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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义 第 429c 页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卷第三(二科入)
皇龙寺释 表员集
* ○法界义
三门同前。
第一释名者。法藏师云。法有三义。一是持自性义。二
是轨则义。三对意义。界亦三义。一是因义。依生圣道
故。二是性义。三是分齐义。懔云。自体如实。名之为法。
○法界义 第 430a 页
该罗都城。名之为界。
第二出体者。懔云。以如如为体。慧苑师云。权小二教
中。事法以心法及心。并不相应。能所造色。以为其性。
小乘教。理法界。以生空所显无为性。权教大乘。理法
界。以二空所显不变真如而为其性。实教大乘。理事
无碍法界。以为无为无二。镕融法界。而为其性。事事
无碍法界。以为无为无二。常蕴为性。(若兼显辨用所依则通有漏五
蕴为性)元晓师云。通论法界。不出四句。一有为法界。二
者无为法界。三者有为无为法界。四者非有为非无
为法界。法藏师云。法界有二。先所入法界义有五门。
初四法界。同晓所列。(释义不同有耳)五无障碍法界。二明能
入。亦有五门。一净信。二正解。三修行。四證得。五圆满
(云云)。
第三问答分别。
问懔云。凡论体异。滥于虚实。何耶。
答
以四种简体。一者随缘法界。二对缘法界。三忘缘法
界。四缘起法界。前三门中。法界体者。法界非境智。随
缘说境智。法界非色心。随缘说色心。此随流处有种
种味。然种种味。皆非本味。随缘有差别。差别非法界。
但有名字下无法。随情而说。情非法界故。第一随缘
法界中。无法界体。二对缘者。夫著有之病。说无以治。
著无之病。说有以治。著无之病说有以治(常无常等一切例此)
所对病。非是法界。能治之药。假名为法。若复执此法。
还复成病。病治药去。俱时说净。非但遣治。亦复遣遣。
故对缘中。无法界体。三忘缘者。忘缘忘对故。曰忘缘
第二出体者。懔云。以如如为体。慧苑师云。权小二教
中。事法以心法及心。并不相应。能所造色。以为其性。
小乘教。理法界。以生空所显无为性。权教大乘。理法
界。以二空所显不变真如而为其性。实教大乘。理事
无碍法界。以为无为无二。镕融法界。而为其性。事事
无碍法界。以为无为无二。常蕴为性。(若兼显辨用所依则通有漏五
蕴为性)元晓师云。通论法界。不出四句。一有为法界。二
者无为法界。三者有为无为法界。四者非有为非无
为法界。法藏师云。法界有二。先所入法界义有五门。
初四法界。同晓所列。(释义不同有耳)五无障碍法界。二明能
入。亦有五门。一净信。二正解。三修行。四證得。五圆满
(云云)。
第三问答分别。
问懔云。凡论体异。滥于虚实。何耶。
答
以四种简体。一者随缘法界。二对缘法界。三忘缘法
界。四缘起法界。前三门中。法界体者。法界非境智。随
缘说境智。法界非色心。随缘说色心。此随流处有种
种味。然种种味。皆非本味。随缘有差别。差别非法界。
但有名字下无法。随情而说。情非法界故。第一随缘
法界中。无法界体。二对缘者。夫著有之病。说无以治。
著无之病。说有以治。著无之病说有以治(常无常等一切例此)
所对病。非是法界。能治之药。假名为法。若复执此法。
还复成病。病治药去。俱时说净。非但遣治。亦复遣遣。
故对缘中。无法界体。三忘缘者。忘缘忘对故。曰忘缘
○法界义 第 430b 页
法界也。忘有所得。忘无所得。忘二。忘不二。亦复忘于
忘。非但忘名。亦忘法界体。忘法界用。故不立法界体
也。夫不立者。亦法界中一故。四缘起法界者。前忘缘
既无所依著。今复忘此缘。谓之忘缘。忘缘也然后乃
立缘起法界义耳。一切法如如。实相本不生。今亦无
灭。无增无灭。无有无无。而有而无也。有是无有也。无
是有无也。无有无二。是不二二也。无有无无。是二不
二也。亦二亦不二也。无二不二也。(常无常等一切例也)今缘起
法界中。无体而体。以如如为法界体也。缘起无碍。为
法界用也。无体无用。用体体用。如如缘起。缘起如如。
问境智节中。何故非法界。
答境之与智。亦出妄语之
情。病情无法。
问断得及遣得节中。亦究竟被除。何名
法界。
答带病须破之。除病不除法。
问中道节中。忘缘
既无病。何故非法界体。
答若离虚妄。未明缘起法者。
非法界体。体必有用。既未论用。亦未明体。
问既非缘
起。不应入缘起法界中。
答经云。汝应知一切法界。莫
舍此无分别法。(此中五节更准镜论也)。
又缘法界中。开为四种。一者有为缘集法界。二者无
为缘起法界。三者自体缘集法界。四者平等缘集法
界。若明有则一切有。所谓有生有灭。有因有果。有生
死。有涅槃。有中非中。有一相无相。有无所有。夫有待
有对。有谓有为法也。不生而生。不灭而灭。灭而非生。
生义不成。今只生灭成。故为集也。因果相成。乃至待
对相成。为有为缘集无集之集也。若明无则一切无。
忘。非但忘名。亦忘法界体。忘法界用。故不立法界体
也。夫不立者。亦法界中一故。四缘起法界者。前忘缘
既无所依著。今复忘此缘。谓之忘缘。忘缘也然后乃
立缘起法界义耳。一切法如如。实相本不生。今亦无
灭。无增无灭。无有无无。而有而无也。有是无有也。无
是有无也。无有无二。是不二二也。无有无无。是二不
二也。亦二亦不二也。无二不二也。(常无常等一切例也)今缘起
法界中。无体而体。以如如为法界体也。缘起无碍。为
法界用也。无体无用。用体体用。如如缘起。缘起如如。
问境智节中。何故非法界。
答境之与智。亦出妄语之
情。病情无法。
问断得及遣得节中。亦究竟被除。何名
法界。
答带病须破之。除病不除法。
问中道节中。忘缘
既无病。何故非法界体。
答若离虚妄。未明缘起法者。
非法界体。体必有用。既未论用。亦未明体。
问既非缘
起。不应入缘起法界中。
答经云。汝应知一切法界。莫
舍此无分别法。(此中五节更准镜论也)。
又缘法界中。开为四种。一者有为缘集法界。二者无
为缘起法界。三者自体缘集法界。四者平等缘集法
界。若明有则一切有。所谓有生有灭。有因有果。有生
死。有涅槃。有中非中。有一相无相。有无所有。夫有待
有对。有谓有为法也。不生而生。不灭而灭。灭而非生。
生义不成。今只生灭成。故为集也。因果相成。乃至待
对相成。为有为缘集无集之集也。若明无则一切无。
○法界义 第 430c 页
所谓无生无灭。无因无果。无生死无涅槃。无中无非
中。无一相无相。乃至无无所有待无对者。谓无为法
也。夫无碍无所有。而历法明无。故多体无。即为无为
法也。无无互相成。皆入无二法数。为无为缘集也。若
非有为非无为。为不二者。谓之自体。经云。法名自体。
又云。自体本来空有不二不尽。若历法明不二。则有
众多不二而集。为自体缘起也。有为无为为二用。非
有非无。即为有无之本体也。体不从缘造。名为自法。
自法本来空也。若见自体无二。不见有为。不见无为。
不无无二。谓平等法界。只二成无二。只无二成二。只
平等成不平等。只不平等成为平等。缘集法界中。又
就平等缘集法界中。复开为三种。一者法界缘集。二
者法界无障碍。三者法界解脱。若此平等。无理无教。
而理而教。教理故理集也。理教故教集也。理教不二
故。法集也。无法无人。而法而人。人法故。法集也。法人
故。人集也。人法不二。故行集也。无行异人法。无人法
异行。故大乘也。是为大法界缘集也。若无集无散。而
集而散。散集集散。乃至生死涅槃。涅槃生死。有无无
有。一切无障无碍者。法界无障碍也。若集不可得。散
不可得。乃至生死不可得。涅槃不可得。有不可得。二
不二。亦二亦无二。无二无无二。亦亦不可得。无障碍
不可得。解脱不解脱。亦不可得。如此绝言。只言绝亦
不可得。不可得谓法界解脱也。
问夫法有四种。谓理
法。实相法。行法。教法。今云法异者。为是何法。
答夫法
中。无一相无相。乃至无无所有待无对者。谓无为法
