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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六
卷六十六 第 527a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
第六十六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述

疏。第二本末依持门。疏文有六。一标门分
齐。即八门半。二缘相下假问徵起。三论云随
顺下。引论正答全同涅槃十二。佛答文殊
义已见玄文。四俗为真诠下。

疏。释论意。五
中论云下。引他论證。即四谛品亦见上文。
六此观有六下。依总开别。谓于世谛八门
半中为六观故。于中有三。初列释。二料拣
三别释初门。今初一一观中文皆有二观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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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依论标名。观字向下是疏辨意。因有
自他故须二门。即染依止名为他因。第二
因观名为自因。染有四句故摄三门。他因
即第三自业助成。自因即第四不相舍离故。
皆染因。摄过即第五三道不断门。谓惑业苦
惑业是集故。护过即第六三际轮回门。说
此能除外道三过。三过如下。不厌厌观即第
七三苦集成门。凡小不厌菩萨厌故。深观即
后三门。四句求生不可得故。无生而生故
曰深观。岂同情取。

疏。六中初二下第二料拣
摄六为四。初二染相者。一即能依所依。二
即自因他因皆迷染相。下三可知。

疏。今此
半门下。第三别释中二。初出论意。后科文。今初观因缘有分为染者。此论自释何者
是染分。分即支义。从而此染下释染依止。此
即论主生起之文。而论但云因缘有分依止
一心。疏开释之。次论云。此是二谛差别者。是论解经。具云此是二谛差别。一心杂
染和合因缘集观。疏文略耳。从以纯真不生
下。疏释。疏后释中论无别释下。疏文分三。
初略弹古释二。今谓说主下标示正义。三
是以此门下总显包含。于中三。初约体摄
二。二约义摄五。三约时摄六。今初一自性
缘起者。即二取习气。二爱非爱缘起。即诸业
习气。全同唯识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
前异熟既尽复生馀异熟也。

疏。二含俱舍
下。即第二约义摄五。于中有三。初标列标
列唯四。何言摄五。下有例释同时同体义
故。二后三下指三在后三。此中正当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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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别释刹那即消经文。于中有三。初别
释。二总结。三例释同体。今初疏故今不必依
次者。初即识支。二是行支。三方无明故不依
次。而俱舍具有十二。下云。痴是无明思即
是行。犹依次第况不依次。非一刹那。

疏。
谓行此贪事必依心起下。识支然有二义。一
依心起是大乘义。即八识心。复了别下即俱
舍意。于诸境界了别名识。

疏。不生五识唯
名十界等者。十界即五根五境。以十八界根
识别故。若明十二处摄识在根。故云五识
依生乃名十处五根加意故云六处。大乘意
根异识支故。俱舍小乘即第六识。是识支体
故。云住名色根说为六处。彼疏释云。眼
等五识住名色根故。说五根以名六处。虽
即胜是五六处摄故。

疏。贪必对境者。释触
也。论云。六处对馀和合是触。释云。馀谓识
境。释取顺经云是欲取。若俱舍云。与此相
应诸缠名取。彼疏释云。即无惭无愧惛沈
掉举等。与贪相应也。释有顺经云诸支生。
若俱舍云所起身语二业名有。老坏为死
全同论文。刹那灭故是彼疏释。

疏。此若不断
则名连缚下。第二略释馀三缘起。论云连
缚者。如品类足论。谓遍有为十二支位。所
有五蕴皆分位摄。即此悬远相续无始说为
远续。上皆论文。释曰。连缚要因果无间相连
起也。若情非情皆有生灭。念念相续故。刹那
连缚遍一切有为。云谓遍有为分位。缘起
要约顺生受业及不定业。三世十二支五蕴
分位。若远续者。即前分位远相续耳。故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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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此相续顺正理论云。远续缘起。谓前后际
有顺后受业及不定业。无始流转。如说无明
有爱本际不可知等。连缚缘起。取相邻接相
系不断。彼疏云。远续唯隔越。连缚唯无间。
远续唯异熟因。若兼无情亦同类因。连缚定
非异熟。异熟因非连缚。故通同类遍行能
作。除相应俱有此二。非前后故。

