
初。】
「阿难。若此邻虚析成虚空。当知虚空出生色相。
○汝
今问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间诸变化相。汝且观此一
邻虚尘用几虚空和合而有。
○不应邻虚合成邻虚。」
【初因入定出。若依小乘必谓此邻虚尘析入空者。
是色相入于空矣。若果如是。则应当了知。虚空出
生色相。以有入必有出故。
○汝今下据执为难。言
汝今前来问我作如是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间诸
变化相。如是则诸变化相皆和合有矣。馀者和合
姑置勿论。汝且观此一邻虚尘自应亦是和合而
有。但邻虚向去无色。须是用虚空和。且道此邻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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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用几虚空和合而有。盖明知空无数量。本不可
合乃故为难问。令知邻虚非和合有故。
○不应下。
豫遮谬救。恐闻用几虚空合成邻虚之难。遂谬救
云。我言和合者自是合色成色。非谓合空成色。故
为此遮。言邻虚乃色中最细。更无细者。若必合色
成色。须是邻虚合成邻虚。设许尔者。则有三谬。一
者合他成自理固有之。合自成自理所必无。二者
合多成一事乃得顺。合一成一事乃相违。三者合
细成粗世所共计。合细成细世所共非。由此三谬。
故以不应遮之。
二取例转显其谬。】
「又邻虚尘析入空者。用几色相合成虚空。
○若色合
时合色非空。若空合时合空非色。
○色犹可析空云
何合。」
【初约空难合。言汝既以和合为宗。则一切皆应和
合而有。又如小乘教中邻虚析入空者。此空必是
色相合成。且道用几色相合成虚空。夫如来以析
入而难合成者。良以析色归空是小乘之自教。诸
相和合是阿难之自语。顺彼自教难彼自语。令其
不能施对。
○若色下比例显谬。言我适问汝。汝既
不能施对。在汝固知色合之时合色非空矣。若既
知色合之时合色非空。自知若空合时合空非色。
夫如是则色空俱非和合有矣。
○末二句决定结
破。言色虽不能合空犹可析入。空若合而成色云
何能合。此决言其色非和合以结正破之义。正脉
合乃故为难问。令知邻虚非和合有故。
○不应下。
豫遮谬救。恐闻用几虚空合成邻虚之难。遂谬救
云。我言和合者自是合色成色。非谓合空成色。故
为此遮。言邻虚乃色中最细。更无细者。若必合色
成色。须是邻虚合成邻虚。设许尔者。则有三谬。一
者合他成自理固有之。合自成自理所必无。二者
合多成一事乃得顺。合一成一事乃相违。三者合
细成粗世所共计。合细成细世所共非。由此三谬。
故以不应遮之。
二取例转显其谬。】
「又邻虚尘析入空者。用几色相合成虚空。
○若色合
时合色非空。若空合时合空非色。
○色犹可析空云
何合。」
【初约空难合。言汝既以和合为宗。则一切皆应和
合而有。又如小乘教中邻虚析入空者。此空必是
色相合成。且道用几色相合成虚空。夫如来以析
入而难合成者。良以析色归空是小乘之自教。诸
相和合是阿难之自语。顺彼自教难彼自语。令其
不能施对。
○若色下比例显谬。言我适问汝。汝既
不能施对。在汝固知色合之时合色非空矣。若既
知色合之时合色非空。自知若空合时合空非色。
夫如是则色空俱非和合有矣。
○末二句决定结
破。言色虽不能合空犹可析入。空若合而成色云
何能合。此决言其色非和合以结正破之义。正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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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虚空略有四义不可言合。一无形碍。二无数量。
三无边际。四无变动。原地大元依色聚。色依于空。
空既不可合。则色非和合。色既非合地大岂和合
有耶。和合之计类推可以俱破。先破和合竟。
三详示中道二。
一正示中道。二取事验知。
初。】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净本然
周遍法界。」
【言本非和合妄计和合者。由汝一向蒙昧元不知
如来藏中有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义故。性色者自
性随缘能成幻色。虽能成幻色而体终不变。故曰
真空。真空者真体自空。此明如来藏中有随缘不
变义也。性空者自性不变其体元空。虽其体元空
而用终不失。故曰真色。真色者依真成色。此明如
来藏中有不变随缘义也。由有随缘不变之义故
称清净本然。谓色不能碍由来自尔故。由有不变
随缘之义故云周遍法界。谓周匝遍满法界无遗
故。是知十界依正中凡有质碍者皆地性之遍也。
然既清净本然则不落有为。既周遍法界则不滞
无为。知此义者。而中道第一义谛当下即是(问。此科本
显地大周遍。而详示中道中却以性色真色为言者何也。答。地大元依色聚。色性尚是中道。地性可知。又
上文破和合中巳变地为色。故即承接言之。从文便故)二取事验知。】
「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循业发现。」
【上说清净本然周遍法界。但约理具。此则约事造
验之。但见其随众生心欲见便见。应所知量能知
三无边际。四无变动。原地大元依色聚。色依于空。
空既不可合。则色非和合。色既非合地大岂和合
有耶。和合之计类推可以俱破。先破和合竟。
三详示中道二。
一正示中道。二取事验知。
初。】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净本然
周遍法界。」
【言本非和合妄计和合者。由汝一向蒙昧元不知
如来藏中有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义故。性色者自
性随缘能成幻色。虽能成幻色而体终不变。故曰
真空。真空者真体自空。此明如来藏中有随缘不
变义也。性空者自性不变其体元空。虽其体元空
而用终不失。故曰真色。真色者依真成色。此明如
来藏中有不变随缘义也。由有随缘不变之义故
称清净本然。谓色不能碍由来自尔故。由有不变
随缘之义故云周遍法界。谓周匝遍满法界无遗
故。是知十界依正中凡有质碍者皆地性之遍也。
然既清净本然则不落有为。既周遍法界则不滞
无为。知此义者。而中道第一义谛当下即是(问。此科本
显地大周遍。而详示中道中却以性色真色为言者何也。答。地大元依色聚。色性尚是中道。地性可知。又
上文破和合中巳变地为色。故即承接言之。从文便故)二取事验知。】
「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循业发现。」
【上说清净本然周遍法界。但约理具。此则约事造
验之。但见其随众生心欲见便见。应所知量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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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知。初无使者及与作者。非清净本然而何。又见
其循一人之业则现一人之色。循十人之业则现
十人之色。乃至循千万人之业则现千万人之色。
初无妨碍及与限量。非周遍法界而何。知此义者
自不惑于因缘及自然矣。详示中道竟。
四双拂二计。】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
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间之语虽宽。据下所惑且指二乘及外道言。以
彼不达如来藏中有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义故。名
为无知。但见现起之色循业而发无碍无限遂惑
为因缘。而系坠权宗。又或见现起之色。随心应量
无使无作遂惑为自然。而沈溺邪途。总属妄想故
曰皆是识心等。无非戏论故曰但有言说等也。地
大竟。
二火大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三
详示中道。四双拂二计。
初。】
「阿难。火性无我寄于诸缘。
○汝观城中未食之家欲
炊爨时。手执阳燧日前求火。」
【初火性随缘。火性即如来藏性。体虽不变。用能随
缘。故曰无我。谓无有定宰也。寄托也。言火性虽曰
无我。亦必托彼木钻艾镜等缘而成相故。
○汝观
下引事以證。未食须食。故欲炊爨。谓釜底进火熟
食也。阳燧者取火之具。崔豹注云。以铜为之。状如
镜。照人则影倒。向日则火出。淮南子曰。阳燧。火方
其循一人之业则现一人之色。循十人之业则现
十人之色。乃至循千万人之业则现千万人之色。
初无妨碍及与限量。非周遍法界而何。知此义者
自不惑于因缘及自然矣。详示中道竟。
四双拂二计。】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
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世间之语虽宽。据下所惑且指二乘及外道言。以
彼不达如来藏中有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义故。名
为无知。但见现起之色循业而发无碍无限遂惑
为因缘。而系坠权宗。又或见现起之色。随心应量
无使无作遂惑为自然。而沈溺邪途。总属妄想故
曰皆是识心等。无非戏论故曰但有言说等也。地
大竟。
二火大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三
详示中道。四双拂二计。
初。】
「阿难。火性无我寄于诸缘。
○汝观城中未食之家欲
炊爨时。手执阳燧日前求火。」
【初火性随缘。火性即如来藏性。体虽不变。用能随
缘。故曰无我。谓无有定宰也。寄托也。言火性虽曰
无我。亦必托彼木钻艾镜等缘而成相故。
○汝观
下引事以證。未食须食。故欲炊爨。谓釜底进火熟
食也。阳燧者取火之具。崔豹注云。以铜为之。状如
镜。照人则影倒。向日则火出。淮南子曰。阳燧。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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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也。王充论云。五月丙午日午时。销鍊五方石。圆
如镜。中央洼。天晴向日出火。此不过略引一事以
證。为下破和作立难之本。
二先破和合二。
一
牒执举喻。二就执为破。
初。】
「阿难。名和合者。如我与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为
一众。众虽为一诘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
名字。如舍利弗婆罗门种。优楼频螺迦叶波种。乃至
阿难瞿昙种姓。」
【欲破和合。呼其名而告之曰。若谓此火名和合有
者。试以喻明自见其谬。夫众缘和合成火。如我与
汝千二百五十比丘今为一众。要知众虽为一至
诘其根本各各有身。又皆有从生氏族名字。火亦
应尔。虽是一火至寻其本缘亦应各各有质。又应
皆有品类名字。如某火属镜。某火属艾。某火属日
等。若不尔者则和合不成。如舍利等即出其氏族
名字。舍利弗此云鹙鹭子。婆罗门种。梵志族也。优
楼频螺此云木瓜林。迦叶波种。龟氏族也。阿难此
云庆喜。瞿昙种。甘蔗族也。佛之始祖日炙甘蔗而
生。号瞿昙氏。故瞿昙翻日种。亦翻甘蔗。后四世改
为释迦。今溯其源耳。正脉云。盖必先有分开之相
以为和合之本。然后方可和合。故举一众和合分
开各有氏族以为定例。至下文乃显火不如是。此
异喻也。
二就执为破二。
一先破各相。二后破
合相。
初二。
一就执各徵其本。二逐缘一一为
如镜。中央洼。天晴向日出火。此不过略引一事以
證。为下破和作立难之本。
二先破和合二。
一
牒执举喻。二就执为破。
初。】
「阿难。名和合者。如我与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为
一众。众虽为一诘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
名字。如舍利弗婆罗门种。优楼频螺迦叶波种。乃至
阿难瞿昙种姓。」
【欲破和合。呼其名而告之曰。若谓此火名和合有
者。试以喻明自见其谬。夫众缘和合成火。如我与
汝千二百五十比丘今为一众。要知众虽为一至
诘其根本各各有身。又皆有从生氏族名字。火亦
应尔。虽是一火至寻其本缘亦应各各有质。又应
皆有品类名字。如某火属镜。某火属艾。某火属日
等。若不尔者则和合不成。如舍利等即出其氏族
名字。舍利弗此云鹙鹭子。婆罗门种。梵志族也。优
楼频螺此云木瓜林。迦叶波种。龟氏族也。阿难此
云庆喜。瞿昙种。甘蔗族也。佛之始祖日炙甘蔗而
生。号瞿昙氏。故瞿昙翻日种。亦翻甘蔗。后四世改
为释迦。今溯其源耳。正脉云。盖必先有分开之相
以为和合之本。然后方可和合。故举一众和合分
开各有氏族以为定例。至下文乃显火不如是。此
异喻也。
