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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298a 页
解深密经疏卷第六(经本第三)
西明寺沙门 圆测 撰
* 分别瑜伽品第六
【将释此品。略有二种。初释品名。后正文释。释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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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梵音瑜伽。此云相应。然此瑜伽。依瑜伽释。两释
不同。一云。通说三乘境行果等。(等言等取能诠教法)所有诸
法皆名瑜伽。一切并有方便善巧相应义故。境瑜
伽者。谓一切境。无颠倒性。不相违性。相随顺性。趣
究竟性。(解云。如次如其自性。不违道理。随顺诸法。由此能取菩提涅槃)与正理教
行果相应。故云瑜伽。此境瑜伽。虽通一切。然诸经
论。就相随机。种种异说。或说观待等四种道理。如
是乃至说蕴界处缘起谛等。皆名瑜伽。总具四性
顺四法故。行瑜伽者。谓一切行更相顺故。称正理
故。顺正教故。趣正果故。说名瑜伽。此行瑜伽。虽通
诸行。然诸经论。就相随机。种种异说。或说正修诸
行。说名瑜伽。或说三十七菩提分法。说名瑜伽。或
说奢摩他毗钵舍那平等运道。说名瑜伽。如是乃
至复说菩萨所有殊胜慧悲平等双转。名为瑜伽。
具上所说四种义故。果瑜伽者。谓一切果更相顺
故。合正理故。顺正教故。称正因故。说名瑜伽。此果
瑜伽。虽通诸果。就诸经论。就相随机。种种异说。或
有处说。力无畏等不共佛法。说名瑜伽。如是乃至
或说有为无为功德。皆名瑜伽。具上义故。如是圣
教。亦名瑜伽。称正理故。顺正行故。引正果故。一云。
正取三乘观行说名瑜伽。数数进修合理。顺行得
胜果故。境果圣教。瑜伽境故。瑜伽果故。诠瑜伽故。
亦名瑜伽。非正瑜伽。解云。彼论虽有两说。此经瑜
伽当第二说。于诸行中。止观为体。同六处经。以奢
不同。一云。通说三乘境行果等。(等言等取能诠教法)所有诸
法皆名瑜伽。一切并有方便善巧相应义故。境瑜
伽者。谓一切境。无颠倒性。不相违性。相随顺性。趣
究竟性。(解云。如次如其自性。不违道理。随顺诸法。由此能取菩提涅槃)与正理教
行果相应。故云瑜伽。此境瑜伽。虽通一切。然诸经
论。就相随机。种种异说。或说观待等四种道理。如
是乃至说蕴界处缘起谛等。皆名瑜伽。总具四性
顺四法故。行瑜伽者。谓一切行更相顺故。称正理
故。顺正教故。趣正果故。说名瑜伽。此行瑜伽。虽通
诸行。然诸经论。就相随机。种种异说。或说正修诸
行。说名瑜伽。或说三十七菩提分法。说名瑜伽。或
说奢摩他毗钵舍那平等运道。说名瑜伽。如是乃
至复说菩萨所有殊胜慧悲平等双转。名为瑜伽。
具上所说四种义故。果瑜伽者。谓一切果更相顺
故。合正理故。顺正教故。称正因故。说名瑜伽。此果
瑜伽。虽通诸果。就诸经论。就相随机。种种异说。或
有处说。力无畏等不共佛法。说名瑜伽。如是乃至
或说有为无为功德。皆名瑜伽。具上义故。如是圣
教。亦名瑜伽。称正理故。顺正行故。引正果故。一云。
正取三乘观行说名瑜伽。数数进修合理。顺行得
胜果故。境果圣教。瑜伽境故。瑜伽果故。诠瑜伽故。
亦名瑜伽。非正瑜伽。解云。彼论虽有两说。此经瑜
伽当第二说。于诸行中。止观为体。同六处经。以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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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他毗钵舍那平等运道。说名瑜伽。于此品中。广
明正观瑜伽之义。故名分别瑜伽。】
「尔时慈氏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菩萨何依何住
于大乘中修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上来四品辨所观。次有二品释能观行。于中
有二。初分别瑜伽。明止观行门。后地波罗蜜。明十
地十度。于二品中。止观是总。所以先明。十度是别。
故在后说。或可止观略故先明。十度是广。所以后
说。就止观中。文别有二。初正释止观。后尔时慈氏
下。明依教奉持。前中有二。初长行广释。后举颂重
说。有义此品总分为三。初长行广释。次举颂略说。
后依教奉持。就长行中。复分为二。初广辨止观相。
后尔时世尊说是语巳下。结叹劝学。就广辨中。有
十八门。一分别止观依住门。二止观所缘差别门。
三分别能求止观门。四随顺止观作意门。五止观
二道同异门。六分别止观唯识门。(或可分别心境一异门)七
修习止观单覆门。八止观种数差别门。九依不依
法止观门。十有寻伺等差别门。十一止举舍相差
别门。十二知法知义差别门。十三止观能摄诸定
门。十四止观因果作业门。十五止观治障差别门。
十六止观能證菩提门。十七引发广大威德门。十
八于无馀依灭受门。此即第一分别止观依住门。
于中有二。先问。后答。此即第一菩萨请问。言慈氏
者。依正梵言。应云梅怛履邪。此云慈氏。自有三义。
明正观瑜伽之义。故名分别瑜伽。】
「尔时慈氏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菩萨何依何住
于大乘中修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上来四品辨所观。次有二品释能观行。于中
有二。初分别瑜伽。明止观行门。后地波罗蜜。明十
地十度。于二品中。止观是总。所以先明。十度是别。
故在后说。或可止观略故先明。十度是广。所以后
说。就止观中。文别有二。初正释止观。后尔时慈氏
下。明依教奉持。前中有二。初长行广释。后举颂重
说。有义此品总分为三。初长行广释。次举颂略说。
后依教奉持。就长行中。复分为二。初广辨止观相。
后尔时世尊说是语巳下。结叹劝学。就广辨中。有
十八门。一分别止观依住门。二止观所缘差别门。
三分别能求止观门。四随顺止观作意门。五止观
二道同异门。六分别止观唯识门。(或可分别心境一异门)七
修习止观单覆门。八止观种数差别门。九依不依
法止观门。十有寻伺等差别门。十一止举舍相差
别门。十二知法知义差别门。十三止观能摄诸定
门。十四止观因果作业门。十五止观治障差别门。
十六止观能證菩提门。十七引发广大威德门。十
八于无馀依灭受门。此即第一分别止观依住门。
于中有二。先问。后答。此即第一菩萨请问。言慈氏
者。依正梵言。应云梅怛履邪。此云慈氏。自有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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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者。从姓立名。母姓慈氏。从母慈姓。以立其名。故
名慈氏。字阿氏多。或作阿嗜多。此云无胜。谓无人
能胜也。旧云阿逸多者讹也。二者。自性慈悲。名为
慈氏。故华严云。初得慈心三昧。故名慈也。三者。依
愿立名。一切智光仙人经说。弥勒昔作一切智光
仙人。值于慈佛说三昧经。发愿未来得成佛时亦
名慈佛。由斯三义。故名慈氏。(深密经云弥勒。僧伽吒经云弥谛疑。魏云
慈也)问。有二意。一问以何为依而修止观。二问住于
何法而修止观。梵音奢摩他。此云止也。毗钵舍那
此云观也。即是定慧。故成实论第二十四止观品
云。止名定。观名慧。佛地论第一云。止谓三摩地。观
谓般若。又大般若五百六十八云。止谓一心不乱。
观谓如实见法。又无性摄论第七卷云。奢摩他者。
谓能对治诸散动定。毗钵舍那者。谓能对治诸颠
倒慧(戒实论二十四。起信论。杂集论第一第十显扬第二。优婆塞戒经第三。菩萨藏经十九。大
集经二十四。涅槃经三十一。释二别相。恐繁不述也)。】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当知菩萨法假安立。及不
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愿。为依为住。于大乘中修
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此即第二如来正答。谓诸菩萨用十二部经。
假安立法。以为所依。而修止观。又住不舍菩提大
愿而修止观。法假安立者。一切诸法。皆离名言。而
假安立十二分教。故此经第一云。即于如是离言
法性。为欲令他现等觉故。假安立名想。又报恩经
名慈氏。字阿氏多。或作阿嗜多。此云无胜。谓无人
能胜也。旧云阿逸多者讹也。二者。自性慈悲。名为
慈氏。故华严云。初得慈心三昧。故名慈也。三者。依
愿立名。一切智光仙人经说。弥勒昔作一切智光
仙人。值于慈佛说三昧经。发愿未来得成佛时亦
名慈佛。由斯三义。故名慈氏。(深密经云弥勒。僧伽吒经云弥谛疑。魏云
慈也)问。有二意。一问以何为依而修止观。二问住于
何法而修止观。梵音奢摩他。此云止也。毗钵舍那
此云观也。即是定慧。故成实论第二十四止观品
云。止名定。观名慧。佛地论第一云。止谓三摩地。观
谓般若。又大般若五百六十八云。止谓一心不乱。
观谓如实见法。又无性摄论第七卷云。奢摩他者。
谓能对治诸散动定。毗钵舍那者。谓能对治诸颠
倒慧(戒实论二十四。起信论。杂集论第一第十显扬第二。优婆塞戒经第三。菩萨藏经十九。大
集经二十四。涅槃经三十一。释二别相。恐繁不述也)。】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当知菩萨法假安立。及不
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愿。为依为住。于大乘中修
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此即第二如来正答。谓诸菩萨用十二部经。
假安立法。以为所依。而修止观。又住不舍菩提大
愿而修止观。法假安立者。一切诸法。皆离名言。而
假安立十二分教。故此经第一云。即于如是离言
法性。为欲令他现等觉故。假安立名想。又报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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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云。法无言说。如来以妙方便。能以无名相
法。作名相说。又如瑜伽三十六云。何因缘故。于一
切法离言自性。而起言说。答若不起言。即不能为
他说一切法离言自性。他亦不能闻如是义。若无
有闻。即不能知此一切法离言自性。为欲令他闻
知诸法离言自性。是故。于此离言自性。而起言说。
住菩提愿。如显扬论第二卷说。彼云。发心者。谓诸
菩萨发菩提心。若诸菩萨住菩萨法性。为欲利益
十方世界所有有情。依彼行相强胜因缘。于无上
菩提。发大誓愿。受发心法。谓我必定当證无上菩
提为度十方一切有情。令离诸烦恼故。及离诸苦
难故。此受发心。复有二种。一世俗发心。谓如有一
随智者前。恭敬而住。起增上意。发誓愿言。长老忆
念。或言圣者忆念。或言邬波拖耶。(此云亲教)我如是名。
从今日始教无上菩提心。为欲饶益诸有情故。从
今巳往。凡我所修六度之行。皆为證得无上菩提
故。我今与诸菩萨摩诃萨。和合出家。愿尊證知。我
是菩萨。第二第三亦复如是。二證法性。谓如巳过
第一劫阿僧企耶。證得菩萨初极喜地。乃至由如
是故。于大菩提愿不退转。是名證法性发心。或可
住菩提愿者。即是般若经中四种心也。故功德施
波若论云。云何住者。于何相果心住愿求。此中显
示菩萨果四种利益相应之心。何者为四。一无边
心。如经所有一切众生之类。如是等。二最上心。如
法。作名相说。又如瑜伽三十六云。何因缘故。于一
切法离言自性。而起言说。答若不起言。即不能为
他说一切法离言自性。他亦不能闻如是义。若无
有闻。即不能知此一切法离言自性。为欲令他闻
知诸法离言自性。是故。于此离言自性。而起言说。
住菩提愿。如显扬论第二卷说。彼云。发心者。谓诸
菩萨发菩提心。若诸菩萨住菩萨法性。为欲利益
十方世界所有有情。依彼行相强胜因缘。于无上
菩提。发大誓愿。受发心法。谓我必定当證无上菩
提为度十方一切有情。令离诸烦恼故。及离诸苦
难故。此受发心。复有二种。一世俗发心。谓如有一
随智者前。恭敬而住。起增上意。发誓愿言。长老忆
念。或言圣者忆念。或言邬波拖耶。(此云亲教)我如是名。
从今日始教无上菩提心。为欲饶益诸有情故。从
今巳往。凡我所修六度之行。皆为證得无上菩提
故。我今与诸菩萨摩诃萨。和合出家。愿尊證知。我
是菩萨。第二第三亦复如是。二證法性。谓如巳过
第一劫阿僧企耶。證得菩萨初极喜地。乃至由如
是故。于大菩提愿不退转。是名證法性发心。或可
住菩提愿者。即是般若经中四种心也。故功德施
波若论云。云何住者。于何相果心住愿求。此中显
示菩萨果四种利益相应之心。何者为四。一无边
心。如经所有一切众生之类。如是等。二最上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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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皆令入无馀涅槃而灭度之。三受摄心。如经
如是灭度无量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四正智
心。如经若有众生想即不名菩萨者。具说如彼。世
亲波若论云。一广大心。二第一心。三常心。四不颠
倒心。大乘中者。修止观门。通于二藏。简声闻藏。故
说大乘。大乘所摄理教行果。大人所乘。有胜运用。
故名大乘。(然此大乘。起信论大集经三义释大乘。无性摄论第一。二义七义以释大乘。十
二门论六义释大乘。善戒经第七。地持第八。显扬第八。杂集十一。庄严十二。瑜伽四十六。以七义释大乘。
称赞大乘功德经。三十七义释大乘也)修奢摩他毗钵舍那者。菩萨
行中。止观为主故。法华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
法。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又智度论第十七云。
如车二轮。一强二弱。则不安隐。智定不等。亦复如
是。是故菩萨双修止观(杂集第十。有四句。一有定无慧二有慧无定。三定慧
俱有四定慧俱无。此中应说)。】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如世尊说四种所缘境事。」
【释曰。自下第二止观所缘差别门。于中有二。先问
后答。问中有三。初标业举数。次依数列名。后正发
问辞。此即初也。言境事者。境谓境界。事谓体事。四
所缘境皆有体。性故言境事。】
「一者有分别影像所缘境事。二者无分别影像所缘
境事。三者事边际所缘境事。四者所作成办所缘境
事。」
【释曰。第二依数列名。结所缘境。总有四种。一遍满
所缘。二净行所缘。三善巧所缘。四净戒所缘。如是
如是灭度无量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四正智
心。如经若有众生想即不名菩萨者。具说如彼。世
亲波若论云。一广大心。二第一心。三常心。四不颠
倒心。大乘中者。修止观门。通于二藏。简声闻藏。故
说大乘。大乘所摄理教行果。大人所乘。有胜运用。
故名大乘。(然此大乘。起信论大集经三义释大乘。无性摄论第一。二义七义以释大乘。十
二门论六义释大乘。善戒经第七。地持第八。显扬第八。杂集十一。庄严十二。瑜伽四十六。以七义释大乘。
称赞大乘功德经。三十七义释大乘也)修奢摩他毗钵舍那者。菩萨
行中。止观为主故。法华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
法。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又智度论第十七云。
如车二轮。一强二弱。则不安隐。智定不等。亦复如
是。是故菩萨双修止观(杂集第十。有四句。一有定无慧二有慧无定。三定慧
俱有四定慧俱无。此中应说)。】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如世尊说四种所缘境事。」
【释曰。自下第二止观所缘差别门。于中有二。先问
后答。问中有三。初标业举数。次依数列名。后正发
问辞。此即初也。言境事者。境谓境界。事谓体事。四
所缘境皆有体。性故言境事。】
「一者有分别影像所缘境事。二者无分别影像所缘
境事。三者事边际所缘境事。四者所作成办所缘境
事。」
【释曰。第二依数列名。结所缘境。总有四种。一遍满
所缘。二净行所缘。三善巧所缘。四净戒所缘。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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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诸经不同。若依此经及深密经。但列遍满四
缘而不解释。若依瑜伽十三及六十五。具列遍满
净行等四种所缘。而不解释。集论第六。杂集十二。
显扬十六。瑜伽二十六。次第广释四种所缘。故今
对辨。故集论云。云何于法所缘。若别略说有四。谓遍
满所缘。净行所缘。善巧所缘。净戒所缘。遍满所缘
复有四种。谓有分别影像所缘。无分别影像所缘。
事边际所缘。所作成就所缘。有分别所缘者。谓由
胜解作意所有奢摩他毗钵舍那所缘境界。(杂集释云。
胜解作意者。一向世间作意)无分别影像所缘者。谓由真实作
意所有奢摩他毗钵舍那所缘境界。(杂集释云。真实作意者。一
向出世间及此后所得作意)事边际所缘者。谓一切法。尽所有
性。如所有性。尽所有性者。谓蕴界处。(杂集释云。为显所知诸法
体事。唯有尔所分量边际。是故建立蕴界处三)如所有性者。谓四圣谛十
六行相。真如。一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我。
涅槃寂静空无愿无相。(杂集释云。由如是等义差别门。了所知境。故名如所
有性)所作成就所缘者。谓转依。(杂集释云。巳得转依者。无有颠倒所缘显
现故)净行所缘。复有五种。谓多贪行者缘不净境。多
瞋行者缘修慈境。多痴行者缘众胜性诸缘起境。
憍慢行者缘界差别境。寻思行者缘入出息念境。
(杂心第八。俱舍二十二。顺正理五十九。婆沙论四十。瑜伽二十六。广释不净观。杂心第七。俱舍二十九。顺
正理七十九。婆沙八十二。瑜伽二十七三十〔三〕涅槃经十五。释慈悲观。瑜伽二十七。释缘起观。杂心第五。
婆沙七十五。瑜伽二十七。释界差别观杂心第八。俱舍二十二。顺正理六十。婆沙二十六。瑜伽二十七。广
释入出息观)善巧所缘。亦有五种。谓蕴善巧。界善巧。处
缘而不解释。若依瑜伽十三及六十五。具列遍满
净行等四种所缘。而不解释。集论第六。杂集十二。
显扬十六。瑜伽二十六。次第广释四种所缘。故今
对辨。故集论云。云何于法所缘。若别略说有四。谓遍
满所缘。净行所缘。善巧所缘。净戒所缘。遍满所缘
复有四种。谓有分别影像所缘。无分别影像所缘。
事边际所缘。所作成就所缘。有分别所缘者。谓由
胜解作意所有奢摩他毗钵舍那所缘境界。(杂集释云。
胜解作意者。一向世间作意)无分别影像所缘者。谓由真实作
意所有奢摩他毗钵舍那所缘境界。(杂集释云。真实作意者。一
向出世间及此后所得作意)事边际所缘者。谓一切法。尽所有
性。如所有性。尽所有性者。谓蕴界处。(杂集释云。为显所知诸法
体事。唯有尔所分量边际。是故建立蕴界处三)如所有性者。谓四圣谛十
六行相。真如。一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我。
涅槃寂静空无愿无相。(杂集释云。由如是等义差别门。了所知境。故名如所
有性)所作成就所缘者。谓转依。(杂集释云。巳得转依者。无有颠倒所缘显
现故)净行所缘。复有五种。谓多贪行者缘不净境。多
瞋行者缘修慈境。多痴行者缘众胜性诸缘起境。
憍慢行者缘界差别境。寻思行者缘入出息念境。
(杂心第八。俱舍二十二。顺正理五十九。婆沙论四十。瑜伽二十六。广释不净观。杂心第七。俱舍二十九。顺
正理七十九。婆沙八十二。瑜伽二十七三十〔三〕涅槃经十五。释慈悲观。瑜伽二十七。释缘起观。杂心第五。
婆沙七十五。瑜伽二十七。释界差别观杂心第八。俱舍二十二。顺正理六十。婆沙二十六。瑜伽二十七。广
释入出息观)善巧所缘。亦有五种。谓蕴善巧。界善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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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巧。缘起善巧。处非处善巧。应云何观。应如缘起
善巧观。处非处善巧缘起善巧有何差别。若以诸
法。深𨳝诸法。令离无因不平等因生故。是缘起善
巧。因果相称摄受生故。是处非处善巧。(杂集释云。谓以无明
等诸法深𨳝行等诸法。非彼诸法无因而生。亦非自在即等不平等因生。如是观智名缘起善巧。谓虽唯
有法为因。然由摄受相称因。方能生起相称果。如善行感可爱异熟。恶行感不可爱异熟。如是比如是观
智名处非处善巧。五种善巧。广如瑜伽第二十七说)净戒所缘者。谓下地粗
性。上地静性。真如及四圣谛。(杂集释云。下地粗性上地静性者。依世间
道说。由此制伏诸缠故。真如及四圣谛者。依出世道说。略故真如。广四圣谛。由此永害诸随眠故。广如瑜
伽第二十七也)若广分别。如杂集十一。显扬十六。瑜伽二
十六七。然后三境。诸论大同。故不别释。遍满四境
诸教有异。故今对辨。今此经等。就胜而说。是故。偏
显遍满四种。如是四境。名有通别。言通名者。四种
皆名遍满所缘故。瑜伽论二十六云。如是四种所
缘境事。遍行一切。随入一切所缘境中。去来今世
正等觉者共所宣说。是故说名遍满所缘。又此所
缘。遍毗钵奢那品。遍奢摩他品。遍一切事。遍真实
事。遍因果相属事。故名遍满。谓若说有分别影像。
即是此中毗钵舍那品。若说无分别影像。即是此
中奢摩他品。若说事边际性。即是此中一切事真
实事。若说所作成办。即是此中因果相属事。乃至
彼云。当知如是遍满所缘。随顺净教。契合正理。如
是名为遍满所缘。言别名者。诸教不同。若依杂集
由胜解作意所有止观所缘境界。名有分别影像。
善巧观。处非处善巧缘起善巧有何差别。若以诸
法。深𨳝诸法。令离无因不平等因生故。是缘起善
巧。因果相称摄受生故。是处非处善巧。(杂集释云。谓以无明
等诸法深𨳝行等诸法。非彼诸法无因而生。亦非自在即等不平等因生。如是观智名缘起善巧。谓虽唯
有法为因。然由摄受相称因。方能生起相称果。如善行感可爱异熟。恶行感不可爱异熟。如是比如是观
智名处非处善巧。五种善巧。广如瑜伽第二十七说)净戒所缘者。谓下地粗
性。上地静性。真如及四圣谛。(杂集释云。下地粗性上地静性者。依世间
道说。由此制伏诸缠故。真如及四圣谛者。依出世道说。略故真如。广四圣谛。由此永害诸随眠故。广如瑜
伽第二十七也)若广分别。如杂集十一。显扬十六。瑜伽二
十六七。然后三境。诸论大同。故不别释。遍满四境
诸教有异。故今对辨。今此经等。就胜而说。是故。偏
显遍满四种。如是四境。名有通别。言通名者。四种
皆名遍满所缘故。瑜伽论二十六云。如是四种所
缘境事。遍行一切。随入一切所缘境中。去来今世
正等觉者共所宣说。是故说名遍满所缘。又此所
缘。遍毗钵奢那品。遍奢摩他品。遍一切事。遍真实
事。遍因果相属事。故名遍满。谓若说有分别影像。
即是此中毗钵舍那品。若说无分别影像。即是此
中奢摩他品。若说事边际性。即是此中一切事真
实事。若说所作成办。即是此中因果相属事。乃至
彼云。当知如是遍满所缘。随顺净教。契合正理。如
是名为遍满所缘。言别名者。诸教不同。若依杂集
由胜解作意所有止观所缘境界。名有分别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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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世间作意所缘故。由真实作意所有止观所
缘境界。名无分别影像。一向出世作意。及后得所
缘故。诸法体事。唯有尔所分量边际。如蕴界处。名
事边际所缘。巳得转依者所缘境故。名所作成办
所缘。具说如彼。若依瑜伽。有分别影像者。谓于所
知事。同分影像。由三摩呬多地毗钵舍那行观察。
简择极简择。遍寻思。遍伺察。所知事者。谓净行所
缘。善巧所缘。净戒所缘。彼所知事。相似显现。由此
道理。名所知事同分影像。修观行者。推求此故。于
彼本性所知事中。观察审定功德过失。是名有分
别影像。无分别影像者。谓修观行者。受如是影像
相巳。不复观察简择极简择遍寻思遍伺察。然即
于此所缘影像。以奢摩他。寂静其心。是名无分别
影像。事边际性者。谓若所缘。尽所有性。如所有性。
尽所有性者。谓蕴界处四谛。如所有性者。谓若所
缘是真实性。是真如性。四道理性。所作成办者。谓
修观行者。修习止观为因缘故。诸缘影像所有作
意。皆得圆满。此圆满故。便得转依。一切粗重。悉皆
息灭。得转依故。超过影像。即于所知事。有无分别
现量智见生。入初静虑者。得静虑时。于初静虑所
行境界。乃至入非想定者。得彼定时。即于彼定所
行境界。如是名为所住成办。具说如彼。即此四种。
瑜伽十一。四十住意中。名四作意。显扬十六。瑜伽
六十七。十六修中。是三种修。释义大同。故不别叙。
缘境界。名无分别影像。一向出世作意。及后得所
缘故。诸法体事。唯有尔所分量边际。如蕴界处。名
事边际所缘。巳得转依者所缘境故。名所作成办
所缘。具说如彼。若依瑜伽。有分别影像者。谓于所
知事。同分影像。由三摩呬多地毗钵舍那行观察。
简择极简择。遍寻思。遍伺察。所知事者。谓净行所
缘。善巧所缘。净戒所缘。彼所知事。相似显现。由此
道理。名所知事同分影像。修观行者。推求此故。于
彼本性所知事中。观察审定功德过失。是名有分
别影像。无分别影像者。谓修观行者。受如是影像
相巳。不复观察简择极简择遍寻思遍伺察。然即
于此所缘影像。以奢摩他。寂静其心。是名无分别
影像。事边际性者。谓若所缘。尽所有性。如所有性。
尽所有性者。谓蕴界处四谛。如所有性者。谓若所
缘是真实性。是真如性。四道理性。所作成办者。谓
修观行者。修习止观为因缘故。诸缘影像所有作
意。皆得圆满。此圆满故。便得转依。一切粗重。悉皆
息灭。得转依故。超过影像。即于所知事。有无分别
现量智见生。入初静虑者。得静虑时。于初静虑所
行境界。乃至入非想定者。得彼定时。即于彼定所
行境界。如是名为所住成办。具说如彼。即此四种。
瑜伽十一。四十住意中。名四作意。显扬十六。瑜伽
六十七。十六修中。是三种修。释义大同。故不别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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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意者。一有分别影像作意。二无分别影像所缘作意。三事边际所缘作意。四所作成办所缘作意。三
种修者。一影像修。有分别影像无别影像合为一故。二事边际修。三所作成办修也)若依显
扬。有分别影像者。谓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观
境。无分别影像者。谓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心
境。事边际者。谓尽所有性及如所有性。所作成办
者。谓转依及依此无分别知。(三无性论所说多谬故不观也)此诸
说中。显扬所说。顺于经文。非集论等。集论等说。初
二皆通止观境故。又彼瑜伽与经别者。诸静虑等。
通成办故。今释经中所说四者。意同显扬。故不别
释。】
「于此四中。几是奢摩他所缘境事。几是毗钵舍那所
缘境事。几是俱所缘境事。」
【释曰。第三正发问辞。】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一是奢摩他所缘境事。谓
无分别影像。一是毗钵舍那所缘境事。谓有分别影
像。二是俱所缘境事。谓事边际所作成办。」
【释曰。第二如来正答。四境别相。如前巳说。四中第
二是其止境。以奢摩他无分别故。四中第一是其
观境。毗钵舍那有分别故。四中后二通止观境。止
观通缘二种境故。然此四境地别者。诸说不同。一
云。初二是地前境。依教修时。即缘自变似诸法义
影像相分。观能推求名有分别。定心推求名无分
别。第三即是十地正观所缘境界。至于十地。方可
了知境边际故。第四所缘。唯在佛地。以得转依。所
种修者。一影像修。有分别影像无别影像合为一故。二事边际修。三所作成办修也)若依显
扬。有分别影像者。谓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观
境。无分别影像者。谓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心
境。事边际者。谓尽所有性及如所有性。所作成办
者。谓转依及依此无分别知。(三无性论所说多谬故不观也)此诸
说中。显扬所说。顺于经文。非集论等。集论等说。初
二皆通止观境故。又彼瑜伽与经别者。诸静虑等。
通成办故。今释经中所说四者。意同显扬。故不别
释。】
「于此四中。几是奢摩他所缘境事。几是毗钵舍那所
缘境事。几是俱所缘境事。」
【释曰。第三正发问辞。】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一是奢摩他所缘境事。谓
无分别影像。一是毗钵舍那所缘境事。谓有分别影
像。二是俱所缘境事。谓事边际所作成办。」
【释曰。第二如来正答。四境别相。如前巳说。四中第
二是其止境。以奢摩他无分别故。四中第一是其
观境。毗钵舍那有分别故。四中后二通止观境。止
观通缘二种境故。然此四境地别者。诸说不同。一
云。初二是地前境。依教修时。即缘自变似诸法义
影像相分。观能推求名有分别。定心推求名无分
别。第三即是十地正观所缘境界。至于十地。方可
了知境边际故。第四所缘。唯在佛地。以得转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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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办所缘境故。问。若尔。如何杂集论说。无分别
影像所缘者。谓无分别及后所得智境。解云。彼论
生通理。故所在义异瑜伽等。一云。初二通在地前
及十地二位。皆有影像境故。解同前说。一云。前三
皆通地前及十地位。尽所有等通诸位故。解如前
说。一云。四种皆通诸位。如瑜伽论六十七云。云何
所作成办修。谓巳證入根本静虑。或诸等至。或世
间定。或出世间定。诸所有修。名所作成办修。显扬
十六。瑜伽十一二十六亦同。一云。诸说皆不违理。
准下经文。地前唯初二。十地有前三。佛地具之四。
故下经云。彼于先时。巳得二种所缘。彼于今时。得
见道故。更證得事边际所缘。乃至證得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故。又得所作成满所缘。具说如彼。问。
无漏心品变影像不。若不变者。如前集论如何合
释。若变影者。三十唯识复云何通。彼云。若时于所
缘。智都无所得。答。释此义。如成唯识第九卷说。彼
云。次通达位其相云何。颂曰。若时于所缘。智都无
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论曰。若时菩萨。于
所缘境。智都无所得。不取种种戏论相故。乃至广
