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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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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觉经大疏释义钞卷第九(之上)(终五道义门)
终南山草堂寺沙门 宗密撰

徵释迷悟章(金刚藏问)

疏一切行位根本者。万行皆依信解真正。故经云如
来圆觉巳下。皆所依也。渐次方便者。能依也。举所依。
以贯能依。拣无解之行。显是顿悟中之渐修故。普贤
用心之门。犹通万行。况圆信顿解耶。疏后必蹑前者。
大科云。前前不假后后。后后必蹑前前。

疏由前云众生本成佛道等者。约文叙起疑所以。巳
甚分明。然亦为对流转之念。故成疑矣。犹如路不分
岐。终不生疑。故下佛答。先反质破流转之心也。疏三
句者。乍观初句似谓先真后妄。细详深意。虽是示现
之疑。然亦非浅近。示现不应设先后之疑。但谓众生
不妨成佛。成佛不妨生起无明。故云真能生妄。次句。
亦可谓。不妨有妄。不妨成佛。疏成佛义等者。夫真成
佛。成无所成。非除却妄染尘劳添益真净功德。不增
不减故。众生本来成佛亦然。故云等也。故前云。如来
藏中无起灭故。无知见故。究竟圆满遍十方故。疏生
否应齐者。谓生与不生也。疏文务简。故只著一否字。
众生及如来俱无生故。皆应不生烦恼。若云无中不
妨生者。皆应生也。疏因违现事者。因位凡夫之流。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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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贪瞋炽然惑病昭然。如何言无。故云违也。疏进退
下二句。显金刚所述疑情也。进者凡同佛。退者佛同
凡。皆有上失。故不可也。有斯云者。正指问耳。然佛顶。
富楼那亦有斯难。彼云。若此妙觉本妙觉明。(此云本成佛道)
与如来心。不增不减。无状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
(此云后起无明)如来今将妙空明觉。(此云一切如来)山河大地有为
习漏。何当复生。(此云何时复生一切烦恼)将彼对此。昭然可解。

疏诸典无文者。但指古今所流行。当代之经论宗教。
众。皆传习者。悉无此文。非谓都无。佛顶经中。亦有此
问故。如小堤堰中水少。碾硙停癈。亦名无水。非全无
水。故疏序云了义匿于龙藏。是以佛说权教。云众生
无佛智慧。亦据隐匿云无。覆相者。如释题中。注或随
等者。如悬谈中。注涅槃具缚等者。疏由此标目者。指
经题也。只由决了此疑故。名了义经矣。

疏永断疑悔者。文二。一释疑。二释悔。疑中又二。一叙。
二断。一中又六。初指体。二通释。二别释。四类释。五喻
释。六会此经。今云疑是根本者。初指体也。是根本六
烦恼中之一数。不是随烦恼也。

△疏通论等。二通释
也。于诸下二句。出体相。能障下二句。辨业用。能障信
心者。信清疑浊故。障善品者。一切福利功德善法品
类。犹如宝山。人若无手。即取宝不得。到即空回。信如
有手。疑如无手。故不能取功德善法之宝。是为障也。
皆是唯识之文。

△疏别显等者。三别释也。天台依智
论说矣。五盖者。一贪欲。二瞋恚。三睡眠。四掉悔。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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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疑自者。我是凡夫。根钝障重。如何入得圣道。疑师
者。彼人三业四威仪如是。岂能利我。或疑云。虽悟解
精通。岂能肯尽心教我。疑法者。依此而修。岂定解脱
一切苦恼。否耶。

△四又疑下。类释也。谓因悟理空。迷
事为碍等。以皆悟相违故。

△五如有下。喻释也。医喻
师。药喻法。

△六今三下。会此经也。云巳起者。现疑也。
巳现于心识故。未起者。谓钝根人。乍闻。但随他语。顿
解信受。不解生疑。巳后遇人难之。或自思惟。觉理似
乖。又不解通决。便生疑心。圣人。预防此事。种种屈曲。
预为举起可疑之处。而通释之。金刚经。节节断疑。乃
至经终。二十七段。亦是此意故。天亲论云。自此巳下。
一切修多罗。示现断生疑心。(示现者显示也)偈云。及断种种
疑。亦防生成心。故此经云如天亲等也。疏今皆含者。
刚藏所问。本为众生。众生闻说本来成佛之言。利根
便生此疑。(是巳起也)钝根者。当时但且领受。(是未起也)他日思
惟。或可始疑。惑因人将此难之。或来世等方始起疑。
故云皆含也。

▲疑断疑下。第二断也。知境从心起。即
悟非定有。了法皆无所得。即知唯有真如。是诸法之
性。馀皆例知者。若疑无因果。令观十二因缘。若疑自
性无恒沙功德妙用。令观恒沙烦恼一一空无。自然
翻染显真。皆成功德。如论中说。疏通二方便者。佛答
云。未出轮回。而辨圆觉性。即同流转。乃至舟行岸移。
皆唯心也。下云本无菩提及与涅槃等三对即无得
也。

▲疏悔者下。第二也。不定法者。六位心所中。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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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谓悔眠寻伺也。唯识云。于善染等皆不定故。悔
谓恶作。恶所作业。追悔为性。障止为业。今据五盖。亦
是定障。不因掉者。五盖中悔。有因掉后生悔。掉有三。
一业。谓身好游走杂戏。坐不暂安。口好吟咏无益戏
论。心情放纵。攀缘世艺诸恶觉观。然掉戏时。未在缘
中。后故入定中时。方便悔前所作。忧恼覆心。故名为
盖。二者如作大重罪。常怀畏悔。箭入心。后坠恶道。若
人罪能悔。悔巳莫复忧。如是心安乐。不应常念著。疏
反自疑悔者。有二意。一者不知自身心本空无是佛
体。心外求佛。取相积功。勤苦多时。后悟佛在自心。悔
前妄苦转乖真理。如志云云。得理变现于行。始知在
致功夫。二者顿悟心同佛心是我真体。四大缘虑。皆
同客尘。遂委身弃命。不顾荣乐。或舍名誉。或舍资财
及声色等。心心趣佛。念念还源。如是多时。但喜弃妄
同真。不久具佛功用。后忽被人。依刚藏问目难破。或
因自思惟。觉此妨难通决不得。却自疑悔。悔前在舍
却众多荣利等事未必即成佛道。

疏如来之密藏者。依士释也。如来是人。密藏是法。依
人显法故。疏如前释者。疏下答者。经云。生死涅槃同
于起灭。妙觉圆照离于华翳。如是显示。秘藏即开。刚
藏所问本求此答。疏三业者。动身发语之思。及思当
体也。业具者。身口意也。非色现色等。皆如华严。广明
其义。巳在法界观门中具释。于中。文云应持者。无边
身菩萨也。目连寻之者。目连曾以神通。展转遍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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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世界。欲穷佛声。到何处则声尽无闻。竟无尽处。神
通之所不及矣。身子对者。即入法界品中。五百声闻。
在坐如聋。身子为上首。故标举之。疏前顿同等者。准
论中。信根成就是初发心信。初发心住。即成正觉故。
普眼章未观成同佛。义当此矣。信根者。信若决定。即
名为根根有二义。一持自体。二能生长。

疏第四正说者。若但看经文。直是刚藏。腾前章经文。
而难如来。通释而巳。若始终详究。更有甚深意趣。谓
从经初乃至普眼章末。以悟解力。慧巳清净。未修习
故。心未清净。故刚藏。知机为发此问。佛责分别流转
之见及未断轮回之过。令觉未了。章末又再劝云。是
故我说先断无始轮回根本。至弥勒问轮回根本。佛
令断爱。方是净心之门。慧净心净方成。定慧之力方
得。二皆解脱。是经文显示修行之妙门也。疏反覆起
疑本者。然答此问目。可以神会。难以言宣。故先反覆。
令离名言相。离心缘相。悟其意深矣。

疏四蕴为世界者。金刚经云。如来。说微尘非微尘。是
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无著判为色
及众生心身搏取中观破相应行住。(十八住中第十住也)色是
色蕴。及众生身。是四蕴。经云。微尘者。折破粗色。至于
极微。故经云。世界者。以不念方便。破四蕴也。折破粗
色义。法空章巳释。彼经至下。又云。所说三千世界。则
非世界等。无著还释云。此破名身世界。世界者。众生
世界故。评曰然彼云世界。一向约情。今此经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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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粗。情与非情故。上云总标情器。谓有情世界及器
世界也。器为世界。人尽不疑。众生为世界。学寡者即
疑。故引无著论。唯證有情净世界。非證器界。问何妨
彼经云。世界则唯有情。此云世界则唯非情。如何定
知此文众情非情。故疏下句答云。若不约情。何成轮
回。况经文明言。念念相续。种种取舍。皆是轮回。未出
轮回。而辨转回圆觉。彼圆觉性则同流转。譬如动目
等乃至法合。末云。何况生死垢心等。岂可但名非情。
又且诸经论。皆说有情世间。器世间。世间世界但名
小异。何信二种世间。不信二种世界。又世界亦名国
土。国以人为本故。人皆逃去破散。便云国破。岂是山
川土地崩陷名国破耶。故知世界定兼人矣。况经文
昭然。疏十种者。彼经云。佛子。世界海。有十种事。(每事复有
十种。都有百也)过现未来诸佛。巳说现说当说。所谓世界海。
(下九皆有此三字)起具因缘。(揽缘成立也。谓如来神力众生行业菩萨诸智等十也)
住依。(成巳住也。成依庄严虚空菩萨身等)形状。(〔匡〕分也或方或圆山形对形等)体性(或宝
严或光明等)庄严。(严具等)清净方便。(菩萨菩提故净修胜解等故)佛出兴。
(或现小身大身短寿长寿一立无量土等)劫住。(或僧祇劫乃至不可说劫)劫转变差别。
(随业改变也。谓染污众生住。成染污等也)无差别门。(佛出现道场遍佛日光等。一一皆无差别)
释曰。此十种。即直说器界也。然其中。皆由诸佛众生
菩萨等行业也。亦参以有情。方名世界矣。(每事下。略注三二句
经者令辨得十种色目。取意标之。不必具别)疏次六对中。创变者。一念业
相。转成能见。故变为境界相也。极證者。地位满足。舍
异熟识也。问證极则出轮回。何以结云皆是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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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六对法。皆是所计之境。约能计之心。是轮回故。所
计之境。亦同流转。今计度云。世为最初。从心变起。直
至成佛。方得终尽。即此计度。是轮回之见也。权教学
人。计有染净故。云初变终證。此宗不然。本无世界可
除。亦无法界可證。本亦非染。今亦非净。故下经云。本
无菩提及与涅槃。亦无成佛及不成佛。无妄轮回及
非轮回。据此道理。何有创变之始极證之终耶。故实
教宗中。指权教云。但有教文而无实果。疏表此等者。
此两句注。皆用成唯识文。文云。生表此法先非有。灭
表此法后是无。现在住劫等者。成住坏空。义如前释。

疏现行等者。就情说也。现行者。能计所计。心境相应
时也。调伏者。息伏其心。令不起念。念不起时。境不独
立。故皆止也。如无想定或无想天或四空定之类也。
然前六对。初二对通于情器。次三对唯约器。此一对
唯约情也。疏惑业袭习等者。疏我我所者。我是有情。
我所是器界。苦所依者。是四大身。

疏梦见实物者。假如有人。在书窗下。作梦。还见卧书
窗下。虽身处皆实。然现见者无。是梦也。

△疏四对喻
者。初喻中。喻如人动转眼睛。或手研捏眼角。即所见
或倾侧转动。或一物成二。种种回转。一切皆然。今但
云水者。由水或时有不因目动自有别缘而动摇为
波。则动目者疑其自尔。不知因眼。馀物不然。故唯取
水喻。次眼识钝者。释定眼也。意取钝滞。不能迅速趁
及火旋。故云定眼。非谓凝然坚固永不移动方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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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如有人取一杖枝。火烧头边。半寸巳来炎赤。便以
手急搓旋之。即见赤轮之相。杖枝若长。而稍曲轮相。
即转转宽大。据其所见。可若三尺二尺围。岂有半寸
之火忽然宽展。故知但是眼识钝滞。不迅速。趁他火
旋不及。便似周围皆是火也。经但云眼者说时随世。
汎言。疏兼云识者。释义。须剋取亲能见者。然水波火
轮。但是眼之动定。喻于圆觉中见凡见圣但是流转
妄心。岸移月运。但是云驶。舟行亦同此也。驶者奔流
急走之相也。疏未是答难等者。有人造疏云。从世界
生灭至此。是答初难。空华喻。答第二难。金矿喻。答第
三难。故此潜拣之。不能形其名字矣。

疏是经中者。文云。不可说言此翳巳灭何时更起等。
诸经论喻释佛者。佛地论云。如睡梦觉。如莲华开等。
十义。序分钞中巳释。一空者华也。一有者翳也。法合
云。纵使心迷者。如翳有也。生死亦寂。如华空也。疏然
佛顶者。疏此疑过深者。非但疑于法义。兼堕谤佛之
科。云佛烦恼此过非轻。

疏销顽石等者。应设关并云。矿中本无金。销矿金即
出顽石中无金。销鍊金应生。此是例破他也。又云。鍊
石金不出。既由石里无。鍊矿得真金。即因矿中有。此
是反例成巳义也。故知真金但因销矿而显。不因销
矿而有。疏金刚三昧者疏佛顶亦云者。

疏以遮展转者。玄极则名言不及。异见则展转无穷。
机巧百端。妄想千计。犹如梦想。何有尽时。欲使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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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由可得。如来意欲决了定断故。此下一向拂而泯
之。若纵其异端。则觉心转远。故下结云。虚妄浮心。多
诸巧见。不能成就圆觉方便。疏标觉心者。诸教每双
遮对待。云非真非妄等句。皆不见显言。是何法非真
妄等。但有遮而无表故。中下之人。因此堕于断灭之
见。今直言显妙圆觉心无菩提等。实可谓之为了义。

疏转依者。下位地章中。当引唯识第九具释。疏体虽
即真者。问即圆觉体是涅槃。由是菩提此真实故。体
用即是圆觉。何得言无。故疏答云。体虽即真等也。此
体字。都指菩提涅槃二法自体。不说对用之体。智者
审之。

疏初小圣中。文二。初出经意。后释文义。初中注云。生
空智品者。生空即是我空人空也。品者。与此智相应
心心所也。生空真如者。于我人空处。證真实灭谛之
理。不但空无而巳。故云真如。

▲疏然四向下。释文义
也。此释经中但诸声闻所圆境界二句。言四向者。于
果故。果者。酬于趣向之因故。言断證者。断惑證理也。
见惑者。障见道之惑也。即是贪瞋痴慢疑身边邪见
见取或取十使烦恼。迷理起者。于三界四谛下断。都
有八十八使。杂心论偈云。苦下具一切。(具十烦恼)集灭离
三见。(离却三见各馀七计成十四也)道除于二见。(唯馀八也。故界四谛总计有三十二
惑)上界不行恚。(上二界四谛。各除一瞋。各馀二十八惑。计五十六。通前欲界。三十二故成
八十八也。皆是见道所断)释曰。离三见者。身边二见及戒禁取。身
是苦本。观苦谛时巳断。说边见依身故亦随断。集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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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非道为道。灭谛又非修行之位。故此两谛皆本
无戒取可断。故云离三见也。道谛除二见者。亦身边
也。义同上说。却取戒禁者。正于道谛。计非道为道也。
据成实论意。但唯计持戒。为得果之因。不知得果在
于达理。而修观行。则是戒取。非唯鸡狗等戒方为戒
取。上界不瞋恚有禅定之地。本无此惑。疏十六心者。
谓观欲界四谛。各一忍一智为八。合上二界四谛类。
欲界观之。各成一类忍一类智。故成十六也。(忍是忍可。智是
决断。谓观苦谛。诚如圣教实是苦法忍可于心。名苦法智忍。忍可决定。决断无疑。名苦法智。便类上二界苦谛
亦然。名苦类智忍。苦类智。上下各二。馀三谛亦然。总为八忍八智。故云十六心也)疏即入修
道者。有说十六心俱是见道。有说第十六心巳属修
道。今取后义。以例大乘中。见道断分别二障时。理实
亦断俱生少分故。疏须陀洹者。梵语。此云预流。预于
圣人流类故。亦云入流。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故。入圣
流。即见谛八品。为此果体。(唯取八智不取八忍故)疏欲界修惑
等者。障于修道。名为修惑。即贪瞋痴慢四惑。迷事起
者。言分为九品者。都来四惑。然分为轻重重九品则
每品皆有四惑。每惑皆九品也。如合四味。香为一团。
分为大小。九九则每九皆有四味。每味皆有九九矣。
轻重九者。谓上上。上中。乃至下中。下下也。疏断至五
品者。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等也。一来向者。梵语
斯陀含。此云一来。下文自释。所言向者。由此位人。欲
詺之为初果。则巳断五品修惑。欲詺之为二果。则未
断第六品。乃是趣向二果之人。故目之为向。断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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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句可知。故俱舍颂云。断至五二向。断六一来果。疏
以九品下。释一来之名。言惑润生者。以有此惑润业
故。于欲界受生也。谓初果人。虽断见惑。若不断九品
修惑。更须七度来生欲界。如有毒蛇。若咬著人。人纵
强行。亦势不过七步必死。烦恼亦尔。若遭见谛之智
断之。馀修惑润业。强欲欲界受生。亦不过七生而尽。
今既断却六品。免润六生。仍馀一生故。一往天上。更
须一度来生欲界故。名一来果也。即用欲界修断六
品无为兼见谛八品无为。为此果体。上上一品。润两
生者。惑粗重故。次惑渐轻。润生渐少。其义可知。疏断
惑七八者。此一类全俱舍文。谓或断得七品。或断得
八品。皆名向也。(例前应云断一。或二三四五品。名一来向)以断二品。未能
全损一生。故不名果。断第九品尽。方更损得一生。既
断下品惑尽。无惑可润。不更还来欲界。故云不还。亦
云不来。梵语即云阿那含也。总取见道八品无为及
修道九品无为。为此果体。疏次第断上二界等者。上
界修惑微细。故约九地。每地九品。断之对八十一品。
(今疑。若从初果。顿断修惑。便得阿罗汉。即具八十一品。若先得二界了。然后断之。应品合有七十二品)
品各一无间一解脱故。云断上二界循惑等也。见修
合说。都八十九品无为。为此果体。(见有八。脩有八十一)准涅槃
大经说。那含断五顺下分结。罗汉断五顺上分结。如
别卷释。阿罗汉者。梵语。此译有三。一云无贼。三界见
修烦恼贼巳皆尽故。二云不生。不受后有故。三云应
供。受人天广大供养故。故俱舍说。供养阿罗汉。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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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报。疏成就我生等者。谓我生巳尽。梵行巳立。所作
巳办。不受后有。前三句是尽智。后一句是无生智。若
始终而论。总有有十智。及此四果有为出体。皆在别
卷。即是所圆等者。结归经文。彼之亲證者。即二涅槃。
是彼声闻所證所得之法也。故法华者。取意指文。文
具云。假使满世间。皆如舍利弗。尽思共度量。不能测
佛智云云。新发意菩萨。供养无数佛。如恒河沙等。一
心共思量。亦复不能知等。