二就执为破二。
一先破各相。二后破
合相。
初二。
一就执各徵其本。二逐缘一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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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
初。】
「阿难。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执镜于日求火。此火
为从镜中而出。为从艾出。为于日来。」
【若此火之体性决定和合有者。自应先有分开之
相。夫彼人手执火镜(即阳燧也)于日求火。此火为有从
镜出者。为有从艾出者。为有于日来者。必三处各
有火出。方合舍利弗等各各有身等喻。故此徵也
二逐缘一一为破三。
一破于日来。二破从镜出。
三破从艾生。
初。】
「阿难。若日来者自能烧汝手中之艾。来处林木皆应
受焚。」
【若谓有火于日来者应不须镜。自能烧汝手中之
艾。再既能烧艾。则来处林木皆应受焚。今既用镜
而来处林木不焚。是知此火无有于日来者。
三破从镜出。】
「若镜中出。自能于镜出然于艾镜何不镕。
○纡汝手
执尚无热相。云何融泮。」
【初正破镜出。若谓有火从镜出者应不须对日自
能于镜出然于艾。再既能然艾即能镕镜。有镜何
不自镕。夫镜既不镕然艾必须对日。是知此火无
有从镜中出者。
○纡汝下兼遮谬救。恐闻镜何不
镕之破。遂谬救云。艾易然。镜难镕。时下既能然艾。
经久自能镕镜。故为此遮。纡屈也。遮意以若果经
久能镕者。亦须先有热相。今屈汝手执尚无热相。
初。】
「阿难。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执镜于日求火。此火
为从镜中而出。为从艾出。为于日来。」
【若此火之体性决定和合有者。自应先有分开之
相。夫彼人手执火镜(即阳燧也)于日求火。此火为有从
镜出者。为有从艾出者。为有于日来者。必三处各
有火出。方合舍利弗等各各有身等喻。故此徵也
二逐缘一一为破三。
一破于日来。二破从镜出。
三破从艾生。
初。】
「阿难。若日来者自能烧汝手中之艾。来处林木皆应
受焚。」
【若谓有火于日来者应不须镜。自能烧汝手中之
艾。再既能烧艾。则来处林木皆应受焚。今既用镜
而来处林木不焚。是知此火无有于日来者。
三破从镜出。】
「若镜中出。自能于镜出然于艾镜何不镕。
○纡汝手
执尚无热相。云何融泮。」
【初正破镜出。若谓有火从镜出者应不须对日自
能于镜出然于艾。再既能然艾即能镕镜。有镜何
不自镕。夫镜既不镕然艾必须对日。是知此火无
有从镜中出者。
○纡汝下兼遮谬救。恐闻镜何不
镕之破。遂谬救云。艾易然。镜难镕。时下既能然艾。
经久自能镕镜。故为此遮。纡屈也。遮意以若果经
久能镕者。亦须先有热相。今屈汝手执尚无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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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经久便能融泮。惟谬计耳。融泮犹销解也。
三破从艾生。】
「若生于艾。何藉日镜光明相接然后火生。」
【若谓有火生于艾者则艾自出火。何藉日镜光接
然后火生。今现见求火者执镜对日。是知此火无
有从艾生者。破意以三处各无火生知非和合。以
不如舍利弗等各各有身等故。先破各相竟。
二后破合相。】
「汝又谛观。镜因手执日从天来艾本地生火从何方
游历于此。
○日镜相远非和非合。
○不应火光无从
自有。」
【初详审来方。汝又谛观者教以详细观察勿使有
藏火处也。镜因手执者教以观手。日从天来者教
以观天。艾本地生者教以观地。如是谛审观察曾
无藏火之处。而火从何方游历于此。是虽智似鹙
子辩拟富那不能知不能言也。
○日镜下正破和
合。言镜等既无有火。手等又无藏火之处。恐谓日
镜和合共然于艾。故为此破。言现见日镜相远非
和非合。岂能共然于艾。是知所谓和合有火者谬
矣。
○末句预遮谬救。恐闻非和非合遂计无从自
有。故为此遮。原阿难本以和合为宗。若果无从自
有自宗相违。故以不应遮之。是知不了藏性者不
唯和合不成。而不合更非。下文所谓但有言说都
无实义者以此。先破和合竟。
三详示中道二。
三破从艾生。】
「若生于艾。何藉日镜光明相接然后火生。」
【若谓有火生于艾者则艾自出火。何藉日镜光接
然后火生。今现见求火者执镜对日。是知此火无
有从艾生者。破意以三处各无火生知非和合。以
不如舍利弗等各各有身等故。先破各相竟。
二后破合相。】
「汝又谛观。镜因手执日从天来艾本地生火从何方
游历于此。
○日镜相远非和非合。
○不应火光无从
自有。」
【初详审来方。汝又谛观者教以详细观察勿使有
藏火处也。镜因手执者教以观手。日从天来者教
以观天。艾本地生者教以观地。如是谛审观察曾
无藏火之处。而火从何方游历于此。是虽智似鹙
子辩拟富那不能知不能言也。
○日镜下正破和
合。言镜等既无有火。手等又无藏火之处。恐谓日
镜和合共然于艾。故为此破。言现见日镜相远非
和非合。岂能共然于艾。是知所谓和合有火者谬
矣。
○末句预遮谬救。恐闻非和非合遂计无从自
有。故为此遮。原阿难本以和合为宗。若果无从自
有自宗相违。故以不应遮之。是知不了藏性者不
唯和合不成。而不合更非。下文所谓但有言说都
无实义者以此。先破和合竟。
三详示中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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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示中道。二取事验知。
初。】
「汝犹不知。如来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净本然
周遍法界。」
【犹字例前。言不惟地大。火大汝犹不知。以性相相
类故。性火等同前。但以火易色即是。
二取事验
知(地大中此科不曲分。今有增益之文不便合释)二。
一验知清净。二验
知周遍。
初。】
「随众生心应所知量。
○阿难。当知世人。一处执镜一
处火生。遍法界执满世间起。起遍世间宁有方所。」
【初正以取验。言事造之火亦是随心应量。其清净
本然之义可知。
○阿难下兼折转疑。恐闻随心应
量之语。遂转疑云。地大寓目皆是可说随心应量。
火大或见不见现有方所。随心应量之义似不极
成。故为此折。言一处执镜一处火生。是随众生心
欲见便见也。遍法界执满世间起。是应所知量能
知便知也。然既起遍世间宁有彼此方所。则汝所
谓或见不见现有方所者特生心知量之不及耳。
二验知周遍。】
「循业发现。」
【言事造之火亦是循业发现。其周循法界之义可
验(问。执镜火生似是循业。既巳判属上科。将指何者名为循业。答。执镜火生约现缘说。谓求则随心而
见应量而知。循业发现约宿因说。如生则身俱煖相。处有烟炊一是暂现一是常生。似同而实异也)详
示中道竟。
四双拂二计。】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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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义如地大中释。火大竟。
三水大四。
一依性成
相。二先破和合。三详示中道。四双拂二计。
初。】
「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
○如室罗城。迦毗罗仙斫
迦罗仙及钵头摩诃萨多等诸大幻师。求太阴精用
和幻药。是诸师等于白月昼手执方诸。承月中水。」
【初水性随缘。水性亦即如来藏性。体虽不变用能
随缘。故曰不定。流息无恒者流无常流随缘而息。
息无常息随缘而流。正显其不定也。
○如室下引
事以證。迦毗罗此云黄色。或云黄赤色。以其发黄
兼赤故。正脉云青色。或别有所据。斫迦罗此云轮。
以自执所见理圆能摧他宗故。正脉云鸳鸯。义取
轮必具二如鸳鸯鸟故。钵头摩此云赤莲华。池名
也。以池为名者近此住故。诃萨多梵语之略。灌顶
云。阿迦萨谟多罗。此翻海水。依于海水住故。乃事
水外道也。略出四仙馀以等字该之。以其善用幻
术故称诸大幻师。太阴精月中水也。用以和药。自
计服之长生。空说无验故世以幻名。又幻药者或
依此药幻出种种境界。眩惑心目也。白月昼者正
脉云。十五夜为望。望前为白月。望后为黑月。月当
正午光皎如昼也。方诸者淮南子曰。方诸见月则
津而为水。高诱曰。方诸阴燧向月则水生。许慎曰。
诸珠也。方石也。正脉云。水精珠也。王充论云。十一
月壬子日。夜半子时北方炼五方石为之。状如杯
【义如地大中释。火大竟。
三水大四。
一依性成
相。二先破和合。三详示中道。四双拂二计。
初。】
「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
○如室罗城。迦毗罗仙斫
迦罗仙及钵头摩诃萨多等诸大幻师。求太阴精用
和幻药。是诸师等于白月昼手执方诸。承月中水。」
【初水性随缘。水性亦即如来藏性。体虽不变用能
随缘。故曰不定。流息无恒者流无常流随缘而息。
息无常息随缘而流。正显其不定也。
○如室下引
事以證。迦毗罗此云黄色。或云黄赤色。以其发黄
兼赤故。正脉云青色。或别有所据。斫迦罗此云轮。
以自执所见理圆能摧他宗故。正脉云鸳鸯。义取
轮必具二如鸳鸯鸟故。钵头摩此云赤莲华。池名
也。以池为名者近此住故。诃萨多梵语之略。灌顶
云。阿迦萨谟多罗。此翻海水。依于海水住故。乃事
水外道也。略出四仙馀以等字该之。以其善用幻
术故称诸大幻师。太阴精月中水也。用以和药。自
计服之长生。空说无验故世以幻名。又幻药者或
依此药幻出种种境界。眩惑心目也。白月昼者正
脉云。十五夜为望。望前为白月。望后为黑月。月当
正午光皎如昼也。方诸者淮南子曰。方诸见月则
津而为水。高诱曰。方诸阴燧向月则水生。许慎曰。
诸珠也。方石也。正脉云。水精珠也。王充论云。十一
月壬子日。夜半子时北方炼五方石为之。状如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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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向月得津。今云承月中水。大同此计。是皆不达
藏性随缘义耳。
二先破和合(准火大中此处有牒执举喻之文。今
不具者。例上可知故)二。
一先破各相。二后破合相。
初二。
一就水徵本。二逐缘为破。
初。】
「此水为复从珠中出。空中自有。为从月来。」
【佛意以三处各有水出方成和合之义。故此徵云。
此水为有从珠中出者。为有从空自有者。为有从
月中来者。是不可以不审也。
二逐缘为破三。
一破从月来。二破从珠出。三破从空生。
初。】
「阿难。若从月来。尚能远方令珠出水所经林木皆应
吐流。
○流则何待方诸所出。不流明水非从月降。」
【初正破月来。若谓有水从月来者是义不然。以月
在天珠在手相去远矣。尚能从远方来令珠出水。
则中间所经林木皆应吐流有是事乎。
○流则下
转显二谬。若谓林木吐流者则应随处可承。何待
方诸所出。若谓林木不流者明知此水非从月降。
以遗近著远不应理故。
二破从珠出。】
「若从珠出则此珠中常应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昼。」
【若谓有水从珠出者是不藉馀缘矣。不藉馀缘则
珠中常应流水。既尔则随时可承。何待中宵。必承
仗于白月昼乎。中宵半夜也。破意以既待中宵承
白月昼。明知此水不从珠出。
三破从空生。】
「若从空生。空性无边水当无际。从人洎天皆同滔溺。
云何复有水陆空行。」
藏性随缘义耳。
二先破和合(准火大中此处有牒执举喻之文。今
不具者。例上可知故)二。
一先破各相。二后破合相。
初二。
一就水徵本。二逐缘为破。
初。】
「此水为复从珠中出。空中自有。为从月来。」
【佛意以三处各有水出方成和合之义。故此徵云。
此水为有从珠中出者。为有从空自有者。为有从
月中来者。是不可以不审也。
二逐缘为破三。
一破从月来。二破从珠出。三破从空生。
初。】
「阿难。若从月来。尚能远方令珠出水所经林木皆应
吐流。
○流则何待方诸所出。不流明水非从月降。」
【初正破月来。若谓有水从月来者是义不然。以月
在天珠在手相去远矣。尚能从远方来令珠出水。
则中间所经林木皆应吐流有是事乎。
○流则下
转显二谬。若谓林木吐流者则应随处可承。何待
方诸所出。若谓林木不流者明知此水非从月降。
以遗近著远不应理故。
二破从珠出。】
「若从珠出则此珠中常应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昼。」
【若谓有水从珠出者是不藉馀缘矣。不藉馀缘则
珠中常应流水。既尔则随时可承。何待中宵。必承
仗于白月昼乎。中宵半夜也。破意以既待中宵承
白月昼。明知此水不从珠出。
三破从空生。】
「若从空生。空性无边水当无际。从人洎天皆同滔溺。
云何复有水陆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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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谓有水从空生者。但空性无边所生之水亦当
