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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第 274b 页
解深密经疏第五(经本第二)
西明寺沙门 圆测 撰
无自性相品第五之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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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胜义生。如是于我善说善制法毗奈耶最极清
净意乐所说善教法中。诸有情类。意解种种差别可
得。」
【释曰。自下第五释密意教意解差别。于中有三。初
略标依教意解差别。次善男子下。广辨依教意解
不同。后善男子如是巳下。总结依教意解差别。此
即初也。释此经文自有释。一云。善说即三藏中素
怛缆藏。善制法者。是达摩藏。毗奈耶者。即毗奈耶。
一云。善说。即是三中。素怛缆藏。阿毗达摩。善制法
毗奈耶者即毗奈耶。一云。善说善制法者。通举三
藏。如来善说善制法故。毗奈耶者。此云调伏。三藏
皆有调恶之用。名毗奈耶。又亦名灭。三藏皆有灭
恶之义故。无性摄论云。或一切善能灭众恶。名毗
奈耶。言善说善制多。瑜伽八十三云。道理所摄故。
任持胜德故。文义巧妙故。谓文句善圆满故。故名
善说。制立一切所应学处故。名善制法。毗奈耶者。
瑜伽九十八云。八圣道支会正理故。说名为法。能
灭一切诸烦恼故。名毗奈耶。最极清净意乐所说
者。辨能说者说法意乐。然说法意乐。诸说不同。若
依龙猛。说法有二。一生死之说法。必依寻伺。二法
身菩萨说法。不依寻伺。故智度论第十七云。复次
尔时菩萨常入禅定。摄心不动。不生觉观。亦能为
十方一切众生。以无量音声说法而度脱之。是名
禅波罗蜜。问。如经中说。先有觉观思惟。然后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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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入禅定中无语觉观。不应得说法。汝今云何言
禅定中不生觉观而为众生说法。答曰。生死人入
禅定。先。以语觉观。然后说法。法身菩萨。离生死身。
知一切诸法常住。如禅定相。不见有乱。法身菩萨
变化无量身。为众生说法。而菩萨心无所分别。如
阿罗汉琴常自出声随意而作。无人弹者。此亦无
散心。亦无摄心。是福德报生故。随人意出声。法身
菩萨如是。无所分别。亦无散心。亦无说法相。是无
量福德禅定智慧因缘故。是法身菩萨。种种法音
随应而出。广说如彼。无有寻伺说法众中。如来最
胜。故言最极清净意乐所说。若依亲光。八地巳上
皆无寻伺。而能说法。彼说寻伺。唯有漏故。无有寻
伺。说法众中。如来最胜。故言最极清净意乐所说。
依护法宗。金刚巳还诸菩萨众。为他说法。必假寻
伺。于药病等。未遍知故。由此道理。八地巳上。无漏
寻伺亦能说法。于佛果位巳究竟故。无功用说不
假寻伺。而能说法。故成唯识第七卷云。未究竟位。
于药病等。未遍知故。后得智中。为他说法。必假寻
伺。非如佛地无功用说。是故说言最极清净意乐
所说。问。十地菩萨。依寻伺说。智度所说。如何会释。
答。论者意异。不可会释。如智度说。寻伺俱起。弥勒
等宗。必不俱起。如是等异。其例非一。故不须会。问。
依护法宗。十地巳还。皆依寻伺。金刚喻定。是第四
定。既无寻伺。应不说法。答。虽无第四静虑寻伺。而
禅定中不生觉观而为众生说法。答曰。生死人入
禅定。先。以语觉观。然后说法。法身菩萨。离生死身。
知一切诸法常住。如禅定相。不见有乱。法身菩萨
变化无量身。为众生说法。而菩萨心无所分别。如
阿罗汉琴常自出声随意而作。无人弹者。此亦无
散心。亦无摄心。是福德报生故。随人意出声。法身
菩萨如是。无所分别。亦无散心。亦无说法相。是无
量福德禅定智慧因缘故。是法身菩萨。种种法音
随应而出。广说如彼。无有寻伺说法众中。如来最
胜。故言最极清净意乐所说。若依亲光。八地巳上
皆无寻伺。而能说法。彼说寻伺。唯有漏故。无有寻
伺。说法众中。如来最胜。故言最极清净意乐所说。
依护法宗。金刚巳还诸菩萨众。为他说法。必假寻
伺。于药病等。未遍知故。由此道理。八地巳上。无漏
寻伺亦能说法。于佛果位巳究竟故。无功用说不
假寻伺。而能说法。故成唯识第七卷云。未究竟位。
于药病等。未遍知故。后得智中。为他说法。必假寻
伺。非如佛地无功用说。是故说言最极清净意乐
所说。问。十地菩萨。依寻伺说。智度所说。如何会释。
答。论者意异。不可会释。如智度说。寻伺俱起。弥勒
等宗。必不俱起。如是等异。其例非一。故不须会。问。
依护法宗。十地巳还。皆依寻伺。金刚喻定。是第四
定。既无寻伺。应不说法。答。虽无第四静虑寻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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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元起下地寻伺。于等觉位。亦得说法。不起灭定。
现诸威仪。亦唯此释。言善教法中者。是所说教。瑜
伽九十四云。由四种相。应知世尊所说圣教名善
说法。一能趣寂静。能定證得有馀依涅槃界故。二
能般涅槃。能令證得无馀依涅槃界故。三能趣菩
提。能令證得声闻独觉无上正等三菩提故。四善
游分别最极究竟现量所显无上大师所开示故。
具上诸义。故言善教法中。言诸有情类意解种种
差别可得者。此即正明意解不同。有其四种。一信
解教义。二唯信教义。三信教不信义。四教义俱不
信。故言种种。如后当释。】
「善男子。如来但依如是三种无自性性。」
【释曰。自下第二广释依教意解不同。于中有二。初
举所依。后教于是经下。正释有情意解不同。前中
有二。初明教所依理。后由深密意下。明依理说教。
此即初也。谓依所说三无自性。于不了义隐密相
教。为所依止。】
「由深密意。于所宣说不了义经。以隐密相。说诸法要。
谓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释曰。此即第二依理说教。文有三节。初说教之意。
次辨教隐密。后正示密教。言由深密意者。说教之
意。谓能證知三种无性甚深密意。言于所宣说不
了义经以隐密相说诸法要者。辨教隐密。诸谓圣
教隐显不同。今于此中。隐有说无。故言隐密。言法
现诸威仪。亦唯此释。言善教法中者。是所说教。瑜
伽九十四云。由四种相。应知世尊所说圣教名善
说法。一能趣寂静。能定證得有馀依涅槃界故。二
能般涅槃。能令證得无馀依涅槃界故。三能趣菩
提。能令證得声闻独觉无上正等三菩提故。四善
游分别最极究竟现量所显无上大师所开示故。
具上诸义。故言善教法中。言诸有情类意解种种
差别可得者。此即正明意解不同。有其四种。一信
解教义。二唯信教义。三信教不信义。四教义俱不
信。故言种种。如后当释。】
「善男子。如来但依如是三种无自性性。」
【释曰。自下第二广释依教意解不同。于中有二。初
举所依。后教于是经下。正释有情意解不同。前中
有二。初明教所依理。后由深密意下。明依理说教。
此即初也。谓依所说三无自性。于不了义隐密相
教。为所依止。】
「由深密意。于所宣说不了义经。以隐密相。说诸法要。
谓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释曰。此即第二依理说教。文有三节。初说教之意。
次辨教隐密。后正示密教。言由深密意者。说教之
意。谓能證知三种无性甚深密意。言于所宣说不
了义经以隐密相说诸法要者。辨教隐密。诸谓圣
教隐显不同。今于此中。隐有说无。故言隐密。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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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者。要谓要略。此中意者。由深密意。于不了经。依
三性以隐密相。说一切法无自性等诸法要言。言
谓一切法皆无自性等者。此即第三正示密教。如
前广说。】
「于是经中。若诸有情。巳种上品善根。巳清净诸鄣。巳
成熟相续。巳多脩胜解。巳能积集上品福德智慧资
粮。」
【释曰。自下第二正明有情意解不同。于中有四。一
五事具足信解人。二五事不具能信人。三生信随
言执著人。四五事全无不信人。然此四人。种善根
等五事多少。分成六人。一五事具足。二有四阙一。
三有三阙二。四有二阙三。五有一阙四。六五事全
无。此即初也。于中有二。初明成就五事。后彼若下。
闻教解悟。此即初也。】
「彼若听闻如是法巳。于我甚深密意言说。如实解了。」
【释曰。自下第二闻教解了。于中有二。初明闻教解
了。后于如是下。解了胜利。此即初也。谓闻法巳。于
佛所说密意言说所显法义。如实解了。】
「于如是法。深生信解。于如是义。以无倒慧。如实通达。
依此通达善脩习故。速疾能證最极究竟。」
【释曰。自下第二解了胜利。于中有二。初明解了法
义胜利。后亦于下。信佛胜利。此即初也。文有两节。
初于法信解。后于义信解。就信义中。文复三节。初
于见道如实通达。次脩习位。依此通达。能善脩习。
三性以隐密相。说一切法无自性等诸法要言。言
谓一切法皆无自性等者。此即第三正示密教。如
前广说。】
「于是经中。若诸有情。巳种上品善根。巳清净诸鄣。巳
成熟相续。巳多脩胜解。巳能积集上品福德智慧资
粮。」
【释曰。自下第二正明有情意解不同。于中有四。一
五事具足信解人。二五事不具能信人。三生信随
言执著人。四五事全无不信人。然此四人。种善根
等五事多少。分成六人。一五事具足。二有四阙一。
三有三阙二。四有二阙三。五有一阙四。六五事全
无。此即初也。于中有二。初明成就五事。后彼若下。
闻教解悟。此即初也。】
「彼若听闻如是法巳。于我甚深密意言说。如实解了。」
【释曰。自下第二闻教解了。于中有二。初明闻教解
了。后于如是下。解了胜利。此即初也。谓闻法巳。于
佛所说密意言说所显法义。如实解了。】
「于如是法。深生信解。于如是义。以无倒慧。如实通达。
依此通达善脩习故。速疾能證最极究竟。」
【释曰。自下第二解了胜利。于中有二。初明解了法
义胜利。后亦于下。信佛胜利。此即初也。文有两节。
初于法信解。后于义信解。就信义中。文复三节。初
于见道如实通达。次脩习位。依此通达。能善脩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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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于究竟。速疾能證菩提涅槃。】
「亦于我所。深生净信。知是如来应正等觉于一切法
现正等觉。」
【释曰。自下第二信佛胜利。】
「若诸有情巳种上品善根。巳清净诸鄣。巳成熟相续。
巳多脩习胜解。未能积集上品福德智慧资粮。」
【释曰。自下第二五事不具能信人。于中有二。初明
不具五事。后能生信心。此即初也。此明行人虽不
具五。由成四事。而能生信。四事差别。如前巳说。】
「其性质直。是质直类。虽无力能思择废立。而不安住
自见取中。」
【释曰。自下第二明能生信心。于中有三。初明不住
自见能生信心。次于此经下。由生信心故自轻而
住。后于此经下。由自轻故。能修福智。前中有三。初
明不住自见。次辨闻教生信。后显其信相。此即初
也。性质直者。谓即是信。故维摩云。直心是道场。言
直心者。即是信心。智度论云。佛法海中信能入故。
故知质直即是信心。此意说云。性质直故。虽无慧
力。简择圣教是非道理。而不安住自见所中。更复
进求了义经故。如是于馀不了义经。不如真文而
生执著。】
「彼若听闻如是法巳。于我甚深秘密言说。虽无力能
如实解了。然于此法。能生胜解。发清净信。」
【释曰。自下第二明闻教生信。由彼不住自见取故。
「亦于我所。深生净信。知是如来应正等觉于一切法
现正等觉。」
【释曰。自下第二信佛胜利。】
「若诸有情巳种上品善根。巳清净诸鄣。巳成熟相续。
巳多脩习胜解。未能积集上品福德智慧资粮。」
【释曰。自下第二五事不具能信人。于中有二。初明
不具五事。后能生信心。此即初也。此明行人虽不
具五。由成四事。而能生信。四事差别。如前巳说。】
「其性质直。是质直类。虽无力能思择废立。而不安住
自见取中。」
【释曰。自下第二明能生信心。于中有三。初明不住
自见能生信心。次于此经下。由生信心故自轻而
住。后于此经下。由自轻故。能修福智。前中有三。初
明不住自见。次辨闻教生信。后显其信相。此即初
也。性质直者。谓即是信。故维摩云。直心是道场。言
直心者。即是信心。智度论云。佛法海中信能入故。
故知质直即是信心。此意说云。性质直故。虽无慧
力。简择圣教是非道理。而不安住自见所中。更复
进求了义经故。如是于馀不了义经。不如真文而
生执著。】
「彼若听闻如是法巳。于我甚深秘密言说。虽无力能
如实解了。然于此法。能生胜解。发清净信。」
【释曰。自下第二明闻教生信。由彼不住自见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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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闻法巳。虽无力能解了言说。然于此教。而发信
心。】
「信此经典。是如来说。是其甚深。显现甚深。空性相应。
难见难悟。不可寻思。非诸寻思所行境界。微细详审
聪明智者之所解了。」
【释曰。自下第三显其信相。谓信此经。具六义故。是
其甚深。一信此经典等者。谓信此经典等者。谓信
此经是佛说故。是其甚深。二显现甚深者。谓此经
典分明显现甚深义。故名显现甚深。三空性相应
者。谓此圣教诠空性故。与空相称。故名空性相应。
四难见难悟者。谓此经典。凡夫不能见。二乘不能
悟。又解。凡夫二乘皆不见悟。故名难见难悟。五不
可寻思等者。谓此圣教。超寻思境故。不可寻思也。
寻思即是三界有漏心心所法。或可寻思即不定
中寻伺二法。六微细等者。谓此圣教他上菩萨微
细详审聪明智者所解了也。】
「于此经典所说义中。自轻而住。作如是言。诸佛菩提
为最甚深。诸法法性亦最甚深。唯佛如来能善了达。
非是我等所能解了。」
【释曰。自下第二由生信故。自轻而住。于中有二。初
于所说义自轻而住。后于能说教自轻而住。此即
初也。于此经所说义中。自轻巳智不能解了。便作
是言。诸佛所有能證菩提真俗二智为最甚深。所
證诸法真俗二性亦最甚深。远离所取能取性故。
心。】
「信此经典。是如来说。是其甚深。显现甚深。空性相应。
难见难悟。不可寻思。非诸寻思所行境界。微细详审
聪明智者之所解了。」
【释曰。自下第三显其信相。谓信此经。具六义故。是
其甚深。一信此经典等者。谓信此经典等者。谓信
此经是佛说故。是其甚深。二显现甚深者。谓此经
典分明显现甚深义。故名显现甚深。三空性相应
者。谓此圣教诠空性故。与空相称。故名空性相应。
四难见难悟者。谓此经典。凡夫不能见。二乘不能
悟。又解。凡夫二乘皆不见悟。故名难见难悟。五不
可寻思等者。谓此圣教。超寻思境故。不可寻思也。
寻思即是三界有漏心心所法。或可寻思即不定
中寻伺二法。六微细等者。谓此圣教他上菩萨微
细详审聪明智者所解了也。】
「于此经典所说义中。自轻而住。作如是言。诸佛菩提
为最甚深。诸法法性亦最甚深。唯佛如来能善了达。
非是我等所能解了。」
【释曰。自下第二由生信故。自轻而住。于中有二。初
于所说义自轻而住。后于能说教自轻而住。此即
初也。于此经所说义中。自轻巳智不能解了。便作
是言。诸佛所有能證菩提真俗二智为最甚深。所
證诸法真俗二性亦最甚深。远离所取能取性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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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佛如来而能了达。非我少智之所能知。如婆沙
说。诸法性相甚深微妙。唯一切智乃可穷尽。又胜
鬘云。若善男子。于诸深法。不自了知。仰推世尊。非
我境界。唯佛所知。有如是等诸教非一。】
「诸佛如来。为彼种种胜解有情。转正法教。诸佛如来
无边智见。我等智见。犹如牛迹。」
【释曰。此即第二约能说教自轻而住。然诸如来随
所摄受有情意乐。转法教。而能说智无量无边。我
等智见。比佛智见。犹如牛迹等于大海。(深密经云。以诸如来
无边智慧所知如海。而我知见如牛迹水)。】
「如此经典。虽能恭敬。为他宣说。书写护持。披阅流布。
殷重供养。受诵温习。然由未能以其脩相发起加行。」
【释曰。此即第三由自轻故。能生福智。于中有二。初
由自轻故。未能通达。后未通达故。更脩福智。前中
有二。先释。后结。此即初也。谓彼菩萨。以自轻故。于
此经典起恭敬等十种法行。然由未能以其脩相
发起福智二种加行。十法行者。诸教不同。依大般
若五百七十三。但列其名。而不解释。故彼经云。佛
告阿难。受持此经。有十法行。一者书写。二者供养。
三者施他。四者谛听。五者披读。六者受持。七者广
说。八者讽诵。九者思惟。十者脩习。大般若第四百
及四百二十七。庄严论第十三。胜天王第七。无上
依经第二。亦但列名。瑜伽七十四。辨中边论第三。
显扬第二。如是等教广释。虽有前后次第不同。而
说。诸法性相甚深微妙。唯一切智乃可穷尽。又胜
鬘云。若善男子。于诸深法。不自了知。仰推世尊。非
我境界。唯佛所知。有如是等诸教非一。】
「诸佛如来。为彼种种胜解有情。转正法教。诸佛如来
无边智见。我等智见。犹如牛迹。」
【释曰。此即第二约能说教自轻而住。然诸如来随
所摄受有情意乐。转法教。而能说智无量无边。我
等智见。比佛智见。犹如牛迹等于大海。(深密经云。以诸如来
无边智慧所知如海。而我知见如牛迹水)。】
「如此经典。虽能恭敬。为他宣说。书写护持。披阅流布。
殷重供养。受诵温习。然由未能以其脩相发起加行。」
【释曰。此即第三由自轻故。能生福智。于中有二。初
由自轻故。未能通达。后未通达故。更脩福智。前中
有二。先释。后结。此即初也。谓彼菩萨。以自轻故。于
此经典起恭敬等十种法行。然由未能以其脩相
发起福智二种加行。十法行者。诸教不同。依大般
若五百七十三。但列其名。而不解释。故彼经云。佛
告阿难。受持此经。有十法行。一者书写。二者供养。
三者施他。四者谛听。五者披读。六者受持。七者广
说。八者讽诵。九者思惟。十者脩习。大般若第四百
及四百二十七。庄严论第十三。胜天王第七。无上
依经第二。亦但列名。瑜伽七十四。辨中边论第三。
显扬第二。如是等教广释。虽有前后次第不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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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无异。故显扬云。一于菩萨藏法。若多若少。尊重
恭敬。书持法行。二若劣若胜。诸供养具。供养法行。
三若自书巳。由矜悯心施他法行。四若他发意恭
敬尊重。以微妙声。宣扬阐赞。由宗仰故。谛听法行。
五发净信解恭敬重心披赞法行。六为欲脩习法
随法行。从师受巳。讽诵法行。七现讽诵巳为坚持
故。以广妙音温习法行。八悲悯他故。传授与彼。随
其广略开演法行。九独处闲静极善研寻称理观
察思惟法行。十如所思惟修行奢摩他毗钵舍那
为欲起入。乃至为令诸所求义成就法行。庄严十
三。与此稍异。故彼论云。一书写。二供养。三流传。四
听受。五转读。六教他。七习诵。八解说。九思择。十脩
习。解云。彼论与显扬义不同者。于显扬等。第六讽诵。
第七温习。合为习诵。以为第七。更加教他即为第
六。于馀教中。皆无此义。然彼论意。为他略说。名为
教他。名他广说。名为解说。馀教意者。若略若广。皆
为他说。即合为一。故不相违。今依此经。亦同般若。
俱十法行。然此文中有其七种。一为他宣说。即是
广说。二书写护持。即是书写。或可护持即是一行。
三者披闻即是披读。四者流布。即是施他。五殷重
供养。此即供养。六者受诵即是讽诵。或是受持。七
者温习。是即受持。或是讽诵。而无听闻思惟脩习。
此品下文。具有其八种。一闻巳信解。二书写护持。
三供养。四流布。五受诵。六温习。七如理思惟。八以
恭敬。书持法行。二若劣若胜。诸供养具。供养法行。
三若自书巳。由矜悯心施他法行。四若他发意恭
敬尊重。以微妙声。宣扬阐赞。由宗仰故。谛听法行。
五发净信解恭敬重心披赞法行。六为欲脩习法
随法行。从师受巳。讽诵法行。七现讽诵巳为坚持
故。以广妙音温习法行。八悲悯他故。传授与彼。随
其广略开演法行。九独处闲静极善研寻称理观
察思惟法行。十如所思惟修行奢摩他毗钵舍那
为欲起入。乃至为令诸所求义成就法行。庄严十
三。与此稍异。故彼论云。一书写。二供养。三流传。四
听受。五转读。六教他。七习诵。八解说。九思择。十脩
习。解云。彼论与显扬义不同者。于显扬等。第六讽诵。
第七温习。合为习诵。以为第七。更加教他即为第
六。于馀教中。皆无此义。然彼论意。为他略说。名为
教他。名他广说。名为解说。馀教意者。若略若广。皆
为他说。即合为一。故不相违。今依此经。亦同般若。
俱十法行。然此文中有其七种。一为他宣说。即是
广说。二书写护持。即是书写。或可护持即是一行。
三者披闻即是披读。四者流布。即是施他。五殷重
供养。此即供养。六者受诵即是讽诵。或是受持。七
者温习。是即受持。或是讽诵。而无听闻思惟脩习。
此品下文。具有其八种。一闻巳信解。二书写护持。
三供养。四流布。五受诵。六温习。七如理思惟。八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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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脩相发起加行。而无广说披读二种。如下第七
地波罗蜜多品中。但云十种法行。而不引名。智度
论五十六。虽不具足。略释其相。依瑜伽论。此十法
行。能生三道。故七十四云。问。如是十种法行。几是
能生广大福德道。答一切。问。几是加行道。答一。谓
第九。问。几是净障道。答一。谓第十。若广分别。如梁
摄论第十。旧中边第二。新中边第三。瑜伽七十四。】
「是故于我甚深密意所说言辞。不能通达。」
【释曰。此第二结。由彼未能起加行故。于我甚深所
说言辞。不能通达。】
「由此因缘。彼诸有情。亦能增长福德智慧二种资粮。
于后相续。未成熟者。亦能成熟。」
【释曰。此即第二未通达故。更修福智。谓此菩萨未
能修习二加行故。不能通达密意言辞。由此十行
因缘力故。便能修习福德智慧二种资粮。于后身
中。所未成熟。皆能成熟。今言成熟。于一一位。所修
具足。名为成熟。非五事相续成熟。或可利他令他
成熟。又云由此因缘等者。熟生信中。文别有二。初
广释生信。后总结信用。上来广释生信。此即第二
总结。可知。】
「若诸有情。广说乃至未能积集上品福德智慧资粮。
性非质直非质直类。虽有力能思择废立。而复安住
自见取中。」
【释曰。自下第三生信随言执著人。于中有二。初明
地波罗蜜多品中。但云十种法行。而不引名。智度
论五十六。虽不具足。略释其相。依瑜伽论。此十法
行。能生三道。故七十四云。问。如是十种法行。几是
能生广大福德道。答一切。问。几是加行道。答一。谓
第九。问。几是净障道。答一。谓第十。若广分别。如梁
摄论第十。旧中边第二。新中边第三。瑜伽七十四。】
「是故于我甚深密意所说言辞。不能通达。」
【释曰。此第二结。由彼未能起加行故。于我甚深所
说言辞。不能通达。】
「由此因缘。彼诸有情。亦能增长福德智慧二种资粮。
于后相续。未成熟者。亦能成熟。」
【释曰。此即第二未通达故。更修福智。谓此菩萨未
能修习二加行故。不能通达密意言辞。由此十行
因缘力故。便能修习福德智慧二种资粮。于后身
中。所未成熟。皆能成熟。今言成熟。于一一位。所修
具足。名为成熟。非五事相续成熟。或可利他令他
成熟。又云由此因缘等者。熟生信中。文别有二。初
广释生信。后总结信用。上来广释生信。此即第二
总结。可知。】
「若诸有情。广说乃至未能积集上品福德智慧资粮。
性非质直非质直类。虽有力能思择废立。而复安住
自见取中。」
【释曰。自下第三生信随言执著人。于中有二。初明
