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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行品初¶ 第 212a 页
涅槃疏私记卷第五
** 圣行品初
文为二。一释题。二就文为三下入文解释。初文自为
四。初次第者又二。先序旧。次今明下正释。初又二。先
序旧。次义皆下破。初云前略广门等者。纯陀哀叹二
品为略门。何者纯陀以无常难常。如来略答。因施获
五事常果。哀叹品中以胜斥劣。而获常乐我净。所以
二品俱名为果。
从长寿巳下为广门。
十德聚功者。聚集十功。德在初地巳上。专为奖劝行
人令其慕果行因耳。
五行明有行者。破云为是二乘行。为是菩萨行名有
行耶。
十德明空行者。破云为是何教空行。为地前。为住前
空行耶。又有深州云。圣行品者。上来第一显行。由序
下正辨行。行别有三。初尽十德明其随缘造修之行
二师子一品明其舍相入證之行。三后迦叶品辨證
实成果之行。亦名證实起用之行。随缘造修。外国名
准法修成分。舍相入證。外国名难诸放逸入證分。證
实成果。外国名慈光善巧住持分。名虽别异。其义不
殊。破曰造修之时岂不舍相及證果耶。此用他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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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如第一卷初巳破。
次破中前明圆极之果者。且破因果不相应也。圆果
即指前涅槃果也。
五行是因者。破云五行若只是因。但成次第五行而
失圆。故云不应言佛之所行。破十德亦尔。
十德非极者。十德但是分果而巳。
开空法道者。圣行是开。初地巳上毕竟空法之因。不
可定言唯是有耶。
天行是第一义理者。天然第一义空理。是则五行皆
空。如何判云并是有耶。
婴儿行不来不去者。若定来定去。不名如来之行。以
称理起用。故来无自性。岂非住毕竟空耶。密语亦尔。
为皆痛非声闻缘觉所知。
以闻一句半句见少佛性者。半句谓常住二字及一
经于耳。既云见少性。即是妙有。岂独空耶。
次正释中上因食等者。上催供受食以明涅槃不食。
施即是教。故令依教行行。所以五法名之为行。
不病故体显者。应云见性故体显。即涅槃义。
付嘱焚身者。此明后分流通意也。
次释名中云圣者。具足应云圣行者。
真不知俗者。别人十住入空时。非不知所破六法界
能缘生之俗。但不知十行出假之俗。
一智一切智者。行是所行。智是能导。所以智行双辨。
法华云佛子行道者。彼即开权显实。
次破中前明圆极之果者。且破因果不相应也。圆果
即指前涅槃果也。
五行是因者。破云五行若只是因。但成次第五行而
失圆。故云不应言佛之所行。破十德亦尔。
十德非极者。十德但是分果而巳。
开空法道者。圣行是开。初地巳上毕竟空法之因。不
可定言唯是有耶。
天行是第一义理者。天然第一义空理。是则五行皆
空。如何判云并是有耶。
婴儿行不来不去者。若定来定去。不名如来之行。以
称理起用。故来无自性。岂非住毕竟空耶。密语亦尔。
为皆痛非声闻缘觉所知。
以闻一句半句见少佛性者。半句谓常住二字及一
经于耳。既云见少性。即是妙有。岂独空耶。
次正释中上因食等者。上催供受食以明涅槃不食。
施即是教。故令依教行行。所以五法名之为行。
不病故体显者。应云见性故体显。即涅槃义。
付嘱焚身者。此明后分流通意也。
次释名中云圣者。具足应云圣行者。
真不知俗者。别人十住入空时。非不知所破六法界
能缘生之俗。但不知十行出假之俗。
一智一切智者。行是所行。智是能导。所以智行双辨。
法华云佛子行道者。彼即开权显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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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人多从通者。世人见经中有圣行等。只作一途
通释而巳。不知经具别圆二意。
涉有同尘者。从初发心。即以大慈悲熏心。在二十五
有。而能拔苦与乐。自行无染。化他不著。故尘不能染。
所治立名者。示为病行以破他病故也。
就圆人立名者。如来是圆满人也。
不住名行者。自行未极。不住分果。以分得故不著。他
化亦然。所以自他俱名为行。
五行一行者。以五一并释故尔。
三枝本中云乘理自进者。若云教乘行乘则在住前。
初住巳上。方乘理乘依理进修。名为天行。
馀之四行亦复如是者。依天然理修戒定慧名圣行。
从始至终慈悲具足名圣梵行。由圣行故證天然理
名圣天行。自除巳恶。令他除恶。即圣病行。生巳善生
他善。即圣婴儿行。馀三行具五例尔。
不可一向者。五行皆具通别二义。
束散者。只是总别耳。
上能束散于下者。破意若云一五相即束散自在佛
能示之。菩萨因人岂能尔耶。今文正明别圆二行从
因至果。但云一即五为舒。五百一为卷。束散而巳。于
行人有何益。
四说不说中云不逾一理者。谓不逾法界天然一理。
如普贤门法界品弥勒楼阁等。即其相也。
天之行者。依天起行名天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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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即天故者。由證天然之理。任运契极。当体得名。名
行即天。
为天修行者。住前修行。为显天然之理。故名天行。
因天行进者。初住巳上无功用行。自然流入萨婆若
海。故云因天行。
进远指于天者。别人初心即远期初地巳上天然之
理。而修次第五行。亦得名为天行。
有通有别者。住前及别远指名通行。住地巳上名别
行。
道后自彰者。若菩萨所为通地住巳上。如来示现。则
在妙觉證后。究竟能为。故名道复后。泽州云。病行一
种一向不论。何者是乎。有人释言。前品所论五种之
人有病行处。是其病行。彼是声闻缘觉病行。何关菩
萨。又前所论离病之行。今此所教治病之行。与前人
大别。何得指前。又前品中未标五行。以何义故预说
病行。判无斯理。梵行品末阇王忏罪治病之法。应是
病行。故下文中世王煞父即是心病。身疮增剧是其
身病。佛放慈光治其身病。为说妙法除其心病。治此
两病故名病行。问若彼兼论病行。何故偏名梵行品
耶。答此例亦多。如上如来性品之中具明多法。题章
偏名如来性品。但经立品差别种种。或有从初。或后
就后。或有据中。或复当相。非可一定。涉公云。应取前
品如来现病品。以为菩萨所学正行。是病行也。下文
所说皆是应现。故于下文更不再出。如婴儿行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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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如病行示同有病。依此及以今师判释。故知泽
洲未晓病行之义。却将能治之法以为病行。殊背经
文。
先标次第者。今专以次第显不次第所。皆先释次第。
次释不次第。泽州云。初先劝学五行。复有一行谓如
来行下辨所依。依佛行法。
经云专心思惟者。思由教起。故言是大涅槃经专思
五行。
即因人者。一行是如来因时所行之行。故云因人。
即因而果者。因用果法也。
即以涅槃为行者。以大涅槃心从始至终常观涅槃
行道。故云以涅槃为行。
双释戒行等者。以次第五行及一心五行。一一文皆
相次而释。先释次第竟。次即释一心双双并科。故云
双也。
一建心者。要期建志。厌欣上。
若从声闻者。一佛灭后四依为声闻。二例如大品。佛
在世加诸声闻说摩诃般若。此经亦应然。然终取四
依义。
强遇瞻病者。此用大论文。
欣厌者。欣涅槃厌居家等。
经云复有方等者。更别出前人所行之法。故云复有。
经云妻子等者。是缚着缘。舍宅等是斗诤缘。珍宝等
是放逸缘。奴仆等是憍慢缘。象马等是煞害缘。又出
洲未晓病行之义。却将能治之法以为病行。殊背经
文。
先标次第者。今专以次第显不次第所。皆先释次第。
次释不次第。泽州云。初先劝学五行。复有一行谓如
来行下辨所依。依佛行法。
经云专心思惟者。思由教起。故言是大涅槃经专思
五行。
即因人者。一行是如来因时所行之行。故云因人。
即因而果者。因用果法也。
即以涅槃为行者。以大涅槃心从始至终常观涅槃
行道。故云以涅槃为行。
双释戒行等者。以次第五行及一心五行。一一文皆
相次而释。先释次第竟。次即释一心双双并科。故云
双也。
一建心者。要期建志。厌欣上。
若从声闻者。一佛灭后四依为声闻。二例如大品。佛
在世加诸声闻说摩诃般若。此经亦应然。然终取四
依义。
强遇瞻病者。此用大论文。
欣厌者。欣涅槃厌居家等。
经云复有方等者。更别出前人所行之法。故云复有。
经云妻子等者。是缚着缘。舍宅等是斗诤缘。珍宝等
是放逸缘。奴仆等是憍慢缘。象马等是煞害缘。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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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功德经云。若放男女。若放人民。若放奴婢。若自巳
身出家入道。功德无量无边。假使起七宝塔高至三
十三天。所得功德不如出家。何以故塔有毁坏故。若
自出家及以放人。展转示导一切众生。永劫无穷。慧
眼之性历劫无坏。无穷无尽毕成佛道。
第二立行者。若不立行。建心徒施。终无得果之期。
四重等者。律中五篇者。一夷。二残。三提。四提舍尼。五
吉罗。若开为六聚者。偷兰遮聚。此聚为因故三。则居
第三。若开七聚。此聚为果故五。在提舍尼下居吉罗
篇上。吉罗却为他方便。故云为辨成他。他成故尔。开
吉罗为身恶作。口恶说。即七聚也。今经以大涅槃以
修戒。所以五篇次第不同于律。
经云譬如等者。有人喻菩萨。常持喻戒。大海喻生死。
罗刹喻诸烦恼心。
经云汝宁煞我者。宁煞我阴身也。
舍堕经宿忏者。先舍衣竟。经一宿巳。明日方忏。今时
多分当日舍衣。当日即忏(云云)。
止观第四者。彼明犯戒不出爱见二种。忏悔亦尔。
经云则为具足五支者。只于前律仪一盗一淫等上。
以大涅槃心持。则具五支。故云坚持。
根本者。谓四重。由此能为道定根本。若此具足。复由
五八以为根本。
经云前后眷属者。十三僧残列在重后为后。眷属。
所言馀者。舍堕巳下及诸经所制皆名馀戒。何故尔。
身出家入道。功德无量无边。假使起七宝塔高至三
十三天。所得功德不如出家。何以故塔有毁坏故。若
自出家及以放人。展转示导一切众生。永劫无穷。慧
眼之性历劫无坏。无穷无尽毕成佛道。
第二立行者。若不立行。建心徒施。终无得果之期。
四重等者。律中五篇者。一夷。二残。三提。四提舍尼。五
吉罗。若开为六聚者。偷兰遮聚。此聚为因故三。则居
第三。若开七聚。此聚为果故五。在提舍尼下居吉罗
篇上。吉罗却为他方便。故云为辨成他。他成故尔。开
吉罗为身恶作。口恶说。即七聚也。今经以大涅槃以
修戒。所以五篇次第不同于律。
经云譬如等者。有人喻菩萨。常持喻戒。大海喻生死。
罗刹喻诸烦恼心。
经云汝宁煞我者。宁煞我阴身也。
舍堕经宿忏者。先舍衣竟。经一宿巳。明日方忏。今时
多分当日舍衣。当日即忏(云云)。
止观第四者。彼明犯戒不出爱见二种。忏悔亦尔。
经云则为具足五支者。只于前律仪一盗一淫等上。
以大涅槃心持。则具五支。故云坚持。
根本者。谓四重。由此能为道定根本。若此具足。复由
五八以为根本。
经云前后眷属者。十三僧残列在重后为后。眷属。
所言馀者。舍堕巳下及诸经所制皆名馀戒。何故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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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犹菩萨于律仪上用大涅槃心修行戒行。以二方
便皆为防护根本。名远资成。所以前后俱属方便。
经云非诸觉者。即是不杂定共戒也。戒体是觉。离恶
觉故名觉清净。即通指欲散。俱名恶觉。与色定俱。故
名定共。
经云护持正念者。即四念处道共戒也。种种方便令
入无漏。故名护持。初离耶见。故名正念。无诸见秽。故
名清净。从相似来通属此戒。小乘从燸等。乃至罗汉
通名道共。
经云回向者。佛共持。非诸凡小之所能持。回巳与他。
回因向果。至此方得名为具足。
前后眷属(至)起者。若律中欲趣淫境。初起心时结吉
罗罪。身口进趣时结轻兰。至彼摩解结重兰。至并为
四重。前方便成事即结夷。后更起庆快心为后方便
结吉罗。第二方便亦尔。下三篇唯二方便轻吉重吉。
若正罪成。方便则谢。
若果兰者。名独头兰。谓用人皮石钵贯下部。嗔心裂
破三衣。即结轻果兰。若破僧等则结重果兰。今文则
以偷兰遮为前眷属。此语因兰能为重罪。
前方便故性重为本者。谓不待佛制。性是善恶。名为
性重。若不持性戒。煞生须偿命。而障圣果。改须等持。
泽州云。根本业清净者。离根本不善业道戒。如不盗
不妄语等。
是前后眷属者。业道前后方便也。
便皆为防护根本。名远资成。所以前后俱属方便。
经云非诸觉者。即是不杂定共戒也。戒体是觉。离恶
觉故名觉清净。即通指欲散。俱名恶觉。与色定俱。故
名定共。
经云护持正念者。即四念处道共戒也。种种方便令
入无漏。故名护持。初离耶见。故名正念。无诸见秽。故
名清净。从相似来通属此戒。小乘从燸等。乃至罗汉
通名道共。
经云回向者。佛共持。非诸凡小之所能持。回巳与他。
回因向果。至此方得名为具足。
前后眷属(至)起者。若律中欲趣淫境。初起心时结吉
罗罪。身口进趣时结轻兰。至彼摩解结重兰。至并为
四重。前方便成事即结夷。后更起庆快心为后方便
结吉罗。第二方便亦尔。下三篇唯二方便轻吉重吉。
若正罪成。方便则谢。
若果兰者。名独头兰。谓用人皮石钵贯下部。嗔心裂
破三衣。即结轻果兰。若破僧等则结重果兰。今文则
以偷兰遮为前眷属。此语因兰能为重罪。
前方便故性重为本者。谓不待佛制。性是善恶。名为
性重。若不持性戒。煞生须偿命。而障圣果。改须等持。
泽州云。根本业清净者。离根本不善业道戒。如不盗
不妄语等。
是前后眷属者。业道前后方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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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诸恶觉者。离八恶觉。一欲二恚。三恼。四亲里。五国
