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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卷三 第 406b 页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證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
如说第三卷

「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此下显如来藏不离六根也。入即根。照下吸字。能
吸入所对之尘也。】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
劳相。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
见性。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
是见。非明暗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从明
来。暗即随灭。应非见暗。若从暗来。明即随灭。应无见
明。若从根生。必无明暗。如是见精。本无自性。若于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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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前瞩尘象。归当见根。又空自观。何关汝入。是故当
知眼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曰即彼者。承前色阴中喻说也。空华固目睛瞪发
之劳相。此目与劳相。又同是菩提之瞪发。菩提即
真如。瞪乃真如中所生无明。劳即业识。前喻以瞪
为劳相。目为净相。此并净目亦为劳相。兼目与劳。
即影见俱眚。见与见缘也。因于明暗三句。即后文
粘湛发见也。吸此尘象二句。即见精映色。结色成
根也。根揽尘而得名。离尘毕竟无体。根出为正计。
明暗空生。防转计也。无有实体。故虚。无所从来。故
妄。无有实体者。以其体即真如。不从三处者。以其
出自藏性。从真起妄。妄元无体。全体即真。一节大
意如此。馀五例知○前取根性离尘有体。异彼缘
心。今曰无体者。前因不见真心。乃就根中指性。令
识真心。所以表离尘有体之真。今巳领真性。尚执
六根别有体相。水融一性。所以破离尘无体之妄。
前显性而此破相。所以异耳。离相即妙真如性。则
同为显性矣。以见性对缘心。则缘心为妄。以如来
藏对见性。则见性亦带妄。妄无自体。总归于真。】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劳故。头中
作声。兼耳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动静二种
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听闻性。此闻离彼动静
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是闻。非动静来。非于
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从静来。动即随灭。应非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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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若从动来。静即随灭。应无觉静。若从根生。必无动
静。如是闻体。本无自性。若于空出。有闻成性。即非虚
空。又空自闻。何关汝入。是故当知耳入虚妄。本非因
缘。非自然性。」

【动即有声。静即无声。此唯有闻成性。即非虚空。与
归当见根之文小异。馀并准上。瞪乃眼之妄相。而
耳鼻舌身意。皆借用之。观音證圆通时。发轫工夫。
亦从是闻非动静来。非于根出。毕竟在甚么处。如
是思惟。如是修习。得入此门。】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劳。则于鼻中闻有
冷触。因触分别通塞虚实。如是乃至诸香臭气。兼鼻
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通塞二种妄尘。发闻
居中。吸此尘象。名嗅闻性。此闻离彼通塞二尘。毕竟
无体。当知是闻。非通塞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
故。若从通来。塞则闻灭。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则无
闻。云何发明香臭等触。若从根生。必无通塞。如是闻
机。本无自性。若从空出。是闻自当回嗅汝鼻。空自有
闻。何关汝入。是故当知鼻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
性。」

【畜。缩气也。冷因畜有。不畜本无。鼻入之妄。类如是
矣。虚实。亦通塞之义。故惟以通塞致辨。香臭又通
时所嗅。】

「阿难。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劳。其人若病。则有
苦味。无病之人。微有甜触。由甜与苦。显此舌根。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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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时。淡性常在。兼舌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甜
苦淡二种妄尘。发知居中。吸此尘象。名知味性。此知
味性。离彼甜苦及淡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
如是尝苦淡知。非甜苦来。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于
空生。何以故。若甜苦来。淡则知灭。云何知淡。若从淡
出。甜即知亡。复云何知甜苦二相。若从舌生。必无甜
淡。及与苦尘。斯知味根本无自性。若于空出。虚空自
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关汝入。是故当知舌入虚
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舐。以舌取味也。熟舐令劳。甚言取著之状。甜苦。动
味也。淡静味也。三味约动静二尘。】

「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触于热手。若冷势多。热者
从冷。若热功胜。冷者成热。如是以此合觉之触。显于
离知。涉势若成。因于劳触。兼身与劳。同是菩提瞪发
劳相。因于离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
觉性。此知觉体。离彼离合违顺二尘。毕竟无体。如是
阿难。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于根出。又非
空生。何以故。若合时来。离当巳灭。云何觉离。违顺二
相。亦复如是。若从根出。必无离合违顺四相。则汝身
知。元无自性。必于空出。空自知觉。何关汝入。是故当
知身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触有合触。有离触。然无合不能显离。必因冷热相
涉时。觉其为合。然后两不相涉时。知其为离。故曰
以此合觉之触。显于离知。合离二觉。皆因涉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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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势因何而成。只因两手相摩之劳相而巳。】

「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睡熟便寤。览尘斯忆。失忆
为忘。是其颠倒生住异灭。吸习中归。不相踰越。称意
知根。兼意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因于生灭二种
妄尘。集知居中。吸撮内尘。见闻逆流。流不及地。名觉
知性。此觉知性。离彼寤寐生灭二尘。毕竟无体。如是
阿难。当知如是觉知之根。非寤寐来。非生灭有。不于
根出。亦非空生。何以故。若从寤来。寐即随灭。将何为
寐。必生时有。灭即同无。令谁受灭。若从灭有。生即灭
无。谁知生者。若从根出。寤寐二相。随身开合。离斯二
体。此觉知者。同于空华。毕竟无性。若从空生。自是空
知。何关汝入。是故当知意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
性。」

