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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第 399a 页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八
京都西湖沙门 交光真鉴述
【别以详列巳竟。
△三申结互妄。又二。一正申互具
喻明。】
「阿难。如是众生。一一类中。亦各各具十二颠倒。犹如
捏目乱华发生。」
【孤山曰。各具即互具也。以一一类心妄种皆具。一
则现起名事造。馀则冥伏名理具。
○捏华喻其虚
妄也。乱发喻其互具也。
△二推结倒真成妄。】
「颠倒妙圆。真净明心。具足如斯虚妄乱想。」
【上喻虚妄。此推即真。但由颠倒本真故。即具足众
妄也。具足者。言总括种现互具当成一百四十四
生。是虽生死无边毕竟颠倒非实而净明真体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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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若也。番染成净。而进阶圣位。复何难哉。此固对
示二缘起之本意也。详示染缘起则遍成轮回巳
竟。
△二详示净缘起则历成诸位。以真如有不变
之体。故能随缘不定。前既随染缘而遍成众生。今
岂不随净缘而遍成圣位乎。分四。一正答因果诸
位。此之因果。有纵有夺。若纵之则前前皆为后后
之因。后后俱为前前之果。若夺之则惟佛为果。而
等觉以前皆因也。故知。旧注于此判證。而不言修。
非为确论矣。问约夺则因有诸位。果惟一位。何以
通言因果诸位乎。答圆融果相。从初发心。即自具
足。何妨说诸。但有性具修成之别而巳。分为十科。
一渐次三位。前问至何渐次得修行目。斯言修习
等。正修行目也。此中应知。乾慧以前。三渐次位。则
圆家五品十信尽摄于中。乾慧以后。所立十信。乃
是初住开出十心。经文显然。盖圆家住前不取證。
故不列位。所以此经与华严。皆于信位。不分十也。
至文再指。分二。一教立位番染。又分二。一法说。】
「汝今修證佛三摩地。于是本因元所乱想。立三渐次。
方得除灭。」
【观此立位之初便以修證平言。岂可分判前为修
而此为證乎。三摩地。即经耳门三昧。旧注不达经
文一贯此处。全不知是重叙圆通以为诸住最初
方便。往往别判。致令经文脉络永不通也。本因乱
想。即前飞沉等各八万四千也。三渐除灭。即教其
示二缘起之本意也。详示染缘起则遍成轮回巳
竟。
△二详示净缘起则历成诸位。以真如有不变
之体。故能随缘不定。前既随染缘而遍成众生。今
岂不随净缘而遍成圣位乎。分四。一正答因果诸
位。此之因果。有纵有夺。若纵之则前前皆为后后
之因。后后俱为前前之果。若夺之则惟佛为果。而
等觉以前皆因也。故知。旧注于此判證。而不言修。
非为确论矣。问约夺则因有诸位。果惟一位。何以
通言因果诸位乎。答圆融果相。从初发心。即自具
足。何妨说诸。但有性具修成之别而巳。分为十科。
一渐次三位。前问至何渐次得修行目。斯言修习
等。正修行目也。此中应知。乾慧以前。三渐次位。则
圆家五品十信尽摄于中。乾慧以后。所立十信。乃
是初住开出十心。经文显然。盖圆家住前不取證。
故不列位。所以此经与华严。皆于信位。不分十也。
至文再指。分二。一教立位番染。又分二。一法说。】
「汝今修證佛三摩地。于是本因元所乱想。立三渐次。
方得除灭。」
【观此立位之初便以修證平言。岂可分判前为修
而此为證乎。三摩地。即经耳门三昧。旧注不达经
文一贯此处。全不知是重叙圆通以为诸住最初
方便。往往别判。致令经文脉络永不通也。本因乱
想。即前飞沉等各八万四千也。三渐除灭。即教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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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染成净也。
△二喻说。】
「如净器中。除去毒蜜。以诸汤水并杂灰香。洗涤其器。
后贮甘露。」
【既贮毒蜜。何言净器。盖须取于本来元净。而又毒
所不能染者。如金玉之器。是也。用比根中不生灭
性本来元净而又具不变之体也。毒蜜喻五辛淫
杀等。汤灰喻忘尘尽根。甘露喻所安立圣位也。三
渐次。法喻可了。
△二示所立之位。又二。一徵起列
名。】
「云何名为三种渐次。一者修习除其助因。二者真修
刳其正性。三者增进违其现业。」
【首二句徵起。一者下六句列名。每各二句。皆上句
明修。下句明断。修指研真。谓入三摩地。渐取耳根
圆通也。断指断妄。谓除五辛。戒三重。及消十二处
也。今初第一修习者。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时也。盖
始以习学。收拾循声。散心数数。反闻自性。而有间
断。未成一片。故曰修习位也。如其不然。则断除五
辛。言除足矣。而说修习者。修习何事耶。下二放此。
除其助因者。寄此位以明五辛之当断。盖五辛非
惟但助淫恚。展转力能引魔。则何恶不至。实乃四
重之助因也。故应于此初修即首除之。第二真修
者。即所入既寂动静不生时也。盖忘动功夫入手
巳成一片。乃至静尘亦将渐忘。故曰真修。盖自来
持戒不足以当真修之名。而真三摩地始克当耳。
△二喻说。】
「如净器中。除去毒蜜。以诸汤水并杂灰香。洗涤其器。
后贮甘露。」
【既贮毒蜜。何言净器。盖须取于本来元净。而又毒
所不能染者。如金玉之器。是也。用比根中不生灭
性本来元净而又具不变之体也。毒蜜喻五辛淫
杀等。汤灰喻忘尘尽根。甘露喻所安立圣位也。三
渐次。法喻可了。
△二示所立之位。又二。一徵起列
名。】
「云何名为三种渐次。一者修习除其助因。二者真修
刳其正性。三者增进违其现业。」
【首二句徵起。一者下六句列名。每各二句。皆上句
明修。下句明断。修指研真。谓入三摩地。渐取耳根
圆通也。断指断妄。谓除五辛。戒三重。及消十二处
也。今初第一修习者。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时也。盖
始以习学。收拾循声。散心数数。反闻自性。而有间
断。未成一片。故曰修习位也。如其不然。则断除五
辛。言除足矣。而说修习者。修习何事耶。下二放此。
除其助因者。寄此位以明五辛之当断。盖五辛非
惟但助淫恚。展转力能引魔。则何恶不至。实乃四
重之助因也。故应于此初修即首除之。第二真修
者。即所入既寂动静不生时也。盖忘动功夫入手
巳成一片。乃至静尘亦将渐忘。故曰真修。盖自来
持戒不足以当真修之名。而真三摩地始克当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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刳其正性者。寄此位刮剔净绝四种根本重罪。乃
诸恶之正性故。应此位刳之。良以带四心而修禅。
皆似而非真。必落魔鬼等道故也。第三增进者。即
如是渐增闻所闻尽时也。此与前之圆通。增修字
同。愈无可疑。且前渐次修断异体而犹未显明。此
则修断一相更何疑异哉。良以。此中所修者。固闻
性而所断者即根尘故。违其现业者。以流根奔尘。
即名现业。忘尘尽根。即名为违。问此中方以忘尘
尽根。前二位何以遽说忘尘返闻耶。答前二位渐
以修学。此位收功。根尘圆泯。非前渐习。岂能遽至
是哉。
△二条分别释。就分三。一除其助因。又为三。
一徵起。】
「云何助因。」
【此惟徵助因。而不徵修习者。以修习在前圆通中
说明。而列名处。但表当此位以除助因而巳。故至
此止惟徵释助因。不复重徵修习。亦如道场中惟
详说戒之例也。下放此。
△二详释。又三。一标依食
住。】
「阿难。如是世界十二类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谓
段食触食思食识食。是故。佛说一切众生皆依食住。」
【既言十二类生。即局界内。不能自全者。不能如法
性身人无庸于食也。然标必依食住者。见界内众
生身命慧命安危所系。修习者不可不知所检择
而戒断也温陵曰。四食者。人间段食。谓所餐必有
诸恶之正性故。应此位刳之。良以带四心而修禅。
皆似而非真。必落魔鬼等道故也。第三增进者。即
如是渐增闻所闻尽时也。此与前之圆通。增修字
同。愈无可疑。且前渐次修断异体而犹未显明。此
则修断一相更何疑异哉。良以。此中所修者。固闻
性而所断者即根尘故。违其现业者。以流根奔尘。
即名现业。忘尘尽根。即名为违。问此中方以忘尘
尽根。前二位何以遽说忘尘返闻耶。答前二位渐
以修学。此位收功。根尘圆泯。非前渐习。岂能遽至
是哉。
△二条分别释。就分三。一除其助因。又为三。
一徵起。】
「云何助因。」
【此惟徵助因。而不徵修习者。以修习在前圆通中
说明。而列名处。但表当此位以除助因而巳。故至
此止惟徵释助因。不复重徵修习。亦如道场中惟
详说戒之例也。下放此。
△二详释。又三。一标依食
住。】
「阿难。如是世界十二类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谓
段食触食思食识食。是故。佛说一切众生皆依食住。」
【既言十二类生。即局界内。不能自全者。不能如法
性身人无庸于食也。然标必依食住者。见界内众
生身命慧命安危所系。修习者不可不知所检择
而戒断也温陵曰。四食者。人间段食。谓所餐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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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鬼神触食。但歆触而饱。禅天思食。食至或但
思之而饱。识天识食。既无形色。但以识想。
○歆触
谓但触其气也。禅天无饮食法。宜但取于思之而
饱。仍恐但以禅悦为思。非思食物。识想何异思食。
殆是惟以识定续命义。言以识为食。此约胜者而
言。劣如地狱饿鬼。历劫但以业识不能断命。是亦
识食思食类也。俟更考之。
△二教断辛毒。】
「阿难。一切众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诸众生。求三
摩地。当断世间五种辛菜。」
【无毒曰甘。非局甜味也。首三句。举身命安危系于
食之甘毒。引明慧命所系尤宜慎择也。求三摩地。
足见当于修习圆通时也。五种辛菜。正危慧命之
大毒。故应绝之。孤山曰。五辛者。楞伽经云。葱蒜韭
薤兴渠也。应法师云。兴渠梵音讹也。正云兴宜。慈
悯三藏云。根如萝卜。出土辛臭。慈悯冬至彼土。不
见其苗。则此方无。故不翻也。
△三深明其过。又四。
一发淫增恚过。】
「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
【熟食必壮相火故发淫。生啖必动肝气故增恚。佛
智所鉴。不爽毫釐。物性必然。宜敬信而戒之。
△二
天远鬼近过。】
「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
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
常与鬼住。福德日消。长无利益。」
思之而饱。识天识食。既无形色。但以识想。
○歆触
谓但触其气也。禅天无饮食法。宜但取于思之而
饱。仍恐但以禅悦为思。非思食物。识想何异思食。
殆是惟以识定续命义。言以识为食。此约胜者而
言。劣如地狱饿鬼。历劫但以业识不能断命。是亦
识食思食类也。俟更考之。
△二教断辛毒。】
「阿难。一切众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诸众生。求三
摩地。当断世间五种辛菜。」
【无毒曰甘。非局甜味也。首三句。举身命安危系于
食之甘毒。引明慧命所系尤宜慎择也。求三摩地。
足见当于修习圆通时也。五种辛菜。正危慧命之
大毒。故应绝之。孤山曰。五辛者。楞伽经云。葱蒜韭
薤兴渠也。应法师云。兴渠梵音讹也。正云兴宜。慈
悯三藏云。根如萝卜。出土辛臭。慈悯冬至彼土。不
见其苗。则此方无。故不翻也。
△三深明其过。又四。
一发淫增恚过。】
「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
【熟食必壮相火故发淫。生啖必动肝气故增恚。佛
智所鉴。不爽毫釐。物性必然。宜敬信而戒之。
△二
天远鬼近过。】
「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
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
常与鬼住。福德日消。长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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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以世人具斋戒者。尚于食辛之人。多畏避之。何
况天仙。饿鬼歆于不净故常亲近。天远故福日消。
鬼近故长无利益。常见天时疫厉。世人咸谓。辛能
避瘟。由经观之。斯盖招瘟之端。而世人业力所使
颠倒滋祸如此。不可不知所警也。
△三无护遭魔
过。】
「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
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
赞淫怒痴。」
【上天仙不听经。此圣善不护定。上招饿鬼。此引魔
王。见过转深也。非禁戒系缚为小乘。赞三毒无碍
为大道。则四重等。无恶不造。是诚助诸恶之因。痛
宜戒之。
△四成魔堕狱过。】
「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
【上皆现在恶因。此属当来苦果。是则世人缘一臭
恶之味。引致阿鼻极苦。有何难舍。而不勇断之哉。
△三结成。】
「阿难。修菩提者。永断五辛。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
渐次。」
【观此首标修菩提者。而后言断辛。足见第一渐次
必兼修习圆通。若徒断五辛。何以遽谓之增进修
行乎。而又何以目为修菩提乎。
△二刳其正性。正
性谓淫杀盗妄等。上之五辛。但能助发于此而巳。
今此正彼本恶之体也。分为三。一徵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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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正性。」
【△二详释。又二。一教令持戒。又三。一首示定因戒
生。】
「阿难。如是众生。入三摩地。要先严持清净戒律。」
【反闻功夫入手方为入三摩地。所谓真修之位。见
其深于前文修习言求也。然要先云者。承前位功
夫闻断不能入手。故示特加严戒而后能功夫入
手。得三摩地。所谓因戒生定也。
△二次示先断淫
杀。又三。一正教永断。】
「永断淫心。不飧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淫杀为诸恶上首。故令先断。而后可从诸律。淫须
从心止绝。不饮酒预遮昏乱毁犯。不飧肉即是断
杀。六卷四重律中。皆以食肉。属于杀生。以火净食。
又戒杀之至也。凡生鲜之物。不经火者。皆不敢食。
示无情生长者尚不忍损。况有情生活者。岂忍杀
害乎。问至此方断。岂前位犹许食酒肉乎。答此为
根利。而自来未秉斋戒者。故作如是渐断耳。若先
具斋戒者。不在此例。又西天权小未断者多。故令
回心渐断。此方纯秉大乘。凡修行者。无不先断。故
无俟后断也。
△二反言决定。】
「阿难。是修行人。若不断淫及与杀生。出三界者。无有
是处。」
【相生相杀未巳故也。
△二特教观淫。】
「当观淫欲。犹如毒蛇。如见怨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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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为生杀之深源。且根心惯习。最难顿舍。故偏令
观之。温陵曰。淫如毒蛇怨贼者。能害法身。杀慧命
故也。
△三后教渐进戒品。】
「先持声闻四弃八弃。执身不动。后行菩萨清净律仪。
执心不起。」
【此处方全该四重四弃。即淫杀盗妄。而尼加触八
覆随。亦多妨淫也。执身谓禁七支犹粗。下进菩萨
律仪方细。准前道场中说。菩萨亦但于四重律。从
心止绝。一念不生为细。非三千八万也。
△二戒成
利益。分二科。一生死解脱。又二。一断淫杀所脱。】
「禁戒成就。则于世间。永无相生相杀之业。」
【断淫则不相生。断杀则不相杀。盖无生杀业因。则
无生杀果报也。
△二断偷劫所脱。】
「偷劫不行。无相负累。亦于世间。不还宿债。」
【偷谓窃取。劫谓强取。无负累者。无负债之业累也。
据经文。似惟说盗。吴兴补大妄语及判观行。似有
理据。其略曰。不妄故不还宿债。以大妄语贪其供
养故。约位言之。此应在圆家观行之中。即别十信
而小七贤也。
△二业报清净。】
「是清净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须天眼。自然观见
十方世界。睹佛闻法。亲奉圣旨。得大神通。游十方界。
宿命清净。得无艰险。」
【清净人蹑前持戒。三摩提次表大定。然定是正行。
戒但助行耳。肉眼观见十方即色阴尽相。后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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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方洞开无复幽暗。是也。按位当在初信。齐小初
果。旧判观行于后违经。至阴魔中详辨。今并别判。
勿泥旧闻。次四句受阴尽相。后文云。去住自由无
复留碍。又云。得意生身随往无碍。今言睹佛闻法。
又言亲奉。则须亲到。非遥见闻。而下更言得通游
界。则愈与后文合也。按位当在二三两信。齐小二
果。末二句想阴尽相。后文云。于觉明心。如去尘垢。
一伦生死。首尾圆照。今言宿命清净。则明是去尘
垢而照生死也。又言得无艰险者。既以彻通宿命。
除巳愿力。永不误入恶趣。所谓离诸生死险难恶
道也。按位当在四五两信。对小三果。此之业报。略
假戒为助行。全本耳门。妙定修发。通该十信。前五
备显六根清净(观见十方。则眼根清净。闻法亲奉。则耳根清净。得通游界。则鼻舌身
根清净。以三皆合知相依远到也。宿命无艰。则意根清净)。
△三结成。】
「是则名为第二增进修行渐次。」
【此中前半。以诸戒助成正定。即观行位。后半业报。
即齐五信并小三果。在圆通中。方至动静不生。
△
三违其现业。分三。一徵起。】
「云何现业。」
【△二详释。分为三科。一根尘双泯。又为二。一牒前
持戒离尘。】
「阿难。如是清净持禁戒人。心无贪淫。于外六尘。不多
流逸。」
【前文屡牒三摩地。而此不牒者。以前初心全假戒
果。旧判观行于后违经。至阴魔中详辨。今并别判。
勿泥旧闻。次四句受阴尽相。后文云。去住自由无
复留碍。又云。得意生身随往无碍。今言睹佛闻法。
又言亲奉。则须亲到。非遥见闻。而下更言得通游
界。则愈与后文合也。按位当在二三两信。齐小二
果。末二句想阴尽相。后文云。于觉明心。如去尘垢。
一伦生死。首尾圆照。今言宿命清净。则明是去尘
垢而照生死也。又言得无艰险者。既以彻通宿命。
除巳愿力。永不误入恶趣。所谓离诸生死险难恶
道也。按位当在四五两信。对小三果。此之业报。略
假戒为助行。全本耳门。妙定修发。通该十信。前五
备显六根清净(观见十方。则眼根清净。闻法亲奉。则耳根清净。得通游界。则鼻舌身
根清净。以三皆合知相依远到也。宿命无艰。则意根清净)。
△三结成。】
「是则名为第二增进修行渐次。」
【此中前半。以诸戒助成正定。即观行位。后半业报。
即齐五信并小三果。在圆通中。方至动静不生。
△
三违其现业。分三。一徵起。】
「云何现业。」
【△二详释。分为三科。一根尘双泯。又为二。一牒前
持戒离尘。】
「阿难。如是清净持禁戒人。心无贪淫。于外六尘。不多
流逸。」
【前文屡牒三摩地。而此不牒者。以前初心全假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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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则戒相显著。而定相隐微。恐人忘定。故屡牒之。
此中全彰旋根妙定。故不劳牒定。但惟牒戒为后
定因。以见因戒生定之妙旨也。故首举清净持戒
之人。即牒前半所持诸戒。而特申无贪淫者。固因
其为四重之首坏定之魁。以警人必除之意。然亦
自此句下。正牒后半果报中。五信三果诸人。以印
许其力量所至也。盖五信三果。则欲界九品思惑
巳尽。岂留淫心。故许其心必无贪淫也。仍是忘尘
极功故。复许其六尘不多流逸。然许其不多。而不
许其绝无者。以根未尽而相待仍存故。但以无漏
而薰有漏。从多渐少而巳。非全无漏。故不全许耳。
全分无漏。在下科中。
△二进获尘忘根尽。】
「因不流逸。旋元自归。尘既不缘。根无所偶。返流全一。
六用不行。」
【首句蹑上忘尘功夫也。盖心无贪淫。犹是戒相。而
尘不流逸。即显定成。但浅而非深。今复蹑之以进
销根性。故深于前。即圆通渐增位也。应是六信。次
下表彰反闻契性也。中二句。正明因忘尘而必至
尽根。以根全倚尘而立故也。末二句。结成入一忘
六。所谓但得六销。犹未忘一。小乘涅槃。正当此际。
准圆通。即闻所闻尽时也。按位当在第七信。位齐
小之四果。
△二妙性圆彰。此中三子科。即应是圆
通中觉空灭之三结。而前二科语不相类者。以菩
萨所谈是解结功夫。此中表彰。即彼功夫所證境
此中全彰旋根妙定。故不劳牒定。但惟牒戒为后
定因。以见因戒生定之妙旨也。故首举清净持戒
之人。即牒前半所持诸戒。而特申无贪淫者。固因
其为四重之首坏定之魁。以警人必除之意。然亦
自此句下。正牒后半果报中。五信三果诸人。以印
许其力量所至也。盖五信三果。则欲界九品思惑
巳尽。岂留淫心。故许其心必无贪淫也。仍是忘尘
极功故。复许其六尘不多流逸。然许其不多。而不
许其绝无者。以根未尽而相待仍存故。但以无漏
而薰有漏。从多渐少而巳。非全无漏。故不全许耳。
全分无漏。在下科中。
△二进获尘忘根尽。】
「因不流逸。旋元自归。尘既不缘。根无所偶。返流全一。
六用不行。」
【首句蹑上忘尘功夫也。盖心无贪淫。犹是戒相。而
尘不流逸。即显定成。但浅而非深。今复蹑之以进
销根性。故深于前。即圆通渐增位也。应是六信。次
下表彰反闻契性也。中二句。正明因忘尘而必至
尽根。以根全倚尘而立故也。末二句。结成入一忘
六。所谓但得六销。犹未忘一。小乘涅槃。正当此际。
准圆通。即闻所闻尽时也。按位当在第七信。位齐
小之四果。
△二妙性圆彰。此中三子科。即应是圆
通中觉空灭之三结。而前二科语不相类者。以菩
萨所谈是解结功夫。此中表彰。即彼功夫所證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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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惟第三科。语意全同。足验前二亦不谬矣。分三。
一依报明净。】
「十方国土皎然清净。譬如琉琉内悬明月。」
【此即尽闻不住所證境界。首二句。即山河大地应
念化为无上知觉。正由不住内自觉境。法执荡然。
故融及世界。无复情器之分。皎然洞开之貌。下喻
但表明彻。盖明月在有碍物中。不能透彻。便如二
乘。但明内境。不与外法融通也。今菩萨觉所觉空。
表里洞彻。故如月在琉璃。岂有不透彻者乎。此当
八信相似色自在也。
△二正报妙圆。】
「身心快然。妙圆平等。获大安隐。」
【此即空觉极圆所證境界。前方空智。此复空空。既
不为智所劳。亦不为空所缚。故身心快然。极为脱
洒。盖是法身荡然。真心廓尔之意。妙圆者。无缚故
妙。无碍故圆。平等有三。一身量心量俱周法界。二
有情无情同体不分。三自心生佛吻无高下。此当
九信相似心自在也。以身心一如。身亦心也。
△三
诸佛理现。】
「一切如来密圆净妙。皆现其中。」
【此则显然全同寂灭现前。但彼约自心。此约佛理。
二义平等也。密谓秘密。深固幽远无人能到之境
也。圆谓圆融。交彻互摄重重无尽之境也。净谓清
净。明相精纯纤尘不立之境也。妙谓神妙。一切变
现皆不为碍之境也。此四佛境。现菩萨依正之中。
一依报明净。】
「十方国土皎然清净。譬如琉琉内悬明月。」
【此即尽闻不住所證境界。首二句。即山河大地应
念化为无上知觉。正由不住内自觉境。法执荡然。
故融及世界。无复情器之分。皎然洞开之貌。下喻
但表明彻。盖明月在有碍物中。不能透彻。便如二
乘。但明内境。不与外法融通也。今菩萨觉所觉空。
表里洞彻。故如月在琉璃。岂有不透彻者乎。此当
八信相似色自在也。
△二正报妙圆。】
「身心快然。妙圆平等。获大安隐。」
【此即空觉极圆所證境界。前方空智。此复空空。既
不为智所劳。亦不为空所缚。故身心快然。极为脱
洒。盖是法身荡然。真心廓尔之意。妙圆者。无缚故
妙。无碍故圆。平等有三。一身量心量俱周法界。二
有情无情同体不分。三自心生佛吻无高下。此当
九信相似心自在也。以身心一如。身亦心也。
△三
诸佛理现。】
「一切如来密圆净妙。皆现其中。」
【此则显然全同寂灭现前。但彼约自心。此约佛理。
二义平等也。密谓秘密。深固幽远无人能到之境
也。圆谓圆融。交彻互摄重重无尽之境也。净谓清
净。明相精纯纤尘不立之境也。妙谓神妙。一切变
现皆不为碍之境也。此四佛境。现菩萨依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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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当十信相似慈云覆涅槃海也。盖圆顿理融。故
令似位全似地上耳。
△三许速證位。】
「是人即获无生法忍。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
【此之结尾。是预许后之诸位。故言从是渐修。即者
速也。即获者犹言不久当證也。无生法忍。即初住
所證圣位。通指彻于等觉也。温陵曰。华严十忍。第
三曰无生法忍。谓不见有少法生。不见有少法灭。
离诸情垢。无作无愿。安住是道。名之曰忍。吴兴曰。
此中别指初住以上。名为圣位。若下文云。以三增
进故。能成五十五位真菩提路。
△三结成。】
「是则名为第三增进修行渐次。」
【渐次三位巳竟。
△二乾慧一位。此位分明。束前渐
次中所含十信。总成一位。而孤山说。合十信为乾
慧。理在不疑。但亦有圆满成就之意(旧注非之者。秪因彼见通
教乾慧名同。务欲同之。不知此名若同通教馀名当同别教。今馀位既皆借别名圆。此位亦应借通名圆
何得名实皆同于通教乎。当知通教乾慧在于信前。但对五品。此圆乾慧。乃在信后。圆收十信。岂惟于文
为顺。而实于理大通也)分三。
△一不受后有。】
「阿难。是善男子。欲爱乾枯。根境不偶。现前残质不复
续生。」
【此科。束前七信。而显其圆满成就也。由前心无贪
淫故。至此而欲爱乾枯。盖前位但得身心俱断。此
则复将断性亦无。故曰乾枯。是欲界生缘迥不相
及也。由前六用不行故。至此而根境不偶。盖前位
但得六尘初泯。此则复至心境绝待。故曰不偶。盖
令似位全似地上耳。
△三许速證位。】
「是人即获无生法忍。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
【此之结尾。是预许后之诸位。故言从是渐修。即者
速也。即获者犹言不久当證也。无生法忍。即初住
所證圣位。通指彻于等觉也。温陵曰。华严十忍。第
三曰无生法忍。谓不见有少法生。不见有少法灭。
离诸情垢。无作无愿。安住是道。名之曰忍。吴兴曰。
此中别指初住以上。名为圣位。若下文云。以三增
进故。能成五十五位真菩提路。
△三结成。】
「是则名为第三增进修行渐次。」
【渐次三位巳竟。
△二乾慧一位。此位分明。束前渐
次中所含十信。总成一位。而孤山说。合十信为乾
慧。理在不疑。但亦有圆满成就之意(旧注非之者。秪因彼见通
教乾慧名同。务欲同之。不知此名若同通教馀名当同别教。今馀位既皆借别名圆。此位亦应借通名圆
何得名实皆同于通教乎。当知通教乾慧在于信前。但对五品。此圆乾慧。乃在信后。圆收十信。岂惟于文
为顺。而实于理大通也)分三。
△一不受后有。】
「阿难。是善男子。欲爱乾枯。根境不偶。现前残质不复
续生。」
【此科。束前七信。而显其圆满成就也。由前心无贪
淫故。至此而欲爱乾枯。盖前位但得身心俱断。此
则复将断性亦无。故曰乾枯。是欲界生缘迥不相
及也。由前六用不行故。至此而根境不偶。盖前位
但得六尘初泯。此则复至心境绝待。故曰不偶。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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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尘双绝。种现俱销。是三界生缘迥不相及也。末
二句。正明不受后有也。现前残质。果缚仅存也。不
复续生。子缚永绝也。盖续生。以根境为因。欲爱为
缘。乾枯不偶。则因缘双绝。果报无托。不受后有。复
何疑哉。此显实分段身巳尽。无界内系缚也(问菩萨不
取涅槃。何言不受后有。答此言不受业缚之后有。非如罗汉并无悲愿自在之妙身也。问此与前永无相
生相杀等何异。答大不同也。彼但且免生杀酬偿恶报而巳。善净生缘。尚未绝也。观下净报。犹云父母肉
身。盖可验矣。此则二十五有。无复生缘。无复业牵之身。但随悲愿。自在去住。自在受生而巳。旧注强以抑
同五品故。不得不以彼而滥此耳。况在根境不偶之后。显是七信。顾乃执言。名义虽同粗细有异。岂有名
义全同而犹分粗细者乎。甚非的确之论也)。
△二定名乾慧。】
「执心虚明。纯是智慧。慧性明圆。蓥十方界。乾有其慧。
名乾慧地。」
【此科。束后三信。而显其圆满成就也。执心。岳师谓。
即人法二执之心。是也。若尔岂合在十信前耶。由
前身心快然等故。至此则二执惑尽。双空智纯也。
由前国土皎然等故。至此则慧体圆明。而照用遍
界也。由前佛理全现故。至此则成就慧身。不由他
悟也。末二句。遂以结成乾慧之名。释义在下科中。
△三出其所以。】
「欲习初乾。未与如来法流水接。」
【现种习三。习气最细。今言欲习初乾者。谓欲爱最
细习气(即断性也)初得乾枯也。而未得如来真如法流
之水以润之。故曰乾有其慧也。入初住分真。则与
真如法流水接矣。又说结名元承多义。而释义单
二句。正明不受后有也。现前残质。果缚仅存也。不
复续生。子缚永绝也。盖续生。以根境为因。欲爱为
缘。乾枯不偶。则因缘双绝。果报无托。不受后有。复
何疑哉。此显实分段身巳尽。无界内系缚也(问菩萨不
取涅槃。何言不受后有。答此言不受业缚之后有。非如罗汉并无悲愿自在之妙身也。问此与前永无相
生相杀等何异。答大不同也。彼但且免生杀酬偿恶报而巳。善净生缘。尚未绝也。观下净报。犹云父母肉
身。盖可验矣。此则二十五有。无复生缘。无复业牵之身。但随悲愿。自在去住。自在受生而巳。旧注强以抑
同五品故。不得不以彼而滥此耳。况在根境不偶之后。显是七信。顾乃执言。名义虽同粗细有异。岂有名
义全同而犹分粗细者乎。甚非的确之论也)。
△二定名乾慧。】
「执心虚明。纯是智慧。慧性明圆。蓥十方界。乾有其慧。
名乾慧地。」
【此科。束后三信。而显其圆满成就也。执心。岳师谓。
即人法二执之心。是也。若尔岂合在十信前耶。由
前身心快然等故。至此则二执惑尽。双空智纯也。
由前国土皎然等故。至此则慧体圆明。而照用遍
界也。由前佛理全现故。至此则成就慧身。不由他
悟也。末二句。遂以结成乾慧之名。释义在下科中。
△三出其所以。】
「欲习初乾。未与如来法流水接。」
【现种习三。习气最细。今言欲习初乾者。谓欲爱最
细习气(即断性也)初得乾枯也。而未得如来真如法流
之水以润之。故曰乾有其慧也。入初住分真。则与
真如法流水接矣。又说结名元承多义。而释义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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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欲言。似偏缺也。或可欲作欲爱。习作二执习气。
乾即尽也。详之此位分明。相似等觉金刚心中初
乾慧地。而名亦相同益可见也。通论三渐次位。第
一位。名字位中初向观行。第二位。合五品及前五
信。第三位。后五信耳。然此信等诸位。皆依天台圆
位。非取别教。又经文但分三渐本。不曾分信等。今
因有三了简。故须指明。一者显后非信。以经文于
此位后。别有十信。名借常途。义开初住。却将常途
十信。暗含三渐次中。若不分明释出。鲜有不将后
信滥于常途。如旧注所云也。二者显牒圆通。此三
渐位。但是重束圆通助正始末。以为后位初心方
便。然圆通历證三空。实居十信。若不此处指明。人
见经文后有十信。将屈圆通堕于观行。因兹所以
一一指明也。旧注错乱。惟孤山说乾慧合十信为
是。然亦不说三渐中巳含十信。乾慧合之。前别后
总成四位耳。乾慧一位巳竟。
△三信位十位。此中
论名全与常途信名不差一字。论义则与常途信
义迥不相同。况后初住。明言发此十心。又云十用
涉入圆成一心。故孤山说为初住开出。理无可疑。
且于中六位。皆标住字。更是可凭。旧注非之不当。
其引金刚十八住。而云。何必住位方受住名。即应
五十五位通名为住。何独于住前十位特特以加
之乎。其为住位开出。愈无疑矣。故今立科名从十
信。而义惟遵经销归初住耳。就分十。一信心。】
乾即尽也。详之此位分明。相似等觉金刚心中初
乾慧地。而名亦相同益可见也。通论三渐次位。第
一位。名字位中初向观行。第二位。合五品及前五
信。第三位。后五信耳。然此信等诸位。皆依天台圆
位。非取别教。又经文但分三渐本。不曾分信等。今
因有三了简。故须指明。一者显后非信。以经文于
此位后。别有十信。名借常途。义开初住。却将常途
十信。暗含三渐次中。若不分明释出。鲜有不将后
信滥于常途。如旧注所云也。二者显牒圆通。此三
渐位。但是重束圆通助正始末。以为后位初心方
便。然圆通历證三空。实居十信。若不此处指明。人
见经文后有十信。将屈圆通堕于观行。因兹所以
一一指明也。旧注错乱。惟孤山说乾慧合十信为
是。然亦不说三渐中巳含十信。乾慧合之。前别后
总成四位耳。乾慧一位巳竟。
△三信位十位。此中
论名全与常途信名不差一字。论义则与常途信
义迥不相同。况后初住。明言发此十心。又云十用
涉入圆成一心。故孤山说为初住开出。理无可疑。
且于中六位。皆标住字。更是可凭。旧注非之不当。
其引金刚十八住。而云。何必住位方受住名。即应
五十五位通名为住。何独于住前十位特特以加
之乎。其为住位开出。愈无疑矣。故今立科名从十