土。六不死。七轻慢。八族姓。是也。
护持正念者。谓修六念助成。
戒行回向者。用戒求佛也。此亦未能异前五篇并律
仪戒摄也。
与理相应者。以大涅槃心念念与理相应。故名理戒。
正令凡人行之。
经云拘执茸衣者。四分律云。世尊初夜行道。有一老
比丘。欲得世尊卧去。世尊至中夜不卧。此比丘即被
细黑毛毯于中坐。以怖世尊。世尊种种呵责。
经云根子等者。十诵律二诵卷第四云。根子者。谓藕
罗卜芜菁舍楼楼偷楼楼。如是比种根生物。
茎种子者。谓石留蒲桃杨柳沙勒。如是比种茎生物
节种子者。谓甘蔗竹细竹。如是比种节生物。自落种
子。谓蓼阿修虑波修卢修伽罗菩提那。如是比自零
落生物。实种子。谓稻麻麦大豆小豆偏豆。如是比种
子生物。若比丘根种子中根种子想。生中生想。若自
断自教破破自烧波逸提。波逸提此云煮烧覆鄣。若
不生悔过。能障碍道。馀四种子例然。然今经中所列
子子即稻麻等也。唯有[序-予+(这-言+(庚-(序-予)))]子名全不同。此由外道耶
计。言五生种悉有寿命。嫌沙门释子无慈断命。佛护
彼意。制诸比丘不许坏生种子。故得名为息世讥嫌
戒。
象荐者。以象毛为荐。马尾编织为荐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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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枕者。古人练丹为枕。欲求长生。枕之而卧也。
拍鞠(巨六反)毛为丸以蹋戏者也。编(𢍉连反)塞(苏代反如法疏记)
此起近者。起曹子建。
爪镜者。以药涂爪咒之。能见吉凶。
经云护持禁戒者。大论名不缺。持于性戒乃至四重。
清净守护如爱明珠。若毁犯者如器巳缺无所堪用。
佛法边人非沙门释子。失比丘法。得清净戒即论中
不破戒。谓持十三无有破损。若毁犯者。如器被裂。善
戒即论中不穿。持波夜提等。若有毁犯如器穿漏。不
能受道。不缺戒即论中不杂戒。论取缺坏不住。故对
根本。经取微有缺损。故对不杂。释曰虽持律仪念破
戒事。名之为杂。定共持心欲念不起。故名不杂。不折
戒即论中随道戒。无著戒随顺谛理能破见惑。无著
者即是见真成圣。于思惟惑无所染著。此两约真谛
持戒也。
大乘戒者。即论中智所赞戒不退戒。随顺戒即论中
自在戒。则约菩萨化他为佛所赞。于世间中而得自
在。是约俗谛论持戒也。毕竟戒即论中随定戒。具足
戒即论中具足戒。此两戒是随。即首楞严定不起灭
定现诸威仪。示十法界像。导利众生。虽威仪起动。而
任运常静。故名随定。中道之戒无戒不备。故名具足。
此是持中道第一义谛戒也。
彼此穷底者。因心即辙实相法界之理。果心亦尔。故
云穷底。
圣行品初¶ 第 215a 页 X37-0215.png
若论报因者。从初发心。为无上菩提而修行者。名为
报因。远證涅槃果。名为报果。又总于习因习果。俱名
报因。远感大涅槃果。名为报果。习因者。地住前为习
因。入住分證法身名习果。又真因所习亦名习因。感
大菩提极果常住法身。名为习果。或九或十如法华
玄文释。
今不近不远者。不近非天。不远非极果。即初地住为
习果。
證道同处者。一取同破一品无明。二以圆融别。故同
在初地。
行以自在者。别人十行出假名自在。
无所畏地者。初地离五怖畏。
于双义便者。作别圆二种释于经文。
便俗谛中善果者。正当俗谛体。俗谛中恶果者。此恶
为俗所破。
生死善恶者。牒前俗谛是有边。涅槃人法。牒前涅槃
谛是空边。不为此二所动等。
三障皆除者。分段变易二种三障。故云皆除。
七财等者。闻者十地听法云持雨。十方佛说法一时
能持。故名闻也。信者。深信坚固犹若金刚。即圆因也。
戒者。十地所得涅槃戒。经云唯佛一人具净戒。馀人
皆名污戒者。定者即首楞严等定。进者念念深入萨
婆若海。舍者常行舍行。惭愧者。菩萨见佛性了了。故
惭第一义天。诸佛是无上行人。愧此胜人。名为愧。
圣行品初¶ 第 215b 页 X37-0215.png
人开善释定行等者。破意者。念处属慧。只是俱解脱
人。双修而发定果。非谓修定圣行人专作四念处观。
应用八定者。谓反并破也。
既非根本者。非单根本禅以持胜。是亦有漏亦无漏
禅。
此持胜发者。一知息入。二知息出。谓入至脐出鼻。照
之不乱。知入轻出重。入粗出细。入滑细出涩。入冷出
暖。三知息长短。大论五十三云。如旋师旋师弟子知
绳长短。四知息遍身。知来无所从去无所至。入不积
聚。出不分散。若约根本禅。是粗细住。五除诸身行。若
约根本。是未到地。八解解身开仓心眼。即见三十六
物。肝如渌豆。心如赤豆。肾如乌豆。脾如栗。大小肠道
更相应通。血脉灌注如江河流。内有十二物。牌肾心
肺肝胆肠𦝩生熟赤白淡。中有十二。肪膏脑膜骨髓
皮肉筋脉脓血。外有十二。发毛爪齿哆(无支反)泪涕唾
垢汗便利。故颂云。外现三四丑。身器二六成。中含十
二秽。而出入息统。致其闻不净无常苦空无我一切
身行皆休。终不为身而造诸恶。是名除诸身行。若对
道品。是身念处。若对根本。心眼初开是觉支。分别三
十六物无谬是观支。六心受憙对支。今喜不隐没无
垢味。即法喜也。
七心受乐者。非受乐知乐中三受皆苦无乐名乐支。
八受诸心行。是一心支。知众心是一心。不同根本计
实一心也。此三对受念处。九心作喜。前喜从三十六
圣行品初¶ 第 215c 页 X37-0215.png
物生。此真就心作喜。对二禅。十心作摄。得入一心持。
胜有观慧。恒摄喜心。十一心作解脱。对三禅。特胜有
观。慧则无爱味。故言解脱。此三对心念处。十二观无
常。对第四禅。十三从观出散。对空处。灭三种色。如鸟
出笼。故言缘空。言散虽缘空。亦有观慧。十四观离欲。
对识处。缘空多则散。散名为欲。特胜观慧。离是散心。
十五观灭。对无有处。特胜有观慧观识。若多若少皆
无。十六观弃舍。对非想非非想处。辨识处及无所有
处。更有妙定。名为非想非非想。凡夫妄谓涅槃。佛弟
子知其离粗烦恼。而有细烦恼。而无爱味。故称净禅。
皆名法念处。然今经中据大体为言。亦不具于十六。
经云谁有是我者。徵责我体。于前所观不净物中。阿
谁是我。
我为属谁者。责我所属。于前不净物中系属阿谁。
住在何处者。徵我所在。
谁属于我者。责法属我。物破色即是我。次破色是我
所。三破色中之我中之色。
八背舍观者。然经中且约大体而说不尽。
具八背者。厌下地及自地净洁。
五欲舍者。舍离著心。故名背舍。八背舍相。如下经自
释。
除却皮肉者。观心速疾。故言除却皮肉。即修相也。
唯观白骨證相者。除却皮肉。唯观于骨。即是舍相。
此似九相者。善坏法人修九想观。一胀想。二坏相。三
胜有观慧。恒摄喜心。十一心作解脱。对三禅。特胜有
观。慧则无爱味。故言解脱。此三对心念处。十二观无
常。对第四禅。十三从观出散。对空处。灭三种色。如鸟
出笼。故言缘空。言散虽缘空。亦有观慧。十四观离欲。
对识处。缘空多则散。散名为欲。特胜观慧。离是散心。
十五观灭。对无有处。特胜有观慧观识。若多若少皆
无。十六观弃舍。对非想非非想处。辨识处及无所有
处。更有妙定。名为非想非非想。凡夫妄谓涅槃。佛弟
子知其离粗烦恼。而有细烦恼。而无爱味。故称净禅。
皆名法念处。然今经中据大体为言。亦不具于十六。
经云谁有是我者。徵责我体。于前所观不净物中。阿
谁是我。
我为属谁者。责我所属。于前不净物中系属阿谁。
住在何处者。徵我所在。
谁属于我者。责法属我。物破色即是我。次破色是我
所。三破色中之我中之色。
八背舍观者。然经中且约大体而说不尽。
具八背者。厌下地及自地净洁。
五欲舍者。舍离著心。故名背舍。八背舍相。如下经自
释。
除却皮肉者。观心速疾。故言除却皮肉。即修相也。
唯观白骨證相者。除却皮肉。唯观于骨。即是舍相。
此似九相者。善坏法人修九想观。一胀想。二坏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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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涂相。四脓烂想。五青淤想。六啖想。七散想。八骨想。
九烧想。此人但求断苦。烧灭骨人。急取无学。不欣事
观。今菩萨以大涅槃心从。不同于小。
亦有其义者。由观力故诸禅互发。
复似胜处观者。一内有色外观色若多若少。约依正
二报。一尸为少。二尸为多。一衣一食一山一河为少
等。
二若好若丑者。善业端正为好。恶业鄙陋为丑。乃至
依正俱丑。骨人所放八色为好。又八色亦丑。被练为
好。好丑皆不净。此两初禅摄。
三若内无色相外观色。若多若小若好丑。胜知胜见。
内灭骨人。外有八色。又有依正。多少好丑如前说。
四胜知见者。此心胜色为色所缚。心能转色故。言胜
见者。净不净等皆于巳心自在。观解成就。故言胜知。
此两二禅摄。复四胜处在四禅中成就。三禅乐多不
能转变。就声闻法如此。于菩萨法禅禅转变。大论云。
青黄赤白此从实法。璎珞云。地水火风此从修名。互
得相摄。此四胜处内外色尽。但有八色。唯有多少转
变无有好丑。
转变见巳即问者。若少背舍。观成虽有。先而无佛。既
问于佛。捡是大涅槃心。
修念处能断结者。从念入四如意足方得断名此即
调停道品也。
法忍者。达此法名法忍。忍此法故名法忍。
九烧想。此人但求断苦。烧灭骨人。急取无学。不欣事
观。今菩萨以大涅槃心从。不同于小。
亦有其义者。由观力故诸禅互发。
复似胜处观者。一内有色外观色若多若少。约依正
二报。一尸为少。二尸为多。一衣一食一山一河为少
等。
二若好若丑者。善业端正为好。恶业鄙陋为丑。乃至
依正俱丑。骨人所放八色为好。又八色亦丑。被练为
好。好丑皆不净。此两初禅摄。
三若内无色相外观色。若多若小若好丑。胜知胜见。
内灭骨人。外有八色。又有依正。多少好丑如前说。
四胜知见者。此心胜色为色所缚。心能转色故。言胜
见者。净不净等皆于巳心自在。观解成就。故言胜知。
此两二禅摄。复四胜处在四禅中成就。三禅乐多不
能转变。就声闻法如此。于菩萨法禅禅转变。大论云。
青黄赤白此从实法。璎珞云。地水火风此从修名。互
得相摄。此四胜处内外色尽。但有八色。唯有多少转
变无有好丑。
转变见巳即问者。若少背舍。观成虽有。先而无佛。既
问于佛。捡是大涅槃心。
修念处能断结者。从念入四如意足方得断名此即
调停道品也。
法忍者。达此法名法忍。忍此法故名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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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经者误者。他云此文应在戒圣行文。
后定能见机者。此师意云。得法身方能见机为毁戒
事圆定意者。此文正明修首楞严相似之定。即戒而
定。即定而毁。正明此意。
得破戒不者。宝亮自初依人虽复信根永立。恶未得
真解。欲为利益之道得破戒。不解言。菩萨宁当自堕
地狱。不令众生退菩提心。以此因缘可得破戒而不
名犯。
即散而静者。散谓戒也。静即定也。又今文观行位中
亦能为之。即是观行住。
首楞严经云颇有因缘得破戒不者。忽有利他因缘。
得破戒不。此是约未知机位。而设此问。经云何者是
耶。何者是得毁戒之相。愿佛为我指事说之。
经云有菩萨知以破戒者。知是知机。若论知机。须在
出假位。若论实无爱喜之心。专为护法。凡不知机。亦
得为之。今文通于观行巳上。方可为破戒。
事事爽理顺者。于道理之也。
经云仙豫者。若据如前文云。我宁一劫。若减一劫。堕
地狱。由在凡位行菩萨行。以行煞故。施其五百劫寿
只由婆罗门至地狱时有于三念。得生甘露鼓国。自
身不随[身*佥]在凡位。虽然此利不可一向。
经云安施巳讫者。乘事供养巳讫。
经云令人同于虚空者。意云大乘无有实录。同于虚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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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四为十六者。如一谛皆四。谓是苦苦因苦尽苦对
之是。四四一十六也。
大有所关者。今家明四谛等。遍于四教四门。四教四
门四悉明谛不同。又遍五味。五味之中被机增减。显
密不同。八教盈缩。具如法华玄所明。
今一往对三藏者。且约初用。生灭四谛义与藏同。名
为一往。
若二往者。今经以大涅槃心修行四谛。非令同藏对
别缘说。
一实谛者。一实是别人发心所期。故以一实对别合
智。
无所有者。只是能所皆空。
非境非智者。双非小乘境智也。
非漏者。非我苦
集。
非无漏者。非小乘道灭。道谛是有为无漏。灭谛是无
为无漏。
非因非果者。苦集是世间因果。道灭是出世因果。今
非此等因果。故云也。
能所合者。无作四谛是所趣。前三是能趣。又前三是
能入。无作慧是所入。又若为实施权。实为能出。前三
为所出。若开权显实。能即是所。故曰合论。
略又六者。泽州释四圣谛。略以七门分别。一辨谛异。
二释谛名。三谛体。四明次第。五宗计不同。六常无常。
七漏无漏。初辨谛异者。谛观有二。一有作修。二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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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有作修者。自共相观对分段生死苦苦因苦灭及
灭苦道修四谛也。无作修者。谓无生观对变易生死
苦苦因苦灭苦道说无作四谛也。
第二释名者。有
作四谛。取其谛相而观名有作四谛。无作四谛。不取
谛相。不作相观。名无作四谛。就有作中总名四谛者。
圣是能證。谛是所證。圣之谛故名为圣谛。总名四圣
谛者。是带数释也。别名者。逼迫名苦。或无常故苦。或
违圣心故苦。苦即是谛名为苦谛。持业释也。或苦是法。
谛是苦下行相。苦之谛故名为苦谛。依主释也。集谛
者。招集苦故云为集。集即是谛名为集谛。持业释也。或
集是苦因。谛是集行相。集之谛故名为集谛。依主释也
灭谛者。息三毒火故名灭。灭即是名谛为灭谛。持业释
也。道谛者。涅槃城路故名为道。道即是谛。持业释也。
无作四谛唯同此释。
第三出体者。依对治论云。苦
谛者。谓诸有漏法有情世间及器世间。俱名苦谛也。
苦集谛者。谓诸烦恼及烦恼所生诸业。俱名集谛也。
