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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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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性理大全书卷二十三
 律吕新书(二/)
  律吕證辨
   造律第一
班固汉前志曰黄帝使伶伦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
竹之解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
之宫制十二筒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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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至治之世天地之
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 刘昭汉后志
曰伏羲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以
黄钟为宫太簇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
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又曰
截管为律吹以考声列以候气道之本也 国朝会要
曰古者黄钟为万事根本故尺量权衡皆起于黄钟至
晋隋间累黍为尺而以制律容受卒不能合及平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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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乐遂用之唐兴因声以制乐其器虽无法而其声犹
不失于古五代之乱大乐沦散王朴始用尺定律而声
与器皆失之故太祖患其声高特减一律至是又减半
律然太常乐比唐之声犹高五律比今燕乐高三律帝
虽勤劳于制作而未得其当者有司失之于以尺而生
律也(按此皆范/蜀公之说)○河南程氏曰黄钟之声亦不难定世
自有知音者将上下声考之既得正便将黍以实其管
看管实得几粒然后推而定法可也古法律管当实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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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粒黍今羊头黍不相应则将数等验之看如何大
小者方应其数然后为正昔胡先生定乐取羊头山黍
用三等筛子筛之取中等者特未定也又曰以律管定
尺乃是以天地之气为准非秬黍之比也秬黍积数在
先王时惟此适与度量合故可用今时则不同○横渠
张氏曰律吕有可求之理德性淳厚者必能知之
 按律吕散亡其器不可复见然古人所以制作之意
 则犹可考也太史公曰细若气微若声圣人因神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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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之虽妙必效言黄钟始于声气之元也班固所谓
 黄帝使伶伦取竹断两节间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又
 曰天地之风气正而十二律定刘昭所谓伏羲纪阳
 气之初以为律法又曰吹以考声列以候气皆以声
 之清浊气之先后求黄钟者也是古人制作之意也
 夫律长则声浊而气先至极长则不成声而气不应
 律短则声清而气后至极短则不成声而气不应此
 其大凡也今欲求声气之中而莫适为准则莫若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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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截竹以拟黄钟之管或极其短或极其长长短之
 内每差一分以为一管皆即以其长权为九寸而度
 其围径如黄钟之法焉如是而更迭以吹则中声可
 得浅深以列则中气可验苟声和气应则黄钟之为
 黄钟者信矣黄钟者信则十一律与度量衡权者得
 矣后世不知出此而唯尺之求晋氏而下则多求之
 金石梁隋以来又参之秬黍下至王朴刚果自用遂
 专恃累黍而金石亦不复考矣夫金石真伪固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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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者秬黍则岁有凶丰地有肥瘠种有长短小大圆
 妥不同尤不可恃况古人谓子榖秬黍中者实其龠
 则是先得黄钟而后度之以黍不足则易之以大有
 馀则易之以小为九十黍之长中容千二百黍之实
 以见周径之广以生度量衡权之数而已非律生于
 黍也百世之下欲求百世之前之律者其亦求之于
 声气之元而毋必之于秬黍则得之矣
   律长短围径之数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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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律书
本文          改正
黄钟八寸七分一宫    八寸十分一
林钟五寸七分四角    五寸十分四
太簇七寸七分二商    七寸十分二
南宫姑寸七分八徵    四寸十分八
姑洗六寸七分四羽    六寸十分四
应钟四寸二分三分二羽  四寸二分三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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蕤宾五寸六分三分一   五寸六分三分二(强四百/八十六)
大宫七寸四分三分一   七寸五分三分二(强四百/□□五)
夷则五寸四分三分二商  五寸□□三分二(弱二百/一十六)
夹钟六寸一分三分一   六寸七分三分一(强一百/九十八)
无射四寸四分三分二   四寸四分三分二(强六百/□□二)
仲吕五寸九分三分二徵  五寸九分三分二(强五百/八十一)
 按律书此章所记分寸之法与他记不同以难晓故
 多误盖取黄钟之律九寸一寸九分凡八十一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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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以十约之为寸故云八寸十分一本作七分一者
 误也今以相生次序列而正之其应钟以下则有小
 分小分以三为法如历家太少馀分强弱耳其法未
 密也今以二千一百八十七为全分七百二十九为
 三分一一千四百五十一为三分二馀分之多者为
 强少者为弱列于逐律之下其误字悉正之隋志引
 此章中黄钟林钟太簇应钟四律寸分以为与班固
 司马彪郑氏蔡邕杜夔荀勖所论虽尺有增减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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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律之寸数并同则是时律书尚未误也及司马贞
 索隐始以旧本作七分一为误其误亦未久也沈括
 亦曰此章七字皆当作十字误屈中画耳大要律书
 用相生分数相生之法以黄钟为八十一分今以十
 为寸法故有八寸一分汉前后志及诸家用审度分
 数审度之法以黄钟之长为九十分亦以十为寸法
 故有九十分法虽不同其长短则一故隋志云寸数
 并同也(其黄钟下有宫太簇下有商姑洗下有羽林/钟下有角南吕下有徵字晋志论律书五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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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生而以宫生角角生商商生徵徵生羽羽生宫求/其理用罔见通达者是也仲吕下有徵夷则下有商)
 (应钟下有羽字三者未详亦疑后人误增也下云上/九商八羽七角六宫五徵九者即是上文声律数太)
 (簇八寸为商姑洗七寸为羽林钟六寸为角南吕/五寸为徵黄钟九寸为宫其曰宫五徵九误字也)
汉志曰易曰参天两地而倚数天之数始于一终于二
十五其义纪之以三故置一得三又二十五分之六凡
二十五置中天之数得八十一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
十者乘之为八百一十分应历一统(孟康曰十九岁为/一章一统凡八十)
(一/章)千五百三十九岁之章数黄钟之实也繇此之义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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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律之周径(孟康曰律孔径三分参天/数也围九分终天数也)地之数始于
二终于三十其义纪之以两故置一得二凡三十置终
地之数得六十以地中六数乘之为三百六十分当期
之日林钟之实也(孟康曰林钟长六寸围六分/以围乘长得三百六十分)人者继
天顺地序气成物统八卦调八风理八政正八节谐八
音舞八风监八方被八荒以终天地之功故八八六十
四其义极天地之变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
为六百四十分以应六十四卦太簇之实也(孟康曰太/簇长八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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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八分为积六/百四十分也)
 按汉志以黄钟林钟太簇三律之长自相乘又因之
 以十也黄钟长九寸九九八十一又以十因之为八
 百一十林钟长六寸六六三十六又以十因之为三
 百六十太簇长八寸八八六十四又以十因之为六
 百四十黄钟应历一统林钟当期之日太簇应六十
 四卦皆倚数配合为说而已独黄钟云繇此之义起
