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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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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887B [cf. No. 1887A]
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上之一


一乘法界图。合诗一印。五十四角。二百一十
字。

夫大圣善教无方。应机随病非一。迷之者守
迹。不知失体。勤而归宗未日。故依理据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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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盘诗。冀以执名之徒。还归无名真源。读诗
之法。宜从中法为始。盘回屈曲。乃至佛为终。
随印道读。

   死涅槃常共和是故界实宝殿穷坐

   生意如出繁理益行法意如捉巧实

   觉不人境中事利者严归资粮善际

   正思大能昧冥得还庄家得以缘中

   便议贤人三然器本宝随分陀无道

   时雨普海印无随际尽无尼罗得床

   心宝佛十别分生叵息妄想必不旧

   发益生满虚空众法佛为名动不来

   初成别隔乱杂不性馀境妙不守自

   十方一切尘中仍圆非真微无名性

   含即念一念亦即融知性极相无随

   中是劫即一如相无所甚深绝寂缘

   尘无远量无是互二智證切一来成

   微量劫九世十世相诸法不动本一

   一一即多切一即一一中多切一中

一乘法界图(至)二百一十字。大记云。以此一
乘法界图等分配俨师五重海印。谓一乘法界
配忘像海印(记破初幅云此配释)。图之一字配现像海印。
谓图者像也。经云。即如其像现神通力。藏师
释云。如其所念。如上一百二十四问及下至
第六会来所说法门。答此问者皆于如来法
界身中无不圆明。顿现其像(云云)。下经云。清
净法身中。无像而不现故也(已上)。此文通于
内證外化。今约内證配也。合诗一印配佛外
饷海印。谓诗表普贤机。印表佛外向心。佛外
向心印冥合普贤大机内向心头故也。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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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角配普贤入定观海印。谓普贤内證有二
义。一若约佛普贤门。则普贤入定非但穷證。
外向心印亦乃通證初二海印。以普贤向内
则十佛。十佛向外则普贤故。二若约就机作
区门。则于佛外向唯證一分以未满故。今约
后义。于此净藏定中五教乃至无量乘根性
生熟及法界诸法头角顿现故也。二百一十
字配普贤出定在心中及现语言海印。谓于
此海印分示五周因果等法施设文字语言故
也。神琳之意。则一乘法界图者。法界之法是
所證。今日我心是能證。即此能所不可得。处
是一能修之人行位名乘。如是不动之轨则
分齐成故。云法界也。法界法之本位是吾五
尺身。欲示此义画作全法界一身之像故云
图也。谓图印中盘者是三乘也。谓背一乘平
道教中无住本体。盘蛰一念不生不二之处。
乃至著于一相一迹之中报佛果故。回者是
小乘也。谓不知有法空真如。但自回著人空
理故。屈者是人天也。谓不知有出世行德。屈
执五戒八戒人天业故。曲者是三途也。谓不
知有人天行业。曲执邪见堕三途故。如是画
尽三乘三途之相故。云画作全法界一身之
像也。

法融大德记云。一乘法界图有二重简取。一
简教分唯取證分。谓一乘之法通于證教而
言界者简教分也。以證分者一乘法之究竟
际故。二唯简三乘通取一乘證教二分。谓以
一乘简三乘故。此一乘之一及此下离始终
之一朱印。与俨师本末相生门中一字印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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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也。大经之首按一字印者。欲明一部始
终所说文文句句唯现一也。又五卷疏对邪
现正之处按一字印者。于诸法中若生二解
则是邪。知法是一即是正也。谓若菩萨起一
嗔心。则六十门普行成百万障也。良以嗔心
起于自他别执之中故。云若生二解即是邪
也。若菩萨起同体大悲。则百万障门成六十
普行也。谓见三世间法是自身心。为起同体
大悲故。云知法是一即是正也。又入法界品
抄按一字印者。若见诸法为二为三。即犯八
根本罪。不得入于一乘法界。若于诸法不生
二解。即得入于一乘法界故也。此中亦尔。从
始至终非是诠二诠三。只要现一故耳。所言
一者。无能所中且强分之。有能观一有所观
一。谓若了自身心总摄诸法。无侧无遗绝能
所。则为能观一。即此身心住处为所观一也。
问于此一中。云何得入。答修止观也。问云何
止观。答若依一乘修止观者。以六相印印十
普法不动各位融而为一。了了分明者观也。
如印印物不举不转。如是观智称契于法。离
能绝所一无分别而不动者止也。乘者于上
一处能决定信名为乘也。不如是信不名乘
也。若三乘则闻真如之法不能顿信。渐次信
故。有十信。不能顿解。渐次解故。有十解。乃
至不能顿證。渐次證故。有十證。如是渐次至
佛果。故名为乘也。乘如实道来成正觉者。是
其义也。若一乘则于上一处。若起圆信即是
圆證故名乘也。一运即一切运者即此义也。
法者是我身心也。界者即此身心统包绝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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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际断。即是法之究竟边际义也。图者像
也。如为不知象人画作象像而示之。如是行
者不知自之身心是法界佛。故画作法界佛
像而指示也。

入法界品抄云。今入法界随所相应成法
分齐先离其过。初发心菩萨趣向大乘有
八根本罪。烧尽一切善根堕于恶趣。离安
隐处失人天乐。亦失大乘境界之乐也。一
生五浊世有馀善根。近善知识。归趣深法。
发无上心。闻甚深法。读诵受持。向小智人
读诵解说。他人闻已惊疑怖畏。于菩提心
而生退没。乐声闻乘。是第一重罪。唯须知
根了心次第为说从浅至深。又语人言。汝
何能发大乘心。不如早向声闻缘觉入于
涅槃。是第二重罪。又语人言。汝何用学戒
威仪当速发大乘心。受持读诵大乘经典。
身口意业当得清净亦不受恶报。是第三
重罪。又语人言。汝不应读诵声闻经典。当
覆声闻经典。声闻法中不能断结使惑。当
听受清净大乘甚深经典。此能灭恶生菩
提。善有信受者二人俱得。第四重罪。又为
求利故说大乘法。见说大乘得利憎毁轻
嫉。是第五重罪。又为求利故我解深法。不
言从他闻得违负诸佛菩萨。是第六重罪。
又作旃陀罗行。取他善比丘物及三宝物。
赏上官人及与大王。依王官力轻善比丘
嗔嫌憎嫉。是第七重罪。又作恶行。自恃王
官胜力。及恃财施。轻善比丘。戏辱斗乱。非
法说法。舍正经律。违法立制。于善行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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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坐禅读诵经典无恼生恼。已恼增长。是
第八重罪。若已犯者当依虚空藏菩萨忏
罪灭之。初发心菩萨若欲弘通大法利益
自他者。先离前过。后依第九地法师。法门
即应法界。

真秀大德记云。一者无他之义。三乘云性一
也。一乘云缘一也。缘一者。随约是中道及如
也。此是回向品百句如谓日如月如等也。虽
即是如。而有日名日相。月名月相。不无名相。
然约普贤證者。无此名相。但为引三乘依名
相耳。此约普贤教分辨也。问随约是中道已
是甚深。更约何义为普贤證耶。答随约是中
道及如者。依三乘教用日名日相等故。云与
教相应也。此證分者言语道断故绝名也。心
行处灭故离相也。问若尔此处与净名默何
别。答净名默者以名相倒。离此名相方为默
也。九会佛默名相中默故玄别也。谓不舍名
相即此名相中默。非如虚空都无物也。此约
普贤證分辨耳。问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亦极
甚深。更约何义为十佛境界耶。答前虽是默
名相中默若果分则初初不见名相处也。问
若尔此处无法无物耶。答如前位中所论之
法初初无也。问然则此中实无法耶。答具有
也。问有何物耶。答此是古德所云反情见处
也。乘是运载义。问上一字中既有三义。乘亦
尔耶。答尔也。从异果之因至异因之果者三
乘乘义。今约因即果义名运载也。此是普贤
教分也。背因果名相。约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之义。则是普贤證分运载义也。性海果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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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说。故唯云不思议乘。此约不动名为乘
也。法有三义。一自体名法。约三乘云。牛自体
外有马。马自体有牛也。约一乘云。此法侧无
彼法。彼法侧无此法故云自体也。二对意名
法。约三乘云。第六意识所对名为法尘。约
一乘。则无尽意识所对名为法也。三轨则义
可知。界亦三义。一性别义。约三乘云。善恶无
记三性各别故也。约一乘则于三性中随举
全尽各互无侧故。云性别。二因义。约三乘云。
唯生眼识名为眼识。名言种子。约一乘则通
生六识为眼识。名言种子也。二持义。约三乘
云。异果之因持异因之果。约一乘则全果之
因持全因之果故云持也。图则依海印像表
一乘三乘教及根欲。谓朱印之前后差别者。
三乘教也。朱印之圆者一乘教也。印之前后
差别中字则三乘根欲也。印之圆满中字。则
一乘根器也。

法融德记云。合诗一印者。一道朱画合诸黑
字方成圆印故云合诗。问书黑字后画朱画
耶。画朱画后书黑字耶。答二俱是也。先书后
画者。以理从事之义。先画后书者。以事从理
之义也。俨师虽作七十三印。但欲现其一印
之义。而相和尚深得师意故。唯作此一根本
印也。

真秀德记云。诗者图文有七言三十句故云
诗耳。非约韵言也。一印者。欲现一大缘起故
也。

大记云。五十四角者。下文云。何故印文唯有
一道。答表如来一音故云云。将性起品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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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历。对五乘机。即成五十。此能应佛具将四
摄四无量故。云四角也。

真秀记云。五十四角者。表人知识。谓五十五
知识也。以合初后二文殊故唯五十四。合举
初后通取中间为一圆智。普贤知识是所證
理。法界诸法不出理智故也。二百一十字者。
法知识也。谓离世间品普惠云兴二百句问。
普贤瓶泻二千句答。每一句问。皆以十句答。
故云一十也。

大记云。二百一十字者。五周因果。除初因果
于后四周简果取因。于四周因各有五十位。
故成二百。其四周中所有果位合四为一。欲
现此果同是十佛果故。言一十也。问何故除
初因果耶。答但是所信非所成行故。问何故
果位合为一耶。答因位既有差别。平等诠
相别故。果应亦尔。然欲现同是十佛果故总
为一耳。又云。此海印中所现三世间十门十
法也。谓下文十钱喻及十普法为二十。二十
各论十玄。合为二百。并本十玄故云二百一
十也。又此印为总。七十三印为别。就别印中。
将七十印历三际印。一际各七十故合为二
百一十也。故合二百一十印成一海印三昧
总相印也。七言三十句者。前之法喻各十。
并本十玄合为三十。此三十句不出经题七
字故。以七言造诗也。是故法界之法虽云无
尽。不出二百一十字。总此即成三十句。又
总此不出七字。又总此不出理智。又总此
不出一最清净法界。是故题云一乘法界图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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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凉疏总释题名中云。第六卷摄相尽者。
谓从后渐卷乃至不出九会。九会不离初
会。初会不离总题。总题不出理智。非理不
智。故理外无智。非智不理。故智外无理。则
理智不二。亦摄智从理。离体无用。摄用归
体。体性自离。故体即非体。本来清净。强名
之清净法界。是以极从无尽乃至一字无
字。皆摄花严性海。无有遗馀。

大圣善教(至)随病非一。法融记云。大圣者。于
诸教中今此教主最尊胜故也。问下四教中
能化所化皆不及耶。答尔也。问三乘能化三
身但是一乘十身之大用。何云不及耶。答既
云但是十身之用故不及也。问十佛即自受
用佛即树下佛也。何云不及耶。答若约此义
可云及焉。然欲辨教品云不及耳。

清凉疏教起因缘中云。今说此经佛为真
为应为一为多。若言真者。何名释迦居娑
婆界人天同见。若云应者。那言遮那处莲
花藏大菩萨见见佛法身。若云一者。何以
多处别现。若云异者。何以复言而不分身。
故说此经佛并非前说。即是法界无尽身
云真应相融一多无碍(云云)。先明十身后彰
无碍。言十身者。自有二义。一约融三世
间为十身者。一众生身。二国土身。三业报
身。四声闻身。五缘觉身。六菩萨身。七如
来身。八智身。九法身。十虚空身。二就佛
上自有十身。一菩提身。二愿身。三化身。四
力持身。五相好庄严身。六威势身。七意生
身。八福德身。九法身。十智身(云云)。言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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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略有十义。一用周无碍云云。十圆通无
碍。谓此佛身即理即事。即一即多。即依即
正。即人即法。即此即彼。即情即非情。即深
即广。即因即果。即三身即十身。同一无碍
法界身云。

法融记云。善教者。约三乘。则此生他世顺益
者善也。此生他世违损者恶也。于此二中无
可记别者无记也。约一乘。则只是善也。何者。
谓俨师云。圆通之致处无不善触缘斯顺不
择物而施(已上)。故知一乘唯一善耳。问若尔
无记与恶只一善耶。答尔也。问尔则举恶时
亦如是耶。答尔也。然云善者约随举无侧义
云耳。无方者。若三乘则随说一二乃至无量
非是无方。何者。三乘之教随别机说故非无
方。一乘之教随说谛缘度等彻于海印究竟
之际自在而说故云无方也。应机随病非一
者。犹如小医各别与药。若大医王普集天下
种种诸物作一团药。无问病之若于差别。平
等普与。病无不治。一乘之佛亦复如是。普应
诸教机根之病。唯以一种海印定法称根而
说。声闻人中与全海印四谛之法。独觉人中
与全海印缘生之法。菩萨人中与全海印六
度之法。乃至熟顿人中亦全全与之耳。

大记云。不四教人皆病机也。圆机则不尔也。
又圆教之机有大病也。起一嗔心即有百千
障碍门故。

真秀记云。大圣者。对下三乘小圣云大圣也。
善教者。文持教也。此文持教从海印定全体
而起故。于一唤水言中火木等法皆具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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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一言中诸法具来。故云教具足。此水言中
有水湿义。水湿义中具火热等法界诸义。故
云义具足。如是诸义于水言具。是故合云一
大缘起教也。问欲用火时用唤水言中所至
之火耶。答此但水缘故。若用火时用火言中
来至之火也。问若尔水来中火与火来中火
别耶。答至故同也。问若尔何须更起火来辞
耶。答既须火处须起火辞。问若火来中火方
得用者。水来中火非实火耶。答是实火也。然
而是成。水之火故。与火中之火为门别也。

