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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地品第二十六(尽加所为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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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
第五十二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述

* 十地品第二十六(尽加所为毕)

疏。初来意等者。文分
为五。一总明答问可知。二夫功不下。立理
明次。前因后果义次第故。解即十住。行即十
行。愿即十向。故为贤终。亲證十如故名圣
位。先贤后圣亦次第故。三前是教道者。辩定
法门。即九种教證中地前地中相对。言證前
三心者。谓直深大悲三菩提心。三贤别增此
中齐證。四故无性下。引论證成。前为此因
即第三论具云。此闻熏习种子下中上品应
知亦是法身种子。与阿赖耶相违。非阿赖
耶所摄。是出世间最净法界等流性故。虽是
世间而是出世心种子性。又出世心虽未生
时已能对治诸烦恼缠。已能对治诸险恶
趣。已作一切有漏恶业根坏对治。又能随顺
奉事一切诸佛菩萨。虽是世间应知初修
业菩萨所得亦法身摄。释论中云。虽是世间
者。以有漏故。而是出世心种子性者。是无漏
心资粮性故在文可知。五然会来下。辩其
通别。一会一品来意。即通晋经阙十定品。重
会普光故十地他化中说十一品。则会品意
趣别也。

疏。约处名他化等者。分三。初释天
名。二表所入下显表法。三不处化乐下通
妨。二中二。先释他化自在。后释第六天义。
前中三。一约二智。二约事理。三约自他。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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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證如无心若自不化。后得起用如他为
化。

疏。事理存泯非即离故者。二约事理释。
然事理相望互为自他。泯如不自化。存如
他为化。言非即离者。自他既别如事理非
即。他化自受如二非离。然其通有四句。一
存理泯事犹根本證如。二存事泯理如后
得观法。三俱存如齐照。四俱泯。如两亡既事
理互为自他。则亦应言他人无心我为彼
化。而自望他是他之化故。但云他化。又应
唯就證如之上亦有自他。一于境无心唯
能證智。如他无心我为他化。即存自泯
他。二绝能證智唯有如故。如自无心他为我
化。即存他泯自。三不坏能所俱无执故。故
云都无所得即俱存义。四取都无所得即
俱泯义。

疏。因他受用而有所作非自事故
者。三约自他释。然曲有二义。一自他隐显
义。二自他相作义。前中语则是一。义乃有
二。一约见他受用身。土名而有所作。非
自受用之自事故。二者大悲为首一向利
他。非由自已而有其事。二自他下明自他
相作义。如第八地十身相作。经云。此菩萨能
随众生心之所乐。能以自身。作国土身。众
生身。业报身。声闻身。缘觉身。菩萨身。如来
身。法身。智身。虚空身。此即自作他也。又随
众生心之所乐。能以众生身作自身。即他
作自也。若令众生身作国土身菩提身等。
亦有以他作他。今但取自他相作之义。然
自作他如自身。无作他作自。如令他化作
乐具。又自作他如为他化作乐具。他作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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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他为己化作乐具。故云自他相作皆自在
故。

疏。将證离欲下。二通释第六天义。以是
欲界之顶邻梵天故。色界梵天即是离欲。如
于佛位。今明十地如在第六希欲。将升
邻极證故。

疏。三约法下。就法释名。分二。
一得名。二十是一周下释名。前中二。先解
本名。后释别目。今初本业有三义。一持。二
生。三成。本论开为四义。住持为二故。一生
者。出生。谓出因生果。二成者。成就。亦通因
果。又以因望果始起名生。终满名成。又为
因名生。为缘名住。故第三名住。住亦住
处。故龙树十住毗婆沙云。十皆住处。名之
为地。又因满分相应不退。名之为住。住即
不动义故。初地云以不动相应故。四持者。
通望因果如彼初地。能持自他一切功德。
复持二地乃至佛果所有功德。若无初地馀
不成故。若合住持但是三义。则同本业为
功德依。地能持故能持为持。所持为住。住
亦依义。然若望离佛智外无可修行。由行
佛智而成十地。则佛智为能持。如下经说。
十山十德皆依于海。海喻佛智。若望不修
十地不得成佛。则佛智功德皆是所持。十地
能持。今约此义下会唯识义唯识云与
所修行为胜依持故。阙生果义。本论云生
成佛智。佛智已含因果。论及经中皆詺此
地智为佛智故。况住持中不唯佛智无尽
功德皆依持故。

疏。有别行下。二释异名。名
十住经。即藏中大十住经。以古译十地为十
住故。十故毗婆沙亦是十地。言仁王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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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有住地二字。言入理般若者。入者證
也拣于地前。未證真理所有般若不得
名住。是则住字亦有二义。一者以无住住。
二者安住不动。

疏。三宗趣下。疏文有三。先
正明宗趣。二别示体性。三问答料拣。疏。
总有二义者。前义以行布为宗。圆融为趣。
然总含别义。谓證即初二。初證契合。二即
所證故。智即第三。断即第四。修行即五六。寄
位即七九。證及修行共为第八。其撮要宗
不出上九。亦含在总中。

