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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36c 页
No. 1870
华严经内章门等杂孔目卷第一
终南太一山至相寺沙门释智俨集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天王赞佛说偈初首显教分齐义
卢舍那品一乘三乘义章
胜音菩萨偈首立转法轮章
观五海说十智文立五海章
说分文内净土因缘文初立十世界章
普庄严童子处立因果章
第二会名号品初礼佛仪式章 十号章
四生章 十种净土章
四谛品立四谛章
光明觉品中立业成就章
五阴章 附随十八界章
附见十二入章 明难品初立唯识章
众人问文殊处明入佛境界章
*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初会十门料简一部经意者。初会如是我闻
首料简下文所目之义。约有十门。谓人及法
理事义文解行因果。初成主伴以明旨趣。人
谓化主及助化等。浅深阔狭。可准通之。人即
佛菩萨。浅深者。谓从三恶道。人天二乘菩萨。
渐教顿教圆教感成佛菩萨。浅深不同。阔狭
亦尔。法浅深者。约位。从初不退乃至究竟十
地诸位。见法差别。皆悉不同。阔狭亦尔。理浅
深者。初世间所知真实。乃至穷證法界。解脱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37a 页
自在悉皆不同。阔狭亦尔。事浅深者。从凡夫
极一颠底迦。乃至煖曜天光无碍解脱法堂
净土之处事相不同。阔狭亦尔。解浅深者。教
有秘密显示不同。致令生。解不解等。阔狭亦
尔。行浅深者。如菟马等各别殊分。致令业行
亦异。阔狭亦尔。义浅深者。三乘一乘差别不
同。致令所诠之义浅深非一。阔狭亦尔。文浅
深者。能诠之文言无言等不同故。浅深非一。
阔狭亦尔。因浅深者。从其名数。初六因四缘。
次现生引乃至二十因等。最后互为因等。若
约道理辨因浅深。从初法执境界。乃至法无
我如实因缘法无我因六义等。深浅不同。阔
狭亦尔。果浅深者。从初等流依果。士夫解脱
异熟果报等。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乃至穷佛
不同。阔狭亦尔。上十门义。诸佛善巧会融法
界圆通自在。不离见闻。證得普贤微细因陀
罗。解脱通明方究竟也。
** 天王赞佛说偈初首显教分齐义
依教有五位差别不同。一依小乘。有名之教
诠有名之义。此在分别遍计位中。二有名之
教诠有名之义。有名之教诠无名之义。此当
回心。初教位中义。当即名义即空教也。三有
名之教目有名之义。有名之教目无名之义。
无名之教目无名之义。此当熟教位中即性
实成有之义。非是所谓有也。四无名之教显
无名之义。义当在顿教位中。一实三昧说也。
五有名之教说有名之义。无名之教显无名
之义。当在圆教位中见闻处说。有名之教显
有名之义。有名之教显无名之义。无名之教
极一颠底迦。乃至煖曜天光无碍解脱法堂
净土之处事相不同。阔狭亦尔。解浅深者。教
有秘密显示不同。致令生。解不解等。阔狭亦
尔。行浅深者。如菟马等各别殊分。致令业行
亦异。阔狭亦尔。义浅深者。三乘一乘差别不
同。致令所诠之义浅深非一。阔狭亦尔。文浅
深者。能诠之文言无言等不同故。浅深非一。
阔狭亦尔。因浅深者。从其名数。初六因四缘。
次现生引乃至二十因等。最后互为因等。若
约道理辨因浅深。从初法执境界。乃至法无
我如实因缘法无我因六义等。深浅不同。阔
狭亦尔。果浅深者。从初等流依果。士夫解脱
异熟果报等。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乃至穷佛
不同。阔狭亦尔。上十门义。诸佛善巧会融法
界圆通自在。不离见闻。證得普贤微细因陀
罗。解脱通明方究竟也。
** 天王赞佛说偈初首显教分齐义
依教有五位差别不同。一依小乘。有名之教
诠有名之义。此在分别遍计位中。二有名之
教诠有名之义。有名之教诠无名之义。此当
回心。初教位中义。当即名义即空教也。三有
名之教目有名之义。有名之教目无名之义。
无名之教目无名之义。此当熟教位中即性
实成有之义。非是所谓有也。四无名之教显
无名之义。义当在顿教位中。一实三昧说也。
五有名之教说有名之义。无名之教显无名
之义。当在圆教位中见闻处说。有名之教显
有名之义。有名之教显无名之义。无名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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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无名之义。此约圆教处说。为摄义无尽故。
分齐通声闻及凡夫世间所知真实法也。该
通三乘小乘文义。及圆教中比證分齐。下一
部经。所有文义。并约此准。
** 卢舍那佛品中云集文末普贤文中立一
乘三乘义章
经文云。入无上道者。当渐教也。不可尽功德
智地者。当熟教分。愿性海中者。当顿教分。此
约遍计灭分齐处说。又云。入无上道者。顿教
及熟教中终教及义是也。不可尽功德智地
者。普贤解行分教义是也。愿性海中者。当是
圆教。證分已去是也。亦得即是普贤行愿也。
其乘名教具在问答中释。今约下经。约五乘
之义。有其三种。一人天共一。二声闻缘觉共
为第二。三始终渐教共为第三。四顿教独一。
五一乘独一。总为五乘。第二者。人为一。天为
一。声闻为一。缘觉为一。大乘为一。第三者。
天一梵一声闻一缘觉一如来一。会彼五乘。
成无分别离相一乘。出楞伽经。若凡夫人天
乘。佛临凡夫。同彼人天。引凡夫人。修人天
福。既无无漏。不辨见修。但论世间禅定。成世
间修。就声闻缘觉及二乘回心。并约见修。即
至究竟。成佛成罗汉。从小乘位十二住。即合
四果等。共成十二住。十二住者。一声闻自种
性住。二入正未越次取證方便住。三越次取
證住。四得不坏净味圣戒转上漏尽住。五依
增上戒增上意学出生住。六七八得真谛智
增上慧学住。九观察生无相三昧住。十究竟
无相住。十一解脱学处住。十二一切种阿罗
分齐通声闻及凡夫世间所知真实法也。该
通三乘小乘文义。及圆教中比證分齐。下一
部经。所有文义。并约此准。
** 卢舍那佛品中云集文末普贤文中立一
乘三乘义章
经文云。入无上道者。当渐教也。不可尽功德
智地者。当熟教分。愿性海中者。当顿教分。此
约遍计灭分齐处说。又云。入无上道者。顿教
及熟教中终教及义是也。不可尽功德智地
者。普贤解行分教义是也。愿性海中者。当是
圆教。證分已去是也。亦得即是普贤行愿也。
其乘名教具在问答中释。今约下经。约五乘
之义。有其三种。一人天共一。二声闻缘觉共
为第二。三始终渐教共为第三。四顿教独一。
五一乘独一。总为五乘。第二者。人为一。天为
一。声闻为一。缘觉为一。大乘为一。第三者。
天一梵一声闻一缘觉一如来一。会彼五乘。
成无分别离相一乘。出楞伽经。若凡夫人天
乘。佛临凡夫。同彼人天。引凡夫人。修人天
福。既无无漏。不辨见修。但论世间禅定。成世
间修。就声闻缘觉及二乘回心。并约见修。即
至究竟。成佛成罗汉。从小乘位十二住。即合
四果等。共成十二住。十二住者。一声闻自种
性住。二入正未越次取證方便住。三越次取
證住。四得不坏净味圣戒转上漏尽住。五依
增上戒增上意学出生住。六七八得真谛智
增上慧学住。九观察生无相三昧住。十究竟
无相住。十一解脱学处住。十二一切种阿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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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住。直进菩萨。一人即有十地。并说见修后
方得成佛。及说大乘十二住。十二住者。一种
性住。二解行住。三净心住。四增上戒住。五
增上意住。六增上慧住。七谛相应慧住。八缘
起相应慧住。九有行有开发无相住。十无行
无开发无相住。十一无碍慧住。十二最上菩
萨住。若熟教位。则不同前义。初地已前。有分
段死。先得无漏者。兼有变易死。初地已上。穷
第十地。有变易死。十地满后。方始成佛。若约
顿教。即一切行位。皆不可说。以无相故。此据
三乘方便说。若依一乘圆通之教。由义自在
总别相成。故无前后始终浅深近远等别。但
不退已后。即明得彼普贤之法。约熟教比
之。即十信满心已去。即是其位。其普贤位中。
对彼解行法及彼得义。唯有自分胜进。两义
不同。其身在于白净宝网转轮王位。十眼十
耳等境界。若约解行法分齐剋。唯未得离垢
三昧。其离垢三昧。是未受职之前定。其身在
世界性等已上处住。而在普见肉眼位中。见
十方界。若證得普贤位。在六相方便十地位
中。何以故。依十地證义会普法故。若證得彼
普贤解行所依身者。亦得在彼兜率天中成
诸天子身。从三恶道出。生彼天中。得无难身。
成普贤解行法。如法华经龙女身者。义当即
是留惑感彼同生之身。何以故。由此等人并
是过去多种善根故。亦不同是变化之身。何
以故。由法华经引彼速成希有胜行證其教
胜。若是变化。即非希有。若约灭惑分齐论者。
依普贤品说。一障一切障。依小相品说断惑
方得成佛。及说大乘十二住。十二住者。一种
性住。二解行住。三净心住。四增上戒住。五
增上意住。六增上慧住。七谛相应慧住。八缘
起相应慧住。九有行有开发无相住。十无行
无开发无相住。十一无碍慧住。十二最上菩
萨住。若熟教位。则不同前义。初地已前。有分
段死。先得无漏者。兼有变易死。初地已上。穷
第十地。有变易死。十地满后。方始成佛。若约
顿教。即一切行位。皆不可说。以无相故。此据
三乘方便说。若依一乘圆通之教。由义自在
总别相成。故无前后始终浅深近远等别。但
不退已后。即明得彼普贤之法。约熟教比
之。即十信满心已去。即是其位。其普贤位中。
对彼解行法及彼得义。唯有自分胜进。两义
不同。其身在于白净宝网转轮王位。十眼十
耳等境界。若约解行法分齐剋。唯未得离垢
三昧。其离垢三昧。是未受职之前定。其身在
世界性等已上处住。而在普见肉眼位中。见
十方界。若證得普贤位。在六相方便十地位
中。何以故。依十地證义会普法故。若證得彼
普贤解行所依身者。亦得在彼兜率天中成
诸天子身。从三恶道出。生彼天中。得无难身。
成普贤解行法。如法华经龙女身者。义当即
是留惑感彼同生之身。何以故。由此等人并
是过去多种善根故。亦不同是变化之身。何
以故。由法华经引彼速成希有胜行證其教
胜。若是变化。即非希有。若约灭惑分齐论者。
依普贤品说。一障一切障。依小相品说断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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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齐。一断即一切断。由彼华严经文云。内
外各有五百烦恼。及八万四千烦恼。普灭非
别。故得知也。何以故。对彼生死际说故。又白
净宝网转轮王位时。有定光颇梨镜。光明照
十佛刹微尘数等世界。以此验之。当知。白净
宝网转轮王之位。福分不少也。若起利用。即
令无量众生发不退菩提心。及发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及在十地无生法忍地。唯未得
离垢三昧之少分也。馀之位相德用境界。及
见佛分齐。具在经文。又一乘义者。分别有二。
一者正乘。二者方便乘。正乘如华严经说。亦
如前分别方便乘者。分别有十。一对三宝
分别。佛宝是一乘法。僧是三乘。何以故。佛同
无尽故。法僧则不定。二对四谛分别。灭谛是
一乘。三谛是三乘。何以故。灭同无尽故。三谛
则不定。三对二谛分别。第一义是一乘。世谛
是三乘。何以故。第一义谛。同无尽故。世谛则
不定。四对过分别。无恐怖者。即是一乘。有恐
怖者。即是三乘。何以故。如如来藏等。依则无
过。即同无尽故。六识及心法智。此之七法。刹
那不住。不种众苦。不得厌苦乐求涅槃。由是
俗谛故。依缘不自在故。五对人及智分别。有
三种人。成三种智。三种智者。一若善男子善
女人。成就甚深法智。以为一人。二若男子女
人。成就随顺法智为第二人。三若男子女人。
于诸深法不自了知。仰推世尊。非我境界。唯
佛所知。是第三人前之一人。是一乘智。后之
两人。是三乘智。何以故。前第一智是證智。是
證智同无尽故。后之二智。未證实法。是不定
外各有五百烦恼。及八万四千烦恼。普灭非
别。故得知也。何以故。对彼生死际说故。又白
净宝网转轮王位时。有定光颇梨镜。光明照
十佛刹微尘数等世界。以此验之。当知。白净
宝网转轮王之位。福分不少也。若起利用。即
令无量众生发不退菩提心。及发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及在十地无生法忍地。唯未得
离垢三昧之少分也。馀之位相德用境界。及
见佛分齐。具在经文。又一乘义者。分别有二。
一者正乘。二者方便乘。正乘如华严经说。亦
如前分别方便乘者。分别有十。一对三宝
分别。佛宝是一乘法。僧是三乘。何以故。佛同
无尽故。法僧则不定。二对四谛分别。灭谛是
一乘。三谛是三乘。何以故。灭同无尽故。三谛
则不定。三对二谛分别。第一义是一乘。世谛
是三乘。何以故。第一义谛。同无尽故。世谛则
不定。四对过分别。无恐怖者。即是一乘。有恐
怖者。即是三乘。何以故。如如来藏等。依则无
过。即同无尽故。六识及心法智。此之七法。刹
那不住。不种众苦。不得厌苦乐求涅槃。由是
俗谛故。依缘不自在故。五对人及智分别。有
三种人。成三种智。三种智者。一若善男子善
女人。成就甚深法智。以为一人。二若男子女
人。成就随顺法智为第二人。三若男子女人。
于诸深法不自了知。仰推世尊。非我境界。唯
佛所知。是第三人前之一人。是一乘智。后之
两人。是三乘智。何以故。前第一智是證智。是
證智同无尽故。后之二智。未證实法。是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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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依胜鬘经说。六对所解了法虚妄契