灭谛者。真如境上灭五住烦恼。灭二种生死。是灭谛
也。道谛者。修道究竟道也。
第四次第者。略有三种。
一言说次第。如四正勤虽是同时。遂使前后宣说不
同。第二修观次第。如念处先观身。次观受。后观心。最
后观法。由此说身受心法。第三入观次第。即如入见
道去。先观苦果令生厌慧即是苦谛。次观苦因令其
断即是集谛。后观苦灭令忻趣證即是灭谛。最后令
观灭苦之道令其修习即是道谛。由观行中如是观
灭苦道修四谛也。无作修者。谓无生观对变易生死
苦苦因苦灭苦道说无作四谛也。
第二释名者。有
作四谛。取其谛相而观名有作四谛。无作四谛。不取
谛相。不作相观。名无作四谛。就有作中总名四谛者。
圣是能證。谛是所證。圣之谛故名为圣谛。总名四圣
谛者。是带数释也。别名者。逼迫名苦。或无常故苦。或
违圣心故苦。苦即是谛名为苦谛。持业释也。或苦是法。
谛是苦下行相。苦之谛故名为苦谛。依主释也。集谛
者。招集苦故云为集。集即是谛名为集谛。持业释也。或
集是苦因。谛是集行相。集之谛故名为集谛。依主释也
灭谛者。息三毒火故名灭。灭即是名谛为灭谛。持业释
也。道谛者。涅槃城路故名为道。道即是谛。持业释也。
无作四谛唯同此释。
第三出体者。依对治论云。苦
谛者。谓诸有漏法有情世间及器世间。俱名苦谛也。
苦集谛者。谓诸烦恼及烦恼所生诸业。俱名集谛也。
灭谛者。真如境上灭五住烦恼。灭二种生死。是灭谛
也。道谛者。修道究竟道也。
第四次第者。略有三种。
一言说次第。如四正勤虽是同时。遂使前后宣说不
同。第二修观次第。如念处先观身。次观受。后观心。最
后观法。由此说身受心法。第三入观次第。即如入见
道去。先观苦果令生厌慧即是苦谛。次观苦因令其
断即是集谛。后观苦灭令忻趣證即是灭谛。最后令
观灭苦之道令其修习即是道谛。由观行中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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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苦集灭道。所以教门如是次第。
第五宗计不同
者。小乘宗中说佛如来王宫生身。是其有漏善业所
感。为他烦恼之系缚。如无比女见佛生贪。央掘魔等
见佛生嗔。增烦恼漏。名为有漏。由此佛身约苦空无
常无我四行相解。大乘中说佛王宫生是佛化身。依
本愿力众生善根力。依法身现法如如如如智二种
法身之妙用也。体是无漏。道谛所摄。若依金光明经
摄论等说。如来报身是凝然常。无有变易。是无作道
谛。解脱涅槃即如来身。亦名灭。由此声闻观苦无常
无我不净。名为颠倒。准此有作道谛定是无常。无作
道谛亦有常住。
第六明常无常有作四谛。三是无
常。灭谛是常。无作四谛。苦集无常。灭谛是常。道谛有
常无常。在佛即常。涅槃无常。第七漏无漏者。有作四
谛苦集唯有漏。灭道唯无漏。无作四谛苦集二谛通
漏无漏。三界烦恼所不能系。故是无漏。无明住地变
易未尽。故是有漏。灭道二谛唯是无漏。此依法相宗
释。法华玄文第三卷初巳广破讫。若消今经。殊不相
应。故具录之。令知同异耳。
制立者。制名立法也。
生死尽者。且尽分段也。又息苦心集名寂灭。
经云道是大乘相者。今经以大涅槃心修于生灭无
生。此即用三藏法。非三藏中人。所以三藏名为一往。
释用者。亦名功用。亦名作用。二释并通。
现相者。宝亮曰。粗著易为现相。因谢果起转因得果
第五宗计不同
者。小乘宗中说佛如来王宫生身。是其有漏善业所
感。为他烦恼之系缚。如无比女见佛生贪。央掘魔等
见佛生嗔。增烦恼漏。名为有漏。由此佛身约苦空无
常无我四行相解。大乘中说佛王宫生是佛化身。依
本愿力众生善根力。依法身现法如如如如智二种
法身之妙用也。体是无漏。道谛所摄。若依金光明经
摄论等说。如来报身是凝然常。无有变易。是无作道
谛。解脱涅槃即如来身。亦名灭。由此声闻观苦无常
无我不净。名为颠倒。准此有作道谛定是无常。无作
道谛亦有常住。
第六明常无常有作四谛。三是无
常。灭谛是常。无作四谛。苦集无常。灭谛是常。道谛有
常无常。在佛即常。涅槃无常。第七漏无漏者。有作四
谛苦集唯有漏。灭道唯无漏。无作四谛苦集二谛通
漏无漏。三界烦恼所不能系。故是无漏。无明住地变
易未尽。故是有漏。灭道二谛唯是无漏。此依法相宗
释。法华玄文第三卷初巳广破讫。若消今经。殊不相
应。故具录之。令知同异耳。
制立者。制名立法也。
生死尽者。且尽分段也。又息苦心集名寂灭。
经云道是大乘相者。今经以大涅槃心修于生灭无
生。此即用三藏法。非三藏中人。所以三藏名为一往。
释用者。亦名功用。亦名作用。二释并通。
现相者。宝亮曰。粗著易为现相。因谢果起转因得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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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转相。
果报显现者。三苦八苦相彰可见。名为显现。
因相微隐者。念念之中业相集续。名为转变。集续成
就。而相难识。为名微隐。
见著知微者。见现在知从过去一念无明习集因心
起。从微至著者。见现在一念起烦恼而成作业必招
苦果。
皆据现事者。谓三苦八苦也。
两心转变者。由业招果。从果起业。习续不断。名为两
心。又只业力念习续。名为两心。
六胞增长者。若云五胞。谓二手二足及头。六者。两耳
两眼口鼻。又头等六分也。
种类者。身之种类也。
年疾增长者。年增长疾增长也。
杂病者。一身常有三五种病。名为杂病。
从外入者。增加旧病名为客病。
经云恶对者。对来无避处也。
经云时节代谢者。病时若至。不由于人。要当受之。
代谢者。今日不病。明日必来。又今年不病。明年必至。
病为死因。代谢必然。
经云放逸破戒者。前是约事故。更约心法修行以释。
诸文皆尔。
二因互别者。一人好施而煞生。虽有财而命短。一人
如放生而悭尅。虽长命而贫乏。
果报显现者。三苦八苦相彰可见。名为显现。
因相微隐者。念念之中业相集续。名为转变。集续成
就。而相难识。为名微隐。
见著知微者。见现在知从过去一念无明习集因心
起。从微至著者。见现在一念起烦恼而成作业必招
苦果。
皆据现事者。谓三苦八苦也。
两心转变者。由业招果。从果起业。习续不断。名为两
心。又只业力念习续。名为两心。
六胞增长者。若云五胞。谓二手二足及头。六者。两耳
两眼口鼻。又头等六分也。
种类者。身之种类也。
年疾增长者。年增长疾增长也。
杂病者。一身常有三五种病。名为杂病。
从外入者。增加旧病名为客病。
经云恶对者。对来无避处也。
经云时节代谢者。病时若至。不由于人。要当受之。
代谢者。今日不病。明日必来。又今年不病。明年必至。
病为死因。代谢必然。
经云放逸破戒者。前是约事故。更约心法修行以释。
诸文皆尔。
二因互别者。一人好施而煞生。虽有财而命短。一人
如放生而悭尅。虽长命而贫乏。
圣行品初¶ 第 218a 页 X37-0218.png
无复善根慧命者。无出世善根财。断常住慧命。
经云盛阴苦者。若后总七苦。名为五盛。以五阴能盛
前七。若别有体者。正约报阴名五盛阴。
方便五阴非苦体者。从于报阴上起于善恶。即为方
便五阴。今五盛阴苦。专约报阴为体。
今别出此体者。此之报阴不常有于馀七。无馀七苦。
即为五盛阴苦。
经云观于初生者。以见初入胎时无常生灭等。即是
过患。
如譬生果者。世间生死果也。
有多荣华者。无论贵贱。而皆自谓以为荣乐。
菩萨捡责者。汝从何处而来。为自生等耶。
生果对智者。我乘来也。
经云各随意云者。任生自还生。任死自还死。故云各
随意云。
经云还其所至者。明此生死本具迷真起妄。今为菩
萨观智。捡责返妄。归于小乘。大乘真谛所止。此是三
藏菩萨观智捡责。未是归于大乘。
心巳还凡夫乏善者。世善出世善俱乏。
捡让凡心者。此是生境自述我。先以被菩萨所驱。今
亦欲凡心忻于圣知。凡夫苦欲受之。而不肯离。即是
让于凡心。不欲受之。
初欲修般若者。三祇菩萨修般若也。
有生天果者。应云有人天果。
圣行品初¶ 第 218b 页 X37-0218.png
深行呵责者。通于八人见地巳上菩萨。呵三祇菩
萨。
实有此事者。实有生死事也。
相续常者。凡夫横计相似相续之寿。
大庾小庾者。音愈。梁朝时人。父名庾坚。子庾信。信为
候景捉去为奴。经十年始得归归父子相见。
例如责灭者。生住异灭之灭也。
初地菩萨未免生死者。此约悲增菩萨以释。悲增菩
萨入七地。方断分段生死。
尚不能生死者。明此菩萨达生死即涅槃故。
生死何能等者。明道涅槃能非生死故。
磐时者。磐广也。时高也。生死碎散。金刚不能坏。住大
涅槃。
菩萨金刚有十句者。以世人不知。及保著者。多故须
十句。
伤痛乏善法者。谓乏世间善法。
其路无穷者。生巳归死。死巳复生。转回无际。故曰无
穷。
十二时者。昼夜冥冥往而无返。
以内昏故者。唯有无明而无智慧。
必有来处者。乘业而来也。
因中说果者。乐是苦因。由乐坏故苦。名为因中说果。
眴疏者。净名疏引大论云。天眼下眴上眴。今复是一
文(立毛)。
圣行品初¶ 第 218c 页 X37-0218.png
魏王珠者。如春秋中。齐威王二十四年。魏王问齐王
曰。王之有宝乎。答无。魏王曰寡人国虽尔。乃有俓寸
之玑十枚。照车前后各十二乘。何以万乘之国而无
宝乎。威王曰。寡人之谓宝与王宝异。有臣如檀子等。
各守一隅。则使楚赵燕等不敢辄前。若守窃盗。则路
不拾遗。以此为将。则照千里。岂真十二乘车耶。王惭
而去。即其事也。
带中者珠在衣带中也。
此各为时所重者。只为缘不同。何可会通。策(音策)。
今昔义乖者。昔说五阴之上有于乐及不苦乐。今日
何故说言五阴唯苦无乐。即是相乖。
观师分为二者。今家用他分文。应云文为二。先作难
次答。
总非者。五盛阴中有于乐受。何故一向唯苦。故云不
然。
同据乐缘者。既云色等能为乐缘乐体乐因。何故但
云唯苦无乐耶。
经云若有求者。应云求苦不得。容可纯苦求者皆得。
如何说言唯苦无乐。
经云有人能修行等者。修即不离五阴即是五阴有
乐。何故说无乐耶。
今具举六根者。如树提伽于人中受天报。故知六根
所对不无乐也。
经云持戒则为乐等者。难意者。诸乐皆不离五阴世
圣行品初¶ 第 219a 页 X37-0219.png
尊何故说五阴无乐。
重结小乘者。二乘菩萨皆由昔日观阴而得于乐。今
日何故说云唯有于苦。
叹其所问者。由汝问故则知我。昔是随他意语。今是
随自意语。汝若不问。众生不知。所以叹之。
五难玄解者。但答众生于下苦中横生乐相。既云横
生乐缘。乐体乐因皆是横生想耳。
不复相违者。昔但随他说有于乐。若随自意。今昔俱
苦。故不相违。
还难佛解者。难佛说坏苦中有乐受之义。
佛意以轻为下者。佛则通以人中巳上五盛阴坏苦
中轻微为下。只犹昔日随顺众生说有于乐。实是众
生横计乐想。迦叶则将三途尤重为下苦应有乐想
为难。此即名为以重为下苦。
三途之中应有乐想者。迦叶谬领意者。下苦实无于
乐。
世尊何故说有若言者。则是错说所以更倒并之。
据事难者。如人应受千罚。初一下竟应巳是乐。若不
是乐。何故说言于下苦而有乐想。世尊答之。义则不
然。如人应受千罚。初一下竟。馀者尽放。名为于下苦
中而生乐想。汝言初一下竟是乐想者。是横计耳。
汝何谬领者。前领既谬倒并亦非但然其千罚之难。
是汝横计。馀二并亦然。故不答之。
是得意领者。前若不领。佛不应述。验其佛述。知此是
重结小乘者。二乘菩萨皆由昔日观阴而得于乐。今
日何故说云唯有于苦。
叹其所问者。由汝问故则知我。昔是随他意语。今是
随自意语。汝若不问。众生不知。所以叹之。
五难玄解者。但答众生于下苦中横生乐相。既云横
生乐缘。乐体乐因皆是横生想耳。
不复相违者。昔但随他说有于乐。若随自意。今昔俱
苦。故不相违。
还难佛解者。难佛说坏苦中有乐受之义。
佛意以轻为下者。佛则通以人中巳上五盛阴坏苦
中轻微为下。只犹昔日随顺众生说有于乐。实是众
生横计乐想。迦叶则将三途尤重为下苦应有乐想
为难。此即名为以重为下苦。
三途之中应有乐想者。迦叶谬领意者。下苦实无于
乐。
世尊何故说有若言者。则是错说所以更倒并之。
据事难者。如人应受千罚。初一下竟应巳是乐。若不
是乐。何故说言于下苦而有乐想。世尊答之。义则不
然。如人应受千罚。初一下竟。馀者尽放。名为于下苦
中而生乐想。汝言初一下竟是乐想者。是横计耳。
汝何谬领者。前领既谬倒并亦非但然其千罚之难。
是汝横计。馀二并亦然。故不答之。
是得意领者。前若不领。佛不应述。验其佛述。知此是
圣行品初¶ 第 219b 页 X37-0219.png
领。
道理如然者。今是随自意说。今昔俱苦。道理定然。
点三受者。点谓点示也。
单点者。一苦对一受也。
无常所侵者。念念迁流。即是行苦。
并皆诤论者。若不达随他说。自今昔起缘之说。但计
有无。只增诤论。
更饰其辞者。更广前问疑。从诸佛世尊久于无量下。
是饰辞之相以求答。
佛果生因者。谓缘因也。
佛果了因者。以了了缘菩提方不同。古人一向无
缘。
经云能为乐因者。随情之乐因也。缘既不定。世间之
物能为苦乐二缘。不可定执。故云也。
经云菩萨能知是苦因乐因者。菩萨解苦无苦而为
乐因也。
** 圣行品中
经云是阴因缘者。谓六因缘也。
系地之惑者。爱为九地之惑。
华严云等者。上半明苦谛。何者。由达业烦恼之因。不
生不灭。苦果之谛。本自无生。此即无生之苦谛。故云
无所住也。
无明下明集谛。无明之体。实无彼此亦无去来。故云
无所行。而复十界众生无不具足。故名平等行。世间
此即无生之集。
道理如然者。今是随自意说。今昔俱苦。道理定然。
点三受者。点谓点示也。
单点者。一苦对一受也。
无常所侵者。念念迁流。即是行苦。
并皆诤论者。若不达随他说。自今昔起缘之说。但计
有无。只增诤论。
更饰其辞者。更广前问疑。从诸佛世尊久于无量下。
是饰辞之相以求答。
佛果生因者。谓缘因也。
佛果了因者。以了了缘菩提方不同。古人一向无
缘。
经云能为乐因者。随情之乐因也。缘既不定。世间之
物能为苦乐二缘。不可定执。故云也。
经云菩萨能知是苦因乐因者。菩萨解苦无苦而为
乐因也。
** 圣行品中
经云是阴因缘者。谓六因缘也。
系地之惑者。爱为九地之惑。
华严云等者。上半明苦谛。何者。由达业烦恼之因。不
生不灭。苦果之谛。本自无生。此即无生之苦谛。故云
无所住也。
无明下明集谛。无明之体。实无彼此亦无去来。故云
无所行。而复十界众生无不具足。故名平等行。世间
此即无生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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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十二缘等者。达十二因缘不生不灭。一切众生等