信。而义惟遵经销归初住耳。就分十。一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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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圆妙开敷。从真妙圆。重发真妙。
妙信常住。一切妄想灭尽无馀。中道纯真。名信心住。」
【此心者。蹑前乾慧心。中中流入者。按修圆通。初心
虽直观闻性。不著空有。是亦绝待灵心之中道。而
粗垢先落。人法双消。未免任运趋于圆明之空性。
非中道纯真也。至此位俱空不生。前之中道。于斯
益纯。故曰中中流入。盖言中而复中顺法流水而
深入也。六根互用曰圆。情器双超曰妙。开敷者如
华始开也。次二句。明乘此心开益增进也。从真妙
圆者。言此非同前位妙真似圆。乃似妙真圆也。重
发真妙者。略一圆字字。盖使真妙者益进于妙。真
圆者益进于圆。应是根尘互周身土重重渐广。如
华正开也。妙信者。亲见心佛众生三无差别。非同
比量之信。常住者坚固不动。非同前位轻若鸿毛
也。妄想灭尽者。固是我想法想及非法想俱时荡
尽。亦是圣凡见息因果情忘耳。末二句。总摄前意。
结成信心。盖纯中道。非同前位兼带趋空也。亲见
此理。深忍乐欲。故名修心。乃成就之相。住即常住
不退也。后皆放此。此即五根中之信根。又此位既
摄前乾慧所成。而乾慧合前三渐所含十信。故知
此位乃究竟前之十信。而抵于成就。所以独标信
住。若作常途十信。初心岂能当此圆妙常住无馀
等义乎。
△二念心。】
「真信明了。一切圆通。阴处界三。不能为碍。如是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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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未来无数劫中。舍身受身一切习气。皆现在前。
是善男子。皆能忆念。得无遗忘。名念心住。」
【初二句。全蹑前位。真表非似。明了由亲见也。圆通
即前圆妙。以根根尘尘无不交彻故。称一切圆通。
下文方成本位。念心。由前一切圆通故。阴不覆。处
不局。界不隔也。因此遂能远忆过未至无数劫。习
气者。业力所熏。随眠种习也。按惟识不出三种。谓
名言我执有支也。今言舍受。多是有支。即异熟识
也。然一切之言。亦兼馀二。又在我执位中。即是种
子。若在法执位中。乃种子所遗微细习影。如毕陵
之慢身子之嗔。是也。今过去多我位粗者。未来多
法位细者。且舍受与习气二事。若未来习气巳尽。
而独忆舍受。若悲愿习气。出三种外。亦尽未来。问
入住菩萨何有舍受之事。答圆顿人不取变易。常
于分段。得大自在故也。此属宿命漏尽二通五根
中念根。故结念住。常途二信圆通尚远。今斯位即
云一切圆通。岂是常途。在住位无疑矣。又前位是
深信本有佛性。此位是忆念近习种性。此二位所
以别也。
△三精进心。】
「妙圆纯真。真精发化。无始习气通一精明。惟以精明。
进趣真净。名精进心。」
【首四句。蹑前二位。以成就一精字。初二句蹑信心。
初句正蹑解在本位。次句明其积久而能化也。真
精者。言妙圆纯真之观力渐久精明也。发化者。观
是善男子。皆能忆念。得无遗忘。名念心住。」
【初二句。全蹑前位。真表非似。明了由亲见也。圆通
即前圆妙。以根根尘尘无不交彻故。称一切圆通。
下文方成本位。念心。由前一切圆通故。阴不覆。处
不局。界不隔也。因此遂能远忆过未至无数劫。习
气者。业力所熏。随眠种习也。按惟识不出三种。谓
名言我执有支也。今言舍受。多是有支。即异熟识
也。然一切之言。亦兼馀二。又在我执位中。即是种
子。若在法执位中。乃种子所遗微细习影。如毕陵
之慢身子之嗔。是也。今过去多我位粗者。未来多
法位细者。且舍受与习气二事。若未来习气巳尽。
而独忆舍受。若悲愿习气。出三种外。亦尽未来。问
入住菩萨何有舍受之事。答圆顿人不取变易。常
于分段。得大自在故也。此属宿命漏尽二通五根
中念根。故结念住。常途二信圆通尚远。今斯位即
云一切圆通。岂是常途。在住位无疑矣。又前位是
深信本有佛性。此位是忆念近习种性。此二位所
以别也。
△三精进心。】
「妙圆纯真。真精发化。无始习气通一精明。惟以精明。
进趣真净。名精进心。」
【首四句。蹑前二位。以成就一精字。初二句蹑信心。
初句正蹑解在本位。次句明其积久而能化也。真
精者。言妙圆纯真之观力渐久精明也。发化者。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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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强而能起镕妄之力用也。盖由精故化至化益
精耳。次二句蹑念心。上句正蹑解在本位。下句明
其并前习影镕尽无馀而皆成智慧也。故曰通一
精明。盖前位本有近习。未融为一。至此尽镕为一
精明智体矣。次二句蹑前精字。加以进字。而双以
成就精进二义。盖精明即菩提体。亦如如智体。真
净即涅槃体。亦如如理体。今言以精明而进趣真
净。盖纯以如如智契如如理矣。问理智一如。何言
进趣。答体虽无二。而方便随顺不无趣相。所谓不
趣之趣。性不碍修之旨也。末句结名。精进五根中
进根也。
△四慧心。】
「心精现前。纯以智慧。名慧心住。」
【温陵曰。妄习既尽。故心精现前。
○前位双兼智理
而成。此位别约智成。上位方言转惑习而成智慧。
此惑破故真心显现。心现故菩提之体。无复妄杂
矣。末句结名。
△五定心。】
「执持智明。周遍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此位别约理成。以寂照分属寂定属理故耳。首句
蹑前位也。前位以见心朗彻故。智慧纯明。而此智
明。若无定力以执持之。则妄念起而偏局不遍。正
念失而间断不常。所谓无寂之照。如风中之灯矣。
故第二句明遍寂。第三句明常寂。皆大定之相也。
末句结名。五根之中定根也。以上属五根。如果木
之种初插根于地也。
△六不退心。】
精耳。次二句蹑念心。上句正蹑解在本位。下句明
其并前习影镕尽无馀而皆成智慧也。故曰通一
精明。盖前位本有近习。未融为一。至此尽镕为一
精明智体矣。次二句蹑前精字。加以进字。而双以
成就精进二义。盖精明即菩提体。亦如如智体。真
净即涅槃体。亦如如理体。今言以精明而进趣真
净。盖纯以如如智契如如理矣。问理智一如。何言
进趣。答体虽无二。而方便随顺不无趣相。所谓不
趣之趣。性不碍修之旨也。末句结名。精进五根中
进根也。
△四慧心。】
「心精现前。纯以智慧。名慧心住。」
【温陵曰。妄习既尽。故心精现前。
○前位双兼智理
而成。此位别约智成。上位方言转惑习而成智慧。
此惑破故真心显现。心现故菩提之体。无复妄杂
矣。末句结名。
△五定心。】
「执持智明。周遍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此位别约理成。以寂照分属寂定属理故耳。首句
蹑前位也。前位以见心朗彻故。智慧纯明。而此智
明。若无定力以执持之。则妄念起而偏局不遍。正
念失而间断不常。所谓无寂之照。如风中之灯矣。
故第二句明遍寂。第三句明常寂。皆大定之相也。
末句结名。五根之中定根也。以上属五根。如果木
之种初插根于地也。
△六不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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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光发明。明性深入。惟进无退。名不退心。」
【自此以下属五力。如果木结根既久有不可拔之
力用也。此科进力也。首二句复双蹑定慧。盖定慧
偏枯。多遭退失。首句定以发慧。心不动而理毕现
也。次句慧以入定。鉴既彻而定愈深也。定慧互资。
交发无尽。故有进无退。末句结名。
△七护法心。】
「心进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来。气分交接。名护法心。」
【此定力也。首句蹑前进力。而言心进者。明非粗行
事相可见者。乃自心寂照双流之精进也。而又安
然者。申前位虽云不退而勤勇无间尚觉涉于功
夫。此不觉用力。故曰安然。保持同前执持。显属定
门。盖进安巳成定力。故恒保持。无所漏落。如来气
分。即法身气分。不出妙觉真精。此亦由定境冥周
故。能与诸佛心精通吻。末句结名。护法者有二义。
若约保持为护。则是内护心法。若约定力伏魔。亦
能外护佛之法轮也。
△八回向心。】
「觉明保持。能以妙力。回佛慈光。向佛安住。犹如双镜
光明相对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回向心。」
【此慧力也。首句蹑前定力所持觉体。妙力即慧力
也。次二句。盖言前位如来气分初接巳即蒙佛慈
光摄受。而尚有自他之分。此则久与融一。他佛慈
光。即巳心佛慈光。然不妨自他历然故。复回此慈
光。仍向他佛。智境朗然安住。而亦实无二体。然约
不妨历然故。如二镜相写传耀无尽。盖惟两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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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影中含影。即巳重重。不必多镜。故惟喻自他二
佛。而诸佛在于言外。可知。亦不必加。末句结名。回
向亦有二义。若向他佛。是向佛道。若向自佛。是向
真如。前位二义。与此位二义。皆以前一义为正。而
后乃馀义。亦所必有也。
△九戒心。】
「心光密回。获佛常凝。无上妙净。安住无为。得无遗失。
名戒心住。」
【此信力也。首句蹑前位。明自心与佛光吻合。得佛
不动之体。次二句明得理。次二句明不动。常凝即
佛大定属心。无上妙净即大寂灭海属境。得佛此
理心境恒一如也。安住无为者。远离有为功用。住
持无功用道。无遗失者。毫发不漏落于有为之境。
总是不动之意。末句结名。戒心者。以不犯遗失之
过。故名为戒。然此以一念有为即名破戒。可谓甚
深戒乎。又奉戒依于笃信故。五力中属信力。
△十
愿心。】
「住戒自在。能游十方。所去随愿。名愿心住。」
【此念力也。首句蹑前戒心。而言自在者。以前位尚
局不动之体。至此渐发自在之用也。中二句。即随
愿往生净土。无所留难。乃得大自在之意耳。结名
愿心。属念力者。愿即心念。而生净土者。全凭想念
故也。前位住佛法身。此位参佛色身。又通论十心。
前六修自心。后四合佛德矣。信位十位巳竟。
△四
住位十位。住有二意。一者坚固常住意。对前渐次
佛。而诸佛在于言外。可知。亦不必加。末句结名。回
向亦有二义。若向他佛。是向佛道。若向自佛。是向
真如。前位二义。与此位二义。皆以前一义为正。而
后乃馀义。亦所必有也。
△九戒心。】
「心光密回。获佛常凝。无上妙净。安住无为。得无遗失。
名戒心住。」
【此信力也。首句蹑前位。明自心与佛光吻合。得佛
不动之体。次二句明得理。次二句明不动。常凝即
佛大定属心。无上妙净即大寂灭海属境。得佛此
理心境恒一如也。安住无为者。远离有为功用。住
持无功用道。无遗失者。毫发不漏落于有为之境。
总是不动之意。末句结名。戒心者。以不犯遗失之
过。故名为戒。然此以一念有为即名破戒。可谓甚
深戒乎。又奉戒依于笃信故。五力中属信力。
△十
愿心。】
「住戒自在。能游十方。所去随愿。名愿心住。」
【此念力也。首句蹑前戒心。而言自在者。以前位尚
局不动之体。至此渐发自在之用也。中二句。即随
愿往生净土。无所留难。乃得大自在之意耳。结名
愿心。属念力者。愿即心念。而生净土者。全凭想念
故也。前位住佛法身。此位参佛色身。又通论十心。
前六修自心。后四合佛德矣。信位十位巳竟。
△四
住位十位。住有二意。一者坚固常住意。对前渐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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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所含诸信。虽不同别教轻如鸿毛。然亦未同斯
位行念皆不退也。二者生住佛家意。以今现文全
显生法王家也。亦是安住华屋。非同三摩提。三渐
次中。方得入门。故大科名令住圆定实自斯位始
矣。就分为十。一发心住。】
「阿难。是善男子。以真方便。发此十心。心精发辉。十用
涉入。圆成一心。名发心住。」
【以真下二句。总蹑前十位之言也。真即真如心也。
盖真如心中。本来具足十心妙用。不以方便发之。
终不显现。故今即依本真如心。方便发起十种妙
心。然谓之真方便者。亦显非比常途十信相似方
便而巳。次句心精发辉者。即十种心光显现也。十
用涉入圆成一心者。盖初从一心。而发十用。后摄
十用。圆成一心。则十心一心。安有二体。且斯位元
因发此十心。名发心住。则知离前十心。无此住体。
又知此位合十为一。便知前位开一为十。何言非
开出乎。此当即如中阴揽先业而初成阴体也。
△
二治地住。】
「心中发明。如净琉璃内现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
名治地住。」
【初句。蹑前所发之心。而言心中发明者。盖心为能
发明之智。理为所发明之境。下琉璃喻智。精金喻
理。而言以前妙心者。即以前十用所成初住之心。
履以成地者。智契于理。令理精明。结名治地住也。
位行念皆不退也。二者生住佛家意。以今现文全
显生法王家也。亦是安住华屋。非同三摩提。三渐
次中。方得入门。故大科名令住圆定实自斯位始
矣。就分为十。一发心住。】
「阿难。是善男子。以真方便。发此十心。心精发辉。十用
涉入。圆成一心。名发心住。」
【以真下二句。总蹑前十位之言也。真即真如心也。
盖真如心中。本来具足十心妙用。不以方便发之。
终不显现。故今即依本真如心。方便发起十种妙
心。然谓之真方便者。亦显非比常途十信相似方
便而巳。次句心精发辉者。即十种心光显现也。十
用涉入圆成一心者。盖初从一心。而发十用。后摄
十用。圆成一心。则十心一心。安有二体。且斯位元
因发此十心。名发心住。则知离前十心。无此住体。
又知此位合十为一。便知前位开一为十。何言非
开出乎。此当即如中阴揽先业而初成阴体也。
△
二治地住。】
「心中发明。如净琉璃内现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
名治地住。」
【初句。蹑前所发之心。而言心中发明者。盖心为能
发明之智。理为所发明之境。下琉璃喻智。精金喻
理。而言以前妙心者。即以前十用所成初住之心。
履以成地者。智契于理。令理精明。结名治地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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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如中阴乘彼业力结为境界。于中妄成依止处
也。
△三修行住。】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游履十方。得无留碍。名修行住。」
【首句。蹑前心地。而言涉知者。盖心与地互相涉知
也。以心即智。亦即始觉。地即理。亦即本觉。同一觉
体。故曰俱得明了。游履无碍者。以见之明而行之
到也。此如中阴见远如在目前。所去速疾山壁不
碍也。末句结名。
△四生贵住。】
「行与佛同。受佛气分。如中阴身自求父母。阴信冥通。
入如来种。名生贵住。」
【首句蹑前修行也。言与佛同者。以依理起行。行不
越理。本始同一正觉故也。此如中阴与父母业同
故相会合矣。孤山曰。分真智与究竟智等。名行与
佛同。分證理与究竟理等。名受佛气分。如中阴下
以喻明之究竟。权智如父。实智如母。任运相合。名
自求父母。密齐果德。如阴信冥通。斯即秉佛遗体。
初托圣胎也。
△五具足住。】
「既游道胎。亲奉觉胤。如胎巳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
足住。」
【首句蹑前入胎。而言游者。如永嘉云。潜幽灵于法
界。又云。常独行常独步达者同游涅槃路。此正游
道胎时节也。如有福中阴处母胎见华林殿堂。亲
奉觉胤者。谓揽佛权实二智。凝结圣胎也。如中阴
揽父母赤白二阴而结凝滑等也。形成不缺者。谓
也。
△三修行住。】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游履十方。得无留碍。名修行住。」
【首句。蹑前心地。而言涉知者。盖心与地互相涉知
也。以心即智。亦即始觉。地即理。亦即本觉。同一觉
体。故曰俱得明了。游履无碍者。以见之明而行之
到也。此如中阴见远如在目前。所去速疾山壁不
碍也。末句结名。
△四生贵住。】
「行与佛同。受佛气分。如中阴身自求父母。阴信冥通。
入如来种。名生贵住。」
【首句蹑前修行也。言与佛同者。以依理起行。行不
越理。本始同一正觉故也。此如中阴与父母业同
故相会合矣。孤山曰。分真智与究竟智等。名行与
佛同。分證理与究竟理等。名受佛气分。如中阴下
以喻明之究竟。权智如父。实智如母。任运相合。名
自求父母。密齐果德。如阴信冥通。斯即秉佛遗体。
初托圣胎也。
△五具足住。】
「既游道胎。亲奉觉胤。如胎巳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
足住。」
【首句蹑前入胎。而言游者。如永嘉云。潜幽灵于法
界。又云。常独行常独步达者同游涅槃路。此正游
道胎时节也。如有福中阴处母胎见华林殿堂。亲
奉觉胤者。谓揽佛权实二智。凝结圣胎也。如中阴
揽父母赤白二阴而结凝滑等也。形成不缺者。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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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闻等圆通妙用具足一切方便善巧。克肖于佛。
无所乏少。如中阴六根成就克肖父母也。末句结
名。华严释名言此菩萨多诸方便善巧也。
△六正
心住。】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孤山曰。容貌喻应用。心相喻理智。
○首句蹑前外
貌同佛。而加以内心亦同。以成此正心之位。然圆
师所谓。理智固指真中二理权实二智。而法界无
障碍之理智。亦应分同。
△七不退住。】
「身心合成。日益增长。名不退住。」
【首句蹑前外貌内心。而言合成者。谓表里如一。成
佛身心也。日益增长。谓深以扩克渐成熟也。末句
结名。前第六信定慧不退。此相性不退也。
△八童
真住。】
「十身灵相。一时具足。名童真住。」
【双蹑前外身内心增长。至此皆巳具足。以十身中。
除菩提法智属于内心。馀皆属于外身故也。温陵
曰。十身者。菩提身。愿身。化身。力身。庄严身。威势身。
意生身。福身。法身。智身也。资中曰。十身灵相。即卢
舍那也。声闻身。缘觉身。菩萨身。如来身。法身。智身。
国土身。业报身。众生身。虚空身。则师云。温陵所解
菩提身等。即是资中所解如来身中之所开出者
也。
△九王子住。】
「形成出胎。亲为佛子。名法王子住。」
无所乏少。如中阴六根成就克肖父母也。末句结
名。华严释名言此菩萨多诸方便善巧也。
△六正
心住。】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孤山曰。容貌喻应用。心相喻理智。
○首句蹑前外
貌同佛。而加以内心亦同。以成此正心之位。然圆
师所谓。理智固指真中二理权实二智。而法界无
障碍之理智。亦应分同。
△七不退住。】
「身心合成。日益增长。名不退住。」
【首句蹑前外貌内心。而言合成者。谓表里如一。成
佛身心也。日益增长。谓深以扩克渐成熟也。末句
结名。前第六信定慧不退。此相性不退也。
△八童
真住。】
「十身灵相。一时具足。名童真住。」
【双蹑前外身内心增长。至此皆巳具足。以十身中。
除菩提法智属于内心。馀皆属于外身故也。温陵
曰。十身者。菩提身。愿身。化身。力身。庄严身。威势身。
意生身。福身。法身。智身也。资中曰。十身灵相。即卢
舍那也。声闻身。缘觉身。菩萨身。如来身。法身。智身。
国土身。业报身。众生身。虚空身。则师云。温陵所解
菩提身等。即是资中所解如来身中之所开出者
也。
△九王子住。】
「形成出胎。亲为佛子。名法王子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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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二字。蹑前十身具足也。而言出胎者。以前位
十身初成未大显著。至此赫奕炽盛。故说出胎。亲
为佛子者。按华严。此位菩萨习学法王十种亲密
之事自善巧以至赞叹。故云尔也。末句结名。是知
凡称法王子者。皆须九住后也。
△十灌顶住。】
「表以成人。如国大王以诸国事分委太子。彼刹利王。
世子长成。陈列灌顶。名灌顶住。」
【首句。蹑前出胎之后又以长成也。孤山曰。表以成
人。堪行佛事也。太子世子。异其文耳。春秋曰。会太
子于首止。礼云文王世子。皆天子之子也。陈列灌
顶者。华严云。转轮圣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身相
具足。坐白象宝妙金之座。张大网缦。奏诸音乐。取
四大海水。置金瓶内。王执此瓶。灌太子顶。是时即
名受王职位。菩萨受职亦复如是。诸佛智水灌其
顶故。名为受大智职菩萨。彼第十法云地名灌顶
菩萨。今此十住亦分得也。然圆教分真以来。悉有
应用。论智力不无优劣。故初住百佛世界。现十界
相。利祐众生。位位竖入。倍倍增胜。经中所明。各就
一义。若论一位具诸位功德。则十义俱遍。十住既
尔。下去皆然。
○约位至此统界实多。华严此位世
界众生皆称无数。而斯经文。如分委之喻。似亦可
分统藏海之刹种也。其所谓智水灌顶者。按华严。
此位菩萨其巳成就及当习学共二十种智。故云
尔也。又若对权教。此齐十地。而彼妙觉。密齐二行。
卷八 第 406c 页 X12-0406.png
于四禅天。诸佛智光。悉灌其顶。今此位邻近。而加
以圆人智强故。即灌顶矣。温陵曰。自发心至生贵。
名入圣胎。自方便具足至童真。名长养圣胎。至王
子住名出胎。
○至此乃名灌顶王子(再通上喻之十信。前六心
如人回心初造善业。后四心如人加以念佛造往生净业。初住如以一生十种善净之业圆成报终往生
之中阴。二三住如往生阴无系缚也。四住如中阴求佛接引入莲胎也。五住至八住。如华中长养也。九住
如华开见佛。十住如亲蒙授记也。以喻详法历然可见)住位十位巳竟。
△五
行位十位。前十住方生佛家。乃至领佛家业。此十
行。乃摄行佛事也。又大乘初心。固即二利兼行。而
信住位中。利他未胜故。此经前二十四位中。并无
显标度生事业。今十行中。利他之事。渐彰显矣。以
华严对校明是六度。而后五度。乃开智度为五。亦
不与常途十度同也。就分十。一欢喜行。】
「阿难。是善男子。成佛子巳。具足无量如来妙德。十方
随顺。名欢喜行。」
【此施度也。华严首标此菩萨为大施主也。成佛子
巳蹑上出胎灌顶也。具足诸佛妙德者。按华严。此
菩萨学习诸佛本所修行。乃至演说诸佛本所修
行。如是十句。皆言诸佛本所修行。是也。十方随顺
者。即广行布施也。华严云。随诸方土有贫乏处。以
愿力故。往生于彼。豪贵大富。财宝无尽。行财施乃
至身肉不吝。行法施则与说三世平等乃至菩提
涅槃。是为十方随顺也。结名欢喜者。华严云。众生
乞求。菩萨倍复欢喜曰。此众是我福田。是我善友
以圆人智强故。即灌顶矣。温陵曰。自发心至生贵。
名入圣胎。自方便具足至童真。名长养圣胎。至王
子住名出胎。
○至此乃名灌顶王子(再通上喻之十信。前六心
如人回心初造善业。后四心如人加以念佛造往生净业。初住如以一生十种善净之业圆成报终往生
之中阴。二三住如往生阴无系缚也。四住如中阴求佛接引入莲胎也。五住至八住。如华中长养也。九住
如华开见佛。十住如亲蒙授记也。以喻详法历然可见)住位十位巳竟。
△五
行位十位。前十住方生佛家。乃至领佛家业。此十
行。乃摄行佛事也。又大乘初心。固即二利兼行。而
信住位中。利他未胜故。此经前二十四位中。并无
显标度生事业。今十行中。利他之事。渐彰显矣。以
华严对校明是六度。而后五度。乃开智度为五。亦
不与常途十度同也。就分十。一欢喜行。】
「阿难。是善男子。成佛子巳。具足无量如来妙德。十方
随顺。名欢喜行。」
【此施度也。华严首标此菩萨为大施主也。成佛子
巳蹑上出胎灌顶也。具足诸佛妙德者。按华严。此
菩萨学习诸佛本所修行。乃至演说诸佛本所修
行。如是十句。皆言诸佛本所修行。是也。十方随顺
者。即广行布施也。华严云。随诸方土有贫乏处。以
愿力故。往生于彼。豪贵大富。财宝无尽。行财施乃
至身肉不吝。行法施则与说三世平等乃至菩提
涅槃。是为十方随顺也。结名欢喜者。华严云。众生
乞求。菩萨倍复欢喜曰。此众是我福田。是我善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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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也。亦云令诸众生欢喜满足。是也。而馀文亦有
体达三空不著相意。无烦备引矣。
△二饶益行。】
「善能利益一切众生。名饶益行。」
【此戒度也。华严此行首标护持净戒。而以不著色
声等五欲为本。乃至不生一念欲想。何况从事。善
能利益众生者。华严云。令一切众生住无上戒。乃
至菩提涅槃。又自得度令他得度。乃至自快乐令
他快乐。凡有十句。皆双标二利。故结名饶益。以戒
德而饶益也。
△三无嗔行。】
「自觉觉他。得无违拒。名无嗔恨行。」
【此忍度也。华严首标此菩萨常修忍法。彼名无违
逆行。即无违拒也。凡有辱来。违拒不受。即是不忍。
今无违拒。当即是忍。华严谓。无量骂辱打辱皆能
欢喜忍辱。是也。今言自觉觉他得无违拒者。亦如
华严云。菩萨思惟。自身与苦乐皆无所有。即自觉
也。又云我当解了广为人说。即觉他也。又总结云。
自得觉悟令他觉悟。与今经文全同。皆谓觉悟。毁
辱虚妄。应无违拒也。结名无嗔行者。如金刚云。若
有我相人相等。于支解时。应生嗔恨。是知无嗔恨
方为真忍也。
△四无尽行。】
「种类出生。穷未来际。三世平等。十方通达。名无尽行。」
【此进度也。华严首标此菩萨修诸精进。且自第一
精进。乃至普遍精进。共十种精进种类出生。华严
谓阿鼻尽出。皆得成佛。皆入无馀涅槃。然后自果
体达三空不著相意。无烦备引矣。
△二饶益行。】
「善能利益一切众生。名饶益行。」
【此戒度也。华严此行首标护持净戒。而以不著色
声等五欲为本。乃至不生一念欲想。何况从事。善
能利益众生者。华严云。令一切众生住无上戒。乃
至菩提涅槃。又自得度令他得度。乃至自快乐令
他快乐。凡有十句。皆双标二利。故结名饶益。以戒
德而饶益也。
△三无嗔行。】
「自觉觉他。得无违拒。名无嗔恨行。」
【此忍度也。华严首标此菩萨常修忍法。彼名无违
逆行。即无违拒也。凡有辱来。违拒不受。即是不忍。
今无违拒。当即是忍。华严谓。无量骂辱打辱皆能
欢喜忍辱。是也。今言自觉觉他得无违拒者。亦如
华严云。菩萨思惟。自身与苦乐皆无所有。即自觉
也。又云我当解了广为人说。即觉他也。又总结云。
自得觉悟令他觉悟。与今经文全同。皆谓觉悟。毁
辱虚妄。应无违拒也。结名无嗔行者。如金刚云。若
有我相人相等。于支解时。应生嗔恨。是知无嗔恨
方为真忍也。
△四无尽行。】
「种类出生。穷未来际。三世平等。十方通达。名无尽行。」
【此进度也。华严首标此菩萨修诸精进。且自第一
精进。乃至普遍精进。共十种精进种类出生。华严
谓阿鼻尽出。皆得成佛。皆入无馀涅槃。然后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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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成。夫众生极至阿鼻成佛。则尽其种类。即如金
刚所谓十二类生皆入无馀涅槃而灭度之谓也。
出生即出生诸佛也。尽未来际者。谓海滴刹尘。尽
劫苦行。终无一念悔恨。是也。三世平等者。文云。但
为知三世平等性故而行精进。是也。十方通达者。
文云但为知一切法界而行精进。是也。以十方即
十法界故耳。夫种类出生。即第一心。尽未来际。即
常心。三世平等。即不颠倒心。十方通达。即广大心。
四皆无尽。故结名无尽之行。然华严无屈挠行。直
表精进而巳。此申四种无尽见精进之殊胜也。
△
五离痴乱行。】
「一切合同。种种法门得无差误。名离痴乱行。」
【此禅度也。华严首言。此菩萨心无散乱坚固不动
等。是也。一切合同种种法门。即以一念定心持一
切法也。华严云能持出世诸法言说。乃至能持建
立受想行识自性言说。又云。善入一切诸禅定门。
知诸三昧同一体性。是也。得无差误者。如云菩萨
闻无量法经无量劫不忘不失。是也。结名无痴乱
者。良以定中不能持诸法门。是为痴定。于诸法门
不免差误。仍是乱心。今持种种法。而又无差误。是
痴与乱俱离也。又梵语禅那。此云静虑。今离痴是
虑。离乱是静。故属禅度无疑。
△六善现行。】
「则于同中。显现群异。一一异相。各各见同。名善现行。」
【此智度也。此下五行。与华严名虽多同。而义贯不
刚所谓十二类生皆入无馀涅槃而灭度之谓也。
出生即出生诸佛也。尽未来际者。谓海滴刹尘。尽
劫苦行。终无一念悔恨。是也。三世平等者。文云。但
为知三世平等性故而行精进。是也。十方通达者。
文云但为知一切法界而行精进。是也。以十方即
十法界故耳。夫种类出生。即第一心。尽未来际。即
常心。三世平等。即不颠倒心。十方通达。即广大心。
四皆无尽。故结名无尽之行。然华严无屈挠行。直
表精进而巳。此申四种无尽见精进之殊胜也。
△
五离痴乱行。】
「一切合同。种种法门得无差误。名离痴乱行。」
【此禅度也。华严首言。此菩萨心无散乱坚固不动
等。是也。一切合同种种法门。即以一念定心持一
切法也。华严云能持出世诸法言说。乃至能持建
立受想行识自性言说。又云。善入一切诸禅定门。
知诸三昧同一体性。是也。得无差误者。如云菩萨
闻无量法经无量劫不忘不失。是也。结名无痴乱
者。良以定中不能持诸法门。是为痴定。于诸法门
不免差误。仍是乱心。今持种种法。而又无差误。是
痴与乱俱离也。又梵语禅那。此云静虑。今离痴是
虑。离乱是静。故属禅度无疑。
△六善现行。】
「则于同中。显现群异。一一异相。各各见同。名善现行。」
【此智度也。此下五行。与华严名虽多同。而义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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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亦与常途后五度迥殊。细详乃是总一智度。而
开之为五种甚深般若。例如六根本惑而开见为
五也。所以融前五度中万行。皆令成至德矣。今此
一行。乃理事无碍智。亦二谛融通智也。同中现异
者。即理不碍事。亦真融通于俗也。异相见同者。即
事不碍理。亦以俗融通于真也。而结名善现行者。
明此菩萨于一一行事理双显真俗并融矣。
△七
无著行。】
「如是乃至。十方虚空满足微尘。一一尘中。现十方界。
现尘现界。不相留碍。名无著行。」
【此事事无碍智。即十玄门中。广狭无碍自在门也。
然亦略举一门。而此菩萨。应亦十玄并融也。十方
微尘现十方界者。如经云。华藏世界无数尘。一一
尘中见法界。是也。温陵曰。此由善现行充扩圆融
也。尘中现刹名现界。不坏尘相名现尘。
○不相留
碍者。界入尘而界不小。是小不留碍于大也。尘含
界而尘不大。是大不留碍于小也。结名无著行者。
明此一有执著。安能小大并融如此。三祖云。极大
同小。永无边表。极小同大。忘绝境界。永无与忘绝
即无著也。
△八尊重行。】
「种种现前。咸是第一波罗蜜多。名尊重行。」
【此究竟彼岸智也。种种现前等。蹑前二无碍智。而
明其取證究竟自利之极果也。梵语波罗蜜多。此
云到彼岸。盖生死为此岸。涅槃为彼岸。今言第一。
开之为五种甚深般若。例如六根本惑而开见为
五也。所以融前五度中万行。皆令成至德矣。今此
一行。乃理事无碍智。亦二谛融通智也。同中现异
者。即理不碍事。亦真融通于俗也。异相见同者。即
事不碍理。亦以俗融通于真也。而结名善现行者。
明此菩萨于一一行事理双显真俗并融矣。
△七
无著行。】
「如是乃至。十方虚空满足微尘。一一尘中。现十方界。
现尘现界。不相留碍。名无著行。」
【此事事无碍智。即十玄门中。广狭无碍自在门也。
然亦略举一门。而此菩萨。应亦十玄并融也。十方
微尘现十方界者。如经云。华藏世界无数尘。一一
尘中见法界。是也。温陵曰。此由善现行充扩圆融
也。尘中现刹名现界。不坏尘相名现尘。
○不相留
碍者。界入尘而界不小。是小不留碍于大也。尘含
界而尘不大。是大不留碍于小也。结名无著行者。
明此一有执著。安能小大并融如此。三祖云。极大
同小。永无边表。极小同大。忘绝境界。永无与忘绝
即无著也。
△八尊重行。】
「种种现前。咸是第一波罗蜜多。名尊重行。」
【此究竟彼岸智也。种种现前等。蹑前二无碍智。而
明其取證究竟自利之极果也。梵语波罗蜜多。此
云到彼岸。盖生死为此岸。涅槃为彼岸。今言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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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佛无馀大涅槃也。又种种咸是者。如四卷云。种
种变现。皆合如来涅槃妙德。是也。然全属般若者。
以前五度若无般若皆堕事相。惟招果报。不达涅
槃。今五度万行。皆以法界无障碍智融之。所以皆
达彼岸。莫非第一波罗蜜也。结名尊重行者。以大
涅槃是佛极果。亦即如来顶相故也。华严名难得
行者。行行皆到彼岸。诚不易得矣。
△九善法行。】
「如是圆融。能成十方诸佛轨则。名善法行。」
【此轨物生解智也。华严此行专名说法无碍。如是
圆融等。亦蹑前二无碍智。而明其建立究竟利他
之教法也。而诸佛轨则者。即开示众生无量法门。
然既蹑二无碍之圆融。则惟取六相十玄等。所谓
一字法门海墨书而不尽者也。末句结名可知。
△
十真实行。】
「一一皆是清净无漏。一真无为。性本然故。名真实行。」
【此不违实相智。亦会缘入实智也。一一者。固蹑二
无碍自利利他诸行。而实总前九度俱该也。清净
无漏。谓非贪染于凡外欲有无明。一真无为。谓非
劬劳于权小肯綮修證。性本然故者。作二句之由。
意明从性起修。不妨全修即性。所以清净不属诸
漏。本然不堕有为也又解。清净无漏。拣异三界有
漏。一真无为。拣异二乘有为。性本然故。拣异权渐。
修成亦通。结名真实者。由无漏则非离妄修究竟
成真因也。故名真行。由无为则非所作性毕竟有
种变现。皆合如来涅槃妙德。是也。然全属般若者。
