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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四
卷六十四 第 510b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
第六十四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述

第六现前地。

疏。所以来者。来意有二。前约
寄位及三学说。谓五寄声闻。六寄缘觉。从
四地去皆属慧学。今亦对五以辩来意。慧
与寄位名义相似。故合为一。

疏。又四地下。
第二意约断障證如。以辩来意。四五六地同
是顺忍。染净相带故举四地。四地出世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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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地见染可随。此地能亡染净而言观察。
约加行说故。瑜伽下引證。论文有三。一明
五地之德證。上能随胜于四地。二而未能
下。明无六地之德證。上不能破染净之慢
见。然有二意。一不如实观无染净故。二又
由下多生厌故。三为令下正对五地不能
故。此能来。

疏。十住论云。降魔事已者。生死
涅槃即菩萨魔事。生死是凡夫行。涅槃是二
乘行故。生公云。三界涂阻。二乘路险。五百由
旬是菩萨恶道。甚难过矣。今超圣意亦越
凡情。故能降之。又智论云。除诸法实相皆
菩萨魔事。今證般若能契实相。故过魔事。

疏。多修无相此约地初下。释上论文。疏摄
论下文三。初引论。次此释下会释。后无性下
引彼释论。

疏。唯识名为下此文有三。初正
释。二以观十平等故者。以经就论。三由斯
下重引唯识明断二愚。疏本分下。即引本
论正释。后执细染下。疏释论文会通唯识。
疏第二正说。疏文有三。初总科。二亦初分
下对前相摄。三今且依论下。正依论释。于
中三。一对前料拣二释分名。三正释文。今
初有三。初标胜相。二胜相云何者。疏假徵
起。三谓第四下释显胜相。以四五六地皆
治慢故。是以对之。远公云。四五六地同是
顺忍。行相广同所以对之。亦有理在。若尔
前之三地同是信忍。何不通对。七八九地同
是无生忍。为难亦然。故依治慢通对诸地。
下言渐细则显前粗故。此三地后后细于
前前。论文具示三慢。而粗细相隐。今当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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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四治三地。众生我等依世间起。此慢最
粗。五治四地身净慢。依出世起。故知渐
细。六治五慢。双就世间及出世起。故为更
细。疏。众生我慢等者。准四地果中治有
四慢。一离众生我著。谓离我人众生寿命。
二离法我著。谓蕴界处。三离解法慢。经云
执著论云我知。四离正受慢。经云出没。
论云离我修我所修等。今此但云众生我慢
解法慢者。以四中初二是本。后二是所起。
本及所起各举初一以摄一故。略无法慢
及正受慢。馀如四地广说。

疏。身净慢者。四
地之中得出世智。修四念处名为身净。

疏。
所治既细下。出初分为胜。今以上例后。则
不住行及彼果分二皆胜也。

疏。染净慢者下。
第二释分名。即当地能所治。于中三。初举
所治。二辩能治。三通妨难。今初先正举染
净。可知。后又十平等下解妨。先问后答。问
有二句。展转而起下答当知。

疏。但约净说
下答。此上一句双答前二。一者上问云十平
等法。何有染净。故今答云。前十平等但约
净法。谓三世佛法及七净故。二者上问云。前
五地初取十胜相。以随如道而为能治。如
岂染净。故今答云亦约净如以破前十净。
同一如故。

疏。染相未亡对染说净亦名取净
者。此通伏难。难云。前地观于净如。染慢许
生何有净慢。故今答云。前所观如入观。则
能出观随有犹见染相。染相既存。对染苦
集。还生净相灭道之见。故有斯慢。虽有三
重救难。染净之相皆存。

疏。今以十染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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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而为能治者。第二能治。此之一治。诸难
都寂。谓既染净平等则异前地十净平等。二
者染净既等。不唯但能观于净如。则双通
二三之两救也。又多修无相出观少故。便
为能治。疏下观缘起下解妨。上引前难后。
今引后难前。缘起逆顺同前四谛染净相。故
答云。五地初能入俗悟空未深。无相般若
悟空方深。

疏。列中十句下。

疏。文有二。先别
释后料拣。

疏。总云一切法者。经中有三。初
一切法是平等。法体二无相是平等因。三平
等是所成义。别中前七以无遣有。然其疏中
解前七句。自有五意。一依论。总句是十二
入。则别别句皆十二入。谓十二入体十。二入
生等。二者通遣十二入。上三性之义初句遣
遍计。故云此遣分别。分别古译遍计之名。次
四染分净分俱遣依他。六七皆遗圆成。疏文
自具三者。为破前地之慢。慢依四谛而起。
初二遣苦故初云想。二云生者诸入苦果。
次一遣集。以成是苦之因故。第四句遣灭。
故云非灭惑方净。第五句遣道。故云谓道
分别。六七亦遣灭。然四是灭惑名灭。六七
即显灭理之灭。故皆云真如。四约进观。后
位有十二缘观。前三遣染缘起体生即识等。
七苦成即三烦恼二业故。次三遣净缘起。谓
四遣无明灭行灭等。五遣能逆观之智六即
所显真体。七双遣染净。染净平等故。五约
五法。初一遣名及与妄想言分别故。次三
遣相。染净皆相故。五遣正智无分别故。六
七遣如如。以离取舍本来寂静故。然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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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一意。谓约三空。初之一句遣分别想。
即是空门。中间五句遣其名相。是无相门。末
后一句遣取舍愿显无愿门。此与初地义
同。初地以空门治分别。无相治相。无愿治
取舍故。此非无理。疏以十句皆通三空。故
不显之。但有五意耳。疏上之九句下。第二
总相料拣。疏文有二。一明遣三会一。谓遣
有遣无及俱有无会非有无之中道也。二
又此不二则不坏有无下。重明第九成不坏
义。能遣俱句及俱非句。即分为二初以不
坏有无。成俱非义以遣俱句。后以不坏
有无。成俱句义遣俱非句。今初先标不二。
意云。若无有无将何不二。故涅槃云。若无
一二云何说言非一非二。故不二义成于不
坏。谓说空遣于有执下辩相。于中先明不
坏以成俱非。此句明不坏空。而非相于
空故空非空也。言说有为遣空迷者。此句明
不坏有。而非存于有。故有非有也。故成
俱非。次云有是不异空之有。空是不异有之
空者。此二句显经不二成不坏义。次云无
别空有而为二者。正遣俱也。

