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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一 第 564c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
第七十一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述
疏。九十二句定不定差别等者。疏文有二。
此上标章。后前句明下别释。先释第九句
文三。初标举论文。二释经文。三释论定不
定义。疏谓现作下。疏释经文三受之义。疏
文已具。然经部师云顺现受业其力最胜。必
受生报。后报若顺生受其力稍劣。必受后
受不受现受。顺后受业其力最劣。不受现
生唯受后受。随初熟位名顺现等也。释
曰。义似有馀。或有各造一生之业人天并
造。先受人报后受于天。岂要令其重受人
耶。然此三受略说有三因。一由于因。如
于佛僧慈定灭定及无诤定见修道中作
供养者。得现乐报。于父母王等作损恼业。
卷七十一 第 565a 页
得现苦报。二由业体。如不动业得乐生报。
五无间业得苦生报。三由行愿。多福之人
罪得生报。现世轻受疾得菩提。多罪之人都
无现报。以造重恶趣生报故。诸相好业皆
得后报。不可一生即成佛故。又诸轮王多
受后报。劫减修因劫增受果故。
疏。于此三
中各有定不定下。第三释论定不定言。于
中上二句标。谓前二下释。然即俱舍意颂云。
此有定不定。定三顺现等。或说业有五。馀
师说四句释曰。初句标。次句别释现生。后
三即三定业。加于不定即有四业。或说业
有五者。或有欲令不定受业复有二种。谓
于异熟及时有定不定。开为二种。一异熟
定时不定。谓果必定。受于三世时即不定
也。二异熟与时二俱不定。谓果与时俱不
定。受但有果定时不定。无有时定果不定
者。但于时定于果必定。以时离果无别
性故。虽开合有异。其理无别也。馀师。说四
句者谓。譬喻师说业分八种故。为四句。彼
许时定于果不定于不定中时复分三。兼
前五业。故成八种。第一句者于时分定异
熟不定。谓顺现等三业三世时定。于果不定。
若现在世获其果即受。现若不受。永更不
受。于时必定。于果不定。顺现既然。生后亦
尔。此分三种。谓一顺现定果不定。二顺生定
果不定。三顺后定果不定。第二句者。有业
于异熟定于时不定。谓不定业定得异熟。
此但为一。谓果定时不定。第三句者。有
业于二俱定。谓顺现等定得异熟。此有三
五无间业得苦生报。三由行愿。多福之人
罪得生报。现世轻受疾得菩提。多罪之人都
无现报。以造重恶趣生报故。诸相好业皆
得后报。不可一生即成佛故。又诸轮王多
受后报。劫减修因劫增受果故。
疏。于此三
中各有定不定下。第三释论定不定言。于
中上二句标。谓前二下释。然即俱舍意颂云。
此有定不定。定三顺现等。或说业有五。馀
师说四句释曰。初句标。次句别释现生。后
三即三定业。加于不定即有四业。或说业
有五者。或有欲令不定受业复有二种。谓
于异熟及时有定不定。开为二种。一异熟
定时不定。谓果必定。受于三世时即不定
也。二异熟与时二俱不定。谓果与时俱不
定。受但有果定时不定。无有时定果不定
者。但于时定于果必定。以时离果无别
性故。虽开合有异。其理无别也。馀师。说四
句者谓。譬喻师说业分八种故。为四句。彼
许时定于果不定于不定中时复分三。兼
前五业。故成八种。第一句者于时分定异
熟不定。谓顺现等三业三世时定。于果不定。
若现在世获其果即受。现若不受。永更不
受。于时必定。于果不定。顺现既然。生后亦
尔。此分三种。谓一顺现定果不定。二顺生定
果不定。三顺后定果不定。第二句者。有业
于异熟定于时不定。谓不定业定得异熟。
此但为一。谓果定时不定。第三句者。有
业于二俱定。谓顺现等定得异熟。此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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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一顺现时果俱定。二顺生时果俱定。三顺
后时果俱定。第四句者。有业于二俱不定。
谓不定业非定得异熟。此但为一。谓果不
定时不定也。释曰。上俱舍三师后后渐开。疏
中总摄而言小异。言此三俱有定不定者。
已总摄三师。而正收初师。即俱舍云此有
定不定三顺现等。兼不定为四。疏谓前二
下。别示其相。虽通第三师四句。而有通局。
前二时定者。以现若受名现报业。现若不
受非现报业。生报亦然。要次生受方名生
报故。说前二时则定也。报通定不定者。有
造现报之业。应合现受。更遇胜缘排而
不受。此报不定生报亦尔。无有移此更别
时故无时不定也。后一俱通定不定者。即第
四句时报俱不定。及第三句时报俱定。并第
二句报定时不定。谓顺后受不定业。有业
定受而不定。一生二生多生故。是报定时不
定。有不定业于第三生应合受之遇缘业
坏。是为时定报不定也。或复有业未定生
数而受果报。忽遇缘坏故俱不定。然俱舍
中报定时不定。义通三报今何就于顺于
受耶。答俱舍以业就时。谓有业定受而或
现或生或后。今明以时取业。要现受报方
名现业。现若受者即现定业。现若不受即非
现业故。无现报时不定也。若是生受即是
生业。不受则非生报之业故。无生报时不
定也。各取一义亦不相违。问现见有业合
受现报。而以力排便受生报。或合受生
报由异因缘便受后报。如末利夫人专精
后时果俱定。第四句者。有业于二俱不定。
谓不定业非定得异熟。此但为一。谓果不
定时不定也。释曰。上俱舍三师后后渐开。疏
中总摄而言小异。言此三俱有定不定者。
已总摄三师。而正收初师。即俱舍云此有
定不定三顺现等。兼不定为四。疏谓前二
下。别示其相。虽通第三师四句。而有通局。
前二时定者。以现若受名现报业。现若不
受非现报业。生报亦然。要次生受方名生
报故。说前二时则定也。报通定不定者。有
造现报之业。应合现受。更遇胜缘排而
不受。此报不定生报亦尔。无有移此更别
时故无时不定也。后一俱通定不定者。即第
四句时报俱不定。及第三句时报俱定。并第
二句报定时不定。谓顺后受不定业。有业
定受而不定。一生二生多生故。是报定时不
定。有不定业于第三生应合受之遇缘业
坏。是为时定报不定也。或复有业未定生
数而受果报。忽遇缘坏故俱不定。然俱舍
中报定时不定。义通三报今何就于顺于
受耶。答俱舍以业就时。谓有业定受而或
现或生或后。今明以时取业。要现受报方
名现业。现若受者即现定业。现若不受即非
现业故。无现报时不定也。若是生受即是
生业。不受则非生报之业故。无生报时不
定也。各取一义亦不相违。问现见有业合
受现报。而以力排便受生报。或合受生
报由异因缘便受后报。如末利夫人专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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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戒。合受生报生兜率天。临终小嗔先生
蝎中。七日之后转报生天。问据此三业。皆
有报定而时不定。何得言无。答现报缘排
而受生者。即是生报不名现报时不定也。
生报亦然。思之可解。对前三师。疏意便当
第四师也。业力甚深不妨广解。或当更有
馀经论明。
疏。定者难度等者。此约非乘及
与二乘各于自分而已定者。大乘若定更
不须度。是故不言定者易度。
疏。根等诸
门皆成八万者。由惑有业惑有阶降。业亦