无际。如是则从人洎天皆应同为滔流。俱成陷溺。
不应复有馀物。乃云何于其中间复有水行陆行
及与空行。是知所谓水从空生者谬也。先破各相
竟。
二后破合相。】
「汝更谛观。月从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盘本人敷设。
水从何方流注于此。
○月珠相远非和非合。
○不应
水精无从自有。」
【初详审来方。谛观即详审也。陟犹升也。月从天陟
天无藏水之处。珠因手持。手无藏水之处。承犹擎
也。承珠水盘本人敷设。盘无藏水之处。既三方皆
无藏水之处。而水从何方流注于此。是不可以不
审也。
○月珠下正破和合。言月等既无有水天等
又无藏水之处。恐谓月珠和合共生于水。故为此
破。言现见月珠相远非和非合。岂能共生于水。是
知所谓和合有水者谬矣。
○末句预遮谬救。恐以
无从为救。故遮以不应。以自宗相违故。水精者顺
彼所计。以彼计此水为水中之精也。先破和合竟。
三详示中道二。
一正示。二验知。
初。】
「汝尚不知。如来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净本然
周遍法界。」
【二验知。】
「随众生心应所知量。一处执珠一处水出。遍法界执
满法界生。生满世间宁有方所。
○循业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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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验知清净。于中有取验折疑二义。俱准前释。
○
末句验知周遍亦准前。详示中道竟。
四双拂二计。】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
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水大竟。
四风大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
三详示中道。四双拂二计。
初。】
「阿难。风性无体动静不常。
○汝常整衣入于大众。僧
伽黎角动及旁人。则有微风拂彼人面。」
【初风性随缘。风性亦即藏性。无体者无有定体也。
无定体故随缘而动。随缘而静。故曰不常。
○汝常
下引事以證。乞食说法等事。应著伽黎。故曰常整。
入大众者随僧例故。灌顶云。僧伽黎唐言重复衣。
清凉云。义翻和合。新者二重。故者四重。以重成故
称曰和合。三依中第一衣也。亦名杂碎衣。剪碎制
成条相多故。具有三等九品。如沙弥律仪衣钵名
相中说。动衣乃有。反显不动则无。其不常无体之
义于此可见。
二先破和合二。
一先破各相。二
后破合相。
初二。
一就风徵本。二逐缘为破。
初。】
「此风为复出袈裟角。发于虚空。生彼人面。」
【袈裟此云坏色衣。清凉云。不正色衣。律以青黑木
兰三色坏正好色故。真谛云。此是三衣通名。或名
离尘服断六尘故。亦名消瘦服割烦恼故。又称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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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服无染著故。此中徵意亦是要其先有各相。然
后可合。
二逐缘为破三。
一破从衣出。二破从
空发。三破从面生。
初。】
「阿难。此风若复出袈裟角汝乃披风。其衣飞摇应离
汝体。
○我今说法会中垂衣。汝看我衣风何所在。不
应衣中有藏风地。」
【初正破衣出。风出袈裟则是袈裟中有风。故难以
披风。然风以动摇为性。果其披之其衣自应飞摇。
故又难以离体。破意以现见衣不离体披风之义
成。不是衣中无风。则此风不出袈裟明矣。
○我今
下兼防谬辨。恐闻离体之难。遂谬辩云。衣若动时
乃有风出。衣若垂时风但藏之而巳。岂可以飞摇
离体为难。故为此防。若谓衣若垂时风但藏之者。
即如我今说法会中垂衣。亦应藏风。汝且看我之
衣风何所在。据实而论不应衣中有藏风地。以衣
是布属非有孔穴也。
二破从空发。】
「若生虚空。汝衣不动何因无拂。
○空性常住。风应常
生。若无风时虚空当灭。灭风可见灭空何状。
○若有
生灭不名虚空。名为虚空云何风出。」
【初约无衣不生破。风生于空自不关衣。故难以衣
不动时何因无拂。是空无生风义也。
○空性下约
因果不类破。空性常住。若生风者则应常生。以因
常果必常故。若尔则无风之时空亦当灭。以果断
因必断故。然灭风之时人人可见。若言灭空有何
后可合。
二逐缘为破三。
一破从衣出。二破从
空发。三破从面生。
初。】
「阿难。此风若复出袈裟角汝乃披风。其衣飞摇应离
汝体。
○我今说法会中垂衣。汝看我衣风何所在。不
应衣中有藏风地。」
【初正破衣出。风出袈裟则是袈裟中有风。故难以
披风。然风以动摇为性。果其披之其衣自应飞摇。
故又难以离体。破意以现见衣不离体披风之义
成。不是衣中无风。则此风不出袈裟明矣。
○我今
下兼防谬辨。恐闻离体之难。遂谬辩云。衣若动时
乃有风出。衣若垂时风但藏之而巳。岂可以飞摇
离体为难。故为此防。若谓衣若垂时风但藏之者。
即如我今说法会中垂衣。亦应藏风。汝且看我之
衣风何所在。据实而论不应衣中有藏风地。以衣
是布属非有孔穴也。
二破从空发。】
「若生虚空。汝衣不动何因无拂。
○空性常住。风应常
生。若无风时虚空当灭。灭风可见灭空何状。
○若有
生灭不名虚空。名为虚空云何风出。」
【初约无衣不生破。风生于空自不关衣。故难以衣
不动时何因无拂。是空无生风义也。
○空性下约
因果不类破。空性常住。若生风者则应常生。以因
常果必常故。若尔则无风之时空亦当灭。以果断
因必断故。然灭风之时人人可见。若言灭空有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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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状。是知虚空无灭。风性有灭。果不类因云何从
生。此必无之事也。
○若有下约名义不符破。虚空
原以不生灭为义。设若有生灭者则不名虚空。今
既名为虚空自应无有生灭。若有风生名义不符。
故难以云何风出。以出即是生生必有灭也。灌顶
云。风从空生凡小常执。故展转详破。
三破从面生。】
「若风自生被拂之面。从彼面生当应拂汝。自汝整衣
云何倒拂。」
【若谓有风自生于被拂之面者义亦不成。以从彼
面生当应拂汝。今既不见拂汝巳知不生彼面。乃
自汝整衣之时云何倒拂彼面。其不生彼面之义
益可见矣。先破各相竟。
二后破合相。】
「汝审谛观。整衣在汝面属彼人。虚空寂然不参流动。
风自谁方鼓动来此。
○风空性隔非和非合。
○不应
风性无从自有。」
【初详审来方。汝审谛观者教以审辨谛实而观。勿
得过目了事也。整衣在汝汝无藏风之处。面属彼
人彼无藏风之处。虚空寂然等空无藏风之处。既
三方皆无藏风之处而风自谁方鼓动来此。又不
可以不审焉。
○风空下正破和合。恐谓衣空面既
无有风。审谛观又无藏风之处。和合而有理应无
疑。故为此破。言现见风动空澄其性相隔。无和合
义故曰非和非合。衣碍风通例此可知。是皆无和
生。此必无之事也。
○若有下约名义不符破。虚空
原以不生灭为义。设若有生灭者则不名虚空。今
既名为虚空自应无有生灭。若有风生名义不符。
故难以云何风出。以出即是生生必有灭也。灌顶
云。风从空生凡小常执。故展转详破。
三破从面生。】
「若风自生被拂之面。从彼面生当应拂汝。自汝整衣
云何倒拂。」
【若谓有风自生于被拂之面者义亦不成。以从彼
面生当应拂汝。今既不见拂汝巳知不生彼面。乃
自汝整衣之时云何倒拂彼面。其不生彼面之义
益可见矣。先破各相竟。
二后破合相。】
「汝审谛观。整衣在汝面属彼人。虚空寂然不参流动。
风自谁方鼓动来此。
○风空性隔非和非合。
○不应
风性无从自有。」
【初详审来方。汝审谛观者教以审辨谛实而观。勿
得过目了事也。整衣在汝汝无藏风之处。面属彼
人彼无藏风之处。虚空寂然等空无藏风之处。既
三方皆无藏风之处而风自谁方鼓动来此。又不
可以不审焉。
○风空下正破和合。恐谓衣空面既
无有风。审谛观又无藏风之处。和合而有理应无
疑。故为此破。言现见风动空澄其性相隔。无和合
义故曰非和非合。衣碍风通例此可知。是皆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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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义也。
○不应句预遮谬救。准前。先破和合竟。
三详示中道二。
一正示。二验知。
初。】
「汝宛不知。如来藏中性风真空。性空真风。清净本然
周遍法界。」
【宛字有深怪意。言地火水三番详示。风性可以类
推。观汝动静宛然不知如来藏中不变随缘义也。
馀俱准前可思。
二验知。】
「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汝一人微动服衣有微
风出。遍法界拂满国土生。周遍世间宁有方所。
○循
发业现。」
【初验知清净。法界世间国土一义耳。拂动也。遍法
界拂者。谓遍法界中人皆微动服衣也。满国土生
者谓满国中皆有风生。是知此风周遍世间宁有
方所。
○末句验知周遍可知。详示中道竟。
四双拂二计。】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
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风大竟。
五空大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
三详示中道。四双拂二计。
初。】
「阿难。空性无形因色显发。
○如室罗城去河遥处。诸
刹利种及婆罗门。毗舍首陀兼颇罗堕旃陀罗等。新
立安居凿井求水。出土一尺于中则有一尺虚空。如
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间还得一丈虚空。虚空浅深随
出多少。」
○不应句预遮谬救。准前。先破和合竟。
三详示中道二。
一正示。二验知。
初。】
「汝宛不知。如来藏中性风真空。性空真风。清净本然
周遍法界。」
【宛字有深怪意。言地火水三番详示。风性可以类
推。观汝动静宛然不知如来藏中不变随缘义也。
馀俱准前可思。
二验知。】
「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汝一人微动服衣有微
风出。遍法界拂满国土生。周遍世间宁有方所。
○循
发业现。」
【初验知清净。法界世间国土一义耳。拂动也。遍法
界拂者。谓遍法界中人皆微动服衣也。满国土生
者谓满国中皆有风生。是知此风周遍世间宁有
方所。
○末句验知周遍可知。详示中道竟。
四双拂二计。】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
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风大竟。
五空大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
三详示中道。四双拂二计。
初。】
「阿难。空性无形因色显发。
○如室罗城去河遥处。诸
刹利种及婆罗门。毗舍首陀兼颇罗堕旃陀罗等。新
立安居凿井求水。出土一尺于中则有一尺虚空。如
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间还得一丈虚空。虚空浅深随
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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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空性随缘。空性二字且指不变之体。由不变故
是曰无形。谓无长短大小等形因色显发。乃指随
缘之用。由随缘故是曰因显。谓因彼色相差别乃
显虚空各有差别。
○如室下引事以證。室罗城地
广人稠。去河近不须凿井。故唯约遥处言之。西域
贵贱族分四姓。刹帝利略云刹利。此翻田主。即王
种也。婆罗门此翻净行。守道居正洁白其操。有类
此方儒道。毗舍此云商贾。行贩坐卖者是。首陀此
翻农夫。耕田种地者是。四姓之外别有智愚二族。
故云兼也。颇罗堕此云利根。如六艺百工之类。旃
陀罗此云严帜。如屠儿魁脍之类。新立安居兴作
须水。去河遥处担运费繁故须凿井求之。出尺尺
空。出丈丈空。其因色显发之义亦自可见。末二句
乃重牒上义。为下作徵起之端。
二先破和合二。
一先破各相。二后破合相。
初二。
一就空徵
本。二逐缘为破。
初。】
「此空为当因土所出。因凿所有。无因自生。」
【因土所出即是从土而生。因凿所有即是从凿具
生。无因自生者。谓别无所因从自体生。犹言从遍
界空出井空也。
二逐缘为破三。
