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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80-A
大佛顶首楞严经臆说序

臆说者为何谓也。予惭肤学短于见闻。欲见大乘。伸
此管见。实乃胸臆之谈。甚非通方之论也。私谓。法旨
渊深。小智岂能彷佛。佛心叵测。三乘尚乃依稀。然则
不妨当其所知而互呈象体。随方意语而各说身因。
盖由如来藏海。大小随望。而饮之者。海水不为深浅。
智慧日轮。东西各见。而观之者。日影何有自他。所以
三乘同观四谛。而大小各證圣乘。十界共秉一音。而
圣凡并成利益。实乃得之于心。岂关文字。失亦在我。
未必由人。如能因指见月。见月则了知月不在指。闻
声悟道。悟道则便解道本非声。迷巳逐物。开口成非。
转物皈巳。拈来尽是。予于读经之际。默有所知。于义
不足。敢折片言。字有誵讹。少伸巳意。随解随录。缉以
成帙。藏诸私室。未敢呈人。迩来东塔坐夏。持论思益。
而诸师等。偶见私本。发心愿刻。止之不可。自魄自扬。
倘亦中理。将此用报佛恩。杜撰非通智识施我忏悔。


大明万历四十四年岁在丙辰中秋嗣
曹洞正宗第三十二代古越云门显圣寺后学沙门
 湛然圆澄注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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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臆说
明会稽显圣寺后学沙门湛然圆澄注

客有问楞严经题者。曰有以空假中释一大字。有以
体相用释大佛顶。二者以何为是。答曰。体相用总释
一大字耳。盖体大相大用大。体即空义。以真体无形。
求其状貌。不可得故。相即假义。从体显现。俨然可即
故。用即中道义。合前体相。而成妙用故。体空无尽。求
其边表不能得。故称体大。妙相难思。谛观不能见顶。
故称相大。用莫能测。魔外莫窥分齐。故称用大。三者
共名大者。以功齐故也。三不自三而常一。一不自一
而常三。举一即三。言三合一。三一纵横。咸得言大。故
曰有一无二故不中。不中故不圆。有二无一故不中。
不中故不圆。由是而知。牵连自在。纵横无碍。无碍故
名圆。圆故名大。佛即是人。顶即是喻。谓如是三法。佛
所崇仰。喻之如顶。若以三字配之。义不相贯。恐非佛
意。故不之取。而复应知。此之三法皆自心之影像。若
见自心。则三一皆同幻妄也。曰如是三法。诸佛所證。
喻之如顶。前所论明。何以斥为幻妄。前后颠错。实所
不喻。曰汝知之乎。二乘修空。凡夫修假。大乘修中。皆
名道心不。曰然如阿难见相发心。从佛剃落。其所发
之心。宁非道心耶。曰实为道心。如此则何以世尊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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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一切众生不知常住真心。用诸妄想。此想不真。故
有轮转。所言用诸妄想。岂非指彼所发之道心耶。曰
然如来即彼因见发起的道心。内外中间。七处徵斥。
了不可得。见既如是。闻听觉知。亦复如是。二乘修空。
出假既巳被斥。空例假中。未有不然。徵逐既不可得。
岂不同于幻妄。所以诸佛證此不可得故。妙用纵横。
学人妄认有得。而终身莫契。故圆觉经云。认一切我
为涅槃故。有證有悟名成就故。譬如有人。认贼为子。
其家财宝终不成就。故知惟三与一。皆自心影像。若
證自心。则了不可得。同于幻妄。曰若然者佛何以不
直指自心。广说如是名相。使后人迷闷莫入。岂佛心
耶。盖为佛不对佛说对凡夫说。若对佛时。则口挂壁
上。凡夫在迷。欲使其悟。所以开示。冀彼悟入也。譬如
傍人指彼人云。面有油墨。目有翳眚。以及龙颜凤准
虎头燕颔。乃至若贵若贱。非对自说。亦非虚妄。何以
故。彼人如言领受。则未有不是。若欲反目求见。则终
身莫能睹。向外寻觅。则穷劫莫能得。佛之说法。亦复
如是。冥心密契可也。如或形于动念。早自差了。何况
更要向名相中。觅个安心。我恐终身莫得。故云幻妄
耳。曰三德三大义实圆足。而复斥同幻妄。于理颇似。
事恐不然。何也。佛称密因。经目了义。而菩萨名为万
行。岂不指此三法而别有他哉。若言即是。何云修證。
夫修證者。岂證幻妄耶。答曰。正指三法。诸佛證其不
可得而得故。妙用自在。凡夫不知故轮回无始。三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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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执一偏。不成增进。是三者优劣。可以比而知之矣。
盖缘一切诸法。不出此三。而三法本自心之影像。若
證自心。则名色俱消。如前油墨之喻。可證不可得。可
知不可见。不有而有。非无而无。故法华曰。我所得智
慧。微妙最第一。所以凡夫背善向恶。深为轮转根本。
三乘厌恶忻善。复是偏见之源。若说贪瞋痴是。则凡
夫成于拨无。若说贪瞋痴不是。则三乘专就偏见。故
于难思之法。密而阐之。何为密阐。如阿难误堕淫室。
归来佛所。启请妙奢摩他三摩禅那。而继曰最初方
便。阿难明知三法依乎一心。一心若悟。则三法自显。
岂不云似悟而迷也。而世尊亦所谓勾贼破家看孔
著楔。且不徵其堕淫之谬。亦不与说妙奢摩他。但问
最初发心。盖二乘人。不了自心。妄生忻厌。以堕淫为
过。发心是德。过德虽二。无性是同。一境无差。忻厌成
病。世尊将彼自视之道心。徵之七番。方知无有。若汝
道心既无处所。堕淫之心又安在哉。利根上智。即可
知归。如净名云。心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如其
心然。罪性亦然。二比丘豁然大悟。阿难虽不即领。亦
识自心。悯及将来。复兴后问。如是开示。岂不谓之密
阐嘉猷。诸佛修證。比丘当学。诸经诠此为了义。菩萨
修之为万行。夫森罗万象。至空为极。百川众流。至海
为极。一切万法。至心为极。心也者。总持之大本。众义
之妙门。此经直示常住真心。若悟此心。则一切事究
竟坚固。名义如是。子复何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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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闻(至)文殊师利而为上首。」

【一时之语。结集者自言。如是之法。我从佛闻。盖不敢
自言有法也。复指时处。凭据可准。非谓荒唐。兹者去
古远矣。说法者曾不祝香。谈禅者不言师承。凭据既
无。慧命斯绝。出佛身血。无甚于此。若必曰不假师承。
则迦叶何待弥勒。达摩何用西来。太阳何忧绝嗣。风
穴何须痛哭。下文云。譬如庶民妄称国王自取诛戮。
后来者可为良鉴矣。休夏自恣者。佛制比丘四月十
五。为禁足之晨。七月十五。名为解制。盖缘盛夏道路
往还。误伤虫蚁。慈悲有缺。故称护足。然则一夏所得。
向佛咨决。或有过失。亦以自陈。罗汉而曰初心者。盖
谓罗汉巳具神足。尚须禁护。何况初心。今之沙门。不
思佛制。闲踏州县。探玩山水。毋论冬夏。以为能事。智
者孰不痛焉。菩萨咨决心疑者。下地上惑。势不能齐。
大士尚决心疑。何况初心后学。今之时辈。一出家来。
便学自在。知识不见一人。道理不闻一句。纵到知识
面前。曾不自吐工夫冀彼许个。如是少加徵诘。便觉
触心毕身不欲再面。较彼菩萨。又何如耶。】

「○时波斯匿王为其父王讳日营斋(至)严整威仪肃
供斋法。」

【国王延佛。言必赴也。长者居士同时饭僧。明分领也。
阿难先受别请。不与僧次也。途中独归。明其无供也。
国王长者同时饭僧。以知各有所应。惟屠儿魁脍淫
坊酒肆。既无道心。未有所请。故冀彼为最后檀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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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误堕也。问曰。缗蛮黄鸟尚知所止。岂有圣贤而不
知所择误堕淫室耶。非不知也。盖欲圆成众生无量
功德故。行平等慈也。又闻如来诃迦叶等心不均平。
度诸疑谤。故次第耳。】

「○尔时阿难因乞食次(至)及摩登伽归来佛所。」

【摄入淫席淫躬抚摩。明其逼之至也。将咒往护。大教
之所兴也。斋毕旋归。必说大法。所以王臣俱随也。所
言幻术者。有淫咒。有淫药。有淫势。楼炭经。以炭为楼。
令其猛炽。如不就淫。逼令赴火。更兼邪咒所禁。身不
自由。幸无淫药。心未狂乱。故曰将毁而巳。】

「○阿难见佛顶礼悲泣(至)退坐默然承受圣旨。」

【淫咒所加。则知道力不全。道力不全。则知多闻无功。
启请妙奢摩他三摩禅那。冀道力全也。】

「○佛告阿难汝我同气(至)此想不真故有轮转。」

【先叙天伦者。人情也。次徵发心者。辨妄也。阿难会意
从实所供。自谓欲气粗浊。不能发生胜净妙明。不能
发生。故逢欲则深生怖畏。世尊尽令惟忻与厌总名
妄想。无始生死。病源于此。迷此流转。七处咸然。苟悟
一心。成佛叵得。阿难悯及未来。腾请世尊。微细发明。
始知忻厌。都如梦幻。】

「○汝今欲研无上菩提(至)故我发心愿舍生死。」

【先覈直心。令离谄诈也。盖道贵真实。谄诈之为害也
深矣。次诘见爱。乃勾贼破家也。阿难名之心目者。乃
认贼为子也。惟忻与厌。同是妄心妄计所成。若离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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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忻厌何生。三乘不了。妄生取舍。病源既同。不可不
辨。阿难秪作状头耳。】

「○佛告阿难如汝所说(至)是兵要当知贼所在。」

【欲明真心。须穷妄惑。妄惑若明。真心自了。故曰不知
心目所在不能降伏尘劳。国王者。合前常住真心也。
贼者。合前用诸妄想也。发兵者。合今徵心辨见也。妄
尽觉圆。心通法遍。法尔如然。非为强作。世尊法喻合
明。宜乎不言而喻。阿难既不深明。不容无后问耳。】

「○使汝流转心目为咎(至)如是识心实居身内。」

【秪知流转心目为咎。且不知全体属妄。何也。若此缘
心。真实是有。应有所在。既有所在。非无指示。既有指
示。即今何在。十种异生识心在内。冀无异词也。青莲
华眼秪在佛面者。冀无异处也。佛及众生。既无异处。
何独我之心目在别处耶。】

「○佛告阿难汝今现坐如来讲堂(至)故我在堂得远
瞻见。」

【欲示无处之心。先定内外之见。世尊指堂为问。欲破
在内之心。阿难随问而答。未谙问之所以。前云由目
观见。心生爱乐。乃自外而内者也。今云在堂户牖开
豁得远瞻见。乃自内而外者也。二语相违处孰为定。】

「○尔时世尊在大众中舒金色臂(至)住在身内无有
是处。」

【将破妄心。而先摩顶安慰者。慈悲之至也。盖恐小乘
人乍闻大法心生畏怯故也。既安慰巳。理前所述。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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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在身中。应如汝在堂中先见内堂后见外物。次
第如是。何以汝今不见身内。心肝内藏。纵不能见。筋
脉外浮。亦合明了。故以在堂不见如来而见堂外讥
之。阿难自款不然。又是一重差过也。问曰。假如琉璃
光菩萨能内见五藏心可在内不。答曰。彼能内见身
中者。谓复触尘无碍。眼根反观。而能见之耶。谓复内
證了了。不由前尘。而能见之耶。若眼根反观心眼还
同在外。若不由前尘。则肝藏应非所对。非对则谁知
其为肝藏耶。况且见及见缘。正中如来所斥。乌得称
为在内。心犹根本。目犹枝叶。根本若除。枝叶自枯。故
前则心目双呈。今则但徵心之所在耳。】

「○阿难稽首而白佛言我闻如来如是法音(至)住在
身外无有是处。」

【在内之心既巳被破。便为心在身外。引灯在室外。冀
同了义。世尊即彼灯喻。用斥其非汝心。若同灯在室
外者。即汝一人见灯之时。众人同见是灯。若实如是。
一人食时。众人饱不。阿难自述不然。阿罗汉身执巳
忘。尚且躯命不同。何况凡夫各封身执。而能一人众
饱。世尊意曰。既云躯命不同。则汝身秪可自知。岂有
身外之心能知汝身耶。若许亦知。则同他心量。若同
他心者。则身心相异。异则心知身不能觉。身觉心不
能知。若言各有知者。则同两人。若言各无知者。则同
草木。今则不然。我今示汝兜罗绵手。汝心若同灯在
室外者。岂不同我手在汝之身外耶。汝试揣之。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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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谓复在我手边耶。为复在汝身际耶。若在我手。
还同他心。何预于汝。阿难无预。则汝身汝心。俱无处
所。若在身际。云何而言在外。】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不见内故(至)如琉璃
合无有是处。」

【阿难内外之心既巳被破。复计潜根如琉璃合。若实
潜根同琉璃者。耳鼻舌身。岂特不然。即如眼之所见。
同于琉璃。耳之所闻。鼻之所嗅。舌之所尝。身之所触。
彼各有知。同何物合。彼无可喻。此亦不然。岂有五根
之中独许眼见为心。彼皆非心者哉。阿难实原众生
自分以为请端。世尊即此为破者。亦是将错就错。何
也。且众生于日用之中。可以自验矣。耳之闻声。刹那
不住。闻性寂然。舌之尝味。鼻之嗅香。身之觉触。合则
有知。离则无觉。惟此知见昭昭然。常在眼前。其执偏
重。所以父子盘桓惟斥见根。此见若破。闻听觉。知自
然不破而破矣。故世尊不以馀根例破。秪以琉璃笼
眼。斥其法喻不齐耳。何也。眼潜琉璃。则见山河时。实
见琉璃。心潜眼根。则见山河时何曾见眼。若见眼者。
眼即同境。同境则不应有见。无见则不得言随。若言
随者。应是心眼两皆有见。若必有两眼同琉璃合者。
琉璃亦合有见。是义不然。事理俱违。难齐法喻。】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至)汝言见
暗名见内者无有是处。」

【内外破斥。潜根亦非。但不知无性之心。复立内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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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阿难意谓。脏腑在中。窍穴居外。似有一物于中往
还。世尊便诘。暗境为对不对。对即暗在眼前。何曾在
内。不对即凝然暗室。皆汝焦腑。是义不然。阿难自解。
非谓对眼之暗。乃反观之暗也。既以反观成内。何独
不以反观见面。若能见面。则此心在于虚空。在空则
何预于汝。若空能见即汝心眼者。即应如来今见汝
面亦汝心目。若实是者。能见面故。心眼巳知。身合非
觉。如此则同前灯在室外之喻也。若汝执言心亦有
知。身亦有觉。如此则惟问与答。应无两人。即汝一人。
应成两佛。经云即应如来今见汝面亦是汝身。此句
不稳。何也。若如其言。即云汝身巳知心合非觉。是义
不贯。应云如来今见汝面。亦汝心眼。汝眼巳知。身合
非觉。于义颇便。】

