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卷四
卷四 第 54c 页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證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
讲录卷第四
明 柴紫 释乘时 讲录
新安受法弟子 汪益源 校梓

「尔时富楼那弥多罗尼子(至)钦渴如来无上慈诲。」

【满慈发问有三意。一则广明前晦昧为空一段之
所以。方显从真起妄义。二则发明前随众生心。应
所知量。循业发现之端的。三则为阿难等。详审微
细之惑。满慈唯断分别二执。不知俱生二执。故疑
今新闻。悔昔未修。阿难则分别我执未尽。分别法
执全在。习漏者。当指有漏习气。云阴界处等者。以
等了七大。又如来说地水火风者。特为问其各性
周遍。所以另出耳。旧说阴界处等。单领三科。地水
火风下。方领七大。乃是移前七大文中。清净本然
四字。安置三科文中。必不可从。前后影略其文。乃
译者巧妙耳。何胶柱之固乎。

冠注 此叙疑请示也。尔时下至而白佛言。经家
所叙。请法之仪也。以下皆因满慈。虽破分别我法
二执。而俱生二执全存。尚未转根本后得二智故。
不达性相不二。弗悟循业发现。是以。一闻阴处入
界以至七大。皆如来藏性。顿起三疑。故先赞叹曰。
卷四 第 55a 页 X15-0055.png
吾佛世尊。有大威德。故能折伏人之倒心迷执。能
开发人之正智悟机。即上来所敷演者。皆如来自
證第一了义。三谛圆融之至境。非心思言说可及。
今为众生。向五阴四大等处。分明指出如来藏性。
俾诸众生。性天朗耀。心地开通。非吾世尊。谁能善
于斯乎。夫此第一义谛。岂独非佛不能敷演。抑且
非佛不能彻悟。世尊每常于说法人中。推我第一。
今闻如来微妙法音。犹如聋人逾百步外。聆于蚊
蚋。意以聋者聆蚊蚋。切近尚不闻。况百步外。于百
步外。即大声亦未必闻。况蚊蚋声。尚且本所不见
其形。安能闻其声乎。是故佛虽宣明斯义。令我扫
除旧时之惑。今犹未详斯义。所以不能究竟入于
无疑惑之地。且如阿难辈。虽则开悟。而意地中。无
始有漏习气。尚未除灭。犹望世尊微细审除。岂无
疑乎。即我等辈。在法会中。位登无学。功超有漏。于
欲有诸漏。皆巳尽矣。今闻此法音。尚纡疑悔。况未
尽习漏者乎。下牒定佛语。而呈疑曰。世尊。若说世
间一切根尘阴处界入。乃至七大。皆如来藏清净
本然。夫既谓清净。当如太虚。本无形色。无声响。无
所染著。最初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身根业果。乃至
染污等诸有为相耶。既谓本然。则是本自天然。不
待修而增。不修而减。迷亦不失。悟亦不得。不变不
易。云何根身器界。善恶业果。皆属循业发现。而有
次第迁流之不停。始终相续之不断耶。且如来又
卷四 第 55b 页 X15-0055.png
说地水火风。本性圆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然地
性坚凝。水性溶流。云何相容耶。水火二性。俱遍法
界。更相陵夺。云何皆同虚空。周遍一切。而不相陵
灭乎。地性障碍。空性虚通。云何二性。俱遍法界乎。
故我不知是义之所趣向。惟愿如来。宣剔密旨。流
布大慈。使我迷云顿开。慧日独朗。悟其诸法生续
之由。各性融通之故。庶可究竟至于无疑惑地也。】

「尔时世尊告富楼那(至)钦佛法音默然承听。」

【冠注 此大慈许说也。意谓。前虽自五阴。以至七
大。俱归如来藏性。总为破妄归真。为胜义中之胜
义。今复普为汝等。及诸会中诸漏巳尽位登无学
者。宣明从真起妄。令知万法起于一性。诸大归乎
一心。以至即妄即真。非即非离。一多无碍。小大互
容。又乃胜义中真胜义性。夫胜义有三。一义胜义。
谓真如。盖真如有随缘不变义。能胜一切义故。二
得胜义。谓涅槃。是圣人所得之极果。极为殊胜故。
三行胜义。谓圣道。是圣人所行之道谛法。此法最
为殊胜。世出世法不能及故。具此三者。正合楞严
大定也。定性者。谓彼尚未回心趣向大乘也。未得
二空者。谓但得人空。未能兼得法空也。回向上乘
者。谓巳回心趣向大乘也。意谓。此三等人。根虽不
齐。得闻此法。皆获最上一乘。总归大寂灭地。梵语
阿练若。亦名阿兰若。此云离喧诤。亦云闲静处。凡
阿罗汉。咸得此名。然无喧诤而寂灭非真。为其耽
卷四 第 55c 页 X15-0055.png
于空寂。未證诸法本自寂灭。故所行者。皆岐路小
径耳。唯得楞严大定。则根无大小。心无喧寂。境无
动静。等入佛乘。咸归究竟。触境融通。得心自在。方
称真阿练若。正修行处。所谓唯此一事寔。馀二则
非真也。故令满慈等。审谛而听。今当为说。而满慈
等。钦佛法音。默然承听。】

「佛言富楼那(至)彼无同异真有为法。」

【有僧问长沙景岑禅师曰。如何转得山河国土归
自巳去。师曰。如何转得自巳成山河国土去。曰不
会。师曰。湖南城下好养民。米贱柴多足四邻。僧无
语。师示偈曰。谁向山河转。山河转向谁。圆通无两
畔。法性本无归。长水子璿讲师。自落发。诵楞严不
辍。从洪敏法师。讲至动静二相。了然不生。有省。谓
敏曰。敲空击木。尚落筌蹄。举目扬眉。巳成拟议。去
此二途。方契斯旨。敏拊而證之。然欲探禅源。罔知
攸往。闻琅邪道重当世。即趣其席。值上堂次。出问。
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琅邪凭陵答曰。清
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师领悟。后住长水。一
日顾众曰。道非言象得。禅非拟议知。会意通宗。曾
无别致。于此皆可同参。

冠注 此明循业发现之源委也。如汝所言下。是
牒定满慈疑词。遂诘之曰。汝寻常。岂不闻如来宣
说性觉妙明。本觉明妙乎。满慈答言。我常闻佛宣
说斯义。盖性觉者。生生不息之真体。而性体之妙。
卷四 第 56a 页 X15-0056.png
常自精明。本觉者。本来具足。不假修为。而本体之
明。常自静妙。然满慈问。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
大地诸有为相等。世尊以此二语诘之者。盖谓清
净本然。即性觉本觉。谓之体也。山河等相。即妙明
明妙。谓之用也。然上句当重从体起用。下句当重
摄用归体。故有性本之辨别。明妙之倒易。性觉若
差别智。故照了山河大地等相。而妙用精明。本觉
若不动智。故彻映山河等相。而明体静妙。然非真
体不发妙用。非妙用不显真体。第能体用不分。能
所双泯。则性相不二之旨。得矣。故复并立两关。以
徵究满慈曰。汝称性觉妙明。本觉明妙者。作何理
会。为性觉体。本来自明。即昭灵不昧者。而直名之
为性觉乎。为本觉体。元自闇然。有不明处。特加功
以明之。故称为明觉乎。一则堕在明边。一则堕在
不明边。满慈虽證无学。说法第一。岂𡧓以不明者。
而名为觉体。故曰若此不明之体。亦名为觉。既无
能明。则无所明。毕竟性体能明。方名为觉也。殊不
知。有所有能。则于性觉妙明。相去远矣。佛故牒其
言曰。若汝执言必有所明。方称明觉。若无所明。则
无明觉。是觉以有所无所。为起灭也。岂知真觉卓
然。本无能所乎。遂告之曰。若谓明妙有所。巳非真
体。而不得谓本觉矣。若谓性觉无所。巳非照用。而
不得谓妙明矣。既无照明之妙用。又非觉湛真明
之性体矣。盖性觉无明。而无乎不明。方为妙明。然
卷四 第 56b 页 X15-0056.png
若言性觉必定妙明。则妄生计著。执无明无所。总
堕于无。执有所必明。总堕于有。如先德云。只这个
是头上安头。若道不是。斩头觅活。故于性觉妙明。
本觉明妙中。稍有一念执著。便转为无明业识矣。
是以。世尊直示之曰。性觉本体。元无所明。因汝认
能明之妄见。则立所明之妄境。既立妄所。复生妄
能。是见相二分。互相生起。自有能明之见闻觉知。
所明之山河等相。岂非无同异中。而炽然成异乎。
更不觉是妄念生起。反疑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
河等相。诸大之性。各不相容。云何俱遍法界。意必
使性同。而后方许俱遍。故憎其异。则建同以遣异。
岂非欲异彼所异。而因异立同乎。既使同异发明
矣。复厌其同异。意必待此山河等相。罄尽无馀。化
成虚空。始还清净本然。岂非因此复立无同无异
乎。意谓。必如是。方可究竟到无疑惑处。岂知愈究
愈远。而倍增疑惑哉。遂牒指上文云。只因汝认能
认所。因异立同。因同异。而复立无同无异。如是扰
乱。转相对待。妄生劳相。则是劳真心而生妄见。劳
妄见而发妄尘。然总不出乎自心取自心。而反浑
浊于清净本然之性觉妙明本觉明妙矣。故总结
斥曰。由是认明堕所之一念故。引起业识。转成见
相二分。更生十使烦恼。既为尘劳烦恼。若起心动
念。自有三世迁流。四方判隔。若昏沉无记。自成顽
虚死水。所谓善恶无记生成法则。既意识中。有此
卷四 第 56c 页 X15-0056.png
尘影。则于外境亦然。故见虚空无差别。遂计为同
相。见世界有三世四方。遂计为异相。盖为一念妄
动。因明立所。便将无同无异之清净本然。翻成世
界虚空之真有为法矣。劳。指见分。尘。指相分。】

「觉明空昧相待成摇(至)故有水轮含十方界。」

【别经言世界安立。土轮下。依金轮。金轮下。依水轮。
水轮依风轮。风轮依空轮。空轮无所依。与此经略
不相协。盖彼约安立。自下升上。以成其次。此约目
前四大生起之由。故风轮。即指空中之风。能鼓持
世界。故金轮虽属地大。亦指现在世间。运转之金
宝。故曰保持国土。及火大。但言变化性。水大。但言
含十方界。不待辨而自明矣。此唯以妄想成四大
为正旨。若以金摄土。以风摄木。则五行生尅亦备。
但不必插入耳。虽言风金相摩。而生大。上句坚觉
摇明。自是无明。虽言金火相烝而生水。宝明之明。
元指无明。本文中。钩锁连环义。又不可不识也。古
钞云。由妄见动。故外感风轮。由执心坚。故外感金
轮。由研求燥。故外感火轮。由爱心深。故外感水轮
也。

