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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卷六 第 347b 页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六
京都西湖沙门 交光真鉴述

【△二观音广陈以当此方之机故。广陈尽妙欲人
专修于此也。问娑婆岂无别门而入者耶。答偈云
自馀诸方便。乃至浅深同说法。备悉此意。意以同
途长修浅深共入。惟取耳门。而馀门不及。间有别
门入者。亦仗威即事而巳。然此应云。观音耳根。以
对前总科。彰其广陈。而意含耳根于观音二字中
矣。分三。一作礼陈白。】

「尔时。观世音菩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

【观世音名。具彰二利之德。而所观不同。法华中。如
来释云。苦恼众生。一心称名。菩萨即时。观其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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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得解脱。以是名观世音。据此则所观者。即世间
音声。盖果门惟显利他之盛德也。今经菩萨自释
云。由我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遍十方界。据此
则所观者。即听音根性。盖因门多彰自利之深源
也。是则二经互为隐显。而名之圆妙见矣。此意略
同孤山。今正谈修门。故且依后义。观字随俗。虽作
平声。理实应是去声。良以。纳声为闻。远理为观。特
取达理。故于音声。不言闻而言观也。又所达之理。
非音声中理。乃耳根中性理也。然必托音声。方彰
闻性。故又不言观耳根。而惟称观世音也。更须当
知。利他自利虽别。而能利之法。同彰耳根殊胜。无
二意矣。
△二陈白之言。分三。一本师传授反闻。又
三。一古佛同名。】

「世尊。忆念我昔无数恒河沙劫。于时有佛。出现于世。
名观世音。」

【彼佛因中。或亦由斯證入。故其名号以因彰果。或
佛鉴时机。应从此入故。其名号与逗机之教。乃相
应耳。
△二从佛发心。】

「我于彼佛。发菩提心。」

【菩提心。不越三心四愿。一者善心。即烦恼无尽誓
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二者悲心。即众生无边誓
愿度。三者直心。即佛道无上誓愿成。按起信论。第
一直心。谓正念真如。第二善心。谓广修无量善法。
第三悲心。谓度众生无量。后约三处回向。则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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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道。性修异旨。而四愿中。佛道必兼真如故。合之
无差也。此心最为贵重。初发即如王子处胎贵压
群臣。诸佛护念。万圣加持。华严百喻未足以尽其
盛德。又言不发此心。所修诸行。尽为魔所摄持。故
欲修耳根圆通者。先须发此大道心也。
△三秉受
法门。】

「彼佛教我。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既发大心。须秉圣教。凡修行者。不秉圣教。或恣巳
意。或信邪师。其过无量。故此次明秉受自佛也。彼
佛。即指观世音佛。此之三慧。惟闻慧。不同常途故。
思修亦别。约常途。闻即多闻。谓闻经解意功夫。其
体即耳识。及耳家俱意识所发胜解分别。今此闻
字。即指耳根中闻性。体即无分别如如智理而巳。
思即不著空有。一味反闻。外脱声尘。内冥智理。且
约静习。在禅功夫也。修谓达于万行。与此禅观。不
相违背。所谓咳唾掉背。无不定时。何况一切善行。
此约初心修进。便应具足。若更入位料简。应以六
即拣之。闻慧应在名字。思慧应通观行相似。修慧
应入分證。若更以见道修道拣之。闻思俱在见道。
而修慧即修道位。是则后二分别。浅深天隔。若就
观音本门。三说闻字。皆须惟指耳门。以音闻虽皆
教体。而闻为真教体也。人三摩地者。名通初后。初
但定成之号。而更约后心。即證入圆通之境。寂灭
现前。也双承动静无违方为定成。然此动静。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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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尘不同。此约静入禅定。动涉万行。二时为言。若
静合动违。终不名为大定成就也。本师传授反闻
巳竟。
△二次第解结修證。此科方是正行。一经云
要。理宜详细敷陈故。今所解。稍为完备。不避繁文。
观者幸勿厌多。非同长水流变三叠殊无关要。当
知。上之发心是愿。而此为依愿之行。其愿不虚也。
上之秉受是教。此为依教之修。其教不负也。然此
中分科。以三空六结分之者。盖三空是五卷中佛
自所说。长水亦知顺此分科。但未能发挥。委悉至
于六结。乃为以义推知。非穿凿也。良以。佛绾巾时。
特以详彰结解俱有次第。而说解次第。但列三空。
似惟三重而意含六结。前释稍明。今此正是解结
正文。岂不投前所说。况细寻文理。六节分明。非强
分也。分三。一初解三结先得人空。又三。一脱动尘。】

「初于闻中。入流亡所。」

【初者。发决定心。起修下手之初也。按如来立教常
仪。行人若有罪障。及未具戒。先须忏求端应。誓断
四愆。如后道场所明。今约无障具戒之人。故径谈
大定。行人宜自谅之。闻中二字。即所见之性。亦所
趣之理。今为所入之门。亦所照之境。首宜分明。不
可堕于二种差误。前粗后细。最当辩识。一者不是
肉耳之中。以此闻性本惟藏识。心海一体。而具六
用。在眼为见。在耳为闻。乃至在意为知。今取第二。
故曰闻中。于经最初。取见为例。以例馀五。委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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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如十番示。后离二见。妄乃为妙净见精。结云清
净本心本觉常住。今之闻中。即彼见中。以其体无
二也。又四科七大。转名如来藏心。周遍十虚。圆含
万法。今此闻中。即彼藏心中也。又一真法界。圆具
三藏。非一切法。即一切法。离即离非。是即非即。是
名无上菩提如来知见。今此闻中。即彼三藏体中
也。良以。见道分中。极力发明者。正于修时。总持用
之。所谓蹑解成行。大陀罗尼也。若别为一法。则前
之开示。俱成无用矣。是知。此之闻中。乃平吞万相
尽空法界之中也。二者不是耳识之中。以此闻性。
虽有声无声。明鉴了然。丝毫不昧。而会无分别。亦
同见性。但如镜中无别分析。且离念相者。方等虚
空。亦常亦遍。有念即偏局一处。刹那生灭。不偏不
常。此即缘声之识。若堕此中。依旧。是经初如来所
破缘尘分别影事。而七重破处等文。全无用矣。是
知。此之闻中。乃一念不生。圆照法界之中。亦即一
乘寂灭场地。真阿练若。正修行处。若于经中。未即
了然。可于静习坐中体认的当。多于五更起坐。夜
气清明。万籁初动之时。一念不生。觉此闻性。廓然
而圆。朗然而照。山壁不隔。晦暗不昏。大小远近。音
声鉴彻无遗。乃至微风动树。足履鸣阶。亦所不昧。
假如东方数里之外。洪钟发响。固历历分明。西方
同时数里之外。群鼓喧声。亦琅琅不昧。如是乃至
南陌悲号。北街笑语。车轮马足。一一俱现圆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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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如影现大圆镜中。毫发无隐也。至于寂然无声
时。则闻静愈无边际。然但借观音声彰能闻之体
为闻中。不取所闻动静之境为闻中也。到此始知。
妙性本具。不是修成。但是平日。以乱心缘虑遮障
孤负。不自觉耳。又当知。此闻中内。而所执定实身
心外。而所执定实器界。了无踪迹可得。一片虚灵。
浩无边际。万法森然。唯心所具。交彻互融之妙。皆
在其中。非有非空。即空即有。妙极不容思议之境
也。亦即祖师正法眼藏涅槃妙心。但彼不局一门。
或多示意根。而言了知为异耳。珍重珍重。此句先
以决定所照之境。下句方是工夫。入者旋反也。流
有二意。一流谓法流。即闻性也。入流者。旋转闻声
之闻。反闻自性也。二流者注也。顺闻奔声外注谓
之出流。反闻照性内注谓之入流。二释俱通。此亦
须是一念不生回光反照。专注以闻自性。令前妙
境湛然常明。不得一息间断。即宗下所谓绵密功
夫也(问见闻觉知同一根性永嘉谓。起知知于知。此非无缘知。如手自作拳非是不拳手。今云
久闻闻自性。若准永嘉。应云。起闻闻于闻。此非无缘闻。如手自作拳非是不拳手。二义何得不违。答彼约
根尘巳销妙性显后不可更有二知。今约初心起修方作亡尘方便故。须暂假反闻以为入门。若到闻所
闻尽。亦是根尘巳销之后。更不存于二闻也。且此最初入流亡所。同彼最初息念亡尘。岂遽同彼知灭对
遗之后耶。故欲会同佛祖之言。须知前后次第。则无违矣)此二字即是合觉。下
二字乃是背尘。亡者脱也。所即声尘也。故上二字
即旋闻。下二字即与声脱也。约前四卷末第二决
定义中。详明根结全由法尘。故尘亡而结自尽。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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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耳根其所应亡。当即是动静二尘。动谓有声。静
谓无声。今初先亡动尘。仍有二种。一者屈曲声。谓
有意味者。如言语歌曲之类。是也。二者径直声。谓
无意味者。如风水鸟兽钟鼓等声。是也。其最有力
能牵心流转者。屈曲声也。先须断此。永不接缘。然
此屈曲。复有二种。一者世俗屈曲。二者道理屈曲。
世俗复有二种。一者无力。二者有力。无力。谓评品
古今文章事物他方昔日不干巳事。但恣散乱。无
增长烦恼之力。故云无力也。有力。谓说诸欲境。令
心起贪。说诸不平。令心发怒。背面誉毁。当面称讥。
一切切巳利害之言。令人不觉喜瞋陡发忘失正
念。是也。此皆世俗曲屈也。道理屈曲者。如说内外
邪正道理。乃至法门宗说玄妙意趣。令人不觉随
言生解拟议思量。若许攀缘于此。亦是寻声流转。
最障本闻。所以宗门于佛祖言教。如生冤家也。问
止绝世俗。似无不可。何于道理胜思。亦杜绝之。答
蹑解成行。行起解绝。解若不绝。则无漏之行终不
能成。况真心实际。动念则乖。岂容留解而许寻道
理屈曲声乎。故后偈云。将心持佛佛。何不自闻闻。
是更偏忌道理屈曲也(如新产家忌人往来触犯。则疏客亲友二俱止绝。方
可无虞。若但断疏客。而容亲友往来。则触犯之害终不免也。世俗屈曲如疏客。道理屈曲如亲友。所以二
者俱当止绝也)行人初心。首先于此诸屈曲声。一切不缘。
惟以内向闻性。湛然朗然。安住不动。则一切粗显
分别永息不起矣。至于水流风动钟鸣鼓响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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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径直之声。更是难亡。须使入流功夫细心专切。
久自亡尽。问反闻功成。岂一切诸声如醉睡中皆
昧然不觉耶。答非也。诸声任有。行人但惟圆照闻
性不漏落流注于声而巳。问不缘曲屈之声。止其
分别。易以稽考。不缘径直之声。止其取著。难以考
验。又此诸声。纵令心不取著。其如诸声乱发搅扰
闻中。何以验其不随声转耶。答反闻自性专切者。
闻性常自分明。如对清秋之月。无一息之昏暗。且
不注一声。而诸声普皆不昧。若稍取著于声。当有
二验。一者闻性先以遽昏不复分明。二者偏注一
声。馀声悉昧(更以喻明。譬如人眩水不能自渡。赖人牵之而过彼人教其仰面视天。不
得一息视水。若一息忘教视水。随即运倒。此亦如是。反闻自性。犹如视天。不复寻声。如不视水。更无流转
之患。犹无溺水之患也。是知。声不可除。而但当反闻专切。亦如水不可除而但当仰天专切也)问
此之众声毕竟不昧耶。亦有寂灭之时耶。答昧不
同灭。心昏为昧。声销为灭。反闻自性。久益精明。终
无昧时。外脱声尘。久渐销落。终有尽日。良以性是
本有声是本空故也。问声今现有。何为本空。答如
人梦雷妄成震恐。其雷本空。而正在梦时。亦似现
有。岂真有耶。现前诸声亦复如是。问诸声不实。既
如梦幻。销落之后。毕竟一无所闻。则道成者。皆如
聋人耶。答不然。此非真灭。但以销落聚闻之根近
蔽之声。暂沈枯寂。即同色阴区宇。如有目人处大
暗室也。不久心闻洞开。遍满虚空。所谓发本明耀。
必将上闻有顶。下闻无间。乃至最近虫行蚁斗。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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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不能闻者。皆当闻之。何况馀声。如聋之疑。鄙劣
甚矣。问此之入流亡所。但于静坐时习之耶。亦于
涉事时习之耶。答若但取于静坐。何用详辩曲屈
等声。正须动静一如方成大定耳。问静坐易忘。今
即不问临事实难。今请问之。假如有人涉事访一
故人。于路用功。但惟反闻自性。而馀声悉不取著。
正当闻性湛然。忽于中途。隔墙闻彼故人言语。此
声不寻。则废其访问之事。若寻之岂不成流转耶。
答此声许寻而不妨不成流转。以偈云众生迷本
闻寻声故流转。汝若于寻声时。不迷本闻。此但寻
声。岂即流转。问请分寻声流转与寻声不流转之
相。答汝正反闻自性时。有当寻之声。现前一味寻
之。而闻性全成迷昧者。此即流转。若当寻声时。而
闻性分明。依然不昧。此但暂寻即还。亦谓之得用
即休。何得同谓之流转耶。以此为例。凡涉诸事。皆
当准此思之。大抵初心静习时。得力为多。静定若
成。渐能涉事不昧。若初学静定未成。而遽希涉事
不昧者良难。问涉事不昧。既曰良难。则初学反闻。
恐难理事两全。答世谛之人。宁废理以图全事。修
行之人。宁废事以图全理。今初心修进。谁要你依
旧精研世事。务求两全耶。当知。反闻入手之人。虽
处世间惟求省事省言。日用家常。腾腾任运。得静
且静。万不得巳。一事一言。用了即休。且正当用时。
分毫不昧。言差事差。不顾不悔。惟图反闻无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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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怡然。问祖师何言这边那边都不缺用。答此是
大亡巳久。绝后再苏。死中发活。方能名臻其妙。非
谓初心便能如是也。问此节旧解多补天台三止
观意。谓为修行妙宗。今何不用。答彼自别为入门。
非此经旨。且三观初心不离六识思惟而入。今经
首废六识不用。将何入三观耶。斯经圆融妙理。全
是藏心本具。详在奢摩他中发挥。而行人未修之
时。先成圆解。及至修时。行起解绝。但一反闻。极为
简便。不劳广立止观。宗门所谓单刀直入。是也。且
入流乃合觉照理。即简妙之观。忘所乃背尘息妄。
即简妙之止。久久定成。则圆融密妙体用。皆从本
地流出。所谓故发真如妙觉明性也。问前绾巾时。
如来亲喻。当从中道解之。今但反闻。不明中道。岂
合结心之喻耶。答详佛左右偏掣之。喻盖指三界
凡夫著有之修出世二乘沉空之證故。偈云。汝观
交中性。空有二俱非。今此未反闻时。圆解巳成。正
反闻时。岂堕彼二。既不堕于空有。即是最简易之
中道。𠃔合结心之喻。何必广立止观。枉用赘瘤之
中道。真所谓为蛇添足。殊可笑也。前绾巾中三空
之下。所助治病之喻。正当此用。详玩之可也(问初心进
功节度及修中防犯境界。可得闻乎。答此功虽不专于静坐。而初心亦须静习偏多。所谓大忘人世大死
一番。惟知反闻自性。而一切散善。尚不为之。何况俗事。宗教圣言。尚如生冤家相似。何况俗言。纵有人来
问道。即端心反闻。信手拈答一二句即休。其馀拜佛烧香衣食宾客呼唤动转。皆极令闻性分明。且当此
际。既以全提闻性。而闻性即全法界则动转咳唾。一一俱周法界。即是全身受用至于静中。恒令不昧。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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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披衣端坐排遣昏散。专注闻中。惺寂双流。昏沉至极。须臾假寐即起经行。直待闻性明利时。依然静坐。
如宗门云。一念万年。万年一念。是也。问设有梦中流转时如何。答初心梦中或有流转。醒来随即收摄。不
必悔惜。久当梦中。亦如醒时反闻。便是寤寐恒一好消息也。但时时求佛菩萨加令心开。如此用功时。一
切皆忘。即如后文所说如有目人处大暗室。所谓色阴区宇中也。切不可嫌其迷闷盖根尘俱泯。自当如
此。功夫极到。当自有发本明耀之时。勿躁求也。然心光逼极。或见本师现身摩顶加被。当依后道场所说。
默验魔佛。愈加专切。或发善境。如后阴魔中最初十种者。勿作圣解。但当加功反闻而巳。且于入流亡所
之时。正是心精通䐇。与十方诸圣。共一鼻孔之时。而功极动魔。正当此际。依后圣教。悟则无咎切不可中
途成狂也。然此脱亡动尘。功夫必至忽然万籁俱消。惟一闻性。明耀日月状如雨霁天空。风停海湛极为
寂静。当此之时。岂惟一切声消。身心世界荡然一空。虚豁自在。方是旋闻脱声。入手时节。此境极为虚豁
自在寂静轻安。最忌过善取著。但惟一种平怀。精进不辍。则无量妙境。将次渐开。一取著之。随得随失。永
不可复矣。记之记之)。
△二脱动静。】

