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卷五 第 108b 页
贞元新译华严经疏卷第五(从第六经九纸末行尽第十经)
敕太原府太崇福寺沙门澄观述
(有九善知识。第一海幢比丘。第二伊舍那优婆夷。第三大威猛仙人。第四胜热婆罗门。第五慈行童女。第
六妙见比丘。第七根自在童子。第八辩具足优婆夷。第九具足智长者)。
●第六海幢比丘。寄正心住。成就般若。了法性空。无
住无依。无邪无正。故闻赞毁。能正其心。念不动故。文
但有五。第一依教趣求。第二见敬问答。第三谦巳推
胜。第四指示后友。第五恋德礼辞。
今初有二。先念前。后如是观下趣后。
第二乃见处
在下。见敬问答。于中二。先见定證入。后起定问答。
△
前中小异上来。谓见定体用同示法故。文中四。一见
入定相。二睹定胜用。三瞻敬證入。四所经时分。
今
初。此通二定。一灭受想定。谓无别思觉。种种心行皆
卷五 第 108c 页
巳灭故。唯第八识持身不坏。定前加行誓愿力故。令
于定中起诸业用。若依此教。法界融摄自在无㝵。业
用无方。未曾起念。今此六住。同于六地。能入灭定而
起通用。即净名云。不起灭定。现诸威仪。二即第四禅。
以诸起用多依彼故。第四禅中。无出入息。亦无觉观。
内净喜乐诸思觉故。通表此位。闻赞闻毁。心定不动。
然经行地侧是动之所。而灭思觉。表即动而寂即用
无心。则乾坤倒覆。无谓不静。洪流滔天。无谓其动。而
言侧者。不住行故。观法无相无体无修。故不住行。若
住于行。非真行故。
第二以三昧力下。睹定业用。文分四别。第一总明现
身所为。第二别显支分现身。第三通明毛光业用。第
四总结令善财睹。
▲今初。八行半经。旧经所无。于中
分二。先明现身支分毛孔。即是总标。第二三段同自
身相一句义生。后为普供养下。明现身意。
▲第二从
两足下。别显支分。现身业用。有十四处。作用不同。从
足至顶。渐渐增胜。各表不同。
一足下出长者居士及婆罗门者。足有三义。一最初
义。长者行之长故。二者住义。居士安处故。三者行义。
以婆罗门名净行故。又施为行首故。住四摄故。多利
行故。文中二。先现身相。后悉以下。辨其所作。文有三
摄。初布施。次安慰下爱语。后成熟一切善根下利行。
如是下结文。并可知。
二膝出刹帝利婆罗门。以其帝主屈申自在故。行由
于定中起诸业用。若依此教。法界融摄自在无㝵。业
用无方。未曾起念。今此六住。同于六地。能入灭定而
起通用。即净名云。不起灭定。现诸威仪。二即第四禅。
以诸起用多依彼故。第四禅中。无出入息。亦无觉观。
内净喜乐诸思觉故。通表此位。闻赞闻毁。心定不动。
然经行地侧是动之所。而灭思觉。表即动而寂即用
无心。则乾坤倒覆。无谓不静。洪流滔天。无谓其动。而
言侧者。不住行故。观法无相无体无修。故不住行。若
住于行。非真行故。
第二以三昧力下。睹定业用。文分四别。第一总明现
身所为。第二别显支分现身。第三通明毛光业用。第
四总结令善财睹。
▲今初。八行半经。旧经所无。于中
分二。先明现身支分毛孔。即是总标。第二三段同自
身相一句义生。后为普供养下。明现身意。
▲第二从
两足下。别显支分。现身业用。有十四处。作用不同。从
足至顶。渐渐增胜。各表不同。
一足下出长者居士及婆罗门者。足有三义。一最初
义。长者行之长故。二者住义。居士安处故。三者行义。
以婆罗门名净行故。又施为行首故。住四摄故。多利
行故。文中二。先现身相。后悉以下。辨其所作。文有三
摄。初布施。次安慰下爱语。后成熟一切善根下利行。
如是下结文。并可知。
二膝出刹帝利婆罗门。以其帝主屈申自在故。行由
卷五 第 109a 页
膝故。文中亦二。先现身相。后恒以下。明其所作。文中
亦二。先正明。二结益。今初。可意语言。是爱语摄。谓慰
喻庆悦胜益之言。言同事者。利衰等事皆同受故。劝
导诱进即是利行。谓说义利之行故。然布施是摄缘。
与彼资持故。爱语是摄体。正示损益故。利行是摄处。
安置善处故。同事是释疑。令彼决定故。二如是一切
下结益。于中二。先近益。后复以下究竟益。亦重说利
行。谓授以正法。即说义利之行。离恶集善。即二世乐。
出生死泥。住真实义。即现法后法利行。
三斋轮出仙人者。此为气海。是吐故纳新。出仙之所。
其所说法。多说利行。顺彼仙行。以弘佛法。
四胁出诸龙。是傍生故。
五于胸德相出修罗者。憍慢凶险幻术所故。而于德
相者。翻彰离前憍慢等故。故能降魔。
六背出二乘者。背于大乘。失佛意故。杜塞诸根。不见
法故。所说法中。文有十句。前八顺二乘法。后二反二
乘法。九二乘趣寂令起大愿。十二乘自利令普饶益。
前九对治。后一生善。令其见现。
七肩出夜叉。肩是勇力可畏所故。多现神力。又能荷
负。故为守护。
八腹出紧那罗及乾闼婆者。鼓腹弦歌乐者所故。故
多赞咏诸佛法轮。
九面门出轮王。布十善令向佛法故。文中二。先现身。
后放大舍下所作。于中三。一总标。二别显。三总结。今
亦二。先正明。二结益。今初。可意语言。是爱语摄。谓慰
喻庆悦胜益之言。言同事者。利衰等事皆同受故。劝
导诱进即是利行。谓说义利之行故。然布施是摄缘。
与彼资持故。爱语是摄体。正示损益故。利行是摄处。
安置善处故。同事是释疑。令彼决定故。二如是一切
下结益。于中二。先近益。后复以下究竟益。亦重说利
行。谓授以正法。即说义利之行。离恶集善。即二世乐。
出生死泥。住真实义。即现法后法利行。
三斋轮出仙人者。此为气海。是吐故纳新。出仙之所。
其所说法。多说利行。顺彼仙行。以弘佛法。
四胁出诸龙。是傍生故。
五于胸德相出修罗者。憍慢凶险幻术所故。而于德
相者。翻彰离前憍慢等故。故能降魔。
六背出二乘者。背于大乘。失佛意故。杜塞诸根。不见
法故。所说法中。文有十句。前八顺二乘法。后二反二
乘法。九二乘趣寂令起大愿。十二乘自利令普饶益。
前九对治。后一生善。令其见现。
七肩出夜叉。肩是勇力可畏所故。多现神力。又能荷
负。故为守护。
八腹出紧那罗及乾闼婆者。鼓腹弦歌乐者所故。故
多赞咏诸佛法轮。
九面门出轮王。布十善令向佛法故。文中二。先现身。
后放大舍下所作。于中三。一总标。二别显。三总结。今
卷五 第 109b 页
初。先以财施。后以法施。二所谓下。别显之中。即广前
法施。断十种恶成十善故。即为十段。文皆有二。先举
所断。即是十恶。后明能断。即是十善。能断之中。文皆
有二。一对治离。二果行离。身三之中。兼有因离。今初
离杀。先举所离。后令起慈悲下能治之善。此句即是
辨对治离。不断生命。即果行离。揽因成业名为果行。
今不成业即名为离。若因贪行杀。由前施财而不行
煞。即是因离。二贫乏下。即不盗善。贪乏苦恼。此是盗
因。是所离恶。由前大舍令彼不盗。即是因离。令其永
舍不与取行。即果行离。常行惠施。即对治离。三能舍
无量下。离邪行善。先举轮王舍女之行。令邪行者得
成因离。以无妻妾为邪行因。与之便离。前盗戒中。举
其贫穷以为盗因。此举施婇女。以为离因。文影略耳。
令诸众生永断邪淫。即果行离。修持梵行。即对治离。
四虚诳下。是离妄语。此句所离。令其究竟常真实语。
即对治离。不作虚诳无益谈说。即果行离。五令摄他
语下。不离间善。此句即是对治离也。但欲摄他。岂有
离间。不行离间。即果行离。常乐和合。亦对治离。无有
乖诤。亦果行离。新旧并出。所以有重。六令柔软语下。
不恶口善。此对治离。无有粗恶杂秽语者。即果行离。
七令常演说下。不绮语善。初对治离。永断巳下即果
行离。令诸众生深入法句。复是对治。亦是成益。八多
贪欲下。无贪善也。此句所治。意三离中但有对治。以
贪瞋等业有之本。更无所依。故非果行。不同前七揽
法施。断十种恶成十善故。即为十段。文皆有二。先举
所断。即是十恶。后明能断。即是十善。能断之中。文皆
有二。一对治离。二果行离。身三之中。兼有因离。今初
离杀。先举所离。后令起慈悲下能治之善。此句即是
辨对治离。不断生命。即果行离。揽因成业名为果行。
今不成业即名为离。若因贪行杀。由前施财而不行
煞。即是因离。二贫乏下。即不盗善。贪乏苦恼。此是盗
因。是所离恶。由前大舍令彼不盗。即是因离。令其永
舍不与取行。即果行离。常行惠施。即对治离。三能舍
无量下。离邪行善。先举轮王舍女之行。令邪行者得
成因离。以无妻妾为邪行因。与之便离。前盗戒中。举
其贫穷以为盗因。此举施婇女。以为离因。文影略耳。
令诸众生永断邪淫。即果行离。修持梵行。即对治离。
四虚诳下。是离妄语。此句所离。令其究竟常真实语。
即对治离。不作虚诳无益谈说。即果行离。五令摄他
语下。不离间善。此句即是对治离也。但欲摄他。岂有
离间。不行离间。即果行离。常乐和合。亦对治离。无有
乖诤。亦果行离。新旧并出。所以有重。六令柔软语下。
不恶口善。此对治离。无有粗恶杂秽语者。即果行离。
七令常演说下。不绮语善。初对治离。永断巳下即果
行离。令诸众生深入法句。复是对治。亦是成益。八多
贪欲下。无贪善也。此句所治。意三离中但有对治。以
贪瞋等业有之本。更无所依。故非果行。不同前七揽
卷五 第 109c 页
贪等因成煞等业故。既非果离。不可对之更立异因。
故无因离。不同煞等。嗔煞具等皆为因故。令其少欲
下。即能对治。九多怒害下。即不嗔善。十堕见网下。即
不邪见。后如是下结用周遍。
十目出日轮。等日照故。故其所作。放事光法光。(下第七经)。
十一眉间出帝释者。地居天中最高胜故。中道般若。
是曰眉间。令离五欲。故称白毫。文中二。先现身。后震
动下。明所作。皆是对治天过患法。
十二额出梵王者。梵王超欲。次于眉上。又是稽颡请
法所故。
十三头出菩萨。最上首故。文中二。先总明现身作用。
后所谓下别明支节毛光演法。即十度行。皆以普遍
十方一切世界。而为段初。一一度中。文皆有二。先总。
后别。今初。檀度二者。先至相应行海总标。若事若理
皆深广故。下九例然。后示导下别显。于中三。初明成
益。谓除蔽成行故。二显示下。示度果相。谓依正果。故
普眼长者云。为欲令其具佛相好庄严色身。称扬赞
叹檀波罗蜜。据此十度皆有身果。文或阙略。依果可
知。三及示依正下。结度成因。二戒度中亦二。先总。后
令诸众生下别。文亦分三。初辨成益。即成三聚益。初
成律仪。具于止作。次念菩萨戒下。成摄众生。后称赞
解脱下。成摄善法。二普令众生下。示戒之果。准普眼
处。即是清净无垢法身。既令生住。亦是益相。三说一
切有下。示戒之因。有智慧人。了欲无味。方能持故。亦
故无因离。不同煞等。嗔煞具等皆为因故。令其少欲
下。即能对治。九多怒害下。即不嗔善。十堕见网下。即
不邪见。后如是下结用周遍。
十目出日轮。等日照故。故其所作。放事光法光。(下第七经)。
十一眉间出帝释者。地居天中最高胜故。中道般若。
是曰眉间。令离五欲。故称白毫。文中二。先现身。后震
动下。明所作。皆是对治天过患法。
十二额出梵王者。梵王超欲。次于眉上。又是稽颡请
法所故。
十三头出菩萨。最上首故。文中二。先总明现身作用。
后所谓下别明支节毛光演法。即十度行。皆以普遍
十方一切世界。而为段初。一一度中。文皆有二。先总。
后别。今初。檀度二者。先至相应行海总标。若事若理
皆深广故。下九例然。后示导下别显。于中三。初明成
益。谓除蔽成行故。二显示下。示度果相。谓依正果。故
普眼长者云。为欲令其具佛相好庄严色身。称扬赞
叹檀波罗蜜。据此十度皆有身果。文或阙略。依果可
知。三及示依正下。结度成因。二戒度中亦二。先总。后
令诸众生下别。文亦分三。初辨成益。即成三聚益。初
成律仪。具于止作。次念菩萨戒下。成摄众生。后称赞
解脱下。成摄善法。二普令众生下。示戒之果。准普眼
处。即是清净无垢法身。既令生住。亦是益相。三说一
切有下。示戒之因。有智慧人。了欲无味。方能持故。亦
卷五 第 110a 页
摄慧善。三忍度中。先总明。令诸众生下别显。于中亦
三。初成忍行。二称扬下显忍因果。三止煞害下。治不
忍因。四精进。五禅定。六般若。七方便。文并可知。八愿
度中。云四愿轮者。即四轮乘。谓一住好国土。二依止
善人。三发大誓愿。四集胜福德。以能摧障。故名为轮。
前二是果。后二约因。就二因中。福是福因。愿是智因。
故为主导。此四各具五种因缘。一住好国土五因缘
者。一者易求。谓四事易故。二者善护。王如法故。三者
善地。处调和故。四者善伴。同戒见故。五者善寂。无諠
声故。二依止善人有五缘者。一多闻。二见谛。三巧说。
四怜悯。不贪利故。五不退。无疲倦故。三发大誓愿五
因缘者。一善缘。妙法为缘故。二善聚。具福智故。三善
修。止观诸行相应修故。四善说。无求刹故。五善出。所
有上法恭顺修故。四集胜福德轮五因缘者。一可乐。
由住胜世以为因故。二无难。由值善人以为因故。三
无病。四三昧。五智慧。此三以大愿轮而为因故。以此
四轮。游正觉路。至涅槃城。以愿为主。故称愿轮。愿度
中说。九力度。十智度。文并可知。
十四顶出诸佛者。最极无上故。文中二。一明现身。二
为诸世间下。彰所说法。于中三。初总标。次别显。后结
周遍。今初可知。二所谓下别显。总有三十二法雨。大
分为二。前十二为菩萨。馀为杂类。前中三。初一为等
觉。次十为十住。后一为十信。今初。法门名平等现前
智者。略有三等。一始觉同本觉。无复始本之异。即理
三。初成忍行。二称扬下显忍因果。三止煞害下。治不
忍因。四精进。五禅定。六般若。七方便。文并可知。八愿
度中。云四愿轮者。即四轮乘。谓一住好国土。二依止
善人。三发大誓愿。四集胜福德。以能摧障。故名为轮。
前二是果。后二约因。就二因中。福是福因。愿是智因。
故为主导。此四各具五种因缘。一住好国土五因缘
者。一者易求。谓四事易故。二者善护。王如法故。三者
善地。处调和故。四者善伴。同戒见故。五者善寂。无諠
声故。二依止善人有五缘者。一多闻。二见谛。三巧说。
四怜悯。不贪利故。五不退。无疲倦故。三发大誓愿五