疏。大小理
通者。第二总结亦是释妨难。谓有问言。今
释一乘唯一心法。何以引俱舍为證。故为
此答。一心之义小乘立六大有八等。则有不
同。若一刹那具十二支。则大小皆具。疏非
圣教量等者。结示令信也。自古不为此释。
今总约一念具十二。故以圣教量證非臆
说矣。言论主不释殆似疏遗者。论主造俱
舍论。非是不知。将为易解故不解释。由
论不释令后误解。即似疏遗。殆者近也。近
似之言显非失矣。

疏。此文正辨下。第三例
释。同时同体可知。

疏。以此十二有支下。第
三约时摄六。于中有二。先广释五世。后二
依三世下略例馀五。前中先正明。后通妨。
今初即涅槃三十七意。南经三十四迦叶问
观业苦。如来释之。经云。智者复观烦恼因
缘。生于烦恼业因缘故。亦生烦恼。烦恼因
缘复生于业。业因缘故生苦。苦因缘故生
于烦恼。烦恼因缘故生有支。有因缘生苦。
有因缘生有。有因缘生业。业因缘生烦恼。
烦恼因缘生苦。苦因缘生苦。善男子智者若
能作如是观。当知是人能观业苦。远公释
云。此就五世以明因缘。谓过去过去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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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烦恼因缘生烦恼者。从彼过去过去烦
恼。生于过去无明也。业因缘故亦生烦恼
者。从彼过去过去业行。生于次过去无明。
其次过去亦立二支。烦恼因缘复生于业
者。过去无明生于行支。业生苦者。谓从前
行生现识支。现在世中立其四支。言苦因
缘生烦恼者。谓于现在五果起于爱取。烦
恼因缘生于有者。从现爱取起现有支。有
因缘生苦者。从现有支生未来生老死支。
有因缘生有者。从现有支生未来有。现在
世中善恶二业为同类因。生未来善恶业
故。其次未来出于三支。有因缘生业者。未来
业行前后相生。言业因缘生烦恼者。从未
来世所造业。起未来世润生烦恼。烦恼因缘
生苦者。从未来世润生烦恼。生于未来。未
来生支未来。未来唯立一支。苦因缘生苦者。
从彼未来未来生支。生彼世老死支也。释
曰。上以疏文对此经。释于义可了。但疏文
稍略耳。疏此依三世下。第二释妨。谓有问
言。若过去无明更依过去。则前无始未来老
死。更生未来老死之果。则未来无穷则无明
非无因。老死非无果。有无穷过故。今答云。
今依推过去无明。非自然生。复因宿习
未来不得对治。则苦果无穷。因果相关故
有五世。五世之外更不关涉。故非无穷。若
约三世轮环无无穷过。

疏。二约大悲随顺
下。此文有六。一标观名故。论徵云。云何馀
处求解脱耶。二谓凡夫愚痴下引论释相。
三经明唯是下。以论意引经。而为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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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等中求为非。于心等求为是。四亦
同净名下引例为释。即问疾品因问空室之
由。寻末归本有三重问答。一问空当于何
求。答曰。当于六十二见中求。又问六十二
见当于何求。答曰。当于诸佛解脱中求。又
问诸佛解脱当于何求。答曰。当于一切众
生心行中求。然寻古释略有三意。第一意
云。执见乖空则显空非是。见佛解脱中无
见。则知见非解脱。众生心中无佛解脱。当
知诸佛解脱中。则非众生亲契空矣。即生
公意。二云。空智因于见生。则空智无性无性
故智空。诸佛解脱而非有邪因。正生邪亦
空矣。诸佛解脱因悟众生心行。则解脱空矣。
三者约其空体无二。所以互求理无不遍。
此意近于今经。今经正明于真妄心求。见
妄性空悟本真体。如下当释。疏言阿赖耶
识此云藏释者。此下第五会释论文。然唯
识第三明第八识总有七名。故彼论云。然
第八识虽诸有情皆悉成就。而随义别立种
种名。谓或名心。由种种法熏习种子所积
集故。或名阿陀那。执持种子及诸色根令
不坏故。或名所知依能与染净所知诸法
为依止故。或名种子识。能遍任持世出世
间二诸种子故。此等诸名通一切位。释曰。
前名心者。望种积集。此种子识唯望能生
故不立也。次论云。或名阿赖耶。摄藏一切
杂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见爱等执藏以为
自内我故。此名唯在异生有学。非无学位。
不退菩萨有杂染法执藏义。故释曰。然准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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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有三藏义故。上论云。此识具有能藏所
藏执藏义故。谓与杂染互为缘故。有情执
为自内我故。释曰。言互为缘即具能所二
藏。一能持染种种名所藏。识是能藏。谓现
行异熟能持种子。二是杂染法所熏所依。则
染法名能藏。此识为所藏。起信疏云。又藏
自体于诸法中。大乘法师云。谓由七转识熏
成种子。识体与种子无异性故。亦随所藏
种子不离转识。藏在转识中。三又为第七
之所执藏。今但出二义。阙所藏者约通无
漏不说所藏。次论云。或名异熟识。能引生
死善不善业异熟果故。此名唯在异生。二乘
诸菩萨位。非如来地。犹有异熟无记法故。
释曰。此通二乘无学十地菩萨。以如来唯善
无无记故。次论云。或名无垢识。最极清净
诸无漏法所依止故。此名唯在如来地。有菩
萨二乘及异生位。持有漏种可受熏习。未
得善净第八识故。释曰。非烦恼依故名无
垢。今论唯举二名者。赖耶意在通染。阿陀
那意在通净。略举一对。通为所求之处其
理已同。故疏云论主意明心含染净。

