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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第 513c 页
圆觉经大疏释义钞卷第三(之上)(终第八修證阶差门)
终南山草堂寺沙门 宗密撰
疏第三陈隋下。四教也。于中二。初立。后判。初中。天台
传云。陈隋二代三帝门师。谓陈朝一帝即是后主。
隋有二帝。即文帝炀帝。炀帝为晋王时。即请为菩萨
戒师。终于炀帝之时。故云陈隋二代。天台山名。举处
辨人。僧名智顗。帝为立号智者。美其德也。即南岳思
大师弟子。故娄虚舟侍即云。自佛教东流。秘密斯阐。
思大师之所證。智者大师之所弘。故思大师一见。便
云昔日灵山同听法华。宿缘所追今复来矣。呈心云。
非汝不證。非我不知。师资传芳。具如传记。缘此疏中。
每因辨顿渐权实教理。数引四教。故此叙之。文中二。
先正立四教。后通相料简。前中。四教即为四别。每教
皆有三。即一立名。二所诠。三所被。其四教所诠。即四
种四谛。一生灭四谛。二无生四谛。三无量四谛。四无
作四谛。广如释华严四谛品疏及净业菩萨章中。略
如次下即释。今初。三藏之名如注所释。更有妨难。如
此章末具有通释。疏明因缘下。因缘之言通于四教。
因缘故生灭。因缘故即空。因缘故假名。因缘故中道。
因缘为主。故四教皆带因缘之言。生灭四真谛理者。苦
以逼迫为义。集以增长生死为事。道以除患为功。灭
以累尽为名。有苦可知。有集可断。有灭可證。有道可
修。迷则苦集生而真道灭。悟则苦集灭而正道生。有
可生灭。故云生灭四谛。苦定是苦等。故得名真。疏正
终南山草堂寺沙门 宗密撰
疏第三陈隋下。四教也。于中二。初立。后判。初中。天台
传云。陈隋二代三帝门师。谓陈朝一帝即是后主。
隋有二帝。即文帝炀帝。炀帝为晋王时。即请为菩萨
戒师。终于炀帝之时。故云陈隋二代。天台山名。举处
辨人。僧名智顗。帝为立号智者。美其德也。即南岳思
大师弟子。故娄虚舟侍即云。自佛教东流。秘密斯阐。
思大师之所證。智者大师之所弘。故思大师一见。便
云昔日灵山同听法华。宿缘所追今复来矣。呈心云。
非汝不證。非我不知。师资传芳。具如传记。缘此疏中。
每因辨顿渐权实教理。数引四教。故此叙之。文中二。
先正立四教。后通相料简。前中。四教即为四别。每教
皆有三。即一立名。二所诠。三所被。其四教所诠。即四
种四谛。一生灭四谛。二无生四谛。三无量四谛。四无
作四谛。广如释华严四谛品疏及净业菩萨章中。略
如次下即释。今初。三藏之名如注所释。更有妨难。如
此章末具有通释。疏明因缘下。因缘之言通于四教。
因缘故生灭。因缘故即空。因缘故假名。因缘故中道。
因缘为主。故四教皆带因缘之言。生灭四真谛理者。苦
以逼迫为义。集以增长生死为事。道以除患为功。灭
以累尽为名。有苦可知。有集可断。有灭可證。有道可
修。迷则苦集生而真道灭。悟则苦集灭而正道生。有
可生灭。故云生灭四谛。苦定是苦等。故得名真。疏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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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下。鹿苑初转法轮。拘邻五人见谛成道等。但有小
乘得道。未有大乘得道。故云正教小乘。傍化菩萨者。
智度论云。佛于阿含中。虽为弥勒授记。亦不说种种
菩萨行故。菩萨于□为傍也。
▲疏二通教等者。即以
同释通。故法华云。我等同入法性。肇公云。三乘同观
性空而得道也。即三兽渡河。一水无二义耳。疏明因
缘等者。从缘生法无性即空。非色败坏然后云空。亦
不要析故破云即空。若约中论偈四句。初教即因缘
所生法。此教即空。我说即是空。第三亦名为假名。第
四亦是中道义故。此云因缘即空。空无生四真谛理
者。第二重四谛也。谓解苦无苦。名为苦谛。解集无和
合。名为集谛。解灭无灭。解道无道。四谛性空。本无生
灭。不同初教有可生灭。是大乘初门者。简非深极。言
初门者。以空遣妄有。未彰钞有中道义故。正为菩萨
者。双明二空故。傍为声闻者。初以空门。遣荡小乘执
心。令渐通泰。故云傍通。注大品等者。双證名及所被
机。既三乘当学。故是通教三同禀也。二乘既学。即傍
为也。云何欲得三乘当学般若。如云了法无生名般
若。若有声闻学无生。便云一切诸法皆悉空寂。无生
无灭。无大无小。无漏无为。如是思惟。于严土利他。不
生喜乐。但欲趣寂。故成声闻乘。若闻无生。知从缘生
故无生。从缘灭故无灭。无生无灭因缘常理。如此学
者成缘觉乘。若闻无生。便知一切诸法本自不生。今
则无灭。即生灭而无生灭。故不碍于生灭。灭恶生善。
乘得道。未有大乘得道。故云正教小乘。傍化菩萨者。
智度论云。佛于阿含中。虽为弥勒授记。亦不说种种
菩萨行故。菩萨于□为傍也。
▲疏二通教等者。即以
同释通。故法华云。我等同入法性。肇公云。三乘同观
性空而得道也。即三兽渡河。一水无二义耳。疏明因
缘等者。从缘生法无性即空。非色败坏然后云空。亦
不要析故破云即空。若约中论偈四句。初教即因缘
所生法。此教即空。我说即是空。第三亦名为假名。第
四亦是中道义故。此云因缘即空。空无生四真谛理
者。第二重四谛也。谓解苦无苦。名为苦谛。解集无和
合。名为集谛。解灭无灭。解道无道。四谛性空。本无生
灭。不同初教有可生灭。是大乘初门者。简非深极。言
初门者。以空遣妄有。未彰钞有中道义故。正为菩萨
者。双明二空故。傍为声闻者。初以空门。遣荡小乘执
心。令渐通泰。故云傍通。注大品等者。双證名及所被
机。既三乘当学。故是通教三同禀也。二乘既学。即傍
为也。云何欲得三乘当学般若。如云了法无生名般
若。若有声闻学无生。便云一切诸法皆悉空寂。无生
无灭。无大无小。无漏无为。如是思惟。于严土利他。不
生喜乐。但欲趣寂。故成声闻乘。若闻无生。知从缘生
故无生。从缘灭故无灭。无生无灭因缘常理。如此学
者成缘觉乘。若闻无生。便知一切诸法本自不生。今
则无灭。即生灭而无生灭。故不碍于生灭。灭恶生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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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智兼济。成菩萨乘。同学一无生而成三乘故。若欲
成自乘。当学无生般若。又如无所得是般若。罗汉得
之。实无有法名阿罗汉。缘觉得之不得缘相。菩萨得
之心无挂。以无所得能得菩提故。岂三乘同禀般若。
以此义推。则三乘人同学二空也。而云等者。具云。欲
得缘觉乘。当学般若波罗蜜。欲得菩萨乘。当学般若
波罗蜜。此明般若能成一切道果也。难曰此通别教
名。依智论共般若不共般若。以何立不。二名共教。二
名不共教。而云通别耶。答曰。通则上通则圆。下通二
乘。远近俱通。共但共小。得近无远。故名通耳。别有二
义。不名不共。次下当释。又通者。教理智断行位因果
皆通。深浅不同。于此般若。唯共于浅。教通者。三乘同
禀。因缘即空之教。理通者。同见偏真之理。智通者。同
得巧度一切智。断通者。菩萨界内惑断见思同也。行
通者。见修无漏行同也。位通者。从乾慧地乃至辟支
地佛位法同也。因通者。九无碍同也。果通者。九解脱
二种涅槃果同也。通义虽八因教方知。故名通教。馀
教例知。
▲疏三别教下。文中分二。先正释。后不名下。
通妨难。初中因缘假名者。当论第三句无量四真
谛理。即第三四谛。言无量者。若无量相。非诸声闻缘
觉所知。集灭道各有无量相等。如菩提树等之数及
华严四百亿十千之数。疏不名不共下。二通妨难。初
牒疑情。谓有一难言。既言别即不共。便是智论不共
般若。何不名为不共教耶。故此释云兼欲等也。以别
成自乘。当学无生般若。又如无所得是般若。罗汉得
之。实无有法名阿罗汉。缘觉得之不得缘相。菩萨得
之心无挂。以无所得能得菩提故。岂三乘同禀般若。
以此义推。则三乘人同学二空也。而云等者。具云。欲
得缘觉乘。当学般若波罗蜜。欲得菩萨乘。当学般若
波罗蜜。此明般若能成一切道果也。难曰此通别教
名。依智论共般若不共般若。以何立不。二名共教。二
名不共教。而云通别耶。答曰。通则上通则圆。下通二
乘。远近俱通。共但共小。得近无远。故名通耳。别有二
义。不名不共。次下当释。又通者。教理智断行位因果
皆通。深浅不同。于此般若。唯共于浅。教通者。三乘同
禀。因缘即空之教。理通者。同见偏真之理。智通者。同
得巧度一切智。断通者。菩萨界内惑断见思同也。行
通者。见修无漏行同也。位通者。从乾慧地乃至辟支
地佛位法同也。因通者。九无碍同也。果通者。九解脱
二种涅槃果同也。通义虽八因教方知。故名通教。馀
教例知。
▲疏三别教下。文中分二。先正释。后不名下。
通妨难。初中因缘假名者。当论第三句无量四真
谛理。即第三四谛。言无量者。若无量相。非诸声闻缘
觉所知。集灭道各有无量相等。如菩提树等之数及
华严四百亿十千之数。疏不名不共下。二通妨难。初
牒疑情。谓有一难言。既言别即不共。便是智论不共
般若。何不名为不共教耶。故此释云兼欲等也。以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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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义。一不共二乘。非不共佛中道圆教之理。二历
别不融。故名为别。若云不共。不兼后义。故云兼欲简
非圆故。疏以一因下。出非圆之相。一因迥出者。对他
显别。不同通教三乘通修。今一通出离。迥超二乘。亦
离二边。以显中道故。一果不融下。当法明别。于中。言
一果不融者。明果别。谓三德三身各不融故。不能一
德一切德等故。历别而修者。当体以明因别。修布施
时非戒等故。初地不知二地功德等故。不得因果圆
融者。因果互望不融。不能因谈果海果彻因源故。
▲疏
四圆教者。所诠中。略无作四谛之言。言不思议因缘
二谛中道者。即中论第四句亦是中道义。而言不思
议者。佛性中道故。又因缘即空。不可作因缘思。即似
故。不可作空思。即中故。不可作二思。即一而三。即三
而一。为不思议因缘二谛。即真俗二谛。为欲成中道
之义。故云二谛。不云四谛。言中道者。即非一义谛。是
为三谛义也。又融二谛。即是中道。不似通教多约真
谛别教多约俗谛。言事理具足者。通多约理。别多约
事。圆中举事。乃是即理之事。举理。乃是即事之理。无
理不明。无事不具。言不偏者。谓非偏真。又不滞一边
故。不别者。谓不应别。必须融摄故。馀义如前大意合
离中辨。疏最上利根者。即圆融之机故。华严晋译经
云。显现自在力。为说圆满经。无量诸众生。悉受菩提
记。即当新经七十三也。文云。佛为说修多罗。名圆满
因轮。偈中云。彼佛知众根将熟。而来此会化群生。显
别不融。故名为别。若云不共。不兼后义。故云兼欲简
非圆故。疏以一因下。出非圆之相。一因迥出者。对他
显别。不同通教三乘通修。今一通出离。迥超二乘。亦
离二边。以显中道故。一果不融下。当法明别。于中。言
一果不融者。明果别。谓三德三身各不融故。不能一
德一切德等故。历别而修者。当体以明因别。修布施
时非戒等故。初地不知二地功德等故。不得因果圆
融者。因果互望不融。不能因谈果海果彻因源故。
▲疏
四圆教者。所诠中。略无作四谛之言。言不思议因缘
二谛中道者。即中论第四句亦是中道义。而言不思
议者。佛性中道故。又因缘即空。不可作因缘思。即似
故。不可作空思。即中故。不可作二思。即一而三。即三
而一。为不思议因缘二谛。即真俗二谛。为欲成中道
之义。故云二谛。不云四谛。言中道者。即非一义谛。是
为三谛义也。又融二谛。即是中道。不似通教多约真
谛别教多约俗谛。言事理具足者。通多约理。别多约
事。圆中举事。乃是即理之事。举理。乃是即事之理。无
理不明。无事不具。言不偏者。谓非偏真。又不滞一边
故。不别者。谓不应别。必须融摄故。馀义如前大意合
离中辨。疏最上利根者。即圆融之机故。华严晋译经
云。显现自在力。为说圆满经。无量诸众生。悉受菩提
记。即当新经七十三也。文云。佛为说修多罗。名圆满
因轮。偈中云。彼佛知众根将熟。而来此会化群生。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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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神变大庄严。靡不亲近而恭敬。佛以一音方便说。
法灯普照修多罗。无量众生意柔软。悉蒙与授菩提
记。义则大同。文有小异耳。注教理智断行位因果皆
别皆圆者。谓别圆各有教等八事。别教八者。一教别。
谓恒沙佛法别教菩萨不通二乘。二理别。藏识有恒
沙俗谛之理。三智别。道种智也。四断别。三界外尘沙
见修无明断也。五行别。历劫修诸波罗蜜自行化他
之行也。六位别。谓三十四心伏无明是贤位。十地发
真断无明是圣位。是位别也。七因别。无碍金刚之因
别也。八果别。解脱涅槃四德异二乘也。圆中八者。一
教圆。正说中道言教不偏也。二理圆。中道即一切佛
法也。三智圆。一切种智也。四断圆。不断而断无明惑
断也。五行圆。一行一切行也。六位圆。从初住一地具
足诸地功德也。七因圆。双照二谛自然流入也。八果
圆。妙觉不思议三德之果。不纵不横不并不别。故云
圆也。则教等皆圆。
疏然此四教下。第二通相料简。于中四。一立教所因。
二彰其所释。三用四仪式。四通立名难。今初。然依中
论三观之偈。而用此偈。有三重不同。一则一教之中。
各成三观。如前大意合离中辨。二四句各配一教。如
向立教中明。三离合用之。以成四教。如今文是。如云
从假入空。义同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从空入假
者。义当亦为是假名。以连第二空句故。从假入中者。
义当亦是中道。义以连上假名句故。今合初二句。成
法灯普照修多罗。无量众生意柔软。悉蒙与授菩提
记。义则大同。文有小异耳。注教理智断行位因果皆
别皆圆者。谓别圆各有教等八事。别教八者。一教别。
谓恒沙佛法别教菩萨不通二乘。二理别。藏识有恒
沙俗谛之理。三智别。道种智也。四断别。三界外尘沙
见修无明断也。五行别。历劫修诸波罗蜜自行化他
之行也。六位别。谓三十四心伏无明是贤位。十地发
真断无明是圣位。是位别也。七因别。无碍金刚之因
别也。八果别。解脱涅槃四德异二乘也。圆中八者。一
教圆。正说中道言教不偏也。二理圆。中道即一切佛
法也。三智圆。一切种智也。四断圆。不断而断无明惑
断也。五行圆。一行一切行也。六位圆。从初住一地具
足诸地功德也。七因圆。双照二谛自然流入也。八果
圆。妙觉不思议三德之果。不纵不横不并不别。故云
圆也。则教等皆圆。
疏然此四教下。第二通相料简。于中四。一立教所因。
二彰其所释。三用四仪式。四通立名难。今初。然依中
论三观之偈。而用此偈。有三重不同。一则一教之中。
各成三观。如前大意合离中辨。二四句各配一教。如
向立教中明。三离合用之。以成四教。如今文是。如云
从假入空。义同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从空入假
者。义当亦为是假名。以连第二空句故。从假入中者。
义当亦是中道。义以连上假名句故。今合初二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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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教。通用四句。为别圆两教。言从假入空析体异
者。谓观因缘假有之法皆悉空寂。云何知空。若云色
者。唯五根五境及无表。此十一色合成色蕴。故色蕴
空。又于此中。一推徵。谓一眼色从八微生。假合成色。
折至极微。都无实色。故曰色空。此名析法成藏教也。
若云因缘所生。即无自性。举体即空。不须析破。故净
名云。色性自空。非色败空。体达此色有来即空。故云
体法明空。有通教起也。疏从空入假等者。即三观逦
迤。故成别教。谓先观真谛本来空寂。出观入俗涉有
化生净佛国土等。故云从空入假。由入假故。又多流
散。次观中道。动寂无二。远离空有动寂二边。三观不
在一时。故名别教。疏三观一心中得有圆教起者。即
空即假即中。即一而三。即三而一。非先非后。非一非
三。亦如前文大意合离中第四义说。
▲疏又此四教
不局下。第二辨其所释简异馀师。馀师或云。般若是
空教。法华是中道教。涅槃是常住教。此是圆教。此是
偏教。局定一经。今则不尔。故云一部之中容有多故。
而言容有者。不必皆具。谓每部经中。或唯一教者。或
二或三或具四者。且如净名一经。自具四教者。经云。
诸仁者。是身无常无强无力无坚。速朽之法。不可信
也等。即藏教也。迦旃延章云。不生不灭是无常义等。
即通教也。富楼那章云。无以秽食置于宝器。无以琉
璃同彼水精。大非小分。即别教也。须菩提章云。不断
淫怒痴。亦不与俱。不坏于身。而随一相。不灭痴爱。起
者。谓观因缘假有之法皆悉空寂。云何知空。若云色
者。唯五根五境及无表。此十一色合成色蕴。故色蕴
空。又于此中。一推徵。谓一眼色从八微生。假合成色。
折至极微。都无实色。故曰色空。此名析法成藏教也。
若云因缘所生。即无自性。举体即空。不须析破。故净
名云。色性自空。非色败空。体达此色有来即空。故云
体法明空。有通教起也。疏从空入假等者。即三观逦
迤。故成别教。谓先观真谛本来空寂。出观入俗涉有
化生净佛国土等。故云从空入假。由入假故。又多流
散。次观中道。动寂无二。远离空有动寂二边。三观不
在一时。故名别教。疏三观一心中得有圆教起者。即
空即假即中。即一而三。即三而一。非先非后。非一非
三。亦如前文大意合离中第四义说。
▲疏又此四教
不局下。第二辨其所释简异馀师。馀师或云。般若是
空教。法华是中道教。涅槃是常住教。此是圆教。此是
偏教。局定一经。今则不尔。故云一部之中容有多故。
而言容有者。不必皆具。谓每部经中。或唯一教者。或
二或三或具四者。且如净名一经。自具四教者。经云。
诸仁者。是身无常无强无力无坚。速朽之法。不可信
也等。即藏教也。迦旃延章云。不生不灭是无常义等。
即通教也。富楼那章云。无以秽食置于宝器。无以琉
璃同彼水精。大非小分。即别教也。须菩提章云。不断
淫怒痴。亦不与俱。不坏于身。而随一相。不灭痴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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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脱等。皆即圆教。故具四也。涅槃亦具四馀。或三
二一。不能一一繁引故。彼师说诸经。于四教有兼。但
对带等四类也。具如别卷引说。
▲疏又更以四种下。
第三用四仪。或复成八教。谓一顿教。二渐教。三不定
教。四秘密教。初教。即华严经。初成顿说故。二即始从
鹿苑终至双树。三乘一乘并称为渐。若约化法。顿教
摄二。谓同及别。渐教具四。谓藏通别圆。然初顿渐二
教。本是刘虬所立。以南中诸师加于不定。添成三教。
后不定秘密二教。即于前不定教中开出。而与前不
定不同。谓此从一音异解中。分成此二。净名云。佛以
一音演说法。众生各各随所解。普得受行获其利。斯
则神力不共法。释曰。若互相知。名为不定。谓各闻不
同。即所说不定也。谓闻大者知彼闻小。闻小者知彼
闻大。故名不定。故注云互知也。若互不知。即名秘密
故。注云互不也。谓若闻大乘者不知彼人闻小。小即
于闻大者为秘密。闻小不知彼闻大。大即于闻小者
为秘密。此之二教所说化法。俱通藏通别圆故。顿中
唯二化法。馀三具四教法。是故以化仪取。华严之圆
是顿中之圆。法华之圆是渐中之圆。渐顿之仪二经
则异。圆教化法。二经不殊。大师本意。判教如是。又詺
圆教。亦名为顿。故云圆顿止观由此。所谓华严名为
顿顿。法华名为顿渐。以是顿仪中圆顿渐仪中圆顿
故。
▲疏初对外下。第四通立名难也。谓华严刊定记
慧苑法师。与作四种过失。一滥涉大乘失。以大乘亦
二一。不能一一繁引故。彼师说诸经。于四教有兼。但
对带等四类也。具如别卷引说。
▲疏又更以四种下。
第三用四仪。或复成八教。谓一顿教。二渐教。三不定
教。四秘密教。初教。即华严经。初成顿说故。二即始从
鹿苑终至双树。三乘一乘并称为渐。若约化法。顿教
摄二。谓同及别。渐教具四。谓藏通别圆。然初顿渐二
教。本是刘虬所立。以南中诸师加于不定。添成三教。
后不定秘密二教。即于前不定教中开出。而与前不
定不同。谓此从一音异解中。分成此二。净名云。佛以
一音演说法。众生各各随所解。普得受行获其利。斯
则神力不共法。释曰。若互相知。名为不定。谓各闻不
同。即所说不定也。谓闻大者知彼闻小。闻小者知彼
闻大。故名不定。故注云互知也。若互不知。即名秘密
故。注云互不也。谓若闻大乘者不知彼人闻小。小即
于闻大者为秘密。闻小不知彼闻大。大即于闻小者
为秘密。此之二教所说化法。俱通藏通别圆故。顿中
唯二化法。馀三具四教法。是故以化仪取。华严之圆
是顿中之圆。法华之圆是渐中之圆。渐顿之仪二经
则异。圆教化法。二经不殊。大师本意。判教如是。又詺
圆教。亦名为顿。故云圆顿止观由此。所谓华严名为
顿顿。法华名为顿渐。以是顿仪中圆顿渐仪中圆顿
故。
▲疏初对外下。第四通立名难也。谓华严刊定记
慧苑法师。与作四种过失。一滥涉大乘失。以大乘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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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藏。应名三藏教故。二大无三藏失。彼不名三藏。
应非三藏故。三特违至教失。彼云不得亲近小乘三
藏学者。有小乘言简异大乘故。明知三藏不唯属小。
四有不定失。以小乘诸部有不立三故。如经量部。但
立经律藏故。有立五藏。成实三外立于杂藏及菩萨
藏。故有此四失。今为通之。文三。一通滥涉大乘失。二
通特违至教失及不定失。三通大无三藏失。今初对
外道等者。外道亦说戒定慧法。佛初出世说法。一一
对彼翻破。故立真正戒定慧三迢然。各有行相。以诠
三故便名三藏。其外道法中戒定慧。及佛法中戒定
慧。各有行相。如别卷说。
△疏故智论下。二通特违至
教失也。既出三藏名之所据。则兼證非滥涉大乘之
失。谓大小乘论。同立此名。故滥涉之失不在于巳。又
亦通得不定之失。即三难皆通也。言智论者。文云。三
藏中(小乘也)明法空为大空。摩诃衍中(大乘也)明十方空
为大空。更有馀文。不能具引。成实者。文云。我今正明
三藏中实义。法华所言小乘三藏学者。以罗什译经
多依智论。小乘三藏为欲成文(文句备也)二言双指。此尤
證小乘是三藏学者。何以言特违至教。但责其小心
耳故。
△疏通教意融三故下。三通大无三藏难。为释
后三不名三藏所以。谓大乘虽有三藏。各有融拂等
义。故不立名。非无其体。言通教意融三者。融至空寂。
故云法句经云。戒性如虚空。持者为迷倒。(佛戒)若学诸
三昧。是动非坐禅。心随境界流。云何名为定矣。(拂定)无
应非三藏故。三特违至教失。彼云不得亲近小乘三
藏学者。有小乘言简异大乘故。明知三藏不唯属小。
四有不定失。以小乘诸部有不立三故。如经量部。但
立经律藏故。有立五藏。成实三外立于杂藏及菩萨
藏。故有此四失。今为通之。文三。一通滥涉大乘失。二
通特违至教失及不定失。三通大无三藏失。今初对
外道等者。外道亦说戒定慧法。佛初出世说法。一一
对彼翻破。故立真正戒定慧三迢然。各有行相。以诠
三故便名三藏。其外道法中戒定慧。及佛法中戒定
慧。各有行相。如别卷说。
△疏故智论下。二通特违至
教失也。既出三藏名之所据。则兼證非滥涉大乘之
失。谓大小乘论。同立此名。故滥涉之失不在于巳。又
亦通得不定之失。即三难皆通也。言智论者。文云。三
藏中(小乘也)明法空为大空。摩诃衍中(大乘也)明十方空
为大空。更有馀文。不能具引。成实者。文云。我今正明
三藏中实义。法华所言小乘三藏学者。以罗什译经
多依智论。小乘三藏为欲成文(文句备也)二言双指。此尤
證小乘是三藏学者。何以言特违至教。但责其小心
耳故。
△疏通教意融三故下。三通大无三藏难。为释
后三不名三藏所以。谓大乘虽有三藏。各有融拂等
义。故不立名。非无其体。言通教意融三者。融至空寂。
故云法句经云。戒性如虚空。持者为迷倒。(佛戒)若学诸
三昧。是动非坐禅。心随境界流。云何名为定矣。(拂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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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无得。方名真智。般若无知。如智双寂等。(拂慧)皆是意
融三也。疏别教依一法性而显三者。以一法性谈之。
亦不得迢然有别。一一法门。不离法性故。论云。以知
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罗波罗蜜。(戒也)以
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蜜。(定也)知法
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慧也)等(等于诸经)。
疏圆教三一无障碍者。即三而一。即一而三。非唯一
体统之。一字之中摄三皆尽。一行尚具一切。何况三
耶。上释大乘不名三藏竟。然清凉大师。于四难外。更
有难有通。又四教各有四门。并如别卷引说。
疏此师立义下。大文第二判也。此则别通圆别二教。
定其去取。以攸判诸经云。华严是兼。兼别教故。以见
华严就登地巳上约寄行位行布为别义故。是则迷
其行布。谓为别教。但取圆融。以为圆教。虽成二教。各
失一边。合而融通。方成了义。是华严宗。由行布圆照
二互相摄故。如华严疏行位中辨。若与之者。则名异
义同。故无大过。若夺之者。则失华严本意。故今不取。
是故。此段定其去取。馀义广在四教中。要者巳辨了
立五教中文三。一标。二释。三判。疏第四华严下。一标
也。华严宗主贤首者藏和上也。则天圣后谥号贤首。
后疏钞中每云贤首。即是此也。当今天下。新旧二疏
大行。皆依藏和上义门宗旨。大师造探玄记二十卷。
释晋译经。又造华严宗中杂要文卷广略三十馀本。
又造诸经论疏十馀本。言别章者。谓教义分齐三卷。
融三也。疏别教依一法性而显三者。以一法性谈之。
亦不得迢然有别。一一法门。不离法性故。论云。以知
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罗波罗蜜。(戒也)以
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蜜。(定也)知法
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慧也)等(等于诸经)。
疏圆教三一无障碍者。即三而一。即一而三。非唯一
体统之。一字之中摄三皆尽。一行尚具一切。何况三
耶。上释大乘不名三藏竟。然清凉大师。于四难外。更
有难有通。又四教各有四门。并如别卷引说。
疏此师立义下。大文第二判也。此则别通圆别二教。
定其去取。以攸判诸经云。华严是兼。兼别教故。以见
华严就登地巳上约寄行位行布为别义故。是则迷
其行布。谓为别教。但取圆融。以为圆教。虽成二教。各
失一边。合而融通。方成了义。是华严宗。由行布圆照
二互相摄故。如华严疏行位中辨。若与之者。则名异
义同。故无大过。若夺之者。则失华严本意。故今不取。
是故。此段定其去取。馀义广在四教中。要者巳辨了
立五教中文三。一标。二释。三判。疏第四华严下。一标
也。华严宗主贤首者藏和上也。则天圣后谥号贤首。
后疏钞中每云贤首。即是此也。当今天下。新旧二疏
大行。皆依藏和上义门宗旨。大师造探玄记二十卷。
释晋译经。又造华严宗中杂要文卷广略三十馀本。
又造诸经论疏十馀本。言别章者。谓教义分齐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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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明五教行相法数。
疏初即天台下。二释也。文三。一明立意也。以见天台
立名招难。故此直名小乘。其所摄法。不异于彼。故即
也。但不收六度菩萨。故唯云小。六度权教入大乘始
教分中故。此意如别卷说。疏以随机故等者。正明佛
设此教之意。以凡夫外道邪正不分(对外道也)真妄浑滥
(对凡夫也)佛若使说了义。云一切皆真。即此等何因改心
悔过。故说诸法染净定别。善恶云泥。令知善净可忻
恶染可厌。知彼贤圣胜妙。自觉凡夫过患。发心立志。
修因證果。故云随机等也。随他悟者。义如前说。
△疏
然其所说法教下。二辨所诠也。言七十五法者。谓五