以前五度若无般若皆堕事相。惟招果报。不达涅
槃。今五度万行。皆以法界无障碍智融之。所以皆
达彼岸。莫非第一波罗蜜也。结名尊重行者。以大
涅槃是佛极果。亦即如来顶相故也。华严名难得
行者。行行皆到彼岸。诚不易得矣。
△九善法行。】
「如是圆融。能成十方诸佛轨则。名善法行。」
【此轨物生解智也。华严此行专名说法无碍。如是
圆融等。亦蹑前二无碍智。而明其建立究竟利他
之教法也。而诸佛轨则者。即开示众生无量法门。
然既蹑二无碍之圆融。则惟取六相十玄等。所谓
一字法门海墨书而不尽者也。末句结名可知。
△
十真实行。】
「一一皆是清净无漏。一真无为。性本然故。名真实行。」
【此不违实相智。亦会缘入实智也。一一者。固蹑二
无碍自利利他诸行。而实总前九度俱该也。清净
无漏。谓非贪染于凡外欲有无明。一真无为。谓非
劬劳于权小肯綮修證。性本然故者。作二句之由。
意明从性起修。不妨全修即性。所以清净不属诸
漏。本然不堕有为也又解。清净无漏。拣异三界有
漏。一真无为。拣异二乘有为。性本然故。拣异权渐。
修成亦通。结名真实者。由无漏则非离妄修究竟
成真因也。故名真行。由无为则非所作性毕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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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果也。故名实行。又通论智度所开五行。前二是
般若之体。以二法界无障碍智乃甚深般若故也。
次二是般若之用。谓波罗蜜。乃趋果自利之用。佛
轨则。乃说法利他之用故也。末一摄前体用并前
五度万行。总以销归自性。会性归元也。行位十位
竟。
△六回向十位。准华严回向即是发愿。圭峰谓
不过三处即众生佛道真如也。华严文极浩汗。意
多遍兼三处。今经文简各有隐显。如众生显馀二
则隐。佛道真如显隐亦然。显者正当发挥。而隐者
亦以意含。非全无也。故此经与华严。文虽不类。而
旨无不合也。又华严位位多明菩萨修證德业。故
文义汪洋。此经多推得名所以。故文词省约也。此
二经差别之意。就分为十。一离相回向。】
「阿难。是善男子。满足神通。成佛事巳。纯洁精真。远诸
留患。当度众生。灭除度相。回无为心向涅槃路。名救
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此与次位。皆回向众生也。是善男子。指巳修十行
人也。满足神通。总摄前八行也。盖从初行。以至第
八现尘现界。神通巳极。无少欠缺。成佛事巳。蹑第
九行也。盖成佛轨则。即成佛事。纯洁精真。蹑第十
行也。盖清净无漏即纯洁。一真无为即精真。远诸
留患。总摄十行。而结定也。盖十行备成。则界内不
为诸有留患。界外不为滞空留患。即双超世出世
间也。此上皆蹑前文向下方属本位。华严首标六
般若之体。以二法界无障碍智乃甚深般若故也。
次二是般若之用。谓波罗蜜。乃趋果自利之用。佛
轨则。乃说法利他之用故也。末一摄前体用并前
五度万行。总以销归自性。会性归元也。行位十位
竟。
△六回向十位。准华严回向即是发愿。圭峰谓
不过三处即众生佛道真如也。华严文极浩汗。意
多遍兼三处。今经文简各有隐显。如众生显馀二
则隐。佛道真如显隐亦然。显者正当发挥。而隐者
亦以意含。非全无也。故此经与华严。文虽不类。而
旨无不合也。又华严位位多明菩萨修證德业。故
文义汪洋。此经多推得名所以。故文词省约也。此
二经差别之意。就分为十。一离相回向。】
「阿难。是善男子。满足神通。成佛事巳。纯洁精真。远诸
留患。当度众生。灭除度相。回无为心向涅槃路。名救
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此与次位。皆回向众生也。是善男子。指巳修十行
人也。满足神通。总摄前八行也。盖从初行。以至第
八现尘现界。神通巳极。无少欠缺。成佛事巳。蹑第
九行也。盖成佛轨则。即成佛事。纯洁精真。蹑第十
行也。盖清净无漏即纯洁。一真无为即精真。远诸
留患。总摄十行。而结定也。盖十行备成。则界内不
为诸有留患。界外不为滞空留患。即双超世出世
间也。此上皆蹑前文向下方属本位。华严首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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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罗蜜全同。今经蹑上十行之意。当者正也。盖言
正度众生之时。即灭度相。表非前后也。度即灭度
之度。然此二句。全同金刚经。云我皆令入无馀涅
槃而灭度之。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次二句。乃释成
回向二字。专承灭除度相而来。夫既度尽众生不
取度相。则回有为行。入无为心。是回入真因也。背
生死途。向涅槃路。是趋向真果也。二句各说同成
一趣真之意。非以上句成就下句。若作成下之意。
当云回入无为以趋向涅槃。良以。常处有为。而不
回入无为。终不能达涅槃之路故也。此之十位。理
应圆满中道。以从贤向圣故。方言度生。而随灭度
相彰中道也。旧注谓。回真智而向俗悲。既不顺其
文。而亦不得其意也。十向之后更当详申。结名救
护众生者。如华严始于救离三涂而极至住佛所
住。当亦是破五住离二死。方为毕竟救护也。末句
同于灭除度相。华严亦谓不著众生相。以至想见
不颠倒。是也。二经旨同。斯经取要言之耳。
△二不
坏回向。】
「坏其可坏。远离诸离。名不坏回向。」
【坏即上文灭除也。可坏即上文度相也。诸离即上
文离众生相也。盖离众生相时。则于众生之四相
五蕴皆离。故曰诸离。应即是我法二空相也。今复
远离于此者。盖不毕竟取著于我法二空相也。如
云。虽灭除度相。而超乎爱见之境。亦不取著二空
正度众生之时。即灭度相。表非前后也。度即灭度
之度。然此二句。全同金刚经。云我皆令入无馀涅
槃而灭度之。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次二句。乃释成
回向二字。专承灭除度相而来。夫既度尽众生不
取度相。则回有为行。入无为心。是回入真因也。背
生死途。向涅槃路。是趋向真果也。二句各说同成
一趣真之意。非以上句成就下句。若作成下之意。
当云回入无为以趋向涅槃。良以。常处有为。而不
回入无为。终不能达涅槃之路故也。此之十位。理
应圆满中道。以从贤向圣故。方言度生。而随灭度
相彰中道也。旧注谓。回真智而向俗悲。既不顺其
文。而亦不得其意也。十向之后更当详申。结名救
护众生者。如华严始于救离三涂而极至住佛所
住。当亦是破五住离二死。方为毕竟救护也。末句
同于灭除度相。华严亦谓不著众生相。以至想见
不颠倒。是也。二经旨同。斯经取要言之耳。
△二不
坏回向。】
「坏其可坏。远离诸离。名不坏回向。」
【坏即上文灭除也。可坏即上文度相也。诸离即上
文离众生相也。盖离众生相时。则于众生之四相
五蕴皆离。故曰诸离。应即是我法二空相也。今复
远离于此者。盖不毕竟取著于我法二空相也。如
云。虽灭除度相。而超乎爱见之境。亦不取著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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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坏乎度生之悲。华严云。虽知一切法空寂。而不
于空起心念。是也。结名不坏者。即不坏度生事业
也。华严此位依旧广兴布施。是也。合上位论之。上
位言虽度生而不著生相。此位言虽不著相而不
妨度生。正悲智双运自他二利之中道也。
△三等
佛回向。】
「本觉湛然。觉齐佛觉。名等一切佛回向。」
【此下四位。皆回向佛道也。此位先明智同佛智。盖
即本觉智同佛究竟觉智也。本觉湛然者。心佛显
现觉海澄停。如华严谓广大清净。是也。觉齐佛觉
者。谓与一切如来心精通吻。称合妙觉法身圆满
无二。结名等一切佛者。谓与诸佛法身平等。所谓
我与如来宝觉真心无二圆满也。
△四至处回向。】
「精真发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处回向。」
【此位次明境同佛境。盖即因地境界同佛果地境
界也。精真即本觉体。发明即发挥妙用。地如佛地
者。正表发挥自巳因地心中所含无边境界。全同
诸佛果地理上所现无量刹土也。结名至一切处
者。即尽佛境界之意。华严此位说菩萨广修供养
遍至佛处。而后言。三业普入一切世界。以作佛事。
乃至于一毛孔中。普入一切世界等。是也。
△五无
尽回向。】
「世界如来。互相涉入。得无挂碍。名无尽功德藏回向。」
【此蹑前二位。而成互融也。世界即所至之处。如来
于空起心念。是也。结名不坏者。即不坏度生事业
也。华严此位依旧广兴布施。是也。合上位论之。上
位言虽度生而不著生相。此位言虽不著相而不
妨度生。正悲智双运自他二利之中道也。
△三等
佛回向。】
「本觉湛然。觉齐佛觉。名等一切佛回向。」
【此下四位。皆回向佛道也。此位先明智同佛智。盖
即本觉智同佛究竟觉智也。本觉湛然者。心佛显
现觉海澄停。如华严谓广大清净。是也。觉齐佛觉
者。谓与一切如来心精通吻。称合妙觉法身圆满
无二。结名等一切佛者。谓与诸佛法身平等。所谓
我与如来宝觉真心无二圆满也。
△四至处回向。】
「精真发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处回向。」
【此位次明境同佛境。盖即因地境界同佛果地境
界也。精真即本觉体。发明即发挥妙用。地如佛地
者。正表发挥自巳因地心中所含无边境界。全同
诸佛果地理上所现无量刹土也。结名至一切处
者。即尽佛境界之意。华严此位说菩萨广修供养
遍至佛处。而后言。三业普入一切世界。以作佛事。
乃至于一毛孔中。普入一切世界等。是也。
△五无
尽回向。】
「世界如来。互相涉入。得无挂碍。名无尽功德藏回向。」
【此蹑前二位。而成互融也。世界即所至之处。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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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所等之佛。前二位中。犹分自他。故说自觉佛觉
自地佛地。今此融一不分故。但言世界如来即自
他浑具也。互涉之意。如云以世界而涉如来。则一
一毛孔中有无量宝刹庄严微妙。以如来而涉世
界。则一一微尘内。有无量如来。转大法轮。得无挂
碍者。言世界正涉如来时。不碍如来即入世界。如
来正涉世界时。不碍世界即入如来。问前二位中。
元以智境分释。似以性相为对。今既双承。何又变
为依正互涉之对耶。答佛于智同之位结名处。即
言等一切佛巳即取于證智人身。故此位。但承二
结名语。以言如来身与世界涉也。若取智性与境
相对言。则一无形。一有形。说涉不便。况依正之相。
非智性不融。故说互融时。智性在其中矣。结名无
尽功德藏者。以佛身佛界各具无量庄严。备表无
尽功德。故云尔矣。华严明此菩萨以普贤大愿行
为根本。以华藏无边世界庄严显功德故。其文如
云如林。此经乃复言简而尽。义富而妙矣乎。
△六
平等回向。】
「于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净因。依因发挥。取涅槃道。
名随顺平等善根回向。」
【此佛地。即蹑前功德之藏。菩萨證此。即同如来果
地。则是因前巳先具足佛果。盖圆顿上乘。先以顿
同如来果地。法应尔也。地中各各者。以此藏中功
德无尽。如六度万行万德庄严。皆其本有。故言各
自地佛地。今此融一不分故。但言世界如来即自
他浑具也。互涉之意。如云以世界而涉如来。则一
一毛孔中有无量宝刹庄严微妙。以如来而涉世
界。则一一微尘内。有无量如来。转大法轮。得无挂
碍者。言世界正涉如来时。不碍如来即入世界。如
来正涉世界时。不碍世界即入如来。问前二位中。
元以智境分释。似以性相为对。今既双承。何又变
为依正互涉之对耶。答佛于智同之位结名处。即
言等一切佛巳即取于證智人身。故此位。但承二
结名语。以言如来身与世界涉也。若取智性与境
相对言。则一无形。一有形。说涉不便。况依正之相。
非智性不融。故说互融时。智性在其中矣。结名无
尽功德藏者。以佛身佛界各具无量庄严。备表无
尽功德。故云尔矣。华严明此菩萨以普贤大愿行
为根本。以华藏无边世界庄严显功德故。其文如
云如林。此经乃复言简而尽。义富而妙矣乎。
△六
平等回向。】
「于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净因。依因发挥。取涅槃道。
名随顺平等善根回向。」
【此佛地。即蹑前功德之藏。菩萨證此。即同如来果
地。则是因前巳先具足佛果。盖圆顿上乘。先以顿
同如来果地。法应尔也。地中各各者。以此藏中功
德无尽。如六度万行万德庄严。皆其本有。故言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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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尔。生清净因者。依彼本有。一一随缘。各起无修
之修。譬如依金造器。器器皆金。岂不纯一清净。故
云生清净因。依因发挥取涅槃道者。盖前则从果
生因。此复乘因剋果。实乃因果互彻。性修双即之
旨也。涅槃是佛究竟极果故。此地与前住位所履
之地不同。彼是自心理地。此是如来果地。结言随
顺平等者。顺自心与佛心平等也。足见不达自心
与佛果地全同。不是从果修因者。皆非顺性之修。
言善根者。表此方是成佛真因必生实果矣。华严
名坚固善根文与斯经稍不类。多言布施身命回
向众生而巳。
△七等观回向。】
「真根既成。十方众生。皆我本性。性圆成就。不失众生。
名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
【此位文似回向众生。而实是回向佛道。首句蹑上
清净因及平等善根即真根也。此根全修即性。而
此性摄尽众生。故曰皆我本性。然我根既成。众生
齐成。故曰性圆成就。盖成就真根。即成就佛道也。
不失众生者。以若观见生非心外。一成皆成。则无
生可度。失大悲心不可也。菩萨虽见自他圆成。不
妨仍度苦恼众生。是以华严此位依旧广行二施。
结言随顺等观者。顺自心与生心平等也。足知不
见一成一切皆成。不于成就而仍行悲度者。皆非
随顺自性也。然谓之等观众生者。观其自他同根。
而仍以见智悲无碍而巳。合前位则心佛众生三
之修。譬如依金造器。器器皆金。岂不纯一清净。故
云生清净因。依因发挥取涅槃道者。盖前则从果
生因。此复乘因剋果。实乃因果互彻。性修双即之
旨也。涅槃是佛究竟极果故。此地与前住位所履
之地不同。彼是自心理地。此是如来果地。结言随
顺平等者。顺自心与佛心平等也。足见不达自心
与佛果地全同。不是从果修因者。皆非顺性之修。
言善根者。表此方是成佛真因必生实果矣。华严
名坚固善根文与斯经稍不类。多言布施身命回
向众生而巳。
△七等观回向。】
「真根既成。十方众生。皆我本性。性圆成就。不失众生。
名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
【此位文似回向众生。而实是回向佛道。首句蹑上
清净因及平等善根即真根也。此根全修即性。而
此性摄尽众生。故曰皆我本性。然我根既成。众生
齐成。故曰性圆成就。盖成就真根。即成就佛道也。
不失众生者。以若观见生非心外。一成皆成。则无
生可度。失大悲心不可也。菩萨虽见自他圆成。不
妨仍度苦恼众生。是以华严此位依旧广行二施。
结言随顺等观者。顺自心与生心平等也。足知不
见一成一切皆成。不于成就而仍行悲度者。皆非
随顺自性也。然谓之等观众生者。观其自他同根。
而仍以见智悲无碍而巳。合前位则心佛众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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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差别之理彰矣。
△八真如回向。】
「即一切法。离一切相。惟即与离。二无所著。名真如相
回向。」
【此下三位皆回向真如也。即一切法者。如华严初
文不过世出世间诸法。所谓世界众生法门业行
等也。离一切相者。即后文云。不著世间。不取众生。
知一切法无有自性。皆悉寂灭等也。即离无著者。
如后文又广陈。譬如真如一百七十相。细详其意。
但以此经不即不离。似便该尽。足见斯经以约收
博之妙。盖不著即超有也。不著离超空也。乃双超
空有之中道也。华严于真如相后说十平等。即中
也。结名真如相者。真如以无著为相故也。若准前
相蹑而解。则前之度生成佛摄尽万法。即一切法
也。离众生相。同本来佛离一切相也。下方是本位。
于此即离。二无所著。方契真如相矣。足见入理转
深之意。
△九解脱回向。】
「真得所如。十方无碍。名无缚解脱回向。」
【首句蹑二无著巳得与真如一相也。十方即十法
界也。无碍即法界无障碍大解脱。盖前位理无碍。
此位则理事事事二无碍也。华严以六十二番无
著无缚解脱心。修普贤行。弥满法界。且得一百五
十六种甚微细智。其馀法界安往而不自在乎。结
名无缚解脱者。即入法界不可思议解脱。良以前
位方得离系解脱。此位转得自在解脱。故结名。
△
△八真如回向。】
「即一切法。离一切相。惟即与离。二无所著。名真如相
回向。」
【此下三位皆回向真如也。即一切法者。如华严初
文不过世出世间诸法。所谓世界众生法门业行
等也。离一切相者。即后文云。不著世间。不取众生。
知一切法无有自性。皆悉寂灭等也。即离无著者。
如后文又广陈。譬如真如一百七十相。细详其意。
但以此经不即不离。似便该尽。足见斯经以约收
博之妙。盖不著即超有也。不著离超空也。乃双超
空有之中道也。华严于真如相后说十平等。即中
也。结名真如相者。真如以无著为相故也。若准前
相蹑而解。则前之度生成佛摄尽万法。即一切法
也。离众生相。同本来佛离一切相也。下方是本位。
于此即离。二无所著。方契真如相矣。足见入理转
深之意。
△九解脱回向。】
「真得所如。十方无碍。名无缚解脱回向。」
【首句蹑二无著巳得与真如一相也。十方即十法
界也。无碍即法界无障碍大解脱。盖前位理无碍。
此位则理事事事二无碍也。华严以六十二番无
著无缚解脱心。修普贤行。弥满法界。且得一百五
十六种甚微细智。其馀法界安往而不自在乎。结
名无缚解脱者。即入法界不可思议解脱。良以前
位方得离系解脱。此位转得自在解脱。故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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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无量回向。】
「性德圆成。法界量灭。名法界无量回向。」
【首句。蹑前二位而来。盖无著获性德之全体。无碍
获性德之大用。体用备具。故言性德圆成。若依孤
山。所谓三德妙性圆成。亦蹑前合后。则无著即般
若。无碍即解脱。无量即法身矣。法界量灭者。良由
体无不遍而用无不周。是以一尘一毛。皆等法界。
无复限量。是则量灭者。即无量也。华严此位专以
法施善根。庄严一切佛刹。从遍法界无量自在身。
乃至遍法界无量利生善根。共二十句。皆言法界
无量。复有住法界无量及安住法界无量。共三十
六句。皆法界量灭之意。结名可知。问八结真如。九
十不结。何以俱言回向真如。答九之无碍。十之无
量。皆真如相故。三同一处也。三处虽以区分。而实
位位圆满中道。一悲不碍智。二智不坏悲。三本妙
合觉。四因果同地。五依正互融。六性修双即。七自
他同根。八即离双超。九真俗自在。十体用圆极。所
以华严说位至此动地雨华诸天供养歌赞也。又
此名位在别教。称为外凡。而此圆实位中。自初住
巳。即齐彼地上。至此更超彼佛一十八位。大非别
教所仰视也。回向十位巳竟。
△七加行四位。携李
曰。据璎珞等经。皆不别列四加行位。若惟识等论。
则以地前四十心。为外凡资粮位。十回向后。别明
煖等为内凡加行位焉。吴兴谓借别名圆者。名意
「性德圆成。法界量灭。名法界无量回向。」
【首句。蹑前二位而来。盖无著获性德之全体。无碍
获性德之大用。体用备具。故言性德圆成。若依孤
山。所谓三德妙性圆成。亦蹑前合后。则无著即般
若。无碍即解脱。无量即法身矣。法界量灭者。良由
体无不遍而用无不周。是以一尘一毛。皆等法界。
无复限量。是则量灭者。即无量也。华严此位专以
法施善根。庄严一切佛刹。从遍法界无量自在身。
乃至遍法界无量利生善根。共二十句。皆言法界
无量。复有住法界无量及安住法界无量。共三十
六句。皆法界量灭之意。结名可知。问八结真如。九
十不结。何以俱言回向真如。答九之无碍。十之无
量。皆真如相故。三同一处也。三处虽以区分。而实
位位圆满中道。一悲不碍智。二智不坏悲。三本妙
合觉。四因果同地。五依正互融。六性修双即。七自
他同根。八即离双超。九真俗自在。十体用圆极。所
以华严说位至此动地雨华诸天供养歌赞也。又
此名位在别教。称为外凡。而此圆实位中。自初住
巳。即齐彼地上。至此更超彼佛一十八位。大非别
教所仰视也。回向十位巳竟。
△七加行四位。携李
曰。据璎珞等经。皆不别列四加行位。若惟识等论。
则以地前四十心。为外凡资粮位。十回向后。别明
煖等为内凡加行位焉。吴兴谓借别名圆者。名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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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同而实不同也。惟识谓加行者。加功用行。以近
初地见道。从凡入圣。是大关节。须加功行。此即名
意略同之处。问此经佛判六十圣位。何同惟识。复
分凡圣。答与夺同别。二俱无碍。若约圆初。顿悟本
佛。故与其同是圣位。若斟别浅深。则信解之视。真
修不妨有凡圣之别。但此圆凡巳超别声远矣。分
为二。
△一结前起后。】
「阿难。是善男子。尽是清净四十一心。次成四种妙圆
加行。」
【温陵曰。四十一心者。乾慧一。信住行向各十。小乘
通教皆有四加。而非妙非圆故。此特标妙圆加行。
○以先悟本成而后起无修證之修證。故曰清净。
然特谓之妙圆者。以从初位至于住满。虽皆纯用
中道。而文中未尝显言利生之事。是则趣真之智。
居多十行位中。始以明言度生。是则出俗之悲最
胜。十回向文中。显然真俗互融。悲智等运。位位愿
愿。圆满中道故。今蹑十向而谈加行。最为妙圆。谓
于谛理。非三非一曰妙。即一即三曰圆。问华严位
位。俱有度生。何无真俗中之次第。答二皆佛言。各
有所主。当互发明。前不云乎。华严演功业。故词泛
广而浑同。楞严原立名。故词切要而区别。相资而
不相碍也。问既由纯中而趍真出俗。又由真俗而
圆满纯中。即应极證。此位何以复加。而十地何以
复修乎。答十信似修而实但满其信心。三贤似修
初地见道。从凡入圣。是大关节。须加功行。此即名
意略同之处。问此经佛判六十圣位。何同惟识。复
分凡圣。答与夺同别。二俱无碍。若约圆初。顿悟本
佛。故与其同是圣位。若斟别浅深。则信解之视。真
修不妨有凡圣之别。但此圆凡巳超别声远矣。分
为二。
△一结前起后。】
「阿难。是善男子。尽是清净四十一心。次成四种妙圆
加行。」
【温陵曰。四十一心者。乾慧一。信住行向各十。小乘
通教皆有四加。而非妙非圆故。此特标妙圆加行。
○以先悟本成而后起无修證之修證。故曰清净。
然特谓之妙圆者。以从初位至于住满。虽皆纯用
中道。而文中未尝显言利生之事。是则趣真之智。
居多十行位中。始以明言度生。是则出俗之悲最
胜。十回向文中。显然真俗互融。悲智等运。位位愿
愿。圆满中道故。今蹑十向而谈加行。最为妙圆。谓
于谛理。非三非一曰妙。即一即三曰圆。问华严位
位。俱有度生。何无真俗中之次第。答二皆佛言。各
有所主。当互发明。前不云乎。华严演功业。故词泛
广而浑同。楞严原立名。故词切要而区别。相资而
不相碍也。问既由纯中而趍真出俗。又由真俗而
圆满纯中。即应极證。此位何以复加。而十地何以
复修乎。答十信似修而实但满其信心。三贤似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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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实但极其解心。皆非真修也。今信解满极。将入
真修。故说加行矣。是则尚非真修。岂可辄言證极
乎。问信前岂无信解修耶。答皆似信似解而巳。纵
有修相。亦但发似信似解之功夫耳。尚非似修。岂
滥真修。又未入五品。与既入之位。复有散定二心
之别。然则进修次第。思过半矣。夫历六十而均称
圣位者。尊其顿悟也。列十科而区分诸位。不废修
成也。达性修之无碍者斯可与议道哉。
△二别明
四位。此异惟识位位各有能发定所发观及所观
法。今详经文。但以心佛二字。对辨四句。而成四位。
盖是以心摄众生。以佛摄真如。即是总蹑前三处
也。不止第十开出。就分四。一煖地位。】
「即以佛觉。用为巳心。若出未出。犹如钻火欲然其木。
名为煖地。」
【据相摄之义。固十向总蹑。据显然之文。仍有别蹑
之处。此位似蹑觉齐佛觉而来。则师云。前之佛觉。
虽曰能齐。未能正證。今将趋圣果。故即用佛觉。为
巳因心。复加功行。以求正證。初入因位。未即得果。
故譬钻火方得煖相。
○前但发愿希求。此则实用
进取。又前佛见未忘。未能泯为巳心。此方泯佛见
而但惟一心。犹云佛即心也。因位即指本位。果则
指初地也(惟识此位。入明得定。发下寻思观。创观名义自性差别皆空而巳)。
△二
顶地位。】
「又以巳心。成佛所履。若依非依。如登高山身入虚空
真修。故说加行矣。是则尚非真修。岂可辄言證极
乎。问信前岂无信解修耶。答皆似信似解而巳。纵
有修相。亦但发似信似解之功夫耳。尚非似修。岂
滥真修。又未入五品。与既入之位。复有散定二心
之别。然则进修次第。思过半矣。夫历六十而均称
圣位者。尊其顿悟也。列十科而区分诸位。不废修
成也。达性修之无碍者斯可与议道哉。
△二别明
四位。此异惟识位位各有能发定所发观及所观
法。今详经文。但以心佛二字。对辨四句。而成四位。
盖是以心摄众生。以佛摄真如。即是总蹑前三处
也。不止第十开出。就分四。一煖地位。】
「即以佛觉。用为巳心。若出未出。犹如钻火欲然其木。
名为煖地。」
【据相摄之义。固十向总蹑。据显然之文。仍有别蹑
之处。此位似蹑觉齐佛觉而来。则师云。前之佛觉。
虽曰能齐。未能正證。今将趋圣果。故即用佛觉。为
巳因心。复加功行。以求正證。初入因位。未即得果。
故譬钻火方得煖相。
○前但发愿希求。此则实用
进取。又前佛见未忘。未能泯为巳心。此方泯佛见
而但惟一心。犹云佛即心也。因位即指本位。果则
指初地也(惟识此位。入明得定。发下寻思观。创观名义自性差别皆空而巳)。
△二
顶地位。】
「又以巳心。成佛所履。若依非依。如登高山身入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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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有微碍。名为顶地。」
【此位似蹑地如佛地而来。以所履即地相也。吴兴
曰。依煖地心。修佛果智。智观于心故如足履地。心
相垂尽故若依非依。高山喻当位之心。虚空喻所
依之理。
○心相未尽。故下微碍。碍至于微。明心相
无多也。盖前位佛见虽泯。心见犹存。至此则复泯
心相。而但惟一觉。犹云心即佛也(惟识此位入明增定。发上寻思
观。重观名等四法皆惟心变也)。
△三忍地位。】
「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怀非出。名为忍地。」
【此位但以总承前二位。双存心佛。故曰二同。犹云
即心即佛也。因果交彻故曰善得中道。温陵谓因
果两忘。乃滥下位矣。其以将證未證。配非怀非出。
不差于忍事。而言非怀非出者。盖既能容忍非如
常人之怀恨。故曰非怀。然尚存忍受。非如至人之
顿忘。故曰非出。其于所忍之事。将忘未忘。比于忍
地菩萨将證未證。恰相似也(惟识此位。入印顺定。发下如实观。印前四
法是空)。
△四世第一位。】
「数量销灭。迷觉中道。二无所目。名世第一地。」
【首句标此亦总承前三位。而双泯心佛。故曰数量
销灭。盖有心有佛。因果位别。皆是数量。此则方是
因果两忘。犹云非心非佛也。次二句释数销也。以
迷觉二字。双贯下之中道。然迷中道者。非谓迷了
中道。盖迷即未觉位也。故迷中道者。即未觉位中。
因人所修之中道耳。觉中道者。亦非谓觉了中道。
【此位似蹑地如佛地而来。以所履即地相也。吴兴
曰。依煖地心。修佛果智。智观于心故如足履地。心
相垂尽故若依非依。高山喻当位之心。虚空喻所
依之理。
○心相未尽。故下微碍。碍至于微。明心相
无多也。盖前位佛见虽泯。心见犹存。至此则复泯
心相。而但惟一觉。犹云心即佛也(惟识此位入明增定。发上寻思
观。重观名等四法皆惟心变也)。
△三忍地位。】
「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怀非出。名为忍地。」
【此位但以总承前二位。双存心佛。故曰二同。犹云
即心即佛也。因果交彻故曰善得中道。温陵谓因
果两忘。乃滥下位矣。其以将證未證。配非怀非出。
不差于忍事。而言非怀非出者。盖既能容忍非如
常人之怀恨。故曰非怀。然尚存忍受。非如至人之
顿忘。故曰非出。其于所忍之事。将忘未忘。比于忍
地菩萨将證未證。恰相似也(惟识此位。入印顺定。发下如实观。印前四
法是空)。
△四世第一位。】
「数量销灭。迷觉中道。二无所目。名世第一地。」
【首句标此亦总承前三位。而双泯心佛。故曰数量
销灭。盖有心有佛。因果位别。皆是数量。此则方是
因果两忘。犹云非心非佛也。次二句释数销也。以
迷觉二字。双贯下之中道。然迷中道者。非谓迷了
中道。盖迷即未觉位也。故迷中道者。即未觉位中。
因人所修之中道耳。觉中道者。亦非谓觉了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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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觉即大觉位也。故觉中道者。即大觉位中果所
證之中道也。是则迷中道仍是菩萨因心。觉中道
仍是佛之果智。于此二无所目者。盖下不见自心。
上不见佛智。而心佛两忘。不存数量。于世间法中。
最为第一。是显登地方为出世。成佛方为出世第
一也(惟识此位入无间定。发上如实观。印二取空。伏除二障俱生分别也)夫初位佛
即是心。次位心即是佛。三位即心即佛。四位非心
非佛。故不离心佛二字。而四位章章矣(然此中特引惟识者。
有三意。一令人就明。惟识以彼名既同此。安可不察其义。二显彼不同此。盖既达彼义。便见名同义别。三
明此深彼浅。盖彼初地方齐此之初住故。彼地前四加。即此住前十心。所以四定四观。略似十心中定慧
根力。而实偏圆异旨。况此四加。巳超彼佛一十八位。之上。岂可同年语哉)又孤山谓。此
十向开出。义亦无差。理犹未尽。盖凡进證一位。必
有入住出之三心。今四加在向地两楹之际。应是
十向出心而初地入心。倘不另开。合前合后。无不
可者。后之等觉金刚。放此推之。加行四位巳竟。
○
八地上十位。温陵曰。十地者。蕴积前法。至于成实。
一切佛法依此发生。故谓之地也。
○约此则有二
义。一者成实义。盖地以坚实为体故也。二者发生
义。盖地以发生为用故也。据前四卷末如来但立
因果二地文。云得元明觉无生灭性。为因地心。然
后圆成果地修證。则是但以初住圆通本心为因
地。而以佛究竟妙觉为果地。中间皆圆成果地之
位也。今考禅那圣位本文二住即名治地。而以前
妙心履以成地。又回向第四云。精真发明。地如佛
證之中道也。是则迷中道仍是菩萨因心。觉中道
仍是佛之果智。于此二无所目者。盖下不见自心。
上不见佛智。而心佛两忘。不存数量。于世间法中。
最为第一。是显登地方为出世。成佛方为出世第
一也(惟识此位入无间定。发上如实观。印二取空。伏除二障俱生分别也)夫初位佛
即是心。次位心即是佛。三位即心即佛。四位非心
非佛。故不离心佛二字。而四位章章矣(然此中特引惟识者。
有三意。一令人就明。惟识以彼名既同此。安可不察其义。二显彼不同此。盖既达彼义。便见名同义别。三
明此深彼浅。盖彼初地方齐此之初住故。彼地前四加。即此住前十心。所以四定四观。略似十心中定慧
根力。而实偏圆异旨。况此四加。巳超彼佛一十八位。之上。岂可同年语哉)又孤山谓。此
十向开出。义亦无差。理犹未尽。盖凡进證一位。必
有入住出之三心。今四加在向地两楹之际。应是
十向出心而初地入心。倘不另开。合前合后。无不
可者。后之等觉金刚。放此推之。加行四位巳竟。
○
八地上十位。温陵曰。十地者。蕴积前法。至于成实。
一切佛法依此发生。故谓之地也。
○约此则有二
义。一者成实义。盖地以坚实为体故也。二者发生
义。盖地以发生为用故也。据前四卷末如来但立
因果二地文。云得元明觉无生灭性。为因地心。然
后圆成果地修證。则是但以初住圆通本心为因
地。而以佛究竟妙觉为果地。中间皆圆成果地之
位也。今考禅那圣位本文二住即名治地。而以前
妙心履以成地。又回向第四云。精真发明。地如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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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至四加位。位位称地。此皆因地也。盖地亦训阶。
良以。十地方是真因。而地前说地。乃此真因之阶
地也。今此十地。应亦果地摄也。虽佛地方是真果。
而此十地。乃进證真果之阶地也。又以修證而言。
则十地既称真修。影显地前皆是似修。佛位既是
真證。则十地但惟似證。是则初心究竟。理虽顿同。
而历位浅深。序仍不滥。圆融行部二无碍矣。就分
为十科。
△一欢喜地。】
「阿难。是善男子。于大菩提。善得通达。觉通如来。尽佛
境界。名欢喜地。」
【大菩提者。五菩提中。应是无上菩提。据本经四卷。
佛自结名无上菩提者。乃以非一切即一切。及双
离双即。三如来藏为全体。以一多相即大小无碍
乃至遍包融摄为大用。是也。此位方以通达。而未
證极。仍是明心菩提。见道位也。前云。三有众生。出
世二乘。以所知心。不能测度。今则惟许此位菩萨
不惟通达。而且善通达也。然此二句。似方标定。次
二句乃释此也。觉通如来者。即自心本觉。与佛心
妙觉。圆融无二。所谓惟妙觉明圆照法界即觉通
也。尽佛境界者。亦以三藏四义四相全体大用。摄
尽佛之妙境。此二句。表其正由觉通如来尽佛境
界。所以通达无上菩提。然通之一字。乃实證亲见。
非同文字比知。又当知。觉通二句。乃蹑前四加中
即心即佛。彼方将證未證。此则实證。又彼纵觉通
良以。十地方是真因。而地前说地。乃此真因之阶
地也。今此十地。应亦果地摄也。虽佛地方是真果。
而此十地。乃进證真果之阶地也。又以修證而言。
则十地既称真修。影显地前皆是似修。佛位既是
