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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 第 474c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
第六十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述
疏。第二广观障治下。疏中有二。先总明来
意。于中有二。先明观故。论云。复观察障对
治不善业道及果。善业道及果。及上上清净
卷六十 第 475a 页
后起增上心。求学下即标举行心。全是论
文。
疏。若直就下释文。先顺经则先明观要
心摄善是行。今论既通属佛善。即佛善通于
观行。则前四善但明于观。以前三善菩萨不
行。其菩萨善先已行故。疏且分为二。先观
不善等者。此中总有四门。一障治分别。不善
为所治故。二凡圣分别。天人为凡三乘为
圣。三大小分别。二乘为小故。四因果分
别。菩萨为因佛为果故。四重之中料拣。五
重十善不善唯属所治。是故别为一段。
疏。
以顺理益物正反恶故者。明善是能治。
故缨络云。顺理生心名善乖背为恶。又益
物为善损物为恶。故云正反恶故。
疏。或
由三时之心等者。略举四重。一约时。如欲
行善时。正行善时。行善已时。三时俱重为
上善。随一二轻为中三时俱轻为下。二
约境者。如一不杀。不杀蚊蚋为上。不杀
畜生为中。不杀人为下善。杀即反此。三
约心轻重者。随于一境。如杀一畜。猛利重
心。处中心。不获己而杀心。为上中下三品
之恶。三重不杀即三品之善。四约自作教他
者。具自他为上。唯自非他为中。自虽不
作而教他作为下。
疏。细论其义多品不同
者。将上四事交络相望。则成多品。如约杀
境。境是一重。更以重心则为二重。复三时
重即为三重。更教人杀为其四重。馀例可思。言为不善者反此。可知者此有二
意。一者通相前但约不杀。今约杀等。二者
如一杀境前来不杀蚊蚋为上善等。今杀
文。
疏。若直就下释文。先顺经则先明观要
心摄善是行。今论既通属佛善。即佛善通于
观行。则前四善但明于观。以前三善菩萨不
行。其菩萨善先已行故。疏且分为二。先观
不善等者。此中总有四门。一障治分别。不善
为所治故。二凡圣分别。天人为凡三乘为
圣。三大小分别。二乘为小故。四因果分
别。菩萨为因佛为果故。四重之中料拣。五
重十善不善唯属所治。是故别为一段。
疏。
以顺理益物正反恶故者。明善是能治。
故缨络云。顺理生心名善乖背为恶。又益
物为善损物为恶。故云正反恶故。
疏。或
由三时之心等者。略举四重。一约时。如欲
行善时。正行善时。行善已时。三时俱重为
上善。随一二轻为中三时俱轻为下。二
约境者。如一不杀。不杀蚊蚋为上。不杀
畜生为中。不杀人为下善。杀即反此。三
约心轻重者。随于一境。如杀一畜。猛利重
心。处中心。不获己而杀心。为上中下三品
之恶。三重不杀即三品之善。四约自作教他
者。具自他为上。唯自非他为中。自虽不
作而教他作为下。
疏。细论其义多品不同
者。将上四事交络相望。则成多品。如约杀
境。境是一重。更以重心则为二重。复三时
重即为三重。更教人杀为其四重。馀例可思。言为不善者反此。可知者此有二
意。一者通相前但约不杀。今约杀等。二者
如一杀境前来不杀蚊蚋为上善等。今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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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蚋为下恶。杀畜为中恶。杀人为上恶
等。引瑜伽六十释为不善。至下当明。
疏。
初标所修善同者。下四十善唯佛一善独云
上上。前三但云又此上品十善故。云三乘
善同者。若准论经菩萨亦云上上。然云上
者。即前人天善中三品之上故。五净居是色
界善为上。而圣依此修故。就上善论其差
别。
疏。次显所用功异者。此语即借庄子第
一逍遥篇言也。惠子谓庄子曰。魏王贻我
大瓠之种。我树之成而实五硕。以盛水浆。
其坚不能自举也。剖之以为瓢。则瓠落
而无所容。非不咢然大也。吾为其无用掊
之。庄子曰。夫子固拙于用大矣。宋人有善
为不龟手之药者。世世以洴澼絖为事
(其药令人手不拘折故常漂絮于水中也)客闻之曰。请买其方百
金。聚族而谋曰。我世世洴澼絖。不过数金。
今一朝而䰞技百金。请与之。客得之。以说
吴王。越有难。吴王使之将。冬与越人水战
大败越人。裂地而封之。能不龟手一也。或
以封。或以不免于洴澼絖。则所用之异也。
今子有五硕之瓠。何不摅以为大樽而浮
乎江湖。而忧其瓠落无所容也。则夫子犹
有蓬之心也(蓬非直达者也此章言物各有所宜苟得其宜安往而不逍遥哉)
今借此言。一种十善犹不龟手之药也。凡
夫用之处乎生死。二乘用之才能自免。则
犹漂絮也。菩萨用之兼济无外。则裂地而
封矣。
疏。于中初句对前彰胜者。三乘皆有
胜劣分别。然前劣亦名所观境界。后胜即是
能观之行。言以实相智修者。以经云以智
等。引瑜伽六十释为不善。至下当明。
疏。
初标所修善同者。下四十善唯佛一善独云
上上。前三但云又此上品十善故。云三乘
善同者。若准论经菩萨亦云上上。然云上
者。即前人天善中三品之上故。五净居是色
界善为上。而圣依此修故。就上善论其差
别。
疏。次显所用功异者。此语即借庄子第
一逍遥篇言也。惠子谓庄子曰。魏王贻我
大瓠之种。我树之成而实五硕。以盛水浆。
其坚不能自举也。剖之以为瓢。则瓠落
而无所容。非不咢然大也。吾为其无用掊
之。庄子曰。夫子固拙于用大矣。宋人有善
为不龟手之药者。世世以洴澼絖为事
(其药令人手不拘折故常漂絮于水中也)客闻之曰。请买其方百
金。聚族而谋曰。我世世洴澼絖。不过数金。
今一朝而䰞技百金。请与之。客得之。以说
吴王。越有难。吴王使之将。冬与越人水战
大败越人。裂地而封之。能不龟手一也。或
以封。或以不免于洴澼絖。则所用之异也。
今子有五硕之瓠。何不摅以为大樽而浮
乎江湖。而忧其瓠落无所容也。则夫子犹
有蓬之心也(蓬非直达者也此章言物各有所宜苟得其宜安往而不逍遥哉)
今借此言。一种十善犹不龟手之药也。凡
夫用之处乎生死。二乘用之才能自免。则
犹漂絮也。菩萨用之兼济无外。则裂地而
封矣。
疏。于中初句对前彰胜者。三乘皆有
胜劣分别。然前劣亦名所观境界。后胜即是
能观之行。言以实相智修者。以经云以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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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修习。论经云。与智慧观和合修行。论云。
智慧观者。观实相观故。释曰。谓实相者。即
四谛理。双照事理实也。四谛之义下当结
示。即以智慧心中修十善故。
疏。一因集者。
昔集小因今成小行。依之集道故名为集。
二畏苦者。厌当苦故。三舍心者。即唯求自
度。下二兼劣缘觉者。四不及自悟。五不及
观缘。彼经云闻声。论云观者。念音声故。何
者音声。我人众生等但有名故。释曰。此中论
意言声闻者。谓众生我人但有名故。名为
念声。义说闻声非要耳闻应具二义故。
瑜伽八十二云。从他听闻正法音声。又令
他闻正法涅槃。故曰声闻。即声闻声闻。又
瑜伽八十四说四种声闻。今是趣寂四声闻
义。玄中已明。疏。结成自乘者。论云。如是彼
音声解入故。众生无我非法无我。意云。唯生
无故。但成声闻乘。
疏。然能治下结成四谛
为声闻乘恶因恶果二体俱亡。善体不亡。故
上为道迷胜义愚等起于十善。此便顺灭。
灭此异于人天言成声闻乘义含道灭
者。道即因乘。灭即果乘。
疏。第三缘觉善者。
然缘觉声闻各有二类。总相而说。声闻观
谛。缘觉观缘。声闻依声。缘觉依现事。而
各成二者。一声闻声闻。谓本求声闻。亦观
四谛。于最后身值佛成果。二缘觉声闻谓
昔求缘觉观十二缘。于最后身值佛为说
十二因缘教。依声悟故名缘觉声闻。言缘
觉二者。一缘觉缘觉。谓本求缘觉。于最后
身不值佛世。自藉现事因缘得道。二声闻
智慧观者。观实相观故。释曰。谓实相者。即
四谛理。双照事理实也。四谛之义下当结
示。即以智慧心中修十善故。
疏。一因集者。
昔集小因今成小行。依之集道故名为集。
二畏苦者。厌当苦故。三舍心者。即唯求自
度。下二兼劣缘觉者。四不及自悟。五不及
观缘。彼经云闻声。论云观者。念音声故。何
者音声。我人众生等但有名故。释曰。此中论
意言声闻者。谓众生我人但有名故。名为
念声。义说闻声非要耳闻应具二义故。
瑜伽八十二云。从他听闻正法音声。又令
他闻正法涅槃。故曰声闻。即声闻声闻。又
瑜伽八十四说四种声闻。今是趣寂四声闻
义。玄中已明。疏。结成自乘者。论云。如是彼
音声解入故。众生无我非法无我。意云。唯生
无故。但成声闻乘。
疏。然能治下结成四谛
为声闻乘恶因恶果二体俱亡。善体不亡。故
上为道迷胜义愚等起于十善。此便顺灭。
灭此异于人天言成声闻乘义含道灭
者。道即因乘。灭即果乘。
疏。第三缘觉善者。
然缘觉声闻各有二类。总相而说。声闻观
谛。缘觉观缘。声闻依声。缘觉依现事。而
各成二者。一声闻声闻。谓本求声闻。亦观
四谛。于最后身值佛成果。二缘觉声闻谓
昔求缘觉观十二缘。于最后身值佛为说
十二因缘教。依声悟故名缘觉声闻。言缘
觉二者。一缘觉缘觉。谓本求缘觉。于最后
身不值佛世。自藉现事因缘得道。二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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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觉。谓先求声闻悟得初果。未现涅槃人
天七返。七返满已值无佛世。藉现事缘而
得道果。今此就其缘觉缘觉以明善法。此
人胜故。
疏。方便不具力不堪说者。缘觉出
世无九部经。故此无所依。故不能说。非是
智慧劣于声闻。馀可准知。广如瑜伽。本地
分中者。有十七地。声闻地当第十三从二