【入根惟一。眼但名见。耳但名闻。尘皆分二。色分明
暗。声分动静。则意当名知。法当分生灭。今寤寐忆
忘。生住异灭。参互成文。实惟生灭二义。眠寤亦假
设以例忆忘。忆之则生。忘之则灭。所谓二种妄尘
也。住异。即生灭中细相。颠倒。首尾循环之意。吸习
此相。中归意根。前灭后起。刹那不停。次第相续。曰
不相踰越。五根流逸奔尘。意乃旋其见闻。逆流而
缘五尘。所谓吸撮内尘也。流至于此。虽有见闻之
相。然此见闻。乃所谓集知居中。却非见闻用力所
及。故名觉知性。不名见闻也。】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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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根六尘。名十二处。处者。方所也。又定在也。眼对
色。耳对声。一内一外。似有方所定在。下反覆显其
无方所定在。融归一性。】

「阿难。汝且观此祇陀树林。及诸泉池。于意云何。此等
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
见空非色。色性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色相既无。
谁明空质。空亦如是。若复色尘生眼见者。观空非色。
见即销亡。亡则都无。谁明空色。是故当知见与色空。
俱无处所。即色与见。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汝说一切法。仗因缘而生。即今开眼见祇陀林。还
是因祇陀林。生汝眼中之见。见祇陀林乎。抑亦因
汝眼中之见。生祇陀林。而汝得见之乎。若谓汝眼
根生祇陀林。而汝得见者。则汝眼根见空之时。不
见祇林。而祇林便应销灭。若所生之色性既销。则
能生之见性亦灭。更有何物显其空质。若谓祇陀
林生汝眼见。而令汝见祇陀林者。则汝眼观空时。
非是观色。既无所生之色。自无能生之见。见既销
亡。而见空见色者。更是何物。眼不生色。色无处所
也。色不生眼。见无处所也。虚妄。无体也。无处则无
体。无体而以真如为体。】

「阿难。汝更听此祇陀园中。食办击鼓。众集撞钟。钟鼓
音声。前后相续。于意云何。此等为是声来耳边。耳往
声处。阿难。若复此声来于耳边。如我乞食室罗筏城。
在祇陀林。则无有我。此声必来阿难耳处。目连迦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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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不俱闻。何况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门。一闻钟声。
同来食处。若复汝耳往彼声边。如我归住祇陀林中。
在室罗城。则无有我。汝闻鼓声。其耳巳往击鼓之处。
钟声齐出。应不俱闻。何况其中象马牛羊。种种音响。
若无来往。亦复无闻。是故当知听与音声。俱无处所。
即听与声。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檀。云何鼻中有栴檀气。称鼻闻香。当是香气入鼻。
方可称闻。岂有鼻中出香。而说为闻香耶。若谓此
香生于空者。空常在。香亦常存。何藉炉中爇而后
有。若生于木。则此香气。因爇成烟。而鼻得闻。合当
蒙其烟气。其烟未远。四十里内。未及蒙烟。云何巳
闻。则知香性本来周遍。何待合知哉。】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
上味。于意云何。此味为复生于空中。生于舌中。为生
食中。阿难。若复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祇有一舌。
其舌尔时巳成酥味。遇黑石蜜。应不推移。若不变移。
不名知味。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若生于食。食非有识。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
何预于汝。名味之知。若生于空。汝啖虚空。当作何味。
必其虚空若作咸味。既咸汝舌。亦咸汝面。则此界人。
同于海鱼。既常受咸。了不知淡。若不识淡。亦不觉咸。
必无所知。云何名味。是故当知。味舌与尝。俱无处所。
即尝与味。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若谓此味生于汝舌。则汝一舌。应知一味。不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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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我字喻声。城喻阿难耳。祇园喻目连迦叶耳。一
声岂能遍至多耳。破声来耳边。后我字喻耳。祇园
喻击鼓处。城喻击钟处。一耳岂能遍往多声。破耳
往声边。若谓声来阿难耳边。则应馀人耳边悉皆
无声。不合诸人齐听。若谓耳往鼓处。则钟处无耳。
不合更闻钟声。故知声尘生灭动静皆空。声不至
于耳根。根不往于声处。既无往来。则心境俱虚。能
闻与所闻。毕竟从何出乎。】

「阿难。汝又嗅此炉中栴檀。此香若复然于一铢。室罗
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于意云何。此香为复生栴
檀木。生于汝鼻。为生于空。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
称鼻所生。当从鼻出。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栴檀气。
称汝闻香。当于鼻入。鼻中出香。说闻非义。若生于空。
空性常恒。香应常在。何藉炉中爇此枯木。若生于木。
则此香质因爇成烟。若鼻得闻。合蒙烟气。其烟腾空。
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巳闻。是故当知香鼻与闻。
俱无处所。即嗅与香。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若谓此香是鼻所生。则此香气。当从鼻出。鼻非栴
移。更知别味。若不变移而独知一味。则不名知味。
若变移而知别味。云何一舌而知多味。是则不生
于舌明矣。若谓此味生于食中。食非有识。云何自
知为甜为苦。纵使食能自知甜苦。此食即同他人。
无与于汝。何故称汝名知味者。是则不生于食明
矣。若谓此味生于空中。汝啖虚空。作何滋味。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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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味。则此界人。受其咸味。皆同海鱼。既常受咸。必
不识淡。若不识淡。必不识咸。既两不相识。不可名
知味之人。是则不生于空明矣。】