类法中有多少故。于大乘百法中。阙二十五也。谓心
法唯一(阙七)心所有法四十六(阙五)色法同有十一。不相
应行法十四(阙十)无为法三(阙三)故成七十五也。其中名
义亦有小异。具如俱舍所说。在别卷中。讲者捡叙。注
虽阿含等者。如前所引。无是老死。(法空)无谁老死。(人空)亦
不明显者。虽有此言。不具释故。于处处文更不说故。
疏唯依六识三毒建立染净根本者。明所依根本。然
小乘计生死根本。虽有多义。略举其三。一计色心。如
顺正理仑第八说。经部师计。以现在色心等。为染净
因。意云。如大乘中第八为所薰故。二者三毒为因义。
如大乘能熏故云阿含经文。贪恚愚痴是世间本。谓
以三毒为因缘故起于三业。三业因缘故起于三界。
是故有一切法。故中论十二因缘品。亦云。众生痴所
疏初即天台下。二释也。文三。一明立意也。以见天台
立名招难。故此直名小乘。其所摄法。不异于彼。故即
也。但不收六度菩萨。故唯云小。六度权教入大乘始
教分中故。此意如别卷说。疏以随机故等者。正明佛
设此教之意。以凡夫外道邪正不分(对外道也)真妄浑滥
(对凡夫也)佛若使说了义。云一切皆真。即此等何因改心
悔过。故说诸法染净定别。善恶云泥。令知善净可忻
恶染可厌。知彼贤圣胜妙。自觉凡夫过患。发心立志。
修因證果。故云随机等也。随他悟者。义如前说。
△疏
然其所说法教下。二辨所诠也。言七十五法者。谓五
类法中有多少故。于大乘百法中。阙二十五也。谓心
法唯一(阙七)心所有法四十六(阙五)色法同有十一。不相
应行法十四(阙十)无为法三(阙三)故成七十五也。其中名
义亦有小异。具如俱舍所说。在别卷中。讲者捡叙。注
虽阿含等者。如前所引。无是老死。(法空)无谁老死。(人空)亦
不明显者。虽有此言。不具释故。于处处文更不说故。
疏唯依六识三毒建立染净根本者。明所依根本。然
小乘计生死根本。虽有多义。略举其三。一计色心。如
顺正理仑第八说。经部师计。以现在色心等。为染净
因。意云。如大乘中第八为所薰故。二者三毒为因义。
如大乘能熏故云阿含经文。贪恚愚痴是世间本。谓
以三毒为因缘故起于三业。三业因缘故起于三界。
是故有一切法。故中论十二因缘品。亦云。众生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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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为后起三行。以有此行故。识受六道身。三者合取
二义。同有能所熏。方流转故。若尔焉异大乘。然似参
经意而不同者。谓以六识为所熏。非第八故。纵说赖
耶。但有名字无体义故。能熏又非七识。故全不同。今
疏意取第三。而略于色字。但举所熏六识能熏三毒。
巳成流转因故。色法非本故。
△疏未尽法源等者。
三结成不了。由不了故有多诤论。部执纷然。注就佛
意即通下释疑。疑云。教是佛说。何以不了。此释云。就
佛说有之时。元是即空之幻有。即真理之随缘。故云
通。然以随机故。名言之中。即含隐而说也。随言执理
者。如十地论遮云。随声取义。有五过失。(一不正信。二退勇猛。三诳
他。四谤佛。五轻法)言随相执体者。如闻说乾城水月等名。便
谓实有。
疏二始教下。文三。一正立。二辨所诠。三总结。初言第
二等者。合深密二三两教。为此一教也。第二时教但
明于空。空是初门。第三时中普演三乘。如法华云。初
以三乘引导众生。故深密两时并名始教。云何空是
初门。法鼓经中。以空门为始。以不空门为终故。彼经
云。迦叶白佛言。诸摩诃衍经多说空义。佛告迦叶。一
切空经是有馀说。唯有此经是无上说。非有馀说故。
若尔彼第三时。既非明空之教。合是无馀之说。何得
名初。以未显一极故。特由此义。加分教名。有不成佛。
故名为分。
△疏广说法相下。二辨所诠也。以诠相多
说性少故言法相宗。削繁录数者。百法论题云。本事
二义。同有能所熏。方流转故。若尔焉异大乘。然似参
经意而不同者。谓以六识为所熏。非第八故。纵说赖
耶。但有名字无体义故。能熏又非七识。故全不同。今
疏意取第三。而略于色字。但举所熏六识能熏三毒。
巳成流转因故。色法非本故。
△疏未尽法源等者。
三结成不了。由不了故有多诤论。部执纷然。注就佛
意即通下释疑。疑云。教是佛说。何以不了。此释云。就
佛说有之时。元是即空之幻有。即真理之随缘。故云
通。然以随机故。名言之中。即含隐而说也。随言执理
者。如十地论遮云。随声取义。有五过失。(一不正信。二退勇猛。三诳
他。四谤佛。五轻法)言随相执体者。如闻说乾城水月等名。便
谓实有。
疏二始教下。文三。一正立。二辨所诠。三总结。初言第
二等者。合深密二三两教。为此一教也。第二时教但
明于空。空是初门。第三时中普演三乘。如法华云。初
以三乘引导众生。故深密两时并名始教。云何空是
初门。法鼓经中。以空门为始。以不空门为终故。彼经
云。迦叶白佛言。诸摩诃衍经多说空义。佛告迦叶。一
切空经是有馀说。唯有此经是无上说。非有馀说故。
若尔彼第三时。既非明空之教。合是无馀之说。何得
名初。以未显一极故。特由此义。加分教名。有不成佛。
故名为分。
△疏广说法相下。二辨所诠也。以诠相多
说性少故言法相宗。削繁录数者。百法论题云。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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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中略录名数。言一百者对前显胜。言小说法性对
后彰劣。百者。谓色有十一。心法有八。心所有五十一。
不相应行有二十四。无为有六。故成百数。(于前七十五中。加二
十五。谓心法加七。小乘一意识故。心所五。不相应行加十。无为加三)下八识章中。当自
列释。言性即相数者。说真如法性。乃是百中六无为
数。
△疏决释下。三结也。又显胜前。前云未尽法源故
多诤论。多诤论者。二十部异。今云少诤者。但十师之
殊。然对后无诤论。此又是劣。
疏三终教下。文三。一正立。二所诠。三合结两教。今初。
所言终者。终于始故。谓随前机。或先以空义。或先以
相义。初诱导之。后以中道实理。终竟成之。故云终教。
以始教中无实果故。复言实者。疏文自释。
△疏少说
下所诠也。言少说多说等者。然大小乘法相所诠法
义。于根源则略。枝流则广。如说染法。俱舍。于起业相
及业系苦果三界六道依正之相甚广。唯识。说六识
中二执二障亦甚广。第八识三细乃至所依根本则
略。其本始二觉三大及真如门乃至一真心源之义。
浑不分析行相。若起信。则于此等。开章广辨。其六尘
障执之义。皆略而说之。其起业受果。但列之而巳。都
不解释。故知法性宗所说。本广而末略。馀皆例知。由
此应成四句。一法性终教。本广末略。二大小乘法相。
末广本略。三顿教中非本非末。四圆教中全本全末。
疏相亦归性者。如说五蕴。五蕴即空。空即法性。文云。
三世五蕴法。说名为世间。彼灭非世间。如是但假名。
后彰劣。百者。谓色有十一。心法有八。心所有五十一。
不相应行有二十四。无为有六。故成百数。(于前七十五中。加二
十五。谓心法加七。小乘一意识故。心所五。不相应行加十。无为加三)下八识章中。当自
列释。言性即相数者。说真如法性。乃是百中六无为
数。
△疏决释下。三结也。又显胜前。前云未尽法源故
多诤论。多诤论者。二十部异。今云少诤者。但十师之
殊。然对后无诤论。此又是劣。
疏三终教下。文三。一正立。二所诠。三合结两教。今初。
所言终者。终于始故。谓随前机。或先以空义。或先以
相义。初诱导之。后以中道实理。终竟成之。故云终教。
以始教中无实果故。复言实者。疏文自释。
△疏少说
下所诠也。言少说多说等者。然大小乘法相所诠法
义。于根源则略。枝流则广。如说染法。俱舍。于起业相
及业系苦果三界六道依正之相甚广。唯识。说六识
中二执二障亦甚广。第八识三细乃至所依根本则
略。其本始二觉三大及真如门乃至一真心源之义。
浑不分析行相。若起信。则于此等。开章广辨。其六尘
障执之义。皆略而说之。其起业受果。但列之而巳。都
不解释。故知法性宗所说。本广而末略。馀皆例知。由
此应成四句。一法性终教。本广末略。二大小乘法相。
末广本略。三顿教中非本非末。四圆教中全本全末。
疏相亦归性者。如说五蕴。五蕴即空。空即法性。文云。
三世五蕴法。说名为世间。彼灭非世间。如是但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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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云。有诤说生死。无诤说涅槃。生死与涅槃。二俱不
可得。又如说心。心即离念。法界一相。华严云。华藏界
海法界无差别等。其文非一。故此宗中非不有相。但
意显性以为玄妙。令物达此速證菩提故。无诤论者。
起信智度宝性等论。皆无诸师诤竞之异。
△疏上二
故下。合始终二教。为一渐教也。以终唯终于始故。亦
可小乘互名渐之始教。究竟终成佛故。
疏四顿教。文三。一正立。二所诠。三通妨。今初又二。一
当法立名。不生即佛者。即心本是佛。妄起故为众生。
一念妄心不生。何为不得名佛。故达磨碑文云。心有
也旷劫而滞凡夫。心无也刹那而登正觉。华严云。法
性本空寂。无取亦无见。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疏
不依地位渐次下。二对他受称不同。文二。初正释。谓
不同二三之渐。不同第五之圆。故此三立名。则圆顿
义异。不同天台圆是即顿。注思益下。引二经。思益文
显易了。楞伽经是第四。语略而未周。如别卷具列而
释。
△疏总不说下。辨所诠也。唯辨等者。但诸经中。一
向辨真性处。即属顿教。一切唯是妄想者。八识心王。
尚无定差别。况心所从心所变。岂皆有耶。心生种种
法生。心灭种种法灭故。论云。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
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
从本巳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
无有变异。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说假名无
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疏一切法界唯是绝言者。又
可得。又如说心。心即离念。法界一相。华严云。华藏界
海法界无差别等。其文非一。故此宗中非不有相。但
意显性以为玄妙。令物达此速證菩提故。无诤论者。
起信智度宝性等论。皆无诸师诤竞之异。
△疏上二
故下。合始终二教。为一渐教也。以终唯终于始故。亦
可小乘互名渐之始教。究竟终成佛故。
疏四顿教。文三。一正立。二所诠。三通妨。今初又二。一
当法立名。不生即佛者。即心本是佛。妄起故为众生。
一念妄心不生。何为不得名佛。故达磨碑文云。心有
也旷劫而滞凡夫。心无也刹那而登正觉。华严云。法
性本空寂。无取亦无见。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疏
不依地位渐次下。二对他受称不同。文二。初正释。谓
不同二三之渐。不同第五之圆。故此三立名。则圆顿
义异。不同天台圆是即顿。注思益下。引二经。思益文
显易了。楞伽经是第四。语略而未周。如别卷具列而
释。
△疏总不说下。辨所诠也。唯辨等者。但诸经中。一
向辨真性处。即属顿教。一切唯是妄想者。八识心王。
尚无定差别。况心所从心所变。岂皆有耶。心生种种
法生。心灭种种法灭故。论云。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
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
从本巳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
无有变异。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说假名无
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疏一切法界唯是绝言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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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前真性辨离言真如故。论次文即云。言真如者。亦
无有相。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此真如体无有可遣。
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真如。言一切法界
者。界即性义。以一切法性皆离言故。名无得物之功。
物无当名之实故。理本无言故。理事交彻。不可作事
理说故。说名名不可尽。不可以一名詺故。理圆言偏
不及故。即实相故。疏五法至都遣者。即如楞伽说也。
虽明五法名相妄想正智如如。五皆空寂。何者。谓迷
如以成名相。妄想是生。悟名相之本如。妄便称智。则
无名相。妄想唯如智矣。智因如立。智体互空。如从智
明。本来常寂。故并空矣。况八识约事。皆缘生性空。因
有我法。说二无我。我尚叵得。无我宁存。故中论云。诸
佛或说我。或说于无我。诸法实相中。无我无非我。故
双遣也。诃教者。谓以心传心。不在文字故。劝离者。乃
有二义。一令离教。成上诃教。二令离法。法虽无量。不
出色心。离心心如。离色色如。故令皆离。则契心体离
念矣。毁相约境。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故。泯心约智。了
境相空。假称为智。相既不有。智岂有真。心境两亡则
皆泯绝。心无心相。即是安心。故说生心即妄。不生即
佛。言生心者。非但生于馀心。纵生菩提涅槃观心见
性。亦曰生心。并为妄想。念想都寂方曰不生。寂照现
前岂不名佛。故前引达磨碑云心有心无等。言心无
者。非了心空名无。乃是不生于了方名无耳。故经云。
无有相。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此真如体无有可遣。
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真如。言一切法界
者。界即性义。以一切法性皆离言故。名无得物之功。
物无当名之实故。理本无言故。理事交彻。不可作事
理说故。说名名不可尽。不可以一名詺故。理圆言偏
不及故。即实相故。疏五法至都遣者。即如楞伽说也。
虽明五法名相妄想正智如如。五皆空寂。何者。谓迷
如以成名相。妄想是生。悟名相之本如。妄便称智。则
无名相。妄想唯如智矣。智因如立。智体互空。如从智
明。本来常寂。故并空矣。况八识约事。皆缘生性空。因
有我法。说二无我。我尚叵得。无我宁存。故中论云。诸
佛或说我。或说于无我。诸法实相中。无我无非我。故
双遣也。诃教者。谓以心传心。不在文字故。劝离者。乃
有二义。一令离教。成上诃教。二令离法。法虽无量。不
出色心。离心心如。离色色如。故令皆离。则契心体离
念矣。毁相约境。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故。泯心约智。了
境相空。假称为智。相既不有。智岂有真。心境两亡则
皆泯绝。心无心相。即是安心。故说生心即妄。不生即
佛。言生心者。非但生于馀心。纵生菩提涅槃观心见
性。亦曰生心。并为妄想。念想都寂方曰不生。寂照现
前岂不名佛。故前引达磨碑云心有心无等。言心无
者。非了心空名无。乃是不生于了方名无耳。故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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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法无生。一切法无灭。若能如是解。诸佛常现前。
言如是解者。如不生解而无解相。非谓空解于不生
耳。疏亦无佛无不佛无生无不生者。重拂前迹。为迷
众生。言即心即佛。既无众生。何曾佛。故有偈云。平等
真法界。佛不度众生。对执佛言无佛。非谓是无佛。故
云无不佛矣。则遣之又遣之。若少有所得。皆是妄想
故。佛藏经第一云。舍利弗。乃至于法少有所得者。则
与佛诤。与佛诤者皆入邪道。非我弟子。又唯詺无佛。
以志真佛故。言无不佛耳。故华严云。性空即是佛。不
可得思量。若有生心。生心是妄。故说不生。佛尚不有
何有无生。作无生解。还被无生之所缠缚。故云无不
生矣。又一切法不生。则般若生。故云无不生矣。则生
与不生。反覆相遣。反覆相成。唯忘言者可与道合。虚
怀者可与理通。冥心者可与真一。遣智者可与圣同。
故引净名默住。以显不二是也。然净名第二。入不二
法门品。前有三十二菩萨。各说不二法门。后问文殊。
文殊言。如我意者。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示无识。离
诸问答。是为入不二法门。文殊问维摩诘言。我等各
自说巳。仁者当说。何等是入不二法门。时维摩诘默
然无言。文殊师利叹曰。善哉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
言。是为真入不二法门。评曰。此有四节。谓诸菩萨。以
无二遣一。文殊以言遣言。净名以无言显理。文殊又
以言印无言。明言即无言非要离耳。委释在别卷。
△
疏问此若下。通妨难也。谓华严刊定记中。难藏和上
言如是解者。如不生解而无解相。非谓空解于不生
耳。疏亦无佛无不佛无生无不生者。重拂前迹。为迷
众生。言即心即佛。既无众生。何曾佛。故有偈云。平等
真法界。佛不度众生。对执佛言无佛。非谓是无佛。故
云无不佛矣。则遣之又遣之。若少有所得。皆是妄想
故。佛藏经第一云。舍利弗。乃至于法少有所得者。则
与佛诤。与佛诤者皆入邪道。非我弟子。又唯詺无佛。
以志真佛故。言无不佛耳。故华严云。性空即是佛。不
可得思量。若有生心。生心是妄。故说不生。佛尚不有
何有无生。作无生解。还被无生之所缠缚。故云无不
生矣。又一切法不生。则般若生。故云无不生矣。则生
与不生。反覆相遣。反覆相成。唯忘言者可与道合。虚
怀者可与理通。冥心者可与真一。遣智者可与圣同。
故引净名默住。以显不二是也。然净名第二。入不二
法门品。前有三十二菩萨。各说不二法门。后问文殊。
文殊言。如我意者。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示无识。离
诸问答。是为入不二法门。文殊问维摩诘言。我等各
自说巳。仁者当说。何等是入不二法门。时维摩诘默
然无言。文殊师利叹曰。善哉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
言。是为真入不二法门。评曰。此有四节。谓诸菩萨。以
无二遣一。文殊以言遣言。净名以无言显理。文殊又
以言印无言。明言即无言非要离耳。委释在别卷。
△
疏问此若下。通妨难也。谓华严刊定记中。难藏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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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所引经。当知此并巳诠显理。复何将此立为能
诠。若此是教。更何是理。今为通此。故云顿诠此理故
名顿教。谓所诠是理。今顿说理。岂非能诠教耶。夫能
诠教。皆从所诠以立。若诠三乘。先小后大。先空后不
空。先相后性等。即是渐教。若诠事事无碍。即是圆教。
岂以所诠是理。不许能诠为教耶。何得难言更何是
教。迷之甚矣。又复难言。以教离言故。与理不别者。终
圆二教岂不离言。若许离言。总应名顿。何有五教。若
谓离说离言不碍言说者。终圆二教亦应名顿。以皆
离言不碍言故。今疏不救者。以贤首不如此立。何用
救耶。但用一句之言。诸难皆破。此公是藏和上弟子。
不得师意。故知形虽入室。智未升堂。亦由曾不参禅。
致使全迷顿旨别为一类者。然天台四教皆有绝言
之文。四教分之。故不立顿。贤首意云。天台四教绝言。
并令亡诠会旨。今欲顿诠绝言之理为一类之机。不
有此门。逗机不足。即顺禅宗者。达磨大师。以心传心
正用斯教。若不指一言以直说即心是佛心要。何由
可传。故寄无言之言。直诠言绝之理教。亦明矣。南宗
禅门正是此教之旨。北宗虽渐调伏。然亦不住名言。
皆不出顿教。故云顺禅宗也。
疏五圆教。文二。一正立之中一位即一切等者。一切
诸法一一称性。事事无碍故。十信摄五位者。因是即
性之因。故谈于果。果是即性之果。故彻于因。故梵行
品云。初发心时即得阿耨菩提等。
△疏所说唯是下。
诠。若此是教。更何是理。今为通此。故云顿诠此理故
名顿教。谓所诠是理。今顿说理。岂非能诠教耶。夫能
诠教。皆从所诠以立。若诠三乘。先小后大。先空后不
空。先相后性等。即是渐教。若诠事事无碍。即是圆教。
岂以所诠是理。不许能诠为教耶。何得难言更何是
教。迷之甚矣。又复难言。以教离言故。与理不别者。终
圆二教岂不离言。若许离言。总应名顿。何有五教。若
谓离说离言不碍言说者。终圆二教亦应名顿。以皆
离言不碍言故。今疏不救者。以贤首不如此立。何用
救耶。但用一句之言。诸难皆破。此公是藏和上弟子。
不得师意。故知形虽入室。智未升堂。亦由曾不参禅。
致使全迷顿旨别为一类者。然天台四教皆有绝言
之文。四教分之。故不立顿。贤首意云。天台四教绝言。
并令亡诠会旨。今欲顿诠绝言之理为一类之机。不
有此门。逗机不足。即顺禅宗者。达磨大师。以心传心
正用斯教。若不指一言以直说即心是佛心要。何由
可传。故寄无言之言。直诠言绝之理教。亦明矣。南宗
禅门正是此教之旨。北宗虽渐调伏。然亦不住名言。
皆不出顿教。故云顺禅宗也。
疏五圆教。文二。一正立之中一位即一切等者。一切
诸法一一称性。事事无碍故。十信摄五位者。因是即
性之因。故谈于果。果是即性之果。故彻于因。故梵行
品云。初发心时即得阿耨菩提等。
△疏所说唯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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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诠也。略如释序中性起为相相得性融之文中所
说。广如普眼章法界观门中说。广如别卷法界章。然
五教中。第二既会合空相。相对料简便成六句。谓一
小乘唯相。二顿教唯性。三法相宗相多性少。四终教
相少性多。五空宗中非相非性。六圆教中全相全性。
疏然此所判下。第三判也。文二。一正判所立。二然更
从下。摄于馀五。文二。一标意。次初总为下。二正摄。文
四。一摄一音教。即收前罗什流支二师。通言一一同
圆者。谓应难云。既摄前四。何殊小乘及法相等。故今
释云。圆教摄四之时。一一同圆。尚非终顿。何况初二。
故注中举喻。意云。如海中百川滴滴皆具十德及百
川之味。不同江河虽千万里终无海中之一德。
▲疏
二者初一下。摄谶印二师二教也。
▲疏三者下。摄南
中诸师所立顿渐不定三种教及南宗三时教也。注
如次者。小乘始教终教也。前二者除终教也。以戒贤
第二第三两教同为此始教故。四是不定者。此中顿
教。是诸师不定教中顿教中。非第四五时。又诠究竟
常住之理。即是顿也。第五为顿者。此中圆教。是彼诸
师所立顿教也。
▲疏四者初是下。摄天台四教也。言
二中空是通教者。以第二始教中含空有二宗。今通
教是三三乘同修。体色即空。共般若教。与第二时空
宗相应。故为此配。疏相及三四皆是别教者。始教中
法相宗行布历别而修故。终教依一如来藏性于诸
法故(天台别教中云依一法性。而显戒定慧三故)顿教迥显真性。不融通
说。广如普眼章法界观门中说。广如别卷法界章。然
五教中。第二既会合空相。相对料简便成六句。谓一
小乘唯相。二顿教唯性。三法相宗相多性少。四终教
相少性多。五空宗中非相非性。六圆教中全相全性。
疏然此所判下。第三判也。文二。一正判所立。二然更
从下。摄于馀五。文二。一标意。次初总为下。二正摄。文
四。一摄一音教。即收前罗什流支二师。通言一一同
圆者。谓应难云。既摄前四。何殊小乘及法相等。故今
释云。圆教摄四之时。一一同圆。尚非终顿。何况初二。
故注中举喻。意云。如海中百川滴滴皆具十德及百
川之味。不同江河虽千万里终无海中之一德。
▲疏
二者初一下。摄谶印二师二教也。
▲疏三者下。摄南
中诸师所立顿渐不定三种教及南宗三时教也。注
如次者。小乘始教终教也。前二者除终教也。以戒贤
第二第三两教同为此始教故。四是不定者。此中顿
教。是诸师不定教中顿教中。非第四五时。又诠究竟
常住之理。即是顿也。第五为顿者。此中圆教。是彼诸
师所立顿教也。
▲疏四者初是下。摄天台四教也。言
二中空是通教者。以第二始教中含空有二宗。今通
教是三三乘同修。体色即空。共般若教。与第二时空
宗相应。故为此配。疏相及三四皆是别教者。始教中
法相宗行布历别而修故。终教依一如来藏性于诸
法故(天台别教中云依一法性。而显戒定慧三故)顿教迥显真性。不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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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故非圆也。上来多段不同。总是正辨权实竟。
疏巳知五教下。大文第二。非与此经相摄。于中二。一
结前生后可知。二今显此义下。开章正说。此中三门。
文相甚显。故不解之。义在注中故。今但略配三门之
注也。注诸佛依正等者。文二。一释彼摄此此不摄彼。
二若但约下。彼此相摄。(此摄彼者。同上一段故云分摄。彼摄此者而假皆摄故云
全也)注文中断我等者。亦二。一明此分摄彼。谓大小乘
法相。名义繁广。此经但举纲领。不具罗列。故云分也。
二然皆下。明彼不摄此。谓彼不说一切皆是圆觉妙
心故。注此经亦依等者。亦二。一释终教。二释顿教。
○第四分齐门中。文三。一蹑前标意。二今约下约论
正明。三诸教下约理结教。初中。染净法者。论中以反
流还源为净法故。顺流展转生起即是染也。又佛说
教本为染机。闻教展转翻之。即为净也。云从本至末
故者。若以一心真如为本。本即非染非净。若约根本
不觉为本。则本末俱染。今皆通之。但末唯是染。然佛
言教。唯以说此等诸法。但明识此法本末。以对教言
辞之自辨教之深浅分齐也。疏是心则摄下。论文具
云。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
法。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尽摄世间者染法等也。
摄出世间者净法本也。即此圆觉普贤章中文也。经
标下。文殊章。初此二处文。皆是标为本义。又说下。亦
普贤中文。即前标指也。是然现起之言。虽通染净。若
从显胜配者。染法云起。净法云现。此一心既非染非
疏巳知五教下。大文第二。非与此经相摄。于中二。一
结前生后可知。二今显此义下。开章正说。此中三门。
文相甚显。故不解之。义在注中故。今但略配三门之
注也。注诸佛依正等者。文二。一释彼摄此此不摄彼。
二若但约下。彼此相摄。(此摄彼者。同上一段故云分摄。彼摄此者而假皆摄故云
全也)注文中断我等者。亦二。一明此分摄彼。谓大小乘
法相。名义繁广。此经但举纲领。不具罗列。故云分也。
二然皆下。明彼不摄此。谓彼不说一切皆是圆觉妙
心故。注此经亦依等者。亦二。一释终教。二释顿教。
○第四分齐门中。文三。一蹑前标意。二今约下约论
正明。三诸教下约理结教。初中。染净法者。论中以反
流还源为净法故。顺流展转生起即是染也。又佛说
教本为染机。闻教展转翻之。即为净也。云从本至末
故者。若以一心真如为本。本即非染非净。若约根本
不觉为本。则本末俱染。今皆通之。但末唯是染。然佛
言教。唯以说此等诸法。但明识此法本末。以对教言
辞之自辨教之深浅分齐也。疏是心则摄下。论文具
云。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
法。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尽摄世间者染法等也。
摄出世间者净法本也。即此圆觉普贤章中文也。经
标下。文殊章。初此二处文。皆是标为本义。又说下。亦
普贤中文。即前标指也。是然现起之言。虽通染净。若
