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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五
卷四十五 第 345c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
第四十五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述

疏。戒定慧下。四随文正释。于中有七。一指
例略释。二智论下。引论总释。三然即转前
下。立五所由。四释通妨难。五者出体。六
会释总名。七会通权实。前二可知。三中二。
先正释。即智论及仁王意。

疏。故仁王下。引
證如次配之居然可了。然新经即菩萨行
品。经云。复次道种性菩萨。修十回向起十
忍心。谓观五蕴色受想行识。得戒忍定忍
慧忍解脱忍解脱知见忍。观三界因果得
空忍无相忍无愿忍。观二谛假实诸法无常。
得无常忍。观一切法空。得无生忍。今即前
五文是旧经故次与此不同。

疏。知见与慧
下。第四释妨难即相滥难也。先难后答。言
佛地三说者。今即第一释。二云一切皆是无
碍缘解脱慧。名解脱知见。缘解脱慧者。缘
灭谛智也。缘馀慧者。缘馀三谛等智也。
三云一切通学无学。学位分得。无学圆满。诸
佛菩萨皆有五故。

疏。此五别说下。第五出
体。以解脱知见及慧约所照异故。同是慧。
慧即与想相应。解脱知见即与识相应慧耳。

疏。然此五分法身下。第六会释总名。出世
所以引杂集證即上第一论也。

疏。问无取
五蕴下。第七会通权实。引纯陀如玄中。然
杂集第三亦云。无取五蕴当言有为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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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答彼不应言有为无为何以故。诸业
烦恼无故。不应言有为。随欲现前故。不
应言无为。所以者何。无取诸蕴随所
乐欲而现其前。无为不尔以常住故。释
曰。此乃假说双非以约体用互夺。亦不
定言为无为也。又言取五蕴。则显凡夫
是有取五蕴。杂集云。取蕴者。与取和合
者故。取者。蕴中诸烦恼也。纯陀故实已
见玄谈。

疏。第四有为先释总名。引二论。瑜
伽系属因缘者。正理论第一云。有为者。众
缘聚集共所生故。未来未起何为有为。是
彼类故亦名有为。如所烧薪于未烧位。是
彼类故亦名为薪。或据曾当立名无失。如
琴瑟等名为有声。亦如乳房莲华池等。诸
未生法不越彼类故名有为。其有生灭此
语犹略。杂集论云。若法有生灭住异可名
有为。一切法皆有为唯除法界法法处一分。
为舍执著无常我故。释曰。此中论答三问。
一答云何为有为。二一切法下。答几是有
为。三为舍下。答为何义故观有为。

疏。今
略举四事者。理实智论大品等广有多法。
大品云何等有为法。若法生住灭(此释有为义)欲界
色界无色界五蕴。乃至意识因缘所生受。四
念处乃至十八不共法。为一切智是有为法。
智论释云。有为法略说三相。一所谓生住灭。
二三界系义。三四念处乃至十八不共法。虽
有无为法。以有作故是有为法。无为相
是无为法。释曰。今以十八不共等属有记
法故。但略出其四。众生则摄蕴处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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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然所依处下。释三界义故。论云者即俱
舍第八。等字等馀二界。应云色所属界名
为色界。无色所属界名无色界。略去所属
二字但名欲界等。如言胡麻饮及金刚环。
饮之与环俱是总名胡麻金刚并为别称。以
别依总名胡麻饮及金刚环。具足应言胡
麻所属饮等。略去所属但云金刚环等。界
者。总名欲等别称。略去中言云欲界等。论
云。此中欲言为说何法。答略说段食淫所
引贪。注云。淫贪名贪。食贪名欲。然语犹隐。
本业上卷云。佛子见著二业迷法界中一切
欲心故。欲所起报分为欲界报。佛子见著
二业迷法界中一切色心故。色心所起报分
为色界报。佛子见著二业迷法界中一切定
心故。定心所起报分为无色报。是故于
一法界中有三界果报。若更令易见。欲界
有男女形淫欲受身故。色界无男女形唯
有色故。无色界谓无色故。前本业言见著
者。彼经说有七见六著。经云。佛子无明者。
名不了一切法迷法界。而起三界业果。
是故我言从无明藏起十三烦恼。所谓邪
见我见常见断见戒见盗见疑见七见。见一
切处求故说见。复起六著心贪爱瞋痴欲
慢。于法界中一切时起一切烦恼。以十三
为本。无明与十三为本。无明与十三作念。是以就法界中别为三界想。即云见
著二业等如前所引。

疏。第五无为有六。一
释总名。二开合。三释文。四拣权实。五出
体性。六结示多闻之旨。今初。释总名瑜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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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引證如次二论对前二义。杂集云。无
生住灭故名无为。不堕数故。即净名阿难
章云。佛身无为不堕诸数。数即有为馀义
但翻上有为。故疏结云诸论总名大旨无别。