 十二律之周径盖黄钟十其广之分以为长十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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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之分以为广故空围九分积八百一十分其数与
 此相合长九寸积八百一十分则其周径可以数起
 矣即胡安定所谓径三分四釐六毫围十分二釐八
 毫者是也孟康不察乃谓凡律围径不同各以围乘
 长而得此数者盖未之考也
后汉郑康成月令注曰凡律空围九分(孔颖达疏曰诸/律虽短长有差)
(其围皆以/九分为限) 蔡邕铜龠黄钟之宫之宫宫长九寸空围
九分容秬黍一千二百粒称重十二铢两之为一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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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损益转生十一律(月令章句曰古之为钟律者以耳/齐其声后人不能则假数以正其)
(度度正则音已正矣钟以斤两尺寸中所容受升斗之/数为法律亦以寸分长短为度故曰黄钟之管长九寸)
(径三分其馀皆稍短虽大小围数无增减以度量/者可以文载□傅与众共知然不如耳决之明也) 韦
昭周语注曰黄钟之变也管长九寸径三分围九分因
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黄钟之数立焉
 按郑康成月令注云凡律空围九分蔡邕铜龠铭亦
 云空围九分盖空围中广九分也东都之乱乐律散
 亡蔡邕之时未乱当亲见之又晓解律吕而月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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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径三分何也孟康韦昭之时汉斛虽在而律不存
 矣康昭等不通律吕故康云黄钟林钟太簇围径各
 异昭云黄钟径三分皆无足怪者隋氏之失岂康昭
 等有以启之与不知而作宜圣人所深戒也
魏徵隋志曰开皇元年平陈后牛弘辛彦之郑译何妥
等参考古律度合依时代制律其黄钟之管俱径三分
长九寸度自有损益故声有高下围径长短与度而差
故容黍不同今列其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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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前尺黄钟容黍八百八粒
 法法尺黄钟容黍百二十八
 梁表尺黄钟三其一容九百二十五其一容九百一
  十其一容一千一百二十
 汉官尺黄钟容九百三十九
 古银错题黄钟龠容一千二百
 宋氏尺即铁尺黄钟凡二其一容一千二百其一容
  一千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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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魏前尺黄钟容一千一百一十五
 后周玉尺黄钟容一千二百六十七
 后魏中尺黄钟容一千五百五十五
 后魏后尺黄钟容一千八百一十九
 东魏尺黄钟容二千八百六十九
 万宝常水尺律母黄钟容黍一千三百二十
 梁宝铁尺律黄钟副别者其长短及口空之围径并
  同而容黍或多或少皆是作者旁庣其腹使有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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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
 按梁表尺三律与宋氏尺二律容授不同史谓作者
 旁庣其腹使有盈虚则当时制作之疏亦可见矣晋
 前尺律黄钟止容八百八黍者失在于径三分也古
 银错与玉尺玉斗合玉斗之容受与晋前尺径三分
 四釐六毫者不甚相远但玉尺律径不及三分故其
 律遂长而尺长于晋前尺一寸五分八釐盖自汉魏
 而下造律竟不能成而度之长短量之容受权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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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重皆戾于古大率皆由径三分之说误之也
本朝胡安定律吕议曰按历代律吕之制黄钟之管长
九十黍之广积九寸度之所由起也容千二百黍积八
百一十分量之所由起也重十有二铢权衡之所由起
也既度量权衡皆出于黄钟之龠则黄钟之龠围径容
受可取四者之法交相酬验使不失其实也今验黄钟
律管每长一分内实十三黍又三分黍之一围中容九
方分也后世儒者执守孤法多不能贯知权量之法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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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尺求律便为坚證因谓围九分者取空围圆长九分
尔以是围九分之误遂有径三分之说若从径三围九
之法则黄钟之管止容九百黍积止六百七分半如此
则黄钟之声无从而正权量之法无从而生周之嘉量
汉之铜斛皆不合其数矣
 按十二律围径自先以以前传记并无明文惟班志
 云黄钟八百一十分繇此之义起十二律之周径然
 其说乃是以律之长自乘而因之以十盖配合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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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未可以为据也惟审度章云一黍之广度之九十
 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嘉量章则以千二百黍实其
 龠分衡权章则以千二百黍为十二铢则是累九十
 黍以为长积千二百黍以为广可见也夫长九十黍
 容千二百黍则空围当有九方分乃是围十分三釐
 八毫径三分四釐六毫也每一分容十三黍又三分
 黍之一以九十因之则一千二百也又汉斛铭文云
 律加量方尺圆其外庣旁九釐五毫羃百六十二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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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尺积一千六百二十寸容十斗嘉量之法合龠为
 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石一石积一千六百
 二十寸为分者一百六十二万一斗积一百六十二
 寸为分者十六万二千一升积十六寸二分为分者
 一万六千二百一合积一寸六分二釐为分者一千
 六百二十则黄钟之龠为八百一十分明矣空围八
 百一十分则长累九十黍广容一千二百黍矣盖十
 其广之分以为长十一其长之分以为广自然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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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自孟康以律之长十之一为围之谬其后韦昭之
 徒遂皆有径三分之说而隋志始著以为定论然累
 九十黍径三黍止容黍八百有奇终与一千二百黍
 之法两不相通而律竟不成唐因声制乐虽近于古
 而律亦非是本朝承袭皆不能觉独胡安定以为九
 分者方分也以破径三分之法然所定之律不本于
 声气之元一取之秬黍故其度量权衡皆与古不合
 又不知变律之法但见仲吕反生不及黄钟之数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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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迁就林钟以下诸律围径以就黄钟清声以夷则南
 吕为径三分围九分无射为径二分八釐围八分四
 釐应钟为径二分六釐五毫围七分九釐五毫夫律
 以空围之同故其长短之异可以定声之高下而其
 所以为广狭长短者又莫不有自然之数非人之所
 能为也今其律之空围不同如此则亦不成律矣遂
 使十二律之声皆不当位反不如何岘旧乐之为条
 理亦可惜也房庶以径三分周围九分累黍容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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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相通遂废一黍为一分之法而增益班志八字以
 就其说范蜀公乃从而信之过
   黄钟之实第三
淮南子曰规始于一一不生故分而为阴阳阴阳合和
而万物生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天地三月而
为一时故祭祀三饭以为礼丧纪三踊以为节兵重三
罕以为制三参物三三如九故黄钟之九寸而宫音调
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黄钟之数立焉黄者土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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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钟者气所种也日冬至德气为土土色黄故曰黄钟
律之数六分为雌雄故曰十二分以副十二月十二各
以三成故置一而十一三之为积分十七万七千一百
四十七黄钟大数立焉○前汉志曰太极元气函三为
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
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
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已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午