卷五 第 277c 页 X21-0277.png
师计。后辨弟子。前中有二。初对前辨异。后明如言
起执。此即初也。文有四即。一五事有无。二质非质
直三。有力无力。四安立不安立自见取中。言广说
等者。然释此文。自有四说。一云。此中唯取总阙五
事。故深密云。不种善根。乃至不能成就福智。然与
第四有差别云。此中信法不信义。第四法义俱不
信也。一云。此中总有三人。一有初一阙四。二有初
二阙三。三有初三阙二。一云。此中总有四人。于前
三中。更加有初四阙一。而与第二异者。彼第二人
其性质直。此第三人性非质直。一云。此中总有五
人。于前四中。更加五事俱阙。而与第二第四人异。
准前应释。虽有四释。第四为正。顺文相故。言而复
安住自见取中者。更不进求了义大乘。恒执如言
不了教故。故杂集论第十二云。复次何缘一分众
生。于方广分广大甚深。虽生信解。而不得出离耶。
答。由深安住自见取故。常坚执著如言义故。由深
安住自见取者。更不进求了义经故。常坚执著如
言义者。恒坚封执不了义经故。如闻一切法毕竟
无自性言故。便拨一切诸法性相皆无所有。如是
于馀不了义经。坚执如言义亦尔。是故虽信大乘。
而不得出离。以大乘经由种种意说故。】
「彼若听闻如是法巳。于我甚深密意言说。不能如实
解了。」
【释曰。自下第二如言起执。于中有二。初明如言执。
起执。此即初也。文有四即。一五事有无。二质非质
直三。有力无力。四安立不安立自见取中。言广说
等者。然释此文。自有四说。一云。此中唯取总阙五
事。故深密云。不种善根。乃至不能成就福智。然与
第四有差别云。此中信法不信义。第四法义俱不
信也。一云。此中总有三人。一有初一阙四。二有初
二阙三。三有初三阙二。一云。此中总有四人。于前
三中。更加有初四阙一。而与第二异者。彼第二人
其性质直。此第三人性非质直。一云。此中总有五
人。于前四中。更加五事俱阙。而与第二第四人异。
准前应释。虽有四释。第四为正。顺文相故。言而复
安住自见取中者。更不进求了义大乘。恒执如言
不了教故。故杂集论第十二云。复次何缘一分众
生。于方广分广大甚深。虽生信解。而不得出离耶。
答。由深安住自见取故。常坚执著如言义故。由深
安住自见取者。更不进求了义经故。常坚执著如
言义者。恒坚封执不了义经故。如闻一切法毕竟
无自性言故。便拨一切诸法性相皆无所有。如是
于馀不了义经。坚执如言义亦尔。是故虽信大乘。
而不得出离。以大乘经由种种意说故。】
「彼若听闻如是法巳。于我甚深密意言说。不能如实
解了。」
【释曰。自下第二如言起执。于中有二。初明如言执。
卷五 第 278a 页 X21-0278.png
后由此巳下。显执过失。前中有二。初闻而不了。后信
而执著。此即初也。谓彼菩萨闻此教巳。性非质直。
住自见故。于我甚深密意教中。不能如实解了密言。】
「于如是法。虽生信解。然于其义。随言执著。」
【释曰。第二信而执著。于中有二。初正明执著。后显
执著相。此即初也。于密意教。虽生信解。由不了故。
如言执著。】
「谓一切法决定皆无自性。决定不生不灭。决定本来
寂静。决定自性涅槃。」
【释曰。此即第二显执著相。据实道理。于此经中有
其四句。一一诸法。皆无自性。准上经文。通约三种
无自性说。即用三性。以为自性。二无生无灭。三本
来寂静。四自性涅槃。此之三句。准上经文。唯约二
种无自性性。谓相自性性。胜义无自性性。依广百
论等。四句总依初无性说。集论杂集。四句皆通三
无性说。如前分别。然佛密意不了教中。但言诸法
皆无自性。乃至复云自性涅槃。然彼安住自见取
人。不解如来密意趣故。虽生信解。如言起执。谓一
切法决定无性。乃至决定自性涅槃。然彼执人诸
教不同。依智度论第十八卷。有三邪见。一破果不
破因。二因果俱破不破一切法。三破一切法皆无
所有。即依第三。是恶取人。广如彼说。依胜鬘经。即
说名为习诸外道。若依集论。第六杂集十二。皆言
若诸菩萨随言取义。不如正理思择法故。广如彼
而执著。此即初也。谓彼菩萨闻此教巳。性非质直。
住自见故。于我甚深密意教中。不能如实解了密言。】
「于如是法。虽生信解。然于其义。随言执著。」
【释曰。第二信而执著。于中有二。初正明执著。后显
执著相。此即初也。于密意教。虽生信解。由不了故。
如言执著。】
「谓一切法决定皆无自性。决定不生不灭。决定本来
寂静。决定自性涅槃。」
【释曰。此即第二显执著相。据实道理。于此经中有
其四句。一一诸法。皆无自性。准上经文。通约三种
无自性说。即用三性。以为自性。二无生无灭。三本
来寂静。四自性涅槃。此之三句。准上经文。唯约二
种无自性性。谓相自性性。胜义无自性性。依广百
论等。四句总依初无性说。集论杂集。四句皆通三
无性说。如前分别。然佛密意不了教中。但言诸法
皆无自性。乃至复云自性涅槃。然彼安住自见取
人。不解如来密意趣故。虽生信解。如言起执。谓一
切法决定无性。乃至决定自性涅槃。然彼执人诸
教不同。依智度论第十八卷。有三邪见。一破果不
破因。二因果俱破不破一切法。三破一切法皆无
所有。即依第三。是恶取人。广如彼说。依胜鬘经。即
说名为习诸外道。若依集论。第六杂集十二。皆言
若诸菩萨随言取义。不如正理思择法故。广如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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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今依此经。但言有情。亦不说名菩萨外道。准义
即同集论等说。虽阙第五福智资粮。而具前四善
根等故。】
「由此因缘。于一切法。获得无见及无相见。」
【释曰。自下第二显执过失。于中有二。初正显执失。
后虽于下。释通伏难。前中有五。一略标二失。二由
得下。辨二失相。三外人徵诘。四依徵广释。五释巳
总结。此即初也。由此执著为因缘故。于一切法。获
得二见。一者无见。二无相见。然此二见。自有两释。
一云。无见者。拨无依他及圆成实。无相见者。拨无
所执如名言相。一云。无见者。即大法镜经二十八。
不不正见中。第一相见。无相见者。即次三见。谓损
减施设见。损减分别见。损减真实见。故杂集论第
十二卷。释彼经云。言相见者。谓闻大乘经中所说。
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
槃等言。不善密意。但随此言义。便生胜解。谓佛所
说一切诸法定无自性定无生等。执著如是无性
等相。是名相见。执著如是无性相时。便谤三性。于
此三性。起诽谤行。即次三见。谓损减施设见。损减
分别见。损减真实见。广如彼释。彼与此经名差别
者。彼据执著无性等相。名为相见。此就行解执有
为无。名为无见。彼据损减三性理故。名损减见。此
据拨无三性相故。名无相见。】
「由得无见无相见故。拨一切相皆是无相。诽拨诸法
即同集论等说。虽阙第五福智资粮。而具前四善
根等故。】
「由此因缘。于一切法。获得无见及无相见。」
【释曰。自下第二显执过失。于中有二。初正显执失。
后虽于下。释通伏难。前中有五。一略标二失。二由
得下。辨二失相。三外人徵诘。四依徵广释。五释巳
总结。此即初也。由此执著为因缘故。于一切法。获
得二见。一者无见。二无相见。然此二见。自有两释。
一云。无见者。拨无依他及圆成实。无相见者。拨无
所执如名言相。一云。无见者。即大法镜经二十八。
不不正见中。第一相见。无相见者。即次三见。谓损
减施设见。损减分别见。损减真实见。故杂集论第
十二卷。释彼经云。言相见者。谓闻大乘经中所说。
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
槃等言。不善密意。但随此言义。便生胜解。谓佛所
说一切诸法定无自性定无生等。执著如是无性
等相。是名相见。执著如是无性相时。便谤三性。于
此三性。起诽谤行。即次三见。谓损减施设见。损减
分别见。损减真实见。广如彼释。彼与此经名差别
者。彼据执著无性等相。名为相见。此就行解执有
为无。名为无见。彼据损减三性理故。名损减见。此
据拨无三性相故。名无相见。】
「由得无见无相见故。拨一切相皆是无相。诽拨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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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计所执相依他起相圆成实相。」
【释曰。此即第二释二失相。然释此文。亦有两解。一
云由得无见无相见故者。双牒二见。拨一切相皆
是无相者。总显二见。所成过失。谓拨一切三种性
相皆是无相。诽拨诸法者。别显拨三相失。一云。由
得无见无相见故者。双牒二见。拨一切相皆是无
相者。别显无见。诽拨诸法等者。别释无相见。】
「何以故。」
【释曰。此第三徵。徵有二意。一云何以先无依他圆
成后无所执。一云。前二性有。可说拨无。后所执无。
拨无何失。】
「由有依他起相及圆成实相故。遍计所执相。方可施
设。」
【释曰。自下第四依徵广释。于中有二。初先信三性
施设次第。后依次第以答外徵。此即初也。如上所
说。由诸有情于二性上增益所执。故立三种无自
性。此亦同彼所说次第。】
「若于依他起相圆成实相。见为无相。彼亦诽拨遍计
所执相。」
【释曰。此即第二依前次第。以答外徵。若依后徵。文
有二节。初明依二性故。虽无实性。而随执情假施
设有。后明随情施设有故。执彼为无。亦成诽拨。由
斯理故。瑜伽七十四云。问。若无遍计所执自性。当
有何过。答。于依他起自性中。应无名言无名言执。
【释曰。此即第二释二失相。然释此文。亦有两解。一
云由得无见无相见故者。双牒二见。拨一切相皆
是无相者。总显二见。所成过失。谓拨一切三种性
相皆是无相。诽拨诸法者。别显拨三相失。一云。由
得无见无相见故者。双牒二见。拨一切相皆是无
相者。别显无见。诽拨诸法等者。别释无相见。】
「何以故。」
【释曰。此第三徵。徵有二意。一云何以先无依他圆
成后无所执。一云。前二性有。可说拨无。后所执无。
拨无何失。】
「由有依他起相及圆成实相故。遍计所执相。方可施
设。」
【释曰。自下第四依徵广释。于中有二。初先信三性
施设次第。后依次第以答外徵。此即初也。如上所
说。由诸有情于二性上增益所执。故立三种无自
性。此亦同彼所说次第。】
「若于依他起相圆成实相。见为无相。彼亦诽拨遍计
所执相。」
【释曰。此即第二依前次第。以答外徵。若依后徵。文
有二节。初明依二性故。虽无实性。而随执情假施
设有。后明随情施设有故。执彼为无。亦成诽拨。由
斯理故。瑜伽七十四云。问。若无遍计所执自性。当
有何过。答。于依他起自性中。应无名言无名言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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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若无者。应不可知杂染清净。依佛性论。三自性
中。皆有损减增益二谤。】
「是故说彼诽拨三相。」
【释曰。第五总结可知。此经所说诽拨三相。即诸经
等恶取空也。说恶取。圣教非一。宝积经云。如是迦
叶。宁山了起我见积若须弥。非以空见起增上慢。
所以者何。一切诸见。以空得解脱。若起空见。则不
可除。譬如迦叶医师授药。令病扰动。是药在内而
不出者。于意云何。如是病人。宁复差不。不也世尊。
是药不出。其病转增。如是。迦叶。一切诸见。唯空能
灭。若起空见。则不可除。无上依经第一卷云。复有
增上慢人。在正法中。观空生于有无二见。是真空
者。直向无上菩提一道净解脱门。如来显了开示
正说。于中生空见。我说不可治。阿难。若有人执我
见如须弥山大。我不惊怪。亦不毁呰。增上慢人执
著空见。如一髦发作十六分。我不许可。依此等经
曰有两说。若清辨等。依龙猛宗。说空有者。依世俗
谛。有空不空。依胜义无法不空。若执著空。名恶取
空。故般若灯论第八卷云。论者言。若第一义中有
阴等者。除此有物立于空法。而第一义中。实无一
法是不空者。如偈曰。
「 若一法不空
观此故有空
无一法不空
何处空可得」
释曰。空不空者。于世谛中。依止法体。如是分别。此
中。皆有损减增益二谤。】
「是故说彼诽拨三相。」
【释曰。第五总结可知。此经所说诽拨三相。即诸经
等恶取空也。说恶取。圣教非一。宝积经云。如是迦
叶。宁山了起我见积若须弥。非以空见起增上慢。
所以者何。一切诸见。以空得解脱。若起空见。则不
可除。譬如迦叶医师授药。令病扰动。是药在内而
不出者。于意云何。如是病人。宁复差不。不也世尊。
是药不出。其病转增。如是。迦叶。一切诸见。唯空能
灭。若起空见。则不可除。无上依经第一卷云。复有
增上慢人。在正法中。观空生于有无二见。是真空
者。直向无上菩提一道净解脱门。如来显了开示
正说。于中生空见。我说不可治。阿难。若有人执我
见如须弥山大。我不惊怪。亦不毁呰。增上慢人执
著空见。如一髦发作十六分。我不许可。依此等经
曰有两说。若清辨等。依龙猛宗。说空有者。依世俗
谛。有空不空。依胜义无法不空。若执著空。名恶取
空。故般若灯论第八卷云。论者言。若第一义中有
阴等者。除此有物立于空法。而第一义中。实无一
法是不空者。如偈曰。
「 若一法不空
观此故有空
无一法不空
何处空可得」
释曰。空不空者。于世谛中。依止法体。如是分别。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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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云何。如有舍宅有人住故。名舍不空。人不住故
则名舍空。今第一义中无一法不空。何处得有空
法可得。(巳说善取空。当说恶取空)又如偈曰。
「 如来说空法
为出离诸见
诸有见空者
说彼不可治」
释曰。云何名见空者。谓执著于空。言有此空。此执
著空。有何过失。如来说彼空见众生不可疗治。此
义云何。如服下药。动作诸病。而复不泄。反成重病
如是说空法。为舍诸恶见。若还执空者。说彼不可
治。以此义故。舍空无过。解云。所取空者。如瑜伽师。
所立空理以为真理。名恶取空。故般若灯云。复次
十七地论者言如所分别体无故。分别体空。此诸
法空。真实是有。云何真实不观作者。论者意。汝此
见者。名著空见。外人言。何故名我以为著空。论者
言。由一切法无体故空。空非实法。不应执著。广说
如彼。若护法等。依弥勒宗。说空有者。善取空者。谓
于依他所执性无。即于此无我性有。如是有无。总
说为空。恶取空者。于依他上所执性无。及于依他
圆成性有。俱不信受。而作此执。一切诸法都无所
有。是恶取空。故善戒经第二卷云。有二种人。远离
佛法。非佛弟子。永失佛法。一者。说色乃至涅槃有
真实性。(所执性也)二者。不信世流布性。(依他性也)如是二
人。不任受持菩萨禁戒。如其受者不得戒师。则有
罪也。何故不得诽谤实法。著非法故。菩萨戒者非
则名舍空。今第一义中无一法不空。何处得有空
法可得。(巳说善取空。当说恶取空)又如偈曰。
「 如来说空法
为出离诸见
诸有见空者
说彼不可治」
释曰。云何名见空者。谓执著于空。言有此空。此执
著空。有何过失。如来说彼空见众生不可疗治。此
义云何。如服下药。动作诸病。而复不泄。反成重病
如是说空法。为舍诸恶见。若还执空者。说彼不可
治。以此义故。舍空无过。解云。所取空者。如瑜伽师。
所立空理以为真理。名恶取空。故般若灯云。复次
十七地论者言如所分别体无故。分别体空。此诸
法空。真实是有。云何真实不观作者。论者意。汝此
见者。名著空见。外人言。何故名我以为著空。论者
言。由一切法无体故空。空非实法。不应执著。广说
如彼。若护法等。依弥勒宗。说空有者。善取空者。谓
于依他所执性无。即于此无我性有。如是有无。总
说为空。恶取空者。于依他上所执性无。及于依他
圆成性有。俱不信受。而作此执。一切诸法都无所
有。是恶取空。故善戒经第二卷云。有二种人。远离
佛法。非佛弟子。永失佛法。一者。说色乃至涅槃有
真实性。(所执性也)二者。不信世流布性。(依他性也)如是二
人。不任受持菩萨禁戒。如其受者不得戒师。则有
罪也。何故不得诽谤实法。著非法故。菩萨戒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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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所得。心口和合。然后乃获。复言。若有说言大乘
经中。一切法空。亦得大罪。不能善解大乘经义。生
憍慢心。言我善解。随其自心忘想思惟。为人广说。
亦得大罪。若言一切诸法性无。云何得有流布于
世。亦得大罪。何以故。谤一切法者。即是外道富兰
那等真弟子也。富兰那谓诸法性无。而佛法中亦
有亦无。若有人说一切法空。当知是人不中共住
共语论议布萨说戒。若与共住。乃至说戒。则得大
罪。何以故。不解空义故。乃至彼云。云何正解。如色
说色。乃至涅槃。分别无有种种相性。是名色空。以
色真实。流布于世。是名不空。以是义故。说色一法
亦有亦无解。此二故。亦法亦空。终不于中妄生计
著。是名真解空义。具说如彼。又瑜伽三十六云。云
何复名善取空者。谓由于此彼无所有。即由彼故。
正观为空。复由于此馀实是有。即由馀故。如实知
有。如是名为悟入空性。如实无倒。地持第二。亦同
此说。杂集第六云。空相者。谓若于是处此非有。由此
理正观为空。若于是处馀是有。由此理如实知有。
是善入空性。如实者。不颠倒义。显扬十五云。空自
相者。非定有无。非定有者。谓于诸行中。众生自性
及法自性。毕竟无所有故。非定无者。谓于此中。众
生无我。及法无我。有实性故。佛性论第一云。二谛
不可说有。不可说无。非有非无故。真谛不可说有。
不可说无者。无人法故。不可说有。显二空故。不可
经中。一切法空。亦得大罪。不能善解大乘经义。生
憍慢心。言我善解。随其自心忘想思惟。为人广说。
亦得大罪。若言一切诸法性无。云何得有流布于
世。亦得大罪。何以故。谤一切法者。即是外道富兰
那等真弟子也。富兰那谓诸法性无。而佛法中亦
有亦无。若有人说一切法空。当知是人不中共住
共语论议布萨说戒。若与共住。乃至说戒。则得大
罪。何以故。不解空义故。乃至彼云。云何正解。如色
说色。乃至涅槃。分别无有种种相性。是名色空。以
色真实。流布于世。是名不空。以是义故。说色一法
亦有亦无解。此二故。亦法亦空。终不于中妄生计
著。是名真解空义。具说如彼。又瑜伽三十六云。云
何复名善取空者。谓由于此彼无所有。即由彼故。
正观为空。复由于此馀实是有。即由馀故。如实知
有。如是名为悟入空性。如实无倒。地持第二。亦同
此说。杂集第六云。空相者。谓若于是处此非有。由此
理正观为空。若于是处馀是有。由此理如实知有。
是善入空性。如实者。不颠倒义。显扬十五云。空自
相者。非定有无。非定有者。谓于诸行中。众生自性
及法自性。毕竟无所有故。非定无者。谓于此中。众
生无我。及法无我。有实性故。佛性论第一云。二谛
不可说有。不可说无。非有非无故。真谛不可说有。
不可说无者。无人法故。不可说有。显二空故。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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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无。俗谛亦尔。分别性故不可说有。依他性故不
可说无。复次真谛不定有无。人法无不无。二空有
不有。俗谛亦尔。分别性故。非决定无。依他性故非
决定有。(巳说善取空。当说恶取空)瑜伽三十六云。云何名为恶
取空者。谓有沙门。惑婆罗门。由彼故空亦不信受。
于此而空亦不信受。如是名为恶取空者。何以故。
由彼故空。彼实是无。于此而空。此实是有。由此道
理。可说为空。若说一切都无所有。何处者何。何故
名空。亦不应言由此于此即说为空。是故名为恶
取空者。又瑜伽七十五云。复次。于大乘中。或有一
类恶取空故。作如是言。由世俗故。一切皆有。由胜
义故。一切皆无。应告彼言。长老。何者世俗。何者胜
义。如是问巳。彼若答言。若一切法皆无自性。是名
胜义。若于诸法无自性中。自性可得。是名世俗。何
以故。无所有中。建立世俗假设名言而起说故。应
告彼曰。汝何所欲。名言世俗。为从因有自性可得。
为唯名言世俗说有。若名言世俗从因有者。名言
世俗从因而生。而非是有。不应道理。若唯名言世
俗说有。名言世俗。无事而有。不应道理。又应言彼
言。长老。何缘诸可得者。此无自性。如是问巳。彼若
答言。颠倒事故。复应告言。汝何所欲。此颠倒事。为
有为无。若言有者。说一切法。由胜义故。皆无自性。
不应道理。若言无者。颠倒事故。诸可得者。此无自
性。不应道理。佛性第一亦同瑜伽。又彼论第二云。
可说无。复次真谛不定有无。人法无不无。二空有
不有。俗谛亦尔。分别性故。非决定无。依他性故非
决定有。(巳说善取空。当说恶取空)瑜伽三十六云。云何名为恶
取空者。谓有沙门。惑婆罗门。由彼故空亦不信受。
于此而空亦不信受。如是名为恶取空者。何以故。
由彼故空。彼实是无。于此而空。此实是有。由此道
理。可说为空。若说一切都无所有。何处者何。何故
名空。亦不应言由此于此即说为空。是故名为恶
取空者。又瑜伽七十五云。复次。于大乘中。或有一
类恶取空故。作如是言。由世俗故。一切皆有。由胜
义故。一切皆无。应告彼言。长老。何者世俗。何者胜
义。如是问巳。彼若答言。若一切法皆无自性。是名
胜义。若于诸法无自性中。自性可得。是名世俗。何
以故。无所有中。建立世俗假设名言而起说故。应
告彼曰。汝何所欲。名言世俗。为从因有自性可得。
为唯名言世俗说有。若名言世俗从因有者。名言
世俗从因而生。而非是有。不应道理。若唯名言世
俗说有。名言世俗。无事而有。不应道理。又应言彼
言。长老。何缘诸可得者。此无自性。如是问巳。彼若
答言。颠倒事故。复应告言。汝何所欲。此颠倒事。为
有为无。若言有者。说一切法。由胜义故。皆无自性。
不应道理。若言无者。颠倒事故。诸可得者。此无自
性。不应道理。佛性第一亦同瑜伽。又彼论第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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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增上慢人。取空为见。是真空解脱门。约此空
解脱门。起于空执。谓一切有无并皆是空。此空执
者即无所有。无所有故。因果二谛道理并失。执此
空过故。即堕耶无。是等执者。由空而起。故成耶执。
一切耶执。莫不由空。故能灭除。此执既依空起。故
不可治。由此人故。佛语迦叶。若人起我见执。如须
须山大。我亦许之。何以故。以可灭故。若此增上慢
人。所起空执。犹如发端四分之一。我急呵责。决定
不许。又广百第六卷云。复次诸法真理何者是耶。
谓一切法空无我理。若尔此理亦有过失。所以者
何。如有一类。闻空无我。谓法皆无。诽拨一切因果
正理。乃至断灭一切善根。此自见有过。非空无我
咎。由恶取空。妄起耶见。行诸恶行。空无我理。心言
不倒。非彼所證。愚夫闻说诸法皆空。不知圣意。便
拨世俗。因果亦无。灭诸善法。此岂是空无我过失。
圣说空教。有何意耶。为遣一切虚妄有执。若尔亦
应说诸法有。为遣妄执诸法空故实尔。若有执诸
法空。如来亦说诸法是有。既为遣执。说有说空。诸
法真理为空为有。诸法真理非有非空。分别戏论
皆不能及。何缘圣说非虚妄耶。为除耶执。故非虚
妄。空有二教俱能除执。何故如来多说空教。以诸
有情多分执有空说空。生死多分从有生执。是故
如来为除有执。灭生死苦。多说空教。若空若有。皆
是教门。何故前说空为真理。方便假说。亦不相违。
解脱门。起于空执。谓一切有无并皆是空。此空执
者即无所有。无所有故。因果二谛道理并失。执此
空过故。即堕耶无。是等执者。由空而起。故成耶执。
一切耶执。莫不由空。故能灭除。此执既依空起。故
不可治。由此人故。佛语迦叶。若人起我见执。如须
须山大。我亦许之。何以故。以可灭故。若此增上慢
人。所起空执。犹如发端四分之一。我急呵责。决定
不许。又广百第六卷云。复次诸法真理何者是耶。
谓一切法空无我理。若尔此理亦有过失。所以者
何。如有一类。闻空无我。谓法皆无。诽拨一切因果
正理。乃至断灭一切善根。此自见有过。非空无我
咎。由恶取空。妄起耶见。行诸恶行。空无我理。心言
不倒。非彼所證。愚夫闻说诸法皆空。不知圣意。便
拨世俗。因果亦无。灭诸善法。此岂是空无我过失。
圣说空教。有何意耶。为遣一切虚妄有执。若尔亦
