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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證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
讲录卷第十
明 柴紫 释乘时 讲录
新安受法弟子 汪益源 校梓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至)幽隐妄想以为其本。」
【冠注 此欲明行阴本末。先示想尽行现之相也。
窹𥧌恒一。不是无梦。唯是窹境𥧌境。毫无差谬。如
孔子之梦两楹。武丁之梦传说。是也。前此有第六
识在故。昼则为想。夜则为梦。汩乱真性。而莫能恒
一。扰动觉明。而莫能虚静。想阴既尽。则寤寐诸境。
恒常如一。曾未变易。而性觉妙明。凝然虚静。曾未
扰动。如晴明空。迥无所有也。无前三阴。则粗重相
灭。前尘巳空。则转识成智故。观诸世间大地山河。
犹如明镜照诸形像。心境无交。亦无去留。但以虚
而受。以照而应。心中了无宿积。我执习气。唯一识
精元明之真体。卓然独存。此想尽之相也。生灭根
元。即行阴也。以诸迁流自此生起。故曰生灭之根
元。前三阴未尽。则此根元。幽隐难见。今三阴既尽。
则三界生死根元。从此披露。由此披露故。见界内
十二类生。皆从此生。亦从此灭也。虽未通其各命
由绪等者。谓见相二分之根本。善恶两途之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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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由头绪。莫不了然。今想阴巳尽。虽未洞见识阴。
各类受命之由绪。而既见行阴。则各类同生之基。
巳见其端矣。犹如野马者。喻行阴扰动。幽隐微细
难见也。熠熠者。忽起忽灭。如闪烁之光也。清扰者。
对前阴重浊。显其轻清。对后阴澄湛。显其扰动也。
为浮根尘究竟枢冗者。谓根尘生灭。皆从行阴运
转。所谓六转呼为染净依。此行阴未尽之相也。盖。
想阴如洪波。行阴如细浪。识阴如无浪之水。故此
行阴元无实性。但以轻清扰动。忽起忽灭为性。若
此扰动性灭。反入元澄不动之体。则行阴种习尽。
而复归识精元明矣。故曰如波澜灭。而化为澄水。
亦是转识成智。此行阴巳尽之相也。盖第八识。本
是如来藏性。惟因行阴。生灭不停。业运恒迁。遂成
众生知见。浑浊真性。故知。行阴尽。而众生浊。亦能
超脱。至此返观行阴之由。元从幽隐妄想。以为其
本。由行阴密移。曾无觉悟。故曰幽隐。】
「阿难当知是得正知(至)是人坠入二无因论。」
【冠注 此下。明行阴中十种邪论也。得正知者。谓
寤寐恒一。无复邪虑矣。奢摩他中。谓圆定发明中。
凝则不动摇。明则不疑惑。正则不邪虑。如此用心
故。前十类天魔。不得伺其便也。盖意识用事。天魔
得以窥其心行。伺其间隙。毁其正定。意识既尽。则
外魔搆副不著。窥瞰不得。又安能扰乱哉。故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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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类本者。谓想尽魔歇。方得加功用行。精研穷究
十二类生之根本。故能于十二类生根元披露者。
用心观察也。观彼幽清圆扰动元者。正是观行阴
也。对前想阴浮浅重浊故。显此行阴。是幽深轻清
之相对。后识阴。湛不摇动故。显此行阴为遍圆扰
动之元。合而言之。谓之遍一切法而迁流不息者
也。后皆仿此。然虽观察到此。犹未知藏识中净染
等。微细种子故。自生异计。坠入无因。】
「一者是人见本无因(至)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冠注 此见迁流无常。而计断灭也。是人。即想阴
巳尽之人。本无因者。观前际无因也。生机全破者。
谓第六意根。分段生机全破。而行阴披露也。由意
根全破。六用不行故。在定中乘眼根功德。彻见过
去八万劫中。诸类众生。随业漂流。死此生彼。湾环
不断。此正同生之基也。八万劫前。冥然不见。妄计
冥无所观处。为自然。为造化等。殊不知自巳见解。
不能超越。而以为一切众生。皆从八万劫前。无因
自有。由此计度。则不知生灭种子。犹在藏识中。亦
不能转藏识成镜智。故曰亡正遍知。坐守于此。更
不前进。认此行阴。为自然等道。亦不能转生死为
涅槃。转烦恼成菩提。故白惑菩提性。】
「二者是人见末无因(至)第一外道立无因论。」
【冠注 见求无因者。观后际无因也。何以故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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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其八万劫前。唯是无因自生也。知人生人下。详
明皆本无因。自然而然也。故能转计名为自然外
道。今尽此形下。正推末无因也。犹如我观八万劫
前。本来不见有生类。从菩提性起。云何八万劫后。
更有成菩提事。此总是见此同生之基。遂执为生
类之根本。而更不知有各命由绪故也。若能努力
前进。使行尽识现。便能别见各命由绪。岂肯固执
于自然乎。当知下。显决定执成邪计也。旧说。本字。
合是末字。谓八万劫尽。终成断灭。无复因果也。馀
意准前。】
「阿难是三摩中诸善男子(至)第二外道立圆常论。」
【冠注 此见迁流不息。而计遍常也。凝明正心等
者。同前。曰圆扰。曰圆常者。见行阴生灭。相续不断。
故计常。见行阴遍一切法。故计圆。合而言之。谓之
圆常扰动。故坠入四遍常论也。一者下。计心境皆
常也。由彼未见第八识故。不达心境二性。是第八
识见相二分。但得想尽行现。乘此见解。依此修习。
遂究心境二性。从何而起。然见量有限。穷之不远。
唯见二万劫前。无因自有。二万劫外。冥无所见。遂
计一切众生。于二万劫内。生灭不断故。不计劫外
无因为断灭。唯计劫内相续为遍常。所以异乎前
计。二者下。计四大皆常也。此亦行人乘巳见解。而
穷化元。见万法。皆从四大和合而成。故计四大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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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修习。以为常住。然见量有限故。见四万劫中众
生。虽有生灭。而体性恒常。此亦计劫内所见。以为
圆常也。三者下。计八识皆常也。六根。即指前六识。
末那。即第七识。执受。即第八识也。此由行人乘巳
见解。穷心意意识本元由处。性本常恒。然虽兼举
六八。唯重第七。但为八是七之内所依根。六是七
