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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999-A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集成记序

周易系辞云。尺蠖之屈。以求信(伸音)也。龙蛇之蛰。以存
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故我毗卢遮那如来。按海
印发辉。融金山特说。其名大方广佛华严经焉。

唐国师贤首尊者。得门而入。作一乘教义分齐。以示
未悟。记释虽众。莫造其源。是以法真大师叹云。嗟乎
宣政之来。
佛祖奥义。经论大途。陆沉迨尽。耻
贤首之业。没世而无闻。欲述自悟。大愿未终。奄然归
寂。唯存焚析薪。自答同教策。心经连珠记。盛行于世。
遂使
华严宗义学。得以为矜式。(希迪)无似。滥制斯文。皆准
大师乘教切当之说。以为主意。前诸记销文指事。亦
间用之。而
教章之旨豁如也。庶得说听之家不至多岐而亡羊
矣。 孟子曰。孔子之谓集大成也。集大成也者。金声
而玉振之也。故詺其记。云集成尔。

时大宋嘉定戊寅岁仲春一日(希迪)谨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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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集成记卷第一
武林住惠因沙门(希迪)

略释此章分三。初诠旨标题。华严者。所依经也。备乎
本疏。而言一乘者。贤首曰。一者无他义。乘者运载义。
圭山曰。统收不异。谓之一。运载含容。谓之乘。故名一
乘。即一佛乘。谓教理行果。总名为乘。皆有运载义故。
又不一名一。谓一切即一。一即一切。一切非一切。一
亦非一。一切诸法互相涉入。事事无㝵。相入相即。无
不镕融。同一法界。皆如幻故。故大经云。一即是多。多
即一等。总一切法。都是一乘。教义者。可堂曰。方馀疏
钞。但是所况。并分齐义。并如下释。然此一题。能所两
重。初者章是能释。上皆所释。二者华严能诠。次六字
所诠。从诠就旨。以立章题。全取他名。有财释也。其崔
志远传中。一曰华严五教章。一曰华严一乘分教记。
作者一时略举耳。

二国师嘉号。京大荐福寺。京者大也。总指其处。即有
唐西京。古之长安。今之永兴。大荐福寺者。别指述处。
拣非安国荷恩等处。梵云毗呵罗。正云尾贺罗。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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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处。出家道人。所行止处。今云寺者。自摩腾初来汉
国。同诸宾客。权止鸿矑。后建伽篮。标名白马。因得寺
名。沙门等者。正举能述人。沙门梵语。具云室啰末拿。
此云勤息。故经云。息心达本源。故号为沙门。然有胜
义世俗示道行道之异。如十轮经。次之二字。即教主
名也。字之与号。俱称贤首。生有唐。为金轮皇帝之师。
如传广述。言述者。礼记云。无忧者。其唯文王乎。以王
季为父。武王为子。父位之。子述之。又云。仲尼祖述尧
舜。宪章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今贤首不敢有作。
亦祖述而巳。

今将下三正释本文二。初约所依。以定宗如来者。圭
山曰。一乘主即十身。海即者。即本经所依定也。下文
曰。一乘教起。要依佛海印三昧中出。不同三乘等依
佛后得智出。故标海印。清凉曰。海印是喻。从喻受名。
谓香海澄渟。湛然不动。四天下中。色身形像。皆于中
现。而有印文。如印印物。亦犹澄波万顷。晴天无云。列
宿星月。炳然齐现。无来无去。非有非无。不一不异。如
来智海。识浪不生。澄渟清净。至明至静。无心顿现。一
切众生。心念根欲。心念根欲并在智中。如海含像。故
下经云。如海普现众生身。以此说名为大海。菩提普
印诸心行。是故正觉名无量。非唯智现总。亦依此智
顿现万形。普应诸类。贤首品云。或现童男童女形。天
龙及以阿修罗。乃至摩睺罗伽等。随其所乐悉令见。
众生形量各不同。行业音声亦无量。如是一切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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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海印三昧威神力。广如贤首品疏说。问贤首品有
十种三昧。何独依海印。答初一无不摄。故地论云。一
切所说十句中。皆有六种差别相门也。又出现品。是
佛菩提。贤首品谓普贤等。故探玄曰。海印有二。一约
果位。如前差别无尽教法。皆如来海印定中。同时炳
然。圆明显现。二约因位。要普贤等诸大菩萨。方得此
定等。释曰。虽因果不同。德用相似。如贤首品疏。会虚
空喻云。彼就果行。此就因德。然普贤行德。似同佛果。
是故皆以虚空为量。上下文中。皆同此说。思之。然仪
式不同。曾无出入。言三昧者。探玄云。等持。离沈浮故。
定慧均故。名等也。心不散故。住一境故。名持也。纳法
在心。名为正受。

建立下。演玄言以开释二。初分门。

初明下。二随释有十。初建立一乘三。初标章。言初明
建立一乘者。孔目曰。一乘法义。佛及普贤。果则同。约
不可说与可寄。言则异。

故地下二引證。探玄曰。有说能诠之教为因分。所诠
之义为果分。此说甚疏。镇国曰。全乖文旨。又曰。直望
论意。即指义大为果分。故不可说。说大为因分。是则
可说。更以义取。略有二种。一唯就十地以明。以證智
为果分。方便寄法等。并为因分等。二约究竟佛果。对
普贤因说。义通一部。释曰。初唯约十地。二约究竟等。
对详可见。

问薪引探玄后段如何。答以别为总。问奈
何祖自云。此义通一部经中大意。答清凉曰。岂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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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宜同果海。有能所同。因果非一。即曰宜同。则因果
非异。非一非异。为真地智。思之。

二缘下二教大。内章曰。教大有三。清凉曰。一因成就
大。谓慈悲愿力。为起行本。故名为因。二因渐成就大。
谓闻思慧等。为出世智因。起之不顿。故名为渐。三教
说修成就大。谓即修慧。真修契实。如于正證。可寄言
诠。故名教说。教说二字。正拣义大。非如果分不可说
故。前二不似正證。体非玄妙。不假言拣。但为出世智
因。故并称因。当分获得。三皆成就。此三地位。为在何
所。此有二意。一约初地。则前二容在地前。地加行故。
后一唯居地上。二约通说。地地之中。加行修等。慈悲
愿力。即是因成。闻思慧等。即为因渐。正證后得。皆教
说修。

缘起等者。太一曰。所言因者。谓方便缘修。体穷
位满。即普贤是也。

此二下二示双融地疏曰。(亦是叙贤首文)三约双融。此上六
中。各说即无说。无说即说。无二俱融。准思可见。又果
海离缘。故不可说。所證就缘。是则可说。二所證非修。
故不可说。能證修起。是则可说。三正證离相。故不可
说。后得带相。是则可说。四后得无分别。故不可说。加
行有意言。是则可说。五加行观无分别。故不可说。寄
法表地。是则可说。此上不可说。皆各不异于可说。以
真理普遍故。可说不异不可说。以缘修无性故。是故
下文。虽说一分。义亦不少。故论云。如实满足摄取故。
评曰。三约下科名同此。上下义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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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普下二就普因彰不共二。初分门。就普贤者。太一
曰。虽始起于妙德。圆满在称周。故隐文殊。独言普贤
也。可堂曰。分相者。方便无体。莫不皆空。究究正乘。坐
断法界。该摄则三乘无巳。普法所成。旧曰。圆融无是
普法。色即是空。空中无色。三即是一。一内无三。故曰
三乘竟必有尽。若尔。则馀乘皆尽。唯有一乘。云何是
中更容他物。是故二门共诠别旨。