真證。则十地但惟似證。是则初心究竟。理虽顿同。
而历位浅深。序仍不滥。圆融行部二无碍矣。就分
为十科。
△一欢喜地。】
「阿难。是善男子。于大菩提。善得通达。觉通如来。尽佛
境界。名欢喜地。」
【大菩提者。五菩提中。应是无上菩提。据本经四卷。
佛自结名无上菩提者。乃以非一切即一切。及双
离双即。三如来藏为全体。以一多相即大小无碍
乃至遍包融摄为大用。是也。此位方以通达。而未
證极。仍是明心菩提。见道位也。前云。三有众生。出
世二乘。以所知心。不能测度。今则惟许此位菩萨
不惟通达。而且善通达也。然此二句。似方标定。次
二句乃释此也。觉通如来者。即自心本觉。与佛心
妙觉。圆融无二。所谓惟妙觉明圆照法界即觉通
也。尽佛境界者。亦以三藏四义四相全体大用。摄
尽佛之妙境。此二句。表其正由觉通如来尽佛境
界。所以通达无上菩提。然通之一字。乃实證亲见。
非同文字比知。又当知。觉通二句。乃蹑前四加中
即心即佛。彼方将證未證。此则实證。又彼纵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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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未尽境。此则不但通而且尽。所以增胜而为圣
位矣。华严说。此菩萨善知诸地障与对治等十句。
皆言善知。亦似通达。末后结以转入佛地。方似尽
境。然通达地上修因之事。恐未合此无上菩提。二
经之旨。似稍别也。智者详之。结名欢喜者。于所希
望。初得通达故也。金光明云。初證得出世之心。昔
所未得。而今始得。于大事用。如其所愿。悉皆成就。
生极喜乐也。
△二离垢地。】
「异性入同。同性亦灭。名离垢地。」
【蹑前位。则觉通如来。即九界异性。入一佛境。名异
性入同。始證必不忘于佛境。而佛境当情。即此便
为清净本然中之微垢也。是须将此同性亦复灭
除。方所谓离垢清净。又若蹑前四加中。非心非佛。
彼方加功。此亦实證也。又彼非心非佛。数量销灭。
方是异性入同。此复将此同性。亦灭进證体垢。亦
见增胜。而成二地圣位矣。华严金光皆表离诸破
戒之垢。旨似颇异。不必强同。若以堕异堕同。即名
破戒。此固甚深。而亦似强合矣。
△三发光地。】
「净极明生。名发光地。」
【净极二字。全蹑离垢而言。前位方以离垢。未至离
离。今复将离垢之离亦复远离。是为净极。真觉显
露。是为明生。譬如古镜。离垢之后。更加拂拭。则净
而生明。自然之理。盖生佛异同。情垢细障。既净无
馀。则本有照用。显泄而不容遏密。所谓净极光通
位矣。华严说。此菩萨善知诸地障与对治等十句。
皆言善知。亦似通达。末后结以转入佛地。方似尽
境。然通达地上修因之事。恐未合此无上菩提。二
经之旨。似稍别也。智者详之。结名欢喜者。于所希
望。初得通达故也。金光明云。初證得出世之心。昔
所未得。而今始得。于大事用。如其所愿。悉皆成就。
生极喜乐也。
△二离垢地。】
「异性入同。同性亦灭。名离垢地。」
【蹑前位。则觉通如来。即九界异性。入一佛境。名异
性入同。始證必不忘于佛境。而佛境当情。即此便
为清净本然中之微垢也。是须将此同性亦复灭
除。方所谓离垢清净。又若蹑前四加中。非心非佛。
彼方加功。此亦实證也。又彼非心非佛。数量销灭。
方是异性入同。此复将此同性。亦灭进證体垢。亦
见增胜。而成二地圣位矣。华严金光皆表离诸破
戒之垢。旨似颇异。不必强同。若以堕异堕同。即名
破戒。此固甚深。而亦似强合矣。
△三发光地。】
「净极明生。名发光地。」
【净极二字。全蹑离垢而言。前位方以离垢。未至离
离。今复将离垢之离亦复远离。是为净极。真觉显
露。是为明生。譬如古镜。离垢之后。更加拂拭。则净
而生明。自然之理。盖生佛异同。情垢细障。既净无
馀。则本有照用。显泄而不容遏密。所谓净极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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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也。华严明此菩萨大发真净六种神通意相似
也。结发光即生明也。
△四焰慧地。】
「明极觉满。名𦦨慧地。」
【明极蹑前明生。盖前位。如火始然。光明始生。未至
明满。此位则如火炽然成大猛聚。惟识与金光。皆
言烧烦恼薪。此虽理深。亦必有微细惑障为其所
烁绝也。而言觉满者。盖明称性。故言觉满。所谓寂
照含虚空也。华严此位全修助道三十七品。所谓
菩提分法。似正烧薪之意。然文中乃表生法王家
似同此经四住。不可不详细玩。此诸地上文多约
其所證理之浅深。以立位次。不同彼经多陈修断。
来哲无党。但究义而较分剂。不可秪观文之广略
而分胜劣也。结名焰慧者。表如𦦨之慧有𦦨绝之
胜用而巳。
△五难胜地。】
「一切同异。所不能至。名难胜地。」
【首二句。以初地觉通。如来异性灭而惟一佛境。二
地同性灭而佛境亦忘。初复清净本然。了无挂碍。
自此复经两地。由净而明。由明而满。则前之异同
远离之久故。至此杳不相及。盖理极圆融。无复同
异之可见。结名难胜者。一切世出世间。迥不能齐。
况能过胜乎。惟识谓。此地真俗两智。行相相违。合
令相应。极难胜故。是彼真俗。似类同异。然彼合之
最胜。此则迥脱难齐。权实偏圆。旨趣有殊。但相似
而巳。
△六现前地。】
也。结发光即生明也。
△四焰慧地。】
「明极觉满。名𦦨慧地。」
【明极蹑前明生。盖前位。如火始然。光明始生。未至
明满。此位则如火炽然成大猛聚。惟识与金光。皆
言烧烦恼薪。此虽理深。亦必有微细惑障为其所
烁绝也。而言觉满者。盖明称性。故言觉满。所谓寂
照含虚空也。华严此位全修助道三十七品。所谓
菩提分法。似正烧薪之意。然文中乃表生法王家
似同此经四住。不可不详细玩。此诸地上文多约
其所證理之浅深。以立位次。不同彼经多陈修断。
来哲无党。但究义而较分剂。不可秪观文之广略
而分胜劣也。结名焰慧者。表如𦦨之慧有𦦨绝之
胜用而巳。
△五难胜地。】
「一切同异。所不能至。名难胜地。」
【首二句。以初地觉通。如来异性灭而惟一佛境。二
地同性灭而佛境亦忘。初复清净本然。了无挂碍。
自此复经两地。由净而明。由明而满。则前之异同
远离之久故。至此杳不相及。盖理极圆融。无复同
异之可见。结名难胜者。一切世出世间。迥不能齐。
况能过胜乎。惟识谓。此地真俗两智。行相相违。合
令相应。极难胜故。是彼真俗。似类同异。然彼合之
最胜。此则迥脱难齐。权实偏圆。旨趣有殊。但相似
而巳。
△六现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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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真如。性净明露。名现前地。」
【夫自地前。加功用行。由贤希圣。乃至入地。销异灭
同。明生觉满。由是迥超同异。而有为功用。最胜胜
极。无能胜者。然而极尽有为。则无为真如。性方显
现。故以现前名地。良以。圆顿人发心。即顿悟真如
妙性。忘情佛境。然而五住未破。心垢未除。其于真
如。尚属比知。岂即亲證。今由似修而历真修。极尽
有为功行。将至无功用行。故于斯地。真如方始显
现。初得亲證。然而真如全体大用。当在八九两地。
而八地真无功用。此地方到无为。始显真如而巳。
又此但约性显而名现前。华严金光。多明功行显
现。似亦殊旨。故不烦引也。
△七远行地。】
「尽真如际。名远行地。」
【前位真如。方得显现。尚未全彰。况能行尽。此则尽
其实际。莫不彻至。温陵曰。同异不至。则真如净性
明露现前矣。真如现前。分證则局。尽际乃远。迥超
极造。故名远行。吴兴曰。尽真如际者。斯是无际之
际。理既无际。行岂近乎。
○此经从五地同异不至。
则有为功用即巳毕竟。六地无为真理即巳现前。
至此则真际全彰。华严此地方明功用极至。且但
言功用殊胜。而总不言本理显现。似亦殊旨。智者
详之。
△八不动地。】
「一真如心。名不动地。」
【温陵曰。既尽其际。乃全得其体一真凝常。故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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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六地真如方以显现。七地方以全彰。而实未
即用为巳心。今言一真如心者。巳心佛心二俱圆
泯。惟一真如本心。即一真如法界而巳。名以不动
者。动即变也。而如理精真。一无变异。故云尔也。菩
萨当住此地。根身器界。一尘一毛。悉是真如自心。
所谓彻法底源。无动无坏。故以不动名之。盖自初
心领悟者。至此而亲證不谬矣。华严此地方明十
身互作。又于此地。而列十地别名。亦有童真之号。
至偈明乎八住。颇似同此经八住。合前四住生贵
之意。推度不可不甄别也。更俟后文。以通伸详辩。
△九善慧地。又二。一正明本地。】
「发真如用。名善慧地。」
【前位是得真如全体。此位是发真如大用。称体起
用。自然之理。华严金光。多指功行。而此经似说本
真自体自用。前位如一尘一毛皆清净本然周遍
法界。此位则一一互摄互入。即遍即包等。十玄业
用。皆真如用也。结名善慧应即法界无障碍智也。
问七行之尘界互现。五向之依正互涉。与斯何异。
答七行方有是行。五向方有是愿。未说亲證本真
自体自用法尔本具者。显现发挥。此真修位中。相
似亲證。故大不同。详此十圣行相。与华严多所不
同。故推圣言。以求至理。非敢妄生去取。若华严惟
识金光皆言。此地具四无碍辩。为大法师。最善说
法。然华严发明说法境界亦大不思议。谓其能令
○六地真如方以显现。七地方以全彰。而实未
即用为巳心。今言一真如心者。巳心佛心二俱圆
泯。惟一真如本心。即一真如法界而巳。名以不动
者。动即变也。而如理精真。一无变异。故云尔也。菩
萨当住此地。根身器界。一尘一毛。悉是真如自心。
所谓彻法底源。无动无坏。故以不动名之。盖自初
心领悟者。至此而亲證不谬矣。华严此地方明十
身互作。又于此地。而列十地别名。亦有童真之号。
至偈明乎八住。颇似同此经八住。合前四住生贵
之意。推度不可不甄别也。更俟后文。以通伸详辩。
△九善慧地。又二。一正明本地。】
「发真如用。名善慧地。」
【前位是得真如全体。此位是发真如大用。称体起
用。自然之理。华严金光。多指功行。而此经似说本
真自体自用。前位如一尘一毛皆清净本然周遍
法界。此位则一一互摄互入。即遍即包等。十玄业
用。皆真如用也。结名善慧应即法界无障碍智也。
问七行之尘界互现。五向之依正互涉。与斯何异。
答七行方有是行。五向方有是愿。未说亲證本真
自体自用法尔本具者。显现发挥。此真修位中。相
似亲證。故大不同。详此十圣行相。与华严多所不
同。故推圣言。以求至理。非敢妄生去取。若华严惟
识金光皆言。此地具四无碍辩。为大法师。最善说
法。然华严发明说法境界亦大不思议。谓其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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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无情遍演法音等。资中曰。华严名此菩萨具
四无碍智。作大法师。演说无量阿僧祇句义。无有
穷尽。故名发真如用。
○予谓说法固亦可以说为
发用。然方是大用中一用耳。故明用不遗说法。而
说法岂尽大用耶。馀地皆不尽同。此何必同乎。故
须具足十玄。方为称真之用。然亦岂遗说法。
△二
结释通名。】
「阿难。是诸菩萨。从此巳往。修习毕功。功德圆满。亦目
此地。名修习位。」
【诸之一字。非但只指九地巳往者。乃通指上位。或
惟四加以至九地。以佛于四加前总结过四十一
心。显彼是修位前诸方便心也。此复总结故。宜但
从四加显修位耳。修习下二句。以自初心顿悟妙
真如性。由是历位修断。以至于此真如全体大用
亲造实到。无欠无馀。故云尔也。又若二句。别以分
属。自四加至六地。修习毕功。以次位即入无为故
也。自七地至九地。功德圆满。谓真如本具性功德
毕显。又后位但惟取證故也。末二句。明标自此地
以前通名修习。而实彰显后三位修意少而證意
多也。此亦不违相宗。但以十地总修习位也。
△十
法云地。】
「慈阴妙云。䨱涅槃海。名法云地。」
【旧解多种。似各偏缺。而名义亦不相顾(吴兴。以上句属于慈。
而次句以众生本寂灭相为涅槃海。是但利生也。温陵。亦以上句总属于慈。而但标为自巳果德。却以下
四无碍智。作大法师。演说无量阿僧祇句义。无有
穷尽。故名发真如用。
○予谓说法固亦可以说为
发用。然方是大用中一用耳。故明用不遗说法。而
说法岂尽大用耶。馀地皆不尽同。此何必同乎。故
须具足十玄。方为称真之用。然亦岂遗说法。
△二
结释通名。】
「阿难。是诸菩萨。从此巳往。修习毕功。功德圆满。亦目
此地。名修习位。」
【诸之一字。非但只指九地巳往者。乃通指上位。或
惟四加以至九地。以佛于四加前总结过四十一
心。显彼是修位前诸方便心也。此复总结故。宜但
从四加显修位耳。修习下二句。以自初心顿悟妙
真如性。由是历位修断。以至于此真如全体大用
亲造实到。无欠无馀。故云尔也。又若二句。别以分
属。自四加至六地。修习毕功。以次位即入无为故
也。自七地至九地。功德圆满。谓真如本具性功德
毕显。又后位但惟取證故也。末二句。明标自此地
以前通名修习。而实彰显后三位修意少而證意
多也。此亦不违相宗。但以十地总修习位也。
△十
法云地。】
「慈阴妙云。䨱涅槃海。名法云地。」
【旧解多种。似各偏缺。而名义亦不相顾(吴兴。以上句属于慈。
而次句以众生本寂灭相为涅槃海。是但利生也。温陵。亦以上句总属于慈。而但标为自巳果德。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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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为如来果海。谓两。相称合。是乃人分自他。而法惟目果也。又法云二字惟识谓。大法智云。含众德水。充
满法身。金光明谓。法身如虚空。智慧如大云。皆能遍满覆一切故。华严谓。受大智职。增长无量智慧功德。
名为住法云地。是皆似以法为法身。云为智云。总是理智孚契之意)今别解之。上八
字为义。末四字结名。义中慈妙是法。慈目利他之
悲。妙旨自利之智。阴云是喻。阴取庇润之相。云取
充满之体。悲如阴而智如云。二者俱有盖覆之意
故。下句覆者。称合圆遍也。良以。悲智阴云。是十地
圆满因德。涅槃海。是十地将證未證之果德。涅槃
略取圆寂为义。真无不圆。而妄无不寂之谓。海者
喻此果德之量。横亘竖穷。广无边而深无底。菩萨
悲智圆满。切邻斯果。故于斯地。方以称合。而无少
欠阙也。故知前非无智无悲。但至此而称合涅槃
为胜耳。然亦不说称合佛德。恐滥等觉。结名法云
地者。以名召义。则法之一字。双含悲智。云之一字。
该摄于阴。而摄用归体。以此二字之名。召上八字
之义。可谓名义相孚矣(通上经论考之。经固佛言。论亦佛意。岂敢妄生敬慢。
轻起抑场。但旨寓于文。而圣语错综。实无定相。固不可私于所习而失其公评。亦不应避嫌而隐佛实义。
夫惟识金光。文义皆同。虽华严事用洪广。语意亦无大殊。独此经文辞简。而义迥殊。了无符同之相。且华
严四地。方说生法王家。而此经四住明言。譬如中阴。自求父母。阴信冥通。入如来种。似全同彼生法王家。
至于四地。但言明极觉满。了无生贵之意。又华严八地。方说十身相作。而异名中。亦言是童真住。此经八
住。巳云十身灵相一时具足。名童真住。至八地。但云一真如心。了无十身童真之语。又华严九地明言法
王子住。而此经独于九住。受法王子名。至九地。但云发真如用。杳无王子之称。又华严十地。显言灌顶受
职。而斯经十住。明言如国大王分委太子陈列灌顶等。至十地。但云慈阴妙云覆涅槃海。了无灌顶之相。
是华严四八九十地位。皆同斯经住位。馀地亦但名字多同。义亦不类。至于两经住位。亦但名字多同。而
满法身。金光明谓。法身如虚空。智慧如大云。皆能遍满覆一切故。华严谓。受大智职。增长无量智慧功德。
名为住法云地。是皆似以法为法身。云为智云。总是理智孚契之意)今别解之。上八
字为义。末四字结名。义中慈妙是法。慈目利他之
悲。妙旨自利之智。阴云是喻。阴取庇润之相。云取
充满之体。悲如阴而智如云。二者俱有盖覆之意
故。下句覆者。称合圆遍也。良以。悲智阴云。是十地
圆满因德。涅槃海。是十地将證未證之果德。涅槃
略取圆寂为义。真无不圆。而妄无不寂之谓。海者
喻此果德之量。横亘竖穷。广无边而深无底。菩萨
悲智圆满。切邻斯果。故于斯地。方以称合。而无少
欠阙也。故知前非无智无悲。但至此而称合涅槃
为胜耳。然亦不说称合佛德。恐滥等觉。结名法云
地者。以名召义。则法之一字。双含悲智。云之一字。
该摄于阴。而摄用归体。以此二字之名。召上八字
之义。可谓名义相孚矣(通上经论考之。经固佛言。论亦佛意。岂敢妄生敬慢。
轻起抑场。但旨寓于文。而圣语错综。实无定相。固不可私于所习而失其公评。亦不应避嫌而隐佛实义。
夫惟识金光。文义皆同。虽华严事用洪广。语意亦无大殊。独此经文辞简。而义迥殊。了无符同之相。且华
严四地。方说生法王家。而此经四住明言。譬如中阴。自求父母。阴信冥通。入如来种。似全同彼生法王家。
至于四地。但言明极觉满。了无生贵之意。又华严八地。方说十身相作。而异名中。亦言是童真住。此经八
住。巳云十身灵相一时具足。名童真住。至八地。但云一真如心。了无十身童真之语。又华严九地明言法
王子住。而此经独于九住。受法王子名。至九地。但云发真如用。杳无王子之称。又华严十地。显言灌顶受
职。而斯经十住。明言如国大王分委太子陈列灌顶等。至十地。但云慈阴妙云覆涅槃海。了无灌顶之相。
是华严四八九十地位。皆同斯经住位。馀地亦但名字多同。义亦不类。至于两经住位。亦但名字多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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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各差殊。凡若此者。岂可谩不加察哉吴兴。遽以地住十身之同。而抑华严为别。固大不可。以二经皆但
借名别教以诱彼而巳而义实皆天渊也。管见责之固当然。但高推华严。亦不详订异同之由。似亦未尽
理也。今有比度。试与智者商之。非敢执为定说也。斯经具二无碍法界。各一分意旨颇同华严。但辞有广
略耳。然亦未有更比华严超越之理。问今何现以十住同华严之十地耶。答佛语自在。应有两途。一者融
摄意。盖圆旨一摄一切。则初住即应摄初行初向初地。如是乃至十住即应摄十行十向十地。若此则应
十十各同。何止住地四位之同耶。二者开合意。盖佛语无定。或开前而合后。或合前而开后。今楞严。恐或
合华严住行向为十信。亦如天台合别家二十三位为后三信。是也。请言其相。答以五根初植为住义。以
进定二力。收定散诸行。以第八慧力。明言回向。九戒十愿皆向意也。由此十信合彼三十故。得以此经十
住遂对华严十地。问若是则住后诸位复是何位。答俱应是等觉开出耳。问等觉一位。安得有此多义。答
华严十定十通十忍。与斯后位。法数正均。但建立异耳。楞严分取同他。谓每于十位。皆分取定通忍三。而
同他权教。立行向加地之名。亦所以诱引于彼也。请明其相。答如十行中。前四度是忍。皆须勤勇无间故
也。禅度是定。后五智度是通。神通与智。互相资发故也。十向则初二是忍。盖十忍中。无生最胜。二向无生
可以意得也。中五是通。一总四别。总意可知。至一切处不过十方三世。乃眼耳宿命三通也。次三向神境
漏尽他心。如次三通也。后三真如皆自性定。可以意得。加地则三别。一总四加。全作于忍勤勇无间意也。
初地至四地是通。盖通达尽境。则眼耳神境宿命他心。皆极增盛。离垢可当漏尽。明生明极。仍是最胜三
明。五地至九地是定。前一引起。后四皆自性增胜定也。十地是三之总。慈悲无缘忍也。智慧无障碍通也。
称合涅槃定也。此之开合。但因二经住地之位既同。恐须如是开合。理或然矣。又华严等觉一位含摄甚
多。恐是楞严行等诸位。然上圣境界惟證。乃知终不执定。姑存之以供智者玩适。取舍随心。亦不必深诮
也)地上十位巳竟。
△九等觉一位。起信等诸经论
中。亦有于十地后不开此位者。乃合入十地耳。或
目为果。合入妙觉。然而因有多分。果惟一位。合入
十地为正。总不若今经另开。问行向地等。既即定
通忍。应即等觉。凭何又开。答等觉义长摄广前义
不摄。觉际入交。何妨另开。分为二科。一正明本位。】
借名别教以诱彼而巳而义实皆天渊也。管见责之固当然。但高推华严。亦不详订异同之由。似亦未尽
理也。今有比度。试与智者商之。非敢执为定说也。斯经具二无碍法界。各一分意旨颇同华严。但辞有广
略耳。然亦未有更比华严超越之理。问今何现以十住同华严之十地耶。答佛语自在。应有两途。一者融
摄意。盖圆旨一摄一切。则初住即应摄初行初向初地。如是乃至十住即应摄十行十向十地。若此则应
十十各同。何止住地四位之同耶。二者开合意。盖佛语无定。或开前而合后。或合前而开后。今楞严。恐或
合华严住行向为十信。亦如天台合别家二十三位为后三信。是也。请言其相。答以五根初植为住义。以
进定二力。收定散诸行。以第八慧力。明言回向。九戒十愿皆向意也。由此十信合彼三十故。得以此经十
住遂对华严十地。问若是则住后诸位复是何位。答俱应是等觉开出耳。问等觉一位。安得有此多义。答
华严十定十通十忍。与斯后位。法数正均。但建立异耳。楞严分取同他。谓每于十位。皆分取定通忍三。而
同他权教。立行向加地之名。亦所以诱引于彼也。请明其相。答如十行中。前四度是忍。皆须勤勇无间故
也。禅度是定。后五智度是通。神通与智。互相资发故也。十向则初二是忍。盖十忍中。无生最胜。二向无生
可以意得也。中五是通。一总四别。总意可知。至一切处不过十方三世。乃眼耳宿命三通也。次三向神境
漏尽他心。如次三通也。后三真如皆自性定。可以意得。加地则三别。一总四加。全作于忍勤勇无间意也。
初地至四地是通。盖通达尽境。则眼耳神境宿命他心。皆极增盛。离垢可当漏尽。明生明极。仍是最胜三
明。五地至九地是定。前一引起。后四皆自性增胜定也。十地是三之总。慈悲无缘忍也。智慧无障碍通也。
称合涅槃定也。此之开合。但因二经住地之位既同。恐须如是开合。理或然矣。又华严等觉一位含摄甚
多。恐是楞严行等诸位。然上圣境界惟證。乃知终不执定。姑存之以供智者玩适。取舍随心。亦不必深诮
也)地上十位巳竟。
△九等觉一位。起信等诸经论
中。亦有于十地后不开此位者。乃合入十地耳。或
目为果。合入妙觉。然而因有多分。果惟一位。合入
十地为正。总不若今经另开。问行向地等。既即定
通忍。应即等觉。凭何又开。答等觉义长摄广前义
不摄。觉际入交。何妨另开。分为二科。一正明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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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来逆流。如是菩萨。顺行而至。觉际入交。名为等觉。」
【此位将明菩萨始觉等于如来妙觉。故先举如来。
而言逆流者。盖谓如来巳先證入妙觉果海。无复
进取。但惟不舍众生。倒驾慈航。逆流而出。而此菩
萨。乃言顺行而至者。谓其进取未竟。方趣果海顺
流而入也。觉际入交者。菩萨始觉与佛妙觉。分剂
正齐。但有顺逆之不同耳。譬如入海采宝者。前商
巳得诸宝。逆流而出。到于海门。后啇方以进取。顺
流而入。亦到海门。是二船恰齐。但前商船头向外。
后商船头向内。为不同耳。吴兴曰。璎珞经云。等觉
照寂。妙觉寂照。即其义焉。温陵曰。十地菩萨。混俗
度生。与如来同。但所趋逆顺。与如来异。盖如来逆
流。出同万物。菩萨顺流。入趋妙觉。巳至觉际。故名
入交。与佛无间。故名等觉。即解脱道前无间道也。
△二出所得慧。】
「阿难。从乾慧心。至等觉巳。是觉始获金刚心中初乾
慧地。」
【首二句。通前总蹑见始终同名乾慧。而实名同义
别耳。言从乾慧至等觉者。中间所摄五十四位。并
能摄二位。共五十六。总以结尽。是觉即指等觉。金
刚心者。解脱道前。无间极力。至坚至利。能断无明
生相微细惑体。故云尔也。然连此以称乾慧者。显
是究竟乾慧。拣异前之初心乾慧也。温陵曰。前名
乾慧。以未与如来法流水接。此名乾慧。以未与如
卷八 第 415a 页 X12-0415.png
来妙庄严海接。吴兴曰。以障妙觉无明初乾。未与
究竟如来法流水接故也。
○初乾即是始获。盖表
前位皆未能得此慧。至此始得初乾矣。诸师于此。
或但合入等觉。或更别开一位。愚谓。详玩是觉始
获四字。则合于等觉。固无不可然。更玩至巳二字。
断是等之后心。则别开亦通。今但取五十五位。则
合之。为是取单复十二及六十圣位则开之。乃宜
以佛语自在类多。开合无定。不应执于一也。
△十
妙觉一位。】
「如是重重。单复十二。方尽妙觉。成无上道。」
【初八字。结上因位尽也。一字但局一位为单。一字
总包十位为复。十二者。或单或复。共成十二也。当
依温陵。取一乾二信三住四行五向六煖七顶八
忍九世十地十一等十二金也。于中乾煖顶忍世
等金七位为单。信住行向地五位为复也。末八字
正明究竟果位。总前位皆趋此果。至此方收成功。
获无上正真之实果也。尽妙觉者。谓因位初心圆
人始觉。虽渐次而深。以本始未一能所未忘。皆未
尽妙。乃至等觉。亦但至齐。而尚未能一。今于最后
一刹那间。證入斯位。但惟本觉。无别始觉。能所净
尽。寂照一如。万事万理。划然一体。故称为妙也。究
实其体。不越前四卷中三如来藏。其用不越彼四
义四相。所谓十玄德相。十玄业用。一时具足。而穷
玄极妙。不可思议矣。无上道者。以圆顿初心。虽与
究竟如来法流水接故也。
○初乾即是始获。盖表
前位皆未能得此慧。至此始得初乾矣。诸师于此。
或但合入等觉。或更别开一位。愚谓。详玩是觉始
获四字。则合于等觉。固无不可然。更玩至巳二字。
断是等之后心。则别开亦通。今但取五十五位。则
合之。为是取单复十二及六十圣位则开之。乃宜
以佛语自在类多。开合无定。不应执于一也。
△十
妙觉一位。】
「如是重重。单复十二。方尽妙觉。成无上道。」
【初八字。结上因位尽也。一字但局一位为单。一字
总包十位为复。十二者。或单或复。共成十二也。当
依温陵。取一乾二信三住四行五向六煖七顶八
忍九世十地十一等十二金也。于中乾煖顶忍世
等金七位为单。信住行向地五位为复也。末八字
正明究竟果位。总前位皆趋此果。至此方收成功。
获无上正真之实果也。尽妙觉者。谓因位初心圆
人始觉。虽渐次而深。以本始未一能所未忘。皆未
尽妙。乃至等觉。亦但至齐。而尚未能一。今于最后
一刹那间。證入斯位。但惟本觉。无别始觉。能所净
尽。寂照一如。万事万理。划然一体。故称为妙也。究
实其体。不越前四卷中三如来藏。其用不越彼四
义四相。所谓十玄德相。十玄业用。一时具足。而穷
玄极妙。不可思议矣。无上道者。以圆顿初心。虽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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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来同一觉道。而圆融不碍行部。位位皆以前前
为下。后后为上。则知因中诸位。莫不有上。斯位则
證极而无复加上。故云无上道也。所谓无上菩提
无上涅槃等。皆其异号。正答因果诸位一大科巳
竟。
△二总拣非实非染。】
「是种种地。皆以金刚观察如幻十种深喻。奢摩他中。
用诸如来毗婆舍那。清净修證。渐次深入。」
【种种地。即指上因地与果地也。果地虽一。因地重
重。故言种种。金刚者。即前所谓金刚王宝觉。盖自
初住圆通之位。巳即分證。位位转深。至等觉则究
竟金刚心也。故知金刚乃甚深般若之名。是即实
相之观照。所谓如珠有光。还照珠体。前劣后胜。一
体而巳。观察者。即以金刚宝觉照之也。温陵曰。种
种地。单复十二位也。十喻者。幻人阳𦦨水月空华
谷响乾城梦影像化也。
○深喻者。喻此金刚所照
之修。皆如幻等。所谓如幻三摩提。无一实体。终不
著相。永明云。修习空华梵行等。是也。总表无修之
修。正以拣彼凡小执于事相之实修也。奢摩他。前
文考佛答处。巳作自性本具圆定。而以照见于此。
为微密观照。至于毗婆舍那。前文问答皆无是名。
按深密经。佛以无分别观为奢摩他。以差别观为
毗婆舍那。似分照真俗之意。今详味斯经语脉。似
不全同彼意。良以。无分别之语。固不违于性定。而
差别云者。仍可参详。今言奢摩他中。显是于自性
为下。后后为上。则知因中诸位。莫不有上。斯位则
證极而无复加上。故云无上道也。所谓无上菩提
无上涅槃等。皆其异号。正答因果诸位一大科巳
竟。
△二总拣非实非染。】
「是种种地。皆以金刚观察如幻十种深喻。奢摩他中。
用诸如来毗婆舍那。清净修證。渐次深入。」
【种种地。即指上因地与果地也。果地虽一。因地重
重。故言种种。金刚者。即前所谓金刚王宝觉。盖自
初住圆通之位。巳即分證。位位转深。至等觉则究
竟金刚心也。故知金刚乃甚深般若之名。是即实
相之观照。所谓如珠有光。还照珠体。前劣后胜。一
体而巳。观察者。即以金刚宝觉照之也。温陵曰。种
种地。单复十二位也。十喻者。幻人阳𦦨水月空华
谷响乾城梦影像化也。
○深喻者。喻此金刚所照
之修。皆如幻等。所谓如幻三摩提。无一实体。终不
著相。永明云。修习空华梵行等。是也。总表无修之
修。正以拣彼凡小执于事相之实修也。奢摩他。前
文考佛答处。巳作自性本具圆定。而以照见于此。
为微密观照。至于毗婆舍那。前文问答皆无是名。
按深密经。佛以无分别观为奢摩他。以差别观为
毗婆舍那。似分照真俗之意。今详味斯经语脉。似
不全同彼意。良以。无分别之语。固不违于性定。而
差别云者。仍可参详。今言奢摩他中。显是于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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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中。又言用诸如来毗婆舍那。而下复赘以清净
修證。显是从性起修。则毗婆舍那。全归修意。盖是
不离自性定中。双用即定之慧与夫即慧之定。而
定慧圆融之意也。然更须知。仍是合性修兼定慧。
双收前二。以结归禅那而巳。末言渐次深入者。盖
是圆融不碍行部。而务臻究竟宝所。终不化城中
止矣。
△三归重初心劝进。】
「阿难。如是皆以三增进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
提路。」
【此之归重初心以劝进。欲人由下学以上达也。良
以。圆人顿悟虽穷尽因果。而发足进取。须重初心。
故今此经谈位。既始于三种渐次。而学者岂可不
从此以策力哉。故此节深意诚在此耳。吴兴曰。三
增进者。即渐次也。前三文下。皆结示云。是名增进
修行渐次。又云。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五
十五位者。除前乾慧。由信至等觉。是也。问何故除
乾慧。而又不取妙觉。答既言真菩提路。则显乾慧
非真妙觉非路。
△四判决邪正令辨。】
「作是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
【欲人舍邪而归正也。吴兴曰。须知圆教之外三乘
所修。皆属邪观。
○此对胜拣劣为邪。非叛道之邪
也。孤山曰。圆教地位。以六即配。则十信为相似即。
初住以后。为分真即。妙觉为究竟即。
○此天台所
判。圆教所独。渐教有六无即。顿教有即无六。今行
修證。显是从性起修。则毗婆舍那。全归修意。盖是
不离自性定中。双用即定之慧与夫即慧之定。而
定慧圆融之意也。然更须知。仍是合性修兼定慧。
双收前二。以结归禅那而巳。末言渐次深入者。盖
是圆融不碍行部。而务臻究竟宝所。终不化城中
止矣。
△三归重初心劝进。】
「阿难。如是皆以三增进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
提路。」
【此之归重初心以劝进。欲人由下学以上达也。良
以。圆人顿悟虽穷尽因果。而发足进取。须重初心。
故今此经谈位。既始于三种渐次。而学者岂可不
从此以策力哉。故此节深意诚在此耳。吴兴曰。三
增进者。即渐次也。前三文下。皆结示云。是名增进
修行渐次。又云。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五
十五位者。除前乾慧。由信至等觉。是也。问何故除
乾慧。而又不取妙觉。答既言真菩提路。则显乾慧
非真妙觉非路。
△四判决邪正令辨。】
「作是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
【欲人舍邪而归正也。吴兴曰。须知圆教之外三乘
所修。皆属邪观。
○此对胜拣劣为邪。非叛道之邪
也。孤山曰。圆教地位。以六即配。则十信为相似即。
初住以后。为分真即。妙觉为究竟即。
○此天台所
判。圆教所独。渐教有六无即。顿教有即无六。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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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不碍圆融故。六而常即。所以六位皆佛。圆融不
碍行部故。即而常六。所以六位不滥。至于诸位所
断无明所證真如。随佛自在分合。而为多少。何敢
定数。华严百界倍增。但可准知。未必定依其数也。
良以。斯经位次不定依彼故耳。一正说经一大科
巳竟。
△二说经名。夫义者名之实。而名者义之表。
是故。因义以定名。由名以表义。名义常相须也。今
正宗委谈。三分所诠。经义略备。而能诠经名不彰。
则何以辩义而成总持耶。故即说经名焉。温陵曰。
正宗未终。而遽结经名。由初示密因。次开修證。而
卒乎极果。则经之正范毕矣。结经后文。尚属正宗。
旧名助道分者。特助道而巳。故后别列。乃正助之
辩也。分二。一文殊请名。又二。一具礼陈白。】
「尔时。文殊师利法王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
足。而白佛言。」
【初以阿难当机者。欲进多闻人于大定也而终以
文殊为请名。表总持全经非根本大智不可也。
△
二请名问持。】
「当何名是经。我及众生。云何奉持。」
【凡问经名。必兼请持法。而答名之后。多不详答奉
持。略结而巳。良由名以略文总摄多义。得其名即
得其总持之要矣。故不别答受持之法也。
△二如
来备说。分五。一从境智为名。】
「佛告文殊师利。是经名大佛顶悉怛多般怛罗无上
碍行部故。即而常六。所以六位不滥。至于诸位所
断无明所證真如。随佛自在分合。而为多少。何敢
定数。华严百界倍增。但可准知。未必定依其数也。
良以。斯经位次不定依彼故耳。一正说经一大科
巳竟。
△二说经名。夫义者名之实。而名者义之表。
是故。因义以定名。由名以表义。名义常相须也。今
正宗委谈。三分所诠。经义略备。而能诠经名不彰。
则何以辩义而成总持耶。故即说经名焉。温陵曰。
正宗未终。而遽结经名。由初示密因。次开修證。而
卒乎极果。则经之正范毕矣。结经后文。尚属正宗。
旧名助道分者。特助道而巳。故后别列。乃正助之
辩也。分二。一文殊请名。又二。一具礼陈白。】