无方应机者。如上善教称法界。无别取舍之
方所故云无方。此谓无尽圆满总相教也。应
普贤机也。随病非一者。下四教也。

旨归章云。夫以主教圆通尽虚空于尘刹。
帝珠方广揽法界于毫端。无碍镕融。卢舍
那之妙境有涯斯泯。普贤眼之玄鉴浩汗
微言。实叵寻其旨趣。宏深法海尤穿测于
宗源。今略举大纲。开兹十义。撮其机要称
曰旨归。庶探玄之士粗识其致焉。说经处
第一。夫圆满教起必周侧于尘方既为尽。
法界之谈讵可分其处别。今从狭至宽。略
开十处。初此阎浮。二周百亿。三尽十方。四
遍尘道。五通异界。六谈别尘。七归花藏。八
重摄刹。九犹帝网。十馀佛同云云。演经时
第二。夫以常恒之说前后际而无涯。况念
劫圆融岂可辨其时分。今略举修短分齐
折为十重。初唯一念。二尽七日。三遍三际。
四摄同类。五收异劫。六念摄劫。七复重收。
八异界时。九彼相入。十本收末(云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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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佛第三。问说此经佛卢舍那身既在如
前无尽时处。其佛为是一身为是多身(云云)
今现此义略辨十重。一用周无碍。二相遍
无碍。三寂用无碍。四依起无碍。五真应无
碍。六分圆无碍。七因果无碍。八依正无碍。
九潜入无碍。十圆通无碍。说经众第四。夫
众海繁广。岂尘算能知。今统略大纲亦现
十位。一果德众。二常随众。三严会众。四供
养众。五奇特众。六影响。七表法众。八證
法众。九所益众。十现法众。说经仪第五。夫
以无限大悲周众生界施化。万品仪式难
量。今就通别各开十例。通而论之。或以音
声。或现妙色。或以奇香。或以上味。或以妙
触。或以法境。或内六根。或四威仪。或弟子
人物。或一切所作。皆堪摄物。次别现言声
亦有十例。一如来语业圆音自说。二如来
毛孔出声说法。三如来光明舒音演法。四
令菩萨口业说法。五令菩萨毛孔出声说
法。六令菩萨光明亦出声说法。七令刹海
出声说法。八令一切众生说法。九以三世
音声说法。十以一切法皆出声说法。示经
教第六。圆教微言必穷法界既尽。如来无
尽辩力各遍虚空。毛端刹海复各尽穷未
来际。顿说常说时处无边。若斯之教岂可
限其部秩。今约准经文析为十类。一异说
经。二同说经。三普眼经。四上本经。五中本
经。六下本经。七略本经。八主伴经。九眷属
经。十圆满经。现经义第七。夫以义海宏深
真源眇漫。略开二类各辨十门。先明所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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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法浩汗无涯。撮为十对用以统收。一教
义一对。二理事一对。三境智一对。四行位
一对。五因果一对。六依正一对。七体用一
对。八人法一对。九逆顺一对。十应感一对。
次明所现理趣者。巧辩自在势变。多端。亦
举十例以现无碍。一性相无碍。二广狭无
碍。三一多无碍。四相入无碍。五相是无碍。
六隐现无碍。七微细无碍。八帝网无碍。九
十世无碍。十主伴无碍。释经意第八。夫以
法相圆融寔有所因。因缘无量略辨十种。
一为明诸法无定相故。二唯心现故。三如
幻事故。四如梦现故。五胜通力故。六深定
用故。七解脱力故。八因无限故。九缘起相
田故。十法性融通故。明经益第九。夫以信
向趣入此普贤法圆通顿益广大无边。略
摄经文现其十种。见闻益。二发心益。三起
行益。四摄位益。五速證益。六灭障益。七轻
利益。八造修益。九顿得益。十称性益。现经
圆第十。夫以法界圆通缘无不契。谓上九
门所现之法总合为一大缘起法。随有一
处即有一切无碍圆融无尽自在。若随义
分开亦有十门。一处圆。二时圆。三佛圆。四
众圆。五仪圆。六教圆。七义圆。八意圆。九
益圆。十普圆。以同一无碍大缘起故。自在
难量不思议故。是谓花严无尽法海穷尽
法界越虚空界。唯普贤智方穷其底。

迷之者(至)归宗未日。法记云。迷之者者。下四
教人也。以不知一乘无住本法故也。守迹不
知失体者。比如猎人空守兔迹。不知兔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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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也。如是三乘之人三无数劫如说修行所得
之果只是迹耳。守为究竟。不知失其一乘实
体故也。勤而归宗未日者。无量亿那由他劫
行六波罗密。修习种种菩提分法故云勤也。
然而还于一乘之家无日故云归宗未日也。

依理据教(至)无名真源。法记云。依理据教者。
理则忘像海印。谓佛心中證三世间。而佛證
心一无分别也。教则现像海印。谓佛所證三
世间法不动。各位性在中道了了现现也。是
故依忘像理道二朱画。据现像教列多黑字。
作圆印也。略制盘诗者。黑字盘于朱画。朱画
盘于黑字故云盘也。黑盘于朱则事遍于理。
朱盘于黑则理遍于事也。大记云。冀以执名
之徒还归无名真源者。有以外化有名相际
并为执名。直约内證为无名真源。然执名之
徒但下四教无名真源者。若约实则内證外
化一无分别之处。故下文云。若约理云。證教
两法旧来中道一无分别也。且约所證。佛證
则名为證分。菩萨證则名为教分耳。问守迹
之人归真源时。舍前所守教迹而后归耶。所
守之迹即所归之源耶。答如后问。若尔解缘
起实体一乘之人亦解四谛缘生等耶。答见
其不动谛缘之名即是无尽圆通之法也。问
若尔守迹之人亦解无尽圆通之法耶。答约
我则非他约其则不开也。

中法为始(至)随印道读。法记云。中法为始盘
回屈曲乃至佛为终者。盘回则直见印圆。屈
曲则约诸角曲也。问若约印道即离始终。何
故约字法始佛终耶。答若直约理则虽无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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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如其不示始终则不得入法方便故也。随
印道者。若唯约字则三乘别教。若唯约印则
一乘别教。以印随字以字随印则一乘同教。
若具此三则一乘圆教也。以印随字者。一乘
垂于三乘。以字随印者。三乘参于一乘。上参
下垂并同教。

教分记云。同教者(云云)。初约法相交参以
明一乘。谓如三乘中。亦有说因陀罗微细
等而主伴不具。或亦说花藏世界而不说
十等。或一乘中亦有三乘法相等。谓如十
眼中亦具五眼。十通中亦有六通。而义理
全别。此即一乘垂于三乘。三乘参于一乘。
是即两宗交接连缀引摄成根欲性令入别
教一乘故也。

大记云。就图印文有多义释。有云。以俨师五
重海印配释者。初四重则不分文句故皆通
配也。约第五重亦具五重。以此第五重所具
五重分配诸句。则初證分四句初二重海印
也。次真性下缘起分十四句则第三重海印
也。次能人下利他行四句则第四重海印也。
次是故行者下修行方便四句则第五重海印
也。后四句是修行所得之益也。初四句中初
一句影不现海印。次一句影现海印。次一句
释前法性无二相也。后一句释前诸法本来
寂也。问题中约法则法界图。约喻则海印图。
与此中法性何别耶。答缘起分中分界种海
各别配者。以随行者之心故尔。若證分则本
不分示界种海故。但是一味法界之处。是故
法界海印法性同一量也。是故初会中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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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海。第二会中不言三别。而但总云佛刹不
可思议也。依于此印。若是上根直入證分。若
是中根真性下教分之中而能得入。若是下
根于后行者下修行方便之中方始得入也。
表训真定等十馀德从和尚所学此印时。问
云。不动吾身即是法身自体之义云何得见。
于是和尚即以四句偈子而答之云。诸缘根
本我。一切法源心。语言大要宗。真实善知识。
仍云。汝等当善用心耳。表训德作五观释。一
实相观。二无住观。三性起观。四缘起观。五
因缘观也。初观者法源心与大要宗也。后四
观者根本我也。因说颂曰。我是诸缘所成法
诸缘以我得成缘。是因缘观。以缘成我我无
体。以我成缘缘无性。是缘起观诸法有无元
来一。有无诸法本无二。是性起观。有时非有
还同无。无时非无还同有。是无住观。诸法本
来不移动。能观之心亦不起。是实相观作此
五观以呈和尚。和尚曰。是也。以此五观准三
十句。则證分四句实相观。次十四句无住观。
次四句性起观缘起观。后诸句缘起观因缘
观也。真定德作三门释。一理事具德门。二事
融现理门。三修行增长门。于此三门表训德。
加不动建立门为四门也。以此准三十句者。
證分四句不动建立门。次十四句理事具德
及事融现理门。后诸句修行增长门也。谓十
四句中初四句理事具德门。此中初一句无
住体故理。次一句无住相故事。后二句无住
用也。具德者。真性理中具六道因果小乘因
果乃至圆教因果等普贤二十二位。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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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中具真性体故也。后十句则事融现理门
也。谓一尘镕融含十方之道理现前故也。修
行增长门者。若分配诸句。虽属利他四句。然
此中意始从證分或徵或释。令知自身即是
法性耳。又以四满义科。则證分四句行实满
义。真性甚深下證满义。初发心时下法满义。
是故行者下人满义此辞。亦是训德之义。上
元元年在皇福寺说也。行满者。但行满则是
證分故。證满者。为是證分满足之法方得一
中一切一即一切等无碍自在故。法满者。初
发心时便成正觉者以法满足方得成故。人
满者。不动凡身即满足佛故。如此印中以此
四义科。文亦于一部大经之中以此四义科
也。谓行满者一部始终只是十佛内證也。證
满者一部始终一多大小无障碍义也。法满
者一部始终唯初发心即满足法成正觉义
也。人满者一部始终即此凡身是自体佛义
也。印则分配诸句。经则亦通配始终自在科
也。

十句章云。十隔越科文成义自在者。欲成
初会义。若馀诸会处法文句等在于此初
自在能成。如初会义馀亦尔。准之。其相云
何。若问初会名何耶。答是忉利天会。若问
说何法。答是十住法如是言说不违能成
义。何以故。初会论时为诸会本故。能摄
诸会。如初会馀会亦尔。随约是本能摄前
后也。

法性圆融(至)非馀境。法记云。何者是法。借
因分诠。若强指者。汝身心是。何是性。即圆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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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也。云何圆融。无二相故。一故无二。二而无
二耶。非是一故无二。即其二相直云无二何
是诸法。法性是也。何故不动圆融故。何故本
来寂。无二相故。本来寂处可得名耶。不可名
目。以无名故。何故无名。以无相故。何故无
相。绝一切故。若尔此中修證亦绝耶。绝也。实
无修證耶。实无也然而圣亦修證。要须修證。
如何修證。若可诲者是教分故。唯大文夫善
用心处非馀境也。此證分中一切诸法具耶
阙耶。具也。若尔亦具遍计非法耶。何得具耶。
尔则阙耶。何得阙耶。谓无有一物非普法故。
何得具耶。不动遍计非法即满足法。何得阙
耶。故俨师云。一乘中何法缺。非法缺。何法
不缺。非法不缺也。

真记云。法性者。微尘法性。须弥山法性。一尺
法性。五尺法性。若约今日五尺法性论者。微
尘法性须弥山法性等。不动自位称成五尺。
不增小位不减大位而能成也。圆融者。微尘
法满五尺。须弥山法契五尺故也。无二相者。
微尘虽满。须弥虽契。只唯五尺故也。诸法者。
指前法也。不动者。指前性也。性者无住法性
也。故此和尚云。约今日五尺身之不动为无
住也。本来寂者。指前无二相也。只是五尺法
性侧无馀物故。云本来寂也。无名无相绝一
切者。如上初初不见名相处也。證智所知非
馀境者。唯佛与佛乃可能知故也。

古记云。表训德问相和尚言。云何无住。和
尚曰。即我凡夫五尺身称于三际而不动
者是无住也。问若约三际分之则多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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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耶。和尚云。以是缘之五尺故。须一即一
须多即多也。问若称三际而不动者即有
住耶。和尚曰。若不见五尺住处。将来有住
无住我当说也。又月瑜寺会神琳德云。昔
相元师问真定师云。无住故无住耶。有住
而无住耶。答二并不是。问若尔云何无住
耶。答唯是令住故云无住耳。问无住令住
耶。有住令住耶。答亦并不是已上。此则问
虽堪问不堪答。答虽堪答不堪问处也。若
假言者非如有为法刹那不住故云无住。
非如无为法三际不住故云无住也。又林
德说法之时。大云法师君白言。缘起分说
法如是。證分说法云何。林德默然有顷云。
答之已了也。云法师君未会。林德云。君之
起此问时。所坐之床及一切法界诸法同
时发问者是耳。但君问而馀一切法不起
问者非也。法师君白六。法界咽喉无尽舌
端同时发问者缘起分之问乎。林德云。三
世间法同时发问者證分之问。称于默然
不动者證分之说。三世间法各住自位本
来不动者證分之闻也。

真性其深至随缘成。法记云。上證分中指其
身心直示法性由无名相机难得入故。以法
性转名真性令其习也。比如盲人欲学织锦。
匠者教云。当集具来。而彼盲人执草绳来。如
是證分绝一切故。唯證所知。然以八识妄心
而欲證入故。于此人不能直指證分之处。乃
下一步假作真性之名以示之也。甚深者。入
真性之门。谓花藏世界之甚深与弥勒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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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甚深也。花藏世界甚深者。以一一尘中见
法界故。是故约一微尘求其内外并不可得。
弥勒楼阁甚深者。谓弥勒弹指开楼阁门。善
财入已顿见三世自身及法与诸善友故也。
极微妙者中道也。非谓离二边故以为中道。
即约诸边云中道也。不守自性等者。由自无
性。以他为性。由他无性。以自为性。故云不守
自性随缘成也。

真记云。问真性与上法性何别。答有云别也。
谓法性则通真妄取圆融。又通情非情也。此
则唯是真而又唯是有情门。以下释真性段
约众生十二支故也。然而今约实云。真性即
是法性也。所谓真性之体甚深微妙者。但以
不存自性揽诸缘成故也。若约三乘论者。自
性清净心随无明之风缘成差别万法也。若
自一乘义。则以缘前无法故。非先有真性而
随缘成。且吾今日或为水用或为石用。缘中
法界诸法无遗顿起故也。如是法中而有水
名水相。石名石相等。故不无名相。而此名相
即无名相。是故且约众生一无明支。历十番
观。则不动无明名相即甚深法无所取舍。故
云微妙。是故不动名相即成无侧名相。若约
普贤證。则不动无侧名相即正离名绝相。若
约十佛證。则初初不见名相等也。如无明支
既尔。乃至老死支皆亦如是。是故经云。一切
诸如来无有说佛法。随其所应化而为演说
法。无有说者證分说则教分。

道身章云。若定自古则缘起有性不得自
在。所谓缘起者无性。无性者无住。无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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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偏于一。不偏于一者无所不当。问如是
等理岂不自古。答三乘中先置一法此法
随缘。一乘不尔。缘即是法。缘外无随缘之
法。既云自古。即知是今缘起故尔。若定住
古又定住今非缘起。故可云缘起法以无
性为真性矣。

大记云。训德意则真者无住本法也。性者本
分种也。本分种者。若指文处初会果地玉海
也。以此五海为本识体。约此本识。后诸会中
或云种性。或云行业。或云愿善决定等也。谓
若上根人直依證分得自身心正即法性。然
此證处绝名相。故中下之人未能信得。故说
五海是汝本识之源。由是前机得自身心即
是法性。是故依此真性方始建立本识义。故
于诸教中或说具分赖耶。或说一分生灭赖
耶等。唯普贤机得自本识是五海之源。故云
十佛普贤大人境。问真性既如是甚深微妙。
于何义中分二十二位耶。答以不守自性故。
随我所须地狱乃至佛果等缘成二十二位
也。如是二十二位以普字印。印则皆普贤自
体故。第三重海印正是普贤大人之境也。