从显胜配者。染法云起。净法云现。此一心既非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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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俱为染净之本。故此指本。通云染净不起。末中即
展转唯取染矣。注然华严下。文二。一唯解华严法界。
二等论中欲究下。总辨三本。初中而彼疏者。即新经
普贤行愿品疏。亦清凉所制等者。等于次句。云相非
生灭。莫穷其始。宁见中边。迷之则生死无穷。解之则
廓尔大悟。即知互是为生起之本也。三义皆同者。皆
为染净之本。三法体一者。论中一心。即是此经中觉
心。及华严中一真法界也。
疏开二门者。此下皆是以义用之。非具写其文。具云。
显示正义者。(牒章)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一者
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谓一如来藏心。含有二义。一约体绝相义。即真如门。
谓非染非净。非生非灭。不动不转。平等一味。性无差别。众生即涅槃。不待灭也。凡夫弥勒同一际也。二随缘起
灭义。即生灭门谓随薰转动成于染净染净虽成性恒不动正由不动。能成染净是故不动亦在动门。胜鬘中
不染而染等。楞伽云。如来藏。名阿梨耶识。〔而〕与无明七识共俱如大海波常无断绝等。馀如别卷)是二
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以真如是染净通相。通相之外。无别染净。故得总摄一切
诸法。生灭门中。别显染净。染净之法。无所不该故。亦总摄诸法。通别虽殊。齐无所遗。故云各摄)此义
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故(如金全收器器亦全收金)疏即是一法界
下。论文先牒前章云心真如者。方指云即是等。(乃至境界
之相。皆全收论文)言一法界者。即无二真心。为一法界。此非
算数之一。谓如理虚融。平等不二。故称为一。依生圣
法故云法界。中边论云。法界者圣法因义故也。大总
相法门体者。二门之中。不取别相门。于中但取总相。
然亦该收别尽。故云大也。此一法界。举体全作生灭
门。举体全作真如门。为显此义。故云体也。轨生物解
展转唯取染矣。注然华严下。文二。一唯解华严法界。
二等论中欲究下。总辨三本。初中而彼疏者。即新经
普贤行愿品疏。亦清凉所制等者。等于次句。云相非
生灭。莫穷其始。宁见中边。迷之则生死无穷。解之则
廓尔大悟。即知互是为生起之本也。三义皆同者。皆
为染净之本。三法体一者。论中一心。即是此经中觉
心。及华严中一真法界也。
疏开二门者。此下皆是以义用之。非具写其文。具云。
显示正义者。(牒章)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一者
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谓一如来藏心。含有二义。一约体绝相义。即真如门。
谓非染非净。非生非灭。不动不转。平等一味。性无差别。众生即涅槃。不待灭也。凡夫弥勒同一际也。二随缘起
灭义。即生灭门谓随薰转动成于染净染净虽成性恒不动正由不动。能成染净是故不动亦在动门。胜鬘中
不染而染等。楞伽云。如来藏。名阿梨耶识。〔而〕与无明七识共俱如大海波常无断绝等。馀如别卷)是二
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以真如是染净通相。通相之外。无别染净。故得总摄一切
诸法。生灭门中。别显染净。染净之法。无所不该故。亦总摄诸法。通别虽殊。齐无所遗。故云各摄)此义
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故(如金全收器器亦全收金)疏即是一法界
下。论文先牒前章云心真如者。方指云即是等。(乃至境界
之相。皆全收论文)言一法界者。即无二真心。为一法界。此非
算数之一。谓如理虚融。平等不二。故称为一。依生圣
法故云法界。中边论云。法界者圣法因义故也。大总
相法门体者。二门之中。不取别相门。于中但取总相。
然亦该收别尽。故云大也。此一法界。举体全作生灭
门。举体全作真如门。为显此义。故云体也。轨生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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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法。圣智通游曰门。所谓心性不生不灭者。释上法
体。谓随妄不生。约对治不灭。又修起不生。处染不灭。
故摄论云。世间不破。出世间不尽。一切诸法等者。谓
妄执者云。现见诸法。差别迁流。云何乃言性无生灭。
释云。差别相者。是汝遍计妄惜所作。本来无实。如依
眼病妄见空华。若离心念等者。疑者又云。以何得知
依妄念生。释云。以诸圣人离妄念故。既无此境。即验
此境定从妄生。又若此境非妄所作。定实有者。圣人
不见应是迷倒。凡夫既见应是觉悟。如不见空华谁
是病眼。唯是一心故名真如者。此文超越。今具续之。
谓次前文云。是故一切法。从本巳来。离言说相。离名
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
一心(结归法体)故名(依义立名)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
念不可得故。注知是空华等者。缘论文。自此下至根
本不觉。正是此经宗旨始末所诠义之分齐故。每节
脚注经文。以配之。今则文殊章中文也。具云如来因
地修圆觉者。如是空华即无轮转。亦无身心受彼生
死。非作故无。本性无故。彼知觉者犹如虚空。知虚空
者即空华相。亦不可说无知性。有无俱遣。是则名为
净觉随顺。何以故。虚空性故。常不动故。如来藏中无
起灭故。无知见故。如法界性。究竟圆满遍十方故。将
此对论详之。义势昭然同矣。
▲疏二者心生灭门者。
是上标列之文。今便以为此文之首。谓依下。论无谓
字。但先牒前章云心生灭者。便标云。依如来藏故有
体。谓随妄不生。约对治不灭。又修起不生。处染不灭。
故摄论云。世间不破。出世间不尽。一切诸法等者。谓
妄执者云。现见诸法。差别迁流。云何乃言性无生灭。
释云。差别相者。是汝遍计妄惜所作。本来无实。如依
眼病妄见空华。若离心念等者。疑者又云。以何得知
依妄念生。释云。以诸圣人离妄念故。既无此境。即验
此境定从妄生。又若此境非妄所作。定实有者。圣人
不见应是迷倒。凡夫既见应是觉悟。如不见空华谁
是病眼。唯是一心故名真如者。此文超越。今具续之。
谓次前文云。是故一切法。从本巳来。离言说相。离名
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
一心(结归法体)故名(依义立名)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
念不可得故。注知是空华等者。缘论文。自此下至根
本不觉。正是此经宗旨始末所诠义之分齐故。每节
脚注经文。以配之。今则文殊章中文也。具云如来因
地修圆觉者。如是空华即无轮转。亦无身心受彼生
死。非作故无。本性无故。彼知觉者犹如虚空。知虚空
者即空华相。亦不可说无知性。有无俱遣。是则名为
净觉随顺。何以故。虚空性故。常不动故。如来藏中无
起灭故。无知见故。如法界性。究竟圆满遍十方故。将
此对论详之。义势昭然同矣。
▲疏二者心生灭门者。
是上标列之文。今便以为此文之首。谓依下。论无谓
字。但先牒前章云心生灭者。便标云。依如来藏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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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灭心。释曰。谓不生灭心。因无明风。动作生灭。故说
生灭心依不生灭心。然此二心。竟无二体。但约二义
以说相依。如不动之水为风所吹而作动水。动静虽
殊而水体是一。亦得说言依静水故有其动水。当知
此中理趣亦尔。宜可思之。谓自性清净心名如来藏。
因无明风。动作生灭。故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也。楞
伽胜鬘俱同此说。此显真心随动故住生灭。非谓举
所依取能依。以此门中有二义故。能亦三大故。是故
通摄所依。亦入此门也。疏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
合者。即上如来藏清净心。动作生灭。不相离故。故云
和合。非谓别有生灭来与真合。谓生灭之心。心之生
灭。无二相故。心之不生灭。因无明成生灭之心。从本
觉起。而无二体。不相舍离。故下文云。如大海水因风
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乃至广说。此中。水之动是
风相。动之湿是水相。以水举体动。故水不离于风相。
无动而非湿。故风不离于水相。心亦如是。不生灭心
举体动故。心不离生灭相。生灭之相。莫非神解故。生
灭不离于心相。如是不离。名为和合。此是不生灭与
生灭和合。以是随缘门故。非是生灭与不生灭合。以
此非是问非真如门故。疏非一非异者。真如全体动
故。心与生灭非异。而恒不变真性故。与生灭非一。依
楞伽经。以七识染法为生灭。以如来藏净法为不生
灭。此二和合为阿梨耶识。以和合故非一非异。广如
论疏所说。疏名阿梨耶识者。从生灭者至此立名。皆
生灭心依不生灭心。然此二心。竟无二体。但约二义
以说相依。如不动之水为风所吹而作动水。动静虽
殊而水体是一。亦得说言依静水故有其动水。当知
此中理趣亦尔。宜可思之。谓自性清净心名如来藏。
因无明风。动作生灭。故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也。楞
伽胜鬘俱同此说。此显真心随动故住生灭。非谓举
所依取能依。以此门中有二义故。能亦三大故。是故
通摄所依。亦入此门也。疏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
合者。即上如来藏清净心。动作生灭。不相离故。故云
和合。非谓别有生灭来与真合。谓生灭之心。心之生
灭。无二相故。心之不生灭。因无明成生灭之心。从本
觉起。而无二体。不相舍离。故下文云。如大海水因风
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乃至广说。此中。水之动是
风相。动之湿是水相。以水举体动。故水不离于风相。
无动而非湿。故风不离于水相。心亦如是。不生灭心
举体动故。心不离生灭相。生灭之相。莫非神解故。生
灭不离于心相。如是不离。名为和合。此是不生灭与
生灭和合。以是随缘门故。非是生灭与不生灭合。以
此非是问非真如门故。疏非一非异者。真如全体动
故。心与生灭非异。而恒不变真性故。与生灭非一。依
楞伽经。以七识染法为生灭。以如来藏净法为不生
灭。此二和合为阿梨耶识。以和合故非一非异。广如
论疏所说。疏名阿梨耶识者。从生灭者至此立名。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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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取论文。谓此生灭不生灭。即之义不一。辨之心不
异。目此二义不二之心。名阿梨耶识。或云阿梨耶识
者。但梵音楚夏耳。梁朝真谛三藏。就名翻为无没识。
唐三藏。就义翻为藏识。藏是摄藏义。无没是不失义。
义一名异也。疏注经五名等者。流通文云。是经名为
大方广圆觉。亦名修多罗了义。亦名秘密王三昧。亦
名如来决定境界。亦名如来藏自性差别。今引五中
之一名也。非谓第一之名矣。如来藏即论之一心。自
性即真如。差别即生灭。与论名虽异。而法全同也。注
及云种种下。即普贤章中之文。如前所引。所言等者
等取幻灭。觉心不动。不动即真如。种种即生灭。故配
此矣。
疏三依后门明二义者。疏家标举。由前真如门无展
转生起义故不开之。但依后生灭门开此二义。若依
论者。次前文云。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能生一
切法(此识之中。以不觉熏本觉故。生诸染法流转生死。以本觉熏本觉故。生诸净法反流出〔经〕成于
始觉。依此二义遍生一切染净法。故云能生巳)。
▲疏一者觉义等者。具云(今具
写论文。兼便注解可采之销疏也)云何为二。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
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于妄念。显无不觉)离念相者等虚
空界(非唯无不觉之闇。乃有大智慧光明义等故也。屋空有二义。以况于本觉也)无所不
遍。(一周遍义也谓横遍三阴。竖通凡圣故)法界一相(二无差别义也。谓在缠出障。性恒无
二故。此上二句。疏中无之)即是如来平等法身(欲明觉义出缠相显故)依此法
身。说名本觉。(既是法身之觉。理非新成。故云本也。无性摄论云。无垢无挂碍智。名为法身。金
光明经。名大圆镜智。为法身等。皆如义也)何以故(意其立名。谓上开章中直云觉义。何故今结乃
异。目此二义不二之心。名阿梨耶识。或云阿梨耶识
者。但梵音楚夏耳。梁朝真谛三藏。就名翻为无没识。
唐三藏。就义翻为藏识。藏是摄藏义。无没是不失义。
义一名异也。疏注经五名等者。流通文云。是经名为
大方广圆觉。亦名修多罗了义。亦名秘密王三昧。亦
名如来决定境界。亦名如来藏自性差别。今引五中
之一名也。非谓第一之名矣。如来藏即论之一心。自
性即真如。差别即生灭。与论名虽异。而法全同也。注
及云种种下。即普贤章中之文。如前所引。所言等者
等取幻灭。觉心不动。不动即真如。种种即生灭。故配
此矣。
疏三依后门明二义者。疏家标举。由前真如门无展
转生起义故不开之。但依后生灭门开此二义。若依
论者。次前文云。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能生一
切法(此识之中。以不觉熏本觉故。生诸染法流转生死。以本觉熏本觉故。生诸净法反流出〔经〕成于
始觉。依此二义遍生一切染净法。故云能生巳)。
▲疏一者觉义等者。具云(今具
写论文。兼便注解可采之销疏也)云何为二。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
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于妄念。显无不觉)离念相者等虚
空界(非唯无不觉之闇。乃有大智慧光明义等故也。屋空有二义。以况于本觉也)无所不
遍。(一周遍义也谓横遍三阴。竖通凡圣故)法界一相(二无差别义也。谓在缠出障。性恒无
二故。此上二句。疏中无之)即是如来平等法身(欲明觉义出缠相显故)依此法
身。说名本觉。(既是法身之觉。理非新成。故云本也。无性摄论云。无垢无挂碍智。名为法身。金
光明经。名大圆镜智。为法身等。皆如义也)何以故(意其立名。谓上开章中直云觉义。何故今结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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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本觉也)疏乃至始觉者。此但标而巳。今具引文。随文注
解。文云。本觉义者对始觉说。(以对始故。说之为本。答上难也。又以本觉随染。
生于始觉。还待此始觉。方名本觉也)以始觉者即同本觉。(以至心源时始本无二相
故。上文但云其觉。是本所成。还契心源。融同一体。方名如觉故)始觉义者(牒名)依本觉
故而有不觉。(明起始觉之所由。谓即此心体。随无明缘。动作妄念)依不觉故说
有始觉。(本觉内熏力故。渐有微觉。厌求乃至究竟。还同本故。下文云本觉随染生智净相者。即此
始觉也。此中大意。明本觉成不觉。不觉成始觉。始觉同本觉故。以同本觉故则无不觉。无不觉故则无始觉。无
始觉故则无本觉。无本觉故平等平等。离言绝虑。是故佛果圆融。萧焉无寄。尚无始本之殊。况有三身之异。但
随物心现。故说报化之用。下文显之)疏注觉圆明故等者。经文具云。善
男子。此菩萨及末世众生。證得诸幻灭影像故(即论中离
合也)尔时便得无方清净(等虚空)无边虚空。觉所显发。(即论
中从法一相乃至说名本觉也)觉圆明故显心清净。心清净故见尘
清净。如是根识尘大处界。二十五有。力无畏等。三十
七道品。乃至八万四千。一一清净。一一不动。一一遍
满法界。乃至圆觉普照。寂灭无二。于中诸佛世界。犹
如空华乱起乱灭。始知众生本来成佛。生死涅槃犹
如昨梦。
▲疏二者不觉义等者。此引论文亦略。又不
依次。以随略文便宜。今依次具引兼注释。文云。谓不
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了如理一味。释根本不觉义。如迷正方)不觉心起。
而有其念(业等相念即邪方也。故注经文云。如颠倒迷方等)念无自相。不离
本觉。(邪无别体。不离正方)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
有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故注文云
无明无体)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
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于中二。初明妄有起净之功。后明真有显
解。文云。本觉义者对始觉说。(以对始故。说之为本。答上难也。又以本觉随染。
生于始觉。还待此始觉。方名本觉也)以始觉者即同本觉。(以至心源时始本无二相
故。上文但云其觉。是本所成。还契心源。融同一体。方名如觉故)始觉义者(牒名)依本觉
故而有不觉。(明起始觉之所由。谓即此心体。随无明缘。动作妄念)依不觉故说
有始觉。(本觉内熏力故。渐有微觉。厌求乃至究竟。还同本故。下文云本觉随染生智净相者。即此
始觉也。此中大意。明本觉成不觉。不觉成始觉。始觉同本觉故。以同本觉故则无不觉。无不觉故则无始觉。无
始觉故则无本觉。无本觉故平等平等。离言绝虑。是故佛果圆融。萧焉无寄。尚无始本之殊。况有三身之异。但
随物心现。故说报化之用。下文显之)疏注觉圆明故等者。经文具云。善
男子。此菩萨及末世众生。證得诸幻灭影像故(即论中离
合也)尔时便得无方清净(等虚空)无边虚空。觉所显发。(即论
中从法一相乃至说名本觉也)觉圆明故显心清净。心清净故见尘
清净。如是根识尘大处界。二十五有。力无畏等。三十
七道品。乃至八万四千。一一清净。一一不动。一一遍
满法界。乃至圆觉普照。寂灭无二。于中诸佛世界。犹
如空华乱起乱灭。始知众生本来成佛。生死涅槃犹
如昨梦。
▲疏二者不觉义等者。此引论文亦略。又不
依次。以随略文便宜。今依次具引兼注释。文云。谓不
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了如理一味。释根本不觉义。如迷正方)不觉心起。
而有其念(业等相念即邪方也。故注经文云。如颠倒迷方等)念无自相。不离
本觉。(邪无别体。不离正方)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
有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故注文云
无明无体)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
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于中二。初明妄有起净之功。后明真有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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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之义。良以依真之妄。方能显真。随妄之真。还待妄显故)疏自此之前下。巳如前
释。
疏四依后义下。文二。一释本门。二唯识下配分齐。今
初也。言后义者。由前觉义。是返流还源之义。故不明
之。但依后不觉义中。生三细也。今亦具引注释。文云。
后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相不离体
故。末不离本故。依无明起妄心。依妄心起无明故)云何为三。一者无明业相。
以依不觉故(释标中无明也。即根本无明)心动说名为业(释标中业也。此
中业有二义。一动作是业义。即此三心动是也)觉则不动(反举释成。既得始觉时。则无动念。是
如今动。唯由不觉)动则有苦(二为因是业义。此既招苦。即为因也。如得寂静无念之时。即是
涅槃妙果。故如今动。则有生死苦患)果不离因故。(不动既乐。即知动必有苦。动因苦果。既无
别时。故云不离也。此离动念。而极微细。缘起一相。能所不分。即当梨耶自体分也。如无相论云。问此识何相何
境界。答相及境界。不可分别。一体无异。当知此约赖耶业相义说也。下二约本识见相二分为二也)二者
能见相(标也即是转相)以依动故能见(依前业识。转成能见)不动则无
见(若依性净门。则无能见也。反显能见。必依动义。如是转相。虽有能缘。以境界微细故。犹未辨之。如摄论云。
意识缘三世境及非三世境。是则可知。此识所缘境不可知故。既云所缘不可知。即细能缘。以明本识转相义
也)三者境界相。(标也即是现相)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依前转相。
能现境界)离见则无境界(反释可知。然上二相。约喻说者。本觉真如。其于净眼。热翳之气。
似根本无明。翳与眼合。如业相。由翳故。有能见空华之见。如转相。以有见故空中华现。如境界相)。
▲疏
注由有等者。配经分齐也。即净诸业障章中之文。所
引亦略。又不依次。今具正之。文云。一切众生。从无始
来。妄想执有我人众生及与寿命。认四颠倒为实我
体。乃至由此不能入清净觉。非觉违拒诸能入者。有
诸能入。作非觉入故。是故动念及与息合。皆染迷闷。
释。
疏四依后义下。文二。一释本门。二唯识下配分齐。今
初也。言后义者。由前觉义。是返流还源之义。故不明
之。但依后不觉义中。生三细也。今亦具引注释。文云。
后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相不离体
故。末不离本故。依无明起妄心。依妄心起无明故)云何为三。一者无明业相。
以依不觉故(释标中无明也。即根本无明)心动说名为业(释标中业也。此
中业有二义。一动作是业义。即此三心动是也)觉则不动(反举释成。既得始觉时。则无动念。是
如今动。唯由不觉)动则有苦(二为因是业义。此既招苦。即为因也。如得寂静无念之时。即是
涅槃妙果。故如今动。则有生死苦患)果不离因故。(不动既乐。即知动必有苦。动因苦果。既无
别时。故云不离也。此离动念。而极微细。缘起一相。能所不分。即当梨耶自体分也。如无相论云。问此识何相何
境界。答相及境界。不可分别。一体无异。当知此约赖耶业相义说也。下二约本识见相二分为二也)二者
能见相(标也即是转相)以依动故能见(依前业识。转成能见)不动则无
见(若依性净门。则无能见也。反显能见。必依动义。如是转相。虽有能缘。以境界微细故。犹未辨之。如摄论云。
意识缘三世境及非三世境。是则可知。此识所缘境不可知故。既云所缘不可知。即细能缘。以明本识转相义
也)三者境界相。(标也即是现相)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依前转相。
能现境界)离见则无境界(反释可知。然上二相。约喻说者。本觉真如。其于净眼。热翳之气。
似根本无明。翳与眼合。如业相。由翳故。有能见空华之见。如转相。以有见故空中华现。如境界相)。
▲疏
注由有等者。配经分齐也。即净诸业障章中之文。所
引亦略。又不依次。今具正之。文云。一切众生。从无始
来。妄想执有我人众生及与寿命。认四颠倒为实我
体。乃至由此不能入清净觉。非觉违拒诸能入者。有
诸能入。作非觉入故。是故动念及与息合。皆染迷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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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故。由有无始本。故起无明。为巳主宰。释曰。据本
文。则说动息俱迷。后方更说俱迷之所以。以本起无
明故。今疏所引即先举所以。云由本起无明故。动息
俱迷。就简略之文。此易见故。今以配论分齐者。谓经
宗正当根本不觉巳上文。若据傍兼。亦有生起三细
之义。动念是凡夫。息念是二乘。二乘所未觉者即三
细也。故配之矣。
▲疏唯识下。文四。一正配。言正是梨
耶体者。彼以赖耶为诸染净法之本故。疏注初即自
下。此即第八识中三分义也。依陈那故。自体即自證
也。若依护法。则證自證亦含在其中。
△疏故彼论下
二證成。言无始时来界者。界是因义。指第八识。无始
巳来为诸法之因故。馀皆可解。
△疏以彼宗下。三释。
唯齐此门之所以也。彼说心法但是有为生灭。各从
自种而生。其无为真如。凝然不变。不是心法。此论则
唯于一心开出二门。谓此一心不虚妄不变异。故曰
真如。又此一心复能随缘作染净诸法。故云生灭。疏
又不言等者。然如来藏。是在缠真如故。彼不说名为
藏识。不同此论即如来藏与生灭合名梨耶识矣。
△
疏问彼说下。四通难。文中又四。第一难也。难意可见。
答由下。二通也。此文即后生灭因缘中文矣。三复次
生灭因缘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以依阿梨
耶等。问此下三转难。难意可知。答有下四通释。文中
二。一别释三义云云。可细详之。甚有理味。唯识不。二
总结以示。谓约此宗所解见。彼所说之梨耶。无是如
文。则说动息俱迷。后方更说俱迷之所以。以本起无
明故。今疏所引即先举所以。云由本起无明故。动息
俱迷。就简略之文。此易见故。今以配论分齐者。谓经
宗正当根本不觉巳上文。若据傍兼。亦有生起三细
之义。动念是凡夫。息念是二乘。二乘所未觉者即三
细也。故配之矣。
▲疏唯识下。文四。一正配。言正是梨
耶体者。彼以赖耶为诸染净法之本故。疏注初即自
下。此即第八识中三分义也。依陈那故。自体即自證
也。若依护法。则證自證亦含在其中。
△疏故彼论下
二證成。言无始时来界者。界是因义。指第八识。无始
巳来为诸法之因故。馀皆可解。
△疏以彼宗下。三释。
唯齐此门之所以也。彼说心法但是有为生灭。各从
自种而生。其无为真如。凝然不变。不是心法。此论则
唯于一心开出二门。谓此一心不虚妄不变异。故曰
真如。又此一心复能随缘作染净诸法。故云生灭。疏
又不言等者。然如来藏。是在缠真如故。彼不说名为
藏识。不同此论即如来藏与生灭合名梨耶识矣。
△
疏问彼说下。四通难。文中又四。第一难也。难意可见。
答由下。二通也。此文即后生灭因缘中文矣。三复次
生灭因缘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以依阿梨
耶等。问此下三转难。难意可知。答有下四通释。文中
二。一别释三义云云。可细详之。甚有理味。唯识不。二
总结以示。谓约此宗所解见。彼所说之梨耶。无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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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藏随缘之义也。故当三细之分齐。若约彼执。则非
此三细之体。
疏五依最后者。亦是疏家自标。不是论文取。后者即
第三境界相也。境界为缘生六尘故。疏注弥勒等者。
六尘分齐虽非经宗。深必该浅。故亦说矣。今引经文
注论以配。然说轮回之本。始于金刚藏章。彼说于圆
觉中。起轮回之见。如云驶舟行故见月运岸移等故。
彼后段文云。以轮回心。生轮回见。乃至先所无始轮
回根本。(即智相也)今至此章。亦唯问此释此。故注中但指
弥勒章中矣。此章文云。一切众生从无始际。由有种
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乃至当知轮回爱为根本。(正当