「○阿难言我常闻佛开示四众(至)随所合处心则随
有无有是处。」

【心生故法生者。法无自体。法生故心生者。心无自体。
既云生故。生则随所合处心则随有。亦云灭故。灭则
随所离处心则随无也。况乎思惟之心。随缘则生灭
宛然。缘散则俱不可得。即思惟不可得者。那得有处。
故世尊以体之有无为难。心之与法。惟有其名。本无
自体。无体而能合。则十九界与七尘合矣。何也。以界
惟十八。尘只有六。若以十九界与七尘合。徒有其名。
而实无体。无体故不能合也。若必有体。则汝试揣其
内外。内出则还见身中。外入则先合见面。阿难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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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我言心随有者。心只有知。非谓有见。何也。见是其
眼。心知非眼。为见非义。世尊难云。若眼能见。秪如汝
在室中。先云户牖开豁得远瞻见。岂是门能见耶。死
者眼存。既不能见。则见性何尝属眼。问曰。死人之眼
不能见者。同彼室中之人。前云心在身中。世尊何以
不许。答曰。人与室迥然可别。心与眼将何以分。岂不
见。下文云。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不知色身
外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是妙明心中所现之物。又曰。
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有漏微尘国。皆依空所生。
故以一体多体遍及不遍。微细推验。皆无处所。则知
从前妄认内外等见可以消矣。】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亦闻佛与文殊等(至)当在中
间无有是处。」

【此中引佛与文殊说法。證前非内外也。但不知中。亦
惟名而无有实故。引方为證耳。阿难自释。非身非表。
乃在根尘之间。殊不知根即同身。尘即同处。故世尊
以兼与不兼为破。兼则一半有知一半无知。知即属
根。不知属尘。中在何处。不兼则非根非尘。二既不有。
中在何所。又兼二则三相宛然。不兼则一亦叵得。下
文十二处。广明此意。长水改外不相知。作外又相知。
此大不然。何也。且相知与下身心相知。义似合掌。不
成破意。予谓内有所见。外不相知。内无知故在内不
成。身心相知。在外非义。无知破上有见。相知破不相
知。文义显然。云何却改不字。故以逐句合成。内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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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以无知故。在内不成。外不相知。身心相知。在外非
义。管见如此。智者正之。注中以根尘无知心体有知。
此大不然。经中明言眼有分别。色尘无知。识生其中。
则为心在。而世尊亦曰。汝心若在根尘之中。为复兼
二。为不兼二。所言兼二者。岂不兼根尘耶。那得根尘
同目无知。眼有分别。色尘无知。岂不曰知自属根不
知属尘。兼二则一半同根一半同尘。故曰成敌两立。
不兼则非根非尘。即无性体。】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昔见佛与大目连(至)一切无
著名觉知心无有是处。」

【先是十二类生同将识心居在身内。至随所合处心
则随有者。原凡夫所见而为问也。既为所破。复引佛
与文殊等谈实相时。既非内外。应在中间。不意亦为
所破。此中复引与声闻说。既非内外中间。复立一切
无著。正是声闻所堕。上云随所合处心随有者。认物
迷体。不知体之本无。此中一切无著者。执体迷用。而
不知用之原有。各就一偏。故为所破耳。而世尊之意。
秪欲使知妄心无所。不欲令其迷乎体用。故指目前
一切物象为问。若彼一切冥然无分。同于无情。无所
分别。谁明无著。若彼一切举目了了。分别宛然。何明
无著。下文所谓但有言说。俱无实义。斯之谓矣。】

「○尔时阿难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
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我是如来最小之弟(至)
渴翘伫钦闻示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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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先因堕淫。慌怖自恨道力不全。归来佛所。特请
妙奢摩他三摩禅那最初方便。而世尊特诲。不知常
住真心。用诸妄想。故有忻怖。真心若悟。忻怖皆除。此
即禅那等初方便也。由是七番徵破。始知前来所学
所认皆是妄心。虽以多闻。不得无漏。被物所转。迷真
逐妄之谬也。奢摩他而言路者。诣真际之路也。下文
明了其家所归道路。彼即称述此中开示之功。此路
若明。非惟我等被益。亦使阐提隳诸恶见耳。】

「○尔时世尊从其面门放种种光(至)合掌承听。」

【面门放光。而言种种者。眼色耳声功能不同故也。凡
夫六根。各封其执。照不明了。号曰无明。诸佛六根。同
时互放。照无不穷。故如千百日也。将显本明必破无
明。故六种震动也。无明既破。如盲获睹。故国土一时
开现也。根尘互融。彼此莫隔。同一真心。故云合成一
界。所言佛之威神者。乃自心妙悟之象也。菩萨各住
本国者。六根虽曰互融。而实本际不动也。欲发本明。
先现瑞光。以晓初心。智者了达因象。而诣实际矣。何
为象示也。凡我之辈。因佛光而达心光。由事相而知
理相。如此则诸佛六根之光。皆我本有。何也。即如眼
之放光。山河大地草芥人畜。森罗万象。明暗色空。举
目了然。微细涉入。纤悉洞鉴。隐显俱该。日光虽明。不
能照于幽室。心光微妙。明暗无不了然。故云千日不
足喻其明也。一根如是。六根亦然。日用具足。念念无
差。佛及众生。孰不如是。但吾辈不能直下承当。故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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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贤互兴问答。作法门之标帜耳。由是而推。犹借众
生局量。若据本分现量。何数量之可测哉。】

「○佛告阿难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至)枉入诸趣。」

【前文自阿难而普及大众。此中自一切众生而诲示
阿难。盖彼此互显也。何也。众生在迷。诸佛居悟。阿难
位当初果。正居迷悟之间。发迹穷源。无出于此。所以
如来对告也。文分三节。众生全迷故。业种自然。如恶
叉聚。诸佛全悟故。一道坦然。于法自在。诸修行人。居
其两间。皆由不知二种根本。虽云二种。总是一心。何
谓也。所言生死根本。即是涅槃净体故。圆觉经云。一
切众生。种种幻化。皆生如来圆觉净心。是知无别有
体也。夫生死根本涅槃净体。而中曰无始菩提涅槃。
菩提曰觉。但觉与不觉。似成二耳。所以诸佛悟此。即
生死即是涅槃。故全体发挥。皆名大用。众生迷此。即
涅槃即是生死。故凡所举心。尘劳先起。所以示诲阿
难令诸修行人知所择焉。何谓涅槃体中所生之缘
也。所言生死与涅槃对。烦恼与菩提对。圣与凡对是
与非对。忻与厌对。得与失对。邪与正对。空与有对。人
与我对。凡是所对之法。皆是自体所生之缘也。是缘
无体。刹那不住。故曰当处出生随处灭尽。不了无住
之缘。妄生取舍。所以阿难。见胜相而生忻爱。堕淫室
而生恐怖。若知是缘念念不相到。则摩登伽在梦。谁
能留汝身。遗此本明。枉入诸趣。良可悲夫。】

「○阿难汝今欲知奢摩他路(至)此非我心当名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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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若眼能见。汝在室中。门能见不。明知见不属眼。
何以却云。汝目可见。以何为心。何故世尊之语自相
颠乱若是耶。盖前则引见归心。所以斥眼非见。此则
显心非见。所以权指眼见耳。上来七番徵逐。真妄显
然。知彼疑心未尽。所以举拳重验也。阿难秪知推穷
寻逐为心。而不知忻厌取舍皆心谬计。故世尊总斥
为非。大似宝剑当头一挥。任是德山临济齐立下风。
阿难假示惊愕。如智将埋兵调斗。欲使蠢动含灵咸
知本体。我等不能直下承当。反讥阿难不解者。真自
欺也。唐时禄山作乱。有一老军。从阵逃回。闻路傍空
舍有哇哇声。往视之。其孩提指梁上布囊。军即取与
视之。孩提见灰。饭想既消。愕然脱去。盖母不忍舍。以
灰权嘱为饭耳。大抵众生日用。全体不会。全体具足。
所以妄心一死脱然化去。圆觉经曰。一切众生。皆證
圆觉。我信之矣。阿难实非不解。直欲尽性穷源使大
教流行。所以起此无心之怖耳。】

「○佛告阿难此是前尘虚妄想相(至)故受轮转。」

【上云奢摩他路。奢摩他云静虑。夫静虑者。当以无心
契合。故世尊一咄。总斥非心。若达无心。乃为涅槃净
体之路也。阿难执认推求。不知正是生死根本。既为
世尊夺破。矍然复问。当名何等。于此明告。乃是虚妄
前尘。如何唤作本心。流转生死。皆由认贼为子。】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佛宠弟(至)开示未悟。」

【阿难先因堕淫生怖。归投佛所。自知道力不全。启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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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奢摩他最初方便。而世尊不诘堕淫之谬。且徵所
发道心。由是数番徵斥。至此虽知错认。犹是似悟而
迷。于是重述二心。供养诸佛道心也。谤法毁戒邪心
也。道心既为所夺。颇知邪心亦复非有。然此二非心。
则我无心同于草木。非惟我生惊怖。而大众亦皆生
疑。故冀开示耳。盖三乘人。舍恶从善。不知善是恶因。
离邪求正。岂识正为邪本。取舍既存于心。分别自形
于念。念存则生死宛然。心空则涅槃平等。阿难为众
竭力。领罪自归。细究端倪。一一皆原大众。】

「○尔时世尊开示阿难(至)其谁修證无生法忍。」

【上云涅槃净体能生诸缘。阿难仍复执认缘心。以为
自体。既为所夺。便乃疑同草木。世尊告曰。诸法所生。
惟是涅槃心现。世界微尘莫不因此。汝何执认缘心。
拟同断灭。因执缘心是实。所以三乘历劫不能成彼
圣道。凡夫迷此。无始业果自然。若悟缘生无性。便解
称体发挥大用现前。可名于法自在。阿难未悟。惶怖
重生。世尊殷勤再劝。秪此缘心要因缘有。纵灭见闻。
幽闲内守。犹是法尘。我非故意斥汝所执非心。汝可
于心自揣。离尘有性。可是真心。缘灭无体。则心同断
灭。心同断灭。则无生法忍必无修證之日矣。阿难向
执缘心。误为真实。不能远离摩登伽难。故请妙奢摩
他。而如来处处徵逐。使知缘心不有。阿难便认为无
心。世尊展转开示。此心离缘无体。似或可信。若云内
守幽闲。犹是法尘。是必难信。故曰离此觉知更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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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即时阿难与诸大众默然自失。」

【自失而曰默然者。向执缘心。以为自巳。而世尊令其
微细揣摩。颇知缘心不实。所以自失。然则此心有体。
不应灭。无体不应现。即我则不待缘。非我则不应知。
若一向离我独立。则同桩守。一向随缘任运。则同颠
倒。如是两难相许。所以默然。】

「○佛告阿难世间一切诸修学人(至)不成圣果。」

【首则创言。盖由不知常住真心。用诸妄想。此想不真。
受诸流转。可谓径且直矣。恐阿难不能即信。故重重
破斥。至此默然自失。颇不自疑。故明以告之。非汝误
认不能折伏邪咒。诸修行人不成圣道。莫不由此。】

「○阿难闻巳重复悲泪(至)发妙明心开我道眼。」

【悲泪而言重复者。一者不能免离摩登伽难。将谓道
力不全。而不知求道之心正是生死之本。二者将谓
如来惠我三昧。而不知身心本不相代。所以重重悲
泪也。舍父逃逝者。喻背真向妄也。说食不饱者。喻错
解惠我三昧也。二障所缠。不知寂常心性者。以法显
喻背父义也。发妙明心。开我道眼。欲补说食之谬也。
所言二障者。一者事障。续诸生死。即是背觉逐缘之
谬也。二者理障。碍正知见。执其闻见。不即修行。即是
多闻无功之谬也。此重显悲泪意也。由不知寂常心
性故。请发妙明心也。前之默然自失处有二难。若独
立桩守。则不成增进。若任运随缘。则未离生死。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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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一偏。常为如来所斥。若随缘不变。不变随缘。始
获妙明。未获融通者。由道眼之不开也。道眼若开。则
自然照不失寂。较彼多闻。迥然异矣。】

「○即时如来从胸卐字(至)旋至阿难及诸大众。」

【心光一种。而有百千色。妙明密映也。周遍十方者。一
念圆含十界也。遍灌佛顶者。佛佛道同也。旋至阿难
大众者。在会之众。将證此心也。】

「○告阿难言我今为汝建大法幢(至)得清净眼。」

【上来误执眼见心知。是名颠倒。由是迤𨓦徵逐。既知
攀缘之念非心。则知见色之性非眼。根身既非。岂不
谓推颠倒之大幢也。性净明心者。酬前发妙明心也。
清净眼者。酬前开道眼也。下文盲人瞩暗者。使悟见
性非眼。是开道眼也。屈指飞光者。使悟性非摇动。获
净明心也。】

「○阿难汝先答我见光明拳(至)如是见性是心非眼。」

【世尊以拳类见之问。故问也。阿难相类之答。实答也。
何以故问。盖由阿难攀缘之心知非身执之见未灭。
自谓身灭则无心可得。故请寂常心性。而世尊欲显
其常。先问其断。无手无拳。事则如是。无眼无见。理必
不然。有眼无眼。是自形残。见暗见明。性何亏损。自远
而近。自疏而亲。自灯而显眼见。自眼而显心知。其微
妙开示。可谓正直矣。问曰。前云。若眼能见。汝在室中。
门能见不。则诸巳死。尚有眼存。云何不见。如此则阿
难巳知见不在眼。何故如来重复开示。答曰。前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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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云见是其眼心知非眼。故巳破之。虽则巳破妄心。
未除妄见。真见还同妄见。此则阿难虽悟缘心之不
实。无心之疑犹存。故请寂常心性。世尊指常性。即身
以示也。盲人瞩暗。见性无亏。无亏之性。即寂常心也。
问曰。前云。纵离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是法尘影事。
与此盲人之见。何以异也。答曰。前为学人。虽则离缘。
犹存能所。所以斥之。此中盲人全不知有。能所俱无。
非彼所类矣。苟知见性非眼。则六根四大。当念消融。
下文云历僧祇获法身。未必不原于此。如能悟入。亦
所谓一根返源。六根解脱。常性巳显。色执难消。钝根
莫入。所以学者徒知耳根为上。而安知二十五无学
所證圆通。实无优劣。是佛所言。】

「○阿难虽复得闻是言(至)名为尘义佛言如是。」

【口巳默然者。不知所措也。虽悟见性无亏。而不知离
尘即尘之义。所以默然耳。何也。若此见性即尘。则同
前随缘分别之心。若必离尘。如彼盲人瞩暗。而寻常
见色之时。当名何等。故冀开示。而世尊明告。名为客
尘。刹那不住。汝之见性。同于主人。曾无去来。一切众
生。不成圣果。因其所误。由是招告鹿苑开悟之徒。自
款所由。而陈那设譬发明。客尘义显。应即除疑。然则
住与不住。似同二物。下文屈指飞光。使悟无住即住
动即不动也。客尘者。见惑处粗名客。思惑处细名尘。
粗细虽异。不住是同。能惑真性。同名烦恼。今以五科
解释。一约所显。成实云。经言客尘者。以显心性是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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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二约所修。圆觉云。修奢摩他者。觉识烦动。静慧发
生。身心客尘从此永灭。三约所證。佛地云。为断客尘。
證净法界。四约所离。佛地云。圆镜智者。正净无垢。离
客尘故。五约所染。胜曼云。如虚空净。心常明净。无转
变相。虚妄分别客尘烦恼所染。此经不住名客。住名
主人。澄霁名空。摇动名尘。即缘尘分别。为客尘义。】