「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
能触。能为在手。为复在头。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
成触。若在于头。手则无用。云何名触。若各各有。则汝
阿难。应有二身。若头与手。一触所生。则手与头。当为
一体。若一体者。触则无成。若二体者。触谁为在。在能
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虚空与汝成触。是故当知觉触
与身。俱无处所。即身与触。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
然性。」

【汝当以手摩头时。则手知有头。头知有手。是谁为
能触。而生此知。为手触头。即手为能触。而生此知
乎。为头触手。即头为能触。而生此知乎。若以手为
能触。而生此知。则触知在手。头成无知之物。云何
知手之触头。而成触乎。若以头为能触。而生此知。
则触知在头。手成无用之物。云何知头之触手。而
名触乎。若头与手。各有一知。则汝阿难。应有二身。
若头与手。只有一知。则手与头。应成一体。若一体
者。不应成触。若二体者。此触当何所属。为属能触。
为属所触。若触为能。则在手在头。俱成能触。而无
所触。岂虚空与汝成所触乎。若触属所。则在手在
头。皆成所触。而无能触。岂虚空与汝成能触乎。触
因根境能所相感。而独依根明者。示万法一体。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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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分能所。故有妄触。非所非能。言皆无实处。】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此法
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阿难。若即心者。
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若离于心别有方所。
则法自性。为知非知。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
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若非知者。此尘既非
色声香味。离合冷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今于色空
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处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善恶无记。总谓内尘。意缘此三。生成法则。名为法
尘。法尘非相。因意知显。故问为知非知。异汝。从离
字生。心既异于汝。且又非尘。岂不同他人心量乎。
若即汝心。不与汝异。应无二相。云何心境相对。宛
然与汝为二乎。此破知也。设若非知。法尘非色声
香味等。有形相者。特由知发耳。今既非知。处当何
在。色空名一切处。今于色空无所表显。岂更在色
空之外乎。色容有外。空岂有外。此破非知也。】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根境识皆六。成十八界。界者。内外中三。各成界限。
不相杂乱。下专就识立论者。如三家比邻。撤其中
家左右界墙。则三家界限。俱不成矣。破界者何。妙
归一性也。】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此识为复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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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阿难。若因眼生。
既无色空。无可分别。纵有汝识。欲将何用。汝见又非
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若因色生。空无色时。
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虚空性。若色变时。汝亦识其
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立。从变则变。界相自无。
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虚空所在。若兼二种
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
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则眼与色。
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如汝所明。犹乘所解也。根尘相对。识生其中。而成
三界。因缘生法皆然。但不了即空耳。故破其执。此
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
双徵双破。又出眼与色不共生一破。若因眼生。不
有色空。则识无缘。且眼见无形。无所表示。界从何
立。此非因眼生也。若因色生。色灭应与俱灭。识既
俱灭。则空独存。谁识空者。若色灭时。识不俱灭。则
识独存。无色为侣。谁界空者。不但识有无界。假使
随色变灭。则识巳变。谁与空为界者。不但识灭。不
应识空。假使识不变灭。则常与色一体。与空无干。
谁识空者。此非因色生也。若兼眼与色共生。根尘
合在一处。自无空隙容识。而中界之识。应离而在
傍。何成中界。又此根尘。若离在两处。则所生之识。
亦应分在两处。半在根。半在尘。亦不得为中界矣。
此非眼色共生也。色界者。色识界也。下同。诸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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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说无生。从根
生。自生也。从尘生。他生也。根尘合生。共生也。虚空
生。无因生也。四生法。前后间出。总显无生之义。】

「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生于耳识。此识为复因耳
所生。以耳为界。因声所生。以声为界。阿难。若因耳生。
动静二相。既不现前。根不成知。必无所知。知尚无成。
识何形貌。若取耳闻。无动静故。闻无所成。云何耳形
杂色触尘。名为识界。则耳识界。复从谁立。若生于声。
识因声有。则不关闻。无闻则亡声相所在。识从声生。
许声因闻而有声相。闻应闻识。不闻非界。闻则同声。
识巳被闻。谁知闻识。若无知者。终如草木。不应声闻
杂成中界。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复从何成。是故当知。
耳声为缘。生耳识界。三处都无。则耳与声及声界三。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动静二句。无尘也。根不成知句。无根也。必无所知
三句。牒上无尘则无根也。能生之根。尚且不成。所
生之尘。作何形貌。若取耳中闻性为识者。既无前
境。亦无闻性矣。难道取卷叶之形。与色触二尘相
对。可为识界耶。若转计云。识从声生。但此声相。亦
许因闻而有。则闻声之时。即应谓之闻识。何以故。
以识从声生故。若不闻识。则声非识界。若果闻识。
则识亦同声。全无知觉。识既无知。巳被耳闻。知闻
识者。又是何物。若谓更无有知闻识者。则汝便应
同于草本。既单根不出。独境不生。岂应根尘交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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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中界。而识生于根境之间耶。】