疏。又既不二
亦不坏有无下。第二明不坏有无。以成俱
句遣俱非也。上二句标。从则不异无之
有是不有之有下。二显相。此句将不二立
有。次云不异有之无是不无之无者。将不
异立无也。是为由不二故不坏。不坏则空
有双存。结云则遣俱非。疏斯乃四句下。结
叹。谓上遣四句。又借俱非以遣俱句。非
立俱非。今将俱句以遣俱非。非立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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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遣四句不坏四句。存泯无碍故。结云百
非四句诸见皆绝。然远公但有初段。遣三
会一。彼云。此与涅槃十一空大同。彼亦用
前八以空遣有。第九一空以有遣无。第十
空空有无俱遣。彼处大空就空实以论。亦是
一理。十一空义至下当明。

疏。第四辩行分
齐。文中四。一略释经文。二彰忍数类。三会
释经文。四彰忍差别。

疏。仁王下。第二彰忍
数类。仁王五忍历位但成十四。璎珞加一
五忍之相。辩差别中当影出之。

疏。今四五
六皆得顺忍下。第三会释经文。由慢有粗
细故。忍分三品。四地治众生我慢解法慢
为粗。得下品忍。五地治身净慢次细。得中
品忍此地治染净慢最细。得上品忍。故
云治于细慢。故云明利。明无不鉴利无不
破。然治由习增故。从下至上障由渐断故。
从粗至细。言顺后无生者。顺忍有二义。
一者顺法故。十忍品云。法有亦顺知。法无
亦顺知。二者顺忍未證无生。随顺彼忍故。
今约位说。前为后因正宜此释。由此地破
相趣入真境故。顺上地无生忍。

疏。然约实
位下。四彰忍差别。疏文亦三。初总明实寄
不同。二寄位何以下。假问徵起。三谓若约
空无我理下。辩差别相。于中有二。先明
通相。后彰别相。前中通则初地明得。谓初地
得无我。亦得名空平等理。亦可名为无
生无我。即是空无生故。六地名空平等。亦
可得名无生。无我空平等理。即是无生空
无我故。七地已上得无生忍。亦可得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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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及空平等。以无生理即是无我及空平
等。故名为通。

疏。今不得者下。彰其别相。
则非唯初地未得此忍。而此六地亦未得
之。以约分别无我与空及无生理。三相异
故。文中二。先总标二。一约空下释有四门。
即分四别。第一门中正开前。约理通义初
显无我。言破性显空者。若人若法皆无性
故空。此则义当信忍。举初摄后故云初
地。

疏。今此地中破相趣寂名空平等者。岂
唯无性相亦不存。故经文云无相无体故平
等。非唯有相空相亦遣。方为真空平等理
也。义当顺忍。举后摄前义该四五。

疏。若约
證实下。当无生忍。举初摄后义该八九。而
言證实反望者。上之二义。但破空性相故。
今已證实反望性相本来常寂何俟破。竟
方说无我及空平等。言斯理转深者。则上
空平等中。亦合言斯义渐深。文略无耳。

疏。
若约契本常寂下。即寂灭忍。举初该后。云
十地后得。而言契本常寂者。前无生忍證
实望相。则前所破与所證未同。今寂灭忍
契所破常寂即所證故。故云最妙。

疏。二就
行分别等者。此约生起名生。七地顿起何
名无生。以起行皆遍无可新起。故云无生
耳。

疏。三约空有者。亦是生起之生。不同前
行随一行中有空有故。入观起空出观起
有故。间起名生。七地常在观。而涉有不迷
于空观空不碍于有。故称方便。更无出入
之殊。故云无生。

疏。四约修分别者。此约生
熟之生。生涩名生纯熟名不生。七地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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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用。故名生涩。八地无功任运而进。故云
纯熟。

疏。第二不住道行胜等者。先总科。后
今初下别释。然总观心境。远公云。约初入
心明不住道。从作是念下。就正住地明
不住道。今但为标不取古释。

疏。由前观察
随顺得至不住道者。故论经云是菩萨如
是观一切法随顺得至。论释云。得至不住
道行胜故。今经略无随顺得至之言。而言
如是观已意则合有故。

疏。取论摄前释之。

疏。今初三中下。且释能观三悲。疏文有三。
初正释文。二彰次第。三义门料拣。初中以
虽同一切智观下。释论正释胜字。若无大
悲即同二乘。今有故胜。然一切智观者。即
大品经以声闻名一切智。菩萨名道种智。
如来为一切种智。此则横对大小因果。分
此三别不同。谓佛为一切智观三世流转者。
将下经意。释论不舍过去现在未来之言。其
厌离有为即下论。观名依大悲为首立此
观故。而以大悲下。正释胜义。