「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

【上科方离动结。此科动静二结兼除。盖动除静现。
自然之理。加功双遣。自然之劳。故今言所者即忘
所。言入者即入流也。所入既寂者。谓亡所入流。二
俱成静也。盖初虽忘所。而所岂易亡。初虽入流。流
岂易入。虽云努力。一念不生。未免动静间发心心
收摄。非寂静也。至此亡所。而所无不亡。入流而流
无不入。群动俱息。收摄情忘。故云所入既寂也。由
是而知。前之亡所。且惟亡动。今之既寂。乃是动结
巳除。静结方显也。次二句。方乃动静双除也。是虽
兼动双言。其实单遣既寂。而惟除静尘耳。然言了
然不生者。盖约既寂之后。加功进力。以至寂静。亦
亡二尘。俱不可得也。问亡动即是亡声。而声尘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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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性。如黑白相违。易于分辩。故亡之则易。至于静
尘与闻性相顺。闻性至静。而静尘亦静。俱无边际。
俱无分别。如风空莫辩水乳难分。诚难剖析。故亡
之恐为不易。如何示之。答但患闻性未能了见分
明。若了然自见闻性。安有混淆之理。良以。闻性是
心。静尘是境。心则灵知不昧。境则冥顽无知。境自
境。心自心。如尔为尔我为我。有何难分。譬如世俗
凡夫。入一深山无人之处。皆能了别山中寂静。其
实于巳闻性。丝毫不觉。及来闹市。其静全失。以前
静境全是山静。故离山岂复有静。世人但取境静
者。离境无有不失者也。此犹外境甚粗。又有行人。
未见自心。但习摄念成定。展转深入。凭彼定力。觉
无边际。亦静尘境界。定力尽时。无有不失者也。此
为内境。比前更细。若未能悟心。不见闻性。诚不识
此二种俱为静尘。非心静也。若能悟心。了见闻性。
自觉此性。本来至静。寂然无边。非由摄念所成。亦
非托外境界。不知反闻者。故全不觉。若能一味反
闻。则性静恒在。居山居市。其静不易也。入定出定。
其静恒然也。纵不发明。未反闻前。从无始来。本自
常静。何况了见反闻之后。岂复有得失可言哉。若
是则闻性。本与静尘无干。反闻专切者。亡之甚易。
何难之有哉。大抵亡动之后。别无伎俩。反闻功夫。
展转深切。闻性增明。则动静二尘。迥然双脱矣。至
此则亡尘极。明功夫位。当圆之初信。于二乘则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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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果。问何以知然。答金刚经云。名为入流。而实无
所入。又云。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名须陀洹。此亡
声尘时。六尘俱亡。故知然也。惟入流二字。大小迥
殊。小乘入流。但是摄心入深三昧。彼谓法性实是
三无为境而巳。此经犹为法尘分别影事。岂同此
之反闻自性乎。故知證虽位齐。而入理深浅。大不
同也。
△三脱闻根。】

「如是渐增。闻所闻尽。」

【上科全以亡尘。此科方以尽根。如是者。承上之辞。
渐增者。加功进行之意。下句不依旧注举尘显根
之说。盖上闻字。乃旋倒之闻机。下闻字。乃所闻之
闻性。以前因图作亡尘方便故。立能所二闻。令其
闻根而亡尘。今尘相既尽。故外无所对。则根亦不
存。能闻之闻机与所闻之闻性。二俱除灭。故曰闻
所闻尽也。后文云。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一。
六用不行。正此之谓也。问既全以根性增明。而方
以双亡动静。今复将根性亦亡。岂不全成断灭。答
但以尽根。那云灭性。问根与性为二耶。答非二亦
非一也。问当如何等。答根如冰。性如水。冰水本无
别体故非二。然冰结而隔。水融而通。故非一矣。今
言根尽。但如冰融。岂如水涸哉。问前言二尘亡后。
惟觉闻性。极为寂静。湛无边际。今尽内根。复作何
相。以别于此。答前作方便。脱彼二尘。故暂执闻性
为内。二尘为外。背外向内。宛然内根恒在细详。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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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闻中。又云入流。中之与入。显根为内。彰彰矣。及
至二尘荡亡。巳无外相。既不对外。内相渐消。以至
泯然。豁然无复内外。即根尽之相。以是而知。前言
无边际者。非真无也。以二尘为限。即是边际。今二
尘既尽。无复限隔。方是真无边际。若约三空。考之
到此。即得人空。前此以根对尘。尘为他相。根为我
相。排他立我。背他向我。我相宛然。至是。根尘俱泯
能所两亡。无复自他。惟一法性。不分内外粗细四
相应尽无遗。定位当至七信。齐于别之七住。小乘
四果阿罗汉位。而见思惑尽。当證我空真如。即前
如来所说。此根初解。先得人空矣。又当知。此是菩
萨高證圆之七信。但约断见思。證人空。谓齐小之
四果。非真实同罗汉。如世之进士初品暂同吏员。
极品岂真名位与之全同乎。当知。六通十八变等。
皆应殊胜。至下当更显其不同。亦如进士资格权
位名分。皆非吏员可仰视矣。初解三结先得人空
巳竟。
△二次解二结成法解脱。前示伦次中除法
执科。巳明法执粗者。先于入流亡所时。早巳断尽。
至此惟除细法执焉。分二科。一脱觉观。】

「尽闻不住。觉所觉空。」

【尽闻二字。牒前闻所闻尽。即二闻双泯之境。不住
谓加功进行。透过斯境。不钝滞于此也。以见尽闻
若住。增慢同伦。化城永闭矣。末句即新證也。盖尽
闻之后。根尘迥脱。湛一无边之境现前故。今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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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即照此境之智也。所觉者。即此湛一之境也。尽
闻若住。则智境恒对。能所仍存。终为胜进之障。即
沩山所谓具足心境也。今言觉所觉空者。谓能觉
之智。与所觉之境。二俱空寂。泯然无复对待也。此
虽境智双举。而能觉所觉。二俱言觉觉心分也。于
智为多。若吝惜此心。以为般若真智。而不能舍置
者。是为妄生爱智之法爱也。又此望后为断法执
分别。问法执分别。应随前粗法执断之。那于此中
犹有分别。答此俱生中微细流注分别。非粗分别
也。其实似是觉观不忘义说分别耳。
△二脱重空。】

「空觉极圆。空所空灭。」

【空觉之空。牒上觉所觉空之空。而言空觉者。显是
重空之智也。极圆者。谓增修满其分量之意。末句
促举空者。即此重空之智。所空者。即前科智与境
也。空所空灭者。盖言重空之智并前智境。一切灭
尽无馀也。良以。重空之智。初起未圆。则能空所空。
二俱宛在。今空觉极圆。则非惟所空智境息灭。而
重空之智。亦复随灭。如以木钻木。火出则二木俱
尽矣。此虽重空亦智。而能空所空二俱言空。空境
属也。于理为似。若吝措此境。以为实际理地。是为
妄生爱理之法爱也。又此望前为断法执俱生。盖
能所二空。巳离前科微细分别。而任运存此微碍
缘影而巳。此影灭尽。成法解脱。而真光将露矣。此
之二结巳超小乘而过之。然定位于圆教。即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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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信。于别教即八之十住。及十行十向。二十三位。
而尘沙惑尽矣(当知。此诸菩萨比定性回小者。大有不同。以菩萨于粗法执先巳断
伏。而定性全法。方以伏断。所以迟钝也)又此以菩萨所陈空觉极圆。
同前如来所说空性圆明。故知。此之空所空灭。即
前所谓法解脱矣。次解二结成法解脱巳竟。
△后
解一结俱空不生。】

「生灭既灭。寂灭现前。」

【生灭二字。通前动静。根觉空灭。六结全收。粗细不
同。要之皆生灭心也。初解动灭静生。次解尘灭根
生。理虽无生。而有灭有存。生灭宛然。下皆放此。三
解根灭觉生。四解觉灭空生。五解空灭灭生。到此
若住最后灭相。则当为灭相所覆。恒处俱空。应是
一种顶堕细障故。犹名第六灭结也。百尺竿头。更
须进步。祖师所谓向下犹有事在。亦名末后着也。
然此不复更劳着力灭除。即儒典所谓化不可为。
而本经所谓无功用道也。但无住著之心。以俟一
刹那顷。本理现前。则此之灭相。即迥脱矣。如末句
是也。然所谓寂者。非对动之寂。从无始来本自不
动之寂也。所谓灭者。非对生之灭。从无始来本无
生之灭也。此是本觉理体。如来藏性。真如实际。清
净本然。周遍法界。亦名大寂灭海。亦名大光明藏。
所谓寂照含空。惟以番上生灭。且单言寂灭。实乃
真心全体。而万用皆具于中。此理现前。则山河大
地。应念化为无上知觉。根隔合开六根互相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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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下之诸科。一切胜用。皆从此发焉。约其所至之
位。应在初住。虽分断一分无明分。證一分真理。而
一断一切断。一證一切證。四十二地功德。隐然具
足。其与别教初地。位虽言齐。而历别之与圆融。实
天地悬殊矣(通前次第解结一科。会于四卷末节。入流即守于真常亡所即弃诸生灭。
尽闻即根。尘识心应念消落。二觉即识情为垢。二空即想相为尘。而前空后灭。即二俱远离。寂灭现前。即
法眼清明。而毫无差爽矣。若会永嘉奢摩他文。入流即息念。亡所即亡尘。亦应放其文云。流非亡所而不
入。所非入流而不亡。亡所则入流而亡入流则亡所而入。此四句可齐于动静不生。又云。亡所而入。则入
无能入。入流而亡。则亡无所亡。此二句根尘俱泯。可齐于闻所闻尽。又云。亡无所亡。则尘遗非对。入无能
入。则念灭非知。此二句无对无知。可齐于觉所觉空。又云。知灭对遗一向冥寂。此二句可齐于空所空灭。
又云。阒尔无寄妙性天然。此二句可齐于生灭既灭寂灭现前。亦似吻合而无间矣。但永嘉似乎都摄六
根。或专意根。经乃专摄耳根为异耳。又永嘉方谈最初销显向后更有修治斯经巳谈深證高位。向后惟
彰发用。今与合会而观。节文宛似。令知圆顿初后无有异心。行者不可委于高位而视为不切巳也。又永
嘉歌云。心是根。法是尘。两种犹如镜上痕。痕垢尽时光始现。心法双忘性即真。此令尽其微细法爱。而正
合后三细结。其所谓心是根者。即觉结也。法是尘者。即空结也。其所谓心法双忘者。即生灭既灭。正除最
后灭结。而所谓性即真者。即寂灭现前。佛祖一揆。初无二道。学者宜著眼焉)次第解结
修證巳竟。
△三详演所获殊胜。上是圆通因行。
此乃圆通果用。此中三科文广累积篇章。故云详
演。而菩萨自语。元标殊胜。故作科名。问因行为造
修之要。理宜详演。而文何甚略。果用待功成自显。
似应且略。而文何甚详。答详明果用。激劝欣修。固
不应略。而因行示人修要。尤当加详。今所述因行。
不过数语者。良以。此经如来与菩萨。相同演一圆
通因果。前后互为详略。如来自四卷后半。示二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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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乃至击钟验常五卷前半證明。别无结元。至
绾巾示结合。有一卷经文。详说解根。修习圆通至
为委悉。岂止如今用之广哉。而所以说果用者。秪
云。山河大地应念化为无上知觉。又云。由是六根
互相为用。辞甚略也。今菩萨说行若详。应重如来
所示说用。若略则无补如来阙文。二俱非妙。故应
因行略而果用广。广略皆适其宜矣。但如来泛说
解根。而密指耳根。菩萨显然专说。文似有隐显通
局。而意实无异旨也。行人欲究圆通因行之详。当
取前经文与菩萨所说参互看之。不必局菩萨之
数语矣。分为二。一标列二本。又二。一总标。】

「忽然超越世出世间。十方圆明。获二殊胜。」

【忽然。即解脱道一刹那顷也。盖證入真体。在一刹
那。而称体起用。亦即在于一刹那也。超越。即解脱
缠缚之意。不为界内有缚故。超越世间。不为界外
空缠故。超越出世间。十方圆明。乃寂照含空之意。
不止大千。按华严。当分身百界圆明。即明通弥满
于百界。又十方亦可作十法界圆明。即一一界备
达十如。是也。二殊胜。即下列二种妙用尽。菩萨从
初发心。即达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故。證自心时。而
即与佛生同体用矣。然皆谓之殊胜者。显超权乘
也。盖上同下合。皆二乘所不能者。故云然也。
△二
别列。又分二。一上合慈力。】

「一者。上合十方诸佛本妙觉心。与佛如来同一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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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合本妙觉心。是与诸佛同体。同佛慈力。是与诸
佛同用。在因同果。处染常净。故曰本妙觉心。人人
本具故。才證即上合也。依吴兴。力字作悲字。盖佛
具与乐之慈。必兼拔苦之悲。理应然也。
△二下合
悲仰。】

「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众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

【六道众生下。亦应有本妙觉心四字。译文略之耳。
以佛与众生同具本心。而菩萨證此心时。上下俱
合。合则先同其体。然后能同其慈力悲仰之二用
也。经家于众生略之有二意。一者佛下巳明众生
不异故不重标。二者诸佛妙心巳證有力。须显其
合方成胜用。众生妙心未證无力。不须显合。合则
无畏。胜用反不能同。虽俱通而前义为正矣。悲者
哀求拔苦。仰者希望与乐。意同吴兴所说。标列二
本巳竟。
△二承演三科。承演者以下各科皆有承
上子科故也。就分为三。一三十二应。又三。一标承
慈力。】

「世尊。由我供养观音如来。蒙彼如来授我如幻闻熏
闻修金刚三昧。与佛如来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
二应。入诸国土。」

【由我下乃至同慈力故。标承授受。出三昧名。以彰
妙应体用洪源。上闻字。即指闻性本觉之体。而言
闻熏者。即所谓本觉内熏也。下闻字。即旋倒闻机
之闻。始觉之智。而言闻修者。以此反闻。进修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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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然初称如幻。谓始觉权假暂用随销。非同执实
染修也。终结金刚者。谓本觉究显。永无销坏。而仍
具摧坚之能。非如权乘毕竟非实也。又初假二闻
故如幻。终成一性故如金刚。此上方明得体。与佛
二句乃明同用。体用兼具。方以成末三句之妙应
耳。菩萨随机赴感为应。众生希应者。须竭妙感。若
无妙感。固不可妄议慈应之不周矣。游诸国土者。
即无刹不现身也。温陵曰。三十二应者。现十法界
身。圆应群机也。开之有三十二。合惟四圣六凡。摄
尽群类。
△二条列妙应。又二。一应希求心。希慈与
乐。各求称心也。又二。一应求圣乘。即出世间四圣
乘也。约能求人。除佛惟三。约所现身。四圣皆具。今
能求人仍四者。于缘觉而加独觉耳。就分四。一菩
萨。】

「世尊。若诸菩萨。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胜解现圆。我现
佛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既曰诸菩萨。则各教皆有。不局别圆。但凡菩萨无
不希成佛身。故现佛身应其机也。胜解者。各随所
修法门。因行巳极。而所起證悟之智也。现圆圆字
作满字释之。言智證将满之时也。携李曰。胜解现
圆者。各约自乘理智将欲现前。得此名也。后皆放
此。孤山曰。若入相似三摩地。进修中道无漏。则分
真胜解现圆。乃至若修金刚无漏。则究竟胜解现
圆。大士皆现佛身。为说顿法。令得分真究竟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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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等觉菩萨。岂假初住现佛说法耶。答闻法得解。
何必求人。复假胜身。弥增内慧。且天魔现为佛像。
鞠多尚乃致礼。况初住菩萨。妙理所现。等觉虽尊。
孰敢不仰。
○此说但约等觉。决无于劣计我胜之
慢习。若约观音初證。似在初住。而圆顿上根。固有
一生事办。所谓从初发心。即成正觉。渐起大用。岂
可定常局为初住哉。其为等觉说法。理无可疑。不
必更说。元是古佛。解脱亦即一刹那證入解脱道
也。
△二独觉。】

「若诸有学。寂静妙明。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独觉身。
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此下三科。皆称有学者。以各门在修习位者。功极
皆将證入无学之时也。诸字但指一类多人而言。
下皆放此。温陵曰。独觉者。出无佛世。观物变易。自
觉无生。故号独觉。乐独善寂。求自然慧。故曰寂静
妙明。
○当知此非是天然外道。盖是多生受佛小
教熏习。当历七生。方證无学。终不至于八生。今第
七生。出无佛世。證期巳至。忽然触境證入。似不历
教而实教于多生矣。
△三缘觉。】

「若诸有学。断十二缘。缘断胜性。胜妙现圆。我于彼前。
现缘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温陵曰。缘觉者。禀佛之教观缘悟道者也。知迷胜
性由十二缘。于是断之。自无明灭。至忧悲苦恼灭。
则缘断而胜性现矣。性因缘断而显故。曰缘断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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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胜性。即因缘无生之性也。亦化城涅槃耳。下
科放此。
△四声闻。】

「若诸有学。得四谛空。修道入灭。胜性现圆。我于彼前。
现声闻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携李曰。三果以前。贤位圣位。俱属有学。见道一十
六心。断四谛下惑。證生空理。故曰得四谛空。初果
后进断三界八十一品俱生。品品皆證一分择灭
无为。故云修道入灭。应求圣乘巳竟。
△二应求杂
趣。即六凡也。分二。一诸天。又分二。一天主。又分四。
一梵天王。】

「若诸众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尘。欲身清净。我于彼前。
现梵王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欲心明悟。谓深达淫欲为招苦之本。欲虽通于三
五。而淫为上首。本经单论此句。深知下句痛戒也。
此解脱。乃成就其决定舍欲生梵之事。是虽舍求
皆具。而更重希求。即同下成就也。且所修背舍。亦
名解脱。孤山曰。说法者。如金光明云。大梵天王。说
出欲论。是也。
△二帝释天。】

「若诸众生。欲为天主统领诸天。我于彼前。现帝释身。
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帝释即欲界第二天主。彼天横有三十三
天。而帝释统之。说法谓十善也。金光明云。释提桓
因种种善论。是也。
△三自在天。】

「若诸众生。欲身自在游行十方。我于彼前。现自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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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自在天是欲界顶天。具云婆舍跋提。此云
他化自在天。假他所作。以成巳乐。即魔王也。或云
自六天上别有魔王居处。亦自在天摄。
○欲身自
在者。显其惟是正报如意耳。下放此。游十方者。六
欲四洲之十方也。或亦能至他界。应不及色天之
远到耳。再容总通。
△四大自在。】

「若诸众生。欲身自在飞行虚空。我于彼前。现大自在
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大自在。即色顶摩醯首罗天。大论云。三目
八臂。骑白牛。执白拂者。是也。
○飞行虚空。能至他
界。如法华言。其能过五百万亿国。推寻供佛。是也。
初禅尚能。何况色顶。又统论诸天皆举一以该其
馀。梵王似局初禅。而实该四禅。帝释似局二欲。而
实该六欲。二自在别举魔天。以二魔不在正天之
属。故更举之。但阙四空。或意含而文略。然此与法
华俱缺之意者。此论现身。而四空不乐身相。故不
为现。纵有别者。方便以利益之。当亦不入此现身
之例矣。天主巳竟。
△二天臣。分三。一上将。】