因缘者。一善缘。妙法为缘故。二善聚。具福智故。三善
修。止观诸行相应修故。四善说。无求刹故。五善出。所
有上法恭顺修故。四集胜福德轮五因缘者。一可乐。
由住胜世以为因故。二无难。由值善人以为因故。三
无病。四三昧。五智慧。此三以大愿轮而为因故。以此
四轮。游正觉路。至涅槃城。以愿为主。故称愿轮。愿度
中说。九力度。十智度。文并可知。
十四顶出诸佛者。最极无上故。文中二。一明现身。二
为诸世间下。彰所说法。于中三。初总标。次别显。后结
周遍。今初可知。二所谓下别显。总有三十二法雨。大
分为二。前十二为菩萨。馀为杂类。前中三。初一为等
觉。次十为十住。后一为十信。今初。法门名平等现前
智者。略有三等。一始觉同本觉。无复始本之异。即理
卷五 第 110b 页
智平等。二等同诸佛。證无差别故。三等同众生。无异
性故。得此三等。便證佛智。故云现前。二为灌顶下。有
十法雨。即是十住。从于等觉便至住者。圆教位中。十
住位满。便成佛故。此前更无地等诸位。此约以位摄
位。以得初住。即得初行第一回向及初地故。十住满
时。行向与地一时皆满。如五味香五味齐烧五味齐
尽。然此十法。皆是当位胜进十法。巳住自分。劝修进
故。普门法界者。此位自分巳成十智。而未得普。是故
令学如来十智。谓三世法界乃至无边故。名普门法
界。乃是十中二义。谓法界无㝵智。法界无边智故。二
入诸菩萨普庄严门者。学法王处。善巧等法为庄严
故。门字义来。三坚固山者。令学知刹乃至供佛皆无
能坏。最高出故。其法智云。乃是梵本十雨总名。四海
藏者。令学胜进。说一即多。说多即一。文随义等。十种
广大甚深法故。梵本脱此海藏。旧有。馀皆义生。五以
金刚智等者。照一切法无相无体。乃至一切无分别
等。是金刚智。六自性庄严门者。知众生无边。乃至知
众生无自性。皆是自性门。以自性门。总该馀九。既称
方便故。普摄众生。七圆满随顺世间者。了知圆满三
世佛法皆是顺世。八悲悯世间者。观察众生界等为
悲悯故。梵本阙修行住菩萨法门及治地位名。其演
法本际。即治地法门。今合在此。九积集法藏者。全依
旧经。谓诵习多闻。虚闲寂静。近善知识等。皆为积集
包藏行法。故称为藏。十普摄众生者。令其勤供养佛
性故。得此三等。便證佛智。故云现前。二为灌顶下。有
十法雨。即是十住。从于等觉便至住者。圆教位中。十
住位满。便成佛故。此前更无地等诸位。此约以位摄
位。以得初住。即得初行第一回向及初地故。十住满
时。行向与地一时皆满。如五味香五味齐烧五味齐
尽。然此十法。皆是当位胜进十法。巳住自分。劝修进
故。普门法界者。此位自分巳成十智。而未得普。是故
令学如来十智。谓三世法界乃至无边故。名普门法
界。乃是十中二义。谓法界无㝵智。法界无边智故。二
入诸菩萨普庄严门者。学法王处。善巧等法为庄严
故。门字义来。三坚固山者。令学知刹乃至供佛皆无
能坏。最高出故。其法智云。乃是梵本十雨总名。四海
藏者。令学胜进。说一即多。说多即一。文随义等。十种
广大甚深法故。梵本脱此海藏。旧有。馀皆义生。五以
金刚智等者。照一切法无相无体。乃至一切无分别
等。是金刚智。六自性庄严门者。知众生无边。乃至知
众生无自性。皆是自性门。以自性门。总该馀九。既称
方便故。普摄众生。七圆满随顺世间者。了知圆满三
世佛法皆是顺世。八悲悯世间者。观察众生界等为
悲悯故。梵本阙修行住菩萨法门及治地位名。其演
法本际。即治地法门。今合在此。九积集法藏者。全依
旧经。谓诵习多闻。虚闲寂静。近善知识等。皆为积集
包藏行法。故称为藏。十普摄众生者。令其勤供养佛
卷五 第 110c 页
主导世间为普摄故。若作十地释者。十地祈佛种智
故。故云普门。九地当法师位。知根器等。名为庄严。八
地不动故称为坚。高出分段故名为山。七地权实双
行深广名海。功用巳满故称为藏。六地般若现前为
金刚智。五地即真入俗为自性严。四地初寄出世不
坏菩萨道为随顺世间。三地广求多闻本为悲故。二
地普摄五重十善名为积集。初地创成二利慈悲观
增。三为广大信解下一门。为十信菩萨令发大愿普
缘如来及于普贤无尽境界而生信心。信含众德。故
称为藏。若前是十地。此即三贤。地前亦名为信地故。
二为无色界下。二十法雨。普为人天一切杂类。于中
分四。初一无色天。次一色天。三有六法欲天。四有十
二法为八部六道。今初。普门智无尽藏者。初之二天
虽作空识无边行相。或内或外。亦非普门。三欲亡识。
四欲亡想。意欲求尽。今乃令其内外普观。不尽心想。
而见真性无边无尽。二为梵世者。四禅之内皆有梵
王。通称梵世。故旧经云。为诸梵天法门名为无量教
声等者。初禅言声不及众外。二禅巳上无有言声。故
令无量。舍外住内。令得普门。然是定地。令其智藏。三
为他化下六法为欲界天中。初一他化能生法力资
具无尽藏者。虽令他化。犹尚有尽。为佛法力则无尽
矣。二就他化中分出魔天。魔好摧他。自高为主。令求
种智。高出为幢。则摧邪慢种种心幢。三化作乐具。但
污自心。令住善轭。则净念圆智。四虽世乐知足。须生
故。故云普门。九地当法师位。知根器等。名为庄严。八
地不动故称为坚。高出分段故名为山。七地权实双
行深广名海。功用巳满故称为藏。六地般若现前为
金刚智。五地即真入俗为自性严。四地初寄出世不
坏菩萨道为随顺世间。三地广求多闻本为悲故。二
地普摄五重十善名为积集。初地创成二利慈悲观
增。三为广大信解下一门。为十信菩萨令发大愿普
缘如来及于普贤无尽境界而生信心。信含众德。故
称为藏。若前是十地。此即三贤。地前亦名为信地故。
二为无色界下。二十法雨。普为人天一切杂类。于中
分四。初一无色天。次一色天。三有六法欲天。四有十
二法为八部六道。今初。普门智无尽藏者。初之二天
虽作空识无边行相。或内或外。亦非普门。三欲亡识。
四欲亡想。意欲求尽。今乃令其内外普观。不尽心想。
而见真性无边无尽。二为梵世者。四禅之内皆有梵
王。通称梵世。故旧经云。为诸梵天法门名为无量教
声等者。初禅言声不及众外。二禅巳上无有言声。故
令无量。舍外住内。令得普门。然是定地。令其智藏。三
为他化下六法为欲界天中。初一他化能生法力资
具无尽藏者。虽令他化。犹尚有尽。为佛法力则无尽
矣。二就他化中分出魔天。魔好摧他。自高为主。令求
种智。高出为幢。则摧邪慢种种心幢。三化作乐具。但
污自心。令住善轭。则净念圆智。四虽世乐知足。须生
卷五 第 111a 页
出世诸智愿意圆明高出。五随时受乐以自庆快。令
顺如来净念法喜。六忉利诸天耽著爱欲。令速见佛
乐法庄严。四为诸龙王下。十二法雨为八部六道。然
忉利天后。合有四王。欲为八部。故不出之。含在前三。
从所统为名龙。即西方夜叉是。北乾闼婆是。东欠。于
南方鸠盘茶王。大同夜叉。故合为一。今初。龙王法门
名出生菩萨等者。诸龙变现虽得自在。不及菩萨威
力难思。今出生此。便摧龙苦。二夜叉暴害故令欢喜。
此类捷疾。令得如来普遍神变。三彼善奏乐。令集法
音。四金刚智轮摧彼我慢。大法境界过彼大身。五彼
净眼观海。意欲吞龙。今慈眼慧光。观方便海。救人天
龙。六彼虽善歌。无益于世。今咏胜智。饶益世间。七蟒
多毒害。令其爱乐。宛转腹行。令疾增长。八人王智明。
统御万国。令以胜智普摄众生。九地狱众生。多闻毒
害号叹之声。令得寂静。身受多苦。心念弥恶。故令正
念三宝。以为庄严。众苦自息。十畜生痴故恶业致故。
十一阎罗鬼卒。贵欲治人。令回此心不舍一切。回彼
诃责。为彼岸音。十二处于厄难。不闻恶声。唯闻安慰。
自离忧苦。舍恶聚会。贤圣为俦。三如是所作下总结
周遍。
▲第三海幢比丘各于其身一切毛孔下。通显毛光
业用。于中二。先总明。后尔时善财下。则见光中本事。
此下一段四十七行。旧经所无。是新梵本。大同喜目
毛孔所流文中十度。各以往昔所修一切菩萨。而为
顺如来净念法喜。六忉利诸天耽著爱欲。令速见佛
乐法庄严。四为诸龙王下。十二法雨为八部六道。然
忉利天后。合有四王。欲为八部。故不出之。含在前三。
从所统为名龙。即西方夜叉是。北乾闼婆是。东欠。于
南方鸠盘茶王。大同夜叉。故合为一。今初。龙王法门
名出生菩萨等者。诸龙变现虽得自在。不及菩萨威
力难思。今出生此。便摧龙苦。二夜叉暴害故令欢喜。
此类捷疾。令得如来普遍神变。三彼善奏乐。令集法
音。四金刚智轮摧彼我慢。大法境界过彼大身。五彼
净眼观海。意欲吞龙。今慈眼慧光。观方便海。救人天
龙。六彼虽善歌。无益于世。今咏胜智。饶益世间。七蟒
多毒害。令其爱乐。宛转腹行。令疾增长。八人王智明。
统御万国。令以胜智普摄众生。九地狱众生。多闻毒
害号叹之声。令得寂静。身受多苦。心念弥恶。故令正
念三宝。以为庄严。众苦自息。十畜生痴故恶业致故。
十一阎罗鬼卒。贵欲治人。令回此心不舍一切。回彼
诃责。为彼岸音。十二处于厄难。不闻恶声。唯闻安慰。
自离忧苦。舍恶聚会。贤圣为俦。三如是所作下总结
周遍。
▲第三海幢比丘各于其身一切毛孔下。通显毛光
业用。于中二。先总明。后尔时善财下。则见光中本事。
此下一段四十七行。旧经所无。是新梵本。大同喜目
毛孔所流文中十度。各以往昔所修一切菩萨。而为
卷五 第 111b 页
段初。皆先标。后释。释中含因果等。宽狭不同。一檀波
罗蜜。总说横具。二者戒度。竖明微细。此二文略。三忍
中有二。先因后果。今初内中具足三忍。初耐怨害忍。
次悉能安受无有动乱。即安受苦忍。仍前而起。欲明
一忍具三忍故。后恒思下。谛察法忍。二以是因缘下。
得忍之果。四进度中。初明摄善。后令诸众生下。利乐
精进。略无被甲。五禅度中。通相而说。六般若中。依唯
识论十度明义。般若唯有无分别智。今经宗中。般若
亦具有分别智。但有兼正。故此度中多说加行。七方
便中但有拔济。八愿度中。先略标三愿。初后求菩提
中。一利乐他。后如是下显示愿果。九力度中。正说修
习。含于思择。十智度中。通说二智。谓以受用法乐智
成熟众生。上来第三毛光业用竟。
▲第四海幢比丘
下。总结令睹。
第三尔时善财一心下。瞻敬證入。于中二。初总明。后
别显。今初。亦是思人證人法界。次忆念彼不思议三
昧下。别有十句。并是思法證法法界。文有二意。一约
能證思入等殊。二约所證善巧等别。十种所證。一一
皆用十句能證。文影略耳。初二句总。故有三昧之言。
解脱是体。自在是用。于此体用。忆念明记。随顺修行。
别中。三思惟利生善巧。四證入无作妙用。五爱乐胜
解清净。六观察能严之智。七安住外得佛加。八出生
自力无㝵。九坚固所起大愿。十增广诸行所成。
第四如是住立下。所经时分。六月六日者。第六住中
罗蜜。总说横具。二者戒度。竖明微细。此二文略。三忍
中有二。先因后果。今初内中具足三忍。初耐怨害忍。
次悉能安受无有动乱。即安受苦忍。仍前而起。欲明
一忍具三忍故。后恒思下。谛察法忍。二以是因缘下。
得忍之果。四进度中。初明摄善。后令诸众生下。利乐
精进。略无被甲。五禅度中。通相而说。六般若中。依唯
识论十度明义。般若唯有无分别智。今经宗中。般若
亦具有分别智。但有兼正。故此度中多说加行。七方
便中但有拔济。八愿度中。先略标三愿。初后求菩提
中。一利乐他。后如是下显示愿果。九力度中。正说修
习。含于思择。十智度中。通说二智。谓以受用法乐智
成熟众生。上来第三毛光业用竟。
▲第四海幢比丘
下。总结令睹。
第三尔时善财一心下。瞻敬證入。于中二。初总明。后
别显。今初。亦是思人證人法界。次忆念彼不思议三
昧下。别有十句。并是思法證法法界。文有二意。一约
能證思入等殊。二约所證善巧等别。十种所證。一一
皆用十句能證。文影略耳。初二句总。故有三昧之言。
解脱是体。自在是用。于此体用。忆念明记。随顺修行。
别中。三思惟利生善巧。四證入无作妙用。五爱乐胜
解清净。六观察能严之智。七安住外得佛加。八出生
自力无㝵。九坚固所起大愿。十增广诸行所成。
第四如是住立下。所经时分。六月六日者。第六住中
卷五 第 111c 页
满六度故。法味资神。心境都寂。岂有身相时节短长。
纵六十小劫。亦应忘倦。但取起时。故言六月。彰所表
耳。
△第二过此巳后下。起定问答。于中三。一睹起定。二
善财尔时下申敬赞。于中。初申敬。次赞言下标赞。后
所以者何下徵释。三圣者此三昧门名为何等下。正
明问答。于中有二问答。先问答名。后问答用。前中先
问。后答。今初。上虽修入。容未知名。如得王膳。何必能
识。后海幢下答。先答主名。后摄眷属。今初。而有三名
者。初一唯从智立。次一双就境智。后一双融境智。初
言普眼舍得者。般若之智。照一切法。故名普眼。皆无
所得。故云舍得。若有所得。不能即寂而起大用。以无
所得。即无所不得。菩萨无得。心无挂㝵。诸佛无得。则
得菩提。昔云障无不寂曰舍。理无不證曰得。非无此
理。而未造玄。二亦名般若波罗蜜境界清净光明者。
般若清净故境界清净。清净之境皆般若境。故云光
明。三亦名平等清净普庄严者。般若了境。无境非般
若。何所不严。故智论云。说智及智处。俱名为般若。是
则若般若清净。若境界清净。无二无二分无别无断
故。故一庄严一切庄严名普庄严。亦一般若巳具诸
度为庄严故。二善男子下。明摄眷属可知。所以次前
明此门者。般若导行。一摄于馀莫先此故。二善财白
言下。问答大用。先问。后答。问中云。唯如是者。上所目
睹。颇巳修入。视听之外。更希异闻。后海幢下答中。皆
纵六十小劫。亦应忘倦。但取起时。故言六月。彰所表
耳。
△第二过此巳后下。起定问答。于中三。一睹起定。二
善财尔时下申敬赞。于中。初申敬。次赞言下标赞。后
所以者何下徵释。三圣者此三昧门名为何等下。正
明问答。于中有二问答。先问答名。后问答用。前中先
问。后答。今初。上虽修入。容未知名。如得王膳。何必能
识。后海幢下答。先答主名。后摄眷属。今初。而有三名
者。初一唯从智立。次一双就境智。后一双融境智。初
言普眼舍得者。般若之智。照一切法。故名普眼。皆无