疏。谓以道相
智观下释论。即菩萨自智也。不唯但观三
世。对上显胜。次遍了诸法下。当相辩胜。言
了诸法者。若内若外有为无为无不知故。
以此导下。明由智胜故悲成增上。

疏。谓以
一切种智下释论。即如来智也。

疏。三悲为
次下。第二彰次第。

疏。据论现文下。第三义
门料拣。于中有三。初明二护。二明二利。三
明不住。而文分二。先别明初门。后三门通
例。今初二护自有二义。一按论文。由上文
大悲为首者。不舍过去现在未来。即是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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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悲摄故即是悲义。悲护小乘智护烦恼。后
二但言一切法中智清净故。一切种微细因
缘集观。明唯约智。疏既三俱下。第二通例
观即烦恼护凡悲即护小。二护即具二利。有
智故不住生死。有悲故不住涅槃。故三义
具矣。

疏。前灭后生者。无明缘行。前缘已灭
引起后故。若前不灭则堕常故。若后不生
即是断故。无明缘行者。由前灭故后方得
生。十二支皆然。自是一义释之。

疏。言染
生净灭者。无明缘行行缘识等。即是染生。
无明灭故行灭者。斯为净灭。下引杂集名
染净观。又次经云。由著我故世间生为生。
不著我者则无生处名灭。

疏。第二别明观
相等者。疏文有三。初总显深广。二举经辩
深。三依论科释。今初文三。初标举深旨。二
引论略开。三融通无碍。今初疏云然缘起
深义佛教所宗等者。自古诸德多云三教
之宗。儒则宗于五常。道宗自然。佛宗因缘。然
老子虽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
物。似有因缘而非正因缘。言道生一者。
道即虚无自然故。彼又云。人法地地法天。
天法道道法自然。谓虚通曰道即自然而
然。是则虽有因缘。亦成自然之义耳。佛法
虽有无师智自然智。而是常住真理。要假
缘显则亦因缘矣。故教说三世修因契果。
非彼无因恶因故。楞伽经大慧白佛言。佛
说常不思议。彼诸外道亦说常不思议。何以
异耶。佛言彼诸外道无有常不思议。以无
因故。我说常不思议有因。因于内證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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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耶。是则真常亦因缘显。净名云。说法不
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法华亦云。诸
佛两足尊知法常无性。佛种从缘起是故说
一乘。下经云。一切诸法因缘为本。中论云。
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
不是空者。则真空中道亦因缘矣。若尔涅
槃十六云。我观诸行悉皆无常。云何知耶。
以因缘故。若一切法从缘生者。则知无常。
是诸外道无有一法不从缘生。是故无常。
则外道有因缘矣。释曰。此明外道在因缘
内。执于缘相以为常住。是故破之言无常
耳。今明教诠因缘妙理具常无常。岂得同
耶。况复宗者。从多分说。所以因缘是所宗。
尚不应致疑。

疏。乘智阶差浅深多种者。乘
谓三乘五乘。三乘观缘已如上说。五乘人天
亦以戒善为因缘矣。智谓智慧如下所引。
下智观者。得声闻菩提等。以大乘中既分
因果故。智异小乘。言阶差者。复有二意。
一则上结随乘智异。二如一菩提随观深
浅。亦多阶级故云多种。

疏。龙树云因缘有二等者。第二引證略开。即十二门论文
云。谓水土人工时节谷子为因缘。而芽得
生。乳及酵煖人工为缘而酪得生。泥团轮
绳陶师等缘而器得成。皆外因缘也。

疏。然外
由内变下。第三融通无碍也。外诸器界。内识
顿变增上之果。亦因自业故云内变。言本
来相收者。内即是本外即是末。以唯心义。
则内收外托境生心。则末亦收内。若以法
性为本。法性融通缘起相由。则尘包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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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容刹土。是故合为一大缘起也。

疏。染净
交彻义门非一下。当略示者。然瑜伽论云。
缘起门云何。谓依八门缘起流转。一内识生
门。二外缘成熟门。三有情世间生死门。四器
世间成坏门。五食任持门。六自所作业增上
势力受用随业所得爱非爱果门。七威势门。
八清净门。释曰。然论不释义略可知。八清
净即无明灭行灭等。七威势即势用。缘生
无明缘行等。六自业所作即正是有支习气。
五食任持。即四食不同随界通局。四器界可
知。三有情拣外无情。二及外缘门如论说。
一内识生。即名言习气。言下当略示者。非
但门有其八义。亦无量散在经疏。随文释
中及下释缘起竟处。总结十门之意。收十
为五。乃至显四佛性融为大缘起等。义门
既散。今且就内略示染净。一染缘起。二净
缘起。三染净双融缘起。此三缘起各有四门。
染中四者。一缘集一心门。二摄本从末门。三
摄末归本门。四本末依持门。第二净缘起亦
四门者。一本有门。二修生门。三本有即修生
门。四修生即本有门。第三染净双融。亦四门
者。一翻染显净门。二以净应染门。三会染即
净门。四染尽净泯门。以此诸门。及该内外
无尽事理。并合为一无障无碍法界大缘起
也。