疏。然其下。二开合中。然小乘多说三种者。
即俱舍等论云。无漏谓道谛及三种无为。谓
虚空二灭。而言多分者。分别论有四。一
虚空。二非择灭。三想受灭。四真如。大众部
说九无为。谓三及四空。缘起支性。圣道
支性。化地部亦九。三外加不动三性道支
缘起。

疏。大乘掌珍说四者。于小乘三上
加真如故。或说有六。唯识论等广如下
说。或开为八者。杂集第二云。无为法有八
种。谓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无记法真如虚
空。择灭非择灭。不动。及想受灭。如是建立
八无为中。当知所依有差别故。分析真如
假立三种。不由自性善法真如者。谓无
我性空性无相实际胜义法界。何故真如说
名无我。由彼自性无变性故。谓一切时无
我实性无改转故。无改转故说无变异。当
知此则是无我性离二我故。何故复说此
名空性。一切杂染所不行故。所以者何。
由缘此故能令一切诸杂染事悉皆空寂。有
时说染。但是客尘。诸相寂静故名无相。
无倒所缘故名实际。实者。谓无颠倒。此处
究竟故名为际。最胜圣智所行处故说名胜
义。一切三乘妙法所依故名法界。如善真
如。不善无记当知亦尔。馀如彼论。言渐欲
下。

疏。出论意。

疏。此经说六下。第三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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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二。先总明有无。后言虚空下。别释多
用唯识。有六无为即为六段。初虚空释语
全是百法疏意。即唯识依法性假施设有义。
彼论先释法性云。谓空无我所显真如。有无
俱非心言路绝。与一切法非一非异等。是法
真理故名法性。离诸障碍故名虚空。释曰。
彼论明法性空但言离诸障碍。百法兼取
外空。云无物所显故。俱舍云。此中空无碍。

疏。二涅槃者。涅槃即同择灭。先明性净乃
傍出异义耳。言涅槃三十四亦同此说者。
此即刊定记释。谓同此经所说虚空及涅槃
也故涅槃经释缘生。四句中云有非缘生非
十二因缘者。谓虚空涅槃是也。此则同性
净义。二后义为正。云性净之果即圆净涅
槃。应有问言。若是果者。何殊择灭。由因
果殊故分二道。所以先总明中以此义为
正。云于择灭中开出涅槃二道别故。然大
乘下。断上二义。则后解为正者。若唯识解
非择灭云。不由择力本性净故。

疏。三数缘
灭故唐三藏下。出其异名。谓择力所得
者。是俱舍论释。故彼喻云。如牛所驾车名
曰牛车。略去中言故作是说但云择灭。唯
识释云。由拣择力灭诸杂染究竟證会故
名择灭。

疏。然此灭有二者。别释灭字。此
二义称灭。若兼能灭之智。智亦称灭。

疏。四
非数缘灭者故。唯识云。不由择力本性清
净。及缘阙所显名非择灭。释曰。论存二
义。初义异小。故上疏文取为楷定。言缘阙
者。俱舍论云。毕竟碍当生别得非择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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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云。言当生者。当来生法缘会则生。缘
阙不生。缘阙之时得非择灭。碍当生法
令永不起名毕竟碍。言别得者。谓非择灭
有实体性。缘阙位中起别得故。非择灭得
不因择灭。但由缘阙名非择灭。论指事
明云。如眼与意专一色时。馀色声香味触
等谢。缘彼境界五识身等住未来世毕竟
不生。由彼不能缘过去境。缘不具故得
非择灭。释曰。谓眼缘色时。亦合缘声等
以专注色故。耳等不缘声等。同时声等刹
那已谢故。令缘声等识更不复生。以前五
识唯缘现量不缘过去未来。而言触等
者。等取法中有与能缘同时为所缘境者。
如他心智所缘境是也。此他心智唯缘现在
心王。亦合缘心所。以专注心王故于心
所得非择灭。