所得。故云舍得。若有所得。不能即寂而起大用。以无
所得。即无所不得。菩萨无得。心无挂㝵。诸佛无得。则
得菩提。昔云障无不寂曰舍。理无不證曰得。非无此
理。而未造玄。二亦名般若波罗蜜境界清净光明者。
般若清净故境界清净。清净之境皆般若境。故云光
明。三亦名平等清净普庄严者。般若了境。无境非般
若。何所不严。故智论云。说智及智处。俱名为般若。是
则若般若清净。若境界清净。无二无二分无别无断
故。故一庄严一切庄严名普庄严。亦一般若巳具诸
度为庄严故。二善男子下。明摄眷属可知。所以次前
明此门者。般若导行。一摄于馀莫先此故。二善财白
言下。问答大用。先问。后答。问中云。唯如是者。上所目
睹。颇巳修入。视听之外。更希异闻。后海幢下答中。皆
卷五 第 112a 页
示上来之所不及。于中三。初明于器世间无㝵。次见
一切佛下。于智正觉世间无㝵。后大悲摄受下。于众
生世间无㝵。
第三善男子我唯下。谦巳推胜。
第四善男子从此
下。指示后友。海潮处者。谓潮所至处。方便就机不过
限故。临生死海以济物故。能知三世佛法海故。城名
圆满光者。般若巳圆。便能涉有。为圆满光。故闻有佛
及无佛等。心不退转。有王名妙圆光者。圆照万法。王
有夫人。即是般若。依此圆照。成于不退。园名普庄严
者。相有众严。以表生死而为园苑。万行严故。又文随
义。义随文等。庄严总持无漏法故。友名伊舍那者。旧
云休舍。或云呼舍。此方并翻为普希望。亦云满愿。谓
随物希望得圆满故。亦能圆满性相法故。前般若了
真故寄比丘。今慈心入俗故寄于女。
礼辞可知。
●第七伊舍那优婆夷。寄不退住。入于无生毕竟空
理。心心常行空无相愿。止观双运。缘不能坏。湛犹渟
海。故名不退。文中具六。
第一依教趣求。于中分二。一念前友教。二趣求后友。
前中亦二。先经家叙述。后作是念下。正陈所念。二如
是思念下。趣求后友。
第二见普庄严下。见敬咨问。于中二。一睹见。二敬问。
前中亦二。一见依报。二见正报。前中谓宿因既著现
德内充。故依报精严感物从化。文中初别明严事。次
雨散杂严。后凡圣欣敬。初中十事庄严。一宝墙围绕。
一切佛下。于智正觉世间无㝵。后大悲摄受下。于众
生世间无㝵。
第三善男子我唯下。谦巳推胜。
第四善男子从此
下。指示后友。海潮处者。谓潮所至处。方便就机不过
限故。临生死海以济物故。能知三世佛法海故。城名
圆满光者。般若巳圆。便能涉有。为圆满光。故闻有佛
及无佛等。心不退转。有王名妙圆光者。圆照万法。王
有夫人。即是般若。依此圆照。成于不退。园名普庄严
者。相有众严。以表生死而为园苑。万行严故。又文随
义。义随文等。庄严总持无漏法故。友名伊舍那者。旧
云休舍。或云呼舍。此方并翻为普希望。亦云满愿。谓
随物希望得圆满故。亦能圆满性相法故。前般若了
真故寄比丘。今慈心入俗故寄于女。
礼辞可知。
●第七伊舍那优婆夷。寄不退住。入于无生毕竟空
理。心心常行空无相愿。止观双运。缘不能坏。湛犹渟
海。故名不退。文中具六。
第一依教趣求。于中分二。一念前友教。二趣求后友。
前中亦二。先经家叙述。后作是念下。正陈所念。二如
是思念下。趣求后友。
第二见普庄严下。见敬咨问。于中二。一睹见。二敬问。
前中亦二。一见依报。二见正报。前中谓宿因既著现
德内充。故依报精严感物从化。文中初别明严事。次
雨散杂严。后凡圣欣敬。初中十事庄严。一宝墙围绕。
卷五 第 112b 页
无我理周故。二一切宝树下。林树行列。万行建立故。
三园中具有下。堂阁崇丽。悲智相依故。四百万浴池
下。浴沼清华。八解严净故。五其中复有百万陂池下。
映带池流。福愿长注故。六园中复有广大宫殿下。精
严宝殿。居大寂灭故。七其宫殿中下。敷陈宝座。安处
法空故。八空中复有百万宝帐下。建以宝帐。大慈所
覆故。九复有百万诸大宝网下。罗以妙网。事理交映
故。十复有百万大宝光明下。曜以光明。智慧远照故。
故一一事皆即法门。二常雨下。雨散杂严。上皆纯门。
此辨杂门。三百万欲界天子下。凡圣欣敬。二时伊舍
那下。见正报端严。于中四。一正报殊伦。二百千亿下。
十方云仰。三其有见此下。业用难测。四尔时善财下。
正睹身仪。第二往诣其所下。敬问可知。
第三时伊舍那告下。称赞授法。略无称赞。但有授法。
于中分四。一举法体用。二穷因浅深。三显果久如。四
彰法名字。
▲今初分二。先总举所得。名在后文。至下
当释。二若有众生下。别彰胜用。即以所作不空。为其
体用。文中三。一益物不空。二被益不空。三引證不空。
初中三。初顺明。次善男子若有众生不种下反显。后
善男子其有下顺结。二善男子东方下。诸佛被益不
空。以与三宝常同住故。与我住者皆悉不空。三善男
子我此会下。引證不空。现与同住皆不退故。亦表不
退。方便入俗。八万尘劳。皆悉转成波罗蜜故。所以次
前明此门者。大悲利物菩萨本故。
▲第二善财白言
三园中具有下。堂阁崇丽。悲智相依故。四百万浴池
下。浴沼清华。八解严净故。五其中复有百万陂池下。
映带池流。福愿长注故。六园中复有广大宫殿下。精
严宝殿。居大寂灭故。七其宫殿中下。敷陈宝座。安处
法空故。八空中复有百万宝帐下。建以宝帐。大慈所
覆故。九复有百万诸大宝网下。罗以妙网。事理交映
故。十复有百万大宝光明下。曜以光明。智慧远照故。
故一一事皆即法门。二常雨下。雨散杂严。上皆纯门。
此辨杂门。三百万欲界天子下。凡圣欣敬。二时伊舍
那下。见正报端严。于中四。一正报殊伦。二百千亿下。
十方云仰。三其有见此下。业用难测。四尔时善财下。
正睹身仪。第二往诣其所下。敬问可知。
第三时伊舍那告下。称赞授法。略无称赞。但有授法。
于中分四。一举法体用。二穷因浅深。三显果久如。四
彰法名字。
▲今初分二。先总举所得。名在后文。至下
当释。二若有众生下。别彰胜用。即以所作不空。为其
体用。文中三。一益物不空。二被益不空。三引證不空。
初中三。初顺明。次善男子若有众生不种下反显。后
善男子其有下顺结。二善男子东方下。诸佛被益不
空。以与三宝常同住故。与我住者皆悉不空。三善男
子我此会下。引證不空。现与同住皆不退故。亦表不
退。方便入俗。八万尘劳。皆悉转成波罗蜜故。所以次
前明此门者。大悲利物菩萨本故。
▲第二善财白言
卷五 第 112c 页
圣者下。穷因浅深。先问。后答。答中二。先约因缘答。后
约心量答。今初。明近佛既多功行巳著。况云过此。明
佛能知。而要三十六者。此有二义。一者约表过前六
位。于位位中。具修六度。六六三十六。皆恒沙性德故。
二约事说。即密示次位。涅槃第六。四依菩萨近佛多
少。举其八人。第一人云。善男子若有能于一恒河沙
等诸佛世尊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
法。爱乐是典。不能为人分别广说。乃至第八。若有于
八恒河沙等佛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
谤是经。受持读诵书写经卷。亦劝他人令得书写等。
以其一劫。各加一恒。第二人二恒。加前成三。第三三
恒。加前成六。如是至八。成三十六。后善男子应知下。
约心量答。意显发心称法界故。亦等众生。众生无始
从痴有爱。菩萨发心痴爱无初。心亦无始。(下第八经)。
▲第
三尔时善财童子下。显果久如。先问。后答。答意云。心
无齐限。不应复作久近之问。文中三。一反释。二顺释。
三总结。今初分二。先别明八事。后如是略说下总显。
二何以故下顺释。先徵前起后。何以不为。后释意云。
前皆有限。菩提之心无齐限故。此中多同发菩提心
品。文中亦二。先别明。后善男子取要下总显。三善男
子菩萨行普入下。总结无尽。此同初地十无尽句。文
中四。一总彰所作无边。略举二种。谓證一切法。净一
切刹。则依正等无不皆具二是。故善男子严净下。假
设举尽。反显无尽。三善男子如是乃至下。总结多门
约心量答。今初。明近佛既多功行巳著。况云过此。明
佛能知。而要三十六者。此有二义。一者约表过前六
位。于位位中。具修六度。六六三十六。皆恒沙性德故。
二约事说。即密示次位。涅槃第六。四依菩萨近佛多
少。举其八人。第一人云。善男子若有能于一恒河沙
等诸佛世尊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
法。爱乐是典。不能为人分别广说。乃至第八。若有于
八恒河沙等佛所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
谤是经。受持读诵书写经卷。亦劝他人令得书写等。
以其一劫。各加一恒。第二人二恒。加前成三。第三三
恒。加前成六。如是至八。成三十六。后善男子应知下。
约心量答。意显发心称法界故。亦等众生。众生无始
从痴有爱。菩萨发心痴爱无初。心亦无始。(下第八经)。
▲第
三尔时善财童子下。显果久如。先问。后答。答意云。心
无齐限。不应复作久近之问。文中三。一反释。二顺释。
三总结。今初分二。先别明八事。后如是略说下总显。
二何以故下顺释。先徵前起后。何以不为。后释意云。
前皆有限。菩提之心无齐限故。此中多同发菩提心
品。文中亦二。先别明。后善男子取要下总显。三善男
子菩萨行普入下。总结无尽。此同初地十无尽句。文
中四。一总彰所作无边。略举二种。谓證一切法。净一
切刹。则依正等无不皆具二是。故善男子严净下。假
设举尽。反显无尽。三善男子如是乃至下。总结多门
卷五 第 113a 页
显修无懈。四善男子应知下。顺明分量。显其无尽。是
故要无齐限。既生等无尽。成佛无期。若历万行。一一
无限。总而收之。略有十种。一时无限。要穷三际。念劫
重重无尽时故。二处无限。要该十方帝网刹故。三行
无限。无尽行海皆修行故。四心无限。念念常行而不
足故。五智无限。了达一一称法界故。六善巧无限。一
法一行即摄无尽故。七所化无限。要化无尽众生界
故。八所断无限。要断无尽自他感故。九果无限。要尽
證入无尽如来无尽德故。十平等无限。心佛众生悉
皆平等。成与不成。修与不修。旷若虚空。无取舍故。得
此十意。菩提之心自然增广。无有譬喻而能称量。若
尔此善知识都无成耶。因此略辨成不成义。勒为四
句。一以向因缘厚薄。对今无尽。则有始无成。此约悲
门。二以称法界发心。不见初相。方为真成。则无始有
终。此约智说。三悲智合明不坏相故。不妨始终。前后
诸文。其例非一。四称性之谈。则无终始。故天女云。但
以世俗文字数故。说有三世。非谓菩提有去来今。大
愿精进主夜神云。不可以生死中长短劫数分别显
示菩萨智轮。兜率偈云。众生妄分别。某日佛成道。诸
佛得菩提。实不计于日等。融斯四句。无有障㝵。欲成
即成。念念常成。欲不成即不成。穷未来际。故念念成
佛亦无成相。亦不住于有学之地。无障无㝵难思境
也。
▲第四善财童子下。彰法名字。先问。后答。名离忧
安隐幢者。此有二义。一以大悲高显。所以称幢。其有
故要无齐限。既生等无尽。成佛无期。若历万行。一一
无限。总而收之。略有十种。一时无限。要穷三际。念劫
重重无尽时故。二处无限。要该十方帝网刹故。三行
无限。无尽行海皆修行故。四心无限。念念常行而不
足故。五智无限。了达一一称法界故。六善巧无限。一
法一行即摄无尽故。七所化无限。要化无尽众生界
故。八所断无限。要断无尽自他感故。九果无限。要尽
證入无尽如来无尽德故。十平等无限。心佛众生悉
皆平等。成与不成。修与不修。旷若虚空。无取舍故。得
此十意。菩提之心自然增广。无有譬喻而能称量。若
尔此善知识都无成耶。因此略辨成不成义。勒为四
句。一以向因缘厚薄。对今无尽。则有始无成。此约悲
门。二以称法界发心。不见初相。方为真成。则无始有
终。此约智说。三悲智合明不坏相故。不妨始终。前后
诸文。其例非一。四称性之谈。则无终始。故天女云。但
以世俗文字数故。说有三世。非谓菩提有去来今。大
愿精进主夜神云。不可以生死中长短劫数分别显
示菩萨智轮。兜率偈云。众生妄分别。某日佛成道。诸
佛得菩提。实不计于日等。融斯四句。无有障㝵。欲成
即成。念念常成。欲不成即不成。穷未来际。故念念成
佛亦无成相。亦不住于有学之地。无障无㝵难思境
也。
▲第四善财童子下。彰法名字。先问。后答。名离忧
安隐幢者。此有二义。一以大悲高显。所以称幢。其有
卷五 第 113b 页
见者。离业惑苦。不退菩提。是离忧安隐。二者即智之
悲涉苦安隐。即悲之智多劫无忧。双摧生死涅槃。特
出凡小之外。故名幢也。
第四善男子我唯下。谦巳推胜。
第五善男子于此
下。指示后友。海潮之处者。但约大悲。摄物无失。受童
真名。故同前处。国名那罗素者。此云不懒墯。动刹持
刹观刹诣刹无休息故。仙人大威猛声者。亦云无恐
怖声。出广大遍满音。威伏诸恶。安慰众生除恐怖故。
童真清洁。无生无漏。仙人表之。
礼辞可知。
●第八大威猛声仙人。寄童真住。心不生倒。不起邪
魔破菩提心。故名童真。文亦具六。
第一依教趣求。于中亦二。先念前友教。有十三句。前
二句总顺解行。后十一句增进胜心。后如是思惟下。
趣求后友。
第二见一大林下。见敬咨问。于中三。初见。次敬。后咨
问。初中分二。先见依。后见正。今初。波吒罗树者。同此
方楸树。尼拘律者。如此方柳树。子似枇杷。馀可知。后
时善财童子入此下。明见正报。领徒十千。表万行故。
第二善财见巳下。设敬称赞。于中三。初总明三业敬
赞。次复作是念下。意业慇重。后作是语巳下。身业虔
恭。第三白言圣者下。咨问法要。
第三时彼仙人下。称赞授法。于中分二。第一称赞法
器。第二正授法要。
▲前中三。初主赞。示其徒者令敬
学故。次时诸仙众下。眷属赞。由上指示故。后时大威
悲涉苦安隐。即悲之智多劫无忧。双摧生死涅槃。特
出凡小之外。故名幢也。
第四善男子我唯下。谦巳推胜。
第五善男子于此
下。指示后友。海潮之处者。但约大悲。摄物无失。受童