疏。今经文内略显十重等者。第二举经
显深。于中有二。先总科经文。文有十重
以显无尽。后各有逆顺下。展转开显以辩难
思。

疏。古人兼取彼果等者。疏意不美此释。
亦不言非。故举古人不言去取。若依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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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逆顺成四十重。三观历之成百二十。斯
理然也。疏论三观者下。第三依论科释。于
中二。先依论立观。后以论会经。前中有
六。一列名二。初但观二谛下释相。皆以
前三悲会之。三初一下。同二乘下会同大
品二智。四故涅槃云下。以涅槃證成。涅槃
开于二乘教行不同故。二乘异大品。合其
理果是一。故合二乘。义皆符此故得并引。
五前约为物下。释通妨难。为有问言。经
是三悲论为三观。岂得引前。以成今说故
为此通。六融此三观下。融通显胜。言三观
一心者。即同空假中也。一人顿修非约乘
分。言甚深般若者。般若有二。一者是共。如
云欲得声闻乘当学般若等。法华云。一
切诸法皆悉空寂。无生无灭无大无小无漏
无为。如是思惟不生喜乐即共般若。此名
为浅。今悲智双运。理事齐观故。其所发即是
不共。为甚深般若矣。

疏。然论三观虽遍释经下。第二以论会经。于中有三。初标举。二
别释三观开合。三二利分别。今初言与十门
有开合者。如初观总束十门为三。则经开
论合。而分第二一心所摄。前半为第一义。
即经合论开。其第三观开初门。前半为染净
分别观。后半属依止观。即经合论开。以八
九二门为无始观。即经开论合。

疏。初一切
智观下。第二别释三观开合中。初观有二。
先正明。后所以分三下出所以。今初言十中
初门者。即有支相续门。二摄第二门中之
半者。即摄归一心。前半经云。佛子此菩萨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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诃萨。复作是念。三界所有唯是一心是也。三
摄馀八门半者半即第二一心门中从如来
于此分别演说下。及尽第十门。

疏。第二大
悲随顺观中亦二。先正明。后出所以。今初。
一观众生愚痴颠倒者。谓痴迷性相倒执我
所故。二馀处求解脱者。即谓凡夫愚痴颠
倒常应于阿赖耶识中。及阿陀那识中。
求其解脱。乃于馀处我我所中求解脱故。
第二一心门明唯一心。可于中求心外无
法。

疏。三异道求解脱者。论云颠倒因此有
四种。一冥性因。二自在因。三苦行因。四及
无因。如次四门破之。一自业助成门明有
支。各有二种。由业能生非由冥性。二不相
舍离门。明以无明等为行等因。非由自
在。三三道不断门。明业惑而为苦因。欲求
脱苦当断业惑反修苦行。是起妄业计
苦行。心即是烦恼。如是妄想宁是解脱因耶。
四三际轮回门。谓既以前际二支是中际五
支因。中际三支是后际二支因。何得言无
因耶。

疏。四求异解脱摄后四门者。谓不识
真解脱求三界苦等为解脱故。名之求异。真解脱者。有四种相。一离一切苦相。二
无为相。三远离染相。四出世间相。此四即涅
槃乐常净我故下。四段破之。一切第七三苦
集成。但有妄苦而无真乐。二即第八因缘
生灭无有常德。三即第九生灭系缚。但是染
缚无有净德。四即第十随顺无所有尽。以
顺有故非是出世。故无我德也。

疏。此之四
门下。第二出四所以。亦拣四门之别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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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第三一切相智观中一染净分别观者。谓
计我缘生为染。无我缘灭为净。二依止观
摄初门。后半及第二门者。谓初门有二。佛
子从后佛子明迷真起妄缘相。次第半门
明依第一义。以不知故即起诸缘是为染
依第二门明见第一义。诸缘转灭便为净
依。三方便观者。即第三自业助成门。谓因
缘有支各有二业。为起后方便。若灭前前
则后后不生。是解脱方便。四因缘相观。即
第四不相舍离门。谓有支无作故。既由前前
令后后不断。助成后后则后后无性。何有
前前能作。后后即以无作为缘之相。五入谛
观者。即第五三道不断门。三道苦集谛故。逆
观即灭道故。六力无力信入依止观者。即第
六三际轮回门。谓此三际为因义边名为有
力。为果义边名为无力。若约三际。前际于
现五有力。于当二无力。中际爱等于当有
力。于现无力。以斯三际化彼凡夫。令信入
依行。七增上慢非增上慢信入观者。即第七
三苦集成门。不如实知微苦。我慢即增上
慢。若知微苦非增上慢。不知令知名为信
入。八无始观者。此有二意。一约俗说因
缘为生灭之本。生死无际故因缘无始。二约
真说。见法缘集无有本性可为依止。故
名无始。摄八九门者。第八门因缘生灭。但一
念缘生即是不生。故云无始。第九门随顺转
故。而生非有本也。九种种观摄第十门者。
即随顺无所有尽门。由随顺有故有欲色
爱等之殊。故云种种。

疏。然其三观俱通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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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总。后于中下别明。言次二利他者。即六
力无力及七增上慢。皆令他信入故。言初
二通染净者。初门名染净分别故。次门迷
为染依悟为净依故。

疏。列云一示染净相。
二示染净依。

疏。后三唯观染者。以第三方
便观一染法之因。自业助成故。上文云亦解
脱方便者。约逆观说。本明染法。言二染
法之缘者。即第四因缘相。观前约业亲能
生后。故说为因。今约助成不相舍离故。说
为缘言。后一就染观过者。以入谛观。正约
顺观但苦集故。

疏。次二利他中等者。有力
无力令凡信入。能所生义即增上慢非增上
慢。令小信入。以微细行苦二乘不知故。

疏。
初真谛观者。上释无始。虽通二义约真为
正故。后俗谛观者有种种故。

疏。次正释文
下。第三释文。于中有三。一总示释义。二
指文分齐。三依论科释。今初云。并以三观
释之。更无别理者。因古德总有四重。一
直释经文。后方依论三观重释。不知直
释名为何观。既别无观如何异论设有别
观。又不出名。亦令论主释未尽理故。云
但以三观释之更无别理。