应说诸法有。为遣妄执诸法空故实尔。若有执诸
法空。如来亦说诸法是有。既为遣执。说有说空。诸
法真理为空为有。诸法真理非有非空。分别戏论
皆不能及。何缘圣说非虚妄耶。为除耶执。故非虚
妄。空有二教俱能除执。何故如来多说空教。以诸
有情多分执有空说空。生死多分从有生执。是故
如来为除有执。灭生死苦。多说空教。若空若有。皆
是教门。何故前说空为真理。方便假说。亦不相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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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此空言。是遮非表。非唯空有。亦复空空。遮遣执
心。令契诸法非有非空究竟真理。诸法真理实非
空性。空为门故。假说为空。真理非空。空为门者。真
理非有。应有为门。随机说门。有亦无过。然其门义。
顺在于空。有有有等。皆顺执心。空空空等皆违妄
执。故有智者开说空言。应离一切有无等执。悟法
真理非有非无。勿起有无分别戏论。辨恶趣过失
相者。如瑜伽论三十六说。故彼论云。如有一类。闻
说难解大乘相应。未极显了密意趣义。甚深经典。
不能如实解所说义。起不如理虚妄分别。由不巧
便所引寻伺。起如是见。立如是论。一切唯假。是为
真实。若作是观。名为正观。彼于虚假所依处所实
有唯事。拨为非有。是则一切虚假皆无。何当得有。
一切唯假是为真实。由此道理。彼真实及以虚假
二种俱谤。都无所有。由谤真实及虚假故。当知是
名最极无者。如是无者。一切有智同梵行者。不应
共语。不应共语。不应共住。如是无者。能自败坏。亦
坏世间。随彼见者。世尊依彼密意说言。宁如一类
起我见者。不如一类恶取空者。何以故。起我见者。
唯于所知境界迷惑。不谤一切所知境界。不由此
因堕诸恶趣。于他求法。求苦解脱。不为虚诳。不作
稽留。于法于谛。亦能建立。于诸学处。不生慢缓。恶
取空者。亦于所知境界迷惑。亦谤一切所知境界。
由此因故。堕诸恶趣。于他求法。苦解脱。能为虚诳。
心。令契诸法非有非空究竟真理。诸法真理实非
空性。空为门故。假说为空。真理非空。空为门者。真
理非有。应有为门。随机说门。有亦无过。然其门义。
顺在于空。有有有等。皆顺执心。空空空等皆违妄
执。故有智者开说空言。应离一切有无等执。悟法
真理非有非无。勿起有无分别戏论。辨恶趣过失
相者。如瑜伽论三十六说。故彼论云。如有一类。闻
说难解大乘相应。未极显了密意趣义。甚深经典。
不能如实解所说义。起不如理虚妄分别。由不巧
便所引寻伺。起如是见。立如是论。一切唯假。是为
真实。若作是观。名为正观。彼于虚假所依处所实
有唯事。拨为非有。是则一切虚假皆无。何当得有。
一切唯假是为真实。由此道理。彼真实及以虚假
二种俱谤。都无所有。由谤真实及虚假故。当知是
名最极无者。如是无者。一切有智同梵行者。不应
共语。不应共语。不应共住。如是无者。能自败坏。亦
坏世间。随彼见者。世尊依彼密意说言。宁如一类
起我见者。不如一类恶取空者。何以故。起我见者。
唯于所知境界迷惑。不谤一切所知境界。不由此
因堕诸恶趣。于他求法。求苦解脱。不为虚诳。不作
稽留。于法于谛。亦能建立。于诸学处。不生慢缓。恶
取空者。亦于所知境界迷惑。亦谤一切所知境界。
由此因故。堕诸恶趣。于他求法。苦解脱。能为虚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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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作稽留。于法于谛。不能建立。于诸学处。极生慢
缓。如是损减。实有事者。于佛所说法毗奈耶。甚为
失坏。广百论第六卷亦同瑜伽。故论云。复次劣慧
者前。不应辄说空无我理增其恶见。所以者何。故
次颂曰。
「 宁彼起我执
非空无我见
后兼向恶趣
初唯背涅槃」
论曰。彼谓世间诸劣慧者。我执即是萨迦耶见。其
我所见。亦带我执故。我执言亦摄彼见。我执虽复
不称正理。而宁起彼过失轻故。实无我见虽称正
理。然彼不能如实了达。因斯诽拨诸法皆无。过失
重故。宁彼不起。云何此二过失轻重。谓一切我执
唯背涅槃。后恶取空兼向恶趣。彼劣慧者。恶取空
时。尚厌善根。况诸含识。彼由厌背善。及世间断灭
善根。损害含识。非唯弃背清凉涅槃。亦持自身之
地狱火。起我见者。无如是事。所以者何。彼贪我乐。
欲我离苦。不造众罪。广脩诸福。脱诸恶趣。不失人
天。但怖涅槃。不證解脱。故契经说。宁起我见如妙
高山。非恶取空增上慢者。若尔诸法空无我理。邻
近险趣。圣不应说。劣慧者前。实不应说。而胜慧者。
随此脩行。获大义利。故须为说。】
「虽于我法起于法想。而非义中起于义想。」
【释曰。自下第二释通伏难。通二伏难。即分为二。初
通信法不应成过难。后通信法应具福智难。前中
缓。如是损减。实有事者。于佛所说法毗奈耶。甚为
失坏。广百论第六卷亦同瑜伽。故论云。复次劣慧
者前。不应辄说空无我理增其恶见。所以者何。故
次颂曰。
「 宁彼起我执
非空无我见
后兼向恶趣
初唯背涅槃」
论曰。彼谓世间诸劣慧者。我执即是萨迦耶见。其
我所见。亦带我执故。我执言亦摄彼见。我执虽复
不称正理。而宁起彼过失轻故。实无我见虽称正
理。然彼不能如实了达。因斯诽拨诸法皆无。过失
重故。宁彼不起。云何此二过失轻重。谓一切我执
唯背涅槃。后恶取空兼向恶趣。彼劣慧者。恶取空
时。尚厌善根。况诸含识。彼由厌背善。及世间断灭
善根。损害含识。非唯弃背清凉涅槃。亦持自身之
地狱火。起我见者。无如是事。所以者何。彼贪我乐。
欲我离苦。不造众罪。广脩诸福。脱诸恶趣。不失人
天。但怖涅槃。不證解脱。故契经说。宁起我见如妙
高山。非恶取空增上慢者。若尔诸法空无我理。邻
近险趣。圣不应说。劣慧者前。实不应说。而胜慧者。
随此脩行。获大义利。故须为说。】
「虽于我法起于法想。而非义中起于义想。」
【释曰。自下第二释通伏难。通二伏难。即分为二。初
通信法不应成过难。后通信法应具福智难。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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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初正通伏难。后释所由。此即初也。谓彼菩萨
虽依我教起于教想。非正义中起正义想。虽能信
教。而成过失。】
「由于我法起法想故。及非义中起义想故。于是法中
持为是法。于非义中。持为是义。」
【释曰。此即第二释其所由。由于我法。起法想故。于
是法中。信为正法。而于非义起义想故。非正义中。
执为正义。】
「彼虽于法起信解故福德增长。然于非义起执。著故
退失智慧。智慧退故。退失广大无量善法。」
【释曰。此第二通信法应具福智难。谓外难云。此位
菩萨四事具足。闻教能信。如何不具福智资烺。故
作此通。彼虽于法起净信故。福德增长。于非义中
起执著故。退失智慧。由退智故。失无量善。问。种姓
菩萨有退以不。设尔何失。若言退者。乐广庄严经。
如何会释。经云。性地菩萨。若一时煞阎浮提众生。
虽有此罪。不堕地狱。若煞四天下乃至三千大千
众生。亦不堕地狱。何以故。此人旷劫修行多供养
诸佛。功德智慧善根纯熟。虽造重罪。以福德大故。
罪即消灭。不堕地狱。又无性摄大乘释第七卷初
无数劫云。坚固心胜进。虽遇恶友方便破坏。终不
弃舍大菩提心。现世当来所脩善法。运运增长。终
不退减。世亲第七亦同无性。若不退者。地持经说。
性地菩萨。堕地狱等。如何会释。解云。于此义中。自
虽依我教起于教想。非正义中起正义想。虽能信
教。而成过失。】
「由于我法起法想故。及非义中起义想故。于是法中
持为是法。于非义中。持为是义。」
【释曰。此即第二释其所由。由于我法。起法想故。于
是法中。信为正法。而于非义起义想故。非正义中。
执为正义。】
「彼虽于法起信解故福德增长。然于非义起执。著故
退失智慧。智慧退故。退失广大无量善法。」
【释曰。此第二通信法应具福智难。谓外难云。此位
菩萨四事具足。闻教能信。如何不具福智资烺。故
作此通。彼虽于法起净信故。福德增长。于非义中
起执著故。退失智慧。由退智故。失无量善。问。种姓
菩萨有退以不。设尔何失。若言退者。乐广庄严经。
如何会释。经云。性地菩萨。若一时煞阎浮提众生。
虽有此罪。不堕地狱。若煞四天下乃至三千大千
众生。亦不堕地狱。何以故。此人旷劫修行多供养
诸佛。功德智慧善根纯熟。虽造重罪。以福德大故。
罪即消灭。不堕地狱。又无性摄大乘释第七卷初
无数劫云。坚固心胜进。虽遇恶友方便破坏。终不
弃舍大菩提心。现世当来所脩善法。运运增长。终
不退减。世亲第七亦同无性。若不退者。地持经说。
性地菩萨。堕地狱等。如何会释。解云。于此义中。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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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说。一龙树宗。种姓不退。是故宝鬘论中。有人。
问龙树云。地持经说种姓菩萨堕阿毗地狱。此义
云何。龙树答云。虽有此言。我不敢作如是说。何以
故。不增不减经中。明性地菩萨毕竟不堕地狱。同
乐庄严经。而地持等说言入者。催恐地前菩萨令
其生怖速證初地。非谓实入阿毗地狱。(此段引经如金刚仙
说)马鸣菩萨起信论亦同上释。故彼论云。如修多
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学菩
萨未入正信而懈怠者。恐怖勇猛故。二弥勒宗。自
有两说。一云。同龙树宗。一云。依本业经。十住巳上。
名种姓位。于十住中。前六名退。第七不退。故知种
姓亦有退义。又瑜伽论四十七云。又诸菩萨胜解
行位。于菩萨修。所作狭小。所作有缺。所作不定。所
得有退。又云。解行菩萨。或于一时。于大菩提。虽以
发心。而复退舍。善戒经第八。地持第九。亦同此说。
又瑜伽三十七云。若诸菩萨住胜解行地。乃至犹
往恶起。此尽第一无数劫边际。善戒经第三。地持
第二。亦同此说。然乐广庄严经。及摄大乘论。言不
退者。从多分说。而非尽理。】
「复有有情。从他听闻。谓法为法。非义为义。若随其见。
彼即于法起于法想。于非义中起于义想。执法为法。
非义为义。」
【释曰。自下第二明弟子计。于中有二。初别释二计。
后由是缘下。总结二计。前中二计。即分为二。初依
问龙树云。地持经说种姓菩萨堕阿毗地狱。此义
云何。龙树答云。虽有此言。我不敢作如是说。何以
故。不增不减经中。明性地菩萨毕竟不堕地狱。同
乐庄严经。而地持等说言入者。催恐地前菩萨令
其生怖速證初地。非谓实入阿毗地狱。(此段引经如金刚仙
说)马鸣菩萨起信论亦同上释。故彼论云。如修多
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学菩
萨未入正信而懈怠者。恐怖勇猛故。二弥勒宗。自
有两说。一云。同龙树宗。一云。依本业经。十住巳上。
名种姓位。于十住中。前六名退。第七不退。故知种
姓亦有退义。又瑜伽论四十七云。又诸菩萨胜解
行位。于菩萨修。所作狭小。所作有缺。所作不定。所
得有退。又云。解行菩萨。或于一时。于大菩提。虽以
发心。而复退舍。善戒经第八。地持第九。亦同此说。
又瑜伽三十七云。若诸菩萨住胜解行地。乃至犹
往恶起。此尽第一无数劫边际。善戒经第三。地持
第二。亦同此说。然乐广庄严经。及摄大乘论。言不
退者。从多分说。而非尽理。】
「复有有情。从他听闻。谓法为法。非义为义。若随其见。
彼即于法起于法想。于非义中起于义想。执法为法。
非义为义。」
【释曰。自下第二明弟子计。于中有二。初别释二计。
后由是缘下。总结二计。前中二计。即分为二。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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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随言执著人。后不随其见不信人。前中有二。初
明如言起执。后显执过失。此即初也。谓此有情从
第三师。听闻所说。随其师见。于法为法。非义为义。
彼与本师。无别异见。而差别者。其第三师。听闻佛
教。此第四人。从他传闻。与师同计。若准对法。如前
分别。说第三师。以为菩萨。依深密经。说第三师名邪
见人。故深密云。复有众生。于彼耶见人边闻法也。】
「由此因缘。当知同彼退失善法。」
【释曰。此即第二显执过失。同前第三失无量善。】
「若有有情不随其见。从彼欻闻一切诸法皆无自性
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便生恐怖。」
【释曰。自下第二不随其见不信人。于中有二。初明
闻教不信。后由此下。显不信失。前中有三。初闻教
生怖。次生耶解。后因解起谤。此即初也。谓此有情。
从第三师。闻彼所说。而不随其前师所见。言一切
法决定皆无自性等见。从彼欻闻一切诸法无性
等言。心生怖畏。如何诸法无自性等。因此于教亦
生恐怖。有三种人。于教生怖。如杂集论第十二云。
复次何缘一分众生。于方广分广大甚深。不生胜
解。反生怖畏耶。由远离法性故。未种善根故。恶友
所摄故。法性者。谓菩萨种性。是彼自体故。由一分
众生无菩萨种姓故。心性下劣。于广大甚深教。不
能胜解。是故怖畏。又一分众生。虽有菩萨种性。而
于大菩提。未种正愿等诸善根故。于此不能胜解。
明如言起执。后显执过失。此即初也。谓此有情从
第三师。听闻所说。随其师见。于法为法。非义为义。
彼与本师。无别异见。而差别者。其第三师。听闻佛
教。此第四人。从他传闻。与师同计。若准对法。如前
分别。说第三师。以为菩萨。依深密经。说第三师名邪
见人。故深密云。复有众生。于彼耶见人边闻法也。】
「由此因缘。当知同彼退失善法。」
【释曰。此即第二显执过失。同前第三失无量善。】
「若有有情不随其见。从彼欻闻一切诸法皆无自性
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便生恐怖。」
【释曰。自下第二不随其见不信人。于中有二。初明
闻教不信。后由此下。显不信失。前中有三。初闻教
生怖。次生耶解。后因解起谤。此即初也。谓此有情。
从第三师。闻彼所说。而不随其前师所见。言一切
法决定皆无自性等见。从彼欻闻一切诸法无性
等言。心生怖畏。如何诸法无自性等。因此于教亦
生恐怖。有三种人。于教生怖。如杂集论第十二云。
复次何缘一分众生。于方广分广大甚深。不生胜
解。反生怖畏耶。由远离法性故。未种善根故。恶友
所摄故。法性者。谓菩萨种性。是彼自体故。由一分
众生无菩萨种姓故。心性下劣。于广大甚深教。不
能胜解。是故怖畏。又一分众生。虽有菩萨种性。而
于大菩提。未种正愿等诸善根故。于此不能胜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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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怖畏。又一分众生。虽巳种善根。而为诽谤大
乘众生恶友所摄故。于此不能胜解。是故怖畏。】
「恐怖巳。作如是言。此非佛语。是魔所说。」
【释曰。此即第二因生耶解。谓生怖巳。因其怖畏。便
生耶解。言是佛教定非佛说。即作是言。此非佛语。
是魔所说。】
「作此解巳。于是经典。诽谤毁骂。」
【释曰。此即第三因解起谤。然慢法缘。有其二种。或
有四种。故大般若五百五十九云。具寿善现。复白
佛言。彼愚痴人。几因缘故。毁谤深法。佛言善现。由
二因缘。一为耶魔之所扇惑。二于深法不能信解。
复次善现。由四因缘。毁谤深法。一为恶友之所诱
诳。二为不能劝修善法。三为怀恶。喜求他过。四为
嫉妒。自赞毁他。由具如是法因缘故。彼愚痴人。毁
谤深法。发起无边极重恶业。又大般若三百七十。
四百三十五。大品经十八。智度论六十三。谛法四
缘大同前说。】
「由此因缘。获大衰损。触大业障。」
【释曰。此即第二显不信失。谓由前说谤法因缘。获
大衰损證大业障。】
「由是缘故。我说若有于一切相起无相见。于非义中。
宣说为义。」
【释曰。自下第二总结二计。于中有二。初结前计。后
结后计。此即初也。由是从他闻法起执以为缘故。
乘众生恶友所摄故。于此不能胜解。是故怖畏。】
「恐怖巳。作如是言。此非佛语。是魔所说。」
【释曰。此即第二因生耶解。谓生怖巳。因其怖畏。便
生耶解。言是佛教定非佛说。即作是言。此非佛语。
是魔所说。】
「作此解巳。于是经典。诽谤毁骂。」
【释曰。此即第三因解起谤。然慢法缘。有其二种。或
有四种。故大般若五百五十九云。具寿善现。复白
佛言。彼愚痴人。几因缘故。毁谤深法。佛言善现。由
二因缘。一为耶魔之所扇惑。二于深法不能信解。
复次善现。由四因缘。毁谤深法。一为恶友之所诱
诳。二为不能劝修善法。三为怀恶。喜求他过。四为
嫉妒。自赞毁他。由具如是法因缘故。彼愚痴人。毁
谤深法。发起无边极重恶业。又大般若三百七十。
四百三十五。大品经十八。智度论六十三。谛法四
缘大同前说。】
「由此因缘。获大衰损。触大业障。」
【释曰。此即第二显不信失。谓由前说谤法因缘。获
大衰损證大业障。】
「由是缘故。我说若有于一切相起无相见。于非义中。
宣说为义。」
【释曰。自下第二总结二计。于中有二。初结前计。后
结后计。此即初也。由是从他闻法起执以为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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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尊自说。于三性相起无相见。非义之中宣说为
义。便成耶见。】
「是起广大业障方便。由彼陷坠无量众生。令其获得
大业障故。」
【释曰。此即第二结后计也。如文可知。或如言起执。
文别有二。初广释如言起执。后由是缘故下总结。
虽有两释。后解为胜。】
「善男子。若诸有情。未种善根。未清净障。未熟相续。无
多胜解。未集福德智慧资粮。性非质直。非质直有力
能思择癈立。而常安住自见取中。」
【释曰。自下第安住自见不信人。于中有二。初明不
具五事。后显其不信。此即初也。文有二节。初明五
事不具。后辨三类差别。准前可知。】
「彼若听闻如是法巳。不能如实解我甚深密意言说。
亦于此法不生信解。」
【释曰。自下第二显其不信。于中有五。一闻经不信
二起二种想。三生二种执。四因生耶解。五正明起
谤。此即初也。谓由安住自见取故。闻此密教。不生
信解。】
「于是法中。起非法想。于是义中。起非义想。」
【释曰。此第二释起二种想。由前闻教不信解故。于
法义中。起二耶想。】
「于是法中。执为非法。于是义中。执为非义。」
【释曰。此第三释生二种执。由前二想起二执故也。】
义。便成耶见。】
「是起广大业障方便。由彼陷坠无量众生。令其获得
大业障故。」
【释曰。此即第二结后计也。如文可知。或如言起执。
文别有二。初广释如言起执。后由是缘故下总结。
虽有两释。后解为胜。】
「善男子。若诸有情。未种善根。未清净障。未熟相续。无
多胜解。未集福德智慧资粮。性非质直。非质直有力
能思择癈立。而常安住自见取中。」
【释曰。自下第安住自见不信人。于中有二。初明不
具五事。后显其不信。此即初也。文有二节。初明五
事不具。后辨三类差别。准前可知。】
「彼若听闻如是法巳。不能如实解我甚深密意言说。
亦于此法不生信解。」
【释曰。自下第二显其不信。于中有五。一闻经不信
二起二种想。三生二种执。四因生耶解。五正明起
谤。此即初也。谓由安住自见取故。闻此密教。不生
信解。】
「于是法中。起非法想。于是义中。起非义想。」
【释曰。此第二释起二种想。由前闻教不信解故。于
法义中。起二耶想。】
「于是法中。执为非法。于是义中。执为非义。」
【释曰。此第三释生二种执。由前二想起二执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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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如是言。此非佛语。是魔所说。」
【释曰。此第四释因生耶解。由于法义起二执故。以
因此缘。起斯耶解。】
「作此解巳。于是经典。诽谤毁骂。拨为虚伪。以无量门。
毁灭摧伏如是经典。」
【释曰。此第五释正明起谤。于中有三。初正明谤经。
次憎信经者。后辨谤法缘。此即初也。】
「于诸信解此经典者。起怨家想。」
【释曰。此第二释憎信经人也。】
「彼先为诸业障所障。」
【释曰。此即第三辨谤法缘。谓三障中。为业障故。所
以谤法。】
「由此因缘。复为如是业障所障。如是业障。初易施设。
乃至齐于百千俱胝那庾多劫无有出期。」
【释曰。此即第二显谤过失。谓由先世业障所障。复
为现在谤法业障之所覆障。如是业障初造时。虽
易施设。当受苦果。径于百千俱胝那庾多劫。无有
出期。言俱胝那庾多者。如俱舍论第十二卷引经
说云。有一无馀数始为一。十一为十。十十为百。十
百为千。十千为万。十万为洛叉。十洛叉为度洛叉。
十度洛叉为俱胝。十俱胝为末陀。十末陀为阿庾
多。十阿庾多为大阿庾多。十大阿庾多为那庾多。
如是展转。满六十数。具如彼说。或可初易施设者。
过去业障初所造故。易可施设轻重之相。今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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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受苦无穷。难可分别。其谤法失。具如大般若一
百八十一。法华第二等。然上诸说有差别者。初之
二人。教义俱信。第三人中及二弟子。合有三人。初
之二人。信教失义。后之一人。修义失教。第四一人。
教义俱失。又四人中。前之二人。并是菩萨。而差别
者。初具五事。后具四事。第三一人。依深密经。五义
俱无。名为耶见。若依此经。具有四事。但言有情。依
对法论及大品。名为菩萨。所以如是诸教不同。】
「善男子。如是于我善说善制法毗奈耶最极清净意
乐所说善教法中。有如是等诸有情类意解种种差
别可得。」
【释曰。就意解不同。文别有三。初总标。次别释。后总
结。上来巳释二段文讫。此即第三总结应知。】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颂曰。」
【释曰。此下第二以颂重说。于中有二。初总标颂意。
后举颂正释。此即初也。】
「一切诸法皆无性。无生无灭本来寂。诸法自性恒涅
槃。谁有智言无密意。」
【释曰。此下第二举颂正释。于中有二。初之两颂。颂
上一切诸法皆无性等。反颂后说依密意教迷悟
不同。后依诸净道下。有其三颂。颂依密教说一乘
义。或可分为二。初有二颂。颂上一切诸无性等意。
后有三颂。颂上一乘巳下二复次文。前中有二。初
有一颂。释经四句密意趣。后有一颂。约三无性。正
百八十一。法华第二等。然上诸说有差别者。初之
二人。教义俱信。第三人中及二弟子。合有三人。初
之二人。信教失义。后之一人。修义失教。第四一人。
教义俱失。又四人中。前之二人。并是菩萨。而差别
者。初具五事。后具四事。第三一人。依深密经。五义
俱无。名为耶见。若依此经。具有四事。但言有情。依
对法论及大品。名为菩萨。所以如是诸教不同。】
「善男子。如是于我善说善制法毗奈耶最极清净意
乐所说善教法中。有如是等诸有情类意解种种差
别可得。」
【释曰。就意解不同。文别有三。初总标。次别释。后总
结。上来巳释二段文讫。此即第三总结应知。】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颂曰。」
【释曰。此下第二以颂重说。于中有二。初总标颂意。
后举颂正释。此即初也。】
「一切诸法皆无性。无生无灭本来寂。诸法自性恒涅
槃。谁有智言无密意。」
【释曰。此下第二举颂正释。于中有二。初之两颂。颂
上一切诸法皆无性等。反颂后说依密意教迷悟
不同。后依诸净道下。有其三颂。颂依密教说一乘
义。或可分为二。初有二颂。颂上一切诸无性等意。
后有三颂。颂上一乘巳下二复次文。前中有二。初
