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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十
京都西湖沙门 交光真鉴述

【想阴魔相巳竟。
△四行阴魔相。此阴前于二卷。五
阴科中。彼约迷位。故取其粗。譬如瀑流。此约修位。
故取其细。喻同野马。以前三巳空。而所馀行阴最
为深细。分三。一具示始终。又二。一始初未破区宇。
又二。一蹑前想阴尽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想阴尽者。是人平常梦想
消灭。寤寐恒一。觉明虚静。犹如晴空。无复粗重前尘
影事。观诸世间大地山河。如镜鉴明。来无所粘。过无
纵迹。虚受照应。了罔陈习。惟一精真。」

【前来十种。若具透过。或始终不起爱求。或魔来便
能先觉。如是久久。想阴自有尽时。故此科示想尽
之相。寐即睡也。寤即醒也。寐中有梦。寤中有想。然
梦乃寐中之想。想乃寤中之梦。皆独头意识所为。
想阴之体相也。故想阴尽者。梦想皆灭。由寐无梦。
而寤无想。故寤寐恒常。一念不生。自是性觉妙明
之体。岂不恒常。虚而无窒碍。静而无喧杂。如云散
空澄。且粗重尘影。即是法尘全依想阴为体。想尽
尘自无依。故言无复粗尘等。此以上约心之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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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观诸下约心之照境妙也。又上独影先虚也。以
下性境亦虚也。如镜鉴明者。盖言心照山河等。如
镜现影。无挂碍也。过者离境之后也。无迹者。如镜
还空无留滞也。虚受照应者。收束上文言心之触
境。但虚受照应而巳。明心境皆虚融也。末二句。总
言想尽真纯以结之也。罔无也。宿积深厚曰陈。习
即习气也。盖浮想扰心。诚宿积难除之习气。今乃
一旦灭尽。故言了。罔谓了不可得也。惟一精真者。
纯一虚静觉明之体也。
△二状示行阴区宇。】

「生灭根元。从此披露。见诸十方十二众生。毕殚其类。
虽未通其各命由绪。见同生基。犹如野马熠熠清扰。
为浮根尘究竟枢穴。此则名为行阴区宇。」

【生灭指分段生死而言。三界众生。所以生灭无停
根元。皆是行阴所迁。前三阴未破。则此根元终不
可见。今前三尽除。第四自现殚尽也。十二类生该
尽天上人间四空。不出行苦。正谓此耳。故曰毕殚
其类也。环师谓。由绪为识阴。而生基为行阴。见二
阴深浅之殊。圆师谓。各命为别相。同分为总相。定
二阴细粗之别。皆宜深玩之也。庄子注中。巳辩野
马。但是阳焰。非是尘埃。且熠字从火。既表光明闪
烁。足显与焰为顺。乃田间地气春晴伏地可见状
如水而光如焰也。清扰言动之细微也。焰喻正表
隐微难见。若通前后。俱用水喻。则想阴尚如大浪。
行阴乃如细浪。识阴则如无浪流水。真觉性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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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湛然不动之水。故行阴为分段根元。识阴为变
易根元。前后较量。粗细妄真。历然指掌。故知惟一
精真亦纵许也。浮根尘。即浮根四尘。谓肉身也。究
竟枢穴。谓迁谢老死之深本全在于此矣。末结行
阴区宇。盖独取熠熠清扰为其相也。
△二终破显
露妄源。】

「若此清扰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习。如波澜灭
化为澄水。名行阴尽。是人则能超众生浊。观其所由。
幽隐妄想以为其本。」

【首举行阴而称元性。明其为生灭之根元。性体也。
水浪停息曰澄。元澄即识阴也。性入元澄者。盖细
浪之行水。收归无浪之识海。元习即行阴种子。一
澄元习者。永绝行阴之种习更不起也。下喻可明。
全孚前之水喻。温陵曰。生灭不停。业运常迁。名众
生浊。故行阴尽则超之。行阴密移。曾无觉悟。故曰
幽隐妄想。具示始终巳竟。
△二中间十计变境。言
计者。显此但是自缘定中所见。而生种种邪计。非
有外境魔事之扰也。就分十。一二种无因。又为三。
一标由示坠。】

「阿难当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
十类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穷生类本。于本类中。
生元露者。观彼幽清圆扰动元。于圆元中。起计度者。
是人坠入二无因论。」

【此下十计。既当想阴巳破行阴未破。中间所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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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科牒叙想破行现以为发端。是得正知者。即不
遭邪虑也。奢摩他中者。即圆定发明也。凝不动也。
即始终不起爱求。明不迷也。即魔来先觉不惑正
心。即双承不动不迷。而头正尾正也。如是则上来
十类天魔毕竟不得方便。方得精研者。始能力破
想阴也。穷生类本者。初得彻至行阴也。此上方以
历述想破行现竟。于本下。却说正因行现而遂起
十种邪计。良以想破之后。天魔无可奈何。不复更
至。惟是自心邪解作孽。所谓心魔也。本类即十二
类。生元即行阴也。露显现也。圆者遍十二类也。幽
清扰动。即微细动相。圆元勒成行。名二无因论。乃
先世外道修心邪解所立。违理背正之恶见耳。今
行现之解适与之同。故即坠彼论中。如后车蹈前
车之覆辙。故即同堕一坑堑也。后文诸论。皆放此
意。
△二分条详释。又二。一本无因。此约过去不得
达因而立。又分三。一据巳见量。】

「一者是人见本无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机全破。乘
于眼根八百功德。见八万劫所有众生。业流湾环。死
此生彼。只见众生轮回其处。八万劫外。冥无所观。」

【前二句标定。下徵释之。生机发动之本。即指行阴。
破乃显意非尽也。见属于眼。故乘眼功德八百。八
万其数相应而巳。不必分约过未。数反不合。盖乘
眼根全分功德。合乎定力。能彻见于过去诸类。业
流即宿命通也。问此何不为别相。答亦多总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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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展转生死无停而巳。非一一各详也。若能各详。
则不成自然之执。待下执自然处。再当明之。其处
者。八万劫以内也。盖其通力分量。止于此数。故数
外冥无所见矣。
△二谬成邪计。】

「便作是解。此等世间十方众生。八万劫来。无因自有。」

【以不见处。而起无因之计。约此则名无因外道。岳
师谓即冥谛是也。盖众生三道。展转相因。穷极无
始。惟佛眼能彻。菩萨尚有分限。何况凡小。故凡小
极其通力。但此而止。岳师责其不知因识非是。纵
知因识。亦岂能穷乎。
△三失真堕外。】

「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邪计故非正知。不了业道无始故非遍知。末言巳
堕邪觉。终迷正觉矣。
△二末无因。此约未来无后
因果。分三。一据巳见量。】

「二者是人见末无因。何以故。是人于生既见其根。知
人生人。悟鸟生鸟。乌从来黑。鹄从来白。人天本竖。畜
生本横。白非洗成。黑非染造。从八万劫。无复改移。」

【标徵同前据释词。乃是详推过去。例定未来。生即
劫内类生。根即劫外无因。盖即以无因。为类生元
本。知人下。详明皆本无因自然而然也。故此转记
名为自然外道。然此验知。但是总相。见于多分众
生长时不变。辄起斯计。如人总观闹市。但见人行。
不见坐立。若能一一别察。则少分坐立者。亦应知
之。良以。十二类生。惟人类易转。而馀皆长时难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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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由总见。不能别观。故约多分。而成自然之计。是
以末二句。结成无变。岳师注此意同。但引鹙子观
鸽之事。应不尽同。彼能别相。而见如来故。择常不
变者。令其别观。欲勉其进也。且四果罗汉。行开识
现。便能别见。各命由绪。终不执于自然。
△二谬成
邪计。】

「今尽此形。亦复如是。而我本来不见菩提。云何更有
成菩提事。当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无因。」

【上科全是详推过去。此科方以例定未来。尽形者
尽未来也。亦如是者。决定其皆不改移也。下释成
之。本来不见菩提者。言八万劫前。元不见其从菩
提性起也。云何下。言例知八万劫后亦终不成也。
当知下。遂以判决执成邪计矣。岳师谓本字合是
末字是也。末无因者。言八万劫尽。终成断灭。无复
因果而巳。盖以从无因而起者。还复无因返于冥
初之意。但是推前而知。不言观后而见。疑恐行阴
未破。不能前后劫同。不然何用种种推前。再详。

三失真堕外。】

「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准上可知。
△三结成外论。】

「是则名为第一外道立无因论。」

【二种无因巳竟。
△二四种遍常。分三。一标由示坠。】

「阿难。是三摩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穷生
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圆常中。起计度者。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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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入四遍常论。」

【大意但因穷至行阴。尚犹被覆而未见。其幽隐迁
流遂于未遍未常者。早计遍常。是谓常见外道。然
四种虽皆不离行阴起计。而前三皆兼穷他法。且
以法之广狭。而分劫之多少。惟第四则无所兼。而
亦不言劫量。此其别也。长水曰。行阴生灭相续不
失故名常。所计四种遍一切法故名圆。温陵曰。遍
即圆也。故此标名遍常。后结名圆常。
△二分条详
释。分四。一心境计常。】

「一者是人穷心境性二处无因。修习能知二万劫中
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循环。不曾散失。计以为常。」

【首二句。言是人想破行现。乘此心开。遂以穷研内
心外境本元自何而起。然穷之不远。但见二万劫
前无因自有。良以所穷之法。粗略而狭。故其见量
止此而巳。修习者。即穷心境之修习。能知下。盖言
二万劫外固冥无知见。而二万劫内。亲见众生生
灭不断。故不计劫外断灭。惟计劫内相续为遍常。
以是异前。后三准此。
△二四大计常。】

「二者是人穷四大元。四性常住。修习能知四万劫中
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体恒。不曾散失。计以为常。」

【此亦乘心开而穷化元。见万法皆从四大和合而
成。故作意穷之。见其体性常住。洞照众生生死劫
量。至于四万。比上所穷之法。稍为详广。故其照劫
数倍于前。然计常之故。亦准前人但据劫内而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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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识计常。】

「三者是人穷尽六根末那执受。心意识中本元由处。
性常恒故。修习能知八万劫中一切众生。循环不失。
本来常住。穷不失性。计以为常。」

【根字决是识字之讹。不必能所曲释。盖末那执受。
既是七八。前是六识无疑。况下复以心意识。逆次
收束。八七六识。犹可验知。旧注诸师。疑此处行阴
未开。岂能穷彻八识。殊不知八识但是此人乘开
心后所用进修法门。彻固未彻。穷乃许穷。例如声
闻。穷四谛法。但尽生灭。岂能彻无作底。至于本元
由处。岳师谓别指行阴是也。以彼尚为行覆故。所
彻性元。但止行阴。而妄谓真常耳。特以所穷八识
法门深广详切倍前四大故。所知劫数。亦倍前人。
而远穷八万也。至于劫内观生计常。不殊前计矣。

△四想尽计常。】

「四者是人既尽想元生理。更无流止运转。生灭想心。
今巳永灭。理中自然。成不生灭。因心所度。计以为常。」

【斯人于想尽行现之后。无复穷研之力。便计为常。
比之第一。尚为浅劣。何况二三。故不复立能知之
劫量。度其所知。必不逮于二万劫矣。以是推知。前
文本无因中。所以照八万劫者。亦应乘眼功德。更
加穷研之力。方始能之。非想尽即能也。温陵曰。想
元想阴也。生理行阴也。妄谓流转生灭皆属想心。
今巳永灭。则不生灭理自然属行。不知行阴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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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元也。
△三结成外论。】