「若诸众生。爱统鬼神救护国土。我于彼前。现天大将
军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此似四王主帅各有八将而韦驮为上首。是也。各
统所部鬼神。即八部之属。救护国土者。还指人间
国土。所以摧魔护生也。
△二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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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诸众生。爱统世界保护众生。我于彼前。现四天王
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四王似应科入天主。今文列于将后。故属臣类。且
四王自来系属帝释大臣分统四洲。馀天上下未
闻君臣之分如此也。世界即须弥各面一切国土
也。
△三太子。】

「若诸众生。爱生天宫驱使鬼神。我于彼前。现四天王
国太子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温陵曰。四天太子。即那吒之类。能驱鬼神。
○按统
纪。四天王各有太子九十一人。驱使者。即前诸将
及八部也。诸天巳竟。
△二人趣。分四。一世谛男子。
此未论秉佛教戒者也。又为二。一人主。】

「若诸众生。乐为人王。我于彼前。现人王身。而为说法。
令其成就。」

【温陵曰。自金轮至粟散。皆人王也。粟散即邦国小
王。散于天下。如粟之多。
○问世之平人。有妄志帝
王者耶。又何须假帝王身与其说遂心之法耶。答
此必有德怀仁。不忍世乱。发愿世世为有道之王。
以理邦国。菩萨为其现所欣之身。与说生贵之因
及帝王德业。以熏隔生之种而巳。如修十善为轮
王因。是也。岂教以篡夺之术哉。后多放于此意推
之。
△二臣民。分四。一长者。】

「若诸众生。爱主族姓世间推让。我于彼前。现长者身。
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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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陵曰。具十德为长者。姓贵。位高。大富。威猛。智深。
年耆。行净。礼备。上叹。下归。故为族姓之主。世间推
让也。
○以此观之。西天称长者。非止年高。盖世臣
大家。而兼有德望者之称。然亦非现生可得之位
也。
△二居士。】

「若诸众生。爱谈名言。清净自居。我于彼前。现居士身。
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此有德无位。或谈道论德。为人师范。或著书立言。
垂教后世。名言典章也。如此方王通邵雍之类隐
沦不仕者也。
△三宰官。】

「若诸众生。爱治国土。剖断邦邑。我于彼前。现宰官身。
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温陵曰。三台辅相州牧县长。悉号宰官也。以上三
科。似此方儒教所摄。
△四术士。】

「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我于彼前。现婆罗门
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温陵曰。婆罗门。此云净行。四姓之一也。爱诸数术。
即和合占相。推步盈虚也。
○此但释数术。而未明
摄卫。乃调护身寿。即名医辈耳。此科似此方医卜
杂伎所摄。如郭璞华陀之类。是也。西天最贵重之。
有十八姓。世谛男子巳竟。
△二奉教男女。谓奉戒
者。分二。一出家二众。又二。一比丘。】

「若有男子。好学出家。持诸戒律。我于彼前。现比丘身。
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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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律。谓自十戒以至进具二百五十也。
△二比丘
尼。】

「若有女人。好学出家。持诸禁戒。我于彼前。现比丘尼
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诸戒。亦自十戒进具五百也。
△二在家二众。又为
二。一优婆塞。】

「若有男子。乐持五戒。我于彼前。现优婆塞身。而为说
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优婆塞。此云近侍男。以五戒自守。堪任近
侍出家比丘者也。
△二优婆夷。】

「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于彼前。现优婆夷身。而为说
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优婆夷。此云近侍女。亦奉五戒。堪任近侍
比丘尼。奉教男女竟。
△三世谛女人。】

「若有女人。内政立身。以修家国。我于彼前。现女主身
及国夫人命妇大家。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内政。即泛言一切妇道。儒书云。有闺门之修。而无
境外之志。故曰内政。然闺门为万化之源。故关于
家国之治乱。家通大夫以下。国通诸候以上。孤山
曰。女主即天子之后国夫人。如论语邦君之妻曰
君夫人。命妇谓妻因夫荣者。大家如后汉扶风曹
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名昭字惠姬。和帝数召
入宫。令皇后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
○家音姑。

四童真男女。又曲分为二科。一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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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众生。不坏男根。我于彼前。现童男身。而为说法。
令其成就。」

【即有志一生不犯女色者也。
△二童女。】

「若有处女。爱乐处身。不求侵暴。我于彼前。现童女身。
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处女亦名处子。谓未出嫁之女也。爱乐处身者。愿
常为处女。终不出嫁也。不求者。不愿随从之意。谓
坚贞自守。纵有强施侵暴。亦誓所不从也。应希求
心巳竟。
△二应厌离心。前之希求。是冀望胜事成
就。此之厌离。是不乐本位。思欲脱去也。然多欲脱
入人伦。问馀趣则可。天趣何反求人。答人身意于
修道出离。裴公云。可以整心虑趋菩提。惟人道为
能。是也。分二。一八部众。孤山曰。准普门品。此阙迦
楼罗即金翅鸟也。乃译文略之。今但七易就分为
七科。一天众。】

「若有诸天。乐出天伦。我现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出与脱同。成就者遂其脱离之愿也。后皆放此。

二龙众。】

「若有诸龙。乐出龙伦。我现龙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自下七趣。虽皆具神通福德威权。均名恶趣。各有
苦恼。是故。多欲脱去为人。以希修进也。问焉知不
欲脱入圣流。而必言求人趣也。答若求三乘圣果。
自入前希求中。应求圣乘科。不在此中矣。
△三药
叉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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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药叉。乐度本伦。我于彼前。现药叉身。而为说法。
令其成就。」

【度亦脱也。孤山曰。药叉此云轻捷也。
△四乾闼婆。】

「若乾闼婆。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乾闼婆身。而为说
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乾闼婆。此云香阴。新翻寻香行。帝释乐神
也。
△五阿修罗。】

「若阿修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阿修罗身。而为说
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阿修罗。云无端正。以女美而男丑故。从男
彰名。新翻非天。以谄诈无天行故。
△六紧那罗。】

「若紧那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紧那罗身。而为说
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紧那罗。形似人而头有角。因呼为疑神。天
帝丝竹乐神也。小劣乾闼婆。新翻歌神。
△七摩呼
罗。】

「若摩呼罗伽。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摩呼罗伽身。而
为说法。令其成就。」

【孤山曰。摩呼罗伽。什师云地龙也。肇公云。大蟒腹
行者也。八部众巳竟。
△二人非人众。又分二。一人
众。】

「若诸众生。乐人修人。我现人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此是现在人中。而求舍身之后复得人身。盖求不
失人身。世世修进者也。
△二非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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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诸非人。有形无形。有想无想。乐度其伦。我于彼前。
皆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长水曰。有形如休咎精明等。无形如空散销沉等。
有想如神鬼精灵等。无想如精神化为土木金石
等。皆非人也。条列妙应巳竟。
△三结名出由。】

「是名妙净三十二应入国土身。皆以三昧。闻薰闻修。
无作妙力。自在成就。」

【是名下结名也。皆以下出其由也。心如海。而诸身
如海之印纹。缘至而现。则来无所从。缘尽而没。则
去无所止。无碍无滞故。称妙净之应也。无作妙力
者。非如二乘作意之通。菩萨所證。大寂照海。湛然
不动。缘对自现。初无作为。所谓无记之通。亦如涅
槃所谓慈善根力实无去来也。自在成就者。言无
所不可现也。吴兴曰。三十二应。比普门品。虽互有
出没。大体是同。总而言之。无越十界。于十界中。两
经俱无菩萨并地狱身者。或曰圣言之略耳。或云
观音巳是菩萨。何须更现地狱苦重不可度也。智
者依正法华。具现菩萨界身。又准释论。菩萨亦化
地狱。故知十界不可阙。焉三十二应巳竟。
△二十
四无畏。又复分三科。一标承悲仰。】

「世尊我复以此闻熏闻修金刚三昧。无作妙力。与诸
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同悲仰故。令诸众生于我
身心获十四种无畏功德。」

【我复下至悲仰故。标承三昧名字及悲仰为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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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本也。名字解现前科。然独约方世六凡者。良以。
上之希求。未言在难。是于平坦时。别求胜事故。兼
三圣六凡。今此多言在患难中故。且略于三圣。以
参预圣。乘者必皆上善。多不与于恶难故也。且上
界之凡。尚无诸难。何况三乘圣贤。问数言果缚若
存虽罗汉不免。如阿难淫难舍利弗鬼难。是也。何
言无难。答彼多示现非实。纵实亦少。今从多分惟
凡故。略三乘也。令诸下。正成无畏。于我身心者。盖
菩萨反闻證性时。證全法界。而与诸众生。冥同一
心。交参互彻。据吴兴言。菩萨所證圆通之理。遍在
众生悲仰之中。是言菩萨在众生身心中也。二言
参取。乃知凡圣恒以冥合。但待感而即应也。无畏
约众生言。盖遭难者。正在怖畏之中。而蒙救得脱。
即无畏也。功德约菩萨言。救生脱怖。实菩萨最妙
功德也。
△二条列无畏。分四。一八难无畏。就分为
八。一苦恼难。】

「一者。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令彼十方苦恼众生
观其音声即得解脱。」

【苦恼虽通。分约身心亦可。盖苦楚其身。而恼乱其
心也。八难之中。此一为总。下七为别。既以别列。何
用此总。答别列不尽。一切诸难。皆摄此总科中矣。
首二句。先出其由也。温陵曰。不自观音者。不随声
尘所起知见也。以观观者。谓旋倒闻机。反照自性
也。苦恼众生。言观声者。吴兴。直以众生观声。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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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熏。不思菩萨闻熏不闻声而闻性。众生闻熏不
闻性而闻声。是相反也。于义全非。良以法华楞严
两经。互有详略。故反闻圆通因行也。悲救众生果
用也。法华因行略而果用详故。缺叙反闻。而却加
云。众生一心称名。菩萨即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
楞严因行详而果用略。如首标。不自观音等辞。条
条详备。至说救苦。乃缺称名及菩萨观彼称名等。
意致使岳师责令众生亦用闻熏。其实众生在急
难中。几人惯习闻熏。纵有一二。何名普救。又众生
自能闻熏。何待菩萨救拔。是义不然。但当依法华
众生一心称名菩萨即时观声令脱也。其文但于
苦恼众生下。缺略蒙我二字。试加读之。自见两经
同旨。此以佛言。證菩萨之言。决无差爽。后皆放此。
俱有称名观声之意。勿疑也。
△二火烧难。】

「二者。知见旋复。令诸众生设入大火。火不能烧。」

【温陵曰。内外四大。常相交感。见觉属火。故见业交。
则见猛火。今知见旋复。则无见业。是以火不能烧。

○此亦称名众生。火不能烧也。问菩萨知见旋复。
何与众生。而即令众生脱火。答菩萨旋闻。与声脱
时。见亦旋而亦与色脱。固火不能干。然證极法界
威神无量故。令一心称名者即为大悲威光所摄
不堕火难。如入山阴暑不能侵也。此盖自利馀力。
加以悲愿。故能如此。无可疑矣。携李曰。准天台释。
火难有三种。一果报火。下从地狱。上至初禅。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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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火。通三界。三烦恼火。通三乘。火难既尔。他皆放
此。
○若三火通收。则三圣亦应蒙救。前标文中。摄
在一切二字之内。此则穷研尽理之说。不可不知。

△三水溺难。】

「三者。观听旋复。令诸众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大意同火。
△四鬼害难。】

「四者。断灭妄想。心无杀害。令诸众生入诸鬼国鬼不
能害。」

【鬼神以阴隐为想因。以杀害为堕缘。故菩萨于反
闻时。内灭妄想。外除杀业。全超鬼神心行。以此全
超威力。能令称名者免于鬼害矣。
△五刀兵难。】

「五者。熏闻成闻。六根销复。同于声听。能令众生临当
被害刀段段坏。使其兵戈犹如割水亦如吹光。性无
动摇。」

【熏闻者。当反闻时。则本觉真闻内熏妄闻也。成闻
者。成纯真闻性也。六根销复者。一根反源。六根解
脱也。同于声听者。声与闻性。皆无形法。不畏刀割
者。今六根销复。全身泯于无形。同彼声听。能度兵
戈。如光水者。三昧威力使然也。如有神通者。自能
轻举。亦能轻举他人之身。是也。刀坏身不坏。如孙
敬德。身同光水。刃过无伤。如六祖。但六祖自證之
力耳。
△六鬼见难。】

「六者。闻熏精明。明遍法界。则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
众生药叉罗刹鸠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单那等。虽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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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傍。目不能视。」

【孤山曰。药叉如前。肇师云有三种。一在地。二在虚
空。三在天。罗刹云可畏。鸠槃茶厌魅鬼。毗舍遮啖
精气鬼。富单那热病鬼。温陵曰。闻熏精明。烁彼幽
暗。故不能视也。
○首二句。言反闻功极。发本明曜。
圆照法界也。次二句。言鬼神阴隐想习。向暗背明。
反不堪于光耀。如枭鸟夜视昼盲。罗刹向日不见。
是也。威摄众生。意准前知。下可类通。
△七枷锁难。】

「七者。音性圆销。观听返入。离诸尘妄。能令众生禁系
枷锁所不能著。」

【首句尘泯也。次句根泯也。三句双承普收离系无
羁也。能令下准前知。普门感应中。前人持名脱枷
锁者。非止一人也。
△八贼盗难。】

「八者。灭音圆闻。遍生慈力。能令众生经过险路。贼不
能劫。」

【灭音即脱声尘。圆闻即證极根性。遍融一切也。然
灭尘则无复外敌。圆性则咸使内融故。遍生慈力
者。能令碜心毒人悉化慈悲眷属矣。法华云。念彼
观音力咸即起慈心。是也。八难无畏巳竟。
△二三
毒无畏。问八难现是苦境。可说怖畏。三毒随自心
行。何畏之有。答八难畏其现是苦果。三毒畏其必
成苦因。然须约信因果知怕惧者而言。非约肆行
无信之人而说也。法华云。若人多于淫欲。常念恭
敬观世音菩萨。即得离欲。乃至嗔痴亦然。是皆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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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知畏求离之人。不然何发常念之心乎。就分为
三。一贪毒。】

「九者。熏闻离尘。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
贪欲。」

【反闻离尘。迥脱于色。而色岂能劫于家宝乎。能令
准前。
△二嗔毒。】

「十者。纯音无尘。根境圆融。无对所对。能令一切忿恨
众生离诸瞋恚。」

【音但诠于耳家所对之境。未诠诸过尘。则诠于染
蔽二过故。纯音无尘。谓音虽不坏。而巳离染蔽之
过。即心境一如也。或音字是闻字之误。则其义可
了。根尘融为一法故。无能对之根。亦无所对之尘。
无对所对。而能令脱瞋者。以瞋生于敌对违拒也。
今无对所对。故瞋恚无由起矣。
△三痴毒。】

「十一者。销尘旋明。法界身心。犹如琉璃。朗彻无碍。能
令一切昏钝性障诸阿颠迦永离痴暗。」

【温陵曰。痴由妄尘所蔽无明所覆。销尘则无蔽。旋
明则无覆。故外之法界内之身心。凝莹朗彻。离痴
暗矣。
○具足见惑为昏。具足思惑为钝。具足无明
为性障。阿颠迦。此云无善心。又痴之最重者也。吴
兴曰。准天台释。三毒通界内外。内谓见思。外谓无
明。二乘以欣涅槃为贪。厌生死为瞋。迷中道为痴。
菩萨广求佛法。诃恶二乘。未了佛性皆是三毒。

此等深意备知而巳。未必是此处本旨。正意惟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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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标所释。三毒无畏巳竟。
△三二求无畏。问求男
女者。有何所畏。答畏其终不得也。菩萨遂其所求。
即脱其不得之畏矣。就分为二。一求男。】

「十二者。融形复闻。不动道场。涉入世间。不坏世界。能
遍十方。供养微尘诸佛如来。各各佛边。为法王子。能
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男者。诞生福德智慧之男。」

【首二句。销妄入真。而一真无际。次二句。称体起用。
而万用全彰。真俗具足。子道备矣。能遍下。详其与
佛为子之事也。携李曰。涉入世间不坏世界。即方
便智。方便属权。权能干事。故生于男也。如净名云。
方便以为父。即其义焉。温陵曰。供佛足福。禀法足
慧。而能绍继法王有男之道。故能应其求也。
○由
福慧二足故。能与福德智慧之男。非无自而然也。

△二求女。】

「十三者。六根圆通。明照无二。含十方界。立大圆镜空
如来藏。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受领无失。能
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女者。诞生端正福德柔顺众
人爱敬有相之女。」

【圆通二字。双贯次二句。而二句又贯下二句。盖通
有明义故明照。圆有含义故含界。明照故立镜智。
含界故立空藏。具其实智故。能承顺秘密。盖承顺
即坤仪柔德。受领即闺门能事。故能应求女也。此
惟首三句。与温陵相反。馀皆取彼意。而省其文也。
携李曰。立大圆镜空如来藏。即属实智。实智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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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能含育。故生于女也。如净名云。智度菩萨母。即
其义焉。二求无畏巳竟。
△四持名无畏。问持名者。
何所畏而说无畏。答持名者。或恐其功德不胜。而
怀犹豫。或遇持多名者。而惧其不及。皆畏相也。今
持菩萨名者。迥脱此二畏矣。又曲分为四科。一合
界菩萨功德。】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现住世间诸法
王子。有六十二亿恒河沙数。修法垂范。教化众生。随
顺众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

【此字即独指娑婆三千大千百亿日月者。初于四
洲六欲。覆以初禅。一日一月。为一小世界。如是千
界。覆以二禅。名一小千。其中日月。当各一千。积数
小千。复至一千。覆以三禅。名曰中千。其中日月。亦
各千千。复数中千。满至一千。覆以四禅。名曰三千
大千。以其三次言千也。其中日月故称百亿举大
数也。世间不止人间。亦兼天上。言现住者。随类化
身同居利物也。六二恒沙圣人现量所知。菩萨饰
行度生有二种。一者随自实行。二者随他权行。今
修法二句。即随自所修实行也。随顺二句。即随他
所欲以利物权行也。
△二一巳圆通遍含。】