疏一无实体者。文二。一销文。二此中始末下拣滥。言
无体者。谓此心本自空。无名为无体。非但对用论体
而云无体。

疏四结者。文二。一拣滥。二问前赞下通妨。

疏互有互无者。长行无依解起行。而有结问。不当理。
偈中无结问。而有依解起行。

深究轮回章(弥勒菩萨问)

疏五眼者。一肉眼。谓肉团中。有清净色。能见障内色。
二天眼。于肉眼边。引净天眼。见障外色。三慧眼。以根
本智。照见真理。四法眼。以后得智。说法度人。五佛眼。
前四在佛。皆名佛眼。又见性圆极。名为佛眼。故古德
云。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唯观俗。慧眼直缘
空。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馀义在别卷。疏妙信者。
准大品中意。不信一切。名妙信也。妙信是能信之智。
常住是所信之法。今经云。于大涅槃。生决定信。故引
妙信常住以證。(常住是大涅槃故)亦可此妙信之心。但能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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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不退不失。即妄想灭尽。二意皆通。疏不执月运等
者。虽举其喻。意在其法。法者即一切世界始终生灭
等也。然会中人。虽领悟佛说。不妨还见世界生灭等
相。但了之从心所转转相即空。不执认之为实。故经
云无复重随。非谓眼下都不见之。经欲游寂灭者。不
住涅槃。故云游也。于一根本者。爱也。有几种等差别
下。经云种种恩爱贪欲。又爱造罪爱好生处爱上净
妙利。又爱五种法故。熏成五性。

疏法门无边等者。配四弘誓中之二也。菩萨初发心
时。必具此四。今依愿修道。岂得离之。前问断轮回巳
当烦恼无边誓愿断。今问修菩提正是无上佛道誓
愿成。欲成种智。必广学法门故。于此间中。更摄此愿。
入尘度生。其文自显。四弘备矣。疏少汤添冰者。汤如
智慧。冰如烦恼。少智入尘化生。不觉自成尘念。如将
少汤销冰。汤亦凝冻。余昔在京城。拟入山时。曾有偈
云。投汤销池冰。冰坚汤亦凝。持水投釜里。针芥自相
应。说此偈巳。便入山于今矣。疏爱见大悲者。净名云。
彼有疾菩萨。应复作是念。如我此病。非真非有。众生
病亦非真非有。作此观时。于诸众生。若起爱见大悲。
即应舍离。所以者何。菩萨断除客尘烦恼。而起大悲。
爱见悲者。则于生死有疲厌心。若能离此。无有疲厌。
在在所生。不为爱见之所覆也。乃至无方便慧缚。有
方便慧解。

疏心如净明镜者。一切众生。自心本似净明之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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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染尘之镜。但六祖能和尚。慧目肃清。能照曜之。愚
夫迷倒。不能照之。故六祖可传心印。非六祖心独如
镜净也。若约缘起门中。渐断习气。随俗说之。不妨如
拂拭尘尽心镜方明。然述此偈之由。巳在悬谈第八
修證阶差门钞中。具述说。疏即同法华者。彼经云。欲
令众生开佛知见。天亲论判云。开者无上义。即双开
菩提涅槃二无上也。谓除一切智智。更无馀事。故云
无上。今经云无上知见。正当此义。故云即同。

疏深奥等者。若于尘染中。而说轮回。及差别中。而谈
种类。即为浅近。盖是常情之事。今乃三章经文。巳显
无明非实有体。本无身心生死。根尘内外无不清净。
圆觉普照。寂灭无二。乃至一切众生本来成佛。重重
开显。理智昭然。今乃于此清净之中。问答轮回之法。
又于无二之中。问答差别种类之数。故为深奥秘密
微妙也。

疏无生忍者。文五。一正释无生。言了心无生者。妄心
本无可生。真心本有。不待新生。二法既下例释无灭。
三故华严下。总證无生无灭。四故信力入印下。别證
无灭。五然不生下。广释无生灭。于中二。初举意总标。
后初约下开章别释。初中。云佛法之体者。一切凡夫。
发心求佛道者。只为厄于生灭之苦。但證无生。即脱
苦厄。故涅槃云。生灭灭巳。寂灭为乐。故云佛法体也。

疏八不之初者。中观论初一偈。叙论宗云。不生亦不
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出。便约因缘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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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门。释无生义。故云八不之初也。疏约境者。所缘理
事真妄之境。行者。能缘心意所行义若垢若净之念。

疏一就遍计等者。然三性。各有两对生灭不生灭义。
皆初对通显后对别配。今遍计中。每对各有二义。一
约情。二约理。初通显一对者。妄执是情。无法是理。今
则自约理故。观彼情无。故云通显。后对云。又理无等
者。约理说不生一边义。约情说不灭一边义。即是别
配矣。又约对约悟人。观迷人所计之法。此对约悟者。
自见诸法亦有不生不灭义。然不生是实义。不灭不
是实义。但以智慧。正达诸法理无之时。情中元来见
诸法质碍之相现在。故约情识云不灭也。如世智人
心达空华都无之时。眼前现见辽乱华相。即名不灭。
言一法者。心见现在者不生。眼见即不生者现在。法
合可知。故云一法。疏二就依他中。亦有二义。一缘起。
二无性。初对中。云缘会生即无生等者。一切法。如镜
像水月。谓上有天月。下有清水。是因缘会也。便于水
中。忽然见有月轮。本无今有是因缘所生之法。(缘起义也)
了之不从天上下来。不从水底出来。是即无生。(无性义也)
或水竭涸。或天月没。是缘离也。即不见水月。是灭也。
(缘起义也)了之非道来有如今始无。是不灭。(无性义也)不生亦
用二义。不灭亦用二义。故云通显一对也。后对中配
无性属不生。缘起属不灭故。云别配也。文云。缘起无
性者。虽举缘起。意说无性。是缘起之无性。依主释也。
非谓双说二义。无性缘起者。此即依无性。说缘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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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同上说。引中论者。以證由无性理故有缘起事法
也。为一物者。义可知矣。然缘起法。决定无性之义。广
如普眼章法空门中具释说。若要再说。捡彼钞文。疏
三约圆成中。亦有二义。谓尅体及对待。然前二门。皆
每对中总用二义。今则二对中各用一义。初对中。尅
体显圆成真性。离彼生灭。文中云无生者。所谓此性
无彼生法。非谓此性是彼无生。云无灭者。所谓此
性无彼灭法。非谓此性是彼无灭。后对待者。对迷悟
二心说也。上句如绳体之麻。非说执蛇者。所见是不
生义。下句是不迷之为蛇者。所见是不灭义。疏通论
中有四句。初句唯妄。次句唯真。三约性相。谓相如遍
计。似生似灭。性同圆成。不生灭。此乃生即不生。灭即
不灭。四约全拣。此有二意。一约诸法。各各自体都无
可得说。何物生灭及不生灭。二约诸法全体即是真
性。非彼生灭及不生灭之义。言三无性者。法相宗中。
立有遍计依圆三性为了义。无相宗中。以三无性为
了义。法性宗中。俱用方为了义。故成四句。义在下文。

疏五然此下。合四句为一聚圆融。正是法性宗中。俱
用之门也。言顿思者。不得作前后别别之见。

▲疏后
约行中。行是心行。巳如上说。亦约三性之心。配之可
见。疏二明种性者。新熏五性也。存爱修习遇诸教门
熏成差别种性说令知者。意在莫随多种须契自心。
但以菩提心为本。莫以爱为本也。

疏初中示所断轮回本末下。文三。一指经标立。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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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章门。三随章牒释。初中又五。初指轮回之本。(所指文之
略举首末看经可知)二欲因下。明起末所以。(以爱为本。以欲为因。以尘为缘。故起
末也。注云贪淫者文云皆因淫欲。尘助者。文云由有诸欲助发爱性云生死相续者。结也)三乃至
下。指轮回之末。(乃至者。略去中间。经文对看即明也。末者是造业受报也)四结云
下。结成轮回。(结于从无始际巳来乃至造业受报皆轮回故也。不成圣道者。圣道与轮回相
违故)五即十下。正标轮回行相(十二因缘始终因果方始漏尽轮回行相)。


疏缘生下。二开列章门可知。

疏初中下。三随章牒释也。八段。初中复有总别。(此初门中
多依唯识疏释钞者亦然。故敢言彼云)总中。云缘起者。瑜伽五十六说。因
名缘起。果名缘生。无主宰等者。正明假藉因缘之义。
若自有我主。能作能受。何藉众缘。故次云从因而生
等也。转者生起。疏唯依他下。品出体也。仗托众缘。即
依他义也。蕴处界一分者。摄三科各不尽也。配属可
知。疏亦唯妄想等者。二宗皆不许十二因缘各有自
体。无相宗说缘生本空但妄想。谓有离妄想。则都无
有支。法性宗者。即起信云。一切法。从本巳来。离名字
相。乃至唯是一心。故名真如。故下引华严一心所摄
门。又涅槃云。十二因缘。即是佛性。(佛性者是如来藏如来藏是在缠法
身)疏十二别者。疏意在略。不能一一标释名出体之
言。但以小朱点为别。皆先释名。后出体也。然出体之
言。但权实不同。今初且约权教。随名出体。疏择法者
慧也。所无即明者。持业释也。能无即痴者。痴与慧彻。
体相无也。谓有慧即无痴。有痴即无慧。(慈恩云能无之法谓是痴
故)亦云无他受称。疏是行蕴下。出体也。唯识疏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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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蕴中无明为体。不取馀法。何以知者。缘起经云。初
无明有十一殊胜非馀法故。诸论此论皆言正发业
者。唯是无明。馀者助故。疏二行者。造作释名也。唯识
疏云。行者当体彰名。造作是行义。亦功能得称。了别
名识。触境名触。领纳名受。耽染名爱。追欲名取。有果
名有。蕴起名生。今皆因牒行识等名。便释以义。意在
简略故名。文有先后。义则一也。其名色六处老死等。
彼则别以相违带数等配释之。(次下释名文。少故于此一时引之。下则不
更释也)即身语等者。以此三行为体。(身等三具造善等为业)行体
是思。此身语意三。在欲界。名福非福身语。在色界。意
亦通。无色名为不动。通于种现。唯善不善性。疏唯阿
赖耶等者。九十三云。于母胎中。因识为缘。续生果识。
随转不绝。任持羯赖蓝等。非馀七识随转不施。能任
持故。(彼义镜云。过去行支所熏识种。名为因识因〔灭〕能生于母胎中初结生识。结生识者。即是果识。
果识相续。而能任持羯逻蓝等。又瑜伽第一云尔时父母贪爱俱极最后决定。各出一滴浓厚精血。二滴和合。
住母胎中。合为一团犹如熟孔。方为识依。和合为最初托处。亦名肉心后还从此最后舍故。问二滴和合。为即
成身。为不尔邪。答云不尔。赤白为缘。自有大种。而生巳身非即用化大种为身心外取故。评曰不妨即为巳身。
设言父母岂不唯识耶)彼下云。又即此识。当来后有。名色等种
之所随逐。非馀七识识种随逐。唯识又云。所引支者。
谓本识内亲生。当来异熟果摄。识等五种。是前二支
所引发故。此中识种。谓本识因。故知识支不取馀七。
唯取赖耶。果报主故。说与名色互为缘故。乃至今终
恒随转故。疏四召体等者。唯此非彼疏文其义可解。
彼疏但云是相违释。(次云。名之与色体各别故)不别释名。(其别释者。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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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中云。色种为色。四蕴为名)其出体者。彼云此名色有二种体。一
云一切有漏五蕴。皆是此体。通异熟非异熟。如九十
三说。又五色根根依大种根处大种所生诸色及馀
诸名色摄。大论第九云。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十方有
色处法处色等。皆名色支。馀义具如别卷引说。彼云
前解为胜。故今用之。疏处是生长等者。体类不同。有
其六种。故云六处。带数释也。(上约亦彼疏也)唯内六处者。此
唯取彼异熟种故。即五色根及前六识。若有异熟。在
过去世。说为意也。此约一意二世分别即义说别。若
不尔者。名中无识。此约一时俱有五种而为论也。疏
触境也。谓内六处。对外六境。名为触也。(此稍异彼疏)第八
相应等者。除第七也。然全字下。更有一触字。此约五
种同时为论。若分位而言。六处位后。所有触数。方是
此体。大论第九说。六触身名为触故。疏体同触者。作
用分位。义皆同故。(受与触体取相可意不可意及俱相违极相及俱邻近用一乱明也)
然说受为爱缘者。约当来生及于现在生老位中现
起受说。然即彼体是生支摄。今此受支。唯在种位。以
识等五。论皆名为胎藏苦。故九十三云。此五皆是唯
种子故。疏即是当体者。唯识疏云。唯取爱数一法为
体。大论第十云。爱谓三界爱。亦通现种。此论(彼相唯识)
云。爱支与取。得为因缘。于现望体。是因缘故。爱支种
现。为此支体。疏四取者。然取支。通取一切烦恼。瑜伽
论说。一切烦恼令生相续故。即通见修断所有烦恼。
又下文说正润唯修。助润通见。论文多据四取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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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在家出家。二诤本处。四取以三见及贪为体。大论
第十及九十三云。欲取云何。谓贪欲见取戒取我语
取。(同计有我言中起执)即三见故也。诸在家者。以欲贪为先。而
兴诤故。诸出家者。依三见为先。而兴诤故。瑜伽。上下
四取体三文不同。一唯取四取是四取体。二缘四取
贪为四取体。三若能取所取若所为取皆四取体。今
此合取所托义别。故无妨难。问若尔。何故十地经等
云。爱增名取。答下自会云。虽取支中摄诸烦恼。为爱
润胜。说是爱增。非无馀惑。疏行种果种等者。即取前
行及五果种为爱。取润巳转名为有。(由前六法种子转名有故)
十三等云。爱取和润。先引因转名为有。是当生起因
所摄故。疏即异熟五蕴者。即五蕴现行也。以异熟五
蕴为体。疏老者变异等者。彼云。变异义是老义。灭无
义是死义。前是异相。后是灭相。各有所表。如名色故。
相违释也。不说异相而言老者。疑责名也。出体云。亦
是前蕴者。彼疏云老死亦然。然老死即前五蕴变灭。
然生老死名。是于五蕴上假立。即不相应行蕴。今取
实体。亦前五蕴。此不取支。皆是虚妄。既种唯引果故。
种即是前五支种故。其实教出体不异总中。以十二
皆无别体。同一真心下。第五门中所说。注一二下。因
出体。终便寄此。侧注辨于种现。言一二者无明行也。
八九者爱取也。通种现者。种子现行也。无明通者。十
地经云。无明有二。谓子时(种子)果时。(现行)缘起经下卷云。
无明有四。谓道眼等。行亦通者。十地经又云。行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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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谓如无明有子果时。行亦尔故。爱取亦通种现者。
十地论云。如无明有子时果时。乃至于生老死亦尔。
故唯识疏云。十地论说故。又彼论下文。爱支与取。得
为因缘。非现望体。是因缘故。爱种现为此支体故。注
后二者。生死二支也。唯现者。唯识疏云。即五果现行
也。又云。此不取种。唯引果故。种即是前五种支故。然
亦有通种之义。即唯识疏。又云。若约分位。未润巳前。
名识等五种。被润巳去。有果现起。名老死支。亦通种
子。无妨。然今但依唯现行也。注馀唯种子者。馀识等
五及有支也。唯种子者。瑜伽九十三云。此五皆是种
子。故大论第十。及唯识等云胎藏苦故。(大论中。说五胎藏也。文云。五胎
藏者谓识名色六处触受五是种子是彼当来生等之因。名苦胎藏生老及死二唯是苦。以此證知非现行也)
有支亦唯种者。由前六法。(行及识等五也)种子转名有故。问
据前引十地经。行支乃至老死。皆例无明。有子时果
时。今何以判后二唯现馀六唯种。答识等五法。约当
生位及于生老死位说故。言有现行。其实皆无也。(唯识
又云或依当来现起分位有次第故。说有前后。由斯识〔等〕因时定无现行义故也)有支之体。
既但是六法之种。理亦准知。后二通种。巳如前说(即引
唯识疏云。若约分位等也)。

疏二生起行相中。文二。初别释。后总指妨难。初中依
华严十地品文。仍约彼论及疏。显发其词。使令易见。
因此文相。有少增减。今还具分折之。今恐文繁不能。
一一标举。无明等名。但以朱小点。以分十二之别。初
云不了第一义等者。无明也。经云。于第一义谛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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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名无明。(然十二支皆依真起。无有自性而无明最初。亲迷谛理。而起于行。既横从空起。不可
复源故令无明时受迷称)疏执著于我者。上约迷真。下约执妄。无
明根本。有此二义故。然此此经文。却在前段。谓彼经
十重缘起。第一重中自有数番。彼论科云。成答相三
门。成者将观缘起。先释成无我。辨定所宗。一以贯之。
则显十门皆成无我。此是正破我执习气。经云。世间
受生。皆由著我。(反举惑情明我非理但是苦集故)若离此著。则无生
处。(顺举解心。明理非我故。论云。若第一义中。实无我者。我著我之心。即是第一义智不应世间受身处生)
答者执情难曰。若实无我。云何著我。如空中无人。岂
计有人。故经答云。凡夫无智。(意云由无智故。于无我处执著。如翳见空华。岂
是有耶)执著于我。(上皆痴也。下句即是有爱)常求有无。(希常为有。于有乐事故。常
住故。求断为无。于有苦事。愿断灭故)相者迷真妄缘相次第。经云。于第
一义谛不了等。乃至蕴坏为死。今疏此门正约此也。
意在具迷真执妄二义。令无明初起行相显著。故以
二处经文明之。疏不正思惟(行俱无明)起于妄行。(上标凡夫。就人
彰过谓起妄者。必是凡夫为因求有造业故。及示菩萨胜义。虽于有起善行。以明为因。不求有造业。不名妄行)
亦是次前段经文。次下云。行于邪道。(就法彰过。示于解脱处不正行
故。若行涅槃路。方为正道。上三句行过)
罪行。福行。不动行。(行体也。以三业相应思造
三行故。如前门说)积集增长。(结成行支。谓作巳无悔。积集增长。有迁流故)若此缘
相次第中。经文。则但云所作业(罪等三行)(是彼无明所起果故)
(结名)今此文。隐略连接。无明生起。行相不显。故用前
文。疏行熏心是识者。亦通二处。经文此段六行依正。
初心是识者。此中语倒故。论经云。依行有初心识。谓
由行熏心。为当果种。乃至现行。(行谓罪等三行。唯识云。此虽才起。无间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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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无义能招当异熟果。而熏本识。起自身能。说为习气也)前段云于诸行中植心
种子者。谓既发行巳。由行熏心。令此本识能招当来
生老死故。名之为种。若无行熏。终不成种。故云于诸
等也。即是所引识等五种。于一刹那。为行所集。无有
前后。约为异熟六根种之名六处支。为异熟触受种。
名触受支。除本识种。为识支体。及此三种。诸馀异熟
蕴种。皆名色支。故无前后。(别示五相。五既无前后。故不依次而论。具云。此中识
种。谓本识因。除后三因。馀因皆起。是名色支摄。释曰。三因即六处触受。疏三别配识支。即是第八识种。望当异
熟因缘故)因位难知。但依当起分位。说有五殊。(通妨也。难曰。既无前
后。何以先识。后触受耶。故为此通)
五不离心。但名心种。(既有五种。何以但名植心
种子。故为此释。而有二意。一总别。二隐显)疏与识共生等者。此下偏用缘
相次第经文。今此全句是也。初一识字。即是现行识
支。识为种边。唯是赖耶。在现行位。通于六识。(小乘是六故)
今简现非种。故云共生四取蕴。(色受想行)识蕴巳属所依
识故。若言四蕴。曰名羯逻蓝等为色。则所依现行之
识亦唯赖耶。(以。非色四蓝为名。则名支之中。巳有识意故唯识云。眼等转识摄在名中。此识
若无。说谁为识。释曰。故以第八。为识支也。馀如别此识卷。瑜伽云。若俱有依根曰色等。无间依曰名。则此通五
蕴为体。四七日来根未满位)共生者。名色与识。(恐人误谓名共色故)递相依
也。(上释共字。此下释生字)谓识由名色得起。名色依识得存。如
水与尘。互相依持。以为泥团。亦如束芦。(二束相依)乃至命
终。相依而转。故前段文总詺苦集果为名色芽。(證苦果总
为名色。明知名色必共识俱也)然上诸文。巳显体相。未知何独此二
相依。故瑜伽云。问巳说一切支非更互为缘。何故名
色与识为缘耶。答识于现法中。用名色为缘。故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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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于后法中。用识为缘故。所以者何。以于母腹中有
相续时。说互为缘故。由识为缘。于母腹中。诸精血等。
名色所摄受。和合共成羯逻蓝性。即此名色为缘。复
令彼识于此得住。疏名色增长为六处者。谓四七日
后。诸根满位。六处明盛。如注配释也。(名增成意处者。四蕴为名之时。
未分识相。今意识明了故〔名〕名意处。此增增明色增增多云成馀增故。上唯识云。识在名中。但有第七。今发第
六。故名意处此增增明色增增多云成馀五者。为竖内时。未分五根。但二名色。今色根渐具。故开为五)俱
舍云。从生眼等根三和前六处。(引證)前段经云名色增
长生五根者。为明意根本有故。俱舍第九。五果之中。
前三胎内。馀二胎外。疏根识既显则对境为三和是
触者。经云。根境识三事和合是触。今蹑前六处者。务
彰生起次绪故。云根识既显等也。谓将前根识之二。
合于一境。故成三事和合也。俱舍云。触六三和生。(触虽
是一。据识分六)虽有三和。于三受因(三受境也。境能生受。故名为因)尚未了
知。但能触对。(对后显相也。即出胎后。三两岁来。两未了三。故不名受)疏触必领
受者。经云。触共生有受。(分别三受领纳于触。名触共生。前四支唯现行也)
添必领者。亦图显生起之次。俱舍云。在淫爱前受。(五六
岁未十五来。巳了三受因差别相。未起淫爱。但名为受。故涅槃云。染著一爱。名之为受。谓衣。食爱)从此
生六受。(于六触生六〔度〕)五属身馀心。谓于六触。生前五。名身
受。身之受故。意触所生。名心受。心之受领故纳于触。