「由此计常。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
第二外道立圆常论。」

【非遍圆而计遍圆。非真常而计真常。故堕邪觉。而
失正觉矣。此中不必取旧注强分属于五阴。而言
前广后狭。反颠乱于本文矣。四种遍常巳竟。
△三
四种颠倒。合前二计观之。二无因。似观劫外断处
而计无常。四遍常。似观劫内续处而计常。各皆单
计而巳。今此乃是双计常与无常也。分三。一标由
示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
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自他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
四颠倒见一分无常一分常论。」

【此于想尽行现之后。穷研自他。而起邪妄分别。更
是或单或双。不离自他而巳。非一一双兼也。首楞
定中。须了一切事究竟坚固方为正觉。今乃常与
无常。等分计之。故成颠倒见。
△二分条详释。分四。
一双约自他。】

「一者是人观妙明心。遍十方界。湛然以为究竟神我。
从是则计我遍十方。凝明不动。一切众生。于我心中。
自生自死。则我心性。名之为常。彼生灭者。真无常性。」

【吴兴曰。观妙下重举观行。湛然下正明起计。亦由
不了行阴生灭。妄谓此处心性湛然。以为神我。言
神我者。外道名主谛。谓一切法皆是我所。悉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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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而为其主。
○此盖二十五谛中末后谛也。二卷
说有真我遍满十方。亦即此耳。当知。自心无生灭。
即计自是常。众生于我心中生死。即计他是无常。
故为双计。
△二约他国土。】

「二者是人不观其心。遍观十方恒沙国土。见劫坏处。
名为究竟无常种性。劫不坏处。名究竟常。」

【既曰不观其心。显是单观他法。即惟观国土也。吴
兴曰。三禅以下。终为三灾所坏。名无常种性。四禅
以上。灾不能坏。名究竟常。
△三约自身心。】

「三者是人别观我心精细微密。犹如微尘。流转十方。
性无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灭。其不坏性。名我性常。
一切死生。从我流出。名无常性。」

【身心皆自而别观。心能细转不变为常。令身生死
变坏为无常。然外道所计我相有三。一微细我。二
广大我。三大小我。此微细我也。精言非杂。细言非
粗。微言非著。密言非显。如微尘。言细小难见知也。
流转二句。即计其自心常不生灭。能令下。即计其
自身无常生灭也。末四句。牒定常与无常。上二句
牒心。下二句牒身。岂非单约自而成计耶。
△四双
非他自。】

「四者是人知想阴尽。见行阴流。行阴常流。计为常性。
色受想等。今巳灭尽。名为无常。」

【此观前四阴而起计。以自他不纯。故言双非。计行
则非他。以行是自心故。计三阴则非纯自心。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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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外六尘故。若约自多他少。以少从多。亦可科云
约自四阴。今图四义不缺不重。故作是科。其分常
与无常。文易可了。
△三结成外论。】

「由此计度一分无常一分常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是则名为第三外道一分常论。」

【此盖所约自他。虽单双不定。而所计常与无常。皆
同双计也。四种颠倒巳竟。
△四四种有边。文中虽
双计有边无边。理实但是邪计边见而巳。非真得
于无边理体。故以正教判之。但名有边。详其立意。
殆以有边为有限际。非胜法也。以无边为无限际。
是殊胜法。例如双计常与无常。而惟取常为胜也。
分三。一标由示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
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分位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
四有边论。」

【温陵曰。分位有四。谓三际分。位见闻分位。彼我分
位。生灭分位。
△二分条详释。分四。一约三际。】

「一者是人心计生元流用不息。计过未者。名为有边。
计相续心。名为无边。」

【温陵曰。生元流用行阴也。因迁流计三际。以过者
巳灭来者未见故名有边。现在相续故名无边。

既取现心续处。为无限际。则必以过未断处。为有
限际。然现心无限际者。以当念观心浩渺无涯岸
之谓也。
△二约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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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是人观八万劫。则见众生八万劫前寂无闻见。
无闻见处名为无边。有众生处名为有边。」

【此与前计相反。岳师所谓回互倒计是也。前计过
未为有边。似计无见闻处也。计现在为无边。似计
有见闻处也。今却计劫内有见闻处为有边。以其
限于八万之数也。计劫外无见闻处为无边。以其
无穷极而不可测知也。吴兴曰。后八万劫。亦合如
前。今恐存略。
△三约彼我。】

「三者是人计我遍知得无边性。彼一切人。现我知中。
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无边之心。但有边性。」

【首三句。自任无边之性。下言彼人现我知中者。谓
彼性但在我性之中也。我曾不知彼性者。谓我于
自性之中。不见别有彼之知性也。亦明彼性不能
外于我性之意。末二句。遂判彼为有边性也。
△四
约生灭。】

「四者是人穷行阴空。以其所见心路。筹度一切众生。
一身之中。计其咸皆半生半灭。明其世界一切所有。
一半有边。一半无边。」

【穷行阴空者。盖斯人穷至行阴不了区宇未空。而
遂谓真空寂灭之性。故下半生半灭。乃据见妄度
众生身中。自想阴以前半属于生。自行阴以后半
属于灭。更判生为有边灭为无边。而意取行阴空
寂。为无限际之胜性也。
△三结成外论。】

「由此计度有边无边。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即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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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外道立有边论。」

【四种有边巳竟。
△五四种矫乱分三。一标由示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碍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
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知见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
四种颠倒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知见生计者。据彼定中所知所见而倒计也。温陵
曰。以邪倒故。于知见中。狂解不决。遂矫乱其语也。
今之邪人。妄谓得道。而中无主正。矫惑于人者。多
类此四。资中曰。准婆沙论释。外道计天常住。名为
不死。计不乱答。得生彼天。若实不知。而辄答者。恐
成矫乱。故有问时。答言秘密。言乱不应皆说。或不
定答。佛法诃云。此真矫乱。故名不死矫乱虚论也。

△二分条详释。又为四。一八亦矫乱。】

「一者是人观变化元。见迁流处。名之为变。见相总处。
名之为恒。见所见处。名之为生。不见见处。名之为灭。
相续之因。性不断处。名之为增。正相续中。中所离处。
名之为减。各各生处。名之为有。互互亡处。名之为无。
以理都观。用心别见。有求法人。来问其义。答言。我今
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于一切时。皆乱其语。
令彼前人遗失章句。」

【长水曰。于一生灭行阴。分为八义别见。谓变恒生
灭增减有无也。答中略举六义。以不能定其道理。
但两楹而答。故云亦生亦灭等。
○八义虽皆依行
而起。而实约行阴中所见万象以别计也。故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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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之因。性不断者。此是由象推性。方成增计。所以
别于恒也。增者多馀也。正相续中所离者。盖凡言
相续必是前后相续故。中间亦必有缺乏之处。如
出入二息相续。则必缺于中交。是也。缺少即减也。
互互亡处。即各各灭处也。前人即问义之人也。失
章句有二意。一谓答者既自矫乱。闻者自难忆持。
故随闻随失。也二谓言既两持。是非不决。能令闻
者番疑平日旧习经论。犹言丧其所守也。
△二惟
无矫乱。】

「二者是人谛观其心。互互无处。因无得證。有人来问。
惟答一字。但言其无。除无之馀。无所言说。」

【岳师释得證谓悟一切法皆无也。盖执拗而不顺
于理为矫。心无主正为乱。今详第一第四言皆两
可乱意为多。而终非顺理。亦兼于矫也。第二第三
言惟一偏矫意为多。而终非主正同归于乱。故总
名矫乱。勿疑一字为非乱也。
△三惟是矫乱。】

「三者是人谛观其心。各各有处。因有得證。有人来问。
惟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馀。无所言说。」

【不言有而言是。以所见既偏。于法法皆有。则随所
问。莫不皆是。故作如是答也。
△四有无矫乱。】

「四者是人有无俱见。其境枝故。其心亦乱。有人来问。
答言亦有即是亦无。亦无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矫乱。
无容穷诘。」

【枝者。如木一本而分二枝。即空有岐二两楹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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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吴兴曰。从二至四。于前八中。有无分出也。二
三单计。第四两亦。有即是无。如冰是水也。无不是
有。如水非冰也。四句之中。但涉三句。未见双非。其
计犹粗。
△三结成外论。】

「由此计度矫乱虚无。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
第五外道四颠倒性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虚无谓虚妄非实也。颠倒性明其见非真正。末判
属于遍计执性见。其执绳为蛇。妄之至也。四种矫
乱巳竟。
△六十六有相。分为三。一标由示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
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无尽流生计度者。是人坠入
死后有相发心颠倒。」

【资中曰。无尽流即行阴也。由见无尽故。言死后有
相。
○真悟无生。了知初生本即有灭。是知生前尚
空洞而无相。何况死后。岂可妄计有相耶。
△二详
释其相。又二。一正成本计。又二。一分条例显。】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见我圆含遍国土。云我有色。
或彼前缘随我回复。云色属我。或复我依行中相续。
云我在色。」

【此即外道六十二见中四计也。初自固身者。坚持
护养也。云色是我者。同彼即色是我也。二我含国
土云我有色者。同彼我大色小色在我中也。三前
缘随我云色属我者。同彼离色是我也。前缘。沇师
谓即目前之色是也。回复即运用也。既云属我。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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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所与我为二。非即我矣。四我依行中云我在
色者。同彼色大我小我在色中也。沇师谓行相续
相即色。故我行中即色中也。
△二总勒名数。】

「皆计度言。死后有相。如是循环。有十六相。」

【环师谓。于色作此四。于受想行亦然。故成十六相
我。故科上名例显也。敏师谓。不言识阴者。所计之
我。即识阴也。岳师非之。乃谓行阴未破识不当情。
故不言之耳。
△二更成转计。】

「从此或计毕竟烦恼。毕竟菩提。两性并驱。各不相触。」

【上因见行无尽。遂计前三巳灭之阴。仍复无尽。而
同成有相。此更转计一切染净诸法。无不皆然。故
言烦恼。摄尽染法。言菩提摄尽净法。皆无尽而恒
有。并驱即并行也。各不相触。犹言各不相碍也。

三结成外论。】

「由此计度死后有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
第六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有相心颠倒论。」

【吴兴曰。言五阴者。通结五阴。正在前四。又虽在前
四义。惟行阴耳。十六有相巳竟。
△七八种无相。又
三。一标由示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
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先除灭色受想中。生计度者。
是人坠入死后无相发心颠倒。」

【此与上计。敌体相番。故变有成无。盖上睹未灭之
行阴。见其无尽。而因计前三并万法皆当无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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睹巳灭之前三见其无相。而因计行阴并万法皆
当无相也。
△二详释其相。分二。一正成本计。又为
二。一分条例显。】

「见其色灭。形无所因。观其想灭。心无所系。知其受灭。
无复连缀。阴性消散。纵有生理。而无受想。与草木同。」

【上总标无相。此分条一一明之。色为形。想为心。而
受则双以连持色心。今因皆灭。故形无因。心无系。
而受无连缀也。下乃例显行阴亦应同灭成无相
也。温陵曰。阴性消散。谓色受想灭也。生理即行。谓
无受想。则行亦灭也。
△二总勒名数。】