有。方名集谛。
若十二因缘下。明凡夫是集非谛。
是爱阴身者。从阴起爱而成作业。还感未来果。即是
还受阴身。
经云堪忍专著者。忍谓忍受。爱著不舍。故云专著。
经云业因缘爱者。宿业故起爱。随所习也。
烦恼因缘爱者。如人多嗔。常爱兵器。
苦因缘爱者。如人遇病爱针灸也。
为脱重苦者。如于下苦横生乐想是。
经云分别挍计者。耶推横计。遍一切境。而生爱著。故
名无边。
菩萨对二乘简者。此是大涅槃地住巳前菩萨。
若复随情至俗者。此约出假。故得俗名。
四经者。缘起经说。业能庄世。随业受报。论义说憍慢
心。故流转生死。俱舍论云。解为何义。颂云。解六三和
生。谓眼相应斛。乃至意识相应解。解对虽一。据识分
六。三和生者。释解义也。谓根境识三和合所生。能有
解对。致令外解炽然流转。
缘此识心下。释无明为因。可知。
四识住者。俱舍疏云。如经言。识随色住。识随受住。识
随想住。识随行住。四是所住。识是能住。故名四识住
也。
经云诸因缘者。指前憍慢等。非不为苦因。要因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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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根本。
经云大臣眷属者。譬前文业及憍慢等。
经云拔舍利弗无上根本者。如大论云。身子施眼为
他脚蹈。以爱眼故。退菩提心。住二乘道。名拔根本。此
一亦名贩圣。非全属凡。
四谛中间者。生灭四谛中间也。妄生死用。无生慧忘。
前生灭苦集。即成无生苦集。
忘涅槃者。以无生慧忘生灭道灭。即成无上道灭。
第二三四者。无生无量无作三番。皆以前生灭四谛
为境。故于此中断简。
若见有苦下出生灭相。既解苦下达生灭。即无生集
从苦生者。先举生灭集相。既解苦下达生灭集。即无
生集谛。灭本不然。即生也。谓灭本无生也。
二边无生者。从世间下出二边相。生灭苦集为有边。
生灭道灭为空边。故云出世因果。
亦复如不生其意无量者。谓于生灭四谛。而达无量
无作。此之四种遍于五时。增减随机。盈缩不等。来至
今经。皆以大涅槃心。修成归真实圆常性海。故云也
出第三番者。亦只于生灭无生即达无量无作二番
之相。为下文广释。故不委论。
旧本者。谢公未治本也。
此于二乘等者。此即凡夫于二乘与之同有谛。夺之
凡位但有苦而无谛。
唯二乘与菩萨道灭者。藏菩萨同二乘修观。但简二
经云大臣眷属者。譬前文业及憍慢等。
经云拔舍利弗无上根本者。如大论云。身子施眼为
他脚蹈。以爱眼故。退菩提心。住二乘道。名拔根本。此
一亦名贩圣。非全属凡。
四谛中间者。生灭四谛中间也。妄生死用。无生慧忘。
前生灭苦集。即成无生苦集。
忘涅槃者。以无生慧忘生灭道灭。即成无上道灭。
第二三四者。无生无量无作三番。皆以前生灭四谛
为境。故于此中断简。
若见有苦下出生灭相。既解苦下达生灭。即无生集
从苦生者。先举生灭集相。既解苦下达生灭集。即无
生集谛。灭本不然。即生也。谓灭本无生也。
二边无生者。从世间下出二边相。生灭苦集为有边。
生灭道灭为空边。故云出世因果。
亦复如不生其意无量者。谓于生灭四谛。而达无量
无作。此之四种遍于五时。增减随机。盈缩不等。来至
今经。皆以大涅槃心。修成归真实圆常性海。故云也
出第三番者。亦只于生灭无生即达无量无作二番
之相。为下文广释。故不委论。
旧本者。谢公未治本也。
此于二乘等者。此即凡夫于二乘与之同有谛。夺之
凡位但有苦而无谛。
唯二乘与菩萨道灭者。藏菩萨同二乘修观。但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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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则兼菩萨。故别出通教。
不云二乘者。二乘同菩萨修观。但赞菩萨之胜。则兼
二乘。亦不别出。
断章门者。谓能断也。
离章门者。三藏灭谛从所离苦集得名也。
菩萨具知德者。菩萨具于智断二德。方名灭谛。而复
四等四德俱备。故注云云。
常无常者。常即耶常。无常治常。即喻明也。
又粗细之物者。世间因果善法为粗。出世因果善法
为细。
经云常等者。初法相分别。生死之法无常有为。涅槃
之法常而无为。又苦集有为喻闇。灭道如灯喻明。
二生非生物非物约依正分别。众生正报。物是依报。
谓有苦集名众生有。灭道谛名非众生。于依计实有
名为物观为无常苦等名非物。
三苦乐及烦恼等
约因果分别。物苦乐等是其生死涅槃之果。次烦恼
及业。即是苦集为生死因。非烦恼及非业。即是道灭
为涅槃因也。
四实非实等理行分别。真谛名实。世
谛不实。是其理也。乘非乘者。三乘是乘。谓道灭世善
非乘。即人天乘。皆是其行也。
五知无知等智谛分
别。圣慧是知即道谛智。凡谛无知即苦集智。陀罗骠
主谛。求那依谛也。又陀罗骠者。外道道谓谛真实王
义。非陀罗骠者。今道谛不同外道骠也。求那亦然。
六见非见等约根境分别。见谓慧眼。非见谓凡夫肉
不云二乘者。二乘同菩萨修观。但赞菩萨之胜。则兼
二乘。亦不别出。
断章门者。谓能断也。
离章门者。三藏灭谛从所离苦集得名也。
菩萨具知德者。菩萨具于智断二德。方名灭谛。而复
四等四德俱备。故注云云。
常无常者。常即耶常。无常治常。即喻明也。
又粗细之物者。世间因果善法为粗。出世因果善法
为细。
经云常等者。初法相分别。生死之法无常有为。涅槃
之法常而无为。又苦集有为喻闇。灭道如灯喻明。
二生非生物非物约依正分别。众生正报。物是依报。
谓有苦集名众生有。灭道谛名非众生。于依计实有
名为物观为无常苦等名非物。
三苦乐及烦恼等
约因果分别。物苦乐等是其生死涅槃之果。次烦恼
及业。即是苦集为生死因。非烦恼及非业。即是道灭
为涅槃因也。
四实非实等理行分别。真谛名实。世
谛不实。是其理也。乘非乘者。三乘是乘。谓道灭世善
非乘。即人天乘。皆是其行也。
五知无知等智谛分
别。圣慧是知即道谛智。凡谛无知即苦集智。陀罗骠
主谛。求那依谛也。又陀罗骠者。外道道谓谛真实王
义。非陀罗骠者。今道谛不同外道骠也。求那亦然。
六见非见等约根境分别。见谓慧眼。非见谓凡夫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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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色谓苦集之境。非色谓灭道之境。
七道非道等
约行解分别。道谓道品之行。非道谓凡夫外道所行。
解谓出世智解以导行。非解谓苦集世间智解不能
导行也。一一皆须合于譬中闇及灯明也。
庄严(至)功德等者。等取是依义。即俗谛也。
经云如是等经者。指前十四经也。
经云文虽错谬者。以昔望今。今则错谬。以今望昔。昔
则错谬。如来久离。不应尔耶。
欲问者。汝若不作如是问。不知道品名异而体同。因
此能破未来众生疑网。所以叹之。
会齐故理同者。一十四经。悉是道者。但是随机别说。
莫非并是能治治于所治因果契灭理。故云理同。
经云水不在例者。水名虽多。而道品水体唯是一。故
云不例。
经云随良医教者。随八正道教也。
云无量水名者。水名虽异。与本道品水一。
经云然不离金者。不离八正道金也。
经云复说三种者。若小乘中见道八忍。是见非智。推
求名见。决断名智。尽无生智是智非见。于境决断。故
得名智。是息求心非推求性。故不名见。释法名慧。是
一切道体。此三同慧心也。
经云身證者。于彼那含罗汉人中得灭定者。说为身
證。
经云三正念者。谓得供不高。逢毁不下。不供不毁。亦
七道非道等
约行解分别。道谓道品之行。非道谓凡夫外道所行。
解谓出世智解以导行。非解谓苦集世间智解不能
导行也。一一皆须合于譬中闇及灯明也。
庄严(至)功德等者。等取是依义。即俗谛也。
经云如是等经者。指前十四经也。
经云文虽错谬者。以昔望今。今则错谬。以今望昔。昔
则错谬。如来久离。不应尔耶。
欲问者。汝若不作如是问。不知道品名异而体同。因
此能破未来众生疑网。所以叹之。
会齐故理同者。一十四经。悉是道者。但是随机别说。
莫非并是能治治于所治因果契灭理。故云理同。
经云水不在例者。水名虽多。而道品水体唯是一。故
云不例。
经云随良医教者。随八正道教也。
云无量水名者。水名虽异。与本道品水一。
经云然不离金者。不离八正道金也。
经云复说三种者。若小乘中见道八忍。是见非智。推
求名见。决断名智。尽无生智是智非见。于境决断。故
得名智。是息求心非推求性。故不名见。释法名慧。是
一切道体。此三同慧心也。
经云身證者。于彼那含罗汉人中得灭定者。说为身
證。
经云三正念者。谓得供不高。逢毁不下。不供不毁。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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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痴。
经云木火者。所烧虽殊。能烧只一道品火。
经云以是义故(至)道分者。昔随物忻好他缘不同。道
品之名亦复非一。今会异入同。莫非一八正道。亦有
施开之意。
无量无量者。一一谛皆具恒沙佛法。故名无量无量。
会通四谛者。即古人料简。文意云。前四谛体狭。今演
狭令广。谛无别体。今即破之。经中自云。非是声闻缘
觉所知。如何会得同耶。
摄法一尽不尽者。前摄不尽。今方得尽。破云文虽若
是。为是何教尽不尽耶。故今不用。
名同义异者。大小四谛名同。而有量无量义异。
又通同三藏是有作者。其观虽巧。所破苦集所證道
灭与藏不殊。为此义故。同名有作。
经云安隐快乐者。令他因此得入涅槃藏。方名安隐。
经云唱言不说者。若不说者。应有五谛。
就四人判者。中智二人。谓声闻缘觉上智二人。谓菩
萨佛。
无量法门(至)眷属者。四四一十六门。道品不同。门门
四悉。一一皆具知病识等药法而严无量。名为眷属。
得解脱时者。解脱正是灭理涅槃。既有解脱法身般
若悉具。言无量解脱者。十六门解脱。不同名称。
同异者。四谛名同。十法界六法界四谛相异。
盖人天善者。一切众生常为三途阴盖。人天之盖多
经云木火者。所烧虽殊。能烧只一道品火。
经云以是义故(至)道分者。昔随物忻好他缘不同。道
品之名亦复非一。今会异入同。莫非一八正道。亦有
施开之意。
无量无量者。一一谛皆具恒沙佛法。故名无量无量。
会通四谛者。即古人料简。文意云。前四谛体狭。今演
狭令广。谛无别体。今即破之。经中自云。非是声闻缘
觉所知。如何会得同耶。
摄法一尽不尽者。前摄不尽。今方得尽。破云文虽若
是。为是何教尽不尽耶。故今不用。
名同义异者。大小四谛名同。而有量无量义异。
又通同三藏是有作者。其观虽巧。所破苦集所證道
灭与藏不殊。为此义故。同名有作。
经云安隐快乐者。令他因此得入涅槃藏。方名安隐。
经云唱言不说者。若不说者。应有五谛。
就四人判者。中智二人。谓声闻缘觉上智二人。谓菩
萨佛。
无量法门(至)眷属者。四四一十六门。道品不同。门门
四悉。一一皆具知病识等药法而严无量。名为眷属。
得解脱时者。解脱正是灭理涅槃。既有解脱法身般
若悉具。言无量解脱者。十六门解脱。不同名称。
同异者。四谛名同。十法界六法界四谛相异。
盖人天善者。一切众生常为三途阴盖。人天之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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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途。少得人天。
菩萨阴等者。菩萨阴为能盖。不令至生死涅槃。
菩萨阴双是者。自行双照。
苦乐化他亦然。名为双是。
佛阴双非者。若事若理无非法界。又非于真法爱。名
为双非。
明根入戒等。先眼根于尘不起贪名戒。于违顺尘不
起爱恚名忍。眼根所观诸尘念念常与诸波罗蜜相
应名进。睹尘时了尘空寂。不为尘所动名禅。眼见色
时分别十法界苦乐差别不同。皆令会入平等法界。
名般若。馀十一入一一皆具六度例尔。
诸经(至)平等者。无非法界。故名平等。如央掘经云。眼
为寂静门等。
菩萨之入入亦乐亦苦门者。自證入空故乐。化他入
假故苦。
诸佛之入者。苦乐无非法界故。
菩萨眼界性分等者。见色空时。不能即假。见假时不
能即事。中双照双非。
坏善坏定者。坏世善及坏欲定色定等。
二乘之色坏因等者。坏二十五有因果也。
菩萨之色者。坏二十五有。有及坏二乘空。
无漏云云者。二果阴欲爱六品觉无漏三果。除欲爱
九品觉无漏。乃至支佛皆尔。故注(云云)。
即觉不觉等者。此即一体三宝。觉即佛。不觉即法。双
非即一体。僧与法界理和故。
又知识是分别者。二乘但知六识。而不知七八等识。
菩萨阴等者。菩萨阴为能盖。不令至生死涅槃。
菩萨阴双是者。自行双照。
苦乐化他亦然。名为双是。
佛阴双非者。若事若理无非法界。又非于真法爱。名
为双非。
明根入戒等。先眼根于尘不起贪名戒。于违顺尘不
起爱恚名忍。眼根所观诸尘念念常与诸波罗蜜相
应名进。睹尘时了尘空寂。不为尘所动名禅。眼见色
时分别十法界苦乐差别不同。皆令会入平等法界。
名般若。馀十一入一一皆具六度例尔。
诸经(至)平等者。无非法界。故名平等。如央掘经云。眼
为寂静门等。
菩萨之入入亦乐亦苦门者。自證入空故乐。化他入
假故苦。
诸佛之入者。苦乐无非法界故。
菩萨眼界性分等者。见色空时。不能即假。见假时不
能即事。中双照双非。
坏善坏定者。坏世善及坏欲定色定等。
二乘之色坏因等者。坏二十五有因果也。
菩萨之色者。坏二十五有。有及坏二乘空。
无漏云云者。二果阴欲爱六品觉无漏三果。除欲爱
九品觉无漏。乃至支佛皆尔。故注(云云)。
即觉不觉等者。此即一体三宝。觉即佛。不觉即法。双
非即一体。僧与法界理和故。
又知识是分别者。二乘但知六识。而不知七八等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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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苦苦果也。食毒集因也。
六道之爱(至)因缘者。六道展转相生。常受后有。
无等等色者。近而言之。地住巳上名无等等色。远则
等觉名无等等色。谓法身妙有之色。
无与等者。初住巳上菩萨能等此色。故名无等等色。