第二相续相义。兼第一智相。智相是分别爱与不爱。爱与不爱皆爱为本。其相续相。但依前爱不爱境。生苦乐
觉。心起念不断故。亦同住中。但依金刚藏章于轮回之见。故有此章种种恩爱矣)又云。欲因
爱生。命因欲有。众生爱命。还依欲本。爱欲为因。爱命
为果。由于欲境。起诸违顺。境背爱心而生憎嫉(上皆三执
取相四计名字相也。但依总相。同此分齐。不有一一配对其文。言境背爱心而生憎嫉。但释违境。皆对爱心)
造种种业。(五起业相)是故复生地狱饿鬼。(六业系苦相。次说人天因果。上
二界同果。皆例此配之。当第五第六粗相)释曰。然此注配虽在标文之下。
讲者即须先说六尘之相。说然后依引经配之。义则
易见。或一一相便配释亦得。一任随便矣。
△疏谓一
者下。此所用论文。亦未全备。今依次写。便注释之。具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云何为六。一者智相。依
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于前现识所现相上。不了自心所现故。创
起慧数。分别染净。执有〔定〕性。)二者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
此三细之体。
疏五依最后者。亦是疏家自标。不是论文取。后者即
第三境界相也。境界为缘生六尘故。疏注弥勒等者。
六尘分齐虽非经宗。深必该浅。故亦说矣。今引经文
注论以配。然说轮回之本。始于金刚藏章。彼说于圆
觉中。起轮回之见。如云驶舟行故见月运岸移等故。
彼后段文云。以轮回心。生轮回见。乃至先所无始轮
回根本。(即智相也)今至此章。亦唯问此释此。故注中但指
弥勒章中矣。此章文云。一切众生从无始际。由有种
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乃至当知轮回爱为根本。(正当
第二相续相义。兼第一智相。智相是分别爱与不爱。爱与不爱皆爱为本。其相续相。但依前爱不爱境。生苦乐
觉。心起念不断故。亦同住中。但依金刚藏章于轮回之见。故有此章种种恩爱矣)又云。欲因
爱生。命因欲有。众生爱命。还依欲本。爱欲为因。爱命
为果。由于欲境。起诸违顺。境背爱心而生憎嫉(上皆三执
取相四计名字相也。但依总相。同此分齐。不有一一配对其文。言境背爱心而生憎嫉。但释违境。皆对爱心)
造种种业。(五起业相)是故复生地狱饿鬼。(六业系苦相。次说人天因果。上
二界同果。皆例此配之。当第五第六粗相)释曰。然此注配虽在标文之下。
讲者即须先说六尘之相。说然后依引经配之。义则
易见。或一一相便配释亦得。一任随便矣。
△疏谓一
者下。此所用论文。亦未全备。今依次写。便注释之。具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云何为六。一者智相。依
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于前现识所现相上。不了自心所现故。创
起慧数。分别染净。执有〔定〕性。)二者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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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起念相续不断故(谓依前分别。爱境起乐受觉。不爱境起苦受觉数数起念。相续
现前。此明自相续也。又能起惑润业。引持生死。令他相续。故下文云住持苦乐等)三者执取
相。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上皆是前相续相也)心起著
故(是此执取相也。谓于前苦乐等境。不了虚无。深起取著故下文云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取著转深。
计我我所等也)四者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
(依前颠倒所执相上。更立假名。是分别故。楞伽云。相名常相随。而生诸妄想。故云依于妄执等也。上来起惑。自
下造业感报也)五者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著。造种种业
故。(谓执相计名。依此粗惑。发动身口。造一切业也。即苦因也)六者业系苦相。以依
业受果不自在故。(业因巳成。招果必然。循环诸道。生死长缚)当知无明能
生一切染法(三细六粗。总摄一切染法。皆因根本无明不了真如而起也)以一切
染法皆是不觉相故(问染法多种。差别不同。如何根本唯一无明。答染法虽多。皆是
无明气分。悉是不觉之差别相。故不异不觉也)疏然小乘下。配分齐也。其相
甚显。疏诸教分下。以理结叹也。深浅之相。详机可彰。
注十三法者。一一心。二真如。三觉。四根本不觉。馀九
则三细六粗也。竖说本末。总为十三。非横列也。生灭
门是觉不觉之总。无别法体。故非其数。若更究其实
法之体。唯有十。一一心真如及觉。但是一法故不言。
此经者但举宗论也。都摄诸经故。
○第五门 疏五所被机宜者三。一摄前起后。恐云
法既出幽深。应非我分。故辨此门。二然约下开章。初
章约新熏五性义故。非实故。大乘种性。即不能入。后
章约本有一性故。一切普性。三且约下。牒释。又二。一
即时料简。二毕竟普收。初中二。一别简。二通简。别中
二。一简信解器。二简修證器。初中二。一通。二别。一中又
现前。此明自相续也。又能起惑润业。引持生死。令他相续。故下文云住持苦乐等)三者执取
相。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上皆是前相续相也)心起著
故(是此执取相也。谓于前苦乐等境。不了虚无。深起取著故下文云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取著转深。
计我我所等也)四者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
(依前颠倒所执相上。更立假名。是分别故。楞伽云。相名常相随。而生诸妄想。故云依于妄执等也。上来起惑。自
下造业感报也)五者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著。造种种业
故。(谓执相计名。依此粗惑。发动身口。造一切业也。即苦因也)六者业系苦相。以依
业受果不自在故。(业因巳成。招果必然。循环诸道。生死长缚)当知无明能
生一切染法(三细六粗。总摄一切染法。皆因根本无明不了真如而起也)以一切
染法皆是不觉相故(问染法多种。差别不同。如何根本唯一无明。答染法虽多。皆是
无明气分。悉是不觉之差别相。故不异不觉也)疏然小乘下。配分齐也。其相
甚显。疏诸教分下。以理结叹也。深浅之相。详机可彰。
注十三法者。一一心。二真如。三觉。四根本不觉。馀九
则三细六粗也。竖说本末。总为十三。非横列也。生灭
门是觉不觉之总。无别法体。故非其数。若更究其实
法之体。唯有十。一一心真如及觉。但是一法故不言。
此经者但举宗论也。都摄诸经故。
○第五门 疏五所被机宜者三。一摄前起后。恐云
法既出幽深。应非我分。故辨此门。二然约下开章。初
章约新熏五性义故。非实故。大乘种性。即不能入。后
章约本有一性故。一切普性。三且约下。牒释。又二。一
即时料简。二毕竟普收。初中二。一别简。二通简。别中
二。一简信解器。二简修證器。初中二。一通。二别。一中又
卷三 第 522c 页 X09-0522.png
二。一非器。二是器。今初也。清凉说。悟入华严。有五非
器。一无信。二违真。三乖实。四狭劣。五守权。今以经宗
不同故不全用。有相当者即配之亦尽。即知此文极
略而义通。而疏名相者。经云。迷于一实。随名相。名相
执故我唐坐。今照我尘无自性。回向不住涅槃城。圆
觉。不可思者非相故。不可议者由非名故。故著名相
者。不能入也。故下文云。何况能以有思惟心。测度如
来圆觉境界。如取萤火烧须弥山。终不能著。疏以文
为解者。清凉云。乖实非器。谓如言取文超情至理不
入心故。十地论云。随声取义。有五过失。一不正信。二
退勇猛。三诳他。四谤佛。五轻法。疏滞行位者。清凉云。
守权非器。谓三乘共教诸菩萨等。随宗所修。行布行
位。不信圆融具德之法。故出现品云。说有菩萨无量
亿那由他劫。行六波罗蜜。不闻此经。或时闻巳不信
不解。不顺不入。不得名为真实菩萨。良以有作之修。
多劫修终成败坏。无心体极一念使契佛家。又云。积
行菩萨。曝鳃鳞于龙门。疏推圣境者。清凉云。(此文发心功德
品中不是被机门也)夫机差教别。圣旨深玄。且以浅为深有符
理之得。以深为浅有谤法之𠍴。以远为近则有益于
行人。以近为远法非我分。诸佛说教。贵在俯就物机。
后辈学人。若欲高推圣境。傥失大利岂不伤哉。旦夕
钓磻溪。朝升台辅。岂与文明经常选而语其优劣
者哉。况才生王宫。贵极臣佐。宁同有战夷项备历
艰辛。是以初发心人。语其智。等虚空而非类。论其德。
器。一无信。二违真。三乖实。四狭劣。五守权。今以经宗
不同故不全用。有相当者即配之亦尽。即知此文极
略而义通。而疏名相者。经云。迷于一实。随名相。名相
执故我唐坐。今照我尘无自性。回向不住涅槃城。圆
觉。不可思者非相故。不可议者由非名故。故著名相
者。不能入也。故下文云。何况能以有思惟心。测度如
来圆觉境界。如取萤火烧须弥山。终不能著。疏以文
为解者。清凉云。乖实非器。谓如言取文超情至理不
入心故。十地论云。随声取义。有五过失。一不正信。二
退勇猛。三诳他。四谤佛。五轻法。疏滞行位者。清凉云。
守权非器。谓三乘共教诸菩萨等。随宗所修。行布行
位。不信圆融具德之法。故出现品云。说有菩萨无量
亿那由他劫。行六波罗蜜。不闻此经。或时闻巳不信
不解。不顺不入。不得名为真实菩萨。良以有作之修。
多劫修终成败坏。无心体极一念使契佛家。又云。积
行菩萨。曝鳃鳞于龙门。疏推圣境者。清凉云。(此文发心功德
品中不是被机门也)夫机差教别。圣旨深玄。且以浅为深有符
理之得。以深为浅有谤法之𠍴。以远为近则有益于
行人。以近为远法非我分。诸佛说教。贵在俯就物机。
后辈学人。若欲高推圣境。傥失大利岂不伤哉。旦夕
钓磻溪。朝升台辅。岂与文明经常选而语其优劣
者哉。况才生王宫。贵极臣佐。宁同有战夷项备历
艰辛。是以初发心人。语其智。等虚空而非类。论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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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尘刹而难量。极念劫之圆融。无尽法门之重现。初
心契于智海。岂有之涯。犹微露滴入于天池齐无终
始。故经云。发心毕竟二不别。如是二心先心难。法慧
仰推良在此也。疏情尚下。肇论不真空品中。破三家
异论。于中。破本无宗。云本无者。情尚于无。多触言而
宾无故。非有有即无。非无无即无。释曰。上皆是先叙
所计也。宾客也。客皆向主今本无家。言皆向于无。尔
雅云。宾服也。次破云。寻夫立文之旨。直以有非真有
无非真无。何如非有非无。无彼无此。直好无之谈。岂
曰顺通事实即物之情哉。释曰。不言非有无却此有。
非无无却彼无也。今云空者。轻于无也。轻过尚拣。况
于重乎。良由此经宗于净觉。觉非空有故。情尚空者
非器。上句心之所尚。下句语之所尚。以皆乖圆觉故。
疏自恃下。即此经中任病也。文云。我等今者。不断生
死。不求涅槃。涅槃生死。无起灭念。任彼一切。随诸法
性。欲求圆觉。彼圆觉性。非任有故。说名为病。下释曰。
意云。生死是空。何事须断。涅槃无相。何处营求。于此
两般。无起灭念。由任彼一切随诸法性者。火热水温
之类。各各差别之性。意云。妄从他妄。真任他真。生死
本空何所除断。涅槃本真何假别求。逢饮即食。有衣
即著。好事恶事一切不知。任运而行。信缘而活。睡来
即卧。与来即行。东西南北要处即去。真如之法。体性
空净。而有无量烦恼染。若人唯念真如。不以种种熏
修。亦无得净。今云天真者。即真如也。进习者。即求学
心契于智海。岂有之涯。犹微露滴入于天池齐无终
始。故经云。发心毕竟二不别。如是二心先心难。法慧
仰推良在此也。疏情尚下。肇论不真空品中。破三家
异论。于中。破本无宗。云本无者。情尚于无。多触言而
宾无故。非有有即无。非无无即无。释曰。上皆是先叙
所计也。宾客也。客皆向主今本无家。言皆向于无。尔
雅云。宾服也。次破云。寻夫立文之旨。直以有非真有
无非真无。何如非有非无。无彼无此。直好无之谈。岂
曰顺通事实即物之情哉。释曰。不言非有无却此有。
非无无却彼无也。今云空者。轻于无也。轻过尚拣。况
于重乎。良由此经宗于净觉。觉非空有故。情尚空者
非器。上句心之所尚。下句语之所尚。以皆乖圆觉故。
疏自恃下。即此经中任病也。文云。我等今者。不断生
死。不求涅槃。涅槃生死。无起灭念。任彼一切。随诸法
性。欲求圆觉。彼圆觉性。非任有故。说名为病。下释曰。
意云。生死是空。何事须断。涅槃无相。何处营求。于此
两般。无起灭念。由任彼一切随诸法性者。火热水温
之类。各各差别之性。意云。妄从他妄。真任他真。生死
本空何所除断。涅槃本真何假别求。逢饮即食。有衣
即著。好事恶事一切不知。任运而行。信缘而活。睡来
即卧。与来即行。东西南北要处即去。真如之法。体性
空净。而有无量烦恼染。若人唯念真如。不以种种熏
修。亦无得净。今云天真者。即真如也。进习者。即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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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善行也。彼意云。心性天然。是真是佛。何假更修。故
非器也。轻者轻他进者。厌者倦。自厌进习。疏固执先
闻者。四弘誓云法门无边誓愿学者。意恐得少为是。
欲令求法不懈。善财遍谒是此意也。况佛教权实多
门。若先闻权。后闻实不信。失于大利。故经云。所未闻
经闻之不疑。是为希有。华严十地品。说第三地菩萨
行相云。若闻一句未曾闻法。生大欢喜。胜得三千大
千世界满中珍宝。若闻一偈未闻正法。生大欢喜。胜
得转轮圣王位。若得一偈未曾闻法能净菩萨行。胜
得帝释梵王位住无量百千劫。若有人言。我有一句
佛所说法能净菩萨行。汝今若能入大火坑。受极大
苦。当以相与。菩萨尔时作如是念。我以一句佛所说
法净菩萨行故。假使三千大千世界大火满中。尚欲
从于梵天之上投身而下亲自受取。况小火坑而不
能入。然我今者为求佛法。应受一切地狱众苦。何况
人中诸小苦恼。菩萨如是。发勤精进。求于佛法。如其
所闻观察修行。此菩萨得闻法巳。摄心安住。于空闲
处。作是思惟。如说修行。乃得佛法。非但口言而可清
净。如上者。总结上五类人也。
△疏反上即皆是器者。
第二是器也。谓虽寻文而性离。虽睹相而照心。(反于乐名
相者)因该果海。果彻因源。(反系行位)虽空不断。中道了然。(反尚
于空)顿悟渐脩(反〔持〕天真)求法不懈(反于担麻)次第反前。即此经
之器矣。清凉说五所为。一正为。二兼为。三引为。四权
为。五远为。今此即当正为及兼为。兼为者闻信。正为
非器也。轻者轻他进者。厌者倦。自厌进习。疏固执先
闻者。四弘誓云法门无边誓愿学者。意恐得少为是。
欲令求法不懈。善财遍谒是此意也。况佛教权实多
门。若先闻权。后闻实不信。失于大利。故经云。所未闻
经闻之不疑。是为希有。华严十地品。说第三地菩萨
行相云。若闻一句未曾闻法。生大欢喜。胜得三千大
千世界满中珍宝。若闻一偈未闻正法。生大欢喜。胜
得转轮圣王位。若得一偈未曾闻法能净菩萨行。胜
得帝释梵王位住无量百千劫。若有人言。我有一句
佛所说法能净菩萨行。汝今若能入大火坑。受极大
苦。当以相与。菩萨尔时作如是念。我以一句佛所说
法净菩萨行故。假使三千大千世界大火满中。尚欲
从于梵天之上投身而下亲自受取。况小火坑而不
能入。然我今者为求佛法。应受一切地狱众苦。何况
人中诸小苦恼。菩萨如是。发勤精进。求于佛法。如其
所闻观察修行。此菩萨得闻法巳。摄心安住。于空闲
处。作是思惟。如说修行。乃得佛法。非但口言而可清
净。如上者。总结上五类人也。
△疏反上即皆是器者。
第二是器也。谓虽寻文而性离。虽睹相而照心。(反于乐名
相者)因该果海。果彻因源。(反系行位)虽空不断。中道了然。(反尚
于空)顿悟渐脩(反〔持〕天真)求法不懈(反于担麻)次第反前。即此经
之器矣。清凉说五所为。一正为。二兼为。三引为。四权
为。五远为。今此即当正为及兼为。兼为者闻信。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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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解悟。修證兼评后段疏。其意可知。
▲疏非器下。二
别也。信解别说故。于中亦二。一非器中障信者。障实
信也。既坚持异宗。名句系心。纵令从信名因。亦不成
实信故。即当清凉五非器中第一无信非器也。然无信
亦通非一切教法之器。不唯此宗。但诸名相粗浅之
教。纵心不信。亦可学之令解。如外道为欲与佛弟子
论议。恐不善他宗。亦学佛浅教。却将难佛弟子。若此
华严等圆顿之宗。心若不信。强欲学之。永不悟解。以
此宗非名数所到故。由此无信。得名非器。三圣观云。
信若即信法界。信则是耶。后有觉前心是失。于五类
中。悉不知是意。故的求了义。照习以性成。难为顿弃
者。则不障信顺之门。然欲令悟解观慧分明。则不能
得。故云欲罢不能也。以不泯绝诸缘忘情寂虑。无由
洞契心源故。故文云。先依如来奢摩他行等。注文依
求下。即清凉第二违真非器也。具云。依傍此经以求
名利。不净说法集邪善故。便引失菩提心所集善根。
即为魔业。亦同此中欲罢不能障能实解。故注记云
又依求等也。
△疏如次反上者。二是器也。兼正可知。
▲疏后拣修下。第二段也。文二。初明非器。此一段文
意。前后频引。以四相重重竖穷皆障證入。文相甚显
详。
△经自解后明下是器也。义相在前教起因缘十
义中第十劝事离相明师门也。
疏统而下。二通简也。非其种者。宿世未闻圆顿了义
一乘之教。设闻权教或小乘。亦非其理故。皆不入證。
▲疏非器下。二
别也。信解别说故。于中亦二。一非器中障信者。障实
信也。既坚持异宗。名句系心。纵令从信名因。亦不成
实信故。即当清凉五非器中第一无信非器也。然无信
亦通非一切教法之器。不唯此宗。但诸名相粗浅之
教。纵心不信。亦可学之令解。如外道为欲与佛弟子
论议。恐不善他宗。亦学佛浅教。却将难佛弟子。若此
华严等圆顿之宗。心若不信。强欲学之。永不悟解。以
此宗非名数所到故。由此无信。得名非器。三圣观云。
信若即信法界。信则是耶。后有觉前心是失。于五类
中。悉不知是意。故的求了义。照习以性成。难为顿弃
者。则不障信顺之门。然欲令悟解观慧分明。则不能
得。故云欲罢不能也。以不泯绝诸缘忘情寂虑。无由
洞契心源故。故文云。先依如来奢摩他行等。注文依
求下。即清凉第二违真非器也。具云。依傍此经以求
名利。不净说法集邪善故。便引失菩提心所集善根。
即为魔业。亦同此中欲罢不能障能实解。故注记云
又依求等也。
△疏如次反上者。二是器也。兼正可知。
▲疏后拣修下。第二段也。文二。初明非器。此一段文
意。前后频引。以四相重重竖穷皆障證入。文相甚显
详。
△经自解后明下是器也。义相在前教起因缘十
义中第十劝事离相明师门也。
疏统而下。二通简也。非其种者。宿世未闻圆顿了义
一乘之教。设闻权教或小乘。亦非其理故。皆不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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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果者。清凉云。挟劣非器也。故上德声闻。杜视听于
嘉会。入劫位者。清凉云。守权非器也。故积行菩萨曝
鳃鳞于龙。居凡劣者。华严云。虽在海水劫火中。堪受
此法必得闻。处末世者。下文一一云为末世众生。偈
云。末世诸众生。心不生虚妄。佛说如是人。现世即菩
萨。注二乘者。法界品。五百如聋盲。六度者。积行菩萨
是也。八难者。云海水是龙等畜生难也。劫火梵天长
寿难也。随好品。地狱天子顿證十地地狱难也。天上
人间及下苦趣各举其一。以例知也。
疏后明毕竟下。大段第二也。文二。一通。二别。初云都
无者。新熏五性义中。第五无性人也。即清凉五所为
中。第五远为也。谓凡夫外道阐提悉有佛性。今虽不
信。后必当入故。出现品云。如来智慧大药王树。唯除
二处。不能为作生长利益。所谓二乘堕无为坑。及坏
善根非器众生。溺大邪见贪爱之水。然亦于彼曾无
厌舍。今普收者。即佛无厌舍之意也。疏金刚喻者。华
严第五十二云。佛子譬如丈夫食少金刚。终竟不销。
要穿其身出在于外。何以故。金刚不与肉身杂秽而
同止故。于如来所。种少善根。亦复如是。要穿一切有
为诸行烦恼身过。到于无为究竟智处。何以故。此少
善根。不与有为诸行烦恼而共住故。又云。设有不生
信乐。亦种善根无空过者。乃至究竟入于涅槃。此明
谤虽堕恶由闻历耳终醒悟故。又云。如日亦与生盲
作利益故。
▲疏若约五性下。二别也。于中二。一约五
嘉会。入劫位者。清凉云。守权非器也。故积行菩萨曝
鳃鳞于龙。居凡劣者。华严云。虽在海水劫火中。堪受
此法必得闻。处末世者。下文一一云为末世众生。偈
云。末世诸众生。心不生虚妄。佛说如是人。现世即菩
萨。注二乘者。法界品。五百如聋盲。六度者。积行菩萨
是也。八难者。云海水是龙等畜生难也。劫火梵天长
寿难也。随好品。地狱天子顿證十地地狱难也。天上
人间及下苦趣各举其一。以例知也。
疏后明毕竟下。大段第二也。文二。一通。二别。初云都
无者。新熏五性义中。第五无性人也。即清凉五所为
中。第五远为也。谓凡夫外道阐提悉有佛性。今虽不
信。后必当入故。出现品云。如来智慧大药王树。唯除
二处。不能为作生长利益。所谓二乘堕无为坑。及坏
善根非器众生。溺大邪见贪爱之水。然亦于彼曾无
厌舍。今普收者。即佛无厌舍之意也。疏金刚喻者。华
严第五十二云。佛子譬如丈夫食少金刚。终竟不销。
要穿其身出在于外。何以故。金刚不与肉身杂秽而
同止故。于如来所。种少善根。亦复如是。要穿一切有
为诸行烦恼身过。到于无为究竟智处。何以故。此少
善根。不与有为诸行烦恼而共住故。又云。设有不生
信乐。亦种善根无空过者。乃至究竟入于涅槃。此明
谤虽堕恶由闻历耳终醒悟故。又云。如日亦与生盲
作利益故。
▲疏若约五性下。二别也。于中二。一约五
卷三 第 524b 页 X09-0524.png
性。唯识疏明。所被机宜。唯被菩萨及不定性。论引偈
云。由摄藏诸法。一切种子识。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
示。长行释云。巳入见道诸菩萨。名胜者。或诸菩萨皆
名胜者。馀三种。非其所被故。论引偈云。阿陀那识甚
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
执为我。彼疏云。无性不能穷底。故说甚深。趣寂不能
通达。故名甚细。由此论旨。唯被大乘及不定性趣菩
提者。非被二乘无性三种机矣。彼立五性是本有。故
作此释。今即以彼所被为正被。以彼不被为兼被矣。
△疏三聚下。二约三聚也。然一切众生三聚该收。谓
邪定。正定。不定。小乘有部。以五无间为邪定。学无学
为正定。馀有漏无漏皆不定。五性宗。则定性二乘无
性阐提为邪定。菩萨性为正定。不定性人为不定。若
法性宗。则未闻如来藏教。闻之不信。皆为邪定。十信
未圆。皆为不定。信成就发心。即入正定。论中亦云为
未正定众生令修信心等。兼为邪定作远因缘。兼为
正定今增妙行。今同此也。
圆觉经大疏释义钞卷第三(之上)
云。由摄藏诸法。一切种子识。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
示。长行释云。巳入见道诸菩萨。名胜者。或诸菩萨皆
名胜者。馀三种。非其所被故。论引偈云。阿陀那识甚
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
执为我。彼疏云。无性不能穷底。故说甚深。趣寂不能
通达。故名甚细。由此论旨。唯被大乘及不定性趣菩
提者。非被二乘无性三种机矣。彼立五性是本有。故
作此释。今即以彼所被为正被。以彼不被为兼被矣。
△疏三聚下。二约三聚也。然一切众生三聚该收。谓
邪定。正定。不定。小乘有部。以五无间为邪定。学无学
为正定。馀有漏无漏皆不定。五性宗。则定性二乘无
性阐提为邪定。菩萨性为正定。不定性人为不定。若
法性宗。则未闻如来藏教。闻之不信。皆为邪定。十信
未圆。皆为不定。信成就发心。即入正定。论中亦云为
未正定众生令修信心等。兼为邪定作远因缘。兼为
正定今增妙行。今同此也。
圆觉经大疏释义钞卷第三(之上)
卷三 第 524c 页 X09-0524.png
圆觉经大疏释义钞卷第三(之下)
终南山草堂寺沙门 宗密撰
○第六教体门 疏六能诠体性者。文四在疏。一中
又五。且在疏文。注各为一说者。每一说中。皆以大小
乘参而释之。由随文便故。或先或后。小乘即是婆沙
论也。
疏一音声下。第一也。文二。一约小乘释之。二以大乘
成之。初中二。一正立。佛唱等者。各如注解。宫商等者。
等取角徵羽。又如西方十四音。即阿(上)阿(长)等。语路
者。瑜伽云。有情增语即是语路。然瑜伽释增语有二
义。一云增语是名名。能诠表增胜于语。二云有说意
识名为增语。今小乘不取于名。正用意识。是语行处。
亦是唇舌等。疏注语用者。如恶言既为恶业用。佛之
善言即善业用故。梵行品者。若语是梵行。梵行则是
音声风息。胸舌唯吻。吐纳抑纵。高低清浊。此即语音
语路。又云。若语业是梵行。梵行则是起居问讯。略说
广说喻说。直说赞说。毁说随俗说。显了说。斯即语业。
疏语表者。表亦是业。然业有有表无表别。今但云表
者。婆沙一百二十六云。但言语表而非无表者。令他
生正解故。耳识所取故。又二识所取无表唯一故。又
三无数劫求此表故。疏是谓佛教者。结也。正出今之
教体。而云佛教者。一依根本故。二依相似故。三依随
顺故。谓佛依如是名句文身而说。今亦随之故。如别
卷释。
△疏其名下。二拣非亦通妨难故。彼论自有难
终南山草堂寺沙门 宗密撰
○第六教体门 疏六能诠体性者。文四在疏。一中
又五。且在疏文。注各为一说者。每一说中。皆以大小
乘参而释之。由随文便故。或先或后。小乘即是婆沙
论也。
疏一音声下。第一也。文二。一约小乘释之。二以大乘
成之。初中二。一正立。佛唱等者。各如注解。宫商等者。
等取角徵羽。又如西方十四音。即阿(上)阿(长)等。语路
者。瑜伽云。有情增语即是语路。然瑜伽释增语有二
义。一云增语是名名。能诠表增胜于语。二云有说意
识名为增语。今小乘不取于名。正用意识。是语行处。
亦是唇舌等。疏注语用者。如恶言既为恶业用。佛之
善言即善业用故。梵行品者。若语是梵行。梵行则是
音声风息。胸舌唯吻。吐纳抑纵。高低清浊。此即语音
语路。又云。若语业是梵行。梵行则是起居问讯。略说
广说喻说。直说赞说。毁说随俗说。显了说。斯即语业。
疏语表者。表亦是业。然业有有表无表别。今但云表
者。婆沙一百二十六云。但言语表而非无表者。令他
生正解故。耳识所取故。又二识所取无表唯一故。又
三无数劫求此表故。疏是谓佛教者。结也。正出今之
教体。而云佛教者。一依根本故。二依相似故。三依随
顺故。谓佛依如是名句文身而说。今亦随之故。如别
卷释。
△疏其名下。二拣非亦通妨难故。彼论自有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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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若尔。如次所说当云何通。谓如说佛教。名为何法。
谓名句文身。次第行列。次第安布。次第连合等。为答
此难故。论有此通。次其难文在此后段。故疏不取耳。
然评家意亦取语业为体。故彼释云。如是说者语业
为体。佛音所说。他所闻故。(言评家者。婆沙是诸罗汉同集。而有四大罗汉。为评
家正义。一世友。二妙音。三法救。四觉天)又经部师意。亦准取声。故正理
十四。破彼立名等师师。汝不应名立名句文身即声
为体。论文繁广。具在别卷引说。
▲疏离声下。此约大
乘成之也。文二。一成取拣。既无别名等。不应别立为
体也。二摄假从实故者。成所立也。声是实法。色所摄
故。名等是似。不相应行故。如次下释。故深密经云。如
来言音略有三种。一契经。二调伏。三本母。既云言音。
明以声为教体。又杂集论云。成所引声。谓诸圣所说。
既言圣说。是声明非名等为教体也。即彼论第一释
外六界。声尘界中之文。有十一种声。此当第八声也。
馀如别卷。
疏二名句下。第二也。于中三。一正立。二简非。三结成。
初中二。一约小乘释之。行列等者。行列于名。安布成
句。文为二所依。故云连合。