「尔时。文殊师利法王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
足。而白佛言。」
【初以阿难当机者。欲进多闻人于大定也而终以
文殊为请名。表总持全经非根本大智不可也。
△
二请名问持。】
「当何名是经。我及众生。云何奉持。」
【凡问经名。必兼请持法。而答名之后。多不详答奉
持。略结而巳。良由名以略文总摄多义。得其名即
得其总持之要矣。故不别答受持之法也。
△二如
来备说。分五。一从境智为名。】
「佛告文殊师利。是经名大佛顶悉怛多般怛罗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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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印十方如来清净海眼。」
【首句标告及是经二字。文局第一。义通五题。下不
重标。详玩五题。皆显密双彰。而义则互通。以显密
无二。但广略持解力用异宜而巳。今第一名初十
三字。彰密楞严也。分虽各属。而释则合用。下皆放
此。密题全当科之境字。境即谛也。为智所对。文用
三重。喻表一佛顶二白伞三宝印。虽亦是喻。而直
以称法。非待法合。此之谓表法也。首三字表理体。
属真谛。前总题中通表。盖是因题立意。此对下文。
但表理体也。大之一字。贯下白伞。仍作称赞之词。
佛顶具二义。一无上而最尊。二无见而最妙。正以
表一真法界。故以大称。悉等六字。此云白伞盖。七
卷中。元有摩诃二字。故亦应有大意。今因上大字
贯下故不重标。伞盖虽亦可作二物。今以含覆用
同故但为一。此对佛顶。当表事用俗谛。若连摩诃。
即当体大。而以白伞。异相用二大。今缘佛顶表体
大。巳代摩诃。故得六字皆但属于相用。白众色之
本。今表万用清净。乃即真之俗。非同染著之用也。
伞盖正表万德张施慈悲普覆。为佛果要。用作众
生依怙也。末句。总摄上体用真俗。而为第一义谛。
以圆融绝待更无法能过之。故云无上也。宝印者。
即海印心印也。华严云。二谛融通三昧印。又云。海
印三昧威神力。法句经云。森罗及万相。一法之所
印。即诸佛祖以心印心相传之心印也。末八字显
【首句标告及是经二字。文局第一。义通五题。下不
重标。详玩五题。皆显密双彰。而义则互通。以显密
无二。但广略持解力用异宜而巳。今第一名初十
三字。彰密楞严也。分虽各属。而释则合用。下皆放
此。密题全当科之境字。境即谛也。为智所对。文用
三重。喻表一佛顶二白伞三宝印。虽亦是喻。而直
以称法。非待法合。此之谓表法也。首三字表理体。
属真谛。前总题中通表。盖是因题立意。此对下文。
但表理体也。大之一字。贯下白伞。仍作称赞之词。
佛顶具二义。一无上而最尊。二无见而最妙。正以
表一真法界。故以大称。悉等六字。此云白伞盖。七
卷中。元有摩诃二字。故亦应有大意。今因上大字
贯下故不重标。伞盖虽亦可作二物。今以含覆用
同故但为一。此对佛顶。当表事用俗谛。若连摩诃。
即当体大。而以白伞。异相用二大。今缘佛顶表体
大。巳代摩诃。故得六字皆但属于相用。白众色之
本。今表万用清净。乃即真之俗。非同染著之用也。
伞盖正表万德张施慈悲普覆。为佛果要。用作众
生依怙也。末句。总摄上体用真俗。而为第一义谛。
以圆融绝待更无法能过之。故云无上也。宝印者。
即海印心印也。华严云。二谛融通三昧印。又云。海
印三昧威神力。法句经云。森罗及万相。一法之所
印。即诸佛祖以心印心相传之心印也。末八字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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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也。十方如来。明诸佛同證也。清净者。离分别绝
能所之意。海即心海。眼即智也。谓照心海之智眼
也。上密题中所诠表之三谛。是即心海全体大用。
以智圆照此之心海。名曰海眼。然须离诸分别。一
念不生。方以默契。又如珠之有光还照珠体。体即
照而照即体。始为清净海眼。
△二从机益为名。】
「亦名救护亲因度脱阿难及此会中性比丘尼得菩
提心入遍知海。」
【诸题显密分明。独此题似乎惟显无密。然准四推
之。当亦意具。良以。救度庆喜性尼。皆凭咒力故。此
题前十八字。当是称秘咒之功能也。而阿难登伽
正以举此经之当机也。故凡务多闻而未全定力
者。皆准阿难。凡欲惑炽然不思出要者。皆准登伽。
末八字表利益也。菩提心。即前三谛圆融之心。遍
知海。即前遍照三谛之海眼也。此盖但于前题中。
加当机获益。劝人欣此入此也。问前总题中。不许
立谛。只言三藏。今何说谛。而不说藏。答前为斥绝
三观故。并谛不许。今为明境用谛。而三谛仍即三
藏而巳。
△三从性修为名。】
「亦名如来密因修證了义。」
【亦名下。上四字为密。下四字为显。总题中分属明
白。以如来密因为性具者。盖诸佛须见自心果性
本有。依此起修。方成真因。权小皆所不知。故曰密
因。修證了义者。言虽知本有。不堕无修无證。不妨
能所之意。海即心海。眼即智也。谓照心海之智眼
也。上密题中所诠表之三谛。是即心海全体大用。
以智圆照此之心海。名曰海眼。然须离诸分别。一
念不生。方以默契。又如珠之有光还照珠体。体即
照而照即体。始为清净海眼。
△二从机益为名。】
「亦名救护亲因度脱阿难及此会中性比丘尼得菩
提心入遍知海。」
【诸题显密分明。独此题似乎惟显无密。然准四推
之。当亦意具。良以。救度庆喜性尼。皆凭咒力故。此
题前十八字。当是称秘咒之功能也。而阿难登伽
正以举此经之当机也。故凡务多闻而未全定力
者。皆准阿难。凡欲惑炽然不思出要者。皆准登伽。
末八字表利益也。菩提心。即前三谛圆融之心。遍
知海。即前遍照三谛之海眼也。此盖但于前题中。
加当机获益。劝人欣此入此也。问前总题中。不许
立谛。只言三藏。今何说谛。而不说藏。答前为斥绝
三观故。并谛不许。今为明境用谛。而三谛仍即三
藏而巳。
△三从性修为名。】
「亦名如来密因修證了义。」
【亦名下。上四字为密。下四字为显。总题中分属明
白。以如来密因为性具者。盖诸佛须见自心果性
本有。依此起修。方成真因。权小皆所不知。故曰密
因。修證了义者。言虽知本有。不堕无修无證。不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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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修有證。然依无修證而起修證。故曰了义。非同
染实之修不了义也。又尽理显谈非就机覆相也。
广如总题中解。盖密因仍是前之境智。但加修證
而巳。恐悟人具见自心理智天然。而不加修證。亦
终不能究竟。所以劝人不可徒欣。仍当修此證此
也。
△四从要妙为名。】
「亦名大方广妙莲华王十方佛母陀罗尼咒。」
【亦名下。上七字。为显为最妙。大方广。取起信释乃
一心所具三义。华严作所證之法。三字以次为体
相用之三大。此乃三字并列。不同总题之赞词也。
此大乃直目性体。横亘竖穷。无边无底。相乃义相
德相。具足恒沙性功德故。大方二字。即性相对也。
广指用言。以上性相。皆属于体。称体之用。无尽无
量。无障无碍。如十玄妙用。是也。益以见斯经旨同
华严矣。莲华取义甚多。且略取于方华即果处染
常净二义。亦即表于一心三大之法。因果交彻本
具而非修生。染净不二融即而非择灭。王以自在
为义。因果染净。俱得自在。故称为王。益见斯经指
同法华矣。然则性相体用。交彻圆融。至妙无以加
焉。末八字。为密为最要。佛母表其有出生义。陀罗
尼此云总持。明其具含摄意。七卷说咒利益中。亦
称其能出生一切诸佛。显文中。亦言十方薄伽梵
一路涅槃门。俱佛母意也。陀罗尼。既总一切法。持
无量义。合于上佛母。一表出生多佛。一表舍摄多
染实之修不了义也。又尽理显谈非就机覆相也。
广如总题中解。盖密因仍是前之境智。但加修證
而巳。恐悟人具见自心理智天然。而不加修證。亦
终不能究竟。所以劝人不可徒欣。仍当修此證此
也。
△四从要妙为名。】
「亦名大方广妙莲华王十方佛母陀罗尼咒。」
【亦名下。上七字。为显为最妙。大方广。取起信释乃
一心所具三义。华严作所證之法。三字以次为体
相用之三大。此乃三字并列。不同总题之赞词也。
此大乃直目性体。横亘竖穷。无边无底。相乃义相
德相。具足恒沙性功德故。大方二字。即性相对也。
广指用言。以上性相。皆属于体。称体之用。无尽无
量。无障无碍。如十玄妙用。是也。益以见斯经旨同
华严矣。莲华取义甚多。且略取于方华即果处染
常净二义。亦即表于一心三大之法。因果交彻本
具而非修生。染净不二融即而非择灭。王以自在
为义。因果染净。俱得自在。故称为王。益见斯经指
同法华矣。然则性相体用。交彻圆融。至妙无以加
焉。末八字。为密为最要。佛母表其有出生义。陀罗
尼此云总持。明其具含摄意。七卷说咒利益中。亦
称其能出生一切诸佛。显文中。亦言十方薄伽梵
一路涅槃门。俱佛母意也。陀罗尼。既总一切法。持
无量义。合于上佛母。一表出生多佛。一表舍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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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岂非至道要术哉。此盖复于有志希修證者。具
示以最妙最要之处信乎。可以弹指超无学也。
△
五依因果为名。】
「亦名灌顶章句诸菩萨万行首楞严。汝当奉持。」
【亦名下。四字为密。馀皆显也。吴兴曰。此经从天竺
灌顶部中流出。盖约密言名灌顶章句。有诵持者。
则如来智水灌其心顶。亦如刹利之受职也。
○此
中所取因果有二。一者密题为果。以灌顶受佛职
故。职即果也。下皆属于因行。以诸菩萨万行为别
行。如前四度。首楞严三字。为大定之名。乃定慧双
融。后二度也。前之四度。皆依此而运。方成第一波
罗蜜。故为总行。若准起信论中。五行则此之万行。
即彼前四行。此之首楞严。即彼第五止观双融行
也。合此总别因行。方以感彼佛职之果。欲欣果者。
务修行也。二者密题中既曰智水灌顶。即属文殊
大智。菩萨万行即属普贤大行。智行总之为因。首
楞严。即毗卢万德圆融究竟坚固之大果也。良以。
佛说斯经。无非欲众生修大因而證大果。故此末
题终归因果也。如华严法华二题可类见矣。汝当
奉持。文局于此。而义总结五题。以上五中境智机
益性修要妙因果。皆当信奉受持。盖必以智照境。
随机受益。从性起修。尽其要妙。满其因果。方为能
奉持也。夫既说全经。而又备陈经目。则如来所以
应求而说者。可谓悉委悉尽矣。故如来委说一大
示以最妙最要之处信乎。可以弹指超无学也。
△
五依因果为名。】
「亦名灌顶章句诸菩萨万行首楞严。汝当奉持。」
【亦名下。四字为密。馀皆显也。吴兴曰。此经从天竺
灌顶部中流出。盖约密言名灌顶章句。有诵持者。
则如来智水灌其心顶。亦如刹利之受职也。
○此
中所取因果有二。一者密题为果。以灌顶受佛职
故。职即果也。下皆属于因行。以诸菩萨万行为别
行。如前四度。首楞严三字。为大定之名。乃定慧双
融。后二度也。前之四度。皆依此而运。方成第一波
罗蜜。故为总行。若准起信论中。五行则此之万行。
即彼前四行。此之首楞严。即彼第五止观双融行
也。合此总别因行。方以感彼佛职之果。欲欣果者。
务修行也。二者密题中既曰智水灌顶。即属文殊
大智。菩萨万行即属普贤大行。智行总之为因。首
楞严。即毗卢万德圆融究竟坚固之大果也。良以。
佛说斯经。无非欲众生修大因而證大果。故此末
题终归因果也。如华严法华二题可类见矣。汝当
奉持。文局于此。而义总结五题。以上五中境智机
益性修要妙因果。皆当信奉受持。盖必以智照境。
随机受益。从性起修。尽其要妙。满其因果。方为能
奉持也。夫既说全经。而又备陈经目。则如来所以
应求而说者。可谓悉委悉尽矣。故如来委说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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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巳竟。
△三阿难悟證。阿难示现多间迟钝。初以
一果闻经。中间但表开悟。并无叙證。今至经终。方
明进證。无非大权引物耳。分二。一叙所闻。又三。一
结标时众。】
「说是语巳。即时阿难及诸大众。」
【△二闻经义理。】
「得蒙如来开示密印般怛罗义。」
【此举密称显。见显密同义也。密印者。秘密心印也。
如偈云。真非真恐迷。我常不开演。正秘密意也。奢
摩他中。三如来藏。三摩提中。圆妙耳门。解巾示结。
皆所以传心印也。大白伞盖。本以名咒。今言示彼
之义。即指显文。并文所诠。莫非无外之心清净之
体普覆之用。是大白伞三字。可以收尽全经。所以
但举于此义。而叙所闻经也。
△三闻经名目。】
「兼闻此经了义名目。」
【前之五名。皆诠尽理直指之了义。非就机覆相之
名目也。盖名标总相。义演别相。得其别相。可以开
悟。得其总相。可以奉持。盖开悟宜详。而奉持宜简。
然总别互收。利益齐等。故双述显益也。
△二叙悟
證。分二。一同悟禅那。】
「顿悟禅那修进圣位。增上妙理。心虑虚凝。」
【前标时众。非止阿难。故知此悟乃大众同悟也。首
句标悟禅那者。按经。从初历谈但言奢摩他及三
摩提。而未言禅那。直至此处。始一称之。下连修进
△三阿难悟證。阿难示现多间迟钝。初以
一果闻经。中间但表开悟。并无叙證。今至经终。方
明进證。无非大权引物耳。分二。一叙所闻。又三。一
结标时众。】
「说是语巳。即时阿难及诸大众。」
【△二闻经义理。】
「得蒙如来开示密印般怛罗义。」
【此举密称显。见显密同义也。密印者。秘密心印也。
如偈云。真非真恐迷。我常不开演。正秘密意也。奢
摩他中。三如来藏。三摩提中。圆妙耳门。解巾示结。
皆所以传心印也。大白伞盖。本以名咒。今言示彼
之义。即指显文。并文所诠。莫非无外之心清净之
体普覆之用。是大白伞三字。可以收尽全经。所以
但举于此义。而叙所闻经也。
△三闻经名目。】
「兼闻此经了义名目。」
【前之五名。皆诠尽理直指之了义。非就机覆相之
名目也。盖名标总相。义演别相。得其别相。可以开
悟。得其总相。可以奉持。盖开悟宜详。而奉持宜简。
然总别互收。利益齐等。故双述显益也。
△二叙悟
證。分二。一同悟禅那。】
「顿悟禅那修进圣位。增上妙理。心虑虚凝。」
【前标时众。非止阿难。故知此悟乃大众同悟也。首
句标悟禅那者。按经。从初历谈但言奢摩他及三
摩提。而未言禅那。直至此处。始一称之。下连修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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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位。足显谈圣位处乃是说禅那耳。盖即全性而
修。三一圆融。妙极难思之定慧也。然其实体。即前
三如来藏之正因。略兼了缘二因而巳。其曰修进
圣位。足见诸位多行位也。增上殊胜也。盖迥超权
渐。乃圆顿之极则焉。心虑虚凝者。全经朗彻万象
一心海印森罗言思不及之境也。
△二别證二果。】
「断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细烦恼。」
【悟虽同众。證则各别。故此二果别就阿难。非大众
皆但證二果也。温陵曰。修道所断之惑。小乘于三
界九地。地各九品。断欲界前六品而證二果。断后
三品而證三果。断上界各九品。而證无学。
○思惑
于修道位中断之。故曰修心。然全分即通三界故。
言三界修心。所谓言通也。六品仍在欲界断之。所
谓意别也。微细拣非见惑之粗耳。阿难备闻全经。
而但进二果。既由示表多闻之劣。不劳曲会强增
华岳之高矣。请位至此。名圆位因果周。经中具示
妙定始终巳竟。
△二经后别详初心紧要。此后诸
文。仍是正宗。问正宗未尽。何遽结经。答顺序而谈。
无所隔间。义穷言尽。故应结成。如由悟而入由入
修證。从因至果。性定归元。言义俱周。岂不应结乎。
然而正谈三分。速欲知其始终故。文中虽亦略言
诸趣诸魔。不暇详叙。恐葛藤恣蔓而支离间隔于
本文也。其奈义有关要。理应委知。故于经后详发。
是则既不隔间于正文。又以不失于要义也。其关
修。三一圆融。妙极难思之定慧也。然其实体。即前
三如来藏之正因。略兼了缘二因而巳。其曰修进
圣位。足见诸位多行位也。增上殊胜也。盖迥超权
渐。乃圆顿之极则焉。心虑虚凝者。全经朗彻万象
一心海印森罗言思不及之境也。
△二别證二果。】
「断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细烦恼。」
【悟虽同众。證则各别。故此二果别就阿难。非大众
皆但證二果也。温陵曰。修道所断之惑。小乘于三
界九地。地各九品。断欲界前六品而證二果。断后
三品而證三果。断上界各九品。而證无学。
○思惑
于修道位中断之。故曰修心。然全分即通三界故。
言三界修心。所谓言通也。六品仍在欲界断之。所
谓意别也。微细拣非见惑之粗耳。阿难备闻全经。
而但进二果。既由示表多闻之劣。不劳曲会强增
华岳之高矣。请位至此。名圆位因果周。经中具示
妙定始终巳竟。
△二经后别详初心紧要。此后诸
文。仍是正宗。问正宗未尽。何遽结经。答顺序而谈。
无所隔间。义穷言尽。故应结成。如由悟而入由入
修證。从因至果。性定归元。言义俱周。岂不应结乎。
然而正谈三分。速欲知其始终故。文中虽亦略言
诸趣诸魔。不暇详叙。恐葛藤恣蔓而支离间隔于
本文也。其奈义有关要。理应委知。故于经后详发。
是则既不隔间于正文。又以不失于要义也。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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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深故。待于各科首发明之。分为二。一谈七趣劝
离。以警淹留。修楞严者。于人仙天趣。不应耽恋其
果。于修罗三涂。不应误犯其因。然后能迥超有漏
而速阶圣位也。故自经初。每曰轮转。曰诸趣。曰轮
回。曰沦溺。乃至十二类生。皆以谓此。而不及详言。
故此委谈劝离所以警淹留也。又分二。一阿难请
问。又为二。一述谢前益。】
「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
尊。慈音无遮。善开众生微细沉惑。令我今日身心快
然。得大饶益。」
【问此既谢前得益。何不分属上文。答此之礼拜。双
具二意。一则谢前。一为请后。若属前文。则请后无
拜礼有缺也。故属下可兼二意。经中凡诃斥处。皆
属折伏之威。凡示劝处。皆属摄受之德。慈音无遮
者。至教无吝惜。下愚不检择也。巧示曰善开。微细
惑开。谢破妄也。身心快然。谢显真也。其实进修取
證。皆所以终破妄显真之功耳。故二意谢尽全经。
△二更请后谈。分二。一总问诸趣。又分三。一领惟
心真实。又二。一心体本真。】
「世尊。若此妙明真净妙心本来遍圆。」
【此先直就心体。以领遍圆。所谓弥满清净中。不容
他也。
△二万法惟心。】
「如是乃至大地草木蠕动含灵本元真如。即是如来
成佛真体。」
离。以警淹留。修楞严者。于人仙天趣。不应耽恋其
果。于修罗三涂。不应误犯其因。然后能迥超有漏
而速阶圣位也。故自经初。每曰轮转。曰诸趣。曰轮
回。曰沦溺。乃至十二类生。皆以谓此。而不及详言。
故此委谈劝离所以警淹留也。又分二。一阿难请
问。又为二。一述谢前益。】
「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
尊。慈音无遮。善开众生微细沉惑。令我今日身心快
然。得大饶益。」
【问此既谢前得益。何不分属上文。答此之礼拜。双
具二意。一则谢前。一为请后。若属前文。则请后无
拜礼有缺也。故属下可兼二意。经中凡诃斥处。皆
属折伏之威。凡示劝处。皆属摄受之德。慈音无遮
者。至教无吝惜。下愚不检择也。巧示曰善开。微细
惑开。谢破妄也。身心快然。谢显真也。其实进修取
證。皆所以终破妄显真之功耳。故二意谢尽全经。
△二更请后谈。分二。一总问诸趣。又分三。一领惟
心真实。又二。一心体本真。】
「世尊。若此妙明真净妙心本来遍圆。」
【此先直就心体。以领遍圆。所谓弥满清净中。不容
他也。
△二万法惟心。】
「如是乃至大地草木蠕动含灵本元真如。即是如来
成佛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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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方就万法。以会遍圆。即是如来四字。应在本元
之上。下言本如。即性具之理。佛体即修成之实。所
谓物物阐遮那之形。名名播如来之号。
△二问何
有诸趣。】
「佛体真实。云何复有地狱饿鬼畜生修罗人天等道。」
【首句蹑上万法惟心无障无碍。云何下敌体番之。
以问如何却有障碍违心之七趣。以有等字该仙。
盖约方闻未證之时。观之现见。违碍自心。不得自
在。故言云何复有等也。
△三质自然因缘。】
「世尊。此道为复本来自有。为是众生妄习生起。」
【本来自有者。疑是无因本具也。因缘可知。
△二别
详地狱。七趣虽皆障碍。而地狱犹剧苦处。更当谨
戒。是以复详问之。分为三。一略举堕人。淫怒痴为
三毒。恶习招狱之最重者。故略举之。以该其馀也。
分三。一贪淫堕者。】
「世尊。如宝莲香比丘尼。持菩萨戒。私行淫欲。妄言行
淫非杀非偷无有业报。发是语巳。先于女根生大猛
火。后于节节猛火烧然。堕无间狱。」
【此犯有三。一犯淫。二谤戒。三误人。渐至极重。故堕
阿鼻。报则有二。一现报。谓身火烧然。二生报。即堕
无间狱也。
△二怒痴随者。】
「琉璃大王。善星比丘。琉璃为诛瞿昙族姓。善星妄说
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狱。」
【此二合说。琉璃属怒。善星邪见属痴。温陵曰。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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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王太子。废父自立。挟宿嫌诛释种。佛记其七日
当入地狱。王泛海以避。水中自然烧灭。
○宿嫌旧
恨也。有远近二因缘。远谓琉璃多劫前。曾为大鱼。
释种前身共食之。此为远因。近谓琉璃今世为释
种之甥。因礼来宾。强坐佛座。释种骂之。怀恨誓杀。
此是近缘。善星亦佛堂弟。拨无因果。经文甚明。生
陷者。谓连肉身陷下。具足现生二报。以业力强胜
故耳。
△二双质同别。】
「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
【吴兴曰。问意有二。谓别业同报别业别报。初问淫
杀妄三。即别业也。为有定处。即同报也。为复自然
下。次问别业别报。据下答意。皆是别业同报耳。
△
三求示护戒。】
「惟垂大慈。开发童蒙。令诸一切持戒众生闻决定义。
欢喜顶戴。谨洁无犯。」
【发开童蒙者。以此属人天乘事。故言开发。幼童蒙
昧也。令诸下。明其严戒。正此更详地狱之本意。然
于三摩提中。道场之始。所以严戒四重者。岂不大
有助乎。
△二如来详答分二。一赞许。】
「佛告阿难。快哉此问。令诸众生不入邪见。汝今谛听。
当为汝说。」
【快哉者。合意而喜之赞辞也。下二句。明其所以。盖
犯淫无报。法空无果。皆显然邪见。琉璃为嗔心所
蔽。不复知有恶报。亦隐然有邪见为主宰也。凡堕
当入地狱。王泛海以避。水中自然烧灭。
○宿嫌旧
恨也。有远近二因缘。远谓琉璃多劫前。曾为大鱼。
释种前身共食之。此为远因。近谓琉璃今世为释
种之甥。因礼来宾。强坐佛座。释种骂之。怀恨誓杀。
此是近缘。善星亦佛堂弟。拨无因果。经文甚明。生
陷者。谓连肉身陷下。具足现生二报。以业力强胜
故耳。
△二双质同别。】
「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
【吴兴曰。问意有二。谓别业同报别业别报。初问淫
杀妄三。即别业也。为有定处。即同报也。为复自然
下。次问别业别报。据下答意。皆是别业同报耳。
△
三求示护戒。】
「惟垂大慈。开发童蒙。令诸一切持戒众生闻决定义。
欢喜顶戴。谨洁无犯。」
【发开童蒙者。以此属人天乘事。故言开发。幼童蒙
昧也。令诸下。明其严戒。正此更详地狱之本意。然
于三摩提中。道场之始。所以严戒四重者。岂不大
有助乎。
△二如来详答分二。一赞许。】
「佛告阿难。快哉此问。令诸众生不入邪见。汝今谛听。
当为汝说。」
【快哉者。合意而喜之赞辞也。下二句。明其所以。盖
犯淫无报。法空无果。皆显然邪见。琉璃为嗔心所
蔽。不复知有恶报。亦隐然有邪见为主宰也。凡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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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鼻。多由邪巧之见。至于修罗乃至仙与人天。凡
有耽恋。而视之为乐为脱。殊不知。其为苦为缚者。
皆邪见摄。况皆障首楞严。故佛云耳。
△二说示。分
三。一备明诸趣。又二。一略示升坠根由。又为三一
约积习分判情想。又为二。一依真妄分内外。】
「阿难。一切众生。实本真净。因彼妄见。有妄习生。因此
分开内分外分。」
【本真净者。盖言妄染招报之因。皆依无妄无染之
真心中起也。妄见即惑。妄习即业。此二为因。故分
内外。下自释之。
△二释成坠升所以。众生但见六
趣升坠。而不知正因。故与释之。分二。一释坠所以。
坠谓三涂分三。一略释其名。】
「阿难。内分即是众生分内。」
【但言贪恋本趣。而不求出离者。俱为内分。则不劳
辩难。盖凡在升坠不定之时。若但恋于本位。而不
求增进者。必至于坠。事事皆然。复何疑乎。
△二转
爱属水。人间水惟趣下。而情皆化水。足知从坠无
疑矣。又二。一正明爱水。】
「因诸爱染。发起妄情。情积不休。能生爱水。」
【爱有总别二意。总谓诸情皆属于爱。爱即情也。别
如世说喜怒哀乐爱恶欲为七情。爱居其一而巳。
今总意也。良以。七情中怒恶似与爱反。而实由人
之损我所爱。方怒方恶。纵曰性情之正。是亦惑境
为实。皆爱情为本。故总属爱也。最初对境起著为
有耽恋。而视之为乐为脱。殊不知。其为苦为缚者。
皆邪见摄。况皆障首楞严。故佛云耳。
△二说示。分
三。一备明诸趣。又二。一略示升坠根由。又为三一
约积习分判情想。又为二。一依真妄分内外。】
「阿难。一切众生。实本真净。因彼妄见。有妄习生。因此
分开内分外分。」
【本真净者。盖言妄染招报之因。皆依无妄无染之
真心中起也。妄见即惑。妄习即业。此二为因。故分
内外。下自释之。
△二释成坠升所以。众生但见六
趣升坠。而不知正因。故与释之。分二。一释坠所以。
坠谓三涂分三。一略释其名。】
「阿难。内分即是众生分内。」
【但言贪恋本趣。而不求出离者。俱为内分。则不劳
辩难。盖凡在升坠不定之时。若但恋于本位。而不
求增进者。必至于坠。事事皆然。复何疑乎。
△二转
爱属水。人间水惟趣下。而情皆化水。足知从坠无
疑矣。又二。一正明爱水。】
「因诸爱染。发起妄情。情积不休。能生爱水。」
【爱有总别二意。总谓诸情皆属于爱。爱即情也。别
如世说喜怒哀乐爱恶欲为七情。爱居其一而巳。
今总意也。良以。七情中怒恶似与爱反。而实由人
之损我所爱。方怒方恶。纵曰性情之正。是亦惑境
为实。皆爱情为本。故总属爱也。最初对境起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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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染。深贪极恋坚执不舍为妄情。情积不休者。惯
习深厚。潜滋贪业也。能生爱水者。坠业巳成。下堕
所不免也。
△二历举验證。】
「是故众生心忆珍羞。口中水出。心忆前人或怜或恨。
目中泪盈。贪求财宝。心发爱涎。举体光润。心著行淫。
男女二根自然流液。」
【此但举事以验情必化水而巳。恨虽恨彼害巳。实
亦怜巳受害之苦。而发悲是即七情中怒恶。贪财
光润者。曾闻有人忽拾大银一锭。举身流汗。是也。
馀皆易知。
△三结坠原名。】
「阿难。诸爱虽别。流结是同。润湿不升。自然从坠。此名
内分。」
【流即流水。结谓受缚。上皆从坠所以。末句原其因。
此立名内分也。坠之所以竟。
△二释升所以。分三。
一略释其名。】
「阿难。外分即是众生分外。」
【明非本趣也。
△二转想属飞。飞必上升。而想必飞
腾故也。分二。一正明想飞。】
「因诸渴仰。发明虚想。想积不休。能生胜气。」
【初闻胜境。发心希望。为渴仰想。极神驰意。常远越
为虚想。想积不休者。想久观成也。能生胜气者。必
成超举之妙因也。
△二历举验證。】
「是故众生心持禁戒。举身轻清。心持咒印。顾盻雄毅。
心欲生天。梦想飞举。心存佛国。圣境冥现。事善知识。
习深厚。潜滋贪业也。能生爱水者。坠业巳成。下堕
所不免也。
△二历举验證。】
「是故众生心忆珍羞。口中水出。心忆前人或怜或恨。
目中泪盈。贪求财宝。心发爱涎。举体光润。心著行淫。
男女二根自然流液。」
【此但举事以验情必化水而巳。恨虽恨彼害巳。实
亦怜巳受害之苦。而发悲是即七情中怒恶。贪财
光润者。曾闻有人忽拾大银一锭。举身流汗。是也。
馀皆易知。
△三结坠原名。】
「阿难。诸爱虽别。流结是同。润湿不升。自然从坠。此名
内分。」
【流即流水。结谓受缚。上皆从坠所以。末句原其因。
此立名内分也。坠之所以竟。
△二释升所以。分三。
一略释其名。】
「阿难。外分即是众生分外。」
【明非本趣也。
△二转想属飞。飞必上升。而想必飞
腾故也。分二。一正明想飞。】
「因诸渴仰。发明虚想。想积不休。能生胜气。」
【初闻胜境。发心希望。为渴仰想。极神驰意。常远越
为虚想。想积不休者。想久观成也。能生胜气者。必
成超举之妙因也。
△二历举验證。】
「是故众生心持禁戒。举身轻清。心持咒印。顾盻雄毅。
心欲生天。梦想飞举。心存佛国。圣境冥现。事善知识。
卷八 第 420a 页 X12-0420.png
自轻身命。」
【亦举事以验想必成飞而巳。然此外分。虽但局在
界内。至于引事。乃是广取。岂皆局哉。持戒渐离业
累故。轻清雄毅者。亦有高举无畏之状。以乘咒神
力故也。轻身命亦视如鸿毛。无复重累。故亦属于
超脱。馀皆可知。
△三结升原名。】
「阿难。诸想虽别。轻举是同。飞动不沉。自然超越。此名
外分。」
【约积习分判情想巳竟。
△二约临终别示升坠。分
二。一约临终相现。】
「阿难。一切世间生死相续。生从顺习。死从变流。临命
终时。未舍煖触。一生善恶。俱时顿现。死逆生顺。二习
相交。」
【孤山曰。生从顺习。死从变流者。以一切众生皆爱
生而恶死也。是故生则顺其习。死则逆其习。此文
辞互略。应云。生从存住故顺习。死从变流故逆习
也。未舍煖触。谓现阴之末中后阴之初也。温陵曰。
逆顺相交。谓方死方生之间也。一切善恶之业。即
于是时。随其情想轻重而感变焉。
○末二句。似乎
当在煖触之下为顺。恐是誊译之讹耳。
△二判坠
升分量。又三。一升而不坠。又二。一先示纯想极升。
又二一无兼止于天上。】
「纯想即飞。必生天上。」
【论生天应从四王以上。盖生于天上。而卜居于天。
【亦举事以验想必成飞而巳。然此外分。虽但局在
界内。至于引事。乃是广取。岂皆局哉。持戒渐离业
累故。轻清雄毅者。亦有高举无畏之状。以乘咒神
力故也。轻身命亦视如鸿毛。无复重累。故亦属于
超脱。馀皆可知。
△三结升原名。】
「阿难。诸想虽别。轻举是同。飞动不沉。自然超越。此名
外分。」
【约积习分判情想巳竟。
△二约临终别示升坠。分
二。一约临终相现。】
「阿难。一切世间生死相续。生从顺习。死从变流。临命
终时。未舍煖触。一生善恶。俱时顿现。死逆生顺。二习
相交。」
【孤山曰。生从顺习。死从变流者。以一切众生皆爱
生而恶死也。是故生则顺其习。死则逆其习。此文
辞互略。应云。生从存住故顺习。死从变流故逆习
也。未舍煖触。谓现阴之末中后阴之初也。温陵曰。
逆顺相交。谓方死方生之间也。一切善恶之业。即
于是时。随其情想轻重而感变焉。
○末二句。似乎
当在煖触之下为顺。恐是誊译之讹耳。
△二判坠
升分量。又三。一升而不坠。又二。一先示纯想极升。
又二一无兼止于天上。】
「纯想即飞。必生天上。」
【论生天应从四王以上。盖生于天上。而卜居于天。
卷八 第 420b 页 X12-0420.png
不同游者。又按下纯情惟局极重阿鼻。此之纯想。
乃统三界诸天。故知纯情报狭。而纯想报宽也。
△
二有兼往生佛国。】
「若飞心中。兼福兼慧及与净愿。自然心开。见十方佛。
一切净土。随愿往生。」
【兼谓除善禅之外。而有兼行六度。愿见诸佛者也。
△二后示杂想差别。又二。一正论杂想。】
「情少想多。轻举非远。即为飞仙大力鬼王飞行夜叉
地行罗刹。游于四天。所去无碍。」
【轻举非远者。谓竖不越四天。横不出轮围。游者暂
到而巳。不同生者。得常居住。喻如群臣。至天子宫
阙。暂时非久。去往也。真际曰。情少想多。此通举也。
理宜等降四类分之。一情九想。即为飞仙。二情八
想。为大力鬼王。三情七想。为飞行夜叉。四情六想。
为地行罗刹。
△二兼论护教。】
「其中若有善愿善心。护持我法。或护禁戒。随持戒人。
或护神咒。随持咒者。或护禅定。保绥法忍。是等亲住
如来座下。」
【绥安也。法忍如无生法忍之类。住佛座下者。即温
陵所谓八部之类是也。
△二不升不坠。】
「情想均等。不飞不坠。生于人间。想明斯聪。情幽斯钝。」
【均等即五情五想。孤山曰。由昔情想。感今聪钝。是
知。言均等者。总报之业也。言幽明者。别报之业也。
由所习情想。各在强弱。致有聪钝之异。
○圆师所
乃统三界诸天。故知纯情报狭。而纯想报宽也。
△
二有兼往生佛国。】
「若飞心中。兼福兼慧及与净愿。自然心开。见十方佛。
一切净土。随愿往生。」
【兼谓除善禅之外。而有兼行六度。愿见诸佛者也。
△二后示杂想差别。又二。一正论杂想。】
「情少想多。轻举非远。即为飞仙大力鬼王飞行夜叉
地行罗刹。游于四天。所去无碍。」
【轻举非远者。谓竖不越四天。横不出轮围。游者暂
到而巳。不同生者。得常居住。喻如群臣。至天子宫
阙。暂时非久。去往也。真际曰。情少想多。此通举也。
理宜等降四类分之。一情九想。即为飞仙。二情八
想。为大力鬼王。三情七想。为飞行夜叉。四情六想。
为地行罗刹。
△二兼论护教。】
「其中若有善愿善心。护持我法。或护禁戒。随持戒人。
或护神咒。随持咒者。或护禅定。保绥法忍。是等亲住
如来座下。」
【绥安也。法忍如无生法忍之类。住佛座下者。即温
陵所谓八部之类是也。
△二不升不坠。】
「情想均等。不飞不坠。生于人间。想明斯聪。情幽斯钝。」
【均等即五情五想。孤山曰。由昔情想。感今聪钝。是
知。言均等者。总报之业也。言幽明者。别报之业也。
由所习情想。各在强弱。致有聪钝之异。
○圆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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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聪钝。盖于人中。分于二类。意谓想明。即是想强