冠注 上明真性转为妄觉。此明妄觉复成四大
也。意谓。如来藏。清净本然。周遍法界。本不动摇。亦
无定相。但循众生业力发现。故有动摇等相。而成
真有为法。众生业力。自无明始。由本觉体上。忽起
妄明。则晦昧真空而为顽空。复计无明为明。计顽
卷四 第 57a 页 X15-0057.png
空为昧。明昧对待。转相摇动。而成无明风。故感风
轮。起诸空中。执持世界。其风大种。由无明起也。既
觉明因空昧。而生摇动无明。有动必有静。则妄念
固执。立成坚碍。而世有金宝者。亦因妄觉中。坚碍
无明。故感金轮保持国土。其地大种。亦由无明起
也。坚觉无明。既成金宝。摇动无明。既有风出。则一
坚一动。相摩相荡故感世有火光。烝金出水。结水
成地。更能于万物。镕散成熟。而为变化性。其火大
种。亦由无明起也。既有明觉立坚之金宝。而能现
含润之相。有金风相摩之火光。而发烝郁之气。则
金火相合。故感世有水轮。为涵润性。而含十方界。
其水大种。亦由无明起也。】

「火腾水降交发立坚(至)以是因缘世界相续。」

【易云。天一生水。水生东方震巽之木。木生南方离
火。火生西南坤土。土生西方兑金。而西北乾金。复
生北方坎水。如环无端。盖五行以相尅为夫妇。以
相生为父子。子由妇生。必夫劣于妇。然后阴阳和
而生子。故震为木。兑为金。木之望金。为我尅之妻。
金之望木。为尅我之夫。东西相对而为夫妇。是震
为夫。兑为妇。金木生火。是夫劣于妇。而生子。离为
火。坎为水。水之望火。为我尅之妻。火之望水。为尅
我之夫。南北相对。而为夫妇。是坎为夫。离为妇。水
火生土。亦是夫劣于妇而生子。坤为地。艮为山。均
属土。万物之所成始。而成终也。故春夏万物发生。
卷四 第 57b 页 X15-0057.png
恒于地上。而可见。秋冬万物收藏。恒于地下。而不
可见。此河图所以成变化。行鬼神。以彼流行之用。
与此生起之源。虽错综其文。而意则符合。故并录
之。

冠注 此明由四大而结成器界也。意谓。无明既
成四大。则四大之性。各相违而互相济。如火性本
炎上。水性本润下。一腾一降。交发相济。互为立坚。
结成器界。而且湿为巨海。故世有四大海等之水
乡。乾为洲潬。故世有四大部洲之陆地。以是水火
结成故。彼大海中。本涵湿之渊。似不应有火。而火
光常起者。由火之气脉存焉。洲潬中。本坚燥之处。
似不应有水。而江河常注者。由水之气脉存焉。夫
水能尅火。若水势胜必灭火。岂能相生哉。今则降
胜为劣。故水从火。而结为高山。是故山石击则成
𦦨者。是火之气脉未亡。融则成水者。是水之气脉
未亡。抑且土能尅水。若土势胜。必涸水。岂能生物。
今则降胜为劣。故土从水。而抽为草木。是故林薮
遇烧成土者。是土之种性犹存。因绞成水者。是水
之种性犹存。善最初由一念妄动。为摇动无明。而
成风大。坚碍无明。而成地大。既而坚碍与摇动相
摩。而成火大。既而实明与火光相烝。而成水大。故
有四大交妄发生。仍因水火既济。而为洲海之种。
更降水势。以从火势。而为山石之种。复降土势。以
从水势。而为草木之种。则递相为种。而结成器界。
卷四 第 57c 页 X15-0057.png
以是因缘故。世界有成住坏空。终而复始。相续不
断也。】

「复次富楼那明妄非他(至)以是因缘众生相续。」

【瑜伽论云。言中有身者。谓此五趣有情身。在生有
死有间。名中有。亦以异熟五蕴为体。是业招故。其
胎卵中有身。便如当生本有身形。状如人中有似
人。馀趣中有亦尔。身如五六岁孩子大。其形量虽
小。然诸根猛利。如本有身。能作诸业。于父母边起
颠倒想。或唯见男。或唯见女。如是渐近彼之处所。
渐渐不见父母馀处。唯见男女根门。若男中有。缘
母起爱。生于欲心。若女中有。缘父起爱。生于欲心。
由起二种爱心巳。与爱境合。所泄不净。流入胎藏。
认为巳身。便生欢喜。此心生巳。中有身没。受生有
身。故曰同业相缠。若湿化二生中有。由先业力。不
简近远。染著称情。当染香处。便即受生。俱舍。明胎
中凡有五位。一七。名羯罗蓝。此云凝滑。二七。名頞
部昙。云疱。状如疮疱。三七。名闭尸。云软肉。四七。名
健南。云坚肉。五七。名钵罗奢祛。云形位。今略举前
二。等取馀三也。

冠注 此明众生相续之由也。承前云妄为明觉
者。非有他故。即是真觉体上。妄起能明。为过咎耳。
有能明即立所明。所妄既立。则性觉妙明。本觉明
妙之真理。不能超越于能所之外。所谓本是一精
明。分成六和合。以是因缘。听不出声。见不超色。则
卷四 第 58a 页 X15-0058.png
六妄知根。与六妄尘。交相成就。此约过去巳迷。而
承迷入迷。由是现在依旧。明理不越。分开见闻觉
知六妄知根。揽著色香味等六种妄尘。起自他爱
憎之惑。作情想合离之业。其同业者。多因情重。当
来必待父母与巳三者。同业相缠而生。属胎卵类。
其合离者。多因想重。当来不假父母。伹由巳业。或
合湿而成形。即蠢蠕也。或离异而托化。如天狱等
也。此约本阴身。起惑作业。故感未来时。有中阴身。
投胎纳想之状。其状惟何。谓前阴报谢。则根尘等
现行亦灭。唯有种子。总归业识。而现中阴身。其胎
卵二中阴身。欲投胎时。见无缘处。尽如黑夜。唯于
父母有缘处。见有一点微明。然未睹明时。独有业
识。冥然无知。一见明时。乃发起意识。即生贪爱。直
趣明处。或见父为男色。或见母为女色。了然发现。
则颠倒想心。遂得成就。若男子投胎。憎父爱母。女
子托胎。憎母爱父。既成爱境。则流注巳爱于父母
赤白二滴中。以为种性。则父母赤白二滴中。即纳
巳想爱。以为胎胚。既三缘交遘发生巳。仍吸引过
去同业。入于胎中。故有同业因缘。而生羯罗蓝。遏
蒱昙等。然胎卵湿化。各有定业。故随其所感。而应
之以四生之报。旧说。乱思不定曰想。结爱迷恋曰
情。亲附不移曰合。舍此趣彼曰离。以此四心感召。
而四生各类应之。然不止此也。自今而后。改头换
面。生死无穷。或情变为想。想变为情。合化为离。离
卷四 第 58b 页 X15-0058.png
变为合。无定因也。或卵变为胎。胎变为卵。湿变为
化。化转为湿。无定趣也。或飞变为沉。沉变为飞。无
定报也。以是因缘。则有众生轮回。终而复始。相续
不断也。】

「富楼那想爱同结(至)以是因缘业果相续。」

【冠注 此明业果相续之由也。意谓。世界属依报。
元依无情。故不结业。众生属正报。本系有情。即有
业也。业。莫大乎杀盗淫三者。而根自淫始。以流爱
为种。纳想为胎。便是作业根源。想爱不结。则犹可
离。既彼此同结。如胶似添。则生生世世。自不能离。
父母子孙。相生不断。此等皆以欲贪为本。凡有身
命。必求滋养故。彼贪此之刍豢。此爱彼之血肉。贪
爱同滋。津津味著。而杀于是乎生焉。贪味不止。则
于四生中。随力强弱。递相吞食。而盗于是乎生焉。
此等皆以杀贪为本。遂至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
死为羊。乃至十类众生。死生不断。互来相啖。且凡
有此恶者。世世俱生。一处相值。以偿其债。穷未来
际。无有休歇者。皆以盗贪为本。由杀盗二贪故。有
汝负我命。汝还我债。我负汝命。我还汝债。以是命
债因缘故。常在生死中。酬还不巳。由欲贪故。今有
汝爱我心。我怜汝色。我爱汝心。汝怜我色。以是爱
怜因缘故。常在生死中。缠缚不绝也。夫此三者。实
由贪爱。贪爱不遂。别强吞为杀。阴取为盗。皆所以
成其贪爱也。故有一业。则三业齐具。凡贪爱遂。必
卷四 第 58c 页 X15-0058.png
至于爱心怜色。贪爱不遂。必至于负命还债。是故
杀盗淫。即根本业因。而生死缠缚。即循环业果。而
相续不断也。】

「富楼那如是三种颠倒相续(至)因此虚妄终而复始。」

【冠注 此蹑上三种相续。以结答满慈忽生终始
之问也。意谓。此三种相续。俱由背真合妄。颠狂迷
倒而生。何则。即此三种。皆是性觉妙明。本觉明妙。
了了常知。本体真性。因汝最初突起能了之见。兼
发所了之相。则业识成。而见相分。从此妄见。顿生
山河等相。遂有次第迁流。相续不巳。汝问云何忽
生山河等相。当知唯因此颠倒相续之虚妄故。次
第迁流。终而复始也。可见妄法元无。唯一本觉明
妙而巳。】

「富楼那言若此妙觉(至)有为习漏何当复生。」

【冠注 此执在缠觉体。以难出缠觉体也。言。若据
世尊所说。则此众生。未生山河等相时。其性觉妙
明。本觉明妙。元无染无碍。与诸如来心。比并言之。
佛心不增。众心不减。彼众生。止因妙觉明体。转为
妄明。而以觉明空昧。故无状忽生山河等相。如来。
今得妙空明觉。与众相反。其山河大地。诸有为法。
及有漏妄习。何时又当复生耶。山河大地。是世界。
有为含众生。习漏含业果也。】