如之。惑依根有胜劣性有差异。解有浅
深。欲有轻重。各成八万。言翻此即显等者
下。明能治一一惑等。皆到彼岸穷理尽
性。即是八万四千度门。若于惑等寂妄不
动。即是八万四千三昧。若于惑等一一无
羁。即八万四千解脱。第四根稠林。根义已
见第九回向。
疏。别中十相为九差别者总
科也。束九为三。初六随法义分别。次二
就人分别。以论云声闻菩萨故。后一约行
以辨其根。初中又三。初三净根。第四染根。
后二通染净。
疏。受有迟速等者。钝者迟少利
者速多。中者之间浅深亦尔。疏三乘根性
相形者。小乘为下。缘觉为中。大乘为上。
亦犹羊鹿牛形大小也。
疏。谓喜乐等者。喜
乐生于贪。忧苦生于嗔。舍根生于痴。后于
此类烦恼而有胜用故。多烦恼染根。
疏。大
乘中熟者定等者。前章约业明定不定。今
此约根居然自别。又前约定不定明难易
度。今此约熟不熟明定不定耳。
疏。即离
蝎中。七日之后转报生天。问据此三业。皆
有报定而时不定。何得言无。答现报缘排
而受生者。即是生报不名现报时不定也。
生报亦然。思之可解。对前三师。疏意便当
第四师也。业力甚深不妨广解。或当更有
馀经论明。
疏。定者难度等者。此约非乘及
与二乘各于自分而已定者。大乘若定更
不须度。是故不言定者易度。
疏。根等诸
门皆成八万者。由惑有业惑有阶降。业亦
如之。惑依根有胜劣性有差异。解有浅
深。欲有轻重。各成八万。言翻此即显等者
下。明能治一一惑等。皆到彼岸穷理尽
性。即是八万四千度门。若于惑等寂妄不
动。即是八万四千三昧。若于惑等一一无
羁。即八万四千解脱。第四根稠林。根义已
见第九回向。
疏。别中十相为九差别者总
科也。束九为三。初六随法义分别。次二
就人分别。以论云声闻菩萨故。后一约行
以辨其根。初中又三。初三净根。第四染根。
后二通染净。
疏。受有迟速等者。钝者迟少利
者速多。中者之间浅深亦尔。疏三乘根性
相形者。小乘为下。缘觉为中。大乘为上。
亦犹羊鹿牛形大小也。
疏。谓喜乐等者。喜
乐生于贪。忧苦生于嗔。舍根生于痴。后于
此类烦恼而有胜用故。多烦恼染根。
疏。大
乘中熟者定等者。前章约业明定不定。今
此约根居然自别。又前约定不定明难易
度。今此约熟不熟明定不定耳。
疏。即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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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中待时方化者。彼有十种清净舍。然
有二类待时。今皆当之。一以第四云于
法器。众生待时而化。于无法器亦不生嫌
清净舍。释曰。今但用法器待时。二第九舍
云。或有众生根已成熟。发生惠念。而未
能知最上之法。待时而化清净舍。今全用
之。是以疏云且暂舍之。
疏。一依身顺行者。
此论语倒。合云身依顺行。今疏正用。
疏。谓
六入展转。递共相缚者。如意识遍缘。于六
根中根法随识亦行。六中眼见自身。耳闻自
声。声身并在内根所摄。由根随识缘于眼根。
令根被缚不得解脱。馀例可知。故云展
转。疏二生灭顺行。此言是倒。若正应云顺
行生灭。根与心王相随染污故顺生灭。易
可异灭者。以生住。释轻。以异释转。以灭
释坏耳。三观行顺行者。以觉观心行六尘
故。
疏。根网中收者。六根取于六尘根网尘
也。六尘引于六根尘网根也。故其根网摄
论取相。
疏。七声闻净下下二约人。今初声
闻。言望凡夫二乘行增上故者。然论下重释
云。声闻净者。行增上灭障能成故。今疏取
论释经。此上释增上。谓二乘净根对望凡
夫。不求涅槃今能求故。故于出世得增
上也。从以二乘根下。释无能坏。兼释论
中灭障能成疏八菩萨净即大乘根。三不退
者即位正念也。
疏。九远随下。此一约行。
即经远随共生不同相。论经云深入共生种
种差别相。种种即不同。深入即远随。言示一
切根摄下。是论释经。论重释云。一切根摄
有二类待时。今皆当之。一以第四云于
法器。众生待时而化。于无法器亦不生嫌
清净舍。释曰。今但用法器待时。二第九舍
云。或有众生根已成熟。发生惠念。而未
能知最上之法。待时而化清净舍。今全用
之。是以疏云且暂舍之。
疏。一依身顺行者。
此论语倒。合云身依顺行。今疏正用。
疏。谓
六入展转。递共相缚者。如意识遍缘。于六
根中根法随识亦行。六中眼见自身。耳闻自
声。声身并在内根所摄。由根随识缘于眼根。
令根被缚不得解脱。馀例可知。故云展
转。疏二生灭顺行。此言是倒。若正应云顺
行生灭。根与心王相随染污故顺生灭。易
可异灭者。以生住。释轻。以异释转。以灭
释坏耳。三观行顺行者。以觉观心行六尘
故。
疏。根网中收者。六根取于六尘根网尘
也。六尘引于六根尘网根也。故其根网摄
论取相。
疏。七声闻净下下二约人。今初声
闻。言望凡夫二乘行增上故者。然论下重释
云。声闻净者。行增上灭障能成故。今疏取
论释经。此上释增上。谓二乘净根对望凡
夫。不求涅槃今能求故。故于出世得增
上也。从以二乘根下。释无能坏。兼释论
中灭障能成疏八菩萨净即大乘根。三不退
者即位正念也。
疏。九远随下。此一约行。
即经远随共生不同相。论经云深入共生种
种差别相。种种即不同。深入即远随。言示一
切根摄下。是论释经。论重释云。一切根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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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者。始行方便报熟根异故。从谓三无漏
下。疏释论文。初修为始正行善巧为方便。
究竟故名报熟。配三无漏义见上文。谓前
信等下。以论会经。释不同远随之言。其信
等共三无漏根。释共生义。根与法行相应
起故。而随下释不同义。自始至末下。释
远随义。此之三根下。释成根义。以胜用光
显增上名根故。及此上九下总以义收。并
如回向品。
疏。第五例三下。然解性欲三略
如十力章广如发心功德品。言性相顺入
者。依根生解。依解成性。依性起欲。皆悉
相似。名为相顺。义理相参名为顺入。以此
例根更不广说。
疏。第六释随眠者。先释总
名。后别有下依论摄释。今初。言此唯约种
者。案瑜伽第二云。于诸法自体中所有种
子。若烦恼品所摄。亦名粗重亦名随眠。若
异熟品所摄。及馀无记品所摄。唯名粗重
不名随眠。若信等善根所摄种子不名粗
重。亦非随眠。何以故。由此法生时。所依
自体唯有堪能。非不堪能故。
疏。前六明何处随逐等者。论中且据随逐以明。若约
系缚。亦应云何处系缚以何系缚。若顺
随眠。亦应言何处随眠以何随眠。故下释
中云久安眠处等。
疏。今初为五者。一约心
明处。二就界明处。三就位明处。四就时
明处。五约行明处。今初言报心者。异熟
赖耶总报体故。微细等义频见上文。言不离
现事而生故。但云心者。故唯识等詺前七
识。为异熟生。非是报体。酬昔心种不得
下。疏释论文。初修为始正行善巧为方便。
究竟故名报熟。配三无漏义见上文。谓前
信等下。以论会经。释不同远随之言。其信
等共三无漏根。释共生义。根与法行相应
起故。而随下释不同义。自始至末下。释
远随义。此之三根下。释成根义。以胜用光
显增上名根故。及此上九下总以义收。并
如回向品。
疏。第五例三下。然解性欲三略
如十力章广如发心功德品。言性相顺入
者。依根生解。依解成性。依性起欲。皆悉
相似。名为相顺。义理相参名为顺入。以此
例根更不广说。
疏。第六释随眠者。先释总
名。后别有下依论摄释。今初。言此唯约种
者。案瑜伽第二云。于诸法自体中所有种
子。若烦恼品所摄。亦名粗重亦名随眠。若