△疏能诠诸下。二以大乘
成之义。引唯识论文。论第二广破于小乘名等实有
竟。后申正藏云(文有四节)然依语声分位差别。而假建立
名句文身。(一〔头〕假差别也。依声似立故)名诠自性。句诠差别。文即
是字。为二所依。(二显三用殊。名诠法自性。句诠法差别文体是字。为名句之所依。不能诠
自性及差别故。文者彰〔藏〕与二为依彰表二故。瑜伽云。名于自性施设。句于差别施设。名句所依止性为字。又
谓名句文身。次第行列。次第安布。次第连合等。为答
此难故。论有此通。次其难文在此后段。故疏不取耳。
然评家意亦取语业为体。故彼释云。如是说者语业
为体。佛音所说。他所闻故。(言评家者。婆沙是诸罗汉同集。而有四大罗汉。为评
家正义。一世友。二妙音。三法救。四觉天)又经部师意。亦准取声。故正理
十四。破彼立名等师师。汝不应名立名句文身即声
为体。论文繁广。具在别卷引说。
▲疏离声下。此约大
乘成之也。文二。一成取拣。既无别名等。不应别立为
体也。二摄假从实故者。成所立也。声是实法。色所摄
故。名等是似。不相应行故。如次下释。故深密经云。如
来言音略有三种。一契经。二调伏。三本母。既云言音。
明以声为教体。又杂集论云。成所引声。谓诸圣所说。
既言圣说。是声明非名等为教体也。即彼论第一释
外六界。声尘界中之文。有十一种声。此当第八声也。
馀如别卷。
疏二名句下。第二也。于中三。一正立。二简非。三结成。
初中二。一约小乘释之。行列等者。行列于名。安布成
句。文为二所依。故云连合。
△疏能诠诸下。二以大乘
成之义。引唯识论文。论第二广破于小乘名等实有
竟。后申正藏云(文有四节)然依语声分位差别。而假建立
名句文身。(一〔头〕假差别也。依声似立故)名诠自性。句诠差别。文即
是字。为二所依。(二显三用殊。名诠法自性。句诠法差别文体是字。为名句之所依。不能诠
自性及差别故。文者彰〔藏〕与二为依彰表二故。瑜伽云。名于自性施设。句于差别施设。名句所依止性为字。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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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扬云。句必有名。名不必有句。名必有字。字不必有名。馀二节。在后文中)。
▲疏声是下。二
简非也。文二。一约小乘简。亦通妨难。谓论有问言。若
尔此文所说当云何通。如说谓佛语言唱词评论等
是为佛教。为答此难故。论有此通也。声但依于展转
因故。下论有喻。云如世子孙展转生法。意云。从父生
子。子言是某父之子。虽举父名。意在子体。父子生孙。
孙是某孙。虽举其翁。意在于孙。孙如于义。子如于名。
父如于声。则有三重中是教体。故下合云。谓语起名。
名能诠义。即名展转。然正理论师。亦意符名等。故彼
论第三云。要由有名。乃说为教。是故佛教。体即是名。
所以者何。诠义如实。故名佛教。谓语起名等。名等方
能诠义。故教是名。由是佛教。定名为体。此举名为首。
以摄句文(从谓语起名下即在疏中也。意云。虽名依声。若无名等诠其自性。独用于声。岂成于
教也)正理论者。总释俱舍六百行颂。但义顺婆沙正理。
故立顺正理名。此别有因缘。如别卷说。又上所引。彼
文犹略。亦在别卷广之。
△疏此三离声至亦不即声
者。二约大乘简也。此亦唯识论文。文势次第。即前说
论主答外难巳申正义四节中第三节也。(初二节巳在前文。故
今还依前例。侧注释之。谓彼论疏云。三明不即不离。名等是以。声是实有故。非即是声。但是差别之声。义说名
等以诠义故。是不相应行。无别种子生故。言不即声次云也)由此法词二无碍解
境有差别。(法无碍解缘似名等。词无碍解缘实声等。虽二自性互不相离。法对所诠。故但取名。
词多对机。故但说声。耳闻声巳。意了义故。以所对不同。说二有异。非体异也)声与名等。蕴
界处摄。亦各有异。(声是色蕴。声处声界摄。名等是行蕴。法处法界摄)且依此
土。说名句文依声似立。非谓一切。谓诸国土。亦依光
▲疏声是下。二
简非也。文二。一约小乘简。亦通妨难。谓论有问言。若
尔此文所说当云何通。如说谓佛语言唱词评论等
是为佛教。为答此难故。论有此通也。声但依于展转
因故。下论有喻。云如世子孙展转生法。意云。从父生
子。子言是某父之子。虽举父名。意在子体。父子生孙。
孙是某孙。虽举其翁。意在于孙。孙如于义。子如于名。
父如于声。则有三重中是教体。故下合云。谓语起名。
名能诠义。即名展转。然正理论师。亦意符名等。故彼
论第三云。要由有名。乃说为教。是故佛教。体即是名。
所以者何。诠义如实。故名佛教。谓语起名等。名等方
能诠义。故教是名。由是佛教。定名为体。此举名为首。
以摄句文(从谓语起名下即在疏中也。意云。虽名依声。若无名等诠其自性。独用于声。岂成于
教也)正理论者。总释俱舍六百行颂。但义顺婆沙正理。
故立顺正理名。此别有因缘。如别卷说。又上所引。彼
文犹略。亦在别卷广之。
△疏此三离声至亦不即声
者。二约大乘简也。此亦唯识论文。文势次第。即前说
论主答外难巳申正义四节中第三节也。(初二节巳在前文。故
今还依前例。侧注释之。谓彼论疏云。三明不即不离。名等是以。声是实有故。非即是声。但是差别之声。义说名
等以诠义故。是不相应行。无别种子生故。言不即声次云也)由此法词二无碍解
境有差别。(法无碍解缘似名等。词无碍解缘实声等。虽二自性互不相离。法对所诠。故但取名。
词多对机。故但说声。耳闻声巳。意了义故。以所对不同。说二有异。非体异也)声与名等。蕴
界处摄。亦各有异。(声是色蕴。声处声界摄。名等是行蕴。法处法界摄)且依此
土。说名句文依声似立。非谓一切。谓诸国土。亦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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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香味(如净名说)假立三故(四会相违。为有问曰。声上屈曲既以为教。色上屈曲亦应
为教。故通云且依等也。以前种四节〔藏〕势连环。故今更取。由此由词下论文以修之)馀广破小
乘执实之义。具如别卷。
▲疏以体从用故取名等者。
义引彼论文。结成此义也。
疏三双取下。第三收也。文二。一正立。二总评。初二。一
总立二说者。一立声。二立名等。其理量教量。巳见前
文。俱舍下。二引證。于中二。一小乘中。言蕴者。蕴即藏
义。八十千者。具有八万四千。但今举大数。彼体者。指
彼八万法藏体也。语者声也。名者举名以摄句文。色
者声为教体。即色蕴摄。行者名等为体。即行蕴摄。即
双存者。情无去取即是双存。谓或语或名皆得。问既
有或言。即随取其一。非一时双取。何故引之證四法
为体。答但以不同前二说。立一行一。即是双存。亦不
的言同一时也。设同一时。亦无不乖或字。谓或声或
名或俱皆得。(下通妨难。在别卷中)又杂心论偈亦云。广说诸法
蕴。其数有八万。戒等及馀蕴。悉是五蕴摄。上半全同
俱舍。下半中即加戒等。等取定慧。彼长行释云。八万
法阴皆色阴摄。以佛语语业性故。有说名性者行蕴
摄。又戒蕴色蕴摄。定慧等行蕴摄故。与俱舍同也。
△
疏故十地下。二大乘也。风画法喻巳如归敬偈中引
释。可却捡叙之。故十论又云。以二事说听。谓音声善
字。(即名等也)又深密经云。不可舍于言说文字而能宣说。
净名亦云。以音声语言文字。而作佛事。
▲疏清凉下。
二总评。总评前三门也。文二。一双取。二若就下准取
为教。故通云且依等也。以前种四节〔藏〕势连环。故今更取。由此由词下论文以修之)馀广破小
乘执实之义。具如别卷。
▲疏以体从用故取名等者。
义引彼论文。结成此义也。
疏三双取下。第三收也。文二。一正立。二总评。初二。一
总立二说者。一立声。二立名等。其理量教量。巳见前
文。俱舍下。二引證。于中二。一小乘中。言蕴者。蕴即藏
义。八十千者。具有八万四千。但今举大数。彼体者。指
彼八万法藏体也。语者声也。名者举名以摄句文。色
者声为教体。即色蕴摄。行者名等为体。即行蕴摄。即
双存者。情无去取即是双存。谓或语或名皆得。问既
有或言。即随取其一。非一时双取。何故引之證四法
为体。答但以不同前二说。立一行一。即是双存。亦不
的言同一时也。设同一时。亦无不乖或字。谓或声或
名或俱皆得。(下通妨难。在别卷中)又杂心论偈亦云。广说诸法
蕴。其数有八万。戒等及馀蕴。悉是五蕴摄。上半全同
俱舍。下半中即加戒等。等取定慧。彼长行释云。八万
法阴皆色阴摄。以佛语语业性故。有说名性者行蕴
摄。又戒蕴色蕴摄。定慧等行蕴摄故。与俱舍同也。
△
疏故十地下。二大乘也。风画法喻巳如归敬偈中引
释。可却捡叙之。故十论又云。以二事说听。谓音声善
字。(即名等也)又深密经云。不可舍于言说文字而能宣说。
净名亦云。以音声语言文字。而作佛事。
▲疏清凉下。
二总评。总评前三门也。文二。一双取。二若就下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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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等。于中三。一顺立。二良以下反显。三书之下通妨。
谓有难云。书之竹帛。即非名等。名等是不相应行法。
翰墨简牍但是色法。何得为体。故此救云。色与名等
亦为所依。何异声为名等所依。声是色蕴所摄。书字
之色岂非色摄耶。故前唯识之中。例于馀方。亦依色
等。有名句文。亦同诸法显义之体。问前疏引。十地经。
钞引深密净名。皆證双取。今评家后收。何以偏取名
等。答前云通取四者。但言所用。非正头体。仁王经云。
大王是经名句味。百千万佛所说。不云声故。问又岂
不违唯识离声别有非正义耶。答彼不离声。假实合
说。今不离色。假实亦存。未爽道理(然大小乘诸宗。虽通用四法。而理不
同谓萨婆多宗。四法皆通似实。经部声有实体。名等是假。若大乘中。四法相皆非实。谓名句假有。声是四变故。
或四皆如空。俱不立故。终教四皆理事无碍。顿教皆不可说。华严四皆圆融无尽)。
疏四遍于下。第四门也。如净名光明尘劳者。第三卷
菩萨行品也。因阿难闻香自昔未有。便问世尊。世尊
说。是净名。取于香积佛饭。因何久如当销。佛为广说。
乃至灭除一切诸烦恼毒。然后乃销。因即致问。阿难
白佛言。未曾有也。世尊。如此香饭能作佛事。佛言如
是如是。阿难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有以诸
菩萨而作佛事。有以佛所化人而作佛事。有以佛菩
提树而作佛事。有以佛衣服卧具而作佛事。有以饭
食而作佛事。有以园林台观而作佛事。有以三十二
相八十随形好而作佛事。有以佛身而作佛事。有以
虚空而作佛事。众生应以此缘得入律行。有以梦幻
谓有难云。书之竹帛。即非名等。名等是不相应行法。
翰墨简牍但是色法。何得为体。故此救云。色与名等
亦为所依。何异声为名等所依。声是色蕴所摄。书字
之色岂非色摄耶。故前唯识之中。例于馀方。亦依色
等。有名句文。亦同诸法显义之体。问前疏引。十地经。
钞引深密净名。皆證双取。今评家后收。何以偏取名
等。答前云通取四者。但言所用。非正头体。仁王经云。
大王是经名句味。百千万佛所说。不云声故。问又岂
不违唯识离声别有非正义耶。答彼不离声。假实合
说。今不离色。假实亦存。未爽道理(然大小乘诸宗。虽通用四法。而理不
同谓萨婆多宗。四法皆通似实。经部声有实体。名等是假。若大乘中。四法相皆非实。谓名句假有。声是四变故。
或四皆如空。俱不立故。终教四皆理事无碍。顿教皆不可说。华严四皆圆融无尽)。
疏四遍于下。第四门也。如净名光明尘劳者。第三卷
菩萨行品也。因阿难闻香自昔未有。便问世尊。世尊
说。是净名。取于香积佛饭。因何久如当销。佛为广说。
乃至灭除一切诸烦恼毒。然后乃销。因即致问。阿难
白佛言。未曾有也。世尊。如此香饭能作佛事。佛言如
是如是。阿难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有以诸
菩萨而作佛事。有以佛所化人而作佛事。有以佛菩
提树而作佛事。有以佛衣服卧具而作佛事。有以饭
食而作佛事。有以园林台观而作佛事。有以三十二
相八十随形好而作佛事。有以佛身而作佛事。有以
虚空而作佛事。众生应以此缘得入律行。有以梦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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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镜中像水中月热时炎如是等喻而作佛事。有
以音声语言文字而作佛事。或有清净佛土。寂莫无
言。无说无示无识。无作无为。而作佛事。如是阿难。诸
佛威仪进止诸所施为。无非佛事。阿难。有此四魔八
万四千诸烦恼门。而诸众生为之疲劳。诸佛即以此
法而作佛事。是名入一切诸佛法门。菩萨入此门者。
若见一切净好佛土。不以为喜。不贪不著。若见一切
不净佛土。不以为忧。不碍不没。今疏中但略取最初
光明最后尘劳。意摄中间也。文尘劳有八万四千。是
总摄之数矣。
△疏楞伽者。十卷者第四云。大慧非一
切佛土言语说法故。有佛国土。直视不瞬。口无言说。
名为说法。乃至云有佛国土。动身名说。今疏引此文
也。若四卷者即当第二。云大慧非一切刹土有言说。
言说者是作相耳。或有佛刹。瞻视显法。或有作相。或
有扬眉。或有动睛。或笑。或欠。或謦咳。或念刹土。或动
摇。大慧如瞻视及香积世界普贤如来国土。但以瞻
视。令诸菩萨得无生法忍及诸胜三昧。是故非言说
有情有一切法。大慧。见此世界蚊蚋蚁虫。是等众生。
无有言说而各办事。释曰。以上所引證智皆教体。然
楞伽意。兼欲遣言及遣诸法。思之可知。十卷经中。大
同于此。疏等者。等有二意。一等于馀文。即钞中具引
者。二等于馀邦。谓香积世界喰香饭而三昧显。极乐
佛国听风柯而正念成。丝竹可以传心。目击以之存
道。既语默视瞬皆说。则见闻觉知尽听。苟能得法契
以音声语言文字而作佛事。或有清净佛土。寂莫无
言。无说无示无识。无作无为。而作佛事。如是阿难。诸
佛威仪进止诸所施为。无非佛事。阿难。有此四魔八
万四千诸烦恼门。而诸众生为之疲劳。诸佛即以此
法而作佛事。是名入一切诸佛法门。菩萨入此门者。
若见一切净好佛土。不以为喜。不贪不著。若见一切
不净佛土。不以为忧。不碍不没。今疏中但略取最初
光明最后尘劳。意摄中间也。文尘劳有八万四千。是
总摄之数矣。
△疏楞伽者。十卷者第四云。大慧非一
切佛土言语说法故。有佛国土。直视不瞬。口无言说。
名为说法。乃至云有佛国土。动身名说。今疏引此文
也。若四卷者即当第二。云大慧非一切刹土有言说。
言说者是作相耳。或有佛刹。瞻视显法。或有作相。或
有扬眉。或有动睛。或笑。或欠。或謦咳。或念刹土。或动
摇。大慧如瞻视及香积世界普贤如来国土。但以瞻
视。令诸菩萨得无生法忍及诸胜三昧。是故非言说
有情有一切法。大慧。见此世界蚊蚋蚁虫。是等众生。
无有言说而各办事。释曰。以上所引證智皆教体。然
楞伽意。兼欲遣言及遣诸法。思之可知。十卷经中。大
同于此。疏等者。等有二意。一等于馀文。即钞中具引
者。二等于馀邦。谓香积世界喰香饭而三昧显。极乐
佛国听风柯而正念成。丝竹可以传心。目击以之存
道。既语默视瞬皆说。则见闻觉知尽听。苟能得法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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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何必要固言说。况华严所说。云台宝网同演妙音。
毛孔光明皆能说法。香华云树。即法界之玄门。刹土
众生。本十身之正体。子何非教耶。故彼经云。刹说众
生说三世一切说。又云。一切世间诸境界。皆悉能令
转法轮等。其文非一。
疏五通摄下。第五门也。文二。一正辨通所诠义。谓彼
论从义是能依。次云。如是二种。总名一切所知境界。
即依于六文。显于十义。在别卷中。
▲疏此明下。二于
通所诠所以。谓若不诠义文非教故。通取所诠义。成
契经体故。华严十住品云。文随于义。义随文。文义相
随。理无升谬。方为真教。又瑜伽云。佛菩萨等是能说
者相。语是能说相。名句文身是所说相。释曰。由此故
皆通取。不同前意剋取所说。然通收则有三种能所。
一以佛为能说人。则声等皆所说。二唯语为能说。则
名等为所说。以依语显屈曲故。三四法皆能诠。则前
义为所诠。故皆通取。下对前简别。此中有二义。第一
通所诠则向下取。第二通说者即向上取。故说皆通。
不同前义尅取名等。故云所说也。
疏二唯识下。大段中第二门也。文二。一立理。谓立唯
心识是教体之理。然此一门。含法相破相两宗。亦密
通法性宗义也。总收之言。正是唯识。不离心者即是
识义。八识亦通名心故。亦此是缘虑等心。不同下真
如心也。疏唯识下。正立理也。即是始教故。彼论名成
唯识。唯遮外境。识表内心。离识之外。更无别法。彼引
毛孔光明皆能说法。香华云树。即法界之玄门。刹土
众生。本十身之正体。子何非教耶。故彼经云。刹说众
生说三世一切说。又云。一切世间诸境界。皆悉能令
转法轮等。其文非一。
疏五通摄下。第五门也。文二。一正辨通所诠义。谓彼
论从义是能依。次云。如是二种。总名一切所知境界。
即依于六文。显于十义。在别卷中。
▲疏此明下。二于
通所诠所以。谓若不诠义文非教故。通取所诠义。成
契经体故。华严十住品云。文随于义。义随文。文义相
随。理无升谬。方为真教。又瑜伽云。佛菩萨等是能说
者相。语是能说相。名句文身是所说相。释曰。由此故
皆通取。不同前意剋取所说。然通收则有三种能所。
一以佛为能说人。则声等皆所说。二唯语为能说。则
名等为所说。以依语显屈曲故。三四法皆能诠。则前
义为所诠。故皆通取。下对前简别。此中有二义。第一
通所诠则向下取。第二通说者即向上取。故说皆通。
不同前义尅取名等。故云所说也。
疏二唯识下。大段中第二门也。文二。一立理。谓立唯
心识是教体之理。然此一门。含法相破相两宗。亦密
通法性宗义也。总收之言。正是唯识。不离心者即是
识义。八识亦通名心故。亦此是缘虑等心。不同下真
如心也。疏唯识下。正立理也。即是始教故。彼论名成
唯识。唯遮外境。识表内心。离识之外。更无别法。彼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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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教。成立唯识道理。亦引华严。广如彼论。而言等者。
等有二意。一等馀论。二等馀经。今初。谓瑜伽杂集摄
大乘等。故无性摄论第四云。论曰。其中有未得真知
觉者。于唯识中。云何此知。由教及理。应可此知。此中
教者。如十地经。薄伽梵说。如是三界皆唯有心。又薄
伽梵。解深密经亦如是说。释论中云。十地经者。于彼
经中。宣说菩萨十种地义。此即安立地行相。名句文
身识所变现。聚集为体。谓彼圣者金刚藏。识所变影
像为增上缘。(十地品是金刚藏说故)闻者身中识上影现。似彼
法门。(闻者即解脱月菩萨及华严海会)如是展转。传至于今。说名为教。
故诸论皆引华严。或立唯识。即是第六地中一心所
摄门。经云。佛子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如来于此分别
演说十二有支。皆依一心如是而立。
▲疏然通下。二
开释。文二。初开章。后一唯本下二解释。又二。一别释。
二总结。初中四。在疏。今第一也。既不知佛所说教唯
是自巳心识所变影像。谓自心外别有佛教。故云唯
本。疏二亦本下。文二。一本质。谓佛实有说法故。皆是
妙观。下颂文义本因位说听由于意识故。果位亦唯
意识。故云妙观察智相应净识。以果位中智强识劣。
故说此识与智相应。此智能于大众会中。雨大法雨
故。能说法智所依心王。即是第六。故云净识之所显
现。而言净者。纯无漏故。唯识疏云。既无漏心现。即真
无漏。文义为体。是故世尊实有说法。言不说者是密
意说。疏若闻者下。二影像教。托佛本质。自心变故。有
等有二意。一等馀论。二等馀经。今初。谓瑜伽杂集摄
大乘等。故无性摄论第四云。论曰。其中有未得真知
觉者。于唯识中。云何此知。由教及理。应可此知。此中
教者。如十地经。薄伽梵说。如是三界皆唯有心。又薄
伽梵。解深密经亦如是说。释论中云。十地经者。于彼
经中。宣说菩萨十种地义。此即安立地行相。名句文
身识所变现。聚集为体。谓彼圣者金刚藏。识所变影
像为增上缘。(十地品是金刚藏说故)闻者身中识上影现。似彼
法门。(闻者即解脱月菩萨及华严海会)如是展转。传至于今。说名为教。
故诸论皆引华严。或立唯识。即是第六地中一心所
摄门。经云。佛子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如来于此分别
演说十二有支。皆依一心如是而立。
▲疏然通下。二
开释。文二。初开章。后一唯本下二解释。又二。一别释。
二总结。初中四。在疏。今第一也。既不知佛所说教唯
是自巳心识所变影像。谓自心外别有佛教。故云唯
本。疏二亦本下。文二。一本质。谓佛实有说法故。皆是
妙观。下颂文义本因位说听由于意识故。果位亦唯
意识。故云妙观察智相应净识。以果位中智强识劣。
故说此识与智相应。此智能于大众会中。雨大法雨
故。能说法智所依心王。即是第六。故云净识之所显
现。而言净者。纯无漏故。唯识疏云。既无漏心现。即真
无漏。文义为体。是故世尊实有说法。言不说者是密
意说。疏若闻者下。二影像教。托佛本质。自心变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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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心变。则名等有漏。疏注佛地论云下。文二。一引佛
地證成影像教。又二。一正證。二通妨。妨云若尔是自
心变。何名佛说。故此通云。此虽亲依等。释云。自善为
因。佛力为缘。影像教为果。今从于缘名佛耳。二引二
十唯识。双證本影。则二教齐有。谓若闻者为增上缘
则佛心相生。若佛为增上缘则闻者相生。故云展转
增上力。如来识及闻者识名为二识。决定成立本影
之教。疏护法下。唯识诸师。皆同此立故。彼疏云。然此
论主。无不说法。故取此解。然云文义相生。复说五心
集现。在别卷中。疏三唯影下。唯识疏指无性论作如
是说。不取为正。据终教意。则深于前。疏论师等者。等
取顿教般若。言多立此者。不必全尔。有三观故。此但
三中空一义故。龙军者未详。坚慧菩萨即宝性论主。
△疏此前下。二总结益。谓虽皆摄生。浅深有异。
疏三归性下。大段第三门也。一正摄归性中文二。一
总约诸法说。二正就圣教说。(本为摄诸教体。归于一性。不为馀法。馀法然亦
皆一。性因总说之。故初云总约。后云正就)初中二。初二句立理。然此门总
收心境。今但云此识无体者。前随相门。是境巳摄入
唯识门说。今但云识巳自摄境。以此识是境唯之识
故。即知疏中此识二字全摄得前之两门。言无体者。
前即外境无体。识是有体。到此门中识又无体。真心
方是实体。故云唯是真如(如是真心文在疏文)。
△论云下。二正
释。是故者。由是无体之故也。以论次前文云。一切诸
法(即前随相门中。五段之法。不出此也)唯依妄念(即前唯识门也。问前门亦含真心故。有终
地證成影像教。又二。一正證。二通妨。妨云若尔是自
心变。何名佛说。故此通云。此虽亲依等。释云。自善为
因。佛力为缘。影像教为果。今从于缘名佛耳。二引二
十唯识。双證本影。则二教齐有。谓若闻者为增上缘
则佛心相生。若佛为增上缘则闻者相生。故云展转
增上力。如来识及闻者识名为二识。决定成立本影
之教。疏护法下。唯识诸师。皆同此立故。彼疏云。然此
论主。无不说法。故取此解。然云文义相生。复说五心
集现。在别卷中。疏三唯影下。唯识疏指无性论作如
是说。不取为正。据终教意。则深于前。疏论师等者。等
取顿教般若。言多立此者。不必全尔。有三观故。此但
三中空一义故。龙军者未详。坚慧菩萨即宝性论主。
△疏此前下。二总结益。谓虽皆摄生。浅深有异。
疏三归性下。大段第三门也。一正摄归性中文二。一
总约诸法说。二正就圣教说。(本为摄诸教体。归于一性。不为馀法。馀法然亦
皆一。性因总说之。故初云总约。后云正就)初中二。初二句立理。然此门总
收心境。今但云此识无体者。前随相门。是境巳摄入
唯识门说。今但云识巳自摄境。以此识是境唯之识
故。即知疏中此识二字全摄得前之两门。言无体者。
前即外境无体。识是有体。到此门中识又无体。真心
方是实体。故云唯是真如(如是真心文在疏文)。
△论云下。二正
释。是故者。由是无体之故也。以论次前文云。一切诸
法(即前随相门中。五段之法。不出此也)唯依妄念(即前唯识门也。问前门亦含真心故。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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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顿教。云何此指云唯是妄念。答前终教云唯影。顿教云俱非。巳明此等皆是空故。唯依妄念即是空义。正与
前意扶同故。前引證无法之义云但随其自心。谓说如是法。又云。从得道来不说一字。自心者众生心也。岂非
唯依妄念耶。岂非无体耶。然但前于他宗中。破相密说真实之义。此门即直显真实之体。今但收前存识存影
之义。归于此门。其唯影及俱非之义。自然元同。此体不假收之。亦如法华。但会昔日权教。归今一乘。不会昔实。
昔实本是一乘故。亦如转识成圣之时。不转识体。识体本净。是无垢识故。妙哉。此义谁人得知)而有
差别。(却指五段)若离心念(唯识门无体也)则无一切境界之相。(随相
门无体也)连次便是疏中是故等文也。故知此中无体二
字。全摄论之六句。(文略义含例皆此也)故论摄六句云是故也。
一切法者还指前二门也。从本巳来者称性说也。不
待破之方空。离言说者摄前声为教体。离名字者摄
前名句文为教体。离心缘者摄前本影为教体。若本
若影。皆是心识之所缘故。乃至者中间。论云。毕竟平
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此正明是真实义。故下结云。
入于一实也。唯是一心者正本体也。故名真如者但
是结名也。即前等者疏家都结也。心者前第二门。境
者前第一门。一实之言摄论文中间毕竟下三句。
▲
疏以诸圣教下。二正就教也。初三句标立。馀指教释。
摄论者。若无性摄论即当第七。若梁摄论即当第十。
如下唯识文。后因说本末逆顺。相对引之。唯识者即
第十也。胜疏者。彼疏释云。由此地中得于三慧。照大
乘法。是此法教根本真如。名胜流真如。或證此真如。
说法胜故。问彼宗真如凝然。何有流义。答彼虽不立
真如随缘。而说佛正体智證最清净法界。而于后得
智安立教法。名为如流。此中逆顺有总四法展转相
前意扶同故。前引證无法之义云但随其自心。谓说如是法。又云。从得道来不说一字。自心者众生心也。岂非
唯依妄念耶。岂非无体耶。然但前于他宗中。破相密说真实之义。此门即直显真实之体。今但收前存识存影
之义。归于此门。其唯影及俱非之义。自然元同。此体不假收之。亦如法华。但会昔日权教。归今一乘。不会昔实。
昔实本是一乘故。亦如转识成圣之时。不转识体。识体本净。是无垢识故。妙哉。此义谁人得知)而有
差别。(却指五段)若离心念(唯识门无体也)则无一切境界之相。(随相
门无体也)连次便是疏中是故等文也。故知此中无体二
字。全摄论之六句。(文略义含例皆此也)故论摄六句云是故也。
一切法者还指前二门也。从本巳来者称性说也。不
待破之方空。离言说者摄前声为教体。离名字者摄
前名句文为教体。离心缘者摄前本影为教体。若本
若影。皆是心识之所缘故。乃至者中间。论云。毕竟平
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此正明是真实义。故下结云。
入于一实也。唯是一心者正本体也。故名真如者但
是结名也。即前等者疏家都结也。心者前第二门。境
者前第一门。一实之言摄论文中间毕竟下三句。
▲
疏以诸圣教下。二正就教也。初三句标立。馀指教释。
摄论者。若无性摄论即当第七。若梁摄论即当第十。
如下唯识文。后因说本末逆顺。相对引之。唯识者即
第十也。胜疏者。彼疏释云。由此地中得于三慧。照大
乘法。是此法教根本真如。名胜流真如。或證此真如。
说法胜故。问彼宗真如凝然。何有流义。答彼虽不立
真如随缘。而说佛正体智證最清净法界。而于后得
智安立教法。名为如流。此中逆顺有总四法展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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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若逆推者。此之教法从何而立。答从佛后得智立。