疏。求义
云何下。第六别释求相。即示二无我观。于中先举迷。后若我执亡下明悟。即舍赖耶
名者。唯识云阿罗汉位舍。以三藏中无我爱
执藏故。罗汉位舍。若约菩萨。义当八地
已出三界。言妄心斯灭真心显现。即起信
意前疏已引。从故下偈云引證。先引当经。
具云了达三界依心有。十二因缘亦复然。
生死皆由心所作。心若灭者生死尽。次云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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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灭也。非心体灭者。即暗引起信成经灭
义。故彼文云。但心相灭非心体灭。楞伽亦
云。若阿赖耶灭。不异外道断见戏论。亦前
疏已用。疏即当第二依止观者。疏有二解。
前解但唯依第一义。故唯约净。此明有支
依持。故通染净。第二解中依真起妄者。不
了第一义谛。名无明等故。显妄依真者。十
二因缘皆依一心如是而立故。

疏。第三自
业助成者。然杂集论名建立支业。各具二
业故。全同今经。依本论初观中二。先总解
二因。后别解此段。前中一总标。二远公下叙
昔。三他因小通下辨违。以知无明异行故。
许其通。而又不知无明望行。具自他义但
为他因故。故小通耳。言自因有妨者。以
违论故。论主既引无明因缘生行。證离前
支则无后支。明以无明为前行为后矣。
况自因缘内。无有无明生无明支。四今谓
下申今正义。于中二。先别明。后总结。前中
二因皆先正明。后故大悲下。引二观为證。
大悲观中冥性。即外道之自生与自性义同
故。以他因破其自生。自生即外道从他生
义故。以自因破其他生。一切相智中。他因
乃前为后之方便。自因即为因缘之相。此义
极显。故举酪喻正喻自因。亦喻他因酪不
从自生。必假乳为因故。此则乳为酪家他
因。以乳非酪故。要从乳生。不从蒲石等
生故。乳为酪家自因。以若不要从乳生者。
因同非因故。若无他义。乳即是酪俱失因
果。