实无分别。随文解义。是三乘法。知虚契无
分别。是一乘法。何以故。契无分别。同无尽
故。随文取者。是则不定。此依楞伽经义说。七
对一乘三乘小乘分别。一乘是一乘。三乘等
是三乘。何以故。一乘则无尽故。三乘等则不
定。八对大乘中乘小乘分别。大乘即是一乘。
何以故。大乘尊上。即无尽故。中乘小乘。义则
不定。如经会三归一故。九对世间出世间出
出世间分别。出出世间。则是一乘。馀则三乘。
何以故。出出世间胜同无尽故。馀二则不定。
如法华经界外露地别索车者。即是其事。十
对譬喻分别。如王髻中明珠及大王等。即是
一乘宝珠。系汝衣里。及穷子等。即是三乘。何
以故。髻珠王秘甚深故。馀则不定。此依法华
经说。上来所辨。于眷属经中。欲显圆通无尽。
法藏一乘教义故。于方便之处。示一乘名。令
进入者易得解故。作如是说。若横依方便进
趣法门。即有二义。通说一乘。一由依究竟一
乘教成。何以故。从一乘流故。又为一乘教所
目故。二与彼究竟圆一乘。为方便故说一乘。
非即圆通自在义也。馀义准可知。上件法门。
摄下诸教。顿属其上分本教义。渐从其末义。
通一乘三乘小乘。何以故。为彼圆教所目。及
三乘终教。寂照照寂一相真如并初教门。染
净即空愚法。小乘苦谛之教。所诠实法有为
无为等宗并不同。义理各别也。
** 一切诸法胜音菩萨偈首立转法轮章
转法轮者。有其二种。一一乘转。二三乘小乘
实无分别。随文解义。是三乘法。知虚契无
分别。是一乘法。何以故。契无分别。同无尽
故。随文取者。是则不定。此依楞伽经义说。七
对一乘三乘小乘分别。一乘是一乘。三乘等
是三乘。何以故。一乘则无尽故。三乘等则不
定。八对大乘中乘小乘分别。大乘即是一乘。
何以故。大乘尊上。即无尽故。中乘小乘。义则
不定。如经会三归一故。九对世间出世间出
出世间分别。出出世间。则是一乘。馀则三乘。
何以故。出出世间胜同无尽故。馀二则不定。
如法华经界外露地别索车者。即是其事。十
对譬喻分别。如王髻中明珠及大王等。即是
一乘宝珠。系汝衣里。及穷子等。即是三乘。何
以故。髻珠王秘甚深故。馀则不定。此依法华
经说。上来所辨。于眷属经中。欲显圆通无尽。
法藏一乘教义故。于方便之处。示一乘名。令
进入者易得解故。作如是说。若横依方便进
趣法门。即有二义。通说一乘。一由依究竟一
乘教成。何以故。从一乘流故。又为一乘教所
目故。二与彼究竟圆一乘。为方便故说一乘。
非即圆通自在义也。馀义准可知。上件法门。
摄下诸教。顿属其上分本教义。渐从其末义。
通一乘三乘小乘。何以故。为彼圆教所目。及
三乘终教。寂照照寂一相真如并初教门。染
净即空愚法。小乘苦谛之教。所诠实法有为
无为等宗并不同。义理各别也。
** 一切诸法胜音菩萨偈首立转法轮章
转法轮者。有其二种。一一乘转。二三乘小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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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一乘转者。一谛有十行。如下经说。一具足
清净四无所畏。二出生四辩净妙音声。三明
了四谛。四随顺诸佛无碍法门。五清净等心。
悉能普覆一切众生。六所说不虚。决定济度
众生苦际。七宿世大悲所持。八以妙法轮音
声充满法界。一切众生无不闻知。九阿僧祇
劫常说正法。未曾暂息。十转诸根力觉意解
脱诸禅三昧。相续不绝。馀三谛准亦同之。法
转流入众生心时。说者复有十因。何者为十。
所谓过去愿力故。大悲所持故。不舍众生故。
智慧自在。随其所应为说法故。未曾失时故。
随彼法器不增减故。决定了知三世智故。身
行最胜故。口行无虚故。智随音声悉觉悟故。
义准亦通。所被之机。具足四缘。其义可解。三
乘小乘转法轮者。一谛之内。有其三转。成十
二行。馀三亦同。成四十八行。如毗婆沙说。转
法轮者。说四谛义三转十二相。是苦谛。是苦
集。是苦灭。是至苦灭道。名为一转四相。是苦
谛应知。是苦集应断。是苦灭应證。是苦至灭
道应修。名第二转四相。是苦知已。是苦集断
已。是苦灭證已。是至苦灭道修已。名第三转
四相。四相者。四谛中生眼智明觉。亦云行也。
三乘熟教。初分已下。名同不异熟教。终义与
顿教之义。唯一真如授与名转。非谓可转是
名为转。上件法门。摄下诸教。顿属其上。分本
教义。渐从其末义。通一乘三乘小乘。何以故。
为彼圆教所目。及三乘终教。寂照照寂一相
真如并初教门。染净即空愚法。小乘苦谛之
教。所诠实法有为无为等宗不同。义理各别
清净四无所畏。二出生四辩净妙音声。三明
了四谛。四随顺诸佛无碍法门。五清净等心。
悉能普覆一切众生。六所说不虚。决定济度
众生苦际。七宿世大悲所持。八以妙法轮音
声充满法界。一切众生无不闻知。九阿僧祇
劫常说正法。未曾暂息。十转诸根力觉意解
脱诸禅三昧。相续不绝。馀三谛准亦同之。法
转流入众生心时。说者复有十因。何者为十。
所谓过去愿力故。大悲所持故。不舍众生故。
智慧自在。随其所应为说法故。未曾失时故。
随彼法器不增减故。决定了知三世智故。身
行最胜故。口行无虚故。智随音声悉觉悟故。
义准亦通。所被之机。具足四缘。其义可解。三
乘小乘转法轮者。一谛之内。有其三转。成十
二行。馀三亦同。成四十八行。如毗婆沙说。转
法轮者。说四谛义三转十二相。是苦谛。是苦
集。是苦灭。是至苦灭道。名为一转四相。是苦
谛应知。是苦集应断。是苦灭应證。是苦至灭
道应修。名第二转四相。是苦知已。是苦集断
已。是苦灭證已。是至苦灭道修已。名第三转
四相。四相者。四谛中生眼智明觉。亦云行也。
三乘熟教。初分已下。名同不异熟教。终义与
顿教之义。唯一真如授与名转。非谓可转是
名为转。上件法门。摄下诸教。顿属其上。分本
教义。渐从其末义。通一乘三乘小乘。何以故。
为彼圆教所目。及三乘终教。寂照照寂一相
真如并初教门。染净即空愚法。小乘苦谛之
教。所诠实法有为无为等宗不同。义理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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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 观五海说十智文首立五海章
五海者。一一切诸世界海。二一切众生海。
三性界业海。四一切众生欲乐诸根海。五一
切三世诸佛海。观彼五海。以说十智。一一切
世界海成败清净智。二不可思议一切众生
界起智。三观察法界智。四一切如来自在智。
五清净愿转法轮智。六力无所畏不共法智。
七光明赞叹音声智。八三种教化众生智。九
无量三昧法门不坏智。十如来种种自在智。
五海等法。入十智说。问何故尔也。答理望前
机。不得自显。由智显也。离智即无。故由于
智。其五海等在智即智。问何故五海不以十
名说之。答五海境深。寄三乘教说。欲令易解
也。其五海分齐。在十智中。交络互为主伴。深
浅广狭染净理事。是即无穷。上件法门。摄下
诸教。顿属其上。分本教义。渐从其末义。通一
乘三乘小乘。何以故。为彼圆教所目。及三乘
终教。寂照照寂一相真如并初教门。染净即
空愚法。小乘苦谛之教。所诠实法有为无为
等宗并不同。义理各别也。仍此一乘圆教。局
见闻为始。
** 说分文内净土因缘文初立十世界章
今此世界海上下浅深。略有三种。一从三千
大千世界已去。乃至一切众生形类等界。以
为一类。二如瞿夷所居成化之处十世界等。
一世界性。二世界海。三世界轮。四世界圆满。
五世界分别。六世界旋。七世界转。八世界莲
华。九世界须弥。十世界相。此十世界。当万子
** 观五海说十智文首立五海章
五海者。一一切诸世界海。二一切众生海。
三性界业海。四一切众生欲乐诸根海。五一
切三世诸佛海。观彼五海。以说十智。一一切
世界海成败清净智。二不可思议一切众生
界起智。三观察法界智。四一切如来自在智。
五清净愿转法轮智。六力无所畏不共法智。
七光明赞叹音声智。八三种教化众生智。九
无量三昧法门不坏智。十如来种种自在智。
五海等法。入十智说。问何故尔也。答理望前
机。不得自显。由智显也。离智即无。故由于
智。其五海等在智即智。问何故五海不以十
名说之。答五海境深。寄三乘教说。欲令易解
也。其五海分齐。在十智中。交络互为主伴。深
浅广狭染净理事。是即无穷。上件法门。摄下
诸教。顿属其上。分本教义。渐从其末义。通一
乘三乘小乘。何以故。为彼圆教所目。及三乘
终教。寂照照寂一相真如并初教门。染净即
空愚法。小乘苦谛之教。所诠实法有为无为
等宗并不同。义理各别也。仍此一乘圆教。局
见闻为始。
** 说分文内净土因缘文初立十世界章
今此世界海上下浅深。略有三种。一从三千
大千世界已去。乃至一切众生形类等界。以
为一类。二如瞿夷所居成化之处十世界等。
一世界性。二世界海。三世界轮。四世界圆满。
五世界分别。六世界旋。七世界转。八世界莲
华。九世界须弥。十世界相。此十世界。当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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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王已去所居。为第二类。三莲华藏世界海
等已去。尽佛境界为第三类。如是等类世界
海。有十种事。去来今佛之所演说。一谓说世
界海。二起具因缘世界海。三住世界海。四形
世界海。五体世界海。六庄严世界海。七清净
世界海。八如来出世世界海。九劫世界海。十
坏方便世界海。此十因缘。通成上三。但为引
机。浅深不同。遂有三别。依此经文。三千界
等。显其融义。莲华藏界等。明因陀罗微细等
义。中间界等。略而不明。准之可解。上件法
门。摄下诸教。顿属其上分本教义。渐从其末
义。通一乘三乘小乘。何以故。为被圆教所目。
及三乘终教。寂照照寂一相真如并初教门。
染净即空愚法。小乘苦谛之教。所诠实法有
为无为等宗并不同。义理各别也。仍此一乘
圆教。局见闻为始。
** 普庄严童子处立因果章
依小乘教。六因四缘。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亦
云次第缘。三所缘缘。亦云缘缘。四增上缘。六
因者。一能作因。亦云所作因。二俱有因。亦云
共有因。三相应因。四同类因。亦云自分因。五
遍行因。亦云遍因。六异熟因。亦云报因。小乘
四缘相摄。不与三乘义同。何以故。不原因缘
理故。六因所生五果。相应共有二因。感增上
果。自分因遍因感依果。所作自分相应共有。
感解脱果及士夫果。亦名功用。果报因感报
果。此六因四缘等名数通三乘。依三乘初教。
六因四缘生引二因二十因。互为因等。此因
缘义生之分齐。以四句显之。一未成成未成。
等已去。尽佛境界为第三类。如是等类世界
海。有十种事。去来今佛之所演说。一谓说世
界海。二起具因缘世界海。三住世界海。四形
世界海。五体世界海。六庄严世界海。七清净
世界海。八如来出世世界海。九劫世界海。十
坏方便世界海。此十因缘。通成上三。但为引
机。浅深不同。遂有三别。依此经文。三千界
等。显其融义。莲华藏界等。明因陀罗微细等
义。中间界等。略而不明。准之可解。上件法
门。摄下诸教。顿属其上分本教义。渐从其末
义。通一乘三乘小乘。何以故。为被圆教所目。
及三乘终教。寂照照寂一相真如并初教门。
染净即空愚法。小乘苦谛之教。所诠实法有
为无为等宗并不同。义理各别也。仍此一乘
圆教。局见闻为始。
** 普庄严童子处立因果章
依小乘教。六因四缘。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亦
云次第缘。三所缘缘。亦云缘缘。四增上缘。六
因者。一能作因。亦云所作因。二俱有因。亦云
共有因。三相应因。四同类因。亦云自分因。五
遍行因。亦云遍因。六异熟因。亦云报因。小乘
四缘相摄。不与三乘义同。何以故。不原因缘
理故。六因所生五果。相应共有二因。感增上
果。自分因遍因感依果。所作自分相应共有。
感解脱果及士夫果。亦名功用。果报因感报
果。此六因四缘等名数通三乘。依三乘初教。
六因四缘生引二因二十因。互为因等。此因
缘义生之分齐。以四句显之。一未成成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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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因亦因因等。二已成成已成。如果果亦
果果等。三未成成已成。如因成果等。四已成
成未成。如果显因等。此约事说。若约理论。唯
是一缘起义。无异因也。二十因者。一生能作。
谓识和合望识。由此和合所作本无今有故。
二住能作。谓食望已生及未生有情。由此势
力生已。相续不断故。三持能作。谓大地望有
情。载令不堕故。四照能作。谓灯望诸色。了闇
障故。五变坏能作。谓火望薪。令彼相续变异
故。六分离能作。谓镰望所断。令连属物成二
分故。七转变能作。谓工巧智等。望金银等物。
转彼方分成异相故。八信解能作。谓烟望火。
由此比知不现见故。九显了能作。谓宗因喻
望所成义。由此得正决定故。十等至能作。谓
圣道望涅槃。由此證彼故。十一随说能作。谓
名想见。由如名字取相执著随起说故。十二
观待能作。谓观待此故。于彼求欲生。如待饥
渴追求饮食。由是此彼欲生因故。十三招引
能作。谓悬远缘。如无明望老死。由此异位展
转。招当有故。十四生起能作。谓邻近缘。如无
明望行。由此无间生当有故。十五摄受能作。
谓所馀缘。如田水粪等望谷生等。虽自种所
生。然增彼力故。十六引发能作。谓随顺缘。如
臣事王令王悦豫。由随顺引发故。十七定别
能作。谓差别缘。如五趣缘望五趣果。由差别
自性。招别别果故。十八同事能作。谓和合缘。
如根不坏境界现前。作意正起。望所生识。以
成自所作。必待馀能作故。十九相违能作。谓
障碍缘。如雹望谷。能损彼故。二十不相违能
果果等。三未成成已成。如因成果等。四已成
成未成。如果显因等。此约事说。若约理论。唯
是一缘起义。无异因也。二十因者。一生能作。
谓识和合望识。由此和合所作本无今有故。
二住能作。谓食望已生及未生有情。由此势
力生已。相续不断故。三持能作。谓大地望有
情。载令不堕故。四照能作。谓灯望诸色。了闇
障故。五变坏能作。谓火望薪。令彼相续变异
故。六分离能作。谓镰望所断。令连属物成二
分故。七转变能作。谓工巧智等。望金银等物。
