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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第 716a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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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下之一
文云。三释文下意文。有七言三十句。此中大
分有三。初十八句约自利行。次四句明利他
行。次八句辨行者修行方便及得利益。就初
门中有二。初四句现示證分。二次十四句现
缘起分。此中初二句指缘起体。二次二句约
陀罗尼理用。以辨摄法分齐。三次二句即事
法。明摄法分齐。四次四句约世时示摄法分
齐。五次二句约位。以彰摄法分齐。六次二句
总论上意。虽六门不同。而唯现缘起陀罗尼
法。初云缘起体者。即是一乘陀罗尼法一即
一切一切即一。无障碍法界法也。今且约一
门现缘起义。所谓缘起者。大圣摄生欲令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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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舍事。凡夫见事即迷于理。圣人得理既无
于事。故今举实理以会迷情。令诸有情知事
即无。即事会理故。兴此教。故地论云。自相
者有三种。一者报相。名色共阿梨耶识生。如
经于三界地复有芽生。所谓名色共生故。名
色共生者名色共彼生故。二者彼因相者是
名色不离。彼依彼共生故。知经不离故。三者
彼果次第相从六入。乃至于有如经此名色
增长已成六入聚。乃至有因缘故有生老病
死忧悲苦恼。如是众生生长苦聚。是中离我
我所。无如无觉如草木也。此中离我我所者
此二示空。无知无觉者。自体无我故。如草木
者。示非众生数故。当知十二因缘等。即自体
性空。依彼阿赖耶识生。梨耶微细。自体无我。
生十二因缘。十二因缘亦皆无我故。缘生等
无有别法。佛举缘起观门。以会诸法一切无
分别即成实性。故地论云。随顺观世谛即入
第一义谛。是其事也。此义在三乘。亦通一
乘。何以故。一乘所目故。若约别教一乘。略
说十门。所谓因缘有分次第故。一心所摄故。
自业成故。不相舍离故。三道不断故。观先后
际故。三苦集故。因缘生故。因缘生灭缚故。随
顺有尽观故。如是十番十二因缘一乘义摄。
何故十数说。欲现无量故。问。十番因缘。为当
前后。为当一时耶。答。即前后即无前后。所以
得知。门不同故。即前后六相成故。即无前后。
其义云何。十番虽别。而同成无我。故缨络经
十番因缘三乘义摄。何以故。准教差别不同。
广义如地论说。如十二因缘说。馀缘生诸法。
于事。故今举实理以会迷情。令诸有情知事
即无。即事会理故。兴此教。故地论云。自相
者有三种。一者报相。名色共阿梨耶识生。如
经于三界地复有芽生。所谓名色共生故。名
色共生者名色共彼生故。二者彼因相者是
名色不离。彼依彼共生故。知经不离故。三者
彼果次第相从六入。乃至于有如经此名色
增长已成六入聚。乃至有因缘故有生老病
死忧悲苦恼。如是众生生长苦聚。是中离我
我所。无如无觉如草木也。此中离我我所者
此二示空。无知无觉者。自体无我故。如草木
者。示非众生数故。当知十二因缘等。即自体
性空。依彼阿赖耶识生。梨耶微细。自体无我。
生十二因缘。十二因缘亦皆无我故。缘生等
无有别法。佛举缘起观门。以会诸法一切无
分别即成实性。故地论云。随顺观世谛即入
第一义谛。是其事也。此义在三乘。亦通一
乘。何以故。一乘所目故。若约别教一乘。略
说十门。所谓因缘有分次第故。一心所摄故。
自业成故。不相舍离故。三道不断故。观先后
际故。三苦集故。因缘生故。因缘生灭缚故。随
顺有尽观故。如是十番十二因缘一乘义摄。
何故十数说。欲现无量故。问。十番因缘。为当
前后。为当一时耶。答。即前后即无前后。所以
得知。门不同故。即前后六相成故。即无前后。
其义云何。十番虽别。而同成无我。故缨络经
十番因缘三乘义摄。何以故。准教差别不同。
广义如地论说。如十二因缘说。馀缘生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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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例可解。二陀罗尼法者如下说。三即事摄
法者。现因陀罗尼及微细故。广义如经。四约
世时者。所谓九世者。过去过去过去现在过
去未来现在过去现在现在现在未来未来过
去未来现在未来未来世。三世相即及与相
入成。其一念总别合明故。为十世一念者。约
事念说也。五约位者。以六相方便随义消息
可解也。六相者亦如上说问于缘起一言中
诸法无二即现了手。何须多门。答。体解即是
不须远。求。是故经云。淫怒痴性即是菩提。如
是等迷之极远。是故佛教七种苦谛。以外别
有菩提。三无数劫。如说修行乃可得度。为迷
之者。须多门说。问。若如是者。法门无数。何
故唯六门说耶。答。以六门说诸法。准例应可
解。故略如是说。其实如言。六冥然无分别者。
缘起法法如是故。准上可思。二就利他行中
海印者。约喻得名。何者大海极深明净彻底。
天帝共阿修罗斗诤时。一切兵众一切兵具。
于中现现了了分明。如印文字故名海印。能
人三昧亦复如是。穷證法性无有源底。究竟
清净湛然明白。三种世间于中现现。名曰海
印。繁者炽盛义故。出者涌出无尽故。如意者
从喻得名。如意宝王无心而雨宝。益生随缘
无穷。释迦如来善巧方便亦复如是。一音所
畅应众生界。灭恶生善利益众生。随何用处
无不如意。故名如意。三约修行方便者。此中
有三。明修行方便。二辩得利益。初门行者者。
谓见闻一乘普法已去未满圆證普法已还。即
是此约别教一乘说也。若约方便一乘说。五
法者。现因陀罗尼及微细故。广义如经。四约
世时者。所谓九世者。过去过去过去现在过
去未来现在过去现在现在现在未来未来过
去未来现在未来未来世。三世相即及与相
入成。其一念总别合明故。为十世一念者。约
事念说也。五约位者。以六相方便随义消息
可解也。六相者亦如上说问于缘起一言中
诸法无二即现了手。何须多门。答。体解即是
不须远。求。是故经云。淫怒痴性即是菩提。如
是等迷之极远。是故佛教七种苦谛。以外别
有菩提。三无数劫。如说修行乃可得度。为迷
之者。须多门说。问。若如是者。法门无数。何
故唯六门说耶。答。以六门说诸法。准例应可
解。故略如是说。其实如言。六冥然无分别者。
缘起法法如是故。准上可思。二就利他行中
海印者。约喻得名。何者大海极深明净彻底。
天帝共阿修罗斗诤时。一切兵众一切兵具。
于中现现了了分明。如印文字故名海印。能
人三昧亦复如是。穷證法性无有源底。究竟
清净湛然明白。三种世间于中现现。名曰海
印。繁者炽盛义故。出者涌出无尽故。如意者
从喻得名。如意宝王无心而雨宝。益生随缘
无穷。释迦如来善巧方便亦复如是。一音所
畅应众生界。灭恶生善利益众生。随何用处
无不如意。故名如意。三约修行方便者。此中
有三。明修行方便。二辩得利益。初门行者者。
谓见闻一乘普法已去未满圆證普法已还。即
是此约别教一乘说也。若约方便一乘说。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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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总是入一乘摄。何以故。以一乘所流。一乘所
目。一乘方便故。若约此义总摄五乘一乘。修
行者亦得。所流所目者。约缘起道理。语方便
者约智语。何以故。进趣不住名曰不回心者。
不名方便。故亦可约圣者意说。何以故。以善
巧方便引接众生故。如五乘说。人法因果解
行理事教义等。一切诸法准例如是。问。所谓
五乘等法。为是能诠教法耶。为是所诠之义
耶。答。能诠所诠一切诸法皆在言中。其义如
何。所诠之法言相皆绝。诸佛世尊。以大慈悲
本愿力故。诸佛家法法如是故。施设言教为
众生说。以是义故教纲所摄一切诸法。皆悉
在言。是故经云。一切诸法但有名字。即其义
也。问證令之法言相不及。言教之法在于事
中者。證教两法常在二边过。答。若约情说。證
教两法常在二边。若约理云。證教两法旧来
中道一无分别。所以得知。遍计无相。依他无
生。真实无性。三种自性常在中道。三法以外
更无證教。是故当知。一无分别。是故至人得
此理故。名相不及。为众生说故。言在事中。故
经偈云。一切诸如来。无有说佛法。随其所应
化。而为演说法。即其义也。是故圣者。随遍计
故建立三性。且安穷心。渐渐已后现三无性。
觉悟梦人。此即圣者大善巧也。问。如摄论云。
遍计所执凡夫境界。依他真实圣智境界。何
故圣者随遍计耶。答。遍计诸法颠倒故有。是
故论云。凡夫境界毕竟空故。无所可对。是故
论中非圣境界。非谓知空非圣境界。是故圣
者慈悲方便。随眼病故。言说空花。有何防。难
目。一乘方便故。若约此义总摄五乘一乘。修
行者亦得。所流所目者。约缘起道理。语方便
者约智语。何以故。进趣不住名曰不回心者。
不名方便。故亦可约圣者意说。何以故。以善
巧方便引接众生故。如五乘说。人法因果解
行理事教义等。一切诸法准例如是。问。所谓
五乘等法。为是能诠教法耶。为是所诠之义
耶。答。能诠所诠一切诸法皆在言中。其义如
何。所诠之法言相皆绝。诸佛世尊。以大慈悲
本愿力故。诸佛家法法如是故。施设言教为
众生说。以是义故教纲所摄一切诸法。皆悉
在言。是故经云。一切诸法但有名字。即其义
也。问證令之法言相不及。言教之法在于事
中者。證教两法常在二边过。答。若约情说。證
教两法常在二边。若约理云。證教两法旧来
中道一无分别。所以得知。遍计无相。依他无
生。真实无性。三种自性常在中道。三法以外
更无證教。是故当知。一无分别。是故至人得
此理故。名相不及。为众生说故。言在事中。故
经偈云。一切诸如来。无有说佛法。随其所应
化。而为演说法。即其义也。是故圣者。随遍计
故建立三性。且安穷心。渐渐已后现三无性。
觉悟梦人。此即圣者大善巧也。问。如摄论云。
遍计所执凡夫境界。依他真实圣智境界。何
故圣者随遍计耶。答。遍计诸法颠倒故有。是
故论云。凡夫境界毕竟空故。无所可对。是故
论中非圣境界。非谓知空非圣境界。是故圣
者慈悲方便。随眼病故。言说空花。有何防。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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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在于此。依他起相从因缘生。无有自性。离
二边过。与无我同圆成实性。平等法性圆融。
彼此不可分别。旧来一味。以此义故分别不
及。是故论云。圣智境界别意如是。若约实说。
三种自性皆是凡夫境界。何以故。随情说事
安立三故。三种自性即是圣智境界。何以故。
随智现理非安立故。是故经中。亦有处三性。
以外别立三无性。所以者何。随情安立。约解
门故。别立三无性随智现理。约行门故。三性
以外不立三无性。尚二性以外无有真实。何
况三性以外别有三无性。所以得知。无相等
智现前。究竟无法可对。唯在中道故。是故须
解立教所由。问。如上所言。證分之法及缘起
分法。有何差别。答。别不别。其义云何。證分之
法约实相说。唯證所知缘起分法。为众生说
与缘相应。是故全别缘起之法。从众缘生。无
有自性。与本不异。是故不别。问。若如是者。
以自所證为众生。与末不异。寻常差别耶。答。
亦得其义。若为所證在言。与末不异。言说在
證。与本不异。与本不异故。用而常寂。说而
不说。与末不异故。寂而常用。不说而说。不
说而说故。不说即非不说。说而不说故。说即
非说。说即非说故。说即不可得。不说即非不
说故。不说即非不说。二俱不可得故。二俱不
相防。以此义故。说与不说等无差别。生与不
生等无差别。动与不动等无差别。一切差别
相对法门。准例如是。是故经云。有为无为一
切诸法有佛无佛性相常住。无有变异。是其
义也。亦可。正说法中。言说以外更无别义。以
二边过。与无我同圆成实性。平等法性圆融。
彼此不可分别。旧来一味。以此义故分别不
及。是故论云。圣智境界别意如是。若约实说。
三种自性皆是凡夫境界。何以故。随情说事
安立三故。三种自性即是圣智境界。何以故。
随智现理非安立故。是故经中。亦有处三性。
以外别立三无性。所以者何。随情安立。约解
门故。别立三无性随智现理。约行门故。三性
以外不立三无性。尚二性以外无有真实。何
况三性以外别有三无性。所以得知。无相等
智现前。究竟无法可对。唯在中道故。是故须
解立教所由。问。如上所言。證分之法及缘起
分法。有何差别。答。别不别。其义云何。證分之
法约实相说。唯證所知缘起分法。为众生说
与缘相应。是故全别缘起之法。从众缘生。无
有自性。与本不异。是故不别。问。若如是者。
以自所證为众生。与末不异。寻常差别耶。答。
亦得其义。若为所證在言。与末不异。言说在
證。与本不异。与本不异故。用而常寂。说而
不说。与末不异故。寂而常用。不说而说。不
说而说故。不说即非不说。说而不说故。说即
非说。说即非说故。说即不可得。不说即非不
说故。不说即非不说。二俱不可得故。二俱不
相防。以此义故。说与不说等无差别。生与不
生等无差别。动与不动等无差别。一切差别
相对法门。准例如是。是故经云。有为无为一
切诸法有佛无佛性相常住。无有变异。是其
义也。亦可。正说法中。言说以外更无别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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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为义。正义法中。正义以外更无别言。以义
为言。以义为言故。言无非义。以言为义故。义
无非言。义无非言故。义即非义言。无非义故。
言即非言。言即非言。义即非义故。二俱不可
得。是故一切法本来在中道。中道者通言非
言。何以故。诸法实相不在言中。离名性故。言
说之法不在真性。在机益故。在机益故。名无
真性离名性故。名而无名。名而无名故。以名。
求实实不可得。名无真性故。名而无我同。名
而无我同故。名性不可得。以此义故。二俱不
可得。唯證所知非馀境界。是故经云。一切诸
法唯佛所知。非我境界。问。前后两义有何差
别。答。前义以本末相即相融。现中道义。后义
以名义互为客。现无我义。所现道理不异。能
诠方便别。此则本末相资。名义互客开导众
生。令致自体无名真源。能化所化宗要在此。
问。此义当顿教宗。何故此间说。答。如上说。
说与不说等无差别。何以故。总是实德故。无
有妨难。且护分别故顺三乘说。盖是智者胜
妙能也。如上證分及缘起分义。当论中义大
教大也。背反分别得无分别。名曰无缘。顺理
不住故。名善巧。如说修行得圣者意故。名为
提。如意如前。归家者證本性故。家者何义阴
覆义。住处义故。所谓法性真空觉者所住故。
名曰为宅。大悲善巧。阴覆众生。名曰为舍。此
义在三乘。一乘方究竟。何以故。应法界故。所
谓法界陀罗尼家。及因陀罗尼家。微细家等。
此是圣者所依住故。名曰为家。随分者。未满
义故。资粮者助菩提分故。如下经。离世间品
为言。以义为言故。言无非义。以言为义故。义
无非言。义无非言故。义即非义言。无非义故。
言即非言。言即非言。义即非义故。二俱不可
得。是故一切法本来在中道。中道者通言非
言。何以故。诸法实相不在言中。离名性故。言
说之法不在真性。在机益故。在机益故。名无
真性离名性故。名而无名。名而无名故。以名。
求实实不可得。名无真性故。名而无我同。名
而无我同故。名性不可得。以此义故。二俱不
可得。唯證所知非馀境界。是故经云。一切诸
法唯佛所知。非我境界。问。前后两义有何差
别。答。前义以本末相即相融。现中道义。后义
以名义互为客。现无我义。所现道理不异。能
诠方便别。此则本末相资。名义互客开导众
生。令致自体无名真源。能化所化宗要在此。
问。此义当顿教宗。何故此间说。答。如上说。
说与不说等无差别。何以故。总是实德故。无
有妨难。且护分别故顺三乘说。盖是智者胜
妙能也。如上證分及缘起分义。当论中义大
教大也。背反分别得无分别。名曰无缘。顺理
不住故。名善巧。如说修行得圣者意故。名为
提。如意如前。归家者證本性故。家者何义阴
覆义。住处义故。所谓法性真空觉者所住故。
名曰为宅。大悲善巧。阴覆众生。名曰为舍。此
义在三乘。一乘方究竟。何以故。应法界故。所
谓法界陀罗尼家。及因陀罗尼家。微细家等。
此是圣者所依住故。名曰为家。随分者。未满
义故。资粮者助菩提分故。如下经。离世间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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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千答等是也。
初云。缘起体(至)准例可解。大记云。初云缘起
体者即是一乘陀罗尼等者。缘起之体通十
普法。然云真性唯约有情门者。以下文云。今
且约一门现缘起义。而约十二支解释故也。
问。前以行实满义配證分者云何。答。若有行
者。唯依證分而修。唯依教分而修。则非实行
也。和尚之意。则双践證教而修。为实行故尔
也。以證满义配缘起分者云何。如示总相所
具法时。开其别相。如是欲现證分之中满足
法故。辨真性故尔也。
法记云。且约一门现缘起义者。指真性也。问。
何故不释法性真辨真性耶。答。以彼證分不
可指示故也。大圣摄生等者。比如醉人见庭
中杌。谓为实鬼。如是众生迷其十二有支。即
是甚深真性之体。计为生死之法。是故大圣
起大悲慈。令其得知十二有支。即是甚深真
性之体故。云令诸有情知事即无。即事会理
也。大圣通见杌与鬼耶。答尔也。以下文云。圣
人随病眼故。言说空花。有何防难。故知通见
也。论云。自相等者。自相者指自身也。报相
者唯是色时。非是报也。唯是心时亦非是报。
约此心之抱不净色时。为报相也。名色者。非
色四阴无相溟漠。非名莫现故。云名也。色相
粗故。当体云色也。又释唯是心时不可立名。
唯是色时亦不立名。但约此心把不净色之
初刹那。目为人身。目为马身故。云名色也。共
阿梨耶识生者。求生中有将种子藏梨耶识
生。犹如有人袋中盛物。将去水中将去火中。
初云。缘起体(至)准例可解。大记云。初云缘起
体者即是一乘陀罗尼等者。缘起之体通十
普法。然云真性唯约有情门者。以下文云。今
且约一门现缘起义。而约十二支解释故也。
问。前以行实满义配證分者云何。答。若有行
者。唯依證分而修。唯依教分而修。则非实行
也。和尚之意。则双践證教而修。为实行故尔
也。以證满义配缘起分者云何。如示总相所
具法时。开其别相。如是欲现證分之中满足
法故。辨真性故尔也。
法记云。且约一门现缘起义者。指真性也。问。
何故不释法性真辨真性耶。答。以彼證分不
可指示故也。大圣摄生等者。比如醉人见庭
中杌。谓为实鬼。如是众生迷其十二有支。即
是甚深真性之体。计为生死之法。是故大圣
起大悲慈。令其得知十二有支。即是甚深真
性之体故。云令诸有情知事即无。即事会理
也。大圣通见杌与鬼耶。答尔也。以下文云。圣
人随病眼故。言说空花。有何防难。故知通见
也。论云。自相等者。自相者指自身也。报相
者唯是色时。非是报也。唯是心时亦非是报。
约此心之抱不净色时。为报相也。名色者。非
色四阴无相溟漠。非名莫现故。云名也。色相
粗故。当体云色也。又释唯是心时不可立名。
唯是色时亦不立名。但约此心把不净色之
初刹那。目为人身。目为马身故。云名色也。共
阿梨耶识生者。求生中有将种子藏梨耶识
生。犹如有人袋中盛物。将去水中将去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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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往也。本识如田。无明反行如下种子。所
下种子是生五果之种也。爱取二支如土与
水。其有支则是能生。生老死之业也。其生老
死则是所生果也。问。五果是种耶。答五果非
种。但能生五种之种也。问。五果之种是何。答
梨耶识中三性种也。此种在于第三识支位
中。是故此种合为识也。于三界地复有芽生
者。此是诸圣最起甚深大悲忧之处也。复者
往而复来。往而复来故云复也。彼因相者。彼
因者𥟦耶识也。相者名色也。彼果次第相者。
于中有六支也。此二示空等者。约色而推色
无病苦。约心而推心无病苦。如是无知无觉
故。自体无我也。非众生数者。色与心合方得
处处受生。若色心离。而但是色时。不得受生
故。云非众生数也。即成实性者。一尘无自性。
以一切法为自性故。无有一法非一尘性。是
故云成实性也。此尘即是海印之体故云实
性也。随顺观世谛等者。犹如水中摄入诸像。
是自利故。为真谛。水还现像。是利他故。为俗
谛也。是故若顺世俗。即得入真也。以第一义
谛向外之义为俗谛。十二因缘故随顺观世
谛。即入第一义谛也。
探玄云。第二具足诸苦中有三。初现十二
缘相。二如是下结成苦聚。三是中下明缘
体空彰有是倒。论中。于前初段内。前之三
支合为一分。二于三界下辨后九支。于中
论主分为三相。一自相。二同相。三颠倒相。
释有二门。一约分位。二约随义。前中自相
者。谓明现在因缘体状故。二同相者。谓未
下种子是生五果之种也。爱取二支如土与
水。其有支则是能生。生老死之业也。其生老
死则是所生果也。问。五果是种耶。答五果非
种。但能生五种之种也。问。五果之种是何。答
梨耶识中三性种也。此种在于第三识支位
中。是故此种合为识也。于三界地复有芽生
者。此是诸圣最起甚深大悲忧之处也。复者
往而复来。往而复来故云复也。彼因相者。彼
因者𥟦耶识也。相者名色也。彼果次第相者。
于中有六支也。此二示空等者。约色而推色
无病苦。约心而推心无病苦。如是无知无觉
故。自体无我也。非众生数者。色与心合方得
处处受生。若色心离。而但是色时。不得受生
故。云非众生数也。即成实性者。一尘无自性。
以一切法为自性故。无有一法非一尘性。是
故云成实性也。此尘即是海印之体故云实
性也。随顺观世谛等者。犹如水中摄入诸像。
是自利故。为真谛。水还现像。是利他故。为俗
谛也。是故若顺世俗。即得入真也。以第一义
谛向外之义为俗谛。十二因缘故随顺观世
谛。即入第一义谛也。
探玄云。第二具足诸苦中有三。初现十二
缘相。二如是下结成苦聚。三是中下明缘
体空彰有是倒。论中。于前初段内。前之三
支合为一分。二于三界下辨后九支。于中
论主分为三相。一自相。二同相。三颠倒相。
释有二门。一约分位。二约随义。前中自相
者。谓明现在因缘体状故。二同相者。谓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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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因缘同现在故。理实现在亦有生老等。
未来亦有识名色等。今约分位分相故立
二相。三颠倒者。现缘体实空现执有是倒。
二约随义者。一约从因生微细行相。是缘
起自相。二约果相。现彰缘起过患。遍通果
位故。云同相三缘实无我妄取为倒。问。同
相中二支。一向是果一向现行。自相七支
为现果为因种。设尔何失。俱有过故。若取
因种。则不应言三界地生芽。若取现果。即
彼前四不异生等。后三复非所生果摄。答。
此等并是现生果位。却谈因。名以现自相。
就自相七支内论分为三。一报相。名色共
阿𪏭耶识生者。谓名色支中。有义通摄一
切名言种子。阿赖耶即识支通有三义。一
依杂集论第四。以业种为识支故。属能引
识种入名支摄。是故此文前三支一处释
者。以俱是能引故。二以本识种为识支。是
故此中识种及名色等种。为惑业引润力
故。起此种子。令生苦果。三现行第八亦是
识支。是故此中因相。云名色不离本识故。
谓此共识所生名色生已。依于现行第八。
为彼执持故名因相。理实此中识等五种。
由前熏发同特而生。但依当来现起分位。
有次第故。说为前后。是故名为彼果次第
相也。爱取有三。虽非所生。然正生时具有
此。故唯识论说。生引同时是此义也(云云)。
此明本识与能依和合。名为报相。二现能
依无体于于所依故。说此识名为因相。三
能依相尽唯所依。转转入彼位名果。亦以
未来亦有识名色等。今约分位分相故立
二相。三颠倒者。现缘体实空现执有是倒。
二约随义者。一约从因生微细行相。是缘
起自相。二约果相。现彰缘起过患。遍通果
位故。云同相三缘实无我妄取为倒。问。同
相中二支。一向是果一向现行。自相七支
为现果为因种。设尔何失。俱有过故。若取
因种。则不应言三界地生芽。若取现果。即
彼前四不异生等。后三复非所生果摄。答。
此等并是现生果位。却谈因。名以现自相。
就自相七支内论分为三。一报相。名色共
阿𪏭耶识生者。谓名色支中。有义通摄一
切名言种子。阿赖耶即识支通有三义。一
依杂集论第四。以业种为识支故。属能引
识种入名支摄。是故此文前三支一处释
者。以俱是能引故。二以本识种为识支。是
故此中识种及名色等种。为惑业引润力
故。起此种子。令生苦果。三现行第八亦是
识支。是故此中因相。云名色不离本识故。
谓此共识所生名色生已。依于现行第八。
为彼执持故名因相。理实此中识等五种。
由前熏发同特而生。但依当来现起分位。
有次第故。说为前后。是故名为彼果次第
相也。爱取有三。虽非所生。然正生时具有
此。故唯识论说。生引同时是此义也(云云)。
此明本识与能依和合。名为报相。二现能
依无体于于所依故。说此识名为因相。三
能依相尽唯所依。转转入彼位名果。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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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识转为此果。是故渐略馀相。皆尽唯有
识在。此上约始教。若约终教。则此本识是
如来藏。初则与染和合。次则染法依真。后
乃染不异真。故唯真转也。如是因缘下。结
苦聚也。是中无我下。现颠倒相。并如论
释。
观师十二因缘观云。十二因缘者乃是生
死大树。亦名生死大河。何故名树如世间
树。有根茎枝叶花果相续而生。十二因缘
亦复如是。过去有二因。名之为根。二因者。
一无明支。二行支。现在有五果。五果者。
一识支。二名色支。三六入支。四触支。五受
支。现在有三因。三因者。一爱支。二取支。