十一论至三十四。即此卷中明缘觉地。第
十四终此卷。建立缘觉有五种相。一种性。
二道。三习。四住。五行。言种性者。谓由三相
应正了知一本性独觉。先未證得彼菩提
时。有薄尘性。由此不乐愦闹深乐寂静。
二有薄悲性。于利生事不乐三有中根性。
是慢行希愿。无师无敌而證二道亦有三。一
百劫亲承佛修蕴善巧等。二值佛世近善
士闻法未得煖等。三已得沙门果未究
竟。三习者。依其三种习菩提分。四住者。初
名麟角。乐寂静处。后二名部行。亦乐部众
等五行。谓依村落等守根正念。神通化物
不言说法。又云。一切本来一向趣寂。释曰。
今经论中通三种性。总句修习显己有习亦
有道。初自觉者。即是麟角。二不能说。即
是彼行。亦是前明薄悲种性。三观少境界
有二意。前意由有道故。后意通相而明。
馀多大同。
疏。第四菩萨十善疏文有三。初
举论四名。次四中下料拣。后言因集下依论牒释。
疏。二具足悲悯是菩萨用者。论
云。见诸众生习行苦因及受苦时。起悲悯
心。意云。见行苦因悯其当苦。见已受苦
天七返。七返满已值无佛世。藉现事缘而
得道果。今此就其缘觉缘觉以明善法。此
人胜故。
疏。方便不具力不堪说者。缘觉出
世无九部经。故此无所依。故不能说。非是
智慧劣于声闻。馀可准知。广如瑜伽。本地
分中者。有十七地。声闻地当第十三从二
十一论至三十四。即此卷中明缘觉地。第
十四终此卷。建立缘觉有五种相。一种性。
二道。三习。四住。五行。言种性者。谓由三相
应正了知一本性独觉。先未證得彼菩提
时。有薄尘性。由此不乐愦闹深乐寂静。
二有薄悲性。于利生事不乐三有中根性。
是慢行希愿。无师无敌而證二道亦有三。一
百劫亲承佛修蕴善巧等。二值佛世近善
士闻法未得煖等。三已得沙门果未究
竟。三习者。依其三种习菩提分。四住者。初
名麟角。乐寂静处。后二名部行。亦乐部众
等五行。谓依村落等守根正念。神通化物
不言说法。又云。一切本来一向趣寂。释曰。
今经论中通三种性。总句修习显己有习亦
有道。初自觉者。即是麟角。二不能说。即
是彼行。亦是前明薄悲种性。三观少境界
有二意。前意由有道故。后意通相而明。
馀多大同。
疏。第四菩萨十善疏文有三。初
举论四名。次四中下料拣。后言因集下依论牒释。
疏。二具足悲悯是菩萨用者。论
云。见诸众生习行苦因及受苦时。起悲悯
心。意云。见行苦因悯其当苦。见已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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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悲欲拔之。
疏。一观求行證智度满者。
论云。三者受大位地。是故求證佛广大智。
二尽净诸障断二十二愚。已断二十。唯如来
地。亦有二愚。一于一切所知境界极微细
著愚。二极微细碍愚。佛善方断。论云。此中但
说菩萨地广成便足。何故复说地净波罗
蜜净。释曰。此意云第十地净。但用初句即
显智地已满。何用后二论。答意云。以下二
句显成初句深广之行。谓一从初地来。展
转净障至此究竟。故论云。有上上清净故。
二者一地一度净故。论云。第一法清净故。第
一法者。即波罗蜜义。第五佛善。
疏。前三属佛
者。是显佛德。唯明观门。后一思齐乃有二
意。一约所求德。二地思齐。即是行门。二显
佛法殊胜。亦是观门四中。一对凡彰净。二
对小彰舍。三通观诸菩萨明方便。四以自
对佛明求。
疏。一者灭者。谓不善业道。此是
止恶。止恶对习故有共言。
疏。二者舍者。谓
十力等自在成就。十力降魔所作增上。二乘
所无。故名为舍。
疏。三方便者。通举菩萨善
巧修习。令佛十善得圆满故。
疏。四菩萨求
无厌足。疏文有四。一举经明求。二上虽下
拣所行善。三佛善望已下举论意帖。论云。
馀残无厌足故。四一切智下释经应令具足
清净之言。第三摄众生戒。
疏。前中显此戒
增上者。即论初生起。云已上依大悲利
益众生戒增上。上但自善。今悲兼济故云
增上。
疏。论名时差别者。论就智中云有三
种相。一者时差别。二者报差别。三者习气差
疏。一观求行證智度满者。
论云。三者受大位地。是故求證佛广大智。
二尽净诸障断二十二愚。已断二十。唯如来
地。亦有二愚。一于一切所知境界极微细
著愚。二极微细碍愚。佛善方断。论云。此中但
说菩萨地广成便足。何故复说地净波罗
蜜净。释曰。此意云第十地净。但用初句即
显智地已满。何用后二论。答意云。以下二
句显成初句深广之行。谓一从初地来。展
转净障至此究竟。故论云。有上上清净故。
二者一地一度净故。论云。第一法清净故。第
一法者。即波罗蜜义。第五佛善。
疏。前三属佛
者。是显佛德。唯明观门。后一思齐乃有二
意。一约所求德。二地思齐。即是行门。二显
佛法殊胜。亦是观门四中。一对凡彰净。二
对小彰舍。三通观诸菩萨明方便。四以自
对佛明求。
疏。一者灭者。谓不善业道。此是
止恶。止恶对习故有共言。
疏。二者舍者。谓
十力等自在成就。十力降魔所作增上。二乘
所无。故名为舍。
疏。三方便者。通举菩萨善
巧修习。令佛十善得圆满故。
疏。四菩萨求
无厌足。疏文有四。一举经明求。二上虽下
拣所行善。三佛善望已下举论意帖。论云。
馀残无厌足故。四一切智下释经应令具足
清净之言。第三摄众生戒。
疏。前中显此戒
增上者。即论初生起。云已上依大悲利
益众生戒增上。上但自善。今悲兼济故云
增上。
疏。论名时差别者。论就智中云有三
种相。一者时差别。二者报差别。三者习气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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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今以后二在知果中。知因是时差别。
疏。
尽寿作等者。尽寿为上品。多时为中。少时
为下。而言等者。此是瑜伽五十三明于百
行。亦名百非。十善用之名为百行。十恶用
之即是百非。等者等取少分杀多分杀全分
杀。自作教人。以无量门称扬赞述。见杀生
等深生庆悦。生大欢喜历于十恶。即为百
非。
疏。馀有三品如上十善者。上十善中释
三品竟。反例云为不善者。反此可知。瑜
伽六十广显差别。今指三品者。彼略有四。
一约三时。今已明竟。二约境有胜劣。三约
心有轻重。四约自作教他。前十善中胜境
不杀善则为下。不伤蚊蚋是上品善。今即
反此。如前已明。三约心有轻重者。初义约
三时轻重。今约一时即有轻重。故经说言
重心杀蚁过于轻心杀人等轻心中容
重心以为三品。此心轻重。亦约能起烦恼。
有上中下。故瑜伽第八云。软谓不善者。为
软品贪瞋痴所起等三品。自作教他。轻重如
前善中。故瑜伽六十广说者。正说于恶。论
云。杀生所引恶业有其四句。一有作而非
增长。为愚童及不思已悔等。二不作而增
长。谓思欲杀等事。三俱四俱非。可知馀业
亦尔。意三业中无第二句。于初句中无不
思而作他逼令作。释曰。即上四句。第一为
中品。第二为下品。俱为上品。俱非或误杀
等。并非三品。上皆瑜伽意。若准如来秘密
藏经。大迦叶问佛十恶何者最重。佛答言。
杀及邪见。释曰。此即十恶互望。次又云。十恶
疏。
尽寿作等者。尽寿为上品。多时为中。少时
为下。而言等者。此是瑜伽五十三明于百
行。亦名百非。十善用之名为百行。十恶用
之即是百非。等者等取少分杀多分杀全分
杀。自作教人。以无量门称扬赞述。见杀生
等深生庆悦。生大欢喜历于十恶。即为百
非。
疏。馀有三品如上十善者。上十善中释
三品竟。反例云为不善者。反此可知。瑜
伽六十广显差别。今指三品者。彼略有四。
一约三时。今已明竟。二约境有胜劣。三约
心有轻重。四约自作教他。前十善中胜境
不杀善则为下。不伤蚊蚋是上品善。今即
反此。如前已明。三约心有轻重者。初义约
三时轻重。今约一时即有轻重。故经说言
重心杀蚁过于轻心杀人等轻心中容
重心以为三品。此心轻重。亦约能起烦恼。
有上中下。故瑜伽第八云。软谓不善者。为
软品贪瞋痴所起等三品。自作教他。轻重如
前善中。故瑜伽六十广说者。正说于恶。论
云。杀生所引恶业有其四句。一有作而非
增长。为愚童及不思已悔等。二不作而增
长。谓思欲杀等事。三俱四俱非。可知馀业
亦尔。意三业中无第二句。于初句中无不
思而作他逼令作。释曰。即上四句。第一为
中品。第二为下品。俱为上品。俱非或误杀
等。并非三品。上皆瑜伽意。若准如来秘密
藏经。大迦叶问佛十恶何者最重。佛答言。
杀及邪见。释曰。此即十恶互望。次又云。十恶
卷六十 第 477a 页
等乃至小罪坚执名犯。若不坚执乃至无
间。不名为犯。释曰。此即约心意明邪见执
著为重。言不犯者。意是轻微。故下文中初
云。盗塔寺物不名为犯。后言此人因此坠
堕。因此解脱。如人自天坠地亦因地起。次
经又云。父得缘觉道。子断父命。名杀中重。
夺三宝物。名盗中重。母若出家得阿罗汉。
共为不净。是淫中重。若以不实语谤佛。是
妄语中重。若两舌语坏贤圣僧。是两舌中重。
若骂圣人。是恶口中重。言说坏乱求法之
人。是绮语中重。若五逆初业。是瞋恚中重。欲
劫夺持戒人物。是贪中重。邪见中重。谓之
边见。结云此为十恶中重。释曰。此即约境
胜劣。但举其重。中下可知。又云。迦叶若有
众生具斯十恶。解知如来说因绿法无我
无人无法本性常净。不说此人趣向恶道。
何以故。无积集故。释曰。此即净名理观忏
意。亦是上来无执著心。不名为犯。亦同如
来为阇王说。无能杀等非今正要。义便故
来令人解灭。疏。依正法念经三途之中
各有边正者可知。
疏。即人中残报者。天中
亦有残报。人中重故多故。所以偏说。疏。杂
集瑜伽等论。开习气果以之为二者。即
杂集第七故论云。又十不善业道异熟果者。
于三恶道中随下中上。受傍生饿鬼捺落
迦异熟。等流果者。各随其相感得自身众具
衰损。所谓寿命短促常贫穷等。如其所应。增
上果者各随其相感得所有外事衰损。所谓
外具乏少光泽是杀生增上果。下引经列释。
间。不名为犯。释曰。此即约心意明邪见执
著为重。言不犯者。意是轻微。故下文中初
云。盗塔寺物不名为犯。后言此人因此坠
堕。因此解脱。如人自天坠地亦因地起。次
经又云。父得缘觉道。子断父命。名杀中重。
夺三宝物。名盗中重。母若出家得阿罗汉。
共为不净。是淫中重。若以不实语谤佛。是