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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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
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
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钟
于子化生万物者也○律书曰置一而九三之以为法
实如法得长一寸凡得九寸命曰黄钟之律
 按淮南子谓置一而十一三之以为黄钟之大数即
 此置一而九三之以为寸法者其术一也夫置一而
 九三之既为寸法则七三之为分法五三之为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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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三之为毫法一三之为丝法从可知矣律书独举
 寸法者盖已生于钟分内默具律寸分釐毫丝之法
 而又于此律数之下指其大者以明凡例也一三之
 而得三三三之而得二十七五三之而得二百四十
 三七三之而得二千一百八十七九三之而得一万
 九千六百八十三故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以九分
 之则为二千一百八十七二千一百八十七以九分
 之则为二百四十三二百四十三以九分之则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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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二十七以九分之则为三三者丝法也九其三
 得二十七则毫法也九其二十七得二百四十三则
 釐法也九其二百四十三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则分
 法也九其二千一百八十七得一万九千六百八十
 三则寸法也一寸九分一分九釐一釐九毫一毫九
 丝以之生十一律以之生五声二变上下乘除参同
 契合无所不通盖数之自然也顾自淮南太史公之
 后即无识其意者如京房之六十律虽亦用此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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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数然乃谓不盈寸者十之所
 得为分又不盈分者十之所得为小分以其馀为强
 弱不知黄钟九寸以三损益数不出九苟不盈分者
 十之则其奇零无时而能尽虽泛以强弱该之而卒
 无以见强弱之为几何则其数之精微固有不可得
 而纪者矣至于杜佑胡瑗范蜀公等则又不复知有
 此数而以意强为之法故通典则自南吕而下各自
 为法固不可以见分釐毫丝之实胡范则止用八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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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十分乃是以积实生量之数为律之长而其因乘
 之法亦用十数故其馀算亦皆弃而不录盖非有意
 于弃之实其重分累析至于无数之可纪故有所不
 得而录耳夫自丝以下虽非日力之所能分然既有
 其数而或一算之差则法于此而遂变不以约十为
 九之法分之则有终不可得而齐者故淮南太史公
 之书其论此也已详特房等有不察耳(司马贞史记/索隐注黄钟)
 (八寸十分一云律九九八十一故云八寸十分一汉/书云长九寸者九分之寸也此则古人论律以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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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寸之/明验也)
   三分损益上下相生第四
吕氏春秋曰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簇太簇生南吕南
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蕤宾蕤宾生大吕大吕
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射无射生仲吕三分所
生益之一分以上生三分所生去其一分以下生黄钟
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为上林钟夷则南吕无
射应钟为下 淮南子曰黄钟位子其数八十一主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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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下生林钟林钟之数五十四主六月上生太簇太
簇之数七十二主正月下生南吕南吕之数四十八主
八月上生姑洗姑洗之数六十四主三月下生应钟应
钟之数四十二主十月上生蕤宾蕤宾之数五十六主
五月上生大吕大吕之数七十六主十二月下生夷则
夷则之数五十一主七月上生夹钟夹钟之数六十八
主二月下生无射无射之数四十五主九月上生仲吕
仲吕之数六十主四月极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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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吕氏淮南子上下相生与司马氏律书汉前志不
 同虽大吕夹钟仲吕用倍数则一然吕氏淮南不过
 以数之多寡为生之上下律吕阴阳皆错乱而无伦
 非其本法也
律书生钟分
 子一分 丑三分二 寅九分八 卯二十七分十
 六 辰八十一分六十四 巳二百四十三分一百
 二十八 午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 未二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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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八十七分一千口口二十四 申六千五百六
 十一分四千口口九十六 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
 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 戌五万九千口口四十九
 分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 亥一十七万七千一百
 四十七分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
 按此即三分损益上下相生之数其分字以上者皆
 黄钟之全数(子律数寅寸数辰分数午釐数申毫数/戌丝数其丑卯巳未酉亥则三分律寸)
 (分釐毫丝/之法也)其分字以下者诸律所取于黄钟长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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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也(假令子一分则一为九寸是黄钟之全数丑三/分二则一为三寸三三如九亦是黄钟之九寸)
 (二分取其二故林钟得六寸寅九分八则一为一/寸亦是黄钟之九寸九分取其八故太簇得八寸)
 上下相生之叙则晋志所谓在六律为阳则当位自
 得而下生于阴六吕为阴则得其所冲而上生于阳
 者是也(丑为林钟卯为南吕巳为应钟/未为大吕酉为夹钟亥为仲吕)大吕夹钟仲
 吕止得半声必用倍数乃与天地之气相应其寸分
 釐毫丝皆积九以为法详见上章
汉前志曰黄钟三分损一下生林钟三分林钟益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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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太簇三分太簇损一下生南吕三分南吕益一上生
姑洗三分姑洗损一下生应钟三分应钟益一上生蕤
宾三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三分大吕益一上生夷则
三分夷则损一下生夹钟三分夹钟益一上生无射三
分无射损一下生仲吕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八
八为伍○律书曰术曰以下生者倍其实三其法上生
者四其实三其法(假令黄钟九寸下生则倍其实为一/尺八寸三其法乃为六寸而得林钟)
(林钟六寸上生则四其实为二尺四寸/三其法乃为八寸而得太簇他皆仿此)○汉后志曰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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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阳以图为形其性动阴以方为节其性静动者数三
静者数二以阳生阴倍之以阴生阳四之皆三而一阳
生阴曰下生阴生阳曰上生上生不得过黄钟之清浊
下生不得及黄钟之数实皆参天两地圆盖方覆六耦
承奇之道也黄钟律吕之首而生十一律者也
   和声第五
汉前志曰黄钟为宫则太簇姑洗林钟南吕皆以正声
应无有忽微不复与他律为役者同心一统之义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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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钟而他律虽当其月自宫者则其和应之律有空积
忽微不得其正此黄钟至尊亡与并也
 按黄钟为十二律之首他律无大于黄钟故其正声
 不为他律役其半声当为四寸五分而前乃云无者
 以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数不可分乂三分损
 益上下相生之所不及故亦无所用也至于大吕之
 变宫夹钟之羽仲吕之徵蕤宾之变徵夷则之角无