一破从自生。
二破因土出。三破因凿出。
初(据义乃是破从空生。但以空是自体。
故云自生。古德多作破无因释。今疏不尔者。以与破和合义相违故)。】
「阿难。若复此空无因自生。未凿土前何不无碍。唯见
大地迥无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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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意以若计此空别无所因。从自体生者应不藉
乎凿之与土。既尔则未凿土前即应无碍。乃何故
不能无碍。不惟不能无碍具唯见大地迥然无有
通达之相。是知所谓无因自生者谬矣。
二破因土出。】
「若因土出。则土出时应见空入。若土先出无空入者
云何虚空因土而出。
○若无出入则应空土元无异
因。无异则同。则土出时空何不出。」
【初正破土出。若谓此空因土出者。则土从井出之
时应见虚空从外而入。以土在外故。若土先从井
出无空从外入者。云何而言虚空因土而出。
○若
无下预遮谬救。恐阿难救云。空本内生实无出土
入井之意。故为此遮。若谓虚空无出土入井之义
者。则应未凿土前空土元无异因。因依也。无异因
者谓空土相依而住。无别所依也。无异则同者。谓
既无异因则同为一体。既同为一体出则同出。故
难以则土出时空何不出。
三破因凿出。】
「若因凿出。因凿出空应非出土。
○不因凿出。凿自出
土云何见空。」
【初正破因凿。若谓此空因凿具出者。则唯凿便能
出空应当不用出土。今既必待出土成空。明知此
空不因凿出。
○不因下兼难不因。恐因凿被破转
计不因凿出。故为此难。若谓此空不因凿具出者。
则凿自出土于外。云何于中见空。是不惟因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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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不因亦非。总以不了性具恁么不恁么总不是
也。先破各相竟。
二后破合相。】
「汝更审谛谛审谛观。凿从人手随方运转。土因地移。
如是虚空因何所出。
○凿空虚实不相为用。非和非
合。
○不应虚空无从自出。」
【初详审来方。佛意以三处不生是我所说。设未心
服汝更审谛。所谓审谛者谓谛审而辩其从来。谛
观而象其方所。何方更有藏空处也。凿从人手者
教以观手。随方运转者教以观方。土因地移者教
以观地。既遍观三方俱无藏空之处。试问如是虚
空。毕竟因何所出。当明以告我勿颟顸也。
○凿空
下正破和合。如上三处不生。三方又无藏空之处。
恐谓和合共生故为此破。言现见凿之与空一虚
一实。彼此不相为用。无和合义。故曰非和非合。如
凿空既尔土空亦然。是皆无和合义也。
○不应句
预遮谬救。可知。先破和合竟。
三详示中道三。
一比例发明。二正示中道。三取事验知。
初二。
一以空例四取大名。二以四例空显圆义。
初。】
「若此虚空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当知现前地水火风
均名五大。」
【佛意以若依上说。则此虚空既非和合而有。又非
无从自出。明知其是性圆周遍本不动摇者矣。正
脉云。圆周遍三字重一圆字。良以寻常论空亦言
周遍。然有色法碍处即不圆融。是言周遍而非圆
也。先破各相竟。
二后破合相。】
「汝更审谛谛审谛观。凿从人手随方运转。土因地移。
如是虚空因何所出。
○凿空虚实不相为用。非和非
合。
○不应虚空无从自出。」
【初详审来方。佛意以三处不生是我所说。设未心
服汝更审谛。所谓审谛者谓谛审而辩其从来。谛
观而象其方所。何方更有藏空处也。凿从人手者
教以观手。随方运转者教以观方。土因地移者教
以观地。既遍观三方俱无藏空之处。试问如是虚
空。毕竟因何所出。当明以告我勿颟顸也。
○凿空
下正破和合。如上三处不生。三方又无藏空之处。
恐谓和合共生故为此破。言现见凿之与空一虚
一实。彼此不相为用。无和合义。故曰非和非合。如
凿空既尔土空亦然。是皆无和合义也。
○不应句
预遮谬救。可知。先破和合竟。
三详示中道三。
一比例发明。二正示中道。三取事验知。
初二。
一以空例四取大名。二以四例空显圆义。
初。】
「若此虚空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当知现前地水火风
均名五大。」
【佛意以若依上说。则此虚空既非和合而有。又非
无从自出。明知其是性圆周遍本不动摇者矣。正
脉云。圆周遍三字重一圆字。良以寻常论空亦言
周遍。然有色法碍处即不圆融。是言周遍而非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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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遍也。今言空性周遍。色不为碍。故益之以圆义。
又云不动摇者同后无生灭义。盖周遍表其非此
有而彼无。此无而彼有。圆满意也。不动表其非先
无而今有。今有而后无。常住意也。此且按定下乃
取例。言寻常但知地水火风名大。不知虚空亦大。
今既性圆周遍。本不动摇。自应发用无限。以此取
例。当知此空与彼现前地水火风均名五大。以同
具大义故也。
二以四例空显圆义。】
「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阿难。汝心昏迷不悟
四大元如来藏。当观虚空为出为入。为非出入。」
【既均名五大。则空大性真地水火风亦性真。空大
圆融地水火风亦圆融。以其皆是如来藏本无生
灭性故。(问。取名以空例四。为其巳向不知。显圆以四例空。何所取义。答。此有二义。一者易知
性真。二者易知圆融。易知性真者前云晦昧为空。后云空生大觉中。是知现前虚空亲依性起若言性真
则易信。至于地水火风人但见其依于虚空而不知由于性起。若言性真则难见也。易知圆融者前云出
土一尺于中则有一尺虚空。出土一丈中间还得一丈虚空。后云虚空体非群相。不拒诸相发挥。是知现
前虚空亦自无碍。若言圆融则易信。至于地水火风人但见其相凌相灭。而不知其相涉相含。若言圆融
则难见也。为此取例。盖是以易知例难见。令难见者成易知耳)此且例定下乃令
观。重呼其名者示警觉意故。言我今如是开示自
可推类发明。设若汝心仍旧昏于权宗。迷于外计。
不能开悟四大元如来藏者。当观前之虚空为出
为入。为非出入。非犹无也。佛意以有出有入则堕
因缘。无出无入则堕自然。但不肯明明道破。惟令
自观自悟。必待信得虚空无出无入无非出入。元
又云不动摇者同后无生灭义。盖周遍表其非此
有而彼无。此无而彼有。圆满意也。不动表其非先
无而今有。今有而后无。常住意也。此且按定下乃
取例。言寻常但知地水火风名大。不知虚空亦大。
今既性圆周遍。本不动摇。自应发用无限。以此取
例。当知此空与彼现前地水火风均名五大。以同
具大义故也。
二以四例空显圆义。】
「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阿难。汝心昏迷不悟
四大元如来藏。当观虚空为出为入。为非出入。」
【既均名五大。则空大性真地水火风亦性真。空大
圆融地水火风亦圆融。以其皆是如来藏本无生
灭性故。(问。取名以空例四。为其巳向不知。显圆以四例空。何所取义。答。此有二义。一者易知
性真。二者易知圆融。易知性真者前云晦昧为空。后云空生大觉中。是知现前虚空亲依性起若言性真
则易信。至于地水火风人但见其依于虚空而不知由于性起。若言性真则难见也。易知圆融者前云出
土一尺于中则有一尺虚空。出土一丈中间还得一丈虚空。后云虚空体非群相。不拒诸相发挥。是知现
前虚空亦自无碍。若言圆融则易信。至于地水火风人但见其相凌相灭。而不知其相涉相含。若言圆融
则难见也。为此取例。盖是以易知例难见。令难见者成易知耳)此且例定下乃令
观。重呼其名者示警觉意故。言我今如是开示自
可推类发明。设若汝心仍旧昏于权宗。迷于外计。
不能开悟四大元如来藏者。当观前之虚空为出
为入。为非出入。非犹无也。佛意以有出有入则堕
因缘。无出无入则堕自然。但不肯明明道破。惟令
自观自悟。必待信得虚空无出无入无非出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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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来藏性。则例推四大无不明矣。比类发明竟。
二正示中道。】
「汝全不知。如来藏中性觉真空。性空真觉。清净本然
周遍法界。」
【全字亦深怪意。言我前重重开示末复教以观察。
将谓因空得悟。汝竟全然不知如来藏中有性觉
真空性空真觉等义也。(准上地水火风俱用本大。与空相对。今以性空真空
文不可别。故以觉字易之)言性觉者觉即是动。有随缘义。因有
随缘之义故可成顽空。虽可成顽空而体终不变
故曰真空。谓顽空无体即真空故。言性空者空即
是静。有不变义。因有不变之义故常守自性。虽常
守自性而用终不滞。故曰真觉。谓依性成空即真
觉故。此上以文稍异前。故次第释之。下二句准上。
三取事验知。】
「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
处空亦复如是。圆满十方宁有方所。
○循业发现。」
【详示中道竟。
四双拂二计。】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
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空大竟。
六见大(正脉云。即根大也。总摄六根但举眼根为例。然亦唯取根中之
性非取浮尘。故惟言见不言根也)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
三详示中道。四双拂二计。
初。】
「阿难。见觉无知因色空有。
○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
明夕昏。设居中宵白月则光黑月便暗。则明暗等因
二正示中道。】
「汝全不知。如来藏中性觉真空。性空真觉。清净本然
周遍法界。」
【全字亦深怪意。言我前重重开示末复教以观察。
将谓因空得悟。汝竟全然不知如来藏中有性觉
真空性空真觉等义也。(准上地水火风俱用本大。与空相对。今以性空真空
文不可别。故以觉字易之)言性觉者觉即是动。有随缘义。因有
随缘之义故可成顽空。虽可成顽空而体终不变
故曰真空。谓顽空无体即真空故。言性空者空即
是静。有不变义。因有不变之义故常守自性。虽常
守自性而用终不滞。故曰真觉。谓依性成空即真
觉故。此上以文稍异前。故次第释之。下二句准上。
三取事验知。】
「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
处空亦复如是。圆满十方宁有方所。
○循业发现。」
【详示中道竟。
四双拂二计。】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
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空大竟。
六见大(正脉云。即根大也。总摄六根但举眼根为例。然亦唯取根中之
性非取浮尘。故惟言见不言根也)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
三详示中道。四双拂二计。
初。】
「阿难。见觉无知因色空有。
○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
明夕昏。设居中宵白月则光黑月便暗。则明暗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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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分析。」
【初见性随缘。见觉者见性觉体也。体本不变故曰
无知。无知者无局眼之知也。既无局眼之知何以
称见。故曰因色空有。谓因随色空等缘而有局眼
之知。见性之名盖缘斯立。
○如汝下引事以證。今
者在林等即约目前事證故。朝明夕昏者昼间之
明暗也。中宵等俱如水大中释。则光便暗者夜间
之明暗也。据此则是明暗等相现前因而有见于
中分析。所谓因色空有者于此可见。文中言明暗
等者等色空故(正脉云。此中全约见之与尘为同异等以破和合之妄执。然其别名
尘相。二三开合不定。应先总释不过色空明暗之四互为隐显耳。如总言色空是合明暗以对空。只言明
暗是开色摄空也。若言明暗空是开色以对空。对言见空是空摄色而对见也。至文再指庶不惑矣。今且
明此科。初言因色空有即是合明暗以对空。末言此明暗等因见分析。又开色以摄空也)。
二先破和合二。
一先破各相。二后破合相。
初
二。
一就见徵本。二逐缘为破。
初(此中徵本非徵其本从何
来。但徵其与明暗等本来是同。本来是异等。则各相定矣)。】
「此见为复与明暗相并太虚空为同一体。为非一体。
或同非同。或异非异。」
【见是根性。明暗太空皆见所缘尘。正脉云。此中乃