妄语中重。若两舌语坏贤圣僧。是两舌中重。
若骂圣人。是恶口中重。言说坏乱求法之
人。是绮语中重。若五逆初业。是瞋恚中重。欲
劫夺持戒人物。是贪中重。邪见中重。谓之
边见。结云此为十恶中重。释曰。此即约境
胜劣。但举其重。中下可知。又云。迦叶若有
众生具斯十恶。解知如来说因绿法无我
无人无法本性常净。不说此人趣向恶道。
何以故。无积集故。释曰。此即净名理观忏
意。亦是上来无执著心。不名为犯。亦同如
来为阇王说。无能杀等非今正要。义便故
来令人解灭。疏。依正法念经三途之中
各有边正者可知。
疏。即人中残报者。天中
亦有残报。人中重故多故。所以偏说。疏。杂
集瑜伽等论。开习气果以之为二者。即
杂集第七故论云。又十不善业道异熟果者。
于三恶道中随下中上。受傍生饿鬼捺落
迦异熟。等流果者。各随其相感得自身众具
衰损。所谓寿命短促常贫穷等。如其所应。增
上果者各随其相感得所有外事衰损。所谓
外具乏少光泽是杀生增上果。下引经列释。
卷六十 第 477b 页
而等流但举其一。多同此经正恶等流其增
上果。亦唯举一。唯邪淫果。但言尘坌妄语。
则云多诸臭秽。馀并大同。然十善亦有三
果等流但云谓即于彼处各随其相感得
自身众具兴盛。增上果者。谓即于彼各随
其相感得外事兴盛。更不别说。亦应例
恶得长寿无病等。以经及论不别显故。
疏。
亦不明差别馀报。瑜伽第九大同此说。若
准俱舍论云。何缘此十各招三果。答此令
他受苦断命坏灭故。且初杀生令他受苦
受异熟果。断他命故受等流果。令他失减
受增上果。馀恶例知。显宗四十四中义亦同
此。而以受苦为其加行。堕于地狱。根本断
命感于等流。又一师云。先受异熟。后受近
增上及远增上。与今大同。则加行根本俱招
三果。
疏。多是前重后轻者。以瞋恚等流前轻
后重。故云多也。
疏。若水之流湿者。周易乾
卦云。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则各
从其类也。
疏。护众生命如护己命下。亦
即是前对治离也。
疏。依增上悲念众生
故者。正释集字。依前摄善起悲摄生。名
戒增上。今依上悲欲拔众生。悲心能起利
众生事。故名为集。
疏。论就别相为八种众生者。此之十心与离瞋中六心有同有
异。故论解释亦小不同。前六心者。一慈心。
二利益心。三哀悯心。四欢喜心。五利润心。六
摄受心。望此十心有四差别。一离合不同。
前恶行众生此分为二。所谓恶行及外道故。
前摄菩提愿众生。此分为二。谓同行众生。
上果。亦唯举一。唯邪淫果。但言尘坌妄语。
则云多诸臭秽。馀并大同。然十善亦有三
果等流但云谓即于彼处各随其相感得
自身众具兴盛。增上果者。谓即于彼各随
其相感得外事兴盛。更不别说。亦应例
恶得长寿无病等。以经及论不别显故。
疏。
亦不明差别馀报。瑜伽第九大同此说。若
准俱舍论云。何缘此十各招三果。答此令
他受苦断命坏灭故。且初杀生令他受苦
受异熟果。断他命故受等流果。令他失减
受增上果。馀恶例知。显宗四十四中义亦同
此。而以受苦为其加行。堕于地狱。根本断
命感于等流。又一师云。先受异熟。后受近
增上及远增上。与今大同。则加行根本俱招
三果。
疏。多是前重后轻者。以瞋恚等流前轻
后重。故云多也。
疏。若水之流湿者。周易乾
卦云。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则各
从其类也。
疏。护众生命如护己命下。亦
即是前对治离也。
疏。依增上悲念众生
故者。正释集字。依前摄善起悲摄生。名
戒增上。今依上悲欲拔众生。悲心能起利
众生事。故名为集。
疏。论就别相为八种众生者。此之十心与离瞋中六心有同有
异。故论解释亦小不同。前六心者。一慈心。
二利益心。三哀悯心。四欢喜心。五利润心。六
摄受心。望此十心有四差别。一离合不同。
前恶行众生此分为二。所谓恶行及外道故。
前摄菩提愿众生。此分为二。谓同行众生。
卷六十 第 477c 页
及摄菩提愿众生故同。二通别不同。前于
贫乏及苦众生。共起二心。所谓怜悯及与乐
心。今此别与。谓于苦众生生安乐心。于贫
生悲。三起心不同。前于贫所起怜悯。怜贫
苦故。今于非贫所起于悲心。欲拔苦故。
又复前者。于乐众生起利润心。令舍放逸
住善法故。今起怜悯心。念其当受众苦
报故。四前后不同。前第二恶行众生。此为
第一。彼第四苦恼众生。此为第三。彼前第一怨雠众生。此为第三。彼前第三贫穷众生
此为第四。除此四异馀皆相似。疏。于贫苦
众生者。前但言苦即违缘逼迫。今言贫苦
者。顺缘不足。言悯其放逸者。当受苦故。
故经云。福德力故生多放逸。生放逸故即
无持戒心。以是因缘故堕地狱。然十句
为八者。后三通为菩提。有下中上。下劣于
己者。摄如己心。等于己者。推如师心。胜
于己者。同于佛也。
疏。恶慧恶欲者。论云。
恶意恶心。梵云末那。此翻为意。梵云末底。
此翻为慧也。声势相近。译者之误。今经为
正。
疏。我净等者。然其四倒因计五阴依法
计我谓想行蕴依身计净。谓依色蕴取
像。思虑任运计我。薄皮所覆任运计净。故
不假专念。若计心为常。多由思度计受
为乐。要对境忘念。则我净如俱生常乐。
如分别故有难易。远公以我为常。本净是
乐原。便以本末释难易。因说有九种本末。
一如起信真如为本无明为末。依于真如
有无明故。二无明为本三倒为末。三三倒
贫乏及苦众生。共起二心。所谓怜悯及与乐
心。今此别与。谓于苦众生生安乐心。于贫
生悲。三起心不同。前于贫所起怜悯。怜贫
苦故。今于非贫所起于悲心。欲拔苦故。
又复前者。于乐众生起利润心。令舍放逸
住善法故。今起怜悯心。念其当受众苦
报故。四前后不同。前第二恶行众生。此为
第一。彼第四苦恼众生。此为第三。彼前第一怨雠众生。此为第三。彼前第三贫穷众生
此为第四。除此四异馀皆相似。疏。于贫苦
众生者。前但言苦即违缘逼迫。今言贫苦
者。顺缘不足。言悯其放逸者。当受苦故。
故经云。福德力故生多放逸。生放逸故即
无持戒心。以是因缘故堕地狱。然十句
为八者。后三通为菩提。有下中上。下劣于
己者。摄如己心。等于己者。推如师心。胜
于己者。同于佛也。
疏。恶慧恶欲者。论云。
恶意恶心。梵云末那。此翻为意。梵云末底。
此翻为慧也。声势相近。译者之误。今经为
正。
疏。我净等者。然其四倒因计五阴依法
计我谓想行蕴依身计净。谓依色蕴取
像。思虑任运计我。薄皮所覆任运计净。故
不假专念。若计心为常。多由思度计受
为乐。要对境忘念。则我净如俱生常乐。
如分别故有难易。远公以我为常。本净是
乐原。便以本末释难易。因说有九种本末。
一如起信真如为本无明为末。依于真如
有无明故。二无明为本三倒为末。三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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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见倒为本想心为末。四三倒为本四倒
为末。五四倒之中我净为本常乐为末。六
四倒为本生恶道稠林为末。七即此为本
起现行惑为末。八诸惑为本诸业为末。九
诸业为本苦果为末。今但举第五耳。此之
九重于斯非要。亦有少理故复录之。
疏。由
计等者。计我多欲名计净多欲色。如涅槃
者。发心品已引。
疏。行于实道者。论释正念。
正念即四念。治四倒故。
疏。二对怨于心中
者。以文不次故举帖之。疏。结上三业者。邪
语邪业皆属邪命故。谓宝玩受用者。宝玩即
贪。受用即瞋。烦恼所烧通三毒说。
疏。然痴
有二下别明痴相。疏亦复不知下成上迷。
前贪瞋之二即法华意。彼经云。父虽怜悯善
言诱喻。而诸子等乐著嬉戏。不肯信受。不
惊不畏。了无出心。亦复不知何者是火何
者为舍云何为失。但东西走戏视父而已。
然彼经火通因果。故彼经云为度众生生
老病死忧悲苦恼三毒之火。今此正明三毒
之火。宝玩受用亦即果火。故彼经云。亦以五
欲财利故受种种苦。失谓不知失于法身。
亦是不知苦集过失。此中正明起惑故。疏
不引。何者为舍。舍即五蕴。次文用之。
疏。二
无求出意者。即迷灭道。即是不知何者为
舍。是故疏云迷火宅之为乐。是不识灭不
解修道。以求出离为无求出意疏。一愚
痴者。然其四过皆是集。恶行过痴是根本。
谓为现小乐造于罪行。招当大苦故为愚
痴。重暗下六字别明三过二字为一。其之
为末。五四倒之中我净为本常乐为末。六
四倒为本生恶道稠林为末。七即此为本
起现行惑为末。八诸惑为本诸业为末。九
诸业为本苦果为末。今但举第五耳。此之
九重于斯非要。亦有少理故复录之。
疏。由
计等者。计我多欲名计净多欲色。如涅槃
者。发心品已引。
疏。行于实道者。论释正念。
正念即四念。治四倒故。
疏。二对怨于心中
者。以文不次故举帖之。疏。结上三业者。邪
语邪业皆属邪命故。谓宝玩受用者。宝玩即
贪。受用即瞋。烦恼所烧通三毒说。
疏。然痴
有二下别明痴相。疏亦复不知下成上迷。
前贪瞋之二即法华意。彼经云。父虽怜悯善
言诱喻。而诸子等乐著嬉戏。不肯信受。不
惊不畏。了无出心。亦复不知何者是火何
者为舍云何为失。但东西走戏视父而已。
然彼经火通因果。故彼经云为度众生生
老病死忧悲苦恼三毒之火。今此正明三毒
之火。宝玩受用亦即果火。故彼经云。亦以五
欲财利故受种种苦。失谓不知失于法身。
亦是不知苦集过失。此中正明起惑故。疏
不引。何者为舍。舍即五蕴。次文用之。
疏。二
无求出意者。即迷灭道。即是不知何者为
舍。是故疏云迷火宅之为乐。是不识灭不
解修道。以求出离为无求出意疏。一愚
痴者。然其四过皆是集。恶行过痴是根本。
谓为现小乐造于罪行。招当大苦故为愚
痴。重暗下六字别明三过二字为一。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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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覆障通上二义。
疏。二入阴翳下开此过
名以为二义。初增恶中阴翳是痴。稠林喻
使。使即随眠。由愚痴心与使为因。以因依
果为阴翳林故。疏云增长结使。增长结使
即是增恶。此增恶事即业之过。此明远善者。
论云远离无漏智慧。无漏智慧即是善也。亦
由于痴为此善障。