「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生于鼻识。此识为复因鼻
所生。以鼻为界。因香所生。以香为界。阿难。若因鼻生。
则汝心中。以何为鼻。为取肉形双爪之相。为取嗅知
动摇之性。若取肉形。肉质乃身。身知即触。名身非鼻。
名触即尘。鼻尚无名。云何立界。若取嗅知。又汝心中。
以何为知。以肉为知。则肉之知。元触非鼻。以空为知。
空则自知。肉应非觉。如是则应。虚空是汝。汝身非知。
今日阿难。应无所在。以香为知。知自属香。何预于汝。
若香臭气。必生汝鼻。则彼香臭二种流气。不生伊兰
及栴檀木。二物不来。汝自嗅鼻。为香为臭。臭则非香。
香应非臭。若香臭二俱能闻者。则汝一人。应有两鼻。
对我问道。有二阿难。谁为汝体。若鼻是一。香臭无二。
臭既为香。香复成臭。二性不有。界从谁立。若因香生。
识因香有。如眼有见。不能观眼。因香有故。应不知香。
知即非生。不知非识。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识不知香。
因界则非从香建立。既无中间。不成内外。彼诸闻性。
毕竟虚妄。是故当知。鼻香为缘。生鼻识界。三处都无。
则鼻与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肉形双爪。浮尘根也。嗅知动摇。胜义根也。鼻根分
此二。肉质乃身。鼻相转转为根矣。身知即触。鼻知
转为触尘矣。名身。即非鼻。名触。即属身根所对之
尘。皆非鼻名。嗅知又分肉空香三义。肉即鼻形。空
指鼻孔。肉质之知属身。故曰非鼻。若以空为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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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知而肉无知。则应一切虚空。皆是汝身。而汝身
反非知矣。阿难何所在乎。盖虚空无在。汝何有在
耶。香又配臭分二。若香臭气。必从鼻生。是不出于
伊兰。及栴檀木矣。伊兰臭木。生末利山。二物不来。
汝自嗅鼻。为香乎。为臭乎。鼻不兼闻也。若能兼闻。
是有两鼻矣。若鼻是一。不应香臭有二。今香臭互
夺。则鼻之二性。尚无自体。识界从谁立乎。以上俱
破识因鼻生。以鼻为界也。眼识因眼而有。既不能
见眼。鼻识因香而有。应不知香。若曰能知。即非香
生。若曰不知。即不名识。香界托知而显。若香自为
香。不从知有。则块然一物。不成香界矣。识界托香
而立。若识自为识。不能知香。则顽然一物。不得从
香立界。而谓之鼻识矣。中间。识也。内外。根境也。】

「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生于舌识。此识为复因舌
所生。以舌为界。因味所生。以味为界。阿难。若因舌生。
则诸世间。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姜桂。都无有味。
汝自尝舌。为甜为苦。若舌性苦。谁来尝舌。舌不自尝。
孰为知觉。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若因味生。
识自为味。同于舌根。应不自尝。云何识知是味非味。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识应多体。识体若一。
体必味生。咸淡甘辛。和合俱生。诸变异相。同为一味。
应无分别。分别既无。则不名识。云何复名。舌味识界。
不应虚空生汝心识。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
云何界生。是故当知。舌味为缘。生舌识界。三处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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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舌与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若谓识从根生。则五味未合时。汝自尝舌。为甜为
苦。若谓舌性是苦。则汝舌性。巳成苦味。谁来尝舌。
既不能自尝其舌。云何得知舌之成苦味耶。若谓
舌性非苦。则舌不能自生其味。云何立界以生识
乎。若谓识从味生。识即是味。则不能尝味。同于舌
根不自尝舌。云何知其是味非味。又一切下。言味
多。识亦应多。识体下。言识一。而味亦一。应不知其
味之多种。若不知其味之多种。不得名之为识。云
何以味为识界乎。和合者。众味共成也。俱生者。本
性不易也。变易者。烧煮异味也。不应下。辨非无因
生。舌味下。辨非共生。言根尘既合为一。尚无自性。
岂有中间空隙之处。可容识界之生乎。既非自生。
他生。共生。无因生。即是无生。岂因缘所生者哉。】

「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生于身识。此识为复因身
所生。以身为界。因触所生。以触为界。阿难。若因身生。
必无合离二觉观缘。身何所识。若因触生。必无汝身。
谁有非身知合离者。阿难。物不触知。身知有触。知身
即触。知触即身。即触非身。即身非触。身触二相。元无
处所。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虚空等相。内外
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复立。内外性空。则汝识生。从谁
立界。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则身
与触。及身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觉观。即身识。以离合二境为缘。无缘则无识。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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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身也。无身则不知离合。是非因触也。物不触知。
徒物不能自触而知也。身知有触。必合身方知有
触也。当合知时。能知身者何物。即触也。能知触者
何物。即身也。若身即触。则身不可专言身矣。若触
即身。则触不可专言触矣。身触二相。互融互夺。故
无处所。合身则无触位。故即为身体。离身则无触
用。故即同虚空。然则内外中间之位。皆不成立。】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
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为法界。阿难。若因意生。
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
离缘无形。识将何用。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
为同为异。同意即意。云何所生。异意不同。应无所识。
若无所识。云何意生。若有所识。云何识意。唯同与异。
二性无成。界云何立。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
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
以对五根。非意所摄。汝识决定依于法生。今汝谛观
法法何状。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
终无所得。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
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
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
及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所思。谓法尘。意生于法。识生于意。若无前法。意无
所生矣。意既离缘而无形。则识虽生出。亦无所用
矣。识心。即识也。思量分别。皆意也。此识与意。同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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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乎。若识同意。识即意矣。何得云意之所生乎。若
识异意。识无知矣。无知即与意非类。云何名为意
生之识乎。若许识有知。则必意无知矣。云何识属
于意。同异不成。界云何立。以上破识因意生也。五
尘之法。各配五根。离五尘外。意无别法。法法者。法
尘之法也。色空动静通塞。即色声香三尘也。合离。
即味触二尘也。生灭。即法尘。通承五尘。法尘离五
尘无体。故云生则诸法生。灭则诸法灭。所因。即法
尘也。前谓识因法生。今所因之法。自无实体。则因
之生灭。复作何状耶。不有。则界亦无矣。】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来常说和合因缘。一切世间种
种变化。皆因四大和合发明。云何如来因缘自然。二
俱排摈。我今不知斯义所属。唯垂哀悯。开示众生中
道了义。无戏论法。」