开色对空也。佛意以凡言和合者或本同众物。乃
分彼少分共合而为一体。今徵其为同一体是也。
又或各是一物乃分为多分别合而为多体。今徵
其为非一体是也。又或一分同彼诸物。一分异彼
诸物。乃取同合异。今徵其或同非同是也。又或一
【初见性随缘。见觉者见性觉体也。体本不变故曰
无知。无知者无局眼之知也。既无局眼之知何以
称见。故曰因色空有。谓因随色空等缘而有局眼
之知。见性之名盖缘斯立。
○如汝下引事以證。今
者在林等即约目前事證故。朝明夕昏者昼间之
明暗也。中宵等俱如水大中释。则光便暗者夜间
之明暗也。据此则是明暗等相现前因而有见于
中分析。所谓因色空有者于此可见。文中言明暗
等者等色空故(正脉云。此中全约见之与尘为同异等以破和合之妄执。然其别名
尘相。二三开合不定。应先总释不过色空明暗之四互为隐显耳。如总言色空是合明暗以对空。只言明
暗是开色摄空也。若言明暗空是开色以对空。对言见空是空摄色而对见也。至文再指庶不惑矣。今且
明此科。初言因色空有即是合明暗以对空。末言此明暗等因见分析。又开色以摄空也)。
二先破和合二。
一先破各相。二后破合相。
初
二。
一就见徵本。二逐缘为破。
初(此中徵本非徵其本从何
来。但徵其与明暗等本来是同。本来是异等。则各相定矣)。】
「此见为复与明暗相并太虚空为同一体。为非一体。
或同非同。或异非异。」
【见是根性。明暗太空皆见所缘尘。正脉云。此中乃
开色对空也。佛意以凡言和合者或本同众物。乃
分彼少分共合而为一体。今徵其为同一体是也。
又或各是一物乃分为多分别合而为多体。今徵
其为非一体是也。又或一分同彼诸物。一分异彼
诸物。乃取同合异。今徵其或同非同是也。又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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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与诸物异体。一分与诸物同体。乃取异合同。今
徵其或异非异是也。至下逐缘为破。四义不成。则
了无和合相矣。
二逐缘为破四。
一破为同一
体。二破为非一体。三破或同非同。四破或异非异。
初。】
「阿难。此见若复与明与暗及与虚空元一体者。
○则
明与暗二体相亡。暗时无明。明时无暗。若与暗一明
则见亡。必一于明暗时当灭。灭则云何见明见暗。
○
若明暗殊见无生灭。一云何成。」
【初按定同体。此中亦开色对空也。
○则明下正破
一体。此下皆开色摄空。欲破一体且约二尘言之。
故曰则明与暗。二体相亡者谓明暗二体彼此互
相凌灭。不并存也。暗时无明明时无暗者正申明
二体相亡之义。然既二体相亡则不可说见与一
体。以此见若与暗一当明来暗亡时则此见应与
暗而俱亡。以既为一体应同亡也。若此见必一于
明当暗来明灭时则此见当与明而俱灭。灭则都
无所见云何明来仍复见明。暗来仍复见暗。是明
暗任殊而见性本无生灭。
○若明下。结示不成。意
以若果明暗任殊而见性无生灭者。自然显其非
是一体。故难以一云何成。
二破为非一体。】
「若此见精与暗与明非一体者。
○汝离明暗及与虚
空分析见元作何形相。离明离暗及离虚空是见元
同龟毛兔角。
○明暗虚空三事俱异从何立见。」
徵其或异非异是也。至下逐缘为破。四义不成。则
了无和合相矣。
二逐缘为破四。
一破为同一
体。二破为非一体。三破或同非同。四破或异非异。
初。】
「阿难。此见若复与明与暗及与虚空元一体者。
○则
明与暗二体相亡。暗时无明。明时无暗。若与暗一明
则见亡。必一于明暗时当灭。灭则云何见明见暗。
○
若明暗殊见无生灭。一云何成。」
【初按定同体。此中亦开色对空也。
○则明下正破
一体。此下皆开色摄空。欲破一体且约二尘言之。
故曰则明与暗。二体相亡者谓明暗二体彼此互
相凌灭。不并存也。暗时无明明时无暗者正申明
二体相亡之义。然既二体相亡则不可说见与一
体。以此见若与暗一当明来暗亡时则此见应与
暗而俱亡。以既为一体应同亡也。若此见必一于
明当暗来明灭时则此见当与明而俱灭。灭则都
无所见云何明来仍复见明。暗来仍复见暗。是明
暗任殊而见性本无生灭。
○若明下。结示不成。意
以若果明暗任殊而见性无生灭者。自然显其非
是一体。故难以一云何成。
二破为非一体。】
「若此见精与暗与明非一体者。
○汝离明暗及与虚
空分析见元作何形相。离明离暗及离虚空是见元
同龟毛兔角。
○明暗虚空三事俱异从何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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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按定非一。此亦开色摄空。
○汝离下正破非一。
非一则两不相到故教以离尘析见。作何形相。盖
必离尘有见乃可说与尘非一故。离明暗等。元同
龟毛等者。正明其离尘无见。以龟毛兔角皆有名
无实也。
○明暗下结示不成。此与正破中皆开色
对空。故云明暗虚空。异犹离也。意以此见果与三
事俱离自应无所表示。故难以从何立见。
三破或同非同(或字双贯同与非同。其义即是或同或异。盖非同即异耳)。】
「明暗相背云何或同。离三元无云何或异。」
【明暗相背。同此则异彼。同彼则异此。故曰云何或
同。此亦开色摄空。离三元无有见。则不能异彼。故
曰云何或异。三字亦是开色对空。正脉云。悉是上
义。但撮合一处耳。
四破或异非异(文中首破非同。即或异也)。】
「分空分见本无边畔。云何非同。见暗见明性非迁改。
云何非异。」
【空见本无边畔。明知无有异体。故曰云何非同。(非同
即是或异)此以空摄色而对见也。见暗见明者明暗任
殊。性非迁改者见无生灭。此则明知不是一体。故
曰云何非异。(非异即是或同)此则又是开色摄空。破意亦
是撮合上文义耳。先破各相竟。
二后破合相。】
「汝更细审微细审详审谛审观。明从太阳。暗随黑月。
通属虚空。壅归大地。如是见精因何所出。
○见觉空
顽非和合。
○不应见精无从自出。」
【初详审来方。佛意以四义不成。巳知无和合相矣。
卷三 第 105c 页 X16-0105.png
设不信者汝更细审。谓微细审详也。此是随标随
释。审谛者审辨谛细。务令来处分明。审观者审实
观详勿致有所遗漏。此又重明微细审详之义。明
从太阳者教以向昼而观。日出日没其间必周悉
也。暗随黑月者教以向夜而观。日没日出其间必
详尽也。通属虚空者教以对空而看。东西南北四
维上下用目悉循历也。壅归大地者教以凭地而
视。遐迩高低曲直邪正著眼须遍到也。如是审谛
审观既无各相又无藏见之处。而如是见精毕竟
因何所出。勿放过也。正脉云。此亦开色对空而加
通壅。尽其详耳。
○见觉下正破和合。恐谓空等和
合而有。故为此破。言见有觉知空属顽昧无和合
义。故曰非和非合。明等对见例此可知。
○不应句
预遮谬救可知。先破和合竟。
三详示中道三。
一比例发明。二正示中道。三取事验知。
初二。
一以见例五取大名。二以五例见显圆义。
初。】
「若见闻知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当知无边不动虚空
并其动摇地水火风均名六大。」
【六性中文惟举三。义实通摄。以元是一精明故。佛
意以若依前说。则见闻知等明是性圆周遍本不
动摇。此按定也。当知下取例。良以地水火风久称
大名。虚空前巳新许。而见闻知等曾不知其为大。
今既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发用自应无限。以此取
例。当知此见与彼新许之空及久称大名之地水
释。审谛者审辨谛细。务令来处分明。审观者审实
观详勿致有所遗漏。此又重明微细审详之义。明
从太阳者教以向昼而观。日出日没其间必周悉
也。暗随黑月者教以向夜而观。日没日出其间必
详尽也。通属虚空者教以对空而看。东西南北四
维上下用目悉循历也。壅归大地者教以凭地而
视。遐迩高低曲直邪正著眼须遍到也。如是审谛
审观既无各相又无藏见之处。而如是见精毕竟
因何所出。勿放过也。正脉云。此亦开色对空而加
通壅。尽其详耳。
○见觉下正破和合。恐谓空等和
合而有。故为此破。言见有觉知空属顽昧无和合
义。故曰非和非合。明等对见例此可知。
○不应句
预遮谬救可知。先破和合竟。
三详示中道三。
一比例发明。二正示中道。三取事验知。
初二。
一以见例五取大名。二以五例见显圆义。
初。】
「若见闻知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当知无边不动虚空
并其动摇地水火风均名六大。」
【六性中文惟举三。义实通摄。以元是一精明故。佛
意以若依前说。则见闻知等明是性圆周遍本不
动摇。此按定也。当知下取例。良以地水火风久称
大名。虚空前巳新许。而见闻知等曾不知其为大。
今既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发用自应无限。以此取
例。当知此见与彼新许之空及久称大名之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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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风均名六大。以皆遍皆常故。
二以五例见显圆义。】
「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阿难。汝性沈沦不悟
汝之见闻觉知本如来藏。汝当观此见闻觉知为生
为灭。为同为异。为非生灭。为非同异。」
【言既均名六大则见闻性真。而空与地水等亦性
真。见闻圆融而空与地水等亦圆融。以其皆是如
来藏无生灭性故。(问。上科以四例空意取两重易知。今以五例见何所取义。答。此
亦二义。一者空等属八识相分。见等是八识见分。虽相见皆依自證而起。而见等现有知觉。于性最亲。若
言性真则易信。至于空惟顽虚地等无情于性较疏。乍言性真固难信也。二者见闻等性。自显见是心巳
来于不失无还无碍等科中。业巳显其为圆融周遍。今复言之。自应易信。至于空等圆融虽巳新许而现
见空处无地。地中无空。水火亦然。乍言圆融固难信也。据此亦是以易信例难信耳)此例定
也。阿难下令观性有二义。一者准上性即是心。沈
谓沈于权宗。沦谓沦于外计。二者变文。性即藏性。
沈沦者谓无始沈沦于见闻觉知中也。是等皆足
以障蔽悟门故曰不悟。佛意以如我上说原为教
汝因见悟五。设若汝性沈沦不悟见闻觉知本如
来藏者。应当观此见闻觉知为有生。为有灭。为同
尘。为异尘。若果有生有灭有同有异则堕因缘。为
非生灭。为非同异。若果非生非灭非同非异又堕
自然。舍此诸途自信见闻觉知便是如来藏性。馀
之五大亦可类悟。如来教以当观非无谓也。(问。此之非
生非灭与上本无生灭为同为异。同则此不应扫。异则异在何处。答。上言本无生灭乃由来自无。非教执
无。此言非生非灭乃遣有立无。是执无耳。不执则是正见。执之则堕邪宗。毫釐之差。千里之谬不可不辩)。
二以五例见显圆义。】
「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阿难。汝性沈沦不悟
汝之见闻觉知本如来藏。汝当观此见闻觉知为生
为灭。为同为异。为非生灭。为非同异。」
【言既均名六大则见闻性真。而空与地水等亦性
真。见闻圆融而空与地水等亦圆融。以其皆是如
来藏无生灭性故。(问。上科以四例空意取两重易知。今以五例见何所取义。答。此
亦二义。一者空等属八识相分。见等是八识见分。虽相见皆依自證而起。而见等现有知觉。于性最亲。若
言性真则易信。至于空惟顽虚地等无情于性较疏。乍言性真固难信也。二者见闻等性。自显见是心巳
来于不失无还无碍等科中。业巳显其为圆融周遍。今复言之。自应易信。至于空等圆融虽巳新许而现
见空处无地。地中无空。水火亦然。乍言圆融固难信也。据此亦是以易信例难信耳)此例定
也。阿难下令观性有二义。一者准上性即是心。沈
谓沈于权宗。沦谓沦于外计。二者变文。性即藏性。
沈沦者谓无始沈沦于见闻觉知中也。是等皆足
以障蔽悟门故曰不悟。佛意以如我上说原为教
汝因见悟五。设若汝性沈沦不悟见闻觉知本如
来藏者。应当观此见闻觉知为有生。为有灭。为同
尘。为异尘。若果有生有灭有同有异则堕因缘。为
非生灭。为非同异。若果非生非灭非同非异又堕
自然。舍此诸途自信见闻觉知便是如来藏性。馀
之五大亦可类悟。如来教以当观非无谓也。(问。此之非
生非灭与上本无生灭为同为异。同则此不应扫。异则异在何处。答。上言本无生灭乃由来自无。非教执
无。此言非生非灭乃遣有立无。是执无耳。不执则是正见。执之则堕邪宗。毫釐之差。千里之谬不可不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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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发明竟。
二正示中道。】
「汝曾不知。如来藏中性见觉明觉精明见。清净本然
周遍法界。」
【佛意以我今如是开示汝所以终不悟者。想汝巳
向曾不知如来藏中有性见觉明等义也。言性见
者谓如来藏中有依性成见之义。虽依性成见。而
从缘无性当体即是本觉妙明。所谓虽随缘而不
变也。言觉精者谓如来藏中有觉体精真之义。虽
觉体精真而依理成事。其用亦可转明为见。所谓
虽不变而随缘也。正以随缘不变故曰清净本然。