「佛告富楼那譬如迷人(至)菩提涅槃亦复如是。」

【盖前二喻。显清净觉体本来圆满。不假修證。后二
卷四 第 59a 页 X15-0059.png
喻。亦不废修證。若单举前二喻。恐诸行人。堕拨无
之过。成断灭见。单举后二喻。恐诸行人。妄认觉体
本非清净。元具生灭。成杂染见。是故四喻并举。使
知妄本无生。然非證真不能灭妄。真本不变。然非
除妄亦不能證真。故知一切众生。未尝有生死。而
轮回不息。诸佛如来。曾未有涅槃。而常住不动。是
则生即无生。无生即生。则始终相续之相。何所从
而来也。

冠注 此下设四喻。以明觉体也一喻迷惑无因。
二喻妄法无体。三喻真成不复妄。四喻妄断不复
生。总显真妄本无终始也。故先举喻。以审迷因曰。
譬如迷人。于一聚落。忽生迷惑。以南为北。汝谓此
人之迷。而复因本来之迷而有耶。因本来之悟而
有耶。满慈答曰。此迷。亦不因迷。又不因悟。何以故。
未迷之先。元无生迷之根。云何因迷而有耶。悟迷
相反。本非生迷之根。云何因悟而有耶。若知悟不
生迷。则知妄依真起。而真未尝妄。故复举前喻。反
诘满慈曰。汝既知迷本无根。假使村居之迷人正
在迷南为北时。忽有悟人。指示令悟。此人纵久迷
之。今既得悟。于此聚落。更生迷否。满慈答曰。既悟。
断不复迷也。下法合云。十方如来亦然。既悟不复
更迷。但于未證极果时。虽有无明。毕竟体空。亦如
此迷。本无根蒂。是故觉明真体。本来清净。昔在迷
时。本无迷性可得。如迷方者。纵在迷时。而方实不
卷四 第 59b 页 X15-0059.png
移。岂独迷不可得。觉亦不可得。但以迷时。望觉时。
似乎有迷有觉。如惑南为北时。望知南非北时。似
乎有移有定。若一觉迷。迷即顿灭。灭则觉亦不可
得。岂复生于迷乎。复举喻。以辨斥满慈曰。亦如有
人眼中有翳。见空中有华。翳病除则华相灭。忽有
愚人。于灭华之空处。待华更生。汝观是人。愚耶慧
耶。满慈被诘。据实而答言。空元无华。岂有生灭乎。
见华灭于空中。巳是颠倒妄见。且期华更生。斯是
愚痴狂乱极矣。云何更名其愚与慧乎。佛就其言
而斥之曰。此待华之人。诚如所言。痴狂极矣。然汝
既知此。云何问我如来妙觉明空。何时又当更生
山河大地耶。自今应知。佛即除翳之人。汝即待华
之人。既知空元无华。妄见生灭。即知诸法本自寂
灭。觉体元无迷悟。执佛实有灭妄證真。巳是颠倒。
况待佛从真起妄。则与待华更生者。有何异哉。复
举喻曰。又如金矿杂于精金时。则金在矿中。混和
无辨。若假炉火。炼作精金。其金一纯。更不杂矿。又
如木既因火而成灰。则不复为木矣。法合云。诸佛
如来。获菩提涅槃者。巳成无上智体。證真如理性。
则既以真修实行。出乎烦恼生死。则一證永證。不
复退堕。犹金之出矿。一纯永纯。不复更杂于矿也。
此烦恼生死。既经双空观智。转为菩提涅槃。一断
永断。无复更生。亦犹木既成灰。不复再成木也。】

「富楼那又汝问言(至)云何复问不相容者。」
卷四 第 59c 页 X15-0059.png

【冠注 此明七大性相。皆依如来藏性。循业发现。
用答七大周遍不合相容之问也。又汝下。牒定满
慈所疑。譬如虚空体非群相。喻如来藏清净本然。
周遍法界。元非诸大。则不堕于有也。而不拒彼诸
相发挥。喻循业发现七大性相。而不堕于无也。下
重徵演释云。所以者何。彼大虚空。日照于空。则发
挥明相。云屯于空。则发挥暗相。乃至土积于空。则
发挥尘霾之相。水澄于空。则发挥映彻之相。汝意
云何。如是殊方同时。而有明暗等。诸有为相。此相。
为因彼日云等而生乎。为复因虚空而有乎。若谓
此明相。因彼日轮所生。且日照空时。既是日明。则
十方虚空凡有明处。同是日色。即当满世间。成一
日体。云何空中更见圆日之体。若见圆日。则日体
之外。馀有明相。应不属日。安得谓因日而生明耶。
若谓此明相。非日所生。是空所有。空既常在。明应
常照。云何于中宵云雾无日之时。唯见暗相。不生
光耀乎。当知。是明。非即空日。不异空日。若此明相。
元非空日。不离空日。不可指陈。则诸相亦然。夫彼
虚空。不拒诸相发挥。喻如来藏。不拒七大循业发
现。日云乃至水土七者。喻七大各自种性。亦属于
妄。明暗乃至霾映七相。喻七大幻相。推其明相。与
日及空。非一非异。非即非离。喻七大幻相。与各自
种性。及如来藏性。非一非异。非即非离。然是七者。
但应其数。不可强作七大。且下自有法合之文。唯
卷四 第 60a 页 X15-0060.png
显此空性。是遍是常。而七者性相。皆无定体。不遍
不常。故曰观相元妄。无可指陈。由此七相元妄。不
可指陈。当知。七大之相。亦元妄。不可指陈。相既元
妄。其差别种性亦然。若乃妄言有可指陈。犹执空
华实有者。巳为迷妄。况复诘其相陵灭义。是犹复
邀空华。而更期其结空果。真乃迷中之迷。妄中之
妄也。若知虚空是遍是常。而日等种性与空。不即
不离。应观七大之性。统体元一真性。唯是性觉妙
明。本觉明妙。清净本然。周遍法界。更非别法。能如
是而观。自知性觉妙明。本觉真心。先非水火等性。
水火等性且无。更问谁不相容耶。旧说。气凝如烟
雾之聚。霾字从狸。起于山兽腾踏。令土蔽空。或合
风雨纷然而下曰霾。水澄映者。如海晴湛之时。与
空文映。朗然澄彻也。】

「真妙觉明亦复如是(至)宛转虚妄无可凭据。」

【冠注 此以法合喻。申明七大之循业发现也。意
谓。性觉妙明。本觉明妙。犹如太空。日照则明。乃至
水澄则映。故循发空之业。即现空相。如凿井则空
现。循发四大之业。即现四大之相。如一处求水。一
处水生。一处求火。一处火生。若遍法界。同时循发
诸大之业。即遍法界同时现诸大之相。如遍法界
执。满世界起。下复举喻。以明循共业。而齐现幻相
者。亦是真妄并举。愈显虚妄无据。且各现。犹未见
其展转虚妄。而俱现。则可尽表之矣。盖日体。喻正
卷四 第 60b 页 X15-0060.png
智。水喻真理。智理一如。本无去来之相。乃统体一
如来藏性。日影。喻诸大幻相。两人同观。喻共业之
妄见。东西各行。各有日影。随各人去。喻循俱发之
妄业。而俱现诸大之幻相。一东一西。先无准的。喻
一真性。俱现诸大幻相。而定准何相。为的实之体
乎。故戒止曰。不应难言。此日是一。云何东西各行。
各行既双。云何现见一日。是则戒止众生分别妄
见。不应难言。此诸大相。既不离一真之处。何得循
共业。而俱现诸相。既俱现诸相。何得云不离一真
之处。假使有定体。方可辨难。今正如明相与日并
及虚空。非一非异。非即非离。元无定体。而于无定
体者。宛转辨难。则愈辨难而愈入于虚妄。真可谓
无同异中。炽然成异。以至同异发明。复立无同无
异。而有何凭据乎。】

「富楼那汝以色空(至)故发真如妙觉明性。」

【冠注 此下。以迷悟对辨。而总结问答之义也。意
谓。不达诸大性相。唯依如来藏。循业发现。而反诘
其相陵灭者。犹两人见日。东西各行。宛转虚妄相
似。或曰。据今诸大之性。炽然不同。宛然陵灭。其故
何也。故明示之曰。由汝因明立所。能所既立。则业
习尤固。见相未除。而执空执有。所以循色空之业
习。相倾相夺于如来藏。而如来藏。随汝业习。为空
为色。周遍法界。是故。我说犹如虚空。于中风起。则
发挥动摇之相。风灭。则唯有太空澄清之相。日照。
卷四 第 60c 页 X15-0060.png
则发挥明相。云屯。则发挥暗相。所以众生。违背性
觉妙明。本觉明妙。而顺合妄缘尘境。自相浑浊于
清净本然之真体。是故引发尘劳烦恼。而见世间
唯有山河等相。反执山河等相。为心外之法也。我
以山河等相。全为性觉之妙明。本觉之明妙。本无
生灭。则摄此妙用。合乎如来藏体。而自如来藏体。
发起妙用。则唯妙觉明。圆照法界。更无一法可得。
是故于全体大用中。得事无碍。盖一尘即多尘。多
尘即一尘。故曰一为无量。无量为一。毛端现刹海。
刹海现毛端。故曰小中现大。大中现小。不动道场。
遍十方界。是一为无量。身含十方无尽虚空。是无
量为一。于一毛端。现宝王刹。正中现依。且宝刹不
小。毛端不大。坐微尘里。转大法轮。依中现正。且身
相不小。微尘不大。皆小中现大。大中现小也。此皆
大圆镜智。现真如妙境。然如来唯妙觉明。圆照法
界者。乃佛生共具。曾无馀欠。但由众生背觉合尘。
故发尘劳有世间相。如来灭尘合觉。故发真如妙
境。妙觉明智也。性即智体。】