「由我所得圆通本根。发妙耳门。然后身心微妙含容。
周遍法界。」

【前阿难求说文云。虽复悟知一六亡义。然由未达
圆通本根。今菩萨自言。由我所得圆通本根。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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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门之修。克顺机宜。应求与说。何待选知耶。然谓
之本根者。明一方木利之根。谓之妙门者。备乎离
深圆之三妙也。应化无方。身之微妙含容也。智悲
无尽。心之微妙含容也。弥满十界。依正具足。万圣
法门。所谓周遍法界也。
△三一号功齐众号。】

「能令众生持我名号。与彼共持六十二亿恒河沙诸
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无异。」

【△四更出同功之由。】

「世尊。我一名号。与彼众多名号无异。由我修习得真
圆通。」

【孤山曰。法华亦有此之较量。及观今经。方晓彼意。
盖此方众生。耳根利故。受道者多。所以观音化胜。
馀根钝故。受道者少。所以诸圣化劣。是知。行位虽
齐。对机有异。总彼恒河沙数。但敌观音一人。故使
持名二福正等。据此所说。巳自密简圆通。为未晓
者。更俟文殊详择。
○又其显然自任。惟我得真圆
通。可见馀圣所得非真。文殊之简。不过重明此语
而巳。条列无畏竟。
△三结名显益。】

「是名十四施无畏力。福备众生。」

【施无畏力者。据后文云。十方微尘国土皆名我施
无畏者是也。备全也。福备众生者。言其非但脱彼
怖畏。兼复全其福德矣。良以前十一科。秪脱怖畏。
后三科。兼全福德。故云然也。十四无畏巳竟。
△三
四不思议。分为二科。一总承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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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尊。我又获是圆通修證无上道故。又能善获四不
思议无作妙德。」

【文中虽浑承圆觉。而意实总承上寂灭现前。上同
下合。所谓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之圆通也。然上皆
标从三昧尚约因心。此则标从修證无上道故。巳
涉果地。似是等觉境界。故温陵多约等觉释之。后
当总辩。然谓之不思议者。赞美德相。以下所列德
相。至妙不可思惟。至神不可拟议也。谓之无作妙
德者。检非有为作意所成。乃任运自在成就者也。

△二分条别列。就分为四。一同体形咒不思议。谓
一身之中。现多头多目多臂。而于多头。能说多咒。
不离一身。故曰同体形咒。此诚不可思议者也。又
三。一由根不隔。】

「一者。由我初获妙妙闻心。心精遗闻。见闻觉知。不能
分隔。成一圆融清净宝觉。」

【初获之初。即初于闻中之初也。妙妙闻心者。良以。
反闻自性之时。则反闻之闻。即始觉。自性之性。即
本觉。始本合一。二俱成妙。故曰妙妙闻心也。心精
遗闻。即闻所闻尽。遗者脱也。盖反闻之久。惟一心
精脱。尽根相故曰遗闻。见闻二句。即一根反源六
根解脱。不分隔者。见闻等不各局于本根。即六解
一忘也。末二句。极言克复一真法界本妙之体也。
交彻互用曰圆融。无障无碍曰清净。万用具足曰
宝觉。此固寂灭现前。兼明圆用含摄之意。
△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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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多用。】

「故我能现众多妙容。能说无边秘密神咒。」

【于一身而现众多容。于多容而说无边咒。是诚不
思议矣。
△三偏详现形。温陵曰。首为六用之总。臂
表提接之悲。目表照了之智。各以本数充之。以至
八万四千者。表依根本六用根本智悲。而泛应尘
劳。得大自在。此十一地等觉妙行也。或曰。八万四
千。特表法耳。一身何所施乎。是特以有思惟心。测
度菩萨圆通境界也。夫身含十虚。毛端现刹。彼空
与刹。又不啻如首臂而巳。彼八万四千首臂。犹人
之八万四千毛孔耳。未足异也。圣人之言。即事即
理。既曰不思议德。无以限意。思之议之。
○八万四
千既应尘劳之数。亦应对治尘劳。具足八万四千
陀罗尼门。然此妙容。初住即应能现。或数之多少
不等耳。经谓帝释亦能现千手眼。而揆其本位。当
圆之三住。意可类推。分三。一备彰多相。又为三。一
多首。】

「其中。或现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
至一百八首千首万首八万四千烁迦罗首。」

【温陵曰。烁迦罗。云坚固不坏也。
△二多臂。】

「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
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万臂八万四
千母陀罗臂。」

【温陵曰。母陀罗。此云印。各有妙印也。
△三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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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万目
八万四千清净宝目。」

【犹云金刚眼睛照彻尘劳照明佛法用也。
△二差
别护生。】

「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护众生。得大自在。」

【慈欢喜相也。威忿怒相也。定澄敛相也。慧开照相
也。首臂目皆具四种差别。救护众生者。慈以护其
善根。威以救其恶性。定以护其昏散。慧以救其迷
沦也。得大自在者。不劳作意施为。随感而应。曾无
滞碍矣。形能如此。咒可例知。亦应具此四种救护
矣。
△二异体形咒不思议。异体者。鉴机当现何形。
则以现之。对机既多。则所现之形无数。各为说咒。
不同前科但于一身现多相貌也。问此与三十二
应何别。答三十二应。或随所求。或应同类。而与说
法。今此不拘类求。但观应以何形说咒救护。即为
现之。此其别也。分二。一由闻脱尘。】

「二者由我闻思。脱出六尘。如声度垣。不能为碍。」

【闻即闻性。思即入忘功夫。动静二相了然不生。即
脱出六尘。下喻可知。
△二令生脱畏。又为三。一各
形各咒。】

「故我妙能现一一形。诵一一咒。」

【现一一形。对各机而各现身也。诵一一咒者。于各
身而说各咒也。正见异体各现矣。
△二双显护生。】

「其形其咒。能以无畏。施诸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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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现身脱其怖。或说咒脱其怖也。问此与十四无
畏何别。答十四无畏。但令众生称名自脱。未论现
形说咒。岂混同哉。
△三结得名称。】

「是故。十方微尘国土。皆名我为施无畏者。」

【无畏施名遍闻尘刹者。见救苦之功特胜也。
△三
破悭感求不思议。】

「三者。由我修习本妙圆通清净本根。所游世界。皆令
众生舍身珍宝求我哀悯。」

【温陵曰。本根清净。则一切无著。故令众生舍诸悭
著也。求我哀悯者。哀悯受之。而为施作佛事也。

众生悭心最为难破。舍心最为难发。求心不可强
致。今所过即感众生破悭舍施哀求。是诚不思议
威神所使然也。孰知其洪源但犹所习耳根清净
无著。故能类感如此。然则希感应者。岂可他求哉。

△四供养佛生不思议。分二。一由得究竟。】

「四者。我得佛心。證于究竟。」

【我得佛心者。妙契诸佛净圆真心也。證于究竟者。
巳入妙庄严海。无量佛法宝藏。悉现在前矣。
△二
故广供养。妙庄严海既入。佛法宝藏既开。具无量
福慧手中。能出无量珍宝。身心能运无量神通。故
能生佛等供财法无尽矣。分为二。一上供十方佛。】

「能以珍宝种种。供养十方如来。」

【种种供佛。如行愿品。衣鬘香灯。拟妙高而同四海。
尽虚空而遍法界等也。
△二傍及六道品。又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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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总标及生。】

「傍及法界六道众生。」

【问六道并该三涂何亦言供。答菩萨直观众生。具
有如来智慧德相。悉皆生心如佛想也。然则财施
令其得乐。无畏施令其离苦。法施令其革凡成圣。
皆以等心至心。悉作供养也。
△二历举应求。】

「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长寿得长寿。」

【妻子长寿。俱属财施。盖国城妻子。谓之外财。长寿
身命。谓之内财。三昧属于法施。且三昧所摄法广。
罗汉菩萨一切境位。皆是长寿。不止人间寿考。仙
天长报。皆能应其求而与之。
△三超至究竟。】

「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乃至二字。超上财法二施中。不能备举者。皆在其
中。财施如官位金银等。法施如一果二果乃至三
贤十圣等。皆是也。大涅槃。是佛究竟极果。亦含况
辞。如云如来至尊极果。尚与成就。何况世财及与
小果。但办诚求。无不响应也。通前论之。夫圆人虽
其发心究竟二无有别。而前后德相神化。不无优
劣。文中似可别焉。寂灭现前。上同下合。似在初住。
三十二应。亲劳现身说法。且所被之机。皆知希求
厌离。上善易化之境。似是三贤功能。十四无畏。但
以名号威神。能救下凡苦难。而一名力敌多名。似
是十地神用。四不思议中。前三似是等觉德相。第
四自称佛心究竟。彷佛妙觉證极矣。请研斯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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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据焉。问初住圆通。何滥深位乃至妙觉。答圆人
一地。具四十二地功德无遗矣。但化境广狭。所谓
具体而微耳。初住既尔。位位皆然。又此三科。文虽
广博。大约不出三施三十二应法施也。十四无畏
无畏施也。四不思议二施兼财施也。所谓檀含万
行信然。陈白之言巳竟。
△三结答圆通。分三。一正
结圆通。】

「佛问圆通。我从耳门。圆照三昧。缘心自在。因入流相。
得三摩地。成就菩提。斯为第一。」

【我从下。全彰圆通体用。圆照三昧者。反闻功成。解
根得体。即寂灭现前也。缘心自在者。依温陵。作随
缘应化心得自在即应等三科也。因入下。具述始
终因果。因入流相得三摩地者。最初反闻住圆湛
不生灭性。为因地心也。成就菩提者。然后圆成果
地修證也。末句结其殊胜也。详夫诸圣皆称第一。
各尊所得耳。非真第一也。斯则对机真实。文殊所
谓圆通超馀者。观世音为最。是乃真实第一也。

二兼明授记。】

「世尊。彼佛如来。叹我善得圆通法门。于大会中。授记
我为观世音号。」

【彼佛如来。即观音如来。夫叹善得而记同名者。嘉
其师资道合也。且是因记而非果记。应在初住始
證之时。若入地上。乃至等觉。当授果记。而出佛名
矣。吴兴曰。按观音三昧经及大悲经。并云。此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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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久巳成佛。号正法明。又悲华经说。往昔宝藏
如来。授不瞬太子记。名观世音。然则悲华与今经。
皆覆本垂迹之名耳。今得圆通。即太子后身也。

既示在因位。则亦不妨历示次第修證矣。
△三更
述名称。】

「由我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遍十方界。」

【此之更述名称者。一表人法同名无有二号。见名
实恰相孚也。二表圆通周遍故感名称周遍。显法
门殊胜也。大众各说巳竟。
△三佛现瑞应。盖众圣
各述圆通。则华屋诸门悉启。故佛复以瑞应之。是
诸圣以言显。而如来以相显。欲众生承言玩相而
发悟也。分三。一彰圆通总相。夫圆通之理。自他交
彻。岂惟果中如是。虽因中亦然。故今以诸佛表果。
诸圣表因。光明互相灌注。显自他因果交彻也。然
虽普应诸圣。其实交彻等妙。耳根独显。诚能谛观
闻根圆妙。谁不本来交彻。信乎因果一如也。又分
为二。一以自彻他因果瑞。】

「尔时世尊。于师子座。从其五体。同放宝光。远灌十方
微尘如来及法王子诸菩萨顶。」

【五体同放宝光。表全身吐露也。灌诸佛者。以自果
彻他果也。灌列圣者。以自因彻他因也。然惟灌顶
者。表此圆通之理最为殊胜无上之法矣。
△二以
他彻自因果瑞。】

「彼诸如来。亦于五体。同放宝光。从微尘方。来灌佛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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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灌会中诸大菩萨及阿罗汉。」

【番他彻自。其意可知也。
△二显圆通别相。分四。一
声色微妙瑞。】

「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罗。如宝丝网。」

【温陵曰。圆通既现前。则一切声是佛声。一切色是
佛色。无非悟入之处。无非圆通之理也。
△二悟證
相应瑞。】

「是诸大众。得未曾有。一切普获金刚三昧。」

【上二句欢喜即是悟意。良以。前既闻言。今复见相。
言相互显。故极喜而彻悟也。下二句即所證也。无
复生灭者。可喻金刚。今圆通之性现前。即圆湛不
生灭性。犹如金刚不可破坏。住持是性者。故曰金
刚三昧。与所悟者相应不背也。
△三行智妙严瑞。】

「即时。天雨百宝莲华。青黄赤白。间错纷糅。十方虚空。
成七宝色。」

【华分品色。所以表行。宝具光明。所以表智。今首四
句。万行纷敷之瑞也。末二句。诸智妙严之瑞也。

四相性融一瑞。】

「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时不现。唯见十方微尘国土
合成一界。」

【上三句。表万相俱融也。下三句。表一性究竟也。

三示圆通法乐。】

「梵呗咏歌。自然敷奏。」

【此科固表众生必获圆通法乐。然须总蹑上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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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盖初解声色全心。次方悟證因地。次又真修行
智。末乃究竟果海。故庆众生必获全益。而梵呗敷
奏。极表法乐无穷也。佛敕诸圣各说一科巳竟。

二佛敕文殊拣选。特命文殊。有二意。一本寂场之
大智。诸会之法眼。二与观音同證。故择妙门。有专
嘱焉。然所以必择者。亦具二意。一者佛前虽令一
门深入。而竟未说出何门。况今诸门并陈。理宜决
定一门。纵使前文微露。终非显说。今须决择以分
明指出耳根也。二者列圣所以不对根智。观音所
以曲合机宜。非此一择。不能备彰。无非欲令当机
且掷诸门而独取耳门。分二。一如来敕选。又二。一
先示诸说平等。又三。一令观能说诸圣。】

「于是如来。告文殊师利法王子。汝今观此二十五无
学诸大菩萨及阿罗汉。」

【菩萨称无学者。以圆人修同无修说现于前。先标
数。后分类耳。
△二次示所说圆通。】

「各说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习真实圆通。」

【各宗所修所證。均称方便真实耳。
△三正明平等
无别。】

「彼等修行。实无优劣前后差别。」

【无优劣差别。有二解。一者若但约所至。圆通无二。
则似所入之门。不无巧拙迟速之不同。但至处则
齐耳。是千径九逵王城不二之意。二者若详佛语
意。既言彼等修行实无优劣等。则似特表其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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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门亦各平等也。依此则更有多意。一者诸圣远
因。散在十方。各就方宜。根随方利。何非妙门。二者
各有多生熟习。顺其种性。何不易入。三者各有多
分烦恼。对治所宜。如药投病。自收捷效。且因药妙。
兼又登仙。若复加佛威神。即事舍于尘劳。头头皆
妙修矣。所以诸圣之修。实无差别也(观此佛尚不许修行有优
劣。岂许圆通有差别。是则诸圣同一圆乘无疑矣。而岳师不能忘其小迹。横生执著。故前卷与此科所注。
不顾佛旨。务成巳说。公抗佛言。此非小失。不思楞严会上正以斥抑权小洪树圆乘。若实二乘。岂敢参预。
普贤观音等。同述圆通。特以诸圣从佛示生。迹当类小。而法华显后。本迹巳明。何须坚执乎)。
△二
后出拣选本意。既云平等。何须又拣。然有深意。此
中出之。又为三。一欲契对当机。】

「我今欲令阿难开悟。二十五行。谁当其根。」

【当根即对机也。證处固皆平等。而从入之门。岂尽
对此方之机耶。岂尽可以常修学耶。然对机常修。
但取于一门而巳。故不可不拣。以令阿难专取也。

△二欲垂范未来。】

「兼我灭后。此界众生。入菩萨乘。求无上道。」

【灭后众生。即我辈也。菩萨乘。真因也。无上道。极果
也。
△三问何门易成。】

「何方便门。得易成就。」

【不对机则难。对机则易。故此结诘对机之门也。诘
即令选择之意。
△二文殊偈对。分二。一叙仪标偈。】

「文殊师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承
佛威神。说偈对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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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之顶礼。固尊师命言之常仪。然亦即求加被故。
下明乘威神也。是虽果后大人。而顺仪彰轨如此。
足警我慢流也。
△二详演偈文。分六。一发源开选
又三。一双示二源。又二。一所依真源。】

「觉海性澄圆。圆澄觉元妙。」

【觉海性者。以觉海二字。彰性之体量也。盖性以知
觉为体。以深广为量。故云觉海性也。觉海二字。有
二释。一者作法喻双彰。显本觉深广。即吴兴所谓
真觉之性譬如大海。是也。二者直称觉性为海。非
是取喻水海。盖凡具深广之量者。皆称为海。如华
严所谓刹海劫海等。是也。若必喻水海。犹堕不齐
之过。以觉海横无边而竖无底。非若水海尚有边
底也。后说为优。澄圆二字。直说觉海义相。莫依吴
兴说海澄圆。转喻寂照。殊不顺畅。澄即是寂。谓澄
停湛寂。无诸起灭也。圆即是照。谓圆融洞鉴。无诸
偏蔽也。次句首三字。牒承上文。末二字明本来圆
通也。元即本也。妙即圆通妙用也。圆满而本无亏
缺。通融而本无乖背耳。大抵觉海指体。言彷佛标
体大也。澄圆指相。言彷佛标相大也。元妙指用。言
彷佛标用大也。此三大为诸妄所依。故科云所依
真源矣。
△二能依妄源。】

「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

【真际曰。于彼元明性上。妄生照用。而形所相。有相
当情。无相即隐。故照性亡。
○元明性上妄生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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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即经前所谓性觉必明妄为明觉。而形所相者。
即觉非所明因明立所也。有相当情无相即隐者。
如云起必障于日也。首句似永嘉所谓倘顾还成
能所。末句似后知若生时前知早巳灭也。问所既
妄立。何不生汝妄能。答凡经一重惑起有二功能。
一能隐覆。二能生起。今偈正表隐覆。而前经乃明
生起。二义具有。前后互影而互出耳。然大意略同
永嘉。以此推原无始。虽不全而永嘉所说禅心。而
意旨遥契。故可类通之。亦以见祖意与修多罗合
也。又此二照字。前生后灭。俱属于妄。不可谓后照
为真。亦如永嘉云。二知既不并。但得前知灭。灭处
为知境。能所俱非真也。又此生灭。依前真起。为万
法本。故科妄源。
△二略彰生灭。此万法粗生灭。非
前无明细生灭也。蹑上真妄和合。遂谈万相森然
具矣。分二。一万法生起。】