说。有义。此智二分俱无。说无所取能取相故。有义
此智相见俱有。带彼相起。名缘彼故。若无彼相名
缘彼者。应色等智名声等智。若无见分。应不能缘。
宁可说为缘真如智。勿真如性亦名能缘故。应许
除此定有见分。有义。此智见有相无。说无相取。不
影像所缘者。谓无分别及后所得智境。解云。彼论
生通理。故所在义异瑜伽等。一云。初二通在地前
及十地二位。皆有影像境故。解同前说。一云。前三
皆通地前及十地位。尽所有等通诸位故。解如前
说。一云。四种皆通诸位。如瑜伽论六十七云。云何
所作成办修。谓巳證入根本静虑。或诸等至。或世
间定。或出世间定。诸所有修。名所作成办修。显扬
十六。瑜伽十一二十六亦同。一云。诸说皆不违理。
准下经文。地前唯初二。十地有前三。佛地具之四。
故下经云。彼于先时。巳得二种所缘。彼于今时。得
见道故。更證得事边际所缘。乃至證得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故。又得所作成满所缘。具说如彼。问。
无漏心品变影像不。若不变者。如前集论如何合
释。若变影者。三十唯识复云何通。彼云。若时于所
缘。智都无所得。答。释此义。如成唯识第九卷说。彼
云。次通达位其相云何。颂曰。若时于所缘。智都无
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论曰。若时菩萨。于
所缘境。智都无所得。不取种种戏论相故。乃至广
说。有义。此智二分俱无。说无所取能取相故。有义
此智相见俱有。带彼相起。名缘彼故。若无彼相名
缘彼者。应色等智名声等智。若无见分。应不能缘。
宁可说为缘真如智。勿真如性亦名能缘故。应许
除此定有见分。有义。此智见有相无。说无相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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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相故。虽有见分。而无分别。说非能取。非取全无。
虽无相分。而可说此带如相起。不离如故。如自證
分。缘见分时。不变而缘。此亦应尔。变而缘者。便非
亲證。如后得智。应有分别。故应许此有见无相。诸
后得智。有二分耶。有义。俱无。离二取故。有义。此智
见有相无。说此智品有分别故。圣智皆能观。能观
照境故。有义。此智二分俱有。说此思推似真如相。
不见真实真如性故。广说如彼。佛地第三。意同唯
识。虽有诸说。依护法宗。无分别智。见有相无。诸后
得智。见相俱有。问。若尔。杂集所说如何会释。彼论
说云。无分别影像所缘者。谓由真实作意所有止
观所缘境界。真实作意者。一向出世间。及此后所
得作意。解云。无著但名真实作意。不言出世间智。
故知出世间等言。师子觉意。非无著说。故不相违。】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依是四种奢摩
他毗钵舍那所缘境事。能求奢摩他。能善毗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三分别能求止观门。于中有二。先问。
后答。此即问也。问有二意。一问。云何菩萨。依此四
种止观所缘。能求奢摩他。二问。能善毗钵舍那。言
求善者。释有三义。一云。求之与善。皆是修义。为分
止观。说求善言。一云。求善通止及观。故深密云。修
行止观善知止观。一云。求是修义。进修止故。唯止
非观。善谓善知。毗钵舍那善知义故。唯观非止。故
此经云。能求奢摩他。能善毗钵舍那。】
虽无相分。而可说此带如相起。不离如故。如自證
分。缘见分时。不变而缘。此亦应尔。变而缘者。便非
亲證。如后得智。应有分别。故应许此有见无相。诸
后得智。有二分耶。有义。俱无。离二取故。有义。此智
见有相无。说此智品有分别故。圣智皆能观。能观
照境故。有义。此智二分俱有。说此思推似真如相。
不见真实真如性故。广说如彼。佛地第三。意同唯
识。虽有诸说。依护法宗。无分别智。见有相无。诸后
得智。见相俱有。问。若尔。杂集所说如何会释。彼论
说云。无分别影像所缘者。谓由真实作意所有止
观所缘境界。真实作意者。一向出世间。及此后所
得作意。解云。无著但名真实作意。不言出世间智。
故知出世间等言。师子觉意。非无著说。故不相违。】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依是四种奢摩
他毗钵舍那所缘境事。能求奢摩他。能善毗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三分别能求止观门。于中有二。先问。
后答。此即问也。问有二意。一问。云何菩萨。依此四
种止观所缘。能求奢摩他。二问。能善毗钵舍那。言
求善者。释有三义。一云。求之与善。皆是修义。为分
止观。说求善言。一云。求善通止及观。故深密云。修
行止观善知止观。一云。求是修义。进修止故。唯止
非观。善谓善知。毗钵舍那善知义故。唯观非止。故
此经云。能求奢摩他。能善毗钵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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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如我为诸菩萨所说法假
安立。所谓契经应颂记别讽诵自说因缘譬喻本事
本生方广希法论议。」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答。于中有二。初明修所依
教。后显依教正修。此即初也。佛告慈氏。我为菩萨
法假安立十二分教。所谓契经乃至论议。然此十
二诸教甚多。且述集论第六所说。彼云。契经者。谓
以长行缀[糸*((世-廿+口)/日)]略说所应说义。应颂者。即诸经中。或
中。或后。以颂重颂。又不了义经应更颂释。故名应
颂。记别者。谓于是处圣弟子等。谢往过去记别德
失生处差别。又了义经说名记别。记别开示深密
意故。讽诵者。谓诸缘中以句宣说。或以二句。或三
或四。或五或六。(解云。依显扬瑜伽等说言)自说者。谓诸经中。或
时如来悦意自说。缘起者。谓因请而说。又有因缘。
制立学处。亦名缘起。譬喻者。谓诸经中有比说。本
事者。谓宣说圣弟子等前世相应事。本生者。谓宣
说菩萨本行相应事。方广者。谓菩萨藏相应言说。
如名方广亦名广破。亦名无比。为何义故名为方
广。一切有情利益安乐所依处故。宣说广大甚深
法故。为何义故名为广彼。以能广破一切障故。为
何义故名为无比。无有诸法能比类故。希法者。若
于是处。宣说声闻诸大菩萨及如来等最极希有
甚奇特法。论议者。若于是处。无有颠倒。解释一切
深隐诸相。(依深密经。具列梵名。而不翻出。故彼经云。彼所谓修多罗。祇夜。和伽罗那。伽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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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陀那。尼陀那。阿婆陀那。伊帝忧多伽。阇多伽。毗佛略。阿浮陀檀摩。忧优婆提舍也)若广分
别。具如别章。】
「菩萨于此善听善受。言善通利。意善寻思。见善通达。」
【释曰。自下第二依教正修。于中有二。初总明止观
方便。后复即于此下。别释止观二门。前中有二。初
明闻慧。后辨思慧。此即初也。然此闻慧有其五相。
一者善听。二者善受。三言善通利。四意善寻思。五
见善通达。谓诸菩萨。于此教法。专心谛听。能善受
持。讽诵通利。意善思推。慧善通达。若依瑜伽第二
十五。以四种相。释其闻慧。除此经中初听闻相。若
依瑜伽第三十卷。有其六相。加觉慧相。后之五相。
名少异。义当此经。故彼论云。云何闻所成地。谓于
五明处名句文身无量差别。觉慧为先。听闻领受。
读诵忆念。无倒解了。解云。如次当此经五。听闻即
当善听。领受即当善受。读诵精熟名言善通利。忆
念思量名意善寻思。惟求解了名见善通达。】
「即于如是善思惟法。独处空闲作意思惟。」
【释曰。此即第二辨其思慧。即于闻慧所思惟法。独
处空闲作意思惟所闻法义。二种影像。故瑜伽论
第十六云。云何思所成地。谓如有一。独处空闲。审
谛思惟。如其所闻。如所究达诸法道理。又瑜伽论
第十三云。若尔空闲便能引发内心安住正奢摩
他。若心安住正奢摩他。便能引发毗钵舍那。】
「复即于此能思惟心。内心相续。作意思惟。如是正引
别。具如别章。】
「菩萨于此善听善受。言善通利。意善寻思。见善通达。」
【释曰。自下第二依教正修。于中有二。初总明止观
方便。后复即于此下。别释止观二门。前中有二。初
明闻慧。后辨思慧。此即初也。然此闻慧有其五相。
一者善听。二者善受。三言善通利。四意善寻思。五
见善通达。谓诸菩萨。于此教法。专心谛听。能善受
持。讽诵通利。意善思推。慧善通达。若依瑜伽第二
十五。以四种相。释其闻慧。除此经中初听闻相。若
依瑜伽第三十卷。有其六相。加觉慧相。后之五相。
名少异。义当此经。故彼论云。云何闻所成地。谓于
五明处名句文身无量差别。觉慧为先。听闻领受。
读诵忆念。无倒解了。解云。如次当此经五。听闻即
当善听。领受即当善受。读诵精熟名言善通利。忆
念思量名意善寻思。惟求解了名见善通达。】
「即于如是善思惟法。独处空闲作意思惟。」
【释曰。此即第二辨其思慧。即于闻慧所思惟法。独
处空闲作意思惟所闻法义。二种影像。故瑜伽论
第十六云。云何思所成地。谓如有一。独处空闲。审
谛思惟。如其所闻。如所究达诸法道理。又瑜伽论
第十三云。若尔空闲便能引发内心安住正奢摩
他。若心安住正奢摩他。便能引发毗钵舍那。】
「复即于此能思惟心。内心相续。作意思惟。如是正引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02c 页 X21-0302.png
多安住故。起身轻安及心轻安。是名奢摩他。」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止观。于中有二。先止后观。前
中有二。初正释止门。后结答前问。就初门中。自有
两说。一云。于此文中。有其四节。一所缘境。二能缘
心。三显其信。四结其名。言复即于此能思惟心者。
是所缘境。然释此文。自有两说。一云。于此法义境
中。能正思惟。闻思二慧相应之心。为所缘境。一云。
于此二慧相应之心。为所缘境。此中意说。奢摩他
门。心心令住一境。是故缘心为境。毗钵舍那。为欲
简择所知义故。闻思二慧所变相分。为所缘境。内
心相续作意思惟者。辨能缘止。言内心者。摄能缘
心。在于定内。名为内心。故瑜伽论六十三云。系心
于内所缘境界。于外所缘。不流散故。此释正心相
续作意思惟。闻思相应之心。如是正行。多安住故。
起身轻安及心轻安者。此显其住。谓奢摩他。具内
住等九正行故。起身轻安及心轻安。身轻安者。四
大所造轻安触也。心轻安者。善十一中轻安数也。
无性论云。轻而安隐。有堪能性。是轻安相。如是身
心轻安分位。立奢摩他。故瑜伽论第十三云。若能
于内九种住心。如是名为内心安住正奢摩他。九
心住者。如集论第五。但列九名。而不解释。杂集第
十。次第牒释。故彼论云。奢摩他。谓于内摄心令住。
等住。安住。近住。调顺。寂静。最极寂静。专注一趣。平
等摄持。如是九行。令心安住。是奢摩他。住者。摄外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止观。于中有二。先止后观。前
中有二。初正释止门。后结答前问。就初门中。自有
两说。一云。于此文中。有其四节。一所缘境。二能缘
心。三显其信。四结其名。言复即于此能思惟心者。
是所缘境。然释此文。自有两说。一云。于此法义境
中。能正思惟。闻思二慧相应之心。为所缘境。一云。
于此二慧相应之心。为所缘境。此中意说。奢摩他
门。心心令住一境。是故缘心为境。毗钵舍那。为欲
简择所知义故。闻思二慧所变相分。为所缘境。内
心相续作意思惟者。辨能缘止。言内心者。摄能缘
心。在于定内。名为内心。故瑜伽论六十三云。系心
于内所缘境界。于外所缘。不流散故。此释正心相
续作意思惟。闻思相应之心。如是正行。多安住故。
起身轻安及心轻安者。此显其住。谓奢摩他。具内
住等九正行故。起身轻安及心轻安。身轻安者。四
大所造轻安触也。心轻安者。善十一中轻安数也。
无性论云。轻而安隐。有堪能性。是轻安相。如是身
心轻安分位。立奢摩他。故瑜伽论第十三云。若能
于内九种住心。如是名为内心安住正奢摩他。九
心住者。如集论第五。但列九名。而不解释。杂集第
十。次第牒释。故彼论云。奢摩他。谓于内摄心令住。
等住。安住。近住。调顺。寂静。最极寂静。专注一趣。平
等摄持。如是九行。令心安住。是奢摩他。住者。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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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缘。内离散乱。最初系心故。等住者。最初系缚粗
动心巳。即于所缘相续系念微细渐略故。安住者。
或时失念于外驰散寻复殿摄故。近住者。从初巳
来。为令其心于外不散亲近令住故。调顺者。从先
巳来。于散乱因色等法中。起过患想增上力故。调
伏其心。令不流散故。寂静者。于扰动心散乱恶觉
随烦恼中。深见过患。摄伏其心。令不流散故。最极
寂静者。或时失念散乱觉等卒尔现行。即便制伏。
令不更起故。专注一趣者。精勤加行无间无缺。相
续安住胜三摩地故。平等摄持者。善修习故。不由
加行远离功用。定心相续。离散乱转故。若广分别
如瑜伽论第三十卷。庄严第七。是名奢摩他者。结
其名也。一云。于此文中。即分为二。初复即于此等
者。释止方便。后如是等者。正释止也。此明上品止
慧。复即缘此中下二品闻思两慧。内相续心。为所
缘境。正释止相。义同前解。】
「如是菩萨。能求奢摩他。」
【释曰。此即第二结答前问。】
「彼由获得身心轻安为所依故。即于如所善思惟法。
内三摩地所行影像。观察胜解舍离心相。」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观门。于中有二。初正释观门。
后结答前问。就前门中。自有两说。一云。总依定位
以释此文。有其二解。一唯约影像。以释此文。于中
有二。初简非所缘。后依境发观。此即初也。文有二
动心巳。即于所缘相续系念微细渐略故。安住者。
或时失念于外驰散寻复殿摄故。近住者。从初巳
来。为令其心于外不散亲近令住故。调顺者。从先
巳来。于散乱因色等法中。起过患想增上力故。调
伏其心。令不流散故。寂静者。于扰动心散乱恶觉
随烦恼中。深见过患。摄伏其心。令不流散故。最极
寂静者。或时失念散乱觉等卒尔现行。即便制伏。
令不更起故。专注一趣者。精勤加行无间无缺。相
续安住胜三摩地故。平等摄持者。善修习故。不由
加行远离功用。定心相续。离散乱转故。若广分别
如瑜伽论第三十卷。庄严第七。是名奢摩他者。结
其名也。一云。于此文中。即分为二。初复即于此等
者。释止方便。后如是等者。正释止也。此明上品止
慧。复即缘此中下二品闻思两慧。内相续心。为所
缘境。正释止相。义同前解。】
「如是菩萨。能求奢摩他。」
【释曰。此即第二结答前问。】
「彼由获得身心轻安为所依故。即于如所善思惟法。
内三摩地所行影像。观察胜解舍离心相。」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观门。于中有二。初正释观门。
后结答前问。就前门中。自有两说。一云。总依定位
以释此文。有其二解。一唯约影像。以释此文。于中
有二。初简非所缘。后依境发观。此即初也。文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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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初彼由获得等者。辨观所依。谓由前止获得轻
安为所依故。能发于观。后即于等者。简非所缘。谓
即如闻思所缘。思惟法上。起内三摩地观同分影
像。于此影像。发起胜解。思惟观察。为欲生起毗钵
舍那舍奢摩他所缘心相。言心相者。即心是相。故
名心相。】
「即于如是三摩地影像所知义中。能正思择最极思
择。周遍寻思。周遍伺察。若忍若乐若慧若见若观。是
名毗钵舍那。」
【释曰。此即第二依境发观。文有四节。一即于等者
辨所观境。即此前说内三摩地所行影像。为所知
义。是所观境。二能正思择等者。释观行相。即是此
中四慧行相。此四行相。如杂集论第十卷说。故彼
论云。简择诸法者。尽所有故。最极简择者。如所有
故。普遍寻思者。由有分别作意俱行慧建立诸法
相故。周审观察者。委具推求故。瑜伽三十大同杂
集。彼云。云何四种毗钵舍那。谓有苾刍。依止内心
奢摩他故。于诸法中。能正思择。最极思择。周遍寻
思。周遍伺察。是名四种毗钵舍那。云何名为能正
寻思。谓于净行所缘境界。或于善巧所缘境界。或
于净戒所缘境界。能正思择。尽所有性。云何名为
最极思择。谓即于彼所缘境界。最极思择。如所有
性。云何名为周遍寻思。谓即于彼所缘境界。由慧
俱行有分别作意。取彼相状。周遍寻思。云何名为
安为所依故。能发于观。后即于等者。简非所缘。谓
即如闻思所缘。思惟法上。起内三摩地观同分影
像。于此影像。发起胜解。思惟观察。为欲生起毗钵
舍那舍奢摩他所缘心相。言心相者。即心是相。故
名心相。】
「即于如是三摩地影像所知义中。能正思择最极思
择。周遍寻思。周遍伺察。若忍若乐若慧若见若观。是
名毗钵舍那。」
【释曰。此即第二依境发观。文有四节。一即于等者
辨所观境。即此前说内三摩地所行影像。为所知
义。是所观境。二能正思择等者。释观行相。即是此
中四慧行相。此四行相。如杂集论第十卷说。故彼
论云。简择诸法者。尽所有故。最极简择者。如所有
故。普遍寻思者。由有分别作意俱行慧建立诸法
相故。周审观察者。委具推求故。瑜伽三十大同杂
集。彼云。云何四种毗钵舍那。谓有苾刍。依止内心
奢摩他故。于诸法中。能正思择。最极思择。周遍寻
思。周遍伺察。是名四种毗钵舍那。云何名为能正
寻思。谓于净行所缘境界。或于善巧所缘境界。或
于净戒所缘境界。能正思择。尽所有性。云何名为
最极思择。谓即于彼所缘境界。最极思择。如所有
性。云何名为周遍寻思。谓即于彼所缘境界。由慧
俱行有分别作意。取彼相状。周遍寻思。云何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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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遍伺察。谓即于彼所缘境界。审谛推求。周遍伺
察。显扬第四。如次名为四种观也。三若忍等下。辨
观异名。有其五种。忍谓忍解。乐谓受乐。慧即分别。
见是推求。观谓观察。如是五种。义一名异。故瑜伽
论八十二云。慧智见明观等名之差别。简择法相
心所有法。为其自性。显扬十三。亦同瑜伽。四是名
毗钵舍那者。结也。二通约本影。以释此文。言即于
如所等者。影本质法。内三摩地等者。依本起影。托
影观察。即于如是等者。由观影故。了所知义本质
之境。故瑜伽论二十六云。修观行者。推求影故。于
彼本性所知事中。观察审定功德过失。释馀文句。
义如前解。一云。通约定散。以释此文。于中有二。初
辨观方便。后即于下。正明根本毗钵舍那。前中有
二。初辨观所依。后即于下正明方便。谓由获得身
心轻安为所依故。依定散观。而所发必由闻思慧
散心以为方便故。此正明闻思方便。所以者何。止
观二门行相前故。虽巳得定。更起散心闻思方便。
言内三摩地者。摄心不散。名之为内。非正在定。故
说内言。馀如前释。然此方便及根本位。皆有两释。
一唯约影像。二通依本影。义同前释。】
「如是菩萨能善毗钵舍那。」
【释曰。此即第二结答前问。】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若诸菩萨缘心为境内思
惟心。乃至未得身心轻安。所有作意。当名何等。」
察。显扬第四。如次名为四种观也。三若忍等下。辨
观异名。有其五种。忍谓忍解。乐谓受乐。慧即分别。
见是推求。观谓观察。如是五种。义一名异。故瑜伽
论八十二云。慧智见明观等名之差别。简择法相
心所有法。为其自性。显扬十三。亦同瑜伽。四是名
毗钵舍那者。结也。二通约本影。以释此文。言即于
如所等者。影本质法。内三摩地等者。依本起影。托
影观察。即于如是等者。由观影故。了所知义本质
之境。故瑜伽论二十六云。修观行者。推求影故。于
彼本性所知事中。观察审定功德过失。释馀文句。
义如前解。一云。通约定散。以释此文。于中有二。初
辨观方便。后即于下。正明根本毗钵舍那。前中有
二。初辨观所依。后即于下正明方便。谓由获得身
心轻安为所依故。依定散观。而所发必由闻思慧
散心以为方便故。此正明闻思方便。所以者何。止
观二门行相前故。虽巳得定。更起散心闻思方便。
言内三摩地者。摄心不散。名之为内。非正在定。故
说内言。馀如前释。然此方便及根本位。皆有两释。
一唯约影像。二通依本影。义同前释。】
「如是菩萨能善毗钵舍那。」
【释曰。此即第二结答前问。】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若诸菩萨缘心为境内思
惟心。乃至未得身心轻安。所有作意。当名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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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曰。自下第四随顺止观作意门。于中有二。初明
顺止作意。后顺观作意。前中有二。先问。后答。此即
问也。谓如前说。后即于此能思惟心内心相续作
意思惟。如是作意。乃至未得轻安巳前。当名何等。】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非奢摩他作意。是随顺奢
摩他胜解相应作意。」
【释曰。第二世尊正答。是顺止作意。非正奢摩他。无
轻安故。】
「世尊。若诸菩萨乃至未得身心轻安。于如所思所有
诸法内三摩地所缘影像。作意思惟。如是作意。当名
何等。」
【释曰。自下第二随观作意。于中有二。先问。后答。此
即问也。谓前所说。即于如所善思惟法内三摩地
所行影像。观察胜解。舍离心相。如是作意。乃至未
得轻安巳前。当名何等。】
「善男子。非毗钵舍那作意。是随顺毗钵舍那胜解相
应作意。」
【释曰。第二如来正答。是随顺观作意。而非正观。无
轻安故。即准此文。證知止观唯在定位。又由此文。
应知前段所说内心相续作意等言。是其方便。以
为正义。】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奢摩他道与毗钵舍那道。
当言有异。当言无异。」
【释曰。自下第五止观二道同异门。于中有二。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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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答。此即问也。止观二种。诸修行者所游履处。或
能引生诸圣道法。故名为道。如是二道。为同为异。】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当言非有异非无异。」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答。于中有二。初依问总标。
后问答别释。此即初也。】
「何故非有异。以毗钵舍那所缘境心为所缘故。何故
非无异。有分别影像非所缘故。」
【释曰。此即第二问答别释。然释此文。自有两说。一
云。非有异者。约本质说。且如止观俱转之时。同缘
闻思所缘相分境及能缘见分心。为本质境。以质
同故。名非有异。非无异者。约影像说。以彼止观同
缘之时。所变影像。各各不同。谓有分别影。无分别
影。有差别故。名非无异。一云。非有异者。以奢摩他。
虽不能缘毗钵舍那所缘闻思相分之境。而能缘
彼闻思二慧所缘境上见分之心。故非有异。非无
异者。义同前说。于二说中后说为胜。顺前文故。】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诸毗钵舍那三摩地所行
影像。彼与此心。当言有异。当言无异。」
【释曰。自下第六分别止观唯识门。或可分别心境
一异门。于中有六。一问。二答。三徵。四释。五难。六通。
此即第一慈氏请问。然此问意。自有三释。一云。此
中举观问定所缘。如摄大乘。但说诸三摩地所行
影像。而不说观。此经下云。三摩地所行影像显现。
一云。此中举定问观所缘。如诸处说。十一切处观
能引生诸圣道法。故名为道。如是二道。为同为异。】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当言非有异非无异。」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答。于中有二。初依问总标。
后问答别释。此即初也。】
「何故非有异。以毗钵舍那所缘境心为所缘故。何故
非无异。有分别影像非所缘故。」
【释曰。此即第二问答别释。然释此文。自有两说。一
云。非有异者。约本质说。且如止观俱转之时。同缘
闻思所缘相分境及能缘见分心。为本质境。以质
同故。名非有异。非无异者。约影像说。以彼止观同
缘之时。所变影像。各各不同。谓有分别影。无分别
影。有差别故。名非无异。一云。非有异者。以奢摩他。
虽不能缘毗钵舍那所缘闻思相分之境。而能缘
彼闻思二慧所缘境上见分之心。故非有异。非无
异者。义同前说。于二说中后说为胜。顺前文故。】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诸毗钵舍那三摩地所行
影像。彼与此心。当言有异。当言无异。」
【释曰。自下第六分别止观唯识门。或可分别心境
一异门。于中有六。一问。二答。三徵。四释。五难。六通。
此即第一慈氏请问。然此问意。自有三释。一云。此
中举观问定所缘。如摄大乘。但说诸三摩地所行
影像。而不说观。此经下云。三摩地所行影像显现。
一云。此中举定问观所缘。如诸处说。十一切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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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非是定故。而摄论等言。三摩地者。依定起观。故
说定言。一云。双问定慧所缘影像。此经中问毗钵
舍那三摩地所缘境故。此问意云。毗钵舍那三摩
地所行青等。彼与此心。为一为异。依深密经。亦同
此经。三摩地所行影像者。无性释云。三摩地者。是
能令心住一境性。心法为体。此所缘境。说名所行。
本境名质。似彼现者。说名影像。然此影像。准摄大
乘。是瘖瘀等影。梁朝摄论。十遍处中前八种色。谓
青黄赤白地水火风。然此八色。萨婆多宗。八中四
大触处所摄。青等四种色处所收。彼宗法处所摄
色中唯无表故。依经部宗。如成实论。无表唯是非
色非心。诸定境色法处所摄。大同大乘。故俱舍论
第十三云。经部师说。且诸经言有三色者。瑜伽师
说。修静虑时。定力所生定境界色。非眼根境。故名
无见。不障处所。故名无对。若谓既尔。如何名色。释
如是名。与无表同。又经所说无漏色者。瑜伽师说。
即由定力所生色中。依无漏定者。即说为无漏。今
依大乘。十一切观八解脱等所缘境色。皆是法处。
(须引文)问。如何此中唯说毗钵舍那所缘境界。答。前
段中说。止唯缘心。观缘诸境。乘前起问。故不论止。
问。此应言所缘境界与观同异。如何乃言与心一
异。答。心相应故。亦说名心。如唯识言。故不相违。】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当言无异。」
【释曰。第二如来略答。境不离心。故言无异。理实而
说定言。一云。双问定慧所缘影像。此经中问毗钵
舍那三摩地所缘境故。此问意云。毗钵舍那三摩
地所行青等。彼与此心。为一为异。依深密经。亦同
此经。三摩地所行影像者。无性释云。三摩地者。是
能令心住一境性。心法为体。此所缘境。说名所行。
本境名质。似彼现者。说名影像。然此影像。准摄大
乘。是瘖瘀等影。梁朝摄论。十遍处中前八种色。谓
青黄赤白地水火风。然此八色。萨婆多宗。八中四
大触处所摄。青等四种色处所收。彼宗法处所摄
色中唯无表故。依经部宗。如成实论。无表唯是非
色非心。诸定境色法处所摄。大同大乘。故俱舍论
第十三云。经部师说。且诸经言有三色者。瑜伽师
说。修静虑时。定力所生定境界色。非眼根境。故名
无见。不障处所。故名无对。若谓既尔。如何名色。释
如是名。与无表同。又经所说无漏色者。瑜伽师说。
即由定力所生色中。依无漏定者。即说为无漏。今
依大乘。十一切观八解脱等所缘境色。皆是法处。
(须引文)问。如何此中唯说毗钵舍那所缘境界。答。前
段中说。止唯缘心。观缘诸境。乘前起问。故不论止。
问。此应言所缘境界与观同异。如何乃言与心一
异。答。心相应故。亦说名心。如唯识言。故不相违。】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当言无异。」
【释曰。第二如来略答。境不离心。故言无异。理实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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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非一非异。为破异执。但言无异。】
「何以故。」
【释曰。第三菩萨重徵。岂不所缘离能缘心。】
「由彼影像唯是识故。」
【释曰。第四如来正释。于中有二。初标宗正说。后遣
外疑情。此即初也。由彼影像识所缘故。】
「善男子。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
【释曰。此即第二遣外疑情。无性释云。我说在外识
所缘境。唯是内识之所显现。即是所缘境识为自
性义。此意说言。识所缘境。唯是识上所现影像。无
别有体。世亲释云。谓识所缘。唯识所现。无别境义。
复举识者。显我所说定识所行唯识所现。无别有
体(此中应引新摄论第四梁论第五成唯识第七佛地论第三杂集十一说唯识道理也)。】
「世尊。若彼所行影像。即与此心。无有异者。云何此心
还见此心。」
【释曰。第五菩萨设难。难云。心是能缘义。境是所杖
义。如世尊说。所行影像不异心者。云何此心还见
此心。便违世间。眼不自见。指不自指。刀不自割。无
性释云。云何此心还取此心者。此显作用于自相
违。梁摄论云。若有别识为识境。则唯识义不成。若
缘自体为境。事亦不成。以世间无此类故。】
「善男子。此中无有少法能见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
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
【释曰。自下第六如来释通。于中有二。初释是境不
「何以故。」
【释曰。第三菩萨重徵。岂不所缘离能缘心。】
「由彼影像唯是识故。」
【释曰。第四如来正释。于中有二。初标宗正说。后遣
外疑情。此即初也。由彼影像识所缘故。】
「善男子。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
【释曰。此即第二遣外疑情。无性释云。我说在外识
所缘境。唯是内识之所显现。即是所缘境识为自
性义。此意说言。识所缘境。唯是识上所现影像。无
别有体。世亲释云。谓识所缘。唯识所现。无别境义。