疏。三行旷野险道者。疏
取论意。按经以释然。此二句论经不同故。
彼经云。堕大黑暗处。堕其所见。到种种险
道。论释云。受至大对过患。如经堕大黑暗
处故。是中对者。黑暗示现。如暗中行处处
障碍。如是相似法故受大对。事成至诸恶
趣。是故名堕。此释上句多作罪因。于临终
时见恶报相。心生悔见过如经随其所见
到种种险道故。见险道者。悔见故见本
罪相。不能集彼对治正见随其所见者。于
死时故。释曰。二经文异。皆上句明果。下句
明因。而论经险道在因。今经险道在果。今
经旷野即大黑暗处。行即堕义。今疏解释亦
不违论。但略受生至大对之言。为受苦报
过耳。大即旷野对即障碍。故疏云生死长
广即旷野名大。多难障碍即是对字。论语小
僻。故按经释耳。经云起诸恶见。即论经随
其所见对种种险道。恶见是能对。故论释下
句但云多作罪因。于临终时见恶报相。意明。
下句是因。所到险道即上句之果。故释上句
云受大对事成至诸恶趣。是故名堕。由此今
经善得论意译回险道在于上句刊定。不
知此意。便合此经二句释论随其所见到
疏。二入阴翳下开此过
名以为二义。初增恶中阴翳是痴。稠林喻
使。使即随眠。由愚痴心与使为因。以因依
果为阴翳林故。疏云增长结使。增长结使
即是增恶。此增恶事即业之过。此明远善者。
论云远离无漏智慧。无漏智慧即是善也。亦
由于痴为此善障。
疏。三行旷野险道者。疏
取论意。按经以释然。此二句论经不同故。
彼经云。堕大黑暗处。堕其所见。到种种险
道。论释云。受至大对过患。如经堕大黑暗
处故。是中对者。黑暗示现。如暗中行处处
障碍。如是相似法故受大对。事成至诸恶
趣。是故名堕。此释上句多作罪因。于临终
时见恶报相。心生悔见过如经随其所见
到种种险道故。见险道者。悔见故见本
罪相。不能集彼对治正见随其所见者。于
死时故。释曰。二经文异。皆上句明果。下句
明因。而论经险道在因。今经险道在果。今
经旷野即大黑暗处。行即堕义。今疏解释亦
不违论。但略受生至大对之言。为受苦报
过耳。大即旷野对即障碍。故疏云生死长
广即旷野名大。多难障碍即是对字。论语小
僻。故按经释耳。经云起诸恶见。即论经随
其所见对种种险道。恶见是能对。故论释下
句但云多作罪因。于临终时见恶报相。意明。
下句是因。所到险道即上句之果。故释上句
云受大对事成至诸恶趣。是故名堕。由此今
经善得论意译回险道在于上句刊定。不
知此意。便合此经二句释论随其所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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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险道。复将前远善失智慧光明。为论初
句。受至大对。或言。今经阙论上句堕。大黑
暗处俱不晓也。
疏。或悔先所修者。谓解追悔
不能修习观行对治。但生追悔以扰于
心。故净名令慰喻有疾菩萨云。说悔先罪。
而不说入于过去。二疏或起恶见者。谓或
平生曾修少善。造罪至多。临终恶报拨善无
益。名为恶见。
疏。一见如实相者。通于事理。
事实明信因果。理实不取诸相。故论经云。
得不随他一切如实无障碍智故。疏初句自
体者。此句亦总亦别。别即所随生死自体。总
即能在。谓修善人也。总疏已明。疏佛虽出
世者。具七难故除佛前后。
疏。乃至等者。以
论云谓梵天等梵世间等以为出世正见故。
释曰。梵天是正。梵世间是依。
疏。初句依止
者。以论经有三句。论云离善导师依不善
地。如经远善巧导师故。二者依止怨地。如
经入魔意稠林故。三者远离作善知识地。
如经远离佛意故。今经以初似三故略无
初句。
疏。尽论意。合初二句释经一句。依止
怨故。是第二句失离恶法。即第一句。以依
止怨必失远于离恶之师。此二相成。故得
合一也。
疏。初一道差别者。然道约轮转故
喻河流。界约难出故比牢狱。皆增苦过下
明外道小乘多乖道过。
疏。求有没中者。
造善等业求于有果。名为没中。
疏。然其总
中者。总以六道为河。今取赖耶恒转也。七
识波浪并如前说。
疏。故此苦果者。相续义故。
如河虽深若无流续则易枯涸。
疏。于此生
句。受至大对。或言。今经阙论上句堕。大黑
暗处俱不晓也。
疏。或悔先所修者。谓解追悔
不能修习观行对治。但生追悔以扰于
心。故净名令慰喻有疾菩萨云。说悔先罪。
而不说入于过去。二疏或起恶见者。谓或
平生曾修少善。造罪至多。临终恶报拨善无
益。名为恶见。
疏。一见如实相者。通于事理。
事实明信因果。理实不取诸相。故论经云。
得不随他一切如实无障碍智故。疏初句自
体者。此句亦总亦别。别即所随生死自体。总
即能在。谓修善人也。总疏已明。疏佛虽出
世者。具七难故除佛前后。
疏。乃至等者。以
论云谓梵天等梵世间等以为出世正见故。
释曰。梵天是正。梵世间是依。
疏。初句依止
者。以论经有三句。论云离善导师依不善
地。如经远善巧导师故。二者依止怨地。如
经入魔意稠林故。三者远离作善知识地。
如经远离佛意故。今经以初似三故略无
初句。
疏。尽论意。合初二句释经一句。依止
怨故。是第二句失离恶法。即第一句。以依
止怨必失远于离恶之师。此二相成。故得
合一也。
疏。初一道差别者。然道约轮转故
喻河流。界约难出故比牢狱。皆增苦过下
明外道小乘多乖道过。
疏。求有没中者。
造善等业求于有果。名为没中。
疏。然其总
中者。总以六道为河。今取赖耶恒转也。七
识波浪并如前说。
疏。故此苦果者。相续义故。
如河虽深若无流续则易枯涸。
疏。于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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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瑜伽八十六明由五种相当知顺流
而被漂溺。一若于此漂溺。二由此漂溺。三
依此漂溺。四如此漂溺。五漂溺时。
疏。已具
注于文之下兼解释本论。以经别加四流
异于爱故。合四与五以为一漂。
疏。由此
漂溺者。即瑜伽第二由爱故漂。如河有大
名其必深广如恒河等。
疏。一显河急者。即
瑜伽第五漂溺时也。缓水易度。生死若缓圣
道可生。壮色不停刹那迁变。才欲修道三
昧已无。此即约果。
疏。随欲等者。五尘之境
皆有顺违。故生三觉。亦兼八觉。如发心品。
此即约因故云依此漂溺。若无恶觉即无
漂故。即瑜伽论五中第二。
疏。涅槃则以欲等
者。即第二经纯陀。反教文殊令显佛无为。
喻云。譬如贫女止他客舍寄生一子。是客
舍主驱逐令去。携抱是儿欲至他国。于其
中路遇恶风雨寒苦并至。为诸蚊虻蜂螫
毒虫之所唼食。僧宗曰。为其邪学之所抗
折。譬之风雨。未免烦恼吞噬善根。譬如毒
蛇虫。今疏意云。经以六道喻河流等。即是
果河。应以欲等譬于毒虫。例如宗释。论无
别释故引异释耳。
疏。第二起难有四者。初
一见。次二爱。后一慢。由身见执者。亦即俱
舍由二不超欲。由三复还下。释曰。此即五
顺下分结。由二不超欲者。即欲贪及瞋。由三
复还下者。即身见戒禁取疑。经唯身见。故前
行疏云执取之言亦含戒取。是同还欲界之
惑。略无疑耳。故贪瞋二如守狱卒。身见等
三如防逻人。
疏。若准涅槃下欲会论经。先
而被漂溺。一若于此漂溺。二由此漂溺。三
依此漂溺。四如此漂溺。五漂溺时。
疏。已具
注于文之下兼解释本论。以经别加四流
异于爱故。合四与五以为一漂。
疏。由此
漂溺者。即瑜伽第二由爱故漂。如河有大
名其必深广如恒河等。
疏。一显河急者。即
瑜伽第五漂溺时也。缓水易度。生死若缓圣
道可生。壮色不停刹那迁变。才欲修道三
昧已无。此即约果。
疏。随欲等者。五尘之境
皆有顺违。故生三觉。亦兼八觉。如发心品。
此即约因故云依此漂溺。若无恶觉即无
漂故。即瑜伽论五中第二。
疏。涅槃则以欲等
者。即第二经纯陀。反教文殊令显佛无为。
喻云。譬如贫女止他客舍寄生一子。是客
舍主驱逐令去。携抱是儿欲至他国。于其
中路遇恶风雨寒苦并至。为诸蚊虻蜂螫
毒虫之所唼食。僧宗曰。为其邪学之所抗
折。譬之风雨。未免烦恼吞噬善根。譬如毒
蛇虫。今疏意云。经以六道喻河流等。即是
果河。应以欲等譬于毒虫。例如宗释。论无
别释故引异释耳。
疏。第二起难有四者。初
一见。次二爱。后一慢。由身见执者。亦即俱
舍由二不超欲。由三复还下。释曰。此即五
顺下分结。由二不超欲者。即欲贪及瞋。由三
复还下者。即身见戒禁取疑。经唯身见。故前
行疏云执取之言亦含戒取。是同还欲界之
惑。略无疑耳。故贪瞋二如守狱卒。身见等
三如防逻人。
疏。若准涅槃下欲会论经。先
卷六十 第 479b 页
引涅槃。爱见罗刹皆乞浮囊义。如前引回
文不尽正会论文。若尽应云水中爱见罗
刹故。于中执取正于水即果流故。
疏。配蕴
窟疏求欲等乐著者。此是论文。初求五欲
得己乐楚。众生处处著。故有等言。疏受用
事时中我慢大慢憍慢者。多恃才能云受用
事。大慢等即三地有文。我慢于等自大故
云大慢。于上不恭说为憍慢。自高𣣋物总
显慢义。而云原阜者。尔雅云。高平曰陆。大
陆曰阜。
疏。四滞枯洲者。论经云我慢陆地
之所燋枯。论云。一执。二转还。三中著。四者
洲故。
疏。皆翻上三段者。谓一自体。二起难。
三明失也。六中如一与善因即离自体。既
无自体。即无难及失。馀五亦然。故云皆翻
也。
疏。一苦事等者。一鞭杖楚挞故。二费用
资财。三亲属分张。四枷锁著体。五垣墙防逻
法说五中前三苦者。一病苦。二求不得苦。三
爱别离苦。四戒难者。谓后二是业。初犯戒
业。上二界离无惭愧故不起犯戒。五见难。
当邪见业痴为本故。
疏。无始发方便者。则
显二是中间所趣不真。三是终造即行不
真。此三失道翻有妄集。后三失灭翻有妄
苦。前二内苦。一四大即老病苦。二五盛阴
苦。三总馀五苦。人皆厌苦。由著我故不能
得出。
疏。唯大涅槃者。翻前失灭得如实
法。翻前失道三种如实。前二事实。后一理
实。
疏。馀如涅槃二十一说者。即南经也。北
经当二十三。皆高贵德王菩萨品。经中广
说三恶觉过。令起六念善觉。后有此喻。经
文不尽正会论文。若尽应云水中爱见罗
刹故。于中执取正于水即果流故。
疏。配蕴
窟疏求欲等乐著者。此是论文。初求五欲
得己乐楚。众生处处著。故有等言。疏受用
事时中我慢大慢憍慢者。多恃才能云受用
事。大慢等即三地有文。我慢于等自大故
