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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卷八 第 399a 页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八
京都西湖沙门 交光真鉴述

【别以详列巳竟。
△三申结互妄。又二。一正申互具
喻明。】

「阿难。如是众生。一一类中。亦各各具十二颠倒。犹如
捏目乱华发生。」

【孤山曰。各具即互具也。以一一类心妄种皆具。一
则现起名事造。馀则冥伏名理具。
○捏华喻其虚
妄也。乱发喻其互具也。
△二推结倒真成妄。】

「颠倒妙圆。真净明心。具足如斯虚妄乱想。」

【上喻虚妄。此推即真。但由颠倒本真故。即具足众
妄也。具足者。言总括种现互具当成一百四十四
生。是虽生死无边毕竟颠倒非实而净明真体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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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若也。番染成净。而进阶圣位。复何难哉。此固对
示二缘起之本意也。详示染缘起则遍成轮回巳
竟。
△二详示净缘起则历成诸位。以真如有不变
之体。故能随缘不定。前既随染缘而遍成众生。今
岂不随净缘而遍成圣位乎。分四。一正答因果诸
位。此之因果。有纵有夺。若纵之则前前皆为后后
之因。后后俱为前前之果。若夺之则惟佛为果。而
等觉以前皆因也。故知。旧注于此判證。而不言修。
非为确论矣。问约夺则因有诸位。果惟一位。何以
通言因果诸位乎。答圆融果相。从初发心。即自具
足。何妨说诸。但有性具修成之别而巳。分为十科。
一渐次三位。前问至何渐次得修行目。斯言修习
等。正修行目也。此中应知。乾慧以前。三渐次位。则
圆家五品十信尽摄于中。乾慧以后。所立十信。乃
是初住开出十心。经文显然。盖圆家住前不取證。
故不列位。所以此经与华严。皆于信位。不分十也。
至文再指。分二。一教立位番染。又分二。一法说。】

「汝今修證佛三摩地。于是本因元所乱想。立三渐次。
方得除灭。」

【观此立位之初便以修證平言。岂可分判前为修
而此为證乎。三摩地。即经耳门三昧。旧注不达经
文一贯此处。全不知是重叙圆通以为诸住最初
方便。往往别判。致令经文脉络永不通也。本因乱
想。即前飞沉等各八万四千也。三渐除灭。即教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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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染成净也。
△二喻说。】

「如净器中。除去毒蜜。以诸汤水并杂灰香。洗涤其器。
后贮甘露。」

【既贮毒蜜。何言净器。盖须取于本来元净。而又毒
所不能染者。如金玉之器。是也。用比根中不生灭
性本来元净而又具不变之体也。毒蜜喻五辛淫
杀等。汤灰喻忘尘尽根。甘露喻所安立圣位也。三
渐次。法喻可了。
△二示所立之位。又二。一徵起列
名。】

「云何名为三种渐次。一者修习除其助因。二者真修
刳其正性。三者增进违其现业。」

【首二句徵起。一者下六句列名。每各二句。皆上句
明修。下句明断。修指研真。谓入三摩地。渐取耳根
圆通也。断指断妄。谓除五辛。戒三重。及消十二处
也。今初第一修习者。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时也。盖
始以习学。收拾循声。散心数数。反闻自性。而有间
断。未成一片。故曰修习位也。如其不然。则断除五
辛。言除足矣。而说修习者。修习何事耶。下二放此。
除其助因者。寄此位以明五辛之当断。盖五辛非
惟但助淫恚。展转力能引魔。则何恶不至。实乃四
重之助因也。故应于此初修即首除之。第二真修
者。即所入既寂动静不生时也。盖忘动功夫入手
巳成一片。乃至静尘亦将渐忘。故曰真修。盖自来
持戒不足以当真修之名。而真三摩地始克当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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刳其正性者。寄此位刮剔净绝四种根本重罪。乃
诸恶之正性故。应此位刳之。良以带四心而修禅。
皆似而非真。必落魔鬼等道故也。第三增进者。即
如是渐增闻所闻尽时也。此与前之圆通。增修字
同。愈无可疑。且前渐次修断异体而犹未显明。此
则修断一相更何疑异哉。良以。此中所修者。固闻
性而所断者即根尘故。违其现业者。以流根奔尘。
即名现业。忘尘尽根。即名为违。问此中方以忘尘
尽根。前二位何以遽说忘尘返闻耶。答前二位渐
以修学。此位收功。根尘圆泯。非前渐习。岂能遽至
是哉。
△二条分别释。就分三。一除其助因。又为三。
一徵起。】

「云何助因。」

【此惟徵助因。而不徵修习者。以修习在前圆通中
说明。而列名处。但表当此位以除助因而巳。故至
此止惟徵释助因。不复重徵修习。亦如道场中惟
详说戒之例也。下放此。
△二详释。又三。一标依食
住。】

「阿难。如是世界十二类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谓
段食触食思食识食。是故。佛说一切众生皆依食住。」

【既言十二类生。即局界内。不能自全者。不能如法
性身人无庸于食也。然标必依食住者。见界内众
生身命慧命安危所系。修习者不可不知所检择
而戒断也温陵曰。四食者。人间段食。谓所餐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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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鬼神触食。但歆触而饱。禅天思食。食至或但
思之而饱。识天识食。既无形色。但以识想。
○歆触
谓但触其气也。禅天无饮食法。宜但取于思之而
饱。仍恐但以禅悦为思。非思食物。识想何异思食。
殆是惟以识定续命义。言以识为食。此约胜者而
言。劣如地狱饿鬼。历劫但以业识不能断命。是亦
识食思食类也。俟更考之。
△二教断辛毒。】

「阿难。一切众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诸众生。求三
摩地。当断世间五种辛菜。」

【无毒曰甘。非局甜味也。首三句。举身命安危系于
食之甘毒。引明慧命所系尤宜慎择也。求三摩地。
足见当于修习圆通时也。五种辛菜。正危慧命之
大毒。故应绝之。孤山曰。五辛者。楞伽经云。葱蒜韭
薤兴渠也。应法师云。兴渠梵音讹也。正云兴宜。慈
悯三藏云。根如萝卜。出土辛臭。慈悯冬至彼土。不
见其苗。则此方无。故不翻也。
△三深明其过。又四。
一发淫增恚过。】

「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

【熟食必壮相火故发淫。生啖必动肝气故增恚。佛
智所鉴。不爽毫釐。物性必然。宜敬信而戒之。
△二
天远鬼近过。】

「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
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
常与鬼住。福德日消。长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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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以世人具斋戒者。尚于食辛之人。多畏避之。何
况天仙。饿鬼歆于不净故常亲近。天远故福日消。
鬼近故长无利益。常见天时疫厉。世人咸谓。辛能
避瘟。由经观之。斯盖招瘟之端。而世人业力所使
颠倒滋祸如此。不可不知所警也。
△三无护遭魔
过。】

「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
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
赞淫怒痴。」

【上天仙不听经。此圣善不护定。上招饿鬼。此引魔
王。见过转深也。非禁戒系缚为小乘。赞三毒无碍
为大道。则四重等。无恶不造。是诚助诸恶之因。痛
宜戒之。
△四成魔堕狱过。】

「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

【上皆现在恶因。此属当来苦果。是则世人缘一臭
恶之味。引致阿鼻极苦。有何难舍。而不勇断之哉。

△三结成。】

「阿难。修菩提者。永断五辛。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
渐次。」

【观此首标修菩提者。而后言断辛。足见第一渐次
必兼修习圆通。若徒断五辛。何以遽谓之增进修
行乎。而又何以目为修菩提乎。
△二刳其正性。正
性谓淫杀盗妄等。上之五辛。但能助发于此而巳。
今此正彼本恶之体也。分为三。一徵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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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正性。」

【△二详释。又二。一教令持戒。又三。一首示定因戒
生。】

「阿难。如是众生。入三摩地。要先严持清净戒律。」

【反闻功夫入手方为入三摩地。所谓真修之位。见
其深于前文修习言求也。然要先云者。承前位功
夫闻断不能入手。故示特加严戒而后能功夫入
手。得三摩地。所谓因戒生定也。
△二次示先断淫
杀。又三。一正教永断。】

「永断淫心。不飧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淫杀为诸恶上首。故令先断。而后可从诸律。淫须
从心止绝。不饮酒预遮昏乱毁犯。不飧肉即是断
杀。六卷四重律中。皆以食肉。属于杀生。以火净食。
又戒杀之至也。凡生鲜之物。不经火者。皆不敢食。
示无情生长者尚不忍损。况有情生活者。岂忍杀
害乎。问至此方断。岂前位犹许食酒肉乎。答此为
根利。而自来未秉斋戒者。故作如是渐断耳。若先
具斋戒者。不在此例。又西天权小未断者多。故令
回心渐断。此方纯秉大乘。凡修行者。无不先断。故
无俟后断也。
△二反言决定。】

「阿难。是修行人。若不断淫及与杀生。出三界者。无有
是处。」

【相生相杀未巳故也。
△二特教观淫。】

「当观淫欲。犹如毒蛇。如见怨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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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为生杀之深源。且根心惯习。最难顿舍。故偏令
观之。温陵曰。淫如毒蛇怨贼者。能害法身。杀慧命
故也。
△三后教渐进戒品。】

「先持声闻四弃八弃。执身不动。后行菩萨清净律仪。
执心不起。」

【此处方全该四重四弃。即淫杀盗妄。而尼加触八
覆随。亦多妨淫也。执身谓禁七支犹粗。下进菩萨
律仪方细。准前道场中说。菩萨亦但于四重律。从
心止绝。一念不生为细。非三千八万也。
△二戒成
利益。分二科。一生死解脱。又二。一断淫杀所脱。】

「禁戒成就。则于世间。永无相生相杀之业。」

【断淫则不相生。断杀则不相杀。盖无生杀业因。则
无生杀果报也。
△二断偷劫所脱。】

「偷劫不行。无相负累。亦于世间。不还宿债。」

【偷谓窃取。劫谓强取。无负累者。无负债之业累也。
据经文。似惟说盗。吴兴补大妄语及判观行。似有
理据。其略曰。不妄故不还宿债。以大妄语贪其供
养故。约位言之。此应在圆家观行之中。即别十信
而小七贤也。
△二业报清净。】

「是清净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须天眼。自然观见
十方世界。睹佛闻法。亲奉圣旨。得大神通。游十方界。
宿命清净。得无艰险。」

【清净人蹑前持戒。三摩提次表大定。然定是正行。
戒但助行耳。肉眼观见十方即色阴尽相。后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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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方洞开无复幽暗。是也。按位当在初信。齐小初
果。旧判观行于后违经。至阴魔中详辨。今并别判。
勿泥旧闻。次四句受阴尽相。后文云。去住自由无
复留碍。又云。得意生身随往无碍。今言睹佛闻法。
又言亲奉。则须亲到。非遥见闻。而下更言得通游
界。则愈与后文合也。按位当在二三两信。齐小二
果。末二句想阴尽相。后文云。于觉明心。如去尘垢。
一伦生死。首尾圆照。今言宿命清净。则明是去尘
垢而照生死也。又言得无艰险者。既以彻通宿命。
除巳愿力。永不误入恶趣。所谓离诸生死险难恶
道也。按位当在四五两信。对小三果。此之业报。略
假戒为助行。全本耳门。妙定修发。通该十信。前五
备显六根清净(观见十方。则眼根清净。闻法亲奉。则耳根清净。得通游界。则鼻舌身
根清净。以三皆合知相依远到也。宿命无艰。则意根清净)。
△三结成。】

「是则名为第二增进修行渐次。」

【此中前半。以诸戒助成正定。即观行位。后半业报。
即齐五信并小三果。在圆通中。方至动静不生。

三违其现业。分三。一徵起。】

「云何现业。」

【△二详释。分为三科。一根尘双泯。又为二。一牒前
持戒离尘。】

「阿难。如是清净持禁戒人。心无贪淫。于外六尘。不多
流逸。」

【前文屡牒三摩地。而此不牒者。以前初心全假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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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则戒相显著。而定相隐微。恐人忘定。故屡牒之。
此中全彰旋根妙定。故不劳牒定。但惟牒戒为后
定因。以见因戒生定之妙旨也。故首举清净持戒
之人。即牒前半所持诸戒。而特申无贪淫者。固因
其为四重之首坏定之魁。以警人必除之意。然亦
自此句下。正牒后半果报中。五信三果诸人。以印
许其力量所至也。盖五信三果。则欲界九品思惑
巳尽。岂留淫心。故许其心必无贪淫也。仍是忘尘
极功故。复许其六尘不多流逸。然许其不多。而不
许其绝无者。以根未尽而相待仍存故。但以无漏
而薰有漏。从多渐少而巳。非全无漏。故不全许耳。
全分无漏。在下科中。
△二进获尘忘根尽。】

「因不流逸。旋元自归。尘既不缘。根无所偶。返流全一。
六用不行。」

【首句蹑上忘尘功夫也。盖心无贪淫。犹是戒相。而
尘不流逸。即显定成。但浅而非深。今复蹑之以进
销根性。故深于前。即圆通渐增位也。应是六信。次
下表彰反闻契性也。中二句。正明因忘尘而必至
尽根。以根全倚尘而立故也。末二句。结成入一忘
六。所谓但得六销。犹未忘一。小乘涅槃。正当此际。
准圆通。即闻所闻尽时也。按位当在第七信。位齐
小之四果。
△二妙性圆彰。此中三子科。即应是圆
通中觉空灭之三结。而前二科语不相类者。以菩
萨所谈是解结功夫。此中表彰。即彼功夫所證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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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惟第三科。语意全同。足验前二亦不谬矣。分三。
一依报明净。】

「十方国土皎然清净。譬如琉琉内悬明月。」

【此即尽闻不住所證境界。首二句。即山河大地应
念化为无上知觉。正由不住内自觉境。法执荡然。
故融及世界。无复情器之分。皎然洞开之貌。下喻
但表明彻。盖明月在有碍物中。不能透彻。便如二
乘。但明内境。不与外法融通也。今菩萨觉所觉空。
表里洞彻。故如月在琉璃。岂有不透彻者乎。此当
八信相似色自在也。
△二正报妙圆。】

「身心快然。妙圆平等。获大安隐。」

【此即空觉极圆所證境界。前方空智。此复空空。既
不为智所劳。亦不为空所缚。故身心快然。极为脱
洒。盖是法身荡然。真心廓尔之意。妙圆者。无缚故
妙。无碍故圆。平等有三。一身量心量俱周法界。二
有情无情同体不分。三自心生佛吻无高下。此当
九信相似心自在也。以身心一如。身亦心也。
△三
诸佛理现。】

「一切如来密圆净妙。皆现其中。」

【此则显然全同寂灭现前。但彼约自心。此约佛理。
二义平等也。密谓秘密。深固幽远无人能到之境
也。圆谓圆融。交彻互摄重重无尽之境也。净谓清
净。明相精纯纤尘不立之境也。妙谓神妙。一切变
现皆不为碍之境也。此四佛境。现菩萨依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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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当十信相似慈云覆涅槃海也。盖圆顿理融。故
令似位全似地上耳。
△三许速證位。】

「是人即获无生法忍。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

【此之结尾。是预许后之诸位。故言从是渐修。即者
速也。即获者犹言不久当證也。无生法忍。即初住
所證圣位。通指彻于等觉也。温陵曰。华严十忍。第
三曰无生法忍。谓不见有少法生。不见有少法灭。
离诸情垢。无作无愿。安住是道。名之曰忍。吴兴曰。
此中别指初住以上。名为圣位。若下文云。以三增
进故。能成五十五位真菩提路。
△三结成。】

「是则名为第三增进修行渐次。」

【渐次三位巳竟。
△二乾慧一位。此位分明。束前渐
次中所含十信。总成一位。而孤山说。合十信为乾
慧。理在不疑。但亦有圆满成就之意(旧注非之者。秪因彼见通
教乾慧名同。务欲同之。不知此名若同通教馀名当同别教。今馀位既皆借别名圆。此位亦应借通名圆
何得名实皆同于通教乎。当知通教乾慧在于信前。但对五品。此圆乾慧。乃在信后。圆收十信。岂惟于文
为顺。而实于理大通也)分三。
△一不受后有。】

「阿难。是善男子。欲爱乾枯。根境不偶。现前残质不复
续生。」

【此科。束前七信。而显其圆满成就也。由前心无贪
淫故。至此而欲爱乾枯。盖前位但得身心俱断。此
则复将断性亦无。故曰乾枯。是欲界生缘迥不相
及也。由前六用不行故。至此而根境不偶。盖前位
但得六尘初泯。此则复至心境绝待。故曰不偶。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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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尘双绝。种现俱销。是三界生缘迥不相及也。末
二句。正明不受后有也。现前残质。果缚仅存也。不
复续生。子缚永绝也。盖续生。以根境为因。欲爱为
缘。乾枯不偶。则因缘双绝。果报无托。不受后有。复
何疑哉。此显实分段身巳尽。无界内系缚也(问菩萨不
取涅槃。何言不受后有。答此言不受业缚之后有。非如罗汉并无悲愿自在之妙身也。问此与前永无相
生相杀等何异。答大不同也。彼但且免生杀酬偿恶报而巳。善净生缘。尚未绝也。观下净报。犹云父母肉
身。盖可验矣。此则二十五有。无复生缘。无复业牵之身。但随悲愿。自在去住。自在受生而巳。旧注强以抑
同五品故。不得不以彼而滥此耳。况在根境不偶之后。显是七信。顾乃执言。名义虽同粗细有异。岂有名
义全同而犹分粗细者乎。甚非的确之论也)。
△二定名乾慧。】

「执心虚明。纯是智慧。慧性明圆。蓥十方界。乾有其慧。
名乾慧地。」

【此科。束后三信。而显其圆满成就也。执心。岳师谓。
即人法二执之心。是也。若尔岂合在十信前耶。由
前身心快然等故。至此则二执惑尽。双空智纯也。
由前国土皎然等故。至此则慧体圆明。而照用遍
界也。由前佛理全现故。至此则成就慧身。不由他
悟也。末二句。遂以结成乾慧之名。释义在下科中。

△三出其所以。】

「欲习初乾。未与如来法流水接。」

【现种习三。习气最细。今言欲习初乾者。谓欲爱最
细习气(即断性也)初得乾枯也。而未得如来真如法流
之水以润之。故曰乾有其慧也。入初住分真。则与
真如法流水接矣。又说结名元承多义。而释义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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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欲言。似偏缺也。或可欲作欲爱。习作二执习气。
乾即尽也。详之此位分明。相似等觉金刚心中初
乾慧地。而名亦相同益可见也。通论三渐次位。第
一位。名字位中初向观行。第二位。合五品及前五
信。第三位。后五信耳。然此信等诸位。皆依天台圆
位。非取别教。又经文但分三渐本。不曾分信等。今
因有三了简。故须指明。一者显后非信。以经文于
此位后。别有十信。名借常途。义开初住。却将常途
十信。暗含三渐次中。若不分明释出。鲜有不将后
信滥于常途。如旧注所云也。二者显牒圆通。此三
渐位。但是重束圆通助正始末。以为后位初心方
便。然圆通历證三空。实居十信。若不此处指明。人
见经文后有十信。将屈圆通堕于观行。因兹所以
一一指明也。旧注错乱。惟孤山说乾慧合十信为
是。然亦不说三渐中巳含十信。乾慧合之。前别后
总成四位耳。乾慧一位巳竟。
△三信位十位。此中
论名全与常途信名不差一字。论义则与常途信
义迥不相同。况后初住。明言发此十心。又云十用
涉入圆成一心。故孤山说为初住开出。理无可疑。
且于中六位。皆标住字。更是可凭。旧注非之不当。
其引金刚十八住。而云。何必住位方受住名。即应
五十五位通名为住。何独于住前十位特特以加
之乎。其为住位开出。愈无疑矣。故今立科名从十
信。而义惟遵经销归初住耳。就分十。一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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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圆妙开敷。从真妙圆。重发真妙。
妙信常住。一切妄想灭尽无馀。中道纯真。名信心住。」