复举识者。显我所说定识所行唯识所现。无别有
体(此中应引新摄论第四梁论第五成唯识第七佛地论第三杂集十一说唯识道理也)。】
「世尊。若彼所行影像。即与此心。无有异者。云何此心
还见此心。」
【释曰。第五菩萨设难。难云。心是能缘义。境是所杖
义。如世尊说。所行影像不异心者。云何此心还见
此心。便违世间。眼不自见。指不自指。刀不自割。无
性释云。云何此心还取此心者。此显作用于自相
违。梁摄论云。若有别识为识境。则唯识义不成。若
缘自体为境。事亦不成。以世间无此类故。】
「善男子。此中无有少法能见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
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
【释曰。自下第六如来释通。于中有二。初释是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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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于心。后问答分别散心所缘。前中有三。谓法喻
合。此即法说。无性释云。无有少法能取少法者。此
释前难。无作用故。谓一切法作用作者皆不成故。
解云无有少法者。显无作者。能见少法者。显无作
用。魏世本云。无有法而能取法。梁朝本云。无有法
能取馀法。大业论云。无有一法能取馀法。深密经
云。无有一法能观一法。如是等说。文异义同。又解。
无有少法能取少法者。即于依他心上。无实心体。
亦无实用。离于彼心。次有伏难。既无实用。如何得
有能所取耶。故作此言。然依他起。似心生时。即有
如是影像显现。故说此心能取于境。无性论云。然
即此心如是生时者。缘起诸法威力大故。即一体
上有二影生。更互相望。不即不离。诸心心法。由缘
起力。其性法尔。如是而生。如是诸心缘境道理。如
成唯识第七卷说。彼云。外色实无。可非内识境。他
心实有。宁非自所缘。谁言他心非自识境。但不说
彼是亲所缘。谓识生时。无实作用。非如手等亲执
外物。日等叙光亲照外境。但如镜等似外境现。名
了他心。非释能了。亲所缘者。谓自所变故。契经言
无有少法能取馀法。但识生时。似彼相现。名取彼
物。如缘他心。色等亦尔。广作问答。具如彼论。】
「善男子。如依善莹清净镜面。以质为缘。还见本质。而
谓我今见于影像。及谓离质别有所行影像显现。」
【释曰。此即喻说然此镜像。其相难知。故今先申诸
合。此即法说。无性释云。无有少法能取少法者。此
释前难。无作用故。谓一切法作用作者皆不成故。
解云无有少法者。显无作者。能见少法者。显无作
用。魏世本云。无有法而能取法。梁朝本云。无有法
能取馀法。大业论云。无有一法能取馀法。深密经
云。无有一法能观一法。如是等说。文异义同。又解。
无有少法能取少法者。即于依他心上。无实心体。
亦无实用。离于彼心。次有伏难。既无实用。如何得
有能所取耶。故作此言。然依他起。似心生时。即有
如是影像显现。故说此心能取于境。无性论云。然
即此心如是生时者。缘起诸法威力大故。即一体
上有二影生。更互相望。不即不离。诸心心法。由缘
起力。其性法尔。如是而生。如是诸心缘境道理。如
成唯识第七卷说。彼云。外色实无。可非内识境。他
心实有。宁非自所缘。谁言他心非自识境。但不说
彼是亲所缘。谓识生时。无实作用。非如手等亲执
外物。日等叙光亲照外境。但如镜等似外境现。名
了他心。非释能了。亲所缘者。谓自所变故。契经言
无有少法能取馀法。但识生时。似彼相现。名取彼
物。如缘他心。色等亦尔。广作问答。具如彼论。】
「善男子。如依善莹清净镜面。以质为缘。还见本质。而
谓我今见于影像。及谓离质别有所行影像显现。」
【释曰。此即喻说然此镜像。其相难知。故今先申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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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所说。后正释经。且依诸宗。像与本质。连隔彼实。
略有五释。一隔而是实。如上坐部。即依此喻。不立
中有。(如俱舍第八。正理二十三。又大婆沙六十九。分别论者。不立中者。许镜中像者间隙义。今上坐
部亦同彼说也)二隔而非实。然诸法因缘和合势力。令如
是见。以诸法性功能差别。难可思议。如世亲菩萨
而立中有。(如俱舍第八广辨其义也)三连而是实。如众贤论师
立有中有。广破世亲。(具如正理第二十三)四连而非实。于诸
宗中。应有此句。未见诚文。(勘)五非隔非连。非实不
实。如大德逻摩。(此即经部第三大师。于经部中。有三大师。一鸠摩逻多。二室利逻多。
三大德逻摩)谓缘眼根及质镜等。还见本面。谓见别像
(正理二十三广破彼计。寻即可知)今依大乘。自有两文。一依此经
心意识品。镜中有影。故经说云。又如善净镜面。若
有一影生缘现前。唯一影起。若二若多生缘现前。
有多影起。又佛地经云。如依圆镜众像影现。乃至
彼云。又如圆镜依缘本质。种种影像相貌生起。二
依此文云。如依善莹清净镜面。以质为缘。还见本
质。而谓我今见于影像。及谓离质别有所行影像
显现。如此等经。大乘诸师。分成两说。一就猛宗。即
依前文及佛地经等。立镜中影别有体性。彼经部
宗。反见自面。故智度论三十六云。问云。影色像色
不应别说。何以故。眼光明对清净镜。反自照见。影
亦如是遮光故影现。无更有法。答曰。是事不然。如
油中见像黑。则非本色。如五尺刀中横观。则面像
广。纵观则面像长。则非本面。如大秦水精中玷玷
略有五释。一隔而是实。如上坐部。即依此喻。不立
中有。(如俱舍第八。正理二十三。又大婆沙六十九。分别论者。不立中者。许镜中像者间隙义。今上坐
部亦同彼说也)二隔而非实。然诸法因缘和合势力。令如
是见。以诸法性功能差别。难可思议。如世亲菩萨
而立中有。(如俱舍第八广辨其义也)三连而是实。如众贤论师
立有中有。广破世亲。(具如正理第二十三)四连而非实。于诸
宗中。应有此句。未见诚文。(勘)五非隔非连。非实不
实。如大德逻摩。(此即经部第三大师。于经部中。有三大师。一鸠摩逻多。二室利逻多。
三大德逻摩)谓缘眼根及质镜等。还见本面。谓见别像
(正理二十三广破彼计。寻即可知)今依大乘。自有两文。一依此经
心意识品。镜中有影。故经说云。又如善净镜面。若
有一影生缘现前。唯一影起。若二若多生缘现前。
有多影起。又佛地经云。如依圆镜众像影现。乃至
彼云。又如圆镜依缘本质。种种影像相貌生起。二
依此文云。如依善莹清净镜面。以质为缘。还见本
质。而谓我今见于影像。及谓离质别有所行影像
显现。如此等经。大乘诸师。分成两说。一就猛宗。即
依前文及佛地经等。立镜中影别有体性。彼经部
宗。反见自面。故智度论三十六云。问云。影色像色
不应别说。何以故。眼光明对清净镜。反自照见。影
亦如是遮光故影现。无更有法。答曰。是事不然。如
油中见像黑。则非本色。如五尺刀中横观。则面像
广。纵观则面像长。则非本面。如大秦水精中玷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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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有面像。则非一面像。以是因缘故。非还见本像。
复次有镜。有人。有持者。有光明。众缘和合故有像
生。若众缘不具。即像不生。具说如彼。而此所说文
见自面者。依经部宗。以影喻相。非大乘义。二弥勒
宗。自有两说。一云。镜中有别影像。眼识起时。缘影
而生。若唯本质。无别影像。应唯见分而无相分。便
有法喻。无相似失。又诸教中。以镜中像。说依他起。
以空华喻喻所执性。故定有影。色处所收。而此经
中为彼定执质外别影。是故说言。以质为缘。还见
本质。而谓我今见于影像。及谓离质别有所行影
像显现。以实而言。影与本质。非一非异。由非一故。
质影不同。由非异故。名见本质。一云。离质无别影
像。大同经部。反见自面。由连乱故。谓我今见于镜
中像。及谓离质别有所行影像显现。据实都无。故
佛地论第四卷云。若无实影圆镜中生。云何为喻。
有质有镜。和合为缘。如是相现。故得为喻。谓诸有
情。颠倒执著。影像熏习。成熟力故。镜面为缘。自识
变异似面影现。由是世间起增上慢。谓我镜中见
其面影。以无别影镜中生故。经但说言众像影现。
不言生起。问。若尔。如何佛地下文及心意识品说
生起言。解云。依现假说生言。又摄大乘无性释论
第五卷云。又如影像。于镜等中。还见本质。而谓我
今别见影像。而此影像。实无所有。又世亲释第五
卷云。譬如影像实无有义。即于本质。起影像觉。然
复次有镜。有人。有持者。有光明。众缘和合故有像
生。若众缘不具。即像不生。具说如彼。而此所说文
见自面者。依经部宗。以影喻相。非大乘义。二弥勒
宗。自有两说。一云。镜中有别影像。眼识起时。缘影
而生。若唯本质。无别影像。应唯见分而无相分。便
有法喻。无相似失。又诸教中。以镜中像。说依他起。
以空华喻喻所执性。故定有影。色处所收。而此经
中为彼定执质外别影。是故说言。以质为缘。还见
本质。而谓我今见于影像。及谓离质别有所行影
像显现。以实而言。影与本质。非一非异。由非一故。
质影不同。由非异故。名见本质。一云。离质无别影
像。大同经部。反见自面。由连乱故。谓我今见于镜
中像。及谓离质别有所行影像显现。据实都无。故
佛地论第四卷云。若无实影圆镜中生。云何为喻。
有质有镜。和合为缘。如是相现。故得为喻。谓诸有
情。颠倒执著。影像熏习。成熟力故。镜面为缘。自识
变异似面影现。由是世间起增上慢。谓我镜中见
其面影。以无别影镜中生故。经但说言众像影现。
不言生起。问。若尔。如何佛地下文及心意识品说
生起言。解云。依现假说生言。又摄大乘无性释论
第五卷云。又如影像。于镜等中。还见本质。而谓我
今别见影像。而此影像。实无所有。又世亲释第五
卷云。譬如影像实无有义。即于本质。起影像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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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义。无别可得。此亦如是。虽有两说。后说为胜。
顺诸教故。就无影中。复有两说。一云。镜中都无影
像。如前所引。摄大乘等。即于本质起影像觉。一云。
镜所照面。自有四种。一者赖耶所变本质。二者眼
识所变相分。三者同时意识相分。此之三种。同本
质处。四者分别意识相分。此之一种。在于镜面。即
杂集论五种法处所摄色中。遍计所起色也。(言五种者
极略。极迥。受所引。自在所生。及遍计所起色)然镜质像差别相者。诸说
不同。一云。镜即喻定。质喻心王。影喻相分。此中意
说。由心力故。依止于定。缘青等影。然即彼影。心所
变故。还不离心。是故说言还见自心。非谓见分还
见见分。故言自见。若通定散。说此喻者。自有二说。
一云。散位亦有定故。义同定位。一云。散中镜喻本
质。质喻见分。影喻相分。一云。镜喻见分。影喻相分。
质喻自證分。此意说云。由自證分变见相故。由见
缘相。而彼相见不离自證。故说唯识。】
「如是此心生时相似有异。三摩地所行影像显现。」
【释曰。第三举法同喻。谓此定心。如是生时。以迷乱
故。相似心外。有异所见影像显现。论其理也。心所
变相。不离心故。亦说名心。非离心外别有所见。故
言还见自心。】
「世尊。若诸有情自性而住。缘色等心所行影像。彼与
此心亦无异耶。」
【释曰。自下第二问答分别散心所缘。于中有二。初
顺诸教故。就无影中。复有两说。一云。镜中都无影
像。如前所引。摄大乘等。即于本质起影像觉。一云。
镜所照面。自有四种。一者赖耶所变本质。二者眼
识所变相分。三者同时意识相分。此之三种。同本
质处。四者分别意识相分。此之一种。在于镜面。即
杂集论五种法处所摄色中。遍计所起色也。(言五种者
极略。极迥。受所引。自在所生。及遍计所起色)然镜质像差别相者。诸说
不同。一云。镜即喻定。质喻心王。影喻相分。此中意
说。由心力故。依止于定。缘青等影。然即彼影。心所
变故。还不离心。是故说言还见自心。非谓见分还
见见分。故言自见。若通定散。说此喻者。自有二说。
一云。散位亦有定故。义同定位。一云。散中镜喻本
质。质喻见分。影喻相分。一云。镜喻见分。影喻相分。
质喻自證分。此意说云。由自證分变见相故。由见
缘相。而彼相见不离自證。故说唯识。】
「如是此心生时相似有异。三摩地所行影像显现。」
【释曰。第三举法同喻。谓此定心。如是生时。以迷乱
故。相似心外。有异所见影像显现。论其理也。心所
变相。不离心故。亦说名心。非离心外别有所见。故
言还见自心。】
「世尊。若诸有情自性而住。缘色等心所行影像。彼与
此心亦无异耶。」
【释曰。自下第二问答分别散心所缘。于中有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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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后说。此即请问。问意定境如世尊说。若诸有情。
不由功用。自性住心。所缘色等。诸影像境。彼与此
心亦无异耶。】
「善男子。亦无有异。而诸愚夫由颠倒觉。于诸影像。不
能如实知唯是识。作颠倒解。」
【释曰。第二如来正说散心所缘。亦不离心。而诸愚
夫。由心乱故。于诸影像。作心外解。问。佛说唯识有
何意耶。答。如广百论第十卷说。诸契经言。唯有识
者。为令观识舍彼外尘。既舍外尘。妄心随息。妄心
息故。證会中道。故契经言。未达境唯心。起二种分
别。达境唯心巳。分别亦不生。知诸法唯心。便舍外
尘相。由此息分别。悟平等真空。愚夫异生。贪著境
味。受诸欲乐。无舍离心。生死轮回。投三有海。受诸
剧苦。解脱无因。如来慈悲。方便为说诸法唯识。令
舍外尘。舍外尘巳。妄识随灭。妄识灭故。便證涅槃。
故契经言如世有良医。妙药投众病。诸佛亦如是。
为物说唯心。具说如彼。广释唯识。如成唯识第十
卷等。】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齐何当言菩萨一向修毗
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七修习止观单双门。(故庄严论第十一云。单修者谓
止观别修。双修者谓止观合修)于中有二。初明通别修习。后世尊
云何心相下。重释三种所缘差别。前中有三。初明
一向修观。次辨一向修止。后显止观二种俱转。如
不由功用。自性住心。所缘色等。诸影像境。彼与此
心亦无异耶。】
「善男子。亦无有异。而诸愚夫由颠倒觉。于诸影像。不
能如实知唯是识。作颠倒解。」
【释曰。第二如来正说散心所缘。亦不离心。而诸愚
夫。由心乱故。于诸影像。作心外解。问。佛说唯识有
何意耶。答。如广百论第十卷说。诸契经言。唯有识
者。为令观识舍彼外尘。既舍外尘。妄心随息。妄心
息故。證会中道。故契经言。未达境唯心。起二种分
别。达境唯心巳。分别亦不生。知诸法唯心。便舍外
尘相。由此息分别。悟平等真空。愚夫异生。贪著境
味。受诸欲乐。无舍离心。生死轮回。投三有海。受诸
剧苦。解脱无因。如来慈悲。方便为说诸法唯识。令
舍外尘。舍外尘巳。妄识随灭。妄识灭故。便證涅槃。
故契经言如世有良医。妙药投众病。诸佛亦如是。
为物说唯心。具说如彼。广释唯识。如成唯识第十
卷等。】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齐何当言菩萨一向修毗
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七修习止观单双门。(故庄严论第十一云。单修者谓
止观别修。双修者谓止观合修)于中有二。初明通别修习。后世尊
云何心相下。重释三种所缘差别。前中有三。初明
一向修观。次辨一向修止。后显止观二种俱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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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三段。皆有问答。此即观中菩萨请问。此问修观
行解分齐。】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若相续作意唯思惟心
相。」
【释曰。第二如来正说。谓相续思惟闻思慧俱心之
相分。问。前所说舍离心相。与此何别。答。心相虽同。
此依主释。彼持业释。故有差别(深密经云。随顺观彼心相不断)。】
「世尊齐何当言菩萨一向修奢摩他。」
【释曰。第二问唯修止。】
「善男子。若相续作意唯思惟无间心。」
【释曰。如来正说。无间心者。即前无间相续缘法义
境闻思二慧相应见分。故瑜伽论第十云。无间作
意者。谓一切时。无间无断相续而转。故知无间是
相续也。谓奢摩他。令心不散。故唯缘心。有解。无间
心者。即是次前无间隔心以为所缘。虽有二说。前
说为正(深密经云。心相不断)。】
「世尊齐何当言菩萨奢摩他毗钵舍那和合俱转。」
【释曰。第三问俱转相。】
「善男子。若正思惟心一境性。」
【释曰。如来正说。心一境性者。谓止观俱转所缘境。
然此一句。诸说不同。一云。心一境者。世俗唯识境
不离心。名心一境。或唯一心。名心一境。心一境性
者。胜义唯识。谓一切法唯一真性。名心一境性。一
云。性言亦通世俗。故成唯识第九卷云。谓唯识性
行解分齐。】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若相续作意唯思惟心
相。」
【释曰。第二如来正说。谓相续思惟闻思慧俱心之
相分。问。前所说舍离心相。与此何别。答。心相虽同。
此依主释。彼持业释。故有差别(深密经云。随顺观彼心相不断)。】
「世尊齐何当言菩萨一向修奢摩他。」
【释曰。第二问唯修止。】
「善男子。若相续作意唯思惟无间心。」
【释曰。如来正说。无间心者。即前无间相续缘法义
境闻思二慧相应见分。故瑜伽论第十云。无间作
意者。谓一切时。无间无断相续而转。故知无间是
相续也。谓奢摩他。令心不散。故唯缘心。有解。无间
心者。即是次前无间隔心以为所缘。虽有二说。前
说为正(深密经云。心相不断)。】
「世尊齐何当言菩萨奢摩他毗钵舍那和合俱转。」
【释曰。第三问俱转相。】
「善男子。若正思惟心一境性。」
【释曰。如来正说。心一境性者。谓止观俱转所缘境。
然此一句。诸说不同。一云。心一境者。世俗唯识境
不离心。名心一境。或唯一心。名心一境。心一境性
者。胜义唯识。谓一切法唯一真性。名心一境性。一
云。性言亦通世俗。故成唯识第九卷云。谓唯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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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二种。一者世俗。谓依他起。二者胜义。谓圆成
实(深密经云。观心一心)。】
「世尊云何心相。」
【释曰。自下第二重释三种所缘差别。释三所缘。即
分为三。此问第一。】
「善男子。谓三摩地所行。有分别影像。毗钵舍那所缘。」
【释曰。如来正释。谓即如前所说心相是三摩地所
行影像。亦即观心所行境也。】
「世尊云何无间心。」
【释曰。问第二境。】
「善男子。谓缘彼影像心奢摩他所缘。」
【释曰。如来正说。缘彼影像闻思二慧相应相分之
心。是奢摩他所缘境界。】
「世尊云何心一境性。」
【释曰。此问第三。】
「善男子。通达三摩地所行影像唯是其识。或通达此
巳复思惟如性。」
【释曰。如来正说。谓于此时。通达诸法。皆不离识。如
是观巳。复思惟如。谓前二种。心境别观。止观不俱。
此第三门。心境合缘。止观俱转。(广释止观二道俱转。如瑜伽第三十
一。广释心一境性。如瑜伽第三十也)。】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毗钵舍那。凡有几种。」
【释曰。自下第八止观种数差别门。于中有二。先观
后止。观中有二。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实(深密经云。观心一心)。】
「世尊云何心相。」
【释曰。自下第二重释三种所缘差别。释三所缘。即
分为三。此问第一。】
「善男子。谓三摩地所行。有分别影像。毗钵舍那所缘。」
【释曰。如来正释。谓即如前所说心相是三摩地所
行影像。亦即观心所行境也。】
「世尊云何无间心。」
【释曰。问第二境。】
「善男子。谓缘彼影像心奢摩他所缘。」
【释曰。如来正说。缘彼影像闻思二慧相应相分之
心。是奢摩他所缘境界。】
「世尊云何心一境性。」
【释曰。此问第三。】
「善男子。通达三摩地所行影像唯是其识。或通达此
巳复思惟如性。」
【释曰。如来正说。谓于此时。通达诸法。皆不离识。如
是观巳。复思惟如。谓前二种。心境别观。止观不俱。
此第三门。心境合缘。止观俱转。(广释止观二道俱转。如瑜伽第三十
一。广释心一境性。如瑜伽第三十也)。】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毗钵舍那。凡有几种。」
【释曰。自下第八止观种数差别门。于中有二。先观
后止。观中有二。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07c 页 X21-0307.png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略有三种。」
【释曰。第二世尊正说。于中有三。标数。列名。别释。此
即初也。】
「一者有相毗钵舍那。二者寻求毗钵舍那。三者伺察
毗钵舍那。」
【释曰。第二依数列名。】
「云何有相毗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三次第别释。释三别相。即分为三。此
初问也。】
「谓纯思惟三摩地所行。有分别影像毗钵舍那。」
【释曰。此即正释第一有相。谓纯思惟有分别影像。
似法似义。从境立名。名为有相。】
「云何寻求毗钵舍那。」
【释曰。此问第二。】
「谓由慧故。遍于彼彼未善解了。一切法中为善了故。
作意思惟毗钵舍那。」
【释曰。此即正说。谓由慧故。遍于影像。有相境中。未
善解处。为欲了故。作意思惟。】
「云何伺察毗钵舍那。」
【释曰。此问第三。】
「谓由慧故。遍于彼彼巳善解了。一切法中为善證得
极解脱故。作意思惟毗钵舍那。」
【释曰。此即正释。谓于彼境巳善解了。为欲證得极
解脱故。作意思惟。依瑜伽论第三十卷。大同此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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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彼论云。云何名为唯随相行毗钵舍那。谓于所
闻所受持法。或于教授教诫诸法。由等引地如理
作意。暂尔思惟。未思未量未推未察。如是名为唯
随相行毗钵舍那。若复于彼思量推察。尔时名为
随寻思行毗钵舍那。若复于彼既推察巳。如所安
住。复审观察。如是名为随伺察行毗钵舍那。然此
止观差别。如瑜伽论第十三云。云何止。谓九种住
心。云何观。谓或三事观。或四行观。或六事差别所
缘观。三事观者。一者相观。二寻求观。三伺察观。四
行观者。谓于诸法中简择行观。极简择行观。遍寻
思行观。遍伺察行观。六事差别所缘观者。一义所
缘观。二事所缘观。三相所缘观。四品所缘观。五时
所缘观。六道理所缘观。显扬第四。亦同瑜伽。解云。
九种住心。二种事观。四种行观。巳如前说。六种事
观。故今释之。故瑜伽论第三十云。云何六事差别
所缘毗钵舍那。谓寻思时寻思六事。一寻思于义。
谓正寻思如是如是语有如是如是义。二寻思于
事。谓正寻思内外二事。三寻思于相。谓正寻思诸
法二相。一者自相。二者共相。四寻思于品。谓正寻
思诸法二品。一者黑品。二者白品。寻思黑品过失
过患。寻思白品功德胜利。五寻思于时。谓正寻思
过去未来现在三时。寻思如是事。曾在过去世。寻
思如是事。当在未来世。寻思如是事。今现在世。六
寻思于理。谓正寻思四种道理。一观待道理。二作
闻所受持法。或于教授教诫诸法。由等引地如理
作意。暂尔思惟。未思未量未推未察。如是名为唯
随相行毗钵舍那。若复于彼思量推察。尔时名为
随寻思行毗钵舍那。若复于彼既推察巳。如所安
住。复审观察。如是名为随伺察行毗钵舍那。然此
止观差别。如瑜伽论第十三云。云何止。谓九种住
心。云何观。谓或三事观。或四行观。或六事差别所
缘观。三事观者。一者相观。二寻求观。三伺察观。四
行观者。谓于诸法中简择行观。极简择行观。遍寻
思行观。遍伺察行观。六事差别所缘观者。一义所
缘观。二事所缘观。三相所缘观。四品所缘观。五时
所缘观。六道理所缘观。显扬第四。亦同瑜伽。解云。
九种住心。二种事观。四种行观。巳如前说。六种事
观。故今释之。故瑜伽论第三十云。云何六事差别
所缘毗钵舍那。谓寻思时寻思六事。一寻思于义。
谓正寻思如是如是语有如是如是义。二寻思于
事。谓正寻思内外二事。三寻思于相。谓正寻思诸
法二相。一者自相。二者共相。四寻思于品。谓正寻
思诸法二品。一者黑品。二者白品。寻思黑品过失
过患。寻思白品功德胜利。五寻思于时。谓正寻思
过去未来现在三时。寻思如是事。曾在过去世。寻
思如是事。当在未来世。寻思如是事。今现在世。六
寻思于理。谓正寻思四种道理。一观待道理。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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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道理。三證成道理。四法尔道理。问。何因缘故。建
立如是六事差别毗钵舍那。答。依三觉故。如是建
立。何等三觉。一悟义觉。二事边际觉。三如实觉。寻
思义故。起悟义觉。寻思其事及自相故。起事边际
觉。寻思共相品时理故。起如实觉。修瑜伽师。唯有
尔所所知境界。所谓语义及所知事。尽所有性。如
所有性。具说如彼。四种道理。如后当说。】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是奢摩他凡有几种。」
【释曰。自下第二辨奢摩他种数多少。先问。后答。此
即问也。】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即由随彼无间心故。当知
此中亦有三种。」
【释曰。自下正释。于中有三。初明三种奢摩他。次明
八种奢摩他。后明四种奢摩他。此即第一有相等
三。言随彼者。前言心相。即是所随相分。无间心者。
即是能随见分心也。此中意说。缘彼心相毗钵舍
那。有三种故。缘无间心奢摩他心。亦有三种。】
「复有八种。谓初静虑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各有一种
奢摩他故。」
【释曰。第二明其八定。即名八止。然此八定。分之为
二。初释四静虑。后明四无色。四种静虑。二门分别。
一释名字。二出体性。
言释名者。先通。后别。言通名者。萨婆多宗。如大婆
沙百四十一。自有一释。彼云。问。此四何缘说为静
立如是六事差别毗钵舍那。答。依三觉故。如是建
立。何等三觉。一悟义觉。二事边际觉。三如实觉。寻
思义故。起悟义觉。寻思其事及自相故。起事边际
觉。寻思共相品时理故。起如实觉。修瑜伽师。唯有
尔所所知境界。所谓语义及所知事。尽所有性。如
所有性。具说如彼。四种道理。如后当说。】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是奢摩他凡有几种。」
【释曰。自下第二辨奢摩他种数多少。先问。后答。此
即问也。】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即由随彼无间心故。当知
此中亦有三种。」
【释曰。自下正释。于中有三。初明三种奢摩他。次明
八种奢摩他。后明四种奢摩他。此即第一有相等
三。言随彼者。前言心相。即是所随相分。无间心者。
即是能随见分心也。此中意说。缘彼心相毗钵舍
那。有三种故。缘无间心奢摩他心。亦有三种。】
「复有八种。谓初静虑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各有一种
奢摩他故。」
【释曰。第二明其八定。即名八止。然此八定。分之为
二。初释四静虑。后明四无色。四种静虑。二门分别。
一释名字。二出体性。
言释名者。先通。后别。言通名者。萨婆多宗。如大婆
沙百四十一。自有一释。彼云。问。此四何缘说为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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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答。静谓寂静。虑谓筹虑。此四地中。定慧平等。故
称静虑。馀随有𨷂。不得此名。若依正理第七十三。
自有两释。彼云。依何义故。立静虑名。答。由依此寂
静。方能审虑故。审虑即是实了知义。俱舍第二十
八亦同。一云。此定持胜遍缘如理思惟。故名静虑。
胜言简欲界。遍缘简无色。如理思惟简妄颠倒。能
持此定。是妙等持。说名静虑。此言显示止观均行
无倒等持。方名静虑。依大婆沙第八十卷。自有三
释。一能断结。二是正观。三具二义。故彼论云。以何
义故。名为静虑。有作是说。以能断结故名静虑。问。
诸无色定。亦能断结。应名静虑。答。若定能断不善
无记二种结者。名为静虑。诸无色定。唯断无记。非
不善故。不名静虑。(断结中更有两释恐繁不述)复有说者。以能
正观。故名静虑。问。若尔。欲界三摩地亦能正观。应
名静虑。答。若三摩地具有定名定用。能正观者名
为静虑。欲界三摩地。虽有定名。而无定用。如泥椽
梁。有名无用。故非静虑。(能正观中更有三释。恐繁不述)如是说者。
要具二义。方名静虑。谓能断结。及能正观。欲界三
摩地。虽能正观。而不能断结。诸无色定。虽能断结。
而不能正观。故非静虑。复次诸无色定。有静无虑。
欲界三摩地。有虑无静。色定俱有。故名静虑。静谓
等引。虑谓遍观。故名静虑。(是二义中。更有两释。恐繁不述)若依大
乘。意同正理。初复次释。故瑜伽三十三云。言静虑
者。于一所缘。系念寂静。正审思虑。故名静虑。言别
称静虑。馀随有𨷂。不得此名。若依正理第七十三。
自有两释。彼云。依何义故。立静虑名。答。由依此寂
静。方能审虑故。审虑即是实了知义。俱舍第二十
八亦同。一云。此定持胜遍缘如理思惟。故名静虑。
胜言简欲界。遍缘简无色。如理思惟简妄颠倒。能
持此定。是妙等持。说名静虑。此言显示止观均行
无倒等持。方名静虑。依大婆沙第八十卷。自有三
释。一能断结。二是正观。三具二义。故彼论云。以何
义故。名为静虑。有作是说。以能断结故名静虑。问。
诸无色定。亦能断结。应名静虑。答。若定能断不善
无记二种结者。名为静虑。诸无色定。唯断无记。非
不善故。不名静虑。(断结中更有两释恐繁不述)复有说者。以能
正观。故名静虑。问。若尔。欲界三摩地亦能正观。应
名静虑。答。若三摩地具有定名定用。能正观者名
为静虑。欲界三摩地。虽有定名。而无定用。如泥椽
梁。有名无用。故非静虑。(能正观中更有三释。恐繁不述)如是说者。
要具二义。方名静虑。谓能断结。及能正观。欲界三
摩地。虽能正观。而不能断结。诸无色定。虽能断结。
而不能正观。故非静虑。复次诸无色定。有静无虑。
欲界三摩地。有虑无静。色定俱有。故名静虑。静谓
等引。虑谓遍观。故名静虑。(是二义中。更有两释。恐繁不述)若依大
乘。意同正理。初复次释。故瑜伽三十三云。言静虑