疏于受染著是爱者。由领受以此染著也。以三受中
乐等。(等于馀二。谓由苦遍生于乐爱。乐受生欲爱。舍爱生色爱及无色爱)缠绵希求。故
云染著。即是中下品贪。此虽通缘内外二果。诸论多
取缘外境受增上果生。俱舍云。贪资具淫爱。(十五六后。贪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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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具。淫爱现行。未广追求。但名为爱)疏爱增即取者。(既极爱之。所以取之)经云。爱
增长是取。俱舍云。遍驰求名取。(取谓贪也。年既长大。贪五欲境。四方驰求。
不惮劳倦)爱取别者。初起名爱。相续转盛。别立取名。问唯
上出体取支。摄一切烦恼。何得偏云爱增。答虽摄馀
惑。而爱润胜故。然上二支。通现及种。(爱支初起。即是现行。当念即能
熏识成种。依此爱种。而生于取。取即现行。以爱种子增。成于取。取爱种之现行故。故同一贪。初心为爱。转盛名。
取。即此爱种便是取种。是故二支。皆通种现也)疏起于业种者。经云。取所起
有漏业为有。谓由四取心中所起诸业。故名有漏。此
业亲能招当果。故名之为有。此约三世。不同前段爱
取合润业奇名有。此前之业。巳隔现行名色等故。(对前
简滥可知)俱舍云。有谓正能造事当有果业由驰求故。积
集能事当有果名为有。(若言有当果故。此则但迷是有无之有。若言当有之果。则
有是三有之有故。唯识云。俱能近有后有果故)疏业熟即起漏蕴者。经云。从
业(善恶)起蕴为生。(无记)谓约增上缘。说云业起。(若约因缘。从二取种
亲生)始从中有(中有。阴灭。后有阴生故)未衰变来。(四十巳来)皆名生住。
(上三句唯识也。具云。谓从中有至本有中。未衰变来。皆生支摄。若俱舍云。结当有名生。从此舍命正结当有。此
位五蕴。总名为生。当来生支。即如今识。当来生显立以生名。此与涅槃无二。彼云。现在识名生。现在名色六处
触支名为老死。据此经论生支位。局唯初托胎名色位。后皆属老死。不同唯识也)疏蕴熟则
坏者。经云。蕴熟为老。蕴坏为死。(唯识疏释自相死云。谓识离身故)
诸衰变位。名为蕴熟。(前唯识疏云。若俱舍云。至当受老死义。如生支中说)故上
二支。体通五蕴。唯是现行。(前体也。然上引俱舍。彼初分住缘起。一一支〔不〕皆有
彼位五蕴及无明显故。至无明等。言则十二支。皆具五蕴。今从增胜有具不具故。结此二具也。馀不结者。随本
支体。而为蕴摄。种现亦然。虽是于苦不同上识。通于种现)欲令生厌合立成二。以
显三苦。(生显行苦。老显坏苦。死显苦苦)注老非定有故。附死立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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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难。难曰。老位极长。何不别立。故此答也。谓有夭折。
不至老故。论次又问。病何非本支。(外人问也。老支不定。附死合立。病亦
不定应合立也)不偏定故。(论主答也。谓此病法。非直不偏三界五趣。随所应有。一界趣中。亦非
定有。如尊者薄拘罗菩萨过八十。曾不患小疾。故不立支也)老虽不定。遍故立支。
(虽非必定。一切有情皆悉有之。遍诸界趣故。立为支。病不遍定。故不立也。问何以得知色无色界前有老耶。次
论云)
诸界趣生除中无者。将终皆有衰朽行故。(界趣生等皆有
衰朽。非中无者。临终异前根识衰朽行故。是遍界趣得立为支。除中无者。显不有故。喻伽第十。问云。云何应知。
上界有老。答彼诸行。有朽坏腐败性故。正与此同)彼论便有名色支爱支等
痴。立妨难。如别卷叙。

▲疏然惑苦下。二总指妨难。彼
论云。何缘所生立生死所引别立识等五支。(问答中开合也)
又云。发业总无明润业位中。别立爱取。(问惑开合也)今此
疏。就下第八门中。引华严十重缘起第五重。三道不
断门中。随文义之便。引彼以释此义。故云至下当辨
也。今若能便引就此释亦妙。

疏三业用差别中。即华严经十重中。第三自业助成
门也。(全用经文)于中二。初总标。云各有二业者。经明十二
各二种业用。一是自业。二是助成。若依经文。则但结
云自业差别故。谓每支各有二业。即差别义。又总论
生死相续一道竖说。自有十二种类。因由亦是差别。
既一道竖说。不约傍横说诸法。故云自业。

▲疏且各
一者下。别释。文二。初各别业用。后展转业用。然经文。
每支一一便举二业。今图文略易会故。初且用一业。
历十二巳。后方例举馀一业。例指十二。唯以六行。疏
收得十五行经。义无所遗。显然可都。若尚有疑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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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经文。此疏文义。例多如是。今略举经首末各一二
对。馀可例见。文云。佛子。此中无明。有二种业。一念众
生迷于所缘。二与行作生起因。行亦有二种业。一能
生未来报。二与识作生起因。乃至老亦有二种业。一
令诸根变异。二与死作生起因。死亦有二种业。一能
坏诸行。二不觉知故。相续不绝。彼论判此一门。为他
因观。全赖前支生彼支故。又初明自业。显是化义。二
明生后。显是因义。(能生前支是所生后支之化也)疏一令众生迷于
所缘者。将由无明迷于所缘。方为行因。若了所缘。宁
起妄行。所缘者。即真实理事。迷为所执我法等也。馀
十一支。仿此思惟。(今每支以一朱小。然可如次指支本名以释义)故彼论主。
唯解老死二业。(次下即说)馀皆易故。举一例诸。唯名色中
云互成者。与识互相依也。如第二生起行相门中引
论具释。却捡略指之。

△疏馀各一者。第二展转业用
也。云如次乃至者。应云。行与识作生起因。识与名色
作生起因等。然虽能生所生一一支别。而次第文句
一一全同。故略中间。云乃至生与老死作生起因也。然
经文乃成十三种二业。以老与死各说二故。(观前例引经文
处即见矣)疏死者不觉等者。然无明无因。老死无果。老死
无果。与谁为因缘。经文意显与无明为因故。云不觉
知故相续不施。不觉知者即无明也。则无明非无因。
老死非无果。是以十二因缘。犹如寻环。如汲井轮。无
有终始。(由此名为轮回故。今于轮回本末门中。开此十二支章也)反显若能觉知
则无复生死。论主。总以二业为后生因。故云坏五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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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能作后生因。以不觉知故。能作后生因。论主。唯说
解老死二业者。意明前阴生故初为因。后意不知即
是无明。无明为因。则十二支相续不绝。(又表馀十一支一一无明
是因也)。

疏四能所引生中。约唯识论说也。(能引所引能生所生。为四节也。故唯
识云。然十二支。略摄为四)疏无明行者。出能引体。能等者释能引
名义。虽此二支与老死为引因体。而前十支。皆是因
故。不可远望二果故。但近所摄之种。名能引也。彼论
简定此二支。云此中无明唯取能发。正感(简助)后世(简现)
善恶业者。(然诸无明。据胜鬘经。五住地前。四烦恼障。能发诸业。第五所知障。不能发业。若汎言
发身语。即此亦能。如佛地第七及唯识下文。况然唯望菩萨。是染行性。望馀不染。非善不善。不能招生。此无明
支取发业者。唯发善不善业故。故云善恶等也。即五无明。唯取前四。前四中。有能发业。谓见道全修道一分。有
不发业。谓修道一分。于发中。有能遍发总别业者。有但发总报者。有唯发别报者。今取总报或兼别者。不取唯
别。言正盛者。于中复有正助发业。今简助也。但发感报总行所有无明。名之为正)即彼所发。
乃名为行。(此简行支也。即上所简。无明所发感总三业。乃色能引之行支也)由此(下简
非也)顺现受业。(唯能感别报故)别助当业。(感当业中。复有一业。唯感别报)皆非
行支。(由此即显有一业。唯感总报。有一业通总别报。皆行支摄。缘起经说。圣者不造〔复〕有业故。对法
喻伽。云云别卷)疏识等五者(出所引体)此是第八本识之内。(简经部师
色心有种。及简自性)为前行等。为增上缘。所发因缘。所熏习气
亲坐。(简自业种及萨婆多业为因缘)当来五果之种。是前二支异熟
果摄。识等五种。是所引体。即显当来因缘种也。通总
别报。即识支全。及名色并意处触受少分。是总报体。
除第八识及相应法。馀皆别报。疏是前二下。释所引
名。此五虽是当果亲因缘。性正是引因。然近行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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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能熏行。说为所引。(所引发者。有三义释。谓本有新熏二合用也)彼论。此
下更重料简。于中。初辨五种。离杂体性。且离五种者。
(五种各各别体也)文云。此中识种谓本识因。(五中之识种。此即阿赖耶亲因
缘种)除后三因(六根触受)馀因(色四蕴之因缘种)皆是名色种(种子)摄。
后之三因(六处触受种)皆是名色种。(种子)如名(三名)次第。即后
三因。(是此中妨难及违论文。如彼疏出体中料简)次辨杂五种者。论云。或
名色种。总摄五因。(诸论皆说五蕴性故。如彼疏前引)于中。随胜立馀
四种。(执持识胜。生识处胜。触境触胜。或报主识胜。依识胜。受因触胜。受境受胜。故别立四。故馀想等。不别
立支)六处与识。总别亦然。(六处名前总。摄六识界故。识支是别胜意摄故。亦由义胜。
总中离别。唯此前然)疏爱取有者。是能生体也。近生等者。释能
生名色也。虽爱取二亦能润前六引因体名为能润。
以近当果。但说能生。论重释云。谓缘迷内异熟果愚。
(无明不知世俗胜义二苦)发正能招后有诸业。(故随所应迷三种行。谓迷世俗苦。起
非福行。迷胜义苦。起福不动行。胜者所知之苦。名胜义苦。二苦不同。总是迷内也)为缘(增上缘)
引发。亲生当来生老死位五果种(因缘)巳。(上皆牒前也下正解润生
之相)
复依迷外增上果愚缘境界受。(谓如次前行受有二种。一内异熟受
如上说。二外境界受。今以此为缘。故云)发起贪爱缘爱。复生欲等四取。
(欲取见取戒取戒语取)爱取合润。能引业种。(前能引支中业种)及所引
因。(五种)转名为有。(何以名有)俱能(此六俱能)近有后有果故(生等果也)
论次下。会通诸论同异。云有处唯说。(瑜伽等不一故但云尔)
(行业)名有。此能正感异熟果故。(五种虽能为正因生。无力正感。故不名有)
复有唯说五种名有。(识等)亲生当来识(五法)种(之种)故(正因能生
故不说业皆偏说也。俱取方圆)疏四所生等者。出体释名。例上三节。
此虽亦为前能所引得。而不名别果者。如五种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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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因果但名所引。此亦应尔。而近为前爱等生故。但
名所生。总是生引二因之果。但近因生为此名故。论
次重料简云。谓从中有(初生之后)至本有中(随今长短)未衰变
来。皆生支摄。诸衰变位(随多少时心色俱衰)总名为老。身坏命
(将入灭相)乃名为死。(大乘灭相在过去故)此一门。且约唯识一宗
所说。至下二世三世门中。约馀教说。能所生引。开合
又殊。

疏五摄归一心门中。云推末归本者。经云三界所有
者末也。唯是者推归也。一心者本也。故云推末归本。
然意有两重。一一心。是能变之八识为本。三界所有。
是所变一切法为末。二一心是如来藏性清净真心
为本。前八识等若本若末。皆属所变为末。今正是此
意。亦含前意故。彼论判为第一义谛观也。然别行十
地经。虽云皆一心作。意取能作一心故。云第一义谛
观。为以第一义谛是缘之性。若见缘性。则脱缘缚。故
云观也。故论云。證得第一义。则得解脱。彼观故。释曰。
此明修观所以也。若但用一心为八识。则唯得法相
宗矣。如唯识等说故。今云诸论同引等也。前唯心章
者。普贤章中。释幻化生于圆觉妙心之文中。可捡叙
之。疏二本末依持者。亦合前两重本末。然多约八识
为本。以释其相。故论判此后半门及下馀八门。总云
世谛差别观。(疏云。世谛则是心感。故稍异前段)于中。又分为六观。以
摄八门半。今半门即是染依止观也。十二支是妄染
是能依。一心是真是所依也。以纯真不生单妄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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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之真。杂染之俗。此二和合。有因缘集故。文中二。
一释经。二释论。一中三。谓标徵释。此三段全写经文。
更无回互。今初蹑前标云。于此分别等也。此谓前唯
一心矣。演说有支正是。今疏所立之意。馀文及注皆
可解也。

△疏何以故者。二徵也。注文有三。一正释所
徵可知。二下释等者。标释大意。文亦可解。然云弥显
等者。彰说经主金刚藏菩萨之巧示也。兼密禅古德
设释。谓彼大经疏中。叙古诸德。但云离本识心一切
不成。而其释相经生处世。此虽不失依持之义。未为
得二日(以一切唯心识。俱通十门。何局此半门。经文一心十支矣)注此中下。三例
指馀论。谓俱舍第九。有四种缘起。一者刹那。二者连
缚。三者位分。四远续。后三通彼华严。馀九门刹那。则
正是此也。彼论云。云何刹那。谓刹那顷。由贪行杀等。
具有十二。(彼广说相。与此大同)痴是无明。思即是行。于诸境界
了别名识。识俱三蕴。总摄名色。(受蕴在受支中摄故)住名色根。
说为六处。(眼等五识住名色根。故说五根以名。六处虽胜。是五六处摄故)贪必对境
为触。受必领触。贪即是爱。与此(此贪)相应诸缠名取。所
起身语二业名有。起便是生。生熟为老。老坏为死。全
同论文刹那灭故。是彼疏释华严疏钞引之。然待捡
彼论。

△疏随事贪下。第三释也。注云贪事非一者。谓
依财色名利五尘等境。起贪求意等也。随举一事者。
如正贪求某甲女人时。于此一事。便具十二支矣。若
一一次第。以贪女一念之心。历于十二。意则自显。与
心等者。注文有三。一正释。于中。云相应者。则共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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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言分别者。谓行此贪事。必依心起。复了别前境故
心则识支。次云此中下。二通指十二支经文仪式。言
次者。从名色下。九支也。不次者。前三支也。同一念中。
何定前后。又表虽同一念。然心识是本。故为初矣。且
俱舍依次十二。尚云同一刹那。况此无定次第。何疑
非一念耶。事是行者行支也。注云意业者。以约一念
故。不持形于身口。若刑身口。亦是二行。于行等者。如
注释也。与无明等者。名色是总。为二所依。(二者心及无明)
云与共生。故晋译云。识所依处为名色。(俱舍意亦同。巳如上引)
注云相应四蕴者。并识为五。故是名色。疏名色增长
等者。不生五识唯名十界。(五根五境。以十八界根识别故也)五识依
生。乃名十处。(若十二处。则摄识在根。故云依生等也)五根加意。故云六
处。(唯说内处)注云译经等者。彼经疏云。识依(依根)相显即是
增长。增长之言。宜译为开显。(此意云。若言开显。即不妨为前支同一刹那。若
言增长。即似行相迟滞。故云宜之也)疏三分者。根识境也。贪必对境故
也。彼论云。六处对馀。(馀谓识境)和合有触。注领纳者。领触
也。既体合者。无馀念也。不舍者。都无筹量进退之意。
诸支生者。此诸支之念决定成也。有所起是生者。望
缘性空无所有。此得名生。馀生熟下。如注中所释。然
云生即异者。实教义也。异于法相。(受字巳下。皆取意释之。以顺一念顿
具之义)非圣教量。孰信斯旨者。