【此心者。蹑前乾慧心。中中流入者。按修圆通。初心
虽直观闻性。不著空有。是亦绝待灵心之中道。而
粗垢先落。人法双消。未免任运趋于圆明之空性。
非中道纯真也。至此位俱空不生。前之中道。于斯
益纯。故曰中中流入。盖言中而复中顺法流水而
深入也。六根互用曰圆。情器双超曰妙。开敷者如
华始开也。次二句。明乘此心开益增进也。从真妙
圆者。言此非同前位妙真似圆。乃似妙真圆也。重
发真妙者。略一圆字字。盖使真妙者益进于妙。真
圆者益进于圆。应是根尘互周身土重重渐广。如
华正开也。妙信者。亲见心佛众生三无差别。非同
比量之信。常住者坚固不动。非同前位轻若鸿毛
也。妄想灭尽者。固是我想法想及非法想俱时荡
尽。亦是圣凡见息因果情忘耳。末二句。总摄前意。
结成信心。盖纯中道。非同前位兼带趋空也。亲见
此理。深忍乐欲。故名修心。乃成就之相。住即常住
不退也。后皆放此。此即五根中之信根。又此位既
摄前乾慧所成。而乾慧合前三渐所含十信。故知
此位乃究竟前之十信。而抵于成就。所以独标信
住。若作常途十信。初心岂能当此圆妙常住无馀
等义乎。
△二念心。】

「真信明了。一切圆通。阴处界三。不能为碍。如是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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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未来无数劫中。舍身受身一切习气。皆现在前。
是善男子。皆能忆念。得无遗忘。名念心住。」

【初二句。全蹑前位。真表非似。明了由亲见也。圆通
即前圆妙。以根根尘尘无不交彻故。称一切圆通。
下文方成本位。念心。由前一切圆通故。阴不覆。处
不局。界不隔也。因此遂能远忆过未至无数劫。习
气者。业力所熏。随眠种习也。按惟识不出三种。谓
名言我执有支也。今言舍受。多是有支。即异熟识
也。然一切之言。亦兼馀二。又在我执位中。即是种
子。若在法执位中。乃种子所遗微细习影。如毕陵
之慢身子之嗔。是也。今过去多我位粗者。未来多
法位细者。且舍受与习气二事。若未来习气巳尽。
而独忆舍受。若悲愿习气。出三种外。亦尽未来。问
入住菩萨何有舍受之事。答圆顿人不取变易。常
于分段。得大自在故也。此属宿命漏尽二通五根
中念根。故结念住。常途二信圆通尚远。今斯位即
云一切圆通。岂是常途。在住位无疑矣。又前位是
深信本有佛性。此位是忆念近习种性。此二位所
以别也。
△三精进心。】

「妙圆纯真。真精发化。无始习气通一精明。惟以精明。
进趣真净。名精进心。」

【首四句。蹑前二位。以成就一精字。初二句蹑信心。
初句正蹑解在本位。次句明其积久而能化也。真
精者。言妙圆纯真之观力渐久精明也。发化者。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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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强而能起镕妄之力用也。盖由精故化至化益
精耳。次二句蹑念心。上句正蹑解在本位。下句明
其并前习影镕尽无馀而皆成智慧也。故曰通一
精明。盖前位本有近习。未融为一。至此尽镕为一
精明智体矣。次二句蹑前精字。加以进字。而双以
成就精进二义。盖精明即菩提体。亦如如智体。真
净即涅槃体。亦如如理体。今言以精明而进趣真
净。盖纯以如如智契如如理矣。问理智一如。何言
进趣。答体虽无二。而方便随顺不无趣相。所谓不
趣之趣。性不碍修之旨也。末句结名。精进五根中
进根也。
△四慧心。】

「心精现前。纯以智慧。名慧心住。」

【温陵曰。妄习既尽。故心精现前。
○前位双兼智理
而成。此位别约智成。上位方言转惑习而成智慧。
此惑破故真心显现。心现故菩提之体。无复妄杂
矣。末句结名。
△五定心。】

「执持智明。周遍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此位别约理成。以寂照分属寂定属理故耳。首句
蹑前位也。前位以见心朗彻故。智慧纯明。而此智
明。若无定力以执持之。则妄念起而偏局不遍。正
念失而间断不常。所谓无寂之照。如风中之灯矣。
故第二句明遍寂。第三句明常寂。皆大定之相也。
末句结名。五根之中定根也。以上属五根。如果木
之种初插根于地也。
△六不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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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光发明。明性深入。惟进无退。名不退心。」

【自此以下属五力。如果木结根既久有不可拔之
力用也。此科进力也。首二句复双蹑定慧。盖定慧
偏枯。多遭退失。首句定以发慧。心不动而理毕现
也。次句慧以入定。鉴既彻而定愈深也。定慧互资。
交发无尽。故有进无退。末句结名。
△七护法心。】

「心进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来。气分交接。名护法心。」

【此定力也。首句蹑前进力。而言心进者。明非粗行
事相可见者。乃自心寂照双流之精进也。而又安
然者。申前位虽云不退而勤勇无间尚觉涉于功
夫。此不觉用力。故曰安然。保持同前执持。显属定
门。盖进安巳成定力。故恒保持。无所漏落。如来气
分。即法身气分。不出妙觉真精。此亦由定境冥周
故。能与诸佛心精通吻。末句结名。护法者有二义。
若约保持为护。则是内护心法。若约定力伏魔。亦
能外护佛之法轮也。
△八回向心。】

「觉明保持。能以妙力。回佛慈光。向佛安住。犹如双镜
光明相对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回向心。」

【此慧力也。首句蹑前定力所持觉体。妙力即慧力
也。次二句。盖言前位如来气分初接巳即蒙佛慈
光摄受。而尚有自他之分。此则久与融一。他佛慈
光。即巳心佛慈光。然不妨自他历然故。复回此慈
光。仍向他佛。智境朗然安住。而亦实无二体。然约
不妨历然故。如二镜相写传耀无尽。盖惟两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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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影中含影。即巳重重。不必多镜。故惟喻自他二
佛。而诸佛在于言外。可知。亦不必加。末句结名。回
向亦有二义。若向他佛。是向佛道。若向自佛。是向
真如。前位二义。与此位二义。皆以前一义为正。而
后乃馀义。亦所必有也。
△九戒心。】

「心光密回。获佛常凝。无上妙净。安住无为。得无遗失。
名戒心住。」

【此信力也。首句蹑前位。明自心与佛光吻合。得佛
不动之体。次二句明得理。次二句明不动。常凝即
佛大定属心。无上妙净即大寂灭海属境。得佛此
理心境恒一如也。安住无为者。远离有为功用。住
持无功用道。无遗失者。毫发不漏落于有为之境。
总是不动之意。末句结名。戒心者。以不犯遗失之
过。故名为戒。然此以一念有为即名破戒。可谓甚
深戒乎。又奉戒依于笃信故。五力中属信力。
△十
愿心。】

「住戒自在。能游十方。所去随愿。名愿心住。」

【此念力也。首句蹑前戒心。而言自在者。以前位尚
局不动之体。至此渐发自在之用也。中二句。即随
愿往生净土。无所留难。乃得大自在之意耳。结名
愿心。属念力者。愿即心念。而生净土者。全凭想念
故也。前位住佛法身。此位参佛色身。又通论十心。
前六修自心。后四合佛德矣。信位十位巳竟。
△四
住位十位。住有二意。一者坚固常住意。对前渐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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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所含诸信。虽不同别教轻如鸿毛。然亦未同斯
位行念皆不退也。二者生住佛家意。以今现文全
显生法王家也。亦是安住华屋。非同三摩提。三渐
次中。方得入门。故大科名令住圆定实自斯位始
矣。就分为十。一发心住。】

「阿难。是善男子。以真方便。发此十心。心精发辉。十用
涉入。圆成一心。名发心住。」

【以真下二句。总蹑前十位之言也。真即真如心也。
盖真如心中。本来具足十心妙用。不以方便发之。
终不显现。故今即依本真如心。方便发起十种妙
心。然谓之真方便者。亦显非比常途十信相似方
便而巳。次句心精发辉者。即十种心光显现也。十
用涉入圆成一心者。盖初从一心。而发十用。后摄
十用。圆成一心。则十心一心。安有二体。且斯位元
因发此十心。名发心住。则知离前十心。无此住体。
又知此位合十为一。便知前位开一为十。何言非
开出乎。此当即如中阴揽先业而初成阴体也。

二治地住。】

「心中发明。如净琉璃内现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
名治地住。」

【初句。蹑前所发之心。而言心中发明者。盖心为能
发明之智。理为所发明之境。下琉璃喻智。精金喻
理。而言以前妙心者。即以前十用所成初住之心。
履以成地者。智契于理。令理精明。结名治地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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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如中阴乘彼业力结为境界。于中妄成依止处
也。
△三修行住。】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游履十方。得无留碍。名修行住。」

【首句。蹑前心地。而言涉知者。盖心与地互相涉知
也。以心即智。亦即始觉。地即理。亦即本觉。同一觉
体。故曰俱得明了。游履无碍者。以见之明而行之
到也。此如中阴见远如在目前。所去速疾山壁不
碍也。末句结名。
△四生贵住。】

「行与佛同。受佛气分。如中阴身自求父母。阴信冥通。
入如来种。名生贵住。」

【首句蹑前修行也。言与佛同者。以依理起行。行不
越理。本始同一正觉故也。此如中阴与父母业同
故相会合矣。孤山曰。分真智与究竟智等。名行与
佛同。分證理与究竟理等。名受佛气分。如中阴下
以喻明之究竟。权智如父。实智如母。任运相合。名
自求父母。密齐果德。如阴信冥通。斯即秉佛遗体。
初托圣胎也。
△五具足住。】

「既游道胎。亲奉觉胤。如胎巳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
足住。」

【首句蹑前入胎。而言游者。如永嘉云。潜幽灵于法
界。又云。常独行常独步达者同游涅槃路。此正游
道胎时节也。如有福中阴处母胎见华林殿堂。亲
奉觉胤者。谓揽佛权实二智。凝结圣胎也。如中阴
揽父母赤白二阴而结凝滑等也。形成不缺者。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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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闻等圆通妙用具足一切方便善巧。克肖于佛。
无所乏少。如中阴六根成就克肖父母也。末句结
名。华严释名言此菩萨多诸方便善巧也。
△六正
心住。】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孤山曰。容貌喻应用。心相喻理智。
○首句蹑前外
貌同佛。而加以内心亦同。以成此正心之位。然圆
师所谓。理智固指真中二理权实二智。而法界无
障碍之理智。亦应分同。
△七不退住。】

「身心合成。日益增长。名不退住。」

【首句蹑前外貌内心。而言合成者。谓表里如一。成
佛身心也。日益增长。谓深以扩克渐成熟也。末句
结名。前第六信定慧不退。此相性不退也。
△八童
真住。】

「十身灵相。一时具足。名童真住。」

【双蹑前外身内心增长。至此皆巳具足。以十身中。
除菩提法智属于内心。馀皆属于外身故也。温陵
曰。十身者。菩提身。愿身。化身。力身。庄严身。威势身。
意生身。福身。法身。智身也。资中曰。十身灵相。即卢
舍那也。声闻身。缘觉身。菩萨身。如来身。法身。智身。
国土身。业报身。众生身。虚空身。则师云。温陵所解
菩提身等。即是资中所解如来身中之所开出者
也。
△九王子住。】

「形成出胎。亲为佛子。名法王子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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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二字。蹑前十身具足也。而言出胎者。以前位
十身初成未大显著。至此赫奕炽盛。故说出胎。亲
为佛子者。按华严。此位菩萨习学法王十种亲密
之事自善巧以至赞叹。故云尔也。末句结名。是知
凡称法王子者。皆须九住后也。
△十灌顶住。】

「表以成人。如国大王以诸国事分委太子。彼刹利王。
世子长成。陈列灌顶。名灌顶住。」

【首句。蹑前出胎之后又以长成也。孤山曰。表以成
人。堪行佛事也。太子世子。异其文耳。春秋曰。会太
子于首止。礼云文王世子。皆天子之子也。陈列灌
顶者。华严云。转轮圣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身相
具足。坐白象宝妙金之座。张大网缦。奏诸音乐。取
四大海水。置金瓶内。王执此瓶。灌太子顶。是时即
名受王职位。菩萨受职亦复如是。诸佛智水灌其
顶故。名为受大智职菩萨。彼第十法云地名灌顶
菩萨。今此十住亦分得也。然圆教分真以来。悉有
应用。论智力不无优劣。故初住百佛世界。现十界
相。利祐众生。位位竖入。倍倍增胜。经中所明。各就
一义。若论一位具诸位功德。则十义俱遍。十住既
尔。下去皆然。
○约位至此统界实多。华严此位世
界众生皆称无数。而斯经文。如分委之喻。似亦可
分统藏海之刹种也。其所谓智水灌顶者。按华严。
此位菩萨其巳成就及当习学共二十种智。故云
尔也。又若对权教。此齐十地。而彼妙觉。密齐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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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四禅天。诸佛智光。悉灌其顶。今此位邻近。而加
以圆人智强故。即灌顶矣。温陵曰。自发心至生贵。
名入圣胎。自方便具足至童真。名长养圣胎。至王
子住名出胎。
○至此乃名灌顶王子(再通上喻之十信。前六心
如人回心初造善业。后四心如人加以念佛造往生净业。初住如以一生十种善净之业圆成报终往生
之中阴。二三住如往生阴无系缚也。四住如中阴求佛接引入莲胎也。五住至八住。如华中长养也。九住
如华开见佛。十住如亲蒙授记也。以喻详法历然可见)住位十位巳竟。
△五
行位十位。前十住方生佛家。乃至领佛家业。此十
行。乃摄行佛事也。又大乘初心。固即二利兼行。而
信住位中。利他未胜故。此经前二十四位中。并无
显标度生事业。今十行中。利他之事。渐彰显矣。以
华严对校明是六度。而后五度。乃开智度为五。亦
不与常途十度同也。就分十。一欢喜行。】

「阿难。是善男子。成佛子巳。具足无量如来妙德。十方
随顺。名欢喜行。」

【此施度也。华严首标此菩萨为大施主也。成佛子
巳蹑上出胎灌顶也。具足诸佛妙德者。按华严。此
菩萨学习诸佛本所修行。乃至演说诸佛本所修
行。如是十句。皆言诸佛本所修行。是也。十方随顺
者。即广行布施也。华严云。随诸方土有贫乏处。以
愿力故。往生于彼。豪贵大富。财宝无尽。行财施乃
至身肉不吝。行法施则与说三世平等乃至菩提
涅槃。是为十方随顺也。结名欢喜者。华严云。众生
乞求。菩萨倍复欢喜曰。此众是我福田。是我善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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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也。亦云令诸众生欢喜满足。是也。而馀文亦有
体达三空不著相意。无烦备引矣。
△二饶益行。】

「善能利益一切众生。名饶益行。」

【此戒度也。华严此行首标护持净戒。而以不著色
声等五欲为本。乃至不生一念欲想。何况从事。善
能利益众生者。华严云。令一切众生住无上戒。乃
至菩提涅槃。又自得度令他得度。乃至自快乐令
他快乐。凡有十句。皆双标二利。故结名饶益。以戒
德而饶益也。
△三无嗔行。】

「自觉觉他。得无违拒。名无嗔恨行。」

【此忍度也。华严首标此菩萨常修忍法。彼名无违
逆行。即无违拒也。凡有辱来。违拒不受。即是不忍。
今无违拒。当即是忍。华严谓。无量骂辱打辱皆能
欢喜忍辱。是也。今言自觉觉他得无违拒者。亦如
华严云。菩萨思惟。自身与苦乐皆无所有。即自觉
也。又云我当解了广为人说。即觉他也。又总结云。
自得觉悟令他觉悟。与今经文全同。皆谓觉悟。毁
辱虚妄。应无违拒也。结名无嗔行者。如金刚云。若
有我相人相等。于支解时。应生嗔恨。是知无嗔恨
方为真忍也。
△四无尽行。】

「种类出生。穷未来际。三世平等。十方通达。名无尽行。」

【此进度也。华严首标此菩萨修诸精进。且自第一
精进。乃至普遍精进。共十种精进种类出生。华严
谓阿鼻尽出。皆得成佛。皆入无馀涅槃。然后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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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成。夫众生极至阿鼻成佛。则尽其种类。即如金
刚所谓十二类生皆入无馀涅槃而灭度之谓也。
出生即出生诸佛也。尽未来际者。谓海滴刹尘。尽
劫苦行。终无一念悔恨。是也。三世平等者。文云。但
为知三世平等性故而行精进。是也。十方通达者。
文云但为知一切法界而行精进。是也。以十方即
十法界故耳。夫种类出生。即第一心。尽未来际。即
常心。三世平等。即不颠倒心。十方通达。即广大心。
四皆无尽。故结名无尽之行。然华严无屈挠行。直
表精进而巳。此申四种无尽见精进之殊胜也。

五离痴乱行。】

「一切合同。种种法门得无差误。名离痴乱行。」

【此禅度也。华严首言。此菩萨心无散乱坚固不动
等。是也。一切合同种种法门。即以一念定心持一
切法也。华严云能持出世诸法言说。乃至能持建
立受想行识自性言说。又云。善入一切诸禅定门。
知诸三昧同一体性。是也。得无差误者。如云菩萨
闻无量法经无量劫不忘不失。是也。结名无痴乱
者。良以定中不能持诸法门。是为痴定。于诸法门
不免差误。仍是乱心。今持种种法。而又无差误。是
痴与乱俱离也。又梵语禅那。此云静虑。今离痴是
虑。离乱是静。故属禅度无疑。
△六善现行。】

「则于同中。显现群异。一一异相。各各见同。名善现行。」

【此智度也。此下五行。与华严名虽多同。而义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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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亦与常途后五度迥殊。细详乃是总一智度。而
开之为五种甚深般若。例如六根本惑而开见为
五也。所以融前五度中万行。皆令成至德矣。今此
一行。乃理事无碍智。亦二谛融通智也。同中现异
者。即理不碍事。亦真融通于俗也。异相见同者。即
事不碍理。亦以俗融通于真也。而结名善现行者。
明此菩萨于一一行事理双显真俗并融矣。
△七
无著行。】

「如是乃至。十方虚空满足微尘。一一尘中。现十方界。
现尘现界。不相留碍。名无著行。」

【此事事无碍智。即十玄门中。广狭无碍自在门也。
然亦略举一门。而此菩萨。应亦十玄并融也。十方
微尘现十方界者。如经云。华藏世界无数尘。一一
尘中见法界。是也。温陵曰。此由善现行充扩圆融
也。尘中现刹名现界。不坏尘相名现尘。
○不相留
碍者。界入尘而界不小。是小不留碍于大也。尘含
界而尘不大。是大不留碍于小也。结名无著行者。
明此一有执著。安能小大并融如此。三祖云。极大
同小。永无边表。极小同大。忘绝境界。永无与忘绝
即无著也。
△八尊重行。】

「种种现前。咸是第一波罗蜜多。名尊重行。」

【此究竟彼岸智也。种种现前等。蹑前二无碍智。而
明其取證究竟自利之极果也。梵语波罗蜜多。此
云到彼岸。盖生死为此岸。涅槃为彼岸。今言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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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佛无馀大涅槃也。又种种咸是者。如四卷云。种
种变现。皆合如来涅槃妙德。是也。然全属般若者。
以前五度若无般若皆堕事相。惟招果报。不达涅
槃。今五度万行。皆以法界无障碍智融之。所以皆
达彼岸。莫非第一波罗蜜也。结名尊重行者。以大
涅槃是佛极果。亦即如来顶相故也。华严名难得
行者。行行皆到彼岸。诚不易得矣。
△九善法行。】

「如是圆融。能成十方诸佛轨则。名善法行。」

【此轨物生解智也。华严此行专名说法无碍。如是
圆融等。亦蹑前二无碍智。而明其建立究竟利他
之教法也。而诸佛轨则者。即开示众生无量法门。
然既蹑二无碍之圆融。则惟取六相十玄等。所谓
一字法门海墨书而不尽者也。末句结名可知。

十真实行。】

「一一皆是清净无漏。一真无为。性本然故。名真实行。」

【此不违实相智。亦会缘入实智也。一一者。固蹑二
无碍自利利他诸行。而实总前九度俱该也。清净
无漏。谓非贪染于凡外欲有无明。一真无为。谓非
劬劳于权小肯綮修證。性本然故者。作二句之由。
意明从性起修。不妨全修即性。所以清净不属诸
漏。本然不堕有为也又解。清净无漏。拣异三界有
漏。一真无为。拣异二乘有为。性本然故。拣异权渐。
修成亦通。结名真实者。由无漏则非离妄修究竟
成真因也。故名真行。由无为则非所作性毕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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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果也。故名实行。又通论智度所开五行。前二是
般若之体。以二法界无障碍智乃甚深般若故也。
次二是般若之用。谓波罗蜜。乃趋果自利之用。佛
轨则。乃说法利他之用故也。末一摄前体用并前
五度万行。总以销归自性。会性归元也。行位十位
竟。
△六回向十位。准华严回向即是发愿。圭峰谓
不过三处即众生佛道真如也。华严文极浩汗。意
多遍兼三处。今经文简各有隐显。如众生显馀二
则隐。佛道真如显隐亦然。显者正当发挥。而隐者
亦以意含。非全无也。故此经与华严。文虽不类。而
旨无不合也。又华严位位多明菩萨修證德业。故
文义汪洋。此经多推得名所以。故文词省约也。此
二经差别之意。就分为十。一离相回向。】