疏。后别中下。疏文
有三。一正明十义。二以义收束。三结成宗
趣。今初一约本唯是果海者。此义即示说分
齐中。论经云。我但说一分。论解云。是地所
摄亦有二种。一因分。二果分。说者为解
释。一分者是因分。以于果分为一分故。然
因果二言略有二意。一唯就十地以明。以
證智为果分。方便寄法等并为因分。此复
二义。一以修證相对则方便造修为因分。
息修契实为果分。二以诠表相对。则以寄
法显地为因分。真实證智为果分。二约究
竟佛果。对普贤因。说义通一部。谓此證智
冥同果海为果分。地相之因同普贤因便
为因分。然论唯前意就究竟果说。乃是古
德义。取论意疏存二义。故云虽通一部此
品正明。

疏。二约所證者。约已出障故云离
垢。

疏。三约智中亦通方便者。正唯二智。以
后九方便即后得故。初地方便未是地故。
如欲入二地起于十心。是住初地后得智
中进修十心。所谓正直心。柔软心。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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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伏。寂静。纯善。不杂。无顾恋。广心。大心。此
十若满即入二地。二地入三地等皆准此
知。初地加行若未圆满正属地前四加行
位故。今言亦通者。后九方便望于本地。虽
是后得望起后地为方便故。初地加行在
十地会。明非回向位。故属初地则此会中。
亦有未入地行之方便也。

疏。四约所断。谓
离二障种现。一者分别。谓邪师邪教及邪思
惟。生入初地时便能永断。二者俱生。生而
便有此于修道地地断之。此又二种。一者
现行。二者种子。若俱生所知种现地地断之。
若烦恼现行亦地地断。俱生烦恼种子直至
金刚无间道断。

疏。五约所修者。所修正约
行时故。禅道品等起行各别。

疏。六所成者。
唯成四故。

疏。七约寄位行者。下论名为别
地行相。一地一度显位别故。此中寄位唯
就大乘显位差别。不同二乘寄浅近法
等。故十地说行略有四别。一十地差别行。
如第五门。二约三学行。如第六门。三约二
利行。如第八门三道品行故。四约十度行。
即如此门。然十度行曲复有三。初别地门
如今文。二约增胜门。则初地成檀。二地成
二度。以戒加檀。前檀已得故。乃至十地加
智。十度即圆。谓前已得后不失故。三约圆
修门。地地之中皆修十度。初心菩萨尚自圆
修。岂况登地唯施无戒等耶。明知具足。今显
地差故言各一。

疏。八者约法有其三德
者。若远公云。宗趣者何。若就经本义要唯
有三。一所说教道之行。二所显證道。三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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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法。言所说者。一切地前因分之行随相造
修。可以言说故曰所说。言所显者。一切
地中果分行德舍修契实离相离言。但可寄
彼因分修相。显标真德故说斯德以为所
显。言所表者。向虽显德意不在事。为欲
寄彼诸佛菩萨离相净證。表彰地法以为
所表。良以地法众生自实。情倒谬解处而不
觉。今欲即情拂妄显实令人趣入即妄
辩真在理难彰。故寄净證以表法也。若
就论说宗要有四。一是所释经本言教。二
是所成教道之行。三是所显离言證道。四是
所表地之法体。今疏就约经中加不住道
成真德故略无地法。地法即是所證十如。
及与果海之所摄故既不别释。经论不同故
不存于论之四释。

疏。九约寄乘者。谓初地
明施。复显人王即是人乘。二地十善生天
是欲天乘。三地八定是色无色天乘。故以初
三为人天乘。四地初断俱生身见。观于道
品同须陀洹。五地四谛理终寄阿罗汉。六
地观缘寄于缘觉。七地一切菩提分法方便
涉有故。寄三乘之中大乘菩萨。八地已上既
是一乘故不云寄。

疏。十撮要者。本分当明。

疏。于此十中下第二以义收束不出圆融
行布。如二中所證十如。若约十如各异即
行布门。若约一如无二。如十如之德各互相
收即圆融门。三中约十亲證浅深之异即行
布门。若约證如之智。如既圆融智无异相。
一證一切證即圆融义。四中若约所断十障
即行布门。皆是所知一断一切断即圆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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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三德随地不同即行布门。以教同證
并皆无住即是圆融。十中六决定不出證智
等。例前可知故通二相。初一双非者。以离
言故。若说圆融未免于言。言地地别宗
者。如初地以施为宗。二地以戒为宗。馀非
不修不成宗故。