【和合因缘。乃佛初立权教之旨。一切世间四句。撮
其大义。发明。犹言出现也。二俱排摈。意专因缘。带
过自然。因缘和合。前巳破尽。今又何疑。前约见性
而论。故领性体非因缘等。而诸法因缘之执尚在。
今闻阴入处界。悉非因缘和合。是以又起斯疑。盖
前疑一性。而此疑万相。犹云妙觉性是寂灭法。乃
第一义。不属因缘。巳闻命矣。阴入处界是生灭法。
乃第二义。定属因缘。云何摈弃之也。】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汝先厌离声闻缘觉。诸小乘法。
发心勤求无上菩提。故我今时为汝开示第一义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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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复将世间戏论。妄想因缘。而自缠绕。汝虽多闻。
如说药人。真药现前。不能分别。如来说为真可怜悯。
汝今谛听。我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当来修大乘者。
通达实相。阿难默然。承佛圣旨。阿难。如汝所言四大
和合。发明世间种种变化。阿难。若彼大性。体非和合。
则不能与诸大杂和。犹知虚空不和诸色。若和合者。
同于变化。始终相成。生灭相续。生死死生。生生死死。
如旋火轮。未有休息。阿难。如水成冰。冰还成水。」

【和合与不和合。以性相论。诸大。即相也。诸大之性。
即如来藏心。同于变化者。性与相同迁也。若诸四
大之性。不和四大之相。则性居相外。二不相杂。此
偏于自然。堕于常见。知不变不知随缘。夫真如随
缘而成相。岂同顽空哉。若和合者。则真如性。随相
变迁。始终生灭。无有休息。此偏于因缘。堕于断见。
知随缘不知不变。夫真如不变。岂同变化等相哉。
阿难唯执和合。佛兼不和合而破。杜转计也。如水
成冰。冰还成水。直示大性非和不和之理。七大之
性。不因和合。循业发现。其相如此。还字足显不变。
正因不变。故还为水。若真和合则变矣。】

「汝观地性。粗为大地。细为微尘。至邻虚尘。析彼极微。
色边际相。七分所成。更析邻虚。即实空性。阿难。若此
邻虚。析成虚空。当知虚空出生色相。汝今问言。由和
合故。出生世间诸变化相。汝且观此一邻虚尘。用几
虚空和合而有。不应邻虚。合成邻虚。又邻虚尘。析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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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者。用几色相。合成虚空。若色合时。合色非空。若空
合时。合空非色。色犹可析。空云何合。汝元不知如来
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
生心。应知所量。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
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此借阿难所知以破和合也。和合之谬。不必质诸
了义。即就小乘析色明空之法观之。极微之尘。犹
有微色。名色边际相。析极微为七分。则微色殆尽。
故名邻虚。既从大地析成虚空。可见色无实体。全
是空中生出矣。既依空生。则非和合而生明矣。今
谓和合故生者。然则邻虚尘。亦应和合而成。乃至
虚空。亦应和合所成。且用几个虚空。合成邻虚耶。
又用几个色相。合成虚空耶。若色合时。只合成色
相又成不得虚空。若空合时。又永成虚空。终成不
得色相。且世间但有析色之法。那有合空之法。虚
空与邻虚。既非和合而有。则诸变化相。又岂和合
出生耶。由汝不知如来藏中。性本自空。不待析色
成空。空本自色。不待合空成色。以此法性身。法性
土。本来清净。本来不动。本来周遍故也。但众生心
有染净。量有大小。业有善恶。故各随其心。各应其
量。各循其业。而发起现行。转如来藏为识藏。转如
来法性身为根身。转法性土为器界。世间迷于清
净本然。周遍法界者。则惑为因缘。堕于断见。迷于
随心应量。随业发现者。则执为自然。堕于常见。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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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计度分别所生。岂知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之
真宗耶。业非但善恶之业。兼指日用事业。】