 射之商自用变律半声非复黄钟矣此其所以最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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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为君之象然亦非人之所能为乃数之自然他律
 虽欲役之而不可得也此一节最为律吕旋宫用声
 之纲领古人言之已详唯杜佑通典再生黄钟之法
 为得之而他人皆不及也(右说见/下条)
汉后志京房六十律
 黄钟   (子/) 黄钟生林钟(未/)林钟生太簇(寅/)
 太族生南吕(酉/) 南吕生姑洗(辰/)姑洗生应钟(亥/)
 应钟生蕤宾(午/) 蕤宾生大吕(丑/)大吕生夷则(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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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夷则生夹钟(卯/)夹钟生无射(戌/) 无射生仲吕(巳/)
 仲吕生执始(子/)执始生去灭(未/) 去灭生时息(寅/)
 时息生结躬(酉/)结躬生变虞(辰/) 变虞生迟内(亥/)
 迟内生盛变(午/)盛变生分否(丑/) 分否生解形(申/)
 解形生开时(卯/)开时生闭掩(戌/) 闭掩生南中(巳/)
 南中生丙盛(子/)丙盛生安度(未/) 安度生屈齐(寅/)
 屈齐生归期(酉/)归期生路时(辰/) 路时生未育(亥/)
 未育生离宫(午/)离宫生凌阴(丑/) 凌阴生去南(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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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南生族嘉(卯/)族嘉生邻齐(戌/) 邻齐生内负(巳/)
 内负生分动(子/)分动生归嘉(未/) 归嘉生随时(寅/)
 随时生未卯(酉/)未卯生形始(辰/) 形始生迟时(亥/)
 迟时生制时(午/)制时生少出(丑/) 少出生分积(申/)
 分积生争南(卯/)争南生期保(戌/) 期保生物应(巳/)
 物应生质未(子/)质未生否与(未/) 否与生形晋(寅/)
 形晋生惟汗(酉/)惟汗生依行(辰/) 依行生包育(亥/)
 包育生谦待(未/)谦待生未知(寅/) 未知生白吕(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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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吕生南授(辰/) 南授生分乌(亥/) 分乌生南事(午/)
 按世之论律者皆以十二律为循环相生不知三分
 损益之数往而不返仲吕再生黄钟止得八寸七分
 有奇不成黄钟正声京房觉其如此故仲吕再生别
 名执始转生四十八律其三分损益不尽之算或弃
 或增夫仲吕上生不成黄钟京房之见则是矣至于
 转生四十八律则是不知变律之数止于六者出于
 自然不可复加虽强加之而亦无所用也况律学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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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妙其生数立法正在毫釐秒忽之间今乃以不尽之
 算不容损益遂或弃之或增之则其畸赢赘亏之积
 亦不得为此律矣又依行在辰上生包育编于黄钟
 之次乃是隔九其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洗每律统
 五律蕤宾应钟每律统四律大吕夹钟仲吕夷则无
 射每律统三律三五不周多寡不例其与反生黄钟
 相去五十百步之间耳意者房之所傅出于焦氏焦
 氏卦气之学亦去四而为六十故其推律亦必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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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卦气之数不知数之自然在律者不可增而于卦者
 不可减也何承天刘焯讥房之病盖得其一二然承
 天与焯皆欲增林钟已下十一律之分使至仲吕反
 生黄钟还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数如此则
 是惟黄钟一律成律他十一律皆不应三分损益之
 数其尖又甚于房矣可谓目察秋毫而不见其睫也
杜佑通典曰陈仲儒云调声之体宫商宜浊徵羽宜清
若依公孙崇止以十二律而云还相为宫清浊悉足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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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未练五调调器之法至于五声次第自是不足何者
黄钟为声气之元其管最长故以黄钟为宫太簇为商
林钟为徵则一相顺若均之八音犹须错采众声配成
其美若以应钟为宫大吕为商蕤宾为徵则徵浊而宫
清虽有其韵不成音曲若以无射为宫则十二律中惟
得取仲吕为徵其商角羽并无其韵若以仲吕为宫则
十二律内全无所取何者仲吕为十二律之穷变律之
首也依京房书仲吕为宫乃以去灭为商执始为徵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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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成韵而崇乃以仲吕为宫犹用林钟为商黄钟为徵
何由可谐
 按仲儒所以攻公孙崇者当矣其论应钟为宫大吕
 为商蕤宾为徵商徵皆浊于宫虽有其韵不成音曲
 又谓仲吕为宫则十二律内全无所取由为的切然
 仲儒所主是京氏六十律不知依行为宫包育为徵
 果成音曲乎果有其韵乎盖仲儒知仲吕之反生不
 可为黄钟而不知变至于六则数穷不生虽或增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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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成就使然之数强生馀律亦无所用也
通典曰十二律相生之法自黄钟始(黄钟之/管九寸)三分损益
下生林钟林钟上生太簇太簇下生南吕南吕上生姑
洗姑洗下生应钟应钟上生蕤宾蕤宾上生大吕大吕
下生夷则夷则上生夹钟夹钟下生无射无射上生仲
(仲吕之管长六寸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万二千九百七十四)此谓十二律长
短相生一终于仲吕之法又制十二钟以准十二律之
正声又凫氏为钟以律计自倍半以子声比正声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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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为倍以正声比子声则子声为半但先儒释用倍声
有二义一义云半十二律正律为十二子声之钟二义
云从于仲吕之管寸数以三分益一上生黄钟以所得
管之寸数然后半之以为子声之钟其为变正声之法
者以黄钟之管正声九寸子声则四寸半又上下相生
之法者以仲吕之管长六寸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
寸之万二千九百七十四上生黄钟三分益一得八寸
五万九千□□四十九分寸之五万一千八百九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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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之得四寸五万九千□□四十九分寸之二万五千
九百四十八以为黄钟又上下相生以至仲吕皆以相
生所得之律寸数半之以为子声之律
 按此说黄钟九寸生十一律有十二子声所谓正律
 正半律也又自仲吕上生黄钟黄钟八寸五万九千
 □□四十九分寸之五万一千八百九十六又生十
 一律亦有十二子声即所谓变律变半律也正变及
 半凡四十八声上下相生最得汉志所谓黄钟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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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他律役之意与律书五声大小次第之法但变律
 止于应钟虽设而无所用则其实三十六声而已其
 间阳律不用变声而黄钟又不用正半声阴吕不用
 正半声而应钟又不用变半声其实又二十八声而
 已其详见于前篇之八章
   五声小大之次第六
国语曰大不踰宫细不过羽夫宫音之生也第以及羽
 律书曰律数九九八十一以为宫三分去一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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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徵三分益一七十二以为商三分去一四十八以
以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为角○通典曰古之神瞽
考律均声必先立黄钟之均也(声十二律起/黄钟之气数)黄钟之管
以九寸为法(度其中气明/其阳数之极)故用九自乘为管丝之数(九/九)
(八十/一数)其增减之法又以三为度以上生者皆三分益一
下生者皆三分去一宫生徵(三分宫数八十一则分各/二十七下生者去一去二)
(十七馀有五十四以为/徵故徵数五十四也)徵生商(三分徵数五十四则分/各十八上生者益一加)
(十八于五十四得七十二/以为商故商数七十二也)商生羽(三分商数七十二则/分各二十四下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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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其一去二十四得四十八/以为羽故羽数四十八也)羽生角(三分羽数四十八/则分各十六上生)
(者益一加十六于四十八则得六/十四以为角故角数六十四也)此五声小大之次也
是黄钟为均用五声之法以下十一辰辰各有五声其
为宫商之法亦如之辰各有五声合为六十声是十一
律之正声也
 按宫声之数八十一商声之数七十二角声之数六