疏。五缘起者。疏文有二。一
双标。二别谓下别释。先释别。后释通今初。
文有四节。一引小乘诸部所立。二智论三十二下。引大乘论立證成上义。此中论文
先有门云。声闻法中何以不说如是法性
实际。而摩诃衍中处处说耶。答声闻法中亦
说此二下。与疏同玄中已引疏。涅槃亦说
下。第三引大乘经立无为义。先引涅槃。
即北经迦叶菩萨品第三十四经。而为品初。
南经三十一北经半卷。向后列二十一诤论。
此即第六经云。或说十二因缘是有为法。或
有说言十二因缘是无为法。至第三十五方
释经中。具云。善男子。我经中说。云何名为
十二因缘。从无明生行。从行生识。从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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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名色。从名色生六入。从六入生触。从
触生受。从受生爱。从爱生取。从取生有。
从有生生。从生则有老死忧悲苦恼。善男
子。我诸弟子。闻是说已不解我意。唱言
如来说十二因缘定是有为。我又一时告喻
比丘作如是言。十二因缘有佛无佛性相常
住。善男子。有十二因缘不从缘生。有从缘
生非十二因缘。有从缘生亦十二因缘。有
非缘生非十二因缘。有十二因缘非缘生者。
未来世十二支也。有从缘生非十二缘者。
谓阿罗汉所有五阴。有从缘生亦十二缘者。
谓凡夫人所有五阴。有非缘生非十二缘者。
谓虚空涅槃。善男子。我诸弟子闻是说已
不解我意。唱言如来说十二因缘定是无
为。释曰。若经中言为与无为俱不解意。
若远公释各有所以。然有二意。今疏是第
一意。第二意云。直就因缘事中现在之者
名曰有为。在未来者未现起用名曰无
为。释曰。后释顺经后四句意。前释顺经初
意及智论等意。疏望今经下。疏家第四出今
意。次言大品云下引他经證成上正义。此
即中论青目所引。释初因缘不生之义。疏
涅槃又云十二因缘即是佛性者。复引涅槃
重成上义。即北经三十二师子吼品。经云。
善男子。无明不能吸取诸行。行亦不能吸
取于识也。亦得名为无明缘行。行缘识。有
佛无佛法界常住。若言佛性住众生中者。
善男子。常法无住。若有住处即是无常。善
男子。十二因缘无定住处。若有住处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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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不得名常。如来法身亦无住处。法界
法入法阴虚空悉无住处。佛性亦尔都无住
处。次下又云佛性者名十二因缘。何以故。
以因缘故如来常住。一切众生定有如是
十二因缘。是故说言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十
二因缘即是佛性。佛性即是如来。释曰。此上
经意正取十二因缘之性以为佛性。故是
无为。疏文中虽举十二因缘下。第二释通妨难云。若缘起无性即无为者。诸蕴界等岂
有诸蕴界性也。故为此通则意无不该。
是故上引涅槃云法界法入法阴虚空。即
说三科皆无住处同佛性也。疏法性住者。
即真如也。显此法性即唯识等真如异名耳。
疏谓非妄下别释其名。初释真如自有二
义。初合释唯拣于妄。二又真实如常下。即是离释。即唯识云。真谓真实显非虚妄。如
谓如常表无变易。是故疏云拣妄拣事。疏
于一切位下。释法性名。故唯识偈云。此诸
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
实性是也。次释住字亦有二义。一连上释
之则三字一名。谓上之二释顺法相宗。加
此住字顺法性宗。法性谓随缘。住字为不
变。以随缘不失自性故。二义既具即妄
即真故。是法性宗义。二若准智论下。别释
取上法字及下住字自为一义。成七无为
则法字两用。疏然小乘下第四对拣权实。
初举小乘。后若大乘下。举大斥小非唯数
增已如前说。义亦有异次下正明小乘之义。
略如上说。广如唯识广引广破。疏唯识论
卷四十五 第 348b 页
中二义建立下。正辨大乘无为之相。即第二
论。论中先破诸小乘宗等计于无为为实
有竟。显正义云。然契经说有虚空等诸无
为法。略有二种。一依识变假施设有为。
谓曾闻说虚空等无为。遂于识上有此相现。
此所现相前后相似。无有变易假说为常。
释曰。此空无为而无本质。唯心所变。犹如
极微假而无体。于佛等处闻其名故而心
变之。次论复云。二依法性假施设有。谓空
无我所显真如。有无俱非心言路绝。与一切
法非一非异等。是法真理故名法性。离诸
障碍故名虚空。由拣择力灭诸杂染。究
竟證会故名择灭。不由择力本性清净。或
缘阙所显故名非择灭。苦乐受灭故名不动。
想受不行名想受灭。释曰。疏取论意以释
经文。但顺经有不顺论有。上释非择。有
其二义依此论文。疏此中法性下。第五出