不变随缘故曰周遍法界。此亦以文异于前故具
释之。
三取事验知二。
一验知清净。二验知周
遍。
初。】
「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如一见根见周法界。听嗅尝触
觉触觉知妙德莹然。遍周法界。圆满十虚宁有方所。」
【言事造之见。但见其随众生心欲用便用。应所知
量欲周便周。初无使者。及与作者。其清净本然之
义可见。此正以取验也。如一见根等乃折其转疑。
恐转疑云。空等在境可说随心应量。见等在根似
乎各有方所。随心应量之义未必极成。故为此折。
如一见根欲用便用。见周法界欲周便周。如此。例
知五根亦然。故次下即约五根言之。听即闻性。嗅
尝触。谓嗅触尝触二性俱以触名者。合中方知有
类身根故。觉触即身之觉性。觉知即意之知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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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者在根虽千二八百。约性则实无具缺。如后云。
总括始终。六根之中各各功德有千二百是也。莹
然者清净义。与见性体同。体同则用亦应同。故亦
曰遍周法界。如是则超越六根圆满十方太虚。随
心应量宁有一定方所。所谓见等在根似有方所
者。亦生心知量之不及耳。
二验知周遍。】
「循业发现。」
【循一人之业则现一人之见。循十人之业则现十
人之见。乃至循千万人之业则现千万人之见。其
周遍法界之义可知。(问。前折疑中巳带周遍之义何必又验。答。前约一人此约
多人。设若一人周遍不容多人。是周遍而非圆周遍也)详示中道竟
四双拂二计。】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
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义并准上(问。此大既惟根中之性前巳十显。况入处界中一一融会于藏性之中至此何
劳更融耶。答。十显惟指一见。今则通会六性。又十显中不失无还无碍等科。虽巳略具圆融周遍之义而
未大彰显。今则内融五根。外融六大。理具事造。一一详明。方尽圆融至极之义)见大竟
七识大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三详示中
道。四双拂二计。
初。】
「阿难。识性无源因于六种根尘妄出。
○汝今遍观此
会圣众。用目循历。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汝
识于中次第标指。此是文殊。此富楼那。此目犍连。此
须菩提。此舍利弗。」
【初识性随缘。识性无源者谓识性即是藏性。无别
总括始终。六根之中各各功德有千二百是也。莹
然者清净义。与见性体同。体同则用亦应同。故亦
曰遍周法界。如是则超越六根圆满十方太虚。随
心应量宁有一定方所。所谓见等在根似有方所
者。亦生心知量之不及耳。
二验知周遍。】
「循业发现。」
【循一人之业则现一人之见。循十人之业则现十
人之见。乃至循千万人之业则现千万人之见。其
周遍法界之义可知。(问。前折疑中巳带周遍之义何必又验。答。前约一人此约
多人。设若一人周遍不容多人。是周遍而非圆周遍也)详示中道竟
四双拂二计。】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
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义并准上(问。此大既惟根中之性前巳十显。况入处界中一一融会于藏性之中至此何
劳更融耶。答。十显惟指一见。今则通会六性。又十显中不失无还无碍等科。虽巳略具圆融周遍之义而
未大彰显。今则内融五根。外融六大。理具事造。一一详明。方尽圆融至极之义)见大竟
七识大四。
一依性成相。二先破和合。三详示中
道。四双拂二计。
初。】
「阿难。识性无源因于六种根尘妄出。
○汝今遍观此
会圣众。用目循历。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汝
识于中次第标指。此是文殊。此富楼那。此目犍连。此
须菩提。此舍利弗。」
【初识性随缘。识性无源者谓识性即是藏性。无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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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源也。既即藏性识云何起。故曰因于六种根尘
妄出。六种根尘谓六根六尘也。根尘为缘识生其
中故曰妄出。出而云妄者无实体故。正脉云。是惟
约于前六。所以无七八者以八即前之根大。而七
亦即是意根故也。
○汝今下取事以證。汝今遍观
句根也。此会圣众句尘也。此且略标根尘。下乃详
明。用目循历句乃约色根缘境。循循谓历序历览
也。其目周视等又约根性缘境。周视者周遍瞻视
也。虽周遍瞻视而了无作意。故曰但如镜中无别
分析。言镜中照物但得其总相。无有差别分析。根
性照境亦尔。故以为喻。此上即是根尘为缘之义。
汝识于中者。谓汝识瞥起于根尘之中次第标指
等。即是眼识及随眼意识。然眼识名随念分别但
对性境。初起一念不带名言。亲缘文殊等同时有
随眼意识。名计度分别。亦对性境次起第二念计
执名字标指文殊等名言。如眼家既尔。馀五亦然。
至于意家独头意识缘独影境亦在所生例中。大
抵眼根但对文殊等境了无作意。眼识初起一念。
不带名言。同时意识虽带名言。而无种种计执。至
于独头意识。则于独影境上种种计度分别以至
不可挽矣。此上即是识生其中义也。
二先破和合二。
一先破各相。二后破合相。
初
二。
一就识徵本。二逐缘为破。
初。】
「此识了知为生于见。为生于相。为生虚空。为无所因
妄出。六种根尘谓六根六尘也。根尘为缘识生其
中故曰妄出。出而云妄者无实体故。正脉云。是惟
约于前六。所以无七八者以八即前之根大。而七
亦即是意根故也。
○汝今下取事以證。汝今遍观
句根也。此会圣众句尘也。此且略标根尘。下乃详
明。用目循历句乃约色根缘境。循循谓历序历览
也。其目周视等又约根性缘境。周视者周遍瞻视
也。虽周遍瞻视而了无作意。故曰但如镜中无别
分析。言镜中照物但得其总相。无有差别分析。根
性照境亦尔。故以为喻。此上即是根尘为缘之义。
汝识于中者。谓汝识瞥起于根尘之中次第标指
等。即是眼识及随眼意识。然眼识名随念分别但
对性境。初起一念不带名言。亲缘文殊等同时有
随眼意识。名计度分别。亦对性境次起第二念计
执名字标指文殊等名言。如眼家既尔。馀五亦然。
至于意家独头意识缘独影境亦在所生例中。大
抵眼根但对文殊等境了无作意。眼识初起一念。
不带名言。同时意识虽带名言。而无种种计执。至
于独头意识。则于独影境上种种计度分别以至
不可挽矣。此上即是识生其中义也。
二先破和合二。
一先破各相。二后破合相。
初
二。
一就识徵本。二逐缘为破。
初。】
「此识了知为生于见。为生于相。为生虚空。为无所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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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而出。」
【此中见即是根。相即是尘。四徵中生见生相。是徵
其为异。以根生有知。相生无知。二体不同故为异。
为生于空是徵其为同。以虚空体同。识生于空其
体亦应同故。又生见生相是徵其为有。谓设许为
异须有二体也。为生虚空是徵其为空。谓设许为
同须空诸相也。末言无因突出是徵其非同非异。
无因者不因见不因相是非异也。不因空是非同
也。亦是徵其非空非有。盖以一句总翻上之文与
义耳。(文谓生见生相生空。义谓为同为异为空为有)突字从穴从犬。如犬
匿穴中伺人不防而出。今明无因而出其势相似。
故云突然。又此徵意。虽为破和合亦兼破非和合
义。以若无因突出即堕非和合也。
二逐缘为破四。
一破因见生。二破因相生。三破
因空生。四破无因生。
初。】
「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如无明暗及与色空。四种
必无元无汝见。见性尚无从何发识。」
【若谓汝识生于见中者自应不藉于相矣。设如无
有明暗及与色空等相还能有见耶。要知四种必
无元无汝之见性。以前云见觉无知因色空有故。
是则能生之见尚且无体。况曰生识。识将从何发
哉。
二破因相生。】
「若汝识性生于相中不从见生。既不见明。亦不见暗。
明暗不瞩即无色空。彼相尚无识从何发。」
【此中见即是根。相即是尘。四徵中生见生相。是徵
其为异。以根生有知。相生无知。二体不同故为异。
为生于空是徵其为同。以虚空体同。识生于空其
体亦应同故。又生见生相是徵其为有。谓设许为
异须有二体也。为生虚空是徵其为空。谓设许为
同须空诸相也。末言无因突出是徵其非同非异。
无因者不因见不因相是非异也。不因空是非同
也。亦是徵其非空非有。盖以一句总翻上之文与
义耳。(文谓生见生相生空。义谓为同为异为空为有)突字从穴从犬。如犬
匿穴中伺人不防而出。今明无因而出其势相似。
故云突然。又此徵意。虽为破和合亦兼破非和合
义。以若无因突出即堕非和合也。
二逐缘为破四。
一破因见生。二破因相生。三破
因空生。四破无因生。
初。】
「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如无明暗及与色空。四种
必无元无汝见。见性尚无从何发识。」
【若谓汝识生于见中者自应不藉于相矣。设如无
有明暗及与色空等相还能有见耶。要知四种必
无元无汝之见性。以前云见觉无知因色空有故。
是则能生之见尚且无体。况曰生识。识将从何发
哉。
二破因相生。】
「若汝识性生于相中不从见生。既不见明。亦不见暗。
明暗不瞩即无色空。彼相尚无识从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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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谓汝识生于相中者自应不从见生。要知不从
见生则既不见明。亦不见暗。以识非见生应无见
故。据此则明暗不瞩即应无有色空。以色空藉明
暗显故。是彼相尚且无有况曰生识。识又从何发
哉。
三破因空生。】
「若生于空非相非见。非见无辩自不能知明暗色空。
非相灭缘。见闻觉知无处安立。处此二非。空则同无
有非同物。纵发汝识欲何分别。」
【若谓汝识生于空中者自应非藉于相。亦非藉于
见矣。要知非藉于见则无以辨。自不能知明暗色
空。是则离根并尘亦亡。而识无所缘。非藉于相则
灭所缘。而见闻等无处安立。是则离尘并根亦失
而识无所依。无所缘则无用。无所依则无体。体用
既无识将安在。况夫处此二非惟是一空。空则同
乎无有。设许空是显色。得名为有。亦非同物类可
别。是则纵发汝识欲将何所分别。但为虚名而巳。
四破无因生。】
「若无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别识明月。」
【若谓此识无因突出者自应识月之识不因月有。
故难以何不日中别识明月。盖必日中无月。突生
识月之识方可言无因生故。先破各相竟。
二后破合相。】
「汝更细详微细详审。见托汝睛相推前境。可状成有。
不相成无。如是识缘因何所出。
○识动见澄非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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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闻听觉知亦复如是。
○不应识缘无从自出。」
【初详审来方。言如我上说固知非和合矣。设不信
者汝更细详。谓微细详审也。见托汝睛者教以胜
义浮尘内外详察也。相推前境者教以明暗色空
同异审辨也。又根是有知。尘是无知。皆可状成有。
也须向可状处看过。太虚渺漠晴空寂然皆不相
成无。更须向不相处推求。然既微细详审都无藏
识之处。而如是识心缘虑毕竟因何所出。试亲亲
切切。道一句看。
○识动下正破和合。温陵曰。识有
分别名动。见无分别名澄。既动澄相乖自应非和
非合。如见与识既尔。闻听觉知可例。故云亦复如
是。
○不应句预遮谬救可知。先破和合竟。
三详示中道三。
一比例发明。二正示中道。三取
事验知。
初二。
一以识例六取大名。二以见例
识显圆义。
初。】
「若此识心本无所从。当知了别见闻觉知圆满湛然。
性非从所。兼彼虚空地水火风均名七大。」
【佛意以如我上说此之识心本无所从。非和合有
矣。此且按定下乃取例。良以地水火风久得大名。
虚空巳许。见闻又许。唯此识心一向许从缘生。执
和合有不知为大。今既本无所从非和合有。应当
了知此了别之识与前巳许之见闻觉知同一圆
满湛然。以皆性非从所。若此则兼彼空地等五均
名七大。宜因彼知此也。
二以见例识显圆义。】
○不应识缘无从自出。」
【初详审来方。言如我上说固知非和合矣。设不信
者汝更细详。谓微细详审也。见托汝睛者教以胜
义浮尘内外详察也。相推前境者教以明暗色空