三有支。未来有二报。二报一生支二老死
支。过去二因中一无明支者。谓过去一切
烦恼名无明支。又云。于缘不了名无明。二
行支者。谓一切身口意善恶等业悉皆名
行。以无明故发生于行。无明与行二种是
过去二因也。行者生死业也。此二能感现
在五果故。名之为根。现在五果中。一识支
者。以有过去行业发起现在识神。初受生
时。入胎一念心。名之为识。二名色支者。以
有受生识故。发起名色。名色者五蕴也。谓
第二念已去心也。与父母赤白精血和合。
乃至百日诸包未开。但是肉团。未成眼耳
鼻舌相。但有色心故名名色。三六入支者。
由名色故发生六入。六入者。六根通住识
道故为六入。此谓在胎内百日已外也。肉
团之内。起业生风吹肉团开敷。变作诸根
识在。此上约始教。若约终教。则此本识是
如来藏。初则与染和合。次则染法依真。后
乃染不异真。故唯真转也。如是因缘下。结
苦聚也。是中无我下。现颠倒相。并如论
释。
观师十二因缘观云。十二因缘者乃是生
死大树。亦名生死大河。何故名树如世间
树。有根茎枝叶花果相续而生。十二因缘
亦复如是。过去有二因。名之为根。二因者。
一无明支。二行支。现在有五果。五果者。
一识支。二名色支。三六入支。四触支。五受
支。现在有三因。三因者。一爱支。二取支。
三有支。未来有二报。二报一生支二老死
支。过去二因中一无明支者。谓过去一切
烦恼名无明支。又云。于缘不了名无明。二
行支者。谓一切身口意善恶等业悉皆名
行。以无明故发生于行。无明与行二种是
过去二因也。行者生死业也。此二能感现
在五果故。名之为根。现在五果中。一识支
者。以有过去行业发起现在识神。初受生
时。入胎一念心。名之为识。二名色支者。以
有受生识故。发起名色。名色者五蕴也。谓
第二念已去心也。与父母赤白精血和合。
乃至百日诸包未开。但是肉团。未成眼耳
鼻舌相。但有色心故名名色。三六入支者。
由名色故发生六入。六入者。六根通住识
道故为六入。此谓在胎内百日已外也。肉
团之内。起业生风吹肉团开敷。变作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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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名为六入支。四触支者。由六入故发生
根尘识等。三事和合触对名触。此谓出胎
已去两岁也。未分别馀尘。但能觉饥渴热
寒犯火触毒。则啼哭之名为触支。五受支
者。由触境故发生于受。领纳名为受。此谓
两岁已去。心渐分别诸尘。五六岁已来。名
为受支。此五支酬过去二因。名为现在五
果。如世间树。既有树身。须有枝柯花果。爱
取有三因。复感未来生老病死二报。现在
三因中。一爱支者。由领纳故发生于爱。于
缘起染名为爱也。此谓七岁已去十五已
来。爱花贪果。心欲追求。名之为爱。二取
支者。由染爱故发生于取。于缘染入有所
执故。名之为取。三有支者。由取着故发起
于有。身口意造作。能招未来有。以未来果
目为现在。三因故名有也。此谓随其所取
财色杀盗邪淫。取得入手称遂本心。忆思
成业。能有当来果。名为有支。如花结果。
此花能生后果。复名为因。既有其因。能感
未来两报。两报者。一生支。由现在发起。令
有未来受生。于法始起。名为生也。二老死
支者。由有生故起于老死。生是老死之缘
故。生缘。老死此二支是后生果。果复为因。
因果相生犹如大树。一切众生皆为十二
因缘。漂没流转。随逐生死往来三界。牢狱
之中受苦无穷。如世间河漂没相似。凡
夫不觉故。智者了达则不从流。修道断除
即得出离。夫十二因缘者。生死系缚之因
缘也。必须灭此因缘。乃得兑于生死。是
根尘识等。三事和合触对名触。此谓出胎
已去两岁也。未分别馀尘。但能觉饥渴热
寒犯火触毒。则啼哭之名为触支。五受支
者。由触境故发生于受。领纳名为受。此谓
两岁已去。心渐分别诸尘。五六岁已来。名
为受支。此五支酬过去二因。名为现在五
果。如世间树。既有树身。须有枝柯花果。爱
取有三因。复感未来生老病死二报。现在
三因中。一爱支者。由领纳故发生于爱。于
缘起染名为爱也。此谓七岁已去十五已
来。爱花贪果。心欲追求。名之为爱。二取
支者。由染爱故发生于取。于缘染入有所
执故。名之为取。三有支者。由取着故发起
于有。身口意造作。能招未来有。以未来果
目为现在。三因故名有也。此谓随其所取
财色杀盗邪淫。取得入手称遂本心。忆思
成业。能有当来果。名为有支。如花结果。
此花能生后果。复名为因。既有其因。能感
未来两报。两报者。一生支。由现在发起。令
有未来受生。于法始起。名为生也。二老死
支者。由有生故起于老死。生是老死之缘
故。生缘。老死此二支是后生果。果复为因。
因果相生犹如大树。一切众生皆为十二
因缘。漂没流转。随逐生死往来三界。牢狱
之中受苦无穷。如世间河漂没相似。凡
夫不觉故。智者了达则不从流。修道断除
即得出离。夫十二因缘者。生死系缚之因
缘也。必须灭此因缘。乃得兑于生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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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经云。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灭则老死
灭。灭此因缘要须修道。问。云何修道。答。推
求十二因缘根本乃是无明。因无明故起
烦恼业。因业故起果报。有果报故有苦。皆
因无明为根本。流转生死分离三世如树
如河。智者了知。欲伐其根及断其源。犹如
伐树。先伐其根。亦如断水。先断其源。今欲
伐断十二因缘树河。先断无明。问。无明何
者是。答不觉心是。以不觉故妄起分别。心
外见境。谓有谓无。谓是谓非。谓得谓失。诸
果报法身心等苦。皆是无明之力。我今欲
断无明。先须自觉心源。随心所起一切妄
想。皆从不觉心生。今须知自心之本性。无
生无灭无来无往。何得知。一切妄念忽然
妄起。觉则不生。云何名觉。如贪嗔痴起
时。还以自心观察思量推求。此贪嗔痴有
何形状。为青为黄。为过去为未来为现在。
为在内外中间。推。求贪嗔痴都无形状。若
贪嗔痴本来是有。今日觉时亦应可见。今
觉即无。故知。由不觉故忽然妄起。觉则不
生故。觉是无明对治。此觉现在无明不得
在心。以无无明故。一切妄想烦恼不生。烦
恼不生故。业不生。业不生故。无过去二因。
无二因故。现在五果不生。五果不生故。爱
取有三因不生。三因不生故。未来二报不
生。名断十二因缘大树。涸十二因缘大河。
此十二因缘无处。名为涅槃。此自觉圣智。
名为菩提。
真记云。大圣摄生欲令契理舍事等者。此约
灭。灭此因缘要须修道。问。云何修道。答。推
求十二因缘根本乃是无明。因无明故起
烦恼业。因业故起果报。有果报故有苦。皆
因无明为根本。流转生死分离三世如树
如河。智者了知。欲伐其根及断其源。犹如
伐树。先伐其根。亦如断水。先断其源。今欲
伐断十二因缘树河。先断无明。问。无明何
者是。答不觉心是。以不觉故妄起分别。心
外见境。谓有谓无。谓是谓非。谓得谓失。诸
果报法身心等苦。皆是无明之力。我今欲
断无明。先须自觉心源。随心所起一切妄
想。皆从不觉心生。今须知自心之本性。无
生无灭无来无往。何得知。一切妄念忽然
妄起。觉则不生。云何名觉。如贪嗔痴起
时。还以自心观察思量推求。此贪嗔痴有
何形状。为青为黄。为过去为未来为现在。
为在内外中间。推。求贪嗔痴都无形状。若
贪嗔痴本来是有。今日觉时亦应可见。今
觉即无。故知。由不觉故忽然妄起。觉则不
生故。觉是无明对治。此觉现在无明不得
在心。以无无明故。一切妄想烦恼不生。烦
恼不生故。业不生。业不生故。无过去二因。
无二因故。现在五果不生。五果不生故。爱
取有三因不生。三因不生故。未来二报不
生。名断十二因缘大树。涸十二因缘大河。
此十二因缘无处。名为涅槃。此自觉圣智。
名为菩提。
真记云。大圣摄生欲令契理舍事等者。此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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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教义云也。一报相者。如来藏与染和合成
名色报。如大海水因风成波也。二彼因相者。
所起名色。即是如来藏真识。如所起波即是
水也。三彼果次第相者。彼所起果无有馀物。
唯一真心之所回转。如差别波。波唯一海水
所回转也。此中离我我所者。唯一真心之体
无有馀物。何者是我。何是我所乎。非众生数
者。犹如流水恒流不绝无厌舍时。由无念故
也。众生亦尔。流转生死无断绝者。只由自体
无我故尔。是故云非众生数也。黎耶微细者。
黎耶即如来藏故也。即成实性者。约三乘云
如来藏实性也。约一乘云甚深真性也。下云。
此义在三乘。亦通一乘故也。
古记云。林德入唐。得逢融顺和尚。问云。一
乘中言黎耶者何耶。顺曰。一切诸法皆以
黎耶为本。广则无量。略则有五。谓一白净
无记识。持三性种。二阿摩罗识。持恒沙德。
三性起识。持十普法。四法界安立识。持三
种世间法。五法界因陀罗识。持无尽因陀
罗尼法。全法界之有为。全法界之无为故
云黎耶。共善等三性及无为集起。
法记云。所谓因缘有分次第者。因缘者。生十
二支因缘也。有者三有也。分者十二支别也。
次第者。初无明支乃至最后老死支也。一心
所摄者。一心是能摄也。所摄是十二因缘也。
自业成者。简他邪因。不简自佛法中疏缘义
也。前门中云十二因缘是一心所作。恐有疑。
云唯一心作不待缘耶。故明要由业故。作十
二因缘也。不相舍离者。前支不离后支。后支
名色报。如大海水因风成波也。二彼因相者。
所起名色。即是如来藏真识。如所起波即是
水也。三彼果次第相者。彼所起果无有馀物。
唯一真心之所回转。如差别波。波唯一海水
所回转也。此中离我我所者。唯一真心之体
无有馀物。何者是我。何是我所乎。非众生数
者。犹如流水恒流不绝无厌舍时。由无念故
也。众生亦尔。流转生死无断绝者。只由自体
无我故尔。是故云非众生数也。黎耶微细者。
黎耶即如来藏故也。即成实性者。约三乘云
如来藏实性也。约一乘云甚深真性也。下云。
此义在三乘。亦通一乘故也。
古记云。林德入唐。得逢融顺和尚。问云。一
乘中言黎耶者何耶。顺曰。一切诸法皆以
黎耶为本。广则无量。略则有五。谓一白净
无记识。持三性种。二阿摩罗识。持恒沙德。
三性起识。持十普法。四法界安立识。持三
种世间法。五法界因陀罗识。持无尽因陀
罗尼法。全法界之有为。全法界之无为故
云黎耶。共善等三性及无为集起。
法记云。所谓因缘有分次第者。因缘者。生十
二支因缘也。有者三有也。分者十二支别也。
次第者。初无明支乃至最后老死支也。一心
所摄者。一心是能摄也。所摄是十二因缘也。
自业成者。简他邪因。不简自佛法中疏缘义
也。前门中云十二因缘是一心所作。恐有疑。
云唯一心作不待缘耶。故明要由业故。作十
二因缘也。不相舍离者。前支不离后支。后支
卷二 第 747b 页
不离前支故也。前门现自因生中。增上缘之
成十二缘义。此观现自因生中因缘之成十
二缘义三道不断者。欲现不断三道故。十
二支不相离也。观先后际者。明前门中不断
三道者。以过去无明生现在五果。以现在三
因生未来老死故也。三苦集者。现其以三际。
因得此具足三苦之身。此观取因所得果以
立也。不取能生因也。因缘生者。因缘是俗谛
所依也。生是所生果法也。破因缘亲疏偏力。
现全力生果义也。因缘生灭缚者。牒俗谛所
依也生者所生果法也。灭者即离因缘生果
之力义也。缚者顺缚也。谓生则顺缚于灭。灭
则顺缚于生故。和尚云。生是无侧之生。此生
即无生也。灭是无侧之灭。此灭即无灭也。此
二无二。是满足生灭也。以灭缚生时。生虽非
灭亦不离灭。犹如以绳缚置二人。虽不相离。
亦非合为一身。此则分喻。非是满喻也。此中
生灭则今曰所用之法。现前为生。以本不生
为灭也。是故以灭缚生。灭是能缚。生是所
缚。以生缚灭亦如是也。此观破前全力生果
之义。以现资于无力。无生之缘生果法义也。
又云。心惑者。世出世间心烦恼也。迷世间法。
名为世间心烦恼也。迷出世法。名出世间心
烦恼也。如是增执于所执法。迷其理事。名
为人法二我执也。此二我执。前第八观治之
能迷之心。于此观中治也。随顺有尽观者。问。
何故此性起门中。以前缘起门。无力无生之
缘生空果之义。为所治耶。答。性起门中。空有
并现故。能治于前门偏空之执也。十番虽别
成十二缘义。此观现自因生中因缘之成十
二缘义三道不断者。欲现不断三道故。十
二支不相离也。观先后际者。明前门中不断
三道者。以过去无明生现在五果。以现在三
因生未来老死故也。三苦集者。现其以三际。
因得此具足三苦之身。此观取因所得果以
立也。不取能生因也。因缘生者。因缘是俗谛
所依也。生是所生果法也。破因缘亲疏偏力。
现全力生果义也。因缘生灭缚者。牒俗谛所
依也生者所生果法也。灭者即离因缘生果
之力义也。缚者顺缚也。谓生则顺缚于灭。灭
则顺缚于生故。和尚云。生是无侧之生。此生
即无生也。灭是无侧之灭。此灭即无灭也。此
二无二。是满足生灭也。以灭缚生时。生虽非
灭亦不离灭。犹如以绳缚置二人。虽不相离。
亦非合为一身。此则分喻。非是满喻也。此中
生灭则今曰所用之法。现前为生。以本不生
为灭也。是故以灭缚生。灭是能缚。生是所
缚。以生缚灭亦如是也。此观破前全力生果
之义。以现资于无力。无生之缘生果法义也。
又云。心惑者。世出世间心烦恼也。迷世间法。
名为世间心烦恼也。迷出世法。名出世间心
烦恼也。如是增执于所执法。迷其理事。名
为人法二我执也。此二我执。前第八观治之
能迷之心。于此观中治也。随顺有尽观者。问。
何故此性起门中。以前缘起门。无力无生之
缘生空果之义。为所治耶。答。性起门中。空有
并现故。能治于前门偏空之执也。十番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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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成无我者。一乘中以海印体为无我也。
如十二因说馀缘生诸法准例可解者。上来
直现法性。而机难得證故。改云真性指缘起
体。将欲令习。且约众生十二支。以十番观而
指示之。故馀一切法亦尔观也。如是教诲故。
云准例可解也。
真记云。若约别教一乘略说十门者。前引论
云。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谛者是同教也。
今直辨十番意故。云若约别教一乘等也。若
以十番观一无明支。则具三世间成一无明
支体故。不动过患即是性在中道之法也。如
一无明乃至老死等皆亦尔也。问。所观如是
能观云何。答。能观亦尔。初一因缘有分中。具
摄馀九。馀九亦尔也。然虽各摄馀九。而初则
观有分次第。二则观十种性起心。乃至八因
缘九缘起十性起。如是为门别也。问。璎珞经
十番与花严经十番何别耶。答。璎珞经十番。
画于一法界体。此经十番。则画于无尽法界
故。云准教差别不同也。
大记云。真定德。于十番中以三生灭释也。谓
前七遍计生灭。第八因缘生灭。后二道理生
灭也。林德以四生灭释也。谓前因缘生灭。第
九缘起生灭。第十性起生灭。越情见处无住
生灭也。训德以五生灭释也。谓中间五观。则
遍计生灭。第八因缘生灭。第九缘起生灭。第
十性起生灭。初二观无住生灭也。今依训德
之意释。则无住生灭中。第二观后半。是无住
体。初观及第二观初半。是无住位也。以其十
二缘相等为无住。别教中二十二位故也。
如十二因说馀缘生诸法准例可解者。上来
直现法性。而机难得證故。改云真性指缘起
体。将欲令习。且约众生十二支。以十番观而
指示之。故馀一切法亦尔观也。如是教诲故。
云准例可解也。
真记云。若约别教一乘略说十门者。前引论
云。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谛者是同教也。
今直辨十番意故。云若约别教一乘等也。若
以十番观一无明支。则具三世间成一无明
支体故。不动过患即是性在中道之法也。如
一无明乃至老死等皆亦尔也。问。所观如是
能观云何。答。能观亦尔。初一因缘有分中。具
摄馀九。馀九亦尔也。然虽各摄馀九。而初则
观有分次第。二则观十种性起心。乃至八因
缘九缘起十性起。如是为门别也。问。璎珞经
十番与花严经十番何别耶。答。璎珞经十番。
画于一法界体。此经十番。则画于无尽法界
故。云准教差别不同也。
大记云。真定德。于十番中以三生灭释也。谓
前七遍计生灭。第八因缘生灭。后二道理生
灭也。林德以四生灭释也。谓前因缘生灭。第
九缘起生灭。第十性起生灭。越情见处无住
生灭也。训德以五生灭释也。谓中间五观。则
遍计生灭。第八因缘生灭。第九缘起生灭。第
十性起生灭。初二观无住生灭也。今依训德
之意释。则无住生灭中。第二观后半。是无住
体。初观及第二观初半。是无住位也。以其十
二缘相等为无住。别教中二十二位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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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凉第六地疏云。今经文内。略现十重穷
究性相。以现无尽非唯寄位同。于二乘言
十重者。一有支相续。二摄归一心。三自业
助成四不相舍离。五三道不断。六三际轮
回。七三苦集成。八因缘生灭。九生灭系缚。
十随顺无所有尽。各有逆顺。即成二十故。
下经云。如是逆顺观察。逆则缘灭。顺则缘
生(云云)。于缘起论。三观者一相谛差别观。
二大悲随顺观。三一切相智观。初但观二
谛。有为无有我故。即大悲为首观也。二悲
随物增。即大悲增上观。三即委悉穷究因
缘性相诸门观故。即大悲满足观。初一下
同二乘一切智也。次一自现菩萨道相智。
后即上同诸佛一切种智。故涅槃云。十二
因缘下智观故得声闻菩提。中智观故。得
缘觉菩提。上智观故。得菩萨菩提。上上智
观故。得佛菩提。初二菩提。即初观意。馀
二各一可知。前约为物三皆称悲。今约观
心三皆智观。是知。三句各有悲智相导融。
此三观唯在一心。甚深般若于是而现。探
玄云。何者十观一因缘分次第(云云)。十随
顺无所有尽。于中各有顺观逆观故。有二
十门也。谓顺观大悲不住涅槃。逆观大智
不住生死故。名不住道(云云)。一因缘分次第
中。正现有支无我。于中有二。初明倒执有
我妄起缘分。二明迷诸谛理起缘次第。初
中有三。一辨定无我。二迷成缘起。三(云云)。
初中二句。初言世间受身皆由著我者。反
举惑情明我非理。若我理有著我。顺理应
卷二 第 748b 页
得出世。既生世间明我非理。二若离著我
即无生者。顺举解心明理非我。若理有我
离我。违理应生世间。既得出世。明理无
我。二明迷此无我起彼有支。于中先顺观
缘起。后逆观无我(云云)。二一心所摄中。言
三界虚妄唯一心作。此之一文。诸论同引
證成唯识。今此所说。是何等心。云何名作。
今释此义。依诸圣教说有多门。一相见俱
存故说唯识。二摄相归见故说唯识。三摄
数归王(云云)。四以末归本。五摄相归性。六
转真成事。七理事俱融。八融事相入。九全
事相即。十帝网无碍。于中初三。约初教说。
次四约终顿说。后三约圆教中别教说。总
具十门。约同教说(云云)。三自业助成中。此
十二支皆有二义。一明自行相。二助成后
用。谓缘中痴惑是无明。自相与行作因。是
助成业。四不相舍离中。前能起后。离后无
前。后依前起。离前无后。不相离故。各无自
性。无性缘起如幻现前。五三道不断中。如
净意菩萨十二缘。论云。烦恼初八九业二
及与十馀七说为苦。三摄十二尽。从三故
生二。从二故生七。从七复生三。是故如轮
转。一切世间法唯因果无人。但从于空法
还生于空法。解云。此辨三道相生现。二无
我。六分别先后际中。此十二支初二是能
引。次五是所引。次三是能生。后二是所生
(云云)。一依此经开能所引分。先际中际合
能所生。总为后际。以引远故开之。生近故
合也。七三苦分别中有二门。一理实遍通
即无生者。顺举解心明理非我。若理有我
离我。违理应生世间。既得出世。明理无
我。二明迷此无我起彼有支。于中先顺观
缘起。后逆观无我(云云)。二一心所摄中。言
三界虚妄唯一心作。此之一文。诸论同引
證成唯识。今此所说。是何等心。云何名作。
今释此义。依诸圣教说有多门。一相见俱
存故说唯识。二摄相归见故说唯识。三摄
数归王(云云)。四以末归本。五摄相归性。六
转真成事。七理事俱融。八融事相入。九全
事相即。十帝网无碍。于中初三。约初教说。
次四约终顿说。后三约圆教中别教说。总
具十门。约同教说(云云)。三自业助成中。此
十二支皆有二义。一明自行相。二助成后
用。谓缘中痴惑是无明。自相与行作因。是
助成业。四不相舍离中。前能起后。离后无
前。后依前起。离前无后。不相离故。各无自
性。无性缘起如幻现前。五三道不断中。如
净意菩萨十二缘。论云。烦恼初八九业二
及与十馀七说为苦。三摄十二尽。从三故
生二。从二故生七。从七复生三。是故如轮
转。一切世间法唯因果无人。但从于空法
还生于空法。解云。此辨三道相生现。二无
我。六分别先后际中。此十二支初二是能
引。次五是所引。次三是能生。后二是所生
(云云)。一依此经开能所引分。先际中际合
能所生。总为后际。以引远故开之。生近故
合也。七三苦分别中有二门。一理实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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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云云)。二随相增现门。如此经说。谓初五
支迁流相现故称行苦。触受二种触对生
苦故云苦苦。馀为坏苦者。但坏乐名坏苦。
老死支既无乐可坏。何故名坏苦耶。释有
二。一乐坏为苦。望所坏说。二以坏是苦故
云坏苦。此老死支能坏生故。属坏苦也。八
因缘生中。理实无明望行无因缘义。而言
因缘生行者有二义。一自种为因。无明为
缘。合说故云因缘。然隐彼亲种现此胜缘
故。云无明因缘也。二但彼增上缘望自增
上果还是亲因故说无明为行因缘。馀亦
如是。欲明果不自起。要从因缘。因缘形
夺。复各无性。是故言因缘生乃现无生。此
犹顺观逆观一泯非生不生。可知(云云)。此
深观中摄后三门合成四句。一不自生。二
不他生。三不共生。四不无因生。释此四
句诸论不同。略有五说。一约破外道释。谓
诸法不从冥谛。自性生故。云不自生。二不
从梵天自在天等生故。云不他生。三亦非
微尘大种和合生故。云不共生。四亦非无
因自然而起故。云不无因生。二约破二乘。
一谓诸法不定。从自同类因生故。云不自
生。二不定从异熟因生故。云不他生。三又
亦非彼俱有因生故云不共生。四小乘中。
许无明支前不正思惟托虚而起。似若无
因。今亦不尔故。离无因三。约法现空。一果
不自起名不自生。二自既不立。对谁辨他。
又他亦各自皆不成。自云何他生。故云不
他生。三自他因果既各不成故。云不共生。
支迁流相现故称行苦。触受二种触对生
苦故云苦苦。馀为坏苦者。但坏乐名坏苦。
老死支既无乐可坏。何故名坏苦耶。释有
二。一乐坏为苦。望所坏说。二以坏是苦故
云坏苦。此老死支能坏生故。属坏苦也。八
因缘生中。理实无明望行无因缘义。而言
因缘生行者有二义。一自种为因。无明为
缘。合说故云因缘。然隐彼亲种现此胜缘
故。云无明因缘也。二但彼增上缘望自增
上果还是亲因故说无明为行因缘。馀亦
如是。欲明果不自起。要从因缘。因缘形
夺。复各无性。是故言因缘生乃现无生。此
犹顺观逆观一泯非生不生。可知(云云)。此
深观中摄后三门合成四句。一不自生。二
不他生。三不共生。四不无因生。释此四
句诸论不同。略有五说。一约破外道释。谓
诸法不从冥谛。自性生故。云不自生。二不
从梵天自在天等生故。云不他生。三亦非
微尘大种和合生故。云不共生。四亦非无
因自然而起故。云不无因生。二约破二乘。
一谓诸法不定。从自同类因生故。云不自
生。二不定从异熟因生故。云不他生。三又
亦非彼俱有因生故云不共生。四小乘中。
许无明支前不正思惟托虚而起。似若无
因。今亦不尔故。离无因三。约法现空。一果
不自起名不自生。二自既不立。对谁辨他。
又他亦各自皆不成。自云何他生。故云不
他生。三自他因果既各不成故。云不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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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离因缘外无别果法故。云不无因生。此
上三重。如般若灯论及中论等说。四约因
缘形夺。对法论云。自种有故不从他。待
众缘故非自作。无作用故不共生。有功能
故非无因。凡诸缘起双土二句已为甚深。
况总土四句。是故缘起最极甚深。五约缘
起无碍门。但因缘生果。因缘相望各有二
义。一全有力二全无力。谓因望于果有全
不生。缘必全生故。云因不生缘生故。二缘
望于果。亦全不生因必生故。云缘不生自
因生故。三二力不俱故不共生。四二无力
亦不俱故。不无因生。此门有二义。一据力
具有不有义故令相入。谓因有力时。缘必
无力。是故由因有力故能摄他。由缘无力
故能入他。会彼缘力总归因力。名不他生。
虽言不他反现自生。因力归缘不自亦尔。
反前思之。以二力二无力各不俱故。无彼
不相入。一力一无力相归故恒时相入。以
不相障碍。增上缘宽故。一切诸法无不相
入。十忽品云。菩萨善观缘起法。于一法中
解众多法。众多法中解了一法。良由此门
故也。二据体有空不空义故有相。即谓非
直因力归缘明其相入。亦乃因体由缘现。
因性空摄同于缘。何者。谓若无缘即无因
故。以生果名因。无缘果不生。是时不名因。
明知。此因会归彼缘。为不自生。是故缘是
有义无不能摄。因是空义无不受摄。因受
摄故癈已同缘。缘能摄故摄因同。已馀因
摄缘受等。并准思知。由此义故。诸法相即
上三重。如般若灯论及中论等说。四约因
缘形夺。对法论云。自种有故不从他。待
众缘故非自作。无作用故不共生。有功能
故非无因。凡诸缘起双土二句已为甚深。
况总土四句。是故缘起最极甚深。五约缘
起无碍门。但因缘生果。因缘相望各有二
义。一全有力二全无力。谓因望于果有全
不生。缘必全生故。云因不生缘生故。二缘
望于果。亦全不生因必生故。云缘不生自
因生故。三二力不俱故不共生。四二无力
亦不俱故。不无因生。此门有二义。一据力
具有不有义故令相入。谓因有力时。缘必
无力。是故由因有力故能摄他。由缘无力
故能入他。会彼缘力总归因力。名不他生。
虽言不他反现自生。因力归缘不自亦尔。
反前思之。以二力二无力各不俱故。无彼
不相入。一力一无力相归故恒时相入。以
不相障碍。增上缘宽故。一切诸法无不相
入。十忽品云。菩萨善观缘起法。于一法中
解众多法。众多法中解了一法。良由此门