崇业师观释中。释明难品心性是一之文
云。藏师约寄位释故立遮救重难。俨师直
约一乘种种心湿过海义释。故云心以无
分别为一性。云何能成种种事耶。此问意
者。前光明觉品中佛之智光称周法界现
只一佛智也。所以其中列六道因果及小
乘因果乃至圆教因果等普贤二十二位
者。以一乘中普贤为教分之轨。十佛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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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之轨故也。是故欲示教分之轨故列之
耳。欲得佛智。若除一物必不得全法界之
智。是故要以六道因果小乘因果等为普
贤阿含位。融鍊其心得成一佛智。故以佛
智为普贤證也。因此问云。佛智是一。云何
能生六道乃至佛等种种身心果报等耶。
故经答云。诸法不自在求实不可得。是故
一切法二俱不相知。眼耳鼻舌身心意诸
情根。因此转众苦。而实无所转。法性无所
转示现故。于彼无示现示现无所有。释曰
诸法者通于一性及种种果也。谓一无自故
以种种为一。种种无自故以一为种种也。
是故善恶趣中种种身心皆不相知自位不
动。故云不自在也。是故俨师云。无分别不
住故。能成众事也(已上)。不自在者不住义。
不住义者不动义。疏云。作无主故者。若其
身心有主宰而造诸业者。受种种果。若身
心无主而造业者。如虚空动作故不受种
种果也。然而从虚空之因生虚空之果故。
因果之义亦不碍也。疏云。文云不相知者。
非谓情知。今言知者。力性作也。者力则尘
数缘力是中门也。性则无住法性是即门
也。作者不思议作是中即门之果也。一切
诸法要具中即方有所作也。非是有自性
法去来之义。故云中门者虚空建立门。即
门者虚空动作门也。故俨师云。缘者无侧
义。无侧者力性作也。昔林德云。明难一
心海者过于湿。起信一心海者留于湿也。
若立在湿留海中答者。义有所碍。若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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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过海中答者。义无所碍也。质应大德在
大白山智悟师薮结夏之次。得大经中法
性无所转文。及孔目中性种性本有习种
性修生者非佛法所乐。乃至云法性外有修
生起者缘起可增失等文。呈于林德云。此
是湿过海之證耶。林德曰。是也。解云。缘起
可增失者。若谓所證之理从古而有。能證
之智今适始起者。则以智證理之际望其
未證之时。有增胜义。故云缘起可增之失
也。智是缘起也。此中约眼耳等为法性也。
问何故上云由眼耳等故众苦转也。而次
复云是法性故无所转耶。答不知一切法
是普贤身故。此眼耳等对善恶境起诸业
果转众苦也。今知一切是普贤身。故眼耳
等物正即法性无所转也。若眼耳等非法
性者。缘起可增失也。问何知是普贤身耶。
答经中普贤云。得此究竟三世平等清净
法身。复得清净无上色身。则何有一物非
普贤耶。问此普贤身如何见耶。答经云。普
贤身相如虚空。依真而住。非国土。如是见
也。又何者吾身虚空是也。何者虚空。吾身
是也。以无侧故。又六道即是虚空。虚空即
是六道也。颂曰。虚空法界为身心。行住坐
卧念相续。所见诸物亦身心。念念相续无
绝已。空三印文云。心性者三种世间为湿
过海心。依海起波。二波波皆三世间。故是
湿过海心。依海起波则海因波果。依波起
海则波因海果。同时互为因果也。此是大
缘起□俗谛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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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一切(至)多即一。法记云。问何故不守自
性随缘成之次明此句耶。答凡缘起法二无别
自性。互相以他而为自性。方能随缘无侧而
起。故不守自性之次明一中一切等义也。问
若缘起法随起无侧者。唯是缘前无法之义
耶。答就缘论之。缘前无法。就性论之。缘前
有法。何者。就缘论时。现于今日缘中之五尺
是缘起本法无侧而立。故缘以前无一法也。
就性论时。本有性起法体也。

真记云。一中一切等二句重现缘起体之随
缘成义令明了也。初一句因果道理门。谓得
一而定得十。得十定得一。得因而即得果。得
果即得因也。十缘是因。所成之一是果。此因
果者即一时中二位不动。故云因果道理门。
次一句德用自在门。谓此即彼彼即此。无碍
无侧。故云德用自在门及位动门也。问前是
中门故有力无力门。此是即门故有体无体门
何云用耶。答此则因缘当体即因即果之义
名为用耳。非力用之用。问一中一切者。十缘
是因。所成之一是果。然则合能所成为十一
耶。答于一缘中约望他之义为能成因。绝待
之义为所成果。然此二义无二故非十一也。

大记云。一中一切下欲现大缘起中因果道
理及德用自在之义。故有此二句也。崇业师
云。三乘亦有此义也。谓若初教赖耶识中三
性种子与本识体同无记性故也。解云。本识
体中薰成之义是体门。又德用自在义也。三
性种子随能薰别者是力门。因果道理义也。
若熟教中如来藏体是德用自在之义。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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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灭者以是用故因果道理之义也。若一乘
中随法辨因故。十普法中随举一法具体具
用。体则德用自在。用则因果道理也。

道身章云。问西风波非东风波。东风波非
西风波。但约二波之水体不二义得言即
门。则约二波不得即门。若尔但约此事彼
事理体无二得言即门。何得二事不除论
相即门耶。答若放二风水无二波。既无二
波。以何即何乎。既以此即彼。故可知不除
二波论相即耳。非约理体论相即矣。此中
此波之水与彼波之水□体是一。故波虽
无尽体言即一者三乘义耳。若非此波即
无彼波。若非彼波即无此波。是中门。此波
非自性故在于彼波。彼波非自性故在于
此波。是即门者一乘也。

古记云。入即之中诸家立名非一。谓或云
中门即门。或云相入相即。或云相在相是。
或云相资相摄。或云互相依持力无力义。
互相形夺体无体义。又古人云。中门如灯
光相入。故但诸灯用相入耳。即门如波水
相收。故波体水体无一相即耳。

一微尘中(至)亦如是。法记云。微尘者。初教云。
极微尘。熟教云。空邻尘。一乘云。总相尘。此
总相尘者。须小即小。须大即大。故尘中顿现
十方也。问下教有方分之尘者与一乘尘何
别。答一乘尘须方分即有方分。须无方分即
无方分。随须自在故别也。问无方分之尘非
更碎耶。答亦须碎尽。何者。若其情谓所计之
无方分则要须用六相分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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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记云。一微尘中含十方者。摄十方界成一
尘故云含十方耶。揽十方界成一尘已新新
更含十方耶。答二义俱得。问成一尘时摄十
方尽更无有馀。何得新新含耶。答是须处须
故。成一尘时。须十方尽须新新含时。亦不碍
后后起也。

大记云。一微尘者。佛刹尘数劫中勤修所鍊
故。方能含受十方世界无碍自在。此是事法
最细之初位。真定德云。事融现理门者。约尘
含十方之道理云耳。非谓一尘泯融同理也。

道身章云。相和尚曰。一微尘中含十方世
界者。同是无住故尔。元师问云。微尘无住
小。十方世界无住大耶。答一量也。问若尔
何言尘小十方世界大耶。答微尘与十方
世界各无自性唯无住耳。所言尘小世界
大者。是须处须耳。非是小故云小大故云
大。所谓不知尘小世界大机中令知尘小
世界大故。且说尘小世界大耳。非是一向
尘小自性世界大自性矣。亦得云尘大世
界小。道理齐一无住实相也。

古记云。有弥碎弥小之尘。有弥碎弥大之
尘。有弥碎如本之尘也。俱舍颂曰。极微微
金水。兔羊牛隙尘。虮虱麦指节。后后增七
(已上)。隙尘者。游于窗隙日光之尘人眼
所见也。折此至七分之一分者天眼所见
也。此上二尘窗隙尘也。析此天眼所见至
七分之一分者铁尘。初果所见。析此至七
之一铜尘。第二果所见。析此至七之一银
尘。第三果所见。析此至七之一金尘。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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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所见。析此至七之一水尘。大独觉所见。
析此至七之一微尘。三十四念断结得菩
提之佛所见。解云。此上并是遍计分所摄。
析此至七之一极微尘。初教菩萨所见。析
此至七之一似尘。自受用佛所见。解云。此
上依他分所摄。析此至七之一法尘。终教
佛所见。析此至七之一空尘。顿教佛所见。
解云。终教以后圆成分所摄。此中色心二
法皆是真如所成也。此终教法尘者意识
所缘也。初教亦说意识所缘。然终教中立
一意识。故约第一义一心眼所见为法尘
也。析此至七之一总相尘。普贤眼所见。此
普眼所见之尘则三乘五眼终不能得见
也。故此经中欲示不共别教之义。约微尘
虚空为初位也。问此一乘之尘与三乘理
何别。答约三乘云则是理也。约普眼所见
则是最细事法也。此上所说初虽引俱舍。
实非彼论义。此是林德授融秀之义。约观
心体圣教而说也。

又记云。七微者。窗游尘。羊毛尘。兔毛尘。
牛毛尘。金尘。水尘。极微尘也。解云。窗游
尘者。游于窗隙日光也。羊毛尘者。析窗游
尘为七分故。唯止羊毛末也。兔毛尘者。析
羊毛尘为七故。不止羊毛唯止兔毛末也。
牛毛尘者。析兔毛尘为七故。唯止牛腹下
毛末也。析此为七者透金而出金不碍也。
析此为七者透过于水水不能润也。析此
为七者是极微也。此一一尘皆生子故名七
母尘也。此极微尘于初教中三无数劫分而
卷一 第 725a 页
析之。约此初教之尘。于终教中不可计劫
分而析之。至一乘中二佛世界尘数劫中
分而析之。至最细际方为一乘极微尘也。

无量远劫(至)隔别成法。记云。无量远劫即一
念者。竖析一发为十分乃至百分千分。以其
一分置玉板上。举利刃断。约其利刃至板之
时为一念也。

真记云。十世者。一云第十世也。谓总相念故。
一云十世也。谓总别合举故。问总相一世取
现在一念者。别相之世唯是八耶。答约现
在一念。望现在之过未。则前后相对而立别
相之中。故别相之世是九非八。不望前后统
包绝待。则为总相第十世也。

大记云。九世即入成十世耶。为约十世更论
即入耶。答二义并得。故康藏云。然此九世迭
相即入故成一总句。总别合成十世也。此十
世具足别异同时现现成缘起故得相入也。
解云。初释九世即入成十世也。后释约十世
令相即入也。

旨归圆通钞云。三乘中立法孤单故时隔
于法。法既流转故时流转也。一乘中立法
圆满故时隔于法。法不流转故时不流转
也。故缨络经云。佛告梵摩达王说。汝前卧
狗是汝过去身。捋我是汝未来佛(云云)。又
罗国僧智通乃相和尚十圣弟子之一也。
居大白山弥理嵓穴修花严观。忽一日见
大猪过穴门。及通依常礼木刻尊像尽具
诚恳。像语通曰。过穴之猪是汝过去之身。
我即是汝当果之佛也。通闻此语即悟三世
卷一 第 725b 页
一际之旨。后诣相和尚叙之。和尚知其成
器。遂以法界图印授之也(已上)。则与梵摩
达王事。虽时有正像之异处亦中边之殊。
然其因缘亦相类也(云云)。三乘中过去唯
狗位。现在唯人位。未来唯佛位。故从过去
狗至现在人。从现在人至未来佛。故云三
乘中立法孤单故以时隔法。法是无常。时
亦无常。一乘中过去狗中具人佛。现在人
中具狗佛。未来佛中具狗人。故不从过去
狗迁到现在人。不从现在人转至未来佛
也。故云一乘中立法交彻故以时隔法。法
是常住故时亦常住也。问法虽是一。互望
而成九世耶。如九世别法亦别耶。答如后
义。谓且约吾身。于一年中约月。则一年十
二月故吾身亦十二也。一月三十日故身
亦三十也。一日十二时故身亦十二也。一
时八刻故身亦八也。如是一年三百六十
日一日百刻故身亦三万六千也。故如九
世别法亦别也。问约五位论九世者。昨昨
日是过去过去故唯一也。昨日者约当体
则过去现在。望今日则现在过去。故具二
也。今日者望昨日则过去未来。约当体则
现在现在。望明日则未来过去。故具三也。
明日者望今日则现在未来。约当体则未
来现在。故具二也。明明日是未来未来故
唯一也。是故唯是五位互望论故成九世。
则法唯是一。互望论故亦成九世法也。何
故云如九世别法亦别耶。答康藏云。以时
与法不相离故故知尔也。三乘中色心等
卷一 第 725c 页
是法。约此法上前后迁流之义立为时。故
时即假也。是故不论此义。一乘中以时与
法不相离故。时亦是实也。是故如时之别
法亦别也。

道身章云。如一夜中梦。已过父及未生子
各三有九。觉时见之。但在一念心中。非此
心中片分为父。片分为我。片分为子。总在
一心。随举即摄。九人无所相知。而非绝无
九人之别。又非一念之外立三为有。立六
为无。有无同处一念而非有无之别(已上)
是故但其无我报心。全为父全为我全为子
故。如九世别法亦别也。问现在一念简馀
八世之别义与于九世中无偏当之总义何
别。答俨尊者以喻示相和尚云。如人梦见
父及祖父登上盖屋。子与孙子在下输瓦。
自处中间传次而授也。祖父是过去。过去
故唯一位。父是过去现在。现在过去故具
二位。中间身则是过去未来现在现在未
来过去故具三位。子是现在未来未来现
在故具二位。孙子是未来故唯一位也。其
在中间传瓦之人约当体则简馀八世。故
现在现在也。通梦五人则于九世中无偏
当也。故此人上具有二义。是故以总别时
隔法也。

道身章云。俨师迁神十个日前。学徒进所
问讯。师问大众曰。经中一微尘中含十方
世界与无量劫即一念等言。汝等作何物
看。众人白云。缘起法无自性小不住小大
不住大短不住短长不住长故尔耶。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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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之然矣。而犹生白云何谓师曰。莫须多
道。只言一故。

初发心时(至)常共和。法记云。问何故九世十
世相即之次说初发心时便成正觉之义耶。
答證分之法不可得故。或有行人于此无分
故。为此人以證分之法性转示之云。一无自
性以一切为性。一尘无自性以十方为性。无
量劫无自性以一念为性。一念无自性以无
量劫为性。如是名为甚深真性也。行人意谓。
已知真性如何得證。故复诲云。要当以此真
性为心而发。于是行人如是而发。故发心即
满果也。是故住涅槃时常游生死。游生死时
常住涅槃。故云生死涅槃常共和也。

所诠章佛种性文云。第三约一乘有二说。
一摄前诸教所明种性。并皆具足主伴成
宗。以同教故。摄方便故。二据别教种性。甚
深因果无二。通依及正。尽三世间。该收一
切。理事解行诸法门本来满足已成熟讫
故。大经云。菩萨种性甚深广大与法界虚
空等。此之谓也。

真记云。初发心时便正觉者。约同教云。三贤
十地中十解初发心住成满。佛复治地住等
成满。佛此无明昧之殊然寄现也。若自别教。
即吾身心名正觉耳。无寄十解位也。生死涅
槃常共和者。若寄位云。寂灭涅槃之体从缘
成生死。成生死时即性净涅槃之体故也。约
一乘。则生死涅槃非本自有在。吾须缘。何者。
须生死缘中即具涅槃。须涅槃缘中即具生
死故也。问何者生死。何者涅槃。答生死即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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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涅槃即汝身。

探玄释经中初发心菩萨即是佛之文云。
或云因中说果。或云解同佛境。或云约理
平等。若约三乘教亦得。如上说。今寻上下
文。约一乘圆教始终相摄圆融无碍。得始
即得终。穷终方原始。一由陀罗尼门缘起
相摄故。二由普贤菩提心遍该六位故。即
因是果也。三由法性无始终故。发心入始
即正是终故。是故上文云。初发心时便成
正觉。具足惠身不由他悟也。