差巳还生者。六道之中虽暂破得四趣受人天报。人
天报谢还堕三途。又外道用世智断下八地惑。后还
堕落。名为差巳还生。
灰断不起者。沉空滞寂不能出假。名为不起六道之
道。
离善之恶等者。人天与四趣。更互轮回。故尔。
动见修道品等者。若观生死身不净。乃至观心无常。
破折诸见。彼于道品。是名见动而修道品。即三藏意
也。若体达诸见。如幻如化。即空而行道品者。是名于
见不动而修道品。通教意也。若初修不净后修于净。
乃至初修无常。后修于常。此即亦动亦不动诸见而
修四荣道品。即别教意也。若即不净即修非净非不
净。双照净不净。乃至即无常。修非常非无常。此即非
枯非荣。于其中间。入般涅槃也。故今经云。从初发心。
常观涅槃行道。具百句解脱。名百斤金。烦恼即菩提。
名首楞严三昧。修治于心犹如虚空。亦名王三昧。此
即非动非不动诸见善修道品。即圆教意也。故四念
处文云。只一刹那心。即是因缘生法。因缘心生灭。即
是三藏三十七品。因缘心空。是通三十七品。因缘心
六道之爱(至)因缘者。六道展转相生。常受后有。
无等等色者。近而言之。地住巳上名无等等色。远则
等觉名无等等色。谓法身妙有之色。
无与等者。初住巳上菩萨能等此色。故名无等等色。
差巳还生者。六道之中虽暂破得四趣受人天报。人
天报谢还堕三途。又外道用世智断下八地惑。后还
堕落。名为差巳还生。
灰断不起者。沉空滞寂不能出假。名为不起六道之
道。
离善之恶等者。人天与四趣。更互轮回。故尔。
动见修道品等者。若观生死身不净。乃至观心无常。
破折诸见。彼于道品。是名见动而修道品。即三藏意
也。若体达诸见。如幻如化。即空而行道品者。是名于
见不动而修道品。通教意也。若初修不净后修于净。
乃至初修无常。后修于常。此即亦动亦不动诸见而
修四荣道品。即别教意也。若即不净即修非净非不
净。双照净不净。乃至即无常。修非常非无常。此即非
枯非荣。于其中间。入般涅槃也。故今经云。从初发心。
常观涅槃行道。具百句解脱。名百斤金。烦恼即菩提。
名首楞严三昧。修治于心犹如虚空。亦名王三昧。此
即非动非不动诸见善修道品。即圆教意也。故四念
处文云。只一刹那心。即是因缘生法。因缘心生灭。即
是三藏三十七品。因缘心空。是通三十七品。因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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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是别三十七品。因缘心中非空非假。即圆三十七
品。只是一念。若横无边际。若竖无穷尽三谛源。故云
一切诸法即是佛道。
三法印者。俱舍论云。声闻经法相理弱。故须三印。治
破爱观无常。治破见观无我。若入苦忍真明。俱得寂
灭。又无常等二印。是能趣行。寂灭涅槃是所趣果。又
地持菩提分品说。一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
我。涅槃寂灭。二印印生死。一印印涅槃。生死以无常
为初印。无我为后印。此即合四为三也。
大乘唯一实相印世间人者。此例甚多。护时人意。故
不彰其名。
十六谛者。苦空无常无我等十六行相。
唯无我一种等者。因时观无我。證真亦只观无我。故
云通于真俗。馀苦空不净三皆属俗。
又是三法即者。俱證真谛。何者若不得无无三印。
二谛慧者。应知前无生等四谛。皆以生灭四谛为本。
而于生灭即达无生无量无作三种四谛。今七重二
谛则以通教二谛为本。生灭摄入于通。何名只缘通
真有别圆机起。则以别圆二中接之。所以后之五重。
皆以通教为本。一有空者。有俗空真。谓色即是空。空
即是色。故指大品。二虚实者。虚俗实真也。三世流布
者。世俗也。观流布不可得真也。四相续者俗也。相续
破真也。五相待者俗也。待破真也。六因生者。因生即
因成。假因生俗也。无自性真也。谓从缘生故。假无自
品。只是一念。若横无边际。若竖无穷尽三谛源。故云
一切诸法即是佛道。
三法印者。俱舍论云。声闻经法相理弱。故须三印。治
破爱观无常。治破见观无我。若入苦忍真明。俱得寂
灭。又无常等二印。是能趣行。寂灭涅槃是所趣果。又
地持菩提分品说。一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
我。涅槃寂灭。二印印生死。一印印涅槃。生死以无常
为初印。无我为后印。此即合四为三也。
大乘唯一实相印世间人者。此例甚多。护时人意。故
不彰其名。
十六谛者。苦空无常无我等十六行相。
唯无我一种等者。因时观无我。證真亦只观无我。故
云通于真俗。馀苦空不净三皆属俗。
又是三法即者。俱證真谛。何者若不得无无三印。
二谛慧者。应知前无生等四谛。皆以生灭四谛为本。
而于生灭即达无生无量无作三种四谛。今七重二
谛则以通教二谛为本。生灭摄入于通。何名只缘通
真有别圆机起。则以别圆二中接之。所以后之五重。
皆以通教为本。一有空者。有俗空真。谓色即是空。空
即是色。故指大品。二虚实者。虚俗实真也。三世流布
者。世俗也。观流布不可得真也。四相续者俗也。相续
破真也。五相待者俗也。待破真也。六因生者。因生即
因成。假因生俗也。无自性真也。谓从缘生故。假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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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故空。古人皆尔。尚不成通。何况别圆耶。
一凡圣下二谛例前释。但是名异。
亲疏者。真亲俗疏。
从俗取真者。破缘生俗。取于真也。
开善云二谛(至)为体者。应问何教以中为体。何教不
以中为体耶。
但是不相等者。明古人辨谛。但得不相即二谛。不得
相即二谛。
仁王(至)二角者。此斤三藏二谛。
合四谛为二者。应问是何教。
开合非一者。谓七重二谛是。又开五时增减不同。又
如前无量无量等。
互现其文者。此明结集家加。于如其无者之文。更互
相显出其难意。何者本只问其互相有不便成。
断常者。定有堕常见。定无堕断见。
二谛相即者。真即俗故不断。俗即真故不常。
经云世谛即第一义谛者。泽洲疏记云。从缘生故名
世谛。无自性故则第一义谛。其体不别。义开两门。故
得相。
即如此释者。二谛不分。如止观记巳广破之。
真在俗中者。应更云。俗在真中则失俗。
则有转月者。理实唯一。为缘说二。以为七重。
如随醉人名相稍别者。只是不作实有为俗。实有灭
为真。二幻有为俗。幻有即空为真等。名又为实。顺权
一凡圣下二谛例前释。但是名异。
亲疏者。真亲俗疏。
从俗取真者。破缘生俗。取于真也。
开善云二谛(至)为体者。应问何教以中为体。何教不
以中为体耶。
但是不相等者。明古人辨谛。但得不相即二谛。不得
相即二谛。
仁王(至)二角者。此斤三藏二谛。
合四谛为二者。应问是何教。
开合非一者。谓七重二谛是。又开五时增减不同。又
如前无量无量等。
互现其文者。此明结集家加。于如其无者之文。更互
相显出其难意。何者本只问其互相有不便成。
断常者。定有堕常见。定无堕断见。
二谛相即者。真即俗故不断。俗即真故不常。
经云世谛即第一义谛者。泽洲疏记云。从缘生故名
世谛。无自性故则第一义谛。其体不别。义开两门。故
得相。
即如此释者。二谛不分。如止观记巳广破之。
真在俗中者。应更云。俗在真中则失俗。
则有转月者。理实唯一。为缘说二。以为七重。
如随醉人名相稍别者。只是不作实有为俗。实有灭
为真。二幻有为俗。幻有即空为真等。名又为实。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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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名虽异。开权显实唯一实谛。良由菩萨住大涅槃
见佛性理。故可会之。
通冠下七者。用世出世二人冠下七文。
随情智对二谛者。谓真俗俱为俗。名为随情。真俗俱
为真。名为随智。即二谛之相。
今文反此者。今明俗如幻化等。但是虚名而复。相即
不同。古人真是虚名。故云返此不能。
即色而空者。此属生灭之真。不应判属通真。
经云我众生等者。观十六知见皆如幻化。名为幻。
俗苦集灭道是第一义者。藏通道灭。于别教人。全是
苦集。并别道灭合为中谛。故云解苦无苦而有真谛。
即其意也。
单中者。此即具法圆中以接于通。
又云世法五种者。俗谛。
文广者。明于接入后教巳却照前俗灭。成无量之俗。
及不思议俗。所以广示俗谛之相。良由此也。
法譬互举者。前别接通。俗谛一向举譬以显俗。今文
一向举法以显俗。虽法譬互彰。同显一幻俗谛而巳。
心无颠倒者。双破八倒。方见真实。
今文云单中者。且据经中。但云如实之言。及让后圆
为胜。一往云单。又此之如实即圆中也。
有作无生者。通无别俗。只于生灭之俗。达如幻化。
所以双指下一实者。为下圆真。与此不别。故但指之。
又今真全同下圆真。又證与圆同下。故得指下。
见佛性理。故可会之。
通冠下七者。用世出世二人冠下七文。
随情智对二谛者。谓真俗俱为俗。名为随情。真俗俱
为真。名为随智。即二谛之相。
今文反此者。今明俗如幻化等。但是虚名而复。相即
不同。古人真是虚名。故云返此不能。
即色而空者。此属生灭之真。不应判属通真。
经云我众生等者。观十六知见皆如幻化。名为幻。
俗苦集灭道是第一义者。藏通道灭。于别教人。全是
苦集。并别道灭合为中谛。故云解苦无苦而有真谛。
即其意也。
单中者。此即具法圆中以接于通。
又云世法五种者。俗谛。
文广者。明于接入后教巳却照前俗灭。成无量之俗。
及不思议俗。所以广示俗谛之相。良由此也。
法譬互举者。前别接通。俗谛一向举譬以显俗。今文
一向举法以显俗。虽法譬互彰。同显一幻俗谛而巳。
心无颠倒者。双破八倒。方见真实。
今文云单中者。且据经中。但云如实之言。及让后圆
为胜。一往云单。又此之如实即圆中也。
有作无生者。通无别俗。只于生灭之俗。达如幻化。
所以双指下一实者。为下圆真。与此不别。故但指之。
又今真全同下圆真。又證与圆同下。故得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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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两始等者。谓幻有是两终者。幻有即空。
是言始终者。初观治为始。證真名终。
复俗如向者。应用若局。还源江河则异。来消此文。如
法华玄文第三说。
义推自成者。文中但云八苦为俗。不云通界内外。今
以义推通教道灭。若于界外。全是八苦。只此八苦摄
一切法名为复浴。
犹是单俗者。此则一往让于独圆之俗为单。又据现
文。但云八苦义当通俗。即当圆接通。义应纵容二释。
一人多能以譬圆俗者。一人即多能多能即一人。故
可以譬圆俗。
一切悉入此中者。圆融二谛融前七重二谛悉同一。
故名悉入。
经云依因父母者。此是为譬作譬。以相成显。
一实谛者。应知今文一实唯在真因。及与极果。前文
无量中实谛及七重后圆从前传传而入于实。即是
从贤而入于圣。今文中。一一皆云如来非苦等。验知
今实唯在真因及与极果明矣。
束四为二等者。苦集为俗。道灭为真。其义则便。
若为三者。以道为真。灭为中。义稍不便。故不开之。若
法华玄中亦于二开三。此且一往而说一。
苦灭谛者。他引胜鬘中以三谛为俗。灭谛为真。
言苦灭者。苦家之灭名苦灭谛除妄。
显梨耶者。以梨耶中有染净二种子。妄或为能覆。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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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集净分为所覆。除于妄或净分则显。名为实谛。
中假师者。多是三论师。以断常为能覆。此当别义。
兴皇悉不用者。实谛无能所。故不用诸师所释。
法性远离者。此即究竟离虚妄。无染如虚空。證实谛
也。
文显一实者。意明今文不是随缘异说。专明真因。极
果实谛。其文分明。
经云所言实谛其义云何者。一实之谛为通权实。为
不通耶。我今不解。愿佛为说。
亦可信约行者。文中具有境智人教体。唯阙约行。谓
依实谛而破虚妄。即属于行。
据人者。既云大乘必有能乘之人。谓文殊法王子等
今文唯在果人所乘。
约因体者。一道清净是因义。此举从因至果之法。
先领问者。从若真实至空佛性是领。从若如是下问。
取教为实灭者。一实之教为能灭。灭昔四谛名为实
灭。取理为灭实者。依一实理。能灭昔教之实。故名灭
实。
非苦者非境者。将如来虚空佛性一一皆非生灭四
谛等。以显一实。故云非也。
隐名佛性者。夫如来者乘如实道。来成正觉。方曰如
来。性以据内。名之为隐。又众生但理。其于果性。所以
称隐。不得显名虚空。
取隐显不二者。虚譬显隐理同。故云不二。
中假师者。多是三论师。以断常为能覆。此当别义。
兴皇悉不用者。实谛无能所。故不用诸师所释。
法性远离者。此即究竟离虚妄。无染如虚空。證实谛
也。
文显一实者。意明今文不是随缘异说。专明真因。极
果实谛。其文分明。
经云所言实谛其义云何者。一实之谛为通权实。为
不通耶。我今不解。愿佛为说。
亦可信约行者。文中具有境智人教体。唯阙约行。谓
依实谛而破虚妄。即属于行。
据人者。既云大乘必有能乘之人。谓文殊法王子等
今文唯在果人所乘。
约因体者。一道清净是因义。此举从因至果之法。
先领问者。从若真实至空佛性是领。从若如是下问。
取教为实灭者。一实之教为能灭。灭昔四谛名为实
灭。取理为灭实者。依一实理。能灭昔教之实。故名灭
实。
非苦者非境者。将如来虚空佛性一一皆非生灭四
谛等。以显一实。故云非也。
隐名佛性者。夫如来者乘如实道。来成正觉。方曰如
来。性以据内。名之为隐。又众生但理。其于果性。所以
称隐。不得显名虚空。
取隐显不二者。虚譬显隐理同。故云不二。
圣行品初¶ 第 223c 页 X37-0223.png
释两章者。四谛之文一一皆先举昔苦等。次举今教
一实。即云如来非苦等。故云次释谛实。皆如文。
经云是可断相者。昔教皆由断烦恼得真实。所以今
皆非之方成今。
经云诸佛所得(至)实谛者。先举诸佛以显二乘。
非
实与下。如来无别。
初结三法等者。如来虚空佛性。此三异昔四谛。故云
更结是非。
经云不名为谛者。不名二乘四谛也。
经云苦者等者。等二乘四谛非乐。又应云苦因者。有