此后得智复依何立。由根本智故。论云了俗由證真
故。说为复得故。此根本智从何而立。由契真如。真如
最为根本。若顺说者。梁论第十释云。真如于一切法
中最胜。由缘真如起无分别智。无分别智是真如所
流。此智于诸智中最胜。由此智流出后得智。后得智
所生大悲心此大悲心于一切定中最胜。因此大悲。
如来欲安立正得救济众生。说大乘十二部经。此法
是大悲所流。此于一切法中最胜。菩萨为得此法。一
切难行能行。难忍能忍。由观此法。得入三地。在文可
知。
▲疏是知下。蹑上二论。结归性也。上说如为教本。
而教非即以本收末也。今说教即是如。则摄十二部
教之相。归即如之性也。注引三昧经者。具云。如我说
者义语非文。(一一称如。不著文字。名为义语)众生说者文语非义。(反上
可知)仁王说十二部皆如者。具云。王白佛言。云何十方
诸如来一切菩萨。不离文字而行诸法相。大王。法轮
者法本如(修多罗也)重颂如。授记如。乃至方广如。论议如。
(十二分名如前)是名句音声一切。若取文字者不行空也。此
经但说教即是如。不言如皆是教。(如者一切法皆如也如通教局)今
初前诸法显义为教体。体既是如。即无如曲教也。疏
二说听中所以有此门者。既摄教归性。性为教体。非
谓无教。则教与性理事无碍。(教是事。性是理。以摄同一体。故必无碍)教
随性而融通。即与所破机亦相摄无碍。皆同一性故。
即知亦含事事无碍。此当圆教之分矣。然其义者。但
此后得智复依何立。由根本智故。论云了俗由證真
故。说为复得故。此根本智从何而立。由契真如。真如
最为根本。若顺说者。梁论第十释云。真如于一切法
中最胜。由缘真如起无分别智。无分别智是真如所
流。此智于诸智中最胜。由此智流出后得智。后得智
所生大悲心此大悲心于一切定中最胜。因此大悲。
如来欲安立正得救济众生。说大乘十二部经。此法
是大悲所流。此于一切法中最胜。菩萨为得此法。一
切难行能行。难忍能忍。由观此法。得入三地。在文可
知。
▲疏是知下。蹑上二论。结归性也。上说如为教本。
而教非即以本收末也。今说教即是如。则摄十二部
教之相。归即如之性也。注引三昧经者。具云。如我说
者义语非文。(一一称如。不著文字。名为义语)众生说者文语非义。(反上
可知)仁王说十二部皆如者。具云。王白佛言。云何十方
诸如来一切菩萨。不离文字而行诸法相。大王。法轮
者法本如(修多罗也)重颂如。授记如。乃至方广如。论议如。
(十二分名如前)是名句音声一切。若取文字者不行空也。此
经但说教即是如。不言如皆是教。(如者一切法皆如也如通教局)今
初前诸法显义为教体。体既是如。即无如曲教也。疏
二说听中所以有此门者。既摄教归性。性为教体。非
谓无教。则教与性理事无碍。(教是事。性是理。以摄同一体。故必无碍)教
随性而融通。即与所破机亦相摄无碍。皆同一性故。
即知亦含事事无碍。此当圆教之分矣。然其义者。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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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佛同一真心。故互相收为初二句。第三句即不
相碍。故得双存。四乃至互相即故。所以双泯。理虽深
妙文相易见。但要审照。不在寻文。故不委释。
疏四无碍下。谓一切教法。虽举体即真。不碍十二分
教事相宛然显现。虽真如举体一切。不碍一味湛然
平等。由如无碍。佛之音声。亦顺如无碍。皆与如智而
相应故。心及事者第二门也。境者第一门也。理者第
三门也。同一缘起。者全法界之缘起。非法界上别有
因缘而起故。居理居事。一切皆同一体而缘起也。混
者不分。融者一一全体而和合。无碍者。一中有多。多
中有一。一即多。多即一。交彻者。此彻彼。彼彻此。互相
如此。名为交也。诸法一一皆然以一心者。从此下释
三门无碍之所以也。由理事二门皆在一心。即无别
体。故得无二。皆各摄者。照捡上所引论及注可解。
○七所證宗趣门 文二。一释名。谓约传习教者。即当
部所崇等。若约人情见。即心之所尚曰宗。若约对敌
者。论义云宗。则语之所尚曰宗。宗者崇重义。遵尚义。
疏通别下。二显相文二。一通。二别。通中又二。一明教
法所宗。二明诸师立宗。初中三。谓标释结。今初标也。
五常谓仁义礼智信。常行此五。故名五常。道宗自然
如普眼法空章及弥勒业报章说。
△疏因缘有二下。
二释也。文二。一总。二别。总中四。一外。于中有缘生缘
成。生者。谷子为因。水等为缘。成者。泥团为因。轮等为
缘。此内外缘起。是龙树所立。二内。谓下内也。于十二
相碍。故得双存。四乃至互相即故。所以双泯。理虽深
妙文相易见。但要审照。不在寻文。故不委释。
疏四无碍下。谓一切教法。虽举体即真。不碍十二分
教事相宛然显现。虽真如举体一切。不碍一味湛然
平等。由如无碍。佛之音声。亦顺如无碍。皆与如智而
相应故。心及事者第二门也。境者第一门也。理者第
三门也。同一缘起。者全法界之缘起。非法界上别有
因缘而起故。居理居事。一切皆同一体而缘起也。混
者不分。融者一一全体而和合。无碍者。一中有多。多
中有一。一即多。多即一。交彻者。此彻彼。彼彻此。互相
如此。名为交也。诸法一一皆然以一心者。从此下释
三门无碍之所以也。由理事二门皆在一心。即无别
体。故得无二。皆各摄者。照捡上所引论及注可解。
○七所證宗趣门 文二。一释名。谓约传习教者。即当
部所崇等。若约人情见。即心之所尚曰宗。若约对敌
者。论义云宗。则语之所尚曰宗。宗者崇重义。遵尚义。
疏通别下。二显相文二。一通。二别。通中又二。一明教
法所宗。二明诸师立宗。初中三。谓标释结。今初标也。
五常谓仁义礼智信。常行此五。故名五常。道宗自然
如普眼法空章及弥勒业报章说。
△疏因缘有二下。
二释也。文二。一总。二别。总中四。一外。于中有缘生缘
成。生者。谷子为因。水等为缘。成者。泥团为因。轮等为
缘。此内外缘起。是龙树所立。二内。谓下内也。于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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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有二业为因。无明爱取三惑为缘。生识等七支
果。三外由下合。(合内外也)故成唯识云。外谷麦等。识所变
故似立种名。非实种子。四故佛下结。
△疏然有下。二
别也。文二。一正明。言生死者指有情。成坏者指无情。
不自他等者。暗引中论因缘品偈云。诸法不自生。(因无
性也)亦不从他生。(缘无性也)不共(无和合性)不无因。(非自然性)是故知
无生。(结成空义)馀皆详之可。解疏故中论下。二引證。文
三。一引论配之。二涅槃亦说下。引经成之。谓下中上
上上品观之如次得声闻缘觉菩萨佛菩提。言观之
者。谓观十二因缘也。三故佛下结也。
▲疏然约佛下。
二明诸师立宗也。文三。一标举。二别释。三会五教。今
初也。涅槃后者。百年后二十部别。六百年后马鸣出。
七百年龙树出。一千一百年护法清辨等出。贤圣者
婆沙诸罗汉。宗计各殊。即小乘圣也。天亲在小乘宗
时未得圣果。及诸未證初果人等。皆小乘贤也。马鸣
龙树无著即大乘圣也。天亲菩萨及护法等十师。等
青目清辨。皆大乘贤也。相承传习者。大乘师资。略如
前辨。小乘师资。如字轮等论。
△疏一随相下。二别释
也。文五。具在疏文。随相者。但随法相而执定有。非随
我相。造诸论者。婆沙俱舍等类甚多多。方是天亲所
造。于中又三者。二十部中类束为三。取其大同。不能
具辨小异。犊子部等者。等馀四部全及一少分。谓此
计中。总有五全一少分。五全者。一犊子。二法上。三贤
胄。四正量。五密林山。泰法师云。更等取经部中根本
果。三外由下合。(合内外也)故成唯识云。外谷麦等。识所变
故似立种名。非实种子。四故佛下结。
△疏然有下。二
别也。文二。一正明。言生死者指有情。成坏者指无情。
不自他等者。暗引中论因缘品偈云。诸法不自生。(因无
性也)亦不从他生。(缘无性也)不共(无和合性)不无因。(非自然性)是故知
无生。(结成空义)馀皆详之可。解疏故中论下。二引證。文
三。一引论配之。二涅槃亦说下。引经成之。谓下中上
上上品观之如次得声闻缘觉菩萨佛菩提。言观之
者。谓观十二因缘也。三故佛下结也。
▲疏然约佛下。
二明诸师立宗也。文三。一标举。二别释。三会五教。今
初也。涅槃后者。百年后二十部别。六百年后马鸣出。
七百年龙树出。一千一百年护法清辨等出。贤圣者
婆沙诸罗汉。宗计各殊。即小乘圣也。天亲在小乘宗
时未得圣果。及诸未證初果人等。皆小乘贤也。马鸣
龙树无著即大乘圣也。天亲菩萨及护法等十师。等
青目清辨。皆大乘贤也。相承传习者。大乘师资。略如
前辨。小乘师资。如字轮等论。
△疏一随相下。二别释
也。文五。具在疏文。随相者。但随法相而执定有。非随
我相。造诸论者。婆沙俱舍等类甚多多。方是天亲所
造。于中又三者。二十部中类束为三。取其大同。不能
具辨小异。犊子部等者。等馀四部全及一少分。谓此
计中。总有五全一少分。五全者。一犊子。二法上。三贤
胄。四正量。五密林山。泰法师云。更等取经部中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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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不取末经部。以本经部亦执有胜义我。非即非离。
即计菩萨出离生死。故名胜义。疏立五法藏者。或立
三聚。一有为。二无为。三非二聚非二即我。又于有为
中。开出三世故。成五法藏。第五名不可说藏。我在其
中。以不可说。为有为无为故。馀部呼为下。智论云。诸
部论师共推不受。呼为附佛法外道。以诸外道所计
虽殊皆立我故。疏二无我因缘者。文三。一总明。大同
但有因缘所生五蕴实法蕴中无我。正因缘者。以破
外道邪因无因。疏注除一者。我法俱有也。及三者。因
缘但名也。所馀诸部者。谓一萨婆多。二雪山。三上座。
四多闻。五大众。六鸡胤。七制多山。八西山。九北山。十
法藏。十一饮光。十二化地。十三经部末。十四说似。十五
说出世。疏生灭从缘者。缘会即生。生是实生。缘尽即
灭。灭是定灭故。因缘生灭之义。异于大乘。本无有我
者。一向无我。不同大乘无我法中有真我也。疏于中
者。二别开四计。谓于此无我因缘字中。复有四字也。
具在疏中。但不出次第耳。三世无为者。就前五法藏
中。唯除我也。或分五类者。名同百法五类。但数唯七
十五也。巳如前辨。上皆第一法有我无宗也。此计有
三全一少分。一萨婆多。此云一切有。二雪山。即上座
部。三多闻。一少分者。谓化地部末计也。又于有为之
中。立正因缘。以破外道邪因无因矣。疏或无过未唯
有现在者。第二法无去来宗也。说有现在及无为耳。
其过未之法。体用俱无。此计有八全一少分。一大众。
即计菩萨出离生死。故名胜义。疏立五法藏者。或立
三聚。一有为。二无为。三非二聚非二即我。又于有为
中。开出三世故。成五法藏。第五名不可说藏。我在其
中。以不可说。为有为无为故。馀部呼为下。智论云。诸
部论师共推不受。呼为附佛法外道。以诸外道所计
虽殊皆立我故。疏二无我因缘者。文三。一总明。大同
但有因缘所生五蕴实法蕴中无我。正因缘者。以破
外道邪因无因。疏注除一者。我法俱有也。及三者。因
缘但名也。所馀诸部者。谓一萨婆多。二雪山。三上座。
四多闻。五大众。六鸡胤。七制多山。八西山。九北山。十
法藏。十一饮光。十二化地。十三经部末。十四说似。十五
说出世。疏生灭从缘者。缘会即生。生是实生。缘尽即
灭。灭是定灭故。因缘生灭之义。异于大乘。本无有我
者。一向无我。不同大乘无我法中有真我也。疏于中
者。二别开四计。谓于此无我因缘字中。复有四字也。
具在疏中。但不出次第耳。三世无为者。就前五法藏
中。唯除我也。或分五类者。名同百法五类。但数唯七
十五也。巳如前辨。上皆第一法有我无宗也。此计有
三全一少分。一萨婆多。此云一切有。二雪山。即上座
部。三多闻。一少分者。谓化地部末计也。又于有为之
中。立正因缘。以破外道邪因无因矣。疏或无过未唯
有现在者。第二法无去来宗也。说有现在及无为耳。
其过未之法。体用俱无。此计有八全一少分。一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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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雪山转。三鸡胤。四制多。五西山住。六北山住。七法
藏。八饮光。制多西山皆北山之例。馀多同大众。饮光
馀义多同法藏。雪转馀义多同有部。无去来也。一少
分者化地本部。彼云去来世无。现在无为是有。叙雪
山转云馀义多同说一切有部。亦无去来也。北京素
公云。以前义故。四分律法藏部及四阿含僧祇大众
部义并是法无去来宗也。此于前五法藏中。唯取三
藏也。疏或现在中在蕴而实在处界假者。第三现通
假实宗也。就前现在之中。法在蕴为实。在处界为假。
其成实论末经部即是此类。此计有一全。谓说假部。
一少分即末经部。以根本经部是第一宗摄故。其成
实论。先是数论弟子。以所造为能造。后出家入佛法
时。经部摄故。故三藏云。经部细实而虚。假实义同故。
现通假实摄。此说假与一说说出世别。此谓从真谛
中。皆有假实。蕴门明义是实者。实积聚故。界处门明
义是假者。假积聚故。疏或世俗是假出世为实者。第
四宗也。意以世间为俗。出世为真故。世俗虚妄。出世
真实。少似中论一半。向前此计则说出世部也。疏然
皆下。三总结其宗。然西域邪见。虽九十五种不同。不
出邪因无因。谓计二十五谛从冥性生等。或计六句
和合生等。或谓自在梵天等生。或谓时分方微尘虚
空宿作等。而为世间及涅槃本。统收所计。不出四见。
谓数论计一。胜论计异。勒沙婆计亦一亦异。若提子
计非一非异。若计一者。则谓因中有果。若计异者。则
藏。八饮光。制多西山皆北山之例。馀多同大众。饮光
馀义多同法藏。雪转馀义多同有部。无去来也。一少
分者化地本部。彼云去来世无。现在无为是有。叙雪
山转云馀义多同说一切有部。亦无去来也。北京素
公云。以前义故。四分律法藏部及四阿含僧祇大众
部义并是法无去来宗也。此于前五法藏中。唯取三
藏也。疏或现在中在蕴而实在处界假者。第三现通
假实宗也。就前现在之中。法在蕴为实。在处界为假。
其成实论末经部即是此类。此计有一全。谓说假部。
一少分即末经部。以根本经部是第一宗摄故。其成
实论。先是数论弟子。以所造为能造。后出家入佛法
时。经部摄故。故三藏云。经部细实而虚。假实义同故。
现通假实摄。此说假与一说说出世别。此谓从真谛
中。皆有假实。蕴门明义是实者。实积聚故。界处门明
义是假者。假积聚故。疏或世俗是假出世为实者。第
四宗也。意以世间为俗。出世为真故。世俗虚妄。出世
真实。少似中论一半。向前此计则说出世部也。疏然
皆下。三总结其宗。然西域邪见。虽九十五种不同。不
出邪因无因。谓计二十五谛从冥性生等。或计六句
和合生等。或谓自在梵天等生。或谓时分方微尘虚
空宿作等。而为世间及涅槃本。统收所计。不出四见。
谓数论计一。胜论计异。勒沙婆计亦一亦异。若提子
计非一非异。若计一者。则谓因中有果。若计异者。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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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因中无果。三则亦有亦无。四则非有非无。馀诸异
计。皆不出此。虽多不同。就其结过不出二种。从虚空
自然生。即是无因。馀皆邪因。此方儒道二教亦不出
此。在下业报章中叙破。诸宗外道如别卷叙破。今但
说正因缘。巳总破诸计。是知佛法之浅深。巳胜外道
之深深。疏三因缘但名者。亦云诸法但名宗。此计一
说部及经部一分。早欲参涉大乘。故云经部。但破其
性。不妨有相。如揽指成拳。虽有拳相。而无其性故。疏
中观论等者。于十二门论百论智度论大无畏论菩
提资粮论。如此流类甚多。疏唯识等者。等于瑜伽杂
集杂心摄大乘佛地庄严等流类也。亦多分是天亲
无著所造。疏四如来下文四。一正明。言起信等者。及
宝性论佛性论法界无分别论大甘蔗论等诸流类
也。疏复有二下。二开二义。唯是法身者。华严缘起平
等章云。由众生寂灭本来自尽时。(不待对治。故前文云非作故无等)
即是法身也。文云。随缘非有之法身。(非有众生相也)恒不异
事而显现。注云与前空宗异者。空宗以幻化空无。即
为真理。无别理体。疏后法身缘起乃至境界者。立义
宗也。从良以情下。出其因也。谓所见境唯是情识。情
识是凡故。所现亦尔。故平等章又云。法身随缘成有。
故时即是众生界。又云。随缘非有之法身。恒不异事
而显现。是故菩萨入众生界时。即是入佛界时。入佛
界时。即是入众生界时也。(上皆彼文)馀如注中所引證
据。疏良由如来下。三释开二所以也。互夺者。法身随
计。皆不出此。虽多不同。就其结过不出二种。从虚空
自然生。即是无因。馀皆邪因。此方儒道二教亦不出
此。在下业报章中叙破。诸宗外道如别卷叙破。今但
说正因缘。巳总破诸计。是知佛法之浅深。巳胜外道
之深深。疏三因缘但名者。亦云诸法但名宗。此计一
说部及经部一分。早欲参涉大乘。故云经部。但破其
性。不妨有相。如揽指成拳。虽有拳相。而无其性故。疏
中观论等者。于十二门论百论智度论大无畏论菩
提资粮论。如此流类甚多。疏唯识等者。等于瑜伽杂
集杂心摄大乘佛地庄严等流类也。亦多分是天亲
无著所造。疏四如来下文四。一正明。言起信等者。及
宝性论佛性论法界无分别论大甘蔗论等诸流类
也。疏复有二下。二开二义。唯是法身者。华严缘起平
等章云。由众生寂灭本来自尽时。(不待对治。故前文云非作故无等)
即是法身也。文云。随缘非有之法身。(非有众生相也)恒不异
事而显现。注云与前空宗异者。空宗以幻化空无。即
为真理。无别理体。疏后法身缘起乃至境界者。立义
宗也。从良以情下。出其因也。谓所见境唯是情识。情
识是凡故。所现亦尔。故平等章又云。法身随缘成有。
故时即是众生界。又云。随缘非有之法身。恒不异事
而显现。是故菩萨入众生界时。即是入佛界时。入佛
界时。即是入众生界时也。(上皆彼文)馀如注中所引證
据。疏良由如来下。三释开二所以也。互夺者。法身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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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缘全体在缠为后门。缠结本空即法身本净为前
门。疏此经下。四配摄经之兼正。注中自略释之。以成
圆觉之称。馀义如别宗者。即下心境空寂等也。
▲疏
然此下第三会前五教。问今立五宗。何异前立五教。
答有两异。一宽狭异。一宗容有多教者。(容有者不必定有也)宗
宽教狭。如第三唯识一宗。便自兼摄法性终教圆教。
彼判法华。为第三时不空不有教故。又说依华严经。
造唯识论故。据此则一字摄三教也。第二宗空。则用
佛密意摄顿教。第四如来藏宗则正摄终顿二教。二
教俱以真净一心为究竟实理故。但佛说时仪式不
同。故成两教。(为利根凡夫。直说则名顿。会习权教人令入实则名终)唯小乘宗
及圆融宗。各唯宗一教。不宗于馀。执小者不信大故。
不执者知大乘非巳宗故。圆宗者。知前四教未圆故。
故云宗宽教狭也。疏一教容具多宗者。则教宽宗狭。
如小乘一教。自有二十部宗计不同。纵以类收。亦有
六别。如上所叙或五部乃至根本二部。大乘始教。便
具空宗相宗。终教亦自具性相两义。顿教以显性即
为破相。又以缠染本空即是法身。则具第二宗及业
四宗一分法义。圆教则总具五宗中所宗之法。故云
教宽宗狭。疏又约教下。后体式异也。此乃教则皆是。
宗则或非也。若约佛所宗。则大同于教。唯终顿二宗
意。宗于真性。
疏后别明下文二。一总。二别。总中二。一立。谓倒下释
中二。一直释。此中所有注者。皆是略指经文。證成其
门。疏此经下。四配摄经之兼正。注中自略释之。以成
圆觉之称。馀义如别宗者。即下心境空寂等也。
▲疏
然此下第三会前五教。问今立五宗。何异前立五教。
答有两异。一宽狭异。一宗容有多教者。(容有者不必定有也)宗
宽教狭。如第三唯识一宗。便自兼摄法性终教圆教。
彼判法华。为第三时不空不有教故。又说依华严经。
造唯识论故。据此则一字摄三教也。第二宗空。则用
佛密意摄顿教。第四如来藏宗则正摄终顿二教。二
教俱以真净一心为究竟实理故。但佛说时仪式不
同。故成两教。(为利根凡夫。直说则名顿。会习权教人令入实则名终)唯小乘宗
及圆融宗。各唯宗一教。不宗于馀。执小者不信大故。
不执者知大乘非巳宗故。圆宗者。知前四教未圆故。
故云宗宽教狭也。疏一教容具多宗者。则教宽宗狭。
如小乘一教。自有二十部宗计不同。纵以类收。亦有
六别。如上所叙或五部乃至根本二部。大乘始教。便
具空宗相宗。终教亦自具性相两义。顿教以显性即
为破相。又以缠染本空即是法身。则具第二宗及业
四宗一分法义。圆教则总具五宗中所宗之法。故云
教宽宗狭。疏又约教下。后体式异也。此乃教则皆是。
宗则或非也。若约佛所宗。则大同于教。唯终顿二宗
意。宗于真性。
疏后别明下文二。一总。二别。总中二。一立。谓倒下释
中二。一直释。此中所有注者。皆是略指经文。證成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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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不是释义。义难至深至妙至要。然功在观照。性相
意味非多文而能显。故不委释。其所指经。可具拨文
而说之。于中。云缚脱八不者。具云。不与法缚。不求法
脱。不厌生死。不爱涅槃。不敬持戒。不憎毁禁。不重久
习。不轻初学。八句皆有不字。故云八不。
△疏云亦可
钩下。二转释所有脚注。且是引经證成。疏别者下。教
义对中。问若宗此经一部令他劳苦学之。有何意趣。
答本图晓会经中所说觉心染净迷悟本末同异义
理意旨。不为文字事业。是其趣也。故论云。毕竟不可
说相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
导众生。其旨趣者。皆为离念归于真如。疏理事对中。
舍前言教。但约所诠之义论之。所诠复有事理故也。
应先问云。修心息妄。不在事缘。经中所说义理。何必
苦分张门户。说本说末。云妄云真。有悟有修。五性四
位三观诸轮四相四病等耶。答虽约种种。意在显理。
谓说错谬过患。令知而离之。离过则合理。中下根性。
犹难顿知顿离。故本末相对。迷悟相翻。遂成种种。论
其旨趣。但为显理行对中境。即所观真理对能观之
智。故云境也。谓于前对中。又舍事不论。但论真理。问
真理一味。无增无减无益无损。何必宗之。答夫心无
定相。对境随缘。若观差别之境。即成分别之心。若观
一味真理。即成无分别智。无分别智方名观行故。今
观于理者。意在观行成就也。疏行寂对者。谓有问曰。
胜天王般若云。一行三昧者。远离思量。过觉观境。净
意味非多文而能显。故不委释。其所指经。可具拨文
而说之。于中。云缚脱八不者。具云。不与法缚。不求法
脱。不厌生死。不爱涅槃。不敬持戒。不憎毁禁。不重久
习。不轻初学。八句皆有不字。故云八不。
△疏云亦可
钩下。二转释所有脚注。且是引经證成。疏别者下。教
义对中。问若宗此经一部令他劳苦学之。有何意趣。
答本图晓会经中所说觉心染净迷悟本末同异义
理意旨。不为文字事业。是其趣也。故论云。毕竟不可
说相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
导众生。其旨趣者。皆为离念归于真如。疏理事对中。
舍前言教。但约所诠之义论之。所诠复有事理故也。
应先问云。修心息妄。不在事缘。经中所说义理。何必
苦分张门户。说本说末。云妄云真。有悟有修。五性四
位三观诸轮四相四病等耶。答虽约种种。意在显理。
谓说错谬过患。令知而离之。离过则合理。中下根性。
犹难顿知顿离。故本末相对。迷悟相翻。遂成种种。论
其旨趣。但为显理行对中境。即所观真理对能观之
智。故云境也。谓于前对中。又舍事不论。但论真理。问
真理一味。无增无减无益无损。何必宗之。答夫心无
定相。对境随缘。若观差别之境。即成分别之心。若观
一味真理。即成无分别智。无分别智方名观行故。今
观于理者。意在观行成就也。疏行寂对者。谓有问曰。
胜天王般若云。一行三昧者。远离思量。过觉观境。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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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云。不观是菩提离诸缘故。且生心动念即乖法体。
七祖云。拟心即差。六祖云。若以知知寂。此非无缘知。
华严云。无智外如为智所證。且真理即是自心。何必
将心更观真理。故此答云。宗观行者意在绝观。且多
生染习。触境生心。若不修观行。则情计纷然。爱憎交
起。如何远离思量。如何离诸缘等。纵令强抑妄心。直
得念想不起。亦是增长无明。岂得定慧平等。故须观
一切法如梦如幻本来空寂。方能悟观互空自然。能
所两亡心境俱泯。泯然无寄。行超解绝。疏寂用对者。
问一切皆绝。何所利益。答尘尽镜明无心而无像不
现。离幻即觉无心而无所不应。疏此五下相由之意
易知。
○第八修證门 文四。一叙禅宗。二会圆觉。三通妨
难。四结劝修。初中二分。初蹑前标后也。于中。初二句
蹑前七门。七门皆论佛之言教。教诠于义。约教解义。
但是闻慧之境。设自依义。观察思惟。所思之义亦唯
思慧之境。皆未是忘缘寂照。若上上根智。即言忘言。
即相忘相。此不复论。今为中下之流。须开忘机寂志
之方便发慧契證之玄门。故西域东夏。承上巳来有
斯宗。巳下二句标后。言忘诠等者。意如上释。诠者诠
量拣择之谓也。即能诠之教。忘者即周易略例中。将
言显象。得象忘言。以象显意。得意忘象。如以筌蹄取
鱼兔等。前巳有释。复有其门者。不必攀缘经论。自有
默传心印之门也。
七祖云。拟心即差。六祖云。若以知知寂。此非无缘知。
华严云。无智外如为智所證。且真理即是自心。何必
将心更观真理。故此答云。宗观行者意在绝观。且多
生染习。触境生心。若不修观行。则情计纷然。爱憎交
起。如何远离思量。如何离诸缘等。纵令强抑妄心。直
得念想不起。亦是增长无明。岂得定慧平等。故须观
一切法如梦如幻本来空寂。方能悟观互空自然。能
所两亡心境俱泯。泯然无寄。行超解绝。疏寂用对者。
问一切皆绝。何所利益。答尘尽镜明无心而无像不
现。离幻即觉无心而无所不应。疏此五下相由之意
易知。
○第八修證门 文四。一叙禅宗。二会圆觉。三通妨
难。四结劝修。初中二分。初蹑前标后也。于中。初二句
蹑前七门。七门皆论佛之言教。教诠于义。约教解义。
但是闻慧之境。设自依义。观察思惟。所思之义亦唯
思慧之境。皆未是忘缘寂照。若上上根智。即言忘言。
即相忘相。此不复论。今为中下之流。须开忘机寂志
之方便发慧契證之玄门。故西域东夏。承上巳来有
斯宗。巳下二句标后。言忘诠等者。意如上释。诠者诠
量拣择之谓也。即能诠之教。忘者即周易略例中。将
言显象。得象忘言。以象显意。得意忘象。如以筌蹄取
鱼兔等。前巳有释。复有其门者。不必攀缘经论。自有
默传心印之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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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故以心下。二正叙修诠。文四。一具叙祖宗。二别叙
末计。三束宗就法。四总释法门。今初。以心传心者。是
达磨大师之言也。因可和尚咨问。此法有何教典。大
师答云。我法以心传心。不立文字。谓虽因师说。而不
以文句为道。须忘诠得意。得意即是传心。历代不绝
者。如下所叙。疏自佛嘱迦叶等者。佛灭度后。摩诃迦
叶当第一代。付法藏经云(或云。付法藏传。是西域贤圣所集。藏中有数本。今引
四卷者。取意摄略。不备其文。法门祖宗。如世间家谱。不可及知。故为依贤圣传记。撮略十馀节要处。叙于别卷。
亦不代代录之。可拨之令知。久讲者须宣之于后辈。或讲时或馀时皆得。今欲于此叙之。恐初学智力不逮。故
且销文略叙引讲时不得引说。但且撮略取意销疏文。不妨馀时细话也)昔婆伽婆。于无
量劫。为众生故求最胜道。成就种种难行苦行云云。
破魔军巳。成最正觉云云。降伏外道。立最胜幢。闭恶
趣门。开涅槃道。化缘将毕。垂当灭度。告大弟子摩诃
迦叶。汝今当知。我于无量阿僧祇劫。为众生故。勤修
苦行。一心专求无上胜法。如我昔愿今巳满足。我于
今者。将般涅槃。以此深法。用嘱累汝。汝于当后。敬顺
我意。广宣流布。无令断绝。迦叶白言。善哉受教。我当
如是奉持正法。使未来现在等蒙饶益。唯愿世尊不
以为虑。是故。如来灭度之后。摩诃迦叶。次宣正教。集