故也。二据体有空不空义故有相。即谓非
直因力归缘明其相入。亦乃因体由缘现。
因性空摄同于缘。何者。谓若无缘即无因
故。以生果名因。无缘果不生。是时不名因。
明知。此因会归彼缘。为不自生。是故缘是
有义无不能摄。因是空义无不受摄。因受
摄故癈已同缘。缘能摄故摄因同。已馀因
摄缘受等。并准思知。由此义故。诸法相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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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障碍。上文云。知一即多多即一等。皆
此义也。是故无尽大缘起法无碍自在。皆
从此门而开现矣。九因缘缚说中。因缘生
缚者。谓此缘起互相缚住不得。是生以是
缚故。复非是灭。以一缚字。印此法体离
诸分别。然是缘起缚相亦离故。寄言以现
故云缚说。为明此缚。但在说中。此门现缘
起法事相。向尽理性将现极微妙处故论
云。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谛。是此门也。
十无所有尽中。明此有支虚相既尽。随顺
无所有。彻到第一义此现不坏俗。而恒真
也。故云无明因缘诸行生是随顺无所有。
问。无明生行。是顺所有。何故乃言顺无所
有。答。乘前诸门次第。至此现彼无明。正生
行时。即顺无生入理故也(云云)。何故经中
顺无。论名顺有。释经意。以缘归理说。论意
以性从相说。各现别意故作是说(云云)。一
有支行列。二摄归一心。三力用相生。四前
后相属。五三道轮环。六三际因果。七三苦
过失。八从因无性。九似有若无。十泯同平
等。配结前十文现可见。
搜玄云。初因缘分次第观治我见执(云云)。
二依止一心观治彼外境自性执(云云)。三自
因观治异计因缘执。四不舍离观治因果
异时计。五三道观治因缘癈事计理执。六
三际观治无因执。七三苦观治乐净执。八
因缘观治单因有力生果(云云)。因缘生理。
因有决定用。缘有发果。能方得法生。若但
因力无缘发果能者。其因六义不现在前
此义也。是故无尽大缘起法无碍自在。皆
从此门而开现矣。九因缘缚说中。因缘生
缚者。谓此缘起互相缚住不得。是生以是
缚故。复非是灭。以一缚字。印此法体离
诸分别。然是缘起缚相亦离故。寄言以现
故云缚说。为明此缚。但在说中。此门现缘
起法事相。向尽理性将现极微妙处故论
云。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谛。是此门也。
十无所有尽中。明此有支虚相既尽。随顺
无所有。彻到第一义此现不坏俗。而恒真
也。故云无明因缘诸行生是随顺无所有。
问。无明生行。是顺所有。何故乃言顺无所
有。答。乘前诸门次第。至此现彼无明。正生
行时。即顺无生入理故也(云云)。何故经中
顺无。论名顺有。释经意。以缘归理说。论意
以性从相说。各现别意故作是说(云云)。一
有支行列。二摄归一心。三力用相生。四前
后相属。五三道轮环。六三际因果。七三苦
过失。八从因无性。九似有若无。十泯同平
等。配结前十文现可见。
搜玄云。初因缘分次第观治我见执(云云)。
二依止一心观治彼外境自性执(云云)。三自
因观治异计因缘执。四不舍离观治因果
异时计。五三道观治因缘癈事计理执。六
三际观治无因执。七三苦观治乐净执。八
因缘观治单因有力生果(云云)。因缘生理。
因有决定用。缘有发果。能方得法生。若但
因力无缘发果能者。其因六义不现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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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云)。又依小乘六因四缘。若依三乘。即十
因二十因等。若依一乘即随法辨因为二。
因缘理事各别与法界等。今六因义唯一
乘能穷。此约别教说也。九因缘生灭缚观。
此下二观但治心惑。通义可知。谓因缘共
力能感果执(云云)。前因缘生果。生义是增
空义。是微为因缘。法顺生迷增故。今缘缚
法空义。是增生力义。微为缘起法。顺生
无分别智故。故下经云。缘起之法离有无
也。此虽无生力。以空义成故。离自性生。经
云。无住为本故。十无所有尽观。所治局心
惑。亦可通诸使。俗谛通摄故。为执因缘。
但有应俗相。自体空义。不现在前故。是障
也(云云)。诸缘生法不起则已。起则双现。如
彼渴鹿见阳炎。水乾湿并彰。又如镜像染
净双现。此是正理。问。其所现空。为是真
谛。为是俗谛。又此观法与前缘生。及以生
缚云何取别。答。因缘及缚唯成顺有。今第
十观空有俱顺。又此空有并是俗谛。汎明
真俗此有多义。一体相相对。二空有相对。
如此分真俗。其义非一。若空有分真俗。有
则为俗。空则为真。即證智所知。若体相相
对。空有可以相论故。若约此义。俗谛通
空。有。此空是自体空。非事空也。故论云。
是心真如相。能示摩诃衍体。故知虽是真
如得名俗相。不是体也。此则空有同为一
相。以缘顺性理事。为此观体故。上文云。
十二缘生是无为也。十观亦有相生次第。
为知诸虚妄过故。故有第一。既识妄已未
因二十因等。若依一乘即随法辨因为二。
因缘理事各别与法界等。今六因义唯一
乘能穷。此约别教说也。九因缘生灭缚观。
此下二观但治心惑。通义可知。谓因缘共
力能感果执(云云)。前因缘生果。生义是增
空义。是微为因缘。法顺生迷增故。今缘缚
法空义。是增生力义。微为缘起法。顺生
无分别智故。故下经云。缘起之法离有无
也。此虽无生力。以空义成故。离自性生。经
云。无住为本故。十无所有尽观。所治局心
惑。亦可通诸使。俗谛通摄故。为执因缘。
但有应俗相。自体空义。不现在前故。是障
也(云云)。诸缘生法不起则已。起则双现。如
彼渴鹿见阳炎。水乾湿并彰。又如镜像染
净双现。此是正理。问。其所现空。为是真
谛。为是俗谛。又此观法与前缘生。及以生
缚云何取别。答。因缘及缚唯成顺有。今第
十观空有俱顺。又此空有并是俗谛。汎明
真俗此有多义。一体相相对。二空有相对。
如此分真俗。其义非一。若空有分真俗。有
则为俗。空则为真。即證智所知。若体相相
对。空有可以相论故。若约此义。俗谛通
空。有。此空是自体空。非事空也。故论云。
是心真如相。能示摩诃衍体。故知虽是真
如得名俗相。不是体也。此则空有同为一
相。以缘顺性理事。为此观体故。上文云。
十二缘生是无为也。十观亦有相生次第。
为知诸虚妄过故。故有第一。既识妄已未
卷二 第 750a 页
知妄法。依何得生。故有第二识。知所依未
知有何理。故有第三。巳知生理。未知依何
时。故有第四识。知时已未知约何义。故明
第五。知其义已有何本末。故有第六。知本
末已未知有何过。故有第七。知其过已云
何对事成。故有第八。知成已未知有何相。
故有第九。知相已疑谓乖理故有第十。依
经十番讫。
锥穴记第十观云。此即因缘尽于自如也。
此即俗谛离分别之际。自此去所即是初
最粗愚痴颠倒即此甚深法。随举一尽摄
一切。无尽自在缘起法。正十数所现普法
缘起道理也。
缘起一言(至)无分别者。大记云。缘起一言乃
至何须多门等者。起此问意。初标真性。示缘
起体。即无分别理已现了手。何烦更说中即
等多门耶。如是问也。答。具纵夺文现可知。
问。何不释六门而问答耶。答。第六门者总结
上意故。释五门其义已尽故也。了手者事毕
之言也。法记云。淫怒痴性即是菩提者。古人
云。只知用水令净于物。不知令净浊水也。此
意云何。谓如欲净于水。若取于石水不得净。
不动土石水方自净。净自心者亦复如是。若
欲断除三毒烦恼。则心不得净。三毒不动。心
自清净。是故凡诣胜热婆罗门善知识所受
痴法门。即得安住照明。遇满足王知识受嗔
法门。即得安乐。三昧。遇婆须密知识受贪法
门。即得离欲实际也。
探玄。方便命知识。疏云。如是反道上下文
知有何理。故有第三。巳知生理。未知依何
时。故有第四识。知时已未知约何义。故明
第五。知其义已有何本末。故有第六。知本
末已未知有何过。故有第七。知其过已云
何对事成。故有第八。知成已未知有何相。
故有第九。知相已疑谓乖理故有第十。依
经十番讫。
锥穴记第十观云。此即因缘尽于自如也。
此即俗谛离分别之际。自此去所即是初
最粗愚痴颠倒即此甚深法。随举一尽摄
一切。无尽自在缘起法。正十数所现普法
缘起道理也。
缘起一言(至)无分别者。大记云。缘起一言乃
至何须多门等者。起此问意。初标真性。示缘
起体。即无分别理已现了手。何烦更说中即
等多门耶。如是问也。答。具纵夺文现可知。
问。何不释六门而问答耶。答。第六门者总结
上意故。释五门其义已尽故也。了手者事毕
之言也。法记云。淫怒痴性即是菩提者。古人
云。只知用水令净于物。不知令净浊水也。此
意云何。谓如欲净于水。若取于石水不得净。
不动土石水方自净。净自心者亦复如是。若
欲断除三毒烦恼。则心不得净。三毒不动。心
自清净。是故凡诣胜热婆罗门善知识所受
痴法门。即得安住照明。遇满足王知识受嗔
法门。即得安乐。三昧。遇婆须密知识受贪法
门。即得离欲实际也。
探玄。方便命知识。疏云。如是反道上下文
卷二 第 750b 页
中。总有三类。一此位同邪见。二满足王同
嗔恚。三婆须密同贪爱。是故三毒相并有
正法。然有四义。一当相即空故诸法无行。
经云。贪欲即是道。恚痴亦复然。于此三事
中。有无量佛法。解云。此约即空是佛法。非
事即是佛法。二约巧摄生说为佛法。非
谓即是如净名云。先以欲拘牵后令入佛
智等。三留惑润生长。菩萨道说有佛法。非
谓即是如净名云。一切烦恼为如来种。四
当相即是。不同前三。
法记云。七种苦谛者。七种生死也。谓分段有
三。变易有四。分段三者是三界也。变易四者。
一方便生死。二因缘生死。三有有生死。四无
有生死。
法常公摄论疏云。一方便生死。即以无明
为缘感生死。非是亲因故。称方便。二因缘
生死。即以无漏业为因感生死。由是亲因
故名因缘。三有有。则由前因缘感生有果。
有此果故。名有有。四无有则老死支谢。其
报尽后。更无有有果故。曰无有(云云)。
清凉演义云。无上依经云。阿罗汉.辟支佛.
大地菩萨。为四种障。不得如来法身四德。
一者生缘感。二者生因惑。三者有有。四者
无有。何者生缘惑。即是无明住地生一切
行。如无明生业。何者是生因惑。是无明住
地所生诸行。比如无明所生诸业。何者有
有。缘无明住地因。无明住地所起无漏行。
起三种意生身。比如四取为缘。三有漏业
为因。起三种有。何者无有缘。三种意生身
嗔恚。三婆须密同贪爱。是故三毒相并有
正法。然有四义。一当相即空故诸法无行。
经云。贪欲即是道。恚痴亦复然。于此三事
中。有无量佛法。解云。此约即空是佛法。非
事即是佛法。二约巧摄生说为佛法。非
谓即是如净名云。先以欲拘牵后令入佛
智等。三留惑润生长。菩萨道说有佛法。非
谓即是如净名云。一切烦恼为如来种。四
当相即是。不同前三。
法记云。七种苦谛者。七种生死也。谓分段有
三。变易有四。分段三者是三界也。变易四者。
一方便生死。二因缘生死。三有有生死。四无
有生死。
法常公摄论疏云。一方便生死。即以无明
为缘感生死。非是亲因故。称方便。二因缘
生死。即以无漏业为因感生死。由是亲因
故名因缘。三有有。则由前因缘感生有果。
有此果故。名有有。四无有则老死支谢。其
报尽后。更无有有果故。曰无有(云云)。
清凉演义云。无上依经云。阿罗汉.辟支佛.
大地菩萨。为四种障。不得如来法身四德。
一者生缘感。二者生因惑。三者有有。四者
无有。何者生缘惑。即是无明住地生一切
行。如无明生业。何者是生因惑。是无明住
地所生诸行。比如无明所生诸业。何者有
有。缘无明住地因。无明住地所起无漏行。
起三种意生身。比如四取为缘。三有漏业
为因。起三种有。何者无有缘。三种意生身
卷二 第 750c 页
不可觉知。微细堕灭。比如缘三有中。生念
念老死(云云)。于三界中有四种难。一者烦恼
难。二者业难。三者生报难。四者过失难。无
明住地所起方便生死。如三界内烦恼难。
无明住地所起因缘生死。如三界内业难。
无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三界内生报
难。无明住地所起无有生死。如三界内过
失难。
法记云。无分别者者。问。各各不相即等四句。
合取云耶。答尔也。谓前三句即门故。是体门
也。不相即句是中门故。位不动门也。位不动
故方得相入。能成一致。是故合取。不相即义。
云冥然无分别也。
约喻得名(至)无不如意。大记云。海印者约喻
得名者。以修罗帝释相战之时。诸兵具等。现
于明净海中之义。喻其三毒当相不动。即是
内證海印究竟法体故也。
古记云。云华尊者云。唯花严经所说之法。
依海印定起也。时有智积国统难云。大集
经云。如阎浮提一切众生身及外色。如是
色相海中皆有印相。是故名大海为印。菩
萨亦尔。得大海印三昧。见一切众生心行
(云云)。则下四教法亦依海印定起。何故云不
尔耶。云华答曰。海印有五。一者三大阿僧
祇劫历修之帝释。升法空须弥山顶与所
知障阿修罗斗战之时。三科百法像。现于
大圆镜智海中之海印也。二者不可数劫
历修之帝释。升本觉须弥顶。与根本无明
阿修罗相战之时。恒沙性德像。现于一心
念老死(云云)。于三界中有四种难。一者烦恼
难。二者业难。三者生报难。四者过失难。无
明住地所起方便生死。如三界内烦恼难。
无明住地所起因缘生死。如三界内业难。
无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三界内生报
难。无明住地所起无有生死。如三界内过
失难。
法记云。无分别者者。问。各各不相即等四句。
合取云耶。答尔也。谓前三句即门故。是体门
也。不相即句是中门故。位不动门也。位不动
故方得相入。能成一致。是故合取。不相即义。
云冥然无分别也。
约喻得名(至)无不如意。大记云。海印者约喻
得名者。以修罗帝释相战之时。诸兵具等。现
于明净海中之义。喻其三毒当相不动。即是
内證海印究竟法体故也。
古记云。云华尊者云。唯花严经所说之法。
依海印定起也。时有智积国统难云。大集
经云。如阎浮提一切众生身及外色。如是
色相海中皆有印相。是故名大海为印。菩
萨亦尔。得大海印三昧。见一切众生心行
(云云)。则下四教法亦依海印定起。何故云不
尔耶。云华答曰。海印有五。一者三大阿僧
祇劫历修之帝释。升法空须弥山顶与所
知障阿修罗斗战之时。三科百法像。现于
大圆镜智海中之海印也。二者不可数劫
历修之帝释。升本觉须弥顶。与根本无明
阿修罗相战之时。恒沙性德像。现于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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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海之海印也。三者一念不生之帝释。升
一行三昧须弥顶。与妄想阿修罗相战之时。
无相无分别像。现于不二实相海之海印
也。四者二佛刹微尘数劫历修之帝释。升
总相须弥顶。与遍计阿修罗相战之时。十
种普法像。现于世界海之海印也。五者十
佛之帝释。升法性须弥顶。与无住实相阿
修罗相战之时。三种世间像。现于国土海
之海印也(已上)。此五之中。前三如次始终顿
也。后二如次外化内證也。于此加论约因
海印。应有六种。谓普贤之帝释。升解行须
弥顶。与百障阿修罗相战之时。无尽普法
像。现于锭光玻瓈镜之海印也。若约前三
重意。则三乘随分亦论海印也。而言三乘
皆是海印定外所说者。约一乘海印云耳。
清凉释海印云。以十义释之。表无尽之用。
一无心能现义。二现无所现义。三能现与
所现非一义。四非异义。五无去来义。六广
大义。七普现义。八顿现义。九常现义。十非
现现义。
大记云。如意者。从喻得名。乃至无不如意等
者。犹如如意珠王。无福德人得之。则变为毒
蛇。反害其人。若有福德之人得。则随其意乐。
雨无尽宝广施贫人。一乘普法义理亦尔。若
无圆信下劣之机闻之。则执己情见生疑起
谤。反堕恶道受无尽苦。若有大心正信之人
闻之。则才闻即信。即得一乘称性之益。广利
自他。无不如意也。
见闻一乘(至)如五乘说。大记云。行者者。谓见
一行三昧须弥顶。与妄想阿修罗相战之时。
无相无分别像。现于不二实相海之海印
也。四者二佛刹微尘数劫历修之帝释。升
总相须弥顶。与遍计阿修罗相战之时。十
种普法像。现于世界海之海印也。五者十
佛之帝释。升法性须弥顶。与无住实相阿
修罗相战之时。三种世间像。现于国土海
之海印也(已上)。此五之中。前三如次始终顿
也。后二如次外化内證也。于此加论约因
海印。应有六种。谓普贤之帝释。升解行须
弥顶。与百障阿修罗相战之时。无尽普法
像。现于锭光玻瓈镜之海印也。若约前三
重意。则三乘随分亦论海印也。而言三乘
皆是海印定外所说者。约一乘海印云耳。
清凉释海印云。以十义释之。表无尽之用。
一无心能现义。二现无所现义。三能现与
所现非一义。四非异义。五无去来义。六广
大义。七普现义。八顿现义。九常现义。十非
现现义。
大记云。如意者。从喻得名。乃至无不如意等
者。犹如如意珠王。无福德人得之。则变为毒
蛇。反害其人。若有福德之人得。则随其意乐。
雨无尽宝广施贫人。一乘普法义理亦尔。若
无圆信下劣之机闻之。则执己情见生疑起
谤。反堕恶道受无尽苦。若有大心正信之人
闻之。则才闻即信。即得一乘称性之益。广利
自他。无不如意也。
见闻一乘(至)如五乘说。大记云。行者者。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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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乘乘普法已去。未满圆證普法等者。若约
无住别教。则见闻即是圆證。今约寄位故。云
见闻一乘乃至云未满圆證普法等也。
古记云。三生有多重。一约报则过去见闻。
现在解行。未来證入。二约界则界内见闻。
出世得法。出出世證成。又界内通见闻解
行。出世得法出出世證成。三约自分胜进。
则十信已前见闻。十信解行。十信满心胜
进證入。四约信解增长门。则十信见闻。三
贤解行。十地證入。五约比證。则地前见闻。
从初地至七地解行。八地以上證入。六约
一乘三乘。则四地见闻。五六七地解行。八
地證入。七约五乘配门一乘义。则八地见
闻。九地解行。第十地證入。八约知识。则文
殊为见闻。德云以去能行。弥勒告云。当来
见我为證入。又普贤知识为證果海也。
智通记云。问见闻等三位普法正位耶。答。
不也。但从三乘作是说耳。若普法正法即
无位无不位。一切六道三界法界法门。无
不普法正位。又一位一切位。一切位一位。
如位法门。一切行教义等法门。亦尔。可思。
问若尔普法中以何为始。答。得一法门以
为始。此则与终无别也。
大宗地玄文论云。无超次第渐转位者。偈
云。五十一位中。如次无超转。一中具一
切。名为渐转位。论释曰。唯一行者。五十一
种别相位中。如其次第。无超过法也。无馀
究竟总持位者。偈曰。五十一位中。随其先
得入。摄一切一切。各无馀究竟。论释曰。五
无住别教。则见闻即是圆證。今约寄位故。云
见闻一乘乃至云未满圆證普法等也。
古记云。三生有多重。一约报则过去见闻。
现在解行。未来證入。二约界则界内见闻。
出世得法。出出世證成。又界内通见闻解
行。出世得法出出世證成。三约自分胜进。
则十信已前见闻。十信解行。十信满心胜
进證入。四约信解增长门。则十信见闻。三
贤解行。十地證入。五约比證。则地前见闻。
从初地至七地解行。八地以上證入。六约
一乘三乘。则四地见闻。五六七地解行。八
地證入。七约五乘配门一乘义。则八地见
闻。九地解行。第十地證入。八约知识。则文
殊为见闻。德云以去能行。弥勒告云。当来
见我为證入。又普贤知识为證果海也。
智通记云。问见闻等三位普法正位耶。答。
不也。但从三乘作是说耳。若普法正法即
无位无不位。一切六道三界法界法门。无
不普法正位。又一位一切位。一切位一位。
如位法门。一切行教义等法门。亦尔。可思。
问若尔普法中以何为始。答。得一法门以
为始。此则与终无别也。
大宗地玄文论云。无超次第渐转位者。偈
云。五十一位中。如次无超转。一中具一
切。名为渐转位。论释曰。唯一行者。五十一
种别相位中。如其次第。无超过法也。无馀
究竟总持位者。偈曰。五十一位中。随其先
得入。摄一切一切。各无馀究竟。论释曰。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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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位别相中。或有行者。以信趣入。或有
行者。以真如地趣入。或有行者。以大极地
趣入(云云)等。随先得入尽摄一切。一切位
地究竟无馀。亦无移转亦无出入。一一白
白也。周遍圆满广大位者。偈曰。五十一种
位。无前后一时。俱转俱行故。名周遍圆满。
论释曰。五十一位无有前后。一时俱转俱
行。无有所馀。亦五十一别相位中。所有无
量无边诸位。无有前后。一时俱转一时俱
行。横转无向道人也。一切诸法俱非位者。
偈曰。诸无量无边。一切种种位。皆悉非建
立。名俱非位地论释曰。非因非果等(云云)。
以其非义立为位故也。一切诸法俱是位
者。偈曰。一切种种法。无非金刚身。以一身
义故。名为俱是门。论释曰。是名无病道人
也。一身金刚宝轮山王。其相云何。偈曰。
渐是尽非满。一时及前后。与俱并俱非。一
异时处转。
大记云。五乘总是入一乘摄以一乘所流一
乘所目一乘方便故者。言所流者。犹如百川。
无不从彼大海而流。三乘五乘等一切诸法。
无不从本一乘而流成也。所目者。约三乘则
为眼目之义也。约一乘则为名目之义也。言
三乘中为眼目者。其所熏习一切诸法。全是
一乘普法故。以此即为入花严普法之眼目
也。一乘中为名目者。若约无生佛法。则不可
名目。然为机缘。以诸名字题目而示也。方便
者。犹如欲登高堂。勇疾之人一跃便登。如其
末者教令退。行三四步许。从却步时。已得升
行者。以真如地趣入。或有行者。以大极地
趣入(云云)等。随先得入尽摄一切。一切位
地究竟无馀。亦无移转亦无出入。一一白
白也。周遍圆满广大位者。偈曰。五十一种
位。无前后一时。俱转俱行故。名周遍圆满。
论释曰。五十一位无有前后。一时俱转俱
行。无有所馀。亦五十一别相位中。所有无
量无边诸位。无有前后。一时俱转一时俱
行。横转无向道人也。一切诸法俱非位者。
偈曰。诸无量无边。一切种种位。皆悉非建
立。名俱非位地论释曰。非因非果等(云云)。
以其非义立为位故也。一切诸法俱是位
者。偈曰。一切种种法。无非金刚身。以一身
义故。名为俱是门。论释曰。是名无病道人
也。一身金刚宝轮山王。其相云何。偈曰。
渐是尽非满。一时及前后。与俱并俱非。一
异时处转。
大记云。五乘总是入一乘摄以一乘所流一
乘所目一乘方便故者。言所流者。犹如百川。
无不从彼大海而流。三乘五乘等一切诸法。
无不从本一乘而流成也。所目者。约三乘则
为眼目之义也。约一乘则为名目之义也。言
三乘中为眼目者。其所熏习一切诸法。全是
一乘普法故。以此即为入花严普法之眼目
也。一乘中为名目者。若约无生佛法。则不可
名目。然为机缘。以诸名字题目而示也。方便
者。犹如欲登高堂。勇疾之人一跃便登。如其
末者教令退。行三四步许。从却步时。已得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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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之力。如是上根之人。一闻普法直入一乘。
中下之根未能直入一乘普法。佛以大悲施
设三乘。为入一乘之方便也。所流所目约缘
起道理语者。非谓大缘起道理也。一乘之法。
于机缘中起故也。方便者约智语者。约下教
机。知自三乘是假施设。回入一乘之智云也。
亦可约圣者意者。能化大圣。以善方便。于一
乘中分说三乘。引中下根入本一乘之意也。
是故云约圣者意说。何以故。以善巧方便接
引众生故。
十句章记云。所目者是此经所流。方便等
者是下四教也。问。于机缘中起者。约何机
缘耶。答。下教机缘也。问。若尔。所目亦是
下教耶。答。花严经中。所目之法向外而流。
于下教机缘中起也。为欲现此缘中所起
下教之法。本是花严经中所目故。所以并
论所目耳。
大记云。如五乘说人法因果乃至准例如是
等者。五乘则三乘.小乘.人天乘也。准例如
是等者。随机缘而五乘虽别。其五乘法与一
乘不异也。谓前约随机。所分五乘论行者已。
此中约其法。则准例可知也。一云。非约一乘
十种普法言准例也。约五乘中。所有人法等
云耳。谓如摄五乘入一乘中。其五乘所有人
法等。亦得总摄入一乘故也。
所谓五乘(至)胜妙能也。大记云。问。所谓五乘
等法。为是能诠教法耶。为是所诠之义耶。等
者此下有七重问答。此初问答中问意。欲现
五乘教外。别有离言绝相之旨故也。又欲现
中下之根未能直入一乘普法。佛以大悲施
设三乘。为入一乘之方便也。所流所目约缘
起道理语者。非谓大缘起道理也。一乘之法。
于机缘中起故也。方便者约智语者。约下教
机。知自三乘是假施设。回入一乘之智云也。
亦可约圣者意者。能化大圣。以善方便。于一
乘中分说三乘。引中下根入本一乘之意也。
是故云约圣者意说。何以故。以善巧方便接
引众生故。
十句章记云。所目者是此经所流。方便等
者是下四教也。问。于机缘中起者。约何机
缘耶。答。下教机缘也。问。若尔。所目亦是
下教耶。答。花严经中。所目之法向外而流。
于下教机缘中起也。为欲现此缘中所起
下教之法。本是花严经中所目故。所以并
论所目耳。
大记云。如五乘说人法因果乃至准例如是
等者。五乘则三乘.小乘.人天乘也。准例如
是等者。随机缘而五乘虽别。其五乘法与一
乘不异也。谓前约随机。所分五乘论行者已。
此中约其法。则准例可知也。一云。非约一乘
十种普法言准例也。约五乘中。所有人法等
云耳。谓如摄五乘入一乘中。其五乘所有人
法等。亦得总摄入一乘故也。
所谓五乘(至)胜妙能也。大记云。问。所谓五乘
等法。为是能诠教法耶。为是所诠之义耶。等
者此下有七重问答。此初问答中问意。欲现
五乘教外。别有离言绝相之旨故也。又欲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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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五乘教法。即是离名相之所诠故问也。答
意则古德云。此是将彼黄叶即正真金。如是
指诲之处也。古辞云。晓师遇相和尚决疑有
三。谓一始觉同本觉。为凡为圣之义。二湿过
海种种心之义。三此能诠所诠皆在言中之
处也。晓师之意。则谓下教中实有法体。及见
此文乃知。能诠所诠皆在言中。无实法体也。
问。此能诠所诠皆在言中者。立在何处云耶。
答。普贤为所流所目之机。于无生无名处。以