也。夫无碍无所有。而历法明无。故多体无。即为无为
法也。无无互相成。皆入无二法数。为无为缘集也。若
非有为非无为。为不二者。谓之自体。经云。法名自体。
又云。自体本来空有不二不尽。若历法明不二。则有
众多不二而集。为自体缘起也。有为无为为二用。非
有非无。即为有无之本体也。体不从缘造。名为自法。
自法本来空也。若见自体无二。不见有为。不见无为。
不无无二。谓平等法界。只二成无二。只无二成二。只
平等成不平等。只不平等成为平等。缘集法界中。又
就平等缘集法界中。复开为三种。一者法界缘集。二
者法界无障碍。三者法界解脱。若此平等。无理无教。
而理而教。教理故理集也。理教故教集也。理教不二
故。法集也。无法无人。而法而人。人法故。法集也。法人
故。人集也。人法不二。故行集也。无行异人法。无人法
异行。故大乘也。是为大法界缘集也。若无集无散。而
集而散。散集集散。乃至生死涅槃。涅槃生死。有无无
有。一切无障无碍者。法界无障碍也。若集不可得。散
不可得。乃至生死不可得。涅槃不可得。有不可得。二
不二。亦二亦无二。无二无无二。亦亦不可得。无障碍
不可得。解脱不解脱。亦不可得。如此绝言。只言绝亦
不可得。不可得谓法界解脱也。
问夫法有四种。谓理
法。实相法。行法。教法。今云法异者。为是何法。
答夫法
○法界义 第 431a 页
异者。睹总之名。该罗四法也。(谓理法者。无相之空。实相者。诸法皆如。是即诸
法相也)。
问经云。虚空无相出谓界外法界所不摄。以此而言
界。得云无有一法出于法界。
答盖是以相相法为法
界以虚空非法相故。言出法界外。亦非体离法界。(此总
问答)。
问有为缘集摄几种法。
答摄四种。一色法。二心法。
三无作法。四空法。
问大虚空及三无为。既非生苦。何
故摄属有为法。
答三无为者。正是事无。无必得有。相
待之假。斯名世谛。故属有为摄也。
问若以假故。属有
为法。不必有生有灭是有为缘集。
答若有若无。二边
不实。若体常住。有无理灭。离生死灭。而是可尽。又亦
可离故。终属生灭法摄也。
问性空相空。属何法。
答亦
有为缘集摄。
问此二是理空中无生灭。又非相待假。
何故。属有为摄。
答此是无常苦空之空。非常住空。若
有无常法。则有此空。无常法灭尽。空亦随尽。金刚心
谢。空有俱忘。经然空得空。此空可断。是以终归有灭。
故属有为法摄也。
问正取此可断之法。作有为缘集
者。此法终归散灭。无集为有义。
答但除其病。而不除
法故。即摄成有为缘集也。
问有为法皆如之。而此人
无我空。为属有为。为属无为。
答属有为之无为。
问应
身生灭。为属有为。为属无为。
答此是无生之生。无灭
之灭。属无为之有为。(有为八问答例一切竟)。
问何故名无为。
答不为三相之所为。故名无为。
问常
乐我净。法身般若。皆是妙有。何以故。不为为有乃名
法相也)。
问经云。虚空无相出谓界外法界所不摄。以此而言
界。得云无有一法出于法界。
答盖是以相相法为法
界以虚空非法相故。言出法界外。亦非体离法界。(此总
问答)。
问有为缘集摄几种法。
答摄四种。一色法。二心法。
三无作法。四空法。
问大虚空及三无为。既非生苦。何
故摄属有为法。
答三无为者。正是事无。无必得有。相
待之假。斯名世谛。故属有为摄也。
问若以假故。属有
为法。不必有生有灭是有为缘集。
答若有若无。二边
不实。若体常住。有无理灭。离生死灭。而是可尽。又亦
可离故。终属生灭法摄也。
问性空相空。属何法。
答亦
有为缘集摄。
问此二是理空中无生灭。又非相待假。
何故。属有为摄。
答此是无常苦空之空。非常住空。若
有无常法。则有此空。无常法灭尽。空亦随尽。金刚心
谢。空有俱忘。经然空得空。此空可断。是以终归有灭。
故属有为法摄也。
问正取此可断之法。作有为缘集
者。此法终归散灭。无集为有义。
答但除其病。而不除
法故。即摄成有为缘集也。
问有为法皆如之。而此人
无我空。为属有为。为属无为。
答属有为之无为。
问应
身生灭。为属有为。为属无为。
答此是无生之生。无灭
之灭。属无为之有为。(有为八问答例一切竟)。
问何故名无为。
答不为三相之所为。故名无为。
问常
乐我净。法身般若。皆是妙有。何以故。不为为有乃名
○法界义 第 431b 页
为无。
答体无三相故。名无为。众德而成故。缘集也。
问
既有众义缘集。何谓得称为无相。
答皆是不生灭相
故。名无相故。
问若揽众法集成。便是假名。若是假名。
即是有为。
答不生之体。体备众义。非假合共成。故非
假名也。
问若体备众义。复以谁为而言缘集。
答正以
众义非一。即是众缘而集也。(无为五问答竟)。
问自体者。若为有为无为作体。即是为他作体。何故
名自体。
答虽是有为无为依持之本。然本有自实。故
名自体。
问实之体。既非有为。复非无为。为是何法。
答
是中道一实自性清净心。
问染是有为摄。净是无为
摄。今何故非无为而为净耶。若非无为而得名净。亦
得名染不。
答染净不摄故。得名自性。不得名染也。
问
体非染净。不得名染。名染者。体非有无。而得名妙有。
亦应不得名妙无耶。
答非有非无。不可都无。故名妙
有。非有非无。不同无无。故名妙无。夫染即是著。不得
名染。
问有为无为为二。自体为一。今癈二以显一为
二自亦一自一耶。
答二而不二不一一是乃名一非
形二以论一。
问此一而无二。更有何义。得名缘集。
答
一切诸法。皆是不二故。得名自体缘集。经云。凡夫谓
二。智者了达其性无二。无二之性即是实性。如此众
多。皆归不二法门也。(自体中六问答竟)。
问法界缘集者。为总前三法即是法界。为三法之外
更有法名法界耶。
答正总前三法。名为法界。然总别
之殊。得言更有法界法起也。
问据法界而言。为犹有
答体无三相故。名无为。众德而成故。缘集也。
问
既有众义缘集。何谓得称为无相。
答皆是不生灭相
故。名无相故。
问若揽众法集成。便是假名。若是假名。
即是有为。
答不生之体。体备众义。非假合共成。故非
假名也。
问若体备众义。复以谁为而言缘集。
答正以
众义非一。即是众缘而集也。(无为五问答竟)。
问自体者。若为有为无为作体。即是为他作体。何故
名自体。
答虽是有为无为依持之本。然本有自实。故
名自体。
问实之体。既非有为。复非无为。为是何法。
答
是中道一实自性清净心。
问染是有为摄。净是无为
摄。今何故非无为而为净耶。若非无为而得名净。亦
得名染不。
答染净不摄故。得名自性。不得名染也。
问
体非染净。不得名染。名染者。体非有无。而得名妙有。
亦应不得名妙无耶。
答非有非无。不可都无。故名妙
有。非有非无。不同无无。故名妙无。夫染即是著。不得
名染。
问有为无为为二。自体为一。今癈二以显一为
二自亦一自一耶。
答二而不二不一一是乃名一非
形二以论一。
问此一而无二。更有何义。得名缘集。
答
一切诸法。皆是不二故。得名自体缘集。经云。凡夫谓
二。智者了达其性无二。无二之性即是实性。如此众
多。皆归不二法门也。(自体中六问答竟)。
问法界缘集者。为总前三法即是法界。为三法之外
更有法名法界耶。
答正总前三法。名为法界。然总别
之殊。得言更有法界法起也。
问据法界而言。为犹有
○法界义 第 431c 页
前三之别。为平等没三之名。
答三而常一。一而常三。
亦不存三。亦不没三。一三所不易者。法界之法也。
问
何故名法。
答实相故名如。论云。法名自体。
问何故名
界。
答有二种。一总。二别。总者。该罗都城。名之为界。(如前
所说)别者。诸法各有自相分齐。不相和杂。如色之与心
法。自有分齐。(常无常等亦尔)。
问法界若是总者。何故地论云。
众生界是总。法界等是别耶。
答众生与法界。各有总
别义。
问何者。是众生总别。
答揽一切法。成大众生。名
之为总。若言众生是有情。石木等是无情之法。此众
生摄法不尽。故别也。
问何者是法界总别。
答不闻有
情无情一切法皆是法界摄。名之为总。若言法宝非
佛僧义。此法则别也。
