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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一 第 485a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
第六十一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述
第三厌分。论云下。问答生起先举论。二不乐
下。疏释论。先释厌名。其无量下通妨。以是
厌果非厌分故。通意可知。
疏。经文下。科释为七相。约义不同。束为三者顺文分
段。
疏。今初此菩萨下。释修行中三。一正释
文。二引瑜伽通示修證。三以经意总相圆
融今初。即取次下作意释。此中四相文皆有
四。初中四者。一得闻法已。即牒经文。二即
依何修者总示义相。三以依正法故者。即
释成上义。四即了相作意者。以论义收。下
瑜伽中为顺世禅了欣厌相。即厌下苦粗
障。欣上净妙离。今云正法其义通深。若约
寄位全同瑜伽。若约勤求净菩萨行。则所
闻法必当深妙。如下夜神所得四禅。下三各
四例此可知。疏次摄心安住即第二相。言
即摄乐作意者。下瑜伽释少分触證。是加行
益相。
疏。次于空下即第三相。言即远离作意
者。下释远离。云与断道俱。今空闲处何名
断道。故上疏云空闲通事理。理之空闲即
是道断。
疏。次作是思惟即第四相。言即何故
修者。是修所以。良以不修则不證故。言即
胜解作意者。下释正是修行。谓胜解于境
印持为性。不可引转为业。是故修行非此
不成。
疏。瑜伽三十三下。第二通示修證。于中二。先正引论后对文显示。前中略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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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超过闻思惟用修行。于所起缘相。发
起胜解。修奢摩他毗钵舍那。数修习已。如
所寻伺粗相净相数起胜解。如是名为胜
作意。前五可知。六加行究竟作意者。论云
从此倍更乐断。修习奢摩他毗钵舍那。郑重
观察修习对治。时时观察先所已断。由是因
缘。从欲界系。一切烦恼心得离系。由此离时
伏断方便非是究竟。永害种子。当于尔时。
初禅静虑地前加行道已得究竟。一切烦恼
对治作意已得生起。是名加行究竟作意。七
加行究竟果作意者。论云。从此无间由是
因缘。證入根本初静虑定。俱行作意名加
行究竟果作意。释曰。论就初禅略释其相。
后例所馀。今疏总举故取大意。略释而已。
下例可知。
疏。上修行中下。第二对文显示
下。八定中各有后二者。谓即离欲恶不善
法等。是加行究竟作意住初禅等即加行究
竟果作意。
疏。故此总修下。亦总发者然有
四句。一总修总发。谓总相修行不偏修。一八
定俱起名为总发。二别修别发。谓偏修初
禅发于初禅。修二发二修空发空等。三总
修别发。总相修行唯发一定等。四别修总
发。谓唯修一定发得多定。前二如修后二
不如。其故何耶。宿世偏修。今虽总修唯发
一定。如地有一种雨。虽普润唯一芽生。四
则昔修多门。今虽修一诸定齐发。如多种
子共在一处。少分沃润诸芽齐生。望定现
前名之为发。望人修得称之为入。然此
起胜解。修奢摩他毗钵舍那。数修习已。如
所寻伺粗相净相数起胜解。如是名为胜
作意。前五可知。六加行究竟作意者。论云
从此倍更乐断。修习奢摩他毗钵舍那。郑重
观察修习对治。时时观察先所已断。由是因
缘。从欲界系。一切烦恼心得离系。由此离时
伏断方便非是究竟。永害种子。当于尔时。
初禅静虑地前加行道已得究竟。一切烦恼
对治作意已得生起。是名加行究竟作意。七
加行究竟果作意者。论云。从此无间由是
因缘。證入根本初静虑定。俱行作意名加
行究竟果作意。释曰。论就初禅略释其相。
后例所馀。今疏总举故取大意。略释而已。
下例可知。
疏。上修行中下。第二对文显示
下。八定中各有后二者。谓即离欲恶不善
法等。是加行究竟作意住初禅等即加行究
竟果作意。
疏。故此总修下。亦总发者然有
四句。一总修总发。谓总相修行不偏修。一八
定俱起名为总发。二别修别发。谓偏修初
禅发于初禅。修二发二修空发空等。三总
修别发。总相修行唯发一定等。四别修总
发。谓唯修一定发得多定。前二如修后二
不如。其故何耶。宿世偏修。今虽总修唯发
一定。如地有一种雨。虽普润唯一芽生。四
则昔修多门。今虽修一诸定齐发。如多种
子共在一处。少分沃润诸芽齐生。望定现
前名之为发。望人修得称之为入。然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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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天台之意。今菩萨总修下皆总发。若别
修相具如瑜伽智论等说。
疏。然皆即妄下。
三以经意总相圆融。所以融者。以文毕
历别更引瑜伽。欣厌等言。恐谓全是故此拣
之。以寄位故引法相宗。證成经文。据鸟迹
意理须融会。
疏。初结前即何时修證下疏
文分四。一正释文。二论经下。对彼辨异。三
今经阙下。引今经阙。反成论有四。但前下
出经无意。
疏。广如别章者。大乘法师法苑法
华疏等。皆有其章。今疏四门已略其要。初
入意中四。一直显经意。二论云下举本论
释。三又示入禅下。会通权实。四然无量下
解妨难。二中先问。远公云。菩萨正应修习
出世道禅等。世法何要入耶。答为五种众生
故。有四类法。四等开故。故成五种。言五
为邪归依等者。邪归之人智慧微薄。取信
耳目。故为现通方可信受。
疏。先释四禅等
者。疏文有三。初正释。二故瑜伽下引證。三
是以静能下拣定。
疏。次无色下二释无色。
其超过违害及无容生。三相云何。言超过者。
地法增胜故。言违害者。违害有色故。言
无容生者。如火中华故。
疏。无色谓无色者。
所引俱舍皆是定品。二十八论下当具引。言
俱舍论中广破有色者。论云。皆无色故。立无
色名。外难云。此因不成许有色故。次反徵云。若尔何故立无色名。彼答云。由彼色微
故名无色。如微黄物亦名无黄。论主问云。
许彼界中色有何相。若彼唯有身语律仪。
身语既无律仪宁有。又无大种何以造色。
修相具如瑜伽智论等说。
疏。然皆即妄下。
三以经意总相圆融。所以融者。以文毕
历别更引瑜伽。欣厌等言。恐谓全是故此拣
之。以寄位故引法相宗。證成经文。据鸟迹
意理须融会。
疏。初结前即何时修證下疏
文分四。一正释文。二论经下。对彼辨异。三
今经阙下。引今经阙。反成论有四。但前下
出经无意。
疏。广如别章者。大乘法师法苑法
华疏等。皆有其章。今疏四门已略其要。初
入意中四。一直显经意。二论云下举本论
释。三又示入禅下。会通权实。四然无量下
解妨难。二中先问。远公云。菩萨正应修习
出世道禅等。世法何要入耶。答为五种众生
故。有四类法。四等开故。故成五种。言五
为邪归依等者。邪归之人智慧微薄。取信
耳目。故为现通方可信受。
疏。先释四禅等
者。疏文有三。初正释。二故瑜伽下引證。三
是以静能下拣定。
疏。次无色下二释无色。
其超过违害及无容生。三相云何。言超过者。
地法增胜故。言违害者。违害有色故。言
无容生者。如火中华故。
疏。无色谓无色者。
所引俱舍皆是定品。二十八论下当具引。言
俱舍论中广破有色者。论云。皆无色故。立无
色名。外难云。此因不成许有色故。次反徵云。若尔何故立无色名。彼答云。由彼色微
故名无色。如微黄物亦名无黄。论主问云。
许彼界中色有何相。若彼唯有身语律仪。
身语既无律仪宁有。又无大种何以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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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谓如有无漏律仪。不尔无漏依有漏大
种故。又彼定中亦遮有故。若许于彼有色
根身。如何可言彼色微少。若谓于彼身量
小故。水中细虫极微之物亦应名无色。亦
身量小不可见故。若谓彼身极清妙故中
应有色。若谓彼身清妙中极。应唯有顶
得无色名。如定生身有胜劣故。更有广破
略知其旨。
疏。一修得俱舍云。是善性摄者。
颂云。静虑四各二。于中生已说定。谓善一
境。并伴五蕴性。释云。静虑有二。一生静虑。
二定静虑。定即修得。言于中生已说者。即
世界品说十七天即生静虑。即以无覆无
记五蕴为性。今疏具有言善性摄者。此言犹
漫剋实言之。以善等持而为其性。言心
一境性者。谓能令心专一所缘故。
疏。无色
下出无色体。于中二。先正释。就小乘明。后
诸教料拣。今初引俱舍云四蕴离下地者。次
后偈云。并上三近分总名除色想无。色谓
无色后。色起从心。今此正引初之七字。出
无色体。谓亦用善性摄心一境性。以善等
持为其自性。但并助伴唯除色蕴。无色无
有随转色故。其离下地自属别立。四名不
同在一句中。因便引耳。下方别释。
疏。若大
乘宗下。二就诸教料拣。无异辙者。即通诸