「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

【首句。即经前所谓晦昧为空也。亲依无明虚空先
现耳。次句。即空晦暗中结暗为色也。三句。即温陵
所谓妄想凝结成无情国土也。四句。即彼谓妄识
知觉成有情众生也。上二句空界显彰。下二句依
正成就耳。
△二万法还灭。问方彰生起。何以遽谈
还灭。答还灭即是归元。今选根深入。正谋归元之
路。故备彰生起之虚还灭之易。以发其端。分二。一
先彰劣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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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有漏微尘国。皆依空所生。」

【大而无外。容尽尘刹而绰然有馀。本非微劣。而以
大觉较之更大无量。如海中一沤。而虚空遂成至
微劣矣。有漏。依吴兴。兼于有情。是也。此更言。有漏
尘刹尚依空生。不出空外。益见其微劣而虚妄矣。

△二后明顿灭。】

「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有。」

【长水曰。沤灭下。如云一人发真归元十方虚空悉
皆消殒等。
○此处用三有即尘刹之三界。谓欲有
色有无色有也。妙理无端。妄成三界。如水结冰。物
而不化。故称为有。又取中九有。更开二十五有。依
吴兴。双含情器。是也。空沤。于大觉海中。本无而妄
有。故灭而复归于本无。至于三有。又依空同体。安
危事一。故包界外之虚空。尚归本无。况空中之三
有。而岂不随之顿灭耶。意表由至虚故可速灭。向
使非虚。岂能强灭乎。
△三正明须选。上言万法可
以还灭。巳引归元之路。故此科出归元当选之由
也。分二。一诸门平等。】

「归元性无二。方便有多门。圣性无不通。顺逆皆方便。」

【首二句。双标一多。初句明理惟是一。次句。明门乃
多张。如京畿是一入路多岐也。末二句。但出多门
之由。问理既是一。门何故多。答由圣性普融旁通
万法。如天子宅中衢通万国也。故二十五门。或顺
入。或逆入。无非入理方便。如千径九逵皆达帝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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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孤山曰。观音耳根则顺。馀圣诸根则逆。盖对此
方之机说也。
○此说顺逆二字。如云。顺此方之机
为顺。逆此方之机为逆也。予谓顺尘识流宛转达
道曰顺入。即六尘六识火大乃至识大圆通也。如
顺背京之路绕远方到者也。逆根性之外流而旋
反入性曰逆入。即六根及根大圆通也。如逆背京
之路回身即到者也。请观诸根圆通。俱有旋反字
面可见矣。
△二须选当根。】

「初心入三昧。迟速不同伦。」

【初入即最初方便。三昧即各门正定也。迟速不同
者。依前孤山。则观音顺速而馀圣逆迟。依后说。则
顺流者迟。逆流者速。经云。圆根与不圆根。日劫相
倍。则可见惟是耳根于诸根中又其最速者。然此
二句。正见须选故。最初应有。难云。既皆方便。是即
平等。何必又选。答其奈对此方之机有当不当。当
则甚速。不当甚迟。岂可不选择哉。如趋京之路。迂
直千差。岂皆捷径。亦不可不择路而趋矣。发源开
选巳竟。
△二了拣诸门。意在令舍也。分四。一拣六
尘。尘是无情。于心最疏。而又具障蔽染污二义。疏
则难转。蔽则难圆。染则难通。故并拣去而不用也。
就分为六。一色尘不彻。】

「色想结成尘。精了不能彻。如何不明彻。于是获圆通。」

【首句。言色凭妄想结为障蔽之尘。次句。言此色若
以心精了之终不透彻。良以色体元本结暗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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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岂能了之使彻。末二句。牒结初心决不依之
得圆通也。
△二声尘言偏。】

「音声杂语言。但伊名句味。一非含一切。云何获圆通。」

【音声即径直声。语言即屈曲声。次二句。偏说屈曲。
良以。陈如从四谛入。偏取屈曲故也。伊者彼也。一
字直目为名。诠自性也。二字带表为句。诠差别也。
味即所含义理。言音声既落语言。惟以取彼名句
之味。且此理圆言偏。初心岂达一言遍该一切义
理。故依之恐其难取圆通矣。
△三香尘不恒。】

「香以合中知。离则元无有。不恒其所觉。云何获圆通。」

【初心凡夫。必待烟合于鼻。方以觉香。离则无复香
相。是香非常住。不能令觉常恒。觉不恒则香亦非
恒。岂能于香而得圆通哉。
△四味尘不一。】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时有。其性不恒一。云何获圆通。」

【此与下之触尘。但变文耳。而意皆同于香尘。以三
皆同属合中知也。本然即常然也。次句。言须待舌
尝味时。方觉有味尘也。末二句。全同上科。
△五触
尘不定。】

「触以所触明。无所不明触。合离性非定。云何获圆通。」

【触无自相双依能所。内依身根为能触。外依色尘
为所触。中间方显触相。今言以触明者。要待所触
之尘合于身时。而触相方明也。末二句。同上科。

六法尘不遍。】

「法称为内尘。凭尘必有所。能所非遍涉。云何获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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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尘。非外五尘之实质。乃五尘影子。惟意中独缘。
属独影境。故曰内尘。必有所者。言必专一处也。盖
意无有二。起意缘时。但专一境。舍一缘一。始终惟
一。能所皆局。岂能遍涉。不遍故初心难入圆通也。
拣六尘巳竟。
△二拣五根留取耳根。故惟拣五。问
根能旋反转之即性。何亦拣之。答根虽总皆近性
胜彼尘识。然六中圆缺不齐。前文云圆根与不圆
根日劫相倍。今正拣去合者浅者与不圆者耳。意
令惟取耳根而巳。就分五。一眼根不圆。】

「见性虽洞然。明前不明后。四维亏一半。云何获圆通。」

【洞然者。明朗照了之意。虽之一字。纵许之辞。次句
夺其不圆也。三句。详示不圆之数。语略而忽。四维
四隅也。必兼四方。而但言四维者。语之略也。且千
二功德。四方八百。四维四百。今止缺后方及两隅
之四百。是缺三分之一耳。而言亏一半者。语之忽
也。若实一半。当惟六百。学者善会其意可也。亏缺
难圆。意则易知矣。
△二鼻根缺中。】

「鼻息出入通。现前无交气。支离匪涉入。云何获圆通。」

【鼻之功德。出息入息。及与中间。各分四百。今缺中
间四百而巳。交气即中间也。支离者。不相接续之
意。盖出息尽而不能即入。必少间断。而后方入。入
息亦然。此即支离处也。良以。出息取香。入息闻香。
此支离处。全无功能。故非圆满。匪者不也。涉者交
也。入即鼻入也。言若此间断不交之入。岂能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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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乎。此与上科。拣去不圆之根也。
△三舌根不
常。】

「舌非入无端。因味生觉了。味亡了无有。云何获圆通。」

【吴兴曰。首句语倒。应是舌入非无端耳。温陵曰。舌
不因味而即能觉了。乃为无端。
○今者不然。故曰
非无端也。末三句。言其无离味之恒觉故难入圆
通。问耳离声而闻静说为常性。何不舌离味而尝
淡亦说为常耶。答耳为离知。恒常普遍。离声闻静。
更比声圆。人所易晓。经云动若迩遥静无边际。是
也。今舌根觉味之知。不过三寸。合知尚劣。而离知
淡相更为眇昧。岂能同耳之常性彰显乎。故不例
难也。
△四身根不会。】

「身与所触同。各非圆觉观。涯量不冥会。云何获圆通。」

【首二句。例前触尘。明其同是不圆之门也。此所触
二字。直指前之触尘而言。意谓前之触尘。我巳拣
其不圆。今此身根。亦全与彼触尘同也。此句标定。
次句申其相同之。故圆觉观者。以圆之一字。双贯
觉观二字。圆觉者。独立之全体也。圆观者。绝待之
全智也。此身根与前触尘。各非此二者。良以。合中
之知。根尘相待而显故。前之触尘。离此身根。其相
即隐。固无独立之全体与夫绝待之全智也。而此
身根。离前触尘。其知亦泯。亦无独立绝待全体全
智也。岂能圆觉观乎。大抵此二句。总明须合而后
有知也。涯量犹言边际也。即身边际与触边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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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暗也。会知也。不冥会者。言不能于远离之时暗
中有知如彼耳之于声也。此句是言离中无知也。
末句结非圆通。总承合有离无故。明难获圆通矣。
此与上科拣去合知而浅之根也。
△五意根杂念。】

「知根杂乱思。湛了终无见。想念不可脱。云何获圆通。」

【此文易了。大抵此约初心凡夫欲依此意根求圆
通者。而断其难获也。乱思即意识也。诸识中。惟意
识最乱。最为刚强。难于制伏。恒杂意中故。湛了者。
即脱尽意识。湛然了知之境也。而言终无见者。如
非非想天入非非定。研穷求其湛了。终不可得。报
尽从坠。是也。末二句。结非圆通。盖言圆通本是无
分别定之胜果。今想念不脱。岂能得此果哉。此科
拣去非纯离之根也。拣五根巳竟。
△三拣六识。此
经首即斥破。六处识心。是为生死根本。不可依之
错乱修习。而诸圣自陈。仍备此六门者。见圣性无
不通也。文殊复拣去者。仍顺此经遮止误用也。若
初心用此以求圆通。则不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
声闻魔外者极多。如六圣得正圆通者极少。所以
须拣去也。就分为六。一眼识无定。】

「识见杂三和。诘本称非相。自体先无定。云何获圆通。」

【携李曰。论云。二和生识。谓根境和合识生其中。今
言三和者。能所合说也。
○识见二字。亦似语倒。应
云见识。即眼识也。乃眼家随念分别。外对无情之
色尘。内依无分别之眼根。而中间诈现随念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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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是为眼识。能依自体并所依根尘。故曰杂三
和也。温陵曰。三者和合穷之本自无体。故曰非相
也。
○末二句。蹑上结归无定亦无定实之自体而
巳。
△二耳识非初。】

「心闻洞十方。生于大因力。初心不能入。云何获圆通。」

【温陵曰。普贤用心闻故。能知他方沙界外事。此由
修法界行大因所生。非初心能入也。
○由大因威
力致耳。识洞闻沙界。非耳识自妙能顺初心成此
妙果。故曰初心不能入也。
△三鼻识有住。】

「鼻想本权机。只令摄心住。住成心所住。云何获圆通。」

【温陵曰。孙陀散乱。佛欲摄住其心。令观鼻端。此特
权机而巳。盖真心无住。有住则妄矣。
○鼻想者。于
鼻端作观白之想也。本权机者。本为对治。而权假
设想。非鼻识本有也。以鼻识分别香臭为用。非关
端白故也。次句。明本意只为摄住散乱而巳。三句。
明不圆之故。住则偏局一处。何由而圆乎。
△四舌
识有漏。】

「说法弄音文。开悟先成者。名句非无漏。云何获圆通。」

【首句。言说法虽由舌识。然不免杂。以音声文字故。
曰弄音文也。而能开悟成自果。但由先世所成旷
久辩才之力。故得如此。非彼一时舌识所能。且名
句乃不相应行。有为所摄。非无漏法。岂以舌识参
杂于此。而成圆通乎。
△五身识不遍。】

「持犯但束身。非身无所束。元非遍一切。云何获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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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曰。问波离执身次第执心。俱得通利。今何但
云束身而巳。答声闻执心。亦防六聚七支之非。况
今言身识在其中矣。
○此偈正拣身识。其言束身。
正谓束于身识。非谓身根。而言识在其中者。岳师
之混淆。多此类也。且观下元非遍一切之句。则知
但束之语。非惟只表遗心。盖表所遗者更多。良以
圆通之境。当遍融身界万法。今但束身识。局于身
心。无普融观智。岂得圆通乎。
△六意识缘物。】

「神通本宿因。何阙法分别。念缘非离物。云何获圆通。」

【吴兴曰。目连神通。由宿习所得。虽云旋湛心光发
宣。非关于法分别而现。又小乘神通。皆是作意。缘
物则有。离物则无。
○法分别三字。即意识别名。盖
意识是法尘上分别性故也。此句巳明。目连神变
圆通。元与意识无干。次句又言纵由意识。亦是缘
尘。而非离尘普遍之法。亦难获圆通矣。物即尘也。
通观拣识之文。多明六圣所證各皆别有资藉。非
真由彼识心能至圆通也。拣六识巳竟。
△四拣七
大。七大之中。前五同尘。第六同识。第七同根。比前
但加广大之相。而拣意大同前也。就分为七科。一
地大非通。】

「若以地性观。坚碍非通达。有为非圣性云何获圆通。」

【温陵曰。持地平填。尚涉有为。非实圣性。
○遇佛平
心。方归圣性。而初心全涉有为故。难获圆通。似为
易见。
△二水大非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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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水性观。想念非真实。如如非觉观。云何获圆通。」

【温陵曰。月光水观未离想念。难契如如。盖如如之
理。非觉观之法故也。
○如如者。即圆通真实之体。
乃离念不动之法。凡起心分别觉观。皆不相应。反
显旋闻。不属觉观。明矣。而强安三观者。尚当寻绎
于此可也。
△三火大非初。】

「若以火性观。厌有非真离。非初心方便。云何获圆通。」

【身心俱断。断性亦无。方为真离。今存厌断。故非真
也。又厌欲假说。非真实本有之法也。三句。言非初
心一定方便。以初心不皆多欲。而少欲无欲众生。
何用于此而入圆通乎。
△四风大有对。】

「若以风性观。动寂非无对。对非无上觉。云何获圆通。」

【动寂有对。则一动一寂。便属循还生灭无常之法。
故非无上觉体。问反闻法门。亦从动静而入。何殊
于此。答彼乃渐脱动静二尘。以取无动静之闻性。
为初心方便。此即取有动寂之风性为入门。所以
大不同也。岂可以此难彼。
△五空大非觉。】

「若以空性观。昏钝先非觉。无觉异菩提。云何获圆通。」

【温陵曰。晦昧为空。故曰昏钝。
○此是穷源之解。若
就现相。昏即冥也。钝即顽也。虚空本以冥顽无所
知觉为相。菩提乃觉性智体明灵为相。正与昏钝
相反。就昏钝处。而取明灵之果。如钻冰取火。固应
难也。世有尊太虚空为本性者。当悟此矣。
△六识
大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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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识性观。观识非常住。存心乃虚妄。云何获圆通。」

【温陵曰。弥勒惟修识观。而所观之识。念念生灭。存
心观之巳妄。况获圆通耶。
○首句。言发心即研穷
识性。以为入门也。次句。言能观之观心与所观之
识性。二俱念念迁流。悉不能住也。愚意。初心纵猛
必堕识无边处等定而巳。三句。研穷之极。纵有存
住之心。如说二乘所住涅槃。但是识阴境界。犹如
湛流望如恬静。而实不住。故曰乃虚妄也。初心岂
能依之顿入圆通乎。
△七根大殊感。】

「诸行是无常。念性元生灭。因果今殊感。云何获圆通。」

【首句。言凡有运动迁流。皆属行阴。皆堕无常。今势
至虽曰都摄六根。而主于静念相继。既曰净念。终
成有念。既曰相继。难免生灭。故曰念性元生灭也。
三句。言以此为因。往生见佛。则因果相应。无有不
可。若以此生灭之因。而求现證不生灭之圆通。则
因果不类。决难得也。通论二十四圣。约其所證。必
等观音。而原其入门。不从本根。略有四缘。所以当
拣。一者不对方宜。二者不便初心。三者别有资籍。
四者非常修学。反显耳根对方宜便。初心不劳资
籍。通常可修也。意在后偈。预此明之。至文再详。了
拣诸门巳竟。
△三独选耳根。分二。一备彰门妙。此
中所具四科。一三四中。正以番前四缘中三缘。惟
非常修学。更在后文。至文更指。分四。一随方定门。】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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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取三摩提。实以闻中入。」

【此科显其正对方宜。番前不对方宜也。盖诸教体。
如来必随一方机宜而立。若教不投机。化应不胜
也。温陵曰。圣人设教。随方不同。或有佛土。以佛光
明。而作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树。而作佛事。乃
至或以园林台观。或以虚空。或以寂无说示。如香
积佛国无文字说。但以众香。令诸天人得入律行。
而此方教体。必藉音闻。欲取正定。必由闻入者。各
随机缘故也。此方二句。意言。此方众生。耳根偏利。
能由闻性遍达无量差别理事。故佛对此一方机
宜而以音声施作佛事。所以逗彼闻根之利也。是
则合音与闻。乃为此方真清净教体矣。是虽常途
惟取音声为教。似不兼闻。而不知。离彼听者闻根。
则音声泯然无托。教体奚得而存耶。末二句。言教
体既在音闻。而欲入正定者。岂可舍教体而别取
哉。故应惟从耳根闻性而入也。良以。声教但为弄
引。闻性实为妙心。故领悟虽以双托音闻。而修定
但宜单取闻性。故曰实以闻中入也。是则从说选
根以来。直至此处。惟此一句。方以决定分明指出
耳根为圆通本根至妙之法门矣。又说音闻。先即
不平。意言。常途但以音声为教体。是随相假体。而
非真实教体。不知。此方真实教体。清净本然周遍
法界者。不在于音。而惟在听音之闻性耳。良以。教
诠藏性。而闻性最近藏性故也。末二句。承之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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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义故。大定惟从闻入。似为简直而顺。且更见
音声但为教体。而闻性方为真教体。智者详之。

二赞人殊胜。此科固是欲令钦人则必珍重其法。
亦是激劝羡果人者。勉从其因行也。分为二。一略
赞自利。】

「离苦得解脱。良哉观世音。」

【此科先赞能以闻性自利。正叹次第解结及标列
二本科。见利他之洪源。若自利未胜。安能利他。离
苦者。离分段变易二种生死苦也。即解结中人法
俱空力也。得解脱者。得离系自在二种解脱乐也。
然离系。即忽然超越。世出世间自在。即所获二种
殊胜。且言自备利他体用故。判属自利也。良善也。
良哉者。赞其善能究竟自利亦赞善得圆通妙门
独超诸门矣。
△二广赞利他。分四。一总明常遍。】