异熟品所摄。及馀无记品所摄。唯名粗重
不名随眠。若信等善根所摄种子不名粗
重。亦非随眠。何以故。由此法生时。所依
自体唯有堪能。非不堪能故。
疏。前六明何处随逐等者。论中且据随逐以明。若约
系缚。亦应云何处系缚以何系缚。若顺
随眠。亦应言何处随眠以何随眠。故下释
中云久安眠处等。
疏。今初为五者。一约心
明处。二就界明处。三就位明处。四就时
明处。五约行明处。今初言报心者。异熟
赖耶总报体故。微细等义频见上文。言不离
现事而生故。但云心者。故唯识等詺前七
识。为异熟生。非是报体。酬昔心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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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报。而七识皆依第八托缘现起。名不
离现事。种随现起或有或无。名暂回转处。
如人假寐不必本房。
疏。二相应不相应中。
初取论意立名。唯与下。疏释相应等相
故。论云下。引證约界言之。从无色惑微下。
疏释论文下中上言。等取色界惑中欲界惑
上。此约惑体。远公云。欲界为下等约界胜
劣。从虽则随眠下通妨难。谓有问言。随
在一界皆成三界所有随眠。如生上界
下界惑种亦皆成就。如何云有相应及与不
相应耶。故今答云。就其现惑说种相应。
非生上界失下界种等。然今案经。但有
相应不相应言。故为此释。若准论经云相
应不相应。不离相则现惑有相应不相应。
而随眠常不离也。
疏。一至金刚之顶者。谓
金刚喻定之前。犹有生死之有。故名有顶。
以俱生惑种此时方断故。以上烦恼林中
云下至金刚。自约种说。虽有二义疏意扶
此故。上科云三约位明处。从今取通下
会论经。不言金刚者。欲通大小故。下偈
既云金刚道灭方毕意。即前义为正也。九
地之言亦通二义。对上三有之顶。即三界九
地之九。谓欲界四禅四空应为九耳。若顺
前义。即善慧地。第十当其断尽位故。四
约时易了。疏唯智能怖下。此即论意以论
经云无始来不恐怖相故。论为此释。论云。
无边世界唯智能怖畏如怨贼。未曾有闻思
修慧。是故不灭。疏取论意会释今经可
知。疏不能随顺正修行者。论经神通下。有
离现事。种随现起或有或无。名暂回转处。
如人假寐不必本房。
疏。二相应不相应中。
初取论意立名。唯与下。疏释相应等相
故。论云下。引證约界言之。从无色惑微下。
疏释论文下中上言。等取色界惑中欲界惑
上。此约惑体。远公云。欲界为下等约界胜
劣。从虽则随眠下通妨难。谓有问言。随
在一界皆成三界所有随眠。如生上界
下界惑种亦皆成就。如何云有相应及与不
相应耶。故今答云。就其现惑说种相应。
非生上界失下界种等。然今案经。但有
相应不相应言。故为此释。若准论经云相
应不相应。不离相则现惑有相应不相应。
而随眠常不离也。
疏。一至金刚之顶者。谓
金刚喻定之前。犹有生死之有。故名有顶。
以俱生惑种此时方断故。以上烦恼林中
云下至金刚。自约种说。虽有二义疏意扶
此故。上科云三约位明处。从今取通下
会论经。不言金刚者。欲通大小故。下偈
既云金刚道灭方毕意。即前义为正也。九
地之言亦通二义。对上三有之顶。即三界九
地之九。谓欲界四禅四空应为九耳。若顺
前义。即善慧地。第十当其断尽位故。四
约时易了。疏唯智能怖下。此即论意以论
经云无始来不恐怖相故。论为此释。论云。
无边世界唯智能怖畏如怨贼。未曾有闻思
修慧。是故不灭。疏取论意会释今经可
知。疏不能随顺正修行者。论经神通下。有
卷七十一 第 567a 页
正修行言故馀可知。疏后三界下。明以何
随逐。中除第四句。彰随眠体虚。馀五亦就
前处以明随逐。而文不次一即就前第二约
界明处。以明随逐。不断即是随逐之相。二
即于前第四约时明处。以辨随逐。即经
令无边心相续现起相。而论经云无始来相
续集相。疏中双会无始无边。然其相续即随
逐相。三开诸处门。即于第一约心明处。以
辨随逐。集生六识即随逐相。馀如疏文但
言今经义含者。诸处之中意处摄赖耶故。
疏坚实下。彰随眠体虚不就前处。言不实
坚实者。经云坚实难治。论云不实随逐。不
实即是随眠随逐。至禅定等故。是坚实即
不实。难治是随逐相。疏五地处等者。五即就
前第三约位明处。以辨随逐。言九地中六
入处者。以论经云地入随顺不随顺相。论
释云。九地中六入处烦恼身随逐故。释曰。身
即体也。然九地下是疏释论。对二有顶存
二九地。二约善慧九地中。就所知障种。十
地犹有等觉二愚。从入初地来地地双断
故。于九地已断十八。故云此地分有断
除。次引金刚方毕竟。双證上二。金刚方毕。
明十地犹有。既言方毕明九已有除。又约
烦恼障种。金刚顿断亦成于经。地地之中
皆有成就义。
疏。六离苦随逐者。此就前第
五约行明处。辨随逐义。唯以出世圣道方
能离者。则反显于世间之道。诸定等不能
离也。故论云馀行不能离故。此以不能难
即随逐相。前第五中以有成就为随逐相。
随逐。中除第四句。彰随眠体虚。馀五亦就
前处以明随逐。而文不次一即就前第二约
界明处。以明随逐。不断即是随逐之相。二
即于前第四约时明处。以辨随逐。即经
令无边心相续现起相。而论经云无始来相
续集相。疏中双会无始无边。然其相续即随
逐相。三开诸处门。即于第一约心明处。以
辨随逐。集生六识即随逐相。馀如疏文但
言今经义含者。诸处之中意处摄赖耶故。
疏坚实下。彰随眠体虚不就前处。言不实
坚实者。经云坚实难治。论云不实随逐。不
实即是随眠随逐。至禅定等故。是坚实即
不实。难治是随逐相。疏五地处等者。五即就
前第三约位明处。以辨随逐。言九地中六
入处者。以论经云地入随顺不随顺相。论
释云。九地中六入处烦恼身随逐故。释曰。身
即体也。然九地下是疏释论。对二有顶存
二九地。二约善慧九地中。就所知障种。十
地犹有等觉二愚。从入初地来地地双断
故。于九地已断十八。故云此地分有断
除。次引金刚方毕竟。双證上二。金刚方毕。
明十地犹有。既言方毕明九已有除。又约
烦恼障种。金刚顿断亦成于经。地地之中
皆有成就义。
疏。六离苦随逐者。此就前第
五约行明处。辨随逐义。唯以出世圣道方
能离者。则反显于世间之道。诸定等不能
离也。故论云馀行不能离故。此以不能难
即随逐相。前第五中以有成就为随逐相。
卷七十一 第 567b 页
第七受生稠林。论通为八者。八中前七对因
显果。后一句约对后苦彰能生集。就前
七中摄为三对。谓初二次三后二。其三对中
皆初当相论生。后对因说生就初对中。一
身种种当相论生。二业因种种对因辨生
由业不同故。生成种种。第二对三句中。前
二句当相论生。三住处种种非唯六趣一趣
之中无量处故。疏四四五二句色想上下种
种者。今经二句为论中一句。经云有色无色
差别相。有想无想差别相。二界有色。无色
界为无色。无想天为无想。馀皆有想。而言
上下者。以无色为上有色为下。无想为
上有想为下。应更有非想非非想。亦无想
收。而论但云色想上下。故远公问云。无色云
何得为色中上下。释云。彼无粗色有细色
故。又问。无想云何得为想中上下。答义同
前意。云彼无粗想有细想故。馀如初地中
辨。疏五同外色种种。即对因辨生。以举过
业之因。显有芽故。广如六地。第三对中。
六自体种种即当相论生。亦如六地。然有
体唯色有体具二。故云种种。
疏。七本顺生
下。即对因辨生。此上论文。谓痴爱下疏顺
论释。若远公云。论文语倒。若正应云顺本
生因。谓现在之生本因痴爱。依今生上还
起痴爱故云顺本。亦不违理。疏八末后
二句下。约对后果彰其生集故。名集苦
谛种种。谓三求下。疏取论意以为解释。于
中先总释论名。后上句下别消经文。先释
上句二求。言欲受者受即乐受。欲生五欲
显果。后一句约对后苦彰能生集。就前