「阿难。是善男子。满足神通。成佛事巳。纯洁精真。远诸
留患。当度众生。灭除度相。回无为心向涅槃路。名救
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此与次位。皆回向众生也。是善男子。指巳修十行
人也。满足神通。总摄前八行也。盖从初行。以至第
八现尘现界。神通巳极。无少欠缺。成佛事巳。蹑第
九行也。盖成佛轨则。即成佛事。纯洁精真。蹑第十
行也。盖清净无漏即纯洁。一真无为即精真。远诸
留患。总摄十行。而结定也。盖十行备成。则界内不
为诸有留患。界外不为滞空留患。即双超世出世
间也。此上皆蹑前文向下方属本位。华严首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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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罗蜜全同。今经蹑上十行之意。当者正也。盖言
正度众生之时。即灭度相。表非前后也。度即灭度
之度。然此二句。全同金刚经。云我皆令入无馀涅
槃而灭度之。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次二句。乃释成
回向二字。专承灭除度相而来。夫既度尽众生不
取度相。则回有为行。入无为心。是回入真因也。背
生死途。向涅槃路。是趋向真果也。二句各说同成
一趣真之意。非以上句成就下句。若作成下之意。
当云回入无为以趋向涅槃。良以。常处有为。而不
回入无为。终不能达涅槃之路故也。此之十位。理
应圆满中道。以从贤向圣故。方言度生。而随灭度
相彰中道也。旧注谓。回真智而向俗悲。既不顺其
文。而亦不得其意也。十向之后更当详申。结名救
护众生者。如华严始于救离三涂而极至住佛所
住。当亦是破五住离二死。方为毕竟救护也。末句
同于灭除度相。华严亦谓不著众生相。以至想见
不颠倒。是也。二经旨同。斯经取要言之耳。
△二不
坏回向。】

「坏其可坏。远离诸离。名不坏回向。」

【坏即上文灭除也。可坏即上文度相也。诸离即上
文离众生相也。盖离众生相时。则于众生之四相
五蕴皆离。故曰诸离。应即是我法二空相也。今复
远离于此者。盖不毕竟取著于我法二空相也。如
云。虽灭除度相。而超乎爱见之境。亦不取著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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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坏乎度生之悲。华严云。虽知一切法空寂。而不
于空起心念。是也。结名不坏者。即不坏度生事业
也。华严此位依旧广兴布施。是也。合上位论之。上
位言虽度生而不著生相。此位言虽不著相而不
妨度生。正悲智双运自他二利之中道也。
△三等
佛回向。】

「本觉湛然。觉齐佛觉。名等一切佛回向。」

【此下四位。皆回向佛道也。此位先明智同佛智。盖
即本觉智同佛究竟觉智也。本觉湛然者。心佛显
现觉海澄停。如华严谓广大清净。是也。觉齐佛觉
者。谓与一切如来心精通吻。称合妙觉法身圆满
无二。结名等一切佛者。谓与诸佛法身平等。所谓
我与如来宝觉真心无二圆满也。
△四至处回向。】

「精真发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处回向。」

【此位次明境同佛境。盖即因地境界同佛果地境
界也。精真即本觉体。发明即发挥妙用。地如佛地
者。正表发挥自巳因地心中所含无边境界。全同
诸佛果地理上所现无量刹土也。结名至一切处
者。即尽佛境界之意。华严此位说菩萨广修供养
遍至佛处。而后言。三业普入一切世界。以作佛事。
乃至于一毛孔中。普入一切世界等。是也。
△五无
尽回向。】

「世界如来。互相涉入。得无挂碍。名无尽功德藏回向。」

【此蹑前二位。而成互融也。世界即所至之处。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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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所等之佛。前二位中。犹分自他。故说自觉佛觉
自地佛地。今此融一不分故。但言世界如来即自
他浑具也。互涉之意。如云以世界而涉如来。则一
一毛孔中有无量宝刹庄严微妙。以如来而涉世
界。则一一微尘内。有无量如来。转大法轮。得无挂
碍者。言世界正涉如来时。不碍如来即入世界。如
来正涉世界时。不碍世界即入如来。问前二位中。
元以智境分释。似以性相为对。今既双承。何又变
为依正互涉之对耶。答佛于智同之位结名处。即
言等一切佛巳即取于證智人身。故此位。但承二
结名语。以言如来身与世界涉也。若取智性与境
相对言。则一无形。一有形。说涉不便。况依正之相。
非智性不融。故说互融时。智性在其中矣。结名无
尽功德藏者。以佛身佛界各具无量庄严。备表无
尽功德。故云尔矣。华严明此菩萨以普贤大愿行
为根本。以华藏无边世界庄严显功德故。其文如
云如林。此经乃复言简而尽。义富而妙矣乎。
△六
平等回向。】

「于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净因。依因发挥。取涅槃道。
名随顺平等善根回向。」

【此佛地。即蹑前功德之藏。菩萨證此。即同如来果
地。则是因前巳先具足佛果。盖圆顿上乘。先以顿
同如来果地。法应尔也。地中各各者。以此藏中功
德无尽。如六度万行万德庄严。皆其本有。故言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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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尔。生清净因者。依彼本有。一一随缘。各起无修
之修。譬如依金造器。器器皆金。岂不纯一清净。故
云生清净因。依因发挥取涅槃道者。盖前则从果
生因。此复乘因剋果。实乃因果互彻。性修双即之
旨也。涅槃是佛究竟极果故。此地与前住位所履
之地不同。彼是自心理地。此是如来果地。结言随
顺平等者。顺自心与佛心平等也。足见不达自心
与佛果地全同。不是从果修因者。皆非顺性之修。
言善根者。表此方是成佛真因必生实果矣。华严
名坚固善根文与斯经稍不类。多言布施身命回
向众生而巳。
△七等观回向。】

「真根既成。十方众生。皆我本性。性圆成就。不失众生。
名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

【此位文似回向众生。而实是回向佛道。首句蹑上
清净因及平等善根即真根也。此根全修即性。而
此性摄尽众生。故曰皆我本性。然我根既成。众生
齐成。故曰性圆成就。盖成就真根。即成就佛道也。
不失众生者。以若观见生非心外。一成皆成。则无
生可度。失大悲心不可也。菩萨虽见自他圆成。不
妨仍度苦恼众生。是以华严此位依旧广行二施。
结言随顺等观者。顺自心与生心平等也。足知不
见一成一切皆成。不于成就而仍行悲度者。皆非
随顺自性也。然谓之等观众生者。观其自他同根。
而仍以见智悲无碍而巳。合前位则心佛众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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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差别之理彰矣。
△八真如回向。】

「即一切法。离一切相。惟即与离。二无所著。名真如相
回向。」

【此下三位皆回向真如也。即一切法者。如华严初
文不过世出世间诸法。所谓世界众生法门业行
等也。离一切相者。即后文云。不著世间。不取众生。
知一切法无有自性。皆悉寂灭等也。即离无著者。
如后文又广陈。譬如真如一百七十相。细详其意。
但以此经不即不离。似便该尽。足见斯经以约收
博之妙。盖不著即超有也。不著离超空也。乃双超
空有之中道也。华严于真如相后说十平等。即中
也。结名真如相者。真如以无著为相故也。若准前
相蹑而解。则前之度生成佛摄尽万法。即一切法
也。离众生相。同本来佛离一切相也。下方是本位。
于此即离。二无所著。方契真如相矣。足见入理转
深之意。
△九解脱回向。】

「真得所如。十方无碍。名无缚解脱回向。」

【首句蹑二无著巳得与真如一相也。十方即十法
界也。无碍即法界无障碍大解脱。盖前位理无碍。
此位则理事事事二无碍也。华严以六十二番无
著无缚解脱心。修普贤行。弥满法界。且得一百五
十六种甚微细智。其馀法界安往而不自在乎。结
名无缚解脱者。即入法界不可思议解脱。良以前
位方得离系解脱。此位转得自在解脱。故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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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无量回向。】

「性德圆成。法界量灭。名法界无量回向。」

【首句。蹑前二位而来。盖无著获性德之全体。无碍
获性德之大用。体用备具。故言性德圆成。若依孤
山。所谓三德妙性圆成。亦蹑前合后。则无著即般
若。无碍即解脱。无量即法身矣。法界量灭者。良由
体无不遍而用无不周。是以一尘一毛。皆等法界。
无复限量。是则量灭者。即无量也。华严此位专以
法施善根。庄严一切佛刹。从遍法界无量自在身。
乃至遍法界无量利生善根。共二十句。皆言法界
无量。复有住法界无量及安住法界无量。共三十
六句。皆法界量灭之意。结名可知。问八结真如。九
十不结。何以俱言回向真如。答九之无碍。十之无
量。皆真如相故。三同一处也。三处虽以区分。而实
位位圆满中道。一悲不碍智。二智不坏悲。三本妙
合觉。四因果同地。五依正互融。六性修双即。七自
他同根。八即离双超。九真俗自在。十体用圆极。所
以华严说位至此动地雨华诸天供养歌赞也。又
此名位在别教。称为外凡。而此圆实位中。自初住
巳。即齐彼地上。至此更超彼佛一十八位。大非别
教所仰视也。回向十位巳竟。
△七加行四位。携李
曰。据璎珞等经。皆不别列四加行位。若惟识等论。
则以地前四十心。为外凡资粮位。十回向后。别明
煖等为内凡加行位焉。吴兴谓借别名圆者。名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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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同而实不同也。惟识谓加行者。加功用行。以近
初地见道。从凡入圣。是大关节。须加功行。此即名
意略同之处。问此经佛判六十圣位。何同惟识。复
分凡圣。答与夺同别。二俱无碍。若约圆初。顿悟本
佛。故与其同是圣位。若斟别浅深。则信解之视。真
修不妨有凡圣之别。但此圆凡巳超别声远矣。分
为二。
△一结前起后。】

「阿难。是善男子。尽是清净四十一心。次成四种妙圆
加行。」

【温陵曰。四十一心者。乾慧一。信住行向各十。小乘
通教皆有四加。而非妙非圆故。此特标妙圆加行。

○以先悟本成而后起无修證之修證。故曰清净。
然特谓之妙圆者。以从初位至于住满。虽皆纯用
中道。而文中未尝显言利生之事。是则趣真之智。
居多十行位中。始以明言度生。是则出俗之悲最
胜。十回向文中。显然真俗互融。悲智等运。位位愿
愿。圆满中道故。今蹑十向而谈加行。最为妙圆。谓
于谛理。非三非一曰妙。即一即三曰圆。问华严位
位。俱有度生。何无真俗中之次第。答二皆佛言。各
有所主。当互发明。前不云乎。华严演功业。故词泛
广而浑同。楞严原立名。故词切要而区别。相资而
不相碍也。问既由纯中而趍真出俗。又由真俗而
圆满纯中。即应极證。此位何以复加。而十地何以
复修乎。答十信似修而实但满其信心。三贤似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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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实但极其解心。皆非真修也。今信解满极。将入
真修。故说加行矣。是则尚非真修。岂可辄言證极
乎。问信前岂无信解修耶。答皆似信似解而巳。纵
有修相。亦但发似信似解之功夫耳。尚非似修。岂
滥真修。又未入五品。与既入之位。复有散定二心
之别。然则进修次第。思过半矣。夫历六十而均称
圣位者。尊其顿悟也。列十科而区分诸位。不废修
成也。达性修之无碍者斯可与议道哉。
△二别明
四位。此异惟识位位各有能发定所发观及所观
法。今详经文。但以心佛二字。对辨四句。而成四位。
盖是以心摄众生。以佛摄真如。即是总蹑前三处
也。不止第十开出。就分四。一煖地位。】

「即以佛觉。用为巳心。若出未出。犹如钻火欲然其木。
名为煖地。」

【据相摄之义。固十向总蹑。据显然之文。仍有别蹑
之处。此位似蹑觉齐佛觉而来。则师云。前之佛觉。
虽曰能齐。未能正證。今将趋圣果。故即用佛觉。为
巳因心。复加功行。以求正證。初入因位。未即得果。
故譬钻火方得煖相。
○前但发愿希求。此则实用
进取。又前佛见未忘。未能泯为巳心。此方泯佛见
而但惟一心。犹云佛即心也。因位即指本位。果则
指初地也(惟识此位。入明得定。发下寻思观。创观名义自性差别皆空而巳)
△二
顶地位。】

「又以巳心。成佛所履。若依非依。如登高山身入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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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有微碍。名为顶地。」

【此位似蹑地如佛地而来。以所履即地相也。吴兴
曰。依煖地心。修佛果智。智观于心故如足履地。心
相垂尽故若依非依。高山喻当位之心。虚空喻所
依之理。
○心相未尽。故下微碍。碍至于微。明心相
无多也。盖前位佛见虽泯。心见犹存。至此则复泯
心相。而但惟一觉。犹云心即佛也(惟识此位入明增定。发上寻思
观。重观名等四法皆惟心变也)。
△三忍地位。】

「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怀非出。名为忍地。」

【此位但以总承前二位。双存心佛。故曰二同。犹云
即心即佛也。因果交彻故曰善得中道。温陵谓因
果两忘。乃滥下位矣。其以将證未證。配非怀非出。
不差于忍事。而言非怀非出者。盖既能容忍非如
常人之怀恨。故曰非怀。然尚存忍受。非如至人之
顿忘。故曰非出。其于所忍之事。将忘未忘。比于忍
地菩萨将證未證。恰相似也(惟识此位。入印顺定。发下如实观。印前四
法是空)。
△四世第一位。】

「数量销灭。迷觉中道。二无所目。名世第一地。」

【首句标此亦总承前三位。而双泯心佛。故曰数量
销灭。盖有心有佛。因果位别。皆是数量。此则方是
因果两忘。犹云非心非佛也。次二句释数销也。以
迷觉二字。双贯下之中道。然迷中道者。非谓迷了
中道。盖迷即未觉位也。故迷中道者。即未觉位中。
因人所修之中道耳。觉中道者。亦非谓觉了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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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觉即大觉位也。故觉中道者。即大觉位中果所
證之中道也。是则迷中道仍是菩萨因心。觉中道
仍是佛之果智。于此二无所目者。盖下不见自心。
上不见佛智。而心佛两忘。不存数量。于世间法中。
最为第一。是显登地方为出世。成佛方为出世第
一也(惟识此位入无间定。发上如实观。印二取空。伏除二障俱生分别也)夫初位佛
即是心。次位心即是佛。三位即心即佛。四位非心
非佛。故不离心佛二字。而四位章章矣(然此中特引惟识者。
有三意。一令人就明。惟识以彼名既同此。安可不察其义。二显彼不同此。盖既达彼义。便见名同义别。三
明此深彼浅。盖彼初地方齐此之初住故。彼地前四加。即此住前十心。所以四定四观。略似十心中定慧
根力。而实偏圆异旨。况此四加。巳超彼佛一十八位。之上。岂可同年语哉)又孤山谓。此
十向开出。义亦无差。理犹未尽。盖凡进證一位。必
有入住出之三心。今四加在向地两楹之际。应是
十向出心而初地入心。倘不另开。合前合后。无不
可者。后之等觉金刚。放此推之。加行四位巳竟。

八地上十位。温陵曰。十地者。蕴积前法。至于成实。
一切佛法依此发生。故谓之地也。
○约此则有二
义。一者成实义。盖地以坚实为体故也。二者发生
义。盖地以发生为用故也。据前四卷末如来但立
因果二地文。云得元明觉无生灭性。为因地心。然
后圆成果地修證。则是但以初住圆通本心为因
地。而以佛究竟妙觉为果地。中间皆圆成果地之
位也。今考禅那圣位本文二住即名治地。而以前
妙心履以成地。又回向第四云。精真发明。地如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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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至四加位。位位称地。此皆因地也。盖地亦训阶。
良以。十地方是真因。而地前说地。乃此真因之阶
地也。今此十地。应亦果地摄也。虽佛地方是真果。
而此十地。乃进證真果之阶地也。又以修證而言。
则十地既称真修。影显地前皆是似修。佛位既是
真證。则十地但惟似證。是则初心究竟。理虽顿同。
而历位浅深。序仍不滥。圆融行部二无碍矣。就分
为十科。
△一欢喜地。】

「阿难。是善男子。于大菩提。善得通达。觉通如来。尽佛
境界。名欢喜地。」

【大菩提者。五菩提中。应是无上菩提。据本经四卷。
佛自结名无上菩提者。乃以非一切即一切。及双
离双即。三如来藏为全体。以一多相即大小无碍
乃至遍包融摄为大用。是也。此位方以通达。而未
證极。仍是明心菩提。见道位也。前云。三有众生。出
世二乘。以所知心。不能测度。今则惟许此位菩萨
不惟通达。而且善通达也。然此二句。似方标定。次
二句乃释此也。觉通如来者。即自心本觉。与佛心
妙觉。圆融无二。所谓惟妙觉明圆照法界即觉通
也。尽佛境界者。亦以三藏四义四相全体大用。摄
尽佛之妙境。此二句。表其正由觉通如来尽佛境
界。所以通达无上菩提。然通之一字。乃实證亲见。
非同文字比知。又当知。觉通二句。乃蹑前四加中
即心即佛。彼方将證未證。此则实證。又彼纵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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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未尽境。此则不但通而且尽。所以增胜而为圣
位矣。华严说。此菩萨善知诸地障与对治等十句。
皆言善知。亦似通达。末后结以转入佛地。方似尽
境。然通达地上修因之事。恐未合此无上菩提。二
经之旨。似稍别也。智者详之。结名欢喜者。于所希
望。初得通达故也。金光明云。初證得出世之心。昔
所未得。而今始得。于大事用。如其所愿。悉皆成就。
生极喜乐也。
△二离垢地。】

「异性入同。同性亦灭。名离垢地。」

【蹑前位。则觉通如来。即九界异性。入一佛境。名异
性入同。始證必不忘于佛境。而佛境当情。即此便
为清净本然中之微垢也。是须将此同性亦复灭
除。方所谓离垢清净。又若蹑前四加中。非心非佛。
彼方加功。此亦实證也。又彼非心非佛。数量销灭。
方是异性入同。此复将此同性。亦灭进證体垢。亦
见增胜。而成二地圣位矣。华严金光皆表离诸破
戒之垢。旨似颇异。不必强同。若以堕异堕同。即名
破戒。此固甚深。而亦似强合矣。
△三发光地。】

「净极明生。名发光地。」

【净极二字。全蹑离垢而言。前位方以离垢。未至离
离。今复将离垢之离亦复远离。是为净极。真觉显
露。是为明生。譬如古镜。离垢之后。更加拂拭。则净
而生明。自然之理。盖生佛异同。情垢细障。既净无
馀。则本有照用。显泄而不容遏密。所谓净极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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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也。华严明此菩萨大发真净六种神通意相似
也。结发光即生明也。
△四焰慧地。】

「明极觉满。名𦦨慧地。」

【明极蹑前明生。盖前位。如火始然。光明始生。未至
明满。此位则如火炽然成大猛聚。惟识与金光。皆
言烧烦恼薪。此虽理深。亦必有微细惑障为其所
烁绝也。而言觉满者。盖明称性。故言觉满。所谓寂
照含虚空也。华严此位全修助道三十七品。所谓
菩提分法。似正烧薪之意。然文中乃表生法王家
似同此经四住。不可不详细玩。此诸地上文多约
其所證理之浅深。以立位次。不同彼经多陈修断。
来哲无党。但究义而较分剂。不可秪观文之广略
而分胜劣也。结名焰慧者。表如𦦨之慧有𦦨绝之
胜用而巳。
△五难胜地。】