为有漏无乐。如来非有为非有漏。湛然安乐是实非
谛。非谛者。非二乘四谛。苦尽苦对亦尔。虚空佛性亦
如是对问。
非虚非实等者。更作非虚非实等。对二乘简出如来
是实是谛。
二乘审知是苦者。知是苦谛也。又与则当教名实。夺
则俱无。又应更以二乘实问如来等。
进退两望者。摄为进。不摄名退。
经云皆入苦谛者。苦谛摄一切天魔外道等。故云皆
入。
二事可见者。谛众生及二乘也。
知是约行者。文云所断除故。故名实谛。验此是约行。
坏佛集谛者。彼但计冥初冥然自有。不云从爱因缘
所生。由此横计不名集谛故也。
圣行品初¶ 第 224a 页 X37-0224.png
坏佛苦谛者。不知此身从业力因缘所生。但计众尘
所成。不名苦谛故云也。
此起横计等者。既是横计。自谓涅槃等不云与佛同
所以不能坏佛道。
灭二十五谛者。如下陈如品中。
辨六谛者。卫世师此云无胜。以六谛为宗。一陀骠谛。
此云主谛。谓五大及时方神意。此九为万物所依。故
名为主。二求那谛。此云依谛。谓色等五尘一异离合
数量好丑愚智爱憎苦乐勤堕此二十依前九法。故
名依谛。三羯磨谛。此云作谛。谓俯仰屈申出入去来
等。故名为作。四摩若谛。此云总相谛。谓收万法为一
大有。故名总谛。五毗尸沙谛。此云别相谛。谓森罗万
像各各不同。故名别相。六摩婆夜谛。谓尘成瓶不相
妨碍。
经云诵一阿含乃至三四者。涉云。梵云阿含。此云传
也。所说义至后也。故天竺正音云阿笈摩。旧云阿含
者讹略也。
言四含者。谓增一明人天因果。长破邪见。中明真寂
深义。杂明禅定。
据形相者。如瓶以众尘所成故常。众缕成衣。众木成
车。既能有所成故。
知是常如负责者。若不常者。初得财巳。后不应索。后
既有索。验知是常。馀皆例。
净器者。身器也。
伴类者。同类者为伴。
异类者。为
圣行品初¶ 第 224b 页 X37-0224.png
非伴。
** 圣行品下
广破计常者。外人多保于常。故须广破。广破计我者。
外人计我自在我常最重。故广破之。
经云我观诸行者。外人一切诸行既从缘生。生巳还
灭。灭巳还生。故知悉皆无常。
法尘对意者。外人因于韦陀等。曲说有自然。而意地
起计。则成法尘。对意起计。
经云佛性无生者。佛性不属外计。故云无生。若有生
即有灭。灭巳还灭生。即是断常也。
无去无来者。定计去属断。计来属常。佛性不属去来。
以不迁动故。非过去等佛性。不属外计三世所摄。以
不流变故。
非因所作者。非外人计因父母等所生。
非无因作者。非外人计自然生。
非作者。非外人邪计所作。
非作者者。非外人所计宰主我也。
非相者。非外人计我从微尘世性生。
非无相者。非外人计我断灭也。
非有名者。外人但有常乐等名。
非无名者。计断也。
非名者。非外人所四阴也。
非色者。非外人所计色是我也。
非长非短者。非外人计色灭为短。神不灭为长。何者。
一死巳后更不复生。只是计断常耳。佛性非此二计。
** 圣行品下
广破计常者。外人多保于常。故须广破。广破计我者。
外人计我自在我常最重。故广破之。
经云我观诸行者。外人一切诸行既从缘生。生巳还
灭。灭巳还生。故知悉皆无常。
法尘对意者。外人因于韦陀等。曲说有自然。而意地
起计。则成法尘。对意起计。
经云佛性无生者。佛性不属外计。故云无生。若有生
即有灭。灭巳还灭生。即是断常也。
无去无来者。定计去属断。计来属常。佛性不属去来。
以不迁动故。非过去等佛性。不属外计三世所摄。以
不流变故。
非因所作者。非外人计因父母等所生。
非无因作者。非外人计自然生。
非作者。非外人邪计所作。
非作者者。非外人所计宰主我也。
非相者。非外人计我从微尘世性生。
非无相者。非外人计我断灭也。
非有名者。外人但有常乐等名。
非无名者。计断也。
非名者。非外人所四阴也。
非色者。非外人所计色是我也。
非长非短者。非外人计色灭为短。神不灭为长。何者。
一死巳后更不复生。只是计断常耳。佛性非此二计。
圣行品初¶ 第 224c 页 X37-0224.png
然诸计虽即不同。不出断常二见。
举是对非者。举佛性。是对外人所计。诸句悉非。
经云不见佛性如来者。应更云及真僧即是不见一
体三宝。
总有三聚者。经中但云色心。何以将非色非心聚以
释。故今不用。
无作无漏者。中道无漏也。
小乘未见佛性但是有漏想等者。等取受行。
二无教色者。无表色也。
四大五色者。无表色及四大色为五也。
识不应独缘者。六根清净人六根互用。若只能独缘
一境。则是无常。
经云尚不得观无常时尚不能观苦等。况能观常乐
我净。既不能观。验是无常。
如何计常圣心异者。佛意云。我真常法中尚有三人。
差别于事。由是无常。
汝云何一向计常凡夫心异者。佛意云。非但我真常。
有于差别。只汝法中三人自别。
如何一向计常味异者。滋味异也。
力异者。初说堪胎时未有坦任造作之力。壮年有干
用之力。老时其力衰耗。运动不御。故名力异。
怀合者。谓此阴灭彼阴灭此阴生等。
是四倒品中者。以第七卷有三品。耶正四谛四倒。依
河西观师所指。其文处中为便。
举是对非者。举佛性。是对外人所计。诸句悉非。
经云不见佛性如来者。应更云及真僧即是不见一
体三宝。
总有三聚者。经中但云色心。何以将非色非心聚以
释。故今不用。
无作无漏者。中道无漏也。
小乘未见佛性但是有漏想等者。等取受行。
二无教色者。无表色也。
四大五色者。无表色及四大色为五也。
识不应独缘者。六根清净人六根互用。若只能独缘
一境。则是无常。
经云尚不得观无常时尚不能观苦等。况能观常乐
我净。既不能观。验是无常。
如何计常圣心异者。佛意云。我真常法中尚有三人。
差别于事。由是无常。
汝云何一向计常凡夫心异者。佛意云。非但我真常。
有于差别。只汝法中三人自别。
如何一向计常味异者。滋味异也。
力异者。初说堪胎时未有坦任造作之力。壮年有干
用之力。老时其力衰耗。运动不御。故名力异。
怀合者。谓此阴灭彼阴灭此阴生等。
是四倒品中者。以第七卷有三品。耶正四谛四倒。依
河西观师所指。其文处中为便。
圣行品初¶ 第 225a 页 X37-0225.png
圆慧行者。前七重二谛及一实谛并且顺次第意以
释。则七二谛后圆及一实谛。向后方修。登地方證。證
则固圆。即是以次第显不次第。所以今文始修明于
圆慧。若依玄文。地前非不修圆。登地非无有别。则前
次第文通于别圆二释。
破前分别心者。此与前师意亦不异。
尚无破著者。前既无破著之文。此不应致破著之语。
发起者。文殊为发起者。意令如来示圆常理。故先发
起。
不般示圆慧者。以众生不般。故佛不曾般。又佛身佛
性皆同虚空。故不般。又圆理无般即法界故。
又若云般者。无始巳般。非始今日。又般即不般。不般
即般。故不般。
不更示圆慧者。异之与同。理无二故。故云不更。又昔
若曾般。意则今成。更昔实未入。何故云更。
次示真理者。如来佛性同于虚空体。即法界无有变
易。理体无般。即是示其真理。
无般横历诸事者。七无优劣。约事以破。故得横名。
非果者。经云我成菩提乃至如来终不作。如是计此
即是果言。
非果者。昔未曾云得菩提。今日亦不曾云转于法轮
众生即法界。故不更转。
经云我即是法者。法即法性法也。
从若有人下分果也。非因者。从信是我所下是初因。
圣行品初¶ 第 225b 页 X37-0225.png
从檀波罗蜜下是灭谛因。从四念处下是道谛因。非
转者。从如来终不作下是。非生者。从如因眼下是。非
出者。从因酪下是。非作者。从如因子下是。非造者。从
因鼓下是。生与出大同小异。文相可见。作造亦尔。
即事而理者。果等是生法。生即是无。故云常住。常住
即理也。
竖结者。于前七事。一一双非。皆辙常住法界。故名竖
也。文𨷂转法轮一法。有为法是前因果也。
异。故不更者。喻云如人从张家向王家。名为异。谓昔
说小今说大。八异皆尔。故云不更。
同故不更者。昔转法轮今亦转法轮。故云同也。又大
小理无二故同。又实理无二故同。又从得道来常说
小大之法。何故赞云更转法轮。如从王家至于王家。
又异故不更者。约事以说。正令即事而达理。为是义
故。名为事异而理同。又同故则是事同。而理有同有
异(云云)。
德异者。行德异也。
今总言之者。然今经中伹八万天人得果。不云五人。
然此列五人。与法华疏不同。彼云一𤘽邻。二頞鞞。亦
湿鞞。亦云阿说。示亦云马星。三跋提亦云。摩呵男。四
十力迦叶。五拘利太子。跋提与摩男只是一人耳。
生善灭恶者。初亦双生善灭恶。及偏灭恶偏生善。今
亦尔。故云不更。
生善者。从巳调伏者。令生善文是。
转者。从如来终不作下是。非生者。从如因眼下是。非
出者。从因酪下是。非作者。从如因子下是。非造者。从
因鼓下是。生与出大同小异。文相可见。作造亦尔。
即事而理者。果等是生法。生即是无。故云常住。常住
即理也。
竖结者。于前七事。一一双非。皆辙常住法界。故名竖
也。文𨷂转法轮一法。有为法是前因果也。
异。故不更者。喻云如人从张家向王家。名为异。谓昔
说小今说大。八异皆尔。故云不更。
同故不更者。昔转法轮今亦转法轮。故云同也。又大
小理无二故同。又实理无二故同。又从得道来常说
小大之法。何故赞云更转法轮。如从王家至于王家。
又异故不更者。约事以说。正令即事而达理。为是义
故。名为事异而理同。又同故则是事同。而理有同有
异(云云)。
德异者。行德异也。
今总言之者。然今经中伹八万天人得果。不云五人。
然此列五人。与法华疏不同。彼云一𤘽邻。二頞鞞。亦
湿鞞。亦云阿说。示亦云马星。三跋提亦云。摩呵男。四
十力迦叶。五拘利太子。跋提与摩男只是一人耳。
生善灭恶者。初亦双生善灭恶。及偏灭恶偏生善。今
亦尔。故云不更。
生善者。从巳调伏者。令生善文是。
圣行品初¶ 第 225c 页 X37-0225.png
领解发迹者。经中发起迹在前领解居后疏。家从便
名文。
前佛复宗等者。从尔时世尊告迦叶下文是也。
如来别结者。别结唯在于佛。名为圣行。所以迦叶更
问。若唯在佛菩萨二乘。永无修行。如何得至大涅槃耶。
得有修义者不必尽得有。
别圆机起者。即能修之故云也。
世尊之所行者。此正指尽文有一行是如来行。但今
文语略下。地况上地。以初地况于二地。乃至等觉。
自在王地者。如下文云。欲吹坏须弥山王等。
通道疾利者。断烦恼巳得神通疾利自在受生。故名
无畏。
何不二地等者。不动堪忍二地。既是戒定二行之果
何故戒定二果。但在初地。而不通至法云耶。
只是一地者。戒定慧三同在初地故也。
自在往生者。伹是此地之同。
不应更开者。不应更开无畏法云。
二地释地义者。义是行之所至。所依之体。
地经合者。释华严十地经亦名地。
论在名小异者。今文不活恶名与彼异。又此五怖之
文。一一皆离界内外二处恶。名二死等。方称初地菩
萨之德。最后外道天魔亦须通界内外。
无不活畏者。世人贪求资生之具。长养身命。若不得
者。命则不活。菩萨巳得入于初地。不须资具。故无此
圣行品初¶ 第 226a 页 X37-0226.png
畏。
无死畏者。巳离二死畏故。
无恶道者。巳破三障恶道畏故。
无恶名者。无恶名秽称畏故。
无死畏者。死是无常。巳无二死故。
常无不活者。须资具则苦。恶道是苦处。既离此二故。
乐无恶名(至)净者。恶名秽称是不净。无界内外二处
恶名故。
净无大众(至)我者。自在能摧伏他。故云即我。
经云住无畏地(至)坏二十五有者。楞伽经云。菩萨入
初地时得是三昧。故破诸有。
一谛三谛者。应更云三谛即一谛。即非三谛非一谛。
而为其体。
二十五无非是王者。二十五三昧。皆以三谛四德为
体。所以最后用常乐我净为名。令知二十五三昧皆
具四德明矣。
本法功德者。修圣行及梵行带天行。理而修。故云即
修。
三谛三昧结行成者。见思破真谛三昧成。尘沙破俗
谛三昧。无明破中道第一义谛三昧成。
令他破有者。令他破恶业见思尘沙无明分段变易
二处因果。故云菩萨得二十五三昧。坏二十五有。即
其文也。
散合十方者。散一身为十界身。合十界身为一身。依
无死畏者。巳离二死畏故。
无恶道者。巳破三障恶道畏故。
无恶名者。无恶名秽称畏故。
无死畏者。死是无常。巳无二死故。
常无不活者。须资具则苦。恶道是苦处。既离此二故。
乐无恶名(至)净者。恶名秽称是不净。无界内外二处
恶名故。
净无大众(至)我者。自在能摧伏他。故云即我。
经云住无畏地(至)坏二十五有者。楞伽经云。菩萨入
初地时得是三昧。故破诸有。
一谛三谛者。应更云三谛即一谛。即非三谛非一谛。
而为其体。
二十五无非是王者。二十五三昧。皆以三谛四德为
体。所以最后用常乐我净为名。令知二十五三昧皆
具四德明矣。
本法功德者。修圣行及梵行带天行。理而修。故云即
修。
三谛三昧结行成者。见思破真谛三昧成。尘沙破俗
谛三昧。无明破中道第一义谛三昧成。
令他破有者。令他破恶业见思尘沙无明分段变易
二处因果。故云菩萨得二十五三昧。坏二十五有。即
其文也。
散合十方者。散一身为十界身。合十界身为一身。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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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亦尔。
等中者。观此答辞。只是一语而巳。未成答问。问何故
不等。但云等不等。答其理不显。故今不用。兴皇所释
今亦不用。
即竖云云者。今家所释。一一地中皆具其车高广。高
广不二。名之为等。而复游于四方。约事不等。方答问
旨。故注(云云)。
经论圣行者。经是诠戒定慧圣行之教。是故叹之。
无畏地之体用者。德即内体。威即外用。
母能生子者喻从一实出诸权教。今皆开显。同归此
典。所以此教可尊可崇。
就自行者。圣行正是菩萨自行。入于地住之法。专属
自行。后病儿三行方属化他。所以藏王约自行。
叹述如文者。如汝所说。方等经典能生诸佛菩提。我
意亦尔。故先述之。
开善谓譬五时者。文为三。一先述开善等四师之解。
二从义皆不然下次第破。三从今但下正释。初云般
若是因者。古人意谓。般若明空荡相。故属于理。今即
破之。因果属事。如何是理。
即了修多罗者。若不学十二部经。则不能了。由学故
了知。
诸法本者。由学修多罗。即知修多罗。是诸法本。由达
法本。则识方等之法。由达方等而生智解。由智解故
见于佛性。
等中者。观此答辞。只是一语而巳。未成答问。问何故
不等。但云等不等。答其理不显。故今不用。兴皇所释
今亦不用。
即竖云云者。今家所释。一一地中皆具其车高广。高
广不二。名之为等。而复游于四方。约事不等。方答问
旨。故注(云云)。
经论圣行者。经是诠戒定慧圣行之教。是故叹之。
无畏地之体用者。德即内体。威即外用。
母能生子者喻从一实出诸权教。今皆开显。同归此
典。所以此教可尊可崇。
就自行者。圣行正是菩萨自行。入于地住之法。专属
自行。后病儿三行方属化他。所以藏王约自行。
叹述如文者。如汝所说。方等经典能生诸佛菩提。我
意亦尔。故先述之。
开善谓譬五时者。文为三。一先述开善等四师之解。
二从义皆不然下次第破。三从今但下正释。初云般