体性。即彼论示无为体。论云。此五皆依真
如假立。真如亦假施设有下。至故名真如
皆是论文。为法之性故名法性。是疏义加。亦
即前文唯识论意。非离色心别有实体者。取
论意结。具足论云不同馀宗离色心等有
实常法名曰真如。故诸无为非定实有。释
曰。言真如亦是假者不得体故。遮空见
者说如违有。遮小乘中化地部等。执定
实有故说为空。非言无为体即空也。勿谓
虚幻有者。虚拣遍计。幻拣依他。即显真
如是圆成实。以无虚妄颠倒法故名真如
也。疏今多闻之人下。第六结示多闻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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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疏第六有记法中二。先释总名。后别
释相。今初。先叙昔即刊定记。大品经亦
云。若善法若不善法是名记法。如所说相
不舍离故。疏云此乃下辨非。以下无记既
非三性。今此有记安得例之。后应云下
辨正。疏下出所记下辨相。中先指所馀
如前后释不欲繁文故。疏四无所畏下唯
释此一。言今当略明者。诸经中多以五
门分别。一辨名。二出体。三行相四次第。五
诸门。今疏但有三门略无出体次第。即分
为三。初释名。二辨相。三诸门分别。初中有
二。先总名。后别名。今初上二句标章。谓外
难无怯故下正释。瑜伽下引證无怯之相。
言都不见有如实因相者。谓其所难皆就迹
生疑。不知所观真实之理故。此所难无如
实因。若实有可难则可怯畏。所难不实
何所畏耶。疏无畏有四下。二释别名。文中
但列而不解释。释名含在下行相中。故此
略无。若具释者。一一切智无畏者。瑜伽亦
名正等觉无畏。谓由正觉觉诸法故名
一切智。二漏尽者诸烦恼漏种现俱断故。三
障道者亦名障法。说障碍法染必为障故。
四出苦道者。说出离道。诸圣修习决定出苦
故。于此四中得无所畏。皆依主释。谓一切
智之无畏等。疏此之四段各有难答下。二辩
相也。一一切智无畏难于中有二。初牒
举所难。二有诸比丘下正难。于中先出难
所因。谓诸部律中多有此言。时诸比丘至
如来所头面礼足。佛便问言。比丘住止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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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不。乞求易得不。不以饮食为苦耶等。
今云何故问者即是难也。言一切智下结
成难也。疏佛自唱言我是一切智人下答也。
于中先案定所难。明不失一切智义。若具
皆云我于此难正见无由得安隐住无怖
无畏。自称我是大仙尊位。二从但为摄受
来者下。出是一切智之所以。示现问耳非
已不知。言摄受来者。要令发胜心闻
佛慰问发道心故。随顺世间师弟人事者。
此有二意。一者成上示现之相。二者亦令
馀人审谛于事佛知尚问。况馀不知亦为
后人作轨则故。见来发心应为引摄。故云
随顺世间。疏二有难云下。第二无畏。先难中
文亦有二。先牒举所难。谓经中说言我诸
漏已尽。后何以爱下正难。难之所因含在其
中。谓罗睺罗被僧驱出在于厕上。佛语诸
比丘言。云何野干驱师子子。即爱语罗睺
也。调达频为恶行。佛时骂言痴人。或云食
唾小儿等。疏佛于此难正见无由下答也。于
中亦先案定所难不失漏尽之义。后但
为随根而调伏故。即出爱恚所以。谓罗睺譬
之慧象。随逐人心。软言即调。调达喻之
恶马。楚毒方调。非是如来有爱罗睺。有恚
调达。漏未尽也。疏三有难云下。第三无畏
先难之中亦二。先牒所难。后何故下牒疑
正难。疏佛于下答中亦二。先案定所难。不
失欲为障道。若具亦应云。我于此难正
见无由。安隐无怯处大仙位故。云自唱
德号。后我所说欲能障道下。出不障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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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邪行障诸圣道。若说畜妻障离欲道。
初二果人性戒久成故断邪行。既未离欲不
断妻子斯有何失。故诸染法非不障也。疏
四有难云下。第四无畏先难中亦二。先牒
所疑。谓如说我为弟子说出离道。诸圣修
习。决定出离。决定通达。后何故罗汉下正
难。既疮溃蛇螫岂非苦耶。罗汉岂是无圣
道耶。岂非相违。疏佛于此难下答亦应具
云。我于此难正见无由。安隐无怖处大
仙位。我说圣道下通前难。然有二意。一者
由于前世故业感身。于此身上得阿罗汉。
苦依身在故有此苦。非得罗汉后有此苦。
即今疏意。更有意云。无学实无苦果。为现
恶因。必有苦报。由此圣者示相受苦。起
后教故。亦由世尊受金鎗等。示义非实
故疏略无。