教。若会相下。正明始教。若事尽理现下。辨
终教。从泯绝已下即是顿教。若事理圆融下
辨圆教。
疏。四禅之中下。疏文分二。先义理。
后释文。文前分四。一等立四支。二历禅有
异。三举其实法。四建立所由今初分三。初
种故。又彼定中亦遮有故。若许于彼有色
根身。如何可言彼色微少。若谓于彼身量
小故。水中细虫极微之物亦应名无色。亦
身量小不可见故。若谓彼身极清妙故中
应有色。若谓彼身清妙中极。应唯有顶
得无色名。如定生身有胜劣故。更有广破
略知其旨。
疏。一修得俱舍云。是善性摄者。
颂云。静虑四各二。于中生已说定。谓善一
境。并伴五蕴性。释云。静虑有二。一生静虑。
二定静虑。定即修得。言于中生已说者。即
世界品说十七天即生静虑。即以无覆无
记五蕴为性。今疏具有言善性摄者。此言犹
漫剋实言之。以善等持而为其性。言心
一境性者。谓能令心专一所缘故。
疏。无色
下出无色体。于中二。先正释。就小乘明。后
诸教料拣。今初引俱舍云四蕴离下地者。次
后偈云。并上三近分总名除色想无。色谓
无色后。色起从心。今此正引初之七字。出
无色体。谓亦用善性摄心一境性。以善等
持为其自性。但并助伴唯除色蕴。无色无
有随转色故。其离下地自属别立。四名不
同在一句中。因便引耳。下方别释。
疏。若大
乘宗下。二就诸教料拣。无异辙者。即通诸
教。若会相下。正明始教。若事尽理现下。辨
终教。从泯绝已下即是顿教。若事理圆融下
辨圆教。
疏。四禅之中下。疏文分二。先义理。
后释文。文前分四。一等立四支。二历禅有
异。三举其实法。四建立所由今初分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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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名。次四中后三下料拣同异。后虽后后
下通妨。妨云。从初一非支上生难。难云。
即初离障皆非是支。二禅离障云灭觉观。
觉观即是初禅二支。何言非支。今答云。虽
是前支于我非支。馀二亦然。
疏。然四禅通
说有十八支者。第二历禅有异。于中又二。
先正明。后出所以。今初。俱舍颂云。初禅具
五支。寻伺喜乐定。二禅具四支。内净喜乐
定。三禅具五支。舍念慧乐定。四禅具四支。
舍念中受定故。今疏云初三各五二四皆四。
疏。为欲恶下。出彼立支多少所以。病深药
多贼微兵少。
疏。其间除重下。第三举其实
法。此依大乘三事行舍异。后舍受。
疏。若分
二乐则有十一者。俱舍云。此实事十一。初二
乐轻安。内净即信根。喜即是喜受。谓初二禅
乐。是轻安乐。第三禅乐是乐受乐。故成十
一。
疏。内净无别体则唯有九者。谓俱舍内净
即是信心。大乘杂集等。但合第三禅舍念正
知三支。以为内净。无别内净故。但有九。
疏。此等皆为顺益下。第四建立为支所以。
以益于禅故。支即分义。及因义故。瑜伽下
引證。
疏。一烦恼欲二事欲者。烦恼约内事
欲约外。内心不与欲贪相应。名相应离。
不染外境名境界离。
疏。寻伺心粗细者。即
是界品。释曰。寻为寻求伺为伺察。心之粗
性名之为寻。心之细性名之为伺。
疏。国土
等者。等取族姓觉及轻安。觉即是八觉。广
如发心功德品说。
疏。三离生喜乐者。瑜伽十
一明断除五法。谓欲所引喜乐。及忧不善所
下通妨。妨云。从初一非支上生难。难云。
即初离障皆非是支。二禅离障云灭觉观。
觉观即是初禅二支。何言非支。今答云。虽
是前支于我非支。馀二亦然。
疏。然四禅通
说有十八支者。第二历禅有异。于中又二。
先正明。后出所以。今初。俱舍颂云。初禅具
五支。寻伺喜乐定。二禅具四支。内净喜乐
定。三禅具五支。舍念慧乐定。四禅具四支。
舍念中受定故。今疏云初三各五二四皆四。
疏。为欲恶下。出彼立支多少所以。病深药
多贼微兵少。
疏。其间除重下。第三举其实
法。此依大乘三事行舍异。后舍受。
疏。若分
二乐则有十一者。俱舍云。此实事十一。初二
乐轻安。内净即信根。喜即是喜受。谓初二禅
乐。是轻安乐。第三禅乐是乐受乐。故成十
一。
疏。内净无别体则唯有九者。谓俱舍内净
即是信心。大乘杂集等。但合第三禅舍念正
知三支。以为内净。无别内净故。但有九。
疏。此等皆为顺益下。第四建立为支所以。
以益于禅故。支即分义。及因义故。瑜伽下
引證。
疏。一烦恼欲二事欲者。烦恼约内事
欲约外。内心不与欲贪相应。名相应离。
不染外境名境界离。
疏。寻伺心粗细者。即
是界品。释曰。寻为寻求伺为伺察。心之粗
性名之为寻。心之细性名之为伺。
疏。国土
等者。等取族姓觉及轻安。觉即是八觉。广
如发心功德品说。
疏。三离生喜乐者。瑜伽十
一明断除五法。谓欲所引喜乐。及忧不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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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忧喜及舍。彼五受故生喜乐。言喜者深庆
适悦乐者。身心适悦得无损害及解脱乐。
疏。庆离欲恶等者。等取不善法。言身心猗
息者。猗者美也。此轻安乐异解脱乐。
疏。得
大轻安身心调畅有堪能故者。即引文重释
轻安义唯识第六云。轻安者。谓远离粗重
调畅身心堪任为性。对治昏沈转依为业。
释曰。谓离烦恼粗重为轻。身心调畅为安。
令所依身轻安适悦。名有堪能。
疏。顺瑜伽
略不释轻。
疏。四住初禅等者。先释依止。后
而言初下。释初住字。第二禅。
疏。觉观粗动
发生三识者。谓眼耳身。远公云。初禅之中觉
观有三。一定心。二出定时。三识身力粗动觉
观。此三并是动乱之心。二禅胜静皆尽遣之。
二内净之义前已总释。此具二宗。显扬杂集
名内等净。显扬第二云。谓为对治寻伺故。
摄念正知于自内体其心舍住。远离寻伺尘
浊法。故名内等净。杂集疏云。所言等者。谓
内定体由离寻伺体得平等舍住。又念慧
非一故名平等。若婆沙云。谓信平等令内
心净。
疏。前灭觉观下通妨。妨云。谓上灭觉
观。今复云无。岂非重复。答意云。前举觉
观是此所灭。云显所治。此言无者。不同初
禅。用此觉观以为能治。云显能治无。远公
云。前灭觉观。如呼灭谛以为无染。此无觉
观。如呼道谛以为无染故。
疏。本论释一心云下。先引论。后欲异世间是如实修下。
疏释论文。上释无漏。此下释一心。然论经
一心云心行一处。今释论文。乃以二意释
适悦乐者。身心适悦得无损害及解脱乐。
疏。庆离欲恶等者。等取不善法。言身心猗
息者。猗者美也。此轻安乐异解脱乐。
疏。得
大轻安身心调畅有堪能故者。即引文重释
轻安义唯识第六云。轻安者。谓远离粗重
调畅身心堪任为性。对治昏沈转依为业。
释曰。谓离烦恼粗重为轻。身心调畅为安。
令所依身轻安适悦。名有堪能。
疏。顺瑜伽
略不释轻。
疏。四住初禅等者。先释依止。后
而言初下。释初住字。第二禅。
疏。觉观粗动
发生三识者。谓眼耳身。远公云。初禅之中觉
观有三。一定心。二出定时。三识身力粗动觉
观。此三并是动乱之心。二禅胜静皆尽遣之。
二内净之义前已总释。此具二宗。显扬杂集
名内等净。显扬第二云。谓为对治寻伺故。
摄念正知于自内体其心舍住。远离寻伺尘
浊法。故名内等净。杂集疏云。所言等者。谓
内定体由离寻伺体得平等舍住。又念慧
非一故名平等。若婆沙云。谓信平等令内
心净。
疏。前灭觉观下通妨。妨云。谓上灭觉
观。今复云无。岂非重复。答意云。前举觉
观是此所灭。云显所治。此言无者。不同初
禅。用此觉观以为能治。云显能治无。远公
云。前灭觉观。如呼灭谛以为无染。此无觉
观。如呼道谛以为无染故。
疏。本论释一心云下。先引论。后欲异世间是如实修下。
疏释论文。上释无漏。此下释一心。然论经
一心云心行一处。今释论文。乃以二意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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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一处。谓一以不断三昧。即约无漏相续无
间。即竖说一心。二以行一境者。约事对缘
横说一心。由二禅已上唯以意识行法尘
故。从由此即名下。结成三昧无漏。但缘一
境即是三昧。今复相续故。是无漏无有漏
法来相间故。瑜伽云。世间静虑但舍彼品
粗重。不舍种子。无漏静虑二种俱舍。故无
有间。
疏。如净鉴止水者。欲恶如泥。初禅之
定如净动水。今无欲恶复灭觉观。如净止
水。是则初禅庆其所离。此庆所得得亡照
故。
疏。若智论下叙异释也。前解定生。定在
二禅。今云定生定在初禅。背于初禅有觉
观定。得二禅故。欲界无定为可背故。初
名离生。
疏。二禅虽离下通难。难云。初禅离
欲恶即名为离生。二禅离觉观。亦合名离
生故。为此通。通云。初禅离欲恶。无定名
离生。二禅离觉观有定名定生。然其设难
唯难前解及通难云。初禅有定二解俱成欲
界无定为所背故即成前解。初禅有定为
所背故。即通后解。
疏。初禅离欲大障者。约障大小解离欲大障。初名离生。二无大
障。二不名离。第三禅疏。一住舍者即是舍。