「一切同异。所不能至。名难胜地。」

【首二句。以初地觉通。如来异性灭而惟一佛境。二
地同性灭而佛境亦忘。初复清净本然。了无挂碍。
自此复经两地。由净而明。由明而满。则前之异同
远离之久故。至此杳不相及。盖理极圆融。无复同
异之可见。结名难胜者。一切世出世间。迥不能齐。
况能过胜乎。惟识谓。此地真俗两智。行相相违。合
令相应。极难胜故。是彼真俗。似类同异。然彼合之
最胜。此则迥脱难齐。权实偏圆。旨趣有殊。但相似
而巳。
△六现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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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真如。性净明露。名现前地。」

【夫自地前。加功用行。由贤希圣。乃至入地。销异灭
同。明生觉满。由是迥超同异。而有为功用。最胜胜
极。无能胜者。然而极尽有为。则无为真如。性方显
现。故以现前名地。良以。圆顿人发心。即顿悟真如
妙性。忘情佛境。然而五住未破。心垢未除。其于真
如。尚属比知。岂即亲證。今由似修而历真修。极尽
有为功行。将至无功用行。故于斯地。真如方始显
现。初得亲證。然而真如全体大用。当在八九两地。
而八地真无功用。此地方到无为。始显真如而巳。
又此但约性显而名现前。华严金光。多明功行显
现。似亦殊旨。故不烦引也。
△七远行地。】

「尽真如际。名远行地。」

【前位真如。方得显现。尚未全彰。况能行尽。此则尽
其实际。莫不彻至。温陵曰。同异不至。则真如净性
明露现前矣。真如现前。分證则局。尽际乃远。迥超
极造。故名远行。吴兴曰。尽真如际者。斯是无际之
际。理既无际。行岂近乎。
○此经从五地同异不至。
则有为功用即巳毕竟。六地无为真理即巳现前。
至此则真际全彰。华严此地方明功用极至。且但
言功用殊胜。而总不言本理显现。似亦殊旨。智者
详之。
△八不动地。】

「一真如心。名不动地。」

【温陵曰。既尽其际。乃全得其体一真凝常。故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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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六地真如方以显现。七地方以全彰。而实未
即用为巳心。今言一真如心者。巳心佛心二俱圆
泯。惟一真如本心。即一真如法界而巳。名以不动
者。动即变也。而如理精真。一无变异。故云尔也。菩
萨当住此地。根身器界。一尘一毛。悉是真如自心。
所谓彻法底源。无动无坏。故以不动名之。盖自初
心领悟者。至此而亲證不谬矣。华严此地方明十
身互作。又于此地。而列十地别名。亦有童真之号。
至偈明乎八住。颇似同此经八住。合前四住生贵
之意。推度不可不甄别也。更俟后文。以通伸详辩。

△九善慧地。又二。一正明本地。】

「发真如用。名善慧地。」

【前位是得真如全体。此位是发真如大用。称体起
用。自然之理。华严金光。多指功行。而此经似说本
真自体自用。前位如一尘一毛皆清净本然周遍
法界。此位则一一互摄互入。即遍即包等。十玄业
用。皆真如用也。结名善慧应即法界无障碍智也。
问七行之尘界互现。五向之依正互涉。与斯何异。
答七行方有是行。五向方有是愿。未说亲證本真
自体自用法尔本具者。显现发挥。此真修位中。相
似亲證。故大不同。详此十圣行相。与华严多所不
同。故推圣言。以求至理。非敢妄生去取。若华严惟
识金光皆言。此地具四无碍辩。为大法师。最善说
法。然华严发明说法境界亦大不思议。谓其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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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无情遍演法音等。资中曰。华严名此菩萨具
四无碍智。作大法师。演说无量阿僧祇句义。无有
穷尽。故名发真如用。
○予谓说法固亦可以说为
发用。然方是大用中一用耳。故明用不遗说法。而
说法岂尽大用耶。馀地皆不尽同。此何必同乎。故
须具足十玄。方为称真之用。然亦岂遗说法。
△二
结释通名。】

「阿难。是诸菩萨。从此巳往。修习毕功。功德圆满。亦目
此地。名修习位。」

【诸之一字。非但只指九地巳往者。乃通指上位。或
惟四加以至九地。以佛于四加前总结过四十一
心。显彼是修位前诸方便心也。此复总结故。宜但
从四加显修位耳。修习下二句。以自初心顿悟妙
真如性。由是历位修断。以至于此真如全体大用
亲造实到。无欠无馀。故云尔也。又若二句。别以分
属。自四加至六地。修习毕功。以次位即入无为故
也。自七地至九地。功德圆满。谓真如本具性功德
毕显。又后位但惟取證故也。末二句。明标自此地
以前通名修习。而实彰显后三位修意少而證意
多也。此亦不违相宗。但以十地总修习位也。
△十
法云地。】

「慈阴妙云。䨱涅槃海。名法云地。」

【旧解多种。似各偏缺。而名义亦不相顾(吴兴。以上句属于慈。
而次句以众生本寂灭相为涅槃海。是但利生也。温陵。亦以上句总属于慈。而但标为自巳果德。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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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为如来果海。谓两。相称合。是乃人分自他。而法惟目果也。又法云二字惟识谓。大法智云。含众德水。充
满法身。金光明谓。法身如虚空。智慧如大云。皆能遍满覆一切故。华严谓。受大智职。增长无量智慧功德。
名为住法云地。是皆似以法为法身。云为智云。总是理智孚契之意)今别解之。上八
字为义。末四字结名。义中慈妙是法。慈目利他之
悲。妙旨自利之智。阴云是喻。阴取庇润之相。云取
充满之体。悲如阴而智如云。二者俱有盖覆之意
故。下句覆者。称合圆遍也。良以。悲智阴云。是十地
圆满因德。涅槃海。是十地将證未證之果德。涅槃
略取圆寂为义。真无不圆。而妄无不寂之谓。海者
喻此果德之量。横亘竖穷。广无边而深无底。菩萨
悲智圆满。切邻斯果。故于斯地。方以称合。而无少
欠阙也。故知前非无智无悲。但至此而称合涅槃
为胜耳。然亦不说称合佛德。恐滥等觉。结名法云
地者。以名召义。则法之一字。双含悲智。云之一字。
该摄于阴。而摄用归体。以此二字之名。召上八字
之义。可谓名义相孚矣(通上经论考之。经固佛言。论亦佛意。岂敢妄生敬慢。
轻起抑场。但旨寓于文。而圣语错综。实无定相。固不可私于所习而失其公评。亦不应避嫌而隐佛实义。
夫惟识金光。文义皆同。虽华严事用洪广。语意亦无大殊。独此经文辞简。而义迥殊。了无符同之相。且华
严四地。方说生法王家。而此经四住明言。譬如中阴。自求父母。阴信冥通。入如来种。似全同彼生法王家。
至于四地。但言明极觉满。了无生贵之意。又华严八地。方说十身相作。而异名中。亦言是童真住。此经八
住。巳云十身灵相一时具足。名童真住。至八地。但云一真如心。了无十身童真之语。又华严九地明言法
王子住。而此经独于九住。受法王子名。至九地。但云发真如用。杳无王子之称。又华严十地。显言灌顶受
职。而斯经十住。明言如国大王分委太子陈列灌顶等。至十地。但云慈阴妙云覆涅槃海。了无灌顶之相。
是华严四八九十地位。皆同斯经住位。馀地亦但名字多同。义亦不类。至于两经住位。亦但名字多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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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各差殊。凡若此者。岂可谩不加察哉吴兴。遽以地住十身之同。而抑华严为别。固大不可。以二经皆但
借名别教以诱彼而巳而义实皆天渊也。管见责之固当然。但高推华严。亦不详订异同之由。似亦未尽
理也。今有比度。试与智者商之。非敢执为定说也。斯经具二无碍法界。各一分意旨颇同华严。但辞有广
略耳。然亦未有更比华严超越之理。问今何现以十住同华严之十地耶。答佛语自在。应有两途。一者融
摄意。盖圆旨一摄一切。则初住即应摄初行初向初地。如是乃至十住即应摄十行十向十地。若此则应
十十各同。何止住地四位之同耶。二者开合意。盖佛语无定。或开前而合后。或合前而开后。今楞严。恐或
合华严住行向为十信。亦如天台合别家二十三位为后三信。是也。请言其相。答以五根初植为住义。以
进定二力。收定散诸行。以第八慧力。明言回向。九戒十愿皆向意也。由此十信合彼三十故。得以此经十
住遂对华严十地。问若是则住后诸位复是何位。答俱应是等觉开出耳。问等觉一位。安得有此多义。答
华严十定十通十忍。与斯后位。法数正均。但建立异耳。楞严分取同他。谓每于十位。皆分取定通忍三。而
同他权教。立行向加地之名。亦所以诱引于彼也。请明其相。答如十行中。前四度是忍。皆须勤勇无间故
也。禅度是定。后五智度是通。神通与智。互相资发故也。十向则初二是忍。盖十忍中。无生最胜。二向无生
可以意得也。中五是通。一总四别。总意可知。至一切处不过十方三世。乃眼耳宿命三通也。次三向神境
漏尽他心。如次三通也。后三真如皆自性定。可以意得。加地则三别。一总四加。全作于忍勤勇无间意也。
初地至四地是通。盖通达尽境。则眼耳神境宿命他心。皆极增盛。离垢可当漏尽。明生明极。仍是最胜三
明。五地至九地是定。前一引起。后四皆自性增胜定也。十地是三之总。慈悲无缘忍也。智慧无障碍通也。
称合涅槃定也。此之开合。但因二经住地之位既同。恐须如是开合。理或然矣。又华严等觉一位含摄甚
多。恐是楞严行等诸位。然上圣境界惟證。乃知终不执定。姑存之以供智者玩适。取舍随心。亦不必深诮
也)地上十位巳竟。
△九等觉一位。起信等诸经论
中。亦有于十地后不开此位者。乃合入十地耳。或
目为果。合入妙觉。然而因有多分。果惟一位。合入
十地为正。总不若今经另开。问行向地等。既即定
通忍。应即等觉。凭何又开。答等觉义长摄广前义
不摄。觉际入交。何妨另开。分为二科。一正明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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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来逆流。如是菩萨。顺行而至。觉际入交。名为等觉。」

【此位将明菩萨始觉等于如来妙觉。故先举如来。
而言逆流者。盖谓如来巳先證入妙觉果海。无复
进取。但惟不舍众生。倒驾慈航。逆流而出。而此菩
萨。乃言顺行而至者。谓其进取未竟。方趣果海顺
流而入也。觉际入交者。菩萨始觉与佛妙觉。分剂
正齐。但有顺逆之不同耳。譬如入海采宝者。前商
巳得诸宝。逆流而出。到于海门。后啇方以进取。顺
流而入。亦到海门。是二船恰齐。但前商船头向外。
后商船头向内。为不同耳。吴兴曰。璎珞经云。等觉
照寂。妙觉寂照。即其义焉。温陵曰。十地菩萨。混俗
度生。与如来同。但所趋逆顺。与如来异。盖如来逆
流。出同万物。菩萨顺流。入趋妙觉。巳至觉际。故名
入交。与佛无间。故名等觉。即解脱道前无间道也。

△二出所得慧。】

「阿难。从乾慧心。至等觉巳。是觉始获金刚心中初乾
慧地。」

【首二句。通前总蹑见始终同名乾慧。而实名同义
别耳。言从乾慧至等觉者。中间所摄五十四位。并
能摄二位。共五十六。总以结尽。是觉即指等觉。金
刚心者。解脱道前。无间极力。至坚至利。能断无明
生相微细惑体。故云尔也。然连此以称乾慧者。显
是究竟乾慧。拣异前之初心乾慧也。温陵曰。前名
乾慧。以未与如来法流水接。此名乾慧。以未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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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妙庄严海接。吴兴曰。以障妙觉无明初乾。未与
究竟如来法流水接故也。
○初乾即是始获。盖表
前位皆未能得此慧。至此始得初乾矣。诸师于此。
或但合入等觉。或更别开一位。愚谓。详玩是觉始
获四字。则合于等觉。固无不可然。更玩至巳二字。
断是等之后心。则别开亦通。今但取五十五位。则
合之。为是取单复十二及六十圣位则开之。乃宜
以佛语自在类多。开合无定。不应执于一也。
△十
妙觉一位。】

「如是重重。单复十二。方尽妙觉。成无上道。」

【初八字。结上因位尽也。一字但局一位为单。一字
总包十位为复。十二者。或单或复。共成十二也。当
依温陵。取一乾二信三住四行五向六煖七顶八
忍九世十地十一等十二金也。于中乾煖顶忍世
等金七位为单。信住行向地五位为复也。末八字
正明究竟果位。总前位皆趋此果。至此方收成功。
获无上正真之实果也。尽妙觉者。谓因位初心圆
人始觉。虽渐次而深。以本始未一能所未忘。皆未
尽妙。乃至等觉。亦但至齐。而尚未能一。今于最后
一刹那间。證入斯位。但惟本觉。无别始觉。能所净
尽。寂照一如。万事万理。划然一体。故称为妙也。究
实其体。不越前四卷中三如来藏。其用不越彼四
义四相。所谓十玄德相。十玄业用。一时具足。而穷
玄极妙。不可思议矣。无上道者。以圆顿初心。虽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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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来同一觉道。而圆融不碍行部。位位皆以前前
为下。后后为上。则知因中诸位。莫不有上。斯位则
證极而无复加上。故云无上道也。所谓无上菩提
无上涅槃等。皆其异号。正答因果诸位一大科巳
竟。
△二总拣非实非染。】

「是种种地。皆以金刚观察如幻十种深喻。奢摩他中。
用诸如来毗婆舍那。清净修證。渐次深入。」

【种种地。即指上因地与果地也。果地虽一。因地重
重。故言种种。金刚者。即前所谓金刚王宝觉。盖自
初住圆通之位。巳即分證。位位转深。至等觉则究
竟金刚心也。故知金刚乃甚深般若之名。是即实
相之观照。所谓如珠有光。还照珠体。前劣后胜。一
体而巳。观察者。即以金刚宝觉照之也。温陵曰。种
种地。单复十二位也。十喻者。幻人阳𦦨水月空华
谷响乾城梦影像化也。
○深喻者。喻此金刚所照
之修。皆如幻等。所谓如幻三摩提。无一实体。终不
著相。永明云。修习空华梵行等。是也。总表无修之
修。正以拣彼凡小执于事相之实修也。奢摩他。前
文考佛答处。巳作自性本具圆定。而以照见于此。
为微密观照。至于毗婆舍那。前文问答皆无是名。
按深密经。佛以无分别观为奢摩他。以差别观为
毗婆舍那。似分照真俗之意。今详味斯经语脉。似
不全同彼意。良以。无分别之语。固不违于性定。而
差别云者。仍可参详。今言奢摩他中。显是于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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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中。又言用诸如来毗婆舍那。而下复赘以清净
修證。显是从性起修。则毗婆舍那。全归修意。盖是
不离自性定中。双用即定之慧与夫即慧之定。而
定慧圆融之意也。然更须知。仍是合性修兼定慧。
双收前二。以结归禅那而巳。末言渐次深入者。盖
是圆融不碍行部。而务臻究竟宝所。终不化城中
止矣。
△三归重初心劝进。】

「阿难。如是皆以三增进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
提路。」

【此之归重初心以劝进。欲人由下学以上达也。良
以。圆人顿悟虽穷尽因果。而发足进取。须重初心。
故今此经谈位。既始于三种渐次。而学者岂可不
从此以策力哉。故此节深意诚在此耳。吴兴曰。三
增进者。即渐次也。前三文下。皆结示云。是名增进
修行渐次。又云。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五
十五位者。除前乾慧。由信至等觉。是也。问何故除
乾慧。而又不取妙觉。答既言真菩提路。则显乾慧
非真妙觉非路。
△四判决邪正令辨。】

「作是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

【欲人舍邪而归正也。吴兴曰。须知圆教之外三乘
所修。皆属邪观。
○此对胜拣劣为邪。非叛道之邪
也。孤山曰。圆教地位。以六即配。则十信为相似即。
初住以后。为分真即。妙觉为究竟即。
○此天台所
判。圆教所独。渐教有六无即。顿教有即无六。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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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不碍圆融故。六而常即。所以六位皆佛。圆融不
碍行部故。即而常六。所以六位不滥。至于诸位所
断无明所證真如。随佛自在分合。而为多少。何敢
定数。华严百界倍增。但可准知。未必定依其数也。
良以。斯经位次不定依彼故耳。一正说经一大科
巳竟。
△二说经名。夫义者名之实。而名者义之表。
是故。因义以定名。由名以表义。名义常相须也。今
正宗委谈。三分所诠。经义略备。而能诠经名不彰。
则何以辩义而成总持耶。故即说经名焉。温陵曰。
正宗未终。而遽结经名。由初示密因。次开修證。而
卒乎极果。则经之正范毕矣。结经后文。尚属正宗。
旧名助道分者。特助道而巳。故后别列。乃正助之
辩也。分二。一文殊请名。又二。一具礼陈白。】

「尔时。文殊师利法王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
足。而白佛言。」

【初以阿难当机者。欲进多闻人于大定也而终以
文殊为请名。表总持全经非根本大智不可也。

二请名问持。】

「当何名是经。我及众生。云何奉持。」

【凡问经名。必兼请持法。而答名之后。多不详答奉
持。略结而巳。良由名以略文总摄多义。得其名即
得其总持之要矣。故不别答受持之法也。
△二如
来备说。分五。一从境智为名。】

「佛告文殊师利。是经名大佛顶悉怛多般怛罗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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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印十方如来清净海眼。」

【首句标告及是经二字。文局第一。义通五题。下不
重标。详玩五题。皆显密双彰。而义则互通。以显密
无二。但广略持解力用异宜而巳。今第一名初十
三字。彰密楞严也。分虽各属。而释则合用。下皆放
此。密题全当科之境字。境即谛也。为智所对。文用
三重。喻表一佛顶二白伞三宝印。虽亦是喻。而直
以称法。非待法合。此之谓表法也。首三字表理体。
属真谛。前总题中通表。盖是因题立意。此对下文。
但表理体也。大之一字。贯下白伞。仍作称赞之词。
佛顶具二义。一无上而最尊。二无见而最妙。正以
表一真法界。故以大称。悉等六字。此云白伞盖。七
卷中。元有摩诃二字。故亦应有大意。今因上大字
贯下故不重标。伞盖虽亦可作二物。今以含覆用
同故但为一。此对佛顶。当表事用俗谛。若连摩诃。
即当体大。而以白伞。异相用二大。今缘佛顶表体
大。巳代摩诃。故得六字皆但属于相用。白众色之
本。今表万用清净。乃即真之俗。非同染著之用也。
伞盖正表万德张施慈悲普覆。为佛果要。用作众
生依怙也。末句。总摄上体用真俗。而为第一义谛。
以圆融绝待更无法能过之。故云无上也。宝印者。
即海印心印也。华严云。二谛融通三昧印。又云。海
印三昧威神力。法句经云。森罗及万相。一法之所
印。即诸佛祖以心印心相传之心印也。末八字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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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也。十方如来。明诸佛同證也。清净者。离分别绝
能所之意。海即心海。眼即智也。谓照心海之智眼
也。上密题中所诠表之三谛。是即心海全体大用。
以智圆照此之心海。名曰海眼。然须离诸分别。一
念不生。方以默契。又如珠之有光还照珠体。体即
照而照即体。始为清净海眼。
△二从机益为名。】

「亦名救护亲因度脱阿难及此会中性比丘尼得菩
提心入遍知海。」

【诸题显密分明。独此题似乎惟显无密。然准四推
之。当亦意具。良以。救度庆喜性尼。皆凭咒力故。此
题前十八字。当是称秘咒之功能也。而阿难登伽
正以举此经之当机也。故凡务多闻而未全定力
者。皆准阿难。凡欲惑炽然不思出要者。皆准登伽。
末八字表利益也。菩提心。即前三谛圆融之心。遍
知海。即前遍照三谛之海眼也。此盖但于前题中。
加当机获益。劝人欣此入此也。问前总题中。不许
立谛。只言三藏。今何说谛。而不说藏。答前为斥绝
三观故。并谛不许。今为明境用谛。而三谛仍即三
藏而巳。
△三从性修为名。】

「亦名如来密因修證了义。」

【亦名下。上四字为密。下四字为显。总题中分属明
白。以如来密因为性具者。盖诸佛须见自心果性
本有。依此起修。方成真因。权小皆所不知。故曰密
因。修證了义者。言虽知本有。不堕无修无證。不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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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修有證。然依无修證而起修證。故曰了义。非同
染实之修不了义也。又尽理显谈非就机覆相也。
广如总题中解。盖密因仍是前之境智。但加修證
而巳。恐悟人具见自心理智天然。而不加修證。亦
终不能究竟。所以劝人不可徒欣。仍当修此證此
也。
△四从要妙为名。】