妙理圆成观云。今辨此义略分四别。一唯
因门。从无始时尽未来际。恒是菩萨修万
行故。或纯或杂无有休息。何以故。于一一
行无究竟故。众生界不可尽故。经云。我常
于十方国土中行菩萨行。谓虚空不可尽
众生不可尽故无成也。如文殊为诸佛师。
摩耶为诸佛母。此并住因门摄化也。二唯
果门。尽前后际恒是佛故。何以故。德相全
真不堕时数无尽极故。三亦因亦果门。谓
有发心及成正觉于一切时念念发心念念
成佛故。罪因非果门。谓无心可发。无佛
可成故。真法界中无二性故。

道身章云。问三世间为佛身心者。佛身大
宽故众生等在佛身心耶。众生业果即是
佛耶。答二义共得。舍那品云。佛一毛孔中
无量众生住。各自受苦乐而不知去来等。
又亦得众生业果等即正是佛。问众生业
果即是佛者。从古即佛。何言初发心时方
成佛耶。答从古是佛。而发心时方知是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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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如梦走驰。自梦即寂。而悟朝方知走即
卧耳。

大记云。初发心时等者。二十二位之中随何
一位起善恶心。为初发心即是便正觉也。问
以起善心为发心正觉者可也。何以起恶心
为初发心亦正觉耶。答约无住别教。则二十
二位皆是无住之位故。始起恶心之时乃至
摄于后际佛果故也。问若尔无住别教中亦
有如是发心正觉之义耶。答随于何位起善
恶心便正觉者。非谓先迷后觉。但本来觉故
云正觉耳。生死涅槃等者。二十二位中三途
五乘等所有分段变易。及圆教中分段变易。
合取为生死边。其中所有二四涅槃及十涅
槃。合取为涅槃边。此二互不相知一无分别
故。云常共和也。

问然财生死非所厌。何故至相云六道因果
依厌求脱耶。答望二乘等诸有情故作是说
耳。若约普贤门云。皆实自德更无异事也。问
若尔三途之因十恶等业为所修耶。答约实
则尔。是故满足王知识事等是实法门也。问
若尔者。何故云如幻法门等耶。答但随三乘
相如是云耳。又言罪福者。约我人实执位云
耳。若离此执。一切罪福如幻如空。如是法中
有何罪福。故云幻也。

观师释满足王法门云。此教所说一切皆
实。何以言化。答自力摄生一切皆实。逆行
苦事须云权化得。此中意化亦是实。实体
遍故。实亦化故也。

道身云。一乘缘者。随举一法总摄馀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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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为此一法之缘耳。四缘等诸缘之实皆
消于一乘。问若以此门亦得云。作十恶生
天。修十善堕狱。答至得此意得云。此义末
得。此意非粗。所传俨师恒道了。问浅深方
须。答义云云。问一乘杀彼生时。能杀亦死
亦有罪耶。答解行以上自在位中逆顺并
修。见闻以下劣凡夫者不能见机。漫杀物
命于物无益亦自堕狱。如彼鼠子效师子
跳堕火坑等(云云)。问三世间皆是佛者。草
木取用则害佛身得罪耶。答以佛言虽皆
是佛。以众生云都非是佛。断有何罪(云云)
众生与草木是须处所须虽同我。内众生
者杀而有罪之所须也。草木者断取无罪
之所须矣。

理事冥然(至)大人境。法记云。此中理事者。生
死无性以涅槃为性。涅槃无性以生死为性。
则生死涅槃之无性为理。无性之生死涅槃
为事。故古人云。缘起无性无性缘起也。缘起
无性是理。无性缘起是事也。理亦真性之理。
事亦真性之事。故云冥然无分别此是十佛
普贤境也。

真记云。理事冥然等者。总明上意。上来所现
虽有多法。而不出理事故也。十佛普贤境者。
问缘起分唯普贤境。何云十佛耶。答佛外向
心与普贤心冥合不分故。正取普贤而不分。
义中并举十佛耳。

大记云。理事冥然等者。通结證教二分大意
耶。唯教分耶。答一云通结也。谓下句云十佛
普贤大人境故。一云唯结教分。谓證分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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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智所知非馀境故。问初意中何理何事耶。
答證分理。缘起分事也。则證教无分别也。故
下文云。證教两法旧来中道一无分别也。又
约證分以佛證心为理。所现三世间注为事。
又缘起分中无住本法为理。二十二位为事。
是故證分理事无分别者十佛大人境。教分
理事无分别者普贤大人境也。此意则證分
唯是十佛之境。教分之中不言十佛也。谓内
向则十佛。外向则普贤故。今通结内外之时
如是言耳。后意则问。既云十佛大人境也。何
云唯结教分耶。答缘起分中亦有十佛。以此
教分亦是十佛外向门故也。此约佛与普贤
相续各别之义。

简义章云。八尺柱相为事。柱之无生为理
者。三乘之义。若一乘中即此八尺柱相为
理。柱之无生为事。又理平等则事亦平等。
事差别则理亦差别也。若体解大道则自
事以外何处得理。故至相云。冲宗不遗于
玄想。圆道莫简于始门。盖在此矣。三乘说
平等一心。一乘说种种心。则亦得言三乘
理平等一乘理差别。问只其名异。所诠则
应无别耶。答须理即理。须事即事。所须缘
别理事有殊。然以一柱随须立。故全体无
二。问理事平等差别四句云何。答立在同
教应作四句。此别教中不作四句。以法深
言浅故。但一柱言下须理即理。须事即事。
平等差别随须皆得。是故须而即圆。道而
即是无侧无阴。据而中道。约而满宗。非前
非后。一乘幽致厥尔。请虚襟而取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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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人海印(至)得利益。法记云。海印中真自利
利他。谓摄入三世间法是自利。现现三世间
法是利他。然一乘中无利他也。何者。所化众
生是自内證五海之中众生故。应机而起能
被之。教从自海印定中所起故也。繁出如意
者。从海印定所起之教为如意也。此有二义。
一称于佛意故。二称于众生之意故。名为如
意。比如轮王所有如意。在王藏内不雨众宝。
若转轮王以此如意出置幢上。为贫穷人请
雨。众宝随其所须雨种种物。无不如意。然此
物等本不在于如意珠内及轮王身。而虚空
中但以众生之感及王势力。此如意珠雨宝
无尽也。如是以佛誓愿及众生感。海印之教
应众生也。在藏内时喻佛内證。出置幢上雨
宝之时喻佛外化也。不思议者。从不思议内
證而起。应不可说。众生数起故也。雨宝益生
满虚空者。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
故众生无边。于此无边众生。如是之教无所
不被故也。众生随器得利益者。此如意教于
三乘五乘无量乘等一切众生中各各称根令
得利益故也。问若尔于此花严得三乘别果
耶。答无也。谓此大经中具无量乘故。乃于此
经所具无量乘中。大品经等得别果耳。

真记云。海印三昧者。自證离言。何故利他之
初明耶。答表利他缘起无别自体。但依十佛
内證海印所起故也。若不尔者。道有私隐故。
繁出等者。于念念中起如意教尽未来际无
休息故。又但一念全摄法界无侧故也。是故
云不思议也。雨宝者。约教云宝也。又是众生
卷一 第 728a 页
受用种种宝物也。满虚空者。众生蒙不思议
教。则知其不动凡心与法性虚空只是一物
本自圆满故也。随器得利者。山王普机得总
相教。差别小机得差别教。各自成益故也。大
记云。海印者。通證教二分故明于教分耳。又
此四句是第四重海印故也。问第四重海印
是定内故利他相隐。何故以配利他耶。答第
四重内具同别二教故。若直约一道朱印而
论。即无差别故是别教。若约屈曲而言。是差
别故即同教中逐机之义也。是故逐机屈曲
之朱印故云如意教也。是故前云依理据教
者。约第三重则无住理无住教也。约第四重
则无住理如意教也。约此第四重四句更以
五重海印分配。则初二句如次配初二海印。
次十句第三海印。次一句后二海印也。谓下
文释此海印云。究竟清净湛然明白三种世
间于中现现等故。和尚之意此中海印非唯
一向当第四重。是以此中更分配也。初句影
离海印。次句影现海印。故云繁出如意等。次
句第三重。能化之佛雨十普法之宝。益普贤
机也。后句于第四重。如意教之朱印称机屈
曲。故云众生随器也。于第五重。起言说法令
机信解行證。故云得利益也。然以第四重正
义释者。能人者能化佛也。海印者净藏定也。
繁出如意者如意教之朱印应机现现也。雨
宝益生满虚空者。雨十普法于正为中全全
而应。谓一道朱印圆满现现也。众生随器得
利益者。于兼转引远为之中分分而应。谓随
彼机宜各令得益。如大角则大曲。小角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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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随字而屈曲也。

观释中释经犹如明净镜随其面像现内外
无所有业性亦如是之文云。镜有三种。谓
如来藏镜。锭光[王*颇][王*梨]镜。海印镜也。如来藏
镜与所现像是一体故不可分也。若取去
像镜亦随破。是故吾身即如来藏。不可别
取故。若知业果是如来藏镜中之像。则六
道因果即不生也。然若得镜时所现之像
如冰泯也。以熟教之中本末无二。如水与
波无别。然而波是能依。水是所依故。得
水之时波息水现故也。海印镜中所现像
者。吾五尺身具三世间无别住处。故云无
住。即此无住亦云不动。既不动无侧之吾
身故。从何处转何处耶。此所现像正即镜
体故。得镜之时像不泯也。

心轮钞云。问始成正觉佛心何故名海印
耶。答以一海字印三世间离分别三合为
一。佛明白之心名曰海印。于中无普贤文
殊等九会助化亦无九会处所。故经偈云。
一切诸如来无有说佛法也。欲向机缘说
自所證之法(云云)。故经偈云。随其所应化而
为演说法。然说法有五。佛说。菩萨说。刹
说。众生说。三世一切说。

是故行者(至)得资粮。法记云。行者则凡诸信
向普法之人也。本际则内證海印也。叵息妄
想必不得者。以二我执为妄想也。如上内證
海印之际无我之人乃能得至。若存我则必
不得至故也。如海边井有海水故不得令渴。
如是意识人法二我由彼末那及黎耶海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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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起。何者。黎耶本识是我之根。其末那识是
我之茎。六及前五皆是二我出入之门故也。
比如有人欲上须弥。乾八海竟依陆而行得
上须弥。如是行者若欲返本。渐息八识妄想
海已而得至者。三乘义也。一乘之中若履初
海即履诸海践须弥顶。故不移一步得还本
际也。无缘善巧等者。问何故息妄想次有此
句耶。答欲还本际要息妄想。欲息妄想。要须
无缘故也。问无缘者何。答五识缘于五尘境
时。意识同缘。其末那则向内执我。黎耶本识
缘三类境。是以不能捉如意也。以无缘故得
圣者意名为善捉如意也。归家者。归法性家
也。得资粮者。行者加行方便也。

真记云。息妄想者。约寄位云。初智求断不可
得断。以中后智求断亦尔。故论云。非初非中
后。然以不可得断而为断故。断义得成。故论
云。前中后取也。若直约一乘则举其障体量
等法界举智亦尔。故至相云。如缘起性如是
断也。若以别障之智欲断别智之障者。以不
息妄想故必不得也。持戒亦尔。若别取善以
为能防。取其不善以为所防。如是持者犹名
破戒人也。无缘善巧等者无分别也。如意者
教也。归家者还真源也。资粮者二千道品等
也。

观释云。小乘中戒有受有舍。大乘中戒有
受无舍。一乘中戒无受无舍。谓熟教中教
其背本逐末之人知自本觉如来藏故。有
其所受。得本觉已恒自觉故。无所舍也。一
乘之戒本无受舍离能所防。以第二地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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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乘戒。而一乘中无诸凡小及与
菩萨。唯有满足之佛故也。于十善中初三
是名号品身业所行。次四是四谛品口业
所行。次三是光明觉品意业所行。如是三
业示现法界一切诸法皆是佛之三业。今
此吾身是佛十善之所感得。是故本无迷
时更无受法。竟三世际恒自不动亦无舍
法。身外无境。境外无身。离能所防。

大记云。问前第四重内得益之机如何见耶。
答普贤有二义。若约八会助化之义不云机
也。于第三重方为机也。若约第四重。则威光
善财皆是净藏定中得益之机也。但是定内
所得之益于定外说示耳。约是义故云得利
益也。于此第五重内以所流所目之机方为
所化也。问若威光善财正是定内得益之机。
则唯初后二会是定内耶。答若约第四重。则
八会之法皆是定内。然且举威光善财云耳。
谓法界品抄云。一乘求知识唯是定内。故知
以定内事示之耳。问何故第三重内不以威
光善财等为机耶。答彼第三重则是不共别
教故。但以普贤方为机也。于第四重具同别
教故。以威光善财而为机也。故法界品抄云。
若依三乘科文者有五相等。是以见闻解行
等三生依三乘位现一乘耳。此三生位于第
四重内无浅深。于第五重有浅深也。言行
者者。约第五重则所流所目机也。若第四重
则威光善财也。然约实则□诸体□□严之
人皆是此中行者。而威光善财修行□□故
偏举□此行者等知自身心舍那体。故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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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际也。问于第四重内以何为本际耶。答
威光善财所得花藏世界果及尘数法门等是
也。言妄想者通所流所目等也。谓下教之人
守自教迹执为究竟故。约此迷执总为妄想。
若断此执要须用六相刃也。且熟教中于三
祇劫觉四相梦计有真如。谓为究竟。守迹而
住故。以六相中异相印印之。则其所断竟前
二十梦各位不动而历然差别也。是故若入
一乘要息三乘。谓断妄想之心若不息。其谓
断妄想之妄想。则以不息妄想故必不得入
也。然则断妄想之心断除不起。是名此中息
妄想也。又云。所谓妄想者。凡自身心之外希
佛求法之心总为妄想也。一云。以别教义释
此文者。应云不息妄想。若息妄想必不得故
也。然而下句既云随分得资粮故。约同教释
者宜也。以此是其因缘观故。问下文释行者
云。行者者见闻一乘普法已去。乃至此约别
教一乘说也。何故此云同教耶。答此约所目
别教云耳。非是不共先住别教。所云见闻一
乘普法者。立在第五重海印。约定外见闻云
耳。言善巧捉如意等者。比如盲人由其盲故
迷自宝所。长年贫困远乞他乡。有具眼人心
生哀悯。为持一索系彼宝所。以其一末授盲
人手而指诲云。汝若不失寻索而行。则返汝
宝所。盲人闻已不失寻行得至宝所。其宝所
中亦有灵药。以药气力眼得开明。所有众宝
自在取用。行者亦尔。智眼盲故迷自内證法
性宝所。无始时来穷乞于他。有大圣者起大
悲愿。垂一中一切多中一等陀罗尼索授于
卷一 第 729c 页
行者信心之手。以真性甚深之一末系彼證
分宝所。而教诫云。汝若不失勤行精进则必
直返汝法性宝宅。行者信受得圣者意捉如
意教。初发心时便开十眼。不动一步直入内
證法性宝所。受用无尽自家珍宝。是故行人
若欲还归法性家者。要须善捉陀罗尼索持
而勿失为资粮也。

道身云。问修与不修别。何得以佛言皆觉
乎。答佛无量劫修意非为古无新得。亦非
有所断烦恼故欲断。知烦恼本无所断名
为断耳。又法之实者三世间照瞩为一大
缘起。旧来如是无量劫修證得法者。岂但
我觉简除他人及与不石乎。若尔是增减
边大邪见非正道。又道身云。有文云。一
断一切断。有文云实无所断。彼是则此非。
此是则彼非。云何会通。答以德言之。从始
无障。以惑望之。覆无尽德。若实无所断者。
何故迷人未得。若有所断者。所断者何。文
云。非初非中后。前中后取故。三时之中不
得断相。而觉以去三时无障。道理不在断
不断中。随机言断。又无所断。欲为机者。寻
教證入。断与无断无碍实相如是设耳。相
和尚曰。惑者但用无体智具体用。问无体
何得有用。答体是无住实相。迷用为惑迷
用息耳。无体可断。问一断一切断者。既无
体。约何为一及一切耶。答可约所障法门
故。云一与一切。以障一即一切法门故。