种种名题目。于此时中能诠所诠成差别故。
约此处云皆在言中也。又进此而云。佛乃向
外为山王机常说遍说故。于此时十玄十法
具足自在。然亦望上十佛内證。则犹是与教
相应故。约此处亦得。可云皆在言中也。以大
慈悲本愿力故。乃至施设言教等者。诸佛世
尊。从性海分发大悲愿。以自證法外向机心。
起二言说。谓法界门中。说世界海成败清净
智等。不思议般若门中。说佛国土不可思议
也。此二言说虽普贤文殊出定以去。然依至
相果地。五海十智之义。则奋迅定中。起此言
说也。是故佛土不思议之言称于内證土海。
而起普贤文殊等。称此言说而證故。云亲證
證分。故此门中。佛与菩萨一相续也。是故云
向内则十佛。向外则普贤也。问。普贤内證之
净藏三昧。是佛外向也。何故向内则十佛。向
外则普贤故。是一相续也耶。答。佛外向际并
普贤圆因。此圆因向内则是十佛故。云一相
续也。
法记云。本愿力者。佛修因时。即发誓。念我
意则古德云。此是将彼黄叶即正真金。如是
指诲之处也。古辞云。晓师遇相和尚决疑有
三。谓一始觉同本觉。为凡为圣之义。二湿过
海种种心之义。三此能诠所诠皆在言中之
处也。晓师之意。则谓下教中实有法体。及见
此文乃知。能诠所诠皆在言中。无实法体也。
问。此能诠所诠皆在言中者。立在何处云耶。
答。普贤为所流所目之机。于无生无名处。以
种种名题目。于此时中能诠所诠成差别故。
约此处云皆在言中也。又进此而云。佛乃向
外为山王机常说遍说故。于此时十玄十法
具足自在。然亦望上十佛内證。则犹是与教
相应故。约此处亦得。可云皆在言中也。以大
慈悲本愿力故。乃至施设言教等者。诸佛世
尊。从性海分发大悲愿。以自證法外向机心。
起二言说。谓法界门中。说世界海成败清净
智等。不思议般若门中。说佛国土不可思议
也。此二言说虽普贤文殊出定以去。然依至
相果地。五海十智之义。则奋迅定中。起此言
说也。是故佛土不思议之言称于内證土海。
而起普贤文殊等。称此言说而證故。云亲證
證分。故此门中。佛与菩萨一相续也。是故云
向内则十佛。向外则普贤也。问。普贤内證之
净藏三昧。是佛外向也。何故向内则十佛。向
外则普贤故。是一相续也耶。答。佛外向际并
普贤圆因。此圆因向内则是十佛故。云一相
续也。
法记云。本愿力者。佛修因时。即发誓。念我
卷二 第 752c 页
当成佛。为三乘机。施设教已。不令住迹。要必
回入一乘实体。如是起愿也。法如是者。三世
诸佛成正觉时。法尔如是起此愿也。
大记云。第二问答。问中證教两法常在二边
过者。前云。所诠之法言相不及。又云。一切诸
法皆悉在言故。牒其二言起此问也。答中先
举二义正答。所以得知者重问。遍计无相下。
重答也。
法记云。證教两法旧来中。道一无分别者。犹
如水中现。现诸像在水边。人但见其水与像
别异。只由不以其水为眼故也。如是若不以
海印为眼则不见三世间法即是海印。若以
海印为眼目。则得见诸法即海印体。海印所
现三世间是教分也。摄三世间之海印。即是
證分也。是故云證教二法一无分别也。遍计
无相依他无生。真实无性三种自性。常在中
道等者。三性是教。三无性是證。是故具證教
也。若约情云遍计无相。是实执之无。非似有
之无。依他无生是似有之无。非自体空。圆成
无性是自体空。非缘之无性。是故遣三性现
三无性也。若约理云。只是一真即是无相。即
是无性等故即不可分。此是遣遍计之无相。
此是遣依他之无生等。故三无性即一际也。
但依一真所分三故。三性亦一际也。是故云
三种自性常在中道也。若约树林论。则是诠
旨三性故初教也。若约析金为三。论三性则
有诠旨三性义。又有熟教中义。若约以酥分
三。论三性别当熟教宗。若约分虚空为三而
论三性。则当同教一乘也。就第二义中。以金
回入一乘实体。如是起愿也。法如是者。三世
诸佛成正觉时。法尔如是起此愿也。
大记云。第二问答。问中證教两法常在二边
过者。前云。所诠之法言相不及。又云。一切诸
法皆悉在言故。牒其二言起此问也。答中先
举二义正答。所以得知者重问。遍计无相下。
重答也。
法记云。證教两法旧来中。道一无分别者。犹
如水中现。现诸像在水边。人但见其水与像
别异。只由不以其水为眼故也。如是若不以
海印为眼则不见三世间法即是海印。若以
海印为眼目。则得见诸法即海印体。海印所
现三世间是教分也。摄三世间之海印。即是
證分也。是故云證教二法一无分别也。遍计
无相依他无生。真实无性三种自性。常在中
道等者。三性是教。三无性是證。是故具證教
也。若约情云遍计无相。是实执之无。非似有
之无。依他无生是似有之无。非自体空。圆成
无性是自体空。非缘之无性。是故遣三性现
三无性也。若约理云。只是一真即是无相。即
是无性等故即不可分。此是遣遍计之无相。
此是遣依他之无生等。故三无性即一际也。
但依一真所分三故。三性亦一际也。是故云
三种自性常在中道也。若约树林论。则是诠
旨三性故初教也。若约析金为三。论三性则
有诠旨三性义。又有熟教中义。若约以酥分
三。论三性别当熟教宗。若约分虚空为三而
论三性。则当同教一乘也。就第二义中。以金
卷二 第 753a 页
分于三处处别者。是三性。随其处别金像亦
别者。是三无性。此则有重故。是诠旨三性也。
若约金体。则三处之金唯一种者。是三无性
也。三处金像是一金所成是三性也。此义当
熟教也。就第三义中。分酥为三者是三性。
三器之酥体德齐一者。三无性也。若约理实。
则三性者。初教之中。随分而论熟教之初。究
竟而论熟教之终不用也。同教一乘中。欲引
三乘习三性之人。依其所习三性之轨。且分
大空以为三画。故举一全收不可分也。
真记云。遍计无相依他无生。乃至三法以外
更无證教者。直辨一乘證教最难故。寄彼熟
教所论三性示此义也。就一遍计无相中。有
解门行门也。解门者。离遍计情有。入依他似
有等也。行门者。情有即是真位也。故康藏云。
缘无别缘以体尽缘。是故差别缘起即是甚
深土海也。
大记云。第三问答中问意。则因前圣者随遍
计之言。引论而难也。答中从初至别义如是
者。正答言现之。问若约实说下。兼答意具之
问也。言说空花者。如净眼人不见空花。随其
病眼说其空花。圣者亦尔。已达遍计之空。随
遍计人建立三性也。一云。此空花喻通于五
教。谓小乘中说人空之空花。乃至顿教中说
一念不生之空花。一乘之中不动空花遍计。
即是普贤无住别教究竟法也。
法记云。三种自性皆是凡夫境界者。依他圆
成非凡夫境。然为说示此是遍计。此是依圆
故。凡夫得入无性故也。约解门故别立三无
别者。是三无性。此则有重故。是诠旨三性也。
若约金体。则三处之金唯一种者。是三无性
也。三处金像是一金所成是三性也。此义当
熟教也。就第三义中。分酥为三者是三性。
三器之酥体德齐一者。三无性也。若约理实。
则三性者。初教之中。随分而论熟教之初。究
竟而论熟教之终不用也。同教一乘中。欲引
三乘习三性之人。依其所习三性之轨。且分
大空以为三画。故举一全收不可分也。
真记云。遍计无相依他无生。乃至三法以外
更无證教者。直辨一乘證教最难故。寄彼熟
教所论三性示此义也。就一遍计无相中。有
解门行门也。解门者。离遍计情有。入依他似
有等也。行门者。情有即是真位也。故康藏云。
缘无别缘以体尽缘。是故差别缘起即是甚
深土海也。
大记云。第三问答中问意。则因前圣者随遍
计之言。引论而难也。答中从初至别义如是
者。正答言现之。问若约实说下。兼答意具之
问也。言说空花者。如净眼人不见空花。随其
病眼说其空花。圣者亦尔。已达遍计之空。随
遍计人建立三性也。一云。此空花喻通于五
教。谓小乘中说人空之空花。乃至顿教中说
一念不生之空花。一乘之中不动空花遍计。
即是普贤无住别教究竟法也。
法记云。三种自性皆是凡夫境界者。依他圆
成非凡夫境。然为说示此是遍计。此是依圆
故。凡夫得入无性故也。约解门故别立三无
卷二 第 753b 页
性者。问。解门中三无性云何。答。理无不及似
有。无性不及随缘。谓熟教中三界唯是无明
所作。又云。真妄和合所作。又云。唯一真心所
作。遣此三重所作。以现灭理故。遍计之理无
不及真妄之似有。此似有之无性不及真如
之随缘故也。约行门故。三性以外不立三无
性者。问。行门中若不别立三无性者。约何为
三无性耶。答。只由无故得云三无性耳。若是
有者云何无性耶。问。若尔何故六地疏云。遣
实境灭时。即得一分无相性。无相现故。唯识
想境并即不生。名得无性性。此是行门唯识
观耶。答。只由遣故。方知无耳。
道身章云。一乘中。若非依他无遍计。则遍
计是果。依他为因。若非遍计无依他。则依
他是果。遍计为因。如是之义。即是缘起耳。
问。遍计为缘起者。杌中有实鬼耶。答。杌中
由有为似鬼及实鬼之义故。计为鬼也。若
杌中无为实鬼之义。应无杌中计为实鬼
故(云云)。又云。遣三性辨三无性。两宗不同。
始教但遣遍计。又但以所执为遍计。能执
之心属依他摄。若尔遣三性现三无性者。
何但遣遍计中三性耳。所谓计青色等谓
实。为遍计遍计。计能执心为实。为依他中
遍计。若计圆成为实。为圆成中遍计。此宗
当解门。终教三性皆遣。亦能计心合为遍
计。此当行门。又云。合三性一际者。约三性
即三无非三之行门。三性示现三性圆融。
此是方便所趣。为现一乘无尽性耳。
大记云。尚二性以外无有真实等者。以无相
有。无性不及随缘。谓熟教中三界唯是无明
所作。又云。真妄和合所作。又云。唯一真心所
作。遣此三重所作。以现灭理故。遍计之理无
不及真妄之似有。此似有之无性不及真如
之随缘故也。约行门故。三性以外不立三无
性者。问。行门中若不别立三无性者。约何为
三无性耶。答。只由无故得云三无性耳。若是
有者云何无性耶。问。若尔何故六地疏云。遣
实境灭时。即得一分无相性。无相现故。唯识
想境并即不生。名得无性性。此是行门唯识
观耶。答。只由遣故。方知无耳。
道身章云。一乘中。若非依他无遍计。则遍
计是果。依他为因。若非遍计无依他。则依
他是果。遍计为因。如是之义。即是缘起耳。
问。遍计为缘起者。杌中有实鬼耶。答。杌中
由有为似鬼及实鬼之义故。计为鬼也。若
杌中无为实鬼之义。应无杌中计为实鬼
故(云云)。又云。遣三性辨三无性。两宗不同。
始教但遣遍计。又但以所执为遍计。能执
之心属依他摄。若尔遣三性现三无性者。
何但遣遍计中三性耳。所谓计青色等谓
实。为遍计遍计。计能执心为实。为依他中
遍计。若计圆成为实。为圆成中遍计。此宗
当解门。终教三性皆遣。亦能计心合为遍
计。此当行门。又云。合三性一际者。约三性
即三无非三之行门。三性示现三性圆融。
此是方便所趣。为现一乘无尽性耳。
大记云。尚二性以外无有真实等者。以无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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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遣遍计所执分别境时。能取依他并即
不生。无相现故。此外无别圆成实也。无相
等智现前者。无相智现。依他心境皆无故。
云无相等智现也。无法可对者。依他无生
真理现时。更无圆成真实故也。
法记云。须解立教所由者。前虽已现證教中
道。及三性外无三无性之道理。若不解其立
教所由。则不得知此。是熟教三性三无性之
中道。此是一乘之中。道故也。又熟教中虽云
遣三性现三无性。但融其相令归真性耳。一
乘方云体融真故。即此在前露柱名相。正是
海印究竟法体故。云證教两法常在中道。是
故凡于所闻。慎勿如言取义。须解所由也。
道身章云。一乘缘起法非情所及。虽非情
及。而不远求。反情即是。问。反情方便云
何。答。方便无量。而其要者。随所见处不
著心。为是随所闻法不取。如文即能解其
所由。又解法实相。问此言何耶。答。凡圣言
起皆机缘之所由。谓教是良药。能治生病。
若以生可治则以生。若以不生可治。则以
不生。若法定是生不生者。以生为是不生。
即非不生为是生。则非是其法不在于生
不生故。能以生不生。治病无障。
十句章释第二句云。二随文取义有五种
过者(云云)。若闻凡名非圣等者。即有五过。一
不正信。二退勇猛。三诈他。四谤佛。五轻
法也。
大记云。第四问答中。通据约情约理问。故以
别不别如次答也。一云。前约三性三无性之
不生。无相现故。此外无别圆成实也。无相
等智现前者。无相智现。依他心境皆无故。
云无相等智现也。无法可对者。依他无生
真理现时。更无圆成真实故也。
法记云。须解立教所由者。前虽已现證教中
道。及三性外无三无性之道理。若不解其立
教所由。则不得知此。是熟教三性三无性之
中道。此是一乘之中。道故也。又熟教中虽云
遣三性现三无性。但融其相令归真性耳。一
乘方云体融真故。即此在前露柱名相。正是
海印究竟法体故。云證教两法常在中道。是
故凡于所闻。慎勿如言取义。须解所由也。
道身章云。一乘缘起法非情所及。虽非情
及。而不远求。反情即是。问。反情方便云
何。答。方便无量。而其要者。随所见处不
著心。为是随所闻法不取。如文即能解其
所由。又解法实相。问此言何耶。答。凡圣言
起皆机缘之所由。谓教是良药。能治生病。
若以生可治则以生。若以不生可治。则以
不生。若法定是生不生者。以生为是不生。
即非不生为是生。则非是其法不在于生
不生故。能以生不生。治病无障。
十句章释第二句云。二随文取义有五种
过者(云云)。若闻凡名非圣等者。即有五过。一
不正信。二退勇猛。三诈他。四谤佛。五轻
法也。
大记云。第四问答中。通据约情约理问。故以
别不别如次答也。一云。前约三性三无性之
卷二 第 754a 页
诠现證教中道。今约本末相资等义。现中道
故问也。答中别不别义。并约理门也。一云。前
约證教。明一无分别之义故。若尔證教云何
别耶。如是问也。训德之意。则此第四问答以
下。有四段义。谓从问如上所言。至是故不别
者标也。问若如是。至二俱不相防者释也。说
与不说等者结也。是故经云下引證也。标中
初标證教相对。以明别义。后标本末相对。以
明不别。二释中有五。一问若如是。至与本不
异者。释本末相对。二与本不异。至不说而说
者。是寂用无碍释义说相对。三不说而说。至
说则非说者。释上證分亦是可说。教分亦是
不可说义。四说即非说至不说即不可得者。
释證教两法性。在中道一味之义也。五二俱
不可得者。现种种不碍一味故。具说不说也。
此上五段释句。准于五重海印也。三结中说
与不说义说二大生与不生愿善决定。六决
定处动与不动者。根本入九入等也。
大记云。第五问答中。问意则前问答中。但明
缘起。无性与本不异不现。其本与末不异。故
欲现此义起此问也。答中先总答其义。若为
者牒问。所證在言下广答。此广答中。并现前
中别不别之义。于中有二。先明教證中道。后
亦可正说下。现正义正说无二中道。此正义
正说者。一云。正义内證正说外化也。然正义
则一乘。正说则三乘也。诸法实相不在言中
者。问以言为义。则言是中道。何云实相不在
言耶。答。言义究竟之处。言正是义。即是中
道故。云不在言也。在机益故。名无真性者。
故问也。答中别不别义。并约理门也。一云。前
约證教。明一无分别之义故。若尔證教云何
别耶。如是问也。训德之意。则此第四问答以
下。有四段义。谓从问如上所言。至是故不别
者标也。问若如是。至二俱不相防者释也。说
与不说等者结也。是故经云下引證也。标中
初标證教相对。以明别义。后标本末相对。以
明不别。二释中有五。一问若如是。至与本不
异者。释本末相对。二与本不异。至不说而说
者。是寂用无碍释义说相对。三不说而说。至
说则非说者。释上證分亦是可说。教分亦是
不可说义。四说即非说至不说即不可得者。
释證教两法性。在中道一味之义也。五二俱
不可得者。现种种不碍一味故。具说不说也。
此上五段释句。准于五重海印也。三结中说
与不说义说二大生与不生愿善决定。六决
定处动与不动者。根本入九入等也。
大记云。第五问答中。问意则前问答中。但明
缘起。无性与本不异不现。其本与末不异。故
欲现此义起此问也。答中先总答其义。若为
者牒问。所證在言下广答。此广答中。并现前
中别不别之义。于中有二。先明教證中道。后
亦可正说下。现正义正说无二中道。此正义
正说者。一云。正义内證正说外化也。然正义
则一乘。正说则三乘也。诸法实相不在言中
者。问以言为义。则言是中道。何云实相不在
言耶。答。言义究竟之处。言正是义。即是中
道故。云不在言也。在机益故。名无真性者。
卷二 第 754b 页
非是牒上不在真性为无真性。约无自性之
实故。云无真性也。离名性故。名而无名下。牒
现诸法实相。不在言中之义名无真性故下。
牒现言说之法不在真性之义也。
法记云。中道者通言非言。何以故。诸法实相
不在言中等者。问。中道与实相何别。答。中道
则既云通言非言。故通于證教实相。则既不
在言。故唯是證也。谓以义为教。教外无义。
教无侧故。教是中道。义亦如是故。是證中道
也。
大记云。第六问答中。前后两义者。约亦可正
说法中。以上为前义。以下为后义也。本末相
即等者。本则佛也一乘也。末则众生也。小乘
三乘也。此等总是法性家内真实德用故也。
名义互为客者。一切诸法不出名义也。为定
执名义自性之人现其互相为客。无有自性
之道理也。自体无名真源者。正是證分。兼是
缘起无住别教也。问。真源则本末相资之所
现故深也。相资之本。虽云是證。而犹浅耶。
答。且顺三乘作是说耳。若约实则同是一处
也。以此中道化众生者。究竟正是一乘故。云
能化所化宗要在此也。
法记云。本末相即者。熟教中。泯依本所起之
末。还归于本方现一心。寄彼以现一乘證教
二法性在中道也。名义互为客者。初教中。以
名义互凭客。现名及义无我道理。寄彼以现
一乘證教二法无自性义也。所现道理不异
能诠方便别者。初教熟教所立义别。而寄彼
所现无我及中道之义。以现一乘證教无二
实故。云无真性也。离名性故。名而无名下。牒
现诸法实相。不在言中之义名无真性故下。
牒现言说之法不在真性之义也。
法记云。中道者通言非言。何以故。诸法实相
不在言中等者。问。中道与实相何别。答。中道
则既云通言非言。故通于證教实相。则既不
在言。故唯是證也。谓以义为教。教外无义。
教无侧故。教是中道。义亦如是故。是證中道
也。
大记云。第六问答中。前后两义者。约亦可正
说法中。以上为前义。以下为后义也。本末相
即等者。本则佛也一乘也。末则众生也。小乘
三乘也。此等总是法性家内真实德用故也。
名义互为客者。一切诸法不出名义也。为定
执名义自性之人现其互相为客。无有自性
之道理也。自体无名真源者。正是證分。兼是
缘起无住别教也。问。真源则本末相资之所
现故深也。相资之本。虽云是證。而犹浅耶。
答。且顺三乘作是说耳。若约实则同是一处
也。以此中道化众生者。究竟正是一乘故。云
能化所化宗要在此也。
法记云。本末相即者。熟教中。泯依本所起之
末。还归于本方现一心。寄彼以现一乘證教
二法性在中道也。名义互为客者。初教中。以
名义互凭客。现名及义无我道理。寄彼以现
一乘證教二法无自性义也。所现道理不异
能诠方便别者。初教熟教所立义别。而寄彼
所现无我及中道之义。以现一乘證教无二
卷二 第 754c 页
之义故也。
第七问答中问意。则泯差别归中道。终教之
中得论此义。然约最极故。云此义当顿教宗
也。答。意则维摩拂文殊之言。默于一寂。八会
佛默不动言说之默故别也。谓泯其说与不
说名义本末令归中道者。且顺三乘之说。若
约一乘实意。则不动名义本末。即是法性家
内真实德故。不当顿教宗也。
法记云。且护分别故。顺三乘说等者。直令三
乘之人。舍其所习入于一乘。恐难信受故。以
方便寄顺其执护分别也。一云。虽下四教总
是实德。若言小乘及初教等即是一乘。则称
其所习增分别故。寄彼三乘差别病。尽顿教
义说故。云且护分别。故顺三乘说。盖是智者
胜妙能也。
如说修行(至)名曰为家。大记云。如说修行得
圣者意者。修行趣證方得。诸佛欲令群迷毕
竟终至法性家故。施设言教之大意也。法性
真空者。约究竟则證分法性家也。然此中意
不分證教。总明行者修行方便。故通證教也。
法界陀罗尼者證分。因陀罗尼家等者教分。
无住别教也。
融记云。宅者證分。舍者缘起分也。法界陀罗
尼家者理也。因陀罗尼及微细等者事也。谓
约一法全摄法界无侧无遗者。法界陀罗尼
也。一一法法重重相摄无尽无尽者。因陀罗
尼也。于一法中一切诸法。齐头并现者微细
也。圣者所依住故。名曰为家者。十玄门也。
问。此十玄门为是教分亦證分耶。答。若约自
第七问答中问意。则泯差别归中道。终教之
中得论此义。然约最极故。云此义当顿教宗
也。答。意则维摩拂文殊之言。默于一寂。八会
佛默不动言说之默故别也。谓泯其说与不
说名义本末令归中道者。且顺三乘之说。若
约一乘实意。则不动名义本末。即是法性家
内真实德故。不当顿教宗也。
法记云。且护分别故。顺三乘说等者。直令三
乘之人。舍其所习入于一乘。恐难信受故。以
方便寄顺其执护分别也。一云。虽下四教总
是实德。若言小乘及初教等即是一乘。则称
其所习增分别故。寄彼三乘差别病。尽顿教
义说故。云且护分别。故顺三乘说。盖是智者
胜妙能也。
如说修行(至)名曰为家。大记云。如说修行得
圣者意者。修行趣證方得。诸佛欲令群迷毕
竟终至法性家故。施设言教之大意也。法性
真空者。约究竟则證分法性家也。然此中意
不分證教。总明行者修行方便。故通證教也。
法界陀罗尼者證分。因陀罗尼家等者教分。
无住别教也。
融记云。宅者證分。舍者缘起分也。法界陀罗
尼家者理也。因陀罗尼及微细等者事也。谓
约一法全摄法界无侧无遗者。法界陀罗尼
也。一一法法重重相摄无尽无尽者。因陀罗
尼也。于一法中一切诸法。齐头并现者微细
也。圣者所依住故。名曰为家者。十玄门也。
问。此十玄门为是教分亦證分耶。答。若约自
卷二 第 755a 页
證则證分。为他施设则教分也。
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下之一
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下之二
文云。二得益。谓陀罗尼者。总持故。如下数
十钱法中说。实际者穷法性故。中道者融二
边故。坐坐者摄一切故。安坐法界十种涅槃
广大宝床。摄一切故。名曰坐床。宝者可贵故。
床者摄持义故。十种涅槃者。如下经离世间
品说。旧来不动者旧来成佛义故。所谓十佛
如花严经说。一无着佛。安住世间成正觉故。
二愿佛出生故。三业报佛信故。四持佛随顺
故。五涅槃佛永度故。六法界佛无处不至故。
七心佛安住故。八三昧佛无量无著故。九性
佛决定故。十如意佛普覆故。何故十数说欲
现多佛故。此义诸法之真源究竟之玄宗。甚
深难解且可深思。问具缚有情未断烦恼未
成福智。以何义故旧来成佛耶。答烦恼未断
不名成佛。烦恼断尽福智成竟。自此已去名
为旧来成佛。问断惑云何。答如地论说。非初
非中后前中后取故。云何断。如虚空。如是断
故未断已还不名为断。既断已去名为旧来
断也。犹如觉梦睡悟不同。故建立成不成断
不断等。其实道理诸法实相。不增不减本来
不动。是故经云。烦恼法中不见一法减。清净
法中不见一法增。是其事也。有人说云。如是
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下之一
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下之二
文云。二得益。谓陀罗尼者。总持故。如下数
十钱法中说。实际者穷法性故。中道者融二
边故。坐坐者摄一切故。安坐法界十种涅槃
广大宝床。摄一切故。名曰坐床。宝者可贵故。
床者摄持义故。十种涅槃者。如下经离世间
品说。旧来不动者旧来成佛义故。所谓十佛
如花严经说。一无着佛。安住世间成正觉故。
二愿佛出生故。三业报佛信故。四持佛随顺
故。五涅槃佛永度故。六法界佛无处不至故。
七心佛安住故。八三昧佛无量无著故。九性
佛决定故。十如意佛普覆故。何故十数说欲
现多佛故。此义诸法之真源究竟之玄宗。甚
深难解且可深思。问具缚有情未断烦恼未
成福智。以何义故旧来成佛耶。答烦恼未断
不名成佛。烦恼断尽福智成竟。自此已去名
为旧来成佛。问断惑云何。答如地论说。非初
非中后前中后取故。云何断。如虚空。如是断
故未断已还不名为断。既断已去名为旧来
断也。犹如觉梦睡悟不同。故建立成不成断
不断等。其实道理诸法实相。不增不减本来
不动。是故经云。烦恼法中不见一法减。清净
法中不见一法增。是其事也。有人说云。如是
卷二 第 755b 页
等经文。约即理说非即事说。若约三乘方便
教门合有此义。若依一乘如实教门不尽其
理。理事冥然一无分别。体用圆融常在中道。
自事以外何处得理。问三乘教中亦有寂而
常用。用而常寂。如是等义。何故上云遍即理
门。不即事中不自在耶。答理事相即故有如
是义。非谓事事相即。何以故。三乘教中欲治
分别病。会事入理为宗故。若依别教一乘。理
理相即。亦得事事相即。亦得理事相即。亦得
各各不相即。亦得何以故。中即不同故。亦有
具足理因陀罗及事因陀等法门故。十佛普
贤法界宅中。有如是等无障碍法界法门。极
自在故。其馀逆顺主伴相成等法门。准例相
摄随义消息。若欲观缘起实相陀罗尼法者。
先应学数十钱法。所谓一钱乃至十钱。所以
说十者欲现无量故。此中有二。一者一中十
十中一。二者一即十十即一。初门中有二。一
者向上来。二者向下去。言向上来中有十门
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缘成故。即是本数。乃至
十者一中十。何以故。若无一十即不成。仍十
非一馀门亦如是。准例可知。言向下去中亦
有十门。一者十。何以故。缘成故。乃至十者十
中一。何以故。若无十一即不成。仍一非十故
馀亦如是。如是往反勘当即知。一一钱中具
足十门。如本末两钱中具足十门。馀八钱
中准例可解。问既言一者。何得一中名为十
耶。答大缘起陀罗尼法若无一。一切即不成。
故定知如是其相。如何所言一者。非自性一
缘成故一。乃至十者。非自性十。缘成故十。一
教门合有此义。若依一乘如实教门不尽其
理。理事冥然一无分别。体用圆融常在中道。
自事以外何处得理。问三乘教中亦有寂而
常用。用而常寂。如是等义。何故上云遍即理
门。不即事中不自在耶。答理事相即故有如
是义。非谓事事相即。何以故。三乘教中欲治
分别病。会事入理为宗故。若依别教一乘。理
理相即。亦得事事相即。亦得理事相即。亦得
各各不相即。亦得何以故。中即不同故。亦有
具足理因陀罗及事因陀等法门故。十佛普
贤法界宅中。有如是等无障碍法界法门。极
自在故。其馀逆顺主伴相成等法门。准例相
摄随义消息。若欲观缘起实相陀罗尼法者。
先应学数十钱法。所谓一钱乃至十钱。所以
说十者欲现无量故。此中有二。一者一中十
十中一。二者一即十十即一。初门中有二。一
者向上来。二者向下去。言向上来中有十门
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缘成故。即是本数。乃至
十者一中十。何以故。若无一十即不成。仍十
非一馀门亦如是。准例可知。言向下去中亦
有十门。一者十。何以故。缘成故。乃至十者十
中一。何以故。若无十一即不成。仍一非十故
馀亦如是。如是往反勘当即知。一一钱中具
足十门。如本末两钱中具足十门。馀八钱
中准例可解。问既言一者。何得一中名为十
耶。答大缘起陀罗尼法若无一。一切即不成。
故定知如是其相。如何所言一者。非自性一