分相下二随释二。初分相门四。初权实分宗。分相门
者。分别三一教相差别也。下文曰。良由此法。出情难
信。是故圣者将彼三乘。对比决之别教一乘。别于三
乘者。太一曰。别教者别于三乘。清凉曰。后一直显本
法一向不共。又曰。唯后一是不共一乘。智论指此。以
为不共。大品等经。共二乘说故。又曰。别即不共。不共
顿实故。又曰。不共二乘。然一与三。于五教中。有乎二
说。一前诸教为三乘。后一为一乘。略如前引。广如孔
目问答探玄杂章。二者以始小为三乘。后三为一乘。
备如华严圆觉疏等。所以尔者。终顿二教。进退殊故。
若约皆为三人。则中三为三。若约泯二异前。则后三
皆一。故太一曰。若后破执成正义。则是终教。则一切
众生皆有佛性。大乘涅槃四句佛性者。非小乘及回
心人。则是顿教终教佛性。及大槃涅般。从是巳后。亦
说后三为一。前二为三。今章正用前说。勒成文体。思
之可见。

如法下二以经印定。如法华等者。即太一谓。法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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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三界外别索大牛之车也。

然此下三云张圣言三。初标示。问章家望至相尚华
瞻如何。答十义差别。始末均融。理数应然。庸讵责让。
况为义丰文约。勒成斯章者也。又如起信。根本不过
一卷。而末论成帙。岂亦得失为论。问小钞云。然大乘
与一乘异者。法相宗学人。多不信之。故华严藏和尚。
制五教义分齐文中。料拣大乘一乘十义差别。都引
二十馀部经论證之。故知学识寡浅者。难免谤法如
何。答文章以意为主。以意逆志。方得之矣。何者。且此
释大经。通拣前四。彼疏圆觉。独贬权三。辄以圭山一
时引成癈替。贤首千载衡量。其可得乎。不然。如光宅
四乘。岂以吾祖。引證彼昔日之实。便与今日之实无
殊。思之。

一权下二正释十。一权实差别三。初引喻明权实三。
初正显相。权实者。此约究竟方便以明。方便者。权施
也。于五教中。后一究竟。前四方便。问终顿名实。何以
为权。答三四二教。虽则泯二异前。而对三显一。曲巧
顺机。亦名为权教。问大经疏叙光宅云。若依昔未显
说。一切具有如来知见。根败之种。今并说成。则今昔
有异。配此如何。答但了彼文。自知霄壤。圭山曰。法华
之前。亦有一实。谓对一类利根。顿说如来藏性真常
之理。又诸般若及净名之类。皆密约实理。弹呵二乘。
但以机闻各殊。不兼权教。故迦叶自责云。譬如根败
之士。其于五欲。不能复利。如是声闻。诸结断者。于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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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中。无所复益。(自知不成佛也)又云。我等何为永绝其根。于
此大乘。巳如败种。此显烦恼巳断不能生也。今法华
三根声闻。皆与授记。一切声闻。不在此会。令转演说。
一切众生。皆是吾子。开权会权。唯是一实。法华云妙。
妙在于此。然所归之实。即昔实也。但以昔未会今会
之。而为妙矣。乃至但光宅不显出昔日自有一乘实
教。(法华唯会昔权。不会昔实。昔实不滞方便故)而乃唯说法华为实。则抑
诸大乘了义之经。斯为缺事。四乘之义。教理善成。释
曰。圭山既不会实。岂独清凉会之。祇由光宅。并以昔
经属权属会故。清凉特列数科而破之。今却谓清凉
此科通会昔实。何昧之甚耶。若云光宅不分昔实。一
浑会之。故成其违。清凉分出昔实。然后却约实体不
足。并皆属会。故成其顺者。是则于昔权实。虽分与不
分为异。而一等是会。正犹五十步笑百步。虽远近不
同。一等是走。奚必清凉是。而光宅非。若光宅云。我正
约实体不足。总拨为权。故皆会耳。则清凉之破。徒骋
繁文。以燕代燕。何克之有。岂清凉若是之党已行人
耶。问何故钞云。一乘三乘。昔权今实。实体不足。皆属
法华等耶。答法华但会昔日权教。归今一乘。不会昔
实。昔实本是一乘故。无同此体。不假会之。如转识成
智之时。不转识体。识体本净。是无垢识故。妙哉此义。
谁人得知。取要而言。但可将今家始教为权。后三为
实。配彼一乘三乘。昔权今实。故镇国曰。法华云。决了
声闻法。馀诸声闻众。亦当复如是。又曰。引法华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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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以證定性二乘皆成佛义。一即法师品。药王汝当
知。如是诸人等。不闻法华经。去佛智甚远。若闻是深
经。决了声闻法。是诸经之王。闻巳谛思惟。当知此人
等。近于佛智慧。释曰。既言决了声闻法。明昔净名等
经声闻。如根败之士。其于五欲。不能复利。及如燋谷
芽。佛名经说。如燋谷芽。虽逢春阳。无希秋实。及深密
等。说于定性不得成佛。三乘圣人心皆犹豫。今皆作
佛。故云决了第一。经云。菩萨闻是法。疑网皆巳除。千
二百罗汉。悉亦当作佛。故云决了。复恐人云。千二百
外。定性声闻。即不作佛。故引次文。即五百弟子授记
品初。千二百人。悉皆求记。如来先授陈如作佛。次授
五百。末后偈云。其五百比丘。次第当作佛。同号曰普
明。转次而授记。我灭度之后。某甲当作佛。其所化世
间。亦如我今日。国土之严净。及诸神通力。菩萨声闻
众。正法及像法。寿命劫多少。皆如上所说。迦叶汝巳
知。五百自在者。馀诸声闻众。亦当复如是。其不在此
会。汝当为宣说。释曰。据此。非唯列千二百。则灵山之
会。万二千人。五千拂席增上慢者。应是声闻。不厕灵
山法华胜会者。令此会中声闻菩萨。转为授记。馀如
玄中。又亦可以始终二教。收彼四乘。(但拣昔实法华不会)镇国
曰。然法华渐教之终。将收败种。加令其去。激励在会。
使其信受。此经顿教之始。为显深胜。留使不闻。令诸
后学。修见闻种。又曰。然法华下。会释二经。此依化仪。
渐顿二教。通释经意。法华是渐者。化仪渐故。先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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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引导众生。然后但以大乘。而度脱之。故云渐也。非
法门为渐。言将收败种者。义如前引。谓二乘结断。如
根败士。无利五欲。如燋谷子。不能生芽。即昔教意。今
至法华。三根声闻。皆得记别。不在此会。亦为宣陈。则
燋谷生芽。盲龙规听。死尸再起。寒灰薰热。而言将收
者。尚未广说。先且行之。使在会者。自欣多幸。故云笃
励。是以经云。此众无枝叶。唯有诸贞实。门中云繁柯
既亡。则贞干存焉。广说之后。方复收之。故不在会。亦
令为说。言此经顿教之始者。初成顿说。故未有滞权。
不须引行。直彰不共。显法难思。在会不闻。由无因种。
若修因种。于何不闻。故云令修见闻种。评曰。纵不信
彼圭山。则此清凉亦可信矣。勿得妄执。然则可堂纵
夺。且有过乎。曰古之君子。过则改之。今之君子。过则
顺之也。问但会权三为即巳否。答通会权实三乘。乃
是吾宗大义。非光宅法师所得也。如下文说。问此中
羊鹿为愚法耶。通大耶。答此有三说。一云愚法。一云
通大。一云俱。今从第二。太一云。声闻等为穷子。是其
所引。故知小乘外别有三乘。又准天台藏教。断而未
动。无量义经。断而动故非愚法。四衢者。觉钞云四谛。
大白下。真元曰。法华大车。以况佛智。