者。于一所缘。系念寂静。正审思虑。故名静虑。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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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者。初二三四名为别名。故顺正理七十七云。诸
定静虑总相无别。为显地异。就数标名。故说为初
乃至第四。问。若善性摄心一境性并伴立为四静
虑者。依何相立初二三四。答。具伺喜乐建立为初。
渐离前支。立二三四。离伺有二。(第二静虑。离伺。有喜乐二)离二
有乐。(第三静虑。离伺喜二但。有其乐)具离三种。(第四静虑离伺喜乐三)如是
次第。故一境性。分为四种。问。岂诸静虑无如慈等
不共名相。而今但就初等四数建立别名。答。此中
非无不共名相。然无唯遍摄一地名。故但就数。以
为别名。俱舍亦同。又俱舍颂云。初具伺喜乐。后渐
离前支。问。如何颂中不说具寻。解云。如俱舍论。由
此巳明亦具寻义必俱行故。如烟与火。非伺有喜
乐而不与寻俱。若依婆沙百四十一云。四静虑者。
谓初静虑。乃至第四静虑。有说。寻喜乐舍相应静
虑。如次为四。今依大乘。就数列名。同顺正理。故瑜
伽云。依顺次数。说名为初乃至第四。
言出体者。
萨婆多宗。如大婆沙第八十卷。四种静虑。各以自
地善染无覆无记五蕴为性。又婆沙论一百四十
一云。四静虑体。自有二种。一修得。二生得。修得者。
即彼地摄心一境性。若并助伴。即五蕴性。生得者。
随地所系馀五蕴为性。俱舍二十八。正理七十七。
意同婆沙。今依大乘。大同婆沙。有生及定生即善
染无记五蕴为性。善用有漏无漏五蕴为性。
四无色定。略以二门分别。一释名字。二出体性。
定静虑总相无别。为显地异。就数标名。故说为初
乃至第四。问。若善性摄心一境性并伴立为四静
虑者。依何相立初二三四。答。具伺喜乐建立为初。
渐离前支。立二三四。离伺有二。(第二静虑。离伺。有喜乐二)离二
有乐。(第三静虑。离伺喜二但。有其乐)具离三种。(第四静虑离伺喜乐三)如是
次第。故一境性。分为四种。问。岂诸静虑无如慈等
不共名相。而今但就初等四数建立别名。答。此中
非无不共名相。然无唯遍摄一地名。故但就数。以
为别名。俱舍亦同。又俱舍颂云。初具伺喜乐。后渐
离前支。问。如何颂中不说具寻。解云。如俱舍论。由
此巳明亦具寻义必俱行故。如烟与火。非伺有喜
乐而不与寻俱。若依婆沙百四十一云。四静虑者。
谓初静虑。乃至第四静虑。有说。寻喜乐舍相应静
虑。如次为四。今依大乘。就数列名。同顺正理。故瑜
伽云。依顺次数。说名为初乃至第四。
言出体者。
萨婆多宗。如大婆沙第八十卷。四种静虑。各以自
地善染无覆无记五蕴为性。又婆沙论一百四十
一云。四静虑体。自有二种。一修得。二生得。修得者。
即彼地摄心一境性。若并助伴。即五蕴性。生得者。
随地所系馀五蕴为性。俱舍二十八。正理七十七。
意同婆沙。今依大乘。大同婆沙。有生及定生即善
染无记五蕴为性。善用有漏无漏五蕴为性。
四无色定。略以二门分别。一释名字。二出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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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释名者。先通。后别。言通名者。萨婆多。宗如顺
正理第七十七。有其三义。一制约义。二兼显极义。
三兼显有义。故彼论云。依何义故。立无色名。鲁彼
言。显可变示义。依可变示。说名为色。阿言。即显能
制约义。为欲显示生死海中。亦有暂时制约色处。
依制约义。说名为无。由彼界中制约变示。依无色
义。名阿鲁彼。或此阿言。兼显极义。虽于馀界亦有
不可变示法。而无色界。是不可变示中极。无在此
在彼所依诸色故。或此阿言。兼显有义。为遮此界
唯是色无。故说阿言显有无色。谓世亦有唯是遮
言。亦见有能遮而兼表。如何显此。非但是遮。故说
阿言。具显遮表。显宗亦同。若依婆沙一百四十一
云。问。何故此四说名无色。答。此四地中。超过一切
有色法故。违害一切有色法故。色法于此无容生
故。说名无色。言别名者。萨婆多宗。初空处定。如婆
沙论第八十四四复次释。彼云。但由加行。名空无
边处定。谓初业者。先应思惟墙上树上舍上等诸
虚空相。取此相巳。假想胜解观察照了无边空相。
以先思惟无边空相。而修加行。展转引起初无色
定。故说此名空无边处。复次法尔初远离色地。名
空无边处。复次法尔初解脱色地。名空无边处。复
次依等流。故说此定名空无边处。谓瑜伽师。从此
定出。必起相似空想现前。曾闻苾刍出此定巳。便
举两手。扪摸虚空。有见问言。汝何所觅。苾刍答曰。
正理第七十七。有其三义。一制约义。二兼显极义。
三兼显有义。故彼论云。依何义故。立无色名。鲁彼
言。显可变示义。依可变示。说名为色。阿言。即显能
制约义。为欲显示生死海中。亦有暂时制约色处。
依制约义。说名为无。由彼界中制约变示。依无色
义。名阿鲁彼。或此阿言。兼显极义。虽于馀界亦有
不可变示法。而无色界。是不可变示中极。无在此
在彼所依诸色故。或此阿言。兼显有义。为遮此界
唯是色无。故说阿言显有无色。谓世亦有唯是遮
言。亦见有能遮而兼表。如何显此。非但是遮。故说
阿言。具显遮表。显宗亦同。若依婆沙一百四十一
云。问。何故此四说名无色。答。此四地中。超过一切
有色法故。违害一切有色法故。色法于此无容生
故。说名无色。言别名者。萨婆多宗。初空处定。如婆
沙论第八十四四复次释。彼云。但由加行。名空无
边处定。谓初业者。先应思惟墙上树上舍上等诸
虚空相。取此相巳。假想胜解观察照了无边空相。
以先思惟无边空相。而修加行。展转引起初无色
定。故说此名空无边处。复次法尔初远离色地。名
空无边处。复次法尔初解脱色地。名空无边处。复
次依等流。故说此定名空无边处。谓瑜伽师。从此
定出。必起相似空想现前。曾闻苾刍出此定巳。便
举两手。扪摸虚空。有见问言。汝何所觅。苾刍答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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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觅自身。彼言汝身即在林上。如何馀处更觅自
身。故从此出。起虚空想。此想即是前定等流。是故
名为空无边处。具说如彼。若依俱舍。意同婆沙初
复次释。若依正理及显宗论。意同婆沙初三复次。
言识无边处者。依婆沙论。两复次释。彼云。但由加
行。名识无边处定。谓初业者。先应思惟清净眼等
六种识相。取此相巳。假想胜解观察照了无边识
相。以先思惟无边识相。而修加行。展转引起第二
无色定。故说此名识无边处。复次依等流故。说此
定名识无边处。谓瑜伽师。从此定出。必起相似识
想现前。谓于识相观悦而住。是故名为识无边处。
具说如彼。俱舍意同初复次释。正理显宗并同婆
沙。无所有处者。依婆沙论五复次释。彼云。问。此何
故名无所有处。答。此中无我无我所故。问。一切地
中。无我我所。何独此名无所有处。答。无有馀地能
令我执及我所执羸劣穿薄势力减少如此地者。
故此独名无所有处。复次此地。无有真实常恒不
变易法。损伏常见。胜诸馀地。故此独名无所有处。
复次此地。无有所趣所皈屋舍室宅。能为救护。摧
伏憍慢懈怠放逸。胜诸馀地。故此独名无所有处。
复次此地中无无边行相。初舍彼相。故此独名无
所有处。尊者世友。作如是说。于此定中。无能所摄
行相转故。如说非我有处有时有所属物。亦无处
时物属我者。故此独名无所有处。具说如彼。正理
身。故从此出。起虚空想。此想即是前定等流。是故
名为空无边处。具说如彼。若依俱舍。意同婆沙初
复次释。若依正理及显宗论。意同婆沙初三复次。
言识无边处者。依婆沙论。两复次释。彼云。但由加
行。名识无边处定。谓初业者。先应思惟清净眼等
六种识相。取此相巳。假想胜解观察照了无边识
相。以先思惟无边识相。而修加行。展转引起第二
无色定。故说此名识无边处。复次依等流故。说此
定名识无边处。谓瑜伽师。从此定出。必起相似识
想现前。谓于识相观悦而住。是故名为识无边处。
具说如彼。俱舍意同初复次释。正理显宗并同婆
沙。无所有处者。依婆沙论五复次释。彼云。问。此何
故名无所有处。答。此中无我无我所故。问。一切地
中。无我我所。何独此名无所有处。答。无有馀地能
令我执及我所执羸劣穿薄势力减少如此地者。
故此独名无所有处。复次此地。无有真实常恒不
变易法。损伏常见。胜诸馀地。故此独名无所有处。
复次此地。无有所趣所皈屋舍室宅。能为救护。摧
伏憍慢懈怠放逸。胜诸馀地。故此独名无所有处。
复次此地中无无边行相。初舍彼相。故此独名无
所有处。尊者世友。作如是说。于此定中。无能所摄
行相转故。如说非我有处有时有所属物。亦无处
时物属我者。故此独名无所有处。具说如彼。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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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云。若由胜解。舍一切所有加行所成。名无所有
处。谓见无边行相粗勤。为欲厌舍。起此加行。是故
此处名最胜舍。以于此不复乐作无边行相。心于
所缘。舍诸所有。寂然住故。显宗亦同。言非想非非
想者。依婆沙论。唯有一释。彼云。问。此何故名非想
非非想处。答。此地中无明了想相。亦无无想相。故
名非想非非想处。无明了想相者。非如七地有想
定故。亦无无想相者。非如无想及灭定故。由此地
想闇钝羸劣不明了不决定。故名非想非非想处。
俱舍正理及显宗论。意同婆沙。又正理云。此四无
色。皆言处者。以是诸有生长处故。谓此四处为有
无有。生长种种业烦恼故。为破妄计彼是涅槃。故
佛说为生长有处。依大乘宗。如瑜伽三十三说。复
次以于虚空起胜解故。所有青黄亦白等相应显
色想。由不显现故。及厌离欲故。皆能超越。除遣如
是有色有谛种种想巳。起无边相虚空胜解。由巳
超过近分加行。究竟作意。入上根本加行究竟果
作意定。当知此中依于近分。乃至未入上根本定。
唯缘虚空。若巳得入上根本定。亦缘虚空。亦缘自
地所有诸蕴。又近分中。亦缘下地所有诸蕴。复次
若由此识于无边空发起胜解。当知此识无边空
相胜解。若有欲入识无边处。先舍虚空无边处想。
即于彼说。次起无边行相胜解。尔时超过近分根
本空无边处。由彼超过识无边处所有近分。乃至
处。谓见无边行相粗勤。为欲厌舍。起此加行。是故
此处名最胜舍。以于此不复乐作无边行相。心于
所缘。舍诸所有。寂然住故。显宗亦同。言非想非非
想者。依婆沙论。唯有一释。彼云。问。此何故名非想
非非想处。答。此地中无明了想相。亦无无想相。故
名非想非非想处。无明了想相者。非如七地有想
定故。亦无无想相者。非如无想及灭定故。由此地
想闇钝羸劣不明了不决定。故名非想非非想处。
俱舍正理及显宗论。意同婆沙。又正理云。此四无
色。皆言处者。以是诸有生长处故。谓此四处为有
无有。生长种种业烦恼故。为破妄计彼是涅槃。故
佛说为生长有处。依大乘宗。如瑜伽三十三说。复
次以于虚空起胜解故。所有青黄亦白等相应显
色想。由不显现故。及厌离欲故。皆能超越。除遣如
是有色有谛种种想巳。起无边相虚空胜解。由巳
超过近分加行。究竟作意。入上根本加行究竟果
作意定。当知此中依于近分。乃至未入上根本定。
唯缘虚空。若巳得入上根本定。亦缘虚空。亦缘自
地所有诸蕴。又近分中。亦缘下地所有诸蕴。复次
若由此识于无边空发起胜解。当知此识无边空
相胜解。若有欲入识无边处。先舍虚空无边处想。
即于彼说。次起无边行相胜解。尔时超过近分根
本空无边处。由彼超过识无边处所有近分。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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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行究竟作意。入上根本加行究竟果作意定。复
次从识无边处。求上进时。离其识外。更求馀境。都
无所得。谓诸所有。或色非色相应境性。彼求境界。
无所得时。超过近分及以根本识无边处。发起都
无馀境胜解。是则名为于无所有假想胜解。即于
如是假想胜解。多修习故。便能超过无所有处一
切近分。乃至加行究竟作意。入彼根本加行究竟
果作意定。复次从无所有处。求上进时。由于无所
有想。起虚想故。便能弃舍无所有处想。先入无所
有处定时。超过一切有所有想。今复超过无所有
想。是故说言非有想。谓或有所有想。或无所有想。
非无想。谓非如无想。及灭尽定。一切诸想。皆悉灭
尽。唯有微细想缘无相境转。即于此处起胜解时。
超过一切近分根本无所有处。及非想非非想处
近分乃至加行究竟作意。入彼根本加行究竟果
作意定。若广分别。如显扬第二。
言出体者。萨婆
多宗。如顺正理第七十七。四无色体。总而言之。亦
善性摄。心一境性以为自性。然助伴中。此除色蕴。
无色无有随转色故。是故四蕴以为自性。若依婆
沙第八十四。亦有二种。谓定及生。此中定者。谓无
色定。生者。即说无色界生。若生彼处。无覆无记受
想行识。此言说彼四蕴异熟以为自性。若依婆沙
一百四十一亦同。彼云。四无色体亦二种。一修得。
二生得。修得者。即彼地摄心一境性。若辨助伴。即
次从识无边处。求上进时。离其识外。更求馀境。都
无所得。谓诸所有。或色非色相应境性。彼求境界。
无所得时。超过近分及以根本识无边处。发起都
无馀境胜解。是则名为于无所有假想胜解。即于
如是假想胜解。多修习故。便能超过无所有处一
切近分。乃至加行究竟作意。入彼根本加行究竟
果作意定。复次从无所有处。求上进时。由于无所
有想。起虚想故。便能弃舍无所有处想。先入无所
有处定时。超过一切有所有想。今复超过无所有
想。是故说言非有想。谓或有所有想。或无所有想。
非无想。谓非如无想。及灭尽定。一切诸想。皆悉灭
尽。唯有微细想缘无相境转。即于此处起胜解时。
超过一切近分根本无所有处。及非想非非想处
近分乃至加行究竟作意。入彼根本加行究竟果
作意定。若广分别。如显扬第二。
言出体者。萨婆
多宗。如顺正理第七十七。四无色体。总而言之。亦
善性摄。心一境性以为自性。然助伴中。此除色蕴。
无色无有随转色故。是故四蕴以为自性。若依婆
沙第八十四。亦有二种。谓定及生。此中定者。谓无
色定。生者。即说无色界生。若生彼处。无覆无记受
想行识。此言说彼四蕴异熟以为自性。若依婆沙
一百四十一亦同。彼云。四无色体亦二种。一修得。
二生得。修得者。即彼地摄心一境性。若辨助伴。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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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蕴性。生得者。即彼地系馀四蕴为性。依大乘宗。
总相出体。同萨婆多。而差别者。亦有色蕴。定境界
色通无色故(勘无作色)。】
「复有四种。谓慈悲喜舍四无量中。各有一种奢摩他
故。」
【释曰。此即第三释四种止。谓四无量相应定故。然
四无量。略以二门分别。一释名字。二出体性。释名
有二。先通。后别。言无量者。即是通名。萨婆多宗。如
大婆沙第八十一四复次释。彼云。问。何故名无量。
无量是何义。答。普缘有情。对治无量戏论烦恼。故
名无量(戏论有二。一见烦恼。二爱烦恼。故名戏论烦恼也)复次普缘有情
对治无量放逸烦恼。故名无量。(欲界烦恼名为放逸烦恼)复次
如是四种。是诸贤圣广游戏处。故名无量。复次如
是四种。能缘无量有情为境故。生无量福故。引无
量果故。故名无量。若依婆沙第一百四十一。俱舍
二十九。正理七十九。同前婆沙第四复次。依大乘
宗。如显扬第四。以其三义。释无量名。一广。二大。三
者无量。广者。于见所行作意故。大者。于闻所行作
意故。无量者。于觉知所行作意故。如是三义。遍缘
一方乃至十方无边器世间及有情世间。故名无
量。言别名者。一慈。二悲。三喜。四舍。萨婆多宗。如俱
舍论第四卷云。慈名与乐。悲名拔苦。喜名欣慰。舍
名平等。大毗婆沙。复作是说。授与饶益是慈相。除
去衰损是悲相。庆慰得舍是喜相。忘坏平等是舍
总相出体。同萨婆多。而差别者。亦有色蕴。定境界
色通无色故(勘无作色)。】
「复有四种。谓慈悲喜舍四无量中。各有一种奢摩他
故。」
【释曰。此即第三释四种止。谓四无量相应定故。然
四无量。略以二门分别。一释名字。二出体性。释名
有二。先通。后别。言无量者。即是通名。萨婆多宗。如
大婆沙第八十一四复次释。彼云。问。何故名无量。
无量是何义。答。普缘有情。对治无量戏论烦恼。故
名无量(戏论有二。一见烦恼。二爱烦恼。故名戏论烦恼也)复次普缘有情
对治无量放逸烦恼。故名无量。(欲界烦恼名为放逸烦恼)复次
如是四种。是诸贤圣广游戏处。故名无量。复次如
是四种。能缘无量有情为境故。生无量福故。引无
量果故。故名无量。若依婆沙第一百四十一。俱舍
二十九。正理七十九。同前婆沙第四复次。依大乘
宗。如显扬第四。以其三义。释无量名。一广。二大。三
者无量。广者。于见所行作意故。大者。于闻所行作
意故。无量者。于觉知所行作意故。如是三义。遍缘
一方乃至十方无边器世间及有情世间。故名无
量。言别名者。一慈。二悲。三喜。四舍。萨婆多宗。如俱
舍论第四卷云。慈名与乐。悲名拔苦。喜名欣慰。舍
名平等。大毗婆沙。复作是说。授与饶益是慈相。除
去衰损是悲相。庆慰得舍是喜相。忘坏平等是舍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11a 页 X21-0311.png
相。依大乘宗。如显扬说。慈无量者谓慈心俱。慈心
俱者。于无苦无乐众生。欲施乐具。阿世耶心相应
故。悲无量者谓悲俱心。悲俱心者。于有苦众生。欲
拔苦具。阿世耶心相应故。喜无量者谓喜俱心。喜
俱心者。谓于有乐众生随喜彼乐阿世耶心相应
故。舍无量者谓舍俱心。舍俱心者。欲令不染阿世
耶心相应故。
言出体者。萨婆多宗。如大婆沙八十一说。慈悲无
量。自有两说。有说。慈悲俱以无瞋善根为性。对治
瞋故。兼取相应随转性者。欲界四蕴色界五蕴。而
差别者。慈对治断贪瞋。悲对治捶打瞋。有作是说。
慈以无瞋善根为性。悲以不害善根为性。对治害
故。喜无量性。自有二说。一云。喜以喜根为性。四蕴
五蕴准上应知。问。若喜无量。以喜根为性者。品
类之说当云何通。如说云何喜无量。谓喜及喜
相应受想行识。若彼所起身语二业。若彼所起心
不相应行。皆名为喜。岂有喜受与受相应。答。彼
文应说。谓苦及喜相应想行识。不应言受。而言受
者是译者谬。复次彼论总说五蕴为喜无量自性。
虽喜受与受不相应。而馀心心所法。与受相应。故
作是说。亦不违理。有馀师说。此喜无量。欣为自性
欣体非受。别有心所与心相应。有说。喜根相应。有
说。喜后生。若作是说。喜受相应。亦不违理。舍以无
贪善根为性。四蕴五蕴。准上应知。婆沙百四十一
俱者。于无苦无乐众生。欲施乐具。阿世耶心相应
故。悲无量者谓悲俱心。悲俱心者。于有苦众生。欲
拔苦具。阿世耶心相应故。喜无量者谓喜俱心。喜
俱心者。谓于有乐众生随喜彼乐阿世耶心相应
故。舍无量者谓舍俱心。舍俱心者。欲令不染阿世
耶心相应故。
言出体者。萨婆多宗。如大婆沙八十一说。慈悲无
量。自有两说。有说。慈悲俱以无瞋善根为性。对治
瞋故。兼取相应随转性者。欲界四蕴色界五蕴。而
差别者。慈对治断贪瞋。悲对治捶打瞋。有作是说。
慈以无瞋善根为性。悲以不害善根为性。对治害
故。喜无量性。自有二说。一云。喜以喜根为性。四蕴
五蕴准上应知。问。若喜无量。以喜根为性者。品
类之说当云何通。如说云何喜无量。谓喜及喜
相应受想行识。若彼所起身语二业。若彼所起心
不相应行。皆名为喜。岂有喜受与受相应。答。彼
文应说。谓苦及喜相应想行识。不应言受。而言受
者是译者谬。复次彼论总说五蕴为喜无量自性。
虽喜受与受不相应。而馀心心所法。与受相应。故
作是说。亦不违理。有馀师说。此喜无量。欣为自性
欣体非受。别有心所与心相应。有说。喜根相应。有
说。喜后生。若作是说。喜受相应。亦不违理。舍以无
贪善根为性。四蕴五蕴。准上应知。婆沙百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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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同。俱舍二十九云。四中初二。体是无瞋。理实应
言。悲是不害。喜即是受。舍即无贪眷属五蕴。正理
七十九。馀三无量。同俱舍论。喜同婆沙。馀师所说。
欣为自性。或以无贪以为自性。问答分别。如大婆
沙。依何义故。契经中说。修四无量。慈极至遍净。悲
极至空无边处。喜至识无边处。舍至无所有处。云
何色界法能招无色果。又四静虑。无不有慈。何缘
修慈。唯极遍净。有馀于此倦于思寻。仰推慈尊。当
解此义。传闻具寿迦多衍尼子。曾以此义。问设摩
达多。彼尊寻思。便入寂定。至明清旦。欲为解释。时
衍尼子。复入寂定。时未会遇。各般涅槃。由此迄今。
无能释者。毗婆沙者作是释言。应知此经依相似
说。谓乐受法。与慈相似。慈作与乐行相转。乐至遍
净。上地皆无。故说修慈极于遍净。求离苦法。与悲
相似。悲作拔苦行相转故。色身能作粗苦生因。有
身便有断首等故。空处近分厌离色身。故说修悲
极于空处。轻安乐法。与喜相似。喜作安乐行相转
故。识无边处。轻安乐增。缘自无边识为门故。无边
识相极增安乐。故说修喜极于识处。能弃舍法。与
舍相似。舍作弃舍行相转故。无所有处。由近分中。
弃舍无边行相成满。是故说修舍极无所有处。乃
至广说。(三复次释〔评〕取物释)依经部宗。立四无量。皆慧为性
故成实论第二十云。问曰。此三皆是慈也。答曰。即
是慈心差别三种。欲令心等于亲舍亲于。怨舍怨。
言。悲是不害。喜即是受。舍即无贪眷属五蕴。正理
七十九。馀三无量。同俱舍论。喜同婆沙。馀师所说。
欣为自性。或以无贪以为自性。问答分别。如大婆
沙。依何义故。契经中说。修四无量。慈极至遍净。悲
极至空无边处。喜至识无边处。舍至无所有处。云
何色界法能招无色果。又四静虑。无不有慈。何缘
修慈。唯极遍净。有馀于此倦于思寻。仰推慈尊。当
解此义。传闻具寿迦多衍尼子。曾以此义。问设摩
达多。彼尊寻思。便入寂定。至明清旦。欲为解释。时
衍尼子。复入寂定。时未会遇。各般涅槃。由此迄今。
无能释者。毗婆沙者作是释言。应知此经依相似
说。谓乐受法。与慈相似。慈作与乐行相转。乐至遍
净。上地皆无。故说修慈极于遍净。求离苦法。与悲
相似。悲作拔苦行相转故。色身能作粗苦生因。有
身便有断首等故。空处近分厌离色身。故说修悲
极于空处。轻安乐法。与喜相似。喜作安乐行相转
故。识无边处。轻安乐增。缘自无边识为门故。无边
识相极增安乐。故说修喜极于识处。能弃舍法。与
舍相似。舍作弃舍行相转故。无所有处。由近分中。
弃舍无边行相成满。是故说修舍极无所有处。乃
至广说。(三复次释〔评〕取物释)依经部宗。立四无量。皆慧为性
故成实论第二十云。问曰。此三皆是慈也。答曰。即
是慈心差别三种。欲令心等于亲舍亲于。怨舍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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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于一切众生。慈心平等。悲喜亦尔。故我先说
慈生差别。为悲喜等。是四无量。皆是慧性。今依大
乘。诸教不同。依杂集十三。四种无量。皆以定慧及
彼相应诸心心法。以为自性。若依显扬第四。慈以
无瞋善根为体。悲以不害善根为体。喜以不嫉善
根为体。舍以无贪无瞋善根为体。皆是怜悯众生
法故。于四中。慈唯无瞋。次二无量无瞋一分。舍是
无贪无瞋一分。又复与彼相应等持诸心心法。并
彼眷属。皆是四无量体。若广分别。具如别章。问。此
品中。先止。后观。如何此上二门。先观后止。解云次。
第有其二种。一者观行次第先止后观。二者言说
次第其义不定。是故此中依说次第。又解。观行自
有二义。一依止发观。二由观引止。故瑜伽论三十
一云。由奢摩他为依止故。令毗钵舍那速得清净。
由毗钵舍那为依止故。令奢摩他增长广大。由此
义故。互不相违。】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说依法奢摩他毗钵舍
那。复说不依法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九依不依法止观门。于中有三。初明
依法不依法。次明缘法总别门。后明缘总差别。此
即初也。于中有二。先问。后答。问中有二。初举所依
教。后依教发问。此即初也。】
「云何名依法奢摩他毗钵舍那。云何复名不依法奢
摩他毗钵舍那。」
慈生差别。为悲喜等。是四无量。皆是慧性。今依大
乘。诸教不同。依杂集十三。四种无量。皆以定慧及
彼相应诸心心法。以为自性。若依显扬第四。慈以
无瞋善根为体。悲以不害善根为体。喜以不嫉善
根为体。舍以无贪无瞋善根为体。皆是怜悯众生
法故。于四中。慈唯无瞋。次二无量无瞋一分。舍是
无贪无瞋一分。又复与彼相应等持诸心心法。并
彼眷属。皆是四无量体。若广分别。具如别章。问。此
品中。先止。后观。如何此上二门。先观后止。解云次。
第有其二种。一者观行次第先止后观。二者言说
次第其义不定。是故此中依说次第。又解。观行自
有二义。一依止发观。二由观引止。故瑜伽论三十
一云。由奢摩他为依止故。令毗钵舍那速得清净。
由毗钵舍那为依止故。令奢摩他增长广大。由此
义故。互不相违。】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说依法奢摩他毗钵舍
那。复说不依法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九依不依法止观门。于中有三。初明
依法不依法。次明缘法总别门。后明缘总差别。此
即初也。于中有二。先问。后答。问中有二。初举所依
教。后依教发问。此即初也。】
「云何名依法奢摩他毗钵舍那。云何复名不依法奢
摩他毗钵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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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曰。第二依教发问。问有二意。如经可知。】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若诸菩萨随先所受所思
法相。而于其义。得奢摩他毗钵舍那。名依法奢摩他
毗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二。初对问正说。
后由依止下。约信法行释依不依。前中有二。初释
依法。后释不依。此释依法。谓诸菩萨。随先闻慧所
受所思十二教法。而于其义。得止观者。即说名为
依法止观。】
「若诸菩萨。不待所受所思法相。但依于他教诫教授。
而于其义。得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二释不依法。于中有三。初略释。次广
释。后总结。此即略释。谓诸菩萨。以性钝故。不待所
受所思法义。要由他教。而于义中。得止及观。】
「观青瘀及脓烂等。或一切行皆是无常。或诸行苦。或
一切法皆无有我。或复涅槃毕竟寂静。」
【释曰。第二广释。由教诫力。五净境中。观不净境。谓
观青瘀及脓烂等。等言等取慈悲观境。乃至别相
四念处所行之境。或一切行。皆是无常。乃至皆无
有我者。释总相念处。巳上诸观。于四念处所缘境
中。总观无常及无我等。是总相念处。如是乃至无
漏观中。苦无常等。或复观察无学位中涅槃寂静。
又解。青瘀等者。不净观中。九相观也。(大智度论第二十一。广释
九相观也)一切行无常等者印。是四法印。观法相。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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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易之义。名为法印。故庄严论第十一云。四法印
者。一者一切行无常印。二者一切行苦印。三者一
切法无我印。四者涅槃寂灭印。名为四法优陀那。
菩萨藏经名四法邬拖南。邬拖南者。此云标相。如
说无常是有为法标相。苦是有漏法标相。无我是
一切法标相。涅槃寂静是无为法标相。旧云忧陀
那者讹也。嗢拖南者。嗢此云集。拖南此云施。旧云
檀那者讹也。谓集诸句义。施于学者。故名集施。或
翻摄散。摄广散义。集在颂中。令众易知。故言摄散。
今云邬拖南者。故是标相。(成实论第二。智度论三十二。名三法印。除前苦
印也)若广分别四法邬拖南义。如菩萨藏经第二。善
戒经第七。地持论第八。瑜伽三十六。】
「如是等类奢摩他毗钵舍那。名不依法奢摩他毗钵
舍那。」
【释曰。第三总结可知。】
「由依止法得奢摩他毗钵舍那。故我施设随法行菩
萨是利根性。」
【释曰。自下第二约信法行。释依不依。于中有二。初
释依法。后辨不依。此即初也。谓依止法得止观者。
以利根故。如来说为随法行者。】
「由不依法得奢摩他毗钵舍那。故我施设随信行菩
萨是钝根性。」
【释曰。此释不依从他教诫得止观者。以钝根故。如
来说为随信行者。然信法行。诸说不同。萨婆多宗。
者。一者一切行无常印。二者一切行苦印。三者一
切法无我印。四者涅槃寂灭印。名为四法优陀那。
菩萨藏经名四法邬拖南。邬拖南者。此云标相。如
说无常是有为法标相。苦是有漏法标相。无我是
一切法标相。涅槃寂静是无为法标相。旧云忧陀
那者讹也。嗢拖南者。嗢此云集。拖南此云施。旧云
檀那者讹也。谓集诸句义。施于学者。故名集施。或
翻摄散。摄广散义。集在颂中。令众易知。故言摄散。
今云邬拖南者。故是标相。(成实论第二。智度论三十二。名三法印。除前苦
印也)若广分别四法邬拖南义。如菩萨藏经第二。善
戒经第七。地持论第八。瑜伽三十六。】
「如是等类奢摩他毗钵舍那。名不依法奢摩他毗钵
舍那。」
【释曰。第三总结可知。】
「由依止法得奢摩他毗钵舍那。故我施设随法行菩
萨是利根性。」
【释曰。自下第二约信法行。释依不依。于中有二。初
释依法。后辨不依。此即初也。谓依止法得止观者。
以利根故。如来说为随法行者。】
「由不依法得奢摩他毗钵舍那。故我施设随信行菩
萨是钝根性。」
【释曰。此释不依从他教诫得止观者。以钝根故。如
来说为随信行者。然信法行。诸说不同。萨婆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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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契经说。有七种人。信行。法行。信解。见至。身證。慧
解脱。俱解说。在见道位。钝根名随信行。利根名法
行。修道位中。钝根名信解。利根名见至。得灭定者。
名为身證。无学位中。未得灭定。名慧解脱。巳得灭
定。名俱解脱。具如诸论。依经部宗。信法二行。在见
道前。至见道位。名无相行。故成实论第二卷云。行
须陀洹者。有三种人。一随信行。二随法行。三无相
行。随信行者。若人未得空无我智。信佛语故。名信
行。法行者。此人得无我智。在四善根。随顺法行。是
名法行。此二行人。入见谛道。见灭谛故。名无相行。
解云。准此信法二行。在见道前。今依大乘。诸教不
同。依智度论第四十云。见道十五心。利根名法行。
钝根名信行。即此二人。亦名无相行。若依杂集第
十三卷。信法二行。在资粮位。见道十五心。钝根名
信行。利根名法行。即此十六心后名信解见至。故
彼论云。随信行者。谓资粮巳具。性是钝根。随顺他
教。修谛现观。随法行者。谓资粮巳具。性是利根。自
然随顺谛增上法。修谛现观。信解者。谓随信行巳
至果位。见至者。谓随法行巳至果位。解云。巳至果