疏。三观取意下。第二总结由大同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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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为證。诸德下结弹。然自因他因即俱舍等。
此有彼有此生彼生。俱舍第九云。何故世尊
说前二句(此问也)论答云。谓依此有彼有此
生彼生。于缘起决定故。如馀处说。依无明
有诸行得有。非离无明可有诸行。又为
显示诸支转生。谓依此支有彼支得有。
由彼支生故馀支得生。又为显示三际转
生。谓前际有中际得有。由中际生后际得
生。又为显示亲转二缘。谓有无明无间生
行。或展转力诸行方生。有馀师说。如是二
句为破无因常因二论。谓非无因诸行可
有。亦非由常自性我等无生因故。诸行得
生。若尔便成前句无用。但由后句此生彼
生。能具破前无因常因等故轨范师释此二
句。为显因果因果不断。及生者为有释。
为显因果住生(云云)。释曰。上皆论文今当会
释。此即杂集等。及上经中是事有。故是事有。
是事起故是事起起即生义已如前释。今且
会二因。前支有故后支得有。即自因义以
要不离前方有后。故此生彼生即他因义。
此支生时彼支别故。故前第四释此有彼有
为亲因。此生彼生为展转因。展转者即是
他义。要从前支即是自义。若望大悲随顺
观。则前第五为破二因。义甚相顺。以自因
破无因。酪要因乳故。以他因破常因。必
假他因非自性等。故是则先破二因。未为
失意。既今经意顺上论意。自他昭然。则诸古
德非独阙。寻本论亦不见于他。论之意
旨疏。今此一门下。第二别释此段。于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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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以二业释他因义。后别释文。今初二释。
前合释。以自业之他助成后支之因。二别
配二字可知。

疏。然生起之因下。二别释
经文。先释助成。后释自业。前中二。先总释
经文。后广显差别。今初经中助成唯增上缘。
而云作生起因者。从通相说。别则因亲缘
疏通则因即是缘故。俱舍中四缘摄于六因。
论云。说有四种缘。因缘五因性。等无间非
后心心所以生。所缘一切法。增上即能作。
若唯识论亦摄十因以为四缘。六因十因
前疏已说。今意但显通耳。

疏。于四缘中下。
第二广显差别。即唯识缘生中诸门分别。内
四缘分别门。

疏。多依彼就文有四。一总显
具阙。二别释有无。三结例无方。四会通经
意。今初彼论具云。诸支相望增上定有。馀之
三缘有无不定。契经依定唯说有一。释曰。
对疏可知。然增上体宽故皆定有。馀三缘局
故有无不定。

疏。谓爱望于取下。第二别释
有无于中有二。先明因缘。后辨馀二。前中
有二。先正明后料拣。前中有四。一依实有。
二依不定。三结例。四会通他论。今初爱是
取家因缘者。夫言因缘要辨体亲生既爱
增为取则爱是取种。能生现取故为因缘。
识增为有者。有无别体。由爱取润五种成
有。有即识种生支即识现行。识种有生现
故。故有得是生家因缘。

疏。若说识支是业种下。二依不定。此是唯识会对法意。若
以识种为识支。行非识亲因。今以业种
为识支。故行得为识之因缘。此则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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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因缘。识是业种如初章辨。

疏。馀支下结
例。疏而集论下。第四会通他论。先会集论
后会瑜伽。今初即第四。于中先标彼有。后
依无明时下。显其有义。明是假说谓依无
明俱时之思业之习气。与无明俱假说业
种。以为无明。实是行种生行现行耳。然集
论中名建立支缘。论云。建立支缘者。谓习
气故。引发故。思惟故。俱有故。建立支缘随
其所应。依四缘相建立支缘。且如无明望
行。前生习气故得为缘由彼熏习相续所
生诸业。能造后有故。一当于尔时现行无
明能引发故。为等无间缘。二由彼引发差
别诸行流转相续生故。思惟彼故为所缘
缘。三以计最胜等不如理思惟缘愚痴位
为境界故。彼俱有故为增上缘。由彼增上
缘力。令相应思颠倒缘境而造作故。四如
是一切随其所应令尽。当知。释曰。上于
无明望行具作四缘。既例一切令尽。当知
则十二支皆具四缘。大乘法师释曰。此唯识
论依于别体。故互有无。彼依分位故得皆
具。彼以无明为法之式。例于馀支。今唯识
论且偏会之。释曰。此大乘法师意。似明唯
识不晓彼意。不合唯会无明与行故。下
疏云。既约因言已含馀三则皆具四。

疏。
瑜伽论说诸支相望无因缘者下二会大
论。第十说有三缘。无有因缘。上牒大论。
从依现爱取唯业有说会上有义。大论言
无上具说有。上有四位不定假说。此不
须会。但会二位实有因缘也。依现爱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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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爱望于取。有因缘义。彼以爱增为
取。种生现故得为因缘。今以现行之爱。望
现行取。非从自种安得因缘。言唯业有说
者。会前有望于生得为因缘。前以识种
起生现行。得为因缘。今以业种为有而
起于生。业非识体但为增上安为因缘。
故瑜伽云。何故相望皆无因缘。答因缘者。自
体种子因所显故。今现行爱取非是种子。以
业望生非自体故。大乘法师云。若无此论
难解瑜伽。