情弱。所以世间有聪明者。情幽即是情强想弱。所
以世间有暗钝者。此说似通。但恐违于均等。然予
别有说焉。但于总报。大槩俱有一分聪处。如觉观
知解推度事理。胜彼下趣故。佛表其由具五想。想
体明达。所以有此聪利也。俱有一分钝处。如不具
神通不能飞举。劣彼上趣故。佛表其由具五情。情
体幽闭。所以有此暗钝也。
△三坠而不升。分为二。
一先示杂情差别。又分三。一坠畜生。】
「情多想少。流入横生。重为毛群。轻为羽族。」
【情多想少者。真际谓六情四想是也。温陵曰。横生
者。情多故沦变。带想故飞举。而业重不能但为毛
群耳。
△二坠饿鬼。】
「七情三想。沉下水轮。生于火际。受气猛火。身为饿鬼。
常被焚烧。水能害巳。无食无饮。经百千劫。」
【真际曰。七情三想。坠为饿鬼。温陵曰。俱舍说。大地
最下有金水风轮。有八寒八热地狱。在三轮之上。
此文说沉下水火风轮。又似地狱在三轮之下。疑
此所指非地下三轮。乃地狱三轮也。言水轮火际
即寒狱第八也。受气猛火。谓受火气以成身故。常
被火烧。或得水饮。亦化为火。故曰水害巳也。
△三
坠地狱。】
「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轻生有间。
重生无间。二种地狱。」
情弱。所以世间有聪明者。情幽即是情强想弱。所
以世间有暗钝者。此说似通。但恐违于均等。然予
别有说焉。但于总报。大槩俱有一分聪处。如觉观
知解推度事理。胜彼下趣故。佛表其由具五想。想
体明达。所以有此聪利也。俱有一分钝处。如不具
神通不能飞举。劣彼上趣故。佛表其由具五情。情
体幽闭。所以有此暗钝也。
△三坠而不升。分为二。
一先示杂情差别。又分三。一坠畜生。】
「情多想少。流入横生。重为毛群。轻为羽族。」
【情多想少者。真际谓六情四想是也。温陵曰。横生
者。情多故沦变。带想故飞举。而业重不能但为毛
群耳。
△二坠饿鬼。】
「七情三想。沉下水轮。生于火际。受气猛火。身为饿鬼。
常被焚烧。水能害巳。无食无饮。经百千劫。」
【真际曰。七情三想。坠为饿鬼。温陵曰。俱舍说。大地
最下有金水风轮。有八寒八热地狱。在三轮之上。
此文说沉下水火风轮。又似地狱在三轮之下。疑
此所指非地下三轮。乃地狱三轮也。言水轮火际
即寒狱第八也。受气猛火。谓受火气以成身故。常
被火烧。或得水饮。亦化为火。故曰水害巳也。
△三
坠地狱。】
「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轻生有间。
重生无间。二种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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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际曰。八情二想。生有间狱。九情一想。生无间狱。
○经文缺八情二想。意中必有。节师补之。是也。然
诸师皆谓八狱。前七为有间。第八为无间。今详后
文。另有极重阿鼻。独为一狱。则知前八俱称无间。
但较之后一。或苦稍轻。或时少短。其有间狱。当如
后文十八等狱方通也。温陵曰。下洞火轮。即八热
狱也。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谓超寒狱入热狱也。
△
二后示纯情极坠。分二。一无兼止于阿鼻。】
「纯情即沉。入阿鼻狱。」
【温陵曰。阿鼻此云无间。谓受罪苦具身量劫数寿
命五者。皆无遮间。名五无间。此惟情业最重者坠
入。至劫坏乃出。
△二有兼更生十方。】
「若沉心中。有谤大乘。毁佛禁戒。诳妄说法。虚贪信施。
滥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阿鼻地狱。」
【温陵曰。若兼谤大乘等。则此劫虽坏。更入十方阿
鼻。无有出期。以谤令无穷人堕邪见故。
△三结有
处以显别同。】
「循造恶业。虽则自招。众同分中。兼有元地。」
【前问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各私受。此答造虽各
私报有定处乃是别造同受也。元地即答定处耳。
一略示升坠根由巳竟。
△二详示坠升因果。上科
示情想为升坠因由。清浊虽殊。要之皆为系缚三
界之羁锁。非解脱世间之法故。总属于惑。此科所
言因果应即是业与苦也。诸天虽乐。而亦坏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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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所摄故。不出三道也。分为七大科。一地狱趣。此
虽诸趣并列。而本科兼答。别详地狱。分二。一发明
因习果交。又分三。一蹑前标后。】
「阿难。此等皆是彼诸众生自业所感。造十习因。受六
交报。」
【此文分明连结上科。似非别起。然上科情想意足。
下更无文。且向下相连七趣俱有详文。故知别为
详示。但前论情想自胜向劣。今详因果自劣向胜。
二劣相接。语势就便蹑之以起。非仍属上也。感字
非同凡小但是招意。此乃化意谓地狱本无。自心
业力之所化作。悟之即空。故华严偈云。应观法界
性。一切唯心造。能破地狱。经中所谓一一皆了元
因信哉。下文因果中。一切苦具。皆显心之化作。其
旨深矣。
△二开因示果。又分二。一列十习因。以明
感招十习。谓一淫。二贪。三慢。四嗔。五诈。六诳。七冤。
八见。九枉。十讼。既云为习。即当属业。而贪等仍带
惑名。则分属亦兼惑业。今以根随分之。贪瞋慢见
四根本也。淫即贪业之首。冤即随瞋之恨。诈即随
贪之谄。诳亦贪分之随。枉讼即随瞋之害。又约成
业以十恶收之。淫正身三之一。而瞋冤摄杀。诈诳
摄盗。诈诳又摄妄言绮语两舌之三。枉讼又摄妄
言两舌恶口之三。贪嗔即意三之二。见即摄于痴
分。则身三口四意三。无不周备矣。虽亦有果。但是
带言说因为多故。单言十因也。就分十。一淫习。温
虽诸趣并列。而本科兼答。别详地狱。分二。一发明
因习果交。又分三。一蹑前标后。】
「阿难。此等皆是彼诸众生自业所感。造十习因。受六
交报。」
【此文分明连结上科。似非别起。然上科情想意足。
下更无文。且向下相连七趣俱有详文。故知别为
详示。但前论情想自胜向劣。今详因果自劣向胜。
二劣相接。语势就便蹑之以起。非仍属上也。感字
非同凡小但是招意。此乃化意谓地狱本无。自心
业力之所化作。悟之即空。故华严偈云。应观法界
性。一切唯心造。能破地狱。经中所谓一一皆了元
因信哉。下文因果中。一切苦具。皆显心之化作。其
旨深矣。
△二开因示果。又分二。一列十习因。以明
感招十习。谓一淫。二贪。三慢。四嗔。五诈。六诳。七冤。
八见。九枉。十讼。既云为习。即当属业。而贪等仍带
惑名。则分属亦兼惑业。今以根随分之。贪瞋慢见
四根本也。淫即贪业之首。冤即随瞋之恨。诈即随
贪之谄。诳亦贪分之随。枉讼即随瞋之害。又约成
业以十恶收之。淫正身三之一。而瞋冤摄杀。诈诳
摄盗。诈诳又摄妄言绮语两舌之三。枉讼又摄妄
言两舌恶口之三。贪嗔即意三之二。见即摄于痴
分。则身三口四意三。无不周备矣。虽亦有果。但是
带言说因为多故。单言十因也。就分十。一淫习。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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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曰。恶业起于情惑。而淫为情惑之最。故前后皆
首明之。分四。一正明感招。】
「云何十因。阿难。一者淫习交接。发于相磨。研磨不休。
如是故有大猛火光。于中发动。」
【首四字。总徵十科。凡言交者。结搆之始。发者临时
之动。后皆仿此。接者染心会合。磨者贪求触乐感
火之故。下喻自明。舒王云。淫习研磨不休。自耗其
精。则火界炽然。于其生也尚有痟渴内热等疾。则
其死也见大猛火。宜矣。
△二即喻验知。】
「如人以手自相磨触。煖相见前。」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然。故有铁床铜柱诸事。」
【二习现行种子也。所谓业习种习之二。盖业习所
以薰种。种习所以办果。下皆仿此。相然谓成焚烧
之事也。铁床等。即火床火柱。准别经中。皆言化玉
女引罪人抱之即烧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行淫。同名欲火。菩萨见欲。
如避火坑。」
【色目者。命名呼召之意。犹言名色名目也。欲火者。
随因示果。令知惊惧也。菩萨避淫。非是勉强忍爱。
乃是惟见其为火坑。而惊避之。无毫发之爱也。以
菩萨了见过去淫火剧苦如在目前故也。此盖欲
人敬畏佛戒而勉学菩萨耳。后皆放此。
△二贪习。
贪乃吸取诸欲之总名。而淫为上首。既以别开。则
首明之。分四。一正明感招。】
「云何十因。阿难。一者淫习交接。发于相磨。研磨不休。
如是故有大猛火光。于中发动。」
【首四字。总徵十科。凡言交者。结搆之始。发者临时
之动。后皆仿此。接者染心会合。磨者贪求触乐感
火之故。下喻自明。舒王云。淫习研磨不休。自耗其
精。则火界炽然。于其生也尚有痟渴内热等疾。则
其死也见大猛火。宜矣。
△二即喻验知。】
「如人以手自相磨触。煖相见前。」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然。故有铁床铜柱诸事。」
【二习现行种子也。所谓业习种习之二。盖业习所
以薰种。种习所以办果。下皆仿此。相然谓成焚烧
之事也。铁床等。即火床火柱。准别经中。皆言化玉
女引罪人抱之即烧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行淫。同名欲火。菩萨见欲。
如避火坑。」
【色目者。命名呼召之意。犹言名色名目也。欲火者。
随因示果。令知惊惧也。菩萨避淫。非是勉强忍爱。
乃是惟见其为火坑。而惊避之。无毫发之爱也。以
菩萨了见过去淫火剧苦如在目前故也。此盖欲
人敬畏佛戒而勉学菩萨耳。后皆放此。
△二贪习。
贪乃吸取诸欲之总名。而淫为上首。既以别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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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食等馀欲。皆此习收之。分四。一正明感招。】
「二者贪习交计。发于相吸。吸揽不止。如是故有积寒
坚冰。于中冻冽。」
【计执也。谓执我我所故。起贪也。吸者揽取为巳有
也。贪之感水。如人思食。口则水出而吸之感寒。下
喻自明矣。
△二即喻验知。】
「如人以口吸缩风气。有冷触生。」
【△三所爱苦事。】
「二习相陵。故有吒吒波波罗罗青赤白莲寒冰等事。」
【陵侵也夺也。业习起贪。主于侵取。种习起苦。竟以
夺欲。吒吒等忍寒声也。莲冰色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多求。同名贪水。菩萨见贪。
如避瘴海。」
【瘴者疠气也。能令人辄病。或复致死。海巳当避。何
况更有瘴疠之气。甚言可惊避也。馀意准上。
△三
慢习分四。一正明感召。】
「三者慢习交陵。发于相恃。驰流不息。如是故有腾逸
奔流。积波为水。」
【陵欺也虐也。恃倚也。如倚财倚势等也。驰流逆上
奔流也。慢情本属于水。而性高举如水逆奔。故曰
驰流不息。如是下。方明其感召于水也。
△二即喻
验知。】
「如人口舌自相绵味。因而水发。」
【绵味即舌自绞𠻳也。
△三所感苦事。】
「二者贪习交计。发于相吸。吸揽不止。如是故有积寒
坚冰。于中冻冽。」
【计执也。谓执我我所故。起贪也。吸者揽取为巳有
也。贪之感水。如人思食。口则水出而吸之感寒。下
喻自明矣。
△二即喻验知。】
「如人以口吸缩风气。有冷触生。」
【△三所爱苦事。】
「二习相陵。故有吒吒波波罗罗青赤白莲寒冰等事。」
【陵侵也夺也。业习起贪。主于侵取。种习起苦。竟以
夺欲。吒吒等忍寒声也。莲冰色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多求。同名贪水。菩萨见贪。
如避瘴海。」
【瘴者疠气也。能令人辄病。或复致死。海巳当避。何
况更有瘴疠之气。甚言可惊避也。馀意准上。
△三
慢习分四。一正明感召。】
「三者慢习交陵。发于相恃。驰流不息。如是故有腾逸
奔流。积波为水。」
【陵欺也虐也。恃倚也。如倚财倚势等也。驰流逆上
奔流也。慢情本属于水。而性高举如水逆奔。故曰
驰流不息。如是下。方明其感召于水也。
△二即喻
验知。】
「如人口舌自相绵味。因而水发。」
【绵味即舌自绞𠻳也。
△三所感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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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习相鼓。故有血河灰河热沙毒海融铜灌吞诸事。」
【鼓如风之鼓物。皆上腾之意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我慢。名饮痴水。菩萨见慢。
如避巨溺。」
【见慢谓见自心之慢。非谓见他慢也。后皆放此。孤
山曰。痴水者。或云西土有水。饮之则痴。如此方之
贪泉也。
○溺者以水兼泥。易陷难拔之处。巨溺益
可畏矣。
△四瞋习。分四。一正明感召。】
「四者瞋习交冲。发于相忤。忤结不息。心热发火。铸气
为金。如是故有刀山铁梱剑树剑轮斧钺鎗锯。」
【交冲。即彼此抵突也。忤欺陵也。结而不息。积久转
盛也。温陵曰。心属火。气属金。瞋者由心作气。而反
动其心。加之冲击抵忤。则心火转盛。气金转刚。故
云尔也。
○肺属金而主气。亦妄理相应之谓。梱即
棍也。此亦方明感招。如修罗之雨等也。
△二即喻
验知。】
「如人衔冤。杀气飞动。」
【望气者能见其相。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击。故有宫割斩斫剉刺槌击诸事。」
【击触也亦发也。截根曰宫。刖残曰割。斫则断首。剉
乃碎尸耳。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瞋恚。名利刀剑。菩萨见瞋。
如避诛戮。」
【名利刀剑。直以果召因也。
△五诈习。亦分为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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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明感召。】
「五者诈习交诱。发于相调。引起不住。如是故有绳木
绞校。」
【诱哄诱也。调以谄言勾引也。如是下。亦方明感召。
谄盲引诱。如绳牵匣。于人故感。绳绞木校也。孤山
曰。校枷也。易云屦校灭趾荷校灭耳。
△二即喻验
知。】
「如水浸田。草木生长。」
【行谄诈者。心浸渍之久。而后能系缚于人。不能动
脱。故如水浸田。草木滋蔓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延。故有杻械枷锁鞭杖檛棒诸事。」
【锁者绳类。馀皆木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奸伪。同名谗贼。菩萨见诈。
如畏豺狼。」
【惟此即因定名。温陵曰。谗贼。奸诈败正者也。
△六
诳习。上习主于浸引。斯习主于眩惑。此诈诳之分
也。亦分四。一正明感召。】
「六者诳习交欺。发于相罔。诬罔不止。飞心造奸。如是
故有尘土屎尿秽污不净。」
【欺瞒也。罔诬也。诬虚为实。诬有为无等也。飞心运
心也。造奸设智也。神出鬼没。令人迷惑堕其计中。
温陵曰。诳者以狂言欺人。其志诬罔。其心飞扬者。
是也。
△二即喻验知。】
「如尘随风。各无所见。」
「五者诈习交诱。发于相调。引起不住。如是故有绳木
绞校。」
【诱哄诱也。调以谄言勾引也。如是下。亦方明感召。
谄盲引诱。如绳牵匣。于人故感。绳绞木校也。孤山
曰。校枷也。易云屦校灭趾荷校灭耳。
△二即喻验
知。】
「如水浸田。草木生长。」
【行谄诈者。心浸渍之久。而后能系缚于人。不能动
脱。故如水浸田。草木滋蔓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延。故有杻械枷锁鞭杖檛棒诸事。」
【锁者绳类。馀皆木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奸伪。同名谗贼。菩萨见诈。
如畏豺狼。」
【惟此即因定名。温陵曰。谗贼。奸诈败正者也。
△六
诳习。上习主于浸引。斯习主于眩惑。此诈诳之分
也。亦分四。一正明感召。】
「六者诳习交欺。发于相罔。诬罔不止。飞心造奸。如是
故有尘土屎尿秽污不净。」
【欺瞒也。罔诬也。诬虚为实。诬有为无等也。飞心运
心也。造奸设智也。神出鬼没。令人迷惑堕其计中。
温陵曰。诳者以狂言欺人。其志诬罔。其心飞扬者。
是也。
△二即喻验知。】
「如尘随风。各无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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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陵曰。如风鼓尘。使人无见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加。故有没溺腾掷飞坠漂沦诸事。」
【诳能陷害于人。故受没溺。诳须飞心鼓扬。故受腾
举。抛掷也。飞坠自腾而溺。漂沦自溺而腾也。
△四
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欺诳。同名劫杀。菩萨见诳。
如践蛇虺。」
【此坐以至重至毒之名。乃所以深戒之也。
△七冤
习。亦分为四。一正明感召。】
「七者冤习交嫌。发于衔恨。如是故有飞石投礰匣贮
车槛瓮盛囊扑。」
【嫌憎也。投即坠也。礰亦石也。常思以毒中人之所
感也。匣贮等。皆暗藏冤害所感也。孤山曰。囊扑囊
贮而扑杀之。史记始皇以囊扑两弟。
△二即喻验
知。】
「如阴毒人怀抱畜恶。」
【上句喻能感之心。下句喻所感之相。畜积也。
△二
所感苦事。】
「二习相吞。故有投掷擒捉击射抛撮诸事。」
【吞亦灭没之意。不出上二所感。惟撮属藏害。馀皆
毒中之感耳。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冤家。名违害鬼。菩萨见冤。
如饮酖酒。」
【违害鬼。违背正理。暗中害人。鬼之最恶者也。酖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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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毒。毛羽沥酒。令肠寸断。
△八见习。五利恶见。执
邪谤正。令无量人堕大陷坑。所以罪莫大焉。分四。
一正明感召。】
「八者见习交明。如萨迦耶见。戒禁取。邪悟诸业。发于
违拒。出生相反。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證执文藉。」
【明妄分别也。违拒相反诤论也。温陵曰。见习有五。
一萨迦耶。此云身见。谓执身有我。种种计著。二边
见。于一切法。执断执常。三邪见。邪悟错解。拨无因
果。四见取。非果计果。如以无想为涅槃之类。五戒
禁取。非因计因。如持牛狗戒为生天因之类。此五
总名恶见。顺邪反正。故云发于违拒。出生相反。由
其违反故。感王吏證执之境权诈鞠推之报。
○经
缺边见。该在诸业之中。又见戒禁取。巧收二见。谓
见取见与戒禁取见。即五利使也。
△二即喻验知。】
「如行路人。来往相见。」
【温陵曰。路人相见。一往一回。喻所见违反也。
○邪
见不特与正违反。亦自互相违反。如断常互违等。
此犹违他亦复违自。如自语相违自教相违等。是
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交。故有勘问权诈考讯推鞠察访披究照明
善恶童子手执文簿辞辩诸事。」
【交对待也。邪见无不对待。此皆邪妄分别谤正所
招诸苦事耳。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恶见。同名见坑。菩萨见诸
△八见习。五利恶见。执
邪谤正。令无量人堕大陷坑。所以罪莫大焉。分四。
一正明感召。】
「八者见习交明。如萨迦耶见。戒禁取。邪悟诸业。发于
违拒。出生相反。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證执文藉。」
【明妄分别也。违拒相反诤论也。温陵曰。见习有五。
一萨迦耶。此云身见。谓执身有我。种种计著。二边
见。于一切法。执断执常。三邪见。邪悟错解。拨无因
果。四见取。非果计果。如以无想为涅槃之类。五戒
禁取。非因计因。如持牛狗戒为生天因之类。此五
总名恶见。顺邪反正。故云发于违拒。出生相反。由
其违反故。感王吏證执之境权诈鞠推之报。
○经
缺边见。该在诸业之中。又见戒禁取。巧收二见。谓
见取见与戒禁取见。即五利使也。
△二即喻验知。】
「如行路人。来往相见。」
【温陵曰。路人相见。一往一回。喻所见违反也。
○邪
见不特与正违反。亦自互相违反。如断常互违等。
此犹违他亦复违自。如自语相违自教相违等。是
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交。故有勘问权诈考讯推鞠察访披究照明
善恶童子手执文簿辞辩诸事。」
【交对待也。邪见无不对待。此皆邪妄分别谤正所
招诸苦事耳。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恶见。同名见坑。菩萨见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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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妄偏执。如临毒壑。」
【温陵曰。是五恶见。能陷法身。故名见坑。能致业苦。
故如毒壑。行人当疾灭之。
△九枉习。以本无之事。
诬赖于人为枉。亦分四。一正明感召。】
「九者枉习交加。发于诬谤。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硙
耕磨。」
【加谓加罪于人也。合山谓见两山来合。罪人无逃
避处也。合石谓二石夹之也。馀皆可知。温陵所谓
逼压于人。感报如之。是也。
△二即喻验知。】
「如谗贼人。逼枉良善。」
【上句喻能感恶因。下句喻所感恶境。盖谗贼逼枉
良善。如恶业必招恶境。且感应相似也。
△三所感
苦事。】
「二习相排。故有押捺槌按蹙漉衡度诸事。」
【排挤挫也。相排者。业习排人。种习排巳。押捺压伏。
槌按打扑也。蹙漉榨淋出血。衡度以迫窄孔中。衡
度其身。如拔丝之状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怨谤。同名谗虎。菩萨见枉。
如遭霹雳。」
【温陵曰。谗能伤人。故名谗虎。以可惊怖。故名霹雳。
△十讼习。上习诬人本无。此习诘人所覆。然以奏
于君。告于官。为大讼。而私下表扬于众。亦讼之类
而巳。旧说反言非讼于官。岂彼官讼反非地狱之
业哉。分四。一正明感召。】
【温陵曰。是五恶见。能陷法身。故名见坑。能致业苦。
故如毒壑。行人当疾灭之。
△九枉习。以本无之事。
诬赖于人为枉。亦分四。一正明感召。】
「九者枉习交加。发于诬谤。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硙
耕磨。」
【加谓加罪于人也。合山谓见两山来合。罪人无逃
避处也。合石谓二石夹之也。馀皆可知。温陵所谓
逼压于人。感报如之。是也。
△二即喻验知。】
「如谗贼人。逼枉良善。」
【上句喻能感恶因。下句喻所感恶境。盖谗贼逼枉
良善。如恶业必招恶境。且感应相似也。
△三所感
苦事。】
「二习相排。故有押捺槌按蹙漉衡度诸事。」
【排挤挫也。相排者。业习排人。种习排巳。押捺压伏。
槌按打扑也。蹙漉榨淋出血。衡度以迫窄孔中。衡
度其身。如拔丝之状也。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怨谤。同名谗虎。菩萨见枉。
如遭霹雳。」
【温陵曰。谗能伤人。故名谗虎。以可惊怖。故名霹雳。
△十讼习。上习诬人本无。此习诘人所覆。然以奏
于君。告于官。为大讼。而私下表扬于众。亦讼之类
而巳。旧说反言非讼于官。岂彼官讼反非地狱之
业哉。分四。一正明感召。】
卷八 第 424a 页 X12-0424.png
「十者讼习交諠。发于藏覆。如是故有鉴见照烛。」
【諠诤也。藏覆者。人阴私隐暗恶事也。鉴等即所谓
业镜台前。盖好发人之隐恶。而感召阴府乃照出
巳私。正感应之妙也。
△二即喻验知。】
「如于日中不能藏影。」
【我发人覆。如好立于日中。神照我私。如不能藏身
影也。今现见攻人之恶者。人亦攻其恶。此必然之
理也。
△三所感苦事。】
「二习相陈。故有恶友业镜火珠披露宿业对验诸事。」
【陈献白也。业习中献白人事。种习中献白巳事。故
曰二习交陈。恶友冤家执对也。火珠照同业镜。
△
四引圣示戒。】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覆藏。同名阴贼。菩萨观覆。
如戴高山履于巨海。」
【惟此习示戒。不同诸文皆戒本习。此文本是讼习。
讼乃发人之覆也。今不戒讼而戒覆。意欲拔惹讼
之根本。故自在变其文耳。温陵曰。阴贼发则自害
覆罪适足以自压自坠。故如戴山履海也。
○问总
标十习。而文中各言二习。环师释为能所一向宗
之。今言业习与种习。虽亦稍明。似未极显。请更详
之。答诸文首三句即业习。所为之实事。是招果之
因也。第二句不休不止等。积熏成种也。如是下。即
命终之初。种习所发之境。是引果之缘也。如人下
取喻令验其妄理相应耳。二习下。方言果中所受
卷八 第 424b 页 X12-0424.png
实事故。皆结以诸事。良以。业习具因。种习发缘。众
生平日。既以恣造业因。而不知能招后苦。命终复
以领著境缘。而不达妄发。由是因缘具足。岂不成
办地狱种种苦事。所以文中至此。皆承上而言。二
习相然相陵等。以显由因缘而后事办耳。故知下
品往生者。虽具苦因。而火车相现。急急念佛。是但
不领种习所发之境缘。遂坏苦事。不成狱果。此所
谓有因无缘。即不生也。但彼仗凭佛力。非巳智分。
则夫悟心之人。不但地狱。一切系缚。事业平日。固
当努力。突绝其因。更记临终。勿领其缘。有转身处。
则阴境现前。不随他去。方于生死少分得其自在。
切须自忖。若也道力未充。未能作主。则念佛往生。
更仗他力。万无一失矣。生死要关故此详叙。智者
宜究心焉。列十习因以明感召科巳竟。
△二列六
交果以明报应。分二。一徵标。】
「云何六报。阿难。一切众生。六识造业。所招恶报。从六
根出。」
【吴兴曰。造业招报。根识必俱。今以识为业。而报从
根者。盖业并由心。报多约色故也。所名六交报者。
璿师云。因与果交。今则不尔。但是果时。六根于恶。
报互遍也。
△二徵列恶。报从六根出者。是上标中
所释故复徵也。分六。一见报。又三。一临终见坠。】
「云何恶报从六根出。一者见报招引恶果。此见业交。
则临终时。先见猛火满十方界。亡者神识。飞坠乘烟。
生平日。既以恣造业因。而不知能招后苦。命终复
以领著境缘。而不达妄发。由是因缘具足。岂不成
办地狱种种苦事。所以文中至此。皆承上而言。二
习相然相陵等。以显由因缘而后事办耳。故知下
品往生者。虽具苦因。而火车相现。急急念佛。是但
不领种习所发之境缘。遂坏苦事。不成狱果。此所
谓有因无缘。即不生也。但彼仗凭佛力。非巳智分。
则夫悟心之人。不但地狱。一切系缚。事业平日。固
当努力。突绝其因。更记临终。勿领其缘。有转身处。
则阴境现前。不随他去。方于生死少分得其自在。
切须自忖。若也道力未充。未能作主。则念佛往生。
更仗他力。万无一失矣。生死要关故此详叙。智者
宜究心焉。列十习因以明感召科巳竟。
△二列六
交果以明报应。分二。一徵标。】
「云何六报。阿难。一切众生。六识造业。所招恶报。从六
根出。」
【吴兴曰。造业招报。根识必俱。今以识为业。而报从
根者。盖业并由心。报多约色故也。所名六交报者。
璿师云。因与果交。今则不尔。但是果时。六根于恶。
报互遍也。
△二徵列恶。报从六根出者。是上标中
所释故复徵也。分六。一见报。又三。一临终见坠。】
「云何恶报从六根出。一者见报招引恶果。此见业交。
则临终时。先见猛火满十方界。亡者神识。飞坠乘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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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无间狱。」
【首二句。亦是总徵六报之义寄居此耳。次句仍是
总标见报。此见下。方是释本科文。斯固眼根所出
果报。然由果推因。是乃因中眼识及眼家俱意识。
造业偏多故。恶报所出。偏以眼根为主。如世因贪
美色而造罪者。是也。温陵曰。见觉属火。故感猛火。
六交皆直入无间者。就重言耳。成论云。极善极恶。
皆无中阴。所以直入。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明见。则能遍见种种恶物。生无量畏。
二者暗见。寂然不见。生无量恐。」
【此巳入狱最初所发。非同上科先见等方是引果
之缘。然每报俱有二相。多是前文所说十二尘相。
温陵曰。畏见于境。恐藏于心。
△三正详交报。】
「如是见火。烧听。能为镬汤洋铜。烧息。能为黑烟紫燄。
烧味。能为焦丸镜糜。烧触。能为热灰炉炭。烧心。能生
星水迸洒煽鼓空界。」
【此决由于造业之时。虽眼识为主。而诸识必互助
之。如贪美色者。虽由眼识所取。而耳取淫声。身著
淫触等。何所不全。而今互报。固其宜矣。譬如世之
罪人分正佐耳。岳师引体知用背为释不必然矣。
此无本根烧见。但是阙文。不必曲为之说。温陵曰。
闻听属水。故烧听能为镬汤洋铜。鼻嗅主气。故烧
息能为黑烟紫𦦨。舌主味。九糜味类也。身主触。灰
炭触类也。心正属火。烧之转炽。故迸洒煽鼓。
△二
【首二句。亦是总徵六报之义寄居此耳。次句仍是
总标见报。此见下。方是释本科文。斯固眼根所出
果报。然由果推因。是乃因中眼识及眼家俱意识。
造业偏多故。恶报所出。偏以眼根为主。如世因贪
美色而造罪者。是也。温陵曰。见觉属火。故感猛火。
六交皆直入无间者。就重言耳。成论云。极善极恶。
皆无中阴。所以直入。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明见。则能遍见种种恶物。生无量畏。
二者暗见。寂然不见。生无量恐。」
【此巳入狱最初所发。非同上科先见等方是引果
之缘。然每报俱有二相。多是前文所说十二尘相。
温陵曰。畏见于境。恐藏于心。
△三正详交报。】
「如是见火。烧听。能为镬汤洋铜。烧息。能为黑烟紫燄。
烧味。能为焦丸镜糜。烧触。能为热灰炉炭。烧心。能生
星水迸洒煽鼓空界。」
【此决由于造业之时。虽眼识为主。而诸识必互助
之。如贪美色者。虽由眼识所取。而耳取淫声。身著
淫触等。何所不全。而今互报。固其宜矣。譬如世之
罪人分正佐耳。岳师引体知用背为释不必然矣。
此无本根烧见。但是阙文。不必曲为之说。温陵曰。
闻听属水。故烧听能为镬汤洋铜。鼻嗅主气。故烧
息能为黑烟紫𦦨。舌主味。九糜味类也。身主触。灰
炭触类也。心正属火。烧之转炽。故迸洒煽鼓。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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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报。分三。一临终见坠。】
「二者闻报。招引恶果。此闻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波涛
没溺天地。亡者神识。降注乘流。入无间狱。」
【温陵曰。闻听属水。故观听旋复。则水不能溺。依之
造业。则能感波涛。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开听。听种种闹。精神愗乱。二者闭听。
寂无所闻。幽魄沉没。」
【文变开闭二听。意仍动静二尘。
△三正详交报。】
「如是闻波。注闻。则能为责为诘。注见。则能为雷为吼。
为恶毒气。注息。则能为雨为雾。洒诸毒蛊。周满身体。
注味。则能为脓为血。种种杂秽。注触。则能为畜为鬼。
为粪为尿。注意。则能为电为雹。摧碎心魄。」
【温陵曰。注闻发声。故为责罪诘情之事。注见能为
雷吼者。闻波属阴。见火为阳。阴阳相薄成雷故也。
注息为雨雾。水随气变也。注味为脓血。水随味变
也。注触为畜鬼。水随形变也。注意为雷雹。意出于
心。水火交感也。一切物理。莫不因五行乘阴阳以
变化。故此随根转变之事。皆不出此。
○岳师。引易
经。离为目为火。坎为耳为水。亦皆意也。大抵万物
不出阴阳五行。世智所知。非穷源见。万化不出自
心六根。见闻等所变。乃世智之所不知。而世尊穷
源之论。意在明此。诸师引之释文。就末明本。则无
不可。而结归皆不出此。相符世间颠倒本末。则大
不可。甚哉世智之迷人也。义学者著眼辨之。
△三
「二者闻报。招引恶果。此闻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波涛
没溺天地。亡者神识。降注乘流。入无间狱。」
【温陵曰。闻听属水。故观听旋复。则水不能溺。依之
造业。则能感波涛。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开听。听种种闹。精神愗乱。二者闭听。
寂无所闻。幽魄沉没。」
【文变开闭二听。意仍动静二尘。
△三正详交报。】
「如是闻波。注闻。则能为责为诘。注见。则能为雷为吼。
为恶毒气。注息。则能为雨为雾。洒诸毒蛊。周满身体。
注味。则能为脓为血。种种杂秽。注触。则能为畜为鬼。
为粪为尿。注意。则能为电为雹。摧碎心魄。」
【温陵曰。注闻发声。故为责罪诘情之事。注见能为
雷吼者。闻波属阴。见火为阳。阴阳相薄成雷故也。
注息为雨雾。水随气变也。注味为脓血。水随味变
也。注触为畜鬼。水随形变也。注意为雷雹。意出于
心。水火交感也。一切物理。莫不因五行乘阴阳以
变化。故此随根转变之事。皆不出此。
○岳师。引易
经。离为目为火。坎为耳为水。亦皆意也。大抵万物
不出阴阳五行。世智所知。非穷源见。万化不出自
心六根。见闻等所变。乃世智之所不知。而世尊穷
源之论。意在明此。诸师引之释文。就末明本。则无
不可。而结归皆不出此。相符世间颠倒本末。则大