位。名为信解见至。故知在见道十五心位。名信法
行。显扬第三。瑜伽第二十六。亦同杂集。而瑜伽五
十八卷。在见道前。名信法行。在见道位。名无相行
者。亦不相违。所以者何。若说无相行人。信法二人。
在见道前。若不说者。即信法行。亦通见道。若论菩
解脱。俱解说。在见道位。钝根名随信行。利根名法
行。修道位中。钝根名信解。利根名见至。得灭定者。
名为身證。无学位中。未得灭定。名慧解脱。巳得灭
定。名俱解脱。具如诸论。依经部宗。信法二行。在见
道前。至见道位。名无相行。故成实论第二卷云。行
须陀洹者。有三种人。一随信行。二随法行。三无相
行。随信行者。若人未得空无我智。信佛语故。名信
行。法行者。此人得无我智。在四善根。随顺法行。是
名法行。此二行人。入见谛道。见灭谛故。名无相行。
解云。准此信法二行。在见道前。今依大乘。诸教不
同。依智度论第四十云。见道十五心。利根名法行。
钝根名信行。即此二人。亦名无相行。若依杂集第
十三卷。信法二行。在资粮位。见道十五心。钝根名
信行。利根名法行。即此十六心后名信解见至。故
彼论云。随信行者。谓资粮巳具。性是钝根。随顺他
教。修谛现观。随法行者。谓资粮巳具。性是利根。自
然随顺谛增上法。修谛现观。信解者。谓随信行巳
至果位。见至者。谓随法行巳至果位。解云。巳至果
位。名为信解见至。故知在见道十五心位。名信法
行。显扬第三。瑜伽第二十六。亦同杂集。而瑜伽五
十八卷。在见道前。名信法行。在见道位。名无相行
者。亦不相违。所以者何。若说无相行人。信法二人。
在见道前。若不说者。即信法行。亦通见道。若论菩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13a 页 X21-0313.png
萨。无文正判。准义释者。地前地上。于理无违。更不
别立信解等故。】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说缘别法奢摩他毗钵
舍那。复说缘总法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二正明缘法总别门。于中有二。初问。
后答。问中有二。初举所依教。后依教发问。此即初也。】
「云何名为缘别法奢摩他毗钵舍那。云何复名缘总
法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第二依教发问。问有二意。如文可知。】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若诸菩萨。缘于各别契经
等法。于如所受所思惟法。修奢摩他毗钵舍那。是名
缘别法奢摩他钵钵舍那。」
【释曰。自下如来正答。于中有二。先答缘别。后释缘
总。此即初也。文有二节。先释。后结。然释此文。自有
两说。一云。缘于各别者。十二部教。各别异故。名为
各别。非一云部。各有多种。故言各别。言契经等法
者。正出十二部各别境体。若依此释。若别若总。缘
一一部。名为缘别。若依此释。后三总中。第一小总。
于此中摄。一云。缘于各别者。于一一部。各有多种。
谓有十二各别义故。故言各别。非十二部别名为
各别。言契经等法者。出十二种各别境也。若依此
释。要具二义。方名缘别。一者部别。二者类别。若依
此释。此别缘中。不摄小总。此中意说。缘于各别契
经等法。如前所说。闻慧所受。思慧所思。文义法上
别立信解等故。】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说缘别法奢摩他毗钵
舍那。复说缘总法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二正明缘法总别门。于中有二。初问。
后答。问中有二。初举所依教。后依教发问。此即初也。】
「云何名为缘别法奢摩他毗钵舍那。云何复名缘总
法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第二依教发问。问有二意。如文可知。】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若诸菩萨。缘于各别契经
等法。于如所受所思惟法。修奢摩他毗钵舍那。是名
缘别法奢摩他钵钵舍那。」
【释曰。自下如来正答。于中有二。先答缘别。后释缘
总。此即初也。文有二节。先释。后结。然释此文。自有
两说。一云。缘于各别者。十二部教。各别异故。名为
各别。非一云部。各有多种。故言各别。言契经等法
者。正出十二部各别境体。若依此释。若别若总。缘
一一部。名为缘别。若依此释。后三总中。第一小总。
于此中摄。一云。缘于各别者。于一一部。各有多种。
谓有十二各别义故。故言各别。非十二部别名为
各别。言契经等法者。出十二种各别境也。若依此
释。要具二义。方名缘别。一者部别。二者类别。若依
此释。此别缘中。不摄小总。此中意说。缘于各别契
经等法。如前所说。闻慧所受。思慧所思。文义法上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13b 页 X21-0313.png
修习止观。是名缘别。】
「若诸菩萨。即缘一切契经等法。集为一团。一种一分
一聚作意思惟。」
【释曰。自下第二释缘总法。于中有二。先释后结。释
中有三。初摄别为总作意思惟。次释思惟相。后结
修止观。此即初也。释此经文。亦有两说。一云。即缘
一切契经等法。为一团等者。总摄十二部。以为一
团。故言一切。要具十二。乃名一切。一云。一切含有
三义。一于一一部皆有多种。故言一切。二者。摄十
二部。合为一团。故言一切。三者总摄无量十二部
教。故言一切。故下经文。于此总中。开为三种。谓小
总等。于二说中。后说为正。顺后文故。团积分聚。义
一名异。此中意说。谓缘一切契经等法。集为一团。
作真如解。而修止观。名缘总法止观。故无性摄论
第六卷云。论曰。为何义故入唯识性。由缘总法出
世止观智故。无性释云。由缘总法者。缘一切法总
相所显真如为境。谓大乘教中所说。一切法皆真
如为性。故缘真如时。即是解了一切法性。缘一切
法时。即是缘真如。】
「此一切法随修真如。趣向真如。临入真如。」
【释曰。自下第二释思惟相。于中有二。初思惟教有
三胜用。后思惟教宣说善法。前中有二。初约真如
理思惟三用。后约菩提等思惟三用。此即初也。谓
诸菩萨作意思惟十二分教。有其三用。一随顺真
「若诸菩萨。即缘一切契经等法。集为一团。一种一分
一聚作意思惟。」
【释曰。自下第二释缘总法。于中有二。先释后结。释
中有三。初摄别为总作意思惟。次释思惟相。后结
修止观。此即初也。释此经文。亦有两说。一云。即缘
一切契经等法。为一团等者。总摄十二部。以为一
团。故言一切。要具十二。乃名一切。一云。一切含有
三义。一于一一部皆有多种。故言一切。二者。摄十
二部。合为一团。故言一切。三者总摄无量十二部
教。故言一切。故下经文。于此总中。开为三种。谓小
总等。于二说中。后说为正。顺后文故。团积分聚。义
一名异。此中意说。谓缘一切契经等法。集为一团。
作真如解。而修止观。名缘总法止观。故无性摄论
第六卷云。论曰。为何义故入唯识性。由缘总法出
世止观智故。无性释云。由缘总法者。缘一切法总
相所显真如为境。谓大乘教中所说。一切法皆真
如为性。故缘真如时。即是解了一切法性。缘一切
法时。即是缘真如。】
「此一切法随修真如。趣向真如。临入真如。」
【释曰。自下第二释思惟相。于中有二。初思惟教有
三胜用。后思惟教宣说善法。前中有二。初约真如
理思惟三用。后约菩提等思惟三用。此即初也。谓
诸菩萨作意思惟十二分教。有其三用。一随顺真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13c 页 X21-0313.png
如。二趣向真如。三临入真如。谓此圣教顺正理故。
入正理故。又解。由圣教故。得三种慧。闻慧随顺。思
慧趣向。修慧临入。又解。由圣教故。得三方便。随顺
者。真如中远方便也。趣向者。近方便也。临入者。最
后方便。后准此释。然此三句。瑜伽三十二。约念住
门。说此三句。三十三约静虑定。说此三句。大般若
三百一十六等。亦说三句。】
「随顺菩提。随顺涅槃。随顺转依及趣向彼。若临入彼。」
【释曰。第二约菩提等显其三相。谓此三相。于三处
转。一者菩提。二者涅槃。三者转依。十二分教。对此
三法。皆有随顺趣向临入三种胜用。准上应知。问。
涅槃转依。有何差别。解云。涅槃即是依真如上离
二障义。转依即通菩提涅槃故。成唯识第九卷云。
舍二粗重故。便證得转依。护法释云。便能證得菩
提涅槃二种转依。又解。菩提者有为果也。涅槃者
涅槃果也。转依者法身果也。】
「此一切法宣说无量无数善法。」
【释曰。此即第二思惟圣教宣说善法。据实圣教具
说三性。为欲思惟修习止观。故偏说善。】
「如是思惟修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第三结修止观。】
「是名缘总法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此即第二结总缘法。如文可知。】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说缘小总法奢摩他毗
入正理故。又解。由圣教故。得三种慧。闻慧随顺。思
慧趣向。修慧临入。又解。由圣教故。得三方便。随顺
者。真如中远方便也。趣向者。近方便也。临入者。最
后方便。后准此释。然此三句。瑜伽三十二。约念住
门。说此三句。三十三约静虑定。说此三句。大般若
三百一十六等。亦说三句。】
「随顺菩提。随顺涅槃。随顺转依及趣向彼。若临入彼。」
【释曰。第二约菩提等显其三相。谓此三相。于三处
转。一者菩提。二者涅槃。三者转依。十二分教。对此
三法。皆有随顺趣向临入三种胜用。准上应知。问。
涅槃转依。有何差别。解云。涅槃即是依真如上离
二障义。转依即通菩提涅槃故。成唯识第九卷云。
舍二粗重故。便證得转依。护法释云。便能證得菩
提涅槃二种转依。又解。菩提者有为果也。涅槃者
涅槃果也。转依者法身果也。】
「此一切法宣说无量无数善法。」
【释曰。此即第二思惟圣教宣说善法。据实圣教具
说三性。为欲思惟修习止观。故偏说善。】
「如是思惟修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第三结修止观。】
「是名缘总法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此即第二结总缘法。如文可知。】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说缘小总法奢摩他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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钵舍那。复说缘大总法奢摩他毗钵舍那。又说缘无
量总法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三释缘总法差别门。于中有三。初明
缘小总等差别门。次明得缘总相具缘门。后辨得
与通达位地门。此即初也。于中有二。先问。后答。问
中有二。初举所依教。后依教发问。此即初也。】
「云何名缘小总法奢摩他毗钵舍那。云何名缘大总
法奢摩他毗钵舍那。云何复名缘无量总法奢摩他
毗钵钵那。」
【释曰。第二依教发问。有其三问。如文可知。】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若缘各别契经乃至各别
论议。为一团等作意思惟。当知是名缘小总法奢摩
他毗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说。释三总缘。即分为三。此
即第一缘小总法。谓十二中各各别缘。谓众多契
经。总摄为一。乃至众多论义。总摄为一。故名小总。】
「若缘乃至所受所思契经等法。为一团等。作意思惟。
非缘各别。当知是名缘大总法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此即第二释缘大总。文有三节。初释。次简。后
结。就正释中。言若缘者。谓此具缘十二分教。言乃
至所受等者。显缘分齐。此意说云。是缘十二大总
通缘。论其分限。乃至随所领受所思惟处。十二分
教为一团等。作意思惟。名为大总。非缘各别者。简
异小总。非如小总部部别缘。】
量总法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三释缘总法差别门。于中有三。初明
缘小总等差别门。次明得缘总相具缘门。后辨得
与通达位地门。此即初也。于中有二。先问。后答。问
中有二。初举所依教。后依教发问。此即初也。】
「云何名缘小总法奢摩他毗钵舍那。云何名缘大总
法奢摩他毗钵舍那。云何复名缘无量总法奢摩他
毗钵钵那。」
【释曰。第二依教发问。有其三问。如文可知。】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若缘各别契经乃至各别
论议。为一团等作意思惟。当知是名缘小总法奢摩
他毗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说。释三总缘。即分为三。此
即第一缘小总法。谓十二中各各别缘。谓众多契
经。总摄为一。乃至众多论义。总摄为一。故名小总。】
「若缘乃至所受所思契经等法。为一团等。作意思惟。
非缘各别。当知是名缘大总法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此即第二释缘大总。文有三节。初释。次简。后
结。就正释中。言若缘者。谓此具缘十二分教。言乃
至所受等者。显缘分齐。此意说云。是缘十二大总
通缘。论其分限。乃至随所领受所思惟处。十二分
教为一团等。作意思惟。名为大总。非缘各别者。简
异小总。非如小总部部别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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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缘无量如来法教。无量法句文字。无量后后慧所
照了。为一团等。作意思惟。非缘乃至所受所思。当知
是名缘无量总法奢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第三缘无量总。文有三节。初释。次简。后结。就
释中。言缘无量如来法教等者。此明缘三无量。为
一团等作意思惟。名无量总。言三无量者。一缘无
量如来法教。此有多释。一云。无量法教者。以音声
说无量法故。名无量法教。言如来者。辨能说者。一
云。无量者显能说者。十方三世多如来故。名为无
量。一云。无量通于二种。谓佛及教。二无量名句字
等者。依声所发名句字也。三无量后后慧照了者。
举能缘智。辨所缘教。显智非一。故言后后。故深密
云上上智也。依成唯识第九卷云。展转训释。故言后
后。如何说此三无量为一团等。此明所缘法教。有其
三义。一者。举能说人。显所说教。二者。说名句文。正
出教体。三者。约能缘智。显所缘教。由此说三。非三
无量皆是教体。然此三种有差别者。诸说不同。一
真谛师金光明记。言教法者辞无碍境。无量句文
字者法无碍境。无量智者义辨二无碍体。了知其
义。巧便说故。若依成唯识论二十二愚中。即当前
三无碍。一无量所说法。义无量解。无量名句字者
法无碍解。后后慧辨者辞无碍解。即于言音展转
训释。依深密云。无量上上智慧乐说辨才。解云。若
准彼经第三无量具有二辨。言上上智者是辞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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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乐说辨才者是辨无碍。今依此经。意同护法。总
说意云。四无碍解所缘圣教。为一团等。作意思惟。
问。三总缘有何差别。解云。有其二说。一云。小总十
二部中部部别缘众多文句。第二大总唯缘一类
十二分教。第三无量通缘一切十二分教。一云。小
总同前所说。第二大教唯说一佛十二分教。第三
无量通缘诸佛十二分教。问。此三所缘思惟何相。
解云。有其三说。一云。此三总缘但思惟教。如前所
说。缘契经等。为一团等。作意思惟。有随顺等三种
作用。及能宣说一切善法。一云。此三总缘唯思惟
如。如后所说五种缘中。依真如观。融销一切粗重
等故。一云。含有二义。缘教缘如。义不违故。】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菩萨。齐何名得缘总法奢
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二得缘总法具缘门。或可得缘总法
分齐门。于中有二。先请。后说。此即请问。齐何缘具
名得缘总法止观。】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由五缘故当知名得。」
【释曰。自下第二世尊正说。于中有二。初标数略答。
后一者下。别释五缘。此即初也。具五缘故名得总
缘。五缘即是摄大乘说五修所得五种果也。彼对
修故名之为果。今望止观。亦名为缘。然彼五修。摄
大乘论杂集十二。列五修名。而不解释。准无性释
论第七及梁论第十。列名解释。故今且依无性释
说意云。四无碍解所缘圣教。为一团等。作意思惟。
问。三总缘有何差别。解云。有其二说。一云。小总十
二部中部部别缘众多文句。第二大总唯缘一类
十二分教。第三无量通缘一切十二分教。一云。小
总同前所说。第二大教唯说一佛十二分教。第三
无量通缘诸佛十二分教。问。此三所缘思惟何相。
解云。有其三说。一云。此三总缘但思惟教。如前所
说。缘契经等。为一团等。作意思惟。有随顺等三种
作用。及能宣说一切善法。一云。此三总缘唯思惟
如。如后所说五种缘中。依真如观。融销一切粗重
等故。一云。含有二义。缘教缘如。义不违故。】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菩萨。齐何名得缘总法奢
摩他毗钵舍那。」
【释曰。自下第二得缘总法具缘门。或可得缘总法
分齐门。于中有二。先请。后说。此即请问。齐何缘具
名得缘总法止观。】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由五缘故当知名得。」
【释曰。自下第二世尊正说。于中有二。初标数略答。
后一者下。别释五缘。此即初也。具五缘故名得总
缘。五缘即是摄大乘说五修所得五种果也。彼对
修故名之为果。今望止观。亦名为缘。然彼五修。摄
大乘论杂集十二。列五修名。而不解释。准无性释
论第七及梁论第十。列名解释。故今且依无性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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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辨五修相。后释此经五果差别。言五修者。摄大
乘说。谓诸菩萨。于地地中。修奢摩他毗钵舍那。由
五相修。何等为五。谓集总修。无相修。无功用修。炽
盛修。无喜之修。无性释云。奢摩他者。谓能对治散
动定。毗钵舍那者。谓能对治诸颠倒慧。于地地中。
修此二种。皆由五相数数修习。五相即是集总修
等。集总修者。谓集一切总为一聚。简要修习。(集诸教义
总为一聚。简取真如要观修习)馀骨璅等事境界观。亦集一切总
为一聚。要修习为简彼故。说无相修。(此释第二修无相意。巳后
四修。于集总修。义有差别也)于离众相真法界中遣事差别而
修习故。(此释无相所由定事差别。观无相理)虽无相修。或有功用。为
显此修不藉功力任运而转故。况复说无功用修。
离作功用。任运转故。(此释无功用修也)虽无功用任运
而修。或胜或劣。二种不定。故复第四说炽盛修。言
炽盛者。即是增胜。(释炽盛修)虽炽盛修。或少所得便生
喜之。谓且修此。馀何用为。故最后说无喜之修。非
但无相及无功用炽盛而修。何者为證最上佛果
应勤修习。(此释无喜足修也)解云。然此五修体性差别。
无文正判。总相分别。正用定慧及俱行法而为自
性。梁论第十。如其次第。慧悲正见勤信为性。具说
如彼。大唐大乘二种释论。无此分别。杂集十二。列
五修名。而不解释。故彼论云。如是五修。能得五果。
何等为五。谓息相修。和合修。无相修。无功用修。转
相修。解云。杂集息相修者。即当摄论炽盛修也。和
乘说。谓诸菩萨。于地地中。修奢摩他毗钵舍那。由
五相修。何等为五。谓集总修。无相修。无功用修。炽
盛修。无喜之修。无性释云。奢摩他者。谓能对治散
动定。毗钵舍那者。谓能对治诸颠倒慧。于地地中。
修此二种。皆由五相数数修习。五相即是集总修
等。集总修者。谓集一切总为一聚。简要修习。(集诸教义
总为一聚。简取真如要观修习)馀骨璅等事境界观。亦集一切总
为一聚。要修习为简彼故。说无相修。(此释第二修无相意。巳后
四修。于集总修。义有差别也)于离众相真法界中遣事差别而
修习故。(此释无相所由定事差别。观无相理)虽无相修。或有功用。为
显此修不藉功力任运而转故。况复说无功用修。
离作功用。任运转故。(此释无功用修也)虽无功用任运
而修。或胜或劣。二种不定。故复第四说炽盛修。言
炽盛者。即是增胜。(释炽盛修)虽炽盛修。或少所得便生
喜之。谓且修此。馀何用为。故最后说无喜之修。非
但无相及无功用炽盛而修。何者为證最上佛果
应勤修习。(此释无喜足修也)解云。然此五修体性差别。
无文正判。总相分别。正用定慧及俱行法而为自
性。梁论第十。如其次第。慧悲正见勤信为性。具说
如彼。大唐大乘二种释论。无此分别。杂集十二。列
五修名。而不解释。故彼论云。如是五修。能得五果。
何等为五。谓息相修。和合修。无相修。无功用修。转
相修。解云。杂集息相修者。即当摄论炽盛修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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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修者。即总集修。彼云无相无功用者。即是无相
无功用修。转相修者。无喜足。所以如是二论异者。
谓觉师子别生道理安置五修。如是次第。谓观行
者创初入观。息相炽盛。是故炽盛回在第一。然此
五果。本出此经。是故无著摄大乘谓具申经文而
不别释。世亲无性各造释论。释经五义。故依二论。
正释经文。】
「一者于思惟时。刹那刹那融销一切粗重所依。」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五缘。即分为五。此即第一融
粗重果。(深密经云。念念灭一切烦恼身也)依无著论。即同此经。
世亲释云。谓烦恼障及所知障。无始时来熏习种
子。说名粗重。此二障聚。由缘总法。止观智力。念念
销融。此中意取障聚破坏。故名销融。或令羸损名
销融。无性释云。阿赖耶识名粗重依止。损坏彼聚。
故名销融。今释二论意趣别者。世亲说种名为粗
重。无重无堪任故。亦名依止。现所依故。永断种子
名为破。能伏现种名为嬴损。无性论意。现识为依。
种现合说。名之为聚。但损聚中唯种非现。故说损
坏。或可无性意同世亲。于理无违。大业摄论意同
世亲。若依梁论。惑障为粗。智障为重。本识中一切
不净品熏习种子。为此二障依法。初刹那为次第
道。第二刹那为解脱道。初刹那坏现在惑令灭。第
二刹那遮未来惑令不生。以此文證。地地亦断烦
恼障也。】
无功用修。转相修者。无喜足。所以如是二论异者。
谓觉师子别生道理安置五修。如是次第。谓观行
者创初入观。息相炽盛。是故炽盛回在第一。然此
五果。本出此经。是故无著摄大乘谓具申经文而
不别释。世亲无性各造释论。释经五义。故依二论。
正释经文。】
「一者于思惟时。刹那刹那融销一切粗重所依。」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五缘。即分为五。此即第一融
粗重果。(深密经云。念念灭一切烦恼身也)依无著论。即同此经。
世亲释云。谓烦恼障及所知障。无始时来熏习种
子。说名粗重。此二障聚。由缘总法。止观智力。念念
销融。此中意取障聚破坏。故名销融。或令羸损名
销融。无性释云。阿赖耶识名粗重依止。损坏彼聚。
故名销融。今释二论意趣别者。世亲说种名为粗
重。无重无堪任故。亦名依止。现所依故。永断种子
名为破。能伏现种名为嬴损。无性论意。现识为依。
种现合说。名之为聚。但损聚中唯种非现。故说损
坏。或可无性意同世亲。于理无违。大业摄论意同
世亲。若依梁论。惑障为粗。智障为重。本识中一切
不净品熏习种子。为此二障依法。初刹那为次第
道。第二刹那为解脱道。初刹那坏现在惑令灭。第
二刹那遮未来惑令不生。以此文證。地地亦断烦
恼障也。】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15c 页 X21-0315.png
「二者离种种想得乐法乐。」
【释曰。此即第二得乐法乐果。(深密经云。离种种相得法乐乐)无
著论云。离种种想得法菀乐。世亲释中。有两复次。
云契经等法。住种种性。远离如是种种性想。即是
證得法菀之乐。于中可居。故名为菀。解云。此约离
教證真一味。名为法乐。言契经等法住种种性者。
十二分教名契经等。十二不同。名住种种。或可契
经等法。是能诠教。住种种性者。所诠之义。远离法
义种种性想。得法菀乐。后复次云。复有馀义。于随
所受寻伺法中。不起粗显领纳观察。但由止观忆
念光明。而起微细领纳观察。解云。此依微细观察
义。名法菀乐。此即复说有寻伺等三种定中。第二
定也。谓离粗显领纳观察。而有微细彼光明念领
纳观察。名得法菀。问。如何不取第三无寻无伺名
法菀乐。解云。此依教法领受观察。名法菀乐。彼第
三者。于诸法相都无作意领纳观察。是故不名得
法菀乐。无性释云。离我离法佛等相想。菀谓于中
可以游玩。法谓法界。法即是菀。故名法菀。于此喜
悦。名法菀乐。證此故名得法菀乐。如王宫外上妙
菀园。游戏其中。受胜喜乐。法界亦尔。解云。无分别
智所游戏处。法界园中。得无分别智相应喜乐。大
同世亲初复次解。而差别者。世亲唯离契经等想。
无性具离三宝相想。言离我者。谓离佛僧。言离法
者。离法宝也。依大业论。亦同唐本。若依梁论。即无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16a 页 X21-0316.png
后释。馀同唐本。】
「三者解了十方无差别相无量法光。」
【释曰。此即第三解了法光果。(深密经云。如实知十方无量无畔齐者知
无量法光明)无著论云。能正了知周遍无量无分限相
大法光明。世亲释云。谓正了达十方无边无分限
相。如善习诵文字光明。名法光明。无性释云。谓正
通达十方无边无分量相显照行故。名法光明。如
善诵习文字光明(解云。二论所说法光明者。自有二说。一云。能诵经者。闻此法光
于心中现。一云。能记名句文身。能缘之心分明记故。名法光明。法说亦尔。自有二说。一云后得所知所现
相分名法光明。一云。照相之见名为法光。若准大业及梁朝论。以能照智名法光明也)。】
「四者所作成满相应净分无分别相恒现在前。」
【释曰。此即第四因智恒现果。(深密经云。所作成就相应清净分。无分别
相现前)无著论云。顺清净分无所分别无相现行。世
亲释云。谓事成办诸相应法。名顺清净分无所分
别无相现行。此中意取所得佛果名事成办。解云。
世亲取无著意。但举其因。而不辨果。故举经中事
成办言。加于论上。以释论本。若依世亲释此经者。
所作成办。即是佛果。相应巳下皆是因名。无性释
云。当来佛果。名清净分。此能引彼。故名顺为无所
分别无相现行。解云。无性释无著意。清净分者。即
是经中所作成办。顺及无所分别等。皆是因名。若
依无性释此经者。所作成满。即是果名。相应净分
等者。皆是因名。说净分者。即事分办。经中别举所
作成办。故说相应净分皆是因名也。是故二论意
「三者解了十方无差别相无量法光。」
【释曰。此即第三解了法光果。(深密经云。如实知十方无量无畔齐者知
无量法光明)无著论云。能正了知周遍无量无分限相
大法光明。世亲释云。谓正了达十方无边无分限
相。如善习诵文字光明。名法光明。无性释云。谓正
通达十方无边无分量相显照行故。名法光明。如
善诵习文字光明(解云。二论所说法光明者。自有二说。一云。能诵经者。闻此法光
于心中现。一云。能记名句文身。能缘之心分明记故。名法光明。法说亦尔。自有二说。一云后得所知所现
相分名法光明。一云。照相之见名为法光。若准大业及梁朝论。以能照智名法光明也)。】
「四者所作成满相应净分无分别相恒现在前。」
【释曰。此即第四因智恒现果。(深密经云。所作成就相应清净分。无分别
相现前)无著论云。顺清净分无所分别无相现行。世
亲释云。谓事成办诸相应法。名顺清净分无所分
别无相现行。此中意取所得佛果名事成办。解云。
世亲取无著意。但举其因。而不辨果。故举经中事
成办言。加于论上。以释论本。若依世亲释此经者。
所作成办。即是佛果。相应巳下皆是因名。无性释
云。当来佛果。名清净分。此能引彼。故名顺为无所
分别无相现行。解云。无性释无著意。清净分者。即
是经中所作成办。顺及无所分别等。皆是因名。若
依无性释此经者。所作成满。即是果名。相应净分
等者。皆是因名。说净分者。即事分办。经中别举所
作成办。故说相应净分皆是因名也。是故二论意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16b 页 X21-0316.png
趣不同。今此经文。依世亲释。寻即可知。】
「五者为令法身得成满故。摄受后后转胜妙因。」
【释曰。此即第五摄受后因果。(深密经云。为得成就法身證最上胜上胜
因也)无著论云。为令法身圆成满办。能正摄受后后
胜因。世亲释云。谓第十地法身说名圆满。第十一
佛地法身说名成办。一切因中生佛地者。最为殊
胜。是故说言能正摄受后后胜因。无性释云。谓第
十地说名圆满。若在佛地。说名成办。感此之因。最
为殊胜。说名胜因。前前诸因所招集故。说名后后。
(有云十地名成。佛地为满者。便违诸论也)解云。为令法身得成满者。大
业梁朝论。属第四果。便违此经。馀同唐本。释经巳
讫。而诸论中有同异者。自有四种。一云立名不配
果。谓别立果名。不以五修别配五果。如庄严论。如
后当说。二配果不立名。谓以五修别配五果。不立
果名。如无性释。故彼云。如是五修。随其数量。得五
种果。三立名亦配果。谓别立果名。亦别配五果。如
梁摄论。故彼云。惑灭不生果。是总修所得。成就佛
法果。是无相修所得。二智果是无功用修所得。出
离果是炽盛修所得。圆满果是不知足修所得。四
不立名亦不配果。如世亲释大业论及无性第九
等。若依庄严论二种称赞配摄五果。故彼论云。何
等五功德。偈曰。
「 念念融诸习
身倚及心倚
圆明与见相
满净诸法身」
「五者为令法身得成满故。摄受后后转胜妙因。」
【释曰。此即第五摄受后因果。(深密经云。为得成就法身證最上胜上胜
因也)无著论云。为令法身圆成满办。能正摄受后后
胜因。世亲释云。谓第十地法身说名圆满。第十一
佛地法身说名成办。一切因中生佛地者。最为殊
胜。是故说言能正摄受后后胜因。无性释云。谓第
十地说名圆满。若在佛地。说名成办。感此之因。最
为殊胜。说名胜因。前前诸因所招集故。说名后后。
(有云十地名成。佛地为满者。便违诸论也)解云。为令法身得成满者。大
业梁朝论。属第四果。便违此经。馀同唐本。释经巳
讫。而诸论中有同异者。自有四种。一云立名不配
果。谓别立果名。不以五修别配五果。如庄严论。如
后当说。二配果不立名。谓以五修别配五果。不立
果名。如无性释。故彼云。如是五修。随其数量。得五
种果。三立名亦配果。谓别立果名。亦别配五果。如
梁摄论。故彼云。惑灭不生果。是总修所得。成就佛
法果。是无相修所得。二智果是无功用修所得。出
离果是炽盛修所得。圆满果是不知足修所得。四
不立名亦不配果。如世亲释大业论及无性第九
等。若依庄严论二种称赞配摄五果。故彼论云。何
等五功德。偈曰。
「 念念融诸习
身倚及心倚
圆明与见相
