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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999-A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集成记序
周易系辞云。尺蠖之屈。以求信(伸音)也。龙蛇之蛰。以存
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故我毗卢遮那如来。按海
印发辉。融金山特说。其名大方广佛华严经焉。
唐国师贤首尊者。得门而入。作一乘教义分齐。以示
未悟。记释虽众。莫造其源。是以法真大师叹云。嗟乎
宣政之来。
佛祖奥义。经论大途。陆沉迨尽。耻
贤首之业。没世而无闻。欲述自悟。大愿未终。奄然归
寂。唯存焚析薪。自答同教策。心经连珠记。盛行于世。
遂使
华严宗义学。得以为矜式。(希迪)无似。滥制斯文。皆准
大师乘教切当之说。以为主意。前诸记销文指事。亦
间用之。而
教章之旨豁如也。庶得说听之家不至多岐而亡羊
矣。 孟子曰。孔子之谓集大成也。集大成也者。金声
而玉振之也。故詺其记。云集成尔。
时大宋嘉定戊寅岁仲春一日(希迪)谨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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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集成记卷第一
武林住惠因沙门(希迪)述
略释此章分三。初诠旨标题。华严者。所依经也。备乎
本疏。而言一乘者。贤首曰。一者无他义。乘者运载义。
圭山曰。统收不异。谓之一。运载含容。谓之乘。故名一
乘。即一佛乘。谓教理行果。总名为乘。皆有运载义故。
又不一名一。谓一切即一。一即一切。一切非一切。一
亦非一。一切诸法互相涉入。事事无㝵。相入相即。无
不镕融。同一法界。皆如幻故。故大经云。一即是多。多
即一等。总一切法。都是一乘。教义者。可堂曰。方馀疏
钞。但是所况。并分齐义。并如下释。然此一题。能所两
重。初者章是能释。上皆所释。二者华严能诠。次六字
所诠。从诠就旨。以立章题。全取他名。有财释也。其崔
志远传中。一曰华严五教章。一曰华严一乘分教记。
作者一时略举耳。
二国师嘉号。京大荐福寺。京者大也。总指其处。即有
唐西京。古之长安。今之永兴。大荐福寺者。别指述处。
拣非安国荷恩等处。梵云毗呵罗。正云尾贺罗。此云
武林住惠因沙门(希迪)述
略释此章分三。初诠旨标题。华严者。所依经也。备乎
本疏。而言一乘者。贤首曰。一者无他义。乘者运载义。
圭山曰。统收不异。谓之一。运载含容。谓之乘。故名一
乘。即一佛乘。谓教理行果。总名为乘。皆有运载义故。
又不一名一。谓一切即一。一即一切。一切非一切。一
亦非一。一切诸法互相涉入。事事无㝵。相入相即。无
不镕融。同一法界。皆如幻故。故大经云。一即是多。多
即一等。总一切法。都是一乘。教义者。可堂曰。方馀疏
钞。但是所况。并分齐义。并如下释。然此一题。能所两
重。初者章是能释。上皆所释。二者华严能诠。次六字
所诠。从诠就旨。以立章题。全取他名。有财释也。其崔
志远传中。一曰华严五教章。一曰华严一乘分教记。
作者一时略举耳。
二国师嘉号。京大荐福寺。京者大也。总指其处。即有
唐西京。古之长安。今之永兴。大荐福寺者。别指述处。
拣非安国荷恩等处。梵云毗呵罗。正云尾贺罗。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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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处。出家道人。所行止处。今云寺者。自摩腾初来汉
国。同诸宾客。权止鸿矑。后建伽篮。标名白马。因得寺
名。沙门等者。正举能述人。沙门梵语。具云室啰末拿。
此云勤息。故经云。息心达本源。故号为沙门。然有胜
义世俗示道行道之异。如十轮经。次之二字。即教主
名也。字之与号。俱称贤首。生有唐。为金轮皇帝之师。
如传广述。言述者。礼记云。无忧者。其唯文王乎。以王
季为父。武王为子。父位之。子述之。又云。仲尼祖述尧
舜。宪章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今贤首不敢有作。
亦祖述而巳。
今将下三正释本文二。初约所依。以定宗如来者。圭
山曰。一乘主即十身。海即者。即本经所依定也。下文
曰。一乘教起。要依佛海印三昧中出。不同三乘等依
佛后得智出。故标海印。清凉曰。海印是喻。从喻受名。
谓香海澄渟。湛然不动。四天下中。色身形像。皆于中
现。而有印文。如印印物。亦犹澄波万顷。晴天无云。列
宿星月。炳然齐现。无来无去。非有非无。不一不异。如
来智海。识浪不生。澄渟清净。至明至静。无心顿现。一
切众生。心念根欲。心念根欲并在智中。如海含像。故
下经云。如海普现众生身。以此说名为大海。菩提普
印诸心行。是故正觉名无量。非唯智现总。亦依此智
顿现万形。普应诸类。贤首品云。或现童男童女形。天
龙及以阿修罗。乃至摩睺罗伽等。随其所乐悉令见。
众生形量各不同。行业音声亦无量。如是一切皆能
国。同诸宾客。权止鸿矑。后建伽篮。标名白马。因得寺
名。沙门等者。正举能述人。沙门梵语。具云室啰末拿。
此云勤息。故经云。息心达本源。故号为沙门。然有胜
义世俗示道行道之异。如十轮经。次之二字。即教主
名也。字之与号。俱称贤首。生有唐。为金轮皇帝之师。
如传广述。言述者。礼记云。无忧者。其唯文王乎。以王
季为父。武王为子。父位之。子述之。又云。仲尼祖述尧
舜。宪章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今贤首不敢有作。
亦祖述而巳。
今将下三正释本文二。初约所依。以定宗如来者。圭
山曰。一乘主即十身。海即者。即本经所依定也。下文
曰。一乘教起。要依佛海印三昧中出。不同三乘等依
佛后得智出。故标海印。清凉曰。海印是喻。从喻受名。
谓香海澄渟。湛然不动。四天下中。色身形像。皆于中
现。而有印文。如印印物。亦犹澄波万顷。晴天无云。列
宿星月。炳然齐现。无来无去。非有非无。不一不异。如
来智海。识浪不生。澄渟清净。至明至静。无心顿现。一
切众生。心念根欲。心念根欲并在智中。如海含像。故
下经云。如海普现众生身。以此说名为大海。菩提普
印诸心行。是故正觉名无量。非唯智现总。亦依此智
顿现万形。普应诸类。贤首品云。或现童男童女形。天
龙及以阿修罗。乃至摩睺罗伽等。随其所乐悉令见。
众生形量各不同。行业音声亦无量。如是一切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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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海印三昧威神力。广如贤首品疏说。问贤首品有
十种三昧。何独依海印。答初一无不摄。故地论云。一
切所说十句中。皆有六种差别相门也。又出现品。是
佛菩提。贤首品谓普贤等。故探玄曰。海印有二。一约
果位。如前差别无尽教法。皆如来海印定中。同时炳
然。圆明显现。二约因位。要普贤等诸大菩萨。方得此
定等。释曰。虽因果不同。德用相似。如贤首品疏。会虚
空喻云。彼就果行。此就因德。然普贤行德。似同佛果。
是故皆以虚空为量。上下文中。皆同此说。思之。然仪
式不同。曾无出入。言三昧者。探玄云。等持。离沈浮故。
定慧均故。名等也。心不散故。住一境故。名持也。纳法
在心。名为正受。
建立下。演玄言以开释二。初分门。
初明下。二随释有十。初建立一乘三。初标章。言初明
建立一乘者。孔目曰。一乘法义。佛及普贤。果则同。约
不可说与可寄。言则异。
故地下二引證。探玄曰。有说能诠之教为因分。所诠
之义为果分。此说甚疏。镇国曰。全乖文旨。又曰。直望
论意。即指义大为果分。故不可说。说大为因分。是则
可说。更以义取。略有二种。一唯就十地以明。以證智
为果分。方便寄法等。并为因分等。二约究竟佛果。对
普贤因说。义通一部。释曰。初唯约十地。二约究竟等。
对详可见。
问薪引探玄后段如何。答以别为总。问奈
何祖自云。此义通一部经中大意。答清凉曰。岂不向
十种三昧。何独依海印。答初一无不摄。故地论云。一
切所说十句中。皆有六种差别相门也。又出现品。是
佛菩提。贤首品谓普贤等。故探玄曰。海印有二。一约
果位。如前差别无尽教法。皆如来海印定中。同时炳
然。圆明显现。二约因位。要普贤等诸大菩萨。方得此
定等。释曰。虽因果不同。德用相似。如贤首品疏。会虚
空喻云。彼就果行。此就因德。然普贤行德。似同佛果。
是故皆以虚空为量。上下文中。皆同此说。思之。然仪
式不同。曾无出入。言三昧者。探玄云。等持。离沈浮故。
定慧均故。名等也。心不散故。住一境故。名持也。纳法
在心。名为正受。
建立下。演玄言以开释二。初分门。
初明下。二随释有十。初建立一乘三。初标章。言初明
建立一乘者。孔目曰。一乘法义。佛及普贤。果则同。约
不可说与可寄。言则异。
故地下二引證。探玄曰。有说能诠之教为因分。所诠
之义为果分。此说甚疏。镇国曰。全乖文旨。又曰。直望
论意。即指义大为果分。故不可说。说大为因分。是则
可说。更以义取。略有二种。一唯就十地以明。以證智
为果分。方便寄法等。并为因分等。二约究竟佛果。对
普贤因说。义通一部。释曰。初唯约十地。二约究竟等。
对详可见。
问薪引探玄后段如何。答以别为总。问奈
何祖自云。此义通一部经中大意。答清凉曰。岂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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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宜同果海。有能所同。因果非一。即曰宜同。则因果
非异。非一非异。为真地智。思之。
二缘下二教大。内章曰。教大有三。清凉曰。一因成就
大。谓慈悲愿力。为起行本。故名为因。二因渐成就大。
谓闻思慧等。为出世智因。起之不顿。故名为渐。三教
说修成就大。谓即修慧。真修契实。如于正證。可寄言
诠。故名教说。教说二字。正拣义大。非如果分不可说
故。前二不似正證。体非玄妙。不假言拣。但为出世智
因。故并称因。当分获得。三皆成就。此三地位。为在何
所。此有二意。一约初地。则前二容在地前。地加行故。
后一唯居地上。二约通说。地地之中。加行修等。慈悲
愿力。即是因成。闻思慧等。即为因渐。正證后得。皆教
说修。
缘起等者。太一曰。所言因者。谓方便缘修。体穷
位满。即普贤是也。
此二下二示双融地疏曰。(亦是叙贤首文)三约双融。此上六
中。各说即无说。无说即说。无二俱融。准思可见。又果
海离缘。故不可说。所證就缘。是则可说。二所證非修。
故不可说。能證修起。是则可说。三正證离相。故不可
说。后得带相。是则可说。四后得无分别。故不可说。加
行有意言。是则可说。五加行观无分别。故不可说。寄
法表地。是则可说。此上不可说。皆各不异于可说。以
真理普遍故。可说不异不可说。以缘修无性故。是故
下文。虽说一分。义亦不少。故论云。如实满足摄取故。
评曰。三约下科名同此。上下义意同。
非异。非一非异。为真地智。思之。
二缘下二教大。内章曰。教大有三。清凉曰。一因成就
大。谓慈悲愿力。为起行本。故名为因。二因渐成就大。
谓闻思慧等。为出世智因。起之不顿。故名为渐。三教
说修成就大。谓即修慧。真修契实。如于正證。可寄言
诠。故名教说。教说二字。正拣义大。非如果分不可说
故。前二不似正證。体非玄妙。不假言拣。但为出世智
因。故并称因。当分获得。三皆成就。此三地位。为在何
所。此有二意。一约初地。则前二容在地前。地加行故。
后一唯居地上。二约通说。地地之中。加行修等。慈悲
愿力。即是因成。闻思慧等。即为因渐。正證后得。皆教
说修。
缘起等者。太一曰。所言因者。谓方便缘修。体穷
位满。即普贤是也。
此二下二示双融地疏曰。(亦是叙贤首文)三约双融。此上六
中。各说即无说。无说即说。无二俱融。准思可见。又果
海离缘。故不可说。所證就缘。是则可说。二所證非修。
故不可说。能證修起。是则可说。三正證离相。故不可
说。后得带相。是则可说。四后得无分别。故不可说。加
行有意言。是则可说。五加行观无分别。故不可说。寄
法表地。是则可说。此上不可说。皆各不异于可说。以
真理普遍故。可说不异不可说。以缘修无性故。是故
下文。虽说一分。义亦不少。故论云。如实满足摄取故。
评曰。三约下科名同此。上下义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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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普下二就普因彰不共二。初分门。就普贤者。太一