云大慢。于上不恭说为憍慢。自高𣣋物总
显慢义。而云原阜者。尔雅云。高平曰陆。大
陆曰阜。
疏。四滞枯洲者。论经云我慢陆地
之所燋枯。论云。一执。二转还。三中著。四者
洲故。
疏。皆翻上三段者。谓一自体。二起难。
三明失也。六中如一与善因即离自体。既
无自体。即无难及失。馀五亦然。故云皆翻
也。
疏。一苦事等者。一鞭杖楚挞故。二费用
资财。三亲属分张。四枷锁著体。五垣墙防逻
法说五中前三苦者。一病苦。二求不得苦。三
爱别离苦。四戒难者。谓后二是业。初犯戒
业。上二界离无惭愧故不起犯戒。五见难。
当邪见业痴为本故。
疏。无始发方便者。则
显二是中间所趣不真。三是终造即行不
真。此三失道翻有妄集。后三失灭翻有妄
苦。前二内苦。一四大即老病苦。二五盛阴
苦。三总馀五苦。人皆厌苦。由著我故不能
得出。
疏。唯大涅槃者。翻前失灭得如实
法。翻前失道三种如实。前二事实。后一理
实。
疏。馀如涅槃二十一说者。即南经也。北
经当二十三。皆高贵德王菩萨品。经中广
说三恶觉过。令起六念善觉。后有此喻。经
卷六十 第 479c 页
云。善男子。譬如有王。以四毒蛇。盛之一箧。
令人瞻养喂饲卧起摩洗其身。若令一蛇
生瞋恚者。我当准法戮之都市。尔时其人
闻王切令心生惶怖舍箧逃走。王时复遣
五旃陀罗。拔刀随后。其人回顾见后五人
遂疾舍去。是时五人以恶方便藏所持刀。
密遣一人诈为亲善而语之言。汝可还来
其人不信。投一聚落欲自隐匿。既入聚
中。窥看诸舍都不见人。执诸坯器悉
空无物。既不见人。求物不得。即便坐地
闻空中声。咄哉男子。此聚空旷无有居民。
今夜当有六大贼来。汝设遇者命将不全。
汝当云何而得免之。尔时其人恐怖遂增
复舍而去。路值一河。其河漂急无有船筏。
以怖畏故。即取种种草木为筏。复更思惟。
我设住此当为四大毒蛇五旃陀罗一诈亲
者及六大贼之所危害。若渡此河筏不可
依。当没水死。宁没水死。终不为彼蛇贼
损害。即推草筏置之水中。身倚其上。手
抱脚蹋截流而去。既达彼岸安隐无患。心
意泰然恐怖消除。释曰。上具引经在文可
知。下合文广。今当撮略云菩萨摩诃萨得闻受持大涅槃经。观身如箧。地水火风如四毒蛇。蛇有四毒。见毒触毒气毒齧毒。常
伺人便性各别异。敬养无益。四大亦尔。又
蛇以咒药可治。四大亦尔。应远离之趣
八圣道。五旃陀罗。即是五阴。彼旃陀罗令人
恩爱别离怨憎集会。又严器仗则能害人。常
有害意。遍害一切人无手足刀仗侍从则
令人瞻养喂饲卧起摩洗其身。若令一蛇
生瞋恚者。我当准法戮之都市。尔时其人
闻王切令心生惶怖舍箧逃走。王时复遣
五旃陀罗。拔刀随后。其人回顾见后五人
遂疾舍去。是时五人以恶方便藏所持刀。
密遣一人诈为亲善而语之言。汝可还来
其人不信。投一聚落欲自隐匿。既入聚
中。窥看诸舍都不见人。执诸坯器悉
空无物。既不见人。求物不得。即便坐地
闻空中声。咄哉男子。此聚空旷无有居民。
今夜当有六大贼来。汝设遇者命将不全。
汝当云何而得免之。尔时其人恐怖遂增
复舍而去。路值一河。其河漂急无有船筏。
以怖畏故。即取种种草木为筏。复更思惟。
我设住此当为四大毒蛇五旃陀罗一诈亲
者及六大贼之所危害。若渡此河筏不可
依。当没水死。宁没水死。终不为彼蛇贼
损害。即推草筏置之水中。身倚其上。手
抱脚蹋截流而去。既达彼岸安隐无患。心
意泰然恐怖消除。释曰。上具引经在文可
知。下合文广。今当撮略云菩萨摩诃萨得闻受持大涅槃经。观身如箧。地水火风如四毒蛇。蛇有四毒。见毒触毒气毒齧毒。常
伺人便性各别异。敬养无益。四大亦尔。又
蛇以咒药可治。四大亦尔。应远离之趣
八圣道。五旃陀罗。即是五阴。彼旃陀罗令人
恩爱别离怨憎集会。又严器仗则能害人。常
有害意。遍害一切人无手足刀仗侍从则
卷六十 第 480a 页
为其害。五阴亦尔。令人远善近恶。烦恼自
严器仗常言一切。若无戒定慧刀善知识
侍则为其害阴又过彼。彼害不能令堕
地狱。但害有罪。亦不自害。财货可脱。不必
常害。唯在一处杀己不堕五阴。反此有智
之人。应当远离依八正道六度万行。令心
如虚空。身如金刚。一诈亲善以喻于爱。常
伺人便令人轮转。但见身口不见其心。爱
但虚妄无有真实。爱又过彼。无始终故。难
知故。难远故。若有智慧不为其害。空聚
落者。即是六入。无人人空器等空者。以明法
空。凡夫远望生不空想。菩萨知空。六大贼
者。即是六尘。劫人善法不择好恶。令贫孤
露作一阐提。无善防卫则为其劫又遇大
贼贼劫现在唯劫欲界尘劫三世亦劫
三界。唯菩萨勇健有善仆从。不为其劫。直
去不回。河喻烦恼。犹如驶流深难得底。堕
未至底即便命终。众生亦尔。未至空底即
便轮回二十五有。河唯没身不没善法。烦
恼反此。故应勤修六度万行。以为船筏至
涅槃岸。馀如彼经。
疏。不定聚众生实有大乘等者。然三聚皆有。且约长时入正定聚
动经多劫。故唯不定则可回也。
疏。广大佛
法者。亦是教道。智慧即是證道。二地竟。第
三发光地。
疏。所以来者。来意中三。初正明。
二引證。三会释。今初有二意。一就三学。二
地是戒。三地是定。四地已上皆属于慧。故
为次第。则令初地亦属戒收。
疏。又前三下
二约寄位。谓初地为施。二地为戒。三地为
严器仗常言一切。若无戒定慧刀善知识
侍则为其害阴又过彼。彼害不能令堕
地狱。但害有罪。亦不自害。财货可脱。不必
常害。唯在一处杀己不堕五阴。反此有智
之人。应当远离依八正道六度万行。令心
如虚空。身如金刚。一诈亲善以喻于爱。常
伺人便令人轮转。但见身口不见其心。爱
但虚妄无有真实。爱又过彼。无始终故。难
知故。难远故。若有智慧不为其害。空聚
落者。即是六入。无人人空器等空者。以明法
空。凡夫远望生不空想。菩萨知空。六大贼
者。即是六尘。劫人善法不择好恶。令贫孤
露作一阐提。无善防卫则为其劫又遇大
贼贼劫现在唯劫欲界尘劫三世亦劫
三界。唯菩萨勇健有善仆从。不为其劫。直
去不回。河喻烦恼。犹如驶流深难得底。堕
未至底即便命终。众生亦尔。未至空底即
便轮回二十五有。河唯没身不没善法。烦
恼反此。故应勤修六度万行。以为船筏至
涅槃岸。馀如彼经。
疏。不定聚众生实有大乘等者。然三聚皆有。且约长时入正定聚
动经多劫。故唯不定则可回也。
疏。广大佛
法者。亦是教道。智慧即是證道。二地竟。第
三发光地。
疏。所以来者。来意中三。初正明。
二引證。三会释。今初有二意。一就三学。二
地是戒。三地是定。四地已上皆属于慧。故
为次第。则令初地亦属戒收。
疏。又前三下
二约寄位。谓初地为施。二地为戒。三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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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此三所以名世间者。世间有情多分行
故。故俱舍云。契经说有三福业事。一施类
福业事。二戒类福业事。三修类福业事。此云
何立福业事名。颂云。施戒修三类。各随其
所应。受福业事名。差别如业道。释曰。类谓
性类。此三各别。一类性故。定名修者。颂云
等引善名修。极能熏心故。谓离沈掉名之
为等引生功德名之为引。此定地善。极能
熏心令成德类。故独名修。
疏。故深密下引
经證。
疏。此则具前下三会释也。谓一前位持
戒未得等持。即三学意。二既言未得世间
等持。即寄位意。在文可知。
疏。言发光下二
释名。于中三。一叙异名。二申正解。三总
结拣定。初中金光者。即第三经。经云。无量
智慧光明三昧不可倾动。无能摧伏。闻持
陀罗尼为作本故。是故三地说名明地。言
十住论。即十住毗婆沙。当第一仁王下当
释之。
疏。今统收下第二正释。后故瑜伽下
引證。于中四。一正證闻持等而为所发。二
由内心净下證明三学三既言下疏指后
义释成能发四摄。论下引例释成。摄论
即当第七。论云。由无退转等持等至所依
止故。大法光明所依止故。名发光地。世亲释
云。由此地中与三摩地三摩钵底常不相
离无退转故。于大乘法能作光明。名发光
地。无性释曰由无退转等持等至所依止
者。谓此地中證希有定。能发智光。明了诸
法故名发光。得已不失名无退转。诸静虑
定名为等持。诸无色定名为等至。等持者。
故。故俱舍云。契经说有三福业事。一施类
福业事。二戒类福业事。三修类福业事。此云
何立福业事名。颂云。施戒修三类。各随其
所应。受福业事名。差别如业道。释曰。类谓
性类。此三各别。一类性故。定名修者。颂云
等引善名修。极能熏心故。谓离沈掉名之
为等引生功德名之为引。此定地善。极能
熏心令成德类。故独名修。
疏。故深密下引
经證。
疏。此则具前下三会释也。谓一前位持
戒未得等持。即三学意。二既言未得世间
等持。即寄位意。在文可知。
疏。言发光下二
释名。于中三。一叙异名。二申正解。三总
结拣定。初中金光者。即第三经。经云。无量
智慧光明三昧不可倾动。无能摧伏。闻持
陀罗尼为作本故。是故三地说名明地。言
十住论。即十住毗婆沙。当第一仁王下当
释之。
疏。今统收下第二正释。后故瑜伽下
引證。于中四。一正證闻持等而为所发。二
由内心净下證明三学三既言下疏指后
义释成能发四摄。论下引例释成。摄论
即当第七。论云。由无退转等持等至所依
止故。大法光明所依止故。名发光地。世亲释
云。由此地中与三摩地三摩钵底常不相
离无退转故。于大乘法能作光明。名发光
地。无性释曰由无退转等持等至所依止
者。谓此地中證希有定。能发智光。明了诸
法故名发光。得已不失名无退转。诸静虑
定名为等持。诸无色定名为等至。等持者。
卷六十 第 480c 页
心一境性。等至者正受现前。大法光明所依
止者。谓此地中与定相应无退转故。于诸
大乘契经等法得智光明。此地是彼所依因
故。名为发光。释曰。此二释论皆当第七。大
同小异故。
疏。略指同于瑜伽。次云金光明
者。如前已引。
疏。二以闻持能发下即第二
前所发以分能所。于中三。初正立。二以闻
法竟下以闻释成。三故瑜伽下引證结成。
疏。
三以胜定下第三会。取第一二种所发以为
能发。于中分二。先正立。后故下论云下引
證。于中四。一引本论。二引唯识。三谓由得
下释唯识意。以成前义。四故上下引上本
分成唯识义。
疏。馀诸经论下第三总结拣定
上。恐学人欲见异释故委出之。实无异辙。
馀论之言今当更出。显扬第三云。三发光地。
谓诸菩萨住此地中。善修治第二地故。超