满净诸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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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曰。五功德者。一者融习。二者身倚。三者心倚。四
者圆明。五者见相。融习者。二刹那消融一切习气
聚故。身倚者。修习轻安遍满身故。心倚亦尔。圆明
者。圆解一切种空离分数故。见相者。见无分别相
为后清净因故。满净诸法身者。为满为净一切种
法身。常作如是五因故。问。何时满何时净。答。十地
时满佛地时净。此中应知五种功德。前三是奢摩
他分。后二是毗钵舍那分。问。摄大乘等。约十地位。
以释五果。如何庄严说在地前。解云。庄严据初学
者说在地前。摄大乘等。依得无漏故说十地。若依
杂集。三种称赞配摄五果。故彼论云。复次方广分
中。于法三摩地善巧菩萨相。云何可知。谓由五种
因故。一。刹那刹那消除一切粗重所依。二。出离种
种想得乐法乐。三了知无量无分别相。四顺清净
分无分别相恒现在前。五摄受转上转胜圆满成
就佛法身因。若依杂集第十二卷。与摄大乘意趣
不同。故彼引经。即自释云。如是五种。依诸菩萨三
种称赞功德说。谓奢摩他称赞功德。毗钵舍那称
赞功德。此二俱分称赞功德。奢摩他称赞功德。复
有二种。一刹那刹那胜进轻安无有间缺。遍所依
故刹那刹那消除一切粗重所依。二胜解谛观。一切
教法。无有差别。同一味故。远离种种蕴界处等诸
义相想。得契经等喜乐法乐。毗钵舍那称赞功德。
亦有二种。一随所释法无有间缺不忘失故。由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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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门。于无量无分别相契经等法。以慧照了。二种
依前所有色像。无分别无加行相。恒现在前。第五
一种是此二俱分称赞功德法身。谓所知障永断。
转依所摄。此于第十地名圆满。于如来地名成就。
为令法身速得圆满成就故。引殖转上转胜等流
习气。故名摄受彼因。如是五种。即显五修能得五
果。何等为五。谓息相修。和合修。无相修。无功用修。
转相修。问。庄严论二种称赞。如何杂集三种称赞。
解云。所引本经。弥勒无著。无此分别。是故世亲与
觉师子。各生别理。释经五果。故不相违。】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此缘总法奢摩他毗钵舍
那。当知从何名为通达。从何名得。」
【释曰。自下第三得与通达地位门。于中有二。先问。
后答。此即先问。如经可知。】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从初极喜地名为通达。从
第三发光地。乃名为得。」
【释曰。此下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二。初正答前问。
后劝初学者。此即正答。谓初二地巳得證如。名为
通达。而未淳熟。不名为得。或可初地巳上诸地皆
名通达。第三地中得定地故。依定发观。亦得淳熟。
故上诸地皆名为得。理实为论。于诸地中。皆具二
义。就相显故。作如是说。依深密经。初地名通达。第
三地名得。】
「善男子。初业菩萨。亦于是中。随学作意。虽未可叹。不
依前所有色像。无分别无加行相。恒现在前。第五
一种是此二俱分称赞功德法身。谓所知障永断。
转依所摄。此于第十地名圆满。于如来地名成就。
为令法身速得圆满成就故。引殖转上转胜等流
习气。故名摄受彼因。如是五种。即显五修能得五
果。何等为五。谓息相修。和合修。无相修。无功用修。
转相修。问。庄严论二种称赞。如何杂集三种称赞。
解云。所引本经。弥勒无著。无此分别。是故世亲与
觉师子。各生别理。释经五果。故不相违。】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此缘总法奢摩他毗钵舍
那。当知从何名为通达。从何名得。」
【释曰。自下第三得与通达地位门。于中有二。先问。
后答。此即先问。如经可知。】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从初极喜地名为通达。从
第三发光地。乃名为得。」
【释曰。此下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二。初正答前问。
后劝初学者。此即正答。谓初二地巳得證如。名为
通达。而未淳熟。不名为得。或可初地巳上诸地皆
名通达。第三地中得定地故。依定发观。亦得淳熟。
故上诸地皆名为得。理实为论。于诸地中。皆具二
义。就相显故。作如是说。依深密经。初地名通达。第
三地名得。】
「善男子。初业菩萨。亦于是中。随学作意。虽未可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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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懈癈。」
【释曰。此即第二劝初学者。地前菩萨。未能通达。亦
未能得。虽未可叹。亦于是中。随学作意。而应勤修
勿生懈癈。】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是奢摩他毗钵舍那。云何
名有寻有伺三摩地。云何名无寻唯伺三摩他。云何
名无寻无伺三摩地。」
【释曰。自下第十有寻伺等差别门。于中有二。先问。
后答。此即问也。此问意云。如上所说。止观二种。皆
寻等三种别相。云何名有寻有伺三摩地。乃至云
何名无寻无伺三摩地。三种皆言三摩地者。为简
散位。故说此言。旧诸经论。名为觉观。大唐三藏。翻
为寻伺。然此寻伺有差别者。萨婆多宗。各别有体。
容互相应。依经部宗。体类是同。说不俱起。故成实
论觉观品云。有说。觉观在一心者。是事不然。唯此
成实论意。非一时起。亦非离心有别自性。今依大
乘。皆用思慧以为自性。而非相应。粗细异故。如瑜
伽释第一卷云。寻求伺谓伺察。或思或慧。于境惟
求粗位名寻。即此二种。于境伺察细位名伺。非一
刹那二法相应。一类粗细。前后异故。】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于如所取寻伺法相。若有
粗显领受观察。诸奢摩他毗钵舍那。是名有寻有伺
三摩地。」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说。有二复次。即分为二。初
【释曰。此即第二劝初学者。地前菩萨。未能通达。亦
未能得。虽未可叹。亦于是中。随学作意。而应勤修
勿生懈癈。】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是奢摩他毗钵舍那。云何
名有寻有伺三摩地。云何名无寻唯伺三摩他。云何
名无寻无伺三摩地。」
【释曰。自下第十有寻伺等差别门。于中有二。先问。
后答。此即问也。此问意云。如上所说。止观二种。皆
寻等三种别相。云何名有寻有伺三摩地。乃至云
何名无寻无伺三摩地。三种皆言三摩地者。为简
散位。故说此言。旧诸经论。名为觉观。大唐三藏。翻
为寻伺。然此寻伺有差别者。萨婆多宗。各别有体。
容互相应。依经部宗。体类是同。说不俱起。故成实
论觉观品云。有说。觉观在一心者。是事不然。唯此
成实论意。非一时起。亦非离心有别自性。今依大
乘。皆用思慧以为自性。而非相应。粗细异故。如瑜
伽释第一卷云。寻求伺谓伺察。或思或慧。于境惟
求粗位名寻。即此二种。于境伺察细位名伺。非一
刹那二法相应。一类粗细。前后异故。】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于如所取寻伺法相。若有
粗显领受观察。诸奢摩他毗钵舍那。是名有寻有伺
三摩地。」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说。有二复次。即分为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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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就地前辨差别相。后通约地上辨差别相。前中
三别。即分为三。此即初也。谓佛告慈氏。如所闻思
二慧所取。于中寻伺文义法相粗显领受。观察止
观。名有寻有伺三摩地。】
「若于彼相虽无粗显领受观察。而有微细彼光明念。
领受观察诸奢摩他毗钵舍那。是无名寻唯伺三摩地。」
【释曰。第二辨无寻唯伺相。于彼如前总别法相。虽
无粗显观察。而有微细忆念彼前总别教法光明
之念。领受观察。所有止观。名为无寻唯伺三摩地。
故世亲释第七卷云。于随所受寻伺法中。不起粗
显领受观察。但由止观忆念光明。而起微细领受
观察。彼光明念者。有其多种。有依闻慧。以释光明。
如瑜伽第二十云。谓如所闻巳得究竟不忘念法。
名法光明。与彼俱行彼相应想。名光明想。或依三
慧以释光明。故瑜伽第十一云。法光明者。谓如有
一随其所受所思所触。观察诸法。或复修习随念
佛等。或说四种。如瑜伽第二十八云。当知此中有
四光明。一法光明。二义光明。三奢摩他光明。四毗
钵舍那光明。依此四种光明增上。名光明想。解云。
如是光明。自有二释。一云。彼光明者。彼所取法同
分影像。当念显现。名彼光明。念即能缘。若依此说。
光明之念。名光明念。是依主释。一云。彼能缘念能
显照了。名彼光明。若依此释。是持业释。念即光故。】
「若即于彼一切法相都无作意。领受观察。诸奢摩他
三别。即分为三。此即初也。谓佛告慈氏。如所闻思
二慧所取。于中寻伺文义法相粗显领受。观察止
观。名有寻有伺三摩地。】
「若于彼相虽无粗显领受观察。而有微细彼光明念。
领受观察诸奢摩他毗钵舍那。是无名寻唯伺三摩地。」
【释曰。第二辨无寻唯伺相。于彼如前总别法相。虽
无粗显观察。而有微细忆念彼前总别教法光明
之念。领受观察。所有止观。名为无寻唯伺三摩地。
故世亲释第七卷云。于随所受寻伺法中。不起粗
显领受观察。但由止观忆念光明。而起微细领受
观察。彼光明念者。有其多种。有依闻慧。以释光明。
如瑜伽第二十云。谓如所闻巳得究竟不忘念法。
名法光明。与彼俱行彼相应想。名光明想。或依三
慧以释光明。故瑜伽第十一云。法光明者。谓如有
一随其所受所思所触。观察诸法。或复修习随念
佛等。或说四种。如瑜伽第二十八云。当知此中有
四光明。一法光明。二义光明。三奢摩他光明。四毗
钵舍那光明。依此四种光明增上。名光明想。解云。
如是光明。自有二释。一云。彼光明者。彼所取法同
分影像。当念显现。名彼光明。念即能缘。若依此说。
光明之念。名光明念。是依主释。一云。彼能缘念能
显照了。名彼光明。若依此释。是持业释。念即光故。】
「若即于彼一切法相都无作意。领受观察。诸奢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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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钵舍那。是名无寻无伺三摩地。」
【释曰。第三释无寻伺相。谓即于彼前止观位所缘
诸法。任运淳熟。都无作意领受观察。名无寻伺三
摩地。又解。此云都无作意者。谓于地前。学真如观。
息诸分别。名无作意。】
「复次善男子。若有寻求奢摩他毗钵舍那。是名有寻
有伺三摩地。」
【释曰。自下第二通约地上。辨差别相。于中三段。即
分为三。此即初也。此约地前四寻思说。谓加行位
中。暖顶善根。寻求自义自性差别。名为寻求。故名
有寻有伺三摩地。】
「若有伺察奢摩他毗钵舍那。是名无寻唯伺三摩地。」
【释曰。此释第二无寻唯伺。谓忍第一法二种善根。
如实了知名等四境。名为伺察。如是名为无寻唯
伺三摩地。如是寻思及如实智。如成唯识及摄大
乘及瑜伽论菩萨地中。具广分别。】
「若缘总法奢摩他毗钵舍那。是名无寻无伺三摩地。」
【释曰。第三释无寻伺相。谓在地上。总缘诸法。作真
如观。离诸寻伺。名无寻伺。故摄大乘云。为何义故
入唯识性。由缘总法出世止观智故。然此寻伺三
地别相。义如别事。】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止相。云何举相。云何
舍相。」
【释曰。自下第十一止举舍相差别门。于中有二。先
【释曰。第三释无寻伺相。谓即于彼前止观位所缘
诸法。任运淳熟。都无作意领受观察。名无寻伺三
摩地。又解。此云都无作意者。谓于地前。学真如观。
息诸分别。名无作意。】
「复次善男子。若有寻求奢摩他毗钵舍那。是名有寻
有伺三摩地。」
【释曰。自下第二通约地上。辨差别相。于中三段。即
分为三。此即初也。此约地前四寻思说。谓加行位
中。暖顶善根。寻求自义自性差别。名为寻求。故名
有寻有伺三摩地。】
「若有伺察奢摩他毗钵舍那。是名无寻唯伺三摩地。」
【释曰。此释第二无寻唯伺。谓忍第一法二种善根。
如实了知名等四境。名为伺察。如是名为无寻唯
伺三摩地。如是寻思及如实智。如成唯识及摄大
乘及瑜伽论菩萨地中。具广分别。】
「若缘总法奢摩他毗钵舍那。是名无寻无伺三摩地。」
【释曰。第三释无寻伺相。谓在地上。总缘诸法。作真
如观。离诸寻伺。名无寻伺。故摄大乘云。为何义故
入唯识性。由缘总法出世止观智故。然此寻伺三
地别相。义如别事。】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止相。云何举相。云何
舍相。」
【释曰。自下第十一止举舍相差别门。于中有二。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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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后答。此即问也。此问意云。世尊处处说止举舍
三种别相。梵音奢摩他。此翻名止。守心住境。离于
散动。故名为止。毗钵舍那。此翻名观。于法推求简
择名观。或名为举。离沉没故。梵音优毕叉。此翻名
舍。离沈掉故。然今此中。且不说观。如是三相。其相
云何。】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若心掉举。或恐掉举时。诸
可厌法作意。及彼无间心作意。是名止相。」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答。答前三问。即分为三。此
答止相。谓若菩萨修观行时。若心巳掉举时。或恐
应掉举时。有二作意。一缘可缘法。二缘无间心即
由如是二种作意。令心寂静。名为止相。无间心者。
即前所说。是奢摩他所缘境界。】
「若心沉没。或恐沉没时。诸可欣法作意及。彼心相作
意。是名举相。」
【释曰。此辨举相。谓若菩萨。修观行时。若心巳沉没
时。或恐应没沉时。有二作意。一缘可欣法。二缘彼
心相。即由如是二种作意。令心策励。名为举相。言
心相者。即前所说毗钵舍那所缘境界。】
「若于一向止道。或于一向观道。或于双运转送。二随
烦恼所染污时。诸无功用作意。及心任运转中。所有
作意。是名舍相。」
【释曰。第三释其舍相。谓一向止。或一向观。或于双
运转道。惛沉掉举二随烦恼所染污时。诸无功用
三种别相。梵音奢摩他。此翻名止。守心住境。离于
散动。故名为止。毗钵舍那。此翻名观。于法推求简
择名观。或名为举。离沉没故。梵音优毕叉。此翻名
舍。离沈掉故。然今此中。且不说观。如是三相。其相
云何。】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若心掉举。或恐掉举时。诸
可厌法作意。及彼无间心作意。是名止相。」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答。答前三问。即分为三。此
答止相。谓若菩萨修观行时。若心巳掉举时。或恐
应掉举时。有二作意。一缘可缘法。二缘无间心即
由如是二种作意。令心寂静。名为止相。无间心者。
即前所说。是奢摩他所缘境界。】
「若心沉没。或恐沉没时。诸可欣法作意及。彼心相作
意。是名举相。」
【释曰。此辨举相。谓若菩萨。修观行时。若心巳沉没
时。或恐应没沉时。有二作意。一缘可欣法。二缘彼
心相。即由如是二种作意。令心策励。名为举相。言
心相者。即前所说毗钵舍那所缘境界。】
「若于一向止道。或于一向观道。或于双运转送。二随
烦恼所染污时。诸无功用作意。及心任运转中。所有
作意。是名舍相。」
【释曰。第三释其舍相。谓一向止。或一向观。或于双
运转道。惛沉掉举二随烦恼所染污时。诸无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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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意。及以任运转中所有作意。是名为舍。一向止
观。各离沉举顺违二障。故亦名舍。问。无功用及任
运转。有何异耶。答。行相相似。但初成就不作功用。
名无功用。复淳熟时。任运转故。故名任运。如成唯
识第六卷中行舍中说平等正直无功用住。约初
中后三时差别。无别行相。此亦如是。问。此三法其
体如何。解云。以定为止。以观为举。所言舍者。旧来
相传。自有两释。一云。合说止观以为自体。离沉掉
故。一云。十一善心法中。舍为自性。故成唯识第六
卷云。云何行舍。于精进三根。令心平等正直无功
用住为体。对治掉举净住为业。准此得知。行舍为
体。虽有两释。后说为胜。然此所说。止观及舍。名作
意者。是邻近释。如四念处。虽言是念。论体是恶。问。
以观为举。如何瑜伽第三十一。开为四种。谓止观
举舍。解云。若是举者。必是其观。自有观门。而非是
举。谓不对治惛沉等时。然此止等差别相者。如瑜
伽论第三十一。止观举舍。皆有三相。谓止止相止
时等。】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修奢摩他毗钵舍那。诸菩
萨众。知法知义。云何知法。云何知义。」
【释曰。自下第十二知法知义差别门。于中有二。初
明知法知义。后慈氏乃至云何除遣诸相下。辨除
遣诸相。前中有二。初约所知明知法知义。后慈氏
乃至若闻所成慧下。明能知智。故无性摄论第六
观。各离沉举顺违二障。故亦名舍。问。无功用及任
运转。有何异耶。答。行相相似。但初成就不作功用。
名无功用。复淳熟时。任运转故。故名任运。如成唯
识第六卷中行舍中说平等正直无功用住。约初
中后三时差别。无别行相。此亦如是。问。此三法其
体如何。解云。以定为止。以观为举。所言舍者。旧来
相传。自有两释。一云。合说止观以为自体。离沉掉
故。一云。十一善心法中。舍为自性。故成唯识第六
卷云。云何行舍。于精进三根。令心平等正直无功
用住为体。对治掉举净住为业。准此得知。行舍为
体。虽有两释。后说为胜。然此所说。止观及舍。名作
意者。是邻近释。如四念处。虽言是念。论体是恶。问。
以观为举。如何瑜伽第三十一。开为四种。谓止观
举舍。解云。若是举者。必是其观。自有观门。而非是
举。谓不对治惛沉等时。然此止等差别相者。如瑜
伽论第三十一。止观举舍。皆有三相。谓止止相止
时等。】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修奢摩他毗钵舍那。诸菩
萨众。知法知义。云何知法。云何知义。」
【释曰。自下第十二知法知义差别门。于中有二。初
明知法知义。后慈氏乃至云何除遣诸相下。辨除
遣诸相。前中有二。初约所知明知法知义。后慈氏
乃至若闻所成慧下。明能知智。故无性摄论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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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云。大乘法义。为闻慧等三种所缘。又解。初正释
知法知义。后慈氏菩萨乃至云何为见下。释知见
差别。虽有两释。且依前说。就知法知义。文别有二。
先问。后答。此即问也。文有两节。初问所依教。后云
何下。正发问辞。】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彼诸菩萨。由五种相。了知
于法。」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答。于中有二。初明知法。后
释知义。就知法中。文别有四。初标业举数。二依数
列名。三次第别释。四释巳总结。此即初也。】
「一者知。二者知句。三者知文。四者知别。五者知总。」
【释曰。第二依数列名。五中前三知教自性。即准此
文。如来教法。名句文身以为自性。后二知教总别
之义。然此总别。自有五释。一云。知名。故名知别。若
知于句。名为知总。一云。名中有众多名。各各别知。
名为知别。总合了知。名为知总。句身文身总别亦
尔。一云。各各别知名句文身。名为知别。总合而知
名句文身。名为知总。一云。众多契经各各别知。名
为知别。总合了知名为知总。如前广说。一云。知总
别者。谓能了知缘总别心。名知总别。非知名等。问。
既云知心。何名知法。解云。如显扬说。能说之者及
所为等。皆名知文。故缘知法心亦名知法。】
「云何为名。」
【释曰。自下第三次第别释。即分为五。皆有问答。此
知法知义。后慈氏菩萨乃至云何为见下。释知见
差别。虽有两释。且依前说。就知法知义。文别有二。
先问。后答。此即问也。文有两节。初问所依教。后云
何下。正发问辞。】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彼诸菩萨。由五种相。了知
于法。」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答。于中有二。初明知法。后
释知义。就知法中。文别有四。初标业举数。二依数
列名。三次第别释。四释巳总结。此即初也。】
「一者知。二者知句。三者知文。四者知别。五者知总。」
【释曰。第二依数列名。五中前三知教自性。即准此
文。如来教法。名句文身以为自性。后二知教总别
之义。然此总别。自有五释。一云。知名。故名知别。若
知于句。名为知总。一云。名中有众多名。各各别知。
名为知别。总合了知。名为知总。句身文身总别亦
尔。一云。各各别知名句文身。名为知别。总合而知
名句文身。名为知总。一云。众多契经各各别知。名
为知别。总合了知名为知总。如前广说。一云。知总
别者。谓能了知缘总别心。名知总别。非知名等。问。
既云知心。何名知法。解云。如显扬说。能说之者及
所为等。皆名知文。故缘知法心亦名知法。】
「云何为名。」
【释曰。自下第三次第别释。即分为五。皆有问答。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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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问名。】
「谓于一切染净法中。所立自性想假施设。」
【释曰。第二正释。谓一切法。不出染净。能诠染净诸
法自性想假施设。目之为名。此中意说。一切诸法。
皆有二义一者自性。如说人天及眼耳等。目法自
性。故说为名。名从想生。故名为想。据实诸法离诸
名言。而假说故。名假安立。】
「云何为句。」
【释曰。自下释句。先问。后答。此初问也。】
「谓即于彼名聚集中。能随宣说诸染净义。依持建立。」
【释曰。第二正答。谓即于彼名聚集中。别有假法。能
诠染净差别之义。名之为句。如说有对无对有见
无见等差别之义。谓此句法。能与所诠为所依故。
名之为依。摄持所诠。令不失落。故名为持。或可依
者谓句依义。而能显彼。故名为依。】
「云何为文。」
【释曰。自下释文。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谓即彼二所依止字。」
【释曰。第二正答。谓彼文字虽不能诠。而能与彼为
所依止。若离于字。二不成故。然此三种有差别者。
梵音南摩。此翻为名。是归趣义。皈趣所诠故。然释
此名。诸论不同。依毗婆沙有其三义。谓随召合。故
彼论云。何故名名。答。名者名为随。名为召。名为合。
随者如其所作即往相应。召者为此义立。如求便
「谓于一切染净法中。所立自性想假施设。」
【释曰。第二正释。谓一切法。不出染净。能诠染净诸
法自性想假施设。目之为名。此中意说。一切诸法。
皆有二义一者自性。如说人天及眼耳等。目法自
性。故说为名。名从想生。故名为想。据实诸法离诸
名言。而假说故。名假安立。】
「云何为句。」
【释曰。自下释句。先问。后答。此初问也。】
「谓即于彼名聚集中。能随宣说诸染净义。依持建立。」
【释曰。第二正答。谓即于彼名聚集中。别有假法。能
诠染净差别之义。名之为句。如说有对无对有见
无见等差别之义。谓此句法。能与所诠为所依故。
名之为依。摄持所诠。令不失落。故名为持。或可依
者谓句依义。而能显彼。故名为依。】
「云何为文。」
【释曰。自下释文。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谓即彼二所依止字。」
【释曰。第二正答。谓彼文字虽不能诠。而能与彼为
所依止。若离于字。二不成故。然此三种有差别者。
梵音南摩。此翻为名。是归趣义。皈趣所诠故。然释
此名。诸论不同。依毗婆沙有其三义。谓随召合。故
彼论云。何故名名。答。名者名为随。名为召。名为合。
随者如其所作即往相应。召者为此义立。如求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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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合者随造颂转令与义会。五蕴论云。诸行自性
增语为性。集论亦尔。杂集释云。自性增语者。谓说
人天眼耳等事。显扬第一。及瑜伽论五十二。大同
集论。又依瑜伽八十一云。问。名是何义。答。能令种
种共所了知。故名为名。又能令意作种种相。故名
为名。又由语言之所呼召。故名为名。显扬十二亦
同瑜伽。梵音钵陀。此翻为迹。如见鸟迹而表于鸟。
如是四句。表有颂文。随义翻之。亦名为句。而释此
句。诸论不同。毗婆沙云。显义满足。名之为句。五蕴
论云。云何为句身。谓诸法差别增语为性。集论亦
尔。杂集释云。差别增语者。谓说诸行无常一切有
情当死等义。显扬瑜伽大同集论。瑜伽八十一云。
摄受诸名。究竟显了不现见义。故名为句。显扬十
二亦同瑜伽。梵音便缮那。此翻为文。此是典语。梵
音恶刹。此翻为字。即是俗语。恐有不会文字是一。
故诸处云文即是字。集论云。文身者。谓于彼二所
依诸字假立文身。杂集释曰。彼二所依诸字者。谓
自性差别增言所依诸字。如𧙃壹邬等。文者能彰
义。能彰彼二故。此又名显。能显义故。此复名字无
异转故。所以者何。如眼名眼。离此名外更有照了
导等异名改转。由彼同显此想故。非𧙃壹等字。离
𧙃壹等差别外。更有差别能显此字。故无异转说
名为字。无异转者。谓不流转。五蕴所说同集论说。
显扬瑜伽亦同彼说。瑜伽八十一云。随显名句故
增语为性。集论亦尔。杂集释云。自性增语者。谓说
人天眼耳等事。显扬第一。及瑜伽论五十二。大同
集论。又依瑜伽八十一云。问。名是何义。答。能令种
种共所了知。故名为名。又能令意作种种相。故名
为名。又由语言之所呼召。故名为名。显扬十二亦
同瑜伽。梵音钵陀。此翻为迹。如见鸟迹而表于鸟。
如是四句。表有颂文。随义翻之。亦名为句。而释此
句。诸论不同。毗婆沙云。显义满足。名之为句。五蕴
论云。云何为句身。谓诸法差别增语为性。集论亦
尔。杂集释云。差别增语者。谓说诸行无常一切有
情当死等义。显扬瑜伽大同集论。瑜伽八十一云。
摄受诸名。究竟显了不现见义。故名为句。显扬十
二亦同瑜伽。梵音便缮那。此翻为文。此是典语。梵
音恶刹。此翻为字。即是俗语。恐有不会文字是一。
故诸处云文即是字。集论云。文身者。谓于彼二所
依诸字假立文身。杂集释曰。彼二所依诸字者。谓
自性差别增言所依诸字。如𧙃壹邬等。文者能彰
义。能彰彼二故。此又名显。能显义故。此复名字无
异转故。所以者何。如眼名眼。离此名外更有照了
导等异名改转。由彼同显此想故。非𧙃壹等字。离
𧙃壹等差别外。更有差别能显此字。故无异转说
名为字。无异转者。谓不流转。五蕴所说同集论说。
显扬瑜伽亦同彼说。瑜伽八十一云。随显名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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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文。显扬十二。亦同瑜伽。论其体者。萨婆多宗。
离声巳外别有自性。是不相行蕴所摄。若广分别。
如顺正理第十四说。若依经部。即依音声假说名
等。有其三释。一云。声处所摄。离声无别名句等故。
一云。法处所摄。意识境故。一云。声处法处前二说
故。今依大乘。是不相应行蕴所摄。是假非实。广如
瑜伽杂集等说。若广分别。具如别章。】
「云何于彼各别了知。」
【释曰。自下别释。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谓由各别所缘作意。」
【释曰。第二正说。谓由了知名等别相。诠用各别。名
了知别。】
「云何于彼总合了知。」
【释曰。自下释总。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谓由总合所缘作意。」
【释曰。第二正答。谓由了知名等三种。总略为一。显
所诠义。故名知总。别有五释。准上应知。】
「如是一切总略为一。名为知法。如是名为菩萨知法。」
【释曰。第四总结应知。】
「善男子。彼诸菩萨。由十种相了知于义。」
【释曰。自下第二释所知义。于中有二。初明止观知
义。后明三慧知义。又解。三慧不入知义中。就知义
中。文别有四。一约十义以明知义。二约五义以释
知义。三约四义以释知义。四约三义以释知义。就
离声巳外别有自性。是不相行蕴所摄。若广分别。
如顺正理第十四说。若依经部。即依音声假说名
等。有其三释。一云。声处所摄。离声无别名句等故。
一云。法处所摄。意识境故。一云。声处法处前二说
故。今依大乘。是不相应行蕴所摄。是假非实。广如
瑜伽杂集等说。若广分别。具如别章。】
「云何于彼各别了知。」
【释曰。自下别释。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谓由各别所缘作意。」
【释曰。第二正说。谓由了知名等别相。诠用各别。名
了知别。】
「云何于彼总合了知。」
【释曰。自下释总。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谓由总合所缘作意。」
【释曰。第二正答。谓由了知名等三种。总略为一。显
所诠义。故名知总。别有五释。准上应知。】
「如是一切总略为一。名为知法。如是名为菩萨知法。」
【释曰。第四总结应知。】
「善男子。彼诸菩萨。由十种相了知于义。」
【释曰。自下第二释所知义。于中有二。初明止观知
义。后明三慧知义。又解。三慧不入知义中。就知义
中。文别有四。一约十义以明知义。二约五义以释
知义。三约四义以释知义。四约三义以释知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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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义中。文别有四。一标章举数。二依数列名。三次