有一颂。释经四句密意趣。后有一颂。约三无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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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密意。谓经所说无性等言。非决定无自性等故。
名为无性。但依三种无自性义。说名无性。若具分
别。如上广说。故言谁有智言无密意也。】
「相生胜义无自性。如是我皆巳显示。若不知佛此密
意。失坏正道不能往。」
【释曰。此即第二。约三无性。正显密意。谓前所说无
性等言。不了言辞。我以相生胜义无性。显示所说
无性等意。若不了知此密意者。失正道故。不能趣
往无上菩提。如是失坏。如无性摄论第一卷云。于
无无因。强立为有。故名增益。于有无因。强拨为无。
故名损减。如是增益。及与损减。俱说为边。是坠堕
义。此二转时。失坏中道。】
「依诸净道清净者唯。依此一无第二故。于其中立一
乘。非有情性无差别。」
【释曰。自下第二。有三行颂。约无性观。释一乘义。于
中有四。初之一颂。约三乘人。密说一乘。二有半颂。
颂定姓人唯度自身。三有半颂。颂不定姓證大涅
槃。四有一颂。释涅槃相。此即第一。约三乘人密说
一乘。谓三乘人。皆依无性无漏圣道。各證涅槃。无
第二道。故说一乘。非彼三乘无有差别。】
「众生界中无量生。唯度一身趣寂灭。」
【释曰。此即第二。颂定性人唯度自身。谓依身中定
无如来慈悲种故。毕竟不成无上菩提。广说如前。】
「大悲勇猛證涅槃。不舍众生甚难得。」
名为无性。但依三种无自性义。说名无性。若具分
别。如上广说。故言谁有智言无密意也。】
「相生胜义无自性。如是我皆巳显示。若不知佛此密
意。失坏正道不能往。」
【释曰。此即第二。约三无性。正显密意。谓前所说无
性等言。不了言辞。我以相生胜义无性。显示所说
无性等意。若不了知此密意者。失正道故。不能趣
往无上菩提。如是失坏。如无性摄论第一卷云。于
无无因。强立为有。故名增益。于有无因。强拨为无。
故名损减。如是增益。及与损减。俱说为边。是坠堕
义。此二转时。失坏中道。】
「依诸净道清净者唯。依此一无第二故。于其中立一
乘。非有情性无差别。」
【释曰。自下第二。有三行颂。约无性观。释一乘义。于
中有四。初之一颂。约三乘人。密说一乘。二有半颂。
颂定姓人唯度自身。三有半颂。颂不定姓證大涅
槃。四有一颂。释涅槃相。此即第一。约三乘人密说
一乘。谓三乘人。皆依无性无漏圣道。各證涅槃。无
第二道。故说一乘。非彼三乘无有差别。】
「众生界中无量生。唯度一身趣寂灭。」
【释曰。此即第二。颂定性人唯度自身。谓依身中定
无如来慈悲种故。毕竟不成无上菩提。广说如前。】
「大悲勇猛證涅槃。不舍众生甚难得。」
卷五 第 284a 页 X21-0284.png
【释曰。此即第三。颂不定性證大涅槃。彼不定人。身
中具有佛种姓故。勇猛精进。證佛涅槃。不舍众生
利益之事。具四种智。便能證得究竟涅槃。比定性
人甚难得也。】
「微妙难思无漏界。于中解脱等无差。一切义成离惑
苦。二种异说谓常乐。」
【释曰。此即第四释涅槃相。微妙难思无漏界者。谓
涅槃体。界者体也。谓涅槃体离诸相故。微妙难思。
于中解脱等无差者。显涅槃果等无差别。于一真
如。有二身义。一解脱身。谓依真如断烦恼障。證得
解脱。名解脱身。二者法身。谓佛法身力无畏等功
德所依。故名法身。于中法身唯如来有。解脱身者
三乘无别。故言解脱等无差。故下第五卷中说云。
善男子。由解脱身故。说一切声闻独觉与诸如来。
平等平等。由法身故。说有差别。如来法身有差别
故。无量功德最胜差别。若依瑜伽。三乘无馀涅槃。
无有上中下品差别。故瑜伽论第八十云。非此无
馀涅槃界中可得安立上中下品高下胜劣。此是
如来。是声闻等。广说如彼。一切义成等者。义谓义
利。谓于无馀涅槃真如体上。一切无为功德义成。
远离烦恼所依苦身。不同有馀唯离烦恼。依此涅
槃二种异说。所谓常乐。以离惑故说之为常。离苦
故说之为乐。若依瑜伽。有三义故。说之为常。有二
义故。名之为乐。故八十云。问。何因缘故当言是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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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清净真如之所显故。非缘生故。无生灭故。问。当
言是乐。当言非乐。答由胜义乐。当言是乐。非由受
乐。说名为乐。何以故。一切烦恼及所生苦。皆超越
故。准此瑜伽。依三常义。二种乐义。由此常乐二种
义别。故作此言二种异说。】
「尔时胜义生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诸佛如来密意语
言甚奇希有。乃至微妙最微妙。甚深最甚深。难通达
最难通达。」
【释曰。自下第三菩萨领解受持分。于中有二。初菩
萨领解。后尔时世尊下。如来劝持。前中有三。初赞
教甚深。次如是下。申自领解。后世尊譬如下。举喻
重显。此即第一赞教甚深。文有二节。初总赞叹功
能希有。后乃至下别赞叹也。言微妙甚深难通达
者。如其次第。超过凡夫二乘菩萨。三位别故。或可
超过声闻。缘觉菩萨位故。或可超过三僧祗位菩
萨境故。说此三名。】
「如是我今领解世尊所说义者。」
【释曰。自下第二自领解。于中有二。初领蕴等五门
说三无性。后领谛等二门说三无性。前中有二。初
约色蕴说三无性。后类馀蕴等。就色蕴中复分为
二。初领前二性。后领第三性。前中有二。初总标领
解。后别释领解。此即初也。】
「若于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中。假名安立。
以为色蕴。或自性相。或差别相。假名安立。为色蕴生。
言是乐。当言非乐。答由胜义乐。当言是乐。非由受
乐。说名为乐。何以故。一切烦恼及所生苦。皆超越
故。准此瑜伽。依三常义。二种乐义。由此常乐二种
义别。故作此言二种异说。】
「尔时胜义生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诸佛如来密意语
言甚奇希有。乃至微妙最微妙。甚深最甚深。难通达
最难通达。」
【释曰。自下第三菩萨领解受持分。于中有二。初菩
萨领解。后尔时世尊下。如来劝持。前中有三。初赞
教甚深。次如是下。申自领解。后世尊譬如下。举喻
重显。此即第一赞教甚深。文有二节。初总赞叹功
能希有。后乃至下别赞叹也。言微妙甚深难通达
者。如其次第。超过凡夫二乘菩萨。三位别故。或可
超过声闻。缘觉菩萨位故。或可超过三僧祗位菩
萨境故。说此三名。】
「如是我今领解世尊所说义者。」
【释曰。自下第二自领解。于中有二。初领蕴等五门
说三无性。后领谛等二门说三无性。前中有二。初
约色蕴说三无性。后类馀蕴等。就色蕴中复分为
二。初领前二性。后领第三性。前中有二。初总标领
解。后别释领解。此即初也。】
「若于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中。假名安立。
以为色蕴。或自性相。或差别相。假名安立。为色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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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色蕴灭。及为色蕴永断遍知。或自性。或差别相。是
名遍计所执相。」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领解。于中有二。初明所执相。
后明依他性。就所就中。文别有二。初依依他。立所
执性。后世尊依此下。依所执性。说相无性。此即初
也。文有三节。一明分别所行所依行相。二明色蕴
自性差别。三辨色蕴生灭永断遍知。分别所行者。
分别即是能遍计度心。及心所所行言。显彼所执
性实色蕴等。是彼分别所行境故。名为所行。又解。
所行是依他假色蕴等。即彼分别所缘缘故。名为
所行。言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中者。所说行相。自
有两说。一云。行谓见分。能缘行解。相即相分。是所
缘相。一云行相。即是有为行相。总说依他。以为行
相。两说之中。后说为胜。若依前说。不摄依他见等
分故。安立色蕴自性差别者。总相出体。名为自性。
即自性上。有漏无漏。可见不可见等。名为差别。安
立色蕴生灭等者。未有而有。名之为生。巳有还无
称之为灭。总辨生灭。名为自性。刹那生灭及一期
等。名为差别。染污色蕴。名为永断。不染色蕴。名曰
遍知。或集义边。名为永断。苦谛义边。名曰遍知。如是
永断遍知。若总辨永断。名永断自性。若见脩等断。
名永断差别。总者色蕴自性名遍知自性。别知色
蕴差别。名遍知差别。如是安立。名为遍计所执相。
问。胜义谛品。总有六相。谓得蕴故。得蕴相故。得蕴
名遍计所执相。」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领解。于中有二。初明所执相。
后明依他性。就所就中。文别有二。初依依他。立所
执性。后世尊依此下。依所执性。说相无性。此即初
也。文有三节。一明分别所行所依行相。二明色蕴
自性差别。三辨色蕴生灭永断遍知。分别所行者。
分别即是能遍计度心。及心所所行言。显彼所执
性实色蕴等。是彼分别所行境故。名为所行。又解。
所行是依他假色蕴等。即彼分别所缘缘故。名为
所行。言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中者。所说行相。自
有两说。一云。行谓见分。能缘行解。相即相分。是所
缘相。一云行相。即是有为行相。总说依他。以为行
相。两说之中。后说为胜。若依前说。不摄依他见等
分故。安立色蕴自性差别者。总相出体。名为自性。
即自性上。有漏无漏。可见不可见等。名为差别。安
立色蕴生灭等者。未有而有。名之为生。巳有还无
称之为灭。总辨生灭。名为自性。刹那生灭及一期
等。名为差别。染污色蕴。名为永断。不染色蕴。名曰
遍知。或集义边。名为永断。苦谛义边。名曰遍知。如是
永断遍知。若总辨永断。名永断自性。若见脩等断。
名永断差别。总者色蕴自性名遍知自性。别知色
蕴差别。名遍知差别。如是安立。名为遍计所执相。
问。胜义谛品。总有六相。谓得蕴故。得蕴相故。得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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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故。得蕴尽故。得蕴灭故。得蕴灭作證故。依此品
初。但说五相。此领解中。说有六句。如何前后有此
差别。解曰前后通论。总有十相。胜义谛品。说有六
相。无性品初更加二相。谓永断遍知。此领解中。复
加二相。谓自性差别此十相中。自性差别。及以相
故。其数不定。癈别论总。唯有一相。癈总论别。唯有
二相。总别通论。即有三相。所以前后增减不同。今
领解中。领品初故。说此六句。或可品初亦有六相。
曾说诸蕴即胜义谛品由得蕴故也。此领解中。即
有七相。以为色蕴即初相故。问。何故第二品。于蕴
等法说灭灭作證无永遍知。此品即说永断遍知。
而不说灭及灭作證。解云。永断是集。遍知即苦。灭
是灭谛。作證是道。据实蕴等通有四谛。各举一边。
影略互显。】
「世尊依此施设诸法相无自性性。」
【释曰。此即第三。依所执性。说相无性。如文可知。】
「若即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是名依他起
相。」
【释曰。自下第二别显依他。于中有二。初明所执所
依是依他起。后依依他起辨二无性。此即初也。】
「世尊依此施设诸法生无自性性。及一分胜义无自
性性。」
【释曰。此即第二。依依他起。辨无性。】
「如是我今领解世尊所说义者。」
初。但说五相。此领解中。说有六句。如何前后有此
差别。解曰前后通论。总有十相。胜义谛品。说有六
相。无性品初更加二相。谓永断遍知。此领解中。复
加二相。谓自性差别此十相中。自性差别。及以相
故。其数不定。癈别论总。唯有一相。癈总论别。唯有
二相。总别通论。即有三相。所以前后增减不同。今
领解中。领品初故。说此六句。或可品初亦有六相。
曾说诸蕴即胜义谛品由得蕴故也。此领解中。即
有七相。以为色蕴即初相故。问。何故第二品。于蕴
等法说灭灭作證无永遍知。此品即说永断遍知。
而不说灭及灭作證。解云。永断是集。遍知即苦。灭
是灭谛。作證是道。据实蕴等通有四谛。各举一边。
影略互显。】
「世尊依此施设诸法相无自性性。」
【释曰。此即第三。依所执性。说相无性。如文可知。】
「若即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是名依他起
相。」
【释曰。自下第二别显依他。于中有二。初明所执所
依是依他起。后依依他起辨二无性。此即初也。】
「世尊依此施设诸法生无自性性。及一分胜义无自
性性。」
【释曰。此即第二。依依他起。辨无性。】
「如是我今领解世尊所说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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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曰。自下第二。领第三性。于中有二。初总标领解。
后别释领解。此即初也。】
「若即于此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依行相中。由遍计
所执相不成实故。即此自性无自性性法无我真如
清净所缘。是名圆成实相。」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领解。于中有二。初依依他。辨
圆成实。后依圆成。说一分胜义无性。此即初也。谓
所执相所依依他起性上。遣所执故。无性所显法
无我性。名圆成实。】
「世尊依此施设一分胜义无自性性。」
【释曰。此即第二。依圆成实。说一分胜义无性。】
「如于色蕴。如是于馀蕴皆应广说。」
【释曰。自下第二。类馀蕴等。于中有五。一类馀蕴。二
类十二处。三类十二缘。四类四食。五类六界十八
界。此即初也。】
「如于诸蕴。如是于十二处。一一处中皆应广说。」
【释曰。此即第二类十二处领解无性。准上应知。】
「于十二支。一一支中。皆应广说。」
【释曰。此即第三类十二支。领解无性。准上应知。】
「于四种食。一一食中。皆应广说。」
【释曰。此即第四类四种食。领解无性。准上应知。】
「于六界十八界。一一界中。皆应广说。」
【释曰。此即第五类六界。及十八界。领解无性。六界
即是地水火风及以空识。准此领解品初所说。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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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界等。通说六界。】
「我今领解世尊所说义者。」
【释曰。自下二领谛等二门说三无性。于中有二。初
约苦谛。领解无性。后类馀谛等领解无性。前中有
二。初依二性。领二无性。后依圆成实。领胜义无性。
前中有二。初总标领解。后别释领解。此即初也。】
「若于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中。假名安立。
以为苦谛。苦谛遍知。或自性相。或差别相。是名遍计
所执相。」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领解。于中有二。初约所执性。
领相无自性性。后依依他起。领生无自性性及一
分胜义无自性性。前中有二。初依依他起。安立所
执。后依所执施设无性。此即初也。谓于所执所依
行相。依他起上。假名安立。以为苦谛。或立苦谛遍
知。是名遍计所执相。如是二种。皆有自性。或差别
相。谓逼迫名苦。名苦谛自性。三八苦等。名苦差别。
知苦谛自相。名遍知自性。知苦差别。遍知差别。】
「世尊依此施设诸法相无自性性。」
【释曰。此即第二。依所执性。施设无性。谓所执相故。
立相无性。准上应知。】
「若即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是名依他起
相。」
【释曰。自下第二。依依他起。领生无性及一分胜义
无性。于中有二。初辨依他起。后依依他说无性。此
「我今领解世尊所说义者。」
【释曰。自下二领谛等二门说三无性。于中有二。初
约苦谛。领解无性。后类馀谛等领解无性。前中有
二。初依二性。领二无性。后依圆成实。领胜义无性。
前中有二。初总标领解。后别释领解。此即初也。】
「若于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中。假名安立。
以为苦谛。苦谛遍知。或自性相。或差别相。是名遍计
所执相。」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领解。于中有二。初约所执性。
领相无自性性。后依依他起。领生无自性性及一
分胜义无自性性。前中有二。初依依他起。安立所
执。后依所执施设无性。此即初也。谓于所执所依
行相。依他起上。假名安立。以为苦谛。或立苦谛遍
知。是名遍计所执相。如是二种。皆有自性。或差别
相。谓逼迫名苦。名苦谛自性。三八苦等。名苦差别。
知苦谛自相。名遍知自性。知苦差别。遍知差别。】
「世尊依此施设诸法相无自性性。」
【释曰。此即第二。依所执性。施设无性。谓所执相故。
立相无性。准上应知。】
「若即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是名依他起
相。」
【释曰。自下第二。依依他起。领生无性及一分胜义
无性。于中有二。初辨依他起。后依依他说无性。此
卷五 第 286a 页 X21-0286.png
即初也。】
「世尊依此施设诸法生无自性性及一分胜义无自
性性。」
【释曰。此即第二。依依他起。说二无性。】
「如是我今领解世尊所说义者。」
【释曰。自下第二。依圆成实。施说一分胜义无性。于
中有二。初总标领解。后别释领解。此即初也。】
「若即于此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行中相。由遍计
所执相不实故。即此自性无自性性法无我真如清
净所缘。是名圆成实相。」
【释曰。自下第二。正明领解。于中有二。初辨圆成实
相。后施设一分胜义无性。此即初也。准上应知。】
「世尊依此。施设一分胜义无自性性。」
【释曰。此即第二。施设无性。如文可知。】
「如于苦谛。如是。于馀谛皆应广说。」
【释曰。此即第二。类释馀谛等。于中有二。初类馀谛。
后类道品。此即初也。谓如苦谛具有三性。依彼三
性。立三无性。类此三谛。皆具三性。依彼三性。立三
无性。是故总言。如于苦谛。于一一谛。皆具三性。广
如中边及成唯识第八说。然于此经。有差别者。依
于苦谛。说名遍知。依于集谛。名为永断。依于灭谛。
说名作證。依于道谛。名为修习。如前卷说。】
「如于圣谛。如是。于诸念住正断神足根力觉支中。一
一皆应广说。」
「世尊依此施设诸法生无自性性及一分胜义无自
性性。」
【释曰。此即第二。依依他起。说二无性。】
「如是我今领解世尊所说义者。」
【释曰。自下第二。依圆成实。施说一分胜义无性。于
中有二。初总标领解。后别释领解。此即初也。】
「若即于此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行中相。由遍计
所执相不实故。即此自性无自性性法无我真如清
净所缘。是名圆成实相。」
【释曰。自下第二。正明领解。于中有二。初辨圆成实
相。后施设一分胜义无性。此即初也。准上应知。】
「世尊依此。施设一分胜义无自性性。」
【释曰。此即第二。施设无性。如文可知。】
「如于苦谛。如是。于馀谛皆应广说。」
【释曰。此即第二。类释馀谛等。于中有二。初类馀谛。
后类道品。此即初也。谓如苦谛具有三性。依彼三
性。立三无性。类此三谛。皆具三性。依彼三性。立三
无性。是故总言。如于苦谛。于一一谛。皆具三性。广
如中边及成唯识第八说。然于此经。有差别者。依
于苦谛。说名遍知。依于集谛。名为永断。依于灭谛。
说名作證。依于道谛。名为修习。如前卷说。】
「如于圣谛。如是。于诸念住正断神足根力觉支中。一
一皆应广说。」
卷五 第 286b 页 X21-0286.png
【释曰。自下第二。依诸道品。领解无性。于中有二。初
约七门。总明领解。后如是我今下。别约八道支。明
其领解。此即第一。总约七门道品类四圣谛。约三
性义。辨三无性。准上应知。】
「如是我今领解世尊所说义者。」
【释曰。自下第二。别约道支中第八正定。明其领解。
于中有二。初依二性。领二无性。后依圆成。领胜义
无性前中有二。初总标领解。后别释领解。此即初
也。】
「若于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中。假名安立。
以为正定。及为正定能治所治。若正脩未生令生。生
巳坚住。不忘倍脩。增长广大。或自性相。或差别相。是
名遍计所执相。」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领解。于中有二。初约所执。领
相无性。后依依他。领生无性及一分胜义无性。前
中有二。初立所执相。后施设无性。此即初也。八道
支中。第八正定。分别正定。馀准可知。故今分别第
八正定。文有二节。若于分别等者。辨所执性所依
依他。后假名安立等者。依依他起。安立所执。就所
执中。安立五事。一安立正定自性差别。谓总出定
体。名定自性。未至中间及四静虑。名定差别。二安
立正定。能治所治自性差别。谓八道支中。第八正
定。名为能治。八耶之中。第八耶定。名为所治。自性
差别。准上应思。三安立正修未生令生。四生巳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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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五不忘位脩增长广大。此上三门。皆有自性差
别。寻即可知。如是五相安立正定。名所执相。】
「世尊依此施设诸法相无自性性。」
【释曰。此即第二。辨相无性。准上应知。】
「若即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是名依他起
相。」
【释曰。自下第二。依依他起。领解无性。于中有二。初
辨依他起。后依依他辨二无性。此即初也。】
「世尊依此施设诸法生无自性性及一分胜义无自
性性。」
【释曰。此即第二。依依他起。辨二无性。准上可知。】
「如是我今领解世尊所说义者。」
【释曰。自下第二。依圆成实。领解无性。于中有二。初
总标领解。后别释领解。此即初也。】
「若即于此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中。由遍
计所执相不成实故。即此自性法无我真如清净所
缘是。名圆成实相。」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领解。于中有二。初辨圆成实。
后辨无性。此即初也。准上应知。】
「世尊依此施设诸法一分胜义无自性性。」
【释曰。此即第二施设无性。准上应知。】
「世尊。譬如毗湿缚药。一切散药仙药方中。皆应安处。」
【释曰。自下第三。举喻重显。于中四喻。即为四段。此
即第一毗湿缚药喻。于中有二。先喻。后合。此即举
别。寻即可知。如是五相安立正定。名所执相。】
「世尊依此施设诸法相无自性性。」
【释曰。此即第二。辨相无性。准上应知。】
「若即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是名依他起
相。」
【释曰。自下第二。依依他起。领解无性。于中有二。初
辨依他起。后依依他辨二无性。此即初也。】
「世尊依此施设诸法生无自性性及一分胜义无自
性性。」
【释曰。此即第二。依依他起。辨二无性。准上可知。】
「如是我今领解世尊所说义者。」
【释曰。自下第二。依圆成实。领解无性。于中有二。初
总标领解。后别释领解。此即初也。】