转彼方分成异相故。八信解能作。谓烟望火。
由此比知不现见故。九显了能作。谓宗因喻
望所成义。由此得正决定故。十等至能作。谓
圣道望涅槃。由此證彼故。十一随说能作。谓
名想见。由如名字取相执著随起说故。十二
观待能作。谓观待此故。于彼求欲生。如待饥
渴追求饮食。由是此彼欲生因故。十三招引
能作。谓悬远缘。如无明望老死。由此异位展
转。招当有故。十四生起能作。谓邻近缘。如无
明望行。由此无间生当有故。十五摄受能作。
谓所馀缘。如田水粪等望谷生等。虽自种所
生。然增彼力故。十六引发能作。谓随顺缘。如
臣事王令王悦豫。由随顺引发故。十七定别
能作。谓差别缘。如五趣缘望五趣果。由差别
自性。招别别果故。十八同事能作。谓和合缘。
如根不坏境界现前。作意正起。望所生识。以
成自所作。必待馀能作故。十九相违能作。谓
障碍缘。如雹望谷。能损彼故。二十不相违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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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谓无障碍。如谷无障。与上相违。于此能作
因差别中。唯说识和合等者。且举纲要为诸
智者。依此一方类思馀故。互为因者。同时互
为因果。犹如芦束。亦如燋炷光焰不在别时。
此文在三乘。一乘方究竟。问何故因果名数。
小乘三乘初教及终教。增减不同。答小乘因
果数少。未达法空。不尽大理故不具说。三乘
初教分达法空知法。次细约事委说。熟教已
去。究竟法空。会事从理故不多说。唯论四缘
及互为因果等。其二十因。由是能作因中自
性之差别故。入能作因摄此。非愚法小乘义。
其三乘义因缘得摄增上。何以故。为达法空
分。理得相融成故得摄也。如水土与谷为增
上。还即与自增上果为亲因。亲因与亲因。互
不相知。疏缘亦尔。何以故。无所可知故。亲因
与疏因不相违。何以故。无二相故。互为因果
义。亲因所摄。又总唯有因缘。此约终教。依一
乘教。具一切因缘理事教义人法因果等。又
总虽有因缘乃至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卢舍
那佛普贤行因。成就因果。与三乘等别。问普
贤因果法门体性。不与世间道理事同。因何
从凡夫世间。得成普贤解行果。答普贤因果。
不从凡夫世间剋得。何以故。若未成则不说
普贤。若已成。则旧来如此。道理时事。皆悉不
同。凡夫之法。本来无物。无物能成。普贤对
凡。旧来非有。无所可成。唯普贤望普贤。说成
说不成。可准知之。上件法门。摄下诸教。顿属
其上。分本教义。渐从其宗义。通一乘三乘小
乘。何以故。为被所目。及三乘终教。寂照照寂
因差别中。唯说识和合等者。且举纲要为诸
智者。依此一方类思馀故。互为因者。同时互
为因果。犹如芦束。亦如燋炷光焰不在别时。
此文在三乘。一乘方究竟。问何故因果名数。
小乘三乘初教及终教。增减不同。答小乘因
果数少。未达法空。不尽大理故不具说。三乘
初教分达法空知法。次细约事委说。熟教已
去。究竟法空。会事从理故不多说。唯论四缘
及互为因果等。其二十因。由是能作因中自
性之差别故。入能作因摄此。非愚法小乘义。
其三乘义因缘得摄增上。何以故。为达法空
分。理得相融成故得摄也。如水土与谷为增
上。还即与自增上果为亲因。亲因与亲因。互
不相知。疏缘亦尔。何以故。无所可知故。亲因
与疏因不相违。何以故。无二相故。互为因果
义。亲因所摄。又总唯有因缘。此约终教。依一
乘教。具一切因缘理事教义人法因果等。又
总虽有因缘乃至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卢舍
那佛普贤行因。成就因果。与三乘等别。问普
贤因果法门体性。不与世间道理事同。因何
从凡夫世间。得成普贤解行果。答普贤因果。
不从凡夫世间剋得。何以故。若未成则不说
普贤。若已成。则旧来如此。道理时事。皆悉不
同。凡夫之法。本来无物。无物能成。普贤对
凡。旧来非有。无所可成。唯普贤望普贤。说成
说不成。可准知之。上件法门。摄下诸教。顿属
其上。分本教义。渐从其宗义。通一乘三乘小
乘。何以故。为被所目。及三乘终教。寂照照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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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真如并初教门。染净即空愚法。小乘苦
谛之教。所诠实法有为无为等宗并不同。义
理各别也。已下章门。准此例知。
* 第二会名号品初礼佛仪式章
礼佛有三种。所谓身口意。谓身业礼佛者。大
分有三。一随方仪礼。二佛制教礼。三成极礼。
此三礼法。分别有三。一成过礼。身仪不正。与
慢相相应。如碓上下。佛制有过。名成过礼。二
相似礼。相虽顺正。与杂觉相应。或与倚缘合
名相似礼。三顺实礼。礼相顺仪。与正无分别
智相应。或与实性相应。谓如如性也。名顺实
礼。口业礼义。准前可知。意业有七。一成过
礼。谓对尊境。与杂觉相应。名成过礼。二相似
礼。与求名利乐有相应。亦与恶欲等合。经文
判入一阐提道。今虽似善。当得大苦。名相似
礼。三敬德礼。敬上如来无量功德相如金山
得顺如实。名敬德礼。四灭过礼。自省者无知
造过无边。情无羞耻。今逢圣境。投欲洗之名
灭过礼。五回向众生礼。自惟无始不了体同。
遂加恶于他。流转无始。今知即体无二。收过
从己。欲度众生归于本性。唯我一人。能成此
事。今所作业。是众生物。何以故。乘众生性成
故。名回向众生礼。六回向菩提礼。自惟。本性
与诸佛果究竟觉。同一体无二。今乃则而不
觉。流转生死。今息相还原。运心所造。更不别
有。从如实来。是如实法故。是回向菩提礼。言
回向者。乃合不回向。何以故。是彼本法。无
别回向故。七回向实际礼。自惟。所修则是实
际所有心。智则无我故。无二无别。名回向实
谛之教。所诠实法有为无为等宗并不同。义
理各别也。已下章门。准此例知。
* 第二会名号品初礼佛仪式章
礼佛有三种。所谓身口意。谓身业礼佛者。大
分有三。一随方仪礼。二佛制教礼。三成极礼。
此三礼法。分别有三。一成过礼。身仪不正。与
慢相相应。如碓上下。佛制有过。名成过礼。二
相似礼。相虽顺正。与杂觉相应。或与倚缘合
名相似礼。三顺实礼。礼相顺仪。与正无分别
智相应。或与实性相应。谓如如性也。名顺实
礼。口业礼义。准前可知。意业有七。一成过
礼。谓对尊境。与杂觉相应。名成过礼。二相似
礼。与求名利乐有相应。亦与恶欲等合。经文
判入一阐提道。今虽似善。当得大苦。名相似
礼。三敬德礼。敬上如来无量功德相如金山
得顺如实。名敬德礼。四灭过礼。自省者无知
造过无边。情无羞耻。今逢圣境。投欲洗之名
灭过礼。五回向众生礼。自惟无始不了体同。
遂加恶于他。流转无始。今知即体无二。收过
从己。欲度众生归于本性。唯我一人。能成此
事。今所作业。是众生物。何以故。乘众生性成
故。名回向众生礼。六回向菩提礼。自惟。本性
与诸佛果究竟觉。同一体无二。今乃则而不
觉。流转生死。今息相还原。运心所造。更不别
有。从如实来。是如实法故。是回向菩提礼。言
回向者。乃合不回向。何以故。是彼本法。无
别回向故。七回向实际礼。自惟。所修则是实
际所有心。智则无我故。无二无别。名回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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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礼。上之五礼。并各有二。一起心回向。三乘
所诃。二一实回向。谓则如如性。无二无别。不
可别修。无别起求。为则一故。本来无动。是
实际义。是回向义。上之五礼。一一准知。上言
随方礼者。随方仪式发。恭跪搏颊叩头擎拳
等。各随方仪名随方仪礼。二佛制教礼者。佛
初成道。为给孤独长者。制其礼义。五轮著地
庠审取正。名制教礼。佛目七众若违此仪得
违教罪。七众以外不依此仪。无违教罪。但有
依方敬仪之福。三成极礼。成极礼者。五体投
地。良久乃起。或其心普遍。与法界等。或身普
遍。与因陀罗及微细等。或身心经时三世九
世等。名成极礼。一乘之礼。具前诸礼。何以
故。为皆通见闻故。三乘诸礼佛所诃者。止佛
不诃者。应为上件。诸礼佛仪。并准前条。仍一
乘局见闻。
** 十号章
言十号者。一如来.二应供.三正遍知.四明行
足.五善逝.六世间解七无上士调御丈夫.八
天人师.九佛陀.十世尊。上件十号。通一乘三
乘小乘道理。如上所件。别教者。名号随方。有
百亿万乃至南西北方十方分齐法门。
** 权道明如来法四生章
四生者。卵生胎生湿生化生。四生属三界。佛
同于胎生。净土有二生。谓湿生化生。何以故。
化生诸根顿具。净土莲华有渐成者。故知有
湿生。阿弥陀佛。有其父母。准此佛同于胎生。
无所准似故无胎生。就三界六道。人中具四
生。畜生亦具四。鬼中则不定。若正鬼唯化生。
所诃。二一实回向。谓则如如性。无二无别。不
可别修。无别起求。为则一故。本来无动。是
实际义。是回向义。上之五礼。一一准知。上言
随方礼者。随方仪式发。恭跪搏颊叩头擎拳
等。各随方仪名随方仪礼。二佛制教礼者。佛
初成道。为给孤独长者。制其礼义。五轮著地
庠审取正。名制教礼。佛目七众若违此仪得
违教罪。七众以外不依此仪。无违教罪。但有
依方敬仪之福。三成极礼。成极礼者。五体投
地。良久乃起。或其心普遍。与法界等。或身普
遍。与因陀罗及微细等。或身心经时三世九
世等。名成极礼。一乘之礼。具前诸礼。何以
故。为皆通见闻故。三乘诸礼佛所诃者。止佛
不诃者。应为上件。诸礼佛仪。并准前条。仍一
乘局见闻。
** 十号章
言十号者。一如来.二应供.三正遍知.四明行
足.五善逝.六世间解七无上士调御丈夫.八
天人师.九佛陀.十世尊。上件十号。通一乘三
乘小乘道理。如上所件。别教者。名号随方。有
百亿万乃至南西北方十方分齐法门。
** 权道明如来法四生章
四生者。卵生胎生湿生化生。四生属三界。佛
同于胎生。净土有二生。谓湿生化生。何以故。
化生诸根顿具。净土莲华有渐成者。故知有
湿生。阿弥陀佛。有其父母。准此佛同于胎生。
无所准似故无胎生。就三界六道。人中具四
生。畜生亦具四。鬼中则不定。若正鬼唯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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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边鬼即通四。地狱及与天。唯是于化生。是
故小论云。四生摄六道。非道摄于生。六道有
四生故。四生摄六道。六道不定二双一。为此
六道不摄于四生。馀义如别章。上件四生教
之分齐。准馀前件。
** 十种净土章
依小乘义。无别净土。依三乘义。有别净土。略
准有四。一化净土。谓化现诸方所有净土。二
事净土。谓诸方净土众宝所成。三实报净土。
谓诸理行等所成。谓三空为门。诸度等为出
入路。四法性净土。所谓真如。谓以依无住本。
立一切法。一乘净土依准有十。为此娑婆世
界中诸四天下。教化一切。一有种种身。二有
种种名。三有种种处所。四有种种形色。及有
种种长短。五有种种寿命。六有种种诸得及
以诸入。七有种种诸根。八有种种生处。九有
种种业。十有种种果报。如是种种不同。众生
所见亦异。问欲明净土。何故乃辨众生分齐
不同。答佛土自融。与法界等。无别可别。何以
故。由是佛土称法界故。若欲取别知其分齐。
依众生心业行增减定水升沈清浊差别。印
成佛土亦差别也。故文殊师利叹土深异。寄
彼众生成土相貌也。问一乘净土大小多少
染净差别。云何得知分齐同异。答一乘净土。
一即是多。多即是一。具如地论广释。欲知分
量。准其十佛即可知之。阔狭分量。不同三乘
所明净土。与世界海亦别不同。若世界海即
在时中。同彼众生见闻处。说诸佛净土不同
所谓。故不同也。上件所录三乘净土异相。唯
故小论云。四生摄六道。非道摄于生。六道有
四生故。四生摄六道。六道不定二双一。为此
六道不摄于四生。馀义如别章。上件四生教
之分齐。准馀前件。
** 十种净土章
依小乘义。无别净土。依三乘义。有别净土。略
准有四。一化净土。谓化现诸方所有净土。二
事净土。谓诸方净土众宝所成。三实报净土。
谓诸理行等所成。谓三空为门。诸度等为出
入路。四法性净土。所谓真如。谓以依无住本。
立一切法。一乘净土依准有十。为此娑婆世
界中诸四天下。教化一切。一有种种身。二有
种种名。三有种种处所。四有种种形色。及有
种种长短。五有种种寿命。六有种种诸得及
以诸入。七有种种诸根。八有种种生处。九有
种种业。十有种种果报。如是种种不同。众生
所见亦异。问欲明净土。何故乃辨众生分齐
不同。答佛土自融。与法界等。无别可别。何以
故。由是佛土称法界故。若欲取别知其分齐。
依众生心业行增减定水升沈清浊差别。印
成佛土亦差别也。故文殊师利叹土深异。寄
彼众生成土相貌也。问一乘净土大小多少
染净差别。云何得知分齐同异。答一乘净土。
一即是多。多即是一。具如地论广释。欲知分
量。准其十佛即可知之。阔狭分量。不同三乘
所明净土。与世界海亦别不同。若世界海即
在时中。同彼众生见闻处。说诸佛净土不同
所谓。故不同也。上件所录三乘净土异相。唯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1b 页
简愚法小乘。问若尔何故论云。有妙净土阿
罗汉当生其中。当知。小乘亦有净土。答小乘
无有净土。所以得知。凡生净土。须有习业。小
乘厌其色心。乐其无馀。因何得生净土。今言
生者。引小乘语。明彼阿罗汉先有净土种子
故。得罗汉当生其中。或是大阿罗汉即是菩
萨。当生其中。宜可知之。
** 四谛品立四谛章
依涅槃经。苦有三种。一苦类二苦谛三苦圣
谛。集灭道等亦同。苦类凡夫得。苦谛声闻得。
苦圣谛菩萨得。苦类者。苦家流类。如苦苦坏
苦等。逼情切已。而无其理。苦谛者。有无常等
道理。翻凡成圣。从理正故得谛名。苦圣谛者。
得法无我分。是自所依。顺理故得其圣名。亦
名有为四谛无为四谛。圣谛者。即无为四谛。
故十住经云。复以苦习尽道。分别五阴。生者
灭者。有增有减。而悉无形。生苦.老苦.病苦.