七中摄为三对。谓初二次三后二。其三对中
皆初当相论生。后对因说生就初对中。一
身种种当相论生。二业因种种对因辨生
由业不同故。生成种种。第二对三句中。前
二句当相论生。三住处种种非唯六趣一趣
之中无量处故。疏四四五二句色想上下种
种者。今经二句为论中一句。经云有色无色
差别相。有想无想差别相。二界有色。无色
界为无色。无想天为无想。馀皆有想。而言
上下者。以无色为上有色为下。无想为
上有想为下。应更有非想非非想。亦无想
收。而论但云色想上下。故远公问云。无色云
何得为色中上下。释云。彼无粗色有细色
故。又问。无想云何得为想中上下。答义同
前意。云彼无粗想有细想故。馀如初地中
辨。疏五同外色种种。即对因辨生。以举过
业之因。显有芽故。广如六地。第三对中。
六自体种种即当相论生。亦如六地。然有
体唯色有体具二。故云种种。
疏。七本顺生
下。即对因辨生。此上论文。谓痴爱下疏顺
论释。若远公云。论文语倒。若正应云顺本
生因。谓现在之生本因痴爱。依今生上还
起痴爱故云顺本。亦不违理。疏八末后
二句下。约对后果彰其生集故。名集苦
谛种种。谓三求下。疏取论意以为解释。于
中先总释论名。后上句下别消经文。先释
上句二求。言欲受者受即乐受。欲生五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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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取追求。招于当苦。言欲生者。体即是想。
取三界胜相而欲生故。下句即邪梵行求
中。初总明。此言轮回。即论往来上下。次
贪求三界下。别说小即欲界。大即色界。无
量即空识二无色。并如八地。妄谓涅槃总。相
而说。或谓拍腹。即檀提婆罗门拍腹唱言。我
身即道。是计欲界为道。无想即计色界
为道。非想即计无色界为道。则上二无色
亦在其中。二界偏举此二天者。外道多计为
涅槃故。然论经云贪著三界想出想故。而
论以无想天释经想字。意云。彼有细想外
道妄计以为无想。有想谓无云想出想。成
实论中。亦谓无想天。但无粗想。而有细想。
故论结云外道妄计谓出有轮。故知三求。
但增集因。展转招苦。第八习气稠林。总中
有四。一双标。二引證。三正释。四通结。今初。
即馀习熏习而为二义。标章通故。
疏。虽标
习气下。引文證成熏习之义故。唯识第二
云。内种必由熏习生长。亲能生果。是因缘
故。外种熏习成有或无为增上缘。所办成
果。必以内种为彼因缘。是共相种所生果
故。
疏。熏谓熏灼下。第三正释。于中二。先
释名。即唯识文。二即赖耶下释熏习义。于
中三。一法相宗。二法性宗。三通拣滥。今初。
亦唯识文。问明已广。今疏文具更略示之。论
云所熏能熏名具四义。令种生长故名熏
习。何等名为所熏四义。释曰。疏云即赖
耶识以为所熏者。出所熏体。唯有赖耶具
四义故得名所熏。以恒住一类下即出四
取三界胜相而欲生故。下句即邪梵行求
中。初总明。此言轮回。即论往来上下。次
贪求三界下。别说小即欲界。大即色界。无
量即空识二无色。并如八地。妄谓涅槃总。相
而说。或谓拍腹。即檀提婆罗门拍腹唱言。我
身即道。是计欲界为道。无想即计色界
为道。非想即计无色界为道。则上二无色
亦在其中。二界偏举此二天者。外道多计为
涅槃故。然论经云贪著三界想出想故。而
论以无想天释经想字。意云。彼有细想外
道妄计以为无想。有想谓无云想出想。成
实论中。亦谓无想天。但无粗想。而有细想。
故论结云外道妄计谓出有轮。故知三求。
但增集因。展转招苦。第八习气稠林。总中
有四。一双标。二引證。三正释。四通结。今初。
即馀习熏习而为二义。标章通故。
疏。虽标
习气下。引文證成熏习之义故。唯识第二
云。内种必由熏习生长。亲能生果。是因缘
故。外种熏习成有或无为增上缘。所办成
果。必以内种为彼因缘。是共相种所生果
故。
疏。熏谓熏灼下。第三正释。于中二。先
释名。即唯识文。二即赖耶下释熏习义。于
中三。一法相宗。二法性宗。三通拣滥。今初。
亦唯识文。问明已广。今疏文具更略示之。论
云所熏能熏名具四义。令种生长故名熏
习。何等名为所熏四义。释曰。疏云即赖
耶识以为所熏者。出所熏体。唯有赖耶具
四义故得名所熏。以恒住一类下即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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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此上一句即第一义。论云。一坚住性。若
法始终一类相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此遮
转识及声风等性。不坚住故。非是所熏。二
是无记性者。即第二义。论云。二无记性若
法平等无所违逆。能容习气乃是所熏。此
遮善染势力强盛无所容纳故非所熏。由
此如来第八净识。唯带旧种非新受熏
(北极善故)三可受熏故者。即第三义。论云三可熏
性。若法自在性非坚密。能受习气乃是所
熏。此拣心所及无为法。依他坚密故非所
熏(心所不自在无为性坚密)四能所共相和合者。论云四
与能熏共和合性。若与能熏同时同处不
即不离。乃是所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后无
和合义。故非所熏。此义疏家在于能熏第
四合举。疏前七转识以为能熏者。即出能
熏体。从由有生灭下。即出四义。论云何
等名为能熏四义。一有生灭。若法非常能
有作用生长习气。乃是能熏。此遮无为前
后不变无生长用。故非能熏。二势力增盛
者。即第二义。论云。二有胜用。若有生灭
势力增盛。能引习气。乃是能熏。此遮异熟
心心所等势力羸劣故非能熏。彼疏释云。言
胜用者。谓前七识可是能熏。拣前六识异
熟生者。及第八心王心所虽是能缘。而不
强盛不名为胜故非能熏。三有增减故者。
即第三义。论云三有增减。若有胜用可增
可减。摄根习气乃是能熏。此遮佛果圆
满善法无增无减故非能熏。彼若能熏便
非圆满。前后佛果应有胜劣。疏能所共相和合故名熏习
法始终一类相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此遮
转识及声风等性。不坚住故。非是所熏。二
是无记性者。即第二义。论云。二无记性若
法平等无所违逆。能容习气乃是所熏。此
遮善染势力强盛无所容纳故非所熏。由
此如来第八净识。唯带旧种非新受熏
(北极善故)三可受熏故者。即第三义。论云三可熏
性。若法自在性非坚密。能受习气乃是所
熏。此拣心所及无为法。依他坚密故非所
熏(心所不自在无为性坚密)四能所共相和合者。论云四
与能熏共和合性。若与能熏同时同处不
即不离。乃是所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后无
和合义。故非所熏。此义疏家在于能熏第
四合举。疏前七转识以为能熏者。即出能
熏体。从由有生灭下。即出四义。论云何
等名为能熏四义。一有生灭。若法非常能
有作用生长习气。乃是能熏。此遮无为前
后不变无生长用。故非能熏。二势力增盛
者。即第二义。论云。二有胜用。若有生灭
势力增盛。能引习气。乃是能熏。此遮异熟
心心所等势力羸劣故非能熏。彼疏释云。言
胜用者。谓前七识可是能熏。拣前六识异
熟生者。及第八心王心所虽是能缘。而不
强盛不名为胜故非能熏。三有增减故者。
即第三义。论云三有增减。若有胜用可增
可减。摄根习气乃是能熏。此遮佛果圆