之外所依根。七居其中。故兼举之。本元由处二句。
唯指行阴。为其能恒能审。故曰性常恒也。依此修
习。能观八万劫中。一切众生。死此生彼。本性常住。
殊不知此正是生灭根元。而第八识中。微细流注。
犹未望见。况常住真性。乎四者下。计想尽为常也。
想元。即想阴也。生理。即行阴也。更无流止运转者。
谓想阴既尽。行阴不起现行。流注种子。犹在识阴
中。行人既不知此。但见想心息灭。而妄谓生灭永
灭。则不生不灭之理。自然成就。岂知生灭根元。正
在此中。特因微细难见故。于生灭因中。而妄计常
住果也。此四种。皆计细微生灭。为圆满真常。总堕
边见外道者也。】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第三外道一分常论。」
【冠注 此双计常与无常也。自。即巳身。他。即众生
国土。此由行人于同生基中。穷究自他生起之因。
而不知正定中。唯了一切事。究竟坚固。反依生灭
根元。计常与无常故。成四颠倒见也。一者下。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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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行也。然所观者。正是行阴。妄谓妙明真心也。湛
然以为究竟神我者。正明起计也。亦由不了行阴。
为生灭根。妄谓心性湛然。以为神我。言神我者。即
二十五冥谛中。末后谛也。从是计我等者。由彼计
有真我。周遍十方。凝明不动。无生无灭故。是常一
切众生。在我心中。自生自死。故是无常。二者计三
灾及不及处。为常与无常也。此由不观自心。独观
国土。自三禅以下。三灾所及处。计为无常。自四禅
以上。三灾所不及处。计以为常。此对依报观。下对
正报观。三者下。计自巳身心。为常与无常也。以身
粗心细故。别观自心。精细微密。流转十方。而性无
改变。故以为常。能令自身。在于心中。生死变坏。故
为无常。四者下。观四阴。而计常与无常也。观前三
阴巳灭故。计为无常。观此行阴。现在迁流。无有休
息。故计为常。由此下。结成外论。此四种。虽皆双计
常与无常。而唯执常为实有。故但曰一分常论也。】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第四外道立有边论。」
【冠注 此双计有边无边也。分位有四。谓三际分
位。见闻分位。彼我分位。生灭分位也。一者下。约三
际。以计有边无边也。心计生元流用不息者。谓观
生类之根元。现在迁流。无有休息。遂计过者巳灭。
来者未至。故为有边。计现在相续。曾无间断。故为
无边。此以行阴。分为三际而观也。二者下。约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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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故计为有边。以其限于八万之数也。观八万劫
外。不见有众生。不闻有众生。故计为无边。以其无
数量。而不可见闻也。前计过未无见无闻处。为有
边。计现在有见有闻处。为无边。皆于此相反。足知
外道回互倒计。曾无定见也。三者下。约彼我。以计
有边无边也。此由行人。观巳行阴。执为真我故。复
妄计我能周遍了知。自谓于诸法中。唯我一人。得
无边性。而彼一切众生。皆现我性之中。然我与自
巳性中。曾不见别有彼众生之知性。遂计彼性不
能外于我性故。不得无边性。但名有边性也。此正
是行阴执我。岂知平等真如中。本来无有人我之
性耶。四者下。约生灭。以计有边无边也。是人穷行
阴空。而计半生半灭者。由此行阴。本无根性。前依
想阴为根。后依识阴为根故。今想阴既尽。识阴将
现。则此行阴前半分。巳随想灭。后半分。犹同识生。
是以。行人据自巳所见。妄计众生身中。亦同自巳
身中。一半属生。一半属灭。又见行阴遍于一切。遂
判世间所有诸法。一半生者为有边。一半灭者为
无边也。由此下。结成外论。此虽双计有无。而惟取
有边。为胜性故。伹曰立有边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冠注 此计四种矫乱也。前计常与无常。边与无
边。但为双计。不为矫乱。此计亦生亦灭。亦有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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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尤其颠倒也。于知见中生计度者。据彼定中所
知所见。而倒计也。以邪倒故。于知见中。狂解不决。
遂矫乱其语也。一者下。以一生灭行阴。分观八义。
遂计八种矫乱也。变化元。即行阴也。观前念后念
之迁流不息处。计以为变易。观前后之相续不断
处。计以为恒常。于现前所见处。计以为生。于过未
不见处。计以为灭。以生为灭之因性。以灭为生之
因性。而生生灭灭。无间断处。计以为增。以正生者
不到灭处。以正灭者不到生处。而生灭之中。有所
离处。计以为减。于念念生处。计以为有。于念念灭
处。计以为无。以理都观者。谓此八义。总观一行阴
也。用心别见者。谓于一行阴中。别生八义也。由自
无定见故。逢问义。即以矫乱之语而混答之。令彼
前人。义理不明。是非莫决。反将旧习言教。一并遗
失。而丧其所守矣。二者下。计无矫乱也。谛观其心。
即行阴也。互互无处者。谓念正生时无灭相。念正
灭时无生相。从此證得一切皆无故。逢人问义。而
唯答诸法皆无也。三者下。计有矫乱也。各各有处
者。谓念生后。必有灭相。念灭后。必有生相。从此證
得一切皆有故。逢人问义。而唯答诸法皆有也。是
即有也。四者下。计有无矫乱也。有无俱见者。谓既
见其念念生处。又见其念念灭处也。其境枝故等
者。谓所观之境不定。能观之心。亦不定故。有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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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不是亦有。以灭者不能更生也。旧说。执拗而
不顺于理为矫。心无主正为乱。今详第一第四言。
皆两可乱意为多。而终非顺理。亦兼于矫也。第二
第三言。惟一偏矫义为多。而终非主正。同归于乱
故。总结一切矫乱无容穷诘也。由此下。结成外论。
虚无者。谓中无实德故。出语矫乱也。颠倒性者。谓
见谛不真。反失正定也。不死者。谓出言不一也。遍
计虚论者。谓彼周遍计度。而并无实际也。】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死后有相心颠倒论。」
【冠注 此计后际十六有相也。无尽流。即行阴迁
流相也。此由见行阴流相无尽故。并前巳灭三阴。