同异审辨也。又根是有知。尘是无知。皆可状成有。
也须向可状处看过。太虚渺漠晴空寂然皆不相
成无。更须向不相处推求。然既微细详审都无藏
识之处。而如是识心缘虑毕竟因何所出。试亲亲
切切。道一句看。
○识动下正破和合。温陵曰。识有
分别名动。见无分别名澄。既动澄相乖自应非和
非合。如见与识既尔。闻听觉知可例。故云亦复如
是。
○不应句预遮谬救可知。先破和合竟。
三详示中道三。
一比例发明。二正示中道。三取
事验知。
初二。
一以识例六取大名。二以见例
识显圆义。
初。】
「若此识心本无所从。当知了别见闻觉知圆满湛然。
性非从所。兼彼虚空地水火风均名七大。」
【佛意以如我上说此之识心本无所从。非和合有
矣。此且按定下乃取例。良以地水火风久得大名。
虚空巳许。见闻又许。唯此识心一向许从缘生。执
和合有不知为大。今既本无所从非和合有。应当
了知此了别之识与前巳许之见闻觉知同一圆
满湛然。以皆性非从所。若此则兼彼空地等五均
名七大。宜因彼知此也。
二以见例识显圆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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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阿难。汝心粗浮不悟
见闻。发明了知本如来藏。汝应观此六处识心为同
为异。为空为有。为非同异。为非空有。」
【言既均名七大。则不惟六识性真圆融而见等六
精亦皆性真圆融。以其皆是如来藏无生灭性故。
(问。上科以五例见。亦取两重易知。今以见例识何所取义。答。此亦有意。良以见等六精似各有体。言其本
如来藏犹觉难信。惟此六处识心。来无所从。去无所至。既无自体全妄全真。若言其为如来藏性固易信
也)此亦例定下方令观。见闻亦该六精以同体故。
了知即是识心以前云此识了知故也。佛意以见
闻等六精前巳许其为如来藏性。汝等自应巳悟。
设若汝心粗而不细。浮而不深。依然不能开悟见
闻等者。只须发明此了知之识本如来藏。设不能
者汝应再观此六处识心为同属空生耶。为异属
见生相生耶。设许为同。还须观其为空果能空诸
相耶。设许为异。还须观其为有果其有二体耶。设
若同异空有叵得。即须观其为非同异。为非空有。
果系无因生耶。据此仍是取前所破各相而再问
之。如来可谓眉毛拖地矣。比列发明竟。
二正示中道。】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识明知觉明真识。妙觉湛然
遍周法界。」
【佛意以我前教汝再观依旧不悟。由汝素不留心。
元不知如来藏中有性识明知等义也。性识者自
性随缘能成妄识。虽能成妄识而其体不变。故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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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明知者识不能昏了了常知。此明如来藏中。
有随缘不变义也。觉明者觉性不变明不由识也。
虽明不由识而其用不无。故曰真识。真识者依真
成识对境便炽。此明如来藏中有不变随缘义也。
前云清净本然。此云妙觉湛然者以前六大宛似
有体。惟是不碍清净。故曰清净本然。今识大明知
无实。自应全识全觉。故曰妙觉湛然。遍周法界准
前可知。
三取事验知。】
「含吐十虚宁有方所。
○循业发现。」
【初验知湛然。言事造之识唯恐不到究竟地位。果
到究竟地位。得大自在。有时含十虚于一念。有时
吐一念于十虚。宁有一定方所。自脱境界罗笼。肇
公云。干难殊对而不干其虑。万机均赴而不劳其
形。所谓妙觉湛然者即此可證。不言随心应量者
以心即是识。量亦识量。今巳名大别无心之可随。
量之可应故。
○末句验知周遍。亦准上。详示中道
竟。
四双拂二计。】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
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释义同前。正脉问。此经首先正破识心。如七处曲
搜。三迷决了。名义皆妄毕竟无体。乃至显见文中。
又复旁兼相形而破。未尝少假宽容。何后于十八
界即许其为藏心真性。至此愈称其周遍法界。含
吐十虚。是即性之全体而同彼开显见性之极量。
有随缘不变义也。觉明者觉性不变明不由识也。
虽明不由识而其用不无。故曰真识。真识者依真
成识对境便炽。此明如来藏中有不变随缘义也。
前云清净本然。此云妙觉湛然者以前六大宛似
有体。惟是不碍清净。故曰清净本然。今识大明知
无实。自应全识全觉。故曰妙觉湛然。遍周法界准
前可知。
三取事验知。】
「含吐十虚宁有方所。
○循业发现。」
【初验知湛然。言事造之识唯恐不到究竟地位。果
到究竟地位。得大自在。有时含十虚于一念。有时
吐一念于十虚。宁有一定方所。自脱境界罗笼。肇
公云。干难殊对而不干其虑。万机均赴而不劳其
形。所谓妙觉湛然者即此可證。不言随心应量者
以心即是识。量亦识量。今巳名大别无心之可随。
量之可应故。
○末句验知周遍。亦准上。详示中道
竟。
四双拂二计。】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
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释义同前。正脉问。此经首先正破识心。如七处曲
搜。三迷决了。名义皆妄毕竟无体。乃至显见文中。
又复旁兼相形而破。未尝少假宽容。何后于十八
界即许其为藏心真性。至此愈称其周遍法界。含
吐十虚。是即性之全体而同彼开显见性之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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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前乃妄之至而后则真之极乎。答。前约初心悟
修。须从方便决择真妄。舍生死根本取涅槃妙心。
则识须破尽。决定不用。后约圆解普融无法不真。
无法不如。乃至刹尘念劫无非一真法界。何况识
心不融法界。此固至极之论无可议者。然愚亦有
说。夫识之所以为患者要在不知是妄。良以不知
是妄必至认以为真。认以为真遂不复更求真本。
因将如来藏心日汩没于情尘之中。从迷积迷浩
劫不返。若果知其是妄不认为真。还须会归如来
藏性。如不然者必至全体灰泯。反将含吐十虚之
妙觉明用永沈幻果。尘劫莫升。所以妙成二智。绝
分于焦芽败种者。岂曰无故。是知前之所以正破
旁破者务令了识是妄。后之所以会性融相者务
令达妄即真。得旨忘筌微智者不是不与道也。总
结上来如来极显真体竟。
三会众同信空藏(任说
周遍惟是空藏。为其方是会相归性。全彰理法界也。任说了知。唯是信心。为其但是随顺佛语。非巳智分
也)二。
一承示启信。二赞佛发愿。
初二。
一通
叙承示。二别明启信。
初。】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蒙佛如来微妙开示。」
【正脉云。通承破妄显真义来。良以此大开解功夫
非近。今当总前撮其大要。令知微妙之实。破妄心
有三。一七破以密示无处。二重徵以显呵非心。三
纵夺以决其无体。是所以破妄心者可谓极微细
而尽精妙矣。显真心亦三。一示见等尅就根性以
修。须从方便决择真妄。舍生死根本取涅槃妙心。
则识须破尽。决定不用。后约圆解普融无法不真。
无法不如。乃至刹尘念劫无非一真法界。何况识
心不融法界。此固至极之论无可议者。然愚亦有
说。夫识之所以为患者要在不知是妄。良以不知
是妄必至认以为真。认以为真遂不复更求真本。
因将如来藏心日汩没于情尘之中。从迷积迷浩
劫不返。若果知其是妄不认为真。还须会归如来
藏性。如不然者必至全体灰泯。反将含吐十虚之
妙觉明用永沈幻果。尘劫莫升。所以妙成二智。绝
分于焦芽败种者。岂曰无故。是知前之所以正破
旁破者务令了识是妄。后之所以会性融相者务
令达妄即真。得旨忘筌微智者不是不与道也。总
结上来如来极显真体竟。
三会众同信空藏(任说
周遍惟是空藏。为其方是会相归性。全彰理法界也。任说了知。唯是信心。为其但是随顺佛语。非巳智分
也)二。
一承示启信。二赞佛发愿。
初二。
一通
叙承示。二别明启信。
初。】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蒙佛如来微妙开示。」
【正脉云。通承破妄显真义来。良以此大开解功夫
非近。今当总前撮其大要。令知微妙之实。破妄心
有三。一七破以密示无处。二重徵以显呵非心。三
纵夺以决其无体。是所以破妄心者可谓极微细
而尽精妙矣。显真心亦三。一示见等尅就根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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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其实体。二示阴等广融诸相以明其一体。三示
地等极显圆融以彰其全体。是所以显真心者亦
可谓极微细而尽精妙矣。故经家通叙于此。为向
下启信之本。
二别明启信三。
一信通真实。二
信圆真实。三信常真实。
初。】
「身心荡然得无挂碍。
○是诸大众各各自知心遍十
方。」
【初知妄本空通承破妄义来。身指妄身。心指妄心。
荡然者灰坏义。挂碍者羁缚义。良以一切众生妄
认四大为自身相。妄认六尘缘影为自心相。执我
我所总成挂碍。今承破妄之示。信知六识元空。四
大无主。顿觉现前身心。荡然灰坏。自是离我我所
无能羁缚。何挂碍之有哉。
○是诸下知真本遍。(遍者
自内而外遐迩皆通。即通真实)通承显真义来。良以顿根人只
知近具根中不达远该万法。狂慧凡夫动言远该
万法不知近具根中。一为自弃家宝。一为向外驰
求。各据封疆自成畛域。今闻十番妙示。四科玄谈。
又复混融七大一一遍周。因信如来藏心通乎遐
迩遍于方域故云各各自知等也。
二信圆真实。】
「见十方空如观手中所持叶物。一切世间诸所有相
皆即菩提妙明元心。
○心精遍圆含裹十方。」
【初信万法唯心。良以一切众生自想相为身巳来。
聚缘内摇趣外奔逸昏扰扰相以为心性。一迷为
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虚空
地等极显圆融以彰其全体。是所以显真心者亦
可谓极微细而尽精妙矣。故经家通叙于此。为向
下启信之本。
二别明启信三。
一信通真实。二
信圆真实。三信常真实。
初。】
「身心荡然得无挂碍。
○是诸大众各各自知心遍十
方。」
【初知妄本空通承破妄义来。身指妄身。心指妄心。
荡然者灰坏义。挂碍者羁缚义。良以一切众生妄
认四大为自身相。妄认六尘缘影为自心相。执我
我所总成挂碍。今承破妄之示。信知六识元空。四
大无主。顿觉现前身心。荡然灰坏。自是离我我所
无能羁缚。何挂碍之有哉。
○是诸下知真本遍。(遍者
自内而外遐迩皆通。即通真实)通承显真义来。良以顿根人只
知近具根中不达远该万法。狂慧凡夫动言远该
万法不知近具根中。一为自弃家宝。一为向外驰
求。各据封疆自成畛域。今闻十番妙示。四科玄谈。
又复混融七大一一遍周。因信如来藏心通乎遐
迩遍于方域故云各各自知等也。
二信圆真实。】
「见十方空如观手中所持叶物。一切世间诸所有相
皆即菩提妙明元心。
○心精遍圆含裹十方。」
【初信万法唯心。良以一切众生自想相为身巳来。
聚缘内摇趣外奔逸昏扰扰相以为心性。一迷为
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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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今因心遍十方乃见十
方虚空在于心内。以喻言之。如观手中所持叶物。
(叶即贝叶。物如庵罗果等)然虚空既在心内况一切世间诸所
有物。如山河大地有情色身等依于虚空住者岂
不皆即菩提妙明元心。是乃向所不知者今始知
矣。
○心精下信心包万法(包者巨细并容。即圆真实)良以一切
众生自结见为根以来。听不出声见不超色岂知
心精遍圆(心精即见闻等六。离于妄见故称心精)含裹十方。今了万
法惟心自信心包万法。故云含云裹也。
三信常真实。】
「反观父母所生之身。犹彼十方虚空之中吹一微尘
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沤起灭无从。
○了然自
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
【初了色身无常。良以六十二见身见为本。既未脱
于见网岂知身是生灭。今因知心遍圆之后。回视
七尺之躯渺乎微矣。倏焉归尽故以虚空微尘巨
海浮沤喻之。虚空喻心精遍圆。一微喻幻身渺小。
既小且渺如有如无。故以若存若亡喻之。湛海喻
真心不动。浮沤喻色身无常。当处出生随处灭尽
故云起灭无从。此亦向所不觉者今始觉矣。
○了
然下知真心常住。了然者谛信无疑。自知者不假
他力。具上二种真实曰妙心。妙非外得即性自具。
曰本妙心也。常住者无始自尔。翻前若存若亡。不
灭者尽际恒然。翻前起灭无从。良由身见未除无
方虚空在于心内。以喻言之。如观手中所持叶物。