若彼下二遮异解。古有难云。方便品偈。叙昔说小是
方便。不叙大是方便。当知佛子大乘非方便。那忽有
索。文句第五答曰。汝不闻。寿量品中。我小出家。得三
菩提。乃至中间。若小若大。若已若他。皆我方便。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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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然。宁得不索。亦不下。古又难曰。二是方便可言索。
文云。唯此一事实。馀二则非真。以此推之。但二索一
不索。彼又答曰。被会绝待之唯一。一外更无法。昔待
二之唯一。一外更有法。一名同而体异。闇执瓦烁鱼
目。谓夜光月形。愚蚩而智悯。

是故下三示经本。文句曰。索有三意。一大机有感果
之义。机中论索。二情中密求。为得为不得。三发言索。
即是慇勤三请也。昔教之中。巳有二求。但未发言。至
于今日。具此三索。问昔出宅索三。是机情索者。文云。
如先所许。此乃求三。何阙求一。答出外不见。必有异
途。将昔许三。以求异意耳。亦得是索一也。

此中下二合法显索果。文句曰。若依大品云。是乘从
三界出。到萨婆若中住。若未出时。巳乘是乘。争出火
宅。何故复言。车在门外。若先在外。乘何而出。然乘通
因果。三十七品断见思惑。皆是因乘。尽无生智。皆名
果乘。要因因乘。断除惑尽。方得果乘尽无生智。故言
车在门外。但果正因傍。就果为言。车在门外。若内因
断结。运义名乘。外果不运。何得名乘。然果无断惑之
运。要以尽无生智。入无馀涅槃。方是好运也。

问二下三作问以伸释四。初二乘有果不索问。文句
曰。若乘因到果。何意方更索车。

答依下二三车无得应索答二。初立理作答二。一引
经正答。大乘者即是一乘。若望下二约宗料拣。是故
下经曰。各各与之。不宜差别。文句曰。不移本习。而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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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如身子于智慧。开佛知见。目连于禅定。开佛知
见等。

为欲下二通伸回意三。初正示。文句曰。今文具有请
与欢喜。法说中千二百人。身子为首。慇勤三请。菩萨
众中。弥勒为首。佛口所生子。大数有八万。合掌以敬
心。欲闻具足道。譬说之初。身子为中根人请。又总为
四众请。傍为下根请。文云。善哉世尊。愿为四众。说其
因缘。法许云。汝巳慇勤三请。岂得不说。譬说许云。当
以譬喻更明此义。因缘许云。我及汝等。宿世因缘。吾
今当说。法说竟。身子欢喜。譬说竟。迦叶等欢喜。宿世
说竟。楼那欢喜。又合譬文云。令诸子等。日夜劫数。常
得游戏。与诸菩萨。乘是宝乘。直至道场。故云。为欲等
也。若不下二揩定。古有难云。若菩萨索。菩萨应领解。
领解既无。故知不索。文句答曰。汝不闻。法说竟天龙
四众皆领解。其非菩萨。谓是何耶。

以至下三结示。经
云。如彼长者。见诸子等安隐得出火宅。到无畏处。自
谓财富无量。等以大车而赐诸子。

问临下。三克示三车虚实问。

答实下。四方便二义俱通答。圭山曰。因同而宗异。此
义实为玄也。然文句曰。今佛与世。四十馀年。始显真
实。而上来具引者。是则用夫彼文。成此之义。妙之至
也。二教义差别。教者因也。义者果也。因果不同。故云
差别。于中三。初正明。下文曰。或教义俱教。以三乘望
一乘故。或教义俱义。以一乘望三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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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下二引證。亦不下三遮谬。亦同二乘俱不得故
者。演义曰。羊鹿是虚指。出门不上车。牛车若是实。出
门即合上。牛车亦不上。明三皆虚指。约法说者。昔指
三乘。三界门外。二乘出三界。无有真实證。菩萨出界。
岂有真实證。俱无实證。名不上车。明知三乘皆是权
(寻教至义即教理二量)

三所期差别四。初正明。文句曰。本求羊鹿水牛。期出
分段。今得白牛。尽于变易。过本所望。岂不欢喜。是故
下二引證。亦不下三遮谬。

良以下四结成。

四德量差别二。初同教二。初示相。谓宅下三中大乘。
而露下一乘。又彼下准知。

此等下二结指。复古记曰。
同者。同前诸教三乘。故名同也。此为同教得名所以。
即能同名同。今不取者。若作此解。则与集玄曰。但于
别教。法体之内。约于一分。似顿实义。立为同教。何异
设使真如章。同教门者。则与三乘义同。则不合引善
财。见三千尘数知识。以三千知识。太一列属别教。如
自海水。故况义同。言非同教得名所以也。今释曰。同
犹通也。为通三乘。故名为同。云云。

又彼下二别教二。初示相。又彼等者。亦三中大乘。太
一曰。一相孤门。下文曰。随机少说。一相一寂。一味理
等。非穷尽说。

此则下一乘。大师曰。理无孤起。必眷属
围绕。又曰。以自为主。望他为伴。重重无尽。

是故下引
證。

无量下牒释。

此义下指经。非华严宗。无有斯理。


约下二结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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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寄位差别三。如本下初引示寄乘。然彼经论。约寄
诸乘。显诸地不同。今此却约寄位。显诸乘差别。皆以
等者。祖曰。初地明施。复显人王。即是人乘。二地十善
生天。是欲天乘。三地八定。是色无色天乘。故以初三
为人天乘。四地初断俱生身见。观于道品。同须陀洹。
五地四谛理。终寄阿罗汉。六地观缘。寄于缘觉。七地
一切菩提分法。方便涉有。故寄三乘之中大乘菩萨。
八地巳上。以得自在。故寄一乘法。

若大下二进退折
理。若大等牒计。七地下进析。又不下退析。是故下配
析。

问若下三结问会释。即第十五卷。二乘等者。指就
胜门。

六付属差别四。初引经示教。利喜者。国师曰。示义教
行。既得义利具解行。故成喜。

解云下二释义。大即菩
萨。探玄释多劫六度曰。此同法华中。若不信此法。当
于如来馀深法中。示教利喜。小若愚法。即异时三乘。

亦不下三遮谬。

是故下四显宗。

七根缘受者。差别即根器机缘受行之者。于中二。如
此下初引示。佛陀三藏曰。渐教之机。纵使三阿僧祇
修满。若更回心。得入顿教大乘信位。若不回心。以不
信不闻故。名一阐提。

解云下二略释。文处可见。

八难信易信差别二。初引示。清凉曰。三乘之信。展转
难得。况于一乘。明文昭然。权实有据。解云下二略释。
信满摄位。如行位中列。

九约教显理差别二。初引示。唐经曰。若有众生。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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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为彼演说声闻行。若心明利乐辟支。则为彼说中
乘道。若有慈悲乐饶益。为说菩萨所行事。若有最胜
智慧心。则示如来无上法。探玄曰。以此文證。知有一
乘。及顿教三乘差别。清凉曰。既特云最胜智心。示如
来法权实明矣。故缨络经中。说十种善。前九依三乘
人。各成三乘。第十名佛乘种性。谓初闻佛法。即发佛
心。唯观如如。修佛智慧。终不为彼悲愿缠心。一向不
起二乘作意。今第九地。正为悲愿。缠其心故。此云慈
悲乐饶益。明文若斯云何不信。

