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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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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西河集卷十一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劄子(一/)
   史馆劄子(奉总裁/先生)
劄具日者搜讨崇祯朝死事诸臣因实录阙失长编未
成虑其间定多洇灭不传之人许任意搜讨不拘分限
题目遂于某月日草得四川成都府郫县知县赵嘉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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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事一传已经录史生写付收掌房奉鉴在按久矣初
按嘉炜系敝乡绍兴府山阴县人原以国子谒选于崇
祯十六年授四川成都府郫县主簿尔时献贼寇成都
次年国变实未审其赴官后作何等也顺治之末其子
麒寻父于郫郫无一民存相传为献贼杀尽而邻之灌
县有都江堰夫向应泰者云嘉炜守堰死于贼其齿发
抛撇不可问矣独其地在堰傍其子拾由土怀之东归
曾乞某为志而瘗之先茔之傍当时所据者有董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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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撰行状成都府知府冀应熊所撰死事记依其文书
去但怪嘉炜本簿郫而死又在灌且死事年月多不合
及入史馆见四川所解新修通志载赵嘉炜系浙江人
由监生于崇祯十七年知郫县事五月贼陷成都时嘉
炜督修都江水堰贼执之不屈乃投江死遂踊跃为作
传翻以其子所询为不实其云知郫县事则必簿郫后
以寇乱故为行间所授官必有依据不妄故授簿在十
六年而此云十七年知县事正当遂草死事传载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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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时视堰于灌会寇至巡按刘之渤总兵官刘佳引拒
战不胜谋决都江水灌濠而贼袭水堰因于八月三日
死堰间此取通志暨行状死事记而杂采以成文者今
相距匝岁忽有人自成都来道其子麒与作通志者有
旧妄以簿为令而其死事所在与月日俱谬因复查新
修成都府志原载嘉炜系县簿守堰而投河以死其状
记所载月日仍参错不合且或沈于江或射于堰皆不
可定窃念崇祯之末记注未备而四川又丁草杀(献贼/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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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名/草杀)之后民无孑遗任所捏撰无从批驳傥不细为之
稽覈则指白作黑终成诬史因再三研勘凡为令为簿
在郫在灌守堰决堰未可悬揣而寇薄成都在十月四
日成都之破在十月五日若八月三日则贼在重庆未
入成都之际向于志铭中亦疑及之而近核诸书究竟
未合因先为检举请驳原传以存疑阙至若死事诸官
不问高庳簿苟能死何必县令或当予以传略改成文
具善长之意或但从阙疑暂悬其事以俟再考总藉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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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月日
   奉史馆总裁劄子
月日在假纂修官某劄奉史馆总裁老先生(即中堂/张先生)
下某以不材承乏史事曾经分题起草为纪传大小二
百馀篇自启祯以前凡已经阄拟草本无不一一完缴
在按独是先赠公柩舍曾为亡伯兄教谕仁和时障土
江浒未返东浙遂于康熙乙丑冬援迁葬之例乞假在
籍每思事竣还馆而双足痹发跪居偃蹇恐未能随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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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次遂丐地方官转文到部延疗里闬者迄今又三年
矣日蒙
皇上巡浙躬告禹穴先遣侍卫驰问某西陵渡口踰日

驾复面承慰问道傍犬马摇尾恋恋即思强起残废一
策驽钝而旋立旋仆扶服未决因思史事垂竣中间实
有不惬于心思一湔涤而未能者诚恐还馆无期一旦
溘死朝露赍志未达抱此终疚敢伏床诠次远奉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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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某初间阄分传题在弘正之间尔时分得正德年大
学士梁储一题私心自喜以为曾读通纪藏书诸野史
每爱其风采骏烈不媕不激善为规讽以引君于道明