过一切声闻独觉地。證得极净三摩地。蕴大
智光明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为发光。则亦
不异前矣。又上言仁王名明慧地者。即下
卷中明三贤十圣。各修一观门皆名法师
故。故经云。大牟尼言。有修行十三观门。诸
善男子。为大法王。从习忍至金刚顶。皆
为法师依持建立。今言第三地者。彼经云。
复次名明慧道人。常以无相忍中行三明
观。知三世法无来无去亦无住处。心心寂
灭尽灭三界痴烦恼故。證得三明。一切功
德观故。释曰。立名小异义理同经。
疏。故十
净心下此前总结。此下拣定也。
疏。若所离下
第三离障。初举本分。其名委具。二引唯识立
止者。谓此地中与定相应无退转故。于诸
大乘契经等法得智光明。此地是彼所依因
故。名为发光。释曰。此二释论皆当第七。大
同小异故。
疏。略指同于瑜伽。次云金光明
者。如前已引。
疏。二以闻持能发下即第二
前所发以分能所。于中三。初正立。二以闻
法竟下以闻释成。三故瑜伽下引證结成。
疏。
三以胜定下第三会。取第一二种所发以为
能发。于中分二。先正立。后故下论云下引
證。于中四。一引本论。二引唯识。三谓由得
下释唯识意。以成前义。四故上下引上本
分成唯识义。
疏。馀诸经论下第三总结拣定
上。恐学人欲见异释故委出之。实无异辙。
馀论之言今当更出。显扬第三云。三发光地。
谓诸菩萨住此地中。善修治第二地故。超
过一切声闻独觉地。證得极净三摩地。蕴大
智光明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为发光。则亦
不异前矣。又上言仁王名明慧地者。即下
卷中明三贤十圣。各修一观门皆名法师
故。故经云。大牟尼言。有修行十三观门。诸
善男子。为大法王。从习忍至金刚顶。皆
为法师依持建立。今言第三地者。彼经云。
复次名明慧道人。常以无相忍中行三明
观。知三世法无来无去亦无住处。心心寂
灭尽灭三界痴烦恼故。證得三明。一切功
德观故。释曰。立名小异义理同经。
疏。故十
净心下此前总结。此下拣定也。
疏。若所离下
第三离障。初举本分。其名委具。二引唯识立
卷六十 第 481a 页
名。则总释义委具。于彼论中先释障。后释愚。障中忘失三慧故名闇钝。三慧别障如
下愚中。今但总说后由斯已下释断二愚。一
欲贪愚。但略举愚。应有问云。上标所知今
何得举欲贪烦恼。答彼次论云。彼昔多与
欲贪俱故。名欲贪愚。今得胜定及修所成。
彼既永断。欲贪随伏。此无始来依彼转故。释
曰。以欲贪故。多住散乱故。障定修慧。以
此欲贪依障而转。障尽欲亡。
疏。二圆满陀罗尼下此持通四。一法持。二义持。三咒持。
四能得忍持。以闻思慧与彼闻持极相近
故。所以偏说非不障修。
疏。苦约所證唯就总持者。四證如以明所流是教法故。然
所證如。论自释云。此有二意。一由得三慧
照大乘法。观此教法根本真如。如即胜流
故。论释云此如流教最为胜故。二若證此
如。说法胜故。故疏结云。能舍身命求此善
说。善说即胜。然舍此身下即无性菩萨释摄
论言。谓此所流教法最胜。故舍身命求此
善说不以为难。
疏。其所成行亦唯禅者。
即下厌分及求法行。即方便摄行。庄严论云。
第三住能生欲界。而不退禅。
疏。其所得果
亦法及禅者。下引梁论證于得法。引金光
明證于得禅。
疏。前中四分者。疏文分三。初
总科。二此地修禅下解释。三亦可下对属三
心疏则异前。二地下疏取彼经以拣今文
言更以十心者。能念即此地初十心。于禅
定中求欲深故。所念即是二地即十心。以
欲求禅却念净戒。戒清净故乃得禅定。次
下愚中。今但总说后由斯已下释断二愚。一
欲贪愚。但略举愚。应有问云。上标所知今
何得举欲贪烦恼。答彼次论云。彼昔多与
欲贪俱故。名欲贪愚。今得胜定及修所成。
彼既永断。欲贪随伏。此无始来依彼转故。释
曰。以欲贪故。多住散乱故。障定修慧。以
此欲贪依障而转。障尽欲亡。
疏。二圆满陀罗尼下此持通四。一法持。二义持。三咒持。
四能得忍持。以闻思慧与彼闻持极相近
故。所以偏说非不障修。
疏。苦约所證唯就总持者。四證如以明所流是教法故。然
所證如。论自释云。此有二意。一由得三慧
照大乘法。观此教法根本真如。如即胜流
故。论释云此如流教最为胜故。二若證此
如。说法胜故。故疏结云。能舍身命求此善
说。善说即胜。然舍此身下即无性菩萨释摄
论言。谓此所流教法最胜。故舍身命求此
善说不以为难。
疏。其所成行亦唯禅者。
即下厌分及求法行。即方便摄行。庄严论云。
第三住能生欲界。而不退禅。
疏。其所得果
亦法及禅者。下引梁论證于得法。引金光
明證于得禅。
疏。前中四分者。疏文分三。初
总科。二此地修禅下解释。三亦可下对属三
心疏则异前。二地下疏取彼经以拣今文
言更以十心者。能念即此地初十心。于禅
定中求欲深故。所念即是二地即十心。以
欲求禅却念净戒。戒清净故乃得禅定。次
卷六十 第 481b 页
引瑜伽證成上义。先明所念。后复由馀十
下即是能念。起此十心在于地前修成下
中。未入此地故成上品。方入三地。三地即
是增上心住。
疏。初言净心者。然十皆清净。
初句兼总偏得净名。
疏。依不舍自乘者。谓
所住大乘之法坚心不动。此句是总。下及前
十者。即前地十不舍净戒方得定故。
疏。若
不胜进即名为退者。此未得不退故。论
云。五依不舍自乘胜进。
疏。谓自他烦恼者。
释云二地。二地有何烦恼。谓障三地者。是
二地惑。今不现前。故云不坏。疏。等至八禅
自在者。论云。三摩提自在。三摩提是古梵语。
即三摩钵底。此云等至故。
疏。皆以有智故
不染烦恼者。以有智故。庆快殊胜处染不
染。
疏。此广大二心与前后有异者。诸处
有智上求为大。有悲兼物为广。前地亦以
不染为大。利他名胜。今以利他非小乘故
亦得名大。智不求狭亦得称广。
疏。厌行
分中二。先正科。后又此下摄位。前二自分。
后一胜进自分。护小乘之过胜进依前进
修。
疏。命行二字是所无常法者。即经有为
字。此同涅槃我观诸行悉皆无常。疏云何此
无常即前命行者。命行是论经即有为此问
无常所以亦无常法。
疏。何者是无常即前不住者。不住是论经即无常字。此问无常体
相故。下经云刹那等。故疏论云。依身转时力生三种苦者。内报迁移名身转时。从触生
受从受生苦。已是无常况三苦更起。故是
无常。由转生苦。故转为力。
疏。形色增损者。
下即是能念。起此十心在于地前修成下
中。未入此地故成上品。方入三地。三地即
是增上心住。
疏。初言净心者。然十皆清净。
初句兼总偏得净名。
疏。依不舍自乘者。谓
所住大乘之法坚心不动。此句是总。下及前
十者。即前地十不舍净戒方得定故。
疏。若
不胜进即名为退者。此未得不退故。论
云。五依不舍自乘胜进。
疏。谓自他烦恼者。
释云二地。二地有何烦恼。谓障三地者。是
二地惑。今不现前。故云不坏。疏。等至八禅
自在者。论云。三摩提自在。三摩提是古梵语。
即三摩钵底。此云等至故。
疏。皆以有智故
不染烦恼者。以有智故。庆快殊胜处染不
染。
疏。此广大二心与前后有异者。诸处
有智上求为大。有悲兼物为广。前地亦以
不染为大。利他名胜。今以利他非小乘故
亦得名大。智不求狭亦得称广。
疏。厌行
分中二。先正科。后又此下摄位。前二自分。
后一胜进自分。护小乘之过胜进依前进
修。
疏。命行二字是所无常法者。即经有为
字。此同涅槃我观诸行悉皆无常。疏云何此
无常即前命行者。命行是论经即有为此问
无常所以亦无常法。
疏。何者是无常即前不住者。不住是论经即无常字。此问无常体
相故。下经云刹那等。故疏论云。依身转时力生三种苦者。内报迁移名身转时。从触生
受从受生苦。已是无常况三苦更起。故是
无常。由转生苦。故转为力。
疏。形色增损者。
卷六十 第 481c 页
食为便利资内污秽垢污不净显现于外。
故云不净。以增损故即是无常。
疏。依不护
诸恶力等者。论经此句亦云无常。远公云。
此以无常显于无常。以夭寿等粗相无常。
显于有为法性是无常。无我理细不显无
常。今经异论。云不安隐故。
疏。直释不配
无常及与无我。而通两意作无常释。不异
远公作无我者遇缘夭逝不自在故。下第
五句正无我所。故彼疏云。不定我所反显我
无。
疏。然无常有二种者。远公云。应有三
种。一分段无常。分段两向用之。向前为无
常所以。今此为无常体性。故此分段不出
此二少时。亦名念念无常故。次经云。刹那
生灭四相迁故。
疏。二自性不成实下疏文有
四。一总释名。二即下三句下别释经文。三
约三世迁灭下结示文意。经从前际生即是
生义。今非从故名为不生。向后际去即是灭
义。今非向故名为不灭。亦应不住。不住通
于无生无灭。为对生灭是无常义显不生
灭是无常义。顺净名故。四此中三世约相续门下拣门不同。谓诸经论中辨法有二。
一相续门者。约就三时以辨一法。当知是
法从于过去来向于后世。如人说言。我从
生来向于老去。今是此门故云非从前际
生等。二以三时对别诸法。名生灭门。是则
一法随时为三。三法相望。过去已去。当者
方来。现者今住。故引有部。从未来藏入现
在等。则谢往名过。过往背今称之为去。
在当名未。当起之法。趣现名来。亦可来者
故云不净。以增损故即是无常。
疏。依不护
诸恶力等者。论经此句亦云无常。远公云。
此以无常显于无常。以夭寿等粗相无常。
显于有为法性是无常。无我理细不显无
常。今经异论。云不安隐故。
疏。直释不配
无常及与无我。而通两意作无常释。不异
远公作无我者遇缘夭逝不自在故。下第
五句正无我所。故彼疏云。不定我所反显我
无。
疏。然无常有二种者。远公云。应有三
种。一分段无常。分段两向用之。向前为无
常所以。今此为无常体性。故此分段不出
此二少时。亦名念念无常故。次经云。刹那
生灭四相迁故。
疏。二自性不成实下疏文有
四。一总释名。二即下三句下别释经文。三
约三世迁灭下结示文意。经从前际生即是
生义。今非从故名为不生。向后际去即是灭
义。今非向故名为不灭。亦应不住。不住通
于无生无灭。为对生灭是无常义显不生
灭是无常义。顺净名故。四此中三世约相续门下拣门不同。谓诸经论中辨法有二。
一相续门者。约就三时以辨一法。当知是
法从于过去来向于后世。如人说言。我从
生来向于老去。今是此门故云非从前际
生等。二以三时对别诸法。名生灭门。是则
一法随时为三。三法相望。过去已去。当者
方来。现者今住。故引有部。从未来藏入现
在等。则谢往名过。过往背今称之为去。