皆计死后有相。而生颠倒心也。此即外道六十二
见中四计也。自固身者。坚执色身也。我即第八识
见分。而第七识。执为内我也。色即第八识相分。而
前七识。执为外境也。皆由行人不知源委故。展转
妄执也。一。云色是我者。此计即色是我也。二。我含
国土云我有色者。此计我大色。小色在我中也。三。
前缘随我云色属我者。前缘。即目前色相也。回复。
即运用也。既云属我。显是我所非即我矣。此计离
色是我也。四。我依行中云我在色者。行相续相。即
是色。此计色大我小。我在色中也。色阴既尔。三阴
亦然。以现在生前有相。推未也死后。亦有相。从此
下。展转妄计。谓既知四阴是常。则知一切染净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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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驱者。即并行于世也。各不相触者。即各不相碍
也。意谓。凡圣巳定。决无革凡成圣。转染为净之理
也。由此下。结成外论。通结五阴。正在前四人。虽在
前四。义惟行阴耳。】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死后无相心颠倒论。」
【冠注 此计后际八种无相也。此由见前三阴巳
灭无相。而因计行阴终归无相也。形如一身。色如
四大。故知形因色有。若色灭。则形无所因矣。想如
意识。心如意根。故知心因想系。若想灭。则心无所
系矣。色居受前。心居受后。有受居中。则连缀色心。
是故无受。则色与心。无复连缀矣。前三阴性。既巳
销散。纵有行阴。虽是生理而灭。前阴何所寄托。亦
归断灭。此则据三阴。以推行阴。决知断灭也。今观
此身现在。尚无阴相可得。死后岂有阴相耶。现在
未来。皆无有相。四阴共成八种无相。此亦据生前。
以推死后。决知无相也。从此下。又据阴相。以推至
于涅槃。因果一切法相。皆归断灭也。由此下。结成
外论。旧说。此与上计敌。体相反故。变有成无。盖上
睹未灭之行阴。见其无尽。而因计前三并万法。皆
当无尽。此睹巳灭之三阴。见其无相。而因计行阴
并万法。皆当无相也。】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死后俱非心颠倒论。」
【冠注 此计八种俱非也。于行存中者。见行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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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存处计有。于灭处计无也。自体相破等者。以行
阴之现有。破前三之巳无。则知无者元系是有。故
成非无。以前三之巳无。破行阴之现有。则知有者
终归于无。故成非有。由此坠入死后俱非起颠倒
论下。释成自体相破也。意谓。在巳灭三阴中。观未
灭行阴。虽今现存。终同三阴灭。而非有也。在迁流
行阴内。观巳灭三阴。虽则尽无。曾同行阴有。而非
无也。如是于生死二处。遍穷四阴。遂计八俱非相
故。随举一阴。皆言死后双非也。又计诸行等者。谓
不止四阴俱非。即此万法性同迁流。交相破夺。无
不俱非。故曰心发通悟也。虚实失措者。以无亦非
无故。不可言虚。以有亦非有故。不可言实也。由此
计度等者。谓以生存例死后。皆是非有非无。然死
后尽未来际。杳冥难测。故言有亦不得。言无亦不
得。而皆不可言也。以未见八识故。不达生死根。未
转镜智故。不见菩提性。徒自揣摩。创成外论。非颠
倒而何。】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死后断灭心颠倒论。」
【冠注 此计七处断灭也。旧说。见行阴念念灭处。
名后后无。由是妄计设生人天七处。后皆断灭也。
或计身灭等者。由此行人。唯见幽隐妄想。元非实
体。而生灭循环。不出七际。离此七际。则不见有行
阴之性矣。殊不知后有识阴。犹是行阴之渊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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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四空也。身灭。即欲界人天。
欲尽。即初禅。苦尽。即二禅。极乐。即三禅。极舍。即四
禅。及无色四空也。现前销灭者。谓三阴既灭。行阴
亦然也。七处皆现断灭。则生理永无。岂有未来复
生之事乎。由此下。结成外论。总结五阴意。同前。】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至)五现涅槃心颠倒论。」
【冠注 此计五现涅槃也。后后有者。即行阴念念
生处。盖观行阴念念不断。新新成有。故计其有为
实。果而必不至于无也。或者。不定之辞。欲界。统言
六欲。非指一天也。为正转依者。由彼观见欲界同
生基故。自谓一切生理尽在斯矣。遂妄计为转生
死成涅槃矣。观见圆明。即前想阴既尽。圆定发明。
犹如天眼遍观天光。清净明丽。迥出人间之秽浊。
故生爱慕。遂计此境。为现涅槃也。或以初禅者。计
离生喜乐地。为现涅槃也。或以二禅者。计定生喜
乐地。为现涅槃也。旧说。按前文。初禅苦恼不逼。二
禅忧悬不逼。以苦重忧轻序之宜也。今云。初禅无
忧。二禅无苦。疑译者误倒耳。或以三禅者。计离喜
妙乐地。为现涅槃也。极悦随者。所谓欢喜毕具。具
大随顺也。或以四禅者。计舍念清净地。为现涅槃
也。苦乐两亡。世间苦乐。所不能动也。不受轮回生
灭者。三灾所不及也。此皆迷有漏作无为。惑生死
为涅槃也。此由稍离下界之不安。妄计五处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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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谓计此五处。皆是极果也。由此下。结成外论。五
现涅槃者。谓计此五处。皆是现在涅槃。现受其乐。
不待来生故也。】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狂解(至)作大觉王清净标指。」
【冠注 此结害嘱护也。旧说。前云。禅那现境。乃天
魔候得其便。此云。禅那狂解。乃心魔自起深孽。凡
见道不真。多岐妄见。皆即狂解。是谓心魔。最宜深
防也。用心交互。准前。故现斯悟。即心生狂解也。众
生顽迷等者。谓彼心性顽痴。而不能正悟。知见迷
惑。而易生狂解故。不揣巳之修證。在何地位。辄敢
自决。创为此论。且僣称圣职。成大妄语。而堕重狱。
宜也。汝等下。正嘱护也。觉了斯义。谓了得邪正分
明也。无令者。禁止之辞。自起深孽者。谓外魔不扰。
皆自巳心魔为孽也。孽者。祸之萌。亦斩而复生之
义。保持二句。即令未起者勿起。巳起者令息也。真