若是因者。古人意谓。般若明空荡相。故属于理。今即
破之。因果属事。如何是理。
即了修多罗者。若不学十二部经。则不能了。由学故
了知。
诸法本者。由学修多罗。即知修多罗。是诸法本。由达
法本。则识方等之法。由达方等而生智解。由智解故
见于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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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通于小大者。十二部有通有别。今唯别在于大。
如何一向属别。
修多罗又通者。修多罗亦有别。今别在大。如何专在
于小。
一句佛性者。合前之少句也。
次破中云邯郸学步者。庄子外篇第十七云。寿陵馀
子闻赵国邯郸徒步徐行。遂往学之。不得又失。其故
行矣。直逋匐而归。古人亦尔。学今五时判教不成。而
复自违巳立五时次第。即当两无所获。
三正释中云穷畜极妙者。明今家约五行一行次第。
五行自浅至深。毕于醍醐。不次第实亦极醍醐。以五
行合五时。亦显醍醐极味。约经文次第对五时。亦彰
今经醍醐极妙之说。所以来述而叹之。
一慧一切慧等者。四谛慧二谛等慧皆法界。故云成
醍醐人。
中间诸法者。如来在初。醍醐居后。中间四味亦尔。如
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出醍醐。是则中间
乳酪等无非醍醐。即人法无二。方名圆行。
五行之实者。次第五行与一实行。一而无二。
二义皆成者。谓次第及一实。一一义皆成也。
若望一期教者。应知若约五行叹不失五时教。若约
五时教亦不失五行。教行相显。弥益叹述之美。
许其通学者。如劝学品许三乘同学摩诃般若。又大
品中。二乘若能发菩提心。我皆随喜。即其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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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涅槃同者。此经自指八千声闻于法华得受记莂
如秋收冬藏。更无所作。大师称此经。为捃拾之经。良
由此也。
法华以为极唱者。即以法华为第五时醍醐。所以二
经进退咸同。
一味戒圣行(至)义同者。以无作戒圣行。一正一作。无
非法界。与华严圆顿义。同故以戒对初味。馀四味可
见。
经云窃者。内心私窃思念。而不彰言。
自誓为四者。即四摄也。初正报等是利行。二依报财
力等。即布施摄。六度四等檀为其首。三誓以智力者
爱语也。四誓于同好者。同事也。
记超越行者。超三教菩萨所成。故云大菩萨前。
经云亦不闻有如来出世者。虽不闻如来及大乘经
名。而内心思惟发于宿习。见于常乐我净。
福慧者。戒慧二行也。
大仙者。此天子所见正信。云此菩萨何必求帝处。唯
为菩提处耳。帝释重此天子称为大仙。前说偈由属
耶。故不美之。
次合三诫者。三文次第合烧打磨。
一说半偈试者。表初闻生灭圣行。知非究竟。所以见
可畏身不怖。如菩萨闻后。三教圣行不怖。所以舍身
求之。闻后半偈。即表次第灭不次第灭。三圣行證今
之意。
圣行品初¶ 第 227b 页 X37-0227.png
住法不显者。只是住法不能显得无常。是故略之。
无住之常者。应答云有无住著圆常也。
所说空义者。消经中开空法道文。
经云开空法道者。圣行品初用开空法道破古。正用
此文。
生灭生巳等者。意云。生是约證得。无生巳。方名为乐
故云寂灭生也。即生是灭。即灭是生。方名真乐。
作此说者。为复得不答。任我自在。无方之答。即得。若
消偈意。须依寂灭为乐。
* 第八卷 梵行品
就文为二。一释题。二文为二。下入文解释。初又二。一
叙旧。二今言下正释。初又二。先正叙。次义皆不然。下
略非。初云三品者。戒定慧三也。
说四谛(至)天道者。此师意者。今文不是唯修四无量
心生于梵天。正是修于四谛开第一义天之道。名转
法轮。为梵天道。若破诸师皆用。今家三净意破。无不
必坏破用。
四谛者。说生灭四谛法轮。但是梵天小因。今梵行得
入地住。故不可也。
又师言下只缘四心。是十二门。但成根本定。故云不
可用。
道通凡圣者。破云圣行岂不通凡圣耶。
次破中云尚存因果者。今大涅槃净诸因果。方名梵
行。
圣行品初¶ 第 227c 页 X37-0227.png
若存因果梵行不成是谁梵行者。既非今经梵行。为
是人天。为是二乘梵行耶。
今言梵者。下二正释。意云从初持戒等。即以大慈悲
心。薰于三学。得入初地。方名梵行。分满以三谛慈为
体。故不同他所判。
又今立三净者。净净即毕竟空。何者。以大涅槃慈净
二乘真谛。故名净净。又不净净即俗谛净。于二乘等
不净令净。由未具俗谛恒沙三昧。故名不净。双非即
净二边以显中道。
七善者。即是能知能解之法。谓能知法能知义等。四
心是所行之法。用于圆解而修施行。下持戒修背舍
等定。次慧及六念法。皆是策进梵行之法。以梵行与
圣行二行并行。自行化他。从始至终。不得相离。所以
俱至初地初住同结一果。
非因非果者。非圣行也。
非他非他者。非梵行也。
非染非净者。涅槃无染。能净不净。故名非净。又非前
出假故非染。非前净净故非净。又净净不净净为能
入。能趣行中道为所入。所趣所依之体慈。
若有无者。若定有定无。即二乘慈。若于有无即具双
非。及即一而三。即三而一。方是今慈。
经云住七善法者。具足应云住七善法四心及持戒
等法。略列七善而巳。
正是化他者。梵行以慈为本。所以化他为正。
旧云无翻者。应如今家法华玄中有翻无翻各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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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不可一向。
言五义者。一法本。亦云出生。二微发。亦云显示。三涌
泉。四绳墨。五结鬘。如彼广释。
或云契经者。契缘契事契义。五义皆三。方称大体。但
云正翻。此亦未可。
偈颂长行者。偈颂修多罗。自颂长行修多罗。故云祇
夜颂修多罗。
经云利根众生者长行广说为钝根人。
经云弥勒者。经中从别。疏文从通。故云授六道等记。
圣说示人名为授。行因得果号为记。
不等句者。偈与长行。局不相等。颂于长行文相不等。
名不等。
颂除别相者。除长行别相修多罗。
无问自说者。不因[言*恣]启。而自宣唱也。
因缘经者。藉现事因缘。而有宣说也。
此偈出法句者。法句经上卷云。莫轻小恶以为无殃
水渧虽微。渐盈大器。凡罪充满。从小积成。莫轻小善
以为无福。水渧虽微。渐渧大器。凡福充满。从纤纤积。
今经略引一偈。以示因缘之相。故指彼广论云。是经
名因缘经者。成论第一十二部品云。
尼陀那者。是经名因缘经。所以者何。诸佛贤圣所说
法要有因缘。此诸经缘。或在修多罗中。或在馀处。是
名尼陀那。
阿波陀耶者。本末次第说是也。
言五义者。一法本。亦云出生。二微发。亦云显示。三涌
泉。四绳墨。五结鬘。如彼广释。
或云契经者。契缘契事契义。五义皆三。方称大体。但
云正翻。此亦未可。
偈颂长行者。偈颂修多罗。自颂长行修多罗。故云祇
夜颂修多罗。
经云利根众生者长行广说为钝根人。
经云弥勒者。经中从别。疏文从通。故云授六道等记。
圣说示人名为授。行因得果号为记。
不等句者。偈与长行。局不相等。颂于长行文相不等。
名不等。
颂除别相者。除长行别相修多罗。
无问自说者。不因[言*恣]启。而自宣唱也。
因缘经者。藉现事因缘。而有宣说也。
此偈出法句者。法句经上卷云。莫轻小恶以为无殃
水渧虽微。渐盈大器。凡罪充满。从小积成。莫轻小善
以为无福。水渧虽微。渐渧大器。凡福充满。从纤纤积。
今经略引一偈。以示因缘之相。故指彼广论云。是经
名因缘经者。成论第一十二部品云。
尼陀那者。是经名因缘经。所以者何。诸佛贤圣所说
法要有因缘。此诸经缘。或在修多罗中。或在馀处。是
名尼陀那。
阿波陀耶者。本末次第说是也。
圣行品初¶ 第 228b 页 X37-0228.png
如经中说智者。言说则有次第。有议有解。不合散乱。
是名阿波陀那。
譬喻经者。立喻显法。名为譬喻。
本事者。宣说他人往古之事。名为本事。
各有封印者。诸佛所说别也。
合第九为本生者。即是合第八入第九。以第八本事
属生。故合为一。
若开者。生即巳生处及受身等。事即所行之事。亦名
说他人事。故分别二。
方广者。理正名方。包富名广。又竖彻如理名方。横周
法界为广。教从理显名方广。
经亦云解义者。作解释义。呼大乘中没解义者。但论
义不名解。义空平等者。解真谛义。又于一句下解俗
谛义。又解下解中道义。
布施者。即是化他者。还将前自行以化他。
经云知足者。谓不令过分。常使四仪与大涅槃心相
应。方名知足。又饮食等于外知足。行住等于内知足
又行住坐卧身。业知足。睡之与悟意业知足。语之与
嘿口业知足。
如曾子(至)省者。注马融曰。省视也。曾子言。我生平戒
慎。每一日中三过。自观察我身无过失。然经中总有
十句。前五知巳五品善根。后五知巳三业所作去来。
身业正念善行。意业正念离恶。善行修善。问答口业
少用意者。意业知机方施身口。
圣行品初¶ 第 228c 页 X37-0228.png
今不云者。意业隐密。故且略之。
迭为尊卑者。菩萨自行化他皆令于卑而至尊极。方
名知众圆。
七善者。以大涅槃无缘慈心。修于七善。生三谛善。灭
三惑二死恶。方称譬旨。
第二明四无量心者。前七善属解。四心属行。以偏圆
解导偏圆行。故名梵行。
我心一相者。一大涅槃无缘慈心平等而观。名为一
相。
皆同有三者。慈等四心。一一皆缘生等。
三慈但为一义者。只成一慈无量心。故云缘心无别。
若知众生(至)一乐者。令众生得如来乐。上缘于佛。以
无缘慈悲。上求下化。方名缘境心。
遍成论人云三空者。彼于三空而无三体。空于法空
名平等空。与今三非类。
反常不定者反于寻常平道说法之式。贵在物益。故
名反常。
经云或说一法者。十二因缘是有为法也。
经云因缘及果者。过去二因摄现在三因。现在五果
摄未来二果。文中一一皆具十二因缘。约于三世。二
因五果。三因二果。相望说之。
四种者。无明行收二世因。谓烦恼业生即现在五果。
老即未来二果。谓苦也。
经云如城经者。茅城及稻秆经广明十二因缘。是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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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之。
经云除无明行识者。无明行巳堕过去。初托胎识昧
劣。故皆除之。
反常不定者。然经中有十二对。初之四对。约治破执
分别。谓计无常者。说常治之。若计常者。说无常治之。
馀三对例此。随机宣说。唯益是从。次下两对。约依正
分别。
于非众生者。就正报说。如来体真常住。名非众生。佛
随物忻好。说为众生。故云众生无上者。佛是。于实众
生者。以见佛性名非众生。又生死凡夫实是众生。佛
破我人。说非众生。
非物说物者。就依报说也。初于理本无青黄赤白等
相。如来随俗宣说。为物者。就理而观。体如幻化。
次
下两对就谛境分别。
非实说实者。世谛五阴虚假无常。名为非实。如来于
中说为真常。佛性名为说实。
实说非实者。佛性真常是实。随妄流转。说为生死。世
谛名说非实。
非境说境者。三界虚妄。名为非境。以智照达。无非法
界。名为说境。
境说非境者。谓随心妄取。以乘凡夫虽得少分未见
佛性。说为非境。
次下两对约十二因缘。
分别非生说生者。先观生支。起老病死。次第逆推。乃
至最后观无明。谓于理非生。随俗说生。
经云除无明行识者。无明行巳堕过去。初托胎识昧
劣。故皆除之。
反常不定者。然经中有十二对。初之四对。约治破执
分别。谓计无常者。说常治之。若计常者。说无常治之。
馀三对例此。随机宣说。唯益是从。次下两对。约依正
分别。
于非众生者。就正报说。如来体真常住。名非众生。佛
随物忻好。说为众生。故云众生无上者。佛是。于实众
生者。以见佛性名非众生。又生死凡夫实是众生。佛
破我人。说非众生。
非物说物者。就依报说也。初于理本无青黄赤白等
相。如来随俗宣说。为物者。就理而观。体如幻化。
次
下两对就谛境分别。
非实说实者。世谛五阴虚假无常。名为非实。如来于
中说为真常。佛性名为说实。
实说非实者。佛性真常是实。随妄流转。说为生死。世
谛名说非实。
非境说境者。三界虚妄。名为非境。以智照达。无非法
界。名为说境。
境说非境者。谓随心妄取。以乘凡夫虽得少分未见
佛性。说为非境。
次下两对约十二因缘。
分别非生说生者。先观生支。起老病死。次第逆推。乃
至最后观无明。谓于理非生。随俗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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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说非生者。谓达生即无生。故云非生。越其中间十
支。故云乃至。
次下两对约境行分别。
色说非色者。全色是心故。非色说色者。全心是色故。
非道说道者。二乘所行且说为道。而未究竟说为非
道。此且一往对之然一一句皆先将凡夫对二乘。以
论是非。次将二乘对菩萨。辨于是非。方显反常之旨
作仆使者。净名云。见须给事者。为之作僮仆。既悦可
其意。后令发道心。
经云体性有四者。明其四心。主质体异。不可改慈为
悲改舍为喜。是故有四。
慈得遍净者。大论第二十云。问曰佛说四无量功德。
慈心好修善修福极遍净天。悲心好修善修福极虚
空处。喜心好修善修福极识处。舍心好修福极无所
有处。云何言慈果报应生梵天上。答曰诸佛法不可
思议。随众生。应度者。如此说。又三界中遍净最为乐
故言福极遍净。复次慈定起第三禅易从悲定起回
向空处易。从净。复次从慈定起回向第三禅易。从悲
定起回向处易。从喜定起入灭处易。从舍定起入无
所有处易。复次初禅有觉观分别修悲易。喜支修喜
易。乐支修慈易。一心支修舍易。复次初禅修悲易。二
禅修喜易。三禅修悲易。四禅修舍易。此即修四无量
定之处所也。然今文中但列一文而巳。
或言器是境者。他人释也。
虽有两人者。见爱二人。著见之人有利有钝著爱亦
圣行品初¶ 第 229c 页 X37-0229.png
尔。故须具四。何得唯二。
与其三乐者。有人云与不可得乐。有人云与四天下
乐。又云与梵天乐。又云与天上乐。有人云与三界乐。
今文先与人天中上妙乐。后与三谛大涅槃乐。