「若即于此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中。由遍
计所执相不成实故。即此自性法无我真如清净所
缘是。名圆成实相。」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领解。于中有二。初辨圆成实。
后辨无性。此即初也。准上应知。】
「世尊依此施设诸法一分胜义无自性性。」
【释曰。此即第二施设无性。准上应知。】
「世尊。譬如毗湿缚药。一切散药仙药方中。皆应安处。」
【释曰。自下第三。举喻重显。于中四喻。即为四段。此
即第一毗湿缚药喻。于中有二。先喻。后合。此即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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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毗湿缚药者。但知此药有多功能。此方无名。故
不翻之。若以此药。置诸药中。合诸药草皆有神验
(深密经云。毗舒婆药草者译家别也)。】
「如是世尊。依此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
自性涅槃无自性性了义言教。遍于一切不了义经。
皆应安置。」
【释曰。第二举法同喻。谓无性等言。安置一切不了
义中。应皆了知彼经密意。】
「世尊。如彩𦘕地遍于一切。彩𦘕事业。皆同一味。或青
或黄。或赤或白。复能显发彩𦘕事业。」
【释曰。自下第二。如彩𦘕地喻。于中有二。先喻后法。
此即初也。谓如彩𦘕青黄等地。遍于一切众像事
业。能令事业皆同青等一味地故。复能显发一切
彩𦘕像事业。】
「如是世尊。依此诸法皆无自性。广说乃至自性涅槃
无自性性了义言教。遍于一切不了义经。皆同一味。
复能显发彼诸经中所不了义。」
【释曰。第二举法同喻。如文可知。】
「世尊。譬如一切成熟珍羞诸饼果内投之熟苏。更生
胜味。」
【释曰。自下第三熟苏胜味喻。于中有二。先喻后法。
此即喻也。】
「如是世尊。依此诸法皆无自性。广说乃至自性涅槃
无自性性了义言教。置于一切不了义经生胜欢喜。」
不翻之。若以此药。置诸药中。合诸药草皆有神验
(深密经云。毗舒婆药草者译家别也)。】
「如是世尊。依此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
自性涅槃无自性性了义言教。遍于一切不了义经。
皆应安置。」
【释曰。第二举法同喻。谓无性等言。安置一切不了
义中。应皆了知彼经密意。】
「世尊。如彩𦘕地遍于一切。彩𦘕事业。皆同一味。或青
或黄。或赤或白。复能显发彩𦘕事业。」
【释曰。自下第二。如彩𦘕地喻。于中有二。先喻后法。
此即初也。谓如彩𦘕青黄等地。遍于一切众像事
业。能令事业皆同青等一味地故。复能显发一切
彩𦘕像事业。】
「如是世尊。依此诸法皆无自性。广说乃至自性涅槃
无自性性了义言教。遍于一切不了义经。皆同一味。
复能显发彼诸经中所不了义。」
【释曰。第二举法同喻。如文可知。】
「世尊。譬如一切成熟珍羞诸饼果内投之熟苏。更生
胜味。」
【释曰。自下第三熟苏胜味喻。于中有二。先喻后法。
此即喻也。】
「如是世尊。依此诸法皆无自性。广说乃至自性涅槃
无自性性了义言教。置于一切不了义经生胜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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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曰。此即举法同喻。寻文可知。】
「世尊。譬如虚空。遍一切处。皆同一味。不障一切所作
事业。」
【释曰。自下第四。虚空一味喻。于中有二。先喻后法。
此即喻也。】
「如是世尊。依此诸法皆无自性。广说乃至自性涅槃
无自性性了义言教。遍于一切不了义经。皆同一味。
不障一切声闻独觉及诸大乘所脩事业。说是语巳。」
【释曰。此即举法同喻。谓无性性了义言教。遍于一
切不了义经。皆悉同此一无性味。不障一切三乘
事业。】
「尔时世尊。叹胜义生菩萨曰。善哉善哉。」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劝持。于中有四。一总赞善哉。
二赞领深义。三赞能作喻。四叹胜劝学。此即第一
总赞善哉。】
「善男子。汝今乃能善解如来所说甚深密意言义。」
【释曰。此即第二赞领深义。】
「复于此义。善作譬喻。所谓世间毗湿缚药杂彩𦘕池
熟苏虚空。」
【释曰。此即第三赞能作喻。】
「胜义生。如是如是。更无有异。如是如是。汝应受持。」
【释曰。此即第四。印可劝持。】
「尔时。胜义生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初于一时。在婆罗
痆斯仙人堕处施鹿林中。唯为发趣声闻乘者。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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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相转正法轮。」
【释曰。自下第四。校量叹胜分。于中有二。初菩萨请
问。后尔时下。世尊正说。前中有二。初明三转胜劣
不同。后世尊若善男子下。正发问辞辨福胜劣。前
中三轮。即分为三。此即第一四谛法轮。于中有二。
初正明法轮。后虽是下。显教是劣。此即初也。文有
五节。一辨问答者。二明说时。三显说处。四解所为。
五释法轮。言尔时等者。辨问答人也。言初于一时
者。说经时也。谓三法轮中。说初轮时。言在婆罗痆
斯等者。说经处也。深密经云。于婆罗奈城仙人集
处诸禽兽游处。若依真谛解节记云。第一时。于婆
罗㮈鹿园仙人集处。此处有三德故三种人恒集
此处。言三德者。一谓林德。树枝荫覆。春则遮雨。夏
能遮热。冬复遮风。二谓水德。恒具有五。轻。冷。软。美。
香。三谓他德。林外旷野一切鸟兽皆来集聚。饮食
无畏。又此地下有大宝藏。广四十里。深四十里。有
时出现。但人不得取。若轮王出世。得用此宝。而鹿
园自有二义。一谓昔时此地有无量鹿。国王欲取
鹿。鹿王白。日日煞一可得无量时羹。后日煞次一
怀胎鹿。鹿王悯念。自代就死。国王见之。因相[(厂@((既-旡)-日+口))*页]访。
鹿王仍为说菩萨道。国王闻之。即得解悟。遂放诸
鹿。(广说鹿王代鹿母死。如智度论第十六说也)二谓转法轮时。有三鹿
恒来佛所听法。三种人者。佛未出世。世间仙人。皆
集此地。脩学仙道。二佛未出世。一切缘觉。皆集此
【释曰。自下第四。校量叹胜分。于中有二。初菩萨请
问。后尔时下。世尊正说。前中有二。初明三转胜劣
不同。后世尊若善男子下。正发问辞辨福胜劣。前
中三轮。即分为三。此即第一四谛法轮。于中有二。
初正明法轮。后虽是下。显教是劣。此即初也。文有
五节。一辨问答者。二明说时。三显说处。四解所为。
五释法轮。言尔时等者。辨问答人也。言初于一时
者。说经时也。谓三法轮中。说初轮时。言在婆罗痆
斯等者。说经处也。深密经云。于婆罗奈城仙人集
处诸禽兽游处。若依真谛解节记云。第一时。于婆
罗㮈鹿园仙人集处。此处有三德故三种人恒集
此处。言三德者。一谓林德。树枝荫覆。春则遮雨。夏
能遮热。冬复遮风。二谓水德。恒具有五。轻。冷。软。美。
香。三谓他德。林外旷野一切鸟兽皆来集聚。饮食
无畏。又此地下有大宝藏。广四十里。深四十里。有
时出现。但人不得取。若轮王出世。得用此宝。而鹿
园自有二义。一谓昔时此地有无量鹿。国王欲取
鹿。鹿王白。日日煞一可得无量时羹。后日煞次一
怀胎鹿。鹿王悯念。自代就死。国王见之。因相[(厂@((既-旡)-日+口))*页]访。
鹿王仍为说菩萨道。国王闻之。即得解悟。遂放诸
鹿。(广说鹿王代鹿母死。如智度论第十六说也)二谓转法轮时。有三鹿
恒来佛所听法。三种人者。佛未出世。世间仙人。皆
集此地。脩学仙道。二佛未出世。一切缘觉。皆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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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脩缘觉道。三佛既出世。与诸声闻。共集此处。依
大严经。名仙人堕处及施鹿林。彼第一云。一生补处
菩萨。将欲下生。有天子下阎浮提。告辟支佛言。仁
者应舍此土。何以故。十二年后。当有菩萨降神入
胎。是时波罗奈国五百辟支佛。闻天语巳。从座而
起。踊在虚空。高七多罗树。作入烧身。入于涅槃。唯
有舍利从空而下。是故此地名仙人堕处。复有过
去有仁慈王。施于群鹿无畏之处。是故彼地亦名
仙人鹿苑。具说如彼。依大婆沙百八十三云。佛于
波罗痆斯仙人论处施鹿林中。为憍陈那等。转正
法轮。问。何故名波罗痆斯。答。此即是河名。去其不
远。造立王城。是故此城亦名波罗痆斯。问何故名
仙人论处。答。若作是说。诸佛定于此处。转法轮者。
彼说佛是最胜仙人。皆于此处。初转法轮。故名仙
人论处。若作是说。诸佛非定于此转法轮者。彼说
应言仙人住处。谓佛出世时。有佛大仙及圣弟子。
仙众所住。佛不世时。有独觉仙人所住。若无独觉
时。有世俗五通仙住。以此处恒有诸仙巳住今住
当住。故名仙人住处。有说应言仙人堕处。昔有五
百仙人。飞行空行。至此遇退因缘。一时堕落。问。何
故名施鹿林。答。恒有诸鹿。游止此林。故名鹿林。昔有
国王。名梵达多。以此林施与群鹿故。名施鹿林。如
羯兰铎迦长者。于王舍城竹园中。穿一池。以施羯
兰铎迦鸟。令其游戏。因名施羯兰铎迦池。此亦如
大严经。名仙人堕处及施鹿林。彼第一云。一生补处
菩萨。将欲下生。有天子下阎浮提。告辟支佛言。仁
者应舍此土。何以故。十二年后。当有菩萨降神入
胎。是时波罗奈国五百辟支佛。闻天语巳。从座而
起。踊在虚空。高七多罗树。作入烧身。入于涅槃。唯
有舍利从空而下。是故此地名仙人堕处。复有过
去有仁慈王。施于群鹿无畏之处。是故彼地亦名
仙人鹿苑。具说如彼。依大婆沙百八十三云。佛于
波罗痆斯仙人论处施鹿林中。为憍陈那等。转正
法轮。问。何故名波罗痆斯。答。此即是河名。去其不
远。造立王城。是故此城亦名波罗痆斯。问何故名
仙人论处。答。若作是说。诸佛定于此处。转法轮者。
彼说佛是最胜仙人。皆于此处。初转法轮。故名仙
人论处。若作是说。诸佛非定于此转法轮者。彼说
应言仙人住处。谓佛出世时。有佛大仙及圣弟子。
仙众所住。佛不世时。有独觉仙人所住。若无独觉
时。有世俗五通仙住。以此处恒有诸仙巳住今住
当住。故名仙人住处。有说应言仙人堕处。昔有五
百仙人。飞行空行。至此遇退因缘。一时堕落。问。何
故名施鹿林。答。恒有诸鹿。游止此林。故名鹿林。昔有
国王。名梵达多。以此林施与群鹿故。名施鹿林。如
羯兰铎迦长者。于王舍城竹园中。穿一池。以施羯
兰铎迦鸟。令其游戏。因名施羯兰铎迦池。此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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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名施鹿林。若依世亲菩萨转法轮论。有其四
缘故。依彼林而转法轮。故彼云。以何义故。舍于胜
处多众集处。于波罗奈小人众处。在波吒离树影
荫下鹿苑之中。而转法轮。彼义今释。世尊往昔六
十千亿那由他会广行施故。以曾供养六十千亿
那由他佛。又于彼处。巳有九十一亿千佛。转于法
轮。又彼处常饶寂静仙人。有如是等诸功德故。广
说如彼。言唯为发趣声闻乘者。解所为人。三乘之
中。唯为声闻人也。依大婆沙俱舍正理转法轮论。
为五比丘。(五比丘者。依四分律。一憍陈如。二阿湿卑。三摩诃男。四婆提。五婆敷。五分律云。
憍陈如跋提婆颇頞鞞摩诃纳)依瑜伽论第九十五。为憍陈那。今
依此经。通为一切声闻乘者。转四谛法。言以四谛
相转正法轮者。正释法轮。谓三周正转十二行相
法轮。如转法轮经。然此法转。略以四门分别。一释
名字。二出体性。三问答解释。四释十二行。
言释名者。如契经说。世尊转法轮。毗婆沙一百八
十二云。问。何故名法轮。答。此轮是法所成。法为自
性。故名法转。如世间轮。金等所成。金等为性。名金
等轮。此亦如是。有说。此轮能净圣慧法眼。故名法
轮。有说。此轮能治非法轮故名法轮。非法轮者。谓
布刺䋈等六师所转八耶支轮。问。何故名轮。轮是
何义答。动转不住。是转义。舍此趣彼。是轮义。能伏
怨敌义。是轮义。如是等义。故名为轮。言动转不住
者。见道是速疾道。不越期心道。于动转不住。最为
缘故。依彼林而转法轮。故彼云。以何义故。舍于胜
处多众集处。于波罗奈小人众处。在波吒离树影
荫下鹿苑之中。而转法轮。彼义今释。世尊往昔六
十千亿那由他会广行施故。以曾供养六十千亿
那由他佛。又于彼处。巳有九十一亿千佛。转于法
轮。又彼处常饶寂静仙人。有如是等诸功德故。广
说如彼。言唯为发趣声闻乘者。解所为人。三乘之
中。唯为声闻人也。依大婆沙俱舍正理转法轮论。
为五比丘。(五比丘者。依四分律。一憍陈如。二阿湿卑。三摩诃男。四婆提。五婆敷。五分律云。
憍陈如跋提婆颇頞鞞摩诃纳)依瑜伽论第九十五。为憍陈那。今
依此经。通为一切声闻乘者。转四谛法。言以四谛
相转正法轮者。正释法轮。谓三周正转十二行相
法轮。如转法轮经。然此法转。略以四门分别。一释
名字。二出体性。三问答解释。四释十二行。
言释名者。如契经说。世尊转法轮。毗婆沙一百八
十二云。问。何故名法轮。答。此轮是法所成。法为自
性。故名法转。如世间轮。金等所成。金等为性。名金
等轮。此亦如是。有说。此轮能净圣慧法眼。故名法
轮。有说。此轮能治非法轮故名法轮。非法轮者。谓
布刺䋈等六师所转八耶支轮。问。何故名轮。轮是
何义答。动转不住。是转义。舍此趣彼。是轮义。能伏
怨敌义。是轮义。如是等义。故名为轮。言动转不住
者。见道是速疾道。不越期心道。于动转不住。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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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顺故。言舍此趣彼者。见道中。舍苦现观。趣集现
观。乃至。舍灭现观。趣道现观故。言能伏怨敌义者。
如转轮王所有轮宝。降伏四洲所有怨敌。如是行
者。以见道轮。降伏四谛所有烦恼。故名法轮。所言
轮者。依转动义。令他身中圣道起故。名之为转。故
婆沙。问。若彼身中圣道生时。即彼名为转法轮者。
何故说佛转法轮耶。答。依能转因。故作是说。谓彼
身中所有圣道。世尊若不以言说手为其转者。即
彼圣道。无因得生。彼圣道生。皆由佛力。是故说佛
初转法轮。萨婆多宗。义如上释。若依经部。有其二
义。一者圣教。二者圣道。由此圣教往他相续。故名
为转。故俱舍二十四云。所有法门。名法轮。应可正
理。云何名转。由此法门。往他相续令解义故。或诸
圣道。皆是法轮。于所化生身中转故。于他相续。见
道生时。巳至转初。故名巳转。大乘亦尔。具有二义。
如瑜伽说。后当分别。
言出体者。诸说不同。一萨婆多宗。依俱舍等。唯八
圣道。以为自性。故俱舍二十四云。颂曰。
「 所说沙门性
亦名婆罗门
亦名为梵轮
于中唯见道
说名为法轮
由速等似轮
或具轮等故」
解云。于中唯见道说名为法轮。准此故知。唯在见
道。八支为体。杂心第十。亦同俱舍。故彼颂曰。
「 牟尼说见道
疾故名法轮
或说觉八枝
观。乃至。舍灭现观。趣道现观故。言能伏怨敌义者。
如转轮王所有轮宝。降伏四洲所有怨敌。如是行
者。以见道轮。降伏四谛所有烦恼。故名法轮。所言
轮者。依转动义。令他身中圣道起故。名之为转。故
婆沙。问。若彼身中圣道生时。即彼名为转法轮者。
何故说佛转法轮耶。答。依能转因。故作是说。谓彼
身中所有圣道。世尊若不以言说手为其转者。即
彼圣道。无因得生。彼圣道生。皆由佛力。是故说佛
初转法轮。萨婆多宗。义如上释。若依经部。有其二
义。一者圣教。二者圣道。由此圣教往他相续。故名
为转。故俱舍二十四云。所有法门。名法轮。应可正
理。云何名转。由此法门。往他相续令解义故。或诸
圣道。皆是法轮。于所化生身中转故。于他相续。见
道生时。巳至转初。故名巳转。大乘亦尔。具有二义。
如瑜伽说。后当分别。
言出体者。诸说不同。一萨婆多宗。依俱舍等。唯八
圣道。以为自性。故俱舍二十四云。颂曰。
「 所说沙门性
亦名婆罗门
亦名为梵轮
于中唯见道
说名为法轮
由速等似轮
或具轮等故」
解云。于中唯见道说名为法轮。准此故知。唯在见
道。八支为体。杂心第十。亦同俱舍。故彼颂曰。
「 牟尼说见道
疾故名法轮
或说觉八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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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至于他身」
解云。上半萨婆多义。下半颂显尊者瞿沙所立宗
义。通于脩位。大唐三藏翻为妙音。广说如彼。又大
婆沙一百八十二云。云何法轮。答。八圣道支。若兼
相应随转。即五蕴性。乃至彼云。唯说见道名为法
转。具说如彼。然毗婆沙师。三转十二行。如次显示
见等三道。非唯见道。是故世亲。约三转十二行。破
萨婆多。唯说见道名为法轮。故俱舍论第二十
四。复作是言。由此三转。如次显示见道脩道无学
道三。毗婆沙师所说如是。(此叙萨婆多义)若尔三转十
二行相。非唯见道。如何可说。唯于见道。立法轮名。
(此是经〔部〕萨婆多。或可世亲自破也)是故。唯应即此三转十二行相
所有法门。名为法轮。可应正理。具说如彼。(解云。经部申自
宗。或可世亲申自宗义也)依顺正理第六十七。救萨婆多云。毗
婆沙师本意。总说一切圣道皆名法轮。以说三道
摄故。于他相续见道生时。巳至转初。故名巳转。然
唯见道是法轮初。故说法轮唯是见道。诸天神类。
即就最初。言转法轮。不依二道。依摩诃僧祇部。说
法轮体。语为自性。故婆沙一百八十二云。彼作是
说。一切佛语。皆是法轮。依经部宗。如俱舍第二十
四。体有二种。一教为体。二用一切圣道为体。所引
圣教。如名中说。若依异部宗轮论。大众部。一说部。
说出世部。鸡胤部。四部同说。诸如来语皆转法轮。
依多闻部。谓佛五音是出世教。一无常。二苦。三空。
解云。上半萨婆多义。下半颂显尊者瞿沙所立宗
义。通于脩位。大唐三藏翻为妙音。广说如彼。又大
婆沙一百八十二云。云何法轮。答。八圣道支。若兼
相应随转。即五蕴性。乃至彼云。唯说见道名为法
转。具说如彼。然毗婆沙师。三转十二行。如次显示
见等三道。非唯见道。是故世亲。约三转十二行。破
萨婆多。唯说见道名为法轮。故俱舍论第二十
四。复作是言。由此三转。如次显示见道脩道无学
道三。毗婆沙师所说如是。(此叙萨婆多义)若尔三转十
二行相。非唯见道。如何可说。唯于见道。立法轮名。
(此是经〔部〕萨婆多。或可世亲自破也)是故。唯应即此三转十二行相
所有法门。名为法轮。可应正理。具说如彼。(解云。经部申自
宗。或可世亲申自宗义也)依顺正理第六十七。救萨婆多云。毗
婆沙师本意。总说一切圣道皆名法轮。以说三道
摄故。于他相续见道生时。巳至转初。故名巳转。然
唯见道是法轮初。故说法轮唯是见道。诸天神类。
即就最初。言转法轮。不依二道。依摩诃僧祇部。说
法轮体。语为自性。故婆沙一百八十二云。彼作是
说。一切佛语。皆是法轮。依经部宗。如俱舍第二十
四。体有二种。一教为体。二用一切圣道为体。所引
圣教。如名中说。若依异部宗轮论。大众部。一说部。
说出世部。鸡胤部。四部同说。诸如来语皆转法轮。
依多闻部。谓佛五音是出世教。一无常。二苦。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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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我。五涅槃寂静。此五能引出离道故。如来馀
音是世间教。如是等说。皆用圣教以为法轮。今依
大乘通用圣道及彼圣教。为法轮体。故此经云。初
二法轮是不了义。第三法轮是了义经。依深密经。
第二不了义修多罗。第三了义修多罗。而不说第
一不了义者。译家略故。准此经等皆说圣教。名为
法轮。若依瑜伽。通说教行。故瑜伽九十五云。正见
等法所成性故。说名法轮。如来应供是梵增语。彼
所转故。亦名梵轮。然彼瑜伽。以五种相。辨转法轮。
故今叙之。彼云。复次由五种相转法轮者。当知名
为善转法轮。一者世尊为菩萨时。为所得缘境界。
二者为得所得方便。三者證得自所应得。四者得
巳树他相续。令于自證深生信解。五者令他于他
所證深生信解。当知此中所缘境者。谓四圣谛。得
方便者。谓即依此四圣谛中。三周正转十二相智。
最初转者。谓昔菩萨入现观时。如实了知是苦圣
谛。广说乃至是道圣谛。于中所有现量圣智。能断
见道所断烦恼。尔时说名生圣慧眼。即此由依去
来今世有差别故。如其次第。眼智明觉。第二转者。
谓是有学。以其妙慧如实通达。我当于后犹有所
作。应当遍知未知苦谛。应当永断未断集谛。应当
作證未證灭谛。应当脩习未脩道谛。如是亦有四
种行相。如前应知。第三转者。谓是无学巳得尽智
无生智故。言所应作我皆巳作。如是亦有四种行
音是世间教。如是等说。皆用圣教以为法轮。今依
大乘通用圣道及彼圣教。为法轮体。故此经云。初
二法轮是不了义。第三法轮是了义经。依深密经。
第二不了义修多罗。第三了义修多罗。而不说第
一不了义者。译家略故。准此经等皆说圣教。名为
法轮。若依瑜伽。通说教行。故瑜伽九十五云。正见
等法所成性故。说名法轮。如来应供是梵增语。彼
所转故。亦名梵轮。然彼瑜伽。以五种相。辨转法轮。
故今叙之。彼云。复次由五种相转法轮者。当知名
为善转法轮。一者世尊为菩萨时。为所得缘境界。
二者为得所得方便。三者證得自所应得。四者得
巳树他相续。令于自證深生信解。五者令他于他
所證深生信解。当知此中所缘境者。谓四圣谛。得
方便者。谓即依此四圣谛中。三周正转十二相智。
最初转者。谓昔菩萨入现观时。如实了知是苦圣
谛。广说乃至是道圣谛。于中所有现量圣智。能断
见道所断烦恼。尔时说名生圣慧眼。即此由依去
来今世有差别故。如其次第。眼智明觉。第二转者。
谓是有学。以其妙慧如实通达。我当于后犹有所
作。应当遍知未知苦谛。应当永断未断集谛。应当
作證未證灭谛。应当脩习未脩道谛。如是亦有四
种行相。如前应知。第三转者。谓是无学巳得尽智
无生智故。言所应作我皆巳作。如是亦有四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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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如前应知。此差别者。谓前二转四种行相。是其
有学真圣慧眼。最后一转。是其无学真圣慧眼。(此释
菩萨见等三道三周正转十二相智。谓为无上菩提之方便。准此瑜伽。以眼智明觉。为十二行相)得
所得者。谓得无上正等菩提。(此释第三无学位中。自有二义。一三道差
别以为方便。二菩提义边。即无学为證自所得也)树他相续令于自證生
信解者。谓如长老阿若憍陈。从世尊所。闻正法巳。
最初悟解四圣谛法。又答问言我巳解法。从此巳
后。如前所说究竟行相。五皆證得阿罗汉果。生解
脱处。(此释如来施鹿林中转法轮时五人得道)最后令他于他所證生
信解者。谓如长老阿若憍陈。起世间心。我巳解法。
如来知巳起世间心。断阿若憍陈巳解我法。地神
知巳。举声转告。径于刹那。瞬息便实。其声展转。乃
至梵世。(此释陈如得道后地神转告至于梵世也)当知。世尊转所转
法。置于阿若憍陈身中。次复随转置馀身中。彼复
随转。置馀身中。以是展转随转义故。说名为转。正
见等法所成性故。说名法轮。如来应供。是梵增语。
彼所转故。亦名梵轮。(准此瑜伽五相之义释经宗意。应可了知也)。
第三问答解释。问。依萨婆多。何故唯说见道。名法
轮耶。答。见道是速疾道。不越期心道。于动转不住。
最为随顺故。独名法轮。解云。十六刹那各唯一念。
故名速疾。无馀心间。故言不越期心。杂心俱舍及
顺正理。大同此释。或有说者。见道犹如辐谷辋法。
故。说为轮。犹如车轮谷最居中。轮依谷住。辋摄于
轮。如是见道。苦集忍智如辐。灭忍灭智如谷。道忍
有学真圣慧眼。最后一转。是其无学真圣慧眼。(此释