疏。四中初一下。第三诸门分别。
即瑜伽论于中有三。初约离障。言次离烦恼。三是出离道者。欲为道障今出离故。
四是出离之道者。诸出离道能出于苦。然其
后二并约离烦恼障。三是所离之障。四是
能离之道。而三就离因为难。四就离果为
难。亦可后二通约因位。疏初二自利下。第二二利料拣。然约答难并是利他。如次下
明。今约前二就佛身难。是约自利德叹。
后二约化他为难。故云利他。疏所以自叹
此四者。第三彰叹所以。亦约被根差别则
皆是利他义。菩萨为求种智断所知故。
初一为之二乘求尽诸漏。第二为之欲皆
障于三乘。三乘皆期出苦故。后二并为疏
卷四十五 第 349c 页
智论二十八下总示其源。然菩萨藏经第
五。般若五十三。显扬第四。亦广明之。此中
即有次第出体。言次第者。德用自在智最
胜故。首而明之。由具一切智能尽诸漏。
由具智断说法化生。说法之中先说生死
因。后出生死故。而此一门即前二利门中已
摄此意。若瑜伽对法出苦为第三。障道为
第四。先果后因亦如苦集。又依上次者即
倒对四谛。谓一切智约真道为难。二约
真灭为难。三约集因。四约苦果。未见经
论义必应然。若出体者。总有五种。一剋性
体。即信进念定慧为体。二引发体。若定若
慧。三最胜体。即正体后得二智。四中初一
通二智。二即正体。三四皆后得。以是说法
心故。若约自住四皆正体。约能答难此
四并以后得为性。四相应体四蕴为性。五
眷属体。五蕴为性。亦犹十力道共定共无表
戒色。助答难故。上之四体即瑜伽五十七。
及杂集说。瑜伽云。以信进念定慧及具知根
为性。对法云。若定若慧及彼相应诸心心
所。又云若起作用后得智为性。若住自性
正体智为体。第五一体亦以义加。又无畏
若约德说初即智德。二即断德。三四恩德。
今就能知并智为体。馀义可知。第七无记。
疏今初无记二义下。即初徵名。于中四。一
释总名。二彰不答所以。三别示十四。四总
会不同。今初。刊定亦立二义。而以前义
为正。今依诸论以后为正。俱舍第十九中。
第二明无记中。自分为二。一明无记报。二
卷四十五 第 350a 页
因便明四记。前即对善恶之无记也。广如
彼论第二别明四无记事。颂曰。应一向分别。
反诘舍置记。如死生殊胜。我蕴一异等。释
曰。上两句指事释之。且问记有四。一应一
向记。二应分别记。三应反诘记。四应舍置
(记者答也)如问死者。一切有情皆当死不。应
一向记。一切有情皆定当死。如问生者。一
切有情皆当生不。应分别记。有烦恼者受
生。无烦恼者不生。如问殊胜。应反诘记。
有作是问。人为胜劣。应反诘言。方何所
问。若言方天应言人劣。若言方下应
记人胜。释曰。下即恶趣。如问我蕴一异
者。谓若作是问。我与五蕴为一为异。应
舍置记。此不应答。若有我体可问一异。
本无我体一异不成。如问石女生儿为白
为黑。应舍置记。谓石女本自无儿。何得
论其白黑。上依毗婆沙说。颂言等者。等
取发智本论。及契经说。今当叙经。云何
有问应一向记。谓诸行皆无常耶。此问名
应一向记。云何有问应分别记。谓若有问。
诸有故思造作业已。为受何果。此问名为
应分别记。造善受人天。造恶受恶趣。谓
若有问士夫报与我为一为异(此假问我)
反诘言。汝依何我作是问。答言依粗我
(色蕴上我)应记与报异(报色不同故言异也)此问名为应反
诘记。云何有问但应舍置答。若有问世为
(一问)。无常(二问)。亦常亦无常(三问)。非常非无常(四问)。世
为有边(五问)。无边(六问)。亦有边亦无边(七问)。非有边非
无边(八问)。如来灭后为有(九问)。非有(十问)。亦有亦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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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问)。非有非非有(十二问)。为身者异命(十三问)。为
命者异身(十四问)。此问名为但应舍置。此十四
问皆不可记。名十四不可记事。以我体既
无。是故皆应舍置答也。涅槃三十五亦有
四答。而一名小异。谓从经一半向后。因迦
叶难佛性义有无。如来答云。善男子。如来
为众生故有四种答。一者定答。二分别答。
三者随问答。四置答。如问作恶得何果
耶。应答得苦果。是名定答。二善男子。如
来十力。四无所畏。大悲。三念处。首楞严等
八万亿诸三昧门。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五智
印等。三万五千诸三昧门。金刚定等四千二
百诸三昧门。方便三昧无量无边。如是等法
是佛性者。如是佛性则有七事。一常二我
三乐四净五真六实七善。是名分别答。如汝
先问断善根人有佛性者。亦有如来佛性。
亦有后身菩萨佛性。是二佛性障未尽故
得名为无。必定得故得名为有。是名分别
答。三经云。如我所说一切法无常。复有问
言。如是世尊为何法故说于无常。答言。为
有为法故。无我亦尔。为何法故说一切烧。
为烦恼故。是名随问答。四经云。若有说
言。断善根人定有佛性定无佛性。是名置
答下迦叶难云。不答名置。如来今者何因
缘答而名置答。佛答云。善男子。我亦不说
置而不答名为置答。善男子。置答复二。一
者遮止。二者莫著。以是义故得名置答。释
曰。据上诸文明是不答以为无记。非善
恶中之无记也。据十四难正同俱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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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意今文正当为遮止义。兼令莫著。疏
所以不答下。第二彰不答所以。于中二。先
总出意亦智论意。后智论第三下。正引论
释。先引第三有五复次多同答十四难。
兼经中诸无记法如第一。无实事故正答