▲疏彼论总判下。第二
释论也。引此一段论者。證成一心之言含真心妄识
之二意也。上二门者。推末归本。及本末依持也。注云
如前说者。即能藏杂染诸法不失。及执藏自我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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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巳频说。今更略指。谓此识具有能藏(藏一切杂染法今不失)
所藏(为杂染法之所藏也)执藏(我见爱等执藏以为自内我故)义故。与杂染法
互为缘故。有情执为自内我故。此名唯在异生有学
及七地巳还。阿陀那者。此名通一切位。注云心之别
名者。唯识论云。然第八识。虽诸有情皆悉成就。而随
义别立种种名。谓或名心。由种种法熏习种子所积
集故。名阿陀那。执持种子及诸色根。令不坏故。或名
所知依。能兴染净。即知诸法为依上故。或名种子识。
能遍任持世出世间诸种子故。此等论诸名。通一切
位。或名阿赖耶。云云(如上)或名异熟。(如前频引)或名无垢识。唯
在如来。注心含染净者。以阿赖耶显染义。以阿陀那
显净义。注此则妄灭真心显者。故经下偈云。了知三
界依心有。十二因缘亦复然。生死皆由心所作。心若
灭者(赖耶也)生死尽。此明心灭也。非心体灭故。起信论
显生灭相中。文云。因灭故不相应心灭。缘灭故相应
心灭。问曰。若心灭者。云何相续。若相续者。云何说究
竟灭。答曰。所言灭者。唯心相灭。非心体灭。彼前段又
云。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心与无明。俱无形
相。不相舍离。而心非动性。若无明灭。相续则灭。智性
不坏故。

疏六二世三世中。文三。初小乘三世也。云生引俱开
者。然俱舍中。不说生引。今约大乘。又对唯识。生引支
数。是俱开也。前二等者。正明三世显俱开义。谓能引
二因在过去。所引识等五果是现在。即能所引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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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又能生爱等三因是现在。所生果二在未来。即能
所生中开也。故成三世两重因果及俱开义。开者隔
生世也。中八现在等者。前五果酬过去。后三因招未
来。故云八也。是则两重因果。各具三道。(惑业苦)可得循
行。谓无明行即是能生。非要爱等润方能生故。

▲疏
唯识下。二法相宗二世也。生引之义。具在前门。合能
所引者。二因五果。同现在故。以同生世为合也。开能
所生者。三因现在。二果未来。疏十因二果定不同世
者。以总报异熟因。(简别报。别报不妨有现在)非现业之身即是果
故。亦非现业后果色十二支故。约身死生。为世十因
二果决定不同。若约时分。此即不定。如后报业等。过
去造前七。次后身未熟。今身起爱取。次身方起后后
生受果。岂非爱取与生老死同在未来。故约大乘时
分。以说三世义。即不定故。今此所说。约身生死。以为
世也。疏中三前七或异或同者。中三者。论中但云爱
取有也。今对前七(无明至受)后二故。云中三。意前字少成
句故也。同异者。若顺生受业。受初生时。其世必同第
二生巳去。乃至后报业等。世不同也。今身造业。至后
后世。欲受果时。方起爱取故。疏前七后二中三各定
同世者。具前七支。同者。由痴发业。熏发报种。必定同
世故。前七支不得别世。中三同者。起烦恼。永润先六
种。(除能发之无明故)转名为有。亦非异时。非起能润。隔世异
时。方成所润故。后二同者。生及老死。同义可知故。彼
论云。若二(生死)(爱等)(前七)各定同世。彼疏。此后更料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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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世三世。云此即定世。十支是因。二支是果。因在过
去。果或现在。(生报)或在未来。(后报)因在现世。果未来世。(相望
推迁法分如是)一往而论。二世缘起。(如上)道理而论。亦三世也。
谓过去十因现在二果。未来二果现在十因。即是二
世。十二缘起。亦可言三世一往二世不定故。若前十
在过去。爱等三在现世。生老死在未来。即十二支。通
三世也。(详之应是顺后报业)即十二支。或二世。或三世。别身造
业。别身润业故。不同小乘。二因过去。五果现在。二因
现在。二果未来。时分缘起。决定如是。疏意以一重等
者。彼论具云。如是十二一重因果。是显轮转及离断
常。施设两重。实为无用。或应过此便致无穷。彼疏释
云。问小乘曰。何劳三世两重因果。小乘答曰。谓有外
道。拨无过未。说法自然。常我等生。愚三际故说有缘
起。无前际故说诸法常。无后际故说诸法断。今说过
去因业而生。法非自然。我等体非常住。有因所生。有
未来二果。破说后断。非即解脱。体轮转故。现在五果
三因故非自然。分破之曰。如我说十支因。破法常我
自然等生。有二果故。非性解脱。过去为因。法体非常。
未来为果。诸法非断。现果有因起。现因必招报。足显
轮转及离断常。但说因果一重。足显三世俱有。言因
破常。言果破断。故彼二重实为无用。若言愚前际说
过去二因。更有愚于前前染者。二因犹少更应说因。
有愚未来说二果者。更有愚于后后际者。二果未足。
更应说果故。言过此无穷等也。

▲疏华严下。三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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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明三世也。文二。初标立。云开能所引者。能引二支
因在过去。所引五支果在现世。合能所生者。能生爱
取有三因。与所生生老死二果。同在未来也。

△疏经
云下。二举经以释。于中又二。初明一往三世。后明流
转三世。(此依彼疏科注)初中又二。一次第销经。二重显意义。
初中。注观此二因能招现在识等者。彼二因能招。疏
约论释。观有二义。一观现在是过去二因所作。(过去
巳过。故约现在。及推过去。名观过去也)二则知现在识等是彼过去当
来之果。(如云今日是昨日之明日也)因果相属。反覆相成。(今合此二意。通
云观一因等也)如是方名见过去因义能防三过。(恐有〔虽〕言。经但说二
在过去。论主何为反覆相属。故此答云。要知过去因能招现果。现果必从过二因生。方能见先业等过。过如下
说)注观此识等者。彼亦说有二义。今此具之。谓从复
字下。是第二义。彼本文云。一观现在识等由过去业
得。二复知识等能得未来果报。以不得对治依起爱
等故。现在目观。故分两向。明其二义。(亦有问言。前说无明行之二因。
唯对现在。反覆相成。今明现五亦应反覆。何因两向。故今答云。前来二因。因谢过去故。须对现以说彼因。现果
巳成。方知彼因招果不失。今云现在非报酬于过去。复能招于未来故。两向明。若更反覆相成。行殊前二。又问
前说无明巳云现果。酬于过因。今行重说是过去果。此应〔不〕曰前云酬过去。为成过去。今说过去招为成现在。
故非重也。所以亦须两向明之)注观此三因等者。此因即爱等三也。
谓本来因决得来果。一往定故。(上句释成。亦是通难。难言。现在爱等。从果
名未过去一支。何不从果名现耶。故今答云来果未至从果名末。知其决得。令其生厌。过因巳谢。故不名现。复
应难曰。现在爱等。从果名未来现在识等。应从因名过去。亦如向答。示因决得。从果名来。现在巳得。何要名过。
复问云。释前过现反覆两向。今辨未来。何以但时对果耶。答前二经文。直说过现。不说相成。故论说相成。今此
经文。自将现对于未来。故论不释也)注上明一往三世者。彼疏科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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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故。今于初段经文下。便且注云无明等。对后二句。
经下注云。此云流转三世矣。谓说一分三世。名为一
往故。又对下展转。故云一往。是一向理故。故彼前云
一往定故。(定者理数如是也)注以无明行下。二重显意义也。
文中又四。一正显。谓以无明为过去者。有二意。为遮
等者。是初意也。其所遮文势。即是唯识论也。如上所
叙。复示等者。第二意也。谓二因三因。皆能发润招生。
但以迷本际之义。应名无明。本际义当过去故。云观
过去也。其招果之义。应名爱等。故从果云未。注以爱
取等者。亦有二意。为遮爱等者。是初意也。所遮亦唯
识论意。今明爱等。同无明行。具发润等故。注示因招
等。是第二意也。正说以因从果。所以示果过患。由爱
等因。应厌爱等因故。亦通妨难。难曰。前之二世当世
以明得本来以因从果。答意可知。注则能所等者。结
示本义。谓能引之二。许有能生。能生之三。必有能引
所引之五。通其所生。而言容有者。以大乘中。虽说三
世。而于五果。通种及现。约为种过。但为所引。约现行
边。即是所生。未润之二但名能引。巳润之二即名能
生。发业爱等但名能引。巳润业爱等即名能生。故云
能所引生能所发润等。皆容互有也。注故彼经下。二
引證也。彼华严经。十重缘起。第一重中文也。说无明
处有爱义者。经云。复作是念。凡夫无智。执著于我。常
求有无。彼疏云。初至常求有无。辨无明支。无智是痴。
常求有无。即是有爱。(希常为有于〔有无常〕。乐事欲常住故求断为无种有苦事。显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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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故也)故论云。此示无明有爱是二有支根本故。有爱
则三有之爱也。(亦同涅槃生死本际。凡有二种。一者无明二者有爱。是二中间即有生老
病死。释曰。爱既亦是本际即如过去二支。亦相爱义。故亦能润)问既举二支。为有支
本何得上则唯属无明。彼疏答云。然依三世诸义往
谢。总名无明。略举发润有支故。(俱舍颂云。宿惑但无明。即过去爱。亦名无
明也)若约二世。虽诸烦恼皆能发润。(唯识文也。既皆发业重无受耶)而
发业位。无明力增。故名无明。唯取能发正感后世善
恶业者为体。注说中际处等者。彼经说无明行识三
支竟。至名色支。经云。复越后有生及老死。(总标也。现行名等皆
老死故下别释云)所谓业为因。(即是行种定所生果但为增上缘故)识为种。(识等
五种。互后为后生死作亲因故。论总释云。随顺摄取罪福等行业为地故。清凉解云。此正明随顺于爱摄前行
识之种而成有支)
无明闇覆。(此句正是疏中所引也。为欲连带经意故。总引一段之文。然此
段。经不云中际。疏中。但约取引第六三际轮回。中文。指此当中际也。然此等中有其妨难。具通在别卷中)爱
水为润。(论主指前求有之爱)我慢溉灌。见网增长。(上二句取支)生名
色芽。(论总释云。如是注如是生心者。总显生名色芽。由无明爱。令生灭种安住业地。名色心故)
今此不言下。三答外问也。问此一重十二支中。何以
阙于生死二支。故此答云。但观因等也。此有三意。一
中云未有果为所观者。或生报后报。未知定是受何
报。故无可观。然虽顺生顺后不定必由爱等发润。故
可观也。难曰。若尔过去巳灭。亦无可观。何以观之。答
今果定有前因。故可观。今因不必有后果。故不可观。
故第二意云。或得对治等也。又观是观破。观破其因。
令不招其果。故但观爱取。名观未来。注亦以诸宗下。
第三意也。可知。注故略下。结也。注经论具有者。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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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释。别行十地经。故名论经。注明文下。四弹偏执。但
责局于二世。非斥二世之义。注有云释经下。箴彼所
糺。彼唯识疏云。十地论第八。(指论中之经也)十二缘生。乃至
经三世缘起。同小乘者。(经云无明缘行者。是见过去世事。识名色六入触受。是现
在事。爱取有生老死。是见未来世事)此翻译谬。今勘梵本。与瑜伽等同。
但言三际。谓从初际中际缘起。从中际后际缘起。非
谓三世二世二过去五现在三现在二未来。彼经之
释。世亲所造。世亲所造十二因缘论。亦言三际。如瑜
伽等。(瑜伽第九云。由得前七有爱取有。由得此三。有生老死)今三世者。此翻人
意也。今破曰。论经许可谬翻。且晋朝及则天朝所译
华严十地。亦同论经。皆说三世。其所觉梵本来者。译
语者。回缀润饰證义等人各相去。年代隔远。若是错
译。如何同错。设不妨同错。如何恰在此门。故知此师
但以巳不晓处宗不同处。即云教与错也。顿有此例。
又颇承为性憍纵。亦恐不能寻觅前朝梵本。梵本设
三际云。亦意说三世。以馀二经本同是三世故。疏于
是巳后等者。第二段中也。谓若不得对治。复有后世。
于后世上。转生后世。后后无穷。故名流转。如水流而
不巳。轮转而无尽。

疏七因果离合中。文二。初相宗。后性宗。初中六。一约
一周说。谓无明无所从故唯因。老死无所起唯果。亦
因亦果者。行支望无明是果。望识是因。乃至生望有
为果。望老死为因。

△疏若显下。二约流转说。即前第
三业用门中所释末文处。是也。又唯识疏。十门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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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癈立增减释诸妨难门说。无明以不如理作意为
因。生死以忧悲苦恼为果。引瑜伽论缘起经说。然意
显非要。如别卷叙。是也。又俱舍论中。亦有问云。若缘
起支。唯十二者。不说老死果。生死应有终。不说无明
因。生死应有始。或应更立馀缘起支。馀复有馀。成无
穷失。论自答云。不应更立。然无前过。此中。世尊由义
巳显。云何巳显。颂曰。(今便以彼长行注解之)从惑生惑业。(此有二意。
一从爱生取故云惑生惑。二从取生有故云惑生业)从业(行也)生于事。(识也。亦从有生于生)
从事事惑生。(此亦二义。一从事生事。谓识生名色乃至触生受及生生老死。故云事事。二从
事生惑。谓受生爱。亦应有老死生无明上一事字。即是能生。下事惑事字。即是所生。从生二字两遍用之。)有
支理准此(注释翻难)

△疏亦无明下。三约本末说。唯识疏
云。无明爱取三。体是烦恼。业苦本故。唯是因也。生老
死二。体唯是苦。惑业之果故。馀通本末者。即识等五
种及行有也。亦因者。是生老死之因。亦果者。是烦恼
之果。

△疏又惑因下。四约三道说。(前则三因二果七通因果此则三因
七果二通因果。故异于前)惑因无明爱取也。能发业润业。是业之
亲因。是苦之缘因。苦者。识等五支及生老死。是业之
近果。是惑之远果。业通因果者。是惑之果。是苦之因。

△疏又惑业下。五约四谛。说五因七果也。逆观即灭
道二谛。

△疏亦十皆下。六约二世说。十皆同今一世
故。总为因。唯生等。后世。是故方始为果。然唯识疏有
有五重因果。一等起因果。即前第一一周是也。谓十
二中。前前同后后。果多法同时。故云等起。二本末因
果。亦如上说。三异熟非异熟因果。四熟未熟因果。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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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熟非正熟。皆如别卷所叙。

▲疏又真心下。二性宗
也。如睡人。是梦想梦身梦物等之因也。注引楞伽等
者。如前后说。然唯识。后有诸门解释。谓九实三假。(有及
生老死也)巳润六支。合为有故。(既合六支。为老支。则有支无体)即识等五
三相位别。名生等故。(等于老死。既此二支。体是识等。即知自无其体。故是假也)
果一事。(无明识触受爱)馀非一事。三唯是染。(惑也)七唯不染。(苦也)
馀通二种。(业也)三是独相。(无明爱取不与全支交离故)馀是离相。六
唯非色。(无明识触受爱取)馀通二种。皆是有漏无为。此后更
有三性三界及能所润学非学断三受三苦四谛四
缘三道等分别。如别卷释。

疏八权实具彰中。文二。初问答标意。后依经具显。初
中问答即二。问中云性类者。性是根性种性。谓趣善
者。上中下别。亦是种性。谓三乘性。及贪瞋痴等分之
性。并种种欲乐。亦各不同。类是流类。即色相形质等。
四生形状。六道相貌。种各异。无优劣者。皆具十二。


疏答万法下。答中三。一翻其问意。二申立此门之意。
三正标立此门。初中。初四句明十二支之本。虽通云
万法。意偏在十二支空也。由迷故有。正是空义。后四
句。正翻其问。初句牒问三句翻之。言悟由根器者。明
设教令其观察。所化根异故。故教有殊。注引涅槃经。
證成深浅之證。本随深浅之教。此义前后频说。

△疏
欲使指下。二申立此门之意。初二句。遮其蹑前之问。
谓应相蹑问。云教既各别。何教所说。契于实理。请为
指南。(如见指南之车定辨南北)故此云欲使等也。谓据实理。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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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都无十二故。涅槃经云。十二因缘即是佛性。疏
欲解下。二句。亦相蹑答问。问云。上来问十二因缘行
相。何说为了。谁问理性。何乃摄归于真性。故次答。若
欲解了十二因缘行相。即须本末穷究圣人言教。言
教达顺多门。一一尽须通会。疏各执下。二句。明偏习
之失。了知下二句。明圆学方能明了。杖则皆金者。借
小乘五部之喻也。彼云如析金杖。金体无殊。疏然约下
四句。亦蹑上而来。谓有问曰。既随机各说。理合随意
各习。何必权实皆通。故此答云。约自巳脩行者。诚如
所言。浅深各皆得旨(注引四类之意。亦如前说唯专等者。意义可知)若欲为
人所师宗匠。即须精通权实。然后以之随机度人。疏
故净名下。證有深缘起也。有深即知拣浅。注中。六识
缘起是小乘所解。八识缘起大乘法相宗所解。法性
缘起是小乘。断诸邪见者。邪见亦粗细不同。故云诸
也。谓入六识八识法性等诸缘起。前后相望。前是邪。
后后为断。然缘起。则前浅后后深。邪见则前粗。后后
细。

△疏上来七段下。三正标立此门。初四句。蹑前起
后。言七段者。前七门也。义巳周者。有小乘义。有相宗
义。有性宗义也。缘是下。二句起后。恐疑。唯取性宗义。
舍于大小乘法相义也。疏今但约等者。既一教。自具
浅深。即知唯浅唯深。亦是权说。深浅相照。方为了义。
贯前诸说者。谓下十重中。第一第七重。贯前第二门。
第二重。贯前第五门。第三重。即第三门。第五重。贯前
第七门。第六重。贯前第四第六门。其第一门。但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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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名出体。无别深浅疏仍加数门者。第七第九第十
等三重也。提纲者。不具列释。任参验者。详下门门中
三观所观所知治对大小乘法相辨深浅偏圆也。同论
主者。小乘缘生义。是俱舍论说。法相缘生义。是唯识
论摄大乘论等说。今此华严法性缘生义。是十地论
说。此等诸论。皆天亲造。故云同也。(唯识长行。虽非天亲所造。然既唯识
本颂是义本)幸共遵行者。咨语大小乘法相师也。既同是
一菩萨之教。何得执彼疑此。

疏谓经说下。第二依经具显。于中七。一总标文义。二
随文释义。三悬判其义。四具指其义。五融摄性相。六
配四因性。七都结其要。今初。云说十重者。显是竖而
非横。谓十种观察。同是十二缘起。更无别法故。注今
却注引经文列释。于前释说巳。结之于后。今以不载
前经故。撮略注记于一一结文之下。由标云说巳。今
复注之。故云却也。注唯顺文者。疏意以逆观文意大
同故。亦前七所破之过相粗。所对之人机劣故。且以
顺为过失。以逆观为对治。后三反此。故令观顺逆皆
病。至下当知。注三观者。下自有。亦略配。一者配第二
大悲随顺观也。馀二观。在后配之。然中间销经文处。
又数数间用第一相对谛观中之义。