疏。经之十段下。第
二指文分齐。

疏。先依相谛下。第三依论科
释。于中亦三。初依论正科。二此三若望十
门下。总释三意。三今初成者下。正释经文。
于中又三。初总出文意。二辩定所破。三方
释文。初一可知。

疏。此是正破我执习气者。第二辩定所破。即唯识第八释外难颂。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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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若无外缘云何有情生死相续。故有颂
曰。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前异熟既尽。
复生馀异熟。释曰。下取意释熏习气分名为
习气。即是种子诸业。习气即罪等三业。二取
习气总有四种。一相见。二名色。三心及心
所。四本末。第八异熟名之为本。六识异熟
名之为末。业是增上缘。二取因缘互相助
成。故生死流转。此第一师义。第二师云。生死
相续由诸习气。然诸习气总有三种。下亦义
引。一名言习气。二我执习气。三有支习气。有
支习气谓招三界异熟业种。广如下明。名言
习气前已频引。即下经云。于三界田中植
心种子。言我执习气者下。具引论文。谓虚
妄执我我所种子。我执有二。一俱生我执。
即修所断我我所执。二分别我执。即见所断
我我所执。随二我执所熏成种。令有情等
自他差别。解云。然俱生我执通六七识。分别
我执唯第六识。因我执故。相分之中亦熏
五蕴种子。即名言熏习我执种子。令自他
差别故。别立之故。有支我执皆增上缘。颂
明二取习气即我执。名言取我我所。及取
名言故皆名二取。释曰。今经破此我执。亦
即俱舍颂说前后中际。为遣他愚惑。以三
际愚俱愚我故。如下三际轮回中释瑜伽
论中亦遣三际愚惑。于我与俱舍同。又
云遣三际愚遣内无知。若遣非情无知即
遣我所故。今破二我以显二空。疏文中二
句下。第三正释经文。于中有三。初略释经
文。二举论经会释。三引论反徵。今初先正
卷六十四 第 515c 页
释。后此直顺下结成。今初言但是苦集者。
世间受生即是妄苦。著我之心即是集因。言
是灭道故者。若离此著即是道谛。则无生处
即是灭谛。

疏。论经言下。二举论经会释。于
中四。一举论经。二以我执下。以唯识意
释成论经。唯识云。随二我执所熏成种。
令有情等自他差别。三故论云下。举本论
自释。既言五道中所有生死。明是一一道中
自他之身差别义耳。四若五道下。以业习
气成上我执但令自他差别之义。谓业能
令自他共有。若人若天苦乐六道。即有支
习气。若我执习气亦二取摄。已如上辩。

疏。
又论主反徵下。第三引论反徵。释于中三。
初总标。二别徵释。三结成无我。

疏。初徵著
我下。二别徵释中二句。先徵世间受生皆由
著我。后徵若离此著则无生处今初于中
二。先标举。后若第一义下。举论牒释。然论
但云若第一义中实有我相者。著我之心即
是第一义智。不应世间受身处生。

疏。有二
释。一依百论纵夺势释。二依因明立量。以
释前中数节论文。以为三段。兼疏有四。
一初句按定。二次句纵立。三后句正徵。四
何以著我下。即疏举经反质结破。但观向
引论文。自分主客云何结破。然有二意。一
结成纵破。纵其有我已成过故。举经反成。
二著我既世间生。明知著我之心非第一义
智。所著之我非第一义。明理无我矣。即夺
破其我。

疏。此中应为立过下。第二依因明
立量破。

疏。文已具。然总意云。谓第一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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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法。凡应同圣是宗法。以我是持自性
法。有彼凡应同圣宗中法。法与有法和合
为宗。因云以有第一义中实我智故。同喻
如生尽圣人。上三支已具。凡应同圣。此句合
结应云生尽圣人有实智。生尽圣人是圣
人。凡夫既有实我智同彼圣人。是圣人而
言生尽者。遮不定过。若但云圣人。恐有难
云。为如须陀洹七反受生之圣人耶。为如
罗汉我生已尽之圣耶。故定取后句。大乘
顿悟八地已上即同罗汉。渐悟初地许其生
尽。从凡既同圣例成一过。凡应同圣是杂
乱过。今无圣人是断灭过。

疏。次反徵。后句
下此第二反徵若离此著则无生处。文中二。
先标举。后又复下牒论解释。然论但云若第
一义中实有我相者。若离著我则应常生世
间。今疏亦有两重解释。文小异前而分为
三。初以百论纵夺势释。二以因明立量以
释。三举经双结反质以破。初中然准前论。
亦应有三。而文稍略。兼疏为三。初按定所
执。二若离此著我应常生世间。即以理正
徵。三以不称实下。

疏。释论意。即同前第二
反以纵立。而论含在前若离此著句中。谓第
一义中实有于我以为真理。今离著我则
不称理。同于凡夫违理妄执。斯则纵成。

疏。
此中应为下。第二立量。破应云。第一义中
实我是有法。圣应同凡是宗法。因云以有
无我迷理倒惑故。同喻云如诸凡夫。则三
支已具。疏云此结成圣应同凡。即合结也。应
云。凡夫有倒惑。凡夫是凡夫。圣人有倒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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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彼凡夫。是凡夫成杂乱过。次云圣既同
凡下。例结一过成断灭过。