曰。虽始起于妙德。圆满在称周。故隐文殊。独言普贤
也。可堂曰。分相者。方便无体。莫不皆空。究究正乘。坐
断法界。该摄则三乘无巳。普法所成。旧曰。圆融无是
普法。色即是空。空中无色。三即是一。一内无三。故曰
三乘竟必有尽。若尔。则馀乘皆尽。唯有一乘。云何是
中更容他物。是故二门共诠别旨。
分相下二随释二。初分相门四。初权实分宗。分相门
者。分别三一教相差别也。下文曰。良由此法。出情难
信。是故圣者将彼三乘。对比决之别教一乘。别于三
乘者。太一曰。别教者别于三乘。清凉曰。后一直显本
法一向不共。又曰。唯后一是不共一乘。智论指此。以
为不共。大品等经。共二乘说故。又曰。别即不共。不共
顿实故。又曰。不共二乘。然一与三。于五教中。有乎二
说。一前诸教为三乘。后一为一乘。略如前引。广如孔
目问答探玄杂章。二者以始小为三乘。后三为一乘。
备如华严圆觉疏等。所以尔者。终顿二教。进退殊故。
若约皆为三人。则中三为三。若约泯二异前。则后三
皆一。故太一曰。若后破执成正义。则是终教。则一切
众生皆有佛性。大乘涅槃四句佛性者。非小乘及回
心人。则是顿教终教佛性。及大槃涅般。从是巳后。亦
说后三为一。前二为三。今章正用前说。勒成文体。思
之可见。
如法下二以经印定。如法华等者。即太一谓。法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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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三界外别索大牛之车也。
然此下三云张圣言三。初标示。问章家望至相尚华
瞻如何。答十义差别。始末均融。理数应然。庸讵责让。
况为义丰文约。勒成斯章者也。又如起信。根本不过
一卷。而末论成帙。岂亦得失为论。问小钞云。然大乘
与一乘异者。法相宗学人。多不信之。故华严藏和尚。
制五教义分齐文中。料拣大乘一乘十义差别。都引
二十馀部经论證之。故知学识寡浅者。难免谤法如
何。答文章以意为主。以意逆志。方得之矣。何者。且此
释大经。通拣前四。彼疏圆觉。独贬权三。辄以圭山一
时引成癈替。贤首千载衡量。其可得乎。不然。如光宅
四乘。岂以吾祖。引證彼昔日之实。便与今日之实无
殊。思之。
一权下二正释十。一权实差别三。初引喻明权实三。
初正显相。权实者。此约究竟方便以明。方便者。权施
也。于五教中。后一究竟。前四方便。问终顿名实。何以
为权。答三四二教。虽则泯二异前。而对三显一。曲巧
顺机。亦名为权教。问大经疏叙光宅云。若依昔未显
说。一切具有如来知见。根败之种。今并说成。则今昔
有异。配此如何。答但了彼文。自知霄壤。圭山曰。法华
之前。亦有一实。谓对一类利根。顿说如来藏性真常
之理。又诸般若及净名之类。皆密约实理。弹呵二乘。
但以机闻各殊。不兼权教。故迦叶自责云。譬如根败
之士。其于五欲。不能复利。如是声闻。诸结断者。于佛
然此下三云张圣言三。初标示。问章家望至相尚华
瞻如何。答十义差别。始末均融。理数应然。庸讵责让。
况为义丰文约。勒成斯章者也。又如起信。根本不过
一卷。而末论成帙。岂亦得失为论。问小钞云。然大乘
与一乘异者。法相宗学人。多不信之。故华严藏和尚。
制五教义分齐文中。料拣大乘一乘十义差别。都引
二十馀部经论證之。故知学识寡浅者。难免谤法如
何。答文章以意为主。以意逆志。方得之矣。何者。且此
释大经。通拣前四。彼疏圆觉。独贬权三。辄以圭山一
时引成癈替。贤首千载衡量。其可得乎。不然。如光宅
四乘。岂以吾祖。引證彼昔日之实。便与今日之实无
殊。思之。
一权下二正释十。一权实差别三。初引喻明权实三。
初正显相。权实者。此约究竟方便以明。方便者。权施
也。于五教中。后一究竟。前四方便。问终顿名实。何以
为权。答三四二教。虽则泯二异前。而对三显一。曲巧
顺机。亦名为权教。问大经疏叙光宅云。若依昔未显
说。一切具有如来知见。根败之种。今并说成。则今昔
有异。配此如何。答但了彼文。自知霄壤。圭山曰。法华
之前。亦有一实。谓对一类利根。顿说如来藏性真常
之理。又诸般若及净名之类。皆密约实理。弹呵二乘。
但以机闻各殊。不兼权教。故迦叶自责云。譬如根败
之士。其于五欲。不能复利。如是声闻。诸结断者。于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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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中。无所复益。(自知不成佛也)又云。我等何为永绝其根。于
此大乘。巳如败种。此显烦恼巳断不能生也。今法华
三根声闻。皆与授记。一切声闻。不在此会。令转演说。
一切众生。皆是吾子。开权会权。唯是一实。法华云妙。
妙在于此。然所归之实。即昔实也。但以昔未会今会
之。而为妙矣。乃至但光宅不显出昔日自有一乘实
教。(法华唯会昔权。不会昔实。昔实不滞方便故)而乃唯说法华为实。则抑
诸大乘了义之经。斯为缺事。四乘之义。教理善成。释
曰。圭山既不会实。岂独清凉会之。祇由光宅。并以昔
经属权属会故。清凉特列数科而破之。今却谓清凉
此科通会昔实。何昧之甚耶。若云光宅不分昔实。一
浑会之。故成其违。清凉分出昔实。然后却约实体不
足。并皆属会。故成其顺者。是则于昔权实。虽分与不
分为异。而一等是会。正犹五十步笑百步。虽远近不
同。一等是走。奚必清凉是。而光宅非。若光宅云。我正
约实体不足。总拨为权。故皆会耳。则清凉之破。徒骋
繁文。以燕代燕。何克之有。岂清凉若是之党已行人
耶。问何故钞云。一乘三乘。昔权今实。实体不足。皆属
法华等耶。答法华但会昔日权教。归今一乘。不会昔
实。昔实本是一乘故。无同此体。不假会之。如转识成
智之时。不转识体。识体本净。是无垢识故。妙哉此义。
谁人得知。取要而言。但可将今家始教为权。后三为
实。配彼一乘三乘。昔权今实。故镇国曰。法华云。决了
声闻法。馀诸声闻众。亦当复如是。又曰。引法华有二
此大乘。巳如败种。此显烦恼巳断不能生也。今法华
三根声闻。皆与授记。一切声闻。不在此会。令转演说。
一切众生。皆是吾子。开权会权。唯是一实。法华云妙。
妙在于此。然所归之实。即昔实也。但以昔未会今会
之。而为妙矣。乃至但光宅不显出昔日自有一乘实
教。(法华唯会昔权。不会昔实。昔实不滞方便故)而乃唯说法华为实。则抑
诸大乘了义之经。斯为缺事。四乘之义。教理善成。释
曰。圭山既不会实。岂独清凉会之。祇由光宅。并以昔
经属权属会故。清凉特列数科而破之。今却谓清凉
此科通会昔实。何昧之甚耶。若云光宅不分昔实。一
浑会之。故成其违。清凉分出昔实。然后却约实体不
足。并皆属会。故成其顺者。是则于昔权实。虽分与不
分为异。而一等是会。正犹五十步笑百步。虽远近不
同。一等是走。奚必清凉是。而光宅非。若光宅云。我正
约实体不足。总拨为权。故皆会耳。则清凉之破。徒骋
繁文。以燕代燕。何克之有。岂清凉若是之党已行人
耶。问何故钞云。一乘三乘。昔权今实。实体不足。皆属
法华等耶。答法华但会昔日权教。归今一乘。不会昔
实。昔实本是一乘故。无同此体。不假会之。如转识成
智之时。不转识体。识体本净。是无垢识故。妙哉此义。
谁人得知。取要而言。但可将今家始教为权。后三为
实。配彼一乘三乘。昔权今实。故镇国曰。法华云。决了
声闻法。馀诸声闻众。亦当复如是。又曰。引法华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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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以證定性二乘皆成佛义。一即法师品。药王汝当
知。如是诸人等。不闻法华经。去佛智甚远。若闻是深
经。决了声闻法。是诸经之王。闻巳谛思惟。当知此人
等。近于佛智慧。释曰。既言决了声闻法。明昔净名等
经声闻。如根败之士。其于五欲。不能复利。及如燋谷
芽。佛名经说。如燋谷芽。虽逢春阳。无希秋实。及深密
等。说于定性不得成佛。三乘圣人心皆犹豫。今皆作
佛。故云决了第一。经云。菩萨闻是法。疑网皆巳除。千
二百罗汉。悉亦当作佛。故云决了。复恐人云。千二百
外。定性声闻。即不作佛。故引次文。即五百弟子授记
品初。千二百人。悉皆求记。如来先授陈如作佛。次授
五百。末后偈云。其五百比丘。次第当作佛。同号曰普
明。转次而授记。我灭度之后。某甲当作佛。其所化世
间。亦如我今日。国土之严净。及诸神通力。菩萨声闻
众。正法及像法。寿命劫多少。皆如上所说。迦叶汝巳
知。五百自在者。馀诸声闻众。亦当复如是。其不在此
会。汝当为宣说。释曰。据此。非唯列千二百。则灵山之
会。万二千人。五千拂席增上慢者。应是声闻。不厕灵
山法华胜会者。令此会中声闻菩萨。转为授记。馀如
玄中。又亦可以始终二教。收彼四乘。(但拣昔实法华不会)镇国
曰。然法华渐教之终。将收败种。加令其去。激励在会。
使其信受。此经顿教之始。为显深胜。留使不闻。令诸
后学。修见闻种。又曰。然法华下。会释二经。此依化仪。
渐顿二教。通释经意。法华是渐者。化仪渐故。先说三
知。如是诸人等。不闻法华经。去佛智甚远。若闻是深
经。决了声闻法。是诸经之王。闻巳谛思惟。当知此人
等。近于佛智慧。释曰。既言决了声闻法。明昔净名等
经声闻。如根败之士。其于五欲。不能复利。及如燋谷
芽。佛名经说。如燋谷芽。虽逢春阳。无希秋实。及深密
等。说于定性不得成佛。三乘圣人心皆犹豫。今皆作
佛。故云决了第一。经云。菩萨闻是法。疑网皆巳除。千
二百罗汉。悉亦当作佛。故云决了。复恐人云。千二百
外。定性声闻。即不作佛。故引次文。即五百弟子授记
品初。千二百人。悉皆求记。如来先授陈如作佛。次授
五百。末后偈云。其五百比丘。次第当作佛。同号曰普
明。转次而授记。我灭度之后。某甲当作佛。其所化世
间。亦如我今日。国土之严净。及诸神通力。菩萨声闻
众。正法及像法。寿命劫多少。皆如上所说。迦叶汝巳
知。五百自在者。馀诸声闻众。亦当复如是。其不在此
会。汝当为宣说。释曰。据此。非唯列千二百。则灵山之
会。万二千人。五千拂席增上慢者。应是声闻。不厕灵
山法华胜会者。令此会中声闻菩萨。转为授记。馀如
玄中。又亦可以始终二教。收彼四乘。(但拣昔实法华不会)镇国
曰。然法华渐教之终。将收败种。加令其去。激励在会。
使其信受。此经顿教之始。为显深胜。留使不闻。令诸
后学。修见闻种。又曰。然法华下。会释二经。此依化仪。
渐顿二教。通释经意。法华是渐者。化仪渐故。先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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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引导众生。然后但以大乘。而度脱之。故云渐也。非
法门为渐。言将收败种者。义如前引。谓二乘结断。如
根败士。无利五欲。如燋谷子。不能生芽。即昔教意。今
至法华。三根声闻。皆得记别。不在此会。亦为宣陈。则
燋谷生芽。盲龙规听。死尸再起。寒灰薰热。而言将收
者。尚未广说。先且行之。使在会者。自欣多幸。故云笃
励。是以经云。此众无枝叶。唯有诸贞实。门中云繁柯
既亡。则贞干存焉。广说之后。方复收之。故不在会。亦
令为说。言此经顿教之始者。初成顿说。故未有滞权。
不须引行。直彰不共。显法难思。在会不闻。由无因种。
若修因种。于何不闻。故云令修见闻种。评曰。纵不信
彼圭山。则此清凉亦可信矣。勿得妄执。然则可堂纵
夺。且有过乎。曰古之君子。过则改之。今之君子。过则
顺之也。问但会权三为即巳否。答通会权实三乘。乃
是吾宗大义。非光宅法师所得也。如下文说。问此中
羊鹿为愚法耶。通大耶。答此有三说。一云愚法。一云
通大。一云俱。今从第二。太一云。声闻等为穷子。是其
所引。故知小乘外别有三乘。又准天台藏教。断而未
动。无量义经。断而动故非愚法。四衢者。觉钞云四谛。
大白下。真元曰。法华大车。以况佛智。
若彼下二遮异解。古有难云。方便品偈。叙昔说小是
方便。不叙大是方便。当知佛子大乘非方便。那忽有
索。文句第五答曰。汝不闻。寿量品中。我小出家。得三
菩提。乃至中间。若小若大。若已若他。皆我方便。诸佛
法门为渐。言将收败种者。义如前引。谓二乘结断。如
根败士。无利五欲。如燋谷子。不能生芽。即昔教意。今
至法华。三根声闻。皆得记别。不在此会。亦为宣陈。则
燋谷生芽。盲龙规听。死尸再起。寒灰薰热。而言将收
者。尚未广说。先且行之。使在会者。自欣多幸。故云笃
励。是以经云。此众无枝叶。唯有诸贞实。门中云繁柯
既亡。则贞干存焉。广说之后。方复收之。故不在会。亦
令为说。言此经顿教之始者。初成顿说。故未有滞权。
不须引行。直彰不共。显法难思。在会不闻。由无因种。
若修因种。于何不闻。故云令修见闻种。评曰。纵不信