数者。谓是善十一中。一心数法。善十一者。唯
识颂云。善谓信惭愧。无贪等三根。勤安不放
逸。行舍及不害。今明行舍即是其一。彼论
释云。言行舍者。即精进三根。令心平等正
直。无功用住为性。对治掉举不寂静住为
业。释曰。此即四法为体。故云精进三根。三
根即无贪等善行故。次疏云拣非舍受。舍
间。即竖说一心。二以行一境者。约事对缘
横说一心。由二禅已上唯以意识行法尘
故。从由此即名下。结成三昧无漏。但缘一
境即是三昧。今复相续故。是无漏无有漏
法来相间故。瑜伽云。世间静虑但舍彼品
粗重。不舍种子。无漏静虑二种俱舍。故无
有间。
疏。如净鉴止水者。欲恶如泥。初禅之
定如净动水。今无欲恶复灭觉观。如净止
水。是则初禅庆其所离。此庆所得得亡照
故。
疏。若智论下叙异释也。前解定生。定在
二禅。今云定生定在初禅。背于初禅有觉
观定。得二禅故。欲界无定为可背故。初
名离生。
疏。二禅虽离下通难。难云。初禅离
欲恶即名为离生。二禅离觉观。亦合名离
生故。为此通。通云。初禅离欲恶。无定名
离生。二禅离觉观有定名定生。然其设难
唯难前解及通难云。初禅有定二解俱成欲
界无定为所背故即成前解。初禅有定为
所背故。即通后解。
疏。初禅离欲大障者。约障大小解离欲大障。初名离生。二无大
障。二不名离。第三禅疏。一住舍者即是舍。
数者。谓是善十一中。一心数法。善十一者。唯
识颂云。善谓信惭愧。无贪等三根。勤安不放
逸。行舍及不害。今明行舍即是其一。彼论
释云。言行舍者。即精进三根。令心平等正
直。无功用住为性。对治掉举不寂静住为
业。释曰。此即四法为体。故云精进三根。三
根即无贪等善行故。次疏云拣非舍受。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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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唯是无记。非是善性故。行舍善性。故今
拣之。行心调停者。行舍通舍贪等三不善
根。今对二禅之喜云舍喜过故。
疏。显扬下
引论显于舍相。唯识通说行舍。显扬正释
三禅中舍。故云住舍。
疏。于已生喜不忍可
者。不忍可言即是舍义。言疏平等正直无
动安住者。三品舍相一同。唯识平等为初。
离沈掉故。正直为次。于染不怯故。无动安
住为后。即寂静住。即上唯识云无功用住。
不忘明记为念义故。远公释云。念前喜过
守心一境。
疏。三正知者。正知即慧。远公云
分别喜过。而言正者。论名安慧。远公云。慧
静名安。安即正义。静鉴双流故名为正。正
故得安。
疏。上三下结成胜义。
疏。设心受乐
者下引瑜伽色身意身俱名身故。故瑜伽下
引證。于中有五。初明能治。二令心下显其
治能。即前离喜。三离喜寂静下生起下文身
受乐义。明是离喜之乐。故云与喜相违心受
生起。心受生起即意身受乐。四彼于下正释
身受乐义。五是故下结释经文。上约根本
说故。远公云。身受者受有二种。谓身与心
分别有二。一约根本分别。五识等受依色
根生。故名身受。意识中受从意根生。故名
心受。二约所益分别身心。下品之受适畅
在心。名为心受。上品之受适遍身心。就所
遍处从末为名。故曰身受。今从后义。乐实
心法。此处增上遍满身心。故说身受。显乐
增上乐。是心受之义不待言说。释曰。远公
有二义。意但取后。今疏具用。上引瑜伽證
拣之。行心调停者。行舍通舍贪等三不善
根。今对二禅之喜云舍喜过故。
疏。显扬下
引论显于舍相。唯识通说行舍。显扬正释
三禅中舍。故云住舍。
疏。于已生喜不忍可
者。不忍可言即是舍义。言疏平等正直无
动安住者。三品舍相一同。唯识平等为初。
离沈掉故。正直为次。于染不怯故。无动安
住为后。即寂静住。即上唯识云无功用住。
不忘明记为念义故。远公释云。念前喜过
守心一境。
疏。三正知者。正知即慧。远公云
分别喜过。而言正者。论名安慧。远公云。慧
静名安。安即正义。静鉴双流故名为正。正
故得安。
疏。上三下结成胜义。
疏。设心受乐
者下引瑜伽色身意身俱名身故。故瑜伽下
引證。于中有五。初明能治。二令心下显其
治能。即前离喜。三离喜寂静下生起下文身
受乐义。明是离喜之乐。故云与喜相违心受
生起。心受生起即意身受乐。四彼于下正释
身受乐义。五是故下结释经文。上约根本
说故。远公云。身受者受有二种。谓身与心
分别有二。一约根本分别。五识等受依色
根生。故名身受。意识中受从意根生。故名
心受。二约所益分别身心。下品之受适畅
在心。名为心受。上品之受适遍身心。就所
遍处从末为名。故曰身受。今从后义。乐实
心法。此处增上遍满身心。故说身受。显乐
增上乐。是心受之义不待言说。释曰。远公
有二义。意但取后。今疏具用。上引瑜伽證
卷六十一 第 487c 页
成前义。意识名身。故云心受亦名身受。
疏。
如土石下引山水喻。即顺后义。约所益说
有品数故。则土喻于心石喻于身。水总喻
乐。初禅心乐故。如水不入石中。二禅已遍
身心。如水遍山无石碍故。然为喜覆如
土覆水。但是潜润。三禅身乐遍增。如池水
在外。水遍山内居然可知。
疏。释成胜义者。
上举三山已知三禅乐胜故。今方出胜义。
于中有六。一上一句标。二谓下正明胜义。
无如是乐者。无有无喜胜乐及无间舍者。
明无能治行。舍则下地有乐无舍。上地有
舍无乐。今有舍有乐。故乐最胜。三是故下
引證消经。明其有乐有舍。四故诸乐下结
成胜义。五此瑜伽下结弹异解。谓远公将能
舍两字。属于上句。云诸圣所说能舍。释云。
唯圣弟子能说能过堪能舍离。非凡所能彰
此乐深。今将能舍两字属下。云能舍有念
受乐故。乐为胜故。诸圣者共说此乐者。最
为胜耳。远公但云乐胜。不知何以得胜思
之。是故结云有文有理。不应别解。六文中
下。会经同论。言但有舍念已殊上下者。有
舍念故异下。有乐故异上。
疏。第四禅初正
明问答。初禅有乐那未断苦。答意可知。
疏。若依小乘下约教拣异故。俱舍云初二乐
轻安。则显前论皆约乐受。又此正断下明
其所宜。此亦遮难。难言。一种相摄何不举
不忧不喜。摄苦乐耶。答云。一五受中无别
名故。二所对乐近忧苦远故。先已断故。
疏。
喜心浮动下释无正知所以。三若远显清净
疏。
如土石下引山水喻。即顺后义。约所益说
有品数故。则土喻于心石喻于身。水总喻
乐。初禅心乐故。如水不入石中。二禅已遍
身心。如水遍山无石碍故。然为喜覆如
土覆水。但是潜润。三禅身乐遍增。如池水
在外。水遍山内居然可知。
疏。释成胜义者。
上举三山已知三禅乐胜故。今方出胜义。
于中有六。一上一句标。二谓下正明胜义。
无如是乐者。无有无喜胜乐及无间舍者。
明无能治行。舍则下地有乐无舍。上地有
舍无乐。今有舍有乐。故乐最胜。三是故下
引證消经。明其有乐有舍。四故诸乐下结
成胜义。五此瑜伽下结弹异解。谓远公将能
舍两字。属于上句。云诸圣所说能舍。释云。
唯圣弟子能说能过堪能舍离。非凡所能彰
此乐深。今将能舍两字属下。云能舍有念
受乐故。乐为胜故。诸圣者共说此乐者。最
为胜耳。远公但云乐胜。不知何以得胜思
之。是故结云有文有理。不应别解。六文中
下。会经同论。言但有舍念已殊上下者。有
舍念故异下。有乐故异上。
疏。第四禅初正
明问答。初禅有乐那未断苦。答意可知。
疏。若依小乘下约教拣异故。俱舍云初二乐
轻安。则显前论皆约乐受。又此正断下明
其所宜。此亦遮难。难言。一种相摄何不举
不忧不喜。摄苦乐耶。答云。一五受中无别
名故。二所对乐近忧苦远故。先已断故。
疏。
喜心浮动下释无正知所以。三若远显清净
卷六十一 第 488a 页
下重显清净之言。上但对三禅明四清净。
今总对前三以明清净。先引论文。后此论
略举六事者。
疏。释论文无苦及忧。故云略
举。亦以远故。正明从初禅来下地灾患。已
断忧及苦之现行。俱在欲界。故略不言。俱
舍论云。第四名不动。离八灾患故。八灾患
者。谓寻伺苦乐忧喜出息入息。
疏。第二四空
下释此分四。一义门料拣。二释文。三指广。
四观行。四中初一彰差别。二释别名。三例
科为四。四显支别。今初。即前所引四蕴离
下地。离下地言是显差别。
疏。差别既尔下。
二释别名。于中六。一总徵。二彼次颂下引
论答。三谓修定下释论文。四以前三下出
异所以。所以同四无色。受名不同者。前三根
本不一所缘故。五瑜伽下引例为證。六加行等者。指相在文。五中然瑜伽乃有二意。此
是一意。论云。此中依于近分。乃至未入上
根本定。唯缘虚空等。若已得入上根本定。
亦缘虚空亦缘自地诸蕴。释曰。言近分唯
缘空者。约八解脱道中少分而说。解脱亦
缘自地蕴故。九无间道此全不论根本。亦
缘自地蕴者。初刹那心缘自地蕴。后心而
得缘上下蕴。今拣后心故云亦也。第二释
者。前三加行亦缘自蕴。取其解脱道中以
少分缘义。及无间道缘自蕴故。前释从其
多分。俱舍唯取一义。
疏。然此四下。三例科
为四。
疏。问若有下。四显支差别。先问后答。
答中四。一双酬。二经论下会通。三如初下示
有四故。五下结示。
疏。今初空处。下释文有
今总对前三以明清净。先引论文。后此论
略举六事者。
疏。释论文无苦及忧。故云略
举。亦以远故。正明从初禅来下地灾患。已
断忧及苦之现行。俱在欲界。故略不言。俱
舍论云。第四名不动。离八灾患故。八灾患
者。谓寻伺苦乐忧喜出息入息。
疏。第二四空
下释此分四。一义门料拣。二释文。三指广。
四观行。四中初一彰差别。二释别名。三例