在当名未。当起之法。趣现名来。亦可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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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其现义。当法未现名为未来。今名现法。
住现相故名为现在。依此门辨无生灭义
故。今依前门故。于未来义则可具言。过
去已灭。未来未至。现在无住。故无生灭。今
依前门故。于未来却名不去。是故结云二
门不同。
疏。第二至无救者。无常理定非物
能裁。故云无救。如四方山来。即涅槃文。如
四谛品。
疏。别中九高约生老病死者。科文即
为四段。初四约死。次二约资生。第七约老。
后二约病。而生过不约人所爱故略而无
之。就总相言约生老病死。又生一种。含
在资生等中。以诸增长位总名生故。又此
四段亦摄八苦。二即求不得苦。死兼爱别离
苦。病中有怨憎会苦。五盛阴苦通在于
四。今初死苦望之远近。故有四句。初言未
至者。自少及长皆归死门。一息尚还。假言
未至。临风微烛何所依凭。文殊云。生死有
畏菩萨。当何所依。净名答云。菩萨于生死
畏中。当依如来功德之力。凡夫无此故无
所依。二死时将临名为既至。故无常经云。
云何保形命不觉死来侵。三死相现前者。
诸识昏昧六腑空虚。馀息淹淹心魂悄悄。或
随业报中阴现前。内识外身皆有死相。阴
转死相即曰中间。难向死门故多涕泗。四
正舍命风刀解体。故曰分散。气绝神逝名
舍命时。故无常经云。命根气欲尽。支节悉分
离。众苦与死俱。此时徒叹恨两目俱翻上。
死刀随业下。意想并慞惶。无能相救济。五
根已苦不能安排。将前忧悲随逐于苦。增
住现相故名为现在。依此门辨无生灭义
故。今依前门故。于未来义则可具言。过
去已灭。未来未至。现在无住。故无生灭。今
依前门故。于未来却名不去。是故结云二
门不同。
疏。第二至无救者。无常理定非物
能裁。故云无救。如四方山来。即涅槃文。如
四谛品。
疏。别中九高约生老病死者。科文即
为四段。初四约死。次二约资生。第七约老。
后二约病。而生过不约人所爱故略而无
之。就总相言约生老病死。又生一种。含
在资生等中。以诸增长位总名生故。又此
四段亦摄八苦。二即求不得苦。死兼爱别离
苦。病中有怨憎会苦。五盛阴苦通在于
四。今初死苦望之远近。故有四句。初言未
至者。自少及长皆归死门。一息尚还。假言
未至。临风微烛何所依凭。文殊云。生死有
畏菩萨。当何所依。净名答云。菩萨于生死
畏中。当依如来功德之力。凡夫无此故无
所依。二死时将临名为既至。故无常经云。
云何保形命不觉死来侵。三死相现前者。
诸识昏昧六腑空虚。馀息淹淹心魂悄悄。或
随业报中阴现前。内识外身皆有死相。阴
转死相即曰中间。难向死门故多涕泗。四
正舍命风刀解体。故曰分散。气绝神逝名
舍命时。故无常经云。命根气欲尽。支节悉分
离。众苦与死俱。此时徒叹恨两目俱翻上。
死刀随业下。意想并慞惶。无能相救济。五
根已苦不能安排。将前忧悲随逐于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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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热恼。言同住者。即是与心相应义也。明
此死人但与忧悲苦恼同住故。六地云。死
时别离。愚迷贪恋。心胸烦闷。为愁涕泗。咨
嗟为叹。在五根为苦。在意地为忧。忧苦
转多为恼。若准涅槃。直观于死自有十义。
云夫死者于险难处无有资粮。去处悬远
无有伴侣。昼夜常行不知边际。深邃幽暗
无有灯明。入无门户而有处所。虽无痛
处不可疗治。往无遮止到不得脱。无所
破坏见者愁毒。虽非恶色而令人怖。致
在身边不可觉知。
疏。次二约资生者。非
唯不知追求受用皆悉是苦。亦不知前皆悉
是苦。亦不知前皆归于死。而初追求爱顺
憎违。求顺不得即求不得苦。憎违而至即
怨憎会苦。
疏。六苦多乐少者。且顺妄乐名
为乐少。积而祸集已是苦矣。散而贪恋斯苦
更多。亦爱别离苦也。
疏。七于身老时者。第
三约老明无救也。壮色不停犹如奔马。西
日黯黯熟能驻之。
疏。后二约病者。初一少时
病。后一老时病。言病因者。乐受生贪。则房
色竭其骨髓。滋味煎其肠藏。安得不病苦
受生瞋。则愤恚填于心胸。不思危难安不
病哉。痴则愚暗不识是非。动皆颠坠安不
病哉。九中然老亦病因。而不云因者。老亦
即病。谓年耆根熟形变色衰。饮食不能气力
虚微。坐起苦极馀命无几。岂非病哉。况加
客病难复再康枯柳遭霜生茂无日。随风
坠叶归树何期。
疏。论云后三句皆明身患事何故不在初说者。问意云何。谓前四后
此死人但与忧悲苦恼同住故。六地云。死
时别离。愚迷贪恋。心胸烦闷。为愁涕泗。咨
嗟为叹。在五根为苦。在意地为忧。忧苦
转多为恼。若准涅槃。直观于死自有十义。
云夫死者于险难处无有资粮。去处悬远
无有伴侣。昼夜常行不知边际。深邃幽暗
无有灯明。入无门户而有处所。虽无痛
处不可疗治。往无遮止到不得脱。无所
破坏见者愁毒。虽非恶色而令人怖。致
在身边不可觉知。
疏。次二约资生者。非
唯不知追求受用皆悉是苦。亦不知前皆悉
是苦。亦不知前皆归于死。而初追求爱顺
憎违。求顺不得即求不得苦。憎违而至即
怨憎会苦。
疏。六苦多乐少者。且顺妄乐名
为乐少。积而祸集已是苦矣。散而贪恋斯苦
更多。亦爱别离苦也。
疏。七于身老时者。第
三约老明无救也。壮色不停犹如奔马。西
日黯黯熟能驻之。
疏。后二约病者。初一少时
病。后一老时病。言病因者。乐受生贪。则房
色竭其骨髓。滋味煎其肠藏。安得不病苦
受生瞋。则愤恚填于心胸。不思危难安不
病哉。痴则愚暗不识是非。动皆颠坠安不
病哉。九中然老亦病因。而不云因者。老亦
即病。谓年耆根熟形变色衰。饮食不能气力
虚微。坐起苦极馀命无几。岂非病哉。况加
客病难复再康枯柳遭霜生茂无日。随风
坠叶归树何期。
疏。论云后三句皆明身患事何故不在初说者。问意云何。谓前四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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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老病死同身患事。何不一处并而说
之。而于中间间以追求。答云示身数数患
事者。为欲彰身患事非一。遍于老少故
分两处。言可卒加者。病之与死皆可卒至。
故复应问言。既云患事非一。何不前明老
病相耶。则应答云。死过重故。故前疏云此
相显故。
疏。菩提菩提断等者。如前已引智
相智性即法华意。
疏。上二妙用自在者。结上
句当体显用。下句寄对显胜。然此五句皆
有摄功德大。疏文从略下清净亦然皆带总
句。疏三大义下三句。亦前二正明德行圆
满。后一寄对显胜。不杂外道故。言大义者
义即义利。利他德广故名为大。疏四无讥嫌
者。净德殊胜故。无杂者。论名不同摄功德
大前云寄对名为无比显胜踰越二乘今
云不杂。即胜过外道。
疏。一无恼即离惑习无明不杂故者。四住之结名之为惑。四住种
子名之为习及无明住地三类皆惑故并不
杂。杂即恼故。
疏。若依根本亡故忧悲随尽
者。身受名苦。心受曰忧。先由身苦后起心
忧。是故说苦以为根本忧为涅槃巨害。故
偏言之。若据根本应言无苦。
疏。一得体
等者。无忧即无上苦。无畏即无于惑。惑
苦双亡名为无馀。
疏。二得用者。对上体言
无住涅槃。即体用双具。即具大智故不住
生死。具大悲故不住涅槃。
疏。由俱不住
下疏释论也。论云菩萨至涅槃城不复退
还。而能利益众生。得世间出世间胜事。疏
释意云。由不住涅槃能入世间。由不住生
之。而于中间间以追求。答云示身数数患
事者。为欲彰身患事非一。遍于老少故
分两处。言可卒加者。病之与死皆可卒至。
故复应问言。既云患事非一。何不前明老
病相耶。则应答云。死过重故。故前疏云此
相显故。
疏。菩提菩提断等者。如前已引智
相智性即法华意。
疏。上二妙用自在者。结上
句当体显用。下句寄对显胜。然此五句皆
有摄功德大。疏文从略下清净亦然皆带总
句。疏三大义下三句。亦前二正明德行圆
满。后一寄对显胜。不杂外道故。言大义者
义即义利。利他德广故名为大。疏四无讥嫌
者。净德殊胜故。无杂者。论名不同摄功德
大前云寄对名为无比显胜踰越二乘今
云不杂。即胜过外道。
疏。一无恼即离惑习无明不杂故者。四住之结名之为惑。四住种
子名之为习及无明住地三类皆惑故并不
杂。杂即恼故。
疏。若依根本亡故忧悲随尽
者。身受名苦。心受曰忧。先由身苦后起心
忧。是故说苦以为根本忧为涅槃巨害。故
偏言之。若据根本应言无苦。
疏。一得体
等者。无忧即无上苦。无畏即无于惑。惑
苦双亡名为无馀。
疏。二得用者。对上体言
无住涅槃。即体用双具。即具大智故不住
生死。具大悲故不住涅槃。
疏。由俱不住
下疏释论也。论云菩萨至涅槃城不复退
还。而能利益众生。得世间出世间胜事。疏
释意云。由不住涅槃能入世间。由不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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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能出世间。此二无碍即是胜事。胜事即
无住涅槃故。无住涅槃唯佛方得名为胜事。
疏。以斯为业则翻有为之业者。以前菩提
涅槃但无惑苦。不言无业者。以有利乐之
业不与惑苦共俱故。翻有为之业耳。上来
亦即净乐我常。
疏。谓见佛智胜利者牒前
护小有为下牒前护烦恼行所以不次者。
为顺生后悲心便故。
疏。今众生上远慈尊下。此有两重父子。一约人。上远慈尊是
孤。不化众生是独。二约法。又无方便为
孤。方便以为父故。又阙善心为独。善心成
实男故。疏次三依有求。由迷四谛故。前二
有障后一无治。故不證灭。
疏。空知此辈
皆是增上慢人者。即法华经文大意。未得
究竟。谓为究竟故。然此上文多同二地。彼
以广解。
疏。又上总别下上依论文此直就
经耳。
疏。第二决志救度中。疏文有二。先依
论释。后申别理。前中云初三何处救度等