「此质现前。犹不可得。死彼云何更有诸相。因之勘校。
死后相无。如是循环有八无相。」

【此质即指现阴色心。不可得者。言今在定现见四
阴皆无相之可得。因决死后岂有相邪。问此与前
解中初生有灭等意。何以别乎。答彼约即有而空。
本自无生。前后一际。是佛正教。此约昔有今无。今
灭后无。全是生灭。颠倒邪计。何殊天壤哉。勘校即
计度也。每阴各计现未二无四阴故。成八无相矣。

△二更成转计。】

「从此或计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断灭。」

【上由前三而推行阴同灭为无。此更转计诸法皆
然同归断灭。涅槃以转生死为因。故生死即涅槃
之因。涅槃即生死之果。且生死摄世间法。涅槃摄
出世间法。一切死后皆无。故曰徒有等也。吴兴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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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因果依现阴而修后阴而證。阴既叵测。修證
何有邪。
△三结成外论。】

「由此计度死后无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
第七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无相心颠倒论。」

【八种无相巳竟。
△八八种俱非。分三。一标由示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
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行存中。兼受想灭。双计有无。
自体相破。是人坠入死后俱非起颠倒论。」

【于行存中者。见行阴未灭区宇宛在也。兼受想灭
者。见前三巳灭体相全空也。双计有无者。于存计
有。于灭计无也。自体相破者。以行阴之有。破前三
之无。以前三之无。破行阴之有也。末言坠俱非者。
以破无则成非无。破有则成非有也。
△二详释其
相。又二。一正成本计。又二。一分条例显。】

「色受想中。见有非有。行迁流内。观无不无。」

【此科全是自体相破。色受想中者。前三灭境之中
也。见有非有者。言正在灭境时。虽见行有。亦即同
灭而非有矣。如暗夜中看皎洁之物。亦同暗而非
皎洁矣。行迁流内者。行阴扰动之内也。观无不无
者。言正在扰动处。虽观前三巳无。亦即同动而非
无矣。如动水中看静定之影。亦同动而非静定矣。
互破以成双非正自体相破也。
△二总勒名数。】

「如是循环。穷尽阴界。八俱非相。随得一缘。皆言死后
有相无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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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三句标定八非。循环穷阴者。历四阴而遍计之
也。八俱非者。正以勒成名数。末三句释成上八非
之由也。随得一缘者。言每于一阴也。皆言有相无
相。乃出双非之因。所以成立上双非之宗。如云因
有相故非无。因无相故非有。每于一阴。计此二非。
历四阴而成八非也。故知首科但言受想灭语之
略也。旧注不达以因立宗之旨。而释为双亦双非。
应成十六。何名八非邪。
△二更成转计。】

「又计诸行性迁讹故。心发通悟。有无俱非。虚实失措。」

【此诸行乃指万法。非谓行阴。如诸行无常。亦指万
法也。上但双观巳灭未灭之四阴。而正计八非。此
则更以例成转计。而谓一切法无不皆然。性迁讹
者。例皆死后有无交相破夺也。心发通悟者。增广
邪见解也。末二句。结成一切双非虚实亦有无也。
失措不定也。
△三结成外论。】

「由此计度死后俱非。后际昏瞢。无可道故。堕落外道。
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八外道立五阴中死后俱非
心颠倒论。」

【后际即死后。尽未来际也。昏瞢犹言杳冥。即一切
皆非也。道言也。以有无俱不可定。故无可言也。八
俱非相巳竟。
△九七际断灭。此之断灭。虽似第七
无相。而起计不同。彼由前三。此由行阴。又彼推过
去。以定死后。此观未来。念念成灭。故计处处有断
灭处也。分三。一标由示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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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
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后后无。生计度者。是人坠入
七断灭论。」

【温陵曰。见行阴念念灭处。名后后无。由是妄计。设
生人天七处。后皆断灭。
△二具显其相又二。一分
条详释。】

「或计身灭。或欲尽灭。或苦尽灭。或极乐灭。或极舍灭。」

【此计阴性。如无源之水。有流近而竭者。有流远而
竭者。今至近如人间即灭。至远如有顶方灭也。

二总勒名数。】

「如是循环。穷尽七际。现前消灭。灭巳无复。」

【七际。谓四洲六欲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四空共七
处也。消灭谓生理永无。无复谓更不复有也。此方
儒宗末流。恶闻轮转。亦计似此。然但许人间即灭。
仍不许有馀六处也。
△三结成外论。】

「由此计度死后断灭。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
第九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断灭心颠倒论。」

【观此亦总结于五阴。则知所谓消灭者。后阴全无
也。七际断灭巳竟。
△十五现涅槃。此计与第五有
相甚大不同。彼计死后有相。此计现所生处即常
住极果。旧言从彼流出。甚无谓也。分三。一标由示
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
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后后有。生计度者。是人坠入
275-B¶ 第 467b 页 X12-0467.png
五涅槃论。」

【后后有。亦应准前相番。前于行阴念念灭处起计。
此却于行阴念念生处起计。后后有者。盖观见行
阴。念念相续。新新成有。故解其当有实果必不灭
无也。而曰现涅槃者。不待灰断。即于现所生处。即
是此果也。其数有五。下别列之。
△二具显其相。分
二。一分条详释。】

「或以欲界。为正转依。观见圆明。生爱慕故。或以初禅。
性无忧故。或以二禅。心无苦故。或以三禅。极悦随故。
或以四禅。苦乐二亡。不受轮回生灭性故。」

【或者不定之辞。显非一人遍计五处。各随所见。或
计一处而巳。欲界指六欲天上也。为正转依者。妄
计为真涅槃境也。以涅槃为佛转依之果。而环师
所谓转生死依涅槃也。此如仙家计六欲天上无
生死耳。以彼所计玉皇横统三十三天。仍不知其
即六欲之帝释也。此句应通后四。每于中间。皆当
有之。而经家省文。更不重标。令准上也。观见圆明
者。以初得天眼普观天光清净明丽迥离人间之
浊秽而巳。准下四皆对本天胜境为言。非指性也。
生爱慕故者。正出妄计之由。谓彼圆明即涅槃真
境也。下四故字。皆准此说。按前色界天中。初禅苦
恼不逼。二禅忧悬不逼。以苦重忧轻序之宜也。今
初禅无忧。二禅无苦。决译人误颠倒也。三禅极悦
随者。前云欢喜毕具具大随顺是也。四禅苦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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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显同前文双舍。不受轮回生灭者。由彼定中见
此处三灾不坏。故起斯计也。
△二总勒名数。】

「迷有漏天。作无为解。五处安隐。为胜净依。如是循环。
五处究竟。」

【作无为解。即妄计为离系自在之果。此误滥涅槃
之真我也。五处安隐者。以稍离下界之不安。而误
滥涅槃之真乐也。为胜净依者。以稍离下界之浊
秽。而误滥涅槃之真净也。结言究竟者。以稍离下
界之短寿。而误滥涅槃之真常也。此总判五处皆
然。若分五处别判。初于六欲。乍离人间之尘秽。而
妄谓真净。次于初禅二禅。乍离下界之忧苦。而妄
谓真乐。又于三禅。乍得随顺自在。而妄谓真我。后
于四禅。暂得三灾不坏。而妄谓真常不生灭也。此
正于无常苦空无我不净中。而妄计常乐我净。所
谓前四颠倒耳。
△三结成外论。】

「由此计度五现涅槃。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
第十外道立五阴中五现涅槃心颠倒论。」

【中间十计巳竟。
△三结害嘱护。分三。一示因交互。】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狂解。皆是行阴用心交互。故现
斯悟。」

【温陵曰。前云禅那现境。乃天魔候得其便。此云禅
那狂解。乃心魔自起深孽。凡见道不真。多岐妄计。
皆即狂解。是谓心魔。最宜深防也。
○交互准前悟
即邪解也。然通论十种邪解。不出断常空有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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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巳。且前五属断常。后五属空有。第一断见。第二
常见。第三双亦。第四第五皆充广双亦也。问何无
双非。答断常皆过。若双非则为离过正见非外道
也。第六执有。第七执空。第八双非。问此何不为离
过正见。答有空不定属过偏始过生。且此双非。盖
指后阴昏瞢。不定有无。非是双遮之中道。故非正
见。第九推广毕竟断空。第十推广毕竟滞有。若更
以空有摄入断常。仍惟断常二见而巳。
△二迷则
成害。】

「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以迷为解。自言登圣。
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痴暗曰顽。正悟难发也。惑乱曰迷。邪解易生也。不
自忖量者。大端由于不揣巳之修證。至何地位。辄
敢自专判决立论。且僭称圣位。成大妄语。故堕极
重之狱矣。
△三嘱令保护。又分二。一嘱作摧邪知
识。】

「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
觉了斯义。无令心魔自起深孽。保持覆护。消息邪见。」

【觉了斯义。谓迷解分明不颠倒也。下复令其冥显
加持之也。孽者祸之萌也。心魔自起者。言天魔不
至自心祸生也。犹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
活也。然此二句。盖今未起者勿起。末二句是巳起
者令息也。
△二嘱作趣真导师。】

「教其身心。开觉真义。于无上道。不遭枝岐。勿令心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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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少为足。作大觉王清净标指。」

【真义者。真心实义也。迥然不属于断常空有。即前
离即离非是即非即一念不生中中流入。木旁出
曰枝。路旁出曰岐。夫遭枝岐。即堕外道。祈求也。求
少足则流二乘。此二皆为极果中途之险阻。心目
洞开。方不为所惑。故须教示之力也。末二句嘱其
作成佛指南。一邪不染。故称清净耳。行阴魔相巳
竟。
△五识阴魔相。分三。一具示始终。又二。一始初
未破区宇。又为二。一蹑前行阴尽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行阴尽者。诸世间性。幽清
扰动。同分生机。倏然隳裂。沉细纲纽。补特伽罗。酬业
深脉。感应悬绝。」

【诸世间性者。十二类生迁流体性也。同分生机者。
即同生基也。基表生之根。机明动之始。其意一也。
同分仍目总相。以上蹑前行阴。向下明尽相也。倏
然犹忽然也。隳裂解散也。连下四字读之。沉细极
表深微。纲纽状明总要。然即生机纲纽结缚之深
根也。由前大定。坚凝正心。十计不堕。功夫彻至。故
能于此纲纽。忽然解散矣。末三句。复明此处于三
界分段生死即应解脱。然亦约一类圣性习种纯
熟者言之。馀不尽然。补特伽罗。此云数取趣。即中
有也。众生由此。能数数取于诸趣。而受生也。且受
生所以酬答宿业。而酬业深潜脉络。即此行阴所
为感应即因果也。而言悬绝者。以行阴既尽。则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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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巳断。故分段生死。因亡果丧。不复受生。是谓悬
绝。问證同则事同。此何别取于圣性熟者。而馀又
不然耶。答按下佛言各以所爱先习迷心。而自休
息。今言界内因果断绝。显是十执后二声闻缘觉
所能他岂能哉。
△二状示识阴区宇。】

「于涅槃天。将大明悟。如鸡后鸣。瞻顾东方。巳有精色。
六根虚静。无复驰逸。内外湛明。入无所入。深达十方
十二种类受命元由。观由执元。诸类不召。于十方界
巳获其同。精色不沉。发现幽秘。此则名为识阴区宇。」