疏。上四位相望下。第二料拣
非唯识论。是疏意耳。寻上可知。

疏。无明望
行至有馀二缘者。第二辨馀二缘。自有三
义。初三位具二。次二位具一。后结馀皆无。
今初先举论文。从并以下。疏释并以现行相
望。总出有二缘所以。言无间引生者。明
有等无间缘。谓等无间缘。要是现行心心
所法。前念谢灭引生后念故。无明心心所
灭。引行思心。爱心所灭引起取心。此中爱
支亦约现行生及老死。但是识与名色增长
衰变。增长心灭引生衰变。故此三位有等无
间。言行等思心可反缘故者。明有所缘缘
等者。等于取及老死。谓行之思心。可得反
缘前无明支。故无明支即是行家所缘缘也。
二取亦心所故得缘爱。爱是取家所缘缘也。
老死心所可缘于生。生即老死所缘缘也。
皆言反缘者。后支缘前故。

疏。有望于生
受望于爱无等无间有所缘缘者。此即第二
二位相望。但具一缘。此上论文。从以种望
现故下。释上无等无间义。以等无间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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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心心所法相引生故。今有是种子生是
现行。安得有之受亦种子。爱是现行故非无
间。从所生现行却缘种故者。释有所缘缘
义。生是现行能缘有种。爱是现行能缘受种。
故有及受为所缘缘。

疏。馀支相望二俱非有者。三明全无二也。馀支者。即更有六
位相望。总无二缘。谓行望识识望名色。名
色望六入。六入望触触望受支。取望有支。
所以无等无间者。其果皆非现行心心所
相引生故。谓识等至受皆是种子。有亦种子
行为识因。取为有因。虽是现行。所生识有
即是种故。非等无间。所以非所缘缘者。既
非现行心心所法。何有缘虑。

疏。此中且依
邻近下。第三结例无方。亦唯识论意于中
二。先举论文。后以其逆顺下。即疏释成。然
其论中乃有四重。一依邻近则异隔越。或
唯越一越二越多。二依顺次则异逆次。唯
将无明作行之缘。不以行为无明缘等。三
依不相杂乱异于杂乱。若集论说。以无
明望行乃取无明。其中行种而为无明。故
是杂乱。四依实缘起说者。异于假说。如向
无明俱时业之习气。实是行种假说无明。后
之二义大同小异。从异此相望为缘不定
者。即异上四义。是向钞中所异是也。既异
隔越等故。疏云以其逆顺各有次第及超间
故。且约第一隔越者。如无明与识等五及
有。但一增上唯能生起彼种子故。无明与
爱取老死为二缘。谓所缘缘增上缘。馀一切
缘准此可知。二约逆次者。亦有邻次隔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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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合说之。老死与生爱取行无明为二缘。
谓所缘增上缘。馀但增上。三若相杂乱有二。
一顺二逆。顺中有邻次隔越。邻次如对法。
前无明望行是也。隔越与前实缘不殊。亦
约识等五种而说。若约当生随其所应。逆
次之中有邻有间。此应思准。上约实缘起
说。此约增上说。然有远近乃至诸支一一
应作。然此中识等五。依当起位。诸支隔越
逆次超间相杂为缘。一一思准可解。不繁广说。