义。即真谛第一义。迥然超出四句百非之外者也。
于无上道不遭枝岐者。谓此十种。在无上正道。犹
如木之旁枝。路之岐径。皆非正本也。祈大也。谓邪
心妄大也。盖。遭岐妄大。即堕外道。得少为足。亦堕
小乘。故嘱当机为众生。作大觉王之标指。令其直
趣极果。勿使半途而废也。】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至)颠倒妄想以为其本。」
【冠注 此欲示识阴本末。先明行尽识现之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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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生基也。基。显生之处。机。明动之始。沉细纲纽者。
谓彼幽隐妄想。正是生灭之[车*管]辖也。由前疑明正
心。工夫彻至。而生机纲纽。深微结根。忽然隳裂矣。
补特迦罗。云数取趣。指中有身也。生机纲纽。既巳
隳裂。则三界诸趣。酬偿宿业之深脉。因感而果应
者。皆县远断绝矣。此行尽之相也。夫涅槃性天。为
五阴所覆。沉沦生死。昏如长夜。故知每一阴尽。如
鸡一鸣。此由生死既绝。而涅槃性天。将大明悟。如
鸡后鸣。瞻顾性天。亦若东方巳有精色。但有一阴。
而明未透彻耳。然有行执我。六根驰逸。行尽我空。
六根虚静。不复驰逸。反动入静。深之又深。故曰内
内湛明。内根虚静。外尘不入。故曰入无所入。根尘
既销。机纽亦破。则第八藏识。从此披露。而十二类
生。受命元由。莫不了然。岂如行阴不通各命由绪
乎。枢穴既破。则能观见生命由绪。迁流既息。亦能
执守生类元本。同生机尽。亦不复召诸类受生矣。
于是则断异生性障。證遍行真如。亲见十方依正
二报。同识现起。而初见性天。巳有精色。非同向前
昏沉不辨。然发露显现者。犹是幽深秘密之识阴。
瞻彼性天。犹若黎明。尚未当午。此识阴未破之相
也。既于群类。不召受生。而于十方。又获其同。若更
加功行。销磨六门种子。使其或合或开。任意成就。
则六根相邻。皆可融通互用。而世界身心。如吠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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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巳破之相也。盖。如来藏。本无生灭。及受命由绪。
伹为前七识。熏成藏识。执受一切染净种子。浑浊
真性。则随业牵引。诸趣受命。至此识阴尽。而命浊
超矣。返观识阴所由。元从罔象虚无。颠倒妄想。以
为其本。罔象虚无者。谓此恍惚不真。乃镜智中光
影。非真无为体也。】
「阿难当知是善男子(至)背涅槃城生外道种。」
【娑毗迦罗。此云黄头外道。冥谛者。百论云从冥生
觉。从觉生我知。从我知生五唯量。从五唯量生五
大从五大生十一根。神我为主。常觉相处中。不败
不坏。摄受诸法。以冥谛为第一谛。中间二十三法。
从冥谛生。神我。即受用此二十三法者也。
冠注 此下。明识阴中十种异计。一堕因所因执。
生外道种也。穷诸行空者。谓穷尽行阴矣。盖。彼行
阴生灭幻相。元从境风。鼓动识海。互相生起。今行
明泯然。消归识海。如浪静水澄。故曰于识还元也。
幽清常扰之相。不能复生。故曰巳灭生灭也。识阴
未尽。尚有所覆。故于寂灭真常之精体妙用。犹未
圆满。然销磨六门。合开成就。则能令巳身。六根开
令。了无隔碍矣。诸类不召。巳获其同。则亦与十方
诸类觉性。自然融通矣。此则行阴尽。而内外如一。
上与佛性通融。下与凡心㳷合。即众生受命元由。
诸佛成道根本。皆不离我藏识之中。故曰能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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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正是识体。若于此识。为真所归处。而以此处立
真常极果。永为依止。是妄执能依之心。妄立所依
之境。则堕因所因执。而与娑毗迦罗所归冥谛。同
一类矣。因。依也。迷佛菩提者。谓不悟如来藏性。则
弃所證之极果也。亡失知见者。谓不转大圆镜体。
则无能證之正智也。是名下。结成外种也。立所得
心。成所归果者。谓因地不真。果招纡曲也。违远圆
通者。谓于因地心左矣。背涅槃城者。谓于果地觉
失矣。由违背因果故。生外道种也。后皆仿此。】
「阿难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生大慢天我遍圆种。」
【冠注 此堕能非能执。成我遍圆种也。穷诸行空
下。准前。若于所归句。仍蹑前文。前但计识元为所
归处。今复览识元。为自性体。而谓尽界众生。皆自
我体中流出。遂执我能生彼。而寔不能。故曰能非
能执。由作此解。正与摩醯首罗。同其种类。盖。摩醯
者。即色界顶魔王天。妄计我能现起无边众生身。
其寔不能也。迷佛菩提亡失知见者。同前。是名下。
结成异种也。能为心者。我能为因心也。能事果者。
我能办果事也。谓造因成果。悉是我也。违远圆通
背涅槃城。同前。大慢天。即摩醯也。以执我能生物
是不能谓能。故为大慢。我遍圆种者。由计十二类
生。自我流出。自谓我能周遍。我能圆满也。盖。谓三
界惟心。万法惟识。特显生与无生。不寔如幻。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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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得圆通无碍耶。】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倒圆种。」
【冠注 此堕常非常执。生倒圆种也。若于所归句。
蹑前。旧说。此亦以识元。为自身所归依处。故自疑
身心及一切法。皆从彼中流出。遂计生起流出之
地。为真常无生之体。此则在生灭中。妄计常住。既
惑真不生性。又迷现生灭法。且安然沉迷。于中永
不开悟。是以非常为常。故名常非常执。既作此解。
即与计自在天能生一切者。同类矣。是名下。结成
异种。立因依心者。谓以识元。为所归依也。成妄计
果者。谓惑生灭法。为常住果也。此与上执。同一识
元。而所计则异。上。计识即是我。圆生诸物。此计我
从识出。彼圆生我。故名倒圆。馀意同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倒知种。」
【冠注 此堕知无知执。生倒知种也。所知。即所观
识元也。知遍圆者。谓知识圆元。遍诸法性也。因知
立解者。谓因知遍圆。而生异解也。总是见此识阴。
本有知觉。而一切法。由识变起。遂立异解。妄计草
木与人。曾无异性。既无异性。即当情与无情。更互
轮回。故曰草木为人。人死还成草木也。是则有情