疏。别论其趣不异总趣
者。第三结成宗趣也。上十别宗初明相异
分二不同。后圆融融之十皆具二。一一行
布为宗。则圆融为趣。若具二为宗。则一一
皆成佛为趣。

疏。论其体下。第二示体性
也。于中亦二。先别示十体。后以总收别。今
初然解上十宗体可例知。但有开合取舍
之异耳。

疏。六取光明三昧即證入体者。上
说如智合明但双举能所證法。今以人就
法正明三昧。刚藏以如如智合如如理云
正相应故。

疏。收此十体下。第二以总收别
者。言配属可知。十中初一即离言体。二三
四六皆剋实体。五七八九十皆总含体。

疏。问
何为地前下第三问答料拣。先问深浅。后答
明欲唯显一乘。有标徵释。释中有六。一
示三一之相。二若俱下反举非理。三故于
地前下顺答其难。四故虚空下引證。五故刚藏下结深。六以文成立四中。引四文證。
一鸟迹即示说分齐中。二大海是地影像中。
三即第一经云菩萨住于一地具摄一切诸
地功德。四文文之内即说分中辩并如下说。
五结深如下明。

疏。又此一会下。六以文成
立。于中二。初标。由无方便及进趣故。知
摄前后。故为甚深。后所以下释。于中四。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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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明。二若尔下解妨。三若别立下反举立
过。四十地甚深下结酬。

疏。第四释文下。
然下用论小异于古。谓论先具牒经文。后
以论释。远公先委释经后复释论。后人多
取远公释论之文。不观前文释经之处。故
多阙略。今皆对会二处释文为一异也。二
昔人或释经竟后牒论释。或复牒论而后释
论。今则经中易者则直用论为疏释之。或
令义显加一两字。若经文难则先释经后引
论释。若论难者先牒论文后方疏释。或先
取论意以解经文。后引论證。为二异也。
三晋经论经及今唐本三经。不同贤首释。晋
远公释论后人但取以释今经。若不善会
时有差失。今同则不明。异则通会。为三异
也。四古德随难释论而不具用意。令经论
相对而讲故。无论本释经不尽。后人则多
牒论。又不委释论。语既难对。于论本讲
之尤难。今则叹易皆牒。难者则释。设有不
引彼论易了故。有论无论讲皆无滞。为四
异也。已知文意次正释文。

疏。文分二。先总
科判。后随文释。前中若准远公。就经分判
有其二义。一寄人显德。二就法分别。初中
复二。一约化主。二约助化。此二各具体相
用三。化主三者。佛成正觉显證法体。次七
日思惟以彰德相。下论云。思惟因缘显不
共法故。后金刚藏入三昧下彰其德用。二
就金刚藏助化三者。初入三昧显證法体。
诸佛同加显德胜相故。下诸佛相与赞叹。乃
能入是大乘三昧。起分已下是其德用。释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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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上各三深有所以。以非释法故略不明。
今疏科文即是就法分别耳。疏文分二。先傍
论依经科。后为四十八下。依论约义科。
前中又二。先正科判。后明次第。前中复二。
先前后襵叠科。从后襵之则有三重。若从
前数应为四段。一此界说地。二结通十方。
三菩萨證成。四偈颂总摄。

疏。前中或总为
一下。二增数展转科。欲明此十须知论中
初地八分。谓一序分。二三昧分。三加分。四起
分。五本分。六请分。七说分。八校量胜分。下
文开合多涉此八。

疏。言加分已去皆是流通
者。以己之德流彼信地说为流通。若约显
法益及末代则属教摄。信行菩萨次下当
明。

疏。或为四分者。具列应云。一序分。二法
说显地分。三约喻显地分。四流通分。言教證
准前者。若约教道即正宗开二。已如上列。
若约證道即流通开出。应云一序分。二正
宗分。三法说流通分。四喻说流通分。然下释
文但就教道故。疏但云于正说中。

疏。或为
五分者。亦准约教道就序分二。一序分
为远序。二三昧。加起此三为近序。后三同
前四中。

疏。或为六分者。即于前五分合初
二序为一由致。闻法说显地以为三分。若
立名者。一起化由致分。二略说赞胜分。三彰
地超言分。四广明修相分。五寄喻显德分。六
德成證实分。然其义意下文广明。今当略释。
故于疏中皆有一句。如初分云为生物信
者。佛法大海信为能入。初分显六成就明
信可知。三昧分信其亲證。起分信其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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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分云起众乐欲者。示体举名。赞是三
世诸佛同说故生乐欲。第三令生正解者。
刚藏令知心地无我。令闻空中风画之相。
示其深玄不许随识。令随智解诸佛加
请。令开胜藏广智妙行。入住展转修习之
相。复示分齐义。说二大同不同相超言绝
虑故生正解。第四分令起行可知。第五分
言显德者。说于四喻显教證德。宝珠大海
显證深玄。十山四河彰教深广故名显德。
第六分言德成證实感化斯现者。此段意笼
下文结说證成地利益。故菩萨證成即是證
实。现瑞證成即感化斯现馀如下说。