解云下二略释。等者。等初教染净即空。云以此等者。
经又曰。佛子。此菩萨善能演说声闻乘法独觉乘法
菩萨乘法如来地法。疏曰。此法师位。能随机宜说权
实。即三乘一乘。解脱差别。各含教證。教道以将化生。
令器熟故。證道以将度生。令得解脱。体正度故。

十本末开合差别二。初引示二。初本末分异。如是下
二会末归本。如是等者。即声闻等三法。毗卢等是佛
第十地。举后摄初。十皆佛法。会末归本。故云皆入。此
文下二演释。检焚薪。此上下三喻。结大钞。曰龟镜者。
神龟有灵。能知吉凶。秦镜照胆。能鉴邪正。

其别下四指示决判。略如下辨。即所诠等中。计唯权
三。固宜毙矣。

二该下二说摄门二。初标章。一切下二释相二。初指
本圆彰绝待。一切三乘者。即同时异时等也。本来悉
是彼一乘法者。圭山曰。总为一。谓圆教摄于前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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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圆。旨归云。总浑同一无尽大修多罗海。随于其
中。一会一品。一文一句。皆具摄一切。及一一文句。遍
入一切。以是普法。无分限故。圆满教法。理应尔故。如
因陀罗网。无分齐故。尽佛能化。无边境故。

何以下二结所以现全收二。初徵。

以三下二释三。初
总示。

初不下二列释二。初不异二。初立理一。以三即
一故。不异者一乘也。二以一即三故。不异者三乘也
故下文云。此即一之三。与上即三之一等。

问若下二问成二。初示前问二。初问。答有下二答由。
初二义等者。法界品曰。一念悉知三世法。亦了一切
众生根。譬如善巧大幻师。念念示现无边事。又遮那
品曰。其佛为说法界体性清净庄严修多罗世界海
微尘等修多罗。而为眷属。镇国曰。主经谓。法界体性。
大方广也。清净佛也。庄严即华严也。有多眷属者。显
此教圆由。后二义等者。法界品曰。佛智广大。同虚空。
普遍一切众生心。悉了世间诸妄想。不起种种异分
别。镇国曰。一切众生。无不具有如来智慧。况于二乘
无漏因果。探玄曰。法界广故。摄于二乘。二乘狭故。不
摄法界。上皆法尔。有约开显。违此教宗。直须思之。

二以下二明后义。独反四句。于理甚明。应云一由即
三。故不待隐。二由即三。故不碍显(虽同一处。岂寻梦游天宫)三由
即三。故无不隐。四由即三。故无可显(经曰。唯髻中明珠不以与之。镇
国曰。以权隐实。各在髻中。又曰以权覆实。即昔开三。三即为髻。隐一乘旨)二不下二不一
是则下三结指二。初结成。

又此下二指配前第本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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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通分相。故云又也。然则高胜难齐。智明映夺。拣收
自在。不离普门。

二同教二。初牒。分同教者。具如法真别出二章中释。
分诸乘者。显法不同也。如经露地所授。并临门三车
等。融本末者。说一切乘无差别也。如会三归一等。

初中下二演释二。初分诸乘三。初标数。

一明下二列
示六。一明一乘三。初标数。

初约下二列释七。初约法
相交参二。初释相。谓一乘垂于三乘。于中有举事拣
劣。应思因陀罗网。如四卷楞伽第一。微细诸记。指净
名不思义品。须弥入芥子中。四大海水。入一毛孔等。
华藏世界者。记皆指梵网莲华藏世界。或一等者。三
乘参于一乘。先举事。十眼如离世间品。十通如十通
品。而义理皆别者。后显胜要。问上曰据义分量。深浅
宽狭。并皆不同。今举义门有差别。名字有同。欲引三
乘信乐故也。

此则下双结可见。

是则下二示意。两宗
交接者。诗曰。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
怒。成根欲性。亦见闻成种义。令人别教。清凉曰。彼谓
同于我法。后因薰习。方信入圆也。

二约摄方便二。初演义。文初应云。二约摄方便。以明
一乘。下例然。

所以下二引经。即法花。

三约下三约所流辨二。初演义。从一乘流者。即于一
佛乘。分别说三。

故经下二引经。又经下胜鬘云。毗尼
即大乘。学大乘者。即是佛乘也。

四约下四约就胜门三。初纵夺显义。三中大乘。正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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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鹿。权通三教。实唯后圆。同是等言。得名一乘。所以
内章曰。大乘中乘小乘分别。大乘即是一乘。何以故。
大乘尊上。即无尽故。中乘小乘。义即不定。如经会三
归一故。

故经下二引经證成。初方便品。次化城喻。此
文下三约教委释。以一事实。就初意即别教。次意当
同教。又宜以字。

五约下五教事深细。深细拣粗浅。内章二曰。法华经
云。此土常安隐。当知三界内。有粗细众生。粗者见劫
坏。细者常安隐。佛所以不同说。然细即一乘。粗即三
乘。何以故。细同无尽故。粗即不定。

六约下六八义意趣。其略曰。一乘语字。几意故说。答
有八意说。即八意所说。一乘即一乘也。依摄等指广。

七约下七十义方便。如孔目第一卷。

依上下三结判。还丹一粒。点铁成金。至理一言。革凡
成圣。故云。点化之术。理数然也。皆随本宗定故者。表
是同也。主伴不具故者。示非别也。通意可知。

二明下二明二乘三。初标数。即太一谓。二通三也。


者下二显相三。初约一乘。一乘等正显。谓如下指经
要。问云依法华经。三乘一乘。约界分体相方便究竟
不同故。此中下释。所以可见。

二者下二约三乘问答。
曰大小二乘。于方便中。从教趣果分二故。

三者下三
约小乘。回心者。即回心二乘也。

又初下三定宗可知
三明下三明三乘二。初蹑前标数。即太一三通二也。
此由蹑前。故云三种。

一者下二开门显法二。初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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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末门二。初正明本义四。初本末分宗。一乘等者。探
玄曰。或分为三。谓小乘三乘一乘教。智论既将此经。
为不与二乘共。故名为不共。即是一乘。大品等为通
三乘。同观得益。故名为共。即是三乘义。准四阿含经。
既不共菩萨亦名不共。即是小乘。此上配法义同。故
引来显法。本末者。演义第六曰。本是一乘。末是小乘。
三乘。焚薪同此。

以经下二圣言拣定。搜玄曰。如法华经。三界之中三
车。引诸子出宅露地。别有大牛之车。又声闻等为穷
子。是所引。故知小乘之外。别有三乘。互得相引。

问何下三徵析所引二。初问答。以下二答四。初以义
正答二。初正答。约终教巳去者。断惑中前义也。法真
曰。始教许出。终不许者。则二乘是。一教有了不了也。
问还可约始教巳去。答不答亦可。所以知者。法真曰
若言断惑。后义许二类者。愚法则始亦不许。通大则
终亦许出。又曰。若后义虽始教。而愚法亦在所引中。
问始教是一。何于愚法。有许不许之殊耶。答此教具
深密第二第三时教故。思之。