「○即时如来于大众中屈五轮指(至)尚无有止谁为
摇动佛言如是。」

【陈那解明客尘二义。自是小乘所见。动与静别。主与
客异。断烦恼而證菩提。离生死而入涅槃。有得未忘。
不成增进。所以寄阿难而发明实进破声闻也。故世
尊屈指示诲。而阿难即悟见性原非动静。即尘而非
尘。飞光左右。即知摇动本非摇动。去来曾不去来。双
呈两拂。有得俱忘。宁不为陈那等更进一步也。初则
以手为问。使知外境不实。次则以头为问。使知根身
不有。如是而知。为妙明心。如是而见。为清净眼矣。】

「○于是如来普告大众(至)轮回是中自取流转。」

【问曰。头自摇动。见无所动。手自开合。见无舒卷。正释
客尘之义。何以复责大众。其旨安在哉。予上曰。寄斥
声闻者此也。陈那之意。客去主存。尘寂空在。虽离前
尘。犹住见觉。不知常住之见正是法尘。阿难善解佛
意。乃云。佛手不住。而我见性尚无有静。谁为无住。次
云。我头自动。而我见性尚无有止。谁为摇动。动静双
拂。去住两驱。客去主忘。尘忘空灭。深惬佛意。所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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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而责大众也。若不如此。阿含何称小教。此会何
称圆宗。是知此经迥出三乘。学者当熟思之。阿难自
述二障所缠。良由不知寂常心性。故启如来发妙明
心开我道眼。而世尊则以拳例见。使知见性是常。次
引盲人瞩暗。使知性不属身。常心道眼。于此可见矣。
再明告。不成圣道。过由客尘。辨明二障。事障在粗。故
同客义。理障微细。故同尘义。缘尘易晓。故屈指以辨
非住不住。身执难忘。故即头以验动与不动。自远而
近。自细而粗。委曲发明。可谓慈悲之至矣。】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闻佛示诲(至)二发明性。」

【阿难因世尊徵心辨见。以及盲人瞩暗。自知见性无
亏。屈指飞光。颇信见性不动。即境心观。则手自开合。
而见无舒卷。即身以观。则我头自动。而见无摇动。如
此开示。故得身心泰然。始知从前妄认之失。所以自
悔而复自庆也。然所谓常住真心者。不知即身即是。
不知离身别有。若即身者。身当败坏。终从变灭。灭则
不可言常住也。若离身别有。何异前云心在虚空同
他心量。如此则何以知是身中是伪是真是生是灭
是不生灭耶。盖因阿难屡屡呈疑。如来即事徵验。事
疑少除。不能忘言契旨。理执犹存。前则似解不解。所
以两次默然。今则欲信难信。所以发言申请。而如来
知机识变。亦不与当头说破。默令波斯匿王傍开只
眼耳。】

「○时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诸佛诲敕(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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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欢喜得未曾有。」

【匿王座起。为问身中真伪生灭与不生灭也。而世尊
即身以验。逐一徵告。最后乃云。皱者受变。不皱非变。
变者受灭。所谓变是色身。是为虚伪。彼不变者。元无
生灭。所谓见性非皱。是为真实。如此则色身念念迁
移。而见性曾无刹那可灭。岂非即生灭中示不生灭
耶。阿难前答手自开合见无舒卷。所谓境幻而心真
者也。我头自动。见无所动。所谓身假而性实者也。似
乎巳解。何以复问身心真伪生灭耶。盖由前尘易晓
身执难忘。冀欲于生灭身中示不生灭性。阿难初问
身心二途。何以世尊令观四念处耶。由阿难出尘真
谛当机无修无證故。凡所推穷寻逐。总斥非心。匿王
在缠俗谛当机即證即修故。必假问答研详。始见真
性。既假问答。何废修證。故示四念处。令其推观。所以
初问汝之肉身。即示身念处。二问汝未曾灭。即示心
念处。念念迁谢缘心之体。新新不住无常之性也。三
问汝之生龄应不顿朽。示受念处。孩孺则肤[胜-力+天]润泽。
衰耄则形色枯朽。自受处无常也。四问汝之形容应
不顿朽。示法念处。年月日时。密密迁移。我诚不觉。定
是无常。故世尊许其徒知无常。而不知真常。故引观
河之见。令悟不迁。若能默證了然。何必更云见见非
见。若执定有见性可得。则还同认贼为子。】

「○阿难即从座起礼佛合掌长跪白佛世尊若此见
闻必不生灭(至)认悟中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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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佛法。不出二谛。所谓世俗谛第一义谛也。世尊
垂手为问者。使知遗失所由也。阿难据世人为问者。
简自非倒也。而世尊告曰。佛及众生。法身平等。本是
一体。但所见成差。非性有别。垂手顺体为倒。竖臂逆
指为正。于世谛中。尚且见不明了。颠倒如此。何况第
一义耶。汝引诸世间人为答者。汝见必非其类也。若
执定有身境可得。汝身佛身。颠倒名字。在于何处。由
是。阿难大众瞢然失所。而如来普告。色心诸缘。及心
所使诸所缘法。唯心所现。心存妄计。名字由生。一念
忘缘。颠倒不实。汝先答我。手自开合。见无舒卷。我头
自动。见无摇动。如此则见性异于身境。云何仍认色
身。缘彼前尘。作正倒见。岂不为悟而复迷耶。夫如来
垂臂。须鉴在言前。自知颠倒。若少加分别。非惟以正
为倒以倒为正非也。即以正为正。以倒为倒。何尝名
悟。所以世尊拈华。迦叶破颜。便云。吾有正法眼藏。用
付迦叶。噫阿难当时。若解微笑。必也世尊口挂壁上
矣。】

「○晦昧为空(至)如来说为可怜悯者。」

【上云色心诸缘唯心所现。云何所现。世尊明告。妙性
本明。良由不觉。迷为顽空。顽空与无明和合。结暗为
色。有器世间。碍色与顽空。二法和合。不动而动。故有
色身。根身既具。识念自萌。识念既萌。不有而有。攀缘
心生。故趣外奔逸。用此攀缘为心。则决定惑为色身
之内。而安知色身外洎山河大地咸是妙明心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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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物耶。夫身心不有。妄执为实。是谓一迷。其犹背海
认沤者也。于幻有身心中。重起取舍。堕淫生怖。见相
生爱。目为真心。重是一迷。其犹认沤为海。岂不为之
倍迷。于垂手顷。二迷兼具。故曰等无差别。此文深奥。
当细探其实。自审相应可也。不尔则徒誇玄妙。何异
说食不饱。何也。圆觉经曰。云何无明。妄认四大为自
身相。六尘缘影为自心相。譬彼病目见空中华及第
二月。又云。彼无明者。非实有体。如梦中人。梦时非无。
及至于醒。了不可得。二文当合看。此为小乘者说唯
心所现次第生起因缘。彼为菩萨直说妄认而巳。此
中唯心所现。则刹那不住。曾无处所。不知无处。故下
文多方辨见。彼即直告。如梦所见。醒不可得。云何不
可得。如梦所见。山河大地草芥人畜。与觉无异。至于
醒时。非惟梦中之境不可得。而身亦不可得。非惟身
不可得。而心亦不可得。非断之使无。非遣之使无。非
修之使无。是毕竟无。以梦例觉。觉岂不然。梦本不有。
觉则知无。觉如是实。梦应知有。梦不知有。觉处元虚。
觉梦两非。真心斯在。然则我辈。于日用中。能如梦之
获觉不真得。如是现前身心山河大地。毕竟是个什
么。如不相应。休教容易。虚度光阴。勉之勉之。】

「○阿难承佛悲救深诲(至)拘舍离等昧为冥谛。」

【阿难因闻晦昧生起因缘。颇悟身心皆为幻现真心
常住。然犹存于能所。故不能无疑。何也。此心若是。前
云因声而有分别。尘灭则此心同于断灭。那得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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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此心若不是者。则现以缘心。允所瞻仰。因此二
疑故。未敢认为本元心地。世尊意曰。若以所缘音尘。
以为心者。我所说法。在指汝心。若离汝心。则说无可
说。汝能因说悟心。心悟则自忘其说。若执我说。以为
汝心。岂不同彼执指为月者乎。彼人指月。令其识月。
若执指为月。非惟不识月。亦且不识指。月明指暗。二
物皎然。何得明暗不分自他混滥。岂为智者。若以能
缘之心。以为心者。此心要在待缘。缘尽则灭。刹那幻
寄。同于旅客。只如即今我巳说尽。汝之缘心。又安在
哉。非惟音声无性。刹那不住。汝认为心者。非也。昭昭
在目。复名何等。若亦名心。则此心要因分别而有。若
离分别。则外境何状。故下文云。汝今谛观法法何状。
法法何状。则色即非色。遇缘斯应。则空即非空。非色
非空。所以昧为冥谛。夫冥谛者。杳冥恍惚。真为戏论。
世尊直言常住真心者。苟非洞悟。安得了然。所以阿
难微细问明。欲使后来无惑耳。】

「○离诸法缘无分别性(至)是故如来名可怜悯。」

【若以缘尘听法之心。以为自心。此心应离前缘有分
别性。若离缘无有。则汝心性应有所还。闻法之心还
于声尘。声灭则无。见相之心还于色尘。色变非有。以
是二者。例一切法。莫不如是。可还之心。刹那幻寄。同
于旅客。谁是其主。幻寄之心。唤作本元心地。何其谬
也。阿难复问。若我听法心性有可还者。而如来所说。
亦可还不。世尊告言。亦是可还。当还于机。无机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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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默然。如此则惟说与听。各有可还。妙明元心。云何
无还。世尊告言。且汝见我之见。本是可还汝之见精
明元。若存能所。妄计所生。喻第二月捏目所成。非是
月影。虽存能所。犹不可还。能所若忘。真为妙觉明性。
当欲谁还。由是标示八种诸变化相。一一各还本所。
而八种之见。随相巳灭。若不灭者。则谁知前后差别
耶。汝见八种见精当还何所。若还于明。暗则随灭。谁
当识暗。如此则彼相自相生灭。而见精何常为之去
来。以无去来故。彼诸可还之相。自然非汝。不汝还者。
非汝而谁。故知汝身清净常住。因存能所故成迷闷。
吴兴云。亦有所还。还无明故。此解太迂。破色论曰。一
切众生。日用所见牛作牛想。马作马想。诸佛所见。亦
复如是。于彼众生。有何差别。答曰。一切诸法。有二种
想。所谓世流布想。著想。诸佛有世流布想。而无著想。
如此则圣贤何尝无见。明与无明。曾无二性。著与不
著。岂是两人。若言定有无明不破。我恐终其身而莫
能见道矣。若能心不缘尘。自然念念寂灭。世尊乃云
当欲谁还。而曰当还无明。岂不太迂乎。】

「○阿难言我虽识此见性无还(至)性汝不真取我求
实。」

【阿难谓。若此见精。即是妙明元心。云何如来洞见微
尘刹土。我等秪见初禅。众生不过分寸。若即是者。不
应有优劣。若不是者。那得无还。两处失准。故不敢认
为真性。而世尊。还以优劣见原相告者。远近在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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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无差。譬如有人。居于室中。但见一室之空。居于天
井。则见天井之空。若出户外。则见一方之空。若立山
顶。则十方洞达。豁然无碍。非虚空有远近。亦非见性
有大小。为形处所拘。而见分优劣。而能见之性。曾无
别异。云何差殊。上至天宫。下至大地。中间遍览。物我
宛然。物类自别。见性何殊。无殊之性。是汝见性。前则
物可还。而性不可还。此则物有别。而性未曾别。若疑
此性同于物者。则汝亦可见吾之见。我见物之时。而
汝亦见是物。故名同见。若我离物无见之时。汝何不
见吾不见之地。若谓汝不见时。即吾不见之处。何以
汝见。秪可自知。岂是吾之不见处耶。如此则汝之真
性。昭然可辨。岂得不知。若谓物我混滥彼此不分。则
汝见物。物亦见汝。岂成安立。唐时有大耳三藏。自谓
得他心通。宪宗请忠国师验之。国师问曰。曾闻汝得
他心通是不。藏曰是。师问曰。你道老僧即今在什么
处。藏曰。和尚是一国之师。何得在天津桥看弄猢狲。
又问曰。汝道老僧即今在什么处。答曰。和尚是一国
之师。何得在河边看兢渡。又问曰。汝道老僧即今在
什么处。藏不知所答。师叱曰。野狐精。他心通在什么
处。凡夫见色。乃是眼根现量所知。国师所问。乃意根
所缘。凡夫不见。而三藏能见。诚异于凡矣。至第三度。
意识不缘。非惟三藏。便是佛眼亦如之何。故曰若见
不见自然非彼不见之相。如此则三藏秪可自知。而
国师又何能见他人之不见耶。若我及汝并诸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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俨然可别。曾不杂乱。汝见秪可自知。而我亦秪可自
知。此性妙明周鉴万有。胡不即巳验證。而取我求实。
岂为智哉。虽然。世尊慈悲。故有落草之谈。若是祖师
门下。待他问如何得知是我真性。便与他一百二十
棒。一棒也少不得。使他自知痛痒去在。然阿难这一
问也少不得。何也。若有知是。知是妄觉。若无知是。知
即无记。所以道。这个若是。则头上加头。这个若不是。
则斩头觅活。若不是。世尊也难分疏。是他善解议论。
便引物。令他自认。】

「○阿难白佛言世尊若此见性必我非馀(至)遍能含
受十方国土。」

【前因圣凡所见远近优劣之不同故未知。云何得知
是我真性。而世尊广引上下。遍览水陆。令其自择。则
知物我体殊。默然自信。此中复以即我见性。何有大
小广狭之不等。是皆逐尘起见。成此妄计耳。世尊告
曰。大小远近。各属前尘。无劳穷诘。所以引空为喻。夫
空本无方。而方圆任器。见性无性。而大小随缘。若除
器观空。则方圆何有。离尘见性。则大小皆无。如此则
何独见性。六根四大。当下融通。混入尘界。舍那千丈
不为大。焦螟邻虚不为小。吞吐尘刹。法性如是。略著
思惟。即以不堪。若能悟旨。身心当下本空。苟执前缘。
则穷劫那能见性。】