问十八界摄法界尽不。
答小乘
十八。摄分段法界尽。摄大乘法界不尽。唯有六识界。
无七八识。大乘十八。摄法界尽也。
问诸法界别。各不
相成。何故名缘集。
答揽诸法。总成一大法界。故名缘
集。
问缘集与缘起。若为取异。
答集成是缘集义。殊能
是缘起义。
问何等人。能入法界。
答入道种入十地證
入等觉果入妙觉入体入法界。(此随分半等入也)别入者。十
信入始显于先际。未有修入。名为等入位也。习种入
有为界。性种入无为界。道种入自体界。初地巳上。入
平等法界。满足即是佛。
问何故名入。
答入者證也。得
證法相应。名之为入。
问七识缘智能入。八识真智能
入。
答缘智起不能入。真智乃能入。
问真智心境不二。
若为云入。
答法是本有。智是今照。照法相应。名之为
答三而常一。一而常三。
亦不存三。亦不没三。一三所不易者。法界之法也。
问
何故名法。
答实相故名如。论云。法名自体。
问何故名
界。
答有二种。一总。二别。总者。该罗都城。名之为界。(如前
所说)别者。诸法各有自相分齐。不相和杂。如色之与心
法。自有分齐。(常无常等亦尔)。
问法界若是总者。何故地论云。
众生界是总。法界等是别耶。
答众生与法界。各有总
别义。
问何者。是众生总别。
答揽一切法。成大众生。名
之为总。若言众生是有情。石木等是无情之法。此众
生摄法不尽。故别也。
问何者是法界总别。
答不闻有
情无情一切法皆是法界摄。名之为总。若言法宝非
佛僧义。此法则别也。
问十八界摄法界尽不。
答小乘
十八。摄分段法界尽。摄大乘法界不尽。唯有六识界。
无七八识。大乘十八。摄法界尽也。
问诸法界别。各不
相成。何故名缘集。
答揽诸法。总成一大法界。故名缘
集。
问缘集与缘起。若为取异。
答集成是缘集义。殊能
是缘起义。
问何等人。能入法界。
答入道种入十地證
入等觉果入妙觉入体入法界。(此随分半等入也)别入者。十
信入始显于先际。未有修入。名为等入位也。习种入
有为界。性种入无为界。道种入自体界。初地巳上。入
平等法界。满足即是佛。
问何故名入。
答入者證也。得
證法相应。名之为入。
问七识缘智能入。八识真智能
入。
答缘智起不能入。真智乃能入。
问真智心境不二。
若为云入。
答法是本有。智是今照。照法相应。名之为
○法界义 第 432a 页
入。
问若尔。境智有二。
答即法之照义是智与法相应
照。
问若尔。只应得道显于法界。不得言入于法界。
答
据观智。言入法界。实亦无入相。经云。一切众生入真
实无所入也。据自体。正得言显法界。
问入义可尔。从
佛智慧出。其义云何。
答缘起而寂名入。寂而缘起名
出。据法界圆通。无出入之异也。(平等法界缘集十七问答竟上来法镜论
师述之)。
问晓与藏二师。四乃五法界。同异云何。
答初有为法
界。(二师同云)有二门。一本识。能持诸法种子。名为法界。如
论云。无始时来界等。(此约同义)二三世诸法差别边际。名
为法界。经云。一切诸佛。知过去一切法界。悉无有馀。
知未来一切法界。悉无有馀。知现在一切法界。悉无
有馀故。二无为法界。(二师同云)亦有二。问一性净门。谓在
几位。性恒净故。真空一味。无差别故。(此义出智度论等)二离
垢门。谓由对治。方显净故。随行浅深。分十种故。如遍
满等十种法界。(此义出中边论等)三亦有为亦无为法界者。
(法藏云师)亦有二门。一随相门。谓受想行蕴。及五种色。并
八无为。此十六法。唯意识所知故。十八界中名法界
也。十二处门。亦名法处。(此义出对法论也晓公此为第三门)二无碍门。
谓一心法界。含有真如生灭二。通作有为无为所依。
于真俗法。无所偏党。于一切门。无所不通。是故。说名
无碍。其犹摄水之波非静摄波之水非动。故经云。于
无为界。出有为界。而亦不坏无为之性。于有为界。出
无为界。而亦不坏有为之性。起信论云。不达一法界。
问若尔。境智有二。
答即法之照义是智与法相应
照。
问若尔。只应得道显于法界。不得言入于法界。
答
据观智。言入法界。实亦无入相。经云。一切众生入真
实无所入也。据自体。正得言显法界。
问入义可尔。从
佛智慧出。其义云何。
答缘起而寂名入。寂而缘起名
出。据法界圆通。无出入之异也。(平等法界缘集十七问答竟上来法镜论
师述之)。
问晓与藏二师。四乃五法界。同异云何。
答初有为法
界。(二师同云)有二门。一本识。能持诸法种子。名为法界。如
论云。无始时来界等。(此约同义)二三世诸法差别边际。名
为法界。经云。一切诸佛。知过去一切法界。悉无有馀。
知未来一切法界。悉无有馀。知现在一切法界。悉无
有馀故。二无为法界。(二师同云)亦有二。问一性净门。谓在
几位。性恒净故。真空一味。无差别故。(此义出智度论等)二离
垢门。谓由对治。方显净故。随行浅深。分十种故。如遍
满等十种法界。(此义出中边论等)三亦有为亦无为法界者。
(法藏云师)亦有二门。一随相门。谓受想行蕴。及五种色。并
八无为。此十六法。唯意识所知故。十八界中名法界
也。十二处门。亦名法处。(此义出对法论也晓公此为第三门)二无碍门。
谓一心法界。含有真如生灭二。通作有为无为所依。
于真俗法。无所偏党。于一切门。无所不通。是故。说名
无碍。其犹摄水之波非静摄波之水非动。故经云。于
无为界。出有为界。而亦不坏无为之性。于有为界。出
无为界。而亦不坏有为之性。起信论云。不达一法界。
○法界义 第 432b 页
故心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晓公此为第四门。此经宗正在此中。
兼有三前不出此故)四非有为非无为者。亦有二门。(自此以后共法藏师
述之)一形夺门。谓缘无不理之缘故。非有为。理无不缘
之理故。非无为。法体平等。形夺双泯。大品三十九云。
须菩提白佛言。是法平等。为是有为。是无为法。佛言。
非有为法。非无为法。何以故。离有为法无为法不可。
离无为法有为法不可得。须菩提。是有为性无为性。
是二法。不合不散。(此之谓也)二无寄门。谓此法界。离相离
性故非。此二由离相故非有为。离性故非无为。又由
是真谛故非有为。由非安立故非无为。又非二名言
所能至故。是故俱非。解深密经第一云。一切法者。略
有二种。所谓有为无为。是中有为。非有为。非无为。非
无为。非有为。(乃至广说)五无障碍法界者。亦有二门。一普
摄门。谓于上四门。随一即摄馀一切故。是故。善财。或
睹山海。或见堂宇。皆名入法界。二者圆融门。谓以理
融事故。全事无分齐。谓微尘非少。能容十刹。刹海非
大。潜入尘也。以事融理故。全理非无分。谓一多无碍。
或云一法界。或云诸法界。性起品云。譬如诸法界。分
齐不可得。一切非一切。非见不可取。此明诸也。舍那
品云。于此莲华藏世界之内。一一微尘中。见一切法
界。此明一即非一也。是故。善财或暂时执手。遂经多
劫。或入楼观。普见三千。皆此类也。上来五门十义。总
明所入法界。应以总别圆融六相准之。二能入五门。
(如前巳列)此五。于前所入法界五门之内。有其二门。一随
兼有三前不出此故)四非有为非无为者。亦有二门。(自此以后共法藏师
述之)一形夺门。谓缘无不理之缘故。非有为。理无不缘
之理故。非无为。法体平等。形夺双泯。大品三十九云。
须菩提白佛言。是法平等。为是有为。是无为法。佛言。
非有为法。非无为法。何以故。离有为法无为法不可。
离无为法有为法不可得。须菩提。是有为性无为性。
是二法。不合不散。(此之谓也)二无寄门。谓此法界。离相离
性故非。此二由离相故非有为。离性故非无为。又由
是真谛故非有为。由非安立故非无为。又非二名言
所能至故。是故俱非。解深密经第一云。一切法者。略
有二种。所谓有为无为。是中有为。非有为。非无为。非
无为。非有为。(乃至广说)五无障碍法界者。亦有二门。一普
摄门。谓于上四门。随一即摄馀一切故。是故。善财。或
睹山海。或见堂宇。皆名入法界。二者圆融门。谓以理
融事故。全事无分齐。谓微尘非少。能容十刹。刹海非