科为四。四显支别。今初。即前所引四蕴离
下地。离下地言是显差别。
疏。差别既尔下。
二释别名。于中六。一总徵。二彼次颂下引
论答。三谓修定下释论文。四以前三下出
异所以。所以同四无色。受名不同者。前三根
本不一所缘故。五瑜伽下引例为證。六加行等者。指相在文。五中然瑜伽乃有二意。此
是一意。论云。此中依于近分。乃至未入上
根本定。唯缘虚空等。若已得入上根本定。
亦缘虚空亦缘自地诸蕴。释曰。言近分唯
缘空者。约八解脱道中少分而说。解脱亦
缘自地蕴故。九无间道此全不论根本。亦
缘自地蕴者。初刹那心缘自地蕴。后心而
得缘上下蕴。今拣后心故云亦也。第二释
者。前三加行亦缘自蕴。取其解脱道中以
少分缘义。及无间道缘自蕴故。前释从其
多分。俱舍唯取一义。
疏。然此四下。三例科
为四。
疏。问若有下。四显支差别。先问后答。
答中四。一双酬。二经论下会通。三如初下示
有四故。五下结示。
疏。今初空处。下释文有
卷六十一 第 488b 页
三。初标而言处者。顺正理云。四空名处
者。谓有情生长处故。二文中下释文。三总结。二中三句即为三别释。初句中二先双标。
今初句者。以经三句连为义句故。曲有三。疏
言离障下双释。先释离障后释对治。今初。
疏文有四。一总标。二别释三句。三总释想
字。四通妨难。今初。言谓离三有对等色
者。俱舍界品中。明十八界诸门分别。总有
二十二门。今此要二。谓问云。几有见无见几
有对无对。偈云。一有见谓色。十有色有对。释
曰。十八界中谓色界一。此一是有见。谓为眼
根所观照。故名为有见。五根五境。此之十
界。有色有对。谓此十界体是色故。极微所成
更相障碍。故名有对。论云。如手碍手如石
碍石。或二相碍手石名二。应知有对。总有
三种。一障碍有对。即十色为体。障碍即有
对。持业释也。二境界有对。谓十三界。即六
根六识法界一分。谓于法界中唯取心所。
此十三法于色等境。而能取故为境所拘。
名为有对。境界之有对。依主释也。三所缘有
对。其体即是七心界全。今谓六识及意。并法
界一分。亦心所也。言所缘者。色等六境。言
有对者即七心等。为六境界所拘碍故。然
对是碍义。碍有二种。一障碍碍。二拘碍碍。
三有对中障碍有对。即障碍碍。馀二有对是
拘碍碍。论自问云。境界所缘彼有何别。论答
云。若于彼法此有功能。即说彼为此法境
界心心所法。执彼而起。彼于心等名为所
缘。释曰。彼即六境。此即根识等。意云。若根
者。谓有情生长处故。二文中下释文。三总结。二中三句即为三别释。初句中二先双标。
今初句者。以经三句连为义句故。曲有三。疏
言离障下双释。先释离障后释对治。今初。
疏文有四。一总标。二别释三句。三总释想
字。四通妨难。今初。言谓离三有对等色
者。俱舍界品中。明十八界诸门分别。总有
二十二门。今此要二。谓问云。几有见无见几
有对无对。偈云。一有见谓色。十有色有对。释
曰。十八界中谓色界一。此一是有见。谓为眼
根所观照。故名为有见。五根五境。此之十
界。有色有对。谓此十界体是色故。极微所成
更相障碍。故名有对。论云。如手碍手如石
碍石。或二相碍手石名二。应知有对。总有
三种。一障碍有对。即十色为体。障碍即有
对。持业释也。二境界有对。谓十三界。即六
根六识法界一分。谓于法界中唯取心所。
此十三法于色等境。而能取故为境所拘。
名为有对。境界之有对。依主释也。三所缘有
对。其体即是七心界全。今谓六识及意。并法
界一分。亦心所也。言所缘者。色等六境。言
有对者即七心等。为六境界所拘碍故。然
对是碍义。碍有二种。一障碍碍。二拘碍碍。
三有对中障碍有对。即障碍碍。馀二有对是
拘碍碍。论自问云。境界所缘彼有何别。论答
云。若于彼法此有功能。即说彼为此法境
界心心所法。执彼而起。彼于心等名为所
缘。释曰。彼即六境。此即根识等。意云。若根
卷六十一 第 488c 页
识等于色等境。有能见等之功能故。即詺
色等为我境界。若心心所犹如羸人非杖
不起。托境方生。即色境等名为心等之所
缘也。是则境界有对能缘力强。所缘有对所
缘力强。故所缘中但有七心。境界之中具有
根识。以根不托境而生故。故能取境边名
境界有对。为境引边名所缘有对。而大云释
云。碍取境义边名境界有对。碍缘境义边
名所缘有对。似非本意。以论引施设足论
四句分别境界有对。谓一于水有碍非陆。
如鱼等眼。二于陆有碍非水。如人等眼。三
俱碍。如捕鱼人及虾蟆等眼。四俱非碍。谓
除前根。释曰。以此而明以见等为碍耳。非
碍见等也。又论自释碍义。云何眼等于自
境界及自所缘转时。名为有碍。答云。越彼
于馀此不转故。释曰。谓眼缘色不听声等
故。眼于色名为有碍。碍我馀缘故则碍取
境义。斯亦有理。而疏不言碍取馀境。但
言碍取境边。故非论意。三有对义。彼论为
难。今已略显。然第三有对。体虽七心要缘
六境。故亦有色。又言等者。等于下别无对
色故。此无对色。亦六境中法界摄耳。
疏。论
云下。第二别释三句。句皆有三。如初句中。
初标经二过眼识等论释。三此明超可见有对。即疏释论下。二句亦然。其疏释三句。
亦即俱舍界品明五蕴中色。辨粗细门。一可
见有对者。谓色境也。二不可见有对者。谓眼
等五根声香味触也。三无见无对者。为无表
色。今初可见有对。即前界品中一可见谓色。
色等为我境界。若心心所犹如羸人非杖
不起。托境方生。即色境等名为心等之所
缘也。是则境界有对能缘力强。所缘有对所
缘力强。故所缘中但有七心。境界之中具有
根识。以根不托境而生故。故能取境边名
境界有对。为境引边名所缘有对。而大云释
云。碍取境义边名境界有对。碍缘境义边
名所缘有对。似非本意。以论引施设足论
四句分别境界有对。谓一于水有碍非陆。
如鱼等眼。二于陆有碍非水。如人等眼。三
俱碍。如捕鱼人及虾蟆等眼。四俱非碍。谓
除前根。释曰。以此而明以见等为碍耳。非
碍见等也。又论自释碍义。云何眼等于自
境界及自所缘转时。名为有碍。答云。越彼
于馀此不转故。释曰。谓眼缘色不听声等
故。眼于色名为有碍。碍我馀缘故则碍取
境义。斯亦有理。而疏不言碍取馀境。但
言碍取境边。故非论意。三有对义。彼论为
难。今已略显。然第三有对。体虽七心要缘
六境。故亦有色。又言等者。等于下别无对
色故。此无对色。亦六境中法界摄耳。
疏。论
云下。第二别释三句。句皆有三。如初句中。
初标经二过眼识等论释。三此明超可见有对。即疏释论下。二句亦然。其疏释三句。
亦即俱舍界品明五蕴中色。辨粗细门。一可
见有对者。谓色境也。二不可见有对者。谓眼
等五根声香味触也。三无见无对者。为无表
色。今初可见有对。即前界品中一可见谓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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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名为超于显色。论云。次于虚空起胜
解故。所有青黄赤白相应显色想。由不显
故。及厌离故。皆能超越。
疏。二灭有对想者。
标经。三有对言因此句生。耳鼻舌下论释
取四识和合。但谓四尘。即声香味触。识必
依根即兼前可见。皆障碍有对。故瑜伽云。
由不显现超越彼想以为因故。所有种种
众多品类。因诸显色和合积集。有障碍想
皆得除遣。
疏。三不念下释第三句不念。先
以论释。此灭下二疏释。先正释。后意识缘下
通妨可知。然此第三通于境界及所缘。摄
是法尘故。意识缘故。已如上说。瑜伽云。由
远离彼想以为因故。所有彼种种聚中差
别想转。谓饮食瓶衣车乘庄严具城舍军林
等想。一切不作意转。疏皆云想者。第三别释
想字。先依小乘后依大乘。前中俱舍云。亦
总名除色想。然无色亦二。一者生得。生得
即果。果灭色形。二者修得。修得在因身居
欲色修空定时。但灭于想。应有问言何不
灭馀。故疏答云。想取色相故偏说灭。非不
灭馀。
疏。大乘之中下二约大乘。谓纵生无
色亦唯灭想。先正释。后若超色相下。以例
反成。谓生识处不灭于空。生无所有不
灭于识。何生空处而灭色耶。斯理善成。
疏。问香味之想下。四通妨。先难后答。答中
二。先竖约渐修。后横约顿證。前中又二。先
通香味。后色声下通馀三想可知。
疏。若于
色界顿修空定下。约顿證以明。言意缘一
切法亦无拣故者。前明意识之中。唯取
解故。所有青黄赤白相应显色想。由不显
故。及厌离故。皆能超越。
疏。二灭有对想者。
标经。三有对言因此句生。耳鼻舌下论释
取四识和合。但谓四尘。即声香味触。识必
依根即兼前可见。皆障碍有对。故瑜伽云。
由不显现超越彼想以为因故。所有种种
众多品类。因诸显色和合积集。有障碍想
皆得除遣。
疏。三不念下释第三句不念。先
以论释。此灭下二疏释。先正释。后意识缘下
通妨可知。然此第三通于境界及所缘。摄
是法尘故。意识缘故。已如上说。瑜伽云。由
远离彼想以为因故。所有彼种种聚中差
别想转。谓饮食瓶衣车乘庄严具城舍军林
等想。一切不作意转。疏皆云想者。第三别释
想字。先依小乘后依大乘。前中俱舍云。亦
总名除色想。然无色亦二。一者生得。生得
即果。果灭色形。二者修得。修得在因身居
欲色修空定时。但灭于想。应有问言何不
灭馀。故疏答云。想取色相故偏说灭。非不
灭馀。
疏。大乘之中下二约大乘。谓纵生无
色亦唯灭想。先正释。后若超色相下。以例
反成。谓生识处不灭于空。生无所有不