死苦.忧悲恼苦.怨憎会苦.恩爱离苦。所欲不
得亦复是苦。取要言之。五盛阴苦。是谓最胜
名曰知苦。寻察根原。由苦枝党所生为习。贪
著爱欲玩之宝之。莫知为患。知而远之。故曰
知习。诸垢永除。更不造新。愿欲毕故。使不复
生。色现寻灭。不令停滞。了习苦常寂。是谓知
尽。解八正道。亦无体性。亲疏近远住止之处。
变化无穷而不可极。荡除尘秽。照曜愚迷。无
形无声存亡之体。为诸迷惑。道引之首。入无
为路。故曰知道。菩萨分别四谛。亦不取證。欲
护一切在生死者。真谛之相无相无形。而不
可见。审解如本。即应法性。世俗言教假号有
罗汉当生其中。当知。小乘亦有净土。答小乘
无有净土。所以得知。凡生净土。须有习业。小
乘厌其色心。乐其无馀。因何得生净土。今言
生者。引小乘语。明彼阿罗汉先有净土种子
故。得罗汉当生其中。或是大阿罗汉即是菩
萨。当生其中。宜可知之。
** 四谛品立四谛章
依涅槃经。苦有三种。一苦类二苦谛三苦圣
谛。集灭道等亦同。苦类凡夫得。苦谛声闻得。
苦圣谛菩萨得。苦类者。苦家流类。如苦苦坏
苦等。逼情切已。而无其理。苦谛者。有无常等
道理。翻凡成圣。从理正故得谛名。苦圣谛者。
得法无我分。是自所依。顺理故得其圣名。亦
名有为四谛无为四谛。圣谛者。即无为四谛。
故十住经云。复以苦习尽道。分别五阴。生者
灭者。有增有减。而悉无形。生苦.老苦.病苦.
死苦.忧悲恼苦.怨憎会苦.恩爱离苦。所欲不
得亦复是苦。取要言之。五盛阴苦。是谓最胜
名曰知苦。寻察根原。由苦枝党所生为习。贪
著爱欲玩之宝之。莫知为患。知而远之。故曰
知习。诸垢永除。更不造新。愿欲毕故。使不复
生。色现寻灭。不令停滞。了习苦常寂。是谓知
尽。解八正道。亦无体性。亲疏近远住止之处。
变化无穷而不可极。荡除尘秽。照曜愚迷。无
形无声存亡之体。为诸迷惑。道引之首。入无
为路。故曰知道。菩萨分别四谛。亦不取證。欲
护一切在生死者。真谛之相无相无形。而不
可见。审解如本。即应法性。世俗言教假号有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1c 页
名。其实字体。不生不灭。无所染著。得圣谛
心。不念有无。审解本者。一切诸色普悉平等。
亦无高下。生若干心。是则名曰分别圣谛。其
有为谛。如愚法小乘宗中具实分别。若一乘
谛。别教究竟。随一世界。名字差别。有四十
亿百千那由他。如是十方。随诸众生所应调
伏。作如是说。上件四谛。摄下诸教。顿属其
上。分本教义。渐从其末。义理分齐。并准上
知。
** 光明觉品中立业成就章
建立业者依三乘。所谓身口意三业。若善若
不善及无记。或漏无漏。或为无为。何以故。由
业即如故。若论其体。表无表性。或言作无作。
身业作。以可见有对色为体。口业作。以不
可见有对色为体。二业无作。以不可见无对
色为体。愚法小乘名同此。体义即有无不同。
若心业作者。以心为体。无作非色非心为体。
非色非心。名同小乘。其义不同毗昙及成实。
此约三乘初教。终教即真如。若约圆教。具摄
前义。及融自在也。上件业成就。依业成就论。
广破诸小乘计。大乘自成。唯据方便。论正业
体。故声所及以为业性。无可分别也。此论据
初教。馀可准之。
** 五阴章
五阴者。亦云五蕴。谓色受想行识。问蕴义云
何。答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
若外。若粗若细。若劣若胜。若远若近。彼一切
略说。一色蕴积聚义故。如财货蕴。如是乃至
识蕴。当知依止十一种爱所依处故。于色等
心。不念有无。审解本者。一切诸色普悉平等。
亦无高下。生若干心。是则名曰分别圣谛。其
有为谛。如愚法小乘宗中具实分别。若一乘
谛。别教究竟。随一世界。名字差别。有四十
亿百千那由他。如是十方。随诸众生所应调
伏。作如是说。上件四谛。摄下诸教。顿属其
上。分本教义。渐从其末。义理分齐。并准上
知。
** 光明觉品中立业成就章
建立业者依三乘。所谓身口意三业。若善若
不善及无记。或漏无漏。或为无为。何以故。由
业即如故。若论其体。表无表性。或言作无作。
身业作。以可见有对色为体。口业作。以不
可见有对色为体。二业无作。以不可见无对
色为体。愚法小乘名同此。体义即有无不同。
若心业作者。以心为体。无作非色非心为体。
非色非心。名同小乘。其义不同毗昙及成实。
此约三乘初教。终教即真如。若约圆教。具摄
前义。及融自在也。上件业成就。依业成就论。
广破诸小乘计。大乘自成。唯据方便。论正业
体。故声所及以为业性。无可分别也。此论据
初教。馀可准之。
** 五阴章
五阴者。亦云五蕴。谓色受想行识。问蕴义云
何。答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
若外。若粗若细。若劣若胜。若远若近。彼一切
略说。一色蕴积聚义故。如财货蕴。如是乃至
识蕴。当知依止十一种爱所依处故。于色等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2a 页
法。建立过去等差别。十一种爱者。谓顾恋爱
悕望爱执著爱内我爱境界爱欲爱定爱恶爱
苦爱妙行乐爱远爱近爱。由如是爱所缘境
故。如其次第。立过去等种种差别。又有差别。
谓已生未生差别故。能取所取差别故。外门
内门差别故。染不染差别故。近远差别故。如
其所应。于色等诸法。建立过去等差别。已生
者谓过去现在。未生者谓未来。外门者谓不
定地。内门者谓诸定地。馀句易了。不复分
别。又苦相广大故名为蕴如大杖蕴。依止色
等。发起生等广大苦故。如经言。如是纯大众
苦蕴集。又荷杂染担者。谓烦恼等诸杂染法。
依色等故。譬如世间身之一分。能荷于担。即
此一分名肩名蕴。色等亦尔。能荷杂染担故。
名之为蕴。问广分别云何蕴义。云何实有。几
是实有。为何义故观实有耶。答云。此馀根境
是实有义。一切皆是实有。为舍执著实有我
故。观察实有。所以建立此三问者。为断相事
二愚及增益执故。如是准知。上件蕴义。声闻
即实。初教即空。终教即如。一乘即法界无为
也。
** 随附十八界章
云何建立界。谓色蕴即十界。眼等五根界色
等五境界。及法界一分。受想行蕴即法界一
分。识蕴即七识界。谓眼等六识界及意界。何
故建立界处无别相耶。建立蕴中已说。眼等
各别相故。是故从诸蕴中出界建立。从诸界
中出处建立。何等界法蕴不摄耶。法界中无
为。法蕴所不摄。此无为法。复有八种。谓善法
悕望爱执著爱内我爱境界爱欲爱定爱恶爱
苦爱妙行乐爱远爱近爱。由如是爱所缘境
故。如其次第。立过去等种种差别。又有差别。
谓已生未生差别故。能取所取差别故。外门
内门差别故。染不染差别故。近远差别故。如
其所应。于色等诸法。建立过去等差别。已生
者谓过去现在。未生者谓未来。外门者谓不
定地。内门者谓诸定地。馀句易了。不复分
别。又苦相广大故名为蕴如大杖蕴。依止色
等。发起生等广大苦故。如经言。如是纯大众
苦蕴集。又荷杂染担者。谓烦恼等诸杂染法。
依色等故。譬如世间身之一分。能荷于担。即
此一分名肩名蕴。色等亦尔。能荷杂染担故。
名之为蕴。问广分别云何蕴义。云何实有。几
是实有。为何义故观实有耶。答云。此馀根境
是实有义。一切皆是实有。为舍执著实有我
故。观察实有。所以建立此三问者。为断相事
二愚及增益执故。如是准知。上件蕴义。声闻
即实。初教即空。终教即如。一乘即法界无为
也。
** 随附十八界章
云何建立界。谓色蕴即十界。眼等五根界色
等五境界。及法界一分。受想行蕴即法界一
分。识蕴即七识界。谓眼等六识界及意界。何
故建立界处无别相耶。建立蕴中已说。眼等
各别相故。是故从诸蕴中出界建立。从诸界
中出处建立。何等界法蕴不摄耶。法界中无
为。法蕴所不摄。此无为法。复有八种。谓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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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不善法真如。无记法真如虚空。非择灭。
择灭。不动。及想受灭。如是建立八无为中。
当知。所依差别故。分折真如。假立三种。不由
自性故。善法真如。谓无我性空性无相实际
胜义法界。何故真如说名真如。由彼自性无
变异故。谓一切时无我实性无改转故。说无
变异。当知。此则是无我性。离二我故。何故复
说此名空性耶。一切杂染所不污故。所以者
何。由缘此故。能令一切诸杂染事悉皆空寂。
虽复有时说有杂染。当知。但是客尘烦恼之
所染污。何等名为客尘染污。谓由未拔所取
能取种子故。令依他性心二行相转。非法性
心。以诸法法性清净故。何故复说此名无相。
诸相寂静故。诸相者。谓色受等乃至菩提诸
所戏论真如性中彼相寂灭故名无相。何故
复说此名实际。无倒所缘故。实者谓无颠倒。
此处究竟。故名为际。过无我性。更无所求故。
何故复说此名胜义。最胜圣智所行处故。何
故复说此名法界。一切声闻缘觉诸佛妙法
所依相故。如善法真如。当知。不善法真如无
记法真如亦尔。虚空者。谓无色性。容受一切
所作业故。无色性者。谓唯违于色无性相法。
意识境界是名虚空。意识境界者。谓法界摄
故。唯违色言。为别受等。共有真如择灭非灭
无常性等。虽菟角等。亦是无性。然彼不与诸
法相违。以彼唯是毕竟无故。又菟角等。非唯
违色。由与受等诸法共故。是故唯说与色相
违。无性相言。为别受等无色之法。何以故。受
等自体。是有性相。非无性相故。非择灭者。谓
择灭。不动。及想受灭。如是建立八无为中。
当知。所依差别故。分折真如。假立三种。不由
自性故。善法真如。谓无我性空性无相实际
胜义法界。何故真如说名真如。由彼自性无
变异故。谓一切时无我实性无改转故。说无
变异。当知。此则是无我性。离二我故。何故复
说此名空性耶。一切杂染所不污故。所以者
何。由缘此故。能令一切诸杂染事悉皆空寂。
虽复有时说有杂染。当知。但是客尘烦恼之
所染污。何等名为客尘染污。谓由未拔所取
能取种子故。令依他性心二行相转。非法性
心。以诸法法性清净故。何故复说此名无相。
诸相寂静故。诸相者。谓色受等乃至菩提诸
所戏论真如性中彼相寂灭故名无相。何故
复说此名实际。无倒所缘故。实者谓无颠倒。
此处究竟。故名为际。过无我性。更无所求故。
何故复说此名胜义。最胜圣智所行处故。何
故复说此名法界。一切声闻缘觉诸佛妙法
所依相故。如善法真如。当知。不善法真如无
记法真如亦尔。虚空者。谓无色性。容受一切
所作业故。无色性者。谓唯违于色无性相法。
意识境界是名虚空。意识境界者。谓法界摄
故。唯违色言。为别受等。共有真如择灭非灭
无常性等。虽菟角等。亦是无性。然彼不与诸
法相违。以彼唯是毕竟无故。又菟角等。非唯
违色。由与受等诸法共故。是故唯说与色相
违。无性相言。为别受等无色之法。何以故。受
等自体。是有性相。非无性相故。非择灭者。谓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2c 页
是灭非离系。不永害随眠故。择灭者。谓是灭。
是离系永害随眠故。不动者。谓已离遍净欲。
未离上欲。苦乐灭无为想受灭者。谓已离无
所有处欲。超过有顶。暂息相作意为先。故诸
不恒行心心法。及恒行一分心心所灭无为。
当知。此中有二种应断法。谓诸烦恼及此所
依受。受有二种。谓变异及不变异。如其次第。
苦乐非苦乐当知。烦恼断故。建立择灭。二受
断故。如其次第。建立不动及受想灭。烦恼断
者。谓除此品粗重。所得转依。受断者。谓除此
能治定障所得转依。是故得第二静虑时。虽
證苦灭。而不建无为。以反异受未尽断故。又
苦五种。色若受想行蕴。及此所说八无为法。
如是十六。总名法界。五种色者。谓极略色极
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引色.自在所生色。问
界义云何。答一切法种子义。谓依阿赖耶识
中诸法种子。说名为界。界是因义故。又能持
自相义。是界义。又能持因果性义。是界义。能
持因果性者。谓于十方界中根境。诸界及六
识界。如其次第。又摄持一切法差别义。是界
义。摄持一切法差别者。谓诸经说地等诸界。
及所馀界。随其所应。皆十八界摄。若约小乘
即实摄。若约初教即空摄。空者谓无分别空。
若约终教即真如摄。摄者谓无所摄。若约顿
教。即不可说。若约一乘即如前。一切馀义如
别章。
** 随附十二处章
云何建立处。谓十色界即十色处。七识界即
意处。法界即法处。由此道理。诸蕴界处三法
是离系永害随眠故。不动者。谓已离遍净欲。
未离上欲。苦乐灭无为想受灭者。谓已离无
所有处欲。超过有顶。暂息相作意为先。故诸
不恒行心心法。及恒行一分心心所灭无为。
当知。此中有二种应断法。谓诸烦恼及此所
依受。受有二种。谓变异及不变异。如其次第。
苦乐非苦乐当知。烦恼断故。建立择灭。二受