(叶即贝叶。物如庵罗果等)然虚空既在心内况一切世间诸所
有物。如山河大地有情色身等依于虚空住者岂
不皆即菩提妙明元心。是乃向所不知者今始知
矣。
○心精下信心包万法(包者巨细并容。即圆真实)良以一切
众生自结见为根以来。听不出声见不超色岂知
心精遍圆(心精即见闻等六。离于妄见故称心精)含裹十方。今了万
法惟心自信心包万法。故云含云裹也。
三信常真实。】
「反观父母所生之身。犹彼十方虚空之中吹一微尘
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沤起灭无从。
○了然自
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
【初了色身无常。良以六十二见身见为本。既未脱
于见网岂知身是生灭。今因知心遍圆之后。回视
七尺之躯渺乎微矣。倏焉归尽故以虚空微尘巨
海浮沤喻之。虚空喻心精遍圆。一微喻幻身渺小。
既小且渺如有如无。故以若存若亡喻之。湛海喻
真心不动。浮沤喻色身无常。当处出生随处灭尽
故云起灭无从。此亦向所不觉者今始觉矣。
○了
然下知真心常住。了然者谛信无疑。自知者不假
他力。具上二种真实曰妙心。妙非外得即性自具。
曰本妙心也。常住者无始自尔。翻前若存若亡。不
灭者尽际恒然。翻前起灭无从。良由身见未除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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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宝爱。遂令见闻觉知受制于地水火风。本妙真
常于中而枉受生灭。岂知云驶而月自不运。舟行
而岸未曾移。今为了身是妄因而信性元真。故云
了然自知等也。按后拣选圆通。独推耳根闻性具
三真实。由此观之则三真实义未许观音独證。然
亦各各具足。但众生迷之。观音悟之。而此众则信
之也。承示启信竟。
二赞佛发愿二。
一叙礼标
偈。二正陈偈词。
初。】
「礼佛合掌得未曾有。于如来前说偈赞佛。」
【礼佛谢前。合掌请后。得未曾有者庆快寓于中。说
偈赞佛者智辨流于外也。又不了义教素所习闻。
今是了义之教故曰未有。西域记曰。偈者梵音略
也。或偈他。梵音讹也。正音伽陁此云讽颂。谓讽功
颂德也。灌顶云。法益受深。感报实切。故说偈赞。
二正陈偈词四。
一赞佛恩深。二发愿图报。三誓
成三德。四结申不退。
初。】
「妙湛总持不动尊。首楞严王世希有。销我亿劫颠倒
想。不历僧祇获法身。」
【初句赞能说佛。證通真实曰妙湛。以通则弥满清
净中不容他。故曰妙湛。證圆真实曰总持。以圆则
无法不包。无物不摄。故曰总持。證常真实曰不动。
以常则不生不灭无去无来故曰不动。阿难初信
此理例知佛必久證。故即以此赞之。又以佛證此
理为世所推。故益以尊称。次句赞所说法。首楞严
常于中而枉受生灭。岂知云驶而月自不运。舟行
而岸未曾移。今为了身是妄因而信性元真。故云
了然自知等也。按后拣选圆通。独推耳根闻性具
三真实。由此观之则三真实义未许观音独證。然
亦各各具足。但众生迷之。观音悟之。而此众则信
之也。承示启信竟。
二赞佛发愿二。
一叙礼标
偈。二正陈偈词。
初。】
「礼佛合掌得未曾有。于如来前说偈赞佛。」
【礼佛谢前。合掌请后。得未曾有者庆快寓于中。说
偈赞佛者智辨流于外也。又不了义教素所习闻。
今是了义之教故曰未有。西域记曰。偈者梵音略
也。或偈他。梵音讹也。正音伽陁此云讽颂。谓讽功
颂德也。灌顶云。法益受深。感报实切。故说偈赞。
二正陈偈词四。
一赞佛恩深。二发愿图报。三誓
成三德。四结申不退。
初。】
「妙湛总持不动尊。首楞严王世希有。销我亿劫颠倒
想。不历僧祇获法身。」
【初句赞能说佛。證通真实曰妙湛。以通则弥满清
净中不容他。故曰妙湛。證圆真实曰总持。以圆则
无法不包。无物不摄。故曰总持。證常真实曰不动。
以常则不生不灭无去无来故曰不动。阿难初信
此理例知佛必久證。故即以此赞之。又以佛證此
理为世所推。故益以尊称。次句赞所说法。首楞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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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见题中。才说奢摩便称首楞严者。以是三法总
名随便皆可称故。又以能总统诸法故益以王称。
法华云。诸佛出于世悬远值遇难。正使出于世说
是法复难。今经亦尔。故云世希有也。销我二句明
所受益。倒想即六识心也。倒有二义。一体即是倒
以因迷妄有故。二用亦是倒如无我计我无法计
法等。正以其体用俱倒故以颠倒称之。无始与俱
略言亿劫耳。今因破妄以来密示知其无处。显呵
知其非心细推知其无体。故全销也。法身即如来
藏也。法亦二义。一体即是法可轨可持故。二用亦
是法依此成佛依此说法故。正以其体用俱法故
以法身称之。按小始终实诸教。虽浅深不同率皆
由于三祇炼行。因满成佛方能契證。今由显真以
来指见知其在巳。会科知其该法融大知其互圆
故即获也。然虽曰销曰获。不过知无知有尚未历
于观行。岂能造乎事修。盖由阿难信心猛利悬解
悬会如此。非真能到此地位。若以圆顿二教会之
亦无不可。
二发愿图报。】
「愿今得果成宝王。还度如是恒沙众。将此深心奉尘
刹。是则名为报佛恩。」
【初句愿成佛果。今字语略应云今而后也。言阿难
既信法身本有自知成佛有分。故发愿于自今而
后历事造修。得究竟果。坐大宝华。说诸法门成宝
华王也。次句愿度众生。言虽成宝生不舍慈门。还
名随便皆可称故。又以能总统诸法故益以王称。
法华云。诸佛出于世悬远值遇难。正使出于世说
是法复难。今经亦尔。故云世希有也。销我二句明
所受益。倒想即六识心也。倒有二义。一体即是倒
以因迷妄有故。二用亦是倒如无我计我无法计
法等。正以其体用俱倒故以颠倒称之。无始与俱
略言亿劫耳。今因破妄以来密示知其无处。显呵
知其非心细推知其无体。故全销也。法身即如来
藏也。法亦二义。一体即是法可轨可持故。二用亦
是法依此成佛依此说法故。正以其体用俱法故
以法身称之。按小始终实诸教。虽浅深不同率皆
由于三祇炼行。因满成佛方能契證。今由显真以
来指见知其在巳。会科知其该法融大知其互圆
故即获也。然虽曰销曰获。不过知无知有尚未历
于观行。岂能造乎事修。盖由阿难信心猛利悬解
悬会如此。非真能到此地位。若以圆顿二教会之
亦无不可。
二发愿图报。】
「愿今得果成宝王。还度如是恒沙众。将此深心奉尘
刹。是则名为报佛恩。」
【初句愿成佛果。今字语略应云今而后也。言阿难
既信法身本有自知成佛有分。故发愿于自今而
后历事造修。得究竟果。坐大宝华。说诸法门成宝
华王也。次句愿度众生。言虽成宝生不舍慈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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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尘劳行度生事。必将如是恒沙众生一一度尽
愿无终穷也。将此二句回向报恩。言既成佛果又
入尘劳度生是曰深心。将此深心又复回奉尘刹
众生。皆共成佛。是则名为报佛恩于万一耳。
三誓成三德。】
「伏请世尊为證明。五浊恶世誓先入。如一众生未成
佛。终不于此取泥洹。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审除微
细惑。令我早登无上觉。于十方界坐道场。」
【初誓成恩德。伏请者伏俯而请。表请之诚故。證明
者證知分明。明誓无妄故。良以上科发愿度生是
成佛以后事。又思未成佛前亦须以度生而为资
粮。故请佛作證也。五浊者。劫浊见浊烦恼浊众生
浊命浊也。乳峰云。劫浊者。约后四浊立此假名。而
无别体。四浊增剧聚在此时即其相也。见浊者五
利使为体。诸见炽盛为相。烦恼浊者五钝使为体。
三灾招感为相。众生浊者揽五阴见慢果报为体。
恶名秽称为相。命浊者色心连持为体。催年减寿
为相。然此与经后所说不同。彼约根本。此约枝末。
细相粗相异故。按教中人寿二万岁时即入劫浊。
展转增剧至人寿百岁时诸恶炽盛。刚强难化。转
名恶世。法华云。劫浊乱时众生垢重。成就诸不善
根是也。然此世人多怯入今愿先入有二义。一倡
先率众勇猛心也。二苦重救先悲悯心也。泥洹涅
槃梵音轻重之异。一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證者
愿无终穷也。将此二句回向报恩。言既成佛果又
入尘劳度生是曰深心。将此深心又复回奉尘刹
众生。皆共成佛。是则名为报佛恩于万一耳。
三誓成三德。】
「伏请世尊为證明。五浊恶世誓先入。如一众生未成
佛。终不于此取泥洹。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审除微
细惑。令我早登无上觉。于十方界坐道场。」
【初誓成恩德。伏请者伏俯而请。表请之诚故。證明
者證知分明。明誓无妄故。良以上科发愿度生是
成佛以后事。又思未成佛前亦须以度生而为资
粮。故请佛作證也。五浊者。劫浊见浊烦恼浊众生
浊命浊也。乳峰云。劫浊者。约后四浊立此假名。而
无别体。四浊增剧聚在此时即其相也。见浊者五
利使为体。诸见炽盛为相。烦恼浊者五钝使为体。
三灾招感为相。众生浊者揽五阴见慢果报为体。
恶名秽称为相。命浊者色心连持为体。催年减寿
为相。然此与经后所说不同。彼约根本。此约枝末。
细相粗相异故。按教中人寿二万岁时即入劫浊。
展转增剧至人寿百岁时诸恶炽盛。刚强难化。转
名恶世。法华云。劫浊乱时众生垢重。成就诸不善
根是也。然此世人多怯入今愿先入有二义。一倡
先率众勇猛心也。二苦重救先悲悯心也。泥洹涅
槃梵音轻重之异。一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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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心也。此则与众生有大恩德成就化身。大雄
二句誓成断德。能摧众生深惑曰大雄。能除深惑
种习曰大力。能与二严之乐曰大慈。能拔二死之
苦曰大悲。欲求智断二德须凭加被之力。故约智
断之义称之。希求也。细惑指所知障言。言倒想既
销从此加功用行。烦恼障自可断除。其如所知细
惑无缘可灭。故希更审除。谓求佛更为审辩断除
细惑法耳。此则于无明有大断德成就法身。末二
句誓成智德。无上觉即究竟菩提。令我早登者愿
佛慈悲加持速得成佛之义。于十方界者即遍入
华藏。坐道场者即具严说法。成宝华王也。此则于
菩提有大智德成就报身。三德既具。三身巳圆。自
后倒驾慈航还入尘劳。度脱众生皆共成佛。方了
图报佛恩愿耳。
四结申不退。】
「舜若多性可销亡。烁迦罗心无动转。」
【温陵曰。舜若多此云空。烁迦罗此云坚固。谓空性
无体尚可销亡。我心坚固终无退转。灌顶云。销有
二义。一空决不可销。下云空非可作无坏灭故。今
言空尚可销心必不动。如虚空可量。无尽佛德义
也。二发真归元。虚空销殒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
有。理实空可销亡心不可殒。如劫坏之时海涸山
崩。而如来藏心岂倾竭耶。又云。密部烁迦罗斫羯
罗并翻金刚。心如金刚。宁有坏哉。正脉云。总承前
上求下化而深誓其心。即虚空有尽我愿无穷也。
二句誓成断德。能摧众生深惑曰大雄。能除深惑
种习曰大力。能与二严之乐曰大慈。能拔二死之
苦曰大悲。欲求智断二德须凭加被之力。故约智
断之义称之。希求也。细惑指所知障言。言倒想既
销从此加功用行。烦恼障自可断除。其如所知细
惑无缘可灭。故希更审除。谓求佛更为审辩断除
细惑法耳。此则于无明有大断德成就法身。末二
句誓成智德。无上觉即究竟菩提。令我早登者愿
佛慈悲加持速得成佛之义。于十方界者即遍入
华藏。坐道场者即具严说法。成宝华王也。此则于
菩提有大智德成就报身。三德既具。三身巳圆。自
后倒驾慈航还入尘劳。度脱众生皆共成佛。方了
图报佛恩愿耳。
四结申不退。】
「舜若多性可销亡。烁迦罗心无动转。」
【温陵曰。舜若多此云空。烁迦罗此云坚固。谓空性
无体尚可销亡。我心坚固终无退转。灌顶云。销有
二义。一空决不可销。下云空非可作无坏灭故。今
言空尚可销心必不动。如虚空可量。无尽佛德义
也。二发真归元。虚空销殒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
有。理实空可销亡心不可殒。如劫坏之时海涸山
崩。而如来藏心岂倾竭耶。又云。密部烁迦罗斫羯
罗并翻金刚。心如金刚。宁有坏哉。正脉云。总承前
上求下化而深誓其心。即虚空有尽我愿无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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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阿难请定以来至此说法当为一周。名破妄显
真周。总结为销倒想。说空藏巳竟。】
楞严经指掌疏卷三
真周。总结为销倒想。说空藏巳竟。】
楞严经指掌疏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