「亦名大方广妙莲华王十方佛母陀罗尼咒。」

【亦名下。上七字。为显为最妙。大方广。取起信释乃
一心所具三义。华严作所證之法。三字以次为体
相用之三大。此乃三字并列。不同总题之赞词也。
此大乃直目性体。横亘竖穷。无边无底。相乃义相
德相。具足恒沙性功德故。大方二字。即性相对也。
广指用言。以上性相。皆属于体。称体之用。无尽无
量。无障无碍。如十玄妙用。是也。益以见斯经旨同
华严矣。莲华取义甚多。且略取于方华即果处染
常净二义。亦即表于一心三大之法。因果交彻本
具而非修生。染净不二融即而非择灭。王以自在
为义。因果染净。俱得自在。故称为王。益见斯经指
同法华矣。然则性相体用。交彻圆融。至妙无以加
焉。末八字。为密为最要。佛母表其有出生义。陀罗
尼此云总持。明其具含摄意。七卷说咒利益中。亦
称其能出生一切诸佛。显文中。亦言十方薄伽梵
一路涅槃门。俱佛母意也。陀罗尼。既总一切法。持
无量义。合于上佛母。一表出生多佛。一表舍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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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岂非至道要术哉。此盖复于有志希修證者。具
示以最妙最要之处信乎。可以弹指超无学也。

五依因果为名。】

「亦名灌顶章句诸菩萨万行首楞严。汝当奉持。」

【亦名下。四字为密。馀皆显也。吴兴曰。此经从天竺
灌顶部中流出。盖约密言名灌顶章句。有诵持者。
则如来智水灌其心顶。亦如刹利之受职也。
○此
中所取因果有二。一者密题为果。以灌顶受佛职
故。职即果也。下皆属于因行。以诸菩萨万行为别
行。如前四度。首楞严三字。为大定之名。乃定慧双
融。后二度也。前之四度。皆依此而运。方成第一波
罗蜜。故为总行。若准起信论中。五行则此之万行。
即彼前四行。此之首楞严。即彼第五止观双融行
也。合此总别因行。方以感彼佛职之果。欲欣果者。
务修行也。二者密题中既曰智水灌顶。即属文殊
大智。菩萨万行即属普贤大行。智行总之为因。首
楞严。即毗卢万德圆融究竟坚固之大果也。良以。
佛说斯经。无非欲众生修大因而證大果。故此末
题终归因果也。如华严法华二题可类见矣。汝当
奉持。文局于此。而义总结五题。以上五中境智机
益性修要妙因果。皆当信奉受持。盖必以智照境。
随机受益。从性起修。尽其要妙。满其因果。方为能
奉持也。夫既说全经。而又备陈经目。则如来所以
应求而说者。可谓悉委悉尽矣。故如来委说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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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巳竟。
△三阿难悟證。阿难示现多间迟钝。初以
一果闻经。中间但表开悟。并无叙證。今至经终。方
明进證。无非大权引物耳。分二。一叙所闻。又三。一
结标时众。】

「说是语巳。即时阿难及诸大众。」

【△二闻经义理。】

「得蒙如来开示密印般怛罗义。」

【此举密称显。见显密同义也。密印者。秘密心印也。
如偈云。真非真恐迷。我常不开演。正秘密意也。奢
摩他中。三如来藏。三摩提中。圆妙耳门。解巾示结。
皆所以传心印也。大白伞盖。本以名咒。今言示彼
之义。即指显文。并文所诠。莫非无外之心清净之
体普覆之用。是大白伞三字。可以收尽全经。所以
但举于此义。而叙所闻经也。
△三闻经名目。】

「兼闻此经了义名目。」

【前之五名。皆诠尽理直指之了义。非就机覆相之
名目也。盖名标总相。义演别相。得其别相。可以开
悟。得其总相。可以奉持。盖开悟宜详。而奉持宜简。
然总别互收。利益齐等。故双述显益也。
△二叙悟
證。分二。一同悟禅那。】

「顿悟禅那修进圣位。增上妙理。心虑虚凝。」

【前标时众。非止阿难。故知此悟乃大众同悟也。首
句标悟禅那者。按经。从初历谈但言奢摩他及三
摩提。而未言禅那。直至此处。始一称之。下连修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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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位。足显谈圣位处乃是说禅那耳。盖即全性而
修。三一圆融。妙极难思之定慧也。然其实体。即前
三如来藏之正因。略兼了缘二因而巳。其曰修进
圣位。足见诸位多行位也。增上殊胜也。盖迥超权
渐。乃圆顿之极则焉。心虑虚凝者。全经朗彻万象
一心海印森罗言思不及之境也。
△二别證二果。】

「断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细烦恼。」

【悟虽同众。證则各别。故此二果别就阿难。非大众
皆但證二果也。温陵曰。修道所断之惑。小乘于三
界九地。地各九品。断欲界前六品而證二果。断后
三品而證三果。断上界各九品。而證无学。
○思惑
于修道位中断之。故曰修心。然全分即通三界故。
言三界修心。所谓言通也。六品仍在欲界断之。所
谓意别也。微细拣非见惑之粗耳。阿难备闻全经。
而但进二果。既由示表多闻之劣。不劳曲会强增
华岳之高矣。请位至此。名圆位因果周。经中具示
妙定始终巳竟。
△二经后别详初心紧要。此后诸
文。仍是正宗。问正宗未尽。何遽结经。答顺序而谈。
无所隔间。义穷言尽。故应结成。如由悟而入由入
修證。从因至果。性定归元。言义俱周。岂不应结乎。
然而正谈三分。速欲知其始终故。文中虽亦略言
诸趣诸魔。不暇详叙。恐葛藤恣蔓而支离间隔于
本文也。其奈义有关要。理应委知。故于经后详发。
是则既不隔间于正文。又以不失于要义也。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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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深故。待于各科首发明之。分为二。一谈七趣劝
离。以警淹留。修楞严者。于人仙天趣。不应耽恋其
果。于修罗三涂。不应误犯其因。然后能迥超有漏
而速阶圣位也。故自经初。每曰轮转。曰诸趣。曰轮
回。曰沦溺。乃至十二类生。皆以谓此。而不及详言。
故此委谈劝离所以警淹留也。又分二。一阿难请
问。又为二。一述谢前益。】

「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
尊。慈音无遮。善开众生微细沉惑。令我今日身心快
然。得大饶益。」

【问此既谢前得益。何不分属上文。答此之礼拜。双
具二意。一则谢前。一为请后。若属前文。则请后无
拜礼有缺也。故属下可兼二意。经中凡诃斥处。皆
属折伏之威。凡示劝处。皆属摄受之德。慈音无遮
者。至教无吝惜。下愚不检择也。巧示曰善开。微细
惑开。谢破妄也。身心快然。谢显真也。其实进修取
證。皆所以终破妄显真之功耳。故二意谢尽全经。

△二更请后谈。分二。一总问诸趣。又分三。一领惟
心真实。又二。一心体本真。】

「世尊。若此妙明真净妙心本来遍圆。」

【此先直就心体。以领遍圆。所谓弥满清净中。不容
他也。
△二万法惟心。】

「如是乃至大地草木蠕动含灵本元真如。即是如来
成佛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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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方就万法。以会遍圆。即是如来四字。应在本元
之上。下言本如。即性具之理。佛体即修成之实。所
谓物物阐遮那之形。名名播如来之号。
△二问何
有诸趣。】

「佛体真实。云何复有地狱饿鬼畜生修罗人天等道。」

【首句蹑上万法惟心无障无碍。云何下敌体番之。
以问如何却有障碍违心之七趣。以有等字该仙。
盖约方闻未證之时。观之现见。违碍自心。不得自
在。故言云何复有等也。
△三质自然因缘。】

「世尊。此道为复本来自有。为是众生妄习生起。」

【本来自有者。疑是无因本具也。因缘可知。
△二别
详地狱。七趣虽皆障碍。而地狱犹剧苦处。更当谨
戒。是以复详问之。分为三。一略举堕人。淫怒痴为
三毒。恶习招狱之最重者。故略举之。以该其馀也。
分三。一贪淫堕者。】

「世尊。如宝莲香比丘尼。持菩萨戒。私行淫欲。妄言行
淫非杀非偷无有业报。发是语巳。先于女根生大猛
火。后于节节猛火烧然。堕无间狱。」

【此犯有三。一犯淫。二谤戒。三误人。渐至极重。故堕
阿鼻。报则有二。一现报。谓身火烧然。二生报。即堕
无间狱也。
△二怒痴随者。】

「琉璃大王。善星比丘。琉璃为诛瞿昙族姓。善星妄说
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狱。」

【此二合说。琉璃属怒。善星邪见属痴。温陵曰。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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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王太子。废父自立。挟宿嫌诛释种。佛记其七日
当入地狱。王泛海以避。水中自然烧灭。
○宿嫌旧
恨也。有远近二因缘。远谓琉璃多劫前。曾为大鱼。
释种前身共食之。此为远因。近谓琉璃今世为释
种之甥。因礼来宾。强坐佛座。释种骂之。怀恨誓杀。
此是近缘。善星亦佛堂弟。拨无因果。经文甚明。生
陷者。谓连肉身陷下。具足现生二报。以业力强胜
故耳。
△二双质同别。】

「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

【吴兴曰。问意有二。谓别业同报别业别报。初问淫
杀妄三。即别业也。为有定处。即同报也。为复自然
下。次问别业别报。据下答意。皆是别业同报耳。

三求示护戒。】

「惟垂大慈。开发童蒙。令诸一切持戒众生闻决定义。
欢喜顶戴。谨洁无犯。」

【发开童蒙者。以此属人天乘事。故言开发。幼童蒙
昧也。令诸下。明其严戒。正此更详地狱之本意。然
于三摩提中。道场之始。所以严戒四重者。岂不大
有助乎。
△二如来详答分二。一赞许。】

「佛告阿难。快哉此问。令诸众生不入邪见。汝今谛听。
当为汝说。」

【快哉者。合意而喜之赞辞也。下二句。明其所以。盖
犯淫无报。法空无果。皆显然邪见。琉璃为嗔心所
蔽。不复知有恶报。亦隐然有邪见为主宰也。凡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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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鼻。多由邪巧之见。至于修罗乃至仙与人天。凡
有耽恋。而视之为乐为脱。殊不知。其为苦为缚者。
皆邪见摄。况皆障首楞严。故佛云耳。
△二说示。分
三。一备明诸趣。又二。一略示升坠根由。又为三一
约积习分判情想。又为二。一依真妄分内外。】

「阿难。一切众生。实本真净。因彼妄见。有妄习生。因此
分开内分外分。」

【本真净者。盖言妄染招报之因。皆依无妄无染之
真心中起也。妄见即惑。妄习即业。此二为因。故分
内外。下自释之。
△二释成坠升所以。众生但见六
趣升坠。而不知正因。故与释之。分二。一释坠所以。
坠谓三涂分三。一略释其名。】

「阿难。内分即是众生分内。」

【但言贪恋本趣。而不求出离者。俱为内分。则不劳
辩难。盖凡在升坠不定之时。若但恋于本位。而不
求增进者。必至于坠。事事皆然。复何疑乎。
△二转
爱属水。人间水惟趣下。而情皆化水。足知从坠无
疑矣。又二。一正明爱水。】

「因诸爱染。发起妄情。情积不休。能生爱水。」

【爱有总别二意。总谓诸情皆属于爱。爱即情也。别
如世说喜怒哀乐爱恶欲为七情。爱居其一而巳。
今总意也。良以。七情中怒恶似与爱反。而实由人
之损我所爱。方怒方恶。纵曰性情之正。是亦惑境
为实。皆爱情为本。故总属爱也。最初对境起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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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染。深贪极恋坚执不舍为妄情。情积不休者。惯
习深厚。潜滋贪业也。能生爱水者。坠业巳成。下堕
所不免也。
△二历举验證。】

「是故众生心忆珍羞。口中水出。心忆前人或怜或恨。
目中泪盈。贪求财宝。心发爱涎。举体光润。心著行淫。
男女二根自然流液。」

【此但举事以验情必化水而巳。恨虽恨彼害巳。实
亦怜巳受害之苦。而发悲是即七情中怒恶。贪财
光润者。曾闻有人忽拾大银一锭。举身流汗。是也。
馀皆易知。
△三结坠原名。】

「阿难。诸爱虽别。流结是同。润湿不升。自然从坠。此名
内分。」

【流即流水。结谓受缚。上皆从坠所以。末句原其因。
此立名内分也。坠之所以竟。
△二释升所以。分三。
一略释其名。】

「阿难。外分即是众生分外。」

【明非本趣也。
△二转想属飞。飞必上升。而想必飞
腾故也。分二。一正明想飞。】

「因诸渴仰。发明虚想。想积不休。能生胜气。」

【初闻胜境。发心希望。为渴仰想。极神驰意。常远越
为虚想。想积不休者。想久观成也。能生胜气者。必
成超举之妙因也。
△二历举验證。】

「是故众生心持禁戒。举身轻清。心持咒印。顾盻雄毅。
心欲生天。梦想飞举。心存佛国。圣境冥现。事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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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轻身命。」

【亦举事以验想必成飞而巳。然此外分。虽但局在
界内。至于引事。乃是广取。岂皆局哉。持戒渐离业
累故。轻清雄毅者。亦有高举无畏之状。以乘咒神
力故也。轻身命亦视如鸿毛。无复重累。故亦属于
超脱。馀皆可知。
△三结升原名。】

「阿难。诸想虽别。轻举是同。飞动不沉。自然超越。此名
外分。」

【约积习分判情想巳竟。
△二约临终别示升坠。分
二。一约临终相现。】

「阿难。一切世间生死相续。生从顺习。死从变流。临命
终时。未舍煖触。一生善恶。俱时顿现。死逆生顺。二习
相交。」

【孤山曰。生从顺习。死从变流者。以一切众生皆爱
生而恶死也。是故生则顺其习。死则逆其习。此文
辞互略。应云。生从存住故顺习。死从变流故逆习
也。未舍煖触。谓现阴之末中后阴之初也。温陵曰。
逆顺相交。谓方死方生之间也。一切善恶之业。即
于是时。随其情想轻重而感变焉。
○末二句。似乎
当在煖触之下为顺。恐是誊译之讹耳。
△二判坠
升分量。又三。一升而不坠。又二。一先示纯想极升。
又二一无兼止于天上。】

「纯想即飞。必生天上。」

【论生天应从四王以上。盖生于天上。而卜居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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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游者。又按下纯情惟局极重阿鼻。此之纯想。
乃统三界诸天。故知纯情报狭。而纯想报宽也。

二有兼往生佛国。】

「若飞心中。兼福兼慧及与净愿。自然心开。见十方佛。
一切净土。随愿往生。」

【兼谓除善禅之外。而有兼行六度。愿见诸佛者也。

△二后示杂想差别。又二。一正论杂想。】

「情少想多。轻举非远。即为飞仙大力鬼王飞行夜叉
地行罗刹。游于四天。所去无碍。」

【轻举非远者。谓竖不越四天。横不出轮围。游者暂
到而巳。不同生者。得常居住。喻如群臣。至天子宫
阙。暂时非久。去往也。真际曰。情少想多。此通举也。
理宜等降四类分之。一情九想。即为飞仙。二情八
想。为大力鬼王。三情七想。为飞行夜叉。四情六想。
为地行罗刹。
△二兼论护教。】

「其中若有善愿善心。护持我法。或护禁戒。随持戒人。
或护神咒。随持咒者。或护禅定。保绥法忍。是等亲住
如来座下。」

【绥安也。法忍如无生法忍之类。住佛座下者。即温
陵所谓八部之类是也。
△二不升不坠。】

「情想均等。不飞不坠。生于人间。想明斯聪。情幽斯钝。」

【均等即五情五想。孤山曰。由昔情想。感今聪钝。是
知。言均等者。总报之业也。言幽明者。别报之业也。
由所习情想。各在强弱。致有聪钝之异。
○圆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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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聪钝。盖于人中。分于二类。意谓想明。即是想强
情弱。所以世间有聪明者。情幽即是情强想弱。所
以世间有暗钝者。此说似通。但恐违于均等。然予
别有说焉。但于总报。大槩俱有一分聪处。如觉观
知解推度事理。胜彼下趣故。佛表其由具五想。想
体明达。所以有此聪利也。俱有一分钝处。如不具
神通不能飞举。劣彼上趣故。佛表其由具五情。情
体幽闭。所以有此暗钝也。
△三坠而不升。分为二。
一先示杂情差别。又分三。一坠畜生。】

「情多想少。流入横生。重为毛群。轻为羽族。」

【情多想少者。真际谓六情四想是也。温陵曰。横生
者。情多故沦变。带想故飞举。而业重不能但为毛
群耳。
△二坠饿鬼。】

「七情三想。沉下水轮。生于火际。受气猛火。身为饿鬼。
常被焚烧。水能害巳。无食无饮。经百千劫。」

【真际曰。七情三想。坠为饿鬼。温陵曰。俱舍说。大地
最下有金水风轮。有八寒八热地狱。在三轮之上。
此文说沉下水火风轮。又似地狱在三轮之下。疑
此所指非地下三轮。乃地狱三轮也。言水轮火际
即寒狱第八也。受气猛火。谓受火气以成身故。常
被火烧。或得水饮。亦化为火。故曰水害巳也。
△三
坠地狱。】

「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轻生有间。
重生无间。二种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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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际曰。八情二想。生有间狱。九情一想。生无间狱。

○经文缺八情二想。意中必有。节师补之。是也。然
诸师皆谓八狱。前七为有间。第八为无间。今详后
文。另有极重阿鼻。独为一狱。则知前八俱称无间。
但较之后一。或苦稍轻。或时少短。其有间狱。当如
后文十八等狱方通也。温陵曰。下洞火轮。即八热
狱也。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谓超寒狱入热狱也。

二后示纯情极坠。分二。一无兼止于阿鼻。】

「纯情即沉。入阿鼻狱。」

【温陵曰。阿鼻此云无间。谓受罪苦具身量劫数寿
命五者。皆无遮间。名五无间。此惟情业最重者坠
入。至劫坏乃出。
△二有兼更生十方。】

「若沉心中。有谤大乘。毁佛禁戒。诳妄说法。虚贪信施。
滥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阿鼻地狱。」

【温陵曰。若兼谤大乘等。则此劫虽坏。更入十方阿
鼻。无有出期。以谤令无穷人堕邪见故。
△三结有
处以显别同。】

「循造恶业。虽则自招。众同分中。兼有元地。」

【前问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各私受。此答造虽各
私报有定处乃是别造同受也。元地即答定处耳。
一略示升坠根由巳竟。
△二详示坠升因果。上科
示情想为升坠因由。清浊虽殊。要之皆为系缚三
界之羁锁。非解脱世间之法故。总属于惑。此科所
言因果应即是业与苦也。诸天虽乐。而亦坏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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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所摄故。不出三道也。分为七大科。一地狱趣。此
虽诸趣并列。而本科兼答。别详地狱。分二。一发明
因习果交。又分三。一蹑前标后。】

「阿难。此等皆是彼诸众生自业所感。造十习因。受六
交报。」

【此文分明连结上科。似非别起。然上科情想意足。
下更无文。且向下相连七趣俱有详文。故知别为
详示。但前论情想自胜向劣。今详因果自劣向胜。
二劣相接。语势就便蹑之以起。非仍属上也。感字
非同凡小但是招意。此乃化意谓地狱本无。自心
业力之所化作。悟之即空。故华严偈云。应观法界
性。一切唯心造。能破地狱。经中所谓一一皆了元
因信哉。下文因果中。一切苦具。皆显心之化作。其
旨深矣。
△二开因示果。又分二。一列十习因。以明
感招十习。谓一淫。二贪。三慢。四嗔。五诈。六诳。七冤。
八见。九枉。十讼。既云为习。即当属业。而贪等仍带
惑名。则分属亦兼惑业。今以根随分之。贪瞋慢见
四根本也。淫即贪业之首。冤即随瞋之恨。诈即随
贪之谄。诳亦贪分之随。枉讼即随瞋之害。又约成
业以十恶收之。淫正身三之一。而瞋冤摄杀。诈诳
摄盗。诈诳又摄妄言绮语两舌之三。枉讼又摄妄
言两舌恶口之三。贪嗔即意三之二。见即摄于痴
分。则身三口四意三。无不周备矣。虽亦有果。但是
带言说因为多故。单言十因也。就分十。一淫习。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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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曰。恶业起于情惑。而淫为情惑之最。故前后皆
首明之。分四。一正明感招。】