第别释。四总结十义。此即第一标章举数。】
「一者知尽所有性。二者知如所有性。三者知能取义。
四者知所取义。五者知建立义。六者知受用义。七者
知颠倒义。八者知无倒义。九者知杂染义。十者知清
净义。」
【释曰。此即第二依数列名。】
「善男子。尽所有性者。谓诸杂染清净法中。所有一切
品别边际。是名此中尽所有性。」
【释曰。自下第三次第别释。别释十义。即分为十。就
初义中。文别有二。初正释。后指事类释。此即初也。
文有三节。初牒。次释。后结。谓所知法不出染净。染
净法中所有一切品类差别摄法周尽。名尽所有
性。】
「如五数蕴。六数内处。六数外处。如是一切。」
【释曰。第二指事类释。如五蕴等言即是指事。谓一
切法。自有二种。一者。一切有为。以五数蕴。摄有为
尽。故言尽所有性。二者。一切有为无为。以六内处
及外六处。如是十二。总摄一切有为无为。故言尽
所有性。如是一切者。即是类释。如蕴处。如是十八
数界等亦尔。】
「如所有性者。谓即一切染净法中所有真如。是名此
中如所有性。」
【释曰。自下第二如所有性。于中有二。初略。后广。就
第别释。四总结十义。此即第一标章举数。】
「一者知尽所有性。二者知如所有性。三者知能取义。
四者知所取义。五者知建立义。六者知受用义。七者
知颠倒义。八者知无倒义。九者知杂染义。十者知清
净义。」
【释曰。此即第二依数列名。】
「善男子。尽所有性者。谓诸杂染清净法中。所有一切
品别边际。是名此中尽所有性。」
【释曰。自下第三次第别释。别释十义。即分为十。就
初义中。文别有二。初正释。后指事类释。此即初也。
文有三节。初牒。次释。后结。谓所知法不出染净。染
净法中所有一切品类差别摄法周尽。名尽所有
性。】
「如五数蕴。六数内处。六数外处。如是一切。」
【释曰。第二指事类释。如五蕴等言即是指事。谓一
切法。自有二种。一者。一切有为。以五数蕴。摄有为
尽。故言尽所有性。二者。一切有为无为。以六内处
及外六处。如是十二。总摄一切有为无为。故言尽
所有性。如是一切者。即是类释。如蕴处。如是十八
数界等亦尔。】
「如所有性者。谓即一切染净法中所有真如。是名此
中如所有性。」
【释曰。自下第二如所有性。于中有二。初略。后广。就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20c 页 X21-0320.png
前略中。文有三节。初牒。次释。后结。谓染净法中一
味真如平等法性。名如所有性。然此二性。本出此
经。而诸论师。以义取文。种种异说。若依显扬第五
及深密经。与此经同。若依集论第六杂集十一。蕴
界处三。名尽所有性。四谛十六行真如四法。即三
解脱。名如所有性。故集论云。尽所有性者。谓蕴界
处。如所有性者。谓四圣谛十六行相。真如。一切行
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我。涅槃寂静。空无相。杂
集释云。唯有所尔分量边际。是故建立蕴界处三。
名尽所有性。由如是等义差别门。了所知境。故名
如所有性。具说如彼。解云。准上二论。释经意者。三
科法门摄法周尽。名尽所有性。由如是等四圣谛
理。乃至空无愿等。了所知境。名如所有性。非真如
如名如所有。显扬十六。但列其名。而不解释。若依
瑜伽第二十六。与前不同。故彼论云。云何名为尽
所有性。谓色蕴外。更无馀色。受想行识蕴外。更无
有馀受想行识。一切有为事。皆五法所摄。一切诸
法界处所摄。一切所知事四圣谛摄。如是名为尽
所有性。云何名为如所有性。谓若所缘是真如实
性。是真如性。由四道理。具道理性。谓观待道理。作
用道理。證成道理。法尔道理。解云。言不同者。集论
杂集说四圣谛名如所有。如上所说。此瑜伽意。说
四圣谛名尽所有。所以然者。由四圣谛摄诸染净。
依此义故。名尽所有。各据一义。故不相违。又集论
味真如平等法性。名如所有性。然此二性。本出此
经。而诸论师。以义取文。种种异说。若依显扬第五
及深密经。与此经同。若依集论第六杂集十一。蕴
界处三。名尽所有性。四谛十六行真如四法。即三
解脱。名如所有性。故集论云。尽所有性者。谓蕴界
处。如所有性者。谓四圣谛十六行相。真如。一切行
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我。涅槃寂静。空无相。杂
集释云。唯有所尔分量边际。是故建立蕴界处三。
名尽所有性。由如是等义差别门。了所知境。故名
如所有性。具说如彼。解云。准上二论。释经意者。三
科法门摄法周尽。名尽所有性。由如是等四圣谛
理。乃至空无愿等。了所知境。名如所有性。非真如
如名如所有。显扬十六。但列其名。而不解释。若依
瑜伽第二十六。与前不同。故彼论云。云何名为尽
所有性。谓色蕴外。更无馀色。受想行识蕴外。更无
有馀受想行识。一切有为事。皆五法所摄。一切诸
法界处所摄。一切所知事四圣谛摄。如是名为尽
所有性。云何名为如所有性。谓若所缘是真如实
性。是真如性。由四道理。具道理性。谓观待道理。作
用道理。證成道理。法尔道理。解云。言不同者。集论
杂集说四圣谛名如所有。如上所说。此瑜伽意。说
四圣谛名尽所有。所以然者。由四圣谛摄诸染净。
依此义故。名尽所有。各据一义。故不相违。又集论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21a 页 X21-0321.png
等不说四种道理名如所有性。此论不说四法印
等名如所有性者。影略互显。亦不相违。问。岂不真
如界处所摄。如何不说尽所有性。解云。据实二性
体无宽狭。界处能摄一切法故。四种道理摄法尽
故。而就相显。蕴等三法名尽所有。七真如等名如
所有。或可随相分别。有其四句。自有尽而非如。如
蕴处等。如而非尽。如七如等。亦尽亦如。如四圣谛。
非尽非如。如空华等。】
「此复七种。」
【释曰。自下第二广释七如。于中有三。初标章举数。
次次第别释。后约四平等。属当七如。此即初也。】
「一者流转真如。谓一切行无先后性。」
【释曰。自下第二次第别释。然此七如。本出此经。而诸
论师。即依此经。诸说不同。一依佛地第七。三无性
论第一。十八空论。唯约真如。分为七种。若依此释。
实相一如。唯持业释。实相即如故。清净真如。自有
二义。一假实别论。唯依主释。灭谛是假。如即是实。
灭之如故。二摄假从实。是持业释。灭即如故。馀五
唯依主释。谓流转之真如。乃至正行之真如故。二
依庄严十二。中边分别。辨中边第二。唯随相说。即
流转等。如其自体。不失自性。名为真如。非一味如
乃名如也。实相一种。正实真如清净二义。准前可
知。馀之五种。非正真如。若依此释。七种真如。皆持
业释。三依成唯识论。自有二义。一唯约真如。同佛
等名如所有性者。影略互显。亦不相违。问。岂不真
如界处所摄。如何不说尽所有性。解云。据实二性
体无宽狭。界处能摄一切法故。四种道理摄法尽
故。而就相显。蕴等三法名尽所有。七真如等名如
所有。或可随相分别。有其四句。自有尽而非如。如
蕴处等。如而非尽。如七如等。亦尽亦如。如四圣谛。
非尽非如。如空华等。】
「此复七种。」
【释曰。自下第二广释七如。于中有三。初标章举数。
次次第别释。后约四平等。属当七如。此即初也。】
「一者流转真如。谓一切行无先后性。」
【释曰。自下第二次第别释。然此七如。本出此经。而诸
论师。即依此经。诸说不同。一依佛地第七。三无性
论第一。十八空论。唯约真如。分为七种。若依此释。
实相一如。唯持业释。实相即如故。清净真如。自有
二义。一假实别论。唯依主释。灭谛是假。如即是实。
灭之如故。二摄假从实。是持业释。灭即如故。馀五
唯依主释。谓流转之真如。乃至正行之真如故。二
依庄严十二。中边分别。辨中边第二。唯随相说。即
流转等。如其自体。不失自性。名为真如。非一味如
乃名如也。实相一种。正实真如清净二义。准前可
知。馀之五种。非正真如。若依此释。七种真如。皆持
业释。三依成唯识论。自有二义。一唯约真如。同佛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21b 页 X21-0321.png
地等。二随相说。同庄严等。故第八云。此七实性圆
成实摄。根本后得二智境故。随相摄者。流转苦集
三。前二性摄。妄执杂染故。馀四皆是圆成实摄。若
依显扬第三。七种真如皆实真如。彼说七如名遍
满故。或可随相分别。前三即真如。后四即四谛。依
深密经第三。大同此经。故不别说。若广分别。如三
无性论十八空论等。释七真如。即分为七。此即第
一释流转如。谓一切行无前后性者。此有三释。一
云。一切行中真如实性。无前后际故。名无前后性。
一云。即说流转。说名真如。谓一切行念念生灭。未
有而有。名之为生。故名无前。巳有还无。名之为灭。
名为无后。一云。诸行流转无始无终。故云无前后。
依三无性论。十八空论。皆有三释。恐繁不述。】
「二者相真如。谓一切法补特伽罗无我性及法无我
性。」
【释曰。第二释相真如。相谓实相。谓一切法上二无
我性。依成唯识。谓二无我所显实性。如何经论有
此异者。据实无我即是无法。所显实性真如为体。
而此经中。于所显处。说能显名。成唯识等。就实而
说。故说所显。故瑜伽云。有为无为名为有。无我我
所名为无。】
「三者了别真如。谓一切行唯是识性。」
【释曰。第三释唯识如。然释此如。自有两说。若依佛
地论等。唯识之性。名唯识性。若依成唯识论。有其
成实摄。根本后得二智境故。随相摄者。流转苦集
三。前二性摄。妄执杂染故。馀四皆是圆成实摄。若
依显扬第三。七种真如皆实真如。彼说七如名遍
满故。或可随相分别。前三即真如。后四即四谛。依
深密经第三。大同此经。故不别说。若广分别。如三
无性论十八空论等。释七真如。即分为七。此即第
一释流转如。谓一切行无前后性者。此有三释。一
云。一切行中真如实性。无前后际故。名无前后性。
一云。即说流转。说名真如。谓一切行念念生灭。未
有而有。名之为生。故名无前。巳有还无。名之为灭。
名为无后。一云。诸行流转无始无终。故云无前后。
依三无性论。十八空论。皆有三释。恐繁不述。】
「二者相真如。谓一切法补特伽罗无我性及法无我
性。」
【释曰。第二释相真如。相谓实相。谓一切法上二无
我性。依成唯识。谓二无我所显实性。如何经论有
此异者。据实无我即是无法。所显实性真如为体。
而此经中。于所显处。说能显名。成唯识等。就实而
说。故说所显。故瑜伽云。有为无为名为有。无我我
所名为无。】
「三者了别真如。谓一切行唯是识性。」
【释曰。第三释唯识如。然释此如。自有两说。若依佛
地论等。唯识之性。名唯识性。若依成唯识论。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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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义。一同佛地。更有一释。于一切行唯识观智。故
唯识云。随相说者。圆成实摄。既云随相是圆成实。
知是无漏唯识观智。故庄严论云。唯识如者。谓无
分别智。深密经云。唯识真如。知有为行皆是心。显
扬亦同。】
「四者安立真如。谓我所说诸苦圣谛。」
【释曰。第四释苦谛如。此亦二义。谓苦谛实性。或即
苦谛由集谛因之所成立。故名安立。或可四谛皆
是安立。苦谛在初。得安立名。(显扬第六。瑜伽六十四。以四义释安立)
依深密经。名为执著。解云。是我我所所执处故。十
八空论名为依止。为众生依处故。】
「五者耶行真如。谓我所说诸集圣谛。」
【释曰。第五释集谛如。亦有二释。准苦应知。】
「六者清净真如。谓我所说诸灭圣谛。」
【释曰。第六释灭谛如。此亦二释。如上应知。】
「七者正行真如。谓我所说诸道圣谛。」
【释曰。第七释道谛如。二释可知。】
「当知此中由流转真如安立真如耶行真如故。一切
有情平等平等。」
【释曰。自下第三约四平等属当七如。于中有四。此
即第一。由三如故。有情平等。所以者何。流转即是
十二缘生。安立耶行即是苦集。由此成立诸有情
故。】
「由相真如了别真如故。一切诸法平等平等。」
唯识云。随相说者。圆成实摄。既云随相是圆成实。
知是无漏唯识观智。故庄严论云。唯识如者。谓无
分别智。深密经云。唯识真如。知有为行皆是心。显
扬亦同。】
「四者安立真如。谓我所说诸苦圣谛。」
【释曰。第四释苦谛如。此亦二义。谓苦谛实性。或即
苦谛由集谛因之所成立。故名安立。或可四谛皆
是安立。苦谛在初。得安立名。(显扬第六。瑜伽六十四。以四义释安立)
依深密经。名为执著。解云。是我我所所执处故。十
八空论名为依止。为众生依处故。】
「五者耶行真如。谓我所说诸集圣谛。」
【释曰。第五释集谛如。亦有二释。准苦应知。】
「六者清净真如。谓我所说诸灭圣谛。」
【释曰。第六释灭谛如。此亦二释。如上应知。】
「七者正行真如。谓我所说诸道圣谛。」
【释曰。第七释道谛如。二释可知。】
「当知此中由流转真如安立真如耶行真如故。一切
有情平等平等。」
【释曰。自下第三约四平等属当七如。于中有四。此
即第一。由三如故。有情平等。所以者何。流转即是
十二缘生。安立耶行即是苦集。由此成立诸有情
故。】
「由相真如了别真如故。一切诸法平等平等。」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22a 页 X21-0322.png
【释曰。第二由二如故。诸法平等。一切诸法。皆用真
如唯识道理。为自性故。】
「由清净真如故。一切声闻菩提独觉菩提。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平等平等。」
【释曰。第三由一如故。三乘菩提平等平等。皆同證
得。断烦恼障。择灭涅槃无差别故。故诸经说。三乘
圣者。同解脱床。此意说云。举所證灭。显能證智。有
平等义。】
「由正行真如故。听闻正法。缘总境界。胜奢摩他毗钵
舍那。所摄受慧平等平等。」
【释曰。第四由一如故。止观所證智慧平等。此七真
如。若广分别。具如别章。】
「能取义者。谓内五色处。若心意识及诸心法。」
【释曰。第三释能取义。谓能取法。即五色根取五境
故。心意识者。即是八识。有其二义。一通。二别。俱如
前说。及彼相应诸心所法。亦名能取。同一境故。广
如集论第二杂集第三。】
「所取义者。谓外六处。又能取义。亦所取义。」
【释曰。第四释所取义。谓十二处中。外六种处。除诸
心所。皆是所取。唯是所取。非能取故。又前能取亦
是所取。以心心所。所取境故。若广分别。如集论第
二杂集第三。】
「建立义者。谓器世界。于中可得建立一切诸有情界。」
【释曰。第五知建立义。于中有二。先总。后别。此即是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22b 页 X21-0322.png
总。谓器世界。即是建立诸有情处。摄持有情。故名
建立。】
「谓一村田。若百村田。若千村田。若百千村田。」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建立。于中三释。一云。此中如
其次第。即为十段。一村田量。二大地量。三瞻部洲
量。四四洲量。五小千界量。六中千界量。七大千界
量。八拘胝界量。九无数界量。十微尘界量。一云。于
中七段。即前七段。于大千界。文别有四。一百千量。
二拘胝量。三无数量。四微尘量。一云。于中有五。一
村田量。二大地量。三四洲量。四三千大千世界量。
五十方世界量。虽有三释。且依第三。此即初也。】
「或一大地至海边际。此百此千。若此百千。」
【释曰。第二辨大地量。如文可知。】
「或一瞻部洲。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四大洲。此百
此千。若此百千。」
【释曰。第三明四洲量。言四洲者。一南瞻部洲。从树
立名。北广南狭。其相如车。南边唯广三踰缮那半。
三边各有二千踰缮那。二东毗提诃洲。此名胜身。
东狭西广。形如半月。三边量等。东三百五十。三边
各二千。三西瞿陀尼。此云牛货。形如满月。径二千
五百。周围七千半。四北俱卢洲。此云胜处。或名胜
生。形如方座。四边量等。面各二千。随其洲相。人面
亦然。若广分别。如俱舍第十一十二瑜伽第二等。】
「或一小千世界。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中千世界。
建立。】
「谓一村田。若百村田。若千村田。若百千村田。」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建立。于中三释。一云。此中如
其次第。即为十段。一村田量。二大地量。三瞻部洲
量。四四洲量。五小千界量。六中千界量。七大千界
量。八拘胝界量。九无数界量。十微尘界量。一云。于
中七段。即前七段。于大千界。文别有四。一百千量。
二拘胝量。三无数量。四微尘量。一云。于中有五。一
村田量。二大地量。三四洲量。四三千大千世界量。
五十方世界量。虽有三释。且依第三。此即初也。】
「或一大地至海边际。此百此千。若此百千。」
【释曰。第二辨大地量。如文可知。】
「或一瞻部洲。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四大洲。此百
此千。若此百千。」
【释曰。第三明四洲量。言四洲者。一南瞻部洲。从树
立名。北广南狭。其相如车。南边唯广三踰缮那半。
三边各有二千踰缮那。二东毗提诃洲。此名胜身。
东狭西广。形如半月。三边量等。东三百五十。三边
各二千。三西瞿陀尼。此云牛货。形如满月。径二千
五百。周围七千半。四北俱卢洲。此云胜处。或名胜
生。形如方座。四边量等。面各二千。随其洲相。人面
亦然。若广分别。如俱舍第十一十二瑜伽第二等。】
「或一小千世界。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中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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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三千大千世界。此百此千。
若此百千。」
【释曰。第四辨三千界量。于中有三。一百千量。二拘
胝。三无数量。就百千中。文有三节。初明小千。次明
中千。后明大千。此小中大千。例有四节。谓一界界
千界百千界。就此界量。诸说不同。若依真谛部执
记云。以一四天下为一数。从一数至十。十至百。百
至千。为小千世界。三倍小千为三千。谓一倍至十
小千。二倍至百千。三倍至千千。此是三千世界也。
三千又作三倍增。以为大千。谓一倍至十三千。二
倍至百三千。三倍至千三千。以为大千世界也。(依真
谛师般若记云。三千者即举中千大千。即举后大千以三倍小千。故名三千)若依长阿
含经第十八云。千日月。千须弥山。千四天下。千六
欲天。千梵天。是名小千世界。千小千界名中千界。
千中千界名三千大千世界。杂阿含十六亦同。若
依俱舍十一。释有二义。初明处量。后正明三千大
千。言处量者。彼云。夜摩等天宫依处量有几。
有
馀师说。此上四天。依处量同妙高山顶。有馀师说。
上倍倍增。有馀师言。初静虑地宫殿依处。等一四
洲。第二静虑等小千界。第三静虑等中千界。第四
静虑等大千界。有馀师言。下三静虑。如次量等小
中大千。第四静虑量无边际。言三千者。彼云。齐何
量说小中大千。颂曰。
「 四大洲日月
苏迷卢欲天
梵世各一千
若此百千。」
【释曰。第四辨三千界量。于中有三。一百千量。二拘
胝。三无数量。就百千中。文有三节。初明小千。次明
中千。后明大千。此小中大千。例有四节。谓一界界
千界百千界。就此界量。诸说不同。若依真谛部执
记云。以一四天下为一数。从一数至十。十至百。百
至千。为小千世界。三倍小千为三千。谓一倍至十
小千。二倍至百千。三倍至千千。此是三千世界也。
三千又作三倍增。以为大千。谓一倍至十三千。二
倍至百三千。三倍至千三千。以为大千世界也。(依真
谛师般若记云。三千者即举中千大千。即举后大千以三倍小千。故名三千)若依长阿
含经第十八云。千日月。千须弥山。千四天下。千六
欲天。千梵天。是名小千世界。千小千界名中千界。
千中千界名三千大千世界。杂阿含十六亦同。若
依俱舍十一。释有二义。初明处量。后正明三千大
千。言处量者。彼云。夜摩等天宫依处量有几。
有
馀师说。此上四天。依处量同妙高山顶。有馀师说。
上倍倍增。有馀师言。初静虑地宫殿依处。等一四
洲。第二静虑等小千界。第三静虑等中千界。第四
静虑等大千界。有馀师言。下三静虑。如次量等小
中大千。第四静虑量无边际。言三千者。彼云。齐何
量说小中大千。颂曰。
「 四大洲日月
苏迷卢欲天
梵世各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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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一小千界
此小千千倍
说名一中千
此千倍大千
皆同一成坏」
若依顺正理第三十一。大同俱舍。而差别者。彼云。
此中千。小唯举至梵世。故少光等非小千界摄。积
小千等为中大千故。中大千亦不摄彼。又言小者
是卑下义。以除上故。如截角牛积小成馀。亦非摄
彼。解云。依正理论。三千大千唯至梵世。圣教唯说
至梵世故。积小千界成中大故。今依大乘。诸教不
同。若依杂集第六。佛地第六。瑜伽第二。智度论第
七。同前所引。长阿含等。更无异释。若依显扬第一
大同前说。而差别者。彼云。问。何因缘故。小千世界。
名为卑小。答。由如特牛断去两角。以缺减故。名为
卑小。如是梵世巳下。其中所有千世界不如上地。
故名卑小。如是三千世界三灾所坏。谓火水风灾。
解云。准此小千不至上地。应知中大即通上地。又
云。三千世界三灾所坏。故知初禅小千。二禅中千。
三禅大千。又依显扬十八。与上少异。彼云。何因缘
故。此三千大千世界中。有多世界。乃至色究竟天。而
同说为一世界。但至梵世。谓亦由二因故。一同成坏
故。二建立众会故。解云。准此大千世界至第四禅。
而阿含等。至梵世者。由二因缘。一同成坏。谓具之
三灾所成坏故。二建立众会。谓初禅巳下王众差
别。摄众会故。问。三千世界。既通色究竟。如何说言
三灾所坏立三千界。解云。且约三灾。属当三千。理
此小千千倍
说名一中千
此千倍大千
皆同一成坏」
若依顺正理第三十一。大同俱舍。而差别者。彼云。
此中千。小唯举至梵世。故少光等非小千界摄。积
小千等为中大千故。中大千亦不摄彼。又言小者
是卑下义。以除上故。如截角牛积小成馀。亦非摄
彼。解云。依正理论。三千大千唯至梵世。圣教唯说
至梵世故。积小千界成中大故。今依大乘。诸教不
同。若依杂集第六。佛地第六。瑜伽第二。智度论第
七。同前所引。长阿含等。更无异释。若依显扬第一
大同前说。而差别者。彼云。问。何因缘故。小千世界。
名为卑小。答。由如特牛断去两角。以缺减故。名为
卑小。如是梵世巳下。其中所有千世界不如上地。
故名卑小。如是三千世界三灾所坏。谓火水风灾。
解云。准此小千不至上地。应知中大即通上地。又
云。三千世界三灾所坏。故知初禅小千。二禅中千。
三禅大千。又依显扬十八。与上少异。彼云。何因缘
故。此三千大千世界中。有多世界。乃至色究竟天。而
同说为一世界。但至梵世。谓亦由二因故。一同成坏
故。二建立众会故。解云。准此大千世界至第四禅。
而阿含等。至梵世者。由二因缘。一同成坏。谓具之
三灾所成坏故。二建立众会。谓初禅巳下王众差
别。摄众会故。问。三千世界。既通色究竟。如何说言
三灾所坏立三千界。解云。且约三灾。属当三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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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而言。第四静虑亦通大千。故十地经云。八地菩
萨。多作大梵天王。主千世界。九地菩萨。多作大梵
天王。主二千世界。十地菩萨。多作摩醯首罗天王。
主三千世界。依深密经。与上小异。彼云。彼百千。彼
百千阎浮提。彼百千。彼百千万。名为一千世界。彼
一千世界百倍。彼百倍千倍。彼千倍百千倍。名为
二千中千世界。彼二千中世界百倍千倍百千倍。
名为三千大千世界者。译异也。若依金光明经。三
千世界通无色界。彼云。是诸仁王。手擎香炉。供养
经时。其香遍布。于一念顷。遍至三千大千世界百
亿日月乃至百亿非想非非想天。
解云。准此大
乘。三千大千亦通非想。问。若尔。如何会释瑜伽等
论。解云。圣教自有二种。一者共教。如阿含等。二者
不共教。如金光明等。就共教中。自有两释。若依顺
正理等。唯约初禅巳下。说三千界。若依显扬等。据
实乃至第四静虑。由二缘故。故阿含经。唯至初定。
如前巳说。问。三千世界。以谁为主。答。释此义。诸教
不同。依大品经等。轮王为主。彼云。化作转轮王。领
三千世界。依大集经。魔王为主。彼云。有魔王领三
千世界。依法华经。初禅梵王为主。彼云。娑婆世界
主梵天王。又智度论云。三千大千世界主梵天王
名尸弃。又阿含经等说。三千界至初定故。依十地
经。第十地菩萨为主。彼云。十地菩萨。多作魔醯首
罗天王。主三千大千世界。又显扬论说。三千界通
萨。多作大梵天王。主千世界。九地菩萨。多作大梵
天王。主二千世界。十地菩萨。多作摩醯首罗天王。
主三千世界。依深密经。与上小异。彼云。彼百千。彼
百千阎浮提。彼百千。彼百千万。名为一千世界。彼
一千世界百倍。彼百倍千倍。彼千倍百千倍。名为
二千中千世界。彼二千中世界百倍千倍百千倍。
名为三千大千世界者。译异也。若依金光明经。三
千世界通无色界。彼云。是诸仁王。手擎香炉。供养
经时。其香遍布。于一念顷。遍至三千大千世界百
亿日月乃至百亿非想非非想天。
解云。准此大
乘。三千大千亦通非想。问。若尔。如何会释瑜伽等
论。解云。圣教自有二种。一者共教。如阿含等。二者
不共教。如金光明等。就共教中。自有两释。若依顺
正理等。唯约初禅巳下。说三千界。若依显扬等。据
实乃至第四静虑。由二缘故。故阿含经。唯至初定。
如前巳说。问。三千世界。以谁为主。答。释此义。诸教
不同。依大品经等。轮王为主。彼云。化作转轮王。领
三千世界。依大集经。魔王为主。彼云。有魔王领三
千世界。依法华经。初禅梵王为主。彼云。娑婆世界
主梵天王。又智度论云。三千大千世界主梵天王
名尸弃。又阿含经等说。三千界至初定故。依十地
经。第十地菩萨为主。彼云。十地菩萨。多作魔醯首
罗天王。主三千大千世界。又显扬论说。三千界通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23c 页 X21-0323.png
色究竟故。依仁王经。世尊为主。故彼上卷云。圆智
无相三界王。金光明经说。三千界通无色界故。】
「或此拘胝此千拘胝此百千拘胝。」
【释曰。第二明拘胝量。言拘胝者。此云亿也。故解深
密经说名为亿。智度论亦名为亿。故第七云。百亿
日月乃至百亿大梵。是名三千大千世界。又瑜伽
第二云。百拘胝四大洲。乃至百拘胝梵世间。名三
千大千世界。故知拘胝即是亿也。依婆沙论一百
七十七云。积一至百千。名洛叉。百至百千。名俱胝。
百千俱胝名那庾多。依俱舍论第十二云。十一为
十。十十为百。十百为千。十千为万。十万为洛叉。十
洛叉为度洛叉。十度洛叉为俱胝。十俱胝为末陀。
十末陀为阿庾多。依智度论第四卷云。一一名二。
二二名四。三三名九。十十名百。十百名千。十千名
万。千万名亿。千万亿名那由他。解云。拘胝传释有
三。一者十万。二者百万。三者千万。谓此一拘胝三
千大千世界。或至百数。或至千数。或百千数。】
「或此无数此百无数此千无数此百千无数。」
【释曰。第三辨无数量。梵音阿僧企耶。此云无数。依
大婆沙及俱舍论。六十数中。第五十二。名为无数。
依智度论云。天人中能知笇数极数不复能知。是
名一阿僧祗。具说如彼。依华严经僧祗品说。百二
十转中。第一百三。名阿僧祗。谓此一无数三千大
千世界。或至百数。或至千数。或百千数。】
无相三界王。金光明经说。三千界通无色界故。】
「或此拘胝此千拘胝此百千拘胝。」
【释曰。第二明拘胝量。言拘胝者。此云亿也。故解深
密经说名为亿。智度论亦名为亿。故第七云。百亿
日月乃至百亿大梵。是名三千大千世界。又瑜伽
第二云。百拘胝四大洲。乃至百拘胝梵世间。名三
千大千世界。故知拘胝即是亿也。依婆沙论一百
七十七云。积一至百千。名洛叉。百至百千。名俱胝。
百千俱胝名那庾多。依俱舍论第十二云。十一为
十。十十为百。十百为千。十千为万。十万为洛叉。十
洛叉为度洛叉。十度洛叉为俱胝。十俱胝为末陀。
十末陀为阿庾多。依智度论第四卷云。一一名二。
二二名四。三三名九。十十名百。十百名千。十千名
万。千万名亿。千万亿名那由他。解云。拘胝传释有
三。一者十万。二者百万。三者千万。谓此一拘胝三
千大千世界。或至百数。或至千数。或百千数。】
「或此无数此百无数此千无数此百千无数。」
【释曰。第三辨无数量。梵音阿僧企耶。此云无数。依
大婆沙及俱舍论。六十数中。第五十二。名为无数。
依智度论云。天人中能知笇数极数不复能知。是
名一阿僧祗。具说如彼。依华严经僧祗品说。百二
十转中。第一百三。名阿僧祗。谓此一无数三千大
千世界。或至百数。或至千数。或百千数。】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24a 页 X21-0324.png
「或三千大千世界无数百千微尘量等。于十方面无
量无数诸器世界。」
【释曰。第五明十方界量。一三千世界。二无数百千
三千世界。三微尘量等十方无量三千世界故。显
扬云。三千世界无数百千世界极微尘等十方无
量无数世界。又解。一方无数百千微尘量等三千
世界。十方无量无数三千世界。皆说名为建立义
也。】
「受用义者。谓我所说诸有情类。为受用故摄受资具。」
【释曰。第六知受用义。谓诸有情为受用故。具足摄
受十身资具。故瑜伽论第二卷云。云何十种身资
具。一食。二饮。三乘。四依。五庄严具。六歌笑舞乐。七
香鬘涂末。八什物之具。九照明。十男女受行。又解。
言摄受者。七种摄受事。言资具者。十身资具。七种
摄受事者。如瑜伽论第二卷说。云何七种摄受事。
一自父母事。二妻子事。三奴婢仆使事。四朋友官
僚兄弟眷属事。五田宅𨞬肆事。六福业事及方便
作业事。七库藏事。十身资具。巳如上说。】
「颠倒义者。谓即于彼能取等义。无常计常。想倒心倒
见倒。苦计为乐。不净计净。无我计我。想倒心倒见倒。」
【释曰。第七释颠倒义。谓即于彼如上所说能取等
义。七种颠倒。名颠倒义。此七颠倒。如十七地第八
卷说。彼云。颠倒摄者。谓七颠倒。一想倒。二见倒。三
心倒。四于无常常倒。五于苦乐倒。六于不净净倒。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24b 页 X21-0324.png
想倒者。谓于无常苦不净无我中。起常乐净我妄
想分别。见倒者。谓即于彼妄想所分别中。忍可欲
乐建立执著。心倒者。谓即于彼所执著中贪等烦
恼。当知烦恼。略有三种。或有烦恼是倒根本。或有
烦恼是颠倒体。或有烦恼是倒等流。倒根本者。谓
无明。颠倒体者。谓萨迦耶见边执见一分。见取戒
禁取及贪。倒等流者。谓邪见边执见一分。瞋慢及
痴。此中萨迦耶见是无我我倒。边执见一分是无
常常倒。见取是不净净倒。戒禁取是于苦乐倒。贪
通二种。谓不净净想。及于苦乐倒。若广分别。如俱
舍十九。顺正理四十七。婆沙一百四。及四倒章。】
「无倒义者。与上相违。能对治彼。应知其相。」
【释曰。第八释无倒义。返上应知。】
「杂染义者。谓三界中三种杂染。一烦恼杂染。二业杂
染。三生杂染。」
【释曰。第九明杂染义。文有三节。初牒章门。次标其
数。后列其名。若依无性摄大乘释第二卷云。言杂
染者。是浑是不净义。杂染有三。一烦恼所作。二业
所作。三生所作。(解云。烦恼不静乱心名浑。业性造作令心不澄称之为浊。生死有漏
是名不净)又显扬论第一卷云。烦恼杂染者。谓一切烦
恼及随烦恼合名烦恼杂染。业杂染者。谓或因烦
恼所生。或因烦恼缘助善法所生。如其所应。三界
所摄身语意业。生杂染者。谓因烦恼及业故生。因
生故苦。具说如彼。若广分别。如瑜伽论第八第九。】
想分别。见倒者。谓即于彼妄想所分别中。忍可欲
乐建立执著。心倒者。谓即于彼所执著中贪等烦
恼。当知烦恼。略有三种。或有烦恼是倒根本。或有