何以下徵释。以人等者。
下文曰。诸声闻于烦恼障。尚不能断。但能折伏。何况
能断所知障。

故弥下二引教印成二。初行果非真二。初行断。非真
四无量。如三地经疏四十一卷钞说。

又经下二果證
不实。此有二意。一者二乘涅槃。是所破病。故非真灭。
又亦可拣。非如来究竟涅槃。胜鬘云。言诸二乘得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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槃者。是佛方便。法华又云。不知不觉菩萨所行。自于
所得涅槃。生灭度想等。又云。虽生灭度之想。入于涅
槃。而于彼土。求佛智惠。则知小乘涅槃。非真灭也。又
经下二实證在大二。初禀大方得果二。初反明经未
详。又大下二顺结。经具云。欲得声闻乘。当学般若波
罗蜜。欲得缘觉乘。当学般若波罗蜜。

是故下二衍门具三乘二。初结前生后。故普下二引
经示论要问。下曰诸教中说二乘及三乘。各有二义。
言二乘者。一就初心机性及种子说。则回心巳还。并
是声闻藏。直进巳去。是菩萨藏。未回心者。是声闻藏。
三乘准可知。是故下三结示三车。

其瑜下四指判诸论。大小有差。如所诠中出。问此上
为独断惑中前义耶。为亦具后义耶。答双备二义。将
通配之。三宝章曰。谓彼愚法二乘无漏。亦非可归。以
非究竟安隐处故。如彼化城。终须舍故。乃至如经中
归声闻僧犯菩萨戒等。此约三乘终教说。解曰。即断
惑中初义。终教不许出也。彼云。亦非可归。即此约大
乘终教巳去。不名究竟出三界也。今此不能如实修
四无量。即彼云。归声闻僧犯菩萨戒者。是也。彼又曰。
如前愚法。亦是可归。以诸趣寂。皆究竟故。诸不定性。
必回心故。此约始教说。解曰。此亦初义。始教许出也。
故下章曰。以同上。亦许二乘全断惑障。分断所知障
也。彼又曰。此大乘中。自有二无漏故。又亦自有二乘
法故。故说通二。非摄愚法。此通始终渐教说也。解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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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断惑中后义也。彼云。亦自有二乘法。即此是故。大
乘必具三也。此云罗汉。实义在大乘中。即彼云。此大
乘中。自有二无漏者。是也。以彼證此。二义宛然。问始
说五性。故有三乘。终顿谈真。何属三摄。答探玄曰。若
约三乘。即从始至终。皆说三乘。通益三机。如力士经
大般若等诸大乘经。于中虽有权实不同。皆具三乘。
下文曰。中间三者。或总为一。谓一三乘教也。以此皆
为三人所得故如上说。是故下四结归。本义可见。

由此下二重示三宗四。一引论重明三。初引论。此摩
诃衍者。指所释大品等。及馀方等者。方等部。不与声
闻共说者。即二乘在座如聋如哑。

解云下二释义二。初释不共二。初正辨。一乘不思等
牒示。纂灵记曰。大智度论云。不思议经。有十万偈。摄
大乘论曰。有百千偈。名百千经。释论云。即华严经十
万偈。为百千也。又涅槃经。名此以为杂华经。然百千
举数。而标目杂华。即相以彰名。举数者失其源。即相
者违其主。不思议则推宗有在。直造其庭。佛华严则
以人标法。曲详其致。四名之中。后二为得。以其等结
释可见。

如四下三引况。小乘四阿含如析薪出。如大
下后释共。太一曰。大品经三乘终教。可堂曰。始终说
三通盖三机。于中亦有权实不同。此中之实。是终顿
之实。又曰。顿实二教共二乘。

此中下三料拣。探玄曰。此中共大之小非愚法。共小
之大非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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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此下二即以梁论。要问曰。依摄论一乘三乘小乘。
谓于教门中。成机欲性。显法本末差别不同故。若言
下三遮止异释。是故下四结示三宗。问此之分齐何
与诸文不同。答要问约自相显分齐。故云即小乘三
乘等。此约教用显分齐。故云显法本末。说诸乘等。亦
可彼约浅深。此就阔狭。是故分二而来。一乘与本。当
第五圆教也。

二者下二从理成行。门合愚下但小乘者略也。约一
乘辨者。可堂曰。被中自说。凡合二声闻。大乘之中。虽
有权实。皆菩萨乘者。是约一乘宗中所辨之义。非三
乘等宗义也。如上所说者。指衍门具三等慈悲爱行。
即四等四摄之二。

四者下四明四乘二。谓等者。按三韩本。一乘独一。三
乘共为第二。小乘为第三人天共为第四。故云总开
馀可知。

五者下五明五乘。内章曰。五乘之义。有其三种。一人
天共一。二声闻缘觉共为第二。三始终渐教。共为第
三。第四顿教独一。五一乘独一。总为五乘。第二者。人
为一。天为一。声闻为一。缘觉为一。大乘为一。第三者。
天一。梵一。声闻一。缘觉一。如来一。会彼五乘。成无分
别。离相一乘。出楞伽经。同异评之。

六者下无量乘。圭山曰。无量乘中。有其二意。一以随
机设教多门名无量。二以彼宗一切诸法一一皆能
显义益物。一一无不说摄名为无量。初义应知。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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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三结指。

二融本末二。初牒章。此同下二释相二。初标分。此同
至一法界者。晋经二十八曰。能说诸乘无差别。清凉
曰。药草喻品云。如来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谓解脱
相。离相。灭相。究竟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即解脱
中。无差别也。有二门者。略也。具足应云。何以故。法界
有二门故。

一泯下二释相二。初正释二。初示义二。初明权实。一
泯等者。地疏曰。唯一事实故。二榄等者。地疏曰。就彼
根性。有三乘故。初则下二彰无碍。问此与前存坏等
何异。答配属是同。为意则别。何者。彼成该摄。此意明
中。故云一三融摄。体无二也。

问若下二问成二。初问答。

义下二答三。初直答。要问。
上曰。似成内外及教义不同。内章曰。惟一实之渊旷。
嗟万像之繁杂。真俗异而体同。凡圣分而道合者先
人巳通斯趣耳。何者下二徵析。

是故下结成。

由此下
二作句二。初句数。初句无他故。次句贞无。曰若实声
闻。不见不闻。何以能知后句非一非三。如果海者。龙
树曰。卢舍那佛。虽摄三世间。而摄不摄故。

此四下二会通。思益云。譬如痴人畏空而走。经恒沙
劫。不能得出。在所至处。不离虚空。又十定品四十一
经云。譬如虚空。于虫所食。芥子孔中。亦不减小。于无
数世界中。亦不增广。存坏者略也。

馀释下三结指。

第二下二教义摄益二。初牒分教义。二大如向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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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下二演释二。先辨教义分齐二。初标分。

一者下
二释相二。先示相三。初别教。如露等者。向曰。一乘无
尽教义。广说如华严中。即五教中。第五圆教也。

二者
下二三乘。仍教等者。太一云。其始终两门。并具无分
别教义。空有二门乃至无分别义者。谓證真如。无分
别教义者。谓比观意言。若尔则无分下。缺一别字。又
云。三乘三界内。成其行故。未敢详定。此当三乘者。即
前四教也。三者即前四教也。