缘成故一。乃至十者。非自性十。缘成故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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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缘生法无有一法定有自性。无自性故即
不自在。不自在者即生不生不生生。不生生
者即是不住义。不住义者即是中道义。中道
义者即通生不生。故龙树云。因缘所生法。我
说即是空。亦说是假名。复是中道义。即其义
也。中道者是无分别义。无分别法不守自性
故。随缘无尽亦是不住。是故当知。一中十十
中一。相容无碍。仍不相是。既一门中具足十
门。故明知。一门中有无尽义如一门。馀亦如
是。问一门中摄十尽不尽。答尽不尽所以者
何。须尽即尽须不尽即不尽故。其义云何。以
一事辨一多故即尽。以异事辨一多故即不
尽。又一事中一多义不相是。即是多一事故
即。是一四句护过去非。现德准之可解。异事
亦准同。问须者何义。答须者缘成义。何以
故。因缘法一不差失。别别诸事门中准例如
是。缘起妙理应如是知故。第一门讫。第二门
此中二门。一者向上去。二者向下来。初门中
十门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缘成故。乃至十
者一即十。何以故。若无一十即不成故。缘成
故。第二门中亦有十门。一者十。何以故。缘
成故。乃至十者十即一。若无十一即不成故。
馀者准例。以此义故当知。一一钱中具足十
门。问如上多门一时俱圆耶。前后不同耶。答
即圆即前后不同。何故如是。须圆即圆。须前
后即前后。何以故。法性家内德用自在无障
碍故。由缘成故。皆得如是。问如上所说来去
义。其相云何。答自位不动而恒来去。何以故。
来去者随缘义。即是因缘义。不动者向本义。
不自在。不自在者即生不生不生生。不生生
者即是不住义。不住义者即是中道义。中道
义者即通生不生。故龙树云。因缘所生法。我
说即是空。亦说是假名。复是中道义。即其义
也。中道者是无分别义。无分别法不守自性
故。随缘无尽亦是不住。是故当知。一中十十
中一。相容无碍。仍不相是。既一门中具足十
门。故明知。一门中有无尽义如一门。馀亦如
是。问一门中摄十尽不尽。答尽不尽所以者
何。须尽即尽须不尽即不尽故。其义云何。以
一事辨一多故即尽。以异事辨一多故即不
尽。又一事中一多义不相是。即是多一事故
即。是一四句护过去非。现德准之可解。异事
亦准同。问须者何义。答须者缘成义。何以
故。因缘法一不差失。别别诸事门中准例如
是。缘起妙理应如是知故。第一门讫。第二门
此中二门。一者向上去。二者向下来。初门中
十门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缘成故。乃至十
者一即十。何以故。若无一十即不成故。缘成
故。第二门中亦有十门。一者十。何以故。缘
成故。乃至十者十即一。若无十一即不成故。
馀者准例。以此义故当知。一一钱中具足十
门。问如上多门一时俱圆耶。前后不同耶。答
即圆即前后不同。何故如是。须圆即圆。须前
后即前后。何以故。法性家内德用自在无障
碍故。由缘成故。皆得如是。问如上所说来去
义。其相云何。答自位不动而恒来去。何以故。
来去者随缘义。即是因缘义。不动者向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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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缘起义。间因缘焉缘起何别。答亦别亦
同。所谓别义者。因缘者随俗差别。即是因缘
相望。现无自性义。正俗谛体也。缘起者顺性
无分别。即是相即相融。现平等义。正顺第一
义体也。俗谛无自性故顺第一义。是故经云。
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谛。即其义也。别义
如是。同义如前龙树释。就一一钱中。依同
时具足等十门。以回转者准之可解。十门如
下说。如钱中第一乃至第十不同。而相即相
入无碍相。成虽因果理事人法解行教义主
伴等众多门别。而随托一门尽摄一切。馀义
准之。上来数钱法者。且依遍计事钱。现示依
他因缘缘起钱也。亦可依指示缘生一切诸
法终不可得。执遍计物迷缘起法。现法逗留
全别。经云。初发心菩萨一念功德不可尽者。
如第一钱。何以故。约一门现无尽故。何况无
量无边诸地功德者。如第二钱已去。何以故。
约异门说故。初发心时便成正觉者。如一钱
即十故。何以故。约行体说故。问初发心菩萨
者。信地菩萨。即是弟子位。成正觉者佛地。即
是大师位。高下不同位地全别。何故同处并
头脚耶。答三乘方便法焉。圆教一乘法。法用
逗留各别不得杂用。其义云何。三乘法者头
脚各别。阿耶儿子年月不同。何故如是。约相
说故。生信心故。圆教一乘法者头脚总一。阿
耶儿子年月皆同。何以故。由缘成故。约道理
说故。问一者何义。答一者一无分别义。又问。
同者何义。答同者不住义。无分别不住故。始
终同处师弟并头。问同处并头者何义。答同
同。所谓别义者。因缘者随俗差别。即是因缘
相望。现无自性义。正俗谛体也。缘起者顺性
无分别。即是相即相融。现平等义。正顺第一
义体也。俗谛无自性故顺第一义。是故经云。
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谛。即其义也。别义
如是。同义如前龙树释。就一一钱中。依同
时具足等十门。以回转者准之可解。十门如
下说。如钱中第一乃至第十不同。而相即相
入无碍相。成虽因果理事人法解行教义主
伴等众多门别。而随托一门尽摄一切。馀义
准之。上来数钱法者。且依遍计事钱。现示依
他因缘缘起钱也。亦可依指示缘生一切诸
法终不可得。执遍计物迷缘起法。现法逗留
全别。经云。初发心菩萨一念功德不可尽者。
如第一钱。何以故。约一门现无尽故。何况无
量无边诸地功德者。如第二钱已去。何以故。
约异门说故。初发心时便成正觉者。如一钱
即十故。何以故。约行体说故。问初发心菩萨
者。信地菩萨。即是弟子位。成正觉者佛地。即
是大师位。高下不同位地全别。何故同处并
头脚耶。答三乘方便法焉。圆教一乘法。法用
逗留各别不得杂用。其义云何。三乘法者头
脚各别。阿耶儿子年月不同。何故如是。约相
说故。生信心故。圆教一乘法者头脚总一。阿
耶儿子年月皆同。何以故。由缘成故。约道理
说故。问一者何义。答一者一无分别义。又问。
同者何义。答同者不住义。无分别不住故。始
终同处师弟并头。问同处并头者何义。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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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并头者不相知义。何以故。无分别故。又
问。无分别者何义。答无分别者缘生义。即是
始终等是无二无别。何故如是。一切缘生法
无有作者。无有成者。无有知者。寂用一相高
下一味。犹如虚空。诸法法尔旧来如是。是故
经云。观一切法不生不灭。因缘而有。如是
等文是其义也。问所以得知信位菩萨。乃至
佛同处并头。如下经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
亦如地论释。信地菩萨乃至佛六相成故。明
知有如是义。六相如上。此语欲入法性家要
门。开陀罗尼藏。好钥匙故。上来所明者。唯
现示一乘陀罗尼大缘起法。亦可论一乘无
碍。辩才体非三乘分齐。问初教已去。一切诸
法即空即如一无分别。何故上言头脚各别
耶。答非无此义未圆故。从下为言。问所以得
知自三乘以外。别有圆教一乘分齐。如下经
云。一切世界群生类。鲜有欲求声闻道。求缘
觉者转复少。求大乘者甚又布有。求大乘
者犹为易。能信是法甚为难。若众生下劣其
心厌没者。示以声闻道。令出于众苦。若复
有众生。诸根小明利乐于因缘法。为说辟支
佛。若人根明利有大慈悲心。饶益于众生。为
说菩萨道。若有无上心。决定乐大事。为示
于佛身。说无尽佛法。圣言如掌明珠。不须惊
怪。问一乘三乘分齐别义。因何得知。答且依
十门即知也。一同具足相应门。于中有十门。
所谓人法理事教义解行因果。此等十门相
应无有前后。二因陀罗网境界门。此中具前
十门。但义从喻异耳。馀可准之。三秘密隐现
问。无分别者何义。答无分别者缘生义。即是
始终等是无二无别。何故如是。一切缘生法
无有作者。无有成者。无有知者。寂用一相高
下一味。犹如虚空。诸法法尔旧来如是。是故
经云。观一切法不生不灭。因缘而有。如是
等文是其义也。问所以得知信位菩萨。乃至
佛同处并头。如下经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
亦如地论释。信地菩萨乃至佛六相成故。明
知有如是义。六相如上。此语欲入法性家要
门。开陀罗尼藏。好钥匙故。上来所明者。唯
现示一乘陀罗尼大缘起法。亦可论一乘无
碍。辩才体非三乘分齐。问初教已去。一切诸
法即空即如一无分别。何故上言头脚各别
耶。答非无此义未圆故。从下为言。问所以得
知自三乘以外。别有圆教一乘分齐。如下经
云。一切世界群生类。鲜有欲求声闻道。求缘
觉者转复少。求大乘者甚又布有。求大乘
者犹为易。能信是法甚为难。若众生下劣其
心厌没者。示以声闻道。令出于众苦。若复
有众生。诸根小明利乐于因缘法。为说辟支
佛。若人根明利有大慈悲心。饶益于众生。为
说菩萨道。若有无上心。决定乐大事。为示
于佛身。说无尽佛法。圣言如掌明珠。不须惊
怪。问一乘三乘分齐别义。因何得知。答且依
十门即知也。一同具足相应门。于中有十门。
所谓人法理事教义解行因果。此等十门相
应无有前后。二因陀罗网境界门。此中具前
十门。但义从喻异耳。馀可准之。三秘密隐现
卷二 第 756c 页
俱成门。此亦具前十门。但义从缘异耳。四微
细相容安立门。此亦具前十门。但义从相异
耳。五十世隔法异成门。此亦具前十门。但义
从世异耳。六诸藏纯杂具德门。此亦具前十
门。但义从门异耳。七一多相容不同门。此亦
具前十门。但义从理异耳。八诸法相即自在
门。此亦具前十门。但义从用异耳。亦可依
性。九唯心回转善成门。此亦具前十门。但义
从心异耳。十托事现法生解门。此亦具前十
门。但义从智异耳。馀可准之。上十门玄并皆
别异。若教义分齐焉此相应者。即是一乘圆
教及顿教摄。若诸教义分齐与此相应而不
具足者。即是三乘渐教摄。如是知也。如是十
门具足圆者如花严经说。馀广义者。如经论
疏抄孔目问答等分别也。
一乘法界图合诗一印。依花严经及十地论。
表圆教宗要。总章元年七月十五日记。问何
故不著集者名字。答表缘生诸法无有主者
故。又问。何故存年月名。答示一切法依缘生
故。又问。缘从何处来。答从颠倒心中来。颠
倒心从何处来。从无始无明来。无始无明从
何处来。从如如来。如如在何处。如如在自法
性。自法性以何为相。以无分别为相。是故一
切法寻常在中道。无非无分别以此义故。文
首诗言。法性圆融无二相乃至旧来不动名
为佛。意在于此。所以依诗即虚现实。故誓愿。
见闻修集一乘普法名字及义。以斯善根回
施一切众生。普熏普修尽众生界。一时成佛。
所谓十佛至甚深难解。大记云。所谓十佛者。
细相容安立门。此亦具前十门。但义从相异
耳。五十世隔法异成门。此亦具前十门。但义
从世异耳。六诸藏纯杂具德门。此亦具前十
门。但义从门异耳。七一多相容不同门。此亦
具前十门。但义从理异耳。八诸法相即自在
门。此亦具前十门。但义从用异耳。亦可依
性。九唯心回转善成门。此亦具前十门。但义
从心异耳。十托事现法生解门。此亦具前十
门。但义从智异耳。馀可准之。上十门玄并皆
别异。若教义分齐焉此相应者。即是一乘圆
教及顿教摄。若诸教义分齐与此相应而不
具足者。即是三乘渐教摄。如是知也。如是十
门具足圆者如花严经说。馀广义者。如经论
疏抄孔目问答等分别也。
一乘法界图合诗一印。依花严经及十地论。
表圆教宗要。总章元年七月十五日记。问何
故不著集者名字。答表缘生诸法无有主者
故。又问。何故存年月名。答示一切法依缘生
故。又问。缘从何处来。答从颠倒心中来。颠
倒心从何处来。从无始无明来。无始无明从
何处来。从如如来。如如在何处。如如在自法
性。自法性以何为相。以无分别为相。是故一
切法寻常在中道。无非无分别以此义故。文
首诗言。法性圆融无二相乃至旧来不动名
为佛。意在于此。所以依诗即虚现实。故誓愿。
见闻修集一乘普法名字及义。以斯善根回
施一切众生。普熏普修尽众生界。一时成佛。
所谓十佛至甚深难解。大记云。所谓十佛者。
卷二 第 757a 页
若以佛字印印之则證分。十佛若以普字印
印之则是教分十佛也。
法记云。一无著佛。安住世间成正觉故者。无
著即著著而无著也。安住世间者。三乘中出
世成佛故。非安住一乘中以三世间为自身
心。故云安住世间也。以證心看只是心耳。无
所对境是为著也。非如分别意识取著别境
也。无著即著者。虽心不见境。而一切境无非
我心也。著而无著者。一切无非我心之日。凡
所趣向约约无侧也。成正觉者。犹如眼识。以
眼根尘为体。而不为脓血皮肤。不净所染成
净眼识。若针耳孔许除脓血。则净眼不成。智
正觉者亦复如是。以三世间为自身心。而不
为众生。业烦恼所染得成正觉。然大缘起中
随去一法。一切诸法举体不立。故于众生业
惑烦恼。若云一物不成正觉也。二愿佛出生
故者。海印中出生三世间一切诸法。又三世
间一一之法。出生法界诸法于念念中。新新
无尽。无尽故约此义云出生也。如是法法若
修不修。一切众生身心之中常然常然。所以
如来现见此法者只由愿。故能出生如是法
也。众生不见者只由不能愿。故约此出生义
云愿佛也。三业报佛信故者。世间六道之因。
出世声闻缘觉菩萨因等为业。第九地业行
稠林文可见。报者六道之果。声闻缘觉诸佛
等果为报。此乃海印圆明之法。故云业报佛
也。一切众生所以不知自真佛之在其身心
者。只由不信。唯于信心得成业报佛。故云信
也。四持佛随顺故者。若举一尘侧无遗起。故
印之则是教分十佛也。
法记云。一无著佛。安住世间成正觉故者。无
著即著著而无著也。安住世间者。三乘中出
世成佛故。非安住一乘中以三世间为自身
心。故云安住世间也。以證心看只是心耳。无
所对境是为著也。非如分别意识取著别境
也。无著即著者。虽心不见境。而一切境无非
我心也。著而无著者。一切无非我心之日。凡
所趣向约约无侧也。成正觉者。犹如眼识。以
眼根尘为体。而不为脓血皮肤。不净所染成
净眼识。若针耳孔许除脓血。则净眼不成。智
正觉者亦复如是。以三世间为自身心。而不
为众生。业烦恼所染得成正觉。然大缘起中
随去一法。一切诸法举体不立。故于众生业
惑烦恼。若云一物不成正觉也。二愿佛出生
故者。海印中出生三世间一切诸法。又三世
间一一之法。出生法界诸法于念念中。新新
无尽。无尽故约此义云出生也。如是法法若
修不修。一切众生身心之中常然常然。所以
如来现见此法者只由愿。故能出生如是法
也。众生不见者只由不能愿。故约此出生义
云愿佛也。三业报佛信故者。世间六道之因。
出世声闻缘觉菩萨因等为业。第九地业行
稠林文可见。报者六道之果。声闻缘觉诸佛
等果为报。此乃海印圆明之法。故云业报佛
也。一切众生所以不知自真佛之在其身心
者。只由不信。唯于信心得成业报佛。故云信
也。四持佛随顺故者。若举一尘侧无遗起。故
卷二 第 757b 页
无侧而尽之。所以者何。一切诸法无不随顺
一坐故。若不随顺则此一坐那得尽一切法
乎。馀诸法中如是准思。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主伴具足无尽自在之道理皆此义也。约如
是随举摄持之义名为持佛也。五涅槃佛永
度故者。三乘中要舍生死方證涅槃。由是还
没生死之中。故非永度也。谓有二故众生无
二。故即佛是。故若于生死涅槃之中见有二
者。何得不没生死中哉。一乘中且约吾身别
报。一眼瞳子即彻海印究竟之际。于此以上
更无转处。故云永度。馀一切法约约皆然。约
如是义为佛名也。六法界佛无处不至故者。
若执此舍上栋之西末。求西分齐尽。西方虚
空而不得分齐尽。东方虚空求此西末。无处
不至。其西分齐终不可得。所以者何。法界西
末故。西方即东方故。馀方皆然。如此一栋一
切诸法皆亦如是。一一法法举举约约无处
不至。是法界佛也。七心佛安住故者。若心言
时一切诸法无不是心。此义非。谓遍于识中
故忘也。非谓真心之所成故。亦非妄心之所
作故。但心见时只是心耳。故云。心佛谓一法
界性起心。稠林心等也。三乘中心是缘虑色。
是质碍一乘中心。是种种义也。色是无质碍
义也。既心是种种义。故以心见时无物不心。
既色是无质碍义。故若色云时无物不色。若
约湿过海义。明之过中实而名心。一切诸法
自位不动。正即是心故云安住。约如是义名
为心佛也。八三昧佛无量无著故者。贤首品
中。十种大三昧。及诸会会诸大三昧。皆为三
一坐故。若不随顺则此一坐那得尽一切法
乎。馀诸法中如是准思。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主伴具足无尽自在之道理皆此义也。约如
是随举摄持之义名为持佛也。五涅槃佛永
度故者。三乘中要舍生死方證涅槃。由是还
没生死之中。故非永度也。谓有二故众生无
二。故即佛是。故若于生死涅槃之中见有二
者。何得不没生死中哉。一乘中且约吾身别
报。一眼瞳子即彻海印究竟之际。于此以上
更无转处。故云永度。馀一切法约约皆然。约
如是义为佛名也。六法界佛无处不至故者。
若执此舍上栋之西末。求西分齐尽。西方虚
空而不得分齐尽。东方虚空求此西末。无处
不至。其西分齐终不可得。所以者何。法界西
末故。西方即东方故。馀方皆然。如此一栋一
切诸法皆亦如是。一一法法举举约约无处
不至。是法界佛也。七心佛安住故者。若心言
时一切诸法无不是心。此义非。谓遍于识中
故忘也。非谓真心之所成故。亦非妄心之所
作故。但心见时只是心耳。故云。心佛谓一法
界性起心。稠林心等也。三乘中心是缘虑色。
是质碍一乘中心。是种种义也。色是无质碍
义也。既心是种种义。故以心见时无物不心。
既色是无质碍义。故若色云时无物不色。若
约湿过海义。明之过中实而名心。一切诸法
自位不动。正即是心故云安住。约如是义名
为心佛也。八三昧佛无量无著故者。贤首品
中。十种大三昧。及诸会会诸大三昧。皆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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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佛也。随一三昧一切诸法无不满足。故云
无量。就无量中。每一一法随举无侧。故云无
著。依于三昧见法如是。故名三昧佛也。九性
佛决定故者。性谓无住法性也。一切法法皆
是决定无住之理。有佛无佛性相常住。约如
是义而为佛名也。十如意佛普覆故者。娑竭
罗龙王宫殿之中。有如意宝王。名出生无尽。
此宝珠王能生海陆一切珍宝及大海水。大海
之中一切生类此水为家。此水为食。皆得生
长。因于大海得有大地。若河若川及诸池井。
润益生长一切草木及诸杀果。养育众生。如
其无此无尽宝王。则海水乾渴谷果焦枯。水
陆众生由何能得长养利也。此如意王唯因
诸佛。长养众生本愿所生也。若无诸佛本愿
力。则无此宝王。故知。一切众生所以能得长
养利益者。皆如意佛之荫焉养焉之德也。如
是等义唯吾身心真佛之所有道理。以十种
名说示之耳。此义诸法之真源者。问此处尚
有十名耶。答无也。谓缘起分有十名耳。證分
之中无十名也。问然则此十佛名證分外耶。
答證分之中有实名也。问十种净土章云。欲
知分量准其十佛即可知之。其义云何。答无
著也愿也等者。但说名耳。佛则不可说。如是
种种名等但说诠相耳。土海则不可说故云。
准可知也。
大记云。诸法之真源者。缘起分究竟之玄宗
者。證分也。此义證教二分。通有十佛故也。
若唯證分之中有十佛。则證分是教分之源。
故云真源也。又秀业之意则真源。则智玄宗
无量。就无量中。每一一法随举无侧。故云无
著。依于三昧见法如是。故名三昧佛也。九性
佛决定故者。性谓无住法性也。一切法法皆
是决定无住之理。有佛无佛性相常住。约如
是义而为佛名也。十如意佛普覆故者。娑竭
罗龙王宫殿之中。有如意宝王。名出生无尽。
此宝珠王能生海陆一切珍宝及大海水。大海
之中一切生类此水为家。此水为食。皆得生
长。因于大海得有大地。若河若川及诸池井。
润益生长一切草木及诸杀果。养育众生。如
其无此无尽宝王。则海水乾渴谷果焦枯。水
陆众生由何能得长养利也。此如意王唯因
诸佛。长养众生本愿所生也。若无诸佛本愿
力。则无此宝王。故知。一切众生所以能得长
养利益者。皆如意佛之荫焉养焉之德也。如
是等义唯吾身心真佛之所有道理。以十种
名说示之耳。此义诸法之真源者。问此处尚
有十名耶。答无也。谓缘起分有十名耳。證分
之中无十名也。问然则此十佛名證分外耶。
答證分之中有实名也。问十种净土章云。欲
知分量准其十佛即可知之。其义云何。答无
著也愿也等者。但说名耳。佛则不可说。如是
种种名等但说诠相耳。土海则不可说故云。
准可知也。
大记云。诸法之真源者。缘起分究竟之玄宗
者。證分也。此义證教二分。通有十佛故也。
若唯證分之中有十佛。则證分是教分之源。
故云真源也。又秀业之意则真源。则智玄宗
卷二 第 758a 页
则境也。真智所见之境方得云玄耳。故云。甚
深难解也。
古记云。相和尚住大伯山大芦房时。为真
定智通等。说行人欲见十佛者。应先作眼
目通等。问云何是眼目耶。和尚曰。以花严
经为自眼目。所谓文文句句皆是十佛。自
此以外求观佛者。生生劫劫终不见也。和
尚曰。所谓无著佛安住世间成正觉故者。
今日吾五尺之身名为世间。此身遍满虚
空法界。无处不至。故曰正觉。安住世间故。
离涅槃之著成正觉故。离生死之著。若约
实而言。三种世间圆明自在。故曰无著佛
也。愿佛出生故者。百四十愿。十回向愿。初
地愿。及性起愿等。皆愿佛也。此佛以无住
为身故。无有一物非佛身者。所谓随举一
法尽摄。一切称周法界名为愿佛也。业报
佛信故者。二十二位之法。本来不动圆明
照瞩。若诸行人能如是信。即云信也。若举
实道理而说。上自妙觉下至地狱。皆是佛
事。是以若人敬信此事。可道业报佛也。持
佛随顺故者。法界森罗诸法虽云无尽。若
以海印印定。则唯一海印定法。彼持我我
持彼。故云随顺。是故以世界持佛以佛持
世界。是名持佛也。涅槃佛永度故者。證见
生死涅槃本来平等。故云永度。所谓生死
非喧动。涅槃非寂静。是此义也。法界佛无
处不至故者。一尘法界。松木法界。栗木法
界。乃至十方三际虚空法界。总是佛身。所
谓真如前际不灭。后际不生。现在不动。如
深难解也。
古记云。相和尚住大伯山大芦房时。为真
定智通等。说行人欲见十佛者。应先作眼
目通等。问云何是眼目耶。和尚曰。以花严
经为自眼目。所谓文文句句皆是十佛。自
此以外求观佛者。生生劫劫终不见也。和
尚曰。所谓无著佛安住世间成正觉故者。
今日吾五尺之身名为世间。此身遍满虚
空法界。无处不至。故曰正觉。安住世间故。
离涅槃之著成正觉故。离生死之著。若约
实而言。三种世间圆明自在。故曰无著佛
也。愿佛出生故者。百四十愿。十回向愿。初
地愿。及性起愿等。皆愿佛也。此佛以无住
为身故。无有一物非佛身者。所谓随举一
法尽摄。一切称周法界名为愿佛也。业报
佛信故者。二十二位之法。本来不动圆明
照瞩。若诸行人能如是信。即云信也。若举
实道理而说。上自妙觉下至地狱。皆是佛
事。是以若人敬信此事。可道业报佛也。持
佛随顺故者。法界森罗诸法虽云无尽。若
以海印印定。则唯一海印定法。彼持我我
持彼。故云随顺。是故以世界持佛以佛持
世界。是名持佛也。涅槃佛永度故者。證见
生死涅槃本来平等。故云永度。所谓生死
非喧动。涅槃非寂静。是此义也。法界佛无
处不至故者。一尘法界。松木法界。栗木法
界。乃至十方三际虚空法界。总是佛身。所
谓真如前际不灭。后际不生。现在不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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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亦尔。过去无灭。未来无生。现今无动。无
形无相如虚空界。不可量故。百千万劫已
说。今说当说。终不可尽。无有边际故。曰法
界佛也。心佛安住故者。息心即佛起心非
佛。如人以水净器。不知能净浊水也。水净
影明。水浊影昏。心法亦尔。息心法界圆明。
起心法界差别。是故心安住则法界。诸法
现于吾五尺身也。三昧佛无量无著故者。
海印三昧之法举举约约无住著故。曰无
量无著三昧佛也。性佛决定故者。法性有
二。所谓大性及与小性。何者若一法起竟。
三世际无内无外。故曰大性。一法之位遍
一切中方得成者。是名小性。所谓一柱尽
法界际。但是柱者名为大性。此一柱中椽
栿瓦等诸位现者。名为小性也。如意佛普
覆故者。如大龙王有大宝王。若无此宝一
切众生无所衣食故。五谷九谷千种万种
并成熟者。唯此室王之德也。如意佛恩亦
如是也。
贞元经吉祥云知识疏云。问法门无量。何
以初友便教念佛。答略有十义。一念佛三
昧众行先故。二依佛方能成胜行故。三功
高易就以将寸物故。四观通深浅能遍摄
故。五消灭重障为胜缘故。六双兼人法易
加护故。七十地菩萨皆念佛故。八三宝吉
祥经初说故。初此念佛海云说法。妙住依
僧为次第故。九即心即佛易一境故。十为
表初住缘佛发心乐供养故(云云)。略为三门。
一明所念差别。二会释经文。三以能念收
形无相如虚空界。不可量故。百千万劫已
说。今说当说。终不可尽。无有边际故。曰法
界佛也。心佛安住故者。息心即佛起心非
佛。如人以水净器。不知能净浊水也。水净
影明。水浊影昏。心法亦尔。息心法界圆明。
起心法界差别。是故心安住则法界。诸法
现于吾五尺身也。三昧佛无量无著故者。
海印三昧之法举举约约无住著故。曰无
量无著三昧佛也。性佛决定故者。法性有
二。所谓大性及与小性。何者若一法起竟。
三世际无内无外。故曰大性。一法之位遍
一切中方得成者。是名小性。所谓一柱尽
法界际。但是柱者名为大性。此一柱中椽
栿瓦等诸位现者。名为小性也。如意佛普
覆故者。如大龙王有大宝王。若无此宝一
切众生无所衣食故。五谷九谷千种万种
并成熟者。唯此室王之德也。如意佛恩亦
如是也。
贞元经吉祥云知识疏云。问法门无量。何
以初友便教念佛。答略有十义。一念佛三
昧众行先故。二依佛方能成胜行故。三功
高易就以将寸物故。四观通深浅能遍摄
故。五消灭重障为胜缘故。六双兼人法易
加护故。七十地菩萨皆念佛故。八三宝吉
祥经初说故。初此念佛海云说法。妙住依
僧为次第故。九即心即佛易一境故。十为
表初住缘佛发心乐供养故(云云)。略为三门。
一明所念差别。二会释经文。三以能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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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今初谓。十身三身为观不同。略为十种