真名。故同前处。国名那罗素者。此云不懒墯。动刹持
刹观刹诣刹无休息故。仙人大威猛声者。亦云无恐
怖声。出广大遍满音。威伏诸恶。安慰众生除恐怖故。
童真清洁。无生无漏。仙人表之。
礼辞可知。
●第八大威猛声仙人。寄童真住。心不生倒。不起邪
魔破菩提心。故名童真。文亦具六。
第一依教趣求。于中亦二。先念前友教。有十三句。前
二句总顺解行。后十一句增进胜心。后如是思惟下。
趣求后友。
第二见一大林下。见敬咨问。于中三。初见。次敬。后咨
问。初中分二。先见依。后见正。今初。波吒罗树者。同此
方楸树。尼拘律者。如此方柳树。子似枇杷。馀可知。后
时善财童子入此下。明见正报。领徒十千。表万行故。
第二善财见巳下。设敬称赞。于中三。初总明三业敬
赞。次复作是念下。意业慇重。后作是语巳下。身业虔
恭。第三白言圣者下。咨问法要。
第三时彼仙人下。称赞授法。于中分二。第一称赞法
器。第二正授法要。
▲前中三。初主赞。示其徒者令敬
学故。次时诸仙众下。眷属赞。由上指示故。后时大威
卷五 第 113c 页
猛下。述赞。
▲第二说是语巳下。正授法要。于中二。先
示法名体。童真净智。变化自在。故名无胜。高出功用。
相惑不动。所以名幢。后善财白言下。问答境界。先问
后答。答中二。一加令證见。即示相答。二摄用言示。即
言说答。
前中亦二。先加持摩顶。即是加持之相。执
手。表乃为授与之义。亦相摄有力入法界故。后即时
善财下得益。于中二。先明目都身经。后尔时善财童
子为菩萨无胜下。内心證入。文有十句五对。谓得善
友五法所照。自得五种三昧光明。其五能照。初总。馀
别。皆无胜幢差别妙用。一无胜幢光明照得毗卢遮
那藏三昧光明者。此是总句。无胜幢者。真智起用。由
为此照故。得即寂智慧光明。遍照事理。见佛闻法。皆
此用故。别有四用。一境无不照。二照无不圆。三横无
不具。四竖无不摄。由此四义。成后四益。谓二既境无
不照。称无尽智。为此所照故。得总摄诸方总持。成前
其身到十方刹。三由照无不圆。为金刚轮。为此所照。
则万法本净。为智慧聚。大般若云。般若波罗蜜多清
净故。一切清净。成前受持佛法无乱。四由能照横无
不具。为普门际。普门即境。总具诸度。以为庄严故。复
名藏。为此所照故。得如空包含佛德无㝵圆满。成前
得佛诸愿诸力。五由能照竖无不摄故。云一切佛戒
定慧三学圆满。名之为轮。由得此照。竖穷三世圆满
智轮。成前见佛色身光网及无㝵智轮。此上三事。即
三轮也。陀罗尼约总持。三昧约寂定。唯第二所得。阙
▲第二说是语巳下。正授法要。于中二。先
示法名体。童真净智。变化自在。故名无胜。高出功用。
相惑不动。所以名幢。后善财白言下。问答境界。先问
后答。答中二。一加令證见。即示相答。二摄用言示。即
言说答。
前中亦二。先加持摩顶。即是加持之相。执
手。表乃为授与之义。亦相摄有力入法界故。后即时
善财下得益。于中二。先明目都身经。后尔时善财童
子为菩萨无胜下。内心證入。文有十句五对。谓得善
友五法所照。自得五种三昧光明。其五能照。初总。馀
别。皆无胜幢差别妙用。一无胜幢光明照得毗卢遮
那藏三昧光明者。此是总句。无胜幢者。真智起用。由
为此照故。得即寂智慧光明。遍照事理。见佛闻法。皆
此用故。别有四用。一境无不照。二照无不圆。三横无
不具。四竖无不摄。由此四义。成后四益。谓二既境无
不照。称无尽智。为此所照故。得总摄诸方总持。成前
其身到十方刹。三由照无不圆。为金刚轮。为此所照。
则万法本净。为智慧聚。大般若云。般若波罗蜜多清
净故。一切清净。成前受持佛法无乱。四由能照横无
不具。为普门际。普门即境。总具诸度。以为庄严故。复
名藏。为此所照故。得如空包含佛德无㝵圆满。成前
得佛诸愿诸力。五由能照竖无不摄故。云一切佛戒
定慧三学圆满。名之为轮。由得此照。竖穷三世圆满
智轮。成前见佛色身光网及无㝵智轮。此上三事。即
三轮也。陀罗尼约总持。三昧约寂定。唯第二所得。阙
卷五 第 114a 页
三昧言。或恐脱略。
二时彼仙人放下。摄用言示。于
中二。先放舍加持。二问答承领。今初。所作讫故还在
本处者。上来加持。不移本处而遍十方。故摄神力本
无来往。处既在本。时亦不长。斯即念劫圆融远近无
㝵。此皆善友法门之力。是以善财。于一生中。办多劫
事。岂以三劫而为定远。二仙人告下。问答承领。可知
第四仙人告言善男子我唯下。谦巳推胜。
第五善
男子于此下。指示后友。聚落名伊沙那者。此云长直。
谓长者。尽知三际。直者。善知胜义。住处名阿野怛那
者。此方云热住处。婆罗门名胜热者。五热灸身。胜彼
热故。具足梵音云惹(平声)耶。唐言胜。邬涩摩唐言火热。
表体烦恼热成胜德故。不染烦恼成净行故。云婆罗
门。
礼辞可知。
●第九胜热善友。寄王子住。从法王教。生于正解。当
绍佛位故。文亦具六。
第一依教趣求中亦二。一證前。二趣后。前中亦二。先
明證因因前解脱。后得住下。正明得益。于中复二。先
得自分益。后勇猛精进下。得胜进益。二念善知识下
趣后。
第二见胜热下。见敬咨问。于中二。先睹见。后敬问。今
初。见修苦行。四面火聚。头上赫日。即五热炙身。今明
四句般若皆烧惑薪故。梵本旧经但云四面。中有刀
山者。无分别智。最居中道。无不剖故。高而无上。峻不
可登。照无始末。故云无极。故智论云。般若波罗蜜。犹
二时彼仙人放下。摄用言示。于
中二。先放舍加持。二问答承领。今初。所作讫故还在
本处者。上来加持。不移本处而遍十方。故摄神力本
无来往。处既在本。时亦不长。斯即念劫圆融远近无
㝵。此皆善友法门之力。是以善财。于一生中。办多劫
事。岂以三劫而为定远。二仙人告下。问答承领。可知
第四仙人告言善男子我唯下。谦巳推胜。
第五善
男子于此下。指示后友。聚落名伊沙那者。此云长直。
谓长者。尽知三际。直者。善知胜义。住处名阿野怛那
者。此方云热住处。婆罗门名胜热者。五热灸身。胜彼
热故。具足梵音云惹(平声)耶。唐言胜。邬涩摩唐言火热。
表体烦恼热成胜德故。不染烦恼成净行故。云婆罗
门。
礼辞可知。
●第九胜热善友。寄王子住。从法王教。生于正解。当
绍佛位故。文亦具六。
第一依教趣求中亦二。一證前。二趣后。前中亦二。先
明證因因前解脱。后得住下。正明得益。于中复二。先
得自分益。后勇猛精进下。得胜进益。二念善知识下
趣后。
第二见胜热下。见敬咨问。于中二。先睹见。后敬问。今
初。见修苦行。四面火聚。头上赫日。即五热炙身。今明
四句般若皆烧惑薪故。梵本旧经但云四面。中有刀
山者。无分别智。最居中道。无不剖故。高而无上。峻不
可登。照无始末。故云无极。故智论云。般若波罗蜜。犹
卷五 第 114b 页
如大火聚。四边不可取。远离于四句。四句即四边。取
则烧人。离则成智。谓若以有为有。则有缚等故。论云。
若人见般若。是则为被缚。若不见般若。是亦为被缚。
登彼刀山投身入火者。从无分别智遍入四句皆无
滞也。故论云。若得般若意。入阿毗昙门不滞有。入成
实门不滞空等。又云。若人见般若。是亦得解脱。若不
见般若。是亦得解脱故。谓失意为谤。谓增益等加被
火烧。得意为门。四皆入理。如触不热。又火有四仪。一
烧烦恼薪。二破无明闇。三成熟善品。四照现證理。又
释刀是断德。无不割故。火是智德。无不照故。投身下
者。障尽證理故。斯皆以刀山为能證。火聚为所證。故
此火等即是法门。不须别表现所用故。称性事故。此
为甚深难解难入不可轻尔。二时善财下。敬问。可知
第三婆罗门言下。正示法界。行于非道。略无称赞。于
中有六。一示法劝修。二疑惮不受。三胜缘劝引。四疑
尽悔𠍴。五诫劝见容。六依教修證。
▲今初。然刀山不
可执。火聚不可取。若能不住。无分别智。遍入四句。则
远四谤。不滞空有。何行不成。所以要令入者。破见心
故。令解菩萨深密法故。顺相易知逆难知故。法在修
入不在言故。然此中示痴。甘露火王示嗔。天友示贪。
显三毒相普有正法。即是道故。然有五义。一当相即
空。空故为道。非此三事即是佛法。诸部般若其文非
一。故说三毒四倒诸惑即深般若体性清净。二约用
摄生故名为道。亦非即是。故净名云。行于非道。通达
则烧人。离则成智。谓若以有为有。则有缚等故。论云。
若人见般若。是则为被缚。若不见般若。是亦为被缚。
登彼刀山投身入火者。从无分别智遍入四句皆无
滞也。故论云。若得般若意。入阿毗昙门不滞有。入成
实门不滞空等。又云。若人见般若。是亦得解脱。若不
见般若。是亦得解脱故。谓失意为谤。谓增益等加被
火烧。得意为门。四皆入理。如触不热。又火有四仪。一
烧烦恼薪。二破无明闇。三成熟善品。四照现證理。又
释刀是断德。无不割故。火是智德。无不照故。投身下
者。障尽證理故。斯皆以刀山为能證。火聚为所證。故
此火等即是法门。不须别表现所用故。称性事故。此
为甚深难解难入不可轻尔。二时善财下。敬问。可知
第三婆罗门言下。正示法界。行于非道。略无称赞。于
中有六。一示法劝修。二疑惮不受。三胜缘劝引。四疑
尽悔𠍴。五诫劝见容。六依教修證。
▲今初。然刀山不
可执。火聚不可取。若能不住。无分别智。遍入四句。则
远四谤。不滞空有。何行不成。所以要令入者。破见心
故。令解菩萨深密法故。顺相易知逆难知故。法在修
入不在言故。然此中示痴。甘露火王示嗔。天友示贪。
显三毒相普有正法。即是道故。然有五义。一当相即
空。空故为道。非此三事即是佛法。诸部般若其文非
一。故说三毒四倒诸惑即深般若体性清净。二约用
摄生故名为道。亦非即是。故净名云。行于非道。通达
卷五 第 114c 页
佛道。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等。三在惑用心故名
为道。如俗流辈。未能绝事。虽目睹练色口纳滋味受
用五境。而内策观心。知空知过。渐得微薄。亦非即是。
四留惑润生。长菩萨道。故名为道。亦非即是。如净名
云。不入生死大海。则不能生一切智宝等。五当相即
道。不同前四。不思议故。不可定言惑与不惑空与不
空。无行经云。淫欲即是道。恚痴亦复然。如是三法中。
具一切佛法。大意同此。大士云。无量痴心本是道。三
毒四倒不思议。即斯意耳。
▲二时善财童子作如是
念下。疑惮不受。非惜身。念恐失道缘。示智未深故。生
此念。于中二。先明道缘难具。后正疑魔坏。今初。有十
三难。初三为总。后十为别。总中。初得人身难者。人是
福田受道器故。次二句。就人身中。须离八难。谓世智
办聪及生聋盲。此二属身。故名为得。无此二者。名得
无难。馀之六难。但约时处。故但云离。后十别中。初二
句。恶止善行。是离难因。馀八正离。一遇佛出世。则非
前后。二具诸根者。显非聋盲。三得门正法。非长寿天。
四得遇善人。非三恶趣。五逢真善友。必离北洲。六受
如理教。明非世智。上巳离八难。七复离四邪五邪。八
复随法修行。道果可就。顾为道器。安得自轻。后此将
非魔下。正疑魔坏。初句疑善友是魔。次句疑友被魔
使。后句疑是魔属。三类皆能坏人善根。
▲三作是念
时下。胜缘劝引。有十四众。各述曾为胜热化益。故劝
勿疑。略分为四。初一色天。次六欲天。三有六众。即八
为道。如俗流辈。未能绝事。虽目睹练色口纳滋味受
用五境。而内策观心。知空知过。渐得微薄。亦非即是。
四留惑润生。长菩萨道。故名为道。亦非即是。如净名
云。不入生死大海。则不能生一切智宝等。五当相即
道。不同前四。不思议故。不可定言惑与不惑空与不
空。无行经云。淫欲即是道。恚痴亦复然。如是三法中。
具一切佛法。大意同此。大士云。无量痴心本是道。三
毒四倒不思议。即斯意耳。
▲二时善财童子作如是
念下。疑惮不受。非惜身。念恐失道缘。示智未深故。生
此念。于中二。先明道缘难具。后正疑魔坏。今初。有十
三难。初三为总。后十为别。总中。初得人身难者。人是
福田受道器故。次二句。就人身中。须离八难。谓世智
办聪及生聋盲。此二属身。故名为得。无此二者。名得
无难。馀之六难。但约时处。故但云离。后十别中。初二
句。恶止善行。是离难因。馀八正离。一遇佛出世。则非
前后。二具诸根者。显非聋盲。三得门正法。非长寿天。
四得遇善人。非三恶趣。五逢真善友。必离北洲。六受
如理教。明非世智。上巳离八难。七复离四邪五邪。八
复随法修行。道果可就。顾为道器。安得自轻。后此将
非魔下。正疑魔坏。初句疑善友是魔。次句疑友被魔
使。后句疑是魔属。三类皆能坏人善根。
▲三作是念
时下。胜缘劝引。有十四众。各述曾为胜热化益。故劝
勿疑。略分为四。初一色天。次六欲天。三有六众。即八
卷五 第 115a 页
部。四有一众。即地狱天子。今色天中多是初禅。以自
说言为能作故。文中三。初总劝勿疑。二彰其本意。三
自述蒙益。今初。由下二段。故劝勿疑。二今此圣者下。
彰其本意。于中二。先总示所得。谓智慧坚利犹如金
刚。即前刀义。烧诸惑薪。发诸智𦦨。即前火义。烧而常
寂。为三昧光。后发大精进下。别示业用。文有九句。初
总。馀别。别中。一即火能乾竭。二刀能斩截。三火能焚
烧。四刀能越险。五刀能断割。六火能破闇。义兼于风。
风发火故。故紧那罗中火内起风。七火能照导。八火
能放光故。并不离刀山火聚。以此会前将对法门。非
为臆说。三善男子我诸下。自叙蒙益。于中二。先自述
邪见。以劫初时。世界既成。梵王先降。念处空旷。光音
下生。不了业因。妄谓巳作。故为邪见。后此婆罗门下。
述得胜益。文显可知。此下十二众。皆以复有十千。而
为段首。次六欲天中。即分为六。一即魔天。他化开出
欲界主故。二即他化自在。今转世自在。得十自在。此
即八地十种自在。一心自在者。无量三昧皆入出故。
二烦恼自在。当彼如意。如意所成。由惑不拘故。三生
自在。一切世界中生故。四命自在。不可说劫住持故。
五业自在。如现生后能示现故。六三昧自在。当解自
在。解即胜解。谓于境印持。转变自在。由三昧故。七庄
严自在。即财自在。一切世界无量庄严故。八菩提心