大。潜入尘也。以事融理故。全理非无分。谓一多无碍。
或云一法界。或云诸法界。性起品云。譬如诸法界。分
齐不可得。一切非一切。非见不可取。此明诸也。舍那
品云。于此莲华藏世界之内。一一微尘中。见一切法
界。此明一即非一也。是故。善财或暂时执手。遂经多
劫。或入楼观。普见三千。皆此类也。上来五门十义。总
明所入法界。应以总别圆融六相准之。二能入五门。
(如前巳列)此五。于前所入法界五门之内。有其二门。一随
○法界义 第 432c 页
一能入。通五所入。随一所入。遍五能入。二此五能入。
如其次第。各入所入。五中之一。此上心境。二义十门。
无碍圆融。总为一圆无障碍法界。(亦以六相。准思之。馀门云云)
慧苑师云。(广列众名云云)。
问前门众名为为假为实耶。
答一
切皆假法。异自体。离名言故。或此众名。无非是实。能
成解行。有实用故。
问前明事事无碍法界中。何故但
依法性融通及三昧等业用以辨。而不得缘起相由
显耶。
答法性融通。以理会事。事是理事。缘起相由。从
事会理。理是事理。理事事理。唯是一门。若离法性融
通。别说缘起相由。当知。彼是权小等说。何以故。无有
缘起离法性故。
问若不许法性融通分别说缘起相
由者。何故。旧云有力无力故有相入义。由有体故有
相即义耶。
答此说正是会归法性。谓因缘生法。有能
所生互望推徵。彼此相待。力互有无。举体空有。(云云准之)。
问依异体相即等者。色心相望。色应缘虑。心应质碍。
以相即故。(乃至馀法望相皆尔)。
答皆从无生智起。净法界生。是
故自在。还同真性。谓全即他而不失自。
问一即多者。
其一在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谓一若在。不得有多。
互相违故。一若不在。谁即多耶。
答在。何以故。一是多。
一多法体镕融。言即不并。故单云一即多。当知巳说
多即一也。不尔不是法多一故。是故。一是多一故。即
多之时。不失一故。云在也。一是多一。更无别一故。云
不也。
问相在义中。此在彼时。此犹在不。设尔何失。二
俱有过。谓若不在相义不成彼无此法所以在故。若
如其次第。各入所入。五中之一。此上心境。二义十门。
无碍圆融。总为一圆无障碍法界。(亦以六相。准思之。馀门云云)
慧苑师云。(广列众名云云)。
问前门众名为为假为实耶。
答一
切皆假法。异自体。离名言故。或此众名。无非是实。能
成解行。有实用故。
问前明事事无碍法界中。何故但
依法性融通及三昧等业用以辨。而不得缘起相由
显耶。
答法性融通。以理会事。事是理事。缘起相由。从
事会理。理是事理。理事事理。唯是一门。若离法性融
通。别说缘起相由。当知。彼是权小等说。何以故。无有
缘起离法性故。
问若不许法性融通分别说缘起相
由者。何故。旧云有力无力故有相入义。由有体故有
相即义耶。
答此说正是会归法性。谓因缘生法。有能
所生互望推徵。彼此相待。力互有无。举体空有。(云云准之)。
问依异体相即等者。色心相望。色应缘虑。心应质碍。
以相即故。(乃至馀法望相皆尔)。
答皆从无生智起。净法界生。是
故自在。还同真性。谓全即他而不失自。
问一即多者。
其一在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谓一若在。不得有多。
互相违故。一若不在。谁即多耶。
答在。何以故。一是多。
一多法体镕融。言即不并。故单云一即多。当知巳说
多即一也。不尔不是法多一故。是故。一是多一故。即
多之时。不失一故。云在也。一是多一。更无别一故。云
不也。
问相在义中。此在彼时。此犹在不。设尔何失。二
俱有过。谓若不在相义不成彼无此法所以在故。若
○法界义 第 433a 页
犹在者。应有二体。在自他故。此在彼既尔。彼在此亦
然。
答在不。所以者何。此一切法。一恒在一。一切恒在
一。同时互遍而不失本位。是故。正在他时。不失自故。
在也。不失自时。自在他故。不在也。两义同时俱成故。
亦在亦不在也。互望在不。各全收尽。翻第三句故。非
在非不在也。
问理事无碍中。无分限理。全在一尘时。
随尘少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谓理若同尘少。则理
有分限。若不同尘少。应不全在。
答理事相望。非一非
异。非一故理在限。事全理而非理。非异故无限理而
全在限。有限事而遍无限。
问无限理性。全在一尘时。
馀尘之内。亦在此理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若馀尘
亦有。则有多个理性。若言非多总共一理者。显此一
中理。应非是全。若一不全。则理可分割。若馀尘中无
者。则理性应不遍。彼尘应在法性之外。
答理性自体。
非合非散。此尘彼尘。各无自性。即体同理随而融。融
相如何。谓一尘即是一切尘故。理全在一尘时。即是
全在一切尘中。以一切尘即是一尘故。理在一切时。
即是全在一尘之中。是故。在一在多。非合非散。一全
多全。皆无障碍。
(上来八问答显一义后二法界义也)。
* ○一乘义
三门同前。
第一释名者。一者无他之义。因无异趣。果无别酬。因
果相成。其体不成。名之为一。乘者运载之义。行能运
人。所乘故名为乘。又一道一切圣人所游之路。更无
别岐。故名一道。道以能通为义。乘以能运为功。乘动
然。
答在不。所以者何。此一切法。一恒在一。一切恒在
一。同时互遍而不失本位。是故。正在他时。不失自故。
在也。不失自时。自在他故。不在也。两义同时俱成故。
亦在亦不在也。互望在不。各全收尽。翻第三句故。非
在非不在也。
问理事无碍中。无分限理。全在一尘时。
随尘少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谓理若同尘少。则理
有分限。若不同尘少。应不全在。
答理事相望。非一非
异。非一故理在限。事全理而非理。非异故无限理而
全在限。有限事而遍无限。
问无限理性。全在一尘时。
馀尘之内。亦在此理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若馀尘
亦有。则有多个理性。若言非多总共一理者。显此一
中理。应非是全。若一不全。则理可分割。若馀尘中无
者。则理性应不遍。彼尘应在法性之外。
答理性自体。
非合非散。此尘彼尘。各无自性。即体同理随而融。融
相如何。谓一尘即是一切尘故。理全在一尘时。即是
全在一切尘中。以一切尘即是一尘故。理在一切时。
即是全在一尘之中。是故。在一在多。非合非散。一全
多全。皆无障碍。
(上来八问答显一义后二法界义也)。
* ○一乘义
三门同前。
第一释名者。一者无他之义。因无异趣。果无别酬。因
果相成。其体不成。名之为一。乘者运载之义。行能运
人。所乘故名为乘。又一道一切圣人所游之路。更无
别岐。故名一道。道以能通为义。乘以能运为功。乘动
○法界义 第 433b 页
而出。出到菩提。道静而通。通入涅槃。若依此义。理非
迁动。但道无乘。行有进趣。唯乘乖道。又如经说。即此
法界。流转五道。名为众生。返流尽源。说名为佛。若依
此意。理非生灭。故能随缘而有运动。正当乘义。行是
生灭。无去无来。故无迁动。直当道名。通而言之。理中
具有道乘之义。就离相门。本来静故。约离性门。随缘
动故。行中亦具道乘二义。依生灭门。无迁动故。依相
续门。有迁动故。若依是名。如言取义。是谓智障。诸有
所得非乘。是即若理若行。皆无所得。方为圣人所游
所乘。圣人所乘。无行非理。圣人所游。无理非行。所以
无理无行。方为理行。无道无乘。乃为道乘。当知非释
名之为难。得意之不易耳。设使直尔依名辨义。不还
破折其名义者。是谓结名。非释名也。(上来元晓师言宜审记知之)。
第二出体。略说有三。谓性行行果。性有二义。谓常无
常性。言性者。如来藏理。具恒沙性德。能与行果而作
正因。(如佛性论说)无常常者。有二义。谓性种性及习种性。