彼圭山。则此清凉亦可信矣。勿得妄执。然则可堂纵
夺。且有过乎。曰古之君子。过则改之。今之君子。过则
顺之也。问但会权三为即巳否。答通会权实三乘。乃
是吾宗大义。非光宅法师所得也。如下文说。问此中
羊鹿为愚法耶。通大耶。答此有三说。一云愚法。一云
通大。一云俱。今从第二。太一云。声闻等为穷子。是其
所引。故知小乘外别有三乘。又准天台藏教。断而未
动。无量义经。断而动故非愚法。四衢者。觉钞云四谛。
大白下。真元曰。法华大车。以况佛智。
若彼下二遮异解。古有难云。方便品偈。叙昔说小是
方便。不叙大是方便。当知佛子大乘非方便。那忽有
索。文句第五答曰。汝不闻。寿量品中。我小出家。得三
菩提。乃至中间。若小若大。若已若他。皆我方便。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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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然。宁得不索。亦不下。古又难曰。二是方便可言索。
文云。唯此一事实。馀二则非真。以此推之。但二索一
不索。彼又答曰。被会绝待之唯一。一外更无法。昔待
二之唯一。一外更有法。一名同而体异。闇执瓦烁鱼
目。谓夜光月形。愚蚩而智悯。
是故下三示经本。文句曰。索有三意。一大机有感果
之义。机中论索。二情中密求。为得为不得。三发言索。
即是慇勤三请也。昔教之中。巳有二求。但未发言。至
于今日。具此三索。问昔出宅索三。是机情索者。文云。
如先所许。此乃求三。何阙求一。答出外不见。必有异
途。将昔许三。以求异意耳。亦得是索一也。
此中下二合法显索果。文句曰。若依大品云。是乘从
三界出。到萨婆若中住。若未出时。巳乘是乘。争出火
宅。何故复言。车在门外。若先在外。乘何而出。然乘通
因果。三十七品断见思惑。皆是因乘。尽无生智。皆名
果乘。要因因乘。断除惑尽。方得果乘尽无生智。故言
车在门外。但果正因傍。就果为言。车在门外。若内因
断结。运义名乘。外果不运。何得名乘。然果无断惑之
运。要以尽无生智。入无馀涅槃。方是好运也。
问二下三作问以伸释四。初二乘有果不索问。文句
曰。若乘因到果。何意方更索车。
答依下二三车无得应索答二。初立理作答二。一引
经正答。大乘者即是一乘。若望下二约宗料拣。是故
下经曰。各各与之。不宜差别。文句曰。不移本习。而示
文云。唯此一事实。馀二则非真。以此推之。但二索一
不索。彼又答曰。被会绝待之唯一。一外更无法。昔待
二之唯一。一外更有法。一名同而体异。闇执瓦烁鱼
目。谓夜光月形。愚蚩而智悯。
是故下三示经本。文句曰。索有三意。一大机有感果
之义。机中论索。二情中密求。为得为不得。三发言索。
即是慇勤三请也。昔教之中。巳有二求。但未发言。至
于今日。具此三索。问昔出宅索三。是机情索者。文云。
如先所许。此乃求三。何阙求一。答出外不见。必有异
途。将昔许三。以求异意耳。亦得是索一也。
此中下二合法显索果。文句曰。若依大品云。是乘从
三界出。到萨婆若中住。若未出时。巳乘是乘。争出火
宅。何故复言。车在门外。若先在外。乘何而出。然乘通
因果。三十七品断见思惑。皆是因乘。尽无生智。皆名
果乘。要因因乘。断除惑尽。方得果乘尽无生智。故言
车在门外。但果正因傍。就果为言。车在门外。若内因
断结。运义名乘。外果不运。何得名乘。然果无断惑之
运。要以尽无生智。入无馀涅槃。方是好运也。
问二下三作问以伸释四。初二乘有果不索问。文句
曰。若乘因到果。何意方更索车。
答依下二三车无得应索答二。初立理作答二。一引
经正答。大乘者即是一乘。若望下二约宗料拣。是故
下经曰。各各与之。不宜差别。文句曰。不移本习。而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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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如身子于智慧。开佛知见。目连于禅定。开佛知
见等。
为欲下二通伸回意三。初正示。文句曰。今文具有请
与欢喜。法说中千二百人。身子为首。慇勤三请。菩萨
众中。弥勒为首。佛口所生子。大数有八万。合掌以敬
心。欲闻具足道。譬说之初。身子为中根人请。又总为
四众请。傍为下根请。文云。善哉世尊。愿为四众。说其
因缘。法许云。汝巳慇勤三请。岂得不说。譬说许云。当
以譬喻更明此义。因缘许云。我及汝等。宿世因缘。吾
今当说。法说竟。身子欢喜。譬说竟。迦叶等欢喜。宿世
说竟。楼那欢喜。又合譬文云。令诸子等。日夜劫数。常
得游戏。与诸菩萨。乘是宝乘。直至道场。故云。为欲等
也。若不下二揩定。古有难云。若菩萨索。菩萨应领解。
领解既无。故知不索。文句答曰。汝不闻。法说竟天龙
四众皆领解。其非菩萨。谓是何耶。
以至下三结示。经
云。如彼长者。见诸子等安隐得出火宅。到无畏处。自
谓财富无量。等以大车而赐诸子。
问临下。三克示三车虚实问。
答实下。四方便二义俱通答。圭山曰。因同而宗异。此
义实为玄也。然文句曰。今佛与世。四十馀年。始显真
实。而上来具引者。是则用夫彼文。成此之义。妙之至
也。二教义差别。教者因也。义者果也。因果不同。故云
差别。于中三。初正明。下文曰。或教义俱教。以三乘望
一乘故。或教义俱义。以一乘望三乘故。
见等。
为欲下二通伸回意三。初正示。文句曰。今文具有请
与欢喜。法说中千二百人。身子为首。慇勤三请。菩萨
众中。弥勒为首。佛口所生子。大数有八万。合掌以敬
心。欲闻具足道。譬说之初。身子为中根人请。又总为
四众请。傍为下根请。文云。善哉世尊。愿为四众。说其
因缘。法许云。汝巳慇勤三请。岂得不说。譬说许云。当
以譬喻更明此义。因缘许云。我及汝等。宿世因缘。吾
今当说。法说竟。身子欢喜。譬说竟。迦叶等欢喜。宿世
说竟。楼那欢喜。又合譬文云。令诸子等。日夜劫数。常
得游戏。与诸菩萨。乘是宝乘。直至道场。故云。为欲等
也。若不下二揩定。古有难云。若菩萨索。菩萨应领解。
领解既无。故知不索。文句答曰。汝不闻。法说竟天龙
四众皆领解。其非菩萨。谓是何耶。
以至下三结示。经
云。如彼长者。见诸子等安隐得出火宅。到无畏处。自
谓财富无量。等以大车而赐诸子。
问临下。三克示三车虚实问。
答实下。四方便二义俱通答。圭山曰。因同而宗异。此
义实为玄也。然文句曰。今佛与世。四十馀年。始显真
实。而上来具引者。是则用夫彼文。成此之义。妙之至
也。二教义差别。教者因也。义者果也。因果不同。故云
差别。于中三。初正明。下文曰。或教义俱教。以三乘望
一乘故。或教义俱义。以一乘望三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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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下二引證。亦不下三遮谬。亦同二乘俱不得故
者。演义曰。羊鹿是虚指。出门不上车。牛车若是实。出
门即合上。牛车亦不上。明三皆虚指。约法说者。昔指
三乘。三界门外。二乘出三界。无有真实證。菩萨出界。
岂有真实證。俱无实證。名不上车。明知三乘皆是权
设(寻教至义即教理二量)。
三所期差别四。初正明。文句曰。本求羊鹿水牛。期出
分段。今得白牛。尽于变易。过本所望。岂不欢喜。是故
下二引證。亦不下三遮谬。
良以下四结成。
四德量差别二。初同教二。初示相。谓宅下三中大乘。
而露下一乘。又彼下准知。
此等下二结指。复古记曰。
同者。同前诸教三乘。故名同也。此为同教得名所以。
即能同名同。今不取者。若作此解。则与集玄曰。但于
别教。法体之内。约于一分。似顿实义。立为同教。何异
设使真如章。同教门者。则与三乘义同。则不合引善
财。见三千尘数知识。以三千知识。太一列属别教。如
自海水。故况义同。言非同教得名所以也。今释曰。同
犹通也。为通三乘。故名为同。云云。
又彼下二别教二。初示相。又彼等者。亦三中大乘。太
一曰。一相孤门。下文曰。随机少说。一相一寂。一味理
等。非穷尽说。
此则下一乘。大师曰。理无孤起。必眷属
围绕。又曰。以自为主。望他为伴。重重无尽。
是故下引
證。
无量下牒释。
此义下指经。非华严宗。无有斯理。
此
约下二结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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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寄位差别三。如本下初引示寄乘。然彼经论。约寄
诸乘。显诸地不同。今此却约寄位。显诸乘差别。皆以
等者。祖曰。初地明施。复显人王。即是人乘。二地十善
生天。是欲天乘。三地八定。是色无色天乘。故以初三
为人天乘。四地初断俱生身见。观于道品。同须陀洹。
五地四谛理。终寄阿罗汉。六地观缘。寄于缘觉。七地
一切菩提分法。方便涉有。故寄三乘之中大乘菩萨。
八地巳上。以得自在。故寄一乘法。
若大下二进退折
理。若大等牒计。七地下进析。又不下退析。是故下配
析。
问若下三结问会释。即第十五卷。二乘等者。指就
胜门。
六付属差别四。初引经示教。利喜者。国师曰。示义教
行。既得义利具解行。故成喜。
解云下二释义。大即菩
萨。探玄释多劫六度曰。此同法华中。若不信此法。当
于如来馀深法中。示教利喜。小若愚法。即异时三乘。
亦不下三遮谬。
是故下四显宗。
七根缘受者。差别即根器机缘受行之者。于中二。如
此下初引示。佛陀三藏曰。渐教之机。纵使三阿僧祇
修满。若更回心。得入顿教大乘信位。若不回心。以不
信不闻故。名一阐提。
解云下二略释。文处可见。
八难信易信差别二。初引示。清凉曰。三乘之信。展转
难得。况于一乘。明文昭然。权实有据。解云下二略释。
信满摄位。如行位中列。
九约教显理差别二。初引示。唐经曰。若有众生。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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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为彼演说声闻行。若心明利乐辟支。则为彼说中
乘道。若有慈悲乐饶益。为说菩萨所行事。若有最胜
智慧心。则示如来无上法。探玄曰。以此文證。知有一
乘。及顿教三乘差别。清凉曰。既特云最胜智心。示如
来法权实明矣。故缨络经中。说十种善。前九依三乘
人。各成三乘。第十名佛乘种性。谓初闻佛法。即发佛
心。唯观如如。修佛智慧。终不为彼悲愿缠心。一向不
起二乘作意。今第九地。正为悲愿。缠其心故。此云慈
悲乐饶益。明文若斯云何不信。
解云下二略释。等者。等初教染净即空。云以此等者。
经又曰。佛子。此菩萨善能演说声闻乘法独觉乘法
菩萨乘法如来地法。疏曰。此法师位。能随机宜说权
实。即三乘一乘。解脱差别。各含教證。教道以将化生。
令器熟故。證道以将度生。令得解脱。体正度故。
十本末开合差别二。初引示二。初本末分异。如是下
二会末归本。如是等者。即声闻等三法。毗卢等是佛
第十地。举后摄初。十皆佛法。会末归本。故云皆入。此
文下二演释。检焚薪。此上下三喻。结大钞。曰龟镜者。
神龟有灵。能知吉凶。秦镜照胆。能鉴邪正。
其别下四指示决判。略如下辨。即所诠等中。计唯权
三。固宜毙矣。
二该下二说摄门二。初标章。一切下二释相二。初指
本圆彰绝待。一切三乘者。即同时异时等也。本来悉
是彼一乘法者。圭山曰。总为一。谓圆教摄于前四。一
乘道。若有慈悲乐饶益。为说菩萨所行事。若有最胜
智慧心。则示如来无上法。探玄曰。以此文證。知有一
乘。及顿教三乘差别。清凉曰。既特云最胜智心。示如
来法权实明矣。故缨络经中。说十种善。前九依三乘
人。各成三乘。第十名佛乘种性。谓初闻佛法。即发佛
心。唯观如如。修佛智慧。终不为彼悲愿缠心。一向不
起二乘作意。今第九地。正为悲愿。缠其心故。此云慈
悲乐饶益。明文若斯云何不信。
解云下二略释。等者。等初教染净即空。云以此等者。
经又曰。佛子。此菩萨善能演说声闻乘法独觉乘法
菩萨乘法如来地法。疏曰。此法师位。能随机宜说权
实。即三乘一乘。解脱差别。各含教證。教道以将化生。
令器熟故。證道以将度生。令得解脱。体正度故。
十本末开合差别二。初引示二。初本末分异。如是下
二会末归本。如是等者。即声闻等三法。毗卢等是佛
第十地。举后摄初。十皆佛法。会末归本。故云皆入。此
文下二演释。检焚薪。此上下三喻。结大钞。曰龟镜者。
神龟有灵。能知吉凶。秦镜照胆。能鉴邪正。
其别下四指示决判。略如下辨。即所诠等中。计唯权
三。固宜毙矣。
二该下二说摄门二。初标章。一切下二释相二。初指
本圆彰绝待。一切三乘者。即同时异时等也。本来悉