(云云)。言十种者。一若作是观佛以法为身。清
净如虚空。无念念者即念真如。是念法身。
二花藏世界海法界无差别。依真而住不依
国土。是念性土。三十莲花藏尘数相。此等
皆是念报身相。四有无尽德。一一难思念
报内德。故上经云。一切威仪中常念佛功
德。昼夜无暂断。如是业应作。五观花藏刹
无量宝严量周法界。是念报土。六或观佛
相具三十二。若总若别若逆若顺。丈六千
尺。此等皆是念化身相。七十力无畏十八
不共。此等皆是念化身相。八馀方净土水
鸟树林。此等皆是念化身依。九前二是性。
后六是相。相外无性性外无相。交彻真佛
真土。是念第九性相无碍。十以性融相相
随性融。令前九门合为一揆。故德德无尽
相相无穷。尘尘刹满犹如帝网是第十念。
重重融摄得后二门。前皆真实经。虽别说
义必该融(云云)。第三能念收束。略有五种。一
缘境正观念佛门。若真若应若依若正。皆
是境故称名属口。非真念故略而不言。二
摄境唯心念佛门。是心是佛是心作佛。诸
佛正遍知海。从心想生。况心佛众生三无
差别。三心境俱泯念佛门。心即是佛心即
非心。佛即是心佛亦非佛。非心非佛远离
一切故。无所念方为真念。四心境无碍念
佛门。双照事理存亡无碍等。真门之寂寂
何佛何心。鉴事理之明。明常心常佛。双亡
正入寂照双流。五重重无尽念佛门。理既。
(云云)。言十种者。一若作是观佛以法为身。清
净如虚空。无念念者即念真如。是念法身。
二花藏世界海法界无差别。依真而住不依
国土。是念性土。三十莲花藏尘数相。此等
皆是念报身相。四有无尽德。一一难思念
报内德。故上经云。一切威仪中常念佛功
德。昼夜无暂断。如是业应作。五观花藏刹
无量宝严量周法界。是念报土。六或观佛
相具三十二。若总若别若逆若顺。丈六千
尺。此等皆是念化身相。七十力无畏十八
不共。此等皆是念化身相。八馀方净土水
鸟树林。此等皆是念化身依。九前二是性。
后六是相。相外无性性外无相。交彻真佛
真土。是念第九性相无碍。十以性融相相
随性融。令前九门合为一揆。故德德无尽
相相无穷。尘尘刹满犹如帝网是第十念。
重重融摄得后二门。前皆真实经。虽别说
义必该融(云云)。第三能念收束。略有五种。一
缘境正观念佛门。若真若应若依若正。皆
是境故称名属口。非真念故略而不言。二
摄境唯心念佛门。是心是佛是心作佛。诸
佛正遍知海。从心想生。况心佛众生三无
差别。三心境俱泯念佛门。心即是佛心即
非心。佛即是心佛亦非佛。非心非佛远离
一切故。无所念方为真念。四心境无碍念
佛门。双照事理存亡无碍等。真门之寂寂
何佛何心。鉴事理之明。明常心常佛。双亡
正入寂照双流。五重重无尽念佛门。理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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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尽以理融事。事亦无尽。故随一门摄一
切门融。斯五门以为一致。即是此中能念
之心。与前十佛境合。非合非散涉入重重
难思境也。念佛一门诸教攸赞。理致深远
世多共行。故复略叙无厌繁说(云云)。普贤知
识疏云。第一礼敬诸佛文三段者。第一牒
名由心恭敬。运于身口而遍礼故。除我慢
障起敬信。善勒那三藏说七种礼。今加为
十。谓一我慢礼。如碓上下无恭敬心。二唱
和礼。高声喧杂辞句浑乱。此二非仪。三恭
敬礼。五轮著地捧足殷重。四无相礼。深入
法性离能所相。五起用礼。虽无能所普运
身心。如影普遍礼不可礼。六内观礼。但礼
身内法身真佛。不向外求。七实相礼。若内
若外同一实相。八大悲礼。随一一礼普代
众生。九总摄礼。摄前六门以为一。观十无
尽礼入帝网境。若佛若礼重重无尽。
锥穴问答云。问自未来佛还化自现在者。
以何文知乎。答缨络经第八地菩萨云。自
见己身。当果诸佛摩顶说法故。则圣说炳
然可知。又既诸经云。三世诸佛拜敬故。诸
罪业灭未来诸佛者何乎。问此他已成佛
拜义。何为自未成佛乎。答拜他佛之义非
无而远疏。所以者。凡诸佛为众生说佛德。
意为欲众生自亦得彼果。故令修行。是故
众生望自当来所得之果德。为欲得彼不
惜身命修行。不为得他佛果故修行。是故
正令吾发心修行。佛但吾当果已成佛。非
他佛也。此义不疑怪也。又他已成佛。即是
切门融。斯五门以为一致。即是此中能念
之心。与前十佛境合。非合非散涉入重重
难思境也。念佛一门诸教攸赞。理致深远
世多共行。故复略叙无厌繁说(云云)。普贤知
识疏云。第一礼敬诸佛文三段者。第一牒
名由心恭敬。运于身口而遍礼故。除我慢
障起敬信。善勒那三藏说七种礼。今加为
十。谓一我慢礼。如碓上下无恭敬心。二唱
和礼。高声喧杂辞句浑乱。此二非仪。三恭
敬礼。五轮著地捧足殷重。四无相礼。深入
法性离能所相。五起用礼。虽无能所普运
身心。如影普遍礼不可礼。六内观礼。但礼
身内法身真佛。不向外求。七实相礼。若内
若外同一实相。八大悲礼。随一一礼普代
众生。九总摄礼。摄前六门以为一。观十无
尽礼入帝网境。若佛若礼重重无尽。
锥穴问答云。问自未来佛还化自现在者。
以何文知乎。答缨络经第八地菩萨云。自
见己身。当果诸佛摩顶说法故。则圣说炳
然可知。又既诸经云。三世诸佛拜敬故。诸
罪业灭未来诸佛者何乎。问此他已成佛
拜义。何为自未成佛乎。答拜他佛之义非
无而远疏。所以者。凡诸佛为众生说佛德。
意为欲众生自亦得彼果。故令修行。是故
众生望自当来所得之果德。为欲得彼不
惜身命修行。不为得他佛果故修行。是故
正令吾发心修行。佛但吾当果已成佛。非
他佛也。此义不疑怪也。又他已成佛。即是
卷二 第 759b 页
自当果佛。所以者何。他成佛时即得三世
佛平等果。又吾当果佛即是他今成佛。所
以者何。吾得当果佛时。即得三世佛平等
法。故如是转展更互平等。平等无差别果
德。又此吾佛。于一切法界有情无情中。全
全即作在。无一物非吾体佛故。若能拜自
体佛者。无物不所拜。此甚大要常可思之。
自体佛观论云。问何自性界。何自体佛耶。
答无住自性界。实相自体佛。问此自体佛
何观耶。以偈答曰。诸缘根本我。一切法源
心。语言大要宗。真实善知识。问此义云何。
答一切法源心。是自体佛。大要宗。是自体
圆因。真实善知识。是自体满果。具三义故
我也。此即自体佛也。问此佛果有修耶。不
修耶。答不简修不修。不择情非情。三世间
不动故。问此佛化度众生耶。答大虚之内
诸法无不大虚。是故如虚空化虚空。是名
自体佛化也(一本云自体佛内无不自体佛者。是名自体佛化耳)。问不知
云何语言乎。答如汝不知语言。此言甚大
也。问此言云何。答如缘起际言也。问何缘
起际耶。答我心是动。大虚不动。离动不动
为缘起际也。问约缘起际其法常然。初修
之人何游其心耶。答约法论离修不修也。
试明初趣(一本云初起)我心及我身令相语言也。
谓将心而寻身。将身而寻心。心遍于身。身
遍于心。然名为语言也。问相遍故更无所
语。何曰语言耶。答心言时言以外无所语。
身言时言以外无所语。是故无言言无闻
闻也。问此但我心我身。何云一切法源耶。
佛平等果。又吾当果佛即是他今成佛。所
以者何。吾得当果佛时。即得三世佛平等
法。故如是转展更互平等。平等无差别果
德。又此吾佛。于一切法界有情无情中。全
全即作在。无一物非吾体佛故。若能拜自
体佛者。无物不所拜。此甚大要常可思之。
自体佛观论云。问何自性界。何自体佛耶。
答无住自性界。实相自体佛。问此自体佛
何观耶。以偈答曰。诸缘根本我。一切法源
心。语言大要宗。真实善知识。问此义云何。
答一切法源心。是自体佛。大要宗。是自体
圆因。真实善知识。是自体满果。具三义故
我也。此即自体佛也。问此佛果有修耶。不
修耶。答不简修不修。不择情非情。三世间
不动故。问此佛化度众生耶。答大虚之内
诸法无不大虚。是故如虚空化虚空。是名
自体佛化也(一本云自体佛内无不自体佛者。是名自体佛化耳)。问不知
云何语言乎。答如汝不知语言。此言甚大
也。问此言云何。答如缘起际言也。问何缘
起际耶。答我心是动。大虚不动。离动不动
为缘起际也。问约缘起际其法常然。初修
之人何游其心耶。答约法论离修不修也。
试明初趣(一本云初起)我心及我身令相语言也。
谓将心而寻身。将身而寻心。心遍于身。身
遍于心。然名为语言也。问相遍故更无所
语。何曰语言耶。答心言时言以外无所语。
身言时言以外无所语。是故无言言无闻
闻也。问此但我心我身。何云一切法源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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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求我心边际尽法界际。我身四大亦复
如是。问若如是者唯我身心。何云真实善
知识耶。答法界诸法无不我身心。皆顺名
为善知识也。问若尔则无迷悟。别何名佛
耶。答有二故众生无二。故即自体佛。如是
观者为正观也。大法界缘起者。诸缘根本
我佛宝。一切法源心僧宝。语言大要宗法
宝。真实善知识。此大法界缘起义。心得人
虽往六道四生决定不疑畏。此云自体三
宝。谓身业佛宝。口业法宝。意业僧宝。佛
者谓缘合成故。法者一切法涌出故。僧者
一切法中无障碍故。此佛仕人三业袈裟
著。身业五条口业七条意业九条。如是三
袈裟著一切处。此佛仕人不久穷。实法界
法见也。复见见处处三种世间具得也。故
三种世间无不是也。
具缚有情(至)随义消息。大记云。具缚有情未
断烦恼未成福智。以何义故。旧来成佛耶者。
起此问意。若约十佛。则法界诸法无非是佛。
然此今日我等盲冥凡夫何能。即是十佛耶。
如是难也。答意则超情之法。反情即是。若反
情见法界圆明。一切众生烦恼断尽。福智成
竟。岂非佛耶。如是答也。凡如是问答意者。寄
彼三乘断障成佛之义。欲现一乘旧来成佛
也。问为是本来断烦恼耶。为知本来烦恼不
动耶。答知本来断耳。以觉者不见梦人。所见
五尺鬼故。问然则违于所引经中。烦恼法中
不见一法减之义耶。答本来无故云何见减。
真记云。非初非中后者。分三刹那求所断障。
如是。问若如是者唯我身心。何云真实善
知识耶。答法界诸法无不我身心。皆顺名
为善知识也。问若尔则无迷悟。别何名佛
耶。答有二故众生无二。故即自体佛。如是
观者为正观也。大法界缘起者。诸缘根本
我佛宝。一切法源心僧宝。语言大要宗法
宝。真实善知识。此大法界缘起义。心得人
虽往六道四生决定不疑畏。此云自体三
宝。谓身业佛宝。口业法宝。意业僧宝。佛
者谓缘合成故。法者一切法涌出故。僧者
一切法中无障碍故。此佛仕人三业袈裟
著。身业五条口业七条意业九条。如是三
袈裟著一切处。此佛仕人不久穷。实法界
法见也。复见见处处三种世间具得也。故
三种世间无不是也。
具缚有情(至)随义消息。大记云。具缚有情未
断烦恼未成福智。以何义故。旧来成佛耶者。
起此问意。若约十佛。则法界诸法无非是佛。
然此今日我等盲冥凡夫何能。即是十佛耶。
如是难也。答意则超情之法。反情即是。若反
情见法界圆明。一切众生烦恼断尽。福智成
竟。岂非佛耶。如是答也。凡如是问答意者。寄
彼三乘断障成佛之义。欲现一乘旧来成佛
也。问为是本来断烦恼耶。为知本来烦恼不
动耶。答知本来断耳。以觉者不见梦人。所见
五尺鬼故。问然则违于所引经中。烦恼法中
不见一法减之义耶。答本来无故云何见减。
真记云。非初非中后者。分三刹那求所断障。
卷二 第 760a 页
如初刹那举智求障。无非智体不可得断。中
后亦尔故也。前中后取故者。不断而断故也。
如虚空。如是断者。若寄位云则虚空者。无物
义故无能所断。为如虚空断也。约一乘则虚
空者。无侧义故智与障体互无侧也。以无侧
义为如虚空。如是断耳。
法记云。犹如觉梦睡悟不同者。如有二人共
在一床。一人初初不睡。故三时求梦。初时不
得。中后亦尔。其一人则竟夜睡。故三时恒梦。
如是约一乘断障成佛。则全他为自而恒觉。
故初初不睡。全自为他而恒梦。故常常不悟。
是故三乘断障者。不及断于未断之处。一乘
及断未断之处。三乘之佛不及断者。自相续
外众生之障。一乘之佛及断之处。是自所證
众生海之障也。一切众生今日发心断障修
證。即是诸佛不尽门德也。其实道理诸法实
相不增不减者生佛既共一法性床。虽云众
生无所缺剩。虽云诸佛无所添除故也。理理
相即等者。前三句即门。后一句中门也。问理
理相即者二空并耶。答不并也。问若尔不相
即耶。答相即故不并也。
大记云。十佛普贤法界宅者。即上法性家。及
法界陀罗尼家等。正约外化而通内證也。其
馀逆顺主伴相成等者。逆则五热众鞞。顺则
十度正行等也。以此为首。通取一切无尽之
法故云准例。相摄随义消息欲观缘起(至)逗留
全别。大记云。若欲观缘起乃至数十钱者。开
宗云。数十钱法治执。著病之第一药成无碍
德之最胜门也。解云。若得体达此数钱之法
后亦尔故也。前中后取故者。不断而断故也。
如虚空。如是断者。若寄位云则虚空者。无物
义故无能所断。为如虚空断也。约一乘则虚
空者。无侧义故智与障体互无侧也。以无侧
义为如虚空。如是断耳。
法记云。犹如觉梦睡悟不同者。如有二人共
在一床。一人初初不睡。故三时求梦。初时不
得。中后亦尔。其一人则竟夜睡。故三时恒梦。
如是约一乘断障成佛。则全他为自而恒觉。
故初初不睡。全自为他而恒梦。故常常不悟。
是故三乘断障者。不及断于未断之处。一乘
及断未断之处。三乘之佛不及断者。自相续
外众生之障。一乘之佛及断之处。是自所證
众生海之障也。一切众生今日发心断障修
證。即是诸佛不尽门德也。其实道理诸法实
相不增不减者生佛既共一法性床。虽云众
生无所缺剩。虽云诸佛无所添除故也。理理
相即等者。前三句即门。后一句中门也。问理
理相即者二空并耶。答不并也。问若尔不相
即耶。答相即故不并也。
大记云。十佛普贤法界宅者。即上法性家。及
法界陀罗尼家等。正约外化而通内證也。其
馀逆顺主伴相成等者。逆则五热众鞞。顺则
十度正行等也。以此为首。通取一切无尽之
法故云准例。相摄随义消息欲观缘起(至)逗留
全别。大记云。若欲观缘起乃至数十钱者。开
宗云。数十钱法治执。著病之第一药成无碍
德之最胜门也。解云。若得体达此数钱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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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于诸境界日用之中。随所闻见不取不著。
一一毛孔一一尘中。见一切佛闻一切法。起
心动念举足下足。凡所施为无非究竟满足
佛事。故云治病之第一药成德之最胜门也。
古记云。云华尊者曰。有一楼观。内庄一乘
外严三乘。此中有门。名曰觉门。向菩提树。
而诸众生妄想缠缚以障此门。由如是故
不见一乘珍宝庄严。是故天亲菩萨。以六
相钥匙示开此门。而天竺人未解六相。故
以其所习悉昙章总持之法而诲示也(已上)。
东土之人又不解其悉昙章总持之法。是
故云华尊者。以其所习教钱之法而指示
也。问此悉昙章及数钱之喻。于圣教中有
耶无耶。答有之也。谓悉昙之喻十地品中
说之数法之喻。第四会精进林菩萨颂曰。
比如算数法增一至无量数。法无体性智
惠故差别。问此钱之中。何是遍计。何是因
缘耶。答如是十钱第一第二乃至第十皆
有自性故。取一则无一取二则无二等者。
是遍计钱也。因缘钱者。此一钱位具中即。
故若无馀九即此一钱亦不得成。是故此
一钱即是无尽之一也。
问以此十钱之喻
初导童蒙方便云何。答和尚告童蒙曰。汝
先竖列十钱。其人应命竖列。和尚曰。此十
钱为是自性十耶。为是缘起无性十耶。其
人白云。此钱实是自性十也。和尚曰。莫作
是说。此十乃是缘成十。故一一具十耳。然
其迷人未会此意。和尚告曰。若此十钱悉
是自性十个钱者。汝当数之。迷人应命数
一一毛孔一一尘中。见一切佛闻一切法。起
心动念举足下足。凡所施为无非究竟满足
佛事。故云治病之第一药成德之最胜门也。
古记云。云华尊者曰。有一楼观。内庄一乘
外严三乘。此中有门。名曰觉门。向菩提树。
而诸众生妄想缠缚以障此门。由如是故
不见一乘珍宝庄严。是故天亲菩萨。以六
相钥匙示开此门。而天竺人未解六相。故
以其所习悉昙章总持之法而诲示也(已上)。
东土之人又不解其悉昙章总持之法。是
故云华尊者。以其所习教钱之法而指示
也。问此悉昙章及数钱之喻。于圣教中有
耶无耶。答有之也。谓悉昙之喻十地品中
说之数法之喻。第四会精进林菩萨颂曰。
比如算数法增一至无量数。法无体性智
惠故差别。问此钱之中。何是遍计。何是因
缘耶。答如是十钱第一第二乃至第十皆
有自性故。取一则无一取二则无二等者。
是遍计钱也。因缘钱者。此一钱位具中即。
故若无馀九即此一钱亦不得成。是故此
一钱即是无尽之一也。
问以此十钱之喻
初导童蒙方便云何。答和尚告童蒙曰。汝
先竖列十钱。其人应命竖列。和尚曰。此十
钱为是自性十耶。为是缘起无性十耶。其
人白云。此钱实是自性十也。和尚曰。莫作
是说。此十乃是缘成十。故一一具十耳。然
其迷人未会此意。和尚告曰。若此十钱悉
是自性十个钱者。汝当数之。迷人应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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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钱云。一二乃至十也。尔时和尚去却第
一一钱。问有几耶。白云只有九耳。和尚
曰。汝可更数。其人数云。一二乃至九。和
尚曰。汝前既云。此十定是自性之十。何故
汝令以前第二为第一。乃至前十为九耶。
白云。由和尚去却一钱故尔。于是和尚还
置一钱。问有几何。答有十也。和尚曰。汝应
复数。彼人承命复数之云。一二乃至十白
云。和尚去却一钱时。以第二为第一等。和
尚还置一钱。亦得复以第一为第二等。然
则非自性十应。是由一有十由十有一。是
故一一缘起无性耳。
法融云。一者向上来者。一云。此门初钱但有
去义无来义。第十钱中但有来义无去义。一
云。反此也。谓初钱有力将十钱来故云来。第
十钱有力将十钱云故云去也。本数者。问本
一与本数何别。答位不授时呼一则十皆应
云。吾亦一。吾亦一故授第一乃至第十等位
时。以第一之一本是一。故授第一位。故云本
数一也。又以数十之初一故云本一也。
大记云。一者一乃至即是本数者。问何知初
一受本法名耶。答佛自證法离一二诠。而不
守自性随缘成时。若呼一则全法界是一也。
既授位云。一也二也乃至十也。故云。初一得
受称本法名也。问既横列十钱。随我所举为
初而数。故十皆本数耶。答既随所举为初而
数。方为本数。由随所举次第受二三等名。故
是末数也。问若此和尚以一为本。则经中比
如数法。十皆悉是本数之文如何通耶。答是
一一钱。问有几耶。白云只有九耳。和尚
曰。汝可更数。其人数云。一二乃至九。和
尚曰。汝前既云。此十定是自性之十。何故
汝令以前第二为第一。乃至前十为九耶。
白云。由和尚去却一钱故尔。于是和尚还
置一钱。问有几何。答有十也。和尚曰。汝应
复数。彼人承命复数之云。一二乃至十白
云。和尚去却一钱时。以第二为第一等。和
尚还置一钱。亦得复以第一为第二等。然
则非自性十应。是由一有十由十有一。是
故一一缘起无性耳。
法融云。一者向上来者。一云。此门初钱但有
去义无来义。第十钱中但有来义无去义。一
云。反此也。谓初钱有力将十钱来故云来。第
十钱有力将十钱云故云去也。本数者。问本
一与本数何别。答位不授时呼一则十皆应
云。吾亦一。吾亦一故授第一乃至第十等位
时。以第一之一本是一。故授第一位。故云本
数一也。又以数十之初一故云本一也。
大记云。一者一乃至即是本数者。问何知初
一受本法名耶。答佛自證法离一二诠。而不
守自性随缘成时。若呼一则全法界是一也。
既授位云。一也二也乃至十也。故云。初一得
受称本法名也。问既横列十钱。随我所举为
初而数。故十皆本数耶。答既随所举为初而
数。方为本数。由随所举次第受二三等名。故
是末数也。问若此和尚以一为本。则经中比
如数法。十皆悉是本数之文如何通耶。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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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之十故举十耳。是故一之十。故十皆是一。
故云皆悉是本数也。问若尔应是十皆本数
何不尔耶。答授其位时。既云二三等。故唯初
一是本数也。然而其十是一之十。故皆是本
数也。法融云。即生不生等者。即生者无明因
缘行果生。故即生也。生缚说者不生也。不生
生者无明灭故。行灭则不生也。灭缚说者生
也。不住义者。且约一尘不住于自位。尽于法
界约约皆然故也。中道义者随举无侧故也。
大记云。不自在者自已空义也。即生不生不
生生者含有二意。一生不生者无生佛法之
證分也。不生生者缘起分也。二就缘起分不
生者。缘起观无力无生故。生者因缘观有力
有生故。龙树云。因缘所生法等者有二释。一
云。初三句同教。后一句别教也。一云。即是空
者缘起观。是假名者因缘观。中道义者性起
观也。法融云。无分别者。此十钱中每一一钱
随举。无侧不可标指故也。不守自性者。二不
守性三四及十亦不守自成一之体。故云随
缘。故云不住也。以一事辨一多者。由一有十。
故若取其一则二三乃至十皆不成。故呼一
之时十皆口许。吾亦一吾亦一也。以一之多
故云辨一多。故即尽也。以异事辨一多等者。
呼二之时十皆口许。我是二等。故云。以异事
辨一多故不尽也。谓以二尽十以三尽十。乃
至以十尽十。皆初一钱之不尽德也。问以二
事辨二多者。是第二钱之尽也。此第二之不
尽何耶。答以一事辨一多。以三事辨三多等。
皆是第二之不尽也。问藏师所云。一中十故
故云皆悉是本数也。问若尔应是十皆本数
何不尔耶。答授其位时。既云二三等。故唯初
一是本数也。然而其十是一之十。故皆是本
数也。法融云。即生不生等者。即生者无明因
缘行果生。故即生也。生缚说者不生也。不生
生者无明灭故。行灭则不生也。灭缚说者生
也。不住义者。且约一尘不住于自位。尽于法
界约约皆然故也。中道义者随举无侧故也。
大记云。不自在者自已空义也。即生不生不
生生者含有二意。一生不生者无生佛法之
證分也。不生生者缘起分也。二就缘起分不
生者。缘起观无力无生故。生者因缘观有力
有生故。龙树云。因缘所生法等者有二释。一
云。初三句同教。后一句别教也。一云。即是空
者缘起观。是假名者因缘观。中道义者性起
观也。法融云。无分别者。此十钱中每一一钱
随举。无侧不可标指故也。不守自性者。二不
守性三四及十亦不守自成一之体。故云随
缘。故云不住也。以一事辨一多者。由一有十。
故若取其一则二三乃至十皆不成。故呼一
之时十皆口许。吾亦一吾亦一也。以一之多
故云辨一多。故即尽也。以异事辨一多等者。
呼二之时十皆口许。我是二等。故云。以异事
辨一多故不尽也。谓以二尽十以三尽十。乃
至以十尽十。皆初一钱之不尽德也。问以二
事辨二多者。是第二钱之尽也。此第二之不
尽何耶。答以一事辨一多。以三事辨三多等。
皆是第二之不尽也。问藏师所云。一中十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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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之一。与十中一故不尽之一何别。答同也。
问若尔何故十中一则不尽耶。答一中具十。
故云一中十故尽也。具十之一但为第一之
一而尽十。不为第二第三乃至第十而尽十。
故云十中一故不尽也。谓一中十之一者。具
二具三乃至具十之一也。十中一之一者。不
能为二摄十。不能为三摄十。乃至不能为十
摄十之一也。
大记云。问以一事辨一多者通十钱耶。答尔
也。谓约钱体故又随位云。以二事辨二之多
等。亦得馀门例尔。谓约钱位故。此中约钱体
云也。此中以异事等者。令遍计人习因缘。故
约列位之离垢等异事。若令因缘人习缘起。
则以一一具十。故约其欢喜所具。十中离垢
等为异事耳。不约列位之离垢等也。故下又
释中约一门辨尽不尽。是故约初义则不能
尽。故不尽也。约后义则以无尽故不尽也。问
何知以异事者。但是欢喜所具离垢等耳。非
列位之离垢耶。答藏师云。为但摄自一门无
尽耶。为亦摄馀异门无尽耶。答或俱摄或但
摄自一门无尽。何以故。若无自一门无尽。馀
一切门中无尽皆悉不成。是故初门同体。即
摄同异二门中无尽。无尽穷其圆极法界。无
不摄尽(已上)。古德云。馀异门者。上云一门中
既有十。然此十复自相即入。重重成无尽也。
是故约自所摄为馀异门。故知。非是列位之
离垢也。
法记云。又一事中义不相是即是多等者。有
云。此是此中尽不尽义也。然重释初尽句中
问若尔何故十中一则不尽耶。答一中具十。
故云一中十故尽也。具十之一但为第一之
一而尽十。不为第二第三乃至第十而尽十。
故云十中一故不尽也。谓一中十之一者。具
二具三乃至具十之一也。十中一之一者。不
能为二摄十。不能为三摄十。乃至不能为十
摄十之一也。
大记云。问以一事辨一多者通十钱耶。答尔
也。谓约钱体故又随位云。以二事辨二之多
等。亦得馀门例尔。谓约钱位故。此中约钱体
云也。此中以异事等者。令遍计人习因缘。故
约列位之离垢等异事。若令因缘人习缘起。
则以一一具十。故约其欢喜所具。十中离垢
等为异事耳。不约列位之离垢等也。故下又
释中约一门辨尽不尽。是故约初义则不能
尽。故不尽也。约后义则以无尽故不尽也。问
何知以异事者。但是欢喜所具离垢等耳。非
列位之离垢耶。答藏师云。为但摄自一门无
尽耶。为亦摄馀异门无尽耶。答或俱摄或但
摄自一门无尽。何以故。若无自一门无尽。馀
一切门中无尽皆悉不成。是故初门同体。即
摄同异二门中无尽。无尽穷其圆极法界。无
不摄尽(已上)。古德云。馀异门者。上云一门中
既有十。然此十复自相即入。重重成无尽也。
是故约自所摄为馀异门。故知。非是列位之
离垢也。
法记云。又一事中义不相是即是多等者。有
云。此是此中尽不尽义也。然重释初尽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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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之义耳。四句护过等者。问若执为一有
何过耶。答断常过也。谓有十方有一无十。谓
一是断也。无十而执一故是常也。去非者。问
一耶。答不也。一即十故。问十耶。答不也。十
即一故。亦一亦十耶。不也。离相违故。非一非
十耶。不也。离戏论故。现德者一耶。是也。十
即一故。十耶。是也。一即十故。亦一亦十耶。
是也。双存无碍故。非一非十耶。是也。绝待离
相故异事亦准同者。如第一钱论尽不尽。及
以四句护过等。第二钱等亦尔准知也。须者
缘成义者。或处云。缘者须义。须者无他义。
或处云。须者缘义。缘者无他义也。一者向上
去。二者向下来者。唯初一钱举体为二。乃至
为十。故云向去耳。非约将去云去也。从十向
一举体而来。故云来耳。非约将来云来也。谓
此即门。是形夺门。故约其自体去来之义云