无情。一并知觉。无所简择。若生此解。既以有知为
无知。以无知为有知。则与婆吒霰尼二种外道。成
一类矣。是名下。结成异种。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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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以无知为有知也。盖。情与无情。虽则一体。须必
识得真心。方无寸土。况藏识未舍。异熟未空。于此
圆元。妄生计度。则毫𨤲有差。遂判霄壤矣。】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颠化种。」
【冠注 此堕生无生执。生倒化种也。盖。识尽六销。
方得诸根互用。今此纵得六销。犹未亡一故。于互
用中。虽未全妙。巳得随顺。而神通变化。莫不从心
矣。便能于圆化生理中。观见四大之相。遂计一切
法相。皆从四大发生故。以火之光明。水之清净。风
之周流。地之成就。为真常极果。于是求乐爱观。甚
至尊崇供事。以求證果。亦以此四大尘相。为发生
造作之本元。遂立此。为常司造化之真宰。然妄计
能生圣果。而实不能生。故曰生无生执。观尘。即观
地大也。成就者。谓能成世界万物也。群尘。总指四
大。自谓修因證果。不离此四大也。迦叶波婆罗门。
即事火等外道。谓作此见解。正与此等同类也。迷
心从物者。谓背巳真心。从彼妄物。是以非因求因。
非果冀果。反将妄想所结之物。为能生能化之主。
是名颠倒化理。此欲出生死。反堕生死。亦倒见也。】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断灭种。」
【冠注 此堕归无归执。生断灭种也。圆明者。谓前
阴俱尽。诸有皆空。唯见识阴。而彼不知犹是罔象
虚无妄想。反计此圆明中虚无之体。为究竟地。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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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取。岂知此境亦属虚幻。非寔归处也。若此见解。
是执无归。为寔归。则与非非想。及四空天之趣空
天众。同其类矣。是名下。结成异种也。圆虚无心成
空亡果者。谓以虚无妄想。为因心。以断灭空亡。为
果觉也。非。毁也。群化指身土言。】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妄延种。」
【冠注 此堕贪非贪执。生妄延种也。圆常。亦识阴
也。由彼见前阴尽灭。而识体精明。湛不摇动。遂计
此。为圆满常住也。又见此识阴。能执受其身。令身
不毁。便欲固身常住。同于精圆。长生不死。此如仙
家性命双修。形神俱固之意也。由彼不知此身犹
若浮沤。不可贪著。而妄生贪著。留为常住。如此见
解。正与阿斯陀求长命者。同类矣。阿斯陀。云无比。
即古仙也。是名下。结成异种也。执著命元者。以识
阴。为执身受命之元也。立固妄因者。谓此欲固身
常住者。正是无始业种未尽。而反立此为因心也。
趣长劳果者。谓有身必有劳。而反求长寿。是所趣
之果。徒益长劳。终非极果也。妄延者。谓彼不知真
常。而反依妄身。以求延长也。】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天魔种。」
【冠注 此堕真无真执。生天魔种也。观命互通者。
谓由前阴俱尽。观见各命由绪。皆与识阴通同。则
是一切身命。咸以识阴为本元。一切尘境。悉与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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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俱尽。谁證真常。何为乐境。故却留尘劳。为身命
之所依。恐其销尽。则虽有身命。亦无依托。且行尽
识现者。圆化随心。得大自在。故便于此际。自化七
珍宝媛。诸欲乐境。于中恣心纵欲。以为妙乐。此是
妄执业识命元。为真常净乐。而寔非真净也。此等
见解。则与吒枳迦罗。同一类矣。是名下。结成异种
也。发邪思因立炽尘果者。谓以邪思纵欲。为因心。
以尘劳炽盛。为果觉也。吒枳。即欲顶自在天。能化
欲境。而自娱乐者。】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缠空种。」
【冠注 此滞定性声闻。名缠空种也。于命明中等
者。谓于此际。究明各命元。由便知此识阴。能含藏
有漏无漏种子故。于此中。分别决择。则以前是有
漏种。是粗故。依之修因。即感世间伪果。此是无漏
种。是精故。依之修因。即感出世真果。粗属集因。伪
属苦果。精属道因。真属灭果。遂计此。为真修寔證。
唯求速出生死。早證涅槃。殊不知与清净因心。无
上妙道。巳相背矣。此不过见苦断集。證灭修道。图
出三界。而巳。苦居此。寂灭即便休歇。于诸菩萨净
心严土之行门。不生好乐。则未登宝所中。滞化城
耳。定性声闻。即不回心。钝阿罗汉也。无闻僧。即愚
法声闻。未得谓得者下。结名异种。圆精应心成趣
寂果者。谓满其精专求应之因心。成其偏趣独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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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善男子穷诸行空(至)生觉圆明不化圆种。」
【冠注 此滞定性辟支。名不化圆种也。销六入一。
门门互用。故曰圆融。根尘不染。故曰清净。照彻命
元。故曰觉明。然正是识精元明。尚未转智。亦名为
识。发研深妙者。有二独觉。则观物变化缘觉。则观
十二因缘。皆谓开发深妙之悟境。即以所悟之境。
立为涅槃归休之地。不复前进。亦是化城。终非宝
所也。诸缘独伦者。即缘觉。独觉之同伦也。圆觉㳷
心成湛明果者。谓此缘觉独觉。皆与识精元明。通
相㳷合。而为其因心故。方成湛明之滞果。非宝觉
明心无上菩提之极果也。生觉圆明不化圆种者。
谓觉到识精元明处。便执而不化也。】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至)乘此心开得无上道。」
【冠注 此结害嘱护也。中涂成狂。前八居多。未足
生足。后二居多。然此十种。无非执迷惑为因。依迷
惑为果也。皆是识阴下。同前。所爱先习者。谓各有
无始熏习。偏爱种子。今于定中。仍各发现。故中涂
成狂。未足生足。即以欣取休息。妄谓究竟极證。此
皆堕大妄语中也。旧说。前七是外道。第八是邪魔。
夫魔与外道。既由邪因。招感邪福。曾未断惑。而享
其修禅。福尽堕狱无疑。若后二种。虽属权乘因果。
巳能断惑取證。但无增进。亦无堕落矣。汝等下。正