「○阿难白佛言世尊若此见精必我妙性(至)微细发
明无非见者佛言如是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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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连前发问。而有四节。初问我之心性。各有所还。
而如来所说妙明元心。云何无还。世尊引物辨见。乃
云。诸可还者。自然非汝。不汝还者。非汝而谁。次则虽
悟不还。意谓如来与我所见。优劣不同。将谓别有见
性成佛。故曰云何得知是我真性。而世尊广引物象。
令其自择分别自他。乃至云。若不见吾不见之地。自
然非物。云何非汝。阿难不解无见之见为真性。犹滞
前尘。自疑见有大小广狭。而世尊引空为喻。辨无广
狭。且物可还。而性不可还。物自差别。而性无差别。物
有远近。而性非远近。如此开示。物我自判。可谓明矣。
何以复问。今此妙性。现在我前。见必我真。今我身心。
复是何物。似有过矣。盖由似解虽发真信未明。在会
大众。莫不有疑。故阿难重请。要知其过在于何处。皆
由不悟身心之本空耳。前文云。我将推穷寻逐以为
自心。而世尊咄曰此非汝心。当时若能截断。何烦许
多问答。不能领略至此。犹著推穷。以妄求妄。遣贼捉
贼。无有穷巳。身心复是何物。而世尊乃曰。身心器界。
同是妄缘。妄计所成。若离妄计。则能所皆空。妄缘不
有。则是非本无。若能除器观空。信非方圆。即器辨空。
而难为即信。在会大众。原依幻有身心。辨彼虚妄缘
尘。宁能不疑。前云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不
知色身外洎山河大地咸是妙明心中所现物。虽巳
发明。犹处疑惑。自下文殊发起方信无有二月。阿难
故问。见性实我。而身非我。世尊乃云。是见非见。总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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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尘。是我非我。皆名幻质。离身则无我可得。离尘则
无见可名。复是何物。恰是背海迷沤。现在我前。还同
目沤为海。然我辈讲论之徒。当一一消归自巳。不解
缘兴件件都言圣贤分上。】

「○于是大众非无学者闻佛此言茫然不知是义终
(至)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非无学。则简于无学也。盖无学圣贤。同彼十方如来
与大菩萨。住三摩地。了知见及见缘并所想相同于
空华。知如空华巳。不妨即此为用。故此见及缘。元是
菩提净体。于中无是非是。现前大众。既非无学。不能
洞悟本心。还依妄身妄心而起能所。闻于精见色空
非是两驱。所以茫然失守。既非凡下所知。欲问无由。
世尊直以自真实不诳不妄。用安其心。文殊者。本师
会中。为择法眼。既当此任。见众失措。所以起座请决
也。而世尊先告。如来菩萨所见本无。而凡夫妄执为
是非所碍。故直以文殊一人。以诘其是非。而文殊乃
云。我真文殊。何有是非二相。问答显然。更无藏隐故。
予尝令人自看。我真某甲。无是某甲。何以故。若有是
者是二某甲。然我今日。非无某甲。于中实无是非二
相。能如是看。其义自现。何得尽推圣贤耶。若能亲领
自巳。则非是双离。是非既遣。则我及见缘。皆是菩提
妙心所现。不了所现。妄为色空所转。作是非解。其犹
二月捏目所成。非有他故。不捏则二月本无。如离妄
计。则是非非有。不悟本心。随诸见闻。皆名妄想。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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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是非。唯有悟心。自然能令出指非指。有以马喻
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用帖此文。此恐
不然。彼但齐物直言无是非而巳。此中意谓。滞缘则
是非宛然。悟心则是非莫得。以此较彼。彼为戏论。学
者当知。】

「○阿难白佛言世尊诚如法王所说觉缘(至)云何见
明。」

【阿难自述。湛然常住。性非生灭。此乃自巳默證之境。
非戏论名相可比。彼外道。以萨埵剌若答摩所成大
等二十三法。次第相成。第二十五。名冥谛。冥谛者。杳
冥恍惚。似有而无。阿难既亲见觉性湛然非生非灭。
岂得混同冥谛耶。真我无我。以无我故。和同万有。外
道神我乃桩立有物。与此湛然常住。似是而非。故请
决疑也。欲冀混同故。引楞伽山与大慧所言。外道自
然。我说因缘。非彼境界。今观觉性自然。与外道自然。
有何差别。若无差别。则如来不应以因缘相破也。若
有差别。其别安在哉。夫外道自然者。但计诸法自然。
而强立名言。故彼偈曰。谁凿湖海堆山原。谁削荆棘
画禽兽。本无一法能生。是故说为自然。阿难既云。我
今观此觉性自然迥然自异。况乎观性自然。非言说
可比。岂不云似解而疑者也。而世尊意曰。我说因缘。
破彼自然者。正说诸法从因缘生。非是自然。不说觉
性。若说觉性。则言思道断。心行处绝。自然与非自然。
俱不可得。如前是见非见等。若谓定有自然可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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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甄明。有自然体。若明为自。暗则见亡。若暗为自。明
则见灭。如此则前缘常相倾夺。何为自然。若离明暗
等前缘。有自然者。自不自立。如眼之不能自见。心之
不能自知。不知则何以名为自然。若执定无自然性
者。如无手人拳毕竟灭。如无眼人见非全无。下文云。
但有言说。俱无实义故。不可以外道戏论名言以混
真际耳。】

「○阿难言必此妙见性非自然(至)随汝执捉。」

【自然之性。既为所破。复疑因缘。但不知外道所立自
然在于诸法。故以因缘破之。既云性非自然。是非巳
判。何得以性拟相。作因缘解耶。外道自然者。譬如有
人生盲其眼。外道云。此乃自然而盲。非有他故。如来
破云。乃是因缘。缘宿世罪业。因父母气禀。感此残形。
若遇神医。授以丹药。障翳若除。还得见性。若是自然。
医不能愈。医既能愈。岂非因缘耶。诚如所论。应是因
缘。又且不然。目之盲明。似属因缘。此性若是因缘。缘
灭则性无。如破瓶盆无瓶盆性。纵有神医。何能复本
见精。以性不属缘故能随缘变现。能随缘故。故能离
一切相。即一切法。即离自在。非是融通。若欲以世间
戏论名相混比真性。恰似撮摩虚空。徒自劳耳。】

「○阿难白佛言世尊必妙觉性(至)妙菩提路。」

【阿难以本妙觉心。疑混外道。自然因缘。既以被破。复
引佛说。更冀混同。而不知佛之所说正欲破彼世间
戏论。且世间诸法。从因缘生。若复离缘。则亦无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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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不达因缘。执为自然。搆此戏论。而妙觉性。非因缘。
非不因缘。非自然。非不自然。故称为妙。阿难不解其
妙。故不得无疑耳。且此见性。应具九缘。所谓空明根
境作意分别染净种子也。今唯具四心。即种子作意
分别染净。眼即是根。空明即境。举四具九。义巳完足。
世尊意曰。我说因缘。为破世间。非第一义。即彼见精。
因日月灯。则能见明。离则见暗。明暗自异。见性无差。
见无差故。二俱名见。何为不见。以见性无乎不在。故
无不见。且空明等。刹那前后。应不同时。凡夫识粗。妄
为一念。菩萨微细智观之。一刹那中。九百生灭。彼生
灭者。是自因缘。知生灭者。元名见性。性非生灭。故见
明之时。见非是明。四义成就。用例万法。莫不皆然。而
复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以缘尘
之见非真。离尘之见亦妄。直须能所双忘。始得言思
道断。今欲易明。以眼易见。见色之时。眼非是色。见眼
之时。见非是眼。见犹离见。见不能及。玄觉云。若以知
知寂。此非无缘知。如手执如意。非无如意手。用例见
色之见。若以知知知。亦非无缘知。如手自作拳。非是
不拳手。用例见见之见。亦不知知寂。亦不自知知。非
是无知。以知了然。用例离见之见。彼云知知。此云见
见。彼云了然。此云不及。似可信矣。而复应知文义联
络。不可偏执。见色之时。色非是见。见见之见。犹是名
见。见若离见。见不能及。所以前文精见色空。离是非
是。若著前尘。种种发明。皆名妄想。惟悟真觉明性。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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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出指非指。此中真见无见。则是见是物。非物非见。
皆戏论矣。】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为我等辈宣说因缘
(至)何况分别非灯非见。」

【阿难前问云何得知自我真性。而世尊逐一发明。非
优非劣。非远非近。非因非缘。亦非自然。非色非见。及
非见见。妄缘尽遣。真性现前。不能即信。重增迷闷者。
非不信也。直欲未来众生微细洞究至无疑惑地耳。
盖一人见影。迥异众人。似乎可信。若合国同见灾象。
信之良难。故须进退合明。始悟真性无见。且一眚人
见灯五色。不可言无。若非眚人。冥然不见。不可言有。
譬如凡夫。见有根身器界山河大地。若彼十方如来
及大菩萨。住三摩地者。迥无所有。如虚空华。若此见
缘见精本有。则圣人云何不见。若此因缘自然境上
本有。云何圣人亦不见。若此见缘是见者。见巳成缘。
谁当见见。若此见缘非见者。今见山河。当明何等不
了妄计如眚人之执影。若解无见。便同圣人之真见
矣。】

「○云何名为同分妄见(至)性非眚者故不名见。」

【同分者。乃一国同见之灾象也。用例六道所见根身
器界皆为妄计。且山河大地。六道同见。佛说本无如
虚空华。一众骇然。难为即信。故取一人妄见。进例一
国之妄见。用一国之灾象。退例一人之眚影。似乎易
解。是知别业者。在显同分故也。若解一人之眚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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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则知一国之灾象非真。例六道所见。山河大地。见
及见缘。因缘自然。见与见见。同名妄计。本无所有。何
也。一人一国所见影象。同是凡夫。馀人无所见者。皆
号圣人。所以进退合明。能见山河大地之见。是谓明
觉。同于幻影。若悟幻影本空。则觉明非是明觉。故曰
觉非眚中。实名见见。觉不自立。立则成待。非是真觉。
此见若离。则觉明不及。复于本明觉既不有。云何复
名觉闻知见。所以结凡夫所见。同是觉明。皆即见眚。
彼住三摩者。真精非眚。故不名见。】

「○阿难如彼众生同分妄见(至)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前则进别业。以例同分。此则退同分。以合别业。故曰
进退合明也。障恶合于目病。灾象合于圆影。大小虽
异。妄业本同。故曰俱是无始见妄所生。皆于无中妄
见有故。自一人例一国。自一国例阎浮提。一阎浮提
例四天下。自四天下例娑婆界。娑婆世界例十方有
漏国。自微至著。自近至远。展转发明者。同是觉明妙
心。不了本妙。妄为明觉。成此虚妄病缘。且一人一国
所见。此处见有。彼处见无。人或颇信。自娑婆界。洎乎
十方诸有漏国。同见幻境。取信良难。故用是例下文
云。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有漏微尘国。皆依空所
生。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有。若非如是引例发明于
彼。必为唐说。】

「○若能远离诸和合缘(至)清净本心本觉常住。」

【觉明者妄明也。无漏妙心真明也。二种和合。不能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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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故有同别二种妄见发生。见有能所。为生死因。若
能达妄。真亦强名。盖由妄因真起真依妄显。若不执
真。妄亦非有。故曰言妄显诸真。妄真同二妄。犹非真
非真。云何见所见。是知二者远离。则和合不和合生
死非生死。皆不可得。若解不可得。则圆满不生灭性。
得常住本心也。】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至)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外道所执世间诸法。皆是自然。而世尊破以因缘。阿
难云。见此觉性自然。疑同外道。世尊即事辨明。知非
因缘。疑是自然。世尊令其说见因缘。因日月灯而有
其见。无则不见。世尊告云。见物之见。同于因缘。离物
之见。犹属妄明。致乎离见之见。当名何等。故阿难启
曰。自然因缘。和合不和合。心犹未悟。何况更闻见见
非见。由是以别业同分二种妄见。进退合明。使能见
所见皆是妄想。与彼真心。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若能
远离。则俱不可得。复由前云真觉妙明非因缘非自
然非不自然。恐疑妙心性非自然。与彼因缘自然和
合而起故。世尊辨曰。若此妙心。与前尘和合者。和则
一而不分。不分则明暗色空本无边畔。若见与明和。
如水之和面。面就则水失其流。明来和见。若空之和
器。器成则空失其虚。若见满则如水之不和于火。何
处和明。若明满则如日之不和于星。何处见和。若明
见必异。何处见杂。杂则二体。俱亡不亡。则应有边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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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则附而不离。不离则明灭见灭。云何见暗。合既成
一。则明不自明。云何见明。明若合见。则见不自见。云
何见见。若非和合者。惟见与明应有边畔。是见是明。
以何为界。经云。非和合及不和合。疑是刻讹。应云非
和合非不和合。前二节明非和合。后一节明非不和
合。与上非自然非不自然。同一意耳。】

「○阿难汝犹未明一切浮尘诸幻化相(至)了无所得。」

【上来徵心辨见。以至于此。同目浮尘幻化者。何也。阿
难堕淫慌怖。归来佛所。启请妙奢摩等最初方便。而
世尊先不诘其堕淫之谬。且徵所发道心。以至七番。
乃云。此非汝心。前尘虚妄想相。惑汝真性。岂不巳云。
道心妄想同目前尘。迥异小乘昔日闻见。故阿难悲
泪重重微细请问。自屈指飞光。使知见性不动。匿王
请问颇解性无生灭。何故目我等辈遗失真性。世尊。
举指验倒。示其倒因。告以晦昧为空结暗为色。令悟
身心不实。阿难复认缘尘。所以未敢认为本元心地。
世尊重引指月之喻。主客自分。辨见八还。缘心自异。
若此不还是我心者。何圣凡所见优劣不同也。谓别
有性能成佛者。云何得知是我成佛真性。而世尊广
引上下。所见之相。虽复有异。能见之性。正等无差。即
物之见。尚可混同。离物之见。非汝而谁。阿难复疑见
有大小远近。而世尊告以总属前尘。离器求空。方圆
何有。阿难颇信见性现前。而反疑身心何物。世尊悬
指万象色空。令其自择中间。尚无是见非见。何处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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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是我非我。由是一众茫然。所以文殊为决。既云本
无是我非我。何处更有是月非月。若悟妙觉明性自
然。令汝出于是指非指。阿难信性非生灭。复混冥谛
自然。世尊逐一甄明。使知见见非见。复例同分别业
进退合明。中间既无合与非合。何处更有和与不和。
故语器界根身同名幻化。幻化之体。其性元真。见既
如是。听闻觉知。莫有不然。广而推之。以及五阴六入
十二处十八界。相伪体真。随缘不变。妄真交错。理事
如如。无生死可出。无涅槃可證。无烦恼可断。无菩提
可成。若肯承当。便好歇心。恐馀惑未消。故再劳开示。】

「○阿难云何五阴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般若名为五蕴。蕴以积聚为义。阴以盖覆得名。由色
而起受想。是名积聚。逐妄背真。是名盖覆。然此五阴。
揽六尘为体。发识为用。自受想行识以及法。受想行
识。应具六种。而又前后生起。各有不同。思益经云。五
阴即是世间。而有三种。所谓器世间。众生世间。智正
觉世间也。若以眼根现量所缘。自色而识。以器世间
为能缘体。生起众生世间。故下文云。因动有声。揽声
成根者。是也。若以意根比量所缘。自识而色。以众生
世间为能缘。生起器世间。前云聚缘内摇。趣外奔逸
者。是也。若解五阴如相。即是智正觉世间。故曰如来
藏妙真如性也。】