去来耳。前中门是相顺义故约将来。将去之
义云来去也。自位不动而恒来去者。问前中
门则是力门。故可云不动。此即门者是体门。
故位动门也。何云自位不动耶。答虽云一即
二。一即三乃至一即十。而不舍一名至第十
钱。故云。自位不动而来去也。
大记云。来去者随缘义。即是因缘义。不动者
向本义。即是缘起义者。藏师云。去来不动即
一物故(已上)。各现一义故亦互许也。平等不起
故名缘起。故云向本义即是缘起义也。
法融记云。因缘相望等者。因缘钱者。一一相
资有力。能生之全力而成十钱。缘起钱者资
无力。无生之空力而有十钱。若不资无力。无
何过耶。答断常过也。谓有十方有一无十。谓
一是断也。无十而执一故是常也。去非者。问
一耶。答不也。一即十故。问十耶。答不也。十
即一故。亦一亦十耶。不也。离相违故。非一非
十耶。不也。离戏论故。现德者一耶。是也。十
即一故。十耶。是也。一即十故。亦一亦十耶。
是也。双存无碍故。非一非十耶。是也。绝待离
相故异事亦准同者。如第一钱论尽不尽。及
以四句护过等。第二钱等亦尔准知也。须者
缘成义者。或处云。缘者须义。须者无他义。
或处云。须者缘义。缘者无他义也。一者向上
去。二者向下来者。唯初一钱举体为二。乃至
为十。故云向去耳。非约将去云去也。从十向
一举体而来。故云来耳。非约将来云来也。谓
此即门。是形夺门。故约其自体去来之义云
去来耳。前中门是相顺义故约将来。将去之
义云来去也。自位不动而恒来去者。问前中
门则是力门。故可云不动。此即门者是体门。
故位动门也。何云自位不动耶。答虽云一即
二。一即三乃至一即十。而不舍一名至第十
钱。故云。自位不动而来去也。
大记云。来去者随缘义。即是因缘义。不动者
向本义。即是缘起义者。藏师云。去来不动即
一物故(已上)。各现一义故亦互许也。平等不起
故名缘起。故云向本义即是缘起义也。
法融记云。因缘相望等者。因缘钱者。一一相
资有力。能生之全力而成十钱。缘起钱者资
无力。无生之空力而有十钱。若不资无力。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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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之空力则不立。故缘散即无缘。集即有性。
起钱者自体空。故缘集缘散不增减也。六记
云。且依遍计事钱。现示依他因缘缘起钱也。
亦可依指示缘生等者。初节则依遍计钱。现
示因缘缘起钱。故不以钱为喻也。谓如三性
次第。依遍计事现依他法。约依他法现因缘
缘起等也。后节意则以钱为诠也。一云。初复
次从浅现深。如文可知。亦可依下。所以明此
数法者。欲解迷愚故重释云。直指示缘生之
法无有自性。离名相故终不可得。是故且依
执遍计物迷。缘起法者之所解十钱。以现数
法与上所明。离相之法逗留全别。谓且此世
俗所知数钱之法尚能如是。甚深玄妙况彼
圣智所證。离言绝相之法乎。如是现也。但依
字在前。故文相稍似隐耳。逗留者事由也。
南岳观公记云。钱有七重。谓遍计。依他。
因缘。缘起。性起。无住。实相也。一遍计钱
有二。凡夫二乘所见也。凡夫但见此钱方
圆之相。不见四大四尘之所合成。亦但见
一非二非三等差别相。终不见钱无自性。
二乘渐见假集空相。此亦犹为遍计钱耳。
以二乘虽见四相。而未得解法空理。故此
上并名遍计钱也。三乘之人方解此钱。依
他因缘而起。起时无生故名依他。而未解
因缘亲疏无二。就一乘中明此因缘。无亲
疏故名因缘钱。然从前病治。其病故名因
缘耳。三乘分说无亲疏义。然今直明一乘
亲疏无二之义。然犹此门但明缘起现前
有力生果义耳。次现缘起无性空平等义。
起钱者自体空。故缘集缘散不增减也。六记
云。且依遍计事钱。现示依他因缘缘起钱也。
亦可依指示缘生等者。初节则依遍计钱。现
示因缘缘起钱。故不以钱为喻也。谓如三性
次第。依遍计事现依他法。约依他法现因缘
缘起等也。后节意则以钱为诠也。一云。初复
次从浅现深。如文可知。亦可依下。所以明此
数法者。欲解迷愚故重释云。直指示缘生之
法无有自性。离名相故终不可得。是故且依
执遍计物迷。缘起法者之所解十钱。以现数
法与上所明。离相之法逗留全别。谓且此世
俗所知数钱之法尚能如是。甚深玄妙况彼
圣智所證。离言绝相之法乎。如是现也。但依
字在前。故文相稍似隐耳。逗留者事由也。
南岳观公记云。钱有七重。谓遍计。依他。
因缘。缘起。性起。无住。实相也。一遍计钱
有二。凡夫二乘所见也。凡夫但见此钱方
圆之相。不见四大四尘之所合成。亦但见
一非二非三等差别相。终不见钱无自性。
二乘渐见假集空相。此亦犹为遍计钱耳。
以二乘虽见四相。而未得解法空理。故此
上并名遍计钱也。三乘之人方解此钱。依
他因缘而起。起时无生故名依他。而未解
因缘亲疏无二。就一乘中明此因缘。无亲
疏故名因缘钱。然从前病治。其病故名因
缘耳。三乘分说无亲疏义。然今直明一乘
亲疏无二之义。然犹此门但明缘起现前
有力生果义耳。次现缘起无性空平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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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名缘起钱。是故经云。平等不起故名缘
起。次明空有不二混为一体。自体空义故
名性起观。此等多约十二缘生十番观立。
是故或云顺三乘义。问于上三门有何胜
处。复说无住实相等耶。答更亦有胜。谓论
无住时语空即足。不加有语。语有亦尔。语
其一尺即满足法。不加馀语。据据即足。性
性并圆不改本位。以令满不转前。名而使
圆不布侠。而令宽不崇。卑而令高。故古人
云。无住者不动之异名也。实相者初入无
名真源之门。终消缘起究竟之际。解终入
行行成入證也。
菩萨一念(至)无碍辩才。大记云。初发心菩萨
一念功德。乃至约一门等者。初门同体也。无
量无边诸地功德。乃至约异门者。第二门以
去同体也。初发心时乃至约行体者。是异体
门也。然虽有是义。今释之义。无问同异体约
一门现无尽等者。是第一钱现无尽也。无问
同异体约异门说者。是第二钱以去义。如一
钱即十约行体说故者。上来虽明一门现无
尽。又云。约异门说也。而不明其所具之无尽
重重。故今指一门及异门内所具。故云。如一
钱即十故也。约行体说者。一云。以初发心即
万行体故。又信满成佛是行佛故也。阿耶儿
子年月皆同者。一念即九世故儿年非小。九
世即一念故父岁非多。故古辞云。一岁女妊
五十年产。得五十岁大丈夫也。谓初发心菩
萨摄五十位。即成妙觉位也。一者无分别义
者。诸法体一故。同者不住义者。此不自在故
起。次明空有不二混为一体。自体空义故
名性起观。此等多约十二缘生十番观立。
是故或云顺三乘义。问于上三门有何胜
处。复说无住实相等耶。答更亦有胜。谓论
无住时语空即足。不加有语。语有亦尔。语
其一尺即满足法。不加馀语。据据即足。性
性并圆不改本位。以令满不转前。名而使
圆不布侠。而令宽不崇。卑而令高。故古人
云。无住者不动之异名也。实相者初入无
名真源之门。终消缘起究竟之际。解终入
行行成入證也。
菩萨一念(至)无碍辩才。大记云。初发心菩萨
一念功德。乃至约一门等者。初门同体也。无
量无边诸地功德。乃至约异门者。第二门以
去同体也。初发心时乃至约行体者。是异体
门也。然虽有是义。今释之义。无问同异体约
一门现无尽等者。是第一钱现无尽也。无问
同异体约异门说者。是第二钱以去义。如一
钱即十约行体说故者。上来虽明一门现无
尽。又云。约异门说也。而不明其所具之无尽
重重。故今指一门及异门内所具。故云。如一
钱即十故也。约行体说者。一云。以初发心即
万行体故。又信满成佛是行佛故也。阿耶儿
子年月皆同者。一念即九世故儿年非小。九
世即一念故父岁非多。故古辞云。一岁女妊
五十年产。得五十岁大丈夫也。谓初发心菩
萨摄五十位。即成妙觉位也。一者无分别义
者。诸法体一故。同者不住义者。此不自在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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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于彼。彼不自在故同于此也。同处并头者。
不相知义者。举头则头外无足。举足亦尔。无
可对故。即不相知也。无有作者无作用义。无
有成者无体性义。无有知者体用俱无义。此
是缘起观。由无体用方成空果故也。法性家
者證分也。陀罗尼藏者缘起分也。谓无住别
教门中约法道理明六相者。是入證分家之
要门也。同教门中说方便六相者。是开无住
别教藏之好钥匙也。问入家之要门开藏之
钥匙。则六相以外别有所入所开等耶。答一
云。所入乃是證分。六相正是缘起分故别也。
一云。六相即是法性家及陀罗尼藏。故更无
所入所开也。然云。六相方便者。是约法体巧
相集成方便也。无碍辩才体非三乘分齐者。
虽是无住别教。而以六相方便为言说故也。
谓别教中虽义即是言。言即是义。而言义不
杂也。
同时具足(至)如华严经。大记云。同时具足相
应者有多义释。或依大疏同异圆备中谓。前
九门总合为一。大缘起法令多种义门。同时
具足之文而云。唯总非别也。或依纲目谓。此
一尘摄上十对。同时具足亦摄后之九门。玄
义之文而云。初节别同时义。后节总同时义
也。今云。二义皆然不可局执。言同时者有
云。海印圆明之时也。有云。于世染分十二
时中随何云耳。又此二说亦皆有理。言于中
有十门。所谓人法理事等者。依普法章唯束
五对十法不同。大疏等十对二十法也。但开
合耳。义无加减也。言十门者何故十法而云
不相知义者。举头则头外无足。举足亦尔。无
可对故。即不相知也。无有作者无作用义。无
有成者无体性义。无有知者体用俱无义。此
是缘起观。由无体用方成空果故也。法性家
者證分也。陀罗尼藏者缘起分也。谓无住别
教门中约法道理明六相者。是入證分家之
要门也。同教门中说方便六相者。是开无住
别教藏之好钥匙也。问入家之要门开藏之
钥匙。则六相以外别有所入所开等耶。答一
云。所入乃是證分。六相正是缘起分故别也。
一云。六相即是法性家及陀罗尼藏。故更无
所入所开也。然云。六相方便者。是约法体巧
相集成方便也。无碍辩才体非三乘分齐者。
虽是无住别教。而以六相方便为言说故也。
谓别教中虽义即是言。言即是义。而言义不
杂也。
同时具足(至)如华严经。大记云。同时具足相
应者有多义释。或依大疏同异圆备中谓。前
九门总合为一。大缘起法令多种义门。同时
具足之文而云。唯总非别也。或依纲目谓。此
一尘摄上十对。同时具足亦摄后之九门。玄
义之文而云。初节别同时义。后节总同时义
也。今云。二义皆然不可局执。言同时者有
云。海印圆明之时也。有云。于世染分十二
时中随何云耳。又此二说亦皆有理。言于中
有十门。所谓人法理事等者。依普法章唯束
五对十法不同。大疏等十对二十法也。但开
合耳。义无加减也。言十门者何故十法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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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耶。谓以智之所入义同故耳。言相应无有
前后者。一云。时法相应也。一云。十普法中海
一一法不相知义也。因陀罗网境界者。如帝
释殿五色珠网玄相。泻影重重无极。缘起法
法法尔。相摄所摄复为能摄。重重相摄无尽
无尽故。向内寻心入入犹外。向外寻边出出
犹内也。故古人云。比如王宫有多重门。从外
入内之时。谓入此门即为内也。而其门内复
有异门。故前所入还是外也。又谓。入此即为
内也。而其门内又有异门。故前所入还是外
也。如是重重故入入犹外也。从内出外之时。
谓出此门即是外也。而其门外又有异门。故
前所出还是内也。如是重重故出出犹内也。
言境界者简馀门。岂非證智境界。何故此门
偏得此言耶。答地论云。帝网差别者真实义
相。真实义相證者境界。故从此论文立此门
名耳。非谓馀门。非智境界也。此中具前十门
者。为是一种十普法耶。为是随门各别立耶。
答二义皆得。谓门门皆云。具前十故一种亦
得。然而随门不杂。乃至百门千门各有所具。
故各别亦得。从喻异者约法。应云。从重重无
尽异耳。问何故初门无此简辞。答既是初门
馀不滥故。若对后之诸门简者可云。从无前
后异耳。馀可准知者。前门十法并具足。具足
故准此。应云。人法因陀罗乃至因果因陀罗
等馀门例尔。是故第十门末亦有此言也。秘
密隐现俱成者。有文云。于一微尘入正受。一
毛端头三昧起。如是自在彼隐此现。正受起
定同时秘密成矣。有文云。隐则秘密。现则现
前后者。一云。时法相应也。一云。十普法中海
一一法不相知义也。因陀罗网境界者。如帝
释殿五色珠网玄相。泻影重重无极。缘起法
法法尔。相摄所摄复为能摄。重重相摄无尽
无尽故。向内寻心入入犹外。向外寻边出出
犹内也。故古人云。比如王宫有多重门。从外
入内之时。谓入此门即为内也。而其门内复
有异门。故前所入还是外也。又谓。入此即为
内也。而其门内又有异门。故前所入还是外
也。如是重重故入入犹外也。从内出外之时。
谓出此门即是外也。而其门外又有异门。故
前所出还是内也。如是重重故出出犹内也。
言境界者简馀门。岂非證智境界。何故此门
偏得此言耶。答地论云。帝网差别者真实义
相。真实义相證者境界。故从此论文立此门
名耳。非谓馀门。非智境界也。此中具前十门
者。为是一种十普法耶。为是随门各别立耶。
答二义皆得。谓门门皆云。具前十故一种亦
得。然而随门不杂。乃至百门千门各有所具。
故各别亦得。从喻异者约法。应云。从重重无
尽异耳。问何故初门无此简辞。答既是初门
馀不滥故。若对后之诸门简者可云。从无前
后异耳。馀可准知者。前门十法并具足。具足
故准此。应云。人法因陀罗乃至因果因陀罗
等馀门例尔。是故第十门末亦有此言也。秘
密隐现俱成者。有文云。于一微尘入正受。一
毛端头三昧起。如是自在彼隐此现。正受起
定同时秘密成矣。有文云。隐则秘密。现则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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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为秘密隐现俱成门也。初意云。隐与现
一时俱成故秘密也。后意云。秘密隐与现俱
成也。从缘异者是机缘也。故十玄章云。随缘
所见故有增减也。又云所须缘也。谓十普法
中须人则人现馀隐。须馀亦如是故也。微细
相容安立者。微细目能含相容目。所含安立
通能所也。或反此云。微细则所含相容。则能
含安则能安立。则所立也。下一多相容门。具
一容多。多容一等二义。此微细门约一容多
之义。故古人云。如琉璃瓶盛多芥子也。又云。
微细者难知之义。谓尘不转大而能容刹。刹
不转小而能入尘。如是道理甚深难知故也。
相容者一能容多故。又一一皆皆亦如是故
也。安立者一多不坏故也。又云。若是神通变
化所作非。谓安立直是缘起实德法尔。相容
故云安立也。从相异者此就相说。谓小相大
相一相多相等也。十世隔法异成者。问应云
九世隔法。何故并取总一念云隔法耶。答以
总别时隔总别法。亦无难也。从世异者。一一
世中各具十法。此是世门所具故也。诸藏纯
杂具德者。依十无尽藏品立也。从门异者一
行长修。则云。纯门万行齐终。则云杂门也。一
多相容不同者。古人云。微细相容一多相容。
二门何别耶。相容虽同而义别也。谓何者相
容。故有一多相容门。相容之貌如何。故有微
细相容门也。从理异者非。谓真如之理是因
果道理也。谓因能具果。一能具多等故也。诸
法相即自在者。因缘当体。即因即果能成因。
外无别所成果法也。从用异者德用自在故
一时俱成故秘密也。后意云。秘密隐与现俱
成也。从缘异者是机缘也。故十玄章云。随缘
所见故有增减也。又云所须缘也。谓十普法
中须人则人现馀隐。须馀亦如是故也。微细
相容安立者。微细目能含相容目。所含安立
通能所也。或反此云。微细则所含相容。则能
含安则能安立。则所立也。下一多相容门。具
一容多。多容一等二义。此微细门约一容多
之义。故古人云。如琉璃瓶盛多芥子也。又云。
微细者难知之义。谓尘不转大而能容刹。刹
不转小而能入尘。如是道理甚深难知故也。
相容者一能容多故。又一一皆皆亦如是故
也。安立者一多不坏故也。又云。若是神通变
化所作非。谓安立直是缘起实德法尔。相容
故云安立也。从相异者此就相说。谓小相大
相一相多相等也。十世隔法异成者。问应云
九世隔法。何故并取总一念云隔法耶。答以
总别时隔总别法。亦无难也。从世异者。一一
世中各具十法。此是世门所具故也。诸藏纯
杂具德者。依十无尽藏品立也。从门异者一
行长修。则云。纯门万行齐终。则云杂门也。一
多相容不同者。古人云。微细相容一多相容。
二门何别耶。相容虽同而义别也。谓何者相
容。故有一多相容门。相容之貌如何。故有微
细相容门也。从理异者非。谓真如之理是因
果道理也。谓因能具果。一能具多等故也。诸
法相即自在者。因缘当体。即因即果能成因。
外无别所成果法也。从用异者德用自在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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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谓举体相即之用也。亦可依性者。无住法
性也。问馀门何不依无住法性耶。答虽皆依
性。非无远近之殊。谓中门者但约力用而论。
此中明无住本性所成之法。当体即空。全体
相即与性切近故也。唯心回转善成者。十一
稠林心及十种性起心等也。从心异者。唯心
回转而不动故也。托事现法生解者。所托事
相正即所现无尽法体。非是托此别有所表
也。从智异者者。约生解云也。
花严略策云。十表无尽一一造玄。随举一
法即具十。谓一同时具足相应门。如海一
滴具百川味。二广侠自在无碍门。如径尺
镜见千里影。三一多相容不同门。一室千
灯光光涉入。四诸法相即自在门。如金金
色二不相离。五秘密隐现俱成门。澄空片
月晦明相映。六微细相容安立门。如琉璃
瓶盛多芥子。七因陀罗网境界门。两镜玄
照传辉相泻遆出无穷。八托事现法生解
门。立像竖臂触目皆道。九十世隔法异成
门。一夕之梦翱翔百年。十主伴圆明具德
门。北辰居所众星拱之。
圆通首座记云。且约吾身论十对。十门
者。一吾五尺身表令生解为教。即是所
诠为义。二吾五尺身即同法性为理。经
云。众生即法身法身即众生。故五体四
大历然差别为事。三吾五尺身从头至足。
空寂无碍为所观境。如是观者是吾心。智
为能观智。四吾之所造善恶无记等行为
行。由此行故得凡夫位等为位。五吾所
性也。问馀门何不依无住法性耶。答虽皆依
性。非无远近之殊。谓中门者但约力用而论。
此中明无住本性所成之法。当体即空。全体
相即与性切近故也。唯心回转善成者。十一
稠林心及十种性起心等也。从心异者。唯心
回转而不动故也。托事现法生解者。所托事
相正即所现无尽法体。非是托此别有所表
也。从智异者者。约生解云也。
花严略策云。十表无尽一一造玄。随举一
法即具十。谓一同时具足相应门。如海一
滴具百川味。二广侠自在无碍门。如径尺
镜见千里影。三一多相容不同门。一室千
灯光光涉入。四诸法相即自在门。如金金
色二不相离。五秘密隐现俱成门。澄空片
月晦明相映。六微细相容安立门。如琉璃
瓶盛多芥子。七因陀罗网境界门。两镜玄
照传辉相泻遆出无穷。八托事现法生解
门。立像竖臂触目皆道。九十世隔法异成
门。一夕之梦翱翔百年。十主伴圆明具德
门。北辰居所众星拱之。
圆通首座记云。且约吾身论十对。十门
者。一吾五尺身表令生解为教。即是所
诠为义。二吾五尺身即同法性为理。经
云。众生即法身法身即众生。故五体四
大历然差别为事。三吾五尺身从头至足。
空寂无碍为所观境。如是观者是吾心。智
为能观智。四吾之所造善恶无记等行为
行。由此行故得凡夫位等为位。五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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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业为因。由此业故所感之报为果。六
吾五尺身八万户虫所依处。故又诸佛遍
吾毛孔说法。又经云。众生形世界故为
依。而是有情故为正。七吾本觉性本来。常
住不还不动为体。宛然现现为用。八吾五
尺身为人。以缘起法之所摄故为法。九吾
所造作不善之法。逆于真故为逆。所造相
似善行为顺。十吾当果佛内熏我身。无暂
舍顷。我若作善助令增长。我若作恶依厌
令脱为应。是我迷心之所得故为感。如是
吾五尺身本自满足。若圆若分即具教等
十对。为同时具足相应门。不动五尺周遍
十方三际。为广狭自在无碍门等。是故行
者。若修此观不动凡身。即是自体毗卢无
尽法海总相普贤。即是内證国土。亦是花
藏世界。亦可谓之大方广佛花严经也。圭
峰禅师行愿品抄中释。剥皮为纸。刺血为
黑。折骨为笔。书写经典等。文云。二约观
智释。谓观察此身若皮若骨都无定实。举
体全空无我我所。虽然目观似有身相。其
犹聚沫泡焰芭蕉。既无自体元同法界。如
是推穷三谛具足。成空假中微妙。三观诠
于此义生。得此解契合心机。即是写经以
经。是诠表生解义。故若不观察心迷取相。
即无经也(已上)。亦当此义花严学人胡不勉旃。
南岳观公记云。问十门甚深难可得见。请
且施设门相。答有十种缘起道理。谓一同
时具足者。法界相应道理。二因陀罗网者。
法界无尽道理。三秘密隐现者。法界相成
吾五尺身八万户虫所依处。故又诸佛遍
吾毛孔说法。又经云。众生形世界故为
依。而是有情故为正。七吾本觉性本来。常
住不还不动为体。宛然现现为用。八吾五
尺身为人。以缘起法之所摄故为法。九吾
所造作不善之法。逆于真故为逆。所造相
似善行为顺。十吾当果佛内熏我身。无暂
舍顷。我若作善助令增长。我若作恶依厌
令脱为应。是我迷心之所得故为感。如是
吾五尺身本自满足。若圆若分即具教等
十对。为同时具足相应门。不动五尺周遍
十方三际。为广狭自在无碍门等。是故行
者。若修此观不动凡身。即是自体毗卢无
尽法海总相普贤。即是内證国土。亦是花
藏世界。亦可谓之大方广佛花严经也。圭
峰禅师行愿品抄中释。剥皮为纸。刺血为
黑。折骨为笔。书写经典等。文云。二约观
智释。谓观察此身若皮若骨都无定实。举
体全空无我我所。虽然目观似有身相。其
犹聚沫泡焰芭蕉。既无自体元同法界。如
是推穷三谛具足。成空假中微妙。三观诠
于此义生。得此解契合心机。即是写经以
经。是诠表生解义。故若不观察心迷取相。
即无经也(已上)。亦当此义花严学人胡不勉旃。
南岳观公记云。问十门甚深难可得见。请
且施设门相。答有十种缘起道理。谓一同
时具足者。法界相应道理。二因陀罗网者。
法界无尽道理。三秘密隐现者。法界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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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四微细相容者。法界齐现道理。五十
世隔法者。法界流转道理。六诸藏纯杂者。
法界具德道理。七一多相容者。法界因果
道理。八诸法相即者。法界德用道理。九
唯心回转者。法界集起道理。十托事现法
者。法界现前道理深思之矣。问十玄缘起
观法如何可成。若随十门而成十观。进心
旷荡不成一观。何以故。随十门别游其心
故。若舍十门观行。局促不应无尽即同三
乘。答此义实难。然有二义。生解成行。若
约生解具说十门不尔。不得生无尽之解
故也。若约成行具说十门。谓缘起一言诸
法无二即现了。手何须多门。然言一不违
多言。多不违一故。经云。若见缘起法即见
卢舍那。此之谓也。若成一缘起观。则十门
相应也。问其性海果分不论。因陀罗等心
智路绝。唯观性海足矣。何须成十门观耶。
答但观性海其观有偏。彼三乘菩萨尚双
照二谛。俱游空有名为无住。况乎一乘不
起则已起。则离始终故。起与不起合为一
际方。为无住缘起中道观也。问一乘行者。
至于何位有十门无碍用耶。答至解行位
方有大用。若见闻生才成金刚种耳。又见
闻中即起无碍大用。问广狭门中四句六
句云何见耶。答或广无际。或分限历然。或
广狭俱存。或广狭俱泯。或具前四。是解境
故。或绝前五。是行境故。此中前三句是缘
起现前义。次一句是缘起无生义。问何故
具前四句。是解境耶。答起解之人以别知
世隔法者。法界流转道理。六诸藏纯杂者。
法界具德道理。七一多相容者。法界因果
道理。八诸法相即者。法界德用道理。九
唯心回转者。法界集起道理。十托事现法
者。法界现前道理深思之矣。问十玄缘起
观法如何可成。若随十门而成十观。进心
旷荡不成一观。何以故。随十门别游其心
故。若舍十门观行。局促不应无尽即同三
乘。答此义实难。然有二义。生解成行。若
约生解具说十门不尔。不得生无尽之解
故也。若约成行具说十门。谓缘起一言诸
法无二即现了。手何须多门。然言一不违
多言。多不违一故。经云。若见缘起法即见
卢舍那。此之谓也。若成一缘起观。则十门
相应也。问其性海果分不论。因陀罗等心
智路绝。唯观性海足矣。何须成十门观耶。
答但观性海其观有偏。彼三乘菩萨尚双
照二谛。俱游空有名为无住。况乎一乘不
起则已起。则离始终故。起与不起合为一
际方。为无住缘起中道观也。问一乘行者。
至于何位有十门无碍用耶。答至解行位
方有大用。若见闻生才成金刚种耳。又见
闻中即起无碍大用。问广狭门中四句六
句云何见耶。答或广无际。或分限历然。或
广狭俱存。或广狭俱泯。或具前四。是解境
故。或绝前五。是行境故。此中前三句是缘
起现前义。次一句是缘起无生义。问何故
具前四句。是解境耶。答起解之人以别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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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法普。别性相方起正解。若不别知即滞
邪见。是故前二句是普别相对。后二句是
性相相对。故流转章云。问一门无念便足。
何须如上广分别耶。答若不如前深思。彼
义则见不伏生。若不别知解行别者。即妄
以解为行情。谓不破设总无知。但强伏心
而作诸观。并谓。中作非是真行究竟。增
恶见入于魔网不能成益故。经云。百千恶
羊僧无惠修静虑。设于百千劫无一得涅
槃。聪敏智惠人能听法说法欲念。须臾顷
能速至涅槃。问何故或绝前五是行境耶。
答唯是总观法是一身。故无五句差别也。
是故云华云。莫须多道。只言一故。又经云。
于诸法中不生二解。问总观法是一身不
作广等四句者。不为广狭摄耶。答虽具一