菩萨见等三道三周正转十二相智。谓为无上菩提之方便。准此瑜伽。以眼智明觉。为十二行相)得
所得者。谓得无上正等菩提。(此释第三无学位中。自有二义。一三道差
别以为方便。二菩提义边。即无学为證自所得也)树他相续令于自證生
信解者。谓如长老阿若憍陈。从世尊所。闻正法巳。
最初悟解四圣谛法。又答问言我巳解法。从此巳
后。如前所说究竟行相。五皆證得阿罗汉果。生解
脱处。(此释如来施鹿林中转法轮时五人得道)最后令他于他所證生
信解者。谓如长老阿若憍陈。起世间心。我巳解法。
如来知巳起世间心。断阿若憍陈巳解我法。地神
知巳。举声转告。径于刹那。瞬息便实。其声展转。乃
至梵世。(此释陈如得道后地神转告至于梵世也)当知。世尊转所转
法。置于阿若憍陈身中。次复随转置馀身中。彼复
随转。置馀身中。以是展转随转义故。说名为转。正
见等法所成性故。说名法轮。如来应供。是梵增语。
彼所转故。亦名梵轮。(准此瑜伽五相之义释经宗意。应可了知也)。
第三问答解释。问。依萨婆多。何故唯说见道。名法
轮耶。答。见道是速疾道。不越期心道。于动转不住。
最为随顺故。独名法轮。解云。十六刹那各唯一念。
故名速疾。无馀心间。故言不越期心。杂心俱舍及
顺正理。大同此释。或有说者。见道犹如辐谷辋法。
故。说为轮。犹如车轮谷最居中。轮依谷住。辋摄于
轮。如是见道。苦集忍智如辐。灭忍灭智如谷。道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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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智如辋。遍缘道故。或有说者。正见正思惟正勤
如辐。正语业命如谷。正念正定如辋。应如婆沙六
复次释。问。若唯见道名法轮者。如何三周十二行
智。皆名法轮。答。依俱舍等。不释此难。正理论师。释
通此难。如体中说。问。若谓圣道是法轮者。即菩提
树下巳转法轮。何故至波罗痆斯。方名转法轮。答。
转法轮有二种。一自相续中转。二令他相续中转。
菩提树下是自转法轮。波罗痆斯是令他转法轮。
佛以饶益他为正事故。依令他转说初转法轮。广
说如彼。萨婆多师问摩诃僧祇部。若是佛语名法
轮者。则应菩提树边为商人说法巳名转法轮。何
故后至波罗痆斯国。乃名转法轮耶。答。依毗婆沙。
不释此难。若准异部宗轮论。彼说一切佛语皆转
法轮。故知为贾客说。亦是法轮。而今所说鹿野苑
中方转法轮者。约三转十二行相。故作此说。问。经
部大乘一切圣道三转十二行皆名法轮者。如何
不说菩提树下名转法轮。而言鹿苑名转法轮。若
一切教皆名法轮者。如何波罗奈国。见道生时。名
巳转耶。释此难意。如俱舍论。十二行相所有法门。
名为法轮。由此法门。往他相续令解义故。或诸圣
道皆是法轮。于所化生身中转故。于他相续见道
生时。巳至转初。故名巳转。解云。经部诸教诸道。皆
名法轮。而约转初。故言巳转。非谓馀道馀教非法
轮故。而说巳言。依大乘宗。应准此释。于理无违。
如辐。正语业命如谷。正念正定如辋。应如婆沙六
复次释。问。若唯见道名法轮者。如何三周十二行
智。皆名法轮。答。依俱舍等。不释此难。正理论师。释
通此难。如体中说。问。若谓圣道是法轮者。即菩提
树下巳转法轮。何故至波罗痆斯。方名转法轮。答。
转法轮有二种。一自相续中转。二令他相续中转。
菩提树下是自转法轮。波罗痆斯是令他转法轮。
佛以饶益他为正事故。依令他转说初转法轮。广
说如彼。萨婆多师问摩诃僧祇部。若是佛语名法
轮者。则应菩提树边为商人说法巳名转法轮。何
故后至波罗痆斯国。乃名转法轮耶。答。依毗婆沙。
不释此难。若准异部宗轮论。彼说一切佛语皆转
法轮。故知为贾客说。亦是法轮。而今所说鹿野苑
中方转法轮者。约三转十二行相。故作此说。问。经
部大乘一切圣道三转十二行皆名法轮者。如何
不说菩提树下名转法轮。而言鹿苑名转法轮。若
一切教皆名法轮者。如何波罗奈国。见道生时。名
巳转耶。释此难意。如俱舍论。十二行相所有法门。
名为法轮。由此法门。往他相续令解义故。或诸圣
道皆是法轮。于所化生身中转故。于他相续见道
生时。巳至转初。故名巳转。解云。经部诸教诸道。皆
名法轮。而约转初。故言巳转。非谓馀道馀教非法
轮故。而说巳言。依大乘宗。应准此释。于理无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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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释十二行者。三转十二行相。诸宗不同。萨婆
多宗。如毗婆沙第七十九。有三师说。故彼论云。如
契经说。佛告苾刍此苦圣谛。我曾未闻。于此法中。
如理作意。由此便生眼智明觉。此苦圣谛慧应遍
知。我昔未闻。乃至广说。此苦圣谛慧巳遍知。我昔
未闻。乃至广说。集灭道谛广。说亦尔此苦圣谛我
昔未闻等。显未知当知根。此苦圣谛慧应遍知等。
显巳知根。此苦圣谛慧巳遍知等。显具知根。集灭
道谛。各显三根。应知亦尔。大德法救。作如是说。我
思此经。举身毛竖。以佛所说必不违义。定有次第。
今此契经。越次第说。具知根后。复说未知当知根
故。非佛独觉及诸声闻得有如是观行次第。具知
根后。如何复起初无漏根。若舍此经。必不应理。佛
初说故。以五苾刍而为上首。八万诸天。闻此所说。
皆證法故。若欲不舍。复违次第。故思此经举身毛
竖。然彼大德。虽作是言。而不舍经。但回文句。彼作
是说。此经应言。此苦圣谛我昔未闻。乃至广说。举
灭道谛广说亦尔。此苦圣谛慧应遍知。此集圣谛
慧应永断。此灭圣谛慧应作證。此道圣谛慧应脩
习。昔未闻等。广说如前。此苦圣谛慧巳遍知。此集
圣谛慧巳永断。此灭圣谛慧巳作證。此道圣谛
慧巳脩习。昔未闻等。广说如前。若作是说。不失次
第。随顺现观。非如经说。阿毗达摩诸论师言。不应
辄回此经文句。过去无量诸大论师。利根多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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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大德。当不敢回此经文句。况今大德而可辄回。
但应寻求此经意趣。谓说法者。依二次第。一依随
顺说法次第如此经说。二依随顺现观次第。如大
德说。胁尊者言。此经不说三无漏根。但说菩萨菩
提树下欲界闻思所成慧力。脩行四谛。问。世尊既
说我由此观證得无上正等菩提。岂有闻思證菩
提义。答。菩萨由此闻思慧力。伏除一切四圣谛愚。
由此定当證无上觉。故说由此證得菩提。如人先
时湿皮覆面后得除去。以谷覆之。其障轻微。可言
无障。故此非说三无漏根。如契经说。佛告苾刍。我
于四圣谛三转十二行相。生眼智明觉。
问。此应有十二转四十八行相。何故但说三转十
二行相耶。答。虽观一一谛皆有三转十二行相。而
不过三转十二行相。故作是说。如预流者。极七反
有及七处善。并二法等。此中眼者。谓法智忍。智者
谓诸法智。明者谓类智忍。觉者谓诸类智。复次眼
是观见义。智是决断义。明是照了义。觉是警察义。
(十二转者。四谛中各有三转。故成十二转。四十八行相者。如苦谛中有三转。一一转各生眼智明觉。故成
十二。馀三谛亦尔。合成四十八行相。七处善及二法者。如婆娑一百八云。云何七处善。谓如实知色。知色
集。知色灭趣。知色灭行。知色味。知色愚。知色出。如实知受想行识七亦尔。广说如彼。又彼云。问若尔应说
三十五处善或无量善。何故说七。答观一一蕴各各有七。不过七数。故说有七。如馀经说。诸预流者。极七
反有。彼有别说二趣二有。应二十八。谓人趣有七。天趣有七。人中有有七。天中有有七。然不过七。故说七
名。又如馀经说。有二法。谓眼色乃至意法。又如馀经说三转法轮。有十二行相。彼不过三及十二。故说三
十二。此亦如是。广说如彼。两复次解眼智明觉。初复次唯依见道。后复次依后二道。或可初依见道。后通
但应寻求此经意趣。谓说法者。依二次第。一依随
顺说法次第如此经说。二依随顺现观次第。如大
德说。胁尊者言。此经不说三无漏根。但说菩萨菩
提树下欲界闻思所成慧力。脩行四谛。问。世尊既
说我由此观證得无上正等菩提。岂有闻思證菩
提义。答。菩萨由此闻思慧力。伏除一切四圣谛愚。
由此定当證无上觉。故说由此證得菩提。如人先
时湿皮覆面后得除去。以谷覆之。其障轻微。可言
无障。故此非说三无漏根。如契经说。佛告苾刍。我
于四圣谛三转十二行相。生眼智明觉。
问。此应有十二转四十八行相。何故但说三转十
二行相耶。答。虽观一一谛皆有三转十二行相。而
不过三转十二行相。故作是说。如预流者。极七反
有及七处善。并二法等。此中眼者。谓法智忍。智者
谓诸法智。明者谓类智忍。觉者谓诸类智。复次眼
是观见义。智是决断义。明是照了义。觉是警察义。
(十二转者。四谛中各有三转。故成十二转。四十八行相者。如苦谛中有三转。一一转各生眼智明觉。故成
十二。馀三谛亦尔。合成四十八行相。七处善及二法者。如婆娑一百八云。云何七处善。谓如实知色。知色
集。知色灭趣。知色灭行。知色味。知色愚。知色出。如实知受想行识七亦尔。广说如彼。又彼云。问若尔应说
三十五处善或无量善。何故说七。答观一一蕴各各有七。不过七数。故说有七。如馀经说。诸预流者。极七
反有。彼有别说二趣二有。应二十八。谓人趣有七。天趣有七。人中有有七。天中有有七。然不过七。故说七
名。又如馀经说。有二法。谓眼色乃至意法。又如馀经说三转法轮。有十二行相。彼不过三及十二。故说三
十二。此亦如是。广说如彼。两复次解眼智明觉。初复次唯依见道。后复次依后二道。或可初依见道。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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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也)今依经部破萨婆多。唯依见道。名转法轮。通
约圣教及诸圣道。俱作三转及十二行。故俱舍云。
若尔三转十二行相。非唯见道。如何可说。唯于见
道立法轮名。是故唯应即此三转十二行相。所有
法门名为法轮。可应正理。如何三转。三周转故。如
何具足十二行相。三周楯历四圣谛故。谓此名苦。
此是集。此是灭。此是道。此应遍知。此应永灭。此应
作證。此应脩习。此巳遍知。此巳永断。此巳作證。此
巳脩习。乃至广说。解云。经部约位。辨三依谛。辨四
行十二行相。同大乘释。
问。若尔如何会释前所引经。解云。彼经依说次第。
眼智明觉。同瑜伽释。亦不违理。今依大乘同经部
说。故转法轮论云。又复世尊转几几行转法轮者。
彼义今说。法轮三转有十二行。此苦圣谛。此集圣
谛。此灭圣谛。此苦灭道圣谛。此第一转。此苦圣谛
应知。此苦集应断。此苦灭应證。此苦灭道应脩。此
第二转此苦圣谛巳知。此苦集巳断。此苦灭巳證。
此苦灭道巳脩。此第三转。此说三转。如是苦智集
智灭智道智。如是苦谛。有三转智。如是集谛。如是
灭谛。如是道谛。有三转智。彼如是说有十二行。瑜
伽九十五。大同转法轮论。而差别者。转法轮论。总
不分别眼智明觉。依瑜伽论。眼智明觉。约三世境。
总别有异。如体中说。四分律。由三转故。憍陈如等。
得法眼净。而不说言得罗汉果。应更寻求巳外诸
约圣教及诸圣道。俱作三转及十二行。故俱舍云。
若尔三转十二行相。非唯见道。如何可说。唯于见
道立法轮名。是故唯应即此三转十二行相。所有
法门名为法轮。可应正理。如何三转。三周转故。如
何具足十二行相。三周楯历四圣谛故。谓此名苦。
此是集。此是灭。此是道。此应遍知。此应永灭。此应
作證。此应脩习。此巳遍知。此巳永断。此巳作證。此
巳脩习。乃至广说。解云。经部约位。辨三依谛。辨四
行十二行相。同大乘释。
问。若尔如何会释前所引经。解云。彼经依说次第。
眼智明觉。同瑜伽释。亦不违理。今依大乘同经部
说。故转法轮论云。又复世尊转几几行转法轮者。
彼义今说。法轮三转有十二行。此苦圣谛。此集圣
谛。此灭圣谛。此苦灭道圣谛。此第一转。此苦圣谛
应知。此苦集应断。此苦灭应證。此苦灭道应脩。此
第二转此苦圣谛巳知。此苦集巳断。此苦灭巳證。
此苦灭道巳脩。此第三转。此说三转。如是苦智集
智灭智道智。如是苦谛。有三转智。如是集谛。如是
灭谛。如是道谛。有三转智。彼如是说有十二行。瑜
伽九十五。大同转法轮论。而差别者。转法轮论。总
不分别眼智明觉。依瑜伽论。眼智明觉。约三世境。
总别有异。如体中说。四分律。由三转故。憍陈如等。
得法眼净。而不说言得罗汉果。应更寻求巳外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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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具如婆沙一百八十二三。杂心第十。俱舍二十
四。顺正理第六十七等广说。】
「虽是甚奇甚为希有。一切世间诸天人等。先无有能
如法转者。而于彼时所转法轮。有上有客。是未了义。
是诸诤论安足处所。」
【释曰。此即第二。显不了义。谓此法轮。隐空说有。是
不了义。具显生死涅槃因果。及说人空。而未能显
法空道理。是故此教有上胜教。有容胜教。有容他
破。是二十部诤论依处。真谛记云。初说小乘见四
谛非无相故不了。更有大乘故有上。为大乘破故
有难。既与世间义异故。与彼斗诤。】
「世尊在昔第二时中。唯为发趣脩大乘者。依一切法
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以隐密相
转正法轮。」
【释曰。自下第二无相法轮。于中有二。初正明法轮。
后显不了。此即初也。文有三节。初明说时。次辨所
为。后显法轮。言世尊在昔第二时中者。明说时也。
谓三轮中第二时也。唯为等者。说教所为。谓求三
乘中。唯为发趣大乘者说。依深密经。亦同此释。故
彼经云。为住大乘众生。说于诸法无自性等。是故
金刚般若经云。此经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
者说。依一切法皆无自性等者。正显第二无相法
轮。诸部波若宗明无相。说一切法皆无自性乃至
自性涅槃。然初法轮。隐空说有。今此第二。隐有说
四。顺正理第六十七等广说。】
「虽是甚奇甚为希有。一切世间诸天人等。先无有能
如法转者。而于彼时所转法轮。有上有客。是未了义。
是诸诤论安足处所。」
【释曰。此即第二。显不了义。谓此法轮。隐空说有。是
不了义。具显生死涅槃因果。及说人空。而未能显
法空道理。是故此教有上胜教。有容胜教。有容他
破。是二十部诤论依处。真谛记云。初说小乘见四
谛非无相故不了。更有大乘故有上。为大乘破故
有难。既与世间义异故。与彼斗诤。】
「世尊在昔第二时中。唯为发趣脩大乘者。依一切法
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以隐密相
转正法轮。」
【释曰。自下第二无相法轮。于中有二。初正明法轮。
后显不了。此即初也。文有三节。初明说时。次辨所
为。后显法轮。言世尊在昔第二时中者。明说时也。
谓三轮中第二时也。唯为等者。说教所为。谓求三
乘中。唯为发趣大乘者说。依深密经。亦同此释。故
彼经云。为住大乘众生。说于诸法无自性等。是故
金刚般若经云。此经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
者说。依一切法皆无自性等者。正显第二无相法
轮。诸部波若宗明无相。说一切法皆无自性乃至
自性涅槃。然初法轮。隐空说有。今此第二。隐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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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故作此言。以隐密相。转正法轮。亦名秘密。故大
般若五百七十二云。无生无灭等。即是诸佛秘密
之教。然此第二无相大乘。即大般若。此即旧说八
部般若。菩提留支金刚仙论第一云。应世间故。说
八部般若。第一部十万偈。第二部二万五千偈。第
三部一万八千偈。此大品是第四部八千偈。此小
品是第五部四千偈。第六部五百偈。第七部六百
偈。此文殊般若。是第八部三百偈。此金刚般若。是
前七部。遣相未尽故。但称般若。此第八部。遣相最
尽。故别立金刚之名也。真谛三藏。大同留支。又云。
第一第二。此之二部。犹在西国。此方所无。第五第
六。此之二部。由在胡本。未曾翻译。今大唐三藏所
译梵本二十万颂。四处十八会说。初之六会及第
十五会。在王舍城鹫峰山说。第七八九十一十二
十三十四。此之七会。在室罗筏誓多林给孤独园
说。第十会。在他化自在天王宫说。第十六会。在王
舍城竹林园白鹭池说。】
「虽更甚深甚为希有。而于彼时。所转法轮。亦是有上
有所容受犹未了义。是诸诤论安足处所。」
【释曰。第二显未了义。谓诸般若说无相等。而不分
别三无自性及三自性有无之义。故深密经及此
经文。皆说无为。为不了义。又无量义经云。我先道
场菩提树下端坐六年。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以佛眼观。一切诸法。不可宣说。所以者何。知诸众
般若五百七十二云。无生无灭等。即是诸佛秘密
之教。然此第二无相大乘。即大般若。此即旧说八
部般若。菩提留支金刚仙论第一云。应世间故。说
八部般若。第一部十万偈。第二部二万五千偈。第
三部一万八千偈。此大品是第四部八千偈。此小
品是第五部四千偈。第六部五百偈。第七部六百
偈。此文殊般若。是第八部三百偈。此金刚般若。是
前七部。遣相未尽故。但称般若。此第八部。遣相最
尽。故别立金刚之名也。真谛三藏。大同留支。又云。
第一第二。此之二部。犹在西国。此方所无。第五第
六。此之二部。由在胡本。未曾翻译。今大唐三藏所
译梵本二十万颂。四处十八会说。初之六会及第
十五会。在王舍城鹫峰山说。第七八九十一十二
十三十四。此之七会。在室罗筏誓多林给孤独园
说。第十会。在他化自在天王宫说。第十六会。在王
舍城竹林园白鹭池说。】
「虽更甚深甚为希有。而于彼时。所转法轮。亦是有上
有所容受犹未了义。是诸诤论安足处所。」
【释曰。第二显未了义。谓诸般若说无相等。而不分
别三无自性及三自性有无之义。故深密经及此
经文。皆说无为。为不了义。又无量义经云。我先道
场菩提树下端坐六年。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以佛眼观。一切诸法。不可宣说。所以者何。知诸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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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性欲不同。种种说法。以方便力。四十馀年。未显
真实。是故众生得道差别。不得疾成无上菩提。准
此等文。故知般若是不了义。由斯义故。对四谛轮。
虽是甚深亦是希有。而比第三。有上有容。是未了
义。由未了故。犹有诤论。真谛记云。次说大乘异于
小乘故不了。犹有一乘故有上。与小乘异故。与小
乘一乘斗诤。为一乘所破故有难。】
「第三时中。普为发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无自性
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无自性性。以显了相
转正法轮。」
【释曰。自下第三。了义大乘。于中有二。初正明了义。
后显了义相。此即初也。文有三节。初明说时。次辨
所为。后显法轮。言世尊于今第三时者。说教时也。
于三法轮中。说第三时。普为发趣一切乘者说教
所。今此法轮。是了义教。如是分别二空三性等义。
是故。三乘各證自果。故显扬论第六卷云。方便者
谓了知知是三种自性。能作一切声闻独觉无上
正等菩提方便。依一切法皆无自性等者。后显法
轮也。谓一切法无自性等者。如前所说。以隐密相
转正法轮。而今第三。于上诸句。一一皆说无自性
性。无自性性即是三种无自性性。如前巳说。如是
三种无自性性。即是三性。由斯道理无自性性。具
足显示有性无性。故作此言。以显了相。转正法轮。】
「第一甚奇最为希有。于今世尊所转法轮无上无容
真实。是故众生得道差别。不得疾成无上菩提。准
此等文。故知般若是不了义。由斯义故。对四谛轮。
虽是甚深亦是希有。而比第三。有上有容。是未了
义。由未了故。犹有诤论。真谛记云。次说大乘异于
小乘故不了。犹有一乘故有上。与小乘异故。与小
乘一乘斗诤。为一乘所破故有难。】
「第三时中。普为发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无自性
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无自性性。以显了相
转正法轮。」
【释曰。自下第三。了义大乘。于中有二。初正明了义。
后显了义相。此即初也。文有三节。初明说时。次辨
所为。后显法轮。言世尊于今第三时者。说教时也。
于三法轮中。说第三时。普为发趣一切乘者说教
所。今此法轮。是了义教。如是分别二空三性等义。
是故。三乘各證自果。故显扬论第六卷云。方便者
谓了知知是三种自性。能作一切声闻独觉无上
正等菩提方便。依一切法皆无自性等者。后显法
轮也。谓一切法无自性等者。如前所说。以隐密相
转正法轮。而今第三。于上诸句。一一皆说无自性
性。无自性性即是三种无自性性。如前巳说。如是
三种无自性性。即是三性。由斯道理无自性性。具
足显示有性无性。故作此言。以显了相。转正法轮。】
「第一甚奇最为希有。于今世尊所转法轮无上无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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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了义。非诸诤论安足处所。」
【释曰。此第二释显了之相。所转法轮最上希有。更
无过胜。故名无上。无容后胜。无容后破。故名无容。
具显有无。故是了义。非诸诤论所依之处。真谛记
云。次须说一乘与小乘大乘同因缘因果。故云显
说无分别第一了义。是法轮最希有。无更过此理
者。故名无上。又小同归故无有诤。无诤故不可破。
不可破无难。然上所说三种法轮。略以三门分别。
一明时处。诸说同异。二辨摄教分齐显了不了。三
辨所诠宗浅深差别。
第一时处诸说同异者。依真谛三藏解节经疏云。
复次如来三转法轮。为三种人。一者初度声闻。于
波罗㮈鹿园仙人集处。初转法轮。即第一时。转四
谛法轮。是法轮希有。不可思议。是法轮不了义有
上有难有诤。次如来得道巳第七年。在舍卫国给
孤独园。即是第二时。为度大乘行人。显一切法无
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显说相皂名
转法轮。转法轮者。波罗蜜十地等。是法轮希有不
可思议。一切人天所不能转。是法轮不了义。亦有
上有难有诤。去孤独园五里有江。人饮浴去。悉得
智慧。时人号云施智慧所。故佛于此地。说大乘般
若。江名沙罗底。此翻为智慧如河。此是女天所住
处也。次佛未涅槃七年。成道后三十八年。在毗舍
离国鬼王法堂。为真当菩萨。说解节经等维摩法
【释曰。此第二释显了之相。所转法轮最上希有。更
无过胜。故名无上。无容后胜。无容后破。故名无容。
具显有无。故是了义。非诸诤论所依之处。真谛记
云。次须说一乘与小乘大乘同因缘因果。故云显
说无分别第一了义。是法轮最希有。无更过此理
者。故名无上。又小同归故无有诤。无诤故不可破。
不可破无难。然上所说三种法轮。略以三门分别。
一明时处。诸说同异。二辨摄教分齐显了不了。三
辨所诠宗浅深差别。
第一时处诸说同异者。依真谛三藏解节经疏云。
复次如来三转法轮。为三种人。一者初度声闻。于
波罗㮈鹿园仙人集处。初转法轮。即第一时。转四
谛法轮。是法轮希有。不可思议。是法轮不了义有
上有难有诤。次如来得道巳第七年。在舍卫国给
孤独园。即是第二时。为度大乘行人。显一切法无
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显说相皂名
转法轮。转法轮者。波罗蜜十地等。是法轮希有不
可思议。一切人天所不能转。是法轮不了义。亦有
上有难有诤。去孤独园五里有江。人饮浴去。悉得