「阿难。火性无我。寄于诸缘。汝观城中未食之家。欲炊
爨时。手执阳燧。日前求火。阿难。名和合者。如我与汝。
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为一众。众虽为一。诘其根本。
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罗门种。
优楼频螺。迦叶波种。乃至阿难。瞿昙种姓。阿难。若此
火性。因和合有。彼手执镜于日求火。此火为从镜中
而出。为从艾出。为于日来。阿难。若日来者。自能烧汝
手中之艾。来处林木。皆应受焚。若镜中出。自能于镜
出然于艾。镜何不镕。纡汝手执。尚无热相。云何融泮。
若生于艾。何藉日镜光明相接。然后火生。汝又谛观。
镜因手执。日从天来。艾本地生。火从何方游历于此。
日镜相远。非和非合。不应火光无从自有。汝犹不知
如来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净本然。周遍法界。
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当知世人。一处执镜。一处
火生。遍法界执。满世间起。起遍世间。宁有方所。循业
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
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先标定火性。火无有我。寄诸缘而似有我。非真和
合。汝观下。验出无我。汝观世人手执阳燧。对日求
火。而有火出。因名火性和合而生。即如现前一千
二百五十比丘。和合一处。名和合众。虽千二百总
名一众。诘其根本。各有身名种族。是真和合。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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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性。因和合生。则彼手执阳燧及艾。对日求火而
火出。应一一诘其根本。各有来处。此火为从镜出。
为从艾出。为从日来。若日下。辨非日来。若镜下。辨
非镜出。若生下。辨非艾生。汝又下。令其观所自出。
言此三物。各有处所。此火从何所来。既于三处诘
之。了无根本。不应无自而出。言必有本也。汝犹下。
方指火之来处。不在镜中。艾中。日中。元在如来藏
中。循业发现。非和合也。】

「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如室罗城。迦毗罗仙。斫迦
罗仙。及钵头摩。诃萨多等。诸大幻师。求太阴精。用和
幻药。是诸师等。于白月昼。手执方诸。承月中水。此水
为复从珠中出。空中自有。为从月来。阿难。若从月来。
尚能远方令珠出水。所经林木。皆应吐流。流则何待
方诸所出。不流。明水非从月降。若从珠出。则此珠中
常应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书。若从空生。空性无边。
水当无际。从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复有水陆空行。
汝更谛观。月从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盘。本人敷设。
水从何方流注于此。月珠相远。非和非合。不应水精
无从自有。汝尚不知如来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
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一处执珠。
一处水出。遍法界执。满法界生。生满世间。宁有方所。
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
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流息无恒者。求则有。不求则无也。太阴精。月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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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望前为白月。当正中曰昼。方诸。阴燧。水精珠也。
方诸见月。则津而为水。此水下。诘其出处。阿难下。
辨非月来。若从珠出下。辨非珠出。若从空生下。辨
非空生。汝更下。令其审详出处。】

「阿难。风性无体。动静不常。汝常整衣入于大众。僧伽
梨角。动及傍人。则有微风拂彼人面。此风为复出袈
裟角。发于虚空。生彼人面。阿难。此风若复出袈裟角。
汝乃披风。其衣飞摇。应离汝体。我今说法。会中垂衣。
汝看我衣。风何所在。不应衣中有藏风地。若生虚空。
汝衣不动。何因无拂。空性常住。风应常生。若无风时。
虚空当灭。灭风可见。灭空何状。若有生灭。不名虚空。
名为虚空。云何风出。若风自生被拂之面。从彼面生。
当应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拂。汝审谛观。整衣在汝。
面属彼人。虚空寂然。不参流动。风自谁方鼓动来此。
风空性隔。非和非合。不应风性无从自有。汝宛不知。
如来藏中。性风真空。性空真风。清净本然。周遍法界。
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汝一人。微动服衣。有微
风出。遍法界拂。满国土生。周遍世间。宁有方所。循业
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
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动静不常者。如摇箑则动。不摇则静也。僧伽梨。大
衣也。此风下。徵其出处。阿难下。辨非衣生。若生下。
辨非空生。空性常住。风应常生者。空常而风亦常
也。若无风时。虚空当灭者。风灭而空亦灭也。灭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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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灭空何状者。风济则万窍皆虚。故有状可见。
空灭应无状貌可见。若是生灭。则是可作之法。不
名虚空。既名虚空。则知风非是空。云何言风从空
出。若风下。辨非面生。若谓风不从自巳整衣而生。
生于彼人被拂之面。则拂汝为顺。今反拂彼面。岂
非倒拂乎。动静不同。故曰性隔。】

「阿难。空性无形。因色显发。如室罗城去河遥处。诸刹
利种。及婆罗门。毗舍首陀。兼颇罗堕。旃陀罗等。新立
安居。凿井求水。出土一尺。于中则有一尺虚空。如是
乃至出土一丈。中间还得一丈虚空。虚空浅深。随出
多少。此空为当因土所出。因凿所有。无因自生。阿难。
若复此空无因自生。未凿土前。何不无碍。唯见大地。
迥无通达。若因土出。则土出时。应见空入。若土先出。
无空入者。云何虚空因土而出。若无出入。则应空土
元无异因。无异则同。则土出时。空何不出。若因凿出。
则凿出空。应非出土。不因凿出。凿自出土。云何见空。
汝更审谛。谛审谛观。凿从人手。随方运转。土因地移。
如是虚空。因何所出。凿空虚实。不相为用。非和非合。
不应虚空无从自出。若此虚空。性圆周遍。本不动摇。
当知现前地水火风。均名五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
本无生灭。阿难。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来藏。当观
虚空为出为入。为非出入。汝全不知如来藏中。性觉
真空。性空真觉。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
知量。阿难。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虚空。亦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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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十方。宁有方所。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
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空性无形。无大小方圆之形量也。毗舍。商贾。首陀。
农夫。颇罗堕。利根。旃陀罗。顽愚。此空下。诘其生处。
阿难下。辨非无因生。若因土下。辨非土出。若因凿
下。辨非凿出。若谓空因凿出。则应随手凿出虚空。
不须出土。若谓不因凿出。凿自出土。云何井中得
见虚空。汝更下。警令用心观察。审谛。审其实也。谛
审。无浮察也。谛观。必欲见其端的也。汝心下。言汝
迷执四大和合。不悟四大本如来藏。汝但例观空
大。审其有出。入无出入。若悟空大不动周圆。非出
非入。非不出入。即悟四大非和非合。非不和合。】