是彼一乘法者。圭山曰。总为一。谓圆教摄于前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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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圆。旨归云。总浑同一无尽大修多罗海。随于其
中。一会一品。一文一句。皆具摄一切。及一一文句。遍
入一切。以是普法。无分限故。圆满教法。理应尔故。如
因陀罗网。无分齐故。尽佛能化。无边境故。
何以下二结所以现全收二。初徵。
以三下二释三。初
总示。
初不下二列释二。初不异二。初立理一。以三即
一故。不异者一乘也。二以一即三故。不异者三乘也
故下文云。此即一之三。与上即三之一等。
问若下二问成二。初示前问二。初问。答有下二答由。
初二义等者。法界品曰。一念悉知三世法。亦了一切
众生根。譬如善巧大幻师。念念示现无边事。又遮那
品曰。其佛为说法界体性清净庄严修多罗世界海
微尘等修多罗。而为眷属。镇国曰。主经谓。法界体性。
大方广也。清净佛也。庄严即华严也。有多眷属者。显
此教圆由。后二义等者。法界品曰。佛智广大。同虚空。
普遍一切众生心。悉了世间诸妄想。不起种种异分
别。镇国曰。一切众生。无不具有如来智慧。况于二乘
无漏因果。探玄曰。法界广故。摄于二乘。二乘狭故。不
摄法界。上皆法尔。有约开显。违此教宗。直须思之。
二以下二明后义。独反四句。于理甚明。应云一由即
三。故不待隐。二由即三。故不碍显(虽同一处。岂寻梦游天宫)三由
即三。故无不隐。四由即三。故无可显(经曰。唯髻中明珠不以与之。镇
国曰。以权隐实。各在髻中。又曰以权覆实。即昔开三。三即为髻。隐一乘旨)二不下二不一
是则下三结指二。初结成。
又此下二指配前第本门。
中。一会一品。一文一句。皆具摄一切。及一一文句。遍
入一切。以是普法。无分限故。圆满教法。理应尔故。如
因陀罗网。无分齐故。尽佛能化。无边境故。
何以下二结所以现全收二。初徵。
以三下二释三。初
总示。
初不下二列释二。初不异二。初立理一。以三即
一故。不异者一乘也。二以一即三故。不异者三乘也
故下文云。此即一之三。与上即三之一等。
问若下二问成二。初示前问二。初问。答有下二答由。
初二义等者。法界品曰。一念悉知三世法。亦了一切
众生根。譬如善巧大幻师。念念示现无边事。又遮那
品曰。其佛为说法界体性清净庄严修多罗世界海
微尘等修多罗。而为眷属。镇国曰。主经谓。法界体性。
大方广也。清净佛也。庄严即华严也。有多眷属者。显
此教圆由。后二义等者。法界品曰。佛智广大。同虚空。
普遍一切众生心。悉了世间诸妄想。不起种种异分
别。镇国曰。一切众生。无不具有如来智慧。况于二乘
无漏因果。探玄曰。法界广故。摄于二乘。二乘狭故。不
摄法界。上皆法尔。有约开显。违此教宗。直须思之。
二以下二明后义。独反四句。于理甚明。应云一由即
三。故不待隐。二由即三。故不碍显(虽同一处。岂寻梦游天宫)三由
即三。故无不隐。四由即三。故无可显(经曰。唯髻中明珠不以与之。镇
国曰。以权隐实。各在髻中。又曰以权覆实。即昔开三。三即为髻。隐一乘旨)二不下二不一
是则下三结指二。初结成。
又此下二指配前第本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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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通分相。故云又也。然则高胜难齐。智明映夺。拣收
自在。不离普门。
二同教二。初牒。分同教者。具如法真别出二章中释。
分诸乘者。显法不同也。如经露地所授。并临门三车
等。融本末者。说一切乘无差别也。如会三归一等。
初中下二演释二。初分诸乘三。初标数。
一明下二列
示六。一明一乘三。初标数。
初约下二列释七。初约法
相交参二。初释相。谓一乘垂于三乘。于中有举事拣
劣。应思因陀罗网。如四卷楞伽第一。微细诸记。指净
名不思义品。须弥入芥子中。四大海水。入一毛孔等。
华藏世界者。记皆指梵网莲华藏世界。或一等者。三
乘参于一乘。先举事。十眼如离世间品。十通如十通
品。而义理皆别者。后显胜要。问上曰据义分量。深浅
宽狭。并皆不同。今举义门有差别。名字有同。欲引三
乘信乐故也。
此则下双结可见。
是则下二示意。两宗
交接者。诗曰。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
怒。成根欲性。亦见闻成种义。令人别教。清凉曰。彼谓
同于我法。后因薰习。方信入圆也。
二约摄方便二。初演义。文初应云。二约摄方便。以明
一乘。下例然。
所以下二引经。即法花。
三约下三约所流辨二。初演义。从一乘流者。即于一
佛乘。分别说三。
故经下二引经。又经下胜鬘云。毗尼
即大乘。学大乘者。即是佛乘也。
四约下四约就胜门三。初纵夺显义。三中大乘。正拣
自在。不离普门。
二同教二。初牒。分同教者。具如法真别出二章中释。
分诸乘者。显法不同也。如经露地所授。并临门三车
等。融本末者。说一切乘无差别也。如会三归一等。
初中下二演释二。初分诸乘三。初标数。
一明下二列
示六。一明一乘三。初标数。
初约下二列释七。初约法
相交参二。初释相。谓一乘垂于三乘。于中有举事拣
劣。应思因陀罗网。如四卷楞伽第一。微细诸记。指净
名不思义品。须弥入芥子中。四大海水。入一毛孔等。
华藏世界者。记皆指梵网莲华藏世界。或一等者。三
乘参于一乘。先举事。十眼如离世间品。十通如十通
品。而义理皆别者。后显胜要。问上曰据义分量。深浅
宽狭。并皆不同。今举义门有差别。名字有同。欲引三
乘信乐故也。
此则下双结可见。
是则下二示意。两宗
交接者。诗曰。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
怒。成根欲性。亦见闻成种义。令人别教。清凉曰。彼谓
同于我法。后因薰习。方信入圆也。
二约摄方便二。初演义。文初应云。二约摄方便。以明
一乘。下例然。
所以下二引经。即法花。
三约下三约所流辨二。初演义。从一乘流者。即于一
佛乘。分别说三。
故经下二引经。又经下胜鬘云。毗尼
即大乘。学大乘者。即是佛乘也。
四约下四约就胜门三。初纵夺显义。三中大乘。正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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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鹿。权通三教。实唯后圆。同是等言。得名一乘。所以
内章曰。大乘中乘小乘分别。大乘即是一乘。何以故。
大乘尊上。即无尽故。中乘小乘。义即不定。如经会三
归一故。
故经下二引经證成。初方便品。次化城喻。此
文下三约教委释。以一事实。就初意即别教。次意当
同教。又宜以字。
五约下五教事深细。深细拣粗浅。内章二曰。法华经
云。此土常安隐。当知三界内。有粗细众生。粗者见劫
坏。细者常安隐。佛所以不同说。然细即一乘。粗即三
乘。何以故。细同无尽故。粗即不定。
六约下六八义意趣。其略曰。一乘语字。几意故说。答
有八意说。即八意所说。一乘即一乘也。依摄等指广。
七约下七十义方便。如孔目第一卷。
依上下三结判。还丹一粒。点铁成金。至理一言。革凡
成圣。故云。点化之术。理数然也。皆随本宗定故者。表
是同也。主伴不具故者。示非别也。通意可知。
二明下二明二乘三。初标数。即太一谓。二通三也。
一
者下二显相三。初约一乘。一乘等正显。谓如下指经
要。问云依法华经。三乘一乘。约界分体相方便究竟
不同故。此中下释。所以可见。
二者下二约三乘问答。
曰大小二乘。于方便中。从教趣果分二故。
三者下三
约小乘。回心者。即回心二乘也。
又初下三定宗可知
三明下三明三乘二。初蹑前标数。即太一三通二也。
此由蹑前。故云三种。
一者下二开门显法二。初显法
内章曰。大乘中乘小乘分别。大乘即是一乘。何以故。
大乘尊上。即无尽故。中乘小乘。义即不定。如经会三
归一故。
故经下二引经證成。初方便品。次化城喻。此
文下三约教委释。以一事实。就初意即别教。次意当
同教。又宜以字。
五约下五教事深细。深细拣粗浅。内章二曰。法华经
云。此土常安隐。当知三界内。有粗细众生。粗者见劫
坏。细者常安隐。佛所以不同说。然细即一乘。粗即三
乘。何以故。细同无尽故。粗即不定。
六约下六八义意趣。其略曰。一乘语字。几意故说。答
有八意说。即八意所说。一乘即一乘也。依摄等指广。
七约下七十义方便。如孔目第一卷。
依上下三结判。还丹一粒。点铁成金。至理一言。革凡
成圣。故云。点化之术。理数然也。皆随本宗定故者。表
是同也。主伴不具故者。示非别也。通意可知。
二明下二明二乘三。初标数。即太一谓。二通三也。
一
者下二显相三。初约一乘。一乘等正显。谓如下指经
要。问云依法华经。三乘一乘。约界分体相方便究竟
不同故。此中下释。所以可见。
二者下二约三乘问答。
曰大小二乘。于方便中。从教趣果分二故。
三者下三
约小乘。回心者。即回心二乘也。
又初下三定宗可知
三明下三明三乘二。初蹑前标数。即太一三通二也。
此由蹑前。故云三种。
一者下二开门显法二。初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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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末门二。初正明本义四。初本末分宗。一乘等者。探
玄曰。或分为三。谓小乘三乘一乘教。智论既将此经。
为不与二乘共。故名为不共。即是一乘。大品等为通
三乘。同观得益。故名为共。即是三乘义。准四阿含经。
既不共菩萨亦名不共。即是小乘。此上配法义同。故
引来显法。本末者。演义第六曰。本是一乘。末是小乘。
三乘。焚薪同此。
以经下二圣言拣定。搜玄曰。如法华经。三界之中三
车。引诸子出宅露地。别有大牛之车。又声闻等为穷
子。是所引。故知小乘之外。别有三乘。互得相引。
问何下三徵析所引二。初问答。以下二答四。初以义
正答二。初正答。约终教巳去者。断惑中前义也。法真
曰。始教许出。终不许者。则二乘是。一教有了不了也。
问还可约始教巳去。答不答亦可。所以知者。法真曰
若言断惑。后义许二类者。愚法则始亦不许。通大则
终亦许出。又曰。若后义虽始教。而愚法亦在所引中。
问始教是一。何于愚法。有许不许之殊耶。答此教具
深密第二第三时教故。思之。
何以下徵释。以人等者。
下文曰。诸声闻于烦恼障。尚不能断。但能折伏。何况
能断所知障。
故弥下二引教印成二。初行果非真二。初行断。非真
四无量。如三地经疏四十一卷钞说。
又经下二果證
不实。此有二意。一者二乘涅槃。是所破病。故非真灭。
又亦可拣。非如来究竟涅槃。胜鬘云。言诸二乘得涅
玄曰。或分为三。谓小乘三乘一乘教。智论既将此经。
为不与二乘共。故名为不共。即是一乘。大品等为通
三乘。同观得益。故名为共。即是三乘义。准四阿含经。
既不共菩萨亦名不共。即是小乘。此上配法义同。故
引来显法。本末者。演义第六曰。本是一乘。末是小乘。
三乘。焚薪同此。
以经下二圣言拣定。搜玄曰。如法华经。三界之中三
车。引诸子出宅露地。别有大牛之车。又声闻等为穷
子。是所引。故知小乘之外。别有三乘。互得相引。
问何下三徵析所引二。初问答。以下二答四。初以义
正答二。初正答。约终教巳去者。断惑中前义也。法真
曰。始教许出。终不许者。则二乘是。一教有了不了也。
问还可约始教巳去。答不答亦可。所以知者。法真曰
若言断惑。后义许二类者。愚法则始亦不许。通大则
终亦许出。又曰。若后义虽始教。而愚法亦在所引中。
问始教是一。何于愚法。有许不许之殊耶。答此教具
深密第二第三时教故。思之。
何以下徵释。以人等者。
下文曰。诸声闻于烦恼障。尚不能断。但能折伏。何况
能断所知障。
故弥下二引教印成二。初行果非真二。初行断。非真
四无量。如三地经疏四十一卷钞说。
又经下二果證
不实。此有二意。一者二乘涅槃。是所破病。故非真灭。
又亦可拣。非如来究竟涅槃。胜鬘云。言诸二乘得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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槃者。是佛方便。法华又云。不知不觉菩萨所行。自于
所得涅槃。生灭度想等。又云。虽生灭度之想。入于涅
槃。而于彼土。求佛智惠。则知小乘涅槃。非真灭也。又
经下二实證在大二。初禀大方得果二。初反明经未
详。又大下二顺结。经具云。欲得声闻乘。当学般若波
罗蜜。欲得缘觉乘。当学般若波罗蜜。
是故下二衍门具三乘二。初结前生后。故普下二引
经示论要问。下曰诸教中说二乘及三乘。各有二义。
言二乘者。一就初心机性及种子说。则回心巳还。并
是声闻藏。直进巳去。是菩萨藏。未回心者。是声闻藏。
三乘准可知。是故下三结示三车。
其瑜下四指判诸论。大小有差。如所诠中出。问此上
为独断惑中前义耶。为亦具后义耶。答双备二义。将
通配之。三宝章曰。谓彼愚法二乘无漏。亦非可归。以