三者下三同教。此有二
意。一者由修权因。若入地后。即入实故。此通馀经。二
者第四经云。此经开方便门。示真实相。则唯法华。

二开下后开合二。初开章。开合者。如别中具教义则
开。唯教唯义则合。总中俱教俱义则合。皆具教义等
则开。

别中下二释相二。先别二。先标。三乘下后列二。初三
乘。目者詺目。如大树叶。不离本茎。一外无三。树言目。
尽桓温在石头曰。若能目此城者。当赠二姬。

一乘下
二一乘。隐彼无尽教义者。大经曰。舍利弗等。在逝多
林。皆悉不见如来神力。如来严好。如来境界。如来游
戏。如来神变。如来尊胜。如来妙行。如来威德。如来住
持。如来净刹。亦复不见不可思议菩萨境界。菩萨神
变。菩萨游戏。菩萨眷属。菩萨方所。菩萨庄严师子座。
乃至如是等事。一切声闻。诸大弟子。皆悉不睹。疏曰。
以显一乘因果不共。探玄警诸后学。令习因种。又曰。
身厕祇园。目对尊会。而不睹神变。其所何耶。意云。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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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殊胜。宿因现缘。并皆缺故。其犹日月丽天。盲者不
见。雷霆震地。聋者不闻。道契即邻。不在身近。故菩萨
自远而至。声闻在会不知。后总下后总。或具者。具教
义也。三乘为教。一乘为义。此三句者。牒第三或具句
也。馀悉可见。

二明下后摄益分齐二。初牒分。一或下二演释三。初
摄界内机。二或下二摄界外机二。初通标。若先下二
别辨。一乘三乘和合说故。属同教者。法真曰。先三乘
后一乘。不失和合。亦名回三入一。示唯法华故。太一
曰。如法华经宗义。是一乘经也。先于一乘巳成解行
者。随好品云。天鼓发音而告之言。诸天子汝以心不
放逸。于如来所种诸善根。往昔亲近众善知识。疏云。
示宿因心不放逸。显曾修行于如来所。种诸善根。通
见闻等。亲近知识。必曾闻法。成金刚种。后于出世身
上。證彼法者。彼又云。尔时诸天子。闻说普贤广大回
向故。便得十地。获诸力庄严三昧等。

三或下三通摄二机二。初通标。若先下二别辨。于中
先以三乘引出者。摄界内机。得出世益。后令得一乘
者。摄界外机得。出出世益。此通馀经。太一曰。馀经是
眷属。若界下界内见闻。如善财前生。曾见闻普法。成
金刚种。出世得法。即从文殊。至于安住地。神出出世
證成。即婆珊婆巳上也。此中解行当地前。證入地上
故。妙趣云。一乘法义。出出世證。馀时见闻。及此解行。
亦可今生解行。亦可今生生解行。后生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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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下三叙今古立教三。初牒章总叙。一依下二依
人别示十。一菩提流支。此与玄文相违。薪云。玄文传
写之误。若尔岂圆觉亦误也。古记误探玄。令字为含。
又与出现语业中疏钞相反。彼钞云。第二唯是一语。
无多音等。一云。人法影略。伹此引随类音。与彼随根
解为异。一云。各随见闻不同。如天台叙流支半满二
教也。彼二随意取舍。

二护法师三。初依经立教。谓以下二以义显相二。初
渐教。如直下二顿教。清凉曰。此虽约机说有渐顿。而
所说法。不出半满。

远法下三后世相承。

三光统律师三。初标人立教。李通玄曰。后魏光统律
师承习佛陀三藏。立三教者。一渐。二顿。三圆。又曰。于
二教之上。分为三教。光略疏曰。如约以辨一化始终
教门差别。有其三种。三种者何。一曰顿教。二曰渐教。
三曰圆教。

光师下二伸其释意三。初渐教。彼曰渐者。
为于始习。施设方便。开发三乘引接之化。初徵后著。
从浅至深。次第相乘。以阶彼岸。故称为渐。为根下二
顿教。彼曰。顿者始于道树为诸大行。一往直陈宗本
之致。方广法轮。其趣渊玄。更无由籍。以之为顿。

为于
下三圆教如文。

后光下三传袭宗承。

四大衍法师。清凉疏曰。随朝大衍法师。总立四宗。乃
至又此四宗。初名立性。二名破性。三名破相。四名显
实。初二小乘。后二大乘。名初浅后深。此亦有理。但收
义不尽。以十八部中但判二故。钞曰。各从所立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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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各有二句。上句立义。下句指教。又此四不出性
相。而前三从所破。后一从所显。乃至但判二者。唯明
有部及经部故。除本二部。故云。十八部中。

五护身法师。义苑曰。护身寺名。师讳自轨。探玄曰。此
于前第四宗内。开真佛性。以为真宗。即涅槃等经。第
五名法界宗。即华严。明法界自在无碍法门。

六耆阇法师。义苑曰。耆阇寺名。曰凛师。清凉曰。前四
名即衍云四宗。义在立宗之初。第五同第五时。

第六同诸师圆教。故略不引。又真宗说真空理。常宗
说真理恒沙功德常恒。既真宗真理。非常宗应同无
常。又三与四。但法喻之别。

七陈隋二师二。初师资立教。一名下二依彼列释。一
三藏教。探玄曰。亦名小乘教。二通教。探玄云。亦名渐
教。三别教。探玄云。亦名顿教。四圆教。探玄曰。亦名秘
密教。

八江南敏师。清凉云云。

九梁朝云师二。初正判四乘。信行下二依立二教。薪
云。此中有二对。初普别一对。以渐顿一对。

十大唐三藏三。初指人依教。一转下二所立三轮。一
转法轮。深密云。四谛轮二。名照法轮。深密云。隐密轮
三。名持法轮。深密云。显了轮故。慈恩云。金光明经。说
此三法。名转照持。

此三下三彰摄不摄。须弥偈品钞
曰。法相宗三性即有性。三无性则无性。有无义殊。故
彼偈云。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意云。既言密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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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性。则不碍于三有性也。若法性宗。此二三性。有
无无碍。互夺双巳。皆悉自在。评曰。此约后义。故摄于
终。若约前门。则与探玄一致。有谓。后来方改。良恐未
然。

此上下三述德结益二。初总述德。此等下二别结益
集。玄六云。轸动也。探玄问答。

第四下四分教开宗二。初牒章标分。就法分教。教类
有五者。谓约圣言量。判一大藏经。总为五种教。故义
苑后义曰。岂不观此中但约教诠。立其教名耶。如云
以经本中下文内。为善伏太子所说。名为圆满修多
罗。故立此名等。以理开宗。宗乃有十者。清凉云。依教
文必影略。

初门下二随门演释二。初就法分教三。初以类分判。
圭峰曰。斯之五教。映古夺今。可为依准。通玄曰。然今
唐朝藏法师。承习俨法师为门人。立教深有道理。亦
可叙其旨趣。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终教。四顿教。
五圆教(云云)

初一下二随义演释二。初略释初后。愚法者。祖曰。不
了法空。又愚法者。如不识赤盐。准台宗杂录第三卷
曰。大论二十四云。六师不听食五种盐。未审彼土五
盐如何。若此土五盐。谓颗盐。绿盐。赤盐。白盐。印盐。盐
有多种。大略五耳。西方准此。亦应可见。有阿罗汉。为
他所问。何名赤盐。不识所从。而问三藏。三藏曰。盐是
味。赤是色。未晓小事者。由未有出假智故。贞元经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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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卷。善财见自在主童子文云。阿陀那识。行相微细。
究竟边际。唯佛能知。住地菩萨。愚法声闻。亦不能觉。
后一即别教。有谓。二教宽狭。更烦熟视。其云圆教有
二。即以别说同。非内析出。直须思之。