「○阿难譬如有人以清净目(至)色阴当知亦复如是。」

【色阴者。总指根身器界见及见缘也。若人于一念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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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之前。妙鉴其由。如净目观空。迥无所有。所以十方
如来及大菩萨。了此见缘。如空中花。本无所有。少形
念虑。所见非真。其犹瞪目发劳妄见狂花。劳发而曰
瞪目者。谬实在我。非他能为。故曰无故不动者。用喻
觉明空昧。瞪以发劳。所以相待成摇。由是地水火风
渐成根身器界。此中同目色阴。喻以狂花。复有一切
狂乱非相者。喻见与见缘也。古人用喻九界色。此恐
不然。上云如来菩萨。并自住三摩地中所见。见与见
缘。如虚空花。本无所有。岂非简出四圣。何由混同色
阴耶。】

「○阿难是诸狂花非从空来非从目出(至)色阴虚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喻如色阴。非因缘有。亦不心生。若从缘有。既有来往。
非无处所。今观法法何状。缘既不有。何容起灭。故取
喻狂花。非因空有。若从心生者。既从心生。应合有知。
若有知者。去既知缘。旋当识处。若有处者。心中自多
一物。若无知者。去既成缘。旋成何物。又见缘之时。非
无分别。何以无分别时方号寂常心性。故喻狂华非
因目有心。因妄取目。因翳眚二妄本同。取喻为近。非
从空目。故非因缘。待劳方有。故非自然。】

「○阿难譬如有人手足宴安(至)受阴虚妄本非因缘
非自然性。」

【手足宴安者。譬如本觉无受。无故相摩者。譬卒尔生
心。起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也。夫受者。单境不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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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不起。要在根境和合。方起妄受。喻如两手之相合
有幻触生。根境如如。不觉动念。故曰无故能覆正念。
目之曰阴。若此受阴。如从境有。境自有受。不待我知。
又众人同见境时。则同时具受。不应有受不受。如月
行空。贵人赏之为乐。盗贼睹之如冤。岂有前境选择
而来。起此苦乐之受。若从根有。根自有受。何必待缘
而起受。若必从根有。如眼见色。出既见境。归当见根。
若有见者。似有一物身中往还。受阴无体。取喻幻触。
若了幻触之不真。则悟受之无受。根境两虚。故非因
缘待合方知。故非自然。】

「○阿难譬如有人谈说酢梅(至)想阴虚妄本非因缘
非自然性。」

【前色阴全是自妄。故喻目劳。受阴待缘。故如二掌。此
中想阴。全体无据。假览六尘。成此虚想。若无六尘。则
想体全无。梅即色尘。说是声尘。酢是味尘。前人说梅。
意缘过去所历之境。即是法尘。想体若一。不应缘色
缘尘缘声缘味而成此一想。唯口中出水。想体若异。
应成多想。口能出水。耳亦应有。梅应自流。说何无味。
若必酢想因说而有。彼人应合自流。若不因说。云何
水从口出。思蹋悬崖。补足触法二尘。缺于香尘。梅应
具香。文略耳。览尘成想。故非自然。来处无从。故非因
缘。】

「○阿难譬如暴流(至)行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行阴无状。变化密移。刹那不住。喻之如流。年月推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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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少不踰。喻如波浪。真性靡亏。喻之如水。若此行阴。
必我性有。即性以观。行阴何状。若必空有。空自迁流。
何预于我。若即性者。行阴流动。性应随流。云何身有
童耄。见性不变。澄湛空寂。应非性体。若必非性。圆鉴
去来。复是何物。若非虚妄。究竟起灭。何无处所。不流
而流。故非自然。流即不流。故非因缘。性若必流。圆明
妙湛。复是何物。性若非流。变现随缘。复是何物。是故
行阴自虚。妙性常实。唯水颇像。故取喻之。】

「○阿难譬如有人取频伽瓶(至)识阴虚妄本非因缘
非自然性。」

【识依四大。犹瓶之盛空。起有无见。如塞两孔。遥忆过
未。喻以远行。妄取彼境。如饷他国。而此识阴。非因彼
来。亦非此去。若彼来者。如人忆北京时。想处非无众
人。云何不见北京来此。若此去者。前境现前。云何此
身犹在床上。昔有尊者。心想淫女。一日梦与之交。遗
失不净。乃作念云。彼既不来。我亦非去。而淫事得办。
佛说一切唯心。不我欺也。豁然大悟。證阿罗汉。是知
五阴皆如来藏妙真如性。我信之矣。古人以舍身受
身。喻于远行。现阴为此国。后阴为他国。与上文不接。
此恐不然。现前识想流注念念可證。何必远取后阴
耶。不往而往。故非自然。彼此无据。故非因缘。】

「△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至)眼入
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中根尘对辨。而正辨在根。由前五阴。即一色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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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五阴皆空。而不知受等四阴皆依六根六尘而起。
故须广破。前以清明眼名之为真。狂劳花名之为妄。
此则即彼净目晴空犹是妄尘。故曰兼目与劳同是
瞪发劳相。何以净目晴空。同名劳相耶。前不云乎。色
杂妄想。想相为身。既是妄想之相。岂有六根非妄想
相耶。又云。色身外洎虚空山河大地。咸是妙明心中
所现物。岂非同是狂华依心现者耶。是以六入同目
瞪发劳相。故圆觉曰。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六尘缘影。
为自心相。彼则虽云妄认。未知所以妄认。此中发明。
与彼可为表里。夫性本无见。由尘发现。尘灭见亡。了
无处所。明中无暗。暗处无明。见暗见明。性无有二。是
知此见不由于尘。若必根生。离彼明暗诸尘。当何所
见。若生虚空。空本无知。云何有见。若必有见。既能见
尘。何不见面。若能见面。自是空知。何关汝入。三处本
无。宁非虚妄。缘尘有见。非是自然。见处无从。故非因
缘。】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急塞其耳(至)耳入虚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上文眼根取境利故。见则取著。不假他缘。直目根尘。
同是劳相。此中耳根本是圆通。刹那无生相可得。刹
那无灭相可得。若非无故塞耳指何物为妄。若滥同
妄想。恐人落于断见。故世尊巧譬曲成。真谓无碍辩
才也。夫生灭刹那不可得者。根尘圆泯。非惟声处全
无。而根处亦不可得故。特选其为圆通矣。塞耳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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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日不息。以声处无常故。耳根亦无常。不有而有。非
常而常。非妄而何。是知惟根与尘。同是劳相。此之闻
性。若因声生者。耳根寂然。因声显闻。声灭闻灭。灭则
更遇他声。应不复闻。闻则不因声灭。既不因声而灭。
岂得因声而生。若生于根。离彼声尘。闻作何状。若生
虚空。虚空自闻。何关汝入。三处无闻。故非因缘。因劳
作声。故非自然。】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至)鼻入虚妄本非因缘
非自然性。」

【问耳根圆通故。假塞以显劳。诚乎有理。何以鼻等三
根。皆假妄劳以显妄。何也。答鼻等三根。取境钝故。常
与法性相应。非假妄劳则显妄无由。何也。鼻等三根。
合中取境。合则有知。离则无觉。无觉则非惟不知尘。
亦复不知根。根尘既以圆脱。指何物为妄耶。因彼无
故急畜。则有劳触。因劳故显于通塞。通因塞显。塞因
通知。通则闻香。塞则不闻。递互发生。同名劳触。知冷
知寒。名之为触。闻香闻臭。名之为闻。闻时非触。触时
非闻。二处不有。是无体性。体性不有。岂因尘生。亦非
根出。若是空出。空当自闻。因劳发触。故非自然。多处
无因。故非因缘。】

「○阿难譬如有人以舌舐吻(至)舌入虚妄本非因缘
非自然性。」

【淡性常恒。舌不自尝。因劳发识。显甜苦淡。淡不自淡。
因苦显淡。苦不自苦。由甜识苦。递相由藉。犹如明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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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时无淡。淡时无苦。苦性不有。舌何形状。根既不有。
知乃妄觉。是知根尘同是瞪劳。若此味知必是真者。
应有处所。既有处所。非无指示。若生于舌。舌不自尝。
何能知味。若生于味。味应自知。何关汝入。若生虚空。
舌味何预。三处无有。故非因缘。因劳发识。故非自然。】

「○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触于热手(至)身入虚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身体如如。要待缘显。合则有知。识其冷热。离则无觉。
性同无记。然是触名数颇多。所谓病痒细滑等广举。
则六根对境。无非名触。此中触言冷热。论其槩耳。夫
触者。在冷同冷。居热同热。合有离无。其性安在。因触
显身。触无处所。身作何状。故知身触同是瞪劳。离彼
二尘。毕竟无体。若此触知。必生于尘。热时无冷。冷时
无热。尘尚不有。何能生触。因触知身。触既非触。身亦
非身。身不自触。触非身生。若生虚空。何关身触。待合
方知。非是自然。究竟无从。故非因缘。文云。涉势若成。
因于劳触。此亦刻之误者。应云涉势若成因有劳触。
意谓。因涉有劳。不涉则无。若言因于劳触。应是先有
劳触。后方相涉。同彼劳目见华。直恐不然。】

「○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至)意入虚妄本非因缘
非自然性。」

【意根无形。非如眼等。冥然莫辨。同幽室见。借彼寤寐。
用辨非真。盖常情以觉为实。以梦为虚。故先辨梦之
不实。后论觉亦不真。何也。梦中所见。与觉不差。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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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流注故。忆所不及。妄谓为忘。岂识元无。不了元
无。称为意根。此根既无实形。安有实法。故惟缘过去。
落谢五尘。妄谓见闻。作生灭解。名觉知性。全体虚妄。
非同现量。若悟尘之本无。则识根亦非有。故知根尘
同是瞪劳。此觉知性。生于寤寐。寤时或似可即。若推
于梦。身及见闻。曾无一物。梦既不有。为觉岂真。觉知
梦非。人亦颇信。梦不知觉。岂不其然。此有彼无。性从
谁生。若生于意。何不自生。藉他五根落谢之馀。称为
意生。见属于眼。闻属于耳。五根各有所属。离五之外。
复是何物。能生觉知。因睡有梦。故非自然。究竟无有。
故非因缘。】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前则尘为根所入。而正破在根。此中根为尘所处。而
正破在尘。兼破胜义。以眼为浮尘根。以见为胜义根
也。入以相藉得名。处以栖托立号。根执坚固。于性为
亲。假喻发明。始知为妄。故在前破。浮尘易辨。直指现
前。令识虚妄。故在后破。前云若眼能见。则诸巳死。尚
有眼存。云何不见。咸谓见不属眼。误认真性。此中见
与色空。俱无处所。是知胜义非真。惟根与尘。知觉见
闻。犹如幻华。本无所有。若悟不有。则全见全闻。皆如
来藏妙真如性。下文例此。】

「○阿难汝且观此祇陀树林及诸泉池(至)即色与见
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若谓见必是真。为生于根。为生于尘。若生于色。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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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前树林池沼。举目了然。既从色生。与色为一。应不
见空。若言从色生故色不自见。正合见空现前林木
池沼。应无所瞩。若彼色空同一见精所睹。是知此见
不从色生矣。若从根生。色从眼生。与眼为一。空非所
生。应不见空。云何空色了然。曾无偏睹。岂得色相偏
从眼生耶。若谓此见不从色生。黑月无色。云何不见
不能了色。若言不从眼生。则他方外国。眼根不到。云
何不识二处不有。见如空华。妙鉴万有。曾无留碍。岂
不为之妙真如性矣。因色显见。故非自然。色见俱非。
故非因缘。】

「○阿难汝更听此祇陀园中(至)即听与声二处虚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闻性本妙。生灭圆离。所以八音俱作。历历同闻。虽则
同闻。前后相续。曾无错乱。此之闻性。若是声来耳边。
阿难得闻馀处无声。何以一众齐闻。岂应钟声分应
他耳耶。分则钟具心识。不分则同时闻故。不独来阿
难耳边矣。若必不来。云何近则得闻。远则不闻。若复
耳往声处。阿难之耳。巳往鼓处。馀处无耳。何以钟及
象马种种音响。历历齐闻。齐闻则不往声处矣。若必
不往。如人不入北京。彼中音声。何以不闻。故知耳之
与声。听及不听。皆为幻妄。了此无真即本妙心矣。问
曰辨则言闻。结则言听。惟听与闻。有何差别。答曰闻
则本然不同生灭。听则作意。以作意故。斥为幻妄。如
前劳目等。是也。因声显闻。故非自然。声听俱非。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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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

「○阿难汝又嗅此炉中栴檀(至)即嗅与香二处虚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鼻以合中取境。取必待于缘生。以待缘生故。单根不
生。若必根生。鼻合自香。何藉他木。若必不藉。鼻不自
闻。说闻非义。因闻识香。香就外入。从外入故。鼻不生
香。若生于木。木自有香。即合巳闻。何藉爇烟。方闻香
气。若必烟木。四十里外。非烟非木。云何闻香。若必非
木。别然他木。何不闻香。若必非鼻。眼耳何不嗅香。即
离俱非。是无可是。实如幻华。了无穷诘。妙性如是。岂
彼有因。若生虚空。空无间然。何藉爇烟。有闻不闻。】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至)即尝与味二俱虚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淡性常恒。舌不自尝。尚不识淡。何能识味。若知味性。
必因舌生。甜苦辛酸。各有元因。受食之时。甜苦宛然。
离食之时。舌作何味。一舌多味。互推无有。非妄而何。
若言知味必非舌生。身触食时。甜辛咸淡。云何不觉。
是舌非舌。同名幻华。非舌即舌。元名藏性。若此味性。
必生于食。食不自知。食若有知。应具心识。若具心识。
食自辨味。何预阿难。若此味性。必不因食。酢何不咸。
蜜何不苦。若生虚空。啖空无味。味不空生。空如有味。
咸则恒咸。头面受咸。同于海鱼。何得虚空选择持咸。
汝舌舌味和合。起味知性。故非自然。无本可据。故非
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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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至)即身与触二俱虚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触无方所。待合方知。故引摩头。乃显知觉。在身为能。
在手为所。然则身不自触。藉手能摩。身为所摩。惟能
与所。了无可定。宁非虚妄。手摩头时。与头为一。若摩
足时。头则无知。何况四肢百骸。随按随知。了无定所。
若各无者。则冥然无知。何者名触。若各有者。则成多
触。何触是汝。不应身外别有一物与汝为触。待触显
知。故非自然。身手二无。故非因缘。】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至)则意与法二俱虚妄本非
因缘非自然性。」