不可。甚哉世智之迷人也。义学者著眼辨之。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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嗅报。亦分为三。一临终见坠。】
「三者嗅报。招引恶果。此嗅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毒气
充塞远近。亡者神识。从地涌出。入无间狱。」
【资中曰。鼻根造业。贪嗅诸香。故招毒气。以受其报。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通闻。被诸恶气。熏极心扰。二者塞闻。
气掩不通。闷绝于地。」
【二尘显然。
△三正详交报。】
「如是嗅气。冲息。则能为质为履。冲见。则能为火为炬。
冲听。则能为没为溺为洋为沸。冲味。则能为馁为爽。
冲触。则能为绽为烂。为大肉山。有百千眼。无量咂食。
冲思。则能为灰为瘴。为飞沙礰。击碎身体。」
【温陵曰。质碍也。履通也。嗅业所依。不离通塞。故冲
息为能质履也。冲见为火炬。冲听为没溺洋沸。则
见觉属火。闻听属水。明矣。饥馁乖爽由味随气变
也。绽折烂坏由体随气变也。冲思为灰沙。气依土
感也。
△四味报。亦分为三。一临终见坠。】
「四者味报。招引恶果。此味业交。则临终时。先见铁网
猛𦦨炽烈。周覆世界。亡者神识。下透桂网。倒悬其头。
入无间狱。」
【孤山曰。准眼耳鼻。云见闻嗅。此应云尝报。言味报
者。从所尝为名也。贪味。则网捕烧野。以取禽兽。故
见铁网猛𦦨之相。
○反逆弄兵。火攻陷阵。更是首
恶。皆应堕此。言透网倒悬。足显坠时皆头向下耳。
「三者嗅报。招引恶果。此嗅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毒气
充塞远近。亡者神识。从地涌出。入无间狱。」
【资中曰。鼻根造业。贪嗅诸香。故招毒气。以受其报。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通闻。被诸恶气。熏极心扰。二者塞闻。
气掩不通。闷绝于地。」
【二尘显然。
△三正详交报。】
「如是嗅气。冲息。则能为质为履。冲见。则能为火为炬。
冲听。则能为没为溺为洋为沸。冲味。则能为馁为爽。
冲触。则能为绽为烂。为大肉山。有百千眼。无量咂食。
冲思。则能为灰为瘴。为飞沙礰。击碎身体。」
【温陵曰。质碍也。履通也。嗅业所依。不离通塞。故冲
息为能质履也。冲见为火炬。冲听为没溺洋沸。则
见觉属火。闻听属水。明矣。饥馁乖爽由味随气变
也。绽折烂坏由体随气变也。冲思为灰沙。气依土
感也。
△四味报。亦分为三。一临终见坠。】
「四者味报。招引恶果。此味业交。则临终时。先见铁网
猛𦦨炽烈。周覆世界。亡者神识。下透桂网。倒悬其头。
入无间狱。」
【孤山曰。准眼耳鼻。云见闻嗅。此应云尝报。言味报
者。从所尝为名也。贪味。则网捕烧野。以取禽兽。故
见铁网猛𦦨之相。
○反逆弄兵。火攻陷阵。更是首
恶。皆应堕此。言透网倒悬。足显坠时皆头向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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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吸气。结成寒冰。冻冽身肉。二者吐气。
飞为猛火。焦烂骨髓。」
【不取尝苦尝淡。而取吸气吐气。亦自在变用而巳。
吸气必寒。吐气必热。故以发明二种苦相耳。
△三
正详交报。】
「如是尝味。历尝。则能为承为忍。历见。则能为然金石。
历听。则能为利兵刃。历息。则能为大铁笼弥覆国土。
历触。则能为弓为箭为努为射。历思。则能为飞热铁
从空而下。」
【孤山曰。为承为忍。谓发言承领忍声甘受也。温陵
曰。舌啖生命。使彼承忍。故历尝发苦。使巳承忍。依
见贪味。故能为然金石。依听发恶。故能为利兵刃。
依嗅恣贪。笼取群味。故能为大铁笼。触味伤物。故
感弓箭以自伤。缘味思物。故感飞铁以充味。
△五
触报。又分三。一临终见坠。】
「五者触报。招引恶果。此触业交。则临终时。先见大山
四面来合。无复出路。亡者神识。见大铁城。火蛇火狗。
虎狼狮子。牛头狱卒。马头罗刹。手执鎗槊。驱入城门。
向无间狱。」
【独此见相。偏恶偏多者。以淫者染合贪触。积罪如
山。败化伤伦。起杀起盗。无所不至。孤山曰。合山刀
剑。并由贪著男女身分而感也。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合触。合山逼体。骨肉血溃。二者离触。
卷八 第 426a 页 X12-0426.png
刀剑触身。心肝屠裂。」
【二尘显然。触身即分身。屠裂即剖析。皆离相也。
△
三正详交报。】
「如是合触。历触。则能为道为观为听为按。历见。则能
为烧为爇。历听。则能为撞为击为剚为射。历息。则能
为括为袋为考为缚。历尝。则能为耕为钳为斩为截。
历思。则能为坠为飞为煎为炙。」
【温陵曰。道趣狱路也。观狱王门阙两观也。厅按皆
治罪之处。皆身触所依也。括袋所以收气也。思业
飘荡。故感飞坠之事剚插刃于肉也。剚射考缚。则
相因旁举也。
△六思报。分三。一临终见坠。】
「六者思报。招引恶果。此思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恶风
吹坏国土。亡者神识。被吹上空。旋落乘风。堕无间狱。」
【温陵曰。思属土而飘荡。故先见恶风吹坏国土之
事。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不觉。迷极则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
觉知则苦。无量煎烧。痛深难忍。」
【此当生灭二尘。今改为迷觉。而又皆反言。于迷而
说不觉。于觉而说不迷耳。温陵曰。思业所依。不出
迷觉。荒奔迷思也。知苦觉思也。
△三正详交报。】
「如是邪思。结思。则能为方为所。结见。则能为鉴为證。
结听。则能为大合石为冰为霜为土为雾。结息。则能
为大火车火船火槛。结尝。则能为大叫唤为悔为泣。
结触。则能为大为小。为一日中万生万死。为偃为仰。」
【二尘显然。触身即分身。屠裂即剖析。皆离相也。
△
三正详交报。】
「如是合触。历触。则能为道为观为听为按。历见。则能
为烧为爇。历听。则能为撞为击为剚为射。历息。则能
为括为袋为考为缚。历尝。则能为耕为钳为斩为截。
历思。则能为坠为飞为煎为炙。」
【温陵曰。道趣狱路也。观狱王门阙两观也。厅按皆
治罪之处。皆身触所依也。括袋所以收气也。思业
飘荡。故感飞坠之事剚插刃于肉也。剚射考缚。则
相因旁举也。
△六思报。分三。一临终见坠。】
「六者思报。招引恶果。此思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恶风
吹坏国土。亡者神识。被吹上空。旋落乘风。堕无间狱。」
【温陵曰。思属土而飘荡。故先见恶风吹坏国土之
事。
△二本根发相。】
「发明二相。一者不觉。迷极则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
觉知则苦。无量煎烧。痛深难忍。」
【此当生灭二尘。今改为迷觉。而又皆反言。于迷而
说不觉。于觉而说不迷耳。温陵曰。思业所依。不出
迷觉。荒奔迷思也。知苦觉思也。
△三正详交报。】
「如是邪思。结思。则能为方为所。结见。则能为鉴为證。
结听。则能为大合石为冰为霜为土为雾。结息。则能
为大火车火船火槛。结尝。则能为大叫唤为悔为泣。
结触。则能为大为小。为一日中万生万死。为偃为仰。」
卷八 第 426b 页 X12-0426.png
【温陵曰。思必有所。故结思则为受罪方所。见能鉴
證。故结见则为證罪人事。结听则为大合石等。水
土交感也。车船槛。乃息气乘乱思所变也。尝即舌
根声所自发也。大小以下。皆言其身乃触业乘乱
思所变也。开因示果巳竟。
△三总结妄造。】
「阿难。是名地狱十因六果。皆是众生迷妄所造。」
【迷妄所造者。言其但是自心循业妄发。如梦如幻。
更无外境。非如诸经且就实谈也。地狱如是。馀趣
皆然。经云。一一皆了元因。信不诬矣。行人倘能悟
彻。尚当习住无生法忍。努力莫循其业。斯境了不
可得。不然达妄虽明。仍以玩习。而循其业。则自心
地狱。忽然现前。则极力摆脱。亦难矣。可不惧哉。发
明因习果交一大科巳竟。
△二分析因殊果别。上
科但明地狱。因以习成。果以交报。巳知大分因果
俱是如此。然地狱数有多少。苦有重轻。各各差别。
未审何等因入何等狱。故与略分析之。令人触类
而知也。然大约因以圆兼者为重。单独者为轻。果
以因重者狱少因轻者狱多也。分二。一约恶业根
境以分重轻。于圆造者浑言恶业。于别造者分说
根境。根即六根。境即十习。盖泛论根所对境。惟云
六尘。今别约堕狱之因。乃取十习中所具六尘为
境。举能该所。故云境即十习也。分二。一依圆别以
判。非各非兼为圆。有各有兼为别也。又为二。一极
圆极重无间。】
卷八 第 426c 页 X12-0426.png
「若诸众生。恶业圆造。入阿鼻狱。受无量苦。经无量劫。」
【资中曰。六根十因。具足同造。入阿鼻狱。大无间也。
○经无量劫。极长时也。于五无间。偏举劫数及寿
命耳。因中更说。于一切时。无不圆造。方与下异时
有别。又详此文。则极重无间分明独为一狱。不在
下八之中故。译人不番阿鼻意在别下文耳。何必
旁引曲释。狃为下八之一耶。
△二稍别稍轻无间。】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则入八无间狱。」
【首句明根因全。而但不同时。及彼下。又有根境同
时但缺而不具。各兼根兼境。境即因也。吴兴曰。此
亦六根具造十因。但前后异时。故云各耳。若加二
三等。则名兼境兼根。不经多劫。故知此罪次重于
前。
△二依具缺以判。兼三为具。不兼为缺。分为三。
一具三入重狱。】
「身口意三。作杀盗淫。是人则入十八地狱。」
【此除上无间以下之狱。而别论三品。以分乎重轻。
若望上无间。惟当是轻也。身口意兼三根也。杀盗
淫兼三境也。故云具造。问此与上兼根兼境何异。
答有二不同。一者注加二三。更等四五。此则惟三。
二者彼约一时。兼二三等。若论一生。具犯六根十
习。此则一生惟兼三者而巳。故不同也。十八狱者。
吴兴引泥犁经云。火狱有八。寒狱有十。数既符合。
證之何碍。即谓十八鬲子意亦无差也。
△二缺一
入中狱。】
卷八 第 427a 页 X12-0427.png
「三业不兼。中间或为一杀一盗。是人则入三十六地
狱。」
【一杀一盗。谓具杀盗之二。而缺一淫也。然或字表
有影略之文。更当具云。或为一杀一淫。或为一淫
一盗。又据下文。既双论根境之缺。此亦应然。若错
落具陈。应有九句。一身口犯杀盗。二身口犯杀淫。
三身口犯淫盗。四身意犯杀盗。五身意犯杀淫。六
身意犯淫盗。七口意犯杀盗。八口意犯杀淫。九口
意犯淫盗。方尽根境。各皆具二缺一之数也。至于
此与下科地狱名目既无考据。阙之可耳。
△三缺
二入轻狱。】
「见见一根。单犯一业。是人则入一百八地狱。」
【见见者。依吴兴。作能见所见。此指人偏见偏好之
一事。但一根境。各缺于二。此不难见。亦有九句。盖
以身杀身盗身淫为三句。而口意亦然。故成九句。
岳师谓。各有根本方便不同。劫数长短差别等。此
意应有观彼狱数之多。或亦缘此别别处之故也。
又此亦但论于根业同缺。尚未论及根业互以具
缺相对更有十二句。如以身口意犯二恶。则有三
句。复以杀盗淫对二根。亦有三句。皆上具而下缺。
可以意得。又以身口意犯一恶。则有三句。复以杀
盗淫对一根。亦有三句。皆可以意得也。约恶业根
境。以分重轻科巳竟。
△二结别造同受。以明妄发。】
「由是众生。别作别造。于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发生。
卷八 第 427b 页 X12-0427.png
非本来有。」
【吴兴曰。上文五节。恶业不同。即别作别造也。所感
狱报。各从其类。即入同分地也。妄想发生。并酬阿
难疑问。
○阿难。前疑为有定处。为各私受。今结答
入同分地。非私受也。又疑为本自有。为生妄习。今
结答妄生非本有也。夫知生之由巳。应悟灭亦由
巳。灭之何如。绝其恶业而巳。学人慎勿闻其虚幻
遂忽略而不绝其业。当知虚幻不但地狱。即今目
前苦事。亦是虚幻。由前业力。宛然坚实。卒难得脱。
卒难堪忍。岂可不自忖乎。是知佛慧不可不领。而
佛戒亦不可不遵矣。地狱巳竟。
△二诸鬼趣。此与
诸趣。并列为七。世俗及浅学。皆不拣别。故合中阴
与地狱。一槩悉谓之鬼。今与拣明。有二不同。一者
与中阴不同。盖人之初死。罪福皆劣者。未即受生。
倏然有身。名中阴身。此属无而忽有之化生也。类
多裸形三尺自觉六根皆利。去来迅疾。无所隔碍。
他观如影而巳。七日死而复生。长寿者不过七七。
短者于二三七。即受生矣。俗谓鬼魂。非鬼也。二者
与地狱不同。世俗咸谓。地狱中即皆是鬼。若然二
趣应合为一。何得分为二趣。应知多种不同。今且
论其受生之异。论明地狱纯是化生。而鬼具胎卵
湿化。间有父母兄弟等眷属。但其胜者称神。劣者
名鬼。世俗却不知神即福德之鬼。然斯趣胜少劣
多。论分九品。惟上上品。谓之多财。即诸名神。上中
【吴兴曰。上文五节。恶业不同。即别作别造也。所感
狱报。各从其类。即入同分地也。妄想发生。并酬阿
难疑问。
○阿难。前疑为有定处。为各私受。今结答
入同分地。非私受也。又疑为本自有。为生妄习。今
结答妄生非本有也。夫知生之由巳。应悟灭亦由
巳。灭之何如。绝其恶业而巳。学人慎勿闻其虚幻
遂忽略而不绝其业。当知虚幻不但地狱。即今目
前苦事。亦是虚幻。由前业力。宛然坚实。卒难得脱。
卒难堪忍。岂可不自忖乎。是知佛慧不可不领。而
佛戒亦不可不遵矣。地狱巳竟。
△二诸鬼趣。此与
诸趣。并列为七。世俗及浅学。皆不拣别。故合中阴
与地狱。一槩悉谓之鬼。今与拣明。有二不同。一者
与中阴不同。盖人之初死。罪福皆劣者。未即受生。
倏然有身。名中阴身。此属无而忽有之化生也。类
多裸形三尺自觉六根皆利。去来迅疾。无所隔碍。
他观如影而巳。七日死而复生。长寿者不过七七。
短者于二三七。即受生矣。俗谓鬼魂。非鬼也。二者
与地狱不同。世俗咸谓。地狱中即皆是鬼。若然二
趣应合为一。何得分为二趣。应知多种不同。今且
论其受生之异。论明地狱纯是化生。而鬼具胎卵
湿化。间有父母兄弟等眷属。但其胜者称神。劣者
名鬼。世俗却不知神即福德之鬼。然斯趣胜少劣
多。论分九品。惟上上品。谓之多财。即诸名神。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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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即皆不堪。若从上趣堕者。多在上上。今从地
狱出。必参中下。应非上上也。分为三。一蹑前起后。】
「复次阿难。是诸众生。非破律仪。犯菩萨戒。毁佛涅槃。
诸馀杂业。历劫烧然。后还罪毕。受诸鬼形。」
【非破下。直至烧然蹑前也。初三句。略举重罪。非谤
也。破犯也。不惟犯一切戒。且谤一切戒为妄立。或
言无罪无福。自陷陷人。故罪重也。次句。惟犯无谤。
又菩萨律仪。该于轻细。不尽粗重。故稍轻也。第三
句。属于谤法。涅槃至理。尚毁谤之。馀法可知。此即
断灭佛种。故罪非轻。若三句。各自单犯。略分轻得。
若一人全犯。乃是戒乘双绝。其罪莫过此者。良以。
佛用戒乘二事。拔济世间。互为缓急。尚且不可。何
况双灭绝之。塞断众生出苦之路。故罪至重焉。四
句。该馀轻重诸罪也。以上略举地狱恶因。第五句。
略结地狱恶报。末二句。起后鬼趣。可知。
△二详列
诸鬼。夫地狱既以十习为因。今出为鬼。离前馀习。
当以何为种性乎。环师谓。其不必局配是厌于推
详也。若随情释之。其不至于遗背佛旨者几希。今
皆推详配之。非凿也。惧遗背也。但佛语自在稍不
次焉。分十。一怪鬼。】
「若于本因。贪物为罪。是人罪毕。遇物成形。名为怪鬼。」
【此贪之馀习也。环师谓。吝著不释故附物为怪。是
也。如金银镜剑等。又依石附木者。皆是也。此习分
明是贪摄。
△二魃鬼。】
狱出。必参中下。应非上上也。分为三。一蹑前起后。】
「复次阿难。是诸众生。非破律仪。犯菩萨戒。毁佛涅槃。
诸馀杂业。历劫烧然。后还罪毕。受诸鬼形。」
【非破下。直至烧然蹑前也。初三句。略举重罪。非谤
也。破犯也。不惟犯一切戒。且谤一切戒为妄立。或
言无罪无福。自陷陷人。故罪重也。次句。惟犯无谤。
又菩萨律仪。该于轻细。不尽粗重。故稍轻也。第三
句。属于谤法。涅槃至理。尚毁谤之。馀法可知。此即
断灭佛种。故罪非轻。若三句。各自单犯。略分轻得。
若一人全犯。乃是戒乘双绝。其罪莫过此者。良以。
佛用戒乘二事。拔济世间。互为缓急。尚且不可。何
况双灭绝之。塞断众生出苦之路。故罪至重焉。四
句。该馀轻重诸罪也。以上略举地狱恶因。第五句。
略结地狱恶报。末二句。起后鬼趣。可知。
△二详列
诸鬼。夫地狱既以十习为因。今出为鬼。离前馀习。
当以何为种性乎。环师谓。其不必局配是厌于推
详也。若随情释之。其不至于遗背佛旨者几希。今
皆推详配之。非凿也。惧遗背也。但佛语自在稍不
次焉。分十。一怪鬼。】
「若于本因。贪物为罪。是人罪毕。遇物成形。名为怪鬼。」
【此贪之馀习也。环师谓。吝著不释故附物为怪。是
也。如金银镜剑等。又依石附木者。皆是也。此习分
明是贪摄。
△二魃鬼。】
卷八 第 428a 页 X12-0428.png
「贪色为罪。是人罪毕。遇风成形。名为魃鬼。」
【此淫之馀习也。原因贪美色而造罪。不正求和。伤
正和气。馀习为风魃鬼。能令亢旱无雨。况淫多致
杀。杀尤召旱也。
△三魅鬼。】
「贪惑为罪。是人罪毕。遇畜成形。名为魅鬼。」
【此诳之馀习也。惑即诳惑也。诳者。改形变幻。迷惑
于人。故为鬼附于妖兽怪禽。如枨鬼附虎及鸡鼠
成精等。是也。
△四蛊毒鬼。】
「贪恨为罪。是人罪毕。遇虫成形。名蛊毒鬼。」
【此瞋之馀习也。瞋毒馀习。故附毒虫。蛊害于人。南
方有妖术。令人成蛊病。皆此鬼主之也。
△五疠鬼。】
「贪忆为罪。是人罪毕。遇衰成形。名为疠鬼。」
【此冤之馀习也。冤者。追想宿恨不忘伺衰求报。故
为疫疠之鬼散瘟行疟等类。是也。
△六饿鬼。】
「贪慠为罪。是人罪毕。遇气成形。名为饿鬼。」
【此慢之体习也。环师所谓。傲者虚骄恃气故乘饥
虚气为饿鬼。是也。予谓。淫之召旱。慢之感饥。皆增
上报也。虽非等流。亦非无因。以彼惑之深重转致
之力也。如淫重转致于杀。杀以召旱。即其因也。论
谓。馀习为人种田。仍感风雹。增上报也。故知慢重
转致于吝。吝以感饥。即其因也。良以。慢之随惑即
是于骄。儒典谓骄吝互相资生。今观骄慢者。于巳
财法无不悭吝。盖护巳所长。欲以骄人之短故也。
问饿鬼为一趣总名。何于慢者独受其称。又饿乃
卷八 第 428b 页 X12-0428.png
苦报也。经言。腹大咽小。历劫不闻浆水。常被焚烧。
今详十习。地狱苦均。何至为鬼慢独苦重耶。答唯
识论说。鬼之全趣分九品。上之胜者。神通可移河
岳。富乐亦如人天。下之劣者。具受小咽炬口之苦。
究其从来。有四不同。一胜趣贬坠。二修带瞋杀。此
二多居上品。三狱前华报。四狱后馀殃。而圣人示
现者不与焉。然狱前多居下品。狱后多居中品。故
知此之慢感饿鬼。罪毕从轻。非下品之极苦。仍是
苦均十种者也。彼九种者。亦各有苦。但慢感与饿
相应故。受总中别名。非独苦也。况饿为一趣总名。
乃从多受称。以此趣上中与下皆不免饥虚。但轻
重之间耳。问此并论七趣。应取全分。何得只取从
狱出者。答佛急欲人之厌苦。故从地狱顺序而谈
一期之论也。然惟鬼趣偏取从狱出者。畜人偏取
从鬼从畜而全分。则以意中该之。馀趣不然。不应
为例。斯就总名故辩。
△七魇鬼。】
「贪罔为罪。是人罪毕。遇幽为形。名为魇鬼。」
【此枉之馀习也。罔即诬枉。逼压良善。而为鬼魇覆
于人。令不能动。固其馀习。分明也。
△八魍魉鬼。】
「贪明为罪。是人罪毕。遇精为形。名魍魉鬼。」
【此见之馀习也。明为私作聪明而无正慧。精如十
卷说。诸年老成精。是也。求邪见。尊邪师。所谓贪明
也。故馀习惟附精灵为魍魉鬼焉。
△九役使鬼。】
「贪成为罪。是人罪毕。遇明为形。名役使鬼。」
今详十习。地狱苦均。何至为鬼慢独苦重耶。答唯
识论说。鬼之全趣分九品。上之胜者。神通可移河
岳。富乐亦如人天。下之劣者。具受小咽炬口之苦。
究其从来。有四不同。一胜趣贬坠。二修带瞋杀。此
二多居上品。三狱前华报。四狱后馀殃。而圣人示
现者不与焉。然狱前多居下品。狱后多居中品。故
知此之慢感饿鬼。罪毕从轻。非下品之极苦。仍是
苦均十种者也。彼九种者。亦各有苦。但慢感与饿
相应故。受总中别名。非独苦也。况饿为一趣总名。
乃从多受称。以此趣上中与下皆不免饥虚。但轻
重之间耳。问此并论七趣。应取全分。何得只取从
狱出者。答佛急欲人之厌苦。故从地狱顺序而谈
一期之论也。然惟鬼趣偏取从狱出者。畜人偏取
从鬼从畜而全分。则以意中该之。馀趣不然。不应
为例。斯就总名故辩。
△七魇鬼。】
「贪罔为罪。是人罪毕。遇幽为形。名为魇鬼。」
【此枉之馀习也。罔即诬枉。逼压良善。而为鬼魇覆
于人。令不能动。固其馀习。分明也。
△八魍魉鬼。】
「贪明为罪。是人罪毕。遇精为形。名魍魉鬼。」
【此见之馀习也。明为私作聪明而无正慧。精如十
卷说。诸年老成精。是也。求邪见。尊邪师。所谓贪明
也。故馀习惟附精灵为魍魉鬼焉。
△九役使鬼。】
「贪成为罪。是人罪毕。遇明为形。名役使鬼。」
卷八 第 428c 页 X12-0428.png
【此诈之馀习也。谄诈诱人。贪成巳私。所谓贪成为
罪也。明咒也。此因中专以诈术牵制。驱使于人。故
为鬼。专被人咒术役使。不得自在。而番以成就人
之咒愿也。
△十传送鬼。】
「贪党为罪。是人罪毕。遇人为形。名传送鬼。」
【此讼之馀习也。讼者。结党朋證。所谓贪党也。故遇
人成形。即环师谓附巫祝而传吉凶。是也。良以。因
中结党以传递人隐暗之事。而讦露之。今为鬼亦
附人发泄传说吉凶。正合其馀习也。详列诸鬼巳
竟。
△三结妄推无。】
「阿难。是人皆以纯情坠落。业火烧乾。上出为鬼。此等
皆是自妄想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妙圆明。本无
所有。」
【按前文。独阿鼻为纯情。除阿鼻外。八情二想生有
间。九情一想生无间。今言皆纯情者。一者举重该
轻。二者显情独为坠落根本。业火烧乾者。以情属
水。情罪报尽。故曰烧乾。总表地狱因穷果尽。下句
方明升于斯趣。此等下结妄也。若悟下推无也。悟
菩提者。如从梦醒。何法可得。妙则不受业缚。圆则
不容他物。明则了无幽暗。诸趣皆空。何况鬼趣。故
曰本无有也。诸鬼趣巳竟。
△三畜生趣。畜生亦有
上趣贬坠及修带瞋杀者。如龙王迦楼罗王等。今
亦顺序而谈。惟取从鬼来者。馀以意该之。分四。一
蹑前起后。】
卷八 第 429a 页 X12-0429.png
「复次阿难。鬼业既尽。则情与想。二俱成空。方于世间。
与元负人。冤对相值。身为畜生。酬其宿债。」
【鬼业下蹑前。岳师谓。情即地狱之纯情。想即鬼趣
之妄想。非前文外分之想。此意详之。非是上言七
情三想。为鬼何得无想。但以纯情乾得三分。便作
三分之想。非新起胜想也。今言二空。亦但是旧业
馀习巳尽。方于下。起后偿债之意耳。夫情想俱空。
当以何者润生畜趣。正取前造恶因时冤对无量。
今为酬钱酬命。了此二种宿债故。受畜生之身耳。
△二详列诸畜。亦分十。一枭类。】
「物怪之鬼。物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枭类。」
【物销者。所著之物。毁坏也。报尽者。彼鬼随亦寿终
而死也。枭不孝恶鸟也。生食父母。及其养雏。亦遭
雏之食啖。此鬼生为枭类者。谓死而转生枭中。世
俗不知鬼死方趣生也。后皆仿此。然所以为枭之
由。固如环师所谓土枭附块。即邪著馀习也。以此
鸟不卵。但取污秽之土块。孚之成雏。此惟取其有
似于怪鬼之著物而巳。其彼馀习之恶。馀报之苦。
岂无深故。况佛总标酬债。此酬何债耶。当知。怪鬼
既由贪习。而贪习重者。多相倾夺。互为坑杀。乃是
酬斯债耳。又环师谓。各言多者。约业习多分言之。
未必尽然。斯言是矣。后皆仿此。由是而知。贪习之
轻者。未必尽为枭类也。
△二咎徵。】
「风魃之鬼。风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咎徵。」
卷八 第 429b 页 X12-0429.png
【环师谓。咎徵乃凶事前验。如鼯鼠呼人商羊舞水
之类。是也。夫旱魃为灾。而变畜仍以兆灾。固其馀
习也。
△三狐类。】
「一切异类畜魅之鬼。畜死报尽。生于世间。多为狐类。」
【一切异类。如止观所说。十二时中察彼子鼠丑牛
等一切畜鬼。是也。然魅鬼原于诳惑之习。而转为
妖惑之狐。固宜。
△四毒类。】
「虫蛊之鬼。蛊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毒类。」
【毒颡蛇蝎等也。
△五蛔类。】
「衰疠之鬼。衰穷报尽。生于世间。多为蛔类。」
【疠鬼。原由冤习作疫疠。入人身中为病。今乃囚闭
人身中与之销食同其安危习使然也。
△六食类。】
「受气之鬼。气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食类。」
【慢习骄吝负欠。必多作鬼受饥。为畜充食。偿负欠
也。
△七服类。】
「绵幽之鬼。幽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服类。」
【绵著也。幽暗也。暗中魇著于人之鬼也。服类。环师
谓蚕虫牛马二意也。蚕虫能成衣服。则服类者衣
服之类也。牛马可以服乘。则服类者服乘之类也。
枉魇之习作鬼魇人为畜。乃被人衣之乘之者。酬
其逼压于人之债也。
△八应类。】
「和精之鬼。和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应类。」
【明见之习作鬼。和诸精灵。故为应类之畜。环师谓。
能知节序。即社燕塞鸿之类。是也。
△九休徵。】
卷八 第 429c 页 X12-0429.png
「明灵之鬼。明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休徵。」
【明灵者。于明咒呈灵验也。灭者咒力尽也。盖咒以
持力发灵。力尽无验。鬼亦报终而转生。休徵之畜。
环师谓嘉凤祥麟之类。问此习此鬼何幸为此吉
善美庆之畜耶。答此鬼由业力故。虽被咒所驱使。
而或遇三宝。咒力资薰。稍稍销其恶习罪苦。故得
参预祯祥善类也。若遇邪驱杀盗等咒。未必尽为
休徵也。问如来总标酬债。此等萧散之物。酬何债
耶。答或被网罗售卖笼系玩好。或利益人。或递相
吞啖。如斯等类。何者非酬债处耶。
△十循类。】
「一切诸类。依人之鬼。人亡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循类。」
【首二句。明附巫之鬼亦多种也。所附巫死。而鬼亦
报终。为循类者。如猫犬等依顺人者。是也。详列诸
畜巳竟。
△三结妄推无。】
「阿难。是等皆以业火乾枯。酬其宿债。旁为畜生。此等
亦皆自虚妄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此妄缘。本无
所有。」
【是等下。蹑狱鬼二趣。旁者横行也。故亦名旁生。然
旁宽畜狭。以畜者养也。明其无力自活。待人畜养。
不该有力自养者。故狭也。此等下。方是结妄推无
以亦皆之言。准上可知。
△四通前结答。】
「如汝所言。宝莲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恶业。
本自发明。非从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与。自妄所招。
还自来受。菩提心中。皆为浮虚。妄想凝结。」
卷八 第 430a 页 X12-0430.png
【三途巳毕。将入善趣。故此总申结之意。欲塞断三
涂之路耳。如汝下。牒前所问堕狱之人。如是恶业
四字。是例上三人。并该一切堕落三涂之恶业也。
盖阿难偏详地狱。如来并结三途明其同一罪罚
之苦趣故也。本自发明者。良以众生自心如来藏
中。无所不具。倘自循于何等之业。即自发明。何者
之报。譬如米中诸味皆具成糖成醋成酒。随其造
时。即自发明。不从外得。非从下乃至来受。正明不
从外也。此意学人还更著眼。不同世间所说自惹
官刑之意。盖世间虽知祸是自招。而犹执官刑乃
是外境。今表三涂皆是自心变化妄境。全如梦中。
并无外物。故云菩提心中虚妄凝结。彼韩欧等谓。
佛自私造。恐吓于人。何曾梦见斯旨耶。由是应悟。
不但三途。现今目前所对世间山河大地苦事乐
事。皆是虚想凝结。住此悟境。则万法本空。岂待造
作。但须时中不昧而巳。祖云放过即不可。钦哉至
训也。畜生趣巳竟。
△四人趣。此趣来处。除圣人示
现。诸趣皆通以人趣为修进通途。诸趣皆愿为之
求转身之速也。故诸佛但于人中成佛。裴公序圆
觉勉劝详矣。且胜劣无量差别。富贵慈善者似天。
聪明者似仙。刚暴似修罗。贫贱者似鬼。愚痴者似
畜。囚系者似狱。夫相似既多。则知来处必多。今此
亦由顺序而谈。故偏取从畜来者。馀并意中该之
耳。分三。一蹑前警起。夫此一科。颇似前趣。馀文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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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之。当是警起人趣之文也。良以。狱后诸趣。皆
以复次发端。今谈畜毕。而以复次起之。至下列人。
科头别无复次之语。意可知也。且夫地狱苦尽。鬼
趣习终。而畜又债毕。今起为人。将何为润生之由
乎。故此文中徵剩索命二意。乃诸畜所以润生而
为人也。然则斯段经文。非畜起为人之端乎。而科
言警起者。用表佛意欲人警悟。于诸畜生。存心而
不可过其力。止杀而不可贱其命也。分二。一负债
反复徵偿。又分为三。一明本偿先债。】
「复次阿难。从是畜生。酬偿先债。」
【鬼之为畜。元以酬债。为润生之端。故前趣起结。皆
有酬债之言。既云酬债。债满即住。则两无干矣。
△
二因越分反徵。】
「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众生。还复为人。反徵其剩。」
【分越者。所偿过于本债也。徵剩者。索远所过之数
也。即乘此因缘。还复为人矣。问酬满寿终。或转别
生。则可无越。若酬满而彼自不死不转。则凡心何
以知其当止乎。答喂养不到非礼。苦役鞭策过度。
则必分越于此。切宜存心。至于死转。必有冥主之
者。不足虑也。
△三随胜劣偿直。分为二。一有力人
偿。】
「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则于人中。不舍人身。酬还彼力。」
【有力。谓有保持人身之力也。兼有福德者。则不但
不失人身。且为富贵之人也。有力而遇反徵。必遭
以复次发端。今谈畜毕。而以复次起之。至下列人。
科头别无复次之语。意可知也。且夫地狱苦尽。鬼
趣习终。而畜又债毕。今起为人。将何为润生之由
乎。故此文中徵剩索命二意。乃诸畜所以润生而
为人也。然则斯段经文。非畜起为人之端乎。而科
言警起者。用表佛意欲人警悟。于诸畜生。存心而
不可过其力。止杀而不可贱其命也。分二。一负债
反复徵偿。又分为三。一明本偿先债。】
「复次阿难。从是畜生。酬偿先债。」
【鬼之为畜。元以酬债。为润生之端。故前趣起结。皆
有酬债之言。既云酬债。债满即住。则两无干矣。
△
二因越分反徵。】
「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众生。还复为人。反徵其剩。」
【分越者。所偿过于本债也。徵剩者。索远所过之数
也。即乘此因缘。还复为人矣。问酬满寿终。或转别
生。则可无越。若酬满而彼自不死不转。则凡心何
以知其当止乎。答喂养不到非礼。苦役鞭策过度。
则必分越于此。切宜存心。至于死转。必有冥主之
者。不足虑也。
△三随胜劣偿直。分为二。一有力人
偿。】
「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则于人中。不舍人身。酬还彼力。」
【有力。谓有保持人身之力也。兼有福德者。则不但
不失人身。且为富贵之人也。有力而遇反徵。必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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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之负夺。福德而遇反徵。但惟滥叨过偿之类而
巳。
△二无力畜偿。】
「若无福者。还为畜生。偿彼馀直。」
【无福当是无力。若有力而但无福。仍以人偿。巳现
上科。还为畜生者。是人转为畜也。偿彼馀直者。酬
还彼畜生馀剩之债也。负债反覆徵偿巳竟。
△二
负命吞杀不巳。又分三。一先明剩债易偿。】
「阿难当知。若用钱物。或役其力。偿足自停。」
【此科乃是说反偿馀直者元所欠也。若用钱物。如
驮脚售钱之类。或役其力。如自供使用之类。盖言
于此二端分越所酬。则止欠彼之钱力。而不欠彼
命。或以人偿。或变畜偿。偿足自停。言无难也。
△二
正明负命难解。】
「如于中间。杀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轻微尘劫。
相食相诛。犹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
【此科方言。若不但过用钱力。而又于中杀命食肉。
则生生相雠相杀无了期也。高下即强弱也。强则
能食能诛。弱则被食被诛。互换强弱。递相食诛也。
△三惟许法佛能止。】
「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寝。」
【奢摩他是法。乃返妄契真之正定。明自力得道也。
佛出世。则与之释冤。明他力解救也。惟二事方得
停止。若除此二事之外。必不能止。甚言当警戒之
不宜恣杀食也。蹑前警起科巳竟。
△二正列人类。
巳。
△二无力畜偿。】
「若无福者。还为畜生。偿彼馀直。」
【无福当是无力。若有力而但无福。仍以人偿。巳现
上科。还为畜生者。是人转为畜也。偿彼馀直者。酬
还彼畜生馀剩之债也。负债反覆徵偿巳竟。
△二
负命吞杀不巳。又分三。一先明剩债易偿。】
「阿难当知。若用钱物。或役其力。偿足自停。」
【此科乃是说反偿馀直者元所欠也。若用钱物。如
驮脚售钱之类。或役其力。如自供使用之类。盖言
于此二端分越所酬。则止欠彼之钱力。而不欠彼
命。或以人偿。或变畜偿。偿足自停。言无难也。
△二
正明负命难解。】
「如于中间。杀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轻微尘劫。
相食相诛。犹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
【此科方言。若不但过用钱力。而又于中杀命食肉。
则生生相雠相杀无了期也。高下即强弱也。强则
能食能诛。弱则被食被诛。互换强弱。递相食诛也。
△三惟许法佛能止。】
「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寝。」
【奢摩他是法。乃返妄契真之正定。明自力得道也。
佛出世。则与之释冤。明他力解救也。惟二事方得
停止。若除此二事之外。必不能止。甚言当警戒之
不宜恣杀食也。蹑前警起科巳竟。