灭于识。何生空处而灭色耶。斯理善成。
疏。问香味之想下。四通妨。先难后答。答中
二。先竖约渐修。后横约顿證。前中又二。先
通香味。后色声下通馀三想可知。
疏。若于
色界顿修空定下。约顿證以明。言意缘一
切法亦无拣故者。前明意识之中。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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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色之想。故今辨之。通缘一切。论主但云
灭意识和合故。意识分别一切法。故说
别异想曾不拣。言唯取意中之色想耳。
故知通也。
疏。已明离障云何对治下。二释
对治。上二句结前生后。后前三句中下正释。
然其不念之言。对治义显。初超次灭亦是对
治。上引瑜伽三句之内。皆具对治。谓由远
离彼想为因等下总释云除遣。如是有色
有对种种想已。馀无边想虚空胜解是也。
疏。
何以不念见无我故者。即是论释不念之
言。谓色无自实当体即空。故云无我即法
无我。从约菩萨实治下。即疏释论。言但
厌下苦粗以为加行者。此即有漏六行伏惑。
谓厌下苦粗障。欣上净妙离。略言苦粗。然
此对治。经虽无文论主义取不念释耳。
疏。
从顺正理下引论释成加行之相。然云有
法虽与色俱者。有法即空。空遍一切色非色
处。今明色中之空。故云虽与色俱。言而其自
体不依属色者。空是无碍色是变碍故。故下
经云。譬如虚空遍至一切色非色处。非至
非不至。何以故。虚空无身故。此约事空。若
约理空。义亦同此。故经云。譬如法界遍一
切。不可见取为一切是也。上辨虚空之体。
从诸有于色下。辨观行之相。言而待色无
方得显了者。然显空相略有二义。一灭色
明空。谓先有色。今此已无故。二对色明空。
此处是色无色处是空。今待色无义含二
意故。婆沙八十云。但由加行名空无边处。
谓初业者。先应思惟墙上树上岸上舍上等
灭意识和合故。意识分别一切法。故说
别异想曾不拣。言唯取意中之色想耳。
故知通也。
疏。已明离障云何对治下。二释
对治。上二句结前生后。后前三句中下正释。
然其不念之言。对治义显。初超次灭亦是对
治。上引瑜伽三句之内。皆具对治。谓由远
离彼想为因等下总释云除遣。如是有色
有对种种想已。馀无边想虚空胜解是也。
疏。
何以不念见无我故者。即是论释不念之
言。谓色无自实当体即空。故云无我即法
无我。从约菩萨实治下。即疏释论。言但
厌下苦粗以为加行者。此即有漏六行伏惑。
谓厌下苦粗障。欣上净妙离。略言苦粗。然
此对治。经虽无文论主义取不念释耳。
疏。
从顺正理下引论释成加行之相。然云有
法虽与色俱者。有法即空。空遍一切色非色
处。今明色中之空。故云虽与色俱。言而其自
体不依属色者。空是无碍色是变碍故。故下
经云。譬如虚空遍至一切色非色处。非至
非不至。何以故。虚空无身故。此约事空。若
约理空。义亦同此。故经云。譬如法界遍一
切。不可见取为一切是也。上辨虚空之体。
从诸有于色下。辨观行之相。言而待色无
方得显了者。然显空相略有二义。一灭色
明空。谓先有色。今此已无故。二对色明空。
此处是色无色处是空。今待色无义含二
意故。婆沙八十云。但由加行名空无边处。
谓初业者。先应思惟墙上树上岸上舍上等
卷六十一 第 489c 页
诸空之相。取此相已假相胜解。观察照了
无边空相。以先思惟无边空相。而修加行。
展转引起初无色定。故说此名虚空无边
处。曾闻苾刍出此定已。便举两手扪模虚
空。有见问言。汝何所觅。苾刍答言。我不见
自身。彼言汝身即在床上。如何馀处更觅自
身。故知入此定已。亦不见身。起定犹尔。
今疏但明加行之相耳。
疏。瑜伽云。由已超
过下。疏文有三。初引论。二准瑜伽意下。释
彼论文。三后之三下结例。二中以加行究竟
作意。即是第六。以彼释云。谓心得离系故。
言利益是胜解作意者。以虽彼当第二释
云正是修行以下。彼二依止是加行究竟果
作意。彼释云。谓无间證入则知利益。是正修
行矣。
疏。又此四义下。第三总结何所超者。
谓色云何能超。谓无分别。何缘者谓缘虚空
无边尤显此句是修行相。何所證者。即空
处心一境性。
疏。正理云下。引论證成加行
之相。言得入根本。即彼二依止三昧。疏四非
想中。疏文有二。先释名。后超一切下释
文。释初句中。疏文有三。初牒经标章。次
云何下显治。后经阙。下会释。疏即入非有想
下。释第三句分二。先略释。后瑜伽下广释。
于中二。先释非有想。后又言下释非无想。
于中三。初对他释。二唯有下约自地释。三
此中所以下。对无漏定以辨忧劣。
疏。然婆
沙下。指广在馀。言诸论者。杂集第九亦广
分别。
疏。今更下约观心释兼通禅门。第四
厌果分。
疏。今初所以先明者下。
疏。文有六。
无边空相。以先思惟无边空相。而修加行。
展转引起初无色定。故说此名虚空无边
处。曾闻苾刍出此定已。便举两手扪模虚
空。有见问言。汝何所觅。苾刍答言。我不见
自身。彼言汝身即在床上。如何馀处更觅自
身。故知入此定已。亦不见身。起定犹尔。
今疏但明加行之相耳。
疏。瑜伽云。由已超
过下。疏文有三。初引论。二准瑜伽意下。释
彼论文。三后之三下结例。二中以加行究竟
作意。即是第六。以彼释云。谓心得离系故。
言利益是胜解作意者。以虽彼当第二释
云正是修行以下。彼二依止是加行究竟果
作意。彼释云。谓无间證入则知利益。是正修
行矣。
疏。又此四义下。第三总结何所超者。
谓色云何能超。谓无分别。何缘者谓缘虚空
无边尤显此句是修行相。何所證者。即空
处心一境性。
疏。正理云下。引论證成加行
之相。言得入根本。即彼二依止三昧。疏四非
想中。疏文有二。先释名。后超一切下释
文。释初句中。疏文有三。初牒经标章。次
云何下显治。后经阙。下会释。疏即入非有想
下。释第三句分二。先略释。后瑜伽下广释。
于中二。先释非有想。后又言下释非无想。
于中三。初对他释。二唯有下约自地释。三
此中所以下。对无漏定以辨忧劣。
疏。然婆
沙下。指广在馀。言诸论者。杂集第九亦广
分别。
疏。今更下约观心释兼通禅门。第四
厌果分。
疏。今初所以先明者下。
疏。文有六。
卷六十一 第 490a 页
一来意。二然入之所以下入意。三为对生死
下建立。四此四皆缘下释总名。五若总相下出体。六文中下。释文四中疏通始终之教。
准大集第九云。如诸众生心性本净。是名
为慈。观于一切等如虚空。是名为悲。断
一切喜是名为喜。远一切行是名为舍。此
通终顿。若圆教明。如下离世间品。各有
十义。及圆融等。
疏。若总相下。第五出体中
二。先总出体。皆以定慧而为体者。杂集十三
云。慈等三昧故。后得智中所建立故。然论
四无量总有五门。一以静虑为所依。二以
有情为所缘境界。三与乐等相应为行相。
四定慧为自体。一切功德皆奢摩他毗钵舍
那之所摄故。五诸心心所以为助伴。疏皆舍
有。
疏。若别明下二别出体兼舍行相。此有
四句。句皆有二。慈即与乐此明行相。无瞋
为体。即是出体。拔苦悲相。不害出体。庆他
喜相。不嫉出体。自他舍惑是舍行相。即是善
舍是出舍体。俱舍颂云。无量有四种。对治
瞋等故。慈悲无瞋性。喜喜舍无贪。此行相如
次。与乐及拔苦欣慰有情等。缘欲界有情。
喜初二静虑。馀六或五十。不能断诸惑。人
起定成三。释曰。初句标。次句辨治。治有四
种。一瞋。二害。三不欣慰。四欲贪。言瞋等
者。等取下三。次二句出体。慈悲以无瞋为
性。喜即喜受。舍即无贪。此即婆沙论意。若
俱舍论云。悲以不害为体故。疏依之舍
以无贪无瞋共为其体。今言行舍是杂集
意。次三句行相。与乐是慈行相。拔苦是悲行
下建立。四此四皆缘下释总名。五若总相下出体。六文中下。释文四中疏通始终之教。
准大集第九云。如诸众生心性本净。是名
为慈。观于一切等如虚空。是名为悲。断
一切喜是名为喜。远一切行是名为舍。此
通终顿。若圆教明。如下离世间品。各有
十义。及圆融等。
疏。若总相下。第五出体中
二。先总出体。皆以定慧而为体者。杂集十三
云。慈等三昧故。后得智中所建立故。然论
四无量总有五门。一以静虑为所依。二以
有情为所缘境界。三与乐等相应为行相。
四定慧为自体。一切功德皆奢摩他毗钵舍
那之所摄故。五诸心心所以为助伴。疏皆舍
有。
疏。若别明下二别出体兼舍行相。此有
四句。句皆有二。慈即与乐此明行相。无瞋
为体。即是出体。拔苦悲相。不害出体。庆他
喜相。不嫉出体。自他舍惑是舍行相。即是善
舍是出舍体。俱舍颂云。无量有四种。对治
瞋等故。慈悲无瞋性。喜喜舍无贪。此行相如
次。与乐及拔苦欣慰有情等。缘欲界有情。
喜初二静虑。馀六或五十。不能断诸惑。人
起定成三。释曰。初句标。次句辨治。治有四
种。一瞋。二害。三不欣慰。四欲贪。言瞋等
者。等取下三。次二句出体。慈悲以无瞋为
性。喜即喜受。舍即无贪。此即婆沙论意。若
俱舍论云。悲以不害为体故。疏依之舍
以无贪无瞋共为其体。今言行舍是杂集
意。次三句行相。与乐是慈行相。拔苦是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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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欣慰是喜行相。有情等是舍行相。怨亲平