 十四徵声之数五十四羽声之数四十八是黄钟一
 均之数而十一律于此取法焉通典所谓以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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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辰辰各五声其为宫为商之法亦如之者是也夫以
 十二律之宫长短不同而其臣民事物尊卑莫不有
 序而不相陵犯良以是耳沈括不知此理乃以为五
 十四在黄钟为徵在夹钟为角在仲吕为商者其亦
 误矣俗乐之有清声盖亦略知此意但不知仲吕反
 生黄钟黄钟又自林钟再生太簇皆为变律已非黄
 钟太簇之清声耳胡安定知其如此故于四清声皆
 小其围径则黄钟太簇二声虽合而大吕夹钟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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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非本律之半且自夷则至应钟四律皆以次小其
 围径以就之遂使十二律五声皆有不得其正者则
 亦不成乐矣若李照蜀公正用十二律则又全然不
 知此理者也盖乐之和者在于三分损益乐之辨者
 在于上下相生若李照蜀公之法其合于三分损益
 者则和矣自夷则已降则其臣民事物岂能尊卑有
 辨而不相陵犯乎晋荀勖之笛梁武帝之通亦不知
 此而有作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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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宫变徵第七
春秋左氏传晏子曰先生之齐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
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
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汉前志曰书曰予欲闻六
律五声八音七始咏以出纳五言汝听○淮南子曰宫
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角生应钟不比于正音故
为和应钟生蕤宾不比于正音故为缪○通典注曰按
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自殷以前但有五音自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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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加文武二声谓之七声五声为正二声为变变者和

 按宫与商商与角徵与羽相去皆一律角与徵羽与
 宫相去独二律一律则近而和二律则远而不相及
 故宫羽之间有变宫角徵之间有变徵此亦出于自
 然左氏所谓七音汉前志所谓七始是也然五声者
 正声故以起调毕曲为诸声之纲至二变声则宫不
 成官徵不成徵不比于正音但可以济五声之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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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而已然有五音而无二变亦不可以成乐也
   六十调第八
周礼曰春官大司乐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簇为
徵姑洗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
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
可得而礼矣凡乐函钟为宫太簇为角姑洗为徵南吕
为羽灵鼓灵鼗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
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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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矣凡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簇为徵应钟为羽路
鼓路鼗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磬之舞于
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按此祭祀之乐不用商声只有宫角徵羽四声无变
 宫变徵盖古人变宫变徵不为调也左氏传曰中声
 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夫五降之后更有变宫变
 徵而曰不容弹者以二变之不可为调也(或问周礼/大司乐说)
 (宫角徵羽与七声不合如何朱子曰此是降神之乐/如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簇为徵应钟为羽自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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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各举其一者而言之以大吕为角则南吕为宫太/簇为徵则林钟为宫应钟为羽则太簇为宫以七声)
 (推之合如此注/家之说非也)
礼记礼运曰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也郑氏注曰
五声宫商角徵羽也其管阳曰律阴曰吕布十二辰始
于黄钟管长九寸下生者三分去一上生者三分益一
终于仲吕更相为宫凡六十也孔氏疏曰黄钟为第一
宫下生林钟为徵上生太簇为商下生南吕为羽上生
姑洗为角林钟为第二宫上生太簇为徵下生南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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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商上生姑洗为羽下生应钟为角太簇为第三宫下生
南吕为徵上生姑洗为商下生应钟为羽上生蕤宾为
角南吕为第四宫上生姑洗为徵下生应钟为商上生
蕤宾为羽下生太吕为角姑洗为第五宫下生应钟为
徵上生蕤宾为商上生大吕为羽下生夷则为角应钟
为第六宫上生蕤宾为徵上生大吕为商下生夷则为
羽上生夹钟为角蕤宾为第七宫上生大吕为徵下生
夷则为商上生夹钟为羽下生无射为角大吕为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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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下生夷则为徵上生夹钟为商下生无射为羽上生
仲吕为角夷则为第九宫上生夹钟为徵下生无射为
商上生仲吕为羽上生黄钟为角夹钟为第十宫下生
无射为徵上生仲吕为商上生黄钟为羽下生林钟为
角无射为第十一宫上生仲吕为徵上生黄钟为商下
生林钟为羽上生太簇为角仲吕为第十二宫上生黄
钟为徵下生林钟为商上生太簇为羽下生南吕为角
是十二宫各有五声凡六十声 淮南子曰一律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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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六六三十六故三百
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故律历之数天之道也
 按声者所以起调毕曲为诸声之纲领礼运所谓还
 相为宫所以始于黄钟终于南吕也后世以变宫变
 徵参而八十四调其亦不考矣
   候气第九
后汉志候气之法为室三重户闭涂衅必周密布缇缦
室中以木为按每律各一内庳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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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以葭莩灰抑其内端按历而候之气至者灰去其为
气所动者其灰散人及风所动者其灰聚○隋志后齐
神武霸府田曹参军信都芳深有巧思能以管候气仰
观云色尝与人对语即指天曰孟春之气至矣人往验
管而飞灰已应每月所候言皆无爽又为轮扇二十四
埋地中以测二十四气每一气感则一扇自动他扇自
住与管灰相应若符契焉开皇九年平陈后高祖遣毛
爽及蔡子元于普明等以候节气依古于三重密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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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以木为按十有二具每取律吕之管随十二辰位置
于按上而以土埋之上平于地中实葭莩之灰以轻缇
素覆律口每其月气至与律冥符则灰飞冲素散出于
外而气应有早晚灰飞有多少或初入月其气即应或
至中下旬间气始应者或灰飞出三五夜而尽或终月
才飞少许者高祖异之以问牛弘牛弘对曰灰飞半出
为和气吹灰全出为猛气吹灰不能出为衰气吹和气
应者其政平猛气应者其臣纵衰气应者其君暴高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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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之曰臣纵君暴其政不平非日别而月异也今十二
月于一岁之内应用不同安得暴君纵臣若斯之甚也
宏不能对令爽等草定其法爽因稽诸故实以著于篇名
曰律谱其略云汉兴张苍定律乃推五胜之法以为水
德实因战国官失其守后秦灭学其道浸微苍补缀
之未获详究及孝武创制乃置协律之官用李延年以
为都尉颇解新声变曲未达音律之源至于元帝自晓