疏所谓下。二随文释义也。每一故字。即是一重今云
有支相续。即第一也。注谓世间解下。是标起经文。此
一重中。自有两重缘起。故所标经有两个等字。其义
生起行相中略说讫者。前第二门中。约相谛差别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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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第一成答相差别释了。论判为愚痴等者。第二大
悲观中。自有四观。一观众生愚痴颠倒。二馀处求解
脱。三异道求解脱。四求异解脱。此即第一也。因缘无
我。而乃著我者。即上所标世间受生等经也。具云。世
间受生皆由著我。若离此著。则无生处。复作是念。凡
夫无智执著于我。常求有无(上皆无明也)不正思惟。起于
妄行。行于邪道。罪行。福行。不动行。(行支也云云。此是初一重缘起)
因缘从实谛等者。即上所标于第一义等经也。具云。
复作是念。于第一义不了故。名无明。所作业果。是行。
行依上初心是识。乃至蕴坏为死。(此是后一重缘起)而乃迷
诸谛者。即上云。于第一义不了也。经一心所摄故。注
云文义俱如上说者。前第五门也。俱者文与义也。经
自业差别故者。第三重也。文中有二。一指前直释。即
第三门也。二论判下。更用论释。文中又二。初粗。次三
门总标。后此门下。唯释此门。初中二。一正标释。二此
颠倒下。显下其所破。初云论判此下四门者。三四五
六也。为异道等者。上所列大悲观中四观之第三也。
但一念等者。一念不生即无明。以无明无故。行等相
次皆无。此是本道求解脱。不于此求。即为异道故。次
云而乃别求。故云异也。注此颠倒等者。二显其所破
也。所破有四故。经有此四重缘起。论云。颠倒因有三
种。冥性因。自在因。苦行因行。及无因(兼此无因。一计故成四种所破)
如次四门破之。注此门破冥下。二唯释此门也。谓僧
祛等计二十五谛第一即是冥性。从此馀二十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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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业者。文义俱如前释也。生彼因缘等事者。前前
为能生。后后为所生。因缘之事。欲求解脱。当断前故。
云断前等也。此是解脱方便故。三何关冥性。经不相
舍离者。第四重也。注文有二。一略引经。具云。此中无
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者。由无明乃至生为缘。令行
乃至老死不断相助成故。注此破自在下。二释经也。
自在天者。涅槃经说。吉德大臣云。一切众生。悉是自
在天之所作。自在天喜众生安乐。自在天瞋众生苦
恼。一切众生。若罪若福。乃是自在之所为作云云。注
今以下。正翻破也。其义可解。经三道不断者。第五重
也。即唯识论惑业苦相摄门也。文二。初引经可见。后
惑业下。皆是释经。又二。初约第一相谛观释。后约第
二大悲观释。初中又二。初总标可解。后初三世下。别
释。文二。谓三世二世也。初三世中。三过去迷本际者。
释无明也。现在牵生果者。释爱取也。以虽同烦恼。过
去迷于本际。建立生死力强。与无明名。现在牵生后
果。引果义强。名为爱取。(此约强弱分别也)又无明是本。过
去说之。爱取是末。现在说之。(此约本末分别也。从其本末隐显互彰。又前约
用此约体)注业二者。行及有也。虽同是业。约过去名行。望
未来名有也。云当相者。造作为行也。云未有者。未有
当果。能令有之。有之故云功能。注苦二者。现在识等
五果。及未来生老死二果。虽同是苦。约现未立名也。
言现定者。现报巳定也。定故厌之。终不可免。故不立
老死过患之号。便约当相立名。当相者。识名色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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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此五蕴身相显然。故从过患立者。未来之身未起。
但无爱取结业。即不受身故。立生老死名。令生厌患。
断于爱取。故立此名。然俱舍说。三道摄十二支。颂云
三烦恼业二。七事亦名果。(问一种是惑。何以前际唯一无明。中际分成爱取一
种是苦。何以后际唯二中具五耶。故下通云)略果(后际二也)又略因。(前际一也)由中可
比二(由中之五比知后二。由中之二。比前之一。即前因后果为二故。云可比二也。此但出广略。不出
所以唯识则有)注次二世下。第二段也。前十支同世故唯二
也。言发润别者。约发业名无明。约润业名爱取也。唯
识论中。问云。何缘发业。总立无明。润业位中别立爱
取。答云。虽诸烦恼皆能发润。而发业位。无明力增。乃
至于润业位。爱取偏增。说爱如水。能伏润故。(此下释发业唯
一唯润业分二之伏难云)要数溉灌。方生有芽。且依初(受也)后取也。
分二爱取。(其实有多现行润也)无重发义。立一无明。(如一芽生不可再生。
水伏润时。可言得数也)注业二者。初造业求润名行。巳造作故
巳润名有。此能近有后有果故。注苦二者。谓巳造之
业。所招异熟之果。在种子位时。直名识等。在现行位
时。名生老死故。唯识论。问曰。何缘所生。立生老死。所
引别立识等五支。(以种现虽殊而体无别故。问何以因开而果合耶答)因位难
知差别相故。(识等正〔互〕因位差别之相支为以了知遂依当生之位别立因支为五)
续生时。因识相显。(谓于当来初生之时。果识初起。即是因识相显以果初生令识种用
显故。名因缘识相显也。今别那或说一七日)次根本未满名色相增。(识位后五根未
满巳来果名色起令因名相貌增长即四七日来)次根满时。六处明盛。(四七日后)
依斯发触。(依六处触相显)因触起爱。(因触起爱相增)尔时乃名受果
究竟。依斯果位。立因为五。(佛依此当起界位次第立因支为五也。次眼伏相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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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此上答别开因。立了下答果。合为二支云)果位易了差别相故。总立二
支以显三苦。(义意可知。三苦巳上说也。此约欲界若色无色界。即显生异灭二相)然所
生果。若在未来。为生厌故。说生老死。(毁责名也)若至现在
为今了知分位相生。说识等五。(五相显故。以今显后说五不遮。以后显今
说二无妨。故知或依当来现在分位有差别故。说有前后。不尔相违)注不断者。牒经也。
若复生惑等者。如前巳说。言如轮转者。喻不断也。故
净意菩萨论偈云。烦恼初(无明)(爱也)九。(取也)业二(行也)及与
十。(有也)馀七说为苦。(除上所馀)三摄十二法。从三(无明爱取)故生
二。(行有)从二故生七。(所馀)从七复生三。是故如轮转。一切
世间法。唯因果无人。但从诸法空。还生于空法。注此
破下。二依大悲观释也。苦行因者。即上列所破四因
之第三也。亦如涅槃经说。此计。一切众生苦乐果报。
皆由过去巳作。今于现在。但受却苦尽则得解脱。故
脩苦行。谓惑业等者。立正道以破之。义皆可解。经观
三世故者。此一句文略。经文具云。观过去现在未来
故也。文二。初指前释。后此破下。破第四无因也。亦涅
槃经云。若自作。若教他作。若自斫。教他斫。(害偷淫妄饮酒。一一
列文)若恒河巳南布施众生。恒河巳北杀害众生。悉无
罪福。故此云破。既初无明行等二。是以识名色六入
触受等五之因。次爱取有三。是后生老死二支之因。
何得计云无因耶。经三苦聚故。注文亦二。初引经。文
略义具。本文云。复次十二有支。名为三苦。此中无明
行乃至六处是行苦。馀二句全同。释曰。无明等五。迁
流相显。名为行苦。触受二支。触对生苦。故云苦苦。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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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乐坏。故名坏苦。注论判下。释经也。文二。初总判四
门。后正释此门。初中三。一以论总标云求异解脱者。
大悲观中第四门也。谓不识真解脱。求三界苦等为
解脱。故名之为求异解脱。注谓缘性是一真下。二立
真解脱。彼论云。真解脱者。有四种相。一离苦相。(乐也)
无为相。(常也)三离染相。(净也)四出世间相。(我也)清凉疏云。(上注
四德约此注也)此四即涅槃。乐常净我故。涅槃云。于世间法。
自在远离。名为我故。真心具四德者。如前第二重一
心所摄中说也。一心是十二缘生之性。涅槃亦云。十
二因缘。即是佛性。(彼经广说佛性具常乐我净四德)论中所说四德。
是真解脱。必非心外之德故。前令于一心中求。以破
邪人于馀处求解脱也。即知前破求解脱处邪。次四
门破求之方便邪。此下四门。正破所求解脱邪也。意
令于一心之中(翻处邪)顺逆观察缘起。翻于惑业(翻方便邪)
證真常乐我常。(翻解脱也)注具于乐常等者。由一真心具
解脱德故。离此求。名为馀处。(此但指前以释成四德在于一心非释本义。本义可
知)何得异求者。邪见也。注四段下。三指经。破邪解脱。
经中说。彼所作。不离十二缘起。但是苦(此门也乐破彼乐)
生灭(第八门也。破彼计常)是系缚(第九门也。破彼计净。净是解脱义)是灭尽。(第十
门也。破彼计我)依此观察。是为正见。计为四德。是所求邪。注
此当有苦下。二正释此门也。行苦随逐等者。论云。彼
行苦事随逐。乃至无色有缚。(今此略却彼事二字及有缚二字。加一谓字。馀
皆同也)故此云彼计无色等也。二苦相粗故彼不计。其
能计者。通说此类之人。非定名目。华严疏论并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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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注下三计皆然。经因缘生灭故者。因缘二字。贯通
生灭。谓因缘故生。因缘故灭也。无明等以展转因缘
故。行等展转相生。以无无明等灭故行等皆灭。故云
因缘生灭也。注文亦二。约引经亦略也。本文具云。复
次无明缘行者。无明因缘。能生诸行。无明灭行灭者。
以无无明。诸行亦无。馀亦如是。(此后一句例十一也。应云行缘识者。行因
缘能生于识。乃至识亦无。一一皆准此知)注此破下。二释也。言但是此灭
者。彼不计生也。馀谓据此是无明灭则行灭。展转乃
至老死灭。则亦密破二乘涅槃矣。以是圆宗超权小
故。下亦例知。馀文易解。经生灭系缚故者。系缚亦贯
通生灭二字。即十二缘生。十二缘灭。皆系缚也。注文
亦二。初引经唯略者。馀皆具载(文云无明缘行者。无明灭。行灭者)
彼计下。释文可见。但不详所计。皆云非想。唯加天字。
不知何异于前。经前第七门云无色。后门云无所有
处。亦都不出四空。不知总别何分。疏中且依华严疏
所叙之也。(彼加外道字。亦不言何宗)经无所有尽者。具云。反无明
缘行者。是随顺无所有观。无明灭行灭者。是随顺尽
灭观。馀亦如是。释中以灭尽。拣非真我。义甚显也。馀
亦可知。

圆觉经大疏释义钞卷第九(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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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觉经大疏释义钞卷第九(之下)
终南山草堂寺沙门 宗密撰

疏此上十中下。大文第三。悬判其义也。然世亲一一
以三观。释十重缘起。前约大悲观。随文略显说。今约
馀二观。悬判则三观具矣。所以要具用三者。由此三
观。从增胜说。诠三谛义。一相谛差别观。诠真谛。(释成无我
故。总结云第一义中俱不可得故)当一切智。二大悲随顺观。诠俗谛。
(可知)当道种智。三一切相智观。诠第一义谛。当一切种
智。若偏用一观。即一义意不圆。故俱用也。二观即为
二段。初约第一相谛差别观。二约第三一切相智观。
初约第一观者。此观曲有三门。以摄经中十重缘起
也。

△初门观我执缘相。即摄第一重也。此中观两种
法。一观我执者。即前所注云世间受生皆由著我等。
如此观之。我执即除。二观缘相者。即前注云于第一
义不了等。如此观之。即不迷实谛。以识因缘者生起
行相故。故注释令对前经文详之。

△疏次门前半者。
第二重中。经文自有二门。一推末归本门。二本末依
持门。(文在前第五门中)今云前半。即是推末归本故。云观第
一义谛。注云缘性也(十二因缘之性)见缘性方脱缘缚者。缘
性即是一真心也。如人从梦而起。认得自巳本身。方
脱梦身梦事相障缚也。疏馀半等者。虽观世谛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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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然意在观之无性。即入于真故。论云。云何世谛
差别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谛。故注云尔。疏六观
者。论次上总标之文。便云此观有是染之依止观。(谓此
观令观察何者是染法何者是染所依止。此是徵所观法。非徵观名。今疏略于上句)二因观。(观染
因也。故疏加染。便免解释)馀四依疏所列。注因缘有分等者。用本
论之文。释染字。论次于列六观之文。便牒释初观。云
是中染依止观者。因缘有分。(释染字也。分即支义)依止一心故。
(释依止也。论注云。如来所说十二因缘分。皆依一心)今便兼义注之。令人易见
故。加谓染及染相等言。谓染分十二是能依。一心是
所依。说此染分。依于一心。方得止住。故云染依上也。
注以纯下。释真妄本末依持之义。论总指此一段
经云。此是二谛差别。一心(真谛)杂染。(俗谛也。由此第一相谛观中宗旨。是
会妄归。真之门故。但约遍计所执。以观俗谛)和合因缘集观。今释云。以唯
真不生等。在文可见。

△疏三四两门者。三自业差别
门。四不相舍离门也。染因者。谓巳知十二染法依一
心而有。未审于一真净心中因何有此众多杂染。故
此二门令观之也。即上明所依起处。此明生起之因
也。注三他因者。(论云因观有二种。一他因观。二自因观)第三自业差别
中。经云。此中无明有二种业。一令众生迷于所缘。(即自
业也)
二与行作生起因。(即与他作因也。全赖前支生后支故。然二业总判名他因者。特
由无明迷于所缘方为行因。若了所缘。宁起妄行。故自业与他为因又初明自业。显是他义。二明生起后。显是
因义)
行亦二种。一能生未来报。二与识作生起因。(此下十一
支他因之义。皆仿无明而思惟也)乃至老死皆有二业。其文具在前
第三业用门中。注四自因者。其经文如前侧注。由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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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明生于行故。名为自因。此简馀因能生于行。亦
犹于酪定从乳生不从石出。今此若离前支无后支
故。如不离无明有行等。则无明唯是行自因也。

△疏
摄过者。对经详之甚显。注中苦因者。惑与业也。

△疏
护过中。注文有三。一指经以标。二明过。三明护。初中
云观三世者。如前第六二世三门中引经具释。防护
三过者。标也。注一多身下。二明过也。论云。云何论护
过观。若言因缘生者。分别有三种过。一者一切身一
时生过。何以故。无异因故。(由前说自因故有此过。谓既唯无明为识等因。更无异因
有异因。行多种。何以不得六道齐生)二者自业无受报过。何以故。无作
者故。(由前段三道门逆观经文。如是三道。离我我所。但有生灭。犹如束芦。从此经文。成下二过。云离我我
所。是明无作者但缘生。今此意云既无作者。即无受报也)三者失业过。何以故。未
受果业巳灭故。(上引经云。但有生灭。是明无常缘生。今此意云。既缘生无常。生巳即灭。未
受果报。业即巳谢。故云失也)注护者下。三也。润未润者。防第一过
也。巳润即受生报。未润则受后报。岂得六道一时齐
受。等者等于任运所起。非故意思。设尔有思。又不起
身口。或得对治。(消文巳竟。更和会论文)然论中。本无润未润之
言。是疏家意在易会。约义而说也。论云。有三种义故。
过去业不得报。或有未作。或巳作未得报。(即此是未润也)
得对治断。又云诸业有巳作未作。有得果(即此是巳润也。或巳
得。或定得。皆。名得也。定应得果。即是生报也)未得果。(同上未得报皆是未润。当后报故)有
巳断(即上对治断)未断。(不得对治)若如是则无一切身一切生
过。此文难会。故疏不列。如何难会。且如云未作者。未
作则都是无业。说何受耶。然此义乃在瑜伽论中。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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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云。不作业者。(即此云未作。彼云不作也)谓若不思业。(任运所起。非故
意思)若思巳不起身业语业。(设尔有思不起身口。上解等。闇用此论三句中义)
故第九地。释表无表。云作无作。作即身口。无作即意。
(如杀盗等。心虽欲作不形身口。故不受报。上来所引。义易文难。义不出于前所释故。故前但取义说)又瑜
伽。复说有十种不增长业。(亦是不受报之义也)一梦所作业。二
无知。三无故思。(即上所说)四不利不数。五狂乱。六失念。七
非乐欲。(上六亦一一有所作业字)八自性无记业。九悔所损业。十
对治所损业。此十名不增长业。除此十种。所馀诸业。
名为增长。注非他身者。防护第二自业无受过也。论
云。若自作业果报不失。(虽无我而缘起)非他自受故。(虽无我而缘起
假者造业。故不失也。谓是自巳五蕴假者而造。非他假者所造。岂令他身受耶。故自业不失)若如
是则无自业不受报过。他不作故。(释非他受)注势力续者。
防护第三过也。谓若巳作业。不得对治。润则便生。知
业不失。因虽先灭。势力续故。现见得报。不可言失也。
而论但云。离彼三事。(前所列未作未报对治等也)业定得果。若如
是则无失业过故。论释经云。无明缘行是作。(简不作等诸业)
行缘识乃至受。是作巳得报。爱取有不断。此不得对
治。若断爱取。虽有作业。则无明缘行。不能生有。

△疏
不厌厌中。云苦苦坏苦等者。此门明三苦。故论云。云
何不厌厌观。厌种种微苦。(微细行苦二乘不厌)分别取有。受(三受
也)皆是苦故。(二乘虽知舍受行苦。不穷委细故。涅槃经云。苦有无量相。非诸声闻缘觉所知。
既不委知。肯能尽灭)
及厌种种粗苦故。(苦苦坏苦。凡夫不厌。今令菩萨观察厌离也。凡
夫二乘。所不厌故。名不厌厌)。

△疏八九十门深观厌中。注云四句
等者。即中论偈中。不自生。不他生。(第八门也)不共生。(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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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生。(十也)破邪显理者。自他等四是邪计。不之一字
是破显(此论中云非)然此经意。生不生无碍。(经云因缘生灭等故)
是破邪显理故深也。注八因缘等者。论云。深观者有
四种。一者有分(有支也)非他作。自因生故。(此以不他生。释经因字。谓
如行支唯从无明。故云有因。即上自因观也)二者非自作。缘生故。(此以不自生。释
经缘字。谓行支但假。无明为缘。非有行支自体。在无明中。从自体而生也。即上他因观也。故次指经云)如
经无明因(初句也)缘(次句)能生诸行。馀亦如是等。(因缘二字。是四
句中之二也。故注总云内因缘生故不自他生也。上释第八门竟)
三者二作。(二谓自他俱也。
即不共生)但随顺生故。(随顺因缘也注略云随缘)无知者故。作时不住
故。(此句释上句也。谓如河水湍流奔逝。故无相知)如经无明缘行是生系缚
等。(释第九门竟)四者非无因作。随顺有故。如经无明因缘
行是随顺有观等。(等于逆观。今引大经故云无所有也。似异论经。然不相违。大经约缘
生无。性论经约无性缘生。二义无碍也。故此注中。双明之显非无因也)论次云。若无因
生。生应常生。非不生。以无定因故。亦可恒不生。以无
因故。此非佛法所乐。(是邪解故)