者。论为三段。此是第一。次五度行。论云。以
何救度后一度果。论云。云何救度。成疏文皆
具。然初度处三道。论主皆有妄想之言。谓
皆妄想因果可除断故。
疏。定慧合说者。问
此非慧也。慧合定中亦非戒地。戒何别说。
前戒已成不依定故。此中之慧是定中慧故。
疏灭除沈掉故云调伏者。沈是昏沈。是定
顺障。是慧违障。掉即掉举。是慧顺障。是定
违障。定多易沈。慧多易掉。故名顺障。沈
不明了。掉不寂静。故名违障。论云灭除沈
掉随烦恼使者。沈掉即是随惑使即随眠种
无住涅槃故。无住涅槃唯佛方得名为胜事。
疏。以斯为业则翻有为之业者。以前菩提
涅槃但无惑苦。不言无业者。以有利乐之
业不与惑苦共俱故。翻有为之业耳。上来
亦即净乐我常。
疏。谓见佛智胜利者牒前
护小有为下牒前护烦恼行所以不次者。
为顺生后悲心便故。
疏。今众生上远慈尊下。此有两重父子。一约人。上远慈尊是
孤。不化众生是独。二约法。又无方便为
孤。方便以为父故。又阙善心为独。善心成
实男故。疏次三依有求。由迷四谛故。前二
有障后一无治。故不證灭。
疏。空知此辈
皆是增上慢人者。即法华经文大意。未得
究竟。谓为究竟故。然此上文多同二地。彼
以广解。
疏。又上总别下上依论文此直就
经耳。
疏。第二决志救度中。疏文有二。先依
论释。后申别理。前中云初三何处救度等
者。论为三段。此是第一。次五度行。论云。以
何救度后一度果。论云。云何救度。成疏文皆
具。然初度处三道。论主皆有妄想之言。谓
皆妄想因果可除断故。
疏。定慧合说者。问
此非慧也。慧合定中亦非戒地。戒何别说。
前戒已成不依定故。此中之慧是定中慧故。
疏灭除沈掉故云调伏者。沈是昏沈。是定
顺障。是慧违障。掉即掉举。是慧顺障。是定
违障。定多易沈。慧多易掉。故名顺障。沈
不明了。掉不寂静。故名违障。论云灭除沈
掉随烦恼使者。沈掉即是随惑使即随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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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俱亡故。
疏。更有一理者。第二申别理也。
于中初附论申。次然三学下通不次妨。后
若直就经下一向别说。
疏。第三修行方便摄
行中又二先释行名。后文分下科释。今初
就方便摄行之相。
疏。文已具今先略示。谓菩
萨因前三种观故。知生死多过众生未出。
佛智大利众生未得。便念众生堕在众苦。
何方拔之令得涅槃。即知不离无障碍智。
乃至不离善巧多闻。遂求正法。得已思修
入禅无色。依定观法得无生慧。依无生慧。
生如实觉。依如实觉得无碍智。便能拔众
生出生死苦。得涅槃乐。摄相如是。疏。牒
前二行为三因者。二行即护烦恼及护小
乘。护小行中有狭及小。故有三因。
疏。护烦
恼行为离妄想因者。谓三杂染皆为妄想
故。疏前释三种杂染皆名妄想。二由念众
生常在世间不舍离故。三知一切智智下
名精进因者。非勇猛求不能證故。问上文
先求佛智后念众生。今何在后牒佛智耶。
答前由先念众生处有为过佛智胜利不
能得之。故起悲心悲其处过。后求佛智
拯此沈溺。
疏。论经具有者。彼云。此诸众生
堕在大苦烦恼业中。疏第三思得方便于中
五。一总举文理。二言有五者下列其名位。
三然此五下总显文意。四此五之中下举论
总释。五正释文。四中又二。一出经意成论
为三之由。二论依此义下正举论释。而
论总云是中方便摄行有三种。问前来岂非
方便摄行。何以至此始云摄行。答上之二
疏。更有一理者。第二申别理也。
于中初附论申。次然三学下通不次妨。后
若直就经下一向别说。
疏。第三修行方便摄
行中又二先释行名。后文分下科释。今初
就方便摄行之相。
疏。文已具今先略示。谓菩
萨因前三种观故。知生死多过众生未出。
佛智大利众生未得。便念众生堕在众苦。
何方拔之令得涅槃。即知不离无障碍智。
乃至不离善巧多闻。遂求正法。得已思修
入禅无色。依定观法得无生慧。依无生慧。
生如实觉。依如实觉得无碍智。便能拔众
生出生死苦。得涅槃乐。摄相如是。疏。牒
前二行为三因者。二行即护烦恼及护小
乘。护小行中有狭及小。故有三因。
疏。护烦
恼行为离妄想因者。谓三杂染皆为妄想
故。疏前释三种杂染皆名妄想。二由念众
生常在世间不舍离故。三知一切智智下
名精进因者。非勇猛求不能證故。问上文
先求佛智后念众生。今何在后牒佛智耶。
答前由先念众生处有为过佛智胜利不
能得之。故起悲心悲其处过。后求佛智
拯此沈溺。
疏。论经具有者。彼云。此诸众生
堕在大苦烦恼业中。疏第三思得方便于中
五。一总举文理。二言有五者下列其名位。
三然此五下总显文意。四此五之中下举论
总释。五正释文。四中又二。一出经意成论
为三之由。二论依此义下正举论释。而
论总云是中方便摄行有三种。问前来岂非
方便摄行。何以至此始云摄行。答上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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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牒前起后。方欲傍求未得名为方便摄
行。今此求得摄生方便。方得其名。證中最
极名毕竟尽起中渐增名为上上。第三可
知。疏释如实觉云随顺如实觉者。论总云
彼尽。以如来所说一切法随顺如实觉起
故疏分论文两段释之。先释一切法。而远
公云。如来所说一切法略有二种。一三地中
从佛所闻之法。二当地中诸佛七劝所说之
法。今于此二起如实觉。如实觉者。随顺相
应故。一顺三地所闻法。起得无生忍及深行
等。疏依此义云因音声忍得无生忍。然无生
忍从四地起。亦證三地之中所闻法故。成
于顺忍。顺忍之力得于无生故。以顺忍释。
论随顺三地所闻即音声忍。二对七劝得
如实觉。即八地中得无量身及净佛土。十自
在等得劝之后方成此故。今约展转故略
不明。
疏。三此觉不离无生慧下。第三方
便无自相行及共相生为慧行故。疏文委
具。
疏。得三地满胜进分禅者。净禅有四。一
退分。二住分。三胜进分。四决定分。今即第三
四。即下于四地决定能发。
疏。谓即三地禅中之智者。即修慧也。是下经中观于诸法不
生不灭。明是三地自智慧观。
疏。彼四地之慧下拣今修慧。但是四地證前相故。寻求
趣本。故名彼慧以为光明。由此三地得
名明地。
疏。此中修慧由闻慧故者。论云。此
是彼起依止行。闻慧方便是起所依。是故修
行名彼起依止行。意云。由闻解修故。修求
闻之行。
疏。三节皆慧者。一四地證慧。二三地
行。今此求得摄生方便。方得其名。證中最
极名毕竟尽起中渐增名为上上。第三可
知。疏释如实觉云随顺如实觉者。论总云
彼尽。以如来所说一切法随顺如实觉起
故疏分论文两段释之。先释一切法。而远
公云。如来所说一切法略有二种。一三地中
从佛所闻之法。二当地中诸佛七劝所说之
法。今于此二起如实觉。如实觉者。随顺相
应故。一顺三地所闻法。起得无生忍及深行
等。疏依此义云因音声忍得无生忍。然无生
忍从四地起。亦證三地之中所闻法故。成
于顺忍。顺忍之力得于无生故。以顺忍释。
论随顺三地所闻即音声忍。二对七劝得
如实觉。即八地中得无量身及净佛土。十自
在等得劝之后方成此故。今约展转故略
不明。
疏。三此觉不离无生慧下。第三方
便无自相行及共相生为慧行故。疏文委
具。
疏。得三地满胜进分禅者。净禅有四。一
退分。二住分。三胜进分。四决定分。今即第三
四。即下于四地决定能发。
疏。谓即三地禅中之智者。即修慧也。是下经中观于诸法不
生不灭。明是三地自智慧观。
疏。彼四地之慧下拣今修慧。但是四地證前相故。寻求
趣本。故名彼慧以为光明。由此三地得
名明地。
疏。此中修慧由闻慧故者。论云。此
是彼起依止行。闻慧方便是起所依。是故修
行名彼起依止行。意云。由闻解修故。修求
闻之行。
疏。三节皆慧者。一四地證慧。二三地
卷六十 第 484a 页
修慧。三求法闻慧。瑜伽八十三云。慧有多
种。言慧光者。即闻思慧。言慧耀者。即修所
成慧。然此第五即是闻慧。
疏。初结前标后
者。标云正法通于教义。五重方便本由求
法。故于正法倍复增求。疏。初文有十下
分之为二。先释后料拣。今初。十句即是三
慧。而有四节。初三唯闻。第四五六通闻思
慧。第七唯思。后三唯修。
疏。无慢心故者。
有慢则不求。二不妒他解故生喜悦。乐
法故问。无折伏他心。好心好法名之为
喜。终时爱味说以为乐。疏八到法下于后
三中初一是定。后二是慧。若随位分到法初
地。住法即是四地已上。行法即当八地已
上。
疏。九住出世间智故者。即释经住法。
而论经云。归依法。论释云。依出世间智故。
谓四地證智是所归依。疏若望后厌分下第
二料拣。于中三。初慧行料拣。二于中初日
夜下。能所求料拣。以显勤行者。此即三地能
求法行下九皆是所求修行之法。三又此十
句下能所受分别。言思通教义者。始依教
思。终则依义。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六十
种。言慧光者。即闻思慧。言慧耀者。即修所
成慧。然此第五即是闻慧。
疏。初结前标后
者。标云正法通于教义。五重方便本由求
法。故于正法倍复增求。疏。初文有十下
分之为二。先释后料拣。今初。十句即是三
慧。而有四节。初三唯闻。第四五六通闻思
慧。第七唯思。后三唯修。
疏。无慢心故者。
有慢则不求。二不妒他解故生喜悦。乐
法故问。无折伏他心。好心好法名之为
喜。终时爱味说以为乐。疏八到法下于后
三中初一是定。后二是慧。若随位分到法初
地。住法即是四地已上。行法即当八地已
上。
疏。九住出世间智故者。即释经住法。
而论经云。归依法。论释云。依出世间智故。
谓四地證智是所归依。疏若望后厌分下第
二料拣。于中三。初慧行料拣。二于中初日
夜下。能所求料拣。以显勤行者。此即三地能
求法行下九皆是所求修行之法。三又此十
句下能所受分别。言思通教义者。始依教
思。终则依义。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六十
卷六十 第 485a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