【温陵曰。涅槃性天为五阴所覆。昏如长夜。前三阴
尽。如鸡初鸣。虽为曙兆。犹沉二阴。精色未分。此行
阴尽。如鸡后鸣。惟馀一阴。故将大明悟也。
○六根
虚静。无复驰逸者。按圆通。此当闻所闻尽。巳得六
销之时。亦即渐次中。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
一六用不行之时也。内外湛明者。言根尘化为一
味湛明之境。入无所入者。谓初心亡所故。言入流
既尽。根尘更何所入受命元由。环师谓。即识阴然
亦即是类生别相。所谓各命由绪。显异前之总相
而见。故曰深达也。观由执元诸类不召者。承上言
既以观见受命由绪必能执守受生元本令不流
逸。则尽十二类皆不能牵引受生矣。于十方界巳
获其同者。界指情界。同有二解。一谓同者一也。言
其销六和合复一精明也。二谓同者空也。言其根
尘既尽。惟一空性也。此即巳得六销。犹未亡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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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涅槃。正齐于此。精色不沉者。如晓天可辩色也。
发现幽秘。言其具见暗中之物也。即是行除识现。
如脱尽外衣方见最内贴体汗衫故。即结为识阴
区宇。
△二终破显露妄原。】

「若于群召巳获同中。消磨六门。合开成就。见闻通邻。
互用清净。十方世界及与身心。如吠琉璃内外明彻。
名识阴尽。是人则能超越命浊。观其所由。罔象虚无
颠倒妄想。以为其本。」

【首三句。犹蹑未破区宇。群召即指类生十二。皆能
牵引受生。故言群召。同中即识阴区宇之中。所谓
受命元由。空静湛一。故称为同。然自行阴尽后巳
入此境。故曰巳获同中。消磨六门者。解其结而泯
其异也。合开成就者。归于一而融为空也。成就犹
言功成。此犹蹑上以牒销六成一。所以起下文亡
一而用六也。故下方明圆通之用。不惟情界脱缠。
而亦以情器交彻也。见闻者。略举六根之二。通邻
者。其结巳解。其体不隔也。互用者。体既无隔。用可
互通也。谓眼家能作耳家佛事等。以其迥脱浮尘
胜义二种根结。无障无碍。故曰清净。此即情界脱
缠。下文情器交彻。文易可知。即前所谓山河大地
应念化为无上知觉。是也。名识阴尽。一句结定。故
知行尽无过者。在七信位。齐小罗汉。识尽乃十信
满心住位初心。方以證入圆通。是知凡言罗汉获
圆通者。皆指初住。以圆住齐于别地。是大乘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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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末复结其所超所观。温陵曰。性本一真。由尘隔
越。性用之间。同异失准。名为命浊。故识尽则超之。
识乃妄觉影明。元无自体。由颠倒起。故名罔象虚
无颠倒妄想。具示始终巳竟。
△二中间十执。变计
而言执。依经本文。以经文一一皆名为执故耳。就
分为十。一因所因执。又分三。一两楹之间。】

「阿难。当知是善男子。穷诸行空。于识还元。巳灭生灭。
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夫行阴即是前楹。识阴即是后楹。而十执起处。正
当此二之中。故十执皆以此科冠之。穷诸下三句。
明巳破行阴也。穷诸行空。照见行蕴空也。于识还
元者。明行空而识现。则前之行相泯然。没入识海
之中。盖元从识海。腾跃转生者。返本还元矣。巳灭
生灭者。仍结行破也。以初灭行之清扰也。末二句。
明未破识阴也。所言寂灭者。即圆通中次第解结
末后之寂灭也。不带纤毫生灭曰精。惟馀一味寂
常曰妙。始是纯真性体。此而未圆。正明识阴未破
尚为所覆。似一似常。未精未妙也。若连上句读之。
宛是巳得圆通中生灭既灭。而尚犹未得寂灭现
前耳。后放此。
△二邪解执背。】

「能令巳身根隔合开。亦与十方诸类通觉。觉知通㳷。
能入圆元。若于所归。立真常因。生胜解者。是人则堕
因所因执。娑毗迦罗所归冥谛。成其伴侣。迷佛菩提。
亡失知见。」
275-B¶ 第 469c 页 X12-0469.png

【能令下。先举起执之由。大凡起执。必睹大定中殊
胜之象。以发端耳。首二句。蹑前销六入一之境。次
三句。明此境为群心统同混一之区。如千灯共室
光通无二也。圆元即识阴也。而圆表诸类遍含。元
彰万化托始。其言能入此者。意明四阴荡尽归宿
于斯。如诸浪巳停销落于海。正识阴区宇也。若于
下。方是所起之计。所归即此圆元。因者依也。因所
因执者。本非可依。而妄计能依之心所依之境也。
良以。识乃无明幻影罔象虚无毕竟非实故也。如
人梦见依归得托之地。妄生庆幸。岂有真实哉。下
明所堕同类。即黄发外道所立冥谛。有二十五。第
一冥初生觉。遂计终亦还归冥谛。前文云非色非
空。拘舍黎等昧为冥谛。是也。然计此者。非止一人。
前后异出耳。伴侣即同类也。迷菩提。昧正果也。亡
知见。失真因也。放此。
△三结名异种。】

「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归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
生外道种。」

【温陵曰。以心有所得。果有所归。即因即果。皆堕所
妄。所以违远圆通背涅槃也。
○内教究竟。归无所
得。今有得有归。如人梦见拾得金宝。归于家中。所
得所归。皆非真也。违圆通则失因地心。背涅槃则
亡果地證。后皆放此。因所因执巳竟。
△二能非能
执。分三。一两楹之间。】

「阿难。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巳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
275-B¶ 第 470a 页 X12-0470.png
未圆。」

【准前。
△二邪解执背。】

「若于所归。览为自体。尽虚空界十二类内所有众生。
皆我身中一类流出。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能非能执。
摩醯首罗现无边身。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上科巳将识阴作所归果故。今所归二字。仍蹑前
识阴也。前但计为归托之性。今复览为自体。是其
差别也。温陵曰。执识元为自体。而谓一切众生自
此流出。遂执我能生彼。而实不能。故曰能非能执。
摩醯首罗。即色顶魔王也。妄计我能现起无边众
生亦能非能类也。
△二结名异种。】

「是名第二立能为心。成能事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
生大慢天。我遍圆种。」

【能为心者。能造化之心也。能事果者。能成办所造
化之事。以为实果也。温陵曰。大慢天即摩醯也。不
能谓能。故名大慢也。遍圆者。计我体圆遍空界也。

○问此计识为自心流出一切。何异内教万法惟
识。答内教万法惟识。表如梦幻。生即无生。此计实
生。安得一辙。又惟识正明无他心外之法。此计能
生他法。宛是颠倒奚疑乎。能非能执巳竟。
△三常
非常执。分三。一两楹之间。】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巳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二邪解执背。】

「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虚空。
275-B¶ 第 470b 页 X12-0470.png
咸其生起。即于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无生灭解。
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灭。安住沉迷。
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常非常执。计自在天。成其伴侣。
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此与上执。皆从识起。而所计不同。上谓识即是我。
能生万物。此谓我从识出。彼是真常。是其差别也。
温陵曰。以识元为所归依故。疑彼能生我及一切
法。遂计生起流出之处。为真常无生之体。此则在
生灭中。妄计常住。既惑真不生性。又迷现生灭法。
以非常为常。故名常非常执。既计彼能生我。即与
计自在天能生一切者同矣。
△三结名异种。】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
生倒圆种。」

【温陵曰。由依识元妄计常住。故曰立因依心成妄
记果。前计我圆生物。此计彼圆生我。名倒圆。常非
常执巳竟。
△四知无知执。分三。一两楹之间。】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巳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二邪解执背。】

「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
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
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执一切觉。
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温陵曰。所知即所观识阴也。谓识有知而一切法
由知变起。因计知体圆遍诸法。遂立异解。谓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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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皆有知。
○草木下三句。承上无异言。既与有情
相同。则当互轮转焉。无择者。不分有情与无情。而
遍皆有知也。是其谬计无情有知。而实本无知。故
言知无知执也。环师谓婆吒霰尼乃二外道。觉即
知也。亦计遍知之类。
△三结名异种。】

「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
生倒知种。」

【温陵曰。此谬计圆知以为因心。则果终虚谬矣。以
无知为知。是倒知也。
○问此与内教山河化为知
觉无情作佛之旨。何所简别。答孤山亦有此辩。意
是而辞欠明了。今详内教。明见相二分。本惟一心。
迷之为二。故妄见无情不通知觉大悟复归一心
则通一知觉更无外物。非谓各各有知同他心量
也。今计各各有知互相轮转。诚为虚谬。是知内教
明训销归一心。此执谬计成无数心。岂滥同哉。问
今何草木为妖亦有知乎。答此非草木有知。是彼
依草附木之精灵有知。斯则仍是有情之知。非彼
无情之草木能知也。知无知执巳竟。
△五生无生
执。分为三。一两楹之间。】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巳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二邪解执背。】

「若于圆融根互用中。巳得随顺便于圆化一切发生。
求火光明。乐水清净。爱风周流。观尘成就。各各崇事。
以此群尘。发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则堕生无生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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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迦叶波。并婆罗门。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
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环师谓。识阴尽者。消磨六门诸根互用。今此未尽
则才得随顺而巳。此解极是。然观中之一字。足且
互用之妙含之未发也。且言巳得随顺者。巳能显
发随心顺意。神通变化也。如身上出水身下出火。
十八变等。是也。岳师谓。圆化乃观中所见圆融变
化惟识之境。固无不是。然详便于二字。亦应即是
随顺中圆化。又云。一切发生即四大之相。然亦即
是睹圆化之四大。而种种起著也。下列四种求乐
爱观是矣。三大可知。尘即地大。而言成就者。即环
师谓能成器界。是也。大凡有形磈者。皆尘所为耳。
崇尊尚也。事供养也。而言各各者。或有尊供于火
者。乃至或有尊供于地者。各随所见而遍执也。岳
师谓。群尘总指四大是也。然发者出生也。作者办
造也。本因者根元也。邪计四大为出生一切办造
一切之根元也。立常住解者。目为常司造化之真
宰也。生无生执者。妄计能生万法。而实不能生也。
迦叶波别姓也。婆罗门总姓也。总有十八。迦叶其
一也。求出生死者。以四大既为出生办造之根元。
则出因办果。靡不由之。如果上依正清净光明等。
皆彼四大为之。故事之以求真常果也。
△三结名
异种。】

「是名第五计著崇事。迷心从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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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颠化种。」

【计著邪惑也。崇事邪业也。迷心谓迷巳一真灵觉
之心。从物谓从彼四大无知之物。妄求因者。非因
计因也。妄冀果者。无果望果也。反将无情之物。以
为生物之原。诚如环师所谓思果皆妄颠倒化理。
故名颠化种也。生无生执巳竟。
△六归无归执。分
三。一两楹之间。】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巳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二邪解执背。】