代大臣必储称首因列其草制齿剑沮居守斥护卫四
大事以为柱欐而次求其备不意遍查史宬按之实录
暨一切记载则知此四大事者悉属亡是且不惟亡是
而往往反是如疏居守反曰沮居守复护卫反曰斥护
卫者尔时踟蹰再四即欲不为立传但当于帝纪一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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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名然细考其人则曾于作会典时不附逆瑾迁边军
时不附江彬其在政府亦每有疏谏多所补救此原非
党濠倚宦与陆完等可以比似因仍为立传略载实事
起草付抄已上之总裁而不谓其说之不尽白也一则
上此文时未经参驳无容立辨一则此时以道学一传
龃龉未定遂置诸传于不问一则总裁去就如传舍然
其文之得失可否竟无从考讯犹忆某在史馆施侍讲
闰章谓某何以草梁储传与旧史乖反某曰所乖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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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非旧史也曰有说则可曰夫岂无说而谩为之乎
曰虽然当有以说之次日朱检讨彝尊询某于午门班
次曰梁储为秦府请地草敕一事此大事也闻君作传
乃竟削之而不书何居曰某敢削储事哉顾储实无此
事即此事故有之顾在嘉靖三年武宗大行梁储去位
之后而以为储事冤乎曰有是哉不当慎耶虽然盍辨
诸迄于今相距八九年实不知是传之取舍何等也特
念千秋信史所贵核实故曰不遗善不讳恶又曰劝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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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恶比之赏罚况老先生以左董自视每见考析同异
剖决疑似其谨闻见而较豪末不遗馀力万一狃于前
文因循怙改不则好言长厚下笔毋苛刻毋毁成说又
不则谓此传生色恐去此则史文减观不如留此为传
述之美凡此依违姑且调停之说其于史皆有害因条
列四事而妄为辨释如左伏惟主鉴
据野史载储草制一事在正德十二年云秦王惟焯奏
请潼关以西凤翔以东诸河堧牧马地谓高皇帝时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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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赐臣先王樉者江彬钱宁张锐皆受王赂为求上上
意许之兵部科道执奏不得上震怒促草敕廷和冕称
疾储曰如皆引疾若国事何遂承命上制草曰昔太祖
高皇帝著令无得益藩王地非吝也藩王地广则士马
众多士马众多则奸人相蛊诱不利于宗社今以王请
之勤朕念亲亲不忍拒姑以畀于王王得地后宜益谨
侯度毋多养士马毋收聚奸人以听其蛊诱是将不利
于宗社不有高皇帝训当此之时朕虽欲念亲亲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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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王其慎之上览制大惊曰若是其可虞耶亟已之遂
抑勿与其载在通纪列卿录梁储本传以及名山藏李
氏藏书诸书甚详虽语词不一而大略相等尝怪大政
记不载其事且编年年月则又各参错不合及细考实
录则由正德十二年间前后推查以迄于遍并无秦王
请地之事夫藩府请地予夺必书如晋府请屯田徽王
请庄地类明明可按况此时当宁藩请复护卫之际关
系匪小岂有已经兵部科道盈庭执奏中堂草制宸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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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止之一大事而实录不踊跃全载之者及穷究其事
则其事在嘉靖三年实录中有云先是秦王惟焯奏始
祖分封之国钦蒙太祖高皇帝敕赐潼关西凤翔东沿
河滩地牧马高原山坡牧羊今被豪民刘仲玉等占种
已而仲玉等亦奏祖额徵粮民地被奸人捏作荒閒投
献秦府俱下户部议移抚按查勘原赐牧地已有河滩
今秦府实欲侵夺民地乃反称旧赐夫潼关西凤翔东
渭河两岸有华阴岐山等一十七州县如王所奏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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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马近山牧羊则一十七州县之地尽属秦府矣而可
乎上曰已之此实录文也则是野史所载储事正窃借
此事而影射以成文者其云秦王惟焯即秦王惟焯也
其云始祖分封之国即先王樉也其云钦蒙太祖高皇
帝敇赐即在高皇帝时所原赐也其云潼关西凤翔东
即潼关以西凤翔以东也其云沿河滩地牧马即诸河
堧牧马地也其云兵部科道执奏即下户部议移抚按
查勘也其云已之即上曰亟已之也祗以嘉靖之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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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之正德以居民所争中外大臣所勘之事而移之梁