古记云。大海非是毒药所坏。大空非是利
剑所伤。缘起三毒亘三际。直得无分别耳。
卷一 第 730a 页
非更息灭方为断也。

以陀罗尼至名为佛。法记云。陀罗尼者。法界
法之无尽义也。问众多法故云无尽耶。但约
一法亦云无尽耶。答二义皆得。实宝殿者。约
證分则法性处也。约缘起分则花藏世界离
染真性也。问若以陀罗尼庄严法性实宝殿
者。證分之处可许。重重中即微细等义耶。答
以彼證分不可说故。不说如是义耳。然法无
遗鈌满足一切故。因陀罗等究竟之极乃證分
也。问花藏世界离染真性是何。答佛外向门
是也。花藏净土三乘共学处故。随三乘机分
界离海。若约自宗。唯一海耳。无三品也。穷坐
者。十世相应应称法界故也。中道者。以三世
间为自身心。无有一物非身心者故也。旧来
者。上證分中本来寂也。不动者。上證分中诸
法不动也。比如有人在床入睡。梦中回行三
十馀驿。觉后方知不动在床。此中亦尔。从本
法性经三十句还至法性只一不动故。云旧
来不动也。问此义与熟教中迷于一心流转
六道悟复一心之义有何异乎。答彼熟教中
泯二十梦方归一心。此宗之中不动梦念即
法性故。无所弃舍。无别所归。故迥异也。

真记云。陀罗尼者。总持也。实宝殿者。世界
海也。穷坐实际中道床者。彻到一乘究竟真
源也。旧来不动名为佛者。问何故具缚有情
旧来成佛耶。答如其未起修缘之时不得名
为旧来成佛。何者。今日发心缘中法界诸法
方顿起故。须智缘中烦恼等□为成智之缘
而起。须烦恼缘中亦如是也。是故要待今日
卷一 第 730b 页
发心之缘无侧起时方旧来成耳。缘以前无
一法故。不云旧来也。若三乘则有所尊定本
故。唯取始觉即同本觉之义论也。一乘不尔。
无所尊定本本末不定故。随须皆得一。

大记云。实宝殿者。或云国土海。或云性起果
与三德差别果也。然三德非究竟故。正是性
起果也。穷坐实际中道床者。因位学穷至于
果位故也。旧来不动名为佛者。初起法字终
至佛字。初起终至是一处故也。是以和尚所
云行行本处至至发处盖此意也。

古记云。一乘之中旧来成佛有二义也。一
不修众生已成佛义。二已成诸佛本不修
义。若须六相可得此旨。谓佛为总相。众生
为别相。一切众生是佛义齐。以为同相。一
切众生各不相。是以为异相。一切众生缘
起究竟正即是佛。以为成相。一切众生各
住自位旧来不动以为坏相也。

大记云。此印大意以其白纸表器世间。谓如
白纸本不染色。点墨即黑点朱即赤。器界亦
尔。不局净秽。众生处则染秽。贤圣处则清
净。故以其黑字表众生世间。谓如黑字一等
皆黑个个不同。众生亦尔。烦恼无明皆自暗
覆种种差别。故以其朱画表智正觉世间。谓
如朱画一道不断始终连环贯诸字中光色分
明。佛智亦尔。平等广大遍众生心。十世相应
圆明照瞩故。是故此印具三世间。若约观释
即有四义。一若取白纸则黑字朱画皆去。故
字与朱画不离于纸。如是若离器界无佛众
生。故于器中具生及佛也。是故经云。于一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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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中现有三恶道人天阿修罗各各受业报。
于一微尘中各示那由他无数亿诸佛于中而
说法。一尘中有尘数刹。二刹有难思佛。一
一佛处众会中我见恒演菩提行。又云。一微
尘中普现三世一切佛佛事。二约黑字亦尔。
故于生中具器及佛也。是故经云。于一毛孔
中普见十方刹。彼刹妙庄严诸佛菩萨会。一
一毛孔中亿刹不思议种种相庄严。未曾有
迫隘。一切刹土及诸佛在我身内无所碍。我
于一切毛孔中现佛境界谛观察。又云。菩萨
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觉。乃至云。如自心
一切众生心亦复如是。悉有如来成等正觉。
三约朱画亦尔。故于佛中具器及生也。是故
经云。三世一切劫佛刹及诸法诸根心心法一
切虚妄法。于一佛身中此法皆悉现。普尽十
方诸刹海所有一切众生海。佛智平等如虚
空悉能现现毛孔中。又云。一切诸佛于一念
中悉能示现无量世界无量无数清净众生。
四白纸黑字朱画皆全相收不可别取。而三
物各异。如是三种世间融通相摄混为一团
而为门各别历然不动也。故此一印若以器
门观则是器海印。是故经云。花藏世界所有
尘。一一尘中见法界。普光现佛如云集。此是
如来刹自在。以众生门取则是众生海印。以
佛门取则是佛海印。是故疏云。众生心中佛
为佛心内众生说法。佛心内众生听众生心
中佛说法也。问若尔何但局云能人海印耶。
答约实如是非局于佛。且从妄尽心澄之义。
假名能人海印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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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上之一


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上之二


文云。将欲释文。二门分别。一惣释印意。二
别解印相。问何故依印 答欲表释迦如来教
网所摄三种世间。从海印三昧繁出现现故。
所谓三种世间。一器世间。二众生世间。三智
正觉世间。智正觉者。佛菩萨也。三种世间摄
法尽故。不论馀者。广义者。如花严经说。

第二别相门中。三门分别。一说印文相。二明
字相。三释文下意。一问何故印文唯有一道。
答表如来一音故。所谓一善巧方便。何故多
有盘回屈曲。以随众生机欲不同故。即是
义当三乘教。何故一道无有始终。现示善巧
无方。应称法界。十世相应圆融满足故。即是
义当圆教。何故有四面四角。彰四摄四无量
故。此义依三乘现一乘故。印相如是。

二问
何故字中有始终耶。答约修行方便。现因果
不同故。何故字中多有屈曲。现三乘根欲差
别不同故。何故始终两字安置当中。表因果
两位法性家内真实德用性在中道故。字相如
是。

问上云因果不同而一家实德性在中道。
未知所由。其义云何。答此义其实难解。虽然
依天亲论主。以六相方便立义分齐。准义道
理随分可解。

若约十句。以辨六相。如下说。
今且约印像。以明六相。示一乘三乘主伴相成
现法分齐。所谓六相者。惣相别相同相异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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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相坏相。惣相者。根本印。别相者馀屈曲。别
依止印。满彼印故。同相者。印故。所谓曲别而
同印故。异相者。增相故。所谓第一第二等曲
别增数故。成相者。略说故。所谓成印故。坏相
者。广说故。所谓盘回屈曲。各各自别本来不
作故。一切缘生法无不六相成也。所谓惣相
者。义当圆教。别相者。义当三乘教。如惣相别
相成相坏相等不即不离不一不异常在中道。
一乘三乘亦复如是。主伴相资不即不离不
一不异。虽利益众生。而唯在中道。主伴相成
现法如是。一乘别教三乘别教准义可解。汝
所问疑义亦如是。初曲如因。后曲如果。如初
后不同。而唯在当中。虽因果义别。而唯住自
如。依三乘方便教门故高下不同。依一乘圆
教故无有前后。所以得知。如经说。又一切菩
萨不可思议诸佛法明说令入智惠地故。论
曰。一切菩萨者。谓住信行地。不可思议。诸
佛法者。是出世间道品。明者见智得證。说者
于中分别。入者信乐得證。智惠地者谓十地
智。如本分中说。此是根本入。如经。又一切菩
萨不可思议诸佛法。明说令入智惠地故。此
脩多罗中。说依根本入有九种入。一者摄入。
闻惠中摄一切善根故。如经摄一切善根故。
二者思议入。思惠于一切道品中。智方便故。
如经善分别选择一切佛法。三者法相入。彼
彼义中。无量种种知故。如经广知诸法故。四
者教化入。随所思议。名字具足善说法故。如
经善决定说诸法故。五者證入。于一切法平
等智见道时中。善清净故。如经无分别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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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不杂故。菩萨教化众生。即是自成佛法。是
故利他亦名自利。六者不放逸入。于修道时
中。远离一切烦恼障故。如经一切魔法不能
染故。七者地地转入。出世间道品无贪等善
根净故。如经出世间法善根清净故。复有善
根能为出世间道品因故。八者菩萨尽入。于
第十地中。入一切如来秘密智故。如经得不
可思议境界故。九者佛尽入。于一切智入智
故。如经乃至得一切智人智境界故。是诸入
为校量智义差别。次第转胜。非根本入。一切
所说十句中。皆有六种差别相门。此言说解
释。应知除事。事者。谓阴界入等。六种相者。
谓惣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惣相者。是
根本入。别相者。馀九入。别依止本满彼本故。
同相者入故。异相者增相故。成相者略说故。
坏相者广说故。如世界成坏。馀一切十句中。
随义类知。论文如是。准是论主立宗道理。故
知虽因果信解行回地佛自位不动。而无前
后。何以故。诸法各异住自如故。一如多如如
如相不可得故。是故经云。问云何深信佛法。
答一切诸法唯佛所知。非我境界。若如是者。
名为深信佛法。是其义也。问六相者为现何
义。答正现缘起无分别理故。以此六相义故。
当知虽一部经七处八会及品类不同。而唯在
地品。所以者何。以是根本摄法尽故。地品中
虽十地不同。而唯在初地。何以故。不起一地
普摄一切诸地功德故。一地中虽多分不同。
而唯在一念。何以故。三世九世即一念故。一
切即一故。如一念多念亦如是。一即一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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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即多念等。反前即是。以此理故。陀罗尼法
主伴相成。随举一法尽摄一切。若约会说。会
会中尽摄一切。若约品说。品品尽摄一切。乃
至若约文说。文文句句尽摄一切。何以故。若
无此彼不成故。陀罗尼法法如是故如下说。

何故依印至佛菩萨也。真记云。何故依印。答
欲表释迦如来教网所摄等者。释迦教网则
深浅虽殊。有名相际惣取云也。三种世间从
海印三昧繁出现现者。三世间法繁出则离
海印体耶。答三世间法即是海印全体现现
本不离也。问摄三世间为惣相。佛则惣别不
一故。为四世间耶。答智正觉中。有待他之义。
有绝待义。约此二义不一故。亦可得云四种
世间。然约二义不异故。但云三种世间耳。问
器及众生宜云世间。智正觉者既已出世。何
云世间耶。答始成正觉时中。三世间法圆明
现现。故云世间。谓时为世。中为间故也。问
至相以菩萨合于众生。何故此中合佛菩萨
为智正觉耶。答约觉同云耳。何故印文至现
一乘故。大记云。何故印文唯有一道者。立在
第四重海印起此问也。谓既随根欲而成屈
曲。何故云一道耶。如是问也。如来一音者。
法界品云。我知法界一性如来一音一切众
生无不了故(已上)。问若一切众生了一音者。
非是各得解也。若各得解者。非是一音无不
了也(云云)。若对此难。以惣别二相答也。谓不
坏屈曲而能等遍故。是一音。不动等遍而差
韵故。能成屈曲。此中能成等遍者惣相也。音
韵差者别相也。别即惣故。虽众生各得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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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音也。惣即别故。虽是一音而各解也。

真记云。如来一音者。惣相音也。法界品云。我
知法界一性如来一音(云云)。此义者一切众
生种种差别音声等即是如来一音耳。问此
守护夜神善知识證见一音云我知法界一性
也。何故云一切众生耶。若见一切众生者。何
云我知法界一性耶。答见法界一性。故知一
音中有一切种也。以得惣相知不分之别相
故。如家之一言。契柱立梁横诸缘而呼故也。
若不契立横诸缘。则家之一言何处起耶。

法记云。盘回屈曲者。既知法界一性。则无三
乘。故亦无印中角曲耶。答有异相故。有称性
不动之角曲也。问若尔有三乘耶。答一乘角
曲全尽印圆故。无三乘一边之角曲也。

真记云。善巧无方者。无偏顺之方所也。如前
无方中释也。应称法界者。横尽法界故。十世
相应者。竖贯三际故也。

法记云。圆融满足者。犹如虚空摄一切物。约
此一柱包摄十种普法无所遗馀故也。是故
普法章云。诸佛善巧会融法界圆通自在不
离见闻(已上)。以一乘中见闻圆通之法故。见
闻位中即得满足究竟佛果。故云不离见闻
也。

真记云。义当圆教者。有三乘别教。三乘同教。
有一乘同教一乘别教。有一乘圆教也。若就
楼观而论者。内庄一乘外严三乘门则同教
也。所谓门者通内外故。内虽一乘而门内则
同教一乘也。又此同教约三乘。已上之义即
为别教。一乘亦得以约所目为别教故。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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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三乘义当于外是严三乘。何云别教一乘
耶。答此经之内所流所目之三乘具含二义。一
者令彼下机计谓同于我法之义。二者令彼解
其自所得法全是花严大虚之义也。约初义
则当于门外故。是三乘为外严也。约后义则
当于门内故。是一乘为内庄也。今约后义故。
以所目为同教一乘。乃至亦名别教一乘耳。
直约楼观之内方自体别教一乘也。初初不
见三乘故。云自体别教也。圆教者通履前四
教也。问是则与彼同教一三和合之义何异
耶。答欲引下机而和合者是同教也。欲为自
家实德而通履者是圆教也。故古人云。同教
如大地。长养三乘草木故。别教如大海。不宿
三乘死尸故。圆教如虚空为二所依故也。

古记云。同教别教分有九种。谓一黄牛车
同。共羊鹿故。大白牛车别。三乘外故。二大
白牛车同。王髻中珠别(云云)。三法花同。花
严别(云云)。四第二会至随好品同。普贤行
品以去别(云云)。五普贤现语言堕在文字故
同。普贤内證离文字绝言说故别。六普
贤内證是因分故同。佛外向是果分故别。
七佛外向向机缘故同。佛内向则虽花严
定中为果德众示国土海法而背离因机故
别。八佛内向有背向故同。海印定中法性
不可说离背向故别。九上来所明说不说
等有胜劣深浅故同。此海印定法性不可
说中说不说无二则无分别故别也。相和
尚云。若约情说。證教两法常在二边。若约
理云。證教两法旧来中道一无分别。盖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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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乎。上来且约理分。若据文义分齐。同别
非一。谓通于一部分之。则差别缘同教。本
实则别教。若据一化始终。则众多别义一
言通目故同。随机各别故别也。