疏。或分
为七者。于中二先正科合。论入中后二为
说通十地故。

疏。后问论云下。解妨难。先
难。后答于中五。一反诘以成。谓十地皆说
何以初地偏受说名。二故知下。正示通义。
五尘皆色色独受名。初地在初论偏名说。
三若以论云下。引例反成。论主既云初地所
摄有其八分。前六既通七何不通。若前六不
通应独为初地入定。不应通举十地名
体。三家五请应唯请初。前六既通七通何
爽。四是知八中下。结示正义。后一即校量胜
分。五又下说下。重遮外难。恐有难云。下
文论云已说请分自此已下正说初地。明
知说局。从既有初地说分下。是疏通难以
论例释初地有说地地有说。复应更有难
云。若许说通则此一品唯有九分无四十
八。亦应答云。随地别科有四十八。十地通
说为九无失。

疏。或开为八分者。谓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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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二。云七说分八地利益分。

疏。或为九
分者。即于前八说分中。开应云七法说
分八喻说分九利益分。疏或为十分。初为十
地即是论意。因便故来下是疏意。既加偈
摄则现瑞證成。结通十方。皆属地利益摄。

疏。此十次第有下。第二生起次第。先标三
章。说即教道。證即證道。三即合二。后初之
一义下。随章别释初教可知疏。请分拂相
显寂者。刚藏三昧显證深寂。令亡情相
知心无我悟于地智本寂默故。疏。寄修
相以表德者。此言有二。一通。二别。别则七
为修相。八为表德。通则可知。

疏。或为四十
八下。第二依论约义科。于中二。先正科。后
问答。今初先且依论具列对疏可知。论曰。
十地法门初地所摄八分。一序分。二三昧分。
三加分。四起分。五本分。六请分。七说分。八
校量胜分。二地即第四论。论云如是说證正
位。依出世间道。因清净戒说第二菩萨离
垢地。此清净戒有二种。一发起净。二自体
净。三地即第五论。论云依第三明地差别
有四。一起厌行分。二厌行分。三厌分。四厌
果分。四地即第六论。论云第四焰慧地。依彼
净三昧闻持如实智中显示此地差别有四
分。一清净对治修行增长因分。二清净分。三
对治修行增长分。四彼果分。五地即第七
论。论云第五地中。分别有三。一胜慢对治。
二不住道行胜。三彼果胜。六地即第八论。论
云如五地中三分。差别一胜慢对治。二不住
道行胜。三彼果胜。六地亦如是。应知转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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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地即第九论。论云第七地中。有五种相差
别一乐无作行对治。二彼障对治。三双行差
别。四前上地胜差别。五彼果差别。八地即第
十论。论云八地中有七种相差别。一总明方
便集作地分。二得净忍分。三得胜行分。四净
佛国土分。五得自在分。六大胜分。七释名分。
九地即第十一论。论云九地中有四分差别。
一法师方便成就。二智成就。三入行成就。四
说成就。十地即第十二论。论云菩萨九地中。
以作净佛国土及化众生。第十地中修行
令智觉满足此是胜故。此地中有八分差
别。一方便作满足地分。二得三昧分。三得受
位分。四入大尽分。第五释名分。六神通力有
上无上分。七地影像分。八地利益分。已列四
十八分。今疏从类例不次。而引对论可知。

疏。问初第八中前七下。第二问答料拣。于
中有二问答。初问论科通局。后问初不说戒
下。释通外难。前中先问后答。答中二。先诃
问非以文难义故。后岂不下示正可知。

疏。
次正释文中言虽有四事下。疏文有三。初
引论解局意。二而不言下出论局意。三若以
下将论义通。

疏。以是初时下。疏文有三。初
略释胜义。二论经别行下会今无二七之
言。三且依论下正徵释初胜。前初有多云
且依论。于中有四重徵释。一明初七不说
义为思惟故于中先依论释。后因者下。以
疏释论。引法华中然彼以智慧为所说。
此为能说。小异大意是同。故下论释众疑
何因何缘。论云为因说者不能说耶。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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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者不堪闻耶。即其义也。

疏。论云本为下。
第二徵释思不说意可知。

疏。论云何故显
已法乐下。第三徵释受乐之意。成上为利
众生。非己自要受乐。

疏。何故唯行因缘行
下。第四徵释唯因缘意。前段及此俱是论文。
从谓穷智究竟下。疏释论于中二。先顺论
文释其通相审法观察。又因缘下。明唯约
所證果海得不共名。疏宫即下。疏释论文。

疏。若以欲顶下二难成胜义。于中三。初取
意徵起。二引论正释。三谓机感下疏释论
文。于中二释。一物机为感佛应为果。二又
色界下。一向就机能感果报释。下引二
经皆明他化能感胜果。若唯约下。反成后
义。则前正说义。言失所表者。失地智无心
等故。则前正说对下显胜。后将欲顶难对
上显胜故。独第六得名处胜。