疏。为缘既多义不同下。第四会通经
意。于中有二。先明经中但有增上。总言
为生起因故。若杂集六因即能作因。名
成起相。非谓邻近缘。如无明望行由此无
间生当有故。二又约因言已含馀三者。即
总明具四。如杂集说兼约位故。但言生起
因不定增上故。若瑜伽意。生起即是增上
缘耳。故论问云。若诸支相望无因缘者。何
故说言依因果体性建立缘起耶。答依增
上缘所摄。引发因牵引因生起因。故说名为
因。故大乘法师释云。即以此文證生起因。
唯说增上缘。然生起因若别说者。即十因之
一。言十因者。瑜伽三十八菩提分品云。一
随说因。二观待因。三牵引因。四摄受因。五生
起因。六引发因。七定别因。八同事因。九相违
因。十不相违因。谓一切法名为先故想。想为
先故说。是名彼诸法随说因。观待此故此
为因故。于彼彼事若求若取。此名彼观待
因。如观待手故。手为因故。有执持业观
待足故。足为因故。有往来业。观待节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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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于诸饮食若求若取。随如是等无量
道理应当了知观待因相。一切种子望后
自果。名牵引因。馀种子外所馀诸缘。名摄
受因。即诸种子望初自果。名生起因。即初
种子所生起果。望后种子所牵引果名引发
因。种种异类各别因缘。名定别因。若观待因
若牵引因。若摄受因若生起因。若引发因若
定别因。如是诸因总摄为一名同事因。于
所生法能障碍因。名相违因。此障碍因若阙
若离。名不相违因。馀如彼释。下复次云。此
一切因二因所摄。一能生因。二方便因。当知
此中牵引种子生起种子。名能生因。所馀诸
因名方便因。释曰。意明三五是能生因。次即
云因复有四。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三所缘
缘。四增上缘。当知此中若能生因名为因
缘。若方便因是增上缘等无间缘及所缘缘。
唯望一切心心所法。前生开导所摄受故。
所缘境界所摄受故。方生方转。是故当知。
等无间缘及所缘缘。摄受因摄。馀如彼论广
明。释曰。彼论中十因别义。今云为生起因。
即十因中第五因也。即增上缘。今疏依通更
以别理。前能生后或亲因生。或是增上或等
无间。或为所缘通云生起。如分位缘生位
位五蕴故。容具四缘。如上集论说耳。十因
之义唯识广明四缘之义。广如二论。今但略
知名目大意以消经耳。

疏。其十二支各初自业不异前门下。第二释自业。于中先指
前。不欲繁词故。后论主下举论解释。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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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五。一标示难故。二然无明下释难所
以。三是以十二下。结成迷悟之依。四论主。
总以下。出论释意。先举论。后意明下疏释。
五不见下结弹古释。远公云。不知。虽是无
明。死支为主。摄属死支。如似生时亦有结
业。名为生支。即是云云。不身论意。若以
一支兼馀支者。则须无明遍于十二。何独
死中偏说无明。今明老死能生无明。故为
此释。诸德既昧故曰云云。

疏。二约大悲下文
中有三。初总标都门。二论云下总释四门。
三别释当门。二中有三。初举论。二此有四
下释论。三众生于上邪因下结示经意。二中先总后别。今初为拣滥故。昔人见论云
颠倒因有三种。后列乃四。或欲合前二以
应前三。不知上三是邪因故。并云颠倒。后
一自是无因邪因。无因合成四过耳。

疏。一
性即冥性下。二别释四因。初性因中先正释。
后前云下。对一心门拣滥。所以拣者。由
此冥性是其外理。今云行非者。取其能知
得解脱故名为行耳。僧伽之计广如玄
中。

疏。二即迦罗鸠驮等者。此即名也。姓迦
旃延。言计自在天者。涅槃十七中。吉德大
臣之所师事。谓阇王言。如王所言世无良
医治恶业者。今有大师名迦罗鸠驮迦旃
延一切知见。乃至云。为诸弟子说如是法。
若人杀害一切众生。心无惭愧终不堕恶。
犹如虚空不受尘水。有惭愧者即入地狱。
犹如大水润湿于地。一切众生悉是自在天
之所作。自在天喜众生安乐。自在天瞋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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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恼。一切众生若罪若福。乃是自在之所为
作。云何当言人有罪福。譬如工匠作机关
木人。行住坐卧唯不能言。众生亦尔。自在
天者。譬如工匠。木人者。譬众生身。如是造
作谁当有罪。如是大师今者近在王舍城
住。唯速往诣。若得见者众罪消灭。王即答
言。审有是人能灭我罪。我当归依。