「云何十因。阿难。一者淫习交接。发于相磨。研磨不休。
如是故有大猛火光。于中发动。」

【首四字。总徵十科。凡言交者。结搆之始。发者临时
之动。后皆仿此。接者染心会合。磨者贪求触乐感
火之故。下喻自明。舒王云。淫习研磨不休。自耗其
精。则火界炽然。于其生也尚有痟渴内热等疾。则
其死也见大猛火。宜矣。
△二即喻验知。】

「如人以手自相磨触。煖相见前。」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然。故有铁床铜柱诸事。」

【二习现行种子也。所谓业习种习之二。盖业习所
以薰种。种习所以办果。下皆仿此。相然谓成焚烧
之事也。铁床等。即火床火柱。准别经中。皆言化玉
女引罪人抱之即烧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行淫。同名欲火。菩萨见欲。
如避火坑。」

【色目者。命名呼召之意。犹言名色名目也。欲火者。
随因示果。令知惊惧也。菩萨避淫。非是勉强忍爱。
乃是惟见其为火坑。而惊避之。无毫发之爱也。以
菩萨了见过去淫火剧苦如在目前故也。此盖欲
人敬畏佛戒而勉学菩萨耳。后皆放此。
△二贪习。
贪乃吸取诸欲之总名。而淫为上首。既以别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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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食等馀欲。皆此习收之。分四。一正明感招。】

「二者贪习交计。发于相吸。吸揽不止。如是故有积寒
坚冰。于中冻冽。」

【计执也。谓执我我所故。起贪也。吸者揽取为巳有
也。贪之感水。如人思食。口则水出而吸之感寒。下
喻自明矣。
△二即喻验知。】

「如人以口吸缩风气。有冷触生。」

【△三所爱苦事。】

「二习相陵。故有吒吒波波罗罗青赤白莲寒冰等事。」

【陵侵也夺也。业习起贪。主于侵取。种习起苦。竟以
夺欲。吒吒等忍寒声也。莲冰色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多求。同名贪水。菩萨见贪。
如避瘴海。」

【瘴者疠气也。能令人辄病。或复致死。海巳当避。何
况更有瘴疠之气。甚言可惊避也。馀意准上。
△三
慢习分四。一正明感召。】

「三者慢习交陵。发于相恃。驰流不息。如是故有腾逸
奔流。积波为水。」

【陵欺也虐也。恃倚也。如倚财倚势等也。驰流逆上
奔流也。慢情本属于水。而性高举如水逆奔。故曰
驰流不息。如是下。方明其感召于水也。
△二即喻
验知。】

「如人口舌自相绵味。因而水发。」

【绵味即舌自绞𠻳也。
△三所感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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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习相鼓。故有血河灰河热沙毒海融铜灌吞诸事。」

【鼓如风之鼓物。皆上腾之意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我慢。名饮痴水。菩萨见慢。
如避巨溺。」

【见慢谓见自心之慢。非谓见他慢也。后皆放此。孤
山曰。痴水者。或云西土有水。饮之则痴。如此方之
贪泉也。
○溺者以水兼泥。易陷难拔之处。巨溺益
可畏矣。
△四瞋习。分四。一正明感召。】

「四者瞋习交冲。发于相忤。忤结不息。心热发火。铸气
为金。如是故有刀山铁梱剑树剑轮斧钺鎗锯。」

【交冲。即彼此抵突也。忤欺陵也。结而不息。积久转
盛也。温陵曰。心属火。气属金。瞋者由心作气。而反
动其心。加之冲击抵忤。则心火转盛。气金转刚。故
云尔也。
○肺属金而主气。亦妄理相应之谓。梱即
棍也。此亦方明感招。如修罗之雨等也。
△二即喻
验知。】

「如人衔冤。杀气飞动。」

【望气者能见其相。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击。故有宫割斩斫剉刺槌击诸事。」

【击触也亦发也。截根曰宫。刖残曰割。斫则断首。剉
乃碎尸耳。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瞋恚。名利刀剑。菩萨见瞋。
如避诛戮。」

【名利刀剑。直以果召因也。
△五诈习。亦分为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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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明感召。】

「五者诈习交诱。发于相调。引起不住。如是故有绳木
绞校。」

【诱哄诱也。调以谄言勾引也。如是下。亦方明感召。
谄盲引诱。如绳牵匣。于人故感。绳绞木校也。孤山
曰。校枷也。易云屦校灭趾荷校灭耳。
△二即喻验
知。】

「如水浸田。草木生长。」

【行谄诈者。心浸渍之久。而后能系缚于人。不能动
脱。故如水浸田。草木滋蔓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延。故有杻械枷锁鞭杖檛棒诸事。」

【锁者绳类。馀皆木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奸伪。同名谗贼。菩萨见诈。
如畏豺狼。」

【惟此即因定名。温陵曰。谗贼。奸诈败正者也。
△六
诳习。上习主于浸引。斯习主于眩惑。此诈诳之分
也。亦分四。一正明感召。】

「六者诳习交欺。发于相罔。诬罔不止。飞心造奸。如是
故有尘土屎尿秽污不净。」

【欺瞒也。罔诬也。诬虚为实。诬有为无等也。飞心运
心也。造奸设智也。神出鬼没。令人迷惑堕其计中。
温陵曰。诳者以狂言欺人。其志诬罔。其心飞扬者。
是也。
△二即喻验知。】

「如尘随风。各无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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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陵曰。如风鼓尘。使人无见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加。故有没溺腾掷飞坠漂沦诸事。」

【诳能陷害于人。故受没溺。诳须飞心鼓扬。故受腾
举。抛掷也。飞坠自腾而溺。漂沦自溺而腾也。
△四
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欺诳。同名劫杀。菩萨见诳。
如践蛇虺。」

【此坐以至重至毒之名。乃所以深戒之也。
△七冤
习。亦分为四。一正明感召。】

「七者冤习交嫌。发于衔恨。如是故有飞石投礰匣贮
车槛瓮盛囊扑。」

【嫌憎也。投即坠也。礰亦石也。常思以毒中人之所
感也。匣贮等。皆暗藏冤害所感也。孤山曰。囊扑囊
贮而扑杀之。史记始皇以囊扑两弟。
△二即喻验
知。】

「如阴毒人怀抱畜恶。」

【上句喻能感之心。下句喻所感之相。畜积也。
△二
所感苦事。】

「二习相吞。故有投掷擒捉击射抛撮诸事。」

【吞亦灭没之意。不出上二所感。惟撮属藏害。馀皆
毒中之感耳。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冤家。名违害鬼。菩萨见冤。
如饮酖酒。」

【违害鬼。违背正理。暗中害人。鬼之最恶者也。酖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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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毒。毛羽沥酒。令肠寸断。
△八见习。五利恶见。执
邪谤正。令无量人堕大陷坑。所以罪莫大焉。分四。
一正明感召。】

「八者见习交明。如萨迦耶见。戒禁取。邪悟诸业。发于
违拒。出生相反。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證执文藉。」

【明妄分别也。违拒相反诤论也。温陵曰。见习有五。
一萨迦耶。此云身见。谓执身有我。种种计著。二边
见。于一切法。执断执常。三邪见。邪悟错解。拨无因
果。四见取。非果计果。如以无想为涅槃之类。五戒
禁取。非因计因。如持牛狗戒为生天因之类。此五
总名恶见。顺邪反正。故云发于违拒。出生相反。由
其违反故。感王吏證执之境权诈鞠推之报。
○经
缺边见。该在诸业之中。又见戒禁取。巧收二见。谓
见取见与戒禁取见。即五利使也。
△二即喻验知。】

「如行路人。来往相见。」

【温陵曰。路人相见。一往一回。喻所见违反也。
○邪
见不特与正违反。亦自互相违反。如断常互违等。
此犹违他亦复违自。如自语相违自教相违等。是
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交。故有勘问权诈考讯推鞠察访披究照明
善恶童子手执文簿辞辩诸事。」

【交对待也。邪见无不对待。此皆邪妄分别谤正所
招诸苦事耳。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恶见。同名见坑。菩萨见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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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妄偏执。如临毒壑。」

【温陵曰。是五恶见。能陷法身。故名见坑。能致业苦。
故如毒壑。行人当疾灭之。
△九枉习。以本无之事。
诬赖于人为枉。亦分四。一正明感召。】

「九者枉习交加。发于诬谤。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硙
耕磨。」

【加谓加罪于人也。合山谓见两山来合。罪人无逃
避处也。合石谓二石夹之也。馀皆可知。温陵所谓
逼压于人。感报如之。是也。
△二即喻验知。】

「如谗贼人。逼枉良善。」

【上句喻能感恶因。下句喻所感恶境。盖谗贼逼枉
良善。如恶业必招恶境。且感应相似也。
△三所感
苦事。】

「二习相排。故有押捺槌按蹙漉衡度诸事。」

【排挤挫也。相排者。业习排人。种习排巳。押捺压伏。
槌按打扑也。蹙漉榨淋出血。衡度以迫窄孔中。衡
度其身。如拔丝之状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怨谤。同名谗虎。菩萨见枉。
如遭霹雳。」

【温陵曰。谗能伤人。故名谗虎。以可惊怖。故名霹雳。

△十讼习。上习诬人本无。此习诘人所覆。然以奏
于君。告于官。为大讼。而私下表扬于众。亦讼之类
而巳。旧说反言非讼于官。岂彼官讼反非地狱之
业哉。分四。一正明感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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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者讼习交諠。发于藏覆。如是故有鉴见照烛。」

【諠诤也。藏覆者。人阴私隐暗恶事也。鉴等即所谓
业镜台前。盖好发人之隐恶。而感召阴府乃照出
巳私。正感应之妙也。
△二即喻验知。】

「如于日中不能藏影。」

【我发人覆。如好立于日中。神照我私。如不能藏身
影也。今现见攻人之恶者。人亦攻其恶。此必然之
理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陈。故有恶友业镜火珠披露宿业对验诸事。」

【陈献白也。业习中献白人事。种习中献白巳事。故
曰二习交陈。恶友冤家执对也。火珠照同业镜。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覆藏。同名阴贼。菩萨观覆。
如戴高山履于巨海。」

【惟此习示戒。不同诸文皆戒本习。此文本是讼习。
讼乃发人之覆也。今不戒讼而戒覆。意欲拔惹讼
之根本。故自在变其文耳。温陵曰。阴贼发则自害
覆罪适足以自压自坠。故如戴山履海也。
○问总
标十习。而文中各言二习。环师释为能所一向宗
之。今言业习与种习。虽亦稍明。似未极显。请更详
之。答诸文首三句即业习。所为之实事。是招果之
因也。第二句不休不止等。积熏成种也。如是下。即
命终之初。种习所发之境。是引果之缘也。如人下
取喻令验其妄理相应耳。二习下。方言果中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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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故。皆结以诸事。良以。业习具因。种习发缘。众
生平日。既以恣造业因。而不知能招后苦。命终复
以领著境缘。而不达妄发。由是因缘具足。岂不成
办地狱种种苦事。所以文中至此。皆承上而言。二
习相然相陵等。以显由因缘而后事办耳。故知下
品往生者。虽具苦因。而火车相现。急急念佛。是但
不领种习所发之境缘。遂坏苦事。不成狱果。此所
谓有因无缘。即不生也。但彼仗凭佛力。非巳智分。
则夫悟心之人。不但地狱。一切系缚。事业平日。固
当努力。突绝其因。更记临终。勿领其缘。有转身处。
则阴境现前。不随他去。方于生死少分得其自在。
切须自忖。若也道力未充。未能作主。则念佛往生。
更仗他力。万无一失矣。生死要关故此详叙。智者
宜究心焉。列十习因以明感召科巳竟。
△二列六
交果以明报应。分二。一徵标。】

「云何六报。阿难。一切众生。六识造业。所招恶报。从六
根出。」

【吴兴曰。造业招报。根识必俱。今以识为业。而报从
根者。盖业并由心。报多约色故也。所名六交报者。
璿师云。因与果交。今则不尔。但是果时。六根于恶。
报互遍也。
△二徵列恶。报从六根出者。是上标中
所释故复徵也。分六。一见报。又三。一临终见坠。】

「云何恶报从六根出。一者见报招引恶果。此见业交。
则临终时。先见猛火满十方界。亡者神识。飞坠乘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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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无间狱。」

【首二句。亦是总徵六报之义寄居此耳。次句仍是
总标见报。此见下。方是释本科文。斯固眼根所出
果报。然由果推因。是乃因中眼识及眼家俱意识。
造业偏多故。恶报所出。偏以眼根为主。如世因贪
美色而造罪者。是也。温陵曰。见觉属火。故感猛火。
六交皆直入无间者。就重言耳。成论云。极善极恶。
皆无中阴。所以直入。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明见。则能遍见种种恶物。生无量畏。
二者暗见。寂然不见。生无量恐。」

【此巳入狱最初所发。非同上科先见等方是引果
之缘。然每报俱有二相。多是前文所说十二尘相。
温陵曰。畏见于境。恐藏于心。
△三正详交报。】

「如是见火。烧听。能为镬汤洋铜。烧息。能为黑烟紫燄。
烧味。能为焦丸镜糜。烧触。能为热灰炉炭。烧心。能生
星水迸洒煽鼓空界。」

【此决由于造业之时。虽眼识为主。而诸识必互助
之。如贪美色者。虽由眼识所取。而耳取淫声。身著
淫触等。何所不全。而今互报。固其宜矣。譬如世之
罪人分正佐耳。岳师引体知用背为释不必然矣。
此无本根烧见。但是阙文。不必曲为之说。温陵曰。
闻听属水。故烧听能为镬汤洋铜。鼻嗅主气。故烧
息能为黑烟紫𦦨。舌主味。九糜味类也。身主触。灰
炭触类也。心正属火。烧之转炽。故迸洒煽鼓。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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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报。分三。一临终见坠。】

「二者闻报。招引恶果。此闻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波涛
没溺天地。亡者神识。降注乘流。入无间狱。」

【温陵曰。闻听属水。故观听旋复。则水不能溺。依之
造业。则能感波涛。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开听。听种种闹。精神愗乱。二者闭听。
寂无所闻。幽魄沉没。」

【文变开闭二听。意仍动静二尘。
△三正详交报。】

「如是闻波。注闻。则能为责为诘。注见。则能为雷为吼。
为恶毒气。注息。则能为雨为雾。洒诸毒蛊。周满身体。
注味。则能为脓为血。种种杂秽。注触。则能为畜为鬼。
为粪为尿。注意。则能为电为雹。摧碎心魄。」

【温陵曰。注闻发声。故为责罪诘情之事。注见能为
雷吼者。闻波属阴。见火为阳。阴阳相薄成雷故也。
注息为雨雾。水随气变也。注味为脓血。水随味变
也。注触为畜鬼。水随形变也。注意为雷雹。意出于
心。水火交感也。一切物理。莫不因五行乘阴阳以
变化。故此随根转变之事。皆不出此。
○岳师。引易
经。离为目为火。坎为耳为水。亦皆意也。大抵万物
不出阴阳五行。世智所知。非穷源见。万化不出自
心六根。见闻等所变。乃世智之所不知。而世尊穷
源之论。意在明此。诸师引之释文。就末明本。则无
不可。而结归皆不出此。相符世间颠倒本末。则大
不可。甚哉世智之迷人也。义学者著眼辨之。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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嗅报。亦分为三。一临终见坠。】

「三者嗅报。招引恶果。此嗅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毒气
充塞远近。亡者神识。从地涌出。入无间狱。」

【资中曰。鼻根造业。贪嗅诸香。故招毒气。以受其报。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通闻。被诸恶气。熏极心扰。二者塞闻。
气掩不通。闷绝于地。」

【二尘显然。
△三正详交报。】

「如是嗅气。冲息。则能为质为履。冲见。则能为火为炬。
冲听。则能为没为溺为洋为沸。冲味。则能为馁为爽。
冲触。则能为绽为烂。为大肉山。有百千眼。无量咂食。
冲思。则能为灰为瘴。为飞沙礰。击碎身体。」

【温陵曰。质碍也。履通也。嗅业所依。不离通塞。故冲
息为能质履也。冲见为火炬。冲听为没溺洋沸。则
见觉属火。闻听属水。明矣。饥馁乖爽由味随气变
也。绽折烂坏由体随气变也。冲思为灰沙。气依土
感也。
△四味报。亦分为三。一临终见坠。】

「四者味报。招引恶果。此味业交。则临终时。先见铁网
猛𦦨炽烈。周覆世界。亡者神识。下透桂网。倒悬其头。
入无间狱。」

【孤山曰。准眼耳鼻。云见闻嗅。此应云尝报。言味报
者。从所尝为名也。贪味。则网捕烧野。以取禽兽。故
见铁网猛𦦨之相。
○反逆弄兵。火攻陷阵。更是首
恶。皆应堕此。言透网倒悬。足显坠时皆头向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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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吸气。结成寒冰。冻冽身肉。二者吐气。
飞为猛火。焦烂骨髓。」

【不取尝苦尝淡。而取吸气吐气。亦自在变用而巳。
吸气必寒。吐气必热。故以发明二种苦相耳。
△三
正详交报。】

「如是尝味。历尝。则能为承为忍。历见。则能为然金石。
历听。则能为利兵刃。历息。则能为大铁笼弥覆国土。
历触。则能为弓为箭为努为射。历思。则能为飞热铁
从空而下。」

【孤山曰。为承为忍。谓发言承领忍声甘受也。温陵
曰。舌啖生命。使彼承忍。故历尝发苦。使巳承忍。依
见贪味。故能为然金石。依听发恶。故能为利兵刃。
依嗅恣贪。笼取群味。故能为大铁笼。触味伤物。故
感弓箭以自伤。缘味思物。故感飞铁以充味。
△五
触报。又分三。一临终见坠。】

「五者触报。招引恶果。此触业交。则临终时。先见大山
四面来合。无复出路。亡者神识。见大铁城。火蛇火狗。
虎狼狮子。牛头狱卒。马头罗刹。手执鎗槊。驱入城门。
向无间狱。」

【独此见相。偏恶偏多者。以淫者染合贪触。积罪如
山。败化伤伦。起杀起盗。无所不至。孤山曰。合山刀
剑。并由贪著男女身分而感也。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合触。合山逼体。骨肉血溃。二者离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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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剑触身。心肝屠裂。」

【二尘显然。触身即分身。屠裂即剖析。皆离相也。

三正详交报。】

「如是合触。历触。则能为道为观为听为按。历见。则能
为烧为爇。历听。则能为撞为击为剚为射。历息。则能
为括为袋为考为缚。历尝。则能为耕为钳为斩为截。
历思。则能为坠为飞为煎为炙。」

【温陵曰。道趣狱路也。观狱王门阙两观也。厅按皆
治罪之处。皆身触所依也。括袋所以收气也。思业
飘荡。故感飞坠之事剚插刃于肉也。剚射考缚。则
相因旁举也。
△六思报。分三。一临终见坠。】

「六者思报。招引恶果。此思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恶风
吹坏国土。亡者神识。被吹上空。旋落乘风。堕无间狱。」

【温陵曰。思属土而飘荡。故先见恶风吹坏国土之
事。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不觉。迷极则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
觉知则苦。无量煎烧。痛深难忍。」

【此当生灭二尘。今改为迷觉。而又皆反言。于迷而
说不觉。于觉而说不迷耳。温陵曰。思业所依。不出
迷觉。荒奔迷思也。知苦觉思也。
△三正详交报。】

「如是邪思。结思。则能为方为所。结见。则能为鉴为證。
结听。则能为大合石为冰为霜为土为雾。结息。则能
为大火车火船火槛。结尝。则能为大叫唤为悔为泣。
结触。则能为大为小。为一日中万生万死。为偃为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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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陵曰。思必有所。故结思则为受罪方所。见能鉴
證。故结见则为證罪人事。结听则为大合石等。水
土交感也。车船槛。乃息气乘乱思所变也。尝即舌
根声所自发也。大小以下。皆言其身乃触业乘乱
思所变也。开因示果巳竟。
△三总结妄造。】