疏。众胜五科
中。初文分三。一拣大异小。二拣尊异
卑。三拣新异旧。并可知。

疏。二叹德略明
中。言證佛所證即是如来者。此明是等觉
菩萨故。即十定品意。举其十对。以是义故
则名为佛。以是义故即名菩萨。恐繁不
引。

疏。七中若顺三乘者。今依瑜伽论释
中明。已见上文。疏五标法主中文有三
节。第一释菩萨说。从谓彼同类而能尔
故。疏。释疏菩萨众多下。第二释金刚义。上
句义生。次何故下皆是论文。后此释下疏释
论。但释利义坚义文显。疏下释藏义下。第
三释藏。然含摄名藏。前已总释。今将金刚
问藏。从此问意下。疏释问意。次而论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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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后答。藏即名坚下。论文。谓如树下。

疏。释言
就能藏名藏者。金刚即藏。持业释也。从又
如怀孕下。论文从此谓子孕下。疏释。所藏
名藏。即有财释也。从论下广释合下。论文
从此之一合下。疏释论。然能藏即地智。所
藏即因果。俱有坚及生长故得通合。馀可
思准。第二三昧分。疏文有四。一释文。二会
论。三出体。四入意。今初。

疏。照二无我證如
名慧者。照理即根本智。照事即后得智。此二
通十地故。能破见惑。局初地證智。谓分别
随眠。及无明言通于十地。地地断二愚。离
所知故。亦以上二智别对二惑。慧破见惑。
智断无明。

疏。一拣异凡小者。地前为凡不
破惑故。不證理故。不得称大。二乘为小。
二乘见道现在前时。唯断烦恼。唯照生空
故。二能断下。当相辩大。

疏。论经下。第二会
论。则光明即智者。光明乃从喻得名。全喻
智慧即双含体用。言同唯识第九四定者。
四定已见第六回向。出现更广。然论释云。一
大乘光明定。谓此能发照了大乘理教行果
智光明故。即知大乘之言通体用矣。即今
大字。

疏。然其体性下。出三昧体。三合为体
非独定也。

疏。所以入者下。第四入意。言
二即以此义显非證不说者论文。唯有上语。
此即取意为第二义耳。然非思量境。直就
法体显其离言。非證不说约人就法。言馀
四如十住者。三示法体故。四观机审法故。
五上受佛加故。六下为物轨故。其三昧是
法体。即次下论文。

疏。加分有六。初辩加所
十地品第二十六(尽加所为毕) 第 410c 页
因可知。

疏。二能加佛现等者。疏文有二。一
略消经文。二上二三下。依论解释五段。释
文于中分二。先合解。二三同显多故。后别
释第四。前中四。一标举显多。二若尔何以
下。释成多义先举论。谓无量下疏释。三若
尔但趣举下。释成十字。四何要显此多下。
释多所以。

疏。何要同名加下。第二别释第
四段。先问意云。若显多佛。何不说一切异
名佛加。岂不更多。故论有二答。初意中二。
先举论。然论文有三。初标本愿。二何故如
来下。释愿所以。三本行菩萨时下。出愿相。
从此中论意下。

疏。释论于中。先顺文释。
后以义释。前中二。先释论第三愿相后所
以同者下。释论第二出愿所以。然上论文显
示多佛故。此三昧是法体者。此言稍略。合
云显示多佛同依此三昧法体故。此明佛得
三昧同于菩萨故。疏云为显菩萨所得法体
同于多佛。反释论文。从人异道同下。结成
同意故。诸佛菩萨从地门显皆名金刚藏。
从回向显皆名金刚幢等。

疏。若以义取下。
第二义释前明诸佛本愿。今显遮那本愿
引下经證。即是次文双辩加定因缘中文。
彼既主佛愿加则其愿相同多佛也。第二意
可知。然结云前就法理者。證金刚智名
皆同故。此就化仪者。谓化仪诱物故。言踊
悦者。非金刚体有此悦也。约化仪中二义
故悦。一约自行。诸佛證穷金刚之智名金
刚藏。我入此定上造佛境是故悦也。二约
利他。我入此定将演斯法恐物未知。今佛
十地品第二十六(尽加所为毕) 第 411a 页
自说与己名同。众知金刚藏同佛所證。言
必信受故踊悦也。

疏。第三同赞得定。

疏。第
四双辩加定下。疏文有四。一略嘱经文。二
料拣通局。三彰冥显加异。四定其因数。疏
初之一事下。第二料拣通局。然其论文但有
前二。无现威自智。论释已具。疏文今先连
引论云。彼佛先作是愿。今复自加。后馀佛加
故。云卢舍那佛本愿力故加。疏离开。论以
释二因。则以论文后馀佛加为后加相。今
主佛愿为后加因细寻可知。

疏。若约得定
下。第三彰冥显加异。所以辩此者。由古人
以初伴加为显加相。后之三因唯是加因。
则因与加别为因义成。今既后三皆通定
因。今已得定。那言非正加相。加相在后故
有此义明加有二。一则冥加。在于定前加
令得定。二则显加。要得定后方堪受加
故。

疏。是则定因下。第四定其因数。伴佛之
加唯是定因故。加因阙一足前得定还成
四因。故上云赞其得定显有加因。于中
三。初正明。二所以第三会下。引例成立。三
故不可下。结弹古人。初文可知。二中凡言
又亦皆是重义。上已有一下方言又。若初
伴佛是其加相。主佛本愿初是加因。何得言
又亦字同此。明知伴加已是定因。下三亦
是定因故云又耳。