十四。第二车轮即答何等为生死最初际。
第三无利有失。兼答世界来去等。以从集
因生归寂灭理。妄徵来去即覆四谛。第四
人不能知。兼答有几佛几众生。以佛智
知无尽法故。第五复次兼答佛等先后通
意可知。疏第十七下。二引此文即引昔例。
今其文稍略。具云有一比丘于十四难思
惟观察不能通达。心不能忍持衣钵至佛
所。白佛言。佛能为我解此十四难。使我了
者当作弟子。若不能解我当更求馀道。佛
告言。痴人汝共我要誓。若答十四难汝作
我弟子耶。比丘言。不也。佛言。汝痴人今
何以言若不答我不作弟子。我为老病死
人说法济度。此十四难是斗诤法。于法无
益。但是戏论何用问为。若为汝答。汝心
不了至死不解。不能得脱生老病死。譬
如有人身被毒箭。亲属呼医欲为出箭涂
药。便言未可出箭。我先当知汝姓字亲里
父母年岁。次欲知箭。出在何山。何木。何
羽。作箭镞者。为是何人。是何等铁。复欲
知弓。何山木何虫角。复欲知药。是何处生。
是何种名。如是等事尽了知之。然后听汝
出箭涂药。佛问比丘。此人可得知此众
事然后出箭不。比丘言。不可得知。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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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知此则已死。佛言。汝亦如是。为邪见箭
爱毒所涂已入汝心。欲拔此箭作我弟
子。为不欲拔箭。而欲求尽世间常无常边
无边等。求之未得即失慧命。与畜生同死
自投黑暗。比丘惭愧深识佛语。即得阿罗
汉道。复次菩萨欲作一切智人。推求一切
法真知其实相。十四难中不滞不碍。知其
是心重病。能出能忍是名忍法。释曰。即疏
下文引论广破。及经结多闻之意是也。论
文引毒箭之喻。与涅槃大同。前已引竟。疏
楞伽亦云下。即第三经。佛令慎勿习近世
间诸论。举昔有婆罗门来问我云。瞿昙一
切所作耶。我答婆罗门言。一切所作是初
世论。彼复问言。一切非所作耶。我复报言。
一切非作是第二世论。复问言。一切常耶无
常耶。生耶不生耶。我报言。是六世论。复云。
一耶异耶。俱耶不俱耶。一切因种种受生
现耶。我报是言。十一世论(广说云云)我言。悉是世论
非我所说。是汝世论。我唯说无始虚伪妄想
习气。种种诸恶三有之因。不能觉知自心
现量。而生妄想攀缘外性彼复问云。痴
爱业因故有三有耶。为无明因耶。我报言。
此二者亦是世论。彼复问言。一切法皆入自
相共相耶。我复报言。此亦世论。婆罗门乃
至意流妄计外尘。皆是世论。又问。颇有非
世论不耶。佛答意云。外道中无。我论中有
非世论。汝诸外道不能知。以于外性不实
妄想虚伪计著故。谓妄想不生觉了有无。
自心现量妄想不生。不受外尘妄想永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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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非世论。此是我法非汝有也。偈中云。
乃至心流转是则为世论。妄想不转者是人
见自心。来者谓事生。去者事不现。明了
知去来。妄想不复生。解曰。前偈无妄见。后
偈了知妄灭。据今经文正是前文一段所
有妄计。其再问痴爱因缘等。虽是正义不
了自心故为世论。故智论云。覆诸法实相
亦同涅槃。通遣著意。疏言十四者下。第
三示十四相可知。若历五蕴三世成六十
二见如前已说。疏然诸经论下。第四总会
异说。言相或同异者。多同少异。诸处亦说
名十四不可说。俱舍十九已如上说。正与
此同。智论十七即释大品。大品二十一佛母
品云。复次须菩提。佛因般若波罗蜜。诸众
生心数出没屈伸如实知。世尊云何知之。佛
言。一切众生心数出没屈伸。皆依色受想
行识生。佛于如是中。知众生心数出没屈
伸。所谓神及世间常。是事实馀妄语。是见依
色神及世间无常等三句准知。又世间有边
是事实。馀妄语等四句准知。皆是见依色。
末云。依受想行识亦如是。神即是身。是见
依色等异身亦然。依受想行识亦然。又云。
死后有如去。是事实馀妄语。是见依色。
二死后无如去。三死后或有如去。或无如
去二句。同初结云依受想行识亦如是。释
曰。斯即历蕴诸句小异耳。涅槃三十九先尼
梵志问。有我耶无我耶等广有问难。亦是
小异之相繁不出之。疏文分五段下。二辨
相也。便有释文就常等破。皆中论意。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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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分五别。即第二辩相便为释文。疏今初
段中句虽十六下。释此第一就我明无记。
中二。先辩见所依。后正释文。今初有三。
一明不离断常。二言世间下。明世间同
异。明见依我起。疏准大品中通三世间者。
即上二十一经而三世间是智论释。论云。世
间有三种等。馀如疏辩。三初有边四句下。
释此我不同不出三世。涅槃为起见处。就
引中论邪见品。我于过去世等者。偈首之
我即今世我。意问今世之我于过去世为先
已有。为先未有。若先已有即是计常。若先
是无今此新起即是无常。三则双立四则双
非边等诸义。次下当释中论涅槃品偈云。灭
后有无等。无边等常等。诸见依涅槃未来过
去世。释曰。此即总示所依。依前别配可知。
疏第一四句等。然论先明常等。后说边等
广破常等。例破边等。今顺经次先明边
等。文中有三。初辩四句之相。二明不答之
意。三破其所见。今初。即前偈中。我于未来
世为作为无作。初以无作为有边。而是
断见外道亦先偈首之我是今世我。四句之
相。疏文自明。二既皆邪见下。明无记义。
即出不答所以也。三若欲破者。初之二句