非究竟安隐处故。如彼化城。终须舍故。乃至如经中
归声闻僧犯菩萨戒等。此约三乘终教说。解曰。即断
惑中初义。终教不许出也。彼云。亦非可归。即此约大
乘终教巳去。不名究竟出三界也。今此不能如实修
四无量。即彼云。归声闻僧犯菩萨戒者。是也。彼又曰。
如前愚法。亦是可归。以诸趣寂。皆究竟故。诸不定性。
必回心故。此约始教说。解曰。此亦初义。始教许出也。
故下章曰。以同上。亦许二乘全断惑障。分断所知障
也。彼又曰。此大乘中。自有二无漏故。又亦自有二乘
法故。故说通二。非摄愚法。此通始终渐教说也。解曰。
所得涅槃。生灭度想等。又云。虽生灭度之想。入于涅
槃。而于彼土。求佛智惠。则知小乘涅槃。非真灭也。又
经下二实證在大二。初禀大方得果二。初反明经未
详。又大下二顺结。经具云。欲得声闻乘。当学般若波
罗蜜。欲得缘觉乘。当学般若波罗蜜。
是故下二衍门具三乘二。初结前生后。故普下二引
经示论要问。下曰诸教中说二乘及三乘。各有二义。
言二乘者。一就初心机性及种子说。则回心巳还。并
是声闻藏。直进巳去。是菩萨藏。未回心者。是声闻藏。
三乘准可知。是故下三结示三车。
其瑜下四指判诸论。大小有差。如所诠中出。问此上
为独断惑中前义耶。为亦具后义耶。答双备二义。将
通配之。三宝章曰。谓彼愚法二乘无漏。亦非可归。以
非究竟安隐处故。如彼化城。终须舍故。乃至如经中
归声闻僧犯菩萨戒等。此约三乘终教说。解曰。即断
惑中初义。终教不许出也。彼云。亦非可归。即此约大
乘终教巳去。不名究竟出三界也。今此不能如实修
四无量。即彼云。归声闻僧犯菩萨戒者。是也。彼又曰。
如前愚法。亦是可归。以诸趣寂。皆究竟故。诸不定性。
必回心故。此约始教说。解曰。此亦初义。始教许出也。
故下章曰。以同上。亦许二乘全断惑障。分断所知障
也。彼又曰。此大乘中。自有二无漏故。又亦自有二乘
法故。故说通二。非摄愚法。此通始终渐教说也。解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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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断惑中后义也。彼云。亦自有二乘法。即此是故。大
乘必具三也。此云罗汉。实义在大乘中。即彼云。此大
乘中。自有二无漏者。是也。以彼證此。二义宛然。问始
说五性。故有三乘。终顿谈真。何属三摄。答探玄曰。若
约三乘。即从始至终。皆说三乘。通益三机。如力士经
大般若等诸大乘经。于中虽有权实不同。皆具三乘。
下文曰。中间三者。或总为一。谓一三乘教也。以此皆
为三人所得故如上说。是故下四结归。本义可见。
由此下二重示三宗四。一引论重明三。初引论。此摩
诃衍者。指所释大品等。及馀方等者。方等部。不与声
闻共说者。即二乘在座如聋如哑。
解云下二释义二。初释不共二。初正辨。一乘不思等
牒示。纂灵记曰。大智度论云。不思议经。有十万偈。摄
大乘论曰。有百千偈。名百千经。释论云。即华严经十
万偈。为百千也。又涅槃经。名此以为杂华经。然百千
举数。而标目杂华。即相以彰名。举数者失其源。即相
者违其主。不思议则推宗有在。直造其庭。佛华严则
以人标法。曲详其致。四名之中。后二为得。以其等结
释可见。
如四下三引况。小乘四阿含如析薪出。如大
下后释共。太一曰。大品经三乘终教。可堂曰。始终说
三通盖三机。于中亦有权实不同。此中之实。是终顿
之实。又曰。顿实二教共二乘。
此中下三料拣。探玄曰。此中共大之小非愚法。共小
之大非别教。
乘必具三也。此云罗汉。实义在大乘中。即彼云。此大
乘中。自有二无漏者。是也。以彼證此。二义宛然。问始
说五性。故有三乘。终顿谈真。何属三摄。答探玄曰。若
约三乘。即从始至终。皆说三乘。通益三机。如力士经
大般若等诸大乘经。于中虽有权实不同。皆具三乘。
下文曰。中间三者。或总为一。谓一三乘教也。以此皆
为三人所得故如上说。是故下四结归。本义可见。
由此下二重示三宗四。一引论重明三。初引论。此摩
诃衍者。指所释大品等。及馀方等者。方等部。不与声
闻共说者。即二乘在座如聋如哑。
解云下二释义二。初释不共二。初正辨。一乘不思等
牒示。纂灵记曰。大智度论云。不思议经。有十万偈。摄
大乘论曰。有百千偈。名百千经。释论云。即华严经十
万偈。为百千也。又涅槃经。名此以为杂华经。然百千
举数。而标目杂华。即相以彰名。举数者失其源。即相
者违其主。不思议则推宗有在。直造其庭。佛华严则
以人标法。曲详其致。四名之中。后二为得。以其等结
释可见。
如四下三引况。小乘四阿含如析薪出。如大
下后释共。太一曰。大品经三乘终教。可堂曰。始终说
三通盖三机。于中亦有权实不同。此中之实。是终顿
之实。又曰。顿实二教共二乘。
此中下三料拣。探玄曰。此中共大之小非愚法。共小
之大非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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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此下二即以梁论。要问曰。依摄论一乘三乘小乘。
谓于教门中。成机欲性。显法本末差别不同故。若言
下三遮止异释。是故下四结示三宗。问此之分齐何
与诸文不同。答要问约自相显分齐。故云即小乘三
乘等。此约教用显分齐。故云显法本末。说诸乘等。亦
可彼约浅深。此就阔狭。是故分二而来。一乘与本。当
第五圆教也。
二者下二从理成行。门合愚下但小乘者略也。约一
乘辨者。可堂曰。被中自说。凡合二声闻。大乘之中。虽
有权实。皆菩萨乘者。是约一乘宗中所辨之义。非三
乘等宗义也。如上所说者。指衍门具三等慈悲爱行。
即四等四摄之二。
四者下四明四乘二。谓等者。按三韩本。一乘独一。三
乘共为第二。小乘为第三人天共为第四。故云总开
馀可知。
五者下五明五乘。内章曰。五乘之义。有其三种。一人
天共一。二声闻缘觉共为第二。三始终渐教。共为第
三。第四顿教独一。五一乘独一。总为五乘。第二者。人
为一。天为一。声闻为一。缘觉为一。大乘为一。第三者。
天一。梵一。声闻一。缘觉一。如来一。会彼五乘。成无分
别。离相一乘。出楞伽经。同异评之。
六者下无量乘。圭山曰。无量乘中。有其二意。一以随
机设教多门名无量。二以彼宗一切诸法一一皆能
显义益物。一一无不说摄名为无量。初义应知。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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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三结指。
二融本末二。初牒章。此同下二释相二。初标分。此同
至一法界者。晋经二十八曰。能说诸乘无差别。清凉
曰。药草喻品云。如来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谓解脱
相。离相。灭相。究竟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即解脱
中。无差别也。有二门者。略也。具足应云。何以故。法界
有二门故。
一泯下二释相二。初正释二。初示义二。初明权实。一
泯等者。地疏曰。唯一事实故。二榄等者。地疏曰。就彼
根性。有三乘故。初则下二彰无碍。问此与前存坏等
何异。答配属是同。为意则别。何者。彼成该摄。此意明
中。故云一三融摄。体无二也。
问若下二问成二。初问答。
义下二答三。初直答。要问。
上曰。似成内外及教义不同。内章曰。惟一实之渊旷。
嗟万像之繁杂。真俗异而体同。凡圣分而道合者先
人巳通斯趣耳。何者下二徵析。
是故下结成。
由此下
二作句二。初句数。初句无他故。次句贞无。曰若实声
闻。不见不闻。何以能知后句非一非三。如果海者。龙
树曰。卢舍那佛。虽摄三世间。而摄不摄故。
此四下二会通。思益云。譬如痴人畏空而走。经恒沙
劫。不能得出。在所至处。不离虚空。又十定品四十一
经云。譬如虚空。于虫所食。芥子孔中。亦不减小。于无
数世界中。亦不增广。存坏者略也。
馀释下三结指。
第二下二教义摄益二。初牒分教义。二大如向巳说。
二融本末二。初牒章。此同下二释相二。初标分。此同
至一法界者。晋经二十八曰。能说诸乘无差别。清凉
曰。药草喻品云。如来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谓解脱
相。离相。灭相。究竟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即解脱
中。无差别也。有二门者。略也。具足应云。何以故。法界
有二门故。
一泯下二释相二。初正释二。初示义二。初明权实。一
泯等者。地疏曰。唯一事实故。二榄等者。地疏曰。就彼
根性。有三乘故。初则下二彰无碍。问此与前存坏等
何异。答配属是同。为意则别。何者。彼成该摄。此意明
中。故云一三融摄。体无二也。
问若下二问成二。初问答。
义下二答三。初直答。要问。
上曰。似成内外及教义不同。内章曰。惟一实之渊旷。
嗟万像之繁杂。真俗异而体同。凡圣分而道合者先
人巳通斯趣耳。何者下二徵析。
是故下结成。
由此下
二作句二。初句数。初句无他故。次句贞无。曰若实声
闻。不见不闻。何以能知后句非一非三。如果海者。龙
树曰。卢舍那佛。虽摄三世间。而摄不摄故。
此四下二会通。思益云。譬如痴人畏空而走。经恒沙
劫。不能得出。在所至处。不离虚空。又十定品四十一
经云。譬如虚空。于虫所食。芥子孔中。亦不减小。于无
数世界中。亦不增广。存坏者略也。
馀释下三结指。
第二下二教义摄益二。初牒分教义。二大如向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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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下二演释二。先辨教义分齐二。初标分。
一者下
二释相二。先示相三。初别教。如露等者。向曰。一乘无
尽教义。广说如华严中。即五教中。第五圆教也。
二者
下二三乘。仍教等者。太一云。其始终两门。并具无分
别教义。空有二门乃至无分别义者。谓證真如。无分
别教义者。谓比观意言。若尔则无分下。缺一别字。又
云。三乘三界内。成其行故。未敢详定。此当三乘者。即
前四教也。三者即前四教也。
三者下三同教。此有二
意。一者由修权因。若入地后。即入实故。此通馀经。二
者第四经云。此经开方便门。示真实相。则唯法华。
二开下后开合二。初开章。开合者。如别中具教义则
开。唯教唯义则合。总中俱教俱义则合。皆具教义等
则开。
别中下二释相二。先别二。先标。三乘下后列二。初三
乘。目者詺目。如大树叶。不离本茎。一外无三。树言目。
尽桓温在石头曰。若能目此城者。当赠二姬。
一乘下
二一乘。隐彼无尽教义者。大经曰。舍利弗等。在逝多
林。皆悉不见如来神力。如来严好。如来境界。如来游
戏。如来神变。如来尊胜。如来妙行。如来威德。如来住
持。如来净刹。亦复不见不可思议菩萨境界。菩萨神
变。菩萨游戏。菩萨眷属。菩萨方所。菩萨庄严师子座。
乃至如是等事。一切声闻。诸大弟子。皆悉不睹。疏曰。
以显一乘因果不共。探玄警诸后学。令习因种。又曰。
身厕祇园。目对尊会。而不睹神变。其所何耶。意云。彼
一者下
二释相二。先示相三。初别教。如露等者。向曰。一乘无
尽教义。广说如华严中。即五教中。第五圆教也。
二者
下二三乘。仍教等者。太一云。其始终两门。并具无分
别教义。空有二门乃至无分别义者。谓證真如。无分
别教义者。谓比观意言。若尔则无分下。缺一别字。又
云。三乘三界内。成其行故。未敢详定。此当三乘者。即
前四教也。三者即前四教也。
三者下三同教。此有二
意。一者由修权因。若入地后。即入实故。此通馀经。二
者第四经云。此经开方便门。示真实相。则唯法华。
二开下后开合二。初开章。开合者。如别中具教义则
开。唯教唯义则合。总中俱教俱义则合。皆具教义等
则开。
别中下二释相二。先别二。先标。三乘下后列二。初三
乘。目者詺目。如大树叶。不离本茎。一外无三。树言目。
尽桓温在石头曰。若能目此城者。当赠二姬。
一乘下
二一乘。隐彼无尽教义者。大经曰。舍利弗等。在逝多
林。皆悉不见如来神力。如来严好。如来境界。如来游
戏。如来神变。如来尊胜。如来妙行。如来威德。如来住
持。如来净刹。亦复不见不可思议菩萨境界。菩萨神
变。菩萨游戏。菩萨眷属。菩萨方所。菩萨庄严师子座。
乃至如是等事。一切声闻。诸大弟子。皆悉不睹。疏曰。
以显一乘因果不共。探玄警诸后学。令习因种。又曰。
身厕祇园。目对尊会。而不睹神变。其所何耶。意云。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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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殊胜。宿因现缘。并皆缺故。其犹日月丽天。盲者不