满善法无增无减故非能熏。彼若能熏便
非圆满。前后佛果应有胜劣。疏能所共相和合故名熏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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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四与所熏和合而转。若与所熏同时同
处不即不离。乃是能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后
无和合义。故非能熏(自他不得互熏前后不得互熏)论云。唯
七转识及彼心所有此胜用而增减者。具此
四义可是能熏。释曰。所以能所第四合者。
有二义故。一以二种第四但能所异言全
同故。二用此文别为总结故。论结云。如
是能熏与所熏识俱生俱灭熏智义成。令
所熏中种子生长。如熏苣胜。容名熏习。
疏。
依起信下。第二法性宗中熏习之义。并如问
明。
疏。前中虽闻等下。第三拣滥通妨。亦唯
识意故云前中。亦为拣于起信等中善友闻
法为外熏故。
疏。今并通此者。通结上文
性相二宗熏习之义。及除习义。经文皆具。
疏。
别中十种差别下。二别释疏文有二。先当句
释。后总结束。结束中略。今若具说。前七约
时明习。次一约道后二约人。前中又三。初
二对过说习。次三现在望现说习。后二以
现望后说习。疏文皆具。今初初句即因习
也。二即果习。
疏。如大威灯光仙人所问经
者。彼云问疑经。此仙为首。广有问答。末后
诸仙。
问此义。云众生义持犹如流星各各别异云
何得成真实聚集。下取意引。佛言无时方
处而得聚集。过一乘已菩萨地中方得聚
集。无馀涅槃中方得聚集。如百川归海。又
云。我虽说烦恼平等中得聚集。亦非聚集。
如风吹虫聚在一处。风息还散。众生亦尔。
处不即不离。乃是能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后
无和合义。故非能熏(自他不得互熏前后不得互熏)论云。唯
七转识及彼心所有此胜用而增减者。具此
四义可是能熏。释曰。所以能所第四合者。
有二义故。一以二种第四但能所异言全
同故。二用此文别为总结故。论结云。如
是能熏与所熏识俱生俱灭熏智义成。令
所熏中种子生长。如熏苣胜。容名熏习。
疏。
依起信下。第二法性宗中熏习之义。并如问
明。
疏。前中虽闻等下。第三拣滥通妨。亦唯
识意故云前中。亦为拣于起信等中善友闻
法为外熏故。
疏。今并通此者。通结上文
性相二宗熏习之义。及除习义。经文皆具。
疏。
别中十种差别下。二别释疏文有二。先当句
释。后总结束。结束中略。今若具说。前七约
时明习。次一约道后二约人。前中又三。初
二对过说习。次三现在望现说习。后二以
现望后说习。疏文皆具。今初初句即因习
也。二即果习。
疏。如大威灯光仙人所问经
者。彼云问疑经。此仙为首。广有问答。末后
诸仙。
问此义。云众生义持犹如流星各各别异云
何得成真实聚集。下取意引。佛言无时方
处而得聚集。过一乘已菩萨地中方得聚
集。无馀涅槃中方得聚集。如百川归海。又
云。我虽说烦恼平等中得聚集。亦非聚集。
如风吹虫聚在一处。风息还散。众生亦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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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风吹聚地狱饿鬼等处。业尽还散。又问意
云。先同在六道。后人中相遇。云何得知先
来聚集。佛言大仙人。所有众生若相见时。心
不欢喜。生嗔结恨。或时头痛或时失禁大
小便利。当知是辈已于先世地狱之中曾
聚集相。又问。若先世曾在畜生中。有百千
万身一处者。云何可知。佛言。彼生人中
各相见时。结成嗔怨常见其便。我当何时
觅得其便。即畜生中曾聚集相。若饿鬼中来
常乐臭秽。复多贪食。设欲与他心不去离。
生恼贪著。或复见彼富贵势力。心生嫉妒。
复常欲得彼人财物。若有先世同在人中。
曾共一处者。于现世中若相见时更生欲
心。若有先世共在天中。若相见时各以眼
道。远相摄取共相眷爱。仙人闻此称赞如
来。是一切智。疏三随众生行者。此下三句现
望现在。以说习气。昔王不立厩于寺
者。即智论文。谓此王有象可以敌国。每有
怨敌庄严器仗。无不剋胜。后敌国皆惧。
久而无敌。遂于寺中立厩养之。久闻僧众
礼念熏心驯善成性。后有邻国兵众相侵。
严象敌之。都不肯战。其王忧愁虑其国败。
智臣白王。此象久处精舍。见闻善事与之
化矣。可处屠坊令常见杀。后未经久恶
心还起。畜生尚尔。况复于人。近善不善
近恶不恶耶。
疏。四随业下。四五二句约
因说习。第四约于作业之因。第五约于善
恶之因。四中言如锻金之子等。明法品已引
庄严经论说。舍利弗。错教二弟子。一白骨
云。先同在六道。后人中相遇。云何得知先
来聚集。佛言大仙人。所有众生若相见时。心
不欢喜。生嗔结恨。或时头痛或时失禁大
小便利。当知是辈已于先世地狱之中曾
聚集相。又问。若先世曾在畜生中。有百千
万身一处者。云何可知。佛言。彼生人中
各相见时。结成嗔怨常见其便。我当何时
觅得其便。即畜生中曾聚集相。若饿鬼中来
常乐臭秽。复多贪食。设欲与他心不去离。
生恼贪著。或复见彼富贵势力。心生嫉妒。
复常欲得彼人财物。若有先世同在人中。
曾共一处者。于现世中若相见时更生欲
心。若有先世共在天中。若相见时各以眼
道。远相摄取共相眷爱。仙人闻此称赞如
来。是一切智。疏三随众生行者。此下三句现
望现在。以说习气。昔王不立厩于寺
者。即智论文。谓此王有象可以敌国。每有
怨敌庄严器仗。无不剋胜。后敌国皆惧。
久而无敌。遂于寺中立厩养之。久闻僧众
礼念熏心驯善成性。后有邻国兵众相侵。
严象敌之。都不肯战。其王忧愁虑其国败。
智臣白王。此象久处精舍。见闻善事与之
化矣。可处屠坊令常见杀。后未经久恶
心还起。畜生尚尔。况复于人。近善不善
近恶不恶耶。
疏。四随业下。四五二句约
因说习。第四约于作业之因。第五约于善
恶之因。四中言如锻金之子等。明法品已引
庄严经论说。舍利弗。错教二弟子。一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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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一数息观。经历多年各不得定。以是因
缘即生邪见。言无涅槃无漏之法。设其有
者我应得之。何以故。我能善持所受戒故。
我于尔时见是比丘生邪见心。即唤舍利
弗而呵责之。汝不善教。云何乃为是二弟
子颠倒。说法。汝二弟子其性各异。一是
浣衣。一是金师。金师之子应教数息观。浣
衣之子应教白骨观。以汝错教令是二人
生于恶心。我于尔时为是二人如应说
法。二人闻已得阿罗汉果。是故我为一切
众生真善知识。非舍利弗及目连也。释曰。
以此文證明是工业之习。非业因也。业
因即下善恶是耳。
疏。如人喜眠者。即涅槃
十九。十六大臣。若为阇王。说此偈曰。
若常愁苦。愁遂增长。如人喜眠眠则滋多。
贪淫嗜酒。亦复如是。疏中有即是本有后
故者。以经文随入后有。论判为中阴熏故。
故俱舍云。本有谓死前居生刹那后。则本有
即是今身。未至当有。于二中间说为中有。
俱舍云生死二有中五蕴名中有故。
疏。七
次第等者。此言后有即当本有也。远公释
次第云。中有能与生阴之果为方便故。名