「若于圆明。计明中虚。非灭群化。以永灭依。为所归依。
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归无归执。无想天中诸舜若多。
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圆明即识阴区宇。计明中虚者。于此境中。初见前
四阴尽诸有皆空。即以虚无。为究竟性。非毁也。非
灭群化者。便欲灰身灭土纤尘不立也。以永下。复
愿常处虚空。永为依托也。归无归者。盖谬计断空
为休归处。不知幻灭虚境亦等空华。非实归处也。
无想天。略举非非想。以该四空。非取四禅无想也。
诸舜若多。总举趣空天众为同类也。
△三结名异
种。】

「是名第六圆虚无心。成空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
生断灭种。」

【圆虚无心者。以取空之心为因也。成空亡果者。以
断灭之境为果也。问此与后二乘何别。答弃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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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见解志愿皆同。但先心各别。此凡外种。伏惑取
空。彼圣性种。断惑取空。归无归执巳竟。
△七贪非
贪执。分三。一两楹之间。】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巳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二邪解执背。】

「若于圆常。固身常住。同于精圆。长不倾逝。生胜解者。
是人则堕贪非贪执。诸阿斯陀求长命者。成其伴侣。
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圆常亦识阴区宇。历观上来。于此一境。称圆元圆
融圆明圆常。义各有表。元表诸法统归。融表万化
含蓄。明表彻体虚朗。常表究竟坚牢。各与本文关
涉。细寻可见。然同是识海周遍。故皆称圆。且均是
识阴似一似常之相。行人不达似而非真。故各随
所见。而起异执耳。今观圆常。而欲身常住者。盖因
见性常。而并欲命常。即仙家性命双修之见。而又
言同于精圆长不倾逝者。精即性也。如见性转称
见精之例。倾逝即死也。即欲身命与性同圆长生
不死也。贪非贪执者。言其妄起贪留而不知生灭
无停本非可贪留也。良以。所托之性。但惟识阴。巳
是似常。而非真常。何况所兼之命。全是生灭虚幻。
纵经多劫。终落空亡。岂真实常住哉。阿斯陀。此云
无比。古仙名也。
△三结名异种。】

「是名第七执著命元。立固妄因。趣长劳果。违远圆通。
背涅槃城。生妄延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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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著命元。以识阴为长命之元。立固妄因者。以因
中功夫惟求坚固妄性妄命也。趣长劳果者。言所
趣之果。徒以长劳。终非常住也。𤀹师谓。劳应作牢。
为声之误者。似为最顺。妄延者。妄求身命延长也。
贪非贪执巳竟。
△八真无真执。分三。一两楹之间。】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巳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二邪解执背。】

「观命互通。却留尘劳。恐其销尽。便于此际。坐莲华宫。
广化七珍。多增宝媛。恣纵其心。生胜解者。是人则堕
真无真执。吒枳迦罗。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此命异前身命。以天魔不用前身故也。应如环师
所谓以识为命元也。要之亦住世寿者之相。且命
以连持色心为名。今互通即连持之意。而尘劳不
出运心役色诸欲丛扰也。今言观命留尘者。以见
命元既与尘劳连持。则存与俱存。亡与俱亡。故惧
尘劳尽而元命必断。由是妄起留尘之计。不令销
尽。且行尽识现者。圆化随心得大自在。故恣意化
诸欲境七珍美女。于中放逸矣。真无真执者。妄执
命元。为巳真宰。而实非真也。温陵曰。吒枳迦罗。即
欲顶自在天类也。
△三结名异种。】

「是名第八发邪思因。立炽尘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
生天魔种。」

【炽尘果者。炽然恣纵尘劳妄谓果中受用也。坠入
欲顶天魔者。生以类聚也。真非真执巳竟。
△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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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声闻。分为三。一两楹之间。】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巳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二邪解执背。】

「于命明中。分别精粗。疏决真伪。因果相酬。惟求感应。
背清净道。所谓见苦断集證灭修道。居灭巳休。更不
前进。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声闻。诸无闻僧增上
慢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命明者。环师所谓。因穷识阴深明众生受命元由。
是也。分别精粗者。了达界外圣法为精。界内凡定
为粗。疏决真伪者。拣择内教因缘为真。外道断常
为伪。因果相酬者。双明世出世间二种因果。感即
是修。应即是證。惟求感应者。惟求实修实證。速出
三界而巳。背清净道者。不顺无修之修无證之證
了义如幻之大道也。所谓下。蹑上确实指陈也。苦
集是世间果因。灭道是出世果因。即因果相酬也。
知之与断。是于世间。则厌果除因。慕之与修。是于
出世。则欣果从因。即惟求感应也。居灭下。是化城
止息。不趣宝所也。定性声闻不回心钝罗汉也。诸
无闻下。言此一类多由愚法无闻未證谓證未得
谓得者也。
△三结名异种。】

「是名第九圆精应心。成趣寂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
生缠空种。」

【圆满也。专求曰精。满其专求取證之因心。成其偏
趣冥寂之断果也。为空所缚。曰缠空种。良以。有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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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位。仅齐于七信。识阴所覆。尚不达圆通之因
地。安能至无馀之果地哉。故均之违圆通而背涅
槃也。下科辟支放此。定性声闻巳竟。
△十定性辟
支。分三。一两楹之间。】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巳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二邪解执背。】

「若于圆融清净觉明。发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进。
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辟支。诸缘独伦不回心者。
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销六入一为圆融。破有归空为清净。了见命元为
觉明。发研深妙。有二。独觉观物迁变。缘觉推审因
缘。皆发深妙之悟。即以所悟之境。为涅槃归息之
地。诸缘独伦者。即缘觉独觉之同伦也。馀可准前
例知。
△三结名异种。】

「是名第十圆觉㳷心。成湛明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
生觉圆明不化圆种。」

【圆即圆融。觉即觉明。㳷心即清净。湛明果即以悟
境为涅槃也。不化圆种者。不能融化透过所悟所
执空净圆影。祖家所谓隐人胸次自成情也。住此
则障真寂灭。碍圆通用。终不达于宝所矣。问声闻
辟支为内教正乘。号出世小圣。今何亦列魔数。答
以魔罗害正之称。今此经大定。以顺圆通向涅槃
为益。以违圆通背涅槃为损。而二乘宛然违背堕
之者。则枝岐钝滞害正事。均非魔而何。然以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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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之。是但取于不回心者。而能回心固不堕斯数
也。中间十执巳竟。
△三结害嘱护。分三。一示因交
互。】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于未足中。
生满足證。皆是识阴用心交互。故生斯位。」

【文虽是总结。而亦可略分。中途一句。前八意多。盖
前八魔外中途。各起狂解。或所归果及炽尘果等。
于末二句后二意多。盖后二少乘。得小为足。不复
前进。因依一句。意兼前后。盖十执无非因迷而起
依迷而住。皆是下。方总判交互现前色阴文中。

二迷则成害。又曲为二。一总标迷妄。】

「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各以所爱先习迷心。
而自休息。将为毕竟所归宁地。自言满足无上菩提。
大妄语成。」

【顽迷不忖。解现前文。所爱先习者。各以积劫薰习。
偏爱邪种也。今于定中。各境界相。适与先心相似
者。投彼病根。发其痼疾。即以欣取依止。妄谓究竟
极證。末句结为堕因。下科方判也。
△二分害重轻。】

「外道邪魔所感业终。堕无间狱。声闻缘觉。不成增进。」

【岳师谓。七是外道。八是邪魔。是也。夫魔外既由先
心。而各堕其类。是业巳成矣。及享其修禅福尽堕
狱。何疑圆人住前堕义。解现想阴中贪求善巧科
矣。此害之至重者也。声闻下。明其若于先心原有
二乘种习。见其境界有相似处。即證小果。然二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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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能断惑取證。必无堕义。但惟永闭化城。不达宝
所。此害之稍轻者也。永嘉所谓。一愚痴一小騃。是
也。
△三嘱令保护。】

「汝等存心。秉如来道。将此法门。于我灭后。传示末世。
普令众生觉了斯义。无令见魔自作沉孽。保绥哀救。
消息邪缘。令其身心入佛知见。从始成就。不遭岐路。」

【存心者。存如来大悲之心。秉道者。秉如来二利觉
道。此法门即辩魔法门也。分别曰见。见魔即颠倒
分别也。依岳师。七纯是见。八具见爱。以留尘劳生
胜解故也。至于二乘。界内见爱虽尽。而界外见爱
仍存。如其于涅槃则迷真执似。于谛理则厌有著
空。不达法空。惟求自利等。皆颠倒分别也。沉亦深
也。绥安也。邪缘即前倒见。全障正真知见。能消磨
息灭。则障尽理现。于佛知见。自證入矣。成就即至
终也。魔外二乘。皆违圆通背涅槃。故皆岐路也。详
分五魔境相一大科巳竟。
△三结示超證护持。分
二。一先示超證。谓从识破超入后心果地也。又三。
一诸佛先證。】

「如是法门。先过去世。恒沙劫中。微尘如来。乘此心开。
得无上道。」

【此法门。亦应总指五阴中辩魔法门。诸佛乘此心
开者。每于一阴。未开之时。要须依此法门。以辩别
之。不为十种魔境所惑。方得一阴破除。从色至识。
无不皆然。故云尔也。成无上道者。言乘此阴破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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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可以超證极果矣。
△二识尽所超。分三。一识尽
根融。】

「识阴若尽。则汝现前。诸根互用。」

【此之单举识尽者。将齐此以明超證也。互用解现
识阴终破科中。盖体固圆融。而用亦不隔。每一根
中。皆兼具五根之用。此正初住圆通之位。旧注乃
判七信。不思经文明言声闻缘觉位在识阴交互
未开列于魔数。正齐七信。何乃识开。仍是七信。理
不通也。
△二顿齐等觉。分二。一法说。】

「从互用中。能入菩萨金刚乾慧。圆明精心。于中发化。」

【从互用中者。即从初住位也。能入金刚乾慧者。即
一超直入等觉后心也。此盖促举始终也。金刚乾
慧。解现八卷等觉位中。圆明二句。又以略表中间。
廓周法界曰圆。寂照无边曰明。此即知见菩提之
实相。偈曰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是也。而言精
心者。拣异相似位中无明初伏之粗心也。于中者。
于初住等觉两楹之中也。发化者。以清净禅那。历
超于诸位也。
△二喻说。】

「如净琉璃内含宝月。」

【琉璃譬圆明精心。含月譬于中发化之诸位也。

三示超诸位。】

「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萨所
行金刚十地。等觉圆明。」

【此即于中发化一切诸位而确指列名也。盖识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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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后信满入住之初。一超直过。以至后心。然既当
信满。而复超十信者。全显此经十信乃初住十心
也。于地而特言所行者。意表入地。乃真修圣位耳。
皆以金刚利智修断。故言金刚十地。于等觉而复
言圆明者。见始终惟此一心。但至等觉。则发化之
极也。按天台言圆教有利根者。一生超登十地。清
凉言解行在躬一生圆旷劫之果。皆从初住超之。
盖初住名发心住。以是义言。从初发心。即成正觉。
故旧注谓从七信超之。未敢闻命。大抵详究圆家
只有二位。一断前通惑。从满观行。一超直入初住。
中间更不取證。二断后别惑。从入初住。一超直至
等觉。中间亦不取證。而佛于圆家。仍列多位者。有
二意。一者引为渐机令欣从圆顿也。二者见佛眼
明极能于至迅速者能见能析也。譬飞隼上山虽
至迅疾。然亦自下历上。但眼钝者终不能彻见。而
分析之。故须佛眼也。
△三圆證极果。】