断故。如其次第。建立不动及受想灭。烦恼断
者。谓除此品粗重。所得转依。受断者。谓除此
能治定障所得转依。是故得第二静虑时。虽
證苦灭。而不建无为。以反异受未尽断故。又
苦五种。色若受想行蕴。及此所说八无为法。
如是十六。总名法界。五种色者。谓极略色极
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引色.自在所生色。问
界义云何。答一切法种子义。谓依阿赖耶识
中诸法种子。说名为界。界是因义故。又能持
自相义。是界义。又能持因果性义。是界义。能
持因果性者。谓于十方界中根境。诸界及六
识界。如其次第。又摄持一切法差别义。是界
义。摄持一切法差别者。谓诸经说地等诸界。
及所馀界。随其所应。皆十八界摄。若约小乘
即实摄。若约初教即空摄。空者谓无分别空。
若约终教即真如摄。摄者谓无所摄。若约顿
教。即不可说。若约一乘即如前。一切馀义如
别章。
** 随附十二处章
云何建立处。谓十色界即十色处。七识界即
意处。法界即法处。由此道理。诸蕴界处三法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3a 页
所摄。谓色蕴法界及与意处。由色蕴摄十色
界。法界即摄法界。意处摄七识界。是故三法
摄一切法。问处义云何。答识生长门义。是处
义当知。种子义。摄一切法。义别义亦是处
义。复次如佛所说。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
阳焰。行如芭蕉。识如幻化。问以何义故。色如
聚沫乃至识如幻化。答以无我故。离净故。少
味故。不坚故。不实故。谓非有远离虚妄不坚
实义。是经所说诸句义。又为对治我净乐常
四颠倒故。如其次第。说无我等。诸句差别。以
此义准。初教之义。不同小乘。若入终教乃至
圆教。如界门说。馀义如别章。
** 明难品初立唯识章
唯识略开十门。一举数。二列名。三出体。四明
教兴意。五建立。六辨成就不成就。七明对治
灭不灭。八明薰不薰。九辨真妄不同。十归成
第一义无性性。初举数者。谓一心即第一义
清净心。二举三法。谓唯量唯二及种种。又有
三法。谓心意识。三成八识。眼等五识意识末
那识阿赖耶识。四成九识。谓加阿摩罗识。五
成十心。谓十稠林。如地论云。是菩萨。如实知
众生诸心。种种相心。杂相心。轻生不生相心。
无形相心。无边一切处众多相心。清净相心。
染不染相心。缚解相心。幻起相心。随道生相。
乃至无量百千种种心差别相。皆如实知。六
成十一识。谓身识。身者识。受者识。应受识。
正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自他差别
识。善恶两道生死识。七摄为四。一似尘识。二
似根识。三似我识。四似识识。八或开无量。地
界。法界即摄法界。意处摄七识界。是故三法
摄一切法。问处义云何。答识生长门义。是处
义当知。种子义。摄一切法。义别义亦是处
义。复次如佛所说。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
阳焰。行如芭蕉。识如幻化。问以何义故。色如
聚沫乃至识如幻化。答以无我故。离净故。少
味故。不坚故。不实故。谓非有远离虚妄不坚
实义。是经所说诸句义。又为对治我净乐常
四颠倒故。如其次第。说无我等。诸句差别。以
此义准。初教之义。不同小乘。若入终教乃至
圆教。如界门说。馀义如别章。
** 明难品初立唯识章
唯识略开十门。一举数。二列名。三出体。四明
教兴意。五建立。六辨成就不成就。七明对治
灭不灭。八明薰不薰。九辨真妄不同。十归成
第一义无性性。初举数者。谓一心即第一义
清净心。二举三法。谓唯量唯二及种种。又有
三法。谓心意识。三成八识。眼等五识意识末
那识阿赖耶识。四成九识。谓加阿摩罗识。五
成十心。谓十稠林。如地论云。是菩萨。如实知
众生诸心。种种相心。杂相心。轻生不生相心。
无形相心。无边一切处众多相心。清净相心。
染不染相心。缚解相心。幻起相心。随道生相。
乃至无量百千种种心差别相。皆如实知。六
成十一识。谓身识。身者识。受者识。应受识。
正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自他差别
识。善恶两道生死识。七摄为四。一似尘识。二
似根识。三似我识。四似识识。八或开无量。地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3b 页
论云。乃至无量百千种种心差别相。二列名
者。谓阿赖耶识。阿陀那识。心意识。乃至穷生
死蕴等。馀七识可知。三出体者。究竟用如来
藏为体。所以得知。胜鬘经云。由有如来藏法
种众苦。乃至乐求涅槃等故得知也。又如来
藏不染而染。据此即是生死体染而不染。据
此生死即是涅槃。更无异法。又经文六识及
心法智。是其生灭。非是可依。唯如来藏不起
不灭。成究竟依。四教兴意者。梁本摄论云。由
此心识微细境界所摄故。不为声闻二乘说。
为诸菩萨说。应有胜位。为得一切智故。佛为
说。何以故。若离此智得无上菩提者。无有是
处。五建立者有三。一依杂集瑜伽等。八相明
建立。二依摄论。三相等八义明建立。三依显
扬论。十九相明建立。初八相者。杂集论云。云
何知有阿赖耶识。若无此识。执受初明了种
子业身受无心定命终无。皆不应理。释此伽
他。如摄决择分说。由八种相。證阿赖耶识决
定是有。谓若离阿赖耶识。依止执受不可得
故。最初生起不可得故。明了生起不可得故。
种子体性不可得故。业用体性不可得故。身
受体性不可得故。处无心定不可得故。命终
之识不可得故。一云何依止执受不可得耶。
由五因故。谓阿赖耶识先行因。感眼等转识。
现缘因发如说根境。作意力故。诸转识生。乃
至广说。是名初因。又六识身善恶可得。是第
二因。又六识身一类异熟无记性摄。必不可
得。是第三因。又六识身各别依转。随所依止
彼识生时。即应彼识执受所依止。馀无执受。
者。谓阿赖耶识。阿陀那识。心意识。乃至穷生
死蕴等。馀七识可知。三出体者。究竟用如来
藏为体。所以得知。胜鬘经云。由有如来藏法
种众苦。乃至乐求涅槃等故得知也。又如来
藏不染而染。据此即是生死体染而不染。据
此生死即是涅槃。更无异法。又经文六识及
心法智。是其生灭。非是可依。唯如来藏不起
不灭。成究竟依。四教兴意者。梁本摄论云。由
此心识微细境界所摄故。不为声闻二乘说。
为诸菩萨说。应有胜位。为得一切智故。佛为
说。何以故。若离此智得无上菩提者。无有是
处。五建立者有三。一依杂集瑜伽等。八相明
建立。二依摄论。三相等八义明建立。三依显
扬论。十九相明建立。初八相者。杂集论云。云
何知有阿赖耶识。若无此识。执受初明了种
子业身受无心定命终无。皆不应理。释此伽
他。如摄决择分说。由八种相。證阿赖耶识决
定是有。谓若离阿赖耶识。依止执受不可得
故。最初生起不可得故。明了生起不可得故。
种子体性不可得故。业用体性不可得故。身
受体性不可得故。处无心定不可得故。命终
之识不可得故。一云何依止执受不可得耶。
由五因故。谓阿赖耶识先行因。感眼等转识。
现缘因发如说根境。作意力故。诸转识生。乃
至广说。是名初因。又六识身善恶可得。是第
二因。又六识身一类异熟无记性摄。必不可
得。是第三因。又六识身各别依转。随所依止
彼识生时。即应彼识执受所依止。馀无执受。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3c 页
不应道理。设许执受。亦不应理。以离识故。是
第四因。又所依止应成数数执受过失。所以
者何。由彼眼识。于一时转一时不转。馀识亦
尔。是第五因。二云何最初生起不可得耶。谓
设有难言。若有阿赖耶识。应一有情二识俱
起。应告彼曰。汝于非过妄生过想。容有二识
俱时转。所以者何。犹如一人俱时欲见乃至
欲识。随有一识。最初生起不应道理。何以故。
尔时作意无有差别。根及境界不坏现前。何
因缘故识不俱转。三云何明了生起不可得
耶。谓若有定执识不俱生。与眼等识俱行一
境。明了意识。应不可得。所以者何。若时随忆
曾所受境。尔时意识不明了生。非于现境所
生意识得有如是不明了相。是故应信诸识
俱转。或应许彼第六意识无明了性。四云何
种子体性不可得耶。谓六转识身各各异故。
所以者何。此六转识。从善无间不善性生。不
善无间善性复生。从二无间无记性生。下界
无间中界生。中界无间妙界生。妙界无间乃
至下界生。有漏无间无漏生。无漏无间有漏
生。世间无间出世生。出世无间世间生。非如
是相识为种子体。应正道理。又心相续长时
间断。经久流转不息。是故转识能持种子。不
应道理。五云何业用不可得耶。谓若无诸识
同时生起业用俱转。不应道理。所以者何。略
说识业有四种。谓了别外器。了别依止。能了
别我。了别境界。如是四种识了别业。一一刹
那俱现。可得非于一识一刹那中。有如是等
差别业用。是故必有诸识俱起。六云何身受
第四因。又所依止应成数数执受过失。所以
者何。由彼眼识。于一时转一时不转。馀识亦
尔。是第五因。二云何最初生起不可得耶。谓
设有难言。若有阿赖耶识。应一有情二识俱
起。应告彼曰。汝于非过妄生过想。容有二识
俱时转。所以者何。犹如一人俱时欲见乃至
欲识。随有一识。最初生起不应道理。何以故。
尔时作意无有差别。根及境界不坏现前。何
因缘故识不俱转。三云何明了生起不可得
耶。谓若有定执识不俱生。与眼等识俱行一
境。明了意识。应不可得。所以者何。若时随忆
曾所受境。尔时意识不明了生。非于现境所
生意识得有如是不明了相。是故应信诸识
俱转。或应许彼第六意识无明了性。四云何
种子体性不可得耶。谓六转识身各各异故。
所以者何。此六转识。从善无间不善性生。不
善无间善性复生。从二无间无记性生。下界
无间中界生。中界无间妙界生。妙界无间乃
至下界生。有漏无间无漏生。无漏无间有漏
生。世间无间出世生。出世无间世间生。非如
是相识为种子体。应正道理。又心相续长时
间断。经久流转不息。是故转识能持种子。不
应道理。五云何业用不可得耶。谓若无诸识
同时生起业用俱转。不应道理。所以者何。略
说识业有四种。谓了别外器。了别依止。能了
别我。了别境界。如是四种识了别业。一一刹
那俱现。可得非于一识一刹那中。有如是等
差别业用。是故必有诸识俱起。六云何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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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性不可得耶。犹如有一人。或如理思。或不
如理思。或不思惟。或复推寻。若心在定。若不
在定。身受生起非一众多。若无阿赖耶识。如
是身受。应不可得。既现可得。是故定有阿赖
耶识。七云何处无心定不可得耶。如世尊说。
入无想定及灭尽定。当知。尔时识不离身。若
无阿赖耶识。尔时识应离身。识若离身。便应
舍命。非谓处定。八云何命终之识不可得耶。
谓临命终时。识渐舍离。所依身分。发起冷触。
或上或下。非彼意识。有时不转。故知。唯有阿
赖耶识。能执持身。随于身分。若舍此识。冷触
可得。身无觉受。意识不然。是故若无阿赖耶
识。命终之识必不可得。问如前论文。心者谓
蕴界处习气所薰。一切种子阿赖耶识。亦名
异熟识。亦名阿陀那识。以能积集诸习气故。
习气者。谓由现行蕴等令彼种子皆得增益
一切。种子识者。谓能生蕴等诸法种子。所积
集故。阿赖耶识者。能摄藏诸法种子故。又诸
有情取为我故。异熟识者。先业所生故。阿陀
那识者。谓能数数令生相续。持诸根等。令不
坏故。又言心者。能积集一切法习气故。据此
文相。阿赖耶识。即在事中。云何得知是如来
藏。答由如来藏不染而染。是其事相无别有
事故。是如来藏。故论云。离识以外更无有法。
二依摄论建立赖耶。有其八义。初依三相义。
知有本识。二依熏习义成有本识。三依互为
因果义。成有本识。四依不一不异义。成有本
识。五依因果别不别义。成有本识。六依缘生
义。成有本识。七依彼因缘具不具义。成有本
如理思。或不思惟。或复推寻。若心在定。若不
在定。身受生起非一众多。若无阿赖耶识。如
是身受。应不可得。既现可得。是故定有阿赖
耶识。七云何处无心定不可得耶。如世尊说。
入无想定及灭尽定。当知。尔时识不离身。若
无阿赖耶识。尔时识应离身。识若离身。便应
舍命。非谓处定。八云何命终之识不可得耶。
谓临命终时。识渐舍离。所依身分。发起冷触。
或上或下。非彼意识。有时不转。故知。唯有阿
赖耶识。能执持身。随于身分。若舍此识。冷触
可得。身无觉受。意识不然。是故若无阿赖耶
识。命终之识必不可得。问如前论文。心者谓
蕴界处习气所薰。一切种子阿赖耶识。亦名
异熟识。亦名阿陀那识。以能积集诸习气故。