疏。故不可下。第三结弹
古人。先直非。后若此已下。出其所以。成后
复重疏。馀如第三会辩者。彼处广显差当
故略叙少分。一者十住中古人以初一为定
因。后三转为加因。亦非是定因。二者前自
十地品第二十六(尽加所为毕) 第 411b 页
问云。加之与定何先何后。若先定后加则
不应言汝能入是三昧。此是诸佛共加于
汝。若先加后定则不应在三昧分。后又散
心不能受加。古人通云加定一时故。

疏。前
难云为因不成不同俱有因义。加定可分
故。示正义云。加有二种。谓冥加在前显
居定后等。故云馀如彼疏。

疏。第五明加所
为等者。然论有二问云何故加。复云何加。
以复云何加。是徵加相。下文重徵故。此不
释。疏。义虽兼通者。以自利中有善能说
法。利他中有习无漏法。则是互有。今通云
从多。多有二义。一句多。二如善说法。亦通
二利。今取自利之能故。故分二利。略有四
门。一就行体。六度等行以为自利。四摄等
行以为利他。二就行益。六度四等成之在
己皆名自利。劝人修起尽名利他。三约修。
说自他二利。自分所成可用化人皆名利
他。胜进分中一切行德修之未熟未任化
他。唯可自习名为自利。如下第九地法师
方便中说。四就义门以分自他。诸行皆同
一体互相助成。自利门说皆成自利利他门
说。无不利他。今就第四故云兼通从多
说耳。文有二十句。分二。初十依自利。后十
依利他。前中二。初直释经文。二通会本末。
前中又二。初释总。二释别。总中二。初会二
经同异可知。二正释经文。二初总标三义
可知。二别释三义。分三。初所被机中。言被
何等机者徵也。二释经一切菩萨。先举论
可知。从此通二类下。

疏。释然其分位。略有
十地品第二十六(尽加所为毕) 第 411c 页
二种。一信二證。趣證方便决定名信。正得云
證。若大位以分地前名信。地上名證。故下
论云。已入初地非信地摄。即疏初意。若通
相说地前地上。皆有未得名信。已得名證。
今此菩萨为信非證。即疏后意。于后意中。
疏文有二。先标举立理可知。后以摄论中
下。引證于中二。先引摄论。意言之义。已见
上文。即是意识依名言分别故。是地地加行
非正證也。通四位者。五位之中唯除究竟
耳。后下释所入下。引当论證。

疏。二叹能被
法中二。初徵可知。二释中。三谓标释结初
标可知。释中此明十地法体等者。是疏释
论。然道有二义。一即證道当相名道。二道
即因义。即疏中意。

疏。既是佛因下。

疏。释经
文。佛法有二义故。一是佛因法。二是佛所
證法。同證如故。从心言路绝释不思议。谓
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故。前文已具。然远公云。
叹胜之辞也。据法望情名不思议。以其法
外本无情故。其义云何。情相之兴原由妄
想。妄想故便有相生。以依相故复起心想。
随名取实即是觉观。依此觉观便起言说。
既言说已复起心想。取所说法此即言语
以之为道。心以为行。于是心想炽然不息。
今契法实灭除妄想。相即不生相不生故。
立名心灭。名心灭故名即不生。名不生故觉
观不起。觉观不起故言说随亡。言说亡故
不复依言取于所说不取说故。言语道断
心行处灭。心行灭故名不思议。以法出情
心言不及。故不思议。今就情望法故不可
十地品第二十六(尽加所为毕) 第 412a 页
思议。释曰。言虽繁重亦有理在。

疏。二说能
證下。即释经光明字。先举论可知。从此谓
下。疏释论。于中二。初正释可知。后地法
虽多下结成。于中又二。先结成论意。谓地
法无量门不出能所二智。故将此二以释
光明为至当也。

疏。见智虽广下。结成于
疏。谓见智二字虽有多释此释正顺论意
故云正宜。解深密下證成。此释要当缘总法
者。万法虽异一智以贯故云总法。随事相
差名为别法。故与疏释义理合也。言见智
虽广者。略示一二。般若论见即是智。拣于
比智故云见也。拣于眼见故云智也。又远
公云。俱是一智随义立名见智。是解得證。
是行解有始终。见始智终。推求名见。决断
称智。行有始终。得始證终。法显在心名之
为得。心冥合如说以为證。上之二解虽各
有理不如前解。契合论文故云正宜。以
其二义遍摄诸法故。三结可知。

疏。三中
说此何益下。即释令入智地之经。于中三。
初徵起总标。二引论释。中二。初解令入。
又二先引论證。后此中信乐下。疏释论。
若准远公云信乐得證皆是入义。信乐入始。
得證入终。于證决定名信。信增名乐。得證
如前。此亦有理。疏意可知。二入何法下。解
所入。三上说能所下。结归总意可知。