自在。即愿自在。菩提心以愿为主故。愿则随心之所
欲故。九即法智二种自在。法谓无边法门示现。智谓
说言为能作故。文中三。初总劝勿疑。二彰其本意。三
自述蒙益。今初。由下二段。故劝勿疑。二今此圣者下。
彰其本意。于中二。先总示所得。谓智慧坚利犹如金
刚。即前刀义。烧诸惑薪。发诸智𦦨。即前火义。烧而常
寂。为三昧光。后发大精进下。别示业用。文有九句。初
总。馀别。别中。一即火能乾竭。二刀能斩截。三火能焚
烧。四刀能越险。五刀能断割。六火能破闇。义兼于风。
风发火故。故紧那罗中火内起风。七火能照导。八火
能放光故。并不离刀山火聚。以此会前将对法门。非
为臆说。三善男子我诸下。自叙蒙益。于中二。先自述
邪见。以劫初时。世界既成。梵王先降。念处空旷。光音
下生。不了业因。妄谓巳作。故为邪见。后此婆罗门下。
述得胜益。文显可知。此下十二众。皆以复有十千。而
为段首。次六欲天中。即分为六。一即魔天。他化开出
欲界主故。二即他化自在。今转世自在。得十自在。此
即八地十种自在。一心自在者。无量三昧皆入出故。
二烦恼自在。当彼如意。如意所成。由惑不拘故。三生
自在。一切世界中生故。四命自在。不可说劫住持故。
五业自在。如现生后能示现故。六三昧自在。当解自
在。解即胜解。谓于境印持。转变自在。由三昧故。七庄
严自在。即财自在。一切世界无量庄严故。八菩提心
自在。即愿自在。菩提心以愿为主故。愿则随心之所
欲故。九即法智二种自在。法谓无边法门示现。智谓
卷五 第 115b 页
如来力无畏等。能观所观一切佛法无不摄尽。所以
合者。或未如八地故。或遗脱故。三化乐。四知足。五时
分。六忉利。文并可知。三有六段。八部中唯阙摩睺罗
伽。前阙四王。八部中摄六中。一即龙王即当西天。二
夜叉王即当北天。(下第九经)三乾闼婆众即当东天。南天
摄在夜叉之中。能统是天。今从所统。义如前说。四阿
修罗。五迦楼罗。上五并显。六紧那罗。略分为四。一总
显因风闻声。二云某方下别示所闻。三善男子假使
下。校量声多。四善男子我等下。闻声成益。四地狱天
子。然此一类。从地狱出。义通六天。此同随好品中兜
率天子。文中二。先明现身。后作如是下。正明说益。于
中三。初遇光生天。即曾于乘急以戒缓故。随于地狱。
道根时熟。遇光生信。若不尔者。五热常照。地狱应空。
二以惭愧下。知恩报德。故随好中天鼓劝云。汝等应
当知恩报恩。不知恩者。多遭横死。生于地狱。蒙光生
天即是恩相。恭敬增善即是报恩。言舍欲乐者。彼中
劝云。汝等当往诣彼供养。勿复贪著五欲乐具。著五
欲乐。障㝵生天。诸天子。譬如劫火烧须弥山悉令除
尽无馀可得。贪欲缠心亦复如是。终不能生念佛之
意。今此多同。三时婆罗门下。闻法得益。天鼓说法。令
得十地。显是佛光。今此略明发心之益。
▲第四尔时
善财童子得闻下。疑尽悔𠍴。
▲第五时婆罗门下。诫
劝见容。谓偈中显劝密诫勿疑。是许悔过。然上疑者
为栋真伪。此中劝者显其实德。魔亦能劝。何不疑劝。
合者。或未如八地故。或遗脱故。三化乐。四知足。五时
分。六忉利。文并可知。三有六段。八部中唯阙摩睺罗
伽。前阙四王。八部中摄六中。一即龙王即当西天。二
夜叉王即当北天。(下第九经)三乾闼婆众即当东天。南天
摄在夜叉之中。能统是天。今从所统。义如前说。四阿
修罗。五迦楼罗。上五并显。六紧那罗。略分为四。一总
显因风闻声。二云某方下别示所闻。三善男子假使
下。校量声多。四善男子我等下。闻声成益。四地狱天
子。然此一类。从地狱出。义通六天。此同随好品中兜
率天子。文中二。先明现身。后作如是下。正明说益。于
中三。初遇光生天。即曾于乘急以戒缓故。随于地狱。
道根时熟。遇光生信。若不尔者。五热常照。地狱应空。
二以惭愧下。知恩报德。故随好中天鼓劝云。汝等应
当知恩报恩。不知恩者。多遭横死。生于地狱。蒙光生
天即是恩相。恭敬增善即是报恩。言舍欲乐者。彼中
劝云。汝等当往诣彼供养。勿复贪著五欲乐具。著五
欲乐。障㝵生天。诸天子。譬如劫火烧须弥山悉令除
尽无馀可得。贪欲缠心亦复如是。终不能生念佛之
意。今此多同。三时婆罗门下。闻法得益。天鼓说法。令
得十地。显是佛光。今此略明发心之益。
▲第四尔时
善财童子得闻下。疑尽悔𠍴。
▲第五时婆罗门下。诫
劝见容。谓偈中显劝密诫勿疑。是许悔过。然上疑者
为栋真伪。此中劝者显其实德。魔亦能劝。何不疑劝。
卷五 第 115c 页
以此善友前友指来。劝中正说非魔能作。善财亦得
超魔眼故。若尔何以生疑。为显法故。如八地中佛之
七劝。纵佛不劝。岂容趣寂。为彰法深。故须劝耳。又为
物轨令审察故。
▲第六尔时善财童子闻此下。依教
修證。于中二。先正證。后自陈。今初。登山投火即是修
行。得二法门斯为證入。言未至得善住三昧者。上不
依山。下不依火。中不住空。即显般若离于能所有无
二边。无所依故。名为善住惑境。不坏为坚牢等。触火
得寂静乐神通三昧者。亲證般若。体即性净。心无分
别。故云寂静。现法乐住。可以怡神。寂而常用。故云神
通。即此通悟。故云门也。触即證义。故净名云。受诸触
如智證。二善财白言下。即自陈所證显后得起说。
第四时婆罗下。谦巳推胜。先谦巳知一。云普圆满无
尽轮者。然有二义。一智轮摧惑。照其本原。无可尽故。
二反常智用。用周法界。无有穷尽。圆转不巳。所以名
轮。用既无穷。故称圆满。推胜可知。
第五善男子南方下。指示后友。城名师子频申者。灌
顶住中。震动照曜持世界等。皆悉自在。无所畏故。王
名无畏星宿幢者。无畏即前师子频申城名。城因王
故。星宿幢者。于法性空。罗十种智。如列宿故。智照无
畏。高显摧伏。所以名幢。女名慈行者。知众生根。令其
调伏。慈为行故。智中之悲。处世无染。是谓童女。
礼
辞可知。
●第十慈行童女。寄灌顶住。从前观空。得无生心。最
超魔眼故。若尔何以生疑。为显法故。如八地中佛之
七劝。纵佛不劝。岂容趣寂。为彰法深。故须劝耳。又为
物轨令审察故。
▲第六尔时善财童子闻此下。依教
修證。于中二。先正證。后自陈。今初。登山投火即是修
行。得二法门斯为證入。言未至得善住三昧者。上不
依山。下不依火。中不住空。即显般若离于能所有无
二边。无所依故。名为善住惑境。不坏为坚牢等。触火
得寂静乐神通三昧者。亲證般若。体即性净。心无分
别。故云寂静。现法乐住。可以怡神。寂而常用。故云神
通。即此通悟。故云门也。触即證义。故净名云。受诸触
如智證。二善财白言下。即自陈所證显后得起说。
第四时婆罗下。谦巳推胜。先谦巳知一。云普圆满无
尽轮者。然有二义。一智轮摧惑。照其本原。无可尽故。
二反常智用。用周法界。无有穷尽。圆转不巳。所以名
轮。用既无穷。故称圆满。推胜可知。
第五善男子南方下。指示后友。城名师子频申者。灌
顶住中。震动照曜持世界等。皆悉自在。无所畏故。王
名无畏星宿幢者。无畏即前师子频申城名。城因王
故。星宿幢者。于法性空。罗十种智。如列宿故。智照无
畏。高显摧伏。所以名幢。女名慈行者。知众生根。令其
调伏。慈为行故。智中之悲。处世无染。是谓童女。
礼
辞可知。
●第十慈行童女。寄灌顶住。从前观空。得无生心。最
卷五 第 116a 页
为上首。诸佛法水以灌心顶。故从喻名。文中具六。
第一依教趣求中二。先修入前教。后趣求后友。前中
亦二。先思念。后无障㝵智下。明念成益。略有三益。一
内證真际。二以最胜智下。寂诸妄取。三了知众生下。
外了境空。后如是思惟正念观察下。趣求后友。然此
两句。结前生后。五百女者。一期位满。总摄五位十十
法门故。
第二善财门巳下。见敬咨问。于中二。先睹见。后敬问。
见中亦二。先明远见。但得其门未亲證故。后遂入王
宫下。下近睹依正。如亲證入。二善财见巳下敬问。
第三童女告言下。正示法界。略无称赞。于中二。先指
境令观。表示法令證。并依中见正。大小念劫。皆无㝵
等。十住位终。果将满故。依报显法。后尔时善财下。以
言显发。于中亦二。先显法名。后彰法用。前中又二。先
善财念请。后时彼童女告下。善友言答。初示名。后显
因。名般若波罗蜜普庄严者。略有二义。一由般若照
一切依。依中有正。一中有多。故所得依无所不现。大
品经云。了色即般若。一切法趣色。即其义矣。二由能
證般若。巳具诸度为庄严故。所證所成。庄严无尽。即
下因云。彼诸如来。各以异门。令我入此。总摄别义。三
十六恒归于一门。故称为普。则令一严具一切严。名
普庄严。我于三十六恒下显因。住位既满。六度之中
一一具六。为三十六。皆恒沙性德。本觉中来。故云佛
所求得此法。若约事说。如伊舍中。二善财白言下。显
第一依教趣求中二。先修入前教。后趣求后友。前中
亦二。先思念。后无障㝵智下。明念成益。略有三益。一
内證真际。二以最胜智下。寂诸妄取。三了知众生下。
外了境空。后如是思惟正念观察下。趣求后友。然此
两句。结前生后。五百女者。一期位满。总摄五位十十
法门故。
第二善财门巳下。见敬咨问。于中二。先睹见。后敬问。
见中亦二。先明远见。但得其门未亲證故。后遂入王
宫下。下近睹依正。如亲證入。二善财见巳下敬问。
第三童女告言下。正示法界。略无称赞。于中二。先指
境令观。表示法令證。并依中见正。大小念劫。皆无㝵
等。十住位终。果将满故。依报显法。后尔时善财下。以
言显发。于中亦二。先显法名。后彰法用。前中又二。先
善财念请。后时彼童女告下。善友言答。初示名。后显
因。名般若波罗蜜普庄严者。略有二义。一由般若照
一切依。依中有正。一中有多。故所得依无所不现。大
品经云。了色即般若。一切法趣色。即其义矣。二由能
證般若。巳具诸度为庄严故。所證所成。庄严无尽。即
下因云。彼诸如来。各以异门。令我入此。总摄别义。三
十六恒归于一门。故称为普。则令一严具一切严。名
普庄严。我于三十六恒下显因。住位既满。六度之中
一一具六。为三十六。皆恒沙性德。本觉中来。故云佛
所求得此法。若约事说。如伊舍中。二善财白言下。显
卷五 第 116b 页
法胜用。先问。后答。答中先总。后别。总中先明修习。后
即时获得下。显其得證。普遍出生陀罗尼门者。旧云
普门陀罗尼。一陀罗尼顿摄一切。名为普门故。次文
云。百万阿僧祇门皆悉现前。以一陀罗尼智为体故。
入般若门。得陀罗尼。由此总句。出生别门。法界十住。
同十地得。然彼总得多种法门。此广一持。馀三昧等
或略不说。二所谓下。别显中有一百五十门。略分十
位。初九总知依正事理总持。二福德下十门。行愿总
持。三业持下十门。诸业总持。四三昧下六门。明正受
体用。五心海下八门。知自他心。六知众生烦恼下十
三门。唯知所化。七普见一切法下。二十门。明知能化。
八世界成下二十八门。知刹海自在。九见诸佛下二
十九门。知佛海自在。十菩提心下十三门。大心性相。
末后自心清净。即性净涅槃。总摄诸门。不出于此。
第四善男子我唯下。谦巳推胜。
第五善男子于此
下。指示后友。国名三目者。施为行首。复开导自他。如
目明照以导馀根故。问明品中目首菩萨。问于福田。
财施无著。以成慧眼。无畏之施。以成慈眼。法施还得
成于法眼故。复云三用。上三眼见无不妙故。友名妙
见。又施行内成胜报。外现见无不妙。出住之行出家
表之。故下文云出家未久。又行本令物出离故。
礼
辞可知。上寄十住位竟。
[△@△]大文第三。妙见比丘巳下。有十善友。寄十行位。位
各一人。然其十行。即是十度。故所释名多依度释。
即时获得下。显其得證。普遍出生陀罗尼门者。旧云
普门陀罗尼。一陀罗尼顿摄一切。名为普门故。次文
云。百万阿僧祇门皆悉现前。以一陀罗尼智为体故。
入般若门。得陀罗尼。由此总句。出生别门。法界十住。
同十地得。然彼总得多种法门。此广一持。馀三昧等
或略不说。二所谓下。别显中有一百五十门。略分十
位。初九总知依正事理总持。二福德下十门。行愿总
持。三业持下十门。诸业总持。四三昧下六门。明正受
体用。五心海下八门。知自他心。六知众生烦恼下十
三门。唯知所化。七普见一切法下。二十门。明知能化。
八世界成下二十八门。知刹海自在。九见诸佛下二
十九门。知佛海自在。十菩提心下十三门。大心性相。
末后自心清净。即性净涅槃。总摄诸门。不出于此。
第四善男子我唯下。谦巳推胜。
第五善男子于此
下。指示后友。国名三目者。施为行首。复开导自他。如
目明照以导馀根故。问明品中目首菩萨。问于福田。
财施无著。以成慧眼。无畏之施。以成慈眼。法施还得
成于法眼故。复云三用。上三眼见无不妙故。友名妙
见。又施行内成胜报。外现见无不妙。出住之行出家
表之。故下文云出家未久。又行本令物出离故。
礼
辞可知。上寄十住位竟。
[△@△]大文第三。妙见比丘巳下。有十善友。寄十行位。位
各一人。然其十行。即是十度。故所释名多依度释。
卷五 第 116c 页
●第一妙见比丘。寄欢喜行。施悦自他。故名欢喜。文
中具六。下若具六并不总科。
第一依教趣求亦二。先念前友教。后趣求后友。今初
有十四句。初总。馀别。别中分三。初一约菩萨论深。即
净分依他。證智离言故。次九句。约众生论深。即染分
依他。事理无㝵。一报类难知故。二忘想为因。即无性
故。故楞伽云。先圣所传妄想无性。上二句二经并无
菩萨二字。今加二字。属菩萨智。三众生作业。细唯佛
知。作即无作故。旧经中明所作业。四八识之心。并皆
流注。非唯第八恒转如流。故楞伽云。宴坐山林。上中
下修。能知自心妄想流注生住灭也。而言深者。刹那
不住。细而叵知。寻其起尽。无生灭等。唯离念智。能照
其境。五即十二因缘。依无明行。起于苦果。复起惑业。
招生死苦。但是缘性无有我人。前灭后生即无生灭。
既无生灭。亦无无生。是缘起际。缘起多种。故名为诸。
又皆同无㝵法性缘起。故名为际。六众生即以真谛
寂灭为实际故。故上经云。观身如实相。一切皆寂灭。
七所变影像缘成无性故。又曰光映质影有多端。本
智随境心识乱起。八依象立名。名不得物。而亦不失