智慧。时人号云施智慧所。故佛于此地。说大乘般
若。江名沙罗底。此翻为智慧如河。此是女天所住
处也。次佛未涅槃七年。成道后三十八年。在毗舍
离国鬼王法堂。为真当菩萨。说解节经等维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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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等。此第三时。世尊为度三乘行人。为显一切法
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显无分别
相轮。是法轮最清净希有不可思议。是法轮了义
无上无难无诤。为众生根钝。如来次第说法轮。问。
如来说法。何故有此三种。答。为二种谛故。一者安
立谛。二者不安立谛。若鹿园说法。即是安立四谛。
若祇园说法。即是安立二谛。若于毗舍离说法。名
不安立谛。不定真俗。谓之不安立谛。相传说云真
谛师说。第一法轮。二月八日成道。四月八日。于波
罗㮈。初转法轮。又第二法轮。为诸菩萨兼为二乘。
说般若经。解云。相传。第一法轮。如其日月。第二法
轮。兼为二乘。馀义皆同解节经疏。又解节疏云。第
三教在毗舍离。便违经说在王舍城耆阇崛山。今
依大唐三藏。三种法轮。但说处所。不说时节日月
年岁。初法轮处。同真谛说。如前分别。第二法轮依
四处十六会说。如大般若。如前所说。而真谛云。在
舍卫国给孤独者。于四处中。但说一处。第三法轮。
在两处说。一者净土。二者秽土。如何第一记中巳
说。真谛记云。毗舍离者。便显秽土。与经不同。如前
分别。通说法华及华严等为第三者。即鹫峰山及
七处八会。如经应知。问。深密解脱经云。第一为声
闻行人。第二为住大乘人。第三为住一切大乘。今
依此经。第一唯为发趣声闻乘者。第二唯为发趣
脩大乘者。第三普为发趣一切乘者。如是二经。以
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显无分别
相轮。是法轮最清净希有不可思议。是法轮了义
无上无难无诤。为众生根钝。如来次第说法轮。问。
如来说法。何故有此三种。答。为二种谛故。一者安
立谛。二者不安立谛。若鹿园说法。即是安立四谛。
若祇园说法。即是安立二谛。若于毗舍离说法。名
不安立谛。不定真俗。谓之不安立谛。相传说云真
谛师说。第一法轮。二月八日成道。四月八日。于波
罗㮈。初转法轮。又第二法轮。为诸菩萨兼为二乘。
说般若经。解云。相传。第一法轮。如其日月。第二法
轮。兼为二乘。馀义皆同解节经疏。又解节疏云。第
三教在毗舍离。便违经说在王舍城耆阇崛山。今
依大唐三藏。三种法轮。但说处所。不说时节日月
年岁。初法轮处。同真谛说。如前分别。第二法轮依
四处十六会说。如大般若。如前所说。而真谛云。在
舍卫国给孤独者。于四处中。但说一处。第三法轮。
在两处说。一者净土。二者秽土。如何第一记中巳
说。真谛记云。毗舍离者。便显秽土。与经不同。如前
分别。通说法华及华严等为第三者。即鹫峰山及
七处八会。如经应知。问。深密解脱经云。第一为声
闻行人。第二为住大乘人。第三为住一切大乘。今
依此经。第一唯为发趣声闻乘者。第二唯为发趣
脩大乘者。第三普为发趣一切乘者。如是二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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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正。答。今本为正。如前所说。理不违故。又真谛
记。亦同此说。故解节记云。第一为声闻人。第二为
大乘人。第三为三乘人。
第二摄教分齐显了不了者。先辨摄教分齐。后明
了不了义。言摄教分齐者。诸说不同。若依真谛
部执论记第二卷说。小乘三藏。名初法轮。唯小非
大。涅槃经。名第二法轮。通为大小。华严般若。名第
三法轮。唯大非小。故彼记云。佛教自有三种法轮。
一小乘法轮。即是三藏教。二大乘法轮。说大乘与
小乘异。如涅槃经合明大小乘义。三一乘法轮。明
大小无异。如华严等经诸般若经。明三乘人同观
二空理。同脩真实智。故知大小无异也。若依解节
疏。如前说。第一说四谛法轮。第二说大乘般若。第
三说谓解节经维摩法华等。解云。真谛二记所自
说成相违。虽有两说。且依后释顺经文故。谓四谛
为初教。诸部般若为第二教。解深密经维摩法华
及华严等。为第三教。且依真谛。判教如上。今解诸
说。四谛者为第一教。说无相者为第二教。若约三
性三无性等。具显有无尽理说者。为第三教。不约
年月时节前后辨三时教。问。准何得知诸部般若
为第三教。解云。如般若二百九十六云。尔时无量
百千天子。空中散华。同声唱言。我等今者。于赡部
洲。见佛第二转妙法轮。四百三十七。五百七。五百
四十五。大品十九。智度论六十五皆同。后明了不
记。亦同此说。故解节记云。第一为声闻人。第二为
大乘人。第三为三乘人。
第二摄教分齐显了不了者。先辨摄教分齐。后明
了不了义。言摄教分齐者。诸说不同。若依真谛
部执论记第二卷说。小乘三藏。名初法轮。唯小非
大。涅槃经。名第二法轮。通为大小。华严般若。名第
三法轮。唯大非小。故彼记云。佛教自有三种法轮。
一小乘法轮。即是三藏教。二大乘法轮。说大乘与
小乘异。如涅槃经合明大小乘义。三一乘法轮。明
大小无异。如华严等经诸般若经。明三乘人同观
二空理。同脩真实智。故知大小无异也。若依解节
疏。如前说。第一说四谛法轮。第二说大乘般若。第
三说谓解节经维摩法华等。解云。真谛二记所自
说成相违。虽有两说。且依后释顺经文故。谓四谛
为初教。诸部般若为第二教。解深密经维摩法华
及华严等。为第三教。且依真谛。判教如上。今解诸
说。四谛者为第一教。说无相者为第二教。若约三
性三无性等。具显有无尽理说者。为第三教。不约
年月时节前后辨三时教。问。准何得知诸部般若
为第三教。解云。如般若二百九十六云。尔时无量
百千天子。空中散华。同声唱言。我等今者。于赡部
洲。见佛第二转妙法轮。四百三十七。五百七。五百
四十五。大品十九。智度论六十五皆同。后明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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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者。且依此经于三轮中。初二不了。第三为了。所
以者何。如上所说。第一法轮。隐空说有。第二法轮
隐有说空。第三法轮。具足显示空有道理。故名了
义。非谓所诠有浅深故名了不了。所以者何。第二
第三。所辨无相。理无浅深。而具分别显故名了。不
具足说隐故不了。由斯道理。了与不了。诸说不同。
若依小乘二十部中。自有二说。一大众部。一说。说
出世。鸡胤。说假。制多。山小西山。住北山。住法密。饮光
十部。同说如来所说皆是了义。二萨婆多等馀十
部。说如来所说有了不了。非皆了义。依真谛师部
执论记第一卷云。若是未熟众生多。宜为说不了
义经。若巳成熟众生多。宜为说了义经。然了不了
凡有四句。一语了义不了。如小乘经。二义了语不
了。如煞王子偈。(如杂集论第十六云。逆害于父母。王及二多闻。诛国及随行。是人说
清净。广释如彼)三语义俱不了。如外道经。四语义俱了。如
大乘经。了了易解为浅。不了难解为深。又第六云。
一切经不尽是了义者。若称理而说。即是了义不
了义。自有两种。一语不了而义了。如煞于父母王
及诸王子偈。语虽不了。义实了也。二语了而义不
了。如释迦言。我精进故法久住世。馀佛懈怠故法
不久住世。迦叶佛灭后住止七日。柯罗拘孙陀
诃佛灭后。法住世十二年。柯那牟尼佛灭后。法世
六年。我灭后住世二千年。此语甚了而义不了。不
了者。佛意明。馀佛不重说法故名懈怠。一法止作
以者何。如上所说。第一法轮。隐空说有。第二法轮
隐有说空。第三法轮。具足显示空有道理。故名了
义。非谓所诠有浅深故名了不了。所以者何。第二
第三。所辨无相。理无浅深。而具分别显故名了。不
具足说隐故不了。由斯道理。了与不了。诸说不同。
若依小乘二十部中。自有二说。一大众部。一说。说
出世。鸡胤。说假。制多。山小西山。住北山。住法密。饮光
十部。同说如来所说皆是了义。二萨婆多等馀十
部。说如来所说有了不了。非皆了义。依真谛师部
执论记第一卷云。若是未熟众生多。宜为说不了
义经。若巳成熟众生多。宜为说了义经。然了不了
凡有四句。一语了义不了。如小乘经。二义了语不
了。如煞王子偈。(如杂集论第十六云。逆害于父母。王及二多闻。诛国及随行。是人说
清净。广释如彼)三语义俱不了。如外道经。四语义俱了。如
大乘经。了了易解为浅。不了难解为深。又第六云。
一切经不尽是了义者。若称理而说。即是了义不
了义。自有两种。一语不了而义了。如煞于父母王
及诸王子偈。语虽不了。义实了也。二语了而义不
了。如释迦言。我精进故法久住世。馀佛懈怠故法
不久住世。迦叶佛灭后住止七日。柯罗拘孙陀
诃佛灭后。法住世十二年。柯那牟尼佛灭后。法世
六年。我灭后住世二千年。此语甚了而义不了。不
了者。佛意明。馀佛不重说法故名懈怠。一法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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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说。释迦于一切法门。作无过重说之。故名精
进也。广说如彼。若依显扬第六云。不了义教者。谓
契经应颂记别等中。薄伽梵略标其义。未广分别。
应更开示教。了义教者。谓翻前应知。隐密教者。谓
多分声闻藏教。显了教者。谓多分大乘藏教。瑜伽
六十四。亦同显扬。大智度论第九云。了义经者。有
一切智人佛第一。一切诸经书中佛法第一。一切
众生中比丘僧第一。施得大富。持戒得生天。如是
等是了义经。如说法师说法有五种利。一者大富。
二人所爱。三者端正。四者名声。五者后得涅槃。是
为未了义。云何未了。施得大富。是了了可解。说法
无财施。而言得富。得富者。说法人种种赞施。破人
悭心。亦自除悭。以是因缘得富。是故言未了。(显扬了难
了相对。此与菩萨藏第七浅深相返也)大菩萨藏经第十八卷中。以
九对辨了不了义。一所有广文名不了义经。所有
广义名了义经。(初广文少义。后少文广义)二宣说于道。名不了
义。宣说于果。名为了义。(因果相对。三乘行因名道。彼所得果名果)三说
世俗谛。名不了义。说胜义谛。名为了义。(二谛相对)四说
业惑染。名不了义。说惑业尽。名为了义。(染尽相对)五说
可染法。名不了义。说清净法。名为了义。(止恶脩善相对)六
说厌背生死欣乐涅槃。名不了义。说生死涅槃二
无差别。名为了义。(生死涅槃有别无别相对门也)七说种种文句
差别。名不了义。说甚深难见难觉。是名了义。(文句浅深
相对门)八说文句广博令心踊跃。名不了义。说文句
进也。广说如彼。若依显扬第六云。不了义教者。谓
契经应颂记别等中。薄伽梵略标其义。未广分别。
应更开示教。了义教者。谓翻前应知。隐密教者。谓
多分声闻藏教。显了教者。谓多分大乘藏教。瑜伽
六十四。亦同显扬。大智度论第九云。了义经者。有
一切智人佛第一。一切诸经书中佛法第一。一切
众生中比丘僧第一。施得大富。持戒得生天。如是
等是了义经。如说法师说法有五种利。一者大富。
二人所爱。三者端正。四者名声。五者后得涅槃。是
为未了义。云何未了。施得大富。是了了可解。说法
无财施。而言得富。得富者。说法人种种赞施。破人
悭心。亦自除悭。以是因缘得富。是故言未了。(显扬了难
了相对。此与菩萨藏第七浅深相返也)大菩萨藏经第十八卷中。以
九对辨了不了义。一所有广文名不了义经。所有
广义名了义经。(初广文少义。后少文广义)二宣说于道。名不了
义。宣说于果。名为了义。(因果相对。三乘行因名道。彼所得果名果)三说
世俗谛。名不了义。说胜义谛。名为了义。(二谛相对)四说
业惑染。名不了义。说惑业尽。名为了义。(染尽相对)五说
可染法。名不了义。说清净法。名为了义。(止恶脩善相对)六
说厌背生死欣乐涅槃。名不了义。说生死涅槃二
无差别。名为了义。(生死涅槃有别无别相对门也)七说种种文句
差别。名不了义。说甚深难见难觉。是名了义。(文句浅深
相对门)八说文句广博令心踊跃。名不了义。说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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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心皆同灰烬。是名了义。(广略相对)九说有我有情等。
又说立有种种受蕴无有主宰。名不了义。说空无
相等无有我等及三解脱门。是名了义(我法二空相对门也)
若依大集五十四。唯有七对。而无第一第三二对。
馀门大同。而差别者。大集经云。不了义经者。分别
随道。了义经者。不分别果。此即菩萨藏经。因果相
对。然云不分别者。译家谬也。又大集云。不了义经
者。多为众生说罪福相。令闻法者心生欣戚。了义
经者。凡所演说。必令听者心为调伏。此即菩萨藏
中第八广略相对。文虽有异。其意亦同。菩萨藏云。
皆同灰烬。即调伏义。依涅槃经第六卷中。声闻乘
无上大乘等七对。释了不了。广如彼说。此经所说
了不了者。隐密显了释了不了。如前分别。如是诸
教了不了义。种种不同。故不可以了不了言判教
浅深。后当分别。
第三显理浅深者。西方诸师。自有两说。一清辨等
言。于三轮中。四谛为初。解深密等。以为第二。说法
相故。诸部般若。以为第三。无所得故。所申理教。如
前善取空中巳说。此地诸师。自有两释。一云。三论
但遣所执。一云具遣三性。如掌珍等。二护法等宗。
但遣所执。不遣二性。然彼宗中。自有两释。一真谛
三藏云。具遣三性。立三无性。如次应知安非安立。
二大唐三藏云。于三性中。但遣所执。而非二性。如
前善取空中巳说。然彼所诠有深浅者。第一四谛
又说立有种种受蕴无有主宰。名不了义。说空无
相等无有我等及三解脱门。是名了义(我法二空相对门也)
若依大集五十四。唯有七对。而无第一第三二对。
馀门大同。而差别者。大集经云。不了义经者。分别
随道。了义经者。不分别果。此即菩萨藏经。因果相
对。然云不分别者。译家谬也。又大集云。不了义经
者。多为众生说罪福相。令闻法者心生欣戚。了义
经者。凡所演说。必令听者心为调伏。此即菩萨藏
中第八广略相对。文虽有异。其意亦同。菩萨藏云。
皆同灰烬。即调伏义。依涅槃经第六卷中。声闻乘
无上大乘等七对。释了不了。广如彼说。此经所说
了不了者。隐密显了释了不了。如前分别。如是诸
教了不了义。种种不同。故不可以了不了言判教
浅深。后当分别。
第三显理浅深者。西方诸师。自有两说。一清辨等
言。于三轮中。四谛为初。解深密等。以为第二。说法
相故。诸部般若。以为第三。无所得故。所申理教。如
前善取空中巳说。此地诸师。自有两释。一云。三论
但遣所执。一云具遣三性。如掌珍等。二护法等宗。
但遣所执。不遣二性。然彼宗中。自有两释。一真谛
三藏云。具遣三性。立三无性。如次应知安非安立。
二大唐三藏云。于三性中。但遣所执。而非二性。如
前善取空中巳说。然彼所诠有深浅者。第一四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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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自有二义。一者有作。二者无作。即是分段变
易二种四谛。初转法轮。意在第一。第二法轮。唯遣
所执。第三法轮。具显三种无自性性。于中第二第
三法轮所说无相。理无浅深。若依此理。皆是了义。
而今第三为了义者。具显三种自性等故。据实般
若亦说三性。应是了义。从多分说。故言不了。故无
性摄论第一卷云。又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说。
慈氏。于汝意云何。诸遍计所执中。非实有性。为色
非色。不也世尊。依他起中。唯有名想施设言说性。
为色非色。不也世尊。诸圆成实中。彼空无我性。为
色非色。不也世尊。慈氏。由此门故。应如是知。诸遍
计所执性。决定非有。诸依他起性。唯有名想施设
言说。诸圆成实空无我性。是真实有。我依此故。密
意说言。彼无二数。谓是色等。又第四卷。引大般若。
于五蕴中。乃至佛法具有三性。广如彼说。又解。般
若自有二种。一深。二浅。深即了义。浅即不了。故智
度论第一百云。问曰。更有何法甚深胜般若者。而
以般若。嘱累阿难。而馀经嘱累菩萨。答曰。般若非
秘密法。而法华等诸经说。阿罗汉受决作佛。大菩
萨能受。又如佛说不可思议解脱经。五百阿罗汉。
虽在佛边而不闻。或时得闻而不能用。复次般若
有二种。一者共声闻说。二者但为十方住第十地
大菩萨说。非九地所闻。何况新发意者。复有九地
乃至初地所闻各各不同。般若总相是一。而深浅
易二种四谛。初转法轮。意在第一。第二法轮。唯遣
所执。第三法轮。具显三种无自性性。于中第二第
三法轮所说无相。理无浅深。若依此理。皆是了义。
而今第三为了义者。具显三种自性等故。据实般
若亦说三性。应是了义。从多分说。故言不了。故无
性摄论第一卷云。又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说。
慈氏。于汝意云何。诸遍计所执中。非实有性。为色
非色。不也世尊。依他起中。唯有名想施设言说性。
为色非色。不也世尊。诸圆成实中。彼空无我性。为
色非色。不也世尊。慈氏。由此门故。应如是知。诸遍
计所执性。决定非有。诸依他起性。唯有名想施设
言说。诸圆成实空无我性。是真实有。我依此故。密
意说言。彼无二数。谓是色等。又第四卷。引大般若。
于五蕴中。乃至佛法具有三性。广如彼说。又解。般
若自有二种。一深。二浅。深即了义。浅即不了。故智
度论第一百云。问曰。更有何法甚深胜般若者。而
以般若。嘱累阿难。而馀经嘱累菩萨。答曰。般若非
秘密法。而法华等诸经说。阿罗汉受决作佛。大菩
萨能受。又如佛说不可思议解脱经。五百阿罗汉。
虽在佛边而不闻。或时得闻而不能用。复次般若
有二种。一者共声闻说。二者但为十方住第十地
大菩萨说。非九地所闻。何况新发意者。复有九地
乃至初地所闻各各不同。般若总相是一。而深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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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异。具说如彼。准知波若有了不了。又智度论第
三十四四十一七十二。皆说共不共二种般若。恐
繁不述。】
「世尊。若善男子。或善女人。于此如来依一切法皆无
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所说甚深了义
言教。」
【释曰。自下第二正发问辞福胜劣。于中有二。初菩
萨请问。后如来正答。前中有二。初约人举所问教。
后闻巳信下。正问依教起十法行生福多少。此即
初也。为显如上无自性性显了言辞。故作是言。所
说甚深了义言教。】
「闻巳信解书写护持供养流布受诵温习如理思惟。
以其脩相。发起加行。生几所福。说是语巳。」
【释曰。此即第二。正问依教起十法行生福多少。此
十法行。如前巳释。】
「尔时世尊。告胜义生菩萨曰。胜生。是善男子。或善女
人。其所生福。无量无数。难闻喻知。吾今为汝。略说少
分。」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二。初叹胜许说。
后依问正说。此即初也。如文可知。】
「如爪上土。比大地土。百分不分一。千分不及一。百千
分不及一。数算计喻邬波尼煞昙分亦不及一。」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二。初举二喻。辨
其胜劣。后如是下。举法同喻。辨福胜劣。就二喻中。
三十四四十一七十二。皆说共不共二种般若。恐
繁不述。】
「世尊。若善男子。或善女人。于此如来依一切法皆无
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所说甚深了义
言教。」
【释曰。自下第二正发问辞福胜劣。于中有二。初菩
萨请问。后如来正答。前中有二。初约人举所问教。
后闻巳信下。正问依教起十法行生福多少。此即
初也。为显如上无自性性显了言辞。故作是言。所
说甚深了义言教。】
「闻巳信解书写护持供养流布受诵温习如理思惟。
以其脩相。发起加行。生几所福。说是语巳。」
【释曰。此即第二。正问依教起十法行生福多少。此
十法行。如前巳释。】
「尔时世尊。告胜义生菩萨曰。胜生。是善男子。或善女
人。其所生福。无量无数。难闻喻知。吾今为汝。略说少
分。」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二。初叹胜许说。
后依问正说。此即初也。如文可知。】
「如爪上土。比大地土。百分不分一。千分不及一。百千
分不及一。数算计喻邬波尼煞昙分亦不及一。」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二。初举二喻。辨
其胜劣。后如是下。举法同喻。辨福胜劣。就二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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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分为二。初爪上少土。后牛迹少水喻。此即初也。
然依此经。以其八分校量胜劣。一百分。二千分。三
百千分。四数分。五算分。六计分。七喻分。八邬波尼
煞昙分。若最无比经及希有经。皆说八分。即同此
经。若依菩萨藏经第十二卷。数虽同八。然后五分。
皆安梵语。故彼经云。僧祛分。迦罗分。伽拿那分。乌
波摩分。邬波尼煞昙分。于中前四。若准诸教。如次
即配数算计喻。然准直本金刚般若。如次配为数
计算喻。若依能断般若经及直本经十轮经第五
同说十分。谓百千后更加俱胝那庾多分。若依大
般若经第一百四卷。说十三分。谓百千后。更加五
分。谓俱胝分。百俱胝分。千俱胝分。百千俱胝分。百
千俱胝那庾多分。然释诸分差别相者。若依真谛
金刚般若经云。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不及一。穷
于算数。不及其一。乃至威力品类相应譬喻所不
能及。真谛解云。凡举五义。显此胜彼劣。一约数量
故胜。二约威力故胜。三约品类故胜四约相应故
胜。五约譬喻故胜。数量者。穷于数量不能及一。如
经言。百分不及一。穷于算数。不及其一也。二威力
者。谓随所欲得三乘胜果自然成办。胜如意宝。假
设世间如意宝。如须弥山王。满大千界。无此威力。
不能得三乘果故。三品类胜者。品类有五种。即五
藏义。一如来。二正法。三法身。四出世法。五自性清
净。此五藏义。即是品类义。于一真如。有五藏义。初
然依此经。以其八分校量胜劣。一百分。二千分。三
百千分。四数分。五算分。六计分。七喻分。八邬波尼
煞昙分。若最无比经及希有经。皆说八分。即同此
经。若依菩萨藏经第十二卷。数虽同八。然后五分。
皆安梵语。故彼经云。僧祛分。迦罗分。伽拿那分。乌
波摩分。邬波尼煞昙分。于中前四。若准诸教。如次
即配数算计喻。然准直本金刚般若。如次配为数
计算喻。若依能断般若经及直本经十轮经第五
同说十分。谓百千后更加俱胝那庾多分。若依大
般若经第一百四卷。说十三分。谓百千后。更加五
分。谓俱胝分。百俱胝分。千俱胝分。百千俱胝分。百
千俱胝那庾多分。然释诸分差别相者。若依真谛
金刚般若经云。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不及一。穷
于算数。不及其一。乃至威力品类相应譬喻所不
能及。真谛解云。凡举五义。显此胜彼劣。一约数量
故胜。二约威力故胜。三约品类故胜四约相应故
胜。五约譬喻故胜。数量者。穷于数量不能及一。如
经言。百分不及一。穷于算数。不及其一也。二威力
者。谓随所欲得三乘胜果自然成办。胜如意宝。假
设世间如意宝。如须弥山王。满大千界。无此威力。
不能得三乘果故。三品类胜者。品类有五种。即五
藏义。一如来。二正法。三法身。四出世法。五自性清