见。雷霆震地。聋者不闻。道契即邻。不在身近。故菩萨
自远而至。声闻在会不知。后总下后总。或具者。具教
义也。三乘为教。一乘为义。此三句者。牒第三或具句
也。馀悉可见。
二明下后摄益分齐二。初牒分。一或下二演释三。初
摄界内机。二或下二摄界外机二。初通标。若先下二
别辨。一乘三乘和合说故。属同教者。法真曰。先三乘
后一乘。不失和合。亦名回三入一。示唯法华故。太一
曰。如法华经宗义。是一乘经也。先于一乘巳成解行
者。随好品云。天鼓发音而告之言。诸天子汝以心不
放逸。于如来所种诸善根。往昔亲近众善知识。疏云。
示宿因心不放逸。显曾修行于如来所。种诸善根。通
见闻等。亲近知识。必曾闻法。成金刚种。后于出世身
上。證彼法者。彼又云。尔时诸天子。闻说普贤广大回
向故。便得十地。获诸力庄严三昧等。
三或下三通摄二机二。初通标。若先下二别辨。于中
先以三乘引出者。摄界内机。得出世益。后令得一乘
者。摄界外机得。出出世益。此通馀经。太一曰。馀经是
眷属。若界下界内见闻。如善财前生。曾见闻普法。成
金刚种。出世得法。即从文殊。至于安住地。神出出世
證成。即婆珊婆巳上也。此中解行当地前。證入地上
故。妙趣云。一乘法义。出出世證。馀时见闻。及此解行。
亦可今生解行。亦可今生生解行。后生證入。
见。雷霆震地。聋者不闻。道契即邻。不在身近。故菩萨
自远而至。声闻在会不知。后总下后总。或具者。具教
义也。三乘为教。一乘为义。此三句者。牒第三或具句
也。馀悉可见。
二明下后摄益分齐二。初牒分。一或下二演释三。初
摄界内机。二或下二摄界外机二。初通标。若先下二
别辨。一乘三乘和合说故。属同教者。法真曰。先三乘
后一乘。不失和合。亦名回三入一。示唯法华故。太一
曰。如法华经宗义。是一乘经也。先于一乘巳成解行
者。随好品云。天鼓发音而告之言。诸天子汝以心不
放逸。于如来所种诸善根。往昔亲近众善知识。疏云。
示宿因心不放逸。显曾修行于如来所。种诸善根。通
见闻等。亲近知识。必曾闻法。成金刚种。后于出世身
上。證彼法者。彼又云。尔时诸天子。闻说普贤广大回
向故。便得十地。获诸力庄严三昧等。
三或下三通摄二机二。初通标。若先下二别辨。于中
先以三乘引出者。摄界内机。得出世益。后令得一乘
者。摄界外机得。出出世益。此通馀经。太一曰。馀经是
眷属。若界下界内见闻。如善财前生。曾见闻普法。成
金刚种。出世得法。即从文殊。至于安住地。神出出世
證成。即婆珊婆巳上也。此中解行当地前。證入地上
故。妙趣云。一乘法义。出出世證。馀时见闻。及此解行。
亦可今生解行。亦可今生生解行。后生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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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下三叙今古立教三。初牒章总叙。一依下二依
人别示十。一菩提流支。此与玄文相违。薪云。玄文传
写之误。若尔岂圆觉亦误也。古记误探玄。令字为含。
又与出现语业中疏钞相反。彼钞云。第二唯是一语。
无多音等。一云。人法影略。伹此引随类音。与彼随根
解为异。一云。各随见闻不同。如天台叙流支半满二
教也。彼二随意取舍。
二护法师三。初依经立教。谓以下二以义显相二。初
渐教。如直下二顿教。清凉曰。此虽约机说有渐顿。而
所说法。不出半满。
远法下三后世相承。
三光统律师三。初标人立教。李通玄曰。后魏光统律
师承习佛陀三藏。立三教者。一渐。二顿。三圆。又曰。于
二教之上。分为三教。光略疏曰。如约以辨一化始终
教门差别。有其三种。三种者何。一曰顿教。二曰渐教。
三曰圆教。
光师下二伸其释意三。初渐教。彼曰渐者。
为于始习。施设方便。开发三乘引接之化。初徵后著。
从浅至深。次第相乘。以阶彼岸。故称为渐。为根下二
顿教。彼曰。顿者始于道树为诸大行。一往直陈宗本
之致。方广法轮。其趣渊玄。更无由籍。以之为顿。
为于
下三圆教如文。
后光下三传袭宗承。
四大衍法师。清凉疏曰。随朝大衍法师。总立四宗。乃
至又此四宗。初名立性。二名破性。三名破相。四名显
实。初二小乘。后二大乘。名初浅后深。此亦有理。但收
义不尽。以十八部中但判二故。钞曰。各从所立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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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各有二句。上句立义。下句指教。又此四不出性
相。而前三从所破。后一从所显。乃至但判二者。唯明
有部及经部故。除本二部。故云。十八部中。
五护身法师。义苑曰。护身寺名。师讳自轨。探玄曰。此
于前第四宗内。开真佛性。以为真宗。即涅槃等经。第
五名法界宗。即华严。明法界自在无碍法门。
六耆阇法师。义苑曰。耆阇寺名。曰凛师。清凉曰。前四
名即衍云四宗。义在立宗之初。第五同第五时。
第六同诸师圆教。故略不引。又真宗说真空理。常宗
说真理恒沙功德常恒。既真宗真理。非常宗应同无
常。又三与四。但法喻之别。
七陈隋二师二。初师资立教。一名下二依彼列释。一
三藏教。探玄曰。亦名小乘教。二通教。探玄云。亦名渐
教。三别教。探玄云。亦名顿教。四圆教。探玄曰。亦名秘
密教。
八江南敏师。清凉云云。
九梁朝云师二。初正判四乘。信行下二依立二教。薪
云。此中有二对。初普别一对。以渐顿一对。
十大唐三藏三。初指人依教。一转下二所立三轮。一
转法轮。深密云。四谛轮二。名照法轮。深密云。隐密轮
三。名持法轮。深密云。显了轮故。慈恩云。金光明经。说
此三法。名转照持。
此三下三彰摄不摄。须弥偈品钞
曰。法相宗三性即有性。三无性则无性。有无义殊。故
彼偈云。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意云。既言密意。说
相。而前三从所破。后一从所显。乃至但判二者。唯明
有部及经部故。除本二部。故云。十八部中。
五护身法师。义苑曰。护身寺名。师讳自轨。探玄曰。此
于前第四宗内。开真佛性。以为真宗。即涅槃等经。第
五名法界宗。即华严。明法界自在无碍法门。
六耆阇法师。义苑曰。耆阇寺名。曰凛师。清凉曰。前四
名即衍云四宗。义在立宗之初。第五同第五时。
第六同诸师圆教。故略不引。又真宗说真空理。常宗
说真理恒沙功德常恒。既真宗真理。非常宗应同无
常。又三与四。但法喻之别。
七陈隋二师二。初师资立教。一名下二依彼列释。一
三藏教。探玄曰。亦名小乘教。二通教。探玄云。亦名渐
教。三别教。探玄云。亦名顿教。四圆教。探玄曰。亦名秘
密教。
八江南敏师。清凉云云。
九梁朝云师二。初正判四乘。信行下二依立二教。薪
云。此中有二对。初普别一对。以渐顿一对。
十大唐三藏三。初指人依教。一转下二所立三轮。一
转法轮。深密云。四谛轮二。名照法轮。深密云。隐密轮
三。名持法轮。深密云。显了轮故。慈恩云。金光明经。说
此三法。名转照持。
此三下三彰摄不摄。须弥偈品钞
曰。法相宗三性即有性。三无性则无性。有无义殊。故
彼偈云。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意云。既言密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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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性。则不碍于三有性也。若法性宗。此二三性。有
无无碍。互夺双巳。皆悉自在。评曰。此约后义。故摄于
终。若约前门。则与探玄一致。有谓。后来方改。良恐未
然。
此上下三述德结益二。初总述德。此等下二别结益
集。玄六云。轸动也。探玄问答。
第四下四分教开宗二。初牒章标分。就法分教。教类
有五者。谓约圣言量。判一大藏经。总为五种教。故义
苑后义曰。岂不观此中但约教诠。立其教名耶。如云
以经本中下文内。为善伏太子所说。名为圆满修多
罗。故立此名等。以理开宗。宗乃有十者。清凉云。依教
文必影略。
初门下二随门演释二。初就法分教三。初以类分判。
圭峰曰。斯之五教。映古夺今。可为依准。通玄曰。然今
唐朝藏法师。承习俨法师为门人。立教深有道理。亦
可叙其旨趣。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终教。四顿教。
五圆教(云云)。
初一下二随义演释二。初略释初后。愚法者。祖曰。不
了法空。又愚法者。如不识赤盐。准台宗杂录第三卷
曰。大论二十四云。六师不听食五种盐。未审彼土五
盐如何。若此土五盐。谓颗盐。绿盐。赤盐。白盐。印盐。盐
有多种。大略五耳。西方准此。亦应可见。有阿罗汉。为
他所问。何名赤盐。不识所从。而问三藏。三藏曰。盐是
味。赤是色。未晓小事者。由未有出假智故。贞元经第
无无碍。互夺双巳。皆悉自在。评曰。此约后义。故摄于
终。若约前门。则与探玄一致。有谓。后来方改。良恐未
然。
此上下三述德结益二。初总述德。此等下二别结益
集。玄六云。轸动也。探玄问答。
第四下四分教开宗二。初牒章标分。就法分教。教类
有五者。谓约圣言量。判一大藏经。总为五种教。故义
苑后义曰。岂不观此中但约教诠。立其教名耶。如云
以经本中下文内。为善伏太子所说。名为圆满修多
罗。故立此名等。以理开宗。宗乃有十者。清凉云。依教
文必影略。
初门下二随门演释二。初就法分教三。初以类分判。
圭峰曰。斯之五教。映古夺今。可为依准。通玄曰。然今
唐朝藏法师。承习俨法师为门人。立教深有道理。亦
可叙其旨趣。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终教。四顿教。
五圆教(云云)。
初一下二随义演释二。初略释初后。愚法者。祖曰。不
了法空。又愚法者。如不识赤盐。准台宗杂录第三卷
曰。大论二十四云。六师不听食五种盐。未审彼土五
盐如何。若此土五盐。谓颗盐。绿盐。赤盐。白盐。印盐。盐
有多种。大略五耳。西方准此。亦应可见。有阿罗汉。为
他所问。何名赤盐。不识所从。而问三藏。三藏曰。盐是
味。赤是色。未晓小事者。由未有出假智故。贞元经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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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卷。善财见自在主童子文云。阿陀那识。行相微细。
究竟边际。唯佛能知。住地菩萨。愚法声闻。亦不能觉。
后一即别教。有谓。二教宽狭。更烦熟视。其云圆教有
二。即以别说同。非内析出。直须思之。
中间下二具释三乘二。初标。中间三者。清凉曰。始终
顿三。名为中间。以初有小乘。后有圆教。故名中间。
一或下二列三。初或为一。或总为一。谓一三乘教等
者。指上显法本末门中普超三昧等。然其泯二之教。
亦此中菩萨藏摄。于中则有普超大品法华涅槃维
摩思益大般若等。义方圆足。无爽通理。
二或下二。或为二二。初标立。然渐顿略有二义。一约
历位无位。清凉曰。始终二教。皆悉历位。顿教不历。故
合始终。以为渐教。二约化仪。圭山曰。菩提场初成正
觉。不移其处。便兴顿教。顿教之首。便是华严。自后乃
至。灭度中间。每遇上根。即顿说真性。时处不同。皆名
顿教。有数十部。又三七日后。往波罗奈仙人住处。而
兴渐教。渐之首。即是五比丘所问。四谛法轮中间三
时五时。渐次而说。处所各别。终至法华涅槃。皆名渐
教。三乘权实。部类尤多。此初义应知。
以始下二列释二。初渐二。初释二。初释相。十地论二
曰。渐者次第故。故楞下二引證。圭山曰。庵罗果生熟
渐次。贞元曰。如庵罗果。渐熟非顿。
顿者下二顿二。初
释相。演奥曰。顿者拣渐为名。疾速之义。言说等如次
教理行果。如诸记说。
故楞下二引證。约地位释彼经
究竟边际。唯佛能知。住地菩萨。愚法声闻。亦不能觉。
后一即别教。有谓。二教宽狭。更烦熟视。其云圆教有
二。即以别说同。非内析出。直须思之。
中间下二具释三乘二。初标。中间三者。清凉曰。始终
顿三。名为中间。以初有小乘。后有圆教。故名中间。
一或下二列三。初或为一。或总为一。谓一三乘教等
者。指上显法本末门中普超三昧等。然其泯二之教。
亦此中菩萨藏摄。于中则有普超大品法华涅槃维
摩思益大般若等。义方圆足。无爽通理。
二或下二。或为二二。初标立。然渐顿略有二义。一约
历位无位。清凉曰。始终二教。皆悉历位。顿教不历。故
合始终。以为渐教。二约化仪。圭山曰。菩提场初成正
觉。不移其处。便兴顿教。顿教之首。便是华严。自后乃
至。灭度中间。每遇上根。即顿说真性。时处不同。皆名
顿教。有数十部。又三七日后。往波罗奈仙人住处。而
兴渐教。渐之首。即是五比丘所问。四谛法轮中间三
时五时。渐次而说。处所各别。终至法华涅槃。皆名渐