所名之物。九言说别施行。真实离文字。而言说文字
皆解脱性。后三合辨染净二分。一染净二分。皆严法
界而无严故。菩萨以一庄严。严一切故。二染净二分。
各各严饰。皆不相知。故为秘密。三上之二分。种种业
果。皆依智性而成就故。故梵本云。种种业光明际。后
卷五 第 117a 页
之三句。众生之言二经皆无。而诸句中。皆云际者。穷
事之边。极理之畔。上皆般若波罗蜜普庄严门故。思
修观察。二渐次下。趣求后友。处处求者。随缘造修无
不在故。
第二忽然睹见下。见敬咨问。先睹见。后敬问。见中分
五。初总见修行。二见身相。三见心相。四双结殊胜。五
见领眷属。今初。万行建立森耸名林。即事造修循环
无间为经行。往复居行之首。偏得此名。二头骨如盖
下。见身相。同佛相者。如说修行。顺佛果故。旧经阙略。
今经多具。下瞿波中文更委悉。多同瑜伽。下当广释。
三于诸境界下。见心相。心不可见。约知名见。即止观
双运。初句止。次句观。止过则沉。智过则举。不沉不举
正受现前。不智不愚双契中道。起念止观皆成动转。
双非再遣未离戏论虽止观双运。而无心寂照。则一
切皆息。即佛所行平等境界。前皆即用之体。后入于
缘起下。方辨即体之用。寂用无㝵是其心相。四为欲
受持下。双结殊胜。初三句结心相。不迟下结身相。内
有沉举。则外行迟速。迟则易沉。速则易掉。如是下双
结。心既诣理。故所为审谛。后寂静下。两对法喻。显殊
胜相。五无数天龙下。见眷属。檀为行首。导万行故。二
善财童子前诣下。敬问可知。
第三妙见答言下。正示法界。于中二。先示依缘得法。
后显法业用。前中三。初总序。次时分。后所作。今初。初
入行位。故云年少。创离十住。入菩提心家。名出家近。
事之边。极理之畔。上皆般若波罗蜜普庄严门故。思
修观察。二渐次下。趣求后友。处处求者。随缘造修无
不在故。
第二忽然睹见下。见敬咨问。先睹见。后敬问。见中分
五。初总见修行。二见身相。三见心相。四双结殊胜。五
见领眷属。今初。万行建立森耸名林。即事造修循环
无间为经行。往复居行之首。偏得此名。二头骨如盖
下。见身相。同佛相者。如说修行。顺佛果故。旧经阙略。
今经多具。下瞿波中文更委悉。多同瑜伽。下当广释。
三于诸境界下。见心相。心不可见。约知名见。即止观
双运。初句止。次句观。止过则沉。智过则举。不沉不举
正受现前。不智不愚双契中道。起念止观皆成动转。
双非再遣未离戏论虽止观双运。而无心寂照。则一
切皆息。即佛所行平等境界。前皆即用之体。后入于
缘起下。方辨即体之用。寂用无㝵是其心相。四为欲
受持下。双结殊胜。初三句结心相。不迟下结身相。内
有沉举。则外行迟速。迟则易沉。速则易掉。如是下双
结。心既诣理。故所为审谛。后寂静下。两对法喻。显殊
胜相。五无数天龙下。见眷属。檀为行首。导万行故。二
善财童子前诣下。敬问可知。
第三妙见答言下。正示法界。于中二。先示依缘得法。
后显法业用。前中三。初总序。次时分。后所作。今初。初
入行位。故云年少。创离十住。入菩提心家。名出家近。
卷五 第 117b 页
依理起用。而修行故。言我此生中者。略有二义。一念
劫圆融故。能一生供养多佛。如大威猛仙人处说。二
者显示入解行生非见闻生。言三十八者。过前位故。
次或有佛所下。所修时分。后亲近供养下。所作成益。
二又善男子我常下。显法业用。于中有十三句。各先
辨业用。后出所因。
第四善男子我唯下。谦巳推胜。初谦巳。云随顺无尽
灯者。无念之智。顺法顺机。无不委照。所照法界。体无
有尽。故得一念一切现前。后如诸菩萨下。推胜之中
有十七句。初总。故旧云如金刚灯。上但云灯。今推胜
中。證如常照。故比金刚。次生如来家下别显。有十六
句。为五种胜。前四各一。馀合为一。一生家胜。生真如
家。则常照矣。无生忍家。无念照矣。二成就常命。即报
命胜。同理常故。即金刚义。三内智胜。如于所證。无尽
灭故。即是灯义。四报体胜。法性成身。相不迁故。亦金
刚义。五普能示现下。明业用胜。对上随顺。以是即体
之妙用故。无坏无比。
第五善男子于此下。指示后
友。次文当说。
礼辞可知。(下第十经)。
●第二根自在主童子。寄饶益行。三聚净戒能益自
他故。
第一依教趣求中二。先念前。后天龙下趣后。于中二。
先天龙显卫。后渐次下正趣胜友。向圆满多闻国者。
三聚无缺。称为圆满。善达开遮。故曰多闻。入妙门城
者。戒能防非。故称为城。入法千门。斯为最妙。周遍推
劫圆融故。能一生供养多佛。如大威猛仙人处说。二
者显示入解行生非见闻生。言三十八者。过前位故。
次或有佛所下。所修时分。后亲近供养下。所作成益。
二又善男子我常下。显法业用。于中有十三句。各先
辨业用。后出所因。
第四善男子我唯下。谦巳推胜。初谦巳。云随顺无尽
灯者。无念之智。顺法顺机。无不委照。所照法界。体无
有尽。故得一念一切现前。后如诸菩萨下。推胜之中
有十七句。初总。故旧云如金刚灯。上但云灯。今推胜
中。證如常照。故比金刚。次生如来家下别显。有十六
句。为五种胜。前四各一。馀合为一。一生家胜。生真如
家。则常照矣。无生忍家。无念照矣。二成就常命。即报
命胜。同理常故。即金刚义。三内智胜。如于所證。无尽
灭故。即是灯义。四报体胜。法性成身。相不迁故。亦金
刚义。五普能示现下。明业用胜。对上随顺。以是即体
之妙用故。无坏无比。
第五善男子于此下。指示后
友。次文当说。
礼辞可知。(下第十经)。
●第二根自在主童子。寄饶益行。三聚净戒能益自
他故。
第一依教趣求中二。先念前。后天龙下趣后。于中二。
先天龙显卫。后渐次下正趣胜友。向圆满多闻国者。
三聚无缺。称为圆满。善达开遮。故曰多闻。入妙门城
者。戒能防非。故称为城。入法千门。斯为最妙。周遍推
卷五 第 117c 页
求根自在主者。六自在王。性本清净。众生境牵不得
自在。善守根门。尘境不染。不妄视听。尝触知觉。寂无
所取。了见分明。为根自在。唯戒为主。净戒无染。故云
童子。后时虚空下。天龙指授。偏此有者。不犯尸罗。天
龙显卫。况复冥扶。于河渚中者。渚谓洲渚。若持净戒。
生死爱河不漂溺故。又无量福河常流注故。聚砂为
戏者。恒沙功德由戒集故。微细之过亦不轻故。
第二尔时善财下。见敬咨问。初见十千童子绕者。万
行之中。戒为首故。敬问可知。
第三自在主言下。正授法界。于中二。先明因修得法。
后明法门业用。今初。依文殊修者。显若有智能护戒
故。修学算数等者。梵本云。书数算印教法。此并声明。
而言等者。等馀四明。即得悟入一切工巧神通智门
者。法名体也。妙用难测。五皆神通。以智为其体。云智
门矣。约所表者。书者能诠。止作持犯分明故。数者四
重十重乃至持犯三千威仪八万细行故。算者一一
之因。若持若犯。得果多少故。印者持犯善恶感果决
定故。相者即是教相。若制若听皆无差故。得工巧者。
善巧护持故。神通者。无所拥故。
二善男子我因此
下。辨业用。文中二。先总标。五明等者。等取工巧。梵本
具五。后文字下别显五明。于中亦二。第一略明。第二
广说。
△略具有五。一声。二因。三医方。四工巧。五内明。
今初。云文字算数者。即是声明。文字即声明中法施
设建立。建立名句文身故。算数契印。即数施设建立。
自在。善守根门。尘境不染。不妄视听。尝触知觉。寂无
所取。了见分明。为根自在。唯戒为主。净戒无染。故云
童子。后时虚空下。天龙指授。偏此有者。不犯尸罗。天
龙显卫。况复冥扶。于河渚中者。渚谓洲渚。若持净戒。
生死爱河不漂溺故。又无量福河常流注故。聚砂为
戏者。恒沙功德由戒集故。微细之过亦不轻故。
第二尔时善财下。见敬咨问。初见十千童子绕者。万
行之中。戒为首故。敬问可知。
第三自在主言下。正授法界。于中二。先明因修得法。
后明法门业用。今初。依文殊修者。显若有智能护戒
故。修学算数等者。梵本云。书数算印教法。此并声明。
而言等者。等馀四明。即得悟入一切工巧神通智门
者。法名体也。妙用难测。五皆神通。以智为其体。云智
门矣。约所表者。书者能诠。止作持犯分明故。数者四
重十重乃至持犯三千威仪八万细行故。算者一一
之因。若持若犯。得果多少故。印者持犯善恶感果决
定故。相者即是教相。若制若听皆无差故。得工巧者。
善巧护持故。神通者。无所拥故。
二善男子我因此
下。辨业用。文中二。先总标。五明等者。等取工巧。梵本
具五。后文字下别显五明。于中亦二。第一略明。第二
广说。
△略具有五。一声。二因。三医方。四工巧。五内明。
今初。云文字算数者。即是声明。文字即声明中法施
设建立。建立名句文身故。算数契印。即数施设建立。
卷五 第 118a 页
通治取与中生疑障故。二种种智论。即是因明。略举
论体。谓言论等。三亦知一切药下。医方明。通治四大
不调。瑜伽有四。今文具之。初明病因。因药等故。二和
合消解。即是断灭。三风痫痟瘦。即是病相。鬼魅所者
亦是病相。复是病因。四能善疗治。即灭巳不生。以善
疗故。故大经云。世医所疗治。虽差还复生。如来所治
者。毕竟不复发。如是下总结。四亦能建立城邑下。即
工巧明。瑜伽十五。有十二工业。今此有八。而次不同。
一即营造工业。二亦善驾御下。生成工业。三亦善调
鍊下。和合工业。四幻术变化。即咒术工业。五亦善营
理田农。即营农工业。六商贾即商贾工业。其种种诸
业。文阙于四。此即当之。谓音乐书算成熟防那。七亦
善礼仪下。事王工业。故梵本云。奉望贵胜承事仪式。
八亦知众生身相下。占相工业。五亦知众生具足一
切善不善下。内明。然瑜伽中。内明有四施设建立。一
事。二想。三摄圣教。四圣教所应知。今略具之。文分为
二。先明想施设建立。后总摄馀三。今初略分为五。初
知六趣因果。二亦善了知一切贤圣下。知三乘因果。
三如是乃至下。结略显广。乃至二谛摄尽佛法。四亦
知一切诸寂静下。知世轨仪。即俗谛摄。五亦知自他
过去下。通知三世。后亦知过现一切诸佛下。总摄馀
三。谓通知佛教。即摄圣教及圣教所应知并事建立。
事建立者。是三藏故。皆佛法门。能令坚固下。显内明
益。初二句总明。身心清净下法喻释相。在生死中。有
论体。谓言论等。三亦知一切药下。医方明。通治四大
不调。瑜伽有四。今文具之。初明病因。因药等故。二和
合消解。即是断灭。三风痫痟瘦。即是病相。鬼魅所者
亦是病相。复是病因。四能善疗治。即灭巳不生。以善
疗故。故大经云。世医所疗治。虽差还复生。如来所治
者。毕竟不复发。如是下总结。四亦能建立城邑下。即
工巧明。瑜伽十五。有十二工业。今此有八。而次不同。
一即营造工业。二亦善驾御下。生成工业。三亦善调
鍊下。和合工业。四幻术变化。即咒术工业。五亦善营
理田农。即营农工业。六商贾即商贾工业。其种种诸
业。文阙于四。此即当之。谓音乐书算成熟防那。七亦
善礼仪下。事王工业。故梵本云。奉望贵胜承事仪式。
八亦知众生身相下。占相工业。五亦知众生具足一
切善不善下。内明。然瑜伽中。内明有四施设建立。一
事。二想。三摄圣教。四圣教所应知。今略具之。文分为
二。先明想施设建立。后总摄馀三。今初略分为五。初
知六趣因果。二亦善了知一切贤圣下。知三乘因果。
三如是乃至下。结略显广。乃至二谛摄尽佛法。四亦
知一切诸寂静下。知世轨仪。即俗谛摄。五亦知自他
过去下。通知三世。后亦知过现一切诸佛下。总摄馀
三。谓通知佛教。即摄圣教及圣教所应知并事建立。
事建立者。是三藏故。皆佛法门。能令坚固下。显内明
益。初二句总明。身心清净下法喻释相。在生死中。有
卷五 第 118b 页
涅槃性。如在矿金。到涅槃岸。则身心清净。如出矿金。
出矿之金略有二能。一光明普照。如得身智教證二
光。二堪成器物。如自成三德建立大义。云广大成就。
上巳略显五明之相。
△第二善男子我复善知十八工巧下。广显五明。据
旧经梵本。但广声明一数。今此下十六行馀十字经。
旧经所无。梵本在推胜中。显医方明治内烦恼。谓推
胜中。仍前知算。便推胜云。如诸菩萨。能知一切名数。
即是声明数建立义。次略标工巧内明。后说医方治
内烦恼。以工巧内明自分广故。推胜中略。前医方明
但治身病。故此治心。译人意移。极难通会。今案现文。
且分三段。第一标举三明。第二广医方明。第三广说
声明。
▲今初。言我复善知者。梵本云。菩萨具足一切
智慧能知十八等。斯则推菩萨知非我知也。言十八
工巧者。未见经论。瑜伽但有十二工巧。巳如上引。六
十二眷属明伦者。义当六十二论。谓四遍常等。亦属
工巧。若十二摄者。即防那摄。及内明等者。等取因明。
良以因明多属内故。不广其相。
▲第二一切方法下。
广医方明。然其四明。皆以内统。故将内法以显医方。
若治身病。自分巳说。文分为三。第一总标。有能所治。
第二何等下徵起。唯徵所治。第三有四因缘下广释。
此中一段全同楞伽。文中三。第一别明烦恼因起。即
双明病相病因。第二显其本末。即病起原本。第三结
叹难测。显唯佛能治令永不生。
出矿之金略有二能。一光明普照。如得身智教證二
光。二堪成器物。如自成三德建立大义。云广大成就。
上巳略显五明之相。
△第二善男子我复善知十八工巧下。广显五明。据
旧经梵本。但广声明一数。今此下十六行馀十字经。
旧经所无。梵本在推胜中。显医方明治内烦恼。谓推
胜中。仍前知算。便推胜云。如诸菩萨。能知一切名数。
即是声明数建立义。次略标工巧内明。后说医方治
内烦恼。以工巧内明自分广故。推胜中略。前医方明
但治身病。故此治心。译人意移。极难通会。今案现文。
且分三段。第一标举三明。第二广医方明。第三广说
声明。
▲今初。言我复善知者。梵本云。菩萨具足一切
智慧能知十八等。斯则推菩萨知非我知也。言十八
工巧者。未见经论。瑜伽但有十二工巧。巳如上引。六
十二眷属明伦者。义当六十二论。谓四遍常等。亦属
工巧。若十二摄者。即防那摄。及内明等者。等取因明。
良以因明多属内故。不广其相。
▲第二一切方法下。
广医方明。然其四明。皆以内统。故将内法以显医方。