音律郎官京房亦达其妙于后刘歆典领奏著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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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渐研精班氏汉志尽歆所出也司马彪志并房所出
也至于后汉尺度稍长魏代杜夔亦制律吕以之候气
灰悉不飞晋光禄大夫荀勖得古铜管校夔所制长古
四分方知不调事由其误乃依周礼更造古尺用之定
管声韵始调左晋之后渐又讹谬至梁武帝时犹有汲
冢玉律宋苍梧时钻为横吹然其长短厚薄大体具存
臣先人栖诚学算祖暅问律于何承天沈研三纪颇达
其妙后为太常丞典司乐职乃取玉管及宋太史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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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闻奏诏付大匠依样制管自斯以后律又飞灰侯景
之乱臣兄喜于大乐得之后陈宣帝诣荆州为质俄遇
梁元帝败喜没于周适欲上闻陈武帝立遂以十二管
衍为六十律私候气序并有徵应至太建乃与均钟器

 按律者阳气之动阳声之始必声和气应然后可以
 见天地之心今不此之先而乃区区于黍之纵横古
 钱之大小其亦难矣然非精于历数则气节亦未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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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也
   度量权衡第十
周礼典瑞璧羡以起度玉人璧羡度尺好三寸以为度
 按尔雅曰肉倍好谓之璧羡延也此璧本圆径九寸
 好三寸肉六寸而裁其两旁各半寸以益上下也其
 好三寸所以为璧也裁其两旁以益上下所以为羡
 也袤十寸广八寸所以为度尺也以为度者以为长
 短之度也则周家十寸八寸皆为尺矣陈氏曰以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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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寸之尺起度则十尺为丈十丈为引以八寸之尺起
 度则八尺为寻倍寻为常(说文曰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周制寸)
 (咫尺寻常仞皆以人体为法又曰妇人手八寸谓之/咫周尺也又曰丈丈夫也周制以八寸为尺十尺为)
 (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
淮南子曰秋分蔈定蔈定而禾熟律之数十二故十二
蔈而当一粟十二粟而当一寸律以当辰音以当日日
之数十故十寸而为尺十尺而为丈○说苑曰度量权
衡以粟生之一粟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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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为一丈○易纬通卦验以十马尾为一分○孙子算
术曰蚕所吐丝为忽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十毫为
一釐十釐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
丈○汉前志曰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
起黄钟之长以子榖秬黍中者一黍(房庶云得古本汉/书一黍字下有之)
(起积一千二百黍八/字今本汉书阙之)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
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
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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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一黍之广为分故累九十黍为黄钟之长积千二
 百黍为黄钟之广古人盖三五以存法也自晋宋以
 来儒者论律围径始有同异至隋因定围径三分之
 说苟径三分则九十黍之长止容黍八百有奇与千
 二百黍之广两不相通矣房庶不知径三分之为误
 乃欲增益汉志之文以就其说范蜀公又从而信之
 其过益又甚矣
隋志十五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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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尺(前汉志王莽时刘歆铜斛尺○后汉建武铜/尺○晋荀勖律尺为晋前尺○祖冲之所传)
 (铜/尺)晋武帝泰始九年中书监荀勖校太乐八音不和
 始知为后汉至魏尺长于古尺四分有馀勖乃部著
 作郎刘恭依周礼制尺所谓古尺也依古尺更铸铜
 律吕以调声韵以尺量古器与本铭尺寸无差又汲
 郡盗发魏襄王冢得古周时玉律及钟磬与新律声
 韵闇同于时郡国或得汉时故钟吹新律命之皆应
 梁武钟律纬云祖冲之所傅铜尺其铭曰晋泰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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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中书考古器揆校今尺长四分半所校古法有七
 品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吕玉律三曰西京铜望臬
 四曰金错望臬五曰铜斛六曰古钱七曰建武铜尺
 姑洗微强西京望臬微弱其馀与此尺同(铭八十/二字)
 尺者勖新尺也今尺者杜夔尺也 按此尺出于汲
 冢之律与刘歆之斛最为近古盖汉去古未远古之
 律度量权衡独在也故班氏所志无诸家异同之论
 王莽之制作虽不足据然律度量衡当不敢变于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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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自董卓之乱而乐律散亡故杜夔之律围径差小
 而尺因以长荀勖虽定此尺然其乐声高急不知当
 时律之围径又果何如也后周以玉斗生律玉斗之
 容受则近古矣然当时以斗制律围径不及三分其
 尺遂长于此尺一寸五分八釐意者后世尺度之差
 皆由律围径之误也今司马公所傅此尺者出于王
 莽之法钱盖丁度所奏高若讷所定者也虽其年代
 久远轮郭不无消毁然其大约当尚近之后之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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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能验声气之元以求之古之律吕者于此当有考
 而不可忽也○二晋田父玉尺(梁法/尺)实比晋前尺一
 尺七釐世说称有田父于野地中得周时玉尺便是
 天下正尺荀勖试以校已所造金石丝竹皆短校一
 米梁武帝钟律纬称从上相传有周时铜尺一枚古
 玉律八枚检周尺东昏用为章信尺不复存玉律一
 口箫馀定七枚夹钟有昔题刻乃制为尺以相参验
 取细毫中黍积次训定最为详密以新尺制为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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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曰通又依新尺为笛以命古钟 按此两尺长短
 近同○三梁表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二分二釐一毫
 有奇萧吉云出于司马法梁朝刻其度于影表以测
 影 按此即祖暅所算造铜圭影表者也○四汉官
 尺(晋时始平掘/地得古铜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三分七毫萧吉云
 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史奚景于冷道县舜庙下得玉
 律度为此尺传畅晋诸公赞云荀勖新造钟律时人
 并称其精密惟陈留阮咸讥其声高后始平掘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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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铜尺岁久欲腐以校荀勖今尺短校四分时人以
 咸为神解此两尺长短近同○五魏尺杜夔所用调
 律实比晋前尺一尺四分七釐 按刘徽九章注云
 此尺长于王莽斛尺四分五釐然即其斛分以二千
 龠约之知其律止容七百二十分六釐六毫六丝有
 奇则其径为三分三釐弱尔然则其斛分数与王莽
 斛分虽不同而其容受多寡相去未悬远也○六晋
 后尺实比晋前尺一尺六分二釐萧吉云晋氏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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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用○七后魏前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二寸七釐○
 八中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二寸一分一釐○九后尺
 实比晋前尺一尺二寸八分一釐(后周市尺开皇官/尺即铁尺一尺二)
 (寸/) 此后魏初及东西分国后周未用玉尺之前杂
 用此等尺○十东后魏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五寸八
 毫魏史律历志云公孙崇永平中更造新尺以一黍
 之长累为寸法寻太常卿刘芳受诏脩乐以秬黍中
 者一黍之广即为一分而中尉元匡以一黍之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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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黍二缝以取一分三家分竞久不能决太和十九年