「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无所得。」

【孤山曰。金刚乾慧。是妙觉无间道。转入解脱道。即
妙觉也。故云入于如来等也。妙庄严海是福究竟。
圆满菩提是智究竟。归无所得是理究竟。福即解
脱。智即般若。理即法身。不纵不横。三德秘藏于兹
具显。
○妙庄严海者。具足万德庄严之果海也。圆
满菩提者。完复一切种智也。归无所得者。一一契
合性真本有。而不从外得也。上二句显修成。末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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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性具。盖从性起修者。而修还契性。离性真外无
片法可得矣。先示超證巳竟。
△二后示护持。又分
三。一首明遵古辩析。】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觉明分析
微细魔事。」

【止观性修说现前文。觉明二句。言此乃诸佛因中。
始觉智明详分魔事也。
△二正令谙识护持。分二。
一先令自巳谙识。又三。一谙识魔邪。】

「魔境现前。汝能谙识。心垢洗除。不落邪见。」

【成害虽似由魔致魔实因心垢。前云各以所爱先
习迷心即心垢也。今能谙识魔境。岂但不堕魔奸
兼亦洗除心垢。不陷邪宗。
△二诸魔不现。】

「阴魔销灭。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魉
无复出生。」

【阴魔即心见两魔也。发虽在于最后。今由即属心
垢故。首先言其销灭。有以深况浅之意。如云汝能
依此明诲识魔除垢。阴魔早巳销灭绝根。何况外
魔焉敢留难。是以天魔及鬼神精魅。悉摧心丧魄
以逃遁矣。
△三二果无障。】

「直至菩提。无诸少乏。下劣增进。于大涅槃。心不迷闷。」

【首二句言自初因以至无上智果。中间略无缺乏。
于辩魔之法。要后三句作一气读。大涅槃是佛究
竟无馀断果。所谓五百由旬之外真实宝所。前行
识中。二十种魔外小乘皆下劣。得少为足。或迷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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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路。或闷闭化城。不成增进。今惟谙识魔境。则诸
下劣皆增进于宝所无迷闷矣。是此法门后二尚
赖如此。何况前三阴中。利赖可知。
△二转令咒护
众生。分为三。一正教劝持。】

「若诸末世愚钝众生。未识禅那。不知说法。乐修三昧。
汝恐同邪。一心劝令持我佛顶陀罗尼咒。」

【未识禅那者。不能明悟于诸魔境也。不知说法者。
缺多闻性也。乐修三昧者。好独领简便之法而乐
于静修如直修反闻之定。是也。
△二兼通写带。】

「若未能诵。写于禅堂。或带身上。」

【△三总结魔伏。】

「一切诸魔所不能动。」

【此全显咒力。极劝行人当持也。
△三叮嘱钦古教
范。】

「汝当恭钦十方如来究竟修进最后垂范。」

【论自利之智。则究竟之修进。非中路化城之止息
也。论利他之悲。则最后之垂范。非始教不了之权
义也。可不敬承以利巳利他哉。无间问说五阴魔
境巳竟。
△二因请重明五阴起灭。分二。一蹑前请
问。又三。一领前请后。】

「阿难。即从座起。闻佛示诲。顶礼钦奉。忆持无失。于大
众中。重复白佛。」

【忆持无失者。于巳诸法不漏落乎毫发也。
△二具
陈三问。就分三。一问生起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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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佛所言。五阴相中五种虚妄。为本想心。我等平常。
未蒙如来微细开示。」

【指前每于终破妄原各有所观妄想以为根本。今
总举之以重问也。我等下申罕闻以求细示也。盖
闻之熟者可一举而便见。今由曾未蒙示故。乍闻
未得其详也。
△二问灭除顿渐。】

「又此五阴。为并销除。为次第尽。」

【并销者。五阴齐除也。次第者。五阴渐破也。
△三问
阴界浅深。】

「如是五重。诣何为界。」

【浅深即各阴边际也。后文自见。
△三愿利现未。】

「惟愿如来发宣大慈。为此大众清明心目。以为末世
一切众生作将来眼。」

【发宣大慈者。于三问一一详示大慈无倦也。下求
开现未道眼。可知。
△二酬请具答。分二。一具答三
问。就分三。一答生起妄想。又三。一标说妄想之由。
又三。一推原生起元虚。又三。一明真本无阴。】

「佛告阿难。精真妙明。本觉圆净。非留死生及诸尘垢
乃至虚空。」

【精真者。纯真全体也。妙明者。惟有寂照双融也。名
之以本觉者。拣非修成也。而特言其圆净者。即弥
满清净也。非留下即表中不容他也。亦即心经空
中无色等义。死生即界内分段也。尘垢即界外涅
槃也。所谓想相为尘。识情为垢也。乃至者超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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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如正报依报皆在其中。极于虚空尽色边际矣。
取要言之。但是本觉中元无五阴而巳。盖界内分
段。即受想行之三阴。界外涅槃。即识阴依正等。乃
至虚空即色阴也。
△二表阴皆妄生。】

「皆因妄想之所生起。」

【皆字总蹑上死生尘垢乃至虚空。应以伏难起之。
如云既本觉中。元无生死涅槃乃至虚空等五阴
实法。奈何即今众生宛然现有耶。答此等皆但因
于五种妄想次第生起而巳。岂性真本有耶。当知
此句。正乃确答妄想生起。
△三喻妄生非实。】

「斯元本觉妙明精真。妄以发生诸器世间。如演若多
迷头认影。」

【元字似是缘字之讹。作元颇无情味。若强释之。元
者总统也。盖总统前之真妄。以为法说。起下喻说
而巳。言真本有而妄迷如失。如演若头本在而妄
惊其失也。妄本空而误迷为有。如演若影非实而
错认为真也。意表五阴从本虚妄不实矣。
△二判
决倒计非是。又二。一直示二计俱妄。】

「妄元无因。于妄想中。立因缘性。迷因缘者。称为自然。
彼虚空性。犹实幻生。因缘自然。皆是众生妄心计度。」

【此中所以必斥二计者。良以。五阴始从妄想而生。
虽有恒无。终依倒计而住。虽无恒有。所谓从毕竟
无。成毕竟有。是故二计不忘。则五阴牢不可破矣。
所以如来欲掘妄想之原。先斥所依之计也。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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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先以双举二计。妄元无因者。惟此一句是其实
义也。于妄二句。明其迷无因而方立因缘也。迷因
二句。又其明迷因缘而方说自然也。彼虚空下。例
明二计皆妄也。盖虚空宛似不动不坏。犹是虚幻
非真。何况二计。本出众生颠倒分别。岂有真实义
哉。
△二纵夺况显必妄。】

「阿难。知妄所起。说妄因缘。若妄元无。说妄因缘元无
所有。何况不知推自然者。」

【上科直断其妄。此显其所以为妄。而纵夺况显之
间。仍见二计之妄有浅有深。首二句纵许因缘也。
言汝果能知妄起处。则许汝说因缘也。次三句。斥
夺因缘非真也。若妄元无者。言妄若本无起处可
得。则说因说缘。本非实有。而为不了义矣。以上先
以纵夺因缘非真。何况下。方是况显自然愈妄之
甚也。何况不知者。何况并因缘而亦未通达也。推
自然者。复更违因缘而谬说自然。可谓迷执中之
迷执矣。
△三结归故说妄想。】

「是故如来与汝发明。五阴本因。同是妄想。」

【承明我所以说五阴同是妄想者。一欲众生了见
五阴真正本因。而破除无难。二欲众生捐舍五阴
遍执情计。而达妄无惑矣。若约三性分之。则精真
妙明圆成本实也。皆因妄起依他巳虚也。二计俱
非偏计愈妄也。标说妄想之由巳竟。
△二详示五
重妄想。就分为五。一色阴妄想。分三。一示体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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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体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则不能来想中传命。」

【色阴虽兼五根六尘。今图易显其与想相应故。且
单就内身。而言先因父母想生者。以父母俱动染
爱之想。而后有赤白二阴也。汝心非想则不能来
者。言汝之父母染想虽具。而汝之中阴。不作爱憎
之想。亦不能来入胎中。是则全乘父母并巳三想
成就。而后结胎中命根。故曰想中传命也。
△二引
喻详释。又二。一双引二想。】

「如我先言。心想酢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

【先言者。二卷想阴中言也。口涎足酸。全显虚想能
感通实体也。
△二辩显虚妄。】

「悬崖不有。酢物未来。汝体必非虚妄通伦。口水如何
因谈酢出。」

【首二句。言二物但是空谈非是实有。汝体下。反言
以显体乃妄伦也。言汝之身体。若不与虚妄通为
一类。空谈酢崖。而口水足酸何为妄出耶。
△二结
妄想名。】

「是故当知。汝现色身。名为坚固第一妄想。」

【坚固妄想者。言此想之体取著有力固结而不可
解也。如父母交遘染心。并巳憎爱深心。其交固有
力。不待言矣。问内根固然。若兼外器。何关三想。答
如前世界相续中。言坚明立碍及与坚觉宝成等。
亦坚固妄想也。
△二受阴妄想。分二。一转想成受。】

「即此所说临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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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二句。蹑前想阴。亦即蹑前喻中临高虚想。次二
句。但取受酸涩处。以为受阴。所谓转想成受也。而
言真受者。意明想虽无实高险而形乃受真酸涩。
诸受皆可例知其妄。
△二推广结名。】

「由因受生。能动色体。汝今现前顺益违损。二现驱驰。
名为虚明第二妄想。」

【首二句。牒前妄受动体。例下诸受皆是妄动。吴兴
曰。汝今现前下。正示受想也。顺益即乐受。违损即
苦受。合有非违非顺即不苦不乐受。但是文略耳。
温陵曰。临高空想而酸涩真发违顺皆妄。而损益
现驰。则受阴无体虚有所明。故名虚明妄想。
△三
想阴妄想。分为二。一身念相应。】

「由汝念虑。使汝色身。身非念伦。汝身何因随念所使
种种取像。心生形取。与念相应。」

【此科全举想阴之虚。能使色阴之实。而虚实相应。
以见想阴之妄也。温陵曰。念虑虚情也。色身实质
也。虚实不伦。而能相使者。由想融之也。心生虚想。
形取实物。心形异用。而能相应者。由想通之也。

二推广结名。】

「寤即想心。寐为诸梦。则汝想念摇动妄情。名为融通
第三妄想。」

【寤想寐梦。皆独头意识为体。故即想阴。而言摇动
妄情者。显其皆非寂静真心也。温陵曰。寤寐摇变。
使心随境。使境随心。皆融通妄想也。
△四行阴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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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分三。一体迁不觉。】

「化理不住。运运密移。甲长发生。气消容皱。日夜相代。
曾无觉悟。」

【此亦例前明虚妄行阴能迁实体也。首二句。举行
阴也。化理犹言变化之性。即指行阴以迁流为相。
故曰不住。运运犹言念念也。密移者。表其动之隐
微也。庄子喻以夜壑负舟。正此密移之意。但彼谓
造化。此言行阴也。次二句。正表能迁实体也。盖迁
少至长。迁壮成老也。日夜相代。即刹那刹那不得
停住也。曾无觉悟。言不能念念了知。正以见迁移
之密也。
△二双诘是非。】