储为不可解耳向使嘉靖一事正德又一事则嘉靖既
载正德何以不载向使正德既请嘉靖又复请则抚按
勘语且书阁臣敕语何以不书且据书储事在正德十
二年虽其年非实录然自十二年至嘉靖三年其间相
距不远不过七八年已耳既有前事则互讦之词查勘
之文纵使史官失记而公府词头部司卷额必不尽失
岂有彼此援据绝不引及以为成案反远述高皇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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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诏近遗大行特止之敕世无是理大抵请地只一事
嘉靖之请即正德之请正德未勘至嘉靖始勘盖明季
判事迟缓每有延之数年暨数十年者秦王之请在正
德之末抚按之勘在嘉靖之初则记此去彼书法如是
观实录开语即云先此则其请非嘉靖年间公然可知
大抵彬宁暗持公断不决遂迁延时日而至是始判而
党储者欲移为储事以为请在正德可以假借而不虞
不与之判实录直书之嘉靖年耳尝考储生平他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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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惟复护卫请居守二事颇干公议而当时为储传为
通纪诸君如霍韬陈建等皆岭南人同乡未免左袒而
韬与杨廷和则又以议礼龃龉似欲抑廷和以扬储故
造为草制草敕阻居守斥护卫四大事以张之其造草
制事正以文复护卫之失而不知国史具在欲盖弥彰
者若其阻居守则俨然有请立储一疏载实录中此与
劝草敕而曰争草敕复护卫而曰斥护卫正同而好事
之徒尚欲狃成说以怙悛改以为其事生色不忍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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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煌煌信史而但取文饰曰生色真不解也
据野史载储伏剑一事在正德十三年云上自称威武
大将军镇国公朱寿巡边下内阁草敕甚亟廷和称疾
独促储上坐左顺门待之储固不草召诘之对曰敕者
君所以赐臣陛下为君乃自卑而列于臣臣反草敕得
以臣而名其君是逆也臣是以不敢上怒手剑立曰不
草齿此剑储免冠解衣带伏地涕泣请曰臣即死他日
陛下犹悯臣若遂草敕他日觉而怒曰臣储无礼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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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显戮臣罪不可赦上掷剑起遂不令草敇是行也储
即家召客出归对客殊不言齿剑事按实录十三年七
月八日帝将幸宣大令太监萧敬传旨趣草特命总督
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朱寿敇是日复召内阁大臣
及九卿科道官至左顺门谕意众皆泣谏不纳则是草
敕一事其在左顺之召不止内阁凡九卿科道诸官咸
在固未尝独促储也且众皆泣谏则凡九卿科道诸官
无一不谏储亦止在泣谏中又未得独伏地请齿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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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其云镇国公敕则在后此宣大回时实录载敕进威
武大将军公爵名镇国公且赏杨廷和蒋冕毛纪等以
为运筹定议协力成功赏银伍十两纻丝两表里荫一
子锦衣卫世袭正千户廷和等疏谏不纳是廷和亦在
谏中而曰廷和引疾则不晓总兵之敕与镇国之敕是
各一时耳至于廷和引疾实录无考惟廷和视草录则
云七月八日召文武百官集左顺门校尉十数辈至家
宣唤立作数往返且云即有疾亦当往验终不应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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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和引疾其语不谬但录又云命内阁即门上草敕厚
庵免冠辞砺庵助之至晚乃出则是储先免冠而冕即
继之泣谏者满朝之事草敕者阁臣之事故二臣独免
冠其先以储者则廷和在告次即储耳免冠非解衣泣
谏非伏锧二阁臣与众朝臣俱在非独促储此时屡谏
不纳故次日诸司礼及近侍三四人复至阁趣草敕非
不令草敕若其云帝手剑则荒唐极矣但储既泣谏既
与冕免冠辞草敕次日复争之于阁则据事直书亦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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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而必捏作此乌有之事此是何故及反覆穷究则
储初亦铮铮持不可至挥戈难挽后亦姑与为依回此
虽不足为大戾而爱之者必讳之观视草录又云十四
年正月批冯清奏捷本内亦令作奖厉威武大将军语
廷和不肯散本官张锐力强之不得储反受其本强廷