「于恒沙劫中。入微尘佛国。」

【劫数恒沙。则时为极长。显常也。国数微尘。则处为
极广。显遍也。此则方标常遍。而利生之意。尚在下
科。
△二自在护生。】

「得大自在力。无畏施众生。」

【二句叹尽。三科文义。该摄绝妙。一者两句分叹前
二科。以上句叹三十二应随缘自在说法。以下句
叹十四无畏循声救苦众生。二者两句总叹后一
科。以四不思议中明言救护众生得大自在。则上
句正以叹之。又复明言其形其咒无畏施生。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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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正以叹之。又且连上二句贯成四句。则见此等
妙用。皆极沙劫之常。皆尽尘刹之遍。诚为巧妙。若
依旧注。前两句叹首科。不惟强添说法。而又何独
遍常。后两句叹后二科。不惟偏缺遍常。而又颠倒
失次。智者详之。
△三音备众美。】

「妙音观世音。梵音海潮音。」

【温陵曰。以说法不滞为妙音。寻声救苦为观音。音
性无著为梵音。应不失时为潮音。
○详夫菩萨忘
音尘。而修闻性。及至称名叹德。乃独取音。而不取
闻。何也。正表圆人不坏法相。而初心忘尘。但图解
根而巳。圆通之后。一切妙用。全在于音也。岂如灰
断之果永坏无用也耶。故今三十二应中之说法。
四不思议中之说咒。皆妙音之力也。十四无畏中
之救八难。四不思议中之施无畏。皆观世音之力
也。由法华。以观其音声。皆得解脱。释观世音名故。
偏属救苦矣。十四无畏中之除三毒。四不思议中
之破悭吝。皆梵音之力也。以彼科明言修习清净
本根故。属梵音矣。三十二应中之赴遍求。十四无
畏中之赴二求。四不思议中之赴广求。皆能应不
失时。潮音之力也。然此独缺法华中胜彼世间音
故。致十四无畏中持名一科无所收属。以彼一名
独当一切菩萨之名。正属胜彼世间音也。然就今
经文。收八妙音中。亦稍为通。以一名而顿含众名
功德。亦甚为妙也。
△四恩沾凡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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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世悉安宁。出世获常住。」

【上句恩沾于凡。救世谓拔诸苦。安宁谓与诸乐。盖
既言救世。则且指世间凡夫蒙益也。下句恩沾于
圣。出世则先以革凡。常住则究竟成圣。然功迹亦
不出于应等三科。其意易见。不必分属也。赞人殊
胜巳竟。
△三示法真实。此科见耳根元自真实。决
定速至圆通。不劳资藉别因。正番前别有资藉之
缘耳。分二。一标启佛述说。】

「我今启如来。如观音所说。」

【上句启佛。启即告也。下句述说。但述所说耳根而
巳。非三真实俱出观音自说也。良以。下三科。乃是
文殊取四卷末六根数量并击钟验常等科中佛
说语意。而加发挥见耳门之本妙也。
△二列三种
真实。就分三。一圆真实。】

「譬如人静居。十方俱击鼓。十处一时闻。此则圆真实。」

【此科取六根随方数量中如耳周听十方无遗之
意。而设言以发挥其圆也。事出假设。故言譬如。而
闻即实法故。非譬喻也。静居检非多事牵扰心时。
若当扰时。则闻虽常圆。殊不觉知。十方俱击鼓者。
一时同击也。十处一时闻者。闻无先后也。此见耳
根闻性人人本来自圆。喻如最大圆珠。悬于空中。
周辉普照。诸声如影。乱映齐现。丝毫不昧。故曰圆
真实矣。
△二通真实。此科是文殊更加自意。以发
挥其通也。又二。一拣他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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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非观障外。口鼻亦复然。身以合方知。心念纷无绪。」

【孤山曰。口鼻身俱合中知。若将身以合方知句。俱
口鼻上。其义方顺。盖语倒耳。
○斯言最是决倒无
疑。解者即当顺序依此而解之。目非观障外者。如
隔窗纸。不见外事。隔皮肤不见脏腑。是近而薄者。
尚成障隔。况远厚乎。身以合方知。口鼻亦复然者。
言三根略离尺寸。了无觉知也。心念纷无绪者。明
意根中常缠意识不能静照也。此历言五根俱无
现具灵通矣。
△二显自为通。】

「隔垣听音响。遐迩俱可闻。五根所不齐。是则通真实。」

【此科随言耳根现具灵通。隔垣听音响者。如隔垣
墙闻砧杵。语言悉不隔碍。而颠倒之人。但谓声能
透入。而不知乃是闻性湛然四通八达无所隔碍
也。坛壁尚不能隔。况纸肤乎。遐迩二皆得闻者。皆
显离中有知也。遐迩俱闻。何况尺寸之离乎。五根
所不齐者。隔垣听响。眼根所不能齐。遐迩俱闻。则
身口鼻所不能齐。惟意不齐。无文可据。应是耳识
易排。以其力弱。非强不障。耳门之静照。非同意识
之无绪。故意根亦所不能齐也。更当知。同为根者
尚不能齐。何况尘识诸大非根之类者。岂能齐哉。
此见闻性人人本来自通。喻如洪水。普为淹没。草
舍竹篱。悉皆通透。一无隔碍。故曰通真实矣。此喻
与上珠喻。可与静察闻性之体相者。助一发明矣。

(问遐迩俱可闻。恐非极成之语。今现见人之闻量不能遐远。大声不过百里。小声限于数步。何况寰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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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决不及闻。若是则但能闻迩那云遐迩俱闻耶。答但言遐。不云极遐。即是耳根现量可及之遐。非谓越
界极遐之声也。如汝所言。百里数步。岂非耳根现量中之遐迩乎。经意正取于此数步百里之离知。胜彼
三根但能合觉。而于离中。虽尺寸亦不能知也。然此亦但约于未解之前现具之通故。不及于极遐。若既
解之后。聚闻巳开方能周闻界外。所以须解。若本通即周沙界。何劳复解乎。何况今耳但是闻动。不及至
遐而闻静亦无边际。经云。动若迩遥。静无边际。是也。遐迩俱闻之语。何可辄起疑难之哉)。
△三
常真实。此中全取击钟验常科中佛所说义也。分
二。一对尘显常。对声尘显闻性常也。又二。一动静
无关。】

「音声性动静。闻中为有无。无声号无闻。非实闻无性。」

【音声是总相。动静是别相。谓音声正起为动。音声
灭尽为静。惟一音声。双含动静。故曰音声性动静
也。闻中为有无者。言动静二相。常于闻性湛然体
中。循还伏谢。动则音声历然现有。静则音声寂然
向无。无声号无闻者。言世人颠倒。于无声而妄说
无闻也。末句言据理而论。自是声无。非是闻性无
也。
△二生灭双离。】

「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二圆离。是则常真实。」

【首句。蹑上科末句。而牒闻性既不随声无而灭。次
句。形对推知。岂随声有而方生乎。是则闻性湛然
常住一任。其中声有则闻动。声无则闻静。而自体
了无生灭之可见。故曰生灭二圆离也。末句结常
真实。以见闻性人人本来自常。喻如虚空。恒无起
灭。此句结意应在后科之未。方成总结。今随文便。
寄结于此耳。
△二离思显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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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令在梦想。不为不思无。觉观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梦想者。以梦是第六独头意识所现故。今言梦带
想。正表梦是意识所为也。不为不思无者。言梦中
双以忘尽梦外动静。而了无所思。似闻性暂成断
灭也。今则尚闻杵音。而惑杵为钟。是可见不为不
思而遂成灭矣。上觉即闻性本体。下观指闻性照
用。寤寐恒一。不假思惟。出思惟外也。所以前拣月
光如如非觉观者。正为彼是思惟觉观故也。可以
反显。此出思惟之觉观。却是真如如体矣。末句全
同五根所不齐也。身兼外四根。心是内之意根尔。
色香味不能通于梦中。触虽可通。而离亦不能。至
于意之缘法。又巳忘尽。是可见五根。皆不能接梦
外之五尘而有觉也。惟独耳根能觉梦外之声。所
以声尘得通梦中。一呼便觉。超彼身心皆不及也。
前经佛于引梦之后。遂表形销命谢闻性决无间
断。岂非决其为常真实乎。凡此三种真实。皆表人
人现具。未经解结修治巳。即有圆通常之三相。若
就此更以修證。究竟圆通。真同为高因于丘陵。为
下因于川泽。必至易而至速也。示法真实巳竟。

四显行当根。此科番上不便初心。明耳根最便于
初心。然既便于初心。即可通常普修巳该四义。但
文不甚显故。第四义属下。分三。一举此方教体。】

「今此娑婆国。声论得宣明。」

【娑婆。此云堪忍。以此界众苦难忍。惟具忍力者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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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故。又具足苦境。堪可成就行人忍力故。然此一
句。据文但是指处。约意仍有含蓄。谓含蓄此方众
生耳根偏利之意。以此方众生能从耳根了别世
出世法深细之意。次句得字。方有来历。正言佛对
此方偏利之根。立诸声名句文一切经论甚深法
义。以对机故。方得宣畅发明也。然此句。据文亦但
说声论得明。就中亦有含蓄。谓含蓄所宣明者无
非皆为诠显圆湛妙明之性。而此妙性又秪在于
能闻本根之中。众生当可由所闻声论。而反闻能
闻之本根。方为得旨矣。若是则下科失旨之意。自
有来历矣。
△二明病在循声。又二。一泛论失旨。】

「众生迷本闻。循声故流转。」

【此众生非是普指异生。但指狂慧学者而言。意言。
此方耳根既利。而如来声论又明。宜乎凡被声教
者。皆当免于流转。而间有不免者。正因不能由教
而开悟能闻之本闻是为妙明心性。而但循所闻
声教。资益戏论故。徒闻声教。而亦不免于流转也。

△二剋指證验。】

「阿难纵强记。不免落邪思。」

【对前泛论剋指一人。所以登验迷本闻而但循声
教者必不免于流转也。强记即多闻忆持也。邪思
即为物所转逐邪境。而被物牵去不自由也。意言。
众生若迷本闻。非但少循声教者不免流转。虽强
记如阿难。亦所不免也。戒务多闻者。甚不可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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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而但循声教。
△三显应病与药。】

「岂非随所沦。旋流获无妄。」

【岂非二字。承上决定之辞。下八字病药相当敌体
对治也。随即循也。所即声尘。沦即流转也。随所沦
者。言循声必流转也。旋流即返闻也。无妄即真实
常住不流转之性也。旋流获无妄者。意言。既知循
声顺流而不免流转。当知反闻旋流而必至无妄。
其与此方机根。为病相投。一切初心。无不可用也。
故科显行当根。备彰门妙。巳竟。
△二委示修巧。法
门空妙。而修时不巧。亦不足选也。具简要易速四
义者为巧。简则不烦。要则该总。易则无难。速则不
钝。下文具有此相。至则指之。分三。一出名教以反
闻三。一嘱专听而出名。】

「阿难汝谛听。我乘佛威力宣说金刚王如幻不思议
佛母真三昧。」

【嘱专听而表乘威。以见法非易说。遭遇非常。切宜
郑重。金刚王同前五卷中五章殊胜文也。彼有宝
觉二字。今含在三字中。盖闻根中不生灭性。双含
理智。是实相观照二种般若。同于金刚坚利体不
可坏而能坏一切无明坚体。故云尔也。由圆乘方
便。巧立能所无修之修。故曰如幻。不思议者。速疾
超乎世出世间之意。以前偈云如幻三摩提弹指
超无学。故知然也。佛母者。以前后偈皆云是诸佛
一路涅槃之门。可见出生诸佛。故称佛母也。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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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者。言是自性正定。非同引起诸三昧境。故曰真
也。即此出名中。简等四义。分明可见。详之。
△二抑
多闻而显过。】

「汝闻微尘佛一切秘密门。欲漏不先除。蓄闻成过误。」

【将以激其反闻。先须出其不反闻之大错也。上二
句。显其极为多闻。盖无数生中。受持诸佛深法也。
欲漏不先除者。盖惟务多闻。不修无漏胜业故。欲
漏深重。种习未尽。其馀诸漏未尽。可知。畜闻成过
误者。言徒积多闻。殊不得力。而竟成堕淫之过误
也。
△三决取舍而反闻。】

「将闻持佛佛。何不自闻闻。」

【孤山曰。谓将汝循声之妄闻。以持诸佛之言教。何
不反闻自性以求解脱乎。上闻能闻之智。下闻所
观之理。
○上佛字即佛身。下佛字即佛法。上闻字
即闻根。下闻字即闻性。而将闻之闻。亦即指于具
妙性之闻根也。正言众生不达本闻即是妙性。无
劳外求。却乃日用不知。反将本闻。贪教不返。惟希
小利。譬如以金碗乞食。不知碗自可富于食也。故
敌体以警之曰。汝将本闻妙性不自觉知。但务受
持诸佛佛法。何不识取本闻而旋倒闻根以闻闻
性乎。良以佛教。本欲人之修性。今遗性而独驰于
教。亦非教之本意故也。此科方是教导反闻之正
文也。观此但闻一闻性。便胜无量多闻。亦见其至
简而最要矣。
△二法喻详明修證。上方举妙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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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名。述不修之大错。以警其当修反闻而巳。而尚
未言如何修如何證。故此科详之。分三。一法说。又
为二。一历示次第超越。四卷末云。由此无始众生
世界生缠缚故。于器世界。不能超越。故下分科文
义出彼。而科名亦取彼也。超越即解脱之意尔。就
分为二科。一情界脱缠。又二。一脱尘尽根。】

「闻非自然生。因声有名字。旋闻与声脱。能脱欲谁名。」

【此闻字。正指所结之根。非自然生者。言其非是无
故。而有此结相也。因声有名字者。言其正因声尘。
当情而迷。中以闻性。揽尘斯结。遂成根相。即听精
映声。卷声成根也。从无始来。遂有此耳根之名。即
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耳体也。聚闻结滞。无复
解脱之相矣。旋闻与声脱者。即入流亡所。乃至动
静不生也。盖言既因揽声而结。须待脱声而解故。
首须旋倒闻根。反闻自性。以求与声脱也。能脱即
闻根也。元因旋根而尘自脱故。能脱即指闻根而
巳。欲谁名者。言尘巳脱而根随尽。遂失前耳根之
名。惟一妙性而巳。然此二句。即当如是渐增闻所
闻尽也。四句喻如水本因寒而结冰。故冰须脱寒
而还水矣。
△二入一解六。】

「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脱。」

【此恐人疑但解一根馀根尚结。不知根相虽六性
体惟一。本以一性而顿结六根。所谓一结一切结
也。故解一根性。而馀随性脱。所谓一解一切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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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片锦六华。华虽各别。而底线相连。故拆一华
而馀华皆坏。华喻六根。底线喻性。其意可知。此约
横喻故。六根同一成坏。不同巾之竖喻每约一根。
结则从性至尘由细渐粗。解则从尘至性由粗渐
细。皆有次第。六重如巾结解也。然每一结成六根
同成一结。乃至六结皆然。至解时。每一结解六根
同解一结以至六解皆然。故解者从一根入一根
之结尽六根之结齐尽当亦与华喻相成而不相
背也。智者详之。是则一根返源。岂不至简耶。六根
齐脱。岂不至要耶。夫至六根皆脱。则众生世界巳
自不能缠缚矣。
△二器界超越。此中不是情器。根
尘平言。盖言尘界全倚情根而立。固未有情根脱
复而尘界独存者也。故上科既巳脱复情根。而此
科归重超越器界而巳。分二。一尘销觉净。】

「见闻如幻翳。三界若空华。闻复翳根除。尘销觉圆净。」

【首二句。喻明尘界全依情根而立。幻翳者。犹言虚
翳也。盖空华但是目翳之影。今情根既如翳。而尘
界但若空华。则可见有则俱有无则俱无也。次二
句。遂言今既一返六解。而闻等巳复于无。即如翳
根巳除也。而尘界应念随销。便若空华。湛然灭尽。
岂可复得哉。由是情尘俱寂之后。本觉之体圆满
清净。所谓迥脱根尘。灵光独耀矣。此中但取瞖华
为喻。不用幻喻。夫根身解而器界随销。其亦至易。
而甚速矣乎。
△二净极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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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极光通达。寂照含虚空。却来观世间。犹如梦中事。」

【上言觉净似初净。今言净极。则净相转深。以至极
净。亦可上言翳根初尽尘销觉显。且约理体圆净。
今既净极。则当觉遍尘刹矣。光通达者。心眼圆明。
真俗毕照。夫净极即寂。光通即照。而言含虚空者。
大觉海中。空沤至小。何况世界乎。末二句。言以含
空之寂照。观察世间。悉皆如梦。了无挂碍。甚言超
越世界。得大自在。而无复拘滞矣。问前言界如空
华灭尽。今何又见耶。答圆乘销尘。非至灰断。但灭
法执所执定实心外之界。而唯心如梦境界。宛在
无碍。但随心出没。无定实矣。次第超越巳竟。
△二
因显昔妄难干。】

「摩登伽在梦。谁能留汝形。」

【此亦激阿难发奋。进求脱根超界。以雪前之悔恨
也。又见昔之所以被邪术所制无自由分者。正由
不能解根超界得大解脱也。亦由不知根中圆湛
妙心寂照含空无可拘制。而但取缘尘影事为心
妄认身中。是以受制莫脱。故如来首先徵破所执
妄心。而于根中指以所迷真心。令其旋根取證也。
今偈意言。汝若早识根中妙心。而解根越界。乃至
寂照含空。登伽在汝觉海梦中。如沤如尘。岂能留
滞于汝哉。极励之也。法说巳竟。
△二举喻。】