疏。三删
阇夜者即名也。是毗罗胝之子。涅槃中实德
大臣为阇王说。云删阇夜为诸弟子说如
是法。一切众中若为王者。自在随意造作
善恶。悉无有罪。如火烧物无净不净。下取
意引。如地普载如水俱洗。如风能吹。乃至
云如秋杌树春则还生。虽复杌斫实无有
罪。一切众生亦复如是。此间命终还生此
间。以还生故当有何罪。一切众生苦乐果
报。悉皆不由现在业果因。在过去现在受
果。现在无因未来无果。以现果故。众生持
戒勤修精进遮现果恶。以持戒故则得无
漏尽有漏业以尽业故。众苦得尽。众苦尽
故便得解脱。唯愿大王速往其所。

疏。四无
因即阿耆多等者。阿耆多此名也。翅舍钦
婆罗弊衣也。亦有云。计阿耆多翅舍皆名也。
即悉知义大臣所师。经云阿耆多一切知见
(云云)告诸弟子作如是言。若自作若教他作。
若自斫若教他斫。若自炙若教他炙。若自
害若教他害。若自偷若教他偷。若自淫若
教他淫若自妄语若教他妄语。若自饮酒
若教他饮酒。若杀一村一城一国。若以刀
轮杀一切众生。若恒河已南布施众生。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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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已北杀害众生。悉无罪福。无戒施定等
上已释竟。

疏。因此便引涅槃馀之三师第
四无所畏大臣师尼健陀若提子告诸弟子
言。无善无施无父无母。无今世后世。无
阿罗汉无修无道。一切众生经八万劫。于
生死轮自然解脱。有罪无罪悉亦如是。如
四大河。所谓辛头河恒河博叉私陀。悉入大
海。无有差别。一切众生亦复如是。得解脱
时悉无差别。五藏德大臣所宗。即末伽梨俱
赊离子。为诸弟子说如是法。一切众生身
有七分。何等为七。地水火风苦乐寿命。如
是七法非化非作。不可毁害如伊师迦
草。安住不动如须弥山。不舍不作犹如乳
酪。各不诤讼。若苦若乐若善若不善。投之
利刀无所伤害。何以故。七分空中无妨碍
故。命亦无害。何以故。无有害者及死者。故
无作无受无说无听。无有念者及以教者
常说是法。六即日月称大臣所宗。富兰那
说如是法。无有黑业无黑业报。无有
白业无白业报。无黑白业无黑白业报。无
有上业及以下业。彼当第一。末伽梨第二。删阇夜第三。阿耆多第四。迦罗鸠驮第五。若提子第六。已上略明六师之计广如诸论。

疏。三约一切相智观。然论但云因缘有支二
种业。能起因缘事故。今疏乃义加解脱方
便。又二业中。经文后一为起后因。疏意云。
若无自业何能起后。故云二业为起后方
便。第四不相舍离中。疏初相谛下有二。先释自因。后释经文。前中二。先指前章。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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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从无明生行等名自因是也。后又论云
自因观下。二引论广释。于中亦二。先标。
后谓离前支下释。今初即论主生起之文。
引论不尽。此下更云何者。是无明等因缘行
不断助成故。释曰。此是论家先举下。经
释成自因。以易故不引。又与下广释。义同
故略不引。然无明等自生因。观是自义。缘事
二字是其因义。

疏。谓离前支下。第二广释。即
下释经论文。释自因义。然具足论云。自因
观者。不相舍离观故。离前支无后支观
故。不离无明则成行观。若不离无明有
行者。不应言无明缘行。若离无明有行
成者。异则不成。是故偈言众因缘生法。是
则不即因。亦复不异因。不断亦不常。释曰。
今疏以言间论释之。对文可见。今更委释。
此中疏取论意。但以不即不离成自因义。
不即故因义成。不离故自义成。于中疏文有
其三段。一顺释。三反释。三结成正义。今初
明要具不即离义自因方成。然文但有不
离之言。意则已有不即之义。于中离前支无
后支者。以义标次。如不离无明有行等。则
指经释成。并同论文。但初阙不相舍离之
言。中间加一如字。即出彼论。从则无明唯
是行自因。是疏释论意。成其自义。从以是
自故下结成二义。谓自及因义。即是论经。然
今经文一时并举不断助成。若论经文亦
各别历十二因缘。云是中无明缘行者。无
明因缘令行不断助成故。行缘识者行
因缘故。令识不断助成故等。今初论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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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明令行不断为自义。助成是因义。助
成是不即。令不断是不离故。上标云自生因
观是自义。缘事是因也。自生因观即令行不
断。缘事即是助成。