教。三乘权实。部类尤多。此初义应知。
以始下二列释二。初渐二。初释二。初释相。十地论二
曰。渐者次第故。故楞下二引證。圭山曰。庵罗果生熟
渐次。贞元曰。如庵罗果。渐熟非顿。
顿者下二顿二。初
释相。演奥曰。顿者拣渐为名。疾速之义。言说等如次
教理行果。如诸记说。
故楞下二引證。约地位释彼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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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如演义十四卷。以一等者。思益云。诸法正性不待
等者。论云。离言说相。离心缘相。如净等者。文云。文殊
师利问维摩诘言。我等所解。各自说巳。仁者当说。何
等是入不二法门。时维摩结默然无言。文殊师利叹
曰。善哉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不二法门
又宝等者。圆觉亦云。此经名为顿教。大乘顿机众生
从此悟入。
三或下三或为三三。始开教会深密。复古记曰。约大
乘初浅后深故。开为二会。深密者。以三时收渐教也。
五时则于后开出法华涅槃常住妙典为四五时。今
合五作三。第三时中。收经甚宽。又持法轮。义亦通也。
深密经亦说真如妙有。奘师所尚。尚于堪然。今约经
宽。略分教耳。释曰。此得章意。若承探玄大经疏等者。
即如起信论。演奥钞曰。始分两名。然有二说。一云。始
则破相教分。则法相教。此约疏中文势然也。二云。破
相法相。各有两名。此约清凉意也。应云。于中但说诸
法皆空。未尽大乘法理。故名为始。有不成佛。故名为
分。于中但说一切法相。未尽大乘法理。故名为始。有
不成佛。故名为分。华严疏云。以深密第二第三时教。
同许定性。俱不成佛。合为一教。此既未尽大乘法理。
故立为初。有不成佛。故名为分。问彼既分为第二第
三。何故此中合为一教。答此且据皆说定性不成。又
皆未尽理。故合为一。彼自约摄生宽狭等义。故分为
云。故清凉云。深密对般若。更高一级。般若一向不说
等者。论云。离言说相。离心缘相。如净等者。文云。文殊
师利问维摩诘言。我等所解。各自说巳。仁者当说。何
等是入不二法门。时维摩结默然无言。文殊师利叹
曰。善哉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不二法门
又宝等者。圆觉亦云。此经名为顿教。大乘顿机众生
从此悟入。
三或下三或为三三。始开教会深密。复古记曰。约大
乘初浅后深故。开为二会。深密者。以三时收渐教也。
五时则于后开出法华涅槃常住妙典为四五时。今
合五作三。第三时中。收经甚宽。又持法轮。义亦通也。
深密经亦说真如妙有。奘师所尚。尚于堪然。今约经
宽。略分教耳。释曰。此得章意。若承探玄大经疏等者。
即如起信论。演奥钞曰。始分两名。然有二说。一云。始
则破相教分。则法相教。此约疏中文势然也。二云。破
相法相。各有两名。此约清凉意也。应云。于中但说诸
法皆空。未尽大乘法理。故名为始。有不成佛。故名为
分。于中但说一切法相。未尽大乘法理。故名为始。有
不成佛。故名为分。华严疏云。以深密第二第三时教。
同许定性。俱不成佛。合为一教。此既未尽大乘法理。
故立为初。有不成佛。故名为分。问彼既分为第二第
三。何故此中合为一教。答此且据皆说定性不成。又
皆未尽理。故合为一。彼自约摄生宽狭等义。故分为
云。故清凉云。深密对般若。更高一级。般若一向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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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五果回心。深密说定性者。不得菩提。不定性者。五
果回心。名渐悟菩萨。(云云)终实教依所诠立名。依主
释。清凉曰。夫能诠教。皆从所诠以立。
依是下二依义引法鼓三。初定义。依是义者。依渐中
开二之义也。故彼下二引经。初问答示义。圭山曰。有
馀者。馀义未了也。复次下引喻。诸佛下合显可见。解
云下三解释。二教不同。复各有二。太一真如章云。终
教门者。复有二种。一始二终。言始门者。则维摩经中。
不二法门品。三十二菩萨显不二法门者是。言终门
者。则不二法门品。文殊所显不二者是。其始终两门。
并具无分别教义空有二门。始教门者。复有二种。一
始二终。言始门者。如百法明门论。六种无为。属一切
法。摄人法二空。方入空摄。得知真如。不及二空。二空
为上。此门亦通分别无分别教义。言终门者。如维摩
经弟子品内。为迦旃延说。不生不灭。是无常义等。又
金刚般若经。微尘即非微尘等。又依对法论。开六无
为。成八无为。三种真如。则属无为摄。得知真如。成无
为上。此初教始终。并通分别无分别教义。无分别义
者。谓證真如。无分别教者。谓此观意言。无分别境语。
大乘言教故。分别教义者。谓教义则空故。今初教门
中真如。但是空义。不同终教。
又起下三约理。引起信问。此与彼疏不同如何。答不
杂任放二辨。思之。
此约下三示意结指。言法义者。摄论说法人及法义。
果回心。名渐悟菩萨。(云云)终实教依所诠立名。依主
释。清凉曰。夫能诠教。皆从所诠以立。
依是下二依义引法鼓三。初定义。依是义者。依渐中
开二之义也。故彼下二引经。初问答示义。圭山曰。有
馀者。馀义未了也。复次下引喻。诸佛下合显可见。解
云下三解释。二教不同。复各有二。太一真如章云。终
教门者。复有二种。一始二终。言始门者。则维摩经中。
不二法门品。三十二菩萨显不二法门者是。言终门
者。则不二法门品。文殊所显不二者是。其始终两门。
并具无分别教义空有二门。始教门者。复有二种。一
始二终。言始门者。如百法明门论。六种无为。属一切
法。摄人法二空。方入空摄。得知真如。不及二空。二空
为上。此门亦通分别无分别教义。言终门者。如维摩
经弟子品内。为迦旃延说。不生不灭。是无常义等。又
金刚般若经。微尘即非微尘等。又依对法论。开六无
为。成八无为。三种真如。则属无为摄。得知真如。成无
为上。此初教始终。并通分别无分别教义。无分别义
者。谓證真如。无分别教者。谓此观意言。无分别境语。
大乘言教故。分别教义者。谓教义则空故。今初教门
中真如。但是空义。不同终教。
又起下三约理。引起信问。此与彼疏不同如何。答不
杂任放二辨。思之。
此约下三示意结指。言法义者。摄论说法人及法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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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谓色受等眼耳等。人谓信行法行等。法谓修多罗
祇夜等。义谓十二部经所显诸义。又法谓眼等。人谓
我众生等。法谓十二部正教。义谓十二部正教义。
二以下二以理开宗二。初标。俊法师曰。小乘诸师。本
是上座大众二部。展转分支。成二十部。然久远流传。
但有五部。一摩诃僧祇部。应著黄衣。二法藏部。弘四
分律赤衣。三一切有部。皂衣。四饮光部。木兰衣。五化
地部。五分律主。著青衣。舍利弗问经说。如是五部。虽
各别异。而皆不妨诸佛法界及大涅槃大众部。其味
停正。馀部如被添水。诸天馀之。但饮其露。弃于水去。
人间饮之。水露俱进。或时消疾。或时成病。其读诵者。
亦复如是。多智慧人。能取能舍。诸愚痴人。不能分别。
故文殊问经云。十八及本二。皆从大乘出无。是亦无
非我说未来起。以义相从。合二十部。兼诸大乘。为十
宗也。
一我下二列十。初我法俱有宗二。初标。小乘下二释。
清凉曰。犊子部等。馀四部。谓此计中。总有五全。或一
小分。言五部全者。一犊子部。二法上。三贤胄。四正量。
五密林山。故总为五部同计。言一少分者。泰师云。更
等取经部中根本经部。不等末经部。以本经部亦执
有胜义。我非即非离。即计菩萨出离生死。故名胜义。
然此一部诸部论师。共推不受。呼为附佛法外道。以
诸外道所计虽殊。皆立我故。二法有我无宗。清凉曰。
言等者。等取馀二部。半谓此计都有三全一少分。一
祇夜等。义谓十二部经所显诸义。又法谓眼等。人谓
我众生等。法谓十二部正教。义谓十二部正教义。
二以下二以理开宗二。初标。俊法师曰。小乘诸师。本
是上座大众二部。展转分支。成二十部。然久远流传。
但有五部。一摩诃僧祇部。应著黄衣。二法藏部。弘四
分律赤衣。三一切有部。皂衣。四饮光部。木兰衣。五化
地部。五分律主。著青衣。舍利弗问经说。如是五部。虽
各别异。而皆不妨诸佛法界及大涅槃大众部。其味
停正。馀部如被添水。诸天馀之。但饮其露。弃于水去。
人间饮之。水露俱进。或时消疾。或时成病。其读诵者。
亦复如是。多智慧人。能取能舍。诸愚痴人。不能分别。
故文殊问经云。十八及本二。皆从大乘出无。是亦无
非我说未来起。以义相从。合二十部。兼诸大乘。为十
宗也。
一我下二列十。初我法俱有宗二。初标。小乘下二释。
清凉曰。犊子部等。馀四部。谓此计中。总有五全。或一
小分。言五部全者。一犊子部。二法上。三贤胄。四正量。
五密林山。故总为五部同计。言一少分者。泰师云。更
等取经部中根本经部。不等末经部。以本经部亦执
有胜义。我非即非离。即计菩萨出离生死。故名胜义。
然此一部诸部论师。共推不受。呼为附佛法外道。以
诸外道所计虽殊。皆立我故。二法有我无宗。清凉曰。
言等者。等取馀二部。半谓此计都有三全一少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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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部。二雪山部。此即上座部。宗轮论云。多同说
一切有故。亦等取也。三多闻部。宗轮叙多闻部云。馀
义多同一切有部。并不立我计法有实故。言一少分
者。化地部末计。彼云。过去未来并皆实有。亦有中有
一切法。所知所识故。名法有我无。以无我故。异外道
计。
三法无去来宗。清凉曰。谓大众部等者。先标宗。说
有现在。下释而云等者。等取七全一少分。谓都八全
一少分。同有此计。一大众部。二雪山转部。三鸡胤部。
四制多山部。五西山住部。六北山住部。七法藏部。八
饮光部。宗轮论叙。制多西山北山云。馀义多同大众。
叙法亦然。叙饮光云。馀义多同法藏。在上八部。类同
此计。言一少分者。取根本化地部。彼云。过去未来世。
无现在。无为是有。叙雪山转云。馀义多同说一切有
部。亦无去来也。北京素公云。以前义故。四分律法藏
部义。及四阿含僧祇律大众部义。并是第三法。无去
来也。
四现通假实宗。清凉云。等者。一全一少分。一全
即说假部。一少分即末经部。以根本经部是第一宗
摄故。其成实论。先是数论弟子。以所造为能造。后出
家入佛法时。经部摄故。三藏云。经部细实而粗假。实
义同故。现通假实摄。此说假与一说。说出世别。此谓
从真谛中。皆有假实。蕴门明义是。实者实积聚故。界
处门明义是。假者假积聚故。今章云。成实论即是少
分末经部也。
五俗妄真实宗等者。清凉曰。以世俗是
假。假故妄也。出世为真。真非是假。故是实也。少似中
一切有故。亦等取也。三多闻部。宗轮叙多闻部云。馀
义多同一切有部。并不立我计法有实故。言一少分
者。化地部末计。彼云。过去未来并皆实有。亦有中有
一切法。所知所识故。名法有我无。以无我故。异外道
计。
三法无去来宗。清凉曰。谓大众部等者。先标宗。说
有现在。下释而云等者。等取七全一少分。谓都八全
一少分。同有此计。一大众部。二雪山转部。三鸡胤部。
四制多山部。五西山住部。六北山住部。七法藏部。八
饮光部。宗轮论叙。制多西山北山云。馀义多同大众。
叙法亦然。叙饮光云。馀义多同法藏。在上八部。类同
此计。言一少分者。取根本化地部。彼云。过去未来世。
无现在。无为是有。叙雪山转云。馀义多同说一切有
部。亦无去来也。北京素公云。以前义故。四分律法藏
部义。及四阿含僧祇律大众部义。并是第三法。无去
来也。
四现通假实宗。清凉云。等者。一全一少分。一全
即说假部。一少分即末经部。以根本经部是第一宗
摄故。其成实论。先是数论弟子。以所造为能造。后出
家入佛法时。经部摄故。三藏云。经部细实而粗假。实
义同故。现通假实摄。此说假与一说。说出世别。此谓
从真谛中。皆有假实。蕴门明义是。实者实积聚故。界
处门明义是。假者假积聚故。今章云。成实论即是少
分末经部也。
五俗妄真实宗等者。清凉曰。以世俗是
假。假故妄也。出世为真。真非是假。故是实也。少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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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半向前。
六诸法但名宗等者。清凉曰。则显出世
亦假名耳。故云。一切我法亦如中论。若有世间。则有