【意无别尘。缘彼五根过去落谢之馀。以为法则。何为
法则。若善若恶。俱有规则故也。若此善恶法则。离彼
色声香味。迥无所有。纯一无记。此之法则。若即心所
生。法即是心。何得逆缘五尘称为法则。若离尘者。心
作何状。称为法尘。若离心别有方所。非无指的。色声
香味。各对五根。何者。是离心之法。纵许有者。法之自
性。为知非知。有知则同他人。何预阿难。若言即法即
心。何故心分有二。若非知者。现前明暗色空了然明
鉴。离此之外。更有何物。名之为法。若许有之。不无表
示。岂应人间更有空外之物耶。是心非心。离法即法。
俱无处所。非妄而何。逆缘成尘。故非自然。法则本无。
故非因缘。】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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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境如如。本无能所。识居其中。立内外见。故称为界。
夫识者。切近于心。识妄良难。故先破根尘。识居其后。
何也。五阴乃一期幻质。为六根所依。尘不自知。因根
显相。根亦无知。识托其中。故有分别。若能造之四大
不有。所造之六根亦无。根既不缘。尘何所偶。根尘无
处。纵有其识。欲将何用。是知如来破妄显真。无次第
中。成次第耳。】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至)则眼与色
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乃昔说根身生起之缘。今显藏性。迥异昔时。用质
前疑。故曰如汝所明。指前七徵文中。我所说中。非此
二种。眼色为缘。生于眼识。眼有分别。色尘无知。识生
其中。则为心在。世尊引彼为破。汝言识居根尘之中。
为因眼生。为因色生。若因眼生。眼不自知。离彼前尘。
无可分别。若言不假前尘而有分别者。汝之见识。为
是青耶。为是黄耶。既无表示。从何立界。若从色生。识
应是色。色灭识亦应灭。灭则谁知。空耶色耶。如亦识
空。则知色自迁变。识何去来。识不去来。界从谁立。若
必见识根尘共生。一半属根。一半属尘。合则为一。识
性自离。在色即色。在根即根。何者是识。与汝为界。离
则两合。知自还根。不知还尘。识作何状。齐何处所。名
为识界。若不兼。则非根非尘。界相自无。惟根尘识。三
处都无。故非因缘。妄依真立。故非自然。了妄无有。藏
性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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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生于耳识(至)则耳与声
及声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上文以眼色二处。破无界义。此中复有三处。闻耳与
声也。界以限别为义。盖显耳声各异。故名为界。此二
若有。许因有识。若此二者本无。何者名识。前处入文。
特斥根尘不有。今则权依根尘。定其不能生识。此识
若生于耳。如无动静。耳不自闻。不闻则不知。耳作何
形。若生于闻。闻不自闻。若必自闻。彼动静等。应非外
物。闻无相貌。耳即触尘。何得相杂共生识界。若生于
声。声则自知。知则声具心识。何关汝闻。汝若不闻。则
亦不知声之所在。如或知声。非识声有。若实不知。同
于草木。妄计生识。故非自然。本无可凭。故非因缘。】

「○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生于鼻识(至)则鼻与香
及香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先定鼻之所在。识因鼻生。能生之鼻。尚无有名。所生
之识。当有何界。次辨知之所属。非肉非空。并非香知。
知尚不有。界从谁立。若因香生。香不自知。谁知香识。
知香则不从香生。不知则不可名识。香不知香。因何
立界。识不知香。则识界非因香立。】

「○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生于舌识(至)则舌与味
及舌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若此识性因于舌生。何藉甘蔗乌梅等物。称为知味。
若味必不生于甘蔗等物。汝自尝舌。为甜为苦。舌若
是苦。应不自尝。谁知为苦。若实是苦。与苦为一。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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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甜。何况甘苦辛咸。有无互知。知尚无定。何者是舌
生之识。识既不有。将何立界。若识必生于味。味自有
知。分别甜苦。即同他人之舌。何预于汝。以不预故。谁
知是味非味。味非一物。舌无多体。若和合为一。应无
分别。无分别故。尚不了味。云何生识。若分别宛然。则
识不味生。若舌味和合生识。离则识无。云何识界。】

「○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生于身识(至)则身与触
及身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若此识必于身生。身应自触。何藉合知。以合知故。离
则知无。身何所识。若因触生。则未合巳前。应无汝身。
岂有无身而能知合耶。单境无知。则知不触生。根不
自觉。则知不身生。物不触知。身知有触。成敌二边似
乎有界及乎。知身即触。知触即身。互无一边。则界不
成立。合则有知。可名即身。离则无觉。宁不同于虚空。
知与无知。刹那不定。当从何处生汝身识。识尚不有。
因何立界。】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至)则意与法
及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若从意生。生不无缘。缘思有识。离缘则思无可思。思
既无思。云何生识。纵有能生。识将何用。惟心意识。一
体三名。曾无三法。别则三法宛然。既能生识。何不生
心。心识亦然。同则名意即意。心识本无。名心即心。识
意何有。识亦如是。互有互无。徒有妄名。曾无实体。体
性不实。界从谁立。若因法生。若即现量。分明五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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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五根。何名意法能生于识。故曰法法何状。若即比
量。过去刹那不住。何法当情。识从法生。若言即彼生
灭。是名为识。生则色等法生。灭则色等法灭。何者是
识同彼生灭。识同色等法。生则空色宛然。识同色等
法。灭则分别都无。既无分别。识何形相。识无形故。则
识界不成。云何识法。若根尘合生。五尘既对五根。何
者意根。合法生识。】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来常说和合因缘(至)中道了
义无戏论法。」

【阿难既述和合因缘皆世间变化。似知常住真心非
和合因缘矣。既知非是和合因缘。何以复混因缘自
然。而兴此问。盖谓根身器界。分亲疏二分故。根身义
亲。在前巳破。器界义疏。亦冀发明。故须再请。非重复
也。上云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虚空世界咸是妙明心
中所现物。虽则根身器界二分兼破。而所破在于根
身。此下地水火风空见识。亦以二分兼破。所破专于
器界。虽则义似连属。而亲疏自分。若混同今昔而问。
则阿难实是无知。何也。上文。佛云我说世间因缘。非
第一义。以有明示。何更问耶。】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汝先厌离声闻缘觉(至)如旋
火轮未有休息。」

【上云必妙觉性。非因非缘。云何常说具四种缘。而世
尊云。我说世间诸因缘法。非第一义。而不知何者是
第一义。故以世间因缘为问。而世尊明告。汝先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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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闻。多闻无功。不能免离摩登伽难。启请如来妙奢
摩等最初方便。故我发明藏性。迥异世间。云何复混
因缘自然。而自疑惑。其由真药现前而不能识也。夫
世间之相。顽碍不融。若定执不和。如虚空之不和于
色。则世间不成安立。若定执和合。则明暗色空不可
分辨。若亦合亦离。则生死死生。无有间息。何因而得
出离耶。如来藏性。又且不然。能不变随缘故。即色即
空。似乎和合。求其体不可得。随缘不变故。非色非空。
似不和合。而大用现前。欲除戏论。当究于是矣。】

「○阿难如水成冰冰还成水。」

【冰元依水。无外有体。水因风结。即为之用。喻一切法。
皆依藏性以为其体。性循业现。有世间相。如此则全
相即性。更非他合。非合则非因缘。以循业现。故非自
然。性真如是。非是强言。若欲混同和合者。如水成冰。
岂与他合而成冰耶。虽然。始终之义。不可不辨。始因
不觉生起。地水火风。成世间相。外道无知。目为自然。
世尊。以因缘。破彼自然。以不觉为因。动念为缘。非因
所因。不有而有。如水之成冰。因于时节。缘于朔风。以
成其相。众生执相迷性。枉受轮回。故佛出世。指明本
事。令识本性。如指冰即水。无外因缘。和合成冰。外道
离冰求水。二乘坚执不融。此中发明根身器界。全一
藏性。旷劫无有他物。谁受生死。故不同于戏论。】

「○汝观地性粗为大地(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水之结冰。信非和合。尘之成地。和合宛然。析之又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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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性全无。将何为合。尘之与地。皆土大之异名。如冰
之与水。曾无异体。无异则不可称合。析之见空不见
色。色尚不有。何物合成微尘。合之则见色不见空。空
尚不见。与何为合。是知如来藏性。不和而和。非合而
合。识心计为自然因缘。皆名戏论。何也。若定执不和。
实由聚尘。成此地大。若定执和合。析至无色。则无物
可合。若必自然。则何假聚尘。必非自然。则谁堆山岳。
若非因缘。则何名不觉。若必因缘。性同断灭。盖如来
藏性。不变随缘。则三法宛然。随缘不变。则一法叵得。
性相双融。体用自在。故涅槃称为秘密藏也。故云但
有言说。都无实义。非惟阿难问处无门。便是世尊答
亦失路。径庭之旨。孰解承当。】

「○阿难火性无我寄于诸缘(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古人画卦。乃曰离中虚即虚心无我之象也。夫无我
者。无所不我。故地水风。皆具火性。性虽本具。要假缘
生。如木中之火。钻则火现。石中之火。击则星流。大海
之水。风抟火𦦨。空中之火。假于艾镜。众缘假寓。则非
和非合。不应无从自有。则亦非不和合。识心妄计。强
执成谬。若离言说。则所计皆空。何也。若因日镜。彼各
一方。火之来往。应有形迹。若不因日镜。对水求火。火
则不生。故前文所谓非因缘非不因缘。非和合非不
和合。难思境界。惟圣乃知。少形思虑。巳迟八刻。】

「○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火性随寓故称无我。水任高低。故曰不定。常流。则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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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洎天皆从滔溺。常息。则世间万物无可资养。妙适
时宜。岂非藏性。若必和合。月陟天上。珠因手持。天渊
相隔。何处和合而能出水。若必天来。人应可见。既不
能见。非从月降。若必珠出。珠应自流。珠不自流。珠出
非义。然亦不是无因自有。亦非不和合矣。又如思忆
前人。或怜或恨。目中泪流。心想酢梅。口中水出。心忆
珍宝。身体光润。如是水性。周遍法界。随念成办。宁非
循业。】

「○阿难风性无体动静不常(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觉明空昧。相待成摇。故有风大。然此风大。动则风生。
不动则无。故曰无体。且阿难动衣。风拂彼面。风非衣
出。不从面生。虚空寂然不相参合。三处无有。体性原
虚。凡夫粗识。以谓移山吼木偃草兴波者风也。细以
观之。世界动时。观身动止。观心动念。莫不皆名风大。
外则遍界拂衣。内则一众动念。循业如是。有何处所。
少形思虑。却属妄缘。】

「○阿难空性无形因色显发(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出土多少。见空深浅。所谓因色显发者也。地等四大
是别。空大是总。总别相收。均名五大。周遍互容。无乎
不在。故称为大。以其互夺互容互隐互显。以互隐故。
尽为大地。包于虚空之内。而不知虚空含于微尘之
中。以互显故。出土见空。义性如是。宁容穷诘。故曰但
有言说都无实义。若因凿出。凿自出土。空不自生。出
土见空。义性乖戾。不因凿出。凝然大地。何处见空。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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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色空两立。各有边际。泯则色空两忘。各无体性。惟
此空性。具包十大。故居四大六根之中。统摄情与无
情之内。以其无生而无所不生。故出土见空。虽生而
未尝有生。故凿自出土。二乘不了。欲弃生而求无生。
安知生即无生。故出土可喻矣。无情器界如是。有情
根身岂有不然。空居两间。发明正等。】

「○阿难见觉无知因色空有(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自八还辨见以来。至于阿难自陈。不能于万物象前
剖出是见非见。一众茫然。文殊启请。此诸物象与此
见精。元是何物。而世尊答曰。本是妙明无上菩提净
圆真心。阿难混同自然因缘及与和合。世尊逐一发
明。阿难虽悟见性如是。恐不能广推阴入处界。故展
转发明。阿难洞悟根身。未融器界。重复启请。所以经
文联络。前则自根身推及器界。此下自器界而推及
根身。递互相成。如来藏性示诸指掌。所谓情与无情。
共一真也。上云不能剖出是见非见。而未知何以不
能。而世尊指见与色空。共相推检。一体不成。归体犹
乖。非同不同或异非异。实所谓言思道断。心行处绝。
均彼无情。同名六大。备举觉闻。包罗十法。皆如来藏
妙真如性也。既无是见非见可得。何有一体异体之
名。若能悟旨。成佛于尘点劫前。总饶未会也。秪是落
泊王子。义性如是。非谓强言。直下承当。何有不悟。】

「○阿难识性无源(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由尘发见。因根有相。相见无性。同于交芦。正指无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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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识性也。单根不显知。单尘不显相。识居两间。分别
成用。推其体性。了不可得。故曰无源。根境相对。本是
如如。无可分析。识于其中。次第标指。离根则识无所
寓。离境则识无所知。若必无知。则谁辨色空。明暗无
寓。则孰是眼耳鼻舌。必无根尘。此识应出虚空。若必
空出。则非相非见。非见则谁识空色。非相则孰立觉
知。无识无觉。宁不等于虚空。有识有知。应不同于物
象。若必无因。应离缘别识他物。见托于相。相推于境。
识作何状。若必有状。应有可指。离根离境。何者是识。
若无可指。其体本无。宁非藏性。若悟识性原无。则知
见闻知觉与前地水火风以及一切万法。一一称性。
周遍圆满。须弥芥子。各不相妨。前文觉触觉知。总括
六根。此中见闻觉知。总括六识。上文地及五根皆曰
清净。此中识心有了别功能。故称妙觉。若论循业。一
处求水火风。则一处现。遍法界求。则遍法界现。识心
循业。未有不同。故均称为大。根身器界。其性如是。无
生死可出。无涅槃可證。是佛了义之谈。今时之辈。愿
东愿西。舍此取彼。何其谬哉。】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蒙佛如来微妙开示(至)于如
来前说偈赞佛。」

【始于徵心辨见。终于七大遍融。中间纵夺破斥。发明
真心藏性。谓之微妙开示也。向执身外有身。未明真
亦同妄。至此真妄双融。是非俱泯。心同七大之遍周。
故曰心遍十方。七大皆依真心而幻立。故曰虚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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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皆如手执叶物。依心幻立。则全体皆心。故曰皆即
妙心。世界依心幻立。色身又依世界而住。故世界虚
空。比于叶物。宜乎色身。比于微尘。前云不知色身外
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所现物。至此方
悟。下文云。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有漏微尘国。皆
依空所生。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有。述赞于此。虽然
我辈讲论之师。当自揣摩。即今身心为在虚空外耶。
为在虚空内耶。如未得恁么相应。切不得讲过去了。】

「○妙湛总持不动尊(至)不历僧祇获法身。」

【妙湛即真谛般若。总持即俗谛解脱。不动尊即中道
法身。初则阿难启请妙奢摩他三摩禅那最初方便。
世尊徵心辨见。特以明悟常住真心。为初方便也。自
阿含以来。所闻三谛之理。未会真心。次第熏历。不名
究竟坚固。今也既悟心巳融真会妄。均名藏性。故一
切事至此。为究竟坚固矣。一心三谛。圆融无碍。自在
如王。向所未闻。今乃得闻。故曰希有。向所闻者。修一
分三德。證一分法身。断一分无明。此乃诸佛之常谈。
今也一念顿消亿劫倒想。不假僧祇而获法身。岂非
希有耶。古人有谓。阿难解悟。非谓證得。有以谓在指
大众非阿难一人。有谓神力暂令得见。予谓不然。本
有之性。一见永见。岂因神力暂见。既云各各自知心
遍十方。岂有彼得而此不得耶。阿难后进二果。其进
在位。非为法身而有增减。且法身有證德。一證永證。
喻借诞生王子。天然具足。有父在位。暂寄东宫。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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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子之求得者乎。又如儒子。即彼童生所诣之理。与
三公等。其升进者在位非谓文章。若以位难理。没劫
无有。见性之人。以理拨位。则一众皆堕上慢之谬。下
文云。理虽顿悟承悟并消。事须渐修因次第尽。可为
明證矣。】