(如瑜伽论说)行体者。发心巳去。等觉以还。所修万行。以为
其体。果体者。妙觉地中。三身菩提。以为其体。晓云。且
依法门。应作是说。尽理而说。未必然也。何者。若理若
事。若染若净。一切诸法。皆是乘体。何处有法而非乘
耶。
第三问答。
问以何得知一切诸法皆是乘体。
答晓公
云。如耆婆医。常作是说。天下所有莫非是药。菩萨亦
尔。说一切法莫非菩提。又经云。淫欲即是道。恚痴亦
迁动。但道无乘。行有进趣。唯乘乖道。又如经说。即此
法界。流转五道。名为众生。返流尽源。说名为佛。若依
此意。理非生灭。故能随缘而有运动。正当乘义。行是
生灭。无去无来。故无迁动。直当道名。通而言之。理中
具有道乘之义。就离相门。本来静故。约离性门。随缘
动故。行中亦具道乘二义。依生灭门。无迁动故。依相
续门。有迁动故。若依是名。如言取义。是谓智障。诸有
所得非乘。是即若理若行。皆无所得。方为圣人所游
所乘。圣人所乘。无行非理。圣人所游。无理非行。所以
无理无行。方为理行。无道无乘。乃为道乘。当知非释
名之为难。得意之不易耳。设使直尔依名辨义。不还
破折其名义者。是谓结名。非释名也。(上来元晓师言宜审记知之)。
第二出体。略说有三。谓性行行果。性有二义。谓常无
常性。言性者。如来藏理。具恒沙性德。能与行果而作
正因。(如佛性论说)无常常者。有二义。谓性种性及习种性。
(如瑜伽论说)行体者。发心巳去。等觉以还。所修万行。以为
其体。果体者。妙觉地中。三身菩提。以为其体。晓云。且
依法门。应作是说。尽理而说。未必然也。何者。若理若
事。若染若净。一切诸法。皆是乘体。何处有法而非乘
耶。
第三问答。
问以何得知一切诸法皆是乘体。
答晓公
云。如耆婆医。常作是说。天下所有莫非是药。菩萨亦
尔。说一切法莫非菩提。又经云。淫欲即是道。恚痴亦
○法界义 第 433c 页
复然。如是三事中。无量诸佛道。若有人分别淫怒痴
及道。是人去佛远。犹如天与地。依此等文。故知诸法
莫不是道。然此等文。略有数意。一者自性净心。名道
谛。一切诸法。无不性空。性空亦是性净菩提。故说诸
法莫非菩提。二者戒定慧等。是名为道。戒定慧如。淫
怒痴如。唯一如无二无别。故说淫等即是道也。三者
无分别智是道。正体无分别智。證真如时。三世诸法。
并现一心。无有一法离觉心。故说生死与道合也。四
者法界法尔一切诸法更相涉入。如十方三世皆入
一尘。一尘亦入十方世界。一念入无量。无量入一念。
如是诸佛智慧入贪心。一念贪心入诸佛慧。故说生
死与道合。五者依无障碍法界法门。非但一与一切
更相涉入。亦乃一法是一切。诸法即是一。故说淫等
即是道也。六者至入无自心。一切以心为心。如来无
自身。一切身为身。所以然者。长时无间。修无我观。故
能得至无自身心。三无数劫集无量福。故能感得一
切自心。若存一相为自体者。我执不除。非谓圣人。设
有一相不自备者。即药不具。不作医王。良由无所得
故。无所不得。乃名圆满无上正等菩提。依此义故。说
一切法莫非菩提。如耆婆说。由此圣教及诸道理。当
知诸法皆是乘体。
法藏师云。一乘为二门。一别教。二同教。初中亦二。一
是性海果分。是当不可说义。不与教相应。即十佛境
界。二缘起因分。即普贤境界也。此二无二。全体遍收。
及道。是人去佛远。犹如天与地。依此等文。故知诸法
莫不是道。然此等文。略有数意。一者自性净心。名道
谛。一切诸法。无不性空。性空亦是性净菩提。故说诸
法莫非菩提。二者戒定慧等。是名为道。戒定慧如。淫
怒痴如。唯一如无二无别。故说淫等即是道也。三者
无分别智是道。正体无分别智。證真如时。三世诸法。
并现一心。无有一法离觉心。故说生死与道合也。四
者法界法尔一切诸法更相涉入。如十方三世皆入
一尘。一尘亦入十方世界。一念入无量。无量入一念。
如是诸佛智慧入贪心。一念贪心入诸佛慧。故说生
死与道合。五者依无障碍法界法门。非但一与一切
更相涉入。亦乃一法是一切。诸法即是一。故说淫等
即是道也。六者至入无自心。一切以心为心。如来无
自身。一切身为身。所以然者。长时无间。修无我观。故
能得至无自身心。三无数劫集无量福。故能感得一
切自心。若存一相为自体者。我执不除。非谓圣人。设
有一相不自备者。即药不具。不作医王。良由无所得
故。无所不得。乃名圆满无上正等菩提。依此义故。说
一切法莫非菩提。如耆婆说。由此圣教及诸道理。当
知诸法皆是乘体。
法藏师云。一乘为二门。一别教。二同教。初中亦二。一
是性海果分。是当不可说义。不与教相应。即十佛境
界。二缘起因分。即普贤境界也。此二无二。全体遍收。
○法界义 第 434a 页
犹水波。思之。普贤门中复作二门。一分相门。二该摄
门。初中是别教一乘。别于三乘。如法藏师云。门与三
车引子得出。是三乘教。界外露地牛车是一乘也。然
此一三差别。略有十说。一权实差别。二权一实。(如常说也)。
问临门三车。为实为不实耶。
答实不实。是方便引故
非是实。由是方便引子得出。非不实耶。
△二教义别。
临门三车。但有其名。经云。以佛教门出三界苦故。(准
之)。
△三所期别。以彼一乘非是界内。先许三。诸子皆
云非本所望故。(云云)。
△四德量别。三中牛车但云牛。
不言馀德。露地牛车。铃网众宝而庄严等。白牛肥壮
大力。其疾如风。傧从侍卫其数无量。非适一。(准之)。
△
五寄位别。以初二三地。寄在世间。四地至七地。寄出
世间。八地巳上。寄出出世间。于出世中。四五寄声闻。
第六寄缘觉。七地寄菩萨。八地以上寄一乘。
问若尔。
何故梁摄论云。二乘善名出世。不言三乘是出世耶。
答四五六地。是声闻缘觉。八地以去。为出出世。彼第
七是何人也。是故当知。彼云二乘。即大小二乘也。
以声闻缘觉俱名小故。二乘名通大。
△六付属别。如
法华云。若善男子善女人。信如来智慧者。为令得佛
慧。若不信受者。当馀深法中示教利喜。谓馀深法者。
即是大乘。非即一乘称之为馀。然非小乘。是故称深。
亦不可说以彼小乘为馀法。法华破小乘。岂可叹深
耶。
△七根缘受别者。如此经云。佛子。菩萨摩诃萨。无
量亿那由他劫。行六波罗蜜。修习道品善根。未闻此
门。初中是别教一乘。别于三乘。如法藏师云。门与三
车引子得出。是三乘教。界外露地牛车是一乘也。然
此一三差别。略有十说。一权实差别。二权一实。(如常说也)。
问临门三车。为实为不实耶。
答实不实。是方便引故
非是实。由是方便引子得出。非不实耶。
△二教义别。
临门三车。但有其名。经云。以佛教门出三界苦故。(准
之)。
△三所期别。以彼一乘非是界内。先许三。诸子皆
云非本所望故。(云云)。
△四德量别。三中牛车但云牛。
不言馀德。露地牛车。铃网众宝而庄严等。白牛肥壮
大力。其疾如风。傧从侍卫其数无量。非适一。(准之)。
△
五寄位别。以初二三地。寄在世间。四地至七地。寄出
世间。八地巳上。寄出出世间。于出世中。四五寄声闻。
第六寄缘觉。七地寄菩萨。八地以上寄一乘。
问若尔。
何故梁摄论云。二乘善名出世。不言三乘是出世耶。
答四五六地。是声闻缘觉。八地以去。为出出世。彼第
七是何人也。是故当知。彼云二乘。即大小二乘也。
以声闻缘觉俱名小故。二乘名通大。
△六付属别。如
法华云。若善男子善女人。信如来智慧者。为令得佛
慧。若不信受者。当馀深法中示教利喜。谓馀深法者。
即是大乘。非即一乘称之为馀。然非小乘。是故称深。
亦不可说以彼小乘为馀法。法华破小乘。岂可叹深
耶。
△七根缘受别者。如此经云。佛子。菩萨摩诃萨。无
量亿那由他劫。行六波罗蜜。修习道品善根。未闻此
○法界义 第 434b 页
经。虽闻不信受持随顺。是等犹为假名菩萨。解云。此
明三乘菩萨根未熟故。虽如是经尔许劫修行。不闻
不信此一乘经者。(新经云。设有菩萨。于无量百千亿那由他劫。行六波罗蜜。修习种种
菩提分法。若未闻此如来不思议大威德法。或时闻巳。不信不解。不顺不入。不得名为真实菩萨。)。
问
璎珞经等。十千劫修十信满。何故。此中无量亿等不
信此经。