佛法藏。化诸众生。其所度脱。求不退转云云。即迦叶
当第一。(然禅经序文云。此是阿难曲承旨诏。〔过〕非其人。则幽关莫辟。罕窥其庭。若能得意忘言。则
途中授与据此即佛属阿难。又智论说。阿泥楼豆。语阿难言。佛旨付汝法。汝今愁闷失所付事。又佛般涅槃时。
迦叶不在。亦似合是阿难。今此经及传记。述法眼相付皆以迦叶为初祖者。应是先受佛密属。然住山中。后佛
临涅槃。再属阿难。令语迦叶。当佛法主及令阿难同结集法藏。 迦叶为初也)疏展转于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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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者西域二十八祖。此方七祖。相承传法。如一灯照
百千灯冥者皆明。明终无尽。传灯之喻。如净名经疏
说然初五师者。谓迦叶。阿难。末田地。商那和修。优婆
鞠多也。阿难第二故。付法藏经云。迦叶垂涅槃时。以
最胜法。付嘱阿难。而作是言。长老当知。昔婆伽婆。以
法付我。我年老朽将欲涅槃。世间胜眼。今欲相付嘱。
汝可精勤守护斯法。阿难曰诺。唯然受教云云。阿难
演畅妙法。化诸众生。化缘将毕。先度罽宾比丘名末
田提。又念迦叶垂涅槃时。告云。长老于后若入涅槃。
王舍城有一长者。名商那和修。高才勇猛。有大智慧。
可度出家以法付之。阿难临般涅槃。告曰。佛以法眼。
付大迦叶。迦叶付我。我今付汝。汝可守护度诸众生。
答曰奉教。我当拥护。普为一切作大明炬。商那和修
第三。(和修亲禀阿难。不禀末田提。故当第三)于是次宣无上法药。疗烦
恼病。济度群生。其德高远。辨才无尽。(第二卷云)阿难以法
付和修时。而告之曰。世尊昔游摩突罗国。顾命我言。
于此国中。当有长者。名为鞠多。其子号曰忧波鞠多。
于禅法中最为第一。虽无相好。化度如我。我灭度后
与大饶益。其所教化无量众生。皆悉解脱。得阿罗汉。
汝当于后度令出家。若涅槃者。付其法藏。优婆鞠多
第四。商那和修临涅槃时。告鞠多曰。佛以正法。付大
迦叶。次付吾师阿难。阿难以法属累于我。我当灭度。
以法付汝。汝可精勤拥护世眼。优婆鞠多言。唯然受
教。(鞠多化缘极盛。事数极多。略如别卷。馀在本传)疏初五师兼之者。约五师
百千灯冥者皆明。明终无尽。传灯之喻。如净名经疏
说然初五师者。谓迦叶。阿难。末田地。商那和修。优婆
鞠多也。阿难第二故。付法藏经云。迦叶垂涅槃时。以
最胜法。付嘱阿难。而作是言。长老当知。昔婆伽婆。以
法付我。我年老朽将欲涅槃。世间胜眼。今欲相付嘱。
汝可精勤守护斯法。阿难曰诺。唯然受教云云。阿难
演畅妙法。化诸众生。化缘将毕。先度罽宾比丘名末
田提。又念迦叶垂涅槃时。告云。长老于后若入涅槃。
王舍城有一长者。名商那和修。高才勇猛。有大智慧。
可度出家以法付之。阿难临般涅槃。告曰。佛以法眼。
付大迦叶。迦叶付我。我今付汝。汝可守护度诸众生。
答曰奉教。我当拥护。普为一切作大明炬。商那和修
第三。(和修亲禀阿难。不禀末田提。故当第三)于是次宣无上法药。疗烦
恼病。济度群生。其德高远。辨才无尽。(第二卷云)阿难以法
付和修时。而告之曰。世尊昔游摩突罗国。顾命我言。
于此国中。当有长者。名为鞠多。其子号曰忧波鞠多。
于禅法中最为第一。虽无相好。化度如我。我灭度后
与大饶益。其所教化无量众生。皆悉解脱。得阿罗汉。
汝当于后度令出家。若涅槃者。付其法藏。优婆鞠多
第四。商那和修临涅槃时。告鞠多曰。佛以正法。付大
迦叶。次付吾师阿难。阿难以法属累于我。我当灭度。
以法付汝。汝可精勤拥护世眼。优婆鞠多言。唯然受
教。(鞠多化缘极盛。事数极多。略如别卷。馀在本传)疏初五师兼之者。约五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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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传之法。具禅法律三也。故律宗未分五部之前。以
鞠多巳上为竖五师。然末田底迦及商那和修。皆是
阿难弟子。即当同学。不是相承。故上引付法藏经叙。
商那嘱鞠多曰。佛以正法。付大迦叶。次付吾师阿难。
阿难以法嘱累于我。我当灭度。以付于汝。据此则至
鞠多。但有四代。不叙末田故也。律宗所云五者。以律
仪教相遵崇上座。故亦叙之[序-予+古]禅宗但取禀承心地
真法。方为师资。故唯四代。
疏鞠多之后律教别行者。从提多迦巳下。乃至师子
比丘二十三代。但传心地禅门及大乘经论。其小乘
律藏。但是昙无德等。五部分宗。各各异执。遍散诸国
土。展转支分。不可具叙。其大乘经论及禅宗心地者。
即鞠多付嘱提多迦。当其第五。(久修行愿。辨才无尽。未生时。商那巳授记。
令鞠多寻觅度之。乃至得阿罗汉)弥遮迦第六(多闻博达)佛陀难提第七。
佛陀密多第八。(德力甚深。又多善巧。国王邪见。密多十二年。持赤幡在王前行。乃至王改
邪心。受三归依)胁比丘第九。(六十年在胎。生即皓首。出家勤苦。胁不至席)富那奢
第十。(立二谛义。降伏得马鸣为弟子)马鸣菩萨第十一(以妙伎乐。其音清雅。哀婉
调畅宣说苦空无我。五百王子。闻悟出家。广著述诸论也)毗罗尊者第十二(造无我论。
所至摧伏)龙树菩萨第十三。(天聪奇悟。事不再问。降伏异学。不可称说。度人无数。造论
甚多。悉如别卷。临终入房闭户。经日不出。弟子破户见之。蝉蜕而去。诸国立庙敬事如佛也。)迦那
提婆十四。(才辨超绝。擅名天下。独步诸国。回国王邪心。又多著述。因降外道。外道弟子。以
刀决五脏而终也)罗睺罗第十五。僧伽难提第十六。(付法巳。手举树
枝而灭)僧伽耶舍第十七。鸠摩罗驮第十八。阇夜多第
十九。婆修盘陀第二十。(通达一切修多罗义分别宣说。广度众生。余疑是天亲菩
鞠多巳上为竖五师。然末田底迦及商那和修。皆是
阿难弟子。即当同学。不是相承。故上引付法藏经叙。
商那嘱鞠多曰。佛以正法。付大迦叶。次付吾师阿难。
阿难以法嘱累于我。我当灭度。以付于汝。据此则至
鞠多。但有四代。不叙末田故也。律宗所云五者。以律
仪教相遵崇上座。故亦叙之[序-予+古]禅宗但取禀承心地
真法。方为师资。故唯四代。
疏鞠多之后律教别行者。从提多迦巳下。乃至师子
比丘二十三代。但传心地禅门及大乘经论。其小乘
律藏。但是昙无德等。五部分宗。各各异执。遍散诸国
土。展转支分。不可具叙。其大乘经论及禅宗心地者。
即鞠多付嘱提多迦。当其第五。(久修行愿。辨才无尽。未生时。商那巳授记。
令鞠多寻觅度之。乃至得阿罗汉)弥遮迦第六(多闻博达)佛陀难提第七。
佛陀密多第八。(德力甚深。又多善巧。国王邪见。密多十二年。持赤幡在王前行。乃至王改
邪心。受三归依)胁比丘第九。(六十年在胎。生即皓首。出家勤苦。胁不至席)富那奢
第十。(立二谛义。降伏得马鸣为弟子)马鸣菩萨第十一(以妙伎乐。其音清雅。哀婉
调畅宣说苦空无我。五百王子。闻悟出家。广著述诸论也)毗罗尊者第十二(造无我论。
所至摧伏)龙树菩萨第十三。(天聪奇悟。事不再问。降伏异学。不可称说。度人无数。造论
甚多。悉如别卷。临终入房闭户。经日不出。弟子破户见之。蝉蜕而去。诸国立庙敬事如佛也。)迦那
提婆十四。(才辨超绝。擅名天下。独步诸国。回国王邪心。又多著述。因降外道。外道弟子。以
刀决五脏而终也)罗睺罗第十五。僧伽难提第十六。(付法巳。手举树
枝而灭)僧伽耶舍第十七。鸠摩罗驮第十八。阇夜多第
十九。婆修盘陀第二十。(通达一切修多罗义分别宣说。广度众生。余疑是天亲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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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之梵语)摩奴罗第二十一。鹤勒那夜遮第二十二。师子
比丘第二十三。(师子受付嘱。后游行教化。至罽宾国广度众生。化缘将毕。遂令弟子舍那
婆斯付法云云。时遇罽宾国王。名弥罗掘。邪见炽盛。毁塔坏寺。杀害众僧。尊者告众曰。王有恶念。诸人可散。后
王问师子。师所得法。岂非一切空乎。答曰如是。王曰夫證法空。于一切都无所惜。可施我头。师子曰。身非我有。
何况于头。言〔说〕王即斩师子首。断巳无回。香乳流地。又云。王惊默悔。后心又再发恶念灭佛法也。其弟子舍那
婆斯遂奔南天)疏罽宾巳来唯传心地者。舍那婆斯第二十
四。罽宾即师子比丘遇难之处也。罽宾王。既毁塔坏
寺。杀害众僧。事不异于坑儒。势必焚于经论。由是师
子比丘。但密以心法潜教。婆斯或隐山林闲僻私语。
或变仪式。混迹窃言。但示心宗。不传文字。问师子虽
受戮于罽宾(意以乳流而显法也)婆斯巳免难于南竺。免难之
后。何不传经。答所显心性。虽离念照之。分明对境。觉
之委细。然能诠经论。随器千差。理趣虽明。章句宁备。
既非积习。奚为具传。自此巳来。例之可见。亦是因罽
宾焚除之难。觉文字非其必固。尤切意于心宗故也。
亦是大道有数。兴替有时。故如此也。优婆掘第二十
五。婆须密第二十六。僧伽罗叉第二十七。达磨多罗
第二十八(达磨是南天国王第三子。少小出家。依师言下。悟如来禅。三乘三藏无不晓达。然志
在妙理冥心虚寂。于南天。大作佛事。观此土。有大乘种。又作是念。东晨旦国。佛记后五百岁。般若智灯。连光于
彼。遂属弟子般若密多罗。住天竺传法不绝。而来汉国)达磨至北方当其第一。
(初至梁朝云云。后至魏遇慧可蒙示安心。授以袈裟以定宗旨。云观汉地。入圣位者。与金刚楞伽相当。传我法
至六代后。命如悬丝。百五十岁。终留一只履墓中。脚著一只西归。乃至碑传敕谥等。悉在别卷也)慧
可第二(先博学经史。居邺洛二都度人千方。答璨忏悔言下罪灭临终偿债彼怨害也)僧璨
第三(付法巳。或居市廛街巷止宿。不拣处所言语不避深浅。后入罗浮山。数年临终。却归嵬山。树下
比丘第二十三。(师子受付嘱。后游行教化。至罽宾国广度众生。化缘将毕。遂令弟子舍那
婆斯付法云云。时遇罽宾国王。名弥罗掘。邪见炽盛。毁塔坏寺。杀害众僧。尊者告众曰。王有恶念。诸人可散。后
王问师子。师所得法。岂非一切空乎。答曰如是。王曰夫證法空。于一切都无所惜。可施我头。师子曰。身非我有。
何况于头。言〔说〕王即斩师子首。断巳无回。香乳流地。又云。王惊默悔。后心又再发恶念灭佛法也。其弟子舍那
婆斯遂奔南天)疏罽宾巳来唯传心地者。舍那婆斯第二十
四。罽宾即师子比丘遇难之处也。罽宾王。既毁塔坏
寺。杀害众僧。事不异于坑儒。势必焚于经论。由是师
子比丘。但密以心法潜教。婆斯或隐山林闲僻私语。
或变仪式。混迹窃言。但示心宗。不传文字。问师子虽
受戮于罽宾(意以乳流而显法也)婆斯巳免难于南竺。免难之
后。何不传经。答所显心性。虽离念照之。分明对境。觉
之委细。然能诠经论。随器千差。理趣虽明。章句宁备。
既非积习。奚为具传。自此巳来。例之可见。亦是因罽
宾焚除之难。觉文字非其必固。尤切意于心宗故也。
亦是大道有数。兴替有时。故如此也。优婆掘第二十
五。婆须密第二十六。僧伽罗叉第二十七。达磨多罗
第二十八(达磨是南天国王第三子。少小出家。依师言下。悟如来禅。三乘三藏无不晓达。然志
在妙理冥心虚寂。于南天。大作佛事。观此土。有大乘种。又作是念。东晨旦国。佛记后五百岁。般若智灯。连光于
彼。遂属弟子般若密多罗。住天竺传法不绝。而来汉国)达磨至北方当其第一。
(初至梁朝云云。后至魏遇慧可蒙示安心。授以袈裟以定宗旨。云观汉地。入圣位者。与金刚楞伽相当。传我法
至六代后。命如悬丝。百五十岁。终留一只履墓中。脚著一只西归。乃至碑传敕谥等。悉在别卷也)慧
可第二(先博学经史。居邺洛二都度人千方。答璨忏悔言下罪灭临终偿债彼怨害也)僧璨
第三(付法巳。或居市廛街巷止宿。不拣处所言语不避深浅。后入罗浮山。数年临终。却归嵬山。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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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合掌而终也)道信第四(居双峰。敕召虽病再取头任斫云云)弘忍第五。
疏黄梅门下南北又分者(此下关涉疏义。故须又宿行粗字写之。)南能
北秀也。谓忍大师承信大师后。诣冯墓山。居止北山。
在双峰山东。时人号为东山法门。此山在蕲州黄梅
县。故复云黄梅门下。言南北分者。大师广开教法。学
徒千万。于中。久在左右。升堂入室者。即荆州神秀。潞
州法如。襄州通。资州智诜。越州义方。华州慧藏。蕲州
显。扬州觉。嵩山老安。并是一方领袖。或阖国名僧。虽
各有證悟。而随器不同。未有究了心源者。后有岭南
新州卢行者。年二十二。来谒大师。初答作佛之语。与
契师心。舂米题偈。师资道合。后乃三夜共语。直了见
性。遂授密语。付以法衣。夜自逆。过九江口。令向岭南。
后在曹溪山。开禅弘扬宗旨故。时号南宗。其神秀等
十人。虽證悟未彻。大师许云。各堪为一方之师。秀后
于嵩山。传大师宗教。为帝之师。敕谥大通禅师。时号
北宗。故云南北又分也。馀如别卷。慧能第六。(在始兴南海二
部。得来十六年竟未开法。因在广州制止寺。听印宗法师讲涅槃经。夜与诸僧。论风动幡竿之义。法师窃闻。细
问知是。东山门下。便为剌头。逆皈曹溪。二十日夜后印宗自与道俗百馀人往诣。请开禅门。神龙元年。敕请不
入。两度敕书云云。有襄州神会姓嵩。年十四。往〔谓〕因答无位为本。见即是性。挍试诸难。夜唤审问。两心既契。师
资道合。神会北游。广其闻见。于西京受戒。景龙年中。却归曹溪。大师知其纯熟。遂默授密语。缘达磨悬记。六代
后。命如悬丝。遂不将法衣出山。能大师说法。三十七年年。七十六。先天二年八月三日灭度。至元和十年。敕谥
大鉴禅师塔号元和卢照)神会第七(大师承南宗能和尚后于东京荷溪寺。时人皆云荷泽和上。和
上姓万。顶异凡相。如孔丘也。骨气殊众。总辨难测。先事北宗秀。三年。秀奉敕追入。和上遂往岭南和尚。和尚行
门增上苦行供养。密添众瓶。斫冰济众。负薪檐水。神转巨石等云云。策身礼称。燃灯殿光。诵经神卫。律穷五部。
疏黄梅门下南北又分者(此下关涉疏义。故须又宿行粗字写之。)南能
北秀也。谓忍大师承信大师后。诣冯墓山。居止北山。
在双峰山东。时人号为东山法门。此山在蕲州黄梅
县。故复云黄梅门下。言南北分者。大师广开教法。学
徒千万。于中。久在左右。升堂入室者。即荆州神秀。潞
州法如。襄州通。资州智诜。越州义方。华州慧藏。蕲州
显。扬州觉。嵩山老安。并是一方领袖。或阖国名僧。虽
各有證悟。而随器不同。未有究了心源者。后有岭南
新州卢行者。年二十二。来谒大师。初答作佛之语。与
契师心。舂米题偈。师资道合。后乃三夜共语。直了见
性。遂授密语。付以法衣。夜自逆。过九江口。令向岭南。
后在曹溪山。开禅弘扬宗旨故。时号南宗。其神秀等
十人。虽證悟未彻。大师许云。各堪为一方之师。秀后
于嵩山。传大师宗教。为帝之师。敕谥大通禅师。时号
北宗。故云南北又分也。馀如别卷。慧能第六。(在始兴南海二
部。得来十六年竟未开法。因在广州制止寺。听印宗法师讲涅槃经。夜与诸僧。论风动幡竿之义。法师窃闻。细
问知是。东山门下。便为剌头。逆皈曹溪。二十日夜后印宗自与道俗百馀人往诣。请开禅门。神龙元年。敕请不
入。两度敕书云云。有襄州神会姓嵩。年十四。往〔谓〕因答无位为本。见即是性。挍试诸难。夜唤审问。两心既契。师
资道合。神会北游。广其闻见。于西京受戒。景龙年中。却归曹溪。大师知其纯熟。遂默授密语。缘达磨悬记。六代
后。命如悬丝。遂不将法衣出山。能大师说法。三十七年年。七十六。先天二年八月三日灭度。至元和十年。敕谥
大鉴禅师塔号元和卢照)神会第七(大师承南宗能和尚后于东京荷溪寺。时人皆云荷泽和上。和
上姓万。顶异凡相。如孔丘也。骨气殊众。总辨难测。先事北宗秀。三年。秀奉敕追入。和上遂往岭南和尚。和尚行
门增上苦行供养。密添众瓶。斫冰济众。负薪檐水。神转巨石等云云。策身礼称。燃灯殿光。诵经神卫。律穷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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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感紫云。因洛阳诘北宗传衣之由。及滑台演两宗真伪。与崇远等。诗论一会。具在南宗。定是非论中也。便有
难起。开法不得。然能大师灭后。二十年中。曹溪顿旨。沉废于荆吴。嵩岳渐门炽盛于嵩岳〔略抄作秦洛〕。普寂禅
师秀弟子也。谬称七祖。二京法主。三帝门师。朝臣归崇。敕使监卫雄雄若是。谁敢当冲。岭南宗途甘从毁灭。法
信衣服。数被潜谋。事如祖章。传授碑文两遇磨换。据碑文中所叙。荷泽亲承付属。〔讵〕敢因循直入东都。面抗北
祖。诘普寂也。龙鳞虎尾。殉命忘躯。侠客沙滩。五台之事县官白马。卫南卢郑二令文事。三度几死。商旅缞服。曾
易服执秤负归。百种艰难。具如祖传。达磨悬丝之记。验于此矣。因淮上祈瑞感。炭生芝草。士庶咸睹。遂〔尽今〕建
立。无退屈心。又因南阳答〔王赵〕公三车义。名渐闻于名贤。天宝四载。兵部侍郎宋鼎。请入东都然正道易申。谬
理难固。于是。曹溪了义。大播于洛阳。荷泽顿门。派流于天下。然北宗门下。势力连天。天宝十二年。被𧮂聚众。敕
黜弋阳郡。又移武当郡。至十三载。恩命量移襄州。至七月。又敕移荆州开元寺。皆北宗门下之所〔毁〕也。至乾元
元年四月后。频告门人。令数问法。再三深叹无为一法。五月十三日。中夜示灭。年七十五。其夜山南东道节度
使制州剌史李广珠。见大师座空中过。空有声云。往开元寺。迎神会和尚去。云云二年。迁厝于东京。龙门置塔。
宝应二年。敕于塔所置宝应寺。大历五年。敕赐祖堂额。号真宗般若传法之堂。七年敕赐塔额号般若大师之
塔。贞元十二年。敕皇太子集诸禅师。楷定禅门宗旨。遂立神会禅师为第七祖。内神龙寺。敕置碑记见在。又御
制七祖赞文。见行于世)。
疏虽继之一人下。第二别叙末计也。于中二。一标意。
二叙列。今初也。继一人者。西域初从迦叶。此方始于
达磨乃至神会。唯委嘱一人继嗣也。屡有傍出等者。
如下所叙。
▲疏有拂尘看净方便通经下。二叙列
也。略叙七家。今初第一也。即五祖下。此宗秀大师为
宗源。弟子普寂等大弘之。拂尘者。即彼本偈云。时时
须拂拭。莫遣有尘埃。是也。意云。众生本有觉性。如镜
有明性。烦恼覆之。如镜之尘。息灭妄念。念尽即本性
圆明。如磨拂尘尽镜明。即物无不极。此但是染净缘
起之烟。未见妄念本无一性本净。悟既未彻。修岂称
难起。开法不得。然能大师灭后。二十年中。曹溪顿旨。沉废于荆吴。嵩岳渐门炽盛于嵩岳〔略抄作秦洛〕。普寂禅
师秀弟子也。谬称七祖。二京法主。三帝门师。朝臣归崇。敕使监卫雄雄若是。谁敢当冲。岭南宗途甘从毁灭。法
信衣服。数被潜谋。事如祖章。传授碑文两遇磨换。据碑文中所叙。荷泽亲承付属。〔讵〕敢因循直入东都。面抗北
祖。诘普寂也。龙鳞虎尾。殉命忘躯。侠客沙滩。五台之事县官白马。卫南卢郑二令文事。三度几死。商旅缞服。曾
易服执秤负归。百种艰难。具如祖传。达磨悬丝之记。验于此矣。因淮上祈瑞感。炭生芝草。士庶咸睹。遂〔尽今〕建
立。无退屈心。又因南阳答〔王赵〕公三车义。名渐闻于名贤。天宝四载。兵部侍郎宋鼎。请入东都然正道易申。谬
理难固。于是。曹溪了义。大播于洛阳。荷泽顿门。派流于天下。然北宗门下。势力连天。天宝十二年。被𧮂聚众。敕
黜弋阳郡。又移武当郡。至十三载。恩命量移襄州。至七月。又敕移荆州开元寺。皆北宗门下之所〔毁〕也。至乾元
元年四月后。频告门人。令数问法。再三深叹无为一法。五月十三日。中夜示灭。年七十五。其夜山南东道节度
使制州剌史李广珠。见大师座空中过。空有声云。往开元寺。迎神会和尚去。云云二年。迁厝于东京。龙门置塔。
宝应二年。敕于塔所置宝应寺。大历五年。敕赐祖堂额。号真宗般若传法之堂。七年敕赐塔额号般若大师之
塔。贞元十二年。敕皇太子集诸禅师。楷定禅门宗旨。遂立神会禅师为第七祖。内神龙寺。敕置碑记见在。又御
制七祖赞文。见行于世)。
疏虽继之一人下。第二别叙末计也。于中二。一标意。
二叙列。今初也。继一人者。西域初从迦叶。此方始于
达磨乃至神会。唯委嘱一人继嗣也。屡有傍出等者。
如下所叙。
▲疏有拂尘看净方便通经下。二叙列
也。略叙七家。今初第一也。即五祖下。此宗秀大师为
宗源。弟子普寂等大弘之。拂尘者。即彼本偈云。时时
须拂拭。莫遣有尘埃。是也。意云。众生本有觉性。如镜
有明性。烦恼覆之。如镜之尘。息灭妄念。念尽即本性
圆明。如磨拂尘尽镜明。即物无不极。此但是染净缘
起之烟。未见妄念本无一性本净。悟既未彻。修岂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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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修不称真。多劫何證。疏方便通经者。方便谓五方
便也。第一总彰佛体。依起信论。谓佛者觉也。自觉觉
他觉满。离心名自觉(觉心无心为离心也)离色名觉他(觉身无身为离
色也)俱离为觉满(觉自他离身心烟自在知见)所言觉义者。谓心体
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心也释自觉谓赞叹不喜。打骂不瞋。离念即无心。无
心即与虚空合体故。名等虚空界。若起心即不等空界也)无所不遍。法界一相(色也
释觉他)即是如来平等法身。(俱也释觉满)如是用心。常无间
断。是长养法身。没身没心。没天没地。湛然清净。亦名
圆满法身。瞥起心即有心色。破坏法身。色是色蕴。谓
五根六尘。心即四蕴。蕴是积聚义。亦名为阴。阴是覆
盖义。谓离念故无心。无心即无色。色心清净。五蕴常
空。故名一相。十二处十八界例知。谓若离根尘识。即
界分常空寂。根根空。尘尘静。根根无心。尘尘是圣。圣
者正也。眼见色。意同知染法界。意不同知净法界。耳
等皆然。瞥起心即十八界。无心即一相。一相者无相。
对境不动名如。不随应是来。若见色有憎爱等。是动
是去。非如非来。故无憎爱。即自在知见。此是光明如
来眼识。馀耳等例之。谓无量教如来。香积如来。甘露
如来。华聚如来。法门如来。如次配五识也云云。乃至
不见有身身是佛。不见有心心是佛。身心总不见。身
心总是佛。第二开智慧门。依法华经。开示悟入佛知
见也。谓身心不动。豁然无念是定。见闻觉知是慧。不
动是开。此不动即能从定发慧。意根不动智门开。五
根不动慧门开。智用是知。慧用是见。名开佛知见。知
便也。第一总彰佛体。依起信论。谓佛者觉也。自觉觉
他觉满。离心名自觉(觉心无心为离心也)离色名觉他(觉身无身为离
色也)俱离为觉满(觉自他离身心烟自在知见)所言觉义者。谓心体
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心也释自觉谓赞叹不喜。打骂不瞋。离念即无心。无
心即与虚空合体故。名等虚空界。若起心即不等空界也)无所不遍。法界一相(色也
释觉他)即是如来平等法身。(俱也释觉满)如是用心。常无间
断。是长养法身。没身没心。没天没地。湛然清净。亦名
圆满法身。瞥起心即有心色。破坏法身。色是色蕴。谓
五根六尘。心即四蕴。蕴是积聚义。亦名为阴。阴是覆
盖义。谓离念故无心。无心即无色。色心清净。五蕴常
空。故名一相。十二处十八界例知。谓若离根尘识。即
界分常空寂。根根空。尘尘静。根根无心。尘尘是圣。圣
者正也。眼见色。意同知染法界。意不同知净法界。耳
等皆然。瞥起心即十八界。无心即一相。一相者无相。
对境不动名如。不随应是来。若见色有憎爱等。是动
是去。非如非来。故无憎爱。即自在知见。此是光明如
来眼识。馀耳等例之。谓无量教如来。香积如来。甘露
如来。华聚如来。法门如来。如次配五识也云云。乃至
不见有身身是佛。不见有心心是佛。身心总不见。身
心总是佛。第二开智慧门。依法华经。开示悟入佛知
见也。谓身心不动。豁然无念是定。见闻觉知是慧。不
动是开。此不动即能从定发慧。意根不动智门开。五
根不动慧门开。智用是知。慧用是见。名开佛知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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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即是菩提。菩提者不可以身心得。寂灭是菩提。灭
诸相故。眼见色。不被色尘碍眼菩提云云。(耳鼻舌身意亦然)
六根不碍诸尘相。即是圆满大菩提。知是根本智缘
真。见是后得智了俗。一往无间是缘真。先以證为根
本。若不以證为先。所有知见随染。今日炽然于六尘
中得自在。由何物只缘。先以證为根本。所以知见不
染六尘。处处知见分明。名佛知见。次下释诸佛世尊
唯以一大事等云云。第三显不思议解脱。依维摩经。
谓瞥起心是缚。不起心是解。二乘人。厌喧住寂。贪著
禅味。是菩萨缚。不沉不寂。以方便生。是菩萨解。二乘
人。在定即不能说法。出定则说生灭法。为无定水润
心。名为乾慧。但住不动中说法。不动是方便。说法是
慧。二乘人。闻说法不动为方便。便住不动中。无自在
知见。在定亦不能说法。菩萨定中。有慧自在知见。即
不被缚。得定得慧。于无相无作法中。以自调伏。名之
为慧。五阴空空解脱。六尘无思无想解脱。心无所缘
无作解脱。是名三空解脱门。次下释经文十数节云
云。第四明诸法正性。依思益经。谓心不起离自性。识
不生难故际。见是眼寂性(闻等五云云)不起即无心。无心
即无境性。是名诸法正性。眼是欲色是降眼识不生
离欲际(耳等五云云)馀如别卷也。第五了无异自然无碍
解脱。依华严经。一切无碍人。是无碍道。一道出生死。
是无住道。非长亦非短。解脱人所行。是解脱道。因无
异得离根尘。眼见色无异。一切色尘不能为碍。无碍
诸相故。眼见色。不被色尘碍眼菩提云云。(耳鼻舌身意亦然)
六根不碍诸尘相。即是圆满大菩提。知是根本智缘
真。见是后得智了俗。一往无间是缘真。先以證为根
本。若不以證为先。所有知见随染。今日炽然于六尘
中得自在。由何物只缘。先以證为根本。所以知见不
染六尘。处处知见分明。名佛知见。次下释诸佛世尊
唯以一大事等云云。第三显不思议解脱。依维摩经。
谓瞥起心是缚。不起心是解。二乘人。厌喧住寂。贪著
禅味。是菩萨缚。不沉不寂。以方便生。是菩萨解。二乘
人。在定即不能说法。出定则说生灭法。为无定水润
心。名为乾慧。但住不动中说法。不动是方便。说法是
慧。二乘人。闻说法不动为方便。便住不动中。无自在
知见。在定亦不能说法。菩萨定中。有慧自在知见。即
不被缚。得定得慧。于无相无作法中。以自调伏。名之
为慧。五阴空空解脱。六尘无思无想解脱。心无所缘
无作解脱。是名三空解脱门。次下释经文十数节云
云。第四明诸法正性。依思益经。谓心不起离自性。识
不生难故际。见是眼寂性(闻等五云云)不起即无心。无心
即无境性。是名诸法正性。眼是欲色是降眼识不生
离欲际(耳等五云云)馀如别卷也。第五了无异自然无碍
解脱。依华严经。一切无碍人。是无碍道。一道出生死。
是无住道。非长亦非短。解脱人所行。是解脱道。因无
异得离根尘。眼见色无异。一切色尘不能为碍。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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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离尘色不染。见见离染。解脱道。离染(耳等五云云)根相尘
相。一法亦无尘来染。唯有知见独尊。光明遍照。无碍
道等觉。解脱道妙觉。等觉智照。依性起相。妙觉慧照。
摄相取性。智能照理。慧能照事。分明知见。光明遍照。
等觉是大智。妙觉是大慧。不起心心如。心如一切物
皆如。如即是智。智能含慧。是名大智慧云云。馀如别
卷。上四门文。未皆有云云字者。悉是馀义插入别卷也。
疏有三句用心为戒定慧者。第二家也。根元是五祖
下分出。名为智诜。即十人中之一也。本是资州人。后
却归本州德纯寺开化。弟子处寂俗姓唐承。后唐生
四子。成都府净众寺金和尚。法名无相。是其一也。大
和此教(金弟子当寺召长松山马逐州季通泉县季皆嗣之)言三句者。无忆无念
莫忘也。意令勿追忆。巳过之境。勿预念虑。未来荣枯
等事。常与此智相应。不昏不错。名莫忘也。或不忆外
境。不念内心。脩然无寄。(莫忘如上)戒定慧者。次配三句也。
虽开宗演说方便多端。而宗旨所归在此三句。其传
授仪式略如此。此国今时官坛。受具足戒。方便谓一
两月前。先剋日牒示。召集僧尼士女。置方等道场礼
忏。或三七五七。然后授法了。皆是夜间。意在绝外。屏
喧乱也。授法了。便令言下息念坐禅。至于远方来者。
或尼众俗人之类。久住不得。亦直须一七二七坐禅。
然后随缘分散。亦如律宗。临坛之法。必须众举。由状
官司给文牒。名曰开缘。或一年一度。或三年二年一
度不等开数开。
相。一法亦无尘来染。唯有知见独尊。光明遍照。无碍
道等觉。解脱道妙觉。等觉智照。依性起相。妙觉慧照。
摄相取性。智能照理。慧能照事。分明知见。光明遍照。
等觉是大智。妙觉是大慧。不起心心如。心如一切物