疏。是以经云下。
第三举经双结反质以破。言双结者。双结
百论因明。结百论者。谓纵其有我圣应同
凡为纵破。今离我不生明定无我。即是夺
破。若结因明立量。但是纵成其过。是他比
量今举经无我。则彼量不成。谓离我既不
受生。则知第一义中定无有我。安有我智。
故疏结云反显妄情定是过也。

疏。二过既成
下。结成无我可知。

疏。第二倒惑起缘。即论明答下分四。一释答。二就文分三下总
科。三今初然十二下。以义收束。四且依十
二下正释经文。三中瑜伽对法。皆同为四。
今依唯识第八。论文未尽下疏具之。然能
所引皆在因中。能生所生因果对说故。唯识
第八明十五依处。建立十因中。三习气依
处。谓内外种未成熟位。即依此处立牵引
因。谓能牵引远自果故。今取起种但名能
引。其能所生即彼论云。四有润种子依处。谓
内外种已成熟位。即依此处立生起因。谓
能生起近自果故。正当今文。爱取有三是
已润故。

疏。此约二世下。会通经论。若准唯
识。三世小乘。今案下经具明二义。言生引
互通者。无明行中有爱取有。爱取有中有
无明行识等五果。即生老死俱是果位。并如
下说。言且依十二者。以此经中次第行列
故。又欲总收二世三世故。然就经文且合
分五。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合辩馀
支。

疏。初至有无是无明支下。此段有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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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经。二无智是痴。下略释。故论云。此示无
明有爱。是二有支根本故。有爱即三有之爱
也。亦同涅槃生死本际凡有二种。一者无
明。二者有爱。是二中间即有生老病死。三然
依三世下。通难释成。应有难云既举二支
为有支本。那得上判唯属无明故。为此通。
初依三世。即俱舍云宿惑。谓无明则过去。若
无明若爱皆名无明。二依二世即唯识文诸
惑皆能发业。岂无爱耶。四唯取能发下。正
出其体。即唯识初能引后。彼论具云。此中无
明唯取能发正感后世善恶业者。即彼所
发乃名为行。由此一切顺现受业。别助当
业皆非行支。释曰。即彼已下出行支体。下
文方用故。引此无明体是见道全修道一分。
五希常为有下。以论释经。论云。是中无智
至有无者。希求常断馀文疏释。疏初云不
正思惟是行俱无明者。此有二意。一者为
无明支通诸烦恼。已如前明。今取正起行
时迷于行过。即行俱无明。非前发业无明支
摄。

疏。涅槃说此为无明因亦无明摄者。第
二意为无明支。要与行俱独头起者。非无
明支。则此一句犹是无明。故下疏云蹑前起
后。论经但云恒随邪念妄行邪道。邪念即是
无明异名。故论云恒随邪念。示无明因。远
公释云。明行用无明为因。言涅槃说者。
即三十七经。南经三十三迦叶菩萨品。因说
无明是一切诸漏根本。迦叶菩萨言。世尊如
来昔于十二部经说言不善思惟因缘生
于贪欲瞋痴。今何因缘乃说无明。佛言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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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如是二法互为因果。互相增长不善思惟
生于无明。无明因缘生不善思惟。善男子其
能生长诸烦恼者。皆悉名为烦恼因缘。亲
近如是烦恼因缘。名为无明不善思惟。释
曰。既互相生故即无明。瑜伽亦云。问若说
无明。以不如理作意为因。何因缘故。于缘
起教中不先说耶。答彼唯是不断因。非杂
染因故。所以者何。非不愚者起此作意。依
杂染因说缘起教。无明自性是染污法。不如
理作意自性非染污故。彼不能染污无明。
然由无明力所染污。又生杂染业。烦恼力
之所熏发。业之初因。谓初缘起是故不说
不如理作意。释曰。若瑜伽意。则前凡夫无智
是起业无明不善思惟。非无明体不立为
支。今明能生无明。亦无明摄。瑜伽剋体。此
经从通言蹑前起后因果互举者。此中正
明行支。即无明缘行故云蹑前起后。即举
其因。前正说起业无明。即举其果。故云互
举。若准涅槃。无明能生不善思惟。则知无
明亦有因义。正为支体不可说因耳。

疏。
次句就人彰过。

疏。文有四。一释经。二故初
地下引證。既言颠倒相应。即是求有迷三
界苦。谓为乐故。三反示菩萨胜义即是论
释。四谓菩萨下。是疏释论。即唯识诸门分别
中。第六有漏无漏门。谓有支皆是有漏。无漏
非有支故。菩萨胜义即是无漏。亦是第十一
学无学分别门故。彼论云。一切皆唯非学无
学圣人者。所起有漏善业明为缘故。违有
支故。非有支摄。由此应知圣必不造感后
卷六十四 第 517b 页
有业。于后苦果不迷求故。故今疏文用彼
论意。体虚不真故名妄行。菩萨善知故不
名妄。

疏。若行涅槃下。是疏释论。

疏。以三业
相应思造三行故者。总出业体。亦即唯识
第八三性分别门。大乘三业皆思为体。动身
之思名为身业。发语之思名为语业。思之当
体即是意业三行。即经中三句。皆通三业则
通色非色位。谓由下显三业相。然愚略有
二。一迷异熟义愚。二迷真实义愚。初愚谓
迷当报。不知善恶感当苦乐。故于现在
恣情造恶。谓杀生等有三品故。成三涂因。
如一地说。言及人天别报苦业者。五戒及
下品十善。是人总报之业。前曾损他感诸
根缺等。即是别报。曾决罚他亦招此报等。
故为苦业。从然别必兼总下。释感别报。非
属行支义故。唯识亦云。由此一切顺现受
业。别助当业。皆非行支。以无明支于发业
中。有能通发总别报者。有能但发总报之
者。亦有但发别报之者。唯取初二。为无明
支之所发起行支所摄。第三非是行支所摄
故。疏拣云唯感别报非行支故。