「如世巧幻师。幻作诸男女。虽见诸根动。要以一机抽。
息机归寂然。诸幻成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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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曰。幻师譬真如。幻作譬随缘。真妄和合变成
六根。如诸男女。
○详前法说。既有情器双超之旨。
则喻中亦应具之。故一机但指幻咒。抽牵也。牵之
令动也。言男女诸根动虽不一。而牵抽令动。但一
咒力故。下息机即谓止咒也。归寂然者。男女诸根
皆不动也。诸幻成无性者。所依幻处亦泯于无也。
盖凡幻人非无幻处。如化城喻云。重门高楼阁男
女皆充满。上句幻处。下句幻人也。法中一机即一
精明故。喻之所谓虽见诸根动者。喻六根之用虽
殊也。要以一机抽者。喻惟一精明之体于中随门
异用也。息机喻但旋一根精明之体令其还源也。
归寂然者。六根俱解脱也。诸幻成无性者。器界亦
超越也。一精明不合幻师。但合幻咒。至下发明。

三法合。】

「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一处成休复。
六用皆不成。尘垢应念销。成圆明净妙。」

【一精明。即真如与无明和合所成。识精明元。为六
精之总体。理实即是第八赖耶识。亦即本经称陀
那细识也。六根即是能依。一精明即是所依。故曰
元依一精明也。分成六和合者。分揽六尘。各成根
相。而精名亦别。如在眼名见精。在耳名闻精等。名
虽各别。而体则仍是一精明故。一精明合喻中一
机。六和合合喻中诸男女也。当补二句云。虽见六
用殊。惟一精明转。合喻中虽见二句。方全。一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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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复。合喻中息机。六用皆不成。合喻中归寂然。然
一处休复。即从耳根解结。其意可知。齐此喻明情
界脱缠巳竟。末二句合诸幻成无性。尘垢即指器
世间六尘所成垢染世界。应念销者。如前经云。山
河大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是也。无情器之分曰
圆。无无明之蔽曰明。无根尘之污曰净。无结缚之
碍而互用变现曰妙。故曰成圆明等。此更喻明器
界超越法喻。详明修證巳竟。
△三结示因果究竟。】

「馀尘尚诸学。明极即如来。」

【此科尤见易而速也。馀尘者。断无明未尽谓之有
馀。极而言之。虽等觉亦尔。故诸学指等觉以前诸
有学菩萨也(问前文称菩萨一例无学。今何又言有学。答前位离佛远显超二乘。故称
无学。今邻近如来对佛究竟无学故。等觉亦是有学。如临至尊不敢称尊也)明极。谓无
明巳尽。而本明證极。即如来无上菩提矣。夫法门
既妙。而修證又巧。乃至成佛无难。所以惟当选于
此门也。独选耳根巳竟。
△四普劝修持。佛敕文殊。
惟选一门。教众深入。故文殊上来选定耳门。即以
劝众普修。顺佛意也。然上文何不自闻之语。但是
激其决定取舍非劝修正文。分为三。一正普劝结
通。】

「大众及阿难。旋汝倒闻机。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
圆通实如是。」

【首句。呼之警劝也。次二句。正以劝修。可知性成无
上道。举果以欣动修心也。盖言闻性本即是圆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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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灭性。亦即菩提涅槃元清净体。乃成佛真因。
与果一如。故判决此性定成无上道。即极果也。末
句结答圆通。以本意元为救选圆通故。结言欲知
真实圆通者。而圆通实理。但修如是闻性而巳矣。

△二明诸佛共由。上科直言劝。此科与下科。是證
信劝也。又为二。一总标诸佛。】

「此是微尘佛。一路涅槃门。」

【前佛偈亦云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门。其意无殊。
但前尚泛。此则确指耳根为异。言是趋真宝所共
由之路也。
△二别列三世。】

「过去诸如来。斯门巳成就。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
未来修学人。当依如是法。」

【斯门圆明。如是法皆指耳根圆通也。夫三世共由
如此。我独何人而不由此常修之法门乎。盖由信
佛而必信法也。现未圣贤非佛而必成佛故。总标
中微尘佛数。
△三示巳身亲證。】

「我亦从中證。非惟观世音。」

【盖自不修而惟劝人修。人或不从。身先入而率人
同入。人皆乐与。故文殊明巳亦从耳根修證。所以
启人之必信从也。普劝修證巳竟。
△五结答请加。
分二。一正以结答。夫文殊承佛尊命。检选劝修。上
文选劝事竟。当回复尊命。故此结答。乃回告于佛
之言。又二。一观音最合圣言。】

「诚如佛世尊。询我诸方便。以救诸末劫。求出世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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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涅槃心。观世音为最。」

【诚者。信允之辞。犹言诚然也。如者。遵从之意。犹言
如命也。诚如佛世尊者。言诚然如佛所命。首表信
从佛旨也。次四句。全以述前佛旨。询我诸方便者。
即前第一云。二十五行谁当阿难之根也。以救诸
末劫者。即前第二云。兼我灭后此界众生也。求出
世间人者。即前第三云。入菩萨乘也。成就涅槃心
者。即前第四云。求无上道也。观世音为最者。言能
于佛之前旨四义全顺者。惟观音耳门最为第一
也。盖耳根圆通。即多闻者之闻根。故能独当阿难
之根。即顺第一旨也。人人现具浅深均修。故能普
救末劫。即顺第二旨也。先得人空。次解法执。故能
应求出世。即顺第三旨也。生灭既灭。寂灭现前。故
能成就涅槃。即顺第四旨也。又前二显契机。后二
显契理。机理双契。圣旨全孚。此观音之门。所以独
超诸门矣。
△二诸门未孚佛旨。】

「自馀诸方便。皆是佛威神。即事舍尘劳。非是常修学。
浅深同说法。」

【即就也。舍脱也。佛威即事者。佛以威神。就其所遇
之事。加被之令脱尘劳也。非是二字。亦贯下句。若
是常修学。则不必就其遇习之事。但选妙性。通常
可修也。诸门如那律失明毕陵触刺等。人不皆然
故。非是常修学矣。若是同说法不分深浅二心。同
可宣说也。诸门如普贤之大因满慈之宿辩等。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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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深心。沙陀之贪淫。周利之阙诵等。但局浅心。非
是同说法矣。反显通常可修浅深俱入仍是观音
耳门而巳。自观音之外。其馀二十四门。姑且舍之。
不必杂取。极欲其专修耳门也。
△二请求加被。求
加有二意。一者谦巳推佛。二者法深机浅。信解须
乘他力也。分为二。一礼赞求加。】

「顶礼如来藏。无漏不思议。愿加被未来。于此门无惑。」

【初句。敬礼尊法也。如来藏。即目闻熏妙性。属黎耶
识。故论言。佛说如来藏。即是阿黎耶。恶慧不能知。
本经即陀那微细识。一体异名。随位称也。且云。真
非真恐迷。我常不开演。足见信解者少也。顶礼恭
敬。显斯法最尊重也。然是称法礼佛。显二宝一体
耳。次句。深赞其难信解也。由其体即菩提涅槃元
清净体。染而不染。难可测知。故曰无漏不思议也。
法既甚深如此。若非佛以威神加被。信解良难故。
下惑之一字。当有两解。一者惑谓疑惑。无惑盖欲
加被众生。于此法门必信从而无疑惑也。二者惑
谓迷惑。无惑盖欲加被众生。于此法门。必解悟而
无迷惑也。信解定而修證。端有望矣。
△二出其二
故。又二。一遍对机宜。】

「方便易成就。堪以教阿难。及末劫沉沦。」

【此科与下科。又出其所以。但求加被此一门之故
也。方便者。言其现先自具圆通之相。从此加修。最
为善巧。真初心方便也。易成就者。既未修之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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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现具圆通之相。由是加修。一反闻之间。弹指可
超无学乃至入住成佛。不劳多劫。岂不容易成就
哉。末二句。言自当机以至末劫群生。无不可教。见
其收机无遗。亦是显然回复如来四旨中前二旨
矣。
△二一超一切。】

「但以此根修。圆通超馀者。」

【首句。但修一门。次句便超一切门也。连上科说。以
有此二义故。独请加被此之一门。而不求加被别
门也。
△六总结义尽。】

「真实心如是。」

【温陵曰。真实心要如是而巳。长水曰。真实心者。文
殊指巳选圆通之心也。二义虽皆可通。而环师说
胜。经偈元以如是结尾而巳。二字得其义尽无馀
之意。如来教示一门深入科巳竟。
△三大众承示
开悟證入。分二。一阿难一类开悟。此一类约修證
种生。但得顿悟。未即顿證者也。位多在于大乘观
行小乘方便。若有名字人。缘此新入五品。是即微
證。然悟强證弱故。但显悟而巳。阿难示在初心初
果。又示多闻无力故。与此一类。权同未證。此其宜
也。且圆顿教旨。惟重彻悟。不愁不證。又既知其示
现。则虽不證。亦何所屈。况经文本无證意。何必强
与争其有證乎。必执有證。敢定何位。慎勿凿也。又
二。一正明开悟。】

「于是。阿难及诸大众。身心了然。得大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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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之身心了然。与前五卷偈后身心皎然不同。彼
明身心结之次第与解之次第尔。尚未知所入一
门是为何门当云何修故。此了然是的知从入之
门独在耳根。兼亦备悉修法。又明得耳解而六处
之根齐解。是身了然。以根即身也。明得闻复。而六
处之性齐复。是心了然。以性即心也。此由与二十
五圣并文殊委悉说尽。故曰得大开示。
△二复以
喻明。】

「观佛菩提及大涅槃。犹如有人因事远游。未得归还。
明了其家所归道路。」

【菩提涅槃。是究意智理极果。前多详解。即喻中之
家。而喻中归家道路。即耳根圆通。所谓因地心也。
于道路而言明了。是犹行客方知归路。而尚未知
起行之相。故不强说进證。长水谓其未證非过。

二登伽一类證入。此一类约修證种熟随悟顿證
者。然圆顿乘。悟即彻底。證分浅深。登伽显咒不思
议力所加持故。顿能进證。故与此等。作一类也。凡
经叙證。多从深至浅。此中三科。但约圆位。一初住
二七信三初信也。就分三。一得法眼净。】

「普会大众。天龙八部。有学二乘。及诸一切新发心菩
萨。其数凡有十恒河沙。皆得本心。远尘离垢。获法眼
净。」

【普会至恒沙。举能證人。首句总举。次句人天。三句
小乘有学。四五句大乘初心。七八句总纪数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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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乘意含无学。以齐七信故。末三句。判所證位。初
句所證真。次句所断妄。末句所證果名也。此得本
心。与三卷末阿难等获本妙心。同一心相。但彼悟
得。此證得也。良以圆人初后二心不别故。初住即
證得本觉真心矣。中句即四卷末。想相为尘。识情
为垢。二俱远离也。觉所觉空则尘远。空所空灭则
垢离矣。得法眼净者。资中曰。庄严论解。法眼净初
地见道也。若依圆教。即十住初心也。
○盖生灭既
灭寂灭现前。即法眼净矣。此位是證彻圆通。因地
心成。果地初步。四卷末云。则汝法眼应时清明。是
也。
△二成阿罗汉。】

「性比丘尼。闻说偈巳。成阿罗汉。」

【摩登伽今巳出家。故从尼称。而性字即登伽之华
言。阿罗汉即圆之七信。借小圣名。称大凡位。问安
知非小。答若闻圆乘而證小果。譬如食纯甘而得
苦味。无斯理也。纵有小种。先以取證。以今法力不
成定性增慢之流。断我伏法。何非菩萨。按圆通即
此根初解。先得人空。而文齐于闻所闻尽同證斯
位。理合比上加多。以登伽最劣。举劣况胜。多證可
知矣。
△三发菩提心。】

「无量众生。皆发无等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十恒河沙。尚为有量。今称无量者。愈不可名状其
多也。吴兴曰。按天台释法华分别功德品。发菩提
心。初入十信也。故仁王般若云。十善菩萨发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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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别三界苦轮海。
○据此位在初信。巳发直深大
悲之三心。按圆通当至动静不生。问阿难所證初
果。应齐圆之初信。今闻经之众。昔未證而尚成新
證。何阿难先巳證者。反不列斯位耶。答论断见惑。
旧證非新。何须列此。若兼论发菩提心。则阿难既
云證小。亦示缘生。三心未显。故亦未列斯位中也。
选根直入一大科巳竟。
△二道场加行。此科为圆
根近下者说也。然下科为初方便。此科更为最初
方便。亦助前圆通而巳。分二。一初请略说。又二。一
阿难请。又二。一礼谢自悟。】

「阿难整衣服。于大众中。合掌顶礼。心迹圆明。悲欣交
集。」

【心谓本有真心。迹谓修證事迹。不达本有之心。则
积行𦢊腮。徒劳无益。不达修證之事。则尘埋宝藏。
莫救贫穷。今性修毕达。故曰心亦圆明。悲谓悲旷
劫之双迷。欣谓欣一时之圆悟。由此而取證有期。
故感激之深如此也。
△二拜请度他。分二一标意
礼称。】

「欲益未来诸众生故。稽首白佛。大悲世尊。」

【△二求请之言。又二。一述巳请意。又二。一先明自
悟。】

「我今巳悟成佛法门。是中修行。得无疑惑。」

【经初原求得成菩提最初方便。上二句表巳悟此
也。下二句表巳但于前门中修不劳道场也。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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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表为他显道场专为他请也。又二。一引證佛言。】

「常闻如来说如是言。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萨发心。
自觉巳圆能觉他者。如来应世。」

【菩萨无明未尽。犹非得度。然双明因人果人皆以
利他为事。而菩萨更显速急。吴兴曰。菩萨四誓。以
度人为先。如来十号。以应世为本也。
△二愿同菩
萨。】

「我虽未度。愿度末劫一切众生。」

【△二正请道场。又二。一明圣远邪兴。】

「世尊。此诸众生。去佛渐远。邪师说法。如恒河沙。」

【欲佛说与定式邪说不得乱真也。
△二求远离魔
事。】

「欲摄其心入三摩地。云何令其安立道场。远诸魔事。
于菩提心。得无退屈。」

【魔事扰动。定心不成。修正觉心。必至退屈。故求远
魔也。寻常一往。便指耳门。为最初方便。今详此请。
则耳门尚为初心方便。道场方为最初方便也。

二如来说。分三。一如来赞许。】

「尔时世尊。于大众中。称赞阿难。善哉善哉。如汝所问。
安立道场。救护众生末劫沉溺。汝今谛听。当为汝说。」

【善哉有二意。一善其发利他心得菩萨正行。二善
其请道场意得利他法要也馀意可知。
△二会众
钦承。】

「阿难大众。唯然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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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与说示。分二。一系举三学。又二。一引律标
意。】

「佛告阿难。汝常闻我毗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

【标义数也。温陵曰。三藏之中。毗奈耶。律藏也。此大
小戒通称也。决定者。决定修證。依于此中义也。

二指实定名。】

「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
漏学。」

【前标决定。正谓决定依此三序无相踰越。戒取摄
心。检异权小粗从事相多约身口也。今取一念不
生。目之为戒。但番对诸恶。以分各念。其实念惟是
一尔。二持之中。亦惟止持。以此皆从微细心念。即
诃禁之故也。因戒生定者。缘摄心动。少渐向于定。
如止风而波渐息也。因定发慧者。缘心静极。本明
渐显。兼照万法。如波停水湛自体发光照涵丝发
也。此若泛言。通途皆尔。今此所修。仍是耳根圆通。
但为最初近下之根。特加戒律道场持咒之三事。
故大科云加行也。至于因戒所生之定慧。仍是忘
尘尽根妙定。及彼定所得三空慧耳。观经文。但惟
详戒而略于定慧。可见也。问前门何不用此。答中
根烦恼轻微。无自起淫等四念。且彼于忘尘时。防
护有力。世俗曲屈。巳不容入。安有自起四念。何况
道理径直等声。一并止绝哉。至于阿难初果。巳能
不入色声等六尘。但加反闻。尚不多费忘尘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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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有自起淫等之念耶。故知。斯门特为尘劳素重。
不待声引。而频举自发淫等四念。乃至身口。亦所
未免者。加四戒以为反闻之前方便。加道场持咒。
以为正反闻时之助行也。旧解全不知此。杳无一
字。岂自此后别为一法门哉。此非小失。故特为警
示。学人珍重。结名三无漏学者。戒中巳自不容一
念漏于诸非。何况定慧。然此非但不漏落于三有
而巳。以注心反闻。兼不漏落空有二边。所以为真
无漏。而非小乘比也。
△二别列三学。分二。一历明
预先严戒。预先者。未入道场之先也。正以戒为定
慧道场前方便故。又二。一正教持戒。又分三。一蹑
前徵起。】

「阿难。云何摄心。我名为戒。」

【△二开释四重律中所犯罪分轻重。而淫杀盗妄
最为重者也。分四。一断淫。温陵曰。诸经戒杀居首。
谓设化以慈悲为先。此经淫戒居首。为真修以离
欲为本。盖欲气粗浊。染污妙明。欲习狂迷。易失正
受。续生死。丧真常。莫甚于此。故须首戒而为清净
第一明诲也。观阿难起教示遭邪染。而厥初发心。
先厌欲浊。至于三渐次中。一一首惩。然后身心妙
圆获大安隐。十信初心。由欲爱乾枯。而慧性圆明。
遂阶等妙。诸世间人。由心不流逸。澄莹生明。渐乎
六天。是故真修内摄。必先离欲也。又分为二科。一
曲分损益之相。又三。一首陈持犯利害。又二。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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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必出生死。】

「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其心不淫。则是于诸淫欲。非但不动身口。亦不生
一念思想之心。方为不犯。方与摄心为戒相应。馀
三放此。温陵曰。众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故缠生
死。若欲爱枯乾。则残质不续矣。
△二犯则必落魔
道。又三。一必不出尘。】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

【三昧。即耳根圆通。尘劳即界内见思。菩萨虽不实
出三界。亦须于见思自在。不为生死所缚。方为出
尘劳矣。今淫欲为尘劳上首。故不除必不出矣。

二必堕魔类。】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
中品魔民。下品魔女。」

【多智。谓慧能通达演说诸法。禅定现前。谓善入住
出发妙境界也。不断淫者。于禅定时。不决定舍绝
淫念。纵其思惟也。必落魔道者。以境随心召。心逐
境迁。必互相引。今所念既在欲境。而欲境莫胜于
魔。如水就湿。安有不堕于中者哉。如阴魔中行空
禅者。却留尘劳。广化宝媛。是也。此盖定慧心灵触
境流住。方有斯堕。若无定慧。徒有淫习。则直堕地
狱。安有魔宫之报乎。上中下。随福厚薄。以为阶降
耳。
△三兼成增慢。】