「阿难。此若非汝。云何体迁。如必是真。汝何无觉。」

【此字即指行阴。此若非汝者。言此迁流之行阴若
果非汝心耶。云何体迁者。诘其何能迁变汝之实
体耶。以见不非汝也。如必是真者。言此迁流之行
阴若果真汝心也。汝何不觉者。诘其何不念念觉
知耶。以见不即汝也。非汝是汝二不可定。足知虚
妄而非真矣。
△三推广结名。】

「则汝诸行。念念不停。名为幽隐第四妄想。」

【幽隐者。固以迁流难知是非莫定为义。亦以前三
覆藏非修莫见为相也。大抵受想行之三阴。虽皆
属心。而文中皆要显与色身通贯。受则能令色身
领境。想则能驱使于身。行则能迁变乎体。又虽说
三阴通贯色身。而实要显身为念伦非真实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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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识阴妄想。分四。一纵夺真妄。又二。一约性纵
真。】

「又汝精明湛不摇处。名恒常者。于身不出见闻觉知。
若实精真。不容习妄。」

【迷位识阴。虽通收八识。而修断位中。前四阴尽无
复粗浮迁动。更何论于前七。应知此惟目于第八
也。故此首三句。先用纵词。牒定恒常。精明不摇。即
指第八识也。纯一不杂而横竖洞照曰精明。所谓
似一也。浮想巳尽而迁扰俱停曰湛不摇。所谓似
常也。名恒常者。正是牒定之词。言若即以此精明
不摇之识。为真常不变之性耶。于身下。纵其应不
习妄也。于身不出见闻觉知者。益显经前所示根
中之性。即是第八实体无疑矣。但前带妄显真。此
则研真断妄也。若实精真不容习妄者。如云若实
精金不应混沙也。习妄之事。下科方以见之也。

二验忆夺妄。】

「何因汝等。曾于昔年睹一奇物。经历年岁。忆忘俱无。
于后忽然覆睹前异。记忆宛然。曾不遗失。则此精了
湛不摇中。念念受熏。有何筹算。」

【此但约记持多年不忘旧见为八识习妄之过。盖
最初熏习。虽由前六。而忆持不忘。非前六所能。前
六如聚敛之臣。第八似库藏之吏。第七同出纳之
官。故知此论收执不忘。惟约第八也。理实此识尚
能忆持多劫无量种习。次第成熟。岂止现生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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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乎。旧注不达。滥收前七。失旨甚矣。湛不摇中念
念受熏者。言见物之后。虽似忘情置过。而实念念
熏持。无有刹那间歇。如其不然。于后覆睹。岂能宛
然现前耶。有何筹算者。言此方是验一物之不忘。
而实持种之无量积习以无边。故云尔也。
△二正
申喻示。】

「阿难当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静。流急不见。
非是无流。若非想元。宁受妄习。」

【急流水须取无波平流之急水。望如恬静者。以其
无波浪之参差无飞湍之上下也。次二句。明其正
因流急故不可见。非真无流也。尝对此水。闲验其
流。抛一草叶于其水面。草叶迅疾而去。方觉其流
之最急非无流也。故佛前验其记物如抛草叶也。
末二句。判定仍想元也。盖前想阴之尽。但尽粗想。
其实此阴仍是细想。所以仍受此妄习也。大抵究
本惟一妄想。但粗而著者。极于色阴。细而微者。极
于识阴也。
△三的指灭时。】

「非汝六根互用合开。此之妄想。无时得灭。」

【此言识阴既非确实。精真犹属妄习。然则此妄何
时而方灭耶。要须六根互用之时。根隔合开之后。
此之妄想。方以灭除也。但经用反言以显。故云若
非根解入圆。此妄终无灭时也。盖互用合开。正当
寂灭现前获二殊胜十信满心十住初心之际也。

△四推广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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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汝现在见闻觉知。中串习几。则湛了内罔象虚无
第五颠倒细微精想。」

【现在见闻觉知者。即就阿难现前六根中性一念
不生之体。如佛前十番开显不动不灭等识精明
元也。而言中串习几者。即睹物不忘念念受熏也。
湛了内即精明湛然不摇之中也。罔象虚无者。谓
其本是无明幻瞖。似实而虚。似有而无也。颠倒者。
迷真执似也。细微者。陀那细识也。精想者。识精明
元也。简异前想阴中瀑流粗想耳。详示五重妄想
巳竟。
△三总结妄想所成。】

「阿难。是五受阴。五妄想成。」

【温陵曰。五受阴亦曰五取蕴。由一念迷妄。受此取
此。以自蔽藏也。
○承上总言。由是观之。五阴虽浅
深粗细不同。而要之皆妄想所成。悉非真心本有
也。答生起妄想巳竟。
△二答阴界浅深。】

「汝今欲知因界浅深。惟色与空。是色边际。惟触及离。
是受边际。惟记与忘。是想边际。惟灭与生。是行边际。
湛入合湛。归识边际。」

【阿难前第三问云如是五重诣何为界。佛今于第
二答中答此问也。因界者。旧注以空色相因等义
释之。颇无情谓。今考古训十八界。乃云界者因义。
谓出生诸法。如地生物。而地为物因也。今五阴即
界之开合。故名因界。但是阴之别名而巳。浅深即
边际之浅深。历五阴而各有也。如色阴中有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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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无相为空。若离诸色相。而栖心空净。祖家谓之
一色边。惟识谓为空一显色。是知尽色而不尽空。
皆未出乎色阴边际。而一切空忍皆非究竟也。受
阴中。取著曰触。厌舍曰离。断诸取著。而不忘厌舍。
是犹住舍受之中。故佛于离幻之后。复教离离。是
知尽触而不尽离。亦未出乎受阴边际。而一切背
舍皆非究竟也。想阴中。有念为记。无念为忘。除诸
念而不忘无念。是仍住于静念之中。故佛言有念
无念同归迷闷。祖云。莫谓无心是道。无心犹隔一
关。是知尽记而不尽忘。亦未出乎想阴边际。而一
切无想皆非究竟也。行阴中。以迷位散心粗行为
生相。如二卷喻如瀑流者是也。以修位定心细行
为灭相。如此卷喻如野马者是也。然此细行似灭
非灭。仍是清扰细迁。如定中人不免爪生发长。足
以验之。是知尽生而不尽灭。亦未出乎行阴边际。
而一切灭定皆非究竟也。识阴中。以有入为湛入。
盖泯行流而没归识海。经云。性入元澄一澄元习
如波澜灭化为澄水。是也。以无入为合湛。经云。内
外湛明入无所入。是也。盖合字有不动之意。即流
急不见其流也。然此合湛境界分剂非浅。良以。始
言湛入特表行阴方消识海初入。按位巳当七信。
齐于四果。而圆通正在闻所闻尽。终言合湛。更名
识海久停湛明净极。区宇渐启。将通未通。按位可
当八九十信。而圆通应在后三结中。虽视湛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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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居然。仍在识境。咸不免于最细四相所迁。是知
尽湛入而不尽合湛。终未出乎识阴边际。所谓清
光照眼。犹似迷家。而一切明白法身俱未究竟也。
问识阴尽时毕竟何位。答入初住證圆通也。经云。
非汝六根互用合开。此之妄想。无时得灭。是其明
徵也。问此之识阴。既惟第八。即是业识。而别经论
皆谓。无明生相等觉后心方尽。今言初住即尽。而
后位依何住持耶。答彼是渐教所谈。初住等觉。尚
隔天渊。岂遽说尽。此是圆顿之旨。经文明言。从互
用中顿超诸位。能入金刚乾慧。非等觉后心而何。
应知胜义中真胜义性。大不思议。不应以渐而难
圆也。然以此总较因界之浅深者。若但知色为色。
而不知空亦是色者。知色界之浅者也。知空色之
皆色者。知色界之深者也。如是乃至但知湛入为
识。而不知合湛亦识者。知识界之浅者也。知湛入
合湛皆识者。知识界之深者也。是则发挥五重妄
想。可谓极尽其境界矣。
△三答灭除顿渐。阿难前
第二问云。又此五阴为并消除。为次第尽。故如来
今于第三答中。答此问也。分为三。一生灭次第。】

「此五阴元。重叠生起。生因识有。灭从色除。」

【此五阴生灭次第。即六根结解次第。将明五阴虽
顿悟而须渐修故。先陈五阴生起灭除。本有两重
次第。岂得并消除哉。元本也。重叠生起。言本由积
垒非顿成也。孤山曰。约生则由内造外。从细至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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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著衣也。故迷理有识乃至有色。约灭则由外至
内。从粗至细。如脱衣也。故悟理色尽至识尽。
△二
顿渐始终。】

「理则顿悟。乘悟并消。事非顿除。因次第尽。」

【上科双举生灭二种次第。此则单陈灭除次第。而
仍兼始悟。则无次第。而终修须次第也。其言理则
顿悟者。理谓妄理。顿悟谓了达五阴。惟一妄想。妄
则本空。一念悟彻。焉有次第。乘悟并消者。即销其
亿劫颠倒之想也。如暗夜惊杌为鬼奔驰荒越。一
旦被人说破。鬼想全消。事非顿除者。事谓破除修
断之事。不顿除者。言不能一时俱除也。因次第尽
者。要须历五阴次第而渐除之也。如鬼想虽以全
消。驰途岂能遽返。要须历返前途。方归旧处矣。总
是顿悟渐修之意而巳。
△三责忘前教。】

「我巳示汝劫波巾结。何所不明。再此询问。」

【巳示巾结者。即五卷佛取劫波罗天所献华巾。绾
结以示伦次之文。何所不明者。言前法喻昭然无
不明了。汝当即彼悟此。方为善领佛诲。何乃忽略
于彼而再问于此哉。研究斯贵。则的知前观音解
六结而入圆通。全同此处破五阴而入初住。但法
数。前六此五。开合参差。难以细对。略作两节。粗分
摄之。从色空乃至湛入。摄前三结。惟合湛二字。摄
后三结。旧解误以六根为六结。而不达一根分具
六结。今解既巳不从。故此处旧注中横竖之辩。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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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用矣。具答三问巳竟。
△二结劝传示。】

「汝应将此妄想根元。心得开通。传示将来末法之中
诸修行者。令识虚妄。深厌自生。知有涅槃。不恋三界。」

【开通者。于一一阴。皆了达其根元。全是妄想。非性
实有矣。此教其自利也。传示下。劝其利他也。令识
虚妄者。令其达阴妄本空如巳无二也。深厌自生
者。自之一字有二意。一者自然意。谓既达全妄。则
深切厌离之至自然生发矣。二者自巳意。谓既悟
五阴元无。便发深心厌此。皆由自巳妄生还须自
力灭除。末二句。言便知自性本有无盖覆无集聚。
常乐我净之果性。不复更恋三界生死有漏因果
矣。盖厌恋相反。既厌而岂复恋哉。自谈七趣。以至
于此。名超有出魔周。正宗分一大科巳竟。