为次第。疏意云。如在因中先多作善后则
兼恶。后与果时初即多乐。后便有苦。先苦
后乐。义亦准之。则受果时如因次第。言
上二约现望后者。第六现望中阴第七现
望当有。
疏。八不断下。此一约道明熏习。无
漏圣道亦有熏故疏九实非实下。后二约人
疏亦舍三乘馀习之相者。智论第三云。譬
缘即生邪见。言无涅槃无漏之法。设其有
者我应得之。何以故。我能善持所受戒故。
我于尔时见是比丘生邪见心。即唤舍利
弗而呵责之。汝不善教。云何乃为是二弟
子颠倒。说法。汝二弟子其性各异。一是
浣衣。一是金师。金师之子应教数息观。浣
衣之子应教白骨观。以汝错教令是二人
生于恶心。我于尔时为是二人如应说
法。二人闻已得阿罗汉果。是故我为一切
众生真善知识。非舍利弗及目连也。释曰。
以此文證明是工业之习。非业因也。业
因即下善恶是耳。
疏。如人喜眠者。即涅槃
十九。十六大臣。若为阇王。说此偈曰。
若常愁苦。愁遂增长。如人喜眠眠则滋多。
贪淫嗜酒。亦复如是。疏中有即是本有后
故者。以经文随入后有。论判为中阴熏故。
故俱舍云。本有谓死前居生刹那后。则本有
即是今身。未至当有。于二中间说为中有。
俱舍云生死二有中五蕴名中有故。
疏。七
次第等者。此言后有即当本有也。远公释
次第云。中有能与生阴之果为方便故。名
为次第。疏意云。如在因中先多作善后则
兼恶。后与果时初即多乐。后便有苦。先苦
后乐。义亦准之。则受果时如因次第。言
上二约现望后者。第六现望中阴第七现
望当有。
疏。八不断下。此一约道明熏习。无
漏圣道亦有熏故疏九实非实下。后二约人
疏亦舍三乘馀习之相者。智论第三云。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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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香在器中。其香虽去习气故在。譬如
人被缚。初得脱时。身犹不便。如毕陵伽骂
恒河女。亦第三论。舍利弗嗔亦第三论。
谓身子为上座。罗睺罗瘦。佛问其故。彼说
偈云。若人食油则得力。若食酥者得好色。
食麻滓者无气力。大德世尊自当知。佛问。
谁为上座。答和上舍利弗。佛言舍利弗。食
不净食。令日中炙。后复令止。不肯归已。炙
不合止。佛遂引昔为蛇伤王。咒师设火
坑令其嗽毒。若不嗽者当入火坑。彼自
思惟我已能吐。云何更嗽。遂投身入火。故
其嗔习至今不已。其大迦叶舞。即智论四十
七。馀如第二疏钞疏法华安乐行品。令不亲近二乘者。经云。又不亲近求声闻比丘
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亦不问迅。若于房
中若经行处。若在讲堂中不共住止。即不
令近也。恐习成种。即是疏释。
疏。上来十种
下。第二收束等并显可知。第九三聚稠林。
论为五者。五中一约生死涅槃之果以分。
次二偏就生死之因。后二偏就涅槃之因。初
中先举论。后无即邪定下疏释。于中三。初正释三聚。次此就下。拣定约位非约本性。
后又约一期下。拣法相宗无性之义。
疏。此约
解惑者。解为善因惑为恶因。正见即三善
根中无痴定起善业无贪无嗔。不定起善则
为不定。涅槃经说。邪见一种定起恶业。故
为邪定。二则轻微善恶以为不定。前三善
根则名不定者。四善根中唯世第一定入离
生故。三不定。疏总结前三者。即一法师方
人被缚。初得脱时。身犹不便。如毕陵伽骂
恒河女。亦第三论。舍利弗嗔亦第三论。
谓身子为上座。罗睺罗瘦。佛问其故。彼说
偈云。若人食油则得力。若食酥者得好色。
食麻滓者无气力。大德世尊自当知。佛问。
谁为上座。答和上舍利弗。佛言舍利弗。食
不净食。令日中炙。后复令止。不肯归已。炙
不合止。佛遂引昔为蛇伤王。咒师设火
坑令其嗽毒。若不嗽者当入火坑。彼自
思惟我已能吐。云何更嗽。遂投身入火。故
其嗔习至今不已。其大迦叶舞。即智论四十
七。馀如第二疏钞疏法华安乐行品。令不亲近二乘者。经云。又不亲近求声闻比丘
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亦不问迅。若于房
中若经行处。若在讲堂中不共住止。即不
令近也。恐习成种。即是疏释。
疏。上来十种
下。第二收束等并显可知。第九三聚稠林。
论为五者。五中一约生死涅槃之果以分。
次二偏就生死之因。后二偏就涅槃之因。初
中先举论。后无即邪定下疏释。于中三。初正释三聚。次此就下。拣定约位非约本性。
后又约一期下。拣法相宗无性之义。
疏。此约
解惑者。解为善因惑为恶因。正见即三善
根中无痴定起善业无贪无嗔。不定起善则
为不定。涅槃经说。邪见一种定起恶业。故
为邪定。二则轻微善恶以为不定。前三善
根则名不定者。四善根中唯世第一定入离
生故。三不定。疏总结前三者。即一法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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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成就。二智成就。三入行成就。大文第四疏
初牒前总显者。住此地已名为牒前。了知
已下即是总显。先了心行。后教化调伏令得
解脱。即是善说。
疏。问此二何异下。问答料
拣。先问。后前二下答。谓前二别知智成。如
别知本草别明入成如别明脉经。今此依
脉知病授本草药。教道以将化生者。文无
教證故各含之。其教證言在前总中。教化
调伏即是教道。令得解脱。即是證道。此三
乘中皆具此二。以论经文总中。但云此菩
萨住善慧地已。如实知众生如是诸行差
别相随其解脱而与因缘。无有教化调伏
之言。及至此经所知法中。论经却云。是菩
萨如实知化众生法。如实知度众生法。说
声闻乘法。说辟支佛乘法。说菩萨乘法。如
实知如来地法。论释云何者。随所知说解
脱器得熟故(即教道也)解脱体正度故(即證道也)疏依论
经有教證义。仍取前文教化等言。故云含
有。
疏。论主通收为七者。谓收上总明。为
第一器收下总结为第七器。一说所说法
对器中先举论。即总中下指经。疏别中初能随等者。别但开总故。先配总中二句。以
初后六字配经中智随行句。以中间诸林
配一切行处。而疏但配属论。以前将论
属经意故。疏初众生心性欲解者。牒经
经无心字。论中文有。及下喻中复要此
心故。依论义加。然论经具云。菩萨如是知
已。如实为众生说法令得解脱。随心差
别随使差别。随根差别随信差别随境界
初牒前总显者。住此地已名为牒前。了知
已下即是总显。先了心行。后教化调伏令得
解脱。即是善说。
疏。问此二何异下。问答料
拣。先问。后前二下答。谓前二别知智成。如
别知本草别明入成如别明脉经。今此依
脉知病授本草药。教道以将化生者。文无
教證故各含之。其教證言在前总中。教化
调伏即是教道。令得解脱。即是證道。此三
乘中皆具此二。以论经文总中。但云此菩
萨住善慧地已。如实知众生如是诸行差
别相随其解脱而与因缘。无有教化调伏
之言。及至此经所知法中。论经却云。是菩
萨如实知化众生法。如实知度众生法。说
声闻乘法。说辟支佛乘法。说菩萨乘法。如
实知如来地法。论释云何者。随所知说解
脱器得熟故(即教道也)解脱体正度故(即證道也)疏依论
经有教證义。仍取前文教化等言。故云含
有。
疏。论主通收为七者。谓收上总明。为
第一器收下总结为第七器。一说所说法
对器中先举论。即总中下指经。疏别中初能随等者。别但开总故。先配总中二句。以
初后六字配经中智随行句。以中间诸林
配一切行处。而疏但配属论。以前将论
属经意故。疏初众生心性欲解者。牒经