和且云每日文书房散本官送来尚收之我送本反不
收耶廷和笑云惟公非散本官故不收仍从储手中取
之还锐去及南征时又令草威武大将军敕廷和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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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而储强之曰只写敕与镇巡也罢此阁中锁屑实录
不载而视草录则显然行之于世然且其言有据世不
敢以其言为非而于是谩为此事以饰之而不知捏造
之不可也捏造则何不可造也捏造非史也
高岱鸿猷录亦载储争草敕事宪章录形容尤苦王氏
史料俱駮之且谓廷和以回话荐刘春事出阁他日遂
有写敇进者此宁非梁公耶又云大抵方霍岭南诸公
持论多左袒而不察者遂附和成说真诬史也其辨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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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但诸书所诬伏剑事指十三年帝幸宣大时事而史
料所駮廷和以荐春回话出阁则在十五年南征时事
不足以伏其说大抵数次草敕皆属其人祗此十三年
七月八日帝幸宣大之敕既免冠辞又争之于阁似乎
断非储草然亦不得不属储者是日左顺之谏既书不
纳则已不容不草矣次日复至阁趣草尔时廷和既引
疾毛纪久在告惟储冕二人在左顺免冠泣谏至晚才
出而次日冕发痰疾亦注门籍惟储在阁司礼诸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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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侍群鬨至阁中逼草而储独争之不得夫曰不得则
已草之矣曰独争之不得则惟储草之他无与矣故九
日草敕而十三日帝即行则以草敕之人而反曰争草
敕夫谁欺之况后此草敕者皆其人耶
据野史所载阻立储一事云礼部尚书李逊等廷议建
储居守朱宁阴受濠赂谋入宁世子司香太庙江彬亦
欲立所厚远藩各有所主储厉声沮之曰奸人之谋足
听耶上春秋鼎盛何患无子召外藩子万一有他吾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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斧锧矣遂寝按此事实录不载而宪章录名山藏诸书
载之甚详史料极辨其无有至诋为三家子弟文饰之
说其言甚确第史料云朱宁张锐或诓宁邸赂而江彬
则绝无之乃黄佐所为储传反独称江彬而不及宁锐
是同一小人或有或无不必深辨第储有必不可欺谩
以罔世者查实录十一年三月储疏以储嗣未定请择
宗藩近属之贤者置之左右以豫为根本之计略云陛
下树子未定宫坊尚虚宜早择宗藩以充甲观夫储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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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天下之根本而亲贤者朝廷之屏翰也亲贤可入侍
则宗社有凭而觊觎以息纵曰圣躬锡祚主鬯自在然
盘维属籍在所不废则夫裕万年之传而慰四海之望
宜莫先此不报则是劝立储者储也亲为疏草创之于
先而反曰召外藩子万一有他则自訾自驳岂有此理
惟劝立储反为沮立储之说以蔽之以为可以掩众人
之口翳天下之目而不知手疏之昭昭在实录中也然
则为此者亦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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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野史所载复护卫一事云世宗入嗣言官连疏劾储
党逆濠复濠所请护卫屯田请召置狱正罪储曰予惟
致仕而已终不辨人曰是将罪公终不辨攻诋者缕缕
储亦不校遂致仕归久之乃知与护卫者非储实廷和
当制所为乃正德九年二月十九日也按实录正德九
年四月初四日复宁府原革护卫及屯田初宁府护卫
天顺间以宁靖王不法改为南昌左卫𨽻江西都司宸
濠曾贿瑾矫诏复之瑾诛科道力言改正至是濠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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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费宏执不可而尚书陆完受濠赂遂准与之初五日
给事高御史汪赐等奏护卫不可复天下诸藩革护
卫非止宁府将来比例何以处之况宁府不法已见副
使胡世宁疏纵本有护卫亦宜革去况可复乎下议不
覆至初七日南给事徐文溥又以不覆为言旨云复护
卫屯田已有成命文溥妄言渎奏本当究治姑贳之十
三日陆完覆奏反谓科道论奏亦先事深虑乞俯从群
议旨谓护卫及屯田业已断给矣毋复奏扰六月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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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濠请铸护卫并经历镇抚司及千百户所印凡五十
有八诏予之此复护卫屯田之始末也历据实录则当
时争之者费宏予之者陆完而不言票之者何人但票