「阿难。见觉无知。因色空有。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明
夕昏。设居中宵。白月则光。黑月便暗。则明暗等。因见
分析。此见为复与明暗相。并太虚空。为同一体。为非
一体。或同非同。或异非异。阿难。此见若复与明与暗。
及与虚空。元一体者。则明与暗。二体相亡。暗时无明。
明时无暗。若与暗一。明则见亡。必一于明。暗时当灭。
灭则云何见明见暗。若明暗殊。见无生灭。一云何成。
若此见精。与暗与明非一体者。汝离明暗及与虚空。
分析见元。作何形相。离明离暗。及离虚空。是见元同
龟毛兔角。明暗虚空。三事俱异。从何立见。明暗相背。
云何或同。离三元无。云何或异。分空分见。本无边畔。
云何非同。见暗见明。性非迁改。云何非异。汝更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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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细审详。审谛审观。明从太阳。暗随黑月。通属虚空。
壅归大地。如是见精。因何所出。见觉空顽。非和非合。
不应见精无从自出。若见闻知。性圆周遍。本不动摇。
当知无边不动虚空。并其动摇。地水火风。均名六大。
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阿难。汝性沉沦。不悟
汝之见闻觉知。本如来藏。汝当观此见闻觉知。为生
为灭。为同为异。为非生灭。为非同异。汝曾不知如来
藏中。性见觉明。觉精明见。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
生心。应所知量。如一见根。见周法界。听嗅尝触。觉触
觉知。妙德莹然。遍周法界。圆满十虚。宁有方所。循业
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
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见觉。即见性。常居现量。不起分别。故曰无知。必因
色空而显。所谓不变随缘也。如汝下。诘其见之起
处。此见下。辨见性不与三法一体。以明暗二相。自
相陵夺。见性不殊故。若此下。辨见性不与三法异
体。以见性离尘无体故。明暗相背下。辨非或同或
异。分空分见下。辨非非同非异。汝更下。令其审察
见性。毕竟从何处来。若见下。会成六大。作此会者。
以见相二分。元是一体故。汝性沉沦者。责其溺于
因缘。不能自出也。汝曾不知者。汝前因破见性无
体。重加迷闷。我与汝发明。至今还不知见精清净
本然。周遍法界。本如来藏也。见性觉明。觉精明见
者。言性中之见。即本觉之光明。本觉之光明。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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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之见。岂汝向以眼为见哉。如一下。会六根也。尝
触。即舌根。觉触觉知。身意二根也。妙德莹然者。言
此六根。即妙真如性所具之德相。大智慧光明。故
能昼夜常然。灵明不昧。周遍圆满。其相如此。宁有
方所。而汝执为大小舒缩耶。此等皆是循业发现。
岂真见真闻哉。阿难认四大和合。故上段责其不
悟四大。阿难认见性为眼。故此段责其不悟见大。】