「彼等诸魔。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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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證谓證。未得谓得。七慢中增上慢也。亦是非果
计果。
△二预辩魔佛教仪。欲人辩识勿为魔所惑
也。分二。一贪淫化世即魔教。又三。一预记末法。】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

【△二魔盛宣淫。】

「多此魔民。炽盛世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

【此之魔民。即先世带淫修禅之辈。来为教师。神通
智慧。密教行淫。以为佛事。递相传授。故曰广行。此
盛行淫。非止心念。师徒皆当直堕阿鼻矣。
△三陷
人坏道。】

「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

【爱即思惑。见即见惑。淫爱为教。思惑偏重。然以淫
为道故。亦见惑中大颠倒分别矣。
△二教人断淫
即佛诲。】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
第一决定清净明诲。」

【此中虽敕阿难。而后人不必亲待阿难。凡遇知识
凭经指诲绝淫念。修圆通者。即如阿难并释迦及
先佛亲来。至心依从之。凡言淫欲无碍。即魔王亲
来。速当惊避矣。广如阴魔中辩。
△三确定菩提成
否。众生初心希菩提者。宿因教熏善根及本觉内
熏之力。而难舍淫等者。乃俱生旷劫深重习气。故
多理欲。交战胸中。正此两难之际。忽遇魔师密传
不碍菩提。鲜不欣然从之。故上科示以被系落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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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力止莫从也。犹虑有习气最重者。自心姑息。
谓带淫修禅。虽不速得菩提。久当得之。故此与之
决定不断毕竟不成。断之方可希望也。分二。一喻
不断无成。又三。一举带淫修禅。】

「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

【△二喻沙不成饭。】

「如蒸沙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沙。何以故。此
非饭本。沙石成故。」

【△三合淫不成道。】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
轮转三途。必不能出。如来涅槃。何路修證。」

【首二句。合蒸沙作饭。次五句合经劫热沙也。淫禅
妙悟。即沙之暂热相也。以带淫之念为根本。而发
妙悟故。曰皆淫根也。暂生魔宫。恣造巨恶。三途备
历。求出无期。末二句。言淫非涅槃之本。如沙非饭
本故。故无修證路也。
△二劝深断方成。】

「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

【此科正是今戒除心切至之言。机者发动之由。如
弩牙也。谓身之淫机。由心使作。心之淫机。由念弛
放。一念不生。方得身心俱断。断性亦无者。此更究
深而论。断性若存。终与欲对。则欲之缘影未忘。非
竭绝也。如病药俱除方为无病人也。
△二判决邪
正之说。】

「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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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切辩。务从佛说。而绝魔说也。断淫巳竟。
△二
断杀。科意。及文大意。皆准前知。一二不同者。释之
而巳。此中所断之杀。非但人畜。下至蝇虱蛇蝎等。
皆勿杀也。亦非但亲杀。虽食肉服身。亦所不许。又
非但只禁身口。虽心念亦止绝矣。分二。一曲分损
益之相。又三。一首陈持犯利害。又二。一持则必出
生死。】

「阿难。又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
相续。」

【负命索偿。为生死缘故。不杀则不续也。
△二犯则
必落神道。又分三。一必不出尘。】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

【△二必堕鬼神。】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上品之人
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下品当为
地行罗刹。」

【鬼神虽分胜劣。而均是恶趣。故从人而入者。谓之
堕落也。然惟识中有九品。此三品。盖是上品内三
品也。中下多以悭吝为堕因。而此上三品。皆有力
明。神如川岳等。神通力洞。无畏富乐。一同人天。斯
则修禅不断杀生。为堕因也。世之邪人。固有积福。
求成神道。而不知堕恶趣邻地狱易坠难升也。然
须以定慧带杀心者。方堕斯类。非是徒杀者所能
堕也。大力鬼。即天行罗杀。今人间尊奉。称帝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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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多是此类也。
△三兼成增慢。】

「彼诸鬼神。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二预辩鬼佛教仪。又二。一食肉化世即鬼教。前
断杀生。今言食肉者。以因食肉。而杀生者多故。虽
不亲杀。而财使转杀。伤生业同。故经云。为利杀众
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号叫狱。故食肉
即杀生也。世故有能舍食肉。而不禁杀生。往往见
修行人。不恕蝇虱等。横杀无数。甚为非理。又有能
禁杀生。而不舍肉。二皆非理。有志圆通者。痛宜戒
之。又分三。一预记末法。】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

【△二鬼化食肉。又二。一述鬼化仪。】

「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倡言食肉不碍成佛。
△二废权防难。又三。一明现
在权化。】

「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
命根。」

【佛于藏通律中。听彼教声闻菩萨除人蛇等二十
种外许食三净肉。今言是佛在时神力所为。则灭
后岂可复食乎。孤山曰。五净肉者。律明三净。不见
为我杀。不闻为我杀。不疑为我杀。今言五者。加自
死鸟残也。
△二出权化之由。】

「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
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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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灭后非教。】

「柰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

【此可见。凡佛许食肉者。皆佛在权变渐引慈化耳。
及灭后。即实夺命之肉可更食哉。而深经废权不
许者。皆将灭示实极护末法之误堕也。有志者务
从实。而不可引权自欺矣。
△三陷苦增缠。又为二。
一必陷苦海。】

「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
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

【心开者。禅定中得力受用境界现前也。然食肉障
深似而非实。皆大罗刹者。以现行先同来报必随
故。以果目因也。必沉苦海者。以罗刹增上转恶必
至极苦处矣。
△二必不出缠。】

「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巳。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以命债不了。解脱无期。何由出世哉。
△二教人断
杀即佛诲。】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断杀生。是名如来先佛世尊
第二决定清净明诲。」

【鬼佛化仪巳竟。
△三确定解脱得否。又二。一喻不
断难脱。又分二。一正喻。】

「是故阿难。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
高声大叫。求人不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

【温陵曰。修禅避罪。反乃行杀。塞耳避人。反乃高声。
是欲隐弥露也。
○避罪二字。宜改出世二字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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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况显。】

「清净比丘。及诸菩萨。于岐路行。不蹋生草。况以手拔。
云何大悲。取诸众生血肉充食。」

【温陵曰。不故蹋。不故拔。仁慈之至。犹及草木。况食
众生肉耶。
△二劝深断方脱二。一举能断赏赞。又
二。一正以举赞。】

「若诸比丘。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
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债。不游三界。」

【毳即褐衣也。温陵曰。东方不无裘毳。西土不无丝
绵。各以多分言也。酬还宿债不游三界者。上句当
在下。译人语倒也。
△二徵起喻释。】

「何以故。服其身分。皆为彼缘。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
不离地。」

【温陵曰。足不离地者。劫初之人。体有飞光。足若蹑
云。由乎食地肥啖香稻故。其体坚重。而足不离地
也。
○身分。言丝等虽非身之血肉。未必皆夺命。然
亦是彼身之一分。用之则与彼成不离之缘矣。

二正劝断许脱。】

「必使身心。于诸众生。若身身分。身心二途。不服不食。
我说是人真解脱者。」

【温陵曰。身血肉骨髓也。身分裘毳乳酪也。身服食
心贪求。二途须并断也。
△二判决邪正之说。】

「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断杀巳竟。
△三断盗。此之偷盗。非只窃人之物。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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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行诈异詃惑恐动。乃至一念希取利养者。皆是
也。分二。一曲分损益之相。又三。一首陈持犯利害。
又二。一持则必出生死。】

「阿难。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
相续。」

【心不偷。忘其利欲贪得之心一念不起也。
△二犯
则必落邪道。又三。一必不出尘。】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

【厌尘者。方可以出尘。贪世者。岂能以越世。
△二必
堕妖邪。】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
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诸魅所著。」

【委曲取利。其心回邪。言行不正。故堕邪类。精灵者。
如山精水怪。具诸神通。似仙非仙。似神非神。妖魅
者。出没世间。每每著人。或夺精气。或盗财物。邪人
即被著之人。以其被著。言行妖异。惑乱于人。
△三
兼成增慢。】

「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二预辩妖佛教仪二科。一潜匿詃惑即妖教。又
三。一预记末法。二多妖偷化。】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
称善知识。各自谓巳得上人法。詃惑无识。恐令失心。
所过之处。其家耗散。」

【潜匿奸欺等者。主于取财。而妖言妖行。或现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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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言自在。诈称得道知识。愚者不测。倾家奉之。

三误人堕狱。又为三。一先以巳教相形。】

「我教比丘。循乞方食。令其舍贪成菩提道。诸比丘等。
不自熟食。寄于残生旅泊三界。示一往还去巳无返。」

【方处也。随所到之处。以清净乞食。即循方乞也。首
四句。直标舍贪。谓不积聚。不自作也。诸比丘下。释
出舍贪之故。陆宿曰旅。水宿曰泊。如过客也。但依
佛自释本意。不须多列。
△二显是违教倒说。】

「云何贼人。假我衣服。裨贩如来。造种种业。皆言佛法。
却非出家具戒比丘。为小乘道。」

【首句。言其内心本即是贼。二句言外貌假借僧仪
志惟窃利。以如来为取利之媒。故曰裨贩如来。如
言斯人虽如来亦被所卖也。造种种业皆言佛法
者。言无量庄饰。皆为取利。皆为坠堕业因。而诈称
佛法。若以前乞食真教。相形较之。岂是佛法本意。
特彼颠倒非法说法而巳。末三句。破其谤正惑人
之言。此等奸人。若以前乞食正教责之。彼心自称
巳为菩萨行。反毁遵正教者为小乘道。此又法说
非法之颠倒也。
△三正示疑误深害。】

「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

【听彼法说非法之言。皆疑正教为小乘道。而从妄
谤。听彼非法说法之言。皆误以业因为真佛法。而
遵妄行。悉堕阿鼻。潜匿詃惑即妖教巳竟。
△二教
人断偷即佛诲。分二。一先出自巳诲。又四。一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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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身微因。】

「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提。能于如来
形像之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

【三摩提。即耳根圆通如幻三摩提也。此句下义含
虑有宿生盗业为障胜修。乃修如是微因。大凡烧
然。须为消宿障。修大定。方成妙因。若为财利名誉。
仍获大罪矣。
△二许其毕债出世。】

「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

【长揖谓永辞也。孤山曰。盗者取他依报资于巳身。
今损正报。以供上圣。故能翻破无始盗业。
△三仰
扬明其近道。】

「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巳决定心。」

【觉路即菩提路。正谓圆通。以方忏悔秉戒。未臻定
慧。故曰未明。巳决定心者。决定信其宿业必消觉
路得明也。温陵曰。一切难舍无过巳身。难舍能舍。
则自馀贪爱决能弃舍。故曰是人于法巳决定心。

○若徒慕舍身。勉强毁形。现前盗业。又复新作根
心贪爱居然不改。尚不免于业苦。岂能决定明觉
路哉。
△四亲證违此须偿。】

「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
如我马麦。正等无异。」

【成无为者。證出世果也。若不还生人间偿其宿债。
有碍胜进及度生。故须偿也。温陵曰。佛为宿诟比
丘可食马麦故。果成于毗兰邑食之。示宿债必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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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二转教先佛诲。】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断偷盗。是名如来先佛世尊
第三决定清净明诲。」

【预辩妖佛教仪巳竟。
△三确定三昧得否。分二。一
喻其不断难得。】

「是故阿难。若不断偷。修禅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
欲求其满。纵经尘劫。终无平复。」

【△二劝其深断方得。分为二科。一惟依了义舍施。
又分三。一身舍贪吝。】

「若诸比丘。衣钵之馀。分寸不畜。乞食馀分。施饿众生。」

【上馀。谓衣钵之外。止持不贪也。下馀。谓自食巳足
之外。作持能施。亦不吝也。
△二心舍慢嗔。】

「于大集会。合掌礼众。有人捶詈同于称赞。」

【上二句。敬人能舍憍慢。必观佛性同体。见人是佛
也。下二句。忍巳能舍嗔恨。必观真如平等。知毁同
誉也。
△三身心舍尽。】

「必使身心二俱捐舍。身肉骨血。与众生共。」

【首二句。双承上身心无间而力行檀度。是必达四
念处。无复人执也。末二句。令尽其分量。盖舍至身
肉骨血。则身心宁复有遗馀哉。盖必观察苦空无
我无常不净之物。施作佛事耳。问此前方便。将次
入道场。以修定慧。奈何遽舍身命。答此谓不吝身
分。非舍身命。以非出假大舍时节也。凡此皆为成
就无偷之心。如云。比丘观智。身心尚须并舍。岂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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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留偷心曲取奉身利养哉。
△二不引权乘欺诳。】

「不将如来不了义说回为巳解以误初学。」

【不了义中。听畜百一所需。但禁馀二。或许不入大
会。避辱不受。又布施多不及于身分。今但依上了
义教。不依不了义教也。末二句。如因自巳不能奉
前三戒。或遇初学疑问。却乃不认巳过。曲引权乘。
以明无碍。初学蒙昧。亦信行之。是内以自欺。外以
诳人。莫大之罪也。认过实言罪犹轻耳。
△二印其
得真三昧。】

「佛印是人。得真三昧。」

【印即许也。许其必證圆通也。观此深断一科。令人
惭愧堕泪。可见末法祖师立为丛林。亦因时慈悲
曲就利生非得巳也。处此者。时时每愧不能取證。
不萌一毫念利养之心。仅免罪戾。或遇人引斯经
为难。实言愧谢末法未能切不可巧言无碍。又或
有杰士达此经。即能奉了义戒。誓取圆通者。当愧
服推仰。莫曲引他过以饰巳非。至于主宾互竞。惟
利是急。当愧死矣。曲分损益之相巳竟。
△二判决
邪正之说。】

「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断偷巳竟。
△四断妄。妄语有二。发言不实为小妄
语。妄称證果为大妄语。此中所断大妄语也。此须
出口非同举心。分二。一曲示戒劝之意。又分四。一
首陈妄语大损。又为三。一蹑标妄语成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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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虽则身心无杀盗淫三行
巳圆。若大妄语。即三摩地不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
来种。」

【如是。蹑前。显三行纵圆犹惧此罪。何况三行未圆
者乎。大妄语。且标名存。下科自释。温陵曰。贪其供
养。求巳尊胜。名爱魔。妄起邪见。谓巳齐圣。名见魔。

△二指实述其言意。】

「所谓未得谓得。未證言證。或求世间尊胜第一。谓前
人言。我今巳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
汉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诸位菩萨。求彼礼忏。贪其
供养。」

【得谓得道。指理言也。證谓證果。指位言也。须陀洹
等即果。阿罗汉即道。盖小乘理至罗汉而极。故言
道也。乘同道。位同果也。求世尊胜。要恭敬也。求彼
礼忏。希供养也。人于果人前忏悔。必盛陈供养故。

△三记其损善堕落。】

「是一颠迦。消灭佛种。如人以刀断多罗木。佛记是人。
永殒善根。无复知见。沉三苦海。不成三昧。」

【温陵曰。一颠迦即一阐提。贝多罗树。以刀断则不
复活。喻大妄永绝善根。三苦海三途也。
△二表巳
禁敕显伪佛有禁敕。诸圣决不敢违。若违泄者。足
知非圣。分二。一详示真人必密。又三。一敕二圣冥
化。又为三。一标随类度生。】

「我灭度后。敕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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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种种形。度诸轮转。」

【真身如空。应物现形。故曰应身。又二圣于上二土
中。别有法性妙身。此于同居应缘而现也。乃分得
随类化身耳。亦或普现色身三昧所成也。
△二详
顺逆二相。】

「或作沙门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
淫女寡妇奸偷屠贩。」

【或作下顺相也。以此类迹多清净故。如是下逆相
也。以此类迹全染污故。所谓示众有三毒。又现邪
见相也。众生应以此身得度者。即应现之无准矣。

△三约佛事则同。】

「与其同事。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

【首句。四摄之一也。双承净染二事。皆与之同。若同
其类。而不同其事。则矫拂其心。不相顺从。众假与
同事。意在得其欢心而遂称赞佛乘以化之也。此
三摩地不定耳根。
△二明秘言无泄。】

「终不自言。我真菩萨。真阿罗汉。泄佛密因。轻言末学。」

【轻言末学者。轻易泄言于晚学之人也。
△三许临
终阴付。】

「惟除命终阴有遗付。」

【既示现受生。亦示现舍命。阴暗也。遗言付法欲警
其必行。然泄亦婉转。如杜顺清凉之事。故曰阴付。

△二因显泄言必伪。】

「云何是人。惑乱众生。成大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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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则不泄。泄则不住。此一定轨则如丰乾等三圣。
是也。若泄言仍住。显是邪人要求利养。慎莫信之。

△三转教先佛明诲。】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复断除诸大妄语。是名如来
先佛世尊第四决定清净明诲。」

【意不异前。
△四确定菩提成否。分二。一详喻不断
无成。又三。一举刻粪喻。又二。一先以喻明不得。】

「是故阿难。若不断其大妄语者。如刻人粪。为旃檀形。
欲求香气。无有是处。」

【△二后以形显违教。】

「我教比丘。直心道场。于四威仪一切行中。尚无虚假。
云何自称得上人法。」

【温陵曰。净明云。直心为道场。无虚假故。四仪。行住
坐卧也。
○自称者妄称也。上人法。诸果人法也。

二举妄号喻。又为二。一先以喻明取罪。】

「譬如穷人。妄号帝王。自取诛灭。」

【△二后以况显罪深。】

「况复法王。如何妄窃。」

【诸果皆法王位也。
△二举噬脐喻。又为二。一先示
因果虚伪。】

「因地不真。果招迂曲。」

【以大妄语为因故不真。求进反退。求升反坠。故曰
果迂曲。
△二后喻菩提不成。】

「求佛菩提。如噬脐人。欲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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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陵曰。左传噬脐谓终莫能及也。
○以妄语而求
正觉。如以自口而噬自脐。岂可及哉。
△二深许能
断必成。】

「若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真实。入三摩地。永无魔事。
我印是人。成就菩萨无上知觉。」

【温陵曰。向以迂曲故终莫成就。此能弦直故印其
成就也。
○菩萨无上知觉。即圆通真因地心。然以
因定果。亦是无上菩提矣。
△二判决邪正之说。】

「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开释四重大科巳竟。】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