大记云。四摄四无量者。以此四摄四无量之
二四因果。表下四教因果八位。若以七十三
印之中一字印印之则不动。此八因果之位
即是一乘无侧因果也。以此一乘因果加于
前八即成十也。五因是菩萨。五果是佛也。以
其四佛分置四方。以一乘佛安置当中。以五
菩萨分置亦尔。如是因果但我心内本具之
法也。此中四方及六方八方十方等依三乘
分也。谓声闻明四谛故。依此分四方。缘觉观
十二支而是二六故。依此分六方。始终教中
通有四摄四无量而二四即八故。依此分八
方。同教中即其同中含有别教十十无尽义故。
依此分十方也。若约无住别教。则本无方也。
是故文云。善巧无方。乃至云。义当圆教也。问
始终二教亦明十方。何故唯云八方耶。答此
约八叶之轨云耳。又始终教中总约四摄因
果等故分八方耳。问若并取顿教中因果则。
顿教中亦分八方耶。答约实则通。然因果是
位。顿教之中位相隐故且除耳。问何是八叶
轨耶。答此是毗卢遮那经及佛地经中八叶
作佛之轨也。依三乘现一乘者。一乘圆印虽
无角面。此印摄尽一切法故。具其四面四角
相。以分三乘四方六方八方十方等。渐现一
乘无方之圆印故也。若唯见角面则一向三
乘。唯见圆印则一向一乘。若依角面见圆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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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是同教也。故云依三乘现一乘也。问若尔
前之屈曲若唯见屈曲则一向三乘。若依屈
曲见圆印则亦是依三乘现一乘耶。此角面
则是同教也。前之屈曲但是别执三乘耶。答
屈曲亦是一道朱印之能随之德故。是以亦
有依三现一之义也。

何故字中至性在中道。法记云。何故字中有
始终耶。答约修行方便现因果不同者。所言
修行方便则一乘修行耶。三乘修行耶。答但
是三乘修行方便耳。问何故一乘无修行方
便耶。答以一乘中无因果故。问若尔何故下
云因果两位法性家内真实德用性在中道
耶。答只为三乘执因先果后之人现因果同
时义故云耳。若约实云。此宗之中无因果名。
问若尔则全果之因全因之果亦无耶。答尔
也。故至相云。因无异果之因。果无异因之果。
然因果之称寄现于缘亏盈自彼于我无为。故
知一乘无侧因果亦不立也问印之五十四角
一一全尽印圆如是。全印之角亦应舍耶。答
若约自宗。无如是事。何更舍也。以證分中无
有因果證分教分一乘三乘同教别教等事。缘
起分中方说因果證教一三同别教等种种事
耳。是故就缘起分云因果两位性在中道也。
问若实不立因果。岂不是拨无因果之大邪
见耶。答立在过越因果之处言无因果。岂是
拨无耶。故和尚令人难此义云。法性之中有
因果耶。无因果耶。若法性中有因果者。应非
法性。以法性中无因果故。又令答云。无因果
也。问然则根本入中所开九入不满本耶。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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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也。问若尔何云无因果耶。答非汝所执摄
思议等能满彼也。但是入入能满彼本。是故
于彼无因果也。若约入入。随摄思议等而生
解。则有胜劣因果之位。故是同教。若约摄等。
随于入入而生解。则有性在中道无胜劣之
因果。亦是同教。若除入入但约摄思议等。即
是三乘别教。若直约根本入。则是一乘别教
也。约此三义以现印义。亦现大经具含多义。

大记云。何故字中多有屈曲现三乘根欲等
者。约实则字中屈曲通于三途人天。然而字
者是生解之诠故。且约解教相现但云三乘
根欲耳。何故始终两字安置当中等者。法字
是因。佛字是果。通一乘三乘也。欲现三乘之
前后因果即是法性德用性在中道故。以始
终二字安置当中也。问若尔唯约三乘因果
而论。何云因果通一乘耶。答若约实。道理诸
法各各住自如位本来不动。然三乘之人唯
见前后。一乘不尔随须自在。是故约前后因
果。现性在中道之义。在于一乘。故云通一乘
也。法性家者有二。谓證分之法性。及无住别
教之法性也。实相总相法身中道等亦通二
义也。施设门中有分示證教之义。有分示一
乘三乘之义。故云因果通一乘三乘。法性通
證分教分。

真记云。法性家者。约今日缘中所起之法。为
證分及缘起分之法性也。或云。證教不分之
中道方为法性家也。

上云因果至无有前后。法记云。上云因果不
同乃至其义云何等者。起此问意。前云。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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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方便现因果不同。而次又云。因果两位法
性家内真实德用性在中道。故未知此意如
是问也。问前印相终更无别。问何故此中释
字相已更复设此问答耶。答其印道则随字
相而画故。委释字相则可解印相故也。

大记云。依天亲论主以六相方便立义等者。
佛于四种菩萨行文现六相意者。若诸菩萨
欲入法体。要以六相融鍊其心。方可得入故
也。论主得佛意故。于十入处明六相方便。以
治三乘摄入等是三贤乃至佛尽入是佛果。
如是次第转胜之执现其摄等九入称根本入
无胜劣也。故古辞云。天亲菩萨于十入处明
六相日始报佛恩也。和尚得此论主意故。云
依天亲论主立义分齐。准其道理。则三乘之
前后因果性在中道所由可解也。约此六相
方便之言。融质德云。六相者唯是教门施设
耳。于法体上无所关也。故言方便也。故和尚
云。入法性家之要门。开陀罗尼藏好钥匙。康
藏云。以此方便会一乘又云。四句与六相俱
为入法方便(已上)。故知但是能诠教门之方
便也。思惟德云。六相者但约法体巧相集成
名方便耳。此外更无所入法体也。故和尚云。
一切缘生法无不六相成。又云。六相者正现
缘起无分别理。乃至云。以此理故陀罗尼法
主伴相成。康藏云。第四集成方便诸法同体
巧相集成故名方便。智论云。此法善巧集成
故名方便(已上)。故知但约所诠法体为方便
也。解云。此上二说若偏执。则二俱有过。谓各
滞一隅不当理故。若据道理。各有所凭。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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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是。何者。如同教中破定执见故。只是教门
入法方便也。若别教中直明法体故。即是圆
融之法善巧集成方便也。一乘三乘主伴相
成者。无住别教是主。别执三乘是眷属伴。此
中立主伴法体故。云成主伴相也。问若尔何
故下云主伴相资耶。答立主伴法已。令其别
执三乘之伴习因缘缘起等三观修鍊其心
故。所流三乘之伴至于性起之后际。与无住
别教之主相资。得成圆明主伴故也。

法记云。主伴相成现法分齐者。馀处三乘但
是眷属。不得为伴。此中意者。印圆则一乘故
是主。五十四角则三乘故是伴也。由诸角故
得成印圆。由印圆故得成诸角。是故一乘三
乘互相成也。其一一角全尽印圆者。是所现
分齐也。大记云。六相者。总别二相表法无尽。
同异二相现法无碍。成坏二相示法无侧。一
乘法义不出此三也。若别释者。总相直标无
住法之自体。别相指无住总之无尽。同相现
无尽之无碍。异相释无碍之无违。成相示无
违之无侧。坏相表无侧之不动也。问无住法
之自体云何。答法界之法混为一身是。问法
界之法为是动故成一身耶。答只由不动成
一身耳。若约此一堂论。则椽等诸缘各自不
动。方得成一总相堂耳。问别相表无尽等者
何耶。答别相者椽等诸缘各差别故现一总
相堂中非一之德故云别相指总相之无尽也。
椽等缘中须同相。则丈二之椽称二十步堂。
馀缘亦尔。故云同相现无尽之无碍也。又此
缘中须异相。则丈二之椽虽称于二十步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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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动自丈二位。馀缘亦尔。故云异相明无
碍之无违也。见其丈二椽之成此堂时侧无
馀缘。故此一椽即是无侧。馀缘亦尔故云成
相示无违之无侧也。坏于成处坏故。云坏相
表无侧之不动也。问何故唯六不多不小。答
总别一对上根得入。同异一对中根得入。成
坏一对下根得入。良以下根于同异中不能得
总。故不减至四五也。虽是下根历学成坏必
得入总。故不增至七八也。康藏云。总相者一
含多德故。别相者多德非一故。别依止总满
彼总故(已上)。问一含多德者。总总多德。别别多
德。答一一义俱得。谓揽别成总故。云别别多
德亦得。然其总中所具别德一一皆全尽总。
故云总总多德亦得。问若尔应立无尽总耶。
答虽云多德。非是一外之多。故无此难也。问
既云总相者一含多德。故所含多德与能含一
义门各异。何云非是一外之多耶。答但其多德
合处目为能含一总耳。是故非是一外之多多
外之一也。别依止总满彼总者。问若以类各分
六相。则总同成为一际。别异坏为一际也。既
与总为一类。故同有同总义。成有成总义。何
故别相与异坏为一类而有满总之义耶。答若
得总相。不须别相。但于未得机中欲示总相
故开也。开别之时总义已现。是故别中有满
总义。问及满耶不及耶。答及满也。问此是别
相释义故。应不及满。本总何云及耶答既分
总之时由开总故。现彼别德。还以别满总之
时及满也。问若尔总中有别貌耶答无也。何
者。本于无别貌之总中所开故。虽其别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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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本总总中无别貌也。问若尔与三乘泯差
别。俗归平等。真何异耶。答一乘中分别全无
分别。无分别全分别。非泯分别方归无分别。
是故异也。同相者。欲现总德故。开别相。既开
别已。恐有惑人谓其别相迥别于总故。欲令
其知彼别相全同于总故。于别相之次明同
相也。同有多义。谓上同下同。内同外同。若
约此舍论者。诸缘同于总舍者上同。总舍同
于诸缘者下同。就上同中。诸缘同于舍者内
向同。诸缘相望成舍力义齐同者外向同也。
又有分同满同二义。谓一尺之瓦出一尺之
力同于二十步堂者分同。一尺瓦出二十步
力同于二十步堂者满同也。异相者。示其能
成诸缘形类差别各位不动之义也。问若实
异者。应非同耶。答只由异故得有同义。若不
异者。瓦既一尺。椽亦一尺。违本缘位失前齐
同作舍之义。问若尔一尺之瓦出二十步力
同于二十步堂。椽亦如是者。此亦岂非失本
缘位耶。答瓦若动自一尺之位同于椽之丈
二之位。然后出二十步力。椽亦如是者。应失
本位。瓦自不动本一尺位。椽亦不动丈二之
位。而各出二十步力同于堂故。虽并出二十
步力瓦非丈二椽非一尺。各住自位故不违
也。成相者。明不作之作。谓诸缘等各位不动
得成舍也。前同相中。椽等诸缘相望相摄成
舍力义齐同。又约椽等诸缘。望于总则舍带
于椽总。望于缘则椽带于舍。故有相望相摄
相带之义。此成相中。随约一缘。即正是总绝
待无侧。能成缘外无别所成。是故不说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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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摄之义。坏相者。明作之不作。谓椽等诸缘
各住自法本来不动也。问此中不动与前异
相中不动何别。答前异相中位不动故。瓦一
尺位与椽丈二位各虽不动。而有相望之义。
此中体不动故。法法各各不相知也。约成相
堂诘。于诸缘柱成耶。乃至瓦成耶。如是遍诘
无有一物成彼堂。由如是故成相堂究竟也。
即作而不作故。坏相即成。非灭坏之坏也。

古记云。问古德云。因缘堂作则得成。不作
则不得成。缘起堂作则不得成。不作则得
成。此义云何。答同相舍有作之作。成相舍
无作之作故也。同相成相相对说。则同相
者缘起现前义。成相者缘起无性义。成相
坏相相对说。则成相者不作之作故。无性
缘起义。坏相者作之不作故。缘起无性义
也。古辞云。始从柱底石终梁上瓦方立全
舍者遍计堂。荷斧打木随一一打立全舍
者因缘堂。斧不堕木木不犯斧立全舍者
缘起堂。木芽青时立全舍者性起堂也。就
于性起中。木种下时立全舍者无住堂。种
即真者实相堂也。康藏云。何是舍耶。椽即
是舍。何以故。为椽全独能作舍故。乃至问。
若椽全独能作舍者。未有瓦等亦应作舍。
答未有瓦等时不是椽故不住(已上)。问虽无
瓦等。现见是椽。何故云无瓦时不是椽
耶。答遍计之难耳。大经云。智海广无涯未
测返增谤。可不慎哉母以有生灭心。疑实
相理。我此普法因缘之椽。自是一椽即摄
自类馀椽。若一尺栱。若八尺柱。乃至瓦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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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焉。鍊木之工燔瓦之父等。一切诸法普
皆摄尽作舍究竟。然后方得为是椽故。是
以尔也。古人云今日采柱欲作昨日已成
之舍。若尔昨日已成之舍无柱而成耶。既
云今日采柱欲作昨日已成之舍。故知昨
日已成之舍非无柱而成矣(巳上)。是故舍成
方是柱。又舍成方是椽也。

真记云。所谓六相者。此中大意。卢舍那佛最
尊胜。我等众生最卑劣。舍那是总相。众生是
别相。众生身者无别自体。全以舍那身成。然
今示二各别义也。不他故云不起。不一故云
起也。故康藏云。末依于本有起不起。同相者。
约众生身无馀物唯是佛身故。众生身带有
彼佛。异相者。虽众生身带彼佛身。而不动能
带恒众生也。约带义云有同。约众生义云有
异也。故康藏云。彼所起末既带于本。是故相
望有同有异。成相者。卑众生身即正尊佛身。
无毫末许与佛身别时。故不令同于彼。同相
观者令同于彼。成相观者即正一耳。坏相者。
法界差别之法各自不动。即是众生身中真
实德用性在中道也。即正一耳。故云有存。各
自不动故云有坏也。故康藏云。彼带本之末
既为本摄。是故当体有存有坏也。

古记云。昔林德入唐就融顺师作难而问。
既已成佛初初不动凡身何。顺云。六相之
中有同异也。有何难哉(巳上)。问何不通云
有六相故。而但特取同异云耶。答若约舍
云别。则椽等诸缘别于总舍而已。非谓见
其形曲长短。又其坏者但见诸缘各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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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不作耳。唯同异相随约一缘摄带诸
缘成满足舍力义齐同。而柱则八尺。椽则
丈二。瓦则尺馀。如是长短差别之位各自
不动故。但取此义而答也。