 高祖诏以一黍之广用成分体九十之黍黄钟之长
 以定铜尺有司奏从前诏而芳尺同高祖所置故遂
 典脩金石迄武定未有论律者○十一蔡邕铜龠尺
 (后周/玉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一寸五分八釐从上相承有
 铜龠一以银错题其铭(见制律/篇中)祖孝孙云相承传是
 蔡邕铜龠后周武帝保定中诏遣卢景宣长孙绍远
 斛斯徵等累黍造尺从横不定后因脩仓掘地得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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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斗以为正器据斗造律度量衡因用此尺大赦改
 元天和百司行用终于大象之未其律与蔡邕古龠
 同 按铜龠玉斗二者当是古之嘉量当时据斗造
 尺但以容受乘除求之然自魏而下论律者多成于
 三分之径今以隋志所载玉斗容受析之为一十一
 万八百分有奇一斗计二百龠以二百约之得五百
 五十四分有奇为一龠之分以算法考之其径不及
 三分故其尺律遂长然权量与声尚相依近也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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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量权衡与玉斗相符即此尺尔○十二宋氏尺(钱/乐)
 (之浑天仪尺/后周铁尺)实比晋前尺一尺六分四釐开皇初调
 钟律尺及平陈后调钟律水尺此宋代人间所用尺
 传入齐梁陈以制乐制与晋后尺及梁时俗尺刘曜
 浑仪尺略相依近当由人间常用增损讹替之所致
 也周建德六年平齐后即以此同律度量颁于天下
 其后宣帝时达奚震及牛弘等议曰窃惟权衡度量
 经邦懋轨诚须详求故实考校得衷谨寻今之铁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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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太祖遣尚书故苏绰所造当时检勘用为前周之
 尺验其长短与宋尺符同即以调钟律并用均田度
 地今以上党羊头山黍依汉书历志度之若以大者
 稠黍依数满尺实于黄钟之律须撼乃容若以中者
 累尺虽复小稀实于黄钟之律不动而满计此二事
 之殊良由消息未善其于铁尺终有一会且上党之
 黍有异他乡其色至乌其形圆重用之为量定不徒
 然正以时有水旱之差地有肥瘠之异取黍大小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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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得中按许慎解秬黍体大本异于常疑今之大者
 正是其中累百满尺即是会古实龠之外才剩十馀
 此恐围径或差造律未妙就如撼动取满论理亦通
 今勘周汉古钱大小有合宋氏浑仪尺度又依淮南
 累粟十二成寸明先王制法索隐钩深以律计分义
 无差异汉书食货志云黄金方寸其重一斤今铸金
 校验铁尺为近依文据理符会处多且平齐之始已
 用宣布今因而为定弥合时宜至于玉尺累黍以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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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长累既有剩实复不满寻访古今恐不可用其晋
 梁尺量过为短小以黍实管弥复不容据律调声必
 致高急且八音克谐明王盛轨同律度量哲后通规
 臣等详校前经斟量时事谓用铁尺于理为便未及
 详定高祖受终牛弘辛彦之郑译何妥等久议不决
 既平陈一以江东乐为善曰此华夏旧声虽随俗改
 变大体犹是古法祖孝孙云平陈后废周玉尺律便
 用此铁尺律以一尺二寸即为市尺 按此即本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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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岘所用影表尺也平陈以后盖用此尺范蜀公以
 为即今大府帛尺误矣○十三开皇十年万宝常所
 造律吕水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一寸八分六釐今大
 乐库及内出铜律一部是万宝常所造名水尺律说
 称其黄钟律当铁尺南吕倍声南吕黄钟羽也故谓
 之水尺律 按万宝常之律与祖孝孙相近然亦皆
 径三分之法也○十四杂尺(刘晖浑天/仪土圭尺)实比晋前尺
 一尺五分○十五梁朝俗间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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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一釐 按十五等尺其间多无所取證所以存而
 不削者要见诸代之不同多由于累黍及围径之误
 也
五代王朴准尺比汉前尺一尺二分(见丁/度表)○本朝和岘
用景表石尺比汉前尺一尺六分(见丁/度表)
 太府布帛尺(李照/尺)比汉前尺一尺三寸五分(见温公/尺图)
 ○阮逸胡瑗尺横累一百黍(比太府布帛尺七寸八/分六釐与景表尺同见)
 (胡瑗/乐义)○邓保信尺纵累百黍(短于太府尺九分长于/胡瑗尺九分五釐见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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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信/奏议)○大晟乐尺徽宗皇帝指三节为三寸(长于王/朴尺二)
 (寸一分和岘尺一寸八分弱阮逸胡瑗尺一寸七分/短于邓保信尺三分太府帛尺四分见大晟乐书)
仁宗景祐三年丁度等详定黍尺钟律丁度等言邓保
信所制尺用上党秬黍圆者一黍之长累百而成又律
管一据尺裁九十黍之长空径三分围九分容秬黍千
二百遂用黍长为分再累成尺校保信尺律不同其龠
合升斗深阔推以算法类皆差舛不同周汉量法阮逸
胡瑗所制亦上党秬黍中者累广求尺制黄钟之律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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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再累成尺比逸所制又复不同至于律管龠合升斗
斛豆区釜亦率类是盖黍有圆长大小而保信所用者
圆黍又首尾相衔逸等止用大者故再考之即不同尺
既有差故难以定钟磬谨详古今之制自晋至隋累黍
之法但求尺管不以权量参校故历代黄钟之管容黍
之数不同惟后周掘地得古玉斗据斗造律兼制权量
亦不同周汉制度故汉志有备数和声审度嘉量权衡
之说悉起于黄钟今欲数器之制参伍无失则班志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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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之法为近逸等以大黍累尺小黍实龠自戾本法保
信黍尺以长为分虽合后魏公孙崇说然当时已不施
用况保信今尺以圆黍累之及首尾相衔又与实龠之
黍再累成尺不同其量器分寸既不合古即权衡之法
不可独用诏悉罢之 又诏丁度等详定太府寺并邓
保信阮逸胡瑗所制四尺度等言汉志审度之法云一
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先儒训解经籍多引
以为义历世祖袭著之定令然而岁有丰俭地有硗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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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令一岁之中一境之内取黍检验亦复不齐是盖天
之生物理难均一古人立法存其大槩尔故前代制尺
非特累黍必求古雅之器以黍校焉晋泰始十年荀公
鲁等校定尺度以调钟律是为晋之前尺前史称其意
精密隋志所载诸代尺度十有五等以晋之前尺为本
以其与姬周之尺刘歆铜斛尺建武铜尺相合窃惟周
汉二代享年永久圣贤制作可取则焉而隋氏铸毁金
石典正之物罕复存者矣夫古物之有分寸明著史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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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酬验者惟有法钱而已周之圜法历代旷远莫得
而详察之半两实重八铢汉初四铢其文亦曰半两孝
武之世始行五铢下洎隋朝多以五铢为号既历代尺
度屡改故小大轻重鲜有同者惟刘歆制铜斛之世所
铸错刀并大泉五十王莽天凤元年改铸货布货钱之
类不闻后世复有铸者臣等检详汉志通典唐六典大
泉五十重十二铢径一寸二分错刀环如大泉身形如
刀长二寸货布重二十五铢长二寸五分广一寸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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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有奇广八分足枝长八分间广二分圆好径二分
半货钱重五铢径一寸今以大泉错刀货布货帛四物
相参校分寸正同或有小大轻重与本志微差者盖当
时盗铸既多不必皆中法度但当校其首足肉好长广
分寸皆合正史者用之则铜斛之尺从而可知矣有唐
享国三百年其制作法度虽未逮周汉然亦可谓治安
之世矣今朝廷必求尺度之中当依汉钱分寸若以为
太祖膺图受禅创制垂法尝诏和岘等用景表尺典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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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七十年间荐之郊庙稽合唐制以示诒谋则可且
依景表旧尺俟有妙达钟律之学者俾考正以从周汉
之制王朴律准尺比汉钱尺寸长二分有奇比景表尺
短四分既前代未尝施用复经太祖朝更易其逸瑗保
信照所用太府寺尺其制弥长去古弥远不可依用谨
考旧文再造景表尺一校汉钱尺二并大泉错刀货布