疏。此
九种入下。是疏解释。先科为四。愿乐即是地
前。

疏。近地方便下。通妨。谓别九入依总开
出以总詺别。皆带入言。即入约證地前未
證何得属入。究竟非因岂为地智。故云近
十地品第二十六(尽加所为毕) 第 412b 页
地方便等通前愿乐。后胜进下。通后究竟。

疏。言九入者下。别释九入全是论文。若
有疏释自当指出。初一全是论文。二思义
入者。然思慧二句后句思成。此句正思。思必
依义云思义入。从方便者下。是疏释论。
会就经文。疏。彼彼即是下。疏释。疏修通二
利下通妨。谓既言前十自利。那明善说通
意可知。

疏。五證入者。从言平等下。即疏释
论。此入是道正證真如。故唯识论通达位
颂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
识离二取相故。释论曰。若时菩萨于所缘
境无分别智都无所得者。不取种种戏论
相。故尔时乃名实住唯识真胜义性即證
真如智。与真如平等平等俱离能取所取
相故。能取所取俱是分别。有所得心戏论相
故。解曰。此即总释偈意。言俱离能取所取
相者。谓能證智及所證如。俱无二取。又上
言不取者。离于能取。种种相者。离于所取。
馀可思准。一次论云。有义此智二分俱无所
取能取相故。二有义此智相见俱有。带彼
相起名缘彼故。若无彼相名缘彼者。应
色等智名声等智。若无见分应不能缘。宁
可说为缘真如智。勿真如性亦是能缘故。
应许此定有见分释曰。即破前师之义。先
破无相。谓如智之上无真如之相而能
缘。如色等智上无声等相应缘声等。后破
无见中。言勿真如性亦是能缘者。同无见
分而能缘故。三次彼论云。有义此智见有相
无。说无相取不取相故。虽有见分而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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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非无取。非取全无。释曰。说无相取下。
即瑜伽七十三文。既无相分何名缘彼。彼
论次答云。虽无相分而可说此带如相
起。不离如故。如自證分缘见分时。不变
而缘。此亦应尔。变而缘者。便非亲證。如后
得智应有分别。故应许此见有相无。释
曰。谓此缘真如智。挟带真如之体相起。故
名所缘。非带相分影像而起。名缘于如
不离如故。释曰。上之三师。彼论以后义为
正。依今经宗应双取前二。有即俱有能所
宛然。无即俱无能所斯寂。此二无碍方名證
如。然今疏文先释平等。从二我下。释善清
净。释平等中。但观上来所引唯识居然易
了。若细委配。言平等者。即无分别智。将论
就经。论中平等即是经中无分别义。从无分
别智正證真如下。释无分别称平等所以。
即唯识中平等平等。疏二我分别随眠不生
名善清净者。释论善清净言。论意正明见道
时中清净。今疏先释清净。后重解见道得
名。言二我者。即人我法我。二我为本而起
二障。今言二我。意取二障耳。故唯识云。烦
恼障者。谓执遍计所执实我萨迦耶见而为
上首。一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彼等流诸烦
恼随烦恼。此皆扰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
名烦恼障。释曰。欲界四谛各有十惑为四
十。上二界各除瞋有七十二。为百一十二。并
是见道根本之惑。然疑及三见唯是见断。修
道之中欲界唯六。上二界除瞋各五为十。
故修有十六。见修合辩有一百二十八。论
十地品第二十六(尽加所为毕) 第 413a 页
曰。所知障者。谓执遍计所执实法萨迦耶见
而为上首。见疑无明爱恚慢等。覆所知境无
颠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释曰。见疑已
下。辩出头数与烦恼障同。烦恼障粗有多
品类。二乘所断唯是不善有覆性故以数未
显。今所知障细无品类。唯菩萨断。亦是异
熟无记所摄故不显数。又显法执无明唯
一住地烦恼。即是四住地摄故不显数。言
慢等者。亦等随惑。言所知境者。有为无为。
言无颠倒性者。谓真如理。由处此境令智
不生。前则烦恼即障。今所知之障。然二障
别义本在我法两字。故二我言即二障。言
分别随眠者。分别拣于俱生。谓依邪师邪
教邪思惟生。言随眠拣于现行。即是种子
由上二不生故名清净。故唯识云。如是二
障分别起者。见所断摄。任运起者。修所断摄。
二乘但能断烦恼障。菩萨俱断永断二种。唯
是圣道能伏二现行。通有漏道。释曰。今是
大乘复是断道。异于地前伏及与二乘名善
清净。疏。最初照理立见道名者。此释上论
见道时中。故唯识云。加行无间此智生时。体
会真如名通达位。初照理故亦名见道。释
曰。此是彼论释位名也。此智者即无分别
智。体者通也。会者达也。照理名见。见即是
道。而言初者。此应有难。若照理名见。二地
已上岂不照理。故今释云。此最初故以此受
名。馀随别义。此言时中即真见道中故。唯
识云。真见道者。谓即所说无分别智实證二
空所显真理。实断分别二障随眠。释曰。既真
十地品第二十六(尽加所为毕) 第 413b 页
见实断明是真见道中。二见道义次下当说。