「阿难。识性无源。因于六种根尘妄出。汝今遍观此会
圣众。用目循历。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汝识
于中次第标指。此是文殊。此富楼那。此目犍连。此须
菩提。此舍利弗。此识了知。为生于见。为生于相。为生
虚空。为无所因突然而出。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
如无明暗。及与色空。四种必无。元无汝见。见性尚无。
从何发识。若汝识性。生于相中。不从见生。既不见明。
亦不见暗。明暗不瞩。即无色空。彼相尚无。识从何发。
若生于空。非相非见。非见无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
非相灭缘。见闻觉知。无处安立。处此二非。空则同无。
有非同物。纵发汝识。欲何分别。若无所因突然而出。
何不日中别识明月。汝更细详。微细详审。见托汝睛。
相推前境。可状成有。不相成无。如是识缘。因何所出。
识动见澄。非和非合。闻听觉知。亦复如是。不应识缘。
无从自出。若此识心。本无所从。当知了别见闻觉知。
圆满湛然。性非从所。兼彼虚空地水火风。均名七大。
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阿难。汝心粗浮。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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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闻。发明了知。本如来藏。汝应观此六处识心。为同
为异。为空为有。为非同异。为非空有。汝元不知如来
藏中。性识明知。觉明真识。妙觉湛然。遍周法界。含吐
十虚。宁有方所。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
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无源者。因根尘而妄出故。汝今下。验其无源而妄
出。观即根。圣众即尘。标指者识。眼根周圆而视。如
镜中像。而无分别。不带名言。无筹度心。由彼同时
意识。于性境上。起第二念。执取名字。如某某等。名
随念计度分别也。阿难下。辨单根不生。若汝下。辨
单境不生。若生下。辨不从空生。若谓此识不从见
生。不从相生。是从空生者。若非见。则色空莫辨。若
非相。则根无从立。既无相见。唯是一空。空则识亦
同无。若必有识。不与根尘相偶。纵发汝识。欲何分
别。则离根尘而言识从空生。尤不可也。若无下。辨
非无因生。汝更下。令彼审观。见托二句。指根尘。可
状二句。指色空。言此四者。历历分明。汝识从何而
出也。识动见澄者。识有分别。故动。见无分别。故澄。
动静不同。本非和合。定无生处。不应识之缘由。无
从而自出耶。若此下。会成七大。当知了别见闻觉
知者。了别指识。见闻觉知指根。谓生了别之见闻
觉知也。并前五大。均名七大者。前则会相归见。此
则会相见总归于识也。汝心粗浮者。责其用心粗
浅轻浮。不肯深入。不悟六根所发之识是如来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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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应观察六处识心。是同是异。是空是有。非同非
异。非空非有。若是同。不应用中相背。若是异。不应
性中相知。若是空。不应现有分别。若是有。不应了
无踪迹。性识明知。觉明真识者。言本性之识。即妙
明之知。本觉之明。即性真之识。汝前所明觉性湛
然。遍十方界。性非生灭者。即是此物。岂汝向以意
识为心知哉。含则摄事归理。吐则依体起用。十虚。
即十方虚空。其性如此。岂有方所。而汝执在色身
之内。不知在色身之内者。是循业发现之体。非真
体也○万法生成。不离四大。而依空建立。因根有
觉。因识有知。所以有七。无处不有曰大。七大该阴
入处界。叠叠显发。前方谈其皆是真性。后乃谈其
皆周法界。前显法法当体真常。后显法法圆融周
遍。由浅入深也。五阴中以喻比法。用破执情。六入
中指假说事。显其妄相。十二处至七大。即于见前
见闻之境。示其藏性从疏向亲也。】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蒙佛如来微妙开示。身心荡然。
得无挂碍。是诸大众。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见十方空。
如观手中所持叶物。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
妙明元心。心精遍圆。含裹十方。反观父母所生之身。
犹彼十方虚空之中。吹一微尘。若存若亡。如湛巨海。
流一浮沤。起灭无从。了然自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
礼佛合掌。得未曾有。于如来前。说偈赞佛。」

【破妄。中并见精亦破。是破到微妙处。显真处。并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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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皆真。是显到微妙处。所谓微妙开示也。阿难大
众。初认心在身内。今知心遍十方矣。初以虚空为
大。今悟妙心广大。观十方空。仅如手持叶物矣。初
以目前诸物作障。今了一切物。皆即妙明真心矣。
初认父母所生之身为实。而生爱恋。今观此身。如
空中一尘。巨海一沤。存亡起灭。了不可得矣。初执
妄想生灭为心。今了知妙心常住不灭矣。自知心
遍句。是大头脑。下由大及小。层层照破。皆承知字
来。以了然自知二句总结。初卷佛言不知常住真
心。可见知之一字。众妙之门。当不知时。只谓虚空
中有万物。万物中有身。身中有心。是至大无如虚
空。至小无如心矣。今也眼目顿开。忽见心量遍周
法界。始知空生大觉。不过手中一叶耳。空且如此。
何况空中所有之物。何况父母所生之身。此时遍
观万物。全一真心。不复为物所转。唯有心精含包
十方。及观肉身。渺小虚妄。不复以心惑为色身之
内矣。向来佛责不知常住真心。今日了然自知。如
乞儿获宝。安得不欢喜赞叹。发愿报恩耶。】

「妙湛总持不动尊。首楞严王世希有。销我亿劫颠倒
想。不历僧祇获法身。愿今得果成宝王。还度如是恒
沙众。将此深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伏请世尊
为證明。五浊恶世誓先入。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
此取泥洹。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审除微细惑。令我
早登无上觉。于十方界坐道场。舜若多性可销亡。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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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罗心无动转。」

【妙湛总持不动。即妙觉湛然。不动周遍也。如是德
为圣中尊。赞佛也。首楞严王世希有。赞法也。无始
迷真。妄认缘影。及因缘自然。乃亿劫颠倒想也。一
蒙开示。了获本心。不历僧祇获法身矣。后经理则
顿悟乘悟并消是也。愿得圣果。智心也。即佛道无
上誓愿成。还度众多。悲心也。即众生无边誓愿度。
智悲双运。广大无量。即深心也。遍奉尘刹诸佛。以
明行必广也。请佛为證者。浊世难入。仗佛威神庶
远魔事。不违本愿也。泥洹。此云灭度。度尽众生。方
成佛道。再申前愿。能破众生惑之坚体。曰大雄。能
拔众生惑之深根。曰大力。与众生二严之乐。曰大
慈。拔众生二死之苦。曰大悲。虽获法身。犹有无明
微细惑。仗佛审谛而除破之。即烦恼无尽誓愿断。
后经事须渐除因次第尽是也。早登无上觉。坐道
场而度众生。亦申前愿。舜若多。此云空。烁迦罗。此
云坚固。虚空决不可销。极言此愿决不动转。】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證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
如说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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