等故。次句明所缘。唯缘欲界上界无瞋等
故。次两句明所依喜。初二静虑馀六者。谓三
无量依于六地。谓四静虑及未至中间或五
者。有馀师说。唯依五地除未至定。谓修无
量者。是定与德。已离欲者乃能修故。或十
者。欲令此四通依十地。谓欲界定四静虑
根本。及四近分并中间禅。有二义故。不能
断惑。一有漏根本缘故。二胜解作意相应故
断惑。要须真实作意故。今遍缘一切有情
境界故。断惑要缘法作意故。次句明处及
成唯在人中。成一即成三种。
疏。慈之种类
总有其三者。
疏。依常义。经论大同。涅槃十
五更有一义。云众生缘者。缘于五蕴愿与
乐故。法缘者。缘诸众生所须之物。无缘者。
缘于如来是名无缘慈者。多缘于贫穷众
生。如来大师永离贫穷。受第一乐。若缘众
生则不缘佛。法亦如是。以是义故。缘如
来者名曰无缘。次更有义。即是今疏所明。
于中三。初嘱经文。次初一下料拣。后今初
下释文。言与欲界之乐。即五欲乐同喜之
乐。二禅之中一切因果。三禅亦然。非唯乐
受。三禅已上以喜为患。离故名乐。不二者。
三乐平等与故者。论云不二者。亦是广大无
量。即重牒前三。以此三乐遍与众生。不
拣彼此云平等与。疏次二治障者。即经无
怨无对慈行平等不等是障。怨应与苦。今皆
与乐。故无慈障。怨与其乐。可名治障。亲
与其乐。何名治障。不以亲故偏与之也。故
等故。次句明所缘。唯缘欲界上界无瞋等
故。次两句明所依喜。初二静虑馀六者。谓三
无量依于六地。谓四静虑及未至中间或五
者。有馀师说。唯依五地除未至定。谓修无
量者。是定与德。已离欲者乃能修故。或十
者。欲令此四通依十地。谓欲界定四静虑
根本。及四近分并中间禅。有二义故。不能
断惑。一有漏根本缘故。二胜解作意相应故
断惑。要须真实作意故。今遍缘一切有情
境界故。断惑要缘法作意故。次句明处及
成唯在人中。成一即成三种。
疏。慈之种类
总有其三者。
疏。依常义。经论大同。涅槃十
五更有一义。云众生缘者。缘于五蕴愿与
乐故。法缘者。缘诸众生所须之物。无缘者。
缘于如来是名无缘慈者。多缘于贫穷众
生。如来大师永离贫穷。受第一乐。若缘众
生则不缘佛。法亦如是。以是义故。缘如
来者名曰无缘。次更有义。即是今疏所明。
于中三。初嘱经文。次初一下料拣。后今初
下释文。言与欲界之乐。即五欲乐同喜之
乐。二禅之中一切因果。三禅亦然。非唯乐
受。三禅已上以喜为患。离故名乐。不二者。
三乐平等与故者。论云不二者。亦是广大无
量。即重牒前三。以此三乐遍与众生。不
拣彼此云平等与。疏次二治障者。即经无
怨无对慈行平等不等是障。怨应与苦。今皆
与乐。故无慈障。怨与其乐。可名治障。亲
与其乐。何名治障。不以亲故偏与之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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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云无偏情也。与前不二有何别耶。前唯
就乐以明不二。今就苦乐相对遣也。
疏。次
一清净即经无障。然经云无障。论为清净。
前说无障。无障却云治障者。由前治障
得此无障。无障即净。又前是慈用。用平等
慈治于怨亲。此据慈体体是禅果。所依依
禅治下欲恶等染。故名清净。身心不调造
十恶业。调故无之。五盖等者。等上十恶及
怨亲也。言行清净慈者。即净名观众生品
云。行清净慈诸法性净故。契深行净障盖
不生。
疏。后一摄果即经无恼。先依论释。故
论云。欲色界中。正受善果无苦恼事。疏别
配释。后故修慈下。引證广释。于中三。初举
彼经。次然此中下。束成诸果。后修一慈下
结示劝修。三报即现生后。五果即异熟等。
疏。一缘圣凡五蕴之法者。是所与乐人见
无我故。如诸论说。二者众生所有分别作业
法者。即涅槃意随其所作化与乐故。经遍
至一切世间者。正约有情世间义兼馀二。
正觉器界是所与故。然约圆教。下离世间
品各有十义。第二五神通明行功用果等者。
疏文有八。一上句辨定所属。二前内怀下。
次明来意。言从多分说者。会上论文。三妙
用下释总名。四文中下列别名。五外色下
释别名。六若语其体下出体性。言顺眼义
者。就眼辨智。废体从眼。故云约见。天耳
何不名废智。就根名闻闻不顺智。不如
眼故。七馀处下辨次第。亦是三业分别。五
通皆智。智皆意业。今从用相。故分三业。八
就乐以明不二。今就苦乐相对遣也。
疏。次
一清净即经无障。然经云无障。论为清净。
前说无障。无障却云治障者。由前治障
得此无障。无障即净。又前是慈用。用平等
慈治于怨亲。此据慈体体是禅果。所依依
禅治下欲恶等染。故名清净。身心不调造
十恶业。调故无之。五盖等者。等上十恶及
怨亲也。言行清净慈者。即净名观众生品
云。行清净慈诸法性净故。契深行净障盖
不生。
疏。后一摄果即经无恼。先依论释。故
论云。欲色界中。正受善果无苦恼事。疏别
配释。后故修慈下。引證广释。于中三。初举
彼经。次然此中下。束成诸果。后修一慈下
结示劝修。三报即现生后。五果即异熟等。
疏。一缘圣凡五蕴之法者。是所与乐人见
无我故。如诸论说。二者众生所有分别作业
法者。即涅槃意随其所作化与乐故。经遍
至一切世间者。正约有情世间义兼馀二。
正觉器界是所与故。然约圆教。下离世间
品各有十义。第二五神通明行功用果等者。
疏文有八。一上句辨定所属。二前内怀下。
次明来意。言从多分说者。会上论文。三妙
用下释总名。四文中下列别名。五外色下
释别名。六若语其体下出体性。言顺眼义
者。就眼辨智。废体从眼。故云约见。天耳
何不名废智。就根名闻闻不顺智。不如
眼故。七馀处下辨次第。亦是三业分别。五
通皆智。智皆意业。今从用相。故分三业。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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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初身下释文。
疏。后别中三种自在者。经
有十句。论摄为三。初二各一。后八为一。论
亦分八。然总十事亦十八变。文有不足。故
论直分。疏以经难留在下说。今且依论作
业自在中八者。一傍行无碍。如经石壁山障
所往无碍犹如虚空故。二者上行。如经于
虚空中加趺而去同于飞鸟故。三者下行。如
经入地如水故。四者涉水不没。如经履水
如地故。五者其身炽然。如经身出烟焰如大
火聚故。六者身能注水。如经复雨于水犹
如大云故。七者身能扪摸。如经日月在空。
有大威力而能以手扪摸摩触故。八者自在
乃至梵世间。器世间。随意转变得自在故。
如经其身自在乃至梵者。释曰。曰若会十
八变者。三种之中初一即振动。二中有四。
一者一身为多身是舒。二者多身为一身
是卷。三隐。四显。三为八中摄为五种。一傍
行。二上行。皆是往来。三四皆转变。五六皆炽
然。七即众象入身。以高大故。八即所作自
在。上三段中。初一次四后五。但有其十。馀
八略无。论见多无。别无科释。馀如善住知
识处明。疏一以初六心明随烦恼者。疏文有
四。一释论立名。二言有贪下别释初对。三
即三不善下。例以总释。四论今下。会通论
意。二中贪是心所。心王之体与贪相应。名
贪缠所缠。馀亦如是。
疏。二心明使即是随眠者。论中名使。随眠往来犹如公使。随逐
捉缚故。
疏。或略非略摄之者。以论经无略
非略。下释即散不散中开出。今以论中不
疏。后别中三种自在者。经
有十句。论摄为三。初二各一。后八为一。论
亦分八。然总十事亦十八变。文有不足。故
论直分。疏以经难留在下说。今且依论作
业自在中八者。一傍行无碍。如经石壁山障
所往无碍犹如虚空故。二者上行。如经于
虚空中加趺而去同于飞鸟故。三者下行。如
经入地如水故。四者涉水不没。如经履水
如地故。五者其身炽然。如经身出烟焰如大
火聚故。六者身能注水。如经复雨于水犹
如大云故。七者身能扪摸。如经日月在空。
有大威力而能以手扪摸摩触故。八者自在
乃至梵世间。器世间。随意转变得自在故。
如经其身自在乃至梵者。释曰。曰若会十
八变者。三种之中初一即振动。二中有四。
一者一身为多身是舒。二者多身为一身
是卷。三隐。四显。三为八中摄为五种。一傍
行。二上行。皆是往来。三四皆转变。五六皆炽
然。七即众象入身。以高大故。八即所作自
在。上三段中。初一次四后五。但有其十。馀
八略无。论见多无。别无科释。馀如善住知
识处明。疏一以初六心明随烦恼者。疏文有
四。一释论立名。二言有贪下别释初对。三
即三不善下。例以总释。四论今下。会通论
意。二中贪是心所。心王之体与贪相应。名
贪缠所缠。馀亦如是。
疏。二心明使即是随眠者。论中名使。随眠往来犹如公使。随逐
捉缚故。
疏。或略非略摄之者。以论经无略
非略。下释即散不散中开出。今以论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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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于上二无色故。以此当之。无所有想即