习气者。谓由现行蕴等令彼种子皆得增益
一切。种子识者。谓能生蕴等诸法种子。所积
集故。阿赖耶识者。能摄藏诸法种子故。又诸
有情取为我故。异熟识者。先业所生故。阿陀
那识者。谓能数数令生相续。持诸根等。令不
坏故。又言心者。能积集一切法习气故。据此
文相。阿赖耶识。即在事中。云何得知是如来
藏。答由如来藏不染而染。是其事相无别有
事故。是如来藏。故论云。离识以外更无有法。
二依摄论建立赖耶。有其八义。初依三相义。
知有本识。二依熏习义成有本识。三依互为
因果义。成有本识。四依不一不异义。成有本
识。五依因果别不别义。成有本识。六依缘生
义。成有本识。七依彼因缘具不具义。成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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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八依会名归正。成有本识。初约三相建立
赖耶。其三相者。一是因相。摄一切因。仍用互
为因为始。何以故。以互为因微细与识相当
故。二果相。摄一切果。仍用互为果为始。三自
相。即是成唯识中异熟相也。异熟之识。摄一
切法。所以得知。依一切法种子。异熟得生。不
局烦恼业报。名言习等。随一切相应故得知
也。问若如是者。异熟及种子识。皆合受熏。因
何独说异熟果报受熏。答今熏习欲明其种
子。种子识。已是其种故不对释。异熟之识。无
记相显。与熏相顺。故在无记位中。辨其熏义。
今梁摄论中。显阿赖耶三相之义意。明本识
是因果体。二约熏习成本识者。明本识中成
熏习义馀法即无。三明互为因果义。成有本
识者。明本识中有互为因果义。馀法即无。若
尔因何芦束等。得有互为因果。答馀法之中。
互为因果。即是转理之门。假说因果。非真实
也。四约不一不异。成有本识者。若本识中诸
法得有不一不异。离识不成。若离本识说不
一不异者。即是假说。五约因果别不别成有
本识者。若有本识。即成因果别不别。离识即
无。何以故。由因果种离识不成故。六约缘生
义成有本识者。有其十门。一约三种缘生。證
唯有识。显体相用。谓自性缘生即是体也。为
识是缘生通因故。二爱非爱缘生。即是相也。
三受用缘生。即是用也。二举迷显正。成唯有
识。如论中说。举六师迷马。即其事也。如涅
槃经。举六执等迷于佛性。今此六执。迷于缘
生。当知。缘生即佛性也。何以故。为佛性体随
赖耶。其三相者。一是因相。摄一切因。仍用互
为因为始。何以故。以互为因微细与识相当
故。二果相。摄一切果。仍用互为果为始。三自
相。即是成唯识中异熟相也。异熟之识。摄一
切法。所以得知。依一切法种子。异熟得生。不
局烦恼业报。名言习等。随一切相应故得知
也。问若如是者。异熟及种子识。皆合受熏。因
何独说异熟果报受熏。答今熏习欲明其种
子。种子识。已是其种故不对释。异熟之识。无
记相显。与熏相顺。故在无记位中。辨其熏义。
今梁摄论中。显阿赖耶三相之义意。明本识
是因果体。二约熏习成本识者。明本识中成
熏习义馀法即无。三明互为因果义。成有本
识者。明本识中有互为因果义。馀法即无。若
尔因何芦束等。得有互为因果。答馀法之中。
互为因果。即是转理之门。假说因果。非真实
也。四约不一不异。成有本识者。若本识中诸
法得有不一不异。离识不成。若离本识说不
一不异者。即是假说。五约因果别不别成有
本识者。若有本识。即成因果别不别。离识即
无。何以故。由因果种离识不成故。六约缘生
义成有本识者。有其十门。一约三种缘生。證
唯有识。显体相用。谓自性缘生即是体也。为
识是缘生通因故。二爱非爱缘生。即是相也。
三受用缘生。即是用也。二举迷显正。成唯有
识。如论中说。举六师迷马。即其事也。如涅
槃经。举六执等迷于佛性。今此六执。迷于缘
生。当知。缘生即佛性也。何以故。为佛性体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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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流处有种种味故。馀义可知。三记无记辨
唯有识者。内种子阿赖耶识即有无记。或善
恶性或染污清净为二。馀法则无。由识以外
只是遍计即体空故。四约假实辨者。梨耶是
实。馀法是假。何以故。一切法唯有识故。内种
子则是真实。何以故。一切法以识为本故。五
约内成六义辨者。即念念灭。俱有随逐。至治
际决定观因缘。如引显自果。必须具六方。是
正因义。若阙者。即非正义。外道声闻。无有此
法。若外种子即是假说。馀如问答中释。六约
熏成不成辨差别者。梨耶是种子必熏成。若
馀法为种子即不熏成。不熏成故即非实种。
问若如是者。谷麦等种非是薰成。应非种义。
答外谷麦等。从梨耶熏变故。谷麦等假说为
种。若定是种。种谷麦等。定应齐得。既不齐
成。当知。业为正种。故谷麦等是其假因。此义
不疑。故论文举内为外本。證内有熏。其熏习
之义。梨耶具四德。方堪受熏。一坚谓理实故
坚。识外馀法。依识不自在。并皆不坚。问若诸
法无坚。何以故引苣胜为坚。答苣胜似坚而
不是坚。何以故。不久散坏故。梨耶则不如是。
果报亦不坚。以依缘成。即不自在。何得是坚。
道理不可。二无记义。方得受薰。何以故。无记
者即是无分别义。如来藏中。方有此法。若尔
何以故果报为无记。答此为声闻智浅。引其
近位。说报受熏。果报无体用。识为体故。说果
报无有究竟实无记义。道理如此。三可熏者。
唯如来藏不守自性。随诸法缘起成似义。故
是可熏。馀法不尔。以被缘缚。何得更转受诸
唯有识者。内种子阿赖耶识即有无记。或善
恶性或染污清净为二。馀法则无。由识以外
只是遍计即体空故。四约假实辨者。梨耶是
实。馀法是假。何以故。一切法唯有识故。内种
子则是真实。何以故。一切法以识为本故。五
约内成六义辨者。即念念灭。俱有随逐。至治
际决定观因缘。如引显自果。必须具六方。是
正因义。若阙者。即非正义。外道声闻。无有此
法。若外种子即是假说。馀如问答中释。六约
熏成不成辨差别者。梨耶是种子必熏成。若
馀法为种子即不熏成。不熏成故即非实种。
问若如是者。谷麦等种非是薰成。应非种义。
答外谷麦等。从梨耶熏变故。谷麦等假说为
种。若定是种。种谷麦等。定应齐得。既不齐
成。当知。业为正种。故谷麦等是其假因。此义
不疑。故论文举内为外本。證内有熏。其熏习
之义。梨耶具四德。方堪受熏。一坚谓理实故
坚。识外馀法。依识不自在。并皆不坚。问若诸
法无坚。何以故引苣胜为坚。答苣胜似坚而
不是坚。何以故。不久散坏故。梨耶则不如是。
果报亦不坚。以依缘成。即不自在。何得是坚。
道理不可。二无记义。方得受薰。何以故。无记
者即是无分别义。如来藏中。方有此法。若尔
何以故果报为无记。答此为声闻智浅。引其
近位。说报受熏。果报无体用。识为体故。说果
报无有究竟实无记义。道理如此。三可熏者。
唯如来藏不守自性。随诸法缘起成似义。故
是可熏。馀法不尔。以被缘缚。何得更转受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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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薰。为此馀法不成可薰。问义若如此。何故
说衣堪得受薰。答衣亦是假。非实堪薰。所以
知之。如香薰衣坏衣香在。当知。薰绢不薰于
衣。以此验之。言薰衣者。指位语也。但绢四尘
等受薰。以次推之。四尘等亦不受薰。何以故。
以香薰时。香成即是果义。因果道理。乃是如
来藏德。离藏更无。所以知者。但诸法中辨因
果者。并转理门非实义也。四与能薰相应者。
唯如来藏。有应诸法义。馀法则无。何以故。以
不守自性故。若尔何故。说镜与质相应。答镜
亦不相应。但镜应外质。即是正因果理。正因
果理。即无自性。无自性故。即无我真如。故
知。镜应质者。是其假说转理之门也。七明生
引二因义。證唯有本识。若以因义显之。成二
种因。一者生因。二者引因。犹如人射。放箭为
生因。弯弓为引因。乃至能生果报及以命终。
是其生因。枯丧相续。是其引因。是二种因。
离阿赖耶识。即不得成故。唯有识。八内为外
本。證唯有识者。所以知之。一切皆识故是本
也。外法依识成无体即空。当知。识内是其法
本。馀法妄建不可据也。九三慧果成者。闻思
修法。从微至著。并由本识如来藏成。所以知
之故。闻薰习从真如流。当知。真如是三慧本。
受薰成种。转得增上。馀法则无。问若尔真如
具德但自流出。何假更薰。答真如实不守自
性。待缘方起故说薰也。十约受用。缘生与识。
相依成互为因果。方得受用。明唯有识。若无
赖耶摄受用。缘生即不成受用。故论云。诸法
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此二互为因。亦恒互为
说衣堪得受薰。答衣亦是假。非实堪薰。所以
知之。如香薰衣坏衣香在。当知。薰绢不薰于
衣。以此验之。言薰衣者。指位语也。但绢四尘
等受薰。以次推之。四尘等亦不受薰。何以故。
以香薰时。香成即是果义。因果道理。乃是如
来藏德。离藏更无。所以知者。但诸法中辨因
果者。并转理门非实义也。四与能薰相应者。
唯如来藏。有应诸法义。馀法则无。何以故。以
不守自性故。若尔何故。说镜与质相应。答镜
亦不相应。但镜应外质。即是正因果理。正因
果理。即无自性。无自性故。即无我真如。故
知。镜应质者。是其假说转理之门也。七明生
引二因义。證唯有本识。若以因义显之。成二
种因。一者生因。二者引因。犹如人射。放箭为
生因。弯弓为引因。乃至能生果报及以命终。
是其生因。枯丧相续。是其引因。是二种因。
离阿赖耶识。即不得成故。唯有识。八内为外
本。證唯有识者。所以知之。一切皆识故是本
也。外法依识成无体即空。当知。识内是其法
本。馀法妄建不可据也。九三慧果成者。闻思
修法。从微至著。并由本识如来藏成。所以知
之故。闻薰习从真如流。当知。真如是三慧本。
受薰成种。转得增上。馀法则无。问若尔真如
具德但自流出。何假更薰。答真如实不守自
性。待缘方起故说薰也。十约受用。缘生与识。
相依成互为因果。方得受用。明唯有识。若无
赖耶摄受用。缘生即不成受用。故论云。诸法
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此二互为因。亦恒互为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5b 页
果。此偈约上心受用处说。其受用义如论云。
一说名缘识。二说名受识。了受名分别起行
等心法。此之受用。通成种子及上心。皆生引
建立。成就不虚。广如论说。七约因缘具不具
者。阿梨耶识。唯互为因生。馀因更无。馀法不
尔。十二缘生。但增上生受用。缘生有三缘生。
谓增上缘缘缘次第缘。何以如此。答十二缘
生等。是其假相。逐事而说故。缘不同梨耶。理
性不据事说。唯约发起初门。说互为因果。馀
可准知。又约秘密。皆具四缘。八会名归正明
有赖耶者。梁本论云。复次正法内人。虽复愿
乐无我违逆身见。于阿赖耶识中。亦有自我
爱。释曰。前复次约佛法外人。此复次约佛法
内人。自有三品。一在正思。二在正修。三在有
学。此三品人。二人伏我见。一人灭我见。何以
故。前二人比知无我。后一人證知无我故。言
违逆身见。于阿赖耶识中。长时数习我爱。虽
复违逆身见。于本识中。我爱犹恒随逐。是故
身见非爱著处。若将赖耶名曰梨耶义者。则
为最胜。今约此义。梨耶之名。唯在本识。其义
即胜。若目人法二我见处。则非胜也。赖耶之
义。应准此知。三依显扬论建立阿赖耶识。有
十九门。一谓先世所作增长业(释曰。识与诸法为先义也。故起信论
云。一切时常在前故)。二惑为缘(释曰。识为诸法作增上缘故)。三无始时来
戏论薰习为因(释曰。无始戏论。薰习种子。为识初起之因)。四所生一切
种子(释曰。此明一切法种为识所生也)。五异熟识为体(释曰。依诸种子及上心发识。
现在为异熟。故用此异熟为体也)。六此识能执受(释曰。明彼本识与诸法一诸法复与本识
一。如醍醐同器也)。七了别色根(释曰。识持诸色根令根明了也)。八根所依
一说名缘识。二说名受识。了受名分别起行
等心法。此之受用。通成种子及上心。皆生引
建立。成就不虚。广如论说。七约因缘具不具
者。阿梨耶识。唯互为因生。馀因更无。馀法不
尔。十二缘生。但增上生受用。缘生有三缘生。
谓增上缘缘缘次第缘。何以如此。答十二缘
生等。是其假相。逐事而说故。缘不同梨耶。理
性不据事说。唯约发起初门。说互为因果。馀
可准知。又约秘密。皆具四缘。八会名归正明
有赖耶者。梁本论云。复次正法内人。虽复愿