若治身病。自分巳说。文分为三。第一总标。有能所治。
第二何等下徵起。唯徵所治。第三有四因缘下广释。
此中一段全同楞伽。文中三。第一别明烦恼因起。即
双明病相病因。第二显其本末。即病起原本。第三结
叹难测。显唯佛能治令永不生。
卷五 第 118c 页
初中分二。一明眼识生起。二例馀识起。初中亦二。先
明能起。后辨所起。今初。初句标。此阙一句。合云有四
因缘眼识生起。三本楞伽及新梵本。皆有此句。然瑜
伽等论。眼识生起具于九缘。今何独四。此有深旨。空
明根境与小乘共。况有不通。谓明唯局眼。耳识巳除。
鼻舌身三复除。空矣。欲例馀识。所以不存。根境易知
故。上标云有四因缘。眼缘色境。其染净依及分别依。
至第六识。复并除之。以染净第七是所依根分别第
六是所起识。故今合之。以为初缘。二即种子。三根本
依。四即作意。若为此释。非但顺于诸本楞伽。亦乃不
乖唯识等论。一谓眼根摄受色境下别列。此第一缘。
枉被改削。眼根两字。殊妨文旨。此是识故。十卷经云。
一者不觉自内身取境界故。七卷云。不觉自心现而
执取故。四卷云。自心现摄受不觉。此三本经。言异意
同。梵本中云。不知始终。恒怀执著。即九缘中。染净分
别。合为此缘。谓不觉自心顿现万境。不知能现。执为
内我。即第七识。是染净依。故彼经云。不觉自内身也。
不知所现取为色境。即第六识。是分别依。则十卷经
文。最为圆备。若顺梵本。应云不觉自心妄现境界而
生执取。文理方圆。若了唯心。不生妄识。二由无始取
著习气。即眼识种子。由无始来眼识取境熏习气分。
而成种故。入楞伽云。无始世来。虚妄分别色境界熏
习执著戏论故。今此经略。准梵本中。应云无始虚妄
色习气。不著色字。不局眼故也。三由彼识自性本性
卷五 第 119a 页
者。即根本依。谓第八识。若离第八。馀不转故。自性即
是第八识体。谓集起赖耶。重言本性者。即是真识如
来藏性。以楞伽起信真妄和合成第八故。入楞伽云。
三者识自性体如是故。体性双明。四卷亦云。识性自
性。四于色境界作意希望者。即作意缘。若不作意。对
而不了。入楞伽云。乐见种种色相故。上明能起缘竟。
二由此四种因缘力故下。明所起识。此句结前生后。
藏识转变下。正辨所起。法喻合辩。本末双彰。藏识即
是所依瀑流。唯识亦云。恒转如瀑流。眼识转生。如彼
波浪故。入楞伽云。以此四缘。阿赖耶识。如瀑流水。生
转识浪。此文应云依藏识生转识波浪。其相续不断。
诸文并无。于义又滥。滥眼等识续不断故。此中未说
藏不断故。
二善男子如眼识起下。例馀识起。文中。
先法。后喻。今初。一切根者。馀四色根。微尘毛孔别更
说身。以其微细遍生觉触。此难知故。然五色根。类例
相似。或俱。不俱故。唯例此。是以下云不了自性五色
身转。又六七识藉缘更少。七不缘外。所以不例。例亦
无失。取少分故。则一切根摄。其俱时出生。以近下镜
喻。故偏牒之。若具应云俱时随次亦复如是。后譬如
下喻中。文有二喻。一镜喻顿生。二海喻渐生。唯识偈
云。五识随缘现。或俱或不俱。如涛波依水。而但一喻。
今文具二。今初。镜喻云。譬如明镜顿现众像者。若少
若多妍媸万品。一时顿照。镜喻本识。本质喻境。像喻
转识。入楞伽云。一切诸根毛孔一时转生。如镜中像
是第八识体。谓集起赖耶。重言本性者。即是真识如
来藏性。以楞伽起信真妄和合成第八故。入楞伽云。
三者识自性体如是故。体性双明。四卷亦云。识性自
性。四于色境界作意希望者。即作意缘。若不作意。对
而不了。入楞伽云。乐见种种色相故。上明能起缘竟。
二由此四种因缘力故下。明所起识。此句结前生后。
藏识转变下。正辨所起。法喻合辩。本末双彰。藏识即
是所依瀑流。唯识亦云。恒转如瀑流。眼识转生。如彼
波浪故。入楞伽云。以此四缘。阿赖耶识。如瀑流水。生
转识浪。此文应云依藏识生转识波浪。其相续不断。
诸文并无。于义又滥。滥眼等识续不断故。此中未说
藏不断故。
二善男子如眼识起下。例馀识起。文中。
先法。后喻。今初。一切根者。馀四色根。微尘毛孔别更
说身。以其微细遍生觉触。此难知故。然五色根。类例
相似。或俱。不俱故。唯例此。是以下云不了自性五色
身转。又六七识藉缘更少。七不缘外。所以不例。例亦
无失。取少分故。则一切根摄。其俱时出生。以近下镜
喻。故偏牒之。若具应云俱时随次亦复如是。后譬如
下喻中。文有二喻。一镜喻顿生。二海喻渐生。唯识偈
云。五识随缘现。或俱或不俱。如涛波依水。而但一喻。
今文具二。今初。镜喻云。譬如明镜顿现众像者。若少
若多妍媸万品。一时顿照。镜喻本识。本质喻境。像喻
转识。入楞伽云。一切诸根毛孔一时转生。如镜中像
卷五 第 119b 页
多少一时。明知取像喻所生识。二善男子譬如猛风
下。此喻渐生。藏识如海故合云静心。转识如浪故合
云起识波浪。谓一风至一波起。一境对一识生。前风
后风。雨波不并。前境后境。二识不俱。对境既多。故相
续不绝。又不断绝。义该六七。一起妄识流注无穷。彼
经偈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风起。洪波鼓溟壑。无有
断绝时。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
而转生。海既以浪喻所生识。镜岂以像喻于境耶。此
中喻意。但为渐顿分成两喻。非镜喻识海喻于境。亦
不为显具缘多少。而因境来有渐有顿故。但以境合
风合质。又诸缘中。境缘稍强。若起信中。亦以无明以
合风喻。即第一缘不觉知也。上来第一别显烦恼因
起相竟。
第二因缘相作下。显其本末。即病起本原。于中二。前
明本末和合。后明各不相知。前中亦二。先正明和合。
二辨迷真起妄。今初。此有两重本末。一以赖耶为因
为本。七识为缘为末。因第八识方有七转。因作缘也。
因七转识熏成第八。缘作因也。故楞伽云。大慧现识
与分别事识。此二坏不坏相展转因。又赖耶所熏。必
与能熏七识共俱。由上二义。并得名为不相舍离。本
末不同。不可言一。离八无七。离七无八。不可言异。斯
则第八如水。七转如波。故彼偈云。日月与光明。非异
非不异。海水起波浪。七识亦如是。心俱和合生。二者
因即如来藏。缘即七转识。依如来藏方有七转。由七
下。此喻渐生。藏识如海故合云静心。转识如浪故合
云起识波浪。谓一风至一波起。一境对一识生。前风
后风。雨波不并。前境后境。二识不俱。对境既多。故相
续不绝。又不断绝。义该六七。一起妄识流注无穷。彼
经偈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风起。洪波鼓溟壑。无有
断绝时。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
而转生。海既以浪喻所生识。镜岂以像喻于境耶。此
中喻意。但为渐顿分成两喻。非镜喻识海喻于境。亦
不为显具缘多少。而因境来有渐有顿故。但以境合
风合质。又诸缘中。境缘稍强。若起信中。亦以无明以
合风喻。即第一缘不觉知也。上来第一别显烦恼因
起相竟。
第二因缘相作下。显其本末。即病起本原。于中二。前
明本末和合。后明各不相知。前中亦二。先正明和合。
二辨迷真起妄。今初。此有两重本末。一以赖耶为因
为本。七识为缘为末。因第八识方有七转。因作缘也。
因七转识熏成第八。缘作因也。故楞伽云。大慧现识
与分别事识。此二坏不坏相展转因。又赖耶所熏。必
与能熏七识共俱。由上二义。并得名为不相舍离。本
末不同。不可言一。离八无七。离七无八。不可言异。斯
则第八如水。七转如波。故彼偈云。日月与光明。非异
非不异。海水起波浪。七识亦如是。心俱和合生。二者
因即如来藏。缘即七转识。依如来藏方有七转。由七
卷五 第 119c 页
转识。令如来藏以为第八。故云相作不相舍离。起信
论云。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
非一非异。名阿赖耶识。此则以如来藏举体随缘。以
成生灭。名为和合。非更别有生灭来合。上经既云藏
识海常住。此则以水喻如来藏。波喻七转。合为大海。
以喻赖耶。故不相离。不一不异者。胜鬘经云。如来藏
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本不异末也。七识不生灭。
众生即如。十二因缘即是佛性。末不异本也。又云。如
来藏不在阿赖耶中故。七识有生灭。如来藏不生灭。
此不一也。又云。甚深如来藏。而与七识俱。恶慧不能
知。藏即赖耶识。此不异也。又如来藏举体随缘。不可
言异。随流性常。不可言一。然此不一。乃是不异之不
一。不异乃是不一之不异故。虽二义不同。体无前后。
合则中道。离则二边。如离水无波离波无水。不可言
异。水湿波动。不可言一。无有不湿之波。不可言异。风
停波息。而水不灭。不可言一。斯为甚深。二由业生相
下。明迷真起妄。准十卷经。业即生相。故彼但云业体
相耳。四卷有业生二字。而大云释业即七转。生谓生
死之相。今依起信。解异昔人。初句即三细中第一业
相故。彼论云。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动则
有苦。果不离因故。今明迷真之始唯此业相。又是赖
耶自体相故。所以偏言业即是生。即四相中当生相
也。深起系缚者。即六粗第三。论云。三者执取相。依于
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著故。不能了知色等
论云。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
非一非异。名阿赖耶识。此则以如来藏举体随缘。以
成生灭。名为和合。非更别有生灭来合。上经既云藏
识海常住。此则以水喻如来藏。波喻七转。合为大海。
以喻赖耶。故不相离。不一不异者。胜鬘经云。如来藏
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本不异末也。七识不生灭。
众生即如。十二因缘即是佛性。末不异本也。又云。如
来藏不在阿赖耶中故。七识有生灭。如来藏不生灭。
此不一也。又云。甚深如来藏。而与七识俱。恶慧不能
知。藏即赖耶识。此不异也。又如来藏举体随缘。不可
言异。随流性常。不可言一。然此不一。乃是不异之不
一。不异乃是不一之不异故。虽二义不同。体无前后。
合则中道。离则二边。如离水无波离波无水。不可言
异。水湿波动。不可言一。无有不湿之波。不可言异。风
停波息。而水不灭。不可言一。斯为甚深。二由业生相
下。明迷真起妄。准十卷经。业即生相。故彼但云业体
相耳。四卷有业生二字。而大云释业即七转。生谓生
死之相。今依起信。解异昔人。初句即三细中第一业
相故。彼论云。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动则
有苦。果不离因故。今明迷真之始唯此业相。又是赖
耶自体相故。所以偏言业即是生。即四相中当生相
也。深起系缚者。即六粗第三。论云。三者执取相。依于
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著故。不能了知色等
卷五 第 120a 页
自性者。即第四计名字相。谓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
相故。若了自性本来空寂。不执假名。又深起系缚。含
于六七。七系内我。六系境故。上就相显。三细唯一。六
粗有二。通则馀五皆系缚摄。言五识身转者。由于上
来意识不了五识体转。了则不取。便成于智。五则不
转。故楞伽经云。如是意识灭。种种识不生。转即生义。
身者体义。上来巳明本末和合。
二彼阿赖耶下。明
各不相知义。欲显性空。赖耶因七识缘成。无性故不
能知七转。七转因赖耶。七转亦无性。安能知赖耶。故
问明品云。诸法无作用。亦无有体性。是故彼一切各
各不相知。楞伽亦云。若说真实者。彼心无真实。但由
自心执取境相分别而生者。此有二意。一云既不相
知。何以能生。释云。上约无性故不相知。今辨因缘。由
妄分别。则诸识现。无别我人。故上经云。眼耳鼻舌身。
心意诸情根。以此常流转。而无能转者。楞伽偈云。非
遮诸缘会。如是灭复生。但止于凡愚。妄情之所著。二
者释成上来不相知义。谓由互相因。所以无性。不能
相知。若不相因。则有定性。便可相知。斯则缘生故空。
又由前不相知。方能熏习。相因而有。若有定性能相
知者。则不相因。斯则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是以
无性缘生故。有为幻有也。故执取生识缘生无性故
空。为真空也。故无性相知。幻有是不有有。真空是不
空空。非空非有。是中道义故。七识生灭。即如来藏。如
来藏不生灭。即七转识。无障无㝵故。结云难知。上来
相故。若了自性本来空寂。不执假名。又深起系缚。含
于六七。七系内我。六系境故。上就相显。三细唯一。六
粗有二。通则馀五皆系缚摄。言五识身转者。由于上
来意识不了五识体转。了则不取。便成于智。五则不
转。故楞伽经云。如是意识灭。种种识不生。转即生义。
身者体义。上来巳明本末和合。
二彼阿赖耶下。明
各不相知义。欲显性空。赖耶因七识缘成。无性故不
能知七转。七转因赖耶。七转亦无性。安能知赖耶。故
问明品云。诸法无作用。亦无有体性。是故彼一切各
各不相知。楞伽亦云。若说真实者。彼心无真实。但由
自心执取境相分别而生者。此有二意。一云既不相
知。何以能生。释云。上约无性故不相知。今辨因缘。由
妄分别。则诸识现。无别我人。故上经云。眼耳鼻舌身。
心意诸情根。以此常流转。而无能转者。楞伽偈云。非
遮诸缘会。如是灭复生。但止于凡愚。妄情之所著。二