「而如来藏本妙圆心(至)离即离非是即非即。」

【冠注 此依本觉体用。以结显三如来藏也。先明
离一切法。以结显真谛空如来藏。承上云。性觉妙
明。本觉明妙。虽随迷悟。以现染净二相。而如来藏。
本妙圆心。清净本然。元非七大。非六根。非六尘。非
六识。此非世间法也。非明无明。乃至非老死尽。则
卷四 第 61a 页 X15-0061.png
非缘觉流转还灭二法也。非苦非集。乃至非智非
得。则非世出世间因果。及能空之智。所空之理也。
非檀那。乃至非波罗蜜多。则非菩萨能趋之行。所
趋之理。总非出世间法也。如是乃至非怛闼阿竭。
非阿罗诃三耶三菩。则非如来三号。非大涅槃。及
常乐我净。则非涅槃四德。乃至出世间上上法也。
檀那。此云布施。尸罗云戒。毗梨耶云精进。羼提云
忍。禅那云定。般剌若云智。波罗蜜多云到彼岸。怛
闼阿竭。云如来。阿罗诃云应供。三耶三菩。云正遍
知。涅槃此云无生灭。乃四德之总名。常者。非惟二
死永忘。无诸生灭。亦且世相常住。究竟坚固也。乐
者。非惟离诸生死苦。亦且得不思议解脱。受用无
量法乐也。我者。非惟證真法身。犹若虚空。亦且山
河大地草木微尘全露法王也。净者。非惟妙净理
体。无诸染著。亦且清净遍周。无染非净也。此涅槃
别相也。次明即一切法。以结显俗谛不空如来藏
也。以如来藏不动周遍。循业发现。故曰即如来藏。
元明心妙。即七大。即六根。六尘。六识。此即世间法
也。即缘觉法。即声闻法。即菩萨法。此即出世间法
也。即如来三号。即涅槃四德。即出世间上上法也。
复明如来藏。双遮双照。以结显空不空如来藏也。
以如来藏。非心思言议可得。故曰。即如来藏妙明
心元。本不定属于即。亦不定属于非即。故云离即
离非。此双遮二边也。抑且不定属于离即。故曰是
卷四 第 61b 页 X15-0061.png
即。亦不定属于离非。故曰是非即也。以是字贯下。
如云不离即不离非。此亦双照二边也。若独以非
一切法。明如来藏。则滞于空。若独以即一切法。明
如来藏。则滞于有。若以离即离非。明如来藏。则弃
二边滞中道。若以是即是非即。明如来藏。则舍中
道滞二边。是故全非而即。全即而非。离而非离。非
离而离。则三谛融通。离名绝相。不思议体。圆妙极
矣。】

「如何世间三有众生(至)爱念小乘得少为足。」

【此经以明三如来藏为主。虽言佛知见。亦不与法
华同意。彼为众等开示。令其悟入佛知见也。此特
为满慈不达诸法性相不二。皆依如来藏循业发
现。故问忽生山河等相。更言陵灭相容。则与佛知
见相左。而反生谬难。故曰用世语言。入佛知见也。
然如来藏。未尝不是佛知见。但不必头上安头。且
世尊依一真理。随处标名。为人演说。如摩尼珠随
方映色。若因珠是一。而谓青黄赤白。唯是一色可
乎。琴瑟等。喻宝觉性体也。妙音。喻真心妙用也。妙
指。喻妙智也。妙指能发妙音。如妙智能发妙用也。
宝者。旧说。略有三义。一离垢秽。二具光明。三富财
用。本觉不变之体。即离垢义。圆照之相。即光明义。
随缘之用。即财富义。按指二字。对下举心二字看。
特显其妙用耳。只作法看。不必局于喻文。不过假
按指以显其举心非妙智也。海印者。如阎浮提一
卷四 第 61c 页 X15-0061.png
切众生身。及外色。大海中。皆有印象。故名海印。佛
菩萨亦尔。得大海印三昧巳。能分别一切众生心
行。于一切法门。皆得慧明也。

冠注 此普责凡小。而策进佛乘也。意谓。如来藏
妙明元心。乃三谛圆融。一法不立。非心思言议可
到之境。如何世间三有众生。及出世二乘。各据所
知之境。能知之心。而思惟测度。谓如来无上菩提。
亦同巳證。岂知无上菩提。是如来。以无障碍智。亲
證不思议解脱境。胡可以识心分别哉。况复用世
间语言。问及忽生诸相。陵灭不容。而欲参入佛知
见耶。殊不知尽思共度量。不能测佛智也。下设喻
以策进之曰。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虽有妙音。若无
妙指。终不能发。汝与众生。亦复如是。宝觉性体。真
心妙用。各各圆满。若得无碍妙智。即能发其无量
妙用。若无妙智。虽有宝觉性体。不能发其妙用。即
如琴瑟等。皆有妙音。而能发不能发者。在妙指之
有与无耳。如我于宝觉性体中。唯一按指。即为海
印三昧。发大光明。则一切众生心行。及一切法门。
皆得慧明。汝于宝觉性体中。暂一举心。即为能见
妄心。所见妄境。而满目尘劳。先起于前。所谓我以
妙明不生不灭。合如来藏。而如来藏。唯妙觉明。圆
照法界。汝以色空。相倾相夺于如来藏。而如来藏。
随为色空。周遍法界。是也。夫所以体虽圆。而用缺
妙者。良由根微志劣。不肯勤求无上觉道。爱念小
卷四 第 62a 页 X15-0062.png
乘。但得有馀涅槃。执化城迷宝所。盖得少为足故
也。】

「富楼那言我与如来(至)自蔽妙明受此沦溺。」

【冠注 此一领一问。以穷究妄因也。我与如来下。
领上宝觉真心。各各圆满义。而我昔遭无始妄想。
久在轮回。领前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以
至三种相续义。今得圣果二句。领上爱恋小乘。得
少为足义。世尊诸妄下。领前四喻。及诸佛如来。菩
提涅槃。亦复如是义。敢问下。正问起妄之因。意谓。
我伹得小果。犹未究竟。故不知妄因何起。世尊五
住究尽。二死永忘。所谓一切圆灭。独妙真常。世出
世法。无不觉了。敢问。一切众生。何因有妄。自蔽宝
觉体上。妙明之用。而受此沦溺耶。前问忽生山河
大地等相。答曰因明立所。所既妄立。无同异中。炽
然成异。今更问所既妄立之妄。又从何有。然此问
答。正要发明圆悟圆證。不落阶级。初发心时。便成
正觉之旨。以为修道分张本也。】

「佛告富楼那汝虽除疑(至)妄性如是因何为在。」

【冠注 此明妄本无因。以破满慈灭妄求真之疑
也。意谓。汝虽闻因明立所。所既妄立。巳除忽生山
河之疑。陵灭不容之惑。尚不达此妄无因。故强索
其因。而拟灭之。斯正是馀惑未尽也。汝若不达妄
本无因。亦无有灭。吾今就现前一事问汝。汝参究
之。则可知矣。汝岂不闻。室罗城中演若达多。忽于
卷四 第 62b 页 X15-0062.png
晨朝。以镜照面。迷头认影。以为魑魅。无状狂走之
事乎。于意云何理会。此人有何因由耶。无故狂走
耶。满慈。因世尊先以无状示之。而遂以何因无故
审之。则于言下有省。答言。是人唯是心发狂颠而
走。更无他故。佛即举法。以明之言。妙觉明心。佛生
同圆。其体本来圆满。其用本来明妙。曾无馀欠。亦
无迷悟。在众生中。妄未尝生。且既称之为妄。云何
有因。若有所因。即为实有。云何为妄。若推其因。元
是自巳妄想。展转相因而起。初无实体。而妄想唯
依一念昏迷。以迷积迷。经历尘劫。积集深厚。是故。
佛虽为汝种种发明。犹不能返妄归真。而徒索妄
因。岂知如是迷因。唯因迷却自巳妙觉明圆。本圆
明妙而有。更无别因。汝又云。世尊诸妄一切圆灭。
但能识此迷本无因。则汝妄想。自无所依。然则一
切众生。现在轮回。尚不见有妄生。何得云世尊诸
妄一切圆灭。亦欲索其妄因而灭之乎。从来未曾
生。今复何为灭。即得菩提者。虽得大觉。岂能确指
过去妄因。以示人乎。今分说迷妄。亦如寤时人说
梦中事。心纵精明。欲何因缘。直取梦中所睹之物。
以示人也。然所睹之物。虽属乎梦。亦非世之绝无
者。宜乎可取。尚不能取。况复无根之妄。本无有因。
乃欲我指其因而灭之。胡可得哉。夫汝有此妄想。
即如彼达多有狂性相似。岂有因由缘故而后狂。
元是自巳迷头认影。怖畏狂走。若使其头。果有得
卷四 第 62c 页 X15-0062.png
失。不名为狂。忽然狂性一歇。头非外得。纵未歇狂。
头本自在。有何遗失。若使妙觉性体。果有得失。不
名为妄。悟非外得。迷非真失。故名为妄。汝之妄性。
既如达多之狂性。则因无所在。觅因且不可得。欲
从何而灭之乎。
○演若达多。此云祠受。从神乞得
故也。此以照镜狂走。喻如九法界中。依正二报。皆
大圆镜中之影像。其性本空。但为一切众生。迷头
认影。妄生取舍。故狂走不息也。】

「汝但不随分别世间(至)方悟神珠非从外得。」

【冠注 此示圆悟圆證之法门也。意谓。汝索妄因。
殆欲得此因巳。劳筋苦骨以断之。今既了妄无因。
何必乃尔。汝但悟其世界业果。众生三种相续。如
镜中影像。本非实有。妄见其有。而妄亦无因。自不
随顺此三者。以起分别妄心。此心一歇。则三缘顿
断。而三种流注习气。便不能生。此即所谓现行断。
则种子不生矣。复举前喻。直示之曰。汝认三种为
实有。而生取著者。正与达多。认镜中头影。而狂走
相似。若果了妄无因。分别顿歇。正汝心中演若达
多。狂性自歇之际。盖此狂一歇。当下即是菩提。不
假馀力。即如达多忽然狂歇。头非外得。纵未歇狂。
亦何遗失。故曰胜净明心。本周法界。不从人得。所
谓但离妄想。即如如佛。何藉研真断惑。尅苦修證
耶。柰一切众生。现被五蕴覆盖。胜净明心。亦如有
人于自衣中。系如意珠也。迷却此心。不能究竟。徒
卷四 第 63a 页 X15-0063.png
趣人天小果。亦如持珠乞食。驰走他方也。虽在迷
途。元未失真。亦如虽实贫穷。珠未曾失也。一朝见
佛闻法。證得此胜净明心。本周法界。不从人得。方
知不藉劬劳肯綮修證。亦如忽有智者。指示其珠。
所愿从心。致大饶富。方悟神珠不从外得也。虽然。
狂歇即菩提者。谈何容易哉。菩提。果智之号。胜净
明心。极果之体。智体兼举也。骨间肉曰肯。筋肉结
处曰綮。特取微细断惑义也。中观论云。无物从缘
起。无物从缘灭。起惟诸缘起灭。惟诸缘灭也。】