疏。若唯不离下。第二反
释。太即则无明即行。不得言无明与行为
缘。太离则无明不干于行。何殊色于行耶。

疏。不即不离则名自因下。第三结示正义。
于中先标言亦二义成矣者。即不断助成
之二义。后故论主下。二引證。于中先举论偈
文。后初句泛举下。疏释论偈。谓初句泛举
一切因缘生法。非局此十二因缘。二三两句
明不即离。第四一句结归中道。从非断亦
非常下。疏中有五重中道不断常义。初一
是总。正是因灭不常。果续不断之义。故云不
即故不常。即乃因至于果便堕于常。言不
异故不断者。从因生果。是果续义故。是
不断异则果不续因。便堕于断。次三义于
此开出而取意别。第二意于不即不离二义
之上。各成不断不常。初言不即因故果不断
因不常者。不即则有果故果不断因。不与
果俱故因不常。次云不异因故果不常因不
断者。果从因生故。果非常不异则因能生
果。故因不断。此上因果交络明不断常。第
三又以不即故因果俱不断等者。当一句上。
即具不断不常不即则有因有果故。俱不
断不异故。因果俱不常者。此义难见故。释
云。非无因常。不异则果从因生故。非无因
常。不即则因由果显。亦非无因常。然无因
常。乃有二义。一如涅槃云。是诸外道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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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不从缘生。是故无常。如来佛性虚空
不从缘生。是故为常。则是真常。非此所明。
二者外道所计微尘世性。前无有因故说为
常。此是邪常。是今所拣。第四又亦反此者。
应云不即故因果俱不常。不异故因果俱不
断。不断义易故更不释。谓不异则从因有
果。俱不断灭不常难见故。今释云非相续常
者。若即因者。因则至果如泥至瓶。此因则
常果。即是因果亦相续常也。此常则是邪见。
故今拣之。前不断相续则是正义。以果续
不断故。第五云。又以不离是不即下。合不
即离及不断不常以为一致。上五释中。初一
望次三。即从总开别。此一望前四。即合于
前开故令思之。以成深观。疏文中顺下。第
二释经。然论释经。先正释文。后释自因。自因之义前以广引。今但释论子果之言。疏
中二。释前一更是上古所释。亦可下是第二
释正顺论意。亦顺涅槃二十九师子吼问。
阴无系者云何系缚。佛答。以烦恼锁系缚
五阴。因此便说名色系缚众生众生系缚
名色等师子吼。难云。若有名色是系缚者。
谓阿罗汉未离名色。亦应系缚。佛答云。善
男子。解脱有二种。一者子断。二者果断。言
子断者。名烦恼断。未断果故名果系缚。又
引油灯以喻烦恼众生。释曰。此明为因义
边名子。罗汉断烦恼因未脱果缚。故似
后义。以论言无明有二。是则为因之时。即
是前支能起于后。若前支至后但有种子。
非是正发后支之因故取子时。子即因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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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论云。是中子时者。令行不断有二义故。
以自体助成二义。皆属前支故。而詺因为
子者。如谷子生芽故。果即是行。行时有行
俱无明。非发业者故不取之。馀支例然。皆
以前支为后支缘。令后不断助成后支
故。

疏。正意在其后解。疏后逆观。论云下文
二。先引论。后十二因缘下解释。今初。然经
中亦历十二。云无明灭故则行灭。无明因缘
无行灭不助成故。行灭故则识灭。行因缘无
识灭不助成故等。而论云。先际后际灭中际
亦无者。意云。若前际无明行无。中际五果则
无。后际爱取有无。中际苦果后更不生。总
显无因则无果义。而谓爱取有为后际者。
即次第六段三际轮回门中。将爱取有以因
从果。名后际故。

疏。是故不说有不断助成义等。此释上论。是故不说之言而有二释。
前约经明故云不断助成。后约论意云不
说之果。

疏。三一切相智观中言即以无作为缘之相者。三种缘生中无作缘生也。三种缘
生者。如十藏中。谓是事有故是事有。是无作
缘生是事起故是事起。是无常缘生无明缘
行。是势用缘生。今前二观是无常义。今是无
作又无常义。初门已明。势用一门遍于前后。
亦广在初门。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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