旨在阁则在阁之臣自廷和储以至蒋冕毛纪均有之
所超然物论者独费宏耳乃当时言官所论不在廷和
并不在冕纪而专专劾储则岂票之者真储耶若在廷
和则储何难置喙而曰终不辨人以陆完视储而储肯
不辨则竟以陆完自居矣且言官已请置法而储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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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者反曰吾致仕而已万一可言官之奏而竟置之法
则安从致仕若果属廷和则党濠大事也不惟言官不
肯舍廷和而劾储即举朝亦不肯也不惟举朝不肯即
冕纪与宏亦不肯也此是何事同在阁为之而使一人
受劾去岂为人情不辨党濠较之不言齿剑事相去甚
远而欲以谨厚缄重之说前后文饰则其所以文之者
正其所以实之者也且二月十九日此时逆濠尚未请
也濠之上请在夏四月四日科道之参奏在五日南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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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之劾覆奏在七日陆完之覆奏在十三日濠之请铸
印在六月一日而谓二月十九日廷和票旨则焉有濠
未上请而阁先票旨之理故廷和自记有云宁府复护
卫屯田予与费鹅湖极力谏止时权倖有赂主其事者
竟得请去后谋为不轨予与敬所砺庵请遣官赍敕往
谕献还护卫亦无及矣忌予者谓宁府本不反因削护
卫故反何耶其云与费宏极力谏止吾不敢信若其与
毛纪蒋冕敕还护卫则实录有之正德十四年五月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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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用萧淮奏遂议削宁王护卫并屯田令献还旧敕使
至淮而濠已反则是廷和方削护卫而必以票复护卫
之旨归之廷和原属疑案况其所与削护卫者但云蒋
冕毛纪而并不及储岂廷和当时亦有致疑于储者在
耶若史料辨双溪杂记谓大珰独请廷和入票旨以为
雠口固属快论但此不必为廷和辨祗就当日情事究
之请者逆濠主者大珰争者费宏予者陆完票之者廷
和储冕纪等而言者之劾之者惟储则瞭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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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四事据闻摅见未敢曲讳考辨未的尚藉駮正第其
人则实有可传者去此四事尽堪摭记则又何必回护
此四事矣如正德改元储以翰林学士进少詹事迁吏
部侍郎因充纂修会典副总裁官已转左升本部尚书
而以不附瑾摘会典纰缪降右侍郎及瑾诛而后枚卜
此大节也其在政府则帝每微行储必疏谏时大起营
建内官监请兴太素殿及天鹅房船坞诸工储力请停
止上惑于边将江彬欲调边军入京而以京军补边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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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执不可至太监刘允使乌思藏赍送番供议仿永乐
宣德年差邓成侯显旧例统锦衣卫官一百三十三员
应付廪给口粮马匹车辆船只及过番物件动支长芦
两淮盐课七万馀引储疏谏反覆继以危词虽言不见
纳然意亦恳矣至宣大之幸七疏联入南征随侍继以
入奏其在十四年冬帝驻留都预遣魏彬传谕将以明
年正月即南京行郊祀礼盖欲借卜郊以缓振旅也储
疏谏忳切帝凡三谕储三疏上遂寝其事今录其首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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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载于此疏曰南北郊仪不同即以配位论南则仁祖
为配而太祖次之北则太祖为配而太宗次之夫仁祖
配位系太祖躬自奉安太祖配位系太宗躬自奉安今
欲移北而南之则将以二祖一宗并配位乎抑亦迁仁
祖于北而奉太宗于南乎臣闻国君迁都然后移祀此
皆不得已之甚者今忽议移祀意涉不祥况郊礼甚严
即帝牛之养必三月涤今其期未有及也且大祀斋戒
首戒刑丧况兵尤刑之大者今兴兵讨逆尚未班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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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乘兵凶以行大礼臣未见其可也若欲妄议增损则
祖宗成法列在三重是必裒集众论谕告多方夫然后
著信从而昭法则而欲以仓皇搜讨则又谁敢云云则
欲搜其实事以为传未尝阙也某自幼失学拘牵文义
今又病废渐多褊见即有猥璅思一宛转通达而未经
面命无由决释祗胸抱宿习窃以为文章重事必不宜
顺情随俗听其姑且因不识进退冒昧具劄以丐裁择
须至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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