是略也。非想非非想中。此想亦劣故名非略。
疏。四有四心学三昧行者。异后得定。以略
释止者。故唯识释睡眠云。昧略为性。略拣
寤时昧拣定中。定中是略而不昧故。系缘
一境即是略义。略非略中略心为得。非略为
失。散非散中。散则为失。非散为得。
疏。前二
约定者。以论无略非略。但名学三昧行。今
以三昧有止观品。故别用之。
疏。以得四禅。
谓得四果者。得初禅。谓得初果。馀三如
次。
疏。论经名求不求者。仍在上无上前。
疏。九有二心大乘得失者。论经无此。论亦无
义。令以义释耳。
疏。上之九类下。通相料拣
有三。一三杂染料拣。二亦即下四谛料拣。三
皆如实下总释如实知义。有五教意。初通
小乘。初教理实通人法二空故。二亦非心外
下。通始终二教。唯识之义通二教故。三若
自他相绝下。通于终顿两教。但同一体即
是顿教。兼取不坏能所知义。即是终教。
又总取双绝双存。亦圆教中同教义故。四又
他心是总下。六相圆融。唯属圆教一乘之
别教义。
疏。即生心时随心用现在前者。此
有三重自在。上明散动不能缚。则入定自
在。二此段欲入则入欲出则出。入出自在。
是则定散皆不能缚。即是地初明盛心也。
三大悲方便下。受生自在。则报果无缚。论
云。彼淳厚深念心此成就。示现者。谓地初十
种深心中第八心。今经当勇猛心故。上论释
云。又不随禅解脱力生。
疏。释云地满方成
是略也。非想非非想中。此想亦劣故名非略。
疏。四有四心学三昧行者。异后得定。以略
释止者。故唯识释睡眠云。昧略为性。略拣
寤时昧拣定中。定中是略而不昧故。系缘
一境即是略义。略非略中略心为得。非略为
失。散非散中。散则为失。非散为得。
疏。前二
约定者。以论无略非略。但名学三昧行。今
以三昧有止观品。故别用之。
疏。以得四禅。
谓得四果者。得初禅。谓得初果。馀三如
次。
疏。论经名求不求者。仍在上无上前。
疏。九有二心大乘得失者。论经无此。论亦无
义。令以义释耳。
疏。上之九类下。通相料拣
有三。一三杂染料拣。二亦即下四谛料拣。三
皆如实下总释如实知义。有五教意。初通
小乘。初教理实通人法二空故。二亦非心外
下。通始终二教。唯识之义通二教故。三若
自他相绝下。通于终顿两教。但同一体即
是顿教。兼取不坏能所知义。即是终教。
又总取双绝双存。亦圆教中同教义故。四又
他心是总下。六相圆融。唯属圆教一乘之
别教义。
疏。即生心时随心用现在前者。此
有三重自在。上明散动不能缚。则入定自
在。二此段欲入则入欲出则出。入出自在。
是则定散皆不能缚。即是地初明盛心也。
三大悲方便下。受生自在。则报果无缚。论
云。彼淳厚深念心此成就。示现者。谓地初十
种深心中第八心。今经当勇猛心故。上论释
云。又不随禅解脱力生。
疏。释云地满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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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指此也。
疏。论主从胜等者。佛菩萨处胜
诸秽处及自利者。为满自利菩提分故。近
佛菩萨。若约利他。瑜伽地持皆云。随他见
已生道法处。故。今疏云。不拣净秽能满
二利。菩提分处即生其中。第二位果。
疏。不
生不灭即法性观者。约真谛观则显因缘
而有。是因缘观是俗谛观。不见增减者。以法
性中无净秽故。体无增减故性无二故。
疏。
一者成上者。即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
也。
疏。二约不坏相者。约即真之俗也。
疏。一
切法不生般若生者。即大般若文。悟法无
生名般若。故知无可生照见惑源。故无可灭也。
疏。又以此三地下。结说之由。
疏。若
合色有者。有当无色今合为一。即上二界
总名有缚。故为四缚。四流如初二地说。上
辨开合二。见缚先灭下释经。则五中初一
见道所断。已隔二地故云先也。论云下先
举论。后谓烦恼下释论。言与当地所知障
种同灭者。以地地各别断所知障。而种现
双断故。此地初云。此地断暗钝障。谓所知障
中俱生一分。开成二愚。及彼粗重。粗重即是
种子。所知种现体即无明。故云无明习气。习
气即是粗重。其俱生烦恼。若约现行亦地
地别断故。与所知障种现俱灭。烦恼种子。
直至金刚方永断尽。今约现行故得云灭。
若约种子。但言微薄。以现断故种随微薄。
文断现故亦得薄名。
疏。拣细异粗者。望于
二地故得名细。非望后地而得细名粗
障。见道初地已断者。即分别起粗障修者。
疏。论主从胜等者。佛菩萨处胜
诸秽处及自利者。为满自利菩提分故。近
佛菩萨。若约利他。瑜伽地持皆云。随他见
已生道法处。故。今疏云。不拣净秽能满
二利。菩提分处即生其中。第二位果。
疏。不
生不灭即法性观者。约真谛观则显因缘
而有。是因缘观是俗谛观。不见增减者。以法
性中无净秽故。体无增减故性无二故。
疏。
一者成上者。即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
也。
疏。二约不坏相者。约即真之俗也。
疏。一
切法不生般若生者。即大般若文。悟法无
生名般若。故知无可生照见惑源。故无可灭也。
疏。又以此三地下。结说之由。
疏。若
合色有者。有当无色今合为一。即上二界
总名有缚。故为四缚。四流如初二地说。上
辨开合二。见缚先灭下释经。则五中初一
见道所断。已隔二地故云先也。论云下先
举论。后谓烦恼下释论。言与当地所知障
种同灭者。以地地各别断所知障。而种现
双断故。此地初云。此地断暗钝障。谓所知障
中俱生一分。开成二愚。及彼粗重。粗重即是
种子。所知种现体即无明。故云无明习气。习
气即是粗重。其俱生烦恼。若约现行亦地
地别断故。与所知障种现俱灭。烦恼种子。
直至金刚方永断尽。今约现行故得云灭。
若约种子。但言微薄。以现断故种随微薄。
文断现故亦得薄名。
疏。拣细异粗者。望于
二地故得名细。非望后地而得细名粗
障。见道初地已断者。即分别起粗障修者。
卷六十一 第 492a 页
二地已断者。然烦恼有三。一正起者初地
断。二误心起者二地已断三不善根。使任运
性成。三地已上。渐次断之。又贪等惑。略有
二种。一者不善。凡夫所起。二者是善爱佛
名贪憎厌世间。说之为瞋。分别有无说以
为痴。上三处断是不善烦恼。善烦恼断亦
有三处。一者正起地上渐断。八地时尽。二
者习起。八地已上渐次除断。十地时尽。三者
使性至佛乃尽。今此但断不善之性。不说
现断。至七地中方说断于求佛贪等。
疏。他
人陵我以刚强等者。即借老子之言。彼云。
柔弱胜刚强。又云。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
至坚。例而用之耳。
疏。以万顷之陂为其量故者。蔡邕叹郭林宗云。汪汪若万顷之陂。
既挠之不浊。亦澄之不清。言其量大也。
疏。受恩常念小恩大报者。即涅槃文。十行
已引。众生于我有恩者。若无众生。不能
成我普贤行故。
疏。譣诐者。毛诗序云。内
有进贤之志。而无譣诐之心。苍颉篇云。诐
谓谄佞也。摄报果经云。得百千三昧者。初
地百。二地千。此为十倍。三地百千。即已百
倍。四地亿数。然其百千已用中等数法。百百
变之方是一万。若百万为亿。四地望三亦
是百倍。五地千亿已是千倍。六地百千亿。若
云百个千亿。亦是百倍。若总云百千亿。则
数难分。七地百千亿那由他。则已有那由他
倍。由有百千亿个那由他故。准阿僧祇品
云。一百洛叉为一俱胝。此中等数洛叉为
亿。俱胝当兆。次云俱胝。俱胝为一阿廋
断。二误心起者二地已断三不善根。使任运
性成。三地已上。渐次断之。又贪等惑。略有
二种。一者不善。凡夫所起。二者是善爱佛
名贪憎厌世间。说之为瞋。分别有无说以
为痴。上三处断是不善烦恼。善烦恼断亦
有三处。一者正起地上渐断。八地时尽。二
者习起。八地已上渐次除断。十地时尽。三者
使性至佛乃尽。今此但断不善之性。不说
现断。至七地中方说断于求佛贪等。
疏。他
人陵我以刚强等者。即借老子之言。彼云。
柔弱胜刚强。又云。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
至坚。例而用之耳。
疏。以万顷之陂为其量故者。蔡邕叹郭林宗云。汪汪若万顷之陂。
既挠之不浊。亦澄之不清。言其量大也。
疏。受恩常念小恩大报者。即涅槃文。十行
已引。众生于我有恩者。若无众生。不能
成我普贤行故。
疏。譣诐者。毛诗序云。内
有进贤之志。而无譣诐之心。苍颉篇云。诐
谓谄佞也。摄报果经云。得百千三昧者。初
地百。二地千。此为十倍。三地百千。即已百
倍。四地亿数。然其百千已用中等数法。百百
变之方是一万。若百万为亿。四地望三亦
是百倍。五地千亿已是千倍。六地百千亿。若
云百个千亿。亦是百倍。若总云百千亿。则
数难分。七地百千亿那由他。则已有那由他
倍。由有百千亿个那由他故。准阿僧祇品
云。一百洛叉为一俱胝。此中等数洛叉为
亿。俱胝当兆。次云俱胝。俱胝为一阿廋
卷六十一 第 492b 页
多。阿廋多阿廋多为一那由他。自此已上皆
用上等之数。倍倍变之。故百千亿个那由
他。已非心识思量之境。况八地云百万三千
大千世界微尘数。九地云百万阿僧祇国土
微尘数。十地云不可说百千亿那由他佛刹
微尘数三昧等。此上三地皆以刹尘当前一