六相章云。一即具多名总相。多即非一是
别相。多类自同成于总。各体别异现于同。
一多缘起理妙。成坏住自法常不作。唯智
境界非事识。以此方便会一乘。

大记云。总相者根本印别相者馀屈曲别依
止印。满彼印故者。根本印者离别之总。满彼
印者带别之总也。然虽有二义。而无二总。所
谓总者无别可对。故云离别。然此离别之总
既揽别成。故云带别耳。依总开别。有分开满
开。故约满开之义云满彼印也。问若尔别外
更无本总。何云依印与满印耶。答约实而言。
即不应云依印满印。然欲令解无侧至不相
知处故。具分能所如是云耳同相者印故者。
诸屈曲等一一虽别。而同是圆印故也。同有
二义。谓等故同。一故同也。等故同者。六相
列门之同相故。诸缘相望力义齐同也。一故
同者。同相一缘摄尽诸缘即是总也。异相者
增相故者。初曲次曲各异增数故也。增有二
义。谓内向增。外向增也。谓同于总之诸缘不
相是者内向增。互望和通之诸缘不相是者
外向增也。成相者略说故者。谓诸屈曲合成
一印故也。至于诸缘究竟之际只言一缘即
正是总故云略说也。坏相者广说故者。诸曲
各住本无为作故也。遍徵诸缘令至不增不
减自如之处。故云广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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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记云。总相者根本印别相者馀屈曲者。总
则一含多德。别则多德非一也。问一者是何。
多德是何。答法界法之随举无侧之义是一
也。此无侧一之无尽之义是多德也。问无侧
一之无尽之义如何见耶。答且约此缘成一
堂云。则每一一缘皆满足堂者是也。谓随举
一法无侧起而究竟。绝待者是无侧一。此一
所含别德亦各统包一一究竟。故每一一缘皆
满足法者。是无尽之德也。若引例而言者。文
殊知识是智照无二相。若随所依而散说。则
善财见文殊时。即见三千世界尘数知识。谓
能照智与所照境只是一故。见一文殊时。所
依三千即是知识。故云即见三千世界尘数知
识也。若舍所依而说。则总揽法界诸法成一
文殊故。见一文殊时。非但得见三千世界尘
数知识。亦得顿参法界尘数诸善友也。是故
约一文殊尽法界际三千世界尘数知识一一亦
尽法界际也。问然则一文殊耶。多文殊耶。答
随所约约是一文殊。随所约约是一堂也。是
故一文殊亦得。多文殊亦得。一堂亦得。多堂
亦得也。同相者印故者。五十四角同一印圆
故。云曲别而同印也。问分同满同之义云何。
答不可分异之大虚分为十方。一方虚空同
大虚时。十方虚空同时同者。满同。唯见一方
同。不见馀方同者。分同也。异相者增相故者。
问数增耶。位增耶。答一云。第一角第二角如
是而数故。随其数增位亦增也。一云。第一第
二如是而数故云数增。然非角增故。非位增
也。成相者略说故者。比如有人立在堂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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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言呼堂内众。众皆口许。如是以印一言
呼印之时。五十四角皆即是印故。康藏云。缘
成和合略言标现。问同相中明一一角同于
圆印之义。此中明何义耶。答随一角曲每即
是印为成相耳。非谓诸角成于印也。坏相者
广说故者。如执人身诘其人名。无有一物的
受人名。如是广辨五十四角次第诘之。无有
一角受圆印名故。康藏云。缘散无作广辨因
缘也。故此印中印之圆满者。是总相也。圆满
印之诸角曲者。是别相也。诸角曲之二齐同
印者。是同相也。齐同印而不动各异者。是异
相也。不动异而无所偏当即正印者。是成相
也。即正印而各各自住不为作者。是坏相也。
此六相门正是一乘不共方便。亦是不共法
体也以此六相且配三观。则别相是遍计也。
同异则因缘观。成坏则缘起观。本总则性起
观也。此则寄位言耳。若约一乘。则因缘缘起
性起三观无浅深也。总相者义当圆教别相
者义当三乘教者。问圆教者是同教耶。是别
教耶。答是同教也。谓印圆是圆教。五十四角
是三乘。是故圆教及三乘皆同教也。何者。离
印圆无诸角。离诸角无印圆故也。

大记云。林德依此处立五重总别。谓一离别
之总。是五重海印之初海印也。二带别而离
别之总。亦云缘中现而离缘之总。是第二海
印也。三总即别别即总。是第三海印。四亦总
亦别。是第四海印也。五非总非别。是第五海
印也。谓揽别成总故非总。依总成别故非别。
并形夺故也。于此五重之内。初总次别。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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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第三别等。如是相望而作总别。又此二
各具总别也。谓除初海印。于第二重。佛證心
是总。所现三世间别。此别不劣于总也。此中
无同异成坏。此之总别只是一体故。是缘起
六相之所入真源也。于第三重。不防用六相
也。此亦法体非方便六相也。约第四重以去
配。因缘缘起性起等三观含有三义。谓一总
相者无住别教。别相者所流三乘。于所目中。
同异相者因缘观。成相者缘起观。坏相者性
起观。此中约所治之病为别相耳。非能治六
相中别相也。二除无住别教及别执三乘。就
所目中。总别相者性起观。同异相者因缘观。
成坏相者缘起观也。又此三观一一各具六
相也。此第四重以去是方便六相也。以此五
重释处处文义理方尽。今此文中具五重也。

古记云。相和尚总章元年十月十一日。在
清禅寺般若院中问于俨师。受持普法轨
则云何。师曰。汝能持否。且举领毛齐提纲
目正也。问是义云何。师曰。下至世俗之法。
皆是中道实相也。遂说十重总别以示之。
俨师行录中总别之文即是此也。一顺总
违别。谓总相果法以尘数缘成故。顺则总。
成总缘别故。违则别也。二违总顺别。谓成
总之缘自位不动故。违则总。自位不动而
能成故。顺则别也。三如别之总如总之别。
谓别全是总故如别之总。总全是别故如
总之别也。四别不知之总总不知之别。谓
所成总中无别貌故别不知之总。能成缘
中无总貌故总不知之别也。五离别之总
卷一 第 737b 页
离总之别。谓总相果中缘而无不总故离
别之总。无异总之别故离总之别也。六无
住总无住别。谓无住者不自在义。以总相
果法不住于自故云无住总。此无住总尘
数缘中无所偏当故无住别也。七实相总
实相别。谓总相果法离于智之分别了知
故实相总。缘无别相故实相别也。所谓无
相也。八法性总法性别。谓总相果法性自
圆通触缘斯顺故法性总。斯顺之法全全
无侧起故云法性别也。九海印总海印别。
谓无尽法数圆□顿现无遗故云海印总。
顿现之法各不相知故云海印别也。十證
总證别。谓总相果法唯佛證处故云證总。
于此證中诸法不动故云證别也。林德云。
以此十种总别平法。然后方能得见一尘
一蚁与舍那佛元是一身。依如是等义。方
有同时具足及因陀罗网微细境界等也。
问第四总别与第五何别。答第四重虽不
相知。非无二位之殊。第五重则于一体上
云总云别故别也。问第六无住总别与第
七实相总别何别。答实相云离于智之分
别。则简于第六无住之智也。至于第八法
性具足理智可知也。

大记云。如总相别相乃至常在中道者。有二
释。谓一意从总相至中道方云如字。一意于
总相别相下即云如字。解云。初意则总非别
别非总成非坏坏非成等故。云不即不一。然
而总全别别全总故。云不离不异等也。后意
则不即不离则成坏相也。不一不异则同异
卷一 第 737c 页
相也。谓下教人至究竟果处。执真妄同体故。
以坏相印印之。则真妄各住本来不动。故云
不即。以成相印印之。则真妄真。故云不离也。
又当始觉同本觉之位有凡圣一异之病故。
以同相治之。谓即同本觉之日执凡圣一身
故。以异相治之。凡圣各异故云不一。以同相
治之。凡圣一量故云不异也。如是以因缘缘
起等三观。对治别执三乘即离一异之病故。
其三乘眷属与一乘主。为不即不离之伴。得
成圆明具德之主伴也。问用六相则病应已
尽。何须更用四句耶。答若得总相则不须四
句。然为许别之人说四句耳。一乘三乘主伴
相成者。问一向一乘主三乘伴耶。或反此而
云耶。答有云。如后虽然。唯是一向一乘是主
三乘是伴也。谓一向根本入名为总。九入名
为别耳。非以根本入之名为别。馀九入名为
总故。但以一乘之名为总为主。三乘之名为
别为伴也。问若尔何故云主伴相成耶。答由
一乘故有三乘。由三乘故有一乘。是故一乘
则总含三乘为主。三乘则要依一乘为伴。故
云相成也。一乘别教三乘别教准义可解者。
用六相义唯同教门故。除一乘别教及三乘
别教。然若委说。则一乘别教为主。三乘别教
是眷属伴。约此现示中道之义可准解也。一
云。前云圆教及三乘皆是同教。今此一乘别
教深于同教。三乘别教浅于同教。准义可解
故也。

法记云。唯住自如者。非是三乘相融体不融
之平等真如也。约体相俱融无分别之处与
卷一 第 738a 页
坏相中本来不作各住自如之义云也。依三
乘方便教门故高下不同等者。若约三乘方
便修行。则行布因果高下不同。若依一乘实
意。则因果圆融法性德用但在中道。故云无
有前后也。

简义章云。圆融行布说有四门。一三乘行
布一乘圆融。如图文云。依三乘方便教门
故高下不同。依一乘圆教故无有前后等。
二就此经中。外相同教有二。一上同。以空
画向空即体同空随分无碍。二下同。下似
地画有前后故。上同是圆融义。下同是行
布义。如地品中以一鸟迹通于二故。三外
相同教为行布。自体别教为圆融。如所诠
章云。安立诸教有二善巧等。又科简云。普
贤位有二等是也。四就自体别教。不坏本
位是行布。无碍圆融是圆融。谓广狭中分
无分。又相入门无性不坏。又不动自位而
恒去来。又六相中三圆融三行布等也。

一切菩萨(至)阴界入等。法记云。论曰一切菩
萨者谓住信行地者。信者十信。行者三贤。地
者十地也。若约大分门。则信行地者三贤。得
證者十地也。不可思议诸佛法者是出世间
道品者。不思议佛法则是佛内證也。谓犹如
池水具含影像。有二义也。谓摄入诸像义。及
现现诸像义。而有一人立在池边。见此诸像
为他说也。如是佛證三种世间为自身心。如
彼水中摄入诸像。以自内證临机外向分示
十地。如彼水中现现诸像。金刚藏之定中称
受佛外向法出定已后为机而说。如彼一人
卷一 第 738b 页
立在池边见水中像与他说也。谓如约内證。
则唯不思议法。无十地相。然以前机多三乘
故。佛意欲令为说十地。故于外向心头分示
十地。是义大不可说。刚藏入定称受其法出
定已后所说十地。是说大可说也。故至相
云。地有二分。一因二果。因谓世间方便行
修。即加行地分齐。果谓出世离相真證。即
正證智分齐也。出世间道品者。问何故出世
间处道有品耶。答若约不思议法。则虽无道
品。然为机缘分示十地故有道品。是故至相
云。今此十地者摄佛因位。一乘三乘声闻人
天并在其中。为五乘所观。普贤證位佛果摄
用无碍自在。一切皆尽。何以故。十地之法摄
众生中最初门故。地法甚深最难了别故也。
明者见智得證者。以證见之智。得證众生身
心是不思议佛法也。问何故众生不知不见
耶。答若约證见之智不动。今日个个众生之
身心即是不思议佛法。即是世间道品。然但
凡夫自不知耳。问何故至相云。前二观解。
后二行解。见始智终。得始證终耶。答此但
寄修云耳。若假言者。二佛世界尘数劫中。
修缘起实相陀罗尼者是观解。念念得證者
是行解也。说者于中分别者。有二。一若约佛
心。则虽无十地。由所引机多三乘故。加金刚
藏为说十地。欲令信行地菩萨證入智惠地
故。乃于后得笔中分示十地以为说也。二刚
藏菩萨定中称受后得言说以为说也。谓佛
以无言为其说故。是无言教之本也。刚藏之
称受亦是无言。而为待言教之本也。入者信
卷一 第 738c 页
乐得證者。佛言。我已修习證汝身心。汝等应
知更无异事。何故我等未得知耶。但以无信
故不得耳。信则能知。要须信也。是故能信自
己身心是不思议佛法故云信也。不舍此信
而能恒守故云乐也。由如是信乐故亲證自
己身心故。云得證也。智惠地者谓十地智者。
至相与远师同以此句为根本入也。问加所
为二十句者。为是正说时言耶。为是经家所
列耶。答约文则经家。约义则正说也。问若
约义则正说者。为佛口业所摄耶。意业所摄
耶。答口业也。问佛在定中无有口业为作之
说。何云口耶。答以教之所起从口业故也。此
所起之教从何而起耶。本以不说为根故是
意业。若约现相放光摩顶执手触目等示法
之轨。则是身业所摄也。然佛口业称大虚故。
所起之教亦称大虚也。摄入者。信闻不思议
法之心中其法顿现故云摄也。心契称法故
云入也。闻惠中摄一切善根者。佛陀三藏云。
称体闻惠摄圆宗理与理相应为可贵也(已
上)。称体者。称海印体也。比如众苗皆依大地。
世出世间一切善根无有不依海印而起。不
依海印而住也。此海印之法于信心中了了
顿现。故云闻惠中摄一切善根也。思议入者。
闻惠所闻思而不失也。议者。于思惠中所思
之法。以意言观了其相状。入者同上。一切道
品者。不思议法也。智方便者。若闻法时心不
外缘。专依此法相续思惟。是方也。由如是
故。心便于法。是便也。分别选择者。其心行
于所闻之法。别其逆顺。由如是故。取其顺
卷一 第 739a 页
法。是选也。舍其逆法者。是择也。法相入者。
所思之法于心现现了了分明故也。彼彼义
者。以不思议法非一故也。无量种种知者。凡
所触向对面无非不思议佛法故。所知之法
既无有量。能知之智亦无量也。教化入者前
摄入中闻不思议法。思议入中思察其法相。
法相入中彼不思议法现其心也。菩萨最初
发誓愿者。非先自度。欲先度他故。以其心所
现之法教诸众生故。云教化入也。随所思议
名字具足善说法者。以其思惠所思之法教
化众生故。云随所思议也。称前闻惠所闻之
法立名教化故。云名字具足也。善决定说者。
若以传闻之法而教他。则非善决定说也。比
如明见掌中之珠。心中了法亦复如是。而以
如是自所得法为他演说故。云善决定说也。
證入者。以自所得之法化众生时。自行即满
故也。一切法者。是不思议法也。平等智者。此
菩萨心得彼法时。其心与法不可得分。比如
以器汲盈池水。还注池中。不可得分此是器
水此是池水。故云平等智也。教化众生即是
自成佛法者。问何故至證入后方释教化入
耶。答辨證入时方现利他即是自利之义也。
谓菩萨发誓只欲度他。然先度他时。法尔自
證真如法故。至證入后释教化入也。不放逸
入者。如缘柱时。心若有转。即是放也。由其放
故。趣于他境。即是逸也。如是菩萨依不思议
佛法其心不转。又于他境心亦不趣。故云不
放逸入也。言一切魔法不能染者。魔有四种。
一天二人三阴四烦恼也。烦恼魔者。三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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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所起烦恼也。谓修行之心对违顺境。或嗔
或贪。不能寂静。是烦恼魔也。阴魔者。五阴
之中。四是心。一是色。修行之时。贪求衣食
等及五尘境界。是色魔贪求之心。是心魔也。
人魔者。修行之时。父母檀越恶友好色等类。
皆人魔也。天魔者。修行之时第六天魔即自
思惟。此人起其胜心修其胜行。必得胜果。非
我眷属。是故不离此人常欲恼乱。若不能恼
乱。即欲令其死。此等是天魔也。地地转入者。
七地已前虽能趣向无相而修。然是有功用
位故。犹起加行作意。乘于自心行力而修八
地已上。无相观智现前究竟故。乘本誓愿及
与法力。任运进修故。云地地转入也。无贪等
善根净者。不思议法中本无三毒故。无贪等
善无始时有。然约寄位。则七地以前有功用
位执心不舍故。三种善根清净之义不得现
前。至于八地任运之位三种善根净义竟现
故。云无贪等善根净也。复有善根等者。决伏
疑也。于十地中。一一地皆有地前加行善根。
有地上善根故。约地前加行。云复有善根。约
地上善根。则是不思议佛法也。疑云。七地以
前加行善根生于八地以上善根耶。为决此
疑故。云唯八地之加行善根生其八地善根
也。是故云复有善根能为出世间道品因也。
菩萨尽入中如来秘密智者。约不思议佛法。
则虽无十重。而随寄位且分十种秘密智也。
此秘密智是不思议法故。约得此法云入一
切如来秘密智也。佛尽入中于一切智入智
者。一切智者是佛一切智一切种智也。入智者。
卷一 第 739c 页
菩萨智也。由菩萨智入佛圆智故。菩萨之智
亦成圆智也。问菩萨尽入中云入如来秘密
智。与佛尽入中云入佛一切智。何别。答菩萨
尽入中得不思议佛法。而但是尽果之因位。
佛尽入中得不思议法。是尽因之果位。故别
也。问远公以佛尽入为在因中。与菩萨尽入
何别。答约建立。则菩萨尽入立第十地。佛尽
入立佛果位。而以佛尽为因中之果者。以信
行地菩萨得不思议佛法故。以为因中果。而
云得佛果德。非谓佛尽为在因也。是诸入为
挍量等者。从是诸入至差别为所挍量者。是
远公之意。从诸入至转胜为所挍量者。是藏
师之意也。远公意则三贤十地次第转胜之
位。是所寄故是所拂也。九入差别是根本入
中德义差别故。非所拂也。藏师意则三贤十
地是全不思议佛法之位也。摄等九入亦全
不思议佛法也。是故九入差别及三贤十地
之转胜皆不舍也。是则智义差别之九入次
第转胜三贤十地皆非所拂。是故挍量而不
舍也。其三乘中行布次第差别转胜决定者
皆所舍也。问既全不思议法之三贤十地应
无胜劣。何云有转胜耶。答虽无情计之胜劣。
亦有缘起之胜劣也。问缘起胜劣云何。答犹
如瓶中含大虚空。瓮中亦尔。然含大空之
瓶童稚能提含大空之瓮童不易提。如是十
信位中摄尽法界。十住等位亦摄法界。虽摄
法界义同。而随位别故。摄法界之十信是劣。
摄法界之十住等是胜也。故缘起差别非所拂
也。是故约一信位。成佛之义顺梵行。将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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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为圆满佛。馀人等立为随分佛。于是林德
举此二义。就问相元元曰。俱非和尚之意。则
以十信一位形十住等为门别故。云随分佛。
然全摄法界究竟无侧故。云圆满佛也。是以
一乘随何一位。成佛之时具足分满二义也
(已上)。故藏师之意。九入中入者。是根本入之
入也。九入中摄等九者。是根本入中智惠地
也。故皆不舍也。此言说解释者。有三义。远
公云。此九入言说中。以六相解释之义应知
也。藏师二释如疏。除事事者。谓阴界等者此
义实难可解。故林德问于大乘囧公。囧云。于
阴界入须六相则融之无难。而言除者。言三
科百法不用六相也。然而若除阴界入。何处
用六相耶。故非吾所可知也。馀师云。六相者
引三乘时之所用方便也。然彼所执体性各
别。三科法上用六相。则其法杂乱不得利益。
故云除事也。融顺和尚云。要以六相言说说
花严经。若以三科百法说。则是三乘。故云除
事也。