「即时阿难在大众中(至)惟垂大悲开发迷闷。」

【冠注 此是当机第三番。蹑佛语而执因缘也。最
初执见精当属因缘。次执万法当属因缘。此执證
果当属因缘。意谓。向也极排因缘。而今又说三种
分别缘断。则杀盗淫等三因不生。斯则因缘皎然
明白。云何如来既说因缘。而复顿弃之耶。且我辈。
由此因缘之法。心得开悟。又岂独我等年少有学
声闻。藉此悟道。即此会中大目犍连等。初从老梵
志。信修异道。因于途中相值波离迦叶等。闻说生
灭四谛因缘。开悟信从。然后见佛。得成圣果。今说
狂性自歇即是菩提。不藉因缘。即前拘舍梨等所
说。八万劫后。自然成道。犹如缕丸极处停止。不假
修證者。翻成第一义谛也。世尊不堕因缘。则堕自
然。此又我等迷闷。而莫能决一者。惟垂大悲。开发
之也。杀盗淫。旧说。略牒业果之因。而意该世界众
卷四 第 63b 页 X15-0063.png
生也。然佛种从缘起。因缘本不碍菩提。但执取为
碍耳。】

「佛告阿难即如城中(至)如恒河沙秪益戏论。」

【据本经云。理则顿悟。乘悟并销。事非顿除。因次第
尽。是则解行两门不可偏废。但行由解起。行起解
绝。则近之矣。若更知狂歇即菩提者。惟悟因地不
生灭心。其果地不生灭觉。非行不證。自不堕理障。
而捐实行也。

冠注 此并拂因缘自然。而伸明狂性自歇。歇即
菩提之正旨也。欲拂其计。先揆其情。意谓。汝所执
吝。不出二途。今就前达多一事推之。汝必谓。达多
狂性因缘若得灭除。则不狂性自然而出。故汝执
吝生灭与不生灭理。若非因缘。必是自然。若非自
然。必是因缘。出此二途。则理穷计尽矣。下审明按
定曰。设使达多头本自然。既是自然。亦本自天然。
则狂与不狂。无非自然。何因照镜之故。始怖无头。
而狂走耶。若双计两途。曰自然有头。照镜因缘。而
遂怖无头。故狂走也。下即夺破因缘一计曰。是则
因缘非实。所以者何。若实有因缘。何不自然。本有
之头。因照镜故。而实失之乎。彼虽怖无头。本头不
失。而无状狂怖。妄谓无头而巳。且正当狂怖。觉无
头时。非有所失。及至狂歇觉有头时。非有所得。而
狂起狂歇。曾无变易。则本头定不藉照镜因缘而
无。明矣。下夺破自然一计曰。若谓狂与不狂。皆属
卷四 第 63c 页 X15-0063.png
自然。非藉因缘者。则狂本出乎自然。应当本来常
有狂怖。不知未狂之时。此狂性。藏于何处。而不起
耶。既无藏处。则狂非属于自然。明矣。若谓不狂出
乎自然。则头本无失。应当常无狂妄。何为而怖头
狂走也。若知头无变易。不藉因缘无。亦非自然有。
足见狂怖妄出。既知头之与狂如此。则知菩提真
性。本非因缘。及与自然。而计因缘自然者。皆妄出
耳。故直出正意曰。若悟本头曾无得失。自能识知
狂走唯妄出也。若使真正亲见菩提真性。不从迷
而失。不从悟而得。则是狂性顿歇。而因缘自然。俱
为戏论。全无实义矣。复伸已意云。由是二俱戏论
故。我说但得三种分别缘断。当下即菩提真心。然
计缘断而后菩提心生者。亦堕戏论。何以故。谓菩
提心生。而生灭心灭。此伹是生灭之心。仍非菩提
真心也。夫只许缘断即菩提心。不许缘断生菩提
心者。正显不但生灭心尽。而灭生灭者俱尽。捐舍
藏识。至于无功用道。方近菩提也。到此分际。菩提
心生亦不容许。岂容自然。若有自然。则明自然心
生生灭心。即此自然。灭亦是生灭。犹然戏论而巳。何
以言之。汝以第一义谛无生灭者。名为自然。是对
世谛生灭者。名为因缘而立。非真无生灭也。若以
喻明。正如世间因诸相杂和。成一体者。名和合性。
对此和合性。而遂指非和合者。称本然性。则此本
然与彼和合。均属对待。非戏论而何。直至本然非
卷四 第 64a 页 X15-0064.png
本然。和合非和合。而非然非合俱离。离与不离俱
非。至此方名离句绝非。卓然独出之末后句。方是
无戏论法。然理须顿悟。事假渐尽。纵悟到此。尚属
因地心。果地菩提涅槃。尚在遥远。况不舍戏论法。
而欲證菩提。胡可得哉。故知。菩提涅槃。非汝历劫
辛勤多闻记持者。所能修證也。岂独记持我说之
法。而不得菩提。纵复忆持十方如来十二部经。所
知清净妙理。更如恒沙之多。亦是理障。而名言习
气不除。亦秪资益戏论而巳。】

「汝虽谈说因缘自然(至)如何自欺尚留观听。」

【此世尊极力责勉。令其进修也。言一日熏修。非历
劫可比。一念熏修。又非一日可比。阿难比丘。非耶
输女身可比。况登伽淫女。又不及耶输也。登伽宿
为婆罗门女。名本性。今带宿名。故为性比丘尼。巳
上见道分竟。下文发明修道分也。

冠注 此极斥多闻之障。以激修无漏也。言。汝虽
能谈说因缘自然。决定明了。毫无差舛。而多闻人
中。推为第一。然用此多闻积劫熏习。不能免离恶
咒之难。若此多闻。可脱淫术。何须待我放大顶光。
宣说神咒。方使登伽心中。淫火顿歇。立断粗惑。而
證三果。便得报居不还。不生欲界。设使登伽爱河
不枯。安能令汝脱其淫难哉。是故。汝虽历劫辛勤。
忆持十方如来秘密章句。妙严净境。而见闻习漏。
终莫能除。不如一日入无分别。顿断三缘。即不漏
卷四 第 64b 页 X15-0064.png
落于染净分别。纵见淫女粗浊之相。不起憎心。见
如来净妙之相。亦不起爱心。自能远离世间多生
憎爱二苦矣。复举劣机受益。而痛责之曰。如摩登
伽宿为淫女。其业障何等深厚。由神咒力。销其爱
欲。今在法中。名姓比丘尼。且与罗睺母耶输陀罗。
同悟宿因。始知历世报居女身。全因欲爱深重。今
缘宿命开通。洞见累劫。而悔悟恳至。乘此一念熏
修无漏善故。登伽便得出缠。耶输巳蒙授记。夫耶
输女身。巳为劣弱。而登伽淫女更下劣。今尚以一
念熏修。俱获大饶益。而汝以丈夫根智。禀受佛法。
反徒恋多闻。不修无漏。且明知戏论无功。熏修有
益。尚留见闻分别。而耽著戏论。非自欺而何。】

「阿难及诸大众闻佛示诲(至)在会一心伫佛慈旨。」

【无馀涅槃。果地觉。本发心路。因地心也。此特求示
因地心。以趣果地觉也。攀缘分别二执。此等前巳
开示悟明矣。此复求入路也。开示由人。悟入由巳
也。

冠注 此先叙大众领悟。后请修行门路也。闻佛
示诲。疑惑销除。通指前来多番破除因缘自然和
合非和合也。心悟实相者。远指离即离非。是即非
即。如来藏心。近指狂性自歇。歇即菩提。胜净明心。
本周法界。不从人得。并三缘断故。即菩提心。无功
用道。离合俱非等。皆是也。身意轻安者。放舍戏论。
得正定想。心若空海也。得未曾有者。极庆其闻所
卷四 第 64c 页 X15-0064.png
未闻也。阿难到此领悟愈深。而悲感愈切。故曰重
复悲泪。皆经家所叙也。无上大悲。超过一切悲心
也。清净者。无垢智也。悲智双运。利乐无尽。如摩尼
珠。随意济拔。而得自在。故曰宝王。善开我心者。言
我等迷妄固闭。久不开悟。今蒙多番指示。令得开
通。下申明善开意。如是者。指上之词。种种因缘。指
演若达多以下意。方便提奖。谓能提撕。以警其迷
执。奖劝以振其疲怠。引。谓诱掖。沉。谓陷溺。冥。谓障
蔽。苦海。即憎爱二苦海也。世尊下。领悟前如来藏
性妙觉明。圆照法界。乃至坐微尘里转大法轮意。
含。包含。育。生育。如来。正报。刹。即依报。盖谓我等本
有如是广大如来藏心。清净宝严。含育十方。乃不
自知。徒沉苦海。世尊兴大悲心。以种种因缘。提奖
引诱。令得开悟。不胜庆幸。但世尊复责多闻无功。
不逮一日修无漏业。然欲修此业。无门可入。我今
犹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赐与华屋。不获其门。终
莫能入。惟愿如来。示我入门之处。在会众等。虽为
障蔽。而不明前途。久滞化城。今毕竟捐舍小乘。直
趣如来无馀涅槃。故求导师旧由之路。倘蒙指示。
亦令未入化城之有学者。从此法门。摄伏畴昔攀
缘妄想。而后得一心总持。三藏圆融。深入佛知见
也。】

「尔时世尊哀悯会中(至)发觉初心二决定义。」

【下示二决定义者。由阿难问如来无馀涅槃本发
卷四 第 65a 页 X15-0065.png
心路。并摄伏攀缘。入佛知见。故世尊以二决定义
语之。欲知本发心路。须择生灭心。得不生灭心为
因地心。然后圆成不生不灭涅槃果德。此初心第
一决定义也。欲摄伏攀缘。须详审攀缘根本在何
处。知根本矣。然后但择圆根一门深入。彼六知根
一时清净。此初心第二决定义也。欲證无生。须择
生灭。欲择生灭。须知根本烦恼。欲断烦恼。不离六
根。但知沦生死。證妙常。未出六根。故二义未始不
相成也。

冠注 此总标二决定义也。于菩提心未得自在
者。舍小趣大。不得其门而入者。末法众生。亦指凡
小言。无上乘。即一佛乘。指果地觉。妙修行路。由此
路而直入佛乘。指因行言也。决定发菩提心。于佛
如来妙三摩提不生疲倦者。与上文毕获如来无
馀涅槃等。相叫应。妙三摩提。即妙修行路也。不生
疲倦者。谓今巳弃化城。决定直至宝所。不复疲倦
也。发觉初心者。觉。即始觉。谓最初发此正念。决定
不退。亦无犹豫也。】