货泉总十七枚上进而高若讷卒用汉货泉度一寸依
隋书定尺十五种上之藏于太常寺○周礼㮚氏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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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煎金锡则不耗不耗然后权之权之然后准之准之
然后量之量之以为釜深尺内方尺而圆其外其实一
(郑氏注曰以其容为之名也四升曰豆四豆曰区四/区曰釜釜六斗四升也釜十则钟方尺积千寸于今)
(粟米法少二升八十一分升之二十二其/数必容釜此言方耳圜其外者为之唇)其臀一寸其
实一豆(故书臀作唇杜子春云当为/臀谓覆之其底深一寸也)其耳三寸其实一
(耳在旁/可举也)重一钧(三十/斤)声中黄钟之宫
 按周釜容六斗四升实一千二百八十龠计一百三
 万六千八百分为一千三十六寸八分尝考汉斛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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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斗实二千龠计一百六十二万分为一千六百二
 十寸盖方尺圆其外庣旁九釐五毫故羃百六十二
 寸深尺积一千六百二十寸今考周家八寸十寸皆
 为尺范蜀公曰周釜方尺者八寸之尺深尺者十寸
 之尺方八寸圆其外庣其旁则羃一百三寸六分八
 釐深十寸则积一千三十六寸八分与汉斛同法无
 疑也郑氏云方尺积千寸又云圆其外者为之唇二
 说皆非是方郑氏之世汉斛尚在岂偶不及见欤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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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氏以为周釜之制异于汉斛欤
汉志曰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
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榖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
其龠以井水准其槩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
斗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其外旁有庣
焉其上为斛其下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状似
爵上三下二参天两地圜而函方左一右二阴阳之象
也其圜象规其重二钧备气物之数合万有一千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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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声中黄钟之宫始于黄钟而反覆焉○隋志载斛
铭曰律嘉量斛方尺而圆其外庣旁九釐五毫羃百六
十二寸深尺积一千六百二十寸容十斗○魏陈留王
景元四年刘徽注九章商功曰当今大司农斛围径一
尺三寸五分五釐深一尺积一千四百四十一寸十分
寸之三王莽铜斛于今寸为深九寸五分五釐径一尺
三寸六分八釐七毫以徽计之于今斛为容九斗七升
四合有奇比魏斛大而尺长王莽斛小而尺短也○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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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之以圜率考之此斛当径一尺四寸三分六釐一毫
九秒二忽庣旁一分九毫有奇刘歆庣旁少一釐四毫
有奇歆数术不精之所致也
 按斛铭文云方尺者所以起数也圜其外循四角而
 规圜之其径当一尺四寸有奇也庣旁九釐五毫者
 径一尺四寸有奇之数犹未足也羃百六十二寸者
 方尺羃百寸圜其外每旁约十五寸合六十寸庣其
 旁约二寸也深尺积一千六百二十者以十而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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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十斗者一寸羃百六十二寸为容一斗积十寸容
 一千六百二十寸为容十斗也汉志止言旁有庣焉
 不言九釐五毫者数犹有未足也祖冲之所算云少
 一釐四毫有奇是也胡安定之法积一千六百二十
 寸其律是也范蜀公之法积一千二百五十寸其律
 非也蜀公惑乎径三分之说遂生圆分之法自古算
 法无所谓圆分也圆其外以为之唇与安定之深一
 尺六寸二分蜀公之深一尺二寸五分其制皆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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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之围径古无明文向非因量之积分则黄钟之龠
 亦无由可得其实自汉以下律之所以不成者其失
 皆此之由也
淮南子曰十二粟而当一分十二分而当一铢十二铢
而当半两衡有左右因倍之故二十四铢为一两天有
四时以成一岁因而四之四四十六故十六两为一斤
三月而为一时三十日为一月故三十斤为一钧四时
而为岁故四钧为石○汉前志曰衡权者衡平也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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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
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
六两为斤一十六斤为钧四钧为石忖为十八易有十
八变之象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其馀小大
之差以轻重为宜圜而环之令之肉倍好者周旋无端
终而复始无穷已也○隋开皇中以古斗三升为一升
以古称三斤为一斤以一尺二寸为一尺大业中依复
古法○大唐贞观中张文收铸铜斛称尺升合咸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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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诏以其副藏于乐署至武延秀为太常卿以为奇玩
以律与古玉尺玉斗升合献焉开元十七年将考宗庙
乐有司请出之敕唯以铜律付太常而亡其九管今正声
有铜律三百五十六铜斛二铜称二铜瓯十四斛左右
耳与臀皆正方积十而登以至于斛铭云大唐贞观十
年岁次玄枵月旅应钟依新令累黍尺定律校龠成兹
嘉量与古玉斗相符同律度量衡协律郎张文收奉敕
脩定称磬铭云大唐贞观称同律度权衡匣上有朱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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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称尺二字尺亡其迹犹存以今常用度量校之尺当
六之五衡量皆三之一一斛一称是文收总章年所造
斛正圆而小与称相符也
 按万宝常之乐当时以为近前汉之乐则是隋代汉
 律管虽亡而乐声犹在也魏延陵得玉律当时以汉
 律较之所谓黄钟乃当太簇肃宗之时不应更有汉
 律盖律之声调耳张文收所定度量衡权与玉斗相
 符者即此声也夫后周玉斗意者必古之嘉量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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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寸分之数当时造律特以容受乘除取之自魏而降
 律之围径不得其真多惑于径三分之说故当时据
 斗造律围径既小其律必长律长则尺亦长矣今以
 隋志所载玉斗分数求之其黄钟之管止径二分七
 釐七毫有奇围八分一釐有奇羃五分五釐四毫有
 奇积五百五十四分有奇夫容受同则量与权当与
 古无异而乐之声亦必依近焉故会要云唐乐器虽
 无法而声不失于古自王朴以黍定尺以尺生律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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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惑于三分之径声与器始皆失之矣好古博雅君子
 于此盖不能无憾焉(朱子曰礼记注疏说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处极分明汉)
 (书所载甚详然不得其要史记所载甚略却是要𦂳/处如说律数盖自然之理与先天图一般更无安排)
 (但数到穷处又须变而生之却生变律国语有七声/之说但韦昭解得无理会杜佑通典所算分数极精)
 (盖唐以前乐律尚有制度可考唐以后都无可考胡/安定与阮逸李照议不合仁宗以胡安定阮逸乐书)
 (令天下名山藏之意思甚好司马公与范蜀公议又/不合司马比范又低诸公于通典皆似未曾看只如)
 (沈存中笔谈所考器数甚精亦似未曾看笔谈所论/过于范马远甚今世人无晓音律只凭器论造器又)
 (纷纷如此是故季通之书诸儒莫能及也○廖子晦/曰河出图洛出书而起八卦九畴之数听凤鸣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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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律六吕之序然则黄帝造律一事与伏羲画卦大/禹锡畴同功况度量权衡皆起于律而衡运生规规)
 (生圆圆生矩绳直准平至于定四时兴六乐悉由是/出故曰律者万事之根本学者讵可废而不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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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理大全书卷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