于三亲中与三品乐者。皆与上乐。中人三品皆与中
乐。然九品乐。皆前品浅。向后渐渐深。成就时方得无
二。以未宜顿与故尔。
直取三品乐与九种境者。人有九种。乐有二十七品
何者如初入观时。上亲并得三乐中。亲巳得下中二
乐。下亲唯得下。乐所以第二入观。中亲与其上乐。下
亲与其中乐。第三入观。下亲方得上乐。文中中人三
品。但出下中三品。中上中中例然。恶入亦但出上怨。
中怨下怨例尔。
略有四番者。经中三亲为一番。怨有三番。合为四番。
经云世尊何缘菩萨等者。菩萨得自如是广大无量
慈心。不名大慈者。何耶。又如大论云。与一天下人。乐
名广。与四天下人乐名大。与十方众生乐名无量。
初文唱者。由次第心修。所以难成。
或强慈弱者。别人次第断惑。地前菩萨尚未成众生
缘慈。何况圆顿。故名慈弱。
第二显大者。一一文皆约地住菩萨。所得四心以释
方称文旨。
经云菩萨住于初地者。当知前次第慈。未入初地。故
非大慈。若入初地。与圆同證。故次文云。初住菩萨方
与其三乐者。有人云与不可得乐。有人云与四天下
乐。又云与梵天乐。又云与天上乐。有人云与三界乐。
今文先与人天中上妙乐。后与三谛大涅槃乐。
于三亲中与三品乐者。皆与上乐。中人三品皆与中
乐。然九品乐。皆前品浅。向后渐渐深。成就时方得无
二。以未宜顿与故尔。
直取三品乐与九种境者。人有九种。乐有二十七品
何者如初入观时。上亲并得三乐中。亲巳得下中二
乐。下亲唯得下。乐所以第二入观。中亲与其上乐。下
亲与其中乐。第三入观。下亲方得上乐。文中中人三
品。但出下中三品。中上中中例然。恶入亦但出上怨。
中怨下怨例尔。
略有四番者。经中三亲为一番。怨有三番。合为四番。
经云世尊何缘菩萨等者。菩萨得自如是广大无量
慈心。不名大慈者。何耶。又如大论云。与一天下人。乐
名广。与四天下人乐名大。与十方众生乐名无量。
初文唱者。由次第心修。所以难成。
或强慈弱者。别人次第断惑。地前菩萨尚未成众生
缘慈。何况圆顿。故名慈弱。
第二显大者。一一文皆约地住菩萨。所得四心以释
方称文旨。
经云菩萨住于初地者。当知前次第慈。未入初地。故
非大慈。若入初地。与圆同證。故次文云。初住菩萨方
圣行品初¶ 第 230a 页 X37-0230.png
名大慈。别圆證同。是故并列。
但见实相等者。阐提虽不是菩萨大怨。而违佛法。名
为大恶。圆修菩萨以一心三慈。始从名字位巳上。但
见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同一涅槃。乃至至最后一品
无明。而常与拔。方名不见其过。
三结如文者。一心三慈而为与拔。乃各不见其过如
此之慈。方名大慈。
舍中亦二者。应先云喜。但是文略。见前人实意离苦
故喜。得乐亦然。见他究意离苦故舍。得乐亦然。是为
喜舍。皆具二义。如经自释。然经中慈悲二文。慈则举
拔苦以显与乐。悲则举与乐以显拔苦。故云亦拔苦等。
经云无所拥护者。若众生未得乐。菩萨常拥护之。今
既得究竟乐。无所拥护。方名大舍。
经云自舍巳乐下将巳所證。施于他人。令他如巳。为
大舍。
六度本者。以一心三慈为无作六度本。达施等五无
非法界。方名具足。
自相本者。只自行次第。达世无量。见禅实相。成一心
三慈。名大无量。
开善谓为实观者。他见作遮难。即名为实观。今不用
此释。
夺难者。从除无利益至者。是夺。实无下难。
假想观者。出大品经。大论广释。
纵难者。若非至乐者。纵也。彼诸下难。
但见实相等者。阐提虽不是菩萨大怨。而违佛法。名
为大恶。圆修菩萨以一心三慈。始从名字位巳上。但
见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同一涅槃。乃至至最后一品
无明。而常与拔。方名不见其过。
三结如文者。一心三慈而为与拔。乃各不见其过如
此之慈。方名大慈。
舍中亦二者。应先云喜。但是文略。见前人实意离苦
故喜。得乐亦然。见他究意离苦故舍。得乐亦然。是为
喜舍。皆具二义。如经自释。然经中慈悲二文。慈则举
拔苦以显与乐。悲则举与乐以显拔苦。故云亦拔苦等。
经云无所拥护者。若众生未得乐。菩萨常拥护之。今
既得究竟乐。无所拥护。方名大舍。
经云自舍巳乐下将巳所證。施于他人。令他如巳。为
大舍。
六度本者。以一心三慈为无作六度本。达施等五无
非法界。方名具足。
自相本者。只自行次第。达世无量。见禅实相。成一心
三慈。名大无量。
开善谓为实观者。他见作遮难。即名为实观。今不用
此释。
夺难者。从除无利益至者。是夺。实无下难。
假想观者。出大品经。大论广释。
纵难者。若非至乐者。纵也。彼诸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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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难者。遮意者恐世尊答云。因中但愿与之实未得
乐。即遮云。若当真实不得乐者。何名行慈。次如佛下
难。次第若不实下结难。
先叹其遮者。汝是下位。能于我前。无所畏惧。而遮行
慈。无有利益。真是勇猛。故以叹之。
经云而愿与彼乐者。大论中问。菩萨行慈所有功德
与众生共。既与众生。菩萨将何以成无上菩提。答菩
萨因时但是普欲与之。至果方能遍与。何故云愿与
彼乐。
经云圣种性者。同如来种性也。
经云不及修一慈者。不及一众生缘慈。何况法缘无
缘耶。
声闻假想之非者。二乘未得真实所行之慈。但名假
想。
经云云何知耶者。云何知如来行慈不是虚妄。
但能令见者。他云非究竟转。但令暂时见转。如此说
者。违今经文。不可依用。
一师云者。即是大师之解。
当知众生。有非众生者。良由众生依正不二。故得互
转。皆是实转。此为定说。
能令众生(至)。是者。只缘众生本来依正。不二而二。二
而不二。同一菩提三无差别。故可令转。然外道尚能
变身为石。至于劫尽。况證真实涅槃。而不永转耶。
不自觉知者。实转众生为非众生。宛然不改转。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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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情亦尔。
况复慈即如来者。辨果法无二。慈即佛性。辨果性全
在众生正报。佛性即诸法。辨果性全依报是。
经云当知菩萨四无量心者。一心三慈名实思惟。
但是功德者。四心但是梵福即是义。故但能伏惑不
名为断。
即是般若者。一心三智圆断。诸惑不同古人所判。
能为三乘善本者。一心三慈本具人天等善。何况三
乘耶。
经云必定回向者。五度是缘因。般若是了因。方成回
向。如大论云。回向心犹如热凿。
一切到者。无不燋灭。回向心亦尔。一毫善根无不施
于众生。安置菩提道中。以究竟四心而回向之。故得
为下八事之本。故名为总。
经云不生憍慢者。谓于受者。及他人所不起憍慢。
不望反报者。谓不望前人现在反报。
不诳他者。以其实物。如实施与。
经云凡行施时者。修无缘时。菩萨施相。三事皆忘。故
云不见等。持戒可施不持不施。是田可施。知识可施
是法器可施。吉日可施。
是处者。清净僧蓝可施。饥即施。丰不施。如是简者。皆
非菩萨。
悭起者。由人观故。所以悭起。泽州云。箭喻乞人。由彼
乞求。发其悭病。名被毒箭。诸佛菩萨亲益其人。名为
况复慈即如来者。辨果法无二。慈即佛性。辨果性全
在众生正报。佛性即诸法。辨果性全依报是。
经云当知菩萨四无量心者。一心三慈名实思惟。
但是功德者。四心但是梵福即是义。故但能伏惑不
名为断。
即是般若者。一心三智圆断。诸惑不同古人所判。
能为三乘善本者。一心三慈本具人天等善。何况三
乘耶。
经云必定回向者。五度是缘因。般若是了因。方成回
向。如大论云。回向心犹如热凿。
一切到者。无不燋灭。回向心亦尔。一毫善根无不施
于众生。安置菩提道中。以究竟四心而回向之。故得
为下八事之本。故名为总。
经云不生憍慢者。谓于受者。及他人所不起憍慢。
不望反报者。谓不望前人现在反报。
不诳他者。以其实物。如实施与。
经云凡行施时者。修无缘时。菩萨施相。三事皆忘。故
云不见等。持戒可施不持不施。是田可施。知识可施
是法器可施。吉日可施。
是处者。清净僧蓝可施。饥即施。丰不施。如是简者。皆
非菩萨。
悭起者。由人观故。所以悭起。泽州云。箭喻乞人。由彼
乞求。发其悭病。名被毒箭。诸佛菩萨亲益其人。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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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属。为令其人破离悭病。安住善法。名欲令安隐谤。
闻求施法。名为命医。
教依施法发遣求者。名为拔箭。
取相分别者。分别何人可施何人不可施。
何等箭者。此是悭心中分别施物。仍将箭譬分别。亦
不违前镞(将木反。又七奏反。今依初反)。
凡有八重者。华严中虽有一百四十。皆是单愿应用。
今经于一愿上。具众多愿成彼一愿使如此广。方名
等慈。故今经中云。布施食时等。
经云凡所施食者。菩萨因施食。得出世大涅槃食。良
由坚发誓愿所致。
经云八味水者。谓大涅槃河。具足八味。一者常二者。
恒。三者。安四清凉。五不老。六不死。七无垢。八快乐。
经云得一甜味等者。如四相品。初云说苦酢味。无常
咸味。无我苦味。乐为恬味。我为辛味。常为淡味。烦恼
为薪。智慧为火。以是因缘成涅槃食。明涅槃无苦唯
乐。故云无六差别。
经云施车乘者。因动得不动。即是从因运至于果。故
云金刚坐乘等。
经云与众生共者。因时愿与果时。方共。如大论说。
面各四寸者。如来著衣。离身四寸。
大集(至)见作戒非者。二乘是住戒不见戒法界。故成
非也。
经云施床敷者。因施世所依。得出世所依三德秘藏
闻求施法。名为命医。
教依施法发遣求者。名为拔箭。
取相分别者。分别何人可施何人不可施。
何等箭者。此是悭心中分别施物。仍将箭譬分别。亦
不违前镞(将木反。又七奏反。今依初反)。
凡有八重者。华严中虽有一百四十。皆是单愿应用。
今经于一愿上。具众多愿成彼一愿使如此广。方名
等慈。故今经中云。布施食时等。
经云凡所施食者。菩萨因施食。得出世大涅槃食。良
由坚发誓愿所致。
经云八味水者。谓大涅槃河。具足八味。一者常二者。
恒。三者。安四清凉。五不老。六不死。七无垢。八快乐。
经云得一甜味等者。如四相品。初云说苦酢味。无常
咸味。无我苦味。乐为恬味。我为辛味。常为淡味。烦恼
为薪。智慧为火。以是因缘成涅槃食。明涅槃无苦唯
乐。故云无六差别。
经云施车乘者。因动得不动。即是从因运至于果。故
云金刚坐乘等。
经云与众生共者。因时愿与果时。方共。如大论说。
面各四寸者。如来著衣。离身四寸。
大集(至)见作戒非者。二乘是住戒不见戒法界。故成
非也。
经云施床敷者。因施世所依。得出世所依三德秘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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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卧之床。
经云施灯者。因施世灯明。得出世一心三智。普照法
界大明。
即是三乘者。前二教三乘也。无缘大慈体具权实。故
得为三乘。
本不净与出入息者。即五停心观也。一者多嗔众生
教修慈悲观。三者愚痴众生教修十二因缘观。四者
思觉众生教修数息观。五者著我众生教修界分别
观。虽有五门。然其要者有二种。一者不净观。二者数
息。观故俱舍论云。入修要二门。不净观数息。贪寻增
上者。如次第修即其义也。
今言二甘露门者。不净观数息观是涅槃门之要。故
但举二。又前二教为甘露门。后二教是中道甘露。
经云无常生灭者。泽州云。无常生灭是总相法念处
观。四念处是别相。谓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
观法无我。
色苦等者。泽州云。且约色阴说。馀四阴类色可知彼
亦但列名而不解释。后分判名利云。依如毗昙前四
在于四善根。乃至见道后三在修道。
若依成实。此七同在闻思位中。
三观处者。依毗昙。观阴界入。名三观处。此观在于总
相念处。若依成论。观法无常苦与无我。名三观处。此
观在于四善根中。
经云八解脱。如下二十八经中广说。
经云施灯者。因施世灯明。得出世一心三智。普照法
界大明。
即是三乘者。前二教三乘也。无缘大慈体具权实。故
得为三乘。
本不净与出入息者。即五停心观也。一者多嗔众生
教修慈悲观。三者愚痴众生教修十二因缘观。四者
思觉众生教修数息观。五者著我众生教修界分别
观。虽有五门。然其要者有二种。一者不净观。二者数
息。观故俱舍论云。入修要二门。不净观数息。贪寻增
上者。如次第修即其义也。
今言二甘露门者。不净观数息观是涅槃门之要。故
但举二。又前二教为甘露门。后二教是中道甘露。
经云无常生灭者。泽州云。无常生灭是总相法念处
观。四念处是别相。谓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
观法无我。
色苦等者。泽州云。且约色阴说。馀四阴类色可知彼
亦但列名而不解释。后分判名利云。依如毗昙前四
在于四善根。乃至见道后三在修道。
若依成实。此七同在闻思位中。
三观处者。依毗昙。观阴界入。名三观处。此观在于总
相念处。若依成论。观法无常苦与无我。名三观处。此
观在于四善根中。
经云八解脱。如下二十八经中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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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诤有三解者。并不出小乘未免于诤。故今不用。
空解明者。如须菩提观空解明。
经云及诸神通者。谓如意身通天眼天耳宿命漏尽
故云诸也。
有无并观者。并观是有无。如何名为非有非无耶。
中论云者。引證三谛融即也。
假名四句者。达有即空中无即假中有无即双亡双
非即双照。皆但有名字。四悉因缘适时逗物。令物入
实。故非戏论。
附庸国者。小国附大国也。
俱会一圆者。次与不次俱会一圆。以为尊极。
涅槃疏私记卷第五
承保四年五月六日以华林房本书写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