△三流通分。此于法华。既为一辙。法华较显经功
流通劝赞之文。品品有之。至后流通大分仍延数
品而斯经流通之文何甚少耶。答此与法华同一
辙者。义理分剂同也。至于流通多少。略以二义推
之。一者疑信差别故。法华废立之初。疑深信浅。故
洗荡疑情为详。而发挥理行为略。如知见实相等。
但标名字而巳。而顾重重较赞劝通者。意在决了
滞疑且令信受也。此经开显之久。疑消信定。故发
挥理行为详。而洗荡不信为略。如知见实相等。详
确搜扬竭尽不巳。而不多劝通者。知其领受易也。
二者以约该博故。盖流通之文。虽比法华为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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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约辞而收博义。非真缺略。由佛语微妙故也。该
博入文自见。分为二。一极显经功。又分二。一开二
利而况显福报。盖举少示以况显广示也。又二。一
举利他况显。又二科。一举多功较定。又二。一如来
举功令较。】

「阿难。若复有人。遍满十方所有虚空盈满七宝。持以
奉上微尘诸佛。承事供养。心无虚度。于意云何。是人
以此施佛因缘。得福多不。」

【此中据佛所举财田各极其盛。盖十方虚空本无
边量。满空七宝岂有量耶。若是则一阎浮遍世界
皆不足论。凡称财胜者。纵重垒其词。终不能过于
斯矣。法界微尘本自无尽。尘数诸佛岂有尽耶。若
此则三四五佛。百千万亿。皆未可比。凡称扬田胜
者。纵增崇其语。终不加于是矣。承事供养者。即以
盈空之宝承供也。心无虚过者。即于微尘诸佛。一
一无遗也。是人下。令其较量也。然较量且从获福
以灭罪尚未及言故也。
△二阿难较定无量。】

「阿难答言。虚空无尽。珍宝无边。昔有众生。施佛七钱。
舍身犹获转轮王位。况复现前虚空既穷。佛土充遍。
皆施珍宝。穷劫思议。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边际。」

【首二句。单以牒言财胜。昔有下。双以况显财田俱
胜。盖以七钱而施一佛。财田俱劣也。而犹得转轮
胜报。况显遍空佛土。即田胜也。皆施珍宝。即财胜
也。穷劫下。决其获福不思议而无边际也。
△二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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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经功超越。当知况显之意。全在言外。分为三。一
示诚言起信。】

「佛告阿难。诸佛如来。语无虚妄。」

【此因向下弘经之功至少。而灭罪获福至多。恐难
信及。故此先明佛无不实不真之语。令当谛信之
也。
△二明灭罪往生。又三。一极言恶因恶果。】

「若复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罗夷。瞬息即经此方他方
阿鼻地狱。乃至穷尽十方无间。靡不经历。」

【若复有人者。设言有此一人也。四重即杀盗淫妄
十波罗夷。或即十恶。未见的据。然波罗夷。五篇第
一。义当极恶集。云三意释之。一退没。二不共住。三
堕落。亦译名弃。五刑如斩。按下恶报极重则此四
重十恶应必集至无边。此上恶因向下恶果。瞬息
即经者。言临堕至近也。阿鼻即五无间狱之至重
也。穷尽十方皆经历者。狱之至多也。
△二略举暂
尔弘经。】

「能以一念。将此法门。于末劫中。开示末学。」

【能念之人。即前临堕狱者。一念者。暂时发心也。此
法门须确指大定圆通超出深入之一门也。末劫
者。圣远魔强之日也。末学者。难进易退之人也。须
知弘经既惟一念。经必非多。所谓四句偈等。人必
非众。所谓窃为一人等也。
△三因之离苦得乐。】

「是人罪障。应念消灭。变其所受地狱苦因。成安乐国。」

【罪障即上最重最多之恶报。应念即应弘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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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销灭者。如星火之爇积草无有不灰烬者矣。变
其下。更言不但只消罪业。仍以转见乐邦。而往生
其中。夫一念微功。而能离极苦。以生极乐者。良以
应观法界一切惟心。实华严破狱之偈。而斯经圆
彰法界。极显惟心。一念持此。是以能令无量阿鼻
随处灭尽。难思乐土。当处发生。然须自信。方以剋
功。自信不及。深孤妙利。痛哉。
△三明获福胜前。】

「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万亿倍。如是乃至
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言不但离苦得乐。仍当获福无量超胜无比。而言
超前施人者。即超前以虚空刹宝供尘数诸佛之
人也。其超越之数。不但一倍二倍。盖百千万亿倍
乃至算喻不及也。正以斯经。开如来秘密之宝藏。
获本然周遍之家珍。成尘刹互融之佛果。故非财
施之多执相之供有为之果所能及矣。问全经虽
有是功。一念岂能尽义。遽灭多愆。而顿膺广福。胡
不为滥赏乎。答圆融不思议境智。刹尘齐量。而念
劫相收。岂以大小短长情量而测之哉。宜深忍乐
佛言。勿自疑阻于本真之妙利也。又复应知言外
况显之意。此处当明。盖极重罪人。一念弘经。尚能
灭罪获福如此。何况轻罪无罪。乃至有福多福之
人。弘经果报。殊胜可知。一念尚能如此。何况久弘。
乃至尽形。一句一偈尚能如此。何况一卷半部乃
至全经。窃谓一人尚能如此。何况多人。乃至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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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中。广为人说。其果报殊胜益可知矣。举利他况
显巳竟。
△二举自利况显。】

「阿难。若有众生。能诵此经。能持此咒。如我广说。穷劫
不尽。」

【诵经持显文也。持咒诵密经也。如我广说者。谓以
佛八音四辩称扬斯人。灭如上罪。获如上福。穷尽
劫数。尚不能尽。应知此中亦具有言外况显之意。
良以。诵经持咒。方得闻慧。其功其报。巳至佛说不
尽。何况进于思修如解义习定作观。反闻自性。乃
至达于六度万行。其功其报。益不可尽说之矣。问
广如上说。而更加穷劫不尽。岂自利反胜于利他
耶。答互影略耳。前详较量超越。要之由经胜妙故。
使二利均之超胜无比。均之演说不尽矣。开二利
而况显胜报巳竟。
△二合二利而深许极果。】

「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无复魔业。」

【此科双承上二利。而合言之。依教行道。即谓遵佛。
以此法门。自利利他。方为如教行道。良由斯经元
以具足二利。而况无上菩提。必须二利圆满。方为
證极故也。直成菩提者。从初发心。以至成佛。中问
更无诸委曲相。如水赴壑似箭穿空。更无留难。固
非如小乘化城之中止。亦非如渐教历證之迟延。
所谓不历僧祇一超直入者也。末句略出其由。盖
中间凡有退屈纡回。皆因魔业肆扰。斯经显密加
持。永无魔障。所以直成菩提更无留滞也。是则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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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流通据文无几。而研究辞旨。虽重篇累帙。亦不
能过。岂非以约收博。无所遗馀。所谓我为法王于
法自在。信不诬矣。极显经功巳竟。
△二结众法喜。】

「佛说此经巳。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
天人阿修罗。及诸地方菩萨二乘。圣仙童子。并初发
心大力鬼神。皆大欢喜。作礼而去。」

【此科与序分相为首尾。皆经家所设。首句并结正
宗流通以二皆佛说故也。比丘下。先列欢喜之众。
然此与序分列众各有所兼。故分二分。前兼叹德
时会。故为序分列众。此兼欢喜礼散。故为流通列
众。且序分列众虽详而缺。此科列众虽略而全。请
别详略缺全之相。如此科首列四众。而序分但列
比丘。是缺三众也。次略陈八部。辞虽略而具显八
部之相。序分则尽缺焉。次标菩萨。次标二乘。皆总
略而未如序分之别而详也。后加圣仙力神二众。
非但序分缺之。诸经未多见也。然于仙而特加圣
童者。明其虽居仙趣而修行内教三乘圣道。以希
童真妙果。所以拣馀仙众也。于鬼神特加发心大
力者。表其建志护法。而具大神通。力洞无畏。所以
拣暴恶及羸劣者也。此之二众。皆能弘护。流通八
部。收之未尽。故增列之。末二句。正结法喜谢辞。大
欢喜者。既闻正宗。而获本妙圆心。复闻流通。而知
究竟弘益。近无堕恶之忧。远有證真之望。非同人
天三乘微利。得大饶益。故庆非常。大欢喜也。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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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也。各离随相法会各归自心不动道场。或修习
或弘通。非如世人离法会而遂成散乱也。】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十(终)
* No. 275-B
刊楞严正脉后跋

予寓上党。制斯疏时。妙峰澄印辈数子。清誉振于寰
宇。著作流于海内。心祈稿成。得一證明。足验乎不乖
圣意。但虑其值之不。偶稿将半。妙峰忽至潞。巳甚异
之。将往拜师。巳及门。一见即倾倒肺腑。如三生好。咨
其来意。曰铸万固塔顶耳。予曰兹有佛顶。当呈似君。
即出其稿。再拜请證。师亦拜受。读未竟。惊曰。当代僧
英。指摘旧解若易梁柱。然兹如革故鼎新。大番昔按
非细事也。巳领其槩。未尽其详。乞携归旅寓。一研味
之。予唯唯别去。次日往答拜师。乃稽首谢曰。昨披妙
注。抵暮彻晓。不能释手。新意叠现。闻所未闻。楞严本
旨。如日初出。非诸圣冥加。决不至此。愿师专志速成。
恐时不逮刊刻之事。某甲效劳。予承斯證许。亦稽首
谢之。私念此或圣心𠃔若何遇之奇而获證之早耶。
别日师复谆谆。予感时光不逮之警。日夕孜孜。复三
载而稿完。岁逼除。师又忽至。庆慰无量。请稿如蒲。予
谓非躬理之不可容缓图之元日后复别去。仲春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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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有五顶饭僧之行。转至芦芽华严寺过夏。寺亦师
所建也。冬寓于汾。次春复应台山之请。说观经疏钞。
夏游云中。留西岩寺。讲楞严。值妙师应宣城之招过
西嵓。促予归蒲。事亦甚奇。予乃继行。仲冬始达万固。
承师厚遇种种。次年二月一日。命工就刊。王公大人。
莫不与力。师复吹嘘于邻郡及上谷。乃至自鬻所乘
以足之。是以周岁而毕。夫经疏科释。过四十万言。而
速成如此。固不无默相之者。而师之法眼道力所愿
成就。尤不可测。其亦多生有大因缘。于是经。而鉴蒙
翊助。非兹一世也。否则安能不期而至。而缘之辏际
如是乎。因纪颠末。以见法有所證功有所归焉。


万历庚子八月望日沙门真鉴谨跋
* No. 275-C

不肖(梃)育斯叔世。宿性庸愚。虽嗜道真。恨乏指授。此
生何幸。值我
王兄殿下。研精贝典。洞烛玄微。深荷磨砻。仅通一线。
稔闻
交光尊师。潞阳挂锡。改注楞严。(梃)数数神交。愿祈亲
炙。戊戌岁 妙峰师约
师过万固刻楞严新疏。(梃)谒之领诲无量。次春
师讲华严悬谈。(梃)侍坐与闻。不啻拨云睹日出井观
天。顿觉身心扩周法界。踰年新疏工竣。荷师颁示。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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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披阅。始知识心为无量障源。根性即真心实体。反
闻乃无功用道。舍障源则妄尽。见实体则心安。用无
功则顿入。华严固无尽宝藏。斯经其入华严之捷径
矣乎。法乳汪洋。粉躯莫报。芜言谬赘。敢告同心。


万历庚子中秋日持
菩萨戒门下弟子体玄子朱俊梴和南谨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