嘱护也。存心等者。谓存自巳大悲之心。秉如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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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皆了邪正分明也。凡见理未彻。而分别取著。
皆为见爱魔也。有云。前七纯是见。第八是见爱。以
留尘劳。生胜解故。至于二乘界内。见爱虽尽。而界
外法爱犹存。则厌有著空。惟希自利。皆属妄见分
别也。绥。安也。邪缘。即前妄见缘伪果也。销灭此缘。
则自然悟入佛知见地。中间更无枝岐曲路矣。如
是下。结前起后。以显诸佛共證此道也。此法门。总
指五阴中辨魔證真之法门也。言恒沙如来。未有
不从。破五阴除魔孽。而能令正智开发。以成无上
菩提者。此当与首卷所谓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生
死相续。乃至终始地位中间。永无诸委曲相。一节
文。照应。】
「识阴若尽则汝现前(至)圆满菩提归无所得。」
【旧说此诸根互用。当指初入住位。上根利智者。从
初住位。一超直入等觉后心。且前文所谓从是凡
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者。在圆教中。只有二位。一
断前通惑。从观行位。一超直入初住。中间更不取
證。二断后别惑。从入初住。一超直至等觉。中间亦
不取證非若别教一位。必经多劫。渐修渐證。直至
三秪果满。取證菩提。此圆顿法门。若上上根知此。
立地成佛。二乘知此。亦證无馀也。
冠注 此明初发心时。便成正觉也。意谓。到此识
阴尽处。正是销六入一之时。则汝现在。可以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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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一超直入果地修證。更无枝岐。故曰。从互用
中。能入菩萨金刚乾慧。获此观门。则体用周圆。寂
照不二。现前心境。涉入圆明。于诸尘相。毫无杂染。
从此圆明心中。发化。始终诸圣地位。如净琉璃内
含宝月。如是乃能超越四十四心。以至等觉后心。
不过圆明发化。如幻三昧耳。从此金刚无间道。转
入解脱道。故曰。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即所谓大佛
顶旨楞严王。具足万行。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
严路也。既然圆满菩提。则总归无所得矣。言菩提
者。正觉智也。无所得者。真如理也。以智契理。本自
如如。不从外得也。】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至)于大涅槃心不迷闷。」
【冠注 此明遵古辨魔。以便进修也。承前云如我
上来所说魔事。皆是过去诸佛。在楞严大定中。用
始觉正智。微细观察。毫无差谬者也。然成害。固由
魔孽。致魔。寔因心垢。若汝五阴主人。一念不起。魔
境现前。亦能谙识。任其诈现胜境。汝等清心无著。
自然不落邪见。则阴魔。天魔。大力鬼神。魑魅魍魉。
皆魄褫魂飞。而且逃逝。无门安能复生为害耶。若
初心。不生邪见。中涂。不成狂解。则直至无上菩提。
功德法财。无不具足。若下劣小乘。不生满足。极力
前进。于大涅槃。无不晓了。岂终滞化城。而徒增迷
闷哉。谙。悉也。知也。褫。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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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诸末世愚钝众生(至)究竟修进最后垂范。」
【冠注 此转令咒护也。若上根利智者。自能与诸
圣位。辨析魔事。若诸末世钝根众生。既于禅定。不
能明悟。又缺闻慧。不知佛法。其心好乐修此大定。
汝欲令彼不落邪见。何由护持。应当令彼。一心专
持佛顶心咒。若闻性最劣。亦不能诵。则写于禅堂。
或带身上。则一切诸魔。自不能扰。夫此咒心。非但
钝根修行者。当读诵书写。即汝等辈。亦当恭敬此
之教法。亦非我所说。乃十方如来。究竟修进。非化
城之止息也。最后垂范。非不了之权教也。可不钦
承敬仰哉。前五阴禅那。固显说大佛顶。此亦密说
大佛顶。皆尊胜第一义谛不思议之境界也。无问
自说五阴魔相。竟。】
「阿难即从座起闻佛示诲(至)一切众生作将来眼。」
【冠注 此当机复陈三问也。忆持无失者。谓于世
尊所示之法。不敢纤毫漏落也。一问妄想生起意。
谓世尊平常。唯说此五阴。当体全空。曾未言及。何
为根本。今每破一阴。令观所由。皆指妄想。以为根
本。然虽蒙微细开示。尚未知此五阴。所以皆本于
妄想者。何也。二问灭除顿渐。承上云。既谓五阴总
属妄想。今欲破除。为当一时并尽。为复次第渐除
耶。三问五重界限。亦承上云。若欲断除。须知各阴
浅深。如是五阴。诣何处。为何阴之界限耶。惟愿。如
来大慈不倦。一一详示。不独令现前大众。心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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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告阿难精真妙明(至)五阴本因同是妄想。」
【冠注 此总明五阴所以皆本于妄想也。精真者。
纯真全体也。妙明者。寂照妙用也。本觉圆净者。谓
此全体妙用。本来弥满清净。不待修而后成。所谓
本然自性天真佛也。非留死生等者。谓此本觉圆
净中。纤尘不立。一物弗容。即根身器界。乃至虚空。
皆非本觉圆净心中。本有之物。悉由妄想之所生
起。故知。五阴根本。总一妄想耳。生死。指根身言。尘
垢。指器界言。今就斯真妄根元。统而言之。始由本
觉妙明。真精一念。随缘转成妄想。是以发生诸器
世界。本非实有。而误认为实有者。正如演若达多。
迷巳本头。反认镜中影像。以为巳头。有何异也。既
从妄生。则妄本无因。汝等。常于妄想生起法中。立
为因缘性。自谓。五阴等法。皆从因缘生起。夫执因
缘者。巳非正觉。况迷因缘者。称为自然。言五阴等
法。天然自有。殊不知彼虚空性。宛若不可坏者。犹
是幻妄所生。尚非实有。所谓空生大觉中。如海一
沤发。况因缘生。及自然有。皆是众生妄想分别。计
度生起者。岂有实义哉。又不特此。汝等。果能知其
妄法所起之由。许说妄法从因缘所生。若此妄法
本无所起之由。而谬说妄法从因缘所生者。本非
实有矣。况并因缘而亦不知者。复更离因缘。而妄
推诸法自然所有。可谓迷之迷者也。是故。我今与
299-C¶ 第 136c 页 X15-0136.png

因。依真而起也。】
「汝体先因父母想生(至)名为坚固第一妄想。」