乐无我违逆身见。于阿赖耶识中。亦有自我
爱。释曰。前复次约佛法外人。此复次约佛法
内人。自有三品。一在正思。二在正修。三在有
学。此三品人。二人伏我见。一人灭我见。何以
故。前二人比知无我。后一人證知无我故。言
违逆身见。于阿赖耶识中。长时数习我爱。虽
复违逆身见。于本识中。我爱犹恒随逐。是故
身见非爱著处。若将赖耶名曰梨耶义者。则
为最胜。今约此义。梨耶之名。唯在本识。其义
即胜。若目人法二我见处。则非胜也。赖耶之
义。应准此知。三依显扬论建立阿赖耶识。有
十九门。一谓先世所作增长业(释曰。识与诸法为先义也。故起信论
云。一切时常在前故)。二惑为缘(释曰。识为诸法作增上缘故)。三无始时来
戏论薰习为因(释曰。无始戏论。薰习种子。为识初起之因)。四所生一切
种子(释曰。此明一切法种为识所生也)。五异熟识为体(释曰。依诸种子及上心发识。
现在为异熟。故用此异熟为体也)。六此识能执受(释曰。明彼本识与诸法一诸法复与本识
一。如醍醐同器也)。七了别色根(释曰。识持诸色根令根明了也)。八根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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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释曰。识为诸根所依成依因也)。九及戏论薰习(释曰。明识与戏论熏习上心种子
为所依处也)。十于一切时一类生灭不可了知(释曰。明彼本识
相续生起离诸分别。不可分别知也)。十一又能执受了别外器世界
(释曰。明彼本识与器世界同。世界与本识一。而得成就名了别也)。十二与不苦不乐
受等相应(释曰。明彼本识相无分别故。顺不苦不乐受名相应也)。十三一向无
覆无记(释曰。明彼本识俗谛离诸分别故。不覆没圣道。亦无事中善恶记)。十四与转
识等作所依因(释曰。明彼本识与转识等作因时。互为生因。亦为依因也)。十五
与染净转识受等俱转(释曰。明彼本识与染净法同时同处相应共生共灭种子。
及上心流在现前名俱转也)。十六能增长有染转识等为业(释曰。
明彼本识心成染污法。于中有能故为业也)。十七及能损减清净转识
等为业(释曰。明彼本识于还净有能令生死还净。是其业也)。十八云何知有
识。如薄伽梵说。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感
得有识之身(释曰。论自释言。此言显有异熟识。即引识义也)。又说如五种
子。谓心心所有色不相应无为。此则名为有
取之识(释曰。论自释言。此言显有一切种子识。同前引證之义也)。十九论引偈
云。执持识深细诸种如驶流。于愚我不显。
勿彼执为我(释曰。此显教兴所为分齐。声闻凡夫不为说也)。问前论云。阿
赖耶识者。谓先世所作增长业烦恼为缘。无
始时戏论薰习为因。所生一切种子异熟识
为体。据此文相。本识即是生死体。若非生死
因。何于生死因果相乘处说。答此依成唯识
论。但于生死之中。辨因果相生道理。并是转
理门。无真实理。当知。离识以外。更无有法。
识者即是不染而染门。如来藏之一义也。故
四卷楞伽云。略说有三种识。广说有八相。何
等三。谓真识现识及分别事识。广既广略当
知。与真不异。又云。非自真相识灭。但业相
为所依处也)。十于一切时一类生灭不可了知(释曰。明彼本识
相续生起离诸分别。不可分别知也)。十一又能执受了别外器世界
(释曰。明彼本识与器世界同。世界与本识一。而得成就名了别也)。十二与不苦不乐
受等相应(释曰。明彼本识相无分别故。顺不苦不乐受名相应也)。十三一向无
覆无记(释曰。明彼本识俗谛离诸分别故。不覆没圣道。亦无事中善恶记)。十四与转
识等作所依因(释曰。明彼本识与转识等作因时。互为生因。亦为依因也)。十五
与染净转识受等俱转(释曰。明彼本识与染净法同时同处相应共生共灭种子。
及上心流在现前名俱转也)。十六能增长有染转识等为业(释曰。
明彼本识心成染污法。于中有能故为业也)。十七及能损减清净转识
等为业(释曰。明彼本识于还净有能令生死还净。是其业也)。十八云何知有
识。如薄伽梵说。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感
得有识之身(释曰。论自释言。此言显有异熟识。即引识义也)。又说如五种
子。谓心心所有色不相应无为。此则名为有
取之识(释曰。论自释言。此言显有一切种子识。同前引證之义也)。十九论引偈
云。执持识深细诸种如驶流。于愚我不显。
勿彼执为我(释曰。此显教兴所为分齐。声闻凡夫不为说也)。问前论云。阿
赖耶识者。谓先世所作增长业烦恼为缘。无
始时戏论薰习为因。所生一切种子异熟识
为体。据此文相。本识即是生死体。若非生死
因。何于生死因果相乘处说。答此依成唯识
论。但于生死之中。辨因果相生道理。并是转
理门。无真实理。当知。离识以外。更无有法。
识者即是不染而染门。如来藏之一义也。故
四卷楞伽云。略说有三种识。广说有八相。何
等三。谓真识现识及分别事识。广既广略当
知。与真不异。又云。非自真相识灭。但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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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若自真相灭者。藏识则灭。大慧藏识灭者。
不异外道断见论义。如是微细藏识。究竟边
际。除诸如来及住地菩萨。诸馀声闻缘觉外
道。修行所得三昧智慧之力。一切不能思
量决了。大慧善不善者。谓八识。何等为八。
谓如来藏名识藏。心意意识及五识身。非外
道所说。大慧如来藏者。受苦乐与因俱。若生
若灭。四住地无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觉。刹那
见妄相薰心。十卷楞伽经云。大慧薰集种子
心不灭。取外境界诸识灭。大慧诸外道。作如
是说。所谓离诸境界。相续识灭。相续灭已。则
灭诸识。大慧如来藏识。不在阿赖耶识中。是
故七种识有生有灭。如来藏识不生不灭。何
以故。彼七识。依诸境念观而生。此七识境界。
一切声闻辟支佛。外道修行者不能觉知。不
如实知人无我故。以取同相别相故。以见阴
界入法等故。义言若达人无我。所谓人执习
则达法无我。七识则与如来藏同。大慧阿梨
耶识名如来藏。而无明七识共俱。如大海波
常不断绝。身俱生故。离无常过。离于我过。自
性清净。又经文依诸邪念法。是故有识。生八
九种种识。如水中诸波。第二明末那识者。略
作八门。一列名。二明体性。三辨建立。四辨相
应。五约对治道辨有无。并辨断之位分。六对
三性分别。七约遍计等三性明分齐。八还原
显实。初辨名者。西方名末那。此云染污意。此
从过立名。二体性者。从三法出体。则以心聚
为体。三明建立者。摄论云。举六过失證有末
那。一若无末那。则意识不与五识。相似不成
不异外道断见论义。如是微细藏识。究竟边
际。除诸如来及住地菩萨。诸馀声闻缘觉外
道。修行所得三昧智慧之力。一切不能思
量决了。大慧善不善者。谓八识。何等为八。
谓如来藏名识藏。心意意识及五识身。非外
道所说。大慧如来藏者。受苦乐与因俱。若生
若灭。四住地无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觉。刹那
见妄相薰心。十卷楞伽经云。大慧薰集种子
心不灭。取外境界诸识灭。大慧诸外道。作如
是说。所谓离诸境界。相续识灭。相续灭已。则
灭诸识。大慧如来藏识。不在阿赖耶识中。是
故七种识有生有灭。如来藏识不生不灭。何
以故。彼七识。依诸境念观而生。此七识境界。
一切声闻辟支佛。外道修行者不能觉知。不
如实知人无我故。以取同相别相故。以见阴
界入法等故。义言若达人无我。所谓人执习
则达法无我。七识则与如来藏同。大慧阿梨
耶识名如来藏。而无明七识共俱。如大海波
常不断绝。身俱生故。离无常过。离于我过。自
性清净。又经文依诸邪念法。是故有识。生八
九种种识。如水中诸波。第二明末那识者。略
作八门。一列名。二明体性。三辨建立。四辨相
应。五约对治道辨有无。并辨断之位分。六对
三性分别。七约遍计等三性明分齐。八还原
显实。初辨名者。西方名末那。此云染污意。此
从过立名。二体性者。从三法出体。则以心聚
为体。三明建立者。摄论云。举六过失證有末
那。一若无末那。则意识不与五识。相似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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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由大乘佛语。意诠下含同时依止根。若无
末那。意识则无同时依止根。不与五识。相似
不成同时过。二若无末那。第六识得意识名。
即无意义过。为意义是次第灭现无体故。三
若无末那。无想灭心。定无差别过。若有末那。
无想有。末那灭心无。末那二定则有异。四若
无末那。自然成无流过。何以故。意识起解脱
分善时。即须是无流。由无我见及我慢等。五
若无末那。我执不遍三性过。若无末那识。意
识起解脱分善时。即须无我执。六若无末那。
独行无明不成过。若有末那无意识时。末那
地中无明即成独行。若无末那。意识行时。末
那常为染污依止。意识无明。即不成独行。若
有末那。即有六德。翻前即是。四相应者。末那
一起相续不废。与我见我慢我爱无明四使
相应。及与遍行五数相应。总有九数。问摄论
何故不明心所有法。但与四使相应。答摄论
教兴在其熟教。所以知之。如下论智差别文。
举十二甚深。显甚深义。不共声闻。当知。教高
非是初教。若立心数。即有所妨。于道无益故
不明之。五约对治道辨有无并断之位分者。
末那识。于无漏道。即说无有识。何以故。于无
我理成其妨故。若说灭时。初见道位。即灭末
那。何以故。障见无我理故。故无性摄论云。转
染污末那故。得平等性智。初现观时。先已證
得。于修道位转。复清净转。清净者。即灭习
气。人言。在修道中灭俱生我。末那俱生并无
明心烦恼修道断者。此义不然。末那一起。相
续缘我不废。因何得改境起其法执。若起法
末那。意识则无同时依止根。不与五识。相似
不成同时过。二若无末那。第六识得意识名。
即无意义过。为意义是次第灭现无体故。三
若无末那。无想灭心。定无差别过。若有末那。
无想有。末那灭心无。末那二定则有异。四若
无末那。自然成无流过。何以故。意识起解脱
分善时。即须是无流。由无我见及我慢等。五
若无末那。我执不遍三性过。若无末那识。意
识起解脱分善时。即须无我执。六若无末那。
独行无明不成过。若有末那无意识时。末那
地中无明即成独行。若无末那。意识行时。末
那常为染污依止。意识无明。即不成独行。若
有末那。即有六德。翻前即是。四相应者。末那
一起相续不废。与我见我慢我爱无明四使
相应。及与遍行五数相应。总有九数。问摄论
何故不明心所有法。但与四使相应。答摄论
教兴在其熟教。所以知之。如下论智差别文。
举十二甚深。显甚深义。不共声闻。当知。教高
非是初教。若立心数。即有所妨。于道无益故
不明之。五约对治道辨有无并断之位分者。
末那识。于无漏道。即说无有识。何以故。于无
我理成其妨故。若说灭时。初见道位。即灭末
那。何以故。障见无我理故。故无性摄论云。转
染污末那故。得平等性智。初现观时。先已證
得。于修道位转。复清净转。清净者。即灭习
气。人言。在修道中灭俱生我。末那俱生并无
明心烦恼修道断者。此义不然。末那一起。相
续缘我不废。因何得改境起其法执。若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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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何名缘一类我尘。问末那何故唯是俱生。
答末那不缘于外缘义。不缘名故。不得起分
别我见。问论云。俱生我修道断。因何末那是
俱生我非修道断。答俱生修道断者。是寄位
语。如初僧祇断皮。第二僧祇断肉。第三僧祇
断心。此可尔也。今将分别俱生粗细之相。寄
显见修。非言实断。六三性分别者。末那识是
染污故。有覆无记性摄。七遍计等三性者。末
那识是遍计。是依他。是圆成实。是三无性。此
约初教。若终教即真如。若圆教即具一切。何
以故。由末那识得是心故。八还原显实者。由
末那识本是生死初无。今以智求。即空无实
故。一切法皆如也。众圣贤亦如也。第三明意
识者。意识是无边。分别一切处。分别与其五