皆堕无后世过者。合破二句。论云。若世间
有边云何有后世。若世间无边云何有后世。
释曰。有边则后无续故无后世。无边则常相续亦无后世。有边则断。无边则常。疏无
后世者下。出无后世过。亦即断常过也。论
又云。五阴常相续犹如灯火焰。以是故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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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不应边无边等。前出过破。定有定无
故堕断常。今立理破。如焰从缘不可为
无。无定实故。不可为有。故离二边。又前
破人我。此破法我。今经正破人我故。不
引破法。又论反破云。若先五蕴坏。不因
是五阴。更生后五阴世间则有边。若先阴
不坏。亦不因是阴。而生后五阴世间则
无边。释曰。此亦正破五阴世间。五阴和合
为众生世间。既破五阴即破众生。众生即
假我故。上云外道依之计。我今破五阴亦
已破我。又上二偈亦别破二句。亦兼明第
三俱句。疏第三句等者。然论广破常等。后
例破边等。故论云。我于未来世为作为
不作。如是之见者皆同过去世。然破边
等无有身一异破。身一异破即前破常等
之中。今依论例破故取前势。若论破第
三句云。若世半有边半无边。是则亦有边
亦无边不然。彼受五阴者。云何一分破。一
分而不破。是事则不然。受亦复如是。云何
一分破。一分而不破。释曰。前偈破众生即
是遣我。后偈破受阴即是破法。然俱是相
违破。无有一法亦常亦无常故。此相难见
故。疏取前破常等。例前。破常偈云。若谓
我即是。而身有异相。当知离于身。何处别
有我。离身无有我。是事为已成。若谓身
即我。若都无有我。但身不有我。身相生
灭故。释曰。此则破常等以一异门。今将例
破边等四句也。疏若谓舍人生天下。遮救
即论正破边等之意。然偈云。若天即是人。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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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于常边。天则为无生。常法不生故。若天
异人者。是即为无常。若天异人者。是则无
相续。释曰。前偈破常即破无边。后偈破断
即破有边。次偈云。若半天半人则堕于二
边。常及于无常是事则不然。今疏即影公取
偈之意。舍人生天人分犹在天分更增等。
上即纵立则半天。下正破。结言略明故皆
不然。不然之由即如偈文。亦常亦无常二
相违故。犹如水火义无并立。疏第四句
下。论但蹑前破云。若有边无边是二亦应
成。释曰。此即纵破亦相待破。有第三句可
待对此有第四非有边无边句。以有无相
待故。今无第三之源。何有第四之末。疏中
即出过破。非有遮有故。未免于无非无遮
无。安得离有。故还成亦有亦无。无第四
但非之义。以皆执取非中道故。云何于中
下。结斥邪见。疏二常等四句等者。方上
破边等。先出四句后方别破。今则常句便
立便破。初常句中先立。然前问偈云。我于过
去世。为有为是无。即问今之现我过去先
已有耶。今初句云有故。过去世我即是今我
也。论初破常句云。过去世有我是事不可
得。过去世中我不作今世我。疏若言常即
有大过等者。出过破也。即彼长行云。先世中
我不作今我。有常过故。若常有无量过。
何以故。如人修福因缘故作天然后作人。
若先世我即是今我者天即是人。以罪业因
缘故。作旃陀罗。后作婆罗门。若先世我
即是今我。旃陀罗即是婆罗门等。疏若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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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下。即第二句亦先立。后若尔下。破有二种。
破先因缘。破缘作是无常。汝立我常故。
二堕无因故。故论云。过去我不作是事则
不然。过去世中我异今亦不然。若谓有异
者。离彼应有今我住过去世。而今我自生。
如是则断灭失于业果报。彼作而此受有如
是等过。先无而今有。此中亦有过。我则是
作法亦为是无因。释曰。此中初二句牒计
总非。次二句标有异过。次二偈二世相对
以辩异过。末后一偈独就未来以彰其过。
上二句标。下二句显。第三句由今始有故
成作法即堕无常。次句指同前非云亦
是也。前失业果即是无因。今我自生岂非
无因。疏第三见上下。谓见前二过便即双
立。从离身下。破即前所引偈中即离门
也。二又成上二过者。亦常同初句。亦无
常同第二故。第四句但翻用前句而立破。
则还同第三论偈但云。如过去世中。有我
无我见。若共若不共。是义皆不然。疏又
中论云下。即品末之偈。总结上过。示以性
空。末后又偈云。瞿昙大圣主。怜悯众生故。
悉断一切见。我今稽首礼。即总结一品也。
疏三如来灭后下。前明见所依从其后义
云依涅槃起。而其前义通依三世我阴而
起。顺于晋经。疏若依中论下。第二意中。于
中二。先定见所依。及如来不同以外道。自
谓勒沙婆等是世尊是如来故。故百论中
序德相形。言优楼祛等亦是世尊故。疏有
谓如来灭后定有不变者。别示四句。先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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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后以其四句皆成戏论下。明破无记
之意。上依中论涅槃品偈云。如来灭度后。
不言有与无。亦不言有无非有及非无。