【冠注 此显色阴名坚固妄想也。色阴虽兼身器。
而今就父母与巳妄想结成。故单指一身也。意谓。
我虽为汝发明五阴本因。汝犹不知色阴名坚固
妄想耶。即汝形体。先因父母俱动爱染之想。而后
有赤白二点。虽父母想具。而汝之中阴。不发爱憎
之想。决不能流爱为种。而父母想中。亦无纳想为
胎。以续其命也。若汝不信身是妄想所成。复举前
喻。自能了知。如我先言。心想酢味悬崖。而口中水
出。足心酸起。且悬崖不有。酢梅未来。汝之形体。若
非妄想不实。通同一类。则口水足酸。何为空谈。酢
崖而妄出乎。观此。足知汝之色身。诚妄想结成也。
言坚固者。谓父母染心。与巳憎爱。固结一处而成
也。】
「即此所说临高想心(至)名为虚明第二妄想。」
【冠注 此显受阴名虚明妄想也。蹑前想阴以发
起受阴者。正表色受。皆以想为主宰也。盖色。摄前
五根。受。摄前五识。想。即第六识。临高想心等者。谓
由受阴。居于色想之间。曾领纳悬崖等境。落谢影
子。在想心中故尔。复闻悬崖等语。则临高虚想。能
令汝形。真受酸涩。故结示云。由受阴故。生想阴。因
想阴故。动色体也。汝若不悟。当观现对违顺二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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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所以称受阴。为虚明第二妄想也。受有三。谓苦
乐舍。损益。即苦乐二受也。虚能领纳。明能了别。亦
无实体。故曰虚明妄想。】
「由汝念虑使汝色身(至)名为融通第三妄想。」
【冠注 此显想阴名融通妄想也。念虑。指想阴。即
意识也。谓意识。是一身之主宰故。前五根识。皆听
其所使。汝身。若非想阴同类。何因缘故。随想心而
役使耶。即汝目前。取种种像。皆因心生虚想。而后
诸根方取。便知此身。与想阴。敌体相应。须臾不离。
是故窹则形开而为想。寐则神交而为梦。则知心
随境变。境随心起。皆是想念摇动妄情耳。故称想
阴。为融通第三妄想也。融通。谓此虚想而能融通
实质也。】
「化理不住运运密移(至)名为幽隐第四妄想。」
【冠注 此显行阴名幽隐妄想也。化理不住者。谓
行阴以变化为性。而有迁流之相也。运运密移者。
谓念念变迁。密密推移。令人不觉也。甲长发生。即
生相也。气销容皱。即灭相也。谓此虚妄行阴。能生
灭寔质。且日夜相代乎前。而曾无一人能觉悟者。
足见迁移之密也。若此行阴。非汝体者。云何使汝
甲长气销。若此行阴。必真汝体。云何日夜代迁。曾
无觉悟。盖此行阴。变迁不停。是非莫定。故所以为
幽隐第四妄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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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汝精明湛不摇处(至)是五受阴五妄想成。」
【五受阴。亦曰五取阴。由一念迷妄。受此取此。以自
蔽藏也。是故若以众生知见。执此五阴为实有。即
世间法。若以二乘知见。执此五阴为空寂。即出世
间法。若诸佛菩萨。达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乃至受
想行识。亦复如是。即出世间上上法。即第一义谛。
不思议境界。然则离此五阴。则五乘教法。一无所
有矣。是知迷之则为凡。悟之则为圣。所谓一切众
生。俱有如来智慧德相。但因妄想执著。而不能證
得耳。
冠注 此显识阴为微细精想也。精明。即识精元
明。湛不摇处。谓前七既灭。则第八识。如无浪之水
矣。名恒常者。谓此精明湛寂处。虽名恒常者。而实
非全体真常。于汝一身。犹未出六根。伹性中相知
耳。若实精真圆体。则超出六根。不容杂染。不受妄
习矣。何因昔年曾睹奇物。历岁既久。忆忘俱无。而
覆睹前物。宛然如故。盖最初领纳记忆。虽由前六
熏习。而后持种不失。则是第八之功能也。是故。经
历年久。再睹前物。而宛然不失者。皆由第八精了
湛不摇中。念念受熏也。有何筹算。谓不思议熏也。
下喻明非真。言此精明湛寂处。尚非真常者。犹如
急流之水。望之若恬然寂静。但流急细微故。不见
流相。非寔无流相。藏识渊深。亦复如是。夫此藏识。
虽是如来藏受熏。亦因前四妄想熏起。若非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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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乎。是故。非汝六根互用之时。根隔合开之际。而
六妄种习不尽。则此妄想。无由得灭。何则。以第八
与前六。互相为根。真则同真。妄亦同妄。故六解一
亡。则诸妄想。顿成正觉。今汝现在六根。于八识中。
念念受熏。互相贯串。而生灭种习。几微虽见。则知
精了湛寂中。犹是罔象虚无。第五颠倒。微细精想
也。罔象虚无者。谓真妄合成。似实而虚。似有而无
也。颠倒者。迷真执似也。微细。即陀那细识也。精想
者。言识精元明。在眼曰见精等也。下结答云。此之
五阴。虽有粗细不同。然皆五种妄想所成。非有实
体。若能了妄即真。则五阴皆空。唯一如来藏性矣。
上答五阴皆名妄想竟。】
「汝今欲知因界浅深(至)湛入合湛归识边际。」
【旧说。识阴中。以有入为湛入。乃泯行流而没归识
海。经云。性入元澄。一澄元习。如波澜灭。化为澄水。
是也。以无入为合湛。经云。内内湛明。入无所入。是
也。盖合字有不动之意。即流急不见其流也。然此
合湛境界。分剂虽深。犹在识境。咸不免于最细四
相所迁。是知尽湛入而不尽合湛。未出乎识阴边
际。所谓清光照眼。犹似迷家。而一切明白法身。俱
未究竟也。即如经云。非汝六根互用合开。此之妄
想。无时得灭。故知必待识阴尽时。始获圆通究竟
也。
299-C¶ 第 138a 页 X15-0138.png

冠注 此答前五阴诣何为界之问也。因。即各阴
之妄因。界。即各阴之边际也。浅深者。谓五妄想。愈
前愈浅。愈后愈深也。非无相空。不显有相色。若离
色著空。则空亦同色。未到即色即空。究竟无边。故
曰唯色与空是色边际。领纳曰触。弃舍曰离。若离
触不离离。则离亦同触。未到离远离相。究竟无边。
故曰唯触及离是受边际。有念曰记。无念曰忘。若
灭诸念。而堕于无念。则无亦同有。未到念而无念。
无念而念。究竟无边。故曰唯记与忘是想边际。念
念成有为生相。念念归无为灭相。若舍生趣灭。则
灭亦是生。未到生本无生。究竟无边。故曰唯灭与
生是行边际。反流曰入。全一曰合。盖识体本来澄
湛。因前阴摇动。故成浑浊。今前不流逸。亦皆澄湛。
更与识体合而为一。然有入有合。未到一六两忘。
究竟无边。故曰。湛入合湛。归识边际。】
「此五阴元重叠生起(至)知有涅槃不恋三界。」
【冠注 此答前五阴顿除渐断之问也。重叠生起
者。谓从细至粗。次第生起也。盖由真心一念。随缘
而转。为藏识。因识有行想受。而后有色也。今若解
除。当先从色灭。次灭受想行。而后灭识也。生则自