净。此五藏义。即是品类义。于一真如。有五藏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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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体性。次显因。三显果。四显功德。五显不共。但是
无分别智可得故。如此五种。是品类义。彼财施福。
无此五义品。故不及也。四相应者。明因果相应。谓
信乐大乘。能感真如。布施福德。不能应真。无此相
应。故不及也。五譬喻者。即此真如。是第一法。更无
别法与此法等。故无可为喻。具说如彼。若依菩提
留支金刚般若经云。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
千分不及一。歌罗分不及一。数分不及一。优波尼
沙陀分不及一。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依天亲
波若论。约四种胜。校量胜劣。故彼偈言。
「 数力无似胜
无似因亦然
一切世间法
不可得为喻」
此说何义。示前福德。此福为胜。云何为胜。一者数
胜。二者力胜。三者不相似胜。四者因胜。是故偈言
一切世间法。不可得为喻。数胜者如。经百分不及
一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故。以数无限齐故。摄
得馀数。应知。力胜者。如经不及一歌罗分故。无似
胜者。此福德中数不相似。此福德不可数故。如经
不能及故。因胜者。因果不相似。此因果胜彼因果
故。如经乃至优波尼沙陀分不及一故。有此法最
胜无有世间法可喻此法故。偈言一切世间法不
可得为喻故。如是此福德中彼福微少。是故无法
可喻。金刚仙论云。百分不及一等者。论云算数胜。
此明有漏福德。是有尽法。故亦有限。明无漏善法
无分别智可得故。如此五种。是品类义。彼财施福。
无此五义品。故不及也。四相应者。明因果相应。谓
信乐大乘。能感真如。布施福德。不能应真。无此相
应。故不及也。五譬喻者。即此真如。是第一法。更无
别法与此法等。故无可为喻。具说如彼。若依菩提
留支金刚般若经云。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
千分不及一。歌罗分不及一。数分不及一。优波尼
沙陀分不及一。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依天亲
波若论。约四种胜。校量胜劣。故彼偈言。
「 数力无似胜
无似因亦然
一切世间法
不可得为喻」
此说何义。示前福德。此福为胜。云何为胜。一者数
胜。二者力胜。三者不相似胜。四者因胜。是故偈言
一切世间法。不可得为喻。数胜者如。经百分不及
一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故。以数无限齐故。摄
得馀数。应知。力胜者。如经不及一歌罗分故。无似
胜者。此福德中数不相似。此福德不可数故。如经
不能及故。因胜者。因果不相似。此因果胜彼因果
故。如经乃至优波尼沙陀分不及一故。有此法最
胜无有世间法可喻此法故。偈言一切世间法不
可得为喻故。如是此福德中彼福微少。是故无法
可喻。金刚仙论云。百分不及一等者。论云算数胜。
此明有漏福德。是有尽法。故亦有限。明无漏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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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尽之法。故亦无限。所以胜也。歌罗分不及一
者。论云力胜。歌罗者。西国正音。如折一毛以为百
分。一分名歌罗分。此义翻为力胜。以无漏善法功
德势力。胜于有漏善法。故名力胜也数分不及一
者。论云不相似胜。由是其数数中转微转细。及至
少许。由不及一。故名不相似胜也。明此无漏善法。
若有形色者。虚空法界所不容受。以有尽法形。无
为无尽法故。假令乃至少许不相似。如分芥子以
为万分。拟须弥山。唐失其身。终不相类也。优波尼
沙陀分不及一者。论中义翻云因胜。明因果不相
似珍宝。有漏善法。但得三界报。因果俱是不如。无
漏善法。乃远得佛果。因果俱胜。故名因果不相似
也。今于此经。前之三分。如名可知。
言数分者。梵者僧祛。此云数也。依十地论第七卷
云。数者。一一为二。二二为四。如是等。依功德施般
若论云。数者。谓六十位。过斯巳往。数不能及。解云。
依俱舍论。其数渐增有六十转。依华严经一百二
十转。且依俱舍。故言六十。依金刚仙论。前之五分。
皆名数分。故彼云百分不及一等者。论云算数
胜。
言算分者。梵音伽拿那。此云算也。十地论云。算者。
一纵十横如是等。若依毗婆沙第一百二十六云。
数名何法。答。如理转变意业及此所依诸巧便智。
此中数者。非谓所数稻麻等物百千等数。但是所
者。论云力胜。歌罗者。西国正音。如折一毛以为百
分。一分名歌罗分。此义翻为力胜。以无漏善法功
德势力。胜于有漏善法。故名力胜也数分不及一
者。论云不相似胜。由是其数数中转微转细。及至
少许。由不及一。故名不相似胜也。明此无漏善法。
若有形色者。虚空法界所不容受。以有尽法形。无
为无尽法故。假令乃至少许不相似。如分芥子以
为万分。拟须弥山。唐失其身。终不相类也。优波尼
沙陀分不及一者。论中义翻云因胜。明因果不相
似珍宝。有漏善法。但得三界报。因果俱是不如。无
漏善法。乃远得佛果。因果俱胜。故名因果不相似
也。今于此经。前之三分。如名可知。
言数分者。梵者僧祛。此云数也。依十地论第七卷
云。数者。一一为二。二二为四。如是等。依功德施般
若论云。数者。谓六十位。过斯巳往。数不能及。解云。
依俱舍论。其数渐增有六十转。依华严经一百二
十转。且依俱舍。故言六十。依金刚仙论。前之五分。
皆名数分。故彼云百分不及一等者。论云算数
胜。
言算分者。梵音伽拿那。此云算也。十地论云。算者。
一纵十横如是等。若依毗婆沙第一百二十六云。
数名何法。答。如理转变意业及此所依诸巧便智。
此中数者。非谓所数稻麻等物百千等数。但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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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数之法。此能数法。故说为数。乃至彼云。如是
四蕴为数自性。算名何法。答。如理转变语业及此
所依诸巧便智。此中算者。非谓所算一十百千万
亿等法。但是所有能算之法。此能算法。故说为算。
乃至彼云。如是五蕴为算自性。解云。若准此文。能
数能算巧便智等。以为算数。虽有此义。且依前
说。
言计分者。梵音迦罗。此云计也。功德施云。歌罗不
及。校计不及者。此依歌罗微细义说。谓受持福最
微细。功德巳多。非前所及。穷于校计。终无与等。微
细尚尔。况一切耶。(歌罗与计。梵音有异。不合分为二种分)若依杂集。
算计二分。亦名为数。故十一云。数有二种。一计算
数。二决定数。计算数者。谓六波罗蜜多。决定数者。
谓波罗蜜多。数唯有六。不增减。
言喻分者。梵音乌波摩。此云喻也。功德施云。譬喻
不及者。如有童女。称为月面。女面岂能合类于月。
以有光洁。少分相同。彼前福喻聚即不如是。无少
相似可为譬喻。
言邬波尼煞昙分者。此云极也。即是数算计喻是
四中云最后极故。于数等后。说邬波尼煞昙分也。
又解。邬波尼煞昙分者。但是数极。此是西方最极
大数之末数名。似此方载名。非即是载。以此方数
法少。但有十五。西方乃有六十数名。世亲论云因
胜。功德施云。优波尼沙者。因也。其义云何。此少分
四蕴为数自性。算名何法。答。如理转变语业及此
所依诸巧便智。此中算者。非谓所算一十百千万
亿等法。但是所有能算之法。此能算法。故说为算。
乃至彼云。如是五蕴为算自性。解云。若准此文。能
数能算巧便智等。以为算数。虽有此义。且依前
说。
言计分者。梵音迦罗。此云计也。功德施云。歌罗不
及。校计不及者。此依歌罗微细义说。谓受持福最
微细。功德巳多。非前所及。穷于校计。终无与等。微
细尚尔。况一切耶。(歌罗与计。梵音有异。不合分为二种分)若依杂集。
算计二分。亦名为数。故十一云。数有二种。一计算
数。二决定数。计算数者。谓六波罗蜜多。决定数者。
谓波罗蜜多。数唯有六。不增减。
言喻分者。梵音乌波摩。此云喻也。功德施云。譬喻
不及者。如有童女。称为月面。女面岂能合类于月。
以有光洁。少分相同。彼前福喻聚即不如是。无少
相似可为譬喻。
言邬波尼煞昙分者。此云极也。即是数算计喻是
四中云最后极故。于数等后。说邬波尼煞昙分也。
又解。邬波尼煞昙分者。但是数极。此是西方最极
大数之末数名。似此方载名。非即是载。以此方数
法少。但有十五。西方乃有六十数名。世亲论云因
胜。功德施云。优波尼沙者。因也。其义云何。此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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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于最胜果。即成因性。总前福聚。亦不成因。不能
得真实果故。】
「或如牛迹中水。比四大海水。百分不及一。广说乃至
邬波尼煞昙分。亦不及一。」
【释曰。此即第二牛迹少水喻。准前可知。】
「如是于诸不了义经。闻巳信解。广说乃至以其脩相。
发起加行。所获功德。比此所说了义经教闻巳信解
所集功德。广说乃至以其脩相。发起加行所集功德。
百分不及一。广说乃至邬波尼煞昙分亦不及一。说
是语巳。」
【释曰。此即第二举法同喻。校量胜劣。谓闻二经所
获功德。依前二喻。校量胜劣。分数差别如经可知。】
「尔时胜义生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于是解深法门中。
当何名此教。我当云何奉持。」
【释曰。自下第五。依教奉持分。于中有二。初菩萨请
问。后如来正答。此即初也。请问二事。一问教名。二
问奉持。】
「佛告胜义生菩萨曰。善男子。此名胜义了义之教。于
此胜义了义之教。汝当奉持。」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答。于中有二。初依问正答。
后说教胜利。此即初也。谓说此教名。为胜义了义
之教。依如是名。汝当奉持。】
「说此胜义了义教时。于大会中。有六百千众生。发阿
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得真实果故。】
「或如牛迹中水。比四大海水。百分不及一。广说乃至
邬波尼煞昙分。亦不及一。」
【释曰。此即第二牛迹少水喻。准前可知。】
「如是于诸不了义经。闻巳信解。广说乃至以其脩相。
发起加行。所获功德。比此所说了义经教闻巳信解
所集功德。广说乃至以其脩相。发起加行所集功德。
百分不及一。广说乃至邬波尼煞昙分亦不及一。说
是语巳。」
【释曰。此即第二举法同喻。校量胜劣。谓闻二经所
获功德。依前二喻。校量胜劣。分数差别如经可知。】
「尔时胜义生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于是解深法门中。
当何名此教。我当云何奉持。」
【释曰。自下第五。依教奉持分。于中有二。初菩萨请
问。后如来正答。此即初也。请问二事。一问教名。二
问奉持。】
「佛告胜义生菩萨曰。善男子。此名胜义了义之教。于
此胜义了义之教。汝当奉持。」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答。于中有二。初依问正答。
后说教胜利。此即初也。谓说此教名。为胜义了义
之教。依如是名。汝当奉持。】
「说此胜义了义教时。于大会中。有六百千众生。发阿
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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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曰。自下第二说教胜利。有四胜益。即分为四。此
即初益。依瑜伽论第四十六。有五胜利。彼云。诸佛
菩萨为诸有情。宣说正法。当知有五大果胜利。一
者。一类有情。闻正法时。远尘离垢。于诸法中。法眼
生起。二者。一类有情。闻正法时。得尽诸漏。三者。一
类有情。闻正法时。便于无上正等菩提。发正愿心。
四者。一类有情。闻正法时。證得菩萨最胜法忍。五
者。一类有情。闻正法巳。受持读诵。脩习正行。展转
方便。令正法眼久往不灭。如是五种。当知名为诸
佛菩萨所说正法大果胜利。今此经中。有四胜利。
阙后一种。易可知故。诸经多不说也。四种胜利。即
分为四。此即第一发心胜利。依智度论第五十三
无生品云。云何五种菩提。答曰。一者柔顺忍。二者
无生忍。及三种菩提。(解云。地前地上及三乘无学菩提。以为五种也)复有
五种菩提。一发心菩提。于无量生死中发心。为阿
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名为菩提。此即因中说果。
二伏心菩提。折诸烦恼。降伏其心。行诸波罗蜜。三
明菩提。观三世诸法本末总相别相。分别筹量。诸
法毕竟清净。所谓般若波罗蜜相。四出到菩提。于
般若波罗蜜中。得方便力故。亦不著般若波罗蜜。
灭一切烦恼。见一切十方诸佛。得无生法忍。出三
界。到萨婆若。五者无上菩提。坐道场。断烦恼习。得
阿耨菩提。长耳三藏释云。习种巳前。名发心位。次
三十心。名为伏心位。始从初地。至于七地。名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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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八九十地。名出到位。妙觉名无上位。今依此五
释经意者。此云阿耨菩提者。所求菩提。言发心者。
发能求之心。故言发菩提心。此即五中初二菩提
也。一云。第三明菩提也。所以者何。金刚仙云。初地
菩提发心故。或可所求其五种。能求之心唯在因
位(勘显扬)。】
「三百千声闻。远尘离垢。于诸法中。得法眼净。」
【释曰。此即第二离尘垢等益。谓闻此教。得二种益。
一远尘离垢益。二得法眼净益。然此二益。诸教不
同。若依大毗婆沙百八十二云。如契经说。佛说此
法门时。具寿憍陈那。及八万诸天。远尘离垢。于诸
法中生净法眼。此中远尘者谓远随眼。离垢者谓
离缠垢。于诸法中者。谓于四圣谛中。生净法眼者。
谓见四圣谛。净法眼生。依杂集论第九卷云。如契
经言。远尘离垢。于诸法中。正法眼生者。此依见道
说。诸法忍能远尘。诸法智能离垢。由彼最初。于诸
谛中。妙圣慧眼为自性故。法忍能远离尘者。由诸
法忍。永断一切烦恼尘故。法智能离垢者。由诸法
智。巳断障垢。依得生故。又于此忍智两位。如其次
第遍知故。永断故。道得清净故。依此而说远尘离
垢。集论第五。同杂集说。解云。遍知故。永断故。道得
清净者。通释法眼净也。若依瑜伽八十三云。复次
远尘离垢者。尘谓巳生未究竟智。能障现观。有间
无间。我慢现转。垢谓彼品及见断品所有粗重。令
释经意者。此云阿耨菩提者。所求菩提。言发心者。
发能求之心。故言发菩提心。此即五中初二菩提
也。一云。第三明菩提也。所以者何。金刚仙云。初地
菩提发心故。或可所求其五种。能求之心唯在因
位(勘显扬)。】
「三百千声闻。远尘离垢。于诸法中。得法眼净。」
【释曰。此即第二离尘垢等益。谓闻此教。得二种益。
一远尘离垢益。二得法眼净益。然此二益。诸教不
同。若依大毗婆沙百八十二云。如契经说。佛说此
法门时。具寿憍陈那。及八万诸天。远尘离垢。于诸
法中生净法眼。此中远尘者谓远随眼。离垢者谓
离缠垢。于诸法中者。谓于四圣谛中。生净法眼者。
谓见四圣谛。净法眼生。依杂集论第九卷云。如契
经言。远尘离垢。于诸法中。正法眼生者。此依见道
说。诸法忍能远尘。诸法智能离垢。由彼最初。于诸
谛中。妙圣慧眼为自性故。法忍能远离尘者。由诸
法忍。永断一切烦恼尘故。法智能离垢者。由诸法
智。巳断障垢。依得生故。又于此忍智两位。如其次
第遍知故。永断故。道得清净故。依此而说远尘离
垢。集论第五。同杂集说。解云。遍知故。永断故。道得
清净者。通释法眼净也。若依瑜伽八十三云。复次
远尘离垢者。尘谓巳生未究竟智。能障现观。有间
无间。我慢现转。垢谓彼品及见断品所有粗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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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无故。名远尘离垢。又复尘者。所谓我慢及见所
断一切烦恼。垢谓二品所有粗重。于诸法中者。谓
于自相共相所住法中。言法眼者。谓如实现證。唯
有法慧。言见法者。谓于苦等。如实见故。言得法者。
谓随證得沙门果故。广说如彼。又瑜伽论八十六
云。复次由二种相。当知圣者慧眼清净。谓由远尘
及离垢故。由是所断诸烦恼缠得离系故。名为远
尘。由彼随眠得离系故。说名离垢。又现观有粗我
慢随入作意间无间转。若遍了知。所取能取所缘
平等。彼即断灭。彼即灭故。说名远尘。一切见道所
断烦恼随眠断故。说名离垢。见法得法等。十种胜
利。具说如彼。】
「一百五十千声闻。永尽诸漏。心得解脱。」
【释曰。此即第三得解脱益。一永尽诸漏。得慧解脱。
永离定障。得心解脱。或可离三漏故。名永尽诸漏。
永离贪故。心得解脱。依大婆沙九十四云。漏尽者。
谓诸漏永尽。问。顺诸漏法亦得永尽。何故但说彼
漏尽耶。答。彼以尽而为上首。应知亦说顺诸法尽。
复次诸漏难断难破难趣。非顺漏法。故偏说之。复
次诸漏过失多胜坚牢。非顺漏法。故偏说之。广说
如彼。大智度论第三卷云。三界中三种漏巳尽无
馀。故言诸漏尽也。解云。心得解脱。如前广说。问如
何此甚深大乘。而能證得二乘利益。解云。如智度
论。如来说教。有其二种。一者显了。二者秘密。若依
断一切烦恼。垢谓二品所有粗重。于诸法中者。谓
于自相共相所住法中。言法眼者。谓如实现證。唯
有法慧。言见法者。谓于苦等。如实见故。言得法者。
谓随證得沙门果故。广说如彼。又瑜伽论八十六
云。复次由二种相。当知圣者慧眼清净。谓由远尘
及离垢故。由是所断诸烦恼缠得离系故。名为远
尘。由彼随眠得离系故。说名离垢。又现观有粗我
慢随入作意间无间转。若遍了知。所取能取所缘
平等。彼即断灭。彼即灭故。说名远尘。一切见道所
断烦恼随眠断故。说名离垢。见法得法等。十种胜
利。具说如彼。】
「一百五十千声闻。永尽诸漏。心得解脱。」
【释曰。此即第三得解脱益。一永尽诸漏。得慧解脱。
永离定障。得心解脱。或可离三漏故。名永尽诸漏。
永离贪故。心得解脱。依大婆沙九十四云。漏尽者。
谓诸漏永尽。问。顺诸漏法亦得永尽。何故但说彼
漏尽耶。答。彼以尽而为上首。应知亦说顺诸法尽。
复次诸漏难断难破难趣。非顺漏法。故偏说之。复
次诸漏过失多胜坚牢。非顺漏法。故偏说之。广说
如彼。大智度论第三卷云。三界中三种漏巳尽无
馀。故言诸漏尽也。解云。心得解脱。如前广说。问如
何此甚深大乘。而能證得二乘利益。解云。如智度
论。如来说教。有其二种。一者显了。二者秘密。若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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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了。唯證大果。而有秘密。故通大小二种胜利。故
经说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又无
量义云。如来一音说三法轮。又大界经云。如来一
音中演说无量契经海。又此经说。普为发趣一切
乘者说此了义。故知闻此得三乘果。于理无违。】
「七十五千菩萨。得无生法忍。」
【释曰。此即第四得无生忍益。然此无生。自有二种。
一者初地菩萨。名得无生忍。故智度论云。有二种
忍。一者柔顺忍。二者无生忍。解云。柔顺忍在十回
向。无生忍即初地巳上。二者八地巳上得诸法无
生忍。故仁王经有五种忍。谓一伏忍。二信忍。三顺
忍。四无生忍。五寂静。如其次第。地前三十心是伏
忍位。初二三地是信忍位。四五六地是顺忍位。七
八九地是无生忍。十地及佛地是寂静忍。广说如
彼。菩提资粮论第三云。得无生法忍位菩萨不动
地。菩萨藏经第二十云。舍利子当授记时。我便證
得无生法忍。舍利子證何等无生法忍。所谓證得
一切色法无所得忍。證得受想行识无所得忍。證
得蕴界处法无所得忍。舍利子。言得忍者。是即名
为忍受诸法都无所得。何以故。非于證得如是忍
时世间之法而复现行。非异生法。非诸学法。非无
学法。非独觉法。非菩萨法。诸非佛法而复现行。所
以者何。由一切法不现行故。说名得忍。由一切法
毕竟无得。亦无所得。故名得忍。又是忍者。于一刹
经说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又无
量义云。如来一音说三法轮。又大界经云。如来一
音中演说无量契经海。又此经说。普为发趣一切
乘者说此了义。故知闻此得三乘果。于理无违。】
「七十五千菩萨。得无生法忍。」
【释曰。此即第四得无生忍益。然此无生。自有二种。
一者初地菩萨。名得无生忍。故智度论云。有二种
忍。一者柔顺忍。二者无生忍。解云。柔顺忍在十回
向。无生忍即初地巳上。二者八地巳上得诸法无
生忍。故仁王经有五种忍。谓一伏忍。二信忍。三顺
忍。四无生忍。五寂静。如其次第。地前三十心是伏
忍位。初二三地是信忍位。四五六地是顺忍位。七
八九地是无生忍。十地及佛地是寂静忍。广说如
彼。菩提资粮论第三云。得无生法忍位菩萨不动
地。菩萨藏经第二十云。舍利子当授记时。我便證
得无生法忍。舍利子證何等无生法忍。所谓證得
一切色法无所得忍。證得受想行识无所得忍。證
得蕴界处法无所得忍。舍利子。言得忍者。是即名
为忍受诸法都无所得。何以故。非于證得如是忍
时世间之法而复现行。非异生法。非诸学法。非无
学法。非独觉法。非菩萨法。诸非佛法而复现行。所
以者何。由一切法不现行故。说名得忍。由一切法
毕竟无得。亦无所得。故名得忍。又是忍者。于一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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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尽一切相及诸所缘。故名得忍。又是忍者。不忍
于眼。不坏于眼及诸所缘。故名得忍。不忍于耳鼻
舌身意。不坏于意。如是忍者。无尽境界。如是忍者。
非趣境界。故名得忍。瑜伽七十四云。问。如经中说。
无生法忍云何建立。答。由三自性。而得建立。谓由
遍计所执自性故。立本性无生忍。由依他起自性
故。立自然无生忍。由圆成实自性故。立烦恼苦垢
无生忍。当知此忍无有退转。显扬第六亦同瑜伽。
又显扬云。此三种忍。在不退转地。大集十一。功德
施金刚论。意同显扬。佛地论第六释云。八地巳上。
名不退地。又佛地论。有两复次。一云初地巳上得
无生忍。一云八地巳上得无生忍。广如彼说。今此
所说无生忍者。若依智度。初地巳上无生法忍。若
准仁王。七八九地得无生忍。若广分别。如十地论
第十卷说。】
解深密经疏卷第五
于眼。不坏于眼及诸所缘。故名得忍。不忍于耳鼻
舌身意。不坏于意。如是忍者。无尽境界。如是忍者。
非趣境界。故名得忍。瑜伽七十四云。问。如经中说。
无生法忍云何建立。答。由三自性。而得建立。谓由
遍计所执自性故。立本性无生忍。由依他起自性
故。立自然无生忍。由圆成实自性故。立烦恼苦垢
无生忍。当知此忍无有退转。显扬第六亦同瑜伽。
又显扬云。此三种忍。在不退转地。大集十一。功德
施金刚论。意同显扬。佛地论第六释云。八地巳上。
名不退地。又佛地论。有两复次。一云初地巳上得
无生忍。一云八地巳上得无生忍。广如彼说。今此
所说无生忍者。若依智度。初地巳上无生法忍。若
准仁王。七八九地得无生忍。若广分别。如十地论
第十卷说。】
解深密经疏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