中间下二具释三乘二。初标。中间三者。清凉曰。始终
顿三。名为中间。以初有小乘。后有圆教。故名中间。

一或下二列三。初或为一。或总为一。谓一三乘教等
者。指上显法本末门中普超三昧等。然其泯二之教。
亦此中菩萨藏摄。于中则有普超大品法华涅槃维
摩思益大般若等。义方圆足。无爽通理。

二或下二。或为二二。初标立。然渐顿略有二义。一约
历位无位。清凉曰。始终二教。皆悉历位。顿教不历。故
合始终。以为渐教。二约化仪。圭山曰。菩提场初成正
觉。不移其处。便兴顿教。顿教之首。便是华严。自后乃
至。灭度中间。每遇上根。即顿说真性。时处不同。皆名
顿教。有数十部。又三七日后。往波罗奈仙人住处。而
兴渐教。渐之首。即是五比丘所问。四谛法轮中间三
时五时。渐次而说。处所各别。终至法华涅槃。皆名渐
教。三乘权实。部类尤多。此初义应知。

以始下二列释二。初渐二。初释二。初释相。十地论二
曰。渐者次第故。故楞下二引證。圭山曰。庵罗果生熟
渐次。贞元曰。如庵罗果。渐熟非顿。

顿者下二顿二。初
释相。演奥曰。顿者拣渐为名。疾速之义。言说等如次
教理行果。如诸记说。

故楞下二引證。约地位释彼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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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如演义十四卷。以一等者。思益云。诸法正性不待
等者。论云。离言说相。离心缘相。如净等者。文云。文殊
师利问维摩诘言。我等所解。各自说巳。仁者当说。何
等是入不二法门。时维摩结默然无言。文殊师利叹
曰。善哉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不二法门
又宝等者。圆觉亦云。此经名为顿教。大乘顿机众生
从此悟入。

三或下三或为三三。始开教会深密。复古记曰。约大
乘初浅后深故。开为二会。深密者。以三时收渐教也。
五时则于后开出法华涅槃常住妙典为四五时。今
合五作三。第三时中。收经甚宽。又持法轮。义亦通也。
深密经亦说真如妙有。奘师所尚。尚于堪然。今约经
宽。略分教耳。释曰。此得章意。若承探玄大经疏等者。
即如起信论。演奥钞曰。始分两名。然有二说。一云。始
则破相教分。则法相教。此约疏中文势然也。二云。破
相法相。各有两名。此约清凉意也。应云。于中但说诸
法皆空。未尽大乘法理。故名为始。有不成佛。故名为
分。于中但说一切法相。未尽大乘法理。故名为始。有
不成佛。故名为分。华严疏云。以深密第二第三时教。
同许定性。俱不成佛。合为一教。此既未尽大乘法理。
故立为初。有不成佛。故名为分。问彼既分为第二第
三。何故此中合为一教。答此且据皆说定性不成。又
皆未尽理。故合为一。彼自约摄生宽狭等义。故分为
云。故清凉云。深密对般若。更高一级。般若一向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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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五果回心。深密说定性者。不得菩提。不定性者。五
果回心。名渐悟菩萨。(云云)终实教依所诠立名。依主
释。清凉曰。夫能诠教。皆从所诠以立。

依是下二依义引法鼓三。初定义。依是义者。依渐中
开二之义也。故彼下二引经。初问答示义。圭山曰。有
馀者。馀义未了也。复次下引喻。诸佛下合显可见。解
云下三解释。二教不同。复各有二。太一真如章云。终
教门者。复有二种。一始二终。言始门者。则维摩经中。
不二法门品。三十二菩萨显不二法门者是。言终门
者。则不二法门品。文殊所显不二者是。其始终两门。
并具无分别教义空有二门。始教门者。复有二种。一
始二终。言始门者。如百法明门论。六种无为。属一切
法。摄人法二空。方入空摄。得知真如。不及二空。二空
为上。此门亦通分别无分别教义。言终门者。如维摩
经弟子品内。为迦旃延说。不生不灭。是无常义等。又
金刚般若经。微尘即非微尘等。又依对法论。开六无
为。成八无为。三种真如。则属无为摄。得知真如。成无
为上。此初教始终。并通分别无分别教义。无分别义
者。谓證真如。无分别教者。谓此观意言。无分别境语。
大乘言教故。分别教义者。谓教义则空故。今初教门
中真如。但是空义。不同终教。

又起下三约理。引起信问。此与彼疏不同如何。答不
杂任放二辨。思之。

此约下三示意结指。言法义者。摄论说法人及法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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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谓色受等眼耳等。人谓信行法行等。法谓修多罗
祇夜等。义谓十二部经所显诸义。又法谓眼等。人谓
我众生等。法谓十二部正教。义谓十二部正教义。

二以下二以理开宗二。初标。俊法师曰。小乘诸师。本
是上座大众二部。展转分支。成二十部。然久远流传。
但有五部。一摩诃僧祇部。应著黄衣。二法藏部。弘四
分律赤衣。三一切有部。皂衣。四饮光部。木兰衣。五化
地部。五分律主。著青衣。舍利弗问经说。如是五部。虽
各别异。而皆不妨诸佛法界及大涅槃大众部。其味
停正。馀部如被添水。诸天馀之。但饮其露。弃于水去。
人间饮之。水露俱进。或时消疾。或时成病。其读诵者。
亦复如是。多智慧人。能取能舍。诸愚痴人。不能分别。
故文殊问经云。十八及本二。皆从大乘出无。是亦无
非我说未来起。以义相从。合二十部。兼诸大乘。为十
宗也。

一我下二列十。初我法俱有宗二。初标。小乘下二释。
清凉曰。犊子部等。馀四部。谓此计中。总有五全。或一
小分。言五部全者。一犊子部。二法上。三贤胄。四正量。
五密林山。故总为五部同计。言一少分者。泰师云。更
等取经部中根本经部。不等末经部。以本经部亦执
有胜义。我非即非离。即计菩萨出离生死。故名胜义。
然此一部诸部论师。共推不受。呼为附佛法外道。以
诸外道所计虽殊。皆立我故。二法有我无宗。清凉曰。
言等者。等取馀二部。半谓此计都有三全一少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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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部。二雪山部。此即上座部。宗轮论云。多同说
一切有故。亦等取也。三多闻部。宗轮叙多闻部云。馀
义多同一切有部。并不立我计法有实故。言一少分
者。化地部末计。彼云。过去未来并皆实有。亦有中有
一切法。所知所识故。名法有我无。以无我故。异外道
计。

三法无去来宗。清凉曰。谓大众部等者。先标宗。说
有现在。下释而云等者。等取七全一少分。谓都八全
一少分。同有此计。一大众部。二雪山转部。三鸡胤部。
四制多山部。五西山住部。六北山住部。七法藏部。八
饮光部。宗轮论叙。制多西山北山云。馀义多同大众。
叙法亦然。叙饮光云。馀义多同法藏。在上八部。类同
此计。言一少分者。取根本化地部。彼云。过去未来世。
无现在。无为是有。叙雪山转云。馀义多同说一切有
部。亦无去来也。北京素公云。以前义故。四分律法藏
部义。及四阿含僧祇律大众部义。并是第三法。无去
来也。