经无心字。论中文有。及下喻中复要此
心故。依论义加。然论经具云。菩萨如是知
已。如实为众生说法令得解脱。随心差
别随使差别。随根差别随信差别随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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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随种种行习气。随顺一切境界智。随
顺性行稠林。随生烦恼业习气转。随聚差
别随乘信解。令得解脱而为说法。释曰。
论依上经分成七器。初有总心今经略无
心。后有使今经为眠缚。在于向后。今经
云性在于第二。论经云性行文在于后。
故今疏中。但顺经文会取论意。以配属耳。
此五正显已成信等者。然心一种但是总依。
未成器故。论经中则有心字释义不牒。但
云随根随信而为说法故。疏但云已成信等
法器。不言于心。以是总依故言有五。
疏。一约能行之行名种种异行器等者。然论
经中具于二句。论别将属于二器。一云随
譬喻器。如经随境界差别种种行习气故。
二云。随种种异行器。如经随顺一切境界智
故。今经既阙二句。但有所行有异。即论前
句中种种行习气故。疏取意开成二器。以
顺论文。言种种异行者。如根有如能行信
进念定慧等。言所行之境者。即所信佛法僧
等。乃至所知。如根既尔。性解欲等亦然。能
胜解者即持心印。所胜解者即所印境。谓所
解真理等。能行即有根性等殊名种种行。
所行境中随于一境。即须有五故为譬喻。
如种一谷即具五义。谓修一定。一定如
谷。一须作意如有心物。以物心断种不
生故。二有定根。三习成性。如一茎谷。虽
有心根。今已枯椊即无生性。四现起乐欲。
五胜解印持不可引转。名决定可生故。疏
结云喻上心等。疏定不定根转器者。定通
顺性行稠林。随生烦恼业习气转。随聚差
别随乘信解。令得解脱而为说法。释曰。
论依上经分成七器。初有总心今经略无
心。后有使今经为眠缚。在于向后。今经
云性在于第二。论经云性行文在于后。
故今疏中。但顺经文会取论意。以配属耳。
此五正显已成信等者。然心一种但是总依。
未成器故。论经中则有心字释义不牒。但
云随根随信而为说法故。疏但云已成信等
法器。不言于心。以是总依故言有五。
疏。一约能行之行名种种异行器等者。然论
经中具于二句。论别将属于二器。一云随
譬喻器。如经随境界差别种种行习气故。
二云。随种种异行器。如经随顺一切境界智
故。今经既阙二句。但有所行有异。即论前
句中种种行习气故。疏取意开成二器。以
顺论文。言种种异行者。如根有如能行信
进念定慧等。言所行之境者。即所信佛法僧
等。乃至所知。如根既尔。性解欲等亦然。能
胜解者即持心印。所胜解者即所印境。谓所
解真理等。能行即有根性等殊名种种行。
所行境中随于一境。即须有五故为譬喻。
如种一谷即具五义。谓修一定。一定如
谷。一须作意如有心物。以物心断种不
生故。二有定根。三习成性。如一茎谷。虽
有心根。今已枯椊即无生性。四现起乐欲。
五胜解印持不可引转。名决定可生故。疏
结云喻上心等。疏定不定根转器者。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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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正二俱不定。即是转言通上根等者。根性
欲解皆悉有于定不定义。
疏。以彼生烦恼者。
即三杂染生即是苦。烦恼摄眠缚。眠缚即是
随眠。是论之使而论乃在第一心下。故此不
言。然其类例不合在前。多是译人见其性
义。谓是随眠故。类前后名之为使。以性
同种性似种子故。而论前文阙性字义。必
译人失论经意。故今疏文直案今经论意。
以释义甚符顺疏。三结成益下。即第七器。
言以上诸义不出自乘者。上六器义不出
三乘。疏今初亦是智成者。义有两兼故云
亦是。而智先已说。此中之智为成口业故。
论但云口业成就。文中二。先总释大意。二何
名具法师下释文。于中又二。先引本论后
引他文。前中但举论列名。后云广释如论
者。以文多稍易非正释经故略指耳。今具
出之。论二十德分之为二。前十五种是随
顺说。外顺说仪故。后之五德是清净说。内
心无过故。前十五中义分为六。初有两句
量他所宜。二有二句量法所宜。三有三义
量化所宜。此与量他而有别者。前者量他
受法之心及法威仪。今此量化量物机性。
四从八示下。三义量物所宜。五第十一具
德一句。亦量自所宜。与第二量法异者。前
量说心及量说事。今量说智。六从十二不
毁下。四义明其说能顺益。已知大旨次当
解释。初言时者。观察物心无留难时。而为
说法。论云。是中时者无八难故。如偈说
云。如王怀忧恼病恚著诸欲崄处无侍卫。
欲解皆悉有于定不定义。
疏。以彼生烦恼者。
即三杂染生即是苦。烦恼摄眠缚。眠缚即是
随眠。是论之使而论乃在第一心下。故此不
言。然其类例不合在前。多是译人见其性
义。谓是随眠故。类前后名之为使。以性
同种性似种子故。而论前文阙性字义。必
译人失论经意。故今疏文直案今经论意。
以释义甚符顺疏。三结成益下。即第七器。
言以上诸义不出自乘者。上六器义不出
三乘。疏今初亦是智成者。义有两兼故云
亦是。而智先已说。此中之智为成口业故。
论但云口业成就。文中二。先总释大意。二何
名具法师下释文。于中又二。先引本论后
引他文。前中但举论列名。后云广释如论
者。以文多稍易非正释经故略指耳。今具
出之。论二十德分之为二。前十五种是随
顺说。外顺说仪故。后之五德是清净说。内
心无过故。前十五中义分为六。初有两句
量他所宜。二有二句量法所宜。三有三义
量化所宜。此与量他而有别者。前者量他
受法之心及法威仪。今此量化量物机性。
四从八示下。三义量物所宜。五第十一具
德一句。亦量自所宜。与第二量法异者。前
量说心及量说事。今量说智。六从十二不
毁下。四义明其说能顺益。已知大旨次当
解释。初言时者。观察物心无留难时。而为
说法。论云。是中时者无八难故。如偈说
云。如王怀忧恼病恚著诸欲崄处无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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谗佞无忠臣如是八难时智臣不应语。心
王亦如是。非时不应说。释曰。论但两偈
更无解释。今当释之。前一偈半是喻。但半
偈合。王喻众生。于所说法取舍自在故。一
如人忧恼言不入心。众生忧恼法不入心。
二病苦喻。众生有苦法不入心。三恚四欲
可知。五崄处喻八难处。六无善法为侍。
七恶友谗佞。八无善友忠臣。此八皆为法之
难。二正意者。论云。正威仪住非不正住。此义
云何。自立他坐不应为说法。如是等事如
戒经中广说。何以故。诸佛菩萨敬重法故。
以恭敬故。令他生尊重心。闻法恭敬摄心
听故。释曰。上量他所宜竟。二有二句量法
所宜者。即三顿四相续。论云。顿者是菩萨
正意。为一切众生说一切法离悭法垢
故。释曰。说一切法是法顿也。离悭法垢故
即心顿也。生多法广事虽难尽。但舍悭垢
即名顿矣。论云相续者。说无休息舍诸法
中嫉妒意故。释曰。说无休息者说相续也。
舍嫉妒意心相续也。事难常俱但舍妒心。
即名相续。第三三句量化所宜者。谓五渐
六次七句义渐次。论云渐者如字句次第说
故。释曰。此约教明。论云次者如字句次第。
义亦如是说故。释曰此依义也。论云句义渐
次者。说同义法不说不同义法故。释曰。
此依行法次第说。亦可。于前教及义中说
同义法。不说不同义法。是义云何如四