▲疏又初门下。二约第三
一切相智观也。迷真起妄者。此有两段经文。前段。迷
无我而执我。经云。世间受生。皆由著我。乃至起于妄
行等云云。(十二支)后段。迷谛理故。次第为十二缘。经云。
于第一义不了故。名无明等。云云。(亦十二)注前半示染
净相者。此观中复有九观。(疏中不能一一列释九观。但各以义相略示。合则具
出之)论云。一染净分别观。著我慢(染也。经云世间受生皆由著我故)离
我慢。(净也。经云若离此著。即无生处故)染净故。(双结也。今但取意。撮云亦染净相)
次门真妄依持者。经云三界所有唯是一心。(真也)如来
于此。分别演说。十二支(妄也)皆依一心如是而立等。(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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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如前所释)注上馀半者。前两段经后一段也。并此者。全
此第二门。亦染净依者。论云二依止观。此因缘集。(能依
也)依何等法。(第一义一心为所依也)如经。是菩萨复作是念。不
如实知诸谛第一义故。名为无明等。(大部中云于第一义不了等。文
异义同。乃至三界唯一心等。皆是此观十二因缘顺逆迷悟即染净也。皆是能依也。第一义谛。真实一心。为所
依)疏次五者。从三至七。妄法义门者。一向明此能依
十二缘起义也。注云三四建立染法者。第三第四重
经也。三因者。第三门。经。各有二业。初释无明。云与行
作生起因。十二皆例知。故云因也。论云三方便观因
缘有支二种业能起因缘事。如经。云云。(谓若灭前前即不生后后
解脱方便)四缘者。第四门中。经云。无明等为缘。令行乃至
老死不断故。故云缘也。论云四因缘相观有支无作
故。如经云云。五染过者。三道不断故。是轮回因果相
故。论云五入谛观三道苦集故。(业惑集谛馀是苦谛。逆观为灭道谛)
力无力者。论云六力无力信入依观先中后际化胜
故。(谓此三际。为因义边皆名有力。为果义边皆名无力。以斯二际化彼凡夫。令信入依行化中之胜)
慢非慢者。论云七增上慢非增上慢信入观不如实
知微苦我慢故。(谓我巳超苦故名增上。若知微苦名非增上不知令知。名为信入)
后三者。八九十也。妄缘空幻者。八九二门显因缘如
幻而空。第十门不坏幻相。注云八九穷之无始者。论
云八名无始观中际因缘生故后际生。举第八门随
顺缚故。(举第九门)但一念从缘生。即是不生。故无始也。不
言初际者。意显无初故。今不起妄即不生故。(今即中际不起
爱取。何有后际生老死耶)随顺缚故生。即非本有也。然观名无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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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二意。一若约俗说。因缘为生灭之本。生死无际
故。因缘无始。(中论云。大圣之所说。本际不可得。生死无有始。亦复无有终。若无有始终。中当
云何有。是故于此中。先后共亦无)二约真说见法缘集无性可依。故
名无始。(净名云。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故染净真性。皆无始终。显染
可除。但云无始。又俗谛无终者。约多人说法故。今直
就事明。但有无始真谛。亦但无始者。人谓无明从空
而起故。但遮云无始。注第十无而种种者。论云九种
种观随顺有故。有欲色无色爱等。(此即世谛观。由随顺有故。有欲色无
色爱等之殊。故云种种约大经云随顺无所有者。真俗无碍。泯同平等)。

疏上十门下。四具指其义也。逆顺者。若准对法第四。
此中逆顺。彼名染净。染净之中各有逆顺。(彼论云杂染逆顺故。
清净逆顺故。染中顺者。无明缘行等故。逆者。谁老死集乃至无明。清净顺者。无明灭即行识等。逆者由谁灭无
故老死灭无也)则成四十。(若以三观历四此十又成百二十重也)今以易故。经
中略无。但二十重。疏三观者。缘经初。标三悲观。故论
须经。以三观释。三悲观者。经云。此菩萨如是观巳。(牒前
观十平等之文故)复以大悲为首。(是初起义先起大悲而观缘故。故论云。不舍过去未
来大悲摄胜故。以虽同一切智观。观三世流转。厌离有为。而以大悲为先故胜二乘也此是空观也。论约此立
相谛观)
大悲增上。(论云。一切法中智清净故。谓以道相智观。不唯但观三世而遍了诸法。故云一
切法中。以此导前。令悲增上故。下经云大悲转增此是假观也。论约此立大悲随顺观)大悲满
足。(论云。一切种微细因缘集观。谓以一切种智。委照无遗故名微细。此是中观也。论依此。立一切相知观。三
悲为次。后后转深。智转胜故初下同二乘。次自显菩萨。后上同诸佛)
观世间生灭。(上句三悲
此句智也。于初一字为能后四字是所观也。前灭后生故。染生净灭故)疏六十重者。虽
法体不出十二。而观察义门各别。观察亦殊故。成六
十也。古人兼取后三空观。观之则有一百八十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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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缘起。言三空者。经次十重缘起文云。菩萨以十种
相。观诸缘起。知无我无人无寿命自性空无作者无
受者。即得空解脱门现在前。观诸有支。皆自性灭。毕
竟解脱。无有少法相生。即时得无相解脱门现在前。
如是入空无相巳。无有愿求。唯除大悲为首教化众
生。即时无愿解脱门现在前。注三观等者。列名及指
配。其相照然。不假更释。然不先于十重之前便列名
者。以若标举科段而列经文。即门户繁多。隔断疏文
意势。故直至此因总结指义。数标举三观。方注其名
也。即寻觉者。不觉倦也。

疏若从染净下。第五融摄性相也。谓染是全性之染。
则举染无净而非染。净是全性之净。举净则无染而
非净。故云无碍交彻。染净相摄既尔。净中一切各互
相摄。染中一切各互相摄亦然。随举一法。即具一切
染法一切净法。互相如是。故云涉入重重也。如前法
界章中所说。疏若依染净等者。谓全性之染。则染外
无净。为融净也。全性之净。则净外无染。为融染也。同
时俱融。非染非净。是真如门。言思不及。故云寂寂。法
性下。结成极致。

疏即此因缘下。六配四因性。谓涅槃经云。佛性有因。
(十二因缘也)有因因。(了因缘之智也)有果(菩提)有果果。(涅槃也)巳如正
宗之初三重四重因果处设。

疏缘起大义下。七都结其要也。此当总叹一章缘生
之义。非局第八权实具彰一门。故云都结。但以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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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之便故。科之在此门之末。于中。初二句结叹。后二
句辨要。意显此弥勒一章唯明轮回理须究了十二
缘也。

疏次释文下。有三。初开章科经。次此同唯识下。指例
具支。谓彼论云。复次生死相续。由惑业苦者。发业(无明)
润生(爱取)烦恼名惑。能感后有诸业名业。(行有)业所引生
众苦名苦。乃至此惑业苦。应知总摄十二有支。谓从
无明乃至老死。如论广释。(指瑜伽第九第十第十三对法第四十地论第八十
二因缘论等)然此十二支。略摄为四。一能引支等。(彼论释本颂。由
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前异熟既尽复生馀异熟异配三道便开为十二支。况今经具明本末轮回三道昭著。
岂不事须具释十二。智者详焉)。

▲疏亦可下。三别为科释。初一者。四
中第一指爱为本之经文也。馀三者。二欲助等也。其
五性下。展转回换科段。谓前科五性经文答有机种
性之问。今以欲助等展转乃至起业受报。并是答种
姓了。则五性经文。未有收处。即合是答修佛菩提之
问也。

疏初约贪欲标指中。文三。一配有支。以释贪爱。二首
楞下。三经證爱是本。举喻令断。三欲者下。销释馀文。

疏当于宿惑等者。此有二释。一以无始除为无明支
者。俱舍颂云。宿惑位无明。宿诸业名行。今云始际。当
于宿世之位。故云含无明支也。又前释云。无明是迷
本际义故。疏或无明等者。此第二释也。指无明。在前
文殊章中。此无始爱。但是爱支也。疏爱增之相者。华
严云。爱增为取。如前引释。今意云。种种贪欲。即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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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故。配为取支也。疏今约贪者。爱细贪粗。以贪显。疏
流爱者。谓无始爱之习气。任运流注。相续不断。言为
种者。如女人欲受胎时。必藉男之种胤。纳想者。前是
俱生之爱。此是分别之爱。分别之爱。方能润业受生
故也。如俱舍说。男胎于母如妻相。而忌于父。女胎于
父如夫想而忌于母。遘者遇也。交遘是种子现行也。
互相资熏和合之义。吸引者。因缘相牵。如磁石吸铁。同
业者。是宿所造之业成熟。今为若人若畜等也。故云
以是因缘有生死矣。馀涅槃佛名文皆可见。疏欲应
是心等者。然诸教所指欲字。不局定一义。或以为心。
或以为境。如舍利弗偈云。世间妙境非真欲。真欲谓
人方别贪。则取心也。馀文。皆以五尘为五欲。即是境
也。故此合而释之。疏由于欲境等者。难曰。下云由于
欲境。何妨欲是能欲之心境是所欲之境。何以定断
二字。俱云是境。答若一向是所欲之境。即非违情。今
次句云。起诸违顺。即知指色等五尘。于中。方有违有
顺。所以疑焉。又上巳云不应单取。谁言定断。又无常
经云。常求诸欲境。不行于善事。即知通约顺违二境。
起不善业。不可唯于顺情造业。故知欲境二字。通说
五尘。今引彼经云等者。等于下句。疏言种种者。文二。
初离释。后次释。初中二。初正释。后料拣。正释中。天属
者。父子之道。天性也。谓天生自然。相属亲爱。非由族
结情爱也。刘尚云。下缘生得无属亲。骨肉仇雠结方
寸。馀文皆可知矣。疏六亲者。父母男女夫妇。然人间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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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六亲。不得任运相爱者。今从多而说矣。疏因敬者
如敬信佛法。心深之人。见三宝和上阇梨诸善知识。
本因为法敬重。渐成心深情爱。诸益虽足。亦不忍去
离。馀文可解。疏恩非爱等。此四句中一。恩非爱。如人
曾得他种种重恩。前人但是机心结托施恩。本亦不
因情爱。此受恩人。他日或失权位。或渐穷贫。其施恩
人。又更穷乏之。其远来相授此人。此人忽见。心大生
恼。将何以报。何有爱耶。故云恩非爱也。二爱非恩。如
多欲人遇端正可意之女。怜爱难堪。何有恩耶。三亦
恩亦爱。如得明友情人重恩。或得情深女人重恩每
相聚会。难忍别离。四非恩非爱。即是寻常外人。乃至
怨家。疏贪与爱四句者。一贪非爱。如人贪性不是爱
任。又如买苦口治病之药。秤量不免贪多。何曾爱之。
二爱非贪。如人爱看相杀相打。何肯贪求之。又如见
他外人可意孩子或猫狗等。亦何必贪求。假与之。即
未必肯受。三亦贪亦爱。即名利财色之类。四非贪非
爱。即一切违情境。及平平境。疏若对治下。二料拣
也。谓约治无始恶习。拣所爱之境。有顺道乖道也。如
闻善净真法。流注于心。得其滋润。爱之不巳。是顺道
也。爱父母(孝也)伯叔(义也)兄弟(悌也)亦然。若爱名利女色等。
是乖道也。约妄拣心者。据不达理。但随迷妄之情。即
起心动念。即是乖道。至于厌生死爱涅槃亦尔。问瑜
伽云。菩萨厌患生死。过声闻百千倍。如何今云爱涅
槃厌生死皆为过患。答明言约妄。谁论菩萨。但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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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心中所为。一切非此所拣也。疏又唯下。第二次释
也。其中指所爱境。亦不出前。然此中意有二别。一前
就句数杂杂。备而列之。此就损益轻重伦次言之。二
前或说爱之因由。或说爱境违顺。或说爱心迷悟。今
则直论爱之体事。若善若恶。言禽荒等者。尚书说。太
康未邦因由云。外作禽荒。(游猎等)内作色荒。(淫乱等)此三
重爱。初一有苦报之损。后二有乐报之益。益中。善爱
劣。法爱胜。又初二。顺有漏之损。(有漏施戒第三生怨)后一。顺无
漏之益。损中。恶爱重。善爱轻。且据渐次诱引。作如是
说。若就前约妄拣心及下所引经文。则三皆是障。若
将此三。对所引经。又成一对损益。谓前三。乖性之损。
后云法爱不存心。称性之益。疏后约受生以结定者。
既世界四生。皆因淫欲。方得受生。即决定知。爱是生
死之本。以淫欲必是爱故也。四生。文三。初释此四为
受生缘。次以此四。配六道。三问答通妨。初云受生差
别者。㲉等四异故云差别。皆是众生所托受生之处
故。

疏思业因等者。动身之思。发语之思。及思当体。是行
业也。此为众生善恶亲因。托㲉等为缘。故得生也。㲉是
卵㲉。湿生者不因父母。但托湿气而生。如微细虫豸等。
染者是化生。化生无别所托。但依染心及业受生也。
故俱舍颂云。倒心趣欲境。湿化染香处。疏若以四下。
第二配六道也。鬼子者。是鬼子母儿。谓母从子称。儿
约母名。诸家疏论。皆如此标号。余意谓。不必如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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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故但言鬼子而巳。既有女子。即是胎生也。故有鬼
母。白目连曰。我昼夜。各生五子。随生自食。虽尽不饱。
地行罗刹者。拣飞空罗刹则非胎生。三十二子者。或
云五百。然三十二多定。又鹿母夫人。生大肉颗。弃于
池中。开成五百肉卵。各生一子。亦近此类也。捺女者。
有说从枯老捺树中湿处而生。或云庵罗女。即是庵
罗树也。或西国此一果二名。或前后翻译不同。未详
本末。若此方者。有人云。王梵志从王家庭前林檎树
中生。亦未详虚实。劫初者。成劫之初。一增减劫中。世
界成巳。未有人物。二禅天福尽者。下生人间。此是化
也。畜具四者。正法念经云。化生金翅鸟。能食四生龙。
如此湿胎卵生金翅鸟。能食三生(湿胎卵)二生(胎卵)一生
(唯卵)等龙。谓劣生者即不能胜生者。据此即知金翅及
龙。皆具四生。馀兽皆胎等者。然诸馀水陆禽畜之类。
或亦更有具四生者。亦应甚多。未见佛说。不能具悉。
以此且据常人所见极多者。撮配云皆胎皆卵。故次
云然著地飞空。乃至不可具分品类。流问何以下。第
三段也。问意云。化生最胜。却在末。卵生最劣却住初。
何也。答中云。卵必具四者。藏在㲉中蕴养。亦是胎义。
㲉中必湿。初生时。亦从无忽有。胎三者胎生。具胎湿
化三也。唯除卵矣。湿二者。亦例此解。化不兼馀者。不
因胎藏卵㲉湿处也。本识者。第八识也。蕴在藏识者。
如在母腹中生熟二藏之间。故云胎也。爱润者。是湿
义。问经云四生岂即是此无明等。答内心数中。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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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故。外感如此形质相貌。内外相资也。经文。但意
举外质爱生以定。爱为其本。释义。则须内外俱明。注
地论但云业染者。待捡备具之文。疏六受欲等者。忉
利天。但相交而巳。都无遗泄。夜摩相抱。欲情即足。兜
率执手。化乐戏笑。他化相视而巳。故云轻重也。最后
淫字。贯通于上。谓交淫抱淫乃至视淫。疏馀诸异类
者。大乘四洲异生也。淫欲之相。各不同也。心染气传
者。如鸦以觜传。鹊以枝传。乃至鸡鸭之类。疏受性禀
命等者。释经中因淫而正性命。此中性字。不定真灵
之性。意说人中性命也。既性命由淫下。释经中当知
下二句。

疏爱种子者。爱心对境。发现行时。必亲依种子。亦可
爱性者。是爱之自体故。佛说心境。如黑白二牛非黑
牛缚白牛。亦非白牛系黑牛。乃是犁具羁鞅。缚二牛
令舍离不得。羁鞅如贪爱也。

疏欲谓贪淫者。问前云欲是五尘。此复云贪淫。何也
答前段巳云。非定属心。非偏是境。或是尘欲。或是贪
欲。或是淫欲。或是善欲。或今经云。欲因爱生。通于贪
淫二也。详之可解。

疏四起诸业报中二。一义。二文。四中三。一释名标意。
注五见中一者。五谓身边邪及戒见二取五通名邪。
然拨无因果。又尅体持名邪见者是最重也。

▲疏今
寻本末下。二开章。

▲三初中下。牒释。于中文二。即所
开章也。初穷根元。又二。亦如疏列。疏儒道下。初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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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于中又二。一总。二别。今初总也。道法自然者。老经
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释曰。法者仿教
取前则也。人法地者。地寂静也。人当如也。寂静其志。
守道待时。不患人不知。自能功成事遂矣。地法天者。
天行健壮。生成万物。无有衰怠。地不得天。无以生成。
天尊地卑。故法之也。理实而言。人法天地。不唯于地。
故易云。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法道者。天虽运行不
息。尽是常道。无为而无不为。故法于道而无为也。道
法自然者。即大道无所从来。名为自然。非别有自然
而令大道法之也。但以究寻天道之源。乃觉自然而
巳。更无根源因由。故云法之矣。疏生于元气者。老云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释云。一是混沌本
无之一气。一气与道。亦非二体。但一气是展转生成
之义。道是自然之义。又道是非本非末义。一气是根
本义。故庄子云。为积散非积散。为本(一气)(三生万物等)
本末。(道也)故云道生一也。疏元气生天地者。即上一生
二也。易云。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此是元气五运十质
形也。具名太极也。疏天地生人畜万物者。即上三生
万物也。(二气二仪通为三也)义如下释。故愚智等可知。禀于天
者。义在后文。疏由时命者。计谓变通趣时也。故云得
时而四时百物生。(失时反此)六龙乘时。又云与时偕行。时
行则通。时上则塞。故虽天地。不得违时。又云。盈虚不
违其度。动静不越于时。又云。夫存亡者命。进退者时。
随时进退。逐命存亡。安天而不忧。乐命而不喜。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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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能。故云其唯圣人乎。又云与时消息。又曰先天
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不违。而况于鬼神乎。
又曰顺时争让。在时天且不在让争。上所引文。多是
周易及疏。亦有诸子诸典。缘文少而名题多。故不能
一一指其名也。疏却归天地等者。礼记云。魂气归乎
天骨肉归乎地也。言复其虚无者。归本也。即老经云。
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疏外计下。二别也。文四。一道。二命。三自然。四元气。前
三各二。第四有三。今初第一中道也。二段可见即叙
之也。今初叙云。道者虚无非有非物者。子书曰(不记的名)
夫道。虚也。无也。非有也。非物也。非物不可以物徵。非
有不可以有诘。若具而言之。非天。非地。非阴。非阳。云
云乃至白黑玄黄角徵宫商长短圆方幽明暗光盈
虚卷张生死出亡。(一一如天地阴阳皆有非字)一切皆非也。一切
皆无也。无也不可诘。非也不可穷。疏杳然等者。老云。
杳杳冥冥。其中有精。言视听不得者。老云。视之不见
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等也。疏老云等者。引诸子
书也。老云者是老子也。庄云是庄子。文云是文子。列
云是列子。馀类此知。疏恢形诡状者。恢(恢大也)是块然
硉砙粗大之相。意取形相硉砙人皆见也。诡谓诡谲
诈异。意取状貌万翻不可止定。如诡诈之人委曲千
翻不可定得。故礼记云。人心不同。其如面焉。故次云
异性殊方。此二句。都目天地之间人畜山川众多品
类之物无非道也。疏覆天载地等者。谓天地是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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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本。既覆载万物。大道是天地之本。故又覆载天地
也。次行星等。亦例此知。谓道行于星。能翔于鸟。若无
道者。星不能行。鸟不能翔。明不能暗。贤不能愚。痴不
能贱。通不能贵。故结云无非虚无之道也。故云夫道
者非明而能明于明。非暗而能暗于暗。非有而能有
于有。非物而能物于物。无生而无不生。无死而无不
死等。非天地者。能为天地。非阴阳者。能为阴阳。(乃至)
黑圆方等。一一如上所列。非字又皆能也。皆非者是
本。而能者是末。故知道非本末而通本末。如前所说。
一气为本。二三万物为末也。疏通既是生死等者。由
上而观一切是道而能为之。则知是生死源。贤愚本
等也。疏非之曰道既是下。二非也。二皆仿此之二。源
本基府者。此四字。文异义同。皆喻道也。谓源出生死
之流。本出贤愚之末。基者。为一切屋宅等根抵。喻道
为祸福等之物基也。府者。藏诸财货之库藏也。今以
喻道前能出吉凶等事。疏既其是常者。彼以道为常。
又欲服食制其死令不死。设教教其愚令不愚。乃至
欲除其凶灭其祸。如存源欲便绝流存根本欲便无
枝叶等也。今老庄之圣。不除根本。不去基府。而欲除
祸除乱弃恶弃愚。亦如是也。疏何用老庄教。若贤愚
祸福。各由其人。即应设教。教之令去愚成贤修福夷
祸。既云皆禀之于道。何用教耶。即老庄立教。是无端
也。疏又道育虎狼等者。道既能生万物。则虎狼桀纣
皆是道能生成养育。养育无道之君。涂炭生灵。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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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狼之类。残害人畜禽兽。岂非道之不仁欤。言虎狼
者。类取蜂虿蛇鸠一切毒恶物也。桀纣者。类取盗蹠
商臣等一切粗恶人。胎者始也。如人胎孕是生成养
育之初始也。意云。人虽各有父母。寻其根元。皆禀于
道。即道是初始胎育之义。疏夭颜等者。颜回冉伯牛。
皆至贤至仁。是十哲之首。德行之科。皆彼大道夭之
令短命。伯夷叔齐。皆有志节。是贤是仁。(夫子云。古之贤人也。又云。
求仁而得仁)亦彼大道。祸之令饿死首阳山。况降霖霪。流
炕旱。起疾疫。发迷乱。据此则道为不恩不慈之母也。
既旱霖疫乱恶毒不孝。皆自道而生。由道而有。则圣
人。除暴乱。弃愚恶。乃是反天地。逆道化之大贼也。岂
名崇尊教典敬仰法则顺天道之者乎(彼云。圣人法天。则地尊于
道。故云尔也)以彼云一切皆从大道而得。故示尔也。疏是
长恶等者。长恶。谓育虎胎纣等也。弃善。谓夭颜祸夷
等也。何名尊乎。老云道尊德贵。今既长恶弃善。何得
云尊贵也。