「云何初心二义决定(至)从始入终五叠浑浊。」

【冠注 此欲明初心第一决定义。先示生灭与不
生灭也。云何二句。总徵。阿难下。审定。言。汝等决定
捐舍小乘。修菩萨乘。而欲入佛知见。应当审谛细
观此因地发心。与果地觉。同乎异乎。若于因地中。
仍以分别因缘自然之生灭心为本修因。而欲求
卷四 第 65b 页 X15-0065.png
佛乘不生不灭之涅槃果。是欲南而之北。恶可至
哉。由心有生灭及不生灭故。而根身器界亦然。汝
等未识身界中生灭与不生灭义。当照明一切世
间。凡可作之法。皆从迁变坏灭。汝更微细观察。诸
可作法。谁是不坏。然终不闻烂坏虚空。何以故。空
无造作。无始终故。然始终有作有坏之法。与始终
无作无坏之空。初未尝离也。以此器界。例汝身界
中。则骨肉之坚相。为地大。润湿之津液。为水大。煖
触之气息为火大。动摇之筋脉为风大。此皆可作
有坏之法。由执此四大为身相。而自缠缚故。将汝
本来澄湛周圆之真体。本觉明心之妙用。如太虚
而无始终生灭者。翻成浑浊而不澄湛。翻成判隔
而不周圆矣。且分为视听觉察之六根。既成六根。
则五根六尘。总名色阴。由前五根相对五尘。发起
五识。名为受阴。由前尘缘影。引起意识。名为想阴。
前六识既成染缘。于中念念生灭。坚执我相。名为
行阴。既有前七种现熏。彼如来藏。转成含藏识。名
为识阴。是则色阴为始。识阴为终。遂有五叠浑浊
也。后有始终。与前无始终。相照应。】

「云何为浊。阿难譬如清水(至)是第五重名为命浊。」

【此五浊者。自一念晦昧真心为妄心。迷真空为顽
空。便成千百劫轮回之苦。总是浑浊。不能清洁。故
将授澄浊之方。先示生浊之由也。以澄湛水体。喻
湛圆妙觉。以窒碍土沙。喻四大六根。以两物汩然
卷四 第 65c 页 X15-0065.png
而成浑浊之相。喻执四大为身。遂为根尘识法。故
浑浊真性。而成五阴也。若论五阴生起。初因真性
随缘转成业识。由境风鼓动业识。转出见相二分。
而后依互转生。相续不断也。此经自色阴始。至识
阴终者。要使行人从外断去。如澄浊水。自粗而细
故也。且如前见道分中。是以佛知见照之。故根身
器界无非如来藏性。此修道分中。犹是众生知见。
触境生情。故身器二界。无非妄境。所以决定要知
目前妄境。从何而起。从何而灭。故见道。当在一切
处见。修道。当从自巳身心中下手。古德云。心如墙
壁。乃可入道。又云。时时摄在腔子里。圣教中亦云。
求其放心而巳。皆此义也。

冠注 此先喻后法。合明五叠浑浊也。喻中但借
水土二物。彼此不分。形容一浊相耳。伦类也。留碍。
谓有形块也。法尔者。犹云天生一定之性也。不相
循者。不相顺也。犹土不顺水而成清。水不顺土而
成碍也。汩。湣汩也。正显湛圆妙觉明心。与四大六
根。本不相循。由一念妄执。四大为身。则觉体汩然。
而成视听觉察。遂有五叠浑浊。故曰汝浊五重。亦
复如是。法合曰。汝湛圆本觉之真见。与太虚空。元
来一体。遍十方界。由一念妄动。分为六根。则能所
分隔。故举目见空。清浊不分。有空处无能见之体。
如水亡清洁矣。有见处无所觉之空。如土失留碍
矣。两相交织。妄成浊相。见空既尔。见色亦然。眼根
卷四 第 66a 页 X15-0066.png
既尔。馀根亦然。盖由执四大为身相。自有前五根。
相对前境。而劫夺真心。浑浊净妙。总成色阴。是第
一重。名为劫浊也。既有前五根对境。即发前五识。
领纳前尘。而成受阴。故曰汝现抟取四大为体。而
见闻觉知。元一湛圆妙觉。本无留碍。为四大所壅。
故成留碍。如水亡清洁矣。水等四相。元属于物。曾
无觉知。为见等四性所旋。故成觉知。如土失留碍
矣。两相交织。妄成浑浊。以涽汩真心。是第二重。名
为见浊也。见即领纳义也。复由前尘落卸影像。引
起第六识。而为想阴。故曰又汝心中。忆持过去境。
了别现前尘。诵习未来境。然此三者。本来无性。为
意识知见所发。故成有性。意识本无容貌。为六尘
所现。亦成容貌。故离三种法尘。无意识之相。如水
亡清洁矣。离意识知觉。无三种尘性。如土失留碍
矣。两相交织。妄成浊相。以扰乱真性。是第三重。名
烦恼浊也。前六识既成染缘。则第七识思量。执我
于湛圆妙觉中。起生住异灭。念念迁谢。而为行阴。
故曰朝夕生灭不停。则思量执我之知见。念念欲
常留于世间。而所作善恶业运。密密欲恒迁于国
土。故欲留者。不能常住。如水亡清洁也。欲迁者。未
必顿去。如土失留碍也。两相交织。妄成浊相。则翻
菩提种。成生死根。是第四重。名众生浊也。众生者。
众缘和合而生。心。由生住异灭。身。由地水火风。皆
和合义也。由前根尘识三法。各有种行。熏如来藏。
卷四 第 66b 页 X15-0066.png
转成业识。含藏执持。而为识阴。故曰汝等见闻等
六根。元是藏识相分。而性未始有异。皆由执四大
为身。而分为六根。即对六尘。发起六识。故有见相
二分。判然隔越。无端异生。然性体本一。知觉相通。
似同而非异。如土失留碍矣。动用各别。随境相背。
又似异而非同。如水亡清洁矣。或同或异。二不可
定。两相交织。妄成浊相。则转如来藏。为染净因。是
第五重。名为命浊也。命犹使令也。谓如来藏。本无
生灭去来。被前七识熏。成含藏识。其中既有染净
业种。则随业种使令。而轮回诸趣。故曰命浊也。】

「阿难汝今欲令见闻觉知(至)皆合涅槃清净妙德。」

【冠注 此以法喻合明。澄浊还清之妙诀也。言。汝
今六根。初由认四大为身。而令湛圆妙觉。分为见
闻知觉。虽则分隔。性未尝异。欲令四性。远契如来
常乐我净四德。应先择去生死根本。日用寻常。莫
随根尘而生识心。唯依不动智。随方应物。则转攀
缘心。成圆湛性体。遂以澄湛正智。旋其虚妄灭生
之幻境。则转名相。成如如真境。境智一如。能所两
忘。惟一圆成实性。是则伏还元觉矣。元觉。即本觉
也。既得本觉明体。无生灭性。为因地心。而因中巳
获真常妙性。然后圆成果地修證。复何难哉。等觉
前皆为修。唯妙觉为證也。举喻以示圆湛旋妄之
工夫曰。如澄浊水。贮于静器。静深不动。沙土自沉。
清水现前。喻如初伏客尘烦恼。是见思二惑。分别
卷四 第 66c 页 X15-0066.png
二执不起。则深伏六识心矣。至于去泥纯水。喻如
永断根本无明。转为根本智。是无明体空。即不变
真如。盖全无明幻相。而为妙明实相。精而不杂。纯
而不二。所谓富有万德。荡无纤尘。故随机所感。应
物现形。纵横自在。更无烦恼。则喜怒哀乐。皆与如
来涅槃四德。妙相符合。斯是第一妙修行路也。】

「第二义者汝等必欲(至)于器世间不能超越。」

【冠注 此释上第二决定义。以明生灭根本处也。
汝等下至诸有为相。是牒定语也。生大勇猛者。谓
摄伏畴昔攀缘也。诸有为相。即四大五阴等。所谓
可作之法也。意谓。畴昔攀缘。及可作之法。本属生
灭。固当择去。然不知其根本。安能决择。故曰应当
审详烦恼根本。盖烦恼即发业无明。谓发现业用。
如取舍执著等。属第六识也。根本即润生无明。谓
津润俱生。如投胎入舍。而生憎爱者。属第八识也。
攀缘作造者。惟此六识。是作业主。能造染净业因
故也。受果报者。惟此八识。是总报主。能含藏染净
种子。执持不散故也。然细推之。前七俱为第八现
起。亦似自作自受也。是以修菩提者。如澄浊水。从
粗入细。先伏六识。令其不涉攀缘。则现行不起。无
所造作。而渐除八识中诸种。使种现俱尽。则白净
识。名空如来藏矣。然欲降伏六识。须知根尘识种
之根本。今在何处。故反显曰。欲修行者。决定当知
烦恼根本。若不审观烦恼根本。则不能知虚妄根
卷四 第 67a 页 X15-0067.png
尘。何处颠倒。盖根尘识种。所谓微细生灭因者。皆
在八识中。既不知此。自不能知根尘识法。虽有现
行。本自虚妄。但由初念不觉。妄分能所。逐妄迷真。
遂成颠倒。而颠倒起处。元在八识。尚不能知妄倒
起处。从何降伏畴昔攀缘。既不能伏。以何为因。而
欲取如来常住之果位耶。是故。欲除妄倒。决当预
知妄倒生起之处复举喻晓之曰。汝观世间解结
之人。不见所结之处。云何知解。然有结解处。始可
择去。无结解除。何得择去。所以不闻虚空被汝隳
坏分裂者。以其无结可解故。喻汝湛圆妙觉。不可
择去者。亦无结可解故也。何为有结可解者。则汝
现前六根。及与身中六识心者。吸览外尘。浑浊真
性。真如世之内人。反为诱贼之媒。招引外贼。自劫
家宝。然根尘识三法。元从妄认四大为身。自生缠
缚。分汝湛圆妙觉。为视听觉察。于是。见不超色。听
不越声等。遂两相交织。而成结。故曰由此无始众
生世界。生缠缚故。于器世界。不能超越也。以此观
之。则根尘识三法。元一湛圆妙觉现起。而反损灭
如来藏中功德法财。岂非内贼而劫家宝乎。然结
一解除。则根尘不偶。即此内贼。亦化而为佳兵矣。】