观而是无住。故随须无碍。如云华所云。无
分别不住故。能成众事。问解中四句岂非
无分别耶。又行境中虽是一观不防四句
者。解行差别云何可见。答二并各通。然有
偏增。谓欲成解则以一之多义其解不偏。
若欲成行便是多之一。观其行不乱。问何
故但以俱绝为行耶。应云。普贤行中具足
诸句无碍用耶。答云华云。真俗二谛非分
别知。但对情见故分二相。唯越情见逆顺
相应。以此故知绝其五者。唯是令越情见
耳。问绝前五句成其一观者何耶。答若言
广不须馀语言狭亦尔。然越情见广狭相
应也。又故人云。行步是解。不行步是行。此
言有在也。林德云。有离别总相。是诸法究
邪见。是故前二句是普别相对。后二句是
性相相对。故流转章云。问一门无念便足。
何须如上广分别耶。答若不如前深思。彼
义则见不伏生。若不别知解行别者。即妄
以解为行情。谓不破设总无知。但强伏心
而作诸观。并谓。中作非是真行究竟。增
恶见入于魔网不能成益故。经云。百千恶
羊僧无惠修静虑。设于百千劫无一得涅
槃。聪敏智惠人能听法说法欲念。须臾顷
能速至涅槃。问何故或绝前五是行境耶。
答唯是总观法是一身。故无五句差别也。
是故云华云。莫须多道。只言一故。又经云。
于诸法中不生二解。问总观法是一身不
作广等四句者。不为广狭摄耶。答虽具一
观而是无住。故随须无碍。如云华所云。无
分别不住故。能成众事。问解中四句岂非
无分别耶。又行境中虽是一观不防四句
者。解行差别云何可见。答二并各通。然有
偏增。谓欲成解则以一之多义其解不偏。
若欲成行便是多之一。观其行不乱。问何
故但以俱绝为行耶。应云。普贤行中具足
诸句无碍用耶。答云华云。真俗二谛非分
别知。但对情见故分二相。唯越情见逆顺
相应。以此故知绝其五者。唯是令越情见
耳。问绝前五句成其一观者何耶。答若言
广不须馀语言狭亦尔。然越情见广狭相
应也。又故人云。行步是解。不行步是行。此
言有在也。林德云。有离别总相。是诸法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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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之体也。以绝广等四句。方为广等究竟。
故知都绝别相诸缘。正是究竟总相也。又
有云。解者是进修者解也。境者广狭等法
也。初修之人以缘起分无碍之法。为所解
故。行者是缘起分普贤之行。境是十佛性
海谓缘起分行人。以彼性海为行境故。如
古人言。一乘行者唯修国土海。正在兹乎。
大记云。如花严经者。古人云。大经题名中。
大方则器界。广佛则佛界。花则是因。上从等
觉下至六趣。即是生界。严则此三缘起互相
融。即圆明自在。经则于前境界。以六相观智。
是解是行。贯持不失故也。若观智有间。不得
相续贯持。则非经矣。总则七字题名。别则无
尽。品会同则品会皆同。异则品会各异。成
则缘起集成。坏则品会各住。
花严锦冠钞云。第一释经题目(云云)。大等七
字略以七门分别(云云)。第四展演无穷者。从
微至著。略有八重。广则十重。初于最清
净法界强分理智二门。即菩提涅槃之异。
二于理开体相用为大方广。于智开因果
为佛花严。严通因果故连合成诠。乃名为
经。即题中七字上二展法。下皆展处。三展
七字以成初会。初会总故彼有十海十智。
十海之中有体相用。即大方广十智之中
有因有果。即佛花严诠释。于此即名为经。
馀皆例此。四展初会以成后八会。八会之
中有四重因果。其所观所證。即大方广。能
观能證。皆佛花严。五展遍于法界。同类
刹中皆有九会。六遍同类刹尘。七遍法界
故知都绝别相诸缘。正是究竟总相也。又
有云。解者是进修者解也。境者广狭等法
也。初修之人以缘起分无碍之法。为所解
故。行者是缘起分普贤之行。境是十佛性
海谓缘起分行人。以彼性海为行境故。如
古人言。一乘行者唯修国土海。正在兹乎。
大记云。如花严经者。古人云。大经题名中。
大方则器界。广佛则佛界。花则是因。上从等
觉下至六趣。即是生界。严则此三缘起互相
融。即圆明自在。经则于前境界。以六相观智。
是解是行。贯持不失故也。若观智有间。不得
相续贯持。则非经矣。总则七字题名。别则无
尽。品会同则品会皆同。异则品会各异。成
则缘起集成。坏则品会各住。
花严锦冠钞云。第一释经题目(云云)。大等七
字略以七门分别(云云)。第四展演无穷者。从
微至著。略有八重。广则十重。初于最清
净法界强分理智二门。即菩提涅槃之异。
二于理开体相用为大方广。于智开因果
为佛花严。严通因果故连合成诠。乃名为
经。即题中七字上二展法。下皆展处。三展
七字以成初会。初会总故彼有十海十智。
十海之中有体相用。即大方广十智之中
有因有果。即佛花严诠释。于此即名为经。
馀皆例此。四展初会以成后八会。八会之
中有四重因果。其所观所證。即大方广。能
观能證。皆佛花严。五展遍于法界。同类
刹中皆有九会。六遍同类刹尘。七遍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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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类刹中。八遍法界异类刹尘。若同若异
各兼主伴。即成十重。或以遍虚空尘道帝
网刹土以为十重。斯则法界之内无有一
尘一刹不说此经也。故大经云。毗卢遮那
佛愿力周法界一切国土中。恒转无上轮。
又如于此处见佛坐。一切尘中亦复然。佛
身无去亦无来。所有国土皆明见。第五卷
摄相尽者。谓异类刹尘所说不殊异类刹
中所说。异类刹中所说不殊同类刹尘所
说。同类刹尘所说不殊同类刹中所说。同
类刹中所说不殊普光八会所说。八会所
说不殊初会所说。初会所说不出题中七
字。题中七字不出理智。理智不出清净法
界。只此清净法界之名。亦是安立体不可
得。斯则泯踪绝迹言思所不及也。故大经
云。法性本空寂无取亦无见。性空即是佛
不可得思量。又云。若实若不实若妄若不
妄。世间出世间但有假言说。第六展卷无
碍(云云)。展卷一时无有障碍。广即是略略即
是广。皆无障碍故。第七摄归观心者。上来
约教诠义。有是多门。若不摄归一心则于
我何预。今则令知有行。发意修行。所言
大者。即是心体。心体无边故名为大。方是
心相心具德相之法。故名为方。广是心用
心有称体之用故。名为广。佛是心果心解
脱处。名之为佛。花是心因心所行行。喻之
以花。严是心之功用心能善巧严饰。目之
为严。经是心教心起名言诠现于此。故名
为经。斯则大等七字并不离心。然心之一
各兼主伴。即成十重。或以遍虚空尘道帝
网刹土以为十重。斯则法界之内无有一
尘一刹不说此经也。故大经云。毗卢遮那
佛愿力周法界一切国土中。恒转无上轮。
又如于此处见佛坐。一切尘中亦复然。佛
身无去亦无来。所有国土皆明见。第五卷
摄相尽者。谓异类刹尘所说不殊异类刹
中所说。异类刹中所说不殊同类刹尘所
说。同类刹尘所说不殊同类刹中所说。同
类刹中所说不殊普光八会所说。八会所
说不殊初会所说。初会所说不出题中七
字。题中七字不出理智。理智不出清净法
界。只此清净法界之名。亦是安立体不可
得。斯则泯踪绝迹言思所不及也。故大经
云。法性本空寂无取亦无见。性空即是佛
不可得思量。又云。若实若不实若妄若不
妄。世间出世间但有假言说。第六展卷无
碍(云云)。展卷一时无有障碍。广即是略略即
是广。皆无障碍故。第七摄归观心者。上来
约教诠义。有是多门。若不摄归一心则于
我何预。今则令知有行。发意修行。所言
大者。即是心体。心体无边故名为大。方是
心相心具德相之法。故名为方。广是心用
心有称体之用故。名为广。佛是心果心解
脱处。名之为佛。花是心因心所行行。喻之
以花。严是心之功用心能善巧严饰。目之
为严。经是心教心起名言诠现于此。故名
为经。斯则大等七字并不离心。然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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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非体非用。非因非果非义非教。虽非一
切能为一切。何以故。以一法界心是绝待
法故。问所言观行者行相如何。答(云云)对
事事无碍法界即成。事事无碍观故。相即
相入广狭隐现主伴交参。重重无尽等亦
以法本如此。依法而观故名为观。依观起
行。行亦如之。
四大常转法轮观云。欲得此经意合有三
段。一说大方广佛等七字。二释三十九品
大意。三现道理依观广释。初说题目者。大
方广者所观之境。佛花严者能观之心。经
者通于境智。所谓大者四大。方者四大之
尘。广者一一尘相法界虚空界。九世十世
中无所不周。佛者解此理心。花者此心清
净湛然离染。严者离染心中具逆顺德。经
者能所无二。二释品大意说有总别。总者
三毒。即三智一一智中具十德。故是为三
十。又一智中具三世。具见闻解行證。具三
世间故。是为九品。别者(云云)三现道理依观
广释者。先融心相解此经意。云何融心相。
一念无生正念观心。与实相理相应时中
离诸心相。尔时具得三种利益。一者超过
十种外道所为作事。二者获得十种利。三
者自身心中具见诸法。如执明镜自见面
像。十种利益者。一者自身心中具戒定惠。
一切法如经云。制心一处无事不辨。系心
在一处能开智惠门。守一不移精神不散。
万灵扶卫。初学不思议三昧系心一缘。若
久习者观心成就更无心相。恒与定俱。一
切能为一切。何以故。以一法界心是绝待
法故。问所言观行者行相如何。答(云云)对
事事无碍法界即成。事事无碍观故。相即
相入广狭隐现主伴交参。重重无尽等亦
以法本如此。依法而观故名为观。依观起
行。行亦如之。
四大常转法轮观云。欲得此经意合有三
段。一说大方广佛等七字。二释三十九品
大意。三现道理依观广释。初说题目者。大
方广者所观之境。佛花严者能观之心。经
者通于境智。所谓大者四大。方者四大之
尘。广者一一尘相法界虚空界。九世十世
中无所不周。佛者解此理心。花者此心清
净湛然离染。严者离染心中具逆顺德。经
者能所无二。二释品大意说有总别。总者
三毒。即三智一一智中具十德。故是为三
十。又一智中具三世。具见闻解行證。具三
世间故。是为九品。别者(云云)三现道理依观
广释者。先融心相解此经意。云何融心相。
一念无生正念观心。与实相理相应时中
离诸心相。尔时具得三种利益。一者超过
十种外道所为作事。二者获得十种利。三
者自身心中具见诸法。如执明镜自见面
像。十种利益者。一者自身心中具戒定惠。
一切法如经云。制心一处无事不辨。系心
在一处能开智惠门。守一不移精神不散。
万灵扶卫。初学不思议三昧系心一缘。若
久习者观心成就更无心相。恒与定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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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心相即。非心故。是名不思议定(云云)。经
有五种。一一切经。二心经。三自体经。四
无住经。五实相经。谓于一法界以一心印
印诸缘体。一切诸缘无不印文。故一切经
也。此一切经唯一心量。故一心经也。心之
诸法有体。故自体经也。自体无我于一切
中无著。故无住经也。此无住经湛然无相。
故实相经也。初文字经。次则义经。次则观
经。次则定经。后一法经也。
心轮钞云。始成正觉。佛入海印三昧。所證
法门。略有六重经。一者离内外经。二者向
内经。三者向外经。四者内外相应经。五者
内中略说经。六者为机将说经。所谓前三
经是果分自利故。果分别教。后三经是因
分自利故。因分别教。
圆通首座记云。花严经首。如是我闻四
字释有三义。对此则下始成正觉亦有三
义也。第一离言玄寂之处。谓绝相不可目
法性。玄微超出意外之处也。不可目之法
性者。法界法之名位不动处也。若今我五
尺身者。唯五尺是耳。此五尺上不许更目
佛名法名故。云不可目之法性也。此五尺
名正即法体。而谓此名是法上所立。如是
计者所不及处故。云超出意外。又云。绝
相也。问唯五尺是耳者。缘起之际可许此
义。何云性海耶。答于此五尺名之缘中立
五尺法者。缘起因分也。此名以外更无一
法可立者。性海果分也。是故藏师云。缘无
别缘以体尽缘。是故差别缘起。即是甚深
有五种。一一切经。二心经。三自体经。四
无住经。五实相经。谓于一法界以一心印
印诸缘体。一切诸缘无不印文。故一切经
也。此一切经唯一心量。故一心经也。心之
诸法有体。故自体经也。自体无我于一切
中无著。故无住经也。此无住经湛然无相。
故实相经也。初文字经。次则义经。次则观
经。次则定经。后一法经也。
心轮钞云。始成正觉。佛入海印三昧。所證
法门。略有六重经。一者离内外经。二者向
内经。三者向外经。四者内外相应经。五者
内中略说经。六者为机将说经。所谓前三
经是果分自利故。果分别教。后三经是因
分自利故。因分别教。
圆通首座记云。花严经首。如是我闻四
字释有三义。对此则下始成正觉亦有三
义也。第一离言玄寂之处。谓绝相不可目
法性。玄微超出意外之处也。不可目之法
性者。法界法之名位不动处也。若今我五
尺身者。唯五尺是耳。此五尺上不许更目
佛名法名故。云不可目之法性也。此五尺
名正即法体。而谓此名是法上所立。如是
计者所不及处故。云超出意外。又云。绝
相也。问唯五尺是耳者。缘起之际可许此
义。何云性海耶。答于此五尺名之缘中立
五尺法者。缘起因分也。此名以外更无一
法可立者。性海果分也。是故藏师云。缘无
别缘以体尽缘。是故差别缘起。即是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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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海。又相和尚云。言说在證与本不异也。
然则教分之中言是能诠诠所诠义。今此
之中言即證体故。无能所诠之异也。问吾
五尺上不可更许佛之。与法名目之义。以
何为證而得知耶。答如是所发我言为證。
然觅兼證者。光明觉品云。多中无一性。一
亦无有多。至相引此为即门之證也。然而
所言多者只是多耳。多中更无成一之性。
所言一者只是一耳。一中更无成多之性。
是故唯吾五尺是耳。此上不得佛法名目
也。以此义释此文者。如者如也。即是法本
如者如均也。是故正即是我闻也。此意者
唯我闻耳。我闻以上更不加馀语也。既约
我论故但我耳。上不更加。佛与菩萨名位
等也。闻者局于我也。问既绝名离相。何故
举五尺名耶。答此證分中五尺之名即实
法体。此名以外更无法体故也。缘起分中
名之与义二位不同。故令相即。今此證分
之中即不如是。第二离修离證圆极至道
也。不简处之与人随约。是佛不别主之与
器触事如是。是故光明觉品云。国土及众
生一异不可得。如是善观察名知佛法义。
处人不简。主器不分。器与众生本非异也。
以一佛体故。又亦非一。以各各不动自名
位故。由是得知。离三世间是一佛体。而非
融三方为一也。虽一佛体即三世间。而非
分一以作三也。然则三世间之名位不动。
是即佛也。以此义释此文者。如者我与闻
为一之时即是佛也。约此上二重之义言
然则教分之中言是能诠诠所诠义。今此
之中言即證体故。无能所诠之异也。问吾
五尺上不可更许佛之。与法名目之义。以
何为證而得知耶。答如是所发我言为證。
然觅兼證者。光明觉品云。多中无一性。一
亦无有多。至相引此为即门之證也。然而
所言多者只是多耳。多中更无成一之性。
所言一者只是一耳。一中更无成多之性。
是故唯吾五尺是耳。此上不得佛法名目
也。以此义释此文者。如者如也。即是法本
如者如均也。是故正即是我闻也。此意者
唯我闻耳。我闻以上更不加馀语也。既约
我论故但我耳。上不更加。佛与菩萨名位
等也。闻者局于我也。问既绝名离相。何故
举五尺名耶。答此證分中五尺之名即实
法体。此名以外更无法体故也。缘起分中
名之与义二位不同。故令相即。今此證分
之中即不如是。第二离修离證圆极至道
也。不简处之与人随约。是佛不别主之与
器触事如是。是故光明觉品云。国土及众
生一异不可得。如是善观察名知佛法义。
处人不简。主器不分。器与众生本非异也。
以一佛体故。又亦非一。以各各不动自名
位故。由是得知。离三世间是一佛体。而非
融三方为一也。虽一佛体即三世间。而非
分一以作三也。然则三世间之名位不动。
是即佛也。以此义释此文者。如者我与闻
为一之时即是佛也。约此上二重之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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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则如是我闻四字。正即究竟法体故。无
以此为首。料简下文所目之义也。第三正
觉智日出于道树。谓约佛论佛则法界诸
法无非是佛也。然而随众生缘示有成佛
示有说法。故于道树始成正觉。约此义释
者。七处八会之法是佛所说。而结集人言
如是我闻也。是故章主依此义云。料简下
文所目之义也。就上三中。第一佛所證。第
二佛能證也。具此二佛是海印定。与此定
俱能證之智名为大空。此大虚空随机所
须成种种名也。所成之法尘算难穷。要略
而言不出十种也。三乘所明三科百法。从
异熟识之所生故。不论主伴相成之义。今
此十法本于證智。大虚空中全全所目故。
云主伴成宗也。又三佛中。初二佛则始成
正觉之證分也。第三佛则始成正觉之教
分也。就證分中初义则所證也。第二义则
能證圆智也。教分者即此圆智。与缘相应
之义也。问若以初释见者。如是即我闻也。
始成正觉则如何释耶。答并以此例释也。
谓一时者亦即满足法性。更无所加处亦
尔也。始成正觉者。亦非古迷今觉。应称法
界竟三世际。即是满足究竟法体。乃至六
十卷经末。众生心微尘等偈亦如是也。若
以第二释见者。如者是我与闻为一之时。
即是佛也。我是能闻。闻是所闻。能闻之我
与所闻法。二而不二。唯是一体者。即是如
佛体也。处者菩提场是佛体也。约圆现而
见也。始成正觉者第三佛也。以此义等释
以此为首。料简下文所目之义也。第三正
觉智日出于道树。谓约佛论佛则法界诸
法无非是佛也。然而随众生缘示有成佛
示有说法。故于道树始成正觉。约此义释
者。七处八会之法是佛所说。而结集人言
如是我闻也。是故章主依此义云。料简下
文所目之义也。就上三中。第一佛所證。第
二佛能證也。具此二佛是海印定。与此定
俱能證之智名为大空。此大虚空随机所
须成种种名也。所成之法尘算难穷。要略
而言不出十种也。三乘所明三科百法。从
异熟识之所生故。不论主伴相成之义。今
此十法本于證智。大虚空中全全所目故。
云主伴成宗也。又三佛中。初二佛则始成
正觉之證分也。第三佛则始成正觉之教
分也。就證分中初义则所證也。第二义则
能證圆智也。教分者即此圆智。与缘相应
之义也。问若以初释见者。如是即我闻也。
始成正觉则如何释耶。答并以此例释也。
谓一时者亦即满足法性。更无所加处亦
尔也。始成正觉者。亦非古迷今觉。应称法
界竟三世际。即是满足究竟法体。乃至六
十卷经末。众生心微尘等偈亦如是也。若
以第二释见者。如者是我与闻为一之时。
即是佛也。我是能闻。闻是所闻。能闻之我
与所闻法。二而不二。唯是一体者。即是如
佛体也。处者菩提场是佛体也。约圆现而
见也。始成正觉者第三佛也。以此义等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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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始终方为妙也。
古记云。大经略有十重解释。谓第一璎珞
经三贤十地三乘。此经所辨三贤十地一
乘。若约此义释此经文。则如是我闻一时
佛始成正觉。于第一寂灭场中。说花藏世
界。第二普光堂中说十信。乃至第八舍卫
国中说入法界。第二就此经中行布次第
者。三乘六相圆融者一乘。约此义释。如
是我闻。乃至寂灭场中。说花藏世界。第
二寂灭场内普光堂中说十信。乃至第八
寂灭场内舍卫国中说入法界。第三前二
是表相。故三乘内则一乘。约此义释。则如
是我闻。乃至第一舍卫国中说花藏世界
第二普光堂中说十信。第三他化天宫说
十住。第四兜率天宫说十行。乃至第八寂
灭场中说入法界。此义者是普贤二十二
位。即位脱位故无胜劣。如明难记所明。第
四前之内表并是三乘。普贤无尽法数现
者是一乘也。约此义释。如是我闻。乃至寂
灭场中。说花藏世界。第二寂灭场说十信。
乃至第八寂灭场说入法界。第五前并纸
墨所载故是三乘。无文字之虚空是一乘
也。第六无文字之虚空是三乘。有文字之
虚空是一乘也。第七前并教分。是普贤因
门。故是三乘。佛外向是一乘也。第八佛外
向是三乘。佛内向是一乘也。第九佛内向
是三乘。离向背是一乘也。第十离向背是
三乘。法性是一乘也。此是梵体德。所传润
玄德所受也。梵体德云。昔质应德在世。达
古记云。大经略有十重解释。谓第一璎珞
经三贤十地三乘。此经所辨三贤十地一
乘。若约此义释此经文。则如是我闻一时
佛始成正觉。于第一寂灭场中。说花藏世
界。第二普光堂中说十信。乃至第八舍卫
国中说入法界。第二就此经中行布次第
者。三乘六相圆融者一乘。约此义释。如
是我闻。乃至寂灭场中。说花藏世界。第
二寂灭场内普光堂中说十信。乃至第八
寂灭场内舍卫国中说入法界。第三前二
是表相。故三乘内则一乘。约此义释。则如
是我闻。乃至第一舍卫国中说花藏世界
第二普光堂中说十信。第三他化天宫说
十住。第四兜率天宫说十行。乃至第八寂
灭场中说入法界。此义者是普贤二十二
位。即位脱位故无胜劣。如明难记所明。第
四前之内表并是三乘。普贤无尽法数现
者是一乘也。约此义释。如是我闻。乃至寂
灭场中。说花藏世界。第二寂灭场说十信。
乃至第八寂灭场说入法界。第五前并纸
墨所载故是三乘。无文字之虚空是一乘
也。第六无文字之虚空是三乘。有文字之
虚空是一乘也。第七前并教分。是普贤因
门。故是三乘。佛外向是一乘也。第八佛外
向是三乘。佛内向是一乘也。第九佛内向
是三乘。离向背是一乘也。第十离向背是
三乘。法性是一乘也。此是梵体德。所传润
玄德所受也。梵体德云。昔质应德在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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薮讲起信论时。云。若不得知花严经中十
重解。释者。终不能得花严文义。又若不
知起信论中八重解释。则亦不能得此论
文义也。
贤首大师花严三昧观门中。问云。众生修
行为要受持圣教耶。为须舍教耶。答有十
类。一者自有众生。无识悬舍圣言师。自愚
心复随邪友。违教修行巧伪诳惑。此为恶
人也。三有众生。亦背圣教以质直心。谓为
出要勤苦修行。竟无所益。此二人俱舍圣
教不依义理。三者唯诵圣言不解义意。依
傍圣教求名求利。违自所诵。亦为恶人。四
者唯逐文句不知义理。但以直心读诵。虽
无巧伪亦无所益。此上二人俱不舍教。不
得义理。此上四门皆不可依。五者读诵圣
教。分知解行多读文句。少有修行。六者广
寻圣教遍知解行。渐略圣言取意专修。七
者受持得意。唯在修行不复寻言。八者寻
教得旨。知一切法无不称性。是故于教亦
不持舍。即此言教称性约教修行。九者常
持称性之言不舍不著。恒观绝言之理不弃
不滞。此上五门犹未究竟。十寻教得实理。
理教无碍。常观理而不碍持教。常持教而
不碍观空。此则教理俱融合为一观。方名
究竟。此上十门前四全不可依。次五从浅
转深随根悟入。然革凡成圣之方便。犹未
究竟。唯第十门方为究竟也。又贤首大师
明受持大乘经。须知五法。一明其文有五。
谓善知分段起尽前后相续次第连合诠义
重解。释者。终不能得花严文义。又若不
知起信论中八重解释。则亦不能得此论
文义也。
贤首大师花严三昧观门中。问云。众生修
行为要受持圣教耶。为须舍教耶。答有十
类。一者自有众生。无识悬舍圣言师。自愚
心复随邪友。违教修行巧伪诳惑。此为恶
人也。三有众生。亦背圣教以质直心。谓为
出要勤苦修行。竟无所益。此二人俱舍圣
教不依义理。三者唯诵圣言不解义意。依
傍圣教求名求利。违自所诵。亦为恶人。四
者唯逐文句不知义理。但以直心读诵。虽
无巧伪亦无所益。此上二人俱不舍教。不
得义理。此上四门皆不可依。五者读诵圣
教。分知解行多读文句。少有修行。六者广
寻圣教遍知解行。渐略圣言取意专修。七
者受持得意。唯在修行不复寻言。八者寻
教得旨。知一切法无不称性。是故于教亦
不持舍。即此言教称性约教修行。九者常
持称性之言不舍不著。恒观绝言之理不弃
不滞。此上五门犹未究竟。十寻教得实理。
理教无碍。常观理而不碍持教。常持教而
不碍观空。此则教理俱融合为一观。方名
究竟。此上十门前四全不可依。次五从浅
转深随根悟入。然革凡成圣之方便。犹未
究竟。唯第十门方为究竟也。又贤首大师
明受持大乘经。须知五法。一明其文有五。
谓善知分段起尽前后相续次第连合诠义
卷二 第 767c 页
圆满无增无减。二解其事亦五。谓说处说
主徒众请仪及知圆音所说。三达其义亦
五。谓略标纲要广释除疑譬喻令解引事
證成举益劝学。四得其意亦五。令发大心
观真理伏烦恼慈悲救物勤修万行。五修
其行自有五种。一于所闻法行。在身心未
曾暂息。二历前四门次起胜心。于前文教
起难遭想。于前事相起尊重心。叹佛难逢
伤己薄祐。于前义理起爱乐心。于前意旨
悲喜交集。三受持正法。谓于文教缮写流
通图尽事相。表佛法会摄略义趣曲示行
人。四自行增长为亲。善友系念思惟。五成
无碍行。谓得旨忘诠故不可守。志诠由教
故不可舍。是故于教生无守无舍行。今此
虽开为十法行。但是众缘资成正助相兼。
总曰受持修习全依此者。可谓。圆因勤修
不退皆證满果。自教至唐古今有依法修
学。通感灵瑞其类实繁。具如花严传及纂
灵记所说。
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下之二
主徒众请仪及知圆音所说。三达其义亦
五。谓略标纲要广释除疑譬喻令解引事
證成举益劝学。四得其意亦五。令发大心
观真理伏烦恼慈悲救物勤修万行。五修
其行自有五种。一于所闻法行。在身心未
曾暂息。二历前四门次起胜心。于前文教
起难遭想。于前事相起尊重心。叹佛难逢
伤己薄祐。于前义理起爱乐心。于前意旨
悲喜交集。三受持正法。谓于文教缮写流
通图尽事相。表佛法会摄略义趣曲示行
人。四自行增长为亲。善友系念思惟。五成
无碍行。谓得旨忘诠故不可守。志诠由教
故不可舍。是故于教生无守无舍行。今此
虽开为十法行。但是众缘资成正助相兼。
总曰受持修习全依此者。可谓。圆因勤修
不退皆證满果。自教至唐古今有依法修
学。通感灵瑞其类实繁。具如花严传及纂
灵记所说。
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下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