疏。由迷真实
义愚者。即第二愚。三界苦果业惑是集。即
道理胜义故名真实。今谓苦为乐迷业是集。
故起福行。八禅净业亦是此愚。

疏。次于下
明识支。疏文有二。先附经略释。后即是所
引下引證广释。于中三。一举他教。二会今
经。三申今论。初中引二论一经。明所引宽
狭。初引唯识。但取识种于中分四。一总
明五种是所引支。二约为异熟下。别示五
卷六十四 第 517c 页
相。既云此五起无前后故不依次。而论具
云。此中识种谓本识因。除后三因。馀因皆是
名色种摄。后之三因如名次第。即后三种。释
曰。三因即六处触受。

疏。已别配识支。即是
第八识种。望当异熟亲因缘故。三因位难知
下释通妨难。谓有难言。既无前后。何以先
识后触受耶。故为此通。四五不离心下。会
释经文。既有五种。何以但名植心种子故
为此释。而有二意。一约总别云不离心。二
约隐显兼会今疏。但名此段为识支故。
识等五支皆通因果。识则显因隐果。四则
显果隐因。后果但说生名色芽。不说识
故。

疏。然唯识论下。第二会通集论。欲显不
同。故举集论识通能所引。是彼所立正
取业种。是出所以。以行熏心招当果识。故
为识支。若尔识种何收故云名色名色宽
故。

疏。缘起经说下。三会缘起经。于中三。初
总举二业种识种下正辩所立。由业熏识
招于当识故。以二种名为识支。业种能引
识种所引。共为识支。三识种但是名色所依者。出彼难意结弹集论。言但是所依非
名色体。依根本识。方说馀识有羯剌蓝故。
为果既尔为因亦然。

疏。今经意同缘起经说下。第二会今经。故双举行识出同之
文。既言于诸行中植心种子。义当识支明
通取二。疏论云此中下。第三申今论释。显
心偏得种名。亦显此是因缘之义。

疏。次有
漏有取下。疏文有三。初总显文意。二如初
地下引證。彼经云。欲流有流无明流见流。起
卷六十四 第 518a 页
心意识种子。三有漏是爱下。别释经文。既
举爱取种。未润时但名所引。爱取润竟故
名能生。

疏。复起下辩名色支。疏中二。先释
总句。后所谓下释别句。总中言现行名等皆
生老死者。等取五果。谓识名色六入触受。
此五从初结生。直至于受诸增长位。总名
为生。诸衰变位名之为老。蕴坏为死。不
离此五。依三世说。现在五果即是过去生
老死也。

疏。二为显前来下。此明二世一时。
而辩能生所生支。于中有六。一略标举。二
引论證成。三会通异解。四结成正义。五傍
摄异门。六依文正释。今初有三。初标十因
生于二果。二名色居初下通妨。谓有问言。
若生二果应云生生老死。何言生名色
芽。答云。为欲显于当来二果差别之相。次
第说五故。识在于种故名色居初耳。三谓
由前心等下。就经略辩下。别当具。疏故唯
识下。第二引论證成。论文具云三能生支。谓
爱取有近生当来生老死故。谓缘迷内异
熟果愚。发生能招后有诸业。为缘引发亲
生当来生老死位五果种已(即指前也)复迷于外
增上果愚(覆业无明也)缘境界受发起贪爱(即是爱支)
缘爱复生欲等四取(即取支也)爱取合润能引业
种及所引因(即五果种)转名为有。俱能近有后有
果故。今疏略引。但取合润成有义耳。

疏。
瑜伽第十下。第三会通异解总有二文。皆
唯识论暗通瑜伽。今显所引论名及次第
耳。初唯说业种者。意云因是善恶果是无
记。名异熟果。识等五种虽正为因能生。无
卷六十四 第 518b 页
力正生果故。不得名有。故瑜伽次问云。
何故不说自体为自体缘耶。答由彼自
体。若不得馀缘。于自体杂染不能增长。
亦不损减是故不说。即斯意也。言如后段
说者。后段经云取所起有漏业为有是也。

疏。三十八中下。即第二意唯取五种。意取
因缘拣去业种增上缘故。

疏。实则总有八
支下。第四结成正义。业种为一识等为五。
则所润有六是有支体。爱取令润如水入
芽能所合论故言有八。合八为有有无别
体。故云假有。即唯识论诸门分别中假实分
别论云十二有支九实三假。一已润六支合
名有故。二即生死。三相位别立生死故。今
当其一。

疏。若以十二下。第五傍摄异门。谓
今世十因所依。即前世之二果故成十二。然
生老死离识等五虽无别体。增长衰变相
有异故。是假有故。故成十二。今文中无故
云傍摄。

疏。且约有支文有六缘下。第六依
文正解。上二句标。由上开二义。今废识生
名色。但取有生于生故云且约有支。

疏。一
业为田下。别释即是行种者。现行之业当念
即谢。熏识为种是所润故。望所生果但为增上缘者。如田无种不能生故。疏二识为
种者。此识为种以识等五未至现行。即名
言种望于后世生死之果。是因缘故。故云亲
因。此即自体缘起也。次如世下双喻上二。若
无业因识不成种故。感苦乐唯善恶业。是
故识种三习气中唯是名言非有支故。