疏。六不放逸入等者。初举论说世法不染。

疏。会经文言修道者。唯识颂曰。无得不思
议是出世间智舍二粗重故便證得转依。释
论曰。菩萨从前见道起已。为断馀障證得
转依。复数修习无分别智离能所取故。说
无得及不思议。或离戏论说为无得。妙用
难测名不思议。释曰。此释偈初句言馀障
者。即俱生二障。故今论云一切烦恼障。以
所知障亦以烦恼为能障故。任运而起不
由分别故名俱生。此上辩立修意断俱生
惑故。从复数修下。出所修法体。离能所取
下。辩修之德。即释论偈无得不思议言。论
有二释。初远离所取名为无得。远离能取
名不思议。上唯就体释。下约体用对明。
疏。故世法不染者。以经帖论。既离烦恼即
世法不染。即唯识论是出世间智也。释论云。
分别是世间。无分别智断世间故名出世
间。二取随眠是世间本。唯此能断独得出名。
或出世名依二义立。谓体无漏及證真如。
此智具斯二种义故独名出世。馀智不然。
即十地中无分别智。释曰。言馀智者后得智
也。

疏。七地地转入中此明修道下。故疏释论
文先释地地转入以地非一故。言离障
者。即是十障。如本分明。言證理者。即證
十真如。如第八回向下说分中随地别说。
从于地地中下。释净善根义。于中二。前明
正地善根净。后论复有下。明加行善根净。亦
即唯识第三句意。论云。数修此故舍二粗
十地品第二十六(尽加所为毕) 第 413c 页
重二障种子。立粗重名性无堪任。违细轻
故令彼永灭。故说为舍此即总意疏。于地
地中双断二愚者。谓开上十障。一各成二故
有二十愚。若兼等觉有二十二愚。今约十
地故说二十。下说分中亦皆别说今当略
示。初地断二愚者。一执著我法愚是惑。二
恶趣杂染愚是业。二地二者。一微细误犯愚。
二种种恶起愚。三地二者。一欲贪愚。二圆
满闻持陀罗尼愚。四地二者。一等至爱愚。二
法爱愚。五地二者。一纯作意背生死愚。二纯
作意向涅槃愚。六地二者。一现观察行流转
愚。二相多现行愚。七地二者。一细相现行愚。
二纯作意求无相愚。八地二者。一于无相作
加行愚。二于相自在愚。九地二者。一于无量
所说法无量名句字后后慧辩陀罗尼自在
愚。二辩才自在愚。十地二者。一大神通愚。二
悟入微细秘密愚。至说分中地地之初各辩
其相。然唯识此后更有二愚。障于佛地
位。谓一于一切所知境极微细著愚。即是此
中第二智障二极微细碍愚。即是此中一切
任运烦恼障种。

疏。即大尽分下。疏释论。入
如来十种秘密者。经云。又入如来秘密处。所
谓身秘密。语秘密。心秘密。时非时秘密。授菩
萨记秘密。摄众生秘密。种种乘秘密。一切众
生根行秘密。业所作秘密。得菩萨记秘密。如
是等皆如实知。疏。故叹净名云下引證。即
问疾品文殊叹也。经云。尔时佛告文殊师利。
汝行诣维摩诘问疾。文殊师利白佛言。世
尊。彼上人者。难为詶对。深达实相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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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辩才无滞智慧无碍。一切菩萨法式悉知。
诸佛秘藏无不得入。降伏众魔游戏神通。
其慧方便皆已得度。今取一句。疏自下通会
本末中。二初会末归本可知。

疏。后明本末
无碍等。以六相圆融者。然远公四门解释。
一立意。为破定执。二立依。依初地行例
释。三泛就诸法以释。四释文。三中如一色
中同时具足有苦无常等诸法义集为一色
为总相。无常色等为别相。无常等上皆有
色言是同相。无常非苦等是异相。成坏二门
约体同异成前二门。以彼异相苦无常等
体不相杂。是故随彼差别多色得摄为一
故。取摄为成以彼异相苦无常等义不同
故。一色随之分成多色。故名为坏非实成
坏。如色既尔。即色无常为总亦然。谓色无
常苦无常空无常等别馀四例知。馀同相亦
然。色体既尔一切法亦然。今疏文中牒论便
释无别释文。又以易故无别立依。但有二
门兼取贤首义理分齐中意故。今疏中总
有七门。一总彰大意。二标举显通。三彰其
立意。四列名略释。五总以喻明。六举例遍
释。七指广在馀。今初谓欲六相圆融令本
末无碍故。从本起末即前直释经文。中依
根本入开为九入。根本无别于中说九故。
云无别之别。言次摄末归本者。即向会末
归本门九入为别。会归根本。言非根本入
有此差别者。别而无别。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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