疏外计天命者。第二也。于中分二。(如上)言散则成始者。
谓天地二气相合。始成人物等。故散即却归天地。天
地。即人物之始也。疏又曰下。亦是庄子之文。具云。骐
骥骅骝一日而驰千里。捕鼠不如猫狸。言殊才也。才
之殊者。受于天。天然之才。其能自异。自异之才。非由
于巳。故任之于天。而各自得。若其易之。(令猫行千里。令马捕鼠)
则俱失也。又曰。鸱夜撮蚤毫。昼冥目而不见丘山。言
殊性也。性之殊。赋之于天。天成之性。视昼视夜。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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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见故。各任其天而不相为也。人处木则惴剽恂
惧。猿猴然乎哉。人湿覆则腰疾偏死。䲡然哉。云云。(水陆
各安)疏精神等者。精谓气心神也。彼知有心神。而谓从
天所生。不知天地从心所变。前后众多之失。皆由此
倒也。骨骸禀地者。骨肉散坏成尘土故。故前云骨肉
归于地。疏语曰者。是论语之文也。其义可知。又言等
者。等于馀文。谓礼记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此言仁义
本于性。性本于天)论语云。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孝经云。则天
之明。因地之利。易曰。乐天知命。故不忧。(故知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故夫子学易。而知天命)故汤武革命。顺乎天。应乎人。又如公伯
寮愬(赞也)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夫子才子)以告。(告史子)子曰。
道之将行由命也。道之将癈也由命也。公伯寮其如
命何。疏文恐繁故。不广引而说。但云等也。疏若尔则
天之赋等者。若尔之言。谓如前所引外人执计也。不
可繁而牒之故。都云若尔。谓若如汝所计。富贵贤愚
贫贱好丑仁暴勇怯祸福吉凶。皆天命者。则天之赋
命。奚为贫多富少等也。注一一例之者。应具云愚多
贤少丑多美少乃至凶多吉少。如上所列。疏天何不
平者。既富贵等。多少分数。由天与之。何不均平与之。
而乃不平。疏夫无行贵等者。通论大段不平。天犹是
过。况赏罚颠倒。功过翻覆令良善者在屈。毒恶者侥
倖。何名人之父母焉。所谓无行者贵。(今广列疏中所引令人皆见)
守行者贱。有德者贫。无德者富。仁人者亡。不仁者长
寿。就义者凶。不义者吉。有道者丧。而不道兴。既兴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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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夭一切在天。天何兴不道而丧有道耶。(一一如所列而贵)

疏颠倒冠履等者。如人以头戴履以足著冠。岂非倒
耶。又令子坐父立君面北臣面南等。岂有序邪。今观
天命。乃如此也。疏亦犹等者。谓天命既不以贤愚为
序。不以长幼为伦。不以善恶为偕。不以仁暴为等。故
吉凶参差。祸福殊错。不得以理求。不可以道验。故如
无恒之人不可占知唯定也。论语云。南人有言。曰人
而无恒。不可以巫医。(南国人也。言巫医不能治无常之人)子闻之曰。善
夫。(善南人之言)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巳矣。(郑玄
曰。所以占者。占吉凶也。无恒之人易所不占)此意明。人无定志。善恶无准。
吉凶无在。占者占其神情。神情无宗。故不可占。(俗谚云此
人无主人翁)今言天亦如此。赏罚无当。只欲一向谓为颠
倒之人。又有守行者贵。无行者贱。有德者富。无德者
贫等。又似当也。当不当开无定宗旨。故不可占。疏何
有福善益谦等者。今相对擿句释之。谓福祸善淫。(淫恶)
益害谦盈赏罚等五对。初二对者。书云天道福善祸
淫。谓良善者福之。淫恶者害之。次二对者。易谦卦云。
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亏盈而益谦。
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
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终也。象曰。地中有
山谦。疏况故生等者。夫诡类殊种。升错万端。相食相
残。无物不作。相陵相矫。庶类尽然。既若是天。即非物
矣。且一物之命。杀一人之牵。尚以为无道至痛之极。
况故生万物。以相残害敢食耶。则天为不仁之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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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之极也。虽辨才盖代智力绝伦。亦能谈其万一之
恶也。故次结云。岂非无道之极乎。注爪牙等者。先结
岂非巳下之言。今始却释注者。先要承上句文势。以
相残害之言。便且结之也。注中之言。待兼巳。次疏文
展而释之。因广显上残害之义。疏易曰天地下。乃至
贼之以死。何用生之者。谓既以生为德。而复贼之。其
上天不能终其德也。德不能终何德之有。夫天为杀
害之根。气为祸乱之本。至如水旱虫霜疾疫祸乱。无
时不有。由此观之。天之所为。自相尅贼。永不符同也。
且不符之。行人尚弃之。况天取而为之乎。且天生爪
牙蹻捷之类。(师子虎豹猫狸等)以搏噬于毛群。生觜距隼击
之俦。(鹰鹘等也)以吞食于于羽族。生修喙长鳍之物。(水中能吞
啖之物)以残害水性。生鸡鸟燕雀之属。以喰啖于虫豸。
生华夷畋渔也。弋猎有生之类。以充庖厨。生蛇鸩蜂
虿。以毒螫于众庶。(此上释残害义。此下承势释天生之死之等文)生桀纣盗
蹠。以乱于天下。生尧舜周孔。以理于宇内。故生则有。
不生则无。今天既生之矣。欲使无之焉可得乎。然则
理之与乱。毒之与害。生之与杀。安之与危。皆出于造
化。而成于天地。非物之所为也。非物所为。而计于物。
是不本其所矣。疏又既祸下至不当者。据上所说。则
祸乱毒害。非天不成。残杀暴虐。非化不就。就由化就。
归罪于人。成自天成。责过于物。是盆其室。而怒于市。
无以异也。夫惨虐自天。祸乱由命。则圣人设教。责人
不责天。罪物不罪命。是言之不当者也。夫生死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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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充厨。岂非死耶。龁草饮水。马之性也。甘蝶嗜鼠。
岂是情乎。苟啖肉者皆性。充厨者皆命。则虎豹之性。
性非命乎。苟命是天命。性是天性。则食物害生。非虎
豹之不仁也。畋猎杀伐。非圣人之不义也。反噬反逆。
非枭镜之不孝也。碜酷乱虐。非桀蹠之罪也。斯皆出
于天地。非物之所为也。由是观之。不仁不义不孝不
慈。乃天地自然之理。天地之理。而圣人违之。以罚戮
于不孝不义。是不知罪之不由于物矣。不由物而归
罪于物。由天而不归罪于天。是圣人之教。反于天也。
反于天。则不法于天矣。故云不当。又论语云。恶利口
之覆邦家。此亦当非。何者以邦家覆由天命。何关利
口。若由利口。则无天命。尚书曰。惟皇上帝降众于人。
若有恒性克绥厥繇惟后夫天与恒性。则不可改矣。
故贤君能绥。暴君能乱。乱之既非。则绥之不为是。苟
以绥为是。则乱之不为非矣。夫天生聪明。以理万性。
则愚暴之君匪天生乎。天生愚暴。以享富贵。则愚暴
聪明悉由于天。理之与乱。总归于命。不在人矣。疏然
则诗刺下。此意云。既一切由天。只合刺天赞天。安上
移风亦皆是天。何关礼乐。(具云。安上治人。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也)
今乃归功于王道礼乐。岂是举天等耶。若夫欲崇天
道。永保天命。则不得伤叹讽剌怨讟谤议以尤于人
也。夫理苟为是。是不在人。乱苟为非。非不在物。圣人
奚故毁故嘉而理乎。孔子曰。不怨天。不尤人。吾不信
也。观虎豹之搏噬。知为恶之不在人。见麟凤之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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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为善之非物。(皆是天命故非人物)睹枭镜之凶逆。识不孝之
天然。视慈乌之反哺。验忠顺之自性。故曰吉凶由命。
善恶本天。夫形貌万珠。善恶千品。既知形貌之非物。
则验善恶之不在人矣。若善恶在人。则无生非命。而
犹推天。岂非谬乎。

疏外计自然下。第三段也。彼为此计者。意云。生死废
起。咸皆出于虚无。成于无为。故出无从出。是谓恍惚。
生无从生。是谓杳冥。其来无迹。其往无涯。无门无房。
四达之遑。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明。
万物不得不昌。此其道欤。是故。出无本入无窍。无本
而自生。无窍而自死。夫无本无窍者。虚无也。虚无不
为而自生。虚无不作而自出。故曰万物职职皆从无
为以殖。然则无为者天之机。虚无者天之门也。天门
无有。不得求于有。天机不为。不得寻于为。不为故无
所不为。无有故无所不有。是以运量万物而不遗。聚
散万物而不穷。覆载天地而不劳。刻彫众形而不巧。
由此推之。自然者不藉为作。自化者不藉因缘。咸出
于虚无。生于无为。夫无为而成。不劳规矩。虚无而出。
不假钩绳。是故自生自化。其理巳备。自成自长。其事
巳足。故曰巳而不知其然。谓之道。是以儒墨性异。不
可相为。相为则失真。贤愚性异。不可相易。相易则亏
命。尧桀性异。不可相非。相非则损质朴。由是推之。天
理自然。不假修学。修学则是人之所为。非天之所为
也。犹以绳为直。以钩为曲。以胶附离。以索约束。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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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也。夫钩绳规矩之所为。损其天然。仁义圣智之所
为。毁其真性。夫毁真以仁。故不须仁。损天以绳。故不
须绳。不须绳者。任天状之自直。不须钩者。任天状之
自曲。曲直自然不待钩绳。则人各有性。性各有天。不
劳仁义。是故任天者。不藉修。因理者不待求。故曰为
道者曰损。绝学者无忧。此之谓也。是以天不为而自
运。地不为而自处。此其义也。若乃因心之所成。从修
之所得者。非天非真。是以圣人绝弃而不用也。故曰
乌玄等也。麟凤者。麟麒凤凰也。性皆驯善。不伤损于
物。馀乌玄等皆可知也。悉是自然之状。疏非之曰下。
无因缘处悉应生者。顿出遍生之过也。如谷芽茎无
种子。是无因处。无水土人巳是无缘处。应生化者。应
生谷芽等也。悉者。一切物皆如此也。谓遍虚空界乃
至十方山川水陆等。一切世界种子水土等。尽应一
时生。粟芽豆芽麦芽瓜果草木男女禽兽虫豸等。一
切有情无情千品万类之物。以无因缘自然生处。如
上等处。皆无因缘生故。今既现见无本因缘之处。皆
不生化。即自然之理破矣。疏石应生草等者。明此法
因缘复不生彼法。以显各各因缘不杂乱。为正因缘
也。谓畜生所生不取人生之因缘。人生因缘不关草
等石等。是故石中无草因缘。不生于草。草中无人因
缘。不生于人。人中不生于鱼等。一一皆例说。今现见
石不生草等。即知互用此彼因缘。犹不能生。况都无
因缘而能生耶。疏又应生无前后起无早晚者。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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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之过也。谓既无因缘处。自然而生者。且如正月一
日。便合有谷麦麻豆及□□初一时齐生。人畜等亦
尔。不应谷待三月四月荞豆待六月七月麦待九月
十月等。以不假因缘。自然能生。何所待耶。疏神仙等
者。就彼宗行解相违以破。谓彼立教云。一切自然而
生。自然而得。不因修习。若如此者。则自然神仙。而承
习彼教之徒。何必烧鍊还丹。采种灵药。吐纳津气。服
食蔘苓等耶。自然太平。何必立君臣设风政而治之
耶。自然仁义。何必诗书礼乐教习耶。故云何用立此
教为轨则乎。故知无因自异。大无义也。无缘自殊。殊无
理也。无理之殊。殊无优劣。无义之异。异无衡准。是以
造化无衡准。不可责其所由。天地无优劣。不可诘其
所以。无以而恶类自多。无而由善类自少。由于自化。则
化为善恶根本。圣人贵本。故推万物。出于自化。既出
自化。则善恶类。自化之所为也。圣人奚故进善而默
恶。尊贤而贱愚。录美而弃丑。好富而疾贫耶。若便贫
丑愚恶。皆是自化。圣人疾而弃之。非也。疾弃自化之
所为。则自化为非理矣。自化非理故。善少而恶多。贵
少而贱多。富少而贫多。美少而丑多。此自化之非理
也。由其非理故。圣人取其非理。而疾弃之。若其是理。
圣人何故疾弃之乎。且疾弃自化之所为。不及疾于
自化矣。今不疾自化。而疾自化之所为。是圣人之不
识本矣。

疏外计元气下。第四段也。文三。一叙。二非。三和会。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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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所引。如文可见。意云。万物唯气。离气无物。禀神于
天。受形于地。故形神者粗妙之质。(故五运云形质之始谓之太极)
妙者清浊之气。散则反至本。聚则成于物。聚散虽异。
而其气一焉。以恒一之气。运造化之功。千转万变。而
未始有极也。礼记说人死云。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
地。故祭者。求诸阴阳之义也。言求阴阳者。既归天地
即归阴阳。阴阳聚又却为人。故不可极。

疏非之下。二非也。于中又三。一无前世失。二无后世
失。三无三性失。初中复四。一指宿习本有难也。所言
欻生等者。谓欻生之神。(欻者从无忽有。不令人觉不知何来也)未曾经
习爱恶喜怒之情虑。若言自然无宿生习种者。则虽
逐境随缘不得而生。何者。以其未曾未虑故也。今幼
少时。逐境随缘。渐渐生爱恶等。则知先巳经习经虑。
由托生历世。废忘前习。今因再遇境缘。爱恶渐渐明
显。岂但是气能如是乎。

▲疏若云欻有等者。二约未
习则无杂也。谓若是神知禀气欻有。先无积习娇恣。
便能随念者。应一切悉能随也。谓逢女色等便爱。遇
技艺便为。见不平能断。对怨亲能辨等。不应待十年
五年方有能为之事。今既不然。即知非欻生便能随
念也。既无随念自成之理。而有缘习转变之道。则禀
气成神。神散归气。不为当矣。由是观之。神知非气。可
以明矣。

▲疏若云初禀下。三指事遮救也。初三句外
救之词。谓前难破云。既未学习。则不能一一随念所
作。即非所熏之气而能所为。彼乃救云。由感物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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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入色也)故能随念。不必宿习。但感无感异。非学不学
殊。故云尔也。疏且婴儿下遮也。婴儿者。苍颉篇云。女
曰婴。男曰儿。亦有作璎。非此字也。言如次生而者。谓
一岁贪相生。二岁瞋相生。三岁娇相生。(相皆去声)未有师
习者。一月无人教令惊畏。而自惊畏。乃至贪瞋娇相
皆尔。据此则不因感物而变易。若云即是外可惊可
贪等物便能感者。何得此物不能感木石令惊等耶。
又不能感达道上智令贪等耶。故知惊畏贪等。定是
无始巳来。相绩心识。随缘业而为人畜等。但宿习种
性。有久近明时之殊。故惊等有渐次。利钝愚智等异。
非自然。无知之气而无能见也。夫元气无知。则不得
生。心神有知。则不得断。不断则相续。相续则非歘生
也。以非歘生。忆念相续。是故孩幼不得师资。不待教
训。而喜怒贪爱。巳自生矣。今不知孩幼由习。而使计
心神自气而出。是违理违教。而相矛楯也。

▲疏鹰犬
下。四以正行邪也。鹰犬宿有搏搦之能。经历几生几
世。不妨废忘。故今世初生小雏之时。性似驯善。纵令
长成。亦未解搏撮。故因依宿种。而调习之。方成所能。
此为正也。若无宿种。但由教习者。如调鸠羊使能搏
噬。此为邪说也。但有其言。终无其事。故云以正斥邪。
搏谓撮搦。噬谓咬啮。

疏又若禀下。第二破无后世失也。文中亦四。今初以
有难无也。鬼神之华。外教及世人。皆许是有。故约此
难之。言灵知者。灵是幽冥不可测度之义。如阴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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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之谓神。非说灵觉佛性而云灵知也。意言鬼神的
有知而不间断。然此知冥寞所知之事不与世同。故
云灵也。夫识与气异故在此矣。