「阿难。是名地狱十因六果。皆是众生迷妄所造。」

【迷妄所造者。言其但是自心循业妄发。如梦如幻。
更无外境。非如诸经且就实谈也。地狱如是。馀趣
皆然。经云。一一皆了元因。信不诬矣。行人倘能悟
彻。尚当习住无生法忍。努力莫循其业。斯境了不
可得。不然达妄虽明。仍以玩习。而循其业。则自心
地狱。忽然现前。则极力摆脱。亦难矣。可不惧哉。发
明因习果交一大科巳竟。
△二分析因殊果别。上
科但明地狱。因以习成。果以交报。巳知大分因果
俱是如此。然地狱数有多少。苦有重轻。各各差别。
未审何等因入何等狱。故与略分析之。令人触类
而知也。然大约因以圆兼者为重。单独者为轻。果
以因重者狱少因轻者狱多也。分二。一约恶业根
境以分重轻。于圆造者浑言恶业。于别造者分说
根境。根即六根。境即十习。盖泛论根所对境。惟云
六尘。今别约堕狱之因。乃取十习中所具六尘为
境。举能该所。故云境即十习也。分二。一依圆别以
判。非各非兼为圆。有各有兼为别也。又为二。一极
圆极重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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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诸众生。恶业圆造。入阿鼻狱。受无量苦。经无量劫。」

【资中曰。六根十因。具足同造。入阿鼻狱。大无间也。

○经无量劫。极长时也。于五无间。偏举劫数及寿
命耳。因中更说。于一切时。无不圆造。方与下异时
有别。又详此文。则极重无间分明独为一狱。不在
下八之中故。译人不番阿鼻意在别下文耳。何必
旁引曲释。狃为下八之一耶。
△二稍别稍轻无间。】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则入八无间狱。」

【首句明根因全。而但不同时。及彼下。又有根境同
时但缺而不具。各兼根兼境。境即因也。吴兴曰。此
亦六根具造十因。但前后异时。故云各耳。若加二
三等。则名兼境兼根。不经多劫。故知此罪次重于
前。
△二依具缺以判。兼三为具。不兼为缺。分为三。
一具三入重狱。】

「身口意三。作杀盗淫。是人则入十八地狱。」

【此除上无间以下之狱。而别论三品。以分乎重轻。
若望上无间。惟当是轻也。身口意兼三根也。杀盗
淫兼三境也。故云具造。问此与上兼根兼境何异。
答有二不同。一者注加二三。更等四五。此则惟三。
二者彼约一时。兼二三等。若论一生。具犯六根十
习。此则一生惟兼三者而巳。故不同也。十八狱者。
吴兴引泥犁经云。火狱有八。寒狱有十。数既符合。
證之何碍。即谓十八鬲子意亦无差也。
△二缺一
入中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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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不兼。中间或为一杀一盗。是人则入三十六地
狱。」

【一杀一盗。谓具杀盗之二。而缺一淫也。然或字表
有影略之文。更当具云。或为一杀一淫。或为一淫
一盗。又据下文。既双论根境之缺。此亦应然。若错
落具陈。应有九句。一身口犯杀盗。二身口犯杀淫。
三身口犯淫盗。四身意犯杀盗。五身意犯杀淫。六
身意犯淫盗。七口意犯杀盗。八口意犯杀淫。九口
意犯淫盗。方尽根境。各皆具二缺一之数也。至于
此与下科地狱名目既无考据。阙之可耳。
△三缺
二入轻狱。】

「见见一根。单犯一业。是人则入一百八地狱。」

【见见者。依吴兴。作能见所见。此指人偏见偏好之
一事。但一根境。各缺于二。此不难见。亦有九句。盖
以身杀身盗身淫为三句。而口意亦然。故成九句。
岳师谓。各有根本方便不同。劫数长短差别等。此
意应有观彼狱数之多。或亦缘此别别处之故也。
又此亦但论于根业同缺。尚未论及根业互以具
缺相对更有十二句。如以身口意犯二恶。则有三
句。复以杀盗淫对二根。亦有三句。皆上具而下缺。
可以意得。又以身口意犯一恶。则有三句。复以杀
盗淫对一根。亦有三句。皆可以意得也。约恶业根
境。以分重轻科巳竟。
△二结别造同受。以明妄发。】

「由是众生。别作别造。于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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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来有。」

【吴兴曰。上文五节。恶业不同。即别作别造也。所感
狱报。各从其类。即入同分地也。妄想发生。并酬阿
难疑问。
○阿难。前疑为有定处。为各私受。今结答
入同分地。非私受也。又疑为本自有。为生妄习。今
结答妄生非本有也。夫知生之由巳。应悟灭亦由
巳。灭之何如。绝其恶业而巳。学人慎勿闻其虚幻
遂忽略而不绝其业。当知虚幻不但地狱。即今目
前苦事。亦是虚幻。由前业力。宛然坚实。卒难得脱。
卒难堪忍。岂可不自忖乎。是知佛慧不可不领。而
佛戒亦不可不遵矣。地狱巳竟。
△二诸鬼趣。此与
诸趣。并列为七。世俗及浅学。皆不拣别。故合中阴
与地狱。一槩悉谓之鬼。今与拣明。有二不同。一者
与中阴不同。盖人之初死。罪福皆劣者。未即受生。
倏然有身。名中阴身。此属无而忽有之化生也。类
多裸形三尺自觉六根皆利。去来迅疾。无所隔碍。
他观如影而巳。七日死而复生。长寿者不过七七。
短者于二三七。即受生矣。俗谓鬼魂。非鬼也。二者
与地狱不同。世俗咸谓。地狱中即皆是鬼。若然二
趣应合为一。何得分为二趣。应知多种不同。今且
论其受生之异。论明地狱纯是化生。而鬼具胎卵
湿化。间有父母兄弟等眷属。但其胜者称神。劣者
名鬼。世俗却不知神即福德之鬼。然斯趣胜少劣
多。论分九品。惟上上品。谓之多财。即诸名神。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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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即皆不堪。若从上趣堕者。多在上上。今从地
狱出。必参中下。应非上上也。分为三。一蹑前起后。】

「复次阿难。是诸众生。非破律仪。犯菩萨戒。毁佛涅槃。
诸馀杂业。历劫烧然。后还罪毕。受诸鬼形。」

【非破下。直至烧然蹑前也。初三句。略举重罪。非谤
也。破犯也。不惟犯一切戒。且谤一切戒为妄立。或
言无罪无福。自陷陷人。故罪重也。次句。惟犯无谤。
又菩萨律仪。该于轻细。不尽粗重。故稍轻也。第三
句。属于谤法。涅槃至理。尚毁谤之。馀法可知。此即
断灭佛种。故罪非轻。若三句。各自单犯。略分轻得。
若一人全犯。乃是戒乘双绝。其罪莫过此者。良以。
佛用戒乘二事。拔济世间。互为缓急。尚且不可。何
况双灭绝之。塞断众生出苦之路。故罪至重焉。四
句。该馀轻重诸罪也。以上略举地狱恶因。第五句。
略结地狱恶报。末二句。起后鬼趣。可知。
△二详列
诸鬼。夫地狱既以十习为因。今出为鬼。离前馀习。
当以何为种性乎。环师谓。其不必局配是厌于推
详也。若随情释之。其不至于遗背佛旨者几希。今
皆推详配之。非凿也。惧遗背也。但佛语自在稍不
次焉。分十。一怪鬼。】

「若于本因。贪物为罪。是人罪毕。遇物成形。名为怪鬼。」

【此贪之馀习也。环师谓。吝著不释故附物为怪。是
也。如金银镜剑等。又依石附木者。皆是也。此习分
明是贪摄。
△二魃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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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色为罪。是人罪毕。遇风成形。名为魃鬼。」

【此淫之馀习也。原因贪美色而造罪。不正求和。伤
正和气。馀习为风魃鬼。能令亢旱无雨。况淫多致
杀。杀尤召旱也。
△三魅鬼。】

「贪惑为罪。是人罪毕。遇畜成形。名为魅鬼。」

【此诳之馀习也。惑即诳惑也。诳者。改形变幻。迷惑
于人。故为鬼附于妖兽怪禽。如枨鬼附虎及鸡鼠
成精等。是也。
△四蛊毒鬼。】

「贪恨为罪。是人罪毕。遇虫成形。名蛊毒鬼。」

【此瞋之馀习也。瞋毒馀习。故附毒虫。蛊害于人。南
方有妖术。令人成蛊病。皆此鬼主之也。
△五疠鬼。】

「贪忆为罪。是人罪毕。遇衰成形。名为疠鬼。」

【此冤之馀习也。冤者。追想宿恨不忘伺衰求报。故
为疫疠之鬼散瘟行疟等类。是也。
△六饿鬼。】

「贪慠为罪。是人罪毕。遇气成形。名为饿鬼。」

【此慢之体习也。环师所谓。傲者虚骄恃气故乘饥
虚气为饿鬼。是也。予谓。淫之召旱。慢之感饥。皆增
上报也。虽非等流。亦非无因。以彼惑之深重转致
之力也。如淫重转致于杀。杀以召旱。即其因也。论
谓。馀习为人种田。仍感风雹。增上报也。故知慢重
转致于吝。吝以感饥。即其因也。良以。慢之随惑即
是于骄。儒典谓骄吝互相资生。今观骄慢者。于巳
财法无不悭吝。盖护巳所长。欲以骄人之短故也。
问饿鬼为一趣总名。何于慢者独受其称。又饿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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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报也。经言。腹大咽小。历劫不闻浆水。常被焚烧。
今详十习。地狱苦均。何至为鬼慢独苦重耶。答唯
识论说。鬼之全趣分九品。上之胜者。神通可移河
岳。富乐亦如人天。下之劣者。具受小咽炬口之苦。
究其从来。有四不同。一胜趣贬坠。二修带瞋杀。此
二多居上品。三狱前华报。四狱后馀殃。而圣人示
现者不与焉。然狱前多居下品。狱后多居中品。故
知此之慢感饿鬼。罪毕从轻。非下品之极苦。仍是
苦均十种者也。彼九种者。亦各有苦。但慢感与饿
相应故。受总中别名。非独苦也。况饿为一趣总名。
乃从多受称。以此趣上中与下皆不免饥虚。但轻
重之间耳。问此并论七趣。应取全分。何得只取从
狱出者。答佛急欲人之厌苦。故从地狱顺序而谈
一期之论也。然惟鬼趣偏取从狱出者。畜人偏取
从鬼从畜而全分。则以意中该之。馀趣不然。不应
为例。斯就总名故辩。
△七魇鬼。】

「贪罔为罪。是人罪毕。遇幽为形。名为魇鬼。」

【此枉之馀习也。罔即诬枉。逼压良善。而为鬼魇覆
于人。令不能动。固其馀习。分明也。
△八魍魉鬼。】

「贪明为罪。是人罪毕。遇精为形。名魍魉鬼。」

【此见之馀习也。明为私作聪明而无正慧。精如十
卷说。诸年老成精。是也。求邪见。尊邪师。所谓贪明
也。故馀习惟附精灵为魍魉鬼焉。
△九役使鬼。】

「贪成为罪。是人罪毕。遇明为形。名役使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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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诈之馀习也。谄诈诱人。贪成巳私。所谓贪成为
罪也。明咒也。此因中专以诈术牵制。驱使于人。故
为鬼。专被人咒术役使。不得自在。而番以成就人
之咒愿也。
△十传送鬼。】

「贪党为罪。是人罪毕。遇人为形。名传送鬼。」

【此讼之馀习也。讼者。结党朋證。所谓贪党也。故遇
人成形。即环师谓附巫祝而传吉凶。是也。良以。因
中结党以传递人隐暗之事。而讦露之。今为鬼亦
附人发泄传说吉凶。正合其馀习也。详列诸鬼巳
竟。
△三结妄推无。】

「阿难。是人皆以纯情坠落。业火烧乾。上出为鬼。此等
皆是自妄想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妙圆明。本无
所有。」

【按前文。独阿鼻为纯情。除阿鼻外。八情二想生有
间。九情一想生无间。今言皆纯情者。一者举重该
轻。二者显情独为坠落根本。业火烧乾者。以情属
水。情罪报尽。故曰烧乾。总表地狱因穷果尽。下句
方明升于斯趣。此等下结妄也。若悟下推无也。悟
菩提者。如从梦醒。何法可得。妙则不受业缚。圆则
不容他物。明则了无幽暗。诸趣皆空。何况鬼趣。故
曰本无有也。诸鬼趣巳竟。
△三畜生趣。畜生亦有
上趣贬坠及修带瞋杀者。如龙王迦楼罗王等。今
亦顺序而谈。惟取从鬼来者。馀以意该之。分四。一
蹑前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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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阿难。鬼业既尽。则情与想。二俱成空。方于世间。
与元负人。冤对相值。身为畜生。酬其宿债。」

【鬼业下蹑前。岳师谓。情即地狱之纯情。想即鬼趣
之妄想。非前文外分之想。此意详之。非是上言七
情三想。为鬼何得无想。但以纯情乾得三分。便作
三分之想。非新起胜想也。今言二空。亦但是旧业
馀习巳尽。方于下。起后偿债之意耳。夫情想俱空。
当以何者润生畜趣。正取前造恶因时冤对无量。
今为酬钱酬命。了此二种宿债故。受畜生之身耳。

△二详列诸畜。亦分十。一枭类。】

「物怪之鬼。物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枭类。」

【物销者。所著之物。毁坏也。报尽者。彼鬼随亦寿终
而死也。枭不孝恶鸟也。生食父母。及其养雏。亦遭
雏之食啖。此鬼生为枭类者。谓死而转生枭中。世
俗不知鬼死方趣生也。后皆仿此。然所以为枭之
由。固如环师所谓土枭附块。即邪著馀习也。以此
鸟不卵。但取污秽之土块。孚之成雏。此惟取其有
似于怪鬼之著物而巳。其彼馀习之恶。馀报之苦。
岂无深故。况佛总标酬债。此酬何债耶。当知。怪鬼
既由贪习。而贪习重者。多相倾夺。互为坑杀。乃是
酬斯债耳。又环师谓。各言多者。约业习多分言之。
未必尽然。斯言是矣。后皆仿此。由是而知。贪习之
轻者。未必尽为枭类也。
△二咎徵。】

「风魃之鬼。风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咎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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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师谓。咎徵乃凶事前验。如鼯鼠呼人商羊舞水
之类。是也。夫旱魃为灾。而变畜仍以兆灾。固其馀
习也。
△三狐类。】

「一切异类畜魅之鬼。畜死报尽。生于世间。多为狐类。」

【一切异类。如止观所说。十二时中察彼子鼠丑牛
等一切畜鬼。是也。然魅鬼原于诳惑之习。而转为
妖惑之狐。固宜。
△四毒类。】

「虫蛊之鬼。蛊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毒类。」

【毒颡蛇蝎等也。
△五蛔类。】

「衰疠之鬼。衰穷报尽。生于世间。多为蛔类。」

【疠鬼。原由冤习作疫疠。入人身中为病。今乃囚闭
人身中与之销食同其安危习使然也。
△六食类。】

「受气之鬼。气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食类。」

【慢习骄吝负欠。必多作鬼受饥。为畜充食。偿负欠
也。
△七服类。】

「绵幽之鬼。幽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服类。」

【绵著也。幽暗也。暗中魇著于人之鬼也。服类。环师
谓蚕虫牛马二意也。蚕虫能成衣服。则服类者衣
服之类也。牛马可以服乘。则服类者服乘之类也。
枉魇之习作鬼魇人为畜。乃被人衣之乘之者。酬
其逼压于人之债也。
△八应类。】

「和精之鬼。和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应类。」

【明见之习作鬼。和诸精灵。故为应类之畜。环师谓。
能知节序。即社燕塞鸿之类。是也。
△九休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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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灵之鬼。明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休徵。」

【明灵者。于明咒呈灵验也。灭者咒力尽也。盖咒以
持力发灵。力尽无验。鬼亦报终而转生。休徵之畜。
环师谓嘉凤祥麟之类。问此习此鬼何幸为此吉
善美庆之畜耶。答此鬼由业力故。虽被咒所驱使。
而或遇三宝。咒力资薰。稍稍销其恶习罪苦。故得
参预祯祥善类也。若遇邪驱杀盗等咒。未必尽为
休徵也。问如来总标酬债。此等萧散之物。酬何债
耶。答或被网罗售卖笼系玩好。或利益人。或递相
吞啖。如斯等类。何者非酬债处耶。
△十循类。】

「一切诸类。依人之鬼。人亡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循类。」

【首二句。明附巫之鬼亦多种也。所附巫死。而鬼亦
报终。为循类者。如猫犬等依顺人者。是也。详列诸
畜巳竟。
△三结妄推无。】

「阿难。是等皆以业火乾枯。酬其宿债。旁为畜生。此等
亦皆自虚妄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此妄缘。本无
所有。」

【是等下。蹑狱鬼二趣。旁者横行也。故亦名旁生。然
旁宽畜狭。以畜者养也。明其无力自活。待人畜养。
不该有力自养者。故狭也。此等下。方是结妄推无
以亦皆之言。准上可知。
△四通前结答。】

「如汝所言。宝莲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恶业。
本自发明。非从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与。自妄所招。
还自来受。菩提心中。皆为浮虚。妄想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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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途巳毕。将入善趣。故此总申结之意。欲塞断三
涂之路耳。如汝下。牒前所问堕狱之人。如是恶业
四字。是例上三人。并该一切堕落三涂之恶业也。
盖阿难偏详地狱。如来并结三途明其同一罪罚
之苦趣故也。本自发明者。良以众生自心如来藏
中。无所不具。倘自循于何等之业。即自发明。何者
之报。譬如米中诸味皆具成糖成醋成酒。随其造
时。即自发明。不从外得。非从下乃至来受。正明不
从外也。此意学人还更著眼。不同世间所说自惹
官刑之意。盖世间虽知祸是自招。而犹执官刑乃
是外境。今表三涂皆是自心变化妄境。全如梦中。
并无外物。故云菩提心中虚妄凝结。彼韩欧等谓。
佛自私造。恐吓于人。何曾梦见斯旨耶。由是应悟。
不但三途。现今目前所对世间山河大地苦事乐
事。皆是虚想凝结。住此悟境。则万法本空。岂待造
作。但须时中不昧而巳。祖云放过即不可。钦哉至
训也。畜生趣巳竟。
△四人趣。此趣来处。除圣人示
现。诸趣皆通以人趣为修进通途。诸趣皆愿为之
求转身之速也。故诸佛但于人中成佛。裴公序圆
觉勉劝详矣。且胜劣无量差别。富贵慈善者似天。
聪明者似仙。刚暴似修罗。贫贱者似鬼。愚痴者似
畜。囚系者似狱。夫相似既多。则知来处必多。今此
亦由顺序而谈。故偏取从畜来者。馀并意中该之
耳。分三。一蹑前警起。夫此一科。颇似前趣。馀文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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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之。当是警起人趣之文也。良以。狱后诸趣。皆
以复次发端。今谈畜毕。而以复次起之。至下列人。
科头别无复次之语。意可知也。且夫地狱苦尽。鬼
趣习终。而畜又债毕。今起为人。将何为润生之由
乎。故此文中徵剩索命二意。乃诸畜所以润生而
为人也。然则斯段经文。非畜起为人之端乎。而科
言警起者。用表佛意欲人警悟。于诸畜生。存心而
不可过其力。止杀而不可贱其命也。分二。一负债
反复徵偿。又分为三。一明本偿先债。】

「复次阿难。从是畜生。酬偿先债。」

【鬼之为畜。元以酬债。为润生之端。故前趣起结。皆
有酬债之言。既云酬债。债满即住。则两无干矣。

二因越分反徵。】

「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众生。还复为人。反徵其剩。」

【分越者。所偿过于本债也。徵剩者。索远所过之数
也。即乘此因缘。还复为人矣。问酬满寿终。或转别
生。则可无越。若酬满而彼自不死不转。则凡心何
以知其当止乎。答喂养不到非礼。苦役鞭策过度。
则必分越于此。切宜存心。至于死转。必有冥主之
者。不足虑也。
△三随胜劣偿直。分为二。一有力人
偿。】

「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则于人中。不舍人身。酬还彼力。」

【有力。谓有保持人身之力也。兼有福德者。则不但
不失人身。且为富贵之人也。有力而遇反徵。必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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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之负夺。福德而遇反徵。但惟滥叨过偿之类而
巳。
△二无力畜偿。】