答以彼但于行布位中修行等。于此圆融普
贤十信摄一切。犹未闻信。由此故知二宗差别。若不
尔者。修行既经尔许时劫。不信此经。何名菩萨摩诃
萨也。
问此等不信。是何位菩萨。
答文无正断。准其劫
数。十千巳过。僧祇未满。应是三贤位也。
问更至何位。
能信此法。
答极至此位。必定位信入此一乘法。终无
證地而不信此。
问何故二乘。纵得罗汉。亦未信入。三
乘菩萨。不至地上而能信也。
答以三乘胜故。是近方
便故。不同二乘故也。
问尔许劫行。犹未能信。今诸凡
夫云何得信。
答宿有种性。闻便信受。若不尔者。多劫
难入。今时有人多不信者。不足怪也。
问若彼地前。过
彼劫数必信受者。则知地上二宗不别。岂无所信十
地耶。
答于彼教中。具有行布。十地渐次。乃至佛果。养
彼根器。务令成就。极迟之者。至此劫数当得信入。如
其疾者则不定。(可准)。
△八难信易信别。如贤首品云。
一切世界群生类。鲜有欲求声闻道。求缘觉者转复
小。求大乘者甚希有。求大乘者犹为易。能信是法甚
为难。解云。以此品正明信位终心。则摄一切位及成
佛等事。既超三乘。恐难信受。故对以决之。
△九约机
明三乘菩萨根未熟故。虽如是经尔许劫修行。不闻
不信此一乘经者。(新经云。设有菩萨。于无量百千亿那由他劫。行六波罗蜜。修习种种
菩提分法。若未闻此如来不思议大威德法。或时闻巳。不信不解。不顺不入。不得名为真实菩萨。)。
问
璎珞经等。十千劫修十信满。何故。此中无量亿等不
信此经。
答以彼但于行布位中修行等。于此圆融普
贤十信摄一切。犹未闻信。由此故知二宗差别。若不
尔者。修行既经尔许时劫。不信此经。何名菩萨摩诃
萨也。
问此等不信。是何位菩萨。
答文无正断。准其劫
数。十千巳过。僧祇未满。应是三贤位也。
问更至何位。
能信此法。
答极至此位。必定位信入此一乘法。终无
證地而不信此。
问何故二乘。纵得罗汉。亦未信入。三
乘菩萨。不至地上而能信也。
答以三乘胜故。是近方
便故。不同二乘故也。
问尔许劫行。犹未能信。今诸凡
夫云何得信。
答宿有种性。闻便信受。若不尔者。多劫
难入。今时有人多不信者。不足怪也。
问若彼地前。过
彼劫数必信受者。则知地上二宗不别。岂无所信十
地耶。
答于彼教中。具有行布。十地渐次。乃至佛果。养
彼根器。务令成就。极迟之者。至此劫数当得信入。如
其疾者则不定。(可准)。
△八难信易信别。如贤首品云。
一切世界群生类。鲜有欲求声闻道。求缘觉者转复
小。求大乘者甚希有。求大乘者犹为易。能信是法甚
为难。解云。以此品正明信位终心。则摄一切位及成
佛等事。既超三乘。恐难信受。故对以决之。
△九约机
○法界义 第 434c 页
显理别。如此经第九地初偈云。若有众生下劣。其心
厌没者。亦以声闻道。令出于众苦。若复有众生。诸根
小明利。乐于因缘法。为说辟支佛。若人根明利。有大
慈悲心。饶益于众生。为说菩萨道。若有无上心。决定
乐大事。为示于佛身。说无尽佛法。(引晋经文。新经准之。)解云。此
明一乘法门。主伴具故。云无尽佛法。不同三乘。一相
一寂等法也。是故。若入此法。则于信满心。具一切位。
同时而得也。
问既一位中有一切位。及信满心即得
佛者。何须更说后诸位耶。
答后说诸位。即是初中一
切位也。如初后亦尔。
问若初即具后。得初即得后。亦
可后亦具初故。既不得后不得初。
答实尔。但以得初
时无不得后故。是故。无有未得后而不得初也。
问若
等是初门即一切者。何不信位心即得而说满心等
耶。
答若自别教。则不依位成。今寄三乘终教位相说。
以彼教中信满不退方得入位。今即寄彼得位之处。
一时得此一切前后诸位相。是故。不于信初心说。以
未得不退故。不成位相。但是行故。
问若尔。应云住位
成佛。何名信满。
答由信成故。是行佛非位佛也。
问若
尔。岂说诸位阶降次第相耶。
答以此经中。安立诸位。
有二善巧。一约相。就分位前后。寄同三乘。引彼便故。
是同教也。二约体。就法前后相入。圆融自在。异彼三
乘。是别教故。以不移门而恒相即。不坏即为恒前后
也。是故。二义融通不相违也。(如后缘摄门说)上来约行作如
是说。若约位说。十住以去。(云云断得亦尔)若约实。一切众生
厌没者。亦以声闻道。令出于众苦。若复有众生。诸根
小明利。乐于因缘法。为说辟支佛。若人根明利。有大
慈悲心。饶益于众生。为说菩萨道。若有无上心。决定
乐大事。为示于佛身。说无尽佛法。(引晋经文。新经准之。)解云。此
明一乘法门。主伴具故。云无尽佛法。不同三乘。一相
一寂等法也。是故。若入此法。则于信满心。具一切位。
同时而得也。
问既一位中有一切位。及信满心即得
佛者。何须更说后诸位耶。
答后说诸位。即是初中一
切位也。如初后亦尔。
问若初即具后。得初即得后。亦
可后亦具初故。既不得后不得初。
答实尔。但以得初
时无不得后故。是故。无有未得后而不得初也。
问若
等是初门即一切者。何不信位心即得而说满心等
耶。
答若自别教。则不依位成。今寄三乘终教位相说。
以彼教中信满不退方得入位。今即寄彼得位之处。
一时得此一切前后诸位相。是故。不于信初心说。以
未得不退故。不成位相。但是行故。
问若尔。应云住位
成佛。何名信满。
答由信成故。是行佛非位佛也。
问若
尔。岂说诸位阶降次第相耶。
答以此经中。安立诸位。
有二善巧。一约相。就分位前后。寄同三乘。引彼便故。
是同教也。二约体。就法前后相入。圆融自在。异彼三
乘。是别教故。以不移门而恒相即。不坏即为恒前后
也。是故。二义融通不相违也。(如后缘摄门说)上来约行作如
是说。若约位说。十住以去。(云云断得亦尔)若约实。一切众生
○法界义 第 435a 页
无不成佛。(如性起品菩提章说)。
问此中所现众生成佛。为是约
理。为是约事。若是约事。何故下云。皆悉一性以无性
故等。若是约理。何故云有发心修行等。
答此是别教
中义。若不约诸宗分别。无由得解。何者。然诸众生。若
于人天位看。具足人法二我实物。若小乘教中看此
众生。唯是一聚五蕴实法。本来无人。若大乘初教。唯
识所现。如幻以有。当相即空。无人无法。若约终教。亦
是如来藏缘起。举体即如。具恒沙德。乃是众生。故不
增不减经云。众生即法身。法身即众生。众生法身义
一名异。解云。此宗约众生即是佛。若约顿教。众生相
本来尽理。性本来显迸然自露。更无所得。故不可说
即佛等。(如净名杜嘿之意等)若圆教。即一切众生。并悉旧来发
心亦竟。修行亦竟。成佛亦竟。更无新成。具足理事因
果等十对。(如此经文)。
问若尔。何故理有众生不即佛耶。
答
汝今就初人天位中人。见彼众生。当相即空。犹亦不
得。况复得见圆教中事。是汝见现有众生我不。约彼
说此成佛。但今情见。若彼法界圆现。一切众生无不
成佛。
问若尔。何故诸佛更化众生。
答教化众生。亦有
浅深。今即此菩提身中。现众生成佛者。名究竟教化。
不同馀宗。故下云。如来无极大悲。度脱众生也。
问既
总成佛。何故亦有发心等耶。
答若成佛门中总成。若
修行门总修行。若发心门总发心。
问佛地果德菩提。
遍在菩萨及诸众生身心中。非是菩萨有菩提果耶。
答以菩萨心既无自性。无自性法即佛菩提。故云离
问此中所现众生成佛。为是约
理。为是约事。若是约事。何故下云。皆悉一性以无性
故等。若是约理。何故云有发心修行等。
答此是别教
中义。若不约诸宗分别。无由得解。何者。然诸众生。若
于人天位看。具足人法二我实物。若小乘教中看此
众生。唯是一聚五蕴实法。本来无人。若大乘初教。唯
识所现。如幻以有。当相即空。无人无法。若约终教。亦
是如来藏缘起。举体即如。具恒沙德。乃是众生。故不
增不减经云。众生即法身。法身即众生。众生法身义
一名异。解云。此宗约众生即是佛。若约顿教。众生相
本来尽理。性本来显迸然自露。更无所得。故不可说
即佛等。(如净名杜嘿之意等)若圆教。即一切众生。并悉旧来发
心亦竟。修行亦竟。成佛亦竟。更无新成。具足理事因
果等十对。(如此经文)。
问若尔。何故理有众生不即佛耶。