「○愿今得果成宝王(至)烁迦罗心无动转。」

【法身有證德故言获。智身有报德故言成。化身有大
恩德故。度恒沙之众。法身巳證。报身未成。故兴此愿。
梵语卢舍那。此云福德圆满。利济无穷。故称宝王。分
身尘刹。遍应九界。是为化身。三身圆应。不纵不横。不
并不别。是为深心。如是深心。馀无能知。惟佛證明。不
舍恶而求净。当即恶以修行。故誓入恶世。以度众生
也。愿成宝王。即佛道无上誓愿成。度恒沙众。即众生
无边誓愿度。愿成宝王。必学无上法门。誓度众生。必
断无边烦恼。四弘既备。可谓深心。我誓如是。更冀慈
悲。微细开示。令我速成。空性无殒。尚可销亡。我心坚
固。终不可动。】

「△尔时富楼那弥多罗尼子(至)所说法音尚纡疑悔。」

【满慈先说如来四谛法门。佛推第一。今则微妙开示。
第一义谛。尚不及见。何况得闻。取喻聋人。佛意本欲
令我得悟。而不知反增迷闷。我等无学之徒。尚纡疑
悔。何况阿难未除习漏。盖由小乘教中说世间万法
皆是无常从因缘和合而生。今闻藏性本然非因非
缘非和非合法法真常。迥异昔说。故有此请。若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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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外现。一一无非垂范后来。】

「○世尊若复世间一切根尘(至)次第迁流终而复始。」

【满慈巳證真空。未谙妙有。以真空故。理合清净本然。
未知妙有。事能循业。所以执理有迷事之失。即事有
亡累之玄。上文既云。妙觉湛然。遍周法界。含吐十虚。
循业发现。可谓事理全彰。废立俱备。满慈据现前实
證。以为请端。欲使即事就理发明无惑耳。昔者长水
法师。于此有疑。特问琅琊觉禅师曰。清净本然云何
忽生山河大地。觉曰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
长水大悟。且问答无二。长水悟得个什么。诸方具眼
者检点看。未过关者。不得作文字消却。】

「○又如来说地水火风(至)钦渴如来无上慈诲。」

【上文执性难相。清净本然。不应忽生山河大地。此中
执相难性。空色不容。水火不合。云何均名藏性周遍
无碍。夫执相难性。似乎水火不融。若以性融相。色空
何有。譬如木中具有四大。钻则火现。绞则出水。摇则
生风。烧则成土。若以未发之前。求不可得。性无不容。
何有间然。若以巳成之后。则水火风土各异能触。若
谓不融。则木中应有水火界畔。若为定融。则世间空
色不分。故前云。但有言说。都无实义。岂满慈不解。直
欲微细辨明使后来者必信耳。】

「○尔时世尊告富楼那(至)钦佛法音默然承听。」

【有世俗谛。有胜义谛。声闻破有入空。以證胜义。故上
文云。十方如来及大菩萨。于其自住三摩地中。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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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华。本无所有。是以有学之辈。
不免茫然。满慈既登无学。同彼所见。故曰清净本然。
不明循发。故问云何忽生山河大地。执体迷用。大乘
小乘。依此别矣。盖小乘人但知破有證真。不知从体
起用。岂知真胜义性本来如是。故堕定性之失也。未
得二空者。声闻巳證人法二空。未證人法二不空。故
未能回向上乘。巳得空故。故问清净本然。未得不空
故。故问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若能了达空不空义。修
因證果。皆契一乘矣。】

「○佛言富楼那如汝所言清净本然(至)觉湛明性。」

【性觉妙明者。明即非明也。本觉明妙者。无觉即觉也。
以真体无明而无所不明。妙用非觉而无所不觉。体
用如是。非可强名。汝今问我。云何忽生山河大地。似
欲强名也。故上云。汝今谛观法法何状。下云。一人发
真归元。十方世界。悉皆消殒。是知满慈之问。如来责
其欲强名矣。汝既欲强以名之。所谓觉所谓明。为复
性本是明称为觉耶。为复性无所明要因所明显于
能觉称为明耶。若性本明。则迥离能所。尚无能明之
明。安有所觉之觉。能所既无。指何物为山河大地。为
觉不明。正指满慈痛处。故满慈亦以世尊诘处为问。
若此真性非明。则无所明。故世尊告曰。汝谓不明则
无所明。因汝有所明故。故问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若
无所明。则谁名山河大地。有所故不名真觉。若无所
明。则明及无明。皆不可得。为遣明无明故。权名觉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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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性。若明及无明二俱遣净。则觉湛明性。又非可得
矣。故曰言妄显诸真妄真同二妄犹非真非真云何
见所见。即此义也。】

「○性觉必明妄为明觉(至)因此复立无同无异。」

【释成上文无所明则无明觉之妄。有所明非是性觉
之明。若无所明者。非惟无有明与无明。而觉湛明性。
则不可得。云何不可得耶。以性必明。本无能所。因立
妄能。便有妄所。故名明觉。觉既本明。岂因所明而显。
觉耶。原因妄能。而立妄所。既因妄立所。还因所立能。
以真妄相对故。以真体为同。以妄想为异。以能所相
对。能立为同。所立为异。能立即是觉明。所立即是明
觉。下文以虚空喻同。以世界称异。性觉真体。本无同
异。背真从妄。则炽然成异。本觉之性常一故同。所觉
之相常别故异。觉明异明觉之异故。因异立同。欲双
遣同异。立性觉之明。故曰无同无异。是皆因有所明
故。有明有无明及觉湛明性。若无所明者。则非明非
无明。及非觉湛明性矣。】

「○如是扰乱相待生劳(至)彼无同异真有为法。」

【真性本无能所。而能所妄立。故成扰乱。能因所立。所
因能成。递互生起。故相待生劳。劳非有因。如目精无
故不动瞪久劳生。则于虚空别见狂劳华相。浑浊净
目。引起尘劳。作有无见。虚空为无为同。世界为有为
异。双遣同异。复立无同无异。即如双遣真妄。立彼觉
湛名字。即有为法。此皆因有所明。而有如是相待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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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若无所者。尚非觉湛明性。何有明与无明。先起尘
劳烦恼。后现虚空世界。是为因能立所。下文三种相
续。先于觉明空昧者。是为因所立能。故名相待。】

「○觉明空昧相待成摇(至)以是因缘世界相续。」

【妙觉本明。元无能所。由空昧故。能所成待。故因能觉
立所明。还因所明显于能觉。二者相待。同依无明。不
动而动。故有风生。以风性无体。仗于动静。动则生风。
静则风息。因摇生风。理必如是。初动生风。动久成碍。
生风则觉明相待。成碍则明觉立坚。是为纯所遗能
坚执不动。故成金轮。动久成坚。坚久复动。动故生风。
风属木。木能生火。以风金相摩者。如世取火钻木得
之也。火尅金而金能生水。故有水轮。以火金有夫妇
之义。故能生子。水从金生。性从下润。火从木生。性必
上升。故曰交发。金乃土之属。坚燥为洲潭。水性流动。
为巨海水。因蒸金生润。则水受火金之气。故海中现
火。土受金火之气。金能生水。故江河常注。坎为水中
男之位。性属阳。离为火中女之位。性属阴。夫强妻弱。
阳气刚盛。故结为高山。即火升之义。土寄位于坤。属
于阴强阳弱。故阴气上升。抽为草木。所以击则成焰。
融则成水。烧则成土。绞则成水皆不坏气分也。金木
水火上递相成尅。而亦递相发生。延接为种。所以世
界相续。前文云。空晦昧中结暗为色。而未知何以为
色。此中微细辨明。生发有因。非为唐说。儒道二教。虽
谈五行生尅之义。而未知何以生有五行。庄子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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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昔有道士。以此叩问大慧。而大慧不能答。后阅
此经。抚几长叹。始羡此道士善究此理者也。】

「○复次富楼那明妄非他(至)同业相缠合离成化。」

【明觉之妄。岂有他谬。谬在觉明。是谓因能立所也。觉
明何以为谬。盖满慈不解本明本妙。而计能明所明。
所既妄立。还生妄能。由是眼能见。耳能闻。乃至识能
了别。开则有六。合则惟四。眼见耳闻舌知身觉。鼻亦
称闻。意亦称知。成就变化。各局其能。缠彼同业。以逐
其类。】

「○见明色发明见想成(至)以是因缘众生相续。」

【非局而局。故见明觉之色。是亦因能而见所也。非见
而见。还复因所而成能也。能所皆妄。是为以妄逐妄。
憎爱由生。且憎爱均想。何以独言流爱为种。岂憎不
为种耶。盖言其多分耳。故圆觉云。一切众生。从无始
际。由有种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憎则不愿同处故。
下文叙人死为羊者。憎亦成种。故知但言多分也。洎
谈四生。胎因情有。卵唯想生。可得言爱言憎。湿以合
感。岂非阿附。化以离应。实由忻厌。所以变化合离。但
论大槩矣。古人以中阴所见。用消此文。恐未必然。而
世尊因满慈所问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故。
直叙根身器界生起之由。彼时尚无现阴可得。指何
者。为中阴耶。】

「○富楼那想爱同结(至)以是因缘业果相续。」

【父母子孙。具指四生。非特人道。故圆觉曰。卵生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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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当知轮回。爱为根本。
此云。贪欲为本。与彼符合。递相延种。本于贪淫。是为
爱想。递相吞食。本于杀贪。是为憎想。人复为羊。羊复
为人。递互相酬。虽本盗贪。而实憎爱相待为种。爱极
为憎。憎极成爱。淫亦名盗。杀亦为盗。具如律辨。惟淫
杀盗。举一而三。如恶叉聚。生必同科。贪瞋痴言三而
一。是故生生世世。常在缠缚。】

「○富楼那如是三种(至)因此虚妄终而复始。」

【结前三种相续。明妄非他。觉明为咎。因觉明而立明。
了知性即明觉也。因明觉而生妄能。即了发相。因有
妄能妄所。妄见山河大地。不局而局。非有见有。惟终
与始。同一妄情。】

「○富横那言若此妙觉本妙觉明(至)何当复生。」

【意谓本妙觉明。生佛无异。无异则最初无故。妄动生
此山河大地。如此则未动巳前。与佛一体。一切众生。
皆證本觉清净。妄动故生山河大地。诸佛今虽巳證。
还同众生妄动。不若妄动者。清净本觉。一体何分。众
生动想。则生世界。诸佛动念。岂得不生。若实不生。生
佛何得无异。若必不异。何时更生山河。满慈以在缠
佛性。难彼出缠佛性也。夫佛性喻如金矿。诸佛所證
如出矿真金。虽历万劫。金性不变。故圆觉曰。一成真
金体。不复重为矿。虽复本来金。终以销成就。众生所
迷如在矿之金。而有多种分别。一者不信矿中有金。
即一阐提不信凡夫有佛性。二者虽闻不辨。别拾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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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用力煅炼。虽历尘劫。终不得金。即彼外道。终不见
性。三者虽信矿之与石。都不能辨。亦不知修炼之者。
即彼盲修凡夫。四者虽能辨识。不知火候炼磨以成。
不得见金。即彼析色声闻。前云。不能得成无上菩提。
别成声闻缘觉及天魔王者。此也。五者虽知火炼不
解文武既济。即彼出假菩萨。六者善解文武火候。用
中道智。煅炼出金少分。即十住菩萨。如是增进。五十
番煅炼。乃具得精金。方證妙觉。满慈不解如是次第。
故兴此问。实为要问也。然则此疑非特声闻。菩萨有
之。圆觉经。金刚藏菩萨问曰。若诸众生本来成佛。何
故复有无明。若诸无明。众生本有。何因缘故。如来复
说本来成佛。十方异生。本成佛道后起无明。一切如
来。何时复生一切烦恼。问则此略彼备。答则此备彼
略。影响可以合看。是下连引五喻。发明问意。可谓慈
悲之至矣。】

「○佛告富楼那譬如迷人(至)菩提涅槃亦复如是。」

【方本不移。迷者谬执。若悟本方。自悔其痴。所以十方
如来及大菩萨。以其自住三摩地者。见此世界。本无
所有。如虚空华。众生妄认觉明。执有明觉。有世间相。
然此诸相。非因迷有。如方之不因其迷而为之动移
也。亦非悟无。以诸相本无。妄计成有。若离妄计。必不
可得。如所惑之方。本非南北。计为南北。若离其迷。南
北宛然。向所迷者。自知为谬。如此则非特诸佛證之
名为本无。当其众生迷时。何尝为有。此答其无状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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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也。苟能妙悟。则何者是世界无状忽生诸有为相。
次引翳华喻者。答其有为习漏。何当复生。夫空本无
华。翳病之谬。不了翳谬。妄认生灭。以是为狂。欲望更
生。狂而又痴。此喻有三。初因翳眚。无见生见。不有而
有。喻诸凡夫迷于本觉见世间相。次则翳除华灭。不
了翳过。计华巳灭。无灭见灭。不无而无。喻诸声闻妄
执有得灭世间相。三则见华灭巳。欲望更生。正中满
慈所问。世尊引喻。令其自陈。一答并消。可谓巧曲开
示者也。法身有證德。如矿中之金。涅槃有断德。如木
之成灰。所以上二喻者。理须顿悟。承悟并消。下二喻
者。事假渐除。因次第尽。若无前喻。则外道有长邪见
之愆。若无后喻。凡夫起拨无之谬。长邪见者。外道以
为本无佛性因修乃得。如不识矿别炼他石。历劫不
就。拨无种者。凡夫虽知本有佛性。不假修行。如执矿
为金。终不成用。若谓矿中本无金性。别炼他石。何以
不得成金。性虽矿有。要因炼得。若不煅炼。矿石终不
成金。凡夫若无佛性。修功炼行。终成唐弃。虽则本有。
而为烦恼所杂。要因修得。故在缠出缠。不异而异矣。
满慈问处有二。一问云何忽生山河大地。二问地水
火风不合相容。答初问巳竟。此下答第二问。】

「○富楼那又汝问言地水火风本性圆融(至)故发尘
劳有世间相。」

【虚空是一。诸相是异。一异发挥。不相障碍。亦不混杂。
以不碍故。日照则明。云屯则暗。以不杂故。彼此明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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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日宛然。诸相之倾夺不停。而虚空之寂然常住。以
互容故。彼此具现。此是山。此是地。此是万象森罗。乃
至世出世间。一切诸法。一念具彰。宛然帝网。以互夺
故。明不是暗。暗不是明。以互摄故。举一虚空。而具万
象。地水火风。随举一法。而各各具摄。何为俱现。时人
所见。尽谓虚空无形。洞豁无碍。故能普容。色法坚碍。
岂能俱现。故世尊引日为示。且日一种而能随人所
见。两人见日不同。而千万人见日。亦各随异。广而推
之。四天下人。咸谓见日各对其面。及川河淮济江海
沟渎之中。皆见有日。日惟一轮。所见各异。若谓分开。
则天无二日。何况千万。若必不分。彼人于东西沟渎
等处。各见其日。名为何等。若欲以识心辨的。纵尽如
来神力。莫知所以。云何俱摄。虚空洞豁。万象包含。人
或可信。色质坚碍。容摄难信。且如木质坚碍而能具
摄四大。钻则出火。绞则流水。摇则生风。烧则成土。坚
碍之色。尚能具容。水火风大。莫有不然。相容不容。各
现俱现。皆不得而思议也。体随于用。色空倾夺。万法
齐彰。用顺于体。色空齐泯。一道坦然。如此则心不得
而思。言不得而议。满慈欲问无门。世尊答亦失措。常
住真心。于此见矣。】