藏疏释加所为中二十句文依二利分。初
十共他自利。后十共自利他(云云)。前中论
王佛四门解释。一总释现本(云云)。四本末
无碍。初中总论地法缘起有六义。一一切菩
萨是信行地者。举所被机。谓地前菩萨未
證真如。但依信心而起行故(云云)。不可思
议诸佛法者是出世间道品者。此是所得
之法。然有二释。一约因。谓十地法体是出
世间。无流之法。心言路绝。名不思议。通生
佛果故。名为道。下云。大圣道者是彼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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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位品类差别名品(云云)。二约果。谓佛所得
之法故名佛法。非下位图杔名不思议。令
地上菩萨分證此法名出世间道品。地智
所游曰道。分證未圆名品。三明者。创瞩名
见。委照名智。智照非比故名为得。冥神契
合故复名證(云云)。四说者于中分别者。于此
能所證得法中。以言分释十位差别明智
行优劣功惠等异故也。五入者信乐得證
者。谓地前信乐远有入义。地上證得现成
交入。通论入义。必从此至彼故具始终也。
亦信始乐终。得始證终。六智惠地者谓十
地智如本分中说。谓此證理圣智有生成住
持佛果等用名地。始从欢喜终至法云。本
分中现可知。此上六义融合无碍通教。及
义通證。及比通境。及智通人。及法通因。及
果混通无碍。总为一团名十地法。若展于
后种种差别。皆悉于此总句中出。是故名
此为根本入。二依本开末分成九句。于中
四位。谓愿乐位。见位。修位。究竟位。初四
寄前地前愿乐位。次一寄初地。次三寄修
位。后一明究竟位。问此中正为说十地法。
何故乃说地前及佛果。答为现十地前有
起下之功后有成上之义。又释由十地證
智放阿含光。是故地前是此十地阿含分
摄。由此地智依果海成故有佛果。上不思
议佛法及下鸟迹所依空等。并是其事。初
中初一约闻惠修善根名摄一切。二明思
惠之始。简择道理。论中智方便者释善分
别也。道品释佛法也。三思惠之终。谓因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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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知。彼彼义释诸法。种种知释广知。四
明修惠。无疑立教可信故云决定说。谓修
通二利。今举利他。菩萨化他即是自成佛
法故。入自利摄。论中随所思议是思惠所
思。名字具足是闻惠所持。故决定说也。上
来现信乐。自下辨得證。五见位(云云)。论中
一切法平等智。释无分别智。谓于初地正
證真如。无能所二相。故云平等。见道时中
善清净者。释善净不杂。谓离二我分别随
眠。六明修道位中地地别断一无明。故于
烦恼障亦永伏离。故云世法不杂名不放
逸入。魔法是母法也。七明修位中智行转
进名地地转入。谓无流善根永离一切三
不善法。无贪等善根等者。等取无嗔无痴
也。复有善根能为出世间道品因者。是诸
地中加行善根也。八十地学穷名菩萨尽
入。如下大尽分中明。第十地菩萨入如来
十种秘密智。以秘隐深密难可测知故名
不思议。九究竟位明因道既圆佛果斯剋
穷满果圆名佛尽入。论中入智者。释得字
也。三会末归本。言是诸入者。牒上九入。为
挍量等者。现其无别之别。谓寄地前地上
乃至佛地。挍量地智差别次第转胜之相。
非谓根本入中亦如此等行布次第决定差
别。是故融末归本现无二矣。前依本起末
明无别之别。今会末归本明别而无别故
也。四本末无碍者。谓明六相总别无碍故
也释此六相义作六门。一明教兴意。谓破
定执见以现缘起圆融之法。此理现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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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惑障一灭一切灭。一切行位一成一切成
等。二种类者。不自不他等四句。及不有不
无等四句。并不生等八不十不等。皆悉会
事入理。是此流类。但彼等入理以顺一寂。
今此入理圆融彼事使相即相入成普贤法
有斯左右耳。三明所出者。此文出在下经
第四大愿中。经家自说。非是论主率意而
作。四明建立者。何故唯六不多不小者。
谓汎诸缘起法要有三门。一末于本有起
不起。二彼所起末既带于本。是故相望有
同有异。三彼带本之末既为本摄。是故当
体有存有坏。若不具此三不成缘起。三中
各二故但唯六。五问答决择者有二。初逆。
谓非总非别等各各互相形夺诸相皆尽故
也。二顺。谓亦总亦别等各各顺相成就等。
思准作之。六释文有五。一约法举数。谓
于所说法中有六种相等。二辨定教义。此
言说解释者。是定教。谓于此中安此六相
之言说。为欲解释经文。应知此义。又释。此
中释六相非是此处经文。但是论主解释
之意。应知除事谓阴界入等者。此辨定其
义。谓约道理说融通。非是阴等事相中辨
故除简之。三列名可知。四释相中别内别
依本者。明依总开别。满彼本者还能成总。
谓要依本之别方能满本故也。增相者。是
前九入渐增之相以现异也。缘成和合略
言标现。缘散无作广辨因缘。如世界成坏
者。举喻以现。谓如百亿四天合成一娑婆。
略言标现为成。若分别广说。百亿差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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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娑婆无所依住故为坏。五馀一切者。劝
于一切处。准类知之。

古记云。藏疏云。论主作四门解释(云云)。此
四门名虽是疏主自作。然彼论中本具其
义。故云论主作四门也。问此四门者皆一
乘耶。或三乘耶。答一云。四门皆是一乘。何
者。初门则通教及义。乃至通因及果。混通
无碍(云云)。如是约十种普法名。第二门则
无别之别。第三门则别而无别。第四门则
总别无碍故。一云。初后二门同前释也。第
二则依根本入开九入末。同于三乘依一
心本流成六道。第三则会九入末归根本
入。亦同三乘会六道差别归平等一心之
义。故此二门并三乘也。一云。初一一乘。次
二三乘。亦同前释。第四门则虽明六相。六
相教兴意云。破定执见以现缘起。既云破
执而后现德故。是修相门之圆融义。故对
初门总释现本之一乘故云三乘也。一云。论
主于前三门不明六相。至第四门论六相
故。约此论文相现著。则前三三乘。后一一
乘也。然第四门明六相时。将前三门本末
论故。约第四门看。则前之三门皆亦一乘
也。问此第四本末无碍其义云何。答一云。
第八会疏云。本会舒为末会。末会卷为本
会故。今此亦尔。开根本总成九入末会。九
入末成根本总也。一云。一乘中无定本末
故。举一为主。馀则为伴。是以于十入中随
举为本。馀则为末也。一云。本则自恒本。末
亦自恒末而无碍也。谓一向根本入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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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非以馀九入名为总。一向馀九入名为
别。非以根本入名为别也。问若尔何成本
末无碍耶。答依总开别时。若破根本总而
成九入末。则别碍于总也。会别成总时亦
若尔。则总碍于别也。然而总不动而成别。
别不动而成总故。本则恒本。末则恒末。而
能成无碍也。问六相章云。椽即是舍。故名
总相。舍即是椽故名别相(已上)。依此文。则
可许本还为末。末还为本耶。答一乘之中
若不成。则已成则离始终故。虽云椽即是
舍。既是舍时离始终故。非是先有别椽后
成舍也。是故不云本还为末末还为本也。
问椽是别缘。既云椽即是舍。故亦有摄入
等别为总之义故。亦可云末还为本之义。
何不然耶。答若摄入等为总之义即是根
本入故。但以总名为总。不以别名为总也。
是以摄入等若为总。则但云根本入也。

古记云。根本入大虚之中有八难也。若得
知此八难。则虽不见其本疏。可谓得知地
论之妙旨。若不知此八难。则虽得一十二
十家疏。不可谓知地论之旨也。谓一此大
虚中虽无总别之相。而有可分总别之义。
此难见也。谓于上五重总别。约初三重见
也。二此大虚中虽无诸教行位。而有可分
诸教行位。亦难见也。于所流三乘九入处
见也。三此大虚中虽无常无常。而有常智
断障无常智断障。亦难见也。约复有善根
等文见也。若约品会者。是差别平等二周
因果修生本有之二智也。四此大虚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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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无常智。合成一无流智。亦难见也。谓初
会四十类法体及法界会神众则有为也。
普贤文殊等同生众则无为也。此有为无
为合成法身。毗卢遮那自体智也。五此大
虚中有生灭不生灭。合成法体。亦难见也。
是无住别教门中无浅深三观之生灭。證
分中无生佛法之不生灭也。六此大虚中
不动根本无明即是满足法体。亦难见也。
于终教根本枝末等无明以普字印。印定
而见也。七此大虚中于佛尽入发心。于摄
入位成佛。亦难见也。约是诸入为挍量。智
义差别等文见也。八此大虚中无地狱位
发心之人。然有地狱中发心成佛。亦难见
也。依此言说解释应知之文见也。

诸法各异至诸地功德。法记云。诸法各异住
自如故一如多如如如相不可得者。约五十
四角故。云如如而不可分。此是第一角如。此
是第二角如等故。云相不可得。约一角时即
约五十四角故。云如如。约第二角亦如是也。
至此竟答前问。上云。因果不同而一家实德
性在中道。未知所由之义。

大记云。是故经云。问云何深信佛法。答一切
诸法唯佛所知。非我境界等者。引胜鬘经證
上自谦也。谓前云。此义其实难解。虽然依天
亲论主。乃至随分可解云者。意云。唯佛所知。
非我自分所解。然依教理随分现此义也。是
故引经中仰推之智而为證也。彼经云。成就
甚深法智为第一人。成就随顺法智为第二
人。仰推如来非我境界为第三人。解云。初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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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智。次则三贤。后则十信也。

法记云。七处八会及品类不同而唯在地品。
所以者何。以是根本得法尽故者。如悉昙章。
一切诸字初章为本。如是世出世间一切诸
法十地为本。故云摄法尽也。

古记云。一乘十地如何见耶。答浮石山四
十日会和尚云。一乘十地横也竖也。相元
智通等以谓已得和尚之意。及其会终各
呈所领。和尚曰。并不得也。一乘十地者。依
寂灭道场始成正觉佛心而见也。后林德释
云。初会十地者。如生盲人见色而见也。光
明觉品以去十地者。如生聋人闻声而见
也。谓依初会本起后光明觉品十地。修生
十地。佛果十地本有十地。离世间十地入
法界十地也。问一乘无尽十地如何见耶。
答三乘中依三千界法明也。一乘随门中
亦依界法明也。自别教中依于种法明也。
三乘十地者。初地依百叶莲花明也。谓仲
密證遍满真他受用身之所依也。亦是应
身也。其百叶中全统一叶则净土之化也。
又一一叶中各有百亿释迦。则秽土之化
也。二地则依千叶莲花明也。准前可知。乃
至第十地则依无数叶莲花明也。亦准前
知此。三乘中莲花者。十地菩萨之所依住
也。一乘莲花则是十地体也。一乘随门中
依界法辨者。同于三乘。但以六相成故别
耳。言依种辨者。初会中合有五十六重十
地。谓教分之一重證分之五十五重也。言
教分一重者。世界海中有十不可说佛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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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数之香水海。最中央海出大莲花。此莲
花上有世界种。此一种中有二十重世界。
此二十重即是十地。十地各有自分胜进。
故有二十重也。如此一种既有十地。馀一
一种皆有十地。故有十不可说世界尘数十
地。故云无尽十地也。此则一重耳。若进见
者。即有重重无尽十地。可思。言證分十地
者。约五海十智见也。谓以海入智故有五
十海。则五重十地。以智入海故有五百智。
则五十重十地。是故證分中合有五十五
重十地也。是约一行门也。若进见者。即有
重重无尽十地。可思。问三乘以欢喜离垢
等为十地。一乘中何以名耶。答同教随门
中与三乘同。若别教中世界名海名智名
等皆十地名也。圆教门中欢喜等名世界
等名皆十地名。谓三乘中唯有名耳。无实
法体。圆教之中以具法体为十地也。又三
乘初教十地者竖位也。谓从十信十住渐
至佛果故也。熟教十地者横位也。谓于一
如来藏体中之所分立故也。一乘中具横
竖也。谓横包虚空法界。竖贯九世十世故
也。十信十住等皆从十地而起也。故藏师
云。十地者前摄地前上摄佛果也。会会本
分皆云有海。是知皆以十地为根本也。和
尚之意应知尔耳。

法记云。不起一地普摄一切诸地功德等者。
此中正明缘起法。故云一摄一切也。问若约
缘起。满足无侧法者。即其一言已足。何必
重言普摄耶。答实则如是只言一地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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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随顺云耳。

古记云。至相释经中在于一地普摄一切
诸地之文云。就行相次第终至穷实自体
以论要略有四。一以于始故能生。于后终
竟满足故言摄也。二虽是初始。然能行于
诸地。所行诸法无殊故言摄也。而所成之
行但在自分中。上下优劣但以明昧为异
耳。三但是初始即摄一切诸地功德故名
摄也。四非谓以初后故名摄。但是初始即
正是终故名摄也已上。解云。一云。初二始
终教后二一乘。一乘二中初缘起分后果
分。一云。初中门后即门也。
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上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