答
汝今就初人天位中人。见彼众生。当相即空。犹亦不
得。况复得见圆教中事。是汝见现有众生我不。约彼
说此成佛。但今情见。若彼法界圆现。一切众生无不
成佛。
问若尔。何故诸佛更化众生。
答教化众生。亦有
浅深。今即此菩提身中。现众生成佛者。名究竟教化。
不同馀宗。故下云。如来无极大悲。度脱众生也。
问既
总成佛。何故亦有发心等耶。
答若成佛门中总成。若
修行门总修行。若发心门总发心。
问佛地果德菩提。
遍在菩萨及诸众生身心中。非是菩萨有菩提果耶。
答以菩萨心既无自性。无自性法即佛菩提。故云离
○法界义 第 435b 页
等。
问若尔。无自性理。即性净菩提。何必要是佛果位
法。
答以佛果大智。内契真源。融同一性。是故。如理普
遍众生。众生心中。菩提性与果法。无有差别。则众生
身中。有果德菩提。非唯因性。亦诸教不同。若小乘宗。
总不辨佛性。若三乘宗。一切众生位中。俱有因性。如
涅槃云。佛性是因而非果。若一乘宗。亦具果法。(如此经文)。
问此菩萨心。不离如来菩提者。似是发菩提心缘菩
提为境故云不离。何必即是心之自性。
答若尔。众生
既未发心。未缘菩提为境。不应例观。彼亦有菩提故。
不约所缘也。
△十本末开合别。如大乘同性经云。所
有声闻法。辟支佛法。菩萨法。佛法。如是一切诸法。悉
皆流入毗卢舍那智藏大海。(此文约本末分异。仍会末归本。明一乘三乘差
别耳。)此上十證。足为龟镜。其别教所明。行位因果等相。
与彼三乘施设分齐。全别不同。纵无教證。依彼义异。
当须分宗。况圣教云披。像兰满目矣。
二该摄门者。一切三乘等。本来悉是彼一乘法。何以
故。三乘望一乘。有二门故。谓不异不一。初不异中亦
二。一以三即一故不异。二以一乘则三乘故不异。
问
若初门三则一者。未知彼三若存若坏。若存。云何唯
一。若坏。彼三乘机。更依何法而得进修。
答有四句。一
由即一故不待坏。二由即一故不碍存。三由即一故
无不坏。四由即一故无可存。由初二义。三乘机得在
所依。由后三义。三乘机得入一乘。由四句俱即一故。
是故唯一乘。更无馀故。二以一乘即三明不异者。隐
问若尔。无自性理。即性净菩提。何必要是佛果位
法。
答以佛果大智。内契真源。融同一性。是故。如理普
遍众生。众生心中。菩提性与果法。无有差别。则众生
身中。有果德菩提。非唯因性。亦诸教不同。若小乘宗。
总不辨佛性。若三乘宗。一切众生位中。俱有因性。如
涅槃云。佛性是因而非果。若一乘宗。亦具果法。(如此经文)。
问此菩萨心。不离如来菩提者。似是发菩提心缘菩
提为境故云不离。何必即是心之自性。
答若尔。众生
既未发心。未缘菩提为境。不应例观。彼亦有菩提故。
不约所缘也。
△十本末开合别。如大乘同性经云。所
有声闻法。辟支佛法。菩萨法。佛法。如是一切诸法。悉
皆流入毗卢舍那智藏大海。(此文约本末分异。仍会末归本。明一乘三乘差
别耳。)此上十證。足为龟镜。其别教所明。行位因果等相。
与彼三乘施设分齐。全别不同。纵无教證。依彼义异。
当须分宗。况圣教云披。像兰满目矣。
二该摄门者。一切三乘等。本来悉是彼一乘法。何以
故。三乘望一乘。有二门故。谓不异不一。初不异中亦
二。一以三即一故不异。二以一乘则三乘故不异。
问
若初门三则一者。未知彼三若存若坏。若存。云何唯
一。若坏。彼三乘机。更依何法而得进修。
答有四句。一
由即一故不待坏。二由即一故不碍存。三由即一故
无不坏。四由即一故无可存。由初二义。三乘机得在
所依。由后三义。三乘机得入一乘。由四句俱即一故。
是故唯一乘。更无馀故。二以一乘即三明不异者。隐
○法界义 第 435c 页
显四句。反上思之。是故。唯有三乘。更无一。(此如同教中辨)二
不一者。此即一之三。与即三之一。是非一门也。是即
不坏不一而明不异。又此中不一是上分相门。此中
不异是此该摄门也。
三同教者。于中二。初分诸乘。后融本末。初中有六重。
一明一乘中曲有七。初约法相交参。以明一乘。谓如
三乘中。亦有说因陀罗等。而主伴不具。亦说华藏而
不说十等。或一乘中。亦有三乘法相。谓如十眼中有
五眼。十通中有六通等。而义理皆别。此即一乘垂于
三乘。三乘参于一。二约摄方便。经云。诸有所住皆为
一大事故等。三约所归辨。谓汝等所行是菩萨道等。
四就胜界门。则以三中大乘为一乘。以望别教。虽权
实有异。同是菩萨所乘。经云。唯此一事实。馀二即非
真。又云。止息故说二等。此文有二意。一若望上别教。
馀二者。即大小二乘也。(如前引也)若望同教。即声闻等为
二也。五约教事深细。如经云。我在灵山等。六约八义
意趣。(依摄论如问答中辨)七约十义方便。(如孔目中说)依诸义即三
乘等。并名一乘。以随本宗定故。主伴不具故。是同非
别也。二明二乘有三种。一者一乘二乘。名为二乘。(云云)
二者大乘小乘。名为二乘。三者声闻缘觉为二。(初约一乘。
次约三乘。后约小乘)三者明三乘。亦有三种。一者一乘三乘小
乘名而三乘。二者大乘中乘小乘为三乘。三者大乘
小乘中。各有三乘。(准之)四或为四乘。(一一乘三乘为四。二一乘三乘
小乘人天为四)五或为五乘。六无量乘。(云云)。
不一者。此即一之三。与即三之一。是非一门也。是即
不坏不一而明不异。又此中不一是上分相门。此中
不异是此该摄门也。
三同教者。于中二。初分诸乘。后融本末。初中有六重。
一明一乘中曲有七。初约法相交参。以明一乘。谓如
三乘中。亦有说因陀罗等。而主伴不具。亦说华藏而
不说十等。或一乘中。亦有三乘法相。谓如十眼中有
五眼。十通中有六通等。而义理皆别。此即一乘垂于
三乘。三乘参于一。二约摄方便。经云。诸有所住皆为
一大事故等。三约所归辨。谓汝等所行是菩萨道等。
四就胜界门。则以三中大乘为一乘。以望别教。虽权
实有异。同是菩萨所乘。经云。唯此一事实。馀二即非
真。又云。止息故说二等。此文有二意。一若望上别教。
馀二者。即大小二乘也。(如前引也)若望同教。即声闻等为
二也。五约教事深细。如经云。我在灵山等。六约八义
意趣。(依摄论如问答中辨)七约十义方便。(如孔目中说)依诸义即三
乘等。并名一乘。以随本宗定故。主伴不具故。是同非
别也。二明二乘有三种。一者一乘二乘。名为二乘。(云云)
二者大乘小乘。名为二乘。三者声闻缘觉为二。(初约一乘。
次约三乘。后约小乘)三者明三乘。亦有三种。一者一乘三乘小
乘名而三乘。二者大乘中乘小乘为三乘。三者大乘
小乘中。各有三乘。(准之)四或为四乘。(一一乘三乘为四。二一乘三乘
小乘人天为四)五或为五乘。六无量乘。(云云)。
○法界义 第 436a 页
二融本末者。有其二门。一泯权归实门。(即一乘也)二揽实
成权门。(即三乘也)初即不坏权而即泯故。三乘即一。而不
碍三。后即不异实而即权故。一乘即三。而无碍一。是
故。一三融摄。体无二也。
问若尔。二共齐。如何复说有
权实耶。
答义门别故。权实恒在殊。理遍通故。全体无
二何。者谓权起必一向赖于实。是故。揽实不失实实
显未必一向藉于权故。泯权权不立。是故。三乘即一。
虽具存坏。竟必有尽。一乘即三。虽具隐显。终恒无尽。
由此镕融。有其四句。一或唯一乘。(谓别教也)或唯一或唯
三乘。(如三乘等。以不知一故)亦一亦三。(如同教)或非一非三。如果
海。又别说者。三乘一乘各有二种三乘者。一异时三
乘。如深密经。初时唯小。第二时大乘。二同时三乘。如
第三时。一乘二者。一破异明一。如法华经。二始同终
别。如般若说。三近异远同。如法华说。一乘三者。一存
三之一。如深密说。二遮三之一。如法华等。三表体之
一。如华严等。上来法藏师述。懔师说如法镜论。(云云)。
元晓师云。所言乘者。略说有二。谓能乘人及所乘法。
谓三乘行人。四种声闻。乃至元性有情。并是能乘人。
以皆有佛性故。教理因果。是所乘法。
问理教及因。共
运众生。到萨般若。此事可尔。果理既到究竟之处。云
何与共运众生耶。
答此有数义。一者未来世。有佛
果身。冥资众生。令生善心。如是展转。重至佛地。如涅