「○我以妙明不灭不生合如来藏(至)故发真如妙觉
明性。」

【阿难以色空相倾相夺。而如来藏。循业发现。故有世
间相。用答满慈云何忽生山河大地。此中不生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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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如来藏。故发真如妙觉明性。用答妙空明觉何当
复生山河大地。以如来證妙觉故。于一切法。无生无
不生故。以无生故。惟妙觉明。无不生故。圆照法界。以
圆照故。即体之用。一为无量。即用之体。则无量为一。
小中现大。如目包世界。大中现小。如须弥纳芥。不动
而遍。彼此无碍也。身含十虚者。各各互容也。依中现
正。正中现依。皆由灭尘合觉。势使然也。非是强言。复
有互隐互显互纵互夺。相即相入。成巳成他。一如华
严广明。】

「○而如来藏本妙圆心(至)用世语言入佛知见。」

【以理融事。则一切俱非。似事融理。则一切俱即。事理
双照。则凡圣宛然。事理双泯。则生佛何有。阿难执妄
迷真。妄生忻怖。世尊语以自他不有真心常住。自徵
心辨见。以及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本如来藏妙
真如性。以示其体。以谓一切俱非者也。满慈不明循
发。问云何忽生山河大地及四大相容不碍。世尊答
皆由觉明明觉二种妄惑故。有三种相续。以示其相。
所谓一切俱即者也。若悟真心。则言思道断。心行处
灭。圆融照了。可废可立。所谓离即离非。是即非即。直
入中道不思议境。非二乘之所知矣。所言。用世语言。
入佛知见。尝谓声闻缘觉而不能知。今时讲学之徒。
莫有不中其病矣。】

「○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至)爱念小乘得少为足。」

【上云。用世语言。入佛知见。非也。然亦不可尽废。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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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有迷空。二乘破有执空。各得一偏。不名中道。皆名
世语。若是如来所说。非有非无。非不有无。非真非妄。
非不真妄。非自然。非不自然。非因缘。非不因缘。如是
开示。直入不思议中道了义。證入佛乘。鲜不由此。故
非世语可比。何也。佛性本有。若非如是开示者。何由
而得佛乘也。喻如琴等。虽则本有妙音。若无指法。何
由而发。是知言亦不可尽废矣。所言妙音者。众生佛
性。生佛等有。佛得指法。故发妙音。众生不能。徒成乱
弹耳。如是则当弃世语而学中道。毋执小见而生满
足。谆谆诫劝。如此佛恩。何以报哉。】

「○富楼那言我与如来宝觉圆明真妙净心无二圆
(至)是人心狂更无他故。」

【满慈初问。云何忽生山河大地。次问。地水火风不合
相容。以及七大中。循业发现。随众生心。应所知量。恐
在会大众。未知循业所以。故兴第三问。而世尊答。以
觉明明觉二种妄缘生成世间三种相续。若悟本心。
则悉皆不实。若如所谕。则根身器界。同是妄缘。迷妄
所成。则未迷巳前。与佛本觉。曾无二致。众生无端忽
迷。有世间相。而未知诸佛亦有迷时生烦恼不。若佛
不迷。则众生何故忽迷。若众生忽迷。则诸佛何故不
迷。而世尊引迷人背方。非谓方移。迷者自咎。知者常
觉不迷。若迷人因指得悟。无复更迷也。而满慈复谓
迷有因缘。故兴此问。意谓。我及众生。同佛本觉。无二
圆满。则知我等由迷妄惑狂受轮转。而未知何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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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世尊引演若迷头为喻。岂有其因。但因狂故。爱镜
中头。自责无头。无故狂走。镜中头有二意。所谓忻怖。
文似有缺。阿难见如来紫金光聚胜妙殊绝。由是渴
仰从佛剃落者。似爱他头瞋巳无分而狂走者也。因
堕淫舍。为摩登所逼。而起慌怖。似瞋他头自羡巳头
而欲避走者也。不知皆是自心无故取舍忽生忻怖。
同名狂走。阿难展转请问。世尊微细发明。莫不辨此
镜中头矣。及乎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以及七大
周圆皆如来藏妙真如性。何所不该。妄生取舍。是知
惟瞋与爱。总是失心狂走。岂定有因。复令满慈自供
者。使必知无因也。所以洞山云。失晓老婆逢古镜也。
心生瞋嫌。与此爱头。正相对耳。马祖云。凡所见色。即
是见心。心不自心。因色显心。华严云。知一切法即心
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上文云。若能转物。即同如
来。又云。色身外洎山河大地。咸是妙明心中所现物。
若不明悟。谁非狂走。】

「○佛言妙觉明圆本圆明妙(至)妄性如是因何为在。」

【妙觉明圆。本圆明妙。即体用无二圆满也。以妙觉故。
不妨随缘。以本圆故。曾何亏损。夫妄依真有。真不生
妄。以不生故。何有其因。若有因者。何名为妄。妄虽无
因。仍因妄起。如云明妄非他觉明为咎。则所因能立。
所妄既立。生汝妄能。则亦能因所起。故曰展转相因。
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分自分他。尘劫莫返。
了知迷因。因迷有识。识迷无因。则生灭俱不可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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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不可得者。岂不如寤人说梦耶。妄因迷有。悟知是
迷。迷妄俱非。本觉妙心曾何遗失。如演若达多。头本
不失。狂迷谓失。慌怖狂走。岂特狂歇得头。当其狂时。
头亦何失。若知狂谬。自悔其痴矣。】

「○汝但不随分别世间(至)何藉劬劳肯綮修證。」

【所言狂者。何谓也。即分别心是。若不分别。则世出世
间。自他诸法。大小名相。一切不实。如虚空华。本无所
有。有何修證。如此则阿难种种起问。同是狂相。若识
是狂。则三因三缘。当念不生。胜净妙心。岂从人得。三
因者。空昧为世界因。贪爱为众生因。杀盗为业果因。
皆因迷妄。若了迷妄。则狂惑叵得。】

「○譬如有人于自衣中系如意珠(至)方悟神珠非从
外得。」

【上文引喻将终。故劝不随分别。则知本有菩提。非从
外得。恐未悟者。定执菩提要因修得。盖他经皆云历
劫修證。此中不藉修證。自相矛盾。良难取信。故重引
衣珠。以为喻端。即如阿难见佛三十二相渴仰剃落。
又云。将谓如来惠我三昧。无劳我修。而今始知身心
本不相待。若不修行。如不闻等。与此开示。势似相反。
观意会文。阿难慌怖求恳。妙奢摩等最初方便。以至
于此。岂不如迷自衣珠而贫穷求乞者也。世尊展转
发明。岂非智者示珠者也。上文歇即菩提。此喻当其
迷时。珠未曾少。迷者自谬耳。】

「○即时阿难在大众中顶礼佛足起立白佛世尊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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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杀盗淫业(至)因缘自然理穷于是。」

【阿难前闻非因非缘非自然非和合。似有契入。故说
偈赞佛。今闻三缘断故三因不生。复疑因缘为是。若
依今说。则上说为非。若依上说。则今说为非。处此两
难。故有此问也。上文非因缘自然和合者。为明藏性
也。以藏性非因缘自然故。今云因断缘灭即菩提者。
正是非因缘义。以菩提不属因缘故。恐人不解。故此
重请。复引身子等闻因缘义而得开悟者。所谓引喻
不齐矣。何也。身子等闻因缘者。偈云。法从因缘生。法
从因缘灭。生灭是因缘。自性非生灭。既云。性非生灭。
非因缘明矣。佛云。彼说自然。我说因缘。破彼自然。非
外道所知。如此则因缘自然。皆表显建立。曾无实旨。
自然既非因缘。何有阿难反疑。自然有异因缘故。世
尊复引狂性因缘。以为开示。狂非自然。因一念不觉。
失心狂走。故说因缘。狂若歇时。自然有不狂性。如此
则不狂之人。因缘自然。皆成戏论。如人患病。服药得
愈。有病有愈。若无病者。非病非愈。故曰。因缘自然理
穷于是。】

「○阿难演若达多头本自然(至)头本无妄何为狂走。」

【文分三节。初则总言头本自然。谓无自然。无不自然。
以自然之名。名不自立。如眼之不自见。心之不自知。
既非自然。则何待因缘。怖头狂走。次云。头若自然。因
缘故狂。则头应巳失。头既不失。则狂怖奚为计因缘
者堕矣。三云。狂若自然。本有狂性。则应人人皆狂。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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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自然。若此狂怖性本具有。有狂时。有不狂时。彼不
狂者。狂何所潜。若独演若狂。而馀人不狂者。则狂非
自然性具。明矣。若此狂性。必从因缘生者。各各照镜
因缘义同。何故。馀皆不狂。而独演若狂耶。是知因缘
自然。与彼本头。曾何所预。上文云。迷巳逐物。认物为
巳。演若一喻。可为尽矣。】

「○若悟本头识知狂走(至)此句方名无戏论法。」

【此中还指初文为结。若悟头本自然。本自其然。识知
狂走。因缘自然。俱为戏论。上文所谓。但有言说。俱为
戏论也。如不能言下。知归重起妄计。因缘灭故有菩
提生者。此但生灭。非得菩提也。生灭俱尽。无可得者。
名无功用道。不即默契。执有自然。复落生灭。无生灭
者。名为自然。初云所谓本自其然。无然非自。故引世
间和合。以晓谕之。和合者。即因缘义。本然者。即自然
义。此皆世间所计。若悟藏性。无戏论者。本然非然。和
合非合。合然俱离。即因缘自然二俱远离。而复非离
非合。妄计斯遣。真心斯在。故圆觉云。远离为幻亦复
远离。离远离幻亦复远离。得无所离。即除诸幻。即此
义也。】

「○菩提涅槃尚在遥远(至)秪益戏论。」

【法身有證德。智身有报德。涅槃有断德。菩提者。即智
身也。能悟合然俱离离合俱非。得无功用道。證法身
也。智身则广修六度。入一切差别法门。然后福智圆
满。成卢舍那。涅槃则断烦恼。到无烦恼可断。始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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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性。是二者。必须历劫修證。故云遥远。所谓理虽
顿悟承悟并消。事假渐除。因次第尽。若惟空持诸佛
言教。而不修行克證。只益戏论。何也。如舍利弗。乍闻
一偈。克證断结。永出生死。阿难具持法藏。伸词请问。
展转成疑。岂不天渊哉。虽则阿难大权示现。正为我
辈空恣谈论一无所得者设也。】

「○汝虽谈说因缘自然(至)如何自欺尚留观听。」

【文有三节。初则虽达无戏论法。菩提涅槃。尚在遥远。
必须修證。非多闻可预。次释多闻明了自然因缘决
无戏论。若不修證。多闻无益。故不能免离摩登伽难。
若此多闻。可当菩提。则何须待我神咒加持然后彼
此解脱。三则劝修无漏。胜彼多闻。日劫相远。密显神
咒功能。作助道缘起。正意在起修道也。经分五分。见
道分齐于此。馀不繁演。】

问曰。一席所谈。无非正法。何
以止此。

答曰。修道分者。惟选一耳根圆通。为此方教
体。乃教门一期赞扬不可一定。何也。如二十五无学
所證圆通。实无优劣。欲令阿难速易成就。岂能尽摄
群机。以机有利钝。因心不等。此为观音易入。而彼二
十四圣。于十八界。各称便宜。所以香岩击竹悟道。灵
云见色明心。临济领于痛棒。玄沙悟伤足指。沩山拨
火。洞山睹水。虽如来再世。不能非其悟。是知不可一
定也。助道分称扬神咒。如能即信。定获冥加。證果分
乃圣贤境界。非凡夫可测。诸天升进。故不可知。即如
三涂果报。岂予尽解。五十阴魔。惟佛能究。下地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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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然莫解。故或是或非。并听古人。惟此见道一分。学
者当尽其心。故予敢呈管见。与诸方共。然则圣意叵
测。脱有谬解之过。伏惟知识乞施忏悔耳。

问曰。一人发真归源。十方世界。悉皆消殒。自我本师
释迦以来。其间祖师。递代出兴。岂不是发真归元者。
何以出间还复如故。当有旨不。

答曰。汝尝梦中所见山河大地。与日间同不。曰然。如
此假如十人同做一梦。十人所见异不。曰不异。假若
一人醒时。此一人所见世界。巳消殒不。曰巳消殒。既
巳消殒。彼九人未醒者。所见世界同消殒不。曰不然。
彼九人未醒。那得同消。如此则汝何疑诸圣之世界
不消耶。一人醒时。则一人之世界巳消。十人同醒。则
十人之世界消殒。何有不可。以一人醒时同彼九人
之在梦。亦不可以九人在梦而疑一人之醒。故曰十
方如来与大菩萨并其自住三摩地者。见此山河大
地。如虚空华。本无所有。且我辈现抟四大六根。如梦
中人说醒时话。其可得哉。

问曰。一期所论。以谓堕淫生怖。见相生忻。求不可得。
皆名妄想。正等无差。如此则圣道不必修。淫杀不必
断。今云众生以贪爱为本。业种以淫杀为本。三因断
故。三缘不生。心中演若。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如此则
淫杀必当断除。方成佛道。若以前说为是。则成拨无。
若以后说为是。则成妄想。何以辨之。

答曰。显理扶事。各有宗趣。前为阿难不明真心认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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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尘妄生取舍。所以令其择取真心。徵至无有。心既
不有。取舍奚为。次由阿难起无心之怖。复令择见。其
间见性不还。见非远近。见非大小。见非舒缩。见非因
缘。见非自然。乃至见非和合。方知性真不动。妄心徒
自去来。同于幻梦。若执定有不动见性。犹名妄心。直
至见犹离见见不能及。始是真见。由是广推。五阴六
入十二处十八界。七大周圆。称性发挥。离是非是。于
中可有修道之是而淫杀之非乎。所以理须顿悟承
悟并消。若必欲于中取舍。是非真如。撮摩虚空。秪益
自劳。但有言说。俱无实义。若解称性发挥。则海印发
光。少加意识。则尘劳先起。理性如是。非是强言。此中
扶事。必须断除。若不断除。则徒成狂解。终无得益。所
以业种以淫杀为本。三渐次以断淫为正。修證圣位
必先欲爱乾枯。六天惟论欲之轻重。以辨升进。梵天
以欲心明悟。不犯欲尘。身为梵侣。十因六交。多论淫
欲。五阴魔业。必曰淫淫相传。故落魔道。淫既如此。杀
盗亦然。著欲断欲。优劣如此。岂有不断而得解脱乎。
故曰事假渐除。因次第尽。经文于事理两间。致意谆
谆。不可不辨。汝之所问。实为要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