皆如。如即是智。智能含慧。是名大智慧云云。馀如别
卷。上四门文。未皆有云云字者。悉是馀义插入别卷也。
疏有三句用心为戒定慧者。第二家也。根元是五祖
下分出。名为智诜。即十人中之一也。本是资州人。后
却归本州德纯寺开化。弟子处寂俗姓唐承。后唐生
四子。成都府净众寺金和尚。法名无相。是其一也。大
和此教(金弟子当寺召长松山马逐州季通泉县季皆嗣之)言三句者。无忆无念
莫忘也。意令勿追忆。巳过之境。勿预念虑。未来荣枯
等事。常与此智相应。不昏不错。名莫忘也。或不忆外
境。不念内心。脩然无寄。(莫忘如上)戒定慧者。次配三句也。
虽开宗演说方便多端。而宗旨所归在此三句。其传
授仪式略如此。此国今时官坛。受具足戒。方便谓一
两月前。先剋日牒示。召集僧尼士女。置方等道场礼
忏。或三七五七。然后授法了。皆是夜间。意在绝外。屏
喧乱也。授法了。便令言下息念坐禅。至于远方来者。
或尼众俗人之类。久住不得。亦直须一七二七坐禅。
然后随缘分散。亦如律宗。临坛之法。必须众举。由状
官司给文牒。名曰开缘。或一年一度。或三年二年一
度不等开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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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有教行。不拘而灭识者。第三家也。其先亦五祖下
分出。即老母安和上也。六十岁出家授戒。六十夏。方
灭度时年一百二十。故时号老安。安即名也。为则天
圣后之所师敬。道德深厚。志节孤高。诸名德皆难比
类。有四弟子。皆道高名著。中有一俗弟子。陈楚章(馀三
即腾腾自在破灶堕)时号陈七哥。有一僧名无住。遇陈开示领
悟。亦志行孤劲。后游蜀中。遇金和上开禅。亦预其会。
但更咨问。见非改前悟。将欲传之于未闻。意以禀承
俗人。恐非宜便。遂认金和上为师。指示法意大同。其
传授仪式。与金门下全异。异者。谓释门事相一切不
行。剃发了便挂七条。不受禁戒。至于礼忏转读画佛
写经。一切毁之。皆为妄想。所住之院不置佛事。故云
教行不拘也。言灭识者。即所修之道也。意谓生死轮
转。都为起心。起心即妄。不论善恶不起即真。亦不似
事相之行。以分别为怨家。无分别为妙道。亦传金和
上三句言教。但改忘字为妄字。云诸同学。错预先师
言旨。意谓无忆无念即真。忆念即妄。不许忆念。故云
莫妄。毁诸教相者。且意在息灭分别而全真也。故所
住持。不议衣食。任人供逆。逆即暖衣饱食。不送即任
饥任寒。亦不求化。亦不乞饭。有人入院。不论贵贱。都
不逢迎。亦不起动。赞叹供养怪责损害。一切任他。良
由宗旨说无分别。是以行门无非无是。但贵无心而
为妙极。故云灭识也。上来三家。根本皆是六祖同学。
但傍正之异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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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有触类是道而任心者。第四家也。其先从六祖下
分出。谓南岳观音台让和上。是六祖弟子。本不开法。
但居山修道。因有剑南沙门道一。俗姓马。是金和上
弟子。高节志道。随处坐禅。久住荆南明月山。后因巡
礼圣迹。至让和上处。论量宗运。徵难至理。理不及让。
又知传衣付法曹溪为嫡。便依之修行。住乾州洪州
虎州。或山或廓。广开供养。接引道流。大弘此法。起心动
念。弹指磬咳扬扇。因所作所为。皆是佛性全体之用。
更无第二主宰。如面作多般饮食。一一皆面。佛性亦
尔。全体贪瞋痴造善恶受苦乐故。一一皆性。意以推
求。而四大骨肉舌齿眼耳手足。并不能自语言见闻
动作。如一念今终。全身都未变坏。即便口不能语。眼
不能见。耳不能闻。脚不能行。手不能作。故知语言作
者。必是佛性。四大骨肉。一一细推。都不解贪瞋故。贪
瞋烦恼并是佛性。佛性非一切差别种种。而能作一
切差别种种。意准楞伽经云。如来藏是善不善因。能
遍与造一切。起生受苦乐与因俱。又云佛语心。又云。
或有佛刹。扬眉动晴笑欠磬咳。或动摇等。皆是佛事。
故云触类是道也。言任心者。彼息业养神(或云息神养道)之
行门也。谓不起心造恶修善。亦不修道。道即是心。不
可将心还修于心。恶亦是心。不可以心断心。不断不
造。任运自在。名为解脱人。亦名过量人。无法可拘。无
佛可作。何以故。心性之外无一法可得。故云但任心
即为修也。此与第三家。敌对相违。谓前则一切是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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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即一切是真。
疏有本无事而忘情者。第五家也。即四祖下分出也。
其先即午头慧融大师。是五祖忍大师同学。四祖委
嘱忍大师继代之后。方与融相见。融通性高简。神慧
灵利。久精般若空宗。于一切法。巳无计执。后遇四祖。
于方空无相体。显出绝待灵心本觉。故不俟久学。便
悟解洞明。四祖语曰。此法从上一代。只委一人。吾巳
有嗣。如可自建立。融遂于午头山。息缘忘情。修无相
理。当第一祖。智严第二。慧方第三。法持第四。智威第
五。慧忠第六。智威弟子润州鹤林寺马素和上。素弟
子劲山道钦和上相袭。传此宗旨。言本无事者。是所
悟理。谓心境本空。非今始寂。迷之谓有。所以生憎爱
等情。情生诸苦所系。梦作梦受故。了达本来无等。即
须丧巳忘情。情忘即度苦厄故。以忘情为修行也。前
次触类是通为悟。而任心是修。此以本无事为悟。忘
情为修。又此与前两家皆异者。且就悟理而言者。第
三家一切皆妄。第四一切皆真。如则一切皆无。就行
说者。第三伏心灭妄。第四纵任心性。此则休心不起。
又三是灭病。四是任病。五是止病。如下文说。
疏有藉传香而存佛者。第六家也。即南山念佛门禅
宗也。其先亦五祖下分出。法名宣什。果州未和上。阆
州蕴玉。相如县尼一乘皆弘之。余不的知禀承师资
照穆。言传香者其初集众礼忏等仪式。如金和上门
下。欲授法时。以传香为资师之信。和上手付。弟子却
疏有本无事而忘情者。第五家也。即四祖下分出也。
其先即午头慧融大师。是五祖忍大师同学。四祖委
嘱忍大师继代之后。方与融相见。融通性高简。神慧
灵利。久精般若空宗。于一切法。巳无计执。后遇四祖。
于方空无相体。显出绝待灵心本觉。故不俟久学。便
悟解洞明。四祖语曰。此法从上一代。只委一人。吾巳
有嗣。如可自建立。融遂于午头山。息缘忘情。修无相
理。当第一祖。智严第二。慧方第三。法持第四。智威第
五。慧忠第六。智威弟子润州鹤林寺马素和上。素弟
子劲山道钦和上相袭。传此宗旨。言本无事者。是所
悟理。谓心境本空。非今始寂。迷之谓有。所以生憎爱
等情。情生诸苦所系。梦作梦受故。了达本来无等。即
须丧巳忘情。情忘即度苦厄故。以忘情为修行也。前
次触类是通为悟。而任心是修。此以本无事为悟。忘
情为修。又此与前两家皆异者。且就悟理而言者。第
三家一切皆妄。第四一切皆真。如则一切皆无。就行
说者。第三伏心灭妄。第四纵任心性。此则休心不起。
又三是灭病。四是任病。五是止病。如下文说。
疏有藉传香而存佛者。第六家也。即南山念佛门禅
宗也。其先亦五祖下分出。法名宣什。果州未和上。阆
州蕴玉。相如县尼一乘皆弘之。余不的知禀承师资
照穆。言传香者其初集众礼忏等仪式。如金和上门
下。欲授法时。以传香为资师之信。和上手付。弟子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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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和上。和上却授弟子。如是三遍。人皆如地。言存佛
者。正授法时。先说法门道理修行意趣。然后令一字
念佛。初引声由念。后渐渐没声。微声乃至无声。送佛
至意。意念犹粗。又送至心念念存想有佛恒在心中。
乃至无想盍得道。
疏有寂知指体无念为宗者。即第七家也。是南宗第
七祖荷泽大师所传。谓万法既空。心体本寂。寂即法
身。即寂而知。知即真智。亦名菩提涅槃。广如悬谈以
法性教对破相教五对义中所辨。此是一切众生本
源清净心也。是自然本有之法。言无念为宗者。既悟
此法本寂本知。理须称本用心。不可遂起妄念。但无
妄念。即是修行。故此一门宗于无念。疏遍离前非统
收俱是者。此有二意。一以第一家。拣收前六。谓上句
拣。下句收。简云前非。谓一二及六。滞于染净缘相。失
天真本净性德。第四及上五三。阙于方便事行。而乃
尽于有为。(违净名经言教也)就中。第三加以毁教之失。又六
家皆未指出灵心。今第七剋体直指寂知。不约诸像
法量。又顺性无念修行故云尔也。下句收为是者。谓
以寂知为本。而随缘修前方便之行。即前六家。皆是
随病对治之妙门也。此乃所其所通。无其所病也。二
总判七家。皆有收拣。谓第七家中。若一向拣却缘虑
妄心色相尘境顽凝虚空等法。偏立寂知。而为究竟
者。互来圆通。圆通见者。必须会前差别取舍等法。同
一寂知之性。寂知之性。举体随缘作种种门。方为真
者。正授法时。先说法门道理修行意趣。然后令一字
念佛。初引声由念。后渐渐没声。微声乃至无声。送佛
至意。意念犹粗。又送至心念念存想有佛恒在心中。
乃至无想盍得道。
疏有寂知指体无念为宗者。即第七家也。是南宗第
七祖荷泽大师所传。谓万法既空。心体本寂。寂即法
身。即寂而知。知即真智。亦名菩提涅槃。广如悬谈以
法性教对破相教五对义中所辨。此是一切众生本
源清净心也。是自然本有之法。言无念为宗者。既悟
此法本寂本知。理须称本用心。不可遂起妄念。但无
妄念。即是修行。故此一门宗于无念。疏遍离前非统
收俱是者。此有二意。一以第一家。拣收前六。谓上句
拣。下句收。简云前非。谓一二及六。滞于染净缘相。失
天真本净性德。第四及上五三。阙于方便事行。而乃
尽于有为。(违净名经言教也)就中。第三加以毁教之失。又六
家皆未指出灵心。今第七剋体直指寂知。不约诸像
法量。又顺性无念修行故云尔也。下句收为是者。谓
以寂知为本。而随缘修前方便之行。即前六家。皆是
随病对治之妙门也。此乃所其所通。无其所病也。二
总判七家。皆有收拣。谓第七家中。若一向拣却缘虑
妄心色相尘境顽凝虚空等法。偏立寂知。而为究竟
者。互来圆通。圆通见者。必须会前差别取舍等法。同
一寂知之性。寂知之性。举体随缘作种种门。方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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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寂知如镜之净明。诸缘如能现影像。荷泽深意本
来如此。但为当时渐教大兴顿宗沉癈。务在对治之
说。故唯宗无念。不立诸缘。如对未识镜体之人。唯云
净明是镜。不言青黄是镜。今于第七家。亦有拣者。但
拣后人局见。非拣宗师。据此道理。即知于七宗中若
统圆融为一。则七皆是。若执各一宗。不通馀宗者。则
七皆非。如涅槃说。有人摸象。虽各认成非。然亦皆不
离象体。但总也。即是全象也。故注云象体。
疏上之诸宗下。第三束宗就法。但就顿渐悟修之法。
和会自然。会得诸宗。诸宗不离此故。然定慧正是所
修之道。顿渐是悟修之仪式。所修之道有正有助。定
慧是正道。馀万行是助道。助定慧故。故华严云。譬如
有力王。率土咸戴仰。定慧亦如是。菩萨所依赖等。诸
教非一。悟修多是解行。顿渐通于悟修。无定下明互
阙之失。谓无定之慧。慧是狂慧。如风中灯。如摇动水。
无慧之定。定是愚定。如闷绝无心。如枯杌无识。又偏
修定增长无明。偏修慧增长邪见。故涅槃云声闻定
力多故不见佛性。菩萨慧力多故见性不了了。此二
双运下。明等学之益。亦如涅槃说也。两足尊者福智
圆满。定是福体。慧为智本故也。止观者。摩诃止观十
卷。小止观二卷者。序云。止乃伏结之初门。观是断惑
之正要。止是养心识之善资。观是照察神解之妙术。
止是禅定之胜因(由止万缘故止定也)观是智慧之由藉(由观察诸
法故慧力成就)广如威德章三观之初标本门中所引。
来如此。但为当时渐教大兴顿宗沉癈。务在对治之
说。故唯宗无念。不立诸缘。如对未识镜体之人。唯云
净明是镜。不言青黄是镜。今于第七家。亦有拣者。但
拣后人局见。非拣宗师。据此道理。即知于七宗中若
统圆融为一。则七皆是。若执各一宗。不通馀宗者。则
七皆非。如涅槃说。有人摸象。虽各认成非。然亦皆不
离象体。但总也。即是全象也。故注云象体。
疏上之诸宗下。第三束宗就法。但就顿渐悟修之法。
和会自然。会得诸宗。诸宗不离此故。然定慧正是所
修之道。顿渐是悟修之仪式。所修之道有正有助。定
慧是正道。馀万行是助道。助定慧故。故华严云。譬如
有力王。率土咸戴仰。定慧亦如是。菩萨所依赖等。诸
教非一。悟修多是解行。顿渐通于悟修。无定下明互
阙之失。谓无定之慧。慧是狂慧。如风中灯。如摇动水。
无慧之定。定是愚定。如闷绝无心。如枯杌无识。又偏
修定增长无明。偏修慧增长邪见。故涅槃云声闻定
力多故不见佛性。菩萨慧力多故见性不了了。此二
双运下。明等学之益。亦如涅槃说也。两足尊者福智
圆满。定是福体。慧为智本故也。止观者。摩诃止观十
卷。小止观二卷者。序云。止乃伏结之初门。观是断惑
之正要。止是养心识之善资。观是照察神解之妙术。
止是禅定之胜因(由止万缘故止定也)观是智慧之由藉(由观察诸
法故慧力成就)广如威德章三观之初标本门中所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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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其顿渐下。第四总释法门。然悟与修。皆通顿渐。又
悟有解悟證悟。修有随相离相。谓初因解悟。依悟修
行。行满功圆。即得證悟。此为真正。若各随根性。及诸
善友。方便施设。先后无定。今文九对。一五解悟。二三
四六九證悟。七八通二悟。疏顿悟者。慧日顿出。(圆明觉性)
霜露之惑渐销。又如孩子初生六根四支百节顿具
(性上恒沙功德)乳哺饮食养育渐渐成长。出身入仕(万行资庄报化
圆满。举二喻者。断惑證理二相别也。后亦例此)此悟在初。故属解悟。悟后之
修。即具随相离相。理事双修。故功行圆满。必有證后
悟。即属后对。疏渐修顿悟下。次三对證悟也。初言渐
修顿悟者。此有二意。一者即前解悟之渐修。修极故
證。二则从初便渐。如诸声闻因四十年渐。前修三乘
教行故。灵山会中。闻法华经。疑网顿断。心安如海。授
记成佛。如人伐木。千斧万斧。渐斫。倒即一树顿倒。(喻断惑也)
又如从边远来于京都。数月步步渐行。入大城门之日。
一时顿到。(喻證理也)天台数年修练百日加功用行。忽然
證得法华三昧旋陀罗尼门。于一切法悉皆通达。即
其事也。北宗渐门之教。意见如此。然多入二乘之境。
难得圆通證。故渐悟者。谓虽闻圆教信圆法。而根性
迟钝。不得顿悟。虽不得顿悟。而乐欲情殷。深宗顿理。
顿发大心。顿绝诸缘。顿伏烦恼。由此加行。渐渐得悟。
悟即是證。不唯会解。如人磨镜。一时遍磨一面。终不
从一分一寸致功。尘埃则微微而尽。(渐净)明相渐渐而
著。(渐照)又如学射初把弓矢便注意在的(喻发无上菩提心也)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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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故作亲疏节级(不先发十信择十住等)然千百日。射亿万箭。
方渐渐亲近。乃至百发百中。(前喻巳其断證后喻唯證成)疏渐悟
者。谓信本性圆满。而犹计有业惑障覆。故勤拂镜尘。
渐悟心性。如注所引喻也。足履喻修行。所鉴喻證悟
也。(若对下顿断烦恼斩丝之喻此如断竹节不同)疏并为證悟者。总结上三
对也。疏若云顿悟顿修下。三对悟修皆顿。但以惑互
先后。或同时故。成解證之异。初标顿悟顿修。以斩染
綟丝为喻者。斩如顿悟。顿悟烦恼本无。即名为断。如
一綟之丝。不胜一剑而顿断故。(此是荷泽所举之喻)染如顿修。
顿称性上恒沙功德。念念无间而修。如染一綟之丝
千条万条一时成色。故清凉大师心要云。心心作佛。
无一心而非佛心。处处道成。无一尘而非佛国。又行
愿疏云。行则顿修。位分因果。皆是顿修之义。疏谓先
悟后修等者。初对也。如注所释。谓由顿了身心尘境
皆空故。不著诸相。不證心性。心性本不动故。又由顿
了恒沙功德皆备故。念念与之相应。名为合道。由悟
于先。故当解也。疏先修后悟等者。次对也。谓顿由绝
诸缘等云云。(如上所引)故得心地豁开。以根欲俱胜故。不
同前顿修渐悟也。注以修如服药者。一服顿契也。悟
如病除者。热病得汗。四肢百节一时轻清也。不取渐
渐平复之意。以悟在修后。故当于證。然此證解前无
二相。疏修悟一时者后对也。谓以无相为修。分明为
悟。悟即慧也用也。修即定也体也荷泽云。即体而用
自知等。注中取意。引心要也。具云。无心于忘照则万
方渐渐亲近。乃至百发百中。(前喻巳其断證后喻唯證成)疏渐悟
者。谓信本性圆满。而犹计有业惑障覆。故勤拂镜尘。
渐悟心性。如注所引喻也。足履喻修行。所鉴喻證悟
也。(若对下顿断烦恼斩丝之喻此如断竹节不同)疏并为證悟者。总结上三
对也。疏若云顿悟顿修下。三对悟修皆顿。但以惑互
先后。或同时故。成解證之异。初标顿悟顿修。以斩染
綟丝为喻者。斩如顿悟。顿悟烦恼本无。即名为断。如
一綟之丝。不胜一剑而顿断故。(此是荷泽所举之喻)染如顿修。
顿称性上恒沙功德。念念无间而修。如染一綟之丝
千条万条一时成色。故清凉大师心要云。心心作佛。
无一心而非佛心。处处道成。无一尘而非佛国。又行
愿疏云。行则顿修。位分因果。皆是顿修之义。疏谓先
悟后修等者。初对也。如注所释。谓由顿了身心尘境
皆空故。不著诸相。不證心性。心性本不动故。又由顿
了恒沙功德皆备故。念念与之相应。名为合道。由悟
于先。故当解也。疏先修后悟等者。次对也。谓顿由绝
诸缘等云云。(如上所引)故得心地豁开。以根欲俱胜故。不
同前顿修渐悟也。注以修如服药者。一服顿契也。悟
如病除者。热病得汗。四肢百节一时轻清也。不取渐
渐平复之意。以悟在修后。故当于證。然此證解前无
二相。疏修悟一时者后对也。谓以无相为修。分明为
悟。悟即慧也用也。修即定也体也荷泽云。即体而用
自知等。注中取意。引心要也。具云。无心于忘照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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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都捐。任运以寂知则众行爰起。今但各取上句故。
一喻悟一喻修。若全用后二句。自有修悟。谓上句悟。
下句修也。心要又云。一念不生前后际断。(即顿修也)照体
独立物我皆如。(即顿悟也)荷泽云。一切善恶都不思量。言
下自绝念相。(修也)正无念想。心巳自知。(悟也)疏即通解證
者。此有二意。一者。如上释云。證解亦无二相。故二皆
通。谓即證即解。即解即證。二者。或是證。或是解。谓顿
了顿息等。即为解悟。顿尽顿觉。即为證悟。如大梦觉。
觉即顿觉。梦必顿尽故。(如佛地论说。下当具释)疏若本具下第
八一对也结云通解證也。亦含二意。如次上说。初义
可知。后义应释。约解释者。但取无漏本觉为悟。不加
觉了之心。但取性上功德为行。不待息心为行。注中
饮字得字皆喻。与之相应。约證释者。即始觉合本之
时。无别始觉之异故。华严疏云。新成旧佛。旧佛新成。
成时但是本本之真。不见新新之相。悟修皆尔。故华
严说。成时必与一切众生同体俱成。又云。成与不成。
无差别者。正由不取新成之虚相也。疏若约楞伽下。
第九对之證悟也。此虽渐顿各四。而非四对。谓以地
前四渐。对地上四顿故。彼经。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
净除自心现流。为顿为渐。答中。先明四渐。后说四顿。
渐经云。佛告大慧。渐净非顿。如一庵罗果。渐熟非顿。
如来渐除众生自心现流。亦复如是。渐净非顿。(一此喻十
信)二如陶家作器。渐成非顿。(十住)三如大地渐生非顿。
(十行)四如习艺渐就非顿。(十向)上之四渐。约于修行。未證
一喻悟一喻修。若全用后二句。自有修悟。谓上句悟。
下句修也。心要又云。一念不生前后际断。(即顿修也)照体
独立物我皆如。(即顿悟也)荷泽云。一切善恶都不思量。言
下自绝念相。(修也)正无念想。心巳自知。(悟也)疏即通解證
者。此有二意。一者。如上释云。證解亦无二相。故二皆
通。谓即證即解。即解即證。二者。或是證。或是解。谓顿
了顿息等。即为解悟。顿尽顿觉。即为證悟。如大梦觉。
觉即顿觉。梦必顿尽故。(如佛地论说。下当具释)疏若本具下第
八一对也结云通解證也。亦含二意。如次上说。初义
可知。后义应释。约解释者。但取无漏本觉为悟。不加
觉了之心。但取性上功德为行。不待息心为行。注中
饮字得字皆喻。与之相应。约證释者。即始觉合本之
时。无别始觉之异故。华严疏云。新成旧佛。旧佛新成。
成时但是本本之真。不见新新之相。悟修皆尔。故华
严说。成时必与一切众生同体俱成。又云。成与不成。
无差别者。正由不取新成之虚相也。疏若约楞伽下。
第九对之證悟也。此虽渐顿各四。而非四对。谓以地
前四渐。对地上四顿故。彼经。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
净除自心现流。为顿为渐。答中。先明四渐。后说四顿。
渐经云。佛告大慧。渐净非顿。如一庵罗果。渐熟非顿。
如来渐除众生自心现流。亦复如是。渐净非顿。(一此喻十
信)二如陶家作器。渐成非顿。(十住)三如大地渐生非顿。
(十行)四如习艺渐就非顿。(十向)上之四渐。约于修行。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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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故。下之四顿。约巳證理故。一明镜顿现喻。经云。譬
如明镜。顿现一切无相色像。如来净除一切众生自
心现流。亦复如是。顿现无相无所有清净法界。(喻初地至
七地)二日月顿照喻。云如日月轮。顿照显示一切色像。
如来为离自心现流习气过患众生。亦复如是。顿为
显示不思议胜智境界。(喻八地巳上)三藏识顿知喻。云譬
如藏顿分别知自心所现身相及安立受用境界。彼
诸佛亦复如是。顿熟众生所处境界。以修行者安处
于色究竟天。(此喻报身)四佛光顿照喻。云譬佛所作。依佛
光明照曜自觉圣趣。亦复如是。彼于法相有性无。恶
见妄想。照令除灭。(亦喻法报。前喻顿成。此喻顿照)今注中取意。撮略
标之。但看上引经文。自当见耳。然一向鉴配地位者。
古今同为此释。亦顺经文。若准清凉大师华严疏钞所
释。则通于横竖。则位位中皆有顿义。且约横论顿。复
有多义。谓顿悟渐修等四句云云。亦不出上来九对
顿渐。如别卷引。然顿与圆。若约究竟真实性德。出体
则同未圆。不名为顿故。若约释名义及教门。施设则
别。谓顿约时竖说。圆约法横说。不妨有顿而非圆。如
初地顿断二障分别种子。未断俱生故。又不妨圆而非
顿。如信华严宗中所显一切众生全同佛德。一向发
心学之。更不习权教小乘。此名闻圆法起圆信。然根
性迟钝。习之多时。渐渐方解。故非顿也。天台云。渐渐
非圆渐。圆圆非渐圆。谓善渐家亦有圆渐。圆寂亦有
圆渐。渐家渐者。如江出岷山始于滥觞。渐家圆者。如
如明镜。顿现一切无相色像。如来净除一切众生自
心现流。亦复如是。顿现无相无所有清净法界。(喻初地至
七地)二日月顿照喻。云如日月轮。顿照显示一切色像。
如来为离自心现流习气过患众生。亦复如是。顿为
显示不思议胜智境界。(喻八地巳上)三藏识顿知喻。云譬
如藏顿分别知自心所现身相及安立受用境界。彼
诸佛亦复如是。顿熟众生所处境界。以修行者安处
于色究竟天。(此喻报身)四佛光顿照喻。云譬佛所作。依佛
光明照曜自觉圣趣。亦复如是。彼于法相有性无。恶
见妄想。照令除灭。(亦喻法报。前喻顿成。此喻顿照)今注中取意。撮略
标之。但看上引经文。自当见耳。然一向鉴配地位者。
古今同为此释。亦顺经文。若准清凉大师华严疏钞所
释。则通于横竖。则位位中皆有顿义。且约横论顿。复
有多义。谓顿悟渐修等四句云云。亦不出上来九对
顿渐。如别卷引。然顿与圆。若约究竟真实性德。出体
则同未圆。不名为顿故。若约释名义及教门。施设则
别。谓顿约时竖说。圆约法横说。不妨有顿而非圆。如
初地顿断二障分别种子。未断俱生故。又不妨圆而非
顿。如信华严宗中所显一切众生全同佛德。一向发
心学之。更不习权教小乘。此名闻圆法起圆信。然根
性迟钝。习之多时。渐渐方解。故非顿也。天台云。渐渐
非圆渐。圆圆非渐圆。谓善渐家亦有圆渐。圆寂亦有
圆渐。渐家渐者。如江出岷山始于滥觞。渐家圆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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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千里。圆家渐者。如初入海。虽则渐深。一滴之水
巳过大江。况滥觞耶。圆家圆者。如穷海[泳-永+处]底故。今云
渐是圆家渐。尚过渐家之圆。况渐家之渐。故五教中。判
顿教圆教不同。上来多段不同。总当第一。叙禅宗竟。
疏此圆觉下。大文第二。会圆觉也。文三。谓标释结。今
初标也。二谓文殊下。释也。可捡教起因缘门中及下
销文处。取相应之义叙之。今亦不能重述。疏普眼观
通于解證者。随义阴处。更为指之也。以从戒定修得
故当其證。由但是观行成就。未是果位故。亦云解也。
又以观行成时。更不见别有佛果是未證故。即名證。
今评量此人。但名解悟。故判云解脱普贤。后段者。文
云。知幻(解悟)即离(修也)不作方便。(顿也)离幻(修也)即觉(證悟)亦无
渐次(顿也)。
▲疏更有下。三结也。
疏此等下。三通妨难。谓有难云。前权实对辨门中。早
巳广明顿渐等教。何得今又重说。故为此通也。
疏苟得下。四结劝修。言皆成定慧者。谓定慧有有作
无作自性三种不同。故顿与渐。皆相当也。故荷泽说
三种三觉。有作三者。约诸恶不作等云云。无作三者。
妄心不起是戒(无贪嗔悭嫉等)无妄心是定(无思觉等事也)知无妄
心是慧(不落无记空也)自性三者。谓空寂照(如次配之空是离四句绝百非
之义故配义也馀二可知)言妄想者。无定之慧也。言无记者。无慧
之定也。此但以冥冥无所拣择而为无记。不唯拣于
善恶说无记也。言审而修之者。此门意在于行。不图
知解而巳。故劝云修之。不云学之。此第八一门疏文。
巳过大江。况滥觞耶。圆家圆者。如穷海[泳-永+处]底故。今云
渐是圆家渐。尚过渐家之圆。况渐家之渐。故五教中。判
顿教圆教不同。上来多段不同。总当第一。叙禅宗竟。
疏此圆觉下。大文第二。会圆觉也。文三。谓标释结。今
初标也。二谓文殊下。释也。可捡教起因缘门中及下
销文处。取相应之义叙之。今亦不能重述。疏普眼观
通于解證者。随义阴处。更为指之也。以从戒定修得
故当其證。由但是观行成就。未是果位故。亦云解也。
又以观行成时。更不见别有佛果是未證故。即名證。
今评量此人。但名解悟。故判云解脱普贤。后段者。文
云。知幻(解悟)即离(修也)不作方便。(顿也)离幻(修也)即觉(證悟)亦无
渐次(顿也)。
▲疏更有下。三结也。
疏此等下。三通妨难。谓有难云。前权实对辨门中。早
巳广明顿渐等教。何得今又重说。故为此通也。
疏苟得下。四结劝修。言皆成定慧者。谓定慧有有作
无作自性三种不同。故顿与渐。皆相当也。故荷泽说
三种三觉。有作三者。约诸恶不作等云云。无作三者。
妄心不起是戒(无贪嗔悭嫉等)无妄心是定(无思觉等事也)知无妄
心是慧(不落无记空也)自性三者。谓空寂照(如次配之空是离四句绝百非
之义故配义也馀二可知)言妄想者。无定之慧也。言无记者。无慧
之定也。此但以冥冥无所拣择而为无记。不唯拣于
善恶说无记也。言审而修之者。此门意在于行。不图
知解而巳。故劝云修之。不云学之。此第八一门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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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依清凉大师奉。
敕所制新华严疏悬谈十门中修證浅深门也。
圆觉经大疏释义钞卷第三(之下)(起天台四教终第八门)
敕所制新华严疏悬谈十门中修證浅深门也。
圆觉经大疏释义钞卷第三(之下)(起天台四教终第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