槃经云以。现在世烦恼因缘。能断善根。未来佛性力
因缘故。还生善根故。二者当果报佛。现诸应化。化今
○法界义 第 436b 页
众生令得增进。如本业经云。自见巳身当果。诸佛
摩顶说法故。说众生乘于果乘。果乘能运因地众生
也。
问开方便门。示真实相。其义云何。
答一开示中。含有
四种义。一者用三为一前三乘之教。即为一乘教故。
二者将三致一。将彼三乘之人。同致一乘果故。三者
会三归一。会昔所说三乘因果。还归于本一乘理故。
四者破三立一。破彼所执三乘别趣。以立同归一乘
义故。
问用三为一。将三致一。是二未闻。以何为證。
答
法华方便品。佛以无数方便。演说诸法。是法皆为一
佛乘故。此义正是用三为一之證也。又言。是诸众生
从佛闻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此言正是将三致一
之證也。
问会三因果归本一者。为当三皆非异故归
于一实耶。为当唯二非实以归于一实耶。若如后者。
何故。经云。我有方便力。开示三乘法。若如前者。云何
复言唯是事实。馀二即非真。
答或有说者。三皆非实。
如前文说。而言一实二非真实者。三中之一。与无三
之一。俱是佛乘通说。是实馀二不开别言非实。由是
义故。二文不违。或有说者。唯二非实。如后文故。说三
乘皆方便者。于一实中如非实。合说为三是非实。如
人手内实有一果。方便言三。三非是实。无三果故。考
而论之。一果是实。二是方便。有一果故。如智度论云。
于一佛乘。开为三分。如人分一斗米。以为三聚。亦得
言合三聚归一。亦得言会三聚有异。意不可一会。所
摩顶说法故。说众生乘于果乘。果乘能运因地众生
也。
问开方便门。示真实相。其义云何。
答一开示中。含有
四种义。一者用三为一前三乘之教。即为一乘教故。
二者将三致一。将彼三乘之人。同致一乘果故。三者
会三归一。会昔所说三乘因果。还归于本一乘理故。
四者破三立一。破彼所执三乘别趣。以立同归一乘
义故。
问用三为一。将三致一。是二未闻。以何为證。
答
法华方便品。佛以无数方便。演说诸法。是法皆为一
佛乘故。此义正是用三为一之證也。又言。是诸众生
从佛闻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此言正是将三致一
之證也。
问会三因果归本一者。为当三皆非异故归
于一实耶。为当唯二非实以归于一实耶。若如后者。
何故。经云。我有方便力。开示三乘法。若如前者。云何
复言唯是事实。馀二即非真。
答或有说者。三皆非实。
如前文说。而言一实二非真实者。三中之一。与无三
之一。俱是佛乘通说。是实馀二不开别言非实。由是
义故。二文不违。或有说者。唯二非实。如后文故。说三
乘皆方便者。于一实中如非实。合说为三是非实。如
人手内实有一果。方便言三。三非是实。无三果故。考
而论之。一果是实。二是方便。有一果故。如智度论云。
于一佛乘。开为三分。如人分一斗米。以为三聚。亦得
言合三聚归一。亦得言会三聚有异。意不可一会。所
○法界义 第 436c 页
以然者。三乘之教。有其二种。一者别教。二者通教。别
教三乘三皆非实。皆是方便。以彼教说。三僧祇劫唯
修四度。百劫之中修相好业。最后身中修于定慧。菩
提树下成无上觉。如是因果。以为佛乘。是故佛乘亦
是方便。若论通教所说三乘。佛乘是实。馀二非真。以
彼教说。于十地中具修六度。万行圆满。到萨波若果。
不与三世合。如是因果究竟真实。此为佛乘。岂是方
便。是故当知。二文意异。我有方便力开示三乘法者。
是显别教所说三乘也。唯是一事实馀二即非真者。
是对通教所说三乘。其馀诸文。皆作是通。
问若说别
教三乘因果。皆是方便故归一者。为归一果。
答二并
亦得。经云。声闻缘觉若智若断。皆是菩萨无生法忍。
皆归一。一因故终到一果。彼中说佛乘因果分别佛
地。化身小分。望树下佛。教发心修行故。通而言之。应
作四句。一以方便因。归真实因。谓菩萨因及二乘因。
二以方便果。归真实果。谓于树下成无上觉。三以方
便因。归真实果。谓树下佛前菩萨行。四以方便果。归
真实因。谓二乘人之无学果。(准之)。
问会三归一。其义
巳显。破三立一。云何可知。
答略而言之。破四种三。一
执三教定非方便。二执三人定是别趣。三执三因别
感。四执三果别趣。极破此四种所执之相。遣其四种
能执之见。立一真实。谓立一教。破三教。立一人故。别
破三人。立一因故。别破三因。立一果故。别破三果。立
一理性。通破四三。以四一皆同一乘理故。凡如前说
教三乘三皆非实。皆是方便。以彼教说。三僧祇劫唯
修四度。百劫之中修相好业。最后身中修于定慧。菩
提树下成无上觉。如是因果。以为佛乘。是故佛乘亦
是方便。若论通教所说三乘。佛乘是实。馀二非真。以
彼教说。于十地中具修六度。万行圆满。到萨波若果。
不与三世合。如是因果究竟真实。此为佛乘。岂是方
便。是故当知。二文意异。我有方便力开示三乘法者。
是显别教所说三乘也。唯是一事实馀二即非真者。
是对通教所说三乘。其馀诸文。皆作是通。
问若说别
教三乘因果。皆是方便故归一者。为归一果。
答二并
亦得。经云。声闻缘觉若智若断。皆是菩萨无生法忍。
皆归一。一因故终到一果。彼中说佛乘因果分别佛
地。化身小分。望树下佛。教发心修行故。通而言之。应
作四句。一以方便因。归真实因。谓菩萨因及二乘因。
二以方便果。归真实果。谓于树下成无上觉。三以方
便因。归真实果。谓树下佛前菩萨行。四以方便果。归
真实因。谓二乘人之无学果。(准之)。
问会三归一。其义
巳显。破三立一。云何可知。
答略而言之。破四种三。一
执三教定非方便。二执三人定是别趣。三执三因别
感。四执三果别趣。极破此四种所执之相。遣其四种
能执之见。立一真实。谓立一教。破三教。立一人故。别
破三人。立一因故。别破三因。立一果故。别破三果。立
一理性。通破四三。以四一皆同一乘理故。凡如前说
○法界义 第 437a 页
一乘人法。法相常住。道理究竟。天魔及外道。所不能
破。三世诸佛。所不能易。以是义故。名真实相。
问非三非一。无人无法。都无所得。如是正观。乃为真
实究竟一乘。所以然者。诸有所得。无道无果。无动不
出故。故知前非三是一。能乘所乘人法之相。不出四
句。是有所得。云何说此为真实相。
答此说不然。所以
然者。若言非三是一不一不出四句故。是所得非究
竟者。是则有所得。为非无得。为是亦入四句故。是有
所得。亦非正观。若言寄言说无所得。而非如言取于
无得。是故无得不入四句者。他亦寄言。假说一乘。而
非如言取于一乘。所以一乘亦出四句。是故当知遂
言俱非。不亦应是实。
问若不取言皆为实者。彼三乘
教。亦应是实。
答通义皆许。而有别义。以三言下都无
三理。一乘教下不无一理。故三是权。一乘是实。虽不
无一。而非有一。是故。亦非有所得也。上来开方便门。
示真实相。其如是。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卷第三
破。三世诸佛。所不能易。以是义故。名真实相。
问非三非一。无人无法。都无所得。如是正观。乃为真
实究竟一乘。所以然者。诸有所得。无道无果。无动不
出故。故知前非三是一。能乘所乘人法之相。不出四
句。是有所得。云何说此为真实相。
答此说不然。所以
然者。若言非三是一不一不出四句故。是所得非究
竟者。是则有所得。为非无得。为是亦入四句故。是有
所得。亦非正观。若言寄言说无所得。而非如言取于
无得。是故无得不入四句者。他亦寄言。假说一乘。而
非如言取于一乘。所以一乘亦出四句。是故当知遂
言俱非。不亦应是实。
问若不取言皆为实者。彼三乘
教。亦应是实。
答通义皆许。而有别义。以三言下都无
三理。一乘教下不无一理。故三是权。一乘是实。虽不
无一。而非有一。是故。亦非有所得也。上来开方便门。
示真实相。其如是。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