「若无福者。还为畜生。偿彼馀直。」

【无福当是无力。若有力而但无福。仍以人偿。巳现
上科。还为畜生者。是人转为畜也。偿彼馀直者。酬
还彼畜生馀剩之债也。负债反覆徵偿巳竟。
△二
负命吞杀不巳。又分三。一先明剩债易偿。】

「阿难当知。若用钱物。或役其力。偿足自停。」

【此科乃是说反偿馀直者元所欠也。若用钱物。如
驮脚售钱之类。或役其力。如自供使用之类。盖言
于此二端分越所酬。则止欠彼之钱力。而不欠彼
命。或以人偿。或变畜偿。偿足自停。言无难也。
△二
正明负命难解。】

「如于中间。杀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轻微尘劫。
相食相诛。犹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

【此科方言。若不但过用钱力。而又于中杀命食肉。
则生生相雠相杀无了期也。高下即强弱也。强则
能食能诛。弱则被食被诛。互换强弱。递相食诛也。

△三惟许法佛能止。】

「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寝。」

【奢摩他是法。乃返妄契真之正定。明自力得道也。
佛出世。则与之释冤。明他力解救也。惟二事方得
停止。若除此二事之外。必不能止。甚言当警戒之
不宜恣杀食也。蹑前警起科巳竟。
△二正列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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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分为十。一顽类。】

「汝今应知。彼枭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顽类。」

【顽谓恶而且愚。不可化为一毫之善者也。则师谓
枭以附块相食故。馀习顽嚣不义是也。言参合者。
杂厕于其中也。盖人之每类。亦有胜劣。十畜但以
类习相似者。参杂于中。非彼顽之一类皆枭所化
也。且如顽嚣。亦有富贵等者。必非枭化。以彼初自
三涂而出必鲜福力。是知十类参合皆取近贫贱
者是也。
△二异类。】

「彼咎徵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异类。」

【则师谓咎徵本于妖淫馀习复为妖异者是也。然
即旱时所生顶上口眼等小儿及一切身根返常
怪异者。皆是也。魃鬼无形。此巳人形。出必兆灾。仍
咎徵之馀孽也。
△三庸类。】

「彼狐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庸类。」

【庸者鄙也。则师所谓庸鄙无识。是也。惑人之报。理
必感愚。今此类原因诳惑之习。堕为妖惑之狐。初
得为人。岂不庸鄙无识哉。
△四狠类。】

「彼毒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狠类。」

【害物无慈曰狠。此类易知。
△五微类。】

「彼蛔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微类。」

【则师谓蛔以衰气附物故衰微不齿。是也。如鄙贱
寒苦百事不利者。是也。
△六柔类。】

「彼食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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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师所谓食伦出于饿啖。故柔怯不勇也。
△七劳
类。】

「彼服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劳类。」

【则师谓劳役不息者。是也。然既云酬足。非复酬债。
秪为自劳耳。又观此服参劳类。足知前取牛马服
乘之义居多也。
△八文类。】

「彼应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文类。」

【参文类者。通字义解阴阳流落不偶人也。
△九明
类。】

「彼休徵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明类。」

【由乘明咒之力故。附世智辩聪之类。效人小用。无
大智焉。
△十达类。】

「彼诸循伦。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达类。」

【达者。谙练世故。晓解人情者也。循畜久久依人。故
为人附于斯类。则师云。是等皆非正报。乃馀习所
偶。故云参合。后三皆便巧杂伎世智辩聪者。非贤
达文明之事也。正列人类巳竟。
△总结可怜。】

「阿难。是等皆以宿债毕酬。复形人道。皆无始来业计
颠倒相生相杀。不遇如来。不闻正法。于尘劳中法尔
轮转。此辈名为可怜悯者。」

【宿债毕酬者。齐为畜时。偿债巳满。少有不满。不得
为人。足知十类复形多取徵剩一分。非论全趣。故
此等凶多吉少。苦多乐少。是以动佛哀悯耳。业计
颠倒者。不忘债与命也。为徵债而相生。为索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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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杀。皆非好缘聚。会遇如来方与解释。修正法方
得解脱。不逢此二。则生杀无休。所以可怜悯也。观
此结处。与前警起全合。足知彼科乃人趣正文也。
人趣巳竟。
△五诸仙趣。前三途顺序而谈。不出十
习为业种。人趣虽善。以蹑诸畜酬足复形。是以偏
取一类初得人身下劣众生。故皆犹带十习馀气。
今惟从此仙趣以上。方与十习无干矣。夫仙道。起
于众生厌惧无常。想身常住。妄设多途。无非志于
长生不死。不知此身乃真心中颠倒错认。与依草
附木者。胜劣虽殊。而尅论颠倒。一等无异。今因怖
死。而又妄修长生。是错之又错。展转支离。迷不知
返。可胜惜哉。然西竺上古外道宗。摩醯首罗天为
主。及佛出世。号一切智人。随机权立。尚列人乘。岂
无仙道。亦闻观音为仙乘教主也。顾此方大乘机
纯。小乘犹不传习。岂务杂乘。故藏教未闻其至也。
此方仙道。与儒同源。而老庄皆儒之太上清净者
也。学仙者附会之。及详味于张马丘刘等方术。皆
略祖老氏。而盛宗太极。乾坤坎离之说。渊源于易。
然亦志在于长生不死而巳。分三。一蹑前标后。】

「阿难。复有从人。不依正觉。修三摩地。别修妄念。存想
固形。游于山林人不及处。有十种仙。」

【从人者。但从人身修。即人身證。非局前十类之人。
正觉即本觉真心。三摩地即首楞正定。不如是正
觉正修。而邪悟五蕴身中有性命可修养之。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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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所谓存想固形十类修法不同。而存想固形。
乃总妄念也。山林人不及处。即名山洞府神仙隐
迹之乡。经中谓七金山中有一山。乃神仙所居。道
家谓昆崙倒景。应即此山。非须弥也。夫人既不及。
纯是仙居。即同分总报。长水谓无别总报非是。

二正列诸仙。此但约其固形之术不同而分之也。
未及论其持戒积德之事。至下练心处明之。分十。
一地行仙。】

「阿难。彼诸众生。坚固服饵。而不休息。食道圆成。名地
行仙。」

【前五行字。作平声读之。从地至天。皆约步履重轻
近远高下。分胜劣也。应是从劣至胜为序以见。渐
至遗世高蹈之意。然此科与下科。分重与轻也。且
二俱是药。而此言饵者。盖炮炼和合为丸作饼之
意。于此服食。而得功效。故曰食道圆成。地行仙者。
但百体康壮寿年延永。而未得轻飞。止于地上行
者也。
△二飞行仙。】

「坚固草木。而不休息。药道圆成。名飞行仙。」

【草木。如紫芝黄精菖蒲松柏之类。然此且作久服。
身轻行步如飞。乃至升高越壑之意。以飞空尚在
后文故也。此言药而异前饵者。熟与生之别也。又
此对下科近远之分耳。
△三游行仙。】

「坚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圆成。名游行仙。」

【坚固金石。如烹煎铅永炼养丹砂。号九转大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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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也。化道游行者。化销凡骨。而成轻妙之身。瞬息
万里。周行不怠者也。
△四空行仙。】

「坚固动止。而不休息。气精圆成。名空行仙。」

【坚固动止者。如抚摩搬弄。运气调身。动静以时。起
居必慎者也。气精圆成者。所谓炼精还气。炼气还
神。炼神还虚也。空行者。方是羽化飞升虚空游行
也。然与下科。仍有高下之分。以空非天上故也。

五天行仙。】

「坚固津液。而不休息。润德圆成。名天行仙。」

【此是吐故纳新。如环师所谓鼓天池咽玉液。是也。
能令水升火降而结内丹。故曰润德圆成。此复超
空行。而能至天上。故号天行也。
△六通行仙。】

「坚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圆成。名通行仙。」

【此下五行字。方作去声读之。功行之谓也。坚固精
色名通行者。如环师所谓。服虹饮雾粹气潜通。是
也。予亦曾见仙书。言朝闭目以向东方。而采日精
饮之。夜采月华。乃至服五星等。是谓精色。而言通
行者。亦以精神流贯。而与造化交通也。
△七道行
仙。】

「坚固咒禁。而不休息。术法圆成。名道行仙。」

【此专持咒。自成仙道。内教持准提等。亦许成仙道。
是也。兼以咒枣书符。以愈疮病禁毒驱魅。以利群
生等。有济世道心。故名道行也。
△八照行仙。】

「坚固思念。而不休息。思忆圆成。名照行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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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师所谓。澄凝精思。久而照应。或存想顶门而出
神。或系心脐轮而炼丹。皆思忆圆成也。此文似失
次。应以或存二句。释坚固思念思忆圆成。后以澄
凝二句释照行。方为顺序。予又见仙书。初系心脐
下透尾闾升夹脊。乃至达泥洹。方以冲顶出神。皆
思忆所为也。
△九精行仙。】

「坚固交遘。而不休息。感应圆成。名精行仙。」

【环师谓。内以坎男离女匹配夫妻。是也。所谓婴儿
姹女。即坎离交遘。而取坎填离。以结仙胎之谓也。
至于用女子为鼎器。而采助淫秽。内教固辟为魔
论。而仙道亦鄙为下品。此为投人之欲。狂迷者多
惑之。正人君子绝口远之可也。尝谓道教末流顺
人之欲。故人易从。内教本来夺人之欲。故人难奉。
今夫财色长寿人之大欲也。道者以铅汞泥水二
钟金丹。投其财色之欲。又以精气内丹。顺其恋生
之心。谁不乐从。至于内教。檀度梵行。逆其财色之
心。而又令观身如毒蛇。弃身如涕唾。苟不达其深
故。谁不难之。曾不知。存三为生死之根。弃三为解
脱之要。兹欲穷其深。故更待后文详之。
△十绝行
仙。】

「坚固变化。而不休息。觉悟圆成。名绝行仙。」

【此悟通化理能大幻化。如刘根左慈之类。甚至移
山倒水。妙绝一世者。故称绝行仙也。此中觉悟。如
庄子观化谭子达化之悟。非正觉中真悟。正列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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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巳竟。
△三判同轮回。】

「阿难。是等皆于人中炼心。不修正觉。别得生理。寿千
万岁。休止深山或大海岛绝于人境。斯亦轮回。妄想
流转。不修三昧。报尽还来。散入诸趣。」

【上之十种。乃修门各别。此之炼心。乃操行总同。如
持戒积德救济累功。而言不修正觉者。以不达本
心真常万形自体。又不了死因生妄生死二非顾
乃怖死留生。长生为号。岂觉言长仅以胜短说生
终以待灭。讵识无生之至理本常之妙体哉。故云
不修正觉也。别得生理者。谓于正觉外。别得延生
妄理。寿千万岁者。妄修功满。妄理相应也。问世无
不贪生为乐恶死为苦。今罗汉菩萨动经累劫方
成。纵一生得归净土者。亦不免于现死。忽闻仙道
现世寿千万岁。志见不定者。多兴苟就之心。何以
示之。答妙哉问也。谁不为斯言所误哉。盖彼言现
世长生者。亦约多生功满。至末后一生。方见其现
得也。若推彼前身其苦修不得。而死者不知其几
世也。岂人人初修而即现得哉。若但观其果之现
成。而不推其因之久积。则佛惟六年成道。而佛会
闻法者。立谈之间。證果入位。不可胜数。岂独神仙
现世可成哉。问初修何知必不现得。答初修者前
生巳成短寿定业因种或数世仙业未圆。则无生
成仙骨。故不现得。必宿世仙道染心。生生苦积功
力。乃成长寿定业因种。方得生有仙骨自然现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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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得矣。是知末后成仙。必不易形。方得长生。纵令
尸解。亦是隐形而去。非真死也。吴兴谓。其命终转
生。非是休止。下明其不杂人居亦非天上。宛然自
为同分耳。斯亦下方是正判轮回。是知神仙千万
岁满。但是后死。非真不死。譬如松柏。但是后凋。非
真不凋。第以过人之寿。人不见其死而巳矣。妄想
流转者。以身中本无性命主宰。而迷执为有生死。
俱如梦幻。而妄生爱憎。非妄想而何。不修三昧者。
不习住楞严定也。报尽受轮者。以仙劣于天。天尚
不出轮回。况于仙乎。夫初修不能现得。得之不出
轮回。何如念佛求生西方。一生即得金身。浩劫永
出轮回。而无缘不信者。痛哉痛哉。问修仙者。妄谓
释教修性不修命。万劫阴灵难入圣。惑此言者甚
多。请此附辩。以觉深迷。答彼所说性命二俱非真。
盖指身中神魂为性。身中气结命根为命。故说单
修性者。但得阴魂鬼仙无长生身形。兼修命者。方
得轻妙长生之身。而誇形神俱妙。安知佛所说性。
是人人本有。真如性海。乃无量天地无量万物之
本体。證此性者。岂惟但能现无量妙身。兼能现无
量天地万物。其所现者。岂惟但能令住百千万岁。
虽尘沙浩劫。亦可令住。且欲收即收。一尘不立。欲
现即现。万法全彰。得大自在。得大受用。方谓真如
佛性。斯言信不及者。请细阅前文显性处。自然悟
彼无知而妄谤矣。诸仙趣巳竟。
△六诸天趣。天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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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仙趣。迥然不同。世人仙天不分。而学仙者。滥附
于天。且谓诸天皆彼祖仙。今略辩之。仙以人身。而
恋长生。最怕舍身受身。诸天皆舍前身而受天身。
岂其类哉。又仙处海山。如蓬莱昆崙。皆非天上。四
王忉利。尚无卜居。况上界乎。况色界乎。是知天趣
最为界内尊胜之流。迥非仙与鬼神之类也。分二。
一正列诸天。又分为三。一六欲。此乃自须弥腰顶
二天。以至空居四天。共有六重。皆有饮食淫欲睡
眠。具足三欲。故号欲天。其男女嫁娶妻妾。亦如人
间。又二。一分欲重轻。就分六。一四王天。】

「阿难。诸世间人。不求常住。未能舍诸妻妾恩爱。于邪
淫中。心不流逸。澄莹生明。命终之后。邻于日月。如是
一类。名四天王天。」

【六欲天福。固总由十善而致。今惟约欲以分者。因
名究实也。以此六总名欲天。而淫为上首。故约淫
之重轻。以分下上次第。至于十善。乃三界总因。不
待言也。不求常住四字。亦三界总因。以不求出世
间修本常理。但希世间有尽乐果。诸天皆然。况于
仙乎。当知此句又局于此。而义通最后也。巳色为
淫。非巳之色为邪淫。此人妻妾皆具。而但于非巳
之色。不外流逸。必言心者。言其不但身不敢犯。而
心亦无一念也。澄莹生明者。以欲念有节。意多收
敛。皎洁不污心地光明。然须更兼十善精研。方能
如是。后皆放此。言命终之后。显是舍前身而方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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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身。非同仙道。问转生何反胜于长生。答长生如
补浣旧衣。终无殊胜。诸天转生。如脱弊垢而换珍
御。胜劣天渊。特愚人扭于恋身鄙习颠倒。谓长生
为胜耳。况天身化生研妙。岂同胎生苦秽。诚非彼
所梦见也。此天住须弥腰。正齐日月。故邻之也。名
四王者。以山腰四面有持国等四王。各据一面而
居之矣。
△二忉利天。】

「于巳妻房。淫爱微薄。于净居时。不得全味。命终之后。
超日月明。居人间顶。如是一类。名忉利天。」

【此人但有一妻。仍于妻之淫爱。减少疏淡。而不频
数浓厚。净味不全者。间有淫念起时。然亦胜前多
矣。超日月明者。前天仅齐。此高一倍故也。在须弥
山顶。以非空居故。犹为人间之顶。又首二句胜前。
次二句劣后。孤山曰。忉利此云三十三。帝释统焉。

△三𦦨摩天。】

「逢欲暂交。去无思忆。于人间世。动少静多。命终之后。
于虚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诸人等。
自有光明。如是一类。名须𦦨摩天。」

【此人不逢欲境。淫念必不自起。逢时未交之前。亦
自起念。暂交者。但了一时之念。无留恋之情。去即
释然。不复追想。此于净中。必有全味。渐向定心。故
言动少静多。齐此能感空居朗住也。问空居者。宫
殿池树。皆何所踞。答七宝琉璃大地无异。但欲下
时。即虚豁无碍。例如人间大地圣贤天鬼。皆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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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虚豁无碍。当知万法虚妄。业力使然。故虚实并
现。昧者诚未达也。此天较须弥。更高一倍。故日月
不及。而身殿自光。遍周互照。须𦦨摩此云时分。环
师谓。以莲华开合分昼夜。是也。又当知。此人不逢
无念胜前天也。逢之暂念劣后天也。
△四兜率天。】

「一切时静。有应触来。未能违戾。命终之后。上升精微。
不接下界诸人天境。乃至劫坏。三灾不及。如是一类。
名兜率陀天。」

【此人比前人。一切时中。自巳全无淫念。但应彼淫
境迫触。不能拒绝。准下详此。必于交时不能无味。
精微即内院妙境。精而非粗。微而难见。粗心众生
所不能窥。外院尚不知处。何况馀天。故言不接等
也。三灾不及者。即法华所谓。我此土不毁而众见
烧尽之意也。问此论七趣轮转之事。似与外天相
应。何乃单举内院而反遗外天。以致馀天不伦。尝
闻三菩萨修兜率内院尚未全升。当必别有修门。
岂此少欲即能升耶。答按后文。诸天中圣凡备悉。
如五那含等。是也。岂此处肯不言内院耶。但疑梵
本。或先言外天。而后兼内院。译者于过省文。而分
析欠详。以致宛似全遗外院。而实不全遗。今私意
推度。首三句似正外天之因。而缺其果。命终下似
正内院之果。而缺其因。因果互影略耳。不知是否。
不然此天何幸以少欲劣功。而遽获超三禅之胜
报哉。或者曰。佛自省文。以胜该劣。而外天但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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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得之亦通。
△五变化天。】

「我无欲心。应汝行事。于横陈时。味如嚼蜡。命终之后。
生越化地。如是一类。名乐变化天。」

【此人无念应境。皆同前人。但交时无味。胜前人耳。
横陈者。即现前淫境迫拶。力不自由也。彼则毕竟
无心。故全无味如嚼蜡。然越化者。能超越下天。能
变化乐具。乐其自所变化故。名乐变化。此以心拘
自化。因果俱劣后天。
△六他化天。】

「无世间心。同世行事。于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终之后。
遍能超出化无化境。如是一类。名他化自在天。」

【无世间心者。心希上界。不乐世间。但随世间。权同
妻室。至于交时。不但无味。而且神游外境。了不干
涉也。温陵曰。化即第五天。无化即下天也。诸欲乐
境。不劳自化。皆由他化而自在受用。名他化自在。

○是因之心超胜前心拘果之他化胜前自化。分
欲重轻巳竟。
△二判属欲界。】

「阿难。如是六天。形虽出动。心迹尚交。自此以还。名为
欲界。」

【动字单约欲躁动为言。世人于此。无节制者。其动
最乱。莫可羁勒。若瀑流若逸火若奔马。无可为喻。
昏狂累坠。常溺三途故。此六欲诸天。以渐节制。而
向于静。故曰出动。盖初天且止外动。二天内动亦
减。三天遇境方动。四天境迫不违。五天交中无味。
六天形合心超。皆是以渐出离欲中乱动。心迹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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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者。谓前四天。尚兼心交。以有味故。后二天但是
迹交。以无味故也。自此以还者。齐此天以下。直至
阿鼻。皆欲界摄也。以三欲事同男女相具也。岳师
引天台言。十善外前三天各兼功行。后三天各兼
禅定。不但只轻淫欲。希生天者。不可不知。其引俱
舍六天受欲重轻。乃果中事。非今经修因之旨也
(俱舍颂云。六受欲交抱执手笑视淫。彼解异予所闻。曾闻教中有偈云。四王忉利同一道。燄摩执手兜率
笑。化乐相视他暂视。此是六天真快乐。一道应即交抱而分形交勾抱。亦可且统纪。谓形交无液。非同人
间也)夫淫欲乃坠缚根本。六欲以轻而渐升。四禅以
绝而高举。是则不舍欲心。上界犹不可希。况望出
三界修三摩地耶。此所以阿难必缘是而起教也
(缘缚习重卒不能断者。亦须惭厌发愿。或往生求毕竟离。慎勿附会华严等上圣境界。以自欺自陷于魔
说也)此间别有欲界魔天。欲境威权皆出诸天之上。
此经摄于第六。故不别说。六欲巳竟。】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