▲疏今有鉴下。二双
彰过未二世也。鉴达前生。追忆往事。即知定有过去
也。鬼神灵知不断。即知定有未来也。追前续后之事。
并在注中。云鲍靘李家者。宋书曰。鲍靘字太玄。东海
人也。生五岁。语父母云。本是曲阿李家儿。年九岁。堕
井死。其母寻访。果得李氏。推问皆符验焉。注昙谛弘
觉者。释昙谛。俗姓康氏。年十馀。遇见关中增䂮。䂮曰
童子何以呼宿士名。谛曰和尚本是我沙弥。䂮甚愕
谛父彤乃具说谛生本末。䂮乃悟。而泣曰。即䂮先师弘
觉法师也。由于此而观。神之相续。未尝绝灭。故得李
死为鲍。犹托往生。觉灭成昙。还论昔事。理虽荒昧。事
甚昭彰。而谓身死神无。还归于气。何欺誷也。注羊祜
指环者。晋太傅羊祜。年五岁时。尝令乳母取先所弃
指环。乳母曰。汝本无此物。于何取耶。祜曰。于东垣边。
弄之。落桑树中。乳母曰。汝可自觅。祜曰。此非先宅。儿
不知处。后因出门。游望遥东行。至李家人主东垣树
中。采得小环。李家惊语曰。此亡儿之物也。云何持去。
祜持环走归。乳母既说祜言。李悲惊。遂欲求祜为儿。
里中解喻。然后乃止。注蒋济子者。楚辞平阿人。魏文
帝时。为太尉。有子。亡巳七年。其妻夜梦见亡儿。苦之
曰我在地下。为太山役。五百年。苦颇甚。言今预单府
南。有孙阿者。太山府君欲召为省录事。愿父母属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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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安乐处。其妻惊觉。涕泣告济。济为人刚强。初不
信之。至明日夜。妻复梦见亡儿。还如前梦之语。而蒋
济遂至领单府南。访得孙阿。即以梦中亡儿之言。嘱
阿。阿曰。若知是当地下。与公子方便。经二月。孙阿病。
一宿而卒。后十日。其妻还见亡儿来告之曰。我在地
下。得太山录事免役。魏时人出别异传。注嬖妾者。小
史云。晋太史魏武子。有󳮫妾。武子疾。命其子。告之曰。
吾死必嫁此妾。无违我言。及疾困。复命颗曰。必杀妾
从我。颗思之曰。吾从父省觉之言。不从昏乱之语。后乃
嫁之。秦以杜回为将罚晋。晋命颗为将拒之。尅明交
战。颗夜梦一人。谓颗曰。将晨早战。我率以助君。必令
取胜。颗问之曰。君是何人。而能见助。答曰。我是将军
亡父妾之父也。感将军不杀我女而改嫁之。故率鬼
兵。以相助尔。颗喜侵晨动战。以击秦兵。杜回为结草
围之。进退无路。为晋师所败。语云鬼役结草。此之谓
也。注苏韶者。晋书曰。苏韶为晋中牟令卒。其侄石节。
每见韶来。与之言语。无异于生平。前后四十馀度来。
节因问曰。死何如生曰。无异耳。节曰要当不如。韶笑
曰。卿后自将知之。节问死者何不归故尸骸。韶曰。譬
如断卿一臂。以投于地。就剥削之。于卿有患否。死尸
骸如此也。苏韶言与生不殊者。将知人死神识不灭
也。又言死去尸骸。如弃断臂。则人之死也。神离人形。
更受鬼形。亦可知矣。注孔子语者。子贡问孔子曰。死
人有知乎。将无知乎。子曰。吾欲言死之有知。将恐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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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顺孙妨生以送死。吾欲言死之无知。将恐不孝之
子弃其父母而不葬。赐欲知死者有知与无知。非今
之急。后将自知之。未晚也。

▲疏故祭祀下。三證成不
断也。夫古之议者。佥以死为无知矣。然而祭祀求祷。
动皆为之。岂非言行之相反耶。若时代寂寥无间无见
而以死为无知者。斯可察。自古巳来。为祸为福。皆有见
闻。故不乏于时矣。然而议者。犹奴鬼神为无知。其言
之盛。强于有知之论。此故不照其本。不达其源。使之
然也。且夫俗以鬼神为无知者。据乎不见。吾之所以
为理證。此亦各据其一端矣。若以不闻不见为无。则
天地之内。不闻不见者。甚众矣。岂可即以不闻不见
为无耶。然而迷者皆同此执。余安能广而解之哉。且
举类以明之耳。疏况死而苏说幽涂事者。刘聪。麟嘉
二年癸亥。东平王约是也。聪之死一宿犹暖。遂不殡
殓。乃苏言。见元海于不周山。经五日。遂从至昆崙山
三日复返于不周山。见诸王公卿将相死者悉在。宫
室甚壮丽。号蒙珠离国。元海谓约曰。东北有遮须夷。
无主久待。汝父为之。父二年当来。来后国中大乱。大相
杀害。家死亡略尽。但可永明辈十数人在耳。汝且还。
后年当来。见汝非迟。不久约辞。而道过一国。名曰倚
尼渠馀国。引约入宫。与囊一枚曰。为吾遗汉皇帝。约
辞而归。置皮囊于几上。俄而苏。使左右几上取囊开
之。有一方白玉。题文曰。倚尼渠国天王。敬信遮须夷
国天王。岁在摄提。当见驰使呈聪。聪曰君审如此。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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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死也。其后约死。屡昼见聪。恶之言。谓太子粲曰。
吾寝疾惙顿。怪异特甚。往以约言为妖。比累日见之。
此儿必来迎吾也。何图人死定有神灵如是。大与。元
年聪死。与此王并葬焉。由此言之。则死而有知。岂为
虚哉。又有死而苏者。相继不绝。皆见幽涂官属受苦
之处。一与内经相应。若今待契苏者。岂虚为此见哉。

疏或死后至饮食者。此事最多。古今皆有。余四十年
中。见闻之者。约二十馀条。于中。询验详审的实者。还
有三五缘。非稽古所得。不敢形于翰墨。况古今多时
耶。况多人见闻耶。任讲者各随见闻而说。勿说接苗
虚得传无根本者也。疏酬恩冤者。酬恩如前结章。酬
冤者。亦令古甚多。谓抂屈杀人被冤魂来雠。唯衣冠
仕人。多说此事。昔有颜之推。依书史纂录古来死后
雠怨之事。文有三卷。名冤魂记。所叙之事。凡七十条。
今取显易处。编录七条于后。窦婴字王孙。汉孝文帝
窦皇后从兄弟子也。封魏其候。为亟相。后乃免相。及
窦后崩。婴益疏薄无势。点点不得志。与大仆灌夫相
列鹿。交结甚欢。恨相知之晚。于时孝景帝。王皇后又
同母弟田鼢为亟相。亲幸纵横。使人就婴求城南田
数顷。婴不与。曰老仆虽弃。亟相虽贵。宁可以势相夺
乎。灌夫亦助怒之。鼢皆恨之。后鼢娶妻。王太后诏。列
候宗室。往贺鼢。灌夫为人狂酒。先尝以醉忤鼢。不肯
贺之。窦婴强与。俱云酒酣。灌夫行酒至鼢。鼢曰。不能
满觞。夫因言词不逊。鼢遂怒曰。此吾骄灌夫之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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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缚夫。谓长史曰。有诏宗室。而灌夫骂座不敬。并奏
其在乡里豪横。处夫弃市。窦婴还谓其妻曰。终不命
灌夫独死而婴独生。乃上书具陈灌夫醉饱事不足
诛。帝召见之。婴与鼢互相言短长。帝问朝臣。两人谁
是。朝臣多言婴是。王太后闻之而怒。而不食曰。我在
人皆淩籍吾弟。我百岁后。鱼肉之乎及出。鼢复为婴。
造作恶语。用以上闻。天子亦以鼢为不真。特为太后
故。论婴及夫弃市。婴晓死詈曰。若为死无知则巳耳。
有知要不独死。度月馀。鼢病一身尽痛苦打击之者。
但号呼叩头谢罪。天子使视鬼者瞻之。见窦婴灌夫
共守笞。鼢遂死。天子亦梦见婴。而谢之。汉世何敞。为
交阯刺史行部。到苍梧郡商要县。暮宿鹊奔亭。夜犹
未半。有一女子。从楼下出。自言妾姓苏名俄字始珠。
本广信县修里人。早失父母。又无兄弟。夫亦丧。有杂
缯百二十疋。乃婢一人名致富。妾孤穷劣弱。不能自
振。欲往傍县卖缯。就同县人王伯。赁车牛一乘。直钱
万二千。载妾并缯。令致富执辔。乃以前年四月十日。
到此亭外。于时日暮。行人既绝。不敢复前。因即留止。
致富暴得腹病。妾往亭长舍。乞浆取火。亭长龚寿。
操刀持戟。来至车傍。问妾曰。夫人从何所来。车上何
载。又夫安在。何故独行。妾应曰。何故问之。寿因持妾
臂曰。少爱有色。宁可相乐耶。妾时怖惧。不肯听从。寿
即以刀刺胁。一剑立死。又杀致富。堀楼下。埋妾弃婢。
取财物去。杀牛烧车。车釭及牛骨。贮亭东空井中。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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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痛酷。无所诉故。来归于明使君。敞曰。今欲发汝尸骸。
此何为验。女子曰。妾上下皆著白衣。青丝履。犹未朽
也。掘之果然。敞乃遣吏。捕寿拷问具伏。下广信县验
问。与娥语同。收寿父母兄弟。皆系狱。敞表寿杀人。若
于常律。不至族诛。俱寿为恶。隐密经年。王法所不能
约。鬼神自许。千载无一。请皆斩之。以助阴杀正报听
之。宋世永康人吕庆祖。家甚温富。尝使一石教子守
视墅舍。以元嘉中。庆祖自往案行。忽为人所杀。族弟
无期。先大舞庆祖钱。咸谓无期所害。无期便赍酒晡
至狂所。而咒曰。若茶酷如此。乃至我魂而有灵。使知
其主。既还至三更。见庆祖来。云近行见教子畦畴不
理。诉当痛治。奴遂以斧破我背。将帽塞口。因齧奴指
悉破碎。便取刀刺我头。曳著后门。初见杀时。起行人
亦在其中。奴今欲叛。我巳钉其头著壁。言毕而灭。无
期平且以告父母。潜视奴所住壁。果有一把发。以竹
钉之。又看其指并破。即录奴诘验。臣伏又同。汝既凶
逆。何以不叛。云头如被系。欲逃不能。诸同见者。事事
故相符。即焚教子并其二息琅琅。诸葛覆。宋元嘉年。
为九真太守。家累悉在杨都。唯将长子元崇述职。覆于
郡病亡。元崇年始十九。送丧欲还。覆门生何缯。贪其
赀货。与伴共推。元崇随水而死。因分其财。尔夜。元崇
母陈氏。梦见元崇还具叙文亡及身被杀委曲。尸骸
流漂。怨酷无双。奉逮累载。一日长辞。衔悲加酷。如何
可说。歔欷不能自胜。又云行速步极。因卧窗下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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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头枕窗。明日视儿眠处。足知非虚矣。陈氏悲怛惊
起。把火照儿眠处。治湿犹如人形。于是举家号泣。便
如发问。于时。徐森之。始除交州。徐道立。为长史。道立
即陈氏姑儿也。具疏所梦。托二徐捡之。徐道立。遇诸
葛。丧照除验。其父子亡日。悉如鬼语。乃收凶二人。即
皆款伏。依法杀之。更差人送丧。达郡东海。徐某甲前
妻许氏。一男名铁臼。而许某。亡甲改娶陈氏。陈氏凶
虐。志灭前妻之子。陈产一男。生而咒之曰。汝若不除
铁臼。非吾子也。因名之铁杵。欲以撞铁臼也。于是摇
打铁臼。备诸苦毒。饥不给食。寒不加絮。某甲闇弱又
多不在。后妻恣意。行其暴酷。铁臼竟以冻饿。病疲而
死。时年十六。亡后旬馀。鬼忽还家。登陈氏床曰。我是
铁臼。实无片罪。横见残害。我母诉怨于天。今得曹府
来取铁杵。当令铁杵疾与我遭苦时同。将云自有期
日。我今停此待之。严如生时。家人宾客不见其形。皆
闻其语。于是恒在屋梁上住。陈氏跪谢。厚颜为设祭
奠。鬼云不烦如此。我今死痛。岂是一餐所能酬谢。陈
氏夜中窃语道之。鬼厉声曰。何敢道。我今当断此屋
梁。闻锯声屑亦随落。拉然有响。如栋实崩。举家走出。
焰烛照之。亦了无异。鬼又骂铁杵曰。汝即杀我。安坐
宅上。以为快耶。当烧汝屋。即见火然烟焰大猛。内外
狼狈。俄尔灭。茅茨俨然。不见亏损。日日骂詈。时复歌
云。桃李华严霜奈何。桃李子严霜早落。亡声甚伤悽。
心是自悼。不得成长也。于时铁杵六岁鬼至。便病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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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大上气妨食。鬼屡打之处青黡。月馀而死。鬼便寂
然。梁武帝。欲为文帝陵上起寺。未有佳材。宣意有司
使加求访。先有曲阿人。姓弘。忘名。家甚富厚。乃共亲
族。多赍财货。住湘州治生。遂经数年。营得一筏林。筏
可长千步。材木壮丽。世所希有。还至南津。被尉孟少卿。
希朝延旨乃加绳墨。弘氏所赍衣裳缯䌽等。犹有残馀。
诬以机道劫掠所得。并初造作过制。非商估所宜结。
正处死。没入其筏。以充寺用。奏遂施行。弘氏临刑之
日。敕其妻子。可以黄纸百张并具笔墨置棺中也。死
而有知者。必当陈诉。又书少卿姓名数十。吞之。可经
一月。少卿端坐。便见弘来。初犹避捍。后稍款伏。但言
乞命。饮血而穴。凡诸狱官及主。尽舍人。预此狱事。及
署奏者。以此弘殁未出一年。零落皆尽。皇基寺。营搆
始讫。天火烧之。略无纤芥。所理柱木。亦入地成灰。江
陵陷时。有关内人梁元晖。俘获一士夫姓刘。泣曰新
城失其名字。此人先遭侯景乱丧失家口。唯馀小男。
年始数岁。躬自担抱。又著连枷。值雪泥涂。不能前进。
元晖逼令弃儿。刘君爱情。以死为请。遂强夺取。掷之
雪中枝拍之下。驱蹙使去。刘乃步步回首。号叫断绝。
辛苦顿弊。加以悲伤。数日而死。死后元晖日日见刘
申呼索儿。因此得病。虽复对之悔谢。来诛不巳。元晖
载病。到家卒。略叙七段。馀者皆例然。或有憾积怨深
竟为淫疠。论情诉屈。托助求申。灵应寔多。故无虚也。
岂死者妄为此异哉。又有巫觋。见人先祖父母。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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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状及生平言说。一无差参。岂巫能诈。为其说哉。疏
乃邪病咒禁而愈者。有邪病。符书打拍发遣。即得瘳
愈。此事人间甚多。见闻既众。不必繁叙。又缘此事于
楚夏吴越法则各殊。不可具叙天下厌禳鬼神之风
俗也。各随所见而说。况后大理可寻。而是非可辨乎。

疏等耶者。都结。等者等馀所不说者。耶之一字。贯于
况死而苏下四句。应于况字也。合有四个耶字。今以
一贯之。读疏者应从况字直至耶字。都为一句。作声
势读之。然后分为四节说之。注王死云云者。汉时有
王死。作无鬼论。今取其中语。而破之。王死曰。以田鼢
心负懔恨。病乱妄见。凡人疾病则畏惧。惧则妄想。妄
想虚见。今答曰。若田鼢虚见。不当呼诺伏罪。岂有虚
见。而身得痛者乎。心应妄想见而妄想得痛也。若虚
见者。武帝令视鬼者瞻之。见窦婴灌夫两人共守笞
之。岂巫者亦病乱妄见乎。若以巫者亦妄见。不当断
见形状一与病者同也。将病者能使虚见有形。令巫
者见之乎。若其不能。巫者不应有所见也。由此而言。
执虚见。以为无鬼。未见其得。更有数番。如别卷说。设
其田鼢事之无由。如前引冤魂志五段中第一科说。

▲疏问若人死下。四问答通妨也。此亦答王死问之
缘。疏取意用之。不具其文。故直言问答标人科文也。
难意云。夫天地开辟。若人死辄为鬼。则道路上一步
一鬼也。鬼宜见数百千万满堂盈庭填塞巷路。不宜
徒见一两人。答夫人死为鬼。鬼死为牛。牛死为鱼。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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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为天。天死为鬼。鬼死复为人。随业变化。不拘一类。
六道轮回。未始有极。岂可人独有死而鬼无死乎。若
鬼长不死。则可如来论也。

疏且天地之气下。大文第三。难无性失也。谓若有知
之类。即禀阴阳之气。无知之物。则不禀气。则知与无
知各异。今既俱禀阴阳。不待为异。何故草木无知。人
畜有知。据此则知。是心神不关气也。若云人畜禀阴
阳气多。草木禀少。故无知者。即应草木知少。人畜知
多。今既不尔。何言气知。且神有贤愚善恶千差。而阴
阳气中岂有此千差耶。夫识与气异故。在气无知。在
识有知。岂混之于一气哉。经曰四大合散唯心为本。
在三界中。独来独去。无一随者。据此即知。非气为本。
若气而生。心心复不合善恶等别。若善恶亦气。则不
因习学。既不因习。何用孔老设教令习学仁义改恶
为善耶。

疏由是而观下。第三和会内外二教不相违也(由各执一。
故见相违)言附气者。心识有人畜等业。则托附阴阳之气。
而为身也。谓识是正因。气是助缘。心识能知一切境。
能作种种事。阴阳气则能成骨肉躯质。如注所说。故
论云。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也。言世世传续者。如
广弘明集。沈约云。此众生之为佛性。寔在其知性常
传也。谓心神。无垢巳来。曾受千千万万身。曾弃千千
万万身。每一受身。皆禀于气。故云传续也。从故仁暴
由尧桀下。却成是立儒道二教训习有益之深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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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依此解之。则如前所破。有种种过失。教之益不
成。则知三教皆是圣人施设。文异理符。但后人执文
迷理。令竞起毁誉耳。

疏二显是者。大文第二段也。前对外非。但将法相宗
教略与和会早巳无违。令直据了义实教本末。兼法
相权教等。悉皆会取。以成正义。故立显是。文中二。一
正显也。此义具在悬谈第四门分齐幽深之中及普
贤章五教唯心义门中具说。要叙即捡。或但指文不
叙亦得。或取意便略销此文亦得。文亦显在。

▲疏故
远公下。二引證也。言由其道者。道谓道径门户。非谓
至道。意言因缘所感之身岂不由从道径。而乃无端
忽有此身耶。惑网者。惑是烦恼。烦恼如罗网。缠缚众
生。求出不得。渊者。至深之水。众累者。一切业报。业报
二种。是大患累。令诸有情受众多苦也。府是众物积
集之处。论语注云。藏财货曰府。故人众都邑。称之曰
府。二理等者。无明发业。贪爱润业。二种道理。皆潜为
心神之作用。迷者不觉。故云冥也。吉凶等事。不出此
二也。无明掩照者。根本不觉。迷于本觉也。情想等者。
情想是业相转相及二粗相。外物是境界相。初迷真
起似。即为无明为因生三细。后迷似执实。即智及相
续执于转相。我执于境界为法。贪爱等者。流谓能润。
性谓业种。成形谓受异熟之身。彼我等者。既是我身
为身。此则馀物皆彼故。封执系著。馀文易解(上来释义竟)
圆觉经大疏释义钞卷第九(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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