内而外。从细至粗。灭则由外而内。从粗至细也。然
实际理谛。元无五阴。而此五阴。但从一念妄生。若
能一念不生。前后际断。乘此心开。而五重妄想。一
并销除。有何次第耶。但事相门头。现有色心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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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结。而结解次第。法喻昭然。故当因彼知此。何乃
忽略于彼。而再问于此乎。汝应下。结劝传示也。将
此等者。言了达五阴根元。总是妄想。非性实有。此
教其自利也。传示等者。谓令末世众生。皆达五阴
虚妄。则自然厌此生死是苦。知有涅槃是乐而不
复留恋三界矣。此劝其利他也。巳上正宗分竟。】
「阿难若复有人遍满十方(至)施佛因缘得福多不。」
【冠注 此下流通分也。先世尊举功令较。盖十方
虚空。本无边际。用显满空七宝。亦无量也。法界微
尘。本自无尽。用显尘数诸佛。亦无尽也。持奉承事
者。谓以盈空七宝。承供诸佛也。心无虚度者。谓于
尘数诸佛。一无所遗也。是人下。令其较量福德也。】
「阿难答言虚空无尽(至)是福云何更有边际。」
【冠注 此尊者较定无量也。虚空下二句。以牒前
文。言财胜也。昔有下。举劣以显胜。以七钱施一佛。
供财福田俱劣。而获轮王胜报。况现前虚空既穷。
言供财胜也。佛土充遍。言福田胜也。皆施珍宝。言
财田俱胜也。穷劫下。决其获福。尚不可心思言议。
况更求其边际乎。】
「佛告阿难诸佛如来(至)直成菩提无复魔业。」
【冠注 此以弘法功胜。较施财功劣也。佛告下。先
明佛语真实。令其谛信也。若复有人者。设言有此
一人也。具四重者。即淫杀盗妄皆具也。十波罗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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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十方阿鼻极恶果也。能以一念弘经者。谓此将
堕之人。但暂时发心。曾未长久也。此法门。指全经
所诠者。不出楞严大定。圆通深入之法门也。末劫。
所谓后五百岁。圣远魔强之时。未学。谓初机难进
之人。是人罪障。即上四重十恶之重报。应念销灭
者。言应弘经之一念。皆得销灭也。变其下。不但销
恶业。且能转极苦因。成极乐果也。夫一念微功。即
能超地狱。生乐邦者。良由一切诸法唯心所现。得
福下。又不唯离苦得乐。而且所作功德。超越前人。
以盈空七宝。供尘数诸佛之功德。其超越之数。不
但一倍二倍。盖百千万亿倍。乃至算数不及也。若
果一明此经。能开如来秘藏。则功德法财。本来周
遍。福慧庄严。随处充满。始信佛无妄语。财施最劣
也。阿难下。明无罪之人。能持经持咒。功德无量也。
依我教言下。意谓诵经持咒。方修闻慧。其功德巳
至佛说不尽。况复依佛教诲。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乃至上求佛果。下化众生。则直至如来无上菩提。
中间无复魔业委曲留难者。其功德。岂可思议哉。】
「佛说此经巳比丘比丘尼(至)皆大欢喜作礼而去。」
【冠注 此结众法喜也。此当与序分相为始末。皆
经家所叙也。比丘下。先举四众。一切下。广举圣凡
也。圣仙童子。即居仙趣。而闻佛法。希获圣果者也。
并初发心大力鬼神者。是能具五通。力洞无畏。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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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大法。则凡邪偏小之心。一并扫除。而上求下化
之志。普得饶益。故欣庆无比。礼谢而归也。】
楞严经讲录卷第十(终)
* No. 299-C
楞严讲录后序
夫代佛说法者。即此经所云常住真心。妙觉明性。重
宣奥义。使人共晓此如来藏。在佛不增。在凡不减。由
此明了循持脩證之要路也。世之称法师者。谁不登
坛据座。披衣秉拂。四众围绕。六种成就。弟子白法拈
椎。善信俯首拱侍。又谁不鼓澜翻焰。口骋无碍辩才。
如建瓴泻水。峻坂骤驹。使人天喜悦。龙神悚听。甚至
天花乱坠。立石点头。誇法侣之殊缘。纪道场之胜迹。
然或微旨玄言。彻法源底。而不便于见闻觉知。或条
分缕折。曲證旁稽。而反乖于融通浑一。或拘文敷衍。
数墨循行。而遂流于支离浮蔓。此奉佛也。非代佛也。
此饰法也。非说法也。此为经解。而非以解经也。此以
解经集众。而非以解经悟众也。其何益之与有。柴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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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八识规矩。集解缘缘。因明演释。皆总括渊微。摆脱
枝蔓。而于楞伽楞严二经。尤为彻骨彻髓。明照佛心。
脉络法原者也。迩因憩锡虞山。汇请新塔。直以楞严。
普施广演。不过顺佛慈旨。代宣妙义。于本觉妙明。掀
性海之波涛。如来藏中。檠见精之宝鉴。格诸说撤其
籓。𣾀万派决其流。而其言宣朗简净。圆明直捷。如登
天衢睹云霄。如秉膏炬破幽暗。一时大众。固以倾心
欢悦。如摸著面门。得未曾有。询知如来一大藏教。总
此真常妙明。种种脩习。各各悟入。讵止是经咸显此
心。寔此心咸具有是经者。而时公口吻。直与世尊。提
奖明诲。一模脱出。顾不伟然为众会之庆幸耶。夫真
妄昭融。脩悟差别。在听法者之根器。而先觉觉后。自
悟悟他。大关说法者之总持慧命。自古称普接三根。
该通五教。惟此经。贯串诸经。时公。盖常證明之。顾以
贯串是经之说。尽摄听者之心。皆返闻而入于妙觉
明性。令大众咸知脩證密因次第。彼室罗筏城祗桓
精舍一会。俨然未散。而虞山之讲堂户牖。明暗色空。
风清月照。水流云驶。灼灼皆是真常发现。太觉光明。
则是时公说法。诚可以上报佛恩矣。嗟嗟。聚头作相。
饰智惊愚。射透牛皮。钻他故纸。说铃画饼。买椟还珠。
往往而是。设令瞪瞢于是说也。其亦可以恍然于时
公之一班矣乎。若其三摩奢那。弘范严净。如霜枝猿
鹤。月岫松风。斯又时公之深脩密炼。在语言文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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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宜乎。发大勇猛精进。坚请刊布流通。其于楞严三
昧。亦有夙因者欤。
琴川。宛然居士。张大受。薰沐稽首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