△二正列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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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分为十。一顽类。】
「汝今应知。彼枭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顽类。」
【顽谓恶而且愚。不可化为一毫之善者也。则师谓
枭以附块相食故。馀习顽嚣不义是也。言参合者。
杂厕于其中也。盖人之每类。亦有胜劣。十畜但以
类习相似者。参杂于中。非彼顽之一类皆枭所化
也。且如顽嚣。亦有富贵等者。必非枭化。以彼初自
三涂而出必鲜福力。是知十类参合皆取近贫贱
者是也。
△二异类。】
「彼咎徵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异类。」
【则师谓咎徵本于妖淫馀习复为妖异者是也。然
即旱时所生顶上口眼等小儿及一切身根返常
怪异者。皆是也。魃鬼无形。此巳人形。出必兆灾。仍
咎徵之馀孽也。
△三庸类。】
「彼狐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庸类。」
【庸者鄙也。则师所谓庸鄙无识。是也。惑人之报。理
必感愚。今此类原因诳惑之习。堕为妖惑之狐。初
得为人。岂不庸鄙无识哉。
△四狠类。】
「彼毒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狠类。」
【害物无慈曰狠。此类易知。
△五微类。】
「彼蛔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微类。」
【则师谓蛔以衰气附物故衰微不齿。是也。如鄙贱
寒苦百事不利者。是也。
△六柔类。】
「彼食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柔类。」
「汝今应知。彼枭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顽类。」
【顽谓恶而且愚。不可化为一毫之善者也。则师谓
枭以附块相食故。馀习顽嚣不义是也。言参合者。
杂厕于其中也。盖人之每类。亦有胜劣。十畜但以
类习相似者。参杂于中。非彼顽之一类皆枭所化
也。且如顽嚣。亦有富贵等者。必非枭化。以彼初自
三涂而出必鲜福力。是知十类参合皆取近贫贱
者是也。
△二异类。】
「彼咎徵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异类。」
【则师谓咎徵本于妖淫馀习复为妖异者是也。然
即旱时所生顶上口眼等小儿及一切身根返常
怪异者。皆是也。魃鬼无形。此巳人形。出必兆灾。仍
咎徵之馀孽也。
△三庸类。】
「彼狐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庸类。」
【庸者鄙也。则师所谓庸鄙无识。是也。惑人之报。理
必感愚。今此类原因诳惑之习。堕为妖惑之狐。初
得为人。岂不庸鄙无识哉。
△四狠类。】
「彼毒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狠类。」
【害物无慈曰狠。此类易知。
△五微类。】
「彼蛔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微类。」
【则师谓蛔以衰气附物故衰微不齿。是也。如鄙贱
寒苦百事不利者。是也。
△六柔类。】
「彼食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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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师所谓食伦出于饿啖。故柔怯不勇也。
△七劳
类。】
「彼服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劳类。」
【则师谓劳役不息者。是也。然既云酬足。非复酬债。
秪为自劳耳。又观此服参劳类。足知前取牛马服
乘之义居多也。
△八文类。】
「彼应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文类。」
【参文类者。通字义解阴阳流落不偶人也。
△九明
类。】
「彼休徵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明类。」
【由乘明咒之力故。附世智辩聪之类。效人小用。无
大智焉。
△十达类。】
「彼诸循伦。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于达类。」
【达者。谙练世故。晓解人情者也。循畜久久依人。故
为人附于斯类。则师云。是等皆非正报。乃馀习所
偶。故云参合。后三皆便巧杂伎世智辩聪者。非贤
达文明之事也。正列人类巳竟。
△总结可怜。】
「阿难。是等皆以宿债毕酬。复形人道。皆无始来业计
颠倒相生相杀。不遇如来。不闻正法。于尘劳中法尔
轮转。此辈名为可怜悯者。」
【宿债毕酬者。齐为畜时。偿债巳满。少有不满。不得
为人。足知十类复形多取徵剩一分。非论全趣。故
此等凶多吉少。苦多乐少。是以动佛哀悯耳。业计
颠倒者。不忘债与命也。为徵债而相生。为索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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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杀。皆非好缘聚。会遇如来方与解释。修正法方
得解脱。不逢此二。则生杀无休。所以可怜悯也。观
此结处。与前警起全合。足知彼科乃人趣正文也。
人趣巳竟。
△五诸仙趣。前三途顺序而谈。不出十
习为业种。人趣虽善。以蹑诸畜酬足复形。是以偏
取一类初得人身下劣众生。故皆犹带十习馀气。
今惟从此仙趣以上。方与十习无干矣。夫仙道。起
于众生厌惧无常。想身常住。妄设多途。无非志于
长生不死。不知此身乃真心中颠倒错认。与依草
附木者。胜劣虽殊。而尅论颠倒。一等无异。今因怖
死。而又妄修长生。是错之又错。展转支离。迷不知
返。可胜惜哉。然西竺上古外道宗。摩醯首罗天为
主。及佛出世。号一切智人。随机权立。尚列人乘。岂
无仙道。亦闻观音为仙乘教主也。顾此方大乘机
纯。小乘犹不传习。岂务杂乘。故藏教未闻其至也。
此方仙道。与儒同源。而老庄皆儒之太上清净者
也。学仙者附会之。及详味于张马丘刘等方术。皆
略祖老氏。而盛宗太极。乾坤坎离之说。渊源于易。
然亦志在于长生不死而巳。分三。一蹑前标后。】
「阿难。复有从人。不依正觉。修三摩地。别修妄念。存想
固形。游于山林人不及处。有十种仙。」
【从人者。但从人身修。即人身證。非局前十类之人。
正觉即本觉真心。三摩地即首楞正定。不如是正
觉正修。而邪悟五蕴身中有性命可修养之。使长
得解脱。不逢此二。则生杀无休。所以可怜悯也。观
此结处。与前警起全合。足知彼科乃人趣正文也。
人趣巳竟。
△五诸仙趣。前三途顺序而谈。不出十
习为业种。人趣虽善。以蹑诸畜酬足复形。是以偏
取一类初得人身下劣众生。故皆犹带十习馀气。
今惟从此仙趣以上。方与十习无干矣。夫仙道。起
于众生厌惧无常。想身常住。妄设多途。无非志于
长生不死。不知此身乃真心中颠倒错认。与依草
附木者。胜劣虽殊。而尅论颠倒。一等无异。今因怖
死。而又妄修长生。是错之又错。展转支离。迷不知
返。可胜惜哉。然西竺上古外道宗。摩醯首罗天为
主。及佛出世。号一切智人。随机权立。尚列人乘。岂
无仙道。亦闻观音为仙乘教主也。顾此方大乘机
纯。小乘犹不传习。岂务杂乘。故藏教未闻其至也。
此方仙道。与儒同源。而老庄皆儒之太上清净者
也。学仙者附会之。及详味于张马丘刘等方术。皆
略祖老氏。而盛宗太极。乾坤坎离之说。渊源于易。
然亦志在于长生不死而巳。分三。一蹑前标后。】
「阿难。复有从人。不依正觉。修三摩地。别修妄念。存想
固形。游于山林人不及处。有十种仙。」
【从人者。但从人身修。即人身證。非局前十类之人。
正觉即本觉真心。三摩地即首楞正定。不如是正
觉正修。而邪悟五蕴身中有性命可修养之。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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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所谓存想固形十类修法不同。而存想固形。
乃总妄念也。山林人不及处。即名山洞府神仙隐
迹之乡。经中谓七金山中有一山。乃神仙所居。道
家谓昆崙倒景。应即此山。非须弥也。夫人既不及。
纯是仙居。即同分总报。长水谓无别总报非是。
△
二正列诸仙。此但约其固形之术不同而分之也。
未及论其持戒积德之事。至下练心处明之。分十。
一地行仙。】
「阿难。彼诸众生。坚固服饵。而不休息。食道圆成。名地
行仙。」
【前五行字。作平声读之。从地至天。皆约步履重轻
近远高下。分胜劣也。应是从劣至胜为序以见。渐
至遗世高蹈之意。然此科与下科。分重与轻也。且
二俱是药。而此言饵者。盖炮炼和合为丸作饼之
意。于此服食。而得功效。故曰食道圆成。地行仙者。
但百体康壮寿年延永。而未得轻飞。止于地上行
者也。
△二飞行仙。】
「坚固草木。而不休息。药道圆成。名飞行仙。」
【草木。如紫芝黄精菖蒲松柏之类。然此且作久服。
身轻行步如飞。乃至升高越壑之意。以飞空尚在
后文故也。此言药而异前饵者。熟与生之别也。又
此对下科近远之分耳。
△三游行仙。】
「坚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圆成。名游行仙。」
【坚固金石。如烹煎铅永炼养丹砂。号九转大还者
乃总妄念也。山林人不及处。即名山洞府神仙隐
迹之乡。经中谓七金山中有一山。乃神仙所居。道
家谓昆崙倒景。应即此山。非须弥也。夫人既不及。
纯是仙居。即同分总报。长水谓无别总报非是。
△
二正列诸仙。此但约其固形之术不同而分之也。
未及论其持戒积德之事。至下练心处明之。分十。
一地行仙。】
「阿难。彼诸众生。坚固服饵。而不休息。食道圆成。名地
行仙。」
【前五行字。作平声读之。从地至天。皆约步履重轻
近远高下。分胜劣也。应是从劣至胜为序以见。渐
至遗世高蹈之意。然此科与下科。分重与轻也。且
二俱是药。而此言饵者。盖炮炼和合为丸作饼之
意。于此服食。而得功效。故曰食道圆成。地行仙者。
但百体康壮寿年延永。而未得轻飞。止于地上行
者也。
△二飞行仙。】
「坚固草木。而不休息。药道圆成。名飞行仙。」
【草木。如紫芝黄精菖蒲松柏之类。然此且作久服。
身轻行步如飞。乃至升高越壑之意。以飞空尚在
后文故也。此言药而异前饵者。熟与生之别也。又
此对下科近远之分耳。
△三游行仙。】
「坚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圆成。名游行仙。」
【坚固金石。如烹煎铅永炼养丹砂。号九转大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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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也。化道游行者。化销凡骨。而成轻妙之身。瞬息
万里。周行不怠者也。
△四空行仙。】
「坚固动止。而不休息。气精圆成。名空行仙。」
【坚固动止者。如抚摩搬弄。运气调身。动静以时。起
居必慎者也。气精圆成者。所谓炼精还气。炼气还
神。炼神还虚也。空行者。方是羽化飞升虚空游行
也。然与下科。仍有高下之分。以空非天上故也。
△
五天行仙。】
「坚固津液。而不休息。润德圆成。名天行仙。」
【此是吐故纳新。如环师所谓鼓天池咽玉液。是也。
能令水升火降而结内丹。故曰润德圆成。此复超
空行。而能至天上。故号天行也。
△六通行仙。】
「坚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圆成。名通行仙。」
【此下五行字。方作去声读之。功行之谓也。坚固精
色名通行者。如环师所谓。服虹饮雾粹气潜通。是
也。予亦曾见仙书。言朝闭目以向东方。而采日精
饮之。夜采月华。乃至服五星等。是谓精色。而言通
行者。亦以精神流贯。而与造化交通也。
△七道行
仙。】
「坚固咒禁。而不休息。术法圆成。名道行仙。」
【此专持咒。自成仙道。内教持准提等。亦许成仙道。
是也。兼以咒枣书符。以愈疮病禁毒驱魅。以利群
生等。有济世道心。故名道行也。
△八照行仙。】
「坚固思念。而不休息。思忆圆成。名照行仙。」
万里。周行不怠者也。
△四空行仙。】
「坚固动止。而不休息。气精圆成。名空行仙。」
【坚固动止者。如抚摩搬弄。运气调身。动静以时。起
居必慎者也。气精圆成者。所谓炼精还气。炼气还
神。炼神还虚也。空行者。方是羽化飞升虚空游行
也。然与下科。仍有高下之分。以空非天上故也。
△
五天行仙。】
「坚固津液。而不休息。润德圆成。名天行仙。」
【此是吐故纳新。如环师所谓鼓天池咽玉液。是也。
能令水升火降而结内丹。故曰润德圆成。此复超
空行。而能至天上。故号天行也。
△六通行仙。】
「坚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圆成。名通行仙。」
【此下五行字。方作去声读之。功行之谓也。坚固精
色名通行者。如环师所谓。服虹饮雾粹气潜通。是
也。予亦曾见仙书。言朝闭目以向东方。而采日精
饮之。夜采月华。乃至服五星等。是谓精色。而言通
行者。亦以精神流贯。而与造化交通也。
△七道行
仙。】
「坚固咒禁。而不休息。术法圆成。名道行仙。」
【此专持咒。自成仙道。内教持准提等。亦许成仙道。
是也。兼以咒枣书符。以愈疮病禁毒驱魅。以利群
生等。有济世道心。故名道行也。
△八照行仙。】
「坚固思念。而不休息。思忆圆成。名照行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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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师所谓。澄凝精思。久而照应。或存想顶门而出
神。或系心脐轮而炼丹。皆思忆圆成也。此文似失
次。应以或存二句。释坚固思念思忆圆成。后以澄
凝二句释照行。方为顺序。予又见仙书。初系心脐
下透尾闾升夹脊。乃至达泥洹。方以冲顶出神。皆
思忆所为也。
△九精行仙。】
「坚固交遘。而不休息。感应圆成。名精行仙。」
【环师谓。内以坎男离女匹配夫妻。是也。所谓婴儿
姹女。即坎离交遘。而取坎填离。以结仙胎之谓也。
至于用女子为鼎器。而采助淫秽。内教固辟为魔
论。而仙道亦鄙为下品。此为投人之欲。狂迷者多
惑之。正人君子绝口远之可也。尝谓道教末流顺
人之欲。故人易从。内教本来夺人之欲。故人难奉。
今夫财色长寿人之大欲也。道者以铅汞泥水二
钟金丹。投其财色之欲。又以精气内丹。顺其恋生
之心。谁不乐从。至于内教。檀度梵行。逆其财色之
心。而又令观身如毒蛇。弃身如涕唾。苟不达其深
故。谁不难之。曾不知。存三为生死之根。弃三为解
脱之要。兹欲穷其深。故更待后文详之。
△十绝行
仙。】
「坚固变化。而不休息。觉悟圆成。名绝行仙。」
【此悟通化理能大幻化。如刘根左慈之类。甚至移
山倒水。妙绝一世者。故称绝行仙也。此中觉悟。如
庄子观化谭子达化之悟。非正觉中真悟。正列诸
卷八 第 433a 页 X12-0433.png
仙巳竟。
△三判同轮回。】
「阿难。是等皆于人中炼心。不修正觉。别得生理。寿千
万岁。休止深山或大海岛绝于人境。斯亦轮回。妄想
流转。不修三昧。报尽还来。散入诸趣。」
【上之十种。乃修门各别。此之炼心。乃操行总同。如
持戒积德救济累功。而言不修正觉者。以不达本
心真常万形自体。又不了死因生妄生死二非顾
乃怖死留生。长生为号。岂觉言长仅以胜短说生
终以待灭。讵识无生之至理本常之妙体哉。故云
不修正觉也。别得生理者。谓于正觉外。别得延生
妄理。寿千万岁者。妄修功满。妄理相应也。问世无
不贪生为乐恶死为苦。今罗汉菩萨动经累劫方
成。纵一生得归净土者。亦不免于现死。忽闻仙道
现世寿千万岁。志见不定者。多兴苟就之心。何以
示之。答妙哉问也。谁不为斯言所误哉。盖彼言现
世长生者。亦约多生功满。至末后一生。方见其现
得也。若推彼前身其苦修不得。而死者不知其几
世也。岂人人初修而即现得哉。若但观其果之现
成。而不推其因之久积。则佛惟六年成道。而佛会
闻法者。立谈之间。證果入位。不可胜数。岂独神仙
现世可成哉。问初修何知必不现得。答初修者前
生巳成短寿定业因种或数世仙业未圆。则无生
成仙骨。故不现得。必宿世仙道染心。生生苦积功
力。乃成长寿定业因种。方得生有仙骨自然现求
△三判同轮回。】
「阿难。是等皆于人中炼心。不修正觉。别得生理。寿千
万岁。休止深山或大海岛绝于人境。斯亦轮回。妄想
流转。不修三昧。报尽还来。散入诸趣。」
【上之十种。乃修门各别。此之炼心。乃操行总同。如
持戒积德救济累功。而言不修正觉者。以不达本
心真常万形自体。又不了死因生妄生死二非顾
乃怖死留生。长生为号。岂觉言长仅以胜短说生
终以待灭。讵识无生之至理本常之妙体哉。故云
不修正觉也。别得生理者。谓于正觉外。别得延生
妄理。寿千万岁者。妄修功满。妄理相应也。问世无
不贪生为乐恶死为苦。今罗汉菩萨动经累劫方
成。纵一生得归净土者。亦不免于现死。忽闻仙道
现世寿千万岁。志见不定者。多兴苟就之心。何以
示之。答妙哉问也。谁不为斯言所误哉。盖彼言现
世长生者。亦约多生功满。至末后一生。方见其现
得也。若推彼前身其苦修不得。而死者不知其几
世也。岂人人初修而即现得哉。若但观其果之现
成。而不推其因之久积。则佛惟六年成道。而佛会
闻法者。立谈之间。證果入位。不可胜数。岂独神仙
现世可成哉。问初修何知必不现得。答初修者前
生巳成短寿定业因种或数世仙业未圆。则无生
成仙骨。故不现得。必宿世仙道染心。生生苦积功
力。乃成长寿定业因种。方得生有仙骨自然现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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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得矣。是知末后成仙。必不易形。方得长生。纵令
尸解。亦是隐形而去。非真死也。吴兴谓。其命终转
生。非是休止。下明其不杂人居亦非天上。宛然自
为同分耳。斯亦下方是正判轮回。是知神仙千万
岁满。但是后死。非真不死。譬如松柏。但是后凋。非
真不凋。第以过人之寿。人不见其死而巳矣。妄想
流转者。以身中本无性命主宰。而迷执为有生死。
俱如梦幻。而妄生爱憎。非妄想而何。不修三昧者。
不习住楞严定也。报尽受轮者。以仙劣于天。天尚
不出轮回。况于仙乎。夫初修不能现得。得之不出
轮回。何如念佛求生西方。一生即得金身。浩劫永
出轮回。而无缘不信者。痛哉痛哉。问修仙者。妄谓
释教修性不修命。万劫阴灵难入圣。惑此言者甚
多。请此附辩。以觉深迷。答彼所说性命二俱非真。
盖指身中神魂为性。身中气结命根为命。故说单
修性者。但得阴魂鬼仙无长生身形。兼修命者。方
得轻妙长生之身。而誇形神俱妙。安知佛所说性。
是人人本有。真如性海。乃无量天地无量万物之
本体。證此性者。岂惟但能现无量妙身。兼能现无
量天地万物。其所现者。岂惟但能令住百千万岁。
虽尘沙浩劫。亦可令住。且欲收即收。一尘不立。欲
现即现。万法全彰。得大自在。得大受用。方谓真如
佛性。斯言信不及者。请细阅前文显性处。自然悟
彼无知而妄谤矣。诸仙趣巳竟。
△六诸天趣。天趣
尸解。亦是隐形而去。非真死也。吴兴谓。其命终转
生。非是休止。下明其不杂人居亦非天上。宛然自
为同分耳。斯亦下方是正判轮回。是知神仙千万
岁满。但是后死。非真不死。譬如松柏。但是后凋。非
真不凋。第以过人之寿。人不见其死而巳矣。妄想
流转者。以身中本无性命主宰。而迷执为有生死。
俱如梦幻。而妄生爱憎。非妄想而何。不修三昧者。
不习住楞严定也。报尽受轮者。以仙劣于天。天尚
不出轮回。况于仙乎。夫初修不能现得。得之不出
轮回。何如念佛求生西方。一生即得金身。浩劫永
出轮回。而无缘不信者。痛哉痛哉。问修仙者。妄谓
释教修性不修命。万劫阴灵难入圣。惑此言者甚
多。请此附辩。以觉深迷。答彼所说性命二俱非真。
盖指身中神魂为性。身中气结命根为命。故说单
修性者。但得阴魂鬼仙无长生身形。兼修命者。方
得轻妙长生之身。而誇形神俱妙。安知佛所说性。
是人人本有。真如性海。乃无量天地无量万物之
本体。證此性者。岂惟但能现无量妙身。兼能现无
量天地万物。其所现者。岂惟但能令住百千万岁。
虽尘沙浩劫。亦可令住。且欲收即收。一尘不立。欲
现即现。万法全彰。得大自在。得大受用。方谓真如
佛性。斯言信不及者。请细阅前文显性处。自然悟
彼无知而妄谤矣。诸仙趣巳竟。
△六诸天趣。天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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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仙趣。迥然不同。世人仙天不分。而学仙者。滥附
于天。且谓诸天皆彼祖仙。今略辩之。仙以人身。而
恋长生。最怕舍身受身。诸天皆舍前身而受天身。
岂其类哉。又仙处海山。如蓬莱昆崙。皆非天上。四
王忉利。尚无卜居。况上界乎。况色界乎。是知天趣
最为界内尊胜之流。迥非仙与鬼神之类也。分二。
一正列诸天。又分为三。一六欲。此乃自须弥腰顶
二天。以至空居四天。共有六重。皆有饮食淫欲睡
眠。具足三欲。故号欲天。其男女嫁娶妻妾。亦如人
间。又二。一分欲重轻。就分六。一四王天。】
「阿难。诸世间人。不求常住。未能舍诸妻妾恩爱。于邪
淫中。心不流逸。澄莹生明。命终之后。邻于日月。如是
一类。名四天王天。」
【六欲天福。固总由十善而致。今惟约欲以分者。因
名究实也。以此六总名欲天。而淫为上首。故约淫
之重轻。以分下上次第。至于十善。乃三界总因。不
待言也。不求常住四字。亦三界总因。以不求出世
间修本常理。但希世间有尽乐果。诸天皆然。况于
仙乎。当知此句又局于此。而义通最后也。巳色为
淫。非巳之色为邪淫。此人妻妾皆具。而但于非巳
之色。不外流逸。必言心者。言其不但身不敢犯。而
心亦无一念也。澄莹生明者。以欲念有节。意多收
敛。皎洁不污心地光明。然须更兼十善精研。方能
如是。后皆放此。言命终之后。显是舍前身而方受
于天。且谓诸天皆彼祖仙。今略辩之。仙以人身。而
恋长生。最怕舍身受身。诸天皆舍前身而受天身。
岂其类哉。又仙处海山。如蓬莱昆崙。皆非天上。四
王忉利。尚无卜居。况上界乎。况色界乎。是知天趣
最为界内尊胜之流。迥非仙与鬼神之类也。分二。
一正列诸天。又分为三。一六欲。此乃自须弥腰顶
二天。以至空居四天。共有六重。皆有饮食淫欲睡
眠。具足三欲。故号欲天。其男女嫁娶妻妾。亦如人
间。又二。一分欲重轻。就分六。一四王天。】
「阿难。诸世间人。不求常住。未能舍诸妻妾恩爱。于邪
淫中。心不流逸。澄莹生明。命终之后。邻于日月。如是
一类。名四天王天。」
【六欲天福。固总由十善而致。今惟约欲以分者。因
名究实也。以此六总名欲天。而淫为上首。故约淫
之重轻。以分下上次第。至于十善。乃三界总因。不
待言也。不求常住四字。亦三界总因。以不求出世
间修本常理。但希世间有尽乐果。诸天皆然。况于
仙乎。当知此句又局于此。而义通最后也。巳色为
淫。非巳之色为邪淫。此人妻妾皆具。而但于非巳
之色。不外流逸。必言心者。言其不但身不敢犯。而
心亦无一念也。澄莹生明者。以欲念有节。意多收
敛。皎洁不污心地光明。然须更兼十善精研。方能
如是。后皆放此。言命终之后。显是舍前身而方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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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身。非同仙道。问转生何反胜于长生。答长生如
补浣旧衣。终无殊胜。诸天转生。如脱弊垢而换珍
御。胜劣天渊。特愚人扭于恋身鄙习颠倒。谓长生
为胜耳。况天身化生研妙。岂同胎生苦秽。诚非彼
所梦见也。此天住须弥腰。正齐日月。故邻之也。名
四王者。以山腰四面有持国等四王。各据一面而
居之矣。
△二忉利天。】
「于巳妻房。淫爱微薄。于净居时。不得全味。命终之后。
超日月明。居人间顶。如是一类。名忉利天。」
【此人但有一妻。仍于妻之淫爱。减少疏淡。而不频
数浓厚。净味不全者。间有淫念起时。然亦胜前多
矣。超日月明者。前天仅齐。此高一倍故也。在须弥
山顶。以非空居故。犹为人间之顶。又首二句胜前。
次二句劣后。孤山曰。忉利此云三十三。帝释统焉。
△三𦦨摩天。】
「逢欲暂交。去无思忆。于人间世。动少静多。命终之后。
于虚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诸人等。
自有光明。如是一类。名须𦦨摩天。」
【此人不逢欲境。淫念必不自起。逢时未交之前。亦
自起念。暂交者。但了一时之念。无留恋之情。去即
释然。不复追想。此于净中。必有全味。渐向定心。故
言动少静多。齐此能感空居朗住也。问空居者。宫
殿池树。皆何所踞。答七宝琉璃大地无异。但欲下
时。即虚豁无碍。例如人间大地圣贤天鬼。皆能上
补浣旧衣。终无殊胜。诸天转生。如脱弊垢而换珍
御。胜劣天渊。特愚人扭于恋身鄙习颠倒。谓长生
为胜耳。况天身化生研妙。岂同胎生苦秽。诚非彼
所梦见也。此天住须弥腰。正齐日月。故邻之也。名
四王者。以山腰四面有持国等四王。各据一面而
居之矣。
△二忉利天。】
「于巳妻房。淫爱微薄。于净居时。不得全味。命终之后。
超日月明。居人间顶。如是一类。名忉利天。」
【此人但有一妻。仍于妻之淫爱。减少疏淡。而不频
数浓厚。净味不全者。间有淫念起时。然亦胜前多
矣。超日月明者。前天仅齐。此高一倍故也。在须弥
山顶。以非空居故。犹为人间之顶。又首二句胜前。
次二句劣后。孤山曰。忉利此云三十三。帝释统焉。
△三𦦨摩天。】
「逢欲暂交。去无思忆。于人间世。动少静多。命终之后。
于虚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诸人等。
自有光明。如是一类。名须𦦨摩天。」
【此人不逢欲境。淫念必不自起。逢时未交之前。亦
自起念。暂交者。但了一时之念。无留恋之情。去即
释然。不复追想。此于净中。必有全味。渐向定心。故
言动少静多。齐此能感空居朗住也。问空居者。宫
殿池树。皆何所踞。答七宝琉璃大地无异。但欲下
时。即虚豁无碍。例如人间大地圣贤天鬼。皆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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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虚豁无碍。当知万法虚妄。业力使然。故虚实并
现。昧者诚未达也。此天较须弥。更高一倍。故日月
不及。而身殿自光。遍周互照。须𦦨摩此云时分。环
师谓。以莲华开合分昼夜。是也。又当知。此人不逢
无念胜前天也。逢之暂念劣后天也。
△四兜率天。】
「一切时静。有应触来。未能违戾。命终之后。上升精微。
不接下界诸人天境。乃至劫坏。三灾不及。如是一类。
名兜率陀天。」
【此人比前人。一切时中。自巳全无淫念。但应彼淫
境迫触。不能拒绝。准下详此。必于交时不能无味。
精微即内院妙境。精而非粗。微而难见。粗心众生
所不能窥。外院尚不知处。何况馀天。故言不接等
也。三灾不及者。即法华所谓。我此土不毁而众见
烧尽之意也。问此论七趣轮转之事。似与外天相
应。何乃单举内院而反遗外天。以致馀天不伦。尝
闻三菩萨修兜率内院尚未全升。当必别有修门。
岂此少欲即能升耶。答按后文。诸天中圣凡备悉。
如五那含等。是也。岂此处肯不言内院耶。但疑梵
本。或先言外天。而后兼内院。译者于过省文。而分
析欠详。以致宛似全遗外院。而实不全遗。今私意
推度。首三句似正外天之因。而缺其果。命终下似
正内院之果。而缺其因。因果互影略耳。不知是否。
不然此天何幸以少欲劣功。而遽获超三禅之胜
报哉。或者曰。佛自省文。以胜该劣。而外天但令人
现。昧者诚未达也。此天较须弥。更高一倍。故日月
不及。而身殿自光。遍周互照。须𦦨摩此云时分。环
师谓。以莲华开合分昼夜。是也。又当知。此人不逢
无念胜前天也。逢之暂念劣后天也。
△四兜率天。】
「一切时静。有应触来。未能违戾。命终之后。上升精微。
不接下界诸人天境。乃至劫坏。三灾不及。如是一类。
名兜率陀天。」
【此人比前人。一切时中。自巳全无淫念。但应彼淫
境迫触。不能拒绝。准下详此。必于交时不能无味。
精微即内院妙境。精而非粗。微而难见。粗心众生
所不能窥。外院尚不知处。何况馀天。故言不接等
也。三灾不及者。即法华所谓。我此土不毁而众见
烧尽之意也。问此论七趣轮转之事。似与外天相
应。何乃单举内院而反遗外天。以致馀天不伦。尝
闻三菩萨修兜率内院尚未全升。当必别有修门。
岂此少欲即能升耶。答按后文。诸天中圣凡备悉。
如五那含等。是也。岂此处肯不言内院耶。但疑梵
本。或先言外天。而后兼内院。译者于过省文。而分
析欠详。以致宛似全遗外院。而实不全遗。今私意
推度。首三句似正外天之因。而缺其果。命终下似
正内院之果。而缺其因。因果互影略耳。不知是否。
不然此天何幸以少欲劣功。而遽获超三禅之胜
报哉。或者曰。佛自省文。以胜该劣。而外天但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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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得之亦通。
△五变化天。】
「我无欲心。应汝行事。于横陈时。味如嚼蜡。命终之后。
生越化地。如是一类。名乐变化天。」
【此人无念应境。皆同前人。但交时无味。胜前人耳。
横陈者。即现前淫境迫拶。力不自由也。彼则毕竟
无心。故全无味如嚼蜡。然越化者。能超越下天。能
变化乐具。乐其自所变化故。名乐变化。此以心拘
自化。因果俱劣后天。
△六他化天。】
「无世间心。同世行事。于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终之后。
遍能超出化无化境。如是一类。名他化自在天。」
【无世间心者。心希上界。不乐世间。但随世间。权同
妻室。至于交时。不但无味。而且神游外境。了不干
涉也。温陵曰。化即第五天。无化即下天也。诸欲乐
境。不劳自化。皆由他化而自在受用。名他化自在。
○是因之心超胜前心拘果之他化胜前自化。分
欲重轻巳竟。
△二判属欲界。】
「阿难。如是六天。形虽出动。心迹尚交。自此以还。名为
欲界。」
【动字单约欲躁动为言。世人于此。无节制者。其动
最乱。莫可羁勒。若瀑流若逸火若奔马。无可为喻。
昏狂累坠。常溺三途故。此六欲诸天。以渐节制。而
向于静。故曰出动。盖初天且止外动。二天内动亦
减。三天遇境方动。四天境迫不违。五天交中无味。
六天形合心超。皆是以渐出离欲中乱动。心迹尚
△五变化天。】
「我无欲心。应汝行事。于横陈时。味如嚼蜡。命终之后。
生越化地。如是一类。名乐变化天。」
【此人无念应境。皆同前人。但交时无味。胜前人耳。
横陈者。即现前淫境迫拶。力不自由也。彼则毕竟
无心。故全无味如嚼蜡。然越化者。能超越下天。能
变化乐具。乐其自所变化故。名乐变化。此以心拘
自化。因果俱劣后天。
△六他化天。】
「无世间心。同世行事。于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终之后。
遍能超出化无化境。如是一类。名他化自在天。」
【无世间心者。心希上界。不乐世间。但随世间。权同
妻室。至于交时。不但无味。而且神游外境。了不干
涉也。温陵曰。化即第五天。无化即下天也。诸欲乐
境。不劳自化。皆由他化而自在受用。名他化自在。
○是因之心超胜前心拘果之他化胜前自化。分
欲重轻巳竟。
△二判属欲界。】
「阿难。如是六天。形虽出动。心迹尚交。自此以还。名为
欲界。」
【动字单约欲躁动为言。世人于此。无节制者。其动
最乱。莫可羁勒。若瀑流若逸火若奔马。无可为喻。
昏狂累坠。常溺三途故。此六欲诸天。以渐节制。而
向于静。故曰出动。盖初天且止外动。二天内动亦
减。三天遇境方动。四天境迫不违。五天交中无味。
六天形合心超。皆是以渐出离欲中乱动。心迹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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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者。谓前四天。尚兼心交。以有味故。后二天但是
迹交。以无味故也。自此以还者。齐此天以下。直至
阿鼻。皆欲界摄也。以三欲事同男女相具也。岳师
引天台言。十善外前三天各兼功行。后三天各兼
禅定。不但只轻淫欲。希生天者。不可不知。其引俱
舍六天受欲重轻。乃果中事。非今经修因之旨也
(俱舍颂云。六受欲交抱执手笑视淫。彼解异予所闻。曾闻教中有偈云。四王忉利同一道。燄摩执手兜率
笑。化乐相视他暂视。此是六天真快乐。一道应即交抱而分形交勾抱。亦可且统纪。谓形交无液。非同人
间也)夫淫欲乃坠缚根本。六欲以轻而渐升。四禅以
绝而高举。是则不舍欲心。上界犹不可希。况望出
三界修三摩地耶。此所以阿难必缘是而起教也
(缘缚习重卒不能断者。亦须惭厌发愿。或往生求毕竟离。慎勿附会华严等上圣境界。以自欺自陷于魔
说也)此间别有欲界魔天。欲境威权皆出诸天之上。
此经摄于第六。故不别说。六欲巳竟。】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八
迹交。以无味故也。自此以还者。齐此天以下。直至
阿鼻。皆欲界摄也。以三欲事同男女相具也。岳师
引天台言。十善外前三天各兼功行。后三天各兼
禅定。不但只轻淫欲。希生天者。不可不知。其引俱
舍六天受欲重轻。乃果中事。非今经修因之旨也
(俱舍颂云。六受欲交抱执手笑视淫。彼解异予所闻。曾闻教中有偈云。四王忉利同一道。燄摩执手兜率
笑。化乐相视他暂视。此是六天真快乐。一道应即交抱而分形交勾抱。亦可且统纪。谓形交无液。非同人
间也)夫淫欲乃坠缚根本。六欲以轻而渐升。四禅以
绝而高举。是则不舍欲心。上界犹不可希。况望出
三界修三摩地耶。此所以阿难必缘是而起教也
(缘缚习重卒不能断者。亦须惭厌发愿。或往生求毕竟离。慎勿附会华严等上圣境界。以自欺自陷于魔
说也)此间别有欲界魔天。欲境威权皆出诸天之上。
此经摄于第六。故不别说。六欲巳竟。】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