识。或一或异。乃至相应数等发智分齐。并如
问答中心数分别。广如别章。第六辨成就不
成就者。世谛因缘无性故成。第一义谛。本来
不作故。不成缘成故。非不成。缘成故。非是
成。一切识门。皆如是也。若约成就有二义。
一相中辨成就义。二约理体辨成就。初相成
就者。依显扬圣教论。问若成就阿赖耶识。亦
成就转识耶。应作四句。谓或成就阿赖耶识
非转识。谓无心睡眠者。无心闷绝者。入无想
定者。入灭尽定者。生无想天者。或成就转识。
非阿赖耶。谓住有心位。阿罗汉独觉不退转
菩萨及与如来。或俱成就。谓所馀住有心位
者。或有俱不成就。谓阿罗汉独觉不退转菩
萨及与如来。入灭尽定。若处无馀依涅槃界。
二约理体成就者。如瑜伽菩萨决择中云。乃
答末那不缘于外缘义。不缘名故。不得起分
别我见。问论云。俱生我修道断。因何末那是
俱生我非修道断。答俱生修道断者。是寄位
语。如初僧祇断皮。第二僧祇断肉。第三僧祇
断心。此可尔也。今将分别俱生粗细之相。寄
显见修。非言实断。六三性分别者。末那识是
染污故。有覆无记性摄。七遍计等三性者。末
那识是遍计。是依他。是圆成实。是三无性。此
约初教。若终教即真如。若圆教即具一切。何
以故。由末那识得是心故。八还原显实者。由
末那识本是生死初无。今以智求。即空无实
故。一切法皆如也。众圣贤亦如也。第三明意
识者。意识是无边。分别一切处。分别与其五
识。或一或异。乃至相应数等发智分齐。并如
问答中心数分别。广如别章。第六辨成就不
成就者。世谛因缘无性故成。第一义谛。本来
不作故。不成缘成故。非不成。缘成故。非是
成。一切识门。皆如是也。若约成就有二义。
一相中辨成就义。二约理体辨成就。初相成
就者。依显扬圣教论。问若成就阿赖耶识。亦
成就转识耶。应作四句。谓或成就阿赖耶识
非转识。谓无心睡眠者。无心闷绝者。入无想
定者。入灭尽定者。生无想天者。或成就转识。
非阿赖耶。谓住有心位。阿罗汉独觉不退转
菩萨及与如来。或俱成就。谓所馀住有心位
者。或有俱不成就。谓阿罗汉独觉不退转菩
萨及与如来。入灭尽定。若处无馀依涅槃界。
二约理体成就者。如瑜伽菩萨决择中云。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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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广慧如是菩萨。虽由法住智为依止为建
立。于心意识秘密善巧。然诸如来。不齐于此
施设彼。为于心意识一切秘密善巧菩萨。广
慧若诸菩萨。于内各别。如实不见阿陀那。不
见阿陀那识。不见阿赖耶。不见阿赖耶识。不
见积集。乃至是名胜义善巧。齐此名为于心
意识一切秘密善巧。齐此施设于心意识一
切秘密善巧菩萨。当知。阿赖耶识欲成就者。
会须通如来藏。始可得成坚实依止。若但取
生灭相识。则同七法不住。非究竟依也。第七
对治灭不灭者。梁摄论云。四德圆时。本识都
尽。今言灭者。楞伽经云。唯心相灭。非心体
灭。解云。心相即空故无所灭。是名为灭。故地
论。云何灭如虚空如是灭。问赖耶相灭在何
位尽。答在初地尽。何以故。地论云。十地转
依止。依止常身故。非如无常意识智依止。无
常因缘法。据此文證。初地即舍阿赖耶。若据
初教。十地终心。舍阿赖耶。何以故。在第十
地。顿灭诸障故。问赖耶据何为始。答一念无
明起在现前。即是赖耶始。所以知之。显扬云。
无始戏论无明习气为正因故。又起信论云。
一念无明即是不觉。觉即不动。动即有苦。果
不离因。赖耶异熟。当其果也。故是其始。第八
薰不薰者。夫能薰法有三种。一名言薰习识
薰习。二见识薰习识识薰习见识薰习。三烦
恼薰习业薰习果报薰习。所薰者。谓阿赖耶
识。如摄论应知胜相中广说。第九辨真妄不
同者。此阿赖耶识。有真妄不同。如地论说
十二缘生。是第一义谛。即是真义。如摄论说
立。于心意识秘密善巧。然诸如来。不齐于此
施设彼。为于心意识一切秘密善巧菩萨。广
慧若诸菩萨。于内各别。如实不见阿陀那。不
见阿陀那识。不见阿赖耶。不见阿赖耶识。不
见积集。乃至是名胜义善巧。齐此名为于心
意识一切秘密善巧。齐此施设于心意识一
切秘密善巧菩萨。当知。阿赖耶识欲成就者。
会须通如来藏。始可得成坚实依止。若但取
生灭相识。则同七法不住。非究竟依也。第七
对治灭不灭者。梁摄论云。四德圆时。本识都
尽。今言灭者。楞伽经云。唯心相灭。非心体
灭。解云。心相即空故无所灭。是名为灭。故地
论。云何灭如虚空如是灭。问赖耶相灭在何
位尽。答在初地尽。何以故。地论云。十地转
依止。依止常身故。非如无常意识智依止。无
常因缘法。据此文證。初地即舍阿赖耶。若据
初教。十地终心。舍阿赖耶。何以故。在第十
地。顿灭诸障故。问赖耶据何为始。答一念无
明起在现前。即是赖耶始。所以知之。显扬云。
无始戏论无明习气为正因故。又起信论云。
一念无明即是不觉。觉即不动。动即有苦。果
不离因。赖耶异熟。当其果也。故是其始。第八
薰不薰者。夫能薰法有三种。一名言薰习识
薰习。二见识薰习识识薰习见识薰习。三烦
恼薰习业薰习果报薰习。所薰者。谓阿赖耶
识。如摄论应知胜相中广说。第九辨真妄不
同者。此阿赖耶识。有真妄不同。如地论说
十二缘生。是第一义谛。即是真义。如摄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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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幻事鹿渴梦想翳闇等。譬第一识似如此
事即是其妄有。又知此识无有生性。为通达
真。知此识假有。为通达俗。俗者即是其妄。真
者正是其真。又依二乘道理。如瑜伽论说。广
辨赖耶薰习成种。判定异熟生灭报分。后论
判言。上来所说。我为愚痴无智者说。义言愚
痴无智。即是声闻。又论云。我不齐如是说阿
赖耶。若知赖耶及陀那识等。于内于外。不见
藏住。能如是知者。是名菩萨菩萨。当知。为无
智说者。即是其妄。为菩萨说者。即是其真。又
约乘分别。愚法声闻。对凡夫外道妄执自性。
即是其真。法执未除。即明是妄。大乘初教。对
彼愚法声闻分别实执。即是其真。未尽法空。
即是其妄。如熟教文。对彼初教细分别。即是
其真。自非究竟。即是其妄。何以故。由在名言
语境界故。馀义准知。第十归成第一义无性
性者。此唯识门摄一切法。皆是唯识。或唯三
识。或唯一识。所谓本识。或唯八识。或唯九
识。或唯十一识。或唯四识。是三乘唯识。此据
同教言。或唯十识。乃至种种。是一乘唯识。是
据别教言。总说唯识。有其二种。一者解唯识。
二者行唯识。如意识唯识。初即顺行。后即顺
解。本识唯识。初即顺解。后即顺行。广如疏
说。当知。据唯识门。无识外一切别法。复依论
文。知尘无所有。是通达真。知唯有识。是通达
俗。明知。达识即非是真故。论云。初地现證。
明得唯识。若知唯识。即是境界。未是真实故。
楞伽云。心如工伎儿。意如和伎者。五识为伴
侣。妄想观伎。众据此经文。虽知是识。由不免
事即是其妄有。又知此识无有生性。为通达
真。知此识假有。为通达俗。俗者即是其妄。真
者正是其真。又依二乘道理。如瑜伽论说。广
辨赖耶薰习成种。判定异熟生灭报分。后论
判言。上来所说。我为愚痴无智者说。义言愚
痴无智。即是声闻。又论云。我不齐如是说阿
赖耶。若知赖耶及陀那识等。于内于外。不见
藏住。能如是知者。是名菩萨菩萨。当知。为无
智说者。即是其妄。为菩萨说者。即是其真。又
约乘分别。愚法声闻。对凡夫外道妄执自性。
即是其真。法执未除。即明是妄。大乘初教。对
彼愚法声闻分别实执。即是其真。未尽法空。
即是其妄。如熟教文。对彼初教细分别。即是
其真。自非究竟。即是其妄。何以故。由在名言
语境界故。馀义准知。第十归成第一义无性
性者。此唯识门摄一切法。皆是唯识。或唯三
识。或唯一识。所谓本识。或唯八识。或唯九
识。或唯十一识。或唯四识。是三乘唯识。此据
同教言。或唯十识。乃至种种。是一乘唯识。是
据别教言。总说唯识。有其二种。一者解唯识。
二者行唯识。如意识唯识。初即顺行。后即顺
解。本识唯识。初即顺解。后即顺行。广如疏
说。当知。据唯识门。无识外一切别法。复依论
文。知尘无所有。是通达真。知唯有识。是通达
俗。明知。达识即非是真故。论云。初地现證。
明得唯识。若知唯识。即是境界。未是真实故。
楞伽云。心如工伎儿。意如和伎者。五识为伴
侣。妄想观伎。众据此经文。虽知是识。由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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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论。又佛性论云。一切虚妄。如石女儿用炎
水浴。被龟毛衣著菟角屣。戴空华冠入揵闼
婆城。共幻化女戏。义言但起心见法。并皆非
有。如上所喻。当知。圣教所显道理诸法非有
唯一真如。无我实性。以为究竟。此是三乘义。
如是等法。为无尽教摄。即是一乘究竟尽理
也。
** 众人问文殊处明入佛境界章
佛境界者。一乘三乘小乘境界各别。如小乘
人。所知佛法境界。在苦忍已去。得圣法者是。
降斯已还。非佛境界。若三乘人所知境界。得
空无相解。是佛境界。若随相解。是凡夫法。于
中虽有渐教顿教不同迟疾有异。莫不皆为
成机灭病应理。是佛意也。若与病合。即是生
死非佛境界。若据一乘。总别与十一法相应。
是佛境界。一佛境界。齐如虚空。此是总也。二
据一乘因无量劫修。三应其所入与九世相
应。智慧寂然。不同世见。四随顺度生尽佛境
界一得一切得。五起随俗智三世无碍。皆悉
如空。六随顺众生所说诸法。皆如机性一一
差别。住佛境界。七欲知众生性类不同。与无
分别合。如实无分别。八所知佛境非染识能
识。亦非染心境界。九何相决定知佛境界。谓
决定知性起之门。无师智自然智等。究竟真
净能示群生。是决定知佛境界。十欲明照佛
境。生死等法烦恼业报等寂灭无所住。无明
无所行。平等行世间。如是明照佛境界。十一
欲知一乘境界宽广。知众生心。尽其十世。以
如来心。一念中遍一切。悉明达是境界广。若
水浴。被龟毛衣著菟角屣。戴空华冠入揵闼
婆城。共幻化女戏。义言但起心见法。并皆非
有。如上所喻。当知。圣教所显道理诸法非有
唯一真如。无我实性。以为究竟。此是三乘义。
如是等法。为无尽教摄。即是一乘究竟尽理
也。
** 众人问文殊处明入佛境界章
佛境界者。一乘三乘小乘境界各别。如小乘
人。所知佛法境界。在苦忍已去。得圣法者是。
降斯已还。非佛境界。若三乘人所知境界。得
空无相解。是佛境界。若随相解。是凡夫法。于
中虽有渐教顿教不同迟疾有异。莫不皆为
成机灭病应理。是佛意也。若与病合。即是生
死非佛境界。若据一乘。总别与十一法相应。
是佛境界。一佛境界。齐如虚空。此是总也。二
据一乘因无量劫修。三应其所入与九世相
应。智慧寂然。不同世见。四随顺度生尽佛境
界一得一切得。五起随俗智三世无碍。皆悉
如空。六随顺众生所说诸法。皆如机性一一
差别。住佛境界。七欲知众生性类不同。与无
分别合。如实无分别。八所知佛境非染识能
识。亦非染心境界。九何相决定知佛境界。谓
决定知性起之门。无师智自然智等。究竟真
净能示群生。是决定知佛境界。十欲明照佛
境。生死等法烦恼业报等寂灭无所住。无明
无所行。平等行世间。如是明照佛境界。十一
欲知一乘境界宽广。知众生心。尽其十世。以
如来心。一念中遍一切。悉明达是境界广。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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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法。是一乘佛境界。又佛境界有其因果。
若小乘义。得因非得果。得果则舍因。三乘之
义。初教得果已舍因。而果不离因。亦复不
则。因非断亦非常。何以故。因果则空故。若
终教时则是真如。无有差别。若据顿教。举
心皆当理。若据一乘。一则一切一切则一。
乃至教义皆应因陀罗及微细等也。
华严经内章门等杂孔目卷第一
若小乘义。得因非得果。得果则舍因。三乘之
义。初教得果已舍因。而果不离因。亦复不
则。因非断亦非常。何以故。因果则空故。若
终教时则是真如。无有差别。若据顿教。举
心皆当理。若据一乘。一则一切一切则一。
乃至教义皆应因陀罗及微细等也。
华严经内章门等杂孔目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