四现通假实宗。清凉云。等者。一全一少分。一全
即说假部。一少分即末经部。以根本经部是第一宗
摄故。其成实论。先是数论弟子。以所造为能造。后出
家入佛法时。经部摄故。三藏云。经部细实而粗假。实
义同故。现通假实摄。此说假与一说。说出世别。此谓
从真谛中。皆有假实。蕴门明义是。实者实积聚故。界
处门明义是。假者假积聚故。今章云。成实论即是少
分末经部也。

五俗妄真实宗等者。清凉曰。以世俗是
假。假故妄也。出世为真。真非是假。故是实也。少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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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半向前。

六诸法但名宗等者。清凉曰。则显出世
亦假名耳。故云。一切我法亦如中论。若有世间。则有
出世间。既无世间。何有出世间等。此通等者。圭山大
钞曰。早欲参涉大乘等。

七一切法皆空宗。秀法师云。
心境俱空宗。大乘初教。此中有二。一境空。谓心外无
境。如深密等。三心亦空。如诸般若等。唯深密经。虽了
不了。然皆依八识五性。方便建立故。解云。准此深密。
亦皆空宗。若约说三性及真如不空理等分。通八摄
无违。八真德不空宗。秀法师曰。谓修多罗说。一切法
唯是真如。如来藏中。实德摄故。九相想俱绝宗。秀法
师曰。性德俱绝宗。谓顿教。十圆明具德宗。秀法师云。
性德圆满宗。谓圆教。然此中依立教之次。玄文承拣
相之馀。故演义曰。如前西域中二宗不同。今符法性。
又加后二。以显甚深。

第五乘教开合三。初牒分。崔翰林曰。以梁陈间。有慧
文禅师。学龙树法。授衡岳思。思传智觊。觊付灌顶。三
叶腾芳。宛若前朝佛澄安远听。忆灵山之会。梦聆台
岭之居。说通判四教之归。圆悟显一乘之极。藏以寝
处定慧。异代同心。随决教宗。加顿为五。其一曰小乘
教。其二曰始教。其三曰终教。其四曰顿教。其五曰圆
教。就是或开或合。有别有同。融正觉之圆心。变方来
之邪见。永标龟镜。实淬牛刀。从学如云。莫能悉数。

初约下二列释二。初正释三。初约教开合二。初标示。
一或下二开释五。初合一。圆觉大疏曰。初总为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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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教摄于前四。一一同圆。海中百川。无非海也。唯是
如来一大善巧。一音所演。二或下二开二。探玄曰。或
开为二。谓一乘三乘。前诸教中。虽有存三泯二不同。
然皆通三乘趣入。故名三乘教。后一直显本法不通
二乘。故唯是一。即智论中。名共教不共教。此亦同上。
印师等所立二教也。馀义具如周疏等。

三或下三祈
三。探玄曰。或分为三。谓小乘三乘一乘教。智论既将
此经。为不与二乘共。故名为不共。即是一乘。大品等
为通三乘同观得益。故名为共。即是三乘义。准四阿
含经。既不共菩萨亦名不共。即是少乘。依此三位。梁
摄论第八云。如来成立正法有三种。一立少。乘。二立
大乘。三立一乘。第三最胜。故名善成立。

四或下四分
四。探玄曰。或分为四。此有二义。一于上共教中。约存
三泯二。开两教。故为四。一别故小乘。二同教三乘。如
深密等。三同教一乘。如法华等。四别教一乘。如华严
等。二约历位。开渐顿二教。故为四。一小乘教。二渐教。
三顿教。四圆教。释曰。彼修权实二重。复拣深密。故增
一转。五或下五散五。探玄曰。或散为五。于上渐教。复
分始终二教。

二以下二以教摄乘二。初标。先一下。二释二。先一乘。
于中别教一乘。约持业释。如义即大。名为义大。同教
一乘有二。若约持业释者。即如法华。若约依主释者。
即一乘之同教。如教从所诠。亦名为大。大之说故。名
为说大。绝想等者。孔目一云。会彼五乘。成无分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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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一乘。出楞伽经。佛性等者。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一
切众生。实有一乘。以无明覆故。不能自见。镇国曰。以
皆有佛性。故唯一乘。又佛性者。即第一义空之理。理
运弥载。即是乘义。密义等者。演义曰。为引不定性故。
一切悉成。即一乘义既未说。定性不成故。是密意不
出小乘者。探玄曰。或唯三无一。如俱舍等。

二明下后三乘。于中小乘。探玄曰。一始别终同三。谓
始约因。修四谛缘。生六度别。终就得果。三乘之人。身
智同灭。如俱舍等说。此约初时小乘教说始教。探玄
曰。二始同终别三。谓同闻般若。同观无性。三乘之人。
各得自果。如前所引说。若据圣谛缘。生六度行异。亦
得名为始终各别。此是第二第三时教说也。终教今
用复古。自具四句义。而引文小异。一始同终别三。谓
同闻般若等。二始别终同三。探玄曰。谓法华等。初以
三乘方便。诱引后同。以大乘令得座等。三始终俱别
三。以大品等共集三乘众。通说三乘法。具获三乘益
等。四始终俱同三。始同者。探玄曰。三乘教众生心中
但有因性。涅槃云。非佛性者。谓草木等。终同如文。然
上一三终教之始。内章曰。三乘熟教。初分巳下。名同
不异。二四二义。终教之终。内章曰。熟教终义。与顿教
之义。唯一真如。顿教可见。圆教。按三韩本并决择第
五卷。并云。同教中三。始终俱同。所以定知。此中圆字
误者。上文曰。或唯一乘。谓如别教等。

三诸下三诸教相收二。初标。复古曰。然此二门。本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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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乘。末即诸教。虽有相收为本之义。而本义不成。以
毕竟是方便故。如共教中。亦上下相望。有共不共。而
皆共教也。

初中下二释二。初以本收末门。复古曰。圆内馀相尽
者。本来是一乘故。或具五等者。摄前四为方便也。顿
教中亦馀相尽者。一切不可说。不知一故。或四等者。
从渐入顿。熟教中或一者。亦以馀相尽故。或三等者。
小乘及初教根不定。堪入熟教。初教中或一者。亦馀
相尽故。或二等者。小乘根不定。堪入初教等。小乘可
见。二以下二以末归本门。复古记曰。小乘或一。自宗
不知大乘故。或五。皆有为方便故。初教或一。约自定
故。或四。皆有作方便故。熟教中或一。约自宗或三。于
后二教。皆有为方便故。顿教中或一。约自宗。或二。于
后作方便故。

是诸下二劝思。所明等者。即所依心识等。准上二门。
思之。又手镜云。传之理法界。融乎生灭门。传之事法
界。遍乎真如门。二门交彻。即理事无碍门。此理事融
通。非一非异。即周遍含容门。斯亦交络分齐。

是则下三结成二。初结叹。太一曰。问一乘教相建立
云何。答此义相难。今举喻显。如一楼观。内外严饰。尽
其功思。唯有一门。有智慧者。能扣开门。示无智者。一
乘教义。亦复如是。性起树藏。内庄一乘。外严三乘及
小乘等。有一觉门。向菩提树下。唯有因果二位。佛及
普贤二人。开见为诸有情。可化众生。张大教网。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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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海。漉天人龙。罝涅槃岸。复古曰。是则融前诸教。为
究竟之圆。涝漉根缘。无孑遗矣。是知人天善根。皆圆
教摄。有谓但融圆中。自四谛等。不取前教者。岂足以
语道也。

故此下二引成。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集成记卷第一

嘉兴府崇德县邑将仕郑珙家眷等。舍钱贰拾贯
文。功德保扶。身位安康。增延寿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