又云。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
槃亦无少分别。涅槃之实际及与世间际如
是。二际者无毫釐差别。释曰。初之一偈依
二谛说。后之二偈唯依第一义。与瑜伽同。
疏瑜伽八十七下。證成上义。则显中论初
偈俱通二谛。约世谛中唯释二句。等字等
于三四。约涅槃中但释初二句。从又此涅
槃极难知故下。三义通显离四句绝百非。
中论末后偈云。一切法皆空。何有边无边。亦
边亦无边。非边非无边。何者为一异。何有
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诸法不可
得。灭一切戏论。无人亦无我。佛亦无所
说。释曰。此偈可结无记一段。以文相续故
此引耳。疏四我及众生有无等四句中。言双
立者。双立我法。众生即蕴蕴即法故。故疏
直就缘生法理以辩有无。然此四句大品智
论俱舍等于此句立二句。大品等云。身与
神一及异成二句。俱舍即命与身即及离
成二句。初句云。俱有者。谓有执云。但有身
处则有神我。有神我处其必有身。身之与
神不相离故。释曰。此即身神一句。故智论
云。神即是身者。有人言。身即是神。何以故。
分析此身求神不可得故。受之粗妙皆是
身故。故言身即是神。身异神异者。有人言。
神微细五情所不得。亦非凡夫人所见。摄
心清净得禅定人乃能得见。是故言身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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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异。复次若身即是神。身灭神亦灭是邪
见。身异神异身灭神常是边见。释曰。论文但
释二句。今经中初句是论初释。身神一句。第
二句是论复次身即是神。身灭神灭是邪见
第三句。正是身神异句。虽粗妙之异身在
俱有。身无俱无为俱句也。第四即复是身
神一句。以身随神体皆妙故。俱离有无。疏
然此四句亦有单计等者。此对前经中二双
立故。亦是智论约边见意。其我有所无正
同智论身灭神常。二所有我无者。身粗可见。
我无相故。言亦不离初之二句者。我有所
有合是初句。我无所无合为第二。疏又合
上为第三者。初句我亦有第二句。我亦无
初句。所亦有第二句。所亦无故合为第
三。四既合一处故互相夺。如我有合我
无。则我非有所有。合所无则所非有等遮
无。即为第一俱有句。遮有即为第二俱无
句。故云亦不出初之二句。问如初我及众
生有。即是邪见。以计我故。次句云我及众
生无。则是二空有何过耶。故疏中云定无
著断。以执定故非缘生无。亦应破云。约
计实我。此我非有。随世假我此我非无故
说俱无。亦非当理疏第三门竖明中。言有
人答问者。即水南善知识。答燕国公张说问
云法在前佛在前答云。法在前诸佛所师
所谓法故。便被难云。若尔最初成佛前无佛
说何由悟法。答云。自然而悟。如月令中獭
乃祭天岂有人教。燕公大伏。疏亦为应机
者。叹其善对。宁加置记者。为顺经文。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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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初佛下。出不及置记所以。既有初
佛佛数难穷。如来具足一切种智直举初
佛则可示矣。故虽善对未息难源。疏何
法者染净一切法者。即如真妄前后之难也。
初会略明初地当广。疏第四门徵世间所从
中。其诸邪见初卷已广。器界生死共因者出
现品说。三谓三灾但坏器界不坏有情。先
令有情生上界竟。方坏器界故。四器界
因无永断者。如染刹之因。已亡不复更修
染因招染刹也。有情染因虽灭阴识不灭。
五器界断而复续者。约招成坏之刹。坏后
更成。有情若舍异生之性。终不更为凡夫
矣。然此与四似当相违。而四则器界约因
断果不生。有情因断果不失。五器界约果
断果更续。有情约妄因已断妄果不续。疏
谓若许有终必有始故亦如初地。疏中论云。
大圣之所说等即本际品偈此中初偈引教
立理。显无始终。次二句仍上遣中。以无
始终可待对故后两句遣其先后略有三
义。谓应有问言生死二法为先生后死。
为先死后生。为生死一时一时名共。今
且总非。下有偈出非所以云。若使先有生
后有老死者。不老死有生。生不有老死。
若先有老死而后有生者。是则为无因。不
生有老死。释曰。前偈破先生后死。生必
因死。今先有生则不因老死而有故。云
不老死有生。则亦令生无有老死。先独生
故。后偈破先死后生。生是死因。今死在前
则为无因矣。次破一时偈云。生及于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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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一时共。生时即有死。是二俱无因。释
曰。以生不因死。死不因生故。后结法空
云。若使初后共是皆不然者。何故而戏论。
谓有生老死。疏既言本际下疏释论。正为
證有始终之邪见故。疏又有偈云。此即邪
见品破有边等偈后。前已引竟。疏上诸邪
见下总结上意。言菩萨善知问答者。具四
种答。一正是置答。二如说生死无有始终
是一向答。三如云众生器界五种不同是
分别答。四若有问云。世尊约何法说我。何
法说众生。应答言。约假名说我。约因缘
说众生。是名随问答。若通前七以辨多闻。
问答居然可知。馀可思准。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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