烦恼是颠倒体。或有烦恼是倒等流。倒根本者。谓
无明。颠倒体者。谓萨迦耶见边执见一分。见取戒
禁取及贪。倒等流者。谓邪见边执见一分。瞋慢及
痴。此中萨迦耶见是无我我倒。边执见一分是无
常常倒。见取是不净净倒。戒禁取是于苦乐倒。贪
通二种。谓不净净想。及于苦乐倒。若广分别。如俱
舍十九。顺正理四十七。婆沙一百四。及四倒章。】
「无倒义者。与上相违。能对治彼。应知其相。」
【释曰。第八释无倒义。返上应知。】
「杂染义者。谓三界中三种杂染。一烦恼杂染。二业杂
染。三生杂染。」
【释曰。第九明杂染义。文有三节。初牒章门。次标其
数。后列其名。若依无性摄大乘释第二卷云。言杂
染者。是浑是不净义。杂染有三。一烦恼所作。二业
所作。三生所作。(解云。烦恼不静乱心名浑。业性造作令心不澄称之为浊。生死有漏
是名不净)又显扬论第一卷云。烦恼杂染者。谓一切烦
恼及随烦恼合名烦恼杂染。业杂染者。谓或因烦
恼所生。或因烦恼缘助善法所生。如其所应。三界
所摄身语意业。生杂染者。谓因烦恼及业故生。因
生故苦。具说如彼。若广分别。如瑜伽论第八第九。】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24c 页 X21-0324.png
「清净义者。谓即如是三种杂染所有离系菩提分法。」
【释曰。第十释清净义。所有离系。菩提分法。自有二
说。一云。所有离系及菩提分法。名清净义。是相违
释。一云。所有离系之菩提分法。举果显因。是清净
义。是依主释。虽有两说。后释为胜。故显扬论第五
卷云。清净义者。谓为證三种杂离系故。所修一切
菩提分法。又摄论云。清净义者。是鲜是洁。是扫除
义。清净有二。一世间清净。以有漏道暂时损伏现
烦恼故。二出世清净。以无漏道毕竟断灭彼随眠
故(解云。离惑称鲜。离业名洁。离生死义。是谓扫除)。】
「善男子。如是十种。当知普摄一切诸义。」
【释曰。第四总结十义能摄诸义。如是十义显扬第
五。一同此经。而差别者。彼论七如。但列其名。而不
解释。】
「复次善男子。彼诸菩萨由能了知五种义故。名为知
义。」
【释曰。自下第二约五种义。以释知义。于中有四。一
标章举数。二问答列名。三次第别释。四总结五义。
此即初也。】
「何等五义。」
【释曰。自下第二问答列名。于中有二。先问。后答。此
即初也。】
「一者遍知事。二者遍知义。三者遍知因。四者得遍知
果。五者于此觉了。」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25a 页 X21-0325.png
【释曰。第二依数列名。于此五中。总分为三。初二所
知境。第三能知智。即是因行。后二即是所證果。】
「此中遍知事者。当知即是一切所知。谓或诸蕴。或诸
内处。或诸外处。如是一切。」
【释曰。自下第三次第别释。即分为五。此释初义。文
有三节。初牒。次释。后类。事谓体事。谓一切法所知
境。或是五蕴。或十二处。十二处中。内诸六处。外诸
六处。如是一切者。类释界皆是所知。故显扬云。遍
知事者。谓蕴界处如是等。依瑜伽论八十二云。遍
知事者。谓蕴界处缘起念住及正断等。显扬十三。
亦同瑜伽。】
「遍知义者。乃至所有品类差别应知境。」
【释曰。第二明遍知义。于中有三。初总标。次别释。后
类释。此即初也。文有二节。初牒。后释。谓与前事有
差别者。前出境体。未辨种种义门差别故。今此门
明义差别。】
「谓世俗故。或胜义故。」
【释曰。自下别释。有十一门。此即第一世俗胜义门。
如集论第一杂集第二云。云何世俗。几是世俗。为
何义故现世俗耶。谓杂染所缘是世俗有义。一切
皆是世俗有。(言一切者。具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三十五法。故言一切也)为舍执
著杂染相我故。观察世俗有。云何胜义有。几是胜
有。为何义故观胜义有耶。谓清净所缘是胜义有
义。一切皆是胜义有。为舍执著清净我相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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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义有。杂集释云。一切皆是胜义有者。以一切法
不离真如故。若广分别。如二谛章。】
「或功德故。或过失故。」
【释曰。第二功德过失门。谓四无量等。及百四十不
共佛法。名为功德。五逆十恶四重烦恼等。名为过
失故。下经云。过失者。诸杂染法。功德者。诸清净法。
中边论曰。涅槃名功德。生死名过失。】
「缘故世故。」
【释曰。第三四缘分别门。第四三世分别门。言四缘
者。如瑜伽论第三卷云。又有四缘者。一者因缘。谓
诸种子。二等无间缘。谓若此识无闻诸识决定生。
此是彼等无间缘。三所缘缘。谓诸心心法所缘境
界。四增上缘。谓除种子馀所依。如眼及助伴法望
眼识。所馀识亦尔。又善不善性。能取爱非爱果。如
是等类名增上缘。广如别章。言三世者。瑜伽论第
三云。云何建立三世。谓诸种子不离法故。如法建
立。又由与果未与果故。若诸法果。若以灭相是过
去。有因未生相是未来。巳生未灭相是现在。又瑜
伽五十二云。若巳与果种子相续名过去界。若未
与果当来种子相续名未来界。若未与果现在种
子相续名现在界。当知此中如是密意。又云。过去
诸行与果故有。未来诸行摄因故有。所以者何。现
在诸行三相所显。一是过去果性故。二是未来因
性故。三自性相续不断故。具说如彼。瑜伽五十六
不离真如故。若广分别。如二谛章。】
「或功德故。或过失故。」
【释曰。第二功德过失门。谓四无量等。及百四十不
共佛法。名为功德。五逆十恶四重烦恼等。名为过
失故。下经云。过失者。诸杂染法。功德者。诸清净法。
中边论曰。涅槃名功德。生死名过失。】
「缘故世故。」
【释曰。第三四缘分别门。第四三世分别门。言四缘
者。如瑜伽论第三卷云。又有四缘者。一者因缘。谓
诸种子。二等无间缘。谓若此识无闻诸识决定生。
此是彼等无间缘。三所缘缘。谓诸心心法所缘境
界。四增上缘。谓除种子馀所依。如眼及助伴法望
眼识。所馀识亦尔。又善不善性。能取爱非爱果。如
是等类名增上缘。广如别章。言三世者。瑜伽论第
三云。云何建立三世。谓诸种子不离法故。如法建
立。又由与果未与果故。若诸法果。若以灭相是过
去。有因未生相是未来。巳生未灭相是现在。又瑜
伽五十二云。若巳与果种子相续名过去界。若未
与果当来种子相续名未来界。若未与果现在种
子相续名现在界。当知此中如是密意。又云。过去
诸行与果故有。未来诸行摄因故有。所以者何。现
在诸行三相所显。一是过去果性故。二是未来因
性故。三自性相续不断故。具说如彼。瑜伽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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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同。辨中边第二。集论第二。杂集第三。显扬第九。
大同瑜伽。又成唯识第三卷云。应信大乘缘起正
理。谓此正理深妙离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设。观现
在法有引后用。假立当果。对说现因。观现在法有
酬前相。假立曾因。对说现果。假谓现识似彼相现。
如是因果理趣显然。远离二边。契会中道。若广分
别。具如别章。】
「或生或住或坏相故。」
【释曰。第五生等三相门。瑜伽三云。由缘力故。今最
初生。名生有为相。即巳生时。唯生刹那随转故。名
住有为相。生刹那后。刹那不住故。名无常有为相。
广如别章。】
「或如病等故。」
【释曰。第六病等分别门。故瑜伽论八十六云。厌背
想者。复有四行。谓于诸行思惟如病如痈如箭恼
害。如病者。谓如有一。因界错乱所生病苦。修厌背
想。如痈者。谓如有一。因于先业所生痈苦。修厌背
想。如箭者。谓如有一。因他怨箭所中之苦。习厌背
想。恼害者。谓于亲财等匮乏中。因自耶计所生诸
苦。修厌背想。如是名为修观行者。于诸行中。修厌
背想。又智度论五十四云。观五众能生诸恼。故言
如病。有人闻五众如病。谓为轻微。故言如痈疽。有
人以痈疽难愈犹或可差。故言如箭镝入体不可
得出。有人以箭镝在体虽沉深难拔出。良方妙术
大同瑜伽。又成唯识第三卷云。应信大乘缘起正
理。谓此正理深妙离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设。观现
在法有引后用。假立当果。对说现因。观现在法有
酬前相。假立曾因。对说现果。假谓现识似彼相现。
如是因果理趣显然。远离二边。契会中道。若广分
别。具如别章。】
「或生或住或坏相故。」
【释曰。第五生等三相门。瑜伽三云。由缘力故。今最
初生。名生有为相。即巳生时。唯生刹那随转故。名
住有为相。生刹那后。刹那不住故。名无常有为相。
广如别章。】
「或如病等故。」
【释曰。第六病等分别门。故瑜伽论八十六云。厌背
想者。复有四行。谓于诸行思惟如病如痈如箭恼
害。如病者。谓如有一。因界错乱所生病苦。修厌背
想。如痈者。谓如有一。因于先业所生痈苦。修厌背
想。如箭者。谓如有一。因他怨箭所中之苦。习厌背
想。恼害者。谓于亲财等匮乏中。因自耶计所生诸
苦。修厌背想。如是名为修观行者。于诸行中。修厌
背想。又智度论五十四云。观五众能生诸恼。故言
如病。有人闻五众如病。谓为轻微。故言如痈疽。有
人以痈疽难愈犹或可差。故言如箭镝入体不可
得出。有人以箭镝在体虽沉深难拔出。良方妙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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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可令出。故言常痛恼。广说如彼。】
「或苦集等故。」
【释曰。第七四谛分别门。等言等取灭道二谛。此四
谛义。如前章说。】
「或真如实际法界等故。」
【释曰。第八真如众名门。言真如者。如成唯识第九
卷说。真谓真实显非虚妄。如谓如常表无变易。谓
此真如。于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
不虚妄义。又成唯识第二卷云。理非妄倒。故曰真
如。亲光释云。由离一切虚妄颠倒。假名真如。言实
际者。无性释云。真故名实。究竟名际。际声即是边
际言故。如事边际。亲光释云。分折推求诸法虚假。
极至于此。更不可度。唯此是真。假立实际。言法界
者。无性释云。法界者。谓是一切净法因。亲光释云。
能与一切善法所依假立法界。等者等取空无我
等。然此众名。诸教不同。辨中边论。略举六名。等无
我等。故彼颂云。
「 略说空异门
谓真如实际
无相胜义性
法界等应知」
广说如彼。集论第一。略举七名。谓真如。无我性。空
性。无相。实际。胜义。法界。广如彼论及杂集释。摄论
佛地亦说众名。而不具足。依大般若。有十一名。谓
法界。法性。不虚妄性。不变异性。平等性。法定。法住。
实际。虚空界。不思议界。】
「或苦集等故。」
【释曰。第七四谛分别门。等言等取灭道二谛。此四
谛义。如前章说。】
「或真如实际法界等故。」
【释曰。第八真如众名门。言真如者。如成唯识第九
卷说。真谓真实显非虚妄。如谓如常表无变易。谓
此真如。于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
不虚妄义。又成唯识第二卷云。理非妄倒。故曰真
如。亲光释云。由离一切虚妄颠倒。假名真如。言实
际者。无性释云。真故名实。究竟名际。际声即是边
际言故。如事边际。亲光释云。分折推求诸法虚假。
极至于此。更不可度。唯此是真。假立实际。言法界
者。无性释云。法界者。谓是一切净法因。亲光释云。
能与一切善法所依假立法界。等者等取空无我
等。然此众名。诸教不同。辨中边论。略举六名。等无
我等。故彼颂云。
「 略说空异门
谓真如实际
无相胜义性
法界等应知」
广说如彼。集论第一。略举七名。谓真如。无我性。空
性。无相。实际。胜义。法界。广如彼论及杂集释。摄论
佛地亦说众名。而不具足。依大般若。有十一名。谓
法界。法性。不虚妄性。不变异性。平等性。法定。法住。
实际。虚空界。不思议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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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广略故。」
【释曰。第九广略分别门。显扬第二十云。略广者。谓
先说一句法。后后以无量句转转分别显了究竟。
此经第五名为总别。释同显扬。如瑜伽论八十一
云。略义者。谓宣说诸法同类相应。广义者。谓宣说
诸法异类相应。复次有二种略义。一者名略。二者
义略。如略义。如是广义亦有二种。一者名广。二者
义广。如世尊言。舍利子。我所说法或略或广。当知
此中显示世尊于契经中文广义略。于伽他中义
广文略。依智度论四十六云。诸佛说法有二种。或
初略后广。为解义故。或初广后略。为易持故。十住
婆沙第三卷云。略说者。以少言辞。苞含多义。利根
之人。闻即开悟。广说者。于一事一义中种种因缘。
为诸钝根乐分别者。敷演解说。略广者。亦以一言
苞举广义。又亦种种演敷一义。】
「或一向记故。分别记故。或返问记故。或置记故。」
【释曰。第十四记差别门。如佛地论第六卷说。言四
记者。一一向记。二分别记。三返问记。四嘿置记。一
向记者。如有问言。一切生者决定灭耶。佛法僧宝
良福田耶。如是等问。应一向记。此义决定。分别记
者。如有问言。一切灭者定更生耶。佛法僧宝唯有
一耶。如是等问。应分别记。此义不定。反问记者。如
有问言。菩萨十地为上为下。佛法僧宝为胜为劣。
如是等问。应反问记。汝望何问。嘿置记者。如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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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实有性我。为善为恶。石女儿色。为黑为白。如是
等问。应嘿置记。不应记故。长戏论故(若广分别。如毗昙第一。俱
舍论第十九。顺正理第四十九。毗婆沙第十五卷。智度论第二十二二十六三十五。涅槃经三十五。瑜伽
论第八十一也)。】
「或隐密故。或显了故。」
【释曰。第十一隐密显了门。如显扬论第六卷云。隐
密教者。谓多分声闻藏教。显了教者。谓多分大乘
藏教。瑜伽六十四亦同显扬。依智度论六十五云。
诸佛事有二种。一密。二现。初转法轮。得声闻果。依
显了教。若得菩萨无生忍等。依隐密教。广如彼说。
或可说三性教名为显了。三无性教名为隐密。】
「如是等类。当知一切名遍知义。」
【释曰。第三类释。如文可知。】
「言遍知者。当知即是能取前二菩提分法。所谓念住
或正断等。」
【释曰。此释第三遍知。谓即能取前二境界四念住
等三十七种菩提分法。】
「得遍知果者。」
【释曰。第四释遍知果。先牒。后释。此即牒也。】
「谓贪瞋痴永毗奈耶及贪瞋痴一切永断。诸沙门果
(自有本云永断毗奈耶者谬也。今勘草本经本瑜伽。皆云永毗奈耶也)。」
【释曰。第四正释。于中有二。初释无为果。后释有为
果。此即初也。毗奈耶者。此云灭也。即是伏灭。此贪
瞋痴若永断者。即是正灭。用此正灭。为沙门果。故
等问。应嘿置记。不应记故。长戏论故(若广分别。如毗昙第一。俱
舍论第十九。顺正理第四十九。毗婆沙第十五卷。智度论第二十二二十六三十五。涅槃经三十五。瑜伽
论第八十一也)。】
「或隐密故。或显了故。」
【释曰。第十一隐密显了门。如显扬论第六卷云。隐
密教者。谓多分声闻藏教。显了教者。谓多分大乘
藏教。瑜伽六十四亦同显扬。依智度论六十五云。
诸佛事有二种。一密。二现。初转法轮。得声闻果。依
显了教。若得菩萨无生忍等。依隐密教。广如彼说。
或可说三性教名为显了。三无性教名为隐密。】
「如是等类。当知一切名遍知义。」
【释曰。第三类释。如文可知。】
「言遍知者。当知即是能取前二菩提分法。所谓念住
或正断等。」
【释曰。此释第三遍知。谓即能取前二境界四念住
等三十七种菩提分法。】
「得遍知果者。」
【释曰。第四释遍知果。先牒。后释。此即牒也。】
「谓贪瞋痴永毗奈耶及贪瞋痴一切永断。诸沙门果
(自有本云永断毗奈耶者谬也。今勘草本经本瑜伽。皆云永毗奈耶也)。」
【释曰。第四正释。于中有二。初释无为果。后释有为
果。此即初也。毗奈耶者。此云灭也。即是伏灭。此贪
瞋痴若永断者。即是正灭。用此正灭。为沙门果。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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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扬云。谓永灭贪瞋痴及无遗馀。贪瞋痴断。四沙
门果。】
「及我所说声闻如来。若共不共世出世间所有功德。
于彼作證。」
【释曰。第二释有为果。所谓声闻及诸如来。八解脱
等诸共功德。力无畏等一百四十不共功德。于彼
作證。问。如何不说独觉功德。解云。据实亦有独觉
功德。故显扬论通说三乘所有功德。而今此经准
可知故。略不说之。或可摄在声闻藏中。】
「于此觉了者。谓即于此作證法中诸解脱智。广为他
说宣扬开示。」
【释曰。第五辨觉了义。谓后得智。于所證得有为无
为所有功德。能知能證诸解脱智。能广为他宣说
显示。故深密云。能知解脱。能受解脱。为他广说。或
可诸解脱智者。智体离障。名解脱智。若依显扬。名
受用遍智果。释义同经。】
「善男子。如是五义。当知普摄一切诸义。」
【释曰。第四总结。如文可知。显扬五义。并同此经。更
无异释。依杂集论第十五卷。自有两文。若依前文。
开为六义。释文少异。故彼论云。所遍知事谓蕴等。
所遍知义谓无常等。遍知因缘谓净尸罗守根门
等。遍知自性谓菩提分法。遍知果谓解脱。彼證受
谓解脱智见。集论第七但列六名。同杂集论。而不
解释。若依杂集。后文引爱味经。释此五义。名同此
门果。】
「及我所说声闻如来。若共不共世出世间所有功德。
于彼作證。」
【释曰。第二释有为果。所谓声闻及诸如来。八解脱
等诸共功德。力无畏等一百四十不共功德。于彼
作證。问。如何不说独觉功德。解云。据实亦有独觉
功德。故显扬论通说三乘所有功德。而今此经准
可知故。略不说之。或可摄在声闻藏中。】
「于此觉了者。谓即于此作證法中诸解脱智。广为他
说宣扬开示。」
【释曰。第五辨觉了义。谓后得智。于所證得有为无
为所有功德。能知能證诸解脱智。能广为他宣说
显示。故深密云。能知解脱。能受解脱。为他广说。或
可诸解脱智者。智体离障。名解脱智。若依显扬。名
受用遍智果。释义同经。】
「善男子。如是五义。当知普摄一切诸义。」
【释曰。第四总结。如文可知。显扬五义。并同此经。更
无异释。依杂集论第十五卷。自有两文。若依前文。
开为六义。释文少异。故彼论云。所遍知事谓蕴等。
所遍知义谓无常等。遍知因缘谓净尸罗守根门
等。遍知自性谓菩提分法。遍知果谓解脱。彼證受
谓解脱智见。集论第七但列六名。同杂集论。而不
解释。若依杂集。后文引爱味经。释此五义。名同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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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释义有异。彼云。所遍知事者谓色等。遍知义者
谓有味等。由此差别义遍知色等事故。遍知者。谓
于五取蕴。由如是三转如实遍知。(言三转者。即于如前所遍知事
所遍知义及此遍知。名为三转。以于五蕴三度观度故。又解。于五蕴中。三度观察。故名三转。一者爱味即
观集谛。二者过患即观苦谛。三者出离观灭道。或可示转。劝转證转名为三转)遍知果者。
谓从此诸天世间乃至并天人皆得解脱。乃至极
解脱。彼證受者。谓自證知我巳證觉无上正等菩
提。】
「善男子。彼诸菩萨。由能了知四种义。名为知义。」
【释曰。自下第三约四种义。以明知义。于中有三。先
总。次别。后结。此即初也。】
「何等四义。」
【释曰。自下别释。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一者心执受义。二者领纳义。三者了别义。四杂染清
净义。」
【释曰。第二正释。然释四义。自有二说。一云。心执受
义者。谓知自心于境执受。领纳义者。如彼三受纳
之义。了别义者。谓知诸识了别境义。杂染清净义
者。知一切法杂染清净。一云。此四如其次第。知四
念处所缘四境。谓身受心法。而言心执受者。举能
执受。显所执身。】
「善男子。如是四义。当知普摄一切诸义。」
【释曰。第三总结应知。】
「复次善男子。彼诸菩萨由能了知三种义故。名为知
谓有味等。由此差别义遍知色等事故。遍知者。谓
于五取蕴。由如是三转如实遍知。(言三转者。即于如前所遍知事
所遍知义及此遍知。名为三转。以于五蕴三度观度故。又解。于五蕴中。三度观察。故名三转。一者爱味即
观集谛。二者过患即观苦谛。三者出离观灭道。或可示转。劝转證转名为三转)遍知果者。
谓从此诸天世间乃至并天人皆得解脱。乃至极
解脱。彼證受者。谓自證知我巳證觉无上正等菩
提。】
「善男子。彼诸菩萨。由能了知四种义。名为知义。」
【释曰。自下第三约四种义。以明知义。于中有三。先
总。次别。后结。此即初也。】
「何等四义。」
【释曰。自下别释。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一者心执受义。二者领纳义。三者了别义。四杂染清
净义。」
【释曰。第二正释。然释四义。自有二说。一云。心执受
义者。谓知自心于境执受。领纳义者。如彼三受纳
之义。了别义者。谓知诸识了别境义。杂染清净义
者。知一切法杂染清净。一云。此四如其次第。知四
念处所缘四境。谓身受心法。而言心执受者。举能
执受。显所执身。】
「善男子。如是四义。当知普摄一切诸义。」
【释曰。第三总结应知。】
「复次善男子。彼诸菩萨由能了知三种义故。名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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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释曰。自下第四约三种义。以释知义。于中有三。初
总标。次列名。后别释。此即初也。】
「何等三义。」
【释曰。自下问答列名。此即问也。】
「一者文义。二者义义。三者界义。」
【释曰。此即第二依数列名。】
「善男子。言文义者。谓名身等。」
【释曰。自下第三别释三义。即分为三。此即初义。言
文义者。所谓名身句身文身。此名等三。有积集义。
皆名为身。或可身者体义。谓名等三。皆有体故。名
之为身。即此三种。能彰显义。皆名为文。即是所诠
之义。故名文义。】
「义义当知复有十种。」
【释曰。自下第二释其义义。于中有二。初标章举数。
后依数列名。此即初也。是前文义所诠义故。名为
义义。】
「一者真实相。」
【释曰。自下第二依数列名。此即初相。谓一切法实
相真如。故下经云。谛实者。谓诸法真如。解云。谛实
即是真实相也。】
「二者遍知相。三者永断相。四者作證相。五者修习相。」
【释曰。此四种相。如其次第。苦集灭道四谛相也。】
「六者即彼真实相等品类差别相。」
【释曰。自下第四约三种义。以释知义。于中有三。初
总标。次列名。后别释。此即初也。】
「何等三义。」
【释曰。自下问答列名。此即问也。】
「一者文义。二者义义。三者界义。」
【释曰。此即第二依数列名。】
「善男子。言文义者。谓名身等。」
【释曰。自下第三别释三义。即分为三。此即初义。言
文义者。所谓名身句身文身。此名等三。有积集义。
皆名为身。或可身者体义。谓名等三。皆有体故。名
之为身。即此三种。能彰显义。皆名为文。即是所诠
之义。故名文义。】
「义义当知复有十种。」
【释曰。自下第二释其义义。于中有二。初标章举数。
后依数列名。此即初也。是前文义所诠义故。名为
义义。】
「一者真实相。」
【释曰。自下第二依数列名。此即初相。谓一切法实
相真如。故下经云。谛实者。谓诸法真如。解云。谛实
即是真实相也。】
「二者遍知相。三者永断相。四者作證相。五者修习相。」
【释曰。此四种相。如其次第。苦集灭道四谛相也。】
「六者即彼真实相等品类差别相。」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28a 页 X21-0328.png
【释曰。此第六相。即前五相。一一皆有众多义门品
类差别。】
「七者所依能依相属相。」
【释曰。释第七相。显扬第五云。所依能依相属相者。
谓大种是所依。造色是能依。或可眼等是所依。识
等是能依。或可能诠是所依。所诠是能依。如是能
所互相系属。名相属相。】
「八者即遍知等障碍法相。」
【释曰。辨第八相。即是四谛所断烦恼。名障碍法相。
若依下文。谓即于修菩提分法。能随障碍诸染污
相。是名彼障碍法相。】
「九者即彼随顺法相。」
【释曰。辨第九相。即是四谛能断惑智。名随顺法相。
若依下文。谓即于彼多所作。名彼随顺法相。】
「十者不遍知等及遍知等过患功德相。」
【释曰。明第十相。谓不遍知等烦恼过失。及遍知等
智慧功德差别之相。故下经云。彼过患相者。当知
即彼诸障碍法所有过失。彼胜利相者。当知即彼
诸随顺法所有功德。又解。总说四谛名真实相。故
瑜伽论六十四云。一谛相教。馀之九相。名同此经。
苦谛名遍知相。集谛名永断相。灭谛名作證相。道
谛名修习相。十六行差别。名即彼真实相等品类
差别相。说集因苦果道因灭果相。称义名所依能
依相属相。因名所依。果为能依也。说四谛所断法
分别瑜伽品第六¶ 第 328b 页 X21-0328.png
名为即遍知谛果法相。决择分等名为即彼随顺
法相。烦恼过失遍知功德。名不遍等及遍知等过
患功德相。若依杂集第十五卷。引爱味经。具释十
相。故彼论云。真实相者。谓取蕴所摄苦谛相。遍知
相者。谓即于此有味等如实智。永断相作證相者。
谓从一切世间得解脱。由永断诸障證得转依故。
修习相者。谓离颠倒心。多修习住。品类差别相者。
(解云。此差别相。如其次第释上五相。有差别义也)真实相有五种差别。谓
色乃至识。遍知相有三种差别。谓味由味故。乃至
出离由出离故。如实知。(解云。三差别者。谓味出离如实知。若依此释。爱味即
是集谛。言乃至者。即摄过患苦谛。出离是灭谛。如实知是道谛。或可三者一爱味。二过患。三出离。于此三
种。如实了知。名如实知也)永断相作證相。各有二种差别。谓烦
恼解脱。苦解脱。从此诸天世间乃至并天人皆得
解脱者。显烦恼解脱。为显此差别义故。次说出离
言。何以故。由馀经言。出离云何。谓若于是处贪欲
永灭贪欲永断。超过贪欲故。如是由能生未来苦
烦恼得离系故。苦亦解脱。为显此差别义故。次说
离系缚极解脱。修习相者有二种差别。谓见道修
道。离颠倒心者显示见道。多修习住者显示修道。
能依所依相属相者。谓显示真实相等。为后后所
依性。遍知等障碍法相者。谓如是三转不如实知。
遍知等随顺法相者。谓观察如所安立色等法中
味等相。于不遍知等过失相者。谓不解脱乃至不
證觉无上正等菩提。与此相违。名于遍知等功德
法相。烦恼过失遍知功德。名不遍等及遍知等过
患功德相。若依杂集第十五卷。引爱味经。具释十
相。故彼论云。真实相者。谓取蕴所摄苦谛相。遍知
相者。谓即于此有味等如实智。永断相作證相者。
谓从一切世间得解脱。由永断诸障證得转依故。
修习相者。谓离颠倒心。多修习住。品类差别相者。
(解云。此差别相。如其次第释上五相。有差别义也)真实相有五种差别。谓
色乃至识。遍知相有三种差别。谓味由味故。乃至
出离由出离故。如实知。(解云。三差别者。谓味出离如实知。若依此释。爱味即
是集谛。言乃至者。即摄过患苦谛。出离是灭谛。如实知是道谛。或可三者一爱味。二过患。三出离。于此三
种。如实了知。名如实知也)永断相作證相。各有二种差别。谓烦
恼解脱。苦解脱。从此诸天世间乃至并天人皆得
解脱者。显烦恼解脱。为显此差别义故。次说出离
言。何以故。由馀经言。出离云何。谓若于是处贪欲
永灭贪欲永断。超过贪欲故。如是由能生未来苦
烦恼得离系故。苦亦解脱。为显此差别义故。次说
离系缚极解脱。修习相者有二种差别。谓见道修
道。离颠倒心者显示见道。多修习住者显示修道。
能依所依相属相者。谓显示真实相等。为后后所
依性。遍知等障碍法相者。谓如是三转不如实知。
遍知等随顺法相者。谓观察如所安立色等法中
味等相。于不遍知等过失相者。谓不解脱乃至不
證觉无上正等菩提。与此相违。名于遍知等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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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言界义者谓五种界。」
【释曰。第三释界义。于中有三。初标章数。次依数列
名。后总结五义。此即初也。】
「一者世界。二者有情界。三者法界。四者所调伏界。五
者调伏方便界。」
【释曰。第二依数列名。庄严十二名五无量。故彼论
云。五事无量者。一应化事无量。由摄一切众生界
故。二应净事无量。由摄一切器世界故。三应得事
无量。由摄一切法界故。四应成事无量。由摄一切
可化众生故。五应说事无量。由摄十二部经是化
主方便故。显扬第三。亦名五无量。故彼论云。一有
情无量。菩萨思惟无量世界一切有情差别之相。
或一足二足四足多足。有色无色。五趣四生等。二
世界无量。菩萨思惟十方无量器世界相染。此世
界净。或成坏种种形界差别建立等。三法界无量。
菩萨思惟十方无量世界一切诸法自相共相是
色非色有见无见等。四所调伏无量。菩萨思惟十
方无量世界有情种种行种种姓。或声闻种性。或
独觉种性。或如来种性。耎中上根胜劣差别等。五
调伏方便无量。菩萨思惟十方无量世界所化有
情调伏方便。此因说秘密之法。方能调伏。此因说
显了之法。方能调伏。此因摄受方便。此因折伏方
便等。方令调伏。具说如彼。广如第十经记中说。】
「言界义者谓五种界。」
【释曰。第三释界义。于中有三。初标章数。次依数列
名。后总结五义。此即初也。】
「一者世界。二者有情界。三者法界。四者所调伏界。五
者调伏方便界。」
【释曰。第二依数列名。庄严十二名五无量。故彼论
云。五事无量者。一应化事无量。由摄一切众生界
故。二应净事无量。由摄一切器世界故。三应得事
无量。由摄一切法界故。四应成事无量。由摄一切
可化众生故。五应说事无量。由摄十二部经是化
主方便故。显扬第三。亦名五无量。故彼论云。一有
情无量。菩萨思惟无量世界一切有情差别之相。
或一足二足四足多足。有色无色。五趣四生等。二
世界无量。菩萨思惟十方无量器世界相染。此世
界净。或成坏种种形界差别建立等。三法界无量。
菩萨思惟十方无量世界一切诸法自相共相是
色非色有见无见等。四所调伏无量。菩萨思惟十
方无量世界有情种种行种种姓。或声闻种性。或
独觉种性。或如来种性。耎中上根胜劣差别等。五
调伏方便无量。菩萨思惟十方无量世界所化有
情调伏方便。此因说秘密之法。方能调伏。此因说
显了之法。方能调伏。此因摄受方便。此因折伏方
便等。方令调伏。具说如彼。广如第十经记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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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如是五义。当知普摄一切诸义。」
【释曰。第三总结五义。然此结文。依经草本瑜伽草
本及深密经。皆云如是五义。若依显扬第五卷云。
如是三义普摄诸义。如上十义五义四义。皆有经
数。准上知。此中三义为胜。此经瑜伽两处草本及
深密经。皆云五义。不放辄回。】
解深密经疏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