数。故难思中难思也。况一一地中。皆悉结云。
若以殊胜愿力复过于此。百劫千劫百千亿
那由他劫。不能数知。此约行布。况圆融耶。
以登地难量。故略寄数以拣深浅。空中鸟
迹难可宣示。缨络亦云。初地一念无相法
身。成就百万阿僧祇功德。双照二谛心心
寂灭。法流水中不可以凡心识思量二种
法身。况二地三地乃至等觉地。但就应化道
中。可以初地有百身千身万身乃至无量身
等。释曰。据此等文寄其数量。非尽理说。第
四焰慧地。疏所以来下。疏文分二。一依三
学。二若依本论下依寄位。前中二。先总后
别。先总引瑜伽。引深密者。意欲双明具
经论故。经当第四波罗蜜品。观自在问言。
佛说十地。佛地几清净摄。几分所摄。佛言。
善男子。当知诸地四种清净。十一分摄。云何
名为四种清净。能摄诸地。谓增上意。乐清
净摄于初地。增上戒清净摄第二地。增上心
清净摄第三地。增上慧清净摄于后后地。转
胜妙故。当知能摄从第四地乃至佛地。释
曰。上言十一分者。即十地及佛地。
疏。又慧
有多种下。第二别明。又分为二。先对后辨
来。后又前地下对前辨来。舍于定爱者。前
用上等之数。倍倍变之。故百千亿个那由
他。已非心识思量之境。况八地云百万三千
大千世界微尘数。九地云百万阿僧祇国土
微尘数。十地云不可说百千亿那由他佛刹
微尘数三昧等。此上三地皆以刹尘当前一
数。故难思中难思也。况一一地中。皆悉结云。
若以殊胜愿力复过于此。百劫千劫百千亿
那由他劫。不能数知。此约行布。况圆融耶。
以登地难量。故略寄数以拣深浅。空中鸟
迹难可宣示。缨络亦云。初地一念无相法
身。成就百万阿僧祇功德。双照二谛心心
寂灭。法流水中不可以凡心识思量二种
法身。况二地三地乃至等觉地。但就应化道
中。可以初地有百身千身万身乃至无量身
等。释曰。据此等文寄其数量。非尽理说。第
四焰慧地。疏所以来下。疏文分二。一依三
学。二若依本论下依寄位。前中二。先总后
别。先总引瑜伽。引深密者。意欲双明具
经论故。经当第四波罗蜜品。观自在问言。
佛说十地。佛地几清净摄。几分所摄。佛言。
善男子。当知诸地四种清净。十一分摄。云何
名为四种清净。能摄诸地。谓增上意。乐清
净摄于初地。增上戒清净摄第二地。增上心
清净摄第三地。增上慧清净摄于后后地。转
胜妙故。当知能摄从第四地乃至佛地。释
曰。上言十一分者。即十地及佛地。
疏。又慧
有多种下。第二别明。又分为二。先对后辨
来。后又前地下对前辨来。舍于定爱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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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八定故。有定爱有闻持故。有法爱言
今修證彼者。證彼菩提分法。
疏。二约地中
下。此释有四。一引论正释。然唯识文即摄
论意。次下正引。即摄论第七意。世亲释云。
由此地中安住最胜菩提分法。由住此故。
能烧一切根本烦恼及随烦恼。皆为灰烬。然
以菩提分而为慧者。非皆是慧。慧之焰故
从喻为名也。二由住第四下。以文成上约
地中义。三若唯下反成前义。四以此地正明下释妨难。难云。若许此第一释者。何以
诸论多依第二。故为此通。通意可知。于中文二。先正通。后摄论云下出多释文。略举
五释。一摄论。即上第七论。二庄严论。当第
十三。三引瑜伽论。亦即第四。文多同前。四
引金光明。即第三经云。能烧烦恼以智慧
光。增长光明故。是修行道品依处。是故四
地名为焰慧。五引显扬。亦当第三。论云。焰
慧地者。谓诸菩萨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三
地故。超过一切声闻缘觉地。證得极清净。
缘诸觉分能取法境微妙慧蕴能现前。烧
一切烦恼。是故此地名为焰慧。然上五释义
皆相成。故疏总云不殊此意。
疏。三约地满等
者。前约證智为焰。此约教智为焰。
疏。然
所烧下。三明所断障。疏文有四。一举唯识。
二亦摄法爱定爱。兼收本论。三菩提分下正
明断义。四由斯四地下。别说二愚。然唯识
一分之下。更有论云。第六识俱身见等。摄
最下品故。不作意缘故。远随现行故名微
细。释曰。第六识言拣第七识。第七识俱以
今修證彼者。證彼菩提分法。
疏。二约地中
下。此释有四。一引论正释。然唯识文即摄
论意。次下正引。即摄论第七意。世亲释云。
由此地中安住最胜菩提分法。由住此故。
能烧一切根本烦恼及随烦恼。皆为灰烬。然
以菩提分而为慧者。非皆是慧。慧之焰故
从喻为名也。二由住第四下。以文成上约
地中义。三若唯下反成前义。四以此地正明下释妨难。难云。若许此第一释者。何以
诸论多依第二。故为此通。通意可知。于中文二。先正通。后摄论云下出多释文。略举
五释。一摄论。即上第七论。二庄严论。当第
十三。三引瑜伽论。亦即第四。文多同前。四
引金光明。即第三经云。能烧烦恼以智慧
光。增长光明故。是修行道品依处。是故四
地名为焰慧。五引显扬。亦当第三。论云。焰
慧地者。谓诸菩萨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三
地故。超过一切声闻缘觉地。證得极清净。
缘诸觉分能取法境微妙慧蕴能现前。烧
一切烦恼。是故此地名为焰慧。然上五释义
皆相成。故疏总云不殊此意。
疏。三约地满等
者。前约證智为焰。此约教智为焰。
疏。然
所烧下。三明所断障。疏文有四。一举唯识。
二亦摄法爱定爱。兼收本论。三菩提分下正
明断义。四由斯四地下。别说二愚。然唯识
一分之下。更有论云。第六识俱身见等。摄
最下品故。不作意缘故。远随现行故名微
细。释曰。第六识言拣第七识。第七识俱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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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细名故。此地未断。今言微细望前地
说有三义。故立微细名。一第六识中。分别
身见名为上品。唯不善故。独头贪等名为中
品。通善不善。此唯无记故名下品。二不作
意缘故。即任运生义。三远随现行故。从
无始来随逐于身故。有上三义故名微细。
论云。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时便能
永断。释曰。以有身见。不能观身为不净
等。问上言所知障中俱生一分那名烦恼。
答此所知障。昔时多分与烦恼障同一体起。
立烦恼名。由菩提分正断所知。彼之身见
亦不行故。前之三地何不尔耶。以相同世
间。今此出世方能离之。
疏。亦摄定爱下。二
出本论名。名离解法慢障。略云解法。实亦
有定。本分中说。亦唯识文。论云身见等言。
亦摄无始所知障。摄定爱法爱。彼定法爱三
地尚增。入四地时方能永害。由斯四地说断
二愚及彼粗重。一等至爱愚。即是此中定爱
俱者。二法爱愚。即是此中法爱俱者。所知障
摄二愚断故。烦恼二爱亦永断不行。今得无
漏定及无漏教者。故违于彼。即疏彼释。愚
即所知。爱即烦恼。故说俱断。
疏。由此證得
下。四所證如。亦前唯识引摄论文。世亲释
云。于此如中无计我所。无摄我所。如北
洲人无系属故。应说此如。非我执我慢我
爱无明边见我所见等所依取故从得此真
如下。是今疏结成。次明成行。如文具之。由
达无下六得果者。不为我摄方能摄生。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六十一
说有三义。故立微细名。一第六识中。分别
身见名为上品。唯不善故。独头贪等名为中
品。通善不善。此唯无记故名下品。二不作
意缘故。即任运生义。三远随现行故。从
无始来随逐于身故。有上三义故名微细。
论云。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时便能
永断。释曰。以有身见。不能观身为不净
等。问上言所知障中俱生一分那名烦恼。
答此所知障。昔时多分与烦恼障同一体起。
立烦恼名。由菩提分正断所知。彼之身见
亦不行故。前之三地何不尔耶。以相同世
间。今此出世方能离之。
疏。亦摄定爱下。二
出本论名。名离解法慢障。略云解法。实亦
有定。本分中说。亦唯识文。论云身见等言。
亦摄无始所知障。摄定爱法爱。彼定法爱三
地尚增。入四地时方能永害。由斯四地说断
二愚及彼粗重。一等至爱愚。即是此中定爱
俱者。二法爱愚。即是此中法爱俱者。所知障
摄二愚断故。烦恼二爱亦永断不行。今得无
漏定及无漏教者。故违于彼。即疏彼释。愚
即所知。爱即烦恼。故说俱断。
疏。由此證得
下。四所證如。亦前唯识引摄论文。世亲释
云。于此如中无计我所。无摄我所。如北
洲人无系属故。应说此如。非我执我慢我
爱无明边见我所见等所依取故从得此真
如下。是今疏结成。次明成行。如文具之。由
达无下六得果者。不为我摄方能摄生。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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