者释成上来不相知义。谓由互相因。所以无性。不能
相知。若不相因。则有定性。便可相知。斯则缘生故空。
又由前不相知。方能熏习。相因而有。若有定性能相
知者。则不相因。斯则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是以
无性缘生故。有为幻有也。故执取生识缘生无性故
空。为真空也。故无性相知。幻有是不有有。真空是不
空空。非空非有。是中道义故。七识生灭。即如来藏。如
来藏不生灭。即七转识。无障无㝵故。结云难知。上来
卷五 第 120b 页
第二总显本末竟。
第三如是甚深下。结叹难测。则唯佛能治令永不生。
言甚深者。略有二义。一者约相。故达磨经偈云。阿陀
那识甚微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
彼分别执为我。二以真妄和合非一非异等。广如上
说。即为甚深。唯佛与佛乃能究尽。住地菩萨。巳證真
如。许其分知。菩萨地尽。觉心初起。破和合识。显现法
身。方为此识究竟边际。愚法声闻下。举不知人。反显
深义。即前偈中。我于凡愚不开演也。楞伽经云。如修
行者入禅三昧。微细习气转而不觉知。而作是念。识
灭然后入禅正受。实不识灭而入正受。以习气种子
不灭故。不灭皆显二乘不知义也。住地能知。凡愚不
了。明文有据。地前菩萨为知不知。望于地上。此不能
知。未證如故。望于凡愚。此则能知。多闻熏习。具胜三
慧。善能决断阿赖耶识性相因果故。七卷楞伽云。唯
有修行如实行者。以智慧力。了诸地相。善达句义。无
边佛所广集善根。不妄分别自心所见。能知之耳。斯
即地前。以处知不知之间。故略无耳。此一段经。广明
自心真妄本末。若见此心生灭流注。速得三昧。得佛
灌顶。越生死海。故委释之。广引彼经。以成今说。无厌
繁文。
▲第三善男子我又善知一切声论下。广说声明。于
中二。先总叹胜德。以帝释善于声明。所以对之显胜。
然此一段。是推胜中。连于前文。后善男子彼复教我
第三如是甚深下。结叹难测。则唯佛能治令永不生。
言甚深者。略有二义。一者约相。故达磨经偈云。阿陀
那识甚微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
彼分别执为我。二以真妄和合非一非异等。广如上
说。即为甚深。唯佛与佛乃能究尽。住地菩萨。巳證真
如。许其分知。菩萨地尽。觉心初起。破和合识。显现法
身。方为此识究竟边际。愚法声闻下。举不知人。反显
深义。即前偈中。我于凡愚不开演也。楞伽经云。如修
行者入禅三昧。微细习气转而不觉知。而作是念。识
灭然后入禅正受。实不识灭而入正受。以习气种子
不灭故。不灭皆显二乘不知义也。住地能知。凡愚不
了。明文有据。地前菩萨为知不知。望于地上。此不能
知。未證如故。望于凡愚。此则能知。多闻熏习。具胜三
慧。善能决断阿赖耶识性相因果故。七卷楞伽云。唯
有修行如实行者。以智慧力。了诸地相。善达句义。无
边佛所广集善根。不妄分别自心所见。能知之耳。斯
即地前。以处知不知之间。故略无耳。此一段经。广明
自心真妄本末。若见此心生灭流注。速得三昧。得佛
灌顶。越生死海。故委释之。广引彼经。以成今说。无厌
繁文。
▲第三善男子我又善知一切声论下。广说声明。于
中二。先总叹胜德。以帝释善于声明。所以对之显胜。
然此一段。是推胜中。连于前文。后善男子彼复教我
卷五 第 120c 页
菩萨算法者。即声论中数建立也。文中二。先举能数
之数。后显所数之法。今初文有一百四十四数加前。
从一至十。及与百千。则有一百五十六数。此方算法。
但有二十三数。始于一二。终至正载。载数天地所不
能受。然有三等。下等十十变。中等百百变。上等倍倍
变。今初两数是中等数。馀皆上等。二善男子我复以
此菩萨所知下。明所数之法。多是声论中事。上来正
示法界竟。
第四善男子我唯知此下。谦巳推胜中。先谦巳知一。
后如诸菩萨下。推胜知多。于中二。先举后所知。二彰
巳不了。前中现文唯对声论数建立。准诸推胜。例皆
对所得。自分所得既有五明。推胜居然。合推于五。故
梵本中。初对声明。二略举三明。后别举医方。治内烦
恼。义如前说。后而我何能说其功德下。彰巳不知。其
中。言岂能尽知一切诸佛者。据前后例。曾无推佛。唯
至普贤。方叹佛德。梵本意云。佛力加我。赞诸菩萨。亦
不能尽。况我自力。
馀并可知。
●第三辩具足优婆夷。寄无违逆行。忍顺物理。故无
违逆行。城名海别住者。具云大海差别住事。则近海
而各住故。表则忍犹大海无不包含。三忍九忍别别
安住。友名辩具足者。一器之中无物不具。随求皆得。
为说法故。忍器遍容一切功德。由忍恶言故辩具足。
忍辱柔和。女之象也。
第一依教趣求可知。
第二善财闻巳下。见敬咨问。
之数。后显所数之法。今初文有一百四十四数加前。
从一至十。及与百千。则有一百五十六数。此方算法。
但有二十三数。始于一二。终至正载。载数天地所不
能受。然有三等。下等十十变。中等百百变。上等倍倍
变。今初两数是中等数。馀皆上等。二善男子我复以
此菩萨所知下。明所数之法。多是声论中事。上来正
示法界竟。
第四善男子我唯知此下。谦巳推胜中。先谦巳知一。
后如诸菩萨下。推胜知多。于中二。先举后所知。二彰
巳不了。前中现文唯对声论数建立。准诸推胜。例皆
对所得。自分所得既有五明。推胜居然。合推于五。故
梵本中。初对声明。二略举三明。后别举医方。治内烦
恼。义如前说。后而我何能说其功德下。彰巳不知。其
中。言岂能尽知一切诸佛者。据前后例。曾无推佛。唯
至普贤。方叹佛德。梵本意云。佛力加我。赞诸菩萨。亦
不能尽。况我自力。
馀并可知。
●第三辩具足优婆夷。寄无违逆行。忍顺物理。故无
违逆行。城名海别住者。具云大海差别住事。则近海
而各住故。表则忍犹大海无不包含。三忍九忍别别
安住。友名辩具足者。一器之中无物不具。随求皆得。
为说法故。忍器遍容一切功德。由忍恶言故辩具足。
忍辱柔和。女之象也。
第一依教趣求可知。
第二善财闻巳下。见敬咨问。
卷五 第 121a 页
初见。次敬。后问。初中有四。一见外依报。二善财入巳
下。见友正报。端正可喜者。忍之报故。素服等者。忍华
饰故。三于其宅中下。见内依报。四复有十千下。明见
眷属。前之三度。成增上生。忍辱正能招眷属故。于中
二。先叹其体德。后身出妙香下。彰其妙用。令诸众生
皆成忍辱柔顺之心。与第三地调柔果中十心。多分
相似。二敬。三问。文并可知。
第三彼即告言下。正授法界。于中二。先举名体。器中
出物。兴福无尽。法忍称性之所招故。后能于如是下。
辨其业用。于中三。初正显业用。次令见同益。后使其
目验。初中二。先总。后别。今初。谓此一是即多之一。此
小是即大之小。融同法界。无尽缘起。故用无不应。应
无不益。而其法界。体无增减。又忍必自卑。故名为小。
法忍同如。一味无二。内空外假。为器利用。忍包无外。
随出无尽。二种种甘美下别显。于中三。初益众生。二
益二乘。三益菩萨。初中二。先显饮食。后如出饮食下。
举一例馀。二善男子假使东方下。明益二乘。二乘虽
则不立忍名。亦忍人空。同入法性。尽无生故。三又善
男子如东方下。益菩萨。约事。如受乳麋食巳便證无
上菩提。能令施者成檀波罗蜜。约法。谓餐上品寂灭
之忍。得菩提故。净名香饭。与此大同。然今文中但举
其极。云最后身食得菩提。据实。应具入地无生忍等。
二善男子汝见我此下。令见同益。于入二。先指示赞
德。后善男子是十千童女下。辨其业用。二牧牛女即
下。见友正报。端正可喜者。忍之报故。素服等者。忍华
饰故。三于其宅中下。见内依报。四复有十千下。明见
眷属。前之三度。成增上生。忍辱正能招眷属故。于中
二。先叹其体德。后身出妙香下。彰其妙用。令诸众生
皆成忍辱柔顺之心。与第三地调柔果中十心。多分
相似。二敬。三问。文并可知。
第三彼即告言下。正授法界。于中二。先举名体。器中
出物。兴福无尽。法忍称性之所招故。后能于如是下。
辨其业用。于中三。初正显业用。次令见同益。后使其
目验。初中二。先总。后别。今初。谓此一是即多之一。此
小是即大之小。融同法界。无尽缘起。故用无不应。应
无不益。而其法界。体无增减。又忍必自卑。故名为小。
法忍同如。一味无二。内空外假。为器利用。忍包无外。
随出无尽。二种种甘美下别显。于中三。初益众生。二
益二乘。三益菩萨。初中二。先显饮食。后如出饮食下。
举一例馀。二善男子假使东方下。明益二乘。二乘虽
则不立忍名。亦忍人空。同入法性。尽无生故。三又善
男子如东方下。益菩萨。约事。如受乳麋食巳便證无
上菩提。能令施者成檀波罗蜜。约法。谓餐上品寂灭
之忍。得菩提故。净名香饭。与此大同。然今文中但举
其极。云最后身食得菩提。据实。应具入地无生忍等。
二善男子汝见我此下。令见同益。于入二。先指示赞
德。后善男子是十千童女下。辨其业用。二牧牛女即
卷五 第 121b 页
此之流。三善子且待须臾下。令其目验。意在见證。非
在言说。
第四时优婆夷作此下。三段并显。
●第四具足智长者。寄无屈挠行。勤无怠退。故无屈
挠。
第一依教趣求中二。先依前修治。后渐次下趣求后
友。城名大有者。起大精进。有成益故。友名具足智者。
精进能令诸度具足。乃至终成最后智故。
第二尔时善财见彼居士下。见敬咨问。于中二。先见
于市四衢者。处暄不挠。对境无妄。则精进无涯。无不
通矣。后尔时善财见是事下。敬问可知。
第三居士告言下。称赞授法。然今古所译。皆长者居
士二言相参。文中二。先称赞。后善男子汝见我此下。
授法。于中二。先指同益。后正授法。今初。生如来家者。
前同四住。从圣教生。后同四地。初寄出世。于如来家。
转有势力。故云增长白法等。后善男子我得随意下。
正授法界。于中二。先举名体。无尽财法。蕴在空中。名
福德藏。随意给施。故云出生。亦显见空无所不备。离
身心相。精进成故。后一切众生下。显其业用。于中二。
先略说业用。后善男子且待下。令其目验。于中三。一
许示。二说是语时下集众。三尔时居士下行施。于中
四。一财。二法。三结。四归。今初。定心诣理。为仰视空。信
手能承。故入掌内。兼亲手施。故云授与。二然后为说
下。别明法施。于中二。先总。后所谓下别。别约五事。一
食。二饮。三味。四舟车。五衣服。今初。以一施食。而成十
在言说。
第四时优婆夷作此下。三段并显。
●第四具足智长者。寄无屈挠行。勤无怠退。故无屈
挠。
第一依教趣求中二。先依前修治。后渐次下趣求后
友。城名大有者。起大精进。有成益故。友名具足智者。
精进能令诸度具足。乃至终成最后智故。
第二尔时善财见彼居士下。见敬咨问。于中二。先见
于市四衢者。处暄不挠。对境无妄。则精进无涯。无不
通矣。后尔时善财见是事下。敬问可知。
第三居士告言下。称赞授法。然今古所译。皆长者居
士二言相参。文中二。先称赞。后善男子汝见我此下。
授法。于中二。先指同益。后正授法。今初。生如来家者。
前同四住。从圣教生。后同四地。初寄出世。于如来家。
转有势力。故云增长白法等。后善男子我得随意下。
正授法界。于中二。先举名体。无尽财法。蕴在空中。名
福德藏。随意给施。故云出生。亦显见空无所不备。离
身心相。精进成故。后一切众生下。显其业用。于中二。
先略说业用。后善男子且待下。令其目验。于中三。一
许示。二说是语时下集众。三尔时居士下行施。于中
四。一财。二法。三结。四归。今初。定心诣理。为仰视空。信
手能承。故入掌内。兼亲手施。故云授与。二然后为说
下。别明法施。于中二。先总。后所谓下别。别约五事。一
食。二饮。三味。四舟车。五衣服。今初。以一施食。而成十
卷五 第 121c 页
行。十中初二。初约施行。馀约食明。前七别明。后一总
结。别中初二是命。一即甘露不死命根。二即慧命。三
明相好即是常色。四即威力故能降魔。梵有力字。五
现法乐住法喜怡神。皆安乐义。六七皆辩。一辩无能
屈。非约力义。二内具辩智。无不了达。后一总结者。结
成五常。世之施食成五事果。胜而非常。今證法界。归
大涅槃。则命齐法界长寿无限。妙色凝湛劫数不迁。
力以毛端遍持刹海。究竟常乐圆寂涅槃。辩以一言
演法无量。一一词理穷尽未来。斯乃方名常命色力
安无㝵辩。一食具十。以表无尽。馀四各二。今可例知。
二饮有二者。一止渴爱。二得深法。三味有二者。一得
法味。二得上味。如来四牙有甘露泉。凡所食者皆成
上味。故云如来味中上味。四舟车二者。一明所越度。
二以乘能度。五衣服二者。一惭愧蔽丑。二妙色为严。
皆应具多。如回向说。三如是一切下。总结财法。类例
可知。四既闻法巳下。事讫还归。
后三段文显。
贞元新译华严经疏卷第五
寿昌元年乙亥岁高丽国大兴王寺奉
宣雕造
结。别中初二是命。一即甘露不死命根。二即慧命。三
明相好即是常色。四即威力故能降魔。梵有力字。五
现法乐住法喜怡神。皆安乐义。六七皆辩。一辩无能
屈。非约力义。二内具辩智。无不了达。后一总结者。结
成五常。世之施食成五事果。胜而非常。今證法界。归
大涅槃。则命齐法界长寿无限。妙色凝湛劫数不迁。
力以毛端遍持刹海。究竟常乐圆寂涅槃。辩以一言
演法无量。一一词理穷尽未来。斯乃方名常命色力
安无㝵辩。一食具十。以表无尽。馀四各二。今可例知。
二饮有二者。一止渴爱。二得深法。三味有二者。一得
法味。二得上味。如来四牙有甘露泉。凡所食者皆成
上味。故云如来味中上味。四舟车二者。一明所越度。
二以乘能度。五衣服二者。一惭愧蔽丑。二妙色为严。
皆应具多。如回向说。三如是一切下。总结财法。类例
可知。四既闻法巳下。事讫还归。
后三段文显。
贞元新译华严经疏卷第五
寿昌元年乙亥岁高丽国大兴王寺奉
宣雕造
卷五 第 122a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