「阿难云何名为众生世界(至)各各功德有千二百。」

【冠注 此明众生世界缠缚。而不能超器世界。故
有定数限量也。真性。本无迁流。亦无界畔。但由妄
立能所。织妄相成。遂有依正二报。既有内外。即有
卷四 第 67b 页 X15-0067.png
迁流。及与方位。有此即有数量。既有数量。即有优
劣。既有优劣。则不得不拣选。斯皆约生灭法。以示
人也。言世为迁流界为方位者。谓众生身中。自有
三世迁流。上下左右也。汝今当知下。先借器界。以
指明三世十方也。犹云不知身中迁流。及与方位。
当知器界与身界。不异也。何见其不异。谓一切众
生本无身相。但由四大五阴交织妄成。故有身相。
既有身相。则有方位界限。而身中亦有变易迁流。
故有世界。交相互涉。而不离也。然界虽有十。唯取
四方。不取四隅。以非正故。不取上下。以无位故。不
取中位。以无定故。惟取四方。与三世相涉故。以世
涉方。数成十二。以方涉世。亦成十二。流变三叠者。
自一而成三叠也。一十百千者。旧说。增一为十。增
十为百。增百为千。今以方涉世。明三叠者。第一约
四方各论三世。共成十二。第二于东方三世。变一
为十。成三十。南西北方。亦复如是。四方共成一百
二十。第三东方三十。变十为百。成三百。三方亦尔。
四方共成一千二百也。以世涉方。其例可解。此世
界相涉之定数也。总括者。谓全属一身也。始终者。
即三叠之始终也。六根各具千二百功能德用者。
谓身中。虽总有三世四方。而六根中。各有四方三
世。亦可自少变多。而圆满其数也。然但约众生所
具者言耳。若圣人六根功德。数当无量矣。贸者。有
无交易也。迁者。彼此互到也。此惟取变易迁流义。】
卷四 第 67c 页 X15-0067.png

「阿难汝复于中克定优劣(至)一千二百功德。」

【冠注 此克定六根优劣者。令其选择故也。上约
性中相知。本无优劣。此约用中相背。故有优劣也。
眼根三分之二者。谓四方各二百。四隅各一百。今
眼所见。前及左右三方。巳成六百。并前二隅二百。
共成八百。惟后二百。及二隅二百。不见故也。耳根
周听无遗者。十方击鼓。十处俱闻。故闻声时。似有
近远。不闻声时。实无近远。故为圆根也。鼻根缺中
交者。旧说。出入中交。共成三分。一分四百。阙于中
交。故惟八百而巳。舌根不取尝味。唯取言说。言有
方分。理无穷尽者。或言。词有局。义则皆遍通。世出
世智。皆可宣扬。故具圆满功德也。身根离一合双
者。谓离中不知。是缺一分。合时有觉。有违有顺。故
具二分也。意根默容者。谓此意根。善能思惟十方
三世乃至世出世法。若凡若圣之意。无不包容。尽
其涯际。故得圆满功德也。】

「阿难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至)彼六知根一时清净。」

【织妄业流者。谓由彼四大六根相织妄成。则流逸
奔境而造生死之业。故欲旋此流。还从六根旋之
也。世尊密拣耳根圆通以就当机。使其向熟处入
门。所谓是非里去了。是非里荐取。奈当机久受多
闻所溺。不敢承当何。夫此虽独显耳根。为深。为圆。
为离。亦不必说透。向后文殊菩萨拣选圆。通。常。三
种真实。即此义。彼通义。即此离义。彼常义。即此深
卷四 第 68a 页 X15-0068.png
义。圆义不待言矣。

冠注 此令阿难。于六根中拣选圆根也。意谓。既
知虚妄之根本。亦知六根之圆缺巳。正当拣取圆
根。以摄伏畴昔攀缘也。夫汝所谓攀缘者。即是六
根。流逸奔尘。深沉亡返。此谓顺生死之欲流也。摄
伏者。即是内旋六根。外脱六尘。中灭六识。此谓逆
生死之欲流也。然此但逆分段生死。必从浅至深。
返穷生死流根。使业识中生灭种子。竭尽无馀。而
后始至二死根断。而寂灭现前也。是故汝欲至此
地位。先当勘验此等领纳尘境。发现功能之六根。
谁是合中知。谁是离中知。谁是幽深。谁是浅近。谁
为圆通。谁不圆满。若能于此六受用根中。自验自
审。悟得谁为圆通根本。即从此根。逆彼织妄相成。
流逸奔境之业根。而循入不生灭性。则与不圆根。
较其功效。犹日劫相倍也。我今于前第一决定义
中。显汝六根。唯一湛圆。妙觉明心。于此复显六根
本来所具功德。有离合。有深浅。有全缺。历历分明。
无不备显。伹随汝乐欲。于中详择其可入不生灭
者。吾当开发明白。令汝直趣径进。永无退堕。然令
汝自择者。循其根性也。若以十方如来法眼观之。
则于一切法性。无不通达。若逆若顺。皆作方便修
行。皆得圆满菩提。于中曾无优劣。但汝根性尚劣。
未能于一切法中。皆得圆通。自在智慧。于六根中。
未免隔越。故我宣扬优劣。令汝于中拣选一根。若
卷四 第 68b 页 X15-0068.png
能一门深入。使妄穷真现。则馀五根。应时圆脱。齐
入无生。不俟馀力矣。】

「阿难白佛言世尊(至)终不汝根元一元六。」

【冠注 此因问答。而聊示一门深入六根皆净之
端也。阿难意谓。欲逆生死流。至不生灭。须是六根
俱入始得。云何深入一门。而能令六根一时皆净
耶。世尊意谓。湛圆妙觉。非一非六。秪因迷惑。而妄
分一六。其惑惟何。即汝须陀洹。名预流果。良以不
入六尘。得逆生死欲流。而入见道位。其所断。惟是
界内分别我执。亦名八十八使也。若第六根中。所
积种子。而能生现行者。乃无始虚习。即八十一思
惑。亦名俱生我执。其根本尚在含藏识中。必要因
修道方可断得。断此。方无上二界贪慢痴惑。得逆
生死有流。及无明流。而始證四果。可名阿罗汉。何
况此含藏识中。生住异灭同体无明。亦名俱生二
执。乃有四十二品。非至等觉。不能断得。其分齐头
数。汝安得而知之乎。由不知此故。不能一门深入
六根清净。汝若不信一解六净。且观现前六根。实
为一乎。实为六乎。若言定一。耳亦可见。目亦可闻。
头亦可履。足亦可语。今则不尔。何得定一。若言定
六。则身口与耳。不相为用。我今与汝说法。汝之六
根。谁来领受。阿难答曰。我用耳闻。佛言。既定是六。
汝耳自闻。与汝身口何干。乃必于闻时。而口问身
钦耶。可见亦非定六。是故应知。若非是一。终须是
卷四 第 68c 页 X15-0068.png
六。若非是六。终须是一。岂有汝根元定是一。又元
定是六耶。既非一非六。足见一乃对六而成。六乃对
一而成。元非定有一六之名也。下示一六生起之由。】

「阿难当知是根非一非六(至)六受用根亦复如是。」

【冠注 此欲示一六义生。先举喻以通之也。承上
云。既非定一。又非定六。而众生为六为一者。何故
哉。盖由无始一念颠倒。妄立根尘。而循生死流。沉
沦衰替。故于一圆湛体。而执一执六。今汝方得初
果。不入六尘。虽六用不行。惟销现行。其虚习种子。
尚在含藏识中。故未亡一。由其根尘种子俱存故。
不达一入六净也。然一与六义。虽依圆湛体生。而
圆湛本体。未始有异。正如太空之参合群器。由器
有方圆长短。而名空为异。空未始异也。除器异而
观空故。说空为一。斯亦对异说一。空体何有一乎。
但因参器。而说空不同。因除器。而说空为同。此徒
有言说而巳。且器未参合时。彼太虚空。凭何故。而
为汝成同。成不同耶。其同异。皆不可言。况更名是
一非一。若言彼空是一。何处更有其二者乎。则汝
了知六根。亦然。此圆湛体。分为六根。由根六而言
体为六。而体未始六也。旋伏六根。言体为一。斯对
六言一。体何有一乎。可见因根分而言体六。因根
销而言体一。此徒有言说而巳。且根未分隔时。此
圆湛体。凭何故。而为汝言一言六耶。若言此体是
一。何处更有其二者乎。】
卷四 第 69a 页 X15-0069.png

「由明暗等二种相形(至)失彼精了黏妄发光。」

【冠注 此以法合喻。正明一六义生也。夫湛圆妙
觉。本无一六。如太虚空。本无同异。由根尘相结。妄
分一六。亦如群器参空。言空有同异也。前云世间
解结之人。不见所结。云何知解。斯示以所结之由。
向后六解一亡。复授以解除之方也。盖谓湛圆妙
觉。如珠映色。本无染著。最初由明暗二尘。互显。于
妙圆觉性中。而湛圆妙性。一念不觉。被尘黏著。引
发见精。照映二尘。遂揽色尘。结为胜义根。此根虽
属色法。犹是白净色。故曰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其
相微细最难分辨。所谓愚者难分识与根也。因有
胜义。为浮根之元。依此立名。即有眼体。如蒲萄朵。
既有浮根。是外依色香味触。内依地水火风。结成
二根。则见精托根。流逸奔色。而循色流转。无返本
时也。由动静二尘相击。于妙圆觉性中。而湛圆妙
性一念不觉。被尘黏著。引发闻精。照映声尘。遂卷
声尘。结为胜义根。此根虽属色法。犹是白净色。故
曰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其相微细。愚者难辨。因有
胜义。为浮根之元。依此立名。即有耳体。如新卷叶。
既成浮根。是外依色香味触。内依地水火风。能所
八法。结成二根。而闻精托根。流逸奔声。故循声流
转。无有穷时也。相击互不相容也。卷包揽也。由通
塞下。明鼻根也。相发。互相引发也。纳吸取也。馀并
准上。由恬变下。明舌根也。恬者。无味之味也。变即
卷四 第 69b 页 X15-0069.png
五味之总。有味之味也。以有味无味相对。而成二
种也。参。杂和也。绞。旋取也。由离合下。明身根也。二
者交际曰摩。抟。揽取也。腰鼓。俗呼杖鼓也。颡腔也。
由生灭下。明意根也。知精。指胜义根。意思者。谓意
以思量了别为性。幽室见者。如人在明处。不能见
暗室中人。而暗室中人。能见明处人。盖意根。处此
身内。为前五根。思惟筹度故也。然既以幽室见。而
状其思意之体。似不必泥于正法念经。而确指肉
团心也。下总结显云。如是六根。皆由圆湛觉明之
体。一念不觉。而有能明之明觉。此觉一妄。遂失彼
真觉精了之本体。由是黏明暗。而发见光。黏动静
而发听光等。彼一六义生。及所结之由。皆不出乎
此也。光指见精等。】