谛中苦说有作集。灭道中亦说有作苦说
无作。集灭道中亦说无作。如是一切不相
王亦如是。非时不应说。释曰。论但两偈
更无解释。今当释之。前一偈半是喻。但半
偈合。王喻众生。于所说法取舍自在故。一
如人忧恼言不入心。众生忧恼法不入心。
二病苦喻。众生有苦法不入心。三恚四欲
可知。五崄处喻八难处。六无善法为侍。
七恶友谗佞。八无善友忠臣。此八皆为法之
难。二正意者。论云。正威仪住非不正住。此义
云何。自立他坐不应为说法。如是等事如
戒经中广说。何以故。诸佛菩萨敬重法故。
以恭敬故。令他生尊重心。闻法恭敬摄心
听故。释曰。上量他所宜竟。二有二句量法
所宜者。即三顿四相续。论云。顿者是菩萨
正意。为一切众生说一切法离悭法垢
故。释曰。说一切法是法顿也。离悭法垢故
即心顿也。生多法广事虽难尽。但舍悭垢
即名顿矣。论云相续者。说无休息舍诸法
中嫉妒意故。释曰。说无休息者说相续也。
舍嫉妒意心相续也。事难常俱但舍妒心。
即名相续。第三三句量化所宜者。谓五渐
六次七句义渐次。论云渐者如字句次第说
故。释曰。此约教明。论云次者如字句次第。
义亦如是说故。释曰此依义也。论云句义渐
次者。说同义法不说不同义法故。释曰。
此依行法次第说。亦可。于前教及义中说
同义法。不说不同义法。是义云何如四
谛中苦说有作集。灭道中亦说有作苦说
无作。集灭道中亦说无作。如是一切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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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杂。故曰同义。四有三句量物所宜者。谓
八示九喜十劝。论云。示者示所应示等故。
释曰。如小乘根应示小等。等者。等取授
所应授。照所应照等。论云。喜者喜所应
喜等量宜开晓。令欢喜故。论云。劝者怯
弱众生劝令勇猛故。五一句亦量自者。论
云具德者。现智比知阿含所證具说故。释曰。
现比一对情意分别教證一对约境分别。备
此四种能说之德。故云具德。六有四句。
明具说能顺益。谓十二不毁至第十五。论
云不毁者。随顺善道说故。释曰。说能随顺
出世之道。论云不乱者。不动不杂正入非稠
林故。释曰。此明说能顺理。不动者言不太
浅。太浅失理名之为动。不杂者说不太深
不杂深隐。言正入者显前不动。言能显理
令人正入。非稠林者。显前不杂语不深隐
不如稠林难见知故。论云如法者。具说
四圣谛故。释曰。谓说称于四谛法相。能令
人知苦断集證灭修道故。论云随众者。于
四众八部。随所应闻而为说法故。释曰。此
明说顺于人故。论总结云如是十五种相
菩萨随顺利益他说一切法故。后之五种
是清净说者。谓十六慈心下是。论云慈心者。
于怨众生起慈心说法故。释曰。怨多嗔
故。论云安隐心者。于恶行众生中。起利益
心说法故。释曰。恶行必当受大苦故。论云
怜悯心者。于受苦乐放逸众生中。起怜悯
利乐心说法故。释曰。于受苦者悯其现苦。
于受乐放逸者。悯其当苦。论云不著名闻
八示九喜十劝。论云。示者示所应示等故。
释曰。如小乘根应示小等。等者。等取授
所应授。照所应照等。论云。喜者喜所应
喜等量宜开晓。令欢喜故。论云。劝者怯
弱众生劝令勇猛故。五一句亦量自者。论
云具德者。现智比知阿含所證具说故。释曰。
现比一对情意分别教證一对约境分别。备
此四种能说之德。故云具德。六有四句。
明具说能顺益。谓十二不毁至第十五。论
云不毁者。随顺善道说故。释曰。说能随顺
出世之道。论云不乱者。不动不杂正入非稠
林故。释曰。此明说能顺理。不动者言不太
浅。太浅失理名之为动。不杂者说不太深
不杂深隐。言正入者显前不动。言能显理
令人正入。非稠林者。显前不杂语不深隐
不如稠林难见知故。论云如法者。具说
四圣谛故。释曰。谓说称于四谛法相。能令
人知苦断集證灭修道故。论云随众者。于
四众八部。随所应闻而为说法故。释曰。此
明说顺于人故。论总结云如是十五种相
菩萨随顺利益他说一切法故。后之五种
是清净说者。谓十六慈心下是。论云慈心者。
于怨众生起慈心说法故。释曰。怨多嗔
故。论云安隐心者。于恶行众生中。起利益
心说法故。释曰。恶行必当受大苦故。论云
怜悯心者。于受苦乐放逸众生中。起怜悯
利乐心说法故。释曰。于受苦者悯其现苦。
于受乐放逸者。悯其当苦。论云不著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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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养者。心不希望常行远离故。释曰。未
得不悕。已得能离故。论云。不自赞毁他者。
离我慢嫉妒随烦恼。为众生说法故。释曰。
随缘现起名随烦恼。以离我慢故不自赞。
以离嫉妒故不毁他。论结云如是五种相
菩萨自心清净故。论又总结云。具此二十
事能作法师。是名住大法师深妙义中。疏
涅槃具七善知下。二引他文。此中有三。一
引涅槃。先虽广引今略列名。一知法。二
知义。三知时。四知足。五知自。六知众。七
知尊卑。二慈氏下引瑜伽论二十者。一善
知法义即摄三事。一渐。二次三句义渐次。
第二能广宣说摄二。即顿及具德。第三处
众无畏。即随众。第四无断辩才。即相续。
第五方便善巧摄三。谓一知时。二示。三
喜。第六法随法行摄二。即如法及安隐
心。第七威仪具足即正意。第八勇猛精进
即摄二义。谓劝及怜悯。第九身心无倦
摄于三德。一不毁。二不乱。三慈心。第十成
就忍力。即摄二德。一不著名闻利养。二不
自赞毁他故。诸经论开合不同。大旨无别。
疏。三会之亦同下。会瑜伽同上二文。一会
七善知。谓一善知法义即是初二。二具上二
义故能广说。三处众无畏即知众。四辩才无
断即知时。五善巧方便即知尊卑。六法随法
行即知自。七威仪具足亦知尊卑。八勇猛精
进即是知足。九身心无倦。十成就忍力。皆由
具上七故。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七十一
得不悕。已得能离故。论云。不自赞毁他者。
离我慢嫉妒随烦恼。为众生说法故。释曰。
随缘现起名随烦恼。以离我慢故不自赞。
以离嫉妒故不毁他。论结云如是五种相
菩萨自心清净故。论又总结云。具此二十
事能作法师。是名住大法师深妙义中。疏
涅槃具七善知下。二引他文。此中有三。一
引涅槃。先虽广引今略列名。一知法。二
知义。三知时。四知足。五知自。六知众。七
知尊卑。二慈氏下引瑜伽论二十者。一善
知法义即摄三事。一渐。二次三句义渐次。
第二能广宣说摄二。即顿及具德。第三处
众无畏。即随众。第四无断辩才。即相续。
第五方便善巧摄三。谓一知时。二示。三
喜。第六法随法行摄二。即如法及安隐
心。第七威仪具足即正意。第八勇猛精进
即摄二义。谓劝及怜悯。第九身心无倦
摄于三德。一不毁。二不乱。三慈心。第十成
就忍力。即摄二德。一不著名闻利养。二不
自赞毁他故。诸经论开合不同。大旨无别。
疏。三会之亦同下。会瑜伽同上二文。一会
七善知。谓一善知法义即是初二。二具上二
义故能广说。三处众无畏即知众。四辩才无
断即知时。五善巧方便即知尊卑。六法随法
行即知自。七威仪具足亦知尊卑。八勇猛精
进即是知足。九身心无倦。十成就忍力。皆由
具上七故。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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