出世间。既无世间。何有出世间等。此通等者。圭山大
钞曰。早欲参涉大乘等。
七一切法皆空宗。秀法师云。
心境俱空宗。大乘初教。此中有二。一境空。谓心外无
境。如深密等。三心亦空。如诸般若等。唯深密经。虽了
不了。然皆依八识五性。方便建立故。解云。准此深密。
亦皆空宗。若约说三性及真如不空理等分。通八摄
无违。八真德不空宗。秀法师曰。谓修多罗说。一切法
唯是真如。如来藏中。实德摄故。九相想俱绝宗。秀法
师曰。性德俱绝宗。谓顿教。十圆明具德宗。秀法师云。
性德圆满宗。谓圆教。然此中依立教之次。玄文承拣
相之馀。故演义曰。如前西域中二宗不同。今符法性。
又加后二。以显甚深。
第五乘教开合三。初牒分。崔翰林曰。以梁陈间。有慧
文禅师。学龙树法。授衡岳思。思传智觊。觊付灌顶。三
叶腾芳。宛若前朝佛澄安远听。忆灵山之会。梦聆台
岭之居。说通判四教之归。圆悟显一乘之极。藏以寝
处定慧。异代同心。随决教宗。加顿为五。其一曰小乘
教。其二曰始教。其三曰终教。其四曰顿教。其五曰圆
教。就是或开或合。有别有同。融正觉之圆心。变方来
之邪见。永标龟镜。实淬牛刀。从学如云。莫能悉数。
初约下二列释二。初正释三。初约教开合二。初标示。
一或下二开释五。初合一。圆觉大疏曰。初总为一。谓
六诸法但名宗等者。清凉曰。则显出世
亦假名耳。故云。一切我法亦如中论。若有世间。则有
出世间。既无世间。何有出世间等。此通等者。圭山大
钞曰。早欲参涉大乘等。
七一切法皆空宗。秀法师云。
心境俱空宗。大乘初教。此中有二。一境空。谓心外无
境。如深密等。三心亦空。如诸般若等。唯深密经。虽了
不了。然皆依八识五性。方便建立故。解云。准此深密。
亦皆空宗。若约说三性及真如不空理等分。通八摄
无违。八真德不空宗。秀法师曰。谓修多罗说。一切法
唯是真如。如来藏中。实德摄故。九相想俱绝宗。秀法
师曰。性德俱绝宗。谓顿教。十圆明具德宗。秀法师云。
性德圆满宗。谓圆教。然此中依立教之次。玄文承拣
相之馀。故演义曰。如前西域中二宗不同。今符法性。
又加后二。以显甚深。
第五乘教开合三。初牒分。崔翰林曰。以梁陈间。有慧
文禅师。学龙树法。授衡岳思。思传智觊。觊付灌顶。三
叶腾芳。宛若前朝佛澄安远听。忆灵山之会。梦聆台
岭之居。说通判四教之归。圆悟显一乘之极。藏以寝
处定慧。异代同心。随决教宗。加顿为五。其一曰小乘
教。其二曰始教。其三曰终教。其四曰顿教。其五曰圆
教。就是或开或合。有别有同。融正觉之圆心。变方来
之邪见。永标龟镜。实淬牛刀。从学如云。莫能悉数。
初约下二列释二。初正释三。初约教开合二。初标示。
一或下二开释五。初合一。圆觉大疏曰。初总为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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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教摄于前四。一一同圆。海中百川。无非海也。唯是
如来一大善巧。一音所演。二或下二开二。探玄曰。或
开为二。谓一乘三乘。前诸教中。虽有存三泯二不同。
然皆通三乘趣入。故名三乘教。后一直显本法不通
二乘。故唯是一。即智论中。名共教不共教。此亦同上。
印师等所立二教也。馀义具如周疏等。
三或下三祈
三。探玄曰。或分为三。谓小乘三乘一乘教。智论既将
此经。为不与二乘共。故名为不共。即是一乘。大品等
为通三乘同观得益。故名为共。即是三乘义。准四阿
含经。既不共菩萨亦名不共。即是少乘。依此三位。梁
摄论第八云。如来成立正法有三种。一立少。乘。二立
大乘。三立一乘。第三最胜。故名善成立。
四或下四分
四。探玄曰。或分为四。此有二义。一于上共教中。约存
三泯二。开两教。故为四。一别故小乘。二同教三乘。如
深密等。三同教一乘。如法华等。四别教一乘。如华严
等。二约历位。开渐顿二教。故为四。一小乘教。二渐教。
三顿教。四圆教。释曰。彼修权实二重。复拣深密。故增
一转。五或下五散五。探玄曰。或散为五。于上渐教。复
分始终二教。
二以下二以教摄乘二。初标。先一下。二释二。先一乘。
于中别教一乘。约持业释。如义即大。名为义大。同教
一乘有二。若约持业释者。即如法华。若约依主释者。
即一乘之同教。如教从所诠。亦名为大。大之说故。名
为说大。绝想等者。孔目一云。会彼五乘。成无分别。离
如来一大善巧。一音所演。二或下二开二。探玄曰。或
开为二。谓一乘三乘。前诸教中。虽有存三泯二不同。
然皆通三乘趣入。故名三乘教。后一直显本法不通
二乘。故唯是一。即智论中。名共教不共教。此亦同上。
印师等所立二教也。馀义具如周疏等。
三或下三祈
三。探玄曰。或分为三。谓小乘三乘一乘教。智论既将
此经。为不与二乘共。故名为不共。即是一乘。大品等
为通三乘同观得益。故名为共。即是三乘义。准四阿
含经。既不共菩萨亦名不共。即是少乘。依此三位。梁
摄论第八云。如来成立正法有三种。一立少。乘。二立
大乘。三立一乘。第三最胜。故名善成立。
四或下四分
四。探玄曰。或分为四。此有二义。一于上共教中。约存
三泯二。开两教。故为四。一别故小乘。二同教三乘。如
深密等。三同教一乘。如法华等。四别教一乘。如华严
等。二约历位。开渐顿二教。故为四。一小乘教。二渐教。
三顿教。四圆教。释曰。彼修权实二重。复拣深密。故增
一转。五或下五散五。探玄曰。或散为五。于上渐教。复
分始终二教。
二以下二以教摄乘二。初标。先一下。二释二。先一乘。
于中别教一乘。约持业释。如义即大。名为义大。同教
一乘有二。若约持业释者。即如法华。若约依主释者。
即一乘之同教。如教从所诠。亦名为大。大之说故。名
为说大。绝想等者。孔目一云。会彼五乘。成无分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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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一乘。出楞伽经。佛性等者。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一
切众生。实有一乘。以无明覆故。不能自见。镇国曰。以
皆有佛性。故唯一乘。又佛性者。即第一义空之理。理
运弥载。即是乘义。密义等者。演义曰。为引不定性故。
一切悉成。即一乘义既未说。定性不成故。是密意不
出小乘者。探玄曰。或唯三无一。如俱舍等。
二明下后三乘。于中小乘。探玄曰。一始别终同三。谓
始约因。修四谛缘。生六度别。终就得果。三乘之人。身
智同灭。如俱舍等说。此约初时小乘教说始教。探玄
曰。二始同终别三。谓同闻般若。同观无性。三乘之人。
各得自果。如前所引说。若据圣谛缘。生六度行异。亦
得名为始终各别。此是第二第三时教说也。终教今
用复古。自具四句义。而引文小异。一始同终别三。谓
同闻般若等。二始别终同三。探玄曰。谓法华等。初以
三乘方便。诱引后同。以大乘令得座等。三始终俱别
三。以大品等共集三乘众。通说三乘法。具获三乘益
等。四始终俱同三。始同者。探玄曰。三乘教众生心中
但有因性。涅槃云。非佛性者。谓草木等。终同如文。然
上一三终教之始。内章曰。三乘熟教。初分巳下。名同
不异。二四二义。终教之终。内章曰。熟教终义。与顿教
之义。唯一真如。顿教可见。圆教。按三韩本并决择第
五卷。并云。同教中三。始终俱同。所以定知。此中圆字
误者。上文曰。或唯一乘。谓如别教等。
三诸下三诸教相收二。初标。复古曰。然此二门。本即
切众生。实有一乘。以无明覆故。不能自见。镇国曰。以
皆有佛性。故唯一乘。又佛性者。即第一义空之理。理
运弥载。即是乘义。密义等者。演义曰。为引不定性故。
一切悉成。即一乘义既未说。定性不成故。是密意不
出小乘者。探玄曰。或唯三无一。如俱舍等。
二明下后三乘。于中小乘。探玄曰。一始别终同三。谓
始约因。修四谛缘。生六度别。终就得果。三乘之人。身
智同灭。如俱舍等说。此约初时小乘教说始教。探玄
曰。二始同终别三。谓同闻般若。同观无性。三乘之人。
各得自果。如前所引说。若据圣谛缘。生六度行异。亦
得名为始终各别。此是第二第三时教说也。终教今
用复古。自具四句义。而引文小异。一始同终别三。谓
同闻般若等。二始别终同三。探玄曰。谓法华等。初以
三乘方便。诱引后同。以大乘令得座等。三始终俱别
三。以大品等共集三乘众。通说三乘法。具获三乘益
等。四始终俱同三。始同者。探玄曰。三乘教众生心中
但有因性。涅槃云。非佛性者。谓草木等。终同如文。然
上一三终教之始。内章曰。三乘熟教。初分巳下。名同
不异。二四二义。终教之终。内章曰。熟教终义。与顿教
之义。唯一真如。顿教可见。圆教。按三韩本并决择第
五卷。并云。同教中三。始终俱同。所以定知。此中圆字
误者。上文曰。或唯一乘。谓如别教等。
三诸下三诸教相收二。初标。复古曰。然此二门。本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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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乘。末即诸教。虽有相收为本之义。而本义不成。以
毕竟是方便故。如共教中。亦上下相望。有共不共。而
皆共教也。
初中下二释二。初以本收末门。复古曰。圆内馀相尽
者。本来是一乘故。或具五等者。摄前四为方便也。顿
教中亦馀相尽者。一切不可说。不知一故。或四等者。
从渐入顿。熟教中或一者。亦以馀相尽故。或三等者。
小乘及初教根不定。堪入熟教。初教中或一者。亦馀
相尽故。或二等者。小乘根不定。堪入初教等。小乘可
见。二以下二以末归本门。复古记曰。小乘或一。自宗
不知大乘故。或五。皆有为方便故。初教或一。约自定
故。或四。皆有作方便故。熟教中或一。约自宗或三。于
后二教。皆有为方便故。顿教中或一。约自宗。或二。于
后作方便故。
是诸下二劝思。所明等者。即所依心识等。准上二门。
思之。又手镜云。传之理法界。融乎生灭门。传之事法
界。遍乎真如门。二门交彻。即理事无碍门。此理事融
通。非一非异。即周遍含容门。斯亦交络分齐。
是则下三结成二。初结叹。太一曰。问一乘教相建立
云何。答此义相难。今举喻显。如一楼观。内外严饰。尽
其功思。唯有一门。有智慧者。能扣开门。示无智者。一
乘教义。亦复如是。性起树藏。内庄一乘。外严三乘及
小乘等。有一觉门。向菩提树下。唯有因果二位。佛及
普贤二人。开见为诸有情。可化众生。张大教网。絙生
毕竟是方便故。如共教中。亦上下相望。有共不共。而
皆共教也。
初中下二释二。初以本收末门。复古曰。圆内馀相尽
者。本来是一乘故。或具五等者。摄前四为方便也。顿
教中亦馀相尽者。一切不可说。不知一故。或四等者。
从渐入顿。熟教中或一者。亦以馀相尽故。或三等者。
小乘及初教根不定。堪入熟教。初教中或一者。亦馀
相尽故。或二等者。小乘根不定。堪入初教等。小乘可
见。二以下二以末归本门。复古记曰。小乘或一。自宗
不知大乘故。或五。皆有为方便故。初教或一。约自定
故。或四。皆有作方便故。熟教中或一。约自宗或三。于
后二教。皆有为方便故。顿教中或一。约自宗。或二。于
后作方便故。
是诸下二劝思。所明等者。即所依心识等。准上二门。
思之。又手镜云。传之理法界。融乎生灭门。传之事法
界。遍乎真如门。二门交彻。即理事无碍门。此理事融
通。非一非异。即周遍含容门。斯亦交络分齐。
是则下三结成二。初结叹。太一曰。问一乘教相建立
云何。答此义相难。今举喻显。如一楼观。内外严饰。尽
其功思。唯有一门。有智慧者。能扣开门。示无智者。一
乘教义。亦复如是。性起树藏。内庄一乘。外严三乘及
小乘等。有一觉门。向菩提树下。唯有因果二位。佛及
普贤二人。开见为诸有情。可化众生。张大教网。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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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海。漉天人龙。罝涅槃岸。复古曰。是则融前诸教。为
究竟之圆。涝漉根缘。无孑遗矣。是知人天善根。皆圆
教摄。有谓但融圆中。自四谛等。不取前教者。岂足以
语道也。
故此下二引成。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集成记卷第一
嘉兴府崇德县邑将仕郑珙家眷等。舍钱贰拾贯
文。功德保扶。身位安康。增延寿算。
究竟之圆。涝漉根缘。无孑遗矣。是知人天善根。皆圆
教摄。有谓但融圆中。自四谛等。不取前教者。岂足以
语道也。
故此下二引成。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集成记卷第一
嘉兴府崇德县邑将仕郑珙家眷等。舍钱贰拾贯
文。功德保扶。身位安康。增延寿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