疏。无
明暗覆等者。释此一句分四。一举论释。二
卷六十四 第 518c 页
此则下释论意。三举例。四引他论。二中言
等能发起者。即俱舍论等起之义。论云等起
有二种因及缘刹那。如次第应知。名转名
随转。释曰。初句标表无表色。等起有二种。
次句分别。一因等起。二缘等起。发业前心
名因等起。在先为因故。与业俱心名缘。刹
那等起同刹那时故。下句立名。因等起心名
转。转名为起。将作业时能引发故。刹那等
起名为随转。谓随业转正作业时不相离
故。解曰。今取业前无明即因等起也。故远为
助。

疏。亦是举于前下。三引例。释即依三世
为例。前世无明既具一切烦恼。今现在爱
取之中。亦具诸惑故。

疏。准唯识下四引他
论。此之无明亦是能润爱取所摄。前是发业
无明。此是覆业无明故不同也。即迷外增上
果愚者。出爱支中无明之相。亦唯识文如前
已引。次又诸烦恼下。亦唯识文为成前义。
又亦不局迷外增上故。唯识云。一切烦恼
皆能润业。而润业位爱取力胜耳。次云。以
约十因同一世者。十因同世必是生报之业。
能发能润一处俱故。若远公意无明有四。一
迷理无明。义通终始。二发业无明。在于行
前。三覆业无明。此在行后识前。四受生无明
与识同时。或在识后。望过去种子心识在
于识后。望能生识与识同时。今是受生无
明。

疏。论主指常求有无之爱。即是举例者故。
论云常求有无爱水润故。明是指前。今云
即是举例者。此中之爱不异无明支中爱
故。亦即是前标中有漏者。前云有漏是爱
卷六十四 第 519a 页
有。取是取故。是此中爱支。次云以前有爱
无明摄者。彼是无明中爱。即发业爱耳。今
是润业之爱。故不同也。

疏。要数溉灌方生有芽者。故唯识云。于润业位爱力偏增。说
爱如水能沃润故。要数溉灌方生有芽。且
依初后分爱取二。谓爱初名爱爱后名取。

疏。我语等取为我慢故者。即上论云缘爱
后生故等四取。释曰。谓一欲取。二见取。三
戒取。四我语取。今顺经中。我慢之言先举
我语。以等馀三。言欲取者。谓取五妙欲
境故。瑜伽云。欲取云何。谓于诸欲所生贪
欲。见取云何。谓除萨迦耶见。于所馀见所
有贪欲。戒禁取云何。谓于邪愿所有贪欲。
我语取云何。谓于萨迦耶见所有贪欲。有人
释云。戒谓恶戒禁谓狗牛等禁。我语谓内
识依之说我故。有馀师说。我见我慢名为
我语。云何此二独名我语。由此二种说有
我故。我非有故。说名我语。如契经说。苾刍
当知。愚昧无闻于异生类随假言说。起于
我执。于中无我及与我所(云云)瑜伽云。欲取唯
生欲界苦果。馀三通生三界苦果。

疏。六见
网下疏文有二。先出见网之体。后令无漏
下。出见网名意。网即是喻。已下种子复加
土覆。恐有虫鸟。罗之以网则禽兽不能
侵。今此已下生死之种。更罗见网则无漏
鸟兽不能侵损。决定受生故。

疏。论总释
云者。以论才释无明覆蔽故。常求有无爱
水润故。竟便云如是住如是生心故。疏以此
二句总显生名色芽。谓识为能住种业为
卷六十四 第 519b 页
所住地。爱取无明是住因缘故。云由无明爱
令上识种安住业地。此释如是住。下云名色
心生者。释如是生心。名色为所生心。上皆
为能生。疏。却释我慢等者。言却释者。经
有六句。方释前四慢。见未释便即总释。释
总已竟更释慢见。故云却释。谓我是下。疏
释论文。论次释见网等者。此中论文。具云
我生不生如是等种种见网。馀是疏释。

疏。如
初地下引證。意云。初地从无明下有九句。
经皆名邪见。今上六句。经文无明业识皆名
见网。

疏。然上诸句下。释生名色芽中三。初结前生后。即是所生下。二立理合云生识
故。引俱舍意识正结生蕴故。三今以前下。
出称名色所以。所以有二。一约隐显故。二名色与识不相离故。前中亦二。一正明隐
显。二出所以。今初五种但显心种。五现但
显后四。五种得名望于五果。岂得五果而
无识耶。故云略其总报。总报即第八识。大
乘第八是识支体。馀之七识名色支摄。故依
于第八故云所依。

疏。欲显识生下。第二出
隐显所以。所以有二。一欲显识缘名色故。
若种现皆五。则识缘名色不成。二复欲显
下显通种现。通种异小。通现异于唯识之
义。

疏。然名色下。第二名色与识不相离故。
如二束芦。先正明后故初地下引證。总引
三文。一引前经但云苦芽不局名色。二引
论释既名色共阿赖耶生。则知名色依现行
识。三即此后文下。引后文證次下当释。
以此三文。即知此中具于二支隐于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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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名色耳。

疏。次名色增长下。疏文有二。先总指。后然此一段下。出指所以。以此段中
未欲显相故。

疏。下句拣邪因者。以我为因
是邪因故。此卫世意。彼以神我为作者故。
若僧祛师。则以冥性而为作者。我是知者
而非作者。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