「是以汝今离暗离明(至)由是六根互相为用。」

【冠注 此示根结体空。而明一解六亡也。由此六
根。元系结尘所成。是以。汝今离明暗色尘。则无见
体。离动静声尘。则无听质。乃至无生灭法尘。则了
知之意根。无所寄托。汝问云何深入一门。能令六
根。一时清净。汝但反旋六根。不循动静。乃至明暗
等。诸生灭相。奔逸流转。此即逆生死流。循涅槃流。
乃简易圆顿之工夫也。然亦不必六根齐反。随汝
选一圆根。专心努力。以旋拔之。但此一根。外脱尘
相。内伏根性。根境不偶。识心不起。复归元明真体。
永不黏妄发光。而本来光明。迥然独照。既从本性。
卷四 第 69c 页 X15-0069.png
发起真光。则馀五根。一时拔脱。至此则外不由尘。
内不循根。常光寂照。周遍无碍。虽假彼根。以显此
照用。而实不循根。如是则耳可见色。眼可闻声。一
根可作诸根用矣。此即入一无妄。彼六知根。一时
清净也。】

「阿难汝岂不知今此会中(至)圆明了知不因心念。」

【冠注 此引六人。以證六根互用也。阿那律陀。无
眼根而能以心见。跋难陀。此云贤喜。龙能以角听。
殑伽。此云恒河。亦云天堂来。主河之神。以身闻香。
骄梵钵提。受牛饲报。故曰异舌也。舜若多。此云空。
即主空神也。其质如风。而能觉触。旧说。空神多劫
以无身为苦。佛放拔苦光。映令暂现身。触则乐不
可言。无色界天人亦然。迦叶此云饮光。修灭尽定
者。六七二识。分别俱生我执悉断。故无心念矣。引
此六人。或是凡夫业报。或是小乘修得。斯皆妄力。
尚不循根。何况圆脱。岂不互用耶。】

「阿难今汝诸根若圆拔巳(至)应念化成无上知觉。」

【冠注 此结明依不生灭圆湛性成。以湛旋其虚
妄灭生。复还元觉。是于身世界。不生缠缚。即能超
越器世界矣。诸根圆拔内莹发光者。心光融彻。表
里一如也。浮尘。六根也。器世界诸变化相。总指山
河万物染净苦乐等相也。如汤销冰应念化成无
上知觉者。谓以根本智。亲證法性。则天地与我同
根。万物皆吾一体。乃至一多无碍。小大互融。无所
卷四 第 70a 页 X15-0070.png
不可也。】

「阿难如彼世人聚见于眼(至)云何觉明不成圆妙。」

【冠注 此明寄根明发之本体。在凡夫肉眼中。曾
未亏欠也。意谓。汝若不信明不循根。本来周遍。但
观世人见不藉明。则可知矣。如彼世人未悟真明。
不知见性周遍无碍。唯以见性。聚于眼根故。离根
离明。则不能见。假令彼人忽然急合其眼。则暗相
现前。虽有眼根。黯然与头足无异。设复有人。当其
前立。此合眼者。以手循彼外人之体。而揣摩之。虽
不假眼。而头足一辨。明然无惑。是暗中知觉。与明
中知觉。未始有异。若藉缘之见。必因明始见。暗成
无见。若不藉明缘。而见性自发者。乃真明独露。了
了常知。则明。自不能使其明。暗。自不能使其暗。然
则世人见性。尚不藉门而见。况内莹发光。根尘既
销者。安得不成圆通妙用耶。】

「阿难白佛言世尊(至)惟垂大慈开我蒙吝。」

【冠注 此阿难谬解佛语。误认黏湛发起见精等。
为湛圆本体。遂起断灭之疑也。先按定教旨云。据
如来所说。若于因地。以生灭心。为本修因。而求佛
乘不生不灭。无有是处。必要因果二地同一。常住
真心。而后可尔。且常闻世尊所说果地觉。曰菩提。
乃断尽烦恼而得者。曰涅槃。乃净尽二死根本而
證者。曰真如。乃不变不动究竟法身也。曰佛性。乃
本觉真性也。曰庵摩罗识。乃白净识。离诸垢秽者。
卷四 第 70b 页 X15-0070.png
曰空如来藏。是空诸所有者。曰大圆镜智。乃转藏
识所成之根本智也。此七种。名虽差别。皆是果地
位中。断尽无明。性德具足。其体性不可损动。如金
刚王宝。能坏一切。而一切不能坏。乃究竟坚固。常
住不坏。一成永成。无复变易者也。前蒙世尊备显
六湛圆明。敕我择一圆根。当为发明。令我增进。今
云。见等六根。离尘无性。若此见听等六根。离彼明
暗动静等六尘。毕竟无体。还同世尊前来所斥之
念念。随尘起灭。分别识心。离于前尘。本无所有也。
云何将此毕竟断灭者。为因地心。而欲获如来七
常住果。若离明暗等。见等毕竟性空。诚如所斥。若
无前尘。念自性灭。我今前后反覆。周而复始。微细
推求。根毕竟空。则本无我心。若离于尘。则心无所
在。既成断灭。将何者。立为因心。而求取无上知觉
乎。且如来前言。六湛圆明。今言离尘无性。是则违
越诚言。终成戏论。云何如来。号称真实语者。蒙谓
暗钝而不悟佛言。吝。谓凝滞而不果自进也。】

「佛告阿难汝学多闻(至)尘俗诸事当除汝疑。」

【冠注 此责其执常为断也。言。汝唯学多闻。不暇
尽漏。所以动辄错误。吾前为汝指出颠倒起处。要
汝除其种习。而汝心中。徒知颠倒所因。而种习仍
在。是但能记持名言。及至真倒现前。实未能识。今
欲直示根性真常。恐汝诚心甚吝。犹未信伏。吾今
试将尘俗易晓之事。为汝方便指示。即当因事而
卷四 第 70c 页 X15-0070.png
释疑也。颠倒所因。指前颠倒之处。因即种子也。真
倒即以常为断也。未尽诸漏。即倒习未除也。】

「即时如来敕罗睺罗(至)闭塞开通说闻无性。」

【冠注 此假声尘生灭。验闻性真常。为耳根圆通
之定案也。自罗睺击钟。至音响双绝则名无闻。乃
二番审定。令其亲自决断。或有或无。皆是闻根。向
后以正义斥之。则惟是声尘。无关于闻根也。斯正
是颠倒处。由颠倒故。迷本闻根。而循声流转也。下
以正问反之也。自如来又敕罗睺击钟。至音响俱
绝则名无声。此复三番审定。方露正义。令知声有
声无。非关闻根也。少选。有顷。犹云少时顷刻也。自
佛语阿难。至如是云何不名矫乱。此乃斥其答报
无定。自成矫乱也。盖虽以声闻并问。而有无唯属
于声。岂可随人口角。混答闻之有无哉。自失定见。
故成矫乱也。自声销无响。至说闻无性。乃直示闻
性真常曰。第一番钟声歇时。汝答无闻。岂知唯是
无声。元非无闻也。若实无闻。则汝闻性。随声巳灭。
汝身同于无知枯木矣。二番钟声更击。汝应不闻。
今更击仍闻。则知汝闻性。不同声无。然汝闻性。既
知声有。又知声无。足见或有或无。自是声尘。岂彼
闻性。因声尘之有无。而为汝成其有无哉。设若闻
性实灭。则知声无者。其谁耶。故知声尘在于闻性
之中。自有生自有灭。非是汝闻性。于声尘中生。而
令汝闻性为有。亦非是汝闻性。于声尘中灭。而令
卷四 第 71a 页 X15-0071.png
汝闻性为无也。故结责之曰。体性断常。或难决定。
根尘有无。宜乎易晓。汝今尚且颠倒矫乱。惑声为
闻。而不自知。何怪乎以真常体性。为断灭因耶。吾
今为汝发明。不应复言六根离尘无性也。】

「如重睡人眠熟床枕(至)云何不成无上知觉。」

【冠注 此举梦昧及与形销。以验闻性不断也。亦
与前不藉明之见性。同意也。重睡眠熟者。睡浓时
也。捣练。砧杵声也。闻舂捣声。别作鼓钟声者。重睡
识昏。境成错乱故也。即于梦时。自怪其钟为木石
响者。正见虽处梦昧而根性不断也。忽窹遄知杵
音者。觉而后。知其梦境误也。自告家人。我正梦时。
惑此舂声。将为鼓响者。醒时述梦中境也。下决定
根性。为常住故。告阿难曰。是人。正在梦中。岂有思
惟忆持其静动二尘。及与身根。开闭通塞者哉。但
其形虽𥧌。而闻性不昏。汝疑离于二尘。根性断灭。
即当观此重睡之人。于根尘俱忘之时。犹能分别
杵碓之声。则闻性离尘不灭。宛有明验矣。又岂唯
睡中不灭。纵使形销命光迁谢之时。亦宁为汝形
销灭。而闻性亦与俱灭耶。既不消灭。云何不成圆
妙。由诸众生。逐妄迷真。从无始来。循诸色声。逐念
流转。曾不开悟。故不知根中体性。无染无缚。本来
常住。是以不能逆彼所流。循此所常。逐诸生灭妄
尘。造一切业。由此生生杂染。流转诸趣。若能叶舍
生灭妄尘。脱黏内伏。守于真常。本有常光。真发明
卷四 第 71b 页 X15-0071.png
耀。根尘识心。应时销落。所谓耀性发明。诸馀五黏。
应拔圆脱。更能尽除见相二分。微细种子。是想相
为尘。识情为垢。二俱远离。则尽法界。是汝清净法
眼。所谓生灭灭巳。寂灭现前。云何不成无上知觉。
意谓。汝言何故将此毕竟断灭。以为修因。欲获如
来七常住果。岂知即此根性。便是元觉。无生灭性。
依此修因。自得圆成果地修證矣。云何不成无上
知觉耶。】
楞严经讲录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